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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骨头的读书笔记

骨头读书笔记

2023-05-21

最新牛骨头的读书笔记汇总9篇。

读后感大全编辑出于你的需要,为你整理了牛骨头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每个人都应该培养阅读的好习惯,在阅读作者的作品的过程中,我有很多自己的思考。要想写好读后感就必须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

牛骨头的读书笔记【篇1】

翻阅《可爱的骨头》是因为之前看过一点点电影版的《可爱的骨头》,印象颇深。全书读到十分之一,又把电影翻出来,看到哈维先生满身泥浆的泡在浴缸里,周边又有大量血迹的时候,按了退出键,还是不喜欢从电影里来了解正在阅读或将要阅读的书籍,重新又开始接着之前的进度往下阅读。经历了对苏茜的死的惋惜,到后来对家人逃避现实的不懈,再最后对重拾家庭亲情和幸福的满满感动。

故事讲述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在遭到残忍杀害后,灵魂步入天堂,用自己的视角注视着各个角色的生活和心理状态:父亲、母亲、妹妹、弟弟、外婆,以及和自己有关的爱人、朋友、警员、凶手。讲述了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在遭到如此重创后,各个家庭成员之间生活状况的急速变化:父亲不接受事实,也不放弃最后一丝生的希望,在巨大的压力之下,表现出来的精神状态让周围的人既感到可怜又感到神经质;母亲则不堪忍受失去爱女的痛苦,也无法忍受丈夫神经质的状态,努力逃避着现实生活的压迫,最终抛下家庭,远赴他乡;妹妹一夜之间长大成人,努力让自己的生活不受姐姐被谋杀的阴影笼罩,努力维持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不受再一次的打击;弟弟懵懂,却也能感受到家庭带来的细微变化,在后来的成长过程中缺少了最应该享受的母爱;外婆虽然不是这个家庭的中心人物,却在为这个家庭重新步入正轨的过程中发挥了催化剂的巨大作用,帮助父亲,成全母亲,开导妹妹,呵护弟弟,尽量维持“我”房间的原貌。岁月没有在外婆的身上留下老年人的龙钟,而是多了一份开明睿智和丰富阅历的积淀。

随着谋杀案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每个人的心理和生活也发生着变化,父亲开始接受现实,母亲重新回归家庭,妹妹摆脱了“我”的阴影,追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弟弟也慢慢长大,拥有自己的快乐,而外婆,始终是那么老辣、洒脱,又不失慈祥和睿智,给家庭带来一抹明亮的色彩。当一切重归平静之后,当年的谋杀案似乎不在是一个讳莫如深的禁忌。重新获得的幸福也让人们忘了凶手的存在,他的死,犹如小鱼儿冒泡时水面上泛起的涟漪,还没眨眼,水面已重归平静,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最后,想要提一下特别的两个人,苏茜的初恋爱人雷•辛格,和灵魂好友露丝•康纳斯。感谢这个能够看到灵魂的女孩,也感谢这个一直承受压力的恋人,满足了苏茜最后的心愿。

牛骨头的读书笔记【篇2】

在苏茜回忆事件时有这样一段,”我本应该找条路逃开,但我却没有这么做。为什么我没有这么做呢?弗妮(苏茜的天堂辅导老师)说这些问题都是白问的:”当时你没逃开,没逃就是没逃,别再多想了,想再多也没用。你已经不在人间,你必须接受这个事实。”

很多时候,当有人的亲人离开人世时,我们通常都会这样对他们说,过去的就是过去了,他已经不在了,你必须接受这个事实。”讲的人好象很残酷,但是说的却很实在,我看到这段时,眼睛是湿润的,不管是生者还是死者对谁来说,大家都不愿接受亲人离去或是自己离开亲人的事实,我们哭喊着,吵闹着,要着他们回来。我们的撕心裂肺能换来什么,什么也不可以。。只有好好的生活,生者和死者才得以解脱,不是吗?

书上也有写到”我希望哈维先生以死赎罪,也希望自己还活着,这是我最企盼的梦想,但却无法实现。天堂毕竟不是十全十美,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观看,认真期盼,说不定能改变凡间我所爱的人的生活。”

是这样的。只有放下生与死,留给我们的就不止是悲伤了,还有深深的怀念和浅浅的幸福,也许很痛苦,但是生活还在继续,我们还在生活,就让我们笑着挥别一一离开我们身边的他们吧!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们,我们都有理由坚强勇敢的微笑生活。

这段特别喜欢的。当苏茜的爸爸找到喜欢苏茜的男生雷的母亲时,是这样说的,“我很高兴苏茜有个像雷这样的好男孩喜欢她,”爸爸说,”谢谢你儿子对我女儿的青睐。”

她抿嘴微微一笑。

“他写了一封情书给她。”

他说,“我知道。”

“唉,如果我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我也会写封信给苏茜,”他说,”最起码我可以在苏茜的最后一天,告诉她,我爱她。”

不止是苏茜父亲,当苏茜母亲多年后回到家里,站在苏茜房间前说的那句“苏茜,我爱你。”都很有感触,我能感受到他们对苏茜的爱,他们对女儿的死总不能释怀,他们爱苏茜,在生命中的每一个日子里。只是,苏茜已经不属于这个人间了,但是他们依然很想说我爱你,亲爱的女儿苏茜。

其实爱一直在身边,在人间,在天堂,唯一不变的还是爱,不管是突然的失去,还是多年后的回忆,我依然想对每一个在我身边陪伴我的人说,我爱你,即使我不在,或者你不在,但爱一直都在,在曾经共同生活的日子里,我们彼此相知相守,我们笑过,哭过,爱过,那还要贪心什么呢?让一句亲爱的,我爱你结束一切的纷纷攘攘,让我们回归到最纯朴的那天,我们彼此紧握对方手的那时,或许我们都会对失去,死亡都释然了…

在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琳茜,她无时无刻都在思念着姐姐苏茜,但是她依然是最坚强的那个,她不逃避姐姐被谋害的事实,她独自一人哭泣回忆着思念着自己的姐姐,她努力地生活,努力地成长,努力地恋爱,她认真仔细地走在专属于自己的路,但是她也是为姐姐在生活,因为爱,她不放弃生活,为自己,替姐姐走好生活的每一步,最后的琳茜有了美满的家庭,可爱的女儿。可能姐姐的死对于她来说是个很大很痛在心上的伤口,但是现在已经不再滴血,伤口愈合,留下的只有伤疤,摸起来是不开心的,是伤心难过的,但不悲伤,不绝望。琳茜爱着姐姐,用余生想念姐姐,但她更加努力经营着自己的幸福。琳茜用着自己的方式爱着苏茜,也许她不知道苏茜在看着她,但是她知道她一直爱着她,在书的尾声,”我妹妹,我亲爱的琳茜则把我留在她记忆深处,那才是我应该在的地方”看来对于生者和死者来说,放任伤心自留,只会让大家更加伤心,勇敢的活下去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死者最想见到的`。我们彼此爱着对方,那又何必用爱禁锢了自己呢?既然不在了,那就认真的生活,这才是真正的爱。

在书的最后,大家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时苏茜是这样说的”我的死引发了家中亲人的这些变化,有些改变平淡无奇,有些改变的代价相当高昂,但我过世后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几乎件件都具有特殊意义。这些年来,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就像绵延伸展的美丽骨干,把大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我终于开始认清;没有我,他们依然可以活得很好,我的死最终造就了家庭的融溶和合,犹如身体上的骨骼,尽管有了缺失,但在不可知的未来终将长出新的骨干,变得圆满完整。我现在明白了,我以生命的代价换来了这一神奇的生命的循环。”

一直不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可爱的骨头》,原来一个家庭,犹如人的周身骨骼,即使有一块破损了,缺失了,但骨架终会长全,作为缺损部分的苏茜,固然依恋这个家庭,大家也都在忆念中感到遗憾,但全家经历了这场灾难与悲痛之后,终于融溶和合。死尸的骨头不一定可爱。但这象征的爱的骨头,再可爱不过了。

其实爱一直都在身边,生命可能会提早结束的,但爱不会,感情可能会提早磨灭,但爱不会。有时我会想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人间的时候,我身边的人会怎样?但是我也不敢想,老是觉得人是脆弱的,死亡的打击太大了,不管是谁也难以接受,其实不尽是如此的,人是个奇妙的生物,在痛彻心扉后的只有坚强,即使是死亡,我们依然能坚强的活下去。然而死亡并不代表终结, 西伯德给了我们一个美好的想象空间,生者感觉不到死者,但是死者依然在生者身边陪伴着,到底是什么把生与死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是爱,爱让死者久久不愿离开,让生者久久不愿忘记,我们接受死亡,但不会遗忘,因为这是抹不去的深爱。原来,其实爱一直都在。

牛骨头的读书笔记【篇3】

这个绘本跟一般的科普书不太一样。这本绘本一开始不会直接把要介绍的动物展现出来,而通过5个形式(提出问题、提供线索、解析骨头、揭晓答案以及拓展知识)来一步一步吸引小孩子,增加了趣味性。

例如,在第一页抛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谁的骨头最大?”,紧接着一段文字叙述。这段文字叙述也是跟一般的科普书不一样。没有专业的术语,用的是第一人称书写,就好像是这个骨架在跟小朋友说话一样,引导小朋友发挥想象力。

文字叙述下面还有给正在猜谜的小朋友3个提示,把自己的习性和特点描述得简单精准。在旁边的骨架页面,也是使用第一人称“我”介绍着自己的骨头的特点,例如在哪个位置,骨头的名字是什么。

不断地卖关子吸引小孩子的注意力,一步一步加深小孩子的好奇心,激发他们想要立刻知道答案的冲动。当答案揭晓的时候,小朋友已经对这个动物有了一个很深的第一印象。

牛骨头的读书笔记【篇4】

这也是小说之所以命名为《可爱的骨头》的用意。正因为如此,西伯德没有刻意去渲染悲剧的气氛,而是更多把描写放在了亲情,友情与爱情上,虽然,苏茜事件是个彻底的悲剧,可贯穿全文的,却是一份浓浓的亲情,父母与子女之间,姐姐与妹妹之间可以这样说,《可爱的骨头》虽然伤感,却未失却明亮,仿佛孑孓无助中,前方灯盏渐明,家的温暖在你头顶轻轻流泻,又似狂风吹散了连日的阴霾,暖暖的冬日终于冉冉升起一切最终汇成一条河,就这么缓缓地,缓缓地,随着时间流去,一去不返。这,是作者对人生底色的诠释,是对承受苦难的人们的深切关怀,因其发自肺腑,充满不灭的希望,而更加震撼人心。

爱情是全文的另一个亮点,琳茜与塞谬尔患难之间的扶持,令人欣慰,而苏茜与雷之间的人鬼恋,却缠绵悱恻,让人唏嘘不已。场景在天堂与人间的奇妙地切换着,充满无奈与温情。

露丝这个角色,颇有些神神鬼鬼的味道,充当的角色象是某种特殊的介质,既然有天堂有鬼魂,这巫师式的人物的存在也就有了某种必然性,但露丝的存在只是为可爱的苏茜安排一段还魂奇缘那么简单吗?答案是否定的,露丝并不单单为了一个苏茜而存在,而是为了许许多多个苏茜存在的,苏茜的悲剧不是个例,而是一个相当普遍的存在,作者只是借助了露丝,为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未成年人问题的冰山一角而已,至于解决这类悲剧的钥匙,作者把它扔给了遥远的未知,甚至那个杀人狂哈维的结局,也没有象人们所热切期待地那样,被警察抓捕,然后绳之于法,他活得好好的,甚至还在几年后,故地重游了一番,看望了一下邻居们,从容地从警察眼皮底下离开,最后,他死于一个发生机率极低的偶然。

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生活只是充满了偶然。

祝愿好人长命百岁。

牛骨头的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名字叫会唱歌的白骨,接下来请看下文哦!

从前,一个国家来了一头野猪,它践踏耕地、咬杀牲畜,还用尖利的獠牙咬人。国王下令:谁能把野猪捕住或者杀死,他就能娶国王的独生女儿为妻。有两个穷人家的孩子,老大狡猾精明却缺乏勇气,弟弟单纯而心地善良,两兄弟愿意接受这个危及生命的使命。他们分头行动,哥哥从西头走,弟弟从东边进。弟弟成功的打败野猪准备去领赏,可是哥哥由于嫉妒而杀死了弟弟,有一天,一个牧羊人路过这里,看到了那根美丽的白骨,他下去把那根白骨捡上来做成了号角,一吹,口哨就会唱:“啊!朋友,你用我的骨头吹奏,我在河边沉睡了已久。哥哥杀我夺走了野猪,娶的妻子是国王之女。”牧羊人没想到竟然自己会唱小调,一定要献给国王,于是他将号角献给国王,号角又唱起了同一支小调。国王一听就明白了,于是派人到桥下挖出了被害人的尸骨,罪孽深重的哥哥无法抵赖他的所作所为,国王把他处死了。

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什么都瞒不过上帝的眼睛,罪孽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善良,不能撒谎,因为撒谎的人总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做人要知道实事求是,是你的就是你的,强求也没用用。人们就是因为很多的诱惑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才会犯下过错。

牛骨头的读书笔记【篇6】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名字叫会唱歌的白骨,接下来请看下文哦。从前,一个国家来了一头野猪,它践踏耕地、咬杀牲畜,还用尖利的獠牙咬人。国王下令:谁能把野猪捕住或者杀死,他就能娶国王的独生女儿为妻。有两个穷人家的孩子,老大狡猾精明却缺乏勇气,弟弟单纯而心地善良,两兄弟愿意接受这个危及生命的使命。他们分头行动,哥哥从西头走,弟弟从东边进。弟弟成功的打败野猪准备去领赏,可是哥哥由于嫉妒而杀死了弟弟,有一天,一个牧羊人路过这里,看到了那根美丽的白骨,他下去把那根白骨捡上来做成了号角,一吹,口哨就会唱:啊。朋友,你用我的骨头吹奏,我在河边沉睡了已久。哥哥杀我夺走了野猪,娶的妻子是国王之女。牧羊人没想到竟然自己会唱小调,一定要献给国王,于是他将号角献给国王,号角又唱起了同一支小调。国王一听就明白了,于是派人到桥下挖出了被害人的尸骨,罪孽深重的哥哥无法抵赖他的所作所为,国王把他处死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什么都瞒不过上帝的眼睛,罪孽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善良,不能撒谎,因为撒谎的人总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做人要知道实事求是,是你的就是你的,强求也没用用。人们就是因为很多的诱惑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才会犯下过错。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地方有一头大野猪,它伤害过许多人。所以,国王就宣布了一件事,谁能杀了这头野猪,谁就可以娶到公主。一个哥哥和他的弟弟听了这个消息,立即拿着武器去四处寻找,弟弟先找到了野猪,把它杀死了。弟弟准备把野猪献给国王的时候,哥哥过来了,他看到弟弟杀了野猪快娶到公主了,就把他推到了旁边的河里,自己却拿着野猪对国王撒谎说,这是他自己打死的野猪。国王信以为真,就让他娶了公主。过了几天,一个小男孩碰到了弟弟的骨头,奇怪的是骨头会说话还会唱歌,骨头说:哥哥献给国王的野猪,是我找到并杀死的,他说的是谎话。小孩听了他的话,就去向国王诉说了这件事。国王听后,怒气冲天,就派人把哥哥杀死了。

好的思想和行动只会产生好的结果,同样,心存邪念,多行不义只会有不好的下场,正如古语所讲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老二忠实,善良,凭着自已的努力,在别人的帮助下,去实现自已的目标。老大呢,阴险,狡猾,投机取巧,丧尽天良,虽然娶到了分主,但后来真相大白于天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牛骨头的读书笔记【篇7】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王国里有一头野猪。这只野猪经常吃农民的庄稼,还闯进农民家咬死他们养的牲畜,并且用锋利的牙齿撕碎了许多人。于是,国王下令:谁能除掉这个祸害,我就重重赏他。但是那只野猪太厉害了,几乎没有人敢冒险,没有人敢走进它住的森林。

有两兄弟决定去杀这头野猪。弟弟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长矛刺进猪的心窝。野猪摔倒在地,奄奄一息,弟弟扛着野猪,转身向来路走去,准备献给国王。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他哥哥,他怎么在这里?他没有去森林里找野猪?哥哥看到弟弟肩上扛着的野猪时,心中充满了嫉妒,心里很不是滋味。到天黑他们才一起往回走。走到一座小桥时,哥哥把弟弟推下了河,弟弟就无声无息的死去了。哥哥抗着野猪继续往前。

有个农民,在小桥下种树,忽然,看见一块雪白如银的骨头,于是,他把骨头做成笛子,农民试着吹了一下,笛子自己唱起:好农民,我被哥哥杀死啦,他扛走了野猪,娶走了公主。农民听了很吃惊,就把笛子交给了国王,国王听了这些,明白了一切,就立即下令处罚哥哥,而善良的弟弟被安葬到了一个很好的位置。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为了某种利益,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连亲情都不要,他们欺骗甚至把自己的亲人害死。我们要谨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千万不要做丧尽良心、不道德的事情,这样太没有人道,太可怕了。这样的人往往也不会有好的结果。

牛骨头的读书笔记【篇8】

《可爱的骨头》的读书笔记

《可爱的骨头》的内容很吸引人,书里写了一个叫苏茜的十四岁的少女被邻居谋杀后上了天堂,并在天堂俯瞰人间的事情。她死后一直放不下所爱的人,她静静地看着家人,她想安慰他们,告诉他们杀害自己的凶手是谁,但她不能,活人是听不到鬼魂所说的话的。

苏茜是家里的大女儿,她有一个妹妹——琳茜,13岁;她有一个弟弟——巴克利,5岁。她死后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爸爸沉浸在丧女的悲痛中,一蹶不振,她妈妈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离开家去了外地……八年之后,一家人终于又团聚了,其乐融融。苏茜看着他们心里很高兴,她知道大家都从阴影中走了出来。那一瞬间,苏茜消失无踪,她去了另一个天堂,因为她已了却了人间的心事。

这本书是作者用第一人称写的,让人身临其境,更加强烈地体会到苏茜心里的悲伤与不舍。苏茜真的很不幸,她虽然看见了所爱的人,但是不能与他们交谈,不能与他们在一起,这样更始我心里增添了一丝落寞感,仿佛自己就是苏茜,看到了自己的亲人,却无法与他们在一起,让他们知道自己一直陪在他们身边,心中的'寂寞和哀愁越加浓了……

它给我的感受很深,震撼很大。我开始胡思乱想:说不定我身边也有以前过世亲人的鬼魂,他们都亲切地看着我,而我却不知道。

不管世界上有没有天堂,我却不想过早地去那儿,天堂固然美丽,但是和亲人在一起却是最大的幸福。我记得一个朋友问过我,人为了什么而活。看了《可爱的骨头》之后,我认真地思考着:如果我是苏茜,或是我也上了天堂,我会快乐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会。如果我和苏茜一样真的死了,我会牵挂我的家人,也就是说我所爱的人成了我活下去的动力!我想,我是为了家人而活,为了那些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而活。

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是一种幸福,也一种幸福,也是一种幸运。看了苏茜的经历,我才真正地感受到我的幸运之处,感受到和家人一起的幸福。想想那些看轻生命的人们,他们这样不计后果的寻死,难道没为活在世上的亲人好友想过吗?

在我看来,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没有了希望。我希望人们能抓紧这份幸福,不要让它从指缝中溜走。

牛骨头的读书笔记【篇9】

烟雾和骨头的女儿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魔鬼与天使的二世爱情,神秘的魔鬼商店,毒药厨房,天使降临人间,印上天使黑手印的异界之门,亡魂烟、许愿骨、牙齿、白发狼人、雷特兹、特赖亚、百塔之城、拉美奇人等等,以布拉格为背景,以艺术学院素描女孩卡鲁为主角,种种魔幻元素淋漓展现的《烟雾和骨头的女儿》让人看着开心。在没有翻开本书之间,我并不知道这是这样一个魔鬼与天使的故事,甚至不明白小说中画素描的女孩卡鲁和烟雾和骨头有什么关系。这种困惑一直到小说结尾才恍然大悟。烟原来是指亡魂烟,骨是指许愿骨。而这两样都与小说中的拉美奇人卡鲁有莫大的关系。其实,关于堕落天使路西法与天堂恩怨,魔鬼与天使的爱情故事并不算新奇,同类的故事在各位心仪者的笔下也演译了不知多少遍,不过在这部《烟雾与骨头的女儿》里,却添加了一些新意。小说以卡鲁为布里斯通魔鬼商店办事,满世界交易各种牙齿为主线。游走于人界和魔鬼商店的卡鲁在交易牙齿的过程中接触到各色交易者:猎人、盗墓人、商人、老板等等。而对为什么布里斯通的商店只交易牙齿分外好奇的她,一边交易一边调查真相。没想到遭遇天使,慢慢揭开了自己奇特的身世。原来前世是拉美奇王子的未婚妻玛德加-麒麟,在天使与魔鬼之战后爱上了敌人,以判国罪处死,本来应该灰飞烟灭,但是布里斯通偷偷救下了她的亡魂,并在魔鬼商店里抚养她的转世:卡鲁。小说里卡鲁的前世玛德加与天使阿吉瓦的爱情写得美伦美焕,那种超越种族禁忌的爱特别诱人,相反,卡鲁再次与阿吉瓦相遇并相恋则略显得有些单薄,也让人不能信服。前世因为种族禁断之爱而痛楚,此世没有任何因由只因宿命的相遇就必然相恋么?其实私心里倒是觉得卡鲁与布里斯通的情感牵绊更深些。卡鲁与布里斯通无论前世的学徒身份,还是此生如同父女一般的亲近。以及卡鲁与布里斯通商店的几位友好的关系也写得特别的温馨。甚至回溯记忆时,也发现最初的记忆是在兽形的布里斯通背后的地板上玩羽毛。手中这本只是第一部,黑手印,蓝色火焰,终止的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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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骨头》读书笔记


《可爱的骨头》的内容很吸引人,书里写了一个叫苏茜的十 四岁的少女被邻居谋杀后上了天堂,并在天堂俯瞰人间的事情。她死后一直放不下所爱的人,她静静地看着家人,她想安慰他们,告诉他们杀害自己的凶手是谁,但她不能,活人是听不到鬼魂所说的话的。
苏茜是家里的大女儿,她有一个妹妹琳茜,13岁;她有一个弟弟巴克利,5岁。她死后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爸爸沉浸在丧女的悲痛中,一蹶不振,她妈妈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离开家去了外地八年之后,一家人终于又团聚了,其乐融融。苏茜看着他们心里很高兴,她知道大家都从阴影中走了出来。那一瞬间,苏茜消失无踪,她去了另一个天堂,因为她已了却了人间的心事。
这本书是作者用第一人称写的,让人身临其境,更加强烈地体会到苏茜心里的悲伤与不舍。苏茜真的很不幸,她虽然看见了所爱的人,但是不能与他们交谈,不能与他们在一起,这样更始我心里增添了一丝落寞感,仿佛自己就是苏茜,看到了自己的亲人,却无法与他们在一起,让他们知道自己一直陪在他们身边,心中的寂寞和哀愁越加浓了
它给我的感受很深,震撼很大。我开始胡思乱想:说不定我身边也有以前过世亲人的鬼魂,他们都亲切地看着我,而我却不知道。
不管世界上有没有天堂,我却不想过早地去那儿,天堂固然美丽,但是和亲人在一起却是最大的幸福。我记得一个朋友问过我,人为了什么而活。看了《可爱的骨头》之后,我认真地思考着:如果我是苏茜,或是我也上了天堂,我会快乐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会。如果我和苏茜一样真的死了,我会牵挂我的家人,也就是说我所爱的人成了我活下去的动力!我想,我是为了家人而活,为了那些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而活。
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是一种幸福,也一种幸福,也是一种幸运。看了苏茜的经历,我才真正地感受到我的幸运之处,感受到和家人一起的幸福。想想那些看轻生命的人们,他们这样不计后果的寻死,难道没为活在世上的亲人好友想过吗?
在我看来,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没有了希望。我希望人们能抓紧这份幸福,不要让它从指缝中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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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说话的骨头》读书笔记


今日看了《会说话的骨头》,随心写了下的读书笔记。

猪小姐小珠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会说话的骨头,两人成为朋友,骨头同意小珠子把把它放进包包里带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先遇到一群戴面具的强盗。骨头发出蛇的嘶嘶声和狮子的吼叫声,把劫匪吓的落荒而逃。又遇到了一只要把小珠子当晚餐吃的狐狸,狐狸可不像那几个劫匪那么容易上当。无论骨头说什么都没有用。于是小珠子和骨头都被带到了狐狸的住处.正当狐狸准备好一切,要把小珠子放进开水锅里的时候,骨头忽然念起了咒语,狐狸一点一点的缩小,最后变成老鼠的样子逃走了。

于是小珠子和骨头安全到家,骨头陪她说话,聊天,给她唱歌,自己一个人在家时,骨头总会陪伴她。

从中了解到,故事中的小珠子就是现实中的我们。而那个会说话的骨头就是我们至高的智慧。在遇到问题时,我们的智慧是会帮我们解决的。就算在危难时刻,智慧也总会帮助我们渡过难关,正所谓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所以我们不要把困难、把未来想的那么可怕。因为我们都有一个会说话的骨头,每个人都有。只不过看你是否把它拿来用,是否和他做朋友了。就算遇不到难事,在平时的生活中,其实我们也可以和自己的智慧相伴,也就是自得其乐自己陪伴自己。来自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快乐,来自内心的满足是最大的财富。



《会唱歌的骨头》读书笔记


篇一

大家一定知道《格林童话》吧!即算没看过,肯定也听说过吧!《格林童话》里有一个故事,我记忆十分深刻:有一只害虫野猪,常来危害人们,国王许诺谁杀死野猪,谁就可以娶到公主。老大虚伪、阴险;老二忠实,憨厚。因为老二得到了小矮人的帮助,所以轻而易举地杀死了野猪,老大见了之后,心生嫉妒,于是想方设法把老二弄死之后,便去王宫娶了公主。一天,一位年轻的绅士看到了老二的骨头,他便把骨头做了号角的吹口,奇迹发生了,骨头竟开口向绅士诉说了发生的一切,绅士把号角交给了国王,老大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好的思想和行动只会产生好的结果,同样,心存邪念,多行不义只会有不好的下场,正如古语所讲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老二忠实,善良,凭着自已的努力,在别人的帮助下,去实现自已的目标。老大呢,阴险,狡猾,投机取巧,丧尽天良,虽然娶到了分主,但后来真相大白于天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俗语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自私自利,玩阴谋诡计,最终会自食恶果。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的时侯,千万不能不经过深思熟虑就轻易做出决定,因为你的良心时时刻刻在看着你,关注你,特别是做了坏事,就算法庭饶过你了,你的良心却不会放过你,你就永远不会安宁,你的所作所为会让你的良心受到遣责。

篇二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名字叫会唱歌的白骨,接下来请看下文哦!从前,一个国家来了一头野猪,它践踏耕地、咬杀牲畜,还用尖利的獠牙咬人。国王下令:谁能把野猪捕住或者杀死,他就能娶国王的独生女儿为妻。有两个穷人家的孩子,老大狡猾精明却缺乏勇气,弟弟单纯而心地善良,两兄弟愿意接受这个危及生命的使命。他们分头行动,哥哥从西头走,弟弟从东边进。弟弟成功的打败野猪准备去领赏,可是哥哥由于嫉妒而杀死了弟弟,有一天,一个牧羊人路过这里,看到了那根美丽的白骨,他下去把那根白骨捡上来做成了号角,一吹,口哨就会唱:啊!朋友,你用我的骨头吹奏,我在河边沉睡了已久。哥哥杀我夺走了野猪,娶的妻子是国王之女。牧羊人没想到竟然自己会唱小调,一定要献给国王,于是他将号角献给国王,号角又唱起了同一支小调。国王一听就明白了,于是派人到桥下挖出了被害人的尸骨,罪孽深重的哥哥无法抵赖他的所作所为,国王把他处死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什么都瞒不过上帝的眼睛,罪孽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善良,不能撒谎,因为撒谎的人总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做人要知道实事求是,是你的就是你的,强求也没用用。人们就是因为很多的诱惑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才会犯下过错。

《情人》读书笔记汇总9篇


以下为读后感大全为你收集整理的《情人》读书笔记,感谢您的浏览。读书让我们更好的去了解生活,明白生活的道理,阅读过作品后,我感慨万分。这时我们可以用读后感的方式回味这个作品。

《情人》读书笔记(篇1)

以我自己的观点,这本书是描写了一段纯粹的爱情。一场不允许有任何瑕疵的爱情。俢子是一个独立有主见的都市女性,倾心于同样爱慕自己的远野,或许两人的感情不能仅仅用简单的词语来描述,俢子和远野在精神上身体上相互依偎,其实早已超越了情人的界限。远野的家室几乎并未影响到远野和俢子的关系,其实也正因为远野是有家室的人,俢子和远野关系才如此亲密纯粹并留有各自的空间。

想必会有很多人说小说的结局有些不尽人意,俢子太过于固执己见。但我觉得这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结局并不完美,却不凄惨,区别于一般童话故事和通俗小说。正是作者别具匠心的设定了这样出人意料的结局,才使这段爱情更加纯粹。试想结局若水到渠成,故事虽然完美,却不禁联想到之后生活的琐碎,感情的负担,倒不如留下美好纯粹,哪怕只是回忆。

从人物形象上分析,很喜欢俢子这样一位独立有主见而且不流俗于世的人物形象,虽然没有很多描写俢子的心理活动,却可以从她对一些事情的选择上看出她的人生观价值观。

书中的具体细节不过多分析,书很好,尤值得女生一读。

《情人》读书笔记(篇2)

修子真是自我啊,这里不是贬义不是褒义。可能独身久了,自然而然习惯关注更自身的感受了。

从始至终修子无心向远野要求什么,所以她不认为应该更不愿担负远野家庭破解的重担。但是事实不会因为你的本意你的态度不是那样就改变了。

到文章的最后,修子突然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一种自由的理想。想要爱情的时候便能享受,想要舒一口气的时候便能有自己的空间。表面上看去是一种非常理想的关于自身意义的生活,但每个行动的背后总是会有千丝万缕的影响的,总会不知觉的伤害到他人,不管是与她相爱的远野,与她无关的远野妻子,或是追求她的冈本…在她潜意识追求自我的行动下,都受到了影响。

作者至始至终没有对文中任何一种人生观做出暗示性的评价,这给了读者思考的空间,但毕竟是以修子的视角,很多人不自觉会对她产生理解共鸣甚至崇拜。毕竟修子从来没有想要破坏什么,她只是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啊,对吗?书中所能呈现的只是片面的,但是没写出来的故事呢,我认为修子太过自我了。

至于远野,他是蒙住一只眼睛看的男人,他甚至不如修子透彻,他还不明白情人为何美好。他一再强调的是,妻子对他所作所为根本无所谓,漠不关心,他们形同陌路…

但在我看来,妻子与修子抢白的那一段,完全反应了她对丈夫的在意,言语的参杂了一丝愤怒,以及口头之能的无力。但这一行为,是非常愚蠢的,虽然对修子的心理造成了影响,但在远野心中更加可憎可恶了。不过事已至此,再坏一点也无所谓了吧。

男女关系发展到尽头,除了能再伤害对方,也没有能改变的了。真是悲哀啊。

《情人》读书笔记(篇3)

戴?赫?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1930)英国诗人、小说家、散文家。出生于矿工家庭,当过屠户会计、厂商雇员和小学教师,曾在国内外漂泊十多年,对现实抱批判否定态度。他写过诗,但主要写长篇小说,共有10部,最著名的为《虹》(1915)、《爱恋中的女人》(1921)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1928)。

劳伦斯生于1885年。父亲是矿工,缺少教育;母亲出身上流社会,有良好的修养。这种文化上的差异,使他们经常吵吵闹闹。但这种差异使劳伦斯从父亲那里得到了丰富的社会经验,从母亲那里至高无上的关怀。也许是母亲过分溺爱,劳伦斯有严重的恋母情结。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们相互爱着,几乎像丈夫跟妻子那样的爱,同时又是母亲与儿子的爱。我们俩就像一个人,彼此那样敏感,我们之间不要语言。这挺可怕,弄得我有些方面不正常。”

劳伦斯是最富想象力的作家,他如不过早地逝世,肯定会有更惊世的作品问世。

戴?赫?劳伦斯(1885-1930),二十世纪英国一位风格独特、富有创见的作家,也是争议最多的作家之一。本书是他的成名作。

书中的第一代是瓦尔特?莫雷尔和格特鲁德夫妇。瓦尔特原本充满了活力,乐观、讨人喜欢;后来却脾气变坏,酗酒打人,成为行尸走肉。对丈夫失望的妻子遂将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但是她钟爱的长子威廉不幸早夭,随之对次子保罗产生了强烈的感情。而保罗的两个女朋友却有不同的爱情观,让他无所适从。母亲去世后,保罗决定离开家乡,到城市去。至于保罗今后的人生道路怎么走,劳伦斯没有告诉我们答案。而这样模糊不清的结尾正反映了劳伦斯同样迷惘的心态:他所探索的两性之间的相处,进而拓展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迷惘的。

《情人》读书笔记(篇4)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

《情人》读书笔记(篇5)

情人,真是一个让人无语的角色。

小三,犹如一种让人反感的小丑。

故事梗概:远野选择作践,修子选择犯贱

像修子与远野这样的婚外情,实在算不上有多刻骨铭心惊天动地。比上不如失乐园,久木和凛子,为爱为极致的性美好失去生命;比下亦不如潘金莲西门庆极尽奢靡虽不堪,最后却也在一起过到死啊。毫不夸张地说,她也是个极其自私的女人,当然,人都是自私的,一个人首先要爱他自己然后才会爱别人,修子正好是个例子。如果说远野是在作践,那么修子就是在犯贱。他有妻子的时候修子对他有爱,期望远野离婚,以寻求心安理得的温情,等男人离婚了,又因自己的私心作祟与男人分手,这不是犯贱是什么?这样的女人不仅让原配厌恶,更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修子的婚姻观是十分扭曲,是不符合常理的,让我也大涨见识了。尽管如今越来越多人主张不婚论,但像修子这样只甘心做情人的婚姻观却容易让人大跌眼镜的。

同样修子也是个矛盾的复合体,一方面,修子不是讨厌他离婚,是讨厌和他生活在一起;另一方面,她爱着的远野是和自己在一起的他,而不是其他时刻的他,这不是很矛盾吗?(不排除我没看懂修子的心思,但确实非常矛盾,在我看来)与男人合欢时怎么就没想想有一天他妻子找上门来,与他原配对峙怎么就不敢理直气壮,说到底,这情人还真是一种偷的行为,为这背着人寻求快乐的刺激沉迷其中

还有一点,如果,远野没有和他妻子离婚,她也许会和远野在一起的。这是什么意思,她大概是想以情人的身份一直留在已婚的他身边,一旦他自由,她就要离开,瞧瞧,这样的女人是有多可怕。修子这是个什么样的心态?实打实地只愿做情人,做小三的心态。修子这样的女人,喜欢自由,不接受婚姻的捆绑,这一点自无可非议,但不至于勾搭有妇之夫,这样实让人对她起不了好感,终究有一天要受到千夫所指的。倒霉的就是那个贪心又无耻的男人了,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这又怎么样了,一切都是他自己作的,怨谁。这真是一出周瑜打黄盖的好戏啊!

看戏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反思:

1 永远不要以为情人是真心对待你的,大难临头各自飞。

2 婚姻既是一座围城,也是爱情的坟墓,需要的是双方的共同经营,嫁给爱情的婚姻是幸运的,也是小概率事件。

3 男人与女人在性的面前各自扮演着什么角色,在爱的面前又如何呢

4 情人是一种偏颇的恋爱观念,他是男人偷腥带来的结果,也是女人爱情路上的歧途的体现,更是一个家庭破灭的导火索。

5 与情人搭上关系,终究要自食其果,出来混早晚要还的。

修子可谓将情人表现的淋漓尽致,最佳奥斯卡金马奖非她莫属了。

《情人》读书笔记(篇6)

今天我阅读了《意外的情人节》这本书,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课间休息的时候,小熊妹妹和它的伙伴们正在跳绳。忽然,小熊妹妹最讨厌的比利走了过来,它跟小熊妹妹一起跳绳,比利不小心被绳子绊倒了,几个人摔做了一团。小熊妹妹正想去追比利,突然,上课铃响了,大家都回到了各自的教室。珍妮老师说:“同学们,情人节就要到了,我们要举办一场情人节派对,大家要互相赠送情人节贺卡。”“太棒了!”全班同学都欢呼了起来。小熊妹妹想:“我该给最讨厌的比利送什么样的贺卡呢?

等回到了家,小熊妹妹想:“我该给比利的贺卡上写什么?是玫瑰花是红色的,紫罗兰是蓝色的。你这样的大傻瓜是没人要的。还是水仙是黄色的,玫瑰是红色的。脑子进了水,我也不会要你的。”“你在想什么?”熊妈妈问。小熊妹妹说:“我只是在想要送什么样的情人节贺卡给比利。”熊妈妈问:“比利是你的朋友吗?”小熊妹妹说:“不是朋友,我跟他有仇。”小熊妹妹开始做贺卡了,它在贺卡上写:怪物可以是奇形怪状的。但要说最吓人的,那就非你莫属了。猜猜我是谁?

然而,当比利打开贺卡时,小熊妹妹却忘了看,因为在它收到的贺卡当中,有一张让它惊他不已,那张贺卡上挂满了爱心和鲜花,上面还写着:你愿意跟我做朋友吗?这时,比利走了过来,它说:“小熊妹妹,这是我攒了几个星期的零花钱给你买的贺卡。”小熊妹妹很惊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说了一声“谢谢”。第二天学校开会,它们两个坐在了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我学到了人虽然有坏处,但是也要看别人的好处,就像小熊妹妹和比利一样,比利最后不是变好了吗?

《情人》读书笔记(篇7)

渡边淳一的书,笔下男女之情总给人很多思考,选的题材、塑造的人物性格和铺设的情节别具一格。

书中修子应该属于日本社会白领阶层的女性,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不错的经济来源,长相衣品都不错,有与经济独立一样的感情独立意识,33岁的她做男主原野的情人五年之久。不得不说,他刷新了我对情人的认识,也许这也是小说引人入胜和作者想要表达的。只想维持一段感情的现状,并不想担负打破它的责任并陷入婚姻的漩涡,书中一直提起法语中的“曼特莱斯”这词语,最终原野想结束同床异梦的糟糠之妻与女主另起炉灶时,修子宣告了感情的终结,干净利落,她觉得“顿时感到一种女人可以自立与毅然的爽快感”。

书中用了一个章节,对比年幼时父母的家庭对下一代婚姻观的潜移默化,这一点在修子和他的两个朋友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也是值得深思的地方,凡事存在皆有因果。不幸的父母婚姻可能是她拒不接受婚姻,选择做一个自由的情人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情人关系可以保持着相对独立的生活,又可以得到爱的滋润。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情人的地位确实不稳定,但同时却代表着美丽的存在。忘记日常生活的琐碎杂事,相互体贴,相互慰藉。难得的见面,使双方都将自己的美德表现出来。生日呀,两人初恋的日子呀,每一个有意义的日子,两人都一起过,那样的时刻便是最珍贵,最幸福的。”拥有这样的想法的女性在中国社会也越来越多,从这个角度看,不婚主义,丁克一族还有借种生育,确实有其原因。男女情犊初开,大多都想选一人伴终生,真正能经历生活的各种考验的少之又少,灵魂伴侣可遇不可求。中韩日一衣带水,其实在社会伦理和道德追求上也十分相似,我觉得呢,如果真的要独立,还是要选择一个与自己一样价值观的人,别独立了自己,不是建立在经受考验的传统家庭之上,爱和性的荤腥本身就难以抗拒,不能互利互惠不追求长相厮守也别成祸害。

《情人》读书笔记(篇8)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小说”。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小说”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爱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终于彼此牵手,开始幸福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起。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爱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小说。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幸福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可以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来爱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后来呢?

后来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返回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己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己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后来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知道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字,她没有。

当爱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面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爱情当作结局的言情小说,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小说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爱,以及最重要的:一起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爱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情人》读书笔记(篇9)

已经是第二次读《情人》了,21岁和17岁,读同一本书的感想还是差别蛮大。

那会对爱情有无限「罗曼蒂克」的幻想,觉得修子太不近人情了些。如今倒是对「曼特莱斯」的立场多理解了一分,情人的身份意味着自由与美丽,这常常与家庭生活是对立的。我也是在修子的启发下,开始考量陪伴身边的男孩子在「男友」「情人」「丈夫」「父亲」各种角色维度的表现,对21岁还在校园的女孩或许言之过早了,不过早早思考、探寻最匹配的灵魂模样,总比到了年纪手足无措失去立场要强呀。

一直恐婚恐育,朋友说是年纪尚小的缘故,这本书倒把恐惧又加深了一层。

我可是永远要做自己的人啊,自由自在的撒娇或者悲喜、来去,「妻子」这个词尽管美丽、优雅,却总有一种过分安全而不会被善待的危险。或许童年时期见惯了母亲的眼泪,并将其认定为是受家庭所累,导致自己对这样的生活失去信心了吧。

人们歌颂年轻,是因为年轻时候「一直有的选」吧。拥有选择的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掌控自己人生的权力。情人这个身份,最大的诱惑便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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