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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三杯茶

读后感三杯

2023-05-02

「必备」读后感三杯茶1000字精选。

下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三杯茶”。读书常可以开拓我们的智慧,给人以快乐,给人丰富的创造力,作品令我佩服其中所蕴含的意志,佩服那顽强不屈的精神,被它感动,被它震撼,是⼼灵的震动与呼唤。此时我们动笔写一份读后感可以很好的将自己的想法和书中的情节相结合。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读后感三杯茶(篇1)

敬上一杯茶,你是一个陌生人;

再奉第二杯,你是我们的朋友;

第三杯茶,你是我的家人,我将用生命来保护你。

《三杯茶》以作者摩顿森的亲身经历带我们去进行了一场洗涤心灵的旅程,作为一个平凡的美国人,摩顿森的生活质量只到温饱线上,为了自己的登山爱好,他省吃俭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挑战极限。但是在攀登乔戈里峰失败后,经历了生命与自然的抗争的摩顿森被巴尔蒂人救起,从此和当地人结下了深厚情愿。为了回报善良的巴尔蒂人,摩顿森决定实现当地人民渴望已久的梦想——“为那些贫困地区的人们造学校”。以后的十几年,摩顿森历尽千辛万苦,身体力行,尽他所能实现了他最初的道义承诺——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地区建立60余所学校。他帮助了无数的巴基斯坦人,改变了无数巴基斯坦人的命运,也改变了他自己的命运。

通过文章主人公的慈善行为,我对慈善的真正意义以及它所带来的影响有了更深刻的体会。真正的慈善是不一定要被人知道的,也不一定是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这次新冠肺炎疫情让我们看到了许许多多怀揣热情,热心慈善的公众,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国内外捐钱捐物,大到国家联盟,小到单位个人,都为中国成功渡过难关贡献了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的邻居俄罗斯,为中国捐献了无数的医疗器械,却只用简简单单“183立方米的援助物资”表达,盘点下来就是整整23吨物资,塞了满满一架飞机,甚至为了多存货,把驾驶员封在了驾驶舱内。俄罗斯四天给了中国强力支援四次,他们国家一次性卖光了俄罗斯最大口罩制造商的所有库存,政府将全国各大城市的口罩集中起来,交通部门为这些物资开辟绿色专线,以确保最有效率地发往中国,这里有两百万个口罩和无数医疗物资,对于生产力不太发达的俄罗斯来说,这是倾尽了130%的举国之力。除物资外,还有五个医疗专家,这是全世界首个来中国的外国专家团,而做了这么多事情之后,俄罗斯只有一句话:183立方米……

我始终相信爱的种子会播种到更多人的心中,总会在某一个地方或者是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王悦芯)

读后感三杯茶(篇2)

《三杯茶》的原作者是(美)格雷戈·莫顿森,(美)大卫·奥利弗·里林。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感人故事,是继《追风筝的孩子》《灿烂千阳》之后描述阿富汗与巴基斯坦的最动人之书。

葛瑞格·摩顿森登山爱好者。1957年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早年随支援非洲的父母生活于坦桑尼亚。1993年,为纪念早逝的妹妹,攀登世界第二高峰乔戈里峰。途中发生意外,在巴基斯坦巴尔蒂人的全力营救下死里逃生,从此与这片土地结下不解情缘。20xx年,他将自己这段经历,以及十多年来的所见所闻整理成书:战乱地区的孩子稚嫩而赤诚的心灵、贫困的巴尔蒂人朴素而深沉的情感,令千百万不同肤色的读者为之震撼。

在巴基斯坦的世界中,“三杯茶”,是巴尔蒂人交朋友的方式。

第一杯茶,你是陌生人;

第二杯茶,你是我们的宾客;

第三杯茶,你是我们的家人,我们愿意为你做任何事,甚至是死。

当摩森顿于攀登K2峰迷路,科尔飞村居民拯救了他的生命。当地的居民生活艰困,糖是如此稀少珍贵,他们却为他煮了甜茶,让他恢复力气。此后,从第一杯茶到第三杯茶,从陌生人到愿意以生命守护彼此,“三杯茶”代表的是他们之间珍贵的信任,更是一生的承诺,也是一个旅人,改变世界的开始。

摩顿森原来是个登山家,1993为了纪念早逝的妹妹,展开了攀登世界第二高峰K2的旅程,却发生意外,与队友们失去联络,只留下他一人,没有水也没有食物。十分幸运地,他在巴基斯坦山区的一个偏僻小村落被救起,而且在村民的细心照护下,他的身体得以康复。

那里景色如画,看似有如香格里拉般的人间仙境,但,却不是想象中的伊甸园。村民的善良所感动的摩顿森发现,村落里有三分之一的孩子活不过一岁生日,最近的医院得走上一星期的路,孩子们最大的愿望,是一间有屋顶的学校。在寒风里,当地小孩只能跪在户外霜冻的土地上,或坐在脏污的泥地上上课。村民穷到没钱聘请老师。摩顿森于是承诺,他一定会回来为他们办所学校……

在过去的十二年,巴基斯坦、阿富汗及西藏山区,六十所学校陆续成立,最特别的是,这些学校让原本无法上学的女孩开始接受教育。摩顿森守护妹妹的信念,改变了一群女孩的生命,是她们不再藏匿于面纱之后,有勇气面对世界,甚至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

当我们怀疑,一个人的力量是否真的能改变世界时,摩顿森做到了。为了坚持理想,即使受到恋人的遗弃、社会的漠视、巴提人的拐骗,即使与妻儿分隔两地、被军阀囚禁,即使遭逢美国911事件、美国轰炸阿富汗,在悲伤、沮丧、孤独与滨临死亡之时,他从来没有遗忘他的承诺,他愿意用生命去化解世界上最大的仇恨。

金句摘录

敬上一杯茶,你是一个陌生人;

再奉一杯茶,你是我们的朋友;

第三杯茶,你是我的家人,我将用生命来保护你。

我们的大地受伤了,她的海洋和湖泊都在生病。

她的河流像流脓的伤口,空气中充满微细的毒物,

无数地狱之火的油烟熏黑了太阳,家乡、亲人、朋友,

四散分离的男人女人,孤寂迷失地漂泊着,

在有毒的太阳下被烤焦……

令人恐惧、盲目不确定的沙漠中,

有人选择追求权势,有人成为幻觉和欺骗的操弄者。

如果智慧与和谐仍然居住在这个世界,

而不是未打开的书中、已遗失的梦,

它们必然存在于我们的心跳之中。我们的呼喊将从心底发出,

我们呼喊,而我们的声音是受伤大地唯一的声音。

我们的呼喊,是行遍世界的大风。

当我们终于登上峰顶,然后颓然倒下,我们会怎么做?我们痛哭流泪。所有的压抑一扫而空,我们像婴儿般大哭,带着登上最伟大山峰的狂喜,也带着漫长攀爬的苦刑终于结束后的解脱。

自由惯了的美国女人问阿富汗女人:当你们必须透过那块小小的纱窗往外看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受压迫?阿富汗女人却说:我们透过教育看到光亮,而非纱窗

“年纪越大,我越感激拥有那样的童年。那是天堂”

摩顿森知道自己必须斟酌用词,以免被踹出国会山庄。“我做这些是因为我关心那些孩子。对抗恐怖主义在我的排序表上只能排在第七八位。但在那里工作让我明白一件事:恐怖主义不是凭空出现的,不是某些巴基斯坦人或阿富汗人突然决定仇恨美国人。恐怖主义出现是因为孩子们缺乏有希望的未来;缺乏选择生,而不是选择死的理由。”

读后感三杯茶(篇3)

《三杯茶》吸引我的起初是K2这座全世界户外和登山爱好者心目中的最终极神山,我想知道他们是如何攀登它。雪山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而喜马拉雅和喀喇昆仑山脉则是这种致命吸引的发源地。我一直认为登山是富人的游戏,因为需要装备、需要足够的时间和金钱而刚开篇的几章我的这种观点就彻底被否定了一个穷困潦倒的只是爱好攀岩登山的人也可以去登山。为什么要登山?我想更多的是这些不安的想要征服和挑战的灵魂。当一个目标完成后,我们便开始寻找更难更有成就感的下一个。

敬上一杯茶,你是一个陌生人;

再奉第二杯,你是我们的朋友;

第三杯茶,你是我的家人,我将用生命来保护你。

读过这本书,让我相信,世界上有着这样信仰的人还是存在的。或者说,这是一种爱。很纯正的爱。

这本书讲的是真实存在的事情和组织中亚协会。一个高大的美国人莫顿森,在一次登山失败,救援同伴时,和队友走散,被当地的巴尔第人协作保护生存下来。当被协作领到他们生活的村子里时,美国人被村子里的人所感动,他决定要为村子里的人做点事情帮他们盖一所学校,让村子里的孩子,不论男女都可以上学。从此,开始他一发不可收拾的为之努力的事业帮巴基斯坦及阿富汗的孩子盖学校。

读后感三杯茶(篇4)

刚刚从巴基斯坦K2徒步归来,在被大自然鬼斧神工震慑的同时,也被巴尔蒂人特有的淳朴友善和在喀喇昆仑艰险的自然环境中顽强又乐观的生存状态震撼到了,甚至想自己能为这里做些什么,所以开始找和这里有关的一切来读。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纸书,看的时候被这个故事深深吸引欲罢不能,除了对当地描写的部分感同身受与很多美好记忆重合外,书中折射出的那些人性光辉的部分也足以令人内心激荡,似乎看到了某种人生的理想状态。摩顿森圣徒一样的形象塑造得过于完美,这让我隐隐产生了一些疑惑。书读完第一时间与我的巴基斯坦向导进行求证,他是斯卡都本地人,摩顿森开始慈善之旅时他已是成年人,而中亚协会在斯卡都的议事厅印度饭店离他的家近在咫尺。我问他这本书里讲的所有事都是真实的么?他没有直接回答,只是问我怎么看。我说书中很多描写都把我带回到了我曾经经历过的现场,如果没有到过巴尔蒂斯坦没有到过喀喇昆仑可能很难真正理解为什么摩顿森会深深爱这片土地和这里的人,但我依然想知道他真的如书中描写的像一个孤胆英雄一样做了所有的那些事吗?向导审慎地回答我,书中有很多部分是真实的,而且他做得很好,但也有一些部分并不像书中所写,并非真实。他说你自己亲自到过这里,你亲眼所见就是真实,无需我来告诉你。我说摩顿森致力于建学校和教育问题,我并没有机会探访任何一所学校,他说放心下次你来我肯定会带你去看学校和医院的。就这本书我们的聊天告一段落,我想我的问题向导已经给了我最公正的回答,他一定无数次被他来自世界各地的登山徒步队员问过同类问题,他也已经熟知如何给出客观又克制的评价,从中我也读出了某些信息。当我们读一本故事书,我们应该明白,无论它是纪实文学还是小说,主观的虚构部分是不可避免的……就故事而言,这的确是个好故事。

读后感三杯茶(篇5)

“一个人,一个心愿,一段辛苦漫长的旅程,许许多多人的爱心,一个美丽的承诺,终于兑现。”读了《三杯茶》后,我深深地被摩顿森坚守的承诺和无疆的爱心而感动。事实上,摩顿森不仅仅是为巴基斯坦建成了一栋又一栋的教学楼,还用行动在我们每个读者心中建造了一座又一座的爱心之塔。

《三杯茶》以作者摩顿森的亲身经历,带我们去进行了一场洗涤心灵的旅程。作为一个平凡的美国人,摩顿森的生活质量只到温饱线上。为了自己的登山爱好,他省吃俭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挑战极限。但是在攀登乔戈里峰失败后,经历了生命与自然的抗争的摩顿森被巴尔蒂人救起,因此和当地人结下了深厚情谊。为了回报善良的巴尔蒂人,摩顿森决定实现当地人民渴望已久的梦想,为那些贫困地区的人们建造学校。以后的几十年,摩顿森历经千辛万苦,身体力行,尽他所能实现了他最初得道义承诺,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地区建立了60余所学校。他帮助了无数的巴基斯坦人,改变了无数巴基斯坦人的命运,也改变了他自己的命运,成为了一个真正心灵高尚的人。

在巴基斯坦的世界中,“三杯茶”是巴尔蒂人交朋友的方式:第一杯茶,意味着你是陌生人;第二杯茶,意味着你是他们的宾客;而第三杯茶,则意味着你是他们的家人。可见,如果你去到巴尔蒂人的地方,能喝到他们的第三杯茶那是多么荣幸的一件事。在《三杯茶》这本书中,我不仅了解了更多有关中东地区的文化、习俗、风气,也对责任、友情、坚持有了更深的体会。不仅如此,通过文章主人公的慈善行为,我又对慈善的真正意义以及它所带来的影响,有了更深刻的体会。真正的慈善是不一定要被人知道的,也不一定是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故事的主人公为巴尔蒂人所做的事是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但是他历经千辛万苦还是完成了,所以我对主人公的行为产生由衷的敬佩。也希望自己以后能努力为真正需要的人付出,虽然我知道自己是达不到主人公的境界的。

也许这个世界很多人都认为,慈善是富人做的。他们积累了一辈子的财富,然后功成名就开始想用慈善来回报社会。然而《三杯茶》的作者却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善事去帮助这个世界需要帮助的人。而且真正的慈善是一种责任感,否则他怎么会深入全世界生活条件最艰苦的地方?那里常年高海拔,交通极其恶劣,战乱频繁。我记得四川地震的时候,有一个乞丐老爷爷捐了五块钱,第二天他又捐来了100块钱,要知道他赚来这些钱有多么不容易啊!但也因此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平凡人给我们带来的感动。很多时候那只是我们的举手之劳,或是微不足道的一些钱。但我们是否有意识去做,是否肯用心去做就显得很重要了。

我们的世界可能有很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现象。但在巴基斯坦的世界中,很敬重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承诺与信任的感觉,可以感到人性光芒的温暖。或者摩顿森就是被这样的真诚所感动,并为他们默默做了那么多的事情。我既为巴尔蒂人的淳朴而感动,也为摩顿森12年来坚守自己的承诺而敬佩,最终让这个美丽的承诺得以兑现的不懈努力而感动。

一个人的力量有多大?你可以为这个世界奉献多少?《三杯茶》让我震撼于人世间的大爱,震撼于人世间的自然美景,震撼于人性光辉的美丽。摩顿森那一诺千金的美丽让我感慨,那锲而不舍的意志令我敬佩。我始终相信爱的种子会播种到更多人的心中,总会在某一个地方或者是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蔺珂)

读后感三杯茶(篇6)

在巴基斯坦的世界中,三杯茶是巴尔蒂人交朋友的方式:第一杯茶,意味着你是陌生人:第二杯茶,意味着你是他们的宾客;而第三杯茶,则意味着你是他们的家人。可见,如果你去到巴蒂人的地方,能喝到他们的第三杯茶,那是多么荣幸的一件事。

《三杯茶》讲述的是主人公摩顿森在一次登山失败后,误入巴基斯坦北部的科尔飞村庄。那里是巴基斯坦最偏僻、最贫瘠、最闭塞的地方。那里的巴尔蒂人照顾他,并把他当贵宾一样对待。当他发现科尔飞村的小孩都是跪在土地上自习的时候,摩尔森就想为他们建一所学校。后来,摩尔森离开了科尔飞村回到了美国,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回到美国后,他不断地为了那个承诺而努力。最后,他的努力与执着终于有了回报。他得到了一位富人的资助,并成立了中亚协会。但是,这个只是一个开始,离在那么偏僻的地方建一所学校的目标还有很远。科尔飞村没有学校,不仅因为它的贫穷,还有偏僻,寒冷等一系列问题。单是把建筑材料运到那里就已经是很大困难。但是,摩尔森最终还是克服各种困难,在村民的帮助下,把材料运到村子里,并建成学校。然而,摩顿森的成绩不只在这一方面,建一所学校是要克服很多困难的,而他却在巴基斯坦、阿富汗及西藏山区,建了六十所学校。

《三杯茶》是我在读了《追风筝的人》以后,接触的第二本中东地区的文学作品。从中,我不仅了解了更多有关中东地区的文化,习俗,风气,也对责任、友情、坚持有了更深的体会。不仅如此,通过文章主人公的慈善行为,我对慈善的真正意义以及它所带来的影响有了更深刻的体会。真正的慈善是不一定要被人知道的,也不一定是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故事的主人公为巴蒂人所做的事,是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但是他历经千辛万苦还是完成了,所以我对主人公的行为产生由衷的敬佩。也希望自己以后能努力为真正需要的人付出。虽然我知道自己是达不到主人公的境界的。

读后感三杯茶(篇7)

第一杯茶,你是一个陌生人;第二杯茶,你是我们的朋友;第三杯茶,你是我的家人,我将用生命来保护你。

《三杯茶》讲述的是主人公摩顿森为了纪念妹妹的离世,想通过攀登世界第二高峰来缓解内心的痛苦,在登山过程中发生意外误入巴基斯坦北部的科尔飞村庄。那里是巴基斯坦最偏僻、最贫瘠、最闭塞的地方。那里的巴尔蒂人拯救他,照顾他,并把他当贵宾一样对待。为了回报善良的巴尔蒂人,摩顿森决定实现当地人民渴望已久的梦想——“为那些贫困地区的人们建造学校”。

以后的十几年,摩顿森为了兑现这个承诺历尽千辛万苦,身体力行,可以说这个过程远比他这个登山爱好者登过的所有山都要艰难,无数的碰壁,无数的打击,尽管身体和精神都倍受苦楚,他的信念却从未改变,最终他竭尽所能实现了自己最初的道义承诺——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地区建立60余所学校。

一个人,如果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做一件事,即使是普通的事,那也是伟大的。很难相信一个人为了一句承诺而为之信守xx,把帮助别人作为自己的事业。这是一本看了能让人心潮澎湃,并激励人们去寻找内心的向往,给予人们信念的好书。作文面对贫穷、饥饿、仇恨、死亡,主人公摩顿森善良、勇敢、包容,用自己所有的努力来实现那个美丽的诺言,也许你觉得不可思议,但这一切都是事实,不是小说、没有编撰。我想大多时候,我们的信誓旦旦成为纸上谈兵,不是因为能力不足,而是那一份难得的坚持和一颗无私奉献的心。

书中的很多地方看了都能让人哽咽,战火频繁、贫瘠的土地但却孕育了一群卑微却善良的人们,所以才会有同样善良的摩顿森为了报答这些人完成了生命的承诺。这份信任,这份真情,这份承诺,造就了这个奇迹。《三杯茶》——人性的光辉,最美的承诺,最真的情谊。

读后感三杯茶(篇8)

一个人,一个心愿,一段辛苦漫长的旅程,许许多多人的爱心,一个美丽的承诺,终于兑现。读了《三杯茶》后,我深深的被摩顿森的坚守的承诺和无疆的爱心而感动。事实上,摩顿森不仅仅是为巴基斯坦建成了一栋又一栋的教学楼,还用行动在我们每个读者心中建造了一座又一座的爱心之塔。

《三杯茶》以作者摩顿森的亲身经历带我们去进行了一场洗涤心灵的旅程,作为一个平凡的美国人,摩顿森的生活质量只到温饱线上,为了自己的登山爱好,他省吃俭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挑战极限。但是在攀登乔戈里峰失败后,经历了生命与自然的抗争的摩顿森被巴尔蒂人救起,从此和当地人结下了深厚情愿。为了回报善良的巴尔蒂人,摩顿森决定实现当地人民渴望已久的梦想为那些贫困地区的人们造学校。以后的十几年,摩顿森历尽千辛万苦,身体力行,尽他所能实现了他最初的道义承诺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地区建立60余所学校。他帮助了无数的巴基斯坦人,改变了无数巴基斯坦人的命运,也改变了他自己的命运,成为了一个真正心灵高尚的人。

也许这个世界的很多人都认为,慈善是富人做的。他们积累了一辈子的财富然后功成名就,开始想用慈善来回报社会。然而,三杯茶的作者却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善事,去帮助这个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而且,真正的慈善是一种责任感,否则,他怎么会深入全世界生活条件最艰苦的地方那里常年高海拔、交通极其恶劣、战乱频繁。我记得四川地震的时候,有一个乞丐老爷爷捐了5块钱,第二天他又来捐了100谁都知道他赚这些钱有多么的不容易,也因此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平凡人给我们的感动。 很多时候,那只是我们的举手之劳或是微不足道的一些钱,但是否有意识去做,是否肯用心去就显得很重要了。

我们的世界可能又很多钩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现象,但在巴基斯坦的世界中,三杯茶是巴尔蒂人交朋友的方式,第一杯茶,你是我们的朋友,第二杯茶,你是我们的宾客,第三杯茶,你是我们的家人,我们愿意为你做任何事,甚至是死。很敬重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承诺与相信的感觉,可以感到人性光芒的温暖。作者摩顿森就是被这样的真诚所感动,并为他们默默做了那么多的事情,我既为巴尔蒂人的淳朴而感动,也为摩顿森十二年来坚守着自己的承诺,最终让这个美丽的承诺得以兑现的不懈精神而感动!

一个人的力量有多大?你可以为这个世界奉献多少?《三杯茶》让我震撼于人世间的大爱,震撼于人世间的自然美景,震撼于人性光辉的美丽。摩顿森那一诺千金的美丽让我感慨,那锲而不舍的意志令我敬佩!

我始终相信爱的种子会播中到更多人的心中,总会在某一个地方或者是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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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相思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相思读后感”。

一本好书往往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启发,读作品,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我们在写读后感时,要做到议论、叙述、抒情相结合。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为你整理的《相思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相思读后感(篇1)

不得不说这篇文好看的说。开始喜欢小夭和沧玹之间毫无保留的信任和支持,喜欢璟对小夭的不离不弃和百般疼惜,虽有伤害,但正如小夭所说在一起是需要两个人的努力,单方面的付出是无意义的。但渐渐的意识到,其实最喜欢的是小夭和相柳的部分,很震撼,感觉只有和相柳在一起的时候,小夭才是真正的自己,可以一起去吃好吃的美食,一起逛花楼,一起学习箭术,努力研究各种各样的美味毒药,只有一个人能欣赏品尝。情人蛊让两人能够感受彼此内心,同生共死,有危险也会不远万里只为看你一眼,是否安好,然后转身离去。每次都会耗尽心血,把你从死神手中夺回来,再以吸血和情人蛊为由,让你毫无负担。在真正要离开的时候,会狠心抹去所有的有关他的一切痕迹,只是担心你会伤心,只愿你一世安稳,有家可归,有力可保,有人可依。默默为你付出一切,守护一生,愿你笑靥如花,无忧无虑。真的爱了,相柳一生为了两人,洪江,小夭,一个拯救了身,一个拯救了心,所以最后的最后他用命还了,忠义和爱情都全了,只是唯一遗憾的是希望他能对自己好一点呢,可以不要那么傻,可以自私一点。但是好像那样就不是九头相柳了。我们欣赏的就是那个表面很强大,让人畏惧害怕,实际上却傻傻的,忠诚的,默默付出的一个单纯的九头妖。

相思读后感(篇2)

书中主要人物小六,又叫小夭,高辛的高辛玖瑶,西临瑶。她性格孤冷,但行为却率性天真。我是看到描写小六的这样一段文字才有兴趣追文的。小六认为,吃饭的碗反正都是自己吃的,何必餐餐需要洗碗呢?就像每天都要睡觉,再上何必要铺被子呢?没有必要。读到这儿,我只觉得小六懒得可爱率性,我觉得有趣极了。文中其他主人公依次出场的有叶十七,即涂山璟,一出场就是小六在河边洗碗看见草丛一堆脏兮兮的物体,一动不动,毫无生气。反正描写的特惨,后来小六出于难得的同情救下了他。然后小采药的时候看见一只绯非,然后唱歌吸引菲菲,吸引来了九名相柳的金雕,自然遇见了相柳,相柳一出场就对小六毒舌。镇子后面来了一对贵族人物,后面知道是小六的哥哥,后来的黑帝和小六的妹妹高辛玲。至此,书中与小六纠缠较多的人物系数到场。读罢,印象和遗憾最多的还是相柳对小夭的深情,这种深情是行为上的,确实埋藏的最深,让我感动万分。

读到“相柳在心里默默地说:‘小夭,从今往后,我再不能守护你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愿你一世安乐无忧!’”我泪如雨下,近年来,只有桐大的书能一再引出我的泪。当晚只要想到相柳的这句“愿你一世安乐无忧!”我的泪水就不期而至。

1、他救了十七。十七被篌击杀时,是来无影去无踪,完全不可能被人或神听到歌声的深海鲛人所救。当时我就想到了相柳,这也必是相柳所为,桐大借獙君解释了,“璟将东海鲛人的事情说出,獙君听完后,心头一动。九头妖是妖力强大的海妖,驱策鲛人做点事完全可能,但是,完全不懂人语的鲛人,广袤无垠的大海,即使真是他做的,他也狠绝到一点痕迹没留。”他让小夭有人可依。

2、他送了小夭左耳,让小夭有了完全忠诚于自己的护卫。在左耳的心里,邶不仅仅是他的同类,还是指引他重生的老师。邶有恩于他,他肯定想着一旦有了机会就要报恩,可邶死了,他就把欠邶的都算到了她身上。

3、他送了小夭海图。即使大荒全部被颛顼收入禳中,小夭还是有一片海阔天空。他让小夭有地可去。

4、在玉山他再次用心头血救了濒临死亡的小夭。桐大这次说明了他救小夭的方式,是直接咬破了舌尖。这也是为什么在第一次相柳救小夭时,他认为小夭在知道他救她的方式后,有可能会恨他吧。

5、他为小夭解蛊,用命诱杀了蛊虫。因为这时他们跟颛顼的对抗已经白热化,他选择了自己的结局,不想小夭因为情人蛊随他而死。相柳中蛊没有任何好处,他却是心甘情愿的为小夭有所牵挂,成为她的守护者。

6、小夭以为的最后一面,葫芦湖上,他让小夭知晓颛顼的另一面,小夭以为他在挑拨她与颛顼的关系。相柳是相当了解小夭的,我想当时相柳已经猜到小夭会采取极端方式,所以他要了小夭的血。这血肯定不是用来给相柳当药,海贝上的血咒一定是小夭当初之血。

7、他教了小夭十几年的箭术,让她有力自保。他暗地里送了小夭独一无二的银色弓。那副弓箭的材料极其稀罕,鲛人骨、海妖丹、玳瑁血、海底竹、星星砂、能凝聚月华的极品月光石……并且只有配上九头妖的血才能收服它。

8、他诚心送小夭大肚笑娃娃当结婚礼物。将小夭送给他的冰晶球封到了扶桑木雕里,冰晶球里多了一个男子,他握着女鲛人伸出的手,含笑凝视着女鲛人,我觉得他是十七。相柳在男鲛人旁刻了两行小字:有力自保、有人相依、有处可去,愿你一世安乐无忧!那代表着他自己。

9、他让小夭永远忘记他。相柳抹去了狌狌镜里有关自己的画面;他让小夭只知道恨他,并表示再也不想见到他;他毁掉了代表他梦想的海贝,以及海贝上的血咒;他让阿念和獙君为他隐瞒他为小夭做的一切事情。

还有很多很多,相比十七的拳拳心意,我更喜欢相柳这些做在实处、暗处的深情。虽然我很痛恨相柳最后选择让小夭永远忘记他,并做了一切抹掉小夭相关记忆的事,这却又是桐大最高明处,别的小说结尾肯定会给女主交待所有的,只有《长相思》,相思虽长,很多故事被人为掩埋,小夭相思的程度肯定会大打折扣,这样她才能一世安乐。

然而相柳只能通过带着小夭到海水中,因为氧气不足,渡气的方式让小夭吻他。或是在疗伤的三十七年中,偶尔摸摸她的额头和脸颊。而小夭恢复女装后,再也不会接受这种方式。只有一次在小夭失去了意识,昏死过去。相柳用力摁着她的头,狠狠地把她摁到了自己唇边,带着她向上浮。后来相柳问:“为什么?”小夭明白他在问为什么宁死都不肯亲他一下,她告诉相柳,她害怕相柳会进入她的梦中。相柳知道答案后,由轻笑,渐渐地,越笑越大声,甚至后面对她说话都在“笑咪咪”。

后来又因为相柳帮她续命,小夭拥有了有水中呼吸的能力。相柳也没有占她便宜,让她回吻他。“就在她要吻到相柳时,相柳居然侧了侧头,避开了她,放声大笑起来。”

相柳在与小夭的相处中,获得最多的,我想是像个正常人一样的感觉。相柳无父无母,从一出生就在为生存挣扎,从没有过嬉戏玩闹,成年后,恶名在外,也从没有人敢和他开玩笑,小夭是第一个敢戏弄他,却又对他没有丝毫恶意的人。同小夭在一起,他会笑、他会生气、他会不再形单影只,与孤寡作伴。

他会发自真心的微笑:

1、相柳盯着十七打量,小六一着急,居然孩子气地用手捂住了十七的脸:“你别打他的鬼主意,他是我的。”相柳愣了愣,唇角上翘,又立即紧抿住了,并微微咳嗽以掩饰。我想这也许是相柳出生以来,第一次发自内心的微笑。

2、种蛊后,小六呼呼大睡。相柳坐在白雕背上,凝望着云海翻滚,面沉如水,无忧无喜。很久后,他看向好梦正酣的小六,手慢慢地贴在了自己心口,唇角微微地浮起一丝笑意,转瞬即逝。

3、小夭回归大典后,被阿念骗到了海上,当她像一只蝴蝶一般,飞舞向大海时,皎洁的月光下,深蓝的大海波光粼粼,一个白衣白发的人仰躺在一起一伏的浪潮上,他正挑着唇角,笑看着她,就如欣赏一支只为他而舞的舞蹈。

抢亲之后,相柳把小夭带到了清水镇,用妖术窥探小夭的内心,“最想和谁相伴一生?”如果小夭忠实于她的内心,有人相依、有处可去,我想她会选择相柳,如果相柳知道是这样的答案,我想他还是不会放弃共工和袍泽,他是妖,而且是死心眼的妖。相柳虽然冷酷,却为所有他想要守护的人做好了准备,他对得起共工,对得起所有死去的袍泽。左耳是如此的像他,终结里左耳随着小夭跟十七浪迹天涯,我想这也许是桐大对相柳微微的弥补,小夭会见证左耳的成长,左耳也会代替相柳继续守护小夭。

唯一他对不起的真的就是他自己,桐大借左耳之口曾说“我们从来都不怕死,我们什么都不怕!可我们怕黑!如果我死了,有一个人会想念我。心里就不会黑了,很明亮!很开心!”相柳走的太决绝,没有片言只语留下,连尸骨都化成了毒水,他也没给小夭想他的机会,没给自己留下一点后路,甚至没给自己留一点点死后的慰藉。愿我不再入你梦,愿你不用长相思,如此才能一世安乐无忧!

直到现在依然对相柳的爱情万分惋惜,小六无疑是幸福的,其实,我认为小六对相柳还是有情的,只是相柳知道自己最终的命运一再让小六远离,我真的很希望桐华能够写写相柳的感情独白,以满足我们这类相柳党的惋惜。

相思读后感(篇3)

描写方法非常高超,并且可以边阅读边增长中国历史知识。首先,故事的背景就十分的壮阔,有庞大的群演人物支持,刚开始看时我怕弄混淆便做了人物关系图,易于梳理。

此次,故事情节不仅有主人翁的情感线,也有穿插次要人物的感情线。最后,说说故事内容,刚开始的时候,因为男主角是璟,但好像看到中间相柳和小夭的在一起更能有知己的感觉,还有接近结尾颛顼对小夭的执着。看到了最后,有点心疼,心疼相柳的默默付出不求回报,心疼颛顼的无可奈何。

到了相柳被箭射死时,眼眸中的泪珠止不住流了下来。说实话,我心中非常非常想相柳和小夭在一起,每当小夭有危及生命安全的事发生时,相柳无论多千辛万苦、多危机四伏都义无反顾地拯救小夭,教她学习如何在乱世中更好地生存。如果他不是共工的将军,是不是他也不用这么隐晦地表达他的感情呀!

相思读后感(篇4)

谁把相思唱成歌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昨天拿到的书,一个晚上读完,趁着情绪还没平复,过来说两句。说实话,这本书里没有谁是坏人,也没有谁是绝对的圣母,安笑在暗恋季晴天的十年中可能非常的无私,成全了季晴天和洛薇薇,但是她在认清了自己真正的幸福在哪里之后立即舍弃了季晴天投奔了欧阳石的怀抱,而这里唯一的看似反面角色的洛薇薇,我只能遗憾的说她傻,而不能说她坏,她只是太现实太自私了,目光短浅地仅仅看到了眼前可以看到的自己最好的选择,绝情地舍弃,而又舍得不干脆,不利索,带来了后面一些列的纠缠和纷乱,结果她成了麻烦的制造者,分手的催化剂,自己最终却一无所获。这本小说里我最喜欢的是欧阳石,虽然作者花了很大笔墨写安笑和季晴天的暗恋、暧昧和纠缠,但是在我看来都是在为安笑和欧阳石的感情发展做铺垫,晴天在酒后误认为是洛薇薇而与安笑发生关系后,安笑怀孕,黯然神伤的独自一人养胎,在豆瓣上写自己的故事是为了与欧阳石的相识,安笑坚强的生活态度让欧阳石对他产生怜爱之情,进而两人相知,安笑与季晴天重逢后,面对季晴天若即若离的暧昧态度和不以为是而惶惶不安、心绪不宁、犹豫彷徨时,欧阳石又默默地守候到坚定地追求,然而在误会安笑与季晴天要结婚的时候选择转身和成全,终于换来安笑的相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欧阳石的幸福绝对是靠他自己的努力与执着换来的,他懂得看准时机,步步为营。被这样的一个男人爱着的安笑是多么的幸福啊……

相思读后感(篇5)

夏荷晨雨后,江上起歌声。本是闻香讨碗粥,哪成有巴豆。月余已是枫叶落满山,正是秋来赏景好时节。一曲萧音琴来和,好似伯牙遇子期。心之向往,原是邂佳人,却换黄连苦一杯。缘来缘去,酒也喝得,罪也受得,谁让公子无礼在先?虽非故意,但女儿家最是在乎声誉,何况是宰相的千金小姐?

故事到了这里,相信大家已经看明白了。这是一个聪慧又瑕疵必报的女主。得罪她的男主,放荡不羁,虽不至于处处留情却也是嘴似蜜饯,逮到一个喂一颗糖,真真的博爱人士。这不,女主的算计报复皆因他踩低(女主)捧高(青梅竹马),不过一时气愤罢了。故事开头不完全落入俗套,能充分调动,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想知道这对欢喜冤家究竟如何互动到心动,女配又是如何伤心欲绝,故事线又如何发展,都让我迫不及待地看下去。

然而,精彩部分到这里,似乎就不见了。作者的文笔也开始趋于平淡,偶见断层之感,败性质。作者立志要塑造一个步步为营,精于算计,玩弄权势,光环大盛的女主,甚至超越了男主。然而后面的剧情走线,二龙夺帝,女主和其中一位皇子的合作,除了再增女主光环,实在看不出爽点和吸睛部分。反而这位皇子,表面上对女主痴心一片,实则不过是利益的权衡。送有颜有武的丫头去给女主做侍女,女主受伤了,丫头受罚,明明不舍得,偏要打破丫头那冷酷的面具。这一对,真的让我更心动了。作文然而,恶俗的套路又来了,丫头原来喜欢男主啊,之所以听命于皇子完全是因为他救了她的命?套路没有结束,后面皇子霸王硬上弓,再后来两人都动了情,再后来皇子败北了,死了,给丫头留下了一个孩子。嗯,就是这么个争权夺位的戏码。却碰到一位多情的爱美人不爱江山了的悔棋皇子。权利斗争的过程,全看女主solo秀,秀的我是哈欠连天,结局当然是圆满的,男主被女主的七窍玲珑心所折服,这样一个特别的女人,激起了他想收服的心,而女主几乎是一见钟情,所以浪子回头金不换,再也不口服蜜饯到处撒糖了。

说实在的吧,真的没有蔓蔓好看,所以小失望。但故事要跟我们说的还是很正能量的,没有以往宫廷争斗的无情和血腥,给读者看的是积极,阳光的一面。

相思读后感(篇6)

读书笔记:

1、李煜·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2、柳永·曲玉管:陇首云飞,江边日晚,烟波满目凭阑久。一望关河萧索,千里清秋,忍凝眸。杳杳神京,盈盈仙子,别来锦字终难偶。断雁无凭,冉冉飞下汀洲、思悠悠。暗想当初,有多少、幽欢佳会;岂知聚散难期,翻成雨恨云愁。阻追游,每登山临水,惹起平生心事,一场消黯,永日无言,却下层楼。

3、范仲淹·苏幕遮: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4、欧阳修·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5、欧阳修·玉楼春:尊前拟把归期说,欲语春容先惨咽。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

6、晏几道·临江仙: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7、苏轼·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8、晏殊·木兰花:燕鸿过后莺归去,细算浮生千万绪。长于春梦几多时,散似秋云无觅处。闻琴解佩神仙侣,挽断罗衣留不住。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

相思读后感(篇7)

已经是第二次看《长相思》这本书了,觉得非常心疼。男主里,我还是比较喜欢涂山璟,也就是叶十七。他对小夭的感情让人动容,我一直不太喜欢相柳。虽然他救了小夭的性命很多次,但是他吸小夭的血总是让我觉得很恐惧的感觉。书里最后一句话,是相柳说的,愿你一世安乐无忧。他最终不但救了小夭的命,还解了情人蛊。情人蛊是将两个人的命脉相连在一起,一损俱损的。

男配里,赤水丰隆让我很心痛,他和小夭的大婚仪式上,小夭被防风邙从婚礼上带走。是因为璟让他阻止小夭和丰隆的婚事。小夭曾经和相柳有个承诺,如若违誓,所有一辈子中快乐的,幸福的,都将永远变成痛苦和忧患。小夭最终没有嫁给丰隆。这让我想起了《倚天屠龙记》里的周芷若素手裂红裳这一章节。也是婚礼上,对方和情人跑了。那时怎样一种耻辱啊。

可我一点都不愿责怪璟,在我心里,期盼他和小夭永远在一起。

小夭第一次快死的时候,璟伤痛欲绝,心脉俱损。是小夭一口口的给他喂药,璟才活过来。是的,我们在这尘世中,会如此的爱一个人。爱到他死了,她就万念俱灰,不想再活。

再说说歂顼吧,他最爱的也是小夭,可是他好像更爱他自己,更爱皇帝的位置。为了天下,他可以把小夭托付给丰隆,只为得到赤水家族的支持。他可以娶无数世家女子作王后嫔妃,只为巩固自己的地位。这些都可以原谅,也值得原谅,但是他不该去杀璟。不该让小夭如此伤心欲绝。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她幸福快乐,而不是占有。

最后说说相柳吧,他虽然冷酷,虽然狠辣,但是,他其实也是深爱小夭的吧,爱到愿意成全对方一世的安乐无忧。爱到舍命相护。爱到化名防风邙,教了小夭十几年的箭术。爱到深处,他自己都不自知了。但我对相柳,没有喜爱,但有感动。可惜,小夭已有了璟,所以她不爱丰隆,不爱歂顼,只是把歂顼当成至亲的人,也许也不爱相柳。

去年7月的时候在Pad上看了这套书,今年,买了纸质书重温了一次,依然被书里的悲喜感动着,虐心。

但愿,我们都能找到尘世中的唯一的那个叶十七。

谁能敛我一世安,空花世界唯独你。

相思读后感(篇8)

内容简介:两年前,他搂着别人站在她面前,笑语轻扬地介绍:“皮皮,这是我未婚妻。”两年后,她回国,以为可以坦然面对他和他身边的女子,可他却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她就是这么没出息,那些委屈啊、恨啊、坚持啊,只要他一个眼神或者一句低语,心就瞬间软成一片。原来,她还是那么在乎他。两年前,他那么轻易放开了她,也弄丢了自己。两年后,终于等回了她,他用尽所有的力气想要将她拉回身边,却发现给她的伤痕太深,再怎么温暖也愈合不了。他是那样一个清冽的男子,因为怕伤害,即使早已相思满怀,也缄口不言,结果伤她更狠。从来,他就不是不爱,而是,太爱……

我有相思不可言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作者真的写的很好,不然也不会把我刺激成这样,真的很喜欢费义成这个男人,话不多,但他一定是用他的行动表达他的情感,夸浮的话从不说,但一定言出必行,安蓓怪他,他一次又一次的退让,安蓓不过是仗着他喜欢她,我看着,不忍心。

我有相思不可言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是橘子笔下又一个“爱情的童话”。因为很多时候,时间与离别在现实中更为残酷自如——你对我再深切的爱,最后都迟到我的半生,淡漠寒烟,各自行色匆匆。可是,她把那些本已“过客”的她们与他们凝结在了这里。让我们时常也会回忆和幻想。

相思读后感(篇9)

很喜欢桐华的两部说《曾许诺》和《长相思》,《曾许诺》让我哭得像个傻子,《长相思》却让我心疼得哭都哭不出来。

小夭,九命相柳,涂山璟…看到相柳把小夭带到清水镇,相柳窥探小夭内心时问“你最想和谁相伴一生”,他没有得到答案。那么答案是什么呢?是谁呢?是防风邶吗?或者就是相柳呢?那么相柳他会知道答案吗?小夭说她爱的是璟,可是她有没有想过,对相柳,她是不是也是爱的,只是因为幼时的飘零,所以她只想要一份安稳,所以她不能去想对相柳的感情。

小夭说因为是璟先付出,先信任,在她还没有动心的时候是璟一直在努力。他们确实应该在一起的,因为他们在一起才会有个结局,一个好的结局。他是谦谦君子,是温暖,是能给小夭带来现世安稳的那个人。

真的很心疼相柳,只有他由始至终都明白自己的结局,所以对小夭,他只能护不能爱。从小夭说“ 我无力自保、无人相依、无处可去”就开始心生怜惜了吧,后来的种种不过是越陷越深,他知道无法护她一世,所以教她箭术;他知道自己不是可依之人,所以费尽心力,也要将璟救回,让璟脱离涂山这份责任,可以一直陪着她;他赠她海图,跟她说无处可去就到海上,他为她寻了无人可扰的容身之所。都说相柳狠绝,只是世人看不明白他而已,而他也不屑于那些俗名。对共工是恩,对袍泽是义,而对小夭却是不能爱。

九命相柳,为了小夭他舍了几条命?“ 你应该明白,面对轩辕大军,多一命少一命,无所谓!”也许他也累了吧?初时是挣扎求生,他也渴望温暖吧?也许死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一开始结局就是注定了,一如他所说,一个将军,最好的结局是死在战场上,他不过是说出了注定的结局,逃不开,也不能逃。

他知道要结束了,所以以命诱杀蛊虫,抹掉镜中回忆,只希望到结局之时能不伤她,也不给她留下任何念想。“小夭,从今往后,我再不能守护你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愿你一世安乐无忧!”其实他还守着护着的。给小夭现世安稳的不是璟,是相柳给了他们两个人一世安乐无忧。

「必备」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想1000字精选


感言包括自我总结、感谢以及对未来的展望,当我们因为某些难忘的事情而心灵受到震撼时。都会有一些不一样的感受和体会,所以我们平时生活中还是离不开感言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想【篇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首大气磅礴,气势宏伟的赞歌拉开了三国的序幕!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它是我国历最辉煌、最精神、最动人心魄的时代之一,那忠勇双全的关羽、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_巨猾的曹操……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令人赞叹不已!

《三国演义》以汉末灵武帝中平元年到晋武帝司马炎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讲述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开始,刘关张三兄弟桃园结义,到诸葛亮初出茅庐而定天下三分,直至三国鼎立。最后三国皆归于晋的故事。人们常说:少不读三国。但我对《三国演义》却情有独钟,《三国演义》是一部百读不厌的经典,每次品读都有不同的收获,不同的心得。《三国演义》中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可谓是群星璀璨,可其中最耀眼的,我觉得还是他——料事如神的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人称卧龙。是伟大的军事家、发明家!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得诸葛亮出山辅佐,足见诸葛亮的才能。用徐庶的话说是“吾乃一星火,孔明乃一皓月也;诸葛亮拥有经天纬地之才,扭转乾坤之能”刘备也曾说过“得军师如鱼得水”,可见刘备对诸葛亮的倚重和欢喜。诸葛亮凭着非凡的才能辅佐刘备败曹操,占荆州,夺西川,最终在三分天下中占得一席位置!“空城计’、”草船借箭”充分的体现出了诸葛亮的大智大勇,他在中国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也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高祖提剑入咸阳,炎炎红日升扶桑;光武龙兴成大统,金乌飞上天中央;哀哉献帝绍海宇,红轮西坠咸池傍……《三国演义》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重温一抹美丽的心情;抚慰一颗疲惫的心灵;回首一段经典的故事。三国,他会让你爱不释手,伴你走过一生!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想【篇2】

最近我又把《三国演义》读了一遍,读后我又深有感触。

《三国演义》是中国古代第一部长篇回体小说,小说中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其中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故事都脍炙人口。书中人物不仅活在我们心中,更活在我们的文化中,张飞穿针——粗中有细、孔明借东风——巧用天时等歇后语也是我们学习中常用的。

《三国演义》小说描写了自东汉末年至西晋统一全国这段历史时期,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在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斗争。小说除了着力渲染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的惊心动魄,刀光剑影的战争场面外,还成功地塑造出一大批性格鲜明,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鞠躬尽瘁的诸葛亮和身怀雄韬大略却残暴和奸诈的曹操,更以突出的笔墨描写出仁厚爱贤的刘备,义薄云天的关羽,勇猛刚正的.张飞,以及他们三者之间的终极情怀。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他单枪匹马,在混战中寻找自己的少主——刘禅,找到少主后,他拼命保护少主,面对千万敌军,他毫不畏惧,誓死保卫少主。他从白袍变成血袍,为的就是能把少主平安带回刘备面前……我被他的忠实打动了。心想如果我面对千万敌军,我会像赵子龙那样镇定吗?呵呵!这还是个谜。

书中刘备特点是老实,但是缺点就是太过老实。另外还有点天真可笑。关羽的特点是重情义,但缺点也是太重情义,如曹操过他那一关的时候,本来是干掉曹操的好机会,但他太重情义,把曹操给放了。总之《三国演义》中的人物都栩栩如生,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

看完《三国演义》后,我们一定要学习书中仁、忠、义、正。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想【篇3】

《三国演义》描写了东汉末年至西晋初年的历史舞台。描写了古人所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言。并让我在从中学习到了为人处世的道理。书中的曹操形象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曹操的大胆和对人才的珍惜,都能够体现出他的枭雄本质。从他误杀吕伯奢一家。并说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天下人负我之言。都能体现出他的阴险和果决。并从他号梦中杀人看出。他的孤独与残忍。从吕伟死后,祭典时不哭曹家人。独哭吕伟,听闻许攸相见赤脚相迎。郭嘉死后十分痛心。看出他非常的重用人才。如此看出曹操的决心。曹操的性格如此复杂可以看出曹操的强势和实力。

书中有很多的经典战争如:袁绍与公孙瓒界桥之战,曹操和袁绍的官渡之战。孙刘和曹操的赤壁之战都是经典战役。

界桥之战告诉了我不要自大,骄傲和贪得无厌。公孙瓒对于自己的过度自信,对于白马义从的过度自信。和对于冀州的贪婪。使他走向了失败。

官渡之战告诉我要分清真正对自己好的人,不要听信谗言。不要因小事而误大事。不要被事情蒙蔽双眼。袁绍在战前下狱田丰,冷落沮授,关心袁谭而误战机都是他失败的主要原因。

赤壁之战告诉了我面对困难不要放弃不要颓废。上帝给你关上门事总会给你留下一扇窗。周瑜面对曹操的八十万大军时。没有放弃抵抗并投降,而是联合刘备并用连环计,苦肉计等等计谋通过火攻击败曹操。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都对我有很大的启发。

《三国演义》书中也有很多其他的启发如不要通过表面来判定别人。在三国中就有很多丑而多才的人如:张松,庞统,曹操等。张松献图的故事就是最好的案例。本是属于曹操的川蜀之地因曹操见张松的样貌丑陋不以为意并对张松并将他乱棍打出,错失了获得川蜀地图的机会。而将这个机会给了刘备。为刘备后期进攻川蜀和三足鼎立打下一定基础。

《三国演义》每看一遍对我都有一定的启发。如田豫对幽州百姓的保护和不管内战,专注防御北疆外族鲜卑,对中原保护的坚持守望这中华大地不被外族入侵。这份坚持都使我感动和学习。我要学习田豫的这份坚持和勇气。他为了幽州百姓放弃了很多的升官机会。

《三国演义》中让我学会了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不要太过傲气。吕布和颜良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取陈宫的意见并执行下去。何必被曹操活捉后吊死在城门上。如果颜良不是因为自己的骄傲,没有把刘备身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他就不会被关羽所斩杀。这些都是《三国演义》里面的例子。

三国中国家有魏蜀吴。魏,称霸北方也是显赫一时;蜀,汉世后裔也是称霸一方;吴,有长江天险称霸江东。这些都可以看出这些开国君主性格。曹操的强势和狡诈。刘备的仁爱和诚信。孙权的决心和坚持。从中可以看出每个成功的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和性格。

《三国演义》中也教会了我不要心胸狭隘,要放宽心胸。面对任何人都要容忍他人。要做到“将军额头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诸葛亮所以计谋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计谋就是“三让我受益良多气周瑜”。这个计谋让周瑜英年早逝让吴国失去一名顶尖帅才。这也给了我一些启发,面对敌人不要愤怒要放宽心胸。因为愤怒会让你的敌人找出你的破绽并且抓住你的破绽在击败你。

《三国演义》教会了我很多,看了多次三国演义,每次我有所收获。让我受益良多。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想【篇4】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这句话出自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是啊,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中,有多少才华横溢的英雄豪杰啊!但是在我看来三国时期才是英雄骤出的高潮时期。可惜我们现在离那时太远了,想了解这些故事,只能从书上了解了。

《三国演义》就是一本描写关于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的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三国演义》的成功之处一是成功刻画了当时许多英雄豪杰的人物形象,例如: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和义绝关羽等英雄。二是描写了一幕幕波澜壮阔、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其中以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等关键性战役最为出色。作者描写战争画面,以人物为中心,写出战争的各方各面,例如:双方的战略计谋、装备对比、数量对比等等。写的丰富多彩,千变万化,尤为吸引读者的眼球,体现出战争的激烈与紧张。

关羽,是一名虎将,“万人之敌”,不仅如此,他还恩怨分明,十分讲究信义,是一名以“忠”、“义”著称的英雄。他在《三国演义》中在下邳被曹操俘虏,并投降与曹操,但仍心系于刘备,于是与曹操约三事,约定在找到刘备后便离开曹营。但曹操仍旧对他情深意重,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关羽于是感到对不起曹操,于是在邻走前替曹操斩杀了袁绍营内的两位大将,颜良、文丑,解白马之围。虽然这里有些事情是虚构的,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关羽对刘备的忠心耿耿和曹操对关羽的情深意重。关云长可谓是三国第一义将!

赤壁之战,乃是奠定三国鼎立基础的典型的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是全书最重要,也是规模最大、人才最集中的一场战役。最终是曹操兵败,逃回北方,孙权和刘备各自得到荆州的一部分。战前曹操占优势,军队士兵有二十多万,而孙刘联军只有五万多,这差距多么大呀,就算曹军乃北方之人,不习水性,但是联军获胜也是一个奇迹!在《三国演义》描绘的这场战役中,具有伟大贡献的人是周瑜、诸葛亮、庞统和黄盖。周瑜与黄盖的苦肉计、诸葛亮的草船借箭还有庞统的连环计等等,都是这场战役能够胜利的关键。虽然演义中还是有夸大的现象,但赤壁之战仍是三国时期标志性的战役!

虽然《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本作品,但虚构成分极多,我们阅读它时应该以文学的角度来欣赏,要以史实为准,切莫混淆!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想【篇5】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举起《三国》,各种各样诡计,每个英雄人物,在你眼下,接踵而至。

三国帮我深刻的印像:义。三国刘备,关云长,张飞桃园结义;关羽失荆州,立誓不撤兵,三国刘备,张飞英勇伐魏,为关云长复仇。“乌骓马”也因关羽之死而断食致死。张飞又因魏伐时疏忽被杀,三国刘备痛哭不省人事,这都充足表述了她们的义。

三国交给我的也有:智、谋。三国诸葛亮,刘禅,诸葛亮,杨修,每个谋士中间的各种各样勾心斗角,令人目不暇接,目不暇接。我最喜欢的莫过“三国诸葛亮七擒孟获”,这个故事讲的是孟获不愿归降孔明,孔明便一次又一次的把他抓了又放了,直至第七次,孔明总算驯服孟获,并让孟获赞不绝口。

三国最非常值得赞叹的自然是:英雄人物。三国曹操与三国刘备煮酒论英雄,心里各怀壮志,最后各成霸业。殊不知人算不如日算,三国最后天地尽归司马家族,但诸葛父子俩三人受困活火山之时,若不是一场大雨将火消灭,若不是孔明用了马谡,失了街亭,司马家族又岂可获得胜利?若不是……

合上《三国》,回味无穷,好像又返回上千年以前,与英雄人物同行业……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想【篇6】

中国有四大古典名著,我则独爱这《三国演义》。跌宕起伏的剧情,生动形象的人物,引人入胜的情节,作者用那平实而生动的笔触,向我们再现了东汉末年那一场场恩怨情仇,那一颗颗热血雄心,那一个个乱世英雄……

所谓,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塑造了一个个震撼人心的英雄形象,义薄云天关云长,仁义惜才刘玄德,足智多谋诸葛亮,赤胆忠心张翼德……而在这一个个人物中,曹操却是备受争议。有人说,他是一代豪杰,治世之能臣,乱世之英雄;有人说,他是一代奸雄,玩弄权术,挟天子以令诸侯。然而,是也好,非也罢,曹操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刚出场,曹操就给人留下了极其不好的印象,因一句话,一个误会,便杀了吕伯奢全家,一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寒了多少人的心。可我并不以为然,在那个时代,有多少人是可信的呢,不是你死,便是我活。只是因为,碰上这件事的人是曹操,所以便为他戴上一个阴险恶毒的形象吗?若遇见这事的人是刘备,他未必不会这么做。一将功成万骨枯,每一个帝王的脚下都堆满了森森的白骨,便是以仁义著称的刘备亦是如此,不是吗?

曹操其实也是一个广纳贤才、仁义惜才的人。就拿许攸来做例子吧,三国演义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时操方解衣休息,闻说许攸私奔到寨,大喜,不及穿履,跣足出迎,遥见许攸,抚掌欢笑,携手共入,操先拜于地。对于曾拜袁绍门下的许攸,曹操却是不计前嫌,以礼相待。他有爱才的大度.如,张绣杀曹操一子一侄,降曹后,曹操弃仇录用之.再如,袁绍手下的陈琳在一篇檄文里将曹操和他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而曹操知道他有才,所以在打败袁绍以后也没有杀他,而是收为己用。就是他的死敌刘备,也曾投奔于他,在刘备被吕布打败之后,曹操还称刘备为当世英雄。

人们厌恶于他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可换个角度想想,当时时局混乱,内忧外乱,若不是曹操,或许汉献帝连命都保不住,而现在,有了曹操的庇护,他不仅能活下去,也依旧享受着荣华,付出的不过是当一个傀儡罢了。相反,比起孙权、刘备,曹操至死不称帝,他虽权势滔天,却终未踏出那一步。“设使天下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这句话有力地说明了他对汉家王朝的守护。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想【篇7】

在为期短暂的假期中,我读了我国历史上四大名著之一的长篇小说三国演义。三国演义讲的是汉末时期天下大乱群雄并起争王称霸的故事,主要人物有蜀国的刘备,赵云,诸葛亮,关羽……魏国的曹操,司马懿,夏侯兄弟……吴国的孙坚,孙策,孙权三父子等等。每一个角色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特征,作者运用灵活的笔法将每一个人物描写得十分到位,仿佛回到了当时的时代一个红面长髯的美髯公关羽和黑脸大嗓门燕人张飞就在你身边一起喝酒吃肉一般。

我读完这部作品后深有感触。用兵如神的曹操,诸葛亮,司马懿,武艺高强但有勇无谋的吕布,十万军中七进七出的常山赵子龙无一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很多人都说曹操是个奸雄,是个自私自利的小人,但我再看完这部作品之后对曹操却有了另一种看法。我认为,曹操也能称得上是一个英雄。虽然他多疑善妒,但却十分有军事才能,也有识人慧眼,所属从将无一不是一代豪杰。为了笼络关武圣对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开恩,倘若曹操没有这份大度与识人慧眼,想必魏国也不会有当时那般规模成就,而且他还是一位诗人,所作诗中那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再如今仍是脍炙人口的佳句。可惜只是惜于他的天性多疑,将华佗处死在牢房里后无人再能治他的病,一代枭雄就这么死于自己的多疑心中。

除了曹操这个最具有争议性的角色外,诸葛亮也是前百年来人们讨论不休的话题。诸葛亮是否那么神,我认为诸葛亮神不是神在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是神在他对人心的把控和了解,通过分析人心来设置计谋,敢问有这样的人作为对手,谁有能不胆颤心惊呢?

而与他对敌的魏国军事司马懿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两人在战场上的而屡我诈你来我往是三国演义当中最具有思考价值和空间的地方。

诸葛亮因用错马谡错失街亭,面临败军死亡之际一手空城计天下皆知诸葛戏司马,而出师表又是千古绝唱。诸葛亮似乎已经成为了我国智慧的代表人物。但品读完三国演义后我却有了另一种想法,这大胆的想法将诸葛亮更加清晰和人性化的呈现在每一位读者面前。

大家都知道诸葛亮面对司马懿大军兵临城下的危机不慌不忙在城上弹琴,用一计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这令我不得其解。我反复看着这段空城计,后来总结出了几个问题。诸葛亮身处城池之上弹琴,司马懿率领几十万大军兵临城下,司马懿竟然恐惧伏兵便撤走了自己近百万人马。先不说有没有伏兵,就算真的是有,那么亦可派出一只分队伍进去探探虚实,为何琴弦一断就吓得全军撤退,我想来想去得出了一个答案。他是故意撤退的!

大家都明白在几十万大军的噪音下司马懿是不可能听得到诸葛亮的琴声的,我相信诸葛亮也深知这点。但是诸葛亮为什么还要弹琴呢?原因就是弹给司马懿看。与其说司马懿和诸葛亮是宿敌,倒不如说他们两个是知音啊。弹琴正是暗示他们之间的知音关系。司马懿也明白这一点,于是不顾儿子劝阻强行带走了整只大军。不是他抓不到诸葛亮,是抓了诸葛亮之后自己也就失去了价值。

战国时期的猛将韩信就是好例子,一生专心听命于刘邦,帮助刘邦取得了皇帝之位,然而刘邦皇帝位子坐稳了之后,韩信就成了牺牲品,被刘邦暗杀了。。。司马懿和诸葛亮正是知道这种狐死狗烹的道理,所以才会有空城计一说。如果他抓住了诸葛亮献给了曹家,那么自己也就没有用了,甚至是对曹家最大的威胁所在,自己不被铲除才怪!有才华他会留你?杨修怎么死的?正是诸葛和司马两人都想到这点,所以诸葛弹琴暗示两人知音关系并合作上演了一计空城计。

到了最后时光变迁,还是司马氏笑到了最后,统一了三国。这就是司马懿的睿智之处。也正好符合开篇所讲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之理。

三国演义交给了我许多道理,也让我有很多的思考。做人要学习关羽的忠心,刘备的仁德,赵云的勇敢,陆逊的谦虚。而多疑的曹操,自负的杨修,鲁莽的吕布和贪婪的董卓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一次战争的胜利与失败,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去细细发掘品味,领会其中奥妙和道理,三国演义当中所包含的内涵十分庞大,是一部经得起反反复复阅读的好书,陪伴着我们的成长,带给我们自主的思考。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想【篇8】

滚滚长江东市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个暑假。我读了一篇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东汉末年,由汉灵帝昏庸无能,整天沉溺在酒色之中,不理国事,以张角为首的黄巾军起义,诸侯割据。曹操、刘备、孙权三方势力逐渐崛起,形成魏、蜀、吴三国鼎力之势,最后三国归晋的历史故事。

书中塑造了谋臣武将各具特色,性格鲜明,谋臣即足智多谋又人格完美,如诸葛亮、荀或、郭嘉;武将虽勇冠三军,却有明显的缺点,如无情无义的吕布,性格暴躁的张飞等。

我最欣赏的人物是刘备。他虽然没有诸葛亮那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才华,也没有关羽、张飞那样:以一敌百的高超武艺,但是他弘毅宽厚,知人待士,揽得天下英雄豪杰----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等大将抵死相拥,神级妙算的诸葛亮毕生相助,终于成就了蜀汉大业,称帝为三国鼎力之一足。

刘备为了让诸葛亮当自己的军师。冒着天寒地冻跑这么远的路拜访诸葛亮,刘备连续跑了三次非常远的路,诸葛亮为了天下百姓选择当了刘备的军师,,最后诸葛亮虽然帮刘备一统三国失败了。但是刘备和诸葛亮的故事确成为了流传千古的一段佳话。从此,三国鼎立的局面就结束了,西晋王朝终于统一了全国,中国的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

合上书,我还沉浸在三国人物的精彩故事中,其中蕴藏的人生道理值得我慢慢去体会,细细去品味..

「必备」《龙族》读后感1000字精选


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中,是很愉快的事情,作者写的作品总是让人感触颇多。你是否不知道如何写作品读后感?根据你的需要,我们精心整理了《龙族》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 篇1

《龙族》是作者江南发表在《知音漫客》杂志上的一部连载小说,像这样的小说照理说我应该是无缘接触的,因为我现在早就已经脱离了看长篇连载小说的年纪,但是好在我有一个喜欢看《知音漫客》的十岁的儿子。其实,我给儿子买的第一套长篇小说不是《龙族I》和《龙族II》,而是14本300万的《斗罗大陆》,初衷则是想利用他的兴趣大幅度增加他的阅读量。我基本上是一个很节约的人,家里的剩饭如果还能吃,通常是我吃,这次儿子看完的《龙族》也没有例外。

有人说《龙族》是一部青春幻想热血小说,而我的小说世界的分类没那么复杂,只有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所以《龙族》这两部小说我还是把它归到武侠小说的类别里。现在的小说受电影《魔戒》、网络游戏《魔兽争霸》和小说《哈利波特》的影响很大,再者作者的写作速度非常快,因此所谓的长篇连载小说更像是一道快餐,它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娱乐作用跟网络游戏一样帮你消耗和打发无聊的时间,断不能用阅读经典小说的眼光去审视它,也许再过N多年之后,你还能记得看过它,那就说明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在路明非的身上,作者隐喻了很多重大的人生命题。如果你是一个怎么看都不可能完美的人,你的一生会如何?难道是注定被别人拿来耻笑,或者是人人都想踩上一脚的命运吗?抗争还有意义吗?作品还是给出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生指引只要你的骨子里还有龙的祖先传给你的热血,就算你的世俗人生彻底无药可救,你一样可以完成一番轰轰烈烈的屠龙大业。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一部青春热血小说,一个青少年的童话,希望儿子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

《龙族》读后感 篇2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平凡的名字,平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

《龙族》读后感 篇3

本来想等到五也看完了再点评,想一想,还是别等了,其实,也只是一点有感而发,算不得评价。很多很多人都看过龙族,知道龙族,也有一些听也没听过的,好像身边谈论它的人也比较少。坦白说,大学之前,我也是不知情的那些人之一,我的一个朋友,或者说之前的高中同学吧,给我推荐它,强推,当时我没怎么注意,被他追问了几次后,我才开始读,喜欢慢慢悠闲地看书,就这样看了挺久。看着看着,不再是因为朋友的原因而看了,只是我想知道,这个故事会将我们引向何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男性角色(除去路明非,对他到底什么态度,我自己还很模糊。)就是楚子航,最好的师兄,最赚的儿子,最不可取代的少年。明明很会照顾别人,却不能好好照顾自己。如果可以拍成剧的话,楚子航一角,我希望是杨洋来诠释,就是感觉别人都不合适,而杨洋就是我脑海里的楚师兄啊!至于另一个最喜欢的,就是诺诺了,怎么说,反正又爱又恨,再怎么想生出讨厌可还是会爱的人,她性格里的孤独和倔强掩得那么深,偏执且高贵,外在就给人一种乖戾的小巫女感觉,她的侧写看透了很多人和事,却不是那么容易看清楚自己的心事,我好想坐在她身边,哪怕是一起安静地看夜空也好,我知道,这样就很好了。故事还未完结。虽然知道人也是一直在变的,还是希望,那些热血的少年,沸腾着,慢冷……

《龙族》读后感 篇4

付盈盈/文

这几本不是名著,这几本也不是什么有用的书,这些更不是令人为之赞颂的书。这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意义的小说,但是这给我的只有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龙族》读后感 篇5

初读《龙族》的时候是在高一的时候。初读龙族便被深深的吸引,因为起始的故事是发生在一个废柴高中生,每天碌碌无为,没有梦想,胸无大志,但还是安于现状,虽然自己一事无成,但是还是不在意,那种没心没肺的生活态度吸引了我。因为这是其他小说主角所没有的。对于《龙族》这本书,我也有许多猜想,路鸣非应该是黑龙,因为路鸣泽应该是黑龙,路鸣泽曾说“待我归来时,诸逆臣当死去”所以路鸣泽应该是黑龙,龙王又是双生子,所以路鸣非也应该是黑龙,奥丁应该不是龙因为,有一句是世界树下有两个儿子,黑龙咬断了世界树,我认为奥丁应该是另外的那个。但是这一切都只是我的猜想。我希望江南不要因为坑挖的太多填不上就不写来。

总体来说,龙族是本很棒的'书,值得一读,龙族中的每个人都很鲜活,每个人都有着不一样的精神面貌,每一个人都是立体的,一册一感人,一人一世界。

《龙族》读后感 篇6

写下这段文字时,屋外雷电交加,倾盆直下的雨水伴着每次的电闪雷鸣,风敲击着窗户,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湮灭在雨水里,这让我想起大雨中开着迈巴赫,驶离死亡国度的少年,少年的眼眸被金黄色点亮,透过时间的雨幕凝视过去的自己,熠熠生辉。

还有尼伯龙跟铁铁战中,和九个头盖骨的荷官玩德州扑克的二货主角。

还有那一头耀眼金发的A级,手持沙漠之鹰,敢骑着哈雷驶入家族会议,以为自己能掌握命运,却永远唤不醒他的母亲。曾听人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住着一个小孩,我们每人在高兴时,也在积累悲伤,当悲伤积满时,我们把悲伤丢进那小小的房间,然后挺起胸膛,重新走进那份快乐与热闹中去。守在门前的那个小孩,名叫孤独。快乐可以分享,而孤独只能独自品尝。第一次看龙族时,觉得这是群坚强又倔强的小孩,明明拥有至高无上的血统,还紧握着人类的感情放不下手,珍惜那脆弱如泡影的感情,以人类的躯体,拿起武器,挥向末日的敌人,他们比谁都孤独,但他们比谁都勇敢。我最喜欢其中那个片段,第一个是路明非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路鸣泽,以换取诺诺活下去。我想那个小屁孩在深海下喊出不要死时,是在挽回自己身为人类微笑重要的幸福吧!第二个是身为龙王的夏弥为了使自己弟弟活下去,伪装成人类接近楚子航,却把自己一圈一圈绕进人类的情感线里。感触最深的是路明非一次又一次拿自己的生命与路鸣泽交换回他人的生命,却可以一次又一次面对朝晨发出没心没肺自痴的笑,没有人知道为了现在的平静,他付出了什么,在尼伯龙根,他拿起七宗罪指向注定死亡的龙王,那时,与他同在的楚子航在昏迷,冰雪聪明的学妹是龙族的卧底,偌大的地底世界只有他一人独立。那个结局让我明白,最值得守护的东西,既不是荣誉也不是金钱,而是那群在你身边蹭吃蹭喝风雨同行的狐朋狗友。我们正是因为那些微小的牵系才变得勇敢。一个人在天台上迎风高歌,是美。一群人围在烧烤摊边啃着油条,也是美。那些勇者们,路明非,诺诺,楚子航,凯撒,零,芬格尔即使他们是混过夜店秀过下线的二百五,即使他们的过去并不精彩也不完美,即使他们生活在血之衰的孤独下,而每个人都坚强的一路走下去。我们记得天台上的是路明非,是因为我们也曾孤独的一个人远眺远霞。我们心中有火种,即使再微小在脆弱,它也可以抵抗孤独。青春时代,最容易孤独,也最需要燃烧的时代,哪怕微小,可笑,哪怕整个世界都在反对,哪怕大雨中只有你一个人孤寂地等待天明。心中那团燃烧着的火,无时无刻陪伴着我们,就如可怕的孤独无时无刻笼罩着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那时,孤独会为我们喝彩。

《龙族》读后感 篇7

还是小衰仔时期的路明非总是会幻想,有一天FBI的探员会突然闯入,恭敬地对他说:“Mr路,你还想继续待在这个小地方浪费时间吗?我们现在需要你。”然后路明非会站起来,在众目睽睽下让他们给自己穿上风衣,被促拥着走向一架呼呼作响的黑色直升飞机,脚下踩着风。路明非并没有什么英雄情结,只是那种场景真的不由让人喊出一句,超拽!然后这个美妙的幻想往往会被老师的一声怒吼打破。

路明非偶尔也会想想未来,想象自己在单薄的简历书上写下,特长是打星际。人生十有89是不如意,其中一二是非常不如意,死小孩儿路明非前半段的人生很简单,在学校被老师同学嫌弃,在家被姑姑嫌弃,就连在报刊免费蹭书看也会被大爷嫌弃,到底是因为无法融入这个世界而感到孤独,还是因为孤独而无法融入这个世界,十八岁的路明非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他穿过狭窄的楼道,坐在天台那座废弃的空调机上,漠视着一切走向衰老,包括自己的生命。

这悲催的生活忽然有一天走向了终结,一位红发魔女目光如刀地走向他,“李嘉图,跟我走。”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就停在她身后,她穿着紫色套裙,耳朵上的四叶草闪闪发光。从此以后,路明非的世界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半是光明,一半是混沌,诺诺所行之处,烈火燎原。即使后来,路明非已经见识过布加迪威龙和迈巴赫,但对于他而言,最令人安心的,果然还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准确的说,是诺诺身边。师姐总是有能力将他拖出泥淖,宛若一个女英雄似的拍拍他的脑袋,“小弟,别伤心。”也许路明非前十八年的人生都是为了迎接诺诺的到来而作的铺垫。

不了解路明非的人都觉得他活得像条土狗,是只打不死的小强,但他内心的孤独与悲伤却不曾有人试图去揭开,唯有了解他的人才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神的威严,所幸最后的最后,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面瘫师兄、三无少女、中二会长以及小恶魔,路明非心中的刀终于有了挥舞的理由,他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遇到了想要守护的人。

也许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内心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地受伤,但他偶尔也会为了某个理由拼命,命运这玩意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龙族》读后感 篇8

历时七十九小时,完成了这部小说。在此之前我从未看过这种类型的书籍,只是在生活里,有很多的人都讨论过这部小说,我也准备看看。

“孤独”贯穿了整个主题,我也没有读的那么认真,很多的情节也没记住多少,因为那种孤独无奈感,不忍细读。我也写不出多么深刻的理解……

在你最孤独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每个人都是存在于别人的眼睛里的。所谓大人,有时候很愚蠢。孩子伸出手想去安慰她一下的时候,她还以为你在要吃的。没什么对错。其实他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讨这家人的喜欢,就像对一个女孩,因为她不爱你,所以你做什么都是错。因为不爱,所以都错。这是一个寂静的城市,没有车来往,灯光在雨水中蒙眬,大片的树叶飘飞,美丽而孤远,就像童话里连火焰都沉睡的城堡。你没有地方可去,是一条真正的败狗。有人会为你哭就说明你是个东西,不然你就不是。世界上有些故事你看过就不想再看一遍,因为没有解。有些故事仿佛注定,不是因为偶然也不是因为错过,而是一个解不开的结。如果它恰好是场悲剧,那么它的悲伤在故事开始时已经注定。人小时候总是鄙夷“酒肉朋友”这四个字,长大后才发现,在你最难过的时候,只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能让你稍微舒服些。某种意义上说酒肉才是你永恒的好朋友,因为它们从不弃你而去,所以世界上伤心的胖子越来越多。最孤单的人分两种,一种恨不得全世界都跟他一样倒霉,一种则希望别人能幸福,因为看到幸福的人,他也略略觉得温暖。一辈子没有见过光的蛾子,遇到火就会扑上去。烧死别人无所谓,烧死自己也不可惜,烧掉整个世界都没什么,只是想要那光……这是一只蛾子对光的饥渴。所有漂泊不定的人,都想找个可以称作‘家’的地方吧?世界上不该有任何牢笼能困住一个真正的男人,只有一样例外,那就是你喜欢的姑娘。这个世界上并非一切正确的事情都是正义的,也并非正义的事情一定是正确的。对别人残酷的人,先得学会对自己残酷,否则只是懦夫。第一次为了诺诺,第二次为了楚子航…每个人心里都住着魔鬼,幸福是它的牢笼,当一切幸福都化作泡影,魔鬼就会冲破牢笼高唱着血腥的圣歌浮现。那时候,绝望的人将所向无敌。这世界上其实从不曾有一个人能取代另一个人的位置,所谓的取代,只是以前的那个人被遗忘了。因为你太卑微了,所以想要幸福你要付出十倍的代价……乃至生命。再见这种事,总是说起来比做起来容易太多。大家都要长大都要寻找幸福,谁也不会停留在过去,只是偶尔想起曾经相遇的时候那么美,会有点黯然神伤。直到你们两个累了,跑到湖边或者海边忽然停下,望着水面上的浮灯,你觉得那灯光真美,感谢在这么美好的时刻有这么一个女孩站在你身边跟你一起分享美景。这是你们两个共同的记忆,即便后来你们没有走到一起,可那个时刻是不朽的。”只要还有人等你,只要还有人跟你在一起,无论天涯海角你都不是野狗,保持着家犬的幸福感。任何人,想从你的身边夺走任何东西,都是我们的敌人!”没有人会记得死的东西,所以要活下去,咬牙切齿地活下去! 我最恨有人抢走……属于我的东西。 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那里,那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可真正属于你的世界其实是很小的,只是你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和见过的落日,还有会在乎你死活的朋友。所谓觉悟,就是经历时间和考验也不会坍塌的意志。其实每个人都在表演,人生就像是一出戏,你在戏里扮演的总不会是真实的自己。所谓绝对的正义,只是人们用来粉饰仇恨和渴望的名词。如果你真的相信那种东西,那你真是太幼稚了。如果对生命还有困惑的话,欢迎信教啊。在你以为世界上只剩你一个人孤零零的时候,还有个叫做神的家伙,他是不会抛弃你的。只有再见,再无言在你的影子里,我的眼泪掉了下去,手指、头发和声音,都变得冰冷,两人相伴的生活远去了,连气息也失去,已经是朋友,从心里是朋友,凝视也是朋友,变得悲哀,因为已无法回忆,但梦境仍然清醒,梦中一见,还是不能忘记,已经是朋友,漂亮的朋友,就像这样的朋友温柔的……。已经是朋友,从心里就是朋友,永远是朋友,从今往后……。朋友……只能说再见,其他都说不出口你在何处漂流,你在和谁厮守,我的天涯和梦要你挽救,我已不能回头。人生嘛,难免有失败的时候,四处碰壁走投无路,但就把它当作上天给我们的一次长假吧,好好休息,休息完了我们继续整装出发。人类是过于自负的物种,总觉得自己了解的东西就是全世界,可事实上人类了解的只是世界的一角。某些言灵,人类至今为止未曾知晓。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你不得不离开,像河流总会离开山涧奔向大海我觉得我已经很努力了,可世界还是那么孤单。命运并非是能轻易被突破的东西,当你觉得你突破了命运的时候,命运只是换用另外一种方式束缚着你,引导你去最终的地方。

「必备」读后感说话之道1000字精选


读书可以开拓我们每个人的眼界。现在阅读作品这本书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它的故事引人深思。是时候写一篇最能体现内心收获的读后感了,优秀的作品模板的所具有的内容有哪些?以下由编辑收集整理的《读后感说话之道》,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读后感说话之道【篇1】

《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读后感800字: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不会说话不懂讲话的人,因为自己有自卑的心理,话到嘴边却总也不能说出口,心中明明有千万言语,却无法用自己的话语表达出来。因为这样,我吃过不少苦头,当他人给你口若悬河的说时,心中有自己的观点,到了口头就只剩下“嗯”,“对”,给朋友留下了敷衍,给客户留下了不真诚,给领导留下了不认真这样的印象,我也在积极求变,鼓起勇气发表自己的言论,可是,词不达意,反而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

当我读起这本书作者的观点让我开始喜欢这本书:“沉默没问题的,沉默很正常的,但聚会时,沉默好像会带来压力,逼得人开口说些什么。这时候,如果空气中本来就弥漫着音乐,你就会发现沉默没那么可怕。但是如果刚好没音响可听,也不要依赖电视来填补沉默的空白,电视啊,就好像一个自以为很了不起的、喋喋不休的、很爱大声说话的人,靠这样一个人来打发时间或者消除寂寞,倒是很不错。但是家人晚餐或好友相聚时,有这么一个人在场是很受打扰的,电视对“闲聊谈天”毫无帮助。如果怕沉默带来的冷场,请不要给自己压力,不要逼自己随时要找话题。请优先把事情交给音乐来处理。或者,也可以学着享受沉默。看夜景的时候、两人散步的时候、三五好友一起下厨煮菜的时候,“正在做的事”本身就很有趣,沉默反而比喋喋不休更丰富,更值得回味。”这段话,让我理解了沉默,让我知道了,在不会说的时候,沉默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可是,我们的工作是不允许这样做的,我们做的是服务行业,做的是人与人的工作,沉默,或许会再生活中找到一丝安逸,但是在工作中,却是让我寸步难行,沉默显然不是我应该选择的。

在这本书中,提到了把无谓的胜利让给对方,懂得认输的人很懂说话,所谓的无谓的胜利,让我感触很深,在人与人的交流中,总是存在着争强好胜的行为,但是,你赢了又怎么样呢,在交流中,为了获胜,字字诛心,或许你会得到一时痛快,但是你又会失去多少朋友呢?所以,在交流中,懂得认输或许会让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

换个角度思考可以增加彼此的感情,如果说话的时候换一个角度,换一换位置,想像一下如果处在这件事上的是我,我会期望得到什么样的回答,会希望对方用什么样的语气面对我。多想这一步,结果可能会很不一样。在职场也是这样,同事之间彼此交流,会说话换位思考可以理解为换个角度思考。比如和同事交流,多想想如果我是同事,面对我这样的语气和语句,同事是否能理解,是这样说听着更舒服还是那样说听起来更舒服?是这样说事情容易被解决还是那样说事情容易被解决?这样看起来好像很复杂,但其实只是多了一点思考的时间,而这点思考的时间足以事半功倍。以小见大,以一变百,不光是和同事的交流可以换位思考,在和客户时同理,站在客户的角度上,想想客户需要的是什么,客户生气时,想想客户为什么会生气?只有在认真想过这些之后,再去与客户沟通,势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说话是一种本能,人和人的交流才可以促进发展,学说话是一种修行,在说话中锻炼自己的耐心,智慧和勇气,而会说话更是一门艺术。我知道自己要达到艺术的标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读后感说话之道【篇2】

我认为自己一直以来最大的缺点就是不会说话,这是我选择读这本书的其中一个因素。

在朋友堆、同学堆里面,我总是那个因为说话大咧咧,直肠直肚而无意中伤害了别人的 人。为了摆脱这一大罪名,我曾经也试图通过读这样的书籍来改正自己的缺点,不过收益甚 微。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市面上的书大部分都是抄来抄去,都是教人怎样去做,而不分析 为什么这样去做。所以,我对这样的书从来都只是粗略翻看一下而已。而《蔡康永的说话之 道》是这种类型的书里面我第一本完整读完的。

读这本书的第二个因素是因为鼎鼎大名的作者蔡康永。大家对蔡康永的第一印象可能 来自于他与小 S 以恶搞八卦着称的节目康熙来了。我也一直以为,蔡康永就是那种讲话 很刁钻、跟拍档合作无间的主持人而已。直到开始接触康永的文字,才算开始了解蔡康永这 个传说中知识海量却有点古灵精怪的台湾娱乐天王。对蔡康永留下比较深的印象是在微博上 看到蔡康永的小短文。分别是《康永,给残酷社会的善意短信》和《康永,给未知恋人的爱 情短信》两个系列。就这样短短的数句,触动了无数人的心灵。另外还有他的一些温暖的短 小话语总能触碰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泛起感动涟涟。比如前两天看到他关于对于一个自 己不喜欢的人,却必须笑脸相迎。这是虚伪,还是睿智? 问题的回答。他说:这是教 养,而且人会变化,不喜欢的人不一定会永远都不喜欢,一个笑容有可能让他变成喜欢的 人。这回答顿时让我醍醐灌顶,如一面明镜将向来直言直语的自己还原成自满骄傲的原本 面貌。蔡康永的这些小短文转发量也可谓惊人,几乎我浏览过的好友微博都会有他的文章。

康永的文字引起了心底的共鸣,所以这是我买这本书的初衷。

读后感说话之道【篇3】

对方穿得很丑,我们也要昧着良心称赞漂亮吗?对方煮菜难吃,我们也要昧着良心称赞好吃吗?我大部分时候会建议:是的。因为这事和良心实在没啥关系,却严重影响你的人际关系。别把良心消耗在这么表面的事上,良心没这么廉价,如果真的在乎,用得到良心的地方多的是啊。!

翻看蔡康永的微博,总是会有那么一两段让你醍醐灌顶。最让我醍醐灌顶的恐怕就是这段了。生活中总有人自命清高地不与人同流合污,其实不过是自己羞涩的愚笨固执把自己包裹起来跟外界抗争,可事实就是蔡康永说的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多地方用到良心、灵魂这样的高贵的字眼!

电视上的蔡康永自己都不认可这件事有多么的荣耀,在他看来他不过是大众传播的一个媒介而已,而风光背后的阅历,那看尽世界后淡然面对一切的洒脱和从容都从他的书里体现出来。《LA流浪记》描写了年轻人在未知世界的勇敢与冒险,《有一天啊宝宝》把严肃基本的人生价值观化作了内心所有美好的小感觉,《那些男孩教我的事》告诉了我们爱和怎样去爱,而这本《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一个以说话为职业的人告诉你怎样说话。这也是我觉得实用的一本书!

那些教人说话,教人职场成功的什么的,永远都透着一股虚情假意,世俗功利,大都是空泛的谈论,让我在日常生活中找不到源头,但蔡康永的书却没有一丝这样的味道,因为他讲的不是虚伪谄媚说话之术,而是说话之道:我的说话之道,就是把你放在身上。翻看这本书是轻松和愉悦的,学电影出身的蔡康永太会讲故事了,日常生活中的典型细节被他轻而易举地捉了出来,化身路人甲乙丙丁的凡人故事,每个故事都是日常不会说话的症结所在!

看完这本书,我们才会知道自己因无知和害怕而固守的高姿态是多么的没必要,生活并不是一意孤行撞了南墙不回头,学会抽丝剥茧难道不也是一种智慧吗?蔡康永总是谦虚的,自顾自的述说一些生活感悟。

他的微博数量不多,没有一篇是放狠话,傍明星,晒生活的三俗体,都是隐约的故事和道理,有你很重要,你就是你能拥有的全部这样《写给残酷世界的善意短信》,有享有比拥有更重要这样《写给未知恋人的爱情短信》,有一朵花一直迟疑着要不要开这样《没人在乎的小报道》。

他曾写道你心中的那朵花一定会开的,也许如今我们心中的那朵小花依然没有开,或者开了也依然没有被别人看到,但只要内心有足够好的阳光空气和水,那么一切都是快乐坦然的

读后感说话之道【篇4】

在诚品遇到这本新鲜出炉的《说话之道》,时不时被书中带着幽默却是超级警言的妙语所打动,笑得前仰后合——康永哥的确好功力,把很多深刻的道理讲得很浅显易懂又不失深度,当然还要弯弯的漫画穿插其中才有这样的效果。

在第一本《说话之道》里面,康永哥强调了一个道理:说话就是做人,而这本书则是延伸——把话说好,过更好的日子。开头一段看似轻松的阐述却是血淋淋的鞭笞——我们对外貌在乎的不得了,却极少有人在说话的方面照镜子,殊不知精心打扮能懂的人极少,而无心失言却从未被听众错过。随后有一段就讲得更狠了,我们和别人说话(包括打电话),都是在占用别人的时间——中国人极少会去想,这样占用别人时间有什么不好,而且一定都是尽全力把自己要讲的东西讲完,把别人的时间用到极致,这样好像就赚到了。事实上,喜欢对别人倾诉自己的人,不仅在浪费别人的时间,也是浪费自己的时间,更是消耗自己的人品人脉——这本书后面有一篇说到:倾诉是说给自己听的。如果心里有什么疑惑和不快,请先尽量倾诉给自己,直到自己想明白想清楚。而话说的好会不会是不诚实——当然不是!有没有教养,和诚不诚实,根本是两码事。康永哥引用了一部电影,描述一个没人说谎的小镇如何被谎言颠覆,票房自然不好,因为成年人一听世上竟然有什么“没人说谎的小镇”就会觉得很幼稚——“虽然小时候父母老师会教小孩要诚实,但我们的文化其实是很入世、很世故的文化。我们的价值观里,是没有诚实至高无上的想法。”说话之道并不是在道德之上,也不在道德之下——这根本不在一个维度上,我们不会指责诸葛亮、不会指责如来佛(用五指欺骗孙悟空),更不会指责一位修辞言辞、注意教养的淑女绅士。我们最重要的诚实应该放在人生最重要的位置——用来面对自己的内心,对自己诚实。其实人如果对自己诚实,对他人宽容用心,话自然就会说的好。然而,这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不过世界上美好的事情,没有几样是简单的。譬如说,我们说话要言简意赅,那就需要我们事先练习,在说服别人之前,把自己说服。而粗话更是不能随便说——如果我们本来就是存在感薄弱,那撂狠话只是一个笑话……当然,也有更多的一些技巧——譬如谈吃的,一定四海皆通!等等等等,很多充满智慧的小细节,令人爱不释手,一口气读完却想再细细回味。

“与其花气力去固守那些使你和别人一样的事,还不如花气力去寻找那些能使你不一样的事吧!”这并不是要让我们就只要做和别人“不一样”的事,那其实是一种懒惰的叛逆,逆向的“顺从”。让别人觉得你有趣是很好的,自己觉得自己有趣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此书最后一篇就是——把话说好要靠自己练习,美好成果也由自己享受!“我们通常喜欢把责任推给别人,因为那样比较轻松,水源污染是别人造成的、气候剧变不是我们能控制的、小孩不爱上学要怪老师、瘦不下来怪炸鸡太好吃。但还是有些事,是我们必须交给自己的,除了我们自己,别人能帮的忙,都很有限。比方说,说话这件事。当然还有,你的人生。”

好话说这么多,有机会听听自己的录音,看看自己都说了什么。当然,可以先从自己写的文字开始,这样会稍微不那么残忍。就像书中建议的,有机会找挚友坦白询问,自己说话究竟是什么样子?如果能听到一两句逆耳之言,那还是人生大幸的。

读后感说话之道【篇5】

内容简介:《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蔡康永的第一本实用书,在“说话”多年之后,首次尝试教人“说话”。本书开端康永哥便许下宏愿:这本书会令“本来已经很讨人喜欢的你,在未来变得更讨人喜欢”。全书包括40篇精彩短文,每篇都是让谈话变美的醍醐味,并配以熊宝绘制的令人喷饭的搞笑插画,如同蔡康永的主持风格一样犀利俏皮,饶有情趣。

蔡康永的说话之道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我是有一天看电视节目的时候,偶然听到主持人推荐的这本书,后来就在当当网上购买了。因为觉得自己在说话方面的修炼很不够,如果说有九重功力的话,我也就一重功力的样子,呵呵。以前也看了一些其他类似的书,但总感觉是水中捞月、雾里看花、隔靴搔痒,总是于事无补。所以,很长一段时间,这方面的书我基本上是排斥的。不过,一看到这本书,我就非常喜欢。整本书以两个恋爱中的主人公为主线,以一个个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场景故事开头,比如怎么说话才能让别人帮忙、作为宴会主人怎么做比较合宜、怎么揣摩言外之意等等,进行简单分析后再说明如何做,尤其是结尾部分,作者经常会语不惊人死不休,每次看到最后,我都会哑然失笑^_^,蔡康永真的是把幽默中的智慧发挥到了极致。反正,整本书看下来,就像听作者在说话一样,完全没有说教的味道,而是很享受。By the way,书的字比较大,行距也比较大,所以视力不太好的人阅读起来会比较轻松哦!视力正常的人阅读起来也会觉得眼睛一点都不累!

蔡康永的说话之道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康永说话总是能一针见血~ 而且有他独特的表达方式 不会太拐弯抹角 不会太文艺腔~ 总之是让人能领悟很深~ 康永有时候像领路人 用他的文字带领我们走进真正的自己 反省也好摸索也罢~ 很有乐趣就对了~

读后感说话之道【篇6】

内容简介:本书通过解读孟非在《非诚勿扰》《南京零距离》等节目中的睿智言论和幽默话语,辅以其他富有启发性的精彩谈话案例分析,让您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掌握语言表达的技巧与艺术,谙熟口才与幽默之道,在社交应酬、职场沟通、恋爱婚姻等实战场所潇洒自如。

孟非的说话之道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很喜欢这句关于孟非的评价:“孟非是中国电视荧屏上最世故又最真诚、最能言又最有节制的光头佬。他以主持民生新闻的历练和主持娱乐选秀节目的经验,为《非诚勿扰》设定出既有悬念又不矫情、既多姿多彩又风格清新的尺度感,可模仿,难超越。他能让嘉宾说真话、演自己,也演幻觉。他能与点评人相得益彰,并让后者也精彩纷呈。”颁奖人给出孟非的这番高度的评价,无不说明了孟非作为一名主持人所拥有的价值所在。

孟非的说话之道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他可能是中国电视荧屏上最世故又最真诚、最能言又最有节制的光头佬。他以主持民生新闻的历练和主持娱乐选秀节目的经验,为《非诚勿扰》设定出既有悬念又不矫情、既多姿多彩又风格清新的尺度感,可模仿,难超越。他能让嘉宾说真话,演自己,也演幻觉。他能与点评入相得益彰,并让后者也精彩纷呈。

读后感说话之道【篇7】

《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可以成为一本枕边书,不是催眠,而是一本可以在夜深人静一边品读、回味的好书,也是一本需要多次翻翻得好书。道者,道之所趋,理之所及也。说话之道乃尘世中人在为人处事时的艺术,不是叫你精明,而是让你懂得与人相处时如何让交流变得愉快,像冬天坐在暖炉旁的感觉。我想这就是我理解的书的封面上写的我不在乎说话之术,而是说话之道。我的说话之道,就是把你放在心上的含义吧。

每一次看都觉得很受用,总共四十章都是从日常生活小事入手,引导你了解何为生活中的说话之道。

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很喜欢这样一句话。在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中,你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你就很容易往那个方面发展,或许这叫做心理暗示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有认真思考自己的未来和对未来的规划,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你嘴上哎抱怨,你就成为怨女,有时候我们总喜欢(或者说愿意)将自己置身于一个不幸者的位置,认为我们的不幸是不公平的,但也认为没有动力去做得更好,认为自己的不幸并不是自己所造成的而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为自己的软弱、慵懒、无知辩护。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透过说话,懂得把别人放在心上

对待他人,如何才是真正的为他人着想,不是用一切的礼物就能够做到的,重点是你所为他们做的里面饱含着你的用心。语言是一种很美妙的东西,普通的交流,辩论等等。语言的美妙在于透过它使得两个陌生的生灵慢慢了解对方,理解对方,感受彼此的存在。真正把别人放在心上的人才是懂得说话的人,才是一个优秀的人。人与人之间只有真诚以待,才能创造世界最美丽的东西,那就是感情,在这个原本冷漠的时代,心中有一份慰藉,一份安宁。

这本书看起来很舒服,没有那些乏味的陈述和说教,通过故事和通俗幽默的语言,用心娓娓道来。康永哥懂得什么才是人与人之间真正需要的,或许我的读后感很普通,很粗糙,但是一本好书,应该亲自去品读才能够理解其中的含义。

「必备」我的母亲读后感1000字精选


人的一生会读无数的书,总有那么几本让我们印象深刻,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时候就需要读后感来一吐为快。怎么把作品的读后感写得特别呢?根据你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精心整理了我的母亲读后感,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我的母亲读后感(篇1)

我们的母亲使我们生命中的第一位老师,通过读胡适先生的《我的母亲》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作者的母亲对作者所付出的爱。

文章塑造了一个伟大的人物,也就是作者的母亲。儿子自小身体弱,这位母亲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一个有用之人,便从小就开始用不同的教育方法,作者的母亲23岁就当了寡妇。自此她便也扛上了严父的职责,并把作者教育成一个有用之才。作者的母亲是坚强的,母亲共有三个儿子,作者是最小的一个也是最有才的一个。大哥不争气,家全靠二哥在外经营调度挣得钱来维持。两个嫂嫂生气的时候母亲只好装作没有听见或者悄悄作出门到邻度嫂家去闲谈。如果母亲实在是人到实在不可忍受的时候,他也有它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是,她就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他从不骂任何人。只苦自己命苦,留不住丈夫来照管她。这一串事情说明了作者的母亲的仁慈和温和。作者在14岁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的母亲。作者在这社会中生活这么多年不禁又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对自己的爱。作者的每一句话都无不显示着自己对母亲的思念与敬爱之情。当然我们的母亲也是这样的,母爱是日常的是琐碎的。母亲更接近于生活的实质和人的本性。

我的母亲读后感(篇2)

太阳的光辉普照着大地,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阵阵瓜果成熟的芳香。走进重阳,赏菊、登高、插茱萸,把今年炎热夏天带来的烦躁冲散了不少。天高云淡,只希望我的母亲可以过得舒服一点。

————题记

父亲离开我们好些年了,留下半身不遂的我的母亲与雇请的阿姨守着老家中的房子。偶尔得空把我的母亲接到富阳小住几天,也是住在哥哥姐姐家中,一般住的时间都不会很长,老人心里放不下家中的一切,放不下父亲,总觉得离开久了,会与父亲失去了联系。再说,兄弟姐妹五人平时工作都挺忙,我的母亲还是觉得回老家与村里的同龄人家长里短来得称心。

明天又是一年一度的重阳节,虽然这个节日对我的母亲来说不是很特别,但今年的重阳节刚好赶在星期天,所以她也会有所期盼,因为平时的双休日,我们兄弟姐妹五家子都会不约而同地前往探视,这成了她每周的特殊期待。

每当双休日回家,车停家门口的一霎间,映入眼前的总是缩在藤椅里我的母亲弱弱的身影,旁边放着一成不变的拐杖。据阿姨说,一到双休日,不管刮风下雨,我的母亲总会早早地坐在门口,眼睛盯着村中唯一的那条道路,尽管右眼由于患严重的眼疾已经失明,左眼受到影响只能模糊地看到前方5米左右的物体,但这总也挡不住她的思儿心切。

有时候打个电话,告之我的母亲双休日单位加班,回家不能成行。听着我的母亲嘴里的唠叨,要以工作为重,照顾好小家庭,但言辞间的失落让人听起来鼻子发酸。老人的心里,矛盾永远充彻,即希望儿女绕膝,又希望儿女出息,但要想出息不可能永远绕膝。

我的母亲的胃口不是很好,年纪大了,想吃的东西不多,做子女的永远也甭想抓住她的胃。再想吃的东西她也不会说出口,为的是替儿女省下那一丁点儿钱。带儿子回家时,她反而想方设法地拿些好吃的零食讨好她的孙子。临到每年开学时,总会塞上一些钱,鼓励她的孙子要好好读书,还每次把孙儿的学习成绩当作她与同龄老人“炫耀”的话题。

年轻时的我的母亲很能干。哪怕最艰苦的岁月也总会把家把持的井井有条,没让我们一大家子受更多的苦。年老的我的母亲很“话唠”,搬起椅子坐在她身边,听着她永远说不完的“新闻”,不觉产生了时光倒流的错觉。夏天感觉身心疲惫时,竞然还能在我的母亲的话题中酣然入睡。反正,不管你听与不听,我的母亲总会以她的思维,用她一成不变的语速给你叙述着以前的故事和村里发生的大事小事,仅管有的事说了不止一遍,但佩服的是我的母亲叙事的本领,一件事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讲起来字数都相差不已。

说到记忆力,不得不再说一下我的母亲。全家十几口人,再算上重要的亲戚朋友,少说也有三四十位,无论是谁的.手机号码,只要她需要,总能脱口而出。每每听到她一个个地报着电话号码,我们既高兴又心疼——她记住的并不仅仅是几个数字,更有对儿女和亲人们的深深牵挂和眷恋。对这一点,我们兄弟姐妹自叹弗如,同时也暗自庆幸,老人能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去记忆一些东西,总会缓解她们更快地老去。

九九重阳,关爱久久。明天的重阳节,不管出现任何情况,有多大的工作任务,我将毫不犹豫地抛下,带上妻儿,早早地奔回老家,看望生我养我至今还依依牵挂我们的老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读后感(篇3)

人世间,有种伟大的爱,叫母爱;有位伟大的人,叫母亲。《我的母亲》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启迪我很多,让我爱益非浅,它描述了位母亲对儿子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尽管生活艰辛,母亲却很坚强,给儿子鼓励,坚信儿子是个好男儿。特别在残酷的战争面前,不断地给儿子勇气,在离开人世前,写了250封信,托友人给儿子寄去,鼓舞着儿子去战争,去胜利。

它把母亲对孩子的爱表现得琳漓致尽,顿时,这位母亲不再是平凡的母亲,而是伟大的母亲。说到母亲,我联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是位家庭主妇,总是在不停地忙家务,和别的普通妈妈样,她很平凡,但她对我的关心照顾已不是个普通母亲能做到的。记得有次夜里,我莫名其妙地开始咳嗽,而且好象不知疲倦似的。就这样,我咳咳睡睡,折腾得我直喊:我难受,睡不着……妈妈在旁转悠,可就是没有办法,恨不得她帮我咳嗽,让我好好睡觉。那时,才是午夜。妈妈转了转离开了我,只听得“砰”的声门响,。

我心中那个怨啊,为什么不陪在我身边?等了好长时间,我忍不住也走出了房间,却看到厨房里灯火明亮,妈妈正低头弯腰使劲在那刷着什么。我忍住坷,轻轻走过去看,原来在刷枇杷叶子,我下子明白了,眼泪只打转……母爱、母爱、什么是母爱?不定要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生活中的小事中到处都有母爱,温暖人心。请记住个人,位伟大的人——你的母亲。

读了《新语文读本》中的《我的母亲》这篇文章,我觉得其中的奶妈是无比可敬。

《我的母亲》大体内容是:虽然奶妈不是“我”的亲生母亲,但却像亲生母亲样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因为她知道无母亲的孩子的凄凉,所以她总是护着“我”。她不识字,却经常督促“我”勤奋读书。当考完试,得了好分数时,她为“我”快活,得了坏分数时,变愀然不乐,要“我”记住它盼望“我”用功读书的话。后来“我”大学毕业,但抗日战争时,她却没有及时逃出,从此便再无消息。

这位母亲虽然是“我”的奶妈,但是,她却是有时和蔼,有时严厉,盼望“我”用功读书的好母亲。他和故事中的继母有着天壤之别,你看,灰姑娘的继母、白雪公公主的继母,都是狠毒的人,而“我”的奶妈却是善良的人。她将“我”送进了上海,让“我”在那儿念大学。“我”早已把她当做母亲看待,而她更是全身心的照顾“我”,给“我”母亲般的爱。

这篇文章使我想起了2008年5悦12日的汶川大地震。当时救援人员发现了位已经去世的英雄母亲,她身下还有个婴儿。显然,她是为了保护孩子而被砸死的。母爱是温暖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她会因为你而牺牲自己。

每次看到这篇文章,想到这些,我感到奶妈是无比的可敬和可怜。

我的母亲读后感(篇4)

哲人说,母爱是最无私、最珍贵的爱!

诗人说,母爱是最动人、最伟大的爱!

笔者说,母爱是最勇敢、最无畏的爱!

在胡适的《我的母亲》中,他的母亲从小就变成了寡妇,不仅要管教自己的儿子,还要照管他那死去的丈夫所留下来的,自己还要大的“孩子”。

在这重重的困难、劳累,痛苦中母亲仍然让胡适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她的宽容,她的善良,她的坚强,她的刚气。

这使我不禁想到了我的母亲。她与所有的母亲一样,不仅给予我伟大的生命,还付出了她所剩下的所有时间与精力。我,在他那无微不至但又默默无声的关心下快速的成长。

她与胡适的母亲一样,对我十分的严厉,她在别人面前是一位伟大的医生,她显得那么坚强,一切事情不管有多大困难,她也能很好的完整。但是,她对于我,却显得那么软弱。

记得,一次爷爷做手术,住院了,我们一起去看望他。爷爷得的是一种会传给下一代的眼病,这种眼病很可能会在年近花甲的时候双目失明。在看望的同时,也陪同这爷爷去检查眼睛。

“医生,也给我的女儿也检查一下吧?他爷爷这个病会传染,不知她的眼睛会不会有这种玻”母亲对医生说。“快,过来,你也让医生来看看!”母亲带着奇怪的微笑把我拉向了医生,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微笑呢?好像隐藏着极大的不情愿,与极大的焦急与担心。

我把头移到了机器前,一束微弱的光毫无阻挡的摄入了我的眼睛,使我感到特别刺眼,我不断的把自己的目光从那光上移开,这使的医生不断的提醒我:“盯着这束光看。”这时我突然感觉的了一种奇怪的安静。你们肯定会问,医生这么唠叨,怎么还会安静呢?不,是因为母亲,她一句话也没说。要是在平时,她早就插嘴了,为什么呢?我向母亲瞥了一眼,发现母亲像木头一般站在旁边,她的神情显示出很不安,仿佛头顶上有一块被细线绑住的大石头,一动就会掉下来。

终于检查完毕了,母亲急急忙忙走向前问:“怎么样医生?她的眼睛不会有事吧?”

“当然没事,仅仅是有点近视罢了!”

“那就好!”母亲异常轻松的说。

走出医院,母亲竟对我说:“从你刚出生起,我就开始担心你有与你爷爷一样的病,但是我一直都不敢带你去看,你知道吗,刚才妈妈就好像站在法庭上等待判刑一样,不过,幸好现在是无罪释放。”

我惊奇极了,没有想到母亲竟如此为我担心。

接着母亲踮起脚尖抚摸我的脑袋,我都已经比他高了。我拉过母亲的手,那双圆润有力的手,那双为我洗过无数尿布的手,那双为我做了很多可口饭菜的手,早已失去了光泽,布满沟沟壑壑的道道裂痕。我们的手握在一起我能感觉到母亲的温暖传递给我,我的手是饱满的青春的充满活力的手。看母亲的手,我知道我是她生命与希望的延续……

我缠绵的情思在这伟大的爱中不断的盘旋,这使我感到了无比的幸福,美好!

我的母亲读后感(篇5)

在序中,朱光潜明确地指出,青年为国家社会的生力军,如果不从根本上培养能力,凡是近视,贪肤浅的近利,一位袭蹈时下陋习,结果纵不至于“一蟹不如一蟹”,亦只是一蟹仍如一蟹而已,国家社会还有什么希望可说?

朱光潜的言辞犀利,但却说明了青年人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青年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但为什么朱光潜会提出“一蟹不如一蟹”和“一蟹仍如一蟹”的说法呢?难道不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吗?

在如此快节奏的社会中,青年人需牢记自己的使命,勤学苦练,用长远的目光看未来,不能够只顾眼前的小利益,不能像愚公移山里的智叟一样没有长远眼光。如果连青年人也没有这样的思想觉悟,那不正印证了朱光潜的话了吗?

朱光潜对朋友写下的十二封信中,都能看出作者是一个终身愿与青年为友的人。在第五封信"谈十字街头"中,作者提出“习俗是守旧的,而社会则需实施翻新,才能增长滋大,所以习俗有时时打破的必要。"青年人需要创新来推进时代的发展,若墨守成规,那便止步不前。社会的发展需要驱动力,就如门锁在生锈时也需加一些润滑油。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科学上,每一条道路都应该走一走。发现一条走不通的道路,就是对于科学的一大贡献。”我认为我们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一切静态的事物,那么一切都将是可变的,可以富有创造的。如果永远不愿意跨出那第一步,那么一切都是纸上谈兵。

在第七封“谈升学与选课”的信中,“至少在大学头一二年中,你须得尽力多选功课,所谓多选功课,自然也有一个限制,贪多而不务得,也是一种毛病。我是说,在您的精力时间可能范围以内,你须极力求多方面的发展。”选课这一个话题与我们息息相关。我认为大学生在选课时应该选自己感兴趣的功课,这样才能发挥自己的所长。每次在选课前,我都会十分谨慎和纠结。我考虑的是机会成本如何最大化。课程种类繁多,深思慎取才是上策。但具体的方法还得根据不同的人,我不敢胡乱指点。

在第十二封“谈人生与我”的信中引用了《无言之美》:我们所居的世界是最完美的,就因为它是最不完美的。这话表面看来,不通已极。但是实含有至理。假如世界是完美的,人类所过的生活--比好一点,是神仙的生活,比坏一点,就是猪的生活--便呆板单调已极,因为倘若件件事都尽美尽善了,自然没有希望发生,更没有努力奋斗的必要。人生最可乐的就是活动所生的感觉,就是奋斗成功而得的'快慰。世界既完美,我们如何能尝创造成功的快慰?这个世界之所以美满,就在有缺陷,就在有希望的机会,有想象的田地。换句话说,世界有缺陷,可能性才大。“我认为拼搏努力的人生才能给我们带来无尽的欢乐,呆板无趣的生活与机器人的麻木的工作又有什么区别呢?反反复复的,同样的工作只会让我们觉得枯燥乏味,也会拉低工作效率。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同,每个人在岔路口的选择也是不同的,虽没有作者想的那么深远,却只知自己的人生需要自己去走,它只是属于你自己的。为了不留遗憾,我愿用自己的努力奋斗换取那快慰。

我的母亲读后感(篇6)

《我的母亲》是篇叫人落泪的挚情之作,这篇文章让我很受感动。文章作者老舍主要记述“我”的父亲去世以后,母亲非常辛苦,整天都为人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父亲的姐姐与我们住在起,她脾气很坏,常常欺负母亲,母亲却任劳任怨。而姑姑死时,母亲分钱也没有分到。日本鬼子进城搜家,母亲点儿也不害怕,却坚强地护着“我”。母亲在“我”出国的'时候病死了。文章以“心痛!心痛!”结尾,让读者们落泪。作者怎么能不心痛呢?

文章通过记叙母亲生的身世、经历、性格及遭遇,表达了作者对自己母亲的无限敬爱和无以报答母亲恩情的愧疚之情,也塑造了位有着典型东方女性性格特征的平凡而伟岸的母亲形象。首先,这篇文章多处运用了刻画人物的写法,使母亲的形象活灵活现.此文章能感动我,是因为文中列举了老舍母亲的生前往事.没有普希金的波澜壮阔,也没有文多的特殊见解.有的,只是对母亲颗真切的心.

母亲非常穷苦,但她还要养着自己的儿女,她整天为人们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从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母亲的辛苦。天天为人们洗服装,母亲为了什么?母亲为了儿女的生活,甘愿受苦,这是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

母爱是滂沱大雨中的把雨伞;母爱是刺骨寒风中的碗热汤;母爱是双粗糙的大手;母爱是个甜甜的微笑;母爱是份牵挂;母爱是…….

老舍曾经说:“我对切人和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定的宗旨和基本法则,什么事都可以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母亲教会了老舍做人,教会了他劳动。

而在些文章中的母亲对儿女的爱又何尝不是呢?她们愿意为儿女奉献自己的切,由小看来,可比做芝麻;由大看来,可比做天地。她们无论多么苦多么累也不想让孩子受点伤害。而更多的是从母亲的为人处事中无形的给了儿女种很好的教育。俗话说“有其母,必有其子。”在老舍,朱德,胡适的手中都曾撰写过《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母亲对其都有影响,正是有了他们的母亲才有了这三位名人的成就。正如是“母亲,其实在凡俗的生活中正是以些细微的小事来震撼我们的心灵。”

母爱如水,母亲是源,无论你奔腾到哪里,身上流淌的,依然是不尽的源头之水;心里念着的,永远有对母亲的感激,母亲直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沐浴在母爱中的我们真正了解自己的母亲吗?母爱是如此的深沉而不张扬,平凡得让人熟视无睹,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对这些,母亲当然毫无怨言,可对我们来说,没有体验到母爱应该是多大的不幸呀!我们丢失了比金子还珍贵的东西!

我的母亲读后感(篇7)

平实的语言,朴素明净,把母亲的性格刻画得入木三分:“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催我去上早学”。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中国,女性的地位极低。更何况胡适之母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主妇,她身为寡妇又兼后母后婆,除了巴望亲生儿子“踏上”他“老子”的脚步外,还企盼什么?所以“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对于非己所生的儿子、女儿,母亲则“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母亲忍辱负重的痛苦形象,只通过这平淡的叙述,便跃然纸上,并在读者心中碰出同情的音响。没有华丽词藻的堆砌。对母之爱倒显得深沉而质朴。

其实,平实的风格来源于作者的真情实感。因此任何虚情假义、矫揉造作都不会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通读全篇,我们能够感到胡适对母亲的深深爱意。胡适作为书香门第的后代,在幼年时期接受的便是论述传统儒家忠孝仁爱的伦理教育,以后又从朱子《小学》中,学会了“勤谨合缓”,因而对于母亲的不易,便理解得更深、更切,所以说除了家乡“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当然,对于自己的母亲,也就爱得更深。“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爱母之情,敬母之意,透过字里行间,强烈涌现出来。感情之真、之纯,动人心弦。

我的母亲 是老舍回忆他母亲所写的一篇记叙文。全文通过对母亲一生经历往事的回忆,塑造了母亲的形象,突出表现了母亲勤劳刻苦、善良宽容、乐于助人、意志坚强等性格与伟大无私的母爱,以及母亲的人格力量对作者思想性格形成的深刻影响。而文章的最后一句:“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更是以简朴的语句,表现出作者欲言又止,又难以尽述的追悔内疚之情和无从说起,又没齿难忘的养育教诲之恩。作者在文章中叙述了母亲生活中的一些片段,如“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这些都说明了母亲软而硬的个性,而母亲的这种个性又深深的影响到了作者,使得作者拥有了“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与下文的“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相照应。“失去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这是作者经七七卢沟桥事变后,从济南逃到西南对思母的那种复杂心情。也许我们都不曾体会过,也不曾知晓过,但作者却觉得很痛苦,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会比思乡情,念母情更来得强烈了。作者把自己比喻成失去了根的花,是怕当每次收到家信的时候,就会有不详的消息从中渗露出来。有母亲的人,心是安定的。作者又何尝不想这样呢?“我疑惑,我怕”。疑惑为什么在一年的家信中都找不到关于母亲起居的情况,怕母亲早以有不策,只是作者不想捅破,捅破那层似窗纸一样的念母之情。但噩耗还是传来,原来母亲已经去世有一年了。作者最后也只剩下内疚而又惋惜不已的哀痛,只能以“心痛!心痛!”来结束全文。作者在叙写个人生活经历和一些感受很深的事情时,把深沉的感情寄寓在平实简朴的语言中,读来亲切,令人动情。而最后那句“心痛!心痛!”更是被人们视为经典。我们又何尝不能拿来借鉴呢?

看完了《母亲的心》后,我根本不知道可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赞美这本书,觉得自己的赞美难以表达这本书内容之美好、意义之深远于万一。我深信,只有能力+社会责任心才能创造幸福。也只有为社会带来幸福的人,才有自身心灵的.幸福。“母亲”的伟大正在于她为社会谋求幸福的心灵。

不是母爱不够伟大,所以我看完这篇文章想起的不是妈妈,只是有些爱更超脱了这些吧。若说母爱是伟大的,我倒有一丁点儿觉得这是母亲多少有的天性。可是隔了一辈的人,对待自己的外孙女甚于孙子还亲上加亲,那超过伟大的又是些什么呢?至少在我这未成年的心里,已然是不朽的了。

我从小就和姥姥住在一起。那时爸爸妈妈忙于工作,三天两头就是值班加班,在我开始记事的印象里,就很少有他俩的鲜活事例。姥姥不一样。记得小时候特别喜欢跟着姥姥,穿着她亲手做的大摆裤,紧紧拽着她的手,去逛这逛那。姥姥也没有多要求我什么,只是让我跟着她,给我买下所有我要的东西,告诉我什么是《西游记》,什么是加减乘除运算,怎么踢毽子、跳绳……现在记起来,那时的我绝对不超过五岁,对姥姥惟命是从。

那时真觉得姥姥太厉害了,也那么会画画哄我笑;我学琴的时候,她曾经陪我一起取过一段时间,后来,她竟然自己也能用僵硬的手指在键盘上摸索出了她很喜欢的一首民歌;她还很喜欢给我讲新闻,激起我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我甚至认为她什么都知道,更是崇拜了。还有一次我“一口气”病了快一个月不能上学,姥姥居然也就背着我快一个月到奶奶家的干休所(那时我浑然不知姥姥骨质增生疼得厉害)。

再再后来,我长大了,搬离了原来那六十几平米的小破房,住进了现在的高楼。

我渐渐开始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尽管她的床上仍是放好为我预留的枕头、被子;我不再让她碰我的琴,觉得她玩琴实在可笑;我更不喜欢再听她讲人生道理、时事新闻,只觉得她罗嗦得很,每次只是“嗯嗯,够了,知道了”应付她。我甚至开始讨厌她做的饭了,总是新菜隔夜菜混在一起煮……每每我厌烦姥姥了,就开始“撒野”,扔鞋子,砸琴键,摔门……每每这样的时候,姥姥从不在我或爸妈的面前说我什么。直至有一次我又“撒完野”推门进她房间拿东西,才看见她躲在厕所里拿着毛巾不断地擦着眼泪,由于抽泣的缘故,断断续续地自言自语:“唉,变了变了,白疼她了,还是自己回破房子住好了,()成天都快给她当保姆,我图什么好处了?”

但是这样的“撒野”我一直到姥姥离开厦门前才停下来,我又开始感觉到自己是多么地依赖姥姥啊!在机场地时候,我紧紧抱住了她,我没有哭,硬忍了下来,因为我不想再让姥姥为我担心了。姥姥离开以后,我很自由,有了更多自主的空间,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几次姥姥打长途回来,张口就是:“雨雨啊,姥姥今天给你买了……”刚听到这儿,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想着几句久久不敢告诉姥姥的话:早些回来吧姥姥,看不见你我心里有多不踏实呢!

刚看了《我的母亲》这本书,渐渐地,我就被书中描述的清冽峻美的俄罗斯风光所投入,更为一颗无私无畏、果敢坚强的母亲的心所折服。就这样,我陶醉着、感叹着进入了一种会意忘文的阅读境界。这也许就是所说的大象无形,大音稀声吧!这个形被译者通情达意的词藻融入了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万千气象中;这个声被译者用轻灵洒脱的文字弹奏进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进行曲中。

看完了《母亲的心》这本书后,我根本不知道可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赞美这本书,觉得自己的赞美难以表达这本书内容之美好、意义之深远于万一。我深信,只有能力+社会责任心才能创造幸福。也只有为社会带来幸福的人,才有自身心灵的幸福。“母亲”的伟大正在于她为社会谋求幸福的心灵。

我的母亲读后感(篇8)

母爱,性命的维护神!母爱,生命的绿洲!母爱,己种之中最为纯粹,最为永恒的爱世间最伟大,最无私的爱。说它无私,是由于母亲替了儿父能够不惜免何代价,付诞生命皆在所不惜;说它伟大是果为母亲不惜所有代价为的只是让咱们能生涯的更恶……

在我小小的心灵世界中,妈妈就像残暴的阳光暖暧着我的口她永遥都是那么的伟大无私。

记得在一个风雨接添的夜晚,5岁的我感冒领着高烧,不巧爸爸又没差了,妈妈急得得谦头大汗,一会儿给我用炭毛巾敷头,一会儿给我迎红启水,为了让我更速赖起来,她晚饭也没瞅上吃,冒着滂沱大雨一手打着伞吃力地向着我返医院跑去,应把我腹到病院时身材瘦小的妈妈未是半身湿透,脸上滴下来的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她瞻不上揩一把脸就赶快违着我往找医生。该听到医生说烧得很历害必需要打针时,我被吓得哇哇大泣讫来,可以感到到妈妈过后很着急担忧。但她还是摸着我的头,关心地说:“我晓得注射有点痛,但是打完针就会佳得钝,就不会好受了,我的宝宝是世上最英勇的宝宝,不会怕这一点点疼的对吗?”我固然怕疼,但是在妈妈的激励下,我还是大胆地依照护士阿姨说的干了,只不功仍是忍不住露着泪对护士阿姨说:“阿姨有感吧 ,我不怕疼!不外你必定要微微地击啊!”弄得边上的医生都啼了。

打了针拿了药妈妈又艰苦地背着我赶归野,每走一步都是那么艰巨吃力,可是当我对妈妈说我大家下来走时,她却说她一点也不乏。兴许妈妈的爱心激动了老地爷,雨慢慢小了。一到家顾不上换下湿衣服跟劳动,妈妈连忙服伺我吃药。吃完药后,妈妈给我煮了我最爱吃的兔肉汤,而她本人却一心也不肯吃,等到我高烧匆匆退去时,她的脸上才有了笑颜,在妈妈的撼蓝曲声中,我入进甜甜的梦臭,深夜醒来却发明妈妈竟始终守着我累得趴在我的床前睡着了。

母亲伟大!母爱忘我!我很想大声地对妈妈说声:“我爱你!妈妈!”然而望着睡着的妈妈这弛疲惫的脸我把到嘴边的话发了伏去。这就是我的母亲巨大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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