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滚滚红尘读后感

滚滚红尘读后感

读三毛的《滚滚红尘》有感。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读三毛的《滚滚红尘》有感”,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三毛写的仅是一本剧本,但我们却是可以通过现象看到本质。战争,夺走了无数人的幸福,威胁着无数人的安全,扼杀了无数人的生命。所以我们要屏弃战争,拥护和平这面伟大的旗帜。

说起来,我也算是三毛的粉丝了,虽然没有像那些追星的脑残粉那么狂热。

我喜欢三毛是从看了《雨季不再来》开始的。或者,与其说我喜欢三毛,倒不如说喜欢她的作品。三毛的作品,很有味道,因为它们源于生活,很真实。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三毛的书都是写她的生活经历的,直到朋友送了滚滚红尘的我——一本剧本。我也喜欢看剧本,相比莎士比亚的剧本来说,三毛的就显得通俗易懂多了。

剧本的背景是围绕抗战、内战、新中国成立展开的,可以说,描述是一个战争时期的爱情故事。

男女主角章能才和沈韵华因为灵魂的共鸣走到了一起。双方所在乎的都是彼此的那颗心,而不是什么外在的身份地位之类的。我为他们这种不为物质左右的爱情称赞,也希望他们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在战争时期一个“汉奸”和一个被赶出家门的大小姐的爱情又怎么可能呢,一切皆是奢望罢了。不管战争结束与否,“汉奸”这个词对中国人来说都是很敏感的,尽管男主角也是迫不得已。就我而言,不管你是不是自愿去当“汉奸”的,出卖中国的人都不再是中国人,尽管你身上流着炎黄子孙的血脉,也是不可原谅的。当然,这只是我的主观观点罢了。

对于做过“汉奸”的人,人们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抗战结束后,章能才就过起了东躲西藏的生活,沈韵华因章能才的关系也没能幸免。对于章能才来说,拥有一份真挚的爱情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即使没有长长久久,但是却刻骨铭心。“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这是罗大佑作曲的《滚滚红尘》中的其中一句歌词。

我想,这世间没有战争就好了。没有战争,章能才就不会有“汉奸”这个身份,就能和沈晕华白头到老;没有战争,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莫名其妙就被杀害,人们也不用每天担惊受怕的活着,也不用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没有战争,人们会生活得更美。我很庆幸,我是生活在这个时代,没有战争的中国的时代,可以平平安安的生活。同时,我也很同情那些正在战争或准备战争的国家。战争是残忍的,我衷心地希望并且期待着一个没有战争、和谐的“地球村”。

三毛写的仅是一本剧本,但我们却是可以通过现象看到本质。战争,夺走了无数人的幸福,威胁着无数人的安全,扼杀了无数人的生命。所以我们要屏弃战争,拥护和平这面伟大的旗帜。

我们现在的和平,是无数人用生命拼来的,不知融合了多少的血泪,我们要倍加珍惜,并且永远高举和平旗帜,让它飘扬到世界各个角落。

和平,万岁!

和平,我们永恒的追求。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滚滚红尘》读后感


《滚滚红尘》读后感

胡田梅

红尘喧嚣,我们置身其中,看别人的故事,品读自己的人生,一个剧本,三对人的恩怨情仇。岁月静好,至今世间任有隐约的耳语跟随他们的传说。

题记

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我呢?因为一首曲子,爱上一部电影。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

本应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滚滚红尘》是三毛的作品,曾被搬上荧幕,由林青霞、秦汉主演,演绎着三毛与荷西;张爱玲与胡兰成。同时这两位主演本身就是一对备受瞩目的话题情侣。提到秦、林二人,相信喜欢他们的观众都知道那段故事,也是因为一部《窗外》,情窦初开的林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虽然二人极力避嫌,但却怎么也逃不过,也堵不住悠悠之口。经过几次三番的波折,最终也没能终成眷属。现在的林有自己的丈夫、女儿,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其实我对三毛没有太多的了解,有的人说她是一个有才华、有灵气的女子,特别是她和荷西的爱情,羡煞旁人,他们一起走遍天涯海角,生死相依;但另一边又对她极力打击,批评她,说她不过是个会写文章的神经病。什么美好的爱情、生活,大都是她编造的,想象的不管别人怎么评论,美也好,丑也罢,在我的眼里她是一个幸福但不幸运的作家,她有才华,有激情。住在戈壁摊上,面对这一片黄沙,遮住了她的眼眸,可是却遮不住她的诗情画意,在她的笔下,连苦痛都是显得那么美。或许到了现在的年龄,我不会再如饥似渴的去读她的作品,但是她的这个电影剧本却深深地打动了我,三毛曾这样说过剧中的两个女人作品中的韶华,是内向的我,内在灵魂的我。里面的月凤是外向的我,我把自己分成两个女人,借编剧,在两个女人的世界的个性里面,偷渡我自己的灵魂。我喜欢这部电影,喜爱这个剧本不仅因为她是三毛灵魂的偷渡,还因为那里有一个人的传说张爱玲。

喜爱近现代文学的朋友们,对这个名字,应该不会陌生吧!特别是她那张经典的相片,身着旗袍,满脸高傲的表情,交叉着盈盈一握的腰。谁曾想到这样一个女子,小时候被父亲、继母虐待,几近死亡也熬过了的她,会为了一个男人,一个汉奸,甘愿做小。张就是一个传说,她看不起别人,看不起同时代的女作家,她傲娇,却逃不过一个情字。她为了他追寻千里,却只看到他拥抱着别的女人。她生活拮据,却把自己的稿费都给了他,即使爱如烈火般燃烧,也没有烧化那块冰山。最后的日子里她穿着自己的旗袍,病死他乡,还是几天后被邻居发现,就这样,一代才女悄无声息的陨落。

文中的韶华就是以张爱玲为原型,多少也加了三毛的个人经历。而章能才就是那个胡兰成,一个剧本,演绎了几代人的情爱纠葛,张爱玲客死异乡,三毛选择了自杀,林青霞始终没有和秦汉在一起,这就是人生的无奈,有太多的不如意,太多的意外,然而这些意外是无法避免的。那句至今世间任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仿佛一语成谶

滚滚红尘,红尘滚滚。在那样一个动乱的年代,家困国危,一个汉奸对他爱的人说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一个人少物质,一个人少精神。能才给了她披肩,可是谁帮他找到自己的灵魂?韶华是个作家,在她的笔下充满了对贫苦、对爱情的悲剧态度,或许是因为三毛周游世界,眼里心里都有太多的苦难。每个好的作品后面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伤痛,这个话或许太绝对,但是放眼望去,有多少作家可以说谁不是呕心沥血去创作的,他们或许有家国情仇,或许有痴情儿女,或许有离别亲情从他们的文本里,可以窥见这世间的爱恨别离、生老病死。想想三毛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有与自己心爱之人海誓山盟的甜蜜,但是在这甜蜜之后的死亡对于她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真可谓是平生不会相思,一会相思,便害相思,而后便是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伤痛。可能当初的我只是被《滚滚红尘》里的爱情给吸引了,是的在这样平静的年代,或许没有太多的家国忧患意识,只是单纯的沉溺于情情爱爱之中。男主角章能才,能才做了汉奸,沈韶华为了一个人,空守一生,最终也没有等到那个他爱的人,辜负了韶华。或许正因为三毛的笔下常有一些真实的、淡淡的、让人感叹的哀怨,才会让很多人喜欢上她的文字吧!

虽然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个相对安稳的环境,但是滚滚红尘这四个字用于任何时代都是可以说得通,并且很合适的。红尘本就是一个繁杂、喧嚣的世界,当代的我们没有经历硝烟,没有家国的大情怀,但是谁能说这是个清净的尘世?有太多的诱惑、欺骗、阻拦曾经看过一个数字,有待考证,说在一个80万人口的城市中,由于种种原因,遇到自己灵魂伴侣的机率只有0.53。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居然连1都没有到。章能才说他自己没有灵魂,所以更别说什么灵魂伴侣了。可是韶华是如此痴迷的爱着他,为了他放弃逃生的机会。她的爱情让人觉得心痛更让人唏嘘,在上船的过程中是多么地挣扎,那个她爱着,搂着她的男人全然不知,她无法体会身边人的温度,她不知道自己置身于人潮中,她痴痴地望着他的面庞,是的,以后只能在记忆中的容颜。他把章推上了船,自己被挤了出来。因为爱所以让她作此牺牲。最终章回大陆去寻找她,但是得到的确是韶华消失在文革的洪波里。而另一个女人月凤,她对小勇的爱,并不是像韶华对能才一样的盲目,虽然她说过他把他的心,交给了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看似不顾一切,但是小勇却与能才不同,他是个爱国人士,他的梦想与捍卫祖国有关。他们一起去参加反政府会议时,韶华担心月凤有危险,阻止过她。月凤说,一个女人,找到她心爱的男人的时候,就是最危险的时候。她去了,结果和小勇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感性的三毛和一个理性的三毛,最终都以自己的生命、用死亡来捍卫自己的爱情。是呀!一切的情爱终难抵挡那双翻云覆雨手。

三毛的这部剧可以说是以张爱玲的爱情故事为蓝本,她自己又加入了一个月凤,用自己的感悟去丰富一个故事完成一部作品,或许在诗情画意的三毛眼中爱情是高于一切的,在韶华被父亲囚禁时她听到初恋男友的呼喊,于是她自残,她的爱一开始就是这么激烈的,疯狂的,她恨自己的父亲,冷漠地看待父亲的死亡,可是爱情在她的眼中是如此的重要,她完全没有理性细胞。但正是由于这种奋不顾身的爱情才会更打动人吧!

滚滚红尘中的爱情!要爱!便深爱!

《滚滚红尘》读后感3000字


小说《滚滚红尘》的时代背景始于抗日战争,历经解放战争、***,结束于八十年代末,时间跨度长达几十年,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动荡年代里的爱恨情愁。细细品味三毛对那些小表情的细微描写,莫名其妙地就被缚在故事之中了。她以其怅惘和那个时代的强烈时代感,一点一滴地把生死与爱情织补得井井有条。

三毛说在《滚滚红尘》中,韶华是内向的自己,是内在灵魂的自我;月凤是外向的自己。她把自己分为两个女人,借此,在两个女人的个性里面,偷渡了自己的灵魂。 在凉意的深夜,窝在床上,褪去往日的浮躁,看完这本书。 在民国动荡的时代背景下,三毛以其细腻丰润的笔触,写下了沈韶华与章能才之间的点滴爱情。

那是一个乱世,人们过着过了今天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的生活。1943年,日本占领下的东北,女学生韶华因父亲不准她与恋人小健结婚,被锁于家中,自杀未遂。父亲死后,韶华离家出走,独租一间小屋,以写小说为生。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小屋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章能才,章仰慕她的才气与人品特来相识。 对于章经常性的伤感神情,韶很不能理解。出版社的朋友警告韶,章可能是一个汉奸。周围的人也都如此猜测。后来二人惺惺相惜,就此相爱起来,不久,只重感情、不问政治的韶华与为日本人做事的文化官员章能才相恋,而章不得已在两人私定终身的夜晚离开了。抗战胜利后,章能才销声匿迹,不知去向。韶华几经周折, 在农村找到章,却见他与一寡妇同居,章表示自己已经担当不起韶的爱情了。韶抛弃一切来寻找章,但她悲痛欲绝地发现章竟是个不忠于爱情的男人。。

我始终觉得韶华对能才的爱是远远多于能才对她的。韶华曾问月风,是不是女人的身体都跟着心走,那时,韶华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能才。但是在韶华献出自己的初夜,在无视能才汉奸的身份与他结为夫妻,把八字命书交给他时,能才始终没有对韶华说一句我爱你。也许解释为能才是深沉的,对韶华是爱她在心口难开。但是,韶华追随避难的能才到乡下,看到他显然是与所谓的房东太太过起了生活。韶华说,你知道我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吗?是为了爱你。我不知道此时的能才把韶华置于何地,他爱着韶华吗?若爱着,怎会把韶华抱在怀里时说的话竟也对别的女人讲?能才指着自己的心口,在这里,她不能跟你比。那么即使爱着,他的心和身体也是分开的,心在韶华,身在那个女人。对两个女人来说,都不公平。于是倔强的韶华离开了能才。

韶华于绝望中回到女友月凤处生活。不久,月凤亦因与热心学生运动的男友小勇一起参加反政府集会而双双遇难。也许,爱情是这个世界里永远都不会消失的主题,更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感情要素。但是,爱情总是来的那么突然,而带给我们的永远都只能是无尽的遗憾与回味。没有真正爱过的人是可悲的。通过爱情,可以让人真切的感觉到自己曾经也真正的活过,即使出于当下的我们依然浑浑噩噩,无所事事,但是毕竟有值得珍惜的感情存在过,也就不枉此生了。正如月凤死后韶华来到学校为她收尸时与她的一番对话一样,在外人眼里,月凤纯粹是可以避免这场灾祸的,但是,她还是去了,因为他是她的男人,即使死在了一起也是值得的。有的人生来就是为了爱情而活的。月凤说过,当一个爱上心爱的人的时候,那就是她最痛苦的时候。的确。一个人会为了爱情放弃一切,包括生命,韶华从小姑娘起就有了这种悲剧性格,直到随着剧情的发展,她的爱情陷入了危机。韶华是那种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的悲剧的女性形象。

后来韶华偶遇穷困潦倒、 四处躲藏的章能才,恰逢为报杀夫之仇的老邻居小妻子向国民党纠察诬告章能才为共产党,韶华为救章能才,逃跑中被汽车撞伤。几年的后一个夜晚,能才与韶华再次相见。正逢国民党排查行人,能才以为有人捉他,情急之下对韶华说出了我实在是爱你。我想作者的内心也是希望让痴痴等爱的韶华如愿的,那可是女人穷尽一生对爱情的追求。

解放前夕,商人余老板用金条换来两张乘末班船赴台的通行证,欲携韶华离开大陆,而结尾却是人潮拥挤的码头,韶华把珍贵的船票交给了能才,同时交出的还有她未知的命运。但韶华是敢于承担将来的,时局动荡而独自面对。因为她爱他,胜过自己。能才发现韶华并未上船,拼命往船下挤,也要跳船,但是迟了。 而悲剧的是人逃不过大时代的命运摆弄,滚滚红尘中,无论情爱多深,如何九死一生,注定悲剧。四十年后 ,章能才返大陆寻找爱人,历经千辛万苦回来所找寻的人已变为一部薄薄的人事档案,能够躲过战乱,最后却死于一场文化浩劫。只留下一部小说《白玉兰》。红尘中的缘来缘去、缘聚缘散,终抵不过匆匆数十载的世事变迁。

但是,我觉得韶华也是幸运的,有个一直爱慕韶华的商人,为了韶华他可以放弃逃离大陆的唯一机会,表现出一种赴汤蹈火的坚毅精神,只是通过他的外表很难发现他具有这种刚韧的性格。通过他,让我再次认识到一个人为了爱情真的可以连生命都可以放弃。

不知谁说过,一个人理性的活着将会是个喜剧,感性的或者将会是个悲剧。我认为此话相当有理。当一个人回过头去看那个曾经承诺海枯石烂也要在一起的自我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不可理喻,时间会将一切都冲淡,冲淡,直到像韶华一样遇见那个曾几何时可以为他去死的人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很平淡。

人的一生很短暂,在年轻的时候把一年两年当做一生来过,觉得那么的漫长,对女人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精神;稍微年长点后,发觉十年二十年也是很快的事情,突然之间发觉人生真的比想象中的还要不堪,还要乏味枯燥的多,年轻时候是那么热血沸腾,那么的冲动。去为一些迟早会来到的事担了那么多多余的心,而没有把时间好好用在将来的事业上,没有抓住机会好好奋斗一番,发现当下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做什么都有点力不从心了;等到年纪再大点,连孙子都大了的时候,发觉时不我待,来不及享受生活了,并且开始埋怨年轻点的我为什么没有能好好享受生活的每一天,没有抓经时间去充实人生,到头来才发现自己的一生都虚度了。都在幻想中,不切实际的行动中浪费了自己的一生。然后,郁郁而终。

我很喜欢里面人物的性格,因为真挚、坚持,尽管有太多的无奈 ,人面对战争就太渺小了,任何人都不能左右,只有适应或者死亡。在现在这样的现实社会中,很难再有里面那样的感情了吧,里面那样的韶华了吧。三段感情,却都支离破碎,里面的章能才没什么出彩的地方,那样的男人到处都是,以前、现在、以后,于老板最开始不喜欢他,觉得真的是有点懒蛤蟆吃天鹅肉的感觉,但后来被他的行为感动,为他不值。

里面的爱情太浓烈了,尤其是韶华,她的爱带有一种毁灭性 ,一个以爱为生的女子,其实也没有谁对不起谁,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说不清的,能相守一生,是何等幸运的事,可又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福气呢。

记得张爱玲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很喜欢,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

滚滚红尘,非云却又飘忽不定,非烟缺又欲迷人眼。说不尽红尘滚滚,道不尽儿女情长,听不完旧闻逸事,看不完离合悲欢。豪杰千年往事,尽成渔樵山歌,故人儿女情长,赚得几多惆怅?

《滚滚红尘》读后感1000字


《滚滚红尘》的歌曲为许多人所熟知,而同名电影本身却并不特别出名。至于剧本,也许只有耐心读完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的味道。

女主人公韶华因与小健恋爱,被其父禁足。他在房中闭关写书,连载后获得了男主角章能才的注意,章能才拜访了韶华后,两人相恋。后来,韶华、章能才与月风三人出门,遇日军搜查,章能才的汉奸身份被发现。抗战胜利,韶华因与章能才的纠葛被邻人殴打。月风投身革命运动被杀。解放南京后,章能才试图带韶华去台,韶华却在登船前拒绝了,一向倾慕她的余老板也放弃船票,留在大陆。最终,韶华死于文革。

有人说,此剧的原型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故事。但最值得深思的,是在那个动乱年代,知识分子的迷惘,以及个人抉择与历史洪流间没有悬念的斗争。

论迷惘,章能才最具代表性。他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细腻周到。然而他身为汪伪文化部长,实在是众矢之的、民族罪人。但他自己对韶华的告白却发人深思:“我只是个要口饭吃的人。”作为一个有相当地位和良好知识水平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民族大义”、“民族气节”,但他同样明白日军的威力和手段。他无论选择什么,都将带来灾难——无非是来自何方、何时发生的问题。他选择了失节,不然就得没命。众人咒骂他的行为,但人们并不知道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与官员所受到的来自日军压力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但失节事大,章能才自始至终从良心上都未给自己找到开脱理由。表面上投诚了,实际上,那七年,他始终浑浑噩噩,他之所以热爱韶华,一定程度上是服一剂安定,让自己远离政治的丑恶与自己的虚伪。

韶华的情感是迷惘的。也许第一个小健只是她年少气盛时的情人,那么章能才便是在精神与肉体上都为她所热爱的足以终身相随的人。但她无法调和汉奸与情人的关系,她因此陷入彷徨。余老板终究与她不在一个频道上,灵魂之间的火花终究只属于章能才。

而这一切迷惘,根本来自于个人抉择与历史选择的冲突。章能才选择活命——无可厚非啊,不然四万万同胞都得自尽吗?韶华选择精神充实——只有章能才可以满足她。月风选择跟随“先进”,余老板跟随内心。这一系列在和平年代听来不算太坏的决定,终于在那个动乱的故事里让他们付出了惨痛代价。因为历史的洪流缺乏怜悯,转动的历史齿轮由每一个人构成,但它却会碾碎许多无辜的个体。而个人无法在知道结果前,保证抉择正确。红尘万丈,人的悲剧性在于,在某些特殊历史时期,跟随公理、常理走,依然会成为历史的祭品,并且永远湮没于岁月之中。

《滚滚红尘》读书笔记650字


那一季,她的第一部中文电影原著剧本出版。

那一季,她撰写了凄怆无止的爱情故事。

那一季,她不经意流露出的是自身灵魂的告白。

那一季的她 三毛 ,那一季的故事《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他们的爱情发生在那些个战乱的年头。

始知晓开始便注定蒙在时代的阴影中,然而,为了爱他,沈韶华义无反顾。在战争的背景下,任何誓言都太过浮华。那个年代如何承载的起两人一生的许诺。韶华拥有的不过一句哑语我,爱,你,电影中的林青霞看着秦汉的嘴型,一脸释然。也罢,还可再奢求什么,只要爱便足够了。能才并非懦弱,而是理智。他能给韶华的便只有这么多。一场命定经历生离死别的爱情,太多的承诺不过是带来更多的不幸与痛苦。

整部影片中,小编感触最深的是韶华与月凤魂魄问答式对话的那一幕。

叫你们别多管闲事,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回不去不要紧,我们永远留在这里。

你们还那么年轻。

是我们自愿的,他把他的心,交给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那是心灵的一个寄托。小勇追逐着他的救国之梦,而月凤的梦只是追随着小勇,帮他完成他的梦,而自己欢喜于和他在一起的小幸福,无所谓生与死,只要彼此一起不分离。纵然不能同生,同死也是只属于他们的甜蜜,外人无法涉足。月凤认为的幸福着实让人不知所措,祝福抑或怜悯都称不上她的一汪深情。

这样的对白亦让小编不禁想起了简桢的一句话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月凤的爱情就是一幕戏剧,她用心用力地演绎,然而,全力付出也终究无法改变悲剧收场。

一抹红尘,滚滚而逝,留给我们的只是缅怀与回忆。

《滚滚红尘》读后感800字


剧本《滚滚红尘》的读后感2000字


  盛衰开谢,悲欢离合是轮回之道。你共我,怎么躲得过?

  在一切混沌未明的时刻,时光如卵,一切故事还没有破壳而出,来不及发展,还来不及悲伤。初见,被他温暖的双眼魅惑,看不见世事的峥嵘,投向他,如从断崖纵身扑入大海,义无反顾。情深不寿,天妒红颜,心存侥幸,可是仍旧没能逃得过。

  不经意间在一个店子里,随意溜达,店面不大,所以倒显得安静,店子里放着老歌,带着岁月沧桑的音乐,歌名叫做《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本应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从来没有一本书可以让我数度情难自禁,泪流满面,重重地扼住思绪却不能自主,只觉得掏心掏肺狠狠的哭泣才能表达。可是《滚滚红尘》做到了。或许能才就是韶华生命中业障,她始终是无法消除,最后毁灭的就只有她自己了。不是不爱,而是不能爱。不是不够爱而是爱得成了伤害,而是即便是拼了一条命去爱,也翻不出尘世后的那只的翻云覆雨手。

  他总是抛却她离开,无论有意或是无意间的抉择,却始终是无法在一起。鸡皮鹤发的他回来了,得知的只是她早已消失在了文革中消息。文的最后不禁会想是否会见到她的遗照,那个失去了爱便枯萎的女人。还是不要见到的好吧!就让那滚滚红尘里的旧事,兜上心头,演化出苦涩、甜蜜、岁月悲喜、情感蹉跎、刻骨铭心、以及一生不变的真情。

  人说,中国的女性大多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韶华或许便是其中的一位,无论那人多么自私为己,多么的伤爱毁情,多么的无法的贴合彼此的灵魂。她还是依然爱他,爱的痴缠无比,也可以说是爱他给的爱情,无法自拔,不可自已。

  觉得滚滚红尘中最理性的是月凤,她在整剧中气质出众 个性鲜明,形像丰富饱满。如果说韶华那义无反顾,飞蛾扑火般热烈纯粹的爱让人震憾的话,那么爱憎分明,自由洒脱的月凤的出现,就像浑身散发着灵秀光华的精灵,使让观众眼前为之一亮,在整个故事中是最为鲜亮的一笔。月凤说,男人,是随时可以换的,可是你啊,放在这里(从衣领里掏出一只小项链,打开来,那是韶华的照片) 月凤要去看好友的爱人,特地打扮了一翻,韶华问她,看我的男人,你打扮什么,她说爱屋及乌。

  有两幕看得我泪流满面,心疼不已。一是:当韶华被才能所伤, 觉得生命中的一切仿佛都失去了,人生到了绝境的时候。月凤在床头敲着怀表呼唤韶华回来。二是: 韶华躺在满地积水的小屋里奄奄一息,月凤小心推开门,淌水而入,拥住绍华,用嘴咬开一个栗子,欲要喂到韶华口里,韶华却反喂给月凤,轻声说了句:“心被狗吃了。”然后俩人相拥而笑,继而痛哭。

  这种情谊继而转化成能穿越生死,抵挡生命中的严寒的力量。让再绝望悲伤的心,会有了生的希望和勇气。我想韶华的体会是最深的,原本生命中一切黑暗孤寂和绝望都只能与月凤分担,失去月凤,她心中的巨痛是如魂灵剥离肉体般锥心刺骨的。

  韶华终于再见章能才。她只是放声痛哭,你知道我是怎么走过来的吗?月凤死了。是我,替她清洗干净,是我,将她身上的弹孔填上棉花,是我,亲手替她掘好坟墓——那时候,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是啊!他不在,他始终不在。他总是缺席韶华最需要他爱的时候,那会是怎样的悲凉、无奈、埋怨又无从说起。虽然月凤死了,作为读者的我,并不为她悲伤,因为,她的爱,是真正值得无怨无悔的,这和韶华有本质的区别(我不相信韶华没有过后悔)。她对小勇的爱,并非韶华对才能一样的盲目,虽然她曾认为小勇对信仰和梦想的追求,超过了对她的爱,但是,她明白小勇的救国梦是对的,从心底她不但爱了这个人,还爱了他的灵魂和梦想。他们要去参加反政府会议时,韶华担心她有危险,要她别去。月凤说,“一个女人,找到她心爱的男人的时候,就是最危险的时候。”她去了,结果和小勇再也没有回来。韶华问:“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月凤说:“他把他的心,交给了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怎样的一种爱,这种爱的勇气才是值得佩服和推崇的------爱,要爱得值得,爱要爱得义无反顾,无怨无悔,爱要爱得把整个灵魂都赋予给了他。

  我们赞美爱情亦享受友人之间的情谊,浮生若梦,以一首小诗来结束我的期期艾艾。

  爱情的喷泉,永生的喷泉!

  我为你送来两朵玫瑰。

  我爱你连绵不断的絮语,

  盛衰开谢,悲欢离合是轮回之道。你共我,怎么躲得过?

  在一切混沌未明的时刻,时光如卵,一切故事还没有破壳而出,来不及发展,还来不及悲伤。初见,被他温暖的双眼魅惑,看不见世事的峥嵘,投向他,如从断崖纵身扑入大海,义无反顾。情深不寿,天妒红颜,心存侥幸,可是仍旧没能逃得过。

  不经意间在一个店子里,随意溜达,店面不大,所以倒显得安静,店子里放着老歌,带着岁月沧桑的音乐,歌名叫做《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本应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红尘滚滚——再读《智慧心语》有感


红尘滚滚——再读《智慧心语》有感

唐丽荣

人世就像是浪一般,不断地有滚滚而来的浪花,那样才能不断地前行,此消彼长之势。以终为始的力量不是人人都有,但在红尘中修炼能不能人人都有呢?相识万麻麻在春意的三月,相遇便是在美丽的四月,一场演讲打开的视角。那时候万麻麻是带着半马的精神来的,那个顶受住暴雨一位50岁的长辈来了,还依旧穿着高跟鞋,笑着有激情的为我们带来的“礼仪”。

近来,我也坚持每天早上早起跑步,我仅仅只跑5圈400米的操场,一天就2000米,我觉得都会让我累得喘息,但是万麻麻呢?她可是每天都会跑上10公里,我无法想象,因为听听只觉得好厉害好厉害,就没有别的任何感言。一般人常常只会丢下说:我是做不到。很随意的就远开了,但真的去实践的时候,就真的能够知道是多么的不容易。我正青春,而万麻麻却依然青春热情。

在观音成道日那天晚上,万麻麻说的话,让我听到又在成长,更加热爱的万麻麻,想想我们身边的有多少人已经忘记成长,不愿改变,TA们接受不了现实,只能猥琐在自己臆想的保温盒里。万麻麻谦逊的用“汇报”二字,为我们上课,这个人生课堂,需要用一生去经营,万麻麻现在在用爱去践行。

《智慧心语》这本书也是在四月份余锋老师赠予我的,很是珍惜。让我感动的是,万麻麻对人(你、我、他、所有人)的关爱、发展、培育,对社会自然的责任感。发现自我的可能性,探索生命的意义,尊重万物的谦逊,热爱世界的勇气,感恩尘世的相遇。

我们想要去爱人,想要爱更多的人,那么就先自己要成为一个“人”,万麻麻的人生礼仪课,不仅是教导我们在什么情况做到更好,而是在人生路途中你的每一步都要展示你的人品,你想要变得优秀那么请学会管理自己,从养成一个好习惯开始,培养更多的习惯。从早起开始“当你在起身之前就已经知道起来之后的目标,你就会很顺利地把自己从床上拉起来去做事”这是万麻麻给所有听到闹钟后还赖床的人的一个很好的起床钟。

然后培养自己的“心”,“心,要向内看,才会充实,有安全感。学会以内在的平静应对外在的纷扰,外在的一切都只是形式,只有内在的和谐才是我们真正要努力的方向。”我们要与“和”之人交往,也要变为“和、善”之人。我们普通的内心要懂得“钝感”,外界的所有人事物都是我们要朝夕为伴的,那么我们与其事事敏感,最后让自己疲惫于应付,倒不如让自己多一些顿感——用平常心去面对去赞美与批评,优雅地与他人相处,摒除浮躁与不安,这样生活岂不是更舒坦?

我们要学会热爱,对于学生,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学业,用一种职业的心态去面对,学业不是生存,但可作为生存的基础,还能成为生活的资本。我们以职业心态去主动积极地追求,虽以“苦学”为勤奋上进,但那是形式,我们追求的是内在精神,我们获得新知,打开格局的满足,所以我们要快乐的学,主动去创造。对于工作,无论是做着体力劳动,日晒雨淋的繁重,还是脑力劳动,各种大数据的风暴。我们不都要主动去追求着,我们所需要的和谐。

“你有什么样的追求目标,你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有什么样的行为,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有什么样的结果,就有什么样的人生。”会有很多人相信宿命,但请相信你自己,你可以用行动创造你自己。不管做什么工作,但只要你在那里有追求,能够满足自己,还能创造价值,自己能承得住,还能发现自己更多的可能性,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有所期待,那么你的人生就一直在美满。

懂得感恩,我相信每次的相遇,都是缘分,学会感恩的生活方式。“Life is live”,人生就是现场直播。有了感恩的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都会变得亲切、和谐,生命也将得到滋润和蓬勃发展。

感恩万麻麻,感恩遇见的每一个人,感恩你们教导我的。感恩有你感恩万粉荟的每一个人。

现在的我还仍是有限,《智慧心语》这本书需要慢慢的体味,每个阶段的感悟,每个时期的都会有新的收获。请记住“爱”。

读三毛《背影》有感


读《背影》有感
买了好长时间的书,也不知是心烦还是懒散,竟是搁置在一旁不肯看,起脚了的书孤零零的躺在书架上,现在想想,竟有些许愧疚感浮上心头。
前段时间突然想起,翻开这“孤本”试着融入其中,却没想到竟一发不可收,连吃饭都想着里面好玩的片段,莫名笑出声。刚买这本书,是因为朱自清的《背影》,想到父亲为他爬铁道买橘子的臃肿体态,有些喜感又有些伤感,并没有联想更多。然而三毛的《背影》不但写父母的背影,还有对已逝丈夫荷西的思念,对故乡台北的怀念,以及对自己平凡生活中提供帮助的人的感激。将书名起为背影,也必然有其背后的深意。你能理解一个为逃学而读书的女孩内心深处的世界吗?这一定让人感觉惊悚又刺激,不过也对,三四岁就开始看书,一直坚持,即使并不清楚为什么喜欢读书,但就是喜欢书中那些印刷的字迹,以至于沉迷、沦陷。
《背影》虽然只是一本三毛的散文作品集,但也实实在在地记录了三毛的人生,书中处处流露着对父母、对荷西的思念,当写到亲人的时候,笔触自然而然地变得亲切,也带有些撒娇似的任性。在背影那一章,荷西的逝去像是抽取了她的灵魂,那段时间的浑浑噩噩,以及父母想对她安慰却深感无奈的痛苦,都让她在后来的时光里自责得恨不能自己去死。“父亲母亲,你们此时正在安睡,那么让我悄悄地尽情得流一次泪吧。孩子真情流露的时候,好似总是背着你们,你们向我显明最深爱的时候,也好似恰巧都是一次又一次的背影”三毛此生最后悔的就是没有在父母面前将这份真诚向他们交代得清清楚楚,这也成为了她一生的遗憾。
三毛没有刻意地描述跟荷西的点点滴滴,却在每一篇中都有提及,可见夫妻两人感情的细腻,跟拉蒙三人一起去爬山,临行时仍然将卧室的灯亮着,似乎荷西仍然在家里等着她。然而想到这是第一次晚上不回家,心中还是有种负罪感,好似做了什么不讨人欢喜的事情一般不安宁。可见三毛还是有种孩子般胆怯的内心,但她敢于追求自由的勇气仍是值得钦佩的,“生命短处,没有时间可以再浪费,一切随心自由才是应该努力去追求的,别人如何想我便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了。”如今的我们又有谁有三毛那样的随心跟追求呢?
离乡回乡那一篇仅有五页半的篇幅,短小而又精悍,临时的回乡决定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尤其是邻居的小男孩,竟愿意将终生托付于她,这份全然的信任,得有多少付出和关怀啊!更好笑的是她的大半朋友,怕她一去不复返,硬是要留下人的翅膀来,竟还有人惊讶地说:“不可以,你是这里的人,要去那么远做什么,不行的。”如此,怪不得说这个群岛是三毛第二个故乡,离乡又是回乡,同时拥有了两个故乡的人,本该欢喜,却不负重荷。“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的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
三毛对人生的理解从来是不同于常人的,即使是跟弟弟玩电动玩具,也能让弟弟对她哑然失笑。然而这也是值得欣赏的地方,喧嚣尘世固有的思维模式早就将人打磨地方方正正,没有了原有的稚气跟新意,回过头来看过去的英雄人物,有时候觉得他们的想法、做法实在匪夷所思,因为我们早就缺失了放开手脚的勇气,没有勇气,何谈超越!“常生感触,觉时光飞逝,人生如梦,内心不由得涌出一丝怅然叹息来。”(胡蒙蒙)

读《三毛全集》有感


读《三毛全集》有感

婷小婷

上大学后,每回校内摆摊子卖书,我总是会禁不住去看一看。大多时候,总是停下看看卖些什么书,过过眼瘾,很少买。印象中是2011年年底,和室友在南门看到有书摊子,我便停下来止不住买了一本《亲爱的三毛》,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当时心急路上就想打开来看看,三毛是早有听说过的,谁知打开竟然发现是盗版的。学期末一到,我便将这本书冷冷的丢在箱子里,拉回家了。谁知这一搁就搁了一年多。

2012年年底,不知怎的突然又想看三毛的书了。那时候已经搬进一个新寝室,我一说立即有室友兴高采烈的给推荐。就这样,我开始看《温柔的夜》,也是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不过已是2011年新出的版本了。由于内容基本上都是浅显易懂的散文小故事,我基本上一两天也就看完了,当时对其中一篇“五月花”印象格外深,也开始慢慢有点知道三毛的性情了。《撒哈拉的故事》展现了沙漠迷人的风土人情,让人很难忘的还有荷西与三毛“沙漠中的婚礼”,荷西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竟是一副完整的骆驼骨架!而《雨季不再来》看完以后就要与期末考试大战了,这本算是三毛最早期的作品了,满含着一个少年当时的彷徨。

2012年12月12日我过农历生日,给我推荐三毛作品的那位室友送给我5大本三毛的书, 即使到现在我想起来也是心怀感激的,实在是很喜欢书。这样加上我之前买的3本就有8本了,三毛全集一共有11本,为求圆满我又厚着脸皮向另外两位同学讨了3本,算作生日礼物了。真的是感激他们。收齐以后,心里直打算着寒假回去怎么好好看掉了,那是一种内心充实充满希望的感觉。

2013年寒假就这么应景的开始了,虽然现在已接近尾声。回家后第二天,我心急的只好自己去邮局,大费周章的把书拿回来,加上其他的一共15本;因为还邮了一个熊回来,一路上都有人朝我看。拿回来后第二天,我开始看《稻草人手记》,这本书的封面是淡淡的蓝色,我很喜欢。里面一篇“大胡子与我”让我印象深刻,三毛说,她与荷西结合的当初,不过是为了结伴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分的要求和占领。她选荷西,并不是为了安全感,更不是怕单身一辈子。她与荷西的婚姻生活自由,有各自的心灵空间,而且三毛懂得如何经营自己的爱情。

之后的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主要描述的是荷西死后的三毛,这里写的颇为感人。三毛后来说与荷西在一起的6年是上天给她的恩赐。三毛始终相信荷西的灵魂陪伴着她,后来她反复地想她也不愿意自己先去,她说荷西没有三毛是不行的,还是让荷西先去她自己来独自承受这痛苦。荷西去世时30岁。

《万水千山走遍》是由报社赞助三毛的中南美洲之旅的纪行,期间三毛去了墨西哥、洪都拉斯、秘鲁、厄尔瓜多、玻利维亚、巴拿马、哥伦比亚等地,并一路写下了她对所见所闻的感受。三毛后来回国,答应教书一年。也是在台湾生活后写了《送你一匹马》,着眼于眼前的生活和自己的家人。第8本《亲爱的三毛》是三毛与读者的书信集,三毛也说借着读者的信件,擦拂了她朦胧的内心。第9本《我的宝贝》写的是三毛在世界各地游玩收集的宝贝,并且每个宝贝后面都附了一个小故事,并有图片,只可惜我这本书里面没有。第10本《滚滚红尘》,是一个剧本。并且后面由林青霞、秦汉、张曼玉等在1990年拍成了电影,电影看过之后觉得还不错的。最后一本是《流星雨》,其中收有三毛的演讲录,“流星雨”在三毛是指身边与我们擦肩而过的人与事,由于这些存在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这本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是三毛评书,评的是“武松、潘金莲、孙二娘”,我看过觉得十分精彩。并且附了2盘评书CD。

讲了一堆啰啰嗦嗦,差不多把《三毛全集》胡乱的介绍了一下。其实还是得自己去看去感受。

旅行与写作,是三毛毕生都在做的事情。三毛少时逃学念书,辍学,后来学习美术,到大学念哲学,已藏书2000多本,毕生到过59个国家,10几年只回过家3 4次,通中文、西班牙语、德语、英语等语言,这些在我看来实在是个传奇。她对美有着惊人的敏感与欣赏能力,少时还曾梦想嫁给毕加索。而在三毛眼里,写作是生活中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它是蛋糕上的樱桃,而且她从未立志当过作家;她认为生活远比写作重要,她重视生活甚于写作。三毛的作品几乎全是传记文学式的散文,不真实的东西,她写不来。三毛的文字有着她最真的性情。

说到三毛与荷西的爱情。在荷西高三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了在西班牙求学的三毛,并说要与三毛结婚,让三毛等他6年。当然三毛并没有等他,6年以后缘分自然来了,他们也就在沙漠中简单的结了婚。三毛作品中有不少是与荷西婚后的生活点滴。三毛是一个好的家庭主妇,很持家。在《流星雨》中,三毛说到后来她才发现,荷西因为她晚上熬夜写作一直睡不着,因此停笔了,直到荷西去世。荷西说他不拉着三毛的手睡觉睡不着,我看到这一句以后感动不已。三毛说婚姻是一件值得每个人尝试的事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对男孩女孩都一样。

三毛说过为了她的至亲:爸爸、妈妈、荷西,她愿意做一只不死鸟,直到他们走她再飞。

但1991年,三毛自杀,时年54岁。

而我还没出生。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留的你,要告别还未见的我。

叶子分割线

作者介绍:

婷小婷

坐标:广州

爱好:看书、旅游

外号:女神

读三毛传记有感


流年不与你忘

——读三毛传记有感

白落梅曾说:"如果有一天,你在红尘某个街巷,遇见这样一个女子。她身材高挑,散着长发,带着一种繁华落尽的沧桑,一种意兴阑珊的美丽。那么,请记得,她的名字叫三毛。"是的,她叫三毛,是我内心深处不及的梦,是流年不曾忘记的一粒红尘。

雨季不再来看似忧。

不亦然。

忆含希。

独自成长,心田满书香。

——记童稚时

她叫陈懋平,因为觉得"懋"字繁琐,改名为陈平,可她的性格注定让她这辈子无法平凡,她的一生经历成为了一代又一代人传诵的传奇。即使战火纷飞,也没有让她的童年失去色彩。

她是一簇颜色不一样的烟火,盛开在民国时期。她与别的孩子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她那生来便具有的孤独感,让她的色彩显得如此绚丽。她可以默默的独处,不哭不闹,沉溺于书香无法自拔,用自己的方法去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当然,还有她那可以洞察万物的双眸。

当我上小学之时,才开始于文学海洋中遨游,她早已觉那知识是如此肤浅。当我还不明人生所爱为何物,她已找寻到——文学,文学之美就这样成为了她一生的追求。

只可惜,童年的五彩缤纷下也有黑色的参与。黑来自于同学和老师的误解,让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落入无尽的黑暗之中,迫使她离开了学校。

三毛锁上了自己的心门,结识墓园的宁静,浏览自己喜爱的书籍,尘封很久之后心锁已锈迹斑斑,同时也贴上了自闭。幸运的是,这把心锁被顾福生打开了,福生用油画的绚丽,艺术的美丽,让她的内心春暖花开。在福生的帮助下,她走进了文坛。

其实我知道,孤独成全了她的美丽,书香飘进了她的童年。虽然童年伤痕累累的她,记忆中还存留着希望,心田中依然有愈心的暖光照耀。

回忆着她的成长,好似独自寂寥行走,独自追寻着她的希冀。但不是。在我看来,她在幼年便寻得她所爱,知道自己要去往的地方,即便雨季不再来,但在花季之时,花海一定会流入她的心房。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

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与荷西相遇到离别

三毛与荷西曾用六年的时间错过,又用七年的时间相爱相倚,留三毛用余生的时间去离别。

犹记当初荷西对她承诺:六年,多么漫长,等待,如此煎熬,并且她的心早已支离破碎,失去了承担这诺言的勇气,所以她狠心去拒绝了这个男孩,再不让他去找她。

三毛一定知道荷西有多难过,宛如曾经她被舒凡狠狠地拒绝,可她一定不知道,荷西伏枕流了一夜的泪,想要自杀,她也一定不知道,即使他被伤害,他对她的爱还是有增无减。不管这六年的期限里,和谁在一起,又和谁订婚,他的爱都如同冬日的暖阳跟随着三毛。

那么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的时刻。荷西积满了所有的爱意,怀着六年的承诺,坚持着这份对爱的执着。在六年后,终于如愿以偿地拥抱了三毛,决定用余生去追随她,和她一同去了结前世的乡愁。

——撒哈拉沙漠

在撒哈拉的时候,即使他们过着清贫的生活,但十分安宁。在那里,她抛下了所有的哀愁,成为了一个快乐的家庭主妇,时常用中餐来款待荷西及朋友们,教邻居的女孩识字,用简单的医疗知识解除他们的病痛。平凡又简单的生活,多少个昼夜,携手漫步于沙漠中,多少年月,用心雕刻成爱情,让三毛笔下的《撒哈拉的故事》成为传奇。

可惜的是,这样的幸福仅仅持续了七年,就在荷西去往拉芭玛岛工作的期间,工作中不幸丧生。幸福的温度就在此急剧下降,瞬间凝结成冰,万物的美好早已留不住她要跟随荷西的心。在友人不断的劝慰下,终于放弃了离开。开始每天忙碌地为自己的丈夫订做墓碑,每天买鲜花去看望他,陪他说话,天黑也不肯离开。

在为荷西守灵那夜,三毛冢前一言,竟让荷西双眸流出血,那是多么的舍不得,那是对三毛有多沉重的爱才会流血。他一定没有离开吧,一定很舍不得三毛吧,所以把灵魂留下来陪伴三毛,让她感知自己拥抱的温度尚存,只可惜转眼间又变得毫无生气。冢前的三毛,是多么希望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她爱人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再续当初平淡的美好。

世界上最痛苦的距离一定是生与死吧,跨越不了地平线的拥抱,留不住的温存,就连对话都像上映独角戏。回忆起三毛感知生命即将逝去时,每日在海边踱步,等待自己心爱的人平安归来。每当相见,相拥的那一刻,就像拥抱了一整个世界,那种珍惜,那种心切,让他们的世界绽放出红莲。这种面对死亡的恐惧,荷西一定能感受到,三毛对这份爱的守护。

多幸运才能找到一个治愈自己心伤的人,多幸运才能把错过的时光补回来,可冢前已只有泪千行,思念如行云流水,划过她的心脏,让世界只剩下寂寥。

回忆他们的形影不离,用爱让生活充满希望。庆幸的是,即使荷西离去,但这份爱在记忆中仍是暖心的。爱是由心生的,是要看他的心里是否存在于你的内心深处。也许不语,但牵挂依旧尚存,它不需要太高的温度,但它一定是温暖的,足以让两人相濡以沫。

寄她心到远方。

去流浪。

在追寻。

万水千山,愈她心于自然。

——流浪远方

哪里才是你的家,失去荷西,再也找不到进去的钥匙。

原来是远方。

齐豫的成名曲《橄榄树》是由三毛作词的,答案就在其中,"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她背着行囊,踏上了远方,用她的笔,记载了中南美洲各国风土人情,名胜古迹。用万水千山治愈她那千疮百孔的心。在兰州深处的大漠敦煌,让她的心再次感到温暖。终她把情寄于景,把爱撒在大漠深处,绽放的花也飘落在世人手心。

即使她最后离去了,但成全了她渴望的自由。幸运的是,有小天使陪伴着她,引导她去寻找她的橄榄树——荷西。

你是我永生不及梦

三毛曾说:"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从不寻找。"或许是,从小就已经找到了自己所爱,并拼了命地去完成,一定很累了吧。我相信,越过那条地平线,一定有你的爱人在等你回家。

三毛,你如流水,汇入了大海。你如红尘,落入了沙漠。陪我走过漫长岁月的你,成为了我永生不及的梦,你的文字散落在万水千山,我怎敢与你相忘,流年怎敢与你相忘。

是你,让我与梦近;是你,让我去寻所爱;是你,让我真正明白:你需寻得你所爱,并为之守望。

来世,我愿做一米暖阳,很短但很温暖,抚摸你一世温柔。

向三毛学习——读《三毛流浪记》有感


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三毛流浪记》,看了几页我就被里面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三毛太可怜了,他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但三毛却依然能够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有一颗金子般的心,让我深深地佩服着他。

三毛在陌生的城市里四处流浪,他把垃圾当食物,把报纸当被子,把送垃圾的板车当成床,生活是多么地艰苦啊!可是当他捡到钱包时,还主动还给失主,失主感激地送钱给他,他竟然拒绝了,最后只收下了最需要的旧棉袄。这是多么难得的拾金不昧精神呀!

三毛为了能吃饱,有地方住,小小年纪的他不得不去拉黄包车、擦皮鞋、卖报纸、到印刷社打工、卖杂耍处处受到别人的欺负、打骂,却还是吃不饱、穿不暖,看作文到这些情节,我气愤地握紧拳头,为他愤愤不平,也为他坚强乐观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三毛还常常饿肚子,甚至不得不用绳子勒紧肚子。可是,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毫不犹豫地把仅有的一个饼,分给老人一半,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仅咬了一口的一半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他又是多么的善良啊!

遇到这么多困难,三毛都没有被打倒,看到需要帮助的人他会尽力去帮助;遇到困难和坏人他也会勇敢地面对。与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拥有爸爸妈妈的疼爱、老师的关爱、同学们的友爱。在这爱的环境中成长,我更要好好珍惜生活,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善良的、快乐的、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做自强自立的“三毛”——读《三毛流浪记》有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三毛让我既同情又喜欢,同情他的悲惨遭遇,喜欢他的自强自立,乐于助人。

三毛的生活太苦了。他把垃圾车当床,把报纸当被子,衣食不着,无家可归。为了生活,他拾过烟头、卖过报纸、帮人推黄包车、还擦过皮鞋虽然如此,但他却自强自立,乐于帮助别人。即使好几天没东西吃,他也不会去偷去抢,偶尔捡到好吃的了,他还会大方地分给一起游浪的同伴们。记得有一次,他把好不容易得来的烧饼分给了一位老人一半。三毛才吃了一口,发现老人已经全部吃掉了,三毛想了想,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老人,自己却饿着肚皮走了。三毛总是受人欺负,但却不忘帮助别人,真是可爱又作文可怜。

虽然生活很困难,但他很坚强。因为他帮人擦皮鞋,最后他的工具和钱都被警察给拿走了。但他不泄气,又去卖报纸。第一次,因为他跑得太慢,他到人群中的时候,发现每一个人手上都拿着一张报纸在看,于是他就把旧报纸当废纸卖给小贩。第二次,三毛一拿到报纸就往人多的地方跑,不一会儿功夫,报纸全卖掉了。三毛永不放弃的精神和求生的勇气值得我学习。

和三毛暗无天日的生活比起来,今天的我们有爸爸、妈妈的呵护,有老师的关爱,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吃不完的零食我们太幸福了。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加倍努力学习,做个自强自立的三毛!

读三毛《守望的天使》有感


守护天使

——读三毛《守望的天使》有感

关欢欢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这篇文章是台湾现代女作家三毛的一篇散文。三毛的一生正如她的笔名一样是一出流浪记,她奔放不羁,四处游走,足迹遍布世界各地,直到深爱的丈夫荷西突然离世,父母远赴千里,在她身边一直不离不弃地照顾她,才让她意识到年迈的父母是多么深爱和需要她,最终她决定回到台湾定居,陪伴在父母身边。在她的诸多作品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就是《守望的天使》。

从前,我一向认为天使只是圣经里的传说,是童话故事里才会出现的精灵,但是三毛告诉我们天使就在我们身边,这样的天使是为了守护孩子而存在,他们就是我们的父母。在《守望的天使》中,有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段落。三毛邻居家的孩子汤米问她:“天使是悲伤的吗?你说他们哭着?”三毛回答到:“他们常常流泪的,因为太爱他们守护着的孩子,所以往往流了一生的眼泪。流着泪还不能擦啊,因为翅膀要护着孩子,即使是一秒钟也舍不得放下来找手帕,怕孩子吹了风淋了雨要生病。有一天,被守护着的孩子总算长大了,孩子对天使说——要走了。又对天使们说——请你们不要跟着来,这是很讨人嫌的。天使彼此对望了一眼,什么都不说,他们把身边最好最珍贵的东西都给了要走的孩子,这孩子把包袱一背,头也不回地走了。可怜的两个老天使,他们失去了孩子,也失去了心,翅膀下没有了要他们庇护的东西,终于可以休息休息了。可是撑了那么久的翅膀,已经僵了,硬了,再也放不下来了。”

小时候看这段话并不觉得有什么,然而长大之后再看,却觉得字字珠玑,特别是当我也到了离开父母的年纪,对此更是有深切的体会。当年考大学报志愿时,几乎所有的同学都想要报考省外的学校,似乎觉得离家越远就越能摆脱父母的控制,越能有成就感。然而在外面摸爬滚打多年之后,所有的人都发现家才是我们永远亮着灯的港湾,父母对我们的管束才是对我们最深切的爱,不管我们受了多少委屈,遭受了怎样的挫折,我们的老天使仍然会撑着他们已经僵硬的翅膀,努力为我们遮风挡雨。父母从小到大为我们付出了多少啊,是谁一次一次半夜起来,安抚我们的哭闹而夜不能寐;是谁一个一个耐心纠正我们的发音,乐此不疲地为我们重复着单调的词语;是谁一步一步扶着我们学走路,扶了何止几百上千步。而当有一天,我们长大了,组建了自己的家庭,我们是否愿意把最好的卧室,留给年迈的他们;当有一天,他们开始糊涂,听不清话,我们是否能像他们曾经对我们那样,一遍遍地重复着最简单的词语,耐心地和他们说话;当有一天,他们开始步履蹒跚,我们是否愿意慢下脚步,给他们多一点关心和搀扶······不要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最纯真的感情。

当我踏上工作岗位,开始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以后,“守护天使”对我而言又有了新的意义。在工作中我发现,很多少年犯都是从小就缺失父母的关怀,或许是离异家庭无人照管,或许是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在没有爱的环境里长大的他们不懂得爱自己,更不会懂得去爱他人,许多孩子因此痛恨他们的父母,甚至仇视整个社会,一步一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看到铁窗后那一张张或桀骜不驯、或后悔不已的稚嫩脸庞,我常常想,这些无人照顾的孩子何尝不需要大人们的守护啊,而我们检察机关的干警能够为他们做的就是尽力为他们撑开法律的翅膀,成为这些孩子的守护天使,努力使他们能够迈过生命中的这道坎,像其他孩子一样健康快乐地成长。

一篇文章,幼年时读只觉得新奇有趣,青年时读始觉感同身受,而经历过风雨之后再去读,才会意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之重。我们都曾被天使守护,也终将成为守护天使,在人生的长河中我们会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在被守护时心存感恩,在守护别人时尽心尽责,如此,才能无愧于心。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三毛的《滚滚红尘》有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滚滚红尘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