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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门桥读后感

水门桥读后感

2023-05-27

水门桥读后感(通用10篇)。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精心为你整理的“水门桥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作者写的作品能让我们变得有智慧。这时候用文字的方式将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是很有必要的。

水门桥读后感【篇1】

影片前半部分是真的很扎心,也很催泪,尤其是伍千里整个连一起隐藏在石堆里,两个无聊的美军却想来对赌谁打的“尸体”更多,这一幕真的看得我忍不住哭了出来,长津湖的故事发生在1950年,以_为背景,对于我们来说,三个小时的电影可能很长,但这场战争持续了三年,那三年对于站在前线的战士们来说,更是煎熬。

刚新中国成立,还没来得及退伍,还没来得及探望家人,就要马上被号召去前线支援,家人们担心,那么辛苦得到的太平,为什么又要重新回去。站在军人们的角度来讲“如果他们不打这场战,就要下一代来打了”

很庆幸活在这个和平的年代,我们现在走的康庄大道,都是用老一辈革命家杀出的血路铺垫而成的。在面对美军派出的最先进和最优秀的兵队,中国人勇敢且坚强,是的,不是为了让谁瞧得起自己才是勇士,而勇敢地上战场,便是真正的勇士。

部队在出发时,哪怕那么仓促,那么匆忙地赶火车,老百姓也要把棉服丢上火车给他们。

如此寒冷恶略的天气,中国人民解放军却扛着寒冷在雪地里吃冰土豆,而另一边的美军却衣着温暖,吃着热热的饭菜和肉,还一边准备庆祝圣诞节。

影片的最后雷爹的牺牲实在让人痛心,让我想起了伍千里对他说过,战争结束后便随他回老家,然后雷爹住百里的房间,然后还要给他像一个媳妇,雷爹是满心期待的。但最后,雷爹为了引来美军,牺牲了自己,在伴随着“人人都说,沂蒙山好”的歌声,雷爹再也不会感到痛了。

电影的最后,看到志愿军们一个个被冻成了冰雕,美军也不禁向他们敬礼。是的,国人不服输的精神也总有一天会让我们成为最强,成为第一。

很庆幸我们活在了这个年代,与战争年代相比,我们还有什么抱怨的呢?故事的结尾也并没有彩蛋,也许《长津湖》最好的彩蛋,便是今日繁荣昌盛的祖国。

水门桥读后感【篇2】

近日,以抗美援朝战争中长津湖战役为背景的电影《长津湖之水门桥》引发观影热潮,打破多项中国影史纪录。集结一流制作团队、塑造丰满人物形象、运用高科技拍摄制作技术……这部影片以史诗巨制的规模再现战争场面,致敬伟大精神。目前,《长津湖》已打破票房、放映场次、观众人次等多项中国影史纪录。

激荡浩然正气,传承伟大精神,激发昂扬斗志,走好新征程。于观影者而言,电影《长津湖之水门桥》是一次精神的洗礼。在新征程上,我们需要更多类似于《长津湖之水门桥》这样的电影,来帮助我们牢记历史故事,铭记烈士精神,从而不断坚定理想信念。那么,电影《长津湖之水门桥》带来了哪些启迪,能够赋予我们怎样的前行的感悟呢?且让我们抽丝剥茧,领悟到其中的精神真谛。

优质电影,来自于精益求精的创作。在新中国电影,已经有了《英雄儿女》《上甘岭》等反映抗美援朝战争的影片,而这一次,《长津湖之水门桥》再次以史诗巨制的规模对准了长津湖战役。影片限度帮助观众了解、感悟这段历史。这部电影的制作规模、拍摄时间跨度、动用的演职人员数量等都创下了中国影史之最:5年多的剧本打磨,2年多的细致筹备,超过7万人次的群众演员参演,超大规模的服装道具,超百公里的战役战术设计。编剧兰晓龙提交的初版剧本就有13万字,精修后还有6万字。正是在这样精益求精的追求下,才诞生了这部伟大的作品。

展示历史,宏大叙事描摹不屈精神。任何一部成熟的战争片,都离不开对历史的诠释和对战争的反思,以及对和平的追求。《长津湖之水门桥》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塑造了以伍千里、伍万里为代表的一系列人物形象。在这个基础上,再放进宏大背景和历史人物,如抗美援朝第一个特级战斗英雄杨根思、冰雕连英雄群像等,最终构成了艺术形象和历史人物的虚实结合,展现了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

牢记过去,汲取不断前行的动力。哪些精神最需要牢记,哪些细节最能打动人心,哪些故事最为生动感人,这些都应该是电影赋予的价值。在《长津湖之水门桥》中,多次展示了志愿军“风林火山”般的战斗素养,体现了中国人民志愿军指战员昂扬的斗志和严明的纪律。同时,电影用鲜活的故事情节写出了志愿军在生活中不畏艰难困苦、始终保持高昂士气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以及在战斗中英勇顽强、舍生忘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志愿军指战员面对世界上大的敌人,在极为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一把炒面一把雪,以苦为荣、顽强拼搏,经受住了生命极限的考验,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敢打必胜的信念。这些精神,才是我们今天需要铭记的,更是能够为我们带来不竭动力的宝贵源泉。

为什么花儿春常在,烈士的鲜血染红了它。我们在和平年代观看这样的电影,除了从中汲取精神力量之外,更应该反思战争给人类带来的伤痛。和平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希望能有更多《长津湖之水门桥》这样的电影,激荡浩然正气,传承伟大精神。

水门桥读后感【篇3】

映蓝的雪夜相较于前作《长津湖》更加寒冷肃杀,是从风雪到暴风雪的升级,七连众战士在狂风暴雪中举步维艰,吴京饰演的伍千里对易烊千玺饰演的弟弟伍万里的叮嘱,更在残酷战争下传递着兄弟间的温情。电影《长津湖之水门桥》由前作《长津湖》原班人马演绎,讲述七连在结束了新兴里和下碣隅里的战斗之后,又接到了更艰巨的任务。

长津湖,是位于朝鲜北部长津江上游的人工湖,在咸镜南道。建有高55米、顶长700多米的重力坝,将长津江截断,筑成面积54.2平方公里,按平均3米水深,库容超过1.6亿立方米。长津湖是朝鲜第二大人工湖。

长津湖战役是抗美援朝战争第二次战役中发生在长津湖地区的一场战役。

长津湖战役中,中国人民志愿军第9兵团3个军,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与武器装备世界一流、战功显赫的美军第10军,于1950年11月27日至12月24日在朝鲜长津湖地区进行了直接较量,创造了抗美援朝战争中全歼美军一个整团的纪录,迫使美军王牌部队经历了有史以来"路程最长的退却"。这次战役,收复了三八线以北的东部广大地区。志愿军在东西两线同时大捷,一举扭转了战场态势,成为朝鲜战争的拐点,为最终到来的停战谈判奠定了胜利基础。

水门桥读后感【篇4】

一转眼,寒假就要结束了。在这寒假里,我遇到许许多多难忘的事儿,但使我最刻骨铭心的,是妈妈带我看的一个非常有教育意义的电影——《长津湖水门桥》。

影片讲的是抗美援朝的故事——三炸水门桥。电影内容让我意味深长。里面的有两个情节让我至今难忘,第一个,就是连长伍千里说的一句话,:“我们的任务就是把桥炸了,桥没炸掉,就意味着任务还没完成”。看着战士们为了炸桥,一批一批的战士在美军的枪口下倒下,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哗哗地往下流。想想自己平时学习中,遇到些困难就退缩,突然感到自己太丢人了。

第二个情节,就是最后伍万里依偎在哥哥伍千里的尸体下,美军用汽油枪焚烧哥哥的尸体,间接地把冻僵的伍万里烘醒,他那无助和绝望的眼神,看着哥哥慢慢烧为灰烬。大部队赶来时,重新报人数,伍万里的一句话,又让我控制不住泪奔:“第七穿插连,应到157人,实到1人。”那时的他,是多么的痛苦,一起战斗的战友相继全部牺牲!为了今天的幸福,他们,勇士们,付出的代价该是多么巨大!

看完这部电影,我懂得很多,我们的先辈为了不让我们打仗,为了让我们拥有幸福,把该打的仗打完,创造出美好的生活,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我要好好学习,让七连的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在我身上延续。为了不让任何国家欺负我们,我们一定要学会强大,少年强则国强。

记住,将来,我一定要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水门桥读后感【篇5】

20xx年2月6日是个星期日,我和妈妈观看了《长津湖》这部电影。讲的是抗美援朝第七穿插连跟美军决战水门桥的故事。

电影中第七穿插连连长伍千里让我印象最深,从他炸毁水门桥战术可以看出,他是一位英勇无畏、胆大心细的英雄。第一次九连炸桥失败,他接到任务,和九连汇合后,精心布置第二次炸桥任务,他从四个方向部署炸桥任务:一部分攻水泵房;一部分佯攻桥南,打掉照亮塔;一部分抓指挥官;一部分在桥北炸桥。在美军修复桥后,伍千里整顿剩下的兵力,进行第三次炸桥。第三次,他让弟弟伍万里吸引美军的注意力,指导员梅生开着半履带车配合他冲进敌人营地,他孤身一人冲进美军营地,被敌人机枪射中,但在中弹牺牲前他把炸弹给射中引爆,把水门桥成功炸毁。

伍万里是连长的弟弟,他是在部队中成长起来的英雄。从一个“惹事精”慢慢成长为一名真正的战士。战役结束后,七连只剩他一人,他请求恢复七连建制,让英雄的七连永存!

电影结束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残酷的抗美援朝战争结束了,但我们中国人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永远铭记那些牺牲的英雄先烈。我希望世界永远没有战争!

水门桥读后感【篇6】

正月初二,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黄山外公外婆家拜年,晚上爸爸带我上影电影院看了《长津湖之水门桥》。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在极寒严酷的环境下,东线作战部队凭着钢铁意志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一路追击,奋勇杀敌,扭转了战场态势,打出了军威国威。《长津湖》我也看过,当时的我并没有发现原来这些战士还有编号和代号,只是认为每个人都非常英勇,一上来美国就被中国打“哭”了。当时美国的史密斯说:“撤退”!“撤退!”随后又给美国的将军打了电话,可将军一听到史密斯的话就一顿臭骂:“不能撤退”!“不能撤退”!撤退就是叛徒!结果美国军队逃到了水门桥,中国军队便炸掉了水门桥,他们最终也无路可逃了。中国军队英勇奋战,不依不饶的说:“敌方修一次桥,我们就炸一次!”就这样两方一直在战斗,在零下40多度的冰天雪地里,中国军队一直靠被冻得僵硬的土豆为生,战斗中“五万里”的哥哥死了,整个连队就“五万里”活了下来!真的好艰难啊!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是呀,面对这些革命先辈用鲜血和牺牲换来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应该如饥似渴地学,吃苦耐劳地做,这样才能使自己对得起革命先辈的流血和牺牲,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能使祖国变得强大!

水门桥读后感【篇7】

今天,爸爸妈妈带我去看《长津湖之水门桥》这部电影,看完后我心情很是复杂......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在新中国刚刚成立的第二年,国家百废待兴。在朝鲜处于生死存亡之际,我国安全面临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党中央应朝鲜政府要求,毅然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

这部电影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伍千里为了炸毁美军的坦克,牺牲了。还有一个场景,让我忍不住留下来眼泪:伍万里站在回国的火车前,大声的喊出:“七连应到一百五十七人,实到一人。”一百五十六名英雄牺牲了。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都来自于烈士们对于新中国的热爱,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因为他们相信一定会胜利。

走出电影院后,我问妈妈:“这部电影为什么没有彩蛋?”妈妈说:“如今的万家灯火,国泰民安,就是这副电影最好的彩蛋。”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祖国的大好河山是先辈们抛头颅、洒热血替我们打下来的。

水门桥读后感【篇8】

12月4日夜,中国士兵把自己埋藏在风雪和黑夜里,他们巧妙地躲过探照灯、照明弹和更多的警卫,悄无声息地把更多的炸药安装在了被严密守卫的水门桥上。在成功爆炸后撤离的同时,还不忘破坏了周围可用的木料。

至少,在这支炸桥中国小分队的指挥官心里,他们已经做了几乎所有该做的和能做的。也许剩下的唯一事情,便是看着撤退而来联合国军如何在断桥面前被堵死,然后被尾随而来的我军主力部队消灭。

然而,后来见到的一幕再次令他们感到不可思议。一支装备更加奇怪的联合国军工兵营赶来,他们操作着中国军人从来没见过的工程机械,利用原桥残留的根部和携带的钢制材料,居然又在一夜之间修起一座钢木结构的桥梁。这次,修好的桥上甚至隆隆开过了坦克。

而且联合国军已经意识到了他们前面所犯的错误超过一个坦克营近40辆坦克在桥两侧排开布防,此外还有大量的轻重火力由内向外把桥死死围住。联合国军以如此超豪华的火力配置此来展示自己不惜一切代价保护这座桥的态度。

能够压倒这态度的,也许唯一只有中国军人们以命相博的决心了。小代价的偷袭已无可能,惨重代价的强攻不可避免。

紧接着6日的夜晚,在几乎没有任何重火力的掩护下,数以百计的中国士兵踩着厚厚的积雪,反穿棉袄、身负炸药,由多个方向再一次向水门桥攻击前进。

水门桥读后感【篇9】

假期里,我看了春节档《长津湖之水门桥》,深受触动。这部电影讲述了在抗美援朝时期美军撤退途中发生在“水门桥”的一场战役。

此时,中方志愿军刚刚攻破了机场。机场里,美军因为火力不足准备乘飞机逃离,但陆地上有许多物资需要搬运,水门桥成为了美军唯一的撤退路线。

志愿军司令员知道了此事后,立即将九连和第七连穿插连派往水门桥。在去往水门桥的路上,风雪交加。电影里的特效十分逼真,真实展现了当时中国志愿军面临的恶劣环境和战斗的不易。

到达水门桥后,七连找到了九连的人,得知在此之前九连已经执行了一次炸桥任务。只可惜武器太差导致没有成功。讲完这句话,九连的团长就倒下英勇牺牲了。他正是因为炸桥身受重伤,一块石片打进了他的身体。

七连在当晚便立即开始了打击美军指挥部的计划。他们打进了指挥部,却没有抓住美军的指挥员。于是“神枪手”又去执行炸桥任务,放好炸药后却被对方增援的坦克压在身上,他宁可牺牲自己,于是让七连的连长打爆炸药包,连长含泪击爆了炸药包,桥面受到了重创。但因为又一波增援赶来,七连不得已只能撤退,最后七连连长抱着炸弹冲上了桥面,引爆了炸弹。

在影片的最后有三个感人的片段。一个是一名美军战士把一瓶酒塞到死去的战友手里,并在酒瓶上写着“一瓶喝了酒可以结束战争的酒”,反映出反战的思想。还有最后中国司令员与其他人在长津湖边的悬崖上脱帽敬礼,让人看了不禁潸然泪下。

水门桥读后感【篇10】

春节档电影上映了,令我最期待的便是《水门桥》。燃炸的战争场面、动人的战友感情深入人心的。

抗美援朝战争作为中国人的不能抹去的记忆,老一辈的人是去电影院看那段耳熟能详的历史,七连每个战士的牺牲都值得铭记,他们任务的就是炸毁水门桥,打败敌人。

伍万里慢慢褪去了稚嫩,已经成长为担负全连希望的战士了!从《长津湖》中执拗,到《水门桥》中坚毅果敢,让人看到了伍万里的成长!

伍千里和伍万里兄弟情令人感动,伍千里宠溺地捏伍万里的脸,一次次都有情绪的不断递进。那份严厉是想让万里能在残酷的战争中成长起来,那份怜惜是心疼的弟弟也要经受这战火的洗礼。最后万里想起和哥哥的对话“你知不知道什么是特别好,特别好就是,哥我特别想你。”

这样悲烈的故事,又不得不相信这是事实,这是我们应该铭记的!悲伤换不回为国奉献的战士们,唯有努力建设国家,才能回馈他们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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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天堂(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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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天堂【篇1】

读了曹文轩的著作—《天堂的眼睛》,让我大有感触。主要讲的是:几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他们在一起生活,有开心的事、有悲惨的事……

这本著作有一处深深感动了我,让我不禁热泪盈眶。

这一处是:有一个初中学生,他家很穷,以种地为生,种地的钱有时候还不够家用呢,他家有一片水泥地,不能种菜,家人说:“买一头水牛羊,等到卖钱。”他看爸爸妈妈和奶奶腿脚都不方便,决定一个人独自去买海牛,但这里离海边有三百公里,这个决定他还没给家人说,有一天,他带着钱去买海牛,经过几天的奔波来到了海边,把钱交个买海牛的人,挑了一只海牛走了,尽管还牛是多么的调皮,但他还是把牛制服了,在为了制服牛,他把自己种的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上没剩下几块布,到处都是伤痕,连鞋子也不见了。最终把牛给拽了回来奶奶高兴地丢下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过去,抱住孙子。

把这一小片读完了,我热泪盈眶,他不顾一切的把牛拽回来,冲着可以看出他是一个不怕累、不怕吃苦、不怕困难、勇于承担和体贴家人的好孩子。

读后感天堂【篇2】

我看过冰心奶奶写的书,也看见过叶圣陶爷爷写的书,但从没看过巴金爷爷写的书。巴金爷爷写的书真是太好看了,相信看过巴金爷爷写的书的人肯定念念不舍,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一个星期六,妈妈在网上帮我和妹妹买书,我先对妈妈我要买巴金写的书《鸟的天堂》,很快书买好了第二天就寄过来了。我从第一篇看起。第一篇是散文,题目《“再见吧,我不幸的乡土哟!”》这篇是写巴金离开上海,去法国读书的,当他踏上船的时候,他可回头看到了家乡的山水,也看到了在岸上对他招手的亲友和养育他的热土从此刻和重洋和高山之时,巴金的眼睛涌起了热泪,着热泪包含着一种祖国深深的爱,也有对满日的黑暗社会深深的狠。低低的一声“再见吧,不幸的乡土哟!”这篇文章使我感动了,离开自己的国家去外国留学,真是恋恋不舍呀!

书里面种种复杂交织的情绪,以排比的名式波涛汹涌的海浪层层高涨,字里行间充满了真挚感人的力量,喊出了那个年代热血青年的心声。

巴金写的书类型多端又让你感动的文章、开心的文章,也会让你变得更加坚强……

读后感天堂【篇3】

今天,我读了《鸟的天堂》这篇课文,才让我知道,大自然是如此的奇特与美丽,让我欣赏到了众鸟纷飞的景象,也让我有幸看见了这美丽而富有生气的南国风光!

这篇课文讲了在一棵茂盛的榕树上生活着很多的鸟。一棵大榕树为什么会吸引如此多的鸟儿呢?哦,原来是因为榕树枝叶茂盛,土地湿润,气候宜人,适合鸟儿们做巢和生活,再加上附近的农民不许人捉鸟,鸟儿们得到了保护。这样得生活让鸟儿们生活快乐,榕树成了鸟儿们得天堂。这也为我们得生活增添了乐趣,对环境得保护,动物得爱护也就是对自己生活得热爱。“昨天是我得眼睛骗了我,那“鸟的天堂”得确是鸟得天堂啊!”这句话运用了画龙点睛之笔。如果当时作者不去仔细观察,肯定会认为朋友在说假话,认为没有一只鸟。一定会让作者对“鸟的天堂”产生很大的误会。我们也不能只看表面,要伸入问题里,要身临其境,你才会领悟到应该怎样解答。也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不然你就不会知道里面真正的含义!

这篇《鸟的天堂》让我知道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了明天的美好,一定要更加保护好环境!

读后感天堂【篇4】

大海上,飘荡着一艘小船,父亲亲切地抚摸着儿子,随即纵身跃入大海;或许,这样的开始,是海洋,也是天堂。

一个沉溺于自我世界的孤独症孩子,命运却无法眷顾到他,无法与自己的同龄人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无法与旁人正常交流,甚至没有常人的生活自理能力,但是他会毫不掩饰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开心的时候,会用他的笑脸来告诉旁人自己的喜悦,会用自己的手指在空气中欢快得摇曳,愤怒的时候,会不停地抽搐身体,会在父亲的身体上留下牙印,失落的时候,会噙着泪水,寻求着父亲的安慰

这一切都标示着,他与普通人一样,拥有着各种各样的情感,只是无法正常地表达出来,无法面对这个社会,对于恐惧,他选择了本能得自我逃避,逃离这个社会,以及这个世界,或许拥有着美好的希望,却选择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拒绝着一切的一切

影片的发展,并不如很多国内外的大片一样此起彼伏,更多是源自生活的那一份平淡与真实,展现的都是平凡人地生活,出自平凡,却不断地创造着希望和梦想,海洋馆中的场景更是一个升华的表现;父亲带着儿子,为了今后儿子的归宿而奔走,一边教会儿子生活技能,一边默默地忍受着生命即将结束的痛楚,还不断地为儿子编织着梦想,告诉大福,以后见到了海龟就如见到了自己,直至最后,没有了父亲的陪伴,大福认认真真地拖地,煮鸡蛋,坐公交,仿佛父亲一直就在自己的身旁,而大福同时也是幸福的,有那么多关心他的人帮助他的人,才能够支持着大福今后能够顺利地走下去。

一个身心健全的人,或许面对命运,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去改变这一切,而天生拥有残缺的人,却只能屈于命运的安排,以及社会保障和人性道德的良知,《海洋天堂》固然是一个美好的童话,而现实中能够像大福一样在社会关爱下成长的又有多少呢?我国之所以拥有如此庞大的弱势群体,与社会的保障机构体系是密切相关的,其间所存在的弊端也一直影响着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导致了社会矛盾的不断深化,往后若是能够像《海洋天堂》中那样实现对于弱势群体的社会关爱,那构建和谐社会也是指日可待。

读后感天堂【篇5】

在说迪安的《告别天堂》之前,我得承认一个事实,我是一个极其狭隘的、挑剔的读者,不喜欢看营养丰富的文章,不喜欢看油腻腻的,不喜欢甜不啦叽的,也不喜欢眼泪吧嗏的,更不喜欢清汤寡水儿的,就喜欢看有筋骨的。

再说说迪安,1983年生的迪安,21岁写下《告别天堂》,先不说好坏,就这年纪能写出十几万字的书来,已然是件值得称赞的事了,更何况人家即文学、又文艺,而且还特生活。《告》讲的是5个年轻人的焦灼的情、爱、生、死关系。故事叙述方式效仿斯威夫特的《杯酒留痕》5个主人公分别以第一人称形式讲述。5个人,3男、2女,我更愿意理解为是2男、2女+1男的故事。画一个方格,每个人占一个角儿,女1号后面有个小尾巴,就是后面提到的“+1男”。值得称赞的是这纷繁复杂的关系是作者通过每个人的嘴里叙述出来的,而后再将任意两个人所说出来的内容结合,发出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叫“关系”的东西。随着故事的推进,“关系”越发的复杂,可以说这样的故事结构让人感觉在同时读5个人的日记,书看到最后了,故事神秘的面纱才完全剥开。合上书的那一刻,顿时觉得嘴里一阵苦涩,越bia叽越苦。

5个人,5个被人认为看得到未来的中学生,来自一个沙尘肆虐的内陆城市,这所中学是离开这个城市的便捷通道,在一个狭小得只有5个人的世界里,在高考的时代背景下,形成了故事的全部。宋天扬以一种“偏执的爱”贯穿全文,江东半自卑、半被动的在“偏执的爱”的阴影下衍生出一种叫“自尊”的东西,这种“自尊”是在一个世俗眼中更加“卑微”的“校妓”身上体现出来的。文中提到的“校妓”是方可寒,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一个在学校靠跟男人上床来挣钱的女孩,一个门门功课优秀的学生,一个最后得了血液病死去的人,是故事矛盾区最复杂的部分,也是最值得反思的内容。

行文方面比较甩得开,每个小节的标题就是陈述人的名字,内功有点不够用的说,5个人的内心独白方式、语言特点没有区分开,怎么看怎么像一个人说的。

方可寒的死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一个分水岭,是量变到质变的一个指标。

周雷的篇幅不多,就是一个救驾的,难为作者想出个这么一个人来捡剩儿了。原本以为主人公会死,结果没有,就想不通的“天堂”到底是谁告别的?当然,我得检讨书名没想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看懂的表现。

文中提到《霸王别姬》、《局外人》、《海子》的诗非常频繁,精选的一些句子和自己的有感而发显得特别到位,特别是“渡口边,找不到一朵可以相送的野花”,太绝了,要意境有意境、要情怀有情怀,赞一个。从这几个节选的书目中就能感觉到迪安还是很文艺地,而且文艺的生动,具体,真实,一点都不做作。

读后感天堂【篇6】

《天堂蒜薹之歌》是我接触到莫言的第一部文学作品。我也不知道当初我为什么会在这么多莫言的小说中,为何偏偏选中了这一部长篇小说,或许是因为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了我吧,总之我也讲不去出个“因为所以”来,只是一种感觉吧。

《天堂蒜薹之歌》是一部取材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同时也是一部彰显作家良知,反映弱势群体生存状态的长篇力作。读完这本书后,不难发现这篇小说存在着两条贯穿全文的线索。一条线索是复员兵兼蒜农高马与四叔家小女儿金菊之间的凄美爱情故事。另一条线索则是在愤怒的天堂县蒜农们制造了震动一时的“蒜薹事件”后,被当时政府认为是主主谋的高羊、高马、方四婶等人被逮捕及其在监狱中的遭遇和各自的悲惨结局。

初看《天堂蒜薹之歌》的前两章时,会有点疑惑,搞不清楚莫言所想要表达的内容,因为第一章和第二章看似毫无联系,但深入阅读之后才发现实则不然。这是莫言特地所采用的一种写作手法。小说全篇采用倒叙和插叙的方式,同时在每一章的开头穿插民间艺人瞎子张扣的演唱片段,使整篇小说令人读起来有汹涌澎湃之感,并且充满力度。

小说在结尾的写作方式也颇有新鲜之感。莫言在结尾的打造中并不是采用与前文一样的叙述手段,而是引用了当时《群众日报》中真实的数篇相关报道和评述来结束整篇长达27万字的文学创作。这样的结尾方式比单纯的描述来的更有力度,它反映了当时震动一时的天堂“蒜薹事件”的最终结局,使人们更加清楚的了解到了该事件的最终处理方式,同时也令读者对天堂“蒜薹事件”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

读后感天堂【篇7】

《天堂与地狱》这一个故事讲的一个大善人死后。天使飞来接他上天堂的时候,大善人想到地狱去看看地狱与天堂的差别,结果才知道,天堂与地狱其实只相差一点点:

自己给自己夹食物---地狱;

用自己的筷子给别人夹食物-相互养活对方。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意思。我们平常形容两种很大差别的时候,总是说好比天堂与地狱。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最大的差别只有那么一点点,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可见,人们之间的态度很重要。

我想大家一定都知道千人糕这样一个故事吧;哪怕一点点也是通过许多只手作成的。你有没有想过,你在一个森林里,没有任何工具,也没有任何食物,也没有任何人理你,难道这不是地狱吗?你能坚持多就久?

只有我们先帮助别人,别人自然会帮助你。

人人付出一点点的爱,这个世界更温暖、幸福。

读后感天堂【篇8】

我看过一个视频《天堂的午餐》。

视频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小翼为母亲精心准备了午餐,12点到了,他的妈妈开门回来,看见她儿子亲自为她准备的一桌饭菜,特别感动,用颤抖着的手夹起碗里的菜

看到这儿,我十分奇怪,为什么要叫《天堂的午餐》呢?它跟天堂又有什么关系呢?接下来是令我意想不到的一幕:只见镜头从一桌的饭菜,移动到一碗一点也没有动过的饭时,我看到椅子上立着的是小翼母亲的遗像!小翼用一只手捂着脸,失声痛哭起来视频的结尾出现了这句话当你在等以后,就等于失去了永远。

看完这个视频,我若有所思:当你在幻想以后的美妙生活,而忘记现在时,那你将失去美好的未来;当你总是说等以后再说吧、等一下再说这些话时,你就会失去最好的机会。就像小翼一样,只是想着等母亲老了在孝敬她,却不知道他马上就要和母亲分离,他一直以为自己还有很长时间可以等那一天,却不知到孝顺母亲绝对不能等我们若要想孝顺父母,决不能等到长大了,而是越早越好。我们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只能尽早去做,父母随时都有可能离我而去,就好像我们学过的课文《怀念母亲》,季羡林爷爷也是因为没能好好孝顺母亲,母亲死后,他一直觉得自己有愧于她。

这使我想到了另一个故事:一位老人孤独地拿着一部很旧的手机,走进一家维修店里去维修。年轻的女店员看了看手机,告诉老人手机并没有坏。老人听后,突然痛哭了起来:那为什么我接不到孩子们给我打的电话?女店员只能呆呆地看着老人离开看完后,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老人不愿意相信子女从来都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他只是很傻的认为是手机没用了而我突然间想到我也很久没有给爷爷外婆打过电话,是不是他们也同这位爷爷一样想念我呢?

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还有一首歌叫《跪羊图》,不管是短片还是歌曲,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孝顺父母。我突然间想起自己平时动不动就叫父母做这做那,干活还要爸爸妈妈付工钱,还常常在心里同妈妈顶嘴,把妈妈的话当成耳边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都不在了,我会怎么样?看完视频那刻我就决定开始一点点改变自己,从一点一滴开始,每天为他们做一件事。其实孝顺父母很简单,不管你在家还是在外面都可能做到:可以陪他们一起吃饭,可以每天送给他们一句问候,在外的人可以常常打打电话,可以一起看电视、下棋、读书,还可以陪他们一起过节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我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做一个孝顺父母的人。

读后感天堂【篇9】

《山羊不吃天堂草》是曹轩的着作,感情深厚,意义非凡,可以说是我看过的所有书里最吸引人的书了。

书中讲述了农村的小朋友明子家里东拼西凑买了群山羊,过着幸福的日子,可好景不长,越来越多的人家养山羊,直到草全部被山羊吃光,山羊不能生活下去。所有的人又把山羊卖了,唯独明子家还养着山羊,他们发现一片偏远的大草地,可山羊到了那里就是不吃草,最后山羊都死了。于是明子拜木匠师三和尚学艺,学了不少木匠活,与师兄黑罐等到城里去打拼,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挣钱养家。在打拼生活中,明子历尽风吹雨打的困难,结实了不少朋友,也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

其中一个片段让我记忆犹新,有一个抽奖的活动,一等奖一台彩电,二等奖一辆自行车,三等奖一个洗浴香波。明子和好朋友鸭子先买了十张奖券,都没中,明子又买了20张,也还是没有太大的收获,明子愤愤不平,一连买了50张,又嫌奖券太多,卖掉了其中的三张,可那三张里,居然有个二等奖。他非常伤心与自责,又发疯了般一连买了200张,可是又失败了,要么没中,要么就是三等奖,让他多少有点不满。

本书讲了一个穷人小孩的生活,与我们不一样的生活,他们的人生要比我们坎坷得多。但我们从他们的经历中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人生会有很多波折,也会有很多快乐的片段,无论生活展现给我们什么样的画面,我们都坦然接受,勇敢面对。

读后感天堂【篇10】

遥远的天堂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在长篇小说《我在天堂等你》的后记中,裘山山写道:“无论时代怎样变迁、社会怎样发展,我都敬重那些有着坚定信仰、并为之付出毕生努力的人,敬重那些始终如一为理想而奋斗的人,敬重那些重情义重责任重生命质量的人,敬重那些以生命为旗、以灵魂为足终生行走的人。”这份敬重在今天愈加深厚,到了这部长篇散文中,已经分明化成了真切的相融。由此想到,了解、理解、敬重、关切和爱他们,也应该不仅仅是一般军人和军旅作家的事情。我们不一定是教徒和英雄,但不能没有信念,不能不去把握人与自然、生活和责任的分寸,亲近在天路历程上最接近太阳的人,心灵可以得到洗礼和提升。作者用生活的脚步丈量着神性的海拔,她所见证的人们犹如守护安宁的天使,翅膀的方向牵动着我们的心神,总是往天亮的地方飞,眼神所及和心灵所系的地方是天堂般的阳光之家。《遥远的天堂》让我们看到了戍边军人的白天黑夜和我们的日常生活的殊异,那真可谓天壤之别。献身这里的人们以强者不一样的呼吸、心跳和站姿,引领着人间安稳、祥和、欢悦的雅乐。作者仿佛肩负着特有的常驻高原的官兵的感受、心情和使命的重量,这里确有“我”之所感,但那是一个“小我”糅进了“大我”的特殊的“高原反应”——诚挚的仰望和真切的相融……

《白牙》读后感通用10篇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更加明白这本书背后所掩藏的现实意义。我们抽一点点时间撰写读后感,用来记录自己读书时的所思所悟。那么你知道我们在书写读后感时应该注意什么吗?栏目小编特别编辑了“《白牙》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白牙》读后感 篇1

-1《白牙》读后感假期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书是《白牙》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白牙是一只狼,它的爸爸死了,妈妈被卖了,天天跟狗打斗,于是它过起了地狱般的生活。一只狗咬住了白牙的咽喉,白牙差点儿就死了,这时斯科特先生的出现使它的生命有了温情。因为它的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斯科特先生的爸爸,斯科特法官的仇人来了,法官并不在乎。白牙把仇人杀死了。白牙还当爸爸了呢。它还跟一只小狗的鼻尖碰到了一起,于是小狗用温暖的小舌头,在它的脸上舔了几下,白牙也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头,轻轻舔着小狗的脸颊,用他的父爱关怀着自己的孩子。从书中我懂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克服,才能获得很多幸福和美好的生活。2.《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后来白牙才知道,原来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可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非常敏感,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白牙》读后感 篇2

朋友们,你们看过《白牙》吗?这可是一本名著噢,告诉你们吧,这本书可好看啦,作者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杰克·伦敦,他是一个美国人,生活在一百多年前,我很佩服他写出这样好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混血狼,因为它的身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所以它有着狼的野性和狗的忠诚,它的名字就叫白牙。白牙刚出生不久,就遇到了一次饥荒,雪原上几乎找不到吃的东西,它的兄弟姐妹全被饿死了,只有它稍微强壮了一些才活了下来。过了不久,第二次饥荒又来了,它又失去了父亲,白牙和母亲被一个名字叫做海狸的印第安人收留了,后来它和母亲都被海狸卖掉了。白牙落在了史密斯的手里,它被史密斯训练成了“斗狼”,成了史密斯的赚钱机器,每天生活在噩梦中。

终于有一天,好心的斯科特先生来了,他救出了白牙,带着白牙回到了他的家乡——旧金山,白牙从此就像进入了天堂,生活的非常幸福。白牙对斯科特先生忠心耿耿,有一天夜里,斯科特法官的仇人吉姆跑进了斯科特先生家,吉姆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他要杀死斯科特法官,白牙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咬死了吉姆,但是白牙也受了重伤,断了一条后腿,身上有三个弹孔,肋骨断了三根,几乎快要死了,后来在斯科特先生一家人的精心照料下,白牙终于恢复了健康,它被起名为福狼,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我非常喜欢白牙,它对主人那么的忠诚,其实只要我们爱护动物,动物也会对我们人类友好的!

《白牙》读后感 篇3

书的名字叫《白牙》。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牙是一只善良、勇敢、可爱的混血狼,因为它身体里既有狗的血又有狼的血。白牙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不久母亲也被卖了,到处流浪,成了一只斗狼。后来斯科特法官收留了它,它很感激斯科特先生,为他改掉了身上很多坏毛病。白牙对主人非常忠心,主人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到它的主人。斯科特法官的一个仇人—罪犯吉姆来到斯科特法官的庄园,当吉姆走到斯科特法官家大厅的时候,白牙从梦中醒来,它闻到一个陌生人的气味,白牙能感觉到这个人不是好人,所以当吉姆要上楼的时候,白牙奋不顾身地冲上去,与他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最后吉姆被白牙咬死了,白牙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血快要流干了,斯科特法官很心疼,找了很多医生为白牙治疗,最后白牙终于得救了。读完这本书以后。

《白牙》读后感 篇4

我特别喜欢《白牙》一书,尽管我已经看过多次,还要再拿出来细细品味一番。不瞒你说,这次我又有新收获了呢!

我又是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看完时,我心中还是感动至极。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父亲在它出生不久时就战死了,它半大的时候母亲也被买了。白牙是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它有着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白牙从小便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残酷的战斗,一次又一次的磨练使它战无不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他的棍棒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被迫成为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对手实在强大,白牙频临死亡,这时,新主人把它从死亡线的边缘拉了回来,并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使白牙变得忠诚、善良。白牙又帮主人打死了夜晚偷偷潜入主人家的偷袭者,虽说救了主人和主人的家人们,但白牙身受重伤,但凭着它顽强的生命,白牙活了下来,可以和同类或主人玩耍了。小说描写细腻生动、感人至深。

小说最后,白牙为什么变得忠诚、善良?是因为主人对它的仁慈和爱呀!是白牙对主人的信赖呀!如果主人对它不仁慈,不爱它,白牙也不会信赖主人,那么白牙就要继续臣服在人类的棍棒之下,稍作反抗,就又是一阵棍棒的毒打......我闭上眼睛,不敢再想下去了。幸好主人对它仁慈和爱,不然白牙为什么拼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呢?那白牙的主人不就......其实,白牙完全可以不救主人,可是,白牙对主人的爱已经达到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地步,所以,白牙愿意搭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

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低声说道:仁慈和爱,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白牙》读后感 篇5

《白牙》是一本写动物故事的书,它写了一只狼的故事。在白牙的母亲基切听了人类的话后,白牙便开始了跟人类的生活。

白牙的第一个主人是格雷,它并不喜欢格雷,却对他忠心耿耿,最终成为了一只领头的雪橇狗。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主人带到了白人生活的地方,有一个人对它非常感兴趣,人们都叫他美人史密斯,其实他很丑,他千方百计的想让白牙属于他,他用威士忌引诱格雷上当,最终格雷为了一瓶威士忌,把白牙换了出去,白牙就成了史密斯的`狗。

史密斯让他的野性有加无减,史密斯把它变成了摇钱树,让它出去和别的狗战斗,白牙百战百胜,他便可以获得大把大把的赌金。但是史密斯对白牙非常凶,白牙只要被放开就对史密斯又扑又咬。直到遇到了一只斗牛狗,白牙输了一回,司格特用150美元买下了它,白牙才开始了新的美好的生活。司格特给它肉吃,让它拉雪橇。白牙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对世间任何事物都要爱护,不能用暴力对待,你怎么对待他们,他们就可能怎么对待你。你看,白牙对史密斯又扑又咬,非常凶狠,而对司格特非常的温和,白牙白天为人们拉雪橇,到了晚上还守护主人的财产,非常忠诚。

世间万物都有思想,所以要对世间万物好点。

《白牙》读后感 篇6

“妈,都卖了什么好东西啊!”“没什么。哦,对了,我给你买了一本故事书。”“给我看看!”“你呀,就是猴急!”以上是我和我的妈妈之间的一系列对话。我冲上前去,打开袋子,取出了一本不薄不厚的书,定眼一看——《白牙》这个书名跳入我的眼帘。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只看了一会儿,就被书里的内容迷住了。《白牙》这本书讲的是混血狼——“白牙”的故事。这种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去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

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遇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呵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读后感《《白牙》读后感——张思琪》。当司各特遇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厚颜无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守财产。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至少在它们大汗淋漓为我们干完活儿之后、或在它们被杀掉之前,让我们向网上流传的“虐猫妹”、“虐兔妹”投一反对票。

《白牙》读后感 篇7

我非常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应该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

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白牙》读后感 篇8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感触最深的就是《白牙》这一本书推荐。

这本书主要写了:有一只母狼生了一窝狼崽,其中,有一只很特别,别的狼崽都跟母狼一样是隐隐的红色,而它却跟公狼一样是灰色的,而且长着雪白的虎牙,它还有狗的血统,它的名字叫白牙。等它长得比较大时,有一天,就到森林里走了走,一不小心来到了印第安人的地盘了,它发现它母亲已经服从于印第安人了。这时,它就在这里碰上了它的第一位主人葛雷,但葛雷并不爱惜白牙,无视它被狗群欺负,后来还因为染上酒瘾卖掉了它。第二位主人整天叫它和别的狗群厮杀CpZ。有一次,在白牙生命垂危之时,士格特赎下了它,并精心照顾它,于是它那狗性被激活了。

在现实中,还有许多人会虐待小动物。有些,是动物主人把活的动物从高楼摔下去,残忍地结束了动物的生命。这种高空抛动物行为是十分危险,被扔下的动物还会***伤行人,做这种事真是太危险、太不人道了CpZ。

通过这故事,我知道了:我们要好好保护小动物,不能虐待它们。动物也是生命,和人一样,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保护它们,不能虐待它们,把它们当成好朋友。

《白牙》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齐。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猎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以前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此刻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就应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能够驯服动物,能够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平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明白报恩,也明白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平常而短促,但表达的好处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必须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务必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完美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白牙》读后感 篇10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白牙》,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的成长历程。在常人的眼里,狼通常是冷酷无情,忘恩负义的典型代表。但我却深深地被小说主人公“白牙”的坚强和忠诚所感动。

小白牙的幼年很可怜,出生时它的父亲就死了,不久它与母亲也分开了,然后就开始了它孤独无助的幼年生活。过早开始的独立生活也练就了小白牙“坚韧”、“执着”的性格和作风。白牙在很小的时候就不服输,面对困难绝不退缩。有一次,它在格雷家所在的村庄里遭到了一群小狗的围攻,它勇敢地与小狗们展开了搏斗,但终因寡不敌众,败下阵来。但是,白牙并没有因此而屈服,随着它逐渐的长大,身体也一天天强壮起来,最终白牙战胜了这些狗。

白牙虽然是一只真正的狼,但是它并非冷酷无情,他对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非常有感情,也很忠诚,全心全意的保护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的爸爸是一个法官,曾经审过一个案件,犯人被判50年刑。这个犯人对司各特的爸爸怀恨在心,他找了个机会越狱来找司各特的爸爸复仇。犯人半夜三更来到司各特先生的家,结果一进门就被白牙发现了。白牙奋不顾身的扑向犯人,犯人被白牙咬死了,可是白牙也被犯人打中了三枪,负了重伤。最终白牙保护了司各特先生全家。

白牙是一只坚强、勇敢和忠诚的狼,值得我们敬佩!

《飘》名著读后感通用10篇


读后感大全现在向你推荐《飘》名著读后感,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更好地记录我在书中汲取到的知识,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了,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飘》名著读后感(篇1)

随风飘逝

Gone with the Wind——中国读者熟悉的小说《飘》。译者将此书名字译为“飘”,显得简洁、含蓄、文雅,但乍一看去多少有点让人不知所云,让人感觉有点儿飘,还不如将其直译为“随风而逝”或“随风飘逝”来的直接干脆。

那么,《飘》里随风而逝的是什么?是主人公斯佳丽被战争破坏的美好家园塔拉庄园,是她敬爱有加的母亲埃伦,是她那位暴躁、豪爽而又精明的父亲杰拉尔德,是斯佳丽美好的青春时光,是南北战争前南方庄园主安逸舒适的贵族生活,是南北战争中死去的南方将士的生命,或许还有深爱着斯佳丽的主人公瑞特对斯佳丽的爱。总之,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随风逝去的都是些美好的东西。

那“风”又是什么?毫无疑问,是小说的大背景,即持续四年的美国南北战争。南北战争最终以林肯为代表的北方资产阶级胜利为结尾,我们的教科书是认为以林肯为代表的北方是正义的、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或许此书作者不这么认为。她通过《飘》所要表达的理念或许是包含着反南北战争意味的,至少是反战争的。在作者笔下,战前的南方种植园一片祥和、温馨、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场面,战争把斯佳丽所在的塔拉庄园和其他庄园毁坏殆尽,把亚特兰大这座南方城市摧毁,战后北方提包客极力压制南方上层白人,黑人得势猖狂、肆无忌惮,种种场景都不取人意。北方人发动战争的旗号是解放黑人,但在斯佳丽笔下,南方的黑人无需北方解放,文中根本未见南方种植园主有虐待黑人的情节,相反塔拉庄园中埃伦的女仆黑妈妈、杰拉尔德的贴身黑奴波克、波克的黑人妻子迪尔西、庄园的黑人工头大个子山姆都深受种植园主人的喜爱。在这些庄园里,白人和黑人虽有主仆之分,却相处得很融洽。正如书中人物所写的那样,北方人解放了黑奴,但他们却并不喜欢黑人。北方白人妇女受《汤姆叔叔的小屋》一说影响,认为南方黑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斯佳丽和小说却告诉他们,事实并非如此!斯佳丽或者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厌恶死了这些无知的北方白人妇女。因此,应该说《飘》承载着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对南北战争的批判,起码是对战争的批判,玛格丽特恰巧也出生在南方城市亚特兰大,这绝非偶然。对于南北战争双方的正当性问题,我有一个基本的看法,即同意教科书中认为北方资产阶级利益代表历史发展潮流的看法,因为北方对黑奴的解放是制度意义上的,而非道德意义上的。战后的北方人虽然讨厌黑人,但他们把黑人当做人来对待,即“我不喜欢你,但我承认你和我从本质上是平等的人”,南方人虽然不乏有对黑人特别好的,但他们把黑人当做奴仆和私人财产来看。北方和南方的这两种理念有本质上的区别,而前者从历史和长远来看更符合人性,更符合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南北战争中北方胜利的结果是不仅解放了黑奴,维护了统一,还是新的生产方式对落后生产方式的胜利,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讨论完此书宏观上的理念问题,再说说书中人物。第一主人公斯佳丽是个优点、缺点都很突出,一个让人既讨厌又有些喜欢的人物,她虚荣、自私、任性、冷漠、浅薄,但又强悍、自信、乐观;她固执、愚蠢地认为阿希礼是爱她的,却直到最后才意识到自己深爱且也爱着她的是浪子瑞特;她想做一个自己母亲埃伦那样宽容、善良、大方的上层贵妇人,结果现实却把她变成了个苛刻、自私、庸俗的拜金女。不论怎样,她顽强的生命力让人叹服,小说的最后,所有人物,包括瑞特,都要随风而逝了,但斯佳丽还是一如既往地自信和乐观。她自信她能够重新得到瑞特,她乐观地说:“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瑞特是个不受世俗道德观念羁绊的浪子。他对战争胜负、人情世故明察秋毫,他做事老道,说话一针见血,对斯佳丽、玫兰尼、阿希礼、黑妈妈等人的了解都非常独到、深刻。他对斯佳丽说他们两人是一类人,是自私的现实主义者,但瑞特其实并不是。他深爱着斯佳丽,总是在她需要的时刻现身,他还先后救了玫兰尼、阿希礼等等一堆人,他对集众多美德于一身的玫兰尼和忠诚的黑妈妈非常敬重,对狭隘的偏见者不屑一顾。他是斯佳丽的爱慕者、引导者、支持者,可惜斯佳丽的虚荣、任性和自私最终把他的爱消耗殆尽,女儿美蓝及玫兰尼的死使他沉浸在悲伤之中不能自拔。

玫兰尼或许是作者塑造的一个集众多美德于一身的理想形象,但却不十分吸引人并使人信服。她宽容、善良、大度、理智、坚强、聪明,即使是这样几近完美的女性,在战争和苦难面前依然无能为力,不得不时时求助于斯佳丽,最终因流产而死去。

阿希礼是斯佳丽臆想中的爱人,在斯佳丽眼中,阿希礼高贵优雅从容,是天生的贵族。但这样的贵族明知战争不能取胜,却迫于声誉的压力加入战争,战后又不能自食其力,整日沉浸在以前的安逸生活之中,成了斯佳丽和玫兰尼的累赘。阿希礼这个人物像极了旧中国的传统文人,满怀愁绪却一无所长。但这样的一个阿希礼却让斯佳丽盲目地爱着,直到最后才认清他的本来面目。

此书中的其他人物,如优雅高贵的埃伦,忠诚的黑妈妈,拥有火爆脾气而又十分精明的杰拉尔德,胆小而又蠢得让人忍俊不禁的普莉西,性格都十分鲜明,让人印象深刻。

最后结合此书人物性格和命运不得不发两点感想。一是斯佳丽何以一直觉得阿希礼非常完美,以至于她一直固执地认为阿希礼是爱她的、她也是爱阿希礼的让人无法理解。或许正如最后斯佳丽彻悟时所想的那样,像斯佳丽这么虚荣任性的人,就是因为她始终得不到阿希礼,她才如此执迷不悟地对他念念不忘,阿希礼就像她以前想得到的那副蓝晶耳环,越是得不到越是心存幻想。她之所以想得到阿希礼,源于她的虚荣任性,虚荣任性又导致她的愚蠢和执迷。同时,瑞特那么爱她,她竟然一直没有发现,这又是源于她的自私。她根本不去想,也懒得想别人为什么对她那么好,她把瑞特为她做的一切当成是理所当然,当成是交易了。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她最后所彻悟的那样:“对她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都失去了他们。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她不禁凄凉地疑惑起来,这世上有哪个人是她真正了解过的呢?”第二个感想有些世故和悲观,但书中事实好像就是如此。书中那些美好的人物,像为了救助别人染病而死的埃伦,像深深怀念妻子埃伦而痴呆并最终死掉的杰拉尔德,像为了坚持想再要个孩子流产而死的玫兰尼,像因女儿美蓝的死亡陷入悲伤不能自拔的瑞特,最终都随风逝去了,这些人不正是感情和美德的代表吗?为什么都没有好的结局?而我们那位主人公斯佳丽呢?她几乎无美德和感情而言,她从本质上说是个拥有顽强生命力的利己主义者、现实主义者,她对自己的女儿儿子都很不在乎,她要的只是钱,只是虚荣,但她却强悍地挺到了最后。不知作者是有意为之,还是结果恰巧如此?不管是哪种情形,这种结局带给读者的思考是什么?我的感觉是:有情者不能始终,无情者反能常久。或许,玛格丽特·米切尔推崇赞赏的正是这种强悍的生命力吧,据说,她的经历和斯佳丽的非常相像。

这就是《飘》,这就是随风而逝,关于那些美好的东西消逝的一本书。

《飘》名著读后感(篇2)

一个从小生活在美国种植园的女孩,浅浅的淡绿色的眸子,透着一丝狡黠。骨子里融合着野性与优良血统。她幸福美丽,身边不乏艳羡者。

南北战争打响,战火蔓延,烧掉了无数美丽的种植园,打破了许多美好和睦家庭的幸福。女孩的父亲在战争中失去了他的财富,妻子的离世更是让他精神失常。此时的女孩她已失去了她爱的人,而那人早已为人夫。女孩没有沮丧,没有太多的泪,没有太多的言语,也没有像她爸爸一样精神失常。她离开了自己的家园,来到亚特兰大默默舔着自己的伤口。战争中,她回家了。面对凌乱的家,心中一个永恒的信念支持着她。不要太去留恋过去的奢华,太沉浸于自己的世界。

在烈阳下,她带领家人采摘棉花;在冷寂中,她举起枪对着那个偷盗者;在杂乱中,她抬着她倔强的脸对着敌人……

战后,她忍受着猛涨的物价与北方佬的占领家乡。在一片荒寂中,她用一个女人细嫩的肩膀,挑起了一个男人也无法承受的重担,建立起自己的事业。虽然她的行为被那些恪守妇道的长者贬为不顾贞操,不像个女人,但她的自力更生无论何时都为人称道。之后的她,更遭受了很多打击,譬如她最亲密的战友的去世,真正爱她的人的离开。这些让她很痛心,但她没有因此而颓废,也没有如此不堪一击。一个信念在支持她。

这个她是谁?郝思嘉。

这个信念是什么?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昨天的一切将成为过去,迎接我们的又是美好的一天。面对东方那美丽的初升的朝阳,我想谁都没有理由不去幻想美好未来,编织梦想。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不要将昨天的泪留给未来。微笑,微笑!

哦,一个奇迹般的女孩。

《飘》名著读后感(篇3)

“我明天会想出办法来重新得到瑞特的

《飘》名著读后感(篇4)

任何一场以正义为名的战争,无非是人类为满足私欲,牟利,争夺,大发战争财的手段,摧毁容易,战争中所有的文明,道德,规则都顷刻间被摧毁,战争把人性逼到了原始的角落里,弱肉强食。生存,如何生存下去,如何保证生命的延续?战后的重建充满艰辛,斯嘉丽自始至终的勇敢坚强,她的敢爱敢恨,一部分是源自她与生俱来的爱尔兰血统,更大部分的原因,是生活所迫,是战争、贫困、饥饿、苦难,使她不得不现实。

从她还是一切都唾手可得的无忧无虑飞扬跋扈的少女时代,到战火摧毁了家园,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废墟上她发誓要重现昔日辉煌的疲于奔命。直到重新回到了金字塔尖才凄凉地回顾得失,发现没有人陪她见证最后的荣耀。一路上她丢掉了亲情,友情,爱情和信仰,一生都不懂得爱也不懂得被爱,直到最后失去只剩下她自己才若有所悟她爱和爱她的人。她的一生近乎势利自私,冷漠无情,贪慕虚荣、金钱至的个性非常鲜明、不仅是她,书中每一个人物刻画饱满又充满矛盾。每一个都是鲜活的人。

《飘》名著读后感(篇5)

哪怕是最永恒的爱,也是会慢慢消磨没了的。用了快一个假期的时候,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斯佳丽真的是个奇女子,从战争前的一个娇小姐,到战争开始和后面重建的整个过程里,坏境的改变,生活的压力,迫使她迅速成长为一个有勇气有谋略有担当的当家人。对于爱情,斯佳丽不是“不了解”阿希礼,在斯佳丽的想象和认知里,阿希礼是爱她的,懂她的人,而瑞特“不是”!这才是重点,瑞特自以为懂她,也许他真的懂她,瑞特给了她无限的包容和宠爱,唯独没给斯佳丽最最需要的东西“安全感”!斯佳丽爱钱如命,任何人任何事她都可以不在乎,但是在她的认知里,她却可以为了“她以为爱她,懂她”的阿希礼承受一切,包括她最最恐惧的贫穷与饥饿!如果你没用她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去爱她,就别站在爱情的至高点低下高贵的头颅指责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斯佳丽特别讨厌,特别现实!但她有善良纯真的本性,她可以为了爱人不顾一切,是瑞特一次一次的讥笑嘲讽,一次一次决绝的抛弃让她绝望的!没有谁的感情比谁的更高尚,斯佳丽情感认知,我是认可她的,她虽然“笨”,她虽然逃避,但是她对真正的感情特别纯粹,对埃伦,对吉拉尔德,对塔拉庄园,对黑妈妈,对“爱她的”阿希礼都是纯粹的,甚至对她嫉妒的玫兰妮都是纯粹的,如果瑞特不总是带着玩味的态度挑逗她,真实的表达他的感情,斯佳丽也会把瑞特宠上天的!所有的悲剧都不是一个人造成的。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斯佳丽一样遗失很多美好、遭遇许多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绝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了!愿她回到她所用生命保护的那片土地能够幸福。[爱心]

《飘》名著读后感(篇6)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她所爱的人上战场,她的家园荒废。她失去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不能想。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不能想。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名著读后感(篇7)

终于把这部爱情巨著读完了。但是斯嘉丽的身影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这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感人至深的悲壮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四位主人公都刻画的惟妙惟肖,深入人心。斯嘉丽勇敢坚强、敢爱敢恨,活泼可爱,却又自私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瑞特玩世不恭、放荡不羁,却始终爱着斯嘉丽,对斯嘉丽不离不弃。阿希礼是一位优雅的绅士,善良勇敢,却又多愁善感,仿佛是为旧时代而感伤的诗人。媚兰妮身材娇小,却有这圣母一般的菩萨心肠,她一直都在爱着保护着斯嘉丽,直至生命的尽头。斯嘉丽用尽一生都在爱阿希礼,最后却发现自己的爱都是幻想,她并不了解阿希礼,她爱的人是瑞特。可是瑞特的爱已经被她消磨殆尽。正如她所说的,如果她能够了解阿希礼,她不会爱上他,如果她能够了解瑞特,也不会失去他。

然而这部书还有许多值得思考的东西。关于斯嘉丽,虽然她爱慕虚荣,自私,贪得无厌,但是我依然爱她。斯嘉丽是多么勇敢,生活的艰难痛苦、战争与别离都无法摧残她。她爱她的庄园和家人胜过她的生命,为了保护她的庄园她不惜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为了保护他的家人,她开枪打死了一个美国士兵。母亲去世后,她幼小的肩膀上吃进了不少苦头,人也变得更加成熟。她不怕城里人对她的议论,把工厂经营的有声有色。斯嘉丽的勇敢坚强真的令人钦佩。女儿美蓝死后,瑞特已经被彻底摧垮,而梅兰尼的离世也让阿希礼一蹶不振。而斯嘉丽却没有垮台,她的坚强程度胜过这两个男人。同时,斯嘉丽又信守承诺,从最初答应阿希礼照顾梅兰尼,到答应梅兰尼照顾阿希礼和小博。当北方军官扫荡庄园时,她又镇定的要求军队把丈夫的军刀留下来,并赢得了中士的尊敬。我爱斯嘉丽身上的这些美德,并表示由衷的敬佩。

关于梅兰尼,她虽身材娇小,体弱多病。却有着圣母一般的慈悲心肠,通情达理,真诚待人,勇敢公正。她就像斯嘉丽的剑和盾一样保护着斯嘉丽。当人们对斯嘉丽议论纷纷时,是她为斯嘉丽解围,批评那些忘恩负义,无事生非。梅兰尼是多么善良体贴,全县的人都喜欢她,是她的朋友。她与斯嘉丽不同,她仁慈个善,待人平等,就像斯嘉丽的母亲一样。我对梅兰尼也是很敬佩,敬佩她那圣母般纯洁的心灵。

关于瑞特,他放荡不羁,处事圆滑,不屑于他人的评价。他与阿希礼都看到了南北战争是一场必输的战争,他敢于向那些满腹报国热血的南方人说出真话,并通过穿越战火线投机赚钱。他周济被人们讨厌的妓女,并用秒计拯救了亚特兰大的3k党员。瑞特始终对斯嘉丽不离不弃,保护着她直至对她爱情的耗尽。我也很喜欢瑞特,也为他和斯嘉丽的爱情悲剧感到惋惜。也为他痛失爱女而伤心。

关于阿希礼,这个斯嘉丽用尽一生去爱护的男人,他少年时俊朗阳光的气质深深吸引了斯嘉丽,然而阿希礼与她终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仿佛是一位忧郁的诗人,一心怀念童年生活的那片净土,南方的投降使他萎靡不振,他一直都在为逝去的时代而感伤。然而我们能说他不勇敢吗?他明知是一场必输的战役,也选择了参战。即使在俘虏营里也不背叛自己的国家,他还与弗兰克参加了3k党,身负重伤。在雇佣囚犯上,他因坚持雇佣自由黑奴而与斯嘉丽发生争执。正如瑞特所说,他是一位身正的绅士,只不够是难以适应当下的时代。

关于战争,虽然书中曾描写了南方的士兵、南方的乡亲父老对自己的家园是多么忠诚,对他们伟大的事业的热衷。无论是活泼勇敢的小伙子,还是年过七旬的老人,都以参战为荣,然而战争的结果却使这些人妻离子散,阴阳两隔。这场战争必定是以北方的胜利而告终的。北方有先进的舰队与武器,南方只有棉花,落后的装备。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已经阻碍了北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将这种之约因素铲除已是大势可趋。虽然南方的种植园文明历史悠久,但它终将被资本主义推翻,尽管这种方式残忍至极,这种野蛮的逐利主义终将取代南方人固有的道德操守。这也是向来遵循传统道义的阿希礼无法适应这种变化的原因。

关于黑奴,我也把这本书与《汤姆叔叔的小屋》进行对比,曾经我也一心希望黑人奴隶能获得自由。但是当看到黑人侮辱白人女人时,也感到愤恨,看到塔拉庄园那忘恩负义的监工时也感到厌恶。当然我也爱斯嘉丽善良尽职尽责的黑妈妈和管家波克。最终我还是想到人皆平等,无论肤色与种族都行受到同样的教育,享有同等权利和法律效力。

最后,我想说的是无论我们经历了什么,都要向斯嘉丽一样,勇敢的站起来,afterall,tomorrowisanotherday!

《飘》名著读后感(篇8)

时隔二十多年再次阅读这本乱世佳人 感触却大不一样 十几岁时看热闹一样迫不及待地看结果 最后失望的大哭一场 恨斯嘉丽醒悟的太晚 怨瑞特说放就放的决绝……

现在重读时已然了解最后的结局 却在过程中品咂的津津有味 世界名著的魅力真是光芒四射

并不完美甚至说人格充满缺陷的女主 真实的活灵活现 她原本只为衣裙不够夺目而不满 不能获取所有喜欢的人的爱情而叹气 但在严苛的生活和惨烈的战争磨难中 坚强倔强不屈不挠已慢慢改变了她 面对困难大多数人都选择顺从或者回避 但斯嘉丽没有 她与命运抗争拼劲了全力 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足够的高度来正视自己的内心 一直因为得不到而念念不忘的阿希里早已悄悄退出了她的心 她却一无所知 当醒悟过来之后一切又都太迟了

结局悲伤而又留有希望 所有的将来都交给读者----如果你像斯嘉丽一样勇敢拼搏努力追求 那么巴特勒船长怎么会不回心转意?如果你像阿希里一样懦弱逃避 那只有守着遗憾和悔恨默默思念度日……

斯嘉丽还不到三十岁 她的人生一定会像她敬爱的祖母一样充满色彩。

《飘》名著读后感(篇9)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_,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_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__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_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isanother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_,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我独自一人_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名著读后感(篇10)

有人说,小说都是虚构的,但能把虚构的故事讲的这么好:每个人物栩栩如生、丰富饱满,也是值得献上崇高敬意的。其实我们总能在生活中或多或少的遇到小说里故事的影子,到底是小说故事来自于生活呢?还是生活里的我们在模仿小说里的故事呢?说不清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芸芸众生不正都在无时无刻的演绎或编排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呢!

“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飘》以这句话结束了故事。故事结束了,但却没有给人一种结局暗然的感觉,而更多的是带给人一份新的企盼,对呀,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一切皆有可能!

斯佳丽,并不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比如轻浮,利用美貌博取男人的青眛;缺乏知识,也缺乏对事物的冷静分析和判断;喜欢幻想,盲目的追求得不到的东西;自私自利,为了达到目的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从哈妮身边抢走未婚夫查尔斯,又从亲妹妹苏艾伦身边抢弗兰克);不择手段,为了钱财不顾与一切有利可图的人交往;冷酷无情,为了利益,看到囚犯被残暴剥削无动于衷;。。。作者从未故意去掩藏她的缺点,这样反而让人觉得人物的真实,常人不都是这样的么,太完美了那只是神。尽管如此多的缺点,但并没有淹没斯佳丽身上发出的光芒。她坚强勇敢有魄力,在战火中照顾玫兰妮并带她逃出困境;肩负着守护塔拉庄园并照顾十几个人的生活的重担;敢于面对现实,不甘心被命运摆布;突破传统,建起木材厂,做起生意。。。最遗憾的是面对爱情-----斯佳丽后知后觉,守着一份虚幻的爱恋从而错过了真爱,可谁又不是懵懵懂懂反反复复才学会了爱呢?虽然在她醒悟的一刻,瑞特没有给她弥补的机会,但她已经懂得了爱,还有什么比这更有具有希望的呢?正如最后斯佳丽说的:等明天回塔拉庄园再考虑这一切,到时候我就能承受了,我一定会重新得到瑞特!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斯佳丽一样遗失很多的美好,也会遭遇很多的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这些正是我们从斯佳丽身上该学到的东西!

玫兰妮,很多地方与斯佳丽形成对比,比如教育孩子,面对友情,身为情人,玫兰妮的行为可以成为斯佳丽接下来努力成为的典范。她是一个集女人许多好品质于一身的女人,温柔善良、宽厚待人、懂得体恤别人照顾别人。生活的困境,没有打消她对生活的热情;勇于接受和承担困难,就算在危急时刻,也能沉稳冷静、临危不乱;还不断鼓励身边的人对生活抱有期望!特别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对玫兰妮生命最后一段的描写:小小的身躯躺在床上,平平的像个小女生,房间里朴实简陋。。。看似弱小的身体里却蕴藏着无穷大的力量,看似贫瘠的生活却总让人感觉到她的富有,当笑看人世、玩世不恭的瑞特反复的喃喃自语:她是个伟大的女人,她是个伟大的女人,所有对玫兰妮的赞誉也就显得苍白了!怀有善良、怜悯之心,是一个人最珍贵的财富!

瑞特,一个查尔斯顿贵族的家庭叛逆者,高大英俊、风流倜傥、浪荡不羁,又头脑机警冷静、清醒的认识到社会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挣了不少的钱财,看似浪荡又痴情执着,用书上的话说:他只要耍点儿花招,妇女们就无力招架;是大家公认的无赖,却又在战争爆发时,不惜冒着牺牲生命的危险,挺身而出救了很多人的命;讥笑他人的同时也嘲讽自己,真真假假让人看不清,使人对他又爱又恨。但从他与斯佳丽的感情上,还是让人看到了他无坚不摧的表象下那份爱却不敢大胆爱的脆弱,恰似一只刺猬,其实他比谁都害怕受到伤害。我们不也正是这样,时而坚强的像超人,时而又脆弱的像个孩子!

阿希礼,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文弱书生,适合过着和平年代的那种田园牧歌的生活,但却不幸遇上了战争爆发,尽管勇敢的参军了,并有所成就,却终究无法面对生实,始终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令人压抑却也让人同情!

与一本好书的相遇,除了与之相伴时少了分孤独,还会敲醒你与内心的对话,让你及时的纠正正在犯的错误,以便得到一个弥补的机会。爱,是会被渐渐的消磨殆尽的,别拥有爱时,有恃无恐,珍惜并响应,爱才能继续才能前行!这里的爱,不仅仅是爱情,还有友爱,孩子的爱,家人的爱。。。

《飘》完结!捧起书,它必会让你发现更丰富多彩的自己!!!

大鱼海棠读后感(通用10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大鱼海棠读后感(通用10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大鱼海棠读后感【篇1】

“咕噜噜”的水流声把我带入了《大鱼海棠》的电影中,主人公和她朋友的故事令我叹为观止。

“动漫第一名”的《大鱼海棠》主要讲述了海底世界的少女椿因为不小心害死了人类男孩鲲,为了弥补,她和“天堂人”做了交易,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取鲲的生命。她的朋友秋知道后,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生命换了椿的生命。鲲回到人间时秋死了,从此椿和鲲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为了使椿能活着,好朋友秋愿意丧命。多么深厚、无私的友谊。其实之前秋也为椿做了许多事情,和椿一起度过各种难关。

想到这儿,我联想到一件事。著名主持人金星,他刚出道时因为资源缺乏,经济上非常困难,又不好意思向朋友借钱,左右为难之下他拨通了一位朋友的电话,话到嘴边突然喉咙又像被卡住了一样支支吾吾的,还没等他开口,对方先说:“金星,我知道你经济上有困难,别不好意思,我先借给你10万元创业,不着急还……”金星听了眼泪一下涌了出来。是啊,友谊的力量可真强大啊!

看了这部电影联想到金星的朋友,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是至死不变的。我想,我们应该向秋、和金星朋友那样学习。虽然都是平凡人,但做出了不平凡的事,我们也更要如此。

只要我们凡事多为他人着想,友谊就会来临,友谊就会使人生活更丰满!

大鱼海棠读后感【篇2】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老骥伏枥,志在千里”——题记

人的一生,是如此短暂,又是如此漫长。十五年岁月,说过就过。回忆过去,十年如一日,时光是如此短暂;畅想未来,时间又是如此漫长。

但无论如何,生命都有尽头。生命是上帝的恩赐,我们无法决定它的长度。上帝同时也是吝啬的,他不会给予我们永恒的生命,但他会给予我们智慧,让我们去创造未来,去奉献自己,去增加生命的高度。

生命就犹如一座山,我不期望它有多长,只求它更高。因为,长如八达岭,也不及珠穆朗玛峰巍峨。想要增加生命的高度,就要学会付出,学会奉献。电影《大鱼海棠》将这一观点作了完美的诠释。

有些人,他们会付出,会奉献,就如椿、湫、鲲一样。他们用自己的爱温暖着他人的心灵,用自己的生命演绎着人世间爱的辉煌。他们无不是在奉献自己,所以,他们的生命也无不是高耸入云、壮丽无比。

相比而言,有些人的生命高度就比较低,就如鼠婆。他们更容易淡出我们的视野,就算有人记住他们,可能也是因为仇恨。他们只能湮灭于时光的长河之中。

我们都是这样,就如司马迁所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如鸿毛。”我们的生命再长,也长不过时光,最终也只能被时光的长河冲刷而过,但只要我们的生命足够高,便能如一座山峰一般,屹立于时间的长河之中,为后人所仰望……

时光的长河滚滚而过,冲走一切名利,洗净一切灵魂。奉献吧,少年!

大鱼海棠读后感【篇3】

《大鱼海棠》让我尤为震惊的并非源于那尚赋美感的画质,更在于电影用一个毫无逻辑满是狗血的人鱼三角恋做到了与动画风格背道而驰的决绝,其不仅没有建立起引人入胜的世界观,更难谈何动容,华美的外衣下,那褴褛的内在,满是尴尬与无奈。

十二年的时间太久了,久到可以让一间名不见经传的吉卜力工作室成长为抗衡迪士尼大佬的苍天大树,久到可以让一位对动画电影极度苛求完美的匠人,完成从《风之谷》到《红猪》六部动画电影,部部经典的传奇,当然也可以久到一群所谓怀揣动画梦想的人完成这样一部名曰《大鱼海棠》的电影,匪夷所思这十二年的时间他们究竟做了些什么,居然无法充实完善一个蓝本的奠基,以至于用这样一场羸弱到无言以对的故事,来搪塞观众对电影的期允?!

这样一个历经十二年“打磨”的故事究竟讲了些什么?说穿了就是一场玛丽苏的人鱼三角虐恋,长达近两个小时的故事,让人看不到任何源于剧情的内在纵深,除了那造作到不切实际的冗长之爱,电影没有对本可以深入的元素,例如自然、生死、轮回等任何一面以合理的深攫,而在人物塑造上椿对爱近乎偏执的自私,更让人尤为反感,当望着湫牺牲自我,挽救的所谓爱情,在这满是尴尬的悲情渲染中,我却不知该该如何重塑那我本心允期待的《大鱼海棠》,这样的故事,且不谈拿什么去比肩宫崎骏这样真正的巨匠,甚至连尚以故事短板为缺的新海诚还要不如。

如果抛开剧情不谈,单就制作水准来说,电影至少能算差强人意,他比之诸如《汽车人总动员》《泰迪熊之玩具大战》等全然滥竽充数的国产动画仍旧是有着本质差别,至少这是一部在画面制作上做到了心无旁骛的作品,电影将中国的古典元素有着较为中肯的融入,同《大圣归来》一样,他单其外来看仍能代表着中国动画电影水准的精进,但亦仅此而已。

或许对一部国产动画电影抱有过高的期待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从今日的中国动画电影来看,我们并非没有技术,却缺少了如夏秉钧、王树忱、钱运达等等这些今日以难闻其名,却曾让中国动画电影真正走向世界的灵魂人物。

大鱼海棠读后感【篇4】

《大鱼海棠》的宣传重点之一是制作时间,20xx年这样的一个时间概念与它紧密捆绑连接,但相比较它的东方本土元素,制作时间反倒变得没那么重要。在影视作品中西化模仿元素越来越多的 国产电影圈,《大鱼海棠》大量东方元素的添加运用,会让观众有一种“这才是我们的东西”的亲切感。

据说,这部电影的故事灵感来源于庄子的《逍遥游》,电影开篇就叙述“北海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几千里也”。也说,导演之所以要拍这样的一部电影,是因为他曾经做过的两个梦。《大鱼海棠》的唯美精致、玄幻神秘,还真是有几分梦一样的感觉。

《大鱼海棠》讲述的一个报恩还债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爱这样的一种情感一种力量,真的就像顶破泥土冲出地面的种子,看似柔弱实则坚韧强大无比。有爱在心,便是与天命一搏,又有何不可?

电影中说,每一个人都是一条大鱼,在大海的此岸出生,经历艰险、劈波斩浪,游到海的另一边作为结束。由生到死、由始到终,生生不息、轮回不停。这样的一种循环往复中,谁又能说得清曾经是谁,将来是谁,你欠了我还是我负了你?

天圆地方,但是,当天与地相拥,又是什么形状。印度有首尾相吞的蛇、我们有循环不止的轮回,就连人世间的相遇,也有着一种时光的周转成圆。电影中,天海倒置相接,到底是海在天之下,还是天在海之下?那群大鱼沉入深海,却转瞬游曳飞翔在霞光万里的天宇。所以,生的尽头倒是是死,还是生?

椿,是“另一种人”。古有大椿,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电影中的椿,是一个可以掌控海棠花开的少女。我们完全将她看成自然之力,看成花之精灵。她属于的那个世界,便是自然之界。对于人,他们是有着戒防的,就像自然中的生灵,一样对人有着警视之心。鲲对椿的救助,椿对鲲的依恋,是一种自然与人的和谐相依,也是一种心灵沟通。

鲲为救椿而死,椿又愿意为复活鲲而付出生命。简单的报恩还债,最终在相依的时光里浓郁成爱。只是,相互倾心的爱固然美好,又怎么比得上悲剧的痛彻人心。所以,我们庆幸他们的相知相爱,却更心痛湫的付出与隐忍。

“我最害怕的,就是让你受苦”、“从今以后我会化作风雨在身边陪伴你”,椿与鲲让我们觉得温暖,但电影之后我们记得更牢的,会是那个“因为爱,所以想让你好”的白发少年。

电影未上映之前,有网友抱怨主题曲旋律不错,但是歌词太过普通,看完电影却觉得,歌词与电影真的事无比契合,一句一字一音一调,分明就是对这段爱情的完美诠释,悲而不郁、痛却温暖。也许今后,风雨再起之时,我们就会觉得这是那位少年在倾诉对心上人的思念。

《大鱼海棠》的画面非常漂亮,细腻精美、唯美如梦。国画风格的山水、浪漫绚烂的海棠花飞、飞掠过天宇的巨大白鹤和凤凰……还有那些面目奇怪,却出自《山海经》,具有相当强东方特性的人物。赤松子、火神祝融、厚土、句芒、混沌……虽然《大圣归来》里相貌狰狞的混沌大王在这部里面变成了圆嘟嘟满地跑背生四翼萌得不得了的小“猪猪”。

只是,与画面相比,剧情还是不够细致圆满。放了一堆天神在里面,却问“你说真的有天神吗”,还可以当做是为神而不自觉,但与湫对天悲吼的“你知道你承受的是什么吗?你承受的是一个天神的爱”链接在一起,就觉得有几分前后矛盾。故事里的“天神”们并没有六根清净、悲天悯人的神性,不过是一群憎恶恐惧怨怪的普通人。椿十六岁成人礼化身海豚出海到人间和为了救鲲而去找灵婆的桥段,很有几分“小人鱼”的感觉。

大鱼海棠读后感【篇5】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南海有棠,其名为椿;极北有神,其名为湫。春去湫来,海棠花开,椿还鲲命,谁还湫情?本该椿花湫月,奈何北冥有鱼。鲲鹏展翅,风栖梧桐。湫化风雨,执椿之手。命运弄人,椿去湫来海浪无声,人生安宁。心肠暗伤,大鱼海棠。”——引子。

《大鱼海棠》讲述的是中国神话故事,语出《逍遥游·北冥有鱼》,由先秦庄周撰写。故事是写椿于十八岁妙龄时的经历:古典围屋里,俺们到了18岁,需要举行一个典礼,也就是去一次别样的世界,这就是大海,椿也到了这个年纪。十八岁的少男少女化成了红色的海豚,穿梭在布满余晖的海洋里。18岁是好奇心旺盛的年纪,也是好奇心旺盛的时刻。别个海豚都渴望见识到更多的没见过的风景。而椿注意到了山崖上的鲲,因而脱离了队伍,还被补渔网缠住,可惜天公不作美,降下了铺天盖地的暴风雨,眼看回去的时间要被耽误了,那样的话就再也回不去了,鲲救下了椿,自己却埋没在了深海之中。椿意识到了自己害了一个人类,一心想要救活鲲,却让朋友和家人都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十几岁,花一样的年龄,可没有人保准这个时段不会犯错。每个人生命中都有错误。就像故事中的椿一样。也许,灵婆说的一点也没错:“我告诉你,什么事情最可悲,你遇见了一个人犯了一个错。你想弥补,想还清,到最后才发现你根本无力回天。犯下的错永远都无法弥补,我们永远无法还清欠下的,只要错了就是错了,永远无法弥补。”是啊,也许人到花甲一事无成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自己欠了青春一个奋斗,可你再也无法弥补了,因为时光老人,他永远不会因为某一个人停留。趁现在还不算太晚,还没到无力回天的程度,你就不该放任自己。

尽管椿做了一件错事,但也有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就是他坚定的脚步。他做到了,而没有因为任何一个人不同意这样做而半途而废。所以你做一件事情,首先是坚定,然后再坚持,还要思考是否正确,如果办到了,你就会成功。坚信的事好好去做,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

大鱼海棠读后感【篇6】

昨天晚上看了国产动漫《大鱼海棠》。

《大鱼》体现了浓浓的中国风。这个画面显得大气极了。我不明白这部国产剧为什么会脍炙人口却评分并不高。是他老套的剧情吗?是的。但即使这样我也是觉得不错的。

如果椿没有跟着鲲,鲲就不会死。如果鲲没有死,椿就不会去求灵婆,交换了一半寿命。那湫就不会用自己全部寿命去保护椿。如果椿没有带回鲲爷爷不会死,村子不会毁,湫也不会死。

经典的男二付出一切最后只换来一句:你真好。湫却无悔他说:如果不快乐那活着又有什么意义。他说:我从小什么都不怕可最怕你(椿)受苦。他说:我会化作人间的风雨陪着你。

是啊!灵婆说:你以为你接受的是谁的爱?你接受的是一个天神的爱!他将背叛所有的神灵去爱你!替你忍受所以痛苦!给你带来快乐!如此的湫。

可我印象中椿只对鲲说过:从认识你到与你姓名相连我从未后悔。

果然青梅竹马抵不过一见钟情。

洪水来的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一开始灵婆说的那句话:你遇见一个人,犯了一个错,你想弥补想还清,到最后才发现你根本无力回天,犯下的错永远无法弥补,我们永远无法还清欠下的……椿不惜牺牲村子自己一半的寿命都要报答鲲的救命之恩。可是湫呢?湫也救了椿,椿用什么还?爷爷是明白这一切的,他对椿说:只要心是善良的,对错都是别人的。

椿会后悔吗?我想是不会的吧。我只想在人间风起时让椿记起:有个白发少年曾想在一个星空灿烂的夜里紧紧的抱住你。

椿去湫来,海棠花开。你是否已化作风雨,穿越时光来到这里。

短短一生,我们最终都会失去,你不妨大胆一些,爱一个人,攀一座山,追一个梦……

大鱼海棠读后感【篇7】

大鱼海棠讲述了在另一个空间里,有一种人,叫做“其他人”,他们掌管万物自然规律,他们在16岁的时候会有成年礼,去到人类的世界呆7天。

椿就是这样一个少女。她化作一条红色的海豚,去往人类世界,在第6天的时候,为了救其他海豚,被人类的渔网给网住了,然后她的呼声惊动了一位人类男子,然后他跳下海去救椿,但是因为椿的挣扎和海里有漩涡,最后命丧于海。

椿十分自责,回到了另一个空间后闷闷不乐,然后向灵婆去做了一笔交易,用自己一半的寿命换回了那位人类男子的灵魂,并取名叫“鲲”。后来她和她的青梅竹马湫一起躲藏去喂养鲲,但是鲲的存在违反了自然规律,空间的天气开始反常。

最后群落里的人执意要杀死鲲,但是椿不让,并和鲲一起逃离。湫为了椿想强行打开通往人间的路,但是没有成功,最后天破了,水淹过了部落。椿为了拯救部落和其爷爷化作一颗大海棠树,救了大家。最后湫用自己的性命复活了椿,并将她带到人间。最后椿和复活的鲲相遇了。

电影的场景十分的美丽,开场的大鱼和空间里的村落,都以一种壮观的景象冲击着你的眼球,从开头到结尾,影片的景色都很美腻。其所配的音乐也很不错,这都可以算是影片的亮点。

其实影片的槽点女主塑造的性格真的不太讨人喜欢。因为从头到尾我看出了她的坚持,但是我却没有看到她对此做出的努力。遇到事情不知道自己去做改变,而是无助的依靠着周围的人。

从准备养大鲲后,她也应该逐渐意识到了,鲲给自己的周围带来了灾难,但是她却不知道去避免,也没有为此做一点努力,只是像一只鸵鸟一样把自己的头塞入沙子里,拼命的告诉自己只要鲲长大了就好了。

面对湫为了救她受了蛇毒,她求助爷爷;面对鲲被丢入泥潭,鼠婆的刁难,她求助于湫;面对大家不理解追杀,她求助于鲲。她开始的时候为了鲲献出自己的一半寿命,并将两人的寿命相连,但是最后的洪水倒灌的时候,她又献出自己的生命去救大家,这时候你为什么不想鲲呢?你俩生命可是相连的!

整理一下,椿为了救鲲,带来了灾难,但是最后为了却又放弃了鲲。感觉椿就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任性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让大家去买单。而且整个电影中对女主的刻画并不算深刻,有很多地方都有点虎头蛇尾的样子。

湫这个角色塑造的十分号,除了对湫的一往情深。他有着自己的调皮,会扔下自己的花盆吸引椿的主意,会做各种小动作,扮鬼脸。

让我深深的被他感动的一刻是,当椿和鲲被困大雪里的时候,他知道鲲是带来不幸的,知道他对椿不好,他开始只就了椿,并没有救鲲,但是他知道鲲对椿的意义,又返回去扛上了鲲。这一心理挣扎,让湫整个人都鲜活起来。

当最后湫抱住椿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光,就像一下子成长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男一是女主的,男二是大家的,这句话可以算是一个真理了。而且编剧对湫的刻画十分用心,有很多丰富的细节,塑造着湫很真实。

其实女主不爱湫喜欢鲲是有道理的,陪伴怎么抵得过生命想换的刻骨铭心呢?等到湫的刻骨铭心的时候,鲲已经成为了椿的执念,已经完全比不过了。

电影的整体剧情并不算好,如果说这是一个爱情故事,那就浪费了导演辛辛苦苦埋的伏笔了,而且我觉得电影的一大败笔就是明着告诉你椿湫鲲之间是爱情。这样确实吸引了观众,但是观众却发现这个爱情故事干枯无味,然后放弃去深究其内涵。

还有一个悲哀就是,导演其实把很多传统的文化蕴涵埋笔于其中,但是大家并不能理解,这算是我们的`悲哀吗?导演想讲一个很大的故事,却没有能力讲的完美,于是整体剧情就变得很不够紧凑,导演想讲一个打破世俗的故事,却自己定义为爱情而变得小家子气。

12年雕琢的动画场景很漂亮,内涵也有,但是却没有被很好的讲诉出来。这有一部分是导演的原因,难道没有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缺失的原因吗?

大鱼海棠读后感【篇8】

看了大鱼海棠。几年前的片子了,这部电影没有看过,对于它的印象只有几年前看过的同学的口述和听主题曲时无聊翻得评论区的评论。

好像几年前还被称为国漫之光来着,人红是非多,也有很多人说抄袭了宫崎骏的千与千寻。之前没看过不予评价,现在正好有机会接触,感觉挺好的。

电影很多用了《山海经》的元素,毕竟是神话嘛,也确实存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我喜欢里面的的云,那个世界的天空连着人类世界的大海,这是整个故事的媒介,所以电影里的天空做得很好看。通天的海棠树,苍凉大地上的篝火,就连人消散也是用一些很有意境的东西代表。

剧情有狗血,存在三角恋嫌疑。可能女主对于鲲更多的是愧疚吧,但是后来去了人类是世界之后可就说不定了。很多人骂女主,其实我觉得,没必要骂的那么难听。有一个设定就是在那个世界,成年是16岁,所以这放在现实世界就是一个谁的青春不迷茫的年纪。因为愧疚所以去做,但是后果谁知道那么严重,她也的确用自己换回了那么多人的生命。可能很多人骂她是因为她背后有一个太好太好的湫,所以最后牺牲的不是女主,是湫。因为没有了一人做事一人当,才会引起那么多人的不满。

看了电影,感觉还是很不错的,画风不要太好看,有时间的话可能还会二刷吧。

大鱼海棠读后感【篇9】

今天,老师带领我们去观看了电影———《大鱼海棠》

影片主要讲述了在45亿年前,盘古开天辟地之后就分为了人界和灵界,在灵界中有一个族群,他们叫做“其他人。”居住在“神之围楼。”而其中的一位叫做椿的女孩,在成人礼变成大鱼到人间巡礼,被网围住之后被一位男孩相救,男孩却意外身亡。椿回到自己的世界,用自己一半的寿命换回了男孩的灵魂,取名为鲲,之后帮他回归大海。

这个故事中,最使我感动的就是椿知恩图报、逆天而行,用自己一半的寿命换回了鲲的灵魂。

由此,我想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独臂乞丐来到一户人家,想乞求一些钱财,而那位妇女并没有直接给他钱,而是让他搬砖,乞丐非常愤怒:“我都断了一只手臂了,你还让我搬砖。不愿意给我钱就直说!”妇女并不生气,俯下身只用一只手搬砖。乞丐怔住了,俯下身用一只手搬完了所有的砖,妇女递给他20元钱。多年之后,独臂乞丐已小有成就,又来到了妇女家,感谢她的“高贵的施舍”!

这两个故事当中,主人公知恩图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大鱼海棠读后感【篇10】

对《大鱼海棠》的理解,容易产生误解,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明白一个好的电影作品,犹如一首诗歌一样,不仅有它的表层的含义,而且有它的深层的含义。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说的:“诗要有两层意思,才是好诗。”所以我在这里试图用文化诗学的一个视角,来解读这个电影真正的密码。

请大家记住,这个电影的开场白,直接引用《庄子》的名篇 《逍遥游》。庄子不仅是这个电影的灵感来源,也是它的重要隐喻。同时我们知道,整部电影充满了中国文化的元素,这并非简单的符号意义,它实际上是指向中国哲学的深层内涵,有着极为自觉的文化意识,这就区别于《千与千寻》等其他的一些日美动画片。

中国古老东方哲学的儒道哲学当中的一些精华,譬如:君子成人之美,成全与牺牲,感恩与回报,为他人作想,当然是这个电影的东方哲学的精神所在。而这些大智慧的东方思想,在精妙的细节,独特的造型,迷人的风景,优美的音乐中,充分带给我们近年来罕有的、富于古典中国气息的鲜活观影享受。

《宝贝当家》读后感(通用10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宝贝当家》读后感(通用10篇) ”,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宝贝当家》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宝贝当家》。

《宝贝当家》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我”的双休日和别人的不太一样,因为“我们”要搬家,爸爸妈妈到“新家”忙去了,只有“我”在“老家”里。这天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我”在家里写作业,写完了就开始享受起来,可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没意思了,想出去玩的时候。突然,传来了“咚咚”的敲门声,“我”心想一定的朋友们来找我玩了。

“我”喊了一声:“谁啊?”没人回答,“我”去开门时,发现门外根本就没有人,“我”想:大概是哪个小孩的恶作剧吧?“我”关上门以后,又传来了敲门声,“我”生气了,可仔细一听,不对,敲门声是从储藏室里传来的,“我”去把储藏室的门打开,里面只有“我”的小狗在嘟嘟的朝着“我”摇尾巴,“我”听明白了。原来妈妈怕嘟嘟吵“我”,便把它关进储藏室的里面,而它想出来,就在储藏室的门后不停地扒门,才发出“咚咚”声的。

“我”一个人在家,听到敲门声,误以为是哪个小朋友在搞恶作剧,“我”内心由恐惧到勇敢的心理变化的更加生动。

《宝贝当家》读后感 篇2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的名字叫《宝贝当家》,读完后,我感慨万千。

里边主要讲了:一天晚上,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和一个贫穷的家庭分别诞生了两名小女孩,医院里只有一个值班医生,而那个值班医生的眼镜正好掉到了水缸里,因为一片漆黑,连暖气也停了,两名女婴哇哇大哭,那位医生赶紧把她们包好。可谁知,两个家庭抱错了孩子,富人家的孩子送到了穷人的家,穷人家的孩子送到了富人家,几年后,两个孩子茁长成长,分别长大成人。穷人家的孩子取名心香,虽然在穷人家里过的生活非常艰苦,但心香却很快乐,富人家的孩子取名可人,过着公主般的生活,衣食无忧,每天都穿着漂亮的衣服,每当过生日的时候,她总会收到很多精美的礼物。

可是有一天,两家人发现孩子抱错了,做了亲子鉴定之后才知道是真的抱错了孩子。双方父母再三考虑,决定先不告诉他们的孩子。但是有一天还是被两个孩子知道了真相,心香被她的亲生父母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大家庭觉得并不开心。因为自己没有享受到在穷人家生活时的快乐。

读完后,我觉得真正的快乐并不是来源于物质方面,精神上的快乐远比物质上的快乐带给我们的感觉更加真切,金钱可以买到许多经多精美漂亮的玩具,但是却买不来真正的快乐。而我们获得真正快乐的方式就是不断充实自己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宝贝当家》读后感 篇3

星期五我和爸爸去农业路上的奥斯卡丰业影城看电影《宝贝当家》。电影讲的是胖嘟嘟的小公主宝儿,她和爸爸、妈妈、保姆琴姐住在一座城堡里。这次,爸爸妈妈去很远的地方出差了,就剩下宝儿和琴姐两个人在家。宝儿感到很孤单、很无聊。她想的了在商场里认识的3个好朋友。就打电话让好朋友们来城堡里一起开心地玩。在朋友们来的路上,家里不幸遭遇了一波劫匪。劫匪的头领是她的叔叔金大虎,此人为了遗产后演变为绑架亲侄女儿……叔叔无法控制局面。于是,宝儿和朋友们与劫匪他们斗智斗勇,最后齐心协力终于把劫匪给打败了,并把他们送到了公安局。

看了这部电影,我学到了有困难的时候要勇敢的去面对,而不能遇到困难就要退缩。学会了团结大家的力量,才能最终地战胜邪恶。我们都要时刻记住一句话,邪恶是不可能战胜正义的,正义终将取得胜利!我以后要向宝儿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团结的精神。

《宝贝当家》读后感 篇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正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宝贝当家》呢!

《宝贝当家》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秦文君阿姨,也就是双胞胎“贾里”、“贾梅”的作家妈妈哦!这本书上有两位主人公:一个是乖巧懂事、善解人意的女孩心香;一个是活泼开朗、无忧无虑的女孩可人;一边是贫穷的双亲,一边是富裕的家庭,但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出生时两个家庭竟然抱错了孩子!这使两个孩子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她们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不安。一边是养育了自己十二载的父母,有着深厚的感情,难以割舍;一边是流着相同血液的亲生父母,多想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啊!可是她们会爱我吗?我没有和她们生活过一天,那个真是我的家吗?那个家多么陌生……

看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心香和可人是不幸的,但同时也是幸运的,因为她们被两个父母所疼爱。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我理所应当地接受着父母的关爱和为我做的一切,从来不曾感动过。有时还任性、埋怨、随意发脾气。现在看看可人和心香,我觉得自己很惭愧。我是应该懂事了,我要向可人一样快快乐乐的,永远做爸爸妈妈的.开心果,也要向心香一样乖巧细腻,不让爸爸妈妈为我操心。

《宝贝当家》也让我这个宝贝长大了不少哦!

《宝贝当家》读后感 篇5

《宝贝当家》是作者秦文君的作品,在本书中讲了一些孩子遇到的喜怒哀乐,丰富生动的描写了每个人的一举一动······

其中,令我影响深刻的一篇则是《心香·可人》。心香一家本是一个贫穷的家庭,碎步富俗但是他们的生活却生动无比!心香的父亲是一个卖鱼人,当他网到了非常大的鱼时,从不出售,一直都带回家给他最爱的女儿——心香吃。她的母亲却因为没则么上过学,则什么事也没法干。心香则是一位孝敬长辈的孩子——在她过生日时,只能买的起一个很小的'蛋糕,而心香也不会抢着吃,还让给带病的母亲。

而可人呢,则是一个富人家的孩子,家中是很大的公寓,富丽堂皇,是三层别墅,房间都多了好几间空的。但是,她可没象心香那么乖巧,总是干偷偷摸摸的是——“偷偷拍下别人尴尬的场面”······她就总是拿着她的小相机拍啊拍啊。

可是,她们俩之间发生了一件非同寻常的事······

她们是在同一天,同一家医院出生,而那天有正好停电,却还只有一个医生,还是临床经验不足的医生,所以他们两个······搞错了——赵钱孙李搞混了。这下可好,事闹大了。后来,可人的父母先发现了,可一直没有告诉可人,也一直没有找出是与谁搞错的,最后找到了当时的那位医生,才明了了事实。是与心香搞错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可是,这是事实。当心香和可人知道了这件事时,都吓到了,她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大家都震惊无比,扑在父母的怀里。

后来,她们进行了交换。

可是呢,他们所有人,都在心中过意不去,最终,她们又疯狂的跑回了把自己从小养大的父母的怀抱中······

《宝贝当家》读后感 篇6

暑假期间,电影院里新上映了许多新电影,所以我就迫不及待的要妈妈和奶奶带我去看电影。到了世纪影视城,我在几部电影中,挑选了一部《宝贝当家》。我们买了三张电影票,又买了点吃的,就进去等待放映。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一个银行家,他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名叫宝儿。因为爸爸妈妈经常出差,所以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和他家的一个管家——琴姐照顾她。有一天,学校里的老师教小朋友用彩纸给娃娃做衣服,宝儿做了一件很漂亮的连衣裙给娃娃穿上,放学后,有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把她娃娃的衣服弄坏了,她心里很难过,琴姐说我们去买布给娃娃做衣服就不会坏了。她们来到布店,琴姐让她站在柜台旁等她,琴姐去和老板聊天,就在这个时候,有两个一男一女的坏人看到了宝儿,就准备把她拐走。后来有三个小姐弟发现了这两个坏人,就去帮助宝儿脱离危险,最终宝儿被救了下来。

明天就是宝儿的生日,可是爸爸妈妈又要出去,但是爸爸答应宝儿明天一定赶回来给他过生日。就在宝儿生日这天,她的爸爸因为车祸腿受伤,不能赶回来了。这天他们家又来了3个坏人想把宝儿偷走,可是琴姐是有功夫的哦,d但最终琴姐还是被他们打败了。宝儿偷偷打电话给阿man和她的弟弟们,后来他们赶了过来,这四个小孩和坏人斗智斗勇,最终打败了坏人!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四个小孩不畏困难勇往直前,靠自己的聪明,机智战胜了坏人,他们一起同心合一,永不放弃,这就是迈出胜利的第一步!三个好心的小姐弟不畏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宝儿,真是值得敬佩,我们一定要向他们学习!

《宝贝当家》读后感 篇7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完《宝贝当家》一书后,故事中一个个鲜明的形象、优美的语言,触发了太多的感想,激发了我的表达欲望,我如文思泉涌,提笔写下我的理解与感想。

《宝贝当家》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秦文君阿姨,也就是双胞胎“贾里”、“贾梅”的作家妈妈哟!

书中有一篇悲剧性的文章《心香、可人》最使我感动。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两名产妇同一晚上在一个医院里同时临产,可医院里只有一名实习医生,导致生下孩子后,将两个女婴儿抱错了。从此,两个孩子的命运由此改变。她们交换身份在不同的家庭中幸福地生活了多年。

可命运使真相又摆在两个孩子的面前。于是,一个原本要生活在贫困家庭的女孩郁心香要到一个富裕的家庭去生活;一个本来可以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女孩黄可人要到一个贫困的家庭去生活。得知真相的两个女孩,她们那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从秀美善良、善解人意、让人爱怜的心香和“活生生的女孩精灵”可人这两个女孩形象的塑造中,作者融入了她独特的生命感受:她以感情价值对血缘价值的超越为中心,表现了生命与感情崇高与永恒;生命由感情而变得崇高,感情由生命而变得永恒,生命与感情由此都变得美丽而动人。

由此,我想到了红军长征途中,超越亲人的战友情;想到了建设新中国的艰辛道路上,一批又一批热血青年不计个人得失的付出;他们的思想境界就突破了自己生命价值的局限,让自己的生命价值超越了个人得失,得到了伟大的升华!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所有的人是否都应该有这样的思想境界?《心香、可人》两位女孩的经历是否能触发所有人心中的“真善美”,让世界变得更和谐美好?

因此,我觉得《心香、可人》不失为是切合时宜的作品,它可以让人们在愉悦阅读的同时,从中寻觅到精神的珍宝。

《宝贝当家》读后感 篇8

读《宝贝当家》有感作文

 读《宝贝当家》有感

  大家也许都没看过《宝贝当家》这本书吧,今天我就来向你介绍介绍它。

  这本书是著名儿童作家秦文君写的,一个是善良乖巧的女孩心香,一个是活泼开朗的女孩可人,一边是贫穷的父亲,一边是富裕的家庭。她们竟是出生时意外抱错的孩子。

  心香一家虽然住的是一件十个多平方米的小烂房,没有窗,只有一个排气口,房间终年都是黑的,但一家人生活地无忧无虑。而黃可人一家住的是豪华的.别墅。

  光阴似箭,一晃十二年过去了,可人心香都上了五年级。一场意外打乱了她们安宁的生活,成了碎片,一下子成为了迷:她们竟是十二年前意外抱错的孩子!得知这个消息,心香的眼泪像珍珠一样往下掉。真相大白后,心香和可人只能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

  难以接受的事实,多么残酷。而心香却坚强地过来了。这种顽强的心理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我们就是该这样,不为一点小伤轻掉眼泪,必须勇敢面对,做真正的自己!生命由情感而变得崇高,情感有生命而变得永恒,生命与情感因此都变得美丽动人!

《宝贝当家》读后感 篇9

极其低幼,关键是剧情太差,没有小鬼当家的半分神韵,李湘、王岳伦你们是孩子的亲人吗啊?

20xx年1月8日,王诗龄与父亲及林志颖kimi父子共同代言QQ星牛奶并拍摄电视广告。2月,王诗龄和妈妈李湘一起代言滴露洗手液并拍摄电视广告,这是滴露品牌进入中国后首次签约代言人 。2月25日,20xx秋冬巴黎时装周拉开帷幕,王诗龄受邀与父母一起去巴黎看秀,成为中国首位亮相国际时装周的Fashion Baby。28日,王诗龄正式亮相巴黎时装周LANVIN秀场,身着LANVIN 20xx春夏系列童装出场的王诗龄,和品牌持有人王效兰及LANVIN女装系列设计师Alber Elbaz亲密互动 。5月19日,王诗龄获邀于纽约公共图书馆出席美国设计师Ralph Lauren的同名品牌20xx“Children Fash-ion Show(儿童时装秀)”。她以两套甜美可爱的礼服裙,成功完成个人T台处女秀,也成为首位走上国际T台的中国童星。这样一个孩子希望不要被父母捧杀。

《宝贝当家》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秦文君写的《宝贝当家》,就是上次到我们学校签名售书的作家。这本书我觉得很有意思,是一本专门适合儿童阅读的书籍。

我刚刚阅读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主要讲述了郁心香和黄可人的故事,他们的故事很有趣。书中的心香是一个性格温和、善良、美丽的女孩,黄可人是一个骄傲、自大、爱搞恶作剧的女孩。心香和可人是同班同学,而且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心香的家里很穷,而可人的家庭很富裕。心香知道家里很穷,从不要求穿好的衣服,吃好的饭菜,非常体谅她的爸爸妈妈。可人是个小公主,家里所有的人都宠着她,过生日有盛大的生日派对,漂亮的衣服和很多礼物。

两个命运完全不同的女孩,其实她们之间藏着一个惊人的秘密。就是在她们出生的当晚,两个妈妈都在同一家医院,当时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在帮孩子冲洗的时候,突然停电了,造成两个婴儿被抱错。这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竟然在她们身上发生了。12年后,可人的父母找到心香的父母,要求交换当初抱错的女儿。心香和可人都知道这个消息后,完全不愿相信,也不肯接受这个事实。后来通过血液鉴定,证实了这个结果,两家的父母都在积极准备迎接属于自己的女儿。心香到可儿家做客,但是她很不习惯,可儿却很乐意去心香家,成了她家的常客。但是最终她们还是分别回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原本乐观开朗的心香变得沉默,她思念她的“爸爸妈妈”,经常给他们写信,可人也不能适应在这个家里的生活,她开始想念心香,她的父母也为了适应她付出了很多努力,最终的结局是两家人成为了好朋友。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力量,父母的关怀是孩子成长的最大动力,亲情是不可替代的。

《羚羊木雕》读后感通用10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羚羊木雕》读后感通用10篇,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1)

开始不以为然,以为不过是一篇美文而已,未想读完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首先为老师的建议击掌叫好,与孩子一同读书,与孩子一同思考,与孩子一同感动,让家长降低身高与孩子一个视平线。再为这篇文字叫好,写出这个年龄孩子对友谊的认识,对承诺的注释,不含任何杂质,没有一丝瑕疵。

读后我和女儿一起讨论,我们对这篇文章中珍贵的友谊都表示非常肯定,也都认为孩子之间纯真的感情是弥足珍贵的,需要我们包括家长一起精心呵护的。事实上我和孩子的爸爸也一直这么做,认同孩子与朋友之间的感情,尽力去理解孩子们之间为友谊所做的付出,并协助她维护这份情感。例如与儿时的伙伴一直维持联系,哪怕大家都很忙,也都挤出时间创造机会。

在明确正面的友谊之后,我们继续延伸探讨。

我拿出最近炒的沸沸扬扬的李某某案件,梦母一直强调的李某某重义气重友谊因此“被牵入案件”,我把问题交给孩子自己思索——这样的友谊是否是真友谊。

孩子片刻思索后很认真的说,真正的友谊是理性的,而不是盲目的也不是冲动的,它与浅薄的义气不能等同。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2)

闲暇之余,随手捧起妹妹放在桌角的一本语文书(人教版七年级上册),一下子就翻到了《羚羊木雕》这一课。细细读来,发现眼前一亮,这是一篇多么好的写事文章啊!不禁幻想:要是我的学生也能写出这样生动的、具体的,故事曲折的文章该多好。

仔细品读,发现这篇文章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之处。首先说题目,看似写物,实际上是围绕着这件物来写事。简洁,明了,却能吸引读者眼球,乍一看来,读者可能会想: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什么颜色,什么形状,怎样制作,有没有插图啊等等。通过读文,才知道作者是写童年时期的一件往事。相信我的同学们身边也会发生这样的小事:小孩子们经常会为一个小物品“夺”来“夺”去,关系好的时候送给别人,关系不好的时候就要回来。而文中的小主人公却是一个讲义气、讲信用的孩子。单说课文中的这件事,我相信如果我们同学来写,肯定不会想到用物品名称来做题目,题目大概会想到《难忘的一件事》、《伤心的一件事》、《对不起,某某》,相比而言,本文的题目就更能吸引读者,尽管文章中并没有谈及木雕的样子,顶多用了一个词“珍贵”来形容它。

其次,说说布局。这篇课文采用倒叙的写法,先说木雕不见了,引起妈妈的责问,然后写和好朋友之间的友谊,接着写木雕被当作礼品送给好朋友小芳,最后写被逼无奈硬着头皮去要回来,却得到了小芳妈妈的谅解,归还了木雕。故事情节可谓一波三折,木雕不见———妈妈责骂——送木雕——要回木雕。在课文开头,一句妈妈责问的话“那只羚羊木雕哪儿去啦?”就设置了悬念,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接着,课文中出现了一系列的对话,直到小主人公伤心地说“送人了”,引起妈妈的责骂“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接下来插叙一段小主人公和小芳的深厚情谊:小芳曾经在上体育课时,给他调换划破的裤子从而避免了妈妈的责骂,帮助他躲过一劫,后来又送了小刀给他。看到这么仗义,友好的朋友,作为礼尚往来,他毫不犹豫地送出了自己家的木雕。但最后,因为妈妈的执意要求,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小芳家要回自己的木雕,并带去了小芳送给自己的小刀。不料小芳妈妈发现了原委,狠狠的批评了小芳。小芳也迅速还了木雕,并马上跑开,留下了小主人公一个人伤心流泪。

最后,谈谈这篇文章中的人情味。谁说小孩子就不懂人情啊。本来形影不离,非常要好的一对好朋友,却因一根木雕引起了波折,友谊的小船瞬间被掀翻。如果不是大人的一句“这么贵重的物品,怎么能随随便便送人了”?小主人公也不会被逼无奈,伤心地拿着朋友送的小刀,去到小芳的家里要回自己已经送出去的木雕。小芳也不会无缘无故地遭到了妈妈的责骂,我相信孩童的内心也是极其脆弱和敏感的。本来这件事就跟他们无关,在孩子的眼中,哪有贵重不贵重之说,有的只是纯洁的友谊。不过文章最后,小芳还是把之前送出去的小刀又送给小主人公,展现出人性的光辉。小主人公也在最后仰天长叹一句:可是,这能全怪我吗?是的,我认为这件事不能责怪孩子,尽管最后由于小芳的大度他们又重归于好,但文中的小主人公却感到了深深的自责。两个家庭,两个孩子,两位母亲,今后该怎样交往了?留给我们读者深深的思考。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3)

我们走在成长的路上,有时会因为单凭自己的意愿去办事而与父母产生无法回避的分歧,让自己无奈、伤心、甚至落泪。《羚羊木雕》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全文的主人翁因为擅自将贵重的羚羊木雕送给仗义的好朋友万芳而与父母产生分歧。主人翁在父母的逼迫下向朋友要回了木雕,对方在友情的支持下宽容了主人翁。这样的友谊的真实的,不带半点功利心的,是坚定的。

主人翁与万芳的友谊值得推崇与赞扬,它慷慨仁慈,没有半点憎恨贪婪,体现着一种自愿为对方承受苦难的精神。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主人翁起初就不该送出木雕。虽然有主见是成熟的一种表现,但没有任何顾虑的主见却是不成熟的。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要三思而后行,绝不能莽撞行事。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与朋友相处时,学习万芳的仗义、慷慨与仁慈。建立一个真诚、坚定的友谊,不仅是使人内心不孤独,更能让我们学会做人处事的道理:主见要建立在多方面思考上。在做一些事情之前,要多考虑。盲目地因为某一方面的想法而做事,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不但得不到预期的结果,还会更加糟糕。多方面思考则能避免这些不良后果。

记得小学毕业时,我也曾送给同学一本极有意义的好书,也在母亲的催促下向同学要了回来。后来,我想了很久,最后,我把自己读这本书所做的笔记整理出最精华的部分送给她,以表歉意,而她也原谅了我,与我和好了。

我相信送给朋友礼物没有错(何况是这样仗义的朋友),但也许要考虑到礼物的重要性,不可轻易将贵重的东西送出。

再谈一谈这对父母。首先,收回赠出的礼物是不合适的,但并不代表他们的做法是错误的。我从父母一再的劝告中看到了木雕的贵重,不是可以随随便便地赠出的。父母既然想到补偿孩子朋友糖果,就表现了父母是明事理的,并非某些同学想象中的毫无是非分辩能力的,也许那个木雕也确实不能送人呢?遇到这样的事情,怎能不想办法拿回木雕呢?

而且父母拿回木雕的想法,使“我”也得到了成长,况且父母已经是社会人,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会不懂呢?所以请不要以不成熟的逆反心理挑战父母长期积累所得的经验,面对父母的劝告,也不要一味抵触或信服,要多思考这样做有什么地方是有益的,什么地方是有害的,学会处理问题,多听听父母的见解或意见。

我们走在成长的路上,需要三思而后行,这便是我读《羚羊木雕》的最大感受了。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4)

读完了《羚羊木雕》这本书,我感触很深,我觉得如果将已经给了好朋友的东西再要回来的话,一定会觉得很没面子,可是,这本书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

这本书讲的是“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了,硬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的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木雕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影响到,但“我”又对朋友这样的反悔而感到伤心后悔。

这两个好朋友就因为一个羚羊木雕差点而成了反目成仇的敌人,我觉得友谊比金钱还重要,一个知心的朋友用金钱是买不来的。在这个世界上,早已不是金钱最重要了,而是那些友谊和亲情。

在现在的社会还有多少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那全都是用些金钱来做买卖而已。现在还有谁会用一颗真诚的心去交一个朋友呢?不都是为了名利吗?

爱因斯坦说过:“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善良的真正朋友。”希罗多德也说过:“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贵的东西了。

”斯托贝说过:“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让我们珍惜身边的点点滴滴,珍惜我们的亲情和友谊吧!一定要记住,“得朋友难,失朋友易。”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5)

近来,我读了《羚羊木雕》这篇文章,感触很深。

文中向我们介绍了:“我”把爸爸从非洲带回的羚羊木雕送给了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万芳。但爸爸妈妈却强迫我问万芳要回羚羊木雕。迫不得已,我从万芳那拿回了羚羊木雕。万芳原谅了我,并说:“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斯托贝说过的名言:“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但在大人心中,这句话却恰恰相反,在他们心中个人利益永远第一,友情却是倒数第一。这不禁让我想起生活中发生的一件事。

一天,朋友小雨向我借一本《三十六记》。我满口答应了。回到家,我便问妈妈把我的《三十六记》放哪了。妈妈惊讶的问我:“你只爱看童话的啊!”我听了,急忙解释:“小雨问我借,我答应明天带给她。”妈妈听了,果断的说:“不行,这本书你自己也没好好看过,并且这本书是我们送你的生日礼物,借她万一不还呢”我摇摇手说:“小雨不是这种人,而且我都答应她了。”“人心难测啊!她问你要,你就说借别人了。”妈妈严肃地说。

第二天,我对高兴的小雨说,这本书借表弟了。小雨听了,十分失望的走了。我骗了她,心理也十分难过。

哎!我真期望大人能理解我们,不要只坚持自己的意见。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6)

羚羊木雕这篇课文主要写“我”与万芳之间发生的事,“我”把木雕送给万芳被妈妈发现后一家人叫我把木雕要回来,但除了奶奶可是万芳很仗义,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无奈。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更深刻的懂得了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宽容。这篇课文中的“我”在父母的逼迫下要回了羚羊木雕,我根本不愿要回来,可父母是个重财轻义的人,而且父母坚决要把木雕要回来,我没有办法,反映出我不讲信用,但不是我自愿要回来,爸爸虽然不像妈妈那样大叫,但他的声音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奶奶在这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奶奶很宽容,也很能理解“我”的难处,知道孩子的自尊心,知道孩子之间的情义,也知道孩子们之间的仗义,奶奶的宽容和慈祥,衬托出了爸爸妈妈是多么重财轻义。奶奶想要挽回局面,可奶奶在家里说不上话,也就不济于事。

万芳很讲情谊,也很仗义,她能理解“我”的难处,而且还答应我把羚羊木雕还给我。体现出了万芳的仗义与理解,万芳很仗义,而“我”却不想要回木雕。可被父母的逼迫之下“我”无话可说,体现出万芳的仗义与理解,万芳很仗义而且也很宽容虽然我要回了木雕,但万芳还和“我”做朋友,我感到伤心和激动。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要讲信用,不可以言而无信。我也懂得了什么是仗义。像“我”的爸妈是个小气的人,不要学习她们。

以后我要向万芳学习,不要向小气的人学习,因为人与人之间要大度,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都要帮助别人理解别人。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7)

床头的灯射出冷冷的光,投在阴影里的一切都显得不真实起来。书中的文字在我坚硬而脆弱的心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一个真正的朋友,不是靠礼物换来的!”读完短文《羚羊木雕》小小年纪的我不禁掩卷沉思。

故事中的一对朋友,为了让彼此的友谊更加牢固,做一辈子的朋友,在未经父母允许的情况下都拿出自己最心爱的东西进行交换。一个朋友的礼物是珍贵的羚羊木雕,另一个朋友的礼物是一把普通的小刀。然而,好景不长,其中一个朋友的家长发现家中珍贵的“羚羊木雕”不见了,非常着急。后来这位朋友的家长了解事情的原委后,便要求他去把羚羊木雕要回来。这位朋友尽管心里十分不愿意,可是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要回来同时也把朋友送他的礼物还回去。正当他捧着沉重的羚羊木雕闷闷不乐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时,他的朋友突然冲上来,再一次把礼物送给他,还真诚地对他说:“就算我们之间没有礼物,我们也要做朋友,做一辈子的朋友!”

就是这句话,深深地震撼了我。

在班级里我就像一只刺猬,把自己包裹起来,不让谁靠近我。我的性格脾气十分火爆,只要别人一碰我,我就会变本加厉地还回去;别人一说我,我也会加倍地报复。因此我在生活中朋友少得可怜,有时非常孤独。每当同学被我伤害时,他们总是成群结队地去老师那儿告状,老师就会苦口婆心地对我进行批评比教育。而我就像是一头愤怒的小狮子,心里一点都不服.因此我的朋友一个个离我而去,仅剩几个,可以说是少得可怜,有时非常孤独。就算是这样,老师的教育还是压根没有效果,我觉得同学有时太过夸张,不尊重事实;老师有时处事不公正,所以我在学校就还是那个我。渐渐地老师也对我失去了信心,或许在他们心里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小孩。但其实我明白,我并不是一个坏孩子,看着某些同学因为我的任性和粗暴的行为受伤,我心里也十分难过。所以我有时候也会从家里带些东西分给同学们,讨好他们,或者说是表达我的歉意。不过我发现同学拿到东西的那一刻是开心的友好的,不久便又是冷冷的啦。

但是,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真正的朋友,用礼物是换不来的,只有用一颗真诚的心才能够迎来真正的朋友。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不会这么卑微地活着,更不会再可怜的用礼物去讨好别人。我不再是那只满身是刺的刺猬,我要抬起头阳光地生活,让自己的生活五彩缤纷。以后的我会像阳光一样温暖同学,真诚地和他们相处,相信自己一定会拥有许多朋友,相信自己一定会收获友谊,更相信自己一定不会再孤单!

床头的灯光似乎不那么冷了,使我的心也渐渐温暖起来。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8)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许多蜜蜂和蝴蝶都在翩翩起舞,希望有好的收成。看到这美丽的景色我的心情好极了,我坐在床边拿起一本《羚羊木雕》的书,这本书里面有12个感人的故事,我觉得其中一篇《我的朋友褐雪》最感动我。

这个故事的主要讲述了一个离开中学的学生到一个农场里做驭手。它有一匹身体是烟色的,但鼻梁是白色的马,那匹马叫褐雪,褐雪很不喜欢主人公,常常把他从马背上摔下来,但从那一次以后——褐雪生病的时候,主人公每时每刻都照顾它,并把鸡蛋和糖都给它吃。有一次主人公出去森林遇见火灾,他被一根横在前面的树木打昏了,倒在马背上,褐雪把他拉到一个泥沼边,自己跑回农场……,原来它是找“救兵”!可惜只有褐雪才知道主人公在哪儿,褐雪不顾一切冲入火场把主人公救了出来,但自己却壮烈牺牲了。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像褐雪那样会不惜自己的生命去救人的英雄,像张莉丽丽——最美教师、最美司机、以及救人后未在媒体报导的所有英雄,我向你们致敬,有你们的存在世界处处都有爱。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9)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题记

在现实社会中,有人认为友情重,因为友情是下雨时的一把雨伞,为你遮风挡雨;也有人认为是金钱重,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认为钱是万能的。那么到底是友情重?还是友情重?读了《羚羊木雕》之后我才深切的感悟到。

《羚羊木雕》主要讲述了一件一个小女孩没经过父母的同意就把父亲送给她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她的好朋友,而母亲和父亲知道后,反而不谅解她,反倒让他送出去的羚羊木雕要回来,他被迫向好朋友讨回羚羊木雕后,非常伤心和难过,虽然他的好朋友不计较,但他依然觉得自己对不起她的好朋友的事。这件事很清晰地讲述了友情比金钱更贵重。

虽然这件事小作者还是屈从了父母亲,但从小作者心理的变化,写出了他无奈而又迫不得已。让我明白了友情比金钱贵重,李白曾发出过“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慨,而现在许多人却认为拥有了金钱就拥有了一切,这样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到,友情和亲情是世界上最贵要的东西,如果不能拥有这两样东西,那么你就是精神上贫穷的人了;而正好相反,即使有的人身无分文只要她拥有友情和亲情,那她就是精神上富有的人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小时的我很内向,从不喜欢与别人交流,但我在上四年级时,同桌主动和我交流、交往、时常帮助我学习,从那以后,我变得逐渐开朗起来;从那以后,我知道了友情的重要性。

友情还是心灵的通融,情感的交流:友谊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心去体验纯真的友谊,需要我们有真诚来播种,需要我们用真情来浇灌。需要我们有坦诚理解来维持,更需要有我们善解人以来细心地呵护。

“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让我们珍惜纯洁的友情,用心去呵护,用行动去维护它。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10)

这个周末,胖胖同学的老师给家长布置了一份回家作业:写一篇300字左右的《羚羊木雕》的读后感 。这是一篇初中预备班语文书上的文章。对于我来说是极少去接触教科书上的文章的。说实话,让我写读后感,心里是有点发虚的。因为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对着文章写读后感了,那大概还是在自己做学生的时候吧。现在看文章仅仅只是看看而已,极少去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懒得去思考。这样一来,也是不会思考了。所以以下的一点读后感看来仿佛是有些牵强附会的了。

“珍贵”究竟为何物?物质、金钱?亲情、友情?两相比较,此刻在“我”父母的眼里,大概那个价值不菲的羚羊木雕要比“我”和万芳的友谊珍贵的多吧。父母心中“珍贵“的东西大概就是那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世界。然而,在我看来我和万芳之间的友谊才是那个木雕所无法比拟的。

“我们要能多得到深挚的友谊,允许还有多多注意自己怎样做人,不辜负好友们的知人之明。”(邹韬奋)但是在父母的威慑下,我不得不向“友谊”发出了挑战。向别人要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那种感受是难以名状的,“我”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然而万芳却把“我”还给她的小刀塞到“我”的手里并且坚信“咱俩”还是好朋友。万芳对于友谊的珍视给“我”好好地上了一课。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应该也是值得一提的。“我”向万芳要回羚羊木雕完全是在父母的绝对坚持下,万不得已才做出的。整个过程中,“我”的父母似乎没有给“我”太多的申辩的机会,而是“紧紧盯着我”,让“我”感受到他们的“十分严厉”甚至是爸爸那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即使是在“我”哭着喊“不”的时候,也是没有理由不去要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

的确,父母们很多时候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方式在左右着孩子们,却很少站在孩子们的立场去思考问题。当发生分歧时,也只是以父母的威严来使得孩子们不得不顺从。这样,表面看来问题解决地很顺利,但事实上可能只是“口服心不服”,甚至在孩子们的心里留下阴影。久而久之,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会越来越少,越来越不顺畅。所以,父母和孩子的沟通问题的确不可小觑。

篇二:羚羊木雕读后感

斯托贝曾经说过:“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羚羊木雕》这个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文章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被父母察觉了,他们便逼着“我”去把送出去的羚羊木雕再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就硬着头皮找万方要回了羚羊木雕。但心里很难过,觉得对不起万方这个仗义的朋友。

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反省很深:如果万芳是一个很小气的人,那么两个朋友就可能会因为一个木雕而吵得天翻地覆,成为两个陌生人。而造成这件事直接起因的,就是“我”的父母。我觉得友谊比金钱重要得多,一份友谊,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回来的!

但是,作为孩子,“我”不知道羚羊木雕的金钱价格,但爸爸自非洲带回给我,对它的独特性“我”是知道的,所以“我”要把它送给“我”珍视的好朋友,但却忽略羚羊木雕在爸爸心中的珍贵地位——在把爸爸(或他人)送的礼物转送别人时,“我”是不是可以先了解一下爸爸的想法呢?

我不禁十分庆幸,自己有许多可以谈心的好朋友,他们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在我伤心时给我鼓励,在我骄傲时让我冷静……如果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取得这些成绩的——记得那次出游,我们几个好朋友玩得忘乎所以,不一会儿大家便口干舌燥,我顺手抓起水壶,嗳,怎么没水了?仔细一看,原来水壶盖没拧紧,水全洒了。唉,不喝了吧,可头顶的烈日像烤箱一般,照的我有些头晕眼花。“给你,我有水,这块巧克力也给你吧,别再低血糖了”好友熙熙伸手递来半瓶水和巧克力,我没来得及多想,咕噜咕噜就把水全喝光了,“真是舒服多了!”我笑着转头,想把水壶还给她,却看到了她满是汗水的脸和有些干裂的嘴唇,但她却把自己剩下的水全给了我,我突然感觉到刚刚喝的水简直比蜜还甜……还有一次语文考试,我的作文是全班分值最高的,这让我很骄傲,有些飘飘然,接下来的几次作业就比较粗心,“红叉叉”也就屡见不鲜了。邻桌的他看到了,对我说:“一次的成功并不是全部呦,()我期待你更出色的表现哦,加油!不然我会超过你的!”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泼在我发热的头脑上,让我心里一颤:难道这点儿小小的成绩就能让我迷失方向吗?难不成这就是我的目标?我在心里默默对他说:谢谢你,朋友!你的真诚让我找回了真实的自我……庆幸之余,我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我们,长大后还能保持这种纯洁向上的友谊吗?

我相信,现实生活中,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我真心祝愿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篇三:羚羊木雕读后感

主人公新宇和万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万方在生活中帮了新宇很多忙。有一天,万方到新宇家做客,他非常喜欢新宇桌子上的羚羊木雕,它是新宇的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的。新宇想都没想就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方,万方也送给新宇一把精致的法国小刀,两人非常高兴,因为他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新宇的妈妈却让新宇把羚羊木雕要回来,因为妈妈觉得羚羊木雕很贵重,是爸爸给他的礼物。新宇很难过,但有没有办法,只好到万方家里把羚羊木雕换了回来,可是他很难过,因为他觉得自己很不讲信用,万方帮过他很多忙,自己不应该把代表友谊的礼物要回来,虽然万方并没有责怪他,可是新宇却因此更难受了。

作者把小主人公的表情、神态、动作描写的非常逼真,我的心情完全融入到故事中去了,我非常的同情新宇,体会到他的无奈和悲伤。

我认为新宇妈妈的做法有点过分,大人有些想法跟我们小孩子的想法不一样。在我们小孩子心目中友谊是最重要的。希望大人们能理解。

《围城》名著读后感(通用10篇)


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围城》名著读后感,作品无疑是一本值得我们学习的好书。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有很多感悟想写下来,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1

《围城》这本书名声极大,书中的许多句子亦成为经典。仔细看来书中故事虽然没有其他小说惊心动魄,但其中满含的隐喻和观点却耐人寻味。下面我想从四个方面来说说这本小说。

一、景色描写

小说一开头就是一串景色描写,太阳仍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描写细致却不随意,用词精当,诸如此类。然而,作者的景色描写目的并不在此,下文中事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家,因为这就是民国二十六年。给上文的热增加了一层喻意,同时交代了时间,更具有一种淡淡讽刺意味。大家说是兵戈之家的原因不是热,而是民国二十六年。这是事后诸葛亮的智慧。再往下看,方鸿渐回国后,生计有忧,此时窗外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害羞。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抖。月光不到的阴黑处,一点萤火忽明,像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小眼睛。他由此而领会到生命的美善,回国的快乐也不足为奇了。

在小说的其它部分,景色描写也有其妙用。如在一行人出发向就职地的过程中,半空里轰隆隆一声回答,像天宫的地板上滚着几十面铜鼓。对暴雨的描写饶有趣味,五人之行的整体状况便也可想而知,毋需多言了。

二、 心理联想

这大概是全文最有趣的看点了。生活本是沉闷无聊的,然而给作者借人物之口发表的评论一交杂,就显得活泼而有生趣了。随意一翻,作者的机智穿插在行间,如赵辛楣对方鸿渐的态度,眼里仍没有方鸿渐。但又提防着他,恰像慰问害传染病者的人对细菌的态度。写到方翁的日记时,作者注解自己的话亦有一番趣味:这些记载从各个方面,各种事实来证明方翁的高人一等,他现在的一言一行,同时就想日记里,言行录里如何记法,记载并不完全凿空,譬如水泡碰了总剩下一水滴水,不论是文武商官,全流露这种病态。多么妙的注解,一水滴水代表那少得可怜的事实依据,而吹出来的大水泡正好充当了谎言的角色。在三闾大学时,方鸿渐无意中泄露给陆子潇自己大学文凭的秘密,心中不快,想:可是这种不快意是透风的,见得天日的,不比买文凭的事像谋杀灭迹的尸首,对自己都要遮掩的一丝不露老实人吃的亏,骗子被揭破的耻辱,这两种相反的痛苦,自己居然一箭双雕地兼备了。这些话虽然是气头上的心里话,但仔细想想却颇有趣味,诸如谋杀灭迹的尸首和一箭双雕地兼备了用语顽皮,或褒词贬用,表现人物无奈愤怒而又诙谐的一面,这些心理联想,种种皆是,十分强大的。

三、比喻和拟人

这点倒可以简单谈谈,因为作者无时无处不在用到这两种手法为小说添色。月亮可以是一只挤着的近视眼睛。而眼泪在脸上则像清明时节的梦雨,浸肿了地面,添了些泥。作者的顽皮劲儿可远不止此,他将苍蝇,蚊子,臭虫比作小饭店里的岁寒三友,并说在深秋它们没有显出后凋劲节,可见作者在生活中也是幽默好奇地打量这个世界的。对于王美玉的笑容,他笔下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将全无联系的二者用一个相同的形容词联结在一起,饶有趣味。闻到烤山薯香味就鼻子渴极喝水似的吸着的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将汽车夫修车过程居然想像成:汽车夫只好下车。向车头疏通了好一会儿,在路旁拾了一块烂泥,请它享用。而将车形容成;这是辆病车。正害疟疾,走的时候,门窗无不发抖。可爱可笑,总算给他们的旅途增了一丝情趣。

四、人物语言

人物语言是小说中人物思想直接交流的工具,自然也逃不过作者的精心塑造,导师制讨论会上,部视学讲话作者只选取了一句:平均每半分钟一句,兄弟在英国的时候。没有评论,却无可替代地讽刺了讲话者崇洋媚外,毫无方法主张的形象。在吃饭的问题上,高松年提出的所谓导师制遭大家群起而攻之,他想模仿西方餐前祝福,搜索枯肠却找不到合适句子。经济系主任自语道;干脆大家像我儿子一样,念;吃饭前,不要跑,吃饭后,不要跳。朴实幽默,却令人捧腹不止。

总而言之,《围城》是一本极佳的小说。尽管故事情节并不离奇,人物也就在身边,可它的描述细致周到,其蕴含的感叹也深刻惊人,这也使这本小说不可不读了。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2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述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那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杯具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之后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感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所以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我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述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欢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一样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仅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并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期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我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我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我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期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期望自我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明白,社会上仅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明白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明白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我的公道一样。熟不明白,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3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三次,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我还是读初中,一开始是带着满满的兴趣,看了一点之后却觉得索然无味,读了一半就扔到了角落,当时就一个劲的觉着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是我们此刻说的渣男。第二次读的时候已经到了高中,记得是用手机看的,断断续续的看了半个多月,本以为过去多年,会有个一知半解,却还是懵懵懂懂,像是眼前有一团雾,怎样也拨不开,最终还是草草收场。直到大学毕业回家工作,收拾房间时又找到了这本书,重新拾起,一字一句的细细读去,那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感觉最终慢慢真实起来,想起很多年前和一位很爱阅读的亲戚聊起这本书时,她就说:“等到我快三十岁再来看这本书时,真的是感触颇多。”的确,经过了时间的洗礼以及感情的坎坷之后,最终懂得了那些从未改变的文字背后的无奈。

《围城》围绕了方渐鸿从国外求学,回国之后周旋于苏小姐、唐小姐之间,从在银行谋生,再到三闾大学然后辗转上海,之后定在重庆,各种漂泊,职场的尔虞我诈,以及婚后生活的琐碎等等等,让他越来越不能忍受压抑,想逃出这座压抑的城,结果只是不断地冲出又不断地进入下一个“围城”。虽然我觉得方渐鸿会让人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十几岁的我总觉得他是自找的,他给自我建造的第一座“城”,就是他的假学历,来蒙骗自我的家人,而后被登报颜面扫地,那里不禁会让人觉得活该,可是他错过了和唐小姐的姻缘又是让人唏嘘,记得钱钟书先生是这样描述的:渐鸿只期望能在心理的黑暗里隐蔽着,仿佛病的眼睛避光,破碎的皮肉怕风。这种看了就觉得痛的痛感,让人不得不一样情他,方渐鸿是感情上的可怜人,被鲍小姐欺骗,但亦是感情上的骗子,对苏小姐举棋不定,当然,最可怜的还是对唐小姐的爱而不得,我想爱而不得应当是感情最遗憾的事情。虽然我此刻还没结婚,可是苏唐二人的感情观就像此刻很多人的感情观一样,唐小姐的“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这就像刚刚接触感情的许多人,对待感情的初衷以及少女情怀,而苏小姐,就像经历过太多。

在瘦了很多次伤之后为了极力挽回颜面而被迫选择,只是为了让之前的纷纷扰扰快点偃旗息鼓而做的无奈选择,说到底,还是苏小姐的矜持以及做作让她失去了最真挚的感情,从而将自我卷入自我给自我的围城中。。。。。

《围城》中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也许就是那句“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感情这座城不顺,就想躲到工作这座城修养生息的人有太多太多,本以为在工作中会有所收获,但纷纷扰扰尔虞我诈,只是让方渐鸿身上的枷锁越来越重。就拿到现今来看,有几个人不抱怨自我的工作,嘴上不抱怨的,也会在心中的小本子记上一笔今日遇到的不顺,明明很想放弃,可是又因为很多不可抗力的因素一次又一次的妥协。或是一边抱怨着工作一边还要努力地完成手上的工作,吃力未讨好。书中用极简的句子或是事情就道出了很多道理,有对感情的追求,有对追求到想要之后的不满足,以及选择放弃还是守护的矛盾,或是人性的弱点,或是生活的好与坏。在这本书里,我似乎也看见了我自我,那个在工作中曾一度迷失的自我,给自我套了一个又一个枷锁,将压力变成了抱怨。也让我明白,人生会有许许多多的遗憾,也会有许许多多的错过,我们在走出这一座城的时候另一只脚已经迈入了下一座城,可是这些牵绕人生的细枝末节虽然沉重颓废却无法作为阅历累积起来,所以也不能改变每一个平凡而无用的“方渐鸿”,也不能改变每一个时刻的我。当下,我们能做的是,包容每一个自我,看轻你所认为重要的才能看清你自我,才能放下那些矛盾和不满足。

我认为《围城》是一本经得起推敲的好书,暂时我对它的见解还是太少,我觉得未来我在翻开时必须会有更多感慨。期望我们有一天都能抛开这些深浅,做个简单欢乐的自我!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4

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5

早闻钱老有才,暑假终于有时间细细品读《围城》。今日读完,我对钱老的才学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围城》引发的思考很多,光是题目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对此,议论的人很多,我大多看了看,还是没找到合意的。在自己的空间里,得以发发自己的浅见,还望能抛砖引玉。

首先,《围城》描述的是一个留洋生方鸿渐的回国生活。方鸿渐花着准丈人的钱,在国外消遣着日子,深知自己无才而无钱,无奈中回国慢慢寻事。在国内转了一圈方知自己的地位像失事的飞机,层层往下降。留洋博士的虚名也逐渐被揭开面纱。之后事事不顺,工作不起眼,生活落魄。而方鸿渐在这一下坠的过程中未尝没有期望,只是在自己的期望中又一次下坠。钱老自己在文中说道:“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的生活亦是如此。《围城》是一本没有结局的书,因为“围城”也是没有结局的。

我是这样理解《围城》这部书的:《围城》里写的都是些虚无的故事,而这些虚无的故事又是现实的。这不得不佩服钱老精辟的学问。我以为这本书所启发的是一个过程,一个希望与失望迭然而至的过程。法国的成语对“围城”这个词做了很好的诠释,那便是: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城外的人想进去。这是很微妙的一种感觉,我们在生活中,无时无刻都有着期望。好比在做学生时,总羡慕成年人能不受管束;读书时,总希望打仗(这样就可以不用读了);做老师的总认为老师的工资最低,工作量最大,最伤害身体等等,总希望能够变成其他的职业;而其他职业的人(譬如我的父母)又总觉得当老师的轻松而没有压力,工作稳定福利又好……总而言之,就是从事一种职业的人总认为其他的职业比自己的职业轻松而薪水高,一类人总认为另外的一类人有比自己更多的权利,生活得比自己更好,所以,总羡慕别人的职业。然而真正到自己尝试去做时,才知道并非如此。

“围城”也是这个道理,城外的人总认为城内好,反之,城内的人又认为城外好。于是便盲目地尝试,周而复始,仍对其他人充满企盼。没结婚的人期盼结婚,而结婚后又希望单身。由此一来,便结了离,离了结。结之前向往结之后,离之前向往离之后,没有结局。并且不光是婚姻,我以为人一生所经历的所有事情都是这个道理,都是这个规律。

早就听说过,拥有理想是非常美妙的事情,人要拥有目标,生活才会有意义之类的话。但是,当真正的目标实现以后又是否像自己所期盼的那样美好呢?“围城”的道理就是这样。当你拥有自己的目标好比“进城”,而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又发现不如自己所期望的,便是“出城”。“围城”说白了就是自己不断的追求与追求到之后对于成功的厌烦和不满意两者的不断矛盾,不断反复,不断转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经历满意与失望,开心与厌恶,执著与动摇等等,这构成了我们的思想和生活。换句话说,“围城”的思想就是人类的精神世界。

读完《围城》,我想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在人生的困境中,我们所追求所企盼的东西极有可能都是虚假的。那么,我们辛苦地去追求一些虚假的东西未免太不值得?而其实恰恰相反。人生的意义正在于此,在不断的追求与希望之中,我们会经历喜怒哀乐,追求得越多,所经历的就越多,这正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莫想一个目标或几个目标规划一生,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一个人在发展中所经历的会不同,并且自己制定的目标实现时也未必和自己所期盼的相同。从这个角度讲,悲观一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最后,还是不得不再佩服钱老一次。或许此书还有更深的含义或寓意,但鄙人不才,仅能浅读至此。《围城》真是本好书,希望读过此文的朋友有机会定要看看。读了《围城》,才会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义无反顾地追求与希望——只有这样,人生才不会虚无。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6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能够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能够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述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回到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终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仅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仅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可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终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终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终一道门后,最终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

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能够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终,方鸿渐在经历了感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我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期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境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激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可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样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我幸亏没在那个时代,此刻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礼貌,还明白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能够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我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我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一样,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厌恶!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终,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教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教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述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教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十分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期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7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中国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生活本身:书中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要线索,塑造出了20世纪前半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畸形知识分子群像,揭露了造成这群人沉沦的社会环境;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自身:钱钟书在书中以富有生气的比喻反映深刻的社会内容,以诙谐幽默的讽刺描绘社会和人生,挖掘人物灵魂,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底,也显示了《围城》双重的魅力。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围城》里,作者写的虽然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但《围城》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展现了旧中国的背景风貌,同时也展现了钱钟书自身驾驭语言的能力。钱钟书在他的《旧文四篇》里曾提出:“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比喻包括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有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愈多愈大,则相同之处愈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就愈高。”精深的理论研究,加上高超的想象能力,使《围城》中的比喻达到了出神人化的境地。方鸿渐的父亲、“岳丈”来信,都盼其能获得“博士”学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受到两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张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仿佛”之后的一句比喻,把当时的留学观念和留学文凭的巨大“功用”写得十分幽默、含蓄。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虽然人生时刻都存在围城,但是要看我们怎么去把握,怎么去感受,该近的近,该出的出,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围城,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8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大作,“围城”一词是书中的一个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不得不说,这句话极具讽刺意味。不管是对他人还是对自我。苏文纨是书中的一个女主角,她本人很有才华从国外的一流学校拿到文凭,在回国的游轮中与男主角方鸿渐相识,当时的方鸿渐和游轮上的鲍小姐有着暧昧关系可是,苏文纨还是渐渐地爱上了方鸿渐。我想,我很难理解当时方鸿渐的心境,一个在好大学拿到文凭的女高材生喜欢上自我,而自我呢,是一个每一天要伸手向家里要钱,在国外混了几年,连文凭都是假造的。自我并没有一点点的真才实学。他为此感到很恐慌可是也避免不了有一丝窃喜。即恐慌苏文纨发现自我的文凭是假造的,也窃喜苏文纨这样的才女喜欢上自我。于是,方鸿渐天性中的胆怯占了上风,使他一次次错过机会,经过苏文纨,方鸿渐认识了唐晓芙,方鸿渐心里想着唐晓芙可是,唐晓芙结婚了,新郎并不是他。反而,由于方鸿渐的胆怯与懦弱,言不由衷,方鸿渐渐渐陷入步步为营的孙柔嘉的“围城”中。可是,结婚后他们并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反而日日争吵,家无宁日。

方鸿渐的生活和事业以及婚姻都深陷与“围城”中,他的婚姻是孙柔嘉的步步为营和他的胆怯懦弱造成的,婚后的生活可谓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他急欲挣脱,可是却不能挣脱。这比较与他婚前的状态,不正好切合苏文纨的这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吗。而方鸿渐的事业,他的假的文凭虽然让他有了工作,可是假造的文凭,让他每一天都提心吊胆,心惊胆战害怕被别人发现,会被他人嘲笑,在这个充满了尔虞我诈,虚伪,明争暗斗的世界,他感到极大地压力。而在离开这个使他感到压抑的地方后,新的生活并不能使他感到舒心,反而使他感到无所适从,他只能逆来顺受的理解朋友的施舍。以至于,他的生活也是出于“围城”之中。

读了《围城》,我发现,知人知面不知心,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表面一套,背地里又是另外一套,你完全不明白她的真面目,也不从得知她的真目的。她做每一件事都有她的目的。就像《围城》中的孙柔嘉一般,她得到了自我想要的,以另一种面目。她将自我的真面目隐藏起来,以一种小女人的面目去得到自我的目的。这不免让人心寒。因为她太会演戏了,生活中不乏演员之流。可是,孙柔嘉却将戏演到了自我和他人的生命中。能够想象,如果我发现自我亲密的人,有着无数张脸,在你和别人的面前,演着一场一场的戏。这很恐怖。

而方鸿渐这个人物告诉我,一个人千万不能造假,一个谎言需要千万个谎言来弥补。这句话不可谓不精辟。方鸿渐为了给家人一个交代,所以伪造了一份文凭。可是,他日日担心他的假的文凭会被别人发现,由此他会被别人嘲笑,会身败名裂。为了不被别人发现文凭是假的,他说了无数个谎言来弥补。在做每一个决定前都要研究会不会被他人发现文凭是假造的。以至于,影响到了他的婚姻,生活以及命运,事业。这不可谓不可悲可叹。

《围城》给了我很大的思考,它让我想起我小时候说谎的经历,让我想起我过去的好朋友,我这十几年来为之努力的梦想以及我的未来。我不可说我的收获是不大的,读这本书时,我曾大喜大悲,因为从书中的主角,我想到了我自我,我联系到了我的生活,我以往做过的错事,我记忆中比较深刻的回忆。这无一不使我感到一种疲惫。书中的主人公们,折射出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很多事。也让我想了很多很多。

书中的人物其实是现实社会中人的缩影,不愿意从基层做起,眼高手低,期望世界围绕着自我转,不肯踏踏实实做事,浮躁,一味的急功近利,追求高工资高回报。只看到眼前的利益,不能做长远的研究。只图当下的欢乐。更有许多人,靠着父母或者,自我不努力工作,只做啃老族,生活的庸庸碌碌。没有上进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想了很多。我会过好自我的每一天的。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9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曾经在学生时代就一直想借这本书,多番寻找,却一直苦于找不到。现在,终于在越秀图书馆如愿了。当时找到这本书,心中甚是欢喜,“有种梦里寻她千百度,猛然回首,那人却在丛中笑的感觉。”仿佛在他乡遇到了古人。可高兴归高兴,也有些闻名不如见面的感觉,她没有想象中的大气,也没有想象中华丽的包装,甚至是被安置在一个小角落里,像是受气的小媳妇那样不被欣赏。

在书未借回之前,就被那么一句“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所吸引,也正是受这句话的影响,我误以为她通篇讲的都是围城内外的事(当然,现在细想起来也差不多,只是作者更着重笔墨于婚前而已)。

一借回来,我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地捧读。确实,是本很好的小说,我很喜欢。尽管跟想象中的不一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

《围城》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名留洋回来的学生,因在国外并没有好好读书,故最后为应付亲戚,买了一个假的博士文凭。这成了他一直以来觉得羞愧的事,他甚至不愿跟任何人谈起。这说明他是个很诚实的人,最起码,有自己做人的标准,不像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韩学愈,他不仅不以此为耻,不遮遮掩掩,反而拿假的当真的,在那大吹大擂。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谎话说多了,说到最后自己都信以为真了”

方鸿渐也爱过,他曾经那么的爱着唐晓芙,他对她,是一见钟情,也曾费尽心思的去追求。但同时,他对苏文纨却又保持暧昧,虽然不是他主动的,但他知道苏文纨的情谊依旧没有拒绝,或者说,他想拒绝,但每次都没有。也许,有个人爱着的感觉也不错。

他对唐晓芙喜欢的程度,我是在他们分手后才看出来的,(其实我也没觉得他们有正式在一起过。)他的撕心裂肺,他的.痛不欲生,他的彻夜难眠让我知道,原来他是如此的爱。可就算是如此的爱,在唐晓芙把他的信件都退还给他时,他也把她的信件退还回去了,没做任何的挽留……难道只因为他觉得她分手的决心很坚定?这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朋友,似乎也是这样,男生因为觉得女生分手的决心很强烈,故不做任何挽留的就离开了,殊不知,女生只是一时不高兴发发脾气而已。

分手过后离开,我一直以为作者后面还会安排他们重逢,然后误会消除,喜结良缘……结果一直的看下去,却再也看不到唐晓芙这个人物了,作者甚至吝啬笔墨,不愿让她出来与方鸿渐偶遇一番,这成了我一直的遗憾。

相反,尽管孙柔嘉一再的出现,我也只以为是她的单相思而已。我看不出方鸿渐对她的心动,他们的结婚,着实让我吓了一跳。难道真的是“开玩笑开的心里种了根”?这都可以诱发爱情?不讨厌就可以结婚了?到方鸿渐说结婚,我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甚至到他们定了婚,我还觉得后来会分开的,想不到这不是开玩笑,最后和他走入围城的真的是孙柔嘉!!!

一直以来,我都不觉得他喜欢孙柔嘉,但是看他们婚后的那一段甜蜜时光,让人突然困惑,难道最开始他爱恋的那人不叫唐晓芙?他们的亲密,他们的情话,和正常人无异。但我可以感觉到,唐晓芙依然埋藏在他心中最深最宝贵的那一部分。

就是这样,才让我觉得害怕。一直以来都对朋友的那句“男生对初恋都是永远没办法忘记的,过了初恋后,他们都不会那么用心的爱了”心存疑惑。有那么点相信,却又不敢相信。看着方鸿渐的感情纠葛,真让我出一身冷汗,因为知道他的历史,知道他心里面的那个并不是孙柔嘉,才更让我害怕,男生,都可以伪装的这么好么?

那孙柔嘉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运?是应该为嫁到了她想嫁的那个人而高兴还是该伤心她不是他的最爱?

对于他们婚后的生活,我只是站在旁观的角度,远远的看着,因为我一直觉得我不会这么势力,这么小心眼,就算是婚后,也不会容许自己变成这样一个讨厌的人,可是也怕,也许有天自己变成了自己所厌恶的那种人还自我陶醉呢……

夜了,要睡了,《围城》我会再读一遍的,第二次,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么?期待中。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的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钱钟书《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围城》名著读后感 篇10

第一次接触《围城》,还是读书的时候,听很多同学推荐过,那时只是随便地翻翻,并没有认真的体会其中的含义。“妈妈,你喜欢唐晓芙吗?我觉得唐晓芙是这本书里最完美的一个人物。”女儿对着我津津乐道。为了和女儿有共同的话题,寒假,我最终仔细的读了一遍,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述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到达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人要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让自我的生活多几分舒适,少几分带着牵挂的苦楚;多几分欢乐,少几分带着瑕疵的不如意。珍惜此刻,就是要避免让自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再有遗憾;脚踏实地抓住今日,充实今日,完善今日,在今日这张纯洁的白纸上画下美丽的历史画卷。从某种意义上说,珍惜了今日,就等于延伸了自我的生命长度,升华了生命的意义。拥有知足,就拥有幸福。有时候,什么值得珍惜,什么应当放弃,自我也会有困惑、迷茫之感。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答案,等待时间来检验吧。重要的是,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生活会更加完美,笑容会更加灿烂!再也不要在所谓的“围城”中进进出出了。

孝故事读后感通用10篇


办公过程中我们经常和文字接触,写作受阻时,可以看看类似的范文模板。优秀的范文可以提升你的创作格局,您是否有很多的范文呢?我们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孝故事读后感》。

孝故事读后感【篇1】

读了《中华百孝故事》,我被故事里的主人公深深地感动了,最令我感动的是《周恩来洒泪葬父》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周恩来总理一直都很孝敬自己的父亲,在父亲逝世的时候,他像一个刚懂事的孩子一样,涕泪纵横,痛不欲生。

1942年7月周总理在重庆乐山中央医院动手术,在术后的疗养期间,他敏感的发现一个异常的现象——董必武同志和自己的妻子已经三天没有来了,周总理估计肯定出事了。他果断的提出出院回家的要求。

妻子邓颖超到门口来迎接丈夫。当周恩来见到妻子的胳膊上带着一圈黑纱时,两眼直瞪瞪的看着妻子,邓颖超愧疚地说:“三天前,咱家老头子突然中风,医生尽力抢救无效。他走了,考虑到你的病态承受不了这噩耗的打击,董必武和我商量,决定狠着心……”周总理没等妻子把话讲完,泪水就像断线的珠子滚滚落下……

想想身边的父母晚辈们,有的为了工作竟然常年累月不去探望一下父母亲;有的好长时间都懒得打个电话问个好;有的只顾自己吃喝享乐而不去照看一下年迈的父母……记得孔子在《孝经》中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这些父母晚辈连最基本的“孝”都做不到,更不要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了,跟周总理相比真实天壤之别。

我被总理深深地感动了。虽然我是学生,可能做不了什么,但我决心用学习成绩来报答父母,让他们少操一份心。这也是一种孝心的表现。

孝故事读后感【篇2】

我从来不曾对外祖母抱有任何好感,准确地说,我讨厌她。

不知为何,我可以对任何人做出容忍,但唯独她不行。

我知道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也看过不少书,“扇枕温食”的故事我也知道。但直到读了《二十四孝故事》,至今才懂得何为孝。

我爱我的母亲,但我讨厌我的外祖母。为此我和母亲发生过不少的争执。爱在父亲和母亲中间,或许过多地,我会选择母亲。因为儿时,或许母亲陪伴我的时间更多。

我曾在母亲面前大诉我对外祖母的痛恨之处,母亲并非不为所动,但也无可奈何。我也并非不知道,让她在外祖母和我中间做选择,是很难的。虽然母亲一次次地选择了外祖母。

又一次,我和外祖母闹翻了。又一次,我让母亲伤心了。

那一天,我在外祖母家,外祖母不知为何,从哪儿听来了我曾在她背后如何如何讨厌她的话。她又摆出了她那副仁义无辜的样子。我怒火中烧,破门而出,拿起电话,大声对母亲吼道:“妈妈,你快回来,我们马上返回城里!”外祖母也听到了,她默默地走了。

然而让我意外的是,母亲并没有生气,平静地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外祖母,我是你的母亲,她,同时也是我的母亲,你爱你的母亲,我也爱我的母亲。”

我顿悟,“母亲”一词并非我的母亲一个人的责任,同样,我的外祖母也有。我孝顺母亲,那便要先孝顺母亲的母亲。我从来都不知道,我和外祖母的关系,不仅仅是一个称呼,而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孝”的意义何在,我想起了《二十四孝故事》里提起的,孝不仅仅是对于父母,而我们最先考虑的应是他们的父母。

因为,像我一样,母亲也曾在外祖母的怀抱里牙牙学语。

像我一样,母亲也曾依偎着外祖母。

像我一样,母亲也爱着外祖母。

我顿悟,我明白了,孝是尊重,孝是行动。母亲,我一定会把孝运用到外祖母身上,我会好好爱她,像爱你一样。

时间悄然煮成一壶沸腾似你的清茶,芬芳依旧,爱依旧,孝依旧。

孝故事读后感【篇3】

《二十四孝的故事》是我国民间流传很广的教育片。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客观性,班主任老师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教育我们,从小要培养孝敬长辈的好习惯。

我利用星期日,节假日在电脑上看了《二十四孝的故事》,印象十分深刻,尤其是下面这个短片,颇有感受,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卡通画描写的是亚男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虽然她是不幸的,但在不幸的同时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妈妈临死前把她托福给了一个卖盒饭的老婆婆,这位老婆婆非常有爱心,并且很善良。婆婆含辛茹苦地的把她养大。为了亚男,婆婆除了卖盒饭,她心灵手巧,还会做风筝,把挣的钱供亚男读书与生活。后来婆婆患脑瘤离开了人世。婆婆的亲生女儿担起了抚养亚男的重担,她白天上班,晚上帮忙洗车赚钱,几乎没有休息时间,甚至还放弃了出国深造的机会。

短片内容,充分体现了人世界爱的伟大!把起爱表现得淋漓尽致,甚是感人。

此时此刻,我不由得想起了今年重阳节,我和几个同学跟着老师社会实践活动来的张渚敬老院,买了老人喜欢吃的水果看望老人,与老爷爷、奶奶一起交流,为他们打扫卫生,梳头,唱歌,跳舞互相祝愿,可开心啦!这难道不是爱的表现吗?

想着写着,爸爸教我的一首歌: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我耳边萦绕。

看了我这篇观后感,那以后就要多孝敬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你们也要记住喔!

孝故事读后感【篇4】

俗话说的好“百善孝为先”,我们都应该尽孝道,孝是一种良好品质,孝是一种美好品德,当然孝分很多种,有:孝敬老师、孝敬父母、孝敬长辈••••••

前不久,我在电视上看到主题是大孝至爱的一集录像,令我受益匪浅。主人公是谢延信爷爷,他家住中站区朱村办事处西苑社区,是焦煤集团鑫珠春工业公司机电科的一名普通员工。自1974年以来的32年里,谢延信爷爷以孝道为荣、以敬业为荣,以奉献为荣,将自己的爱心一点一滴地倾注到三个亲人身上——瘫痪的父亲、丧失劳作能力的母亲、呆傻的弟弟身上。对待工作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践行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幸福,甚至是健康。谢延信爷爷的岳父谢召玉1979年在朱村矿患脑中风,1996年8月谢延信爷爷的岳父去世,20xx年谢延信爷爷患脑溢血,病后记忆力衰退,20xx年谢延信爷爷入选由河南省文明委等七部门组织的“中原二十四孝贤”。

孝道之花处处开放,曹于亚姐姐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便南下福建打工,她和弟弟妹妹都是在外婆家长大的,父母一年或好几年才回家一次,每次回家都会给他们买漂亮的衣服、好玩的玩具和好吃的东西。父母与她们在一起的时间极少,和父母团聚的日子是她和弟妹们最快乐的时光。20xx年11月的一天,正在上课的曹于亚姐姐突然接到父亲曹洲德患上尿毒症的消息,急忙赶往重庆西南医院看望父亲。医院确诊,曹洲德已经到了尿毒症晚期,双肾坏死,如不及时换肾,生命只能以天来计算。然而巨额的医疗费用和肾源就像是“两座大山”横在他们面前。病榻前,父女俩抱头痛哭。在医院的那几天,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曹于亚姐姐睁眼闭眼都是和父亲在一起时温馨的场景:慈爱的父亲背着她跨过涨水的小溪去上小学;细心的父亲在夜里为她盖被搭衣;12岁时,父亲还为她洗脸梳头……她不敢想没有父亲的日子是什么样子。这时,一个大胆的决定在曹于亚姐姐的心中油然而生:用自己的肾救治父亲!曹于亚姐姐当即找到主治医生。长着张娃娃脸的曹于亚姐姐,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医生一口回绝了她的请求。听到女儿曹于亚姐姐要把肾捐给自己,曹洲德叔叔马上拒绝了,他含着眼泪对曹于亚说:“孩子,父亲已经活了40多年,可你只有19岁,未来的路很长,我不能毁了你啊!”以后十几天,家里的亲友和医院的领导都给曹父做思想工作,父亲最终同意了曹于亚捐肾的要求。术前,医生告诉曹于亚姐姐:手术有风险,考虑清楚了吗?曹于亚姐姐没有一点犹豫,当即就在手术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目送父亲被推进手术室,曹于亚姐姐深吸了一口气,踏着坚定的步伐走进了手术室,最后成功的治好了父亲的病。曹于亚姐姐对曹洲德叔叔的孝心深深打动了我,令我泪如泉涌。

这些故事都是人生的哲理,比任何名人名言都有用,孝心能使我们的心灵受到洗礼,孝心能使我们心血澎湃,所以我呼吁全世界人民都向充满孝的社会进军。

孝故事读后感【篇5】

自从母亲给了我这本《古代二十四孝故事》,我便每日沉浸在书海里。这本书主要讲了舜、闵损、陆绩、黄香等人孝敬父母,感恩父母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个故事让我学会了感恩父母。

就是亲尝汤药的汉文帝刘恒。刘恒贵为一国之君,却每一天尽心尽力地服侍一病就是三年的母亲,还勤理朝政。这样的孝心实在让人敬佩,也难怪刘恒能得天下人心,开创出“文景之治”的太平盛世,这也是行孝道的结果,也是他让我学会了孝敬父母,感恩,回报父母。事实上,在社会上,正因父母年老多病需要花钱而不愿意赡养父母的人有许多,有几十万人还是“啃老族”,而我觉得,父母生你养你,让你长大,真的就不求回报吗?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是,一杯水,一句话都会让他们心满意足,让他们在别人面前夸你敬孝道,回报了他们的养育之恩。

我的话说完了,期望大家也学会感恩父母,哪怕是一杯水,也会让父母感到温馨。

孝故事读后感【篇6】

读了《中华百孝故事》,我被故事里的主人公深深地感动了,最令我感动的是《周恩来洒泪葬父》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周恩来总理一直都很孝敬自己的父亲,在父亲逝世的时候,他像一个刚懂事的孩子一样,涕泪纵横,痛不欲生。

妻子邓颖超到门口来迎接丈夫。当周恩来见到妻子的胳膊上带着一圈黑纱时,两眼直瞪瞪的看着妻子,邓颖超愧疚地说:“三天前,咱家老头子突然中风,医生尽力抢救无效。他走了,考虑到你的病态承受不了这噩耗的打击,董必武和我商量,决定狠着心……”周总理没等妻子把话讲完,泪水就像断线的珠子滚滚落下……

想想身边的父母晚辈们,有的为了工作竟然常年累月不去探望一下父母亲;有的好长时间都懒得打个电话问个好;有的只顾自己吃喝享乐而不去照看一下年迈的父母……记得孔子在《孝经》中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这些父母晚辈连最基本的“孝”都做不到,更不要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了,跟周总理相比真实天壤之别。

我被总理深深地感动了。虽然我是学生,可能做不了什么,但我决心用学习成绩来报答父母,让他们少操一份心。这也是一种孝心的表现。

孝故事读后感【篇7】

最近,我看了《二十四孝故事》,这里面叙述了二十四个感人的孝心故事,其中,我喜欢《孝感动天》这则小故事。

这篇故事主要讲述的是,古代的五帝之一,舜。他从小家境贫穷,却生来就孝顺。他的父亲脾气古怪,继母又性情变化无常,同你异母的弟弟象也很不懂事。他们多次去陷害舜,可舜却毫无嫉恨,总是以德报怨。

舜的孝心感动了上天,于是舜耕田种地时,大象跑来替他耕犁,小鸟也飞来为他播种。尧舜听说了舜的事迹后不仅让自己的九个儿子拜舜为师,还把自己的二个心爱的女儿嫁给了他,最后又把天下禅让给了舜。

看完后,我被舜的孝心深深地感动了,也暗下决心,一定要向舜学习,在家中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一个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的好学生。

记得在我小时候,脾气太坏,经常肆无忌惮的与爷爷奶奶顶嘴,时常不尊敬他们、孝顺他们,又谈何而来是个乖孩子呢。有一次,姐姐在帮我晒被子,而我却因为找不到心爱的凉鞋,而对奶奶发起火来,心想,肯定又是奶奶当宝贝一样“藏”起来了,每次都这样,不经过我的同意就私自拿走我的东西,讨厌死了。过一会儿后,奶奶放下手中的活,帮我找到了凉鞋,我穿上了,可嘴里却还在不情愿的嘟囔着,烦人。我对奶奶向来都是这么的不尊敬,也不孝顺,直到我长大后,才真正懂得了什么叫亲情;什么叫敬;什么叫孝顺;什么叫奶奶对我的爱。

孝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妈妈曾经与我讲过,百善孝为先,所以,作为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二十四孝》是我们必定要看的。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孝顺的人,向《二十四孝》中的人物学习,从每一件小事做起。

孝故事读后感【篇8】

中国的孝道已有千百年的历史,从古至今,我国都一直推崇孝道,正所谓古话百善孝为先,孝敬我们父母长辈是良好品德的核心。

今天我先观看了《拾椹供亲》的故事,讲的是蔡顺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只剩下娘俩相依为命,一直在一起生活,但是蔡顺在一次摘完草回家的路上听到了别人说,有一个叫王莽的人专政害民,把人们都害苦了,蔡顺听到后便回了家,为了孝顺母亲,蔡顺上山给母亲采摘桑椹,但不料遇到了赤眉贼,在一番争斗后,赤眉贼看到了他的孝心,感动极了!便给了蔡顺三斗米和一只牛腿拿回去孝顺母亲。

接着又看了《怀橘遗亲》的故事,讲了陆绩小的时候父亲带着他去袁将军家做客,袁将军用新鲜的水果接待父子俩,陆绩拿起一个橘子吃,发现橘子特别美味,他便想到了母亲最爱吃橘子了,为了让母亲尝到好吃的橘子,陆绩藏在了袖筒里两个,可是在他要与袁将军告辞的时候,忽然橘子从袖子里掉了出来,袁将军和他的父亲不相信陆绩,在陆绩澄清了事实后,袁将军夸赞了陆绩,便又给了陆绩一篮子橘子让他和母亲一起去分享。

看了这两个故事,蔡顺和陆绩对父母的孝顺让我的感触特别深,再次让我深刻的理解了百善孝为先这句话,我一定要好好孝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平时爸爸妈妈都把最好的给我,我也要回过头来尽全力去好好孝顺他们。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要好好孝敬父母,不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做一个好孩子!

孝故事读后感【篇9】

孝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它都指引着我国人民的思想和价值取向。让咱们从中得到领悟和思考。然而古代和现代还有很大差距,并不是没一个故事都让咱们追捧和领悟,咱们要懂得从中筛选,知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百事孝为先”的道德思想,始终根植在无数人民的内心深处。“亲尝汤药”中汉文帝刘恒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百里负米”中仲由自我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扼虎救父”中杨香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最后放下父亲跑掉等等这些无不体现着他们内心深处的孝感,让咱们从中去领悟如何关心、侍奉和感恩父母。(甜蜜爱情签名)

孝的传递者源于咱们每一个人。在现代社会,咱们就应领悟了解父母和懂得父母的需要。父母的付出,咱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或许不好求咱们给予他们什么,只是期望咱们将来过的比他们好,他们处处为咱们着想,时刻为咱们担忧,唯恐自我做的不周,这就是父母—咱们最可爱的人。因此在咱们没有潜质的时候,咱们应懂得为父母分忧,让他们为咱们放心,而在咱们有潜质给予的时候,咱们不能以金钱的多少来衡量咱们对他们的爱,他们或许并不在乎这些,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和他们在一齐是他们很愉悦的时光。因此,工作在外咱们要常回家看看。

孝指引着咱们行善。对待每一个人都用善意的眼光,让咱们的周围充满温馨。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尔虞我诈,事事都得提防,让很多人感觉很累,当你给出一个微笑的时候,别人会认为你是假慈善,或认为你不怀好意,有什么不轨的目的。干嘛要想那么多呢?此刻真是就应重新温习咱们古代文化的时候了。

领悟如何孝奉父母,领悟在咱们的生活中善意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是21世纪的咱们每个人都就应懂得的,还有待咱们去继续发扬。

孝故事读后感【篇10】

《二十四孝图》图文并茂,非常感人。我发现,百事孝为先,小时候那些孝顺的人,长大都有了很大的成就。

二十四孝有:孝感动天、亲尝汤药、啮指痛心、百里负米、芦衣顺母、鹿乳奉亲、戏彩娱亲、卖身葬父、刻木事亲、行佣供母、怀橘遗亲、为母埋儿、扇枕温衾、拾萧异器、涌泉跃鲤、闻雷泣墓、乳姑不怠、卧冰求鲤、恣蚊饱血、扼虎救父、哭竹生笋、尝粪忧心、弃官寻母、涤亲溺器。其中,我最喜欢刻木事亲,意思是: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南(今河南黄北)人。

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见面,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子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居然有血流出。

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虽然这篇文章里木头人的手指会流血不现实但古代人真的是孝顺。现在有很多人特别是我们这代人一天到晚都是在想自己该怎么样,自己吃的好不好,玩得好不好,向父母要这要那,达不到要求就发脾气,有时对父母和长辈说话、行为很不礼貌。

和前人相比我真的对孝顺二字没有做好。读了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孝顺父母,尊敬老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美德。让我们从点滴做起吧!

读二十四孝的故事读书心得范文4

今年暑假我读了《二十四孝故事》,对我的内心深处有了很大的启发。故事中刘恒的亲尝汤药,子路的百里负米,还有董永的卖身葬父,每一个孝心故事都能催人泪下,当我们今后长大成人后,爸爸妈妈也逐渐变老了,我们就要赡养他们,因为每个父母都曾经为了抚养子女而呕心沥血,日夜操劳。

父母是最关心我们的人,我们也要善待自已的父母,总有一天,我们也会为人父母,也有变老的时候,那时,我们就需要孩子们的照顾,乌鸦尚且反哺,何况是我们人类。

老师老师读后感(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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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不是很头疼该怎样写出精彩的作品读后感?作品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有些段落我还能背诵出来呢。当自己想写文章确没有灵感的时候,就看书然后写读后感。以下由编辑收集整理的《老师老师读后感》,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老师老师读后感【篇1】

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好书《感恩老师》这本书中介绍了41个的感恩老师小故事,看完后我深受感动。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艾拉的三位老师》。三位老师所教育的方法各不同,而所得到的结果也有很大的差别。它给我的启示是:好的老师,不仅教给学生知识及学习方法,同时在施教的过程中将理解与爱心一并施与。他们无言的关爱像温流流过,温暖了学生的心,让学生铭记一生。

记得有一次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起床晚了,当我走到教室却不敢进去,那时我胆小害羞,只管抱着门柜不放 。老师不但不打我不骂我,还幽默地说:嘉茵,是不是最喜欢教室的门柜?回家也让妈妈叫人做一样的门柜。我一听笑嘻嘻地放手进去上课了。

在我的记忆里,老师的爱心有很多。我渐渐地成长,全是老师用爱心呵护,用汗水浇灌的。

老师用语言播种,用彩色笔耕田,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 在我的内心深处将永远感谢老师。

作为一篇读后感,首先必须处理好读与感之间的关系,读是感的基础,感从读中来,感必须符合原材料,读感才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篇读后感首先引出了自己的观点,接着联系实际谈感受。总之,本文读交代得巧,感论述得深,联系实际联系得准,且三者之间结合得很完美。

老师老师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三十七岁的月子,总是一个人坐车,一个人散步,一个人喝酒,直到和高中老师在居酒屋相遇。她已想不起他姓什么,只好含糊地以“老师”相称。他们一起饮清酒、品和食,到林间漫步,去樱花底下流连,在涛声不绝的夜晚吟诵俳句……所有令人心醉的日子里,无论何时何地,老师总是带着一个提包。几年后,老师去世,把提包留给了她。她打开,里面空无一物,唯有一个飘渺浩大的空间,延展开去……

老师的提包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本《老师的提包》,描述的主题和《踩蛇》可谓大相径庭,远离奇幻与荒诞,回归平凡的真,但味道仍是一样的淡而隽永,像一杯好茶,颜色清丽,气味冲淡,却能让人回想良久,心生多少感慨,却又无话可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大抵便是如此吧。如果说《踩蛇》像是王小波的《舅舅情人》那样,有绿色的爱情和乌亮的水草,长及胸腹的美髯和娇艳欲滴的宫姬,《老师的提包》则有些像汪曾祺的《受戒》,出于自然,一片宁静,再加上一点怅惘。像《一个人的好天气》、《阴阳师》那般的意境,欲说还休,妙不可言。

老师的提包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川上弘美大概是想让人相信杯酒之间的人生:清酒、啤酒、葡萄酒、马提尼、杜松子……总有一种酒让人一杯就醉,忘了自己。茫茫人世,也总有一个人,让你直入梦境,三世三生。

老师老师读后感【篇3】

假期里读了教育名家李镇西写的《做最好的教师》,这本书记载了李老师从教多年的经验与收获,书中从作者步入岗位初期写起,从青涩写起,到有一定的经验,到经验丰富,满腹经纶,将自己的成长与成熟一步步介绍给了我们,颇有感触。

有这样一段话: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的或自由的发展。爱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书育人的动力。李镇西老师在序言中说:每个人都是一棵树。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你可以最可爱;你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你可以最勤奋;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可以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可以最乐观我所谓的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超越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便意味着要尽可能在自己的职业中达到自己力所能及的最好程度。读到这里不禁问自己,在两年的工作中,我有没有达到自己最初给自己设立的目标呢,有没有超越自己呢?

爱是教育永恒的主题。爱表现为对教育事业的爱,对教育对象的爱。教育中真正的爱,意味着要对学生的成长以及未来一生负责,所以教师不能凭个人好恶只喜欢学习优秀的孩子,而忽略了后进生,他们更需要关心。只有那些不可爱的德孩子、后进生才最需要你的爱,他们就像迷途的羔羊,需要温暖,需要阳光。对于后进生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群体,教师必须给他们一个空间,给他们更多的关怀,让这些饥渴的花朵,沐浴阳光,健康成长。

并且真正的教育之爱,并不是迁就学生,不是放弃严格要求和严肃的纪律,而是要给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帮助和服务,我们要给与学生的,是他们走出校园多年以后仍然保留在身上的,深入骨髓的习惯和性格。这种带有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并然带有强制性,离开了严格要求,便不是真正的爱。

要做最好的老师,那就要带着爱这个教育理念行走在教育道路上,爱教育事业,把教育当作自己的一项事业,爱学生,用真正的爱师爱,去对待学生,为学生的的未来服务!

回首自己走过的路,不禁惭愧万分。今天读李老师的书,仿佛进行了一次精神洗礼。我也愿做最好的老师!从现在开始,努力做好每一件小事,争取今天比昨天做得更好,明天比今天做得更好!

老师老师读后感【篇4】

今天我在上网时无意间看到了一部电影《新来的李老师》,这部影片是根据真情实感来改编的故事,讲述了一名从大城市到偏远同村支教的大学生李青怎样用自创的一套快乐教学法改变一所思想保守滞后的小学,同时自己也被这所朴实可爱的学校所改变的故事。

影片的开头就非常有趣。大学生李青为了保研到一个破旧的乡下小学支教。这学校只有三个老师。可是李老师只把教育当做游戏,认为只要同学们开心就好,于是就把同学带出去上课,并且在上课时李老师还在吃棒棒糖。一节课有40分钟,李老师就只让他们背一首古诗,让他们在游戏中学习。结果遭遇到姚老师的反对。没有耕耘怎么会有收获呢?太堡村学校在期中考试中考了全县的最后一名,原以为派来支教老师会使学校里同学们的分数有所提高,这样就不会和其他学校合并了。但是,却让杨校长大失所望。校长也因此喝闷酒,旧病复发而住院。为了让学生们成绩好起来,学校改变了教学方案。李老师为了鼓励小瘦能考到重点中学以学京剧使压力化为动力,后来经过大家努力,学校终于考到了全县第三,父亲也感到欣慰,小瘦也梦想成真,和老师去城里了。

看了这部电影,我感受到老师对学生的热爱,与真诚。姚老师因为学生成绩不好,而感到伤心。而李老师为了实现同学的理想,也放下了城里人的架子,希望小瘦的父亲能够体谅,因为他知道童年对一个孩子是多么的重要。当然,每个老师不会不爱自己的学生。我还觉得李老师虽然捉住了孩子们的童心,却没有使同学们的成绩降下来。看了电影,我希望身边有一位能理解孩子,关心孩子的好老师。我也希望有快乐的学习生活,不过我的身边已经有了好几位好老师,只希望压力能化为动力使我更上一层楼!

难道不是吗?这就是我们学生向往的生活!每一个人在幼年时都会觉得童年是美好的,他们都不会让自己的童年被淹没。

老师老师读后感【篇5】

老师是灯塔,照亮前方;老师是大地,哺育万物;老师是雨露,滋润幼苗。今天,我读了《我的老师》,对老师的爱有了更深的理解。

文章中的蔡老师是个温柔漂亮的人。“她从不打骂我们。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落在石板边上。”由此可见,蔡老师是多么爱自己的学生啊!我的数学老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课上,她如果看到有人搞小动作,就会连走带跑地往他身边去,举起巴掌刚要打,却又笑着说:“下次不能再犯了啊!”虽然只是一句简短的话语却不失老师的威严,又渗透着老师对我们的爱,我们沐浴着她的爱,快乐、健康、茁壮地成长着。因为她爱我们,我们也依恋着她。

文中的“我”梦游还想着去看老师,这表现了一个孩子对温柔又不失威严的老师的依恋。在放假的时候,我也经常会想起我的语文老师,甚至每天都会回想起那些发生在老师身上的事。我们六年级不准上体育课,语文老师就每个礼拜给我们上一节,那节课,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笑话,逗得我们捧腹大笑,在我们的笑声中,老师又给我们讲起了知识,让我们边玩边学,学得轻松。

老师,您对我的恩情我终身难忘,我将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您。

老师老师读后感【篇6】

走进李老师,聆听了他的心声,使我对师爱有了更深的理解。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知道教育需要“爱”,但也许并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如何表达我们的爱!作为教育者我们认为只有一个“严”字,才是对学生的爱。曾经学生在课堂上稍微乱动一下,或者是乱摸一下鼻子和眼睛,我都会很严厉的对他批评,当时我认为这是对学生好,俗话说:严师出高徒!然而仔细想想在这样的“政策”之下培养出的孩子再优秀,可是他会离你越来越远,读了李老师的书,我知道他常常利用假期和周末主动邀请学生和他一起到郊外踏青、野炊,和孩子们一起大声唱歌、做游戏,他对孩子的爱不仅体现在课堂上更多的体现在课堂之外,而他和孩子们的友谊也正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李老师说,“童心是师爱的源泉”唤醒了我心中的童心,我也认识到之所以我会对学生的要求过于“高压”是因为我缺少了那一分童心,对孩子的要求过于成人化,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变成懂事、听话、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多学习少玩的完美类型。而孩子们需要的是什么?我并不真正的知道。而李老师呢?他能在教育时“向学生学习”,并且大声疾呼真诚地为此努力着,努力追求成为孩子“最知心的朋友”,我们不妨也试着带着一份童心走进孩子的心里。

作为教师,我们都想过该怎样帮助那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想过该如何在课堂上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想过该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也想过该如何让学生喜欢自己……李老师书中那发人深省的观点不得不让我折服,李老师说,“师生之间平等的关系,不仅由教师所谓的师德决定,也是由教师职业特点所蕴涵的必然要求。教师在从事教育或教学时决不可能是单向的,因为他面对的是同样有着思想感情精神世界的人,因此教育的实施必然是师生双向互动。教师必须有赖于学生多方面合作—即使是一种被动合作,也可以完成教学任务。”

老师老师读后感【篇7】

读朱永新老师《致教师》我们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一章深有感触,以下就是我自己的感悟。人人都在渴望幸福,人人都在感受幸福。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一种动态的追求,反映了人的当下的一种心态。而教师的幸福又是什么?教师的幸福就是:心中有盼头,手中有事做,身边有亲友,家中有积蓄。如果仅仅把教师当做一种职业,那么在当下,它可能未必是一种让人感到轻松愉悦幸福的职业。

如果没有理想,任何一种职业都会是无趣的,更何况是教育。教育不能没有理想,有理想的教育注定精彩纷呈。教师职业毕竟比其他职业有更多憧憬,因为我们的工作对象是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也许我们的工作不像一些人说得那样有诗意,但是当我们想到,我们的工作会在不久的将来起作用,就能使我们感到美和幸福。看到那些参天大树时,常常想到曾经它们和所有的树都一样,曾经都是株幼苗,在经历了百年、千年后,依然挺立于世,让所有人都能接受它的庇荫,让所有人敬仰它的活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如同每一位诗人那样,都是因为有梦有理想,有梦有理想的教师才能教育出真正的人。

当生活没有梦时,生命的意义也就完结了,教育也就没有了意义。在中国教育的现实中,教师的忙与苦是勿庸置疑。教师的工作涉及教材分析、课堂教学、班级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还有教育活动中的突发事故太多,问题学生层出不穷。只有当你理解了记忆的方法与过程,才不会为学生背不出科文而生气了,你也就不苦了;当你理解人的能力差异和发展差异,理解了所谓差生的形成过程时,就不会为差生的存在而生气了,你也就不累了;当你理解了少儿多动症时,就不会把学生的动当作对上课的反抗,也不会简单地对自己教学能力的产生否定,你也就幸福并快乐着。恨铁不成钢,这个恨是不理性的爱,因为教师没有掌握铁如何成钢的规律;从专家型教师身上可以看到,他们面对教育教学事故时,是那么的自信与从容,是那么的驾轻就熟。这是因为他们见多了,把握了规律,从而让事故变成了故事。

一个优秀的教师,必须具有远大的理想,不断地给自己提出追求的目标,同时又要富有激情。热爱生活吧!热爱课堂吧!热爱学生吧!追寻属于自己的梦想,努力做一个充满激情和诗意的教师。用自己的犹如岩浆般滚烫的心,让每一个孩子心底里沉淀的情发酵、释放。为了教育理想,让我们做一名幸福的教师。这不是教师的自我鼓励和慰籍,而是教育本质要求。因为离开了教师的幸福,就没有学生的幸福!没有学生的幸福,也没有社会的幸福。

因此,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社会,我们应该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借用朱永新老师的一句话让我们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我们期待着,并为之不懈努力!因为幸福完整,教育不再仅仅是一种行业,而是融入生活,成为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幸福完整,教师不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是激发潜能,在不断成长中绽放自我的光芒。

老师老师读后感【篇8】

老师,是园丁,是蜡烛,是无私的,他就像一位母亲时刻关心着我们。而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杨红樱写的《非常老师》,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分别讲了五个老师:新潮老师——罗伊老师、偶像老师——舒昂老师、漂亮老师——米兰老师、个性老师——江老师、查老师等、神秘老师——蜜儿老师。他们是“非常老师”,教学生们当然有非常的方法。有了他们,学生不用垂头丧气地请家长,不用怕上课不认真走神,不用每天学习压力太大了。是这几位老师,让校园里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读完后感慨万千。是呀,快乐是我们的本性。不能因为某一种事而整天扳着脸,也不能因为压力太大而失去笑容。就像蜜儿老师说的一句话:“当你微笑时,整个世界都在与你一起微笑。”这句话让我牢牢铭记,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不能绝望,遇到挫折不要伤心。

想想在校园里,我们可不像他们失去快乐,我可以随心所欲地玩耍,(当然是在下课时间),偶尔也要温习一下。上课,我们要认认真真地听,我们的老师也不像红宫学校里的老师,扳着脸,没有一丝笑意,使课堂也变得冷冷的。自从蜜儿老师去了,祖国的花朵才舒展地开放。《非常老师》,你们的非常个性让我佩服不已,你们能让学生们听话地跟着,也让我赞叹不已。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也让我感受到了不同老师的不同魅力。

老师老师读后感【篇9】

贾平凹所写的《我的老师》中,谁也不会料到他真该做我的老师中的他指的竟是一个三岁半的孩子,然而正是这个孩子,告诉他慈悲、尊重、无畏、坦率、正义、平平常常、坦坦然然只有最纯洁的童心,才能堪破一些我们看不到的东西。

冰心写过: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小孩子们的一两句直冲出来的话,不是幼稚,不是不懂事,而是最坦率的言语,最伟大的名言。我们没有理由去拍拍他的头,潇洒地说声幼稚;而是应该至诚地点点头,至少保留一份尊重,一份对童心的爱护。童心是多么地宝贵呀,童言无忌的时代!因为不久它就会湮灭了。确实作者说的没错,我们真的应该从小孩子身上反省自己。小孩子怎会没有资格当我们的老师呢?贾平凹先生一定会珍重地告诉你,我们才真的没有资格自以为是。

记得在我的童心丝毫没有受玷染的时代,妈妈带我去她朋友家玩。她们是曾经的同学,分别数载再次重逢,第一句寒暄的话便是你的皮肤保养得好好呀!哪里,哪里,几年没见,你的身材还是那么好!而此时我却旁逸斜出地飞出一句:阿姨,你好丑啊,脸上好多豆豆。语惊四座,阿姨倒是没有什么反应,妈妈却阴沉着脸,回家时教训了我一顿:你怎么能那样说话!语气严厉得让我发颤。这是世界给我的第一个可怕印象,尽管我知道母亲也是迫于无奈。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并不只是孙浩涵,他只是代表着一颗纯洁的童心;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我们每个人。我似乎听到了贾平凹携着孙老师的手在向并未懂得如何去忏悔的人们呼吁:多一点微笑,少一点虚假;多一份真诚,少一份纷扰何必活得那么勾心斗角,入夜总为小事而睡不着;何必等到人心变凉才觉不妙。

老师老师读后感【篇10】

我看过很多书,可就是杨红樱阿姨的书最打动我的心。就比如《非常老师》这本书。

里面有很多打动人心的故事,就说米老师吧!吴缅家的波斯猫在星期三的早上要生孩子了,可是非常难产!吴缅的妈妈本来就不喜欢着只猫,肯定不会把猫送去医院的。吴缅哭着抱起小猫直往医院跑。来到医院医生说必须马上做手术,得先交费,费用要300元。可他只带了10元,第一,他就想到了米老师,他给米老师打了电话,米老师马上赶过来,交了300元。波斯猫的救了!我喜欢米老师的性格,可是最让我喜欢的是她最后做的事情之后,米老师说的话!

事后,同学们们还以为吴缅旷课的原因是去上网吧了,被米老师抓回来了!这事传到了数学老师的耳边,数学老师去找米老师。问她早上那事儿怎么处理。她说:哦!我给他了300元。300?!你给他去玩网吧啊?不是的米老师解释给数学老师听。没想到数学老师更加生气了:岂有此理,为了一只猫,还不要学习啦?可是猫也是生命呀!两位老师争吵起来。可如果吴缅没有去救小猫的话,就错过了一次非常美好的情感体验!数学老师无话可说。

是呀!如果没有这本书,我也不会懂得这些!这本书值得我们去看。

关于简爱读后感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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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驱散生活中的不愉快的最好手段,没有一种苦恼是读书所不能驱散的,大家也许正在读作品,会为作者的精妙的文笔所赞叹。通过自己对于作品的理解,我们可以把自己对于它的理解写下来,如何去写一篇特别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简爱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1)

简爱这个故事放到如今用天涯体来描述,也无非就是个傲骄文艺个性小萝莉PK忧郁多金悲情已婚叔。爱情貌似是一瞬间发生的,闪婚也随即进行,只可惜最后发现,即使你的老婆是很傻很暴力,也不能改变你就是个已婚男的事实。于是,小清新挥泪斩情丝,一手拽掉手工蕾丝婚纱,怀着一份纯洁的爱,朝着自由的天地含泪狂奔而去。直到最后,大叔一无所有,包括那个又傻又暴力的老婆也挂掉了,小清新这才坦然回归,稳坐大婆之位,一展贞烈之英姿。

当然,话说回来,不以娱乐精神来评断,这当然是一个舒心而且纯洁的故事。怀着一颗久违的纯爱之心,心无旁骛地来享受这两个小时,你会看到纯英国式的庄园美景,夹杂着永远灰暗的天气里纯正的口音,火炉旁安静的日子里迸发出的爱情,以及那些传统的,稳固的,单纯的价值观。离开或者不离开,能或者不能,爱或者不爱,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里,都展现了一个旧时代女子铿锵的现代灵魂。她想要爱,想要关怀,想要自由,却又不屑于乞讨,哀求,或者以此自怜。她的世界界限分明,爱恨果敢干脆,深爱或者逃跑都是那样一气呵成,重塑了我们现代的很多女子都无法找到的自我。影片的最后,他抱着她:你终于获得了自由。

电影里更多展现的是对爱的抉择,但是,我依然热爱它这样圆满的结局。我们常常说道,爱是所向披靡的,但这毕竟只是人类的幻想。爱在现实世界里,难免受到尊严与自由的阻碍。当简离开那座黑色学校的时候,她选择了自由;当她全身心付出对男主人公的时候她选择了爱;当她忍痛离开的时候她选择了尊严;最后她却依然因爱而回头。因为那时候,她找到爱与尊严的平衡,她在爱情里寻找到了自由。而如今的女性很幸运,高喊了很多年的平等凑效,大都是不再需要为尊严而讨好爱了,更多的是因为自由而离开爱人。我们的觉醒让我们就像简站在庄园的窗边说“天际不是我们世界的尽头”。我们的尽头,当然也不会止于一个男人的怀抱。端庄与温润的女人们,往往有一颗狂野而不羁的心。不要小看,更不要轻蔑,因为总有一天,它让人为之惊叹。

我们有多久没有全身心地去追求什么东西了?不论是爱也好,尊严也好,自由也好。信息时代的世俗空气总让我们觉得,探讨一些过于精神化的东西是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情。但是,当物质充斥着我们的毛孔的时候,你却不得不承认:人,的确是需要一点精神的。那是睡前醒来那一秒呆滞时候你下意识的思索,是你活着的一点勇气与一点刺激。读经典给我们的感觉更多是返璞归真,它让我们觉得有些精神化的东西,是就是,非就非,黑就黑,白就白,比如我们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比如已婚的男人就是不能嫁哪怕爱得再伟大,比如若爱他所以必须要回去又不论他有多穷又瞎。这些最最基本的坚守其实很难做到,而身为现代人,我们聪明的,便用无数虚幻的借口来原谅我们的这些堕落,而经典里的那些传统价值观——那是一种净化的感觉。吸进肺里是一些千百年来最原始的情感,吐出去的,是一些现代社会里打着旗号的,千丝万缕理不清的纠结。

她们不把出轨叫做真爱,他们不把真爱叫做犯贱。这是只属于我们的词语。其实,爱情果真美好。从来都是。

我想起前段日子看到周国平的一本书,题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中写道:一个民族如果全体都陷入某种理想主义的狂热,当然太天真;如果在它的青年人中竟然也难觅理想主义者,又实在太堕落了"。非常讽刺的是,在我完完全全想借用这段话,来借用简爱这样一部经典,来重申我们需要一些全身心以及“专注”的东西的时候,他却美其名曰为他的在我看来也不过就是出轨事件美文了一篇。

我其实是最最不擅长也最最不喜欢使用“道德”这两个字的女人,因为总让自己显得有些正襟危坐,甚至像个性生活不满足的卫道士。只是如今,我果然还听说,某著名作家、某著名音乐人都大张旗鼓以人权以及真爱的字眼,毫不遮掩身为已婚人士对其他女人的渴望以及对出轨的容忍,甚至“亲自用身体和姑娘们进行艺术探讨”——他们真把出轨当纯爱,管垂涎叫艺术了。坏事以这样美好的名义被原谅的太久,我们便果然不记得他们其实做的是不正确的事啊。他们其实有更好的选择——自由!

有时候,人们真的可以自己选一选,爱,或者自由。如果你可以平衡,请爱;如果你无法平衡,你还是爱自由好了。这样,才会给爱情最后一点尊严。

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它果然可以荡涤灵魂,明辨善恶。

让我们重温那段话:

“我告诉你我非走不可!”我回驳着,感情很有些冲动。“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2)

写在前面:你欺骗了我,所以我离开,但离开并不代表了我不再爱,如果可以,我愿意一直和你在一起,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会记住那个让我心动的时刻与时间,永远记得你。

撇去那些附加在小说背后的历史背景,撇去那些女性独立自主的说法,我宁愿视简爱如一个少女,而她也确实是个少女。

英国人民就是有本事把这么样的一种纯爱的情怀往大了扯,离开那些高大全,这只是一个萝莉跟大叔之间的爱情。

不管书里怎么往毁了说罗彻斯特和简爱,为了观影舒适这个问题上,大家还是默认了每次的演员不能真的按着书里的找,当然除了导演状况外在这个上面还要坚持原著的,这种情况就忽略不计了吧。

这版的简爱,够少女,眼神,身段,讲话方式,都是少女的讲话方式,甚至有一种处女禁欲的美丽,但以上都不是简爱,这里只是演员米娅的个人展示台,姑娘尽力地想去表达一个外表青涩但内心成熟的简爱,但是抱歉的是我只是看到了一个无神的小姑娘被美大叔调戏全无反手之力。(不过就算是我我也扛不住法叔!所以其实我没有资格这么讲这位姑娘)姑娘其实不是我不喜欢你,你教阿黛尔书的那段我觉得还挺带感的,但你时不时就把腰给插上了,在漫漫阳光里,你的形象一下就在我心里垮掉了......

法叔来对这个萝莉,高下立见什么的都是很正常的,所以就不说演技的问题,相对于罗切斯特先生对于过往生活无法摆脱,对于简爱那种挣扎的爱来说,其实法鲨同志你确实比较适合和小姑娘表演那种调情的戏,相对于你坐在壁炉前对萝莉的质问般的聊天,你还是和小姑娘谈恋爱吧。(法叔身段在戏里非常美好,腰线和细腿经常夺走我观察女主的眼睛!)

其实电影经常让我有种发抖的感觉,那种被某些微妙的情绪而牵动导致的发抖,其实简爱是少女梦想自白书吧!不说细节对人物形象的设计,在情节上整个就是苏到极致的情节,影像比书里两人恋爱后的情节更要命,阳光下如同MV重演的花朵,树下那些短暂的幸福,聊天的时候不经意的吻,如同梦境。

你欺骗了我,所以我离开,但离开并不代表了我不再爱,如果可以,我愿意一直和你在一起,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会记住那个让我心动的时刻与时间,永远记得你。

所以说少女情怀有的时候不止是一首诗,说不定还是一篇小说。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3)

《简·爱》是一部极具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母亲出身名门贵族,母亲不顾一切阻拦,与父亲结婚。父母结婚刚一年多,便双双染上斑疹伤寒去世。那时,她刚刚出生。她被送到舅舅家寄养。可是,舅舅在她九岁那年也去世了。从那以后,舅妈和表哥表姐开始折磨她。然而,她没有绝望,没有自我摧毁,也没有在侮辱中沉沦,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初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它,是因为我觉得真爱是简单、单纯的,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我特别欣赏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切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我想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他们的感情就好似一杯白开水。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保持着自己追求平等独立的人格魅力,这种魅力使简爱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平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相比的。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4)

似乎是上瘾了,放假以来我不是看书是写文稿,很少出去。再读《简·爱》,一切似乎都已不同了。

第一次读《简·爱》时,我才五年级,对爱情什么的都不懂,只是单纯的觉得那是长大后的事。那一次,我嘲笑了简·爱的傻,嘲笑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无知、自欺欺人。

第二次是在六年级,大家成长得飞快,身边都不乏一些“恩恩爱爱”的“小情侣”了,虽然羡慕,但身边有那个无话不谈的蓝颜知己就已经足够了。此时我开始羡慕起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圆满结局了,但又不免为中间的波折而伤神。

第三次读是在最近,时隔一年我再次拿起了《简·爱》,细细品味,咖啡的香在空气重飘飞、舞动。又是一年,一年间处了不少事呢。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如今,我又是孤身一人。此时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简·爱经历了那么多、明明有更好的人可以选择却单单只爱罗切斯特先生一人。

当两个人真心相爱之时,不管双方之间有什么隔阂,不管在一起时经历了什么,只要能够拥有足够的勇气闯过便可以获得最信服的圆满结局。若不能,那只能让时间冲淡一切,但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任然有着属于他(她)的一个位置。

层层爱恋间常常会有磨练,若你闯得过,那便是天堂;若你闯不过,那便是地狱。时间并不是真正的锁,它不可能锁住那些让人心碎的回忆,总有一天那些记忆还会重现,因为它们一直在我们的心底。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5)

两颗灵魂的爱慕-《简爱》读后感800字!

你以为因为我穷,我不美,个子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谈话,就像两个经过了坟墓的灵魂,我们站在上帝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简爱的那一段铿锵有力的话语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自尊坚强又倔强勇敢的简爱对着罗切斯特大声的宣告。

《简爱》是我幼时所读的第一本外国名著,那时我十岁,在家附近的小书店里收获了它,它看上去那么朴素无华,瘦弱的简独自站在封面上,睁着她那双真诚的大眼睛,似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我说,我把它抱在怀里,好像什么无价的宝贝,走路也看吃饭也看,我要睡觉了,书还没有看完,那这晚注定没法做个好梦。

这本书时常被人当做爱情的启蒙书,但在我看来,这显然不是一本完全讲爱情的书,他告诉了我们,一个女人如何面对困难的生活,对待爱情,坚强而有自尊的活着,一个外表朴素内心高尚,坚守自己的原则的女孩,在纷纷扰扰社会里坚守自己的本心。

简爱从小缺少亲人的疼爱,她寄居在姑母家,虽然时常被人欺负、陷害,但是简爱却毫不在乎,姑妈家的两个孩子时常开简爱的玩笑,简爱只要稍稍低头,就不会承受那么严厉的打击,但是简爱却很倔强,她并不屈服眼前的困难,这让我想起幼时的我,我小时候经常被别人欺负,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因为我太怯弱,或许是因为我家的贫穷,我想,在这个世界上,也有许多孩子和我们有一样的遭遇。

最让我佩服的是,简爱对待爱情的执着与坚定,他与罗切斯特先生相爱,不顾一切的决定要在一起,就在他们要结婚的时候,简爱看见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她知道,哪怕再爱一个人,也不能失了自己。

于是选择放手离开。当简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想再去见罗切斯特先生最后一眼,她终于在废墟边看见了双目失明、一无所有的罗切斯特先生,他们紧紧拥抱在了一起,他们的爱情与外表、金钱无关,只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真挚而恒久的爱情。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6)

简.爱,是个相貌寻常,单纯善良的女孩。因父母去世,而被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又逝世,舅妈与仆人又不喜欢简.爱,便将她送往洛伍德孤儿院。

八年后,她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而一个秘密,再缠着她。当她明白后,思想与心灵迫使她离开桑菲尔德。原先她深爱的罗切斯特先生,已有了妻子,是个疯子。这给她多大的打击呀!

她流落到一个小镇上,被好心的圣.约翰兄妹收留。也巧,他们是简.爱的表兄妹。圣.约翰爱上了简(简.爱),向她求婚,她不肯。她感到,罗切斯特先生在呼唤她,她也并没有放下过他。她,找到了他。疯女人烧了桑菲尔德,罗切斯特先生去救妻子,人没救着,自己却受了伤,双目失明了。

这本书写的,就是每个人就应有的人生立志啊!我完全被简.爱的人生打动了,被这本完美又感人的书打动了呀!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7)

《简爱》主要讲了一个独立自主、积极向上的女性简·爱。她从小的生活就与别人不同,饱受虐待,品尝着寄人篱下的屈辱,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让我刮目相看。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他们历尽磨难最终有一个很好的结局。罗切斯特相貌丑陋,却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灵,他头脑也很聪明,人缘良好。至于简爱,她虽然平凡但也伟大,不向命运低头,一心追求幸福生活。

当她发现她爱上罗切斯特后一味的克制,但最终这强烈的感情还是冲破了她心中的束缚。她向罗切斯特吐露感情后,罗切斯特也告诉她,他一直都在试探简爱的感情。当简爱答应罗切斯特后,罗切斯特执意要带简爱去米尔科特选购衣服,这让简爱大为反感,让她认为她就是个玩偶或者是马戏团的猴子。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如今的富家小姐,仗着家里的钱,买各种名牌,在网上摆阔。而简爱却不是,她不爱钱,认为钱是庸俗,让人堕落的东西。所以她不想让这种东西围绕在自己身边。这正是我们需要的品质,在现在物欲纵横。金钱至上的社会,节俭。不贪财的人凤毛麟角,变得十分珍贵。其实钱并不好,会使人堕落、虚伪、让人烦恼,甚至会使人疏远。

简还有一个优点,她坚强不屈,敢于与命运斗争。不承认贫富阶级,认为“人与人是平等的”“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正因为如此,她才敢去爱一个社会地位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主动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情。对于当时的社会,这是极为大胆的。她追求平等的幸福,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

《简爱》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全身心付出的爱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自己的心灵。简爱,简简单单的爱,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一掷千金,只要两人的平等与尊重。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8)

十几岁读《简爱》的时候,其实不懂爱情,也不懂女权,更不懂宗教。就那么懵懵懂懂地读,被当时的所谓文学评论牵着鼻子走,找寻书中的“女性觉醒论”和“阶级斗争论”,“对资产阶级的控诉”,“对虚伪的宗教桎梏的控诉”。等等等等。不过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寄宿学校的非人环境,以及后来简和罗彻斯特先生一次次的对话。也记得闪过一个念头:尽管简在乎的是精神平等,但是作者最后毕竟还是给了她一笔财产,也把罗先生的声势地位拉下了一截。也就是说,作者潜意识里还是重视财产和地位的平等的。

那之后的几十年,我把这本书完全抛在了脑后。这个充满激情的热烈的爱情故事,其实与我的性子不太合。

最新版的《简爱》,女主角选得好。Mia Wasikowska其实是个漂亮姑娘,但是在片子里她借助化妆,塑造了一个外形相对平凡的简。淡眉毛完全没有画,方正的下颌骨很突出,这使她看上去不美艳,但是气质高雅,正符合书中的描写。简是不能美艳的。她身材瘦削,纤腰一握,显得柔弱;但又总是昂头挺身,体态端庄。Mia的表演内敛,用眼睛和细微的表情展示外表娴静安然的简,心里正在经历的愤怒激动和挣扎。这个才20岁的女孩,的确有才华。

罗彻斯特先生是Michael Fassbender演的。这个演员我了解很少。他的罗彻斯特先生跟我的想象有距离。他不应该这么帅,这么随和,这么温柔。我心目中的罗先生比较粗暴。

Jamie Bell演的居然是牧师Mr River。他已经完全长成了一条汉子,很硬朗的风格。看着还是很舒服,但是不知道怎么评价他在本片的表现,因为Mr River的面目本来就很模糊。

Judi Dench演的Fairfax太太,是这部调子清冷的影片里一道温暖的阳光。

Sally Hawkins这次演反角,是简小时候虐待她的舅母。

演员之外,片子的场景精致肃穆,无论内景外景都极优美地再现了书中的风物。采光清淡,很沉静。我很享受里面的古堡和大片的荒原景致,是靠了那些斑驳的墙壁、泥泞的道路、高远的天空、微扬的窗帘、昏暗的烛光,这片子才得以慢慢地奢侈地展露简的内心。

叙事采用不完全倒叙,从简仓皇离开Thornfield Hall开始,是比较新鲜的处理手法,效果不错。

但是简和罗先生的爱情,我不确定,我觉得刻画得不够饱满充分。两个人的碰撞不够。

本片不适合所有人,只适合对《简爱》这故事有兴趣的人,花痴Michael Fassbender的人。以及有耐心看两个小时慢片的人。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9)

放假之前收到老师的一条信息,内容大概是让家长和孩子共同阅读一本书,并且各自写下读后感参加学校的读书节活动。这对于离开学校这么多年的我来说,有点手生,也不知道从哪方面来着手,究竟该写些什么呢?但为了能让儿子能够交上一份完整的寒假作业,最终还是决定和儿子一起选了一本外国文学《简。爱》。

初读《简》是在中学时期。书中细腻的文字,以及男女主人公纯洁的爱情故事,曾让几个小同学看的面红耳赤。现在我给儿子看这样的书,会不会早了点,他会持什么样的心情去看?是否会有兴趣看完这样的书?

在我还在纠结与顾虑的时候,儿子已经在默默的翻看着这本书了。

我有点迫切,也很期待,想知道他看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和感触。

而对于一个已是中年人的我,再看这本书时却比当年又多了些感悟,感动,同时又有了不同的感慨。

童年时期的简父母双亡,寄养在舅舅家,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以及表哥表姐的,后来辗转到了寄宿学校,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生活上过得更为艰苦了,即使这样,简仍然以她的倔强与坚强不断地在沉沦中成长、重生。最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而又性格独立的人。长大后的简到了罗切斯特家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并和罗切斯特相爱。当得知自己快要结婚的对象还有一个妻子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倔强的她身无分文,依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在离开路上即使饥饿潦倒,几经磨难,生命受到威胁也没有就此求全自己。这就是简所展现出来了人格的魅力,也是我看了几遍都为之感动而不能自已的地方。

小说看起来似乎是在描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曲折而完美的爱情故事,但简凄苦的童年,波折的成长经历,以及刻在骨子里的那股精神,让我深深相信,作品不仅对于当初的我,还是对现在成长中的儿子,都一定有着不可言传的正面的影响。

小说中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才华横溢,积聚财富的庄园主。他的阅历,他的财富以及他的社会地位完全能够娶一个和他门当户对漂亮的英格兰小姐。然而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简朴,善良,独立,一个成长卑微但又不平凡的简,因为简爱的这些特质,他发现了自己的爱情,坚定着自己的爱情,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然而,罗切斯特先生最最让我感动的不仅是他娶了简,还有他内心的淡定,朴实以及不被世俗羁绊高尚的灵魂,财富和地位远比不上拥有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单就这点看,在现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人能够懂得,能够做到,能够抛弃浮华,能够淡薄名利,做一个淡定自如又不失自我的人。我想,对我们成年人来说,都更应该思考。

这一点,也是我期待孩子能从书中读出来的感悟。更希望他能将名著的精髓感受到自己的思想中,像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课,来体味到名著带给他的影响,成为他成长历程中的不可多得的思想精华。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成为名著,能够经久不衰,我想大概应该是作品的精神,让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看了都会受到感动和启发,《简爱》恰恰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再读《简爱》,我又一次感觉到好的作品带给人心灵的震撼和影响,这虽然是一部爱情小说,却又一次让我体味生命的真谛。《简爱》传达的,更是一个人生之为人的尊严,在任何时候,都能顽强地保有自己的原则和自尊,坚持自己的信念,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能为了信念毫无惧色地面对和生存,而在一些爱情和婚姻的尊严上,更是泾渭分明,爱的透彻,爱的浓烈,却也做到了充分保存自己的自尊,做到即便出身平凡、卑微,也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高贵的思想,并且不为各种环境和诱惑而改变自己的原则,更传达了爱情的神圣和灵魂的平等,一个有血有肉,自尊自爱的人,才是有着人格的魅力,值得人尊重和爱的人。

写到此处,我更想看看儿子的感想,他,是否如我所愿,感受到了这些呢?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10)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简爱》。其实,当初我买下这本书,不是因为它的内容有多好看,也不是因为它多么有名,而是因为它的名字我觉得挺好听的。直到后来看了简介,走进了书中,我是越看越入迷,越看越喜欢。

《简爱》是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生平的真实写照。书中讲述了一位英国孤女在不断的磨难中追求自由和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歌颂了一个敢于摆脱一切习俗和偏见,敢于反抗,敢于争取地位的妇女形象。

当我读到简爱被送往洛伍德学校,遭遇了挨饿挨冻,被侮辱,失去朋友的经历时,一行泪水不知不觉中从我眼中流落;当我读到简爱知道罗切斯先生已经有妻子时,我一夜潸然泪下。当我看完这本书,我就在想:简爱遇到这些屈辱时,选择了努力、反抗,如果是我呢?我也会像她一样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会学习她的坚强品质。今后不管遇到任何困难,我都会迎难而上,以毫不畏惧的姿态站在困难面前,永不服输。

我很幸运买了《简爱》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人生道路上必须具备的一些品质:努力、坚强、奋斗

好朋友读后感(通用10篇)


您了解读后感对作品的价值吗?当我们从作者作品中领悟新的道理时,读后感突显了其中的哲学和道德思考。《好朋友读后感》则涉及多个领域,现在请跟随我们一起深入探讨。

好朋友读后感(篇1)

这篇《好朋是一辈子的天使》的小说我被小樱林和思乐的友谊深深的感动了。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小樱桃和思乐的友谊。在故事里小樱桃和思乐是一对好朋友。

在故事里小樱桃和思乐是一对好朋友。可是在选班长的一赛中,她们便成了一对敌人。为了选班长,原来本的好朋友变了敌人,后来是思乐获得了班长的的名次。但是她们俩一直是敌人,她们过不下去这样日子。于是他们俩互像彼此道歉,后来成又为了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

我也有这样的经历,我三四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位很要好朋友。她胆小,只跟我玩不跟别人玩。在我心里别人都比不上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闺蜜。我们干什么都一起一起放学、下课一起玩、一起聊天……现在到了五年级开始就开始变了,她开始不理我了,他在下课不跟我一起玩。他反而爱和别人玩了,我有想过去跟他重归于好的。但是不知怎样,我变成了一个人独来独往。她和别人说笑心里妒忌的很,可是不想打扰她和新朋友说笑。一个人自言自语、一个人 散步谈心。一个人放学……不知怎的,好像意识到她自己的错误。又开始跟我重归于了,我们互相道歉又变成了最好的朋友。起玩、一起放学、一起散步………

我自己的朋友都不会保护,让别人抢走,我下定决心一定要保护我好我最好的朋友。

这篇小说,深深感动了我。友谊的小船不是说翻就翻,而是看你怎样对待你自己的朋友。 你冷漠别人,别人也会冷漠你。就有一句话这么说:“你对别人怎样,别人就怎么对你。

好朋友读后感(篇2)

我的一年级生涯是那样的孤独、寂寞,那时候,我所有的思想都涌出来了,我总是想着:为什么他们那么开心,而我,却总是孤独一人,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我很久,终于有一天,我的人生开始转折有一天,我看见同学要去跳皮筋,便也跟着下去了,她们是那样的开心,小脸蛋有着深深的酒窝,活泼的笑容在她们脸上绽开,好似一朵朵红艳欲滴的花朵!他们轻巧的身体在空中舞动着,跌倒了再爬起来的精神让我陶醉了,好想加入她们的活动,试了一次又一次,我最终还是放弃了,我没有这个勇气,我是不可能变成他们这样开心的!我心中自恼的想:我没有资格随后,我正转身扬长而去时,一个声音吓到了我,小伟同学,你要不要一起和我们玩耍?其中一位同学疑惑的问我:一起来玩吧,正好我们缺一个人。好我很乐意我当然乐意啊,只不过我心中十分紧张,就结巴了。于是,我也加入了活动,我想:太开心了我简直喜出望外了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和同学打交道嘛!我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真实的笑容,不是虚假的,而是最纯洁,最天真无邪的笑容!

现在,我不再是一个孤独的女孩,我是一个大胆、每天被快乐包围着的女孩、不半途而废女孩!我变了,改变了!虽然不是完美的,但至少我是一个快乐的女孩,快乐是人类宗旨之一,做好了这一项,就等于成为了一个完美的人!

我是一个完美的人!

好朋友读后感(篇3)

朋友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有着不同的意义,有朋友同行是一种安慰,有朋友鼓励是一种力量,有朋友帮助是一种温暖,有朋友忠告是一种激烈,有朋友惦记是一种幸福。

自从我看了《看不见的好朋友》这本书以后,让我对朋友有了全新的认识,我喜欢里面的冻小蓝,她虽然很奇怪——常常会莫名的消失。但很可爱,她的眼睛是深紫色的,喜欢穿灰色的连衣裙。就这样一个奇怪的好朋友,也给作者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

说到看不见,我也有这样一个朋友,她扎着马尾辫,喜欢在自己手上画画,爱捡垃圾,手很巧,很聪明,爱动脑筋。但是她不太讲个人卫生,班里的同学们都不喜欢她,嫌他脏。只有我愿意和她做朋友,我知道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他的外表,要看他的性格和才能。我想和他做朋友,因为她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和一双灵巧的手。她助人为乐,是我学习的榜样。有时,当我的学习遇到困难时,她会经常帮助我,给我解释,给我分析,一直到我听明白为止。因为有这样朋友的伴随,我的生活多姿多彩,丰富了许多。

所以,每次一拿起《看不见的好朋友》,我都激动不已,我的这位看不见的好朋友像极了冻小蓝,虽然周围的人“看不见”她,但她总是带给我快乐和幸福。

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女孩。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课堂作业本有几题不会做。还在埋头思考时,组长施赫恩同学来收作业本了,他一直在旁边催我快点交作业,我心里很着急,很害怕,一下子思维全都乱套了。这时我的好朋友看见了,她连忙赶过来对赫恩说:“别急嘛,你这样催,欣怡会更着急的。”她一说完,就转头淘气地看了我一眼,说:“你不知道怎么做吧?我教你。”当时,我又急又怕,满脸通红,都不好意思抬头了。她用手扶着我的背,安慰道:“别怕,慢慢来,会学会的,我开始讲解了哦。”一遍我没听懂,她又耐心地讲第二遍,我还是不懂,她不厌其烦的再给我讲……过了好一会儿,我终于学会了,我高兴的跳起来。她笑了笑就走了。

我的朋友特别开朗活泼,说话总是大大咧咧的,从来不知道着急生气。不管遇到什么开心或不开心的事,她的笑容永远是那么的灿烂,好似春天一朵朵娇艳欲滴的花朵。就算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开心,她也会一笑而过。我很喜欢她这样的性格,每次都给我带来许多的快乐和惊喜,我很感谢,有这样的一位好朋友。

友谊像闪亮的星星,照亮我们孤独的心房。友谊像明亮的太阳,温暖我们寂寞的心田。如果你周围有这样的朋友,他能让你的生活充满阳光,他能让生命常有欢乐。祝贺你,请珍惜他!不管是外形奇特,亦或是身体残缺,请珍惜他,因为他就是你最好的朋友。

好朋友读后感(篇4)

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阅读这本书,书中的故事打动着我,吸引着我,让我感触犹深。陪伴着你,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分享,有好吃的大家一起吃,有好玩的大家一起玩。是陪伴,课间一同游戏,一同阅读,放学一道回家。我细细地品味这一段话,思绪越飞越高。是啊,有一个好朋友是件多么快乐的事!在学习上有了进步,一起分享;有了烦恼,一起倾诉,共同解决;放学一同回家,课间一同玩耍,有了快乐共同分享,有了问题共同解决好朋友,使你的生活变得更加乐趣无穷,快乐无比。

李白的好友汪伦,站在岸边与李白挥手告别,深千尺的潭水怎能与汪伦与李白的这种情义相比啊!不光是我们,连古代诗人都认为友谊是多么重要。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送我情。对李白而言,对好友情义要比深千尺的桃花潭水还要深。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王维认为只要心中有好友,即便相隔千里,也如邻居一样,友谊是不会因为路的遥远而褪色的。诗人对邻居情义是如此深,令人难以忘怀!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一杯送别酒,里面却藏有多深的情义。也许就只是那么小小的一杯酒,里面却包含着多大的友情啊!诗人对好友的这种情义,都包含在这短短的一句诗中,细读,真令人回味无穷!

友谊,也许就只是一句暖暖的话语一个灿烂的微笑,或是一个鼓励的眼神。当你生病在家时,好朋友打来一个电话,一句你还好吗?那熟悉的声音中掩藏不住好友的焦急,暖暖的,就如一阵春风,吹开你身上的所有疼痛,比温暖的阳光还要暖人心,比神医扁鹊还要妙手回春。当你在一次考试中有了飞一样的进步时,好朋友深深地替你感到高兴,真心地为你祝贺,递给你一个灿烂的微笑,那个笑容,是多么亲切,是多么温暖,使你的快乐加倍!当你在比赛中没有达到理想的成绩而轻声哭泣时,好朋友拍着你的肩膀安慰着你,递给你一个鼓励的眼神,让你更加努力地去迎接下一个挑战。

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好朋友如同夏日里的一阵风,吹凉你的心;好朋友如同冬天的一把火,温暖你的心;好朋友如同黑暗里的指路标,引导你前进的道路!

好朋友读后感(篇5)

看不见的好朋友读后感范文一:每个人都会有一件童年趣事,比如:朋友之间的事情、师生之间的事情、人与植物、动物的事情我的童年趣事是发生在一年级的时候。

我的一年级生涯是那样的孤独、寂寞,那时候,我所有的思想都涌出来了,我总是想着:为什么他们那么开心,而我,却总是孤独一人,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我很久,终于有一天,我的人生开始转折有一天,我看见同学要去跳皮筋,便也跟着下去了,她们是那样的开心,小脸蛋有着深深的酒窝,活泼的笑容在她们脸上绽开,好似一朵朵红艳欲滴的花朵!他们轻巧的身体在空中舞动着,跌倒了再爬起来的精神让我陶醉了,好想加入她们的活动,试了一次又一次,我最终还是放弃了,我没有这个勇气,我是不可能变成他们这样开心的!我心中自恼的想:我没有资格随后,我正转身扬长而去时,一个声音吓到了我,小伟同学,你要不要一起和我们玩耍?其中一位同学疑惑的问我:一起来玩吧,正好我们缺一个人。

好我很乐意我当然乐意啊,只不过我心中十分紧张,就结巴了。于是,我也加入了活动,我想:太开心了我简直喜出望外了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和同学打交道嘛!我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真实的笑容,不是虚假的,而是最纯洁,最天真无邪的笑容!现在,我不再是一个孤独的女孩,我是一个大胆、每天被快乐包围着的女孩、不半途而废女孩!我变了,改变了!虽然不是完美的,但至少我是一个快乐的女孩,快乐是人类宗旨之一,做好了这一项,就等于成为了一个完美的人!我是一个完美的人!

看不见的好朋友读后感范文二:西方的人常说:天主会保佑你。东方的人相信菩萨会显灵。人们都相信命运可以主宰一切,没有人能摆脱命运的控制。但我却认为:人定胜天,做命运的朋友的人才是自我的人。且莎士比亚说:人们可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于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我们自己。

象我的这种人照看命运,但不强求;接受命运,但不卑怯。走运时,他会揶揄自己的好运;倒运时,他又会调侃自己的厄运。他不低估命运的力量,也不高估命运的价值。

古人常说:良师益友。一个很好的朋友既可以分享你的快乐、痛苦,又可以及时纠正你的错误,使你不再继续错下去。命运也有这种力量,当你犯错误,他会让你吃点儿苦头,小小惩罚你一下,可如你执迷不悟,不听这位朋友的劝告,他将会离你远去。

做命运的朋友,你会得到许多启示与感悟。有位因癌症而去世的朋友曾说过:不要为我伤心,命运只是与我开了个小小的玩笑。不要避讳我的病情,我希望我的朋友经常来麻烦我。他便是做命运朋友的人。命运给他的启示便是:生与死都是一种自然现象,花开必有花落,日出必有日落。人生匆匆,珍惜身边的人与事,充实地过每一天。

其实中国历史上,有一位诗人我十分欣赏,他也是做命运的朋友的人苏轼。当初他被贬黄州,给李常的信中说:吾侪虽老且穷,而道理贯心肝,忠义填骨髓,直须谈笑于死生之际。这么真诚的勇敢,这么洒脱的情怀,出白天真了大半辈子的苏东坡笔下,是完全可以相信的。

命运这位朋友使他感悟到:自己以前最大的毛病是才华外露。苏东坡这种自省是命运的安排,是一种极其诚恳的自我剖析。他渐渐回归于清纯和空灵。命运赐予了他艰苦的物质生活,又使他不得不亲自垦荒种地,体味着自然和生命的原始意味。

有许多狂妄的人自称命运的主人,谦卑的人甘为命运的奴隶,怎样才能做命运的朋友?

命运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你不必仰头瞻望,也不必俯身寻找,他就在你身边,在你身体中,心灵里。乐观地对待他,使心灵接受一次次地洗礼,你就是命运的朋友。

看不见的好朋友读后感范文三:《看不见的好朋友》讲述了男生毕宇昂和女生张小厚在蓝粉墙学校建立的深厚友谊。毕宇昂是实验小学的学霸,因为有人群恐惧症,来到了蓝粉墙小学。而张小厚是因为她爸爸破产了。他们两个在蓝粉墙小学上了毕业班,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他们先是认识了游上上的猫恰比,后是帮助了张小厚家房东绿藻太太的鹦鹉小银子治好了忧郁症。每一天都很快乐但也因为不想毕业,不想离开蓝粉墙,一起逃学,不写作业,后来还是被游上上抓回来考试。这也意味着他们从此就要离开这个学校了,再也看不到蓝粉墙了。

这之间也发生了好多事。郁雨君姐姐充分的写出了两个孩子的友谊,他们从陌生人变成了同学变成了好朋友。他们的友谊也让人羡慕,让人嫉妒,让人恨。我觉得友谊就像一颗糖果,开心是甜的,不开心是酸的,如果你和你的朋友在一起感觉是甜的,那他就是你最好的朋友,如果是酸的,那他就不是你最好的朋友。我觉得,我们要珍惜自己的好朋友,因为长大以后我们就会各奔东西,有可能在也见不到了。

好朋友读后感(篇6)

好朋友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对好朋友,一只叫花公鸡,另一只叫黑公鸡,花公鸡每天早上叫大家起来,很辛苦,花公鸡叫完大家起来,就去帮助大家,它会到田里帮小兔种萝卜、帮老牛捉田里的害虫,花公鸡还不会把虫子吃光,会留下一些带回去给黑公鸡吃,黑公鸡一起来发现有虫子吃,就狼吞火咽的吃完虫子,然后又睡觉,整天除了睡觉和吃花公鸡带回的虫子什么也不干。

秋天到了,田里丰收了,为了感谢花公鸡的帮助,小兔送来了胡萝卜,老牛送来了高粱等好多农物,花公鸡把黑公鸡叫来,说:老弟,朋友们给我们送来了很多食物,这个冬天,我们不愁没有东西吃了。黑公鸡很不好意思的说:我不能吃,我没有劳动,所以我不能吃。大家和花公鸡一起说:没事,黑公鸡,你以后劳动,我们还是好朋友!

我觉得黑公鸡很懒,没有劳动,整天都只睡觉和吃东西,不过,我相信黑公鸡会改过来的,我觉得花公鸡很爱劳动,虽然花公鸡没有种什么,但它会去帮助别人,所以它能获得大家的粮食,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

好朋友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我们还是好朋友》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熊毛毛和小熊捷克的故事。小熊毛毛和小熊杰克一起到河边荡秋千玩,因为他们的意见不一致,所以就吵了起来。杰克说:“臭爪子!”。毛毛说:“大笨蛋”。杰克又大声说:“大傻瓜”。说完,他们俩就分开走了。突然,天空下起了大雨,毛毛和杰克都很害怕,毛毛又听到了小狼的呼救声,他不知道该怎么去救。后来,还是小熊毛毛回去找来了杰克,他们一起把小狼救了上来。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在朋友之间,要互相谦让,互相帮助,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闹别扭,既是真的有了矛盾,其中得有一个人向对方说声对不起就行了,否则,如果两个人都不谦让,小事就会变成大事。

小青蛙弗洛格在树林里捡到一只小棕熊,他把小棕熊带回家。朋友们都说小熊是只不会说话玩具熊,可是弗洛格还是把它带回家,给它东西吃,教它说话,陪它一起玩,晚上在一起画画。渐渐地,小熊开始说话了。弗洛格的朋友们听说后,都开始喜欢小熊,和它一起玩。小熊爱上了和弗洛格在一起的日子,但是有一天,小熊开始想家了,它想要离开这回到它原来的地方。弗洛格给它准备了食物和水,让它带在路上吃。小熊走后,弗洛格心都碎了,再后来的一天早上,小熊又回来了,它对弗洛格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属于这里,我再也不会离开了。”

这个故事描述了小熊和弗洛格的友谊,我觉得只有共同经历困难的朋友才是真正的好朋友。它们一起面对困难,一起分享快乐的时光。弗洛格用自已的真诚感动了小熊,使两个人成为真正的好朋友,我也想找一个真正的.好朋友,象弗洛格一样的好朋友。

家长点评:作者马克斯·维尔修思以生动、浅显的文字,简练、形象的画面,向读者展示了一只热情、富有活力而真诚的小青蛙——弗洛格。它以儿童的视角讲述孩童时候所面临的成长问题,每个故事都有主题,充满了想像力。《找到一个好朋友》讲述了弗洛格与小熊的真诚友谊,孩子在读书的过程中,能体会弗洛格情感的变化,能思考友谊的含义,也能感受友谊的美好。

今天,我读了《好朋友》这个故事。它的主要内容是:在一棵大松树和一棵大榆树上,各住着一只小松鼠和一只小猴子,他们是好朋友,他们每天一起上山采野果,打松子,快乐地生活着。

一天晚上,小松鼠累了,就在树下睡着了。夜里,一匹饿狼钻进了森林,它瞪着它的大眼睛,朝小松鼠走去。可熟睡的小松鼠却什么都不知道。这时,机警的小猴子发现了那个坏家伙,它奋不顾身地从树上跳了下来,跑到小松鼠边上,抱着他,爬上了树,狼失望地走了。

过了几天,小松鼠和小猴子一起荡秋千。忽然,刮起了大风,他俩从秋千上掉了下来。小猴子把脚扭伤了,小松鼠把他送到了动物医院。小松鼠在病房里陪他,,还采桃子给他吃,很快,小猴子痊愈了。他们又可以一起玩耍了,他们真开心。

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只要你帮助别人,别人也会帮助你的;我还懂得了人类是不可缺少友谊的,团结就是力量。以后,我在班级里要多帮助别人,和别人交朋友,团结一心,克服困难,使我们的班级成为最好的班级。

好朋友读后感(篇8)

暑假里,我在仔细挑选老师推荐的阅读书单,突然看到一本《变来变去的好朋友》,好朋友不是特别的吗,怎么会变来变去,带着疑惑我就选这本了。打开一看,哦,原来跟我想象的太不一样,书中主人公之一夏格致是个会变身的小姑娘,她如同有魔法一样说变就变,她为死党陈佳酿做了很多事情,是陈佳酿最重要的好朋友。

有一篇叫《两个人的纽扣社团》,主要讲了陈佳酿从幼儿园到小学,衣服的扣子一直都是扣错的,不知道被同学们笑话了多少次,于是,夏格致为她办了一个纽扣社团,帮助陈佳酿缝纽扣扣纽扣。夏格致放弃了她最喜欢的高大威武的机器人社团,还把自己珍藏很久的漂亮纽扣都送给陈佳酿练习。这个故事让我不禁微笑起来,我想起我最好的朋友赵怡乐了,她跟夏格致一样,也做过这样的“傻事”。在学校里我们选社团的时候,赵怡乐看中了奇妙的剪纸社团,而我却看中的能自由活动的体育社团,我想选体育社团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想练跳绳双飞。当社团活动开始的时候,我意外的看到了赵怡乐,就上前问:“你不是想报剪纸社团吗,怎么到体育社团来了呢?”赵怡乐说:“我是陪你来啦,我来教你跳双飞,双飞有危险性,我担心你落地站不稳摔跤,我们俩一起可以探讨双飞跳法。”后来,我很快地学会了双飞跳绳。我又说:“你在这个社团很无聊,你不用非要来陪我的。”但赵怡乐笑嘻嘻地说:“没关系,我可以陪你一起练习,到时候我们一起参加比赛去。”听了这话,我真的感动了。

我们这两个好朋友就像夏格致和陈佳酿一样,陪伴、帮助自己的好朋友。书的后面,夏格致为帮助陈佳酿走出困境,变成了一尾鱼消失在池塘,陈佳酿一直保留着夏格致的礼物,在原地守候她们的回忆,不管夏格致变成什么样子都会等待着夏格致的出现。

友谊是快乐的,因为快乐而不孤独,友谊是坚定的,因为坚定才有信任。最终,陈佳酿有没有等到夏格致,我不知道,但我希望并祝愿她等到了,我相信夏格致不管变成什么样,都深深牵挂着好朋友陈佳酿。而我是幸运的,我的好朋友还在身边,我拥有友谊,更会珍惜友谊,赵怡乐,我想和你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哦!

好朋友读后感(篇9)

有人说:“交朋友,要言而有信”。也就是说人与人交往,要守信用,人如果没有信用,即使有才能、有学问,也得不到人们的信任,早晚也不可能成大器。今天,我读的《好朋友约期不误》这篇文章,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篇文章讲的是:汉朝时的两个学生,一个叫范式,一个叫张劭。这两个学生同窗共读,结成好友。一天,他们毕业了,两人依依不舍分别时,范式和张劭决定两年后到范式家去拜访。两年后,张劭的母亲怀疑他不会来了,而张劭不信,还是决定去接范式。结果范式真的来了,他们两个人相对畅饮。守信重诺,使他们的友谊更深厚、更牢固。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守信重诺的确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人连起码的“信”字都做不到,还有哪个人愿意和你交朋友呢?在我们班级里也有一些“言而无信”的同学。

有一个星期天,我和一个同学约好上午10点钟到校门口去交换书。可是那天早上,我从上午9∶20一直等到10∶30她都没来。星期一时,我到学校去问她,她却若无其事地说睡过头了,我当时生气极了,对她不理不睬了好几天。我相信,她只要读过这篇文章,就不会再失约了。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人都要诚实、守信,这样身边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多。

好朋友读后感(篇10)

朋友,是黑暗里的一盏明灯,为你引导走向光明和希望的路;朋友,是沙漠中的一片绿洲,为你带来前进的勇气和动力;朋友,是你遇到挫折时一番温柔的鼓励,为你找回打败困难的自信和勇气……

友情是珍贵的,是给予我们力量和动力的不竭源泉。今年暑假我读完了《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这本书,更让我发觉,原来友情是那么宝贵!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小樱桃、黄蓉、思悦这三个感情十分要好的“铁三角”。小樱桃和黄蓉是班级竞选的对象。她们彼此约定当最强的对手。“公平竞争、不管结果如何,都要做一辈子最好的朋友。”然而,就在大队长竞选演讲结束后,小樱桃却发现,为了获得更多的选票,黄蓉竟然用冰淇淋贿赂了班上的同学们。因为这样,她俩的友情也从此破裂了。由于“第四者”司马杏子的出现,她和思悦之间的友谊也出现了裂缝……但最终三个朋友又走在了一起。

每当我要翻开这本书时,我总会先看看封面上那温馨的图画。这幅图画是三个小女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仿佛永远都不分开似的。她们的两边伸出了一双洁白美丽的翅膀,中间女孩的头上戴着一个金灿灿光环。我看到这幅画时,总会想起自己的好朋友,好朋友就像天使一样。我们伤心欲泪时,朋友总会第一个跑过来安慰我们;我们获奖时,就会高兴地来祝贺我们,像是自己获了奖;当我们想要放弃时,朋友的鼓励会让我们鼓起勇气去面对;当我们觉得难过委屈时,可以向他们倾诉……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我想,友谊是可贵的,我不能没有朋友,我也要向书中的三个好朋友学习,因为她们都有一颗互相宽容、体贴、为别人着想的心。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呵护这朵友谊之花长长久久地绽放吧!

《我是猫》读后感通用10篇


如何在短时间内写出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作品这本书让我彷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体验了现实生活中没体验过的事情。写一篇读后感,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我们的编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我是猫》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我是猫》读后感【篇1】

猫是一种很常见的动物,因地制宜在不同的环境里猫有不同的作用,比如在农村猫是一种抓老鼠的工具,在城市猫是一种打发时间的陪伴。

爱猫,爱它的可爱,爱它的迷离,更爱它时而安静时而淘气的样子和它翡翠色的眼眸。每每看到猫,我总是会幻想在猫的眼里,人类,究竟是为何物,是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还是愚昧无知,一无是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夏目漱石笔下,有这样一只猫,机敏、正义、学识渊博却唯独不会抓老鼠的无名猫。它以自己小小的猫眼,悄然洞悉着人世的沧桑。没错,它便是《我是猫》中那个有趣的主角《我是猫》一个充满新奇的书名,就是因为这个书名一下子勾起了我的兴趣,读完后,还真是让人感叹万分。我也乍然间爱上了这小小的猫公。也许,是因为是猫的缘故,没让它沾染上人世间的污浊。它的每一句谈吐之间,都充满被人类尖酸的讽刺,例如:世人褒贬,因地而不同,像我的眼珠子一样变化多端。呵,这是多么一针见血的话语啊!把人性的丑恶揭示得透彻淋漓。让人不得不赞叹它猫脑里的智慧。然而,说它智慧,它有时也是愚蠢至极啊!偷偷溜进厨房偷吃年糕不知道年糕会粘住牙,喝酒喝醉了都不以为然,这些种种的傻事,都让人忍俊不禁!不过,它与俗人不同的是,总是会在难后悟出哲理,苦后自乐一番。这猫公,矛盾的特点,还真是让人叫不出它是智慧还是愚蠢啊!或许,应该说是智愚并兼吧!有些矛盾的性格才凸显得它更加真实,也让我对它更加喜爱了!

当然了,人类也是充满智慧的生物,因为我们的智慧,世界才发展到了如今。不过人类却因此在不知不觉迷失了自己的本性。人类的一切,也在猫猫狗狗眼中变得卑微。此时,人类是应该哭笑不得,还是应该自我反思一番呢?!

《我是猫》读后感【篇2】

过了第一个两周(之前打算两周读一本书),读完了《我是猫》这本书,读之前对作者和背景都不了解,只是知道它有名,就一门心思地读下去。读完之后,有强烈的成就感。全书轻松幽默,时不时会探讨人生、生活和未来。作者以猫的角度来描写生活,全书前后连贯性不强,每一章都可以当做独立的小说来读。读完之后,看了作者以及译者的话才算是更深地了解了一下书。夏目漱石,原名夏目金之助,被称为“国民大作家”,拥有极高成就。而本书呢,据说是“借猫之眼,批判了明治社会迂腐的知识分子和黑暗的社会现实”。虽说是批判,但我在阅读过程中未曾感到愤怒与指责,反而觉得闲适,大概是因为书中并没有大起大落的令人揪心的情节,也没有那么多的伏笔和坑,全书以猫之口来描述生活,就像给读者开了一个上帝视角,去窥探猫和苦沙弥的生活,没有刀光火影,没有勾心斗角,只有平淡而又富有趣味的生活。不会让读者感到紧张和着急,慢慢地读,优雅地看,这是极好的。

之前读过《四世同堂》,没有读完,但总感觉压抑,感觉描写的环境太苦了,有太多值得感伤的地方,能引发读者情感,这是好的,但我觉得也有稍许不足,就是把读者带入其中,让读者也品尝人物痛苦。也因此我比较喜欢看汪曾祺的书,汪老的文章总是那么不急不躁,慢慢读,细细品,总是把事物写得那么美,那么优雅。当然也有对道德败坏之事的抨击,但只是稍作评论,不加干扰,最终的看法还是在读者内心。不觉让我想起辩论,双方辩手总是想证明本方观点正确,而感染观众,加速观众的品读,辩论结束,会让观众有酣畅淋漓的快感,但觉得缺少了让观众思考的地方,感觉有些功利。

扯远了,暂不纠结了,回到本书。正如译者所说,主人公不是人民,也不是贵族,而是小资产阶级,没有那么多的愤怒,只是对生活中不好的地方揭露开来,发发牢骚便罢了。读者以上帝视角来看自不必揪心,并且能看到当时社会上的一些问题,这就是好的地方。

但本书写于明治时期,距今超过了100年,我对当时的日本实在是不了解,而且对西方的一些大家也不了解,所以在读书时有许多不懂的地方,导致对本书理解不深,希望以后再读的时候有更深的理解。

书中描写了苦沙弥的生活,而苦沙弥的原型便是夏目漱石先生。书中对苦沙弥老师日常行为的描写实在是有趣,而苦沙弥的朋友经常来找苦沙弥交谈、玩耍和探讨,十分像夏目漱石先生举办的文学沙龙。苦沙弥的朋友中我认为最有趣的便是迷亭,觉得他是最潇洒自在的人,不过他常以捉弄人为乐,他没有老婆,假如他娶妻的话,书中的情节可能会更有趣。迷亭虽然在书中的形象不靠谱,但总觉得他是有大智慧的人,不拘于日常小事,总能给自己找乐子,胡扯之中又能讲出大道理。虽说独仙看上去佛系,但真要比较起来,感觉还是迷亭更像得道的仙人。

书中有趣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就在这略微表达一下看法,不再细说。

《我是猫》读后感【篇3】

文:酱油生菜汐酱酱;曾经有段中二的时间特别喜欢夏目漱石,现在想来也不记得当初没什么喜欢了。只记得对《吾辈は猫である》(我是猫)这个名字一见钟情。

什么是一见钟情?就是那个东西突然闯入你的视线,瞬间占据了你整个思维,除了那个以外,你看不见也听不见。心脏骤停,用零点几秒让思绪走过千山万水之后,心脏开始剧烈的跳动。

而且一见钟情从来不需要理由,就是电光火石之间就产生了,那种感觉会让人成瘾,挥之不去更忘不掉。

我对《我是猫》这个名字就是这样,说不出他好在哪,就是心动了。但是现实似乎与我开了个玩笑,我对《我是猫》动心,几经波折看了夏目漱石很多作品,唯独没看成《我是猫》。我甚至在网上找了日文版的,奈何还是没开始。

前段时间看完一套长篇小说,我终于开始看《我是猫》了,逼着自己每天抽出半个小时去看书,好不容易终于快看完了。也终于下了决心在看完之前说说自己的想法。

全文起始的那句我很早就记下了——(我是猫,还没有名字)。读来特别有味道,有着属于那个年代的韵味,尽管他其实充满了讽刺意味。

书快看完了,但故事却没记住多少,人物的名字也没分得很清楚,只记住了经常出入那个家的人物性格,还有那个想把女儿嫁给博士的“鼻子”。其实出场的人物并不多,要想一个个记住并不难,只是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那只猫身上,对人名有所忽略了。

那是一只比人想得透彻却也比人蠢很多的猫。不管怎么说他就只是猫,还是一只不会抓老鼠的猫。

对于这只没有名字的猫,我记得最清楚的无非两件事,一件是牙齿上粘了年糕,在厨房“起舞”;一件便是他不会抓老鼠。无论他平时的论调有多么的“深刻”,这两件事充分体现了他不过是一只智商欠缺的猫。我甚至可以脑补出他滑稽的动作。

然而在平时,特别是面对他那个苦大仇深的主人时又显得特别精明。他知道落云馆的学生纯粹是为了气主人在行动,知道主人生气就是着了他们的道。他去“鼻子”家探过,知道铃木是他们的说客,想着提醒主人,想着把控全局,奈何他只是一只不会说人话的猫。

其实书里有很多我不甚理解的论点,读起来也比较费劲。一方面是文化的不同,在理解方面本来就会有偏差,比如他们写的新体诗、俳句,我知道有这种文化,却不甚理解,再加上语言本身的差异,读来其实少了很多感觉。另一方面是整个故事的基调是在讽刺,讽刺那个时代那些自称“吾辈”的人,但是我不知道那段历史,不知道让作者愤世嫉俗的东西是什么,所以无法理解。

之所以还没看完就忍不住说些什么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看一遍我是不可能完全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的。无论是文化还是个人阅历,都还没有达到去理解这个故事的层次。

这大概就是普通读书人与大家之间的区别。你知道他写得好,却说不出他哪里写得好,也读不懂他想诉说的东西。

《我是猫》读后感【篇4】

1871年,日本开始史上最大刀阔斧的改革,明治维新,经济大步发展的同时,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各种矛盾日益尖锐,36年后的1905年,时年38岁的夏目漱石以《我是猫》一举成名,获得广厚赞誉,更是被认为竖起了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丰碑,在日本,享有“国民作家”的美誉。

主人说:“在无意中摸人家的想法这就是密探...在不知不觉之中引出人家的话来,揣摩人家的想法,这就是密探...使用一大堆恐吓的语言,强迫人家听从,这就是密探。”应该说,这个程度上,“密探”代表了现代人之间的疏离与隔膜。

接着主人说了他认为的密探产生的原因:“现代人的密探倾向,原因全在于个人的自觉心过分的强烈。”并且,他进一步解释了他所说的“自觉心”:“现今人的所谓自觉心,可以书哦是过分懂得自己与他人之间有一条截然的利害鸿沟。而这种自觉心,随着文明的进展,一天比一天变得敏锐,从而到了最后,连举手投足都变得不能按自然行事...走进有镜子的房间,每次在镜子前通过都要照一下镜子,每一个瞬间都不能忘掉自己...睡梦中想的是我,醒来想的还是我,这个我到处不离身,结果人的言行只能是小里小气,只能把自己舒服得紧紧的,只能感觉人世是痛苦的。.....在这点上,当代人都成了密探式的人,窃贼式的人。密探干的是不让人发觉,偷偷摸摸尽量给自己找便宜的勾当,自然非有强烈的自觉心不可。窃贼也总在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发现,所以也势必非有强烈的自觉心不可。现今的人,睡觉也好醒来也好,总在盘算怎么样对自己有利,自觉心和密探、窃贼一样强烈。在二十四小时中总是心神不宁,总在偷偷摸摸地行动,在走向坟墓之前一刻也不得安宁,这就是现代人的心态。”且不谈他说的现代人的状态是不是完全正确,起码有一点先生说对了,这种源自西方的个体的思想哲学,的确是消极、悲观的。(这里的消极、悲观,应该遵从哲学语境,与价值判断无关,仅表明一种趋向。)

主人的朋友独仙就说:“以往的人教人们忘掉自己,现在的人教人不要忘了自己,这完全不同。二十四小时中充满了自我意识。正因为如此,二十四小时中没有一刻是太平的。...一般人认为随着文明的发达,杀伐之气没有了,人与人的交际也稳当得多了,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自觉心这样强烈怎么会稳当呢。这和相扑的力士,在比赛场地中互相揪住对方摆出不同的架势没什么两样嘛。在旁人看来以为这是极平稳的,而角力双方的本人不正是暗中使用极大的力量吗?”

当然,这都是在生时产生的意识形态分野,寒月对此提出了一个与东方忘我哲学相悖的观点:“生下来的时刻,谁也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生下来了,可死的时候,看起来谁都感到难受。”连西方的学者都不讳言,西方的哲学是以满足低级的人类物欲需求为中心,而东方的哲学是“我们能想见的更加高等的哲学”(只是当今东方哲学系统化研究仍然落后于西方),但我们也都会面对这个悖论,再高等,也有面对低等的时候。孰是孰非,就留给大家自己判断了。

《我是猫》读后感【篇5】

“我是猫,还没有名字。”这是日本国民级大作家夏目漱石处女作代表作《我是猫》,的第一个句子。这本长篇小说写于1904~1906年,作者为发泄多年愤懑、映射自身遭遇,并且讽刺了20世纪初的社会黑暗,尖锐地揭示与讽刺了当时明治“文明开化”的资本主义社会。

它以“虚拟视角”----一位穷教师的家猫为主人公,洞察人类心理,披上善于思考、富有正义感与文人气质但至死也没学会捉老鼠,最后因醉酒跌入水缸而放弃挣扎溺亡的无奈形象,整体来说,是一个十分厌世的形象了。

小说的主人公苦沙弥,是以夏目溯石为原型创造出来的形象,两人都患有胃病和麻疹,也确实收养了一只误闯家门的小猫。因此,小说好像是以猫的拟人化角度来调侃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是他想要通过这样来展现明治时期知识分子的生活,也就是展现自己的真实生活状态,批判了知识分子的自命清高、顽固不灵与无所事事,揭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制度。

我们应从小说的主要故事情节出发:金田小姐的婚事风波:教师苦沙弥寄居“卧龙窟”,安贫、正直,与金田老爷素不相识,只是怠慢了他的老婆,他便对主人公进行了大规模、毁灭性的打击,致使苦沙弥的身心遭受迫害,两人形成的鲜明对比以至于让猫都觉得金田是最坏的人类,通过对《我是猫》的故事情节、语言特色、写作方法等方面来进行评论,解答夏目溯石在作品中所把握运用的“虚幻”与“实际”的叙述手法,挖掘出这部作品在文学艺术与思想启迪方面作出创新性贡献。

在小说《我是猫》中,情节的虚构大量铺设于整本文学作品中,作者借一只猫的口吻视角,利用人类思想意识来讲述故事,用一只猫的所见所闻来描述感受,再依据生活逻辑与自身意识形态进行美化与加工创作,以此来表现作品主旨与情感,勾勒人物形象、表现内容主题。让作品达到高级的艺术效果。例如,小说《我是猫》中不仅描写了猫偷吃年糕、在屋顶捕蝉的可爱场景,也描写了它永远都抓不到老鼠,最后竟然醉与于纸醉金迷的欢乐盛宴中不幸醉酒溺亡,实在可笑至极。

“世人褒贬,因时因地不同,像我的眼珠子一般变化多端。我的眼珠不过忽大忽小,而人世间的评说却压颠倒黑白。”这只猫慵懒,又有责任,一般的敏锐,透彻思想,将人性弱点明白地呈现出来,这是以虚拟映射现实,反映作品所应表达的现实本质;又以“良民出了钱雇佣的人,倒把雇主陷害,不是良民。”的现实情况描述,将美好愿景下的不堪、黑暗一层层地剥析出来,达到“写实”的目的。

《我是猫》读后感【篇6】

夏目漱石的这本书给我的感觉虽然有点散,随便从某单独一个章节开始看也不会感觉缺少铺垫,但是也不缺故事性和哲理性。特别在折射日本明治时期的一些迂腐文化和人性的凉薄、自我意识等方面,没有太过浓墨重彩,但是又用猫咪的视角一针见血地指出,然后再轻而易举地带过,仿佛只是在叙述一个众人都知道的道理一般,引发读者对某些现象现况的进一步思考与认知,饶有兴味。就像我们小时候听童话故事的时候,家人友好地表达和告诫,意图使我们对这个故事的内涵和寓意更加地深刻,从而更能够看清楚自身目前所处的环境与际遇,对人生和人性也都能有所了解。

《我是猫》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猫眼观望主人和外界的生活与周边,也观望自己的角色与待遇,一连串平淡中又有许多生趣的事情,使我们了解人世的风情、日本的文化,以及作者本身。夏目漱石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在小说里看似永远都不乏信手拈来的俳句、汉诗、典故、轶事,和各种心理学和哲学家的名字名言等等,集合了各国文人的文化精荟,光是看注释都觉得见识有所增长了。鲁迅曾经评价说:“夏目的著作以想象丰富,文辞精美见称,诸篇轻快洒脱,富于机智,是明治文坛上的新江户艺术的主流,当世无与匹者。”比起我的拙赞,我想鲁迅先生的评价绝对更有力,更加到位真实。

小猫虽然没有名字,但是思考起道理来特别有深度。它掉进水缸的时候还能理智地自述:抓不住水缸边缘的话,就算再着急,就算花上一百年的时间,就算累得粉身碎骨,都出不去。如果明知出不去,再努力挣扎,就是强求。所有痛苦都来自于强求。强求无意义。自讨苦吃、自我责问都很愚蠢。最后它选择顺应天命,停止挣扎,“惬意”地进入了太平世界。

从猫的身上,我又更加确切自己所接触的这只猫,是实实在在被深厚的日本文化熏陶出来的可爱的猫呀。日本文明区别于西方,最大的特点就是不靠外界的环境去满足自己,不奋力移山开路,遇水搭桥,而视乎如何在不会动摇的环境下取得心安。对待夫妻关系、君臣之间的关系是如此,对待大自然亦是如此。“如果有山阻挡,不能顺利去往邻国,那就考虑如何不去邻国也能开开心心,而不是把山摧毁。这就关乎如何不翻山越岭依然能够达成满足乐观的心态。”也呼应了培根的那句“只有先遵从了自然,才能够改造自然。”这种顺应变化、不多强求的心态放在猫的日常表现当中,绝对是最恰当不过了。不选择狗、老虎,或者喜鹊,是因为猫是有自己主意、甚至被认为是超越了人类情商的生物,它捉摸不透和超然物外的神情,更容易使人类感受到被轻蔑和发现自己“愚蠢”的地方。于是在猫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之下,造就了这么一个看似只在主人家里这个狭窄的环境中发生,但实际上话题延伸到足够宽远的历史和未来,而且总是冷不提防便能触及到许多关于深度和意义的出彩故事。

它是一只普通的猫。配不上有名字,被乌鸦欺负,被女仆提出门口或踢开,被忽略留下粮食,也会在主人的大腿上歇脚的时候被重重摔倒地上。把睡觉当成必需品,有自己的娱乐节目,也很擅长观察事物。比如放在橱柜里的鱼干,桌面上剩余的酒,主人和朋友从动作和眼神表现出来的心理活动等等。

这只猫真的不简单,妄想一下,不知道人世的下一次轮转,会不会就是猫的世界。看完了我是猫,好像更愿意肯定地认为猫的确是比我们人类更高级的动物呢。

《我是猫》读后感【篇7】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非常精彩的书。这本书就是《我是猫》。《我是猫》这本书是夏日漱石的经典作品。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本书的主人公拟人化的“无名猫”在一次奇遇中被好心人穷教师给收留了。

在穷教师的家中这个被拟人化的猫以猫的角度观察着人们的心灵。这只爱思考又俱有绅士风度的猫儿。但是它至死也不会捕捉老鼠。在这本书中有一些比较搞笑的剧情比如说:“无名猫”刚来到穷教师被穷教师的女儿戏弄。

偷吃年糕把牙粘住了,还有穷教师的好朋友给他的搞笑偏方,比如说寒月给穷教师的治喂病篇:“每吃过一顿饭就要把吃的东西都吐出来,胃里是空的这样就不会在拉肚子了。”故事里还有很多这样的搞笑情节我就不说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猫儿和穷教师,喜欢穷教师是因为他朴素大方,不计较。总是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他人。喜欢猫儿是因为猫儿有一个爱思考的大脑,和一双爱观察的眼睛。这是本非常好看的书。听了我的介绍希望大家能看看这本书。

《我是猫》读后感【篇8】

《我是猫》读后感1500字:

日本文学我接触很少,看的最多的要数村上春树了,村上描写的群体比较特殊,而夏目漱石完全是另外一种感觉,这是我看的夏目漱石的第一本书,通过一只猫的视角,完全以旁观者的角度描写了一个普通的中学老师的家庭生活及他的朋友圈的一些人,叙述诙谐幽默、生动有趣,但不失深刻,通过这样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工作、思想来表现日本社会的基本情况,这也是我看到的第一本关于普通人的书了,虽然角色普通,但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看书的目的就是要认清社会认识自己,然而,许多书籍描写的所论述的均为高高在上的人物、天赋异禀的各领域精英、极端情况、高深理论,这些对于我来说,有积极的影响但不能促使我取得进步,因为我与这些人和事的距离太过遥远,所以我更愿意读《我是猫》这本书,通过猫主人苦沙弥老师的平凡生活,他虽然热爱知识,讨厌教师工作,但是他天资愚钝,无论怎么努力,却也始终不得要领,不能认清形势,对待工作也是如此,由于知识匮乏,教授英语入门也闹了笑话,与朋友聊天也不懂装懂,爱面子。

但是呢,凡是这样的人,又会很任性、喜怒无常、没有恒心,却又附庸风雅。遇到一些本不该生气的小事时,固执己见,逞能的很呢,会大发雷霆且绝不服输,这就更加愚蠢了,也让身边的人所轻视。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经常见到而却不自知的人,或者就如这只主角猫所说,人类真是愚蠢,总是以无所不知自居,实则愚蠢至极。

引文:“再也没有比承认自己愚蠢更加高尚的了”“人只要受习俗所惑,就会忘却了根本原理”“秘密这东西真可怕,任凭你怎么遮掩,也说不定会从什么地方暴露的”“正如大自然忌恨真空一样,人类也是厌恶平等的”“凡世间安乐,皆须经由困苦而得“。

书中写到日俄战争,写到日本对西方思想的推崇,尤其是关于西方思想中个人主义的论述实在发人深省,个人主义的优点是自由,可也带来了诸多问题,每个人都持个人主义,必将引发各种矛盾,互不相让,更有甚者,以强占别人的利益为荣誉,以金钱为成功的唯一要素。读后感·所谓的个人主义其实就是贪婪,永不满足,追求享乐,等到矛盾不可调和之时,也就是个人主义的终点了。还提到西方思想中提倡的积极,让人始终抱有信心,让人进取,这已成了如今全人类奉行的价值观,可是,一味的强调积极,就真的好吗?就真的适用全人类吗?恐怕也是走了极端了。凡事,多一种声音,多一个角度总是好的。

书中大量引用典故、著作,涉及中西方诸多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尤其引用了大量的中国古诗词,可见夏目漱石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了解可谓精深,也可看到中国古文化对日本及亚洲文化的影响之大。

知识是无止境的,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首先要认清自己的条件,的确,像苦沙弥老师一样浑浊的脑袋数不胜数,虽然善良,却也看不清问题的本质,不具备逻辑分析的能力。养成阅读的习惯是好事,却也不能盲目的轻信所有人说的话,只有在大量阅读的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思考,总会得到一些能够确认的真理。在这之前,还是逐渐积累,虚心请教,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学知识也是要有风险意识的,并不是学了就一定明白,就能运用。

可惜的是,这只聪明猫,叙述完主人的故事后,自己也醉倒在水缸里,死去了,当然,是得道之后的,舒舒服服的死去了。

《我是猫》读后感【篇9】

猫是迷人的危险,是孤傲的美丽,它们穿梭在黑夜的大街小巷一张张面具下形形色色的灵魂中。

所以,猫,最能看穿世界与人。

题记

《我是猫》是我特别喜欢的一本书。二十世纪初,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猫迷路走进作者夏目漱石的家里,当时他可没想到正是这只猫成就了他的处女作。书中强调用猫的眼睛观察人类和人类社会,颇具嘲讽的意味。在猫公的眼中,一群穷困潦倒的知识分子面临着明治维新后涌出来自西方的崭新思想,既顺应也嘲笑,以为用玩世不恭可以掩盖内心的惶惶不安,谁知命运早已被看透:他们时刻嘲讽与玩弄他人,上天也时刻玩弄他们。

这一切都被猫看透。猫的踪迹难寻,对猫的评论常是来无影去无踪。我想也许这大大方便了猫观察人们的灵魂。书中的猫公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它的知识面涉猎广泛,它的确是一只神猫。他深邃的眼眸仿佛穿透夜色洞悉世上的一切。他讽刺当代社会的教育虚伪且无用,受教育的所谓君子出言不逊,所作所为令人可憎,所以猫在猜想捉弄主人的角色时说在不清楚对方是人或动物前便称之为君子,这似乎太莽撞!不过大抵是些君子,本就是个连盗贼都要称之为梁上君子的社会嘛,语出惊人道出了当时社会的虚伪。许多人随波逐流,以笑脸迎人却背地使坏;有些人情愿与世格格不入,也不愿带上面具,挤出微笑;有些人局促不安,惶恐无知,成天沮丧且悲观;有些人看似乐观,却是盲目追求着来自西方流行的积极完美,而内心骄纵浮躁只有少数人与猫一样明白,世界上有太多不可控因素,唯有控制自己的内心,才可泰然处之于世间。

不过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存在,猫他也有惰性与小聪明之处,他时常也会骄傲,尖酸刻薄,或为自己的失误、慵懒寻找开脱,若不是他的自作聪明,他的结局也不会是认为良药苦口而舔完了两杯啤酒,自以为飘飘欲仙,依然自得,实则踉踉跄跄,漫无目的的乱走,最终跌入酒桶淹死。但也许这释放了他一颗不安于平凡的心,博学却孤傲的灵魂吧。

通过译者的前言了解到,书名的我是猫不是一个单纯的判断句,也就是说他的主旨并不在于求证主人公我是一只猫,而是这只猫面对他眼前的人类尽情夸耀,咱是猫,不是人。也难怪,他如此博学,题目也为后文他的看穿一切,傲视人类而埋下伏笔。而书的第一句话我印象尤为深刻,咱家是猫。名字嘛还没有。自诩博学的猫不应该大名鼎鼎吗?怎会落得如此下场?正是这种亦讽刺亦幽默的文风贯穿这书本,也贯穿了猫的一生。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我也因为这本书去了解当时的社会与那只猫,不,准确来说是猫们。思考他们的性格,内心,当我更加了解猫的时候我再次翻开《我是猫》,我尝试以书中的时代为背景扮演猫的角色。这种对猫的执着愈演愈烈,我知道猫不仅限于猫外貌的诱惑,我清楚他们也许隐藏着或傲慢或悠然或无所畏惧或孤独等等的内心,但是我爱猫,我爱猫心中的世界。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知在猫的眼中,人类究竟是笑话还是神话?

也许我还是错了,猜测猫的看法并不完全是爱猫,遵循内心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不随波逐流,自尊自重,才是爱猫。因为猫,从来不会在乎别人对它们形象的扭曲,它们骄傲的活着,潇洒且得乐与其中。

咱是猫,不是人。

《我是猫》读后感【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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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猫》读后感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十分精彩的日本名作《我是猫》,它的作者是日本著名的作家夏目漱石,它是夏目漱石的处女作。

收中的主人公不是人而是一个穷教师家的猫,这只猫在夏目漱石的笔下变成了一个善于思索、有见识、富于正义感的猫,但是到了最后也没学会抓老鼠的猫。

大概内容是一只可怜又可爱的小猫,被一个书童玩过了以后,又弄伤了,无家可归,十分幸运的是被一个“好心人”给留了下来,可是,小猫被主人家的人又打又骂,有的时候还得饿肚子,它的窝就是一个破纸箱,到了冬天又冷又饿,十分的可怜。那个时代有钱的人十分少,没钱的人很多,有的时候人都吃不饱,生活都没有保障,别说一只猫了,更是可怜,有的时候二、三天都吃不上饭。最后,它为了喝水一不小心滑到了水缸里淹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思绪万千:在那个黑色的时代,那人吃人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就连一只小猫的生命也无法保障。

如果它生长在现在的我们中国,一定会被好心的人带回家,天天喂它吃好吃的猫粮,各种各样的口味都有,还会有温暖的小窝,冬暧夏凉。看电视上的报道,有一个老奶奶每天去喂养在她的房子周围的流浪的猫和狗,现在有爱心的人越来越多了。如果它生活在我们的社会,它一定是幸福的都不想离开。

这篇文章也表达出了20世纪初的日本的黑暗时代,人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困苦,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实在是太好了,吃的有营养,穿的又暖和又漂亮,还有宽敞的教室,精致的书籍供我们来学习,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为国家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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