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断魂枪》有感(一):英 雄 悲 歌
2014级汉语言文学专业 姜 营
小说将故事背景放在晚清,以"沙子龙的镖局已改成客栈"这样一个看似模糊,却已经十分清晰的社会状况拉开序幕。在帝国主义的火枪利炮中,"东方的大梦没法子不醒了",在这样的社会中,有一位名震西北,"没遇见过敌手"的"五虎断魂枪"的传承者———"神枪沙子龙".
昔日"短瘦、利落、硬棒、两眼明得像霜夜的大星"的沙子龙,没遇见过敌手,威震西北,可以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英雄。而这条枪与这套枪法,陪了他二十多年的时间,使他获得了"神枪沙子龙"的称号,这早已不同于一般的兵器,断魂枪有着自己的尊严,而这种尊严是体现在"野店荒林的威风"里,离开了这个,他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可是在"国术还没有被革命家与教育家所提倡"的时代中,断魂枪没必要传了,同时也无人可传。
断魂枪应该传给谁呢?是那些学了点武艺,就打着沙子龙徒弟的旗号,摆场子,出风头的一介武夫?如果传给了他们,断魂枪就只不过是赚掌声,得银子的花拳绣腿而已。这对于一个"夜晚要将断魂枪拿起"这样一个爱枪如命的人,他又如何舍得如此糟践呢!
孙老者,诚心求艺,但却不知武术有何用处,如果要传给他,他有断魂枪的"童子功"吗?在"今天是火车、快枪,通商与恐怖"中,他又如何将断魂枪发扬光大呢?断魂枪的尊严又将如何继续保持呢?正是基于这样清醒的认识,沙子龙才会成为"撤换招牌,养养楼鸽,看看 《封神》,就连身上的肉也放松了"的清闲人。
但是"夜深人稀,沙子龙关好了小门,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而后,拄着枪,望着天上的群星,想起当年在野店荒林的威风。叹一口气,用手指慢慢摸着凉滑的枪身,又微微一笑,‘不传!不传!’"而在这叹声和微笑中,包含了对社会的无奈和绝望,又体现出一个英雄对于尊严的坚守和对于社会的反抗。
小说中的题记"生命是闹着玩的,事事显出如此,从前我这么想过,现在我懂了。"这是沙子龙的无奈和绝望,也是他的坚守和自尊。
读《断魂枪》有感(二)
末路英雄,魂断长枪
生命是闹着玩,事事显出如此,以前我这么想过,现在我懂了。
-------题记
除了这篇《断魂枪》是清明放假回家读的,这一段时间读的文章都是在学校看完的,所以对这篇文章记忆犹新。记得那天天有点阴,我就站在书店把这一篇不算很长的小说一口气读完了。读完后的第一感觉就是心里很压抑,而且还有点悲凉,那时还没有考虑到上升至传统文化的高度,只是单纯的为沙子龙悲哀,为他那套在社会上已经没有用的,也即将失传的"五虎断魂枪"悲哀。
悲哀过后细细品味,曾经"短瘦,利落,硬棒,两眼明得像霜夜的大星"的沙子龙,在火车代替马帮,快枪代替神枪,炮声,镖旗,钢刀,口马逐渐消失的时代,把镖局改成了客栈,把身上的肉也放了。因为他明白在这样一个时代,曾经属于"他的世界已经被狂风吹走"了,行走于荒林野店里的豪放的事业一去不复返,江湖不再。
再留着镖局也是一种摆设,所以沙子龙作了最理智的判断,做出了最坚决的行动,为了不传给别人这套没用的枪法,他放了身上的肉,整天白天躺在床上看《封神榜》。可人们看到的只是沙子龙白天的情形,却不知在深夜他锁上大门,对着天上的群星一气刺出六十四枪的无奈。难道他不想让自己的枪法传下去吗?想,肯定想。可是在他心里已经认定这套枪法现在是无用的,既然是无用之功,当然无需留传下去。
不传绝学,不传后人,只在苍月下摸一把滑亮的枪。顺流而行,可至千里;若逆流而上,死守镖局,必将惨淡经营,无处立命,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样的生存智慧沙子龙做到了,而且做的坚决果断。可沙子龙走了一辈子镖,怎么可能说放下就放下呢,他身上仍然有着一股义气。在外自称是他徒弟的人若在金钱上有困难,他都会慷慨解囊,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但就是有一条,不传枪法。
读完之后我也会有疑问,为什么沙子龙不去像别人一样把耍枪当做一种赚钱的手段,也就是在街上卖艺?后来看到他两次在群星下耍枪才顿悟,尽管在当今他的枪法没有用,但是这套枪曾经给他带来过无上的荣耀,他不容许任何人玷污它。或许沙子龙正是考虑到若把这套枪法传给别人,那些人保不定就会在大街上卖艺,做给那些围观的百姓看,顺便赚上几个钱,够每一天的吃饭钱。沙子龙是绝对不能容忍这曾经带给他威名和荣誉的"断魂枪"沦落到这种境地的,与其让它成为逗乐的玩意,倒不如让它和自己一起进棺材。
所以在孙老者两次用略带命令的口吻告诉沙子龙:"教给我那套枪。"后,沙子龙才说出:"那条枪和那套枪都跟我入棺材,一起入棺材。"看到这儿心里泛起一阵阵的悲凉,沙子龙这个末路英雄,还是免不了这样悲剧的结局。
沙子龙无疑是清醒的,他认识到了现状,但却无能为力,由现实这么发展下去,而孙老者则还存在于自己的幻想的世界中不肯出来。他深藏不露的性格和沙子龙比较相似,但他靠着坚持,为学习传统的武林绝技而风尘仆仆地奔走江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大梦未醒或者是一个本该醒来却不愿醒来的沙子龙的形象。他悲壮的努力中终究是无果的,他也注定和沙子龙一样是一个末路英雄。
也许在那个年代还有很多像沙子龙一样的末路英雄,他们有的放弃了,有的在坚守,那些传统的记忆也随着那个时代的消逝而销声匿迹了。那些挣扎在传统边缘的文化,最终是不是都得落得和断魂枪一样的下场,我不得而知。但单看这一枪就知道情形不容乐观。老舍先生写下这一篇《断魂枪》也正是看到了这样的一种现状希望唤起人们的意识。不知道别人读完是怎么想的,但我确实是有把那支枪和那套枪找回来的冲动,虽然我知道这只是一篇小说。
断魂枪,断魂枪,到底是断了沙子龙的魂,也断了这支枪自己的魂,没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只能独自站在墙角,等着自己老去。
我想沙子龙最终也明白了生命是闹着玩的,他就这样被命运戏弄了,明明这枪给他带来无上的荣光,到头来却还是一无所有,还是都得放下,回到原点。但不同的是,至少沙子龙在进棺材的时候,有那条枪和那套枪法陪着他,谁也带不走。
这不是在用断魂枪来给沙子龙殉葬,而是在用沙子龙给断魂枪殉葬。
亦舒借海湄的故事告诉女子,没有独立的人格既得不到尊重,也得不到爱情。
海湄是这么多的故事中最凄惨的女子,从小失去母亲的庇佑,不仅得不到父亲的疼爱,还要面对继母的冷嘲热讽;走投无路的她失手刺杀继母,却由于陈国维的“拔刀相助”对他芳心暗许,一失足成千古恨,从此,她踏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陈国维什么都给不了她,在她失望之极时,朱二走进了她的生命,她留恋他带给他的点点温情和感动,却没想到步入了另一个全套;伤心欲绝的她到唯一的朋友周博士处疗伤,不曾想她心目中真正在乎她的朋友竟然是同性恋……
海湄周围没有一个真心人,不能怪她不喜欢在白天活动,白天的阳光太刺眼,照得每一个人身上的阴暗无所遁形;她最喜欢在夜间出入,只有在夜里,她才拥有自由的灵魂,才知道自己也是一个人,不是被所有人扔来扔去的物件。
但是,她的生活中有太多没有月亮的晚上,犹如她的人生从来都没有希望。亦舒让海湄在陈国维身上体会到了安全感,却又被狠狠抛弃;让她在朱二身上体会到了些许浪漫,却又被撞入深渊;让她在周博士身上品尝友谊的温暖,却又让她见识到了背叛和利用……她从少女时期就开始依赖别人而活,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更没有求生的本事,唯一可作为资本的就是花一样的容貌,但每个女子都会老去,所有的红花都会凋谢,我实在想不到她还可以有什么出路。
曾经一度,她以为朱二的爱情唤醒了她,满心欢喜地走进白天,准备迎接新生活;当她再次被欺骗,她千疮百孔、别无选择,最终重新坠入黑夜,被无穷无尽的绝望淹没……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这样的人怎么能获得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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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写读后感应该重点注意什么吗?在看完作品之后,内心有诸多感触,忍不住用文字表达出来。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这次阅读体验,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编辑给您带来的“最新《猎人笔记》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
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事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本质。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而描写中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平”这是我读完这本的时候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平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平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土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是。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本事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本质。
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介绍,而描写介绍中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介绍为主。本书所描写介绍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介绍,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平”这是我读完这本的时候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暑假里,我品味了一道“大菜”,这道菜叫做《猎人笔记》,味道真当好。
《猎人笔记》是俄国的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成名作。他是一个十九世纪俄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这本书,说实话不是一下子能看懂的,所以,我花了很长时间去看,每一个故事我都细心地去品味。
看完书,我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快乐。猎人的朋友有奴隶、管家甚至是地主老爷,可他们都不会为了猎人的身份、地位而不屑于猎人交谈,他们老爷甘愿放低自己的身份与他交朋友,分享自己所拥有的快乐;农夫则会把自己最好的东西与你分享,带他去自家那些美丽的地方看看,在夏夜的草地上陪他谈天??“我”这个猎人,也非常的随遇而安,跟谁都聊得来,很快乐,可以说是无忧无虑。在《歌手》讲到雅什卡的歌声最令“我”难忘。他的歌声被作者写的“惊天地,泣鬼神”,居然让对手都哭了。我好像也陷入他们的快乐之中。再如《别任草地》讲的'是几个年龄不同的小孩在讲述各自遇见过的事,讲的很恐怖,在旁边的猎人也听得津津有味。有一个富人家的孩子,我看到前面,以为他会对这种“没听过的事情”而感到害怕,可是他却不以为然,津津乐道地对其他农家小孩讲述自己所经历过的事情。他们简直是在开篝玩会呀!让我羡慕不已。
看完书,我仿佛也欣赏到了俄国的美丽景色!《别任草地》和《树林与草原》像是两幅俄国风景画,写出了俄国广阔的、美丽、充满朝气的景色。你看—— “太阳——不是像炎热的旱天那样火红、火辣辣的,不是像暴风雨前那样的暗红色,而是明媚的、灿烂可爱的。”“长长的云彩上部那细细的边儿亮闪闪的,像弯弯曲曲的蛇,那光彩好像刚刚出炉的银子??”“黑灰色的天上有些地方还闪烁着星星,湿润的轻风有时会像细微的波浪一般飘过来,可以听见低沉而隐约的夜的絮语声,一棵棵笼罩在阴影中的树发出轻轻的响声。”我也能经常看到朝霞呀太阳呀云彩呀之类的东西,但是我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好看,只是随便瞟几眼,甚至看也不要看。不过看了文中优美的语句,我仿佛身临其境,被那美丽的大自然景色陶醉了??
但是,这本书仅仅是告诉我们俄国人无忧无虑的生活和美丽的风景吗?不,绝对不是。 书中有一篇叫《总管》的故事,主人公宾诺奇虽然表面很善良,但心里却很恶毒。他对奴仆们极其刻薄,惨无人道。再如《叶尔莫莱和磨坊主妇》里的叶尔莫莱的妻子命运凄惨,她非常讨好丈夫,但仍受叶尔莫莱的打、骂。在她还有最后几文钱时买酒讨好丈夫,但丈夫叶尔莫莱连一句答谢的话都没有,只喝着酒,脸上还流露出阴沉的凶狠神气!你看,我们国家的妇女哪会受到丈夫这样的伤害呀?如果不幸发生了,我们可以找妇联帮忙,还有国家法律的保护。而当时俄国社会却根本不妨妇女放在眼里,妇女想奴隶一样的生活着。看来书中隐隐地表达了当时农民和奴隶们的命运很不好。他们表面上生活的无忧无虑,很快乐,其实他们内心很悲惨,被地主们约束着、剥削着,享受不到应有的物质、自由和真正的快乐。我真替他们感到难受和伤心,同时也为自己能生活在平等、自由、开放、富强的中国而庆幸!
你说,这本书难道不是一锅美味佳肴吗?要是你还没品尝,那就赶快去尝尝吧!
随着一生清脆的枪声,树林中到处是野鸭扑腾的声音、猎狗的嚎叫声,以及由远及近的脚步声这是一位青年猎人的高大身影。他伫立于山岗,手持长长的猎枪,朝着远方眺望。终于,他转过身来,走向坦荡、丰饶的俄罗斯原野沿着他的足迹,我们造访着那些乡村和庄园的主人们,踏过了阳光照耀的地方,也必将认识到他们那野蛮、无望、阴郁的生活境况。
正如张爱玲所说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蚤子。《猎人笔记》中的阳光,不仅照耀着诗情画意,同样也折射着对那个时代人们的悲悯之情,投射着屠格涅夫闪光的人道主义精神。
阳光充满着林子,它笼罩着一个年轻的农家姑娘:她的睫毛是湿润的,在她的一个面颊上有干了的泪痕在阳光下闪现着,这泪痕一直挂到略微苍白的唇边。年轻的姑娘啊,正在焦急地等待着情人的归来,然而等来的却是对爱情残忍的审判。
可怜的阿库林娜,全心全意地爱着维克托。然而她的期待和哀愁,换来的却是维克托勉强投给自己的冷漠一瞥。她对负心之人依然满怀着期望之心,纯洁、痴情的心境,仿若阳光照耀下的透彻色彩。终于,当这个庸俗虚伪的宠仆丢下姑娘而去,姑娘悲痛哭泣。于是,太阳低低地挂在淡白、明净的天空中,它的光线也似乎暗淡而冷却了,不再耀眼,而是流泛成平静如水的一片光明。周围的景色在阳光的暗淡下,也为之动容,仿佛蒙上了一层凄凉与凋零的色调。阳光在悲,悲悯着爱情的苦果。
一如俄罗斯的阳光照亮着眼眸与泪水,人道主义成为屠格涅夫书写的主要对象。他化身穿梭林间的猎人,借助阳光的眼眸,深切关注着备受压迫的农民的生活、底层小人物的命运。
在阳光照耀到的另一个角落,露克丽亚痛苦地躺在床上。太阳刚刚出来;天空中没有一片云彩;四周一切都发出双重强烈的光辉:清新的朝阳的光辉和昨天的倾盆大雨的光辉。然而,露克丽亚却早已失去一切生机,头发干瘪,嘴唇几乎看不出,只剩下一排白皑皑的牙齿,曾经的白皙红润都已消失不见,病痛使她成为了一句活尸首。晦暗的阳光照耀在她的眼睑上,她依然关心着受苦的农民,央求着老爷劝其母亲给农人们减租。阳光在悲悯,悲悯这位可怜善良的姑娘,悲悯挣扎在农奴制下的农民们。
俄罗斯的每一方草原、每一寸土地上,总有阳光的脚步。它见证着俄罗斯的起起落落,悲悯地注视着人生百态。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上星期的某天我班上的邓可晴兴致勃勃地把它带到学校来,倒是让我先睹为快了。
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小说,通过写“我”到各个地方去打猎时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俄国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我的童年生活里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可是,我从来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
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平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其次,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留有余地供读者想象和思考,有着意犹未尽的滋味。
书中的“我”是贵族出身,因为所受教育不同而与其他贵族地主的言行举止大相径庭,他以一个受人尊敬的猎人的姿态记录了农奴们平凡的生活故事,但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农民和农奴深切的同情之心,对贵族地主的高傲和自私还大胆地给予了讽刺和鞭挞,这一点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我欣赏书中的“我”,因为他热爱生活,因为他风度偏偏,因为他腹有诗书,因为他爱恨分明,更因为他“出淤泥而不染”!
很费劲地读完了这本383 页的书,它对于我来说太厚了, 25 篇随笔,大部分来自我不熟悉的俄国农奴时代打猎中的见闻。
5 号小字体,又没有插画,没有想象,没有童话,纯是真实的描写,开始很乏味,但慢慢地读下来,发现它有着非凡的描写。
作者对人物的描写,犹如一张张的画像,展示出了全书中几百个人物,有些人只有几行字就勾画出了他们的特点,有些人用言行形象地描绘出了他们的精神面貌。
比如在别任草地中对四个小孩的描写:第一个身材匀称相貌漂亮,五官清秀而小巧,一头淡黄色大卷发,明亮的眼睛,总是带着笑,一半是愉快,一半漫不经心。第二个头发黑黑的,乱蓬蓬的,眼睛是灰色的,颧骨宽宽的,脸色苍白,有一些麻子,嘴巴很大而端正,头老大像啤酒锅,身子矮矮不匀称。第三个钩鼻子,长脸,眼睛眯眯的,紧闭嘴唇一动不动,黄白色的头发翘着。第四个脸不大,瘦瘦的,有雀斑,下巴尖尖的像松鼠,嘴巴小的看不出来,体格孱弱难道这不是一幅幅的肖像吗?
如果把我删略的字掉加进去,我数了一下这段四个小孩的描写有800 多个字。这可是我每日日记字数的两倍多啊!如果我具有作者这种描写人物的能力,我还怕写不出人物描写的好日记吗?
作者对景物的描写很自然穿插进人物中,情景交融,非常有诗意:
例如死中对橡树和白蜡书的描写:许多干枯、光秃,有的还带着稀稀拉拉的绿叶的老树伤心地耸立在新生的树丛之上,新生的树丛取而代之,但远不如昔有一些下部还长满叶子的大树,仿佛带着责备和绝望的神气向上挺着它们那无生命力的、折断的树枝还有一些树干脆像尸体一般躺在地上,开始腐烂了我望着一株株垂死的树,心想:也许,你们感到羞耻和痛心吧
我经常要写植物观察日记,如果能有具有作者这种描写能力,我还怕博客上的植物观察日记不加精吗?
但总的说来,这本《猎人笔记》给四年级的我读还太早了些,如果等我真正成人时候再读的话,我想会收获更多。
“读书好比串门,隐身的串门。”我喜欢串门,穿梭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社会,认识不同的人。这次我穿越到了《猎人笔记》中,来到19世纪中叶的俄国。
作者屠格涅夫是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俄国三巨头之一,《猎人笔记》是他的成名作品,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
《猎人笔记》展现两个社会阶层不同的风貌:第一个描写的是压迫和剥削农奴的地主阶层,为我们描写了各种各样的地主肖像,有凶残暴戾的,有贪婪狡诈的,有穷奢极欲的,有伪善阴险的……但是无一不愚蠢,卑劣,伪善空虚,他们靠着压榨和剥削底层的农奴过着如寄生虫般的日子,就像《神曲》中的母狼是狮子和豹子,它们披着人的皮囊,却拥有母狼的贪婪、狮子的凶残和豹子的伪善,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农奴制度的野蛮与黑暗。
另一层描绘的是俄罗斯农民,在这样的社会里,他们却认真务实,积极进取。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活尸首》里的露克丽娅,她原本是一个漂亮活泼、能歌善舞的农家姑娘,但因为有些原因,她身体枯萎了,但她的心灵却显得更美丽动人。还有许多像她一样的农民,他们就像旧社会的朵朵鲜花。
当今的社会,虽然没有这两种截然不同阶层的存在,却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品质的人,一种贪婪、伪善,如压榨工人的黑心商家,制假售假的黑心工厂,这些人无疑是社会的败类。另一种善良无私,如舍己为公的白衣天使、默默无闻的解放军战士,他们是我们讴歌的对象。
当今的中国,在中国***的带领下,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人的奋斗,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国富民强,百姓安居乐业,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以我们倡导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我相信和谐社会不仅仅是一幅蓝图,它定将会早日实现。
《猎人笔记》让我看到了俄国黑暗社会两种不同阶层的差异,也是这本书,让我在对比中感受到了身处当今社会的幸福与幸运。(徐恒荟,泰河学校)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最新]最新《飘》读后感精选,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中国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近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断断续续地看了不知道有多久的书了。最初听说《飘》这本书,是大学一个同学一直唠叨唠叨的,后来也便一直想看,只是各种拖延症的原因,以至于大学毕业都快五年了,才将这本书给完完整整地看了一遍。
其实不得不说,在美国南北战争开始之前,处于养尊处优的郝思嘉得天独厚,那么一个整天只想得将自己沉醉于花草丛中的女人,居然可以为了报复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可以为了生活不断地磨砺自己,靠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在战争年代养活塔拉一家子人。
看完整本书,说实话,现在自己对整个书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有个大概的印象,不能全篇地将它诉之。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战争那些个年代,一步步战败的南方是怎么活过来的。有个中午,我看了半个小时才睡的午觉,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战争的血腥场面,醒来后顿时觉得自己身处如此和平的年代真是万幸。
疟疾、病痛、寒冷、挨饿等等这些夹杂在战争中,战争的人残酷,活着的人辛苦。断水、断电,甚至于不知道末日何时会到来,有可能是下一秒,有可能是明天,也有可能是后天。
全书贯彻的主要是郝思嘉,以郝思嘉的角度来写她经历的种种。年少时的她迷恋从来都得不到的希礼,一时赌气嫁给查理并生下一个儿子,随后查理从军病亡,她和希礼的妻子媚兰生活在亚特兰大,经历了战争前后的风云,日夜为士兵包扎,为媚兰接生小孩,一点一滴地把自己的心坚强起来。
为了塔拉得以生存下去,她不惜嫁给自己不爱的弗兰克,开创先河女性创办锯木厂。尝试过饥饿寒冷的她,豁出去一切拼了命地赚钱,只为不想再尝试那种心酸的日子。白瑞德,一个从一开始就看穿郝思嘉本性的人,不断地戳穿揭开郝思嘉的面具,却又一步步地沉沦,最后在弗兰克死后以结婚的形式将郝思嘉绑在了自己的身边,给予她物质上所需要的一切,随她任意挥霍。
只是,郝思嘉在钱和世俗的眼光下愈走愈远,抛弃了那些年共患难过的亲戚朋友,平日里苟同的是投机取巧的外来者。
白瑞德漠然地承认着这一切,在郝思嘉愈走愈远的路上,将对郝思嘉的爱倾注在了他们的女儿邦尼上。只是,历史不断地在重复,郝思嘉的父亲死于引以为傲的骑马跨栏上,邦尼亦然。
这给白瑞德倾注的爱情打上了句号,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被爱的总是恣意妄为,郝思嘉直到媚兰离开的那一刻,她深刻地明白她是多么离不开媚兰,媚兰是多么地爱她。
在所有人都要与她断绝关系的时候,就只有她,为她留着她和旧有亲戚朋友的联系;在所有人都怀疑她和希礼的时候,就只有她,坚定不移地站在她的身旁为她辇去那些流言蜚语。
媚兰的离去,她才幡然醒悟自己原来一直追逐的只是被自己带上了光环的希礼,而非现实中的希礼,只是她想去征服任何一个未追求过她的男性。
她是喜欢白瑞德的,何时候开始的呢,她也不知道。当她清楚的时候,白瑞德的心却已经灰白。故事的结尾是郝思嘉先睡一觉,回到塔拉聚集力量,把事情留给明天再想,她就可以重新拥有回白瑞德的心。
人的一生那么漫长,谁能保证谁在哪一步不行差踏错呢。我们站在后来者的位置上来看全篇的故事,当然会理所当然地想郝思嘉怎么怎么地。
可是,设身处地地想,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像郝思嘉那么勇敢吗?
从那么美好的岁月,跌入战争的谷底,为了饱腹不惜一切的代价,尝遍这世间所有的痛苦。感情该珍惜的时候就该好好相待,不要想着破碎后再去重拾。好好待一人,从容完一生。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十一,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像自己真的成为了女主角思嘉莉,整个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茫茫然中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么多年过去,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
《飘》,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斯佳丽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斯佳丽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斯佳丽,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斯佳丽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斯佳丽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斯佳丽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斯佳丽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斯佳丽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阿希礼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斯佳丽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斯佳丽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斯佳丽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斯佳丽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斯佳丽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斯佳丽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斯佳丽 的爱。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人性的丑恶,赞扬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就是破碎,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的地方。”瑞德叹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得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粉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艾希礼走,瑞德走,邦尼和媚兰也都死。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许多道理,学到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南北战争的伟大著作——《飘》读后感:
《飘》是一部描写美国南北战争的伟大著作,通过对郝思嘉、白瑞德、韩媚兰、卫希礼(本文所有人名均出自傅东华译本)等一系列人物的塑造与刻画,将战争期间美国南部的社会状态和民众生活一一呈现,其中尤以第一女主人公郝思嘉的成长最为醒目。
以上四人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也是现实中非常典型的群体代表。他们可以是各自代表了一个群体,也可以是共同出自某一类人——在阅读中我们有时感到与一个或几个人物很贴近,有时又觉得这些人物疏远而陌生。
思嘉的“良心充满弹性”,她一面对黑奴关爱的很贴心,一面又不择手段的攫取金钱——事实上,即使是在赚钱这件事上,思嘉的不择手段也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不过是用当时人的观点看,不大拘于礼法而已,并没有十恶不赦——是一个非常现实而可爱的人物。最开始,她只是一个热爱跳舞、喜欢成为所有男士关注焦点的女孩子,当然,她也崇拜母亲。后来她“失去”了爱情,也经历了战争、饥饿、贫穷,便不自觉的承担起了对陶乐和这块土地上的人的责任。期间她表现的勇气让人非常感动,至于那毫不掩饰的冷漠和无所谓也是让人钦佩的,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敢于承认自己心中的伪善。她爱希礼,求而不得却不自知的感情,于是她也遵守承诺,承担了对媚兰的责任:诅咒她,照顾她——这又让人觉得她郝思嘉是个可爱又了不起的人物。
希礼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人,正因为不同,他才会逃避思嘉的追逐,故事才得以展开。他的学识和思想使他成为一个贯穿始终的清醒人,无论是最初对排斥战争,还是战时的迷惘——虽然迷惘,依然清醒,抑或是战后沉湎于旧时代,甚至他也清醒于他与郝思嘉不同,而唯一的不清醒在于对待思嘉和媚兰的感情,妙的是,恰恰是这一点点的不清醒让这一段传奇格外精彩。然而,希礼始终无法成为一个成熟的人,因为他自始至终不能接受世界的改变,更不曾打算用行动适应时代,因而他始终痛苦。瑞德曾经明确表示拒绝为思嘉赞助希礼提供帮助,一部分是爱情的缘故,一部分是因为希礼的不肯自救。君不见光秃的石壁上也会开出灼灼桃花,如果不失去生机勃勃的能力,生命绝不会向逆境屈服,这一位卫先生恰恰正是缺少这一种生命力。从这一点来看,他与思嘉是完全不同的。
瑞德更有趣些。他有希礼一样的思想,却不像他那么虚弱;他有思嘉一样的生命力,却又不似她那么无所顾忌。看起来,他更像是思嘉和希礼的结合体。从行动上来说,一方面他完成了自己的成长,从出场时的不羁到终于也加入战斗再到最后愿意为女儿投身到他鄙视过的伦常道德。另一方面,他也是郝思嘉的人生导师,多次的谈话中他教她认识了自己和世界,然而遗憾的是,他明知她在识人方面是“蠢”的,却也没有看透她的蠢,仍是表面的相信她爱希礼,最终选择离开她。这是思嘉的悲剧,也是瑞德的不幸。大概是因为他终究还是不能完全了解她,也可能是爱情迷了他的眼。
母亲,是被思嘉幻想成圣母的人,或者说母亲是思嘉心中圣母的具体形象体现。作者借用瑞德的话“思嘉的生命中如果有过伟大的人,那么一定有过两个,一个是她的母亲,一个就是媚兰”,第N次向我们展示媚兰的高尚情操与胸怀。她在思嘉焦灼的时候给她安静的力量,她在思嘉遭遇质疑和丑闻的时候帮助她进行反宣传,算的上是思嘉的铁杆支持者。然而思嘉并没有珍惜她,直到她弥留之际,思嘉才如梦方醒领悟到媚兰实在和母亲一样,是她的坚实后盾与力量源泉。
事实上,媚兰这个角色的作用和陶乐如出一辙:给与思嘉力量的永远是那一片红色土地,父亲曾告诉她,土地是唯一值得人们为之战斗的东西;给与思嘉精神支持的是温厚宽和的精神世界。虽然思嘉从战争时期就展露了不择手段的特质,做事不留余地,实用至上,作者也曾经用诸人之口表达了对她做事手段某种程度的不认可,但最终,经历媚兰的去世,思嘉最终会摆脱之前的焦虑与疯狂的状态,成为她自己心目中完美女性——是否有完美的结果不得而知,但至少作者给出了思嘉趋向完美的可能,而这不正是思嘉从无知到癫狂最终博爱实现人生成长的明证吗?
小说从大野宴的一场密会开始,到木厂的另一场密会结束;思嘉与希礼因为爱情开始,因为友情结束;瑞德的爱因为思嘉爱希礼而开始,因为她仍爱希礼而结束;思嘉对待媚兰由恨开始,到爱结束……人生实在是处处充满了悖论的怪圈。
最后,瑞德说他会离开她。思嘉悲愤之际决定回到陶乐,因为她相信陶乐始终会给她智慧与力量,她也相信“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以我们美丽聪明、越挫越勇的郝思嘉来说,她一定会想到办法留住瑞德的。不过,下一次,他们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只顾自己的面子,爱情,本来就是要互相不要脸的嘛。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在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时,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一个时期,一场战事。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她的脸部隐约透着万丈红尘的沉沉烟嚣,十面埋伏。
她是斯嘉丽,南北战争里的乱世佳人。她是最美的女孩,爱上了俊秀的艾希礼,但是另一方的意中人确是温文尔雅善解人意的梅兰妮。斯嘉丽在自身的不甘心与运势的推搡下拥有2次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
但是那样美丽的人运势一直喜爱捉弄一番。
过去的养尊处优,幸福想象都会战事来临时性随风而逝。斯嘉丽只有把过去的一切撇开,一家人的期待都会她一个人的身上。当战事总算完毕,斯嘉丽从此不用挨饿,也有了等了她八年的巴特勒的爱与富裕的婚姻生活,她却你忘不掉艾希礼。最后的最后梅兰妮过世和巴特勒的离去,斯嘉丽才幡然醒悟自身那么多年的爱与固执全是自身的想象,自身的至爱应该是巴特勒而不是艾希礼。但是这时候巴特勒早就渐行渐远,斯嘉丽再度振作要再次获得巴特勒的爱。
假若斯嘉丽早一点搞清楚,也不用落入被遗弃的结局。她爱艾希礼是由于自身的想象与可望而不能求的距离感促使斯嘉丽更为痴迷。而巴特勒的爱真正有点一点点富裕,太实际,斯嘉丽在巴特勒的讽刺中从未领悟过他的爱有多么的低沉。水中月镜中花,通常比真正搁在你眼下的金玉琳琅更为漂亮。斯嘉丽是太迟才懂得珍惜。
每个人都有那样的亲身经历。越发无法得到,越幸福。近在眼前的东西,不爱惜不在乎。有一天总算觉悟确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常常听见别人说,好羡慕你如何如何,而因为我羡慕他人怎样怎样。大家活在羡慕嫉妒与不符合里边。总感觉他人的东西是最好是的,而自身始终都拿不上。平时爸爸妈妈的爱,一句关注,一杯热牛奶,大家也许在羡慕嫉妒一些颇具的家中;盆友每天在你耳旁絮叨,当大学毕业或是别离了才会怀恋这些以前厌倦的空话。抓得住的东西,就应当牢牢地握紧不丧失,不然确实会赶不及。那时候纵使你情深似海,悔恨匆匆忙忙,時间也不会痊愈创口,学会放下步伐。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青春年少。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海棠空折枝。借着为时不晚,对你最爱的人表述你的爱,对关注你的人好好地收益。
通常在你身旁真正的东西才是合适你的,就如巴特勒对斯嘉丽的爱,看起来凡俗,弥漫着钱财,可是事实上巴特勒才是斯嘉丽的最喜欢,艾希礼怎样幸福,并不宜斯嘉丽。一个柔和,一个凌厉,春风和傲梅确实不适合。购买衣服通常会碰到那样的状况:这一件衣服裤子美艳无双,可是穿了一点也不适合;另一件衣服看起来不那麼光辉夺目,却合适你的身型、气场。合适自身的,才是最好是的。
假如确实哪一天,你最爱的人或是事情离去,如果你还不死心,不要气馁。深深地还记得影片里斯嘉丽一身墨绿的长连衣裙,全部人倒在细细长长红色天鹅绒毛毯上,乏力的看见巴特勒的渐行渐远,难过以后,那双绿色眼睛再度点燃出火苗,她要是她想要,就不容易舍弃,就不容易没法做到。如同斯嘉丽最终带著期待讲出终究,明日也是新的一天了的情况下,背景音乐传来,给人一种深深地的振奋。那一刻,每一个观众们都感觉就算在迷失的事儿,都不可以易如反掌的战胜自信心和胆量了。擦干眼泪,也是一个全新升级的自身。明日的天上并不是深灰色的,要是内心明亮,明日的天上一定是湛蓝的。
《飘》最终的结果不悲不喜,敞开式,让人遐思。针对斯嘉丽最终是不是赢回巴特勒的爱,大家不得而知。但是要是有那样的信心,带著晚到的爱惜与深深地的爱,明日,一定会是美好的一天。
娇美的容颜在炮火声中衰老,岁月的痕迹拂过她的鬓角,犁过她的眼角。原本她也有过明艳的青春,只不过家庭的变故和战争使她不得不担上生命里全部的重担。19—29岁,10年里的蜕变成就一位乱世佳人。她叫斯嘉丽。当父亲痴呆,当塔拉庄园被毁,当十口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时,她站了出来,在苦难中撑起了那个几近支离破碎的家。犹记她在夕阳残照的庄园中高举胡萝卜向天发誓:“我一定要让我的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时的勇气与坚定的眉眼;犹记她为了生计将自己的青春裹挟这利益嫁给瑞德的时候;而想到现在的我们,当朴实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汗水日夜浇灌着城市之花时,当他们在自己生命的锦缎里,裁剪下最美好的岁月,然后亲手逢成城市最华美的外衣时,当他们用沉默诠释着朴实的时候,我们曾感恩过他们,感恩过现在的生活吗?相反,我们给予的却是不尽的鄙夷或是冰冷的眼神;当父母用奔流的青春做筹码,来换取我们的幸福生活时,当他们在岁月的打磨中,悄悄的将面容褶皱;当那些素色花朵点染着青丝,最后凝成一层笼罩的秋霜时;当那沉重的叹息包裹着无限期待与失望化成恨铁不成钢的打骂时,疼得难道仅仅是我们的身吗?我们怀着对世界的抱怨行色匆匆走在生活中,我们怪世界纷繁芜
虽然斯嘉丽的生活被名利所充斥,仍积极寻找心灵的庇护所。在那乱世中方可苦中作乐,指针迅速拨转到20xx,在成长的路上,我们也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于是我看见曼妙的景。风景是窗外流动的画,夕阳西下时,万物有的不仅是静谧,更添了几分浪漫。琉璃易碎,而景仍然亮在窗外。光阴流转,优雅永恒,一窗静地满芬芳;岁月变迁,现世安稳,世事沧桑越千年。在感恩中成长,每日戴着一副感恩的眼镜,我们会发现和平与安宁本成一家,世界本是洗净铅华,美好如初。
斯嘉丽是乱世中孕育的佳人,某种程度上,她是不幸的,但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没有被淹没的爱情,没有被战争与死亡的阴影笼罩,也没有用青春与命运赌博。我们在和平的时代享受着人间烟火,品人情冷暖。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学会在感恩中成长,当觉得世事坎坷的时候就想想斯嘉丽吧。——学会在感恩中成长,便会触摸到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心里的感觉真的是此起彼伏,有气愤,有悲哀,有可惜,有感动……我想不同的人看到最后的结局,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郝思嘉最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他已经选择了离开。有些人或许觉得好可惜,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感情就这样没了,有些人或许会觉得郝思嘉是活该的,因为曾经的她为了艾希利如此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伤害了那么多人。
《飘》这本书记述的是一段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故事,这一段复杂的爱情,却是以悲剧结尾。年轻的郝思嘉爱上了艾希利,但是艾希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韩媚兰,出于妒忌,郝思嘉勾引了韩媚兰的弟弟并抢先嫁给他,但是由于南北战争,艾希利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意外战死。后来,郝思嘉和表妹____护士行列,人性的郝思嘉变得成熟,因为战争,家园被毁,为了重振家业,郝思嘉骗弗兰克和自己结婚,而第二次的婚姻并不持久,弗兰克也身亡了,郝思嘉再次成为了寡妇,而这个时候,艾希利也回到了妻子身边,郝思嘉也最终答应了白瑞德的求婚,即使他的心里还有艾希利。韩媚兰因为过度操劳去世,并且把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托付给郝思嘉,而这个时候,面对冷漠的艾希利,郝思嘉终于明白到原来自己真正爱的不是艾希利而是白瑞德,但是白瑞德不再相信她并且选择了离开。
首先,想要谈谈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郝思嘉,这个看似对于爱情很坚贞的女子。我相信很多人在开始的时候对思嘉是极度的痛恨的,看似对艾希利的爱是永恒的,其实她只不过在欺骗自己,事实上,她爱上的不是真正的艾希利而是她想象中的艾希利,而她所谓的爱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妒忌心引起的一种感觉。她可以为了这样的一种爱而不惜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实在是愚蠢。而她的卑鄙,残忍和阴险其实也暗示了她的悲剧人生。在女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三段婚姻,第一段是因为妒忌心而盲目的婚姻;而第二段是为了利益,为了重振家业,最终也是成为了寡妇;而第三段其实就是她的真爱,但是由于她的眼睛蒙蔽上了,看不清最终是后悔却无法挽回。老实说,对于思嘉,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即使在很多人眼中是阴险卑鄙的,但是她却又是一个执着,坚强,乐观的女性,实在是女性当中的典范。事实上,思嘉是一个孩子,对于她想要的东西,她不顾一切就为了得到它,而对于她拥有的就往往不会珍惜,而一直等到她可以拥有了自己追求的而失去了拥有的时候才明白什么事最重要的。
再次,在《飘》里面还有一位女性是令我刮目相看的,那就是韩媚兰。她,一个如此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女子,咋一看都是一个柔弱女子,但是她事实上是外柔内刚的。在南北战争的时候,她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她的丈夫;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所有人都怀疑自己的丈夫和思嘉搞暧昧时,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丈夫,保护思嘉。试问这样一位女子在世间难道不是珍品吗?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艾希利一生都爱着她的原因吧。
在《飘》里面还有一个伟大的人物,瑞德。他是是一个爱国有责任感,勇敢执着的人,在危难时刻毫不惧怕,冲上前线,保卫国家。而我最敬佩他的一点是他对思嘉的真挚和永恒的爱,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思嘉,但是他为思嘉所做的一切却是最珍贵的。他深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即使被拒绝,还是保护她,宠爱她,照料她让她事事称心。但正如他说的,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最后选择了离开也是因为爱被磨光了。
《飘》这本书真的是很值得我们去看的,各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爱,让我们懂得很多,而故事情节的起伏也让我们感触很多,虽然我们都没有什么资格去评价人性的善与恶,因为我们还年轻,但是正是这样,我们才学会思考,我们才能懂得人生面临的难处和险境,也懂得了如何去把握自己的人生,不后悔!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画蛇添足读后感最新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我看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画蛇添足”:有个贵族,把酒给门客们喝。可是门客们觉得,酒只够一个人喝,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好主意:每个人在地上画了一条蛇,谁先画好,这酒就归谁。他们一人拿一根小棍,开始画蛇。有一个人画地很快,一会儿,就画完了,于是,他拿酒壶,正要喝酒,一看,其他人还没画完,又拿起小棍给蛇画脚。不料,蛇脚没画完,手上的酒壶就被旁边的人一把抢了过去。原来,那个人的蛇已经画完了。给蛇画脚的人不满的说:“我早画完了,酒应该归我喝!我只是给蛇添几只脚。”那个人说:“蛇本就没有脚,你要给他添脚,就不是蛇了。”那人毫不客气地喝起酒来,那个给蛇画脚的人眼巴巴地站在那里,后悔不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了多余的事,非但无益,反而不合适。小朋友们做事情地时候可千万不要画蛇添足哦!
从前,有一些人祭完祖先后,把最后一壶美酒赏给仆人,但是人多酒少怎么分呢?经过商量后,人们决定让每个人来画蛇,谁画的快,这壶酒就给谁喝。其中有一个人画的非常快,不一会儿就画完了,他看了看周围,其他的人还在画,这个人一手拿着酒,自言自语道:“哼,看来我就是再给这条蛇添上几只脚,你们也画不完!”说着,为了显示自己的高明,他果然又拿起小木棍给蛇画起脚来。就在这时,另外一个人也画好了,他一把夺过酒壶,说:“蛇是没有脚的,你却给它添上了脚,那已经不是蛇了,我才是第一个画完的。”
这个成语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不要骄傲,说不现实的话。我以后要虚心,不能骄傲,不要把做对了的事一两笔就把它做成不对的事,这样就白费苦心了。
今天妈妈给我读了一个故事《画蛇添足》。
从前有个地主拿了一壶酒对仆人们说,你们谁先画完一条蛇,这壶酒就给谁喝。仆人们听到这个消息都立即动手画画。其中有一个仆人先画完了,他看到旁边的人都还没画完,就在心里偷笑着说“哼,反正我是第一名,我来给蛇添上四只脚!”正当在他帮蛇添画脚的时候,其中一人马上从他手中抢走了那壶酒说:“这壶酒是属于我的,因为蛇本来是没有脚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事虽然要快,但是要遵守纪律(规律),当我们做完试卷后要耐心的等待,举手,不要讲话,做小动作。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画蛇添足》这篇文章讲了:有一位官员他想把一壶酒送给他的助手喝,作为奖赏。但是助手太多,要是分开喝,每一个人只能分到一点点。给某一人喝又害怕其他助手有意见,官员想了一个办法。让助手画蛇,谁先画好,酒就让谁喝。有一个人用飞快的速度画好了,刚要喝酒,他想:现在有的是时间,要是我在画几只脚的话说明我更能干。于是他画了起来。
正好有一个人也画完了,他说第一个人画的不是蛇,什么也不像,于是就把酒喝完了。读完这篇文章我想:我们做事不要画蛇添足多此一举,要多动脑子,不然的话,会像第一个画完蛇的人一样,反而干不好事情。
你是否想知道怎么写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则是记录自己成长的过程,一步一个脚印的,每读完一本书我们都要写下自己的读后感。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感恩朋友最新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周华健用歌声诠释对友情的珍惜,对朋友的感恩。听着这首歌,让我想起一篇文章---《感恩朋友》,这篇文章读了之后,令我深有感触。
《感恩朋友》主要讲述朋友间“最短的距离”、“零距离接触”、“无言生死性”、“真情弥香”和“青色橄榄”五大部分,讲述了人与人的相处,互相帮助,互相信任,互相理解等具体事例,使我懂得了生活中要学会感恩朋友。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应该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情,但是,我们也要同样对朋友有着一颗感恩的心。因为是朋友,让我们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友情。我们应该保持一分平等的心,去学会感恩。感恩朋友就像太阳一样给了我们灿烂的光辉,感恩朋友就像大地一样赋予我们博大的胸怀,感恩朋友就像鲜花一样带给我们芬芳,感恩朋友就像雨露一样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感恩并不是为了回报,而是让自己快乐,因为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感恩别人。
在生活中,我们有许许多多表现感恩的方法,比如:在父母生日时,给他们送上一张贺卡;给饥饿的孩子送上一碗热乎乎的饭;给路上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给迷路的人带路;给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辅导功课……
《感恩朋友》让我学到了在生活中不曾遇到的情况,给我以后的生活指明了方向,教我做人的道理。因此说读书是快乐的,读书是有所收获的,读书是人在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以后我会读更多的书,去充实自己的生活,同时,也时刻拥有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偶然机会读了一本《感恩朋友》的书。里面每个关于友谊的故事深深感动了我的心,潸然泪下。
《感恩朋友》由97个不求回报的友谊片段组成,虽然故事很简短,但却让人懂得了很多友谊之间的道理。《朋友的信任》这个片段让我印象最深刻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皮斯阿司的年轻人因触犯国王,被绞刑。他是一个孝子,他希望临死前能与远在百里之外的母亲见最后一面,以表歉意。国王答应了,但他必须找个人替他坐牢。
这个看的简单其实近乎不可能实现的条件,有谁肯冒着被杀头的危险替别人坐牢,这岂不是自寻死路,但就是有人不怕死,他就是皮斯阿司的朋友达蒙。就这样,达蒙入狱,皮斯阿司回家看母亲。日子如流水,行刑日到了,当达蒙被押赴刑场之时微观的人都笑他愚不可及,但刑场上的达蒙,面无惧色,反而有一种慷慨赴死的豪情,人们为达蒙感到惋惜,并痛恨一去不回头,出卖朋友的小人皮斯阿司。绞索已挂在达蒙脖子上。最后,国王很欣赏达蒙,当场赦免了他的罪行。
这是一个真实且让人震撼的故事,达蒙与皮斯阿司用生命之笔谱写了一曲感天动地的友谊之歌。
《感恩朋友》让我明白了:朋友间如果缺少了信任,那么后果将是没有一个朋友。友谊,有时候是那样的脆弱,我们不能因为一句未不经意或一句未经证实的言辞,让友情顷刻间瓦解。
主要内容:这本书写的都是关于友情故事,每篇都很感人。其中有两篇最令我感动:第一是《珠峰12小时生死兄弟情》。讲的是一个记者去采访攀登珠穆朗玛峰的一个人,向导边巴多吉给他指路,他们很成为了好朋友,登山时,边巴多吉多次帮助记者,先是记者的手套掉下了悬崖,他就把自己的手套脱下一只给他,然后是记者快掉下悬崖了,他使劲把记者拽上来,最后他们俩同时掉下深渊,但是他们抱住了岩石,互相帮助,最后爬上去了,回来的时候,边巴多吉因为没有手套,左手被冻僵了。第二是想象故事《放弃天堂的导盲犬》。讲的是一个盲人带领导盲犬过马路时因出车祸而去世,他们两去天堂时,天堂只有最后一个名额了,天使让他们两赛跑决定谁去天堂,但由于多年的习惯,导盲犬跟着主人慢吞吞地走,没想到狗到了天堂门口时,主人只对天使说声“请照顾好它”就落向地狱了,狗连忙追去,天使想抓住它,可怎么也追不上。导盲犬即使在地狱,也永远保护它主人。
这些故事真是感人,书中的那些朋友的友情是多么深!在《珠峰12小时生死兄弟情》中,当边巴多吉不时帮助记者时,我们都感受到了他们的友情;在《放弃天堂的导盲犬》中,他们两不是不想下地狱,而是把去天堂的机会留给别人。我们看到这些故事,应该明白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关心朋友。
《感恩朋友》让我懂得友爱,建议大家也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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