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领航的读后感

领航的读后感

领航的读后感

2023-05-27

领航的读后感(汇总5篇)。

读书对读书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如果你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你肯定也会被其文采征服。因为读书产生了对世界的认识,应该要将其记在读后感里,我们从写作品读后感中可以学习到什么?或许你需要"领航的读后感"这样的内容,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领航的读后感 篇1

转眼之间,寒假过去了。转眼时间,半个学期过去了。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我收拾好装束,背起书包,高高兴兴上学去。

踏入这熟悉的校园,望着熟悉的老师和同学,心里立刻弥漫起一股亲切感,就连学校里的绿植都展开嫩叶,形成一片片盎然的绿色,为这校园增添一分新的色彩,使整个校园更加温馨,更富生机,好像专门迎接我们的到来。穿过走廊,耳边便响起一阵阵朗朗的读书声,学习的热情再次被点燃,这读书生也显得愈发悦耳。听着听着,我不禁由读书声想到久日未见的同学,便加快了步伐,走入教室,与同学相见。

虽然昨日已经见过,但今天相见却还是十分欣喜。一想到接下来的三个月中,我们又能并肩学习,一同玩耍,一起竞争,相互激励,心就不由自主的漾起了一丝激动。多日未踏进的教室如往常一样,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课代表早早的把今日早读内容写在了黑板上,同学们有的大声背诵课文,有的则用手画着单词。监督的同学如上学期一样,威严的坐在讲台旁,维持早读纪律。我也赶忙融入其中。

升国旗仪式中,多位领导为我们祝贺新年,祝贺新学期,以激昂的腔调激励我们继续努力学习,传递正能量,也让我们每个人都斗志昂扬,富有激情,下决心这学期好好努力。在庄严的升国旗仪式中,数百名“红领巾”肃穆地注视着国旗,右手进行标准的敬礼。每个人都热爱着祖国,热爱国旗。虽然每学期都会进行很多次这样的仪式,每一次怀着一颗爱国心标准完成。这一次作为新学期的第一次升旗,我更是树立了这学期的目标,努力向着这个目标努力,争取完成更多目标。

在这新的一个学期,我也希望所有同学能够更好的展示自己,更专心的投入学习,不让初一再有何遗憾。同学们,新学期,新征程,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进,走向明天的辉煌。

领航的读后感 篇2

张梦雪

新学期开学学校发我们一本《红船领航》的书,捧着书一艘小小的红船首先映入我眼帘,那不就是我们嘉兴南湖的红船吗?一直以来我略知红船是共产党曾经开会的地方,不知道红船发生的故事,更不知道红船与红船精神的联系。有幸在班主任老师的安排下开启了一趟红船之旅。当我怀着各种期盼的心情读完这本书时,“红船”在我心中早已不是一艘鲜红颜色的小木船那么简单了。

《红船领航》全书分为五个篇章,每个篇章都有插图和故事,有耻辱,更有骄傲。读着读着,我对“红船”有了新的认识,红船就是胜利,是理想和信念,更是精神。红船伟大,红船精神更是了不起。我是一个00后的孩子,是初升的太阳,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对世界充满了期盼,红船精神将成为我小学生活一抹亮丽的彩虹。《红船领航》一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英雄人物都将刻在我的心底,李大钊、陈望道、屠呦呦等英雄伟人的精神品质都将成为我以后学习的动力和希望。红船精神同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一道伴随中国革命的光辉历程,共同构成我们党在前进道路上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夺取新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和宝贵精神财富。因此书本中一个个英雄伟人都将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我要把学习到的精神思想坚定不移地发挥到学习、生活中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对于同学我们可以帮助他们解决学习难题,对于老人我们可以在公交上给他们让座,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在家帮助爸爸妈妈干家务,自己的事情自己动手做。我也要努力给朋友们做榜样,积极参与公益之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一个满满正能量的人。

一艘红船,召唤出无数英雄伟人;一艘红船,成就出无数条成功之路;一艘红船,开启无数个梦想未来;一艘红船,引领我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红船是光明,是希望……我要传承“红船”,拿好“红船”接力棒。

领航的读后感 篇3

我愿随红船启航

石叶

当拿到《红船领航》一书时,我就感到它很不简单,因为我有神经质,一看到“红”字就会联想到人身上流淌而出的鲜血。然而我就会迫不及待想知道真相,了解故事情节。直到读完这本书时,我才渐渐读懂“红船”的意义,还有“红船精神”的内涵。

读《红船领航》一书,收获真的太大了,我知道了一条小船,诞生了一个伟大的党。58名共产党员把革命的火种带向了全国各地,中国的历史从此写出了一个又一个全新的篇章。“红船”启航,劈波斩浪,中国革命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红船精神”也不断地从一个个“红船”英雄身上得到了体现。瞧,书本中一个个标志性的“红船”人物又一一浮现在我眼前:李大钊、陈独秀、李达、王会悟、毛泽东、陈望道、谢高华、中国女排姑娘们……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英雄伟人,是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创新路上、奋斗路上、奉献路上需要无私,需要团结,需要坚持,需要毅力,需要拼搏,需要吃苦耐劳,需要……是他们这些英雄伟人让我们见证了“红船精神”的伟大与了不起。其实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人也无所不在,这让我想起我舅舅,他现在已经是当地比较有名的果蔬大王了。舅舅出生农民,他看到农田光靠种田收入甚少,一次偶然看电视受到启发,才想到了承包农田种植果蔬。听妈妈说舅舅第一年还亏了好几万呢?但舅舅没有放弃,坚持从技术上下功夫,聘请老师常来指导;坚持吸收好的水果和蔬菜品种,大力宣传绿色果蔬的价值。经过三年时间,舅舅的果蔬农场已经大有规模,一年能输送水果和蔬菜上千吨,订货的人越来越多。妈妈对我说,你舅舅终于熬出头了。当今天再听到“熬出头”三个字,我的心情完全不一样了。因为我终于明白舅舅这三年承受多大的压力,克服多少困难,才会有今天的光鲜亮丽。

原来“红船精神”在什么年代,什么时候都能看到,但真正实践起来很难。如果我们心中时刻装载《红船领航》一书,相信谁都可以做好自己喜欢的一件事。我愿随红船启航,完成好当下的学习任务,不求最好,只求越来越好!

领航的读后感 篇4

一个个高瞻远瞩的判断、一句句掷地有声的话语,凝结着____对发展全局的深刻洞察与准确把握,推动着新的发展图景加快绘就。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通堵点、降成本、畅流通,重磅改革举措接连出台: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正加快形成。

“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如今,我国在航空发动机叶片、超分辨光刻机、高性能特种材料等领域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为保障产业链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深入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今天,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加明显。

“这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不仅是中国自身发展需要,而且将更好造福各国人民。”在第三届进博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____阐明了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同舟共济”“互利共赢”的深刻涵义。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统筹协调、有效协同,新发展格局正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大国经济的特征都是内需为主导、内部可循环,建立强大的内需体系和国内市场,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并增强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标志。”

格局关系全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体现了以__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对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正确把握和实践运用,成为推进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先手棋。

领航的读后感 篇5

王珠涵

《红船领航》一书太值得一读了,原本以为这本书一定很枯燥,不好读。没想到的是读完这本书,我的眼睛亮了,心更明了,行动更坚定了。因为它帮助我解决了好多曾经说不上来的问题,什么叫“红船”啦?是不是那条船染成了红色?“红船精神”指什么呀?

《红船领航》这本书虽只有70千字,但它却深刻诠释了红船的历史以及红船精神丰富的内涵。我不仅知道了红船精神的孕育地和发源地,还知道了是“红船精神”鼓舞着千千万万英雄伟人发扬不断探索,不断进取,无私奉献、敢作敢为、勇于拼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美德。像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李大钊,《共产党宣言》中文版首译者陈望道,“青蒿素之母”屠呦呦,零件堆中走出的金牌蓝领吕义聪,“铁榔头”郎平门下的女排姑娘们……他们身上再现的魅力就是“红船精神”的魅力。

作为南湖儿女的我不仅要领悟红船精神,更要用行动努力完成使命。我每天进出校园,看到最美的就是老师忙碌的身影,他们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地备课、批改作业,给差生补课,常常是我们都放学回家了,老师还在批改作业,给差生补课。老师您辛苦了!我以后一定会发扬刻苦学习、知难而进、勇于创新的精神,主动承担起您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做一个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好学生。我更要传承、弘扬红船精神,坚定理想,不畏艰难,奋勇前行,自觉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小编推荐

《红与黑》的读后感汇总5篇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完红与黑之后,我们不妨把我们对书中的感受及时记录下来。对于读后感来说,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关于写红与黑读后感您了解哪些方面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红与黑》的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1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2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3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把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5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青鸟》的读后感汇总(5篇)


当我们彷徨时,读书能为我们指明方向。不少人看完莫里斯·梅特林克的青鸟后都能从中收获很多,相信大家都写过不少读后感这类文体了。有关《基地》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青鸟》的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青鸟》的读后感 篇1

在美妙的平安夜里有一个小木屋里住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叫迪迪今年十岁了。长得很结实女孩叫麦迪才刚满六岁。晚上一个仙女来到他们床前对他们说:"我的女儿病得很重需要青鸟,青鸟是给人带来幸福和快乐的!"迪迪和麦迪决定帮助仙女寻找青鸟。

于是他们来到仙女宫看到很多件漂亮的衣服,忽然一道光划过光神来了。光神先带他们来到幸福的怀念国。迪迪和麦迪见到他们死去的爷爷奶奶和弟弟妹妹,找到一只青鸟结果变成了黑鸟。又来到了恐怖的夜宫,夜神这里有四扇门打开第四扇门。里面有很多的青鸟,他们捉了好多只,结果一见到光全部死了。

他们又来到了光怪陆离的享乐宫,没有找到青鸟,看到了很多享乐派和快乐派,他们见到就是他们的妈妈。他们又来到了充满希望的未来王国,见到很多未出世的孩子和他们未来的弟弟没有找到青鸟。然后他们又来到了午夜里的墓地墓地里有很多死去的人连一只鸟都没有别说青鸟了。他们又来到不平静的森林那里栽满了树,充满了小花和绿草有很多鸟,但是没有青鸟。

最后,他们与仙女光神和很多伙伴告别,从梦中被妈妈叫醒。他们发现原来青鸟就是他们家的鸽子。他们把青鸟送给邻居家生病的小女孩,小女孩看到青鸟就从床上站起来了病也好了,从此以后他们高高兴兴开开心心地生活。

我读了这本《青鸟》之后我的感受是:幸福吉祥的青鸟在哪里它就在勇敢善良的人们身边!它会飞走还可以再找回来。

《青鸟》的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主要讲了樵夫的两个孩子在平安夜里做了一个神奇又奇怪的梦,委托他们去寻找一只青鸟发生的奇幻故事。在这段旅程中兄妹俩遇到了许多小精灵,在他们的陪伴下踏上了寻找青鸟的旅程。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主人公狄帝尔和米蒂尔在梦中经过了重重考验,醒来之后发现青鸟也就是幸福就在身边的故事!

本以为幸福是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的,贫穷的人永远都和幸福背道而驰,家庭条件富裕的与幸福携手并进。但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之前我的看法太偏激,在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拥有幸福,只不过幸福的表现方式不一样,所以只是有些人发现不了它罢了。在通往幸福的路上并非一帆风顺,你会遇到挫折、经历挑战,会站在交叉路口徘徊,可能会和幸福擦肩而过,但只要你坚持寻找、努力奋斗、那么你就会离幸福越来越近,最终和它牵手相拥!

这让我想起新闻上播出的偏远山区里的人们,曾经是那样的贫穷,那样的辛苦和劳累,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但现在他们在国家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成功脱贫,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他们寻找青鸟之路必定坎坷,即使是这样他们也认真的去寻找幸福的足迹,所以青鸟不是遥不可及,幸福掌握在你们自己手中!

我们需要青鸟、我们渴望幸福,让我们像主人公们一样去寻找幸福,你们准备好了吗?

《青鸟》的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青鸟》,作者是比利时的莫里斯·梅特林克。

故事讲了远古时候,砍柴人的一对儿女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有一位仙女要他俩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于是他们在猫、狗和各种东西(糖果、面包、水火)的精灵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历经了许多挫折和磨难去寻找这只青鸟。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只好回家了。早晨醒来,发现哥哥的鸽子变青了,成为一只“青鸟”。仙女的女儿病也好了。

有多少人能像这对兄妹一样呢?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以前我碰到一点点挫折,就会失去信心。记得我刚到少年宫跳芭蕾舞,经常要练习做下腰和一些高难度的动作,尤其是做两头翘的时候,腰部的那块骨头一直顶在地上,经常会痛得让我呲牙咧嘴,差点想哭出来。好几次我都想放弃跳芭蕾舞,但是妈妈总是鼓励我,对我说:“慢慢练习就好了,没关系的,以后你一定行!”听了妈妈的话我咬牙坚持了下来。如今,我已经拿到了英国皇家芭蕾舞的三级证书。回想以前,要是我放弃跳芭蕾舞的话,就不可能通过考级了。

看了这个《青鸟》这个故事,想着故事中的那对兄妹的坚持不懈,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会有挫折和困难的,只有战胜这些困难,永不退缩,就一定会取得成功,收获幸福!

《青鸟》的读后感 篇4

在我们的世界上,许多事物表面并没有生命,但在比利时作家梅特林克笔下,却犹如施展了魔法一般,变成了一个个形形色色、性格怪异的生命。

在《青鸟》这本书当中,许多平凡的事物经过作者的“点晴之笔”变得不再平凡。书中的两位主人公迪迪与麦迪兄妹也经过美丽的仙女贝丽、和蔼可亲的光神带他们经历了一场旅行后脱胎换骨,从而拥有了珍贵的品质。在这场美妙的旅行中,迪迪与麦迪来到怀念国,见到了去世的爷爷和奶奶,还有恐怖夜宫里的鬼魂、享乐宫中的幸福、未来王国里的孩子、午夜墓地、不平静的森林……

读完这本书后,我在想:青鸟到底存在不存在呢?为什么后来平凡的白鸽会变成能带给人们幸福的青鸟?这一连串的不解使我陷入了苦苦地思索之中。

终于,我得出了答案:其实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青鸟,也不存在仙女、光神,一切都出于作者丰富的想像。至于后来白鸽为什么变成了青鸟,是因为迪迪眼中拥有了美,拥有了爱。只要学会发现美,学会感悟美,生上处处都是幸福。所以,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们应该学会乐观地看待一切,拥有发现美的眼睛。

青鸟在哪里?青鸟就在勇敢善良的人们身边。

《青鸟》的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想知道是一本什么书吗?先听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故事情节吧:在圣诞前夜棣棣和咪棣家里来了一位仙女,她请棣棣和咪棣为自己生病的女儿寻找“青鸟”(幸福的象征),并送给棣棣一顶能看到事物灵魂的神奇的帽子。棣棣戴上帽子后,在猫、狗和各种静物灵魂的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引导下继续寻找青鸟。

他们在回忆国、夜神宫殿、幸福花园、未来世界、墓地和森林里努力地寻找青鸟,历尽了千辛万苦,最终青鸟还是没有找到。最后,面包、水、火、猫、狗等等依次和孩子们告别,光神也远去了。他们只好回家了,早晨醒来,邻居家的小女孩特别想要他家的小鸟,他一直都不舍得,今天就一口答应了把小鸟送给她,突然小鸟就变成了青鸟,原来青鸟一直都在他的家里,邻居家小女孩的病也好了。

通过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干什么事,都要坚强,坚持到底,永不退缩。要不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以前我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会坚强,和文中的小主人公一样勇敢,前途会是光明!

讲到这里,大家猜出来这本书的名字了吧,它就是《青鸟》,没有看的同学们赶快去看看吧!

《复活》的读后感汇总(5篇)


读书能使人更充实,丰富,到了现在,列夫·托尔斯泰写的复活里的剧情也深深吸引着我,写读后感的基础,就是将自己的共鸣和文章表达的内容进行整理并且记录。如何掌握写复活读后感的精髓呢?读后感大全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复活》的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复活》的读后感 篇1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著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复活》的读后感 篇2

人们都说:书是无尽的财富,书是智慧的源泉。起初的我认为:书中的知识非常重要,只要你读了很多书,学到很多知识,以后你就可以功成名就,获得很多钱财与名利。

但是,我已经改变了我对书的理解。

就在不久前,我的姐姐向我推荐了一本书:列夫·托尔斯泰《复活》。起初我随手翻了翻,看这书中一幅插图也没有,于是便随手仍在一盘。直到昨天,我实在没事可做了,才想起姐姐暑假送给我的那本《复活》。起初,我只想随便看看这本说是讲什么的,可是,到后来,不知怎么的,我竟然被它给吸引了。

这本书实在是太迷人了,文中的种种精致的细节描写以及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都让我深陷进去,并且无法自拔。自从那天下午看了一小段之后,就一直被它迷住了,无聊的时候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趴床上的时候也看,甚至上厕所的时候都看……

《复活》是代表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托尔斯泰创作的最高成就的一部作品。小说通过地主家的养女“玛丝洛娃”的受辱、堕落以及被下狱、别流放的悲剧,以及和主人公“涅赫留朵夫”的复杂经历。本书描绘了农奴制改革后俄国社会的广阔图景。

伟大的作家“罗曼罗兰”曾评这本书:《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现在,我读了《复活》之后,重新领悟了对“书”的看法:一本书的精要在于对人的魅力,在于书背后那些伟大、富有哲理的道理,在于能把人吸引得魂不守舍、在于能把人“迷恋”得茶饭不思。而并不在于读书之后能获得那些钱财。

我只告诉大家一句:书是自己读的,不是为别人读的;知识是为自己学的,不是为长大赚多少钱而学的。

记住:请大家多多读书,因为这些知识可以让你受益终生!

《复活》的读后感 篇3

正如文章的标题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与女主人公卡秋莎的爱情故事和他们对自己灵魂的救赎。另外,小说也花了相当多的笔墨来描写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社会。无处不在的黑暗与腐朽,庸俗的社会风气,对劳动人民的压迫,贵族们花天酒地的生活,极不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无比令人发指。使读者真切地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沙俄社会的阶级矛盾之深,劳动人民的悲惨和统治者们的罪恶。在这一方面小说着重描写了监狱里荒诞的制度,行贿之风的盛行和犯人们凄苦与腐朽的生活。

这部小说之所以被称为经典名著,并不只在于其高超的写作手法和美妙的故事情节,而是在于它的历史意义。《复活》将俄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的特征都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动而鲜明的人物,更加凸显主题,对于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小说中处处引经据典,作者列夫??托尔斯泰在文中发表了许多他对于人民生活和社会制度的看法,这都是宝贵而先进的思想,无疑是人类社会的真理。因此,《复活》绝不是一本轻浮的言情小说,而是解放了人民思想的经典名著。

在故事情节方面,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与一名狱卒的交谈。狱卒向涅赫柳多夫讲了许多他从不了解的事——许多人都是基本上无罪或只是年少误入歧

途却被关在监狱里,与这个社会上最下流、最腐朽的人一起朝夕相处,任由他们的精神被腐蚀,然后再将其释放,重新融入社会,把这种下流、腐朽的思想传播给其他社会成员。这一切都是由于不合理的、荒诞的、愚蠢的社会制度。这部小说具有高超的艺术性,真实反映了沙皇俄国的社会面貌,也揭示了一个永恒的客观真理:只有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才能营造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

《复活》的读后感 篇4

这个星期我看完了《复活》这是之前给自己一个计划,要多品名著。

今天晚上,在不知不觉中,我翻阅完最后一页。是的,我看完了托尔斯泰著作的《复活》。可心里莫名其妙地感到很失落。为什么那么快就完了?为了不让自己的思绪打乱,我连晚饭都放弃了!

看完后,我真的觉得我很庆幸自己能够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起码我们不用担心食不饱肚、衣不裹腹。想想自己现在总是可以吃到美味的面包,想想自己还在上学,想想自己和同学们总是抱怨生活的种种。不经意间会涌出:内疚与幸福的感想。是我们要求太多,所以感觉不到幸福的存在;我们总是感到烦躁却忽略了生活的多彩。

我每天都在笑,却不知道我是否真的为此而感到快乐。忙碌中,我渐渐地迷失了自己。每天我没有认真思考我究竟在干什么。等到快要期末考试了,才发觉自己的学业荒废了!该醒喽!

不习惯于小说的结束。我喜欢男女主角。涅赫留多夫、卡秋莎。他们名字太别扭了,我至今还没能记住。但是,我会在心里怀念他们,就像我一直佩服的简爱一样。

《复活》的读后感 篇5

那天,我在书店看到了一本书,书名叫《复活》。于是我感到很好奇,就迫不及待地买回家看。

我很喜欢看书,有时候我还怀疑自己是不是有恋书症。因为我每次去到书店就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恨不得把全部书都买回家——一阅而尽。上次,我在书店买《复活》的时候,我又看到了一本我感兴趣的书,书名叫《飘》。我立誓;下次去书店誓一定要买回来,因为我真的很想看。

虽然,我没买《飘》这本书,但我买了《复活》。这也是挺值得我高兴的,因为《复活》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从故事的开头就一直吸引我到结尾。因为这本书的作者是俄国伟大的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之一,是文学的经典,难怪会那么好看。这本书的主人翁是玛丝洛娃和聂赫留朵夫,聂赫留朵夫是一个贵族、欺压无知少女的一个人,而玛丝洛娃是被聂赫留朵夫欺压过的受害者之一。由于聂赫留朵夫是一个贵族人,很有财富。他怕玛丝洛娃对他前途有影响,于是就把玛丝洛娃关进了牢房。但玛丝洛娃上法庭时,聂赫留朵夫突然良心发现,决心要带玛丝洛娃远走高飞,在救助玛丝洛娃的同时聂赫留朵认清了社会,认清了自己。他心灵从死寂中开始复活。《复活》一书主要描述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采用了对比手法来叙述无辜的人受苦受难,而有罪的人却逍遥法外、淫逸生活,加强了作品的批判力量。使读者看到都会感到心酸、难过。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真是获益匪浅,原来以前的社会是那么恶劣,人是那么凶残。我想世界就是这样的不公平,社会总是那么残忍。需要的是我们要积极向上,不要让有害之物留于社会之中。

活着的读后感想汇总(5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活着的读后感想汇总(5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活着的读后感想(篇一)

“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的其他事物活着的”,一开始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不太理解,在听完康老师和其他小伙伴的分享,还有我看见书本作者自序中写到“《活着》是讲述绝望是不存在的”我突然有了自己的理解。

正如余华写到的,绝望是不存在的——像福贵的一生中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他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但依然没有绝了他要活着的希望,当这些生离死别经过时间的沉淀,再回望的时候可能又不是那么的悲伤了。

就像现阶段生活中,你说为了什么活着,为了亲情,爱情,友情,金钱,地位……但当这些同样经过时间的沉淀,你再看的时候,发现好像也就那么一回事,并没有至于到要去寻死的地步的,就觉得活下来就是挺好的。

这就回到了“人不是为了活着的其他事物活着”,这些我们看似重要的东西,并没有成为牵制我们活着的因素。在经历世事后,最后还是发现活着最重要。

可是问题在于既然最后还是认为活着就很好了,那么坚持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我们是为了什么活着呢?都值得我们好好去思考。

活着的读后感想(篇二)

活着!为谁而活着?为什么要活着?《活着》这是一本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反复去思考的一本书,一本小说。

这本书让我读后,难以忘记,至今记忆犹新。

这位中国最享誉世界的作家——余华,他通过这本书叙述了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活着》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人是为活着本生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本书记述了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和“我”讲述自己年轻时无所事事,然后赌钱输光家产,一夜之间从富人变为农民,脱下绸衣换上麻布衣服,从一个游手好闲的阔少爷变为一个亲自耕种的苦丁,然后家人的死不断的向他袭来,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家珍,万二喜,孙子一一离他而去,可是他自己却承受住了这些突如其来的打击,最终买下一头老牛,伴自己安度晚年,悠闲的回味自己的一生,看破这滚滚红尘。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福贵身上,他被剥夺了许多东西,但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也只有活着的意志。这本书暗示着我们每个人无论受到怎样的灾难,都要勇敢的活下去,学会放平心态,看淡一切。《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合上书,我似乎明白了许多,即使不能明白那些大人口中的哲理,但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要活着,即使不能看淡一切,也要活着,因为我是为自己而活着,即使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别人,也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活着的读后感想(篇三)

有的人活着像是死了,而有的人死了却像是活着,福贵也许就正如他的名字那样,一身充满了福气,于是他还活着,一个人活着。他身旁的那些人啊,一个个死去了,留下的仅有那福贵早已千疮百孔的心,似有,似无。

活着,这两个字既简短又平常,但总给人一种朦胧之感,也许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说,活着既是生命还未结束,说得再笼统一些,也就是你的心脏还在跳动。但说到底,生命这个看似高大上的东西,在我们人的手中把玩了许久后,却变得难以解释。生命可以是福贵年少时轻狂的浮夸模样,可以去赌、去挥霍,最后倾家荡产;生命也可以是福贵离家后痛苦的害怕模样,子弹穿梭在他的脸旁,肩旁,让他显出一副心惊胆战的滑稽样儿;生命也可以是福贵归家后感动的幸福模样,可以看看自己的孩子,抱抱自己的妻子,扯扯那些琐事儿;生命也可以是福贵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儿子之后绝望的痴呆模样,就好像上天默默地给福贵开了一个闪电一般的玩笑,只见福贵被劈得是晕头转向;生命更可以是富贵老了时无奈的懊悔模样,只牵着黄牛等待着死亡的来临。但是,这样活着,生命是不是有点儿变味了?

人生像是那么一本厚厚的书,而你只能一页页去翻,一页页去看,翻过了就不能再回头。人的生命只有那么一次,我们老是说着珍爱生命,让生命过得有意义,但到了那些诱惑,那些利益面前,也许就不是这么回事儿了!有多少人活在过去却忘记了今天的美好,又有多少人活在虚无的未来把希望扼杀在今天;有多少人活着喜欢炫耀自己的道理,又有多少人扯完了道理之后一点都不讲道义;有多少人活着喜欢利用亲朋好友来挥霍,又有多少人挥霍完了之后忘记了谁正被他挥霍;有多少人活着认为很多事他都很明白,又有多少人就是因为懂得太多智商没过了情商,让利益盖过了人性;再有多少人活着没有目标而四处游荡,而又有多少人为了目标奋斗之后却难以得到回报

生命是很神奇的,而活着却有时很奇怪,怪在没有目标的人像福贵老时那样迷茫,而有了目标的人确实在艰苦之中度过青春。同时,生命是可贵的,却又有时十分可悲,贵在生命让人有了意义,悲在生命仅仅只有一次。成功人士马云也曾说过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假若我们有了那个似乎触及不到却又点起你心中怒火的目标,你也许会成功,也许不会成功,但你一定会活得更加轻松,因为你的生命不是一粒无用的石子,它有了一定的意义,而这份意义会化为一双羽翼,伴你飞翔于时间的长河之中,度过一个个辛酸却有意义的春夏秋冬。达到了那个目标,你才会发现,目标的成败早已不是重要的了,因为你已经有了那个用生命追逐目标的过程,你可以在心中骄傲地告诉自己自己还活着!

福贵的背后,代表的不仅仅是个由地主变为农民的失败者,更代表了那被扼杀在摇篮之中的生命的意义,他活着,活着,却似一具行尸走肉,他痛了,流的血,他累了,流的汗,都不知为何而流,换句话说,生命在他手中稀里糊涂地失去了。

扪心自问,你算是真正活着吗?希望你骄傲地说一句:活着!

活着的读后感想(篇四)

一个花甲老人,一头老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相互陪伴,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作响,这位老人一生经历坎坷,目睹了亲人的离去,他向我们阐述了活着的意义——珍惜。

人生苦短,总会经历一些坎坷。但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的信念,坚强、乐观地挺过去。故事中的老人在那炮火相交的战场上心想着自己一定会活下去,心想着自己的的家人,才保住了自己的性命。现实生活中,我们只有坚持才有实现自己梦想的希望。如果每个人都轻言放弃,那么谁还会成功?每个人都会有着不同于别人的经历,于我们学生而言,面对一次考试失利就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的人生,那我们还要怎样面对社会这片大海上的风浪。所以珍惜人生道路上的坎坷,它会使我们的羽翼丰满,足以翱翔于蓝天。

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但是不要忘记还有爱我们的家人在背后支持着我们。正值青春期的少年总会厌烦父母的唠叨,但是不要等到失去才知道珍惜。父母给予我们的是他们无私的爱,每晚放学后,校门外总会有等待孩子的家长;每栋楼房里总有等待孩子回来的父母。推门而入,餐桌上摆放的水果是他们精心为你准备的,当12点的台灯还在发着微弱的光时,他们总会担心的过来查看,劝你早点睡,以免伤着身体。我们独自出门时父母总会打来电话询问,看你是否习惯,是否开心。这边的我们可能早已进入梦乡,但他们却辗转反侧,彻夜难眠,这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牵肠挂肚。

一件件的事,都是如此的平常。这里面无一不包含着父母的爱。只是每位父母的表达方式不同而已。

活着,就要目睹着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我不喜欢这种别离的滋味,它不是短暂的分开,而是永久的分离。人的一生在别人的陪伴下总会感到短暂,充实。若只剩下我们一人,那将是多么的漫长,空虚。所以珍惜现在与父母行处的时光,他们对我们的爱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活着,就要懂得父母不是我们的仆人,随从。他们完全可以对我们不管不问,但出于本能,他们不会,也做不到。虽然我们是正值青春期的少年,心中不免有团狂躁的火,但是我们为何不能学着收敛起自己的冲动。要知道,我们随口说出的一句“好烦”都会如一把刀刺痛他们的心。

这就是我们的父母,一个一心一意想让我们幸福的人。我们难道要让他们像“家珍”一样病入膏肓才知道痛惜,直到他们像“有庆”一样离去了才知道后悔吗?

活着,理应学会珍惜,不仅是父母,还有朋友。

所谓朋友,并非那些和你一起吃喝玩乐之人。真正的朋友,就如同每天早上的闹钟,即便你对它又爱又恨,可就是离不开它。真正的朋友,从不在乎你的钱财、地位,只是一心和你相处,帮你分担;真正的朋友,并不是在你困难时用戏谑的眼神看着发生的一切,而是尽自己所能帮助你度过难关。这,才是我们该拥有的朋友。

是啊!父母不可能陪伴我们走到最后,也只有身边的朋友可以做到。他们和我们的亲人一样,是我们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活着,并不是漫无目的地度过这一生。从现在起,开始珍惜你身边的人和经历,一切还来得及。

活着的读后感想(篇五)

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文化_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爱迪生的故事读后感(汇总5篇)


范文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每个人每天或许都要处理一些文档,大量的范文会呈现在网络上。我们读范文的目的是学习其逻辑合理之处,读后感大全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爱迪生的故事读后感》,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爱迪生的故事读后感(篇1)

你了解爱迪生吗?读了《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后,我终于知道爱迪生是一位美国的大科学家和大发明家。他发明了留声机、电报机、电灯、有声电影等上千项发明,造福了人类。

爱迪生从小就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孩子,他不仅喜欢问为什么,还喜欢动手试一试。有一次,他看见母鸡在孵蛋,很好奇,便从家里拿了几个鸡蛋,躲到一个地方,自己孵起蛋来,直到天黑了,他还在认真地孵蛋呢。

爱迪生在课堂上总是喜欢问为什么,有时候,他会问老师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老师答不上来,便斥责他为“低能儿”,还把他撵出了学校。从此以后,他的母亲成了他的“家庭教师”。后来爱迪生在妈妈的教育下,对读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读书,爱迪生获得了很多知识,为他后来搞科学实验打下基础。有一次,爱迪生在火车上做了一次实验,结果不小心,点燃了整节车厢,列车长很生气,扔掉了他所有的实验设备。

爱迪生虽然遭受了很多挫折和失败,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反而更加坚定地投入到科学实验中。经过6000多次的失败,爱迪生为人类发明了电灯,还给人类留下了大约2000项创造发明,为人类的文明作出了贡献。

爱迪生的故事读后感(篇2)

大家应该知道爱迪生是谁吧?他是美国一个大发明家,小时候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呢!

一天爱迪生来到鸡场里,看见了一只鸡在孵蛋,很好奇,便从家里拿了几个鸡蛋,躲到一个地方自己孵了起来,孵了一天一夜。他妈妈来找他时,他还在孵蛋呢!

爱迪生在课堂上总喜欢问为什么,老师答不上来,便斥责他是低能儿,还把他撵出了学校。从此以后,他的母亲成了他的家庭教师。

爱迪生好奇心强,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试一试。他的一生经历了6000多次发明失败,虽然遭受了很多波折却并没有因此放弃,反而更加坚定的投入到科学实验中。他为人类发明了XX多项创造发明,为人类的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通过看了爱迪生的事迹,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们要象爱迪生那样从一次次的失败中获取经验,最后才能取得伟大的成就。要学习他那百折不挠的精神,遇到困难不妥协,不气馁。我又想到,我们要从小培养好的学习习惯,要多看多问多做,独立思考问题,遇到困难要想方设法自己解决,要有一颗顽强的心!

爱迪生的故事读后感(篇3)

新春伊始,我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中外著名科学家的故事——爱迪生》,买回书,我就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提到爱迪生的名字,人们马上就会脱口而出:发明家!不错,这位1847年2月11日出生于美国的农民孩子,是世界近代史上的一位奇人。他自幼富于幻想和好奇心,爱动脑筋,喜欢做科学实验。他只读过三个月的书。12岁到火车上卖报,同时在火车上进行科学试验。以后又当过铁路电报员,过着流浪的生活。1864年发明了自动电报二重记报机。1877年刚刚30岁的爱迪生一举发明了留声机,轰动了全世界。因此,法国政府授予他”爵士”头衔,美国总统邀请他到白宫表演。后来,他又改进了电灯,发明了人类应用最广泛的白炽灯泡,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光明使者。继而,他又发明了电话、电影、蓄电池等等。1883年发现了著名的“爱迪生效应”即热电子发射现现象。为无线电事业的发展铺垫了宽广的基石。此外,在矿业、建筑、化工及军事技术等方面,也有许多发明。这位事来辉煌,功绩卓著,贡献无比的划时代科学家,活了84岁8个月零7天,共创造了2000多项发明,平均每15天就有一项新发明,人们尊称他为“发明大王”是当之无愧的!爱迪生在寻求他的研究发明工作过程中表现出了无限的坚韧不拔的顽强精神,在数不清的挫折和失败面前,并不表示惋惜,也不为众多的冷潮热讽,甚至攻击和非议而动摇初衷,而是毅然采用新的研究方式方法,去攻破这个堡垒。

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一道数学难题,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最后我放弃了。但是,自从我看了《爱迪生》的故事,我明白了:所谓的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爱迪生在艰苦的环境下,都能够自学成才,而我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下,没有耐性,不好好学习。真不该啊!

爱迪生在发明创造时所表现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从中我明白了这样的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因为一点点的困难和挫折,就倒下去,而要坚持做到底,做到最好。

今后,我会像伟大的爱迪生那样,好好学习,一心一意做好每一件事情,做一个勤奋、认真、努力的孩子。天才出于勤奋,也许我没有灵感,但是我花百分之百的汗水,一定也能取得成功。

爱迪生的故事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爱迪生的故事》的书,我被爱迪生坚持不懈的精神震撼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爱迪生只读了三个月的书就被老师赶出了学校,之后她的母亲就亲自教他读书,经过母亲的耐心教育和教导,他刻苦学习,长大之后,他不断实验发明一些东西,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发明了2000多样东西,成为了发明大王。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是能成为发明大王的关键。他在发明电灯时,为了发现一种适合做丝的材料,用了1600多金属、矿物都未能成功的情况下,毫不气馁地继续夜以续日的实验其他材料,终于在1879年发明出来了一种能亮45小时的电灯。我觉得他能从1877年坚持到1879年很不容易,因为他每天除出了吃饭和睡觉,其他时间都全部用来反复做辛苦又枯燥的实验,还要不断更改方法来z制造灯,如此的坚持了2年,实在了不起。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了在学而思里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老师教我们算一下2的20次方是多少,我一看就知道要写很多算式,于是我就不写。现在我觉得当时自己做得不对,爱迪生为了发明一种新电池不断研究,而我算这道题只要几分钟,我以后要学习他,不要因为怕麻烦就放弃。

真实的故事读后感汇总5篇


我们可能每天工作需要撰写大量文档,优秀的范文为我们提供很大的帮助。我们的焦点应该放在范文的全篇框架结构上,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真实的故事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真实的故事读后感(篇1)

《三只小猪的故事》其实是错的。真实的故事是:一只得了重感冒的狼要给奶奶过生日,但是他少了一杯白砂糖,他有三个邻居,于是他就向那三个邻居去借糖了。第一个邻居是猪老大,他向猪老大去借糖,可是他刚一敲门门就掉下来了,老狼正好打了个大喷嚏,房子塌了,猪老大躺在废墟中,他死了。老狼把猪老大吃了。

他又跑到猪老二的木头房子去借糖,而猪老二正在刮胡子,老狼敲门的时候又打了一个大喷嚏,房子塌了,猪老二的结局就跟猪老大一样了。既然老大、老二都死了,那就只剩猪老三一个人了。老狼正在敲门的时候,警察来了,他们把老狼抓了起来,警察不知道,他们把老狼误会了。老狼被关进监狱很长时间了,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他对狱卒说:“也许你可以借我一杯糖。”

这个故事颠覆了传统,把耳熟能详的《三个小猪的故事》完全改变了,饱含幽默、推理和悬疑,读起来很有趣!

真实的故事读后感(篇2)

父母吸毒、8岁开始乞讨、15岁母亲死于艾滋病、父亲进入收容所、17岁开始用2年的时光学完高中4年课程,获得1996年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进入哈佛学习。这是一个真实、努力女孩的人生经历,一段自强不息昂扬奋斗的生命历程。在这部励志向上的美国影片《风雨哈佛路》中,托拉伯奇演绎了一个女孩子克服种种不利条件、努力奋进的故事,细腻地刻画了人物情感。影片传递给人们的除了心灵的震撼,还有深深的感动。

莉斯,一位生长在纽约的女孩。经历人生的艰辛和辛酸,凭借自己的努力,最终走进了世界最高学府--哈佛的殿堂。她的事迹足以让每个人动容。

拥有金色头发的女孩,童年在贫穷和饥饿中度过。莉斯生长在一个不幸的家庭,母亲吸毒染上了艾滋病而精神崩溃,父亲酗酒最后进入了收容所,外公又不肯收留她,她只好流浪街头。

不久,母亲去世了。

母亲因艾滋病死去那一天,只有棺木,连简单的葬礼仪式都没有。只想渴求父母亲情,这人世间最基本的愿望也成了奢望;棺木就要被下葬;她跳上了棺木,静静躺在上边,和她的母亲做最后的告别。她静静地在心里对母亲诉说,回忆人生最幸福的那一次点滴的幸福时光。母亲已经离她而去,世间最爱她的人已经离她而去。一个普通的弱小的女孩、不奢求其他,只渴望亲情围绕的弱小女孩,当她最后的一丝希望都破灭的时候,留给她的,除了伤心,只有伤心。

如果沉沦下去,她将会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她决心告别,她要开始全新的生活。

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机会。父亲作为她的上学的担保人,从收容所出来。办理完担保手续出来的时候,父亲对她说,好孩子,坚持学习,我不能成功了,但是你行的。望着父亲远去离开的背景,这个弱小的女孩坚定了信心,从容地走进了学校的大门。

她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17岁到19岁,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每门学科的成绩都在A以上。作为奖励,她以全学校第一的成绩和其他9名同学获得了免费到波士顿的哈佛大学参观的机会。

一个浓郁的秋季中,金黄色铺满整个季节。在写满辉煌的树下,一个女孩站在哈佛学府的门前,仰望。面对大学的殿堂,她决心实现她的又一个愿望--她要成为这所大学学府中的一员,她要证明给自己和世人看,人生其实可以改变。

人生其实真的可以改变,只要你努力,只要你付出。

1996年,上帝会让一个付出努力和艰辛的女孩收获喜悦;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12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她成功了。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同样一个金色的季节,作为哈佛大学--世界最高的学府的一员,她安静坐在了校园的教室中。也许只有她自己明白,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一个贫穷苦难的女孩用她的执着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改变了她自己,改变了她的人生。

真实的故事读后感(篇3)

播种绿色,拥抱和平

《和平树,一个来自非洲的真实故事》是深受小朋友喜爱的绘本。故事的主人公旺加里的家乡在肯尼亚苍翠沃土的村落,森林里有鸟儿在歌唱,土地里收获着红薯、甘蔗和玉米。当她远渡重洋去学习深造,六年后回来时,看到的却是家乡令人伤痛的改变:“树都哪去了?”“鸟儿又去了哪儿?”摆在旺加里面前的是“赤裸裸的真实”。“肯尼亚会变成一片沙漠吗?”旺加里流下了眼泪。她决心“让那些树回来”。她从栽下九棵树苗,到设立开阔宽广的苗圃;从旺加里独自种树,到她拥有一支“女子种树大军”;从树林重回旺加里的家乡,到整个肯尼亚大地重新被绿色的大伞笼罩……

旺加里的真实故事告诉人们: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播种绿色就是播种希望,拥抱绿色就是拥抱和平。旺加里的家乡人们的滥砍滥伐,带来了“木柴短缺,田地贫瘠,土壤侵蚀,饮用水缺乏,荒漠蔓延侵占了绿色,侵占了农田,特别是乡村妇女背负着沉重的生活压力,举步维艰”的恶果。旺加里的“绿色运动”为家乡带来了幸福和希望,为世界和平做出了贡献!

旺加里的真实故事昭示人们:平凡孕育伟大。看似平凡的植树,看似不起眼的九棵小树苗,却是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几十年不衰的“绿色运动”,让绿色重新覆盖肯尼亚大地,三千万棵树,六千个苗圃,八万人受惠几十个非洲国家被辐射带动。旺加里的平凡行动是播种绿色,拥抱和平,造福人类的伟大壮举。旺加里因此获得2004年诺贝尔和平奖!

旺加里的真实故事启示人们:坚持就是胜利。“对就是对,即便你是孤身一人”。旺加里种几棵树不起眼,一个人的力量也有限,短时间可以做到,难得的是从九棵树苗开始,坚持不懈的播种绿色,难得的是带动他人,掀起了一场“绿色运动”,难得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几十年一以贯之的努力,更可贵的是抗争着那些轻蔑的嘲笑,抵御着那些持续的滥砍滥伐,不畏惧被牢狱禁锢。旺加里持之以恒取得这样的辉煌成就,是因为她的心中始终把“为地球疗伤”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使命”!

真实的故事读后感(篇4)

读了《一个关于感恩的真实的故事》后使我懂得,感恩的心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品德。感恩的心可以为你带来温馨和睦、朴实善良、自强坚定等等光彩的品质。感恩指的是当一个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另外一个人无私的伸出援手;而受恩者不忘此恩情,当施恩者有困难时不予考虑的就回报这个人。

“感恩”是一种对别人善意的恩惠心中永存感激的表示。就如这个真实的故事中所提到的那个末落的小男孩成为著名医生后对那个妇人所给的一杯热牛奶默默报恩。又如生活中,老师对我们一句肯定、一个充满无限关爱的眼神……我们都应该作出应有的回报。反之,如果我们对出自无限善意的体贴之举表现得无动于衷,那会是什么样的效果和结果?因此,让我们学会感恩,从而让自己心灵变得温暖。

感恩可以使人们相互关爱,互相帮助,可以让人们的心灵变得更纯洁善良,富有爱心。感恩就是一种温暖的爱,它能使人觉得有一种关爱仿佛在帮助你,呵护你。同学们,让我们拥有一颗感恩的心,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

真实的故事读后感(篇5)

今天,老师推荐让我们假期让和孩子一起读《三只小猪的真实故事》,怎么是真实的故事,我很好奇,与我们原来有的三只小猪的故事有什么区别?带着这一系列问题我很快在网上找到了这个故事,并和孩子一起读,读着读着我和孩子都被这个故事吸引了。

这是一个“狼版”三只小猪的故事,与我们听惯了的“三只小猪”完全不同的三只小猪的故事。那只残暴的可怕的狼不见了,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只戴着眼镜、彬彬有礼的狼,臭名昭著的狼要洗去自己身上的罪名,他说他被冤枉了,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故事里加入了记者这样一个现代媒体的角色,告诉我们有时事实的真相是可能被歪曲的…………

非常有意思,这本书把我们从小讲给孩子听的三只小猪的故事给彻底颠覆了。我们通常讲的这个故事就是三只小猪因为盖的房子用料不同,前两只小猪大灰狼给吃掉了,而勤劳聪明又勇敢的第三只小猪最后凭借坚固的房子和自己的机智制服了大灰狼。而这本书,却是以大灰狼的口吻讲述了同一件事情的另一面:大灰狼其实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君子,因为要给奶奶做蛋糕缺少糖而去找邻居小猪借,但却因为打喷嚏而把小猪的房子给吹倒了,结果小猪死了......

我想,其实,这就是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同一件事情,呈现给我们不同的所谓"真实面目"。因为叙述人的不同,事情也会以不同的情态呈现出来,再加上传播途中信息的丢失或者增加,要还原事情真相就变得非常困难。这本书教育我们要从小培养孩子多角度的看待分析事情的能力。让孩子学会换一双眼睛来看同一件事。

"我要给奶奶做蛋糕,但不凑巧,糖没有了,于是我去跟邻居小猪去借。可这个脑筋不正常的价格用稻草盖的房子太不结实了,我正跟他说话的时候,打了个大喷嚏,他的房子就倒了,他被压死在房子下面,我只好把他吃掉了……"这些大灰狼的语言,是不是真的呢,在读的过程中我和一再的和孩子讨论,我觉得非常好,这其实是要我们从小能够让孩子从事情的另一面来多一双眼睛来看待事情,从而认识事物的本质,这对她们今后的人生很重要,对我也给了很大的启发,要我们怎么样教育孩子,培养孩子的思维习惯。

我的故事读后感汇总5篇


文档处理是我们每天必不可少的工作,范文总是被大量且广泛的应用。借鉴范文的写法,可以提升写作思路,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写自己的范文呢?为此,读后感大全花时间整理了我的故事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故事读后感【篇1】

《我生活的故事》讲述了作者海伦凯勒在两岁时做便和光明、色彩还有音乐隔绝了,那时的她就成为了上帝的弃儿,可是她靠着自己惊人的毅力,最终却成了生活的强者,造就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她在1890年时,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就是学习说话!她一次又一次地试,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可是她不气馁,当她第一次说出天气很热这个完整的句子时,她是何等惊喜交加,作者最后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考上了大学!一个正常人想考大学都难,更何况是一个又盲又聋的小姑娘!但她的成功和爱是分不开的,是莎莉文小姐给她的那种让她一如既往、不知疲倦地乘风破浪、勇往直前的爱。

作者说过:生命或是一种大胆的冒险,或是一无是处。我想,她的生命也是充满了大胆的冒险吧。

这本书的出版,不仅仅对那些残疾人,同时,也对我们每一个健康的人给予了一种强大的震撼。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启发。每当我觉得某件事我很努力去做了,可怎么也做不好,想打退堂鼓的时候,就会想起海伦和她的故事。

《我生活的故事》已影响了一个多世纪的人,我相信,它一定会继续影响世人,直至永远。

我的故事读后感【篇2】

少时喜欢看琼瑶小说,年轻时迷上琼瑶改编的电视剧,喜欢上里面的一个个女子。《婉君》里的有句歌词\\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因为我的名字有个君字,所以别人总是以这句歌词来跟我开玩笑,我也很开心。一部一部都在我的记忆中:《梅花烙》、《水云间》、《鬼丈夫》、《几度夕阳红》、《三朵金花》、《还珠格格》、《烟雨蒙蒙》……

琼瑶是高产作家,她弥补了许多女孩子的感情荒芜,她笔下的女子,都有着坚韧不拔的个性,敢于冲破束缚,追求属于自己的新生活,绝不是任人宰割,听天由命。幸福真的不是等来的,而是去努力争取来的。

没看这本书,不知道琼瑶有过那么多离奇的故事。她的童年是在颠沛流离的战乱逃亡中渡过,这也给她日后的创作埋下伏笔。遇见生命中的一个个贵人,在全家生死一线的紧迫时刻,总能遇见一个鼎力相助,渡过难关的人。我记得深刻的就是曾连长率军护送她们一家随队同行,曾连长和六岁琼瑶同骑一匹马。那个画面,我联想到她的小说中有曾连长的影子,豪情万丈,侠肝义胆的英雄造型,只不过主角不是小姑娘,是那一见钟情的梦中情人。因沉醉在这种被呵护的幸福中时,却穿插了丢失两个弟弟的苦痛经历。一家人准备环抱死去,后来舍不下凤凰——琼瑶小名。还是在曾连长的帮助下,两个弟弟幸运的失而复得。这份再造之恩,这份上帝派来的保护神,这份幸运在战争年代就是一种惊天地泣鬼神的传说。

说到琼瑶的婚姻,她十八岁爱上自己的老师,人生第一次初恋,虽不被认同,当然无疾而终。但她所有的经历都是她写作中的累积,她那么投入,爱就爱了,从来都是热烈而自由,洒脱而无怨无悔。

她年纪轻轻就和同为写作共同兴趣的大庆走到一起,早早结婚生子,却一个人一边带孩子,一边写作,备受生活的重重辛酸。大庆是那种不能死心塌地过日子,眼高手低的人,对家庭,对孩子,毫不尽责任,而且心胸狭窄,实在容忍不了琼瑶超过自己的写作能力。两个人最终分道扬镳,琼瑶独自带着孩子。

遇见一个人不是巧合,而是命运的特意安排。鑫涛这个生命中的贵人,是能成就她事业登上顶峰的伯乐,也是共读此生,一辈子的良师益友和爱人。

以前有听说琼瑶是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婚姻,鑫涛是有妇之夫。但读过此书,心中万分感慨。这是怎样的旷世奇遇和真爱。所有的等待与付出,只为遇见这个守候很久的人。如果没有鑫涛,就没有今天的琼瑶,这就好比是说,琼瑶为鑫涛而生,鑫涛为琼瑶而活,彼此的世界缺一不可,她们是最完美的伉俪,是最默契的心灵知交,因为懂得,聚也不容易,散也不容易,就深情相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共同演绎了一场美丽的传奇故事。

我的故事读后感【篇3】

高尔基曾说:热爱书吧,它是人类的朋友!我对我的朋友们十分爱护,它们被我整齐地收藏在书架上,而我所有的空闲时光都会和它们一起渡过。但是以前我可不是这样的。

小时候我不喜欢书,我在书上乱画,随我的喜好撕烂它们,把它们扔得到处都是,其中一些甚至一直都没有读过。爸爸妈妈对此非常恼火,总是对我说:书是我们的好朋友,你要爱惜。我总是假装没听见。

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书店,我被一本《它们是怎么来的》迷住了,厚厚的一本书,讲了很多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我让妈妈买下了它,带回家,一连看了好几天。等我把我感兴趣的部分看完了,这本书就和我以前的书一样,黑乎乎,邋里邋遢,然后不知道扔哪里去了。

过了几个月,我的好朋友苗苗来找我玩,我们看了一会儿电视,就跑出去踢足球,苗苗忽然对我说:你知道足球是怎么做的吗?我告诉你,我有一本书讲的可清楚了。呵呵,我也看过的,于是我笑着对她说:是《它们是怎么来的》,对吗?我也看过了。苗苗更兴奋了:太好了,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牙膏那段了。你最喜欢哪段?啊,这可麻烦了,我只是随便看了看,根本记不得内容了。没关系,我可以去找那本书。于是我到处去翻,却怎么也找不到了。苗苗怀疑地问我:你真的看过那本书吗?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啊?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晚上妈妈回来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摸着我的头,说:苗苗没有说错啊,你真的认真看过那本书了吗?书是你的好朋友,你不爱惜它,你就不能获得它的友谊,从它那里学到知识。

第二天,妈妈带我去买了一本新的《它们是怎么来的》,我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然后把它放在书架的最外边,它是我的第一个好朋友,我会经常把它拿出来,重新去看里面的精彩内容。

知道吗?我现在有满满一书架的朋友啦。

我的故事读后感【篇4】

书是知识的海洋,而我是一叶小舟,自由的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我们天天和书打交道,书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是在我小时候。我从爸爸的书柜上找了一本《红楼梦》。那书很厚很厚,封面上那两个美丽的主角便吸引了我。那书不仅厚,而且还很重,我使出吃奶的劲才把她翻开。但是,那书里的字我一个也不懂,看来是白费力气了。上次表姐看了以后,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掉下来,我很不甘心,表姐能看懂,我为什么看不懂?我问了爸爸和其他人,都是同一个回答:你还小,不太识字。我苦苦哀求爸爸,爸爸才愿意买本彩图注音版《红楼梦》时光流逝,现在都已把《红楼梦》看了好几遍了。回想起来,还有点可笑。

记得还有一次,也是在很小时,母亲便教我念诗歌。让我通过诗人的眼睛看世间万象,通过诗人的耳朵听人间万籁。上学多好啊,有书读,可以知道好多东西。从那时起,我要读书的种子便深深埋在我幼小的心里。

现在,一间卧室,一张书桌,一本好书,对我而言,读书,就像吃东西一样,甜甜的,味道好极了。所以,读书的滋味在我心中永远是甜的。而不仅仅是我,在我们学校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因为在星期二、四早上,我们都有一个快乐阅读二十分的读书时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与话说得太好了。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置身于书中,不禁为唐朝昌盛叫好,为清朝腐败而伤心读书,让我领略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作业遇到困难时,《新华字典》总会教我知识感到不开心时,《老夫子》总会惹我发笑。也许,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

冰心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释放自我,陶我情操,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吧。

我的故事读后感【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遨游在书的海洋里真是一种无尽的享受。

我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就特地为我买了许多带有图画的故事书。那时侯,我看到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一有空就会捧起我心爱的故事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后来,上了小学,我每天都和汉字打交道。渐渐地,一个个陌生的小朋友--汉字,再我的脑子里扎了根。我能够读懂一本书了!那时我的心情是多么地激动啊!

有一次,妈妈在家做饭,可是家里没有盐了,妈妈便叫我去买盐,我接过钱一蹦一跳地出去了。我来到超市,刚要去买盐,突然发现超市里进了许多新书,就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拿起一本《UFO之迷》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买盐的事早就置之脑后了。时间一分一秒地从我身边溜走了,我却丝毫没有觉察。妈妈在家左等右等,我却怎么也没有回去,妈妈打了一个又一个电话,我却一声也没有听见。后来听说,妈妈左等右等不见我人影,就迅速赶到超市,来到调料区,见没我人以后,就开始担心起来。妈妈给爸爸打电话说我失踪了,爸爸也迅速赶了过来,而此时的我还坐在角落里静静地读书,早就把时间忘记了。当他们马上要拨打110的时候,爸爸在超市角落里发现了我,我还在全神贯注地读书。爸爸来到我跟前喊我,吓了我一跳,他们见了我又气又笑,结果我们全家也没吃成晚饭。

虽然我为读书闯了祸,但我对它的爱一如既往,因为读一本好书犹如交一个朋友,它教你辨别善恶,弘扬正义,读一本好书犹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回味无穷;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心灵得到净化,灵魂得到升华读书给我带来快乐,丰富了我的知识,多读书,读好书,是我永恒的追求!

[荐]扶桑的读后感(汇总5篇)


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献上扶桑的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照亮人们最遥远最黯淡的生活道路,一篇引人注目的作品,可以让人对真正的作品更感兴趣。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的去研究作品的核心。

扶桑的读后感 篇1

最初看这个故事是被书名吸引,彼时并不知道严歌苓是谁。就是觉得这本书中的故事应该如书名那样,如扶桑花那样热烈如火,娇艳欲滴。但实际上,翻开书后才发现书里的女主角扶桑完全是个温吞的人,甚至有点淡漠。她对周遭的一切感知力很弱,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

因而不少人看完这本书后会觉得名叫扶桑的这个女主角十分莫名其妙。怎么会有人当妓女当成那样?怎么会有人当女人当成那样?怎么会有人当人,当成那样?

然而女主角扶桑就是被作者严歌苓塑造成了那样的一个被迫成为妓女的女人。

懵懂无知的她被拐卖到国外,成了一名不会招揽客人的妓女。她与其他抱有各种目的的女同事不一样,她似乎本心中都不清楚身为妓女意味着什么。扶桑按照自己的步调过日子,该吃吃,该睡睡,有客便接,无客便挨打……逆来顺受,顺利成章。不少讨厌这本书的读者就是从这里开始讨厌扶桑的。他们认为扶桑应该去为自由战斗,为自己的身体反抗,而不是像一团棉花,别人给一拳就给一拳,软绵绵的塌下去,不曾回弹一下……

后来扶桑遇到了爱她的白人男孩儿克里斯,我承认在克里斯出现时,我以为扶桑终于能在不久后脱离苦海了。然而情节向后走,扶桑依然是妓女。我想扶桑早已看到了自己这样的未来,并没有对爱情怀抱过任何希望,不像我,还为了她与克里斯唏嘘不已。认为他们如果不错过,定能成为一对佳偶。可如果没有错过,他们真的能在一起吗?当年觉得能,现在觉得不能了……

扶桑身边的男人来来去去,对她感到喜爱或者厌恶,珍惜她或者糟蹋她,把她当货物或者把她当人,可不论哪一个男人都没能叫扶桑记在心里。扶桑就像一条只有几秒钟记忆的鱼,被风尘的浪花推举到高处又跌下,她不惊叫,不埋怨,不曾有过激的情绪与反应。赞颂扶桑的读者把扶桑的这种个性称之为传统女性之美,认为她是最具母性与包容特质的奇女子。

我不愿揣度严歌苓到底希望大家怎么看待扶桑,她是个让人觉得可怜的人也好,觉得可恨的人也罢,扶桑只不过是一个集万千女性形象于一身的悲剧。她身上充满了被国人男性津津乐道的传统美德,同时也充满了被国人女性嗤之以鼻的“温良”。

读这本书,一方面可以了解当时国内移民与当地白人充满矛盾与冲突的社会背景,而另一方面,也是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人面,是了解人性,透过扶桑毫无感情色彩的双眼看清那些世事的荒诞与无常……

扶桑的读后感 篇2

一个平凡的词汇,似那大浪涛天之际沉稳的小舟,似那在万人唾骂中的清淡冷笑,似那另人鄙视的懦落,似那怯弱的背影。忍,何曾悲痛;忍耐,何曾焦虑。可似乎在她身上,只是一笑撇过。

呆傻而又痴笨的影子,倚在窗前那空洞的眼神和麻木精神所交织起的身躯。窗户外,旧金山内,嘈杂的外景。她何时成了名妓,那另人耻笑的脑何曾会记住?就记着那,白人克里斯的面颊。

她扶桑,被拐着,骗着来到这旧金山。这妓院里,属她最可笑。可笑的是在那拍卖场时,在众人用赤裸裸的眼神打量她时,那呆板。即使那男人用鞭子无情地驱使她,她就在那儿笑笑,什么也不说。这令我茫然,令人九死一生般挣扎着做出的选择,在她面前如清风般自如至极,还那么地朦胧。她忍,因为她傻吗?痴吗?呆吗?不,是她内心强撑着,化成淡然一笑,或是憨憨的,可笑的,另人难以置信的笑,忍耐的极点,掺杂着些宽容的深情,又是那样坚不可摧。

在爱情的混沌里,同样是那般忍耐,可加了些宽容,加了些情深,交织得不再果断。那一夜,克里斯充满稚气的脸庞,刹那间的对视,情意渐浓。可扶桑,不改以往的单纯。大勇地爱,促使着变得如牛如马,随意的暴怒式的暴打。全身的淤青,血红的伤痕,又是那两撇呆傻笑。血滴的声音伴着笑,捂着伤口笑,面对那残暴的男人。

在世事流往中,用笑取代了冲动,忍耐促使着一切一切另人难以忍受的折磨。

这时看来,神似那笑看人生,潇洒的女侠,在令人痛不欲生的生涯中,过得轻松极了。可这忍耐,在她身上,令人可笑。

不!不是那样!她的身上,那份掺杂着顽强的忍耐,不愧是扶桑。懦弱早已化成人们认为的外表,可撑过这一切一切悲痛伤感的人生经历的是她的心里的忍耐呀!你越来越发的暴躁,她依然挂着那两撇甜憨的笑罢了。

笑看人生,清淡如云,忍着忍着,似乎习惯了,就那么笑笑,也就过去了。像风那样,飞到那一头遥远的地方了。

老了,依旧是她,还是依然憨憨傻笑的少女。还是痴,还是呆,还是那样总嘿嘿,呵呵着面对余生的扶桑。

扶桑的读后感 篇3

感受扶桑——《扶桑》读后感1500字:

这段时间休闲阅读选择的是严歌苓的小说,连着读完了三本。严歌苓讲述的每个的故事都那么引人入胜,刻画的人物走心入肺,且有极具冲击力的画面感。读完后,就像感受了不同的人生,生命中多了些不同的朋友,也多了非同寻常的经历。

当然,随着时间流逝,故事的记忆会变淡,朋友也会渐行渐远,甚至会有遗忘,但唯有扶桑踯躅面前,迟迟不肯离去。她总是穿着红色小袄,不紧不慢地磕着瓜子,那双微笑着的大眼睛深邃而空洞……所以想干脆把心中的扶桑描画出来,待要看个仔细时,她却又迈着三寸金莲转过身去,所以屡屡提笔又屡屡搁笔。

这样过了半个多月,终于想放弃了,毕竟每天还有那么事情要做,有那么多好书要读。可是,不经意间,扶桑又出现了,还是穿着她的绫罗紧身红衫子,脸上依然是谜一样的微笑,瓜子壳在嘴里爆裂的声音还是那么脆生,她会不紧不慢地解开黑色长发,露出里面藏着的镀金扣子,同时出现的还有扣子的主人,窗外影影绰绰的白人小男孩克里斯……

太佩服严歌苓,可以让一个百年前的移民妓女从模糊的、零星的记载中复活,她用观察的方式写作,过程中好像你的眼睛也在跟随,跟随着作者,跟随着扶桑,穿越到那个年代里,跌落到那些故事中,只是感受着。虽然跟随,作者却没有对扶桑有任何引导和评价,所以一直有些疑惑——扶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子?是愚笨还是智慧的?是堕落还是宽容的?是无情还是多情的?

应该说扶桑是有些愚笨的:嫁人时是跟大公鸡拜堂的,但是扶桑没有怨言地跟着婆婆过日子,不去想是不是有谎言和欺骗;被人骗到船上飘洋过海时,安心地吃饭喝汤,没有同船姐妹的担心和恐惧;被卖到妓院后,享受能吃到米饭和咸鱼的日子,哪怕天天挨皮鞭也不会反抗和愤怒……不知道除了愚痴,还有什么能够解释扶桑的反应。

可是如果仅仅是愚痴,很多是解释不通的:偷渡船上能够顺利到达的拐卖女不到三分之一,扶桑不仅安全到达,而且还变得又白又胖;妓院里能够活过二十岁的妓女都很少,她却一直保持健康美丽;得了痨病奄奄一息被抬到太平间后,扶桑很清醒自己的处境,吃下死人身边的半碗米饭,先自救并最终获救;面对不知是恶棍还是英雄的大勇,她选择了最恰当的相处方式,不仅自保还影响着大勇向善。看似愚痴的扶桑,看似无意的行为,不仅让她在逆境中生存,而且活得游刃有余。扶桑的很多表现让人想到一个词,那就是“大智若愚”,谁知道扶桑是不是权衡了利弊后,做出了最智慧的选择呢?

扶桑的堕落是最为正直的白人们诟病的,证据就是那么多白色的黄色皮肤的男人被吸引,甚至为她而战,为她而死。扶桑的微笑也是堕落的实证——在肉体被各色男人蹂躏时,扶桑的表情不是痛苦的,反而是投入的、享受的,这恐怕是被世人最不齿的。

但是,仅仅用堕落解释扶桑的魅力显然太过单薄:倾情于她的男人太多,有下等的劳工,也有上等的贵族,有成熟的男性,也有像克里斯这样的小男孩,她都微笑面对,那笑摄取了男人的心,也照亮了那个小男孩的世界。谁又能分辨出,这是高尚宽容的母性,还是堕落丑恶的肉欲?

扶桑是无情还是有情更是难以分辨:不管男人们是甜言蜜语还是粗暴无情,扶桑除了给他们新婚夜似的体验,她谁的名字都记不得,甚至男人们为了她而开战、丧命,扶桑还是毫不相干地微笑着。读后感·除了克里斯,那个十二岁便开始观察她并把她从太平间救出来的白人小男孩,扶桑唯一的一次流泪便是为了他——扶桑感受到爱和付出过爱的男人。

扶桑与大勇在断头台前成亲的画面太震撼了,这时的扶桑是大义凛然的。虽然故事中线索并不明显,显然,大勇就是扶桑婚礼上缺席的丈夫,大勇未必清楚,扶桑却心知肚明,虽然扶桑把爱给了克里斯,但对大勇依然尽到了妻子的责任。在大勇行刑之前与大勇拜堂,在大勇死去之后送他的骨灰还乡,让人进一步感受到扶桑的善良、勇气和爱。

不管记载是褒是贬,我们都能感受到扶桑身上散发出母性的光芒和生命的力量,就如盛开的红色扶桑花,自顾自地绽放着、芬芳着,与男人的爱恋无关,与世人的评说无关。

扶桑的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我国第一代科幻小说家刘兴诗爷爷的科幻小说《扶桑木下的脚印》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扶桑木下的脚印》、《美洲来的哥伦布》和《失踪的航线》。它们都是以刘兴诗爷爷考古之旅为中心线索展开的。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在这三个故事中,最吸引我的是《美洲来的哥伦布》。故事主要讲了:在英格兰北部的苔丝蒙娜湖畔,一个小男孩威利,偶然之中,在泥炭沼里挖出一只形状古怪的独木舟。后来,有学者认为这是印第安人的独木舟,但他们武断地认为威利在骗人,因为印第安人的古船不可能到英国。长大后成了水手的威利不惧信奉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的恐吓和阻挠,决心用确凿的证据证明印第安人可以乘独木舟横渡大西洋。于是,他乘坐完全按古独木舟样式的小舟,携带少量食品和萨尔凡多博士送的上面刻有信念、勇气、耐心的鱼叉,开始了海上漂流,最后他成功了。

威利的成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期间他经过了很多磨难:粮食耗尽了,就用鱼叉叉鱼吃;在暴风、海浪把威利和他的独木舟分开的生死关头,他充满信心,耐着性子,寻找一切机会,付出百般的勇气,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独木舟。他凭着勇气、信念与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抵达了苏格兰海岸,用事实击垮了种族主义者,他这种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在我们学习生活的道路上,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险阻甚至挫折。但我们也应该像威利那样有信念、勇气、耐心、顽强的毅力去战胜一切困难,为把理想变为现实而奋斗。这就是我从威利身上得到的最大的感悟。

扶桑的读后感 篇5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扶桑》读后感4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端午回婆婆家,终于有点自己的时间,于是仔细婆娑起书架上为数不多的能看的书,偶然发现三年前买的《扶桑》,起初读的时候觉得艰难晦涩,没读完就扔到一边。手指划过《扶桑》,来回两遍,终于下定决心还是看这本吧,隐约记得当时买的理由是严歌苓很有名的一本小说。

不想,看到第一句,就直击心扉,“这就是你”,咀嚼数遍,一帘大幕缓缓拉开,如同电影的镜头,慢慢追踪,逐渐清晰。还记得《妖猫传》中杨贵妃的处理方法就是这样,以第三者的视角进入,甚少言语,但效果并不理想,没想到如此的处理方法跃然纸上,却给足了读者巨大的想象空间。惊艳的开头,便深深地吸引我读下去。

在文中,两处场景至今不明白作者的深意:

场景一:“如此的`对视引起的战栗从未平息;我记不清有多少个瞬间,我和丈夫深陷的灰眼睛相遇,我们战栗了,对于彼此差异的迷恋,以及对于彼此企图懂得的渴望使我俩间无论多亲密无间的相处不作数了,战栗中我们陷在陌生和新鲜中,陷在一种感觉的僵局中。”为何是僵局?想不明白。

场景二:“大勇说,街对过的布行老板今天一早把老板娘杀了。”“大勇又说,我杀你是疼你爱你,你知唔知?”不管怎么样,生才是终极法则啊?难道因为爱,成全她,就是亲手了结?

对书中感悟比较深的是,仇恨的力量,震撼于仇恨无需继承,却可以绵延至一百年后。美国对中国制造20xx发出的挑战,难道寻不着书中白种人对天生隐忍而坚韧的温存的黄种人的恐惧么?只不过恐惧的不再是如潮水般从海岸线上瞪着黑眼睛慢慢渗透,用盘根错节的复杂糊涂了原本如线条般明了的关系;而是坚韧而勤劳的逐渐走向民族复兴,逐渐屹立于世界之林。

好书如好酒!爽......

有关诚信的读后感(汇总5篇)


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诚信的读后感”。

在生活中, 我们经常会读一些我们喜欢的书籍,阅读完作品,很多人为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您知道怎么写好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吗?以下“有关诚信的读后感”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

有关诚信的读后感 篇1

我今天读了一篇文章《守信》里面讲的是宋庆龄小时侯的一段故事。看后,我觉得宋庆龄是一个守信用的人,无论她爸爸,妈妈如何劝她去伯伯家玩,她都不去,坚持要做一个守信用的人,等小珍来。而小珍呢?却因为一点小事,就不去宋庆龄家了,不是一个守信用的人。

看完后,我受到很大的启发和教育,使我不禁联想到就在前几天经视直播中看到的一件事情。某公司买了辆价值60多万元的宝马车,买时,汽车销售商承诺如有重大问题包退换。可等过几天,这个公司真的发现汽车的主要配件都是被更换过的,不能正常使用,觉得上了当。就立刻找到汽车销售商要求换车。可汽车销售商这时不同意换车,只答应修或换零件。大家说这种行为不正是向小珍犯的错误那样不守信用吗?

生活中这种不守信用的事情还真是比比皆是。不过,我还是希望大家行动起来。学习宋庆龄做一个守信用的人。不要学习小珍,不守信用。还社会一个好风气。

有关诚信的读后感 篇2

“诚信,为人之本。”这句话是鲁迅先生曾经说的,他告诉了我们诚信的重要性。

今天,我读完了《播撒诚信的种子》这个故事,不由得陷入了沉思。那个名叫埃默纽的小男孩,懂事、勇敢、善良,最重要的是他很讲诚信。父母去世后,一个酒店老板收养了他,小男孩很孝顺自己的养父。惨剧发生在一天早上,小男孩的养父因事和一个小贩吵架,怒火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养父失手把小贩杀死了。这件事情被小男孩知道了,他劝说自己的养父去自首,但是养父不听,结果小男孩被活活打死。这件事被政府知道后,政府把这天定为“诚实节”。

小男孩用生命捍卫了诚信的神圣,他告诉我们诚信不仅仅是一种美德,它还是做人的根本。

生活中,要做到一次两次诚信不难,但要做到事事诚信往往却不那么容易。那天,我和好朋友琪琪越好一起玩,但是我一看起书来就入了迷,半天没挪窝,当然也就忘了约会这件事。等我想起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只好打电话和琪琪说对不起,可是琪琪非常重视我们之间的约定,难过地在电话里哭了。听到琪琪的哭声,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幸亏我们的友情不是一天两天的积累的,琪琪虽然埋怨我,但终归没有生我的气,只是每次我一想起来这件事情就觉得愧疚不已。要是因为这件事丢失一位好朋友,那我岂不是也要悲伤了?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和姐姐身上。节日,姐姐和我约好一起去看电影,那是场特别火的电影,我向往了很久。在电影院,我左等姐姐不来,右等姐姐也不来,电影就要开演了,我只好孤零零一个人进了影院。虽然电影很好看,但是我一直提不起兴致,连电影讲了一个什么故事也没记得住。当我怒冲冲来到姐姐家,却发现姐姐还在睡大觉。哎!我气的二话不说转头就往自己家跑,发誓再也不理姐姐了。第二天,姐姐找到我说:“娟娟,昨天姐姐身体不好,中午多睡了一会,没想到竟然错过了与你看电影的约会,对不起啊!”听说姐姐身体不好,我的怒火消失了一半,忽然想起自己之前和琪琪约会失约的事情,我终于体会到琪琪的心情了,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看吧,多惨,因为失去约会的诚信,我差点失去我的好朋友琪琪,也差点和姐姐闹掰,是多么真实的教训啊!因此,我们一定要有一颗诚信的心,当然发生意外情况时,也要信任他人,这样友情才会牢固,亲情才会融洽,这个世界才会更加和谐!

有关诚信的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篇意味深长的文章——《诚信的力量》,它使我受益匪浅。

文章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在秦朝末年,有个叫季布的人,言而有信,只要是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竭尽全力去做,从未失信。民间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得黄金百两,不得的季布一诺。很多人非常敬重季布,并与他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当时刘邦、项羽相争天下时,季布是项羽的一员大将。他为项羽出生入死立下汗马功劳。刘邦对季布深为痛恨。刘邦统一天下后,以两千万黄金的重赏捉拿季布,季布为避免杀身之祸,改名换姓,到一个姓朱的朋友家当佣人,朋友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他。这时候其他一些敬重季布的人,也在暗中帮助他。让他一次次摆脱险境。一个人有诚信,不仅能获得友谊,有时还可以化险为夷,季布就是一例。

孔子曾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犹如鱼儿离开了水;离开了诚信,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读了这段话我想起了文章中的一个小故事——《查道吃枣留钱》。宋朝人查道在去看望远亲的时候,路上没有饭铺,仆人建议从礼物里拿一些吃的,查道说:“既然是给别人的,那就是别人的,我们不能拿。”他们走了一会,看到路旁有一个枣园,查道就叫仆人去采一些拿来吃。两人吃完后,查道拿出一串钱,挂在采过的枣树上。仆人看见了说:“枣园的主人又不在,而且没有人看见,何必这样认真呢!”查道脸色变得严肃起来,语重心长地说:“吃了别人的东西,就应该付钱。”说完,查道就带着仆人离开了。

是呀!诚信是多么的重要,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它能让人傲骨永存!

如今,社会上也不乏诚信的示例。一位农村小伙子在回家过年的路途中,无意将自己一年的血汗钱散落。当地人捡到钱后,如实上交。这些行为是多么可贵呀!

诚信,是人内心的太阳,可以照亮自己温暖他人;它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人的内心。生活因它而多姿!人生因它而精彩!

教师评语:该学生通过几件小事明白:一切伟大的行动和思想,都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重要!

有关诚信的读后感 篇4

近几天,我读了《奋发向上崇德向善》这本书,我深有感受,其中有几篇诚信的文章给我印象最为深刻。

这几篇讲的是诚信是做人之根本;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遇到什么情况,诚信是我们万万不能丢掉的。失去诚信,做事会处处受阻,自己的发展也会受到妨碍。朋友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非常重要,和朋友相处就要真诚相待,如果处处欺骗,不真心对待朋友,就会失去朋友,那你的生活会更加孤独。

在我的生活中就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次,我上课时没认真听讲,老师布置了家庭作业,我没有听到。回到家里后,我就对妈妈说:妈妈,今天没有作业。到了第二天,老师让我交作业,可我什么都交不出来,老师问我:为什么没写作业?我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妈妈和其他同学妈妈聊天时,知道了我没交作业的事,十分生气。她对我说孩子,忘了记作业,可以原谅,但是做人不能缺少诚信的,不可以说谎,会失去老师和同学的信任的。听了妈妈的话,我羞愧的低下了头。从那一天之后,我深深知道了诚信是做人之本。

以信立身,以诚处事!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作为合格的小学生,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积极践行,努力为国家、社会做出贡献。

有关诚信的读后感 篇5

   你听说过曾子杀猪的故事吗?曾子的妻了去集市,她的儿子跟在后面又哭又闹。她就哄儿子说:“你快回去,我回家杀猪给你吃。”妻子回来后,发现曾子正在逮猪,连忙制止他说:“我只不过是哄他玩耍罢了。”曾子说:“不能这样哄小孩儿。小孩儿本来年少无知,他们都模仿父母,听从父母教导。这样欺骗他,是教他说谎,是不能教育好孩子的。”说到做到,是曾子对诚实的看法。

   诚信,即诚实、守信。这两个字蕴藏着无穷的内涵。它是自己对他人承诺的履行,它使自己对做的.事充满责任感,使你自己做到以信用取信于人,在他人心中树立守信的形象。

   孔子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使我不禁想起了前些日子我和吴栋阁之间发生的一件事情。

   李老师送给大家一本书,让我们轮流读。吴栋阁对我说:“让我先看吧,放假第二天,你到我那儿取书。”没想到第二天,天气又阴又冷,下起了大雨,我生病了。妈妈带我去医院。我把取书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回到家才听奶奶说吴栋阁冒雨到家里给我送书。我听后,心里七上八下的,实在有些不好意思,立刻给他打电话说明原因。他却笑了笑说:“这是我们提前商量好的,怎么能说变就变呢?我们两家离得近,我给你送去就行了。”

   这件事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身为班长的吴栋阁,原来是这样一个讲原则、讲诚信的人,难怪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他。

   萧伯纳也钟说:“说谎者,所受到的惩罚绝不止是没有人相信他。”(读后感)

   盛夏的天气,烈火般的阳光,那正是酷热的七月天,我上完课回来,公共汽车正在宽敞的马路上行驶着。一阵阵热风吹进来,使人感觉不到丝毫凉意。

   车经过灞桥时,我看见几个大人在河里游泳,这多危险呀!记得放暑假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说:“不要到河边玩,不要到危险的地方去。”而这些大人的心里可能觉着自己年纪大,没事的。他们的这种想法是错的,家长应该给孩子做榜样。他们既然要求孩子们做到,自己就更应该言行一致,首先自己说到做到。在信守诺言这方面,难道一个大人远远不如一个小孩儿吗?

   “诚信”是做人最重要、最根木的思想品质,是每个人走向成功的通行证。

   人与人之间需要坦诚相待,需要“诚信”。只有拥有它的人,才会知道其中的奥秘。

孝图的读后感(汇总5篇)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孝图的读后感”。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品的流畅语言,使人深入其中不断回味。读后感就是记录这些看法和见解的最好方式,这对我们的帮助很大。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由读后感大全收集整理的《孝图的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孝图的读后感 篇1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

孝图的读后感 篇2

品读完《二十四孝图》后,我不禁从内心深处发出感慨:“孝”,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孝”就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孝是做人的根本.因此,古人常说“百善孝为先”。从古到今,关于孝的感人事迹一直发生,件件都令我们深受震撼。

东汉时期,有一个人名叫黄香,他在九岁时母亲就去世了,所以黄香对父亲就更加孝顺、关爱了。严冬时,黄香就在父亲睡觉之前先钻进被子,用自己的身子把被子捂热,为的是让父亲能温暖舒适的睡个好觉;酷暑时,黄香就用扇子将枕席扇凉,为了让父亲睡的凉快,自己不惜累的满头大汗。亲朋邻居知道后,都称赞黄香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黄香长大后,当上了大官,但他体恤百姓,孝顺父母,百姓们都颂扬他:“天下无双,江夏黄香”。

曾有一个感动了全中国的故事,它让天下的母亲收获慰藉。

2004年,一个叫田世国的人用他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母爱大如天的真理。在田世国得知其母患得尿毒症后,他便偷偷地去了医院做了血样检查,配型成功后,田世国瞒着母亲,毅然将自己的一个肾脏移植给她。

手术成功后,田世国的母亲恢复得很好,然而,她却始终不知自己换上的肾是自己儿子的。田世国说:“如果我妈恢复得比较正常,器官排斥的比较小,我想这就永远是个秘密吧”。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更是一份拳拳孝子心!

“孝”是华夏文明的不可或缺的必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华儿女恪守的人生准则。《孝经》上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能真正做到敬爱自己的亲人,那么他必定会以同样的心态去对待别人。正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由此可见,孝的传统美德意识已经似树根一般,牢牢地扎在中国人民的心中,丝毫不可动摇。

我们中有谁知道,在美国人眼里,中国人尊老爱幼、赡养父母是全世界做的最好的,而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闻者感叹:我们自己丢掉、忽视的,发达国度的人却要拾起来。对此,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是否应该好好地珍惜古人为我们留下的这宝贵的精神财富?

做“孝”不必轰轰烈烈,作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从身边的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做起,多一些为父母着想的地方,尽自己所能做一些令父母身心愉悦的事情。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孝图的读后感 篇3

寒假通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孝经·二十四孝》这一本书,并从中学到了许多道理。孝,自古以来是我们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它一代又一代得传承着,迄今为止,依旧被人们所重视。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一个都没有孝心的人,是没有道德的。孝,是一切品质中最为基本的一个,但是却又是最为重要,很多人也并没有做好的。孝,是一个人一生的作业,无论你是万人之上的富豪,还是流浪街头的乞丐,你都要孝敬父母,感谢父母。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从出生到长大成人,都是父母辛辛苦苦将我们养育长大、教育我们,所以,孝敬父母是我们天经地义的。一个孝顺的皇帝,对百姓也能施仁政;一个不孝顺的皇帝,再兴旺的国家也会灭亡。一个人是否能够成功,最基本的就是从是否孝敬父母看出。

现在的年轻人变得越来越“繁忙”,经常早出晚归、游荡他乡,哪怕好不容易有时间陪父母,也总是厌烦地辞掉,宁愿去陪朋友一起发呆,也不宁愿回家看看愈发憔悴的父母。

近日有一档十分火热的综艺节目《旋风孝子》几位明星和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共度六天五夜,用自己的行动弥补失去的孝行,其中所有的家长都表示:自己的孩子太忙,并没有时间。这也引发了各大网络的关注:孝,是否被我们说得太过于轰轰烈烈,而忘记了自己的本质?父母并不在乎你的官衔职位,而是想要让你多陪陪她,就像你小时候他们陪你一样。尽孝并不是一两天就可以了,而是要每天都坚持,为父母做好每件点滴小事,让他们感受你那颗最诚挚的心就足以。

从现在开始尽孝吧!我想我们都不希望有后悔的那一天。

孝图的读后感 篇4

品读完《二十四孝图》后,我不禁从内心深处发出感慨:“孝”,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孝”就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孝是做人的根本.因此,古人常说“百善孝为先”。从古到今,关于孝的感人事迹一直发生,件件都令我们深受震撼。

东汉时期,有一个人名叫黄香,他在九岁时母亲就去世了,所以黄香对父亲就更加孝顺、关爱了。严冬时,黄香就在父亲睡觉之前先钻进被子,用自己的身子把被子捂热,为的是让父亲能温暖舒适的睡个好觉;酷暑时,黄香就用扇子将枕席扇凉,为了让父亲睡的凉快,自己不惜累的满头大汗。亲朋邻居知道后,都称赞黄香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黄香长大后,当上了大官,但他体恤百姓,孝顺父母,百姓们都颂扬他:“天下无双,江夏黄香”。

曾有一个感动了全中国的故事,它让天下的母亲收获慰藉。

2004年,一个叫田世国的人用他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母爱大如天的真理。在田世国得知其母患得尿毒症后,他便偷偷地去了医院做了血样检查,配型成功后,田世国瞒着母亲,毅然将自己的一个肾脏移植给她。

手术成功后,田世国的母亲恢复得很好,然而,她却始终不知自己换上的肾是自己儿子的。田世国说:“如果我妈恢复得比较正常,器官排斥的比较小,我想这就永远是个秘密吧”。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更是一份拳拳孝子心!

“孝”是华夏文明的不可或缺的必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华儿女恪守的人生准则。《孝经》上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能真正做到敬爱自己的亲人,那么他必定会以同样的心态去对待别人。正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由此可见,孝的传统美德意识已经似树根一般,牢牢地扎在中国人民的心中,丝毫不可动摇。

我们中有谁知道,在美国人眼里,中国人尊老爱幼、赡养父母是全世界做的最好的,而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闻者感叹:我们自己丢掉、忽视的,发达国度的人却要拾起来。对此,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是否应该好好地珍惜古人为我们留下的这宝贵的精神财富?

做“孝”不必轰轰烈烈,作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从身边的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做起,多一些为父母着想的地方,尽自己所能做一些令父母身心愉悦的事情。

大家共进一步,努力将中华传统美德—“孝”发扬光大!

孝图的读后感 篇5

姑姑送给我一本书。这本书很特别,它的名字叫《二十四孝》。我马上打开,看了起来。我读了第一篇,《孝感天地》。这篇文章主要讲我国古代有一个圣贤的君主,他的名字叫舜。舜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里,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了,父亲取了个后妈,后妈生了个弟弟叫象。从此,舜的后妈和父亲就不喜欢他了,并且虐待他。他父亲还扬言要杀了他。但是,当舜的父母亲生病的时候,舜马上回到父母身边。尽力服侍父母,还处处让着弟弟。

舜的孝心感动了天地,大象跑来为他犁地,小鸟飞来为他播种。舜在河里捕鱼,遇上了狂风暴雨,可是他却一点也没事。舜孝顺父母的事,感动了首领尧。尧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舜,并且还把自己的王位让给了舜。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舜感动了。我要向他学习,在家做一个孝顺父母长辈的好孩子、在学校要尊敬老师、和同学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孝,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姑姑说:百善孝为先。作为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二十四孝》是儿时必读的书。

小猫杜威的读后感(汇总5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小猫杜威的读后感(汇总5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小猫杜威的读后感【篇1】

小猫杜威,它是一只令许多人感动的小猫;它出身卑微却有着许多人格魅力:热情,诚实,可爱,乐观,谦逊,还有更重要的,它是每一个人的朋友。小猫杜威不仅仅是我们的朋友,更是我们的骄傲!

那年最冷的一个晚上,小猫杜威出生只有几周,就被丢进斯潘塞图书馆的还书箱。图书馆馆长薇奇·麦仑是个历经困苦但仍坚强活着的人,她在第二天早上发现了小猫杜威。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在随后的十九年里,小猫杜威感动和吸引着小镇居民,因为它总知道谁最需要它。小猫杜威的名气从一个小镇传到另一个小镇,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最终闻名世界。

杜威特别,不是因为它做了什么伟大的事,而是因为它本身就不同寻常。它就像有些人,看上去普普通通,但一旦了解,就会发现他们的出类拔萃。他们从不懈怠工作,从不抱怨。他们是那些园林工人,清洁工,招待……有些人有着体面,出色的工作,挣到了许多钱,我们重视他们,但大多数人不被重视,他们是平凡的老师或是我们的亲人。杜威出身卑微(衣阿华的一条小巷),它的身世很悲惨(一只冷似冰窖的还书箱),它找到了它的归宿(一个小镇的图书馆)。它努力的生活着,从不轻言放弃;它以它独特的方式爱着它身边的人;它让每个人都有一种独特而清新的感觉。

在忙碌的生活中,在被压力逼迫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多庆幸身边有一个善解人意的猫,用柔软的长毛扫除那些悲伤的记忆,用温暖的磨蹭告诉你你被爱着。当杜威走的时候,作者就像当初发现它的时候,用着它专属的毛巾,抱着它。读到这里,没有人能抑制住眼泪吧,虽然杜威走得那么安详……如果你遇到像杜威一样动物,你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去保护它,只要对动物付出你的真心,它也才会以诚相待。只要抱着一颗慈爱善良的心,面对事事都会如此。

杜威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但它的一生过得很有意义,它给多少人带来了欢乐,带来了希望;相信人们对它的真情它也会感受得到的,它这一辈子中充满了幸福!杜威就是一个天使。

“找到你的位置。满足你所拥有的东西。善待每一个人。过一种好的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爱,永远是可遇不可求的。”这是书中的一段话,这不就是生活的真谛吗?用爱过一种好的生活!

小猫杜威的读后感【篇2】

《小猫杜威》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杜威带给了读者对动物的爱怜,我也深深的被杜威的善良与可爱所感动

在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里,图书馆馆长薇奇在后墙的金属还书箱里发现了一只只有八个星期大,看上去却只有八天大的瘦弱的小猫。因为天气太冷,他卷缩在箱子的左小角,埋着脑袋,把脚所在身子下边。薇奇把这只可怜的小猫抱了起来,并收养了他。

自从有了杜威,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只善解人意的小猫,它以充满感激与爱的方式,来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杜威以自己的爱和热情感动了小镇上的每一个人,让他们学会懂得了怎样给予他人爱心。

杜威拥有人的魅力:善良、热心、可爱、乐观、善解人意。每当你需要它,它就会安静的陪在你身边,用肢体语言来安慰你。也因为如此小猫杜威不再是一只普通的小猫,它成为了人们的骄傲。也逐渐成为了整个小镇的骄傲。如果你也有一只这样的小猫,你也一定会情不自禁的去保护它、爱护它、呵护它。www.U522.COm

可它也有许多缺点,只喜欢带有脑樟草的玩具;喜欢吃会吃坏肚子的橡皮筋;喜欢在书架上散步。不过它毕竟是一只猫啊,就算我们人也会淘气。

突然出现吓坏人们。可能是被外面的风景吸引,而大出逃;可是到了最后还是灰头土脸的别人在车底下找到,这可能是以为它的调皮。但微奇对它,就像母亲对待孩子一样对它的错误总是一笑而过。而他的影响也逐渐从小镇上到美国,甚至在全世界扩散。2007年这只神奇的猫因为胃部肿瘤在薇奇麦仑的怀里永远地闭上眼睛。虽然它死亡的消息带给人们很多的哀伤但他但它的故事流传到世界各地,它的精神在人们心中永恒

真没想到,一只小猫能为人们做出这么大的贡献;一只普通的小猫却成了大名鼎鼎杜威阅读猫布克斯;一只小猫的人生能这么精彩。世界真是奇妙。

小猫杜威的读后感【篇3】

一个动物会有多大影响力?在我读了《小猫杜威》这本书之后,有了不同的领悟。这本书是美国薇奇.麦伦和布赖特.维特写的,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冠军。它有如此的影响力,大约是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而作者细腻地描述,让这只猫活灵活现地出现在读者面前,仿佛和作者一起经历了衣阿华州斯潘塞镇从萧条中回复过来,感受到这只猫的魅力。

虽然它只是一只遭遗弃的小猫,但它非常漂亮,可爱,表情平静而友好。一对金色的大眼睛,看起来对生活生命充满了期盼。它的魅力还在于,改变了“我”图书馆馆长和许多人的生活,改变了一个小图书馆,拯救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最终闻名世界。

文中的“我”叫Vicki.Myron(薇奇.麦伦),一九八七年任斯潘塞公共图书馆馆长。一九八八年,一个寒风刺骨的夜里,馆长和员工在图书馆的还书箱里发现了一只小猫,。图书馆成员决定收养这只小猫,并为它取名杜威,该名字来源于“Do weread more books”这句话。

它如何能影响整个镇子呢,进而闻名于世?我觉得应该是它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有孩子般天真浪漫的举动令人忘却烦恼;它有感恩的心,能爱所有爱它的人。

书本一开始写到小猫杜威被救起来的时候,脏得像只灰猫,只有8个星期那么大,但“看起来只有8天那么大”。它非常瘦弱,四只脚爪都被冻伤了。但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赢得了薇奇的心,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薇奇觉得“最奇怪的就是这只猫来到图书馆的第一天就开心地要命。”

它有孩子般天真的举动,令人即使有再多的烦恼,也会露出笑脸。他很喜欢吃橡皮筋。无论怎么藏,橡皮筋就仿佛勾了魂似的,向他飞去。到了最后大家也就放纵他了。当薇奇深夜在电脑前工作时,它会在电脑显示屏上方摇尾巴,当薇奇累了的时候,它会要求和薇奇玩捉迷藏的游戏。“与杜威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帮助我度过了许多艰难的晚上。”

杜威爱所有爱它的人,不管是严肃的先生还是忙碌的女士,或者心情不好的孩子,它都会尝试爬到他的膝盖上,睡个懒觉。有个男士,一开始总是推开它,拒绝它,但后来却经常来图书馆,希望杜威陪陪自己。图书馆自从有了杜威之后,读者来图书馆的时间更长了,镇议会本来一直没有批准装修图书馆,但因为杜威的到来,使图书馆人气上升,最后议会通过了装修图书馆的申请。从这也能看出这只猫的魅力了。

关于它对人们的爱,有很多让人感动的例子,比如因为它,薇奇和女儿的关系更融洽了,再比如,杜威融化了一个女孩那颗被茧束缚的心。那是个一个残疾的女孩,名叫克里斯托,她渴望与其他孩子一样,上前抚摸抚摸杜威,但却自卑,只能遥望,一言不发。于是有一天,杜威起身跳向了他,克里斯托被吓得大叫。然而接下来,杜威和克里斯托的关系便变好了。克里斯托不再害怕,开始抚摸起杜威的毛发。他们俩就成为了好朋友。

在随后的十九年里,小猫杜威用热情、温暖、谦虚和敏锐的第六感(小猫杜威总是知道谁最需要它),感动和吸引着小镇居民。

小猫杜威的名气,从一个小镇传到另一个小镇,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最终闻名世界。

小猫杜威令我想到,生活无论多么让人沮丧,也一定要坚强、充满爱心和感恩的心。如果每个人付出爱,收回爱,那么这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和谐、美好。

小猫杜威的读后感【篇4】

以前,我一直认为人类与动物是永远不能成为朋友的。人类破坏环境,动物仇恨人类,心与心之间永远隔了一道铁栅栏。

我曾经思考过书中的一些问题:为什么杜威能这么了解人类,能成为人们最亲热的朋友呢?难道真的是杜威比别的动物通人性吗?不,不是。你如果有一颗和动物成为朋友的真诚的心,你就会发现,只要你善待一个动物,并试着了解它,你就会得到那些可爱的生灵们的虽然微不足道但是真诚的一点馈赠及回报。

但是自从我读了《小猫杜威》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动物也能给我们带来美好的事物。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明白作者薇奇与杜威的深情厚谊,作者把它从还书箱中救了出来,并照顾它,呵护它。薇奇爱着杜威,他也赢得了杜威的爱。而我们社会中的许多人都不懂得爱护小动物,甚至会故意残杀它们。比如,在马路上,司机发现了一只流浪狗,却不管不顾的开车碾了过去;比如,一群孩子抓到了一只流浪猫,折磨它,残害它,让它痛苦得死去。

记得我以前小时候,也曾经做过残忍对待动物的事。那次我抓到了一只麻雀,就用绳子一端绑住了它的腿,一端拉在自己手里,只要麻雀一飞,我就拽动绳子,让它掉下来,再拖回去。没过多久,麻雀的皮都快被磨光了,躺在地上喘气不止,奄奄一息。我看着它那可怜样,就把它放了,可我一想起麻雀伤痕累累地飞走时的样子,心里就很不是滋味。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伤害小动物了,因为这是上所有的动物都是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情有义的一个个生灵啊!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要更加得爱护动物!

如果你是一只动物,有人要抓住你,把你与亲人隔绝,并奴役你,玩弄你,折磨你,你会有什么感受?而有人要和你交朋友,友好而真诚的对待你,爱护你,你又会有什么反应呢?所以,我们要懂得与动物们和睦相处,要把他们也看作我们中的一员,希望未来人类与动物会成为最好的朋友!

小猫杜威的读后感【篇5】

《小猫杜威》这本书讲了一个真实动人的故事:一个寒冷的冬天,作者薇奇·麦仑在图书馆捡到一只流浪猫,并为它起了个响亮帅气的名字——杜威·阅读猫·布克斯。从此杜威便与作者相依为伴,度过了一生快乐的时光。

杜威是一只橙黄色的小猫,它的爱好很有特点。例如:它只喜欢牛奶口味的普瑞纳特餐,不喜欢其它品种;喜欢任何带有猫薄荷味的东西,不喜欢静止不动的玩具;它喜欢的书是《成为国王的猫》,而不喜欢《死猫的101种用途》。

杜威喜欢猫薄荷,喜欢得要命。它的主人是图书馆老板薇奇·麦仑,去图书馆的人都喜欢这只猫,赞扬它安静又调皮。每次当他们给杜威带来猫薄荷,它就表现得特别兴奋,在猫薄荷上到处翻滚,直到滾累为止。猫薄荷到底是什么呢?我查了一下,猫薄荷又称樟脑草,是一种草本植物,开淡蓝色小花,闻上去非常清凉,是一种可以让猫咪疯狂和开心的植物。

渐渐地杜威老了,活到十七岁时(相当于人类的九十岁),它的肚子里长了一个很大的肿瘤,杜威去世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多么好的一只猫啊!就这样死了,如果能让它跟作者一直生活下去该多好呀!不过后来,薇奇·麦仑又在图书馆的同一个地方发现了一只与杜威一模一样的、只是眼睛颜色有差别的小猫,薇奇把这只猫命名为佩吉猫。

我心里想:是杜威的兄弟姐妹来了吗?怎么会那么相同?这真是奇迹!虽然杜威离开人世让我伤心,但佩吉猫的出现更让我非常惊讶!怎么会这么巧呢?难道是上帝不忍心看到小猫杜威的死,又把它送回来了?

这真是一个神奇而令人难忘的故事!

夜故事的读后感(汇总5篇)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夜故事的读后感”。

我们每天都耍处理各种文档,一般撰写前,我们会先搜索参考相关范文的写法。我们可以学习那些范文的写作方法,写范文的注意地方有很多,大家都清楚吗?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夜故事的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夜故事的读后感 篇1

我刚上学时,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里面有许多故事。每天睡前爸爸就会讲几个故事给我听,一个个动听的故事,让我听得入了迷。它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更让我知道怎样做一个好孩子。这本书就是《365夜睡前故事》。

今年暑假,我又认真地温读了这本故事书。读后,让我对这本书又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故事奇怪的雨伞让我懂得了妈妈对孩子的爱;甜津津的河水让我知道小朋友们分享快乐的喜悦,只有分享快乐,才会有更多的快乐来到你的身边;拨萝卜让我体会到了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而守株待兔更让我明白了不劳而获的可耻,只有付出自已的劳动,才能有所收获

读着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受到启发。《365夜睡前故事》不仅培养了我的学习兴趣,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更让我获得了巨大的精神财富。

《365夜睡前故事〉犹如一股香甜的清泉,流入我的心田,伴我分健康成长!

夜故事的读后感 篇2

在《365夜故事》里,有着一个个小故事却蕴含着大道理。这本书,它会以有趣的故事和美丽的图画来吸引你的眼球,里面有魅力十足的白雪公主和睡美人,有被人抛弃的丑小鸭……这些家喻户晓的故事时常让我阅读的每一遍都有新的感动。

下面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之一,这是一个有关于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故事,让我把它与你们分享吧!

在一个破旧的房子里,住着一个老婆婆,她以一棵会结枣的枣树赚钱。有一天,老婆婆不在家,风把成熟的枣子从树上吹了下来,小刺猬想把枣子背回它家,小鸟见了便说:“小刺猬,这是老婆婆辛辛苦苦种起来的,你怎么能把枣子背回你自己家呢?”小刺猬听了赶忙说:“那我们把枣子背回老婆婆家吧!”小鸟同意了。它们马上把掉下来的枣子一个一个叼到老婆婆家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像小刺猬一样拿走别人的劳动成果,而要像小鸟一样,不仅自己不拿走别人的劳动成果,还愿意劝阻像小刺猬这样想不劳而获的人,一起帮助别人……

这个小故事虽然很简单,但是我每次读时心中都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力量——乐于助人的活力。

夜故事的读后感 篇3

在这一个月内,我读了一本《365夜故事》,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一个多姿多彩、奇异变换的世界中。这些故事可以指引我们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还可以完善我们的精神世界。

在这本书中,有趣味多彩的小品 、有充满浪漫色彩的神话传说、有能让我们增长知识的小故事、有开阔心智的童话 、有能让我哈哈大笑的幽默故事……其中有一篇文章我特别感兴趣,它的题目是《聪明的四兄弟》。这篇文章讲的是:从前有一位老人走失了一头骆驼,他看见了四兄弟就问他们看见那头骆驼了吗?那四兄弟根据种种现象推测出骆驼的特征,所以法官当场就放了四兄弟。使我们知道要通过所观察到的现象学会推理,所以这篇文章使我感兴趣。

古人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感觉《365夜故事》就是我进步的阶梯,是它让我懂得了人生的哲理;是它让我享受读书做人的无穷乐趣。

总之,《365夜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夜故事的读后感 篇4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365夜故事》这本书特别好看:椰子的由来、桃树和柳树、狐狸的骗术、月饼的由来、谁是妈妈的好宝宝、铁算盘的故事、肉味和钱响。

我最喜欢《快乐王子》,它主要讲述的是:从前,有一个宫殿里住着一个名叫快乐的王子。当他死后,人们把他的雕像立在广场中间。有一天,一只鸽子在快乐王子的脚下休息,突然一滴水在鸽子的头上,“恩?难道下雨了?”鸽子自言自语。它抬头一看,原来是快乐王子的眼泪呀!它问:“快乐王子,你为什么哭呀?”快乐王子说:“我看到贫民们很苦,我伤心极了,鸽子呀鸽子,你能把我的剑上的红珍珠送给那个在墙角快冻死的小女孩吧!鸽子啄下珍珠送给小女孩。快乐王子又说:”鸽子呀鸽子,请你把我的眼睛上的两颗蓝宝石送给一个快饿死了的女清洁员吧!“”不!我亲爱的王子,这样,你会看不见东西了的。“”你一定要这样做,否则我永远也不能快乐起来了“鸽子含着泪把王子的眼睛啄出来,给女清洁员。这样,我又能快乐起来了,从那以后,那城市成了个快乐、富有的城市。

夜故事的读后感 篇5

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东西,它可以带给孩子瑰丽的梦,让他们在真善美的世界里保持那份纯真;它也可以让成人在这里找到一个真实的自我,一个抛弃了所有烦心琐事、单纯的自我:这就是《365夜故事》。

故事里的王国是一个精彩而奇妙的世界,这里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洋溢着欢乐祥和的气氛。调皮的猴子、善良的兔子、坚韧的蜗牛、憨厚的河马,它们彼此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当然,这其中也有狡猾的狐狸、凶狠的大灰狼,时时对弱小者虎视眈眈。但故事总会给人们以启示:正义总是会战胜邪恶,我们拥有着美好的未来。同时快乐王子、雪孩子教会我们,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会给人带来幸福。

本书分为童话故事、民间故事、寓言故事、生活故事这四个板块,收录了古往今来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故事,如灰姑娘小猫学钓鱼小马过河水里捞月亮等。同时,为了紧随时代的发展,我们还挑选了一些更新、更贴近现代生活的故事,如乌鸦和狐狸的故事新传胖小熊的减肥计划等。这些故事伴随着一代又一代孩子的成长,陪伴孩子们进入甜美的梦乡。

这本故事集,是给孩子们的一束繁花,其中有反映孩子们自己的生活的故事和童话,有非常古老的神话和寓言,有外国的童话和传说,也有增进知识,启迪指挥的故事和童话,其间还点缀了几首儿歌,几则谜语。凡是于孩子们有益而有趣的故事,我们能找到的都尽量收了进去。

为了适应四岁至六岁孩子的年龄特点,便于年轻的父母口述,这本集子里的故事大多作了剪裁,或者经过改编,情节简化了,语言口语化了,这对有些原作来说,可能有所逊色,不过孩子们长大之后读到原作,是会得到补偿的。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这本集子供年轻的父母每晚给孩子讲一个故事,就象莳花人每天一早起来,给刚刚吐芽的花木浇一勺水。

小说《家》的读后感(汇总5篇)


本文为读后感大全推荐专题“小说读后感”相关内容。

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看到更广阔的的天地。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感”是“读”的延伸。你收集了多少作品读后感范文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小说《家》的读后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1)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凭这个背景,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令我感到佩服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德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索面对困境时,对传统、对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时,思索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以一个在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人供她差遣……,这就是她,一个骄傲而又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她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落在了她身上。她才19岁,可以想像,这艰难。可是,她却坚强地撑下来了,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精神和勇气让我十分佩服。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有人落下山顶时,很多人绝望了,会失去生存的勇气。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适应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生存下来。

《飘》是部好书,即使过了那么长时间,也适于现在的社会形势。面对转变,改变自己价值观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2)

最近连看了两遍《高老头》,看完它的感觉就好像当时参观完大阪的今昔馆,细节做得太饱满,眼睛根本看不过来。当我抓着主线往下走了一遍,发觉漏了太多东西,又不得不马上回头,再来一遍。结果还是远远不够。

我先分享我最喜欢的一个点,那就是人物的矛盾,和他们对矛盾的处理。在这一点上,很多个人物都有,而我仅先分享其中一个人。

巴尔扎克从一开始就通过不同人物的视角将故事的可能走向一条一条得展现给了我们,从一开始就说清楚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不同的人处在不同的位置,以及故事中的人所做的决定。

故事中有一个人物非常重要,就是拉斯蒂涅。这是推动整个故事进展的核心,他身上有着当时这个时代,甚至现在这个时代的一些规律,他身上所展现的人性特点是很多人所共有的。

在继续讲述之前,我要先阐述一个重要的疑问:道德和不道德是什么关系,这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还是两个同时存在的实体,彼此独立?

拉斯蒂涅原是一个普通、穷困的大学生,因为在巴黎的缘故,嗅到了一丝上层社会的滋味,于是靠着远房望族特·鲍赛昂表姐的地位,进入了上层社会。但是这个过程却满是矛盾和冲突,甚至讽刺而现实。

早在拉斯蒂涅刚踏入贵族的领地时,就有特朗日公爵夫人向他挑明了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要往上爬就要丢掉道德,这个世界是金钱至上。

而后,又有社会的叛逆者伏脱冷用更为赤裸的话将这个游戏规则说得明明白白。拉斯蒂涅未来的出路只有3种:要么用功读书,从小小地方法官开始熬到大法官,或者类似地走律师路线;要么就只好贴上一个有钱的女人;或者就跟着他一起走叛逆的路线,挣一些不光明的钱。其实这三条路都不光明,只是最后一条太过于赤裸裸,可以直接看见血,因而大学生当时非常的反感。

然而有意思的是,当他“爱”的有钱女子(正是高老头的小女儿),让他吃到一些不爽快时,他立马就动摇了。几乎当下就反戈到了伏脱冷的第三条路上,以至于那个计划就启动了。所以可见,在富贵、骄奢、舒适,甚至高贵、优雅的生活(欲望)前,人是多么脆弱。

可是拉斯蒂涅又是矛盾的,非常的矛盾。这个矛盾不是体现在他内心的纠缠,而是体现在他的行为。他在道德和不道德中切换的时候,竟然非常自在。读后感·这可能是一个青年人认识了这个社会的多种面目之后做出的选择,可能当他看清楚社会的真相,他的眼光就在道德和法律之上了,他可以游刃于这些束缚之间。也有可能,是他的道德感和非道德感其实是割裂的。或者就是他那因为不道德而产生的良心的阵痛已经被麻木了。

他见到过高老头如何为女儿全心付出,见过他那两个女儿如何地不孝顺。他既知道高老头的处境如何地悲惨,也知道那两个女儿的处境如何地优渥。他知道这一切。在高老头弥留之际,他是给老头下葬的人,两个女儿都没有出现。但是他又能转身就去“爱”那个不孝顺的女儿之一。他的内心是否还有刺痛呢?他在看这一幕幕充满冲突的“真实事件”的时候,他是否还有感情呢?不得而知。

但是他选择了第二条路。这条路在他看来比第三条路更“道德”,因为他认为这是“纯洁的爱情”。但是在经历了这些之后,我相信即使用纯洁的爱情,也无法抵挡他爱的女人是踏着她爹的尸体往上走的事实。如果是这样,拉斯蒂涅,应该是实现了一次道德的深度麻醉。

不过他是用爱情当幌子,去掩饰其他黑暗面所带来的不安?还是见惯了这个社会的阴暗,已经接纳了游戏规则?我还不知道。

拉斯蒂涅的心路改变,是这个小说极为有趣的一点。我只挑了其中一个角度,而且肯定也有理解不到位的地方。这是一个极为不成熟的读后感,可以说是我个人的一些小小的思考。不完整,也谈不上深度。当随笔记录罢了。

话说,光《高老头》这一个小说就已经可以看到法国不同阶层、不同个体的特点了。更别说整部《人间喜剧》了。巴尔扎克的笔锋是真厉害,完全不废话,内容非常详实。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3)

我带着满怀的愤怒与惋惜随着老师的笔记,穿过黑板走进了当时的情景。

阿尔封斯·都德,法国写实派小说家,生于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的尼姆,1858年他为了谋生开始文学创作。1868年都德出版长篇小说《小东西》,1869年出版短篇故事集《磨坊书简》,受到很多读者欢迎。1873年发表了《月曜故事集》,其中《最后一课》选取了法国把阿尔萨斯和洛林割让给德国历史背景下的最后一堂法语课,描写的令人感动。1874年《小弗洛蒙特和大黎斯雷》让他成为当时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1897年12月17日都德去世,葬入拉雪兹公墓。

在都德的笔下,我们的心情越来越低落,随之又越来越气愤。他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土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力实行奴化教育。当韩麦尔先生翻开讲义又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厌烦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面对如此不可抗拒的如此冷酷的现实,小弗郎士突然开始感到祖国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了。

我们常说学生是学的'主人,是主体。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提高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关键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只要讲好每一节课,更重要的是启迪学生心灵深处的激情,使他们树立远大的志向,把学习与国家,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鼓足上进的风帆、乘风破浪不断向着新的高峰攀登。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4)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了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郝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郝思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郝思嘉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了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5)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在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是我们联想到人类。这是一本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的主体小说、令人读完以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捕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的心目中狼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如狮虎,速度不如猎豹,同为食肉动物,它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只为衬托虎豹的勇猛。就像一部电影它永远是配角。然而随着个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的想法是多么得无知。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谁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勇敢的。狼从来不畏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扯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

狼是团结的,他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有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狼群变回排山倒海,勇不可当,即使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型不乱。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精神,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鲁迅的呐喊读后感汇总5篇


罗曼罗兰有句名言“和书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每当读完一部作品,我们内心深处都会有所感动,那么现在动笔将自己的感悟写进读后感,这样可以有效的提升自己。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什么困惑的地方吗?以下“鲁迅的呐喊读后感”由我们为大家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鲁迅的呐喊读后感 篇1

慢慢地翻开那本厚重的《呐喊》,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篇并不出名的短篇小说上——《明天》。

很平凡很普通的两个字,很平淡无奇的一篇文章,却看得我心如刀绞,眼前竟不知不觉地蒙上一层雾。

明天是什么?

有人说,明天是美好,是光明,是快乐,是希望;有的人说,明天是将来,是无法预知的一切……然而这些在四嫂子的眼中都只化作两个字——逃避。是的,明天对于她来说只能是逃避,逃避今天的磨难。——除此之外,她又能怎样呢?曾经的她,肯与今天的暗夜作斗争,肯在深夜里用自己里用自己的双手纺出一张张绵纱,纺出一个个美好的未来,她也原以为一切会好起来,以为宝儿会慢慢长大,会卖馄饨养活她。可是她错了。是的,她错了。她只是一个粗苯的女人,远远不知道自己的双手无法与今天的暗夜抗争。所以她最爱的宝儿死了,永永远远地死了。

她嚎啕大哭,却无更多的人前来安慰——甚至连一个慰问的眼神都没有。也许何小仙、前来帮助人们此刻正拿着手里单四嫂子的钱偷乐呢?

所以单四嫂子放弃了,不再与今天的暗夜抗争了,她已经变得和大多数人一样了,已经把梦想毁灭了,已经把明天当作逃避了。

是的,单四嫂子只能任凭这个黑暗社会打压,只能逃避,她的明天即是逃避了。文章结尾处她最后轻轻关掉的灯,其实也不过是她关掉的希望了。

可悲啊,真是可悲啊!

但是谁又能说这不是这个黑暗社会中最真实的写照呢?

也罢了吧。

鲁迅的呐喊读后感 篇2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着。同样也是世界的名着,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沉睡中的东方巨龙,经过若许年的奋争,走到了今天,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处处勃勃生机的崛起中的中国!这是经过了几代国人的浴血奋战和不懈努力换来的成果,成果来之不易!以至于侨居海外的中华儿女也会发出长抒一口气的幸福感慨:祖国强大的感觉真好!

放眼望去,无论从世界范围的GDP排行还是从航天航空,亦或从部分领域的科技发展,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自信日趋强大和领先,做为龙的传人,中华儿女,我们更应该努力进取,把握机遇,为我们的祖国早日崛起于世界的东方,努力,再努力!

鲁迅的呐喊读后感 篇3

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 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 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了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 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 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 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 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 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 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 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值得的事情。

鲁迅的呐喊读后感 篇4

在拜读了鲁迅的短篇小说集《呐喊》后,我对其中的《狂人日记》印象十分深刻。

《狂人日记》是中国史上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

这本书是由一个狂人自身的角度看着这个世界,透过狂人的嘴,鲁迅讲述了他对中国几千年封建礼教的想法。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吃人两个字!

这是狂人日记里面最广为人知,也是最能体现鲁迅心中想法的一句。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礼教不可以说完全没有可取之处,但无可否认,它残害了许许多多人民,是他们麻木服从封建统治者的思想源头。

《狂人日记》将彻底的反封建精神与崭新而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深刻地体现了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的实绩,对其也起到了划时代的作用。

鲁迅的呐喊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呐喊》,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书中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与年轻时的所见所闻。我喜欢的其中两篇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故乡》。两篇都写了鲁迅先生对童年时的回忆,有喜有忧,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很好,让我们见到原来世界的腐败:阿Q的愚昧,童年的回忆,祥林嫂的可怜。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他原本是在日本做医生的,他想为人们治疗疾病,但有一天他从电影上看到中国人被俄国兵抓去做探路人,被日本人抓去并刺杀,而一旁的中国人却袖手旁观时,他才明白过来学医虽然能治病,但改变不了人的思想。于是他放弃学医,开始写作。他敢骂,骂那黑暗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腐败让我们看到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以往的耻辱:被敌寇逼着在条约上签字;让他们烧杀掠抢,还留下了惨不忍睹的大屠杀!康梁的反抗被可耻的清政府拦住,一个个像绑在树上的人一样无法回击。这就是我们的耻辱啊!

鲁迅先生以笔做剑,刺穿了黑暗的旧社会让人们感受到光明。如今我们的生活如此美好,全是这些革命人士用鲜血换来的啊!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让祖国更加繁荣,更加强大!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领航的读后感(汇总5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领航的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