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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100字

童年读后感250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童年读后感250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小说主人公也是早日丧父的阿廖沙,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里,已经让黑暗与恐惧占据了。

在他的生活里,有粗暴自私的外祖父经常毒打他,又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生了一场大病。阿廖沙的外祖父还狠心剥削工人,暗放高利,怂恿帮工偷东西。

从阿廖沙外祖父的种种劣行中,我读出了吝啬、贪婪、专横、残暴,也着实的体会得到了阿廖沙当时的心情。是外祖父的残暴留给了阿廖沙童年重重的伤痕。

我们中国有个成语:祸不单行。同样,在阿廖沙的生活里,还有两个让他充满恐惧的人——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兄弟俩很像,自私残暴,但也相互勾心斗角,阿廖沙的父亲马里哈姆在世时,也遭过他们两个的陷害,而且他们还害死了富有同情心的茨冈。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阿廖沙的内心充满了压抑和恐惧,同时也渴望人间的爱与温情。

读这本书时,心中不免产生不快和同情,为阿廖沙悲惨的童年而拭泪,为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而忧伤。

不过,在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一定会为你开启一扇窗,所以,阿廖沙的生活中便有了带给阿廖沙快乐和温暖的外祖母;教他做一个正直人的老长工;还有纯朴乐观、富有同情心的茨冈。

是他们,为阿廖沙黑暗的童年点了一盏明灯,让阿廖沙的内心变得强大,使阿廖沙充满信心和力量,让阿廖沙不再孤独与寂寞。

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也知道,在黑暗长河的尽头,一定有一个叫光明的东西在发光发亮,只要跨过这条令人惊悚的大河,光明就一定在闪烁,希望就一定触手可及。

童年如画,记录着精彩的瞬间;童年如歌,跳动着欢快的音符;童年如海,翻动着我们快乐的回忆。我认为每个人都有着美好的童年,有着幸福的过往。可是,不久前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它让我产生了一个愿望,那就是我要长大。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它真实描绘了俄国社会生活,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甚至令人窒息的生活,表现了一代新人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崇高理想。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种种遭遇,使我极为难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外祖父的自私残暴,舅舅们的唯利是图,使他的童年那么不幸,甚至可以说悲惨。

回忆起我的童年,多么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啊!我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娇,在爷爷奶奶的疼爱下长大。可我还不满足,肆意发脾气。而阿廖沙呢?他很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又把他丢在了外祖父家。除了外祖母没有人关心他疼他,想到这里,我忽然为我的任性而感到羞愧。想想那时,我是多么的幼稚无知啊!

是啊,我从小就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心里只想着依赖父母,让父母为我遮风挡雨,却忘了自己也要学会长大。是《童年》唤醒了我,教会了我,它让我知道,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苦难,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因为我们总要学会长大。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要努力学习,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我不会再惧怕苦难,再惧怕失败,因为这些与阿廖沙的悲惨命运比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与他相比,我拥有的太多了,也幸福多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坚强呢?回首往事,我要改变那个任性的我;珍惜现在,我要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展望未来,我会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因为我已长大。

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我会把童年的点点滴滴,当成一份最美好的回忆,用我的力量,谱写我人生最美的篇章!

月光透过窗格,投下四方信笺似的光影,唤起我所有被深埋的记忆。

自爷爷去世,老房子归他人,我就再也没有回到那里。那片像糖纸般包裹着我几乎整个童年的土地,是否还存留有我童年的痕迹?

那片广阔的棉花田还在吧?童年的我,一步一跳地跟在爷爷身后,突然被那么一片开着白色黄花朵的植物所吸引。爷爷说那叫棉花。呵呵,好温暖的名字!站在它们中间,摘下一朵。源于相信每一朵花就是一座宫殿,而那贪吃的虫子就是童话中的拇指姑娘。将花紧贴脸,又好似用脸去贴近花。感受到,那如密一样绵软的丝滑,我感觉自己里美更近了。有谁能告诉我,那些被我用稚嫩小手抚摸过的棉花,在近十轮风雨冰霜后,花瓣是否还留存我掌心的温度?

那条小河还是同样的清澈吗?酷热的盛夏,它曾是我天然的空调。坐在散发着浓香的青草芳香的岸边,让双脚接受溪水的抚摸、让双脚在水中荡漾,激起细小的水花,不时与水中鱼儿打个照面。拔根小草,学着村头那灵巧的妇人编小虫,却怎么也学不上,也不恼,再来一次。许多个静谧的下午,便在双脚荡起波纹的推助下,与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中悄然溜走,只留下一个惬意悠闲的身影镶嵌在飞逝的时光画册中。有谁可以告诉我,那片因为我而荡起波纹的小溪水,在风吹冰封后是否还有一圈属于我的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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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1到13章读后感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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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完作品之后,我们获取到很多人生的道理。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你是否正为写作品读后感而发愁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童年1到13章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童年1到13章读后感【篇1】

童年700字读后感1

《童年》是高尔基的着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童年》让我难忘,受到感触,也我从中受益无穷。我不但对高尔基先生刻画人物形象的写作技巧有了深入的了解,也进入到了那个特殊的年代,感受到许多人生的道理。这本《童年》开启了我进入世界经典名着的大门,我相信在今后的阅读中,我会收获更多!

童年700字读后感2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们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这本书,感受到了高尔基的悲惨遭遇,觉得我们是幸运的一代,因为高尔基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向别人买了二十几张游泳票,中午,妈妈骑自行车送我回去奶奶家吃饭,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把这十张游泳票给姨妈,我到了姨妈家的时候,我就顺手把游泳票给了姨妈,转眼就跑回奶奶家,忽然,姨妈打电话给妈妈,姨妈说:“怎么这些游泳票少了这么多的?”妈妈问了问我,说:“不知道,我女儿说她没有拿。”姨妈奇怪地问:“这么现在才只有五张啊。”妈妈重复地问了我好多遍,妈妈说:“不知道。”妈妈用安慰的对我说:“你有没有拿到啊?怎么姨妈说会不见了的?”我哭着说:“我反正没有拿,你不相信我就算咯。”后来,姨妈打电话对妈妈说是姨丈拿,妈妈后来向我说了对不起,我也说了不用了。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童年700字读后感3

人生宛若天空,又蓝又美。童年,更是闪烁的一点点星辰,点缀了星空。使无目标航行的船只找到了方向,看到了希望。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就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父亲就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他的外祖父贪婪而残暴,两个舅舅又十分冷血,为争夺财产害死徒工小茨冈。外祖父不停地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断了他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作者可怜的母亲改嫁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正如“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所说。就当我同情作者的悲惨遭遇时,作者的处境终于迎来了缕缕阳光。他的外祖母像天使般把他引向光明。正如文中所写:“在她没来之前,我一直在黑暗中摸索,她出现后马上把我领到光明世界……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难的生活。”她给予作者知识与希望,使他学会坚强。

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一开始我觉得自己的童年填满了题,但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就幸福的多了。起码不会被饥饿缠绕,不用担心衣食住行。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学会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童年700字读后感4

我读过一本书,叫做《童年》,童年讲述的是一个孩子童年的时光。童年经过的是各种各样的经历。在童年时候,有过好多胆颤心惊的事。

也许你的童年难忘的是缤纷多彩的美景,也许你的童年难忘的是融洽相处的朋友,也许你的童年有着不为人知,与众不同的一个个秘密。他们都值得你去细细品味,深深回忆。而我的童年难忘的则是一本书,一本引我走向知识的海洋的少儿经典科普读物。童年告诉我们,童年时光是最无私的。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在他们的生活中,童年中,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童年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总会有险阻的,童年的生活是快乐的,但生活中也充满了贫困,孤独和辛劳。但是他们并没有退缩,我认为英雄的伟大不在于他的体魄,而在于它的心灵和品格。我认为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与苦难的搏斗,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因此伟人们的生涯往往就是长期的受难,他们的身心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然而正是忧患造就了他们的伟大。

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杯茶,那这本书就是茶的清香,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盘棋局,那这本书就是那个至关重要的棋子,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张蜘蛛网,那这本书就是网的中心点。童年已成细雾,成淡淡的影子,可这本书,会被牢牢的锁在我记忆的深处。

人生最难忘的就是在童年,童年是最纯洁的,童年是光明的,童年是有意义的。我们一定要珍惜我们的童年。读完这本书,才知道童年是最真实的,没有心机的。我真的被童年所深深的吸引了,好像就快融到那一片童年的草坪上,尽情的歌唱,没有任何烦恼。去享受童年的快乐与幸福。

现在细想起来,童年就像一本打开的书,在这本书里,你会读到因满足了愿望而高兴,也会读到遇到不平而气愤,还会读到因受了委屈而伤心。你会读的兴高采烈,也会读的神色黯淡。你会因读到精彩处而大声叫好,也会因读到惊险处而大惊失色。而现在,童年正在离开我,书的纸张也因此而渐渐变黄。被功课这座山压得直不起腰的我们,只能在梦里,慢慢的、慢慢的咀嚼这书里的文字。

最后,好好把握你的童年吧,别让这本书留下空白,留下遗迹。

童年700字读后感5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故事主要写了高尔基童年时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从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令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这时,我的鼻子不禁一酸,为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而伤痛。我依然含着泪水,终于把这个催人下泪的故事看完了……

从那个时候起,我心里就暗暗萌生了一个念头: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万人景仰的大英雄,把千千万万个像乞丐那样可怜、无家可归的穷人从恶霸的.威胁和利用下一个个地拯救出来……慢慢地,慢慢地,这颗种子不知何时从我心里缓缓地萌发了,而且那样的坚固、结实……这时,我的脑子里也随着产生了一个新奇的想法:如果我是一个市长,那该多好啊!要是真的能实现理想,我必定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能把幻想变成现实,那一定是很美好的。我期望自己忽然长大成人,当上了成都市市长,我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领导各阶层人民,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第一的城市。不再希望有高尔基那童年般的生活。我相信那时侯的成都市一定更好、更美、更繁荣。

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愿望,但我相信凭着自己的努力,这个理想一定会实现的。为了能早日实现这个理想,我要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了出发前的准备!

童年1到13章读后感【篇2】

读《童年》有感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今年寒假,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我要象他一样,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高尔基三部曲-《童年》读后感2500字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 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 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六年级《童年》读后感作文 (2500字)


在看完高尔基的《童年》,你会有什么感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六年级《童年》读后感作文精选,欢迎阅读。

第一篇:《童年》读后感

《童年》是由无产阶级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所写。《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三部自传体小说。描述了阿廖沙童年,少年和青年的生活。《童年》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在他很小时候父亲生病去世了,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的经历。

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自利的小染坊主。在这段岁月里,他见证了外祖父家业的没落,性情的转变,两个舅舅因为担心母亲会要回原本为她准备的那份假装。虽然那份假装因为母亲违逆外祖父指定的婚事而被外祖父扣留,他们觉得这份嫁妆应该归他们所有。因此他们闹得不可开交。也正是了两个舅舅的表现揭露出了人与人之间为了利益所暴露出的人性中的贪婪与自私。阿廖沙在这样的家庭饱受虐待,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沙皇统治下社会的黑暗以及社会各阶层的生活状态。

当然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阿廖沙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外祖母用她的体贴与关爱抚平了他心灵上的床上,也收到了小茨冈和格里格力乐观,正直精神的感染。正是这黑暗中微弱的光明,塑造了阿廖沙坚强,善良的性格。

这本书真实再现了一个成长中的孩子眼中的世界,我们会感动于阿廖沙渴求知识的精神,会怜悯他痛苦的遭遇。尽管书中弥漫着凄凉压抑的气氛,但在这背后却仍旧蕴育力量和生机。我坚信早晚有一天这份人性的光明力量会打败所有的黑暗。

第二篇:《童年》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高尔基爷爷的名著----《童年》。书中主人公阿寥沙的童年让我百感交集,各种不知名的情绪交织在我的心里。

阿寥沙从小父亲便病死了,留下他和母亲相依为命。迫于生计,母亲不得不把他送到外公家。于是,阿寥沙的童年就在外公家开始了。外公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酒后暴打阿寥沙。在外公家里,大多数人把他当成争夺家产的仇人,但是外婆对他却很好,很疼爱他。就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下,阿寥沙依然坚强地活着。

《童年》是高尔基爷爷以他的生活为蓝本写的小说,生动形象地写出了他的不一样的童年。在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就是阿寥沙坚强的性格,不管生活是多么艰难,不管,别人怎么对待他,他依然坚强地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不过,在这样的环境中,有一个人在默默地为阿寥沙抚摸伤口,给他活下去的勇气,坚定不移地支持着他。这个人就是他最爱的同时也是最爱他的外婆。

看到这里,相比阿寥沙的童年,我们的生活不知有多么美好。早晨,睁开眼睛,换好衣服,美味的早餐已经摆在桌子上。放学后,楼道里已经弥漫着饭菜的味道。而在阿寥沙的生活里,虽然不是没饭吃,但是他的父亲去世,母亲又不在身边,还遭到非人的对待。

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当前的生活,努力学习,不辜负生活中的爱,长大后才能回报这些默默付出的人。那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也该醒悟了,珍惜爱你和你爱的人,不要失去了再后悔。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一种幸福的感觉笼罩在心头。

第三篇:《童年》读后感

提到童年,大家都一定偷偷抿嘴笑,但阿廖沙的童年却与众不同。我读完《童年》这本书深有感触。

高尔基在《童年》中叙述了了阿廖沙在父亲去世以后随母寄居在外祖父家中的故事。同时,阿廖沙也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而争吵、打架以及生活琐事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他十一岁时丧母,外祖父也破了产,他只好出去社会打拼。

在我们的人生当中有喜有悲。正如阿廖沙在俄罗斯社会底层中不怕困难,茁壮成长。

想想,我的童年是充满童趣的。

四岁的时候,我看到一本书上说,鸡孵蛋要25天左右,而且还要有一定的温度。但是现在科学家们研究出了人工孵蛋器,用不着鸡来孵蛋了,可以人类自己来孵蛋了。于是我便突发奇想:我能不能自己来孵蛋呢?

说干就干,我疾步走向厨房,去向姥姥要鸡蛋。

姥姥,我要一个鸡蛋。我说。

要鸡蛋干嘛?姥姥纳闷了。

我要孵鸡蛋!

孵鸡蛋干嘛?会臭的。姥姥一边炒菜一边对我说。

不行,我一定要孵。我坚持自己的想法。

姥姥最终还是熬不过我的苦肉计,只好答应我,从冰箱里拿了个鸡蛋。

我兴高采烈、蹦蹦跳跳地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准备实施我的伟大计划。我回想了一下,书上说:孵鸡蛋一定要有足够的温度。于是我想了想,我便七手八脚地拿起袜子,毛巾等东西。我这是要干嘛呢?我把所有的衣物全部裹在了鸡蛋上。把鸡蛋包的严严实实,不露一点儿缝隙,生怕它着凉。为了再加强温度,我又学着鸡妈妈坐在了鸡蛋上。

五分钟过去了,三十分钟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时间如流水般,怎么也抓不住,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我已经精疲力尽了。

不行,这么一直做下去不是个办法,我得再想一个办法来。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突然我灵机一动,再加一层棉被不就行了吗?说罢,我又把被子裹了上去,这时的鸡蛋就像个粽子,肥肥胖胖的。我又安心地继续做我的事情了。

就这样一天,两天,终于等到了25天了。我怀着忐忑不安,又有点激动的心情,用发抖的手去一层一层翻开被子,就好似在揭开谜底一样。只剩下最后一层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了一股臭味,但是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翻开的最后一层的时候,我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蛋壳上面已经布满了霉菌,就像一个透明的宝石上面布满了瑕疵。而且他还留着蛋清,一直淌到被子上。

突然,爸爸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他似乎也闻到了那一股臭味,问:龙龙,什么叶道?

额我支支吾吾地说。

爸爸发现了臭味的源头,于是便掀开被子,我望着他那张脸,那张生气的脸布满皱纹,里面还有折纹,还有螺旋纹,就像你往池塘里抛了一块砖那样

童年的一幕幕总令人向往,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幸福,让我们都像阿廖沙那样,有着顽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乐观的生活态度,茁壮成长!

五年级童年读后感怎么写 (2500字)


童年很美好,很快乐,很天真,每个人都有个难忘而傻乎乎的童年。下面小编整理的五年级童年读后感,欢迎来参考!

童年读后感(一):

这个暑假,本来心情是无聊的、平静的,可是,自当我接触了那本《童年》后,我的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了……

作者高尔基似乎本来就不想告诉我们什么,他只是想用这本传记来描述他自己的生活罢了。虽然书中故事个个充满着封建色彩,但是也无不乏着爱的光辉。

整本书以阿廖沙和他的外祖父母为主线,牵动着情节的发展,因为阿廖沙很小的时候,父亲得病死了,母亲带着他回到外公外婆家。就开始在这里进行了生活。显然一开始是不如意的,大舅米哈伊尔与小舅雅科夫的争斗是整个家庭乱成了一气。阿廖沙初步认识到外祖父家弥漫着的相互仇恨的气氛,渐渐地,他开始淘气,因为一件小事而狠狠的北外祖父打了一顿。但是呢,这却只是一个开端,后来越来越多的犯错使他越来越多的挨打。小伙子茨冈却成了他的好朋友,能在他被打时挺身而出。

他就此带给了主人公阿廖沙无穷多的乐趣。他擅长跳舞,幻想着有一副好嗓子。阿廖沙非常爱他,但他却被两个舅舅强迫着扛承重的橡木十字架去坟地,中间绊倒后,被十字架压在下面,因失血过多死掉了。

悲惨的命运总是伴随,外婆成了她最好的伙伴,讲故事是外祖母的强项。文中,外祖父的残忍恶毒总是与外祖母的慈爱善良对比了起来。他们最后落魄了,四处分家,几乎成了货真价实的乞丐。

但尽管作品中描写了那麽多目不忍睹的惨事与丑事,整部作品仍然象阳光透过云层一样放射出了乐观主义的思想光辉。主人公阿廖沙没有被艰辛、痛苦和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满怀信心,奋斗拼搏,冲破种种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这种乐观主义精神使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带上了积极的色彩。

我不仅从这本书里感受到了封建社会,还体会到阿廖沙的命运之悲惨,但他却不肯屈服,继续奋斗的精神深深感染了我。我从中便想到了自己,那么优越的生活,都不肯吃一点苦头。稍微挨打不顺心就哭泣,振作不起来了。这还是我吗?我跟作者比起来太幸福了,却还不懂得珍惜,我感到自己的惭愧。

童年读后感(二):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之后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童年读后感(三):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加之耶稣教条盛行,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每一天都要在胸前划“十字”作祈祷,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

我的感受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世界里,那里没有高尔基生活的世界那样充满仇恨。高尔基不论是在苦痛的受辱日子,还是欢乐的时刻,我们都要坚强的生活下去,因为有很多人对我们很好。自己的亲人都在身边,而且都十分幸福的在一齐。我们的童年十分快乐,父母都在我们身边,和同学一齐上学,玩耍。高尔基和我们的童年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大家活在繁荣富强的国家。有老师教育着我们,父母爱着我们,爷爷奶奶呵护着我们。我们得到了无限的爱,但是高尔基他是没有这些的。但他十分努力,敢于应对一切的困难!透过了努力成了伟大的作家。我们要向他学习。

童年读后感(四):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而此刻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样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完美的生活务必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史记》读后感2500字


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平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一番话掷地有声,背后却是萧索与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凄清无闻,窦婴还要一边注视着当年门下歌咏之徒涌入仇家,以博取笑脸。就在这时,互相扶持的灌夫又为己身处险境。这时的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如同一个婴儿般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见其他任何一丝光芒。救灌夫也就是救自己。由于没有了追求权势、财富、青春的倚重点,他内心的真情迸发了。而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亡,不论绝食而死还是弃市而亡,对一个早在坠落悬崖过程中的人而言,又有何区别?

郦食其:坚守自我不为器。一直觉得郦食其之死太怨。蒯通一馊计真是误了卿卿性命。但郦食其绝非一迂儒,他一声大喝能让侍从惧而失谒,跪而拾谒,还走,并自称酒徒,此真乃一狂士。也因为他乃狂士,非策臣,才会说出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之语。从而接受烹的厄运。因为他是为君主、为自己所执之念劝齐之人,而非一个只为用计助主然后谋功名利禄之人。他不是任何人可以驱来唤去,有智能的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之人。他眼光果然没错。

主父偃:人下人的最终释放主父偃的确被压抑的太久。游学四十余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宾客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骄横过人,会放言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食之。这话放肆无理,读来却令我心酸。因为即便身居高位,主父偃心中不是快意与得志,而是更深的咒怨与不满。小人得志,贫者暴富时,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与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来折磨别人的同时,更深刻的折磨自己。他辛酸自己已然逝去的四十载年华,他明白来日无多,但他并不看重生命的余下部分,并不着重享受已经无多的生命,因为他依旧沉湎在不得志的一生中,他无法不将自己的一生定为被屈辱的失败的一生。所以,他会带着最深沉的绝望去暴发,用表面的释放去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而这种自决于世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也最终将他送上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已然无望,死也无谓了。

死士:远古的浩荡绝响太遥远了,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的长袖随风拂动,坟间的青草见证无悔的鲜血。凌乱的头颅苍白无息的悬于集市,污秽的身躯旁野犬嗷向明月。这是死士的下场。只为那曾赏识他们的义主,一个看重他们人生价值、厚遇他们的恩人。这不是奴性,我反复告诫自己,在一个逐渐越发看重个体生命的时代,两者的确让我难以区分。自发抛弃生命的理由太多,苟延残喘理由也太多,究竟何谓重大义,何是轻相抛,何是无耻苟存,何是忍辱负重,何又是自尊自爱?生或死,这是个取决人自身境界的问题。有人因惜命贬损后世,有人因轻死被人一笑了之。这全取抉于为何死,为何而生。

英雄:以一挡众的豪气。历史上,文士、策士、说客是如此之多,或舞文弄墨,在纸上纵横万里,或滔滔不绝,博古通今。他们或可谓仁人志士,或为贤相良丞,但在我心里,他们无法匹配英雄之名。同样,奋血沙场的武夫也并不是。因为我心中的英雄只有一种人:他们孤身一人,面对强大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全身而退,泰然如若无事。所以,蔺相如和曹沫乃英雄中的上品。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曹沫和怀璧请死的蔺相如用灼人的气魄令人生敬,进而生畏。那份自持、自信的无惧与胆魄令人艳羡与感慨。英雄的中品则如荆轲和聂政。但两者又有不同。前者计未成而身死,不过却具有中国文化中对失败者名垂青史的所有条件:忠主,有勇有谋,明知死地而不惧,所以荆轲闻名久远。而聂政更类死士,为知己者死且不拖累家人,虽死,英名犹在。下品则是灌夫、专诸之人。勇气超绝,大而无畏,但智慧略缺。他们可壮一时,难有深厚内涵。

《围城》读后感2500字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从生活安逸的海外留学生活到归国在上海点金银行谋事,再到赶赴内地三闾大学,然后辗转到上海,最后又离开去了重庆。是是非非,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角逐,以及生活的琐碎,终于使方鸿渐不堪忍受压抑,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每每读到方鸿渐,都不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制造假学历蒙骗丈人和家人,被登报颜面尽失;又因为电话的误会;戏剧般地错过了与唐晓芙的姻缘;还有湘西道上的艰难险阻;三闾大学里遭遇不见天日的阴暗的政治斗争,你奸我诈中惨遭倾轧;玩笑下与孙柔嘉结婚却又整日家里鸡飞狗跳。围城里的人,在各种无休止的纠葛下的可怜、窘迫、痛苦、尴尬都被血淋淋的拉扯,在世人眼下暴晒。

还有多少鸿渐苟且在围城,他们蜷缩于社会的罅隙里喜怒哀乐,因为怯懦被时代的荒流淹没,比起社会人人明争暗斗的乌烟瘴气,他们是那么的软弱无力,而他们的善良在温暖人心的一瞬又何曾不是一种揪人心肺的痛。

在这乌烟瘴气中,刀关剑影,杀戮和生存并存,竞争和淘汰轮番上演,情场、官场、名利场,看这个污浊的社会如何蚕食人们的灵魂和道德,吞没人们的操守和伦理。腥风血雨中弥漫着浓重的腐烂气息,令人作呕。看那一个个迷失了自我的人,都沦为社会的诅咒,他们丢失了青春,丢失了年华,丢失了真情实感,丢失了最初的纯真善良。这个时代不需要他们曾经有过的友谊、爱情,这个时代牢牢困住了他们的思想,阴暗的旧社会符咒正在耗尽他们的生命,逐渐地一部分人麻木了,适应了,屈服了,不再想突破这似乎无坚不摧的围城又是一个个奴隶。可是,那些还有生气还有精力的青年,他们的路真的早已被荆棘披覆,拦腰折断了吗?未来的路又在哪里?也许这一切,只有那只祖传的老钟知道。

再来回顾书中的人物形象,钱钟书老先生强烈批判了民族劣根性。记忆最深的非属那帮三闾大学的伪君子假学士不可。韩学愈,造假学位,龌蹉肮脏,挑拨离间鸿渐和刘东方,即使在鸿渐这种造假同行面前,仍然大肆炫耀自己的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声情并茂。李梅亭,表里不一,自私猥琐,在湘西路上留钱买烟叶和烤番薯独自享用,还被路上的妓女迷魂心窍,张口闭口仁义道德,背地里尽是些不光彩的事迹。还有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禽兽不如,身为一校之长,肩负教育救国之使命,却沉迷酒色,一副老奸巨猾的嘴脸。痛哉!教育界尚且败类比比皆是,何况官场等等。

唯一一个算是完美的人物唐晓芙最后也不了了之,也无从得知后续,只能希望能坚守自我,不被社会玷污,甚至成为解救别人的新青年。

结尾的留白给人们充分的想象,因为有太多的遗憾与不甘,在此便后续一段:

方鸿渐一气之下出逃上海奔赴大后方重庆,临行前拍电报通知了赵辛楣,俩人,一拍即合,赵答应为他找份事干。鸿渐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王先生家。王先生怜惜鸿渐,决定与他一起前往重庆,他原先也是计划投奔他在那里的亲戚,当得知鸿渐没有钱时好心资助,算是回报鸿渐对自己的信任。鸿渐到了重庆顺利地在机场见着赵辛楣,同时还向老朋友介绍了王先生。得知了他们俩同时失业的境遇之后,赵辛楣好心挽留王先生一同谋事。在赵辛楣的帮助下,俩人很快找到了工作,成为了赵辛楣的同事。鸿渐待生活有了着落之后向爸爸发电报。爸爸回报表示很担心他,因为走之前没有通信,喜极而泣,也好,也算是安定下来,为父也可放心矣。

好景不长,上海传来了噩耗,遭到了日本的侵略。心急如焚的鸿渐立刻拍电报要家里人来重庆,还要求带柔嘉一起来。鸿渐家里人当即动身整理东西,同时也收到了鸿渐寄来的汇款,终于在日本完全占领前逃离出来。其实到了重庆之后,鸿渐就有点后悔当初对柔嘉的冒失,只是为了面子他想在重庆有了自己的事业在寻机言和,这几日更是想念的很,又急拍电报给柔嘉,希望她能和自己家人一起来,但是在机场鸿渐找不到柔嘉的人影,他的父亲只是给了他一封信。大意是在上海还有点事要处理,晚两天来重庆,署名:依然爱你如初的柔嘉。鸿渐心里明白,柔嘉不想一路上受家里人不接待,为了让自己不至于难堪,特意错开日期,心中不免一丝惋惜,却也无可奈何。

结果第二天上海完全沦陷的消息就传遍了全中国,柔嘉似乎从此也就从鸿渐的生命里彻底消失了。

悲痛中鸿渐回想起之前和柔嘉在一起的种种快乐,吵归吵,柔嘉还是自己的好妻子的,毕竟深爱着他。还没有等鸿渐从悲痛中恢复过来,上海方向又寄来了一封信,上海方向拍来一封电报,鸿渐原以为这是最后一丝希望,读后却顿时泪如泉涌。我还记得你和我讲苏小姐、唐小姐的故事。我想,事已至此,也是天命注定,我或许来不了了。上海全城戒严,任何人没有特别签发的通令都不能出去,你看到的这份电报时不用太难过,也不用太担心我,如果我死了,就去找唐小姐吧,他是好姑娘,也算了结我最后的心愿。

之后全国国统区与日本新占领的上海完全隔绝,陆续的,社会上逐渐流传起一种说法,日本兵烧杀抢夺,上海成为一座喋血孤城。鸿渐心想,柔嘉也免不了这命吧,他懦弱地替自己寻找理由安慰自己,是柔嘉自己要求延后两日的,也许是她跟着自己吃苦太多,早点去了也罢,总算是离开了这污浊的世界,完全逃离了这座围城。像鸿渐家里人一样,很多人连夜逃离了上海,其中有不少人拖儿带女的来到重庆。毕竟是中国的大后方,人们总希望能安全一点是一点,有亲戚的再好不过,没有亲戚的就沦为丧家犬,住最便宜的旅店,吃最便宜的面包,在来之前慌忙带上的一点钱用完之前还不至于每天排长队去政府难民署领救济粮。

因为人多难民署的人一下子忙不过来,鸿渐就被暂时调去帮忙,每天早上天微亮就开始分配排队的难民每人俩馒头和一碗稀粥。日子似乎有安定了下来,十天过去了,难民人数在成爆发式增长之后出现了稳定,一直排在鸿渐这一排的难民,鸿渐也基本都认识了,因为工作的缘故,看到这么多的难民鸿渐心里也有了宽慰,都是命,你我都逃不过。

这天,一对新的母子忽然出现在鸿渐面前,鸿渐出于同情,一边盛粥拿馒头一边与那位母亲聊起来。开始时鸿渐没有细看,当他把多给的第三个馒头塞给小男孩,孩子母亲唏嘘着让孩子谢谢叔叔时,鸿渐才看清了这女人的脸,你,你不是唐

不知道上海家里的老钟,现在是否还是准时地每小时晚七分钟

苔丝读后感2500字


【第1篇】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故事发生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

故事中的主人翁是美丽勤劳的少女苔丝,出生在这样一个破败的家庭中,父母偶然听说是贵族后裔,就抓住这本虚无的救命稻草,企图巴结同宗(其实是买来贵族姓氏来半点门面的暴发户)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这种背景是时代的折射,一匹马对于一个穷困的农民家庭意味着什么东西呢?看看原文吧:

苔丝大惊失色,跳下车来,看见了可怕的事情。呻吟声是从她父亲的可怜老马王子口中发出来的。……邮车的尖把就像一把利剑,刺进了不幸王子的胸膛,它的生命的热血像溪流一样从伤口喷射而出,带着咝咝声落到地上。

苔丝在绝望中跑上前去,用手捂住那个洞口,唯一的结果只是她的脸上和裙子上都被喷上了殷红色的血迹。后来她只好站起来绝望地看着。王子也尽力一动也不动地坚强站着,直到突然倒在地上,瘫成了一堆。

看看原文这样对于生命的惊心动魄的描写,我们就分明地感受到作为家庭中长女的苔丝因为自己的疏忽而造成损失时,简直是天塌下来的恐惧与担心。而正是处在资本经济上升时期的特殊背景造就了苔丝一生悲剧命运。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在母亲的一再撺掇下,她被迫盛装前往寻亲之路,正是在一种貌似轻松的场景描写中开始讽刺意味的人生描写的:

在约好动身的那天早上,天还没亮苔丝就醒了——那时候正是黑夜即将天亮的时刻,树林里静悄悄的,只有一只先知先觉的鸟儿在用清脆嘹亮的声音歌唱着,坚信至少自己知道一天的正确时辰,但是其它的鸟儿却保持着沉默,仿佛也同样坚信那只唱歌的鸟儿把时辰叫错了。

在阿历克·德贝维尔家,苔丝的命运得到了极大的转折,也是她的恶运的开始,在这儿,在她还没来得及开放的时候,她就像一朵花任由恶劣的摧残了,连作者写至此,也情不自禁地发表了一段独特的感慨。我们先看她的感受的描写吧:黑夜深沉,他隐约看见的只是脚边一片暗淡的白影,表明那是穿着他的衣服躺在枯树叶上的苔丝的形体。周围的其它一切都像夜一样的黑暗。德贝维尔弯腰俯身下去;他听见了均匀的轻轻的呼吸声。他跪了下去,把身子俯得更低了,他的脸已经感觉到她的呼吸的温暖了,不一会儿,他的脸就同她的脸接触到一起了。她睡得很熟,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一个是人欲得逞的恶魔,一个是无辜受伤的纯真少女,而作者的轻描淡写式的描写更是突出了读者的内心伤感:“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在我还不懂得爱的时候,我就被像花骨朵一样受到了无情的摧残,可是,此刻,我还不能预知我的未来有多少坎坷要走呀!这种被粉碎的痛有多大的震撼力哦!

作者的评论也是耐人寻味哦:

这片美丽的女性织品,就像游丝一样的敏感,又实在像白雪一样的洁白,为什么就像她命中注定要接受的那样,一定要在上面画上粗鄙的图案;为什么粗鄙的常常就这样占有了精美的,不该占有这个女人的男人占有了这个女人,不该占有这个男人的女人占有了这个男人,好几千年来,善于分析的哲学家们都没有能够按照我们对于秩序的观念解释清楚。的确,一个人也许认为,在现在这场悲剧里,可能暗藏有报应的因素。毫无疑问,苔丝·德北菲尔德有些身披铠甲的祖先,在他们战斗以后嬉闹着回家的时候,对他们那个时代的农民的女儿们也有过同样的行径,甚至更加粗暴野蛮。不过祖先的罪孽报应在子孙的身上,虽然对诸神来说是一种再好不过的道德准则,但是普通的人类天性对此却不屑一顾;因而对这件事也就毫无用处。

对于没有爱情的事,你究竟抱着怎么样的观念去对待?希望像祥林嫂一样?我们的苔丝勇敢地走出了一步,离开了阿历克·德贝维尔,呈现了女性少有的尊严,我们发自心灵地向她致敬!可是,命运真的不公,她有孕了,而孩子又死了,这一切,都对她的善良的心灵造成多大的打击哦!

可是,更捉弄人的是,这颗寻爱之心不会因为自己受摧残而受遏制,相反,一旦当自己有了爱的机会时,却是如火山爆发了。这不,生命中出现了戏剧的一环,安棋尔·克莱尔先生在她的生命中出现了。

【第2篇】

感觉有点说不清读完《苔丝》的感觉了,好多的感情交织在一起,有点窒息。

苔丝是个悲剧,彻头彻尾的悲剧。她家境贫寒,却美貌如花。对于一个自重的穷家女子来说,美貌就意味着麻烦。她吃苦耐劳,却时乖命蹇——初次打工就遇上东家德伯维尔的纠缠。年纪轻轻就失身,怀孕,拉开了她生活的序幕,亦成为她悲剧的开始。人们的歧视,她能顶住,偏远处劳动的艰苦,她也不怕,和牧师出身的青年大学生克莱尔的相爱却压垮了她。新婚之夜,互诉心曲,都端出了自己人生中难以启齿的一段。对等的倾诉却没有对等的结果:苔丝不变初衷,依然怀爱,克莱尔则一反常态,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她。自此,悲剧愈演愈烈……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终于是,不堪刺激的苔丝杀死了德伯维尔,成了一个杀人犯——一个世所不容的美丽纯洁的杀人犯!

老师说过了欣赏任何一部经典作品尤其是社会小说,首先离不开对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的了解,因为伟大的作品总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欣赏苔丝也不例外。如果单单从这部作品或者用现代人的观点思维来欣赏这部作品的话,那么,书中的主人公克莱尔委实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他对深爱他的妻子苔丝的抛弃。但明白了这部作品的产生背景,我们可能对于克莱尔不只是指责,或许会有很多同情的成分。苔丝描写的是19世纪后期英国农村的生活。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以坚实的步伐向前迈进,许多的偏僻地方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其影响。这种影响不只表现在农村向机械化和大农业的迈进,对于人们思想的冲击同样是致命的。处于转型期的人们的思想一片茫然,这使得许多思想正在不可避免地被抛弃或者接受。正是这样,苔丝的悲剧显得是那样地催人泪下。这不能怪克莱尔,他也是社会的牺牲品啊!用作者托马斯。哈代的话说,这一切都是自然的法则在起作用,兴盛交替,潮起潮落,风水轮流转!这时期思想领域最明显的一个变化恐怕莫过于人们对上帝的疑问了,就像克莱尔那样。但是即使是克莱尔这样思想比较先进的人仍旧不可能完全摈弃旧观念旧道德的束缚,这恐怕也是苔丝悲剧的一个缘故吧。试想,在现在,想苔丝这样美丽贤惠的女人即使失身,还有谁会责怪甚至不能容忍呢!何况她是不知情的呢。同时,苔丝成了旧思想的载体。作为一个女人,她得承受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当然,社会压力主要是道德方面的。苔丝遭遇强暴后,村子里的人认为她有伤风化,无不对她另眼相看。甚至,就是她自己也对自己不可饶恕,于是整天蛰伏在家里。她背负了历史的重荷。书中多次谈到她是贵族的后代,这也就意味着她承载了历史的思想及道德观念。她失身于德伯维尔的那段耻辱经历始终是她人生路上的巨大障碍。正是因为它,她迟迟不肯接受克莱尔的求爱。但当她克服了这一心理障碍时,克莱尔却无法再接受她了。总之,她的过失在旧道德看来始终是不可饶恕的!

同时,苔丝也开始初步接受新的思想,这也就是她最终能走出自己的心理障碍的缘故。但或许哈代只是叙事般的描述一个故事,我不认为它仅仅是在叙说一种现象。苔丝的这种转变反映了资本主义思想不可遏制的冲击力。文中最后提到当克莱尔去巴西之后思想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他开始接受了在以前看来似乎是有些荒谬的事实。或许,正是这种现象的反映。或许,连哈代本人也对这种变革束手无策。于是,他创造了克莱尔这个人物来表达他的这种苦闷。幸好,哈代知道把这种情绪诉诸笔端,要不还真不知道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呢!

当然,这些只是我感觉我们应该读到的东西,但我毕竟不是哈代那个时代的人,就作品本身而言,我无法评价它的社会意义,作品中让我感动的是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情,用惊天地泣鬼神形容也不过分。尤其是在新婚之夜就得面对丈夫的离去,又有多少女人能够做到?苔丝爱克莱尔,爱得发狂。她爱得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他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克莱尔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虽说最后我们的主人公并没有像我们希望的那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他们的爱情毕竟还是超越了尘俗,散发着迷人的光芒。或许,这种纯洁无私没有感染任何物质侵染的爱情是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应该大力提倡的呢?当克莱尔远去巴西的那段时间,对于苔丝来说可以是暗无天日了,但她对克莱尔的爱始终不渝。她不准任何人侮辱克莱尔,污辱他们那至高无上的爱情。也许有人禁不住会问:用那么仅有的一点卑微的骄傲去支撑昂贵的爱情是否值得?是啊,在这个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年代又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信仰呢,更别说要为此付出如此巨大的牺牲了。资本主义思想冲击的不只是西方国家,还有东方国家,中国也不能避免。但在这样一个多元化思想并存的年代,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对于道德,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抉择?人生往往是无奈的,人不仅要看他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本意是什么,后者才是衡量道德好坏的真正标尺。

当然,苔丝的真正价值还有其艺术价值。整篇文章谋篇周密,结构严谨。文中多次运用伏笔,预兆和细节,还有场景的烘托,让主人公的形象鲜活起来。但这些并不是我关注的重点,我想或许我可以不予讨论。再说有那么多人在研究了,或许我没有必要再作这些无聊的笑料了。

《伤逝》读后感2500字


时光过得真快,我爱子君,仗着她逃出这寂静和空虚,已经满一年了。涓生与子君相爱决定同居到爱情消逝分开不过才一年而已啊。

最初的时候,涓生每日等待子君到来,子君不来时心不在焉,坐立不安,书一直在翻但却看不进去,见子君迟迟不到便担心着她是不是翻了车,是不是被电车撞伤了,等到子君到的时候,则是迫不及待的迎了上去,才终于放下心来。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大抵都是这个样子吧。

最初的子君,看到一张铜板的雪莱半身像,也不好意思看,子君最初是被旧思想束缚着的。但是因为涓生与她谈家庭专制,谈打破旧习惯,谈男女平等,谈伊孛生,谈泰戈尔,谈雪莱谈了半年,没想到半年后,她便站出来要决定自己的归属,选择自己的幸福。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便有了那个时候的新时代女性的思想。

那时候的社会是古板的旧制的腐朽的,是因为那时候的社会文化是古板的旧制的腐朽的。那种腐朽的文化,在许多老一辈人的眼里已经扎了太深的根,挪不动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但是青年一代是很容易接受新的思想新的文化的,只要能够让他们接触到。比如子君,以前接受的教育是老旧的腐朽观念,一开始是被旧思想束缚着,但是后来接触了不过半年,便接受了新思想新文化。好像一个个体,细胞也会新旧更替,老细胞总是会被淘汰掉的,只有新细胞是未来。所以老的腐朽的,总有一天也会被淘汰掉,新的思想和文化落在青年一代身上便有了希望有了未来。没有人永远年轻但是永远有人年轻着。

在求爱的时候,涓生是大脑宕机了,只是一片模糊。但是子君却记得深切,一点一滴,一言一行,都是记得深切的。在示爱的时候,涓生是有单膝跪地的,子君非常感动,但是涓生却觉得愧恧,而且觉得可笑和可鄙的,害怕子君总是想到那一幕。涓生认为子君是被旧思想束缚着的,认为自己是新时代的有着新思想的人。那又为何还会觉得单膝跪地示爱可笑可鄙呢,我认为大概是他的大男子主义在作祟,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之类云云,虽然没有这样说,但是骨子里却是有着这种想法的,所以也不希望子君总是记得那一幕。

我觉得在路上时时遇到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一不小心,便使我的全身有些瑟缩,只得即刻提起我的骄傲和反抗来支持。她却是大无畏的,对于这些全不关心,只是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子君爱得热烈,爱得纯真,当初决定冲破家中的束缚的时候,便不再在意他人的看法了,子君是勇敢的。而涓生自己确实懦弱的,害怕他人异样的目光。可以看出来,子君的爱勇敢而坚定,好像只要和涓生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但是涓生却爱得懦弱爱得胆怯,或者说根本就不那么爱子君。在不太忧虑生活的时候,有着多余的心力去寻着消遣。涓生对子君大概就是这样吧,只是消遣罢了,虽然说得难听了一点,但是也差不多吧,所以后来子君因为和他生活,因为照料两个人的生活,因为操持家务,因为各种琐事,被磨去了棱角,不再那么有新时代的特征后,涓生便不爱子君了。

同居后,两个人一起生活,终究是变了。所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谈恋爱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只要抽出自己空闲的时间,去和对方待在一起,去消遣不要紧的时光,寻一个乐子就好了。但是到了婚姻里,就完全不一样了,整日待在一起使得待在一起的时光不那么宝贵了,而且两个人一起生活,必然是要相互照料的,在自己忙的时候,在自己没有空闲的时候,也有着另一个人在。这时候不再是一起消遣不要紧的时光了,而是要从本来就紧的时间里还要分一些出来给对方,添些麻烦罢了。柴米油盐也都要去操心了。所谓的贫贱夫妻百事哀,也是因为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没有时间去经营感情了。这是真的,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但是时间和精力都被日常的琐事占了去了,不能去更新生长和创造的时候,就只能等待往日的感情被消磨殆尽吧。

那算什么。哼,我们干新的。我们。她说。在涓生失业的时候,子君也没有要退缩的意思。但是涓生却害怕了,变得怯懦。

涓生抱怨着子君没有时间陪自己聊天读书,但是又没有办法去请女工,涓生自己也没有时间帮子君做家务,照看家里。涓生抱怨子君的阿随和油鸡,却丝毫没有考虑过子君的寂寞感受。涓生抱怨没有一间静室,抱怨子君没有那么幽静体贴,抱怨屋内的碗碟煤烟,却没有体谅过子君的辛苦。涓生一边抱怨着子君总是催着自己吃饭,后来子君不催自己吃饭了,又嫌自己的饭菜是冷的而且还不够,却不曾想过谁知道你什么时候要吃饭不可能你想吃的时候就有热腾腾的给你吃,而且你想想是否家中还有足够的米给你吃呢。到底是喂了阿随才不够的还是本来就不够了呢。涓生好像是一个老爷,什么事情都要子君帮他打理好操持好,自己只管去做自己的营生自己的事业,这难道不是旧时代的思想么。后来油鸡吃掉了,涓生只觉得清静,但是不曾想过子君是否觉得心疼。然后还道人是多么容易改变啊。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现在忍受着这生活压迫的苦痛,大半倒是为她,便是放掉阿随,也何尝不如此。忍受着生活压迫的苦痛的,又不是只有涓生一个人,子君为了涓生和家里决裂,忍受着这等的生活,在他眼中,却觉得子君变得浅薄了。她的勇气都失掉了,只为着阿随悲愤,为着做饭出神。涓生从头到尾其实眼里心里都只有自己吧,他真的爱子君吗,他爱自己定是比爱子君多得多的。

是的。她又沉默了一会,说,但是,涓生,我觉得你近来很两样了。可是的?你,你老实告诉我。真正让子君没了勇气的,不过是感觉到了涓生的两样,不过是感受到涓生对自己的感情已经变了。所以最后当涓生说自己已经不爱子君之后,子君后来便死掉了。子君的满腔孤勇,是来源于对爱情的追求,对于两个人感情的追求,才有着对抗一切的勇气。涓生简单的一句不爱了,便打碎了子君全部的希望全部的勇气。好像是自己一直苦苦的坚持和追求,都成了一场空。信仰的崩塌,大抵就是这样。子君的死,没有交代,想来大概是自尽或者是抑郁而终。给子君启蒙的是涓生,让子君毁灭的也是涓生。

在这段感情中,子君比涓生要勇敢坚定的多。子君有着为了涓生抛弃一切对抗一切的勇气,但是涓生确是一直畏畏缩缩的。不止是子君身上有着旧时代的残留,涓生自己身上也有很多旧思想的束缚,而涓生自己还浑然不知。涓生对子君从来没有深切的去了解过,没有深切的去关心过,想来,大抵也没有深切的去爱过。但是子君确实爱得太深。爱情也成了子君唯一的寄托,所以当爱情破裂的时候,子君也没有办法继续活下去了,也可能还有旧思想的束缚吧,爱情家庭好像就是一切,被抛弃的女子,在那个时代实在是很难再拿出勇气来。

但是生而为人,难道只有爱情值得追求吗。为了爱情放弃生命,是可以的,但是为了一段破碎的感情而放弃生命,是不值当的。若是殉情,追求爱情的永恒,我是觉得伟大的。但是因为感情破裂,经受不住打击而放弃生命,我觉得不值得。不论男女,都不应该把生活的希望和勇气寄托在别人的身上。只有首先足够爱自己,但是不是自恋也不是眼里只有自己的那种,才能有力量去爱别人。一个独立的人,他的幸福绝不是别人给他的,人的觉醒,首先就是要对自己负责。能够拯救自己的,只有自己。

最后说一句,反正我觉得涓生挺渣的,不喜欢。

围城读后感2500字


钱钟书的《围城》主要是以抗战初期的中国为背景,用生动风趣的语言为读者勾画了抗战初期我国知识分子的群相。

读罢《围城》,意犹未尽,时而回忆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时而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深有感触,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读到关于周经理的文字,仿佛看到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影子,觉得熟悉,但细细想来,又觉陌生,毕竟写作的背景与现在的环境不同。读人不易,古人对了解人的方法总结了不错的方法:"五观".

所谓"五观"是指:一观对方平时接触了什么样的人;二观对方有钱后都把钱花在哪里了;三观对方有地位的时候,他一般都比较推崇什么样的人;四观对方在地位很低下的时候都做了些什么;五观对方在有没有钱时候他有没有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除了第一观,其他四观从书中都不便细究。所以就说"一观",以期窥一斑而见全貌。

就其接触的人而言,书中代表性的人物有三人:一位是他的夫人周太太,一位是方鸿渐,另一位是文科室的王主任。

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先说周太太,周经理跟周太太花烛以来,一向就让她。当年死了女儿,他想娶个姨太太来安慰自己中年丧女的悲哀,给周太太知道了,生病求死,嚷什么"死了干净,好让人家来填缺",吓得他安慰也不需要了,对她更短了气焰。他所说的"让她三分",不是"三分流水七分尘"的"三分",而是"天下只有三分月色"的"三分".

周太太也会因为鸿渐的事,在家里大发脾气。试想我们通常会向谁发脾气?向不相识或者不相干的人,还是向对我们的那个人?对我们的那个人,换句话说,也就是欺负的那个人。日本漫画家浦泽直树的漫画《怪物》里,那个任性的德国女子伊娃,有事没事老是向日籍男友天马医师发脾气,他总是对她百般迁就。后来,他们分手了,她才知道他是多么好的一个男人,可惜,他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失意的她依然经常乱发脾气,然而,再没有一个男人像天马医师那样在乎她。

张小娴说:"可以有一个男人让你发发脾气,对你的任性束手无策,唯有苦笑着哄你,这些幸福从来也不是必然的。一个堂堂男子汉为什么会迁就一个时不时发脾气的女人?那无非是爱。"即便受不了,他还是承受了。也从侧面反映周经理是对周太太最亲近的人,也是对她的,欺负的那个人。周经理自述:"二十多年前我们还没有来上海那时候她就有肝胃气病。的时候不请医生打针不吃止痛药片要吃也没有!有人劝她抽两口鸦片你丈母又不肯怕上瘾。只有用我们乡下土法躺在床上叫人拿了门闩周身捶着。捶她的人总是我,因为这事要亲人干旁人不知痛痒下手太重变成把棒打了。可是现在她吃不消了。"一个体贴入微的丈夫形象跃然纸上,也许捶一天两天容易,可是近二十年这样做却是不易的。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他对太太是软弱还是忍耐,怕老婆还是疼老婆,相信不同的人看会有不同想法,在婚姻的围城中,周经理过得如何?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裳不认人

方鸿渐,周经理的挂名姑爷。在留学期间,鸿渐收到丈人的信,说什么:"贤婿才高学富,名满五洲,本不须以博士为夸耀。然令尊大人乃前清孝廉公,贤婿似宜举洋进士,庶几克绍箕裘,后来居上,亦与有荣焉。"崇洋媚外的姿态,对于文凭的盲目崇拜,将鸿渐的归来登报昭告,让爱面子的周经理挣足了面子,但殊不知,一旦买文凭的*公布,他怕是颜面扫地。爱面子的人终究是累的,他们要在别人的眼里活着。周经理见了这位挂名姑爷,乡绅儿子,留洋学生,有点畏闪,谈话,是义不容辞,而心非所乐。

与他的这位挂名姑爷谈话时,眼睛躲避着他的脸。软弱中还要摆出尊严。餐桌上的聊天看着女婿的脸色说话,生怕惹恼得罪了自己的女婿。好面子的周经理,面对鸿渐的不识好歹,只能把自己惨淡经营的最难措辞的一段话闷在心里。思想现在社会中的人又何尝不是呢?对学历文凭的盲目崇拜,对海归的另眼相看,明明心里不愿意却又迫于压力面对人际矛盾,心中有了想法却要勉强用所谓好听的话作修饰。可怜的周经理,在人际关系的围城中,无奈的承受一切。

当假装成为艺术

王主任--出场次数寥寥,但是却对鸿渐留学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也可作为蝴蝶效应的一个例子。文书科主任看见原信,向东家大大恭维这位未过门姑爷文理书法都好,并且对死者情词深挚,想见天性极厚,定是个远到之器。周经理听得开心,叫主任回信说:女儿虽没过门,翁婿名分不改,生平只有一个女儿,本想好好热闹一下,现在把陪嫁办喜事的那笔款子加上方家聘金为女儿做生款所得利息,一共两万“块钱,折合外汇一千三百镑,”给方鸿渐明年毕业了做留学费。“短短几句溢美之词,促成鸿渐留学,可谓功不可没。但也从中看到了人性中的软弱,其实人有时喜欢听好话,甚至会因此忘乎所以做出错误的决定。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中有言:"当我赞扬他憎恶谄媚之徒时,他就会欣然首肯,却不知他已经接受了我搔到痒处的谄媚。"

王主任起的新闻稿子:本埠商界闻人点金银行总经理周厚卿快婿方鸿渐,由周君资送出洋深造,留学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德国柏林各大学,精研政治、经济、历史、社会等科,莫不成绩优良,名列前茅,顷由德国格莱登大学荣授哲学博士,将赴各国游历考察,秋凉回国,闻各大机关正争相礼聘云。这篇稿子极尽阿谀之词,看起来虚伪。不过也正是这片稿子,让人看清楚了这位写作委婉得体,天衣无缝,曲尽所谓"顺水之妙"的王主任的假面具。面具戴久了也就成了脸了。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不愿意理朝的皇帝是养不了良臣的。昏君需要弄臣。若是周经理是一个正直、诚信、不喜阿谀奉承之人,又怎么会有一位他如此喜欢奉承拍马的王主任呢?不知周经理自己是否察觉已陷入工作的围城之中?

深陷婚姻、人际、工作围城中的周经理终究只是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他看到了一个立体的人,《围城》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围城》写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有人说: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是啊,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也许我们需要想的不是如何逃离抑或如何进去,而是如何在现有的状态中尽力而为,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想起《阿甘正传》中阿甘母亲说的话:"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的确,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不去品尝,就永远不会知道它的味道。生活的巨轮不会停止地向前滚动,如何去适应生活,去战胜生活中的困难,完全在于你对生活的态度。生活中什么都会发生,我们无法也不必去预知未来。只要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对身边的人付出真爱,生活就会是幸福的。

名著读后感2500字


名著读后感2500字范文一

阿法兰塔之殇 百年孤独

许多年以后,当乌苏娜已经成为躺在床上任由孙儿们捉弄的干瘪的老人时,她终于腾出时间来思考所有的事情。而当她终于看到了阿玛兰塔悲凄的挣扎时,心下无限凄惶,她才意识到阿玛兰塔其实是多么温柔善良的人。

原来她把关怀全部放在给侄儿洗澡的手心里,原来她把悔恨每天都织进给亲人或陌生人穿的衣服里;原来她怀着无比深沉的爱和所有人保持着残酷的距离,做出了一个又一个残忍的决定。

她终于看到雷麦黛丝的死,也一并埋葬了阿法兰塔的渴望和值得被爱的自己,并把恐惧的种子深深种进她腐烂的心;而她在怯懦与对爱的渴望中,挣扎了这么多年,却最终成为荒谬的恐惧的俘虏。

上校总是喜欢在午后来到阿法兰塔家,走的时候到她身边坐上几分钟。他喜欢看她不停地织着针线的专注模样,尤其喜欢看她在阳光下的光彩身影。

家里人都知道上校爱上了固执而狠心的阿法兰塔。乌苏拉总是劝上校另找人家。

上校总是笑而不答。他除了在阿法兰塔身边坐上几分钟之外,也从没有提出过别的请求。直到所有的爱意,所有的挂念变成例行公事的问候。

上校的嘴角,总是挂着同样的淡淡的恬静的微笑。他从不多问一句。他以他令家里所有人吃惊的宽忍、慈悲和执着,等待着或者是绝望着。

偶尔他会带一束洁白或火红颜色的花朵给阿法兰塔。

阿法兰塔把花插进没有水的花瓶里。很快花瓶就插满了。她翻箱倒柜找出房间里所有可以装物品的瓶瓶罐罐,但很快这些罐子很快也被插满了。在那些潮湿夏夜,乌苏拉恼怒地闻着房间里无可遏止的腐烂气味,恨不得把阿法兰塔的房间点火烧掉。

直到一天,上校跟家里人说他要去打仗了。

乌苏拉知道房间里不会再堆积腐烂的植物了。她微笑地祝福上校,送他出门。

上校走了之后,阿法兰塔有些不习惯一个人的午后。她织着衣物会不知不觉发起呆来。而她总是会有那么几分钟,想到死去的那个年轻人。

阿法兰塔,她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在很多年前,在爱情来临的那个午后,她还只是个淘气的孩子。

她记得那个潮湿的午后,她和姐姐雷贝卡的生活,被一个修钢琴的年轻人搅乱了。年轻人身材清瘦而高挑,长着白皙的皮肤和修长的手指。他能让满是灰尘的奇怪玩意唱出曼妙的音乐,他能拘谨地牵着她们姐妹翩然起舞。那舞步令阿法兰塔眩晕,更令她着迷。

阿法兰塔看到雷贝卡和年轻人交换的信件。里面有那么多奇怪的亲密字眼。惊慌、愤怒和不可遏止的嫉妒,让她发狂。她急不可耐地向年轻人倾诉衷肠,却被当做不懂事的小女孩突发奇想的恶作剧。

阿法兰塔气恼地扭曲了脸。她在姐姐雷贝卡耳边恶狠狠地说,她休想和年轻人举办婚礼,即使她非得杀了她才能办到。

阿玛兰塔为了得到这份爱情,她已经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她让蛀虫蛀食雷贝卡的新娘礼服,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他们的婚礼,甚至想用鸦片祈祷雷贝卡的死亡。

她成了一个恶毒的女人。她不知如何让年轻人明白,这个热情似火,敢爱敢恨的雷贝卡是不会像她这样深沉地爱他。而她也没有勇气忘记每个周末这个翩翩君子所带来的关于幸福的梦想。

她想起婚礼前几天她心力交瘁地祈祷。她想起好几次她把掺了好几勺鸦片的咖啡冲好又倒掉。

她想起雷麦黛丝死时发出的奇怪声响。像是轰隆隆的雷声,在午夜把房间都要震塌了。

雷麦黛丝吐出黑乎乎的液体,跟鸦片咖啡一样散发着诱惑的醇香。家里人哭的歇斯底里。这个刚过门的新媳妇得到了家里所有人热爱,她以她圣洁的童贞像太阳一样温暖了房间里的每个角落。

雷麦黛丝死后房间的墙壁开始不停地长霉。无论家里人怎么清理也无法制止这些恼人的霉菌的生长。

之后,在很多战争年月的间隙,上校只要回来就会到阿法兰塔身边坐上几分钟,递上几句问候。阿法兰塔像往常一样,带着微笑回答他的问候。她不问他从哪里来,这回要去哪里,多久才回来。

他总是回来,总是离去。

乌苏拉对上校抱着越来越是深的同情。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向上校抱怨起她家里这两个冷酷的姐妹。

她告诉上校雷贝卡是个多么自私狂妄的女人,她是怎样不顾廉耻的抛弃自己的未婚夫和她表哥私自结婚。而重新夺回年轻人爱情的阿法兰塔又是怎样无情地拒绝了他的求婚。任凭年轻人如何倾诉衷肠,她都斩钉截铁地拒绝。她让他永远别来找他。

她向上校描绘那个镇上所有人都记得的夜晚,年轻人奏出的美丽音乐让所有的窗户都亮起了灯,如同白昼。而狠心的阿法兰塔却安然入睡,她的窗灯不肯为年轻人点亮。

她悲痛地说起年轻人的死亡。他是怎样绝望地用一把冰冷的匕首割破了手腕。

乌苏拉咬牙切齿咬牙地描述阿法兰塔的铁石心肠。她说起阿法兰塔在年轻人的葬礼前,如何当着她的面用火烤自己的手,直到手被烧出焦味。阿法兰塔在伤口上缠上黑纱,而黑纱下面早已没有了伤痕。

从此无所事事的阿法兰塔成为家里最沉默的人。她默默地干活,默默地祈祷。她最喜欢整日整日地在长廊上坐着织绣。尤其是在夏天的午后。

阳光在身后流转,朝她身上洒满金灿灿的光点,使她看上去仿佛一尊女神。

之后这许多年,她就这样成了一幅画像。坐在长廊的石凳上,手里的针线来回穿梭,从侄儿的毛衣,织到自己的寿衣。之后这许多年,在离爱很远的地方,似乎也没有悲伤。

她恨不能用最恶毒的语言使上校清醒,让上校看到阿玛兰塔看到她是多么卑劣,她那让人无法理解的冷漠,让人发狂的残忍,仅是源于对报复的渴望。而报复一个热爱她的年轻人,又是多么不道德。

名著读后感2500字范文二

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假文凭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玻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履历是决不开这个学位。

如此调侃,活画出主人公自欺人的阿Q相。正如作者所说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虚,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在谈到方老爷给孙儿取名阿丑时,作者也要引经据典戏谑一番:人家小儿要易长育,每以贱名为小名,如犬羊狗马之类,又知道司马相如小字犬子,桓熙小字石头,范晔小字砖儿,慕容农小字恶奴,元叉小字夜叉,更有什么斑兽、秃头龟儿、獾朗等等,才知道儿子叫'阿丑'还算有体面的。从中看出方遯翁父子的迂腐、是典型的封建遗老、遗少.

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⑹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中国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钱钟书在自序中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还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围城》序)而这一类人物,就是当时的病态的知识分子。《围城》中常用诙谐的锋刃刺向这些所谓的无毛两足动物.

可以说,在《围城》里的芸芸众生中,几乎每个人物(唐晓芙例外)出场时作者都对其肖像进行了一番讽刺性描绘。常常采用既含蓄而又挖苦的漫画式笔法,令其形神毕露。例如,那位出场一次的哲学家,他的名气是靠同外国著名哲学家通信和会面猎取来的。当他沾沾自喜吹嘘他同罗素会面的对话时,其实是在揭露自己的空虚和无聊。再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自称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学家,人们却看不到他的科学家风范。其实是一位心术不正,好色贪杯玩弄权术的学界官僚,他本身就是那所黑暗腐-败的大学的化身。在法国取得文学博士头衔的苏文纨号称才貌双全的女诗人,但她的得意之作竟是抄袭的一首德国民歌。自称是诗人的曹元朗,其杰作《拼盘姘伴》,令人发噱作呕。这两个最后却结成秦-晋,确是珠联璧合.还有,韩学愈从美国的爱尔兰骗子那里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文凭,骗取了大学教授的头衔,还让他的白俄妻子冒充美国国籍,以便到英文系任英语教授。为了灭迹消踪,杜绝后患,他勾结陆子潇,教唆学生蓄意搞垮方鸿渐,勾勒出了一个厚颜无耻、奸险残毒之徒。像这样的例子,在《围城》中随处可见。每一个人物,在钱钟书的笔下都化作一幅幅讽刺性极强的漫画。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品尝到漫画式的幽默。

在《围城》中,作者不但对知识分子行车走卒之辈进行尽情调侃嘲弄,就连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也要戏谑一番。如对方鸿渐、赵辛楣等人去重庆途中所乘的车就有这样精彩的一段描写:

这辆车久历风尘,该庆古稀高寿,可是抗战时期,未便退休。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撒依卖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驭了解。它开动之际,先前头咳嗽,后面泄气,于是掀身一跳,跳得乘客东倒西撞,齐声叫唤。

像这样拟人化的调侃,读过之余,每有会意,一种舒心的感觉便油然而生。在行文中,《围城》通篇都是嬉笔。因此,它又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毕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形象更具有立体感。

首先,《围城》的讽刺幽默大胆借鉴西方心理描写的技巧,对人物的心理进行细腻的观察和分析,深层次地进行艺术开掘。如《围城》对少女唐晓芙初恋的心理,老处女范懿装腔作势的心态以及对汪处厚太太内心世界的刻划,就十分的传神精微而深刻。如范懿这位女生指导僻处山谷,年华老去,无人问津,性格也变得古怪起来。她喜欢打听消息,搬弄是非,对女性的同事总要在背后攻击几句,决不能轻易放过。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强自矜持,经过一番自我克制,还掩盖不了胸中的那点猴急的心情。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见过辛楣以后,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而且处处随口凑趣。辛楣说这儿闷得很,没有玩儿的地方,范懿说:可不是吗?我也很少谈得来的人,待在这儿真闷。辛楣说曹禺是个伟大的戏剧家,范懿快乐得拍着手掌道: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同。高校长进来,辛楣乘机把首席让出来,高校长想了想后不同意,仍旧要辛楣坐,辛楣不肯。高校长让给范懿,范小姐只是笑,身子像一条饴糖粘在椅子里.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龋绘状心理,逼真如画。既不失幽默,又颇具讽刺色彩。

其次,他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虚假性。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得前些天已打开一瓶鱼肝油丸。虽然鱼肝油丸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于是拿鱼肝油丸,给孙柔嘉服下,弄得她又一次呕吐。李梅亭这种吝啬鬼式的怪诞心理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吝啬心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给人们以厌恶之感,其正人君子的假面具也就被一层层撕下来。这样的讽刺,不同于疾言厉色的抨击,而是通过客观地揭示真想来达到幽默的效果。可谓于平淡中寓谐趣,至拙而又至妙,不失讽刺意味。

另外,钱钟书还善于把作品中各种人物的心绪交织在同一场合,形成微妙而又激烈的心理冲突。《围城》第三章写到一次青年知识分子的聚会,便是一场不期而遇的心理战。这次聚会由赵辛楣请客。有苏文纨、褚慎明,董斜川,方鸿渐等人参加。赵辛楣请方鸿渐的本意是为了使方鸿渐喝醉,在苏文纨面前出丑,以发泄妒嫉之情。结果让方鸿渐喝醉酒的目的达到了,但苏文纨却当着大家的面给予方鸿渐关心爱护,这使赵辛楣感到一种胜利后的失望;褚慎明与方鸿渐在席间互相鄙视,唇枪舌弹,各不相让;董斜川以会作旧体诗,懂同光体而自傲,又遭到赵辛楣、褚慎明的嘲弄讥讽;更有趣的是褚慎明因为美貌的苏文纨跟他讲心,竟激动过分,把夹鼻眼镜都掉进牛奶杯子里了。他拾起眼镜又不肯戴上,怕看清大家脸上逗留的笑.后来方鸿渐酒醉呕吐,褚慎明掩鼻表示鄙厌。可是心上高兴,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对褚慎明这种阴暗心理的讽刺,触及了某些知识分子最敏感之处--面子。这种把讽刺形象的丑陋心灵,由隐到显,由暗到明,通过心理战而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围城》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书。读《围城》,不但可以感受到沿途邂逅的惊喜,体会到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蕴含深意的象征。它时而让你笑,时而让你哭,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才惘然若失的悲剧底蕴。《围城》所表现出来的进步的思想倾向和高超的艺术技巧,不仅奠定了它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重要地位,也同时奠定了钱钟书在中国现代小说作家群中不可忽视的地位。止如钱夫人-杨绛女士所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

简爱读后感2500字


简一爱一读后感2500字

简一爱一是一个贫苦低微、其貌不扬、一性一格倔强、感情丰富、独立自尊、勇敢执着、聪慧过人的女孩,她对自己的命运、价值、地位的思考和努力把握,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一性一的认识,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的追求。从简一爱一身上,我们看到了当今新女一性一的形象:自尊、自重、自立、自强,对于自己的人格、情感、生活、判断、选择的坚定理想和执着追求。作为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一性一,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一性一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一精一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一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一精一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一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一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一性一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一性一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一爱一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一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一性一格。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一爱一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一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一爱一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一爱一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一爱一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一精一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一性一的天生一浪一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一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救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一爱一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一爱一】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一爱一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一爱一】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一爱一】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一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玖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一爱一】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一爱一】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一爱一与罗契斯特的一爱一情。简一爱一的一爱一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一性一。她认为一爱一情应该建立在一精一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一女双方彼此真正相一爱一,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一爱一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一爱一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一爱一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一精一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一爱一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一性一重新唤一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一爱一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一爱一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一爱一情观,并始终把简一爱一和罗契斯特之间的一爱一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一精一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一爱一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一性一。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一性一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纠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一爱一】是一部具有浓厚一浪一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一精一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一陰一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一爱一情和自然风景,感一情一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原则》读后感2500字


这本书如此的让我感同深受,这是一本让我早上希望快点起床,获取一天营养能量的书籍。把我从一个过去感性 幼稚 冲动 情绪化的自己,又一步拉到了理性 成熟 冷静 深思熟虑的自己。我们生活中需要有突变,需要对于每个细小的行为认知,有思维僵局突破的理解。当你的视角变了,那你的内在 你的思维,你的行为,也在悄然改变。而这个过程的改变也变成了一种蜕变。所以我希望这本书的点点点滴滴都能够浸染到我的生活和工作中,能够指引到前进。那么,这是我读这本书的目的的话,那我就需要思考如何实现。实现的过程就需要不断的应用 实践。只有经历才够深刻。

1.人一生长最好的机会,大多数来自苦拼的经历。苦拼是对人的创造性和个人的考验,从这些考验中挖掘最大的价值

过去我会在自己的家人面前, 展示自己如何的苦,自己每天需要工作那么长时间,自己工作强度这么大,压力这么大。如果有条件我就可以换工作。我也羡慕别人的媳妇,可以在家尽情的 琴棋书画的过自己的悠哉的一生。所以每次下班的时候,我的表情就会很低落。因为我走的最早,回来的最晚。家里人 看电视 玩游戏 其乐趣无穷。这种自我怜悯和愤怒在我心里时常上演,但走过这段苦拼的路。回头看看,现在的自己。没有这个过程,又怎么可能积淀自己面对困难的态度和压力。又怎么能够积攒让自己自信的,从内而外的自信呢!

2.从更高层次俯视机器。

只有拥有了这种更高层次的俯视的能力,看待问题的视角,面对问题的态度,处理问题的方式都随之会发声巨大的变化。所以,我跳出来,读到这部分的时候,一下子出现了画面感。如同我站在山丘顶端。一览众山小的看到了这场征途我们从哪里出发,我们要到哪里去,而在通往我们共同目的的路上。

首先,我是机器人内部的小机器人,那我就有改变的能力,并终将实现更好的结果。我们对自己的定位,对自己的坚信是我们取得成功的充分必要条件。所以对于工作中还是社群中让我不断突破做领导,做统领的事情,优秀的人很多,但是自己对自己需要有足够的信心。然后开始思考我的目标是统领这个团队。那如何才能更好的去思考,以我们想要的结果为导向。我要设置什么目标。拿自己的工作而言吧,结果是让校区有更好的业绩,以这样的结果,为了实现这个结果,我需要设定为了这个结果的目标。学生教学质量高,家长满意度高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要设定什么任务。提升老师的教学技能,以及为教学结果负责的意识和行为 ,与家长之间建立情感链接,让家长感受到我对孩子额外的付出以及孩子成长进步的点滴。

其次,区别机器设计的你,以及作为机器工作者的你

这部分让我们如何把握平衡。作为管理和设计的自己,必须以身作则,自己要做好榜样标杆的力量。也要确保不让自己陈丹不应该承担的任务。职责分明 信任对方。站在这个角度,就不能在凭情感行动,只看眼前。时刻记得自己的方向。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在这个过程中,客观的看待自己和他人。让每个人发挥自己特有的优势,以实现他们的目标。这个团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板和短板。将每个人的长板综合在一起,板底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这样我们就可以打造我们自己的彩虹团队。

3.如果你真想改变,最好是决定思考决定养成哪些好习惯,戒掉哪些习惯,然后执行

看到这部分的时候,让我想起前几天易效能班会的时候。觅姐和文杰分享的内容。我们向去改变自己运动的习惯,先从微运动开始,每天运动5分钟,并且从自我标签上进行修正。运动达人。阅读达人。从我们的x习惯去落实我们的目标,才能让目标有实现的可能性。

反思自己:我希望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因为自己工作职位的需要。

那我针对自己的这个目标,首先我在自己标签上,加入了持续分享达人。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我就需要养成习惯。就是每天去表达的习惯。刚开始我的表达只是复述,渐渐的我的表达开始用幕布构建然后支持自己的框架,然后形成自己的思维模式,进行表达。

在表达的过程中,我心中充满了激情,表达的欲望,但是自己还不太具备表达的能力。表达是建立在你雄厚的知识构建的基础上,及其清晰的逻辑框架上。

所以在这条前进的路上,我不断的摸索。我以过去的快。过去的不敢面对,在不断的阅读认知突围中,我放下了恐惧和害怕。

我理解了没有现在的笨拙,怎么可能以后的千里马。

所以我开始去文自己,我如何去练习。

发现只要敢于去面对问题,承认自己的客观事实。一切都满满展开。

所以我集中主题去分类整理主题式学习和分享

在分享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收集反馈。并做调整。

我以更慢的速度学习了 文杰推荐的结构思考力。

慢是为了更好的快。

笨拙是熟练的第一步

以极度开放的头脑接受反馈,是自己突破自己有限的认知,成就完善的必经之路。

持续的练习,让一切不可能成为可能

表达技能的学习也是如此。技能的学习用多少钱也买不到。需要时间,在一天天 一次次的演练中突破自己。

4.生活原则-做决策的时候,我们需要理解事情的直接结果,后续结果 在后续的结果

我们通过这样的方式也可以审视我们的目标,帮助我们以更高的视角俯视去做决策。很多事情,都源于我们对于她的思维认知的定义。事情本身是客观的没有好坏之分,没有情绪可言。举个例子,对于996这件事,如果我们看到的直接结果是很累,上班的时候不情愿去,上班之后,萎靡不振,下班晚的时候,一直在抱怨,而不是投入工作。如果我们看到的直接结果是加班?那我们会产生上述的行为,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看到996后续结果是,对于这项工作,我投入了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思考 更快的速度收获和超越我在这个领域的独特性,而现在的努力就是让我产生后续的结果。在后续的结果,我掌握这项技能之后,我就可以开始突破自己新的能力技能。这样我的职业上升的空间就会比哪个只看到直接结果的自己快。

5.头脑极度的开放

我们人性本身的两大弱点 :自我意识的障碍和思想盲区的弱点。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大脑本身的弱点,有时意识到了,也不愿意承诺,而是本能去隔断否定的声音,或者与自己否定的声音本能的产生对抗,甚至情绪。这样的事情,在我的世界里,在常见不过了。和家人的相处,与家长的相处。记得有一次和家长投诉,我本能的反应,就是和家长辩驳,我抱怨我做了那么多,你没有看到。如果现在,我绝对不会了,回过头来,看哪个时候的自己。这样的习惯处于低层次。现在的我,我会诚恳的相信我也许并不知道最好的解决办法,并忍受到,与自己知道的东西相比,能不能处理不知道 才是更重要的。因为这会让我们更好的理性的全面做出决策。我们放下了自我,以更好的做出决策,只关心如何实现目标作为我们的重心。

生活原则阅读完毕,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理性 原则 逻辑的重要性。

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似乎很多时候,又在再次上演,同样的情景和感受在重复上演,需要我们思考是因为我们在相同的问题上,缺少原则的指导。

所以这本书并不是我阅读的重点,反而是我思考和践行的起点。我在自己的阅读复盘里面,单独建立一个列表---原则。希望自己时刻去反思 洞察生活中的案例,及其指导我进行思维突破的原则指导。

例如 :突破表达 培养自己的结构思考力,每一次发言有没有按照横轴和纵轴的方式罗列自己的结构。每件事说三点,每一点是基于 观点结论先行 ---称述支持观点的原因---及其支持原因的事实或者数据。

例如沟通的原则,先倾听,移情倾听去了解对方此刻的需求是什么?从而达到双赢。并且对于对方不同的观点可以做到头脑开放。

《源泉》读后感_2500字


《源泉》读后感2500字

承认别人的优秀是与世界产生积极联系的有效心气 ~
这就是先转后读的原因。
【转】豆瓣作者:drunkpiano
读《The Fountainhead》纯属好奇。在作家圈子里,要历数左翼作家可以说信手拈来:格拉斯、马尔克斯、拉辛、冯内古特……而要找到一个右翼小说家却需绞尽脑汁。说到安•兰德,美国头号左翼知识分子乔姆斯基说:“她是20世纪最邪恶的人之一”,而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则称兰德曾是他的精神导师。能引起如此鲜明的爱憎,于是我拿起了《The Fountainhead》。
《The Fountainhead》是怎样一本书呢?如果把尼采和米尔顿•弗里德曼放到绞肉机里搅拌搅拌,合成一个新人,让他来写小说,那将是《源泉》。就是说,这本书充满了对“个人意志”的极端信念,其中,“意志”那个部分属于尼采,而“个人”那个部分属于弗里德曼。
故事是这样的:20年代的建筑系大学生Howard Roark因为笃信现代建筑、鄙夷传统建筑而被学校开除,他来到纽约自己开业。由于对自己的设计原则不做一丝一毫的妥协,其事务所生意寥寥,最后沦落到不得不去做采石场工人的地步。与此同时,他的大学同学peter Keating由于善于迎合而在建筑业平步青云。由于极少数几个“另类客户”的存在,Howard得以重新开业,事业终于有了起步。但这时,一个叫Elsworth Tootey的建筑业头号评论家,却开始实施摧毁Roark的计划:他先是怂恿一个富翁去找Howard设计一座庙宇,然后在庙宇建成之后,又怂恿他去状告Howard,Howard输掉官司之后再次失业。一个媒体大亨Wynand却在这时慧眼识珠,找到Howard去设计他的房子。由于Toohey的操作,项目落入peter的手中,peter无力设计这样的项目,于是和Howard达成协议:Howard幕后帮助他设计房子,但是peter得到所有名分。房子设计出来之后,Howard惊诧发现他的设计已经被改动——他可以容忍自己得不到名分,但是不能容忍自己的设计被改动,于是偷偷炸掉了该建筑。又一场官司降临到他头上,Wynand试图用自己的报纸为他辩护,但是读者们纷纷弃他而去,工人们也开始罢工抗议,迫于压力Wynand不得不妥协转而谴责Howard。Howard在法庭上以一个精彩演讲扭转了陪审团意见,他被判无罪。Wynand给了他一个摩天大楼的订单,让他建造一个“自我精神的纪念碑”。
兰德后来承认,她是把Howard作为一个“完美的人”来塑造的,他的完美不在于其外形品德——小说里Howard并不英俊、性情可以说冷若冰霜,他的完美在于:在每一次他必须在自己的原则和他人的意见之间作出选择时,他都选择了自己的原则。他本可以不被学校开除,如果他……;他本可以不去做采石场工人,如果他……;他本可以拿到巨额订单,如果他……;他本可以不被起诉,如果他…… ;在校长、在同行、在客户、在评论界、在资本家、在法庭面前,他选择了自己。在兰德的观念里,成功与功成名就没有什么关系,成功就是一个人捍卫自己的完整性。在阐述自己的哲学观念时,兰德说:道德只能建立在个体理性的基础上,它的基础不应该是任何宗教、情感、社会、国家、阶级以及任何形式的集体。
这不是一个在“传统”和“现代”之间的审美选择,这甚至不仅仅一个在勇气和懦弱之间的人格考验,这是在人的存在和虚无之间作出选择。在兰德看来,宗教、民主、福利国家、共产主义都是在试图埋葬个人的自由意志,从而捣毁人之为人的本质。而资本主义精神之所以值得颂扬,归根结底因为它就是人的精神,是对人的“存在”的坚持。
Howard让我想起《立春》里的王彩玲。这样两个貌似非常无关的人,其实似乎是精神上的表亲。王彩玲,一个当代中国县城里的音乐老师,象Howard笃信自己的建筑才华那样笃信自己的演唱才华。她本可以象其它县城妇女那样结婚生子过“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的,但是不,她每天坐在自己的小破屋子里演唱意大利歌剧。王彩玲和Howard的结局却迥然不同:Howard最后建成了摩天大楼,而王彩玲却只能在那个小县城里无声无息地老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彩玲这个角色比Howard更有意义:如果对个体意志的赞叹并不依赖于它是否引向“成功”,那么兰德分配给Howard的最后成功命运就是个多余的情节。不但多余,甚至是误导性的,它给人造成“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错觉:不,功夫常常是会负有心人的;功夫负不负有心人本该没有那么重要的;“有心”的价值是不能用“负与不负”来衡量的。
Or, is it?
兰德为自己小说人物性格过于鲜明这一点辩护时说:我的写法是浪漫现实主义。世上真的有“浪漫现实主义”这种东西吗?Howard这个“完美的人”之所以能坚持自我是因为Rand赋予了他两个秉性:绝对的才华和对他人意见绝对的绝缘。而这两个秉性几乎是反人性的,更不要说二者的结合。如果说Howard惊人的才华可以为其对自我意志辩护的话,那么,一个不那么有才华的人可不可以那么“坚信自我”呢?如果那个“自我”并不可信呢?如果是非信条只是一种相对的、主观的事物,那自我怀疑是不是比自我信念更能成为社会进步的力量呢?这大约也是为什么Rand坚持自己的哲学基石是“客观主义”,因为如果现实不是“客观”的,信念就不可能是绝对的。
更重要的是,一个对他人意见完全绝缘的人是可能的吗?在Rand笔下,Howard无亲无故,十岁那年就知道自己要成为建筑师,而且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建筑。一个人的意志可能这样从天上掉下来吗?难道一个人的自我不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形成的吗?难道人作为群居动物,真的丝毫不需要来自于他人的温暖吗?难道人的社会性不正如个体性,是人的本质之维度吗?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The Fountainhead》一书与萨特的《苍蝇》同一年出版。这两本貌似南辕北辙的书,在我看来,表达的东西惊人相似:都是在说不要让某种集体的意志或者情感蒙蔽自我,你比你所想象的更自由。两人的不同在于,萨特一生都在试图揉合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结果只是让马克思变得不再是马克思主义而存在主义也不再是存在主义,而兰德却逆战后左翼知识分子的思潮而动,直接了当地将她的文学和哲学观念引向了对资本主义的歌颂。这从她后来出版的几本书名也可以看出:《自私的德行》、《资本主义:不为人知的理想》、《新左派:反工业的革命》。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兰德在经济学家当中比在文学界更有影响力——事实上大多文学评论家对兰德恨之入骨,其作品之所以50年长盛不衰完全靠的是普通读者的“口碑”而已。经济学家米塞斯却曾在阅读兰德的作品后,热情洋溢地给她写信说:“你的小说不仅仅是小说……它是对‘道德食人’的无情揭露”。左翼们对她的痛恨也因此情有可原了。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兰德却说,人是把“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给揉成一团,再扔到垃圾桶里去的骄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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