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被窝读后感

被窝读后感

被窝读后感

2023-05-13

被窝读后感(推荐13篇)。

经过读后感大全小编的精心挑选和编辑我们终于呈现了最新的“被窝读后感”,每个人在阅读作品时,都会有独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说空话,要斟酌自己的词句,写好作品读后感有什么技巧呢?相信本网页内容能为您提供帮助!

被窝读后感(篇1)

契珂夫说,如果已经活过来的那段人生只是一个草稿,有一遍誊写该多好。可是我想,我潦草的青春和也许同样潦草的人生是优美的,没有成为物欲猎取的尤物。曲和的笔记本上有这么一段话:原来有些事真的是不经意的完整,有些人真的是出乎想象的命中注定······

无论上天给我怎样的躯壳我上演了十七年的悲欢,一些人一些事就这么明明灭灭地刻在沿途的风景中。我学会了安稳学会了谎言学会了冷静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坚忍。辗转中的快乐在百转千回中碎成一地琉璃,我站在风中把它们扫进心底最阴暗的角落。再也没有关系。那样明眸皓齿地对别人微笑,灵魂喷薄影子踟蹰。只剩坚强无处不在。所以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至今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节选这是我最囫囵看的一本书。许许多多文字拼凑的句子与段落,看后令人惊讶----它所折射的美令人折服。即使我根本不明其意。

那是个忧伤的孩子,许许多多的孤独孩子从她的生活中穿梭,然后留下回忆给她独自享受,她是痛的吧。或许这样。“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句子,我反复吟读,却一遍一遍的迷惑,呵呵不知是我的不聪明,还是她的太聪明。它记录了她高中,大学的生活,毫无顺序的,她的经历,她的体验,她的悲吟。我只能懂这些而已。或许,这是回忆录。那么······

被窝读后感(篇2)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与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中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叶片笔直,伸向天空的方向。

是谁说过,不同的年龄有着不同的成长,到二十岁这一段是情感的成长。我们的青春将是一段充满了热泪、过错、美好、遗憾、希望与绝望的珍贵岁月,它仿佛是唐古拉山上留下来的潺潺溪水,带着来自雪山最纯洁的希冀,奔流而下,道路是那样曲折坎坷,但它痛并快乐地经受着沿途上的一切震颤。

七堇年在自序里写:“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诉说的话。”这多少让我们觉得熟悉,我们也已经开始每晚与作业战斗,在腥风血雨中常常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但总会在第二天视死如归地奔赴战场。

《花朵之蓝》里是一首美丽的骊歌,一场又一场的离别让七堇年感慨:“这就是成长吗?像一页页翻书的感觉。”她在那个夜晚与最好的朋友十禾拥抱,那一刹那让她觉得回到初见,怀里拥着的仍是那个桀骜的如矢车菊般主杆欣长的女孩,却不得不立即转身再见;她背着硕大的旅行包和母亲道别,恍惚中遇见母亲的苍老,让她狼狈逃遁;她在火车启动前望着来送行的朋友的身影,却又在火车启动时低下头来不让他们看到脸,只是伸出告别的手,压在玻璃窗上——平面的透明的离殇。然而她又在陌生的城市里邂逅了多年不见的熟悉面孔。我读到这里时忍不住翻开了我的同学录,在那里面尽是玩世不恭的言语显示出他们对这场离别丝毫不在乎的态度,但我却认为那是他们执意用快乐祭奠悲伤,为流逝的往昔与未知的来日作一个美好的注脚,那是一种希冀。张晓娴说:“每个年代都有一支骊歌,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支唱起来会流泪、听到也会伤感的骊歌。”我已尝过那支骊歌,所以我知道如今的相逢是一种缘份,我会珍惜。

《春别》里有一幕场景让我迷恋:“金黄色的阳光被教室的窗棂切割成规则的形状,撒落在贴满了标准答案和高考信息的白色墙壁上。知了的叫声被热风吹得一浪高过一浪,白衬衣在风扇的吹动下随翻动的试卷和书页一起不安分地鼓动着。”那是我们的校园中最美的风景。七堇年在这美丽的风景中奋斗着,而她的朋友青淮正流连在祖国的打好河山中,寄来一封又一封的明信片,却不写下只言片语,惟有最后一张写着:我不回来了。青淮的父母送她去国外留学,而七堇年只能留在教室,用抛头颅洒热血的方式过完高三。然而她已释然,她说:“青春的意义决不在于这炼狱般的高三,却一定需要这炼狱般的高三来锻造并借此加以最深刻的阐释。如同一把最锋利的剑,唯有最滚烫的炉温和最惨烈的淬火才能铸就。”这句话竟成了我的又一股动力,我因此想到未来的路,也许不仅仅是高三,还有更多的炼狱等着我们,但我们一定可以走过,除非我们被死神带走,那些苦痛其实不经意间就充实了我们的青春、我们的人生。后来七堇年循着明信片上的地址走过青淮曾走过的风景,却蓦然/> -->要像果实般有汁甜水蜜的肉,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

所以我决定照这本书中说的去做:“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感受到我的青春正蓬勃地生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因为它的头上有灿烂的阳光。

被窝读后感(篇3)

刚放假的我总是感到生活有些空虚,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写作业,练琴,上网,发呆。无聊之中我想起了一本书。七蕫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从名字上就可以想象是一本极为消极的书,应该是埋葬了所有的不幸与悲伤。记得书里出现过这样的文字:我知道我还没有到生命只剩下回忆的年龄,我一边恋恋不舍地回首,一边沾沾自喜的前瞻。唯独冷漠地面对今日。这是怎样的可悲。

是怎样的可悲呢?我和七蕫年不是一样吗?靠着回忆慢慢向前摸索,爬行。

在小学快毕业时,全班同学都在填同学录。他传我,我传你,你传他。当填到赠言那一栏时,总是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想说的话太多了,想祝福的也太多了。只能草率的,了了的填上一帆风顺或者是万事如意。但现在再看同学录还可以想起来当时同学们填表时的那种表情。

快毕业时我有个好朋友A。请允许我称她为好朋友吧!因为我也不知道几个月的朋友算得上是好朋友吗?的确,我们有很多共同点。但我们始终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她知道,我也知道。

而今年,有是一样的场景,都面临离别,面临毕业。同学们都在填同学录,同样我也在将要毕业时认识了好朋友B。我同样不知道怎样填同学录,怎样才能分辨相处了几个月的朋友算不算得上是好朋友。但为何今年的心情与往年不同呢?

是因为经历离别之后,对离别产生了麻木?还是在逃避,不敢再面对离别?

初中这三年就这样走过了,终于有一天我发现:小学同学的面孔渐渐模糊了,名字也很少听见了。即使听见了,也只是会感到耳熟,只是耳熟而已。

我知道,以后的我们会走上同一条路。即使再山盟海誓,也逃不过时间的摧残与愚弄,然后慢慢的忘记了名字,面容。可能心中对同学的记忆还有一丝温存,但也只是些损的记忆。逝去的时光,如沙滑过指尖。留下的是空白。现在的日子,却和幸福隔着一个转弯的离!

被窝读后感(篇4)

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乍觉得可能是一篇告诫我们抓住自己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自己的时间的文章,后来细细品味,才发现作者在追忆她的青春,有人说:我可能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老了吧,孩子气啊,有时候有点孩子气挺好的,不是吗?她用了问句,我知道她是心中有爱并且被爱的人。

她讲述了青淮的终年漂泊不定,叶迪的坎坷路和她在年轻时所遭受的不幸,康乔对爱的执着,亦俊虽然做了让叶迪难过的事,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坦然面对,我不好评断一个人的好坏,他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虽然他并不想伤害每个人,但是他却无形之中伤害了他们,这是他的选择。

她的确是忘记了,她坚守了一辈子的爱情,是因为遇到了父亲。他不肯放弃,一再的接受她的无理取闹,母亲是不成熟的女人,总要面对我的说教,一个快五十的人依然会踌躇满志,她始终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她常常这样引以为豪。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现在的我们正值青年时期,我们也应该不要让自己走向自己青春的坟墓,路是我们自己选的,没人能帮我们抉择我们的未来,我们要自己创造自己的未来,实现自己的希望,我们自己所受的苦,犹如自己喝水,冷暖自如。生活有的人觉得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但是其中也不乏淡淡的幽香,含有丝丝暖意。

我青样的年华,每个无助的夜,用被蒙住头,发泄委屈。把自己扔进黑暗,活着窃窃的笑着自己懵懂的念想,把自己扔进冗长的寂静。就是这样一个被窝,一个承载自己心境的天地却成了青春的坟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终结?

我阅读,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智商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败在循规蹈矩的生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时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我想,被窝也许真的是青春的坟墓吧!

被窝读后感(篇5)

这是一本来自青春文学家七堇年用纷繁的青春之笔描叙着一个个或许也都曾发生在你我身上的动人故事。

人们常说,青春是短暂的,犹如石子落水,在激起浪花的那一刻也便寂灭了。而被窝是温暖的,是梦的故乡,是一片小小的幸福天堂。但是,或许,人们并不知道——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青春一个以鲜嫩与活力作注解的名词,它总是充满欢乐,天真,冒险,激情,但与此同时它也充满了软弱,无助,彷徨,懵懂,欲望……

青春——我们经历着太多太多,我们能把握的,还有那些我们茫然看着它逝去的……

在青涩的年岁里,我们或多或少都曾受过一些我们难以承受却不得不承受的伤痛,也许那样的遭遇让一颗幼小的心灵从此烙刻上深深的伤痛,成为青春书页里一道道灰色的风景。

在灯华初放的傍晚,也许我们也曾在阳台上或窗户边观看火红的夕阳;有过一个很好很好影响一生的挚友;在某个瞬间为某个人怦然心动;在任性的时候甚至自以为是的离家出走过……

那些岁月里不论是我们能把握,抑或是我们不能把握的,都曾经行走过我们的生命,重要的是它们书写了属于每一个人独特的青春年华。

所以,青春仿佛是唐古拉山上流下的潺潺溪水,带着来自雪山最纯洁的着希望,奔流而下,道路是那样曲折坎坷,但它痛并快乐地经受着沿途上的一切震颤。

青春——我们都在一路上颠簸。沿途的景致美丽迷朦,不断诱惑我们的是路边的风景,还是自己的心?

我们会有好多的困惑,在这浮华的人世,用自己的心看世界,我们也许丑陋,邋遢,平凡的毫不起眼,可仍然会时时用一颗向往的心,憧憬着梦幻般美好的未来。

其实,我们的青春正是“被窝”与真正纯粹的“青春”本身结合而成。是现代的“青春”,当下的“青春”,那个会在被窝里渐渐消逝着的青春。

生命是一把尺子,常常被用来丈量远远大于它长度的欲望,而青春在这样一把尺子上占据的仅仅只是一段细密的跨度,一成不变地被几个短短的标识所代表,而我们观瞻它的角度已然像日晷般记录了我们与它的渐行渐远……

我们与它的渐行渐远已然是一种匆匆的路过,似白驹过隙,电影般的梦幻青春之路。

如果说漫漫人生是一幅画,青春的那些日子就是最值得我们回忆,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吧!

七堇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就是那样慢慢地悠哉游哉地向我们诉说被窝里那些青春的美好与忧伤,绚丽与黯淡……

我们总是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寻找,寻找,寻找着属于青春的自由清新的气息。

或者,我们亦在人世的灯红酒绿,碌碌欲望,颓废自我的沦丧中寻找,寻找,寻找着青春的真理。

而他说:“要有最朴素的生活,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是啊,让捕风的青春流逝的分外珍惜,让那一种心情不要失却在过往的记忆!

被窝读后感(篇6)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和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里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却仍然笔直叶片,伸向天空的方向。

书中写了高中大学的片片断断。高中成堆的书本,厚厚的眼镜,笨重的书包,永远不能完全睁开的眼睛,遥远的梦想,唠叨的紧张的父母,叛逆的沉溺于旅游的同桌,异地的清澈美好,喜欢的朦胧情愫以及压抑的年轻的心。

作者七堇年在序中说: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也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坚持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是啊,我们搭乘的是单程的人生的列车,书中写的内容,有许多都与曾经属于自己的画面重合,翻阅书本时,手指与页面摩擦的声音仿佛将自己带回从前,时间在来回穿梭,曾经高中时的明媚,压抑,惨烈,希望,迷茫像爬在窗户上遥望窗外耀眼阳光的苍蝇,暗暗咬牙的决心,不服气,瞬间的软弱,偶尔感到的苍凉,渴望结束的期盼以及奋勇向前,拼死到底的当时认为的最大的勇气。这些在经历过后再回想,只不过成为了如今不再畏惧的淡水流年。记忆中最模糊的只是走出教室时刺得睁不开眼睛的夏天的阳光。

她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在结束了高中,步入期期盼盼的大学之后,还会有那种套着黑白的校服,笑容偶尔明媚偶尔苍凉,为着同一个目标,即使是饭后散步也定义为是奢侈的时光,看见夜空的烟火也会放出几声尖叫的光景吗?

在书中的第一篇《我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旁》中,女主角因他信中一句我等你的好消息而支撑了一年摇摇欲坠的高三时光。她把它贴在桌上,最后到结束的时刻,在已经上了回家的高速路上才想起支持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却被留在曾经兵荒马乱的场地,或许已经早已被处理干净。

到最后只能留下这样的感叹:那是从来不曾悲伤地坐在我身边的你。那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边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彼时是那泛黄记忆,青涩的情感,轻微的安慰也能支撑起的年少。

《春别》中青淮拉着自己兴奋讲述小兴安岭,与面前摊开的空白数学卷子的对照;看着青淮寄来的小兴安岭的明信片时向往又悲凉遗憾的心情;假期与她在新疆,头顶的漫天星光,清凉如水的夏夜,坦荡如砥的大地,一路的颠簸;在玲溪小镇温暖得午后看折子戏。青淮早已有父母安排好了去国外,而自己唯一的出路只能等待高考的到来。此后,做不完的试卷,发红的眼睛,上学路上的法国梧桐与青淮寄来的贴满墙的明信片便是强烈的对比。高考结束后,循着明信片上青淮的脚步再踏上那些旅途,却发现自己找不出可以寄明信片的人。

即使踏上同样的土地,该有的日子过去了,该有的心情也不会升起。失却了那份心情,旅途也只剩下回忆。只感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走,故事中主人公放不开的不能放开的有太多,十几年的努力,母亲的期望还有未来,即使想要像青淮那样,喜欢青淮那样,也只能是想想,也不能喜欢太多。

这是无奈。

看到作者写:契珂夫说,如果已经活过来的那段人生只是一个草稿,有一遍誊写该有多好。可是我想,我潦草的青春和也许同样潦草的人生是优美的,没有成为物欲猎取的尤物。想到虽有无奈,却也不能懊恼于自己的人生,这是生活着的最好的支撑。

也如卓越的曲和,小说中的叶迪,康乔,隔壁等待戒指断裂的女孩,不知道城堡在梦中,爱也在梦中的女生,练了两年圆体英文字只为给他写封信,却最终知道他只喜欢男生的女孩。

青春的土壤中只有记忆是潮湿的,在我们失却那时的心情的同时我们没有失却记忆,好好保存,保存那些字正腔圆,可以无畏的时光,即使我们不能像作者那样序写曾经相似的岁月。

往后的日子里得把美好的,肆无忌惮的,奢侈的,澎湃的,单纯的青春和梦想灌入自己的身体,加入发酵粉,让它膨胀成足够让自己不觉得空虚的生命

被窝读后感(篇7)

每个周一下午的思修课看着老师在讲台上挥汗如雨的不断分离上嘴唇和下嘴唇,诺大的教室,倒数第三排的位子,我看不清她的脸和表情,甚至听不清她说的话。暗自庆幸有了这样的时间可以读书,虽然高中时买下的书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份阅读的激情和对文字的狂热。一本并不厚的小说,从去年的九月份,到今年的六月份,足足九个月的时间,我才啃完。《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个命题是否正确我不知道,但是它确确实实给了我深深地震动。很久没有写东西的时候加上这么多的标点了,不加标点是读了安东尼后的后遗症,而这本书却不是安东尼那样温柔的一步步走入,它直接将我拉入曾经的回忆中,尽管刺痛无比,却仍是细细品味了曾经每一个如标点般繁琐而又毫发毕现的瞬间。我有跟随七堇年一同回味了一下我那和众人大抵相似却又有独到的刻骨铭心的青春。以一份我们大抵相似的心境去羡慕了一番,憧憬了一番,计划了一番,悲怆了一番,壮烈了一番,残酷了一番。

两年前写这些回忆,可以写得滔滔不绝字字若泪。一年之前再写这样的回忆,就已经不再动容,生怕写成了矫情。而今再写这样的回忆,只剩下经过层层过滤之后印记深刻的很少一些人事了。

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我知道自己有过无限馥郁繁盛的生活,那是指尖流过的风,剧烈而且永不复回。最终渐渐暗淡下去,沉没进时光深处,陷入窒息。

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面对着电影结束之后升起的黑色字幕,心里陡然一空,不知所措,在过去那些浅薄无知的伤春悲秋之中,我写不下归期。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这些,青春中,似曾相识。

然而,在这几天,也许不仅仅是这几天,和我心境最为相符的大概是:

你的存在,是夜风遁走的回声。反复荡漾几次,终归永久的寂灭。

你曾经站在我生命之河的一岸,投下了深深地倒影,由此,那河流便有了趣致。但那终究只是一帧无形的幻象,当你离岸而去,幻象便消失了,但我的河流亦不会因此干涸止息,而这正好印证了你所说的,一切终归于寂灭的预言。你知道那不是我所愿。

但,那不是我所愿吗?

是啊,的确只是幻象,只是我一人一厢情愿的幻想。我不能责怪,不能愤怒,甚至不能哭泣,因为这一切都是因果的报应,也是我咎由自取。曾经的伤害总会被加倍回报到自己的身上。我一成不变的践行者这个定理,古老的法则。是伤心了么?好像没有。是难过了么?好像有点。

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的,是思绪还是什么,是在不服气,还是受了伤。所有的情感似乎都不能表达。我的语言能力似乎退化了。还在固执的用言语解释沉默?不,不是沉默,却发不出声音。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了,我似乎掌控不了自己的思路了。但是却又异常清醒理智。我清楚自己的感情,我明白我所处的境遇,可我却不明白自己在纠结什么。

每一次看完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总有一种失落,就像是一场离别。我和七堇年一样,也和很多人一样,害怕离别,却又不得不面对离别。从1999年至今,让我说离别,我不舍。但是,怎么可能不离别,我们谁也不是谁的谁。更不是什么小说中美好的红颜蓝颜。我想,我大概是小清新看多了,才会把一切想的那么美好。现实往往会击碎一切不堪一击的美梦。我不想做浮云,却还是被风带走。其实,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我到底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态来面对你的,是好朋友,还是别的什么。我慌乱的镇定着。

不可能不在乎,十二三年的时光,你我一生又有几个呢。丢弃了,哪有那么容易啊。

暑假里一起吃饭,玩乐。军训时突兀而又温馨的电话。在这一年里,我们说了很多以前从未说过的话,也终于不再是见面连招呼也不敢打的陌路人,可不知怎么的就突然停了下来,好像是一根被拉了好长好久的橡皮筋,噗的一声,断裂了。弹到了我的手上,一道红红的痕迹,有点疼。不知道你呢。也许,本来就应该是寂静的没有交集与关联的。也许,这一年,只是个插曲。那么,我不会再自以为是自作聪明自娱自乐。我也不会再把玩笑当做认真。最常用的手机里删除了你的电话号码,把你移出我特别好友的分组,改掉用我给你起的外号设置的联系人名字,用一切表面的工作把你当做是一个普通同学,一个没有发生那么多故事的普通同学。可我知道,这只是我自欺欺人的表现罢了。你说太过熟悉而没有话说了。太过熟悉,这四个字也许就是我想要的答案吧。

我不知道我这份莫名其妙的心情可以持续多久,也许接下来几天的学习、玩乐、吃吃喝喝、打打闹闹会让我忘了这个不愉快,也许我会倔强的说一句狠话以为就不会失落了,也许我在一个课间的间隙中也会因想到这个而郁郁,也许会有很多也许。

头一次诉说结束仍旧郁郁,头一次屡试不爽的方法出了差错,可是,我还是清楚自己的感觉,可是,为什么会因你而这么特别

你驻进我的青春,又匆匆离去,我用青春封印了记忆,可最后还是不敌时光如剑,割裂一切。

也许,这就是我的报,我对你的伤害,你,如数奉还。

我没有理由,没有资格可以述说。我必须承受。

也必须说,再见。

被窝读后感(篇8)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的作者是七堇年,一个80后青年作家,文笔也谈不上相当出彩,但却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也是她的文字,却带给尚且青葱的我们一些深思,一些动力。是她的文字陪了我高中三年岁月然后走到现在,始终心中记得那句,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是了,这就是我们,所必须拥有的。

第一次是在高一的教室中读完。很多很多内容,我都以为是在写我自己。

第二次,是高二,当时过了一段阴暗日子,日日都抑郁不堪,活在自己的世界,却又是在看了这本书,再一次走了出来,为我的梦想而奋斗,为我的理想而打拼。

高三的时候,在宿舍里,在一堆堆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里,我始终放了这本书在床头,在难过的时候,受挫的时候,开心的时候,都翻开来读一读。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却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过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的高三的教室,和印刷着题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参考书,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

我在不断不断重温的高三那段时光,那时的艰难,那时细微的开心。一点点琐事,让我现在每每想起都是快乐和眷念。怀念校园的那一草一木,课桌上刻下的字迹,走廊里依稀还在的喧闹,办公室里面和老师围着讨论的欢笑

可我们终于要挥手告别从前,告别那群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朋友们。那个篮球打得最好的帅气的他,那个文字写得很好总在校刊上看到文章的她。那个总是调皮被老师批评的他,那个考试发挥失常哭鼻子的她,那个对她说加油要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的他,每一个他和她,我们都要告别

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我不知道。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坚持我们的梦想,坚持我们的理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被窝读后感(篇9)

青春是什么,翻开字典来找寻,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知道在我的青年时期里,每天过着拷贝一下的生活,往往复复,循规蹈矩地生活着。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

春是美好的,快乐的,积极的。偏偏在前面加上了青字,青在表示颜色时有三种解释:绿,蓝,黑。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青年生活就如这三种颜色,要么生机,要么沉郁,要么黯淡。而青春又是多么梦幻,多么向往的字眼,我们是一群骑着单车,穿越在青春道路上的无知少年,道路两旁繁盛的香樟投下斑驳深邃的暗影,在某一拐角处,我们匆匆而过,消失不见。我们的青春,像风一样,吹散了,飘远了。

有些人说小七他们的文字都是一个驺性,的确是华丽的文字,是浮饰的哀伤。也许是他们没有仔细斟酌那些深刻的文字,小七自己生活的空间是极其的严密,自己出不去,别人进不来。她的文字是对生活的向往,就像海子所写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但往往越是这样的文字就越是可怕。让人看了她的文章冥冥中有中窒息的感觉。表面上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但实际是却把生命最脆弱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这本书里,我隐约间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泛滥廉价咖啡味高三的教室,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不断地重温,重温那段时光,那时的艰难,那时细微的开心。一点点琐事,让我现在每每想起都是快乐和眷念。怀念校园的那一草一木,课桌上刻下的字迹,走廊里依稀还在的喧闹,办公室里面和老师围着讨论的欢笑?可我们终于要挥手告别从前,告别那群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朋友们。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这样的话,不免会有所矛盾。最朴素的生活,何许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太过喜欢这句话,便把它刻在心间抬头便能看到。看完全书你就会觉的最朴素的生活在小七看来就是那样的艰难。每个人当时恨不得以头抢地的苦难,现在再去回想,也只能算人生行路的点缀,或许什么最后只能博自己一笑,然后掩面而去。

朴素的生活与遥远的梦想从字面上理解,前者对于作者来说很容易完成,而后者却需天寒地冻,路远马亡。但对于小七来说朴素的生活同样需要经过达到遥远梦想所走过的路才能达到。在开篇里,读到这样一句话:人间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想到林清玄的文章,面有句讨论相同话题的文字:人间既是天堂也是地狱。骤然觉得大彻悟,发现什么叫做真理,什么叫做真正的文字的表达。人生如路,需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稻城是我走过的最荒凉的一段路,但可悲的是,它最接近人生。看她的文字,总有种切肤的疼痛感,夕阳柔美的云霞,湛蓝决绝的苍穹,学校篮球场挥汗如雨的男生,她走过,我正在经历。

很少闲下心来读一读那些年少时真切的文字,总觉得太过幼稚与无病呻吟,可是那些心情真的是切肤体验过的。羞于回首于原来的自我,但我们还是需要某些东西,去怀念,去记录,去灌输自己走过的路,感谢文字。所以我沉溺在那些有点虚假但又真是如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故事里。看歌舞升平日升暮落。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真的是这么一步一步地走来。渐渐穿上即使走路会痛也定要去穿的高跟鞋,渴望做女人的憧憬,就一直活在憧憬里。执着散文不放手,抱着小说不离眼,塞着耳机听着清新的女声,在远处欣赏暗恋者的背影。不曾得到时,它的时间变得完满,充沛,有未来,有理想。

文字本身已无须去评论,因为每个人在不同阶段不同情感条件下读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自己应该更多的去自省,不要再一直一直昂着头走下去,不知天高地厚,这也是所谓的对生命,对自我的畏惧。如果你在看完这本书后,定能回忆起自己当年桀骜的样子,再想想那些,只属于自己的哀伤,因为这无法改变的事实,我们长大了。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不顾一切的走出来,隐约间嗅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竟这样美好。

被窝读后感(篇10)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乍看书名,我以为这是一本教育类读物,无非是告诉人们,不要贪恋被窝的温暖,早点起床,努力奋斗,否则 青春就会荒废,只剩下埋入坟墓的悲哀。

不过,细细读来,才知道作者显然不是这样的意思。这是一本由15个或残酷、或温暖的、以青春为架构的故事组成的佳作,具有浓烈的香草气息。阅读时,连翻页的手指,也仿佛能感受到阳光的抚摸。

印象最深的小说是在爱情大衣包裹下的友谊故事——《蓝颜》。女生子君是大学校花,命途多舛,朋友众多,性格大方,但生活混乱。男生耀辉,沉默内敛,朋友稀少,一如作者的形容,耀辉是子君小天窗里的一豆亮光。

子君会在失意的大雨里敲耀辉的门;在和男友分手后,第一个去的地方是耀辉的住处,然后放声大哭,也不顾忌男女之别,倒头便睡在耀辉的房间里;在潦倒绝望、重病不起之时,仍然陪在身边的,也唯有耀辉。但两人之间,始终是以友情联系在一起。

在《蓝颜》的故事里,校花子君形如枯草之时,在多如牛毛的异性朋友里,唯有耀辉一人始终相伴相随,她的爱情脆弱得不堪一击,但友谊却愈久弥坚,在墨漆的黑夜里,孤独地散发最温暖的光芒。

曾经有一个追求者甚众的女生说:“我怀疑男女之间是不是可以有真正的友谊?”我一听,马上就想到了这个故事,于是回答说:“你要再胖个二十斤,那些仍然待你如初的人,就是想真正和你做朋友的;那些拂袖而去的,就只是想做你的男朋友。感情的界限,有时是无法区分的。”

那些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年岁,是清澈美好的时光印记。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像是被清澈溪涧汩汩流水冲刷的粉线一般,模糊不清。长大成人之后,被世俗功利所塑造的现实爱情,却已经没有了那时纯真而让人心动的模样。诗句里说,有的事情,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晚。在正确的时候遇到正确的人,是缘分,也需要有清晰明确的判断。所以,年少的爱情不长久。真诚的友情,反而能穿越时间的间隔,从五岁、十岁、二十岁、三十岁到垂垂老去,依然保持在最初的甜美模样。

时光荏苒,有什么东西是不会改变的么?五月天唱: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拥抱过的美丽,都再也不破碎。有没有那么一个世界,永远不天黑,月亮不忙着圆缺,春天不走远。

这样与美丽相拥的永远,这样永远不天黑的世界,存活于每一个充满纯真心灵里,这是上帝的礼物,礼物包装有时复杂了些,但你一定可以拆开。

被窝读后感(篇11)

我们的青春在岁月里渐渐地流失了,曾经无法名状的感觉以及埋在心底的东西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慢慢的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是七堇年的散文小说集,它记载着青春的点点滴滴。“为了忘却的纪念,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这是自序中的题记。我们也曾经历过痛苦的高三,也曾梦想着去远方流浪。我无可救药的喜欢上这本书,喜欢它的随性,喜欢那些柔软的文字,喜欢那种感觉,仿佛整个世界都在心中。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惊蛰,第二部分是清明。这都是成长中的不同阶段,记录着人、事、物的变化,记录着作者的情感。惊蛰里,七堇年的同桌十禾,十禾一直渴望逃离,逃离高三的战场,后来,十禾逃离了,去了北京,可是结局已经注定,无路可退。惊蛰里,那个可爱的青淮,她喜欢在一个又一个地方停留,即使在沉默的高三,青淮也没停留奔走的脚步,七堇年经常收到青淮寄给她的明信片,最后青淮还是没回来,她去了国外。就这样十禾和青淮都消失在那段记忆中。七堇年在某个年段也像青淮一样踏上了远行的路程。在清明里,却是另一番成长。

其实,我多么渴望去远行,去用一种特别的方式祭奠我的青春,可是,我没有远行,我和七堇年一样趴在课桌上埋进书本中,每天写着试卷,用睡眠换取成绩,不知不觉之中高考就这样结束了,呵!结束了,堆积的情感瞬间爆发,所有的压抑都没有了。我多么渴望无拘束的去远行,背着背包去我心中的那方天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以为自己会安定一些,可是,我越来也渴望远行,渴望能够让心去放逐。我在计划着,计划着远行的脚步,计划着我在未知名的地方放逐我的青春,放逐我无法用语言记载的情怀,那是怎样的一种独特,是怎样的一种悲壮。有那么一天,我也会行走,行走在新疆的土地上,行走在西藏湛蓝的天空下。不论路途多远,我心中已经开启了一个角落。

你觉得孤单吗?你觉得心中有一股无法企及的梦想吗?我不是青淮,我也不是十禾,我无法向她们一样去游荡,去逃离,我只是怀着自己的心捂热,然后鼓足所有的勇气,行走。我们都在长大,一些情愫只能放在心中,在还没准备好的情况下,大学已经开始了,可是,又在无法预料的情况下半年的时光又溜走了,而我还没有抬起脚步去远行。大学是什么?我们的青春又是什么,什么时候自己变得越来越伤感了,总是象十禾一样想逃离这个城市,逃离所有。《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藏这多少青春的话语,藏着多少无奈。多次翻阅这本书,心中总是想去远方奔跑。

多少人在我的周围来了又去,多少人在生命中消失了,我,我们,怀念的那些人呢,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个世界生活,是潇洒也好,是无奈也好,人还在吗?那些记忆只能放在柔软的地方自己独自温习。多么渴望自己也能收到远方的明信片,有个人在路途中记得自己,那是多么令人喜悦啊!

很喜欢这一句“为了忘却的纪念,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为了忘却的纪念,我们何曾忘记,何曾忘记在我们的人生中留下痕迹的人?怎么能忘记那些共度的时光,正如七堇年忘不了十禾和青淮一样,我,我们,都忘不了那些日子。即使,我们都离开了,可是记忆也会在某个时刻打开,或者是微笑,或着是苦涩的眼泪,莫名的心酸。可是这些人就这样淡出了生命,淡出了我们的生活,而我,我们,则在行走着,无法停留下脚步等着他们追赶上来,最终,我们形同陌路,踏上了不同的人生轨迹,如同两条不交集的平行线,按着各自的人生,生活着。如果,哪一天,突然相见,会不会像以前一样手拉手谈起我们曾经的梦想?亦或只是彼此笑笑然后擦肩而过,像陌生人一样无关紧要?错过了曾经的岁月,再也接不起生命的片段。

有没有被枯燥的生活磨去所有的斗志,有没有试着在重新拾起失去的力量?记得《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里的这句话“我总能够忍住疲惫的眼睛失控般滴出的泪水,不让它掉出眼眶,因为如果眼泪滴落了,那么我的忍耐就将被惊醒”,可是,我的眼泪总是莫名的掉下来,所以我不够忍耐,不是我不坚强,只是有时候用眼泪洗刷一下眼睛,让我的眼睛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个世界,可以看见内心肆意疯长的孤独与苦涩。眼泪总是在不经意之间掉下来,我并非矫情的人,只是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喜欢哭了,或许,这也是一种释放吧!用眼泪洗刷所有的不开心,可是,眼泪终究是眼泪,解决不了事情,所以,学着去忍耐,学着去成熟。

决定回归安静,可是骨子里却不是一个人耐得住寂寞的人,所以年少的我,可以肆意的挥霍青春,不知不觉中生命已经走了好远,可是了启程,却不知道归期在哪里,只知道沿着荆棘的路不停的往前走,仿佛不到尽头绝不回头。没有归期,没有限制,只是不停地走啊走,最终还是有些人,有些最心爱的东西丢在了荆棘的路途中,我无法带他们一起启程,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归期是什么时候。

我在寻找,寻找和我一起远行的人。

如果,哪一天,我不小心把你们遗失,对不起,请提醒我,你们还在。

即使,远行的路很艰难,我也要去行走。我不是在逃离,而是在寻找归属。

路途遥不可及,我们一步一步的走向要去的地方。

总会有一天,我的世界会温暖起来,心不会再孤独。

或许,我真的应该去远方流浪,去寻找一个未知名的小镇,用雨水把我的世界洗濯一番。

被窝读后感(篇12)

上个星期在网上看到了这本书,立即就被这书名震撼了,于是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购到了这本书,并且在三天之内品完,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七堇年的这本书,应该是在述说着她的青春吧!青春的文字总是容易引起共鸣,那些美丽青春的文字总在拨动着内心阴暗角落处的心弦。

刚开始以为这是把阐述青春在被窝里葬送的故事,可是读完了才真正了解了一个人的成长,一个人的青春。青春是生命最温暖的被窝,是生命最华丽的裙袂。七堇年如是说。青春的我们容易幻想,容易冲动,青春的我们很单纯,很傻,甚至幼稚,可是青春让我们成长。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经历了快乐,痛苦,离别,伤愁,孤独,寂寞,我们在一步步接受青春的洗礼。曾经的人事都一去不复返,当年的美好如今只在记忆里存留,朝花不经露,只待夕拾。曾经最亲密人,最熟悉的事都远在天涯,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顾城说,人生很短,人世很长,而青春是人生最美丽的乐曲,无论怎样,青春的记忆总是无法抹去的,只是有时在庸俗忙碌的生活中我们忘记了青春,辗转中的快乐在百转千回中碎成了一地琉璃,我站在风中把它们扫进心底最阴暗的角落。我们都在追求着快乐,却常常忽略了生命中那曾经狂放不羁的青春,那个十八岁的美丽天空。

关于少年时代,冷暖自知,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一切将在被回忆肆意篡改的书写下,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中的空茫黑暗中,日日夜夜不停地坠落,终会尘埃落定。在我们的希望和愿欲的深处,隐藏着对于左邻右舍的默识,如同种子在雪下静静梦想,所以你要知道,我将在更大的沉默中归来。

曾经那无处安放的青春。

被窝读后感(篇13)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与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中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叶片笔直,伸向天空的方向。

是谁说过,不同的年龄有着不同的成长,到二十岁这一段是情感的成长。我们的青春将是一段充满了热泪、过错、美好、遗憾、希望与绝望的珍贵岁月,它仿佛是唐古拉山上留下来的潺潺溪水,带着来自雪山最纯洁的希冀,奔流而下,道路是那样曲折坎坷,但它痛并快乐地经受着沿途上的一切震颤。

七堇年在自序里写:“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诉说的话。”这多少让我们觉得熟悉,我们也已经开始每晚与作业战斗,在腥风血雨中常常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但总会在第二天视死如归地奔赴战场。

《花朵之蓝》里是一首美丽的骊歌,一场又一场的离别让七堇年感慨:“这就是成长吗?像一页页翻书的感觉。”她在那个夜晚与最好的朋友十禾拥抱,那一刹那让她觉得回到初见,怀里拥着的仍是那个桀骜的如矢车菊般主杆欣长的女孩,却不得不立即转身再见;她背着硕大的旅行包和母亲道别,恍惚中遇见母亲的苍老,让她狼狈逃遁;她在火车启动前望着来送行的朋友的身影,却又在火车启动时低下头来不让他们看到脸,只是伸出告别的手,压在玻璃窗上——平面的透明的离殇。然而她又在陌生的城市里邂逅了多年不见的熟悉面孔。我读到这里时忍不住翻开了我的同学录,在那里面尽是玩世不恭的言语显示出他们对这场离别丝毫不在乎的态度,但我却认为那是他们执意用快乐祭奠悲伤,为流逝的往昔与未知的来日作一个美好的注脚,那是一种希冀。张晓娴说:“每个年代都有一支骊歌,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支唱起来会流泪、听到也会伤感的骊歌。”我已尝过那支骊歌,所以我知道如今的相逢是一种缘份,我会珍惜。

《春别》里有一幕场景让我迷恋:“金黄色的阳光被教室的窗棂切割成规则的形状,撒落在贴满了标准答案和高考信息的白色墙壁上。知了的叫声被热风吹得一浪高过一浪,白衬衣在风扇的吹动下随翻动的试卷和书页一起不安分地鼓动着。”那是我们的校园中最美的风景。七堇年在这美丽的风景中奋斗着,而她的朋友青淮正流连在祖国的打好河山中,寄来一封又一封的明信片,却不写下只言片语,惟有最后一张写着:我不回来了。青淮的父母送她去国外留学,而七堇年只能留在教室,用抛头颅洒热血的方式过完高三。然而她已释然,她说:“青春的意义决不在于这炼狱般的高三,却一定需要这炼狱般的高三来锻造并借此加以最深刻的阐释。如同一把最锋利的剑,唯有最滚烫的炉温和最惨烈的淬火才能铸就。”这句话竟成了我的又一股动力,我因此想到未来的路,也许不仅仅是高三,还有更多的炼狱等着我们,但我们一定可以走过,除非我们被死神带走,那些苦痛其实不经意间就充实了我们的青春、我们的人生。后来七堇年循着明信片上的地址走过青淮曾走过的风景,却蓦然发现,自己找不到可以寄出明信片的那个人,即使有,那人也如候鸟般没有地址。这像不像是命运的戏弄呢?但若是我,我一定会在犹豫时寄给家,寄给我的父母,他们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青春里他们的身影最美丽。

这里面还有许多青春里或美丽或残酷或灿烂或疼痛的故事,收到一个七号桌球的礼物,花了七百多个夜晚写一封圆体字的信给一个男孩却得知他喜欢男生,不知城堡在梦中爱也在梦中的女孩等到了戒指断裂的那一天,还有伊加、曲和、康乔、叶笛……这段青春是饱满的,我们的也将如此。

“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隐忍平凡的外壳下,要像果实般有汁甜水蜜的肉,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

所以我决定照这本书中说的去做:“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感受到我的青春正蓬勃地生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因为它的头上有灿烂的阳光。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推荐13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推荐13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1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非常神奇的书,这本神奇的书的名字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杨哥小朋友,这个小朋友做事情非常不认真,其中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印象非常深刻。

有一天下雨了,杨哥和他变小的发明家爸爸跟着爸爸发明的作文魔盘来到了一家时光旅馆,他跟爸爸说:“咱们今天就在这里过夜吧?”爸爸同意了。于是杨哥推开了旅馆的大门。但是这家时光旅馆的入住条件是:必须要写一篇完整的作文。杨哥走进了房间。开始在电脑上打写作文,但是杨哥很没有耐心随随便便的写了一篇作文,爸爸看了之后说:“你写的作文不完整。”杨哥说:“没事儿的,收银台阿姨只说了保存一篇就够了。”说完他就去睡觉了,晚上醒来照镜子发现自己从一年级变到二年级,从二年级变到三年级,甚至变得白发苍苍。他越想越害怕,于是从作文魔盘里叫出了作文精灵。作文精灵告诉他“你的作文写得粗制滥造,你重新再写一篇完整的作文,就可以变回原样了!”这下杨哥耐下性子认认真真的写了一篇完整的作文。于是,他真的变回原来的样子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不能像杨哥一样做事情应付差事,无论学习还是生活都要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情,才能变成像杨哥爸爸那样伟大的发明家。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2

今年暑假,我买了一本名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的书。一拿到手,我就迫不及待的读起来。读完之后令我回味无穷,所以就想介绍给大家。

该书介绍了主人公杨歌和他的奇妙变小的爸爸。变小后的爸爸被杨歌装在自己上衣的口袋里,所以他是一位“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变小后的爸爸脑子里的潜能被激发出来,因此发明了许多东西。配置魔药,让人变完美。可是这件事被女市长知道了,于是她便骗走了魔药,让本市的药厂生产,世上的人都变成了完美的人,因此灾难就这让爆发了。

我特别羡慕杨歌,因为他有这么小的一个爸爸,去哪都可以带上他,而且他的爸爸还是很幽默,有一颗闪亮的童心。我还想像杨歌那样,可以吃下魔药,让自己拥有超能力,去帮助世上有困难的人,别人有难之时,用神奇的魔药去帮助他们。我还要用魔药使植物有生命,和我一起玩耍,让邻居老奶奶的小猪快快长大,让我自己变成“超人”拯救世界。

这本书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合理运用科学技术,否则后果像书中一样,让机器人奴役人类。有时候一个疯狂的遐想也有可能变成现实,只有你肯付出就一定有收获,人一定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不要盲目的相信世界上有真魔药,就算有也不要想者用它不劳而获。我希望杨歌的爸爸变回原来的模样,继续他们幸福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一个令你终身难忘的好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3

你们读过《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没读过?那我给你们讲讲吧!

先从为什么杨哥爸爸能装在口袋里说起。因为杨歌妈妈常常骂杨哥爸爸,骂一次他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七十九次后,杨歌爸爸从一米八的男人变成了拇指小人。待在杨歌口袋里,成为了他的“教育部长”。

虽然他们家穷得叮当响,但杨歌爸爸总是发明东西,他不惜倾家荡产,买试管、烧杯等试验用具,发明了各种东西:吹牛机、后悔药、时光机、缩小机.......而杨歌不止一次替爸爸背黑锅、遭绑架、被抢劫。但是,杨歌爸爸并不想损人利己。他不甘心发明失败,但他一旦发现发明有问题,一定不惜摧毁发明,以绝后患。

有一次,杨歌爸爸发明了后悔药,但却被"Mr贾"剽窃了,给“猴子”偷走了。不但将很多人卷入混乱,还把自己给害惨了。最后,还将全人类(不包括杨歌与他)退化。而一只猩猩用后悔药反超了人类,让同伴们先学会用火,直立行走,使用工具,成为了地球主人。

虽然最后两人(杨歌和他爸爸)回到了现代,但杨歌爸爸发出以下感慨: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不懂得珍惜,吃一火车后悔药也没用。我们得认真对待一件件事情,一次次抉择,不做后悔事,人生才无憾!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4

寒假里,我看了几本有趣的课外书,它们既好笑又有趣,在开心之余,又让我收获了许多人生的道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

《神奇宝瓶》的主人公是小学生杨歌和他只有拇指般大小的爸爸。爸爸怎么只有拇指般大小?又怎么能装进口袋里去呢?原来呀,杨歌的爸爸是一个一米八五、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可杨歌的妈妈总是骂他,每骂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他就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人儿爸爸对科学发明有着狂热的爱好,他发明了一个“神奇宝瓶”,可以吸取他人的好运,排走自己的恶运。借着“神奇宝瓶的”帮助,杨歌一下子成了事事顺心的人——上课提问时,只要他会的,老师一定提问他,并时常获得表杨,他不会的,老师绝不提问;要快迟到了,他也能“恰巧”赶上公交车,一路绿灯赶到学校……人们开始狂热追捧这种小瓶子,人人都将自己的恶运吸走,由于宝瓶装不了太多的恶运,人们只好把恶运转向地球。科学狂人――猴子再次越狱成功,他也想借助宝瓶实现称霸世界的疯狂野心,然而,地球终于承受不了这么多的恶运,面临的将是它的毁灭……

读完这本书,首先,我很佩服杨歌爸爸,他热爱发明,善于创造,甚至很多发明风靡全球,本该享有名誉和财富,当他并没有想靠他的发明一夜暴富,而是继续将发明改造着,创新着;当他的发明被坏人利用时,他也和儿子杨歌挺身而出,阻止恶人用本可造福人类的发明搞破坏,危害社会,最后不得不毁了这个“神奇的宝瓶”……

其次,从“神奇宝瓶”这本书中,我还明白了:人不能投机取巧、靠运气生活,而是要脚踏实地,面对现实,做好我们手中的每一件事,过好每一天。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5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爸爸,他们有的高,有的矮,有的胖,有的瘦。可你知道“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我告诉你吧,这是我寒假里看的一本书,它是杨鹏写的,可好看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杨歌的爸爸因为一直被杨歌的妈妈训斥,变得很小很小,就像一个袖珍玩具。他工作也没有了,就每天装在杨歌的口袋里,陪杨歌上学、做作业。

这本书令我难忘的是杨歌的爸爸。我觉得他是一个拾金不昧的人。杨歌在上学路上捡到一元钱想占为己有,爸爸看见了,就教育杨歌把钱交给了警察叔叔。我要向他学习,捡到东西要还给失主,绝不能自己要。我觉得杨歌的爸爸还是个勇敢的人。一次,他们去逛北京香山,遇到了三个歹徒,逼他们交出钱。杨歌的爸爸为了保护儿子,勇斗歹徒,十分勇敢。幸好警察及时赶来,抓住了歹徒。以前我写作文经常依赖妈妈,遇到不会的数学题,常常要妈妈教我。今后,我要学会遇到困难少依赖别人,多动脑去克服它,做一个勇敢的小男子汉。

让我们向杨歌的爸爸学习,做一个好人。同时,我们也要尊重自己的爸爸。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6

寒假期间,我在口袋里看了爸爸的书,我又好奇又困惑。 我记得的父亲有一个高大而强壮的身体,书中的父亲太小了,他可以装在口袋里,我等不及要打开书看了。

这本书主要告诉主人公杨格的父亲,因为他的母亲不断责骂他,责怪他,导致他的父亲只有拇指大小。 因此,他只能填补杨格的口袋,监督杨格在学校的学习。 身体变小也给父亲的生活带来同样的影响,例如:父亲打个电话花两只老虎的力量,他必须先爬起来,举起一个汽车大小的接收器。 每次我打电话,爸爸都像跑马拉松一样累。 当然,变小也会让爸爸的大脑变得更聪明。 他总是能发明新事物。

爸爸没有预订,因为他们觉得小体崩塌,但克服了困难,越战越勇生活,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了困难轻易放弃,和许多伟大的男人都不要放弃,他们的信念坚持到底,终于成功了。因此,他们将不得不从那些谁是成功的人生去学习,我的父亲想了解更多的书。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没有遇到一点挫折撤退。

《装在一个口袋里的爸爸》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也是值得我们大家一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7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的名字让我产生了好奇。为什么爸爸会装在口袋里呢?难道爸爸是个小矮人?我带着种种疑问去书里寻找答案。

故事的主人公叫杨歌。他的爸爸原来也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因为他的爸爸每次做错一件事,他的妈妈就骂他一次,每骂一次,爸爸的身高就缩小一点,最后爸爸就变成了拇指小人,装在杨歌的口袋里监督他学习。

有一次,杨歌和拇指爸爸在他家的小阁楼里发现了一本古书。这本书竟然是齐天大圣当年留下来的,如果XX其中的口诀,可以让人学会七十二变,一开始他们的变身魔法总是弄巧成拙,比如把猫和猪变成了猫头猪和猪头猫,杨歌也变成了警察围捕的绿毛怪,还长出了一条长长的除不掉的猴尾巴。渐渐地,杨歌能够自由的运用口诀,像超人一样做了不少好事。不过,七十二变是把双刃剑,古书若落入坏人手里,灾难即将发生……

坏人统治了地球最大最先进的国家A国,他把A国总统变成乞丐,把自己变成A国总统。要求地球上所有的国家都成服与他。杨歌和他爸爸知道后运用七十二变救了A国,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因为杨歌和他爸爸做了许多好事,他的爸爸最终又变成了五大三粗的壮汉。这本书我看的爱不释手从中学到了很多。多做好事,最终会有好报的。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8

如果小红帽没有被大灰狼吃掉会怎样?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没有被冻死会怎样?如果狼来了里的孩子没有骗人又会怎样?如果……想知道答案吗?还不快来看看《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童话大冒险》。这本书用生动有趣的语言讲述了平时不爱看童话,却需要在课堂上分享童话故事的杨歌,通过他爸爸发明的故事穿梭机进入了童话世界,身临其境地参与一个个童话故事。可是,爱管闲事的杨歌总想改变故事的发展,结果扰乱了童话世界里的秩序,导致童话世界里的坏人们都来到了现实世界中作恶。经历了一系列冒险故事,杨歌和爸爸用时光穿梭机回到了原来的世界,杨歌劝爸爸扔掉做了一半的故事穿梭机,才最终结束了这场混乱。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童话故事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在现实生活中同样如此,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秩序,不能因为自己个人的喜好,而改变事物的运转规律。秩序一词,意思是有条理的、有组织地安排各构成部分,以求达到正常的运转或良好的外观状态。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同样如此。乘车时,要先下后上;学校里,不能追逐、打闹;进入图书馆要排队过安检,有序借还书……如果不遵守秩序就会出现和书中一样大大小小的混乱,就好比现在的共享单车,就出现了‘单车之惑’!

共享单车的出现,确实是一个伟大的.创新。但是它在给我们带来了便利和环保的同时,因为人们无序的停放以及商家的相互竞争,给我们带来了‘单车之惑’。前几日媒体报道,在杭州上城区的某个停车场内,堆放了上万辆被城管暂扣的共享单车,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在路边的绿化带经常会看到被随意丢弃的单车;就在我们家门口的地铁站平台上,挤满了五彩斑斓的共享单车,虽然单车色彩缤纷,但却阻挡了过往行人的通道。除了违停的问题,被人私占、破坏的现象也是比比皆是,有人用破坏二维码、私自加锁的手段将其占为己有;甚至还有将共享单车丢弃、肢解的现象。

小小的单车反映出了秩序的重要性,本来是一个好的创新发明,对我们有利的好事。却因为无序,变成了坏事。读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童话大冒险》使我对这一道理更加深刻明白。希望‘单车之惑’在不久的将来会很快解决,希望现实中的杨哥和爸爸能够和书里一样,亡羊补牢,给美丽天堂杭州增光添彩!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9

故事的主人公叫做杨歌,杨歌的爸爸原本是一个非常高大的人,只因为天天被杨歌的妈妈骂,所以最后变得跟个拇指一样大。天天待在杨歌的口袋中,所以,这本书就叫做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只因为有一次杨歌的爸爸被一本厚厚的书砸中了,所以杨歌的爸爸醒来以后,就拥有了一个超能力,那就是预测未来。

有一次,院儿里来了一个活了150岁的半仙。但是杨歌和爸爸都不相信,准备拆穿那个假的半仙,因为那个假的半仙也自称可以预测未来。有一次,半仙帮助邻居找到了丢失的金子,所以大家十分崇拜那个所谓的半仙。所以,杨歌和他的爸爸准备和他比拼一下。最终杨歌和他的爸爸运用真的预测未来,打败了那个半仙拆穿了他,并把警察叫把他抓走了。原来,假半仙是通过电脑技术探测到了丢失的物品。

一天夜晚杨歌的爸爸梦到了一个可怕的噩梦,关于一场地震,所以杨歌的爸爸就认为马上有一场地震发生。所以就到地震局告诉了所有人。刚开始很多人都不相信,最后大家终于相信了他们,不过一会真的开始地震了,是杨歌和他的爸爸帮助了这个城市逃过了一劫。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感触,我们要学习杨歌和爸爸面对骗子的勇敢,坚定,和预测大地震后通知所有人时的坚持不懈和努力。所以我很推荐大家读这本书!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10

阅读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后,我知道杨歌非常想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竟招来了一把神秘的金钥匙,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绝对的正确。杨歌成了一个聪明绝顶的小天才成了小学生的榜样,他非常高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却不以为然在金钥匙的帮助下,杨歌成了无敌英雄,却遭到了别人的痛骂,原来金钥匙里有一个王子,王子深有感触的说: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巫婆却争辩说:永远正确才好。巫婆无法与他争辩出结果,于是就把王子锁到钥匙里。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魔力金钥匙告诉我们人不能只追求正确,只有有了爱,一切才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有了爱才会懂得关心别人,尊重别人,不能轻易冒犯别人,这样别人才能尊重你。

我真佩服杨鹏叔叔,因为杨鹏叔叔写出了一本本的小说,深受我们的喜爱,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我从新报里知道他上学的时候父亲给了他一千元的人生启动资金,创造了智慧的结晶,这些年他的一些作品正在呈现良好的普及效应,大小读者,学校都自发推荐他们。这些作品的重印率、销量,在不断的猛增,他曾体验过一个收入低微,但全家和睦的工友家里生活。他曾有写含着泪笑这篇童话小说的冲动,他的作文,必须达到三个审美标准:不可思议的想象、不同凡响的夸张、不可复制的喜剧,而这:你希望自己的心理年龄是几岁?杨鹏说:永远十四岁!

我最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他的开头总是说一些或做一些不对的事情,可通过他们父子俩的精心思考下找到了一些我们领悟不出的道理,并加以改正,比如说这一册告诉我们,无论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其中包括着,对朋友的关心,对小孩的爱护,对不同家庭的爱心都让我感同身受,他还教会我如何做一个诚实的人,有爱心的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记住,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11

自从看了第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就爱不释手,前前后后买了28本这个系列的书,因为有趣又搞笑——“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爸爸竟能装在口袋里?”我一定要去看看,每一本书都能勾起我浓浓的兴致。

爸爸有预知能力,而且给大家带来了许多好处,有预防万一;有帮警察破案、抓小偷;还有帮全市人民躲过了一场大地震……虽然预知能力的好处也不少,可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爸爸的预知引起了有些人的怀疑和贪心,想要利用爸爸来帮自己达到工作顺利、学习进步、彩排中奖、一生平安等目的。甚至连儿子杨歌都想让他帮自己考好、作业做好;还有妻子也想让他帮自己中彩票、发大财!可怜的爸爸,无可奈何,只好答应他们的要求。爸爸便开始预知,可别的没预知到,倒预知出傍晚要地震!父子俩心里一惊,赶紧跑到市长那儿去,上气不接下气地给市长讲了个清楚,市长知道爸爸的预知能力没有半点差错以后,立刻让全市人民逃到郊区去,就在这时地震了!好在全市人民都搬走了,但爸爸被一块石头砸晕,醒来的时候预知能力就没有了。这是祸,但也许也是福,“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呀!

书中还有很多的故事,讲述了爸爸和儿子的冒险生活,幽默又风趣。我的爸爸也像杨歌的爸爸一样,虽然有缺点,但还是无私地保护着我们一家,为我们遮风挡雨。虽然爸爸在这个世界很渺小,但依然是我心中的“超级英雄”。

11月,我们学校举行运动会,我特别想参加,排除万难,积极争取,我终于成功参加了400米赛跑。比赛开始了,我立刻以神一般的速度冲了出去,我总觉得自己练过武术,有耐力,而且喜欢跑步,我以为我是“超速王”,可强中自有强中手,跑到一半时,就看到身边的跑友嗖嗖地冲过去,我的自信心降低了,也有些体力不支了,但我想“我不能放弃、不能半途而废,一定要加油!”我不断地给自己打气,到了最后一圈,我感觉体力真的要耗尽了,多一步都不想跑,已接近崩溃的边缘。突然,我的脑中划过了一丝记忆——杨歌,还有他的爸爸。

是呀,“成功都是需要付出努力的,我应该像他们学习。”我鼓足最后的勇气,百米冲刺啦,我终于坚持冲到了终点线,虽然只获得了第三名,但我坚持了下来,而且能积极主动参加班级的活动,当遇到困难时也能积极想办法,妈妈总说,“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也慢慢相信了“坚持就会有奇迹”。不管我们学习还是做事情,一定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努力做一个对学校、对社会有用的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12

今年的寒假依然有红红火火的新年,许许多多的游戏,有趣的运动,以及各种可口的糖果,但我依旧不忘读一本好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身体调换机》。你们肯定一听名字就被吸引了吧,你先别急,就由我来当导游带着大伙们进入书的世界。

杨歌的爸爸以前是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大汉,后来天天被妈妈骂,最后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

爸爸因为变小了之后,智商也提高了很多,发明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有天才制造机、返老还童药等等,但也没少惹麻烦。最近爸爸发明了一块像手表又不是手表的东西——身体调换机,它可以调换人与人的身体。杨歌也想要试一试,他先把自己变成了班上的好学生陈雪虎,又把自己变成了宇航员并在月球上改了一首诗,床前地球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地球,低头思故乡。又过了几天,杨歌看到了一个彩色头发的男子撞到了一个盲人,还不道歉,伤了盲人的自尊心。爸爸就把七彩男的角色和盲人的角色调换。七彩男知道了当盲人的痛苦,便和盲人道了歉。杨歌和爸爸又用身体调换机,阻止了一场世界大战。后来杨哥就再也没有和任何人交换过身体,因为爸爸把调换机毁掉了。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和各自的本事。同时科技也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就能造福人类,但是用的不好也能销毁人类!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篇13

这学期我读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杨歌的爸爸,他原来是一米八的大男人,然后他一直都找不到工作,杨哥的妈妈就整天骂杨歌的爸爸,最后变成了拇指小人,但杨哥的爸爸,并没有为自己变成小人伤心,他后来成发明家。但每次发明都被“猴子”偷走,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不惜一切代价来拯救世界。

比如:一次他们发明了“变大药水1号”,为了试一试怎么样?然后就用妈妈刚买来的芦花鸡做试验品,结果无限放大,最后被送到太空。但他们并不放弃研究,又研究出了“变大药水2号”,但最大没有无限变大,是每隔一段时间变大一点儿……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父子那种坚韧顽强的精神所深深的打动了。不管生活给予什么样的困难,他们都能乘风破浪,最好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他们父子一样有与困难作斗争的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的时候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半天也做不出来。那时夜已经很深了,我的眼睛朦胧,便放过了这道题,心想反正明天老师会评讲的,到时候把老师说的抄下来不就得了,神不知鬼不觉,轻松又省事。当时我就为自己聪明沾沾自喜起来,但没想到这样是把自己推进了一个大坑,一个一旦掉进去,就爬不上来的大坑。就这样,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为自己找借口,一次又一次的原谅自己。直到期末考试的时候,我这个平时每门儿都是95分以上的尖子生,竟然平均分不足80分,这都是因为自己的知难而退。如果,我当初想他们父子俩一样坚强,积极地克服困难,我也不会加入到差生的行列。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不仅内容丰富,而且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往直前,坚强面对。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推荐13篇


建议您阅读一下《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小编认为它将会启发您,相信本网页所提供的内容能够为您提供帮助。读后感是对我们读书经验与感悟的总结,我深受此作品的感染。读完一篇文章可以让我们受益颇丰,因此我们必须写下读后感,以将它们积累起来。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1】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以前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最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向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样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潜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就应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杯具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理解克莱的感情。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取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取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貌,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够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应对现实感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2】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我心情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平静。托马斯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它的价值,我不想多做评论,单纯就这本书的价值,我还是比较看好的。在这里,我只是想很简单的阐述了一些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见过“冤家路狭”,我觉得很伤心、很沮丧,眼泪在眼筐里不停打转,终于流泪了。不过我也读完了这部小说,虽然早有结局,可是我真的看到的时候就有些难过、是很难过。

多少词汇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一个来自美丽国度的小女孩,虽然有高贵的血统,但是内心仍然单纯。美不光一个外观,更是一种由心脏散发出的表现。

可是她的结局并不好,我在想一个天真纯洁的女孩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她有什么错?美丽?天真?自尊?也许单纯是你的美丽之源,也是你的悲痛之源。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3】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平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习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4】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5】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6】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当她爱上克莱时,她那样热烈而坚定,像一个朝圣者扑倒在圣像面前,我由此想起叶芝的诗句来:“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从此,在她的心中,克莱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克莱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让爱情的光辉把自己包围起来,把那过去的苦恼全部忘却,把那些日夜纠缠她的疑虑、恐惧、羞耻全部摒弃。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女人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灵魂,才更具声色香味,更具无边的美。

然而,她逃不过的种种不幸接连到来:无耻的亚雷,夺取她的幸福;还有那软弱的克莱,如此辜负了苔丝的爱……现在想来,轻浮的纨绔子弟仍然到处都有,世俗的偏见也总是顽固和强大。一个女人悲痛的历史对于她自己可以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别人,也许不过是一场笑话。一个社会缺少同情,缺少爱,这似乎是一件比苔丝的故事更让人痛心的不幸的事。

最后,在绝望中,她杀死了亚雷,而人间那所谓的“正义”也杀死了她。

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人是一个限制”,我此时也想到,时代也是一个限制,人自身的限制和时代的限制使很多不幸的事情产生出来,并一直产生下去。伟大的人当然是有的,他们甚至超越了时代,走在前方去引领,但那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裹挟在时代的激流或缓流之中,在自身的局限中曲折的前行。凭良心说,谁都希望现实的社会在理性中运作,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又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做的了主的事,它还真正需要很多很多人并且不止一代的艰苦努力。

从苔丝的悲剧,我想到,真正的爱情势必会给我们希望和力量的,会教给我们勇敢和崇高。所以,朋友,摒弃迁就、勉强和一切的不坚定吧,勇敢地去追求,去聆听,相信自己的心,相信自己的心可以不因世俗而屈服,相信自己的心会因爱的洗礼而变得更光明,更美丽!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7】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8】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杯具,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好处。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但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但是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理解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齐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期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向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简单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最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感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完美的感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能够为了他去死的人。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

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期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但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期望也给抹灭了,即使之后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能够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杯具。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就应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就应为他们带给一个能够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杯具。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必须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9】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10】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11】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12】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13】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可以用两个词和两个短语来形容自己对这本书里文字的感受:凝练,华丽,淡淡的悲伤,丝丝的怀念。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清楚的是,我知道在我的青年时期里,每天过着拷贝一下的生活,往往复复,复复往往的生活着。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

“春”是美好的,快乐的,积极的。偏偏在前面加上了“青”字,“青”在表示颜色时有三种解释:绿,蓝,黑。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青年生活就如这三种颜色,要么生机,要么沉郁,要么黯淡。

我青样的年华里,每个无助的夜,用被蒙住头,发泄委屈。把自己扔进黑暗,窃窃的笑着自己懵懂的念想,把自己扔进冗长的寂静。就是这样一个被窝,一个承载自己心境的天地却成了青春的坟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终结?

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之上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开就败在循规蹈矩的生活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我想,被窝也许真的是青春的坟墓吧!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江 旋

我一直青睐于七堇年写的一本书,《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她那略带伤感的文字深深打动了我。

书中是这个少女对青春的悼念。我看着,竟然不能自拔。或许我和书中的她一样,在青春里彷徨,不知所措。

七堇年用笔描绘着她的青春。从一串犀利的排比句,到一种心酸的冷幽默,最后记起的,只是教室顶上刺目的日光灯。不了解的人,戏虐地说她是多愁善感,可我认为,那只是每一个青春少年心里秘密的孤独。

我宁愿相信,这样的苍白,就是青春。

青春在我眼里,没有抒情文里柔软的绿色,至少那成堆的习题和卷子之间,让我想不到一种冷在全身蔓延开,渗入皮肤,无可把握。

七堇年说:“那是一种盲目、消耗的状态,照管自己的生活,打理那千头万绪的杂念,睡自己铺好的被窝,吃自己餐盘里的饭菜,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这就是青春吗?

我开始注意自己的青春。总是在一场场的考试中徘徊,艰难地考完语文,又要可笑地算着什么时候考数学;考完数学,又要呼天抢地地去背历史……。考试过后,在桌上累计着自己的成果,最后绝望地倒在桌上,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能进A组吗?

曾不甘心地买来奥数,却在做第一题时就甘拜下风,在草稿纸上愤恨地划出毫无逻辑的演算;在无限地做题时抬起头狠狠地叹口气,却在下一秒瞟向钟,又立刻忙碌起来;在攻下最后一题时,我独自把凉了的牛奶苦涩地喝完,摘下眼镜,关灯。

只是青春促使我不停地匆匆,情不自禁,不能停下。

可又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和七堇年一样,开始喜欢上这种杂乱无章的青春?

在书里,七堇年总是喜欢在深夜里看书,做题,喝牛奶,数星星,有时候诗意兴起,吟几句小诗,倒也忘了青春匆匆的烦恼。

我是那么羡慕她的自我调节的小资情调,即使是在那没有空隙的青春里。

在深夜里点灯熬油,自己看着身边的一叠考卷,竟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这这就是青春的步伐?

我不是一个洒脱的人,我所能做的,就是拿那一张张漂亮的答卷缀点我的青春;我不是一个软弱的人,我能做到的,就是单枪匹马地参加无休止的你争我夺,挤进那光荣的前三,不顾自己是否已伤痕累累。

我开始喜欢这种考试,这种争夺。因为它们,我才醒悟,开始在青春里大步奔跑,即使窗外秋冬严寒。可青春,还是一样的保持着它那独特的、残酷的美丽。我不断告诫自己,就像七堇年曾经提醒自己,不要眷恋温暖的被窝。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猛地停下,抬起头,惊惶地落下一泪,来埋葬自己所浪费的青春。看见过去怨天尤人的自己,在人群中一闪不见,那些曾被自己搅拌得十分苦涩的青春,化为烟,散开。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深深影响了,我的内心竟因为这本书,发生了改变。从曾经的懒散,到现在的领悟,将它看成是青春的种子吧,埋在土里,等待着有一天,破土萌发,硕果累累。

终于学会了欣赏自己的那美妙青春,如同欣赏一件杰作的上衣,色泽华丽沉静,剪裁精彩。就如七堇年所说,似水年华,如梦光阴。

推荐参考:《老人与海》读后感300(13篇)


孟子曾说过:“饱食、暖衣而无书教,则近于禽兽。”在我们在读一本中外经典名著时,会从中感受到与我们以往认知中不同的东西。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都看过哪些中外经典名著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参考:《老人与海》读后感300(13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1

他决心做自己一个人的英雄。

生活的种。种苦恨辛酸会磨去人的棱角,岁月的流逝也会给人留下风霜,而有多少人,在这过程中一并把自己的意志和毅力消磨了?有多少人,在困境中选择了妥协,在失望中放弃了自己的执着与追求?又有多少人,在桑地亚哥老人这种境地里,选择割去鱼线,驾着船带着八十五天没有钓到鱼的耻辱回去?不,这耻辱不在于失去了鱼,而在于在软弱的驱使下在死亡与失败中选择了失败,与文中所言相反,一个人没有被摧毁,却被打败了。

真正的失败,是自己的意志,屈服了。

那些人放弃的不仅仅是鱼,而是梦想,成为一个英雄的梦想。每个人意气风发时可能有种。种向往,可能想要成为一个英雄——强大,有所作为,令人仰望。可是英雄最强大的不是外在的力量。而在于他不肯放弃服输的意志。一个人想为他人所仰望,必须要自己认可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认可也不是逆境中的一再妥协,而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不愧于英雄之名。

桑地亚哥老人没有失败,因为他的意志没有退溃,大鱼没有使他放弃,鲨鱼也没有让他绝望。他竭尽了自己的力量,最终成为了大海上仅他一人知晓的英雄。是的,他原本只是一个平凡的渔夫,可是他的身形震撼了多少人的心灵,也让多少人明白了自己失去了什么,更让我真正明白,何谓英雄。即使在书中,他只是一个人的英雄。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2

故事主要讲的是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着出海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绑在小船的一边。但是这条大马林鱼的血招来了鲨鱼。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到村子时,大马林鱼被鲨鱼吃的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原先有一个叫马诺林的孩子跟随圣地亚哥一起捕鱼,但是由于圣地亚哥已经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所以孩子的父母便让马诺林回来。这些鱼就好比金钱,一个人有钱和没钱是一样的,不要在一个人有钱时就追随他,没钱时就离开他。就像这里的马诺林的父母一样,老人捕到鱼时就让孩子跟着他,没捕到鱼时就离开老人。

马诺林的父母和那些渔民认为老人圣地亚哥倒霉到了极点,如果孩子再跟着他,便会跟着老人一起倒霉。我认为没有绝对的好运和绝对的倒霉。这一切都在人为。被渔民们说是倒霉到了极点的老人最后不还是钓到鱼了吗?我相信,老人的生活会越变越好!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做什么事没有绝对的好运和绝对的倒霉,关键看你努力去做了没有,有没有认真去做。二是做什么事情要坚持,顺境时不要得意,逆境时不要轻易言弃,坚持到底就会成功!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3

合上书本,我闭上眼睛,大脑里回忆着《老人与海》这本书中跌伏曲折的故事情节,脑海里浮现着这本书中老人坚强的硬汉形象。文章中作者设计的老人硬汉形象,把勇敢,坚定不屈这几个词的道理诠释的无微不至。

一个老人来到海边求生,几天都没打到鱼,干粮要吃完了,终于有一天,他把网撒下去时网到了一条巨大的金枪鱼,他奋力把网拖到岸上,但又遇到了鲨鱼如潮水般的攻击,他奋力抵抗,终于把鲨鱼赶了回去,但是,老人捕到的金枪鱼也只剩一条鱼尾巴了。

虽然老人有捕到鱼但也被鲨鱼吃得差不多了,但是老人敢于与鲨鱼搏斗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精神,使我向老人肃然起敬。他并没有像其他渔夫一样,抛下渔网和鱼抱头鼠窜,而是拿起自己的武器,与鲨鱼进行拼搏,老人这种精神,不就像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的那些坚贞不屈的英烈们吗,他们都聚有一个精神,那便是不畏强权,奋战到底,这本书的老人教会了我做人,要努力奋斗,不能随随便便,就放下自己的武器,举起自己的双手,向敌人屈服,要坚持自己,用自己的努力、奋斗击退对自己人生道路的威胁险阻!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4

一次次出海,老人对自己充满着坚定的信念,虽然,在这四十八天里,老人一条鱼都没有达到,但是,老人并不放弃,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打到大鱼。

这就是作者笔下的一个坚定、和蔼的老人,同时作者也正是用老人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永不磨灭的信心来作为小说的主线,贯穿全文。

这本小说的内容非常的简单,主要就讲了老人在海上与大鲨鱼搏斗的情景。但是,这本书对于六年来读了不少书的我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初看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非常的短,应该很好读,于是,我便草草地扫了一眼。结果读完之后,别说很好读了,就连书里面讲了什么我才只读懂了一部分,原因是在这本书中,作者在老人与鲨鱼搏斗的时候,运用了许多的细节描写:动作、语言、环境……“我没有抽筋,”他说,“它很快就会浮上来,不过我能坚持住。你必须坚持住,这是不用说的了。”……这是我列举的作者对老人的语言描写,由此看出,这就是作者笔下的老人,坚持、执着、顽强、有着永不磨灭的信念。这正是作者在写作之中的匠心独运的地方,从多个方面的写法来渗透进去,同时,在写法上,也从不同的角度来写出了老人的特点,这也正是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也真是这本书最令人难懂的地方!

这是一本书,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书的特点由我来感受,反复品味,这将会是我的写作素材!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5

《老人与海》讲述的虽然是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但看过它的人都会被感动。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所以我很敬佩老人!我也要做一个像老人一样勇于战胜学习、生活中各种困难的人。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6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精彩的小说——《老人与海》。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他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打鱼老人桑迪亚哥的故事。他运气不佳,已经八十四天没钓到鱼了,可他不肯向命运屈服,而是决定去更远的海域探索。在那里,他果然钓到了一条大鱼。可这条鱼太大了,反而拖着他的小船往深海游去。老人并不服输,决心与大鱼对耗。尽管他的右手被钓索割伤,左手也累得抽了筋,肩背被钓索勒得疼痛难忍,但是老人凭借着必胜的信念,咬牙与大鱼周旋,苦苦坚持了三天,终于制服了大鱼。他把大鱼绑在船舷上返航,可大鱼的血引来了一拨又一拨鲨鱼。老人并不服输,他勇敢地跟鲨鱼搏斗,先是用鱼叉刺,鱼叉丢了就用刀子扎,刀子断了就用短棍揍,短棍被抢走就用舵柄砸,舵柄断了仍继续用断了的柄杆戳。经过不懈的奋战,老人终于回到了家。可不幸的是,他的大鱼却被鲨鱼啃得只剩一副骨架。

虽然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是老人这种不服输的精神令我非常感动。

我过去下围棋,总喜欢欺软怕硬:一见到比我弱的对手就格外勇猛,可遇到高手则心里犯怵,稍落下风就赶紧推盘认输。有一次,我在网上碰到一个高手,连下几盘都早早举了白旗。没想到他竟在对话区里笑话我。后来每次再遇见他,都被他叫做“投降小能手!”,气得我鼻子都快歪了。可是,这也激起了我的斗志。我认真磨练棋艺,还经常找他去对局。尽管总是大败而归,但我决不肯再早早认输,而是每次都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刻。终于有一天,我下赢了他。那一瞬间,我开心得差点蹦起来。

在《老人与海》中,老人桑迪亚哥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练棋也好、学习也罢,都不能轻易服输。只有抱着必胜的决心去做,才有可能成功!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7

茫茫大海,波涛汹涌,翻滚着浪花。白浪拍打在岸上,岸边,一位老渔人在补着一张破麻布做的帆。他已经八十四没捕到任何东西了,但他今天依旧出海,愿上帝慈悲。可怜的老渔人,经九九八十一难,一条大马林鱼总算捕了上来,可谁知惊喜后,是更大的风波。马林鱼被鲨鱼啃的只剩下头和尾,老人之辛苦又付之东流。

或许,渔人的努力没有得到回报,但是正如那句话: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渔人捕鱼失败了,但他没有失掉精神。“它们像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不放弃,不认输,这才是《老人与海》宣示的道理。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郑板桥的《竹石》便也是这个道理。他幼年丧母,父亲辛苦将他拉扯大,却四十多岁才考上进士,只落个小小的潍县县令。“谁知“一入‘官场’深似海,从此‘县令’成路人。”官场的黑暗,让他辞官。“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

但他从不低头,从未苟且,以诗泄愤,留下此后如此之多的千古绝唱。郑板桥辞官路上,迎面而来一艘船,大条幅上映着鲜明的“奉旨上任”,而我们的小郑同学气势不能输呀,便也亲笔提了“奉旨革职”。

两船相遇,船上的人要求郑燮让开路,不料郑同学立即就问:“你有什么神气的!你奉旨上任,我奉旨革职,都是‘奉旨’,我为什么要给你让路呢?”立即让那位官人无言以对,后他打听此人便是郑板桥,立刻改了副嘴脸,和颜悦色的派了一个人去讨他的字画。

而郑板桥听说此人是用钱买了个县令,正要上任。这个人名叫姚有财,家中有钱,除了吃喝嫖赌,没有别的本事。心生一计,想借机羞辱他一番,所以佯装答应,手书一诗相赠。

“有钱难买竹一根,财多不得绿花盆,缺枝少叶没多笋,德少休要充斯文。”搞得我们姚同学更尴尬了,不同流合污,孑然一身,宁可辞官,依然坚持精神上的胜利,不追求物质上的满足,这就是我们敬佩郑板桥的原因吧。

老人还在补这那旧帆,竹子依然挺立在风雨中。狂风呼啸,“任尔东西南北风”;电闪雷鸣,“挺然相斗一千场。”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8

他的双手被绳索磨出了一条条深深的伤疤,那是老人在对付大鱼时留下的。这些血淋淋的伤疤犹如鲜花般绽放,它们更像是老人荣耀的象征。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到了下文中的老人,有时我宁愿希望我从来都不曾遇见他,但又一次次被他的精神所折服。我和他一起出海,一起打鱼,一起讨论棒球赛。他还有一个帮手,是一个小男孩,他总是用钦佩的目光看着老人。奇怪的是,在以后的八十三天里,我们从未打上过大鱼,每次的出海从充满希望变得近乎绝望。在第四十天时,男孩也离开了,这使我不免有些忧伤,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时常想起男孩,不免也有些孤独了。我不知道这种失落的日子还要过多久,但老人总是深邃的眼光告诉我好运就快来了。于是每个清晨,我都站在海边向海神祈祷,期待着大鱼的出现,但现实总是差强人意。

这是与老人并肩作战的第八十四天,依旧没有任何收获,我颓废极了,呆坐在船上,任其随波逐流。转眼看看老人,没有丝毫认输之意,他消瘦而憔悴,脖颈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眼里是对明天钓上大鱼的期待。上岸后,其他渔夫看着我们依旧空荡的渔网,有人脸色沉闷,有人窃窃暗喜自己没跟老人一起去,八十四天的一无所获,成了渔夫闲聊时的笑谈。

老人对这些并不在意,他相信他是有能力捕到一条大鱼的,他收起了用面粉袋的布片打满了补丁的船帆,习惯性的将它放回屋内。这时,男孩为老人捕来了明天的鱼饵,他想明天和老人一起去捕鱼,但被老人回绝了。男孩已经在另一条船上得到了不错的收获,老人不愿让他失掉捕到大鱼的机会,男孩回家了。夜幕降临,老人点着油灯,随意吃了点东西,躺在椅子上睡着了。月光照进来,撒到老人身上,他的影子宛如一条鱼,一条大鱼。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9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他的作者是海明威,你想知道内容吗?那就和我一起了解一下吧!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在二十世纪中叶的古巴。主角人物是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配角是一个叫马诺林的小孩。这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快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来对抗着那些小鲨鱼。

最后,大马林鱼被吃的只剩下了鱼的骨头了,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也许结果会是失败的,但要努力才能不失败,教育我们要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10

一个老人,独自在辽阔的大海上航行,海风呼呼的刮着,他的面容是那么的慈祥,背影虽然孤单,但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这个老人:圣地亚哥,一连几个月都没有收获。后来钓到一条大旗鱼,跟他缠斗了两天两夜,终于把他刺死了。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在返回途中,他遇到鲨鱼。这些“小霸王”们把大鱼吃的干干净净,等他进港后,可怜的鱼儿曾存在过的证明只剩下那副骨头了。

在生活中,我们也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这时的人们只有两个选择。懦弱的人只会逃避,而坚强、明智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地挑战打败挫折。是啊,当遇上厄运时,与其抱怨命运女神对你的不公平,还不如把时间花在思考如何挣脱不幸的恶魔。主人公圣地亚哥不也是这样一步步走下去的吗?老人也说过一句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毛泽东主席也曾经说过:“失败乃成功之母。”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假如我们能从失败中找到成功的宝典,在黑暗中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成功的必经之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心理去走这条路,总有一天,你会走出这条无底路。

一个人,有了这种不怕困难的勇气,即使在人生的角度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她)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硬汉。而这些精神,都是一位新时代好队员必备的。

各位少先队员们,让我们努力起来,“人人争当新时代的好队员,携手创造我们祖国的大花园”吧!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11

“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每当我读到这段话时,就会热血沸腾,激动不已。这是《老人与海》中的一句名言。

这本书介绍了老人圣地亚哥和马林鱼搏斗、鲨鱼战斗的故事。战斗中,马林鱼时不时跳出水面,并绕着船转圈。船上的食物已经不多,老人食不饱腹,背和手也被鱼线勒伤,左手有时还会抽筋,但他却惊人地运用他的智慧,加上不懈的努力,制服了马林鱼。

但是好运不是一直有的。回程路上,圣地亚哥又遇到了海中霸王——鲨鱼。先是来了一头扁头鲨,它闻到了马林鱼的血,飞快地朝小船游来。随之一群鲨鱼也闻“息”而至。此时武器已不多,圣地亚哥利用断桨击退了一只只鲨鱼。这是你死我活的争斗,惊险而艰巨,多么顽强的毅力!

学习中,我们要多多思考,遇到难题别紧张,更不要放弃。想想圣地亚哥那坚强勇敢的精神,永不言弃的精神,无法打败的精神,解决困难,战胜困难。记得我学骑自行车时,从车座上连人带车摔了好几次,我本想放弃,但一想到圣地亚哥坚强、永不言弃的精神,就立刻爬起来,直到学会。

圣地亚哥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榜样。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12

寒假期间,我读了《老人与海》这篇课文,读后我非常佩服老人的那种惊人的毅力和决心,尽管84天没捕捞到一条鱼,但是他还是不放弃,他永不放弃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小说主要讲这样一件事,老人桑提亚哥已经84天没捕捞到一条鱼了,这天他终于碰到了一条非常大的鱼,经过殊死搏斗老人终于把大鱼杀死了。可就在老人高兴的时候,大鱼的血水把一群鲨鱼引来了,鲨鱼一口口把老人辛辛苦苦杀死的大鱼咬得残缺不全,老人当时心疼得无与伦比,我看了我都非常心痛,想上去帮老人一把。但老人不怕苦不怕累,他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位老人的坚强意志让我感动,他能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杀死大鲨鱼,这需要多么巨大的毅力和勇气才能办得到啊!

读了这篇课文,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狭路相逢勇者胜,只要我们去努力做一件事,并且永不放弃,就一定能做好!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本书是在同学家里淘到的,被题目吸引而翻开,然后就合不上了。

我是躺在被窝里看的这本书,不是为了切实体会这本书具体指在指什么,讲什么,纯粹只是不想出被窝,简而言之,就是懒。

于是就切实理解了这本书在讲什么,于是有了这篇随笔。

文中讲了几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在高考的压力下或逃避或面对,或成功或失败的唯美故事。通过对青春的渲染与悲剧结尾引人深思,最后告诉我们要珍惜青春。

现在的我就处于青春期,一个美好但艰难的年龄,像正受磨砺的珍珠,翻来覆去不停息,不休息,但成功后,将迎来无比光彩的未来。

我一直在想,我就是一把宝剑,正历经磨难不断锋利,在多年的压迫下终于亮剑,挥出改变战局的作文一剑,挥斩的时候妖魔退散。

但现在我明白了,打剑,一年不行十年,十年不行五十年,练得越久,剑锋越利,挥斩越有力而惊人,可是我呢?一年不行,就失败了,就被确诊为死期,再也不会打磨,而我一年中拼尽全力去冲,去拼,但依然没人能保证会锋利,没人保证会有更美好的未来,也许你确实很锋利很坚硬,学科有成,高考成功,然后呢?你背着沉重的玄铁剑走在路上,发现根本没有一面无比坚硬的盾牌或无法无边的恶魔让你斩开,你有一身本领但是空无用处,这又有谁能说什么呢?你又能怎么挽回那段时光呢!

你会发现,就算全世界都向你认错,你也不能再回去了。

青春,是令人疑惑的年岁,你可以疑惑,但你不能没有方向,你可以幻想成功,但不可以是在被窝里。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被窝读后感(推荐13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被窝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