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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2023-05-09

最新故乡读后感800字通用。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故乡读后感”。

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当我们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从而受到启迪时。我们可以针对自己感触最深的内容来将其撰写进我们的读后感中,是不是现在对作品读后感还无头绪呢?“最新故乡读后感”主题相关内容,是读后感大全为您呈送的,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1

太阳炙烤着大地,风是热的,在这烈日炎炎的夏日里,我依然选择一到周末就去图书馆。迈着欢快的脚步,我又一次来到了图书馆。顿时,一阵清凉迎面扑来,纸墨的香味沁人心脾。我犹如往常一样,如饥似渴地扫视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这本,那本,我都想看。这次,我的眼睛停留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上。虽然这本书在家里我已读过,可再次看到它,还是不由自主地拿出它,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封面,捧着书依偎在书架旁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

可爱的男孩比利努力攒钱,买下了他梦寐以求的一对小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伶俐的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互相关爱,在小主人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时,勇敢的老丹用自己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绝食了。最后,小安在老丹的坟头睡着了,在它们沉睡的地方竟长出了红色羊齿草……

读着读着,我眼前浮现出了奶奶家两只可爱的鸡,一只叫绒绒,是只聪明但瘦小的母鸡;另一只叫长毛,是只健壮的公鸡。每当吃午餐时,绒绒总能迅速地找到虫子的藏身之处,随后便咯咯地叫着去找长毛,长毛便用他强有力的爪子刨开土地,用尖尖的嘴啄出虫子递给绒绒吃,绒绒又会把虫子分一半给长毛,两个小家伙津津有味地享用着它们的午餐。可不知为什么,一天清晨母鸡绒绒突然停止了呼吸,公鸡长毛呆立在一旁,久久也不愿离开!这不正如老丹和小安吗?这种温暖心灵的故事很多很多。有一回,我下楼梯时,一不留神脚受伤了,行动不便。同学们有的替我打饭,有的帮我背书包,有的代我收作业……每当吃午餐时,送饭的同学总是自己还未吃上饭,便匆匆忙忙地端来热腾腾饭菜,轻轻地递到我面前,嘘寒问暖,“这些饭够吗?”“菜是不是凉的呢,要不我明天拿个盖子盖吧……”我说:“以后你自己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她总是摇头。每次等我吃完饭,她才安心地端着空盘子往餐厅奔去。看着她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眼眶湿润了,真想冲上前去,大声地说:明天你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

天气炎热,街口有大妈在赠送免费凉茶;马路上少先队员正搀扶盲人过马路;公园里,一位大哥哥正帮忙捡小妹妹飞走的气球……在我们身边,总能不经意地发现这些美好的画面,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论是情同手足的亲人、朋友,还是素昧平生的路人,这股正能量无处不在。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2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4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5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杨二嫂篇读后感600字: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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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


书籍是我们人生的一盏明灯,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当我们心中生发出各种想法时,不妨在阅读作品后写一份读后感,读后感是不是就是把每个人对这本书的特殊感受表达出来?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整理的最新《故乡》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1

鲁迅回故乡,是为了买房搬家,接自己的母亲和侄子;鲁迅离乡,是因为故乡的人和事。

豆腐西施杨二嫂,说话时的尖利,顺手牵羊的贪婪,骨子里头的势利;中年闰土的寡言少语,辛苦麻木……还有那些没有写进去的人和事,是不是也类同呢?

教高中语文的刘老师说,鲁迅的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广大农民在夹缝里的生存的真实状态,面对残酷的剥削,生活的艰难拮据;传统封建思想的等级观念,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

严肃正经的讲解,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心中那份对文学的挚爱,具体说是对鲁迅的敬意。我联想到历史课上的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或许跟小说的背景有那么一点关系吧。辛亥革命虽然结束了两千多年来的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打击了外国侵略者的嚣张气焰,并且在思想上开启了民智,促进了民族的觉醒,但是却有其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的,在社会的底层尤其是农村,甚至在上层社会,仍然还存在着封建残余,比如后来的袁世凯复辟,掀起“反孔复古”的逆流,就是例证。而《故乡》中的杨二嫂、中年闰土便是社会底层的典型代表,他们在封建思想的樊篱下甘于庸俗,保持着封建统治下固有的国民的奴性。

如今,当我再次翻开书页,有关《故乡》的往事也如同潮水般涌来,在我平静的内心击起一簇簇浪花,晶莹剔透。

我还在沉思着,试图磨练一双犀利的眼睛,像托尔斯泰一样洞察世界,像契诃夫一样捕捉人间的冷暖。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书,它是我们必读的书《小学生汪曾祺读本》。

这本书的主编是钱理群,编著是丁慈矿。我们应该多品读名家文学经典,打下人生精神底色。封面的右下角有这样一段话: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入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文的风格。这本书里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故乡的鸟呵》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汪曾祺小时后非常喜欢这些可爱又可怜的鸟儿,他曾经还为一只鸟哭过哩!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汪曾祺每天都醒在鸟声里,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的帽子向空中摔去。园子里常常晒东西,怕鸟来吃,都放着一片红纸,这样鸟儿照例就不来,汪曾祺有时把红纸拿掉让他们大吃一阵,到它们吃足了时,便赶它们走。汪曾祺只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赖花。父亲把麻雀放入笼子里,忙了一半天。第二天,汪曾祺上学时,把鸟笼挂在紫藤架下。可是,汪曾祺小时候不懂,挂在容易在猫注视下的鸟,很容易被猫吃掉,结果小鸟被大伯的玳瑁猫吃掉了。哇的一声,汪曾祺哭了。有一天,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常带来幸运。

我感想很深:汪曾祺小时候非常爱鸟、喜欢养鸟。从为一只小鸟哭过,我们可以感受到童年的汪曾祺非常护鸟,表达了汪曾祺爱鸟、喜鸟的思想感情,抒发了汪曾祺对鸟儿的美好向往。如果我们还是乱杀鸟,乱杀动物,那么,我们的生命则不有趣,世界也会越来越空旷。小动物的生命难道就这么不值钱吗?怎么可以乱杀生灵呢!!!

人类啊,保护地球吧!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了爱的故事。

刚看到书的封面,我对书的书名感到十分奇怪。于是,我怀着这个问题,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猎物卖给钓鱼人,在山里寻找浆果。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但是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他们付出了许多努力。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老丹的勇猛和小安的机智融为一体,使它们在捕浣熊的比赛中取得了冠军。在一次跟山狮搏斗中,老丹为了保护它主人——比利,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读着,我的眼眶湿润了,我被老丹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老丹正和山狮互相撕咬着。我真希望老丹能勇敢地站起来,但是,老丹却牺牲了。小安十分伤心,绝食而死。最后,在老丹和小安的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为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羊齿草的出现表明他们得到了永生。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

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在乡下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的。它十分温顺,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回杭州了,它便从它的“小房子”中走出来。它的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慢慢地跟在我们的背后,然后把袋子放在地上,还摇摇尾巴,好像在说:“这些袋子给你们装东西吧!”它默默地目送我们上车,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等我们走了,它才慢慢地走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坚信:动物也有跟人类一样的情感,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因为,那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我们答案。但是,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动物,让动物们快乐地成长。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4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6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7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故乡读后感800字


故乡读后感800字

故乡读后感800字一:故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 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800字二:读《故乡》有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800字三:《故乡》——读后感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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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一定也对作品的读后感十分感兴趣吧!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被感动了。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下面的内容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3

《哈姆雷特》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它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4

 平时很少看这种戏剧故事,但本着除了学习方面的书别的再枯燥的书我都能看下去并且还能发现一些趣味的特质,看完了这本比巴掌还小的书。

都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不会变成李尔王。戏剧嘛,注定了语言肯定要极其夸张,哪怕刀悬在脖子上了也会加几句修饰语才会引出正文。这一点,我觉得很有趣。

文中最主要的两个女性角色真让人意难平,王后乔特鲁德没有主见,软弱无能完全依附于男人而活,但她对哈姆雷特的爱却是热烈而真诚的,最后却误死于国王下给哈姆雷特的毒酒之下;波洛涅斯之女奥菲利娅美丽而善良、温柔而脆弱,但却是个愚孝的女孩,最后因经受不住父亲暴毙而自溺。

我们的主人公丹麦王子哈姆雷特无疑是单纯善良的,但仇恨也曾让他一度失去理智,他愤怒、哀伤、彷徨、痛苦、作为一个势单力薄的年轻人,虽然拼尽全力,最终也不过是与敌人同归于尽、悲剧收场。

另外,国王克劳狄斯的残暴无情、波洛涅斯的自以为是、雷欧提斯的有勇无谋、奥斯里克的虚伪奉承、霍拉旭的正直忠诚都在文中展现的淋漓尽致,透过文字的描述,仿佛看到了一个一个形象鲜明的剧中人。

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5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可以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幸福的,虽然那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美好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幸福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近迷上的剧和平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不过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能力。

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6

哈姆雷特,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当他的父亲死亡、母亲又马上嫁给叔父,再加上父亲托梦告诉哈姆雷特是克劳狄斯害死了他。他的理想与现实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碰撞。

所以他也开始在爱情与亲情之间产生了疑问,变得焦躁、偏激。最后在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变得更加仇恨,也使他自己不断的远离身边的人。

奥菲莉娅,波洛涅斯的女儿。她单纯善良与哈姆雷特陷入爱河,但父亲兄长的警告、政治地位的差距,使他们之间遥遥无望。

作为哈姆雷特疯狂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她被他无情抛弃,加上父亲的死让她陷入精神错乱,最终她自溺在一条溪流里。

克劳狄斯,现任的丹麦国王,哈姆雷特的叔父,一个丑恶的人物形象。

为了权力,他害死了自己的亲哥哥,娶了嫂子为妻,夺得了君主的位置;同时为了隐瞒自己的罪行,在发现哈姆雷特知道自己杀害了自己的哥哥的时候他设计杀害哈姆雷特。

克劳狄斯的性格是资产阶级形象,虽然他是君王但不是封建君主,在他眼里,自己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为了利益可以不择手段。

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的母亲,她是一个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女人,她只是需要一个能给她安定生活的男人和她王后的地位。

她只是从外表上装出贤淑的样子来掩盖她对先王的背叛。

她没有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没有什么个人理由,她有的只是她的虚荣,她为了自己的地位和生活,为了自己的欲望伤害了自己的孩子。

但是,她依旧爱她的儿子,如果哈姆雷特没有他母亲的爱,他也已经和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了鬼魂。

波洛涅斯,奥菲莉娅的父亲,他是一个权欲的人,为了自己在先王那的地位,阿谀奉承,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和哈姆雷特来往,断送她的爱情,帮助先王,诋毁哈姆雷特,最后也误死于哈姆雷特的剑下。

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他本性善良,但却经不起教唆和激将。

他在和哈姆雷特前几回合的交锋中,他一直心中有愧,但克劳狄斯稍微一挑唆,他就失去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从而刺中了哈姆雷特。

但是在临死前他才醒悟,说出了事情的真相,虽然他悔改,不过为时已晚,他已经和哈姆雷特双双中剑。

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7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这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看的第一本剧本,人物之间的对话看起来很明了。

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

整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最新]风波读后感800字通用


书是阶梯,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决心和理想,读后感可以输出、检验自己看完书学到了什么。对于读后感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写比较好?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风波读后感800字通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风波读后感 篇1

读罢鲁迅先生的文章,会被其深邃的思想所征服,心目中先生的形象时常浮现,挥之不去。的确,从小到大,学的最多的便是鲁迅的文章,开始也总觉得很难读懂,但随着年龄的增大,思想的日趋成熟,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后,我便开始喜欢先生的文章了。

高尔基曾说过:文学就是人学。一切文学作品都是以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来反映的。鲁迅作品的成功不仅建立在生动的人物的塑造上,尽管孔乙己的迂腐,华老栓的麻木,阿Q的落后这些形象的完美塑造,已让我们领悟到了一代大师那饱满的笔墨和深邃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他那无畏的气概和对正义,对光明的追求,充斥于字里行间,让人肃然起敬。

犀利的笔墨剥落了封建旧制虚伪的外表,让丑恶无容身之处,无愧于刺向敌人的匕首和投枪的称号。其中的含蓄与深沉正是作者成熟的思想与精辟独到的见解的表现,从中不难看出先生的执着与人格的伟大。哪怕风雨如晦,哪怕血荐轩辕,先生都义无反顾,走自己的路。

从此,便有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反封建的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先生借狂人之口首先道破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全篇无不透出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就是吃人。先生敏锐的艺术感染力和强烈的战斗呐喊,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泰戈尔说过:如果你俩在黑暗中看不见脚下的路,就把你的肋骨拆下一根来当火把点燃,照着自己向前走吧!鲁迅也是这样的,他在敌人的监视下燃烧自己,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他始终在为祖国命运、人类出路进行着哲人式的思考。

从发人深省的《狂人日记》,到错综复杂的《风波》,再到浓重阴冷的《药》,无一不反映出鲁迅先生心中的呐喊,表现了先生惊人的精神震撼力。

对于先生的钦佩还在于他的骨气,对封建社会的不满,能用手中的笔来书写,对判国贼等人的讽刺,更是骂出了中国人的愤慨,骂得淋漓尽致,骂得实在精彩!

正是这些风行不衰的文章,鲁迅先生的形象也时刻鼓舞我们,既然是华夏儿女,既然是热血青年,就应当知恩报效,只有有了这样的雄心,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才会走得越加坚实,越加富有信心!

风波读后感 篇2

小说主要反映的是社会封建的主题。

小说通过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的封建。因为一条辫子使人担惊受怕,惟恐丢失了性命!也可以从九斤老太的话中体会到这一点。

另外,我们可以看出。当七斤没有生命危险之前,村民是多么需要他,又带点嫉妒。但七斤出了事后,村民对他不理不踩,甚至认为有些畅快。最后又受到了人们的尊敬!这样的一波三折也是围绕着风波而发展的。

其中从七斤带给人们城里的新闻和赵七爷有学问而受到尊敬中又可以看出,知识是多么重要!

最后六斤还是裹了脚,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并没有脱离封建的阴影。

赵七爷是一个乡村酒店里的主人,所谓的遗老,有学问的人。他总是靠假学问来骗人。塑造这个人物是为了表现长期以来封建势力对人民的统治之严酷,毒害之深,造成了国民的愚昧。

九斤老太的口头禅一代不如一代不是简单的写她不满的情绪,而是要揭示出陈旧腐朽的保守观念,从中也能看出农民的狭隘性。作者把国粹家一代不如一代的论调折射九斤老太的身上,表现了对复古家、国粹家的一种讽刺。

七斤嫂是一个欺善怕恶,不分是非,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贯正确的人。从她的身上也可以看到国民的劣根性。

七斤是《风波》中的主要人物,他的辫子在进城时被人剪掉了,因此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七斤没有头脑,不加分析的相信赵七爷的谎话,被赵七爷弄得神志恍惚。村里的人都躲着他,甚至有的幸灾乐祸。

风波读后感 篇3

《风波》写的一件小事貌似个小喜剧实则悲哀的意味更浓重。

临河的土场上,太阳渐渐的收了他通黄的光线了。场边靠河的乌桕树叶,干巴巴的才喘过气来,几个花脚蚊子在下面哼着飞舞。面河的农家的烟突里,逐渐减少了炊烟。一幅简单的农家画面呈现在我们面前,九斤老太骂咧咧的说着愤懑,一代不如一代。

再接着,真正的风波来了。七斤带回了一个让一家人不安的消息,皇帝坐了龙庭了。不啻于一声惊雷的话震悚着一家人的神经。不安中,赵七爷又翩翩的来了,身着一袭长衫庆祝着这个消息,赵老爷和七斤是有宿怨的,现在皇帝坐了龙庭了,辫子便很要紧了,恰恰的是七斤他就没有辫子没有辫子,该当何罪,书上都一条一条明明白白写着的。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⑷,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两手同时捏起空拳,仿佛握着无形的蛇矛模样,向八一嫂抢进几步道,你能抵挡他么!赵七爷也不细心察访,通过人丛,忽然入乌桕树后,说道你能抵挡他么!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七斤一家陷入了大恐慌。然而过了不久并没有什么确凿的坏事发生,七斤一家和人们便又浑浑噩噩的高高兴兴的生活着了。

总体看《风波》,它写出了愚昧无知的人民,狐假虎威的小知识分子,光怪陆离的社会图景里是社会无望的悲哀。

风波读后感 篇4

《风波》这篇文章是我在校本课程中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它主要讲了一个叫九斤的人剪掉了自己的长辫子与还有个叫赵七的人,说皇帝要坐龙庭了,没辫子的人及全家都要被砍头而引起的一段风波。

不用说,七斤便是文章的主角,七斤是村里出名人物,因为从他的祖父到他,已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的帮人撑着航船,每天都能进城,在村里有飞黄腾达的意思。七斤这个人物立场不坚定,先剪了头发,而当听说皇帝要座龙庭时又想要留头发,最主要是想保住他的脑袋。

赵七爷在文中虽不是和七斤一路的人,但所表现的人物形象却和七斤是一模一样的,都是墙头草两边倒的人,只是赵七爷表现出来的这个人物形象更要明显。

七斤嫂,七斤的妻子,虽是农村妇女,可一点也没有农村妇女的淳朴、善良,反而十分的泼辣,在文中描写她骂七斤是死尸的囚徒和骂八一嫂是偷汉的小寡妇,这些不堪入耳的脏话显出了她的丑态。

在文章中我还觉得村里的群众虽不是重点人物,但又缺不得,因为他更能反映作者要表现的内涵,在平时,这些人对七斤十分尊重,可当听说皇帝要坐龙庭了,又对七斤显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再当听说皇帝不座龙庭了,又对七斤恭敬起来,可见村里大多数人都是见风使舵的人。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是在一九二一年一月,那时辛亥革命已经过去,而鲁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让人们知道辛亥革命没有成功的主要原因。人的旧思想还没有被抛弃,没有坚定的信念,摇摆不定,革命怎么会成功呢?

鲁迅先生的视角放在的是一群农村人身上,可表现的内涵却不是一样的,可见他老人家的文笔功底的深厚,同时他的写作方法也十分值得我们去回味。

风波读后感 篇5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每当吟完这首脍炙人口的经典佳作,心中仿佛有千言万语喷涌而出。这是我最喜欢的词之一。

此词写于苏轼黄州之贬后的第三个春天。仕途不济,官场失意,苏轼用一首《定风波》来表达了他豁达的胸襟。《定风波》通过野外途中偶遇风雨这一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于简朴中见深意,于寻常处生奇警,表现了其遇雨阻却无悲无喜,醉醒全无的旷达超脱的胸襟,寄寓着超凡脱俗的人生哲理。

莫听穿林打叶声狂风骤雨,黄州之贬又如何?作者不以外物萦怀,依然我行我素,不畏坎坷。而对生活的磨难,他淡然处之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艰难险阻在他心理如无物,他搏击风雨,笑傲人生,抒写大气磅礴的人生态度:也无风雨也无晴、这种忘我的境界大有何怕浊烟迷人眼,我有正气存人间之势。

是啊,自然界的风雨既属寻常,毫无差别,社会人生中的政治风云,荣辱得失又何足挂齿?从苏轼的态度中我体会到良多啊。还记得在最黑暗的日子里,感觉天一直在下雨,我就如同蛰伏的茧一样,处于高考无边黑暗中。身边的种种约束与不自由都成为了一把强有力的锁,约束着我的心。废寝忘食地拖着废倦的身体如行尸走肉般地为明天担忧,也许高考路上本来就是风波不断吧!心累了,心就下雨了,无法把自己的心整理得更好。这时读了《定风波》,心中所有不解和不安都平定下来了。《定风波》教我要不怕风雨,顶风冲雨地从容前进,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地前进,要看开一切坦然面对一切地前进我仿佛看到了苏轼在仕途中遇雨但是仍然从容前进的身影苏轼的处世态度平定了风雨,也平定了我的焦躁不安。

也许人生就是要从容不迫的吧,每个人在行路中难免遇上这样或那样的风波,当困难来时我们何不学学苏子何妨吟啸且徐行的从容淡定。人生的风雨劈头盖脑又怎样,迟早会有晴天的一天,唯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生命本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旅程,荣辱得失犹如过眼云烟,超越困难,解决困难就要有勇气面对。超然洒脱地活着,只要内心平静,内心从容又充实,又有什么可以阻挡呢?

我们恐怕没有圣人的意境,也没有足够的阅历,但都不防闲时读读《定风波》,人生的沉浮,情感的忧乐在我们的理念中自会有一番新的体悟。也许不经年我们也能理解苏轼的超然洒脱。

风波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完一个叫《西瓜风波》的故事。这个故事摘自于《科学话》。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去年,小猴种西瓜获得了大丰收。而今年,他却在另一个地方种起西瓜。小熊认为小猴很笨——有熟地却不种。于是小熊在小猴种过的丰产地种起了西瓜。后来小猴获得了大丰收,而小熊只是欠收。小熊很生气,认为小猴给他的种子做了手脚,后来小免子乐乐告诉他:种西瓜得连连搬家。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一个科学知识,那就是西瓜常常会得一种枯萎病,这种病毒能附在西瓜的根上,大量繁殖在地下,如果继续种西瓜,西瓜就会减产,为此得种其它东西,或再找一片地种西瓜。我认为这个知识很重要,如果一些不懂的人就会像故事中的小熊一样,犯出大错,因此我们要多看书来充实科学知识。

科学真有趣!我推荐大家来看这本《科学童话》,因为它用童话来告诉我们科学知识,如同让你一边读童话书,一边读科普书,让你百看不腻。

最新《黄继光》读后感800字通用


读书可以启发心灵,就如同运动有助身体健康一样,阅读作品后,不仅涨了知识,还怡情修身。读完一篇文章会使我们受益颇丰,所以我们需要写读后感来将其积累,你搜集过作品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吗?有请阅读“最新《黄继光》读后感”相关内容,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最新《黄继光》读后感 篇1

提到爱国英雄,大家会不约而同的想到屈原、李白、雨来吧!我心中的英雄是黄继光,当我张嘴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大家竟不约而同地问:”他是谁啊?“我连忙提醒他们,他们才想起来,紧之后又说:”你心里的英雄怎样会是他,你OUT了。“

难道黄继光称不上是英雄吗?不,他是。让我们一齐来认识他!

在一次战斗中,敌人占据了579.7高地的火力密集网打的战士们抬不起头来,眼见那么多宝贵的生命被敌人无情的摧残,已负重伤的黄继光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震惊的举动——用自我的胸膛堵住敌人的枪口。一条宝贵的生命,就这么没了,一个伟大的烈士就这么诞生了!他的死具有好处,死的有价值,死的伟大!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黄继光的死重于泰山! 是啊,为中国伟大的革命事业献身的人不止黄继光一人,有无数! 英雄们,战士们,谢谢,谢谢,谢谢!

我们这天的幸福生活是这些宝贵的生命给予的。我们这天的山珍海味是您们忍饥挨饿换来的;我们这天的嬉戏,是您们用站岗放哨换来的,我们这天安逸的生活是您们用遍体鳞伤换来的……

我们能说什么呢?还是那已经说了一百遍的谢谢吗?仅仅只用这些去换取那无数条宝贵的生命吗?不,我们要拿出实际行动!让我们认真听讲,让我们携手前进,让我们共创完美的未来!

作为一个学生,一个有着良知的中国学生,我们就应按照老师的教诲走好人生之路。让那些埋藏在地下的革命烈士看看,看看我们是如何做的!这样,战士们的血才没有白流,他们吃糠咽菜的生活才没有白过……

英雄们,我们将以你们为榜样,勤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告慰你们的灵魂,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放下笔,我眼前又出现了黄继光堵枪口的情景……

”相信我们!我们不会让您们失望!“这是我对所有烈士的保证!

最新《黄继光》读后感 篇2

读《黄继光堵枪口》有感

六年级李洲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又是一年清明,每每这个时候,看到胸前鲜艳的红领巾,总会想起70多年前的抗战英雄们,他们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而献出自己的生命,无怨无悔,他们不值得我们的尊敬吗?每每这时,我都会打开电脑,来读一读革命先烈的故事。让它告诉我,我们的幸福生活是他们用鲜血换来的,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今年,我读的是《黄继光堵枪口》的故事。故事讲述了1952年10月19日,上甘岭战役中,抗日英雄黄继光所在的二营奉命反击占领597.9高地表面阵地之敌。在反击中,遭到敌人的重火力袭击,使部队无法前进,停留在零号阵地半山腰,前去的两组爆破队的队员均阵亡,许多同志受了伤,黄继光也中了四枪。眼看就要天亮,如果在拂晓前还夺不下高地,不仅使已夺取的阵地重落敌手,还会直接影响整个上甘岭反击战的胜利。在这时,黄继光不顾一切顽强地爬到了联合国军的枪口旁边,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眼,当场阵亡。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感受到了黄继光那种英勇无畏、视死如归的革命大无畏精神。都说人的死有两种:要么重于泰山,要么轻于鸿毛.黄继光叔叔为人类的正义事业而死,他死得有意义,死得伟大!我们将永远怀念他!

想想现在,再想想过去,我们胸前的红领巾是用先烈的鲜血染成的,我们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位置,是留给先烈们的!

最新《黄继光》读后感 篇3

从太军倒下的第一排勇士,到百万雄师过大江献出年轻生命的战士;从罗霄山脉战死的大将,到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官兵,他们有的家喻户晓,有的却默默无闻。然而青山处处埋忠骨,他们的英灵都将与江河同在,与日月同辉!时间如信风拂过耳际,生命的旋律在眼前闪烁。悠悠的岁月如水流逝。你是否还记得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们?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黄继光就是这亿万英雄中的代表之一。看了无数遍,感了无数次,却总也看不厌,感不尽黄继光,本只是通讯员,却为了在黎明前攻下597。9高地自请上战,身中数弹的他像暴风雨中的巨人顽强地站起来,冲了上去,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口,豪气贯日月,英风动大地。英勇的志愿军战士趁势攻克了敌人的阵地,夺取了胜利。

每每闭上眼睛,心潮澎湃,久久无法平静,那光辉的形象怎么也挥散不去。援朝抗美出英贤,百代凯歌百代传。拉美亚非人尽起,戳穿纸虎此为先。民族精神,不正是他表现出来的临危不惧,勇往向前?而我们呢?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们,虽然谈不上战争时代浴血奋战,但面对学习上那小小的困难都不敢去战胜,我们是多么渺小啊!自古英雄出炼狱,拓马长枪定乾坤!我们的幸福今天,正是英雄们在昨天以生命热血创造的明天,没有他们的牺牲就没有今天的一切。但是我想说:战争时期需要那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爱国情怀,当今和谐世界同样需要那不畏艰险的坚强意志!

张思德生为人民,死重泰山;叶挺铁军英名千秋颂,囚歌一首万古传跟他们比,当今社会的我们是不是显得太弱不经风?我们不能再脆弱下去了!面对困难,不要再畏缩了,迎上去打败它,其实它并不可怕;面对失败,不要再沮丧了,擦干泪战胜它,其实它也很害怕;面对恐惧,不要再胆瑟了,站起来征服它,其实它没有你强大。www.u522.com

多少荣辱,多少艰辛,多少奋斗,多少牺牲,我们的先辈用血、用汗、用宝贵的生命铸就了东方大地不屈的中华魂!换得华夏大地阳光灿烂。幸福的生活是我的祖辈、无数的英烈带着对祖国的挚爱、对人民的赤诚,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这幸福来之不易,这里面凝聚着无数英雄的血与生命。这是他们为了扞卫祖国,保护人民而献出生命的回报,这是所有人民心中最甜的果实同学们,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弘扬民族精神,再现中华之雄魂。一个人只要热爱自己的祖国,有一颗爱国之心,就什么事情都能解决,什么苦楚,什么冤屈都受得了。

最新《黄继光》读后感 篇4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位英雄,他自小家庭贫困,每天都上山劈柴挑水,长大之后的他成了国家特级战士英雄,他就是黄继光。

黄继光小家里就穷,每天都要干很多农活。他听闻八路军战士征南闯北,消灭敌人,心里早已埋下了种子要当一名战士。长大之后,他加入了抗美援朝志愿军,随军来到了朝鲜战场。彼时的他还只是部队中一名普通的战士。在1952年10月的上甘岭战役中,黄继光所在的营队接到命令:要在黎明前拿下597。9高地。战士们英勇奋战,但是敌人获火力猛烈,久攻不下。黄继光毅然决然地向营长请战,决心冲锋上阵。黄继光带领了两个战士冲上高地,可敌人火力过于密集,自己也身负重伤。在最后关头,他算准时机,毫不犹豫地冲上去,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枪口,为队友争取时间。最后,我军顺利拿下高地,完成了任务。而黄继光,早已被打穿了胸膛,壮烈牺牲。

在我看来,他有着一个许多人没有的志向:当一名对祖国、人民有贡献的人。他不顾一切地堵住了枪口,他敢去做,他敢为自己的信仰牺牲生命。他爱国,爱党,爱人民,将自己的全部生命奉献给了祖国。

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人们吃不饱,穿不暖,平安活着就很不错了。也就在这样的年代,众多英雄纷纷涌现。古话说:自古乱世出俊杰。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此幸福,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爱国呢?我们的美好生活是前人用热血换来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呢?或许我们看不到战争的惨烈,或许我们也看不到前人是如何付出的,但是我们肯定能感受到中华民族每个人心中那份热血沸腾的爱国情怀。中国最强的东西是什么?是科技?是经济?还是军事?不,都不是!中国最强大的,是每个人团结一心,热爱祖国的那份忠厚深沉爱国情怀。

黄继光用胸膛堵住了枪口,如今的我们,要用自己年轻的力量支撑祖国更伟大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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