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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红与黑读后感

2023-06-02

[荐]红与黑读后感精选合集。

您可能需要《红与黑读后感精选》,是由我们为您整理,读作品,可以使我们学到更多知识。在读完一篇文章后,我们会有所思所想,可以用读后感来记录,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基本结构是怎么样的?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族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2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感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感情。于连一生中两段感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感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之后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终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感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一样,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感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感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那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我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可是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忙。能够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所以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应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3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5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

于连:“伟大的天主,为什么我是我呢?”

1、在经历大革命和旧王朝复辟之后的法国,一个富有热情和野心的天才少年不幸生在了贫民阶层,他崇拜拿破仑精神,在这个时代摸索着自己的英雄路,贵族女性的卧房,巴黎上流社会的客厅,成了他的战场,教士的黑袍是他的军服,断头台和情人怀里的头颅,是他最终获得的十字勋章。

2、身份悬殊的爱情也是阶级斗争的战场,有趣的是阶级关系和主仆关系在爱情中的颠倒,一方处在卑贱中迫切地维护求证自己的自尊和虚荣,一方处在尊贵中,隐藏着被征服被改变的渴求,可以想见,一个外在抖S的人,必然在内心驭使自虐着自己。

3、两位女主人公的爱情线,分别代表了外省女人和巴黎女人、封闭中的单纯和浮华里的厌倦、源自心灵的爱情和源自头脑的爱情的对比。可见爱情和当下的欲求、未来的梦想有关,所以爱情是变化多端的反复无常的,而在死亡面前爱情也是独一无二的宽容理解和奉献,所以爱情也是无限的。

4、对一个出身低微的青年来说,同时拥有浪漫的想象力和过度的敏感是致命的,它们的共同作用使一个聪明的头脑对现实做出过激的误判,这样一个心灵不断地徘徊在胜利的激情和失败的惶恐中,直到死亡来临拔除掉他所有从这个伪善的社会里激起的野心。他几乎得到一切,而终于失去了一切。

5、功成名就的英雄自有历史来表彰,而一个淹没在一个时代里的“可能的英雄”是文学里不朽的形象,文学还原被一个时代扼杀的可能性,替代历史去铭记某一类典型的失败者的“真实”。

因为从历史到未来,每一个自命不凡跋涉着平庸荒漠的人,每一个被激情和现实折磨的人,都会问出那一句“为什么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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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自然之道》读后感合集精选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荐]《自然之道》读后感合集精选,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自然之道》读后感合集 篇1

最近,我读了一篇由美国的伯罗蒙塞耳创作的文章《自然之道》。

课文主要讲了:我和七个同伴及一个生物学家向导,一起来到南太平洋加拉巴哥岛旅游。这儿有很多幼龟。我们想观察一下幼龟是怎样离巢进入大海的。

那天我们上岛时,已近黄昏。很快就发现一个大龟巢。突然,一只幼龟把头探出来,却欲出又止,好像在侦查外面是否安全。这时,一只嘲鸫飞来,用尖嘴啄幼龟的头,企图把它拉到沙滩上。我和同伴紧张地对向导说:你想想办法啊!向导极不情愿地把幼龟扔向大海。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大家更为震惊。成群的幼龟从巢穴中鱼贯而出。原来,那只小龟是龟群的侦察兵,其它的幼龟得到错误的信息,于是争先恐后地出来。

天哪我看到许多幼龟已经成了食肉鸟的美食。我们迅速抓起十几只幼龟,放进帽中,奔向大海。算是对自己过错的一种补救吧。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不能干扰大自然。如果干扰了大自然,只会得到相反的结果。就像向导抱走了幼龟,结果让成群的幼龟成为食肉鸟的美食。所以,我们要遵循大自然规律,如不按自然规律办事,那就会好心办坏事。就拿我们学习来说吧,一定要掌握方法。刻苦专研,学以致用,那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自然之道》读后感合集 篇2

里面讲述的是作者和同伴及一个向导,结队来到南太平洋加拉巴哥岛旅游,观察幼龟是怎么样离巢进入大海的。他们看到一只探头出空穴的幼龟被嘲鸫啄时,不顾向导劝阻,要向导把幼龟送回大海。接着成群的幼龟收到错误的信息,以为外面很安全,就从巢中鱼贯而出,结果许多幼龟成为食肉鸟的口中之食。虽然他们拯救了一些幼龟,但他们仍然感到十分伤心和后悔。

读了《自然之道》这篇课文我的感受是:大自然中的现象是十分复杂的,没有调查清楚就不要乱作决定或指挥。还有不按自然规律办事往往事与愿违,会好心办坏事。还不要自作聪明,以主观意志代替客观规律办事时,常常会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一定要按大自然规律办事,往往会产生与我们的愿望相反的结果。

比如我说“拔苗助长”里面的人不按自然的规律让苗自然的生成,还要拔他们起来。这说明违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急于求成,反而坏事。

这里是要告诉我们要按自然的规律做事。

《自然之道》读后感合集 篇3

前不久,我学习了《自然之道》这一篇文章,令我印象十分深刻。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在去观察幼龟是怎样离巢进入大海时,从潮鹰嘴中救下一只幼龟,把幼龟送入了大海,让其他幼龟得到了错误的信息,纷纷出动,让许多幼龟受到了伤害,成为了食肉鸟的食物。这一件事。

读后,我知道了,向导来过这里,知道自然之道,从“极不情愿”,“若无其事”和“叼就叼去吧,自然知道就是这样。”……词和句中,就可以看出,向导虽然知道自然之道,但是不够坚定,最后还是去救了幼龟。

文中,有句话说:“人是万物之灵,然而,当人自作聪明时,一切都有可能走向反面。”说的真对。我们如果不按自然规律办事。往往就会产生与我们愿望相反的事,好心也会办坏事。

这也让我想起了我养花的一件事。

前不久,爸爸给我带回来了一盆菊花。看着那含苞待放的花朵,我高兴极了!天天都细心照料。

早上和晚上各浇一次水,天暖时,把它拿出去晒太阳,天凉时,又拿回屋子。但是,一次,我们出去旅游时,忘了把它拿回来,正巧,那几天十分冷,当我们回来时,花已经枯萎了。

现在,我知道了,就是因为我对花照顾的太好,让它经不起风吹雨打,一没有人照顾,它它就枯萎了。

我好心却办了坏事。

《自然之道》读后感合集 篇4

学习了《自然之道》,我颇有感受。

课文主要写作者和同伴以及一位生物学家向导到太平洋加拉巴哥岛,观察太平洋幼龟是怎样离巢进入大海的。他们看到一只幼龟被巢鹰啄咬,不顾向导的劝阻,把幼龟送入大海。成群的幼龟得到错误的信息,以为外面很安全,便从巢里鱼贯而出。结果,成了食肉鸟的口中之食。这篇课文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尊重自然,做事要遵循自然规律。

我又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从前,森林里有狼,常常骚扰山下的农人,毁坏他们的庄稼,偷他们的羊。后来,有一位猎人决定杀光山上的所有的狼。不到三年,狼群便都被他杀害。之后,羊群不再受到狼群的干扰,但是,瘟疫横行,死了很多人。后来,以为华侨到这来,将所有的羊和染上瘟疫的人统统烧死,瘟疫才得以控制。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狼群被捕杀,羊群得不到活动,老羊的尸体得不到处理,滋生细菌,才导致了这场瘟疫。这个故事同样告诉人们:要遵循自然规律。

现在,一些益虫都在被人类捕获。青蛙,更是不少猎人捕获的'对象。一只青蛙,一天能吃几千只害虫;一天,有几万只青蛙被人类食用。有些人不顾危险,去捕获蛇,只是为了那用生命做赌注的钞票。蛇是老鼠的天敌,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蛇,将会重现那场几百年前的灾害——瘟疫!

我在这哀求大家,不要干涉动物,不然就是我们自寻死路!!

《自然之道》读后感合集 篇5

今天我学习了《自然之道》这篇课文,学完后我深受启发。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我"和七个同伴及一个向导来到了南太平洋加拉巴哥岛旅游,准备观察一下幼龟是怎么离巢穴进入大海。当我们看到一只"侦察兵"幼龟被嘲鸠啄时,就要求向导把它救下来。向导在我们的一致央求下极不情愿地抱起那只幼龟放到海里, 结果巢里的乌龟得到了错误的信息,鱼贯而出,很多乌龟都被食肉鸟吃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否则将会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铸成大错。

由此我还想到一个故事,一个德国的务林官,一上任就发出命令,将森林的枯木和灌木全部清理掉,鸟儿们和益虫的住所不见了,只能离开这个地方,鸟和益虫走了,害虫就开始逞凶了,无限制的咬食,破坏,结果好好的一片树林,就这样被一个随意的命令破坏掉了。

所以说,自然是有规律和法则的。我们不可以,也不能够改变它。不管你是什么人,有多么大的权威,只要你不遵守大自然的法则,大自然就会给你最严厉的惩罚!

咱们生活中的法则不也是这样吗?

《自然之道》读后感合集 篇6

今天,我们学《自然之道》这一课,此课主要讲了:作者和同伴们在南太平洋加拉巴哥岛旅游中,为了救助一只幼龟而伤害了一群龟的事实。

这篇文章是按照事情发展顺序写的。

向导和作者还有同伴们,因为,不遵守自然之道,所以害了一群龟,我也深有感悟。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那是我才五岁,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

当时,我在姥姥家玩,姥姥家的一只老母鸡引起我的兴趣。老母鸡正在孵小鸡。

我听姥姥说:“老母鸡孵出小鸡要二十一天呢!”

唉!二十一天,天呀!能做多少事情呢?

不行,我可不能让时间浪费掉。

所以,我就帮老鸡把一个裂缝的鸡蛋剥开。

别说,把小鸡刚弄出来时,小鸡还东倒西歪的, 可是,过了几分钟,小鸡就不动了,我当时放声大哭。姥姥闻声赶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我让小鸡先出世了,可是,小鸡现在却死了,我能不伤心吗?”

姥姥听了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说:“傻瓜!人也是要遵守自然规律的!”

从此以后,我知道了,人也是要遵守自然规律!

红与黑心得合集


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整理的《红与黑心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人对于同一事物的想法都会不一样,这个时候我们的感觉才是最需要记录的。现代人更多的是需要对于内心的一个了解,书写心得体会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红与黑心得 篇1

当我随便翻书时,突然发现不知何时多了一本名叫《红与黑》的书,不禁心里一喜,便开始阅读起来。

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红与黑心得 篇2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红与黑心得 篇3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心得 篇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心得 篇5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心得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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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与黑》有感:信仰以及信仰的坚持方

导读:本文是关于读《红与黑》有感:信仰以及信仰的坚持方式,希望能帮助到您! 信仰以及信仰的坚持方式 ——读《红与黑》有感

我不想说于连和两个女人之间的情感纠葛,虽然这是本书中最为清晰的脉络。要评说这样的爱情,我没选择地肯定会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开头。因为即便是出于爱的自由选择一样是有道德承负的,但用道德伦理来判定情感的复杂性实在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情:个体生命的情爱感觉被限定成为整体社会评判的一部分,变成一种贫乏的平面切割。于连爱情的复杂性在于,不论是对德莱纳夫人还是玛蒂尔德小姐,他的爱情都有征服的企图存在,而最后在监狱里面对德莱纳夫人,才是于连对世间情爱的真正理解。我不想用一种可以言说的标准来定位这段暗藏许多不可言说的心里起伏的情感,我只能寻找更加纯粹的入口深入。信仰,这是在任何社会环境中都会坚定并纯粹存在的东西。

毫无疑问,于连在小说开始就透露了他的信仰:拿破仑(宗教对于于连来说并不在信仰的范畴之内,而仅仅是其实现野心的跳板)。从另一角度来看,这其实也是一种在复杂和阶层分明的社会中的个人英雄主义,并且这种信仰看似已经到达一种可以为之效忠一生的地步。对于于连来说,拿破仑从平民到君王的传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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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是他心中的一个梦,他希望借由这个信仰他能够寻找到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自由更平等的生存环境和形态。其实信仰和生活一样,有其表征层面和内在层面。于连的\拿破仑\信仰只是存在于其表征,他想要一种受人肯定和尊重的生活,但是现实的情感淡漠和无法跨越的阶级鸿沟使他的信仰坚持失去了基本的支撑力量,从而导致他的野心膨胀,失去了理性的限定。在他的信仰坚持过程中,他开始有意或者无意地向现实妥协,甚至自私和虚伪。然而,他有太多和社会格格不入的特质,虚伪的结果只能是激起他内在的极端厌恶和沮丧的心情。

在这样的信仰坚持中,于连自己甚至也饱受煎熬。他不断进行着内在的自我抗争。首先,他的强大自尊心往往使他在不合适的时候说出激动的不得体的言论,这种自我抗争来自于他本质的一腔热血;另外,随着于连对上流社会的逐渐深入,他也学会了克制和世故,但这点又恰恰与他本性相悖。这形成了于连内心不同层面的自我抗争,在这种自我抗争极端化到甚至让他坠入深渊的时候,他的信仰终于呈现出了其内在层面。

低等的社会阶层赋予于连暗藏的自卑心理,自卑又导致他强烈的自尊心,信仰表征层面的拿破仑正是他强烈自尊的守护和支撑力量,但其实于连的内里甚至是无力和虚无的。被投放监狱对于于连来说不能定格为纯粹的不幸,在监狱里,于连开始深深地审视自己的人生轨迹,他发现,其实自己真正寻求的东西已经在内心充满,在与德莱纳夫人见面后,他更是确定了自己内心的满足,因此他平静地接受判决。对生活的真诚和信赖是他的另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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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信仰的内在层面,是内心真正寻求的东西。

表征和内在两种信仰对于于连来说,是轻重两种不同的形态,表征层面的信仰使他升向半空,捕捉悬浮着的短暂甚至飘渺,满足他想要提升、拔离的欲望;而内在层面的信仰却是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给他负担,却同时也使得他愈来愈贴近大地,贴近生活中的真切和实在,贴近生命中最本原却也难求的东西。两种信仰相对的坚持方式也给于连营造了不同的结局,前者使他陷入仇恨和恐慌,甚至不清醒地企图射杀自己的爱人;后一种却使他在绝望的境遇里发现生命的闪光,发现自己内心期待的坚守和平静,恰是这种力量给了他平和面对死亡的心境,使他在肉体的终结里看到灵魂的永生。这种对生活的真诚和信赖的信仰不是浮云而是厚土,使于连的内心得到了重生。

整个故事到这里也便圆满起来,从社会抗争和批判进入到探究人性的层面,像激流汇入湖泊,归于平静却深刻动人。从这一角度来看,司汤达的这部作品纵然有欺骗、斗争和死亡,但他实际最终选择的其实是相信,而非质疑。

于连的时代离我们太远,但有关信仰和人性依旧在生命思考的中心。现今的世界里,信仰缺失是现代人面临的最大困境之一。缺失信仰,于是营营役役的生命形态增多,轻浮的情爱形态增多。信仰不足以成为肉体生存的根本,但信仰的存在,使人生不局限于身体的感官体会,而是使身体成为灵魂的居所,即便身体觉得沉重、艰辛,却也能让人看见生命的本质形态和最诚挚的情感归宿,指引人们软弱时坚强,恐惧时勇敢,迷茫时清醒,疑惑时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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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这应该是此书最为普及的意义。 文/丁若筠 经济学院

红与黑心得 篇7

家庭的苛待与社会上层人士的蔑视,造就了他敢于反抗的勇敢性格。对家庭的反抗,体现在他充分利用分分秒秒看书,哪怕是帮父亲干活,哪怕被父亲打后,也不甘于做个木匠。对社会的反抗,主要体现在两份爱情上。在与瑞那夫人恋爱时,书中这样描述过“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在对待与玛娣儿特的爱情上,作者不止一次写到过他因玛娣儿特对他的爱意感到自豪,也不止一次拿此与身份地位高的夸泽诺侯爵比较过。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特别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可以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平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红与黑心得 篇8

“我不愿对死刑上诉,即使你用毒药、刀子、手枪、火炭或任何另外一种方法,终结一个危害你的生命,我也不对死刑上诉。”在市长先生提出上诉时,于连疯狂地喊出了这句话。这是他为了尊严,为了忏悔自己的过错所做的决定。他是深陷轮盘中的珠子,外表的色彩早已模糊,实质的洁白就在红与黑中周旋,徘徊。

他明明是最微不足道的草根,在市长先生家中做家庭教师。只可惜,命运弄人,他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市长夫人。有人说,他是无法忍受市长的不屑与嘲讽,才报复性地使市长夫人迷恋自己。但是我认为,他或许是真的动心了。生活在在嘲讽与不屑中的人,其实最需要友爱的滋润。市长夫人慈爱的话语,早已在他心中注入暖流。秘密恋情被揭穿后,于连带着满身的惆怅,离开了熟悉的地方,奔向人生下一个驿站。那时,他只是一颗纯白的珠子,没有沾上混乱的色彩。

于连就像是一匹未染色的素绸,在这个乌黑的大染缸中,他染上了那种令人作呕的狡诈谄媚。只是因为派系的斗争,他被挤出了神学院。不得不说,在神学院的那段时光,就造就了后来于连被判绞刑的命运。他带着一身的落败,投奔了侯爵。当我读到这里,我总会心痛。明明比任何人都努力,奈何斗不过人世的污浊。或许人都是这样,在生活中,被不断逼迫,成为世界的黑暗。大部分的人,总比不得陶渊明,能在那乱世之中,退市隐居,能将自己的高洁坚守到底。彼时,他已不复从前的模样,是黑白条纹的小珠子。

在这里,他学会了很多很多。他运用这些“知识”,在醉生梦死的巴黎活得风生水起,并且一点一点得俘获侯爵小姐的心,使侯爵小姐沉迷于他美丽的面具。在这繁华的巴黎,他抛弃了人间美丽的情感,将别人的爱慕作为踏脚石,步步高升。他是温文尔雅的,他是幽默风趣的,他也是高傲矜持的,到底哪个才是他?于连又爱上了,不过这一次,他爱上的是侯爵小姐背后的财产与地位。他利用诡计让侯爵小姐有了孩子。但是市长夫人的一封信,揭发了他们隐秘的爱情,却毁了他们的一生。

“他朝她开了一枪,没有打中;接着又开了一枪,她倒了下去”我想那时,于连的手是颤抖的,他在害怕,他在不甘。后来当他知道夫人是被迫写下信时,他开始悔恨,并忏悔着。他勇敢地做出以死谢罪的决定,这是他最后的尊严。红,是德瑞拉夫人中枪后,衣服上鲜艳的血迹;黑,是玛蒂尔德小姐为于连守丧时穿的丧服,她们是时代的写照。于连是时代的祭品,他是被黑暗的生活毁掉的无辜孩子,若追究到底,还是时代的大染缸,模糊了他原本的颜色!

幸好幸好,他还是幸运的。《漂亮朋友》的主人公先生却没有认清自己,在利益中,抛弃了自我。应该说,作者给了于连一个最美好的结局。时代的黑暗害了很多人,观望中国历史,历朝历代的末期,都是源于社会的黑暗,官场的腐败。现在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的时代,就应该保护着和谐,给自己的未来一个美好的明天!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合集


以下为我们为您分享的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阅读,提高我们的能力,提高我们的眼界,增加我们的知识储备,读一本好书,从中能得到一些感悟。我们只有读的认真,写的认真才能感受的认真。敬请您阅读并收藏本文!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1)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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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3)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4)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

据说男生必须要读《红与黑》,就像女生一定要读《简爱》一样。如果每个女生心里都有一个简爱,自卑但无比自尊。那么恐怕每个男生心里都有一个于连,怀疑且极度骄傲。《人民的名义》里侯亮平说祁同伟是于连式人物,这是于连的悲哀也是每一个出身贫寒的青年的悲哀。

当红色的理想遭遇黑色的现实,就是每一个于连做出选择的时刻。

于连-索黑尔,一个视拿破仑为偶像的英俊羸弱的少年,从小被哥哥和父亲鄙夷甚至打骂,但身处这样的原生家庭,他内心仍有国王般的骄傲。后来他怀着梦想走进市长的家,却发现自己面对的绝不是一个理想国,也不是一个充满罗马式悲剧英雄的时代。对于于连,如果不能出人头地,就得受人迫害,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他当然不甘心一辈子在社会最底层沉沦,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向上爬后来成为于连唯一的精神支柱。

但是于连并不像《漂亮朋友》里的杜瓦诺那样面目可憎,也不像类似文学作品里借助女人飞黄腾达的小白脸那样令人厌恶。可能作者司汤达出于对这个人物的偏袒和热爱,所以有意无意美化他吧。于连最后没有成功是因为他还是不够坏啊,他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变得像周围的贵族一样冰冷无情。

哪怕在上流社会的染缸里浸淫很久,哪怕他后来也开始为了利益不顾一切,但他心里还是有高尚和仁慈存在的,良知是他的软肋。小说里他曾对德-瑞纳市长夫人说“我出身卑微,但我并不卑鄙。”;他不止一次为穷人们落下眼泪;他同情囚犯们被剥夺歌唱权利;他不愿意欺骗朋友;他热爱彼拉神父。不管怎样他心里还保留着人的尊严,也正是这一点尊严使他在污垢里仍然是可爱的,在罪恶里依旧是值得同情的。这正是因为于连不够坏,所以他是注定要死的,他的自尊心和无与伦比的骄傲不允许他苟活。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那么,为了你的自负,你愿意像于连一样选择放弃王冠,走上断头台吗。

______To the happy few

(献给幸福的少数几个人)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5)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荐]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通用


读书常可以开拓我们的智慧,给人以快乐,给人丰富的创造力,读者们都很喜欢看作品这本书。不妨把读后感书写一下,有关作品好的读后感都具备哪些细节呢?为使用时更加方便,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1】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2】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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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3】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

于连:“伟大的天主,为什么我是我呢?”

1、在经历大革命和旧王朝复辟之后的法国,一个富有热情和野心的天才少年不幸生在了贫民阶层,他崇拜拿破仑精神,在这个时代摸索着自己的英雄路,贵族女性的卧房,巴黎上流社会的客厅,成了他的战场,教士的黑袍是他的军服,断头台和情人怀里的头颅,是他最终获得的十字勋章。

2、身份悬殊的爱情也是阶级斗争的战场,有趣的是阶级关系和主仆关系在爱情中的颠倒,一方处在卑贱中迫切地维护求证自己的自尊和虚荣,一方处在尊贵中,隐藏着被征服被改变的渴求,可以想见,一个外在抖S的人,必然在内心驭使自虐着自己。

3、两位女主人公的爱情线,分别代表了外省女人和巴黎女人、封闭中的单纯和浮华里的厌倦、源自心灵的爱情和源自头脑的爱情的对比。可见爱情和当下的欲求、未来的梦想有关,所以爱情是变化多端的反复无常的,而在死亡面前爱情也是独一无二的宽容理解和奉献,所以爱情也是无限的。

4、对一个出身低微的青年来说,同时拥有浪漫的想象力和过度的敏感是致命的,它们的共同作用使一个聪明的头脑对现实做出过激的误判,这样一个心灵不断地徘徊在胜利的激情和失败的惶恐中,直到死亡来临拔除掉他所有从这个伪善的社会里激起的野心。他几乎得到一切,而终于失去了一切。

5、功成名就的英雄自有历史来表彰,而一个淹没在一个时代里的“可能的英雄”是文学里不朽的形象,文学还原被一个时代扼杀的可能性,替代历史去铭记某一类典型的失败者的“真实”。

因为从历史到未来,每一个自命不凡跋涉着平庸荒漠的人,每一个被激情和现实折磨的人,都会问出那一句“为什么我是我?”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4】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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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作品后,我们可能会对某些情节产生疑惑。在读后感里我们可以记录对书籍的具体分析,《资治通鉴》读后感精选的内容均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收集和整理的,希望本文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资治通鉴》读后感精选 篇1

今天我看了《资治通鉴》的楚霸王自刎乌江。它讲的是刘邦追击项羽来到固岭,商定与韩信、彭越汇合,可到日期了,韩信和彭越还没来,刘邦很着急,最后将韩信和彭越封王以后,两人立即支援,几面合攻项羽,项羽被打的措手不及,好容易逃到乌江边了,却迟迟不渡河,手拿短兵器与刘邦作战,砍了几百人,自刎而死,刘项两家的争夺也就以刘邦胜利而结束了。

可刘邦为什么会胜利呢?以前是项强刘弱,刘邦为什么会扭转战局呢?我觉得是因为他会听从别人的意见,善于招募人才,比如张良、萧何、韩信等都是他的部下,他还舍得拿钱,当时赏张良就是金百溢,珠二斗,而项羽呢,恰恰相反,他是妇人之道,他看见士兵受伤甚至会流眼泪,可将领有功他又迟迟不肯封赏,所以人们才会默默离开他,刘邦听取张良的意见,给韩信封为大将军,项羽却只是对待他像对待一个小兵一样,从不听他的意见。

刘邦年龄也很大,他取得王位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足足比项羽大了二十四岁,他还有长者的风范、没有杀秦王子婴。

但是刘邦也有不好的地方,他爱破口大骂,萧何去追韩信时他回来就对萧何破口大骂:“那么多好将领你不去追,便去追一个韩信……”直到萧何解释后他才止住。

总之,刘邦是得到王位了,它的优点是大于缺点的,应该留名千史。

相信每个选《资治通鉴》这门课的初衷是对于历史有强烈的好奇心!历史的魅力不单单是因为它悠久,而主要在于它的智、理。《资治通鉴》,一本记载了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书,司马光花了十年的时间编写成功。宋神宗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命名为《资治通鉴》。我们并不能从区区的几堂课或是几段视频出看出它的真谛。我们从中需要学习的太多太多,只能慢慢的去“咀嚼”和“消化”。

这其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深有感触,行为过激的伍子胥鞭尸泄愤,一夜愁白头,最佩服的人物之一韩信,非常有名的战术家,“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胯下之辱”韩信一生英勇善战,善于带兵,雄才伟略,能屈能伸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西楚霸王项羽,破釜沉舟,,以应巨鹿之战,可见其勇猛决心,终一战成名,这是何等的精神和气魄,这值得我们学习。但他太过自负,优柔寡断,鸿门宴没能击杀刘邦,铸成大败,他的乌江自刎,令我惋惜,暗叹连连。

总之历史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去深思,不单单只是看!应该学以致用,结合历史中的道理,深析兵家将者!用人之道,如何提升领导力,如何知人善任等等。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北宋的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共294卷,历时xx告成。它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xx)写起,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16朝1326年的历史。它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在中国官修史书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司马光从幼年时期就好史学,为官后,将战国和秦代的史事编写成八卷,进给宋英宗,很受英宗赞赏,命他继续编撰。为此特设一个史局,由他自己选用助手,他选定了刘恕、范祖禹和刘攽作为主要助手。当时北宋的局势比较稳定,政府收藏的书籍很多,他们可以任意参考。

《资治通鉴》中唐朝中后期的历史很详尽,有六十多章,可以看到一个大帝国怎样慢慢地变成了分崩离析的藩镇割据的局面。从代宗的放任开始,到唐德宗的无奈,有宪宗、武宗的振作,到昭宗的任人使唤。即使宰相有像陆贽、李德裕,也只能振作一时,而不能改变历史变迁的常态。

在割据势力强盛时,不得不缓缓而动。唐德宗开始武力削藩,导致李希烈、田悦、王武俊、李纳等人叛乱。后来转变态度,对藩镇一味姑息。唐德宗即位之初,雄心壮志,图强复兴,实施革新。但一遇挫折,这些措施便消失殆尽。所以子曰:“三年无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为政也是这样,一开始不熟悉情况,需要一段时间的观察,之后措施才能有所兴。

《资治通鉴》读后感精选 篇2

学者必读的书在众多的历史书中,我最喜爱的是宋代司马光著的《资治通鉴》。这本书是我爷爷直接传给我的。它书页很皱,这是我爷爷经常翻看造成的。书里面的字,我已经看不清了,但书皮却很硬,让我经常认为它是铁皮做的。

翻开书的扉页,上面写着:学历史,必读此书也。赠睿睿下面落款是邵庆尧。送书时间是XX年8月28日,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我10岁生日那天送的。《资治通鉴》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成就最高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共294卷,主要记载了上始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迄五代后周显德六年(公元959年)间1362年的历史。里面讲了许多闻名中外的历史故事,如:举案齐眉、官渡之战、闻鸡起舞等。与《史记》并列为中国史家之绝笔。我很喜欢清代王鸣盛用于赞美此书的名言: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不可不读之书也我想也是,既然这本书是世界上必不可少的,也是学者必须要读的,如果我们不读它,就不知道这段历史,机智勇敢的蔺相如、英勇无畏的荆轲等英雄人物的事迹就不能知晓,古人的爱国情怀和献身精神也就学不到了,这是多么遗憾的事啊!从这本书中,我还知道了一句家喻户晓的名联:有志者事竟成,····· 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有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我用它作为座右铭,时刻激励我发愤学习。

《资治通鉴》真是一本好书,我要好好珍藏它,到时传给我的下一代。

《资治通鉴》读后感精选 篇3

《资治通鉴》是宋代史学家司马光和助手刘恕、范祖禹、司马康等人19年编纂而成的史学巨著,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规模空前,全书共294卷约300多万字。其所记载的历史断限,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959年,涵盖了1362年的历史。

资治通鉴》这是多么伟大的著作,我在读他时仿佛自己亲眼看到一个个历史事件。在历史故事中,我了解了古代人民是怎样学习、劳动、生活的,它们有许多困难是现代人民看不到,也克服不了的,在书中还有许多战争历史人物的记载,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时期的孔明,他用了一生来辅助刘备,可最终还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还是未能实现统一,但他留下的《出师表》坚忠精神永远影响着后人。我还喜欢李时珍,因为他的《本草纲目》为现代医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些都是在教科书中看不到的知识,我们在科技发达的新时代下生活,养尊处优,尽享其成。想想古代人民,再想想我们,我们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爸爸说:历史是开启人类智慧之门的钥匙,文中先辈们坚强品质的事迹始终激励着我奋发图强。

《资治通鉴》是古代人民坚强不屈的形象浓缩,更是我成长过程中的指航灯

《资治通鉴》读后感精选 篇4

公元412年,《通鉴》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夏,四月,刘道规以疾求归,许之。道规在荆州累年,秋毫无犯。及归,府库帷幕,俨然若旧。随身甲士二人迁席于舟中,道规刑之于市。”

大意就是:东晋的荆州刺史刘道规因为身体有病,请求解职回京,朝廷准许。刘道规在荆州任职几年,丝毫也没有侵占百姓的利益。到他回京卸任离开时,荆州府库的帷幕都和他刚来时一模一样。曾有两名随行军士偷偷拿走草席上了船,结果被刘道规当众处以军法。

当然啦,刘道规不只是品德一流,能力也强。他镇守荆州七年,剿灭桓氏残余势力,击杀后秦将领苟林,协助刘裕平定卢循之乱,大破徐道覆,拜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朝宋建立后,追赠刘道规为大司马、临川郡王。宋文帝元嘉年间,追赠丞相。唯一可惜的是,他在43岁就病逝了,实在可惜。历史上真正德才兼备的人,真的少啊!

《资治通鉴》读后感精选 篇5

最近,学习了《孙权劝学》这一课。通过学习这篇文章,我对《资治通鉴》这本书有了很大的兴趣。于是,这几天,我用心阅读了这本巨著。

《资治通鉴》这本书是宋朝司马光主编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录了上起东周下至五代,一千三百多年的史事。司马光编成这部四百多万字的巨著,一共花费了十九年的时间。《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警示后人。所谓资治通鉴,即“鉴于往事,有资于治世”,这四个字体现了中国传统的资治育人意识。司马光自己也说《资治通鉴》是“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

读完《资治通鉴》这本书后,里面的故事让我有许多很深的体会。掩卷回首,无数人物,许多场景,总要在眼前纷然活跃,让我或是赞叹,或是鄙弃,或是激动,或是沉思,从历史事实中得到警悟的启迪,同时很自然地对此书的编辑者司马光油然而生钦佩之心。书中的人物的精神有许多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蔺相如的顾全大局,廉颇的知错就改,苏武的正气,韩信忍受侮辱终于成就大事的胸怀等等。从韩信的故事中,我知道了要听取别人正确的意见,要不然反而自己吃亏。韩信身为一个不可多得的奇才,最后却落得了身死家破的下场,全因没有听取正确的计谋,真是可惜。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唐太宗,唐太宗是个明知且有远见的皇帝。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光知吃饭,不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稼穑之艰难,就不会珍惜粮食,就会大吃大喝,就会忘记劳动者的血汗,久而久之,则饭不常也。君犹舟,民犹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当权者不知爱护百姓,当头头的,不知关心下属,则危在旦夕。这也就清晰明了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

我最敬佩的就是刘邦,他有怀仁之心,很会笼络人心,最终逼使项羽自杀、创造了四百年汉朝。不过我觉得项羽太不懂得收买人心了,后来竟使旷古奇才韩信投奔了刘邦。在最后,项羽被刘邦围在乌江时,不听乌江亭长劝:“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可他却说:“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然后就自刎了。这多可惜啊!项羽也是一代英雄,逃回江东之后,好好治国,还是可以反攻的,何必如此呢?

《资治通鉴》是一部至今还无法替代的编年史的历史巨著,问世千余来年,给了后人多少教益和启迪!司马光的劳绩是永远令人敬佩的!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 红与黑读后感范文精选


《红与黑》讲述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长着少女似的清秀面孔,天资聪颖,记忆超群,有着非凡的意志力。他受父兄虐待,也深以微贱的出身为耻。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红与黑》小说个人读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红与黑》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1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

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3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4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

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5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着外,对其被称为名着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的读后感精选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红与黑》的读后感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1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2

我们的主人公——于连·索黑尔的童年是凄惨的,父亲的打骂,兄弟的厌恶,造就了他傲世坚韧但软弱的性格。知识丰富,才华横溢,样貌初衷,性格个性使大他10岁却已为人母德·纳瑞夫人深深的欣赏仰慕深爱着他,而美貌出众,性格温顺吸引着于连,两人由此相爱了,深深的陷入了爱火之中不能自拔。后东窗事发,我们的主人公几经波折,在另一处府邸碰到了人生中第二重要的女人——美丽年轻的德·拉木尔小姐(爱玛尔),同样的,爱玛尔欣赏他,仰慕他,追求他。几经变化,于连对德·纳瑞夫人爱火看似逐渐淡去,爱上了出生高贵的爱玛尔,爱玛尔起初放不下自己高贵和骄傲,对于连感情忽冷忽热,摇摆不定,几经波折之后,两人终走到一起,爱玛尔也有了于连骨肉,她终于放下了傲娇身段!本以为可以远走高飞,幸福两个人,却因为德·瑞纳夫人对于连诋毁信,使得逐渐纯成长起来,不愿被高阶级蔑视,已足够勇敢起来的于连开枪打伤了她,因而被判入狱。在狱中,爱玛尔的拼命营救,好朋友富凯的慷慨解囊,父亲假惺探望(实际为了于连的遗产)……最重要的德·纳瑞夫人原谅,点燃了于连对德·纳瑞夫人的热爱,两人又陷入以前那种深深的热恋中去了。种种一切,主人公才明白,他最爱的人是德·纳瑞夫人,而非爱玛尔。于是毅然决然谢绝了的所有人的救赎计划,决定赴死!德·纳瑞夫人在他离开世界后也随他而去。纵观整个小说高潮迭起,尤其大量对主人公心理描写,给我们刻画了19世纪法国一位地位低下却敢追求高尚正真的爱情,对世事嫉恶如仇的形象。主人公的悲剧造成,不仅仅是这个社会等级严格分明的制度让他内心保守折磨,心中充满怒火;也因为他对爱玛尔的愧疚和对德·纳瑞夫人那深沉的爱让他内心无比纠结,也让两个女人痛苦万分。最后他选择了高尚,或者说是一种逃避来结束自己和两个女人的痛苦!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3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4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5

《红与黑》讲述了一个懦弱腼腆的平凡青年的一生,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而孤身一个人在一个森严的社会上辛苦奋斗,其间种种不光彩的手段。他自以为踏上飞黄腾达的坦途时,社会却无情的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虽然有着复杂的感却像我们很好的描述了但是法国社会的现实与残酷。有人说,这本书不太适合小学生读而我却不认为,一个在糖水中泡大的孩子永远都不会知道纯咖啡的苦。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中,这样的事还在发生,我们这些所谓幸福的90后们,有谁亲生体验过旧社会的苦?试问一下,孩子受一点苦,父母们舍得吗?试问一下,你愿意吗?一个过分天真的孩子,在他步入社会时会吃很多苦。如果一个人只知道一件事情的好处而不知道它带来的坏处,那这还叫是非分明吗?早点让孩子看清社会的丑陋有什么不好?

这本书的主角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青年,他家并不富有,可以提得上穷了,但书中的人都给了他尊重,一个贵族对平明的尊重,在当时的法国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啊!但在生活中,在21世纪,穷人受到尊重了吗?没有!这代表着什么?时代在飞跃!人的素质在退步!科技在踏步往前跨,素质在大步往后退。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司汤达]用生动的语言来描述了一位青年短暂的一生,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残酷。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精选


书籍是我们了解世界的一种手段,读完作品后,可以把读书感悟记录下来。读后感的主体是干,要写实感,要在原文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精心收集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分享,带给大家。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1】

红与黑小说里,死亡是对于连最好的结局。“可是恐惧,不,人们不会看到我脸色发白的。”在生命最终的时刻,于连一向坚持着他那颗高贵的心,他镇定地走向死亡,从出生到死,他从未表现出丝毫对贵族的恐惧,从未向他们弯下腰,也从不相信那些卑鄙教士虚伪的说辞。于连的杯具是必然的。他输在了自我的孤独。他一个人抗争着全社会,没有人能理解他的狂热与追求,更没有人能理解他对市长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他看不起下层的人,比如他的哥哥和父亲,粗鲁卑鄙的他们只会因为于连瘦弱无法干活而歧视他、因为于连杰出的聪明才智而嫉妒他,自私的他们造就了于连心中那股有些扭曲的仇恨;他更看不上上层社会的人,比如市长与瓦勒诺先生,他们把处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最下层的于连看成一个仆人,一条狗,这只能不停地撕扯着于连本就敏感的自尊心,让他追求名誉的火焰烧得更旺;连他的恩师神父都告诫他要满足于现状,可于连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他也输在了自我善良的本性上。他总是抱着感情是职责的心态接近了市长夫人、玛蒂尔德小姐,可他却仍忍不住地对她们付出真心,与市长夫人的感情是“心灵的感情”,而与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是“头脑的感情”,最终心灵战胜了头脑,却也毁了他;他心疼被他伤害的情敌们,

又立刻为自我的感性感到生气,质问着自我:“他们会怜悯一个第三等级的人吗?”在收容所所长的聚会上,他又心疼起关在隔壁的乞丐们来,对贵族卑鄙可耻的丑恶感到恶心;无论是在市长家里还是在侯爵府上,他总是虚伪地掩饰自我的真实内心,用心计报复这些贵族们,可他无法玷污的纯洁与高贵的心灵总是打破他的计划,让他不断暴露在肮脏的封建社会中被鞭笞、折磨,到头来,他也只可是是个十九岁的孩子啊。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2】

《红与黑》写道,18xx,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xx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经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

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样办呢!

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能够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样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经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3】

本来已经对自己说,不能再碰小说了,但是我并没有因为考大学时间的紧迫,抑制了自己要看《红与黑》的欲望。

我翻开了第一页,司汤达把我带到了一种爱恨的情景,好想知道于连的结局,于连和德瑞那夫人的爱情。终于,我抱起了那本书,开始了我又一次读小说的冒险。再说老师让我们读什么戏剧,戏剧,我这一辈子也不准备做导演,为什么要读剧本啊。我静静的品味着《红与黑》中于连的所作所为。在书的最后一段写到“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景仰的玛嘉锐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德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我在思考着这篇文章应该属于悲剧的那种吧!对于司汤达,他能在书中把于连的所有形象都刻画的淋漓尽致,我真的由衷的佩服他。于连和德瑞那夫人的爱情值得作者那样任意写吗?为什么结果那么悲惨,我有些讨厌作者那样了,其实德那瑞夫人也是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讨厌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讨厌他,她和丈夫之间根本没有感情。当然面对于连,她会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她其实也有些……因为她偷偷紧握于连手时,自己却被爱情和道德责任感折腾得一夜没合眼。她虽然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于连连请假3天时,她却按捺不住对他思念。可能感情都是这样吧!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4】

黑色教士服包藏着对红色拿破仑军服的向往。黑色的进阶,红色的希望;黑色的手段,红色的激情。理解了于连,就理解了法国革命-----《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优秀名著,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这是一本十分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本人是很敬佩司汤达这位伟大的作家.。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有很多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也是不可能的,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我认为书中讲述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吗?(郑丹青)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5】

本书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拥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平民,在得到一次机会后,人生逐渐飞黄腾达。在利益的透惑下,他随落了,但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醒了。让我们明白了利益和权力的影响之深。

于连不得不说是一个经历过内心腐化到重怀初心的典型范例。他曾受人欢迎,拥有亲情,享受了幸福,也曾对利益和权力沉迷,内心黑暗而空虚,任何都无法满足他那“无底洞”般的内心。他怎么不能成为教导我们人生道理的人物呢?

论善良,他比书中任何一个人物都富有爱心,愿意为像自己这样的贫苦学生出钱学习,因为他经历劳累,艰辛的生活一段日子,他不愿让和自己一样求学的人因为贫困而被欺压和生活贫困而痛苦。我们要像他一样,无论何时都有一颗善良的心,愿意对有需要的人给予帮助,“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论堕落,他却比任何一个人邪恶的多了,他虚伪且自大,谈吐不凡却不用于正道,喜爱纵欲,又对爱的人忠贞不渝。正是这样一个黑心的人一次玩弄着爱自己的人的感情。说好听叫负心汉,说难

听叫渣男。他这样的品质和性格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正是这样一个人,既让我懂得了怜悯,也让我对权力腐坏人心而感到惋惜。从古至今,不知有多少人因权力而迷失自我,痛悔一身啊!这本书真是一本让人能够千言万语都无法赞扬的书。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6】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近不惑,自认为欣赏水平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平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市长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市长夫人,继而又为市长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习。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市长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市长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市长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市长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7】

进入大学后,就想多读几部名著,但往往都是一本书开个头,或看看资料介绍,明白点大概就算是读完了。学校读书节一开始,我就决心读一本名著。之所以选取《红与黑》,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十分之欣赏。

文章主要写的是下层平民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的野心膨胀和破灭的杯具。书名《红与黑》,有人说红是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代表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的黑夜。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不甘寂寞的心,黑则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现实,最终黑夜熄灭了人们的热血。书的副标题“1830年记事”,透露出它是以1815-1830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生活为背景。

全文的骨架是以于连从一个立志当大主教的外省平民,阴错阳差的成了当地市长的家庭教师,却在这期间和女主人德·雷纳儿夫人发生了恋情,当他沉浸在“占有的欢乐”的时候,却被无耻和粗鲁的瓦勒诺给告发,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了修道院,在贝桑松他把身边每一个人都当做敌人而最大的敌人就是比拉尔神父,当比拉尔神父离职的时候把他介绍给德·拉莫尔候爵做秘书。候爵府中和玛蒂尔德小姐产生了感情,随后恋情被候爵知晓,在马蒂尔德小姐的苦苦哀求之下,候爵最后松口承认他们感情。但是这是于连的初恋情人德·雷纳尔夫人在有心人的唆使下诽谤了于连。眼看着感情即将破灭,野心也随之破灭,于连回到韦里埃,一怒之下朝德·雷纳尔开了两枪,被判死刑。在监狱中大彻大悟光荣的死去。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感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感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感情”。

第一段感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但是之后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但是这颗心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能够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明白什么叫幸福。”

另一个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能够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感情。马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我想象中的感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马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的一连串计划,使我们看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感情。

在最后虽然妈蒂尔德小姐放下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感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象这样的感情,务必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我则叫马蒂尔德·玛格丽特。

[精华]红与黑读后感合集四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华]红与黑读后感合集四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是于连执着追求幸福的热烈的心,而黑则是残酷的现实和社会。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了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马蒂尔德)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级阴谋的牲品。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的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而且,我也不认为他完全是个利欲熏心的人,于连有一颗深邃的心灵,他不爱财富,否则他就会接受好友傅凯的提议去做一个木材商人,那样的话对他这个草根出身的人无疑是发财的最佳途径.他的奋斗,归根结底是为了证明自己.

有人人认为,于连完全在利用侯爵小姐,我不这么认为.若仅仅是利用,他何不答应俄国的柯拉索夫亲王,与他的表妹结婚,她岂不比侯爵小姐身份更显赫?在后期侯爵小姐不爱他时,他如果丝毫不伤心,以他的头脑难道发现不了欣赏他的元帅夫人只要动动嘴便可让他得到梦寐以求的主教之位?

于连执着的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只是他用错了方法,也没有真正理解幸福的含义,在他被送上断头台前,他和德瑞纳夫人在一起的一段日子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实际上,在生活中,没有追求是不可能的,只要在执着追求的过程中不时的驻足停留,欣赏一下路边的风景,就是幸福;又或其实在追求的过程中,保持一种平和的心境,那就会感受到幸福了。切记,在追逐的路上,我们不能迷失了自己。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荐]镜花缘读后感精选(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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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花缘读后感精选 篇1

《镜花缘》的作者是清代的李汝珍,鲁迅先生评价他“于社会制度,亦有不平,每设事端,以寓理想”,作者在这本书中把“提倡男女平等,讽刺科举制度,揭露社会丑态”等社会理想发挥得淋漓尽致。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提到封建社会,人们大都会提起一个关键词——“重男轻女”。“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描述的不平等思想禁锢着古代的人们,怪不得古代学堂里没有女子的身影。但在《镜花缘》这本书中,歧视女子的说法早已被人们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书中有一个神奇的国家叫做“女儿国”。但《镜花缘》中的女儿国与《西游记》中的女儿国有着很大的差别。《西游记》中的女儿国内无一男子,而《镜花缘》中的女儿国内本有男子,只是女性当道,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文中,林之洋因卖货给国舅府误被选为王妃。这王妃可不好当,首先得缠足,所谓“缠足”,就是裹小脚,当时的人以“三寸金莲”为美;可怜的林之洋裹得十脚趾都烂了,化为脓水。这虽是夸张,但他所受的痛苦难道古代妇女没有受到过吗?

但又有谁可怜过她们呢?作者通过描写林之洋的痛苦,让读者从古时候女性的立场去体会缠足等种种陋习的残酷和丑恶,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男女不平等现象的讽刺与悲愤。

通过阅读《镜花缘》,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在生活中,我们应学习黑齿国人民的好学上进,学习君子国的谦让;同时也要杜绝像淑士国的酸腐吝啬,像无肠国的贪婪刻薄。

镜花缘读后感精选 篇2

《镜花缘》这部小说一共有一百回,主人公们到访的国家一共有四十多个,其中涉及到博物知识更是难以细数——它为我们塑造了光怪陆离的海外世界,同时也讲述了主人公们脑洞大开的海外奇遇。

本文借由女儿国、君子国、大人国等著名故事片段与读者共同探讨小说中提出的三个话题:第一个是“女性问题”,第二个是“社会理想”,第三个关于“博学知识”。带着这三个话题来一起阅读这部妙趣横生的小说,在获得阅读乐趣的同时,理解作者在文字背后的深层次思考。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的神魔小说,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一词,蕴涵着对于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的手法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心中的理想社会。在艺术风格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作者的丰富想象力,以及思想的机警和语言的幽默风趣。

千奇百样的国家,千奇百态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故事中的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作者独具匠心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讽刺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镜花缘》一书的思想意义十分突出,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鲜明地表现了自己的一些社会观点。其中一个非常重要、非常鲜明的主题,就是要求提高妇女的地位,促使妇女扬眉吐气。虽然现在人们的观念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转变,但封建残余思想依然存在,像男尊女卑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镜花缘读后感精选 篇3

“女子无才便是德”,突然在一本书中看到,这句话让我很是“悲愤”。原来古代人都是这种思想,怪不得古代学堂里见不到女子。但在《镜花缘》中,我见识到了古代才女。她们的魅力是很多人想象不到的。

“苏氏蕙兰织锦回文璇玑图”,乍一看,全是字。但聪慧的史幽探用七种色彩把文字区分开。每色中的字都可以组成数十首诗。史幽探她满腹诗词,行诗如风,让人敬慕。

在《镜花缘》的后一部分是记叙百名才女相会的情景。她们阔谈“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实话说,我确实是看不懂,但她们的浩博才学让我震撼。若不是武则天开放女科,这些女子的才华还得不到展示。

书中让我领略到了很多国家的怪异和有趣。如君子国,君子国里的人都是彬彬有礼,买卖东西都要谦让个半天;还有两面国,两面国的人遇到有钱有势的,就露出恭维、亲切的脸,而遇到没钱没势的,则露出丑恶、鄙视的脸:还有穿胸国,穿胸国的人胸上都有一个洞,他们都再胸中穿一根长竿,把东西都挂在上面。

然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在女儿国的游历,大概作者也和我有同样的想法吧,暗暗地在文中批判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女儿国,恰恰是“女尊男卑”。“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所以林之洋误被选为王妃。首先得缠足,所谓“缠足”,就是裹小脚,有“三寸金莲”之美。可怜的林之洋十脚趾都烂了,化为脓水。这只是夸张,但他所受的痛苦古代妇女没有受到过吗?有谁可怜过她们?作者在文中让男性从女性的立场去体会缠足等种种陋习的丑恶和非人道性质。

唐敖、多久公在黑齿国的女学塾中遇到红红、亭亭,这两名十四五岁的少女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们极有才学,诗书礼乐无所不通,她们和多九公、唐敖讨论学问,涉及音韵文字、经书义疏、学术流派,口若悬河,咄咄逼人,弄得倚老卖老的多九公面红耳赤,汗流满面。

《镜花缘》若出在当时,定会改变一些人的观点。这本书中,各种珍鸟奇草,各国的风俗习惯吸引力极大,但其中着重表现对女子的尊重,值得一读。

镜花缘读后感精选 篇4

百花仙子不仅生性耿直,口直心快,而且又长得极美,让人真真又爱又恨。一次王母寿宴,她不让百花齐放,惹怒了早已嫉妒她的嫦娥,嫦娥便让她发下誓言,从此人间帝王若下此令,也不许百花齐放。后来百花仙子遭嫦娥和心月狐陷害,被贬下凡间,历经艰难最终得道成仙。

这是一部中国的《格列佛游记》,它讲述了百花仙子下凡经历的种种困难与种种奇遇。这本书的作者李汝珍,是清朝的一个进士,他一辈子不屑于八股文,以至于一生都苦不得志。他空有一身才学,仅仅当过河南县丞,这是读书人一生的痛啊!他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在古海州地区采拾地方风物、乡土、俚语和典籍,可谓呕心沥血。

马克·吐温,众人皆知,是美国著名的讽刺小说家。而李汝珍呢,让你在哈哈大笑中悟出了道理,更为重要的是,这本书是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女权问题的,他颂扬了女子的才学,充分肯定了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这对于一位封建社会的男性来说,批判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可谓是很难得的。

其中有一篇故事很典型,名叫《阴若花》,说起女儿国,所有人也许会想到《西游记》中的女儿国,全部都是女人,而此女儿国非彼女儿国,这里女人主外,男人主内。什么意思呢?女人在那里是男人,自己也叫自己男人,而男人说自己女人,学女人在家里绣花、纺线、涂脂抹粉。并且一位“男”国王要纳一个“女人”为妃,真是可笑。而这里彰显了女人的魅力。

总而言之,本书写了唐敖、多九公等人乘船在海外游历的故事,而后半部分写武则天科选才女,有百花仙子及其他各花仙子转世一百位才女考中并有所作为的故事。

本书的情节神幻诙谐,引经据典,巧妙地勾画出一副绚丽斑斓的天轮彩图。

王国维说,人生三大境界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读书的三大境界也恰如其分。那么,让我们拿起书,拥抱知识的海洋吧!

镜花缘读后感精选 篇5

浅读《镜花缘》

决定看《镜花缘》,缘于小时候看的电视剧《镜花缘传奇》。一直对于镜花缘里千奇百怪的故事与经历充满着好奇,这不,一找到资源便没法停下来。

此次读的是白话文的版本。白话文于我而言有些陌生,却分外有好感。不同于文言文的古板,亦不同于现代文的直白,读来自带一股古味儿,甚是清朗爽口。

故事统共一百回,说的是武则天称帝时期百花仙子与百花被贬下凡的前因后果及历程。故事前期,从被贬入凡至唐敖游至小蓬莱修道成仙,情节紧凑,节奏很快,至后期唐闺臣(百花仙,原名唐小山)携众才女参加女试高中至最后亦回小蓬莱成了仙,情节便有些单一与拖沓了。整个故事架构还是不错的,作者的知识面也很是渊博,美中不足的是作为一本玄幻类小说,后半部分生生被写成了一本纪实类小说,便有些烂尾嫌疑了。

书中有提到很多神话故事里的国度,长身国小人国,女儿国黑齿国,等等等等。小时候正是因为喜欢这些神奇的国度,才对这个故事特别着迷。书中对于这些国度的描述也很是精彩,看的时候心里忍不住大呼精彩拍手称好。当然,书中字里行间也仍能看出作者对现实社会的一些现状是颇有微词的,这在各个不同国度里的不同见闻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至于具体的体现,还待各位看官自己去体会了,毕竟一千个读者心中,会有一千个镜花缘。

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读完了全本。从起初的欲罢不能到后来的囫囵吞枣,不得不说整个状态的变化是很明显的。前文我也有提到关于故事前后期的一个节奏把控,前期玄幻神话色彩浓重,故事节奏也很紧凑,特别吸引人,后期一直是平淡清浅的众才女考取功名之路,一路上谈诗论赋虽让人忍不住赞叹各才女(说到底是作者本人)才学过人,看得多了便觉少了许多乐趣,更何况作者在后半段将一百位才女各自的才学与酒令一一呈现,未免就有些为凑章节与字数而拖沓之嫌了。说到底,本人还是非常,甚至可以说是特别钦佩作者李汝珍的才学与见识的,毕竟要构建这么一个大架构,并将各部分联结起来,本就是非常吃力的一件事情,更何况穿插其中的大手笔的诗词歌赋,灯谜酒令,看法见解等都是需要有庞大的知识架构做支撑的。所以,即便我个人认为本书有其不足之处,我仍觉得其可取之处相较更多,如此,本书于我而言,便是可读之书了。

作者李汝珍在整个故事里一直在传达的一个理念,恕我拙见,便是时刻提醒世人与人为善。古人大抵都笃信因果论,所以书中善因得善果恶人终恶报之说也是屡见不鲜,甚至整个故事的大架构也是在下一盘因果论的大棋。

作者李汝珍这盘三年的镜花棋已下完,不知看官你有何感触?我要说,大千世界走一遭,或如那镜花与水月,个中缘由与滋味,还需自己体会。今读完《镜花缘》,便要学学那闺臣之才学,再梦一场属于自己的镜花之缘。

镜花缘读后感精选 篇6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一本令人深思又令我难忘的书——《镜花缘》。

《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博学多才,精通文学、音律、围棋。晚年虽然生活贫困,却用十多年时间写了号称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最奇特的一部——《镜花缘》。当代学者称之为“杂家说”,国外学者评为融幻想、历史、讽刺、游记四类小说于一体的巨著。

刚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看到上面那段简介,我心中暗想:“一个老头儿能写出什么巨著,没听说过这本书,我倒要见识见识。”

故事从百花仙子被贬开始,沿着两条主线叙述。明线为唐敖官场失意,索性与妻舅林之洋出海经商游历,暗线则是百花仙子在凡间的故事,两条线一明一暗,为故事增添了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看《镜花缘》的第一感受是幽默。从人物的语言神态和场面描写都能看出。淑士国人十分迂腐。在一家小酒馆,伙计是这样招呼客人的:“三位先生光临,莫非饮酒乎?用菜乎?请明白以告我也。”淑士国人的呆板,酸,透过一个小人物的几句话,跃然纸上。

看《镜花缘》的第二感受是凝重。幽默与凝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氛。在笑过之后,我也有些羞惭。白民国书架上摆得满满的,人人都有一股书卷气,却连《论语》都读不正确;而黑齿国人皮肤黝黑,却诗书满腹,真是不能以貌取人呢!

看《镜花缘》的第三感受是感动。虽然某些国家的习惯不好,但每一个失德行为背后又很快出现一个反衬人物,厌火国人因为贪财而喷火伤人,而被唐敖放生的人鱼却出手想要救助,最终赶走了厌火国人。

《镜花缘》虽然是虚构的小说,却严厉地抨击了现实中的不良风气,真可谓是一面“镜子”。从此《镜花缘》成了我书架上的老居民、好居民。

镜花缘读后感精选 篇7

话说武则天称帝,轰动了整个中国浩荡历史。

《镜花缘》的故事就源于此。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写武则天称帝后,勒令百花违背自然规律,严冬开放,结果触犯天帝,百花仙子被贬下界变成一百个才女,和她们身上发生的故事;第二部分则写武则天开科考试才女,录取了一百人,名次和泣红亭天书上载得分毫不差,这些才女及第后,拜见宗师,连日饮宴,赋诗游戏等的欢愉。

在这本书中,作者极力表现作为女子的才能和特点,阐释“男女平等”的先进观念。提高妇女的地位,使妇女扬眉吐气成为了这本书的写作目的之一。

书中一大亮点就是对“女儿国”的描写。虽不算开创性的,但却很有戏剧性,里面许多夸张的描写、和现实的对比,都尖锐深刻地指出了社会矛盾所在。

在当时,“男尊女卑”的观念贯穿了整个社会,妇女的工作生活处处受到压迫和限制,作者将自己开明的思想和鲜明的观点寄寓在这些女子的行踪上,助我们了解当时的社会,也呼吁人们放弃旧思想,走入新时代。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中,虽然人们的观念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转变,但封建残余思想依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像男尊女卑的现象及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我想,读罢这本书,是否能对我们有一些启发?

镜花缘读后感精选 篇8

《镜花缘》是清代神魔小说,自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受到各方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对它都有研究,评价颇高。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称之为能“与万宝全书相邻比”的奇书。国外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

《镜花缘》这部书,人们把它称之为小说,但它的小说味并不浓厚。说它不浓,首先是它没有塑造出一个像样的典型人物,即使像唐敖、唐小山这样的主角儿,也显得很苍白,而且在结构上也极为松散,故事与故事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看上去像是由无数张美丽的图片拼凑而成。所以,艺术力量单薄,文学价值不高。

当然,这些所憾只是这部巨作的美中不足,应该说,作者耗去二十年心血写成的这部作品,在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还占有着它应有的地位。在小说中“论学说艺,数典谈经”,同时还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在我国小说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镜花缘》一百回,故事起于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镜花缘》由于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所以尽管成就有限,但在小说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镜花缘》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的理想社会。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以此揭示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在艺术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丰富的想象力,且思想机警和语言幽默风趣。但另一方面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后半部分大谈学问,较为累赘。

书中对酒。色。财。气颇多微词,而参透酒、色、财、气是成仙了道的关键,在小说中,作者还别出心裁地为武后及武氏兄弟设立了名为“自诛阵”的酉水(酒)、巴刀(色)、才贝(财)、无火(气)四关以对抗勤王诸军,大凡参不透这四关的李唐将士无一幸免,而作为勤王军首领的宋素对这酒、色、财、气平素都不甚在意,因而入此四阵而得以毫发无伤。在大军攻破四座大关而大获全胜的时候,不但前来助阵的百果大仙、红孩儿等五位大仙忽然不见,连宋素亦追随五仙而去,而这一结局无疑又一次证明了小说的禁欲主义的修道观。

该书主要内容是:武则天废唐改周时,一日,天降大雪,她因醉下诏百花盛开,不巧百花仙子出游,众花神无从请示,又不敢违旨不尊,只得开花,因此违犯天条,被劾为“逞艳于非时之候,献媚于世主之前,致令时序颠倒。”于是上帝就把百花仙子贬到人间。

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唐敖赴京赶考,中得探花。此时徐敬业起兵讨阀武则天,有奸人陷害唐敖说他与徐敬业有结拜之交,被革去功名。唐敖对仕途感到灰心丧气,便随妻弟林之洋、舵工多九公出海经商。

他们路经30多个国家,见识了各种奇人异事、奇风异俗,并结识由花仙转世的女子,后唐敖入小蓬莱山求仙不返。

他的女儿唐小山思念父亲心切,逼林之洋带她出海寻父,游历各处仙境,来到小蓬莱,从樵夫那得到父亲的信,让她改名“闺臣”,去赴才女考试,考中后父女再相聚。唐小山改名唐闺臣回国应试,武则天开科考试才女,录取百人,一如泣红亭石碑名序。才女们相聚“红文宴”,各显其才,琴棋书画,医卜音算,灯谜酒令,人人论学说艺,尽欢而散。

唐入小蓬莱山寻父不返。此时徐敬业、骆宾王等人的后代又起兵反周,攻破长安城外武家军的酒、色、财、气四关,拥立中宗复位,武则天仍被尊为“大圣皇帝”,她又下诏,明年仍开女科,并命前科百名才女重赴“红文宴”。唐小山又去参加“红文宴”。

全书一百回,唐敖随妻弟林之洋出海游历是《镜花缘》一书的精彩部分,作品对两面国,无肠国、翼民国等虚幻国度的描绘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表达了作者对封建社会的黑暗现象和种种恶俗的不满与憎恶。作者通过对五光十色的海外世界的描写,特别是对“君子国”、“大人国”的描写,表现了封建社会末世中先进的人们试图向海外寻求出路的思想。在关于“君子国”的描写里,李汝珍展示了一个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的蓝图:在这里,人们诚实无欺,好让不争,把“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买卖原则来了一个完全颠倒,这里不仅有和谐的社会制度,良好的社会风气,而且有勤谨俭朴的官吏和开明礼贤的国君。在关于“大人国”的描写里,李汝珍虚构了“胸襟光明正大”的人“脚下登彩云”而“满腔奸私暗昧”的人“足下自生黑云”的奇特情节,并且宜称:“所以富贵之人,往往竟登黑云;贫贱之人,反登彩云。”这就是说,人的价值不是取决于他的身份的高低,而是取决于他的如质的好坏。这种以人的品质而不是从财富地位来衡量人的观点,是与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相抵牾的,是一种新的价值观念。这些情节,都闪烁着民主思想的光彩。有一定的进步思想。

[荐]读后感天命合集


阅读,可以让我们认识到一个更好的自己,最近刚读完作品,他的文笔力遒劲雄健,酣畅淋漓。你知道写读后感应该重点注意什么吗?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整理的《读后感天命》。

读后感天命【篇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做《天命》,听着这名字就很气派吧!告诉你们,看起来的时候才真叫我爱不释手,经常为了看它“挑灯夜战”呢,真的,不信我就给你们讲讲吧!

《天命》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等人合著的小说集,其中《红奶羊》和《小岛上的雪碑》两个故事最令我难忘。《红奶羊》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只叫“茜露儿”的红奶羊,被“黑狼”捉去用乳汁喂养它的儿子——名叫“黑球”的小狼,黑狼死后茜露儿就离开了黑球,回到羊群的茜露儿一次遇到了狼群的威胁,黑球跑过来制止了同伴,救了它。作者的叙述让文章“活”了起来,好词好句用得顶呱呱。故事中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感恩的黑球令我深深感动。《小岛上的雪碑》讲了一名猎人在打猎时发现了一公一母两只白天鹅,猎人本要打死它们,最后被它们之间的夫妻情谊感动默默守护着它们,天鹅死后,猎人还把它们埋在了自己家的花园里。故事中充满了悲伤、快乐和感动。

《天命》中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拟人化的描写令动物们可爱的形象跃然纸上,让我在阅读时心潮澎湃、五味杂陈。一个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和我们同样生活在地球上的“兄弟姐妹”——动物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美好世界。想到还有人在虐待动物、抛弃动物、残害动物,想到还有人在破坏动物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真让人痛心啊!所以,让我们守护好这些“兄弟姐妹”们,不要让它们因为人类自私的行为一次又一次地受到伤害吧!

读后感天命【篇2】

内容简介:上至尧舜,下迄周秦,皆有史料留存,为何商朝六百年统治,历史却几近空白?世传孔子删《诗》,然而又有谁知道,孔子删去的,正是他所窥破的这个世界的真相!十日并出,洪水肆虐,北海归墟,天命玄鸟……远古时代,一次次拯救这个世界的神祇族,究竟来自哪里?大汉,长安城北,柏梁台离奇失火,曾招来李夫人魂魄的石镜失踪,而石镜上的文字,竟出自普天下儒生都读过的《诗经》!窃镜的郎将卫律潜逃至匈奴,获封丁零王。随后,栘园厩总监苏武,突然被皇帝征召加封,出使匈奴!殊不知,他真正的命运之轮,自此开始缓缓转动,并将把他拖进一个极其庞大、离奇到难以置信的事件中去……隐秘在石镜铭文背后的真相逐渐露出庞大的身影,卫律最终能否看透至高无上的天命?孔府古简中的“受命者”会在这个时代出现吗?大汉的命运究竟如何?历史之轮,正在徐徐转动……

天命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本来是为了《盗墓笔记》大结局买的《超好看》,当时觉得三叔真是太坑人了,借着最后的机会大赚一笔,不过看了之后发现还不错,至少让我看到了这本《天命》。作者写得很好,文笔好故事也好。实在是等不及要来看全集了,所以立刻预定了这本书,很期待啊!~

天命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科幻最高荣誉“银河奖”特别奖得主。《天意》作者钱莉芳七年磨一剑,历史科幻新作《天命》降世!《三体》之后,再掀2011年幻想风暴。以最宏伟瑰丽的幻想,开创本土历史科幻第一纪元!《超好看》主力连载率先推出单行本,《三体》作者刘慈欣强力推荐!

读后感天命【篇3】

我从朋友家借了一本书,叫《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是我国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天命》这篇小说了,因为这篇小说不但让我领略了天之骄子的鹰的风采,更让我感受到了自然界那深沉的母爱。这篇小说主要讲的是:母鹰霜点独自喂养两只雏鹰。

惊蛰过后,一场鹅毛大雪给它觅食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寒风、饥饿、失望折磨得它疲惫不堪。两只饥肠辘辘的幼鹰正眼巴巴地等着它回家喂食,于是它就在在雪地是上诈死引诱眼镜蛇出洞,尽管表演超一流,但是狡猾的眼镜蛇也没上钩。眼看孩子就要饿死,不得不用亲生的红脚杆当做诱饵,虽然成功地抓住了狡猾的眼镜蛇,但是永远失去了红脚杆。用鲜血换来的救命食物养活了养子黑顶。看了这篇小说,我不止一遍地在心里说霜点真是太伟大了,真是一位不平凡的母亲,为了能够养活孩子早已把自己生死置之度外,这种超越生命的母爱怎能不令人感动呢?特别当我读到霜点为救孩子在狡猾的眼镜蛇面前诈死,密集的雪花盖在霜点身上,它冷得浑身发麻这部分内容时,我不禁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同时我的眼前浮现出麻雀护子、羚羊跳谷……的幅幅感人的场面。动物界有着这种美好的感情,我们人类更不乏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母爱。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的我们,要怀着一颗爱心,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善待美丽可爱的世界。

读后感天命【篇4】

《天命》讲的是在一个冬天,天上又下起了鹅毛大雪,有一只叫霜点的母鹰带着两只幼鹰,一家面临着没有食物的危险。

她刚在人类的村庄发现一群芦花鸡,可是还没有飞到地方,就听见砰砰的枪声,被打掉的两个尾羽。原来这是人类的诱饵,回巢穴的路上,就在巢穴的下方有一个蛇洞,蛇刚好从长时间的冬眠中醒过来,脂肪也消耗空了,头刚伸出来就发现天空中的鹰,它赶紧把头缩了回去,鹰一看见没有抓到,就开始演装死这个把戏,可是,老蛇非常狡猾,吐着蛇信子,信子就是不出来,它只好先回巢去。

回到巢穴后,它看见两个被饿得半死的孩子,它想出来一个妙计,先把一个小鹰送到洞口前,蛇必然会出来吃,这时就可以下手,可是,小鹰却凶多吉少呀!

面对两个孩子,一个是抱养的,一个是亲生的,抱养的强壮,自己的孩子却瘦弱。它最后还是选择了优胜劣汰——把自己的孩子做了诱饵。抱养的黑鹰终于长大了,自己会捕食了,母鹰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它的身上。

久违了,日曲卡山脉的雄鹰。

久违了,一代天骄。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的被这个母亲所感动,为了种群的壮大,它牺牲了自己的孩子,社会就是这样,适应这个社会而且能做出贡献的就会被留下来,做的贡献少或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就像那只瘦弱的小鹰一样做牺牲品,我希望我将来也成为一只飞的更高的的。会己的孩子做了诱饵,雄鹰,为祖国的未来奉献自己的力量!

读后感天命【篇5】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尽管结局是你意想不到的好,只是,这中间,却是心酸的过往。记得我刚刚开始看古代言情的时候,似乎那时候的自己很是喜欢看宫斗,觉得女主角在宫斗里独当一面、坚强倔强,那么神采飞扬地掌握了整个故事的过程,很是享受,只是现在,却莫名地生出了许多的厌烦,硬是勉强自己去看,可是才看了那么几万字便再也看不下去了,之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现在,我该是懂了。看了《天命娘子》,我是懂了,因为,不管女主再怎么地厉害,在这过程,总免不了被那么一些人利用,爱她的,她爱的,我想,这便是我接受不了的吧?其实,真的很讨厌,在爱情里面,掺杂了阴谋,渗透了利用,那样,早已逃离了爱情的初衷。

她是命苦的,不过是小家碧玉而已,可是,她的生辰八字,却注定了她的一生,不能安逸,不能平淡,想要泯灭在这时光里,恐怕是痴人说梦。

他们的开始,是她家破人亡起的开头,是她被人强婚起的开头。那时候,她被恶霸强婚,连唯一的亲人也成了这场悲剧的牺牲者,她只是一个娇弱的女子,她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她是被绑着拜的堂,任谁也看得出这其中的不情愿,这是,那万人空巷,看着她,除了叹息,也只剩下敢怒不敢言的怨气了。蒙得一位好心老人的搭救,只是从此她便搭上了‘克夫’的命。如此这般,本来与她有婚约张公子也退婚了,她原本也无意与她,只是,她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怎受得了这般的羞辱,只是,这怨得了谁呢?这是她自己的命啊!

遇见叶夜心,是在她刚刚从那场婚姻里逃出来的晚上,又饿又冷,身上除了那一身喜服,什么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她会有的。他领着他到一件上等的酒家,扔了五百两过去:“掌柜,以后她就来你这儿吃饭了!”她像一个落水的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对她好了,她肯定狠狠地捉住,她也不知道,自己初见他时的那种心跳叫做心动,只是,看着他在烟花之地流连,心里像是堵了一股气,出不来,就这样堵着,难受得眼睛都生疼。

她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她不过是想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在这世间安安静静地度过一生,其实,她要的并不多,不过是一份相濡以沫的安定而已,这是,这上苍,偏偏就不遂她的愿。初见温海,他的一脸冷漠很是让她退避,丝毫不敢上前,不同于叶夜心的温柔,尽管两个人都拥有绝世的容颜,只是,这温海,给她的感觉,居然是这般的不寒而栗。她不笨,断然不会相信一个地理先生会有这般盛气凌人的气势,他不必说话,就这样站着,她就已经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的尊贵,一种不容侵犯的气势。所以,在朱伯伯恳求他收自己为徒的时候,她便不敢报太大的念头,甚至,早就想好了接受被拒绝的准备,只是,他只是微微笑了笑,便是应允了。当他徒弟的第一夜,居然是守着一具尸体渡过的!那时,他问她:“你可害怕?”她倔强地抿着唇,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其实她内心还是渴望他留下来的吧,只是,他却特意离开,害得她之后病了三天。回去的时候,他拉过她,她胆怯地往后推了推,其实,她那时所想的不过是男女授受不亲而已。当她窘迫地抬起头,却看见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难道为师比那具尸体还要吓人?”说完,也不管她,直接揽上了她的腰,害她一路脸色飘红。

不是不奇怪,为什么每次她有危险的时候都那么“巧”地碰到叶夜心,每一次都被他搭救了。只是,那一路的泥泞,总算是让她明白,原来,无论温海,无论叶夜心,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枚棋子,一枚关键的棋子而已。她依稀记得温海揽着她腰时,在她耳边低低说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难道我就只是你的父?”她还记得叶夜心过来的那一剑,是温海挡的,他们在山洞里,温海忽然蹦出的一句话:“小碧,我不做你师父可好?”然后,一片温润咂上了她的朱唇。

只是,到头来,那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这里面,真假难辨,谁的是真情,谁的是真心,她早就被迷蒙了,怎么分也分不清。

在一起了吧?是的,是在一起了呀。只是,我在这本小说,看到最多的是心痛,而最心痛的,却是结局。那么肮脏的爱情,怎么可以有好的结局呢?小碧,你跟他走,不怕么?

太多的利用,太多的功利,太多的阴谋,便不是爱情了。

读后感天命【篇6】

天命微剧透

上古传说的真实面目?大禹治水的前因后果?商王朝的由来,为什么商朝好卜,而且传之于世的文字记载及其稀少?商纣王残暴的缘由,妲己的身世来历?武王伐纣,为什么百般造势以求表明周取代商的正义性。孔子为什么删《诗》三千为三百?为什么秦始皇要焚书坑儒?这一个个为什么拼就地是一个绵延数世的隐秘。

时砂之王微剧透

故事线一:因为一亿两千万年前的一个让人无力吐槽到极点的小原因,造成地球历史上从人类诞生之初到人类灭亡之末,十万年间,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有死无生的战斗。

2598年,太阳系ET反击战。2119年地球圈ET防御战。1943合纵国与轴心国的联合体ET歼灭战。公元前98579年的莱托里(1976年于此处发现两足动物足迹,可能为南方古猿留下的)原初守卫战。

故事线二:公元248年日本邪马台国的转折之战。

世间各国各族皆有《史令》一书传世,内容完全相同:时间将有大灾。迟早必至,汝等必戮力同心,共御大灾,祛妖除魔,自强不息,终有强援来助。彼时罗马大食诸国皆败,晋国齐王四十万人马在中国华北也独木难支,东非战线向维多利亚湖败退,而澳大利亚乌鲁鲁站也发现了敌情。

两线交合:“史令之王”由1943年,共历战斗406次,回溯至原初,与队伍汇合,建立最初的据点。虽然采取不干涉手段,但依旧加速和改变了人类的发展,原初历史的改变十分巨大。公元前一千年的时候,取代腓尼基控制了地中海全域的埃及新王国首次出现大规模ET,并于此时第一次与ET取得了沟通,了解了故事线1里的那个导致一切的“小原因”。

“史令之王”在248年的日本邪马台国被意外唤醒。“史令之王”于248年战死,历史出现转折,20xx年的溯时军,通过《三国志》《魏志·东夷传》中的记载及时赶到,第一次清除了ET。

红与黑读后感受范文合集(4篇)


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让我们学习到很多新知识。写读后感能培养学生的情怀美,请阅读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编辑的红与黑读后感受范文,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红与黑读后感受范文 篇1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受范文 篇2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受范文 篇3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红与黑读后感受范文 篇4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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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才能将读后感写好呢?比如这本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读后感需要有丰富的体验,以下为我们为您分享的读后感归来,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读后感归来【篇1】

写到当江流儿(唐僧)还是婴儿时,父母被山妖所害,老和尚法明捡到了他,我感到十分生气,因为山妖太坏了。

几年后法明将江流儿抚养成孩童时,日食将出现,山妖大王混沌立刻要变成巨兽之身。后面,在山妖的追赶下,江流儿机灵地躲过了山妖,我看这的江流儿和《西游记》里的江流儿相差太多了。然而他不知不觉得到了五行山下,将沉睡已久的孙猴子给放出来,出来的孙猴子一心想回花果山,但手腕上的封印还没有解除,然后这件事被混沌知道了,就设下了一个夜店迷局,发现孙猴子法力尽失,女娃就被捉走,孙猴子说自己管不了。看出他是真不管了,可他看见水中的布偶,自己信心大幅提升,看出孙猴子真心要去救女娃,他和混沌大战中,混沌突然成为巨兽,最后混沌将江流儿压在石堆下,孙猴子以为他死了,于是就马上变为齐天大圣将混沌杀死,音乐和特效都很好。《大圣归未》这部电影十分精彩,特效是最好的。

读后感归来【篇2】

我观看了一部名为《大圣归来》的电影,电影的故事,就从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说起。

那时,一队人马在陡峭的山路上遭遇山妖袭击,一个母亲带着孩子跳下悬崖。被一个老僧人救了,但是母亲却离世了。老僧人带着孩子到了长安城,将他抚养成人。有一天,山妖闯进了城内,小僧人护着一个女娃冒冒失失地和老僧人走丢,逃到了森林,又找到了孙悟空的藏身之处。

由此可见,孙悟空一定被小僧人解除封印,重见天日。孙悟空和小僧人一起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们走到了客栈,却中了埋伏,当他们坐船走的时候,一个火球袭来,山妖的头领将他们一网打尽。

但是除了女娃,所有人都逃走了。接下来,一定是孙悟空去救她。经过了许多事情,孙悟空终于和大魔王交上了手,孙悟空凭着自己有一身好本领,将大魔王打下悬崖。但是大魔王本性复发,巨大化了。小僧人为了让他们逃生,引开了魔王。接下来就是你最感人的时刻了。悟空沉思许久,看见小僧人被巨石埋在下面时,大吼一声,铠甲突然穿在了身上,金箍棒拿在手中,战斗了一下子比魔王高出了许多。就这样,平定了天下。

孙悟空被小僧人的善良打动,最后才释放出正能量。

读后感归来【篇3】

《愿你归来仍是少年》是林清玄经典散文集,甄选林清玄极致美文。选篇包括《白雪少年》《鸳鸯香炉》等经久流传的典藏篇目,也包含高考阅读试题《红心番薯》等经典作品,还有入选各地试卷的《枯萎的桃花心木》《生命的化妆》等篇目。

在书中,他谈论亲情,谈论失去的青春、久别的故乡。母亲在萤火下的面庞,父亲从乡间带来的蔬菜种子,路边小店飘出的歌声,都让他从中汲取绵密的温柔力量。

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枯萎的桃花心木》是说有一个人给一片桃花心木的树苗浇水,总是隔几天才来,并且是来的天数也不固定,每次浇水的量不一定,来的时间上也不一定。如果树苗枯萎了,种树人下次来的时候还会带几株补种。

起初以为种树偷懒,而偷懒的人怎么知道有几棵树苗枯萎了呢?后来以为种树人忙,又怎么可能行事那么从容?

如果每天定时定量的浇水,树苗养成依赖的心。一旦停止浇水,树苗枯萎的更多,幸而存活的树苗,遇到狂风暴雨,也是一吹就倒了。

由树想到人,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比较经得起考验。因为在不确定中,我们会养成独立自主的心,不会依赖。在不确定中,我们深化了对环境的感受与情感的知觉。在不确定中,我们学会把最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生命的法则不可能那么固定、那么完美,因为固定和完美的法则,就会养成机械式的状态,机械式的状态正是通向枯萎、通向死亡之路。

想到自己,曾经安心于安逸的生活状态中,得过且过,固定的生活模式,上班,回家,休闲,娱乐,丢了自己的爱好,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常常耿耿于怀。随之而来的是烦恼,焦虑,带来了身体健康状况的下降,那种对未来的恐惧是一种生命的枯萎。直到儿子青春期的叛逆,敲醒了我,走上自我成长的道路,找回力量,在不惑之年努力生长。

有很多梦是遥不可及的,但只要坚持就可能实现。

我们都在人生的单行道上孑然独行,或许受苦,或许疲惫,但爱的微光总在记忆的最初,纵使太阳和星月都冷了,也有一股温柔的力量,从故乡的群山间超拔而出,温暖你心。

愿远行人都看到最美的风景,

愿归来者终等到最暖的灯火。

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

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

读后感归来【篇4】

林老先生的文章看得越多,越容易成为他的粉丝。最初不懂他为什么会连续十年雄踞台湾十大畅销书作家榜单,会被誉为当代散文八大家之一。看过他的散文之后,就知道了各种缘由。本以为读散文,我是拒绝的。显然,林清玄的散文刷新了我的认知。

《愿你,归来仍是少年》是节选的散文集,第一章的标题是《经百千劫,又不能报父母深恩》,从各个角度去讲作者的父亲母亲。父亲母亲的爱就是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原因,缺失父爱和母爱的孩子,本能的会质疑自身存在的意义,这样的心境之下,有作奸犯科的行为其实不难理解。作者在描述父爱母爱的时候,描写童年生活的时候,用词随不华丽,却总能给与读者温暖的感受,这样的感受来源于夕阳西下的农人回家,来源于父亲母亲对兄弟姐妹们的谆谆教导,来源于小时与哥哥一起去看电影的甜美回忆,乡间生活的刻画很生动,很容易就将读者领入儿时的田园生活。

第二章描写的是《阅读故乡的一百种方法》。白岩松曾经在一期节目中说:中国人的信仰,第一是孩子,第二是吃,深以为然。这个篇章中,有一半以上的篇幅都在谈吃,谈吃的食物是什么,谈与自己一起吃的人是谁,为了吃小时候都经历过什么...故乡的味道就是吃的味道,就是打小开始一直食用的,刻印在脑海中、味觉里、血液中的味道。阅读故乡,就是通过食物打开入乡的大门,感受着深入内心的味道,感慨着周遭的变更。

第三章《幸好人生有离别》描述了爱情的甜蜜、苦涩、求不可得,也讲述了作者寄托于植物中的感情。作者引用了诗词、禅语,把自己对感情的领悟、对人世的感悟写入其中。文章《枯萎的桃花心木》是小学时期曾经学习过的课文,再读的时候很是亲切。

第四章《好雪片片》是作者的一些代表作,读起来很精彩。

林清玄的文章文辞没有过于华丽,却也很美,感情真挚,容易引起共鸣。尤其在描写乡间的生活场景时,一幅幅美丽的画卷铺展在眼前,背景的颜色是暖暖的,步调悠悠的随着作者一起在田间漫步,惬意也生趣。

读后感归来【篇5】

《东瀛归来话》读后感800字:

啸马先生新作《东瀛归来话》,我断断续续看了好几遍,看来作者是做了功课,花了功夫,思路开阔,文笔清新,风土人情,娓娓道来,显微见著,哲理弘扬。写得好!作为一名普通的旅游者,仅只靠旅游指南之类的简介,仅只凭对旅游所在国度的表浅认知,就能写出如此深度的感悟型游记,足显作者的文学功底。

随着国民生活水准的提高,旅游为人们增添了一项有情趣的生活内容,然而绝大多数人仅视旅游为玩玩而已,故有人调侃:上车睡觉,下车拉尿,景点拍照,回故乡一问,什么都不知道。而啸马先生此番东渡日本,却是做了充分准备的,细心观察,虚心学习,适时记录,制成资料。虽不及当年徐霞客纵情山水赋风骚,但亦能借他山之石以攻玉,掬东瀛之水润桑田,足显匠心。

品读《东瀛归来话日本》后,我突然觉得,我们曾经学过的某些知识竟是伪知识,我本人亦有受骗上当的感觉。敌人一天天烂下去,我们一天天好起来?全世界尚有三分之二的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等等说教,在《东》文中难道不显得苍白?哪有这么好的敌人,不惜巨大的工本为人类,的确是为人类建造贮存5000年后的时间胶囊,为人类作贡献?!哪有这样的水深火热地区一一沿途800多公里不见荒地闲田,森林植被70%以上?!

哪有处于水深火热的庶民,开车不打强光灯,夜半疾行仍自觉受制于红绿交通灯?哪有水深火热中的庶民,年近70仍举案齐眉,为您服务我感到荣幸。国民的素质总是体现在细微末节处。日本国的先进及国民的高素质,是靠长时间努力和日积月累养成的,决非上级要来检查而逼成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我要做和要我做的辨证关系。

《东》文写到曰本发展这么快的设问时,自问自答地作出了三点答案。回应了社会的疑虑,十分可取。限于我们都是贫民百姓,更不是国际问题研究人员,同时,一篇短短的游记,也容不下这么庞大的题材。但有一点是不争的实事一一曾经的战败国,连皇宫皇室也深受战害的国度,几十年间化茧成蝶,重新涅槃,其经历不可复制,其经验可以借鉴。日本国,你说它是资本主义社会吧,它又有落后的封建王室在统治,用我们所学的伪知识是解释不通的。我还是信奉胡适先生的名言:少谈论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发展是硬道理,过海为神仙。要学习日本国民将爱国热情溶于日常工作中,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入手,将自己的工作做到极致,创造出日系汽车、日系家电、日系电子产品、世界500强产品等日本货,使日货永立潮头。我们决不应用民粹主义方式,盲目贬低日本。因为《东》文中也说得十分清楚,中日一衣带水,人民之间世代友好,而且将继续友好下去。博爱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东》文中全篇都充满着博爱情节。这是作者的初衷,也是我们共同的心願。

东扯西拉,精力不好集中,以此作为对啸马先生《东》文的读后感吧。

读后感归来【篇6】

最近,我刚读完了台湾著名散文家林清玄的《愿你归来仍是少年》,这本书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与父母的往事、回忆故乡、人生中的离别、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写关于生活中的一些现象的第四章——好雪片片。

这一章主要讲述了作者的儿时记忆以及一些家乡风俗,当中,林妈妈水饺的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故事叙述了由于杂货店批发的生意不好,林先生和林妈妈一起向朋友从头学起包水饺,到后来一天可以买出一万六千元到两万四千元,一个月的盈利能超过四十万。生意非常好,赚的钱也多,但是每天起早贪黑忙忙碌碌的日子却停不下来。就像作者在书中满分作文网。写到的一样:我们不必羡慕小小的饺子摊可以带来那么高的收入,因为只要一个人守本分,肯勤劳用心于生活,都可能创造类似的奇迹。

现代社会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前一阵子因为做早点一个月挣几万元的大妈让网民们很羡慕,但看到别人光鲜的一面时,又有多少人的能想到他们每天的辛劳?他们付出了多少?

其实学习也未尝不是这样。那些平时看起来光鲜的学霸,你能理解他们周末在你玩耍开心时在各自补习班之间跑来跑去,专注于学习的努力吗?

所以,我们看事情有时要从多角度来分析,也许你看到的是另一番别样的世界。继续努力吧,用自己的行动让自己成为被别人羡慕的人。

读后感归来【篇7】

刚刚把蔡骏的《荒村归来》给看完了,又是无限的感慨。虽然我看这本书的时间真的晚十年八辈子了,但是还是那句话,晚看总比不看强啊,谁让我以前没有充足的时间呢。现在看也是一样的啊!!

在快要看完的时候,我就已经是感慨得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书比《荒村公寓》要好,无论是什么,都有许多的优势。特别是那种恐惧的气氛,特棒。我怀疑我现在怎么那么渴望这种感觉给心灵的冲击啊,可能我有点变态?呵呵。反正我现在特别喜欢这种悬疑类的小说,给心灵的冲击力很大,而且到最后,是人吓人,而不是鬼吓人,更加贴近生活,比真正的鬼书更加贴近生活,更加真实

《荒村归来》这本书,且不说其文字特点,因为蔡骏的小说,除了结尾以外,一向都是很棒的。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我觉得他后来的《蝴蝶公墓》的结尾真的很不好,虽然中间的内容是很好的,而对于《天机》,它的那个最大的秘密我就得有点失败,没有震撼力,虽然这样的秘密绝对是除作者以外谁也想不到的,但是这个真的是十分失败,在网上看网友的评论,大家都是这样的感觉,大家都对这样的结局很失望啊。但是《荒村归来》这个结局,我自己觉得是十分成功的,这样的秘密是很震撼的,所以,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啊!!!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我真的迷上蔡骏了,所以对于他以前我没看过的作品,我仍然会一本接一本的看完的。在《荒村归来》最后,又有一个宣传《玛格丽特的秘密》的这本书,我想这应该是蔡骏继《荒村归来》这本书后的作品了吧??所以我想,我接下来的一本可能就是这本书了。

读后感归来【篇8】

大晚上的还是睡不着,我想,我还是写点东西吧。

昨晚上和妈妈看的归来,然后一直到现在,精神都有点恍惚的感觉。脑海里还不时回响着郎朗弹的那首跟着你到天边的钢琴曲,那首歌的谱子虽然简单,也太太太洗脑了吧!

其实归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催泪,我在刚开始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因为那个女孩挺好看的。后来一直猜测着剧情。有一幕我最喜欢,男主角在钢琴前弹着女主角最熟悉的钢琴曲,清瘦的背影,旁边坐着烧水壶,窗边,阳光照进来,照在绿植上面。女主角渐渐认出他来,将手搭在男主的肩上。男主一震,停了弹奏,头一低,颤抖着抽泣,眼泪簌簌地往下掉。随后,男女主顺理成章地拥在一起,女主将头靠在男主颈里。轻轻闭上眼。

这一幕我哭的最多,因为我认为这次是真的好了,男主终于可以回家了。结果还不是这样,女主又精神不对了。

陆焉识,冯婉喻。爱情就是长久的陪伴吧,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盼君归来,一诉衷肠。一个在等待,另一个在陪伴中等待。

其实,我对这里最感触的并不是爱情,而是父辈的归来。我觉得,这部电影也代表着父辈文化的归来吧。我们这一代人,往往就像片中的女儿那样,试图否定,否定父亲,否定传统保守的父辈文化。其实,正是这样的父辈文化撑起来一片天,所以,当我们试图全盘否认父辈文化的时候,其实自己反而被这个时代所抛弃了。

妈妈说这个电影的结局太真实了,她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苦,她说,一旦大团圆结局了,反而是一种虚构的美化。

我不置可否,却还是想要是电影是个大团圆结局该多好,笑着哭泣,这是开始看电影的时候就在期待的一刻,却一直等到影片结束。我知道,我肤浅,我没经历过那个时代,可我真的太想看到两位老人含泪相拥。

人总会期待苦后甘甜的吧。我想,以后就要多看看喜剧片了,快乐一些,不要老看这样的发人深省的悲情片。明天我要笑着面对众人,今天,让我流尽泪水,今夜,让我心里着实痛一回。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每次最难过的时候,都会先想起你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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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可以带给我们启发,假期我品读了作者的作品,果然收获了很多心得感悟。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那么,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为此,编辑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管理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管理读后感【篇1】

《管理的实践》一书中就管理者的角色、职务、功能的认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有着精辟独到的见解,掀开了管理的奥秘和实务。书中我们可以看出,管理是一种观念而非技术,自由而非控制。管理是实务而非理论,绩效而非潜能。管理是责任而非权力,贡献而非升迁。

我想就如何成为一位好的管理者提出我的一点看法。德鲁克说:“许多人极力强调喜欢人、乐于助人和能够和别人相处融洽的重要性,认为这是管理者的重要条件。但是单靠这些条件绝对不够。”每一个成功的组织,都有不喜欢别人、不帮助别人、很难相处的上司。但是尽管这类上司冷酷、不讨人喜欢、要求严苛,但是他培养了很多人才。他也比其他人缘好的领导赢得更多尊敬。他要求下属一丝不苟,也严格要求自己,他建立高标准,期望下属能够始终维护高标准,他只考虑怎么做才正确,绝不因人而异。他在评价下属的时候,绝对不会把聪明才智看得比正直的品格还重要。缺乏这些品格的管理者,无论他是多么讨人喜欢、乐于助人、和蔼可亲,甚至才智过人、能力高强,都是危险人物,“不适合担任管理者”。真正的好的管理者有一种无法学会的品质,一种管理者无法获取、却必备的条件。它不是人的天才,而是人的品格。中国人常说:“学做事,先做人。”我想,德鲁克应该会很赞同这句话。

管理读后感【篇2】

自从拿到管理的实践这本书后,一直没能系统地认真去看完,翻翻看看到现在总算看了个大概,说实话这书对我本人来说是有点厚,所以看完后一时头脑还是混混沌沌,不过正如这本书所说的,管理学说到最后就是要付诸于实践,因为书上所说的基本原理,通俗的说叫做大道理,有些还不是我所能实践到的,在于客观环境的各不相同,读完了这厚厚一本书,我也就大概了解一些就是管理其实就是要遵循客观规律让企业各部分做最适合时机的事,以达到整体大于各部分总和的结果。

管理的实践本书详尽地介绍了各种环境下会遇见的管理问题,其管理的主要中心思想:就是如何让管理者把握住自己应负起的责任,正确平衡个人和组织的天平,准确找到公司发展的利益和员工发展的利益共同点。结合本人工作中感受颇深的是,必须让每一个公司基本员工都了解公司的意图,每一个人努力的方向与公司的目标保持一致。贯彻公司文化。虽然岗位的职责不同,每一个人除了负担起当前责任外,还必须考虑到公司整体的利益,否则你所做的部门努力就有可能对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损害。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组织需要个人为其做出所需的贡献;个人需要把组织当成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工具,所以个人价值的实现一半在于自身的努力,一半在于对组织的认同,只有在具备组织观念之后,才具有分工、程序、产品、服务、顾客等观念,应用到在平时的维护工作中才会正确地把握住事情的轻重缓急,才能牢牢地把握住一个度、成就一个从容应对的心态。

管理学的核心:责任。责任心大家都会有,但现在有的并不代表将来还会有,如何将责任心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

有个故事很能说明这一点,有个故事说明这一种情况。故事说的是上帝和一群想成为天使的小孩子之间发生的事情。上帝给每一个想成为天使的小孩一个灯,要求就是这些人必须每天擦拭这个灯,确保这个灯处于清洁状态。之后,上帝离开了这群小孩。开始时,大伙很是热情地对待这个灯。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上帝总是没有再次出现。大多数小孩逐渐放弃了,而且不断地嘲弄一个小男孩,因为他还坚持每天擦拭他的灯。终于有一天,上帝出现了。除了小男孩的灯,所有其它的灯全是厚厚的灰尘。于是这个小男孩成为了天使,剩下的其他人还是在那里唉声叹气:说早知道这个结果,我们也天天擦试自己的灯了。

试问:如果上帝再给这些小孩一次同样的机会,他们会怎样?可能会有人坚持到底,但还会有人放弃。责任,是一个很简单的词汇。但是有多少人能够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在时间的慢慢流逝中实践下来?我想很多人的工作能力都很足够,不是事情难得让我们做不到,而是我们自己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忘记了当初对上帝的承诺。

管理的实践对个人的影响:在管理管理者一节指出,每个人都可以做好某件事情,但并不是谁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三个石匠的寓言解释了什么是管理者,有人问三个石匠他们在做什么?第一个石匠回答;"我在养家糊口".第二个石匠边敲边回答:"我在做全国最好的石匠活".第三个石匠仰望天空。目光统统有神,说道:"我在建造一座大教堂".第三个石匠才是一个真正的管理者。

这个寓言也可以套用在我们代维工作中,有人问三个电联代维人员在做什么,第一个电联人回答:"我在做最好的维护人员".第二个电联人回答:"我在为签约通信公司维护好它网络通畅".第三个电联人回答:"我在为电联公司创造利益".

我想我应该向第三个石匠学习,使自己的人生具有挑战性,更具有价值。

管理读后感【篇3】

作为一个想要有所作为,为社会做出贡献,奉献价值的人,就必须有目标。有了目标,是不是就等于能有所成就了?不。需要他和他的朋友团队一起奋斗,才可能实现。

怎么有这个团队?只有靠自己的品德和才能去吸引凝聚人,才能拥有团队。但是品德和能力怎么来?靠的是实践,靠的是学习。所以只有不断的劳动,才能在实践中总结到经验,才能获得真正的能力。只有多学习才能更好的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才能更广泛的吸收先进的经验,从而更好的指导实践,而不是光靠自己在不断的摸索或者是瞎摸,那样用的时间很长。最终是靠理论和实践结合,才能真正的快速提高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发展团队,发展社会,达成自己的目标。

所以学习是很重要的。学习的过程,分三步。先学后悟,悟后能行。才是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我有个习惯,读完每本书之后,有一个读后感,这就是学了之后,开悟。不断的悟,就能提高自己的悟性,人就能变得更聪明更智慧。但是悟了之后对不对,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对,就能出好的成果,不对,就出不了或者出差的成果。这样一检验,我们就能检验我们悟到的理论,行,就发展;不行,就修正。我在悟后用行来证明这一块,还是很欠缺的,要加强。就是怎么的把理论的东西变成实际成果,这对我是一个考验。只有理论变成了实际成果,才发生了作用,才真正的能评价你是不是真的悟对了,你真正的有真才实学了。

管理读后感【篇4】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今日复今日, 今日何其少! 人生百年几今日,今日不为真可惜!

这样一些关于浪费时间的诗句在上小学时就被老师常常教育着,现在想起来都记忆忧新,但自已一直也只是一味的仅把他当成诗句而已,上周,我观看了李践老师的(时间管理),看了以后真是受益非浅,让我知道了要很好的完成工作就必须高效的管理自己的时间。

首先要明确自已的目标,没有目标就没有规划,有了规划就要一分一秒让它产生价值,不管任何事一旦想到了就要尽快的去做,就是老师口中所谓的快快快不要一味的托延时间,不要害怕失败,失败一定是要原因的,成功一定是有方法的,所以要时时总结自已所犯的错误,自已错在那里?要不断的改进,不断的进步。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的快速的实现自已的目标。

时间流逝的无影无综,去的快,来的也快。而能否把握时间,做时间的主人往往决定着一个人一生的命运。生命的长度掌握在上帝手中,但生命的宽度却掌握自已的手中。

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黄金,朋友们,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谏。愿我们都把握今天,从今天开始,争做时间的主人,把一生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无限的学习和工作中去。

管理读后感【篇5】

最近读了彼得德鲁克大师的著作《管理的实践》,曾被人们与于高度赞扬的、为后世留下不可磨灭的功绩的著作,也给了我很多很多的益处。这本书写于1954年,那时的中国经济还是一片萧条,这本书不仅启发了一代又一代的西方企业家,同样也给当时中国社会的萧条带来希望的阳光。这本著作奠定了德鲁克在现代管理学学术史上的奠基人地位。

《管理的实践》是第一本视管理为整体、率先说明管理是企业的特殊功能。德鲁克指出:管理是一种器官,是赋予机构以生命的、能动的、动态的器官。这本书中体现到管理者肩负了明确责任的管理书籍。本书以实际案例的实践为基础,以管理企业、管理管理者、管理员工和工作三项管理任务为主线,提供了管理观念、原则和工具,揭示了管理的本质,是一套极具系统化的管理知识。现代所流行的那些所谓的管理思想,比如说业绩考核、职业生涯管理、事业部制分权管理、企业文化、自我管理团队等等之类的都在大师的著作中崭露头角。这样就表明了大师的管理思想才是当今经济社会的主流意识。

通读这本书之后,发现这本书主要分为三大块:概论、分述、总结。概论以管理之本质入手,阐述了管理世界的角色、职位、职责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和发展的趋向。分述也就是本书的主体部分,而这部分内容又可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以西尔斯公司的故事为实例,为我们说明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是什么?我们的事业究竟应该是什么?以及企业的目标、成果与生产的原则等等。

第二部分以福特汽车的故事为例,阐述了目标管理与自我控制的有效性管理,同时也呈现了组织精神(即企业文化)的完整性。

第三部分以活动分析、决策分析与关系分析入手,阐述了企业建立组织结构的要求、选择原则,分析了几种不同组织结构的优缺点及适用条件。

第四部分以其绩效为核心的整体观,主张雇佣整个人而不是一双手,以IBM的故事为例,描述了创新的实践价值,使员工有成就感和满足感,进而创造颠峰绩效的组织。

第五部分描述了管理者及其工作、决策及未来的管理者是什么,尤其一再主张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最后一部分是本书的结束语,他主要强调的是企业管理者的社会责任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他充分认识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一个有责任感,敢于担当,对顾客高度负责的企业更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得到顾客的认可,因此也能活的长久。

企业是什么?是盈利能力?还是利润最大化?盈利不是企业和企业经营活动的目的,而是企业的一种约束因素。利润是对企业活动的检验。企业的主要职能一是营销,创造顾客;二是创新。企业存在的目的不能从自身寻找,只能从外部,从对社会的贡献中寻找,从客户那里寻找。要满足客户的要求,简单的各种生产要素组合是不能创造价值的,只有依靠企业的创新。如何实现创新,只有依靠管理者的管理和员工主动性的发挥。管理不是一件由许多体力劳动者从事的工作,而是一件需要由具有想象力和受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理性分析和概念思考的工作。我们习惯上将管理者和员工看成根据指示行事、没有责任、不作出决策的人,这只能消除企业的精神和创新。如何检验管理和创新的成果?不是知识,而只能是业绩和成就。那种试图向管理人员颁发许可证,没有专门学历的人员不能从事管理工作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管理本质上是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科学和专业。任何热衷于将管理科学化或专业化的尝试,试图消除所有的波动、风险和不可知的措施也就是在消除自由、创新和成长。管理本质上是依据目标、业绩和责任进行的管理。管理者和员工在本质上没有差别,只有责任上的差别。员工的权利不是来自于管理者授权,而是来自所承担的责任。区分高层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的唯一标准在于时间。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将员工的目标引向组织目标。管理者需要在现在和未来之间取得平衡。因为管理能力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因而越是高层管理者越是应该集中与组织长远目标。管理者必须在多种目标、现在和未来之间取得平衡。

管理企业的过程就是将社会利益变成企业的自身利益。而管理企业的终极之善是改变他人的生活。德鲁克帮助我们充分的认识到个人和组织的关系,那就是组织要求员工要主动积极,以企业的目标为努力的方向,同时要求员工要自愿接受改变,而员工对组织的要求一般较为弱势。德鲁克却有着非常精辟的总结,首先,员工是一个人,通过职位建立地位,希望公平,正义,做事有意义,其次,员工要求企业建立标准,对员工良好业绩的关注。而公司部门在关注企业的目标过程中,在员工对企业的要求上是否可以再努力提高呢?两者在辩证统一中发展,缺失了其中的一个部分,企业管理就会面临困难,所以二者缺一不可,这有这样,企业才会更好的发展,才会创造出更大的自身利益。

《管理的实践》这本书更突出了人,充分体现了人本主义精神的光辉,同样也非常注重企业文化。企业文化这个词也是来自于德鲁克理论中。一个好的企业文化能唤醒企业员工内在的激情与奉献精神。一个好的组织精神应该强调个人的优点,强调他在这个组织能做什么,而不是他不能做什么,应该让员工取长补短,以此来协调组织内成员。好的企业文化必须让个人的长处有充分的发挥空间,肯定和奖励卓越的表现,让个人的卓越表现对组织其他成员产生建设性的贡献和引导作用。企业文化的目的,不在于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而在于凝聚共同的愿景和一致的努力方向,使组织具有高绩效,且通过良好的工作绩效给员工带来满足感和成就感。最重要的一点企业文化中一定要有创新精神,这样企业文化才是一个企业的活力所在,企业才能不断创新,创造社会财富。

全世界的管理者都因该感谢这个人,因为他贡献了毕生的精力,来理清我们社会中人的角色和组织机构的角色,我认为彼得。德鲁克比任何其他人都更有效地做到了这一点。这是通用电气前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对德鲁克的评价。一个管理学人才都如此说我,们又何不一读呢?一本优秀的著作就是一座挖不尽的宝藏,可以陪伴人的终生。这样的著作一旦诞生,就已经独立于作者、独立于时代,属于每个读者自己。这样的书是永恒的、跨越时空的。我想,管理学大师中的大师的彼得德鲁克先生的《管理的实践》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管理读后感【篇6】

《管理的实践》也是我看的第一本德鲁克著作,是德鲁克经典的一部著作,是第一本将管理视为一个整体的管理书籍。我的管理思维也从他的这本书开始,这也许会影响我这一生。《管理的实践》提供了观念、原则和工具,是一套极具系统化的管理知识。以管理的本质切入,就管理者的角色、职务、功能的认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有着精辟独到的见解,掀开了管理的奥秘与务实。德鲁克先生《管理的实践》已面世半个多世纪了,在这五十多年中,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书籍可以用浩如烟海来形容,但能够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企业管理书籍还是《管理的实践》一书,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管理的实践》是一本值得认真阅读的好书。

德鲁克认为:企业的主要职能是营销和创新,作为营销经理,我深深认同这一点。一家企业,市场营销不仅仅应用于产品的销售阶段,而是贯穿于企业活动的始终。市场营销是价值的交换,创造顾客,为顾客创造和提供价值是营销人乃至整个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如今,企业的生命周期很短,创新逐渐成为企业的瓶颈。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如何提升品牌美誉度,提高品牌忠诚度都与企业创新密切相关。

创新也不只是产品的创新,更是生产经营观念的创新,市场营销理念的创新,顾客服务态度的创新。认真研读德鲁克的《管理的实践》一书有助于帮助我们建立系统的思维,这不是像我这样仅读一遍就能获得的。该书以一些成功的企业为例指出管理者怎样去管理一个企业,以及管理者如何去自我管理。他在书中分析了企业应该建立怎样的管理结构去发展,介绍了管理者对员工和工作的管理方法。从德鲁克的书中我们可以看出,管理是一种观念而非技术,自由而非控制。管理是实务而非理论,绩效而非潜能。管理是责任而非权利,贡献而非升迁。管理是机会而非问题,简单而非复杂。

德鲁克先生更能感染我的一点是他更具人情味。他充分认识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一个有责任感,敢于担当,对顾客高度负责的企业更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得到顾客的认可,因此也能活的长久。这不禁又让我想起了三鹿,这是当前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在世人面前维护中国制造形象的永远的痛。它伤害的不仅是中国人民的身体,更是中国乃至全世界对中国制造的信心。现如今试问有谁还敢挺直腰板在世人面前说:中国制造没问题!

就在搞得人心惶惶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则新闻:美国苹果公司警告iphone手机用户先不要使用手机充电器因为在使用充电器时可能出现漏电反应。仅仅是一句可能,apple公司立刻作出反应,可见该公司对顾客高度负责,这一事件让我心中一暖,可惜这温暖不是中国企业给我的。种种事件更加印证了德鲁克先生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论证,更说明了德鲁克的管理思想不仅没有过时,对我们如今的企业管理更是有着重要作用。

在《管理的实践》中,有一种新的思想是我们需要重视学习的,他说:公司不能自称(绝对不可自称)是员工的家、归宿、信仰、生命或命运。公司也不可以干预员工个人的私生活或者员工的公民权。将员工与公司联在一起的,只是一份自愿的、随时可以被取消的聘用合同,那可并不是一条神秘的、不可撤销的纽带。正确地定位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可以为组织和个人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烦恼。那么,个人与组织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组织需要个人为其做出所需的贡献;个人需要把组织当成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工具。德鲁克用清晰和简单的语言帮助我们理清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的权威就是成就。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把社会利益变成企业的自身利益。管理者必须将这一基本信念落实到每一个决策和行为之中。这是管理者最最重要的终极责任。而管理的终极之善是改变他人的生活,这里同时包含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一本优秀的著作就是一座挖不尽的宝藏,可以陪伴人的终生。管理虽然是一门科学,却和传统科学有着明显不同管理没有标准答案。大师给我们的,也不是一份标准答案,而是一个知识系统,一种思维方式。其中还有很多的东西需要我慢慢的研读,品味其中的奥妙,吸取里面的精华。德鲁克不会给我们什么,我们自己想要的,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

[荐]铁皮读后感合集


俗话说:身体和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读书就是放飞心灵的途径,在读作者的作品时我陷入了忘我状态。如果你的内心在阅读作品后有很多想法不妨记录一篇读书感悟。你曾经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我们特意收集和整理了铁皮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铁皮读后感 篇1

上学期期末,经学校研究决定,让我担任新一届七年级班主任,得知这个消息后,我是既兴奋,又忐忑。兴奋的是自己终于有机会在自己的教育道路上又前进一步,挑战班主任这项工作,忐忑的是自己毕竟工作时间不长,教学经验还很不足,不知自己能否胜任这项工作。于是,我充分利用暑假时间阅读了很多关于班主任工作的书籍和文章,其中《冬去春又来》让我眼前一亮,虽然还没有读完,却给我很大启发。

《冬去春又来》以随笔的形式真实地记录了铁皮鼓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个班级一学期的历史,也是一个班主任的日常工作随录。

在所有的描写中,铁皮鼓没有任何的豪言壮语,但我却至始至终被他的真性情感动着。在他的日记中,我看到的并不是成功的案例,也不是可以效仿的完美示范,而是一些日常教育中很琐碎的片段。他给我们的,只是一种真实的呈现,情境、事件、问题,以及教育者本人面对这一切时的焦灼、苦闷、彷徨,以及在这些困境中的苦苦探索与对答案的寻求过程。其中不乏无奈与困惑的情绪流淌。然而也正是这些情绪的流露,才更让我们看到了教育的真实。铁皮鼓对种种问题的忧虑和探索,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有教育理想的教育者对教育所怀有的可贵的担当情怀!他一次次与学生的对话,包括面谈和书信的交流等方式,让我们看到了他为了追求教育理想所做出的艰苦探索与不懈努力。我想只有对学生有爱,才会全身心的付出,虽然铁皮鼓从来没有把爱挂在嘴边,但他已用行动作了最好的诠释!他始终没有盲目地去走别人的路,他有自己的想法,是一个反思型的教师。很喜欢他这样一段话“在我看来,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活泼的生命,有着千姿百态绝不重复的个性。而教育本身是一种对话,是一种生命与许多种生命之间相互生生不已的一种交流沟通。这种交流沟通本身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交流不是取消生命的个性,让所有生命整齐划一,而是在碰撞中相互理解相互妥协,形成一定的共识,然后在此基础上彼此丰富。”

教育是一门艺术,教师要尊重事实,勇敢地面对教育本身,竭尽诚意与能力无限地靠近真实,把先进的理念与现实的教育相结合。

铁皮读后感 篇2

触摸铁皮鼓教育之灵魂——《冬去春又来》读后感

面对这位只有一学期班主任工作经验的班主任——铁皮鼓,我自感惭愧。从2003年走上工作岗位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已经有14年多,可我又有多少收获,多少提高?以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一个有经验的班主任,对班主任工作有自己的认识。然而当我“遇到”铁皮鼓——《冬去春又来》,拜读了《冬去春又来》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在班主任工作方面还是“无知”的,自己十几年的班主任工作又有什么成效?

铁皮鼓在书中描述了四次他与他们班学生徐克丁的“恩恩怨怨”。在认真研读了他与徐克丁同学的“风风雨雨”后,我突发奇想,假如我遇到徐克丁这样的学生后,自己又会怎样与他有什么样的“恩恩怨怨”?

第一次“过招”

感觉徐克丁最近表现不怎么好,于是我他找来和他进行交流。而他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让我很生气,于是我就严厉地批评了他一顿。

铁皮鼓在与徐克丁“过招”时只说了句“我对你很失望”。

第二次狭路相逢

在我给大家讲明白了清理堆放在书桌上书的道理之后,我让大家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好自己的书本。然而我很惊讶,竟然有人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做,这个人就是徐克丁。于是我只好提醒他必须改正过来。更让我想不到的是当我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课桌上的书籍依然是“涛声依旧”。他根本就将我的话没有当作一回事。他眼里还有我这个班主任吗?我严厉地指责他,然后坚决要求他马上将书本移走。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将书摔在了地上,我再也忍不住爆发了。我将他“请”出教室,然后等待他的是一阵“暴风雨”般的训斥。因为我要让其他同学知道“违背”班主任“命令”的后果。不能让他在其他同学面前树立起与我“作对”的情形——这样我以后的班级工作可不好开展了。在徐克丁的眼里,他好象没有把我这个班主任当回事情,刚开始他就这样,以后不知道还会怎么样的。根据经验,第一次我必须给他来个下马威,好让他知道我的“厉害”——老虎不发威,你以为我是病猫。

铁皮鼓在处理这次事件过程中的态度始终是平和的,他没有因徐克丁不配合他的班主任工作而大发雷霆,相反,他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依然和徐克丁交流着。

第三次“冤冤相报”

在批阅作文时,无意中我看到徐克丁在作文中写了句“我对你也很失望”。徐克丁想干什么,怎么这么大的胆子?!上次清理课桌他公开与我为“敌”,给他讲了那么多的道理,他就是听不进去,现在他竟然指责我这样那样。我越想越生气,算了给他的家长打电话,让家长看了徐克丁的“顽固不化”。他根本就不理解我的好心,所以我要当着家长的面证明自己是正确的,然后取得家长的支持。问题出在他徐克丁的身上,我在班级提出的要求多,那还不是为了大家有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可没有想到,他却认为我总是在“监视”大家。这是何等的冤枉呀,我能不生气吗?他还说“我对你很失望”,这样的学生思想有问题,我要让家长将他带回去,让他好好反思反思。

铁皮鼓又是如何做的呢?

铁皮鼓当然心里不是滋味,而他并没有因此而大动干戈。相反,铁皮鼓以平常的心态用了近一下午的时间给徐克丁写了一封信。这封信足足有4千多字,字字读来都让人感到真诚。4千多字,字字显得都是那么的小心、谨慎。铁皮鼓生怕自己有什么语言上的不当伤害了徐克丁。如果是我我会考虑这些吗?4千多字的“交流”中,铁皮鼓每遇到事情首先是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之处,所以4千多字的书信里多的是铁皮鼓的自责,他没有丝毫责怪徐克丁的意思。在这封书信里,铁皮鼓完全忘掉了自己是一个班主任的身份,忘掉了自己面对着的是一个学生,因此铁皮鼓才有那么多的话要对徐克丁讲。“在对话中,师生必须相互理解,理解对方的观念、行为,然后不断进行交流,沟通。”“不应该是教师的居高临下与学生的俯首帖耳,而应该是教师与学生的共同成长。”4千多字的言语,有血也有肉!这就是铁皮鼓。

第四次风波又起

晚自习时,我发现徐克丁在与其他同学在讲话。当我指出他的问题时,徐克丁表现出一种挑衅的样子。联想到上次作文事件,我毫不客气地说他是在装摸做样,他分明是在为自己狡辩。如果上次没有给徐克丁家长打电话,这次我一定要通知他家长。他的表现很不像一个学生的样子,顶撞老师,对老师一点礼貌也没有。如果徐克丁的家长不配合教育,他徐克丁以后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我就当没有这个学生,当他在这个班级中不存在。

这次铁皮鼓会怎么样?

铁皮鼓还是那么有耐心地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地,设身处地地从徐克丁的立场出发与徐克丁交流着。在这次的对话里,铁皮鼓将对话者视为一个男子汉。这次对话是两个男子汉之间的交流,铁皮鼓试图要化解他们之间的所有“恩怨”。这就是铁皮鼓,一个“生活在真实中”的教育实践者!“在大多时候,我们不能够使学生‘摇身一变,成为好人’我们只能不断地影响他们,去点燃他们的希望之光,人性之光。”

通过上面四次与徐克丁的”较量”,现在将我与徐克丁、铁皮鼓与徐克丁之间的结局总结如下:

我与徐克丁之间的结局:在我看来徐克丁是一个让人头痛、问题比较多的“问题学生”,这样的学生再教育也没有作用,相反有时候说的多了他会认为是老师在和他对着干,可能认为我总是在找他的问题,故意和他过意不去,所以他很可能视我为“仇人”,他也就在很多时候故意和我为“敌”。最终,我们之间水火不容。我也再懒得去理徐克丁了。在校园里我们行同路人,他不理我,我也装作没有看见他。

铁皮鼓与徐克丁之间的结局:铁皮鼓认为徐克丁是一个敢作敢为、个性鲜明的学生。虽然他后面还是出现了许多问题,但铁皮鼓依然还是利用一切机会很坦诚地和他交流,一步步地进入了徐克丁的内心世界。徐克丁或许还是不断地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他逐渐意识到了一点,那就是铁皮鼓不是在找自己的问题,不是和他徐克丁过意不去,铁皮鼓是尊重他的,所以他不再对铁皮鼓有“敌意”,慢慢地主动和铁皮鼓交流。徐克丁开始有了变化,他们最终会成为好朋友。

铁皮鼓在《冬去春又来》中提到“在这本书里你不到芳香鲜美,落英缤纷,听不到鸟语莺嘀,一路高歌,相反,却可能是坎坷不平,荆棘丛生。”“许多人看书是寻找帮助的,他们希望获得能解决问题的答案,他们希望能够有方便快捷的公式,他们渴望的是一把江湖上人人传说的倚天剑和屠龙刀。倘若如此,这本书是要令你失望的。”

这本书的教育故事栩栩如生,个个都很真是,好像就是我们自己遇见的,历历在目。在这本书中有一把“倚天剑”和“屠龙刀”。这是一把看不见但却可以感觉到亮光闪闪、威力十足、事实在在存在的一把“倚天剑”和“屠龙刀”!那就是勇敢面对教育本身,充分尊重学生,不侵犯和伤害学生的心灵世界,同时又平等地和学生进行着精神的交流和交融。这就是铁皮鼓的教育理念,一个教育实践者的亲身体验,成功所在!

铁皮读后感 篇3

读这本书时,在刚开始并没有什么感觉,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总让自己想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终有些感同身受,这本书的故事大部分的情节,都让我感到很直观的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故事中的主人公林冰在一次偶然中得到了一个铁皮狗,而铁皮狗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出现,仿佛是对林冰的一种感情的寄托,里面的林冰有过自负,让他自负并让他在自己喜欢的女生曹卉面前可以抬得起头的是自己拉的二胡,但在赵一亮的面前,让他感到自己拉的二胡实在是太逊色了,我们也许有过自负,但理应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并不是最强的,但也更不应该在自负过后留下的仅是自卑,从主人公林冰刚进入初中,认识了成熟的乔桉,总是汗淋淋的谢百三,和自己很要好的朋友马水清……

在从红瓦房到黑瓦房,也就是从初中到高中,林冰在经历了不能去黑瓦房的失望和妥协后,有好巧不巧的进入了黑瓦房,而后由于赵一亮未进入黑瓦房,赵一亮便也终究妥协了,在阅读有关赵一亮的情节时,有更多的无奈,也许认为赵一亮有点惨,最终落得个进入监狱的下场。

在阅读时,也许猜到了后面的情节,但又不想后面的情节发生,我读的时候,就会有一些矛盾的心理,这里面的情节虽然只是发生在油麻地的很朴实的故事,但有时总会让我有很多感触,也许内心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被触动。

铁皮读后感 篇4

与那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作家相比,我肯定处于劣势。这类作家在社会义务的旗帜下敲着打字机,他们毫不关注自我,而是以社会全局为出发点来履行他们的职责。根本没有什么高尚的企图促使我为战后德国文学奉献一件璀璨的珍品。我不想,也不能满足那时文学界提出的澄清德国历史的合理要求,因为我的努力无法给人带来慰藉,无法使人释怀。我试图丈量我自己的失去的乡土,并且首先一层一层地铲平所谓的中产阶级(即无产者与小市民的泥砾)的垃圾堆。《铁皮鼓》的作者也许成功地发掘了某些新的认识,揭穿了某些人的伪装,用冷笑实实在在地打破了国家社会主义的魔力,瓦解了人们对它的虚假的敬畏感,并且重新赋予了迄今为止被缚的语言以行动自由。但是他原本不想,也不能够澄清历史。

鄙人满足于艺术创造的快乐,欣赏变幻的形式,喜欢在纸上描绘反现实。简言之,艺术尝试的器官早已存在,它期待着克服阻力,吞食庞大的素材。然而素材也早已存在,它等待着基础代谢。出于对大规模的素材的恐惧,加之本人自由散漫,心不在焉,所以我未作大的努力。

私生活的诱因再次解放了我的创造力。一九五四年春,就在我母亲去世后不久,我与安娜玛佳蕾塔施瓦茨结为伉俪。婚后的我专心致志,恪守市民的劳动道德与奉献精神,并且下决心要向突然闯进我的陋室的姻亲们证明我的才能。我的姻亲都是循规蹈矩的瑞士公民,他们像清教徒一样质朴,宽容大度,用艺术鉴赏家的眼光注视着活蹦乱跳的我在过于庞大的器械上作体操表演。

这是一种可笑的冒险行为,因为安娜刚挣脱大资产阶级的保护,转而寻求不安定的生活,并且小心翼翼地在战后柏林的艺术家圈子中初试身手。那时她肯定没有作一个所谓的大作家妻子的野心。

尽管小市出身的飞黄腾达者的兴趣经常与大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豪门闺秀追求妇女解放的愿望发生有趣的碰撞,与安娜的结合还是使我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奋进。虽然创作《铁皮鼓》的文学契机发生在我们相识之前,但是我们的婚姻为我树立了一个明确的目标。

铁皮读后感 篇5

从昨日到此刻,我一向沉醉在君特格拉斯制造的氛围中,难以安静。刚开头看他在1999年诺贝尔文学获奖作品《铁皮鼓》时,我是吃力的,我感觉始终找不到那个高度的作品就应带给我的震撼,有几次都想放弃。我甚至在看到一百多页的时候还写了一首这样的打油诗:<铁皮鼓>是199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君特格拉斯的惊世名作。于近日读,没读完,读不完,不读完。

此刻看来何其浅陋!但是,我还是坚持下来了,由于作为一个写,我对诺贝尔文学奖是高度敬重的,我信任那些遥远的评委必需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眼完的。《铁皮鼓》必需有它的不凡之处。

在接下来的阅读中,我才感觉《铁皮鼓》像一头挟风带雨的雄狮,只但是开头是匍匐的,是不动声色的,一俟风吹草动就呈现了它无可抵抗的霸气。在我多年的阅读中,我观察许多优秀作品,但是,绝大部分我都会有一种“我也能做”的感觉,我觉得时机成熟我能仿照他们,只有《红楼梦》让我望而兴叹,再就是《铁皮鼓》。我感觉我做不到,君特格拉斯制造了我难以攀援的高度,我仰视并深深敬重。

尤其让我深感惊奇的是,我看完《铁皮鼓》,鼻子通气了。

铁皮读后感 篇6

三岁的奥斯卡无意中发现母亲和表舅布朗斯基偷情,又目睹纳粹势力的猖獗,便决定不再长个儿,宁愿成为侏儒。从此在他的视角里,社会和周围的人都是怪异和疯狂的。他整天敲打一只铁皮鼓,以发泄对畸形的社会和人世间的愤慨。父亲或老师惹了他,他会大声尖叫,震得窗玻璃和老师的镜片稀里哗啦地变成碎片;他还以此来扰乱社会秩序,给纳粹分子集会造成麻烦。尽管他个子不高,但智力超常,聪明过人。应对他的洞察力,母亲羞愧忧郁去世,父亲成了纳粹军官,表舅在战乱中毙命。邻居女孩玛丽亚来照顾他,两人发生了*,怀孕后她却嫁给了父亲,生下了库尔特。奥斯卡随侏儒杂技团赴前线慰问德军,三年后回到家中,苏军攻占了柏林,父亲吞下纳粹党徽身亡。埋葬父亲时奥斯卡丢掉了铁皮鼓,同时亲生儿子库尔特用石子击中了他的后脑勺,使他倒在坟坑中,流血不止;但是他就此开始长个儿,尖叫使玻璃破碎的特异功能也随此消失

这是整本书的故事情节,离奇而透着古怪。扭曲的人性在其中很明显的表现了出来,联系当时的时代背景,我们能够看到小说中穿插讲述了但泽的多灾多难的历史。俄、奥、普第三次瓜分波兰时,这个海港城市划归普鲁士。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但泽成为自由市,由国际联盟代管。希特勒以但泽走廊问题为借口,入侵波兰,燃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战后但泽划归波兰。

这是作家对希特勒统治的强烈不满,也是对当时德国的现状的感慨与悲痛。

此书分为三个章节,其中第一章能够看出故事发生地点是但泽,时间从一八九九年到一九三九年,主要以一九三三年纳粹党魁希特勒出任德国总理后纳粹势力在但泽抬头为背景。

在第二章中,故事发生地点仍是但泽,时间从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六年,背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军事行动,纳粹党的安乐死计划(把精神病患者、痴呆儿童等病人作为不值得活的生命予以消灭),集中营煤气室屠杀犹太人,一九四四年军官暗杀希特勒的七。二事件,反抗运动,以及战后划归他国的原德国领土上的德国人被驱逐。

而在第三章中,故事地点位于杜塞尔多夫,背景是战后美、英、法占领区即西德的物资匮乏时期,老百姓的黑市交易,帝国马克贬值和以美军香烟为商品交换计值单位,西德货币改革,透过基本法和联邦德国成立后的经济复苏,时间从一九四六年到一九五四年。这些是小说发表时三十岁以上的德国人都亲身经历过的、想忘也忘不了的往事,而作者偏要勾起人们对这些往事、尤其是个人在这段既往历史中所扮演的主角的回忆。而以但泽为故事发生地本身,就涉及到当时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

铁皮鼓用几个关键词来分析就是疯狂,绝望,无奈以及残酷。现实的情形反映到了作品之中,这是作家的反思,也是人民的反思,更是对当权者的讽刺,这是一本很有现实好处的小说。

铁皮读后感 篇7

当我拿到《铁皮狗》这本书的时候,十分开心,因为曹文轩的书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宝贝啊,他的《青铜葵花》、《红灯笼》等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人一看都不舍放手。

一拿到书我就看了一下封面,封面上有一只小狗,它的全身五彩缤纷的,耳朵耷拉着看起来很可爱,再定睛一看他还有一个底座,原来这是一只铁皮狗。后来看了书中内容才知道,这就是主人公林冰在操场上捡的那只铁皮狗,这只铁皮狗陪伴着林冰度过了在油麻地镇上的初中和高中,这六年的青春时光。

在这六年里,他认识了很多的朋友,有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陶卉、夏莲香等,他们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马水清和乔安在班里打架;马水清家两颗柿子树的故事;赵一亮上不了高中,最终下地劳动......。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命运。林冰在成长的途中既有磕磕绊绊,迷茫无助,也收获了纯洁宝贵的友谊,他的青春留在了马水清家见证人世间沧桑的那颗柿子树下,留在了红瓦房和黑瓦房里。他的青春充满了欢乐与美好的回忆。

我不禁想起了我的朋友和同学,平时和同学相处的时候也总有磕磕绊绊,吵吵闹闹,有时甚至也动起手来。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非常的生气。在学习中遇到难题搞不懂,或者考试没考好的时候也感到非常挫败。仔细想想,就像林冰一样,有挫折有烦恼有困难,才能构成我们五颜六色的童年,这些挫折和困难就像一座座山峰沟壑等着我们去攀越。童年的欢乐与挫折都会成为我们成长道路上的一道光,让我们拥有克服困难的勇气与毅力。

林冰拥有忠诚的铁皮狗,所以他的青春时光不会感到孤独,我也有我的父母和老师,成为我成长路上的坚强后盾。

我和林冰是不同的,我们又是相同的。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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