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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分享。

图书好比一位耐心的导师,不断地向我们传授知识。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读者都会产生自己的见解。你是否看过“流血的仕途读后感”的读后感作文呢?栏目小编为大家呈现了有关这本书的相关内容。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1

向来不太喜欢看历史书籍,觉得历史书籍都很无趣,也有部分历史书籍妙趣横生。《明朝那些事》语言诙谐易懂;《万历十五年》叙述角度奇特。《流血的仕途》关注的是秦朝宰相李斯的故事,对于李斯的还原度较高,读者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李斯。

李斯从一介布衣成为秦朝的宰相,他懂得如何一步步经营。李斯知道当前斗争的中心在哪里,投靠恰当的靠山。李斯的野心让他不满足于乡野的地方小官,先是在荀子处求学,认识同窗挚友韩非;学成进入秦国,寻找当时的宰相吕不韦;期间得到郑国帮助,顺利见到宰相吕不韦,成为吕不韦门下的门客。李斯时刻观察时局,替吕不韦解决难题。他发现嫪毐,让吕不韦送嫪毐入宫。李斯冒着生命危险求见秦始皇,一同谈论天下大势。

李斯得到秦始皇重用之后,周旋于吕不韦,嫪毐之间,帮助秦始皇一统天下。李斯得到重用,升到宰相之位,两个儿子当上了高官。不解的是李斯为何要与赵高一起,篡改秦始皇的遗诏,另立胡亥为太子,利益的考量没有秦始皇生前的信任与重托重要吗?由于赵高陷害,李斯的结局十分悲惨。

书中有很多借鉴名人名言,天文商业理论的地方,整体读起来有趣。整本书看下来都不认可李斯最后的做法,他的悲惨下场只觉得是当初的选择导致的结果。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2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但几个月前,我读的一本历史小说——《流血的仕途》——给我的`印象犹为深刻,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书之一。因为它不仅文笔优美,还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志存高远,勇敢追梦。

《流血的仕途》主要写楚国上蔡的小吏李斯因思考老鼠所处环境对它的影响,从而立下远大的志向,先拜荀子为师,与韩非结成同门;后来孤身来到秦国,一步步靠智慧,更靠一股勇敢的“冲劲”,辅佐秦始皇一统天下,被誉为“千古一相”……

在李斯准备背井离乡时,他面对的是孩子的恐惧,妻子的惊惶,乡亲的猜疑和自己的犹豫。但他勇敢地克服了一切悲观情绪,说:“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即使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一旦选择,绝无退路!这是何等豪迈的气概和勇敢的激情!后来,李斯独闯相国府,孤身见嬴政……可以说,哪怕是稍有不当就会失去性命的时候,李斯也会“试一试”。这种无畏的精神,就是他成功路上必不可少的基石。

两千年过去了,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却更应该秉承并发扬这种精神。学习的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但我们要敢想、敢做、敢问、敢学才能真正收获新知识、取得进步。畏惧固难,甚至畏惧面对困难、解决困难,就永远无法见到那个比较优秀的自己。

如果李斯没有无畏的精神,那么这个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一统天下的也绝不会是嬴政;如果我们不定下宏大的理想,不勇敢地追梦,也不可能摘下当今社会的荣耀皇冠上比较璀璨的宝石。志存高远,勇敢追梦,说不定你也能名留青史、百世流芳……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3

《流血的仕途》讲述了李斯从一个蔡国小吏,通过丞相吕不韦这棵大树,当上了秦国的小吏。在此同时,李斯利用吕不韦与太后之间的瑕疵,引进了一个新人——嫪毐,将吕不韦的权力削弱不少,形成了三人鼎立——秦王嬴政、吕不韦、嫪毐。在职位上,他冒着生命危险,向嬴政讲述了一场大梦,这场大梦的名称叫“天下”。因此,他成为了嬴政“死党”。后来,秦王亲政,在李斯的帮助下,吕不韦、嫪毐相继被除掉。后来,李斯又在与宗室的对抗中获得胜利,取得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丞相。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秦王临终前,李斯因为自己的私欲,和赵高合谋,立公子胡亥为“秦二世”。胡亥治国无方,加上赵高狼子野心,丞相由李斯变为了赵高,故李斯最后惨死,而秦王嬴政辛辛苦苦创建的秦帝国也消失于历史的车轮里。

李斯凭着自己“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游说技术,以及国人的胆识与智慧,一路飙升,成为了秦帝国的丞相。然而,李斯最终的失败还是源于他的自以为是:

他错误地认为长子扶苏的外调是自己造成的,即位后对他不利,这是第一个自以为是。其实,长子扶苏是个仁慈的好人,怎么会如此斤斤计较呢?

他错误地估计了两个人的实力——高估了胡亥,低估了赵高,这是第二个自以为是。他认为胡亥是个合格的君王,只因为生不逢时,不是长子;他认为赵高不就是个太监,只会一味的吹捧,拍马屁。事实上,胡亥是个花花公子,治国无方,天天花天酒地;而赵高则是个富有心机,心狠手辣的敌人。

他完全辜负了嬴政一生对他的提拔与信任,在最后时机篡改遗言,没有遵守一个大臣应有的忠诚,这是第三个自以为是。因此,他只能做一个能臣,但不能做一个忠臣。最后惨遭杀害,真是可悲可叹,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一代政治家就这样驾鹤西去。

同样的时代,在欧洲的著名数学家毕达哥拉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时,毕达哥拉斯也是身处高位,门下学生不计可数,还首次提出了“勾股定理”。然而,在晚年他仍然犯了“自以为是”的错。他先是擅自命名数字,什么5是结婚数等等;然后,他更进一步,凭着自己的意愿说“万物皆数”,什么东西都能找到分数的存在。后来,他的学生发现在等腰直角三角形内,若直角边为1,则斜边就不是一个分数,而是根号2。因此,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被推倒了。毕达哥拉斯同样惨死,一代数学家就是这样的下场。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特别是身居高位,不能自以为是,想当然地得出某个结论,这样的人下场往往总是非常悲惨。(恒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4

李斯传——《流血的仕途》读后感2000字:

01、原来李斯这么学霸。他的老师和同班同学确定就是诸子百家中的如雷贯耳的荀子,韩非子吗?他要是不从政也许可以叫李子。

02、今天学习了李斯的政治布局能力,结论是这个人智商是真高。有一个问题,那个献给太后的男宠的名字怎么念?

03、赵姬,没读此书前,头脑里的标签是美艳多欲的妖后,和男宠秽乱宫闱,历史反面人物。读了几章,却有了新的感受。赵姬当年是爱吕不韦的,青春美人爱成功雅士,估计是她的初恋,不然不会在嫁给异人时嚎啕痛哭。但这两男人都没有给她完整的爱,心里必存有太多抛弃和离别之痛。而这个嫪毐,她一定是喜欢的,低调,单纯,老实,俊秀,年轻的他对太后光环下的赵姬充满了崇拜和敬畏,赵姬深宫寂寞,嫪毐年少纯情,除了生理需求外,嫪毐和赵姬还能生下几个孩子,感情必定不浅。人非草木,历史人物也是人,合书感慨,遥想那个久远的年代,猜测当年依稀的爱恨痕迹。

04、知道古文功底不行了,好多字不认识。秦王的弟弟,叫成什么,那个字好像娇字。嫪毐认识了,多认一个字也是收获。

05、李斯与儿子李由的对话:汝谏秦王而成,试问汝能持胜不衰乎?名满天下,谤满天下,汝能从容处之否?秦王授汝以高官显爵,位居百官之上,汝能不骄不躁否?宗室之妒,老臣之怨,六国之间,奸人之谗,汝能一一应对否?以古通今,同理,小伙伴们,如果你们有一天有人突然出青烟踩屎运,高位加身,能一直呈步步高升之势吗?自古显赫是非多,你能有范冰冰小姐名言之万箭穿心习惯就好的从容和气魄吗?当官位久了,就觉得自己越来越聪明正确众人皆低的膨胀感,你能不骄不躁吗?熟悉你的人嫉妒你,比你资格老的怨恨你,竞争对手政敌给你出阴绊,上级身边好打小报告的说你坏话,你们能一一应对吗?平庸有罪?成功只是升官进爵更高更快更多一条标准?

06、嬴政,李斯,吕不韦,嫪毐,韩非,荀子,赵姬……这些教科书的名字在读书中活过来,不是简单的教科书印象了,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爱有恨,有高尚和苟且,有荣耀和沦陷,通过读书会,知识得以拓展,思想得以交流,情感得以互通,幸之喜之。

07、读书,特别是读历史,读传记,给我们一次做上帝的机会,我们高高的俯瞰着历史,看里面的人物变迁命运沉浮。而不用用肉身进入那个历史中,亲历其中的悲喜,如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饮食男女,书读久了,看事情看自己就潜移默化的变化了,每个人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加油吧小伙伴们。

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人,还没有经过儒家思想的完全浸透,反而觉得那时候的人的思想更活泼自由,百家争鸣,热热闹闹,人性释放得很开。

08、自已官场平庸,主要原因之一是无李斯之才。李斯,国内知名文化大腕的得意弟子,得老师关门绝学。写得一手好字,小篆天下无双,文采好的不行,领导贴身笔杆子。能吃苦,有谋略,业务素质一流。对领导忠心耿耿。情商超好,在各大势力里周旋,别人怎么斗对他却不赖。真是厉害,搞政治就得

这样,虽然我不想学,也学不会。

09、自从有了史教授,读古文再也不用辛苦啦!

10、公子韩非,身高八尺,面色沉静,高冠长剑,衣袂飞扬。连嬴政也蔚然长叹‘人如韩非者,天下不可无一,不可无二。’能从此书中一睹当年韩非子风采,也算圆了千年之梦。

11、赵姬太后得嫪毐,偶然看史记原文,用词很有意思:太后‘绝爱之‘’’,绝对百分之一万爱之才能称为绝爱之,太后死的时候50多岁,得嫪毐时三十来岁,还没有任恬扬大呢

12、观赏无数命运的焰火晚会。读历史书,小时候教科书里的历史名字都活了过来,仿佛看到他们鲜活的肉身,肉身生出的欲望,欲望引发的情绪,情绪触动的行动,行动形成的事件,事件确定的命运。秦王,李斯,赵姬,嫪毐,韩非,荀子,荆轲,赵高,扶苏,胡亥……千年后,灯下读书的我们,犹如欣赏历史夜幕下的命运焰火,各自滋味长

13、一名仕途蚁族之感:今日人如蝼蚁,营营役役,幸好前几日把书挤着读完了,不然读后感无法交差,无法支撑现在的忙碌

14、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公子扶苏,从小受儒家思想教育,仁爱子民。这么一个好太子居然没当上皇上,收到假诏书就奉命自杀,太遗憾

15、李斯传一书里,太多的权谋和杀伐的描写,围绕权力展开你死我活的斗争,整体格局不高,闲暇读物,不足以流传。只有书中尉寮子,荀子,韩非子的描写,感到些许仙气

16、看老龚的读后感,也觉得郑国渠那一段的描写是非常好看的,郑国这辈子踏踏实实做成这么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意义强过仕途的虚名

17、李斯,韩非都属法家,嬴政明弃韩非,暗用其术。有术无心,苛法暴政,秦帝国两世而亡。所以任何的技巧和手段,只能长于一时,善导人心才能长久立世。

18、李斯传看完。书中有很多地方我很爱看。先秦时期诸国的之间的各种关系,诸子百家里的荀子,韩非子,尉缭子的风采,后宫的情情爱爱,秦王嬴政的近距离刻画,欣赏了李斯,吕不韦等人生的抛物线,暗暗学习了一些权谋之术防身……最喜欢的书是《追风筝的人》,能悟到一些以前没意识到的,有能进一步打开自己的感觉。三本书下来。首先感谢小蜜蜂一样勤劳的群主。选书买书分发,恪尽职守落实群规,督促会员写总结交罚款。群主的读后感角度很特别,每每读之都会然一笑而赞叹。灵魂人物部长大人,发挥着关键性凝聚作用,无论是出世的高度,入世的深度,思考的角度,挖坑的速度,发红包的力度都堪称人杰。但恶习是发红包总是自己先抢最大的包回去。最具奉献精神的史立业同志,用甘做春泥碾做屎的大无畏精神,真实的做自己,不迷信权威,多次为大家跳坑里,读后感文风质朴乡野味道浓郁……读书会的每个人,每个人,都自带光芒,也照耀着彼此,我会在以后的日子慢慢表达这份感激……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5

公元前2xx,小时候缺钙长大后缺爱而且长期超负荷高强度工作后宫太多耕耘难度太大外加吃了多年的巨资炼成的有毒的“仙丹”,正值盛年的50岁的嬴政离开了他一手创立的闪耀着荣耀与辉煌的大秦帝国,他这一去,天塌了!

当时嬴政正在第五次巡游的途中,在沙丘行宫—当年烜赫一时的赵武灵王修建的行宫—之中,他驾崩了。此时秦始皇的长子公子扶苏(也是他临终前一刻指定的帝国继承人)和秦国名将蒙恬已在北疆守卫多年,巡游队伍中秦始皇带着自己喜欢的小儿子胡亥,还有丞相李斯,他和扶苏向来政见不合,而且扶苏被发配边疆远离政治中心权力被大大削弱李斯是逃不了干系的,还有中书令太监赵高,他是秦始皇晚年的宠臣,负责皇帝衣食起居,是胡亥的老师,和蒙氏一家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于是一个惊天的阴谋横空出世了,这个阴谋,葬送了李斯,最后葬送了整个刚建立起来的大秦帝国。

嬴政驾崩,这个李斯发誓效忠一生的至高无上的神一般的王,在他的眼前去世了,死得与常人无异,而且尸体很快散发出了阵阵恶臭,年老的李斯多年的信仰坍塌了,为了防止扶苏继位威胁到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荣耀和生命,在赵高的怂恿之下,在彻夜难眠之后,李斯在最后一刻选择背叛了嬴政,写下了他一生中让他痛悔不已的最大的不可消除的人生污点:矫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以始皇之名处死扶苏和蒙恬。不怪别的,只能怪嬴政死得太早,留下他李斯必死无疑。此后两年,在奸险异常指鹿为马毫无道德底线做事不考虑任何后果的大太监赵高的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下(太监很容易在失去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以后接着失去做人的道德底线,由此不难理解电视里面这么多大大的坏太监),自恃强大目空一切鄙视阉人的丞相李斯终于在人生的尾端遭遇了自己的克星,最后被诬陷谋反,夷灭三族,“千古一帝”的最重要的助手“千古一相”终于走完了他流血的仕途。在此期间,整个帝国各地的起义波澜壮阔风起云涌,李斯的长子李由战死于保卫帝国的战斗中,抛洒的鲜血宣告了他父亲对帝国的赤胆忠心!

历史的镜头推向最后一幕,公元前2xx初冬,咸阳市,刑场……

李斯惨笑,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然而,这些都已和李斯无关。李斯只是望着满地滚动的头颅,目光慢慢涣散。他最后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永远地停止了呼吸。是的,他曾经缔造了不朽而又速朽的秦帝国,而在他身后,中国的历史虽然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逃脱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也不想再去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的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绝大多数地方是凭着记忆而写,不免有错误疏漏之处。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6

写在之前,“这个发表出去,也许有些人会拿《万历十五年》、《明朝那些事儿》来对比,其实我觉得《流血的仕途》更像是这两本书的过度。这本书继承了《万历十五年》的历史切入角度,同时也影响了后来《明朝那些事儿》的叙事方式。”

曹三的作品其实不懂。记得四年前,《百家讲坛》还在播王立群讲秦始里.那时我眼中的李斯,也迎合着大家的普遍认识——不过一名厚黑而幸运的权术者而已。可也正是那个时候我对李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历史从来不乏精彩,可苦于身边关于李四题材的作品却忌都是按照上述的模板塑造的他,我是真不感冒。那天无意中去书店,看到《流血的仕途》,一开始也兴趣不大,也只是觉得是个网络小说吧,可是随便翻了几页觉得还是挺有意思,而且也挺符合对当时的事实的。

上下两部一口气看完,一直忘了我前面还在看的书了,归结原因史实充实人物饱满外,还完不乏了现代词汇及西方文学的融类旁通,但最让人难得的是直观的历史脉终和笔者倾向于人心的立场角度。

“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天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属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的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一统。”

对于我们小白来说,历史类作品最重要的就是清晰的时间与空间脉络,而这恰恰也在通篇中对时穿插,在保持当下历史故事中,作文又不失站在新的高度去看待当下。可见曹三不仅满足于强大历史、文学基础,更想让我们了解历史脉络,让更多的人对功史感兴趣。“19世纪英国首相帕斯麦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即如此,号称万物之类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的精神境界?”

解读历史不是为了强调“唯利是图”的谋权之术,而更重要的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从另一方面讲,曹三既不是厚古薄今的历史崇拜者,也不是时下社会的唯物批判者,他更想要表达的是历史中的人文情节。

历史由每个人组成,而每个人的心理活动才是造就历史如此精彩绝伦的真正原由。无论嬴政、吕不韦、缪毒、成嬉、赵姬、韩非……都不能用史实来反过来评判个人的好坏,纵然真有好坏,我们也要去切身去了解每个人的一步步心理的蜕变。这样我们才能让历史变得生动,才能让历史变得难忘。

全书最后,作者还意淫了一下李斯诛灭满门的心理活动。他相信李斯是和他一样,想念的是当初在上蔡倍伴妻儿的时光,也许他宁愿不来这风云笑测的舞台上走一遭。人生最后怀念的原来不是最快乐的时光,而足最无忧的日子。

一念回首,只奢无忧。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7

逛图书馆突然看到一本熟悉的书《流血的仕途》,为什么熟悉呢因为看过,之前看是电子版的,都说看书要温故知新,书是需要反复读的,我就从图书馆借阅了这册图书,书不厚但是是上下2册,说真的我不太喜欢看书分好几册那样的,本来没多少内容非要分个几册几十册太累,像图书馆那样的地方,你看个1册2册在等3册不知道让谁借去了,下面我就说说这本书的作者和内容

曹升,年近30,杭州人士。文章连载一年多来,一直雄居天涯煮酒论史人气第一,成为与当年明月齐名的历史红人。读者称其为曹三公子。15岁入浙江大学,19岁毕业。研究历史十载。因《流血的仕途》一文,一举成为当下最炙手可热的历史写作明星人物。后期有出了一本《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这本书我也借阅到了,下个月的观后感有的写了。

《流血的仕途》站在主人公李斯的角度,已正史记载为主,正史无法准确记载的地方,用合理的推理和揣摩,接续空白,贯穿前后,对李斯这一历史人物进行还原,李斯被历史评为最有名的宰相之一,华夏五千年有多少人从这个世间走过,又有多少人能在历史上留名,李斯帮秦始皇统一6国,虽然秦朝很短暂,而且李斯的下场并不好,但是并不影响李斯在历史中的精彩表现,说到作者也是个厉害人,大家看电视剧都是讲三国,汉,唐,清这些朝代的,没有拍过秦朝或者以前的,因为历史资料太少,可供参考的太少,可作者却用李斯的语气,思想写了这本书,而且销量还不小。说明作者的功底还是很厚的。虚构与史实都让人信服。这本书用现代文笔写出来,有时候还有网络语,停有意思,作者是学历史的,古文上也比较扎实,大家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最好古文方面需要有一些基础,要不看着有点累。

通过读书了解了世界,丰富了自己的生活也丰富了内心,多读书,读好书。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8

我很喜欢秦始皇。因为他骨子里的野性,霸气,和广识人才的胸襟。当然,他在更多时候是为人称为的暴君。

因为儿时邂逅一部叫做《秦始皇与阿房女》的故事而喜欢这样一个人,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盲从或者偏见,直到长大后略懂一些秦朝的历史和嬴政本人。而这本《流血的仕途》无不让我对当年的历史更加有了熟悉的了解和认识。

历史已尽,人消亡。

从中寻找自己喜欢的情节或者不是很多,但这个浩荡帝国的建立,其过程,永远值得人细细捉摸。而李斯,吕不韦等不无是指引这片土地走向统一的关键性人物。我想,在某种程度上,嬴政更加感激李斯。毕竟,他适时地唤醒嬴政,能得其发展。

关于历史,我只了解太少,而深谙此书,也非我能用一遍浅尝而作评判。于是书继续慢慢读来,历史慢慢品来。

以此记初读《流血的仕途》前半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9

话说吕不韦,本来是个很有本事的商人,当年己腰缠万贯,幸福美满,但还不满足,总想获得无穷大利益,竞做起了政治投机这个风险生意来。这笔生意就是,他要把当时还在赵国做人质的、不被人看好的当时秦王孙嬴异人扶上皇位。为了做成这笔生意,他不怕风险,花巨资、献爱妾。生意终于做成了,将赢异人父子先后扶上秦王位,他自已登上了丞相、仲父这个能够傲然于世、俯视众生的权位。他曾独揽秦国大权,真心实意、勤勤恳恳地为秦王国立了不世奇功,好不威风!从当时来说,他的这笔生意确实是获得了无穷大的利益。然而待嬴政长大执政后,还是被迫下台、遭驱逐、自杀身亡。

再说李斯,本来是个家乡的小官员,家庭幸福美满,可他不满足现状,辞官继续求学,最后去了秦国,希望通过他的实力来体现他人生的最大价值,实现他助秦王统一六国的梦想。凭着他的智慧和才能,最终得到了嬴政的信任和重用。他帮助嬴政铲除了成蟜、缪毐、吕不韦及其他皇室成员对嬴政王位的威胁,彻底巩固了这位小王子的地位。还处心积虑、出谋化策,努力帮助嬴政消灭了六国,完成了统一业绩,他的人生梦想实现了,坐上了秦帝国丞相的位置,权倾一世。他的梦想实现了。可就在嬴政皇逝去的当口,由于他的私心,倔服了宦臣赵高的逼迫,违心地杀掉皇太子扶苏,改立胡亥为秦二世皇帝。从此秦帝国和他本人的命运都日落西山,最终被听信赵高谗言的昏君胡亥帝下令腰斩、珠连三族。他在人间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在刑场上对他的小儿子李瞻说的:“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免,岂可得乎!”

呜呼,李斯、吕不韦们流血的仕途真让人可叹可惜!他们尽心尽力地为秦王朝操劳一生,最终还是被秦皇无辜杀掉。如果不是李斯存有私心而杀扶苏立胡亥;如果不是吕不韦太贪财权,想获得最大利益,费尽心思钱财将嬴异人父子扶上皇位,自己当丞相、仲父,独揽大权;如果不是秦王朝的帝王太昏,忠奸不分。能有这些流血的任途故事发生吗?

另外,本人认为,作者在讲述秦朝故事的时候,总喜欢不留痕迹地穿插些后世才有的话语,比如德国二战纳粹、张艺谋、姚明…不太好,会混淆部份读者对历史的了解。文中多次出现大段英语描述是否有点作秀,这是中国作者的作品,是中文版,不是外国人写的,也不是翻译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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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流血的仕途》有感


《流血的仕途》讲述了李斯从一个蔡国小吏,通过丞相吕不韦这棵大树,当上了秦国的小吏。在此同时,李斯利用吕不韦与太后之间的瑕疵,引进了一个新人——嫪毐,将吕不韦的权力削弱不少,形成了三人鼎立——秦王嬴政、吕不韦、嫪毐。在职位上,他冒着生命危险,向嬴政讲述了一场大梦,这场大梦的名称叫“天下”。因此,他成为了嬴政“死党”。后来,秦王亲政,在李斯的帮助下,吕不韦、嫪毐相继被除掉。后来,李斯又在与宗室的对抗中获得胜利,取得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丞相。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秦王临终前,李斯因为自己的私欲,和赵高合谋,立公子胡亥为“秦二世”。胡亥治国无方,加上赵高狼子野心,丞相由李斯变为了赵高,故李斯最后惨死,而秦王嬴政辛辛苦苦创建的秦帝国也消失于历史的车轮里。

李斯凭着自己“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游说技术,以及国人的胆识与智慧,一路飙升,成为了秦帝国的丞相。然而,李斯最终的失败还是源于他的自以为是:

他错误地认为长子扶苏的外调是自己造成的,即位后对他不利,这是第一个自以为是。其实,长子扶苏是个仁慈的好人,怎么会如此斤斤计较呢?

他错误地估计了两个人的实力——高估了胡亥,低估了赵高,这是第二个自以为是。他认为胡亥是个合格的君王,只因为生不逢时,不是长子;他认为赵高不就是个太监,只会一味的吹捧,拍马屁。事实上,胡亥是个花花公子,治国无方,天天花天酒地;而赵高则是个富有心机,心狠手辣的敌人。

他完全辜负了嬴政一生对他的提拔与信任,在最后时机篡改遗言,没有遵守一个大臣应有的忠诚,这是第三个自以为是。因此,他只能做一个能臣,但不能做一个忠臣。最后惨遭杀害,真是可悲可叹,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一代政治家就这样驾鹤西去。

同样的时代,在欧洲的著名数学家毕达哥拉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时,毕达哥拉斯也是身处高位,门下学生不计可数,还首次提出了“勾股定理”。然而,在晚年他仍然犯了“自以为是”的错。他先是擅自命名数字,什么5是结婚数等等;然后,他更进一步,凭着自己的意愿说“万物皆数”,什么东西都能找到分数的存在。后来,他的学生发现在等腰直角三角形内,若直角边为1,则斜边就不是一个分数,而是根号2。因此,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被推倒了。毕达哥拉斯同样惨死,一代数学家就是这样的下场。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特别是身居高位,不能自以为是,想当然地得出某个结论,这样的人下场往往总是非常悲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1500字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700字


《流血的仕途》是一部以历史为题材的新颖小说,最近我刚读完,初看标题,还以为我以后不太可能会从政,故没有抱一个很渴望的心态去阅读。不过我错了,这篇文章是我读过的最有特色,而且让人有种忍不住一口气就看完的无比欲望。

作者曹 是一位奇才,也许这只能代表我个人的心声,全篇文章,记录了战国末期秦国统一六国的时期,主人公李斯从一个卑微低下的客家人,迁居秦国,却一步步稳稳的坐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当然,其中有许许多多的引起奇诧,无比激动的故事发生,就让我慢慢为大家一一讲解,我读了这本书的读后感吧。

李斯作为一介布衣为何能够成为秦国的二号人物,并且能获得嬴政的 我读完后总结了四个字不要放弃。即使再苦再难,总会有解决的办法,而且谁又能果断的说山穷水尽之后,一定不是柳暗花明!

李斯的晚年,是他的真实感动了我,嬴政的死对他来说就像失去了自己的左右手,寸步难行。然而在这危难时刻,也许是李斯一辈子作出的一个最大的错误,他轻信了赵高,低估了这大宦官的实力,立胡亥为帝。当一切都已成定局,李斯入狱,年旬七十的老人怎能经得起这般折磨,严刑拷打他,受不了了,屈服了。面临的是难以置信的腰斩,也许在他看来是值得庆幸的,因为他保住了他家人的性命,这对于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细细品味曹 的这篇佳作,是如此的 。通过这本书,我读懂了李斯,更领悟了一个道理,正如书前言所述:读文章一遍参透历史,细读文章两遍醒悟人生。这就是我读此文的心得小感,人生路远,选择须谨慎,找好方向目标,拼。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读书心得


向来不太喜欢看历史书籍,觉得历史书籍都很无趣,也有部分历史书籍妙趣横生。《明朝那些事》语言诙谐易懂;《万历十五年》叙述角度奇特。《流血的仕途》关注的是秦朝宰相李斯的故事,对于李斯的还原度较高,读者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李斯。

李斯从一介布衣成为秦朝的宰相,他懂得如何一步步经营。李斯知道当前政治斗争的中心在哪里,投靠恰当的靠山。李斯的野心让他不满足于乡野的地方小官,先是在荀子处求学,认识同窗挚友韩非;学成进入秦国,寻找当时的宰相吕不韦;期间得到郑国帮助,顺利见到宰相吕不韦,成为吕不韦门下的门客。李斯时刻观察时局,替吕不韦解决难题。他发现嫪毐,让吕不韦送嫪毐入宫。李斯冒着生命危险求见秦始皇,一同谈论天下大势。

李斯得到秦始皇重用之后,周旋于吕不韦,嫪毐之间,帮助秦始皇一统天下。李斯得到重用,升到宰相之位,两个儿子当上了高官。不解的是李斯为何要与赵高一起,篡改秦始皇的遗诏,另立胡亥为太子,利益的考量没有秦始皇生前的信任与重托重要吗?由于赵高陷害,李斯的结局十分悲惨。

书中有很多借鉴名人名言,天文商业理论的地方,整体读起来有趣。整本书看下来都不认可李斯最后的做法,他的悲惨下场只觉得是当初的选择导致的结果。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全集)》读后感_1200字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全集)》读后感1200字

三两叶,一落秋。

秋天的季节,有时候也会暴雨如注。下过一场雨,叶子大概会落得更多一些。

最早对李斯留下印象,还是读他的《谏逐客令》,行文流畅,道理清晰,现在还依稀的记得其中的三句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

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符合胃口的东西读起来,或多或少会有那么些印象。再到读完这本书,对于这位李斯同学的一生又多了一些大概。《流血的仕途》-光从书名来看,已有几分悲凉。

或者说,在那花团锦簇,太平盛世下;谁又能说没有几分侯门深似海,功成万古枯的怜悯呢?

继周礼崩坏,这片土地便没有统一的思想标准,更没有什么报效国家的道德要求(那个时候说起爱国,我还能记起的大概只有屈原了)。有才干的人寻找的是展示才华的舞台,李斯这样一个楚国人,来到了秦国。他不像孔子那样,心中是理想国,要求你去做什么,实施可能基本为零。也不像苏秦那样,追求的只是荣华,合与纵却只是解决问题的权益之计。而像商鞅,韩非,更多地是立足人与事的发展规律,所谓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用现在的话说,大概就是立足于基本国情。

读完这本书,回顾李斯同学的一生,从情感上来说是复杂的。有同情,有不忍,有叹息。从一个无名小辈到万人之上再到族灭,就像今天南京的天气,阴雨-晴-暴雨这般,有些戏剧性,自然万物的规律终归还是有些相同之处。有三个人倒想说一说,甘罗,李斯应该很清楚当自己把这个年轻人推荐给吕不韦的时候,基本等于判了他的死刑。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不知道他的内心是不是有过一丝不忍?一个是韩非,这个曾经的同窗好友,也可能是自己这一辈子交到的真正的朋友,想起曾经一起求学的日子,李斯在一些深夜里会默默流泪吧。第三个是扶苏,一个被矫诏杀害的太子,在篡改诏书的时候会不会想到那位躺在灵柩上给了自己一生荣华的老伙计?或许赵高在想起韩非之死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李斯内心是一个怎样的人。而这一点私心,只要自己抓住,他李斯就跑不掉。

风渐紧,夜渐寒。

在断头台的那一刻,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像他这么聪明的人,难道想不通赵高既然敢杀太子,总有一天敢杀自己么?无非是被利益迷惑了心智。牺牲了朋友,出卖了搭档。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一刻,那些和嬴政一起指点江山,牧马天下的记忆是不是不断闪现?曾经的欢声笑语,曾经的意气风发。又是否会想到,打下的这天下,终有一天因为自己改写的几个字,又将被彻底颠覆。

终究是,还少了一份坚毅与忠贞。

这苍茫的大地,又开始了一场流血。

雷鸣之下,窗外暴雨依旧。

所有的故事,怎么可以没有另一半?光有流血就显得太冷了些。伊人在旁,这样方才更加温暖和细腻。毕竟:

因为有你,我们才变得热泪盈眶。

因为有你,我们才变得更加深情。

因为有你,我们才变得充满意义。

两三落,一叶秋。

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


正巧,这两天刚刚从国外回来,便得到上海作家竹林送我的一部描写淞沪抗战题材的儿童长篇小说《流血的太阳》,怀着对“传统题材”作品的传统观念,出于对朋友的尊重,我懒懒地在临睡前当作催眠曲翻阅起来。不料,读着读着,我的精神振奋了,心中的欣喜不由自主,于是,就趁一下子不能入眠的机会写下心中的一点感触:

这部小说冲破了以往描写传统题材作品的窠臼,用儿童们纯洁、善良而又爱憎分明的目光和情绪观照那个战争年代的生活——这种生活虽然充满血与火,但阿毛、阿雪这群孩子们的童年依然丰富多彩;虽然被日本鬼子的入侵蒙上了苦难的阴影,但苦难中既有战斗,也充满了人情、友情和爱。你看,孩子们秘密喂养了一头十九路军留下的小马驹,大家视它如珍宝,但为了要从鬼子手中救出阿雪姐姐,孩子们只好忍痛割爱舍弃了它的生命。阿狗的爸爸是汉奸,大家对他恨之入骨;但当阿狗失去了爸爸以后,孩子们却对他充满了怜悯、同情与爱……尤其是小说的结尾,向人们指出了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如何理解人类的大爱精神——“历史仿佛是一个多棱的水晶体,它总是从不同的角度展示给人们不同的面貌和不同的真理。”将爱提到了“人类之爱”的哲学和理性的高度,能给读者以全新的感悟和启迪。

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范文800字


为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今年出版的关于抗日战争题材的文学作品不少。大多数是正面描写我抗日军民与日本侵略者英勇战斗的故事,这对激励人民增强民族自信心,培养爱国主义情操,显然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但是,作为与时俱进的文学作品(小说或其他艺术样式),我总觉得它们在思想的延展和艺术的开拓方面,还缺了点什么。

正巧,这两天刚刚从国外回来,便得到上海作家竹林送我的一部描写淞沪抗战题材的儿童长篇小说《流血的太阳》,怀着对“传统题材”作品的传统观念,出于对朋友的尊重,我懒懒地在临睡前当作催眠曲翻阅起来。不料,读着读着,我的精神振奋了,心中的欣喜不由自主,于是,就趁一下子不能入眠的机会写下心中的一点感触:

这部小说冲破了以往描写传统题材作品的窠臼,用儿童们纯洁、善良而又爱憎分明的目光和情绪观照那个战争年代的生活——这种生活虽然充满血与火,但阿毛、阿雪这群孩子们的童年依然丰富多彩;虽然被日本鬼子的入侵蒙上了苦难的阴影,但苦难中既有战斗,也充满了人情、友情和爱。你看,孩子们秘密喂养了一头十九路军留下的小马驹,大家视它如珍宝,但为了要从鬼子手中救出阿雪姐姐,孩子们只好忍痛割爱舍弃了它的生命。阿狗的爸爸是汉奸,大家对他恨之入骨;但当阿狗失去了爸爸以后,孩子们却对他充满了怜悯、同情与爱……尤其是小说的结尾,向人们指出了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如何理解人类的大爱精神——“历史仿佛是一个多棱的水晶体,它总是从不同的角度展示给人们不同的面貌和不同的真理。”将爱提到了“人类之爱”的哲学和理性的高度,能给读者以全新的感悟和启迪。

其实,就我所知,竹林是从写儿童文学起开始走上创作道路的。她前后写过许多儿童文学作品,如长篇小说《夜明珠》《晨露》、儿童散文集《阁楼上的天空》《老水牛的眼镜》等等,都以她独特的人性的视角,从人类之爱出发,以优美细腻的文字展示了儿童们纯洁无邪的心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可以说,她的儿童文学是独树一帜的真正的童心文学、人性文学。因此,《流血的太阳》有这样的特色,也就丝毫不奇怪了。

分享麦琪的礼物的经典读后感分享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麦琪的礼物》,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如何在写《麦琪的礼物》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分享麦琪的礼物的经典读后感”,希望您能喜欢并分享!

分享麦琪的礼物的经典读后感【篇1】

我记得第一次听到《麦琪的礼物》这本书名字的时候是在我上初三的时候,那时是快要中考了,我拿着那本书几个月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小说到现在对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一段话是:“我想对那些聪明的人说,其实这两个傻孩子是聪明的,他们把自己最珍贵的礼物送给了对方,在一切的赠与和接受礼物的人当中,他们才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智慧的。他们就是圣贤,他们就是麦琪。”这种美看似不够完整,失去了一部分,但他们却得到了完整的心和爱。这种爱是那些虽身处豪宅却无真爱的夫妻永远体会不到拥有不了的。所以说,这种美更动人,更具有吸引力。

爱的真谛是给予。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表明了这样一个观点:“爱的最高境界就是以对方的幸福为最高滴幸福。”再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多次垂泣抽噎,她并不是因为生活的拮据,而是圣诞节快到了,不知要跟父亲买什么样的礼物。

故事开头“一元八角七”强调了钱的数量少,“六角是一分一分的铜板”再次用精确的数字印证使读者体会到这个家庭生活的拮据。

萨尔丹曾说:“什么是爱?爱是无限的宽容,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德拉只记得杰姆的金表上需要配一条金表链,杰姆也只记得德拉需要好的发梳来梳头。他们之间的感情之所以那么的真挚,是因为他们彻底地做到了忘却自我;他们之所以是最聪明的,是因为懂得了什么是真爱。他们之间,纯洁而又真挚的爱,是值得大家去鼓励的。

世界需要有爱,需要有奉献。世界是最美丽的,每个人心中都应充满爱,以及对他人和对生活的爱。

分享麦琪的礼物的经典读后感【篇2】

我原先总相信聪明人是不会干傻事的,就像鱼不会跑到岸上来,但有时这却不全是真的。聪明人总会在生活中为自己找到有利的位置,捞到便宜,但仿佛如果他们变得心地善良,事情就向反方向发展了。

德拉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靓发,丈夫时常会赞赏它,但因为生活拮据,她甚至不能为自己买一把像样的梳子。圣诞节的前天,德拉更加不安,因为他省吃俭用依然不能筹集足够的钱来为自己的丈夫买一份精致的礼物。最后,她竟卖掉了自己的一头秀发。当德拉满心欢喜的想送上她的礼物——白金表链时,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吉姆用他家祖传的金表换了全套梳子。这意味着他们俩的礼物全都派不上用场了。

他们都是聪明人,因为他们明白什么是对方的最爱。但他们又仿佛笨呼呼的,他们费了那么大劲买来的礼物却失去了存在的好处,两个聪明人竟做了最傻的事。

但是,也许这也恰恰是他们最聪明的地方,用心换心,虽然礼物的物质好处已微乎其微,但不可否认,双方已失去自己的幸福为代价给对方带来幸福,两人的感情也因此变得坚如磐石,山盟海誓或许轰轰烈烈,远走高飞或许潇洒浪漫,但任何行为都没有做这种傻事来得直接,来得深刻。这礼物将内心的爱便显得淋漓尽致,仿佛甜言蜜语,没有实际价值,却能打动一个人的心。但这绝非甜言蜜语所能比的,因为它要付出的太多,太多。能够真正换来对方心的方法,这个算是最棒的了。

但我想说的绝不是叫你怎样谈情说爱,这不是我们高中生要做的,老师也不让。但是待人处事方面还是大有裨益的,交朋友要将心比心,只有用真心才能换来真的友情,一个人如果对好朋友都无法真心以对,那么世界上也没什么人他能够信任了。对事也要全心全意,用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也许很难,但做到这样的人,没有不成功的。

还有就是礼物的好处,它并不只是物质上的给予,更是心灵上的馈赠,它带给你的不只是享受,更是温暖。在人生的旅途中,它就像不经意间的一场雨,把你身心的疲惫冲刷的一干二净,让你能够继续快乐的行程。礼物,不必须是什么东西,它能够是一声安慰,一句祝福,在你灰心丧气时拍的一下肩,骄傲自满时及时的告诫。它的目的就是让对方幸福,或大或小,一切全看你投入真心的多少。

所以,不要小看礼物的作用,它更是你表达内心的方法。当然,维护友谊并不只有赠送礼物这一种,最关键的还是要用心维护。友谊就像一只瓶子,只有将爱倒进去,才会有味,有存在的好处。我想欧。亨利要告诉我们的还不止这些,但既然认识到了这一点,那就赶紧去做吧,别让麦琪的礼物只是一句空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七):

最珍贵的礼物,不在于金钱的多少,而在于爱的分量。

一元八角七。德拉反复的数着,没错,还是一元八角七。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渴望能够多数出一点,可惜她再怎样数,也不会多蹦出一点钱;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期望在明天——圣诞节,能够为她的吉姆买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可惜她再怎样期望,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买一份像样的礼物。她显得这样的无助,因为她是这样的贫困。

她家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她站在壁镜前,显得那么矛盾。她一会两眼晶莹透亮的,一会又突然急速地折散头发,那头发是多么的漂亮阿,犹如褐色的瀑布,一会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然后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一两滴泪跌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谁会明白,此时的她究竟在想什么呢。再读下去,我便明白了真相。她要卖掉她的秀发,天呐,这但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但是她为了吉姆的礼物,她毫不犹豫的以二十美元卖出自己的秀发,然后疯狂的穿梭于各家店铺,仔细搜寻,每一处都不放过,最后,她发现了她想要的——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这一条链子与吉姆的金表十分搭配。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一件对他好处非凡且极其珍贵的物品。德拉花了二十一元买下了表链,然后匆匆回家。

七点钟。像往常一样,德拉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她此刻只是默默祈祷等着吉姆的出现了。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她明白是吉姆回来了,她猜测着吉姆的表情,显得十分紧张。吉姆才二十二岁,一个青春旺盛的年龄,但是他却显得那么沧桑。最后,他的眼睛与德拉碰面了,他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谁又明白他这表情呢?我迫不及待看下去,哦,原先是这样。

吉姆为了心爱的德拉卖掉了自己珍贵的金表,为她买了全套梳子。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那是德拉渴望得到却从不奢望拥有的东西,因为她明白梳子是多么的昂贵。此刻,德拉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梳子,可她的一头秀发已经不见了踪影,此刻的她,活像一个逃学的小男孩。我们明白,她的秀发换成了一条可与吉姆的金表匹配的表链。而吉姆的金表却换成了那套可与德拉的秀发匹配的全套梳子。这一切,显得那么滑稽,但是并不,他们是聪明的,因为爱,因为爱彼此,他们不约而同卖掉了对于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为的是换来送给彼此最珍贵的礼物,这样的做法,是聪明的。就像文章的最后,我们明白,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他。吉姆与德拉都想给对方最珍贵,于是卖掉了自己的最珍贵,其实,那最珍贵的并不是礼物,而是那颗爱对方的心,是爱。

就因为爱,世界才如此绚烂;就因为爱,我们才更加坚强;就因为爱,我们才勇往直前;就因为爱,我们才无私去给予。

《麦琪的礼物》告诉了我们如何去爱。

分享麦琪的礼物的经典读后感【篇3】

很多年前读过一本世界十大短篇小说的集子,其中就有美国作家欧•亨利的作品——《麦琪的礼物》。

长久以来我被故事主人公傻得可爱的举动和那平淡中蕴涵着的真情所感动,经常把它讲给我的学生听。学生走了一茬又一茬,但《麦琪的礼物》成了他们耳熟能详的故事,它像一粒爱的种子深深播撒在每个人的心田里。

今天,当我再次欣赏《麦琪的礼物》时,眼前又浮现出德拉和吉姆那两个可爱的形象。

欧•亨利笔下的德拉和吉姆是那样的傻,傻得实在让人怜惜。为了在圣诞节前给自己心爱的人买礼物,竟然把自己家里最值钱最值得骄傲的两样东西给卖出去了。

一样是可以令女王的珠宝黯然失色的德拉的长发,一样是吉姆从父辈那里继承的唯一的财产,一块足以让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的金表。

他们为了对方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毫无顾忌地献了出来,换来的却是珍贵得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发具和金表链。

世界上有很多值钱的礼物,但德拉和吉姆为对方赠送的礼物恐怕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尽管毫无用处了!

我们常常哀叹这个社会里的人们把金钱和名利看得太重,实际上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或多或少地用世俗的眼光窥探着这个世界。看了《麦琪的礼物》,我们的情感世界里始终涌动着一种不安和焦虑,到底是什么让我们变得如此现实?是冷漠,还是自私?是浮躁,还是世俗?

好的文学作品常读常新,不仅带给我们身心的愉悦,更让我们的灵魂得到洗礼!欧•亨利和他的《麦琪的礼物》在世界短篇史上享有无可争辩的声誉,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什么时代,讴歌人世间的真情真爱将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

分享麦琪的礼物的经典读后感【篇4】

这些天闲暇收拾屋子,发现书柜里一本压藏许久的笔记本,轻弹灰尘,默默打开,读到了这篇《读麦琪的礼物有感》,想起来,当时正值寒假,妻(当时是女友)要回家(外地),怕她一个人坐车寂寥无趣,送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并随书附上了读后感,想起这些,亦感叹时间飞逝,转眼间都已如昨日,却也带着甜蜜。遂简单整理成篇,以怀念当初的点滴。

谈起欧亨利,自然会提到这篇《麦琪的礼物》,初读此文的时候,那时还是作为一篇语文,感动至今。

“麦琪”两字文中已然注释,其意指圣贤,而通读全文,能够发现本书的译作水平明显不如课文时期,可是大体思路,故事梗概却是清晰的。德拉和吉姆的感情真挚而感人,虽然德拉失去了秀发,换来了无用的表链,而吉姆贱卖了祖传金表只为了无用的梳子,看似上天的戏弄,却带有深深的情谊,没了秀发,梳子也无所使用,没了金表,表链也只能装饰着,毫无用处。以前读到此处时,总在想:为何德拉不先与吉姆商量,或者吉姆为何不先与德拉暗示。记得上课那会,同学们交流时,有人说,吉姆的梳子德拉还是能够再用,只是德拉的表链,吉姆再也不能使用了。从经济角度看,他们都得不偿失,只是,这一切哪里只是物质金钱呢?

分享麦琪的礼物的经典读后感【篇5】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透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述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向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即使你有千百万,那也换不来真正的感情。或许金钱让你获得一些感情,但那些都是虚伪的。当你不再拥有万贯金钱时,虚伪的感情便会破裂,最终留给你的是万分痛苦。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秀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他们本来想让对方更加秀丽,却使礼物失去了使用价值,然而他们更加感到幸福。正像作者所说:“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我想,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许多人都会羡慕这对夫妻。

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取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分享我与地坛的经典读后感分享


就像史铁生先生说的:“有些事,我并没有忘,只是适合收藏”,我们走完的路遇到的挫折,不用再说,直接继续走下去就好。人生漫漫长路,需要自己一路走下去,没有人能陪你到最后,我是说战胜“挫折”这件事。那么,你读完《我与地坛》后,有没有什么感悟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分享我与地坛的经典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分享我与地坛的经典读后感【篇1】

当我读《我与地坛》这本书时,它就像磁铁一样把我给吸引住了,读完以后更是让我百感交集,受益匪浅。它告诉我虽然被命运打倒了,但是只要勇敢的面对生活,就会活出自己的价值。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母亲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面对她那个被命运吓怕的儿子,她不曾放弃过。每天的鼓励与支持。她无时不期待她的儿子可以幸福,即使她自己承担着如此多的痛苦。她把她的痛苦埋在了心理,她用她无私的母爱,一点点打动自己那心已冰凉的儿子。

记得我听妈妈给我说过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那是一个天生失语的小女孩,从小和妈妈相依为命。在她们贫穷的家里,妈妈每天辛苦工作回来后给她带一块小小的年糕,是她最大的快乐。

有一天,下着很大的雨,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了,妈妈却还不存在回来。天,越来越黑,雨,越下越大,小女孩决定顺着妈妈每天回来的路自己去找妈妈。当她看见妈妈的时候,妈妈手里拿一块小小的年糕倒在路旁,已经永远的离开了她。

雨一直在下,小女孩也不知哭了多久。她知道妈妈再也不会醒来,现在就只剩下她自己。妈妈的眼睛为什么不闭上呢?她是因为不放心她吗?她突然明白了自己该如何做。于是擦干眼泪,决定用自己的语言来告诉妈妈她一定会好好地活着,让妈妈放心地走……

小女孩就在雨中一遍一遍用手语做着这首《感恩的心》,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从她小小的却写满坚强的脸上滑过……“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她站在雨中不停歇地做着,一直到妈妈的眼睛终于闭上……

孔子说得好“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感恩,因为我们身边有好多人都在为我们付出汗水和心血,我们无法回馈,只能用感恩来让他们感到快乐和安慰。

分享我与地坛的经典读后感【篇2】

在高中高一课文中《我与地坛》是自读课文,老师只说要自己看几遍,而我也只是为了应付任务囤囵吞枣一目十行而过。看完后觉得没意思,题目与文章表达不一样,也找不出表达宗旨,索性放置一边不予理之,慢慢地也就淡忘了。后来,一直到了高三,最后一个学期,语文老师总强调素材作文高分源于课本特别是高中我们所学过的课文,例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背影》、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等等这些。老师的一席话使我恍惚,史铁生?我与地坛?熟悉陌生交织的作者和作品,带着还来得急的心情翻出高一课本,怀着好奇与忐忑认真再读。

不知是因为年龄的增长心智成熟还是为了作文高分,当我认真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复。该怎么说呢,在课文备注里写着史铁生21岁双腿瘫痪,精神接近崩溃,于是就和离家咫尺的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而地坛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母亲,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一个残缺的人,最不能忍受的或许就是别人对他伤口撒盐。史铁生也一样,看到时间就像看到自己的背影,看到蚂蚁在爬感觉自己就像个废人连蚂蚁都不如。第一时间我与地坛我分不清是怎样,也不明白地坛和母亲有说没关系?后来渐渐的明白了,是什么让史铁生从悲观漠然的态度到赞叹生命呢?对,是地坛,是大地的母亲。对待生命生要好好着,死要安安静静的。史铁生给我们的是生命的洗礼,灵魂造就。

在史铁生认为,地坛虽荒芜却没有衰败,就像他自己一样。他母亲说,也好给他个僻静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思索自己的命运,思索人生的价值。或许是亲情又一次给了他对生命的感悟,是他母亲再一次给了他生要好好的勇气。

“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了。”说实在我看到这心在隐隐作痛,各种原因特殊环境让他把生命看透,而留给我们的更多是鼓舞心灵的良剂。生命是什么,为自己而活。在不经意间我看到一则新闻是说深圳中学一同学看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心灵受到震撼走出了车祸的阴影,是啊,我们该感谢更该铭记史铁生的精神和力量,不仅影响了整个文学作坛还填补了每一个创伤的心灵继而又充实了每个生命。

”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看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在荒芜的地坛思索,并怀念着母亲的种种看到我独自一人的黯然伤神母亲悄悄落泪轻轻离开的背影。这就是我与地坛,血泪交织,感悟生命。

放飞梦想,感悟生命。史铁生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

分享我与地坛的经典读后感【篇3】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流传最广远的的散文集作品,是他在地坛中所见所闻发出的人生感悟与思索。文章中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饱含了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思念,由于自己残酷的命运,地坛成了他思考人生的佳境,其用朴实的文字表现自己在地坛流连思索时所观察到的人生百态和对命运的感悟,其间洋溢着作者内心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优秀的作品。

正当时青年的作者,因为双腿残疾而对生活自暴自弃,脾气变得异常奇怪,从而日渐消沉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为了逃避残酷的命运,他选择到地坛躲避,在他选择地坛的同时,地坛也在冥冥之中选择了他。作者通过与地坛的接触及所见的人生百态,在受到周围景物的陶冶后渐渐的思想得到质的变化,从而让他了悟到生命的真谛。

作者说“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他在地坛中琢磨思索,似乎已经看透了生命的本质,让人明白了生死不是我们能选择和掌控的,生命中的残酷与伤痛都是不能选择的,而我们所能够做得只是珍惜利用生与死之间的时间。面对人生不可捉摸的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

在地坛中得到启迪与感悟的同时,作者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思念,“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作者这句引人深思的话不由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尽管大字不识一个,也没有丰富的阅历,但是他们的思想很开明。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让自己的四个儿女走出那一分土九分石的大山,不要像他们一辈子待在那受苦。曾经同龄的人早就在小学或初中毕业就辍学回家,很庆幸自己能读到大学并顺利毕业,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付出与支持,就不会有今天的自己。

父爱母爱的伟大,他们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为了自己的孩子做了太多太多,而如今我又能为父亲母亲做些什么呢?现在的我,不求大富大贵,只想踏踏实实的,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让父亲母亲放心、安心,不能再让他们为自己操碎那已经碎得不能再碎的心,我想这应该是对他们最好的感恩与回报。

读《我与地坛》,我的心灵在作者的文字的海洋里得到了洗涤和净化,从而对生活、生命、亲情有了新的认知与感悟。史铁生在思考自己的逆境同时还在顾忌母亲所受的痛,通过史铁生对人生的感悟,我自己对生命价值的理解与追求有了不一样的态度。

人的一生,不能只为自己活着,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好好把握,要去感恩、回报。人生的坎坷,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没有谁的一生是顺顺利利的。人生百态,乐趣十足,我们应该热爱生命,重视磨练,感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虽然无法反抗命运的造就,但也不能对生命不负责,对生命不重视。

分享我与地坛的经典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细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领悟到了不一样寻常的人生,肢体残疾的史铁生,有着超乎常人的顽强生命,还有着充实的人生,更拥有始终陪伴他左右的地坛。

读罢此书,我能感觉到地坛时史铁生生命中不可替代的一个重要主角,所以让我对地坛充满遐想。园中凋零萧瑟的景象展现出史铁生的内心的无助与悲惨的遭遇,但野草荒藤都茂盛的自在坦荡,从中体现了残疾生命里不服输的精神.不在遭遇中倒下,而是坚强的崛起,自在坦荡,从不一样的环境中寻回自我.对地坛多寄托的感情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他们不能变成语言,也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他们了.他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期望与绝望。

史铁生看院子荒芜但并不衰败,看到了他心境的转变,看到了生命的期望.史铁生也使我看到了世界自然地美妙,生命的意义.只要细心观察,留心注意,不管何处都有他完美的一面.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期望”又有什么用呢“期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到达的前提下才成立呢”“期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鸦片.地坛的每一棵树下他都去过,不论什么时间,什么天气他都在院子里呆过.春之润,夏之热,秋之爽,冬之洁,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让我们欢乐起来,用心沐浴生命的每一束阳光。

假如世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吗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那要是没有丑陋,漂亮又怎样维系自我的命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崇高又将如何让界定自我又如何成为美德哪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那史铁生最终走出来了自我的阴影,找到了自我的方向和不一样的人生观: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是懦夫映照了英雄,是众生渡化了他们。是的,世界太不公平了,但又是公平的,拥有生命是上帝给我们最公平的见证.我平时总是抱怨世界不公平,我看了史铁生坚强的写照之后,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我认识到,既然上帝造就了我,那么这个世界中必须有我充当的主角,虽然不是一朵红花,但那也是一片绿叶,为什么不试着享受绿叶的欢乐

作为一个健康的人,不得不拷问自我:健康的自我,是否向前方也迈出过脚步

分享我与地坛的经典读后感【篇5】

生活就犹如汪洋大海,看似平静却波涛汹涌,看似一望无际然而只有几百平方属于你;看似碧绿透明然而它的内部确实那么斑斓,深邃。

在一望无垠的大海中,我知识一个小小的丁香鱼,不经意间已被鲨鱼吞了,浪涛中被卷到岸边。生活中深邃的大海中不时会感到孤单无助。渺小无力,甚至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大海的怒吼真的那么可怕吗?我总是不停的问自己,难道小丁香鱼就不能跃出海面欣赏白云的姿容吗?

史铁生轻轻地耳语:信念、毅志能撑起你的天空、托起你的梦。

命运就是这样,在你生命最狂放最精彩的阶段给你帮头一击。年轻的史铁生就这样被命运轻轻地敲了一下,他的生活彻底改变了。稳健的步伐不见了,地上只剩下车轴的痕迹。快乐的笑声戛然而止,传来的只有绝望孤注的眼神。一颗热烈为梦而疯狂的心泯灭了,然而残烬中隐隐闪烁着对未来的向往与坚信。在绝望与坚信中他终于走出了阴霾。

不要轻易的放弃自己,即使生活的痛苦使你绝望,生活的重压压弯了纤细的腰。你也不要轻易放弃自己。请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

不要轻易放弃自己,即使生活早已欺骗你,别人早已放弃你,你也不要轻易放弃自己。坚信小小的我就是自己的主线,坚信总有一天我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丁香鱼的世界总少不了父母的爱。即使小丁香鱼已远游他方,即使她已茁壮成长,远方的父母总会投来关切的目光,传送温馨的问候。小丁香鱼,你在追梦的时候会不会回头看看远方的故乡,远方的父母?曾经迷惘的史铁生告诉小丁香鱼,为了他们你要变得更坚强,为了他们你要走得更远,请不时回头看看远方的山,远方的水,远方的亲人。

荒凉的地坛总少不了一个佝偻的背影。夕阳的余晖总散落在爱的身旁。当自己感到孤独时,请轻轻扭头,你总会发现身后有个身影正默默的站在一个角落。将感恩的心回赠给父母吧!

大海波涛滚滚而我们终会乘风破浪,大海深邃不见底而爱的阳光总会穿透它给我们温暖。丁香鱼虽然渺小,但拥有顽强毅志,坚定信念,以及爱的支撑,它也能畅游大海,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最新的你在为谁工作读后感分享分享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陈凯元写的你在为谁工作能带给人不一样的阅读体验。注意读后感不能写成流水账。你知道如何写你在为谁工作的读后感吗?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别为你收集的“最新的你在为谁工作读后感分享”,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最新的你在为谁工作读后感分享 篇1

一本好书能改变人的一生,让一个人从失败走向成功,从忧伤走向快乐,从灰心失意走向奋发图强,《你在为谁工作》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你在为谁工作?”多么朴实的话语,却触动着人内心深处的反思。全书深刻阐释了世界500强企业推崇的优秀员工思维理念。“我们到底是在为谁工作呢?”如果不尽快弄清这个问题,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今生我们很可能与成功无缘。在当今这个浮躁的年代,我们需要用什么去重新点燃工作激情,实现自我价值?看似简简单单的问题,看似无时无刻在你身边的问题,真正地审视起它来,却有点无所适从。但这本书给了我们答案,或许我们永远也不会正视的真理。在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都有应该把心态回归到零,把自己放空,抱着学习的态度,将每个任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体验,一扇通往成功的机会之门,千万不能视工作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结果做得心不甘、情不愿,于公于私都没有裨益。

想想当下很多人,包括我在内,时常会处于消极颓废的心理状态中,觉得社会太大,自己所学、所想的在现实中行不通,完美、成功的境界离自己更是遥不可及。于是,我们便垂头丧气,驻足不前,面临人生的路一片茫然,不知所措;也有时候,我们对自己身处的工作不满,导致了许多负面情绪。接着,抱怨与痛苦就产生了,对待工作消极,甚至对待自己的人生没有热情,那么也许这辈子“成功”真的也就与你无缘。而《你在为谁工作》在这个时候就能帮助我们,启示我们,解释某些灰与黑的现实本质,澄清我们混沌不清的大脑。

“工作到底是什么?”工作是上帝安排的任务;工作是上天给予的使命,没有机会工作或不能从工作中享受到乐趣的人是违背上帝意愿 的人,他们就不能完整地享受生命的乐趣。工作更是付出努力而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我们都有自己的目标或是梦想,正是为了获得某些东西,或达到某些梦想,或是成就自我,为了拓宽、加深、提高自身的技能,将自身全面发展成为和谐美丽的人,我们才会专注于一个方向,并为此付出毕生的心血。工作是一个施展才能的舞台,除了工作,没有一种活动能有这么多充实自我、表达自我的机会,以及这么强的个人使命感,和这么多活着的理由。

回归本质“你在为谁工作?”从根本上说,这不是一个关于做什么事和得到多少报酬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意义的问题。我要说的是“我们,都要为自己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给予它热情,才能真正体现自己的价值。也只有这样,你才会成功,才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要知道自己手头的平凡工作就是一座丰富的钻石矿,只要好好挖掘——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地做好目前所做的工作,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钻石”。

那么从现在开始,从这一刻开始,让我们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共同奔向成功之路。我们需要用热情去重燃工作的激情,彻底来一次触动心底的反思,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够从内心深处萌发“我们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更是在为自己工作”这个简单又深刻的人生理念。只有这样,“责任”、“敬业”、“忠诚”才会由此诞生。敬业,铸就灿烂人生。爱岗,让自己在岗位上闪光,在平凡中创造不平凡。要知道我们不只是单纯地为了赚钱,我们是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工作,那么“勤奋努力、自强不息”就会在你的人生字典里出现;我们要把自己当作单位的主人,把工作当成生活的乐趣,那么才能更好地从中获得发展的机遇。

我们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忠诚于自己那一份看似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工作,尽心尽力,为自己的理想,为自己的追求而继续执着。请你记住,我们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而工作,一起努力奋斗吧!

最新的你在为谁工作读后感分享 篇2

你在为谁工作?当有人问起你时,你肯定觉得很可笑,这么简单的问题,等于问一个大学生“1+1=?”的问题,答案是我在为自己工作。但通过仔细阅读《你在为谁工作》这本书后,深为作者深刻而细致的观点所折服,心中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书中约翰洛克菲勒说了这样一段话:“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我们寒窗苦读来的知识,我们的应变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力能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除了工作,没有哪项活动能提供如此高度的充实自我、表达自我的机会、以及如此强的个人使命感和一种活着的理由。工作的质量往往决定生活的质量。”如何看待自己的工作,如何干好工作,书中有很多。

不管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要明白一点,那就是我们是在为自己工作。只有工作才能满足我们的各种需要,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都只能通过努力工作才能实现的;有工作的机会,才能让自己充分发挥能力,有展示自已的机会。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我们自已实现目标而做的。所以说要珍惜工作机会,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到最后只能像书上所说的:“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珍惜目前的工作机会就意味着端正心态,干好目前的工作,就是对自己的一生负责

我们到底是在为谁工作呢?如果不尽快弄清这个问题,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一辈子我很可能与成功无缘。在当今这个浮躁的年代,我们需要用什么去重新点燃工作激情,实现自我价值?你在为谁工作不是个耳提面命的空洞口号,而是触动心底的反思。《你在为谁工作》说出了人的一生可以从事很多的工作,但是要明确是在为谁工作呢!为老板、为家人,还是为社会?这些都不全对。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们就能更加的明确是在为谁工作了,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你在为你自己而实实在在的工作。

突破自己、超越自己、相信自己,勇于向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发起挑战,经常进行换位思考问题,改变自己的思想,因为一个人的思想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只有付出了才能得到回报,在工作中要激发的激情,改掉自身的一些坏习惯,不断追求更高的自我定位。做一个有进取心的人。我相信今天的成就是昨天的积累,明天的成功则是赖于今天的努力。

这本书只能作为励志书,在对待工作的态度上有可取的地方。但是他不能作为我们看待工作的工具书。看书要吸取精华有批判意识,这样开卷才会有益处。反之就是简单的把书从眼前缭过。

那么,工作是算在幸福的因素内,还是算在不幸福的因素内,或许仍是疑问。一个人无需决定做什么,工作可以让人消磨一天的好多时间。的确,有许多工作是极其使人厌倦的,依我看来,只要工作量不过分,即便是最枯燥的工作,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比闲着无事要好受的多。总之,不论目前我们从事何种工作,都要珍惜它的来之不易,让我们善待生活,善待工作吧!

最新的你在为谁工作读后感分享 篇3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推崇的优秀员工思维理念读物,我有幸拜读了《你在为谁工作》一书,结合目前我所做的工作,感受颇深,受益匪浅,心态自然豁达了许多。

我们在工作中,总会产生各种困惑,迷茫,这本书书提出了每一位员工需要自我反思的人生问题,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刻细致的解答,它有助于我们解除困惑,调整心态,重燃工作激情,使人生从平庸走向杰出。为自己工作,这样一个朴素的理念,责任、忠诚、敬业这些口号,才能被我们所接受,所认可。

吸取本书中的理论精髓,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畅谈一下我对工作的理解和做好工作的一些见解。

首先,为了认识工作,我们要用心灵去斟酌体会。《你在为谁工作》书中讲到,许多人对于工作常常缺乏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认为自己是在为了薪水工作,没有认真对待工作,也没有全身心投入,缺乏积极主动性和创新意识。以这种思想应对工作是极端错误的。第一,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时间占据了生命的一大部分,以消极的思想面对工作就等于萎靡的挥洒人生,将会在不思进取中度过生命中的大部分时光,人生就会变得乏善可陈、生活就会变得毫无意义。第二,我们可以清醒的意识到,工作不仅能赚到养家糊口的薪水,同时纷繁复杂的事务能锻炼我们的意志,新的任务能拓展我们的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我们的人格,与各界人士的交流能训练我们的品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是在为自己工作”。不懂得这一点,工作、生活就会毫无生气,更不会赢得社会的尊重。第三,我们可以清晰的体会到,如果全身心投入工作,努力与周围的人快乐相处,我们的心情就会更加愉快。如果我们用学习的思想面对工作,工作可以丰富我们的经验,增长我们的智慧,提升我们的才能,为今后的工作、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拼搏向上的工作激情,才是我们应有的思想底蕴。用心灵去体会工作给生命带来的益处、给人生带来的希望,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才会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其次,为了胜任工作,我们要用态度去塑造敬业。如果说,用心去工作是端正工作态度的前提,那么用态度塑造敬业就是被人信任的筹码。工作态度就是竞争力,态度决定成败,在激烈的职业竞争下,每个人的竞争力日益上升,那么我们的竞争优势在那里。可以肯定的说,我们的优势取决于我们对职业的态度、对工作的敬业、对事业忠诚。如果抱着“我不得已才干这份工作”的想法去工作,那么外在表现绝不会激情四射。既然选择了,就得真诚、就得负责,就得承担起工作给予我们的机遇和挑战,这样才能赢得上司和同事的信任、被社会所认可和接纳,当机遇来临的时候才能脱颖而出、取胜职场。因此,《你在为谁工作》书中说到,“在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都应将心态回归于零:把自己放空,抱着学习的态度,把每一次任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经验,一扇通往成功的机会之门。千万不要视工作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结果做得心不甘情不愿,于公于私都没有裨益”。也就是说,诚恳的工作态度、热情洋溢的工作精神才会获得事业的成功、人生的成就。同时,当碰到问题时,不要直接说那是“不可能”的,而是投入我们的真诚,冷静地思考问题的症结,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我们真诚和用心,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只要我们爱岗敬业,工作就会变得轻松愉快、游刃有余,成功之路也就不再遥远。为了做好工作,我们要用行动去创造完美。如果说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是通往成功的基石,行动就是通往成功的桥梁。态度直接决定工作行为,外在行为直接决定成败。要在工作中创造完美,就要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勿以事小而不为、勿以事杂而乱为、勿以事急而盲为、勿以事难而怕为,用行动证明工作的质量和自身的价值。因此,《你在为谁工作》书中提到“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也就是说,成功的机会往往就潜藏在这些简单与平凡之中,塌塌实实的走好每一步,才能扎根于成功的顶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工作中没有任何一件事情,小到可以被抛弃;没有任何一个细节,细到应该被忽略。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工作才能更加出色、才能趋于完美。从小事入手、从细微着手,竭力作好手中的工作,每一天都要尽心尽力地工作,每一件小事都要力争高效地完成,努力与周围的人快乐相处,尝试着超越自己,用行动创造完美的形象。这样才有可能被赋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资格获得更大荣誉,才能为未来的成功搭建起巍峨的桥梁。

最新的你在为谁工作读后感分享 篇4

在看过《你为谁工作》这本书后,我感觉对自己的启发很大,让我能更加轻松、愉快、充实的去面对工作,也愿意跟大家分享一些体会。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书中一个故事,一个上了年纪、手艺非常精湛的木匠准备退休了,雇主很感谢他服务多年,问他能不能再建最后一栋房子,木匠答应了。可是,木匠的心思已经不在干活上了,干活马马虎虎,偷工减料,用劣质的材料随随便便地把房子盖好了。完工以后,雇主拍拍木匠的肩膀,诚恳地说:“房子归你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木匠惊呆了,如果他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建房子,他一定会用最优质的建材、最高明的技术,然而现在呢,却建成了“豆腐渣般的工程”!可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这个故事留给我很深的思考,就像书的标题“你为谁工作?”,一个看似很简单的问题,很少有人去认真思考过,乍一看到这个问题,人们或许会给出冠冕堂皇的答案。其实,我觉得不管你身在何处,你的工作不是为老板或是领导,工作最终是为了自己,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像那个木匠,如果他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建房子,他一定会用最优质的建材、最高明的技术,然而结果呢,却建成了"豆腐渣般的工程"。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那个木匠,每天,我们砌一块砖,砌一面墙,钉一块木板,盖一片瓦,最后,我们发现,我们居然不得不居住在自己建成的房子里。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都会在将来深深地影响到自己的命运,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几分耕耘,就有几分收获。

认识到我们是在为自己工作,意味着自我负责和自我激励。一个人只有能够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激励自己进步,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要让你停留在自己的安适区里,不再成长和进步,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只有在领导面前才会装装样子,有些人看上去忙忙碌碌,可是并不是真正地用心,只是用这种忙碌的假象欺骗自己,有些人见了责任就躲,不肯多做一点事,有些人无法面对挑战,自己给自己设限,认为自己这也做不了,那也做不了,稍微有些难度的工作自己就先打退堂鼓了。没有付出,当然不会有回报,所以,他们会安慰自己,这样的生活他们已经很满意了。不要让环境牵着你的鼻子走,即使你的环境、你的工作,你的同事有再多再多不令人满意的地方,你也应该知道,你的所作所为,是为了你自己,而不是为了他们。

责任感是我们战胜工作中诸多困难的强大精神力量,使我们有勇气排除万难,甚至可以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完成得相当出色。一个没有责任感的员工不是一个优秀的员工,每个老板都很清楚自己需要什么样的员工,哪怕你是一名做着最不起眼工作的员工,只要你担当起了责任,你就是老板最需要的员工。只有那些承担责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赋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资格获得更大的荣誉。人可以不伟大,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没有责任。我想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得不到领导、同事和下属的信任,更得不到重要工作的机会。有了责任感,就会对工作有高要求,努力做到100分这是一个拥有责任心员工最好的表现,失去责任感,即使是做我们最擅长的工作,也会做得一塌糊涂。

态度是一个人内心的一种潜在意志,是个人的能力、意愿、想法、感情、价值观等,在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外在表现。在工作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态度,有的勤勉进取,有的悠闲自在,有的得过且过。工作态度决定工作成绩,不能保证你具有了某种态度就一定能成功,但是成功的人们都有着一些相同的态度。

拒绝学习等于选择失败,学习不仅是指一种对新知识、新的书本的学习,而且包括对各种新的经验、新的观念的接受。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社会在发展,认得思维也在不断的变化,如果老是活在以往经验中,闭门造车,面对新的形势没有思想准备,这样很容易导致出错,甚至会被社会所淘汰。所以应该时刻怀着一颗求知者的心态,“三人行,必有吾师”,“活到老,学到老”,相信一定会在学习和工作的过程中寻找到并获得乐趣。

最新的你在为谁工作读后感分享 篇5

一本好书可以激励一个人从失败走向成功,从灰心气馁走向发奋图强。《你在为谁工作》就是这样一本好书。看了这本书后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以往的困惑一扫而光,它让我燃起工作的激情,仿佛自己受到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质的精神飞跃。

“工作是什么”一个的简单而熟视无睹的命题,作者却在《你在为谁工作》中告诉我们一个不易悟得的答案,我们细读而细想下来真是发人深省。这些例子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然而我们却蒙住了自己的眼睛,没有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没有将它内化为我们的行事准则。

《你在为谁工作》让我明白了工作的真谛,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只有通过工作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工作是施展我们才能的一个舞台。试想我们十年寒窗苦读所获得的知识是为了什么?就是工作。那么既然有了这份工作,为什么不努力地做好它,使自己的工作从优秀走向卓越,真正实现自身的价值呢?

大多数人的禀赋相差无几。那么,是什么在造就我们、改变我们?是“态度”!态度是内心的一种潜在意志,是个人的能力、意愿、想法、感情、价值观等,在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外在表现。

记得有位哲人说过“打第一百次败仗之后,还要保持第一次出征时的锐气;打第一百次胜仗之后,还要保持第一次出征时的谨慎”,态度是根本,努力就有希望,每一天要始终用这种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不为自己的过失找任何的借口与解释,即使为最低下的工作也要付出最高的心力,不论进退也要永远华丽的前行。那么我们的工作何愁不会走向卓越呢?何愁自己不会成为优秀的员工呢?

许多企业在不同场合警示“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但在企业之中,我们仍还是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勤勉进取;有的悠闲自在;有的得过且过。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工作机会来之不易。不珍惜工作机会,不努力工作而只知抱怨的人,总是排在被解雇者名单的最前面,也不要担心自己的努力会被忽视,关键是通过努力而获得的能力比金钱重要万倍。

工作中首先对自己工作具有自豪感,相信自己所在的岗位能为个人发展提供充分发挥个人聪明才智的舞台,其次是平时工作中努力再努力,带着爱去工作,用感恩的心去工作,带着激情去挑战,以优质的服务感染客户,在工作中体会乐趣,回报自己辛勤的付出。

你在为谁工作,让我们来调节一下我们的工作态度,在这个思想浮燥、物质竞争的社会中,找回属于自己的心灵净土,从内心接受去热爱自己的这份工作。每一份工作都是一座宝贵的钻石矿,它是我们人生的舞台,是我们成就梦想和赖以生存的职业。

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分享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完施耐庵写的水浒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写读后感可以记录并分享这种愉悦的心情。你知道写水浒传读后感的关键是什么吗?经过收集并整理,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呈上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 篇1

《水浒传》中所记一百零八人,人人有性格。他们豪侠仗义,深受人们的喜爱。

小说前四十四回,先讲述单个英雄的故事。后来逐步发展为梁山大聚义,七十回以后,写他们归顺朝廷走向失败。整部小说环环相扣,线索分明。

《水浒传》情节生动曲折,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其中的一篇“智取生辰纲”。作者施耐庵选取两条线索,一条明线是杨志押运生辰纲,另一条暗线则是晁吴智取生辰纲。文章通过对环境的描写,将人物形象刻画的生动形象,如其中的“此时,正是五月半天气,虽是晴明的好,只是酷热难行”,这处环境描写突出了当时天气的炎热,杨志又急功近利,粗暴蛮横,使其与厢禁军发生冲突。作者又通过对杨志及押送人员的语言描写,在矛盾冲突中推进情节,快速转换场景,达到引人入胜的效果。

后来吴用等人又运用心理战,让众人先吃好酒,使杨志等人误认为酒中无毒,是好酒,让人放下顾虑,这个便是计策。

《水浒传》中人物形象鲜明,深入刻画了人物的性格以及他们命运的发展史。这些梁山好汉号称“一百单八将”,宋江、吴用、林冲、鲁智深、武松……无不有血有肉,个性鲜明。

武松是下层侠义之士的典型人物,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为兄报仇,不惜斗杀西门庆,血溅鸳鸯楼。林冲是上层人物的代表,他是被迫造反的。他一直安分守己,却因被陷害误入白虎堂,在发配期间,被董超和薛霸陷害,幸得鲁智深相救,最后被逼上了梁山。

《水浒传》是一部不朽的传奇,它记叙了梁山好汉们从起义到兴盛再到失败的全过程,表达了作者对平等社会的向往。

正如胡适所说的“重兴《水浒》,再造梁山,画出十来个不会磨灭的英雄人物,造出一副永不磨灭的奇书。我想,这也正是从古至今,人们都爱《水浒传》的原因吧!

从今天起,我也要把这部奇书从书架上取下,再次品味。

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 篇2

《水浒传》一书记叙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抚,再到大破辽兵,最终武力消灭叛党,却遭奸人谋杀的英雄故事。读绝对书,印在我脑际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个儿的祖国,对自个儿身边的亲人,朋友竭心悉力。宋江在种种威迫利益诱惑之下,还是对自个儿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儿女在林冲被逼上梁山在这以后,对高俅之子的,宁死不屈,最后自杀寻短见,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形态中,信任众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不过,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 篇3

“景阳冈打虎”也就是武松打虎,这个大家肯定都很熟悉。但是你们知道还有一个人在《水浒传》中也杀过老虎吗?他就是“沂岭杀四虎”中的李逵。

这一回讲的是李逵因见宋江父子完聚,公孙胜也受其影响,便回家看母。李逵便也想回家探母,宋江因不放心,便让朱贵随行。到家见娘,娘双目失明,李逵骗娘说自己做了官,接娘去享福。背着娘到了沂岭,给娘取水解渴,结果她被老虎吃了,李逵大怒,便把那四只老虎全杀了。

李逵到了梁山泊之后,依旧没有忘记在家中的老母,用“善意的谎言”骗母亲说自己做了大官,这是因为他不想让母亲为他操心。不料在给他的老母亲取水的时候,他的母亲被老虎吃掉了,李逵一怒之下,杀掉四虎。这每一拳中都蕴含着浓浓的孝心啊!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妈妈的.包弄乱了,那里边有她工作要用的东西,她十分焦急,非常生气,但她还是压制住了心中的怒火,好好的把我教育了一番。这让我非常不解,甚至觉得都是母亲的错,我心里十分不痛快,便想着:就是一些纸而己,有什么稀罕的呢?

自从看完这一回之后,再想起那件事,我觉得十分惭愧,心想:李逵那么鲁莽的人,也懂得孝敬父母,我又有何理由不感恩父母呢?

沂岭杀四虎,让我懂得感恩,懂得……

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 篇4

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一向不太爱半文言的书,所以我现在才读了水浒传,发现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枯燥无味。

在水浒传里,我最喜欢的人不是宋江,不是吴用,而是浪里白条张顺。有人会为此感到奇怪,可能是因为自身不会游泳,所以我对会游泳的人极为钦佩,但书里会学水的有其他人,比如张顺的哥哥张横,还有李俊、童威和童猛都会水,但书中是这么说张顺的:“浑身雪练也似一身白肉,浮得四五十里水面,水下伏得七日七夜,水里形似一根白条,更兼得一身的好武艺……”虽说有夸张成分,但也显出张顺在水中的厉害,尤其是在第三十八回,黑旋风斗浪里白条中,张顺在陆地上虽然吃亏,但在水中李逵却被张顺收拾了一顿。由于被言情小说毒害,我自动把张顺的那一身白肉脑补成雪白的肌肉,所以张顺在我心中就是一个水性好的美男子!

我也喜欢张清,因为他很强,石子掷无虚发,连打一十五员梁山泊好汉。

李逵是一个让我又爱又恨的人物,他很孝顺,也很讲义气,敢勇当先,说话也像个小孩子,常常引人发笑。但另一方面,他太鲁莽,不听人的劝告,好杀人,李逵杀了小衙内那回就使我很气愤。

我最喜欢看武松打虎和武松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那几回,简直大快人心,我真佩服武松的机智!

梁山泊陆陆续续聚集多少好汉啊!我真羡慕他们的快活。

看水浒传的时候,时常在想,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把它看完?因为这一本书“胖若两人”,好了,就在七夕那天,我读到了水浒传的结局,尽管我早就知道水浒传的结局很悲凉,但自己亲自读到一个个英雄遭到惨死时心情是何其的压抑!张顺死了,张清也死了,武松断了手臂,一百零八位英雄只剩下三十六位胜利回朝,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落日江流不尽悲”。

读到张顺死了,我心中全是惋惜悲哀,但下一回接着又说,“张顺魂捉方天定”,我真是又想哭又想笑,大哥,不愧是我看上的人,猛啊!连宋江也死了,在死之前,担心李逵会反朝廷,坏了梁山泊替天行道的忠义之名,也将其毒死。连张顺死了我都没哭,看到这里我竟泪如雨下。忠义!忠义!忠义是有多么重要,梁山泊上设的堂也叫忠义堂,忠,忠心,对国家,对自己;义,义气,对兄弟。宋江一心想要报效朝廷,只是做错了选择,奸佞当道,皇帝被蒙蔽了双眼,一颗忠义之心对于那些奸臣来说是多么可笑,一颗钉子,拔就拔了吧!花开又被风吹落,云皎哪堪云雾遮!所以宋江他们走向失败该是必然的。

也许我的感受不深,也许我还有一些东西没悟懂,但这确实是我的真实感受。

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 篇5

在这个暑假中我又一次的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同样也使我收益颇丰,让我明白了更深层次的东西。

我想大家也必须对《水浒传》的故事也了解不少,俗话说“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这水浒之中讲了太尉高球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使得武松、宋江、杨志、鲁智深等一批人实在被逼无奈从而揭竿起义、落草为寇进行开始反宋朝统治的故事,其中把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之间的义气描述得淋漓尽致,其中把他们受到朝廷压迫是在被逼无奈的事情刻画的十分曲折,使人不禁便为对当时宋朝的统治感到十分不满,一种愤慨也油然而生。看完了这本书我也记住了2个字“忠、义”。

“忠”是对祖国,对兄弟,对身边的亲人。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我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在宋江被困江州时,李逵在毫不知情的情景下准备只身劫法场,要明白这是一件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事情。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可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这一个“义”包含了太多太多,梁上的好汉们为了自我的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是为了这一个“义”他们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为了这个“义”。这个“义”虽然仅有三笔可是想要书写他确实要付出的很多很多,甚至会以生命为代价来书写这个字。

在这本书中,描述了一个个具有热血性格的汉子,他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使我们的榜样,虽然我们当今是和谐社会,不能再“拔刀”相助,可是我们必须要有分辨是非的本事,明白谁才是正义的,并要帮忙弱小,不能仗势欺人。

这本书之所以会成为经典不光在于它的情节更在于它的更深层次的东西。

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 篇6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以农民战争为主要题材,生动描绘出一百零八个好汉,非常值得一读。

在这本书里,像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都人如其名,心怀正义,常常劫富济贫。书中的描写生动细致,每个人都个性鲜明,善、忠、谋、勇都清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一下子让我和这些好汉成了好朋友。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正义、勇敢、阴险和狡猾,并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在这么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了。

《拳打镇关西》讲的是鲁达在喝酒时,听到一个女子在哭泣,询问后得知郑屠仗势欺人,心中火冒三丈,三拳打死了他。文中想象力丰富,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让人身临其境,就像是在旁边围观的其中一人一样。就拿第一拳来说吧,“只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一边,却便似开了个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起都淌出去。”单单这一段描写,鲁达的武艺高强、冲动便一下子跃然纸上,打出的鲜血,经这么一描写,也生动传神,好像真的各有味道似的。加上整篇描写,显现出了他正义的为人,真是“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武松景阳冈打猛虎》也很引人入胜,武松在“三碗不过冈”酒店喝醉了酒,上山时遇到了猛虎。那老虎又饥又渴,又是抽又是扑,虽没打中武松,但武松的哨棒却在乱斗中打在树干上,断了。武松跳到它身后,抓住它头顶的皮,一顿乱打,打了五六十拳,老虎眼里、嘴里、鼻里、耳里都留着鲜血。武松杀死了老虎,成了打虎英雄。全文反差很大,一连串的动作很传神,武松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冷静地将自己化被动为主动,最终杀死老虎的精神也很值得学习。

《水浒传》不愧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看完后,我真想成为一百零八将中的一员,同他们一起并肩作战!

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水浒传》。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有宋江、吴用、卢俊义、公孙胜、关胜等,故事就以他们而展开。

这一伙好汉啸聚山林、劫富济贫。他们面对朝廷多次进攻也不退缩,都一一将他们打退,还从中收服了许多将领。朝廷面对这支越战越勇的军队一筹莫展。

有一天,皇帝手下的一个奸臣高俅想出了一个“借刀杀人”的策略,叫皇帝招安他们,然后再让他们攻打那些农民起义军。梁山好汉被招安后,就去农民起义军。就说与方腊起义军的战斗吧,宋江的.手下将士死的死、伤的伤、走的走、隐的隐,损失大半,只剩下二十几个人。而剩下的人中,宋江和李逵被奸臣用毒酒毒死;卢俊义又被水银毒伤,失足落入水中而亡;吴用、花荣也在宋江和李逵墓碑前自缢而死。故事最终以悲惨的结局结束。看这本书时,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为他们的结局而伤心!

《水浒传》里,这么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李逵了,他粗中有细、直爽率真、脾气火爆、忠义两全、勇猛无比。说他粗中有细,是因为他做县令时的一次审案。有一次,农民张老告当地的土财主,说他强行夺走了自己的两亩地。当土财主送给李逵几张银票后,李逵就知道肯定是这个财主霸占了张老的地。于是就诈他说:“张老告你说你偷了他四亩地契,你可知罪?”财主中计,急忙说:“哪来四亩?只有两亩。”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李逵立即叫小吏把财主拖出去打一百大板,并归还两亩田地。说李逵忠义两全、勇猛无比,是因为江州劫法场事件。

宋江和戴宗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一马当先,冲入敌群,逢人就杀,勇不可挡,为救两位义士,立下汗马功劳。说李逵脾气火爆、直爽率真,是因为他在朝廷招安、诏书送到时,一怒之下,把诏书撕成两半,原因只是因为陈太尉说话不尊重梁山好汉,态度傲慢。诏书上多把梁山好汉比作草寇。李逵不仅撕了诏书,还把钦差大骂了一通:“写来的诏书是谁说的话?你那皇帝不知我这里众好汉,来招安老爷们儿,倒要做大!你那皇帝姓宋,我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你莫要来恼犯黑爹爹,好歹把你那写诏书的官员,尽都杀了!”好在众人都来解劝,把黑旋风推下堂去,李逵这才罢休。

读这本书,我懂得了对朋友我们不能有福同享、有难不当,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患难与共的。曹雪芹有句名言:“万两黄金容易得,之心一个也难求。”同学之间应真心相待,建立永久性的友谊,而不是易破碎的!

《水浒传》虽然读完了,但书中许多情节令我回味无穷!回味作者精湛的语言,我仿佛置身于梦境般,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和那些梁山英雄们一起经历当时的事情。好啊!这本书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啊!

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 篇8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施耐庵先生的水浒传读后感分享 篇9

星期五,这一天我做完作业后读了《水浒传》的“宋江酒后吟”一节。

这个故事讲了,宋江酒后在墙上写反诗,结果被知府抓住了,神行太保戴宗知道后马上告诉了梁山好汉。梁山好汉想了一个计划准备救宋江。不料在进行过程中,神行太保戴宗也被捉住了,并且准备在法场上处决他和宋江。出现这样的情况,梁山好汉什么也顾不了了,一起带兵去劫了法场,救出了宋江和神行太保戴宗。宋江感动的跪下来,感谢大家。托塔天王晁盖和众弟兄们赶紧扶起宋江,并说大家都是弟兄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要客气。

这时候,我想起了我的小时候。那时,在我住的院子里有几个铁兄弟。有一天我们在院子里踢足球,突然我一脚把球踢进了别人的家里,我就过去道歉。我走过去的时候,我的那几个好兄弟也跟着我一起去道歉,我说:你们为什么要跟来?有个小朋友说:我们是兄弟。当时,我非常感动。今天我读了《水浒传》,更加深深的感到宋江和那些梁山好汉的友情是无坚不摧的!他们的友情就好比大海那样深,又好比泰山那么高、那么重。他们比任何人的友情都要大上千倍、万倍,总之他们兄弟之间的友情情义是谁也无法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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