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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

闪电读书笔记

2023-05-07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系列12篇。

阅读好书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面和见识,在拜读作品时,我也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感动。您知道一篇引人入胜的读后感怎样写吗?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为你整理的“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1)

《少年闪电侠》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科幻类型的书籍,由于主人公小刚因为好奇偷喝了爸爸妈妈研制的神奇一号药水,让小刚成为这个世界上第一光速人。小刚变得神勇无比武侠小说里的武功还要高。小刚走路如闪电来无影去无踪,就算你像小刚开枪,他也很容易的从你的抢眼躲过,小刚成了光速人也帮人们做了好事呢!比如帮一个姐姐抓住撞她的人,还有跟小伙伴们一起抓住了三个日本坏蛋,还避免了一场将对地球造成威胁的陨石灾难

自从读了这本书,我就特别喜欢看科幻小说,看了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便梦想当潜艇的艇长,去海边玩耍,看了《少年闪电侠》就想要想小刚一样成为光速人也许,也有像我们这么大的主人公,小英雄,也在经历着各种奇奇怪怪的大冒险,好看极了。

我希望也读一下这本《少年闪电侠》吧!它能给你带来快乐,激发你们的想象力,启迪你们的智慧,给我们奋发向上的正能量。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2)

读完《球状闪电》,恍然大悟,以前我对生物及物质的理解还停留在分子和细胞阶段,现在想,应该是由质子、中子、电子云及其他一些我们未发现的基本粒子所组成。

敞开想象,一切事物都是基本粒子所组成的一定大小的空间。人吃的食物是基本粒子,周围的空气是粒子,光线有波粒二象性,周围空间中充满粒子,踩的地面,水体,周围环境全部由粒子构成。你的朋友同事都是基本粒子组成的个体,细胞由分子构成,分子由原子,原子由物理学基本粒子组成,原子某种程度上说是由原子核和电子云组成的空间。以人体为例,人体有大约40万亿到60万亿细胞,这些细胞是活着的,远古时候达成了一定生命契约,共同组成了人这样一种有机的生命形态,所以请别感到孤独,40万亿与你同在。

碳、氢、氧、氮四种元素基本组成了人体所有,体内所有的生命反应不过是核外电子和质子的传递。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团质子和电子云,是依靠电子传输构成的一台台超级生物计算机,比现在的计算机发达太多,目前大脑复杂的功能距离完全开发还有很久(我有点怀疑我们是被高等明遗忘在这里进化的计算机,这种生物计算机不用工厂制造,只需要用DNA加以时间培育,就能长出,时机一旦成熟他们就会收割,收回这些计算力),单单情感这一块就足以让所有理论计算机难以企及,所有的喜怒哀乐嗔痴怨都自电子的传递与转移,人类尚不能了解自己的脑功能,科技真是太落后了,一旦日后人类能够修改DNA,就可用生物方法生产先进的生物计算机,真正的人工智能啊,或者依靠人脑与计算机的互联,通过电子信息的传递完成人脑的内部开发和外部延伸。

人类就是生活在电子云中世界中的一个个小电子云团,一个个碳基的超级生物计算机,能够与硅基计算机相联,与万物的电子云互联,万有引力大概是因为世间事物都是由物理学基本粒子组成的吧。那么我们也能与光发生作用从而发生跃迁,与电磁波发生作用,我们可能具有能够操纵金木水火土的潜力,与东方世界中呼风唤雨的神仙一样,只不过我们尚未开发出这部分能力,能够利用自身电子云和其他物理学基本粒子相互作用达到自身目的。我猜想,大概就是道家的天人合一吧,我们真的是与世间万物一体的。风水可能有一定道理,唯物主义可能类似牛顿力学,没有达到量子力学的水平,故而很多事物难以解释。

人作为由电子云空间构成的小电子云空间,随着时间会消亡,人体空间随着时间而发生坍塌,人随之衰老死亡,那为什么会寿命有限呢。我们知道我们所生活的宇宙由空间和时间两大元素构成,相对论告诉我们时空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的,按照我的思考,应该是存在一个宇宙定律,那就是:空间存在的时间一定是有限的,宇宙应该也是有限寿命的。

那么空间的存在时间与什么有关呢,与这个空间的大小么?与熵增减有关么,与DNA的。强大与否有关么?与细胞分裂次数有关?我大胆猜测,应该是与电子云稳定与否有关,即与你整个身体的反应激烈与否有关,平缓稳定的生命状态与平和的心态可能有助于保持这种稳定,自然界告诉我们电子能量越低越稳定,所以我们也要保证自己的能量不要太大。要长寿的话,就要保证自己的电子云的低能量的稳定,千年王八万年龟是有道理的。

我又在想一个问题。时间究竟是什么东东呢?时间是个什么东东呢时间是什么东东。

时间可能本身是不存在的,只是人为的划分,参照物就是物质的的运动,引起的变化。也有可能是推动一切发展的动力。无论是解释时间还是对于时间,我们很多人大概都会是诸多感慨和无能为力吧。

唉,人类太渺小,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3)

刘慈欣是我国科幻小说界的泰坦之星,他的系列小说《三体》风靡全球,并成为亚洲第一名获得雨果奖的作者。他的作品恢弘大气,想象绚丽,既注意极端空灵与厚重现实的结合。而《球状闪电》就是一本无比精彩的小说。

在一个离奇的雨夜,一个球状闪电闯进了少年的视野。他的啸叫低沉中透着尖厉,像是一个鬼魂在太古的荒原上吹着埙。当鬼魂奏完乐曲,球状闪电在一瞬间带走了他的父母,将其变成了灰烬。之后,一个不知多少“恐怖”的未来降临……

刘慈欣作品的节奏很紧张,情节十分吸引人,有暴力、战争、死亡等等。想想便心感兴趣,想象奇特,漫无边际,汪洋恣肆,像极了豪放的庄子。

刘慈欣对武器亦有一种天生的爱好,对我们这种热爱铁血军旅的人来说,无疑是十分客气的首选之书。进入了他的世界,你立刻会感到如粒子风暴般扑面而来的澎湃激情。

在那个夜晚,少年的命运被彻底的改变,他将毕生的`心血去投入到研究球状闪电,而他的艰辛付出,亦成就了那祖国生存与灭亡的终极武器。它不仅改变了祖国的颜色,更让整个宇宙为之动容。

陈博士就是那位少年,他为了解开这个未解之谜,心里对父母死的伤痛化为了探索的力量,无时无刻都在死亡的边缘徘徊。终于,在丁仪博士的引导下,他们一同解开了这个自然界神奇力量的结晶,并且,为保护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就了一代英雄传奇。

我十分感叹,他们一起同心协力,不畏惧死亡的勇气,更让我明白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这一真理。相信你读罢,欲罢不能。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4)

这本书是最近搬家过程中发现的,以前没读过的书都被我搬到新书架上,等着一本本的读完。

一天,准确的说是昨天晚上一直到今天,有空就看的状态一口气读完的。

刘慈欣的三体,我之前读过也写过,觉得这个人太牛了,靠自己的想象力创建了一个宏伟的宇宙视觉的体系。这本球状闪电,目录前有这么一句话“本书中对球状闪电特性和行为描写均已真是历史记录为依据”这才是你看完后意犹未尽的感觉,虽然是虚构的,然而有那么真实。我一直都说矛盾同时存在的都是厉害的,虚构和真实同时存在的感受,足以说明这本书的厉害。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在15岁生日之夜,遇到球形闪电,父母意外双亡开始的。球形闪电在一瞬间穿过书柜,冰箱把父母变成灰,而书柜和冰箱甚至父母坐过的凳子都是完好无损的,而冰箱里面的生的事物都熟了,而主角陈博士的贴身衣服被烧成灰,而身体无恙,一切就从这种无法解释的超自然现象开始。

从此,陈博士开始追逐球形闪电的真相。学气象,发现其实要学电磁学和物理,发现要建立模型,更该学的是数学。一个大学生,没有那个年纪的生活,只泡在图书馆学这些艰深枯燥的理科。书里的每一个人物甚至每一个情景的描述都很有深意,也很有用,是很多后续的伏笔。

印象深刻的就是:图书馆中的姑娘最后和陈博士结婚了。多年后回到房子中,发现了家中没有那么多的灰,以及一半黑一半白的头发,揭露了被球形闪电击中的人,是以一种宏状态存在,活在另一个肉眼不可见的云状态,只有有任何“观察者”云塌陷,人消失。包括后来陈博士的导师张彬的手稿有已故妻子的笔迹,甚至陈博士的墓碑上有最终捕捉“弦”并且产生聚变的关键公式,都是被球形闪电击中的人给活着的人的提示。

这还不算完,更妙的是最后林云在镜湖上以云状态陈述自己对武器的疯狂心理,以及丁仪看到的林云和核基地被球形闪电武器无差别击中的孩子们的照片,还有最最最后花瓶中偶尔出现的蓝色玫瑰几乎是从头到尾的贯串,让你不断的不断地觉得球形闪电的神一样的存在。

还有一点就是球形闪电的整个书中的递进式的展现过程,层层深入,一层层剥开真相,真的老牛了。一开始的陈博士的谜团,然后张彬导师的忠告告诉没有希望,然后遇到林云,一切开始全力的研究,最后利用home的网络让2000台计算机帮忙计算公式,被发现,陷入僵局,又被一个留言带到西伯利亚,展开更深一层的解密,就是三十年的庞大研究,结果就还是失败,制造出27次球状闪电,但参数无一次一样甚至没有任何规律,无法复现。一丁点的希望之火被冷水浇灭。

就当陷入绝望,陈博士突然想到灯一直在,只是没电,所有没光,悟出了实际球形闪电是一种不常规的结构,根本不需要制作,因为一直都存在,重点应该想怎么找到它发现它。然后就是了捕捉球形闪电,而认识了物理狂人丁仪,后面捕捉并且看到,到制作成武器……每一步都是递进递进递进,抽丝剥茧欲罢不能,这个结构真的是写的太牛了。

特别赞的一本书,强力推荐。好看。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5)

我刚看完的《少年闪电侠》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科幻小说。朱小刚是南阳卧龙中学的一个初中生,他的爸爸妈妈是全世界最厉害的科学家,小刚因为好奇,偷喝了他们刚研制出来的神奇一号药水,结果神经传导速度提高了很多倍,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光速人。小刚变得神勇我刚看完的《少年闪电侠》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科幻小说。朱小刚是南阳卧龙中学的一个初中生,他的爸爸妈妈是全世界最厉害的科学家,小刚因为好奇,偷喝了他们刚研制出来的“神奇一号”药水,结果神经传导速度提高了很多倍,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光速人”。

小刚变得神勇无比,比金庸武侠小说里的武功高手还高得多。小刚走起路来快如闪电,你明明看见他站在那里,却像隐形似的一下子不见了。就算朝小刚开枪,他也可以很从容地躲过子弹。小刚最后和他的伙伴们一起抓住了三个超级狡诈阴险的坏蛋,还避免了一场将对地球早晨威胁的陨石灾难。其实我也很想成为“光速人”,特别是看到小刚考试时一眨眼的功夫就做好了一张超难的卷子,分数也十分高,小刚可以把自行车起得冒火花,可以学小龙女的“天罗地网”功,用双手罩住飞鸟,可以……哎呀,我真是羡慕死了。不过,我觉得光速人也有坏处——因为新陈代谢快了,老的也快,和正常人在一起要有足够的耐心(因为在光速人眼里,正常人的动作就像慢镜头似的),而且还得有拯救世界的压力。我想还是算了吧。

这本书是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完全典藏版中外科幻名著”中的一本。这套书一共有20本,其中十本是中国人写的,十本是外国人写的。分别是——中国《白垩纪往事》《月球背面》《少年闪电侠》《地球逃亡》《双子星号历险记》《神秘世界》《邪域龙神》《太空帝国》《解咒人》《火星生命基因》外国《失去的世界》《海底两万里》《时间机器隐身人》《未来世界小姑娘历险记》《弗兰肯斯坦》《地心游记》《火星公主》《来自外星球的礼物》《星际战争》《不锈钢老鼠历险记》目前我有其中6本,但还只看了一本,所以我要抓紧把剩下的看掉。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6)

“黄金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们不能同时去涉足,但我们却选择了,人迹罕至的那一条,这从此决定了我们的一生。”

当林云低声吟唱着这样的诗歌,坍塌成一道道难以言喻的粒子流,最终逐渐透明,直至她归于无法观测的虚空中。我情不自禁地去想,到底是哪个选择使她走上了这样一条道路,甘愿得到自我毁灭的结局。但是回想起来,那并不是一个选择,无论是陈博士,丁仪,还是林云,都做过了太多的选择,人生的选择有太多太多,很少有人能知晓哪个选择会如此沉重和伟大,以至于能够决定我们的一生。

但其实答案也是很简单的,大刘在故事的开头就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就在还是十四岁时的陈博士和他的父母遇到球状闪电的那个夜晚,就是他的父亲母亲第一次向他阐释人生的真相:人生就像戈壁里的蜡烛火苗,脆弱而飘忽不定,但当你迷上一样东西,你就拥有了美妙的人生。随后陈博士的父母用生命使他迷上了一样东西,也使陈博士成为了陈博士,使他拥有了美妙的人生。

这其实是刘慈欣问过的最具有人文关怀的问题: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我?他的回答却又是传统的:是我们的爱人,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祖国,我们的老师对年青的我们启蒙,给予我们世界和目标。陈博士的父母用生命来向儿时的陈博士展示球状闪电的神奇,一如张彬被自己的爱人所启示一样,他们被自然的伟力所震慑,但也从此拥抱了信仰,拥抱了新生,也拥抱了孤独。

可大多数人和陈博士是不一样的,他是异类和怪胎的具体表现,因为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见过自然无可比拟的伟力,正如当戴琳在一片寂静中寻问他的追求时所说的,他对于大多数人是不可理喻的。人当然不能简单的被分为两种,刘慈欣的重点也不在此处,他想说的是还有一种人,他们既和大部分人不一样,也和陈博士张彬是不一样的。代表就是林云,一个初见身着白衣的美丽姑娘,看上去圣洁,柔弱,却超越了一切力量。

初见,陈博士便无法自抑地喜欢上了林云,夏夜灿烂的星海下,他随着林云一起吟诵:“远远的街灯明了,好像是闪着无数的星星。天上的明星现了,好像是点着无数的街灯。我想那飘渺的空中,定然有美丽的街市。街市上陈列的一些物品,定然是世上所没有的珍奇。”

我想那时的陈博士应该是以为找到了同类的,他知道自己是追梦者,哪怕南天门永不出现,他自认为也不会停歇,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喜欢孤独,这是第一次,在他踏上人际罕至的道路以后,他得到了完完全全的鼓励。但现实是无比残忍的,林云确实也是一个追梦者,可追梦者与追梦者之间,也是不同的。自然的伟力固然神奇拥有魅力,但还有一种信念,超越了它。

聪明的读者读到这里就应该知道刘慈欣想说什么了,或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思想太传统了,甚至是些滥觞,但是传统却不代表没有力量,或许在大刘写作的目的中,本来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为这股铿锵有力的传统张目,是什么样的传统能使如此多的人们坚守(我本来第一时间想写荒废,但仔细想来这是我对于他们精神的极端不尊重)一生。

在旷阔的荒野上,被冰雪所覆盖的漫长岁月里,一群科学家寻找球状闪电,他们口里念着梦想,光荣,苏维埃,直至这个大帝国崩溃,却还守着他们最后的成果。在茂密的丛林中,无法逃避如影随形的嗡鸣蜂声中,青春和美丽依旧的母亲坚持着接通了军队的通讯,不久,她不再是母亲,也不再美丽。战争的阴云逼近时,一群军人驾驭着闪电和雷光巡逻在天际,寻觅目不能见的宏电子,在战争的最后时刻,林云引发了宏聚变,罗布泊升起了一颗蓝色的太阳,她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狠厉震慑住所有的威胁,而之后,她也归于虚空。

他们都是追梦者,他们的梦想有关人类的命运。从这个角度来说,《球状闪电》真的是很简单的一个故事,无论读者是用诅咒还是赞美对待这种信念,但这种信念的强大是无法质疑的,刘慈欣说,它是美的,对于人类来说,他的美已经超越了自然,超越了宇宙。虽然这种美有时会显得异常残忍,但它正是我们大多数人能够安全愉快的生活,随意对战争进行嘲讽和玩笑的原因。

刘慈欣就是这样地喜欢长久又持续地注视事件苦难的一面,然后将它与全人类的命运牵扯在一起,这种杞人忧天是他与其他科幻作家的本质区别。但这部作品里是他目前为止唯一一次叙述完了一个坚持信念者的所有内心心理历程。作文他对这种信念的认知一直延续到了之后广为人知的《三体》,不过那时他不再歌颂这个信念,转而对失去这种精神的人们进行嘲讽,可能当时他已经不相信这种信念还能够传递下去。

我是真喜欢这本书里描摹的场景,当球状闪电将陈博士的父母量子化以后,他们无法被观测,却又一直存在着,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孩子成长。当父亲的画上又添了些许新物,当地上又飘落几根母亲的白发,一种深远的目光跨越了时光和空间跟随着你,从电闪雷鸣的泰山直到芳草萋萋的坟前,仿佛就是那道传承至今的信念,那些在铁与血中千锤百炼的魂灵,温柔又坚强地守护着他们所爱的土地和人们。

在最后的最后,林云终于理解了建国者们的沉痛和悲伤,也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后,她才能以一种坦荡的心情为当年索求的关爱做出些许的回应,那是纯洁不带有丝毫杂质的微笑,是心有灵犀的一支玫瑰。不言而喻,经过了生死和幻灭的丁仪与陈博士也终于理解了她,这时的她已经成功地和那些英雄们肩并肩站在一起(就如同她的母亲一样),将这个信念成功地传递下去。死者未死,生者尤生。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7)

今天我读了《少年闪电侠》这本书中的神秘物体叫做神力一号。能够让人体中的神经变得像闪电一样快,朱小刚是南阳卧龙中学的一名初中学生,也是这本书的主人翁

他的父母都是科学家,小刚偷喝了父母发明的神力1号,变成了世界上第1个光速人。神力1号能够让人的神经迅速提高若干倍。小刚变得神勇无比,比金庸武侠小说里的武功高手还要高得多。小刚走起路来,快如闪电,刚刚看见他站在那里却像隐形似的,一下子不见了,就算向小刚开枪,他也可以很从容的躲过子弹,小刚还和他的三个伙伴一起抓住了邪教的成员,还避免了一场陨石灾难。

读了《少年闪电侠》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科技的力量,领略了科技的强大。使我懂得了当下我们青少年应该奋发图强,努力学习。探索研究更高的科技技术,完成先人未完成的科技,为祖国科技发展的明天而奋斗!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8)

球状闪电中大刘展现了其一贯令人惊叹的想象力和深厚的科学功底,巨大的宏原子,受到观察就立马坍塌的量子态,概率云,宏原子的核聚变,而其这些奇妙的构思还必须尽可能的符合科学现实。

从故事架构,人物刻画和文笔上,这一篇也十分精彩。从主角的父母离奇死亡到其研究球状闪电,直到一层层揭开球状闪电的面纱,整个故事伏笔重重,一环扣一环,让人开始了就停不下来。而人物刻画上,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林云了,命运没有给予她女孩子从小应该得到的爱,让她因为母爱的缺失而误入歧途。她和主角一样,都是在疯狂想要为亲人的死亡寻求报复的同时迷失了自我,迷恋上了危险的球状闪电。就像那位为王妃建造陵墓的皇帝一样,最终本末倒置把王妃的棺木搬出了陵墓。但同样作为一个女孩子,我是十分喜欢并且十分心疼林云的,她美丽、博学,而且具有大多数女生不具有的杀伐果断。在文笔上,大刘在本书中的许多描写都非常具有诗意和美感,还记得大刘用弦舞来描述原子核的扭动,多美!

当然本书中最让我震撼的还是和三体一样,那就是大刘对人心的把握。看大刘的书时仿佛开了上帝视角去观察人物角色的内心一般,极其真实,令人细思极恐。如核电站是否使用球状闪电那一段,还有林云违抗命令强行要进行宏原子核聚变那段杜少将打电话给林峰将军那段。还有许多地方大刘从宏观角度进行的哲学思考和辨析也为本书增色不少。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9)

知道《球状闪电》自然是从大刘集大成的作品《三体》转过去的,由于本身篇幅不是特别长,内容又紧凑精彩,于是很快就读完了,断断续续的日子加起来,也不过一个多星期。

我没有见过球状闪电,从小因为父母教育的关系,怕雷电,闪电倒不见得有多可怕,可怕的是声音跟在后面的雷电。电闪雷鸣虽然只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因起可怕的能量让人们感觉到害怕,于是成了吓唬小孩的工具。

球状闪电是什么?球形状的闪电么?从小说最开始的几个章节看,主人公读大学、研究生、博士,实在难以想象,一个普通人因为热衷某个领域,然后一直钻研着,很幸运的是,逐步逐步解开了球状闪电之谜。

在阅读过程中,实实在在地被作者牵着鼻子走,实在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既然绝望,为什么又有了新的希望。实在佩服作者用硬物理知识来编造这样一个精彩的故事,就算写的再离奇,也实在抓不住其荒谬之处,尽管评论区有很多同志时不时会发出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总得来看,至少大部分内容都是读者们能安然接受的。

解密的过程非常有趣,从构建数学模型开始到各种假设,最后到达应用领域,甚至以球状闪电做为武器直接出现在战争中,原本很玄乎的东西也开始变得实用、亲民了。

尽管之前读过《三体》,也读过凡尔纳的一些科幻小说,但是在阅读《球状闪电》的过程中一直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根本想象不到后面会发生的事,读到几十页的时候本来以为故事的大概了解的差不多了,后面几百页该怎么继续?可就是这样一步步推进,而且完全出乎我的预料。

主人公陈博士也只能算得上整个事件的见证者,而非持续的推动者,倒是林云这个人物,似乎成了后半部分的灵魂。男女主终于没有在一起,男主竟然找了一个前面出现过一次的女生做妻子。在这个科幻小说里,爱情实在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像林云所说,“我们还是聊球状闪电吧”,或许理工科出生的大刘对言情方面的描写功力还不足,但硬要在科幻小说里面挑刺,不精彩的爱情不就是么?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样描写的爱情,岂不也另有一番滋味?

越看到后面,越发现前面伏笔的可怕,前面那些很无意读过去的东西在后面竟然都得到了回应,这样精巧的构思和离奇的故事,恐怕能堪比古龙了。最让人咋舌的自然是物理知识、天文知识、大气知识,在高中时期自觉物理还学得不错的我,感觉到了这门科学细分后的博大精深,自己才学了一点点很基础的东西,有太多太多的名称没有见过。除了物理知识之外,文中还穿插着许多希腊神话、哲学等各种领域的知识,我发现自己太浅薄了,还有太多的书要读。

快速阅读一遍,剧情是看爽了,对于里面的物理学知识实在看过就看过了,如果真的要好好品味这部小说,实在该拿出研究的精神来,看看里面说的物理知识到底对不对,即便显示生活不可能发生,但是物理知识对了,不就行了?理论正确,那就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尽管目前并不存在。

西瓜那么大的中子,那这个宇宙该有多大?谁能证明这样的宇宙不存在呢?即便真的证明了,是不是也只是我们自己掌握的基础理论比较狭隘而已?

如果真的用于战争,毁灭地球上的人类文明,或许真的只是分分钟的事。科幻小说的魅力在哪?在于构建一个并不存在的世界,这个世界到底怎么样?在既定的假设下,各个部分该怎么运行,就靠我们去想象了,小说只是展现很小的一个方面,即便拍成电影,也只能看到冰山一角。

从篇幅到结构看,我认为《球状闪电》特别适合拍电影,那么好的故事,多么精巧的结构,比起《流浪地球》来,肯定不是一个量级。也许是因为拍摄难度吧,我始终没有荧幕上看到过该电影,百度上说该剧即将在20xx年开拍,作文如果四年多过去了,要黄的事情估计早黄了吧。不过我相信,这样优秀的作品搬上荧幕是早晚的事。

如果说没有读过大刘的《三体》,那么建议读一读这部号称“三体前传”的书《球状闪电》。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10)

读完的刘慈欣第三本科幻。觉得很棒,有人说他的缺点是文采不够好,有人说像论文,但我却把他当做小说读的津津有味。一边读一边感慨,与作者相比,自己真是一点儿想象力都没有。我的想象力好像紧止步于帮助理解各种学科知识和考试了。

喜欢这部作品,在想象力之外,更喜欢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对人性的思考,对人性超脱于现实之外的思考。人的思想取决于他本身所处的高度和环境,通俗来讲就是屁股决定脑袋吧。所以科学家只是疯狂,而不是丧心病狂。所以,这世界上的对与错很难去界定,所以道德教育和道德约束至关重要。哎,这么说有点儿跑题儿。

虽然不理解书中所描述的物理世界,但是却能感受到一种亲切感,让我怀念起大学时根本学不懂的拓扑学(我可不承认自己是学渣,我只是一个平凡人,其实学习成绩还是不错的呢,那种看似连通又不联通,看似一个世界又不是一个世界的诡异,站在读科幻的角度,还挺有意思的。

其实最吸引我的却是小说的序章。让我再去读一遍感受一下再说。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11)

暑假,长达两个月,多姿多彩。阅读就好似在夏日里游泳,轻松又惬意。

《球状闪电》陪伴了我一个夏天,带我在思想的宇宙里探索边界。它的作者是刘慈欣,他以旺盛的精力构建着一个光年尺度上的展览馆。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我在书中并没有被全名,而是全文一直使用第一人称。我的命运既悲惨又幸运。在儿时,我的父母就在我的眼前被球状闪电双双夺去性命。但幸运的是,我迷上了它,开始经历美妙人生了。我开始努力学习,特别是物理学科。到了大学,我开始有目的性的自学,希望早日参破球状闪电的秘密。我在毕业论文中构建了一个球状闪电的理论模型,但一个针尖上能站几个天使?相关的模型已有许多,但所有,包括我的模型都无法完整描述球状闪电的所有特点,它的秘密还是真假参半。

读到这里,我仿佛也有些悲观了。就像书中说的我们都是普通人,不是麦克斯韦,不是爱因斯坦,没有绝高的才智去创造全新的理论,只能不断在当前的理论不断努力尝试。就像我们的学习,我们都不是天才,我们能做的只有努力,再努力。

拉回故事线,在我工作以后,有幸加入到对球状闪电的研究,最终在另一位物理学家丁仪的帮助下,我们透视了球状闪电的所有秘密。

在我达到一生的目标之时,回头一看已经付出了很大代价,我失去了青春,失去了真正爱着的女军官林云。但好似一切都值得,不论是为了国家还是为了理想。

刘慈欣跟我们说了一个明明白白的故事,很过瘾,让我沉浸在技术的热情和爱情的美好中。趁青春,去定你一生追求的目标,即使这个目标像球状闪电一样诡异莫测,去为之努力吧,总有一天,你会达成所愿,洞悉一切。

关于红闪电的读书笔记(篇12)

一个雨夜,一个急诊病人(还有送他来的母亲和妻子),乡村医院。这是一个舞台,正上演一出人生悲剧。病人是被倒塌的土墙砸伤的。他以为他只是错胯了,但医生清楚,他内脏出血,他很快就会休克,然后……死亡。乡村医院没有血浆给他输血,也不具备做手术的条件。这么说吧,神仙也救不了他。这么大雨,无法转院。即使能够转院,也无济于事。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被作者写得惊心动魄。

一个打开的场景,就是一个世界,或者是世界的一部分。好的小说不会停留在讲故事上。讲故事是告诉你发生了什么。好小说不这样,它让你在场,让你体验,让你感同身受。也就是说,让你经历人物所经历的,体验人物所体验的。作家打开那个世界,邀请你进入。于是,你进入,你在那个世界中,仿佛你经历了那一切。

那个将死的男人,丈夫,问了医生一个问题,得到满意回答后,他说出一个秘密,然后平静地死去。作家基本上是“零度叙事”。不作评判,没有渲染,只将事情的本来面貌呈现给我们。因为作家曾是医生,叙事之准确和专业,能够经得起任何检验。准确是小说的基本要求,也是最高要求。看似容易,做到很难。这篇小说中,那些专业术语不但没阻碍阅读,还增强了作品的可信度,和故事的张力。一切都恰到好处,不多,也不少。

小说的语言可谓朴实,但读完却觉得用妖娆来形容也不为过,因为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我每读到好书就想与朋友分享。可是懒得写评论。这部作品让我欣喜,于写了这么多。

我最想对朋友做的,如同穆蒂斯对马尔克斯做的那样,将这本书扔给他,说:好好读读,有你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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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言: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我们能从优秀的读书笔记中写到什么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红书读书笔记系列》,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红书读书笔记 篇1

恐怕许多人都读过《红楼梦》,但大众人士都很少书面评阅她,没有点儿丰厚的文化底蕴谁敢妄加评阅?鄙人拙识,可能是职业使然,我被《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深深吸引。

写作课上,让学生写人,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大部分学生写人物外貌都是千篇一律,这让我大伤脑筋,也许悟一悟《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对我的教学有所帮助吧。

《红楼梦》的'开篇,各样人物出场,便是通过人物眼光,在对比中各自亮相。宝黛初会,一见面便似曾相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抓住她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虽也用说书传统的肖像套话,却又不落俗套地勾画出了黛玉所特有的“笼烟眉”。正因黛玉“眉尖若蹙”,宝玉给她取字“颦颦”。正因黛玉“泪光点点”,宝玉觉得“久别重逢”。正因黛玉貌如“神仙”,却并没有“通灵”佩饰,宝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狠命摔去那“劳什子”。正因为运用了有特征的肖像为引线,从而带出了有个性的心理、言语和行动描写,显示了主人公心相通的痴情,拉开了《红楼梦》大悲剧的序幕。

曹雪芹描写贾宝玉的肖像,一次未能尽意,再次让他亮相,使黛玉感到他“外貌最是极好”,却又已“好皮囊”跟世俗所说的“腹内原来草莽”形成反差。这种“表里不一”的肖像,唤起读者的关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肖像描写中“眼睛”的描写甚是重要,我们经常说:他的眼睛会说话。鲁迅说: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是画了全副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画好眼睛,等于成功地描写了肖像。而成功的肖像,就等于在读者眼前,打开了认识人物的窗户。曹雪芹这样描写黛玉的眼睛:奇眉妙眉,奇目妙目,奇想妙想,真真写杀!那奇妙处,就在于会说话,能让读者透过它们看到内心。

生活中不存在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人物外貌的独特之处,就在最能体现其人本质并且足以区别他人的地方。作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作品的需求,用精巧的笔墨把它们描写出来,力求外貌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特色鲜明。

红书读书笔记 篇2

短短寒假,寥寥数日,却不乏书香满天的气蕴。读红楼一梦让我体验世间百味杂陈,人世爱恨情仇。

病西子——颦儿

“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寥寥数句便将你病似西子的美展现出来。你痛失双亲,无奈含泪寄人篱下。不知是福是祸,你爱上了给与你温暖的宝玉,但单纯柔弱的你始终敌过城府极深的宝钏。“侬今日葬花人笑痴,他日葬侬知是谁?”你葬的何止是残花,更是自己的诚心。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知两不知。”颦儿,你又是如何看破这世间的人情险恶?

怡红公子——宝玉

“眉如墨画,画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你本是富家子弟,却无半点奢豪之气,你性格温顺,平等待人,当你与他初见时不知意的给她取一字“颦颦”,却注定了一段无结局的姻缘。迫于无奈你娶了宝钗,最终选择远离尘世,出家做了和尚。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宝玉,你可曾记得病若西子的颦儿?“又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红楼痴梦,一个对完美爱情的痴梦,尘缘飞花,人去楼空,梦中花落为谁痛?“愿依肋下生双翼随风飞到天尽头。”颦儿,宝玉,愿你们在一笑痴梦中看红楼烟雨。

繁华落尽,浮生一梦,看红楼梦,我的假日将充满人世情愁的爱恨情痴!

红书读书笔记 篇3

红楼梦作为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以前总没有耐心读下去,最近好不容易抽空读完,发现从红楼梦中居然可以学到很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

在“金陵十二钗”中,王熙凤和贾探春都有突出的管理才能,但她们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差别甚大,曹雪芹笔下的宁荣二府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如文中所述,荣府虽小,从上至下也有三百余口人,一天也有一二十件事,要管理得井井有条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依仗着贾母的权势,王熙凤长期掌握着贾府的家政大权,管理就是王熙凤的主要工作,要搞清楚凤姐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还是从一些特殊案例说起。在书中第十三回,秦可卿突然离世,贾珍请凤姐出面料理丧事,前后持续一个多月,在这段时间中,我们看看王熙凤的管理手段。

凤姐接手管理任务后的第一步是分析需求现状、找到问题关键,对宁府的风俗情况做了五条总结:头一件是人口混杂,容易遗失物品;二件,事无专管、临期推委;三件,需求过费,滥支冒领;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五件,家人豪纵,有脸者不能服铃束,无脸者不能上进。第二步,针对以上结症,王熙凤采取了有力的对策,对任务进行了细分,明确分工,实行当班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赏罚制度,这一步充分展现了凤姐的管理才华,将复杂的任务拆分为若干独立的子任务,针对不同的子任务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法,使原本混杂不清系统变得条理清晰起来。第三步,树立威信,对有过失的人进行严惩。有个办事的下人因睡懒觉迟到了,被凤姐拿住,

本是小事一桩,可凤姐说:“明儿他也来吃了,后儿我也来迟了,将来都没了人了”,当即便重重处罚了那个下人,于是宁府中人才知凤姐厉害,自此俱各兢兢业业,不敢偷安,不在话下。从第三步可以看出王熙凤善于利用

自己的权利,采用高压政策,以约束管理手下,也达到了不错的效果。

红书读书笔记 篇4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书读书笔记 篇5

我看了一本短篇小说——《红奶羊》。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红奶羊》讲的是幼狼黑球一出生,它的妈妈就去世了,黑球还太小,需要乳汁来喂养,于是,狼爸爸黑宝吧母羊茜露儿抓到葫芦山洞,让茜露儿喂养黑球的故事。

从《红奶羊》中,反映出三种爱:

父爱——那是在一个血色的黄昏。猎人和猎犬发现狼爸爸黑宝,羊妈妈茜露儿和幼狼黑球居住在葫芦山洞。狼爸爸黑宝为了保护幼狼黑球,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窜出洞口,打了猎人和猎犬一个措手不及,再以猎人和猎犬追得上的速度逃走,引开猎人和猎犬,让他们远离葫芦山洞。黑宝出去以后,就再也没回来过。看到这里,我深深地感动了,这就是伟大而深沉的父爱。

母爱——不一般的母爱,那是跨越种族的母爱。如果当初羊妈妈抛弃了黑球不管,黑球肯定会饿死。狼是羊的天敌,抛弃黑球,茜露儿既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到羊群中,又可以为羊群做出贡献——为羊群消灭一只将来可能威胁羊群的狼。茜露儿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感情战胜了理智。羊妈妈茜露儿决定继续抚养幼狼。原因很简单,因为黑球还是一只不懂事的幼狼,它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多么伟大的母爱呀!羊妈妈茜露儿居然能收留将来可能危及她以及她的家人的幼狼。动物之间都能有如此无私的母爱,我想,作为万物之灵的我们也应该做点什么吧。当我们看见在街上乞讨的人时,我们该现出我们的爱心,给他们一块面包,一块巧克力或者一两块钱……让爱心传递开来。

孩子对母亲的爱。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小狼黑球并没有因为是喝羊奶长大而改变本性。尽管如此,也不妨碍小狼黑球对羊妈妈茜露儿的爱。当比狼还要凶猛的豺狼出现,羊妈妈的处境十分危险时,小狼黑球挺身而出。尽管黑球力量各方面都和豺狼相差甚远,可黑球没有畏惧。黑球和豺狼展开了激烈的殊死搏斗,最终黑球赶走了豺狼。我想,我们也应该为爸爸妈妈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让父母不那么的劳累。

从这短篇小说中,让我看到跨越种族的爱,世界因爱而美丽!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通用12篇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通用12篇,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1)

合上《红奶羊》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红奶羊》是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它讲述的是红崖羊茜露儿抚养一只小儿狼——黑球长大后,小狼回报母羊的感人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陷入沉思:在动物世界中,茜露儿一直扮演着“好人”的角色。而大黑狼黑宝却背负着“坏蛋”的黑锅。然而,当命悬一线之际,母羊的亲生儿子沦戛将安全留给自己,却将危险留给母亲。而小狼黑球却相反,拼死保护母羊,让母羊从困境中脱险。同一个母亲抚养的孩子,得到的回报却是天壤之别。骨肉亲情永远不会与羊的勇敢划上等号。我不禁要为“狼”打抱不平,狼也是一种品格高尚的动物!

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一只狼都懂得感恩,而为何越来越大的我们却做不到呢?一味的追求物质享受却不懂得感恩,这是我们应该有的现状吗?前几日和妈妈的朋友一起去郊外踏青,路上张阿姨不小心摔倒了,正当我们焦急万分担心张阿姨受伤的时候,她的儿子林林哥哥开口说道:“你们不要管我妈妈,她自己摔倒的,要学会自己站起来。“这不是你平时教我的吗?”回过头对他的妈妈说,而且还洋洋自得的在那讥笑自己的妈妈,看着妈妈含着泪水勉强站起,他却觉得非常好玩。对于林林哥哥的行为,我暂且不去评论他。

我想说的是悠悠岁月,浓浓亲情,当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时候,我们是否会想到辛苦劳动的父母呢?当我们拿着零花钱去买昂贵的玩具时,我们是否会觉得这钱如铅块一般沉重?当我们碌碌无为、虚度光阴的时候,是否又会想起父母在烈日下暴晒或在寒冷中瑟瑟发抖的身影呢?

感恩,不需要千言成语,不流于形式主义,哪怕只送上一句暖心的问候,感恩,不需要你取得了多么辉煌的成就,只需要我们能常伴左右,陪父母聊聊天,说说在学校的生活和学习;感恩,不需要跋山涉水的游玩,只需要我们递上一杯清香的茶水。懂得感悟感恩,爱就从未停歇!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2)

故事讲述了羊群中首领的妻子——红奶羊茜露儿在失去自己的爱子之后被一只饿狼擒获,喂哺失去母亲的小狼的故事。母亲的天性,使茜露儿母性大发,冒着随时被饿狼吃掉的危险,用深深的母爱哺育着自己的天敌。在茜露儿的耐心哺育下,小狼黑球一天天长大。当面临饿狼来袭,在生与死的关头,茜露儿拼尽一切来保护孩子,与自己亲生爱子沦戛互相谦让生的机会的情景,深深的打动了我!而公狼黑球没有忘记茜露儿对自己的哺乳之情,尽所能来保护自己的恩人的反哺之情,也同样深深的感动了我。这该是一幅多么感人至深的画面啊!

其实,在整篇文章中,还有另一份爱也令我不得不黯然神伤,那就是擒获茜露儿的成年公狼黑宝。黑宝是一个家族观念很重的狼,即使没有妻子的临终遗嘱,他也义无返顾的肩负起一个父亲的责任,舍弃掉已经到了嘴边的美味,只因为它有自己孩子需要的奶水。甚至在面临猎人的威胁时,不惜失去自己的生命来转移猎人的注意力,只为保护自己挚爱的孩子和可以哺育自己孩子的奶羊!这样用生命表达出来的爱,足以震慑人心!

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一书却以一只母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与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从而告诉我们只要有爱,即使是羊与狼也能和平相处,产生爱与情感。在情感的世界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的忠贞与勇敢,常常令人类汗颜,自愧不如!爱,足以融化一切,哪怕是天敌,世界因爱而美丽!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3)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这里面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使我不得不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只红母羊在一只黑狼的逼迫下,给小狼黑球喂奶。天长日久,红母羊和黑球产生了母爱的感情。偶然的一天,黑狼被猎人打死,之后红母羊就带着黑球走了。当红母羊亲眼目睹黑球吃掉小羊羔的情景,红母羊就知道,它早晚都要成为黑球的腹中之物。就在黑球的熟睡之际离开了他。过了一段日子以后,有两只狼闯进了红母羊的所在的羊群,它们把红母羊逼到的一个死角。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其中一只狼认出了这就是当年喂养它的红母羊,于是就把红母羊放了。

看了以后,我深深地被打动了。狼和羊虽然是天敌,但是狼始终不忘羊的养育之恩,在最关键的时刻救了羊一命。可我呢,我和妈妈是亲生母子,就在妈妈生病的时候,我不管不问。即使是一句普普通通的“你渴了吗?”我想,妈妈听了也会感到欣慰的。现在想起来,我真感到惭愧。

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她就像人间女娲,给予我们生命。我们一定要好好孝敬我们的母亲!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4)

《红奶羊》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讲的是这个故事。

有一只大公狼,它叫黑宝。他到山上扑捉了一只红崖羊,但是没有立刻把红崖羊吃掉。那只红崖羊叫西露儿,黑宝叫西露儿照看它的小狼崽黑球。一天,一位猎人来到他们住的地方,黑宝为了让它的宝贝黑球继续生活下去,被猎人打死了。西露儿带着黑球一起生活。小狼崽为了保护西露儿,勇敢地和豺搏斗,直到把豺推下了山崖,自己也被豺咬了一条很深的月牙形的伤疤。红崖羊西露儿还是离开了小狼崽,因为她知道羊和狼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

西露儿回到了羊群,她感到无比的快乐。可是快乐没有多久,一只猞猁跑进了羊群,羊群像炸了窝一样。猞猁扑向了西露儿的女儿,西露儿的丈夫没有照顾女儿,而是只顾自己的生命,逃跑了。结果西露儿的宝贝女儿被猞猁抓走了。之后,西露儿努力训练自己的儿子,想让他不要像他爸爸一样,只顾自己的生命,丢下妻子和小宝贝。后来,一对狼夫妻跑来了,把西露儿和她的儿子赶进了一条小道,那里只能让一只羊进出。西露儿的儿子竟然把她撞倒,自己逃命了。两只狼飞快地向西露儿接近,突然那只公狼停下了,西露儿认出了大公狼身上的伤疤,原来他就是自己曾经哺乳过的黑球。黑球并没有杀掉西露儿,而是对她很亲切。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5)

今天,我从沈石溪写的《红嘴相思鸟昂贵的彩礼》这本书里读到了一篇文章——《红奶羊》。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只在尕玛尔草原叫茜露儿的红奶羊,刚做了母亲就被一只叫黑宝的公狼捉去当黑球的奶妈。有一次,黑宝为了保护黑球丧失了性命。茜露儿把黑球抚养大后,悄悄的回到喀纳斯红崖羊群中。有一次偶然的机会,黑球和他的妻子一起捕猎时,把茜露儿抓到了,当黑球闻到气味时,他没有伤害茜露儿,走了。

伟大的母爱,当茜露儿看到黑球还没长大时,本能逃走的它,并没有逃走反而把黑球养育大后才走。母爱,不单纯是人类才有的,动物也有,你说不是吗?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想 起了我的妈妈。有一次,我自己肚子疼,妈妈顾不上上班就到学校接我回家休息。还有一次,上奥数课迟到了,有一些地方没有听懂,测试才考了70多分。回家后,妈妈看了试卷,并没有生气而是耐心的给我讲解,直到我 全部懂了为止。

妈妈,我献给你一段歌词:“感恩的心,感谢有您,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6)

今天,我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读完了沈石溪的所有书,最后一本叫《红奶羊》。读完后才发现,这本书还真是一读就放不下来,越读越有意思。

我感觉动物世界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虽说狼是残忍、凶猛的动物,但是它们之间有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惊人的秘密……

大狼黑宝和狼崽生活在石洞里,一天,猎人来了,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宁肯牺牲自己也要让儿子平平安安地活下来,最后,它舍身引开猎人,死在猎人的枪下。读到这里,我很感动,因为在黑宝眼里孩子是最宝贵的,它用自己的死换来了孩子的生。

黑宝死后,又是谁来抚养狼崽呢?一只红奶羊,叫——茜露儿。奇怪吧,羊怎么会去抚养狼呢?事情是这样的: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尚存一息的狼崽,公狼黑宝想尽办法捉到一只红奶羊茜露儿,强迫它代替母狼哺乳狼崽。后来公狼为救孩子死了,它很高兴,想着又可以回到它日思夜想的草原了。可是它又觉得狼崽可怜,它毕竟给狼崽哺乳了三个星期,不说建立了母子感情,起码已经有了几分友谊和亲密,狼崽既没有捕食能力也没有防卫能力,抛弃它就等于把它交给了死神,茜露儿决定用它的奶喂养狼崽,还给它取个名字叫黑球。我觉得茜露儿很勇敢,它有怜悯之情,十分善良,有母爱。茜露儿一直想让黑球变得象羊一样生活,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狼是狼,羊是羊,狼是永远不会变成羊,羊也是不会永远变成狼的。后来黑球为了救茜露儿和豺搏斗,还受了伤,但是茜露儿还是狠了狠心离开了黑球,因为它们不是同类。

两年过去了,黑球长大了,在一个冰天雪地里,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它碰上了茜露儿,最后它还是没有吃茜露儿,而且还劝住它的妻子也不要吃茜露儿……

以前我只知道狼是大家痛恨的动物,读完这本书,我也知道了狼的另一面,为了孩子宁肯牺牲一切,我还懂得了有爱就有回报。

动物世界是多么稀奇呀!动物之间的感情谁都比不上……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7)

狼爸爸“黑宝”抓住了红奶羊“ 茜露儿”把它带回了狼洞,之后把茜露儿拴了起来。黑宝的儿子叫“黑球”的妈妈死了,只有爸爸照看它。黑球很饿,几天没有吃饭了。喝了茜露儿的奶十天后,它把红奶羊“茜露儿”当在了妈妈。

有一天,黑宝嚼了一块肉给黑球吃,结果黑球吐了出来。发现黑球,还没断奶。因为只有断奶了,它才会吃肉。

之后有一天,一个猎人和一只猎狗来到狼洞了,黑宝冲了出去把猎人引走了,救了红奶牛和小狼,它俩安全地离开狼洞,黑宝却被猎人打死了。真是个负责任的爸爸!

茜露儿找了个山洞住下了,茜露儿一直想办法把黑球变成一只羊。它想了几个办法,先教黑球学羊叫。一天、二天、三天过去了,可是黑球叫的羊声一点儿也不像,红奶羊就放弃了学叫声。又教黑球学吃草,专心地教它,红奶羊待小狼象对待孩子一样地耐心。可是,黑球吃进去草又吐出来,红奶羊说:“饥饿是最好的老师!”所以,红奶羊有几小时的时间没翻过身子来让小狼喝它的奶。自己找到一个树叶堆吃了起来,吃的很香,可是黑球就是不去吃。黑球站了起来,看到了一只小绵羊,往它身上扑去。这一面被茜露儿看到了,茜露儿想阻止它,可是茜露儿已经没有奶了,所以阻止不料黑球。最后,黑球把那只小羊羔给吃掉了。黑球心想:“有奶就是娘,没奶就是羊。”茜露儿想:“如果现在不赶快逃的话,等到小狼长大了,它就把我吃掉了。”于是,茜露儿就跑的无影无踪。

最后,黑球跟一只黄狼在一起了,可是它们没结婚,只是帮她逮羊。结果逮到的是茜露儿,黑球想:“是它把我养大的,所以我就放过它一次好了。”于是,黑球只能先把黄母狼咬死了,因为不这么做的话,黄母狼会生气的。然后,把茜露儿放了。

我觉得黑球这么做是对的,因为茜露儿喂养了它,所以回报它是应该的。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8)

在人们眼中,狼凶猛、狡诈、残忍,羊可爱、善良、温柔,但有谁知道它们的背面是怎么样的呢?这篇文章——《红奶羊》就告诉我们了。

大公狼黑球为了自己的孩子——黑球不被饿死,想方设法为它弄了只“奶妈”,又为了黑球能活下去,引开强大的猎人、猎狗,黑球活了下来,而自己却壮烈牺牲了。

而羊呢?红崖羊之首——古莱尔又大又壮,奔跑技术又高超,却在区区一只猞猁面前,丢下幼小的女儿珊瑚扬长而去,只为自己苟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生女儿被吃,可没有感到一点愧疚,只有悲伤。

茜露儿养育黑球才半年,黑球就知道回报,面对比自己大很多的豺,黑球竟然奋不顾身地去和豺进行生死搏斗,没有忘记茜露儿的养育之恩,却忘记了自己的生命。而羊呢?茜露儿抚养沦戛直到成年,给他灌注了太多太多的爱,绝对比黑球多。可在危急时刻忘记了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忘记了是母亲给予了他的生命。只为自己活着,居然撞倒茜露儿,把养育它多年的母亲推到生死边缘。

这好比两种人,像狼的一种外表凶悍,对敌人毫不留情,对亲人柔情似水,危险关头奋不顾身,舍己为人,怀着一颗无私的心,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像羊的一种外表温柔可爱,性格懦弱,为了一已私欲可以放弃自己的亲人,这难道值得学习吗?

不要觉得别人长得帅或漂亮就去盲目地追求别人,因为你并不知道别人的品德如何。外表美丽心灵又美的大贤人又有多少?孔子、孟子、墨子、老子他们年轻的时候帅吗?美吗?俗话说得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我们要在生活中要有发现美的眼睛,并去学习他的精神,千万不能只看外表,因为有些时候,羊心比不过狼心。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9)

《红奶羊》中,说的是一条母崖羊被单身狼父所俘虏,终日喂食小狼,可在猎人的枪口下,狼父挺身诱敌,死在了枪的手上,母崖羊曾想培育小狼为羊,可又连连失败,最终,母崖羊离开了为她而负伤的养子,回到了羊群中。可是,含辛茹苦羊大的羊子又在狼牙下抛弃了自己的生母,却是母羊被自己的养子所放过,就是这样,母羊走完了自己复杂的一生。

故事中,主要的生灵都是妇孺皆知的:一方是十恶不赦的狼,一方是可爱的羊。但是在危险来临的时候,狼和羊的态度也是天壤之别。狼父用生命换来了子女的前途,可公羊在可以抵抗的情况下逃之夭夭,把亲生女儿送给了山猫;而虽是自己的养母,而非生母的情况下,小狼不乏与天敌同归于尽的精神,可羊却将生母遗弃,狼虽让人毛骨悚然,可同时令人深思。

本文在说动物时,映射了人类。有人在被母亲养大以后,远走高飞,不回头看一眼!请这些人,从动物界体会自己的冷暖吧!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10)

主要内容:黑球是一只孤狼,大公狼黑宝是孤狼的父亲,他捉了一只红色羊给黑球喂奶,他的妻子流血过多而死去,而他被**打死,红奶羊把黑球养大,离开了,后来黑球捉了红奶羊,为了报答养育之恩放了红奶羊。

好词:头晕眼花、飘飘欲仙、鲜艳夺目、瘸瘸颠颠、气势汹汹

好句:(1)它过去曾看见过恶狼擒羊,狼总是当场咬断羊的喉管吸食羊血;总是飞快地撕开羊的肚皮,吞吃羊心羊肝。

(2)但是受了伤的黑球并不退缩,对豺让出来的缺口连看都不看,仍然像一个勇敢的小卫士一样护卫在茜露儿面前。

(3)猞利朝前一跃,像张银灰色的网,把可怜的珊瑚罩得严严实实。

好段:突然,茜露儿脑子里闪现出葫芦石洞里大狼黑宝的形象;洞外传来猎狗的狂吠声,洞口投进持枪猎人的身影;大狼黑宝面对着的是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对手,但为了黑球能活下去,它不顾一切地窜出洞去,以生命为代价把猎人和猎狗引开……

读书感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之一是那么动人,那么凄凉和美好,我们平时认为父母对我们所做都江堰市应该的,连这些小动物都懂得报答之恩,况且狼和羊是天敌,所以我们应该去报答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做一个孝顺的儿女。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11)

《红奶羊》讲诉了一只羊离奇的经历……

这只羊是只红崖羊,名叫茜露儿。但是被一只狼抓去了,公狼名叫黑宝,妻子因难产而死,留下两只小狼,其中一只已经饿死,剩下黑球。黑宝把茜露儿抓来是让它给黑球喂奶的。茜露儿昨天晚上产下一只死胎,所以有丰满的乳汁。茜露儿被迫成了狼的奶娘。在相处的日子里,黑宝为了救黑球,把猎人引走。黑宝死后,茜露儿完全可以逃走。但母性让茜露儿不忍心将黑球置之不理,但羊不可以改变狼的野性,又过了一段时间,茜露儿悄悄地离开了黑球。回到了羊群,茜露儿又成了头羊最爱的妻子,有了小羊。当茜露儿目睹头羊置妻子儿女不顾而独自逃生。还有那次,两只狼袭击羊群,遇到危险,自己精心养大的儿子为了逃生不惜将自己推上绝路,其实这两只狼,一只是黑球另外一只是它的妻子,当黑球看到是茜露儿时,为报答茜露儿的养育之恩,宁愿被妻子咬伤也保护自己的奶妈。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好者与坏者,给人印象的差别。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但是从头羊身上,我却看到了自私;从黑球身上,我看到了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然而从羊仔的身上,我看到了懦弱。

做人,要有黑宝身上的责任感,黑球身上知恩图报的情感和茜露儿身上勇于进取的精神!

红奶羊读书笔记模板(篇12)

这一学期,我们看了《红奶羊》这篇小说。看完以后,我有许多感受。

《红奶羊》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一只叫黑宝的公狼的妻子产下两只小狼以后就死了,由于没有奶,两只小狼已经死了一只。黑宝只好抓了一只名叫露西儿的哺乳期母羊来做黑球的奶羊。但在黑球快断奶的.时候,来了一个猎人和一只猎狗。还发现了洞口。黑宝为了引开猎人而丧了命,露西儿养了黑球半年也回到了羊群。三年后,露西儿又被两只狼抓到了,分别是黑球和它的妻子。就把露西儿放了,它就爬上了神 羊峰。

看完这篇小说,我知道了,狼并不像我们听说的那么险恶,只要对它们好,就算是一只羊,它们也不会吃你。就像小说中的黑球,知道不吃养 过它的羊;还有黑宝,为了自己的儿子,可以牺牲自己。它们是多么通人性啊!

所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狼吃羊是为了生存,而不是险恶,因为它们也是有良心的。

关于《红舞鞋》的读书笔记


范文一

《最初的梦想》是我喜欢的一首歌,他讲了人们有了梦想后的心情。梦想,是一个美妙的词语,它象征着人们美好的目标,人们会为这个目标努力奔跑。今天,我看了《红舞鞋》这个故事。让我觉得:我们应该去追逐着梦想。

主人公李莎莎是一个单纯的小女孩,她很平凡,但她有一个优秀的朋友张茜。在朋友张茜的鼓励下,莎莎考上了重点初中,并偶然的进入了校舞蹈队。在舞蹈队里,她经历了苦难,背叛,嘲讽。但李莎莎并没有轻易放弃自己,努力的跳舞,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个人,最后征服了每个人。李莎莎如同一个丑小鸭,善良和勤学使她变成了一个美丽的白天鹅。

看了之后,我被李莎莎的善良和勤学苦练而感动了。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个片段是:当下老师经过时,看见有一个身影还在练舞房中,走近一看,竟是李莎莎。豆大的汗珠从李莎莎脸颊上流了下来,但李莎莎一抹汗珠,继续练习压腿。这是一个小片段,被我概括了下来,讲述着李莎莎为了练好而不畏艰苦的练习。书中,李莎莎用行为感化着周围的人,她如一堆火苗,生生不息,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周围的人,他在梦想的道路上跌倒了很多次,但她忍着疼痛一次又一次的爬起来,征服了所有人。

《红舞鞋》这本书使我懂得:梦想一定要坚持下去!

范文二

《红舞鞋》一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情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个美丽的白天鹅。

有关红书读书笔记系列


作品是作者写的,文笔精妙,引人深思。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下面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呈送了“红书读书笔记”主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书读书笔记 篇1

我在闲暇时间读了中国经典四大名著之一,曹雪芹写的《红楼梦》。读着《红楼梦》我的心就像扔进水中的石头一样沉浸了下去,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让我意犹未尽。

这本《红楼梦》为我们讲解述了一个大家族从荣华富贵到家族败落的“生命”过程,中间也夹杂着悲惨的爱情故事传说,读着让人伤心,又回味无穷……

这个故事传说的波折很大:而故事传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几位:有深明大义的贾母,有溺爱孩子的王夫人,有雷厉风行爱耍小聪明的王熙凤(凤姐),有爱哭,软弱,但是纯洁的林黛玉,还有为人正直,而且聪明善良的平儿。

故事传说中的环节是一环扣一环,读的过程让人回味无穷。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篇:——宝玉凤姐遭到了别人的陷害,故事传说的起因是这样的。原来赵姨娘和贾环,马道婆都比较悔恨凤姐和宝玉。一次贾环进荣府,去探望宝玉,在他接近宝玉时,邪恶的念头在他心头一闪,他心生一计,想用身上的蜡烛泼到宝玉身上,因此,他便装作不小心抬凳子碰到蜡烛,把蜡油全泼到了宝玉身上,很快宝玉的脸上就长了一串儿水泡,我不由得想,这个贾环怎么这么恶毒啊?哎!

还有一次,赵姨娘进府,走的路上碰到了宝玉的娘马道婆,赵姨娘把自己十分恨宝玉和凤姐的事说了出来,马道婆婆听了后马上说,可以杀了他们,之后凤姐也被害的天天拿着刀看鸡杀鸡,看人杀人。最后两人累的都睡了几天没醒,王夫人只好请圣僧来,圣僧拿着宝玉的玉念了一会儿,三十三天后宝玉才能正常活动被移至怡红院,我读到这里,心想,这个马道婆真是太恶毒了,我好同情宝玉和凤姐啊!

后面还有多章节,每章都栩栩如生,生动形象,读完《红楼梦》后,我收获丰富,红楼梦让我体会到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炎凉世态。

红书读书笔记 篇2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写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写。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红书读书笔记 篇3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刻画了两百多个人物,他们各具特色。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但是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但是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但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

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但是早逝的命运。

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但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但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我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但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但是她但是是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完美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红书读书笔记 篇4

《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

这本书,出场人物物有好几百个,但作者都把他们刻画的淋漓尽致,所以被评为四大名著之首,这本书主人公贾宝玉,他原本就是石头,后来因为神仙点化,下凡到人间,引起了一段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宝玉与苏州表妹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他们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然而这对情人却让凤姐活活拆散了,导致林黛玉吐血而亡,贾宝玉也跟着和尚出去,最终看破红尘。

在书中,曹雪芹的一段文字描写很生动。就是刘姥姥二进贾府引人笑的那段。这段话虽不长,但把众人的神态描摹得很好,史湘云笑的喷饭,看的出他的开朗活泼,林黛玉笑的叫哎呦,看出她的娇弱;宝王滚到票母怀里。从一个“滚”字看出宝玉的娇生惯养,又从贾母接着看出贾母对宝玉的溺爱。

我要把这本书珍藏起来,因为它使我看到了:善恶,美丑之间鲜明的对比,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它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描写了封建社会来世的人性世态以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今天,我终子读完了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我感觉那个年代的人好可怜啊,连自己的婚事都要去让别人包办,我深有感触。

本故事讲述了黛玉多愁善感,爱哭,而宝玉编偏就是喜欢他。宝玉的身上有女祸补天中剩下的一块玉,黛玉却没有,但是,宝钗的身上刚好有一把铁。祖宗就认为宝王和宝钗是注定要在一起的。黛玉听后,活活被气死。后来,祖宗骗宝玉与宝钗成亲,然后,当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开不是黛玉,而黛玉已身亡,宝玉悲痛欲绝,最后出家当了一个和尚。

我认为那个时候大古板了,连跟自已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权利都没有,人物本身并没有错,让人憎恨的只是传统观念:婚姻大事,父母做主......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那么多,想见也见不着,更让宝玉受那样的欺骗。

在红楼梦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贾宝王出生在贵族世家,家族对他寄予厚望,但他不爱读书、厌恶他的家庭戒律,浑身上下充满了叛逆。读后感·因为他生活在一群美丽、单纯的侍女中,所以一直对生活在下层的女性包含同情。

林黛玉是一位寄居在荣国府中的弱女子,他才华横溢而又多愁善感。她与贾宝玉两小无猜,而后成为生死相依的恋人,但最后他们还是被那时的封建势力给分开了。

《红楼梦》的结局更是悲惨:贾家衰败、黛玉最终因肺病死去、宝玉的“通灵玉”也丢了,宝玉离家出走当了和尚。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读完它我的感触很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书读书笔记 篇5

读完《红岩》这本书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现在幸福安逸的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融进了多少革命先烈的热血。

《红岩》的两大重要人物是刘思扬,还有江雪琴同志,他们临危不惧,稳重镇定,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也丝毫没有要屈服的意思,他们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就应该具备这样的品质。江雪琴同志曾被敌人扎穿过手指,灌过辣椒水,她受尽了各种各样的酷刑,面对死亡,她毫不畏惧,一生到死都在与敌人作斗争,她说:死亡对于共产党来说是太小的考验。她知道自己已经看不到解放时欢呼的场面,但依然不放弃斗争。

刘思扬同志也同江雪琴一样,有着坚贞不屈的意志。虽然他没有受很多毒刑,但他非常关心狱友的情况。在渣滓洞的这段时间,他和狱友们一起商量越狱计划,帮助战友们渡过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最后,他为了保全狱友的安全,牺牲了自己,为党立下了大功。

当然,这本小说中不只有刘思扬和江雪琴同志为党为革命献身,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同志,也在为解放而斗争,为人民而献身。时间能带走这些烈士,但是带不走他们在人们心中的位置,他们顽强抗争的精神永远永远的留在了世人心中。

朋友啊,是谁给我们安排下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的!所以,请你们不要让他们白白牺牲,珍惜现在。

红书读书笔记 篇6

我今天要给大家推荐的书是《红楼梦》,《红楼梦》是出自于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是清代的曹雪芹写的。里面的人物有:林黛玉、贾宝玉、刘姥姥、凤姐、紫鹃、贾政、王夫人等等……

第一章写的是林黛玉辞父进京,写的是林黛玉是姑苏人,爸爸林如海是御史,夫人是荣国府的千金小姐。却不幸早年去世,黛玉因过于悲痛,林如海决定把林黛玉送到外祖母那,第二天荣国府的人派船员去接黛玉。林黛玉恋恋不舍的上了船离别了父亲,林黛玉到了荣国府,外祖母和黛玉两人就悲痛起来。众人看到立马去劝,外祖母带林黛玉引见了两个舅母和珠嫂子。晚饭到了,黛玉看大家吃饭的样子和她们哪里不一样,就看着做呢。这样才让我知道了,凤姐协理宁国府、撕扇子宝玉欢笑、紫鹃有意试宝玉、刘姥姥逛大观园、黛玉焚稿等等……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第六章的刘姥姥逛大观园,是因为这章里面刘姥姥说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动作都很好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大道理,就是做人要忠诚,阅读是一把通灵的钥匙,是要你愿意,他就会打开大门。

关于《红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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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红书》读书笔记,尤其是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如果你的内心在阅读作品后有很多想法不妨记录一篇读书感悟,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

《红书》读书笔记 篇1

蒋勋说《红楼梦》是一部关于青少年生活的小说,于是,在他这本《蒋勋说红楼梦》的8册书的第1册里,以原著为底板,解读了青少年的生活和思想,在理解和欣赏的视角下,让读者一窥那被他称为“隐秘而不定” "情深而善变“的青春期风貌的同时,其辩证思维、独特视角,引导读者思考如何与这个时期的孩子相处和沟通,并引出关于“说教”之于成长的作用。

尤其是贾宝玉在学堂里与秦钟、贾蓉等的同性的喜欢与纠葛,这些在我们看来是有悖于习惯认知的内容,更是凸显了青少年处于儿童与成人之间,模糊而不为人知的隐秘内心。读来,更觉得,理解人在不同时期的内心和情感,是何等重要!

上流和下流

人性中都有动物性的部分和升华的部分,从成人的角度看,老师或父母希望孩子动物性的部分都没有了,一下都变成了圣贤。

如果说“下流”不再是个预设的“坏”的判断,语言学上的“上流”跟“下流”,只是两个不同的状况,就是:一个可以提升,一个沉沦在动物性中,两者是互动的。

只有对人性里往下坠落的部分有更多的了解,提升才有可能实现。

沟通

当我们之间开始双向沟通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么多年我跟他们讲的生活秩序、道德规范都是废话,因为他们根本听不进去。

所以,当你不先预设立场的时候,你的窗和门就是打开的,有很多东西会进来,让你了解。

如果,你把门窗都关了,你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个时候你的那些唠唠叨叨永远不会产生作用。

我正是因此同情贾政。他讲的所有知都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些青少年在学校里的任何事情。作者在这里用了”鱼龙混杂“和”下流人物“,是在讲人性的多面性。

一个孩子在温室里你保护得再好,他最后也不可能在温室里长大,你还是得把他送出去,这是他成长的一部分。外面的世界你再不喜欢,他也必须要在那个世界里成长。

台湾有一个写作和读书都非常好的知识分子,他很不喜欢外面的教育环境,就把女儿放在家里,单独教她。我听到以后觉得有点惊诧,我觉得即使是再深的爱,也不能把孩子放在玻璃房里面。因为怕孩子被带坏,而把所有自己认为坏的部分切割掉,这是最危险的,因为好与坏是相对的,就像防疫针一样,注入病菌会使人产生抗体。

《红书》读书笔记 篇2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书》读书笔记 篇3

曾经以为《红楼梦》”大皆不过谈爱情”,也曾为了宝之悲,黛之惨而愕腕叹息。如今再细细品读一遍,忽觉爱情不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香料。

贾府其实就是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缩影,在这个微型社会中,每个都是一个社会人,并且百色各异。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 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二奶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

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称她厚道。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席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二奶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

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这时,我方可看出作者曹雪芹是想要通过《红楼梦》,揭示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表达他的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不满与愤怒。

《红书》读书笔记 篇4

我今天要给大家推荐的书是《红楼梦》,《红楼梦》是出自于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是清代的曹雪芹写的。里面的人物有:林黛玉、贾宝玉、刘姥姥、凤姐、紫鹃、贾政、王夫人等等……

第一章写的是林黛玉辞父进京,写的是林黛玉是姑苏人,爸爸林如海是御史,夫人是荣国府的千金小姐。却不幸早年去世,黛玉因过于悲痛,林如海决定把林黛玉送到外祖母那,第二天荣国府的人派船员去接黛玉。林黛玉恋恋不舍的上了船离别了父亲,林黛玉到了荣国府,外祖母和黛玉两人就悲痛起来。众人看到立马去劝,外祖母带林黛玉引见了两个舅母和珠嫂子。晚饭到了,黛玉看大家吃饭的样子和她们哪里不一样,就看着做呢。这样才让我知道了,凤姐协理宁国府、撕扇子宝玉欢笑、紫鹃有意试宝玉、刘姥姥逛大观园、黛玉焚稿等等……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第六章的刘姥姥逛大观园,是因为这章里面刘姥姥说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动作都很好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大道理,就是做人要忠诚,阅读是一把通灵的钥匙,是要你愿意,他就会打开大门。

《红书》读书笔记 篇5

古典名著之中的《红楼梦》,一直深深的吸引着我,书中的内容使我难忘。

初读此书,感觉全府上下整天只是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没有一个亮点。对于主人公贾宝玉的优柔寡断,女声女气,林黛玉的哭哭啼啼都觉得厌烦,都没有想读下去的心情。但是想到伟人对《红楼梦》的高度评价,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又继续读了下去。

慢慢地,我发现越往后读,就越有意思,我就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后来才发现书中其实有很多亮点,如果你不仔细地读,就不可能发现它们。书中的贾宝玉真可谓是多情公子,虽然女声女气的,但是我也在他的身上发现了许多优秀的品质,而林黛玉的多愁善感也深深地感染了我。此外,晴雯的坚强,凤姐的争夺名利,贾母的慈爱亲和,以及薛宝钗的宽厚大度,每个人物的形象,情节,我都深深地记在了脑海里。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在她们身上发生的事也给我们不同的感受。

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一个个悲剧也随之而来:林黛玉的悲伤而死,惜春的出家,鸳鸯的上吊……我的心也变得沉重起来,仿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在看到结尾那么悲惨时,我还流泪了。贾府的繁荣到衰落,其实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兴衰,反映了封建社会女性的悲惨命运。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初读《红楼梦》,就使我受益匪浅。现在回想起来,依然使我感动。

《红书》读书笔记 篇6

曹雪芹被称为东方的莎士比亚,莎士比亚以他所写的四大杯具中鲜明的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而著名,而曹雪芹的一部经典之作中就有七百二十一个人物,曹雪芹历时20多年才完成这部巨作,在一部作品中,721个人物,各个都有鲜明的性格与典型事例,这使我不得不钦佩曹雪芹,可是事情没有十全十美的,这部缺憾美的作品虽然结局仍待考察,可是曹雪芹的文学功底是无可厚非的。

曹雪芹人物刻画入木三分,例如:林黛玉入贾府一回,刻画的凤辣子王熙凤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泼辣豪爽的性格十分鲜明,这也为后文与贾琏吵架埋下伏笔;宝钗为逃难进贾府,充分体现了温柔贤惠,能说会道的性格特点。

在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性格刚烈,宁死不辱,忠贞不渝,因未婚夫误解而以死明志的尤三姐,书中刻画她则更多运用了语言描述的方法。虽是书中的一个小人物,但与她的姐姐尤二姐构成了鲜明的比较,虽是一母所生,但尤二姐攀附权贵,爱慕虚荣,贪婪,致使最终吞金自杀。

《红楼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无时无刻而不再进行着鲜明的比较,其中不乏德高望重,掌权的贾母,又不乏泼辣直率,为权势不择手段的王熙凤,乃至伶牙俐齿,同样心狠手辣的萍儿。这些都是《红楼梦》中有血有肉的主角。

关于《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系列12篇)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向您分享了《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每个人都从作品这本书学到了很多东西。看书能提供灵感,为我们写读后感打基础,你知道一篇高质量的读后感是如何写出的吗?还请您收藏本文!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1

“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但是孤独不会随着布恩迪亚家族的陨灭而消失,它必然与人类的存亡相伴,直至人类灭亡的那一天。

说来惭愧,已经许久没有读书,我已经被生活的洪流所殒没,这本加西亚·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在我的书架上放了快一年了,在其年满一周之前,抓紧看完,可能也是我这一年看完的第一本书了吧。看书之前我看过一些《百年孤独》的讲解文章,了解了一定的背景,但是我发觉自己现在看书的目的,已经不再是接受所谓“主流”的感受了。而是随着自己的感情,感悟书中的文字,即使所得所获与常人不同,被人说是误读经典也在所不惜。误读是我自己的误读,与他人何干。

看完《百年孤独》我读到的其实不是所谓的“孤独感”而是那种“宿命感”。其实这本书让我从很大程度上联想起来了自己很喜欢的一部美剧《shameless》,布恩迪亚家族和贾雷格家族也算是同命相连了吧。家族里面也有些优秀的人,也做出了一些大事,也拥有过一些东西,但最终每个人都还是逃不过孤独的面对死亡的结局。我想不仅仅是他们,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吧。书中有许多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虽然书中那些人名也着实让我有时候看的云山雾绕,让他们跟记忆中的那个人对上号。乌苏拉尔的坚毅顽强,充满爱与包容,算是书中最完美的一个形象了,阿玛兰妲的刻薄与恶毒,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偏执与倔强。我也不在此就所谓的人物做一个分析解读,我就开始写下一些我读完整本书之后,对于孤独,对于宿命,我的一些看法。

人生来孤独,究其一生摆脱孤独,最后孤独的面对死亡。我想这就是平凡的人与孤独的故事。很不幸,在我短暂的我二十多年里面,我没有很好地摆脱过孤独,它常伴左右,有几年甚至形影不离。与书中描绘的我那可怕不同,我觉得孤独是个很可爱的朋友,它让你更好的面对自己,更好的正视自己,正如书中阿尔卡蒂奥沉迷于冶金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在沉迷于制作小金鱼,奥蕾莉亚诺沉迷翻译羊皮卷。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都需要所谓的“爱好”,能够让我们熬过这漫长的一生。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所谓的爱好,必须是积极向上的,必须有所意义,对今后的一生有所帮助。但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那些之前嗤之以鼻的“恶习”不也是一件很好地事情么,那些“恶习”可以 给人带来快乐,虽然快乐的时间长短不一。我以前一直不了解,或者说我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去思考过这些问题。我们总是在说,与其悲伤地活一年,不如快快乐乐的活一个月。但碰到有些人做着大部分人觉得“不好”的事情的时候,总是站在人性的制高点开始指责。换个角度,我觉得我很能够理解,理解那些所谓的“成瘾”。至少在上瘾的那一刻,可以暂时快乐,摆脱痛苦与孤独。当然,能从那些“积极向上”的乐趣中获取同样的快乐就更好了,因为这样的快乐更加长久。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我们逃不过孤独,正如我们也逃不过所谓的“宿命”。以前我是一直不信命的人,一直觉得只要尽人事,天命就会因人而改,但时间更迭,我开始相信所谓的命运是存在的。而命运存在的方式,大概是我们身边的环境导致,如果你逃脱不了你原来的环境,那假以时日,你一定也会成为那个环境的一份子。莲花出淤泥不染,那是因为它出了污泥,如果一直在污泥之中,想必也是会近墨者黑的。而环顾自周,我身边的朋友,我认识的人,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的逃离原来的环境,我想能狠下心来逃离的人,也是一个狠人了吧。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他们走到了哪里,都能创出自己的一番风采,但无独有偶,他们都选择回到马孔多,他们的家乡,那个原生的环境。而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所有的一切,才开始朝着那些布恩迪亚特色的方向开始发展。这是他们的宿命,他们无法逃离。我想我也很难逃离自己的宿命。我曾以为自己可以做一个无拘无束的人,但无奈自己不是那种狠人,我所做的就是让自己在现在的环境中过得更好,享受到更多的快乐,让自己以后的日子变得更加好过一点。其他的一切,虽然我依然尽人事,但对于结果已经不再有太多的奢求,我是怎么样的人,我会变成怎么样的人,我已经逐渐清晰。人都说三十而立,但在三十之前的我,已经逐渐认清了我自身的宿命,我不想说要去反抗,但我会尽力改善。人生总是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遗憾,错过的人,错过的事情,我也从来不后悔,虽然自己这一路的选择也不尽全对。但,至少现在来看,我活的还算自在。

正如书中写到的“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当下,这一刻,才是真正活着的我们。

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2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一样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礼貌,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杯具。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往看到过,也早已明白!”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我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那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礼貌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我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我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可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礼貌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最终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我已经力不从心。最终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终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可是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最终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以往在内心中对自我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以往见过,也早就明白”。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仅有作者明白。

《百年孤独》是一部趣味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3

当时,马贡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这块天地还是新开辟的,许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不得不用手指指点点。”

这是马尔克斯创造的神话,书中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马贡多总是呈现出奇怪的现象。不同的时刻总是在同一时间交汇在一起,既非过去亦非将来。如同布恩地压家族沿着时间向前发展,但是他们还是会在不断萎缩的轮回中,返回到时间的起点。

小说的结尾奥雷亮诺第二破译了羊皮纸手稿,原来所有的一切早已被预言,时间顺序被瞬间打乱。马贡多小镇以及它的居民,生活在命中注定的轮回之中,他们的命运的轮回里交织着凄美和哀伤。

在现实主义与魔幻主义之共同作用下,我们虽然看到了马贡多的荒诞不羁,我们同样发现了,小说折射出了拉丁美洲不同国家的政治现状。

从大屠杀这夜开始的雨,下了整整五年,马贡多的一切被雨水的冲洗所渐渐侵蚀。香蕉种植园被大雨冲走了,整个小镇退缩到人们的脑海中,成为了永远的记忆。

自从马贡多与周边小镇有了来往以后,它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纯朴。殖民者的侵入,把马贡多变成了香蕉种植园。工人的罢工,使植园主串通政府部队对他们进行了大屠杀。这夜下起的大雨,把马贡多彻底冲向了毁灭。

正如同现实中的拉丁美洲一样,欧洲的探险者逐渐登上了这片土地,土著居民不得不开始适应外来入侵者带来的现代化技术和资本主义。拉丁美洲曾经孕育的繁荣文明渐渐的消

当然,《百年孤独》不仅反映了拉丁美洲的社会现实,而且在更深层次上折射了有关人性的问题。

作为人类的代表,布恩地压家族代表了人类孤独的情感,不可避免的悲剧以及难以捉摸的幸福的可能性。布雷地亚家族仿佛在用孤独来对抗时间,他们每一代的生活,姓名,性格都惊人的相似。时间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布恩地压家族染上双重疾病:怀旧和健忘。备受煎熬的布雷地亚家注定要在时间的循环中往复,直至灭亡。

于马贡多居民的落后、愚昧更是注定小镇的灭亡。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的团结。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4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唯一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归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5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何赛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里亚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黛丝到喜欢热闹的奥雷里亚诺第二。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的,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何赛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丽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坦;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黛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上校奥雷里亚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黛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丽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尔卡蒂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奥雷里亚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叔本华的哲学认为,人生注定是无聊的,如果实现了理想,那么就会觉得无趣,如果无法实现理想,又很挫折,总是就是很郁闷无聊。解决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在宗教中寻求解脱,另一个是通过欣赏高雅艺术。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高大,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里亚诺上校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6

《百年孤独》是一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名著,讲述的是一个庞大的百年家族,由第一代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创建,由最后一代长着猪尾巴的婴儿奥雷里亚诺被蚂蚁啃食而结束。随着第六代奥雷里亚诺破译出了羊皮卷,整个马孔多被飓风卷走,再也没有人记得家族的兴衰历史。

该书最大的标签是“魔幻现实主义”,即指对现实的诗化和否定,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将魔幻当做现实来写,在叙述中插入神话传说或是不可思议的现象。这种写法的好处在于,剧情诡谲离奇,变幻有趣,让读者的阅读体验极佳,仿佛脱离现实进入了一个魔幻的世界。若是真的读进去了,对汉语为母语的读者会发现,除了人名之外,并无所谓晦涩艰深的情节。作者用一些魔幻的现象来反映和隐喻历史和当下的现实,比如传染全村的“失眠症”象征着拉美人民对于历史的遗忘,持续四年之久的大暴雨象征着革命结束后国家的满目疮痍等。

在叙述方面,作者并不是像编年史、流水账一样记载这百年来每一年每一天发生的每一件事,而是“把家族某个人生命的某一段像切片一样剔出来,顺带牵连其他人的血肉。使得长达百年的时间主线,被一个个家族成员的生老病死切割,又错落着重叠在一起,叠成厚薄不均的一百年。”

孤独是书名,也是该书的主题。纵使名字重复,布恩迪亚家族并不团结,每个人都是自我封闭的,甚至从一出生开始就带上了孤独的特质,经历一个个孤独的时刻,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被绑在树下风吹雨打直至死亡;乌尔苏拉为家族忙碌奔波一生最终眼瞎也无人知晓;奥雷里亚诺晚年才发觉战争的动机不是自由而是自尊,在小金鱼的重复熔铸中终其一生;阿玛兰妲经历两次深刻爱情却终生不嫁,在悔恨中死去;费尔南达为家族名誉努力奋斗,不为任何人理解和尊重,昔日貌美的“女王”郁郁而终;第六代奥雷里丧妻丧子又只身面对家族百年历史。

文学是人学,人类的感情是相通的。从布恩迪亚家族中我们也能看到自己的缩影,我们接受父母的教导,好好学习,上一个好大学,找一个好工作,结婚生子,最后也教导自己的孩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未尝不是一种人生的复刻和循环。生命历程中,我们也会越发感受到孤独,我们不断向前奔波,所秉承的情感却不为任何人感同身受,最亲的人也会渐行渐远最终离我们而去。友谊和爱情只不过是对孤独的暂时消解剂,孤独才是常态,我们能做到的只是用过往的回忆和未来的期许与孤独和解。

该书讲述的不仅是个体的孤独,也是群体(拉丁美洲)的孤独。小小的马孔多是拉丁美洲的缩影,拉丁美洲经历的文明发源、殖民入侵、资本入侵(联合果品公司)和内战屠杀,与书中马孔多的故事也有所对应。迷信,愚昧,落后一直是拉美大陆融入民族血液的劣根性,阻碍国家的进步,造就了其“孤独”的特质。加斯通试图融入马孔多,却越发觉得无聊和格格不入,最后不带一丝眷恋离开,这代表着外来文明和拉美文明交互作用的失败,即使是现代文明也无法拯救落后文明。而拉美人民对此不仅不自知,而且在逐渐遗忘这片土地的历史——遗忘,则是更大的孤独。

作者在结尾说“羊皮卷上的一切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表达的其实是对拉美人民最后的期许,试图用文字唤醒拉美人民,并给全人类提供警示。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7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搞笑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前看到过,也早已明白!”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述,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述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礼貌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杯具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资料。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8

上个周末,终于在北京炎热潮湿的桑拿天气里,读完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这本书对于中国文学爱好者并不陌生,中国现今中年一代的著名作家几乎都多少受到了马尔克斯思想或者创作手法的影响。但很坦白讲,我是受到了早期一些其他文学或歌曲中出现的百年孤独字眼,到最近媒体大肆报道的中国如何费劲周折终于拿到马尔克斯版权的影响,才决定要捧起这本厚厚的巨著。

看最初部分时,觉得有点《指环王》的魔幻和不知所云。

中段看完一些网上的简单介绍后,改换了视角,从魔幻中剥离出现实的故事主线,终于隐约捕捉到了作者魔幻现实主义笔触下想要表达的对残酷现实的悲呛。

尾段读完,唏嘘感叹,下定决心一定要写篇读后感,表达我的震撼和对孤独的全新理解。

等到真要下笔了,才发现面对这样一部史诗般的巨著,实在无从下笔。是的,这是一部史诗般的巨著,或者它就是史诗本身。面对它,我感觉自己渺小得根本没有资格来描述自己的读后感。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讲故事的手法,丰富但绝不华丽的细节描写,天马深空却从不脱离主题主线的想象,让提笔想写读后感的我,不仅悲从中来。

也许我眼界太浅,但在我这一亩三分地上,我只能做出结论:马尔克斯,绝非人类。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这本书最离奇的地方是在于它的叙事手法非同一般,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仿佛读者和小说中的人物一起从一个起点开始,经历百年后,又回到了命运的原点。整个小说纵贯百年历史构建虚拟创造出小镇马孔多的布恩蒂亚家族7代形形色色性格各异的男男女女,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在拉丁美洲民族革命运动大背景下,无法逃脱直接或间接地被孤独所折磨至死的命运结局。在个人命运的背后,我猜测作者是想揭示这样一个主题:在殖民统治时期的革命潜流,会因为人的孤独、封闭逐渐落后而消亡。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9

《百年孤独》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孤独的故事,布恩地亚家族从极富创造性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那个长着猪尾巴一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的男孩一共七代,马孔多从兴起、发展、鼎盛到最后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飓风卷走,不过短短百年。在这百年里,布恩迪亚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可是不管是怎样的人,布恩迪亚就像是被上帝诅咒的家族,每个人都忍受着孤独的啃噬同时又在用着自己独特的方式抵抗着孤独直到死亡降临。发动起义也好,醉心工作也好,沉迷情欲也好,纵情吃喝也好……这里面包含了人类可以想象出来抵抗孤独的一切办法。

我一直觉得孤独是一个极富浪漫色彩的词。第一代何塞是个极富创造性并且有着长远眼光的人,在现代看来也许他所作的事所说的话并不算什么,但是在那个被隐没在宽大沼泽地中故步自封的马孔多,把他叫做天才也不为过。他从吉普赛人那里看到磁铁,便想用他来开采金子;从看到放大镜可以聚焦太阳光,便试图研制出一种威力无比的武器;从吉普赛人那里得到航海用的观像仪和六分仪,便实验认识到“地球是圆的,像橙子”。也许何塞真是个天才,然而天才总是与疯狂孤独相伴的,他的一生都走在好奇吉普赛人所带来的新奇事物便开始他孤独而又折腾的探索路上,直至精神失常,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孤零零地死去。

何塞是个虚构的人物,谁又能说现实中没有这样的人呢?

荷兰后印象派画家梵高是一位神经质且囿于孤独的艺术家,在他短暂的一生中留下了大量震撼人心的杰作,但又是苦难相伴的。他的一生只卖出过一幅画,始终“在绘画中与自己苦斗”,穷困潦倒,病痛缠身。早年因为表达内心的悲痛,曾隔断了自己的耳朵,1890年7月29日在法国瓦兹河畔因困扰其多年的精神病发作而自杀身亡。梵高的一生是与孤独相伴的,这样卓绝的画家,这样让人心酸的结局,大概也只能叹一声“天才总是孤独的”。

也许马尔克斯在写作《百年孤独》时并不是想要表达这个主题,但我总是在看到孤独时不由自主地想到天才,或许无孤独不浪漫吧,在我眼里天才总是最疼痛的浪漫。(张凯伦)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10

《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了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想来想去貌似也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貌似都不对,这个问题一直困扰我。

希望大家在读过这本书后,可以讨论讨论。

在读《百年孤独》之前,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容易入书的人,但读罢《百年孤独》,书里面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何塞阿尔卡蒂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里亚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里亚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老妈妈。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黛斯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丽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尔卡蒂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让它陪伴你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也经常与孤独为伴,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

我相信,这本书能带给我们的,远远不止于此。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11

唯有孤独永恒。

前一段时间终于看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阳光软软地由窗户洒进来,在书页上投下斑斑光影,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在一场早已预言的飓风中消失。

幸亏是在这样的一个天气,如若是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日子,想必还会有些后悸。

记不得是第几次拿起这本书来读,印象最深的还是开篇那句被奉为经典的表述,“多年以后,当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看冰块的那个午后。”

说实话,《百年孤独》的阅读经历绝不算轻松,一方面,简单粗暴的开篇,没有序言、没有标题、没有目录,无数个冗长而相似的名字,让人望而却步。

另一方面,小说的所探讨的主题——孤独,总不那么讨喜。马尔克斯又借着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将每一个人的孤独放大到极致。

孤独是马尔克斯笔下永恒的主题,也是刻在布恩迪亚家族血脉里的特性。任由马孔多由一个世界角落的小村落经受现代文明的洗礼,这份孤独都像一片乌云一样环绕在马孔多的上空。

每个人带着孤独出生,又带着孤独离开。我们的一生都在和孤独搏斗。

这本书与其说叫《百年孤独》,不如说是《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方法》。

老何塞·阿尔卡蒂奥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研究炼金术、研究冰块到癫狂,马孔多的居民甚至是妻子乌尔苏拉都认为他是个疯子……当我们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梦想追逐拼搏的时候又何尝不是这样?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在晚年的时候为了排遣孤独,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打造小金鱼,打造到二十五条就全部熔掉从头再来;阿玛兰坦晚年的时候每天为自己缝制殓衣,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又何尝不像我们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刷着朋友圈,从上刷到下,又从下刷到上?

布恩迪亚族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抵抗孤独,或许是研究羊皮卷、或许是寻欢做爱……我们又何尝不是每天给自己安排很多事情,让自己醉倒在工作的忙碌中,偶尔闲下来也用社交软件来填满时间。

然而,没有一个生命能够脱离孤独而存在,因为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自己。无论是老何赛·阿尔卡蒂奥、奥雷里亚诺上校、阿玛兰坦还是乌尔苏拉……逃不开孤独的宿命,抵抗一生,仍然孤独。

如同书中结尾加泰罗尼亚智者对小奥雷里亚诺说,“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返,最疯狂执着的爱情也终究是过往云烟。唯有孤独永恒。”

既然孤独是生命的必然,逃避不开,不如学会享受孤独。

徐志摩说,“愿在浮世中寻一灵魂知己,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可见“不得”才是惯常的运命。既然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自己,那么我们就要学会与自己独处。

学会孤独,能让我们更清楚地触碰到自己。

这世上几乎所有伟大的成就,都在孤独中生长。小奥雷里亚诺也是在长久的孤独中破译了羊皮卷,也在那一刻走向自己的宿命。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孤独,也在这一场飓风中终结。

当你面对这样的一本小说,第一次读到它的时候其实没有必要纠结谁是奥雷里亚诺、谁是阿尔卡蒂奥、谁是蕾梅黛丝、谁是阿玛兰坦……因为这个家族的历史是轮回的,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孤独的运命,只管读下去,循着孤独。

你终会发现,历史在轮回,但每个人都守着属于自己的孤独。

我们都一样,孤独又坚强。

《百年孤独》名著读书笔记 篇12

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十九岁。年纪不算小,,但还是有点幼稚,,因为李伟老师我接触了这本书,也因为这本书而感受多多。。希望大家都能看下这本书。以下就是我的感受。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大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热门】关于红手指的读书笔记3篇


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红手指的读书笔记,相信你参阅以后一定会有所收获。读后感,有时候叫做读书笔记,通常是我们边阅读边记录的感悟,对于作者写的作品中的故事情节,往往是能让人深思的。我们需要将这些感觉记录下来,这是我们对作品更加理解的一种方式。

关于红手指的读书笔记 篇1

手指长在每个人的手上,时时看到,常常用到。在团结的时候力量简直不敢想象,出现分歧的时候力量是那么渺小,那么脆弱。这天五个兄弟们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情:食指的自傲使要好的五兄弟闹翻了。于是五指就这样分开了大拇指去了一个餐厅当服务员,可是他的体型让他被解雇了。食指去了理发店当了理发师,可是他只会剃光头,于是他也被解雇了。中指因为体型好成为了人人仰慕的模特,可是这个工作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太累了,于是他便辞职了。无名指去当了演员,可是无名指平时太直了,还有那张惹人讨厌的嘴,让他也被解雇了。

半年后五指兄弟们相聚了,个个都愁眉苦脸的。他们互相分享着遇到的不幸。老实憨厚的大拇指老大总结了一句话:“我们五个的姿态与性格,有如上的差异,却无爱憎在其中。我们五个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关于红手指的读书笔记 篇2

今天读到了《手指》一课,让我受益匪浅,懂得团结。

我们每个人都随身携带着十根手指,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大拇指又矮又胖,生活中却多处都会用到它。食指没有无名指长,也没有那么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曲线,它的工作很复杂。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居于中央,左右都有屏障,他身高最高,无名指、食指贴身左右,像关公左右的关平、周仓,一文一武,片刻不离。但是生活中却很少用到它。无名指和小指,体态秀丽,样子可爱,然而,能力却非常薄弱。手上的五指,只要握成一个拳头,就会威力大增!

人,则像一只手上的五个手指一样呢!每个单独手指力量是薄弱的,一件兵器都拿不起来,但五个指头凑在一起,拼成一双手,就会轻而易举的拿起东西,完成许多工作,创造很多事物。

就像是一根筷子容易折,十根筷子难折断。人心齐,泰山移,只要人人一个心思,一股力量,就能战胜困难迎来成功。在团结的基础上,人们也应该取长补短,才能在薄弱的力量上锦上添花。相反,如果不团结的话,就算有一个不团结,也可能会伤害到一个整体。

关于红手指的读书笔记 篇3

局。

父母子女媳婿孙。

杀。

礼崩乐坏邪气生,管教疏失幼女死。

杀局。

三家,三本难念的经。

前原家庭:父,前原章一郎;母,政惠;子,昭夫;媳,八重子;女,春美;婿,田岛某某;孙,直巳,14岁。

春日井家庭:父,春日井忠彦;母,奈津子;女,优菜,7岁。

加贺家庭:父,加贺隆正,癌症晚期;母,已逝世;子,恭一郎;隆正的妹妹,克子;隆正的外甥,松宫脩平。

此书讲述加贺恭一郎和松宫脩平联手,侦破春日井优菜被前原家哪一位扼死。抽丝剥茧地揭开了许多社会问题的盖子,例如子女教育方面,“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到底对不对。身为父母,如何控制爱的程度,不要过剩,变成溺爱;也不要匮乏,变成不爱。这问题很宏大,我不知道答案,希望书友们分享一些经验。

《红手指》结尾处,加贺隆正走了,手中紧紧握着一枚“马”,他和恭一郎旷日持久的棋赛只剩最后一步。

“轮到我舅舅下了吗?”松宫问。

“对,应该是要下到这里。”加贺在棋盘上落下棋子,然后回头看看父亲,笑了,“将得好,爸爸赢了,太好了。”

加贺恭一郎,亲无所亲,爱无所爱,友无所友,党无所党,一人,一剑,一心,一道,探案集第七部于兹终焉。

关于红豺的读书笔记参考


在生活中,豺和狼本是天敌,但在《红豺》故事中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悄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即使自己的实力或许不够与抗争蟒蛇,但它争取了,它咬紧牙关,下定决心,一番殊死搏斗,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其实火烧云并不需要保护狼崽甜点心,甜点心的生死和火烧云没有一点关系,但是它想起了狼崽对自己的依恋亲昵,这让火烧云心中对甜点心憧憬起了母亲对孩子的母爱,仿佛自己就是这母亲,保护它一切都是自己的责任。

这本书我看到,动物真挚的情感,动物没有一丝瑕疵的母爱。母爱是无限的,虽说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母爱还是存在的。火烧云之所以养着甜点心,为它宁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是被一种强大的力量支撑着,这种力量就叫做母性。母性是最高的情感,是再野蛮,再残暴的动物都会拥有的东西。母性比血液还凝固,比生命还美丽,一切奇迹都源于母性,这是一种高贵的、动人的、美丽的、最强大的信念。高尚的母爱——火烧云用生命延续甜点心母爱之梦。

就像“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涓涓的母爱如沥沥的细雨滋润着我们的一生,当我们走进学堂,拿起笔,记述爱的音符时,母爱是最真切的爱。

母爱是天涯游子的最终归宿,是润泽儿女心灵的一眼清泉,它伴随儿女的一饮一啜,丝丝缕缕,绵绵不绝,于是,在儿女的笑声泪影中便融入了母爱的缠绵。

母爱好似一首田园诗,幽远纯净,和雅清淡;母爱好似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母爱好似一首深情的歌,婉转悠扬,轻吟浅唱;母爱好似一阵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春光无限。母爱就是我们一生相伴的盈盈笑语,母爱就是漂泊天涯的缕缕思念,母爱就是儿女生病中的关切焦灼,母爱就是儿女成长的殷殷期盼。

看风筝飘然远去,听落叶轻轻哭泣,寻找飘坠天际的音符,还有,迎风奔跑的旋律,母爱……

春风再次吹绿了柳枝,风风雨雨十一个春秋悄然走过,蓦然回首,来时的路虽然坎坷不平,但因为有了妈妈的陪伴而显得弥足珍贵!风撩起我的长发,哼着一曲无言的歌曲不论艰难坎坷,也有欢笑哭泣紧握着妈妈的手,千万不要放弃,在妈妈心理的角落,是永远的梦想之地。

[关于红豺的读书笔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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