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的骨头》的内容很吸引人,书里写了一个叫苏茜的十 四岁的少女被邻居谋杀后上了天堂,并在天堂俯瞰人间的事情。她死后一直放不下所爱的人,她静静地看着家人,她想安慰他们,告诉他们杀害自己的凶手是谁,但她不能,活人是听不到鬼魂所说的话的。
苏茜是家里的大女儿,她有一个妹妹琳茜,13岁;她有一个弟弟巴克利,5岁。她死后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爸爸沉浸在丧女的悲痛中,一蹶不振,她妈妈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离开家去了外地八年之后,一家人终于又团聚了,其乐融融。苏茜看着他们心里很高兴,她知道大家都从阴影中走了出来。那一瞬间,苏茜消失无踪,她去了另一个天堂,因为她已了却了人间的心事。
这本书是作者用第一人称写的,让人身临其境,更加强烈地体会到苏茜心里的悲伤与不舍。苏茜真的很不幸,她虽然看见了所爱的人,但是不能与他们交谈,不能与他们在一起,这样更始我心里增添了一丝落寞感,仿佛自己就是苏茜,看到了自己的亲人,却无法与他们在一起,让他们知道自己一直陪在他们身边,心中的寂寞和哀愁越加浓了
它给我的感受很深,震撼很大。我开始胡思乱想:说不定我身边也有以前过世亲人的鬼魂,他们都亲切地看着我,而我却不知道。
不管世界上有没有天堂,我却不想过早地去那儿,天堂固然美丽,但是和亲人在一起却是最大的幸福。我记得一个朋友问过我,人为了什么而活。看了《可爱的骨头》之后,我认真地思考着:如果我是苏茜,或是我也上了天堂,我会快乐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会。如果我和苏茜一样真的死了,我会牵挂我的家人,也就是说我所爱的人成了我活下去的动力!我想,我是为了家人而活,为了那些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而活。
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是一种幸福,也一种幸福,也是一种幸运。看了苏茜的经历,我才真正地感受到我的幸运之处,感受到和家人一起的幸福。想想那些看轻生命的人们,他们这样不计后果的寻死,难道没为活在世上的亲人好友想过吗?
在我看来,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没有了希望。我希望人们能抓紧这份幸福,不要让它从指缝中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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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了《会说话的骨头》,随心写了下的读书笔记。
猪小姐小珠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会说话的骨头,两人成为朋友,骨头同意小珠子把把它放进包包里带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先遇到一群戴面具的强盗。骨头发出蛇的嘶嘶声和狮子的吼叫声,把劫匪吓的落荒而逃。又遇到了一只要把小珠子当晚餐吃的狐狸,狐狸可不像那几个劫匪那么容易上当。无论骨头说什么都没有用。于是小珠子和骨头都被带到了狐狸的住处.正当狐狸准备好一切,要把小珠子放进开水锅里的时候,骨头忽然念起了咒语,狐狸一点一点的缩小,最后变成老鼠的样子逃走了。
于是小珠子和骨头安全到家,骨头陪她说话,聊天,给她唱歌,自己一个人在家时,骨头总会陪伴她。
从中了解到,故事中的小珠子就是现实中的我们。而那个会说话的骨头就是我们至高的智慧。在遇到问题时,我们的智慧是会帮我们解决的。就算在危难时刻,智慧也总会帮助我们渡过难关,正所谓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所以我们不要把困难、把未来想的那么可怕。因为我们都有一个会说话的骨头,每个人都有。只不过看你是否把它拿来用,是否和他做朋友了。就算遇不到难事,在平时的生活中,其实我们也可以和自己的智慧相伴,也就是自得其乐自己陪伴自己。来自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快乐,来自内心的满足是最大的财富。
篇一
大家一定知道《格林童话》吧!即算没看过,肯定也听说过吧!《格林童话》里有一个故事,我记忆十分深刻:有一只害虫野猪,常来危害人们,国王许诺谁杀死野猪,谁就可以娶到公主。老大虚伪、阴险;老二忠实,憨厚。因为老二得到了小矮人的帮助,所以轻而易举地杀死了野猪,老大见了之后,心生嫉妒,于是想方设法把老二弄死之后,便去王宫娶了公主。一天,一位年轻的绅士看到了老二的骨头,他便把骨头做了号角的吹口,奇迹发生了,骨头竟开口向绅士诉说了发生的一切,绅士把号角交给了国王,老大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好的思想和行动只会产生好的结果,同样,心存邪念,多行不义只会有不好的下场,正如古语所讲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老二忠实,善良,凭着自已的努力,在别人的帮助下,去实现自已的目标。老大呢,阴险,狡猾,投机取巧,丧尽天良,虽然娶到了分主,但后来真相大白于天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俗语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自私自利,玩阴谋诡计,最终会自食恶果。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的时侯,千万不能不经过深思熟虑就轻易做出决定,因为你的良心时时刻刻在看着你,关注你,特别是做了坏事,就算法庭饶过你了,你的良心却不会放过你,你就永远不会安宁,你的所作所为会让你的良心受到遣责。
篇二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名字叫会唱歌的白骨,接下来请看下文哦!从前,一个国家来了一头野猪,它践踏耕地、咬杀牲畜,还用尖利的獠牙咬人。国王下令:谁能把野猪捕住或者杀死,他就能娶国王的独生女儿为妻。有两个穷人家的孩子,老大狡猾精明却缺乏勇气,弟弟单纯而心地善良,两兄弟愿意接受这个危及生命的使命。他们分头行动,哥哥从西头走,弟弟从东边进。弟弟成功的打败野猪准备去领赏,可是哥哥由于嫉妒而杀死了弟弟,有一天,一个牧羊人路过这里,看到了那根美丽的白骨,他下去把那根白骨捡上来做成了号角,一吹,口哨就会唱:啊!朋友,你用我的骨头吹奏,我在河边沉睡了已久。哥哥杀我夺走了野猪,娶的妻子是国王之女。牧羊人没想到竟然自己会唱小调,一定要献给国王,于是他将号角献给国王,号角又唱起了同一支小调。国王一听就明白了,于是派人到桥下挖出了被害人的尸骨,罪孽深重的哥哥无法抵赖他的所作所为,国王把他处死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什么都瞒不过上帝的眼睛,罪孽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善良,不能撒谎,因为撒谎的人总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做人要知道实事求是,是你的就是你的,强求也没用用。人们就是因为很多的诱惑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才会犯下过错。
以下为读后感大全为你收集整理的《情人》读书笔记,感谢您的浏览。读书让我们更好的去了解生活,明白生活的道理,阅读过作品后,我感慨万分。这时我们可以用读后感的方式回味这个作品。
以我自己的观点,这本书是描写了一段纯粹的爱情。一场不允许有任何瑕疵的爱情。俢子是一个独立有主见的都市女性,倾心于同样爱慕自己的远野,或许两人的感情不能仅仅用简单的词语来描述,俢子和远野在精神上身体上相互依偎,其实早已超越了情人的界限。远野的家室几乎并未影响到远野和俢子的关系,其实也正因为远野是有家室的人,俢子和远野关系才如此亲密纯粹并留有各自的空间。
想必会有很多人说小说的结局有些不尽人意,俢子太过于固执己见。但我觉得这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结局并不完美,却不凄惨,区别于一般童话故事和通俗小说。正是作者别具匠心的设定了这样出人意料的结局,才使这段爱情更加纯粹。试想结局若水到渠成,故事虽然完美,却不禁联想到之后生活的琐碎,感情的负担,倒不如留下美好纯粹,哪怕只是回忆。
从人物形象上分析,很喜欢俢子这样一位独立有主见而且不流俗于世的人物形象,虽然没有很多描写俢子的心理活动,却可以从她对一些事情的选择上看出她的人生观价值观。
书中的具体细节不过多分析,书很好,尤值得女生一读。
修子真是自我啊,这里不是贬义不是褒义。可能独身久了,自然而然习惯关注更自身的感受了。
从始至终修子无心向远野要求什么,所以她不认为应该更不愿担负远野家庭破解的重担。但是事实不会因为你的本意你的态度不是那样就改变了。
到文章的最后,修子突然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一种自由的理想。想要爱情的时候便能享受,想要舒一口气的时候便能有自己的空间。表面上看去是一种非常理想的关于自身意义的生活,但每个行动的背后总是会有千丝万缕的影响的,总会不知觉的伤害到他人,不管是与她相爱的远野,与她无关的远野妻子,或是追求她的冈本…在她潜意识追求自我的行动下,都受到了影响。
作者至始至终没有对文中任何一种人生观做出暗示性的评价,这给了读者思考的空间,但毕竟是以修子的视角,很多人不自觉会对她产生理解共鸣甚至崇拜。毕竟修子从来没有想要破坏什么,她只是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啊,对吗?书中所能呈现的只是片面的,但是没写出来的故事呢,我认为修子太过自我了。
至于远野,他是蒙住一只眼睛看的男人,他甚至不如修子透彻,他还不明白情人为何美好。他一再强调的是,妻子对他所作所为根本无所谓,漠不关心,他们形同陌路…
但在我看来,妻子与修子抢白的那一段,完全反应了她对丈夫的在意,言语的参杂了一丝愤怒,以及口头之能的无力。但这一行为,是非常愚蠢的,虽然对修子的心理造成了影响,但在远野心中更加可憎可恶了。不过事已至此,再坏一点也无所谓了吧。
男女关系发展到尽头,除了能再伤害对方,也没有能改变的了。真是悲哀啊。
戴?赫?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1930)英国诗人、小说家、散文家。出生于矿工家庭,当过屠户会计、厂商雇员和小学教师,曾在国内外漂泊十多年,对现实抱批判否定态度。他写过诗,但主要写长篇小说,共有10部,最著名的为《虹》(1915)、《爱恋中的女人》(1921)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1928)。
劳伦斯生于1885年。父亲是矿工,缺少教育;母亲出身上流社会,有良好的修养。这种文化上的差异,使他们经常吵吵闹闹。但这种差异使劳伦斯从父亲那里得到了丰富的社会经验,从母亲那里至高无上的关怀。也许是母亲过分溺爱,劳伦斯有严重的恋母情结。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们相互爱着,几乎像丈夫跟妻子那样的爱,同时又是母亲与儿子的爱。我们俩就像一个人,彼此那样敏感,我们之间不要语言。这挺可怕,弄得我有些方面不正常。”
劳伦斯是最富想象力的作家,他如不过早地逝世,肯定会有更惊世的作品问世。
戴?赫?劳伦斯(1885-1930),二十世纪英国一位风格独特、富有创见的作家,也是争议最多的作家之一。本书是他的成名作。
书中的第一代是瓦尔特?莫雷尔和格特鲁德夫妇。瓦尔特原本充满了活力,乐观、讨人喜欢;后来却脾气变坏,酗酒打人,成为行尸走肉。对丈夫失望的妻子遂将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但是她钟爱的长子威廉不幸早夭,随之对次子保罗产生了强烈的感情。而保罗的两个女朋友却有不同的爱情观,让他无所适从。母亲去世后,保罗决定离开家乡,到城市去。至于保罗今后的人生道路怎么走,劳伦斯没有告诉我们答案。而这样模糊不清的结尾正反映了劳伦斯同样迷惘的心态:他所探索的两性之间的相处,进而拓展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迷惘的。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
情人,真是一个让人无语的角色。
小三,犹如一种让人反感的小丑。
故事梗概:远野选择作践,修子选择犯贱
像修子与远野这样的婚外情,实在算不上有多刻骨铭心惊天动地。比上不如失乐园,久木和凛子,为爱为极致的性美好失去生命;比下亦不如潘金莲西门庆极尽奢靡虽不堪,最后却也在一起过到死啊。毫不夸张地说,她也是个极其自私的女人,当然,人都是自私的,一个人首先要爱他自己然后才会爱别人,修子正好是个例子。如果说远野是在作践,那么修子就是在犯贱。他有妻子的时候修子对他有爱,期望远野离婚,以寻求心安理得的温情,等男人离婚了,又因自己的私心作祟与男人分手,这不是犯贱是什么?这样的女人不仅让原配厌恶,更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修子的婚姻观是十分扭曲,是不符合常理的,让我也大涨见识了。尽管如今越来越多人主张不婚论,但像修子这样只甘心做情人的婚姻观却容易让人大跌眼镜的。
同样修子也是个矛盾的复合体,一方面,修子不是讨厌他离婚,是讨厌和他生活在一起;另一方面,她爱着的远野是和自己在一起的他,而不是其他时刻的他,这不是很矛盾吗?(不排除我没看懂修子的心思,但确实非常矛盾,在我看来)与男人合欢时怎么就没想想有一天他妻子找上门来,与他原配对峙怎么就不敢理直气壮,说到底,这情人还真是一种偷的行为,为这背着人寻求快乐的刺激沉迷其中
还有一点,如果,远野没有和他妻子离婚,她也许会和远野在一起的。这是什么意思,她大概是想以情人的身份一直留在已婚的他身边,一旦他自由,她就要离开,瞧瞧,这样的女人是有多可怕。修子这是个什么样的心态?实打实地只愿做情人,做小三的心态。修子这样的女人,喜欢自由,不接受婚姻的捆绑,这一点自无可非议,但不至于勾搭有妇之夫,这样实让人对她起不了好感,终究有一天要受到千夫所指的。倒霉的就是那个贪心又无耻的男人了,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这又怎么样了,一切都是他自己作的,怨谁。这真是一出周瑜打黄盖的好戏啊!
看戏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反思:
1 永远不要以为情人是真心对待你的,大难临头各自飞。
2 婚姻既是一座围城,也是爱情的坟墓,需要的是双方的共同经营,嫁给爱情的婚姻是幸运的,也是小概率事件。
3 男人与女人在性的面前各自扮演着什么角色,在爱的面前又如何呢
4 情人是一种偏颇的恋爱观念,他是男人偷腥带来的结果,也是女人爱情路上的歧途的体现,更是一个家庭破灭的导火索。
5 与情人搭上关系,终究要自食其果,出来混早晚要还的。
修子可谓将情人表现的淋漓尽致,最佳奥斯卡金马奖非她莫属了。
今天我阅读了《意外的情人节》这本书,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课间休息的时候,小熊妹妹和它的伙伴们正在跳绳。忽然,小熊妹妹最讨厌的比利走了过来,它跟小熊妹妹一起跳绳,比利不小心被绳子绊倒了,几个人摔做了一团。小熊妹妹正想去追比利,突然,上课铃响了,大家都回到了各自的教室。珍妮老师说:“同学们,情人节就要到了,我们要举办一场情人节派对,大家要互相赠送情人节贺卡。”“太棒了!”全班同学都欢呼了起来。小熊妹妹想:“我该给最讨厌的比利送什么样的贺卡呢?
等回到了家,小熊妹妹想:“我该给比利的贺卡上写什么?是玫瑰花是红色的,紫罗兰是蓝色的。你这样的大傻瓜是没人要的。还是水仙是黄色的,玫瑰是红色的。脑子进了水,我也不会要你的。”“你在想什么?”熊妈妈问。小熊妹妹说:“我只是在想要送什么样的情人节贺卡给比利。”熊妈妈问:“比利是你的朋友吗?”小熊妹妹说:“不是朋友,我跟他有仇。”小熊妹妹开始做贺卡了,它在贺卡上写:怪物可以是奇形怪状的。但要说最吓人的,那就非你莫属了。猜猜我是谁?
然而,当比利打开贺卡时,小熊妹妹却忘了看,因为在它收到的贺卡当中,有一张让它惊他不已,那张贺卡上挂满了爱心和鲜花,上面还写着:你愿意跟我做朋友吗?这时,比利走了过来,它说:“小熊妹妹,这是我攒了几个星期的零花钱给你买的贺卡。”小熊妹妹很惊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说了一声“谢谢”。第二天学校开会,它们两个坐在了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我学到了人虽然有坏处,但是也要看别人的好处,就像小熊妹妹和比利一样,比利最后不是变好了吗?
渡边淳一的书,笔下男女之情总给人很多思考,选的题材、塑造的人物性格和铺设的情节别具一格。
书中修子应该属于日本社会白领阶层的女性,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不错的经济来源,长相衣品都不错,有与经济独立一样的感情独立意识,33岁的她做男主原野的情人五年之久。不得不说,他刷新了我对情人的认识,也许这也是小说引人入胜和作者想要表达的。只想维持一段感情的现状,并不想担负打破它的责任并陷入婚姻的漩涡,书中一直提起法语中的“曼特莱斯”这词语,最终原野想结束同床异梦的糟糠之妻与女主另起炉灶时,修子宣告了感情的终结,干净利落,她觉得“顿时感到一种女人可以自立与毅然的爽快感”。
书中用了一个章节,对比年幼时父母的家庭对下一代婚姻观的潜移默化,这一点在修子和他的两个朋友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也是值得深思的地方,凡事存在皆有因果。不幸的父母婚姻可能是她拒不接受婚姻,选择做一个自由的情人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情人关系可以保持着相对独立的生活,又可以得到爱的滋润。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情人的地位确实不稳定,但同时却代表着美丽的存在。忘记日常生活的琐碎杂事,相互体贴,相互慰藉。难得的见面,使双方都将自己的美德表现出来。生日呀,两人初恋的日子呀,每一个有意义的日子,两人都一起过,那样的时刻便是最珍贵,最幸福的。”拥有这样的想法的女性在中国社会也越来越多,从这个角度看,不婚主义,丁克一族还有借种生育,确实有其原因。男女情犊初开,大多都想选一人伴终生,真正能经历生活的各种考验的少之又少,灵魂伴侣可遇不可求。中韩日一衣带水,其实在社会伦理和道德追求上也十分相似,我觉得呢,如果真的要独立,还是要选择一个与自己一样价值观的人,别独立了自己,不是建立在经受考验的传统家庭之上,爱和性的荤腥本身就难以抗拒,不能互利互惠不追求长相厮守也别成祸害。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小说”。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小说”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爱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终于彼此牵手,开始幸福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起。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爱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小说。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幸福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可以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来爱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后来呢?
后来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返回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己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己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后来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知道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字,她没有。
当爱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面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爱情当作结局的言情小说,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小说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爱,以及最重要的:一起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爱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已经是第二次读《情人》了,21岁和17岁,读同一本书的感想还是差别蛮大。
那会对爱情有无限「罗曼蒂克」的幻想,觉得修子太不近人情了些。如今倒是对「曼特莱斯」的立场多理解了一分,情人的身份意味着自由与美丽,这常常与家庭生活是对立的。我也是在修子的启发下,开始考量陪伴身边的男孩子在「男友」「情人」「丈夫」「父亲」各种角色维度的表现,对21岁还在校园的女孩或许言之过早了,不过早早思考、探寻最匹配的灵魂模样,总比到了年纪手足无措失去立场要强呀。
一直恐婚恐育,朋友说是年纪尚小的缘故,这本书倒把恐惧又加深了一层。
我可是永远要做自己的人啊,自由自在的撒娇或者悲喜、来去,「妻子」这个词尽管美丽、优雅,却总有一种过分安全而不会被善待的危险。或许童年时期见惯了母亲的眼泪,并将其认定为是受家庭所累,导致自己对这样的生活失去信心了吧。
人们歌颂年轻,是因为年轻时候「一直有的选」吧。拥有选择的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掌控自己人生的权力。情人这个身份,最大的诱惑便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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