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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的结构应该要从哪几个方面着手写的?在欣赏了作者的作品后我们有了自己的感悟和思考。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理解作品,《关于《飘》的读后感模板》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特意为您提供的内容,希望本文能给您提供借鉴!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中国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近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战争没有向人们所期望的那样,还是像个灾星般的降临了。昔日风景如画的田园,变得满目疮痍,青鸟绝迹,荒凉如梦。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陌生和无助……
《飘》可谓是20世纪世界文坛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故事发生在场面宏大的南北战争时期,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用细腻简洁的手法为我们描写了女主人公斯佳丽·奥哈拉在战争中逐渐成长的历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其中,斯佳丽不屈不挠、用减轻改写人生的精神使这部小说散发着无穷的魅力,令人着迷。
身为一个富裕种植园主的女儿,斯佳丽本身就没有那种千金小姐的矫揉造作,而是真实、富于追求。面对战争,她希望回到家的自己能像小时候那样得到母亲的庇护,但摆在她面前的事实却是母亲早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往日风光不复存在,一切家庭的重担顷刻间都压在了斯佳丽身上。但她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承担了起来。即使她在大太阳底下累得腰酸背疼,即使她纤嫩的手被棉花荚磨粗,即使大多数人都想着法儿地偷懒,也抵不住斯佳丽心怀的期望:“明年的庄稼已经成长茁壮,碧绿的田地一亩接一亩绵亘在那里。”有坚强信念陪伴,再辛苦的劳作也将化为慢慢地动力,再凄苦的泪水也将化作欢乐地微笑。也正是因为如此,塔拉庄园才能够得到恢复,又坚强的武装起来,重新投入到战场。
坚强,就像一把无坚不摧的刻刀,把人生路上的一切障碍都雕琢成绝美的风景,穿林而过的的风雨,也只会是这把刀变得愈发的锋利罢了。在爱情面前,虽然斯佳丽一直误解了用各种方法对自己百般爱护懂得瑞特,一次次伤害他,甚至所有人都认为斯佳丽的醒悟已为时过晚,瑞特因受伤而麻木的心不会再被唤醒,但是“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言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眼前。如今就是这种精神,她要断然地把头抬起来。”这就是斯佳丽,面对一时的失意与拒绝,她没有心灰意冷,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给自己打造了一颗坚强的心,昂起头来继续争取。虽说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我们无从知晓后来的结局是否圆满,但是她用一座精神的堡垒托起了人们无限美好的遐想。试想,如果一个人连敢于下定永面挫折、冲破重重阻挠的决心都没有,还有谁会赋予他成功的希望呢?又还会有谁会展望到他奔向成功时的喜悦呢?
战争,在流年中渐渐隐去。而一颗坚强的心,则会在斑斓的潮流中越发的夺目。它就像一道曙光,照耀着品味过悲凉与沧桑的生命,诱惑着他去追求明天的太阳,不甘放弃地去描绘浓墨重彩的瑰丽人生!
就像最后斯佳丽所说的:“明天,我会想出好办法的。无论如何,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将深深地铭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脑海里。
而第三个男人,也是她最后一个男人,是我最爱的角色RhettButler。他粗狂不羁,永远挂着令人迷醉的坏笑,以及他调侃讽刺的语气,我更爱看他和scarlett吵架而不是肉麻兮兮的说一堆和他气质不符的情话。在唯利是图、愤世嫉俗的外表下,掩藏着的是一颗渴望带给Scarlett幸福的真心,他总是在最危急的关头出现,从容不迫的安排好一切,Scarlett一定是瞎了狗眼才没注意到这个一直默默在她身边守护者的黑马王子。Rhett常说他觉得他和Scarlett很像,那种英雄惺惺相惜的感觉何时变为轰轰烈烈的爱情了两人都茫然不知,但我一厢情愿的相信Rhett从一开始就爱着Scarlett,他之所以不愿娶她是害怕失去她,这也是Scarlett的悲哀,她太耀眼,太完美,让身边的人都不敢接近,说着一些敷衍的恭维话,却没有任何人敢付出真心。Rhett从开始就知道Scarlett爱着Ashley,他却还是选择交心,看来他不仅对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更是因为他有一颗深爱Scarlett的心。所谓再热的心也会随着时间冷却,在Scarlett嫁给他之后表现出来她对Ashely余情未了,在Scarlett不停对他冷嘲热讽,对他们的女儿漠不关心,在他们的女儿骑马跌死后,Rhett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Scarlett,离开这片让他伤透了心的土地,因为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眷恋的了,从前他的女儿是他的全部,我还记得当他们的女儿出生的那天,他说:我终于拥有了一个全身心属于我的人。当时心好痛,Rhett处处为他人着想,自己脆弱的心却被自己最爱的人一次次伤害。同时Scarlett也看透了自己不是爱Ashely的,却不知从何开始已经爱上了Rhett,Rhett却拎着箱子扬长而去,冷冷的砸下一句:Youthinkthatbysaying:Imsorry,allthepastcanbecorrected?留下Scarlett在华丽却冷清的豪宅里嚎啕大哭。这一幕真是让人拍手称快。
另一个角色是我最佩服的,Melanie,Ashely的妻子,她才是那个已经逝去的文明的真正代表:既宽容、沉静、纯洁、知性,又能勇敢的面对困难,捍卫自己的朋友。用自己的勇气与信心感化着身边每一个人,她从不区别对待任何人,面对丈夫飘摇不定的心大度待之,还把Scarlett视为亲姐妹对待。可惜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她的临别遗言还是特意和Scarlett说的,她考虑到了每一个人。其实她那么冰雪聪明,又怎么会不知道scarlett喜欢她丈夫的事,却还嘱咐Scarlett在她死后帮她照顾她的丈夫和儿子。完美的大房形象啊,也多亏了她,帮助scarlett认清她真正爱的人是Rhett,可惜为时已晚。
电影很长,开头的字幕Acivilizationhasgonewiththewind却完美的总结了整部电影。所有的主人公在文明消逝的面前作出了不同的选择,也就意味着不同的命运。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否则很多事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另外,电影不是happyending是极好不过的事,否则太cliche了,要看皆大欢喜的结局的同学千万别手贱看这本电影了。
一个时代,一场战争。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她的脸上隐隐透着万丈红尘的沉沉烟嚣,十面埋伏。
她是斯嘉丽,南北战争里的乱世佳人。她是最美的女孩,爱上了英俊的艾希礼,可是对方的意中人却是温婉善良的梅兰妮。斯嘉丽在自己的不甘与命运的推搡下有了两次没有爱情的婚姻。
不过这样美丽的人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一番。
从前的养尊处优,美好幻想都在战争来临时随风而逝。斯嘉丽只能把从前的一切抛开,全家人的希望都在她一个人身上。当战争终于结束,斯嘉丽再也不用挨饿,还有了等了她八年的巴特勒的爱与富足的婚姻,她却你念念不忘艾希礼。最后的最后梅兰妮去世和巴特勒的离开,斯嘉丽才幡然醒悟自己那么多年的爱与执着都是自己的幻想,自己的挚爱应该是巴特勒而不是艾希礼。可是这时巴特勒早已远去,斯嘉丽再次振作要重新赢得巴特勒的爱。
倘若斯嘉丽早一点明白,也不用落到被抛弃的下场。她爱艾希礼是因为自己的幻想与可望而不可求的距离感使得斯嘉丽更加迷恋。而巴特勒的爱真实略带一点点富足,太现实,斯嘉丽在巴特勒的嘲讽中从没领会过他的爱有多么深沉。水中月镜中花,往往比真实搁在你眼前的金玉琳琅更加美丽。斯嘉丽是太晚才懂得珍惜。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越是得不到,越美好。近在咫尺的东西,不珍惜不在意。有一天终于醒悟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经常听到别人说,好羡慕你如何如何,而我也羡慕别人怎样怎样。人们活在羡慕与不满足里面。总觉得别人的东西是的,而自己永远都拿不到。平常父母的爱,一句关心,一杯热牛奶,我们或许在羡慕有些富有的家庭;朋友天天在你耳边唠叨,当毕业或者离别了才会怀念那些曾经厌烦的废话。抓得住的东西,就应该紧紧握住不失去,否则真的会来不及。到时候纵然你情深似海,悔恨匆匆,时间也不会愈合伤口,放下脚步。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年少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趁着为时不晚,对你爱的人表达你的爱,对关心你的人好好回报。
往往在你身边真实的东西才是适合你的,就如巴特勒对斯嘉丽的爱,看似世俗,充斥着金钱,但是事实证明巴特勒才是斯嘉丽的最爱,艾希礼如何美好,并不适合斯嘉丽。一个温和,一个凌厉,春风和傲梅的确不合适。买衣服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这件衣服美艳无双,但是穿了一点也不合适;另一件衣服看似不那么光芒耀眼,却适合你的身材、气质。适合自己的,才是的。
如果真的哪一天,你爱的人或者事物离开,只要你还不死心,不要气馁。深深记得电影里斯嘉丽一身墨绿色的长裙,整个人倒在长长的红色天鹅绒地毯上,无力的看着巴特勒的远去,伤心之后,那双绿色眼睛再次燃烧出火花,她只要她想得到,就不会放弃,就不会做不到。就像斯嘉丽最后带着希望说出“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的时候,配乐响起,给人以深深的振奋。那一刻,每一个观众都觉得哪怕在失落的事情,都不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信心和勇气了。擦干眼泪,又是一个全新的自己。明天的天空不是灰色的,只要心里明朗,明天的天空一定是湛蓝的。
《飘》最后的结局不悲不喜,开放式,引人遐想。对于斯嘉丽最后是否赢回巴特勒的爱,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只要有这样的决心,带着迟到的珍惜与深深的爱,明天,一定会是美好的一天。
《飘》是美国作家米切尔写的一本经典小说。整部小说以女主人公郝思嘉为线索,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郝思嘉和白瑞德那段几度悲欢离合而壮美的爱情。
其实《飘》我早在初中就读过,但当时只读了一点便读不下去了。最近,闲著无聊,重新翻开这本书,一口气就读完了。合上书,思绪还在故事情节里打转,不可自拔。然而,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每个人物鲜明独特的性格。
先说郝思嘉,有人说她好,有人说她坏。但在我看来,郝思嘉不能用单纯的好坏来评价,她不是单纯的好人,也不是绝对的坏蛋,在她身上,善恶是那样的模糊而混沌,又是那样的对立而统一,然而却是那样的真实!她坚强不屈,从亚特兰大逃到塔拉,面对庄园的荒芜,父亲的精神失常,生病的妹妹和已故的母亲,她是那么的悲痛与无助,但她并没像父亲那样一蹶不起,而是理智的、有组织的安排黑奴工作,甚至亲自下田摘棉花,一双纤纤玉手因劳作而变得粗糙不堪,从娇小姐成长锤炼为一个坚强到近乎残忍的女人。她有个性,敢作敢当,适应能力极强,有人说她的成功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可在那个战争刚结束的混乱年代,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如果不学会残忍的对待别人,就只能被别人或是生活残忍地对待。她是一个一旦决定了要做的事就义无反顾的女人,她不关心别人的想法,活的就是她自己!并且她是那样热爱故乡的那片红土!她有缺点,比如爱慕虚荣,但这使她更真实!她是如此漂亮又个性鲜明,聪明而思路敏捷,完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坚强和果断的几乎不像个女人。她的这种性格深深地震撼著我。
再说媚兰,正如白瑞德的评价:她是我所认识的唯一完好的好人,一个非常伟大的女性!她与郝思嘉的母亲很像,一样善良、温柔,仿佛是一个天使。刚开始我觉得她是那种胆小、随叫随从、唯唯诺诺、没有主见的小女人。但是我错了,她也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但与郝思嘉张扬的个性相比,她相对含蓄许多,郝思嘉是真实的虚幻,而她是虚幻的真实。
接著是白瑞德,如同他本人所说,他和郝思嘉是同一类人。他们的性格都是那么顽强,就像风中的小草,有一种韧性,百折不挠。他是一个时髦而又非常真实的人,敢作敢为从不后悔,对别人的不屑从不记恨于心,还有对爱的那份执著,一旦认定了就毫不顾虑。他最后的结局是我不愿看到的,但对他也许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是一种幸福吧!
最后是阿希礼,阿希礼是一个只愿生活在过去、活在十二橡树旧的美好生活里的人,十二橡树的消失,使他不敢面对现实,没有追求新生活的勇气,甘心被生活淘汰,甘心活在阴影和梦境,十足的懦夫!有人同情他,但我认为一个自愿活在过去、只会逃避,不敢也不想面对现实的人,不值得让人同情。
还有许多人:嬷嬷、卡琳、查理他们的形象、性格,如天上的繁星,永远被铭记在每个读者的心中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这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告诉了我——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位令我感到十分矛盾的女人,她争强好胜、贪婪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面对种种困难却又不屈不挠,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所改变的乐观、坚强。
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我的眼球,这里有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也有战争时期人们的生离死别。更重要的是一个女人所拥有的勇敢积极,以及在战争的压迫、恐惧下,人们的生活遭受摧残,过得艰难无比。
我曾非常的厌恶郝思嘉,因为她对战争毫不关心,心里想的除了舞会、郊游,就是围绕她的追求者。况且她的爱情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不齿的狡诈伎俩。她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刺激追求者与艾希礼,就与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结婚。两个月后,他战死前方,而她却毫不悲伤,甚至庆幸,为此我深感悲愤。
但当我读到过当北方佬要攻打思嘉所在的小镇上时,我对她的看法由衷地发生了改观。她冒着危险为媚兰接生,之后还要随着瑞德不顾形象地带着刚生产了的媚兰与黑妈妈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当时的社会混乱,没有钱。在我眼中原本娇生惯养、自私自利的思嘉,意外的坚强起来,承担了家里的重任,照顾媚兰、黑妈妈、痴呆的父亲等人,还要管他们的食物。况且,她最爱的母亲因为霍乱而死,精神和物质上的困难打击着她的心灵,这种接近能让人绝望的痛,慢慢地通过文字蔓延进我的身心,让我仿佛也深感悲伤。郝思嘉面对这样的打击却越挫越勇,坚强勇敢地面对,因为她说过:“即使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我再也不要挨饿了。”她不是一位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把所有的责任承担于自身。
若当我身处这样的境遇中,面对这样的打击,我也许会对生活充满失望,也许会尝试着躲避,甚至心灵完全被摧毁,被生不如死的生活慢慢折磨,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绝望而不会像她一样,承担家里的重任,所以,我被她的个性与精神深深吸引,对她产生真实的敬佩。
我曾思考过“飘”的含义,也许是因为许多人民的安宁生活被战争所打乱,所有的美好都破碎,虚无缥缈。从此,各自飘零,各自悲哀……
郝思嘉,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飘》,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
——后记
斯佳丽默默地望着他上楼。
在故事的尾声。
而瑞特似乎还是选择了离开。
他说,哪怕是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被消磨掉的。他的爱被消磨殆尽了。被艾希礼和斯佳丽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她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
沉默。疲乏了的沉默。他就像旧铜币上的衰老疲惫的凯撒。
他还说,他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拼凑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东西破碎了也就破碎了。枯竭了的精力和感情。不是回避,更不是退缩。
我想,他的那双眼睛里,定如无风的海面,波澜不惊。没有任何情绪,甚至是没有希望,也没有失望,平静到极致。茫然若失。
而她,凝视着那双她非常熟悉但又不理解的眼睛,静听他用平静的声调说些她起初听不懂的话。以往他的那些尖刻,嘲弄,和令人费解的话都没有了。没有了的,还有斯佳丽对艾希礼执著了如此之久的所谓的爱。斯佳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着的是谁,多么可喜而又可悲。就好像孩子曾那么样的喜欢糖衣那样,在没了解之前,在没得到之前,那糖衣有着无穷的魔力。
可,瑞特还是上了楼梯。似乎即将踏上,没有她的未来。
故事的最后,斯佳丽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明天,多么虚幻而又真实的字眼。斯佳丽总能那么的满怀希望。就像瑞特眼中的小孩子似的,勇敢,却也时常担惊受怕。任性,快乐而兴致勃勃,有着爱尔兰人特有的固执。此时此刻,绝望而固执。由恍恍惚惚的麻木变为剧痛,瑞特,就要从她的生命中抽离出去了。
这大概就是世界上最最遥远的距离。斯佳丽和班瑞特。深爱着彼此,却不能让对方知道。即便知道,也已经成为过去,无关乎现在的过去。缘份,总是带着那么点或许。即便最后,斯佳丽仍然固执着她的固执。他们由最初的在宴会上的相遇,再到战争时的点点滴滴,战争后的相遇,直到结婚,直到他们女儿的意外身亡。。。直到斯佳丽的恍然大悟。
他明明就是那些相识的人当中,唯一知道她底细却还能够爱着她的人。
不然,他就不会冒着生命的危险,穿越战争封锁线,多次回来。
不然,他就不会轻而易举地看穿她的艰难,她的不易,她为塔拉的牺牲,她的所思所想。
不然,他就不会默许她的心里,永远有着那个艾希礼,即便心里波涛汹涌。
不然,他就不会在那个晚上,如此的疯狂,如此的义无反顾,而在隔天,却若无其事,这是最可笑的掩饰,最拙劣的.伪装。
不然,他就不会在她病的那天,像个孩子那样的哭,在外面,不知所措,等待着她叫自己的名字。
不然,他也不会那样的宠爱他们的女儿,倾注所有的爱,把小邦妮当作另一个斯佳丽。
不然,他也不会,把那份爱,深深地,埋起来。
不然,像他那么不可一世的人,根本就不会用一种掩藏这热爱的长声调的带刺的话,轻而易举地让她的真实想法,显露于世。
不然,就不会有《飘》,不会有如此清晰而模糊的表意。
可就像班瑞特说的,斯佳丽仍然是个孩子,只有孩子才会这样顽固,这样感觉迟钝。可她后来才知道知道,她能够了解他的精明狡诈,跟她自己那么相像,以及他因为生怕碰壁而不肯承认自己的爱那样一种顽固的自尊心。他们是同一类型的人,却在即将相交时,就没有了后文。斯佳丽说明天会是新的一天,或许能挽回,或许不能。但玛格丽特-米切尔把故事带进了坟墓,无从得知。
但是,究竟是谁,搁浅了谁。斯佳丽潜意识的爱,班瑞特深沉的爱,如此的相似,却不得而知。我们总以为对方会知道,我们总以为这样就够了,我们总以为。。。甚至,会把自己的放弃,当成对方的放弃。可,不是所有的默契,都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所有的理解都是真实的,不是所有的念想,都有被诠释的一天。没有人踏出那一步,也就意味着,咫尺天涯,可,踏出了那一步,也可能意味着尽头。矛盾而真实。
爱情是一种冒险。华丽而危险。
因为你不知道究竟心里的喜欢,是否纯粹。就像斯佳丽对艾希礼,因为不了解,因为得不到,而竟然曾显得如此的不可取代。就好像把艾希礼当成一块白布,然后,把心里所期待的形象,投射到这块白布上。然后,疯狂地爱上这块看似独一无二的白布。可,这个所谓的乌托邦,终会有毁灭的一天。
斯佳丽如果了解艾希礼,就不会喜欢上他。正如她如果了解班瑞特,就不会有失去他的可能。可事实上,又怎能够总是如此透彻地了解呢?
这,永远是个谜。
喜欢斯佳丽的真实,任性,敢于追求,总能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似乎永远不会倒下。而不是那种虚伪的礼貌,对过往的念念不忘,对逝去的不可挽回的东西的追寻,不是那种自欺欺人。人最大的悲哀就是,一路走来,却不知来时的路,但,同样的悲哀还在于,一路走来,却只盯着来时的路。过去的,就该过去,也总会过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谁又会被谁搁浅。
每秒钟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每个小时都是新的承诺,每个明天都是一个新的希望。
美国米切尔曾写过一本著作《飘》,它揭示了许多生活的道理。故事的主人公叫斯嘉丽,谜一样的性格及身份,使她拥有了唾手可得的一切。然而,她却得不到阿希礼。听闻阿希礼将娶玫兰妮,斯嘉丽赌气嫁给了并不喜欢的人。随后,瑞特。巴特勒进入了她的生活,以“特有”的方式挖苦并关心她。之后,战争爆发,斯嘉丽揽下整个庄园的重任,独自面对一切危险,拼命努力保护自己的家园。只是,在瑞特离开之际,她才意识到,自己爱着的是瑞特,阿希礼不过是泡影。可惜,她醒悟得太晚了,瑞特早已决定离开。对此,斯嘉丽并不气馁,她始终坚信: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的确,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充满了未知的变数,带来了希望。也许,生活不会一帆风顺,也许,一个个困难正在前面等着你,但是,我们不可以,也绝不能放弃。有时候,仅仅是在你犹豫、退缩着的那几秒,一切就都变了。逃避是没有用的,我们要相信,只要坚持克服困难,美丽的明天照样会到来。世界是充满希望的,所有的努力都会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回报。
明天的希望光芒一直在眼前,我们要相信自己能握住它。
读后感大全专题“艾青诗选的读后感”推荐内容。
《艾青诗选》是艾青的诗歌选集,其中的诗歌是艾青经历了“五四”运动,才写出来的。从诗歌的风格上,可以看出艾青先生在解放前激昂、奔放、进取,反对黑暗歌颂光明;建国后一如既往地歌颂人民、礼赞光明。
在“五四”战斗之前,艾青写出来的诗歌一般是描写太阳、火炬、黎明等有象征性的事物,表现出艾青对旧社会的黑暗与恐怖的病恨以及对黎明,光明希望的向往与追求。而在建国后艾青的诗还在歌颂人民的劳动内容更为广泛,思想更为浑厚,情感更为深沉,手法更为多样,艺术更为圆熟。
从艾青的爱国心,我想到了那时的中国还涌现出很多的爱国者……
徐悲鸿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学画画,1919年徐悲鸿到巴黎深造在那时中国落后留学生备受欺凌。后来徐悲鸿憋足了学习的劲儿,势为祖国争光。徐悲鸿在1924年画展引起了轰动,使整个美术界震惊。
鲁迅从青年起就立下了“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宏伟志向,这证明了有志不在年高,他自觉地把自己的一切献给解放事业。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着甘为孺子中”为传颂的名句。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鲁迅逝世后,全国人民给他献上了“民族魂”的大旗,这正是人民对他中肯贴切的评价。
这就是鲁迅与徐悲鸿的爱国之心,而我们从他们的品质中我们可以学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一个国家的希望全在我们少年的身上。所以同学们努力学习,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让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永远屹立在世界强国之林。
这个星期,我阅读了《艾青诗选》,这是我第一次读此书,被其内容深深吸引,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分享一下此书。
读完本书我不禁感叹,多么优美的诗句多么崇高的意境,不愧是当代的大诗人啊!这不禁让我思考起一个问题,我们对于诗词的学习是否有些片面了呢?
我们现在对于诗词的学习大多是背诵与理解,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但仅局限于此,我认为这其中缺少了重要的作诗部分。就好比现在我们经常读书、做阅读题、理解现代文,同时也要学习写作文,将自己的情感结合现代文来表达出来。而对于古诗词我们只是理解,而不是学习写作,这就失去了学习诗词的真谛,显学习诗词得有些生硬。学习一种语言,不仅仅是要学会读懂它,更要学会将这种语言与你自己的思想结合起来做以表达,从而能感受这一语言的美好,这才是学习一门语言的真谛,学以致用——这是我们所追求的.。
同时作诗对于我们语文成绩的提高也有很大的帮助。其一,作诗对于诗词的考察是综合性的、全面性的,如果能信手拈来地作诗,那就意味着你对诗词的意思掌握十分通透,至于考试的题目更是小菜一碟;其二,在作文中,我们可以不仅仅局限于引用诗词,更能有感而发自己作诗,这未免不是一大亮点,以此作文方面也就有了提高。
作诗对于我们来说,不仅是生活上、精神上和学习成绩上的获利,更是终身的受益。所以我在此倡议,对于诗词的学习不要仅仅局限于背诵和理解,更要学会结合情感表达出来——积极去作诗,当你的诗句如星云流水般顺畅时,你就会感受到诗词给予你的丰厚回馈。
艾青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的诗被我们这些后辈永远的歌颂,因为艾青的诗中富有人生的哲理。
《失去的岁月》其中有一句写的很有道理:“失去的岁月甚至不知道丢失在什么地方——有的零零星星地消失的,有的丢失了十年二十年,有的丢失在喧闹的城市,有的丢失在遥远的荒原。”
是啊,过去的岁月都不知道丢失在了哪里,我的时间都丢失在了发愣中,本可以好好的学习,我却在那里发愣,别人的时间安排很充实,还觉得时间不够,而我却在那里浪费时间。
鲁迅有一句名言是:浪费时间是在慢性自杀。我却浪费了多少时间,本来今天的事情可以做,而我要推到明天甚至后天才去做这件事。
“有的是人潮汹涌的车站,有的是冷冷清清的小油灯下面;丢失了的不像是纸片,可以捡起来,倒更像是一碗水泼到地面被晒干了,看不到一点影子;时间是流动的液体——用筛子,用网,都打捞不起;时间不可能是固体,即使过了几万年也能在岩层中找见。时间也像是气体,像急驰的列车头上冒出的烟!”
时间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一种东西,一瞬间就擦肩而过,流逝的时间不能像一块固体一样,即便过了几万年或几千万年,你都可以在地下找到它,时间有如陌生人,擦肩而过,你可能见过它,却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有可能是某一个城市,也有可能在梦中。
时间过去了,就不能再回来了,所以我要好好的珍惜时间,让每一天都过的充实,今天的事情就是要今天来做。
提到中国的现代爱国诗人,我会第一个想到艾青以及那他那首脍炙人口的《我爱这片土地》,这首诗的后两句每次都能使我为之深受震撼,这首诗也成了他不朽的名篇。
但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艾青的了解不是很多,仅限于这些。当我阅读他的第一首诗《透明的夜》时,我并不是很喜欢他的诗,甚至有一些反感他的诗风——我喜欢昂扬向上的诗风。我甚至想过弃书,但是迫于某种压力,我还是读了。在往下读的过程中,我的态度渐渐发生了改变。
第一个改观出现在《我的父亲》那一篇。作者情感地表达非常自然,刻画的父亲的这一形象非常鲜明。我仿佛看见了他的父亲,那个温和忠厚却又平凡庸碌,进步却又固步自封的地主。紧接着是和《他死在第二次》,我不禁对他竖起了大拇指,也慢慢能欣赏起作者忧郁的诗绪。这种忧郁浸透了诗人的灵魂,是构成他是个艺术特性的要素之一。在这种忧郁里,诗人对祖国人民深沉的爱才更深刻的表现出来。
他的诗大部分创作在建国之前,那时战乱频发,民不聊生。这就让我不禁想到了现在的我们,作者在当时战乱的年代,拿起了笔,激励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为神圣的国土而英勇斗争。而如今战乱年代已离我们远去,身为新时代的中华儿女,可能思考一些远大的问题太过于遥远,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这最美好的年华里,努力奋斗,不辜负自己,拼尽全力,尽可能的为实现自己的梦想,然后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报效祖国!
每当提起艾青,或许大家对这个人没有什么深刻的了解,但却一定会想起那句朴实无华、又饱含深情的诗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仿佛透过短短的两行字,看见了深夜里的一盏孤灯、坐在桌前满眼热泪的老先生。他将他真挚深沉的爱国之情展露纸上,穿越时空,陶冶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情操。
20世纪30年代是艾青诗歌创作的一个高峰。这一时期的诗歌总是充满“土地的忧郁”,写国家民族的苦难、悲伤与反抗,具有非常凝重、深厚、大气的风格,如《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北方》、《黎明的通知》,诗体自由,尽情呼告,肆意排序,长短错落不一。这时的印象中常见“土地”、“太阳”,表现出艾青驱逐黑暗、坚持斗争以致胜利的美好愿望,而在1978年后,诗句变得整齐,诗风深沉,主要写充满哲理、反思人生的小诗,继续赞颂光明。
他密切关心着中国农民,献给中国农民最真切的诗情。艾青的成名作《大堰河——我的保姆》即是一个地主阶级叛逆的儿子,献给他真正的母亲,那个中国大地上不幸妇女的代表、一个普通农妇的颂歌。
诗人牛汉称艾青的诗“代表了一个时代。他始终生息和奋斗在一个悲壮而动荡的伟大时代,与民族和土地的忧患息息相连。从他的人和诗,我们能真实的感受到诗人在无比巨大的历史胸腔内,创造诗的生命和激情。”
然而现在,我们生活在诗人所憧憬的美好年代,应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努力做好自己,不负前辈所期。
《艾青诗选》这本书的封面有一幅画:干旱的土地一眼就没有绿色、枯黄的树木和杂乱的枝条。我知道当时的人很辛苦,很糟糕。
打开书,一股书香扑鼻而来,带领我进入书的世界。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爱这片土地》。这首诗是在抗日战争初期写的。当时,人们生活在一个水深火热的世界里,绝望中无力地大喊大叫,想为国家做点什么,却无能为力。作者也是如此。
这首诗的开头作者把自己比作一只鸟。鸟在这种生态环境中是渺小而短暂的。鸟很辛苦。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它的使命就是学会在祖国周围飞翔,在它死去的那一刻为祖国歌唱。但是,当国家处于危险之中时,它也应该尽力为祖国歌唱。“嘶哑的.喉咙”向我们展示了一只饱受折磨的鸟。显然,它不能唱出美丽的歌,但它仍在唱歌。这是它用生命发出的声音,表达了它对土地毫不犹豫的坚持和不放弃。
在此基础上,诗歌进一步展开了对鸟类歌唱的描述:土地、河流、风、黎明。它们都是暴风雨、悲伤、愤怒和斗争的形象,下面的鸟甚至在土地上腐烂了羽毛。鸟儿在唱土地、河流、风、黎明时,也与土地融为一体,投入怀抱。表达了诗人对土地的依恋,意味着他愿意为祖国献出生命。
缓缓合上《艾青诗选》,一句话始终回荡在脑畔“为什么我的眼泪常含泪水?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每当我读着这首诗,心中总是沉甸甸的,这份爱国之情像血液一样流淌在我的体内。在国难当头、山河沦陷的年代,诗人歌唱“土地”有着格外动人的力量。
我在国庆期间观看了阅兵典礼,你看那松枝绿的陆军方阵、蓝白相间的海军方阵、深绿色的特种兵方队……沿着天安门前的大道,一个个抬头挺胸,大踏步从天安门城楼走过,真是气壮山河。还有那最新型的战斗武器,无不向世界表明中国正在向着强国强军的战略前进,这些都令我心潮澎湃。今天,这片土地不再饱受侵略者的摧残,摆脱了受人欺压的命运,今天,这片土地焕发新的光芒,祖国繁荣富强。
我们铭记历史,不忘先烈,继续向前;让我们为祖国而自豪,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
当用手捧起《艾青诗选》这本书时,翻开第一篇被艾青优美而朴实的语言所吸引,他的诗不光是写诗,而是借诗来寄托情感。
艾青写的《大堰河――我的保姆》,抒发了对乳母,对故乡的怀念之情,揭露了这个社会妇女悲惨的命运,表达了诗人的强烈爱憎。《太阳》这首诗写于抗日战争期间,当时民族正处于危险之际,艾青借太阳象征阳光、进步、自信,鼓舞和坚定人们的信心,凝聚团结向上的力量,表达了诗人对于民族解放的信心。《黎明》写出了作者对光明的向往,作者将多个场景结合起来一起写,体现在对黎明的迫切期待。对啊,在当年那个时代,人们是多么渴望和平,渴望出现黎明啊。《光的赞歌》写--刚结束一年不久,人民刚从黑暗中走出来,作者提及了社会主义的大好前景,表达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无限向往和期待。
艾青写得好诗还有很多,几乎每一首诗都带有诗人的情操,仔细去品味,会觉得诗人总是在关注中国的命运与人民的生活,他想用笔墨来鼓舞群众,挽救中国。到了新中国成立,作者又将事业转到现代化建设中去,足见诗人是个爱国主义人士。
我们可以通过艾青这位诗人来感受一下我们生活的〞艺术〞,当然这〞艺术〞是一种精神一种情怀,但都有着向上的力量。诗人诗中的《吹号者》便展示了一种无私奉献,不是牺牲精神;而《墙》这首诗让我们感受到高、厚、长,激亢高昂的艺术情形;《启明星》让我们看到了追求光明,厌恶黑暗的愿望。
映了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同时它的诗篇又激励着千千万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国土去英勇斗争。他是一个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艾青的诗歌中不仅蕴含着赤子的真诚,还蕴含着感情的真挚,是艾青心中情感的最真实的写照,是艾青的诗歌之所以动人的最根本的要素。每次看《艾青诗选》时,我总会被艾青那平凡却带着强烈爱国情怀的文字给打动。好像艾青就站在我的面前,深情地朗诵着这一首首诗,表达着对祖国和人民最深沉的爱。
我从艾青的诗中领悟到了善良、坚忍、勤劳的真正含义。“善的源泉潜藏在内心,如果你轻轻推开那扇心中的门,甘甜的泉水就会汩汩涌出。”从这句话中我看出艾青是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每个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我们一定要坚守善良的本心,不被邪恶所腐蚀。对生活多一分善意,少一丝冷漠吧,你会发现生活是如此的美好,充满着生机和欢笑。
一个人要想真正地成长和成熟,挫折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经历了足够多的挫折,才能一点点地挖掘出自己身上的不足,从而去改变自己。只有怀着真挚的热情去面对生活,生活才会给予你温暖的怀抱。只有真正坚忍的人才能经历足够多的挫折且不被挫折所打倒,一旦被打倒那就很难再爬起来了。
勤劳能使我们的明天愈发充满活力和勇气,没有人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只有勤劳的人才能真正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和美好。艾青便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劳、坚忍、善良的人。
我决心向艾青学习,成为一个勤劳、坚忍、善良的人,尽我所能去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艾青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著名诗人。他平实无华的文字里包含了拳拳爱国心。将华夏千年的语言文化结合在一起,化成一抹蓝色忧郁与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哀。
斯人虽已逝,但他却将泪水种进人们的心田。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这是大家信手拈来的诗句。艾青写这首诗时正国难当头,这首诗写出了他的忧郁,他那源于国民苦难的忧郁。
他用一只鸟的形象开头,在个体上面的渺小,短暂,与生命的博大形成对比。永恒之间,是为表达自己对土地最诚挚深沉的爱。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鸟,永远不知疲倦地围绕着祖国大地飞翔。
初升的太阳,照在我头上,久久垂着,不曾抬起的头上,我们仰起那沉重的头颅,一致地,向高空呼喊:看,我们笑得像太阳!
他的诗就是初一作文冬日里的阳光,笼罩在中国上,照在老百姓的面庞上,这缕阳光像一把闪耀的尖刀,直捅反动派和地主们的心脏,划开封建社会的黑暗。
他的诗中,有不屈的男儿本色,有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百姓的枯荣。土地与太阳、苦难与渴望,构成了他的诗歌。
我们应像艾青那样爱祖国,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把爱国之志变为报国之行。将艾青的诗传承下去,永远被我们这些后辈所歌颂。
斯人已逝,诗情永存。终其一生,始终呐喊着的艾青,唯爱与诗不可辜负。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小说飘读后感精选”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喜欢《飘》这本书,喜欢女主角斯佳丽的坚强,对梦想的追求,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久久的深思,不能自拔……
斯嘉丽是个颇具个性的人物,同时她也是矛盾的。我佩服她,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家乡的热爱,佩服她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坚强的生存下来,佩服她能不顾流言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有这样几个灵魂: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爱,让她在逆境中站起来。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共同奋斗的岁月里,她们已经相互融进对方的生命里。
“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是斯嘉丽在生活中不断对自己说的一句话。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由此看出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让人感动,也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也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顿时心生慰藉。
整本书里,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是一本值得人再三品味的好书,其以南北战争为背景,展现出了一群乐观、勇敢、坚强的人物形象。我们的影子或多或少存在在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曾有过与他们类似的处境。书中所展现出来的`精神安慰着我,激励着我,让我乐观看待明天。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飘》。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叫艾斯梅特的女生,她的名字叫小梅。她从家到祖父家。外貌和心地善良,她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大家也特别爱她,并且还有了很多好感,还让艾斯梅特的女儿们有了一段美好的记忆。这里我想和我的妈妈谈谈我的感受,和我的感受。
艾斯梅特是一个很聪明而又很爱说话的男孩,他会把他的坏习惯给改掉,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他的妈妈也很爱艾斯梅特,他对这个男孩特别爱,他对艾斯梅特非常的好,他对他非常友好,他对他的爸爸、姐姐、哥哥、哥哥、弟弟他们很爱他,他对他很亲,我们都很爱他。但是不爱他的人不一定对他很好,但是爱他的人也很好,他也爱我,他爱我,我们都很爱他。
艾斯梅特是一个很聪明而善良的人,他的妈妈很爱他,他爱我,他也爱我,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碎了爸的妈妈的房子,把房子弄哭了,妈妈对他说:“你不是你的妈妈,你要好好地爱他!!”他还说他的妈妈是艾斯梅特,妈妈说:“他不对你说话,你要听话,不然他会欺负你的!”他还说他的妈妈是艾斯梅特,爸爸对他非常好,他很爱他。
这本书中的艾斯梅特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女生----艾斯梅特,她的妈妈很好,她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生命充满了热爱,她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生命充满了热爱,对生活充满了热爱。
我喜欢艾斯梅特的文笔,因为它是艾斯梅特最好的文具。
《飘》这本书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写的一本小说。正在南北战争时期,一个庄园主的女儿,主人公思斯嘉丽上了艾希礼先生,她想要让艾希礼爱上她,向他求婚,被拒绝后,失手打了艾希礼一个耳光……
她想让艾希礼的未婚妻媚兰难堪,而且想要报复艾希礼,就跟媚兰的弟弟查尔斯结了婚。不久后,她的丈夫查尔斯在前线死亡了。慢慢的斯嘉丽变得越来越冷漠。最后,斯嘉丽终于明白,艾希礼是不值得爱的,而且他还很软弱。她感觉太疲劳了,她自言自语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作者玛格丽特*米歇尔写出了女主人公斯嘉丽的精明能干,同样也写出了她的残忍与贪婪的形象。她在最后的话用英文说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斯嘉丽、媚兰和瑞德都让我很喜欢,斯嘉丽对自己身边的瑞德以及许许多多的人不闻不问,而去追求飘渺的艾希礼,对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择一切手段拿到,而对身边珍贵的东西丝毫没有兴趣。媚兰她几乎有着所有女人的优点,她善解人意,即使看到斯嘉丽和艾希礼在一起也坚信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她死去的时候,斯嘉丽感觉她才像一把剑和盾一样保护着她。
而瑞德一直爱着斯嘉丽,他在书中说过永恒的爱也会被磨光的,他一直喜欢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喜欢着艾希礼。直到最后,斯嘉丽才知道谁是该珍惜的。
飘是一本好书,我受不了时可以提醒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是一本让中华传统美德的名作,它讲述了一个普通的男孩——艾希望。艾希望从小生活在一个贫穷、卑鄙、孤独的家庭里成长。她从小父亲去世后,母亲就去世了,艾希望从小失去父母,母亲又去世时又去世。艾希望的遭遇使她对生活的失望更深。她在家里很孤独,从来没有感到孤独,每天都在想着什么东西,她总是不停地向父亲诉苦,而父亲却不知如何劝告她,让她不能安心生活。艾希望的家庭环境使艾希望变得更好。
艾希望的遭遇令她的父母十分忧虑,艾希望的母亲对她十分冷漠,她总是想着别人的孩子是好,可是艾希望的母亲却总是不顾自己孩子的健康成长,让她不得不和外公、外婆生活。她总是想给孩子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可是父亲却总是不知道如何对待她。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他们说,不要让孩子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要让孩子吃好穿好,不然她一辈子就只有一个人生活在这么贫困、那么寂寞的世界里。艾希望的遭遇不仅让艾希望更懂得珍惜,而且也为艾希望带来了欢乐,她的母亲也总是用一种慈母般的情怀,把他们的爱,倾注在这些孩子身上,用一种爱的方式来引导和感化孩子。艾希望的母亲对于我们都很严格,她总是对我们说,我是你们的亲人,你们也不要和你们顶嘴,这样我就不会再有任何的后悔了。我们总是把我们的爱倾注在他们身上,他们也总是把我们的爱倾注在我们身上,他们也总是给我们爱的回报。艾希望从小就在艾希望家里,可是母亲的一句话,却让他们从小就没有对我们的爱心。艾希望的父亲也曾经对我说过一件事:她不会爱她,我就不会爱她。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我说这件事,她总是说你不爱她,我就不会爱她。艾希望的父亲总是说她爱我,她总是不会爱我,我就不会爱她,也没有给我多少温暖。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我们很严格,她总是对我们很严格,他们总是把我们当作亲人,他们总是给你爱的回报。艾希望的母亲总是把你们当作亲人,把你们当作朋友,我们的爱是一切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艾希望的母亲,我们永远都是你们的亲人。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在我们身上感动着我们,我们总是在他的身上感受着我们。艾希望的父亲总是对你说,你是你的亲人,我们永远都是你们的儿子。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去对孩子发火,因为你是你的儿子,你也不是你的父亲。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是你的儿子,也许你会爱你的,也许你会爱你的,但你却永远都是你的子女,你是你的儿子。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我也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去打她,因为我是你的儿子,你也是你的女儿,我不会因为一些小事来对你发火。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要让孩子感受到你的爱,她也不会爱你,但只要你的亲人在身边,她也就会爱你。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孩子说,你的女儿是你的女儿,你也不会爱你的,因为你还是你的孩子。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也不会爱你的,但你却永远爱你的子女,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我也不会爱你的,你是你的子女,你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知道你是爱你的还是不爱你的。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是你的儿子,你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会爱你,你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会爱你的…。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要等到你长大了,我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要等到你长大了,我也不会爱你的,他们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他们也不会爱你的……。艾希望母亲总是对你说,你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我说,你是你的儿子,你也不会爱你的,他们也不会爱你的,只有你的儿女才会爱你的儿女。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我说,你也不会爱你的,我
最近,我读了《飘》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
文中的主人公瑞丽,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中生活。瑞丽出生在一个贫民家庭,她家庭贫穷,一直受到家庭的歧视和欺负。她出生在一个贫民家庭,因为她的父亲是个聋哑人,她家里一直没有水源。但她的父亲不是贫民家庭的主人而是她的父亲,他的儿子是她的女儿,所以她的女儿就不会出现。她的父亲是个聋哑人,她的妹妹是她的亲弟弟,她的父亲是他的外祖母。但瑞丽的父亲却不会因为她的妹妹和弟弟的父亲就不能和瑞丽一家生活。这让人感叹到一家人的悲惨命运。瑞丽的外祖父从小就对瑞丽非常的宠爱,但她的儿子又是一个聋哑人,他们没有任何的亲人朋友,所以她的儿子也没有亲弟弟妹妹。瑞丽的外祖父很小,就在家庭中,因为他和她的儿子一样,所以她的外父也没少给他一些钱吃,一方面给他吃吃饭。但瑞丽的儿子一直都没有给他过饭吃,所以瑞丽的外祖父也只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儿子。瑞丽的女儿也没有给他过饭吃,也没有让他过上好好的生活。
我们都要像瑞丽那样,一个人不能自私自利,不能斤斤计较别人的想法。不要总想着去帮助人,而且要有一颗包容的心。我们要从瑞丽身上学到许多东西,要学会感恩,不要把一切都看得太重,不要去做一些无谓的事。要相信亲情比金钱更重要。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也许只有塔拉的红土地静静凝视,那每一寸可爱的土地都是见证,见证着战争中的悲欢离合,还有一颗日渐坚强的心。
——题记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的南部小镇,战争前的塔拉农庄是思嘉的伊甸园。宁静、安逸,如明媚午后的一杯柠檬茶,洋溢着令人陶醉的气息。思嘉是个少不经事的姑娘,与其他上等人的姑娘一样,在欢笑中将青春虚掷。而战争爆发,一切都变了。南郡溃败,镇上的小伙子们大都战死。战争为南部带来的不是荣誉,而是遍地的硝烟与哀号。这第一次让思嘉认识到了战争的本质。正如思嘉所说:“往昔的欢乐已不再回来,随风飘逝了。”
战争带走了她的整个世界,但是整个物质世界并没有打倒他,因为她有着狮子一样坚强的心,有一个信念在她的心中扎了根。那就是只要她活着,她就不会让自己和家人挨饿,她赶着牛,扶着犁,独自耕种,繁重的农活将她一双柔软纤细的手磨起了水泡,她的心也这样慢慢变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娇弱的思嘉被一个独立支撑一个家的思嘉取代。
让我想起另一个人和另一个故事。随着《哈里·波特》风靡全球,它的作者罗琳成了英国最富有的女人,她所拥有的财富甚至比英国女王的还要多。她曾有一段穷困落魄的历史,她的成功恰恰在于她坚持自己的信念。
罗琳婚后丈夫的本来面目暴露无遗,他殴打她并将她赶出家门。她居无定所,身无分文,再加上嗷嗷待哺的女儿。但是,家庭和事业的失败并没有打消罗琳写作的积极性,每晚能把自己编的故事讲给女儿听,成天不停地写呀写,有时为了省钱省电,她甚至待在咖啡馆里写上一天。就这样,在女儿的哭叫声中,她的第一本《哈利·波特》诞生了,并创造了出版界奇迹,她的作品被翻译成35种语言在115个国家和地区发行,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
罗琳从来没有远离过自己的信念,并用她的智慧与执著赢回了巨大的财富。即使她的生活艰难,她也坚信有一天,她必定会达到事业的顶峰。
作品的闪光点就是人性美和对生活的思考。思嘉骨子里带着爱尔兰人的暴躁脾气和敢作敢当的豪爽,有着与周围人截然不同的性格。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不管是什么,只要想得到的,就要尽全力夺取它”。作品把她这种鲜明的特点写到了极处,由此引发的生活的波澜也无意讳饰,因为思嘉的强大的信念力量已经给我们众多的启发。
读过作品,不禁有一丝忧伤之情,但又很快被希望取代。是的,希望,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有没有一种感觉,你读完一本书,会觉得这就是你从小到大一直在幻想的一个场景,然后就在书中真实出现了。
思嘉喜欢艾希礼的英俊和儒雅,虽然历经几次婚姻,家境的变迁和战争过后社会的动荡却一直没有改变,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艾希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活的弱者,而瑞德才是最懂自己,最适合自己的。
思嘉很勇敢,她可以直截了当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她又很偏激,固执,在被艾希礼拒绝之后闪电般的勾引了艾希礼的小舅子并结婚作为报复,万幸这厮命短,战争还没开始就死在了训练营里。 她是生活的强者,视世俗观念为无物,为了保住父亲留下的农场不惜勾引自私的妹妹的未婚夫。战后各种物资紧缺,她看准机会毅然大做木材生意,不管别人说三道四。无论面对何种困难,仿佛她都有解决的办法,无论是爱情,生活,家庭,还是战争,她从未低头。
这个人物是我最喜欢的,瑞德。 瑞德骨子里是一个骄傲到不屑于与任何人为伍的家伙。在战前南方的聚会上,他可以刺耳的说出,南方必败,当别人欲要反驳的时候,他会讽刺的说北方有兵工厂,我们有什么,玉米和棉花?他可以在一圈人大唱赞歌的时候直言自己的观点,这其实是泡粪。他从无意中在角落看到思嘉大胆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起就被思嘉深深的吸引,痴情一片。因为他知道,思嘉和他一样叛逆。他仿佛游戏人间,又丝毫不见落魄,他始终是生活的强者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战争开始后,他成了巴特勒船长,穿梭于被北方军队封锁的海域,名利双收,成了南方众人崇拜的对象,而他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我行我素,毅然不留情面的抨击南方,终于又被别人厌恶。他的痴情让人感动,可以在思嘉想参加舞会却碍于自己寡妇的身份不能参加时豪掷巨款使思嘉成为被邀女性的第一名,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他也是一个有担当的汉子,可以在南方必败无疑的局势下投军。他勇敢,在军营当中抢夺马匹,拉着思嘉和媚兰穿过战域。他对女儿的呵护,更是让人感动万分。可以为了女儿的未来,不惜改掉自己的臭脾气,努力和周遭的人打成一片,不说别人不想听的话,可以想到,这对于生性骄傲,以戳穿别人愚蠢为乐的瑞德来说是多大的牺牲。也许正是因为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了,才会在女儿死后像变了个人,并最终选择了离开让自己伤透了心的思嘉。
最近读了一利玛格丽特?米切尔享毁世界,喜闻乐见的名著——《飘》。从中我感触颇深,因而写下这篇读后感,以此来表白我对这篇世界名著最高尚的敬意。
《飘》整部小说以女仆人私思嘉?奥哈拉为线索,以美邦南北战争为违景,勾画出思嘉艰巨辛酸的奋斗史以及与瑞德波折多舛的恋情绘舒。几度酸甜苦辣,阴晴圆缺,都深深地扣动着读者的心弦,使他们为之欢吸,为之唏嘘,为之气愤。
说到《飘》,就不得不提一提这标史诗巨著中的四个重要人物:思嘉?奥哈拉、瑞德?巴特勒、艾希礼?威尔克斯、媚兰?汉稀尔顿。
先说说思嘉。能够绝不夸大地说,思嘉是《飘》的灵魂所在,没有了思嘉,就没有了《飘》那归肠荡气、深刻我口的故事件节,天然也就没有了其蕴露的深入的己生哲理。思嘉并不是一个传统的可以用单杂的恶坏去辨别的女性,由于她身上多少乎有着所有令咱们极度讨厌的毛病:贪心、虚耻、狡猾……但也不可否定,她是一个漂亮、敢爱敢恨、永不废弃,敢于点对事实,挑衅命运的铁娘子。在战斗降临之际,在南方这富嫡的洋地,腐败的轨制跟残余的文化皆未随风飘逝之际,在母亲去世,父疏疯癫野面也简直空洞无物之际;息替一贯养尊处优的庄园主的母儿,念嘉并不像佐乱亚州的其余父性那样,只是一味地悲叹、埋怨取祷告,对从前的枯华贫贱淌连记返、朝思暮想,而是抬下身段,拿伏工具,亲身下地干活,免由那纤细微腰变得臃肿,任由那细嫩的小足磨没了血泡,任由那娇媚迷人的面庞变得瘦削、毛糙;而恰是果为如斯,她才保住了她誓逝世保卫的塔拉庄园,才有了起初的“飞黄腾达”。她的俏丽,如玫瑰个别娇艳欲滴;她的性情,有如星火燎原般的刚强;她的信心,一如钻石普通坚不可摧。
不可置否,思嘉也有执迷不悟、贪婪与虚荣的一面:年多时她盲纲地寻求着艾希礼,却不知瑞德才是大家的实爱;为了钱,她不惜损害本人的妹妹苏埃伦,活生生地抢走了妹妹的未婚妇弗兰克;为了去向瑞德借钱,她扯下母亲生前独一的遗物——一弛绿色地鹅绒的窗帘来做衣服……但她的这些弊端在她身上得到体现时,我们却不禁得赞叹于她的大胆,她的率性以及她为适应社会的提高而所转变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这所有,都是思嘉坚强、坚毅的体现。
我必需抵赖,在《飘》中,瑞德的魅力涓滴不逊于思嘉。他是如此的狂傲不羁、玩世不恭,但又是如此的沉着雀跃、罗唆爽利。同思嘉一样,他也是一个贪婪、狡诈但又敢爱敢恨,不轻言置弃,敢于面对并挑战现实的人。同样,瑞德也有细腻的一面,如不是瑞德暗中辅助与奇妙部署,也就不可能有日后那个要强、能干、坚强的思嘉;还有,在南方行将战败之际,瑞德杀身成仁,决议上战场,也阐明了他心中源流着一种对家园无穷酷爱,为声誉情愿血染沙场的暖血,可以看出,他骨子里仍旧是一个愿为理想而战,愿为光荣而奋斗的典范的南方人。那恰到利益的嘲弄,那精亮现实的脑筋,那谦虚谨慎的话语,也始终掩饰不住瑞德高贵的人格魅力。
艾希利·威尔克斯一个俊秀洒脱但却情愿回避现实,只肯永遥活在已不复存在的循序渐进的生活中的男人。他象征着南方一往不复返的传统的野蛮,而思维的脚步至初至末都停留在功返的人,是永远不会成为生涯的强人的;显然,艾希礼在面对残暴的战役之时,所干的只是悲叹、感叹;面对面前的当务之急,他也大刀阔斧。人,是活在社会,活在现实中的,只有坦然高空对现实,从不理论的理想中走出来,好高鹜远地把事情做佳,才干作生活的客人,而不是君服于生活的佣人。
媚兰·汉密尔顿,我们无奈设想在一个纤弱的躯壳里,竟包裹着一颗无比擅结人意、善良和气但又无比勇敢的心。也难怪,连瑞德都被她崇高的人格所折服,都对她报以无限的敬意。她和艾希礼一样,都是理想主义者,但媚兰却多了一份敢于奋斗,坚强无畏的人格魅力,这是艾希礼所不具备的。
岂非这不是我们应该具备的吗?并不是说我们应该做一个没有理想,只浪荡于现实世界中的人;确实,理想给我们带来了后退的能源,但一味地活在没有意思,虚伪,不现实的理想该中,而不去英勇空中对和驯服现实,我们又怎能在这千态万状的世界之中,在这茫茫人海之中,在这一日千里的社会之中寻找一处破脚之地呢?在残酷的现实中,信奉诚然主要,理想虽然可贵,但为了生存,有的人也经常做出在凡人望来可耻,卑鄙的事,就像思嘉……但在我瞅来,我们应当去懂得这些人,因为现实自身就是一出悲剧,为了去适应这出哀剧,有时人必定要做出一些违反信奉,奉腹常理的事。显然,这都是出于被现实所逼,我们是否也应当去谅解他们的做法,共情他们的处境呢?
《飘》中对理想与现实的论述使我被深深地呼引,的确:我们不是生活在与世隔断的世间仙境,而是生活在瞬息万变的社会;只有去接收社会的善变,并去适应社会带给我们的崎岖与挫折,能力使我们的人生变得更添丰盛多彩!
《飘》,这是一段顽强的斗争史,一场大张旗鼓的鏖战更是一次文教的饕餮盛宴。它使尔们从新对待理想与现真,也以一次齐新的视角,诠释了幻想之弊,现名之害!
最近我读了《飘》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瑞恩的形象十分优秀,他是个性格温柔,不爱说话的人。
在瑞恩的眼里,他是一个十足的好孩子,他的外表十分的漂亮,他的心里,他的眼里,他的心里,他的心里有着一直都爱他的人。他是个善良的人,他的外表十分的漂亮。他的心里,他的眼里有着一直都爱他的人,他的心里有着一直都爱他的人。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小女孩瑞恩。她非常的漂亮,有很多美丽的品质。有的聪敏好学,有的机智勇敢,还有的善良、勇敢、诚实,他们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是如何和瑞恩的家相处的。他有一个爱他的人,有一个聪明的女子,她聪明可爱,她的爱心是非常的伟大的。
在《飘》中,我们应该向瑞恩学习他的勇敢、勇敢、善良。因为,他的勇敢和善良,让我感受到了温暖。
读后感如何写的新颖不低俗?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我们写读后感梳理感悟的过程,也是加深我们对作品理解的过程,栏目小编向大家提供了关于名人传的读后感精选,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近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使我获益匪浅的一本书——《名人传》。《名人传》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所著写的,书中分别叙述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位伟大的艺术家苦难、坎坷的人生。
《贝多芬传》主人公贝多芬出生于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残暴的酒鬼。贝多芬的一生是不幸的,贝多芬幼年时就表现出了出众的音乐天赋。可天赋却没有给他带来好运,他每天被钉在钢琴前,童年的他试图与父亲反抗却被父亲用暴力迫使他学习。到后来命运似乎也不停止对他的抓弄、折磨,即使他后来获得了巨大的荣耀,可他曾两次被爱情所抛弃,甚至失聪。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使他再次陷入了人生的谷底,但他却顽强地横扫障碍,追求更高的音乐境界,让自己的生命绽放绚丽的色彩。他是孤独、残废、贫穷的,世界不曾给他带来欢乐,他却用它的苦难铸成了欢乐。
我在他身上学到了坚强、率真的高尚品格。
《米开朗琪罗传》主人公米开朗琪罗把他无以伦比的艺术天赋和创造力全部献给了艺术,他一生痴迷于艺术之中。他每天夜以继日的工作,父亲对他的劝告也毫不理会。后来因为教皇的压迫,他携带着痛苦去创作他并不满意的作品直至他的死神的到来。最终,他的操劳没有白费,他用智慧和勇气为人类留下了无限宝贵的艺术财富。他的一生是繁忙的,是悲惨的,亦是辉煌的。
我在他身上学到了执着、追求完美的人生信念。
《托尔斯泰传》主人公托尔斯泰一岁半丧母,九岁丧父,童年时的父母双亡,使他过早面对生活的悲苦,心中充满了绝望。但他坚强,凭借着自身不屈的信念成为了著名的作家。人称“俄国的一面镜子”。他不仅具有博爱精神,还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在残酷的现实中,他不断地观察,思索并完善自我。他是苦恼的——他拥有着地位和财富,可他为自己的富裕生活感到厌恶、羞愧,他同情下层人民,于是他后期脱离了自己的富裕生活,不再享乐,去干活,用汗水换取面包,一生与那所谓的文明、谎言抗争。
我在他身上学到了博爱、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情怀。
三篇名人传记看上去虽互不相干,可在精神上有相似的地方。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由遭遇的悲惨,或因内心的惶惑矛盾,沉重的负担让他们几乎停止了呼吸,毁灭了理智。可他们都拥有着不屈的信念、高尚的品格、执着抗争的精神。他们都是伟大的英雄,从贝多芬身上身上我懂得了那面对困难决不屈服,即使面对恶劣的环境也要坚强地支撑下去的精神。从米开朗琪罗身上我懂得了他对艺术的无限热爱。从托尔斯泰身上我懂得了他那关心万千生灵的博爱精神。读了这本书不仅令我对三位伟人肃然起敬,也令我的视线豁然开朗——生命,因痛苦磨难而绽放绚丽色彩,当我们的人生遇到挫折时,想想《名人传》里的三位名人,一定能使你豁然开朗,步履轻盈。
《名人传》是我成家以后,看的第一篇长篇巨著,几年过去,书中的有些细节也模糊了。只记得当时我看完这本书的感觉是,贝多芬命运很悲惨,但是他的性格很坚强。米开朗基罗性格比较孤僻怪异,但他在艺术上是一个强者。托尔斯泰是一个爱思考,精神世界很丰富的文学家。
如今,再次打开《名人传》,经过了几年历练的我,又有了更多不同的见解。
贝多芬出身底层,命运多舛,悲苦的生活环绕了他的一生,但他从来不向命运低头,他是一个天生的乐观派,死前还说:“朋友们,喜剧就要落幕了!”虽然他是一个在苦水里泡大的孩子,但是他的音乐却为苦难的人照亮了前行的路。
米开朗琪罗啊出身中产,性格孤僻多疑,但在艺术上,他是一个强者,是同时代的其他艺术家都不能望其项背的。他还是历任教皇的宠儿,生活比较顺利,但他过不去的是自己的那道坎,那种来自天才的异于常人的性情:孤僻,多疑,固执,性格给他带来很大的痛苦。
托尔斯泰出生世家贵族,家里有大量良田,大批的仆人,一生有十三个孩子,留下了八个孩子,他生活富裕。他处于上层阶级却同情劳动人民,经常劳动在田间地头,还为穷人办了许多学校。读后感·一生衣食无忧,却背负起整个人类的苦难,向俄国农奴制的统治阶级吹出了斗争的号角。
幸福的人一样,不幸的人却是各有各的不幸。贝多芬的悲剧在于命运的捉弄,米开朗琪罗的悲剧在于忧郁症的性格,托尔斯泰的悲剧在于自我折磨的精神追求。贝多芬用悲剧的命运奏出了坚强的乐章,米开朗琪罗用悲剧的性格雕刻出了上帝吻过的石像,托尔斯泰则用痛苦的精神历练,写出了一部部鸿篇巨制。
贝多芬出身贫寒,米开朗琪罗出身中产,托尔斯泰出身贵族。虽然出身不同,性格各异,但他们分别用音乐,绘画,文学为我们指明了人生的航向,他们用他们的血肉之躯,为我们铺了一条通往生命丰盈的大道。
掩卷深思:没有任何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也许是命运的捉弄,也许是性格的使然,也许是精神的追求。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在不断的错误中渐趋完美。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远方的道路也许充满了泥泞,高飞的梦想也可能被现实打湿了翅膀,但我只求临死的时候,我能对自己说:这世界我来过,这世界,我努力过!
如果人没有感恩的心就是冷血的。而名人传中的名人,就是懂得感恩的。一位是音乐家贝多芬,另外一位是雕塑家米开朗基罗,第三位则是小说家托尔斯泰,他们的生命非常的短暂,但他们却把自己有的东西都给了父母。
他们三个的人生是非常的坎坷的,但是为了寻求真意和真理,不断创作,最终与世长别。
最让我感动的是米开朗基罗,他不断的位宗教做雕塑。他深爱着他的家族,他的家族不断的向他要钱。即使他没钱也要想法不让他们失望,即使把自己卖掉也在所不惜。为此他的健康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他营养不良,常常要忍受风寒和过度的工作劳累,但是他对父亲说:“我所受的一切苦难都是为了你们,因为我深深地爱着这个家族,爱着它的一切。”有很多教皇让米开朗基罗雕刻建筑,但是都在没雕完的时候就死去了。弄得米开朗基罗一事无成,反而费用都是米开朗基罗出的,让米开朗基罗欠了很多债,他严重的病情让他死亡。
他热爱家庭,报答父母,我们常说,要报答父母。米开朗基罗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报答家庭吧!
《名人传》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指出人生是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人们彼此存在隔膜,不懂得互相安慰,所以他写《名人传》,把伟大的心灵献给受苦难的人们,使他们得到安慰和鼓舞。
首先介绍的是贝多芬,之所以先介绍他,是因为贝多芬希望他自己的苦难经历能给予别的受苦难者以力量。
作者说他外貌平平,并用细腻的手法将外貌描绘得格外生动。贝多芬的童年与莫扎特相比,是无光的,艰苦的,并且少年时代的他就开始为经济问题操心,中年疾病缠绕着他,但他依旧与病魔抗争。
他饱受身与心的折磨,多次想向命运屈服,但他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在别人的眼中,他是一个骄傲而孤独的伟人,没有人理解他,懂他。从他的经历中,我知道他一生都处于困苦中,友情,亲情,爱情,他也未能好好感受。罗曼·罗兰说贝多芬的这一生就像是一个雷雨天。
我能感到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抗争,他对艺术的热爱,追求促使他的生命拥有力。米开朗琪罗一生遭受历任教皇差遣,始终处于超负荷的工作之中。他的创作伴随着贫困、疾病、劳累、仇人离间、亲人薄情寡义……然而,他没有放弃努力,用血泪创作出了不朽的传世佳作。
最终,米开朗琪罗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已成为西方美术历史上难以逾越的高峰。托尔斯泰随人家境优裕,但他一直牵挂在受苦难的民众。他甘愿放弃自己的一切,冲破世间束缚,用生命去追寻信念、真理和正义,可谓“最清醒的现实主义”的“天才艺术家”。
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花时间为你编辑了名著飘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你可能也被作品这本好书深深吸引了。读后感可以很好的记录我们读书的感情,把我们和书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名著《飘》读后感1000字范文:
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读后感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历时一个多月,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本来是有很多话想要说的,突然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像是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让人难受,一部好的作品不是要亲身经历过才会产生共鸣,而是即使你没经历过也像经历了那么多年的岁月一样,让人回味无穷,这本书显然做到了,不管对人物性格的刻画还是对心里的描述都是极其到位的,导致故事虽长却没有繁琐无聊的感觉。
故事无疑是个悲剧,主角嫁过三个男人,却没有尝过爱情的滋味,第一个因为吃醋,第二个因为钱,第三个稀里糊涂,28岁的人经历过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小姐,要什么有什么,经过战争变得一无所有,只能靠自己的坚强的双手撑起一个家,到后来,变得比较贪财,金钱至上,到最后幡然领悟是,原来一切都已经失去了,但她内心是充满希望的,一直觉得明天就会好起来,而之前确实也如她所愿,希望最后一次,对于瑞特,她也可以如愿吧,如果最终她又得到了瑞特的爱,或许是个美好的结局吧。28岁的她,人生还有很长,变数还有很多,谁说的准呢?
玫兰妮,这个书中唯一一个完全算得上正面人物的人,善良的美德在她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传奇一般的人物,也是瑞特唯一一个打心底里佩服和尊敬的人,并称她为传奇人物,一生爱着阿希礼,并且爱着一开始并不爱着她的斯佳丽,这是一个不管怎么样都会坚持自己的原则,坚持自己底线的人,也是没什么能够动摇她的原则和底线的人。然而这样一个人也因为小产最后去了,不得不说也是一个悲剧,好像这个世界所有的美好全都悄然逝去,一下子灰暗了起来。
瑞特,这个一开始看起来就有点慵懒,放荡不羁的人,有点让人讨厌,但是人物一出场就有一种感觉,肯定会与主角纠缠一生,难舍难分,他也是最爱斯佳丽的人,爱了那么多年也等了那么多年,最后娶了她,他那么了解她,可以很精准的看透别人的内心,可是为什么看不透斯佳丽是爱她的,如果他可以的话,或许结局又该不一样了,瑞特无疑是一个自由解放,思想无拘无束的代表,从不允许别人撒谎,哪怕真话在难听也无所谓,拥有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时而温文尔雅,时而放荡不羁,也是读者比较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后还是一场悲剧,等了那么多年,等到爱都消耗殆尽了,变得万念俱灰。整本书的生气也因为他的一声叹气,消失殆尽。
这是我最喜欢的三个人。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_,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_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__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_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isanother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_,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我独自一人_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用了很久才看完整本书,是值得的,非常值得。
从斯佳丽的人生中我们可以读懂太多的道理,挽回太多的遗憾,斯佳丽的坚强是乱世中难得一见的,她凭借着狮子一样的勇敢和坚韧活了下来,让阿希礼佩服,让巴特勒折服。可是她太不够敏感了,她对于那些庸俗普通的爱恋手到擒来,可是对于真的爱情却茫然。斯佳丽就像是一个武夫,精神十足的却糊涂。
瑞特和阿希礼,斯佳丽和梅兰妮。这四个人就像是双生子,镜像生存的人物一样。并不是被爱的常常有恃无恐,而是被爱的人通常都习惯了被爱,从而不懂得所有她们TAKEFORGRANTED的爱都是别人用心血熬成送给她们的。只能说借此告诫自己,不要被偏爱到磨碎消耗了爱人的心,太伤人了,这样的付出一生只有一次,有的人一生都不会愿意这样去付出的。
非常感激遇到了这本书,因为它教会我女人要坚强没错,同时也要敏感,梅兰妮和斯佳丽仿佛注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有了梅兰妮的温柔善良就没办法像斯佳丽一样拥有狮子的斗志和野心。对我来说,斯佳丽注定是要比梅兰妮迷人的,可以说斯佳丽是我喜欢的女人的样子,但是斯佳丽太狠心了,很多问题往往等不到明天再想,很多错误不可以犯。这是这一切的尺寸太难把握了,我们身处其中,又怎么能保证做的比斯佳丽更好呢?
《飘》这本书写得很美,因为写得真实,贴近社会现实。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这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了,不知道等书买来会有多厚,没准还有点小小成就感。也许是因为在地铁上看的有些总不是很深刻。
一直觉的玫兰妮是能感觉到阿西礼和斯佳丽之间模糊的暧昧关系(而不是斯佳丽认为她其实都不知道,安详的走了),只是她不愿相信也绝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有颗纯净而善良的心,能发现所有人好的一面但绝不是傻人有傻福傻人,傻人只有被欺负并偶尔获得同情的命(感觉傻人是并不知道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玫兰妮是被人敬仰的,她愿意在自己也困难的时候去资助每位流浪汉,宽恕很多人的过错缺点!但触碰名誉底线时她可以像个战士义无反顾的捍卫尊严,即使粉身碎骨!她睿智知道丈夫懦弱但从未提起直到死!标准的贵族上等人
阿西礼,不懂他烦恼不能振作的点!也没能清晰认识这个人物角色,说他还停留在旧社会,但他说即便南方战胜了,他一样要解放黑奴。说他懦弱,但却没那怕死,参军被抓不妥协,加入三K党,惩戒罪犯!他懦弱的点在什么地方没想明白
瑞特比较喜欢这个人物,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刚毅果断!挑战世俗中的虚伪,欢迎所有的真实,keep real。
《飘》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又坚强的女孩——郝思嘉,在经历了痛苦、战争和三次破裂的婚姻后,她终于明白了爱的真谛,但这时,她的亲人、爱人以及朋友已经离开了她,她决心一定要把爱人找回来。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几年前看了《飘》,一年后才看的美国电影巜乱世佳人》。我个人觉得,还是纸质的更能打动人心,给人深刻的思考,能让人很安静地融入另一个世界。电影转换太快,精彩瞬间一闪而过,让人来不及深沉。但我觉得电影有电影的好,它能让你看到书上描不出的社会特色现象,女主很美,将斯嘉丽演到位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书名为飘,可读起来并没有轻飘飘然的感觉,我的内心是波澜起伏,波涛汹涌的!
我觉得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看起来坏坏的,却清醒冷静认真的男人,他虽然会很久很深地爱一个人,但也会在那个人爱上他时失去了耐心,他就是一直在为斯嘉丽付出而什么都不计较的巴特勒。在爱情上,他看上去是个很玩世不恭的人。 可是他很专一,能对斯嘉丽是非常宠爱的。实际上,他也是个绅士。他具有很强大的人格魅力。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既聪明又大胆,能屈能伸,在那种社会,他是个叛逆者,他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坚持,即使别人不理解他,他任然可以按照自己想法去做。在南方即将溃败的关头又毅然从军,吃了很多苦并差点死掉。当北佬对这些正直的南方人残酷镇压的时候,他挺身而出,用尽一切办法机智地营救他们。
最后,他走了。他的热情被斯嘉丽全部耗光了。瑞特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和斯佳丽在精神上的背叛后,对一切都灰心失望至极,最后走得十分干脆。我对他的离开是理解的,但又有些感到遗憾。毕竟他陪了斯嘉丽那么久,而她最后也爱上了他。所以我觉得结局挺不美满的,为男主和女主都感到可惜。我真想说,相爱!相杀!
这个故事里有艾希礼,在南方的社会制度中是绅士的,因为环境优越,他不用担心生存的问题,在这样的社会中他是优越的,带有一些绅士气息的。但艾希礼沉浸在自己过去的辉煌中,这不敢做,那不敢做。虚荣,懦弱,反正我不太喜欢他。我也知道,他只不过是一个不应该出生在那个时代的一个绅士罢了。
这本书的女主是斯嘉丽,第一次结婚是一时的冲动报复,嫁给了不爱的男孩,让自己成为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结婚是为了一家人的生存,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半老头子,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斯佳丽差点遭受的侮辱去报复穷白人而被人击毙,不幸枉死,却从未享受过斯佳丽的一点爱。于是斯佳丽再次成为寡妇。为了答应过阿希礼照顾玫兰妮的一句承诺,斯佳丽替玫兰妮接生,并找到瑞特冲破重重阻碍和关卡,回到了乡下老家--塔拉庄园。她不喜欢兰妮,却一直照顾这个情敌。
我觉得她配得上所有的财富,要是她能对爱她的人好点,遗憾就没那么多了。我也觉得她有时挺自私的,人无完人,看完书,我也理解她的作为,这跟她的三观及当社会风俗有关。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斯嘉丽的爱情观,在美国那个动荡年代她一生嫁三人。在我们中国从古有君当磐石,妾当薄苇,薄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爱情遭反对时,无法在一起,他们会选择自挂东南枝,双双绚情。然而斯嘉丽的爱情观里,婚姻和爱情是可以分开的,肉体和精神是可以分离的。她不顾一切地追求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真应了那句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话。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过了身边最真实的幸福。所以我觉得我们有时真的要明辨是非,知足常乐,发现身边的感动。且行且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我们不讲爱情,只讲这几年的友情也是一样的。书本和电影终归属于别人的,我们需要过好自己的生活。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荐]关于名人传的读后感模板精选,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此传记里的三人,虽然一个是德国的音乐家,一个是意大利的雕塑家、画家、诗人,另一个是俄国的作家,各自处于不同的领域,但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献出了毕生精力。他们坚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与劫难而一味地沉沦,那么就定能冲破肉身的束缚,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
《名人传》创作于二十世纪前期,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十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做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可以说是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们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崇尚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并不认为一般人都能生活在高山之巅。但不妨一年一度登高礼拜。他们可以在那儿更新肺部的气息和脉管中的血液。在高处,他们会感到更加接近永恒。待回到人生的平原,他们将满怀勇气面对日常的搏斗。”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在是金石之言。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毕竟“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我们周围的空气多沉重, 老大的欧罗马在重浊与腐败的气氛中昏迷不醒。鄙俗的物质主义镇压着思想,阻挠着政府与个人的行动。社会在乖巧卑下的自私自利中窒息以死。人类喘不过气来。——“打开窗子罢!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呼吸一下英雄们的气息。”
《名人传》写作目的崇高,创造精神世界的太阳,呼吸英雄的气息,使人们在痛苦、失望的现实中获得心灵上的支撑。《名人传》洋溢着一股旺盛的激情。每一个阅读《名人传》的读者首先都会强烈地感受到作品中无法抑制的热情,都会为罗兰那极富感召力的语言而怦然心动。所以,我们要崇拜他!赞可他!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名人传》,这本书主要写了三个人物: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列夫托尔斯泰。
贝多芬传主要写了:贝多芬从小在贫苦的家庭里,他的父亲是一个鼓手,想让贝多芬成为一名音乐家,便开始教他音乐。不久,贝多芬便成了埃来奥诺尔的音乐教师,教她音乐和诗歌。贝多芬11岁加入了剧院的乐队,13岁当上了管风琴乐手年,贝多芬离开了家乡,去音乐之都也纳定居,后来他的耳朵聋了,可他还是坚持出了许多作品,演出过许多次。突然有一天,他得了胸膜炎,动了三次手术,正准备做第四次手术时,他清醒的写了一句话,就去世了。
米开朗琪罗传主要写了:米开朗琪罗出生于加森汀省的卡普雷塞镇,后来米开朗琪罗开始学习绘画和雕塑,一生雕塑了许多作品,并且大量创作了作品年米开朗琪罗回到了罗马西斯廷教堂,用了六年的时间创作了伟大的教堂壁画《末日的审判》。米开朗琪罗三次被命为大教堂建筑总监年9月,米开朗琪罗又出逃了年10月又被召回,大约在下午5点,正是日落时分,米开朗琪罗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他终于休息了。
列夫托尔斯泰传主要写了:列夫?托尔斯泰出生于图拉省的雅斯纳雅?波良纳庄园年11月在图拉省办公厅挂名任职年开始构思《茨生活的故事年3月写作了《昨天的故事》这本书,之后,列夫?托尔斯泰又写了许多作品年10月,列夫托尔斯泰彻底摆脱了“老爷式”的生活,10月31日在出走的途中患了肺炎,在阿斯塔波车站停留。在11月7日列夫托尔斯泰去逝了,11月9日被安葬在雅斯纳雅波良纳。
这就是我在读《名人传》后所写的感受。
翻开《名人传》,在首篇的引言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周围的空气多沉重。老大的欧罗巴在重浊与腐坏的气氛中昏迷不醒,鄙俗的物质主义镇压着思想,阻挠着F与个人的行动。社会在乖巧卑下的自私自利中而死,人类喘不过气来。打开窗子罢!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呼吸一下英雄们的气息。”
显然,罗曼·罗兰要用英雄主义的精神来矫正时代的偏向。在罗曼·罗兰看来,真正的英雄、真正的伟大是痛苦和孤独,是自我同无形物的抗争。在同一引言中他还说:”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伟大的人。”他正是紧紧抓住了英雄伟人痛苦的心灵,把战胜苦难作为衡量英雄的一把闪亮标尺。而他的《名人传》就是揭示人类历史上三位苦难英雄的心灵传记,他们是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著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
他在《贝多芬传》的结尾这样写道: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可以总结他的一生,可以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迎。“确实,用痛苦换来欢乐”正是罗曼·罗兰追踪贝多芬一生命运的视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传》内在的紧张和扣人心魂的思想魅力之所在。
是什么支持着贝多芬?是不向皇权低头的品质,是不被金钱收买的决心,是扼住命运咽喉的勇气!正是依靠着这些超凡的精神力量,贝多芬越过了人生的无数个痛苦险峰,转载请著名来自:学生会工作总结达到了对人生最清醒的领悟。
如果说《贝多芬传》是英雄主义的号召,是力的颂歌,那么《托尔斯泰传》则是一首安魂曲、一支哀歌,一阕送葬曲。贝多芬伟大的痛苦是因为他在人生的盛年遭到厄运,托尔斯泰伟大的痛苦在他自身主观意志的选择。
《复活》是托尔斯泰暮年的又一部力作,罗曼·罗兰所说:”妻子、儿女、朋友、敌人都没有理解他,都认为他是堂·吉诃德,因为他们都看不见他与之斗争的那个敌人,其实这个敌人就是他自己。”
”托尔斯泰,你是否依照你所宣扬的主义而生活!”他痛苦地回答:”我羞愧欲死,我是罪人,我应当被人蔑视。”终于,在82岁的暮年,托尔斯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独自逃出了家门,在一个无名的小城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号啕大哭,对守在他周围的人们说道;
在这个寒假里,我怀着一种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个“宝藏”——《名人传》。我发现,这里面的宝贝真是太多了,太珍贵了,我一定要在这里捡个够,让我头脑里的宝贝变得更加的丰富。
这本书里,讲了三位名家一生的种.种磨难,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列夫·托尔斯泰。我们看到的,是他们在台上光鲜亮丽的一面,却丝毫不知他们背后的艰辛和生活的困难。
他们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在国度也不同,但他们都是他们那个领域的名人,伟人。他们的肉体和精神上都经历了人生中极为巨大的困难,为着创造不休的杰作而贡献了自己毕生的精力。我们就应该像他们一样,经得住困难的考验,而不是只在原地幻想做白日梦,只有这样,我们也可以像他们一样成为伟人。
我国古代的圣人,孟子曾经这样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所以,我们必须,只有经历了磨难,才有可能成功。
我也有这样的经历,那是长达两个月的磨练。
20xx年暑假,不甘认输的我,决定要参加魔鬼似的训练。每天早晨5点起来,去大操场跑几圈,然后找一个空地读书,语文,英语每一个科目都读半个小时,一坚持就是两个月呀。刚开始,我还是信心满满的,可过了几天,懒惰的我就有点支撑不住了,想放弃。这时,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告诉我:“万事开头难,坚持需要一生,放弃只要一秒。况且这个计划是你自己制定的,做什么事情,心态比心情更重要,高兴是做,不高兴也是做,何不高兴去做呢?况且这样效率也会很高的。你想,应该怎样做呢?”
“当然是高兴着做了,”我回答。
“那还不快点起,坚持!”
“是,妈妈”,我便一脸的笑意地起床了,和妈妈一起去了大操场,跑步,读书。养成一个好习惯,坚持下来真难呢?过了两个星期,我又不想坚持了,觉得太无聊了,于是就拿了一本书《名人传》,卧在床上看,当我看到贝多芬的不向命运低头,能呃住命运咽喉的人,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我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伟人,是因为他们经历了别人所不能承受的磨难,并勇于面对它,最终走向了顶峰。而我们这些凡人,之所以平凡,那是因为我们只要一遇到困难就退缩,逃避,没有一点想战胜的念头。
想到这里,想想自己,何曾不是呢。于是,我便快步赶上我妈。到了操场,我们跑步,读书,朝霞映出了我们灿烂的笑容。
我认为,磨难就是一块块石头,如果我们不爬上去,就只能在原地打转,甚至还被石头碰一下,若我们用勇于攀越,那它就是助我们成功的垫脚石。
读完《名人传》,我的第一启示是学会正视困苦。
在读这本书之前只是听人人都说它所叙述的三个伟人一生经历了无数痛苦,歌颂的是他们不屈服的坚强意志。于是我第一遍快速读完整本,感触并不深,只人云亦云般地乱谈。而第二遍一字一句地细细品读后才真正体味到三人的伟大灵魂。对于我来说,他们的最伟大之处并不在于“坚持”、“不屈”,而在于敢于面对、正视困难的勇气。
罗曼·罗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引言中写道:“世界上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按世界的本来面目去看待它,并且爱它”。作者讨厌怯懦的理想主义者,这看似与我们所追求的精神相悖,实则不然。人们歌颂理想,崇尚完美,发扬乐观,是为了构造和谐的社会,其意义是与“悲观”相对;而作者厌恶的“理想主义”是总向好的方面想,把一切都看作很美好的极端主义,他们是怯懦的,没有勇气从正面剖析挫折。只有敢于正面应对困难,不仅能发现生活中的乐趣,还能正确理解磨难与悲伤的人才是英雄。因为他们有着常人没有的勇气,能客观看待问题、理智对待世界,从而具备了坚强的品格;他们能分析自己的缺点,拥有独特的个性,更好地把握人生。正因如此,贝多芬在给朋友的信中大声控诉命运不公,为自己的可怜而祈祷,同时又能重振精神,对残酷的现实发出“扼住命运咽喉”的挑战;正因如此,米开朗琪罗一边疯狂地工作,病态般自虐,一边呼喊:“忧伤是我的享受”、“万千欢乐比不上一种苦恼”;正因如此,托尔斯泰极度厌恶人类的虚伪,却依然用爱的眼光看待世界……正视困难,叫我们学会如何化悲痛为力量。
伟人的伟大之处就是比平凡的人多一种气概和勇气,这种敢于正视困苦的无畏精神就是其中之一。怯弱的人即使敢于面对也会被击垮不能自拔,勇敢的人从不否认自己的恐惧,但他们善于克服恐惧而化为动力,再理智应对。这两条路摆在面前,选择哪个?
我们人生中看过许多不同的书,在阅读过作品之后,对于这个作品往往拥有着独特的体验。为了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意,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把作品的读后感写得特别呢?栏目小编特意为你呈上“最新飘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godismyye,Imgoingtolivethroughthis,and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No,noranyofmyfolks,Ifihavetostealorkill—asgodismy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现在作文中,习惯出现李白,杜甫,苏轼等传统中国文人,你使大部分人都忘却了外国经典文化。而这正是新颖所在。
读小学时候中央台就播放过一部经典巨片《乱世佳人》(改自小说《飘》),当时由于年纪小,又不懂英语,觉得不好看,但是女角思嘉丽鲜明性格却从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后来电视偶尔又重播,也看了一大部份,但都是看不懂。直到读大学时候学外国文学学到《飘》然后完整地看了一次电影《乱世佳人》,由于是英语系,加上学习了一相关历史背景,所以看起来明白了很多。当时只是对电影情节比较吸引。工作又在偶然机会在电视上又看了两三次整部片,虽然没有更多更深理解,但是觉得百看不厌。直到昨晚在明珠台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汁原味英文版,感觉上又有新收获和不同理解,就像有人说看《三国演义》不同人生阶段看都会有不同收获一样。 我爱人、给了我错觉,最后发现他不是真正爱我,只是我对他太过美化了,是根本不存在;而真正爱我人三番四次受到我对他伤害,当他要离开我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我潜意识里他对我是那么重要,我真正爱人、值得我爱人是他。但是在我如梦初醒时候一切都迟了。非常感人一个爱情故事,其实对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是有很大启示,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像思嘉丽一样混然不知道自己爱是谁,什么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和为之付出呢。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生活经历。
昨天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大学同学电话,打电话给他谈起他跟大学里她续集如何时,他很坦然说他跟她分开了,虽然经历有点坎坷,但是大家都没有谁埋怨谁,这只不过是生活经历一部分。我听了也很感慨,人总要成长,包括处理感情事,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再见亦是朋友恋人真不多,我从心理佩服他理性。不知不觉间原来我们大学毕业已有十年了,十年了,多么想念我亲爱同学们呀!所以作为班长我有义务负起责任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否则太对不起同学们了!
这个冬季因为读过了《飘》,而变得如此精神满满。郝思嘉一个坚强的女性形象,她带给我震撼和激励不是所有的语言能够讲得完的。
在爱情方面,她至始至终爱的都是卫希礼,可希礼根本不爱她,她对他的爱只出于个人的想象。于是她赌气般地嫁给了韩查理,生了一个男孩韦德。后来查理战死,思嘉变成了一个寡妇。为了解决因为战争导致的生存困难时,思嘉用尽一切手段,把弗兰克捕获了过来。因为弗兰克在战后有一家商店、一家锯木厂,思嘉嫁给他是为了在战后能够维持生计。后来弗兰克为了思嘉的事也被北方佬打死,思嘉第二次失去了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此时,思嘉心里想着的还是卫希礼。想得越多,也就带着太多的盲目性。而希礼带给她的永远是如光环一样的一个轮廓,看似仅在眼前,却又永远遥不可及。故事的另一线索是一个叫白瑞德的男人,这个男人看上去那么令人厌恶满脑子想着钱,非常现实的一个男人。他看似冷漠无情,其实却在时时处处关注着的思嘉的一举一动。思嘉对这样的男人毫无感觉,即使和他结婚了,并且生下了女孩邦妮,却为了希礼的存在,思嘉依然可以做到和瑞德事实上的分居。直到白瑞德由于邦妮的不幸离世,而决定离开思嘉。思嘉才猛然间发现,这个世界上原来真正爱自己的竟然是白瑞德。而思嘉至始至终想念的卫希礼竟然是一个只想在思嘉身上满足男人欲望的人。命运跟思嘉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真正爱她的白瑞德走了,而近在咫尺的卫希礼只是一个她需要照顾的男人。思嘉面对命运的嘲弄从此就善感罢休了吗?不!文章最后说:还从来没有过她得不到的男人,只要她下定决心得到他。这就是郝思嘉,虽然在爱情路上转了一个大弯,受到过命运的嘲弄,却依然追逐着对于美好爱情、幸福人生的梦想。
其次,思嘉对于在生活中碰到种种困难有一种坚韧的意志力。她要解决所有人的生计问题,每一个在她周围的人,都得依靠思嘉的忍辱负重、艰辛劳动、出谋划策才能得以生存下去。有了问题,思嘉只能自己一个人扛下来,心中的心思和委屈也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在逃难的过程中,她勇敢地保护着媚兰不受伤害;为了恢复塔拉的生机,她甚至亲自下地除草、劳动;在开锯木厂的过程中,她忍辱负重,亲自打点生意在媚兰死后,又有两个人需要思嘉照顾:丈夫卫希礼以及儿子博。生活的负担一次又一次地加上思嘉身上,既压迫着她同时又驱使着她不断地往前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困难能把思嘉打倒。因为思嘉有对付生活磨难的法宝,那就是当她碰到一筹莫展、想不开的事情时,她会喃喃地对自己这样说:现在我不去想这些事情,明天等到我能承受得了的时候再想这些事情。当自己承受不了的时候,闭上眼睛,索性不去想那些可怕事、糟糕事、困难时,等到某一天自己能承受得了的时候再去想这些事情吧!这是郝思嘉这位坚强的女性带给我们面对困苦时的重要经验。可不是吗?生活中看似有许多烦恼,只要闭上眼睛不去想这些问题,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会渐渐发现,其实这些烦恼根本就不存在。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中的唯一一部名扬天下的作品。本部作品,文字细腻而生动,需要按下心来慢慢阅读。对于每一个场景的描写、人物的心里描写乃至在全文故事的连贯性上,都可以看出作者的文笔非常细腻。这确实需要我们按下心来,慢慢品味,慢慢欣赏,慢慢咀嚼。在阅读的过程中,又会带给我们精神上以及艺术上的享受。
谢谢《飘》,让我这个20xx年、20xx年的冬天不再平庸、不再寒冷、不再懦弱。生活需要我们坚强,并且勇于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在一切看上去纷乱无绪时,告诉自己:挺住!因为只有挺住,那么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由它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很久以前就想看这部书了,一直到这个暑假才把上集看完了,也就是看到主人公思嘉在艰难地重建农场。尽管如此,但我已经觉得《飘》是本好书。是的,只是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背景,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但是,最令我感概良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德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嘉面对逆境的时候,对传统,对自己沿袭甚久的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她是县里男人们中的明星,她的世界里只有参加不完晚会、野宴,以及与男人们不停的调情。她是她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体内混和着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以及传统的法兰西血液。她以一个辽阔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的黑人奴隶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的而又与别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一场战争毁灭了一切。那些漂亮的小伙子死了;迷人的农庄被烧了;没有了漂亮的舞裙和首饰了;她尊敬的母亲患病死了;开朗的父亲也变得沉默了;塔拉农场的黑人几乎都跑光了;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思嘉的19岁的肩脖上。她要在一无所有之下养活9张嘴巴。这对于一位原本活在钻石之中的大小姐是多大的落差啊?要是换了其它人,就像她的妹妹苏伦,那是怎么样都难以接受的。可是,思嘉却坚强地撑下来了,而且根据内容简介我还知道,她不只令所有人活下来,而且还活得很好!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敢于改变自己的勇气是何等令我佩服啊?
生活就好想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下落时,很多人会跌得头破血流,会跌得绝望了,会跌到失去生存的勇气。毕竟一个大老板沦落为捡破烂的,是需要多大的心灵负荷才能够接受啊!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迎合转变的人,才能够在残酷的社会生存下来。还记得在深圳特区刚刚建立的时候,有很多勇敢的人放弃内地的稳定职业,到了南方来。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个新兴的城市,能够找到什么。可是,正是这些敢于吃螃蟹的人,建设了特区也捞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那些迟到的人,只能够看着人家首先占领市场了。可是,谁又想到,那些先到深圳的人,在离开自己原来熟悉的环境时,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呢?不知在哪本书里看到过这么一句话:离家的人最有出色。离开了家的人,他没有了家庭的保护,遇到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应付,于是便又有了应付转变的能力。就像上文说到的那些先到深圳的人,他们大都离开了家,也大多有了出色的事业。
思嘉也像那些人一样,为生活的转变付出了巨大的勇气。相对于她,她的妹妹苏伦就只懂得在战后一味怀念那个逝去的时代,而思嘉却决心要创造一个时代。家里已经没有人去收棉花了,思嘉就自己下田,甚至刮破了母亲千叮万嘱要保护的纤纤玉手也在所不惜。可是苏伦只懂得一味地埋怨,从来就不懂得自己所处的已经是生命都没有了保障的时代了。
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就想到了那些香港人。我家看的是香港的新闻。一天到晚上,看到那些香港人说,经济不好,负资产啊,就觉得讨厌。埋怨政府是无济于事,要政府“看仓派米”也只可解燃眉之急。失业了,就应该趁找工作的机会充实自己,读些书,或者上些课程。甚至,到内地来走走也是一个办法啊。就只知道埋怨,申请宗援也不是办法啊。相对于思嘉,这些人的环境要好得多,可是却被骄惯了!
《飘》的确是一部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适于这个社会形势。面对转变而改变自己的,甚至改变自己价值关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大家好!你们读过《飘》这本书吗?这本书可是美国的著名作家:米切尔写的!噢,基本上好像都没有吧?那接下来,就来看看我的读后感吧!我觉得这本书主体写出了亚特兰大与近郊的一些地方所写出的事。里面写出了女主人公思嘉的一些具体事情,而且写得有悲有喜,书中的众多人物,各个形象鲜明。
还有有关美国南北战争的史料,百年来可说浩如烟海。和十分形象地展示出南方社会的风情画。它当中运用了许多手法,因此让人们百看不厌。《飘》的主人翁丰富多彩,有好有坏。我很喜欢这本书,里面的思嘉虽然很美丽,但也有她的爆燥之处。里面的艾希礼(男主人翁)虽然很帅,但他也会烦恼。这本书写的非常好!
我听说,这本书出版不到24小时,她家每隔三分钟,电话铃就响一次,门铃每五分钟响一次,每七分钟还收到一封电报。这本书出版后的头三个星期,就销售了十七万六千册!好了,这就是我的读后感,还行吧?
断断续续地看了不知道有多久的书了。最初听说《飘》这本书,是大学一个同学一直唠叨唠叨的,后来也便一直想看,只是各种拖延症的原因,以至于大学毕业都快五年了,才将这本书给完完整整地看了一遍。
其实不得不说,在美国南北战争开始之前,处于养尊处优的郝思嘉得天独厚,那么一个整天只想得将自己沉醉于花草丛中的女人,居然可以为了报复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可以为了生活不断地磨砺自己,靠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在战争年代养活塔拉一家子人。
看完整本书,说实话,现在自己对整个书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有个大概的印象,不能全篇地将它诉之。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战争那些个年代,一步步战败的南方是怎么活过来的。有个中午,我看了半个小时才睡的午觉,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战争的血腥场面,醒来后顿时觉得自己身处如此和平的年代真是万幸。
疟疾、病痛、寒冷、挨饿等等这些夹杂在战争中,战争的人残酷,活着的人辛苦。断水、断电,甚至于不知道末日何时会到来,有可能是下一秒,有可能是明天,也有可能是后天。
全书贯彻的主要是郝思嘉,以郝思嘉的角度来写她经历的种种。年少时的她迷恋从来都得不到的希礼,一时赌气嫁给查理并生下一个儿子,随后查理从军病亡,她和希礼的妻子媚兰生活在亚特兰大,经历了战争前后的风云,日夜为士兵包扎,为媚兰接生小孩,一点一滴地把自己的心坚强起来。
为了塔拉得以生存下去,她不惜嫁给自己不爱的弗兰克,开创先河女性创办锯木厂。尝试过饥饿寒冷的她,豁出去一切拼了命地赚钱,只为不想再尝试那种心酸的日子。白瑞德,一个从一开始就看穿郝思嘉本性的人,不断地戳穿揭开郝思嘉的面具,却又一步步地沉沦,最后在弗兰克死后以结婚的形式将郝思嘉绑在了自己的身边,给予她物质上所需要的一切,随她任意挥霍。
只是,郝思嘉在钱和世俗的眼光下愈走愈远,抛弃了那些年共患难过的亲戚朋友,平日里苟同的是投机取巧的外来者。
白瑞德漠然地承认着这一切,在郝思嘉愈走愈远的路上,将对郝思嘉的爱倾注在了他们的女儿邦尼上。只是,历史不断地在重复,郝思嘉的父亲死于引以为傲的骑马跨栏上,邦尼亦然。
这给白瑞德倾注的爱情打上了句号,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被爱的总是恣意妄为,郝思嘉直到媚兰离开的那一刻,她深刻地明白她是多么离不开媚兰,媚兰是多么地爱她。
在所有人都要与她断绝关系的时候,就只有她,为她留着她和旧有亲戚朋友的联系;在所有人都怀疑她和希礼的时候,就只有她,坚定不移地站在她的身旁为她辇去那些流言蜚语。
媚兰的离去,她才幡然醒悟自己原来一直追逐的只是被自己带上了光环的希礼,而非现实中的希礼,只是她想去征服任何一个未追求过她的男性。
她是喜欢白瑞德的,何时候开始的呢,她也不知道。当她清楚的时候,白瑞德的心却已经灰白。故事的结尾是郝思嘉先睡一觉,回到塔拉聚集力量,把事情留给明天再想,她就可以重新拥有回白瑞德的心。
人的一生那么漫长,谁能保证谁在哪一步不行差踏错呢。我们站在后来者的位置上来看全篇的故事,当然会理所当然地想郝思嘉怎么怎么地。
可是,设身处地地想,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像郝思嘉那么勇敢吗?
从那么美好的岁月,跌入战争的谷底,为了饱腹不惜一切的代价,尝遍这世间所有的痛苦。感情该珍惜的时候就该好好相待,不要想着破碎后再去重拾。好好待一人,从容完一生。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女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观,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女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正所谓“书读百遍,其意自见”,这几个月我读了《飘》,心里不禁泛起涟漪。这样一本著名的小说,是多么细腻,多么迷人啊!简直美得像散文一样。
斯佳丽真是使人矛盾呀!对于她,我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重。我佩服她的坚强和勇敢,融入现代女性的刚毅和执着。她能在那种情况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能抛开社会上的冷眼开创自己的事业,最终由一位俏皮、叛逆的大家闺秀成长为成功的、自立的女商人,这难道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吗?
曾今有多少读者折服于斯佳丽,讴歌斯佳丽。的确,今天的我们缺少她的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可谁能否认她的骄傲、贪婪和虚荣呢?从一定角度来看,若不是她的虚荣,也许就不会有她悲惨的感情生活了吧。
我还是个十几岁的不成熟的人,对生活的经历、对命运的看法尚很幼稚,但我依旧相信,就像斯佳丽自己说的,如果她现在还在上层社会中有生活的保障,她也会像她母亲那样对苦难的人伸出美丽的双手去帮助他们。
这是我认为最体现斯佳丽“性本善”的`理由。当我快对她的冷酷作为感到气愤时,这句话成了黑暗里的星光,心中久久紧扣的弦终于奏出了优美的琴声,看来我们的女主角不是完全麻木了的。这给我以全新的感觉,好像自己飘荡在白云之间,飞旋与丛林之中。因为我充分了解到,仅仅一丝善意也会在现实中扭转一个人的性格,也会让世界多一些温暖。
笛杜将各个角色都写活了,人生不如人们想的绚丽美妙,我们要面对的是人,是勇敢无畏的去征服命运,挑战灾难的有思想的人。
看来笛杜掌握了人生,也掌握了描写这一幅人生之画的技术。这本小说发展有层次,意境深远。但我读时不免有一分担心,读者会怎样评价我们的主角?如何评价斯佳丽“飘”的命运?不能否定,很多读者都希望作者把主角写的善良些,不是个唯利是图的人。但希望归希望,如果主角真的变成像玖兰妮一样,那么,恐怕也不具有战乱的特色了吧!可能今天,我们不再找得到配得上“乱世佳人”这个成语的小说人物了吧。更有甚者,也许《飘》也就没有创作的意义了!
《飘》尽管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一个女子的命运,但它发人深思,并且给人勇气和力量,也让读者对人生有了新的思量。
很庆幸自己在高中时代读了这本小说,它让我懂得了人生要勇于挑战千难万险,也让我懂得远离虚荣和自私。你看,现在我正大步迈向未来呢!
我们向您分享了关于《史记》的读后感。曾经有人这样说过,读一本好书如同像交了一个益友,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故事情节已经让很多人感动了。此时正是时候将自己阅读时的所思所悟记录成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史记是西汉时期司马迁所作的,司马迁(前145—?),字子长,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夏阳龙门(今陕西韩城南)人。司马迁所著《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习。
通过《史记》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懂得了一些历史典故,知道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
最近读了《史记》这本书,我们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的国家。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涌现了大量杰出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自己的笔墨,为后世的人们展现了一幅幅绚丽夺目的画面。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无法超越也难以企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这部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这部巨著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发表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到见解,同时又对矛盾现实给予了有力批判。这样一部既具中史学价值又具文学价值的著作的成功,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
《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的史学,同时也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在“本纪”、“世家”和“列传”中所写的一系列历史人物,不仅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和卓越的见识,而且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活动,生动地展开了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此,两千多年来,《史记》不仅是历史学家的学习典范,而且也是文学家学习的典范。鲁迅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那形神兼备、跃然纸上的人物描述,开拓了我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河。它的成功在于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其所记载的人物形形色色,众态纷呈;其所刻画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司马迁描写人物的艺术手法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将人物放在历史的大舞台上去表演,将人物置于时代和生活的环境中去描写;
二是在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的场面中写人;
三是用典型的细节来写人,旨在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
四是用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五、运用侧面描写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
说到读书,这是我小时候养成的好习惯,也是我很自豪的事情。因为上小学前我就已经认识了不少字,并且会使用字典了。一般的书我还是可以靠自己读下来的。懂不懂嘛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嘿嘿!
最近又看《史记》,并重点看了汉朝的二十四位皇帝。(《史记》只记述到了汉武帝刘彻)两汉400多年,先后有24位皇帝登上历史舞台,他们虽贵为一国之君,但也有说不出的悲欢离合和无尽的人生苦楚,《汉本纪》就是以这24位皇帝为中心,来解读大汉帝国的兴衰演变和坎坷历程。
写史是凝重的。凝重的原因在于,历史的风风雨雨,常常让我们唏嘘不已,涕泗长流,以致或摩拳擦掌、或凝噎废食!楚汉战争的硝烟与战火,刘邦用人的明智与愚蠢,文景之世的无为而盛治,汉武大帝的盛极而始衰,光武刘秀的续汉而中兴,外戚宦官的肆虐与祸患,清流党人的不屈与抗争,等等,都时时拨动着我们的神经,触发着我们的感情。
写史又是神圣的。汉代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他的著名散文《报任安书》中说,他写《史记》是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就是要通过历史的记述,探究天道与人事之间的关系,求索历代王朝的兴衰成败之理,表达对社会、历史、政治的独到见解。因此,无论是历历在目的人物描写,还是“原始察终”的史事叙述,无论是游观足历的实地考察,还是论载其则的史文撰述,写史的人都肩负着神圣的历史使命。所以,17世纪英国哲学家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
写史是为了给人读的。于是,读史也便多了一份凝重,同时也便多了一份神圣。
让我们感慨的是,汉代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太重要了。虽然是“汉承秦制”,但秦祚太短,它所创立的统治模式都是由汉代确立、实施、完善,以致影响了中国社会两千余年的。汉代在亡秦之后,第一次在更广阔的范围上实现了大一统。这时期,生产极大发展,经济空前繁荣,民族的精神、活力得到了充分的恢复,也得到了充分的弘扬。这确实是一个产生了“非常之人”,出现了“非常之事”,建立了“非常之功”的时代!
有人觉得我很奇怪,为什么读这些“无聊”的史书?其实说来很简单。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了。一个人一生的经历有限,智慧也是有限的。但是古人的经历,古人的智慧远比你我要丰富的多。所以就算我个很懒的人,也应该去读读这些宝贵的史书。让我好学到别人学不到的东西。从古人身上学习的更多一些,让我走的弯路更少一些,让我知道的事理更明了一些。我觉得这才是聪明的。
读史书就象读故事一样。象看电影一样。象欣赏史诗一样……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按照你的想象来读你的历史。每个人从里面都会得到一种答案。
人皆知,《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公元前1xx),共3000多年的历史,贯穿古今,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逾五十万字,写满了百味人生。
坚忍不拔,舍小家为大家,是司马迁的言传身教。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耗费了司马迁一生的心血精力,执着的意志,在向往中坚持,身处狱中也不忘使命,以血泪谱出史家绝唱无韵离骚。
扁鹊治病,家喻户晓,然而良医医人医病难以医愚。名医扁鹊连续四次拜见蔡恒公,劝他早点请医生治病,但因为蔡恒公不听他的劝告,认为他是在骗人,最终蔡恒公病死了.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史记?扁鹊列传》中说,有如下六种患病的情况不能医治:
一,傲慢不讲道理
二,看重钱财而不重视身体健康
三,衣食不能调解适度
四,阴阳错乱,五脏功能不健全。
五,身体羸弱不能服药者
六,迷信巫术而不相信医术者
以上六种情形,具备一种就很难治疗了。有病要赶快医治,如果掉以轻心,违疾忌医,小病就会拖成大病,再治就来不及了.扁鹊何过?唯有医高!所谓的“大医治未病,中医治将病,下医治已病。”
田忌赛马,巧用计谋,合理利用资源。齐国将军田忌按照孙膑的方法与齐王和诸公子用千金来赌注,用下等马对付他们的上等马,拿上等马对付他们的中等马,拿中等马对付他们的下等马,比了三场比赛,田忌一场败而两场胜.于是田忌把孙膑推荐给齐威王.齐威王向他请教兵法后,就请他当作军师.从田忌赛马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马是不会比变的,但出赛的顺序是可以调换的。方法顺序变了比赛的结果也就发生了变化。在现实生活中,学习和做事一样,在看似不变中,包含着“可变”条件,设法改变条件,就会改变条件,就会改变做事和结果,从而提高学习成绩和做事效率。
勾践卧薪尝胆,吃得苦中苦,“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归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这是清代的颜迈送给蒲松龄的一副对联,借项羽勾践颂扬蒲松龄坚忍不拔的意志。俯首称臣岂心甘,卧薪尝胆二十年.亡吴兴越终圆梦,名列春秋霸主间越王勾践破吴剑,专赖民工字错金.银缕玉衣今又是,千秋不朽匠人心。据说越王在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的时候,求贤若渴,特意建了一座“招贤楼”。努力付出终会有收获。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司马迁肯定英雄在历史上的巨大作用的同时,也隐约认识到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对于推动历史的促进作用。《史记》中为工商业者、医生、侠客、儒生、辩士都立了传,承认他们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司马迁对触犯封建阶级法律的游侠是肯定的,因为象朱家、郭解那样的游侠“振人之命,不矜其功”,在当时成为抑制豪强拯民危难的一种社会力量。记叙统治集团中的人物,司马迁也以他们对民众的态度去衡量,李广将军获得了司马迁的赞颂,赞颂的基点就是放在他的爱兵如子上。
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领悟社会,领悟的越深刻,越能通过《史记》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那些人,那些事,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曾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但他们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们将化为炎黄子孙心中亘古的传说。一切皆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在历史的长河留下自己的影子,也许这也是一种荣耀吧。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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