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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蜂的读后感

黄蜂的读后感

2023-05-13

黄蜂的读后感(通用7篇)。

作品读后感真的可以戳到人们的内心吗?随着在作者写的作品里获得新的感悟。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应以写“体会”为主,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黄蜂的读后感"这样的内容。

黄蜂的读后感【篇1】

话说美国大片除了漫威之外,好莱坞的影片是很好看的,情节、特效、人物都是一些国产电影无法对比的。我看的《大黄蜂》就是出自好莱坞,一般人都知道《变形金刚》这部电影已经出了五部了,每一部都是以擎天柱为主角来展开一系列故事,但又不得不说虽然是擎天柱当主角,大黄蜂相比于他也毫不逊色反而更加有特点,这也许是《变形金刚5》之后还出单片《大黄蜂》的原因吧。

电影《大黄蜂》由美国派拉蒙影片公司出品,该片由《魔弦传说》导演塔拉维斯·奈特执导,海莉·斯坦菲尔德、约翰·塞纳、小豪尔赫·兰登伯格等共同主演,迈克尔·贝、洛伦佐·迪·博纳文图拉、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监制,甲壳虫变成大黄蜂,萌的可爱,勇敢到无畏。特别是少年大黄蜂与女主一路并肩作战,共同成长,一起面对__的世界,暖心的想流泪了。从片花中,可以看到大黄蜂本是个甲壳虫,载着小女孩行驶在柏油马路上,一路上,风景优美,微风轻吹,女主的心情也格外好。最后,甲壳虫变成大黄蜂,一路战斗,完全是超极英雄的架势,说真的气势不低于擎天柱。情节明了,全场毫无尿点真的是一些国产特效片的模板。

这位超萌的大黄蜂的导演正是塔拉维斯·奈特。他的父亲菲尔·奈特是著名运动品牌“耐克”的创始人,他也被称为众人瞩目的“耐克之子”。然而,塔拉维斯·奈特对继承庞大的王国不感兴趣,相反对动画感情强烈。因此,塔拉维斯·奈特被网友亲切调侃“如果不好好拍电影,就要回去继承千亿家产”。简直就是美国版‘王思聪’,让人不得不佩服!

女主角因父亲去世,无法走出阴影,大黄蜂因失忆忘记使命。两人走到一起,结下深厚友谊。故事从来不会一帆风顺,一起面对__敌人才是主线。不管途中发生多少变故,变形金刚系列最后总是汽车人战胜。战斗结束,小女孩与大黄蜂的友谊总会到终结的时刻。作为战士的大黄峰,还要继续他的使命。小女孩亦有她的人生,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只要那段经历刻骨铭心就好。

随着时光变换,电影主角换来换去也是必然。不管陪伴你多久的朋友,总是有分开的那一刻。分开不意味着断绝联系。只要友谊尚在,不管分开多久,重新见面的那一刹那,就会感觉从未离开。

看完这部电影让我感受到了许多,作为铁粉变形金刚的每一部电影都看了,虽然《大黄蜂》并没有很精彩的打斗场面,但让人明白了所有事情都是有舍有得,无论你是多么的喜欢他,他也有自己的使命,而自己也一样,需要微笑面对生活。

黄蜂的读后感【篇2】

看过《大黄蜂》之后,彻底刷新了我之前的认知。电影虽然展现的是机器人之间正义与__的斗争,但至始至终贯穿着一个青春期孩子的成长历程。

18岁女孩子査莉,父亲因心脏病去世,让她对曾经热爱和擅长的跳水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障碍,从此再也不敢尝试,即使是在遭到同学讽刺挖苦,自尊心严重受挫时,她依然选择逃避。

査莉的妈妈很快有了新的伴侣,开始了新的生活。可是,妈妈对她情感的忽视,她只能每天面无表情的生活着。在一次和妈妈的冲突中,她愤怒地对妈妈吼道:“你找到了爸爸的替代品,可是我没有。”

游乐场的小伙子咪莫喜欢上了她,可是她却一直用冷冰冰的态度拒绝。

那辆有着她和爸爸共同回忆的汽车,她一直在努力的修,可总是修不好,这让她很懊恼。

剧情到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糟糕的家庭,父亲去世,査莉无法从悲伤中自拔,妈妈并没有更多的关注女儿的情绪。影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査莉疲惫的回到家中,看到妈妈、新爸爸和弟弟三人亲密的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遍说笑,妈妈连看她一眼都没有,就说:“晚饭没有你的。”査莉愣愣的看着三人其乐融融的场景,默默的退出去。所以,缺失了父爱,又无法从新家庭中补充到爱的査莉只能选择逃避和退缩。

这个时候,大黄蜂出现了,他陪査莉一起玩,听査莉讲爸爸的故事,拥抱査莉,和査莉一起恶搞,用爸爸喜欢的音乐鼓励査莉我们看到,大黄蜂其实一直扮演着査莉爸爸的角色,在大黄蜂的陪伴下,査莉越来越开朗,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灿烂。

剧情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大黄蜂坠入海中,査莉终于克服了心理障碍,勇敢的跳入海中救出了大黄蜂。而一路驾车来救査莉的妈妈、新爸爸和弟弟,经历了这场磨难,似乎明白了女儿的重要性。当査莉再次面对家庭成员时,妈妈的拥抱,査莉对新爸爸和弟弟的认同,让这个家庭中的情感流动起来了,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温情的家庭。

告别的时刻到了,这时的査莉在替身爸爸大黄蜂的陪伴和家庭的温暖中,已经找回了自信,所以告别的场景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难舍难分。

最后,査莉终于修好了那辆汽车,当她开着那辆车再次出发时,实际上是表明她已经从父亲去世的阴影中彻底走出来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洋溢着自信和快乐的青春少女。

当我们沉浸在这个美好的结局时,是不是能够看到一个家庭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当我们看到孩子这样那样的问题时,总是把问题出现的原因指向孩子,竟然不知道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

网络成瘾、叛逆、焦虑、注意力不集中、学习困难甚至厌学等等,每一个问题其实都是家庭功能失调的表现,每一个问题亟待解决的不是孩子,而是家庭。家长对孩子缺乏关注和温暖,家长不愿意陪伴孩子,不愿意去理解、倾听孩子,对孩子情感需求忽略。所以,家长要做的就是积极进行家庭建设,强化家庭成员间的情感链接,所有孩子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黄蜂的读后感【篇3】

最近周末一直忙着打游戏,没有太多时间看看新的电影,也没有空闲时间去了解上映了什么新电影,今天突然看见《大黄蜂》上映了,就决定去看一看。

电影没有与之前的系列电影联系,而是开启了新的宇宙。这部电影总的来说是十分优秀的,比起之前上映的《变形金刚5》,上了不只一个台阶,为新系列赢下了成功的一票。

电影重新讲述了因为赛博坦内战,汽车人被迫撤退,来到地球的故事。不过这个电影改成了大黄蜂作为第一个来到地球的先遣者,但是却不幸失忆,从而遇上了女主的故事。与之前第一步的开始颇有相似,不禁让人回想起第一次坐在电影院里,感受着《变形金刚》带来的特效与震撼的过去。本部电影优点很多,开头赛博坦星球的大战也是特效十足。而在剧情方面,也是通过讲述曾经热爱跳水,不幸丧父的女主的故事,她一直沉浸在过去的悲痛中,艰难的生活也让她寸步难行,但遇上了大黄蜂改变了这一切,胆怯的邻居男孩大胆搭讪女主,却不经意发现了大黄蜂。与此同时,反派霸天虎的两个士兵来到地球寻找大黄蜂,在骗取军方的帮助后企图抓住大黄蜂问出其余汽车人位置,毁灭地球。终于,勇敢的女主和大黄蜂解决了危机,也为下一部汽车人来到地球打下基础。

这部电影完整地塑造了女主的形象与故事,可以说是解决了许多部《变形金刚》的通病,既有欢笑,又有温情与感动。在观看时电影院里不时笑声连连。汉克送车作为生日礼物,与军官向大黄蜂敬礼的情节,都不禁让人心头一暖。

这部电影是我觉得近几年来最优秀的《变形金刚》了,希望它开启的这个全新宇宙,能为我们重新带来震撼,从大黄蜂的个头和擎天柱的枪来看,也是十分还原了动画,足以见到制作组的用心,虽然没有原电影系列零碎机械的质感,但新的变形金刚是更加还原动画的,对于很多曾经的粉丝来讲,也是十分好的。

希望它能把口碑日益下降的《变形金刚》带到一个新的.高度。

黄蜂的读后感【篇4】

由迈克尔贝导演,根据孩之宝经典玩具改编而成《变形金刚》系列电影。每部续集,最终都以他标志性的一连串爆炸、过度动作和毫无意义的元素终结。尽管存在着这些明显的问题,但是电影取得了巨大的票房成功,同时创造了一个奇幻的视觉奇观,符合人们心目中好莱坞经典爆米花大片的定义。

不管怎样,《变形金刚》系列电影自20xx年上映以来,已经开始慢慢的失去了主流观众的兴趣,电影的吸引力在下降,而且在一定生命周期内,人们会认为它只是一部愚蠢、没有头脑的爆米花电影,就连导演迈克尔贝也对这个系列电影失去了兴趣,他将不再执导这个系列电影,这次指挥棒交给了特拉维斯奈特导演(导演作品《久保与双弦》)。

《大黄蜂》作为《变形金刚》真人版的第六部,不是延续《变形金刚:最后的骑士》的叙事,而是前传的衍生剧。《大黄蜂》简化了一切,并扔掉《变形金刚:最后的骑士》中所陈述的变形金刚神话(亚瑟王传奇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试图打造成一部80年代的动作冒险电影。

电影一开始,在塞伯坦星上意图征服一切的霸天虎全员出击,英勇的汽车人正在与邪恶的霸天虎进行战斗,在塞伯坦即将陨落时,擎天柱将麾下成员派往宇宙各处,寻找可以重建军队的避风港,B-127临危受命前往地球,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B-127在1987年左右到达加利福尼亚后,不幸遭到遭到特工伯恩斯的追捕,更被闪电击至重伤,语言模块和记忆模块严重受损,伤痕累累的B-127逃脱后,便伪装成一辆黄色的大众甲壳虫,躲在旧金旧湾区的一个垃圾场。

就在不远处,查理沃森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在父亲去世后,她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她想要逃离这种没有出路的生活,迫切需要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渴望独立的查理在寻找备件时无意中发现了这辆旧大众甲壳虫(B-127),她把它带回家作为生日礼物。

然而,当那锈迹斑斑的甲壳虫变成一个巨大的机器人时,查理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后来发现它是一个来自塞伯坦的战士,它需要帮助,也需要朋友,在震惊过后,查理开始把它看作一只超大型的小狗,给它起名为大黄蜂,并指导它如何适应新家。

整部电影都是围绕着大黄蜂和查理这两个角色之间的友谊,没有之前《变形金刚》中那样大规模的长时间战斗和疯狂的CGI场景,《大黄蜂》中所有的场都是轻描淡写和注重小尺度的瞬间,一种以亲密的友谊为纽带,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激情和温暖。

并且电影为我们提供了足够多的背景设定,零零碎碎的故事和情节冲突,让人感觉很像80年代的经典电影。

最终《大黄蜂》还是一部爆米花式的娱乐电影,是对孩之宝玩具《变形金刚》诞生的年代充满了崇敬,为新一代的80年代玩具系列重新注入活力;每个英雄和传奇都有一个开始,大黄蜂的`重生是否意味着另一个时代的开始?还是传奇已经逐渐走向孤独?

黄蜂的读后感【篇5】

《昆虫记》是由一位著名的法国作家法布尔的作品。

里面有许多昆虫的记录,比如说它们爱干什么、家是用什么做的、吃什么东西、怎样生儿育女、怎样捕食猎物

他,法布尔,从小就是一位酷爱昆虫的孩子,不然,怎能写下这杰出的作品呢?法布尔从小就开始研究昆虫,常常还把昆虫藏在衣服兜里,偷偷把它们带回家观察,但很多次都被家父发现了,可是他还是常常偷偷地把昆虫带回家,这就是法布尔,一个酷爱昆虫的人。

在《昆虫记》里,我最喜欢《黄蜂》这一篇,在这一篇中,让我最受益的是这一段:

黄蜂是一种群居的小动物,通常在一个黄蜂群体中,生活着数量众多的黄蜂,这些黄蜂形成一个社会,在这个黄蜂的世界里,可是等级森严,分工明确。

我为什么喜欢这一段呢?是因为这一段让我知道了黄蜂等级森严,分工明确,也有自己的制度,这都是我以前不知道的知识。

总而言之,我希望大家都来看看这本《昆虫记》特别是也像法布尔那样喜欢昆虫的人,这本书一定对你们有另一种启发的。

黄蜂的读后感【篇6】

沉寂一年之后,又一部变形金刚系列电影《大黄蜂》上映。故事发生背景是塞伯坦之战中汽车人不敌霸天虎后紧急撤离。危机时刻,擎天柱派大黄蜂到地球去建立基地。飞临地球过程中有霸天虎跟踪而至,搏斗中大黄蜂失去记忆。被叛逆女孩查利从旧仓库拾回。从此开启一段新的人生。

女主角因父亲去世,无法走出阴影,大黄蜂因失忆忘记使命。两人走到一起,结下深厚友谊。故事从来不会一帆风顺,一起面对__敌人才是主线。不管途中发生多少变故,变形金刚系列最后总是汽车人战胜。战斗结束,小女孩与大黄蜂的友谊总会到终结的时刻。作为战士的大黄峰,还要继续他的使命。小女孩亦有她的人生,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只要那段经历刻骨铭心就好。

变形金刚动画改编成真人版大电影后,开始两部故事主线大多基于原着,故事与特效都非常精彩。后面几部虽然仍以变形金刚为主角,不过故事的情节就和原版脱离太多。之前老是纠结在情节中,无法好好欣赏汽车人变形的那种快感。

随着时光变换,电影主角换来换去也是必然。不管陪伴你多久的朋友,总是有分开的那一刻。分开不意味着断绝联系。只要友谊尚在,不管分开多久,重新见面的那一刹那,就会感觉从未离开。

变形金刚动漫和电影从少年时代陪伴到现在。也许情节并没有那么重要了。就像一个旧时的朋友,并非一定要活得如你想象那样才开心。选择了自己的人生,无怨无悔就好。经过多年后还有那种默契,还能像汽车人那样吼叫“汽车人,变形出发!“,一起砥砺前行,那就是情怀吧!

黄蜂的读后感【篇7】

昨天下午,我和妈妈还有赵明轩,一起去中影一个影城看电影《大黄蜂》。到了里面,我们遇见了赵董睿。他和我们一样都是来看《大黄蜂》这部电影的。一会儿我们就一起进场了。

我们很快就到了大门口,《大黄蜂》这个电影主要讲了:在所有变形金刚来之前,擎天柱,先让大黄蜂,先去地球上找到合适的基地,到了地球大黄蜂遇到了地球上的警备军,之后又你又被一名霸天虎袭击,导致不能说话,变成了一辆甲壳虫车。被汉克叔叔看见了。变成了他的收藏。然后他遇到了本片的女主梅利,梅利把大黄蜂的声音问题给解决了,之后大黄蜂又看见了。梅利的朋友莫西,然后梅利让莫西守住这个秘密,之后大黄蜂被警备军抓走了。然后被另外两个霸天虎强行压制。询问出了汽车人的位置。然后霸天虎正在向塞坦柏发出信号。大黄蜂和梅利就赶到了。把霸天虎给打败了。最后梅利离开大黄蜂,让大黄蜂去完成它的使命。做一名真正的战士。大黄蜂也见到了擎天柱,他告诉擎天柱他不在叫p127了,我叫大黄蜂。然后所有的汽车人都陆续登录地球。梅利也成功的回到了家。

《大黄蜂》电影让我知道啦不管缺少哪一个人物?都是不可能会打败敌人的,不管多么弱不经风,都有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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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蜂读后感14篇


也许很多人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吧。 撰写读后感时,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看待文章,本篇文章是栏目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关于“黄蜂读后感”的精心整理,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

黄蜂读后感(篇1)

昨天下午,我和妈妈还有赵明轩,一起去中影一个影城看电影《大黄蜂》。到了里面,我们遇见了赵董睿。他和我们一样都是来看《大黄蜂》这部电影的。一会儿我们就一起进场了。

我们很快就到了大门口,《大黄蜂》这个电影主要讲了:在所有变形金刚来之前,擎天柱,先让大黄蜂,先去地球上找到合适的基地,到了地球大黄蜂遇到了地球上的警备军,之后又你又被一名霸天虎袭击,导致不能说话,变成了一辆甲壳虫车。被汉克叔叔看见了。变成了他的收藏。然后他遇到了本片的女主梅利,梅利把大黄蜂的声音问题给解决了,之后大黄蜂又看见了。梅利的朋友莫西,然后梅利让莫西守住这个秘密,之后大黄蜂被警备军抓走了。然后被另外两个霸天虎强行压制。询问出了汽车人的位置。然后霸天虎正在向塞坦柏发出信号。大黄蜂和梅利就赶到了。把霸天虎给打败了。最后梅利离开大黄蜂,让大黄蜂去完成它的使命。做一名真正的战士。大黄蜂也见到了擎天柱,他告诉擎天柱他不在叫p127了,我叫大黄蜂。然后所有的汽车人都陆续登录地球。梅利也成功的回到了家。

《大黄蜂》电影让我知道啦不管缺少哪一个人物?都是不可能会打败敌人的,不管多么弱不经风,都有自己的力量。

黄蜂读后感(篇2)

讲真,对于这部期待已久的变形金刚衍生电影,蓝雨星城一开始是有点拒绝的!

一直都在等着看炸裂火爆的大场面,一直都以为大黄蜂是汽车人中最骁勇善战的战士(在《变形金刚5》中,大黄蜂摇身一变成为战神,不仅曾在二战时期被称为邪恶小魔王,而且还在结尾与黑化的擎天柱上演了惊天大战,战斗系数一点不逊于擎天柱),没想到啊没想到,在这样一部以他为主角的独立大电影中,大黄蜂同学居然变弱了,而且还这么萌宠这么可爱?!简直像一条女主家养的小黄狗

粉丝们都想看正面刚的传奇大片,你却给我们看软萌的青春肥皂剧,失望在所难免。

而且从时间线上,跟上一部《变形金刚5》也联系不起来吧。

《变形金刚5》中,导演将变形金刚与亚瑟王、圆桌骑士、梅林法师、神奇魔杖、三头火龙、巨石阵这些历史、神话的元素都扯上关系,还特别交代大黄蜂曾经在二战时期出现过。可是本片中,大黄蜂第一次降临地球却是在1987年?呃派拉蒙,不要欺负我读书少,好吗?

全片看下来,与其说是大黄蜂的传奇故事,不如说是女主的青春成长日记,大黄蜂只是她十八岁生日的礼物兼宠物一枚。

粉丝们期待的打打杀杀都没出现,基本上都换成了青春酷GIRL与家人的叽叽歪歪。电影的节奏也有些拖沓,越看越没意思。诸如愚蠢的科学家、自大的美国大兵、傻乎乎的父母以及毫无存在感的黑人男友,全都是美国烂俗电影常用的套路人设,演员表演也都浮于表面,脸谱化的倾向比较严重。大场面只有开头的塞伯坦星球陷落以及结尾大黄蜂记忆恢复拯救地球,这两个段落还略有看点。

然后如果非要说出1、2条优点。

那就只有大黄蜂本尊了,蓝汪汪的、无辜的小眼神,灵动的、随着心情变化的小触角,还有他初见女孩时蜷缩在角落的可怜样,以及安慰女主的摸头杀,演练躲藏技术的蠢萌表情,包括他扔卫生纸、砸鸡蛋、得意忘形的踩坏别人的车都是那么的俏皮可爱,他就像一个对世界充满未知的小孩子,好奇的探索周边的一切。

单从这一点来看,如果抛去之前战斗机器的固有印象,导演对于大黄蜂人类好朋友的设定还是成功的,甚至可以和大白并列,成为新一代友谊守护者大黄!

再有,电影随处可见的80年代气息以及80年代金曲也是满满的回忆杀,很多欧美流行金曲都耳熟能详,这一点是不是向《银河护卫队》偷师学艺了呢?而用这些经典歌曲作为失声大黄蜂的话语这一设计,也透露出主创团队的巧妙创意。

谢谢你,给了我声音。

谢谢你,让我找回自己。

人类与外星人。

人类与机器人。

只有相互帮助,彼此成全,才能实现完美结局。

黄蜂读后感(篇3)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从《黄蜂》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到黄蜂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昆虫,却在建筑巢穴方面有极高的智慧,它们的巢都是由一个一个的精巧的小房子组成的,做得非常精美。而从这个故事中我还知道工蜂会杀死幼虫,为什么会这样呢?请你读完这个故事你就知道了。原来到冬天的时候,工蜂知道自己的生命就要结束了,我觉得他们一定很担心这个问题,害怕它们死后幼虫会被饿死,所以它们决定在自己死之前亲自把幼虫杀死。可能这也是它们爱自己孩子的一种表现。

我也想跟黄蜂一样建很美丽的家,长大后我想当建筑师,跟黄蜂一样造漂亮的房子。不过,我现在还小,我得好好学习,这样将来才能当一名优秀的建筑师。

黄蜂读后感(篇4)

电影是不可缺少的,电影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和笑声,有时会带来浓浓的忧愁和思虑。灰色的腿和手,能变形的头,强壮的身体,再加一副黄色的铠甲,就组成了一个我所喜欢的电影人物———大黄蜂。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汽车人的首领擎天柱让大黄蜂去地球,救他们的星球。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大黄蜂闯祸,电影的主人公要出去卖东西,让大黄蜂待在车库不要出去。可过了一会儿大黄蜂想要调皮一下,于是它等家里的人都出去的时候干了一件让房主想不到的事。首先大黄蜂用力撞开了木门,用好奇的眼神望着房主家,然后笨手笨脚的走了进去。才进去的第一步就被卡在了门中间,于是他把身子变成了车,才卡了进去。刚走进客厅,由于大黄蜂体型庞大没走稳,把桌子、电视、杯子、碗、都弄坏了。虽然他知道自己闯祸了但他的好奇心太强,所以还在玩,把家里弄得一团糟。在这部电影中大黄蜂的搞笑、勇敢、善良值得我们去看。

黄蜂读后感(篇5)

今天我看了《大黄蜂》这部由美国出版的电影。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汽车人的首领擎天柱让大黄蜂去地球,救他们的星球,并且还不能让敌人发现擎天柱的位置。

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大黄蜂第二次闯祸。电影的主人公要出去卖东西,让大黄蜂待在车库不要出去。可过了一会儿大黄蜂想要调皮一下,于是他等家里的人都出去的时候干了一件让房主想不到的事。

首先大黄蜂用力撞开了木门,用好奇的眼神望着房主的家,然后笨手笨脚的走了进去。

才进去的第一步就被卡在了门中间,于是他把身子弯成了车,才卡了进去。刚走进客厅,由于大黄蜂体型庞大没走稳,把桌子、电视、杯子、碗都弄坏了。

虽然他知道自己闯祸了但他的好奇心太强,所以还在玩,把家里弄得一团糟。

每当我想起这个场景,由联想到了观众,大家都笑得合不拢嘴。

在《大黄蜂》这部电影中,不仅演了大黄蜂的搞笑,还演了他的勇敢、善良,很值得我们观看。

黄蜂读后感(篇6)

话说美国大片除了漫威之外,好莱坞的影片是很好看的,情节、特效、人物都是一些国产电影无法对比的。我看的《大黄蜂》就是出自好莱坞,一般人都知道《变形金刚》这部电影已经出了五部了,每一部都是以擎天柱为主角来展开一系列故事,但又不得不说虽然是擎天柱当主角,大黄蜂相比于他也毫不逊色反而更加有特点,这也许是《变形金刚5》之后还出单片《大黄蜂》的原因吧。

电影《大黄蜂》由美国派拉蒙影片公司出品,该片由《魔弦传说》导演塔拉维斯·奈特执导,海莉·斯坦菲尔德、约翰·塞纳、小豪尔赫·兰登伯格等共同主演,迈克尔·贝、洛伦佐·迪·博纳文图拉、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监制,甲壳虫变成大黄蜂,萌的可爱,勇敢到无畏。特别是少年大黄蜂与女主一路并肩作战,共同成长,一起面对__的世界,暖心的想流泪了。从片花中,可以看到大黄蜂本是个甲壳虫,载着小女孩行驶在柏油马路上,一路上,风景优美,微风轻吹,女主的心情也格外好。最后,甲壳虫变成大黄蜂,一路战斗,完全是超极英雄的架势,说真的气势不低于擎天柱。情节明了,全场毫无尿点真的是一些国产特效片的模板。

这位超萌的大黄蜂的导演正是塔拉维斯·奈特。他的父亲菲尔·奈特是著名运动品牌“耐克”的创始人,他也被称为众人瞩目的“耐克之子”。然而,塔拉维斯·奈特对继承庞大的王国不感兴趣,相反对动画感情强烈。因此,塔拉维斯·奈特被网友亲切调侃“如果不好好拍电影,就要回去继承千亿家产”。简直就是美国版‘王思聪’,让人不得不佩服!

女主角因父亲去世,无法走出阴影,大黄蜂因失忆忘记使命。两人走到一起,结下深厚友谊。故事从来不会一帆风顺,一起面对__敌人才是主线。不管途中发生多少变故,变形金刚系列最后总是汽车人战胜。战斗结束,小女孩与大黄蜂的友谊总会到终结的时刻。作为战士的大黄峰,还要继续他的使命。小女孩亦有她的人生,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只要那段经历刻骨铭心就好。

随着时光变换,电影主角换来换去也是必然。不管陪伴你多久的朋友,总是有分开的那一刻。分开不意味着断绝联系。只要友谊尚在,不管分开多久,重新见面的那一刹那,就会感觉从未离开。

看完这部电影让我感受到了许多,作为铁粉变形金刚的每一部电影都看了,虽然《大黄蜂》并没有很精彩的打斗场面,但让人明白了所有事情都是有舍有得,无论你是多么的喜欢他,他也有自己的使命,而自己也一样,需要微笑面对生活。

黄蜂读后感(篇7)

一棵树上住着一群蜜蜂和黄蜂,每天蜜蜂辛苦地去采蜜,为人类奉献着甜美的花蜜。黄蜂呢每天睡得很晚才起来,有时会偷村民的食物。

村里的大人孩子都非常喜欢蜜蜂,下雨的时候人们给蜂巢遮风挡雨,冬天村民要求蜜蜂到家里避寒。一天,黄蜂对蜜蜂发起了牢骚:“怎么这么气人啊,我们同样是一对翅膀,一个圆圆的.肚子,为什么人们提到你就很开心,提到我就很反感呢?”蜜蜂说:“你说的都对,但你想过人们喜欢我的原因了吗。是因为我给人们带来了甜蜜生活。”

蜜蜂说:“你对人做了什么贡献呢?你美丽的大衣有什么用呢?”黄蜂不服气地回答:“我帮别人干嘛?为什么别人不来帮我呀?”

蜜蜂说:“你帮了别人,别人自然就会来帮你的。”

在黄蜂责备别人对他不公时,他没有想到自己首先为别人做了什么,奉献了什么:他想到的只是自己能得到什么好处,最终的下场只会让他大失所望。所以生活中不要太自私了,不要只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别人想想,你善待了他人,他人也会善待你的。

黄蜂读后感(篇8)

“B127,你要保护好地球,活下去。”这是电影中擎天柱掩护大黄蜂离开战火中的赛博坦星球时的忠告。

《大黄蜂》这部影片讲述了在博派汽车人和狂派汽车人爆发战争之前的故事,当时B127和另一些汽车人开始反抗星球上的成员通过抢夺其他星球资源来强化母星,从而形成了一个小团体,被其他汽车人称为“汽车人反抗军”,在被迫条件下,博派们只好逃向地球。B127是第一到达地球的,却没想到追上来了一个比B127还强壮的狂派汽车人,经过一番斗争,不出所料,B127整个记忆核心严重损坏,整个人直接倒在了沙滩上,后来被人拉到了废车场,一个小女孩修好了他,把它开回了家,并和他交上了大朋友,还给他取名为“大黄蜂”。

刚来到地球的狂派欺骗人类,利用地球卫星找到了已经失忆的大黄蜂,并又一次打败了他,而大黄蜂醒来后从芯片里得知自己担负的重任,再一次去找狂派去战斗,阻止他们向外部发送请兵的消息,保护了地球。和女孩告别后,大黄蜂前去和其他博派汇合,继续开始了保卫地球的战斗……

看完了这部电影,令我感到十分的羞耻,大黄蜂屡战屡败,可还是为了保护别人而继续战斗,而我却因为一时的困难而放弃了喝歌,直到现在,我都有些遗憾当初放弃了唱歌,甚至有些后悔!虽然这是一部科幻片,但也讲述一条真理,当你从困难的荆棘满路上走过来时,不要停下脚步,成功的光芒也就照向了你。

所以,我们不能将他它当作一种快餐然吃了,而要将它当成一杯珍贵的红酒,需要慢慢品味它的意境。虽然这是一部电影,也给我们讲述了英雄成功的原因,就是要不怕艰难困苦,勇往直前,坚定的朝着自己目标奋斗。

很好看的一部电影,建议大家也看一看。

黄蜂读后感(篇9)

由迈克尔贝导演,根据孩之宝经典玩具改编而成《变形金刚》系列电影。每部续集,最终都以他标志性的一连串爆炸、过度动作和毫无意义的元素终结。尽管存在着这些明显的问题,但是电影取得了巨大的票房成功,同时创造了一个奇幻的视觉奇观,符合人们心目中好莱坞经典爆米花大片的定义。

不管怎样,《变形金刚》系列电影自20xx年上映以来,已经开始慢慢的失去了主流观众的兴趣,电影的吸引力在下降,而且在一定生命周期内,人们会认为它只是一部愚蠢、没有头脑的爆米花电影,就连导演迈克尔贝也对这个系列电影失去了兴趣,他将不再执导这个系列电影,这次指挥棒交给了特拉维斯奈特导演(导演作品《久保与双弦》)。

《大黄蜂》作为《变形金刚》真人版的第六部,不是延续《变形金刚:最后的骑士》的叙事,而是前传的衍生剧。《大黄蜂》简化了一切,并扔掉《变形金刚:最后的骑士》中所陈述的变形金刚神话(亚瑟王传奇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试图打造成一部80年代的动作冒险电影。

电影一开始,在塞伯坦星上意图征服一切的霸天虎全员出击,英勇的汽车人正在与邪恶的霸天虎进行战斗,在塞伯坦即将陨落时,擎天柱将麾下成员派往宇宙各处,寻找可以重建军队的避风港,B-127临危受命前往地球,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B-127在1987年左右到达加利福尼亚后,不幸遭到遭到特工伯恩斯的追捕,更被闪电击至重伤,语言模块和记忆模块严重受损,伤痕累累的B-127逃脱后,便伪装成一辆黄色的大众甲壳虫,躲在旧金旧湾区的一个垃圾场。

就在不远处,查理沃森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在父亲去世后,她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她想要逃离这种没有出路的生活,迫切需要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渴望独立的查理在寻找备件时无意中发现了这辆旧大众甲壳虫(B-127),她把它带回家作为生日礼物。

然而,当那锈迹斑斑的甲壳虫变成一个巨大的机器人时,查理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后来发现它是一个来自塞伯坦的战士,它需要帮助,也需要朋友,在震惊过后,查理开始把它看作一只超大型的小狗,给它起名为大黄蜂,并指导它如何适应新家。

整部电影都是围绕着大黄蜂和查理这两个角色之间的友谊,没有之前《变形金刚》中那样大规模的长时间战斗和疯狂的CGI场景,《大黄蜂》中所有的场都是轻描淡写和注重小尺度的瞬间,一种以亲密的友谊为纽带,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激情和温暖。

并且电影为我们提供了足够多的背景设定,零零碎碎的故事和情节冲突,让人感觉很像80年代的经典电影。

最终《大黄蜂》还是一部爆米花式的娱乐电影,是对孩之宝玩具《变形金刚》诞生的年代充满了崇敬,为新一代的80年代玩具系列重新注入活力;每个英雄和传奇都有一个开始,大黄蜂的`重生是否意味着另一个时代的开始?还是传奇已经逐渐走向孤独?

黄蜂读后感(篇10)

沉寂一年之后,又一部变形金刚系列电影《大黄蜂》上映。故事发生背景是塞伯坦之战中汽车人不敌霸天虎后紧急撤离。危机时刻,擎天柱派大黄蜂到地球去建立基地。飞临地球过程中有霸天虎跟踪而至,搏斗中大黄蜂失去记忆。被叛逆女孩查利从旧仓库拾回。从此开启一段新的人生。

女主角因父亲去世,无法走出阴影,大黄蜂因失忆忘记使命。两人走到一起,结下深厚友谊。故事从来不会一帆风顺,一起面对__敌人才是主线。不管途中发生多少变故,变形金刚系列最后总是汽车人战胜。战斗结束,小女孩与大黄蜂的友谊总会到终结的时刻。作为战士的大黄峰,还要继续他的使命。小女孩亦有她的人生,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只要那段经历刻骨铭心就好。

变形金刚动画改编成真人版大电影后,开始两部故事主线大多基于原着,故事与特效都非常精彩。后面几部虽然仍以变形金刚为主角,不过故事的情节就和原版脱离太多。之前老是纠结在情节中,无法好好欣赏汽车人变形的那种快感。

随着时光变换,电影主角换来换去也是必然。不管陪伴你多久的朋友,总是有分开的那一刻。分开不意味着断绝联系。只要友谊尚在,不管分开多久,重新见面的那一刹那,就会感觉从未离开。

变形金刚动漫和电影从少年时代陪伴到现在。也许情节并没有那么重要了。就像一个旧时的朋友,并非一定要活得如你想象那样才开心。选择了自己的人生,无怨无悔就好。经过多年后还有那种默契,还能像汽车人那样吼叫“汽车人,变形出发!“,一起砥砺前行,那就是情怀吧!

黄蜂读后感(篇11)

看过《大黄蜂》之后,彻底刷新了我之前的认知。电影虽然展现的是机器人之间正义与__的斗争,但至始至终贯穿着一个青春期孩子的成长历程。

18岁女孩子査莉,父亲因心脏病去世,让她对曾经热爱和擅长的跳水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障碍,从此再也不敢尝试,即使是在遭到同学讽刺挖苦,自尊心严重受挫时,她依然选择逃避。

査莉的妈妈很快有了新的伴侣,开始了新的生活。可是,妈妈对她情感的忽视,她只能每天面无表情的生活着。在一次和妈妈的冲突中,她愤怒地对妈妈吼道:“你找到了爸爸的替代品,可是我没有。”

游乐场的小伙子咪莫喜欢上了她,可是她却一直用冷冰冰的态度拒绝。

那辆有着她和爸爸共同回忆的汽车,她一直在努力的修,可总是修不好,这让她很懊恼。

剧情到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糟糕的家庭,父亲去世,査莉无法从悲伤中自拔,妈妈并没有更多的关注女儿的情绪。影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査莉疲惫的回到家中,看到妈妈、新爸爸和弟弟三人亲密的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遍说笑,妈妈连看她一眼都没有,就说:“晚饭没有你的。”査莉愣愣的看着三人其乐融融的场景,默默的退出去。所以,缺失了父爱,又无法从新家庭中补充到爱的査莉只能选择逃避和退缩。

这个时候,大黄蜂出现了,他陪査莉一起玩,听査莉讲爸爸的故事,拥抱査莉,和査莉一起恶搞,用爸爸喜欢的音乐鼓励査莉我们看到,大黄蜂其实一直扮演着査莉爸爸的角色,在大黄蜂的陪伴下,査莉越来越开朗,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灿烂。

剧情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大黄蜂坠入海中,査莉终于克服了心理障碍,勇敢的跳入海中救出了大黄蜂。而一路驾车来救査莉的妈妈、新爸爸和弟弟,经历了这场磨难,似乎明白了女儿的重要性。当査莉再次面对家庭成员时,妈妈的拥抱,査莉对新爸爸和弟弟的认同,让这个家庭中的情感流动起来了,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温情的家庭。

告别的时刻到了,这时的査莉在替身爸爸大黄蜂的陪伴和家庭的温暖中,已经找回了自信,所以告别的场景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难舍难分。

最后,査莉终于修好了那辆汽车,当她开着那辆车再次出发时,实际上是表明她已经从父亲去世的阴影中彻底走出来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洋溢着自信和快乐的青春少女。

当我们沉浸在这个美好的结局时,是不是能够看到一个家庭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当我们看到孩子这样那样的问题时,总是把问题出现的原因指向孩子,竟然不知道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

网络成瘾、叛逆、焦虑、注意力不集中、学习困难甚至厌学等等,每一个问题其实都是家庭功能失调的表现,每一个问题亟待解决的不是孩子,而是家庭。家长对孩子缺乏关注和温暖,家长不愿意陪伴孩子,不愿意去理解、倾听孩子,对孩子情感需求忽略。所以,家长要做的就是积极进行家庭建设,强化家庭成员间的情感链接,所有孩子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黄蜂读后感(篇12)

《变形金刚》是好莱坞非常经典的电影IP,然后经历xx时间5部系列作品,盛极而衰,也是时候转型了,于是它的衍生片《大黄蜂》应运而生。

在外太空“塞伯坦”星球,汽车人代表正义方,霸天虎代表__方,汽车人以擎天柱为首领,霸天虎以威震天为首领。两方之间发生了战争,星球即将被毁灭。擎天柱派遣得力大将大黄蜂来到地球寻找藏身之所,并让他保护好地球。不久,秦天柱的手下也来到地球追杀大黄蜂,故事由此徐徐展开。

《变形金刚5》是整个系列评分与票房均最差的一部,特效是不错,但剧情一团糟糕,现在我对它的记忆只有从头发尾打打打。大黄蜂显然没有走老路,电影除了开始与结尾打斗精彩外,其它时间以文戏为主,少量打斗为辅,这一次导演选择了精心打磨故事。

这部电影有哪些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呢?

大黄蜂来到地球失忆了,刚开始与女主角相遇时,他感到害怕,从肢体动作到面部表情,都让人觉得可怜,想要保护它。后来和女主角慢慢熟悉起来了,它变得很蠢萌有趣,仿佛就是女主角身旁的一只忠诚宠物狗。

让它躲起来,他就学习人类的模样,把身体蜷缩成一团,动作十分搞笑。女主角去报复一个女孩,只是让大黄蜂扔鸡蛋在那女孩的车上,而大黄蜂却拿着一大盒鸡蛋打破涂抹在车上,最后竟然还把别人的车给踩坏了,那个女孩发现后气得哭着叫妈妈,把我们观众也逗笑了。

大黄蜂的到来,无意中改变了女主角与家庭之间的关系。

女主角的父亲离世,母亲改嫁,她在新家庭里显得格格不入。可能是她在新家感受不到爱与温暖,也可能是她故意封闭自己,不愿意与家人交流,总之女主角与家人的心不在一起。

女主角与新家庭的弟弟关系不算和睦,她要去救大黄蜂,从家里偷偷溜走,被弟弟发现,弟弟大喊着要告诉父母。女主角劝止无效后,就对弟弟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没有想到弟弟果然听了。能够参与到姐姐的秘密中,他觉得很开心,还说为了营救大黄蜂他愿意打前锋。

最后姐姐让他留下来稳定局面,不要让父母知道。要是换了曾经,他应该不愿意帮助姐姐。但是这一次却不同,他真的帮助了姐姐,帮助姐姐圆谎骗妈妈,就连妈妈也为之吃惊。妈妈当时肯定在想,怎么回事,弟弟感觉变了一个人,曾经总是和姐姐唱对手戏,现在怎么变得那么帮助姐姐呢。姐弟之间的关系因为大黄蜂而破冰了。

后爸带着妈妈与弟弟开车去帮助姐姐,成功拦住了警察的车辆。弟弟坐在车后,妈妈还抱怨爸爸开车太快太急,不顾弟弟的安全。爸爸幽默回答,我这不是在帮助姐姐么。当他们问弟弟的感受时,弟弟说他坐在后排感到很刺激,把我逗笑了。

女主角和大黄蜂拯救世界后回到家里,先和母亲拥抱,然后和后爸打招呼,夸他开车技术很好,后爸漏出了十分满意的笑容。他和后爸的关系因为大黄蜂而意外变好了。之前女主角的心与家人是分开的,现在经历这件事情,女主角与家人的关系变得和睦了,相信今后会越来越理解包容对方。

而女主角最后也帮助大黄蜂拯救人类。大黄蜂与女主角相互成就了彼此。记得有一个情节,女主角刚开始不敢跳水接受那个男孩的挑战,但是后来为了拯救大黄蜂,他鼓足勇气高空跳水。两段情节前后呼应,给我的感觉很好。

《大黄蜂》正在院线热映,豆瓣目前超7万人给出7.3分,这个分数还是不错。个人评价4星,也推荐你去看。

黄蜂读后感(篇13)

《昆虫记》是由一位著名的法国作家法布尔的作品。

里面有许多昆虫的记录,比如说它们爱干什么、家是用什么做的、吃什么东西、怎样生儿育女、怎样捕食猎物

他,法布尔,从小就是一位酷爱昆虫的孩子,不然,怎能写下这杰出的作品呢?法布尔从小就开始研究昆虫,常常还把昆虫藏在衣服兜里,偷偷把它们带回家观察,但很多次都被家父发现了,可是他还是常常偷偷地把昆虫带回家,这就是法布尔,一个酷爱昆虫的人。

在《昆虫记》里,我最喜欢《黄蜂》这一篇,在这一篇中,让我最受益的是这一段:

黄蜂是一种群居的小动物,通常在一个黄蜂群体中,生活着数量众多的黄蜂,这些黄蜂形成一个社会,在这个黄蜂的世界里,可是等级森严,分工明确。

我为什么喜欢这一段呢?是因为这一段让我知道了黄蜂等级森严,分工明确,也有自己的制度,这都是我以前不知道的知识。

总而言之,我希望大家都来看看这本《昆虫记》特别是也像法布尔那样喜欢昆虫的人,这本书一定对你们有另一种启发的。

黄蜂读后感(篇14)

最近周末一直忙着打游戏,没有太多时间看看新的电影,也没有空闲时间去了解上映了什么新电影,今天突然看见《大黄蜂》上映了,就决定去看一看。

电影没有与之前的系列电影联系,而是开启了新的宇宙。这部电影总的来说是十分优秀的,比起之前上映的《变形金刚5》,上了不只一个台阶,为新系列赢下了成功的一票。

电影重新讲述了因为赛博坦内战,汽车人被迫撤退,来到地球的故事。不过这个电影改成了大黄蜂作为第一个来到地球的先遣者,但是却不幸失忆,从而遇上了女主的故事。与之前第一步的开始颇有相似,不禁让人回想起第一次坐在电影院里,感受着《变形金刚》带来的特效与震撼的过去。本部电影优点很多,开头赛博坦星球的大战也是特效十足。而在剧情方面,也是通过讲述曾经热爱跳水,不幸丧父的女主的故事,她一直沉浸在过去的悲痛中,艰难的生活也让她寸步难行,但遇上了大黄蜂改变了这一切,胆怯的邻居男孩大胆搭讪女主,却不经意发现了大黄蜂。与此同时,反派霸天虎的两个士兵来到地球寻找大黄蜂,在骗取军方的帮助后企图抓住大黄蜂问出其余汽车人位置,毁灭地球。终于,勇敢的女主和大黄蜂解决了危机,也为下一部汽车人来到地球打下基础。

这部电影完整地塑造了女主的形象与故事,可以说是解决了许多部《变形金刚》的通病,既有欢笑,又有温情与感动。在观看时电影院里不时笑声连连。汉克送车作为生日礼物,与军官向大黄蜂敬礼的情节,都不禁让人心头一暖。

这部电影是我觉得近几年来最优秀的《变形金刚》了,希望它开启的这个全新宇宙,能为我们重新带来震撼,从大黄蜂的个头和擎天柱的枪来看,也是十分还原了动画,足以见到制作组的用心,虽然没有原电影系列零碎机械的质感,但新的变形金刚是更加还原动画的,对于很多曾经的粉丝来讲,也是十分好的。

希望它能把口碑日益下降的《变形金刚》带到一个新的.高度。

昆虫记黄蜂的读后感


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大家看了有什么感受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昆虫记黄蜂的读后感,欢迎参考借鉴。

昆虫记黄蜂的读后感【一】

从《黄蜂》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到黄蜂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昆虫,却在建筑巢穴方面有极高的智慧,它们的巢都是由一个一个的精巧的小房子组成的,做得非常精美。而从这个故事中我还知道工蜂会杀死幼虫,为什么会这样呢?请你读完这个故事你就知道了。原来到冬天的时候,工蜂知道自己的生命就要结束了,我觉得他们一定很担心这个问题,害怕它们死后幼虫会被饿死,所以它们决定在自己死之前亲自把幼虫杀死。可能这也是它们爱自己孩子的一种表现。

我也想跟黄蜂一样建很美丽的家,长大后我想当建筑师,跟黄蜂一样造漂亮的房子。不过,我现在还小,我得好好学习,这样将来才能当一名优秀的建筑师。

昆虫记黄蜂的读后感【二】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从《黄蜂》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到黄蜂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昆虫,却在建筑巢穴方面有极高的智慧,它们的巢都是由一个一个的精巧的小房子组成的,做得非常精美。而从这个故事中我还知道工蜂会杀死幼虫,为什么会这样呢?请你读完这个故事你就知道了。原来到冬天的时候,工蜂知道自己的生命就要结束了,我觉得他们一定很担心这个问题,害怕它们死后幼虫会被饿死,所以它们决定在自己死之前亲自把幼虫杀死。可能这也是它们爱自己孩子的一种表现。

我也想跟黄蜂一样建很美丽的家,长大后我想当建筑师,跟黄蜂一样造漂亮的房子。不过,我现在还小,我得好好学习,这样将来才能当一名优秀的建筑师。

昆虫记黄蜂的读后感【三】

《昆虫记》是由一位著名的法国作家法布尔的作品。

里面有许多昆虫的记录,比如说它们爱干什么、家是用什么做的、吃什么东西、怎样生儿育女、怎样捕食猎物……

他,法布尔,从小就是一位酷爱昆虫的孩子,不然,怎能写下这杰出的作品呢?法布尔从小就开始研究昆虫,常常还把昆虫藏在衣服兜里,偷偷把它们带回家观察,但很多次都被家父发现了,可是他还是常常偷偷地把昆虫带回家,这就是法布尔,一个酷爱昆虫的人。

在《昆虫记》里,我最喜欢《黄蜂》这一篇,在这一篇中,让我最受益的是这一段:

黄蜂是一种群居的小动物,通常在一个黄蜂群体中,生活着数量众多的黄蜂,这些黄蜂形成一个社会,在这个黄蜂的世界里,可是等级森严,分工明确。

我为什么喜欢这一段呢?是因为这一段让我知道了黄蜂等级森严,分工明确,也有自己的制度,这都是我以前不知道的知识。

总而言之,我希望大家都来看看这本《昆虫记》特别是也像法布尔那样喜欢昆虫的人,这本书一定对你们有另一种启发的。

水浒的读后感(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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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的读后感是我们从网络收集和整理的,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书籍给我们带来的知识上的富有可以让我们享受心灵上的满足,作品令我印象深刻。这时候用文字的方式将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是很有必要的。

水浒的读后感 篇1

《水浒传》又名《忠义水浒传》,一般简称《水浒》。成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小说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全书主要是通过对起义英雄的歌颂和对他们的斗争的描绘中具体表现出来的,因而英雄形象塑造的成功,使作品具有光辉艺术生命的重要因素。

本文作者是施耐庵。本书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这些英雄好汉都有着自己的称号如:小旋风-柴进、黑旋风-李逵、及时雨-宋江……本书讲述了许多的故事如:武松打虎、宋公明三打祝家庄、卢俊义活捉史文恭……本书共二十六回合(我买的书故事不全)。每回合讲述两个故事,共五十二个故事,其中一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是:武松打虎。主要内容是:(只说精彩部分)武松见老虎又扑了过来,略一侧身,纵身跃起,双手抡起哨棒,用尽全身力气一棒子从空中劈下,只听“啪”一声,哨棒断成了两截。原来武松这一棒打在头顶的树枝上,震得那树连枝带叶纷纷落下。这样又激怒了老虎。它纵身想武松猛扑过来。武松急忙后退,闪过老虎这一扑,老虎的两只前爪恰好落在他的前面。武松丢掉手上的那半根哨棒,双手把老虎揪住猛地往地上一按,狠狠的打了一两百下,老虎全身是血,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喝酒会误事而且会伤害人的性命,像李逵等人喝多了酒就会杀人。还知道了:宋江他们替天行道,智勇双全,抓到一些好汉就劝他瞄入梁上并厚礼款待。

水浒的读后感 篇2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四大名著》,其中《水浒传》是我首选的,我结合了电视一起看。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单八将梁山好汉的故事。其中,宋江是这部小说中的核心人物,人称“及时雨。”他待身边的人亲如兄弟,更是不顾自身安危助晁盖等人截取生辰纲。他仗义疏财,孝顺父亲,所以又称“孝义黑三郎。”带领众多的梁山好汉从聚义到最后被朝廷招安的一系列事迹。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贫,而我有一位太姥姥——妈妈的外婆,一位普普通通的老人家,她也是一位乐善好施的人,说起我的这位太姥姥啊,就要从她的父亲说起,他是早些年间附近有名的赤脚医生,他教给我的太姥姥(他的女儿)一门生存的手艺——收惊。这门手艺可不得了,无论大人、孩子只要被惊吓的哭闹不止或者吓到精神恍惚的人,我的这位太姥姥用对方的一件衣服、一碗米在对方的头、手心、还有脚掌部位一边安抚,一边嘴里念着我们听不懂的词,最后,通过小碗里面米的纹路就能够准确无误的告诉对方被惊吓的原因而破解,一收一个准。后来我太姥姥的这门手艺名气越来越大,甚至很多人都从很远的地方赶来。求助的人们当中也有不少经济条件贫困的,我太姥姥不但不收他们的钱,还会把家里的粮食分给他们,有些孩子带来看的也会送点钱给孩子,还会经常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买一些生活用品,久而久之,我的太姥姥就成了方圆十几里有名的大善人。她的善举也影响了她的子孙后代,并把这门手艺传承了下来,而且也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善事。

宋江VS我的太姥姥都是乐善好施、心的善良的人。我为我有这样一位了不起的长辈而感到自豪。

水浒的读后感 篇3

刚接到这个题目的时间着实吃了一惊,我看《水浒传》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剧中人物早已忘了一泰半;而且我最喜好的是《三国演义》,《水浒传》原来就没认真看.迫不得已,只得从网上下了一套好好研读,竟发现:其实水浒传真的是不错。

第一点,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点,就是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人物虽称不上个本性格鲜明,但也每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比方浪里白条张逆水性奇佳,玉臂匠金大坚石刻技术拔群,另有入云龙公孙胜令人闻风丧胆的邪术,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 有人说《水浒传》里一零八将是委曲凑齐的,就是为了凑传说中的一零八星.我也不否定这点,可要是要是真的有几多些写几多,那么不但少了一份奇幻色彩,也丧失了一百单八将从天而降的意义,水浒传在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极品。

水浒传的经典场面

第三回

史太郎夜走华阴县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三头领杀退县衙之兵,去延安探求徒弟王进,与鲁提辖在渭州潘家旅店相遇。鲁达救助金翠莲父女,打去世郑屠。

第四回

赵员外重参文殊院

鲁智深大闹五台山

鲁达出逃代州雁门县,金老半子赵员外送他去五台山,做僧逃难。水浒传好词好句好段

鲁达晚不坐禅,饮酒打人。打造关王刀一样的戒刀和禅杖。假借过往僧人名义饮酒吃狗肉,在半山拽拳使脚,打坍亭子,打坏金刚,要烧寺院,回寺吐逆,给禅和子嘴里塞狗腿,搞得大家卷堂而散。监寺、都寺遣众人来打,鲁达趁酒醉大闹一场,被长老喝住。

水浒的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知道了里面讲述了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他们从到受到朝廷招见,再到破辽兵,遭到谋害,从此失败的英雄故事。读完这本书,给我脑海里留下了两个字:忠,义。

忠是指好汉们对自己的国家,对自己的亲人,朋友等尽心尽力。宋江在利诱,迫害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其中有一个例子:林冲被逼上梁山后,他的妻子对高俅之子的屈辱,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这就是忠。我们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做到了忠,但是,但几乎没有人能够做到义。其中这个义字,包括了很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皆为兄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两面插刀,就只为了义,他们为人民除暴安良,消灭恶派也为一个义。由此可见,一个义,是先要有忠在会有义,况且要达到义有时要用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帮老人过马路几乎人人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水火之中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义,可以想象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的人,就是一个高尚品德的人。古往今来有许多英雄好汉,舍生取义,舍己为人。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正义他们可以不顾生命,因为他们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消失,奋斗的激情已经被摧毁,只是他性格被一些丑恶的东西消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格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过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就是义。

一个人,必须要忠义相间,这才能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水浒的读后感 篇5

在我看来,书就是一个美味的面包,而我则是一个要吃面包的孩子,正好印证了一句话“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

我爱看电视,但是我更爱看书,今天我又捧起了《水浒传》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水浒传》主要讲了108个英雄好汉在梁山起义,最后却被官兵们杀死的故事。在《水浒传》我最喜欢智多星吴用,因为他十分的聪明,就算是官兵冲上梁山时,也并未见他有任何的失态,不慌不忙地指挥着梁山好汉们去反击。如果没有他,梁山应该早就消失了,我感觉宋江最可怜,因为他的老婆跟别人勾当,自己却毫不知情,后来他的好朋友发现了他们的勾当,告诉了宋江,宋江知道了后怒火中烧,晚上就杀了他的老婆。官府打算让来宋江去充军,在半路上被鲁智深救了,和他们一起投靠了梁山。我在这么好的环境里如果都不好好学习,那我的良心都会过不去啊。有一次,我被妈妈冤枉了一下,便禁不住地大哭起来。和他们相比,那小小的一点痛又算得了什么呢?他们被打,被骂,什么也没说,一滴泪也没掉过,我不会再哭了。

《水浒传》中的故事还有很多。我从这短短的两个故事中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不一定会是美好的,但是我们要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改变他,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有一个好朋友。如果不是宋江的那个好朋友,宋江连自己老婆和别人勾搭的事都不会知道,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好朋友,我还知道了知识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水浒》、《三国》、《红楼梦》、《西游记》四大名著会一直陪伴着我,直到长大我也会不时地翻阅它,不会忘记童年美好的读书回忆。

水浒的读后感 篇6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当时我非常不喜欢《水浒传》,因为我觉得它是一个讲述一些我非常不喜欢的故事。但是随着我年纪的增大,我越来越喜欢读《水浒传》,因为它其中的一些人情世故或者是一些为人处事以及如何跟朋友相处的道理,非常的有吸引力。

这本书讲述的是北宋末年的一些政权的交换,由于当时的国家有难,在皇帝的治理中国家越来越危难,这就导致了很多人开始落草为寇开始打劫。而那个时候就涌现出来一帮正义的颜色,他们想要截取一些不义之财分给百姓。就这样他们齐聚在梁山上面跟朝廷作对,然后各种的去报复和打压一些欺诈老百姓的土豪。虽然最后他们的这些落草为寇的兄弟全部被招安了,但是他们的情谊,他们的一些事迹永远流传在我们的耳边。

故事中的宋江和108条好汉与恶势力斗智斗勇为国家报效,让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现代的很多人。国家现在虽然繁荣昌盛,但是仍然有很多的恶势力在搜刮民脂民膏,也有一些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的官员也在为虎作伥。从《水浒传》中我就可以看到现在国家的昌盛,其实离不开一个政策的发展,也离不开我们国家为百姓安居乐业的一些效果。

当然读了《水浒传》之后,我深深地被梁山上面的一些忠义精神感动了,他们舍己为人不求回报。虽然他们的团队内部也到后期并不稳定,但是他们永远是一个团队的整体,无论是80万禁军总教头还是武松,他们的故事都留给我们深刻的道理和体验。《水浒传》为我们塑造了非常多的英雄豪杰以及忠义人士,谢谢生活的例子就是我们现代年轻人缺少的情意和胆识。所以先来现代学生的,我在读完《水浒传》以后,我一定要学习里面的一些精神,无论是为人处事的还是对待朋友的。

水浒的读后感 篇7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第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章回体小说。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以宋江晁盖为首的一百零八名好汉反抗腐朽的政治的故事

《水浒传》里有很多好汉,其中,最让我喜爱的也是最令我敬佩的人是晁盖,他重情重义,刚正不阿。而比起晁盖,我很惭愧,我会因为一点点令我不顺心的事而与朋友大吵一架,引得朋友不高兴。

有一次,我借给我最好的朋友一本我一直珍藏着的书,借出去的时候,我再三叮嘱他:“不要把书弄坏掉啊,要小心一点。”“好的,谢谢你借我这本书看。”“不用谢,这是朋友之间应该的。”过了几天,他把书送回来了,但是当他把书还给我的时候,我看到有的地方被撕坏了,他用胶带把书粘起来了,他送回来的时候,一直用带着哭腔的语气对我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但是我却不领情,把书抢过来重重的摔在地上,生气的对他说:“我不是说过的吗!你不是说过要好好保管我的书呢吗!”“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不信,你肯定是故意的。”越谈到后面我们就越生气,最后我们不欢而散,那本书也留在了我家。上学的时候,我想对他说说话,但是他就像没有看见我似的,终于,我鼓起勇气对他说:“对不起,我不该对你用那种不好的语气对你说话,作为我对你的歉意,我送你一本书。”“没关系,你生气我也是早就知道了,因为我撕坏的地方太多了。”最后,我们两个的友谊总算是保住了。

总的来说,《水浒传》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每个好汉都让我们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也会让我在长大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金锁记》的读后感(通用7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作品后,一定有什么触动了你,可能是某一瞬间,可能是整篇围绕的意志和情感。一篇好的读后感常常可以让读者更深入的体会到作者的写作目的。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网友们搜集和分享了《金锁记》的读后感,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金锁记》的读后感 篇1

《金锁记》读后感600字:

家庭中没有得到爱的女子一般有两种结果,早死和变坏。这是读完张爱玲的这本小说后得出的心得。

书中描写了一位小商人家庭出生的女子曹七巧,由于嫁给一个残废丈夫做正房,在大家庭中受到情欲和财欲的压迫,变成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妇人。

一个自己不幸福的人往往也见不得别人幸福开心,这种心理造成了七巧逼着女儿长安裹了小脚,退了学,染上大烟,又毁女儿名声让她不得不和意中人童世舫分手,对儿子长白,也是诱惑他与自己一起吸食大烟摧毁其精神,并故意疏离儿子与儿媳的关系,造成两个儿媳,一个病死,一个自杀,亲手葬送了一双儿女的幸福。

在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下,家庭中的冷暴力能让一位柔弱女子变得疯狂,而今,女性依旧没有完全摆脱家庭不幸引起的心理扭曲的变化,带着孩子去死,冲进弱小人群中进行恶性事件,残害动物事件等等屡屡发生,社会和家庭对女性的冷漠和残忍,也同时被一些性格极端的女子报复着。

女子怎样不会去死或者变成一个人人厌恶的巫婆?每个人来到世间,都需要经历很多艰难和困苦,无论男女,当你想不通看不透时,其实才是重要的成长期,想越过去恐怕只有提升精神追求这一条路了,不和破事纠缠,不过度付出,不依赖他人,永远先爱自己,才能真正爱别人,先关注自己,才会正确的对待别人,做好自己的事情,不对别人过分纠结,遇见那些错的人就离远一些,每个错的人都觉得自己是对的,也许有一天他/她会懂得,也许一生都不会懂,对于每个不断反思的自己来说,人就一生,有时候放下执念才能获得平静和幸福。

《金锁记》的读后感 篇2

因为语文老师的原因,我们班同学都读了金锁记。

金锁记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同时也是一部处处充满着悲剧的小说。

小说里的主人公曹七巧刚开始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了,她经历了很多次的婚姻。在丈夫死后,她的母亲也染上了重病。她的母亲在临终前告诉她,不要相信爱情,钱才是最可靠的。后来,经历了种种的事件,她开始不相信感情,一味的收敛钱财,甚至以自己的想法为核心,拆散女儿的婚姻,逼死自己的媳妇等等。她这一生的遭遇都太过坎坷曲折,导致了她的性格扭曲,开始变得泯灭人性,并套上了金钱的枷锁。她吸食鸦片,在钱财权利上追求寄托。可这一切只能让她的肉体好过一点。

在张爱玲的笔下,她也是悲剧的。在当时的环境中,她最后变得扭曲,是很可恨,但是也是十分可怜可叹的。

希望即使在污浊的社会上,也能保持一颗初心。

《金锁记》的读后感 篇3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但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性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钟爱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完美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生,若想改变命运,只有1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生。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因此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理解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杯具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生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明白、被人尊重。七巧自我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期望自我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

守在身边的这个男生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我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样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性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我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生,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生。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但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愉悦。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完美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期望过的找一个自我心爱也爱自我的男生……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感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期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之后“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我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感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但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我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但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但是是季泽无

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生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金锁记》的读后感 篇4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厚的作品,刻画了一个阴鸷毒辣的母亲形象—曹七巧,把金钱异化人性的力量叙述的惊心动魄。

文章中,“家”——门第森严的姜公馆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不满陷阱的丛林,她由被迫陷入其中的无辜者变成陷阱的主动设置者。由于各种身心方面的空缺,人性中的负面因素潜滋暗长,发展为对金钱的变态追逐。这是一个在特殊的文化环境中滋生的女人,也是一个把自己所在黄金枷锁中的女人,性格暴躁,心里变态,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一步步丧失了人性。作者从人性的视角透视曹七巧的一生,发现黄金欲可以把一个本属悲剧性的人物演化为一个邪恶的人。著名翻译家傅雷称赞“《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小说中,曹七巧与姜二爷的婚姻并非“良缘”,而是以青春、健康——人,与地位、金钱——物,作为交换中介,造成了婚姻构架的倾斜,人与物价值的互换倒置。曹七巧婚前是位麻油店老板的女儿,贪婪的兄嫂把她当作摇钱树卖给了高门大户的姜家,只能当二奶奶,受尽奚落。她的丈夫是个没有一点“人气”的骨痨病患者,坐着只有三岁的孩子那么高。曹七巧刚到姜家时,并不以自身门第的低下而颓丧,市井社会的生辣气使她在这个家庭里能够待下去。然而,作为妻子的她却算计着丈夫死后如何把分到的一大笔钱去盖自己的黄金屋。张爱玲没有按照传统路叙述故事,而是让七巧很快被高抬为正头奶奶,还为姜家剩下一男一女,变成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和母亲。曹七巧本是个漂亮泼辣的女子,守着无情无欲的丈夫,情感世界一片空白,大胆热烈的追求小叔子,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但对小叔子的幻想,仍是她荒芜的情感世界中的一块绿洲。十年后,当季泽满面春风地立在她眼前时,七巧心生摇荡,死去的梦复活了。然而又是在一瞬间,七巧的五彩梦醒了,熏染在金钱社会中的二奶奶已不是纯情少女,当她终于明白季泽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对金钱的贪欲时,残存的情感世界彻底坍毁了。她暴怒起来,把手中的扇子向他“掷去”,轰走了她等待多年的男人。在“寂寂的一刹那”,她后悔了,提着裙子,跌跌绊绊地跑上楼去,为的是要在窗户里再看他一眼。可怜的七巧受着强烈的情欲与物欲的的双重煎熬,从此失去与现实的联系,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地狱里。

《金锁记》写出了人性的扭曲与变态,颠覆母爱,解构母亲深化。由于曹七巧在畸形的夫妻关系禁锢下从未享受过生命的真正快乐,长期的压抑刺激了她的心理,满腹怨气变成尖刻的歹毒,不择对象。七巧在潜意识中是把儿子当做一个真正的男人看待的,既然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别得到。

《金锁记》的读后感 篇5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的读后感 篇6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接触到她的作品,便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与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记忆最深的便是那《金锁记》。

七巧带着沉重的黄金枷锁,一点一点地慢慢将自己杀死,而在她害死自己的同时,又用这枷锁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儿子。这个美丽而又悲哀的女子,就像一只美丽炫目的蝴蝶忽然被制成了标本,定在了门上,鲜艳而凄凉!她有爱,那个眼眸如水仙盆里清水养着的黑石子般明亮的黑眼男子,曾使她心里荡起了多少的涟漪,只有她自己知道吧!她也有恨,恨哥哥嫂嫂的爱财如命,不论死活便硬将她塞给一个半死不活的骨痨病人,让她还在梦幻之际就被推下了悬崖,甚至来不及呼救一声。她更有愧,是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她亲手扼杀了他们如花的生命!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当初那个错误的婚姻一开始就造就了两代人的灾难。对于七巧,也只有在弥留之际才能卸下压迫她一生的黄金枷锁。

生命的过程是开花的过程,七巧的花过早地谢了吧,未待烈艳却已凋零。她也许并不欣赏她的花,所以她没有好好照料,而当她终于意识到这花也曾经美丽过时,一切都晚了,过了花期,只能凋零了,她的一切觉悟,都像下半夜的昙花,太迟了。

每个人都是一朵花。请自我欣赏,自我珍爱,让生命之花用开不败。

《金锁记》的读后感 篇7

《金锁记》读后感二

她,曹七巧,原本是一个小小麻油店的女儿。却因为家人利益熏心。被迫嫁给了身有残疾的有钱少爷。被所有人认为的高攀。她一个女人又有什么办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呢。就这样一个身份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家族中,便注定了她悲剧的命运。

是钱,将她推入深渊的。

在那个没落的封建家庭中,她处处受人白眼与排挤。甚至连家中的下人也瞧不起她。但她任然为自己的权益不断反抗斗争着,这使她在别人眼中更加臭名昭著。

xx年后,丈夫与婆婆都死了。苦难熬出头了。她挣到了属于她的家产。搬出姜家自立门户。然而,在腐朽封建家族的大染缸中浸泡了这么久的七巧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十七八岁活泼开朗的姑娘,不会再高高挽起大滚打滚的蓝夏布衫绣,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她曾经渴望正常的爱,然而如今戴上了这黄金枷锁的她,早已经迷失本我。

首先,她是因为钱才被迫嫁入姜家的,具金钱情节。所以她认为人都是靠不住的,眼里只剩下钱。为了钱,她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枷锁奴隶。深入骨髓的黄金枷锁将她压的透不过气来。只有不断地发泄,报复。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她变得越发自私,残忍,恶毒。

她曾经爱着的姜家三少爷,在分家后找她,也被她疑心他是为了钱而将过去十年的爱恋推开。

对于自己的一双儿女,她的手段更是令人不寒而栗。她让长安变成了她的复制品,这辈子也得不到想要到的幸福。在长安30岁好不容易得到幸福之际,却将女儿吸***有烟瘾暗示于想要娶她的他,使女儿最卑微的愿望落了空。

对于儿子的占有欲也惊人。害怕儿子去了媳妇忘了自己。竟然让新进门的儿媳独守空房,还要千方百计探听闺中密事,并以此为乐羞辱折磨儿媳将她逼死。

金钱,扼杀了人的情欲,甚至可以斩断血缘亲情。

悲剧呵悲剧。

《金锁记》读后感三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对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尽管那方式最终毁了她自己。

[最新]裙子的读后感通用7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裙子的读后感通用7篇,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裙子的读后感【篇1】

读了这本《一百条裙子》,我深有感触。那里面主人公旺达是一个既没有好听的名字也没有漂亮衣服的女孩子。她很穷,只有一条破旧的裙子,她很可怜,没有妈妈,衣服都是自己洗的。同学们一直嘲笑、奚落她,连老师都没有注意她有没有来上学。可是有一天她说她有一百条漂亮的裙子,同学们谁都不相信,更多地嘲笑她,还因为这个捉弄她,但她总是那么执着地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她对自己美好的梦想不会轻易改变。旺达转学了,她要离开她的同学们时,送给她们的是画有一百条不同款式的裙子的画。同学们这才发现她是那么的聪明能干,又是那么深爱着他们。同学们决定要找回可爱的旺达,可是旺达真的离开了,但是她早已原谅了捉弄她的同学们。她是那么的善良和宽容啊!这本书也教育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一定要有爱心。别人遇到困难时要及时伸出温暖的双手,这样才能让自己不会感到内疚,不会觉得遗憾。不过令我欣慰的是我们的同学和老师都是有爱心的。四川地震了,我们每一个人都为灾区人民流泪,都奉献了自己的一份爱心,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优良传统。如果旺达要是生活在我们这样的环境里,肯定会有很多人帮她,没有人 在我读完了这本书时,在我看来,我认为旺达是一个坚强、善良、有梦想的人,女生门都喜欢捉弄她,旺达不但不生气,还没有一丝抱复的心态。旺达的家里很贫穷,根本没有钱买一百条裙子,但她心中有这一百条裙子每一条裙子都荡漾着一个梦想。虽然这个梦想不能用金钱来实现,但旺达用笔画出了她的梦想。

再看看现代生活中的我自己,胆小、懦弱、无能,在家里只会对自己的弟弟发脾气,一到外面就连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在学校里的我也一样,老把自己弄的很强大似的,动不动就和同学吵架,每次都是要她们给我道歉,与我和好,我自己一点也不主动。弄的我现在在班级里只有几个同学和我完了。在看完了〈一百条裙子〉以后,我开始自己反思自己,从自己的身上找到缺点并改正。

朋友,已成为了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友谊,也是一样我们要平等对待每一个人。我们要珍惜友谊,理解朋友,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过每一天!会嘲笑她的。

裙子的读后感【篇2】

寒假到了,该是我大饱眼福读书的时候了。我的“小书虫”又在书里钻来钻去,书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最近看了美国作家埃莉诺埃斯特斯的作品—— 《一百条裙子》,感觉到了百裙万达Petros的美梦。

万达佩特罗斯是一个名字很奇怪的女孩,穿着一条旧裙子。因为这个原因,万达在学校经常被嘲笑,女生喜欢捉弄她。有一天,万达突然声称自己衣柜里有100条裙子,但是没有人相信万达,反而带来了更多的嘲讽。旺达因为受不了大家的嘲笑,换了学校。她留下了自己的100幅“裙子”和万达的——幅画,并写了一封信,声明有两条裙子送给了搞笑的来源佩吉和马修。这时,他们才发现万达是多么喜欢他们。他们去了万达,但万达再也不会回来了.

万达在这个世界上是孤独的存在。她应该是一个可爱活泼的小女孩,但恰恰相反。万达的自我世界是荒芜的,她也有美好的愿望和无限的憧憬。万达已经被世界遗忘了。佩吉的好朋友——马修试图劝阻佩吉不要嘲笑万达,但是马修的内心世界被制止了。马修其实是个和万达性格差不多的女生,条件比可怜的万达略好。她也有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她穿的是佩吉的旧裙子,缝了很多针有些地方就没那么明显了。当他们意识到旺达有多爱他们的时候,旺达已经离开了他们。他们去万达的时候遇到了老斯文森(据说他曾经杀过人)。老斯文森和万达一样,被MoMo和人吓跑了。当他们得知万达真的走了,心里一定很难过很难过。

那100条裙子一直挂在我心里.

裙子的读后感【篇3】

《一百条裙子》是由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埃莉诺·埃斯特斯创作的一部优秀儿童文学作品,曾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这是一本很适合女孩子看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充满了爱与感动。

主人公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得发白、晾得走了形的蓝裙子。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全班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拿她开玩笑,仿佛她生来就是让大家“取笑”的。

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可是,根本没有人相信她,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嘲笑和捉弄,旺达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受不了这些嘲笑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那是由旺达设计的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旺达没有说谎,她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她的理想与追求。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我也曾经像旺达的那些同学一样嘲笑过别人,看到旺达伤心地转学走了时,我才明白有时无心的嘲笑带给别人的是多么大的伤害。仔细想想,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谁都会有缺陷或不足,我们常常喜欢抓住别人的一点点弱点或不足大肆嘲笑,却不曾想到自己的笑声中包含着别人多少的泪水与痛苦。

旺达最后用宽容谅解了所有曾经嘲笑过她的人,把爱的阳光播洒在每个人的心间。她的行为让我明白:一个人,无论她长得美丽还是丑陋,无论她聪慧还是愚钝,无论她富有还是贫穷,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有值得人尊重的方面。尤其是像旺达这样虽然贫穷、普通,却始终坚持对美的向往与追求的女孩,更值得人尊重!

一百条裙子,每条都荡漾着美丽的梦想,那个执着追梦的女孩——旺达,就这样深深地留在了我的心里……

裙子的读后感【篇4】

在生活中,我们珍惜一点点机会和幸福,但我们经常错过一些运气和幸福.那些错过的都是那么珍贵,但也许可以挽回,有些却无法挽回。当然有时候会怀念。玛蒂尔和佩吉之间的思念如此严重,以至于他们失去了童年时代最珍贵的友谊.

从前,有一个叫旺达彼得罗夫斯基的小女孩。因为她奇怪的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孩都喜欢捉弄她。有一天,万达皮特罗突然声称她家有100多种不同的裙子,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嘲讽。根本没人信,大家都会取笑她。万达默默忍受着。直到有一天,万达终于因为受不了嘲笑而转学。她给每个人留了100条“裙子”。捉弄他的女孩们发现了旺达有多爱她们,旺达是个非常聪明可爱的孩子。于是,他们决定写信给万达向她道歉,去找她回来,但是万达再也不会回来了…

在这本书里,我喜欢看万达的朋友们得知万达已经离校时发生的事情。自从看了这个故事,真的知道错过了会怎样。当玛蒂尔和佩吉收到旺达的最后一份离校礼物时,他们的眼睛湿润了。之前被他们嘲笑的旺达连头都抬不起来。现在他还送他们礼物,简直不可思议。正因为如此,玛蒂尔和佩吉放学后跑到旺达家,但在全村都找不到。这一刻,玛蒂尔和佩吉真的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和幸福!

在此,希望大家珍惜身边的友谊,不要再后悔玛蒂尔失去了另一个像佩吉一样的“万达”!失去童年的友谊!

裙子的读后感【篇5】

《一百条裙子》的读后感

书就是一杯美酒,让我垂涎欲滴;书就是一位哲学家,让我得到启发;书也是一首优美的儿歌,宛转悠扬……

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因为书会带你畅游书的世界,让你得到很多识。。。。。

读书也是有苦有乐的,它的乐总是大于苦。一时的苦能换来一世的快乐,这是很值得的。所以,我们一定要读好书,享受它的快乐。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的起因就是旺达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而大家都不想信旺达会有一百条裙子,因为旺达每天都穿那条淡蓝色裙子,从来没有穿过其他裙子。旺达经常被其他的女孩子欺负,但是她都是默默的忍受着。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旺达是一个善良。坚强。可怜的孩子。同学经常嘲笑她,但她并没有伤心。当同学欺负她的时候,她也没有一颗报复的心。旺达家里很穷,谁都知道旺达根本买不起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有一百条裙子的只是旺达的梦想。

假如我是旺达,我早就和她们吵架了,还会动起手来,永远都和她绝交。旺达的梦想一直都在自己的心里,时刻记着,可我经常会换梦想,哪有想旺达一样坚持一个梦想。所以我得向旺达学习,跟她一样不和别人吵架,坚持自己的梦想。

当我沉醉在书香之中,不由想到了什么。我找到了一生的朋友——书。

裙子的读后感【篇6】

那里面主人公旺达是一个既没有好听的名字也没有漂亮衣服的女孩子。她很穷,只有一条破旧的裙子,她很可怜,没有妈妈,衣服都是自己洗的。同学们一直嘲笑、奚落她,连老师都没有注意她有没有来上学。可是有一天她说她有一百条漂亮的裙子,同学们谁都不相信,更多地嘲笑她,还因为这个捉弄她,但她总是那么执着地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她对自己美好的梦想不会轻易改变。旺达转学了,她要离开她的同学们时,送给她们的是画有一百条不同款式的裙子的画。同学们这才发现她是那么的聪明能干,又是那么深爱着他们。同学们决定要找回可爱的旺达,可是旺达真的离开了,但是她早已原谅了捉弄她的同学们。她是那么的善良和宽容啊!这本书也教育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一定要有爱心。别人遇到困难时要及时伸出温暖的双手,这样才能让自己不会感到内疚,不会觉得遗憾。不过令我欣慰的是我们的同学和老师都是有爱心的。

北京发洪水了,我们每一个人都为受灾人民流泪,都奉献了自己的一份爱心,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优良传统。如果旺达要是生活在我们这样的环境里,肯定会有很多人帮她,没有人会嘲笑她的。

裙子的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我感到非常的愤怒。倚栏轩文学网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叫“旺达”的小女孩,她有一个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孩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她说自己家里有一百条裙子,得到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并且大家拿这件事捉弄她。有一天,旺达受不了嘲笑而转学了,并且留下了一百条“裙子”。原来,那裙子是旺达画的同学们的裙子。当同学们得知旺达是爱她们的时候,才发现了自己的错误。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认为旺达很坚强。她每天都要受到同学的嘲笑,但她却能忍受很久。有一名叫佩琪的女孩,她总是欺负旺达,让旺达的自尊心遭到严重的伤害。这对一个小女孩来说,是多大的打击。让我感到了旺达的坚强、勇敢,也同样感到了佩琪的可恶,一个上小学的女孩就开始瞧不起别人,长大还不知道要怎么样。我还感受到金钱的威力有多可怕。佩琪家很有钱,所以,所有的女生都怕她,她也很骄傲。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我们班有位同学,他们家很有钱,他每次见了我就瞧不起我。这表示着现在的社会已经被金钱所控制了,我们不应该看一个人的金钱有多少,而是平等待人,人们才会喜欢你。当旺达转学时,我能感受到旺达的悲痛心情,一个人离好朋友远去,怎么能不悲伤呢?我们应该要和朋友和睦相处,不要到头来两败俱伤。

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的道理。

《哲学的故事》读后感(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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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故事》读后感 篇1

读书之《哲学的故事》读后感2000字心得感想范文:

这本书是在许知远采访罗胖时偶尔得知,一个叫威尔杜兰特的人,把从古到今的哲学家都一一介绍一遍。他们的生平,他们的主张,他们的思想以及他们的贡献。对于我而言,小时候就对思想方面的东西有点点兴趣,但是这些兴趣也绝不至于让我去读一本尼采或是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仅仅停留在觉得思想时一种很神秘的东西,思考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在那么纷杂的世界里,有一群人,似乎已经洞悉了宇宙万物的奥秘。而他们却悄咪咪的不告诉我们,以一种晦涩深奥的语言,在他们的圈子里面交流着。这些人被称为哲学家。

以前偶尔会在某处听到,狄摩西尼说如何如何,叔本华说如何如何。这些古代哲学家总是在说一些精辟的话,仿佛从他们口中出来的只言片语就能指导这个星球乃至整个宇宙都可以奉行的方法。这也让小时候的我对他们产生了很多神秘的敬畏。可是,还是那句话,兴趣归兴趣,那么晦涩难懂的书,实在是没有信心去哪怕看一眼书皮。多年前看《梦的解析》时都会有这种感觉。这种感受类似于每到假期都会去搜一些好电影,例如辛德勒名单或者罗生门这种电影清单,打算放假的时候提升提升自己的审美素养。可是真的到放假,打开电脑就还是复仇者联盟或唐人街探案之类的轻松的电影。

还好有了这本《哲学的故事》让我把那些纠结跟担心抛诸脑后,一本四五百页的书,就能让你一窥古代先贤的思想,听听那些如雷贯耳的名字,康德,斯宾塞,笛卡尔,感觉就是一个字,炸裂!

话虽如此,这本书还是让我看了接近两年……以至于做笔记的时候,看前面的内容都觉得从来没读过,那些我以前随书写的笔记都像别人写的。回头看还是觉得这是一本值得多读几遍的书。

虽说是看完了,我还是不能很确切的弄清楚他们每个人学说的派系,是唯心论还是唯物论。但就我做过笔记的内容而言,都是对我有所启发的。所以我也索性不去管他们的派系,反正我也不是做学问,只要感觉是触碰到我的脑袋的东西,我就记一笔。正如威廉詹姆斯所主张的那样,他的哲学是实用主义的,没有实际意义的雄辩是没有意义的。他引用了一首诗我很喜欢。

到了康德的唯心主义哲学,让我感到振奋。唯心主义并不像以前我以为的那样,只承认感觉主体而否认存在,它只是说物体的很大的一部分是通过感觉与认识的形式得以实现的:我们只了解转化成观念后的物质,而物体在这种转化发生之前是什么,我们无法了解。科学毕竟还比较幼稚,它以为自己在与客观的物体本身打交道。哲学要稍微复杂一些,它发现科学中的事物是由感觉、知觉和概念组成的,而这些东西并不是事物本身。叔本华说:“康德最大的贡献就是把现象从物自体中分离了出来。”

二律背反一词也是我“查了又忘”系列的常客,以前看到这种高深的词汇都会百度一番,可惜没有结构内容的支撑,这种知识很容易忘记。不过通过这次整理笔记,应该不难理解和记忆了。其实理顺了很简单,即我认为我是一个帅哥,和我认为我不是一个帅哥。根据人类仅有的认识世界的工具“因果律”来解释,以上两条命题都是成立的。我不是帅哥,可以有一万条逻辑推理来证明;我是个帅哥,读后感.也可以用一万条逻辑推理来证明。这就是二律背反,它告诉我们,因果律就是有先天的缺陷,从绝对的客观世界角度来说,我是不是个帅哥,人类是无法真正得出结论的。

让我眼前一亮的理论基本上都来自于唯心论,比如柏格森。唯物主义一直在对精神的研究没有什么进展。要解释人的精神意志是由一个个粒子的运动造成的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当我看到他举例说明:“一切物质源于宇宙大爆炸,然后产生原始星云。原始星云将成为最根本的原因,它导致了以后所有的事件,包括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每一个情节和他心灵所承受过的每一种痛苦;那么哈姆雷特、奥赛罗、麦克白和李尔王的每一句悲伤的话,都来自遥远的太空和遥远的时代。”这显然不可能,柏格森把心灵和物质分开了,不要再妄图把心灵世界统一到物理物质里面。

读到这里我轻松了很多啊。上学时“唯物主义”的学习确实给我们的思想造成了很大程度的伤害。

伯特兰罗素在提到中国哲学的时候说道:那是一群有着不同智慧和哲学的人,白种人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重要,如果欧洲人在战争中同归于尽,也不意味着人类就灭绝了,甚至不意味着文化的终结,还有中国人呢。

在他们研究东方思想的时候遇到一些困惑,就是已经成为共识的概念怎么在地球另一端的文明却不这么认为。他们奉行着另一套价值观却活的甚至比我们好。这让他们反思的同时也让我得到了启示。马克思分的“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也就是一种说法而已。从我对“马恩”懵懂的不明觉厉,到他们发现自己思想也有局限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多元化的重要性,以及它的必然性。

最后再引用原书一段作为结尾。希望我们热爱的思想学科,不作茧自缚,应该指引人类走向光明。

哲学的职责就是用人类的知识来解决社会矛盾。哲学就像一位羞怯的老处女,死守着陈腐的问题和观念,“却把处理当代难题的重任交给了文学和政治”。今天,哲学在回避科学的同时,各门科学也纷纷离它而去,进入了丰富的世界。哲学犹如一个被抛弃的母亲,孤苦伶仃,疲惫不堪,她失去了往日所有的财富。哲学怯懦地逃避着她的本职工作——人和人间的生活——退缩到被称为认识论的角落里,时刻都有被法律驱逐的危险,因为法律禁止在摇摇欲坠的房屋里居住。然而,这些陈旧的问题已经对我们失去了意义。“我们不必解决,而只须跨越”。它们将在社会和生活变迁的热浪中蒸发。和别的事物一样,哲学的世俗化势在必行,它必须根植于现实。以指导和解释生活来维持自己的生存。

《哲学的故事》读后感 篇2

培根、霍布斯、笛卡尔、斯宾诺莎、休谟、伏尔泰,他们高举理性的大旗摧枯拉朽,人定胜天的狂妄亦随之肆意蔓延。尤其是休谟,他提出的怀疑论,不仅企图颠覆宗教,甚至打算将科学一并摧毁。这意味着,世间一切的知识不再可靠,人类陷入危机。而卢梭却公然反对理性,他宣称唯有本能与感觉才能拯救堕落的人间,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浪漫主义运动由此爆发。上述的一切深深地刺痛着康德,他决心拯救宗教于理性的桎梏,解救科学于怀疑论的囹圄,遂诞下三大批判。

知识点:

1.理性与知识并不能使人高尚(所谓阅读产生“正能量”,纯属扯淡),人定胜天的狂妄反而比比皆是。

2.圣托马斯-阿奎那提出的“用理性证明上帝存在”,为哲学、科学、艺术的蓬勃发展奠定基础。

3.浪漫主义是一场反对理性,提倡本能、情感、感觉的运动,它在文学、艺术、哲学,等各领域开枝散叶。雨果、波德莱尔、透纳、德拉克洛瓦、尼采,是其中之佼佼者。而卢梭则是始作俑者。

4.休谟的怀疑轮颠覆了认识论(这是一切知识的基础)的根基。他提出所谓“规律”不过是事件发生的顺序,“原因”与“结果”之间并不存在“必然性”,于是科学变得不再可靠。

5.康德深受卢梭影响,断言在超感官的事务上,感觉优于理性。

6.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重构了自古希腊以来的认识论思路,即对于任何对象,必须符合人们的知识,而不是相反。由此,他消解了怀疑论对科学的威胁,并自诩为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此外,他又将上帝排除于理性思考的范畴之外,于是,信仰与道德得以拯救。

《哲学的故事》读后感 篇3

多年前那本由挪威作者乔斯坦·贾德所写的知名的哲学启蒙奇书《苏菲的世界》刚刚被引进国内出版时,我还在中学里上学。当时对哲学是什么几乎一无所知的我,用自己攒下的零花钱也买了一本来跟风阅读。

只记得当年一把此书拿到手后便兴致勃勃地开始阅读,翻过几十页后,就开始后悔入手此书,书中的每一个字基本上都认识,所用的语言似乎也并不晦涩,但是其中的涉及到哲学知识的内容却让人看得一头雾水,读来实在是倍感无趣,再加上学业繁重,最后还是无可奈何的合上了书本。

或许是因为当时的自己年龄还小,心智未成熟的缘故,只觉得此书虽然号称是西方社会公认的最优秀的哲学通俗读物之一,一直以来被当作西方青少年哲学启蒙书来看待,但那时的我就是很难将此书看下去,甚至在翻看的过程中不止一次的产生过困倦之感。后来曾试着在失眠时用此书来当做催眠的良药,任是之前再精神亢奋,翻看这《苏菲的世界》最多三页便会产生困意,基本上是百试百灵。

所以当看到这本号称是中国版《苏菲的世界》,名为《给孩子的哲学探险故事》一书时,第一反应就是帮助睡眠的书籍是不是又多了一个选择。不过在翻看过几页之后,彻底推翻了我之前对此书的认知。

同《苏菲的世界》中的创作结构差不多。同样是尚未成年的孩子通过与一位神秘人的文字交流所展开有关于哲学的探讨故事。在整个过程中将古今中外那些知名重点的哲学知识巧妙的融入其中,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去了解学习。但是这本出自于中国本土作家之手的《给孩子的哲学探险故事》明显要比外来的那一本要吸引人的多,非但让人在阅读的时候没有感到什么困倦之感,甚至还吸引的我迫不及待的恨不得一口气全部读完。

作者既然给他的书命名为《给孩子的哲学探险故事》,那么就必须要让青少年们对此书能够产生兴趣。可哲学这东西给人的印象大多是深奥、枯燥、无味的感觉,所以不多花点心思,狠下点功夫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

相比之下,此书作者所写的文字的确是比那位来自于挪威的作者读来更加让人感到有趣一些。同样是书中角色两位未成年人的设定,《苏菲的世界》中两位少女存在于不同的世界,虽然彼此知道对方却并无真正的交集,作文对于哲学知识的学习只是讲述与探讨。而《给孩子的哲学探险故事》中,作者安排两个孩子奇奇与妙妙共同携手一同闯关冒险。他们在一起经历了一个个有关于哲学的探险游戏,每次都会弄清楚一个经典的哲学问题,并且还会搭配有相关哲学知识的六宫格小漫画来进行辅助性解释,这让此书的趣味性也相对的提高了不少。

虽然俗话说这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但是由于思想文化的差异,融入本土文化的内容反而会更加的容易让人理解。《给孩子的哲学探险故事》一书的作者或许就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在此书中我们能够看到大量中国本土的事例与典故,例如亡羊补牢、刻舟求剑、拔苗助长……这些大多都是我们曾经知晓的故事。用人们所熟知的内容来解读那些我们并不熟悉的哲学知识,让知识的吸收与理解变得更加的容易。

《哲学的故事》读后感 篇4

《哲学的故事》选取了15位哲学家,对他们的思想进行了概括、分析与评价。但这样的书现在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对专业人士而言,它太浅;对那些对哲学一无所知的人来说,它又和《理想国》、《纯粹理性批判》、《存在与虚无》那些哲学原本一样,让人提不起兴趣。然而,我觉得这样的书非常必要,它犹如一把钥匙,递在每一个想要叩开哲学之门的人的手上。好比我在读完这本书后,就很想读一读斯宾诺莎、斯宾塞和桑塔亚纳的著作,因为《哲学的故事》对这三位哲学家思想的概括,引起了我的兴趣。这本书如一个路标,指引我们去往也许自己根本还没意识到的、向往的地方。

另外,我仍然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当今时代下哲学所处的位置。尤其在中国,哲学一词的使用,似乎总是与双引号形影不离。大家都在有意无意地嘲笑哲学,而嘲笑哲学的更深一层,则是嘲笑思考。这一方面自然源自多数人的愚蠢无知,另一方面也是哲学在实践中存在的弱势。可是,这种弱势是哲学与生俱来的吗?我觉得并不是,而是源自我们保持着一种“说一套做一套”的传统。

我们说的是一种仿佛亘古不变的绝对真理,不可否认,这个真理是一种哲学。可在现实生活中,谁都知道这套玩意儿是怎么回事,也没有人把那个真理当一回事。于是,哲学在我们心中,被扭曲了,被一群人为了权力而刻意地扭曲了。换言之,我们因此变成了一个不再信任哲学的民族。

无论是儒家的哲学,道家的哲学,还是西方的各种泊来主义,我们已经不再真的相信,更不会将之付诸实践。而只是当做装腔作势、为自己开脱的工具。但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哲学的实践意义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说到底,我们不能因为自身的虚伪,而去嘲笑哲学,而去批评哲学脱离实际。如此而行的人,只能说,压根不理解什么是哲学。

不过,我也意识到,无论怎么大声疾呼,都无法将自己宣扬的冲进别人的心里。尤其是中国人,好声好气地劝是没有用的,唯独依靠强权的加持,将文化变成政策,写作法律,才能真正在现实中发生改变、发挥影响。所以,从初中开始进行哲学教育,这种点子说再多遍也没有意义。

而且,有人也会说,现在的初中政治课里,就有哲学的内容啊。这种“压缩饼干”是没有意义的,为什么从小学开始,音乐和美术就分家了,而到了中学政治与哲学却还要混为一谈呢?如果不从小让孩子们理解何为哲学,何为政治,他们长大后就会成为那些从不关心政治,又总是嘲笑哲学的蠢材。靠一代又一代的蠢材,撑得起一座楼房吗?要我说,我们可以不通音律,不会画画,但不能不懂政治和哲学,艺术的任务可以交给一小部分有天赋的人,但政治与哲学,关乎秩序与思考,则是我们每一个文明人的义务。

当然,以上这些论调只要还停留在论调的阶段,就没有任何意义。没有意义的事只能暂时搁在一边,而有意义的在于,我们这一代人,正处于青年和壮年的我们,不满足于坐井观天的人们,你们要醒来,要去补上缺了的政治课和哲学课。

我们可以不看电影,不看电视剧,不知道莫奈和贝多芬,但我们应该知道柏拉图的洞穴理论,应该知道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区别,应该在需要你站出来时能够挺身而出,指出哪一块是漏洞,哪一条是歪理,而不是两眼一抹黑,作文听凭那些所谓的专家胡说八道,指东打西。我们可以抛弃文艺,让政治和哲学武装自己。在必须抉择之时,我们应当抛弃美,而面向正义。

也许,深入政治与哲学,也可能误入歧途。凡事都有风险,但我们要勇于探索未知的领域。写书可能会有危险,但读书没有危险。这是一个懒惰的大时代,数字化的趋势让人倦怠于思考。可不思考的我们与畜生又有怎样的区别呢?愚蠢、邪恶、懒惰,那将是纯粹的堕落。我们已经没有任何信仰,难道还要丧失思考的能力吗?所以,哪怕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像个人,也得去读读哲学啊。

《哲学的故事》读后感 篇5

自由男神设置游戏任务,让奇奇和妙妙去水木大学找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通过孩子们自己的探索发现,然后再给孩子们解释,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的观点:天地间没有两个彼此完全相同的东西。

不仅仅是树叶,世界上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即使是一对双胞胎,不管他们长得有多像,总是可以找出差别来的,哪怕他们在外形上真的完全一模一样,他们的头脑里也一定有各自不同的思想。

通过孩子们自己的探索发现,加上自由男神的解释,由此可以推出结论:“世界上任何两个事物都没有完全相同的。”

“自由男神”选取国内外哲学达人小故事、先贤经典话语、诗词文化等,旁征博引,正确引导奇奇、妙妙构建起自己的世界观,从而一步步开启哲学之门,完成了人生最基础的哲学教学。3.哲学给人插上梦想的翅膀。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种问题,我们从哲学层面来探讨这个问题,会发现非常有趣。鸡生蛋,蛋孵化出鸡,是一个循环,但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死循环。

它是世间万物遵循的一个规律,生物会通过这个循环不断进化,旧物种消失,新物种诞生。思想观念也会不断进化,作文旧有的思想会消亡,而新思想会诞生,新思想不可能凭空产生,它必定是对旧思想的颠覆,也就是旧思想生的蛋。

整个宇宙也遵循这个规律,旧的星系会消亡,而新的星系会诞生。人类文明的进步也是在这个规律下不断演进,科技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

《给孩子的哲学探索故事书》这本书在结构上比较新颖,作者巧妙地将探险、故事、对话、漫画、迷宫等孩子们感兴趣的元素融合在一起。使得哲学这么枯燥的课程,变得有趣起来。

40节哲学课就有40幅不同的漫画,都是贴近我们生活的故事。比如我们古代矛和盾的故事,或者孔子的漫画故事,还有刻舟求剑的漫画故事。

这本书注重引导孩子去思考每个哲学问题,作者在抛给孩子一个问题的时候,还会交给孩子一个场景似的任务。在与哲学问题相关的场景中,孩子思考哲学问题的时候,身边的场景中的事物给孩子以方向和提示。这让孩子们有思考的方向,从而对于哲学问题有所感悟。

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孩子提出的问题,没有办法回答时,有的人选择一笑而过或者敷衍孩子,有的人选择了沉默,避开那些让自己“难堪”的问题。

但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不需要给孩子一个高深或者标准的答案,我们可以就像海天用《给孩子的哲学探索故事书》这样的方式来进行,站在孩子的角度,从他们的思维来想他们的问题,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哲学的故事》读后感 篇6

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考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使他致命,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依然比致他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一无所知,因为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

这就是人类学习哲学的意义,让我们人类认识自己,从而在精神上超脱自己。我们一代又一代人对于哲学问题的探索,这些思维和思想又会叠加起来,这是就算可以统治我们的生物,没办法超越的。这是哲学的意义。

从个人的层面上来说,学习哲学,让我们知道世界运行的普遍规律。我们可以用这些普遍规律来改变世界,让我们的人类生活的更幸福。比如爱迪生发明了电灯,让我们人类可以有在黑夜行动自由的权利。孩子作为祖国未来的花朵,他们对于哲学的学习,让,他们在改变自己的命运的同时也在改变这个世界。

这一本《给孩子的哲学探险故事》是青少年哲学读物,它通过书的形式,让孩子对话世界上最智慧的大脑。它启发孩子关注世界,学会思辨,学会探求真理。

《哲学的故事》读后感 篇7

很有趣的一本书,如果书名叫做《哲学家的故事》可能更恰当一些。本书围绕那些著名的哲学家讲述了他们的生平、理论、成就以及影响,无论是精炼的文笔还是精彩的征引都为本书增加了可读性,语言通俗自然却又不失严谨,其中亦不乏作者本人风趣犀利的评判。摘录两段作者对尼采的犀利评述:

从此,他就有了雪莱的神经和卡莱尔对脾胃,以及藏在武士的盔甲下的一颗弱女之心。

“我把安详和宁静还给人们,它是一切修养的前提。”他写道。可是天哪,一个人怎么可能把自己没有的东西送人呢?

读完本书后我意识到,认为哲学“不可理喻”“莫名其妙”的想法是多么的荒唐。哲学指向的,既是内在的自我,也是外在的世界,以及自我与世界之间不断的对抗与妥协。对哲学的了解其实也是对我们生存之道的审视。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通用7篇)


随着社会的进步,读书已经成为我们很常见的一种文艺活动了,大家读完作品后,都会有很多收获。我们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我们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考虑到你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编辑了“大国崛起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 篇1

这是一部很有深度的纪录片,记录了500年来几个国家的崛起的历史。

第一个是西班牙,第二个是葡萄牙,这两个国家的名字都已牙齿命名(这是音译)。这两个国家的国土面积不大,都是沿海国家,这两个国家却开启了西方国家重新认识这个地球的大门。哥伦布想到打印度,却到达了紧美洲的古巴和海地,就误认为到达了印度,称那里的人为“印第安人”。麦哲伦率船队完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环球航行,第一次让人类见到了地球的真面目,第一次让人类发现地球是一个球体,并不是天圆地方的。

荷兰:荷兰的国土面积只相当于两个半北京,在三百年前,紧紧只有150万人口,却将自己的经济势力几乎延伸到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荷兰没有辽阔的国土面积,强大的王权和充足的人力资源。荷兰的成功是一个注重商业的结果,一切都以商业利润为重,其他的一切都好像无关紧要,不能和商业利润相提并论。

英国:有着大本钟的英国,是一个岛国,却成为资本主义经济最发达,综合能力最强大的国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反复和曲折的。这个国家虽然远离大陆,却成就了日不落帝国的宏图伟业,完成了工业革命!是社会进入了蒸汽时代。

法国:法国的文化曾经影响全欧洲,让整个欧洲都以说法语为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国促进了社会进程。拿破仑扫平了许多封建城邦国家,使思想进入到了现代社会。法国是一个极其注重思想的国家,敬重艺术家、思想家。追求自由的国家。

德国:对于德国,也许对于我们来说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德国强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对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视,德国引领了第二次工业革命,使社会从“蒸汽时代”进入了“电气时代”,使德国站在了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

日本:就目前来看,日本是唯一一个亚洲的经济强国,当年的军事大国。在美国打开了日本大门之后的二十年里,日本迅速崛起,打开了邻国朝鲜的大门(这个说法不对)。

向日本、葡萄牙等都比中国小的多,而中国却没有成为这9个强国之一。我希望中国能成为第10个强国,走在时代的前端。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 篇2

前几日听了先生《中国社经大势与商业大未来》的课程,并进行了课后梳理、总结、反思。然后这两日又回头去看了央视曾经热播的纪录大片《大国崛起》,本片也是和君知识结构中推荐的影视剧。整个影视剧看完之后,颇受启发!

本片对15世纪以来,人类开始全球化贸易一直到今天,可以说是人类从封闭的区域、蒙昧的中世纪、专制的封建时代,走向新生的文明、相互依赖的商业贸易、整体的联结以来,相继在世界范围内崛起的九个大国(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俄国、日本、美国)的兴盛衰落进行了展示,从历史地理的、商业贸易的、经济文明的、制度变迁的、思想文化的、战争和平思考的等多个层次给予观众一个脉络清晰的认知,使观众对于世界整体形势的认知与格局变迁有很好的帮助,是一部很好的片子。

本片基于历史事实进行展示,片中采访了诸多名人,有《大国的兴衰》一书的作者保罗?甘乃迪,还有多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学家、世界知名大学教授、国家政要,不仅清晰展示历史事实,而且以一种历史、民族、国家、文化、思想的深度,肩负人类发展使命的高度、关注并思考未来的眼光进行展示。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 篇3

纪录片的第四集《工业先声》主要讲了英国工业革命的产生。稳定的政治局面使得人们追求财富。海外扩张和殖民贸易带动商品需求,手工工厂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促使人们开始了发明和创造。近代科学发展,瓦特改进蒸汽机。为了鼓励发明创造,英国还颁布了世界上最早的《专利法》。

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作为思想发动机,指出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律后更加推动了英国工业的发展,使英国成为第一个工业化国家,全球第一大殖民帝国,19世纪中后期开始,殖民地日益成为英帝国的负担,而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端也逐渐显现,英国的发展开始减慢,最终丧失了世界霸主的地位。从英国的发展可以看出,稳定的社会局面是发展的基础,而科学技术的发展更为英国带来了比之前生产总和都要多的生产力。自由经济的市场规律是可以带给人们财富和利润的,但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

《激情岁月》主要讲述了法国崛起的过程。从崇尚君权神授的路易十四,到征战一生的拿破仑,再到领导法兰西民族走向复兴的戴高乐。在整个复兴的历程中,无不体现出国家的需求同历史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正是由于路易十四的专制,民众生活得不到满足,才爆发了革命;当人民拥有了权力和自由后,扩张的思想逐步深种,拿破仑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无休止的征战,也正是由于征服和压迫,欧洲其他列国开始反抗,终致拿破仑死在了马背上;到了戴高乐领导的时期,他带领法国民众实现了反法西斯胜利,为法国的复兴铺垫了道路,将国家发展同民众意志结合,实现民族崛起。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和民众的需求是不同的,但其本质是不会发生变化的。那就是国家的发展方向与普通大众的生活需要是一致的。只有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复兴、崛起。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 篇4

《大国崛起》中所谓大国是指葡、西、荷、法、英、俄、美、德、日九个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它们都是“以血腥积累资本”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无一不带有侵略性,但是在某些方面也是值得中国借鉴的。

葡萄牙与西班牙是最早开辟新航路的两个国家,它们也最早从事黑奴贸易,从中获得了暴利,促进了本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他们掠夺了无数的资源,将美洲广袤的大地变为他们的殖民地,使得至到今日拉美文化仍然折射出葡西文化的影子,但是葡、西着实是输了,输在了落后的封建制度上,掠得的大量资源被皇室挥霍,资本主义并未获得充分发展。从这一点上来说,葡、西也不能算是大国。

商业文明的代表荷兰,在不知不觉中崛起了,17世纪上半叶是荷兰海上贸易的黄金时代,荷兰取代西、葡成为头号贸易强国,有“海上马车夫”之称,其贸易范围包括西北欧的海域贸易,以及对亚洲的远洋贸易和对西方新大陆的贸易。

荷兰人通过组建大型商业公司来进行国际竞争,这充分发挥了他们的商业头脑。荷兰人的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通过贸易垄断的方式,累积了大量财富,简直称得上富可敌国。荷兰还占领了很多殖民地,连我国的台湾也曾落入他们的魔爪,直到民族英雄郑成功的出现才扭转局面。

然而法兰西的崛起打破了荷兰人的美梦。在路易十四的权杖下,法兰西迅速成为一个封建强国,但是此时在海的另一边,英国资产阶级已经掌握了绝对的优势,1688年光荣革命产生的《权利法案》,使英王沦为资产阶级的工具,在英国,议会至上。法兰西在路易十四“朕即国家”的专制统治下,看似强大,其实早已软弱无力。于是英法七年战争充分显示了工业文明的优势,法军溃败,英国成为“老大”。经过百余年的经营,英国已成为日不落帝国。

此时的世界,葡、西、荷早已显得微不足道了,世界舞台主要是英法两国之间的争斗。

当法王路易十六热心帮助北美殖民地独立于英国之后,法国内部的阶级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了。1789年7月14日是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日子——法国大革命爆发了,巴黎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欧洲封建势力遭受了致命打击,路易十六无奈地悲叹:“是卢梭毁了法国”,只能走上断头台,得到查理一世的下场。西欧各国封建势力(包括资本主义的英国)纷纷对法国进行武装干涉,法国各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从丹东到罗伯斯比尔都接二连三地被推上断头台,直到一位伟大将星——拿破仑的出现,法国大革命的果实才得以维护,拿破仑凭借出色的才能,以及资产阶级的支持,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拿破仑帝国不仅打退了封建势力的入侵,还四处扩张,使之盛极一时。

其实法国大革命如同英国光荣革命一样,都是人类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它是历史潮流,是谁也阻挡不了的。

英国和法国,作为世界上两个最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尽管它们的发家建立在侵略之上,但它们对人类社会的进步是做出了贡献的,它们给我们的启示是:人类社会的进步归根结蒂是人类的生产力的进步,而思想文化往往是社会变革的先导。

至于继英法之后,主要是美、德、日、俄等强国,它们也无一不是继承了英法的变革精神。

德、日、俄是三个封建残余比较多的国家,它们在以后发家的过程中无一不吃过“封建”的亏,只有美国与封建界限划分得清,这可能是美国至今仍是一个超级大国的原因之一吧?

作为一个强国,其经济实力强自然不必说,可是往往容易被我们忽视的是它们的文化竞争力也很强,它们之政府对科技及教育的重视也是它们能成为大国的原因。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德国的洪堡大学,那么多震古烁今的伟(名)人,例如马克思和爱因斯坦,均出自该校。德国人对教育的重视使得德意志民族成为一个“盛产诗人与哲学家”的民族,但是普鲁士的封建残余及军国主义传统却使德国两次挑起世界大战并“两败涂地”。日本也有相似的经历。

大国的发家史看似很曲折,很复杂,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一个国家只有做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重才,有机会成为所谓大国。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 篇5

《大国崛起》的.最后一集是试图破坏“大国之谜”的“大道行思”作为结语,我们听到这样的声音:“必须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很明显,经济脆弱的国家,不可能成为大国。”“国家强大必须经济发达,经济稳定,特别是民众与领导者之间要相互信任、互相尊重。”“必须要有一定的规模、一定的军事实力,一定的内部凝聚力。”“一个国家要崛起,它思想得创新。”“我们可以说文化因素很重要,比如说国民教育水平很好,这非常重要。”这些都是中外学者的看法,当然,编者自己也有看法,那就是“体制创新”。

纪录片的最大特色之一就是运用电脑特技复原了大量重要的历史画面,这些画面并不只是为了运用一种新技术到纪录片中而使用的,而是因为运用3D技术复原的重要历史画面可以相当于一种解说词,这些画面本身可以代表一种语言,这样就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繁琐的叙述,让观众一看就能明了。

以上那一句话不对呢?从经济到政治到教育到文化体制,方方面面都包括了,句句可以是经典,句句也可以是废话,谁不知道树立一个国家要从这些方面做起?花那么多的钱,跑那么远的路,就是要让各位专家说这些开水般的白话么?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 篇6

我是四年之前去的葡萄牙,并且只去了两个城市,首都里斯本和盛产葡萄酒的波尔图。看央视的纪录片《大国崛起》,第一集海洋时代,开启欧洲现代文明的就是伊比利亚半岛上的两个并不是特别突出的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萨格里什,罗卡角,恩里克,迪亚士,达伽玛,卡蒙斯…一个个熟悉的地名,人名,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一回,我也正是沿着他们的足迹,在葡萄牙寻找历史的记忆…

葡萄牙位于欧洲大陆的最西端,罗卡角就是欧洲大陆每天最后看到日落的地方。在茫茫的大西洋边上,竖立着一座十字架碑,上面刻有一行字“陆地在这里结束,海洋从这里开始”。当年,迪亚士,哥伦布,达伽玛,麦哲伦,正是从这里出发,开辟海上新航线,发现新大陆…

为什么会是葡萄牙?仅仅是因为他临近海洋,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实,翻开历史,这里面有太多的必然和偶然的因素。葡萄牙是欧洲大陆第一个独立的君主制国家,强大的王权为大航海事业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与精神上的条件。事实上,葡萄牙的航海事业的兴起,与葡萄牙王室的恩里克王子密切相关,这样一位终身未婚,在萨格里什苦修了四十五年的圣徒,正是在他的组织与感召力下,集结来自欧洲,来自阿拉伯的专家学者,改进指南针,改进帆船,开设航海学校,为远洋航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尽管恩里克王子自己一生都从未出过海,但是,欧洲早期的每一次航海创举,都和他密切相关。而也正因为是强大的国家机器做后盾,葡萄牙人从罗卡角出发,绕过非洲大陆的最南端,达到了印度,而麦哲伦,更是环游了世界…

里斯本的热罗尼姆斯大教堂是葡萄牙的精神圣地,这里长眠着两位对葡萄牙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的历史巨人,大航海家达伽玛和大诗人卡蒙斯。从教堂的正面,进门就是两幅精美的石棺,左边是达伽玛,右边是卡蒙斯。达伽玛到达印度,从那里源源不断运回了黄金,香料,这是欧洲人最早实现东方的财富梦,而卡蒙斯的长诗,《葡萄牙人之歌》,其灵感也是来自于海上,他吟诵出的是葡萄牙人的精神与灵魂。

其实相比于作为政治中心的里斯本,我更喜欢波尔图,我觉得这里是更能反映葡萄牙当年靠率先开启海洋文明,有过昙花一现的繁荣的地方。杜罗河穿城而过,一直延伸到大西洋,而两岸,遍布的教堂,那种典雅与奢华,你能够想象当年,葡萄牙人从亚洲,从非洲,从美洲,掠夺来的财富,用黄金,象牙,堆积起来的信仰…葡萄牙人凭着一股冒险的精神,凭着对财富的渴望,还有对宗教的无限热情,突破生理和心理上的极限,开辟新航线,积累财富,但是最后却并没有像后来的荷兰,英国一样,转化为生产力,而是将之用于享受,用于维护已有的精神统治,当新的国家在海上开展与他们的竞争,他很快就走向了没落~

走在里斯本和波尔图的街头,阳光很明媚,空气都是暖暖的,缓慢的节奏,低廉的物价,精致的建筑,我能感受到一种没落的贵族气息。有一种气质,是没有深厚的积淀和漫长的时间沉淀养成不了的,里斯本和波尔图的这种氛围,也正如卡蒙斯的诗,一边是象征着葡萄牙的精神与灵魂,那是图腾一般的存在,一边,却也有着真实如路人一般对生活,对爱情的吟诵~

《当我离开的时候》:当我离开的时候,那双明亮的眼睛,脉脉含情,泪水莹莹。有谁能告诉我,他们现在的情景?对我可有思念之情?你可曾记得,惜别时我的忧伤,你可曾想到,他日相见时,我的心情?你在推算着日月星辰,哀叹度日如生,还是在托心事于飞鸟,轻风?啊,幸福的相思啊,为什么要在这离愁别苦之中,用甜蜜的幻觉来欺骗我悲伤的心灵…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 篇7

随着英国殖民扩张和海外市场的成熟,商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手工工场的生产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为了鼓励发明创造,英国颁布了世界上最早的《专利法》。这一切,使得英国出现了全民热衷于发明、生产和贸易的景象。

当牛顿发现了宇宙运行的规律后,科学的精神渗透到英国社会中;当瓦特最终以万能蒸汽机解决了最核心的动力问题后,英国工业化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全面展开;当亚当·斯密以《国富论》指出了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律后,英国人开始在本国强大工业能力的支持下,推行自由贸易,拓展全球市场。

在各种合力下,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英国的兴盛历程给予我们很多的启示,英国之所以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有着其深厚的社会原因,英国人民乃至贵族、皇室对于科学的尊重,对新技术、新发明的全民性崇拜为英国的迅猛发展提供了一个适宜的平台。牛顿用他智慧的头脑为英国带来了一场科学的革命,指引人们从对自然界的迷信和恐惧状态走向科学时代,他告诉人们自然界存在规律,而且规律可以被认知。牛顿去世时,英国以隆重的国葬仪式将他安葬在威斯敏斯大教堂,抬棺椁的是两位公爵,三位伯爵和一位大法官,成千上万的市民去送行,这是一个国家对于这位科学巨人的尊重,整个社会都在向一个科学家表达无限的敬意。当亚当斯密走进会场,所有的绅士们停止交谈,起立向这位学者表达敬意,斯密很不好意思的说:“大家请坐。”首相说:“您不坐我们是不会坐下的,哪有学生不给老师让座的呢?”看到这里我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正是这种对科学的尊重,促使英国成为第一个工业化的国家。

但是在最后,日不落的太阳最终还是成了夕阳,大英帝国瓦解了,但是一个大国走向衰败,这也代表着另一大国的崛起。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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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1)

今天,老师给了我一本名叫?雷锋的故事?的书。我想,这本书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写雷锋喜欢做好事,乐于助人嘛,我早就看过写雷锋好事的书了,没有什么新奇的。不过呢,现在我正好有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就随手拿起这本书漫不经心地看了起来。在不知不觉中,我走入了雷锋的世界,这本书就像是一块磁铁一样强烈地吸引了我的视线,我不得不一口气读完。

书中详细地讲述了雷锋是怎样从一个穷苦的孤儿一步步成长为革命战士,从一个平凡而普通的穷苦人变并成一个伟大的人,成为人类真、善、美的化身的故事。他并没有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伟业,也没有攻克什么尖端的科学技术难关。他只是在一个个平凡而普通的学习、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地做人、做事,这让他短暂的一生散发出金子般夺目的光彩。这不得不让人敬佩、折服,让人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

其实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每个人都会有贪图享乐、爱慕虚荣、自私的弱点,而雷锋正是客服了这些弱点,才从平凡升华到伟大。他每天都会去思考怎样才能把事情做到更好,怎样去关心帮助周围有需要的人,自己那里做得不好要注意改正。雷锋在日记里写道:“螺丝钉要经常清洗和保养,才不会。人的思想也是这样,一经常检查,才不会出毛病。”

现在,我回想一下自己很多事都让人脸红。

比如在生活上:我就喜欢去外面买好吃的,明明妈妈已经做好了饭菜,还闹着要妈妈买这买那,多浪费。而雷锋的部队里春节时发的一斤苹果都舍不得吃,而是去送给生病的战友们。

在学习上:我把雷锋用于学习的钉子精神用错了位置,把它放在了玩上,拼命地挤出时间,钻出时间来玩,哪怕是玩一个小玩具也好,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雷锋抓紧每一分一秒的时间学习,诗和日记也写得非常棒,他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劳动上,我也是怕苦怕累,做一点事我就觉得好累啊!可是雷锋不管是在单位上、部队里还是出差在外,不管有多脏,有多累,什么重活、脏活、累活都抢着干。看到谁有困难就帮助谁,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正如他日记里写的: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同志的愉快当成自己的幸福。

我很庆幸能读到一本这么好的书,我要好好地珍藏它,把它放在床头,让它成为我最好的朋友;把它当一面镜子,照照自己身上的缺点,提醒自己改正;让它不断地鼓励我,鞭策我更上一层楼。

好东西当然要给大家分享。我要把这本好书推荐给大家,让大家也能够从雷锋的故事中汲取成长的精神粮食,明白人活着的意义,明白生命的真谛,让每个人的生命都能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2)

11月21日晚,学校组织我们在教室观看了一部《生命的托举》的电影,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故事发生在四川锦阳的一所小学。二零零八年五五月十二日,四川省发生了里氏八点零级的大地震,四川许多都市瞬间变成了一片废墟,锦阳市也不例外,许多学校也难逃这次大灾难。在灾难中,在教学楼倒塌的一瞬间,老师们以不同的方式完成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保护学生。影片中常校长为了救其他孩子的生命,而牺牲了自己孩子的生存机会,真是令人敬佩。

常校长是向阳小学的校长,他在地震后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救援。他在救援时没顾上喝一口水,没顾上吃一口饭,一直在废墟中不同地挖着,不放弃一丝生的希望。当他发现废墟中的儿子常斌,正准备奋力营救时,却发现了另外一只小脚裸露在废墟外面,他陷入了艰难的抉择:是先救儿子还是先救那个孩子?情况的危急不容他有过多的思考,最终他选择了那个孩子,当他把那个孩子从废墟中救出后,再救儿子时,此时儿子已停止了呼吸。观看到这儿,我的心里好难受,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这是怎样的一种大爱啊!常校长是多么的无私!我想他的儿子在天堂里也会理解他爸爸的做法的。

影片中有太多常校长这样的事例;老师在灾难来临时舍生忘死先救学生,学生逃生后回来救老师,老师和同学们在废墟下相互鼓励……他们都是凡人,但是他们做出了非凡的事,在这里我要向他们致敬!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3)

最近,无意间看了《生命的故事》这本书,原本只打算打发时间的我,却在翻开书后,便被《生命的故事》吸引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日,在贵州省麻岭风景区,正在运行的缆车突然坠毁,三十六名乘客中有十四位不幸遇难。而就在悲剧发生时,一对年轻的夫妇,用双手托起了自己两岁半的儿子。结果,儿子得救了,这一对父母却失去了生命。

这是一个悲壮的故事,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

在这生和死的瞬间,父母想到的并不是自己,他们用双手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儿子,这就是父母之爱。我觉得在缆车下滑即将坠地的那一瞬间,子灏的爸爸潘天奇和他的妈妈贺燕雯两个人把孩子举起来了,我觉得这是一个伟大的壮举。这个壮举,是出于他们对孩子的一种爱,一种无私的爱。我每想到这里,我就有一种感动,一种震撼,不知不觉我已泪流满面。父母亲为了子女可以毫不犹豫的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而我们子女又为能父母做些什么呢?想想自己平时的任性和对父母的冲撞,心里觉得酸酸的,酸酸的想哭……

在暑假期间,我在普陀山坐了一次缆车,我亲身体会到了那种上上下下、飘在半空中的感觉。就在这同样的缆车上,小子灏的一家经历了生死离别。此时,韩红自己创作自己演唱的《天亮了》----一首专门为《生命的故事》而创作的歌,仿佛就响起在耳边。

《生命的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平凡生命中的伟大。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4)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我的感受:“虽然黄美廉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原本医生认为她最多只活得6岁,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竟然超越了医生认为的岁数,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努力学习,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通过这个故事我认为黄美廉是一个坚强的人。本来,她这个小小的生命已经没有希望了。但因为黄美廉有信心,有志气,从而创造出了奇迹。有了信念,就有了前途。她继续努力竟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能做到这样的人,真是很不简单。是很多四肢健全的人,都做不到的,黄美廉竟然能做到!我要向她学习,热爱生命,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是的,如果一个人能做到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生命充满乐观和欢笑,那么她(他)一定会成功!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生命的故事》,令我受益非浅。倚栏轩文学网

说的是生命从起源到低级,从低级到高级,一直到出现了现代人类高等生物的故事。最低等的原始生命起源于海洋中,然后从单细胞生物发展为多细胞生物,从海洋生物发展演化为陆地生物……读了《生命的故事》这本书,我仿佛穿越到了古生代,三叶虫、海蝎子、恐鱼、鱼龙、霸王龙、始祖鸟等一一呈现在我的眼前,还有那异彩纷呈的植物、火红的太阳、美丽的月球等,都在这本书里栩栩如生,令我深深陶醉。

自然界生物的大发展,最终导致人类的出现。人类是从古猿逐渐演化而成的。

现在我终于明白,以前的一切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缺少了其中任何一环,就没有我们人类。宇宙、地球、生命、环境等一直都在不停地发展变化,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

每一个物种都历经了几十亿年的演化,每一个生命都很不简单。人类是万物的精灵,我们必须尊重每一个生命,热爱每一个物种,保护好我们的地球,保护好生存的环境,让万物生灵生生不息!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6)

《生命的故事》是由美国作家维吉尼亚李伯顿先生所作。本书主要写了生命的演变过程:从古代早期到古代晚期,又到中生代和新生代的演变过程,用简单的语言和有趣通俗的图画给我们完美地呈现了出来。整本书用一页文字和一页图画搭配,让我们更好的体会到了生命的奥秘。假如我们读到不懂的地方,便可以看看图画,或许就会明白了。

我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因为一页的字数有的都不到100个,所以看得非常快,也非常过瘾。本书行文非常简练,但我能在字里行间体会到生命的奥秘。我越读越有意思,读完一遍忍不住还要读第二遍,真是引人入胜。

生命的故事就好比一场电影,镜头的每一次转换,滤镜的改变,都会出现一种新的生物。而生命的奥妙,并不是一个个单调的镜头所代替的,它们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镜头,它只是展现的一个工具。

我一直以为侏罗纪是最早的世纪,但这本书给了我答案。在侏罗纪之前,还有寒武纪、奥陶纪、志留纪、泥盆纪、石炭纪、二叠纪和三叠纪、7大世纪。而侏罗纪在古生物年代表上,已经在偏后位了,很明显我的想法被否认了。可见我的知识是多么贫乏,需要学习的知识太多了。

读完这本书,写完这篇读后感,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生命的故事。生命五彩纷呈,未知的秘密等待着我们一点点地把它们揭开。

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7)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日,在贵州省麻岭风景区,正在运行的缆车突然坠毁,三十六名乘客中有十四位不幸遇难。而就在悲剧发生时,一对年轻的夫妇,用双手托起了自己两岁半的儿子。结果,儿子得救了,这一对父母却失去了生命。

这是一个悲壮的故事,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

在这生和死的瞬间,父母想到的并不是自己,他们用双手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儿子,这就是父母之爱。我觉得在缆车下滑即将坠地的那一瞬间,子灏的爸爸潘天奇和他的妈妈贺燕雯两个人把孩子举起来了,我觉得这是一个伟大的壮举。这个壮举,是出于他们对孩子的一种爱,一种无私的爱。我每想到这里,我就有一种感动,一种震撼,不知不觉我已泪流满面。父母亲为了子女可以毫不犹豫的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而我们子女又为能父母做些什么呢?想想自己平时的任性和对父母的冲撞,心里觉得酸酸的,酸酸的想哭……

在暑假期间,我在普陀山坐了一次缆车,我亲身体会到了那种上上下下、飘在半空中的感觉。就在这同样的缆车上,小子灏的一家经历了生死离别。此时,韩红自己创作自己演唱的《天亮了》----一首专门为《生命的故事》而创作的歌,仿佛就响起在耳边:

妈妈告诉我希望还会有,

看到太阳出来天亮了,

看到太阳出来他们笑了天亮了。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通用7篇


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同时也不能有什么鉴别力。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们对其中的场景深深向往。这时候用文字的方式将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是很有必要的,你晓不晓得作品的读后感怎么写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读后感荒野的呼唤,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1】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2】

前几天,我有幸拜读了杰克·伦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文章讲述了一条名贵的家犬布克被贩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当雪橇犬,处尊养优的它面临重重困难,但他最终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他的原始本能复苏了,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并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的首领。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历经了许多坎坷,承受着人类无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争夺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险恶的环境中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它凭借着顽强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就了它辉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气是成功的必然条件,而我偏偏缺乏他们,当我面对困难时,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拿不出信心,为此,成绩很难得到提高,有时离成功仅一步之遥,但我却退缩了,放弃了,最后成功也与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机遇。

如今,我被布克感动了,它从舒适的南方家庭环境被放逐到恶劣的寒冷北方,从溺爱它的主人家到一群完全陌生的合作伙伴,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它面临的困难都比我大,但它都克服了,一步一步挺了过来,最终懂得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何况我们人类呢?

如今的我们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虽有老师、父母、朋友的关爱,但成长的过程必须是自已拿出勇气和信心去接受挑战,经历风雨,只有那些接受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整天呆在温室里的小苗,是需要别人的浇灌和呵护,是适应不了大自然的挑战,最终也将走向毁灭。

同学们,以布克为榜样,拿出勇气和信心,告别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难的挑战,战胜自我,你也会成为“狼首领”的!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3】

暑假里,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荒野的呼唤》。小说主要讲的是一只有文明教化的狗被人盗卖后,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最终回归荒野变成狼的故事。

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许多的科学家,比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经过几次之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白天教的,他就在晚上学,一直学到深夜。第二天在公鸡睡觉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地和助手努力工作中。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0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可是,现在我们有些人遇到一点的困难就只会选择逃避,这些人真是胆小。人在做事的道路上绝不会是顺利的,必定会遇到困难,如果这样一直躲,是不行的。通过读《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我知道了如果遇到困难,我们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应该勇敢地去面对。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4】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咱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咱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咱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咱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5】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6】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生在圣克拉拉山谷。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就坐落在山谷之中,米勒是巴克的主人。而巴克却是这里的主人,它管辖着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它还经常陪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打猎;也陪米勒的女儿们出去散步、烤火等,过着十分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但由于一批批淘金者需要身强力壮的狗来为自己干活儿,所以巴克被交易了好多次,最后被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拉雪橇。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不仅要学会了自力更生、学会了各种求生的本领。而且还要忍耐着领头狗斯皮茨的挑衅和攻击,环境造就了一切,渐渐地激发了巴克内心的野性,把斯皮茨打败了,争夺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但是,在巴克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下来,成为了巴克的新主人,并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次捕猎回来时发现它敬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巴克的野性被完全激起,愤怒地为主人报了仇,并独自步入茫茫森林,汇入了狼群。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以及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去面对、去挑战。

读后感荒野的呼唤【篇7】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读童年的读后感(通用7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读童年的读后感(通用7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读童年的读后感(篇1)

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幸福的。童年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必去管人间险恶,也无须去理会家庭中的是是非非……

然而高尔基《童年》中阿廖沙的童年却与我们的截然相反。他没有孩子该有的天真活泼,也没有自由自在玩耍的时间,有的只是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并且还受尽虐待。但是他却从未抱怨过一句,这不禁让我感慨万千。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可不幸的童年却各有各的不幸。记得读完《童年》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还在回味那一句“于是,我就走入了人间。”作品结束时,阿廖沙来到了人间,这就引出了高尔基的下部自传——《在人间》。

我想,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但是我们都有一个美好而快乐的童年。我们应该为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而感到高兴,不要因为一点点不如意就开始消极怠慢。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简直幸福的不能再幸福了,不是吗?人,应该多看看自己的优点和长处,而不应该总是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其实当你在羡慕别人的时候,别人也正在羡慕着你呢!做人,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珍惜幸福。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童年,珍惜童年生活,珍惜未来的每一天吧!

读童年的读后感(篇2)

本学期通过中外教育名著导读的课程,我读了不少教育名著,《童年的秘密》是的第二次读,体会比第一次更深了一层。

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蒙台梭利关于爱的理解是:爱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它的动力就是本能,是生命的创造力量,在创造过程中,他产生了爱,这种爱充满了儿童的意识。

蒙台梭利把爱看成是一种创造性的本能,使儿童能以一种敏锐和热情的方式去观察它所处的环境中的那些特征。爱能使我们对他人不注意的事物产生敏感,儿童的智慧能够看到成年人视而不见的东西。这一点对成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他们缺乏儿童的那种活力。在成人眼里,儿童热中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因为他们不理解儿童的这种爱。当一个孩子发现桌布歪了,他就会想到桌布应该怎么铺,并且调动他的所以热情,慢慢地试图把它弄平整。对这个孩子来说,这是一种令他狂喜的行为。我们也许会认为,孩子的这种行为是多么的幼稚。但或许,这正体现了我们对儿童的不理解。

早晨,儿童进去唤醒他的父母,这是一件极讨厌的事情。但是,如果不是爱,还有什么东西会促使一个儿童一醒过来就去寻找他的父母呢?父母住在那个房间也许仍然是暗的,门紧闭着,以致黎明的霞光并没有打扰这两位睡眠者。儿童来了并触摸他的父母,父母抱怨道:我们已经跟你讲过多少次了,不要早晨一早就来叫醒我们?儿童回答说:我并没有叫醒你们,我只是要给你们一个吻。我想任何父母听到这样的话都会给孩子一个吻。

圣保罗说:爱是恒久忍耐、使仁慈、爱是不嫉妒,不干羞耻的事,不自矜;爱是不起野心,不为自利,不易起怒,不做恶事,喜欢真理,正义,凡事相信,凡事期望,凡事忍耐。

这些事实是对内心世界的描绘,这使人油然想起童年的特征,想起童年吸收的心理,它爱一切吸收一切,并使其在未来的成年人中得到体会。爱是降生于世界上每一个儿童的禀赋,要是儿童爱的潜能得以发挥,或者其全部价值都得以发展,我们就会取得无法计量的成就。

读了《爱的智慧》一文,使我感触颇深,也使我联想到了教学工作中,对学生的爱与严。其实,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应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真心实意地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地要求学生等。老师对学生的爱不同于父母对子女的天然之爱,它蕴含更多的社会内容,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老师的爱不仅是个人之间的一种态度,一种积极的肯定情感,它还是一种评价。老师对学生的态度常常反映学生所在集体,甚至是社会对他的某种评价。

一个聪明的教师能引导学生去观察生活中最主要的和最美好的事物并获得欢乐和满足,使他们不至于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无益的事物上;一个聪明的教师能进行幼儿个人的心理观察,并大致估计各种刺激保持幼儿注意力的长短;一个聪明的教师能既关心幼儿的身体发展,又关心幼儿的智力发展和道德的进步。

在传统教育方法下,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一样,尽管张开着他们的翅膀,然而这种翅膀已经失去了作用。,教师应该是一个被动的观察者,而不是一个主动施加影响的观察者。对幼儿的观察,应该是一本教师手册,是一本鼓舞教师行动的书,是一本想成为一个真正教育者的人,必须仔细阅读和深入研究的书。

由于时间关系我没有把书详详细细地看下来,只读了我最欣赏的部分。我想《童年的秘密》以及其他一些教育名著,将来还值得我们好好研读,比如,《德国教师培养指南》、《雄辩术原理》(又名《论演说家的教育》)、《颜氏教训》、《忏悔录》、《爱弥儿》等等。

读童年的读后感(篇3)

《童年》这本书对我的第一印象:疑惑?高尔基为什么要描述自己的童年?难道有什么难言吗?

我带着好奇心,饶有兴趣地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阿列克谢(高尔基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期的童年生活。年幼丧父的阿列克谢跟随母亲投奔到外祖母家,度过了一段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这本书,让我的心变得五味杂陈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阿列克谢的童年是那样的痛苦难堪的,相比之下,我们的童年是那样的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

阿列克谢小小年纪就要接受外祖父的严厉拷打,他的外祖父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让阿列克谢的生活变得冷酷无情;而外祖母慈祥善良,她心甘情愿把生活中的一切压力都默默地承担了下来而毫无怨言。生活的困苦、丈夫的殴打,儿子的忤逆……都熄灭不了她内心深处的仁爱之光。

外祖母将真、善、美的种子悄悄地埋进了阿列克谢的内心世界,是年幼的他学会了坚强,让他懂得了爱憎分明。

苦难对人来说,是不堪入目的。但有苦,有难,人才会一步步走向成熟,变得坚强,正如高尔基在作品里写道:“我把自己的童年时代比喻成蜂巢,形形色色平凡又普通的人们如同蜂蜜,把各自采集到的生活和知识的蜂蜜源源不断地输给我,为我的成长提供丰富的养料。尽管这养料又脏又苦,只要是知识,它就是蜂蜜,犹苦虽甜。”

是的,在那样丑陋的社会里,也并不是全部人都是那样邪恶的,依然有善良正直的人,他们给阿列克谢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与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光明属于未来!

虽苦犹甜的童年,让阿列克谢变得坚强,让我们懂得:童年只有一个,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读童年的读后感(篇4)

《童年》这本书很多同学都应该读过看过。这是原苏联作家高尔基所著,高尔基最著名的三部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而《童年》则是这三部小说中最有代表特色的。

这本书是高尔基根据自身经历,花了整整十年的心血写成的,书中写出了他本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小说主要是讲述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度过的八年时光所发生的故事,虽然外祖父是个很凶很自私并且很粗爆的小染坊业主,家里“弥漫着剧烈敌意”;而善良乐观的外祖母却是在阿廖沙黑色童年的光明与希望。小说用儿童天真的语言讲述事情的经过,让读者深深的爱上这本书。

高尔基的童年,比别的孩子要苦要惨,他的父亲在他母亲怀了他弟弟后死去,母亲也因为太过于悲伤而后流产,他不得不回到外祖父家,却总是因为一点点错误而被狠狠打了一顿。真的无法想像如我一样在父母的关爱下长大的独生子女在那样的环境该如何生活和学习。

高尔基的童年虽然过得很艰苦,但在他的童年生活中也享受到童年的乐趣,他和他两个要好的小伙伴常常做出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来,让读者看了有时忍俊不禁,有时开怀大笑。

《童年》这本书,让我读一遍就难以忘怀,有的人童年是甜蜜的,有的人童年是苦涩的,而高尔基的童年无疑是艰辛和苦涩的,但却带了一丝丝苦中作乐的味道。

读童年的读后感(篇5)

《童年》想必大家都看过,它是一部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巅峰杰作。

《童年》是伟大作家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描写了小主人公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苦难的童年生活。小说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描述了19世纪俄国各行各业人们的生活状态,广阔而深刻。既押击了小市民阶层庸俗无聊、空虚自私的丑恶嘴脸,又展现了下层劳动人民正直勤劳、淳朴善良的精神。同时,作者更在其艰难的成长历程中,展现了为寻找新的生活道路、探索新的生活意义而不懈努力的精神力量,震撼人心,促人奋进。

在本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外祖母的上帝和外祖父的上帝”这一章。在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眼里,外祖母的上帝是仁慈的,亲切的,宽容的;而外祖父的上帝是冷酷的,残忍的,严厉的。这种对比的手法会令美的更美,丑的更丑。更深层次的让读者加深外祖母的上帝和外祖父的上帝的印象。

书中的人物特点极为丰富。我们的小主人公阿廖沙是可怜的,是勇敢的。而他的外祖父则是凶残的,贪财的。阿廖沙的两个舅舅——分别是雅科夫舅舅和米哈伊尔舅舅,他们两个都是阿廖沙的亲舅舅。可是,我非常疑惑:怎么能有这种比禽兽还禽兽的人?为了那几个臭钱,竟与自己的父母争吵、打架,真是两个逆子啊!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个社会上心狠手辣的人太多了,这些人都喜欢走捷径,一点都不实在。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老实人,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我相信成功就一定在你的眼前。

读童年的读后感(篇6)

童年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最美好的,最天真无邪,不懂人情世故的年华,留下最珍贵的回忆,而高尔基的童年简直参不忍睹。

读完《童年》后,最先的感受是对俄国拥有相似童年经历的不幸者的同情。如同炼狱般的童年,使儿童过早尝尽,品尽世间百态。有的,有了对未来的恐惧;有的,有了对社会报复的仇恨心理。可坚强、勇敢、善良的高尔基,在逆境中成长,通过真挚的文字,净化那被丑恶社会污染了的心,拯救俄国社会。

在《童年》中,早亡的父亲,残忍、唯利是图、视财如命的外祖父,两个残暴、蛮横无礼的舅舅,报复社会、凶恶的彼得伯伯,凶狠暴力的继父,无不是俄国黑暗丑恶社会的缩影。除了这些悲剧之外,我们也同样看到一些善良,仁厚却饱受恶势力摧残的人,善良慈爱的祖母,追求婚姻自由的母亲,聪明能干的“小茨风”,瞎了一只眼却仍踏实肯干的格里高里,热爱学习、渴求知识的“好事情”,这两部分不同类的人们存在于高尔基的童年中。或多或少产生影响,让他在如此黑暗的家庭中快速成长,成为悲惨社会中难得孕育的一颗智种。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种环境,育一方人”人在于环境的影响,却有时影响环境,环境能改变人,而人的作为也影响环境。无论我们在如何的困境中,我们都要坚强,不放弃,让人性熠熠闪光。

读童年的读后感(篇7)

《童年》这本书是前苏联高尔基写的一本经典名着,与《在人间》、《我的大学》被称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而在这个寒假我读了《童年》,令我感触颇深。

在我的印象中,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应该快乐的——有朋友地陪伴,父母地关怀,老师地教导……,可在当我读了《童年》后,才知道高尔基的童年是缺少快乐的,痛苦的,他的童年与我们的童年截然相反。

这本书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在3岁到11岁时的童年的悲惨的生活,再现出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时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故事一开始就笼罩着悲凉的气氛,虽然高尔基当时只是一个小孩,但他妈妈的悲伤,外婆的慈祥,外公一瞬间的敌意都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为高尔基不幸的童年感到不平,但也佩服他的坚强——当时他只是一个小孩啊!相比之下,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没有艰难的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不用干哪些脏活,累活,只需要认真地读书就可以了,但高尔基却要忍受在11岁就丧失母亲的悲哀与孤独,我们要庆幸自己生在这个幸福的科技发达的年代,不用感受寒风,暴雨。

我们都应该像他一样,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泛的知识,应该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读书的意义读后感(通用7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作品本身就是一部作品,它使你更好的认识作品,注意读后感不能写成流水账。那要怎么下笔才能把心里的触动尽数诉说出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读书的意义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读书的意义读后感 篇1

今天读了《追寻生命的意义》一书, 它的作者是奥地利心理学家 维克多。弗兰克(Viktor E。 Frankl) ,是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甚至面对巨大的苦难时,如何思考并获取生意的意义的 令人鼓舞的杰作;我最欣赏的就是开篇的第一句话: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人,都还有选择自己态度的自由!

而这句话的意思包含:

首先,人类天生就有自由有选择的自由,我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方向/价值观、对待他人/社会的方式、以及选择生活的态度;面对对外界刺激,我们可以选择马上回应外界的刺激,也可以选择延迟、甚至不回应;

比如:老板对你态度很差,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态度及反应生气、整天都没有心情、对下属发脾气等,或 明白工作是为了自己的未来、想清楚这是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工作,全心投入。。。

又比如:孩子/做了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我们可以不高兴,并马上提出反对,并告诉他应该做什么。。。或者,我们可以选择暂停,推迟反应;当我们明白家庭教养的关键在于以身作则时(备注:人类学习主要有三大模式,其中之一是模仿,儿童主要是通过模仿成年人的行为来学习。。。),我们可能会意识到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并尝试不同的方法,比如:忽略不好的行为,并尝试从孩子行为中找出积极的因素加以表扬,以此来转移孩子关注的重点;通过父母正确行为示范,给孩子不同的选择来引导其转向积极的一面。。。

其次,而人类天生就有4大天赋:

1。 自我意识 Self Awareness 通过从意识上站后一点观察自己,看/听别人是如何对自己作出反应的,从而发现自己可以改善的空间,并不时自我反省、提醒自己,持续改善。。。

2。 想象力Imagination 梦想是好东西,它可以让自己看到美好的将来,从而不断地进行心理暗示,调整态度及行为,让个人保持最好的精神状态面对每天的挑战;这也是所谓的以终为始、积极心态的力量等理论的依据。。。

3。 良知 Conscience 基于人类良知建立的价值观可以给人以最大的安全感。。。

4。 独立意志 Independent Will 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决定个人的行为、对待他人及社会的态度,以及坚持自己的梦想/方向而不受外界影响。。。

通过对这4大天赋的认识及有意识地运用,从而实现自我的管理;

当然,这个空间的大小完全取决于我们自己,取决于我们个人修养及自我管理水平,或者说以身作则的能力!因此说,每个人的快乐、幸福其实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修炼,提高个人修养及自我管理水平,我们才能最终掌握自己幸福的钥匙!

读书的意义读后感 篇2

我们活着,我们存在着,从来都是理所当然,从来没有考虑过我为什么存在,是否有何特定事业或者使命等着我,我们就这样心安理得地活下去,而不知追寻生命的意义。

《追寻生命的意义》是精神病学家弗兰克尔博士以自己在集中营亲身体会为基础,通过三年之久集中营中的遭遇,向我们娓娓道来不断追寻生命的意义、爱的意义、受难的意义、超级意义,向我们阐述了生活是什么,如何活的问题。

虽然我从未经历过魔鬼般的集中营,但在作者的叙述中我能真切感受到活下去真的很艰难。在集中营中,人不仅受到身体和思想上的严重压迫,甚至压迫至处于最最原始的状态,要知道一个习惯于丰富的知识生活且思想敏锐的人,这会是怎么样一个巨大的痛苦。极度的营养不良,让对事物的渴望都变成了奢求,甚至作者曾经听见一位囚徒朋友的呻吟加上四肢的乱动,很明显囚徒朋友在做噩梦,当作者想要去将这个可怜的家伙唤醒的时候,才意识到,这远比不上集中营的现实,与让他回到更加恐怖的现实相比,倒不如不唤醒他,这达到了一种什么样的惨境。对于活下去,谁都没有把握,或许一开始他们就没有考虑是否能够活下来。

读书的意义读后感 篇3

读书的意义——阅读的力量读后感1500字: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阅读的力量是足够强大的,不仅可以提升我们的能力,让我们生活和生存的更好,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的内心根植起应有的修养。

记得很小时,便喜欢读点东西。也不知道床头那几本稍微破旧了的《故事会》翻了多少遍,却仍记得父亲也喜欢读这些东西。

父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多少文化。虽然成绩挺不错,但家庭的经济窘迫,父亲不得不在小学时便辍学了。有事没事,父亲都会找一些书来读。要说文学著作,要说儒道经典,对他也没太大吸引力。他本不识太多字,更何况古语含蓄难懂,也便无趣于这些。家中书不多,拢共才堪堪三十几本,堆垛在墙角。这些书多是父亲从地摊上买的或是拣别人看过的,自然也有找别人借的,不过没人催着还,也就淡忘了。类型,无非就是些期刊杂志罢,这样的书对父亲来说也比较好懂。他睡前都会有意无意翻出来看看,说是有助于睡眠。闲来无事,我也会去翻翻,毕竟那时候家里也没手机这种高档玩意儿,乡下也不像城里那么繁华。那时候我上了小学,识得了几个字,便拿来读读。虽不能深刻理解,但也能说个一二。

约摸到了十来岁,我突然喜欢上了童话故事。我看的第一个童话故事是《卖火柴的小姑娘》。风雪中,那根根火柴,若明若暗,摇曳间交织出触手可及的梦网。那火焰中的饥饿与食物,寒冷与火炉,流浪与团聚,是无处言说、难以释怀的伤和惋惜、痛与留念。

那时,我尚且年幼,内心还从未有过这般触动,如灵石跃入脑海,荡起阵阵梦的涟漪。于是,每到周末,我总会跑出村子,去城里的书店,取一本《安徒生童话》,找个小角落,流连于童话世界,如痴如醉。我曾猜想,有如此才能的伟大作家定是家境富庶,受过极好的教育,但是恰恰相反,他其貌不扬,仅仅是鞋匠的儿子。也许正是由于童年的贫苦,才造就了这于苦难中期盼幸福与美好的篇章。不止这本,《格林童话》、《伊索寓言》我也没落下。童话中对生活的盼望或讽刺,对美好的追求,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感谢生命中的这些篇章,教我有了对梦的幻想与渴望。

初中时,我又喜欢上了林清玄的散文。青春期生理和心理都在悄然改变,只有幻想的傻小子也开始懵懂与发芽。渐渐地,我有了对美的爱慕与追求。无论是人或物,人性或自然,凡是美的或是令人愉悦的,我都会不知不觉的对其产生好感。

悠闲不为人知的风情,是这个都市最难能的风情。——林清玄

隔壁班的王小丫笑起来可爱极了,纯纯的,傻傻的,真好看。虽是一个呆呆的小丫头,却常常在那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如同山川河流一般的灵动之美,让人心生怜爱。然如今,我与那丫头也断了联系,唯有一本共读的林清玄散文还留在书桌前。清玄的散文,将人性之美、自然之美融于优雅的辞藻,却不吝也不惮于大声抒发情感。

时间齿轮从不停歇,慢慢地,我对现实和社会有了更多认识。这时候,我陆陆续续接触了一些写实的小说:鲁迅的《狂人日记》、《阿Q正传》或是《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言的《红高粱》、《丰乳肥臀》。这些文章对过去的描述,似乎让我走近了那个年代。书中人物的生活立场和他们为生活而去打拼的精神,仍然历历在目。猛然发现,其实真实也是一种美。尘世浮华,灯红酒绿,唯有不被凡俗遮蔽双眼,方可不忘初心、奋力前行。每当我遇到恼人之事,便会拿出这些文学作品来品读,为的是静心也是净心,在内心的最深处去发现那分残留的一份真、一份纯。

一字一句地斟酌,每一遍都会有不同感想和体会,这便是文学的魅力。是时代造就了我们,也是我们创造了时代。每个时代,都有着它特有的文化背景,也就有了它独有的写作特色,孕育了属于它的文学。许多没能亲眼见到的东西,没能亲身经历的事,书中自有体味。读万卷书,方能感悟人世间的千奇百怪。

书中的韵味,透着的是一种每时每刻的眷恋……

读书的意义读后感 篇4

有人说:“读书可供消遣,可供装饰,也可供增长才干。为消遣而读书,常见于独处退居之时;为装饰而读书,多用于高谈阔论之中;为增长才干而读书,主要在于对事物的判断和处理”。我不知道因为什么而读了这本书,我想这三者都有,不,刚开始应该是,但让我坚持读完的,我想更多还是书中的某个故事情节,某个感悟触动了我吧。

好久没有好好阅读过一本书,收到这本书,最开始吸引我的是里面夹着的几张照片——以不同地方风景为背景的人物照(里面的人就是这本书的作者——另维)。我很好奇这个跟我们一样的90后到底有什么丰富的经历,竟然可以写出一本这么厚的书,在读的过程中我不知不觉间被感动,感动一个年轻的女孩为了梦想,为了想要的生活,竟然可以一人独自在异国他乡完成这么多自己想要经历却始终不敢迈出脚步的故事。记得有人说过,遇到一本好书就像打开一扇门,一扇可以让自己的视野变得更加开阔的门,在门那边有我们渴望了解的未知世界,有我们对于未来的遐想。

DO WHAT MATTERS(做有意义的事)这是作者写在封面的英文短句,听过这样一句话——“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对这句话一直不屑一顾,觉得这是一句废话,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时间一天一天过得飞快,那些想做却一直没有去做的事情,随着时间的逝去也变得不敢再迈出脚步,就像作者说的——其实,真正使你痛苦的,不是迷茫,而是失去眼里的光。

写给每一个不为跑赢世界只想超越自己的人,这是书的封面另一句话,也是这本书的主线。就像作者自己的解释一样——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孤独时光吧,经历时疲惫,经历后感激,是它们使生命充满希望,也是它们让自己有了新的信仰和坚持,有了新的想要的生活,就像那首《生活不止是眼前的苟且》唱的那样——“生活不止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我们只有选择相信的力量,才能过上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和自己想要看见的世界。

《我们都是和自己赛跑的人》之读书的意义:

多读书,可以与主人公卑可怜之人,笑可鄙之士。读书是超越时空间的邂逅。你会感受李白攀登天姥峰的潇洒;杜甫登临五岳一览众山小的壮志;李清照在莲花池中争度的轻快;徐志摩再别康桥的不舍之情……你会和托尔斯泰感受老婆婆向金鱼永无休止的贪婪;你会与孔子一起因材施教;你会与鲁迅先生一起在夕阳西下时拾捡朝花,共同回忆那美好的童年;你也许会与海伦凯乐一起失去光明,面临黑暗,去感受那份渴望……

读书的意义读后感 篇5

在这漫长的暑假中,有时是为了打发时间,有时是心血来潮,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世界名着、连环画、故事书、作文书等等。不外,那本《爱的教育》是最让我刻骨铭心的。

在这本书里,它的主人公:安利柯,他经历了许多事。在他四年级的学习生活生计中,他经历了不少的风风雨雨和是长短非,有幸福和欢乐,当然也有痛苦和难过。他新熟悉了教他们四年级的老师,一位从格拉勃力亚来的同学,还有一位瞎眼少年等等。在他这四年级的一个学期中,他看了卡隆对科洛西的侠义行为,看到科洛西家固然很贫穷,但他却仍是很喜欢去上学,还看到了好多女同学都热心地帮助一位小烟囱翦灭人等许多助人为乐的事情。不外,也有一些是不好的行为,但是最后他们都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这一学期让他最开心的事就是和代洛西可菜谛、耐利这些友人的来访,而他最伤心、遗憾的事情就是在这个学期的期末,他要离开这个他糊口了四年的学校和他出生的这个小镇。

读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觉得做为一个小学生不但应该有助人为乐、团结友爱的好品质而且还要学习他们那勇于承认错误的精神,在这点上,我觉得很惭愧。由于我有的时候不但不承认错误,还要掩饰,不外我想,我以后一定不会再这样了。我会接受别人的批评,承认并改正自已的错误,我将在改正错误中不中断地成长。另外,他们在艰苦的情况下还在努力的读书,而我们现在是多么好的教授教养环境,可仍是有人不珍惜这夸姣时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是与非,懂得了美与丑,能辨别善与恶。这本书中有一句话一直深深地牢记在我心中:爱,比如一个环,把一颗颗心联系在了一起。是啊,只有有了爱,世界才会变得更夸姣。让我们把爱奉献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读书的意义读后感 篇6

知道为什么而活着的人,几乎能承受任何怎样活着的问题。

当长期处于一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中,人的所有价值都被摧毁,时刻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这时人们的心理会在高压下发生什么样的改变?这种痛苦无望的生活还有任何意义吗?奥地利心理学家弗兰克尔,以二战集中营幸存者的身份,在《追寻生命的意义》这本自传体的书中,讲述了那种极端环境,给普通囚徒的心理状态带来的深刻影响,以及囚徒们为了自己和朋友能活下去,而进行的残酷的生存斗争。作为一名敏锐的观察者和亲历者,他进一步从这些惨痛真实的经历中,引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我们生命的意义在哪里?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而活着?

在集中营中,囚徒的所有财产和权利都被剥夺,不仅饥寒交迫,而且随时会有死亡的可能,被判定体弱有病的囚徒很快会进毒气室,在这里,生命显得格外渺小脆弱。可是据弗兰克尔观察,身体不那么强壮,却有丰富的精神活动的人,似乎更容易幸存下来,他本人就是实例。对妻子的思念和爱,让他在脑海中无比清晰地勾勒出了她的形象,并与她生动有趣地谈笑。爱,超越了时空甚至生死的阻隔,给拥有爱的人带去了内心的充实和强有力的支持。将我像封条一样置于你的心上,爱,就会像死一样强壮。

过去的甜美回忆,同样能给困境中的人们带来安慰,也许只是曾有过的微小的成功,也许只是一次普通的家庭聚会,可曾感受到的喜悦和满足,留在了这些回忆中,弥补和滋润了人们在现实中的空虚痛苦,更重要的是,指向了未来的希望:将来,我们会再次拥有这些幸福时刻!

为了活下去,囚徒们小心地节省食物,从死者身上交换衣物,调换转移到其它集中营的名单(这更像是命运的赌博),冷漠地注视着其它人的痛苦和死亡。即使在这种文化和道德冬眠的环境里,人们在动物式的生存本能外,却神奇地保持了对艺术和大自然之美的热爱,甚至感受更为强烈。一位囚徒冲了进来,招呼我们去操场观看精彩的日落。站在外面,我们看见险恶的云在西边闪闪发光,整个天空布满了从铁红到血红、形状和颜色不断变化的云,然后,在几分钟的寂静后,一位囚徒对另一位囚徒说:世界多美啊!在艰难绝望的环境里保持对爱和美的感受,在黑暗中不懈寻找光明和希望,我想,这就是人之为人的特殊之处吧!也正是这种特殊性,反过来,给绝境中的人们带去了活下去的力量。

当我把这本书一气读完,掩卷沉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想,是拥有并珍惜所有那些能给我们带来勇气和力量的美好事物,是对过去生活的甜美回忆和对未来的希望,是对伴侣和家人深深的爱,是对自己将发展成长为怎样一个人的好奇。无论任何职业、地位、财富和种族,当一个人有所担负、认真投入地生活着,并给其他人带去了幸福时,他自己也会感受到充实满足,此时,生命的意义就存在于生活过程本身!

读书的意义读后感 篇7

读书|《活出生命的意义》读后感1000字:

《活出生命的意义》这本书我早有耳闻,却一直没有机会阅读,直到加入了爱的读书会,有幸获得豆豆老师的赠予,才得以一读。

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集中营的经历”,即作者在集中营中自传式的记录;第二部分“意义疗法概观”是理论性文字。

本书的第一部分,让我很受震撼,不是因为对集中营生活的描述得有多么不堪,恰恰相反的是作者以一种科学家的冷静来观察和总结,在那样极端恶劣的环境下,能以如此平和的心态思考生命的意义,而不是轻易放弃生命或形同朽木,着实令人由衷的敬佩。

关于集中营的电影和书籍有很多,但是像这本书这样,客观的讲述,并且总结出一套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的可能从未有过。试想一下,一个人一边经历着极端的痛苦,一边却能从这种痛苦中总结出一套心理学疗法,怎能说不是一种伟大?

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一位性格坚韧,头脑冷静的伟人。用毛主席的话来说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活生命的意义》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选为最具影响力的十本著作之一,并入选香港大学必读50本图书。如果你正虚无度日,热情渐消,茫然于生命的意义,那么,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在荒凉的环境中,人们不能畅所欲言,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忍受痛苦,以一种令人尊敬的方式去忍受,在这种处境中的人们也可以通过回忆爱人的形象获得满足。我生平第一次理解这句话“天使”存在于无比美丽的永恒思念中“。

作者在这里给出了一种忍受痛苦的方式:回忆爱人的形象。

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另一半,处于绝境时只有思念才能熬得过去。因为怀有对另一半的思念和希望,才有了动力,所受的苦难才有意义。有一样东西你是不能从人的手中夺去的,那就是最宝贵的自由,人们一直拥有在任何环境中选择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方式的自由。即使被关在臭名昭著的奥斯维辛,读后感.环境是压抑的,身体是不自由的,绝大多数人的精神和肉体都是痛苦的,但是作者却悟出了心灵的自由是谁也无法夺走的自由。他告诉我们,虽然不能避免痛苦,但是我们依然能够选择面对痛苦的态度。

苦难、厄运和死亡是生活不可剥离的组成部分。没有苦难和死亡,人的生命就不完整。

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作者提出将苦难、厄运和死亡看成是生活的组成部分,以一种平静的心态面对它们。

也许当下我们并不能明白这些苦难对我们有什么意义,甚至到死都不能。但是当你知道这些都是生命的一部分,那它就有意义了。

三种方式发现生命的意义:

(1)通过创立某项工作或从事某种事业。

(2)通过体验某种事情或面对某个人。

(3)在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难时采取某种态度。

作者在这里总结了三种发现生命的意义的方式。

第一种是比较普通的,我们所从事的工作,能给自己带来成就感,能给他人带去所需。我们可以说我们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第二种不是通过工作,可能压根儿就不喜欢这个工作。那么通过体验某种事,比如去爱某个人,也可以发现生命的意义。

第三种就比较难了,这也是作者所经历过的——忍受苦难。在苦难中选择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也能体现生命的意义。

父亲病的读后感通用7篇


考虑到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特意整理了“父亲病的读后感”,我读了一本作品。读完后,我的心情十分激动。此时可以写篇读后感阐述下所阅读的内容以及阅读过后的一些感悟,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父亲病的读后感 篇1

吴海涛

鲁迅在《父亲的病》中写道:父亲的水肿是逐日利害,将要不能起床,意思是说:父亲的水肿病疾越来越严重,快要不能下床走路了。

鲁迅家里请了医生叫陈莲河,他开的药方奇怪至极,最平常的蟋蟀一对也一定要抓原配,明显只是想多赚点钱,这奸商让鲁迅自己去抓药,这样鲁迅若是找不到药,那就不是医生的过错,而是鲁迅的罪过,若鲁迅找到药却没治好那也不是医生的问题,因为他一定会说这病太严重了,不是人能治好的。因此,不管鲁迅有没有找到药,不管鲁迅父亲的病是否被医好,那都不是他的过错。反倒可以通过这些奇怪的药方来赚钱,多么可恶的人!最可悲的是,鲁迅父亲居然还信了他,吃他的药吃了一百多天才奄奄一息倒在床上,鲁迅跪在床前,被人教使着,大喊父亲!直到鲁迅父亲过世之后才停下。纵观这场悲剧,不过是周瑜打一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已,所以,我们不能迷信。

父亲病的读后感 篇2

最近,我又重拾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就书名来理解:早晨盛开的鲜花,傍晚的时候捡起,喻指重拾往事,旧事重提。我重拾这本书,发现对里面的许多篇章,又有了不一样的认识和理解。是不是也算与“朝花夕拾”应景了。

读《父亲的病》,以前我只是觉得鲁迅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就不治身亡,挺可怜的,从不曾思考他为何不惜笔墨,去描写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以前我只是觉得这些“名医”开的药方特别,更神奇的是那稀奇古怪的药引,什么“败鼓皮丸”“原配蟋蟀一对”“平地木十株”……从不曾思考鲁迅的父亲是被这些庸医耽误了病情而死;以前只是觉得鲁迅因为父亲的死,而自责,从不曾思考在鲁迅的眼中,这些所谓的“神医”,他们都是“庸医”,中医是落后的,愚昧的,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的,西医代表了更科学更先进。他讽刺两位“名医”各种可笑的行为,他讽刺他们“出诊费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一次次的加码,高昂的价格,却是故弄玄虚、草菅人命,他讽刺他们在察觉到病人时日不多时,还在叫嚷着“医能医病,不能医命”来推卸责任。他讽刺“那个名医”实名“姚芝仙”,但他的医术却与他的名字完全不符,而陈莲河先生则为“何廉臣”,更是颠倒是非,胡乱用药。鲁迅带着父亲死去的悲伤与立志学医的决心,年少的鲁迅前往日本留学。发誓要用西医改变中国医学的落后。这才有了后面的《藤野先生》。

我突发奇想:“中医”PK“西医”会是一种什么结果呢?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头疼脑热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像我,咳嗽,喝“肺力咳”;发烧,吃“美林”;如果有病毒感染,白细胞特别高,那就得上医院打点滴。不过,今年春天的时候,我的了流感,吃了各种药,治了一个月,还在咳嗽。后来,妈妈听了一个朋友的推荐,带我去看中医,那个中医师为我刮痧,推拿,一天大好,三天痊愈。不止如此,因为我脾虚,医生又给我开了一剂食补药方,来调理。食材虽不珍贵,都是平常的山药,小米。但却十分有效。半年过去,我的脾胃有了极大的改善。原本瘦小的身子也变得强壮了许多。这不禁让我想到,神医华佗、扁鹊,上古时期的轩辕歧伯,他们的妙手回春,起死回生。当然,这些肯定不会是鲁迅笔下的“神医”,也不会是“学艺不精半吊子的中医大夫”,更不会是“打着中医旗号卖些反正吃不死人的药的骗子”。

其实,中医和西医,只是两种从不同的角度去治疗病症,他们各有千秋,西医着眼微观,注重当下,腿痛医腿,手痛医手,但是,“是药三分毒”,西药的副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同时,西医也不是万能的,俗话说“治标不治本”,而且目前还有很多绝症西医无法治疗。而中医治病求本,着眼全局,整体论治。在治病救人这件事上,要根据病人的情况,对症下药,有当下,有将来,中西医结合。因而,如果问我“中医”PK“西医”如何?我的回答是:中西医没有好坏,没有谁更胜一筹,或更先进科学,若要有的话,医生的水平有好坏,有更胜一筹,更先进科学。它们都是经过时间历史验证的医学,都是优秀的。

假如时间可以倒流,我把“‘中医’PK‘西医’如何”这个问题抛给鲁迅先生,相信像战士一样的鲁迅先生批判的,是“庸医”,是“愚昧落后”。他以为学医能够拯救中国所以去日本学医。后来,他又弃医从文,是因为他又认识到只有从精神上唤醒中国人才能真正地拯救中国。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不言而喻了。

父亲病的读后感 篇3

一大早,我来到书柜前。玻璃反射着黎明柔和的光线,它随着白色的窗帘摇摆。打开柜门,轻轻取出一本《朝花夕拾》,在书香书中静静地翻着。但看完《父亲的病》,只觉得原本平静的心突然变得波浪式,像汹涌的河水不断翻滚?这篇文章描述了鲁迅的父亲当时生病了,他的家人不惜花费昂贵的挂号费请当时的“名医”进行诊断,以治愈他。‘名医’只想开一些奇怪的药方,于是父亲的病情日益加深。看到情况不好,‘名医’也打电话给“我”邀请“能力更强”的陈连和。陈连和的报名费比较高,但是比较奇怪。

最后,父亲因为没钱治病,陷入了重病和绝望。看完这篇文章,不禁觉得很沉重,但又暗暗佩服鲁迅先生的一句话:表面上看起来叙事平静如水,但里面所包含的影射却像一把大刀,不断削减着当时黑暗的社会元素。在他的作品中,当时社会不同代表人物的性格得到了生动的展现。在《等待危机》中,我推荐一个为自己而生的“名医”,把病重的“父亲”推卸给别人,以求“彻底摆脱自己”,形象地代表了当时假装博学,实则自私自利,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社会破坏者。这篇论文虽然用了“名医”这个名字,但其中的讽刺意味却随处可见。在面对真正的不幸之前,被迫害的‘父亲’代表的是当时的下层民众,他们只能生活在贫困之中,最终悲惨地死去。

而“我”,看着病重的父亲,甚至想出了“我们快呼吸完吧?“父亲去世的时候,他已经无能为力,所有的悲伤只能在心里释放,代表着认识到社会的黑暗,却不敢站出来,无奈接受事实的年轻人。罪恶社会的恶果毒害了人民。作者的目的是给我们解药!鲁迅的笔犀利生动,用自己的真实经历影射这个混乱的社会。当时人们的生活很悲惨,恐惧像一片大乌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这让我想到:虽然现代社会生活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社会上“庸医”还是不少,怎么办?其实只要心中有正义的阳光,能够勇敢的与黑暗作斗争,这些腐败的社会分子就会一个个被消灭,就会有更多的“名医”层出不穷!文章虽然不长,但其中蕴含的苦涩讽刺却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里。

父亲病的读后感 篇4

今天又复习了《朝花夕拾》中的文章《父亲的病》。

这篇文章让我重新认识了以前社会的病,就是钱比别人的命重要。过去,人们很穷。除了少数能请到名医的大家族,几乎没有人有钱请名医给亲人治病。这篇文章写鲁迅的父亲有水肿,但一直没有治好。直到陈莲和的庸医,鲁迅的父亲才止不住疼痛而死。原因是庸医陈联和只是推卸责任,说:不是他不伟大,是前辈做错了。我觉得陈莲和博士就算不会也不应该说谎,更不应该对别人的前辈说谎,太离谱了。但是当时社会上的人因为太迷信而觉得理直气壮,让我觉得充满了虚伪。而作者鲁迅小时候并不相信陈联和先生,但他还有一点救父亲的希望,于是听了陈联和先生的话去找药,但他不知道陈联和先生想拖延时间,撒谎说前辈做错了,于是叫他让他去找药。我觉得鲁迅先生在问陌生人的时候一定很焦虑,怕浪费时间,把父亲的生命置于危险期。我也知道陈连和的错误是只知道钱,不知道人只活一次;衍太太的错误在于迷信。他不知道如果鲁迅先生在父亲弥留之际叫他父亲,父亲会害怕失去儿子。鲁迅听信衍太太的话,打电话给他父亲是不对的,这使他父亲很害怕。

记住,社会疾病危害所有人的疾病。如果我们不让悲剧发生,我们就能摆脱社会上最糟糕、最致命的疾病。

父亲病的读后感 篇5

朱文萱

今天我读《父亲的病》(节选)。

由于父亲的水肿逐日厉害,鲁迅四处寻医,他找到了陈莲河,陈莲河是个庸医。利用人们迷信的心里,到处骗钱。诊金一元四角,丹药两块钱一盒,特拔大洋十元而且总是在说完一些听起来很懂的话,然后最后说到钱:因为舌乃心之灵苗价钱也不贵,只要两块一盒从这么多方面可以看出他老奸巨滑,但不得不承认他很聪明。

文中的鲁迅当时只有十来岁,从特别的丸散和奇特的药引就可以看出,鲁迅其实已经知道陈莲河是庸医,但还是抱着一丝希望。照着陈莲河的方去找药引,即使心里知道不会管用,但还存着一线希望,希望能治好父亲,从问药店、问乡下人、问卖草药的看出鲁讯为救父亲历经千辛万苦。

其实这篇文章表面说的是父亲的病,其实是社会的病讽刺当时封建迷信社会,讽刺人们轻信迷信。希望能让人们清醒。

父亲病的读后感 篇6

就在今天,我知道了一代伟人——鲁迅先生,愧疚与他的父亲,在他的《父亲的病》这篇文章中,讽刺了当时庸医误人,令我感触很大。

《父亲的病》主要讲了:在十多年前,鲁迅先生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先生的父亲患上了令人畏惧的水肿,鲁迅先生花重金请了两位“神医”来救父亲,开了许多药方,用了许多名贵的药材,都没有见效,到了最后,庸医误人,鲁迅先生的父亲还是因为水肿而病死。可那些“名医”、“专家”却都阔气着,生活的好着呢,听了就让人火冒三丈。

读完了这篇文章,鲁迅的经历令我震惊,原来一代伟人也有被糊弄过的经历,令人气愤不已。那些装作高深的中医实在是罪恶无比,他们浪费自己的时间,可同时也在消耗着病人的生命啊!可真是十恶不赦,禽兽不如!

我以后要做一个有真本事,惩恶扬善,乐于助人的真正友爱好人,一定会对那些鼓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名医”以深切的痛恨和鄙视他们的。

不知大家有什么感想,对于鲁迅先生的《父亲的病》?赶快去阅读这篇优秀的文章吧,相信这篇好文章一定会使你受益匪浅!

父亲病的读后感 篇7

今天看完《父亲的病》,我心中的平静被扔进了一颗石子,久久不能平静。

《父亲的病感》“鲁广信”感到一丝痛苦,一个错误和他的哭泣。这一切都是从那里开始的。明朝末年,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疾病,使那些头脑简单的人迷失了自我。那些有点智力的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获得各种好处。陈x和完全是同一个人。

第一次看完之后,我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陈连河的医术不是很好,医德也很差。他是怎么获得“名医”称号的?看了几遍后,我明白了陈连河的立场。这都是由于人们对他的不必要的信任和当时社会对迷信的恐惧。在这篇文章中,鲁迅也多次注意到陈x和年轻时的虚伪,并停止了对它的处理。但为什么那些经历过无数类似事件的成年人会被陈x和欺骗呢?这都是因为人们相信

每个人都错了,那就是那个时候的社会病,它使中国变得灰暗,也是陈x和受到伤害的根源。在了解了当时社会的“疾病”之后,我们应该防止自己患上这种“心脏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正直的人。

团结读后感通用7篇


以下内容“团结读后感”为小编收集整理。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品位完作品,心中会有很多不一样的感悟。写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对作品的领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团结读后感 篇1

今天老师给我们看了一段栗翅鹰捕猎的视频,让我记忆尤深,明白了团结的意义。

站在仙人掌上

栗翅鹰是一种生活在沙漠的老鹰,他们经常三五成群的出去捕猎。四只栗翅鹰开始捕猎,它们盘旋在上空,突然往下俯冲,双脚站立在仙人掌上环看四周。仙人掌上的刺密密麻麻的`。最长的刺有四五厘米那么长,像刀一样锋利。一些刺刺进栗翅鹰的爪子里,难道不疼吗?不是,当然疼。但是栗翅鹰他们为了更好的观察猎物不得不这样做,他们这种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第一次捕捉失败

终于一只兔子从杂草堆里蹦了出来,他们立刻行动起来,一只栗翅鹰从仙人掌上跳下来张开长达两米的翅膀,飞上了高空,他用饥饿的目光狠狠地瞪着兔子,他们已经商量好计划,让这只栗翅鹰把兔子赶到空旷的地方,他十分负责,拍打着棕色的翅膀,紧紧跟在兔子后面,而兔子弓着背,灵活地跳来跳去,躲避着栗赤鹰的追击,眼见兔子就要被捉住了,但兔子奋力一跳,便跳到了一大堆杂草里面,不见了踪影。

团结就是力量

栗翅鹰们第一次捕捉失败,但他们没有灰心,越挫越勇!一只年轻的栗翅鹰加入了捕捉团队。它俯冲到离地面很近的距离,在杂草堆上面盘旋着,庞大的影子印在杂草堆上,用棕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杂草堆,兔子被吓得跳了出来,蹦来蹦去,飞快的逃命,年轻的栗翅鹰以每秒拍打四次翅膀的速度追捕着兔子,兔子蹦来蹦去,灵活地从栗翅鹰魔爪上逃脱,马上就要溜掉了,但年轻的栗翅鹰看准了时机,用比刀还锋利的爪子迅速抓住了兔子的背,把兔子撕成了两半,和家人们一起分享这胜利的佳肴。

团结读后感 篇2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叫《无敌十兄弟》,看完后感触很深。

书里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最近终南山刮起了一阵寻宝热,杨歌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去寻宝了,却意外发现了一个旧手躅。手镯里居然藏着十个兄弟,每个兄弟都拥有一项超能力,谁要是戴上手镯,十兄弟就听命于谁,并且可以把超能力借给他暂用。杨歌兴奋极了,他迫不及待地变成了不同的超人,他用完了十兄弟所有的超能力后,十兄弟让他评谁是最强的?杨哥把每个兄弟都说了一遍,但其他九个兄弟都不赞成,杨歌无奈,只好先听听他们的故事。却意外发现,原来他们是被魔法师锁在这个手镯里的,他们只有十兄弟团结一心才能从手镯里出去。经过长时间的争吵,大家才懂得了这个道理,他们不再一味地争吵谁强谁弱,大家团结起来面对困难,最终逃出手镯,重获自由。

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看到团结一心战胜困难的例子,像那些弱小的蚂蚁,面对庞大的食物,看似不可能被搬运,但只要数只蚂蚁齐心协力,照样可以把美食搬回洞府。我也一定要向团结一心的十兄弟和蚂蚁们学习,这样,我们才能有所收获,取得好的结果。

团结读后感 篇3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讲述老师与同学们之间精彩故事的书,名字叫《争夺巧克力奖杯》,这本书让我在妙趣横生的文章中度过了一段精彩的旅程。

在一所学校里,有一位老师名叫棒棒,她所教的三年一班是一个带有魔力的班级,这全部都是因为棒棒老师喜欢吃各种口味的棒棒糖,还能变换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给同学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班级里有许多厉害的人物,例如:尖嗓子巴佳佳、小吃货牛一、说话语气像老师一样的小知识家小本、胆小如鼠的金豆子,最主要的是人称捣蛋头儿的高大威。他们演绎出一桩桩精彩的魔幻故事,让我受益匪浅,乐在其中。

在这本书当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就是向天空开炮。这个故事所讲述的是为了给欧阳校长做风筝,他们整个班级的同学都要搭成一条长长的人梯,去采摘云朵。虽然他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也想出了一个个无比绝伦的解决办法,真是棒极了!我从这个故事中深刻地体会到:一个团体只要团结合作,就会克服一切困难。试想假如人梯层层不稳的话,整个梯子都会倒塌,这种凝聚的力量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书中讲述的班级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去认真地对待并加以解决,从不放弃。在棒棒老师的带领下,整个班级就像一家人一样,互相照顾,互相学习。我的班级也是一个大家庭,我们互相体谅对方,和睦相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会一起解决。有一次,参加学校比赛,我们一班输给了二班,回到教室后,班主任老师问:我们为什么会输?班里顿时鸦雀无声!老师环顾一周,语重心长地说:我们是一个集体,就像一家人一样,要团结,这样我们才能克服困难,取得胜利。老师又接着问:下次,我们能不能赢。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到:能!从那以后,我们互相团结,在之后的比赛中,终于取得了胜利。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本《争夺巧克力奖杯》让我爱不释手,还让我明白了一个受益终生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是坚不可摧的!

团结读后感 篇4

西游记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多读过。西游记这本书是一部描写旅游、探险和神话的长篇小说。和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一起被称为中国古代四大名著。西游记一共一百回,叙述了唐僧西天取经,路上先后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徒弟,并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整个过程。

说起西游记相信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孙悟空。孙悟空是作者刻画的主要人物,会七十二变,有重一万三千八百斤的如意金箍棒,且本领高强、武艺超群。更是一个跟头能翻十万八千里。是许多人小时候最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小的是时候对西游记可以说是百看不厌,认为孙悟空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认为孙悟空一个人就可以摆平所有的妖魔鬼怪。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只是跑龙套的而已。但是最近当我再读西游记时我却突然发现他们师徒四人少了谁都不可。

唐僧这个人心慈手软,胆小懦弱,他虽然没有什么高强的本领,但是他却有着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那就是牵制孙悟空。使孙悟空不敢乱来。不然的话孙悟空不知要杀死多少人例如在第十四回时,那六贼想抢贫穷老伯的钱和粮食。结果被孙悟空打死。唐僧训斥孙悟空时,孙悟空却说是六贼不经打。这个故事虽然也表现出了孙悟空嫉恶如仇的性格。但是也表现出了孙悟空把他人生命当儿戏的思想。如果后来没有唐僧的紧箍咒,孙悟空都不一定会去西天取经。

猪八戒憨厚淳朴,有时候会贪馋偷懒,是一个有缺点,而又令人喜爱的喜剧角色。沙和尚则永远是一副吃苦耐劳,一副老黄牛的样子。虽然她们两个既没有想孙悟空那样高强的本领,但是他们俩的作用也不容小看。在西游记第九十一回时,唐僧被妖怪抓走,孙悟空去就唐僧是,却因为妖怪们摆的一个阵而心神打乱,最后无奈逃走。后来幸亏猪八戒想出一个办法救出师父。

不过我认为他们能够修得正果最主要的原因是团结。每一次遇到危险时,他们都勇敢的去面对。没有一个选择退缩、逃跑,而是选择勇往直前,选择去面对。他们就像一块铁墙,怎么打都打不穿。因为这是一面由团结凝聚成的墙。

姓名张欣宇学校潍坊市奎文实验初中班级一。2

邮箱1528354235

团结读后感 篇5

“多么团结、无私的斑羚啊!”读完《斑羚飞渡》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的我,情不自禁地发出由衷的赞叹!

这篇精彩的文章写了一群被猎人追杀的斑羚,在一个悬崖处被困住。这时,它们的领头羊决定让老弱的羊垫着,年轻的斑羚用老斑羚的身体当跳板,飞越悬崖,也就是每一头老的斑羚都要用自己的死换取了年轻的斑羚的生。于是,在空中,一头头年轻的羊踩着老斑羚的背跳到了悬崖对面,一头头老斑羚坠入了悬崖深处,一头接着一头,没有一点迟疑和抱怨。最后,整个羊群完成了生死飞渡,而那头领头羊却落了单留在了悬崖的一侧,它是年轻的,它是这群羊的领袖,可它没有为自己留下一头垫背的羊。它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死亡,但是它并没有悲伤,它很欣慰自己的羊群没有灭绝,那些年轻的斑羚都保住了生命,这个羊群还会壮大的,它完成了自己的职责,它没有等着猎人追杀来,而是纵身一跳,跳下了悬崖。

读罢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为这群斑羚团结的精神所感动,如果不是头羊和老斑羚的牺牲,这群斑羚一定会被猎人一网打尽的。这些斑羚能在这么紧急的关头,牺牲自己保护自己的同胞,这样怎样顽强的团结啊!

谁都会珍惜自己的生命的,羊和人一样,但是在大灾大难面前,如果用个人的牺牲可以保全自己的同胞,可以让自己的同类继续生存繁衍,那么这样的牺牲是无比光荣的。

这让我想到了抗日战争时期的英雄们,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为了保卫自己的民族,他们从不怕牺牲,那头羊的一跳,更让我想到了狼牙山五壮士。他们跳下去的时候,是带着骄傲的微笑的,因为中国人团结的精神不畏牺牲的精神,是不会让侵略者得逞的。

团结就是力量,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坚实的力量。记得2008年的5月12日,汶川发生了一起极罕见的灾难!八级大地震!当时,许多人都埋在了废墟里,那样的灾难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举国上下,万众一心。赶去救援的官兵不顾余震的危险救出了压在废墟了的很多人,其中一名小战士,自己救出十几个人,但最后因为太过疲劳没有躲过余震中坠倒的石柱牺牲了……

团结一心,舍己为人是我在《斑羚飞渡》里看到的精神,而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正是因为我们的民族有这样的美德所以经过那么多战争那么多灾难,我们的国家依然生生不息,愈加强大。而我们作为中国之少年,一定要把这种精神传承下去。

团结读后感 篇6

今天老师给我们看了一段栗翅鹰捕猎的视频,让我记忆尤深,明白了团结的意义。

站在仙人掌上

栗翅鹰是一种生活在沙漠的老鹰,他们经常三五成群的出去捕猎。四只栗翅鹰开始捕猎,它们盘旋在上空,突然往下俯冲,双脚站立在仙人掌上环看四周。仙人掌上的刺密密麻麻的。最长的刺有四五厘米那么长,像刀一样锋利。一些刺刺进栗翅鹰的爪子里,难道不疼吗?不是,当然疼。但是栗翅鹰他们为了更好的观察猎物不得不这样做,他们这种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第一次捕捉失败

终于一只兔子从杂草堆里蹦了出来,他们立刻行动起来,一只栗翅鹰从仙人掌上跳下来张开长达两米的翅膀,飞上了高空,他用饥饿的目光狠狠地瞪着兔子,他们已经商量好计划,让这只栗翅鹰把兔子赶到空旷的地方,他十分负责,拍打着棕色的翅膀,紧紧跟在兔子后面,而兔子弓着背,灵活地跳来跳去,躲避着栗赤鹰的追击,眼见兔子就要被捉住了,但兔子奋力一跳,便跳到了一大堆杂草里面,不见了踪影。

团结就是力量

栗翅鹰们第一次捕捉失败,但他们没有灰心,越挫越勇!一只年轻的栗翅鹰加入了捕捉团队。它俯冲到离地面很近的距离,在杂草堆上面盘旋着,庞大的影子印在杂草堆上,用棕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杂草堆,兔子被吓得跳了出来,蹦来蹦去,飞快的逃命,年轻的栗翅鹰以每秒拍打四次翅膀的速度追捕着兔子,兔子蹦来蹦去,灵活地从栗翅鹰魔爪上逃脱,马上就要溜掉了,但年轻的栗翅鹰看准了时机,用比刀还锋利的爪子迅速抓住了兔子的背,把兔子撕成了两半,和家人们一起分享这胜利的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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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是《敬重卑微》。

文中讲道,蚂蚁家族和和睦睦,忙忙碌碌,母蚁生儿,公蚁持家。它们在原野、荒滩上搬运食物,建设家园。想不到小小生灵,竟活得如此滋润,活得如此有秩序有意义。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它们面对灾难时的行为。

文中令我感受最深的还是这段:生命的渺小、体力的单薄并没有什么可怕,甚至命运的卑微也不能决断什么,可怕的是看不到这卑微者的力量,忽视了内在的精神。蚂蚁,与它所生存的大自然相比是多么的渺小、卑微,然而为了集体,为了他人,为了自己的责任,不顾熊熊的烈火,义无反顾地冲进火海,为集体开拓求生之路。而后,他们既没有被表扬,也没有在众蚂蚁面前接受奖章或封爵封位,他们只是默默地为集体找到了新的大陆,除此,没有了,什么也没有了,甚至是没有了生命!这种世上称得上伟大的东西,往往不是体积而是精神。蚂蚁和大自然相比,是那么渺小、卑微,然而又是它们让我对卑微者肃然起敬,它们有团结的智慧,有感于牺牲的精神,它们这种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让我佩服;相比之下,我们人类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又能怎样呢?所以我们应该学习这种不怕牺牲、舍己救人的精神!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起了一些人眼中的卑微的一种职业清洁工。也是我们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环卫的工人他们的工作非常辛苦,整天面对着尘土飞扬的街道,来来往往的清扫,异常乏味。但与知相反的是他们的收入,这样不辞的工作挣着如此微薄的工资。所以在有些人眼里这些工资是低贱、卑微的,但你们是否想过如果没有这些清洁工的劳动,哪儿会有我们这美丽的家园?

敬重卑微,能让我的生活更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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