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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最新唐诗三百首读后感1000字。

阅读,提高我们的能力,提高我们的眼界,增加我们的知识储备,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书中人物所折怀。在读书后会有很多想法,不断地涌现在眼前,这就是即将要写的读后感。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最新唐诗三百首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唐诗三百首读后感(篇1)

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语文教育专家顾振彪主编的《唐诗三百首》是教育部语文课标准编写,青少年必读的100部中外名著。

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唐诗三百首》作为一部流传很广的唐诗总集,是中国诗歌发展的黄金时代的缩影和见证。唐诗取材丰富,体式多样,格调高雅,所以我很喜欢读唐诗。

《唐诗三百首》有几首诗令我念念不忘。

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意思是说“慈母用干枯的手拿着针线,颤抖地为将远行的儿子缝补着冬衣。母亲一针一线仔细地缝补着,心想着孩儿这次远行将迟迟不会回来。正像小草难以报答阳光一样,儿子又怎能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游子吟》是一首歌颂母爱的诗,诗中真切地赞美了伟大的母爱。诗篇开头两句,所写的人是母与子,然而却点出了母子相依为命的骨肉之情;中间两句集中写慈母的动作,表现了母亲对儿子的牵挂不舍之情。虽无言语,虽无泪水,却表现出浓浓的母子情深,扣人心弦,催人泪下;最后两句是前四句的升华,以形象的比喻,寄托赤子内心对母爱的感激。全诗语言朴实无华,无巧琢雕饰,于清新流畅的语言中,饱含着浓郁的诗味,情真意切,千百年来拨动多少读者的心弦,引起万千游子的共鸣。

其外,讽喻诗《古从军行》、送别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田园风光诗《过故人庄》也是我爱读的诗篇。

《唐诗三百首》真是一本好书。

最新唐诗三百首读后感(篇2)

《唐诗三百首》读书报告

我非常喜欢唐诗,从小学第一次接触此类的课文,我就极感兴趣,并试着模

仿古人写几句不成熟的诗句,就是这么爱好。今天能借到这么一本《唐诗三百首》,

真的很珍惜它。读了之后感想颇多,并且使我更加喜欢唐诗了。

每一首诗出自不同诗人的笔下,都在述说着诗人内心的故事,或者承载着诗

人的无限感情,又或者是对现实生活的不良风尚严厉的批判。通过短短的一首唐

诗,我可以看到诗人的喜怒哀乐,可以体会诗人内心的各种感情,还可以学习各

样深刻的道理。唐诗对我最大的益处就是陶冶我的情操,平静我浮躁的心,使我

成长,使我成熟。

下面与大家分享一首李白的诗:

渡荆门送别——李白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这首诗是李白出署时所作。他这次出署,由水路乘船远行,经巴渝,出三峡,

直向荆门山之外驶去,目的是到湖北、湖南一带楚国故地游览。“渡远荆门外,

来从楚国游”,指的就是这一壮游。这时候的青年诗人,兴致勃勃,坐在船上沿

途纵情观赏巫山两岸高耸云霄的峻岭,一路看来,眼前景色逐渐变化,船过荆门

一带,已是平原旷野,视域顿然开阔,别是一番景色: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前句形象的描绘了船出三峡、渡江荆门山后长江两岸的特有景色:山逐渐消失了,眼前是一望无际的低平的原野。它好比用电影镜头摄下的一组活动画面,给人以

流动感与空间感将静止的山岭摹状出活动的趋向来。

“江入大荒流”,写出江水奔腾直泻的气势,从荆门往远处望去,仿佛流入

荒漠辽远的原野,显得天空寥廓,境界高远。后句著一“入”字,力透纸背,用

语贴切。景重蕴藏着诗人喜悦开朗的心情和青春的蓬勃朝气。

写完山势与流水,诗人又以移步换景手法,从不同角度描绘长江的近景与远

景: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长江流过荆门以下,河道迂曲,流速减缓。晚上,江面平静时,俯视月亮在

水中的倒影,好像天上飞来一面明镜似的;日间,仰望天空,云彩兴起,变幻

无穷,结成了海市蜃楼般的奇景。这正是从荆门一带广阔平原的高空中和平静的

江面上所观赏到的奇妙美景。这一联以水中月明如圆镜反衬江水的平静,以以天

上云彩构成海市蜃楼衬托江岸的辽阔,天空的高远,艺术效果十分强烈。颔颈两

联,把生活在蜀中的人,初次出峡,见到广大平原时的新鲜感受极其真切的写了

出来。李白在欣赏荆门一带风光的时候,面对那流经故乡的滔滔江水,不禁起了

思乡之情: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诗人从“五岁送六甲”起,直至二十五岁远渡荆门,异象在四川生活,读书

于戴天山上,游览峨眉,隐居青山,对蜀中的山山水水怀有深挚的感情,江水流

过的蜀地也就是曾经养育过他的故乡,初次离别,他怎能不无限留恋,依依难舍

呢?但诗人不说自己思念故乡,而说故乡之水恋恋不舍地一路送我远行,怀着深

情厚谊,万里送行舟,从对面写来,越发显出自己思乡之情。诗以浓重的怀念惜别之情结尾,言有尽而情无穷。诗题中的“送别”应是告别故乡而不是送别朋友,诗中并无送别朋友的离情别绪。

这首诗意境高远,风格雄健,形象奇伟,想象瑰丽。“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写得逼真如画,有如一副长江三峡渡荆门长轴山水图,成为脍炙人口的佳句。如果说优秀的山水画“咫尺应须论万里”,那么这首形象壮美瑰伟的五律也可以说能以小见大,以一当十,容量丰富,包涵长江中游数万里山势与水流的景色,具有高度集中的艺术概括力。

最新唐诗三百首读后感(篇3)

读《唐诗三百首》时,我心情时而愉快,时而伤感。在这几百首诗中,我最喜欢的两首诗分别是《游子吟》和《登鹳雀楼》。

《游子吟》是孟郊写的一首古诗。每读一次,我的脑海中都会想起这样一幅画面:在房子里,慈祥的母亲为马上就要远行的孩子缝制身上的衣服,母亲在孩子远行的最后一刻时,还在阴暗的房子里,密密地缝制衣服,她怕的就是儿子回来得晚,衣服破损。母亲的担忧和牵挂让我伤感。

仅仅是这样吗?我们的学习用品,我们吃的穿的,我们的一切全部都是母亲给的,可母亲从来都不求回报,母亲真的是太伟大了。所以我们无论在哪里,都要谨记“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首朴实无华的古诗,让我们知道了母爱的伟大。

读王之涣写的《登鹳雀楼》时,我仿佛和诗人一块登上高楼观赏着美景,让人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愉悦感。诗句中的千古名句“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让我明白了一个小道理:要想望得远,就要站在高处。学习也是一样的,只要不断积累知识,好好学习,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才有助于解决学习上的困难。

读《唐诗三百首》的过程中,我会伤感,会愉悦。唐诗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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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1000字通用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此时将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写成读后感不失为一种好选择。你想知道如何才能提升自己的读后感质量吗?栏目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篇1)

对自然的仰慕,对英雄的壮举,对友人的思念。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所以只好借《唐诗三百首》中的诗句来代替我那无法形容的诗句。让我们一起吟诵并感悟唐诗三百首吧。

山水之气

轻轻地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摩诘一起畅游在山水之间,一轮皎洁娇美的圆月在松枝间穿拂,如水的山间软泥上缥缈着点点精巧的光斑,如碎碎的宝石镶嵌在大山的锦缎上,自然而不虚浮,淳朴而不媚俗。一沵清泉静静地流淌,柔柔地穿梭在林间,不时地撞击在石壁上,蜿蜒成圈圈涟漪,美好诗意地荡漾开来。在溪畔的静夜中氤氲成心中淡淡的思绪。

思念之情

缓缓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勃一起沉浸在友人的思念之中。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是他的祝愿,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他的心声,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是他的思念,那对朋友的思念,那对朋友的不舍,在长河中聚集在一起,永远乐会消逝。

人生之挫

静静翻开《唐诗三百首》,和李白一起面对人生挫折。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是他的挫折,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是他的感叹,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他的信念。那缕坚贞的信念,是他的心中留下了永远的烙印。

《唐诗三百首》让我欣赏如此温柔的山水之气,美哉!

《唐诗三百首》让我感觉到朋友之间浓浓的友情,幸哉!

《唐诗三百首》让我体味如此伟大的人生之挫,妙哉!

沏一杯菊花茶,捧着唐诗三百首,窗外有阳光照过窗帘,蓦然回首,细细欣赏那温柔的山水之气,感受那浓浓的思念之情,体味那伟大的人生之挫,倏然,忘记了今夕今日。

我读《唐诗三百首》,我看人生三千景,我悟世间人世情,我体世间人之挫

苏州市草桥中学初一:罗慈航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篇2)

小时候听到这么一句话,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唐诗代表了中国诗歌的最高成就,既是中国几千年文化千锤百炼的不朽硕果,更是愉悦我们精神世界的不可或缺的文化源泉。唐诗对于现代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上至鬓鬓老者,下到黄发孩提,基本都能达到耳熟能详的境界。《唐诗三百首》有很多版本,但其内容都是包罗万象,尽涵人生百态,世间冷暖,品味一首首唐诗,我们彷佛进入了一个浩瀚无边的天地,不断领略着人生的真谛,我们本一贫如洗的精神世界不断接受着冲击,在洗礼中得到充实。

读《唐诗三百首》里的每一首诗,彷佛都是在阅读一个个生动活泼的故事,从充满诗情画意的字里行间里我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朋友情、母子情、思乡情、爱国情以及郁郁不得志的无奈亦或是豪情壮志的抒怀。下面摘录一些人们朗朗上口的语句回味一番。

朋友情。每每读到李白的《赠汪伦》,我的内心都会被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那种天真自然,全无矫饰的朋友情谊所触及,朋友间的离别虽苦,但有了你依依不舍的送别,有了你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劝慰,我一定会怀揣着这份深情厚意,昂首前行,虽有丝丝不舍,但内心不在茫然。正是书中的教导,使我明白: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之情是多么难能可贵,而自己触手可及朋友是多么值得珍惜。

母子情。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每每读到孟郊的《游子吟》时,我会自然而然地想起自己的母亲,都会为伟大的母爱所触及心灵,在妈妈给你打点的行装里,在妈妈给你的电话中,充满着妈妈多少揪心的泪、多少美好的祝福。回想一下,我们从呱呱坠地到蹒跚学步,从茁壮成长到成家立业,哪一刻哪一时都离不开母亲的哺育、照料和叮嘱。当我们生病时,她日日夜夜,精心守候,求医问药,忧心如焚;当我们犯错时,她苦口婆心,谆谆教诲,不厌其烦,深怕我们受到一丁点委屈。随着我们不食不语,母亲也懒言少饭。而我们的每一点小小的进步都会令母亲眉舒目展、喜形于色。再想一想,就算不懂事的我们顶撞过她、伤害过她,而母亲对我们的爱始终不变。正是书中的教导,使我铭记:要做一个孝顺的儿子,一个懂事的儿子回报母亲和所有亲人的大爱。

思乡情。中华民族是一个故土难离的民族,李白的《春夜洛城闻笛》中的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句深得其精髓,远在他乡游子夜闻《折柳》这样充满离愁别绪的曲子,思乡思亲之情顿起,对故乡的眷恋之情充斥着整个春城,远方的他们在干嘛,还好么?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在外求学的学子,还是在外拼博的乡人,每当夜幕降临时,谁能不起故乡情,谁人不生思亲意!正是书中的教导,使我铭记:一个人无论身在何地,他说不能遗忘的是对故土的那份眷恋之情。

爱国情。每每读到王昌龄《从军行》里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我都会被这种勇往直前的爱国情怀所震撼,诗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我彷佛看见了一群不畏艰苦、不怕牺牲的英雄群像,舍身忘我,一往无前。联系当今社会,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国家周边充斥着各种不安与挑战,我们所有中华健儿都要怀揣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和毅力,不折不挠,誓死扞卫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敢与同霸权主义、破坏世界和平的行为作斗争。正是书中的教导,使我铭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细细品味《唐诗三百首》,每一首诗都是一个故事,都能使我们浮躁的心灵在安静与祥和中不断得到净化和升华。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篇3)

听爸爸说,古诗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是古代有名的诗人写的很好的文学作品。是我们国家很好的文化遗产,作为中国人一定要好好背诵掌握。

妈妈跟我说,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背古诗,三岁的时候就能背30多首了,虽然不知道意思,但听几遍就能跟着背个大概。我现在还记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当时不知道什么意思,现在再读古诗,一边看原文,一边看译文,了解了诗文的意思,更觉得古人不一般,用了这么几句话,就表达了这样丰富的意思和一些美丽的画面。知道了古诗的意思,我就更喜欢背诵古诗。有时还能想象出一些画面来。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我能想到沙漠的广阔和美丽。如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让我想起了游览西湖时看到的美景。背诵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时,爸爸作文甚至跟我说今年暑假要带我去登泰山,感受山顶的绝美景色。我高兴极了。

按爸爸的要求,我每天都要背一首不会的古诗,同时要把会的古诗复习一下。弟弟每天听我背,他居然也会背了一些古诗。他不仅会背《咏鹅》、《春晓》等常见的简单古诗,还会背《送兄》所嗟人异雁,不做一行飞,《蝉》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等不太常见的诗,甚至有的比我背的还快,最愿背系马高楼垂柳边。最烦人的是,爸爸提问我的时候,他也抢着背,甚至不让我背,我说他2句,他还哭。没办法,爸爸就让他背,现在也会背20多首了。爸爸笑着说这是我背诗的意外收获,并且说我小时候就这样,喜欢听别人表扬。

古诗用简单几句话就能展现美丽的画面,或者表达了作者的一些情感,真像爸爸说的那样是珍贵的文化遗产。背诗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影响了小弟,我越来越喜欢背古诗了。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篇4)

对自然的仰慕,对英雄的壮举,对友人的思念。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所以只好借《唐诗三百首》中的诗句来代替我那无法形容的诗句。让我们一齐吟诵并感悟唐诗三百首吧。

山水之气

轻轻地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摩诘一齐畅游在山水之间,一轮皎洁娇美的圆月在松枝间穿拂,如水的山间软泥上缥缈着点点精巧的光斑,如碎碎的宝石镶嵌在大山的锦缎上,自然而不虚浮,淳朴而不媚俗。一沵清泉静静地流淌,柔柔地穿梭在林间,不时地撞击在石壁上,蜿蜒成圈圈涟漪,完美诗意地荡漾开来。在溪畔的静夜中氤氲成心中淡淡的思绪。

思念之情

缓缓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勃一齐沉浸在友人的思念之中。“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是他的祝愿,“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他的心声,“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是他的思念,那对朋友的思念,那对朋友的不舍,在长河中聚集在一齐,永远乐会消逝。

人生之挫

静静翻开《唐诗三百首》,和李白一齐应对人生挫折。“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是他的挫折,“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是他的感叹,“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他的信念。那缕坚贞的信念,是他的心中留下了永远的烙印。

《唐诗三百首》让我欣赏如此温柔的山水之气,美哉!

《唐诗三百首》让我感觉到朋友之间浓浓的友情,幸哉!

《唐诗三百首》让我体味如此伟大的人生之挫,妙哉!

沏一杯菊花茶,捧着唐诗三百首,窗外有阳光照过窗帘,蓦然回首,细细欣赏那温柔的山水之气,感受那浓浓的思念之情,体味那伟大的人生之挫,倏然,忘记了今夕今日。

感恩,在生活中是无限存在的,有时是你对朋友一句简单的问候,有时是你对待别人伸出手臂的过程,有时是你对陌生人的一个微笑。仅有懂得感恩的含义,才能学会感恩。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篇5)

薛u曾在《读书录》中提到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这让我们知道身外之物带来的滋味,久而久之就会感到厌倦,只有读书所领略的滋味,时间越久才会越感觉深厚。

唐朝二百八十九年间,是中国诗歌发展的黄金时代,云蒸霞蔚,名家辈出,其中《唐诗三百首》是一部流传很广的唐诗选举。

唐代诗人各有各的风格派别,有的境界开阔,气势磅礴;有的喻理深刻,耐人寻味;有的催人泪下,感人至深;有的淡雅自然,清丽可人……无论如何,唐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一颗璨灿的明珠,诗人们简短明洁将诗人的思想引入一个更高的境界。

在《唐诗三百首》中,我十分喜欢的一首诗是《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故人西辞黄鹤楼,

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

唯见长江天际流。

我一遍一遍地读完这首诗,眼前渐渐地浮现了这一幕:幽静的森林里,轻风阵阵,鸟语花香。在通向黄鹤楼的小路上,缓缓地走着两个人,并肩而行。这两个人便是李白和孟浩然,今天,孟浩然就要与难分难舍的老朋友辞别了,要到那远方的扬州去。他们一起登上黄鹤楼,看着这滔滔长江滚滚东流,他们深深对望,看着他们那深情脉脉的眼神,我感受到他们的深厚情谊:从春天的赏花、吟诗,到中秋的花前月下赏月,再到大雪纷纷下的谈古论今。李白斟满了一杯酒,递给了孟浩然,孟浩然一饮而尽,他们的离情别语都化为了一杯酒。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孟浩然在船夫的催促下,登上了小船,他站在船头,向李白轻轻挥手,他们的告别声都被汹涌的长江水渐渐淹没了。孤零零的白帆影子,渐渐地消失在这晴朗的蓝天里……

这一首诗抒发了诗人送别友人时的依依不舍之情,最后那目送老朋友远去的专注的眼神,这是蕴含了多么真挚的友谊与祝福啊!

想起那次我与老朋友送别时,老朋友她都会把我送到车站去,当我上了车,我又透过窗户看见了老朋友对我挥挥手,还说着一路顺风、祝福的话语,我把那许多想说的话都化为了挥手的告别,即使再舍不得的老朋友的离去,我们也要知道,自己做得只有笑着祝福。

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来说,读书就像品茶,对比游戏与饮食等方面获得的愉悦来说,读书的乐趣在于它所带来的愉快并不限于片刻的停留,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酵。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篇6)

读孟浩然《秋登万山寄张五》

小时候最早读到的孟浩然的诗是《春晓》里的“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犹记得孩童时期摇头晃脑读诗的可爱样儿。淳朴通俗的诗句写满了简单和真实。

沈德潜评孟诗为“语淡而味终不薄”,这实为孟诗的重要特征之一,犹如小孩子,单纯可爱中透露最难能可贵的本真。

读《秋登万山寄张五》,从题目中得知此时是适合登高望远的秋季。秋天是一个丰收洋溢着喜悦的季节,也是一个思念带点愁意的季节。“北山白云里,隐者自怡悦。相望试登高,心随雁飞灭。”看到这样的登山美景,真是一件令人陶醉的事情,心中忽又泛起一丝对朋友的思念,如此的美景要是能与好友共享该是多完美。亦或者近几天心里思念我的故友,越发的难受,连梦里都盼着与他相见,郁结在内心的情感无法排解,怎么办呢?去登山吧,看到登山途中的美景或许我的心情会好一点。到底是景色生了情,还是情感动了景,亦或者它们交互不清。属于哪一种已经不重要了,人心本来就是让人摸不透的,但情感却又如此的真实不矫作。

“愁因薄暮起,兴是清秋发”,生活总是这般喜悦中掺杂着淡淡忧伤,兴奋时给你点失望,为什么总不能让我们一直开心下去沉浸在幸福当中,但更不能悲切到底。否则,岂不是辜负“了时见归村人,沙行渡头歇。天边树若荠,江畔洲如月。”的一番好景。

“水满则溢,月满则亏。”有点残缺的生活刚刚好,也是平常人家生活的真实写照。普通人的小日子经不起忽满忽空的大起大落。日子要慢慢来,才能好好过。

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过不好呢?想是他们不明这些理,做不到生活的这般简单真实。即使看到过,听说过,但没走到心里去。就如同每天刷朋友圈时片片的心灵鸡汤文,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明白做到呢?不说出来的东西不代表不懂,懂得的未必能做到。孟浩然的《秋登万山寄张五》没有半点说道述理,就是简单的向我们表达他看到登山的风景,对朋友有所思念的内心中最真实的情感。可细细品尝它的时候,却是意味深长。

秋天的季节里,有人看到的是残花败柳,有人看到的是枫叶红满大地尽风流,有人说秋天是适爽高朗的季节,有人说我禁不起秋天的忧郁情愁。美是容易的,哪怕从颠沛流离中都能找到形而上的东西,只要你用心。美也是难的,你能保证这份用心总能一直存在每个人没每个心?难怪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中早就有如此著名的判断。

难也好,不难也呗,这些问题不需要我们去考虑。你问那小孩子:快乐是什么?悲伤又是什么?他们呆呆地摇摇头。

你瞧瞧那躺在摇篮里的婴儿,开心了就笑,不开心了就哭,饿了就吃,困了就睡觉。

婴孩们不需要懂什么道理,他们只保存着人的最初。他们也拥有着人们求之不得的快乐。大人们总喜欢做有意义的事儿,什么才是有用有意义的事儿呢?世间很多事当我们执着追求它的意义时,就已经失去了它所能带给我们的最珍贵的东西。

读孟浩然《秋登万山寄张五》,让我们学着保持着最真的心,做简简单单的自己。

20xx/8/19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篇7)

一阵阵秋风吹去,如同岁月,一去不返。从古至今,我们的前辈给我们就下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我读的这本唐诗三百首诵读本就是其中之一。每首古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却蕴涵着许多的道理,它那简洁又生动的语言,诉说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那是我国古代的历史,那是我们中国的成长足迹。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些诗我们从小念到大。小时候我们不懂它的意思、意境,要说是懂,那也是似懂非懂。现在再读,虽然还是那短短几行文字,但是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启示。

《唐诗三百首诵读本》中有王之涣的《凉州词》,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李白的《赠汪伦》李叔同的《送别》让我们我体味到深切的悲意凄凉。孟郊的《游子吟》,白居易的《母别子》它其中蕴含着我们能体会到的母爱,和母亲为孩子的无私奉献。

当你打开《唐诗三百首诵读本》的时候,你会感觉这本书像有魔力一样,让你百看不厌,里面的的每一句话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诗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当你合上书的那一刹那,觉得眼前是一幅山水名画。这幅画既淡雅又浓郁,既有别离也有相会,既有慈爱又有怨狠,这幅画是多么的真实啊!

我爱《唐诗三百首诵读本》,也爱留传至今的古诗,更爱我们的中国,没有古代人们的智慧,没有流传至今的文化遗产,也就没有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篇8)

小时候,在我童年中徘徊穿梭的便是一本《唐诗三百首》,常坐于窗口,就着晚风,读着一首首唐诗。随着年龄的增长,读书愈发变成了我的喜好,尤其是读诗词与古文,我也从中受益许多。若你要问:读诗词与古文有什么益处?我的回答是:除了让你的生命更加充实,升华你的灵魂之外,几乎毫无用处。

莫妨看看身边,那些吟咏诗篇的人不常被说是做作与迂腐?你对那些在朋友圈里出口成章的人的赞美又有几句真心?五言七言的诗句,离作文的及格线不也差很大差距么?所以,诗词几乎带不了什么物质经济和名声,却能让你的思想变得深刻与真实。

我在诗词的长河里徜徉,春的时候,知道了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夏的时候,明白了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秋的时候,懂得了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冬的时候,领悟了晚来天欲雪,红泥小火炉。当我失落之时,心头便有争知我,倚栏杆处,正恁凝愁;开心之时,便又是一番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是诗词,伴随我走过喜怒哀乐,春夏秋冬。

我在古文的世界里求索,认识了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的李密,结交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孔明。古人有着壮志饥餐胡虏肉,谈笑渴饮匈奴血的豪迈,也有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他们或是意气风发,凌云壮志于胸;亦或是怅然失意,以手抚膺长叹,都在古文中伴随着一股清秀书香,跃然于纸上,让我感受到中华文化的悠远深邃的同时,也让我的生命与灵魂得到升华。

读书是一次与前人心灵的共鸣。写下这首诗,记下这句词,背诵这篇古文,它就会躲在你的心里,在特定的时刻,给予你最真挚的感情,让你瞬间潸然泪下。当你即将出门远行,看到母亲在为你的行李忙于针线,你可忆起千年之前孟郊泪流满面而写下的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当你客居他乡,常年在外,你又可想起李煜望着故土而作的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我沿着诗词留下的痕迹,追寻着古人的身影,仿佛能伸手触及他们的心灵。这份历经千年岁月的情感,随着诗词流进我的心里,使我感动许久。

物质与浮华都掩盖不了诗词的纯净与天真。小时候常背诵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随着长大,也会被正是归时君不归,及至君来花又少所替代。可无论多么华丽的辞藻,多么巧妙的手法,都无法代替的是诗词那份本质的单纯。诗词就是这样,简单、纯净,仿佛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讲着咿呀细语,就在你的心中永驻。

最能使我感动的,还是苏轼。他乐观,豁达,心中有柔情万千。步云坠地,被贬谪到徐州当太守,他与文与可书信作乐,不因外物而忧喜;乌台诗案,数次在鬼门关徘徊却吓不倒他心中的凛然正气。山南水北,他在赤壁吟诗赏月;地角朱华,他在筼筜谷谈笑风生。当妻子死时,他伤心: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当鬓角已生华发,他唱道: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他的乐观豁达感染着我,每当我遇到困难时,眼角仿佛浮现出他的身影,伴着我笑对磨难,笑看人生。

可是,观今人,喜欢古诗文的人越发稀少,大家都被具有时代紧张感,充满着快节奏与刺激的小说吸引,还有几人记得那一份蒹葭苍苍?又还有几人记得李白的梦游天峔和仓央嘉措的白鹿踏雪?我不敢想,只能为文化的衰微而叹息。若连单单的文明,文化我们都无法传承,又何谈富强与和谐?又何谈复兴与进步?

对我而言,诗词与古文,一个就像天真的孩童,一个就像智慧的长者,伴随我从垂髫走到了弱冠,陪伴着我在中华文化的长河中拾起一颗颗被遗忘的明珠。对于他们,我想,只有那一句却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言诗才能说的尽我心中的感动。在傍晚黄昏,就着晚风,捧着一本古书细细品读,不也是人生一大美哉?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分享(篇9)

岁月悠悠,唯书独伴。书,让世界简单的人变得丰富;书,让世界喧嚣返璞归真。在人生漫长而短暂的旅途中,在深沉的行囊里,在学校课桌里;家中书桌都会有某个角落属于自己的爱书!

读书,已然习惯了在夜间。虽无红袖添香,也无佳人相伴;不过一盏床头小台灯足矣!寂夜窗前,银辉洒落;一书相伴,便可祭梦远去。夜深无人,便吟几首唐诗蓦然上心。灯光下,翻开那本唐诗三百首。这书还是爷爷作礼物赠与我的,说是许多年前买的。看着泛黄的书页,想必年纪都比我大。翻开扉页,两行字亦刚劲飘逸;这想必是爷爷挥毫而作的吧!起初不知爷爷留我一句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古寒来是何意。随着年龄的长大,起发顿悟其中道理苦尽甘来。

读书,已然习惯了在夜间。虽无红袖添香,也无佳人相伴;不过一盏床头小台灯足矣!寂夜窗前,银辉洒落;一书相伴,便可祭梦远去。夜深无人,便吟几首唐诗蓦然上心。灯光下,翻开那本唐诗三百首。这书还是爷爷作礼物赠与我的,说是许多年前买的。看着泛黄的书页,想必年纪都比我大。翻开扉页,两行字亦刚劲飘逸;这想必是爷爷挥毫而作的吧!起初不知爷爷留我一句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古寒来是何意。随着年龄的长大,起发顿悟其中道理苦尽甘来。虽然才十几岁,却也历了不少事,更能体会苦尽甘来的不易与喜悦。

翻来唐诗,独到爱国诗人陆游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是,便被这临之将死,也念着国家安定的精神而感动不已。在抗日战争时期,多少战士也是浴血沙场临死也念着驱逐日寇,战士们不惧死亡换来我们如今的国泰民安,我们不应该珍惜吗?

翻下一篇,读到了李白的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那是何等的豪情壮志,还欲上九重青天将明月摘下。再看看如今,科技发达明月天宫,人类而然涉足。可,由于科技发达,许多学生已然沉沦于科技电子产品继而荒废学业。学生本该学习,树立远大的目标理想,为人类谋福。可手机这些科技产品极大的消磨了这种豪情壮志,沉溺在虚无的网络世界。更不用说心怀李白那种上青天将明月取下的气势于壮志。时代在进步,社会气象万千,风起云涌,想要站稳脚跟,除了好好读书,认真学习之外应该就没什么办法了吧!

不过固守死板,也不是什么好事哟!放下《唐诗三百首》不自觉看了一眼别的书一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写出来时代改变的必须来早,那边是创新。有何意义呢?倒不如将书里的道理实践起来,让它们活起来,以新的思维面对它,研究它,或许会发现许许多多好玩而新奇的事物,不知不觉不可以创造历史。以创新的思维去面对,或许就有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哟!

书书卷卷,留下不少眷恋,一页一页泛黄的纸,一首首古老的诗,教会我不少做人的道理。从爱国,到满怀豪情壮志的群号憧憬明天去未来,再以新思维创新事物,这情怀无一不可以流传古今,书中的黄金屋需要自己找,书中的颜如玉也要自己寻。书中的青灯古佛;书中的竹林亭居;书中的云雾仙境,无一不令人向往。书,给内心留一片净土!

书如一杯清茶,仔细品;口中的苦涩,舌尖的回甘;也许只有自己明白吧!

有关唐诗三百首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吹灭读书灯,一身都是月,作品便是一本给我们精神粮食的好书。我们在写读后感的时候,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我们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写作品吗?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有关唐诗三百首的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有关唐诗三百首的读后感(篇1)

小时候,在我童年中徘徊穿梭的便是一本《唐诗三百首》,常坐于窗口,就着晚风,读着一首首唐诗。随着年龄的增长,读书愈发变成了我的喜好,尤其是读诗词与古文,我也从中受益许多。若你要问:读诗词与古文有什么益处?我的回答是:除了让你的生命更加充实,升华你的灵魂之外,几乎毫无用处。

莫妨看看身边,那些吟咏诗篇的人不常被说是做作与迂腐?你对那些在朋友圈里出口成章的人的赞美又有几句真心?五言七言的诗句,离作文的及格线不也差很大差距么?所以,诗词几乎带不了什么物质经济和名声,却能让你的思想变得深刻与真实。

我在诗词的长河里徜徉,春的时候,知道了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夏的时候,明白了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秋的时候,懂得了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冬的时候,领悟了晚来天欲雪,红泥小火炉。当我失落之时,心头便有争知我,倚栏杆处,正恁凝愁;开心之时,便又是一番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是诗词,伴随我走过喜怒哀乐,春夏秋冬。

我在古文的世界里求索,认识了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的李密,结交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孔明。古人有着壮志饥餐胡虏肉,谈笑渴饮匈奴血的豪迈,也有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他们或是意气风发,凌云壮志于胸;亦或是怅然失意,以手抚膺长叹,都在古文中伴随着一股清秀书香,跃然于纸上,让我感受到中华文化的悠远深邃的同时,也让我的生命与灵魂得到升华。

读书是一次与前人心灵的共鸣。写下这首诗,记下这句词,背诵这篇古文,它就会躲在你的心里,在特定的时刻,给予你最真挚的感情,让你瞬间潸然泪下。当你即将出门远行,看到母亲在为你的行李忙于针线,你可忆起千年之前孟郊泪流满面而写下的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当你客居他乡,常年在外,你又可想起李煜望着故土而作的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我沿着诗词留下的痕迹,追寻着古人的身影,仿佛能伸手触及他们的心灵。这份历经千年岁月的情感,随着诗词流进我的心里,使我感动许久。

物质与浮华都掩盖不了诗词的纯净与天真。小时候常背诵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随着长大,也会被正是归时君不归,及至君来花又少所替代。可无论多么华丽的辞藻,多么巧妙的手法,都无法代替的是诗词那份本质的单纯。诗词就是这样,简单、纯净,仿佛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讲着咿呀细语,就在你的心中永驻。

最能使我感动的,还是苏轼。他乐观,豁达,心中有柔情万千。步云坠地,被贬谪到徐州当太守,他与文与可书信作乐,不因外物而忧喜;乌台诗案,数次在鬼门关徘徊却吓不倒他心中的凛然正气。山南水北,他在赤壁吟诗赏月;地角朱华,他在筼筜谷谈笑风生。当妻子死时,他伤心: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当鬓角已生华发,他唱道: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他的乐观豁达感染着我,每当我遇到困难时,眼角仿佛浮现出他的身影,伴着我笑对磨难,笑看人生。

可是,观今人,喜欢古诗文的人越发稀少,大家都被具有时代紧张感,充满着快节奏与刺激的小说吸引,还有几人记得那一份蒹葭苍苍?又还有几人记得李白的梦游天峔和仓央嘉措的白鹿踏雪?我不敢想,只能为文化的衰微而叹息。若连单单的文明,文化我们都无法传承,又何谈富强与和谐?又何谈复兴与进步?

对我而言,诗词与古文,一个就像天真的孩童,一个就像智慧的长者,伴随我从垂髫走到了弱冠,陪伴着我在中华文化的长河中拾起一颗颗被遗忘的明珠。对于他们,我想,只有那一句却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言诗才能说的尽我心中的感动。在傍晚黄昏,就着晚风,捧着一本古书细细品读,不也是人生一大美哉?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有关唐诗三百首的读后感(篇2)

在中国文学史中,有这么一些文字发出它那万丈的光芒,它就是古诗,是中国文明的见证。它,每一首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却凝聚着几代中国人民的精神力量。那简洁而又生动的语言,似乎在向我们诉说着中国曾经的历史文化。

就这么屈指可数的几个字,却如海上的照明灯,风雪中的煤炭,时时帮助着我们,温暖着我们,这一切,都离不开古诗告诉我们的哲理。古诗,他并不是哑巴,不论是在学习,还是工作上遇到困难,他都像老师那样教导着我们,关心着我们,给予我们希望。每一首诗,都出自不同诗人之手,这些诗人已文明于世,而这些古诗却不得而知。它们是那样的孤独,被众人所遗弃,不被众人所知。它们也有自己的光彩,也有自己的灿烂。它们一直在等待着,等待我们的发现。

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拿起《唐诗三百首》再去细细品读,我们会发现,每一首都是一个伊索寓言,告诉别人一个深刻的道理。品读古诗,能让罪犯走向光明之路;能让事业的流浪者重新成为有名的人士。古诗似乎有着让人起死回生的力量,只要细细地去品读,这便是一生中最大的财富,让我们一辈子受益。

《唐诗三百首》,寄托了中国人对文明的梦想。作为一个现代人,为了不辜负古人的希望,我们要为之而努力,为之而奋斗。不仅是为祖国,也是为我们自己。

有关唐诗三百首的读后感(篇3)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可没这么凶猛,整本书能背下来诗的没多少。不过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也让我心生对古诗的喜欢之情。不由慨叹:“世界上还有比古诗更好的文学艺术吗?”

蘅芜居士精心挑选三百首古诗,这些古诗中有描绘天然现象的;有陈说前史史事的;有直抒诗人胸臆的;还有感叹纠缠爱情的……

在书中,我读到“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的震慑;“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期望;“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的田园风光;“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伤感;“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的美丽;“六宫粉黛无色彩,回眸一笑百媚生”的风情万种……

无聊之时拿出来翻一翻,更读出了诗人的爱情:李商隐面临落日,既眷恋又无限惆怅;李白喝酒饮出“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自傲;宋之问已近家园,可是“情更怯”,忧虑家里会出什么事;杜甫闻听家园被解放,更是“喜欲狂”……每一首诗,不管诗风、格律怎么,始终是道出诗人朴素的情感,心里的由衷之言!

这些古诗多多少少给我的学习带来必定的优点:比现在个学期语文书上的古诗,仅有一首我没见过,那么其它的也就没那么难背诵;上学期每周的堆集古诗省下我上网查的时间;前几周的手抄报以古诗为主题……

《唐诗三百首》真是一本好书!我必定要好好吟诵、品尝,熏陶自己的情趣!

有关唐诗三百首的读后感(篇4)

读杜甫《望岳》之东岳泰山

杜甫的一生共作了三首望岳诗:年少轻狂时望东岳泰山,中年成熟时望西岳华山,老年消沉时望南岳衡山。其中东岳泰山最为后人所嗟叹。

一首唐诗不同的人本可以读出不同的意味。语文课本里关于这首诗的主旨大抵是这样描述的:通过歌颂泰山之雄伟,表达了对中国大好河山的热爱,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充满豪情壮志的气势和不畏艰难的决心。那时候完全是老师强行灌输的一种理解,不知不觉中我们的思维被禁锢了。我想,既然唐朝是一个自由放飞的时代,那我们读的唐诗为什么不可以据自己的思绪游生出一幅幅个性十足的风景呢?

我思考着一个问题:为什么是望岳不是登岳呢?大概泰山太高耸俊陡,“望”只需眼睛的一场游行,“登”则是脚步踏实的一步步上行。前者只要不是眼瞎的人都可以,后者需要具备结实的体魄。大多数人一生都停留在望的阶段,真正有勇气说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人也未必能做到。毕竟眼高手低的大有人在。

现在登山不像古人得用双腿,有游览车,有索道,我们不用那么艰难就可观澜群山众岭,自然懂不得那份艰辛。别总以为你登过很多高山,看过很多景,你的人生高度就比别人高一层。“一览众山小”的意境不是悬空托起的。

我觉得《望岳》这首诗的伟大之处在于布局和视角。从“齐鲁青未了”的时代之跨越到“阴阳割昏晓”的晨暮之相见的时间转换;从颔联之近望到颈联之远望,如果不那么苛刻的话我可以把首联看之为仰望,尾联自然为俯瞰。那么,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泰山之貌都展现给我们一个包圆的视角。这不就是做人处事的哲学?

我们常听说:男子汉,大丈夫,头顶天,脚立地。世间的人不仅仅只有男子汉吧?一个“人”字完美的诠释了一切:一撇通往过去,一抐指向明天,头顶天,脚踏地。如果再差点什么,就是前、往、天、地间的人的一颗炙热坚实的心。心的纬度是一场修行,它定了、宽了、饱满了,自然有了方向和力量。

很小我们就学过“更上一层楼。”知道站得高,才能望的远,光有高度是远远不够的,还需深度、广度、厚度。

前行的路请踏实你的脚步,不至于那么容易从高处跌下来;请放宽你的视角,不至于看到一片天就以为它是整个星空;再带着一颗真诚的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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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唐诗三百首的读后感(篇5)

对自然的仰慕,对英雄的壮举,对友人的思念。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所以只好借《唐诗三百首》中的诗句来代替我那无法形容的诗句。让我们一齐吟诵并感悟唐诗三百首吧。

山水之气

轻轻地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摩诘一齐畅游在山水之间,一轮皎洁娇美的圆月在松枝间穿拂,如水的山间软泥上缥缈着点点精巧的光斑,如碎碎的宝石镶嵌在大山的锦缎上,自然而不虚浮,淳朴而不媚俗。一沵清泉静静地流淌,柔柔地穿梭在林间,不时地撞击在石壁上,蜿蜒成圈圈涟漪,完美诗意地荡漾开来。在溪畔的静夜中氤氲成心中淡淡的思绪。

思念之情

缓缓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勃一齐沉浸在友人的思念之中。“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是他的祝愿,“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他的心声,“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是他的思念,那对朋友的思念,那对朋友的不舍,在长河中聚集在一齐,永远乐会消逝。

人生之挫

静静翻开《唐诗三百首》,和李白一齐应对人生挫折。“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是他的挫折,“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是他的感叹,“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他的信念。那缕坚贞的信念,是他的心中留下了永远的烙印。

《唐诗三百首》让我欣赏如此温柔的山水之气,美哉!

《唐诗三百首》让我感觉到朋友之间浓浓的友情,幸哉!

《唐诗三百首》让我体味如此伟大的人生之挫,妙哉!

沏一杯菊花茶,捧着唐诗三百首,窗外有阳光照过窗帘,蓦然回首,细细欣赏那温柔的山水之气,感受那浓浓的思念之情,体味那伟大的人生之挫,倏然,忘记了今夕今日。

感恩,在生活中是无限存在的,有时是你对朋友一句简单的问候,有时是你对待别人伸出手臂的过程,有时是你对陌生人的一个微笑。仅有懂得感恩的含义,才能学会感恩。

有关唐诗三百首的读后感(篇6)

小时候听到这么一句话,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唐诗代表了中国诗歌的最高成就,既是中国几千年文化千锤百炼的不朽硕果,更是愉悦我们精神世界的不可或缺的文化源泉。唐诗对于现代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上至鬓鬓老者,下到黄发孩提,基本都能达到耳熟能详的境界。《唐诗三百首》有很多版本,但其内容都是包罗万象,尽涵人生百态,世间冷暖,品味一首首唐诗,我们彷佛进入了一个浩瀚无边的天地,不断领略着人生的真谛,我们本一贫如洗的精神世界不断接受着冲击,在洗礼中得到充实。

读《唐诗三百首》里的每一首诗,彷佛都是在阅读一个个生动活泼的故事,从充满诗情画意的字里行间里我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朋友情、母子情、思乡情、爱国情以及郁郁不得志的无奈亦或是豪情壮志的抒怀。下面摘录一些人们朗朗上口的语句回味一番。

朋友情。每每读到李白的《赠汪伦》,我的内心都会被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那种天真自然,全无矫饰的朋友情谊所触及,朋友间的离别虽苦,但有了你依依不舍的送别,有了你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劝慰,我一定会怀揣着这份深情厚意,昂首前行,虽有丝丝不舍,但内心不在茫然。正是书中的教导,使我明白: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之情是多么难能可贵,而自己触手可及朋友是多么值得珍惜。

母子情。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每每读到孟郊的《游子吟》时,我会自然而然地想起自己的母亲,都会为伟大的母爱所触及心灵,在妈妈给你打点的行装里,在妈妈给你的电话中,充满着妈妈多少揪心的泪、多少美好的祝福。回想一下,我们从呱呱坠地到蹒跚学步,从茁壮成长到成家立业,哪一刻哪一时都离不开母亲的哺育、照料和叮嘱。当我们生病时,她日日夜夜,精心守候,求医问药,忧心如焚;当我们犯错时,她苦口婆心,谆谆教诲,不厌其烦,深怕我们受到一丁点委屈。随着我们不食不语,母亲也懒言少饭。而我们的每一点小小的进步都会令母亲眉舒目展、喜形于色。再想一想,就算不懂事的我们顶撞过她、伤害过她,而母亲对我们的爱始终不变。正是书中的教导,使我铭记:要做一个孝顺的儿子,一个懂事的儿子回报母亲和所有亲人的大爱。

思乡情。中华民族是一个故土难离的民族,李白的《春夜洛城闻笛》中的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句深得其精髓,远在他乡游子夜闻《折柳》这样充满离愁别绪的曲子,思乡思亲之情顿起,对故乡的眷恋之情充斥着整个春城,远方的他们在干嘛,还好么?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在外求学的学子,还是在外拼博的乡人,每当夜幕降临时,谁能不起故乡情,谁人不生思亲意!正是书中的教导,使我铭记:一个人无论身在何地,他说不能遗忘的是对故土的那份眷恋之情。

爱国情。每每读到王昌龄《从军行》里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我都会被这种勇往直前的爱国情怀所震撼,诗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我彷佛看见了一群不畏艰苦、不怕牺牲的英雄群像,舍身忘我,一往无前。联系当今社会,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国家周边充斥着各种不安与挑战,我们所有中华健儿都要怀揣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和毅力,不折不挠,誓死扞卫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敢与同霸权主义、破坏世界和平的行为作斗争。正是书中的教导,使我铭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细细品味《唐诗三百首》,每一首诗都是一个故事,都能使我们浮躁的心灵在安静与祥和中不断得到净化和升华。

有关唐诗三百首的读后感(篇7)

听爸爸说,古诗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是古代中国有名的诗人写的很好的文学艺术作品。是我们一个国家可以很好的文化历史遗产,作为一名中国人一定要好好学习背诵掌握。

妈妈告诉我,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背诵古诗,三岁就能背诵30多首,虽然不知道意思,但听几遍就能跟着一首大概。我还记得“红豆生于南,春发几许。”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鹅,鹅,向天空歌唱。”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现在读古诗,一边看原文,一边读翻译,理解诗歌的意思,还觉得古人与众不同,用这么几句话,表达了这么丰富的意思和一些美丽的图画。知道古诗的意思,我更喜欢背诵古诗。有时候你可以想象一些照片。如“荒烟直,长河落日圆。”我能想到沙漠的辽阔和美丽。如“荷叶后天无限绿,映荷花别样红。”它让我想起了我参观西湖时看到的美丽景色。朗诵,爸爸甚至告诉我这个暑假要带我去泰山,感受山顶的美景。我太高兴了。

根据我父亲的要求,我将每天背诵一首诗不会,而将古诗评论。我哥哥每天都听我背诵。他甚至背诵了一些古诗。他不仅能背诵常见的简单古诗,如《鹅颂》、《春晓》,而且还能背诵一些不太常见的诗,如《送哥哥》、《众人皆雁不飞》、《知了》、《远方,不受秋风吹》等,有的甚至比我的背还快,最愿意背《马高垂柳处》.最烦人的是,当我爸爸问我的时候,他也抓回来了,甚至让我回去了,我说他2,他哭了。我必须这么做。爸爸让他背下来的,现在他会唱20首歌了。我父亲笑着说,朗诵诗歌是额外的奖励,我小时候喜欢听别人赞美我。

诗歌在简单的话可以显示一幅美丽的图画,或表达某种情感作家,真的像父亲说,作为珍贵的文化遗产。背诗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同时也影响了弟弟,我越来越喜欢背古诗。

有关唐诗三百首的读后感(篇8)

清晨,朝出的辉光映出了东方的鱼肚白,在门前那棵榆树下,坐在宽大的树桩上,轻轻翻开膝盖上的那本《唐诗三百首》,心情总会变得宁静与神圣!

树皮厚重,书面墨黄,油纸的香味扑面袭来,夹杂着文字视觉的震撼,让我深深的沉浸其中。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幼稚的诗仿佛是一首歌,欢快而明朗,我看后不以为然,这么简单直接的诗谁不会写,谁不会吟?再往下看,越看越为震惊,原来这是骆宾王还是个娃娃时随口说出的!那时的我,应该还是稚气未脱,光着脚丫子,在田里跑来跑去直至染上一层灰。那想着写诗?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感动惭愧,二骆宾王的这一首诗,不正如唐朝初年一样吗?虽跌跌打打,但却透出一丝丝的生机勃勃,乐观向上。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读到这里,一股磅礴的气势在我眼前浮现,我仿佛看到了诗人望着庐峰在阳光照耀下升起的紫烟,在万丈瀑布前感到自己深深的渺小,觉得这瀑布,好似是银河坠落而形成的。这就是诗仙的诗啊!也只有他,才能领悟瀑布的精髓,感受到银河的气魄。这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份景,而更是一份情,一份寄情与山水的心啊!其实生活中不乏美,只是缺少发现美得眼睛。那片借风在天空翱翔的枯叶,那多生长在野谷县崖峭壁中的美丽小花,那只盘旋在你脚边的可爱小苗,谁不能说她们不是美呢?都说盛唐的时代造就了李白,但我却认为李白的豪迈造就了盛唐!

在“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的战火纷飞岁月里,杜甫,一代诗圣,却被囚禁在城内,不得外出,“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又是何等说不出的苦奈,唐代也逐渐走向了衰亡。而一切的缘由,归咎于当时统治者的不理朝政,谎于正业。这令我一阵羞愧,如不是懒,我何至于成绩下降的那么快?看来是时候反省了!

我关上书本,看了看天色,真有几分“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意境了!”

最新牛虻读后感1000字


栏目特意为你整理最新牛虻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考尔德说过“仅次于选择益友,就是选择好书。”,读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变得自由。这里推荐大家亲自动笔写一篇读后感。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1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2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给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类曾渴望能想鸟儿一样飞翔。于是有人张开双臂,直接飞上西天;也有人从其原理入手,出现了空气动力学,诞生了飞机。中国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很重。有人提出了减负——不得办业校、作业量限定、不公布成绩,结果越减越负;现今逐渐针对其根本——应试制度进行改革,相信会有成效。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3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4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5

牛虻死了。读完了这个故事,心里很沉重,牛虻,为了自己的信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不。从被逐出家门的那一刻开始,一直苟活到了现在,终未能逃脱死亡的命运。临死,那些当初逼得亚瑟逃离的人,深爱的人都在,也算是有个完整的结局!想到逮捕前,他在面对自己的亲生父亲,红衣主教的时候,放弃了逃生的机会,被逮捕入狱,受尽折磨,我便觉得这是一个至情至义之人。虽然从前面,他对这次出行会难逃一死的预计,给了我心理准备,但是当他真的这样就死掉了的时候,突然觉得很悲痛。就这样一个人,一个教父和一个女人的私生子,虽然女人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但却没能给她的儿子带去足够多的温暖,导致母亲死后,亚瑟在这个家里受尽女主人的排斥,不知道这是不是促使亚瑟参加革命斗争的起因?好在参与革命的过程中,亚瑟认识了一个他深爱的,同志,但却因为,同志的关系,和另一位同志波多,便从不敢把自己的爱意表露给詹玛。后来,被逮捕。他没有出卖自己的,战友,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可靠的人。而詹玛给他的那一巴掌。以及养父母戳穿他是私生子的事实,直接导致了他伪造跳海自杀,实则逃亡之路。换做是我,也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选择,在面临这样的一个双重打击之下,在原生态环境中都再也没有办法抬起头来,面对这一切。而解决办法就是逃离,去极力寻求一个新的环境,去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无论前方有多大的磨难和痛苦。可是,他出逃后的经历让我认识到了这个现实社会的残酷,出逃没有想象的那般容易,逃去的环境也没有想象中的美好,甚至糟糕太多!经历了奴役,经历了暴打,化作小丑,被人嬉笑,逗乐,谩骂,讽刺。过着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没有尊严最不是人的生活。但凡一个意志不够坚定的人,都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吧!但是牛虻没有,他一直为自己的信仰活着,成为了革命的指挥者和主导者!从出逃前,便是革命者,到现在,到死亡前,依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革命者。甚至想要说服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加入他的阵营。只是,令我意外的是,主教最终居然做出了,至他于死地的决定。要是我是他的亲生儿子,恐怕也心灰意冷了,临死都没能改变父亲对上帝的信仰!这对父子真是像到家了!如果不是因为信仰上帝,爱护民众,恐怕他也想和儿子拥抱在一起活下去!可这位蒙太尼主教放不下自己的信仰,放不下自己的上帝,最后疯了。死了。书中最后部分,主教大人,在他儿子死后的各种失常表现,真让人痛心。这部小说,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信仰的重要性。信仰,超越了痛苦,超越了爱情,超越了生命!一个人,如果拥有了信仰,便会奋不顾身的去维护,去为之奋斗。这几天也观看了一些关于二战的视频,我可以毫不过分的说,像希特勒也是用自己的信仰,点燃他人的信仰,引发了二战!一个对信仰有着强烈执着感情的人,也会感染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与他,有着相同的信仰,然后帮助他一起实现梦想,由此可以看到精神力量的重要性。一个有信仰的人能够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与折磨,成就一番常人到达不了的伟大事业。而没有信仰的人,就像是一盘散棋。成不了气候。中国共产党当初就是凭借着共产主义信仰,创造了新中国。佛僧有信仰,教徒有信仰,而现在的我们,还有多少依然有着自己的信仰?有着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6

《牛虻》(The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主要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读了《牛虻》让我们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7

最近可能是喝水比较多?泪腺如此活跃。终于读完《牛虻》,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克制不住心里的悲伤,泪流满面……人在成熟之后,阅历渐丰,似乎更容易被文字打动,因为它们总是唤起内心沉睡的感情,让人感同身受……

牛虻最终死了,这一本小说如此精彩,是否可以等同于他的生命很精彩?他是不幸的——他挚爱的神父竟然是他的生父,而且利用他的忏悔出卖了他的同志,他同时失却信仰和爱情,流落南非,遭受各种非人的待遇,留下一身的伤痕累累,生不如死……他又是幸运的——他幼时就爱上并且爱了一生的琼玛也同样爱着他,他为他狂热的事业献出的鲜血,定会激起同志们以及世人们看清眼前的世界,奋起推翻不公平的一切!他的牺牲,是重于泰山的。

我先来说说革命吧!这应该是我理解的最不好的一个主题,我一直在这种宏大的主题上比较迟钝。正如十三年后牛虻作为“里瓦雷兹”再次出现之前那个会议上的讨论,反对政府是是用温和的求情还是激烈的对抗,是勉强地相信眼前的“虚情假意”还是大胆放手去改变,是大家争论的焦点。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比如教学,是坚持传统教学方式还是采取大胆革新?比如生活,如果你不满于现在的生活状态,你有没有勇气大胆推翻一切,重新来过?我们总是习惯于旧有的生活方式,即使有种种不满,但是温水煮青蛙,也慢慢习惯了。虽然我们预想的新生活很美好,但是打破!打破一个旧事物,需要太大的勇气!需要面临太多的困难!大多数人都没有勇气去尝试。我们都安静地生活着,生活着……不敢打破旧有的和平。在这一点上,我们都无法和牛虻相提并论,都没有像他那样“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他坚持革命,不惧艰险,也坚持生活的信念,他在临死的时候坚持蒙泰尼里如果不认他这个儿子,不和他一起走,宁愿去死。人生,少一点苟且,便可以多一点纯粹的精彩。革命,以及类似的变革,过程很艰辛,但是如果可以赢得憧憬的一切,便是值得的。

接下来我来说说爱情。亚瑟和琼玛的爱情,或者说牛虻和琼玛的爱情,不论他是漂亮英俊的亚瑟,还是瘸腿古怪的牛虻,琼玛都可以透过他的外表爱上他的灵魂。当亚瑟临终前写给琼玛的那段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他说:“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当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当重生的亚瑟——牛虻生病之后,琼玛照顾他时,他讲述了他在十三年中所经历的种种非人的待遇和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然后琼玛也讲了她的痛苦——她曾经误会亚瑟,并打了亚瑟一记耳光,亚瑟随后留下自杀的假象消失了——她告诉他亚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牛虻就是她的亚瑟——“他低下了头,动作诡秘而又突然,吻了一下她的手。”……不论是亚瑟,还是牛虻,都已经离开了人世,琼玛责怪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经过这么多年,他竟像学童一样失态……然而,她早已经感受到他是他,他们之间总是那样默契,不用太多的语言。虽然她曾是波拉夫人,虽然他们短暂的人生基本都在分离,但是,他们的灵魂始终相爱相依,这便是一生一世。

最后我来说说亲情,说说蒙泰尼里和亚瑟的父子之情。蒙泰尼里无疑是爱亚瑟的,他是他在这世间秘密存在的儿子,是他心头始终无法割舍的牵挂。他希望他活着,他不希望亚瑟为了所谓的革命失去生命。在亚瑟死后,他突然疯癫,他在迎圣体节上那一番疯话句句泣血,他的儿子在他心目中多么重要,恐怕他自己也未曾看清过。亚瑟也爱他的父亲,尽管他说他是他的敌人,他对他恨之入骨,他也同样爱他,眼神动作总是出卖他的真情。但是,他们之间不同的信仰让他们不能相拥,不能握手言和。最终,蒙泰尼里签了枪决亚瑟的同意书,亚瑟死了,他也疯了,死了。他们用另一种方式陪伴了彼此。突然想到,不能实现精神的共同成长,连父子都不能延续下去……精神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着实存在,掌控生活……

这本书文字描述比画面还要逼真,一切场景如同身临其境,主人公的爱和痛让人感同身受,值得一读。亲自拜读之后,你才更会知道,我的这点浅见多么浅……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8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简便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应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仅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9

伏契尼所写的《牛虻》是于1997年在英国出版,后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发行,深受中国当代青年的喜爱。

整本书主要写的是牛虻为了革命事业放弃爱情,亲情,甚至是生命的大无畏的崇高精神。少年时期的牛虻叫亚瑟,在神父蒙太尼的爱护下过着无知的生活,那时侯的他年轻,稚嫩。后来的他外貌丑陋,为人刻薄,但是谈吐诙谐幽默,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改名列瓦雷士,绰号牛虻。而那时侯的牛虻已经经历了许多的坎坷,有一个幼稚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成熟冷静的少年。为了革命事业,为了他的祖国,他放弃了他爱的琼玛,他拒绝了亲生父亲蒙太尼的哀求与劝说。枪决那天,牛虻用他的无畏与他那一身的正气震惊了上校,士兵与那愚昧无知的人们,他的视死如归令士兵们悔恨自己救不了他。

无论我活着

还是失去生命

都将是一只

快乐的牛虻

这是牛虻临死前写给琼玛的他们儿时最喜欢唱的一首儿歌,儿歌再现了牛虻为了祖国意大利而献身的无怨无悔。

的确,他爱琼玛,爱父亲,但他更爱祖国。

读完后,我不禁感到很羞愧,与亚瑟,不!是与牛虻相比,自己对于祖国所做的实在是微不足道,生活在祖国为我们创造的优越的环境里,自己是否真的能做到时时刻刻想着自己的祖国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为什么我们做不到,有或者是做到的很少,为什么?

古有屈原为自己的祖国而跳江,自愿用自己的死来唤醒君主的开明,并因此留下了流传千古的《离骚》,为后人所拜读,他的正义难道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再者飞将军李广,为了汉朝能顺利收复匈奴,自愿战死沙场,他的视死如归难道不是我们所应该学习的吗?赵国的蔺相如为了自己的祖国不受屈辱,而冒死单身来到秦国,终得抱璧而归。现代的王进喜为了自己的祖国,完成了大油田的开发任务,从而是中国摆脱贫油国的谬论。袁隆平为了自己的祖国,将自己大半生的时间耗在了杂交水稻的研制上,最终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2008年的中国是灾难与光荣并存的一年。雪灾,地震一次次的考验着我们,但是中国人是龙的传人,我们有着五千年之旧的悠久历史与文明。祖先留给我们的坚强,意志与那永远都不会磨灭的爱国之情注定我们定将胜利,永远!!!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10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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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与黑》读后感 篇1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 篇2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 篇3

这部小说可以总结为一个年轻人野心家的奋斗史。于连,一个出身底层的人从小与常人有着不同的聪明睿智或许是年少时期的成长环境让他形成了自卑多疑的性格一个自卑到骨子里的人也爱自尊到可以毁灭自我。生不逢时是他认为自己不能实现理想的一大原因但由于对自我命运那种不甘使他运用自己的时候聪明睿智以及自制力和虚伪看似阴差阳错但其实是命中注定一步步走到了上层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他虽有过心灵上的挣扎但终究抵不过那一份骄傲与野心。爱情对于他来说可以说是他事业发展的一个推动力无所谓真爱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我欲望的一种麻醉剂但当一切化为虚无时他想到的是与德瑞纳夫人相处的那段美好时光我认为这里他所回忆的并不是那份爱更多是的那时候人的心灵的一种真诚那时候的他暂时忘记了野心是一个较为纯粹的人是一个真的有热情的年轻人。从小对拿破仑的那种深刻信仰或许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命运的不凡在那一个封建王朝复辟教会掌握大权的时代少数人的觉醒终究不能打败恶势力。于连在这里即是可悲的又是可恨的无所谓是时代毁了他还是欲望毁了他只不过是不可握的人性的弱点在挣扎生存。对于这本书我说不上喜欢看这本书自总觉得里面很多价值观是我所不能接受的但是小说最后几章写到于连自我沉思成为一个孤独患者时那一刻我似乎发现了这部小说的伟大一个人在经历过那么多的起起落落后能够最后自我救赎也许就是最大的不幸中的幸运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 篇4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 篇5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 篇6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 篇7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最新《人生》读后感1000字精选


一本好的书籍,常会为阅读者呈现一个美好的思想,美丽的人生画卷,作品令我佩服其中所蕴含的意志,佩服那顽强不屈的精神,被它感动,被它震撼,是⼼灵的震动与呼唤。此时可将对作品中略有所感的地方记录成读后感,大家有没有写过读后感呢?栏目小编特地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最新《人生》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最新《人生》读后感【篇1】

来自西文的词必会在后面括弧列出,方便理解,又可见作者极其咬文嚼字。资料极富文采,简直像是在看散文。说起散文,其实《写在人生边上》里还有一篇书评,聪明狡黠,那便是:《读》

若要写一篇此书的书评,或许能够引用原书书评里的话“本书中名言隽语,络绎不绝”(《》)“感荡了无量数读者的心,跟随作者的心一同颤动,跳跃!”(《》)然后引用完毕,全文结束。

何也?其一,若是真正仔细地看过了钱的书评,那么再看书评的书评就会忍不住比较,最终兴趣索然,然后把手里的玩意儿挪到右上角,用手指去触摸未知数X。其二,本书不仅仅资料杂,而且风格不一,《写在人生边上》幽默中浸润着思索,而后面则愈加严肃(虽然作者一向会忍不住插上几句俏皮话),若是从前后两部分各抽出一篇文章,估计没人会以为是同一人所写。其三,文章极有思想深度和艺术魅力。别看《写在人生边上》看似在不停地掉书袋和卖笑,里面的东西深的很。最富代表性也是最简单的一篇就是上文所提的《读》。在此摘引一段: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一天下一个蛋。老婆子贪心不足,期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伊索错了!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留意眼。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下,安慰自我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我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能够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靖篇散文都是幽默首当其冲,然后讽刺大军随之而至。欲修炼吐槽功底,可日观此书,夜观此书,饮食观此书,如厕观此书,如此苦练,必有所成。

务必要说明的是,在观看这些文章的时候,务必把做阅读理解走火入魔的恶习戒除,,千万别妄想去找什么中心思想,这太幽默了。如此,观此书会有情绪舒畅,神清气爽之感觉。

至此只能停笔,只能写这么多。我只能发发对于《写在人生边上》的小小的议论,再写下去恐怕不伦不类,难以阐尽。这并不是我的懒惰,而是“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写在人生边上·序》)

最新《人生》读后感【篇2】

四月即没,五月在望。金风和煦,万物复苏。百芳发而幽香逸,春鸟还而鸣声碎。

春去春来花还在,人来人往缘徘徊。

扶着细柳,遥望,那一山水,于心间荡漾,千百回而不殆,宛如最初你低头的那一抹梨涡浅笑。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于我,你如西子一般静美清雅。年少时憧憬,畅徉于你的万里碧波中。

终在那一夏,那一风,那一雨,我与你共话传奇。

拂着樱花,细数,那一山水,于心间洋溢,千百回而不散,宛如曾经的你垂眸浅斟低唱的那一潇洒。芒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于我,你便是清冷柔情的樱花桥,低眉信手抚琴于你心间。意气风发时,终敌不过深藏的念想。

终在那一春,那一山,那一水边,再见伊人笑,路踏樱花桥。

抚着芭蕉叶,暗吻,那一山水,于心间徘徊,千百回而不悔,宛如你恣意随风的三千青丝,那木簪缱绻你的青春,束不住你的清狂。直到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于我,你是豪放不羁的灵契。迟暮年晚回首,曾仰天大笑出门去,曾穷途痛哭于末路,曾竹杖芒鞋于风波。

终在那一秋,那一路,那一桥上,我寻得白发如雪的你,不悔青春。

浮去心中阴霾,望见殷勤为探看的青鸟;浮去眉间的阴霾,望见翠色客舍于轻尘;浮去尘世的阴霾,望见久盼的云中锦书;浮去天地间的阴霾,望见那澄澈无染的山水。

那便是你,那便是我,那便是心中永恒的山水,你我共守的灵地真域。

最新《人生》读后感【篇3】

“怀念一个人最好的方式,不是了解他的生平,而是读他的作品。因为每一部认真铸就的作品,都饱含着作者最真实、最深刻的思想精粹。”偶然间获得一本新书,杨绛先生的《走在人生边上》,朋友笑话我,现在读这本书有点早了,而立之年应该是奋斗、创业,关乎生老病死的问题,那是以后的问题。我笑了笑,没说话,其实内心只是想知道迟暮之年的哲人们他们对人生持怎样的态度。

读完这本书,才对杨绛先生有了一点点了解。杨先生没有老年人那种老成持重的垂暮之感,反而文字间充满了俏皮活泼,若是不知道底细,还真以为是个年轻人。

“我正站在人生的边缘,向后看看,也向前看看。向后看我已经活了一辈子,人生一世,为的是什么呢?我要探索人生的价值。向前看呢,我再往前去,就什么都没有了吗?”我最佩服的是杨先生临到人生最后,也不放弃好奇心、求知欲和探索精神。百岁老人该是经历了人世许多沧桑,尤其还自嘲为“晚清遗老”的她更是经历了最动荡的岁月,受到世人的尊敬被称为“先生”,也受过苦难而到处躲避。按照惯例,德高望重、韬光养晦也没谁敢有微词,可杨先生是“先生”名士,自不如此,而是好奇地向后看看,自问自答地探索人生的价值。

“天地生人的目的,该是堪称万物之灵的人。人虽然渺小,人生虽然短促,但是人能学,人能修身,人能自我完善。人的可贵在人自身。”杨绛先生回头去看,思索、洞悉“天地生人”的目的——当为万物之灵。人生实苦,灵性良心往往迷蒙在烟雨云雾里,为世事操心。老天何苦为难我们?杨绛先生给了我们一个最重要的理由:“人之善恶杂糅,就若顽铁一般。所以修身谓之人的根本要求。”宝剑锋从磨砺出,唯有不停锤炼,才能达到各自有着不同程度的修养和收获。人世的苦难正是起着如此这般的作用,人生大苦,大概便是这缘由吧。

“只有人类能懂得修炼自己,要求自身完美。这也该是人生的目的吧!”人生像是一场修行或者说修炼,在红尘中炼本事,修心,磨砺出自己的信仰。人经过顺人情又合理的锻炼,最终超脱“小我”。或许不如“尧舜”之德,却必定或多或少留下成绩。尤其在岁月的婆娑下,却是老而弥坚。到老了,锻炼了一辈子,能留下些成果,也算是不虚此生。这也是杨绛先生文章最后的自语。

读罢《走到人生边上》,完全看不到一点“夕阳西下”的哀叹,也看不到一份“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躁动。有的只是平平静静的思索,喃喃自语,回头看看过往,说说一生的价值。我们年轻人站在人生的这头,杨绛先生站在人生的那头,看着她,看到是她一路上的淡定和从容,到了边上,最触动人心的还是那句“世界是自己的,和他人毫无关系”。读其书,知其人,用阅读这种最平等的方式缅怀杨绛先生,是我最大的尊敬和怀念。感谢一次偶遇,让我对人生多了一点思考。

最新《人生》读后感【篇4】

《人生边上的边上》第七部分都是书评,所评的书涵盖心理学,哲学,中国文学,传记,游记,散文,诗歌,考据甚至辞典,可见钱锺书兴趣之广,知识之渊。来自西文的词必会在后面括弧列出,方便理解,又可见作者极其咬文嚼字。内容极富文采,简直像是在看散文。说起散文,其实《写在人生边上》里还有一篇书评,聪明狡黠,那便是:《读》

若要写一篇此书的书评,或许可以引用原书书评里的话“本书中名言隽语,络绎不绝”(《》)“感荡了无量数读者的心,跟随作者的心一同颤动,跳跃!”(《》)然后引用完毕,全文结束。

何也?其一,若是真正仔细地看过了钱的书评,那么再看书评的书评就会忍不住对比,最终兴趣索然,然后把手里的玩意儿挪到右上角,用手指去触摸未知数X。其二,本书不仅内容杂,而且风格不一,《写在人生边上》幽默中浸润着思索,而后面则愈加严肃(虽然作者一直会忍不住插上几句俏皮话),若是从前后两部分各抽出一篇文章,估计没人会以为是同一人所写。其三,文章极有思想深度和艺术魅力。别看《写在人生边上》看似在不停地掉书袋和卖笑,里面的东西深的很。最富代表性也是最简单的一篇就是上文所提的《读》。在此摘引一段: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天下一个蛋。老婆子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伊索错了!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弃,安慰自己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己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可以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叹气说:“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几篇散文都是幽默首当其冲,然后讽刺大军随之而至。欲修炼吐槽功底,可日观此书,夜观此书,饮食观此书,如厕观此书,如此苦练,必有所成。

必须要说明的是,在观看这些文章的时候,必须把做阅读理解走火入魔的恶习戒除,千万别妄想去找什么中心思想,这太幽默了。如此,观此书会有心情舒畅,神清气爽之感觉。

至此只能停笔,只能写这么多。我只能发发对于《写在人生边上》的小小的议论,再写下去恐怕不伦不类,难以阐尽。这并不是我的懒惰,而是“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

最新《人生》读后感【篇5】

人生就如一场旅行,旅行中会给我你带来快乐,同样也会给我带来痛苦。

我享受这人生的旅行给我带来的快乐,更享受于它带给我的痛苦,慢慢品尝,体会出人生的意义。正如《文化苦旅。》一样,在经受了命运给文化带来的痛苦后,它没有倒下,它依旧挺立风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道士塔》中这个愚昧的道士,随手便将中国灿烂文明的瑰宝送给了他们。看到外国人拉走一车车的宝物时,我感觉到自己的眼眶正在慢慢地湿润了,心中泛起了阵阵莫名的酸涩这是身为一个中国面对满目疮痍的历史而感到痛心慨叹。

“这是一个巨大的名族悲剧,而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进的小丑。”正如书中所说,我们无法将愤怒宣泄在他身上,因为他太渺小,太愚昧,无法承担起这笔文化重债。

面对王道士的圆寂塔,我只能说:“我好恨,好狠。”但我别无他法。

中国的文化遭受了痛苦,而中国的文人们也是可悲的。他们每天心惊胆战,害怕因自己的一句话,一首诗便招来杀身之祸。

中国文明最宝贵的财富便是书籍,一本本,一册册的书籍记录这种文明最灿烂的文化。

然而我们的灿烂文化将在何处栖息呢?又有谁能将他好好保存呢?这个人终于出现了,他,范钦创建了天一阁。感谢它给我们名族零零落落的文化提供了一个暂时的居所。

灿烂的文化被藏在了天一阁中,免受了暂时人为的破坏,但它最终却又全部都会与日本侵略军的狂轰滥炸之下。

看着这些,我的心好痛好痛,就如正在滴血一般,看了这些,我似乎一下子就长大了,找到了人生的目标。

再灿烂的文化,没有人去珍惜,保存,也会消失。而我们应该放眼展望未来,寻找那片属于我们的蔚蓝天空。

最新《人生》读后感【篇6】

内容简介:古人云,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很多所谓的隐士看破红尘,隐居于山林,其实只是形式上的“隐”而已。而季羡林先生才是真正做到物我两忘的隐士,他在最世俗的尘世中排除嘈杂的干扰,自得其乐。他对人生有自己的参悟,也有自己不懈的追求。在他看来,人生是一段不完满的历程,而每个人都应做到“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得到这份淡然的心境,就能收获多一些人生的幸福。

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一位年近百岁的老人,用他洞察世事的双眼和勤于笔耕的双手,进行了一次跨越文化的人生旅行后离开了我们,这位老人就是季羡林先生。人们往往不知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限定”这样一位学者,因为在他身上,光环太多,桂冠太多,常让人无法企及。季老是勤奋的,也是幸运的。1911年8月6日,他出生在山东清平的一个农人家庭。6岁的时候,投靠济南的叔父,开始了自己的求学之路。18岁时,师从著名翻译家董秋芳先生,19岁考入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师从吴宓、叶公超等人。在此期间他还选修了陈寅恪、朱光潜、俞平伯、朱自清等著名学者的课程,受益匪浅。对于季老在学术上的造诣,学界自有.公论,普通人亦很难评价,但季老淡泊名利、乐享人生的人生态度,却很值得后人反思与学习。季老对待人生的态度,谨慎而谦虚,他自认为是一个平凡至极的人,和大多数人一样,饮祖国水,食祖国粮,谈人生事,如果说他有什么过人之处,那就是生活的历练和勤于思考的头脑。

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虽然季老曾经言明,人生对与大多数人而言是无意义的,但他的诸多作品都展现了他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的人生态度中没有高调而矫情的虚荣。他的人生观完全植根于现实生活之中,其感悟似细水长流的甘泉,平实而真诚,简洁而更见清灵。相比季老朴实而富有生活气息的人生态度,如今的人们常被生活的细枝末节所迷,被功名利禄所惑,成了名副其实的庸人与俗人。人生是谁也无法规避的一种现实,在面对这种现实的时候,有人选择用实用主义的机智与狡黠处世,也有人用浑浑噩噩的态度得过且过。与之相比,季老面对人生的态度,更像是中国古代君子修身养性时所持的“慎独”思想,自我修行的意味极浓。在季老的著作中,时刻透露着他清明睿智的人生智慧,季老无疑成了指引后人的一盏指路明灯,聆听季老的人生观,仿佛是季老本人站在我们人生的每一个十字路口处,疏导误入歧途的人们。也许对普罗大众来说,这就是名人的价值——用他们极富典型意义的经历与感悟点化众人。

最新《人生》读后感【篇7】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题记

你是否也曾迷茫,是否也曾困惑,面对人生的十字路口,你会怎样抉择是跟随自己的真心,还是屈服在现实的重压之下。

《人生》中的男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高考失利而在村里任教的民办教师,同时也是农民的孩子。生活不让他能如此顺利,受全村人尊敬的大能人高明楼的二儿子三星那靠走后门才上了高中的迟笨的人,因为高中毕业没有工作,便把没什么背景的高加林换下来,让高三星去当了教师。高加林不服气的待在乡下,一心想着怎样回到镇上,但村里二能人的二女儿刘巧珍又给予他爱情的滋润。过了一段时间,高加林的叔父从远方调回来工作还当了地区的劳动局长,下面的人为讨好他,走后门把高加林带到了县城里工作,高加林还和高中同学黄亚萍擦出了爱情的火花,甩了刘巧珍。可命运弄人,黄亚萍的前男友的母亲对高加林怀恨在心,揭发了他走后门的事,导致他又被迫回到了农村。

高加林是个有血性的青年,他不甘屈服在命运的压迫之下,他有自己的理想,也曾幻想未来美好的生活,可他愤怒、困惑、绝望,这都是人生带给他的教育,他可能在人生的岔道走对了的路,又有可能在他人的推波助澜下走错了路,可谁有说的准呢?是错是对都是相对而言的,高加林总觉得生活不顺,可他也找到了好些快乐幸福不是吗。有好些人在高加林选择了城里姑娘黄亚萍的时候大骂高加林没良心,是个负心汉,但在当时那个时代大背景之下,也许选择了黄亚萍就是多了一份在城里生活的保障,而选择机灵漂亮又朴实可爱但是个文盲的刘巧珍,在日后的生活中两人的分歧可能会越扯越大。高加林不是没有过思想的斗争,他痛苦着在当初第一次与巧珍生出情愫的地方和她说分开,也痛苦着在自己失去工作后主动跟为难的黄亚萍断绝关系,他也还是有着愧疚的心。

在高加林失去工作回到农村时,故事也缓缓落下帷幕。高加林是庄稼人的孩子,他从未鄙视过任何一个农民,可他也从未有过成为农民的觉悟。他的人生如此跌宕起伏,三起两落把他摧残的险些失去生活的希望。可德顺老汉这个和时间做着抗争的老光棍早已悟出了人生的真谛,心性善良的他总会在关键时刻点醒高加林,好让他继续在人生的道路上走下去。

德顺老汉找到了他,他的话都让高加林和我的心为之一震。他一辈子都打着光棍,旁人看起来可真是寂寞,可他却说我爱过,也痛苦过;我用着两只手劳动过,种过五谷,栽过数,修过路遮羞难道不是活得有意思马?那你们年轻人的词说教幸福。啊!这就是德顺老汉眼中的幸福。他还觉得把书上的果子摘了分给村里的娃娃们就是幸福。高加林听了这番教导,眼里又闪起了希望的火星。这这才是人生,也许经历过挫折,跌入谷底,坠入深渊,可只要人活着,生活在这土地上,就是人生,每个人独一无二的精彩的人生。

我们都在探索着人生,没有人能断言你未来的人生会以怎样的姿态存在,那些有经验者也许能在关键时刻给你指明方向可真当实践起来,又未免是隔靴搔痒。我们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去寻找通往正确道路的岔口。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柳青的这段话被路遥先生作为《人生》一书的题记,也被我摘录一段作为题记,是有着他的意义的。在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你没办法做到面面俱到,也可能没办法总是如愿以偿,你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尽量慎重地做选择。

面对人生的岔道,可能会迷茫吧,也可能会困惑,但这就是人生的魅力所在,总是充满思考充满选择,有着无穷无尽,无法用一板一眼的语言来表达的变幻。前进吧,不要害怕,不要抱怨,勇敢的做出选择,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最新《人生》读后感【篇8】

加油!加油!上午,城南中学的操场上传来了阵阵欢乐的叫喊声。我们又进行了小记者新的活动体验盲人活动。

随着马主任的一声哨响,活动正式开始。首先,我们每个人把自带的一条红领巾折两层蒙住眼睛,一组选出一位队长作为盲人的指路人,所以队长是不要蒙的。蒙住以后,整个学校都变成了红色,就像涮了一层红色的油漆。我们队进行得很顺利,只有一个人左右不分。轮到我了,组长一直在说直走,我就凭着感觉向前走。在我们对这个活动还意犹未尽的时候接着开始了第二个项目扭瓶盖。活动规则是:第一个人先跑到放瓶子的地方把瓶盖扭开,然后跑回原地跟第二个人击掌,第二个人再去把瓶盖盖起。一共分为四小组,男生两组,女生两组。哪一小组进行得快就是获胜方。我们这队叫篮球队,另一队叫无名队。游戏开始了,队长抢先冲上去,快速把瓶盖扭开,我因腿受过伤,跑得有点儿慢,因我们队比无名队少一人,队长就跑了两次,在队长的努力下,我们队赢了。每人得到奖金,我兴奋地把奖金递给了妈妈。拿到了奖金,让我懂得了集体的力量是多么强大,要学会和队员协作一致。妈妈好像为我的腿有点担心,我勇敢地说:Ican!放心吧妈妈!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PK赛结束了。正当大家还沉浸在刚才的情景中时,马主任也依依不舍地宣布:同学们,我们今天的活动就这样结束了!

今天的活动真有意义!它让我们在游戏中认识到眼睛是多么重要啊,如果没有了眼睛,就看不到五彩缤纷的世界,将天天活在黑暗之中,那是多么痛苦啊!朋友们,好好保护我们的眼睛吧!给身边的盲人多一点儿温暖和方便,让他们的生活快乐一点儿,阳光一点儿!让我们学会关爱,给盲人心中点燃一盏明灯!

最新《人生》读后感【篇9】

最近重读《人生》,感触最大的一点就是——不要在人生低谷时候去谈恋爱,更不要去结婚。处在人生低谷的人,他们缺乏两点:1.归属感;2.价值感。

你缺什么就要到外在找什么,而残酷的外在世界是不可能给予我们归属感和价值感的,所以我们只能从另一半上去寻找。缺归属感,就找能接纳你的人;缺价值感,就找认可你的人;

可是,处在人生低谷的人,大脑都是不清醒的,只要能给他们归属感、价值感,他们都会心存感谢,认为对方就是确认过的眼神的人。然而,灵魂的伴侣,是需要经过理性思考、不断判断、长期磨合之后选择在一起共同成长,最后促使两方共同达到心智成熟的那么一个人。

高加林不就是在人生的低谷,因为巧珍的热烈感情而暂时忘记了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生活了吗?

上流的成功人士,发达后抛弃陪他们奋斗的原配,也正是因为他们处于人生低谷时候需要别人接纳、认可罢了。

最后,我对巧珍充满怜悯。她不识字,思想境界不高,只是一个农村姑娘,她借仓促结婚来掩盖自己内心的悲痛!我丝毫不怀疑她忠贞马栓一辈子,她也会逐渐爱上马栓。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一定会看着夜空想着加林。

在选择人生伴侣的时候,一定要以内心深处的最大需求为依据。而不是以大脑为依据,尤其是处在人生低谷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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