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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狼读后感4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狼读后感400字”,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狼是一本不错的书,下面小编整理了狼读后感400字,欢迎阅读!

狼读后感400字【一】

《狼》是有“动物小说之父”之称得西顿所着。《狼》风靡全世界近百年,全世界销量近亿册。与他独特的观察视野和新颖的叙述方式密不可分。

《狼》讲的是:在喀伦泡草原上,春天一到,层层冻土融化了。小草探出了脑袋,野牛、羚羊在喀伦泡休息,人们也开始牧业。但有个狼族却让这充满了生气的原野充满了杀机。

老暴,这个狼族首领。浑身油亮油亮的,灰黑色的皮毛透射出阵阵寒气。对于狼族来说,大家对老暴身边的“白姐”羡慕不已。白姐,一只皮毛 银白银白的,她是老暴的希望,为老暴所保护。狼族里的突出分子还有一只黄狼,他可是粮草征收者。专门为狼族捕猎,据说他曾多次为狼族捕捉过羚羊。

这支狼族的崛起可引起了牧民的反对,牧民们对他们的整治从没有停过。最开始先用马钱子碱、氰化物等下毒,后来又用猎狗、枪捕杀,最后又用了捕狼机、套索。可是这狼群竟一次也没上当,反而把不少猎狗和马打的粉身碎骨。

人们颁布了一封杀狼悬赏令。人们在悬赏令面前显得十分无策。

最后白姐和老暴被人逮住了,双双被处死。可是老暴却不愿意离开白姐。可我认为,同族之间,有多少次会手足相残。能达到这样不离不弃。是我们必须学习和思考的。

狼读后感400字【二】

《狼》中有三个关于狼和屠人的小故事,但其结局却都是屠人战胜了狼,最终平安到家。由此可见,狼虽然狡黠,但“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在第一个小故事中,屠人其实也算不得凶残,只是格外聪明。他先是用刀威胁狼,使它不敢靠近。后见狼仍然步步紧逼,于是宁愿舍弃肉来换取自己的生命。而最见其大智的地方在于他没有把肉直接扔在地上,而是用钩子穿住挂在树上,等着第二天早上再来取回去。而狼又何其笨,缘木求鱼,非但没有得到肉,反而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得不偿失,令人贻笑大方,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在第二个故事中,两只狼却实在贪得无厌。屠人刚开始就投了骨头给两只狼,而它们却并不知足,仍然并驱如故,最后才丢失了性命。但在此故事中,两只狼却又有点小聪明,一狼假寐以诱敌,一狼自后袭击,原本以为配合得天衣无缝,但却忽略了它们遇到的对手是屠人,“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最终,对于前狼“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以数刀毙之”,而对另一狼“屠自后断其股(大腿 ),亦毙之”。 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吃肉是它们的天性,觅食也是一种本能。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又何必自相残杀呢?

第三个小故事,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屠人的凶残、智慧、谨慎和贪婪。当屠人进入路旁的行室,抓住了狼的爪子时,他“思无计可以死之”。短短几个字,却将屠人的本性暴露无遗。然而看到屠人“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时,他的智慧却又让人不得不折服,难怪蒲松龄最后会发出“非屠,乌能作此谋也”的感叹。而后来屠人“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又体现了他何其谨慎的态度。最后屠人“遂负之以归”而不是直接把狼留在原地,蒲松龄寥寥几笔勾画出了屠人多么贪婪的形象!

这却又让我不得不想起狼的贪婪了。狼贪婪是为了食物,而屠人贪婪是为了钱财。每个人都有一颗贪婪之心,也都有自己不同的目的,而圣人和凡人的区别就在于能否控制住自己的贪心。虽然如此,但想要控制贪心却实在很难。鉴于此,我想一首佛偈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只要我们把世间万物都看淡了,不再为荣华富贵、功名利禄而动心时,又有什么能再来扰乱我们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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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读后感400字


【第1篇】

我细细品读了一本书:“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分为许多小故事,其中一篇《白狼》深深吸引了我,阅读了数遍,我受益匪浅,感动至极。

这篇小故事讲述的是:一只野狼袭击了村子里的家畜,村民找到了狼的幼崽并把它带回村子做“人质”,母狼知道后不顾危险,用自己的勇敢与智慧救出了幼崽,我对这只母狼非常敬佩。

书中提到母狼为救小狼,利用石灰把自己化妆成一条平平常常的白狗,混进猎人中救出小狼。请你仔细想一想,百兽之王是谁?老虎。不,真正的百兽之王不是别的,是我们人类自己,动物再厉害,也斗不过锋利无比的捕兽夹,从天而降的捕兽网,以及威力无穷的猎枪。而这条母狼却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救小狼,这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啊!这就是母爱,这就是母爱带来的勇气和智慧,这条母狼利用地形随机应变,蹭了一身石灰乔装打扮成一条白狗,骗过了猎人的双眼,救出自己的孩子,这是一头勇敢而又聪明绝顶的狼。

母爱是最强大的力量,如果说父爱如山,那母爱就如海,容纳一切。

点评:在小作者的眼里,这只母狼是勇敢而又聪明的,是令人类佩服的。文中充满了一个孩子对文章的独到理解和情感。结尾又升华了中心,读来深有同感。

【第2篇】

大部分人对狼没有好的印象,把狼当做邪恶的化身。

这个暑假。我读到了沈石溪的《白狼》,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狼的善良一面,它们虽具有的母爱同样伟大。

白狼其实是一只灰黑色的母狼,他为了救出小狼崽,蹭了一身石灰,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白狗,蒙骗过了猎人的眼睛,最后就出了小狼崽。这只聪明绝顶的母狼为了救出小狼崽的这个行为,充满了母爱。

我们的母亲也是这样:在我们生病的时候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在我们需要帮助时,母亲总是及时的伸出援手。母爱就像一把伞,在我们难过的时候笼罩着我们;母爱就像一把按摩椅,在我们疲惫的时候,抚摸着我们。母爱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母亲可以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让我们珍惜吧。

白狼还非常勇敢,这个勇敢值得我学习。我做事经常退缩,我以后要从白狼身上汲取勇敢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400字


天狼读后感400字(一)

今天,我在书店买来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一只狼,一只狗,一家人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了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流浪的军犬和一只狼在绝情谷狭路相逢,打成了平手。这只狗无意中来到了杜仲的家里身下了四批小狗。而那只狼的两代八匹狼都死于杜仲之手,狼来到了险恶的红石滩与黑森林磨练自己,而后母狼独眼也加入了一个狼群,和狼王魔鬼生下了四匹狼。三番五次的骚扰兰花坳。母狗的次子侠客阴差阳错的爱上了母狼的女儿血杜鹃。母狼这次趁母狗雪虎不在,杀了杜仲。母狗的长子李逵伤心地独闯狼穴,送了命。而侠客与血杜鹃结为伴侣的事被雪虎发现了,雪虎便杀了下课,上山杀死了母狼的长子黄风。血杜鹃知道侠客死后殉情自杀。雪虎和前主人杜伯上山杀了独眼,却放走了灰妖,灰妖的睾丸被咬掉了,无法生殖,就像狼妈一样训练自己,打败魔鬼成了狼王。当春天来临时,灰妖就可以率领狼群浩浩荡荡地杀奔兰花坳。一场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蓝花坳中上演。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起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值得人类学习。同时也明白了我们应该给动物们一个空间,不应该去侵占它们的生活、繁殖的地方,我们不应该去砍伐森林里的树木,给森林里的动物个地方生活。否则,动物们也有可能像母狼它们一样反抗我们。动物们也有生活的权利,不应该去伤害它们。我们人类实在是太贪婪了。为了自已的一私望而去伤害它们这些无辜的生命。感受到了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终于,在老主人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只剩下逃跑的山妖了,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

以前,狼在我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这本书却向我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竟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

这让我明白: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一本好书,能影响人的一生;一个故事;能开启人的思想。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好书,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它所表达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带给我深深的人生启迪。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这个故事让我又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曾经有位小伙子,他与一位老爷爷相交甚欢,每天都去找他。但是有一天,老爷爷突然心脏病发作,小伙子连忙找出药来,但是瓶子里却空空如也,此时的老爷爷痛不欲生,见此情况,小伙子马不停蹄的背着老爷爷跑向医院,但是就在途中有一伙不良少年截住了他,将他身上的钱财一劫而空,就这样,老爷爷因为一伙不良少年而重病发作死亡了,小伙子心有不平,他发誓要为老爷爷报仇!无论前路多么艰辛!路途多么遥远!都要努力克服!于是他努力锻炼,好好学习,最终以自己的力量报仇雪恨了!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狼妻读后感400字


【第1篇】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狼妻》觉得非常的好,沈石溪把狼妻写的就像在你的眼前一样,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像是真的一样。《狼妻》写了狼骑的聪明和超高的演技,直接蒙住了沈石溪的眼睛。

沈石溪的捕兽夹夹住了一只大公狼,沈石溪准备了准备,他要去解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获得极其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然后“我”披上了狼皮走进了狼窝。

然后沈石溪做狼的日常的生活习惯和不停的学狼嚎,终于得到了母狼的信任和认可,在风雨之中母狼产下了三只小狼崽,再生产中沈石溪做到了大公狼的责任为母狼和三只小狼遮风挡雨,三只小狼顺利的出生了。

沈石溪每天下午都回家洗洗澡,然后睡上一两个小时的觉,然后拿上早准备好的一只鸡、一只兔子冒充狩猎成功,太阳下山时再返回狼窝,三个月过去了小狼长大了,母狼吞掉了沈石溪的狼皮,原来母狼再利用沈石溪在为她遮风挡雨为他提供食物,但是最后还是让沈石溪走了,这证明狼妻也是个有心有肺的动物。

文中的“我”为了探求真理,长期不懈的坚持让我感动,使我很受鼓舞。

【第2篇】

《狼妻》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黑母狼给予我了很大的震撼。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一个称职的母亲,更因为她是一个有感情、有思想、有感恩之心的狼。

母狼在临近生产之时丈夫不幸死去了,而专门从事动物行为研究的作者,他有一个异想天开的决定,他把狼皮剥下来披在身上,为了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秘密接近了狼群。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狼要生产了,为了不被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他在洞口为母狼挡风,这一个动作感动了母狼……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母狼终于发现了他的真实身份,母狼又气又恨,但最终“丈夫”对她的关怀战胜了母狼对他的恨。

动物行为研究家为自己的工作不顾生活的认真态度使我震撼。但是母狼知恩图报、善恶分明的举动更使我感动!有的人还不如狼,狼虽然凶恶,但却有感恩之心,而有的人却为了一己之私,做出损人利己的事。每一个人和动物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重要的是你要为大家展示的是哪一面?

【第4篇】

我假期读了《狼妻》这篇故事,体会到了真正的“母爱”。《狼妻》这个故事是属于《狼世界》这本书里的其中一个故事。《狼世界》的作者——沈石溪是中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他描述的故事离奇曲折,情节扣人心弦。

《狼妻》主要讲了一名动物学家披上狼皮,提着一只鸡,混进了狼洞,扮作一个“狼丈夫”,帮助怀孕的母狼遮风挡雨,顺利的分娩产下三只狼崽。他还帮助母狼把小狼崽喂养大。母狼爱小狼崽,“狼丈夫”也同样爱着小狼崽。母狼非常感激他,即使发现他不是自己的同类,也在危难的时候帮助“狼丈夫”脱离了险境。这本书揭示了狼世界不为人知的精彩和神秘。

这个故事里有母亲对孩子的爱,也有母狼对“狼丈夫”的爱与感激。我也应该学会如何感恩父母,做爸爸妈妈的好宝宝。通过这个故事我还了解了——狼除了拥有它的凶悍和贪婪,它还拥有温暖和善良,智慧和坚韧。

《狼种》读后感400字


读了沈石溪的《狼种》,我十分感动,感受颇深。

故事的大意是:一只叫大灰的警犬退役后,来到了阳光大马戏团。它由一名女饲养员来喂养,但女主人不喜欢它,因为她有狼的血统,而且长得像狼,所以主人经常无缘无故地虐待它。主人喜欢一群哈巴狗,因为它们会讨好主人。有一天,主人带它们去外地演出,不巧半路车坏了,司机去修车,把主人和动物们留在了荒郊野外。这时,突然出现了两只凶猛的豹子。动物们吓得全躲了起来。大灰挣断铁链,冲向豹子,与敌人决一死战。最后,它用生命保护了主人的安全。

这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首先是因为当主人无缘无故虐待它时,它总是低着头,夹着尾巴,默默忍受着,从不反抗。我感到十分忿忿不平,真想去为大灰评评理儿。其次是因为当哈巴狗羞辱并群欧它时,它从不违背主人的命令出笼子一步。我赞美它的听话,并且很想把那群哈巴狗狠狠地揍一顿。最后是因为当主人遇到危险时,它不记仇,而是全力保卫主人,完成了自己忠诚的使命。对此,我十分敬佩。

当泪流满面的主人把奄奄一息的大灰抱在怀里时,大灰欣慰地闭上了眼睛。看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

最终,大灰终于用鲜血诠释了自己对主人的忠诚。

《狼蝙蝠》读后感400字


《狼蝙蝠》读后感400字

三实小 二(11)班 赵武思涵

指导教师:卢卉

《狼蝙蝠》是冰波的作品,我读过之后受益匪浅。故事说的是申教授带着一支探险队去南极,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动物。它的身体非常的庞大,如同中生代的恐龙。可是,它又不是恐龙。它长着一个巨大的像狼一样的头,它的四肢既结实又显得十分的灵巧,在四肢和尾部之间长着皮膜,看起来就像是蝙蝠,不过它有非常巨大的身体。申教授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狼蝙蝠".虽然它的样子很恐怖,但它确有一个善良而纯洁的心。他们做了一个特大冰柜,把狼蝙蝠带回到了他们的实验室。

申教授助手的女儿叫丽丽,丽丽对恐龙特别痴迷,申教授给狼蝙蝠注射了一种药水使狼蝙蝠复活了。丽丽被狼蝙蝠吞进了肚子里。在狼蝙蝠的肚子里,丽丽学会了狼蝙蝠的语言,也是第一个弄懂狼蝙蝠秘密的人……军队要把狼蝙蝠杀掉,申教授不忍心,把狼蝙蝠放了。但是很遗憾,最终狼蝙蝠还是变成了化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尊敬生命,热爱生命。我很欣赏科学家们对科学研究的执着和不放弃,今后我也要向他们一样做一个认真、努力的人。

《狼的骨气》读后感400字


我在《意林》里读了一篇故事,名字叫作《狼的骨气》。

这篇故事很简短,大意是一个猎人一次打猎捉到了一只狗,猎人对狗说:“只要你投降,条件是你一切都要听我的,我就会给你荣华富贵。”狗答应了,它成为猎人的打手,做事任劳任怨,忠心耿耿。猎人十分满意,越来越信任狗,以致于把许多大权交给狗,狗过的又风光又潇洒,过了几天,狗帮助猎人猎到了一只狼,猎人让狗去说服狼投降。可是狼却对狗说:“我们骨子里是截然不同的动物。”猎人一次又一次提高投降的待遇,最终还是没有降服这只狼,猎人意味深长的说:“对于崇尚骨气的动物来说,荣华富贵对它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最后猎人放了狼。狗说:“狼没有投降却放了它,太便宜了。”猎人飞起一脚踢飞了狗:“你是什么东西,一点骨气都没有!”

狗和狼,都是动物,可它们的选择却不同,因为狼认为它的骨气比荣华富贵更重要,而狗却不同。人也是这样,不能为了一些小便宜而反叛自己,丧失人格。

《狼与山羊》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看了一篇故事叫《狼与山羊》,就是要我们不要轻易相信坏人,里面讲的是,从前,有一个老山羊,有7只小山羊,一天,老山羊出去买东西,它千叮万嘱的跟小山羊说:“要是你们听见难听的声音和看见黑爪子,那就是狼。

小山羊异口同声地说:“放心吧,妈妈”。

于是,过了不久,恶狼来了,说:“孩子们,我给你们带好吃的来了,快开门。”

小山羊听见难听的声音,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我们的妈妈才没有这么难听的声音。”

接着,恶狼吃了一个白嗓子,声音变的很优美,然后,大灰狼又去小山羊家说:“我给你们带了好多吃的,快开门。”

于是,七只小山羊从窗户外面看到黑爪子,说:“我们的妈妈才没有黑爪子呢!“

恶狼又去找面包师傅撒面粉,但是,面包师傅新乡:恶狼肯定又去害人了。说:”我才不要,你肯定是做坏事。“

恶狼凶狠地说:”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吃了你。“面包师傅给了恶狼面粉,恶狼去山羊家又说:”我是你们的妈妈。“ 小山羊开了门,恶狼把小羊一只一只的吃了,第七只羊躲在了电视机后面没被找到。山羊妈妈回来了,看见孩子都被吃了,第七只羊跑出了和妈妈说,哥哥姐姐们都被恶狼吃了,于是,山羊妈妈伤心极了,它拿出针线,趁恶狼睡觉的时候剪开了灰狼的肚子,所有的小羊都出了了,然后老山羊把几块石头放进了狼肚子里面,狼醒来喝水,因为石头太重,所以一不小心掉下了水里被淹死了。

从此以后,老山羊和小山羊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这个故事的感想是:不能轻易相信别人的话。

《狼与鹿》读后感400字


自然之道往往是不可违返的。像课文《自然之道》中,向导那一句听似冷淡的话:自然之道,就是这样的。竟是自然的真理。《打扫森林》里的林木官因为不懂得这条真理,出于保护森林,却把森林毁了。下面,我再给大家介绍一则有关于大自然带给人类启示的故事吧!

这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片生机勃勃树木葱郁的大森林里。这里生活着四千多只鹿,而凶恶残忍的狼是鹿的天敌,在森林里,发生了太多狼吃鹿的悲剧,当时美国总统罗斯福因宠爱圣洁的鹿,为了让鹿能更好地生活在这片美丽的森林里,下了一道让猎手大量捕杀狼的命令。

两年后,森林里已经有一万多只鹿了,罗斯福高兴得不得了。然而,想不到的是,这一对鹿的保护措施却给鹿群带来了灭顶之灾。由于天敌少了,鹿群大量繁殖,森林的树叶渐渐被鹿啃光了,最后只剩下树皮。不久树皮也啃光了没了食物的庞大鹿群,大部分都被饿死了!

大自然告知我们一个道理:违背自然,定遭惩罚。

《松鼠和狼》读后感400字


有一天小松鼠在树枝上跳来跳去的玩耍,也许高兴的过头了,他不小心从树枝上掉了下来,正好掉在一只正在睡觉的狼身上。

狼被砸醒后猛的跳起来,生气的抓住松鼠大叫道: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竟敢打搅我的美梦。你得为这件事付出代价,我要吃掉你。说完狼就张开了大嘴吧,要把松鼠吃掉,松树连忙苦苦的央求道:求求你放了我吧。狼说:好吧,我可以放了你,但是你要告诉我你们松鼠怎么会过的那么快乐,我老是觉得很烦恼,这是为什么呢?小松鼠灵机一动说:请你先放我回到树上,我再告诉你。

狼听后立刻把松鼠放回了树上,小松鼠对狼说:你觉得烦恼是因为你太凶狠心肠太坏了,我们快乐是因为我们心肠善良,从来不欺负别人。就这么简单,狼不太相信,是呀,善良让我们容易交到好朋友,而你的坏心肠只能让人远离你,这样你怎么能快乐呢?狼听完松鼠的话说: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别人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想幸福快乐,必须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如果我们外表善良,心里凶狠就不算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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