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一本书,走进一个世界。
在《傲慢与偏见》向我们讲述的以十九世纪英国乡村生活为背景的故事中,我们想到的不应该仅仅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如何浪漫,而更应该看到那个时代的现实,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这之间值得我们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傲慢与偏见》一书主要讲述女主角伊丽莎白与男主角达西间产生误会,随后误会化解,两人最后走到一起的故事。的确很罗曼蒂克,一个美丽善良有气质,一个英俊高贵又富有。但仅说这是一部喜剧绝对不够,里面喜剧性效果的反讽才是书的精髓,因此我们说《傲慢与偏见》是一部爱情小说,更是一部世态小说。
书的开头就让人发笑,班内特太太听到新搬来以为有钱的绅士宾利先生,想到可以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过有钱人的生活时那股现殷勤的兴奋劲是在令人无奈。当自己的大女儿简和宾利好上时,班内特太太简直把宾利夸到天上,她日夜想着女婿每日五千英镑的收入,似乎女儿嫁的是钱而不是人。她在晚会上向自己的朋友和邻居大声炫耀,完全不顾女儿们的面子,出尽了丑。而当宾利先生离开不打算回来时,她便说自己多么不想她回来,还说就算一辈子不回来也无所谓。最后,在爱的联系下,宾利还是回来了,太太竟忘了自己说过什么,再次将对方捧到天上这种爱财如命的姿态毫不遮掩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多么令人恶心。
然而,班内特太太只是英国农村中的一位,在书中,在英国,在全世界,还有多少个班内特太太啊!如今那些让自己的小孩只和有钱人家小孩交往,见到有钱人家总将人家大夸一顿的的家长,又何尝不是另一群班内特太太,让人直感到厌恶。然而现实却是,拍马屁的陈词一套又一套,忙得不亦乐乎;被拍马屁的听得耳根痒痒也听得不亦乐乎。这一幕在生活中见的多了,在官场上更是成了规矩,饭桌上献酒献殷勤,饭桌下献钞票献美女,一个眼神传来,双方你懂我也懂,个个开怀大笑,其乐融融多么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啊!大家一个个满面春光,办起事来团结一致这是喜剧,还是社会的悲剧!
最好笑的人物当然要数伊丽莎白的表哥柯林斯先生。如果说他在三天内先后向两个并不熟悉的女性求婚只为取个夫人不算出奇,那么他自炫自夸以及每小时一次的对凯瑟琳夫人的称赞就不得不让人发笑了。与班内特夫人不一样的是,柯林斯除了见人都要夸一顿外,还善于捧高自己,他对自己牧师的身份感到十分骄傲,遇人总是会声明自己是上层社会的人物。柯林斯不聪明,没有什么学问,仅仅靠着背熟了的词藻的嘴和赏识他的高贵夫人混入了上流社会。然而,这成了他骄傲的资本,在智慧的伊丽莎白面前,还自称见识广,学问深,不停她的劝告,最后碰了一鼻子的灰。好在他的心地不坏,接触的人也不多,最终日子过得也还平静。可柯林斯这个人本身的可笑之处是毋庸置疑的,对于他,能够幸运地遇到赏识他的人,仅仅是可笑而已,但世上有几个人有他那样的运气?不走运的柯林斯放到今天的社会,也就是那些自以为是,仅仅看了几本书,取得了小小的成就甚至连成就都没有就目不识丁,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以及那些空虚到炫富的富二代、官二代们,结果只会是可悲。
多少没有学问的人就像麦穗,轻飘飘,高抬着头,昂首俯视一切。有学问的人就像麦粒,沉甸甸的都是智慧,低头沉思,默默钻研。麦粒理应受到人们的尊重才对,而当下,那么多空心的麦穗受到追捧,那么多饱满的麦粒却不断受到质疑和盲目的辱骂。娱乐圈众多的明星中,有几个是实力派,不靠包装,不靠绯闻,不靠整容,不靠宣传出名走后?又有多少偶像派,凭着花拳绣腿的三脚猫功夫就被称为世界巨星的?而最近红火的一个节目,中国好声音中,多少个实力唱将,仅仅因为没足够的钱整容,没扎实的关系铺路,就被众多网友唾弃!现实版柯林斯的抬头,到底是个人的无知,还是社会的愚昧?
有太多太多我们需要思考,社会不是一个人造的,一种人或者一种现象的出现,一定与社会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也许不能阻止事情的发生,但我们可以将影响程度降低到最小,只有每个人的不断反思,才能使这个有些扭曲了的世界变得更好。
读了《傲慢与偏见》有感:有人曾经问我,你可曾关注过空气中的那些尘埃?浩大的世界中它们什么也不算,既没有浮到空气顶层的能力,亦缺乏彻底堕入低谷的魄力,他们以一种很不起眼的姿态被夹在世界的中央。然而我要说:他们是有思想的,他们也拥有梦,他们努力争取过,可是最终他们选择了沉默,放弃了与世抗争的机会,放弃了一路的苦楚与灾难,更放弃了成功后收获的幸福。
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合上书的那一刻,我对男主角达西和女主角伊丽莎白在追求各自幸福中所显露出来的执着的勇气敬佩不已。真的难以想像,如果聪明的达西在第一次求婚遭到拒绝后,没有勇气去面对并改正自己的性格缺陷,或者他俩谁都没有勇气去克服财产与门第的悬殊,他们还会幸福吗?
人生之旅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寻梦者。梦是巫山峡壁上缀着的那团闲适的白雾,不知何时来,何时去,去向何方;梦是一条伸向河里的若隐若现的虹,现到最美的时候也是它即将消逝的时候。梦是何等神奇,令人魂牵梦绕!它引无数的追梦者背负着黄河的淤泥,手捧长江的清纯,迈着日月交替的脚步,追赶着问题的音符。这其间每一段艰辛的历程,无不饱含着奋斗的辛酸,无不需要我们以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去承受,去拼搏。
有人曾经问我,你可曾关注过空气中的那些尘埃?浩大的世界中它们什么也不算,既没有浮到空气顶层的能力,亦缺乏彻底堕入低谷的魄力,他们以一种很不起眼的姿态被夹在世界的中央。然而我要说:他们是有思想的,他们也拥有梦,他们努力争取过,可是最终他们选择了沉默,放弃了与世抗争的机会,放弃了一路的苦楚与灾难,更放弃了成功后收获的幸福。他们缺乏的是勇气,一种超越自我的勇气,一种不懈追求自己幸福的勇气。
命运是奇妙的,你永远不知道生活中将要发生什么,生活就是生活,你想这样,可它偏偏是那样。人的手掌太小了,握不住它惊喜和伤害,只是听由它倾盆而来。所以说,我们每一个人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勇气绝不是冲动,而是追梦者对未来对理想的一种执着。也许你曾有过这种感觉:偌大的世界你孤单地前行,丢弃了合乎自己的理想而显得空空荡荡,你以为自己还要寂寞地站很久,以为就算丢弃了整个世界也依然可以安稳地生存。这时,想想达西,想想他的勇气,也许就该知道如何去做了。
事实上,像达西这样的人物有很多。四面楚歌中,项王仍悲歌慷慨: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曹孟德更是在对酒当歌中,一边感叹人生几何,一边执着地吟出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此时的我们正值青春,就如绚丽的花朵在绽放,我们充满希望,渴望自由呼吸,自由飞翔。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有勇气去争取。幸福那么近地悬着,亲爱的朋友,你还在犹豫什么呢?
勇者拾梦,相信破茧而出的,不再短暂,我们将拥有人生全程的美丽!为自己争取自己的幸福!
这个故事放进当今社会仍然动人心弦,家境平平的女主偶遇高冷帅气的土豪男主,开始互相赌气,但在很多机缘巧合后,两人发现了对方身上的闪光点,如机智勇敢温暖如春等,最终凭借真爱的力量打败了外界不断的误会与阻挠,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在二十一世纪,故事的主角是杉菜和道明寺,在十八世纪的英国,他们是伊丽莎白与达西。既然是一个看到开头就能猜到结尾的故事,为什么还要去读呢?我觉得人就是贱,这就像看韩剧,明明知道在第几集会有什么情节,但还是满怀期待的去等更新,因为猜得到结尾猜不到过程,而故事精彩的部分,往往都藏在层层跌宕的中间章节中。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17751817)一生发表了六部小说,都是以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其中的《傲慢与偏见》作为她的代表作,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起婚姻,生动地反映了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英国农村的风俗习惯与社会心理。作者通过乡镇几个中产阶级少女对终身大事的处理,艺术地表现了她的婚姻观:为了钱财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但结婚不考虑经济问题也是愚蠢的。《傲慢与偏见》告诉人们,不幸的婚姻有两种类型:一是像夏洛特与柯林斯那样,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是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婚姻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基础上。作者反对把婚姻当作儿戏,比较强调感情对于缔结幸福姻缘的重要性。
小说主人公伊丽莎白是奥斯丁以细腻的笔致精心塑造的体现理想婚姻的典型女性形象。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结合,虽然也不排除相貌和经济方面的考虑,但他们更加注重的是对方的丽质美德。达西是豪门子弟,伊丽莎白则是小家碧玉,二人门不当户不对,达西克服了门第悬殊的种种顾虑,出于真爱而向伊丽莎白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曾发誓绝不嫁给达西,可后来还是成了达西夫人。这种结果正应验了小说开篇的那句论断: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作为陪衬和对照,作者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使小说情节更为曲折,也更富有戏剧性。
伊丽莎白与达西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存在着明显差异,他们夫妻俩却情意融洽,恩爱弥笃。伊丽莎白对达西,先是拒绝,后又接纳,这种变化正好说明了作者的主张: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恋爱的当事人切不可让表象蒙蔽感情,伊丽莎白曾因受到达西怠慢而对他产生偏见,也曾因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大献殷勤而对之产生好感,甚至听信他的离间而进一步加深对达西的偏见。后来,她终于真相大白,并且勇于自责,承认自己的愚蠢行为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毫无疑问,作者用伊丽莎白的情感经历试图说明一个道理: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比无知还要可怕!
例如虚荣和傲慢就是属于这一类弱点。
不错,虚荣的确是个弱点。可是傲慢,只要你果真聪明过人,你就会傲慢得比较有分寸。
你有一种倾向,对什么人都感到厌恶,这就是你的缺陷
而你的缺陷呢,达西笑着回答。就是故意去误解别人。
摘自一卷十一章
这一章描写了男女主角就虚荣与傲慢展开大讨论,你来我往,唇枪舌剑,没有过多赘余的描写,作者用这一段对白将人物的性格勾勒的十分鲜明,伊丽莎白是内心戏丰富的双子座,达西是严谨骄傲的狮子座,这样矛盾的性格对比,就是剧情开展的催化剂。书中还有大量两人间精彩的讨论,都能读出一种客观又生动的睿智,敏感和骄傲,值得思索。
简奥斯汀在我们眼前铺开一幅18世纪英国乡村的美丽画卷,错落有致的园林,阡陌交通的小路都留下主人公的足迹,在这闲适的生活中,绅士小姐们热衷于参加舞会,仿佛能看到燕尾服与长裙礼服翩翩起舞的样子,自然美与人文美在这里融为一体。
然而舞会的目的在于让小姐与绅士联姻,金钱至上的婚姻观念也确实耽误了简奥斯汀的一生,在家人的阻挠下,她不得不放弃喜欢的贫穷律师,自己终身未嫁。在电影《成为简奥斯汀》中,垂暮之年的简与成为法官的初恋重逢,让人不由想到一句: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沉默,以眼泪。简只是莞尔一笑,那一幕令人动容。
阅读的魅力在于能在别人的故事中找到自己的内心或找到震撼自己内心的东西,不断反思与成长,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结合告诉我们,获得人类一切美好感情的前提是消除傲慢与偏见以及更多的负面人生观,因该带着一颗真诚的心与人交往。当然还有更多作者欲说还休的情怀需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去参悟。
用了数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心里煞是一个痛快。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反映。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的好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途径。
寒假在家终于读完了早就想读的《傲慢与偏见》。毋庸置疑,大部分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这本书主要表达了感情是婚姻的基础这一思想。正如简在得知妹妹伊丽莎白已经与达西先生时,告诫她:什么都可以没有感情,唯独婚姻不能。
我看过这本小说后,除了感受到大家公认的这一主题外,还萌生了些许零零碎碎的小感受,然而回想起来让我体会最强烈的一点,就是:人,惟优秀才可爱。
故事中贝内特家有五个女儿,最后有三个女儿出嫁了。大女儿简温和善良,相貌出众,与宾利先生结为夫妻;二女儿伊丽莎白伶俐可人,在经历了双方傲慢与偏见的种种曲折后,与英俊富有的达西先生终成眷属;小女儿丽迪亚放荡物无礼,与人品低劣的威克汉私奔,最后在达西的钱财相助下,威克汉才被迫娶了丽迪亚。当然,小说中不止这三桩婚姻,还穿插了贝内特先生的侄子柯林斯与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的婚姻。在这些婚姻当中,真正幸福美满的,无疑是简和伊丽莎白。她们的丈夫不仅能使她们过上富足无忧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她们获得了一份真挚的感情。简和伊丽莎白的婚姻在经历了重重波折后,最终都冲破了门第的差异,打破了当时社会中婚姻门当户对的惯例。但这并不能说明只要有爱情的婚姻就可以完全不用考虑门第的因素了。事实上,简和伊丽莎白在婚姻上遇到的阻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的身份地位和那些粗俗的亲戚。这一点,达西先生在第一次求婚时就很坦诚地说明了。
同样是贝内特家的女儿,最后的归属却截然不同。其实这些都不是偶然,而是个人的性格、特质所决定的。简和伊丽莎白在素质不高的亲友中显然是优秀的、突出的。优秀的定义并非固定的、统一的,它并没有既定的模式,也并非要取得多大成就才称得上优秀。正如简,除了拥有漂亮的外表,关键是有一颗善良慈悲的心,真诚地对待他人,总把人们朝好的方面去想。而我尤其喜欢伊丽莎白,让我想起《简爱》中的简爱的自信,她知道自己吸引罗切斯特的是她那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能弯而不能折的性格。这两者是何其相似啊。 她们的共性在于拥有超出平庸之辈的品质和特性,她们良好的自我修养让她们显得与众不同。正是这些优秀的个性,让她们变得更加可爱。
我时常听到恋爱中的人说:我愿为你,变成一个更好的我。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爱情使人们想要变得美好,因为人惟有更优秀了,才能变得更加可爱。
杜勒奥斯丁的这部作品,你会觉得它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还是一部世态小说。他的主要篇幅时谈婚论嫁,中心故事是本内太太嫁女儿,主要相关人物确实不过三四户人家,有贵族上古人家的有钱老爷,太爷,少爷,小姐,太太,以及军队里的亲戚朋友,还有当时社会的牧师。故事的情节是通过舞会,会访亲友,婚姻,市集,教堂,宴会等场合串连的,最后本内太太的五个女儿嫁出去三个,其余两个也适得其所。另外在不知不觉中还解决了邻居大女儿的燃眉之急。
在《傲慢与偏见》中,婚姻恋爱当事人对事件的态度,认识以及相关人物的反应,看到当时中产阶级社会普遍的世态风气。诸如对社会人生至关重要的婚姻与财产二者之间的关系。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英国封建等阶级制度的瓦解过程中社会阶级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变化,妇女的觉醒等。
在众多人物中,不论是主人公伊丽莎白,达西还是陪衬任务,都有自己独特的特色,让读者对人性有了更清楚地了解。伊丽莎白的独立不羁、蔑视权贵、敢做敢为、秀外慧中;达西的冷峻,高贵傲慢;简的善良客人;殡礼先生的平易近人,诚实;魏肯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本内特太太的实力,无聊等等向读者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角色。这也是小说思想内容的本质:对人性最彻底的了解。
这一部看似又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联系他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确实反映了当时英国平民资产阶级地位的升迁;同时也正是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法国大革命中自由,平等呼声的一个遥远的曲折回应。
男主人公的傲慢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性,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并非出于彼此偶然的误会,或有小人从中拨弄,而是由于处在不同阶级地位的双方之间横亘着一条无可回避的鸿沟。
现在社会,虽然提倡男女平等,自由恋爱,但在很多时候门第祖望,家事背景对恋爱双方还是有很多影响,如果你是一个很普通的少女,可以有平平淡淡的爱情,也可以有浪漫壮烈的爱情,只要能坚持自我,洁身自好,实实在在的工作,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
不仅仅在爱情方面,爱做人上,我们更应该凭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个人优良品质赢得众人的尊重,倾慕。这是小说最重要表明的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的真正目的。
六年级:尚磊
《傲慢与偏见》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以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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