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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作文

关于名著读后感1500字作文。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关于名著读后感1500字作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哦!暑假来了,好轻松啊!先来阅读几本名著,开阔自己的眼界。

题记

我最喜欢读的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讲述了遥远的东方民族五千年的文明文化。五千年来的历史,五千年的沧桑巨变,中华民族经历了兴盛与衰微、辉煌与悲怆,五千年的历史就是一个巨大的宝库,无数英雄豪杰,志士仁人,像秦皇赢政,汉武刘彻,唐宗李世民,宋祖赵匡胤哪一个不是建功立业,名垂千古,以鲜明的形象,卓异的功绩,流芳百世,彪炳千秋。我们是炎黄子孙,面对这浩瀚的历史,,面对博大的中华文化,怎能不激动、自豪,了解昨天,是为了充实自己的头脑,汲取宝贵的人生经验和启迪,从中获取丰富的历史经验和民族智慧,并把它们变成一生的宝贵财富。当我们触摸到每个历史陈迹,在断壁残垣中触摸那些逝去的文明,那充斥其间的血腥与杀戮,欢笑与悲悯,往往总是让人心潮涌动,追思历史,呼唤未来,让我们拂去岁月的风尘,去追寻先祖们的脚步,去借鉴,去思考,去创新。《盘古开天辟地》《人文初祖黄帝》《秦王灭六国》《张骞出使西域》历史蕴含着真知,每一个阶段都值得让人回味,了解历史,从中开阔视野,丰富人们的知识内涵。

其次是《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发表的第一部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美誉。《鲁滨逊漂流记》并不是简单记叙的离奇探险故事,而是融入了作家自身的生活体验和对各种事物的深刻思考,提示了人生丰富的哲理内涵。这本书主要描写鲁滨逊在一个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的非凡经历。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充满传奇色彩。鲁滨逊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背景的中产阶级家庭,原本可以完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他自幼好幻想,一心想遨游四海。他父亲常用知足常乐的哲学教育他,要他满足现状,不要出海,但海外的新世界像一块巨石磁铁吸引着他,不顾双亲的反对和规劝,坐上他父样朋友的船出海了。鲁滨逊和他朋友先是坐船前往伦敦,然而第一次出海就颇不顺利,遇到了大风暴,险些丧命,随后的航海经历也几经波折,频遇风险,先被摩尔人俘虏,后又被卖作奴隶,最终逃往巴西成了种植园主,但是不久之后,他又不甘心于这种平庸生活,为了获得更多的劳力和更高的经济效益,再一次出海。但鲁滨逊没想到,此次出海竟会是改变他一生的苦难历程:航海在南美特立尼达海岸附近触礁,船员全部葬身海底,而鲁滨逊却九死一生,躲过巨浪的吞噬,爬上了一个荒岛,并在那里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鲁滨逊毅力和百折不饶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文学是比鸟飞得更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要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鼓舞人立志,激励人向上的好书,作者以自身的特殊经历为素材,设置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情节,塑造了一个光辉的人物形象,描写的是主人公保尔怎样从一个沙皇统治时代的懵懂少年成长为苏维埃政权里一个优秀青年的历程。保尔出身贫寒,自然不息,坚持信念,身残志坚,以惊人的毅力奋斗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即使双目失明,四肢瘫疾,他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只要你翻开这本书,便会被场景的生动,主人公坎坷的命运、惊人的毅力所深深吸引,心灵震憾,感情升华。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和保尔遇到困难不气馁,不放弃的乐观主义精神,当然我们也要留心观察事物,世界上还有许多神奇家等着我们去揭开,还有没事时要多读书哦!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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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世界名著读后感1500字


范文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朽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范文二

读完《悲惨世界》,我在思考――“书中真是一个只有悲惨的世界吗?”

当冉阿让走出围困他十九年那黑暗的监狱后,他过得并不快乐。大家怀疑他,厌恶他,酒馆不让进,旅店老板亦赶他出来。长途跋涉的他,腹空乏力,却无处可去,幸好遇见慈祥的米里艾主教。善良的主教不仅给予他食物,还给他提供了舒适的客房,甚至在其偷了银碟子准备逃跑时原谅他,并赠与一对贵重的银烛台――“你再也不是坏人了,请用这些银碟子做个正正经经的人。”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还有可怜的女工――芳汀,为了自谋生活,将自己的女儿寄养在了恶棍德拿第家中。德纳第夫妇以各种理由向她索要着女儿生活必须的“费用”。这个在苦难中打滚的母亲啊,善良而单纯,为了自己的女儿,不惜卖掉最宝贵的头发和牙齿,最后连生命也献给了她。

说到善恶,主教、芳汀以及后来的冉阿让,他们都是善良的人。纵然这个世界存在各种各样的悲惨,可他们却依然为这个世界点缀了一份温暖!

在面对贫穷潦倒、世态炎凉时,有的人会向德纳第一样,他们自私、贪婪、卑鄙,在遇到利益的诱-惑时,会欺骗甚至迫-害他人。这样的人并不鲜见,他们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如汪精卫为了保全自己,不惜向日本人屈膝,背叛了民族;郴州xx书记为了自己的贪心,放弃了集体的利益;还有美国为了石油,对伊拉克悍然发动战争……但可喜的是,现实之中,还有另一种人。他们拥有的是光明正大,无己无私,善良的心。就像洪战辉,他可以称得上是“爱的使者”,背父求医,带妹读书……他不求回报,他甚至在自己困难的时候去资助别人,他就是中华民族美德的继承者,我们的社会就需要这样的人!

《悲惨世界》不仅以细腻的文笔铺叙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最低阶层的人们的生活写照,也对爱、善与恶进行了描绘。我不禁感慨故事的结尾——

“冉阿让真的死了吗?”

“不,他已经用生命竖立起了人们心中属于善良的丰碑”。

关于名人名著读后感1500字


篇一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

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惘。这就好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

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篇二

近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读时的心情是随着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命运而起伏。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记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差不多没有一个人甘心平平庸庸的生活,因为即使是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丝绿色,希望在春回大地的彩卷上留下自己的身影。但是却未必人人都会炼就一块好钢。 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相信大家的脑海里一定会出现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

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变成钢,只有一种途径炼!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面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没有屈服,终于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共产主义战士。 人生,可以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但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

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炼人生的火焰。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一个人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在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己,迎接美好的明天。 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

从国际社会来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围绕经济和科技展开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中国赶上时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使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走向全面振兴的机遇和挑战。国家需要学识渊博、意志坚强、处事果断、敢于创新的人才。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是跨越知识的坎坷,勇往直前! 21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吧!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关于励志名著的读后感1500


篇一

这是我读路遥的《人生》以后的感觉,但以下内容并不只针对这本书。《人生》是我在图书批发市场跟着其它几本书一起买回去的,在我十九岁时候我最爱看的书就是如同这本书名的一类。看完《人生》以后我没有立马思考什么,我知道思考是一件费脑的事,并且需要时间;然而我下午有课,马上又要去吃午饭,于是决定下午时候再思考,而我一般是边思考边写,因为这样一来我才会觉得是真正思考过。我和小张一起去吃饭,边走边讲话,这是当然的事,内容随意和平常;比如今天天气,比如看见蜻蜓而各讲小时候关于蜻蜓的一些事,或者问起对方的男友。什么都聊,却又似什么都没聊。谈话让我们认识朋友而让我们的人生得以继续,谈话也同样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串联起我们的人生,难道不是这样吗?谈话包括了回忆,八卦,感叹,疑问和解答等等。到了教室以后,在手机上百度了《人生》看了关于此书的一篇读后感,我摘抄了里面一句话:如何在作出选择后承担起所选择的责任,则是我们需要学习的。这也是我读后的感觉!也许是我不懂如何读书,或者是我思之肤浅,看了《人生》以后,并不想去说主人公加林哪里对,哪里错。我的脑袋一片混乱,于是我得对自己讲一些话:书本是能写出时代、社会的缩影,典型的人物和故事;但是它毕竟不是真实的生活。谁也不是书里的谁,只能说相似而已。里面的人物让人喜爱,里面的故事让人向往,但那是经过加工的,不复自然。于是书里书外,不能较真的去对比,去相信。我们只能看,可别入了书里去,而我以前可是栽了进去。书里加林的那半截人生,是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产物;他只能代表一种人生而不是所有。

书里的他们形象明显清楚,故事脉络清晰,对话少而重要。书外的我们却正好相反,而且更为琐碎。为新衣服破了口子而郁闷,得了感冒而精神不振...

《人生》一书,里面加林的曲折坎坷,都是没有对错的,不该以简单的对或不对来加以评价。发展至今,没有谁拿刀逼他。只是不得已,比如教师职位被下;只是自己跟着内心走,比如放弃巧珍。这是选择,选择必定有失有得,是否得不偿失,是否后悔,或者会庆幸,谁又会事先知道呢?就像你要送一件衣服给你不认识的人,你选择的结果是否会得到别人的满意而让你满意,谁又知道呢。一切都不是偶然,加林的得意与失意,难道不正是我们正在体会着的酸甜苦辣吗?

加林就像我们的朋友,我们站在他的生活之外俯视他,也许是能清楚的做着局外人而对着他指手划脚,尽管他听不见,我们还是会为他违背了我们的意愿而批评他,说他活该!其实一个人怎样做是不需要别人来指挥的,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的想法,那么,他最后的结果,我们同样也只能默然。看完《人生》心生怅然或者欣慰,因为我们总是会在看书的同时把自己想成是里面的人。真的,好像他是另一个自己,活了一种我们无法活的生活,然后我们从中可以总结出经验,知道怎样做会更好,会不觉太遗憾。也思考了人生可能面临的各种可能,当在我们真实的生活中遇到时,便能从容,甚至对生活感到更有信心和把握。加林所面对选择时的内心的矛盾,同样时是大多人的难题,如果是我,我也会选择和巧珍分手和亚萍在一起,不是我忘恩负义贪幕虚荣,而是当时我以为那样会更好,是为了实现梦想。我无法知道最后的结果,但是有机会谁又会甘心放弃。加林和巧珍越来越无话可谈,面对她的知识匮乏不足和她温柔的性格美丽的脸庞时的挣扎;面对亚萍的滔滔不绝和自己的共同之处;再把两个人一对比,加上对未知的渴望,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做出和他一样的选择。他没有错,为什么要说他抛弃了现实?难道仅仅是时代的关系他就显得不切实际吗?不是的,他是勇敢的,他的人生还没完,他的才能,他的向往,他的抱负都在促使他走出大山,只是他没有学会一样东西,所以才让这一切看起来就是时代的错!

那就是,他没有学会勇敢的承担起选择后的结果,他虽然没有逃避,但是他没有仔细问过自己的内心,他只是在接受着社会给他的不公,不幸。而他的爱情,绝对不是用理性可以分析的,谁的爱情都不可以。他的结局不是结局,因为他才二十几岁。小说最后的他一无所有,但这时却正是他开始得到的时候。他在故事结尾为何是这样呢?是他的个性,价值观,所遭所遇和时代背景下的结果,没有为什么,就像此时为什么你在看我的文章而还不是在吃西瓜是一样的道理。

看似有解,其实无解,这种为什么是没有必要问的。他的选择并非是抛弃现实。如果他不和亚萍在一起,就代表他不是一个渴望实现梦想的人,而他是一个勤奋,多才多艺,渴望城市,不甘做土地的奴隶的人,那么他的选择就是必然的。

最后是他放弃亚萍的,其实他可以走的,不管幸福不幸福,他可以跟着亚萍走,因为当时的亚萍也是真心希望他走的,可是他没有,不代表他留下来就是正确的,他爱着的珍巧已经嫁人,他也许能继续当老师,但是他不一定就心甘情愿,如果还有机会也许这一切又会重演,谁又知道呢?可是最后他听了顺德大叔的话,好似顿悟到了什么,于是像下定决心要留在这山里,但他内心,从此大概是有了遗憾的吧。这个结局,就是因为他没有仔细想过怎样去承担选择后的责任。也因为这是作者的安排,也许当时的社会确实是那样,让人觉得不知是自己开了生活一个玩笑,还是生活开了自己的玩笑。只是,我认为他不会放弃梦想,他会调整好梦想和现实的距离,他会让自己幸福,我也是这样希望的。那么在我以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我就知道我会怎样做了。你怎样希望他的?你也就知道如果你和他有同样的难题时该怎么做了。人生就是这样,从不会断,接受着上帝给你的安排。这就是我看后的感想,也许很混乱,也许没有意义,但是我的感想,用不着谁管。可以在更高一点的看这个故事,其实很多时候,都用不着去抱怨,而应该学会从容处之,跟着自己的心走,所得所事都是必然,都是一个缘分!

篇二

说实话,第一次读此类型的书,因为书中的年代离我们较远,那一代的人的生活使我无法去深了解的,只是,读完了后,发现有很多画面还是熟悉的,这可能因为我小时候在姥姥家呆过两年吧。同样是在农村,只是姥姥家是比书中更远离城市的山里。

在书中,山坳里朴实的民众羡慕并且尊敬有文化的读书人,即使他们的学历并不那么高,就如后来再次回老家时,听见山村里的老人谈起考上学的孩子,口气是羡慕的,觉得那些孩子为家里争了气之类的,只是,那时,我还比较小。当去年回老家高考时,才明白,那些考上学的,即使是些大专院校,不需要是名牌大学,也是能令人高兴的。那时,或许我能明白当听说我考上了一本时,姥爷和爷爷他们为何那样高兴。

在书中,朴实的村民把村官都看的那样大,让我想起了古装剧里的七品县太爷,虽被称为芝麻官,可在那老百姓眼里的大老爷,分明就是这一方土地的最大的。书中的村官为自己谋些小利,村民见了,也只是敢怒不敢言,畏惧的成分多些,那高加林的父母在高加林的教师工作被村长的儿子三星取代,高加林怒不可遏,说要写状子告的时候,可是他父母说了这样一段话:好我的老小子哩!你可千万不要闯这乱子呀!人家通天着哩!你告他,除了什么事业不顶,往后可把咱们扣掐死呀!我老了,争不得这口气了;你还嫩,招架不住人家打击报复,可千万不能做这种事啊之后还要高加林不要抱有怨恨,见面要好好说话,又送了好多东西给村官。即使他们心里有怨气,也不能明着来。这种情况其实是一个缩影,如今依旧存在着,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地方依旧上演着。就像我们社会中存在着这种的事,民众即使有怒,却也不敢怎样,只得屈服和妥协于权利。书中的的例子只是工作被换掉了,如今,我们也会听到在公务员考试中某成绩优异者被某高干的子弟替掉云云。亦或是其他方面,世事百态,不同的场景上演着,实质却惊人的相似!

在书中,高加林在失意时遇上了淳朴善良的巧珍,巧珍为了心上人在改变着,用真诚的心的心对高加林好,关心着他,把他渐渐带出了失意。在他准备在农村扎根,与刘巧珍生活一辈子时,又一下子迎来了自己在县劳动局当局长的二叔,最后被马占胜走后门安排到了县委当了一名通讯干事,你看,人生处处充满抉择与考验,我们面临各种诱惑,而高加林在爱情面前也做出了选择,他放弃了淳朴的巧珍,选择了黄雅萍,深深的伤害了巧珍这个对他一心付出的善良女孩。即使黄雅萍也爱着他,可是他们之间的爱情到底不如与巧珍之间的纯洁干净,掺杂了他将因为和黄雅萍在一起而会得到的利益;掺杂了一些或多或少的世俗的东西,变得不再纯粹。爱情的美好在于它的纯洁无暇,容不得瑕疵。所以,当你想利用爱情达到自己的目的时,爱情往往会拒你于千里之外。所以对待爱情,我们千万别因抱什么非分之想而去破坏了它的纯洁和美好。不得不说,有时候命运的安排是如此的神奇,就在他在县委宣传部里干得红红火火,准备和黄亚萍一家去南京,追逐自己的梦想时,又一下子被张克南的母亲揭发,不得不回到农村,老老实实的当一名社员。这种巨大的人生起伏,让我想起了一种刺激的游戏--过山车。巨大的落差起伏,真是考验心脏的承受力啊!好像人生总是存在着太多的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亲身也有体会,有时候当我太想做成一件事时,往往它的结果不如人意,而有时以平常心去做某件事时,却又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不知道是不是太想做成的事抱的期望太太,所以常常会失望。人生就走在一条多弯道的盘山公路上一般,每一个弯道后都有不同的风景,而我们永远不知道在下一个弯道过后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乱石杂草还是绿茵鲜花。

关于经典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篇二

《骆驼祥子》这本书,我去年暑假读过,至今未忘其中的故事情节,这主要是老舍先生精灿的文笔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平民出身儿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保持平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平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我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习一下空缺了。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

老舍先生写文章——平易近人,使人感到亲切,自然,不像有的作家写车夫是以知识分子来面对车夫,而他是平民对平民,架子放下了,去描写人物的形象就写得真,也容易感动人。

我喜欢这一段文字: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健壮,沉默,而又生气。他有自己的打算,有些新颜,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己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向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这一段文字便把祥子(

的性格与生活的环境介绍的清清楚楚,语言平实,但又不似白描手法干燥无味,正是文章的精妙所在。

拜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后,给我的感触很深,老舍先生的作品一向都是很真实的,为了打造一个祥子这样的车夫,可见他一定深入地了解过,才塑造了祥子这样一个典型的车夫。

文章一开始写明了祥子是一个高等车夫,他要强,朴实,有自信,剩吃俭用,早出晚归,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又被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终于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的一点希望,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祥子最爱的是车,从没离开过车,而文末祥子竟然连车都不想拉了,便可以清楚地见到他的理想已经没有了,不再追求,对生活已经开始厌倦,祥子的收场是他不要强了,没了干劲,没了理想,对生活的热忠也没有了。

老舍不断强调祥子和其他车夫一样,突出了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一个例子,也更说明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常

老舍在鞭挞当时社会的同时,也对祥子寄予深深的同情,对当时的人们寄予深深的同情。

篇一

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侮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关于外国名著读后感1500字


范文一

初中时代曾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的种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种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范文二

外国文学,作为大学期间一门必修课,起初令我很是头疼,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除了文学背景之外,作品中长长的人名也是非常之头疼。开课了,在我见了雷小青老师(同时也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直至听了她的课之后,我竟也渐渐的喜欢上了它。闲余时间,去图书馆借过几套文学书籍,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角色: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后来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后来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后来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非常渴望挤入上流社会,非常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起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终于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终于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在那段时期,他与雷纳尔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欺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左右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燥,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在傅雷心中又是具体而微的,这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口号。它大到对世界对人类对祖国的忠诚与献身精神,小到对自己事业的严谨,对父母的孝敬,对妻子的理解,对友人的宽容,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乐段的处理,一位友人的交往,以至于儿子的言谈举止也都一一告诫手要垂直,人要立直都使读者印象深刻,颇有感言。

母亲在那个险恶的年代,在个人安危毫无保障的日子里,她心系远方的儿子和孙子,她克制着内心的恐惧和痛苦,把坚强、安详、无微不至的关怀传送给漂泊异国他乡的亲人。一件为孙儿一针又一针织出来的毛衣,情重如山,她却为礼薄而不安,为了让儿子在异国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她一丝不苟地写下菜肴的制作程序,惟恐疏漏一个细节。她爱夫爱子,一生为这个家奉献,然而,她同样为了不能再忍受的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侮辱,夫妻二人一同将生命融合,迈向永恒,或许更多的是徇情,也算是个结束。然而这个结束却从没让人把他们夫妇俩分开过。

夫妇二人作为中国人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儿子成材,大儿子傅聪成为著名的钢琴大师,小儿子傅敏成为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教儿子先做人,后成家,在他们的人生的句号中,就用人字结束了,一切美好的的回忆不愿让自己屈辱,不愿再让生活中有如此多的自己不能忍受的不愉快。他们宁肯抛弃自己而获一个解脱,来完成人的诠释。 他们的死在我心中有了震撼,我不再象年轻时那样为他们痛楚,只求半个世纪来他们真正的安息。

正是他们严格的家教陶冶出一个世界级的艺术大师。正如好友楼适夷面对傅雷对儿子傅聪的家教的过严过细却不以为然。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家教,才造就了他不俗的一生,并给千千万万的父母留下了一面宝镜,照一照我们给了孩子一些什么吧?为了孩子我们自己怎样做事做人?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有关于名人名著读后感1500字


范文一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诱惑“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诱惑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范文二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侮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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