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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的读后感

苔丝的读后感

2023-04-13

苔丝的读后感(精选7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苔丝的读后感(精选7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苔丝的读后感 篇1

苔丝,这个会让人心口发疼的名字已经深深刻在文学的里程碑上,她美丽、善良、纯朴、勤劳、容忍,但是在这出命运的悲剧里,她的坚强和自尊最为夺目。在男权中心的社会里,她是弱者;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她是底层;在不可控制的命运中,她成了玩偶。

为了穷困的家庭,苔丝放下自尊,去富有的"本家"德伯家帮工,却没料到这正是她厄运的开端,那位自以为是的花花公子亚雷毁了她的一生。在那个分外注重道德的时代,失贞的女子背负的压力是现代人所不能理解的,跨不过自己心里的坎,还得忍受旁人的指点和唾弃。亚雷是苔丝命运悲剧的直接导火线,美丽的弱女子沦为富家少爷的附属品,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可悲的现实,等级和财富的差异却让这扭曲的现实成了理所当然。作为底层的劳动者,她必须要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这不仅仅是苔丝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整个农民阶级的悲剧,在繁华的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了社会气氛。之后孩子的夭折又给苔丝多添了一笔伤痛,如花的年纪,就尝过了如此的苦涩和难堪,这种悲惨的境况,是命运的无端捉弄,还是这个社会的逼迫?

经历了那么多坎坷,远离家园来到牧场,找到新工作的苔丝以为生活开始慢慢眷顾她了,这里有着唱歌跳舞的少女,白色的长裙,五颜六色的鲜花,没有了"拿含着恶意的眼光看她"的人,一切都是崭新的,牧师的儿子——安玑与她相恋了,甚至决定与她结婚,她是那么快乐,对未来也有了期待,她的希望和日光一样耀眼,驱散了往常的阴霾。但是未知的命运就是擅长捉弄人,它热衷于把人捧上天堂,然后再给予重重的一击。

安玑似乎是一个不错的男子,他是知识分子,受过现代哲学思想的教育,把求知的自由看得比物质重要,有着先进独立的思想,同时也是一名宗教的反叛者,蔑视社会的习俗礼法,他对苔丝又是如此深情。但是剥去面纱,他却成为苔丝悲剧人生的重要原因,因为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但是却无法谅解心爱的人的过去,想要冲破旧秩序旧观念,却把自己陷在伪道德的泥潭里。当苔丝这个善良的女子,坦白自己的过往和不堪时,他没有选择包容而是开始叱骂和逃避,在他不断地徘徊走动的时候,他的软弱和虚伪就彻底暴露了,不留情面地斥责苔丝是一个不懂事的乡下女人,可见安玑骨子里还是习俗成见的奴隶。在恶棍面前,苔丝可以直接反抗,但是面对伪善的君子,她却盲目地敞开了心扉,最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深深刺伤,鲜血淋漓,最终也无法复原。

毫无疑问,苔丝又一次成了命运的牺牲品。抛下她远走的安玑让她的生活陷入了绝境,希望彻底破灭。无奈的她回到改恶从善的亚雷身边,成了笼里的金丝鸟。如果一切如此发展下去,她的一生或许也不算最糟糕,但是命运的爪子又开始发痒,又想要捉弄人了。安玑在历经人事变迁之后,谅解了苔丝的苦衷,看清了自己的感情,于是他回来了。但是正如《半生缘》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所说:"一切都回不去了"。苔丝冷漠地拒绝自己所爱的人之后,她的内心煎熬到了极点,命运的嘲弄彻底让她崩溃了。终于,她亲手杀了那个让她的人生走上悲剧轨道并一路黑暗下去的罪魁祸首——亚雷。这是她最为动人的时刻,也是最让人心疼的时刻。一个弱者,历经那么多年,吃尽生活的苦,一次次陷入绝望,现在她终于为自己的不公平奋起了,总算为自己讨了个公道。但是让人心疼的是,命运把她逼到了绝境,报复成功的同时也彻底毁灭了自己。

苔丝和安玑的逃亡并没能持续多久,悲剧的人生总要有个尽头的,或近或远。在荒原之上,初醒的苔丝总算解脱了,她不用再承受命运无情的玩弄,或许那短短的一觉是她这辈子最安逸的时光,没有心理负担,没有道德的束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鲜活的人。苔丝的美丽在她拼尽所有之后戛然而止,她的坚强和自尊是她活下去的支撑,挥霍完毕,也就无所眷恋了。

《苔丝》是一部伟大的命运悲剧,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苔丝的真和善在伪和恶的打击中轰然倒塌。这是命运的必然走向,同时也是这个社会压迫的结果。哈代通过杰出的景物描写、心理描写和结构安排,使这部小说充分体现了他悲观的宿命论,全篇是一场美好人生步步破碎的悲壮景观。

苔丝就仿似纯洁无暇的昙花,干净透明,而命运酝酿了最浓的黑夜,她就在此中毅然绽放,无可挽回地凋谢。惋惜哀叹终究留不住那种美好,苔丝这个动人丰满的女子就这样深深地烙印在了心底,每每品味,就会有刺痛以及钦佩。

苔丝的读后感 篇2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苔丝的读后感 篇3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苔丝的读后感 篇4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糟蹋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

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苔丝的读后感 篇5

寒假期间我看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小说,它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斯.哈代,被誉为“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

《苔丝》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冗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许多人们心中的痛。它的情节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

试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纯真的渴望。 在苔丝身上,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苔丝和克莱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这是一个悲剧,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甜蜜,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

苔丝的读后感 篇6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苔丝的读后感 篇7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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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1)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2)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3)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当她爱上克莱时,她那样热烈而坚定,像一个朝圣者扑倒在圣像面前,我由此想起叶芝的诗句来:“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从此,在她的心中,克莱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克莱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让爱情的光辉把自己包围起来,把那过去的苦恼全部忘却,把那些日夜纠缠她的疑虑、恐惧、羞耻全部摒弃。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女人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灵魂,才更具声色香味,更具无边的美。

然而,她逃不过的种种不幸接连到来:无耻的亚雷,夺取她的幸福;还有那软弱的克莱,如此辜负了苔丝的爱……现在想来,轻浮的纨绔子弟仍然到处都有,世俗的偏见也总是顽固和强大。一个女人悲痛的历史对于她自己可以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别人,也许不过是一场笑话。一个社会缺少同情,缺少爱,这似乎是一件比苔丝的故事更让人痛心的不幸的事。

最后,在绝望中,她杀死了亚雷,而人间那所谓的“正义”也杀死了她。

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人是一个限制”,我此时也想到,时代也是一个限制,人自身的限制和时代的限制使很多不幸的事情产生出来,并一直产生下去。伟大的人当然是有的,他们甚至超越了时代,走在前方去引领,但那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裹挟在时代的激流或缓流之中,在自身的局限中曲折的前行。凭良心说,谁都希望现实的社会在理性中运作,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又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做的了主的事,它还真正需要很多很多人并且不止一代的艰苦努力。

从苔丝的悲剧,我想到,真正的爱情势必会给我们希望和力量的,会教给我们勇敢和崇高。所以,朋友,摒弃迁就、勉强和一切的不坚定吧,勇敢地去追求,去聆听,相信自己的心,相信自己的心可以不因世俗而屈服,相信自己的心会因爱的洗礼而变得更光明,更美丽!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4)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德伯家的苔丝》中的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以下内容是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供各位参考。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5)

在极大的痛苦中看完了全书,好几次几乎是看不下去了。也就是看在它是名著的份上坚持看完了,用了三天时间,多少有一些收获,当然也少不了牢骚,就写几句算是个做个总结吧。

苔丝:这位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及现今其他一些人的评价自己看到了一些,但是就个人而言,并不完全赞同,先说说她的优点,比如当她母亲让她去认亲的时候,她心里还是极其不愿意的,如果她们不是穷到揭不开锅的话,我相信她是不会去求人的。在她受到德贝维尔的侵犯后,她还是比较有骨气的宁可自我毁灭也不要和他一起生活。还有她不肯去找安琪儿的父亲要钱也是有骨气的表现。在安琪儿去巴西一段时间后,她的钱花完了,但是她去最苦最累的农场,在对她极其不友好的老板手下也能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些方面体现了她的好品行,也体现了她内心对独立自由的向往。这些优点放到今天看并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做到的。但这并不能说她就是多么好的一个正面形象。她身上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问题,起码在我看来,有两件事她处理的极为不妥:第一,她与安琪儿交往了起码大半年,而且从订婚到结婚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时间足够她与安琪儿坦诚自己的过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这个简单讲就是欺骗,因为如果如实讲了,她觉得自己可能就掉价了,安琪儿就不会和她结婚了。但无论如何欺骗总是让人难以接受了,没有人喜欢被骗。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世间之所以有谎言并不都是自私的,也许是现实太过冰冷残酷了,只能求助于谎言的掩饰了。总的来说我觉得谎言不是不能有,但是做为她和她的恋人爱的如此热烈如此不顾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却存在如此大的谎言,这不是一个大大的讽刺吗?所谓的爱情都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还有什么值得颂赞的呢?!如若只是为了生存,换一口饭吃,那谎言也算适得其所了,但是一边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又瞒天过海,这种爱情只能让人恶心。第二,她再次和德贝维尔走到一起,和他有了同居关系,这简直糊涂透顶,如果缺钱,那就是随便嫁个人也不能和曾经的仇人同居啊,退一步讲,如果非要和这个仇人在一起,也应该答应做他的妻子啊,再退一步讲,也要等到和安琪儿解除婚约以后啊,这件事基本就是在作践自己,要糊涂到何种程度才会做出婚内和曾经强暴过自己的人同居啊,愚蠢透顶,从这件事来看那些骂她的下流话没有一句是冤枉她的。总的来说,苔丝只是一个普通的姑娘,有过人的美貌,却没有过人的智慧,她的悲剧主要是自己的父母的愚蠢及绝对的贫穷造成的,她父母在她17岁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没有做好领路人的角色,相反做了悲剧推手的角色,还是就是真的太穷了,不然她也不会将自己送去虎口啊,和社会无关,和阶级无关,和宗教无关,和道德无关,甚至和她自己关系也很有限。

安琪儿:这个小说的男主角,他做的事基本还算得上一个绅士,除了一件事,就是自己也不诚实,隐瞒了自己曾经短暂的放荡生活。结婚当天坦白这不等于胁迫吗?虽然被宽恕了,但是欺骗就是欺骗。

德贝维尔:这个大反派,他就像是行走的狮子,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只求自己享乐,不管她人死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手段。但是许多人不都有这样的一面吗?他也曾寻找真理,也有过悔悟,但是很快他就又迷失了,除了身心的自我满足,他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苔丝的父母:他们为了摆脱家里的贫穷,将苔丝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他们是穷怕了吧,依仗苔丝的美貌想要攀附上层阶级,结果心太急了,加上智商欠费,把女儿推进了火坑。

最后引用易中天的话结束,反对望子成龙,反对望女成凤,反对一切成功学。做人,总结为八个字——真实、善良、健康、快乐。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6)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7)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苔丝的读后感悟精选


在生活中发生触动心灵的事情时。感言可以表达我们内心感受的语言,感言究竟该怎么写呢?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苔丝的读后感悟”,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苔丝的读后感悟(篇1)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苔丝的读后感悟(篇2)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苔丝的读后感悟(篇3)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苔丝的读后感悟(篇4)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着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苔丝的读后感悟(篇5)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当她爱上克莱时,她那样热烈而坚定,像一个朝圣者扑倒在圣像面前,我由此想起叶芝的诗句来:“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从此,在她的心中,克莱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克莱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让爱情的光辉把自己包围起来,把那过去的苦恼全部忘却,把那些日夜纠缠她的疑虑、恐惧、羞耻全部摒弃。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女人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灵魂,才更具声色香味,更具无边的美。

苔丝的读后感悟(篇6)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德伯家的苔丝.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的读后感悟(篇7)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苔丝的读后感悟(篇8)

任何一幅简单的图画都有着透明的色泽和模糊的形象。

当一个艺术家故意要装饰自然,用绿的颜色画春天,用深红色的颜色画旭阳,用朱红色的颜色来画嘴唇,那他创造出来的东西是模糊的——因为他怕真理,透明化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模糊的视线才会出真理吗?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美的,冰雪少女出凡尘,上帝不加任何的修饰展现出苔丝那素衣的美,每一幅画——大大的眼睛,大胆接受一切外部的真实而又毫不畏惧困难地,像打开的书一样,懂得其中内在的真实。苔丝的体型塑造时不用任何复杂的线条,更不用什么颜色来透造,仅用了砖墨条来勾勒,用漆黑恐怖的环境来渲染内心的洁白无邪。在森林中那张苔丝背对着纯黑的树木,用那背景更加烘托她内心的伤悲,她的单纯,可爱变成了“蛋白质”加上可怜没人爱。她对待爱总是虔诚的不加任何的杂质,不加其他模糊性的。

诚实的人必有诚实的好,然而一次亲身经历低过两次老师的教导。苔丝的父母预卜一切危险的人将永不会航行大海,事事忧虑将一事无成,他们想不劳而获得到名誉或财富,他们是在虚伪的透明让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去闯德伯家那模糊的世界,遇到亚雷德伯,一切来得那么的直白,他的花言巧语,让苔丝不慎陷入沾泥,又是一幅丛丛水草用素描的魔法将其模糊化,而独留女主人公那并耸着肩,眼睛发着透彻的光芒,她在迷茫,在思索……

她稀稀疏疏的头发与水草相互交衬,她的精神在消极,她开始在悔恨,在愤怒,不想纠缠,想摆脱,有了孩子,她才有了些慰籍,然孩子的失掉,她又开始彷徨,透明化的悲,模糊化的冷,亚雷他的不负责,他的花心,使苔丝感到更冷,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得到了的也许感到不过如此……他的心中或许如此反复着,有了责任会更加繁重。当时苔丝的内心也有一种情不自禁的欲望,不过那只是少女的一种模糊的朦胧感,在绘画中没有亚雷的身体像,他是虚无的模糊存在着。纵观图片:朴实厚重人类思想单纯透明,西方“世外桃源”女人的痴情,男人的忧愁,表达的淋漓尽致。作者给予苔丝身穿洁白的字衣裙,也许是精神上的富有,在被侮辱迷茫后,她旌旗重鼓又走回农场。这一次的她眼神中带有模糊性,然而一幅农场依旧迷人,宁静,而她的心智开始成熟厚重,她讨厌自己的身躯,但却仍拥有一颗纯洁的心,她认识了克莱尔,一位绅士般的君子,但不管是透明的人性还是模糊的现实,对于苔丝来说真的`是某个人的身上都有秘密的,透明的人性是不存在的,没有谁真得像一张白纸,去适应模糊的人生吧,她的无奈,她的惆怅,遭到心爱人的拒绝,她的精神开始崩溃她又要再逃避……这次却是他的爱人在逃……

再一次遇到亚雷,克莱尔时,两种心灵的抚慰,使她终于拿起刀子杀了亚雷,那是她最勇敢无忌的做法,是他毁掉了自己幸福的人,她终于可以解脱了,因此她悄然的走上了绞刑台,不为别的,只为自己明明白白的走过这一世,最后一张图片干枯的躯体,暗淡的房屋中,散发着寂冷,萧瑟,更加反衬出她的精神。定上天堂,永远和祥仁慈……

她的人生不再透白,而会风姿多彩。

也许常说思想深刻,情感高尚,品德端正者活得最好,然而衡量生命的价值系以思想和行为,而非以寿命长短的,她的死是灵魂与肉体的统一,透明化的人性与社会模糊的互相统一对立的结果。

回想开始那张苔丝独站在农场旁有一头牛陪伴,使人看到实际的透明,而社会的模糊性,虽范围小,但它凸现出主人公苔丝的本质,一幅画卷,正是主人公的透明。她的选择,真得是再透明不了的没有原因的“因果关系”了,深刻的现实终结。

苔丝的读后感悟(篇9)

我再一次领略到经典文学的美丽。

和言情小说注重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不同,像《德伯家的苔丝》这一类的小说,总是能够在爱情描写中剖析出时代的精神,或是高昂,或是腐朽,都是对这种时代的反思。哈代的文字优美,有让人置身于其中的力量,他所描写的苔丝的成长是在生命的历练中体现出来的,她是一个坚韧,勇敢,突破自己的女性,在最后她坦然接受了死亡,她的心智早已和她的容貌一样美丽。

以下是我的一些思考和一些书友好的评论的摘抄。

*经历强奸的女性大多怎样了?苔丝勇敢面对了一切,重燃希望,也看透了一切

一个坏人改过自新就可以得到原谅吗?那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属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反正我是不信什么坏人能够改过自新这类的话,本性是恶,再怎么改变也去除不了根源,只不过是换了一副更加精密的伪装罢了,等到某一时刻就会再次撕破面具,化身为狼

*最伟大的举动不过洗心革面,最精彩的故事不过浪子回头,人们总是对迷途上的人心存慈悲与希望,却容不得一直以来谨言慎行的人出什么差错,控制好期望阈值真的很重要,没有人想考到99还被责骂错失了那一分

*好人成佛得须九九八十一难,而坏人成佛只需放下屠刀。

*昨晚我对克莱尔的评价是草率的。因为我不能以现代人的视角批判故事中的人物。克莱尔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英格兰,父亲虽保守但受人尊敬。克莱尔的两个哥哥都是地地道道的俗人。连克莱尔的母亲都在问:是不是苔丝做姑娘的时候有些关于品行和贞洁的事需要解释。而社会中更是对发生这样的事报以极为严苛的态度。整个社会都在蔑视嘲笑这样的女人。而作为新知识分子,作为牧师的克莱尔纵然深爱苔丝,他仍然那个时代的一份子,他无法左右社会的冷漠无情,他也仅仅是比其他人的思想先进了一点点,却不能超越那个时代。这样的人物局限性必然将苔丝的幸福碾为泡影。悲剧无法避免。

苔丝的读后感悟(篇10)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精选苔丝的读后感受范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精选苔丝的读后感受范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苔丝的读后感受范文(篇1)

《苔丝》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91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初次接触到《苔丝》是在“英语听书”app里面听到的,一下子被女主的声音吸引,胆怯、自卑但是很有自己的主见。后来又观看了电影版的《苔丝》,近三个小时的片子,内容比较沉闷,没有一次性看完,分两次看完。小说与影片略有不同,难分伯仲。

小说开头讲述的是身为贫困家庭中长姐的苔丝既要照顾家中的弟妹,还要操心自己无能的父母,事事为家庭考虑。由于牧师告知父亲自己家族原为衰败的德伯贵族,于是,父母要求年轻的苔丝以此作为机会攀附一位有钱的亲戚,并通过姻亲关系改善整个家庭的现状。

起初苔丝并不愿意,但是考虑到家中窘状,苔丝收拾得干干净净,到村另外一头的贵族德伯太太家去攀亲戚,接待她的是德伯太太的儿子亚力克,一个轻浮的贵族男人。待苔丝回家以后,亚力克马上写信给苔丝父母,表示可以为其提供一份养鸡的工作,苔丝母亲欣然答应。于是她整理行装到德伯太太家打工,在德伯太太家工作的这期间,年轻的苔丝工作认真,在一次聚会后返家途中卷入了一场争吵中,她想摆脱,正好亚力克骑马经过,于是亚力克带着年轻的苔丝离开了,亚力克带着苔丝来到了英格兰最古老的森林,森林中都是迷雾,他们在森林中迷路了,就是那晚,亚力克玷污了苔丝,从此苔丝的命运发生了转变。

可怜的苔丝未婚先孕,并未接受亚力克成为他情妇的建议,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德伯太太家,回家后她被村里人非议,被父母责骂,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面对这些,她开始变得沉默,喜欢黑夜,喜欢独处。

就这样过了两三年,她慢慢地走出来了,她决定重新上路。这次,她朝村子的另外一头走去,走到了一个牧场,在那里她得到了一份挤牛奶的工作,也是在那里她遇到了她的挚爱安吉尔,一个牧师的儿子,他们年级相仿,互相被对方吸引,慢慢地他们陷入了热恋,双方都以为对方是最纯洁的,最美好的,最可爱的人,那时的他们拥有天底下最感人、最真挚的爱情。苔丝太爱安吉尔了,太害怕失去他,以至于始终无法将自己的过往完完整整地告诉安吉尔,尽管她已经在心里已经告诉了他上千遍,可是就是无法向他开口。安吉尔爱的真诚,终于他向苔丝求婚了,苔丝内心充满了喜悦,但是又无法完全真实的面对安吉尔,她兴奋、犹豫但是还是选择了拒绝,直到幸福超越理智,她接受了他的求婚,在去教堂的路上她还做着剧烈的思想斗争,要将自己的过往告知安吉尔,安吉尔却说婚后再说。新婚之夜,他们互相向对方坦白自己的过往,她原谅了安吉尔的过往,但是安吉尔知晓她的过去以后却愤怒了,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觉得苔丝不是他心目中完美的爱人了,顷刻之前他对她充满了厌恶。为此,安吉尔远赴巴西,任苔丝自身自灭。

被抛弃后的苔丝不不得再次回到家乡,在农场做着各种苦力,冬天挖藕,秋天收麦子,每天工作很长时间,工作占据了一切,唯一的心里安慰就是给安吉尔写信,她满怀希望地给安吉尔写了无数封信,希望得到他的谅解,但是安吉尔都没有回复。就在这时,父亲去世,家里的房租到期,家人无地可去,苔丝母亲这时选择寻求亚力克的帮助,亚力克给与苔丝家帮助的前提是让苔丝做他的情妇,年轻的苔丝被生活逼的没有办法,最终做了亚力克的情妇,母亲及弟妹得到了居住地,她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这个时候,安吉尔从巴西回来,他看到苔丝给他写的信,意识到自己的无情,决定重新找回苔丝,他去到苔丝的家乡,找到了苔丝的母亲,苔丝的母亲将苔丝现居住地告诉了安吉尔,安吉尔赶赴苔丝所在地,得到的却是她已经属于别人了,他带着失望离开,却让她伤心不已。

最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苔丝杀死亚力克,穿戴整齐前往车站寻找心爱的安吉尔,见到安吉尔,她向他诉说对他的思念及爱,知道自己即将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个时候的安吉尔却淡然了,他带着苔丝去逃亡,他们一起在野外留宿,偷溜进富人家去过夜,他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最后在黎明到来之前,警察来了,带走了苔丝和安吉尔,最终苔丝被处以绞刑,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这部长篇小说写于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后,人们的思想逐渐开放,小说的女主人公苔丝就是生活在那个时期,她敢于个走出去参加劳作,自力更生,虽然年龄小,受到了一些引诱,但是她善于反思,发现自己不爱亚力克,她勇敢地选择离开,自己独自承受旁人的白眼,分娩的痛苦,贫困的拷打;当她遇到所爱,她奋不顾身,不惜杀害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人,虽然那个人曾经带给自己那么多的痛苦,但是在危难之际,只有他给予她帮助。她选择干净地活着,她的爱情里面没有其他人,只有她和心爱的安吉尔。

纵观苔丝短暂的一生,她是一位可怜的、悲苦的女性,但是就是这样一名女性,她始终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她渴望活的有尊严。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再来看苔丝,读苔丝,还是有借鉴意义,作为一名女性,在一个思想更加开放、包容的今天,我们应该要活的更加自我,要遵从本心,生活中除了有家庭、工作,还应该有自我、有尊严地活着,不做别人的依附品,做自己生活的主人,尽管生活会很苦很累,但是做自己才最精彩。

苔丝的读后感受范文(篇2)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以前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最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向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样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潜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就应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杯具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理解克莱的感情。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取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取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貌,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够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应对现实感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苔丝的读后感受范文(篇3)

苔丝,这个会让人心口发疼的名字已经深深刻在文学的里程碑上,她美丽、善良、纯朴、勤劳、容忍,但是在这出命运的悲剧里,她的坚强和自尊最为夺目。在男权中心的社会里,她是弱者;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她是底层;在不可控制的命运中,她成了玩偶。

为了穷困的家庭,苔丝放下自尊,去富有的"本家"德伯家帮工,却没料到这正是她厄运的开端,那位自以为是的花花公子亚雷毁了她的一生。在那个分外注重道德的时代,失贞的女子背负的压力是现代人所不能理解的,跨不过自己心里的坎,还得忍受旁人的指点和唾弃。亚雷是苔丝命运悲剧的直接导火线,美丽的弱女子沦为富家少爷的附属品,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可悲的现实,等级和财富的差异却让这扭曲的现实成了理所当然。作为底层的劳动者,她必须要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这不仅仅是苔丝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整个农民阶级的悲剧,在繁华的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了社会气氛。之后孩子的夭折又给苔丝多添了一笔伤痛,如花的年纪,就尝过了如此的苦涩和难堪,这种悲惨的境况,是命运的无端捉弄,还是这个社会的逼迫?

经历了那么多坎坷,远离家园来到牧场,找到新工作的苔丝以为生活开始慢慢眷顾她了,这里有着唱歌跳舞的少女,白色的长裙,五颜六色的鲜花,没有了"拿含着恶意的眼光看她"的人,一切都是崭新的,牧师的儿子——安玑与她相恋了,甚至决定与她结婚,她是那么快乐,对未来也有了期待,她的希望和日光一样耀眼,驱散了往常的阴霾。但是未知的命运就是擅长捉弄人,它热衷于把人捧上天堂,然后再给予重重的一击。

安玑似乎是一个不错的男子,他是知识分子,受过现代哲学思想的教育,把求知的自由看得比物质重要,有着先进独立的思想,同时也是一名宗教的反叛者,蔑视社会的习俗礼法,他对苔丝又是如此深情。但是剥去面纱,他却成为苔丝悲剧人生的重要原因,因为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但是却无法谅解心爱的人的过去,想要冲破旧秩序旧观念,却把自己陷在伪道德的泥潭里。当苔丝这个善良的女子,坦白自己的过往和不堪时,他没有选择包容而是开始叱骂和逃避,在他不断地徘徊走动的时候,他的软弱和虚伪就彻底暴露了,不留情面地斥责苔丝是一个不懂事的乡下女人,可见安玑骨子里还是习俗成见的奴隶。在恶棍面前,苔丝可以直接反抗,但是面对伪善的君子,她却盲目地敞开了心扉,最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深深刺伤,鲜血淋漓,最终也无法复原。

毫无疑问,苔丝又一次成了命运的牺牲品。抛下她远走的安玑让她的生活陷入了绝境,希望彻底破灭。无奈的她回到改恶从善的亚雷身边,成了笼里的金丝鸟。如果一切如此发展下去,她的一生或许也不算最糟糕,但是命运的爪子又开始发痒,又想要捉弄人了。安玑在历经人事变迁之后,谅解了苔丝的苦衷,看清了自己的感情,于是他回来了。但是正如《半生缘》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所说:"一切都回不去了"。苔丝冷漠地拒绝自己所爱的人之后,她的内心煎熬到了极点,命运的嘲弄彻底让她崩溃了。终于,她亲手杀了那个让她的人生走上悲剧轨道并一路黑暗下去的罪魁祸首——亚雷。这是她最为动人的时刻,也是最让人心疼的时刻。一个弱者,历经那么多年,吃尽生活的苦,一次次陷入绝望,现在她终于为自己的不公平奋起了,总算为自己讨了个公道。但是让人心疼的是,命运把她逼到了绝境,报复成功的同时也彻底毁灭了自己。

苔丝和安玑的逃亡并没能持续多久,悲剧的人生总要有个尽头的,或近或远。在荒原之上,初醒的苔丝总算解脱了,她不用再承受命运无情的玩弄,或许那短短的一觉是她这辈子最安逸的时光,没有心理负担,没有道德的束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鲜活的人。苔丝的美丽在她拼尽所有之后戛然而止,她的坚强和自尊是她活下去的支撑,挥霍完毕,也就无所眷恋了。

《苔丝》是一部伟大的命运悲剧,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苔丝的真和善在伪和恶的打击中轰然倒塌。这是命运的必然走向,同时也是这个社会压迫的结果。哈代通过杰出的景物描写、心理描写和结构安排,使这部小说充分体现了他悲观的宿命论,全篇是一场美好人生步步破碎的悲壮景观。

苔丝就仿似纯洁无暇的昙花,干净透明,而命运酝酿了最浓的黑夜,她就在此中毅然绽放,无可挽回地凋谢。惋惜哀叹终究留不住那种美好,苔丝这个动人丰满的女子就这样深深地烙印在了心底,每每品味,就会有刺痛以及钦佩。

苔丝的读后感受范文(篇4)

“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摘要:苔丝是一个没落贵族德贝维尔家族的后代,同时也是一个贫困农民家庭的长女,因父母的虚荣和家庭的贫困去认识了所谓的“堂兄”阿历克,之后不幸失贞。苔丝为此伤心痛苦后决定到新的地方——南边的奶牛场。在那里她认识了克莱尔,生命重获新生,与克莱尔逐渐相识相知相爱,却在新婚当天两人相互坦诚时克莱尔无法接受苔丝的过去,苔丝的生活再次走人苦难。克莱尔在巴西的经历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次回到苔丝身边时,苔丝为他杀了阿历克。两人的团圆就只有那么几天,最后以苔丝死去悲剧收场。关键词:苦难、无奈、牺牲品、悲剧、道德、男权正文:“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在燧石山农场苔丝又一次遇到阿历克时无奈、绝望地喊出这么一句话。作为封建社会的底层农民阶级又是个妇女,她权利无几,却又处处受伤。在官方说法中《德伯家的苔丝》描写的是威塞克斯破产农民的前途和命运。这点的确不可否认,以苔丝一家在父亲死后全家被逐离且无处可去的困境,以苔丝个人被阿历克伤害、因非己之过被克莱尔抛弃、在燧石山农场被农场主欺负以及最后以死亡收场的悲剧命运,体现了威塞克斯破产农民的无望、孤苦渺茫的前途和悲苦、注定被牺牲、抛弃的命运。苔丝一家正是这苦难的破产农民的缩影。然而,我从《苔丝》这本书中看到的更多的是女性在男权社会下的苦难与无奈。

在当时社会,苔丝算是一个比较富有思想、善于思考的女性。如在第十三章有那么一句“有时候,她的离奇幻想会强化周围的自然程序,直到它们似乎变成她的历史中的一部分,它们岂止是变成她的历史的一部分,简直就是她自己的历史,因为世界只是一种心理现象,表面上看起来像什么,它实际上就是什么。”

正因她爱思考,才会多幻想。同时她也是一个纯粹的唯心主义者,她在奶牛场时“对于她来说,整个世界的存在全凭她的感觉,所有的生物的存在也全凭她的存在。对于苔丝,宇宙本身的诞生,就是在她降生的某一年中的某一天里诞生的。”。正因如此苔丝更显天真、活泼,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爱,即使在受了那样的耻辱后,走向牛奶场时仍能“精神奇妙地振作起来。迎着温柔的南风,她一路跳跃着向前走去,她的希望同阳光融合在一起,似乎幻化成一道环绕着她的光环”,甚至在一声鸟的啼鸣里“也似乎潜藏着欢愉”。

不过她的思考也给她自己带来了诸多困扰,在克莱尔想教她历史时,她回答说“除了我已经知道的东西以外,就不想知道更多的东西了”、“知道了又怎么样呢,只不过是一长串人中的一个,只不过发现某本古书中有一个和我一样的人,只不过知道我要扮演他的角色,让我难过而已”、“我倒想学一学为什么——为什么太阳都同样照耀好人和坏人?不过那是书本里不会讲的”。

然而如此善良、美丽而又聪慧的苔丝,仍逃脱不开被牺牲的厄运,在传统封建男权社会中仍要经历着苦难,却无力反抗。

首先是苔丝的父母一心想“认亲”,却将苔丝推入阿历克的“虎口”,这是苔丝悲剧命运的开始。是阿历克让她失贞,让她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让她只敢在傍晚出门,让她害怕人类:“她知道怎样抓住傍晚时分极短的那个时刻。那时候,光明和黑暗恰到好处地得到平衡,白昼的拘束和黑夜的紧张相互得到中和,留下来的是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只有在那个时候,活着的苦恼才被减到最小的可能程度。她并不害怕黑夜,她唯一的念头就是避开人类——或者不如说是被称作世界的冷酷的生命群体。”。

接下来,虽然在奶牛场苔丝重获新生,却又被克莱尔抛弃。苔丝能宽恕他的放荡,他却无法原谅苔丝的非出于己意的失贞,甚至说“我以前一直爱的那个人不是你,是和你一模一样的另外一个女人”。而这主要是因为克莱尔头脑中的传统道德评价。在传统社会,男人可以放荡,女人却必须对男人绝对忠贞。这不仅仅只是苔丝的悲剧,更是诸多在此种社会背景下的群体女性的悲剧——封建男权体制传统道德思想体系下的牺牲品。后来是在燧石山农场,苔丝在哪里不仅受农场主的折磨,还有阿历克的纠缠不休。就是在那里,在阿历克再次找苔丝时,苔丝在用手套甩了他一掌后,绝望地喊出:“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阿历克这个苔丝一生灾难的开端,如今却可以皈依宗教,她却因他被丈夫抛弃,受尽苦难,“他本是给她带来祸根的人,现在却站在了神灵那一边,而她本是受害的人,现在灵魂却还没有得到新生”。

最后,苔丝苦难的一生以死亡收场。虽然克莱尔最后宽恕了她,但,就如苔丝在他们再次见面是说的那样“太晚了”,苔丝无法原谅那个再次被阿历克欺骗的自己。但为了与克莱尔团圆,她选择杀了阿历克。她这一悲壮的反抗,仍逃不开被处罚的命运。从始至终,牺牲的都是苔丝……

书中有一句话,形象地表现了一群像苔丝一样在男权社会传统道德思想压迫下的女性的无奈与绝望:“她用眼睛看着他说,那目光就像是一只被人抓住的麻雀,感到绝望又不能反抗,只好等着抓住它的人拧断脖子。”。

“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这就是传统道德约束的男权社会的规律,这就是群体女性的悲剧……

苔丝的读后感受范文(篇5)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有着贵族的血统,却依旧淳朴自然,从不自傲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宛如乡野路边的秋菊,虽然没有杜鹃,牡丹的美艳,也没有梅花的傲骨芳容,却仍保留自己淡淡的清香。不争,不傲,身在百花之中,心在蓝天之外。

克莱尔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放弃了,对爱人的不肯定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把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花落无声,宁静的秋天已过,酷寒的冬风吹来,谁也听不到花的哭泣,因为她从不在痛苦中哭泣,她的泪留给未来,她期盼着幸福。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一次次的离别,面对感情时的彷徨,又一次的期盼,又一次的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苔丝是勇敢的,她勇于追求自己的所爱,勇于向所爱的人坦白自己那并不光彩的过去,同时她有是无助的,在受到伤害时她无助,在爱人离他而去时她无助,在再次沦陷时她的内心依旧无助,不禁拷问苍天。为何苔丝命运多舛?

那么,亲爱的朋友们,请你们谨记,当你能接受一个人时,请你的心像海水一般宽广的接受她的过去。多给别人一次机会,也就是在宽容自己。

苔丝的读后感受范文(篇6)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苔丝的读后感受范文(篇7)

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

——莎士比亚

这个寒假,我读了堪称世界人间悲剧的《苔丝》。《苔丝》是一部悲剧作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力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挤奶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他坦白了自己失身的遭遇,不想却被丈夫所不容。他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去了巴西。苔丝被遗弃后,又跑到一家农场做苦工。恰在这时,亚力克又突然出现,一再跑来纠缠苔丝。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患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流落街头,而克莱尔又杳无音信的情况下,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亚力克同居。谁知克莱尔经过一场磨难,终于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刺死了亚力克。她在逃亡中与丈夫度过了几天幸福生活,最后被捕,并被判处si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作者围绕苔丝及其一家人的悲惨遭遇,真实的描绘了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以后,个体农民走向贫穷和破产的悲惨画面。

苔丝是小说刻意塑造的一个动人形象,作者赋予她以劳动人民的一切优秀品质。她不仅姿色出众,而且心地善良,为人诚恳,勤劳俭朴,热爱生活。她虽然出身贫寒,家庭生活没给她带来什么欢乐,但她却无比热爱自己的家,对之怀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了维护家庭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苔丝的高尚品质和反抗精神是应该受到赞赏的,但是又必须看到,苔丝毕竟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世家的农民家庭里,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势必对她的思想意识产生这样那样那样的影响。苔丝从她妇女游行会上出场,到她在监狱刑场上丧生,前后不过五六年,但就在这五六年中,她却受尽了社会种种有形无形的邪恶势力的迫害和摧残,最后变成了可怜的牺牲品。她的遭遇可谓是惊心动魄,感人情怀。

《苔丝》诉说了一个19世纪的悲惨故事,这个人间悲剧将会留在我们的心中。我相信,这个人间悲剧会让许多人醒悟。

苔丝的读后感受范文(篇8)

苔丝已经走投无路了,克莱尔在新婚之夜决绝出走,她一夜之间沦为糟糠弃妇;当旧时的疮疤被肆意的揭开,她极力避免的剧痛并没有发作,但不可遏止的绝望却化作了昔日最甜蜜温柔的恋人手中的利剑,刺进她单薄的胸腔。

苔丝戴上厚厚的手套,走向打谷场。正低着头穿过小路,只听得一阵马蹄声。马上的女人连忙勒住缰绳,只见到如同发了魔怔一般的苔丝昂起下巴迎向自己。幸亏她及时停住,苔丝只是被甩带到路旁的草垛上。简赶紧跳下马,去扶瘫坐在地的苔丝。

“你还好吗?”简话未说完,脸色苍白的苔丝竟发出了嘤嘤的哭泣声,由压抑沉闷渐趋清晰,简不禁感到内疚,她蹲下身,握住了苔丝冰凉的双手。苔丝却毫无反应,只是自言自语:

“我该怎么办?克莱尔,为什么要抛下我?”

苔丝痛苦地紧闭起双眼,忽然睁开:

“啊!我是个满身罪恶的女人,我欺骗了他,我妄想摘取不属于我的果实。上帝把它变成了毒药,那剧毒,是我的报应哇!”

这时,简才知道她是谁,德伯维尔家的苔丝被表兄玩弄,刚结婚丈夫却抛弃了她。不独此,乡邻的风言风语让简愈加气愤。简是一个聪明细心的教师,她不会莽撞地用自己的怜悯伤害苔丝,她催眠似的道:

“这哪里是毒药?这是上帝给你开的一剂镇定剂啊!”

“镇定剂?”苔丝的眼神开始不那么涣散。

“是啊,”简像对待她那患有自闭症的学生一样轻抚着苔丝的肩膀,温柔地说:

“冲动的激情不是爱情,是野兽的欲望;它们如同高涨的跳跃的火焰,烧焦飞蛾的翅膀。又像是七月的*粟,渗出罪恶的白浆;它们用靡丽魅惑的外表掩盖丑陋和凶残。但你看,再狂烈的火也要在雨水中浇熄,再妖娆的*粟花也要四季轮回中枯萎。”

“不!不!我不相信,我和他的爱情是纯洁的,像安琪采下的百合花一样。克莱尔只是愤怒于我的隐瞒,是的!是的!他只是不能接受最亲密的人却欺骗了他!他会回来的!”苔丝声嘶力竭地呼喊着,仿佛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喑哑道:“可是,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在这无边无际的沙漠已经迷失了道路,没有他的爱,我就要干枯在着黄沙里,化身枯骨。”

读后感德伯苔丝(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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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德伯苔丝(篇1)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读后感德伯苔丝(篇2)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读后感德伯苔丝(篇3)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读后感德伯苔丝(篇4)

《德伯家的苔丝》里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在极度痛苦的时候,可能就会做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甚至会做出和自己平素追求截然相反的事来。这一点我深以为然。

小说中的安基克莱和苔丝是彼此深爱的一对情侣,且容貌出众,起初,苔丝因自己不堪的遭遇,不肯接受安基克莱的爱,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但最后还是被安基克莱的真诚和热烈的追求所感动,就在两个人结婚的当晚,彼此向对方坦白了自己曾经的过错,苔丝当即就理解并原谅了安基克莱的过错,但是,当安基克莱听到苔丝不幸的遭遇后,不但不同情她,反而觉得自己上了当,认为苔丝告诉自己太晚了,不肯原谅她,两个人不得不分手,但彼此内心还是深爱对方的,这让他们都非常痛苦。在与苔丝分手后,安基克莱在极度迷惘痛苦中,遇见在牛奶厂一起挤牛奶的另一个女孩儿,安基克莱并不喜欢她,但他知道这个女孩爱自己,就想让她陪自己一起出国,以缓解自己的痛苦,后来又改了主意。还有主人公苔丝,她是一个极其美丽善良纯朴勤劳的好姑娘,当她深爱的丈夫,安基克莱终于想通了从国外回来,原谅苔丝,再次来找她的时候,世事变迁,苔丝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又和之前的仇人同居了,当心爱的安基克莱出现在她门口,说原谅她的时候,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这个平素连个小虫子都不舍得伤害的姑娘,把哄骗自己再次上当的仇人亚雷用刀杀死。

这些看似荒谬的做法,实则真实反映了人的内心需求。当一个人长期处于极度迷惘,痛苦,焦虑中,不得不负重前行,又不堪重负时,无边的痛苦得不到宣泄,就会令人窒息而死,就像掉进无边的深渊,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改变困境,在无边的黑暗中,眼见着被吞噬,被淹没,……

这个时候,任何的一些理解,一点援助,一点希望,一点光亮,都是救命的稻草,这个时候的不够理性,不够严肃,不合情理,都是在自救,都是在给自己喘息的时间,不然,就会丢了性命!所以,这个时候所做的一切都是无可厚非的。即使局外人不理解,可不必在意,人,在爱别人的同时,也要有顾及自己的时候。即便事后觉得不应该,甚至荒唐,也不必悔恨,因为,我们不能以事后的`心境去评判,去要求当时身处困境中的行为。那样,不公平,也不客观。

《苔丝》读后感3篇


苔丝读后感(一)

《苔丝》是哈代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这部小说以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的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形象生动地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资本主义社会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的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和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实质等作出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与控诉。

主人公苔丝这一形象也是诗化的形象,她有着诗一般的优美,清新的气韵,也有着诗一般的激情。她本身就是一首非人工的抒情诗,被大自然所创造,被人类文明所扼杀,她本人就是美的化身,被大自然所赋予,被社会习俗所毁灭。小说中尤其是通过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来突出展现了她诗般的美丽特征,展现了他的火热的爱与强烈的恨,并且通过男性主人公与她交往来集中丰富完善这一形象。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苔丝性格典型化的过程中,在苔丝奇异的性格和诗歌力度的认识中发生了作用。

而我,从此篇小说中悲剧的发生告诉我,凡是有小鸟欢唱的地方,总是有毒蛇在嘶嘶叫:当她精神上康复了,动身去塔尔勃塞时,可以在每一只鸟儿的叫声中,听出她对生命的渴望,但鸟儿快乐的音符却很少出现。

苔丝读后感(二)

感觉有点说不清读完《苔丝》的感觉了,好多的感情交织在一起,有点窒息。

苔丝是个悲剧,彻头彻尾的悲剧。她家境贫寒,却美貌如花。对于一个自重的穷家女子来说,美貌就意味着麻烦。她吃苦耐劳,却时乖命蹇初次打工就遇上东家德伯维尔的纠缠。年纪轻轻就失身,怀孕,拉开了她生活的序幕,亦成为她悲剧的开始。人们的歧视,她能顶住,偏远处劳动的艰苦,她也不怕,和牧师出身的青年大学生克莱尔的相爱却压垮了她。新婚之夜,互诉心曲,都端出了自己人生中难以启齿的一段。对等的倾诉却没有对等的结果:苔丝不变初衷,依然怀爱,克莱尔则一反常态,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她。自此,悲剧愈演愈烈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终于是,不堪刺激的苔丝杀死了德伯维尔,成了一个杀人犯一个世所不容的美丽纯洁的杀人犯!

老师说过了欣赏任何一部经典作品尤其是社会小说,首先离不开对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的了解,因为伟大的作品总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欣赏《苔丝》也不例外。如果单单从这部作品或者用现代人的观点思维来欣赏这部作品的话,那么,书中的主人公克莱尔委实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他对深爱他的妻子苔丝的抛弃。但明白了这部作品的产生背景,我们可能对于克莱尔不只是指责,或许会有很多同情的成分。《苔丝》描写的是19世纪后期英国农村的生活。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以坚实的步伐向前迈进,许多的偏僻地方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其影响。这种影响不只表现在农村向机械化和大农业的迈进,对于人们思想的冲击同样是致命的。处于转型期的人们的思想一片茫然,这使得许多思想正在不可避免地被抛弃或者接受。正是这样,苔丝的悲剧显得是那样地催人泪下。这不能怪克莱尔,他也是社会的牺牲品啊!用作者托马斯。哈代的话说,这一切都是自然的法则在起作用,兴盛交替,潮起潮落,风水轮流转!这时期思想领域最明显的一个变化恐怕莫过于人们对上帝的疑问了,就像克莱尔那样。但是即使是克莱尔这样思想比较先进的人仍旧不可能完全摈弃旧观念旧道德的束缚,这恐怕也是苔丝悲剧的一个缘故吧。试想,在现在,想苔丝这样美丽贤惠的女人即使失身,还有谁会责怪甚至不能容忍呢!何况她是不知情的呢。同时,苔丝成了旧思想的载体。作为一个女人,她得承受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当然,社会压力主要是道德方面的。苔丝遭遇强暴后,村子里的人认为她有伤风化,无不对她另眼相看。甚至,就是她自己也对自己不可饶恕,于是整天蛰伏在家里。她背负了历史的重荷。书中多次谈到她是贵族的后代,这也就意味着她承载了历史的思想及道德观念。她失身于德伯维尔的那段耻辱经历始终是她人生路上的巨大障碍。正是因为它,她迟迟不肯接受克莱尔的求爱。但当她克服了这一心理障碍时,克莱尔却无法再接受她了。总之,她的过失在旧道德看来始终是不可饶恕的!

同时,苔丝也开始初步接受新的思想,这也就是她最终能走出自己的心理障碍的缘故。但或许哈代只是叙事般的描述一个故事,我不认为它仅仅是在叙说一种现象。苔丝的这种转变反映了资本主义思想不可遏制的冲击力。文中最后提到当克莱尔去巴西之后思想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他开始接受了在以前看来似乎是有些荒谬的事实。或许,正是这种现象的反映。或许,连哈代本人也对这种变革束手无策。于是,他创造了克莱尔这个人物来表达他的这种苦闷。幸好,哈代知道把这种情绪诉诸笔端,要不还真不知道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呢!

当然,这些只是我感觉我们应该读到的东西,但我毕竟不是哈代那个时代的人,就作品本身而言,我无法评价它的社会意义,作品中让我感动的是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情,用惊天地泣鬼神形容也不过分。尤其是在新婚之夜就得面对丈夫的离去,又有多少女人能够做到?苔丝爱克莱尔,爱得发狂。她爱得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他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克莱尔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虽说最后我们的主人公并没有像我们希望的那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他们的爱情毕竟还是超越了尘俗,散发着迷人的光芒。或许,这种纯洁无私没有感染任何物质侵染的爱情是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应该大力提倡的呢?当克莱尔远去巴西的那段时间,对于苔丝来说可以是暗无天日了,但她对克莱尔的爱始终不渝。她不准任何人侮辱克莱尔,污辱他们那至高无上的爱情。也许有人禁不住会问:用那么仅有的一点卑微的骄傲去支撑昂贵的爱情是否值得?是啊,在这个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年代又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信仰呢,更别说要为此付出如此巨大的牺牲了。资本主义思想冲击的不只是西方国家,还有东方国家,中国也不能避免。但在这样一个多元化思想并存的年代,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对于道德,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抉择?人生往往是无奈的,人不仅要看他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本意是什么,后者才是衡量道德好坏的真正标尺。

当然,《苔丝》的真正价值还有其艺术价值。整篇文章谋篇周密,结构严谨。文中多次运用伏笔,预兆和细节,还有场景的烘托,让主人公的形象鲜活起来。但这些并不是我关注的重点,我想或许我可以不予讨论。再说有那么多人在研究了,或许我没有必要再作这些无聊的笑料了。

苔丝读后感(三)

一个原本安静的生命旅程,不料,偏偏遇上了一个撒旦和一个天使,就这样,生命中出现了漩涡,出现了彩虹和闪电。就这样本该安静生活的苔丝就这样走上了不平凡的命运。

我希望我的胸脯将变成你的眠床,让你安睡在莎士比亚的苔丝戏剧中这样陈述。苔丝她的爱,是那样的感天动地,但又深深的印进悲剧的色彩。最后,在某个晴空下,慢慢走上绞刑架,虽然最后是死亡的命运但她在生命的最后又得到了属于她的爱情,虽然看似圆满但她本身所带有的悲剧色彩又是那么的浓烈。

《苔丝》这本书主要记述了一个平穷的家庭的女儿的感情的经历,但这个家庭又是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因为要为了维护那个可笑的面子问题,苔丝的父母只能把苔丝交给那个没落的家族,让她去讨好,让她去为了自己的家庭做出最大的牺牲,不惜让她去嫁给阿里克杜伯维尔,然而,杜伯维尔是一个感情的骗子,在一个夜晚,侮辱了苔丝,就这样,怀着屈辱回到那个平困的家,后来竟发现自己怀孕了,生下了那个有着黑色回忆的孩子,但是上天并不喜欢这个孩子,最终让这个孩子在一个夜晚死掉了。于是苔丝选择了逃离去了另一个牧场,这时他又遇到了她的天使,安琪儿克莱尔。两人经历一段曲折后,最终结婚,但苔丝不想隐瞒恋人自己曾经失身的经历,所以就说了,但结果是丈夫接受不了,所以两人的爱情就这样暂时的结束了。苔丝回到家,只有羞辱和绝望。在以后她去了另一家农场,迫于生计,她四处打工,却没有逃过命运的捉弄,碰上了杜伯维尔,在他的诱惑下成立她的情妇。再后来,克莱尔想通后回来寻找苔丝,但一切都是那么的晚了,苔丝与他想面对而立,却再也回不到最初,在克莱尔转身离去的一刹那,苔丝原谅了他。回到房间,苔丝不能容忍杜波菲尔对克莱尔的侮辱,杀死了他。就这样,她转身去找了克莱尔,最后两人和好了,虽然在三天后,警察带走了苔丝,但苔丝却微笑着面对。

太阳升起了,这座城市沉寂了。

苔丝是伟大的,因为她的爱情,但又是可怜的,以为世俗的约束,因为在那个年代,男人们对自己的放纵觉得理所当然,而对于自己的妻子却是专属自己,他们眼里容不进沙子,如果当初,克莱尔能够理解自己的妻子,那么,一切都不会失去。

美丽的苔丝,也许因为自己的美丽才让自己陷进这场纷争。但美丽又怎能成为苔丝的错呢。

这点应该值得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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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国演义》的读后感(精选7篇)


经过搜索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现“《国演义》的读后感”。可能每个人都有很多的阅读经历,但总是有那么一段时间对于某本书念念不忘,阅读作品后,我们的思想被作者带领着遨游。此时可以专门去写一篇读后感,来把自己的心得写下来。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1

至于丑化,基本是对神化而言的。比如周瑜,历史上是英雄早逝,《三国演义》却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忌贤妒能的人。丑化大部分都是为神化作映衬的。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如,写张飞,第七十回中,作者对张飞使了一个小心眼智败张?的战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与描写,与此同时又加入了一段诸葛亮与刘备的对话,更显出了诸葛亮的智谋高超。

《三国演义》能够把繁多的人物以及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的恰到好处,就是因为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还有作者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三国演义》的主线索就是蜀汉政权的建立以及灭亡直至三分归晋的过程,其中有穿插有支线索。如,赤壁之战时期,作者是从刘备、孙权、曹操三条线索来展开叙述的。而这三条线索有互有联系,不会在一个章节之中只叙述一条或两条线索,这样交织进行,就会让读者感到很连贯,而不是只读一条线索的冗长与乏味。

《三国演义》中表现的一个政治思想观就是倡导典型的儒家思想——王道与仁政。《三国演义》中的一大部分虚构故事情节都是为了表现这种思想。正是如此,作者才大胆的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忠”“义”的艺术形象。

首先是诸葛亮。《三国演义》中描写的诸葛亮,是“忠贞”和“智慧”的化身,特别是作者对诸葛亮的“智慧”,更是用尽笔力,大肆渲染。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2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首大气磅礴,气势宏伟的赞歌拉开了三国的序幕!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它是我国历最辉煌、最精神、最动人心魄的时代之一,那忠勇双全的关羽、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_巨猾的曹操……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令人赞叹不已!

《三国演义》以汉末灵武帝中平元年到晋武帝司马炎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讲述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开始,刘关张三兄弟桃园结义,到诸葛亮初出茅庐而定天下三分,直至三国鼎立。最后三国皆归于晋的故事。人们常说:少不读三国。但我对《三国演义》却情有独钟,《三国演义》是一部百读不厌的经典,每次品读都有不同的收获,不同的心得。《三国演义》中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可谓是群星璀璨,可其中最耀眼的,我觉得还是他——料事如神的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人称卧龙。是伟大的军事家、发明家!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得诸葛亮出山辅佐,足见诸葛亮的才能。用徐庶的话说是“吾乃一星火,孔明乃一皓月也;诸葛亮拥有经天纬地之才,扭转乾坤之能”刘备也曾说过“得军师如鱼得水”,可见刘备对诸葛亮的倚重和欢喜。诸葛亮凭着非凡的才能辅佐刘备败曹操,占荆州,夺西川,最终在三分天下中占得一席位置!“空城计’、”草船借箭”充分的体现出了诸葛亮的大智大勇,他在中国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也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高祖提剑入咸阳,炎炎红日升扶桑;光武龙兴成大统,金乌飞上天中央;哀哉献帝绍海宇,红轮西坠咸池傍……《三国演义》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重温一抹美丽的心情;抚慰一颗疲惫的心灵;回首一段经典的故事。三国,他会让你爱不释手,伴你走过一生!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3

当我合上三国演义这本书时,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在这本书里写了许多具有正义感的人物。不过,我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了。

他十分的机智,灵敏。自从刘备请他出山后,他便专心致志地辅助刘备。当刘备在白帝城逝世之后,诸葛亮还是忠正不二的辅导刘备的儿子——刘禅。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攻打五丈原时,诸葛亮发誓一定要打败司马懿。在那几年间,他一直为战争的事情而忙碌,不料得了肺结咳,可他在患病期间,还是一直为战争而劳累。直到死时,也不忘把战后事理一一告诉自己的属下。

诸葛亮,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人士,他为一件事奋斗到底的决心,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写成了一个狠毒,奸诈的阴谋家,大奸臣。曾有人评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但我认为并不能简简单单地说曹操是能臣,或是奸雄。

第一,曹操很擅长打战,在他所指挥的官渡之战中,他以七万精兵,大破袁绍七十万大军,堪称军事史上杰出的军事家。

第二,曹操又是出色的政治家。治理国家是曹操的强项,他不仅爱惜人才,而且重视土地制度,粮食问题。

所以,说他是能臣没有错,可这不能说曹操不是奸雄。

曹操就是有“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极端唯我主义服务观。曹操还做过许多不仁不义的事情,正是他的“谋略”使他更狡诈,他的“才干”使他更残暴。

曹操出于恐惧与猜忌,杀死吕伯奢一家;因为要引诱吕布,将俘虏来的群众当炮灰,为报父仇,攻打徐州时,军所到之处“杀人民,发掘坟墓”。华佗的事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曹操患有严重的头疼病,神医华佗医术高明,他只给曹操扎了一针,曹操的头就不疼了。曹操想让华佗留在他的身边,专门给他看病。可是华佗立志为天下百姓解除病痛,曹操见他如此固执,便把他杀了。

其实无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还是“乱世之奸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为北方的统一,作出无比卓越的贡献。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我还要再多看几遍,从中吸取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更多的精华。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4

《三国演义》描写了东汉末年至西晋初年的历史舞台。描写了古人所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言。并让我在从中学习到了为人处世的道理。书中的曹操形象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曹操的大胆和对人才的珍惜,都能够体现出他的枭雄本质。从他误杀吕伯奢一家。并说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天下人负我之言。都能体现出他的阴险和果决。并从他号梦中杀人看出。他的孤独与残忍。从吕伟死后,祭典时不哭曹家人。独哭吕伟,听闻许攸相见赤脚相迎。郭嘉死后十分痛心。看出他非常的重用人才。如此看出曹操的决心。曹操的性格如此复杂可以看出曹操的强势和实力。

书中有很多的经典战争如:袁绍与公孙瓒界桥之战,曹操和袁绍的官渡之战。孙刘和曹操的赤壁之战都是经典战役。

界桥之战告诉了我不要自大,骄傲和贪得无厌。公孙瓒对于自己的过度自信,对于白马义从的过度自信。和对于冀州的贪婪。使他走向了失败。

官渡之战告诉我要分清真正对自己好的人,不要听信谗言。不要因小事而误大事。不要被事情蒙蔽双眼。袁绍在战前下狱田丰,冷落沮授,关心袁谭而误战机都是他失败的主要原因。

赤壁之战告诉了我面对困难不要放弃不要颓废。上帝给你关上门事总会给你留下一扇窗。周瑜面对曹操的八十万大军时。没有放弃抵抗并投降,而是联合刘备并用连环计,苦肉计等等计谋通过火攻击败曹操。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都对我有很大的启发。

《三国演义》书中也有很多其他的启发如不要通过表面来判定别人。在三国中就有很多丑而多才的人如:张松,庞统,曹操等。张松献图的故事就是最好的案例。本是属于曹操的川蜀之地因曹操见张松的样貌丑陋不以为意并对张松并将他乱棍打出,错失了获得川蜀地图的机会。而将这个机会给了刘备。为刘备后期进攻川蜀和三足鼎立打下一定基础。

《三国演义》每看一遍对我都有一定的启发。如田豫对幽州百姓的保护和不管内战,专注防御北疆外族鲜卑,对中原保护的坚持守望这中华大地不被外族入侵。这份坚持都使我感动和学习。我要学习田豫的这份坚持和勇气。他为了幽州百姓放弃了很多的升官机会。

《三国演义》中让我学会了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不要太过傲气。吕布和颜良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取陈宫的意见并执行下去。何必被曹操活捉后吊死在城门上。如果颜良不是因为自己的骄傲,没有把刘备身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他就不会被关羽所斩杀。这些都是《三国演义》里面的例子。

三国中国家有魏蜀吴。魏,称霸北方也是显赫一时;蜀,汉世后裔也是称霸一方;吴,有长江天险称霸江东。这些都可以看出这些开国君主性格。曹操的强势和狡诈。刘备的仁爱和诚信。孙权的决心和坚持。从中可以看出每个成功的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和性格。

《三国演义》中也教会了我不要心胸狭隘,要放宽心胸。面对任何人都要容忍他人。要做到“将军额头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诸葛亮所以计谋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计谋就是“三让我受益良多气周瑜”。这个计谋让周瑜英年早逝让吴国失去一名顶尖帅才。这也给了我一些启发,面对敌人不要愤怒要放宽心胸。因为愤怒会让你的敌人找出你的破绽并且抓住你的破绽在击败你。

《三国演义》教会了我很多,看了多次三国演义,每次我有所收获。让我受益良多。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5

刘备,从一个卖履织席的小贩到与曹操孙权分庭抗礼,真正的一代枭雄,他的奸诈比曹操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真正做到了大象无形,大音希声,某江山社稷于而不留痕迹。

他是三国之中逃跑第一人。动不动将兄弟,讲师,家眷置之不顾,三十六计选上计。三国志中对他的评价是:先主之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他的确跟他的先祖刘邦有的一拼。当初项羽为了威胁刘邦投降声称要煮了刘邦之父,刘邦回答:“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桮羹。”刘备的愚明正策很强大,可以跟金家媲美,同样的事,他和别人做能达到不同的效果。举个例子,董卓迫于联军压力,火烧洛阳带百姓迁移,得到了凶残暴戾的恶名;刘备迫于曹操的压力,火烧新野带百姓迁移,得到爱民如子的美名。这和后来诸葛亮出祁山,掠夺富户入川目的是A一样的,在他们眼里老百姓是生产力,是士兵的'来源。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刘备对自己的亲人都可以做到弃车保帅,何况……说到这不得不说说益州原本的主人,刘备的同宗刘璋。在他和刘备对弈的最后阶段,他有一战之力可他却选择了放弃,他说“吾父子在州二十余年,无恩德加以百姓。百姓攻战三年,肌膏草野者,以璋故也,何心能安?”他让百姓免于战火,可是后世却没人说他仁,对他的评价都是懦弱。益州到了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的刘备手中,穷兵黩武,没几年就成了全国最穷的州郡,这真是讽刺啊。

然而刘备这样的一代奸雄,最终还是败了,甚至将命都丢到了白帝城。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6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第一次读这本书,我便迷恋上了它。它是中华的经典,是文化的传承。

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爱的人物便是诸葛亮了,他才智过人:在舌战群儒中,他的每句话,句句经典。让我看到了一个沉着稳重的诸葛亮;在草船借箭中,他知道鲁肃为人忠厚、值得信赖,让他帮忙。知道天气的变化,以雾为障。知道曹操疑心重,逼寨受箭。回南岸时,顺风顺水。从这些我都看出了诸葛亮神机妙算;在火烧赤壁中,诸葛亮的“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真是妙句,也把周瑜的心事倒了出来。他识天文,把东南风的时间准确无误地说了出来,真可谓“鬼神莫测”……诸葛亮的生平运用智慧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关羽,他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关羽忠肝义胆,一身正气,是忠、勇、义的化身。《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最后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不杀张辽、留关羽、善待徐庶。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些人物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人把最为宝贵的忠义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忠义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忠义,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忠义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7

读了这一回,我真敬佩关羽,他虽身在曹营,心里却想着刘备,真可谓“身在曹营心在汉”呐!曹操带着兵马攻打刘备,刘备大败。战败后刘备投靠了袁绍张飞到芒砀山当起了山大王,而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家眷,在好友张辽的劝说下投降了曹操。几天以后,袁绍的上将颜良来攻打曹操,连斩两员大将,却被关羽把脑袋砍了下来。文丑为给颜良报仇,领兵十万前来攻打,结果又被关羽斩于马下。刘备写了封密信,悄悄给关羽送去。

原来“身在曹营心在汉”指的是关羽呀!关羽不但武艺高强还不背叛别人,真令人佩服。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像关羽那样,不背叛别人。因为如果我们背叛了别人,别人就会认为你不可信,不会有人信任你。

同学们,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我们应该团结协作,不可以欺骗别人,更不可以背叛别人。如果背叛了别人,任何人都不会信任你,更不会帮助你。记住,不要欺骗,更不要背叛。

《论语》的读后感(精选7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特别编辑了“《论语》的读后感(精选7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论语》的读后感(篇1)

《论语》是我国经典读物,涵蕴了我国的文化经典。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用精短的语言告诉我们怎样和朋友交往、怎样孝敬父母、怎样解决事情、怎样……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是在说:“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欢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有了。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这就是“仁”的根本。“义”是在仁的基础上理解的,即:一个人在社会中要做到为人所想,去帮助别人“礼”让我想到孔子的一句名言“克己复礼”!大家要是都谦让一点,不就好了吗?“智”我觉得就是知人之言为智!也就是明白别人的道理,使自己更好的向前发展!其实,我们现在都是在学习前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我们只有了解了其中的道理,才会明白自己在社会上的意义!当然对身边人的意见应该是选择好的,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接受!“信”是我们一直在提倡的诚信。从我们的先祖开始就提倡“信”,而当今社会有时却缺失了传统文化的美德!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发扬《论语》中的道理。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少年君子”

我们要想真正的建立和谐的社会,没有仁义礼智信不行的!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美好,社会越来越和谐!

《论语》的读后感(篇2)

孔子是中华民族思想情操的缔造者,是中国五千年文化的传播者,孔子开创的儒学、经学、易学、几千年来终究成为了中华思想的文化主流,对中国的思想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出事后由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的伟大巨著。是孔子及其弟子的名言汇集。《论语》中的许多名言已成为千年名言,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建树产生了不朽的影响。难怪前贤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正是:“一句名言一锤音,撞响寰宇铿锵听;哲人虽己乘鹤去,千古不朽震古今。”

当翻开《论语》,开篇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名言便吸引了我,这么熟悉!于是我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读着读着,原先对读古书的一些担心随之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亲切感,这一句我读过,那一句我初中的时候曾经背过,原来我们常说的“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也出自《论语》。

合上书,静静地回味,一句话始终不能让我忘怀,这一句话始终激励着我。那就是曾子说的一句名言。曾子曰:“吾日三省乎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对,每天反省自己,为别人做事尽心竭力了吗?与朋友交往诚实吗?老师传授的学业温习了吗?看了这几条,似乎自己做的还不错。但是我作为企业的一员,而且已到了三十而立之年。我是不是该每天问自己,我今天学习了吗?我今天的工作认真的完成了吗?“反思”是现今较为时髦的一个词语,学生时代要反思,步入社会要反思,进入工作岗位更加需要反思,每行每业都强调反思,原来这么时髦的词语也出自《论语》。

“我今天读书了吗?我今天学习了吗?”这句话让我汗颜,作为烟草的一员,我们每天都强调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但问问自己,我自己每天读书了吗?我没有做到,我发现自己现在读书很功利,需要什么了,赶紧找书,翻看电脑。《论语》不是教育我们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吗?自己为什么不能保持每天学习的良好习惯呢?原先总是有很多理由,工作忙,事情多啊,总喊着:怎一个累字了得!“总是说:“不是我 不想学习,是自己没有时间学习,是自己读不进去!”读着《论语》,细细反思,真实感悟颇多,人都到了永远忙碌的地步,怎么还有回首来路的心情和处世不惊的心态,怎么可能细细欣赏教育之河中激起的朵朵浪花,去采摘教育之树结出的一个个果实呢?所以,我告诉自己,每天都要有阅读的时间,要有思考的时间,阅读,会让我们归于平静,与伟人、名人对话;思考,会让我们穿越岁月的迷雾,锻炼敏锐的智慧。

静静的读着,静静的思考着,也静静的收获着。20xx年,我给自己定下了读书的目标,我一定要好好的为自己充电,为了使自己将将计划落实到行动中,我为自己制定了读书的“四不要”:不要等有时间才阅读学习,见缝插针,想读就读;不要等到要用了,要检查了才去学习阅读,任何地方都可以阅读学习;不要盲目的阅读,急功近利,立竿见影是妄想,永远不要嫌自己读得太晚,只要有行动,就会有收获。

新年的读书行动,就让我从认真读《论语》开始吧!“吾日三省乎吾身!”牢记计划,牢记读书,付诸行动!

《论语》的读后感(篇3)

《论语》当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知之,是知也。”每当我读这句话时就会想起寒假的一件事。

“咚!咚!咚!”有人敲门了,会是谁第一个来拜年呢?我打开门,看见姑妈一家人先来,奶奶就叫我带六岁的小妹妹去玩。我就带她去堆雪人,正在滚雪球时,她问我:“娟娟姐姐,你觉得我聪明还是你聪明呀!”我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我聪明呀!我比你懂得多。”她又问我:“那我就问你两个问题,好吗?”“可以呀!”我心想她是个孩子,问的问题我一定能回答,就爽快地答应了。

她一开始问我:“雪是什么颜色?”“白色呀!”我肯定地回答。她又接着说:“雪不管怎么样,都是白色的吗?”我说:“只要不加有颜色的东西,一定是白色的。”只见她把雪放在手上,走进屋里,她手上的雪就溶化了,变成了透明色。“哎哟!”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哪,真后悔。

接着她又问第二个问题:“雪和冰一样吗?”这是我沉思了一下说:“不一样。”她又说:“只要不加任何东西,都不一样吗?”“对呀!”我笑着说。随之,她把雪和冰放在手上,又拿进屋里,雪和冰都变成了水,她说:“这不是一样了吗?”我顿时哑口无言,脸红耳赤。

这件事后,我又想起了《论语》当中那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从此,我也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最聪明的。

《论语》的读后感(篇4)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的读后感(篇5)

《论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孔子死后由其弟子或再传弟子整理而成,是儒家学派的代表作。《论语》全书共二十篇,涵盖了哲学、政治、伦理、经济、文学、道德等诸多方面。

在《论语》中,有记录孔子言行举止的,有孔子回答弟子问题的,有孔子评论别人的……每一句话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给人启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做作业遇到了一道不会的题目,我绞尽脑汁地想,可怎么也想不出来。当我准备向同学请教时,忽然想到如果同学嘲讽我:“这么简单的题目,难道连李思敏都不知道怎么做吗?”于是我立刻打消了向同学请教的念头。可眼见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转眼间到了该交作业的时间,我只好空着交给了老师。课 后金 老师找到我,火冒三丈地对我说 :“你怎么这么粗心啊?居然漏写题!”我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老师,老师这才压低了火气,语重心长地说:“不会没关系,可以问同学,《论语》中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意思是说,勤勉而好学,不以向比他地位低下的请教为耻。希望你以后有什么不会的多向同学请教。”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遇到什么不懂的就虚心 向 老师、同学请教,使我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论语》是我国古典文学的精髓,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其中类似的经典语录还有很多,诸如“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使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使我成长路上的“良师益友”。

《论语》的读后感(篇6)

从小就背的朗朗上口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当时只是背诵,现在再来看,这一小段话蕴含着许多道理。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对于他们的缺点,如果自己有,就注意改正,如果没有,就要加以防备。指导我们处事待人,修身养性增长知识。

上学时,每天都会接受新的知识。不会复习的我每次都在考试中失利。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告诉我们温习学过的知识进而又能从中获得新的理解和体会。除了学会温习之前的知识,还要知道怎么学。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现在学习知识,都是自满的,自认为良好,事实上,并没有学到许多知识。学知识要做到虚心求教,在学习上精益求精,不断完善,全方位汲取营养。

生活中,在不同地方当不同的角色,就要做一些应当做的事。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在父母面前就孝敬父母;出门在外要顺从师长,言行要谨慎,要诚实可信,寡言少语,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这样躬行实践后,还余力的话,就再去学习文献知识。先知道孝敬父母,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是把道德教育放在第一位,文化学习在第二位。

讲到孝,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说:“他父亲在世时,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合理部分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孝了。”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论语》的读后感(篇7)

和《论语》的初次接触,和很多人一样,是在初中的课本中,读着当时觉得非常拗口的文言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当时的自己因为年幼,体会不到论语中的奥妙,只是按照老师的要求将其死记硬背,放入脑中。一直到大学,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图书馆,看到《于丹论语心得》,翻开后看到于丹的精辟解释,让我对《论语》重燃兴趣。自己买了一本《论语》,参考着《于丹论语心得》,读了起来。若论《论语》中哪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无疑是《论语?卫灵公》中的孔子回答子贡的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子贡问孔子,人一生的修养之道能不能用一句话来进行概括?孔子回答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用这句话阐述着自己的“恕”之道,“恕”道就是推己及人,替自己想也替他人想。便是我们当今常说的“换位思考”、“同理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认为很多事情都是理所应当,这些理所应当让我们越发的浮躁,迷失了自己的本心。这时不妨放下这一切,细心体会孔子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深刻道理。一人的索取需要很多人的付出和努力,若索取者站在付出者的角度,他的要求是否还会如此?若付出者站在索取者的角度,他的付出是否还会心存不甘?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面对眼下尴尬的医患关系,愈发觉得孔子这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精华所在。因为我们血液中流淌着中华的文明,生活中遵循孔子“己欲立则立人,己欲达则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例子也有很多,例如在我身边,经常会有医生站在患者角度与我们沟通。在一次会诊中,患者严重感染,我们建议患者使用效果好的高等级抗生素,在我们制定方案时,医生却在查询药品的价格,因为患者家庭条件一般,住院费已经让家里不堪重负,希望有其他方案可以替代,当我们告知其他方案需要更多外科手段辅助时,医生欣然的答应了,自己加强外科辅助治疗以解决抗生素的缺陷,重要的是为患者节约了住院费用。患者康复后满怀感激的送来锦旗,张贴感谢信,有的甚至和医生成为了朋友。这样的例子在医院屡见不鲜。

在我的工作中有医患彼此理解的温馨,亦有互不理解的埋怨。一名门诊患者,一早赶到医院,近3个小时就诊过程,和医生接触的时间却不到一刻钟,于是便心存不满结束了一上午的门诊。而作为医生,早晨七点半到医院,交班,查房,上门诊。为避免误诊,大多数患者都要做详细高效的检查,查问患者情况要客观准确,患者描述病情要简明扼要,否则会耽误后续患者的正常诊疗。中午十二点医生疲惫不堪的结束了一上午快节奏高强度的门诊工作。部分患者眼中的医生“态度不好”,“说话不耐烦”,“不负责”;医生眼中的部分患者“不理解”,“不配合”甚至干扰了正常的诊疗秩序。

在工作中,医生和患者尝试换位思考,是否会让我们的医生更负责,更有耐心,态度更好?患者更配合,更理解,更支持医生的工作?孔子“恕”道的思想是否能够让医患互相尊重,彼此理解?若你我做到,是否我们就能迈向孔子所讲的“医患大同”!

人们总希望和自己有关的事情是完美的,完美的生活,完美的朋友,完美的工作。这一个个完美的要求却无形中违背了这个世界不完美的客观现实,生活有遗憾,朋友有缺点,工作有压力。当我们面对这一个个不完美时,翻开《论语》,倾听孔子给子贡说的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面对生活和他人不再那么苛刻,如果我们换位思考,怀抱同理心,那么我们便可以陪伴这位老人,与他的思想和智慧在华夏文脉的传承中继续走下去。到那时你会发现生活充满阳光,整个世界都变得宽广,因为我们的心态决定了我们的生活。换位思考,释放自己,善待他人。

文学经典《德伯家的苔丝》感人读后感精选五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一篇属于自己的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文学经典《德伯家的苔丝》感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文学经典《德伯家的苔丝》感人读后感【篇一】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文学经典《德伯家的苔丝》感人读后感【篇二】

在极大的痛苦中看完了全书,好几次几乎是看不下去了。也就是看在它是名著的份上坚持看完了,用了三天时间,多少有一些收获,当然也少不了牢骚,就写几句算是个做个总结吧。

苔丝:这位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及现今其他一些人的评价自己看到了一些,但是就个人而言,并不完全赞同,先说说她的优点,比如当她母亲让她去认亲的时候,她心里还是极其不愿意的,如果她们不是穷到揭不开锅的话,我相信她是不会去求人的。在她受到德贝维尔的侵犯后,她还是比较有骨气的宁可自我毁灭也不要和他一起生活。还有她不肯去找安琪儿的父亲要钱也是有骨气的表现。在安琪儿去巴西一段时间后,她的钱花完了,但是她去最苦最累的农场,在对她极其不友好的老板手下也能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些方面体现了她的好品行,也体现了她内心对独立自由的向往。这些优点放到今天看并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做到的。但这并不能说她就是多么好的一个正面形象。她身上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问题,起码在我看来,有两件事她处理的极为不妥:第一,她与安琪儿交往了起码大半年,而且从订婚到结婚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时间足够她与安琪儿坦诚自己的过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这个简单讲就是欺骗,因为如果如实讲了,她觉得自己可能就掉价了,安琪儿就不会和她结婚了。但无论如何欺骗总是让人难以接受了,没有人喜欢被骗。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世间之所以有谎言并不都是自私的,也许是现实太过冰冷残酷了,只能求助于谎言的掩饰了。总的来说我觉得谎言不是不能有,但是做为她和她的恋人爱的如此热烈如此不顾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却存在如此大的谎言,这不是一个大大的讽刺吗?所谓的爱情都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还有什么值得颂赞的呢?!如若只是为了生存,换一口饭吃,那谎言也算适得其所了,但是一边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又瞒天过海,这种爱情只能让人恶心。第二,她再次和德贝维尔走到一起,和他有了同居关系,这简直糊涂透顶,如果缺钱,那就是随便嫁个人也不能和曾经的仇人同居啊,退一步讲,如果非要和这个仇人在一起,也应该答应做他的妻子啊,再退一步讲,也要等到和安琪儿解除婚约以后啊,这件事基本就是在作践自己,要糊涂到何种程度才会做出婚内和曾经强暴过自己的人同居啊,愚蠢透顶,从这件事来看那些骂她的下流话没有一句是冤枉她的。总的来说,苔丝只是一个普通的姑娘,有过人的美貌,却没有过人的智慧,她的悲剧主要是自己的父母的愚蠢及绝对的贫穷造成的,她父母在她17岁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没有做好领路人的角色,相反做了悲剧推手的角色,还是就是真的太穷了,不然她也不会将自己送去虎口啊,和社会无关,和阶级无关,和宗教无关,和道德无关,甚至和她自己关系也很有限。

安琪儿:这个小说的男主角,他做的事基本还算得上一个绅士,除了一件事,就是自己也不诚实,隐瞒了自己曾经短暂的放荡生活。结婚当天坦白这不等于胁迫吗?虽然被宽恕了,但是欺骗就是欺骗。

德贝维尔:这个大反派,他就像是行走的狮子,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只求自己享乐,不管她人死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手段。但是许多人不都有这样的一面吗?他也曾寻找真理,也有过悔悟,但是很快他就又迷失了,除了身心的自我满足,他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苔丝的父母:他们为了摆脱家里的贫穷,将苔丝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他们是穷怕了吧,依仗苔丝的美貌想要攀附上层阶级,结果心太急了,加上智商欠费,把女儿推进了火坑。

最后引用易中天的话结束,反对望子成龙,反对望女成凤,反对一切成功学。做人,总结为八个字——真实、善良、健康、快乐。

文学经典《德伯家的苔丝》感人读后感【篇三】

我再一次领略到经典文学的美丽。

和言情小说注重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不同,像《德伯家的苔丝》这一类的小说,总是能够在爱情描写中剖析出时代的精神,或是高昂,或是腐朽,都是对这种时代的反思。哈代的文字优美,有让人置身于其中的力量,他所描写的苔丝的成长是在生命的历练中体现出来的,她是一个坚韧,勇敢,突破自己的女性,在最后她坦然接受了死亡,她的心智早已和她的容貌一样美丽。

以下是我的一些思考和一些书友好的评论的摘抄。

*经历强奸的女性大多怎样了?苔丝勇敢面对了一切,重燃希望,也看透了一切

一个坏人改过自新就可以得到原谅吗?那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属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反正我是不信什么坏人能够改过自新这类的话,本性是恶,再怎么改变也去除不了根源,只不过是换了一副更加精密的伪装罢了,等到某一时刻就会再次撕破面具,化身为狼

*最伟大的举动不过洗心革面,最精彩的故事不过浪子回头,人们总是对迷途上的人心存慈悲与希望,却容不得一直以来谨言慎行的人出什么差错,控制好期望阈值真的很重要,没有人想考到99还被责骂错失了那一分

*好人成佛得须九九八十一难,而坏人成佛只需放下屠刀。

*昨晚我对克莱尔的评价是草率的。因为我不能以现代人的视角批判故事中的人物。克莱尔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英格兰,父亲虽保守但受人尊敬。克莱尔的两个哥哥都是地地道道的俗人。连克莱尔的母亲都在问:是不是苔丝做姑娘的时候有些关于品行和贞洁的事需要解释。而社会中更是对发生这样的事报以极为严苛的态度。整个社会都在蔑视嘲笑这样的女人。而作为新知识分子,作为牧师的克莱尔纵然深爱苔丝,他仍然那个时代的一份子,他无法左右社会的冷漠无情,他也仅仅是比其他人的思想先进了一点点,却不能超越那个时代。这样的人物局限性必然将苔丝的幸福碾为泡影。悲剧无法避免。

文学经典《德伯家的苔丝》感人读后感【篇四】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文学经典《德伯家的苔丝》感人读后感【篇五】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边城的读后感精选7篇


你是否已经成功找到了可以参考的优质范文呢?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写好读后感能让阅读更有意义,边城的读后感是我们花时间整理的内容,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边城的读后感【篇1】

“琉璃般透明纯粹,美的让人神往,脆弱的令人心疼……”这句话让我想起边城中的记忆,从而不时的引发我的思考,使我也深陷其中......

《边城》这篇故事虽然讲述了爷爷陪伴孙女成长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快乐的故事,但是却隐藏不住爷爷怀揣着自己女儿去世的心痛,经历一系列的事情,最后终于圆满第走完自己的一生,且没有留下任何遗憾。

文中的爷爷从20岁起,就在外面划船送人过河,用挣来的钱来养活自己。从那时起,他便体会到了生活的艰难与辛苦,但他为了活下去鼓励自己,坚持自己,使自己渐渐的变的坚强独立,当时的他充满了年轻时的朝气,干起活来十分有劲,同样也有不断进取与不断顽强拼搏的精神。现在爷爷虽然已经年迈,即使腿脚还有力气,脸和手上却都爬满了因时间而磨去的印记,但是时光永远也磨灭不了他的坚强以不畏艰难的精神品质。

文中爷爷的坚强以及顽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坚强是什么呢?我想坚强是一切困难勇敢面对;我想坚强是一切悲伤,乐于坚韧;我想坚强是一个人面对一切事物的一种积极的态度。

当你失去了坚强,你将会发现,无论多小,多么简单的问题,它都有可能把你打败,甚至将你打倒让你很难再站起来,所以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们都要以坚强坚韧的态度去面对,你将会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一条通往成功的路。坚强坚韧地面对一切事情,可以改变你的心,那时你将会发现一个新的自己。只有坚强,才能改变自己面对世间变化的事物的态度。

风轻轻地,吹过美丽的景象不断地涌现,有的如钢铁一样坚硬,但有的却如玻璃一样脆弱……我们面对一切事物的心态不就是这样吗?有的脆弱,一击就倒。而有的却很坚硬,永远坚持到最后。我愿做后者,勇往直前,做坚持有韧性的自己!

边城的读后感【篇2】

那一个年青人究竟有没有回来呢?《边城》里没有说,留下一个耐人寻味的结局给读者去猜想、去补充。象一首悠长的山歌,旋律朴素,但嘹亮的音调却足以在听者心中激荡起层层涟漪,久久不能散去。

如果把各种书籍比喻成各式的饮品,那么,《边城》就是一杯白开水,透明、纯粹,不含任何杂质。入口的感觉虽然总是淡淡的,但你不会厌倦,反而,会在一次一次地品饮中体会到她与众不同的风味。

不能不佩服沈先生的文笔,薄薄的一本小书,那样云淡风轻的描写,就生动地重现了茶峒别具特色的人情风味、乡土世故。还有翠翠,这个山泉一样清澈的女孩,她的爱情亦在字里行间不动声色地铺展开来了。遍览全书,可曾有一处明明白白地写出“爱情”两字呢?但凡是用心读过的人就一定能体会出一个情笃初开的女孩对爱情的向往与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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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样的一份情感,才值得用一生去等待呢?看书的人也许不明白,但写书的人一定明白,书中的人物一定明白。

翠翠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吧,刚刚开始憧憬“爱情”这种神秘的情感。她所想要的,不是富贵的家业,不是显赫的地位,她所期盼的,不过是自己喜欢的人能为自己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情歌,而自己就能在歌声的伴随下,在美丽的梦境里遨游。

这本书把一个沉浸在对爱情的美好幻想中的女孩的形象勾勒出来了。我们的眼前也许没有这个女孩的相貌特征,但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她一定有一双清澈透明的眸子,一定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心。都市里有太多纷扰复杂的情感了,就像河水,再好的水质也免不了搀杂泥沙和石块。而在《边城》里,一切都是简简单单的。爱,或者不爱,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

《边城》像是清风一般吹拂着都市人那颗不安分的心。简单决不意味平淡,相反,简单的文字、简单的情节,蕴藏的正是强烈的情感。《边城》里的文字正如茶峒小镇的民风,淳朴、单纯、明了。在平凡中看出伟大,在琐碎中透露深刻。这就是《边城》。

边城的读后感【篇3】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殊向往田园牧歌般的城市生活。最近拜读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留恋不已。

《边城》讲述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常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悲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终局的恋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体。大师用他油腻的笔调娓娓讲述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着土偶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风景。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苦的。大师却让我清楚,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酷爱,是理解它的残暴当前去疼爱那背地醉人的景色。读完整文,我就开端憧憬那个远在湘西边疆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湿润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落上的青炊烟。这所有,形成一幅年代长远的画,在我的设想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光好像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明澈,歌声婉转清澈,老爷爷慈爱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放,就连生涯的无奈,在这个处所,都带着诗意的颜色,美妙地令人不忍亵渎。巨匠用他的故事让咱们看到湘西人在运气眼前的无助跟哀伤,却也让我们发生对性命的悲悯,对美好人道的信奉

我最神往《边城》里那些浑厚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竞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良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逝世,四周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固然生活很清苦,却可能相互辅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远的小镇。比拟之下,我们天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薄,有时候,甚至街坊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盼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暖和协调。每一个人都有安静的幻想,人与人之间不私心,爱惜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独特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须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领有一颗仁慈的心去生活。

边城的读后感【篇4】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是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够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边城的读后感【篇5】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品读《边城》,思绪也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人世间的美好与凄凉,在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

人生在 沈从文 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最大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 沈从文 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边城的读后感【篇6】

20年始读的第一本书是《边城》,这本书不只有边城,还有一些沈先生的其他短篇小说。

对沈先生的了解,是从《合肥四姐妹》开始的,我一向对痴情的故事情有独钟,所以对他与张兆和的感情的经历羡慕不已,却忘记去读沈先生的著作,这本《边城》已经在家两年了,只因搬家时它不小心跑到了我的面前,于是我便顺手拿来读。

沈先生的文章会让人过目不忘,其最重要的原因是风格独特,笔风清新纯朴,折射了人性的本善。读来就像喝了一杯温淳的茶,可回味,也可让人愉悦。

民国许多大师都留过洋,学贯中西,其文章的故事也与当时的知识分子相关。许多引用,比喻都出自当时较为先进的思想。记得第一次读钱钟书的《围城》,对其中的讽刺拍案叫绝,佩服钱老的文笔锋利又不失幽默。但读了沈先生的文章,才感慨中国的文学本应是这样子的,写乡土,写乡土的水,写乡土的山,写乡土的人,还有乡土的故事。?我们中国人之与外国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片乡土。这片乡土孕育的我们,有着不同他国的人文情怀,更不同他国的思想境界。《边城》中的翠翠,傩送,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善良的中国人的真实写照。翠翠是真善美的化身,傩送正是朴实善良的完美情郎的代表,他们之间的爱情更是只有中国人身上才会产生的感情。虽然是短遍小说,却胜过了许多史诗般的长篇爱情小说;虽然没有辗转反侧情节,却胜过了许多你侬我侬的缠绵。这是中国,是生长在这边乡土的人写的故事,只有这样才能代表中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沈先生会被两次提名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吧。

推物及人,沈先生也必是善良淳朴的,甚至有些天真。他痴痴爱着张兆和,三年几百封情书,问世间哪个女子不动情?可惜爱情与婚姻不同,爱情只需浓烈的感情,而婚姻则是在长久的陪伴中相互了解。张兆和作为新时代女性,不能理解沈从文的痴,也不能理解他的真。他们的婚姻像一杯烈酒,明知它的烈已经入骨,但却难以开口表达。可见,爱情较婚姻的学问还浅得很。爱情可以在几次失败后懂得自我保护,但婚姻常使人一生摸索也难悔悟。

这样的人,不出意外地在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浩劫中中枪,沈先生也曾像老舍一样选择结束生命,清终难抵抗浊的威力,只能请历史分辨。幸运的是沈先生存活了下来,而后弃笔再无作品,是何等的悲怆才使一个人放弃了一生的所爱啊~

“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以识人?”,谁不是在心里这样想的呢?

边城的读后感【篇7】

早就听说大作家沈从文的著名作品边城是一部很美的小说近日有幸拜读,感触良多,小说用牧歌般情调,行云流水般的语言描述出了田园诗歌的边城世界,那里的人们保持着人性最终的善良质朴自然真挚,包含着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勇敢诚实乐善好施热情豪放,重义轻利,守信自约俨然一个宁静平和的世外桃源仙境,若问今是何世,某必答不知有汉更无论魏晋这里的人民诗意的生活诗意的栖息一本书描写仿佛就是一副风俗画,这部小说中绝没有惊心动魄的社会巨变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但风格深远自然清灵淳朴,和谐隽永,大师沈从文的清丽的笔触描写了渡船老人与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的纯朴生活以及翠翠和船总两个儿子的悲剧故事,

翠翠是文章的主要形象,也是作者最成功的任人物形象,她是湘西边城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她在风日里成长着,皮肤黑黑的触摸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如水晶,自然抚养着她,教育者她,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边城的风日,山水使她出落为一个眉清目秀聪明贤惠,且带几分矜持,几分娇娇气的少女,她是美的精灵与化身,所以也难怪船总的儿子们会爱上翠翠呢?

老船总的两个儿子也是文章中的主要人物,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都结实的如虎,却又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伊势,倚势凌人,为了纯真的爱情宁愿放弃一座3层楼的陪嫁而选择渡船,天宝则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成全弟弟的爱情,他们那胸怀宽阔,光明磊落。

边城正是通过书写男女之间的纯纯情爱,祖孙之间的真挚亲情,在淡化现实的黑暗与痛苦,去讴歌一种古老朴素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翠翠和这对互相深爱的年轻人既没有海誓山盟生死别离,也没有惊世骇俗之举。更没有铜臭味的金钱权势交易,他们之间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的自然男女之情,这种情感就如同让光下的花朵,清新而健康。

作者笔下的边城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自然美、人性美。在这个利益当先的商品经济时代,只有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才是真正能够贴近自然、返璞归真的。中国人民只有这样相处,才会共患难、互帮互助,一起度过最困难的时刻。

的文章读后感精选7篇


敬读阅读编辑整理的的文章读后感。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读作者的作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想和体验。写读后感能把我们再次带回阅读时的心境。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的文章读后感 篇1

他,是精神极端而后丰富的人呐!

正如一些书中对于周国平先生的简介一般,其实在可以称一哲学家,其中对于人性所诠释的哲理也是其散文中尤为核心的一部分内容。他用散文这一文学形式来谈他的哲学,他的思考以及他实在与众不同的见解,用一颗虔诚的心来探索现代人精神生活中的普遍困惑,重视心灵的历程和磨难。

浅通其人后,是想读其文的了,可是我在翻开扉页的那一刻前,心中却犯起了嘀咕,不禁疑虑,凭我这般,究竟能否解其哲理,贯其思想等等,但终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读了起来,顿时,之前顾虑全消,他的文字深入浅出,老人和小孩都能获得启迪吧!

“他们关心精神价值甚于关心物质价值,在他们看来,无论个人还是人类,物质再繁荣,生活再舒适,如果精神流于平庸,灵魂变得空虚,就绝无幸福而言。”这句话值得我们铭刻于心,铭记一辈子的。这句话中的“他们”便是指守望者们,国平先生看出在这个喧闹的世界上,争名逐利的人实在不少,而他们却往往忽视了精神的重要性,此时就须出现守望者们守人类安身立命的生命之土,望人类超凡脱俗的精神之天。俗语曾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物质世界已陷不可自拔的人类是不足以,不愿去寻求物质的本象,过眼烟云般纸醉金迷的奢华享受极大满足了人们的物质欲望,却因此蒙蔽了双眼,葬送了卿卿真、善、美的精神。不流于他们是极痛苦的,苟非超脱常人的毅力是万不能攀至此等境地的。在漫漫长夜,惟守望者揣一颗孤单寂寞之心在那儿独忍!

“今天的孩子们何尝不是在悬崖边上的麦地里玩,麦地里有天真、童趣和自然,悬崖下是空虚和物欲的深渊。”现今的世界何尝不是这样,孩子们终是无邪的,终得是受外在而影响而发生本质性的变化,他们终究有两条路,做两类人,俗人及守望者,俗人占据物质世界,而守望者占据寸土寸金的精神世界。当今中国乃至当今世界前者不胜枚举,后者屈指可数。

有感,即有感觉,得悟,我心中记住的而不过几个字罢了:守一方洁净之土,望一丝可敬之神!

的文章读后感 篇2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拿起新买的《读者》,细细地品味着。突然,我眼睛一亮,不由得被《短短的时间长长的味》这篇文章深深地吸引住了。文中主要说一位司机驾驶着一辆大巴车行驶在泸宜高速公路上,突然一块巨大的铁块不知从何飞来,刚好穿过这辆车的挡风玻璃,砸到司机的腹部,当时这位司机忍着肝胆俱裂的疼痛,用手控制住大巴车,挂挡减速,大巴车平稳以后,拉起手刹,按下双闪灯,并叫车上的乘客不要乱走。而他却因伤势过重,离开了人世,这位司机就是被人们称为“最美司机”——吴斌。

掩卷静思,被“最美司机”吴斌的事迹所感动的同时,我的脑海中升腾起一个关键词“责任”,正是吴斌对自己的工作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心中有乘客,才保障了所有乘客的安全,吴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责任”一词,他的举措让我不禁感到汗颜。

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了写练习册的作业,并再三强调写字要认真。我下笔如飞地写起来,把老师说过的话抛到后脑勺。不一会儿,练习册写完了,看看自己写的字真是起来龙飞凤舞、横七竖八,看都看不清楚。老师批改后,给我了个c+,并严厉地批评我,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表现,让我把作业重写一遍。我当时后悔极了,真是自作自受。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洗袜子,我很不情愿地照办了。我随手把袜子丢进盆子里,倒了一点洗衣液,随便搓几下就好了。准备拿去晒,妈妈说要来检查,一开水,从袜子流出来的全是泡泡和黑水,我站在一旁,无言以对。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这袜子是你的,你如此不负责任,随意地洗一洗,洗衣液还残留在袜子上,你穿上去,就会腐蚀你的脚,最后害的是你自己。”我什么也没说,拿起袜子重新洗起来。

的确是呀,责任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人人做事,只要充满责任感,用心去做,就会把事情做得尽善尽美。我要过一种有责任的生活!

的文章读后感 篇3

《汽车美容这么经营最赚钱》是王鹤隆老师的着作,书中阐述了如何经营管理一家汽车美容店,内容包括经营定位调整、装修注意事项、采购建议事项、市场调研、创新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与促销方案策划等,内容对即将投资、创业、增加营业项目和营运中的企业确实有所帮助。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四个方面的认识与建议。

一、即将投资汽车美容行业者必看此书。

目前,汽车后市场正在蓬勃发展,吸引了很多想要投资或转行的群体。但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最大的风险是选择了一个不熟悉的项目。这些群体在启动汽车美容项目后会突然没有头绪,而忽略很多经营前就要搜集的关键信息。比如, 竞争对手的经营信息,会牵扯到定价策略、促销方案、服务流程、工艺标准等等问题。目标客户的经营定位,它会关系到装修成本及选用工具、设备、耗材的投入资金。如果没有清楚的掌握整体信息,很可能导致资金回笼缓慢,投资者的资金压力过大,进而采取降低产品质量和成本去提升利润。在第一章的汽车美容店装修案例中,能清楚看见这家店装修前后的改变,与经营前后的消费者的车辆档次的差异。好不容易积累的客源,如果为了提升利润空间而降低产品成本,客户会因此而流失,造成得不偿失的现象。

二、企业没有最终版本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上注明的是企业员工需要遵守基本原则,而没有注明的是需要管理层要带领团队形成的企业文化。福利会因为员工不珍惜而减少,管理条例会因为错误而增加。这也就是很多经营数十年的企业,至今的管理制度还是用试行版的原因,因为制度是要适时创新、调整。书中所有的提示或备注,虽然简单易懂,但却隐藏着极大的涵义,是值得让读者可以深入关注的提示。另外,管理者不能凭借一时的灵感而草率制定制度,必须慎之又慎,毕竟制度是用来管人的。

三、管理模式中小企业可以借鉴。

马云:当你决定要创业时,便意味着:①没有了稳定的收入;②没有了请假的权利;③没有了得红包的机会。然而却更意味着:①收入不再受限制;②时间运用更有效;③手心向下不求人。想法若不同,结果便不同;选择不一样,生活才变样。

也因为如此,作为经营管理者是需要不断的去学习去接触更多的知识。毕竟,企业最根本的问题只有自己最清楚,而所获得的知识也只是参考。书中所提到的PDCA管理模式,也需要经营管理者根据自己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去做调整和修正。

四、营销模式值得参考。

每一家汽车美容门店虽然都经营着不同类型的客户,但只要根据书中的促销模式制定合适的方案就可以逐渐提升销售机率。虽然一开始执行会比较繁琐,但在反复操练过程中,会越来越驾轻就熟,慢慢提升整个团队的营销能力。这也就是这本书值得看完细细品味,本人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

最后,书中的相关内容还能帮企业梳理服务流程,在服务流程中添加销售技巧,掌握与客户接触的每个销售机会,积累店面的无形资产。当然,前提是要确保服务项目的施工质量与员工的服务意识。

的文章读后感 篇4

在这个漫长而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感动的让人痛哭流涕的让《生命充满爱》,悲伤而又要懂得珍惜的《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在成长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同时努力的去付出爱,这样才能使我们成长的脚步更踏实。而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散文。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他原名周树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文章犀利深刻而又灵活诙谐,被誉为直指各种反动势力心脏的“匕首和投枪。”他被誉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他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小说《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的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神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让我明白如果读书,有知识,就不会被封建思想俘虏,纵容丑陋的欲望,不会使人生充满不和谐。

杂文《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是篇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办法去做,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

的文章读后感 篇5

一个黑人在他父亲的葡萄酒厂看守橡木桶。每天早上,他用抹布将一个个木桶擦拭干净,然后一排排整齐的摆放好。

另他生气的是:往往一夜之间,风就把他排列整齐的木桶吹得东倒西歪。

小男孩很委屈地哭了。父亲摸着男孩的头说:“孩子,别伤心,我知道你会想办法征服风的。”

于是小男孩擦干了眼泪,坐在木桶旁边,想啊想啊,想了半天,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去井里挑来一桶清水,然后把它们倒进空空的橡木桶里,然后他就忐忑不安地回家睡觉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小男孩就匆匆爬起来,他跑到放木桶的地方一看,那些木桶一个一个排放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个被风吹倒,也没有一个被吹歪的。小男孩高兴地笑了,他对父亲说:“我知道道理了:木桶想要不被风吹倒,就要加重木桶自己的重量。”父亲赞许地笑了。是的,我们改变不了风,改变不了这个世界的许多东西,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改变我们自身的重量和我们心灵的重量。

给自我加重,这是一个人不被打翻的的唯一方法。

的文章读后感 篇6

明初的大文学家宋濂小时候酷爱读书,但是由于家里贫穷,只能向人家借书来用手抄录,他对待老师毕恭毕敬,他毫不畏惧求学路上的辛酸,生活环境的恶劣。他一心求知,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艰苦卓绝,看到了坚持不懈,我也明白了:学习是一件长久且辛苦的事情,需要的是我们的勤奋!

说道勤奋,我们就应该像宋濂一样,将勤奋当成一种习惯,在生活中,处处落实,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俗话说: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勤奋就是将每一件事做好的基础。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早早就古代,就已经有人意识到这样的道理。这也不禁使我联想到自己的生活,我对待学习是不是一丝不苟?对待老师是不是恭恭敬敬?我是不是已经努力把每一件事情做好了?想想,自己还是有许许多多的不足,有时也会犯懒病,也会想偷工减料,对待林林总总的事,我也不能说我已经给进了我的极限。

保尔曾经说过: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回忆往事,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我想,宋濂肯定是做到了这一点,做人不应该给自己留太多遗憾,也许我们自己的力量是微小的,但是只要努力去做就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现在正值豆蔻年华的我们也应该好好反思,虽然学习十分的艰辛,可是我们是否已能问心无愧?答案当然是没有所以,在以后的时光里,我必定要培养自己坚韧,勤奋的性格。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未来的道路确实是漫长艰辛的,还有很多的风风雨雨,我们要的就是老老实实走好每一步,我们应该带着一颗好之者不如乐者的心和像宋濂一样高贵的平直,去勇敢面对,勤奋,努力!让我们在花季雨季,在似水流年的日子里,谱写出无悔的青春乐曲,飘扬无憾的生命之旗!

的文章读后感 篇7

一些文章的读后感350字

1、汗诺日美丽之湖:时光不能倒流,因此,我们也无法回头。没有选择的余地,我们只能把最初的美好定格在那个短暂的时间里,任岁月匆匆走过,它依然是我们最热切的渴望,最饱满的梦想。

2、旧日的故事:总以为日子会这么重叠着过下去,总以为那些想做的事、想见的人都会一一如愿实现。可是,我们忘了他们有一个强敌,他能让所有的一切从此以后只存在于“旧日”里,它便是“突然”。

3、时间:其实时间总是以一种面目示人的,变化的不是它,而是我们。它最后给我们什么样的结果就要看我们是以何种态度来对待它了。

4、遇见:一些平凡的事如果以一种敬畏的心情去观赏,就会使我们有所发现、有所领悟。生命,再微小的生命不都是如此么?

5、我不知道怎样回答:面对成长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我们都无以回答,唯有体验、体会。是的,成长正是生命的层层波动。

6、莲座上的佛:时间总是很巧妙地把相似的时光在两个不同的空间里展示。而当我们以为又回到了从前时,却又发现一切只是幻景,是幻景又提醒我们时光真的远去了,不再回来了。

7、失母: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关于你的欢乐能够重现。我总是突然间才明白:你已离我远去,真的离我们远去。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我没能像你爱我那般爱你。总感觉你还在我身边,总以为我长大后也能给你很多幸福,然而,当命运将这颠覆的那一刻,我才发现,一切都来不及。

8、还乡:当那些本属于我的美好只能出现在我遥遥相望的视线里,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悲伤啊,有谁能体会得到呢?

9、槭树下的家:没有什么地方比家更温暖,生命因为有了一个可以长久栖息的地方而愈发有活力,爱因为有了一个集中营而愈发有感召力。

10、夏天的日记:对于那些整日忙碌的人来说,平凡的家庭日子是多么的难得。可以有一个温暖、欢乐的时刻,不论时间长短,都只渴望能好好拥有。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7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你也许需要"匆匆的读后感精选7篇"这样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1)

在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匆匆》后,我有了许多感悟,它是我受益匪浅……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从容地去过下一天。不论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习或睡觉,时间都“滴滴答答”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会为谁停止。

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伐,永不停止。

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任何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人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人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得慢点,都是不可能的。学习中,仅有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在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每节课的时间教书育人。工作之余,在家庭生活中要充分挤出点时间看书,参加有益的活动。这样,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给他几分几秒,也会觉得有所收获,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就是给他几十年,也会觉得一无所获,过得很空虚!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2)

以前,我一直在死板地生活:上学、放学、写作业、休息。因为以前我没有理解生活的真正含义,而自从读懂了《匆匆》这篇文章后,我才认识到了时间的可贵性。

时间在作者朱自清的笔下变成了一个调皮的孩子。它一直在飞快地奔跑,想抓也抓不住。作者每天都在叹息,都在感慨: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是啊,我也想问同样的问题。燕子、杨柳、桃花去了就可以再来,可日子为什么就不行呢?回想以前的时光,六年前我还是一个稚嫩的、什么都不懂的孩童,怎么一眨眼的工夫我就变成了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小大人了呢?我是多么眷恋孩童时代的生活,可时间他停不住呀!

时间来匆匆,去也匆匆。我真纳闷,他急着要去干什么呢?也许是去远方的一个极乐世界吧!可我们不想跟着他去呀!怎么办?既留不住他,也不能跟他走,那么我们就应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

记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要在有限的生命里体现出无限的价值。对呀,虽然我们对时间的转瞬即逝感到无奈,但是我们可以好好哦啊利用它给我们的每一分钟,让有限的生命发出不一样的光彩!

你知道吗?一分钟,可以多读一遍课文;一分钟,可以多练一张字;一分钟,可以多画一张画;一分钟,虽然只有短短的60秒,但是却可以做许许多多的事情。如果我们每天都好好珍惜每一分钟,那么我们就可以取得双倍的收获!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身边的每一分钟,好好学习,长大为世界做贡献!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很宝贵,它是用金钱甚至任何东西都买不了的。因此,只有珍惜每一分钟,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才不会让时间白白流逝,才不枉白白来这个世界走一遭!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3)

自从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散文后,我的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朱自清说得多好: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稍稍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没错,有人把时间看作流水,有人把时间喻作黄金,更有人把时间看作生命。其实,不管你如何去看待它,它对待每个人都是公正的。今天去了,就永远不会回来,明天来了,只是沿着岁月的年轮悄然滚动罢了。然而,时间对人们来说非常珍贵。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我们的日子为甚么一去不返呢?

时间对每个人来说,就是公平的,为什么比尔.盖茨能在短短几月时间里成为世界巨富,而你只能做一些小事呢?我们要利用时间,创造时间,争取在人生中能做出一番事业,不能等待时间,丧失时间,到死时还一无所获。

读了《匆匆》后,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要做一个不浪费时间的人。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4)

翻开语文书,《匆匆》一文展此刻我眼前。带着头脑中的几个问号,我便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

“燕子走了,有再来的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有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让聪明的人偷走了,时间被他们抓去了。可是,为什么我们的自我却抓不到时间呢?

生活中,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因为他们曾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没有带什么,又平庸地生活者,虚行此生,想碌碌无为的又回去,所以他们的日子短暂易逝,时间都被别人“偷”走了。这样活着,已没有任何价值了。所以这些人生不如死,只剩下肉体的存在,他们的灵魂已经死了。

而生活中,又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因为他们也是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但他们一生不平凡。他们把从别人身上“偷”来的时间,用在自我身上,来干些对人们有益的事情,同时,他们还保住了自我的时间,防止被别人“偷”走,这正像鲁迅所说的:“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学习上的。”所以,他们一生给人们做了很多贡献,他们的肉体虽然不存在了,但他们的灵魂仍然活在人们心中。

朱自清二十多岁时说,他在生活了八千多日子里,每一天,日子都是从他洗手、吃饭、沉默、睡觉中过去;他的日子,除匆匆外,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朱自清实现到著名文学家,他都说自我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何况,我们小学生,是不是浪费的更多呢?是不是更应当珍惜时间呢?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5)

虽然我们明白“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难买寸光阴。”意义,但我们仍然不知道如何珍惜时间在我们的生活。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感到了时间的飞逝。似乎每一个行动都浪费了一分一秒。

文章《匆忙》表达了作者对浪费时间的遗憾。在这篇文章中,我们用各种修辞手法来表现时间的匆匆流逝。语言生动优美,使我们能够在思考中理解时间的价值。

记得我刚进小学校门,一个无知的孩子;转眼间,十几岁的孩子就要进入中学了。这六年我学到了什么?它是丰富的知识。但是我一点也不满意。我还没有读那么多书。时间过得很快。当我回首往事,一切都回不来了。然而,我又浪费了一次回望的时间!我不知道如何抓住这个时间,虽然老师教“与时间赛跑”。我多写一个字,多读一些书,因为害怕时间不会等我,跑得很快,我跟不上。但是当我回首往事,我发现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很多,我不禁感到一阵喜悦。正相反,我想:为什么不多写一个字呢?下次一定要跟上。

当太阳升起,夕阳落下,时间匆匆流逝,我们才知道我们是多么后悔。在那之前你在做什么?在墙角默默等待时间的到来,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不如早点与时间赛跑。

时间不等我们。我们应该与时间赛跑,永远把时间抛在身后。今天的工作必须完成,才能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6)

从这篇文章中,我深深地意识到。最宝贵的不是豪华别墅,不是珍珠玛瑙,他是时间。

时间?你可能知道它是宝贵的。可在你的意识里也不是那么宝贵。可你知道吗?人世间,万物皆可再生,一去一回。可我们的时间,过去,就没有了,再也找不到。

读了《匆匆》这一篇课文,我发现自己错过了多少宝贵的时间啊!我不禁为浪费的时间而哭泣,为未来的时间而珍惜。

是啊,时光不易,我们又是怎样的匆匆呢?时间,他就像我们身边的风,洗手时的水,吃进肚子里的饭。飞一样从身边溜走,一去不返了。

想想那4000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如果我们把身边溜走的时间利用起来,可以干多少事啊!我们的生活该多么充实,多么丰满啊!如果能用它们来让我的生活更有意义,那该多好!既然我们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就一定要让自己活的有价值,不能白白的走这一遭,荒废了自己的人生和时间,让自己就这样淡淡的离开。没有一丝痕迹。

让我们珍惜宝贵的时间吧,他一去不返。让我们珍惜未来,在未来的时光中,不要再让他白白流失,消散无存。使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7)

当我不细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就很快的过去了,可是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我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忙,不能去多玩游戏,那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能够赚一寸金,可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如果你漠视它,它就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就是珍惜我们自我的生命。

长城的读后感精选7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长城的读后感精选7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长城的读后感【篇1】

万里长城,是我们祖先用砖头堆砌起来的军事防御工程。而今天,钢铁长城,是我们人民解放军保卫国家,兴邦乐业的一到长城,这就是我们中国的国防。

《钢铁长城》是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七十周年的教育读本。这本书从对方面向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国防的重要性,增强我们对国防的重视,呼吁我们要树立保家卫国的坚定信念。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祖国的疆土幅员辽阔,万里长城东起山海关,西到嘉峪关,穿过整个祖国。我们作为中国人,应该知道国防知识,了解军事常识。科技在发展,武器也越来越现代化,但我们依然不能忘记那战争年代,还有爱国先贤。其中我最难忘惊心动魄的淮海战役,也忘不了爱国军事家叶挺的《囚书》中这样写道: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到,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

曾经,多少军人撒下热血,保家卫国。现在,我们的人民解放军依然在天空,在海上,在边疆,保卫着我们。他们让百姓安居乐业,也让国家强大昌盛。只要有他们在,我们的祖国就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钢铁长城,人民就多了一份安全的保障。他们心中中装着祖国,装着人民,时刻捍卫国家的尊严,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

我虽然是小学生,但读完《钢铁长城》后,内心却感慨万千。我深刻地感受到人民解放军对祖国热爱,为人民服务的可贵精神。国防与国家的安危息息相关,现在有解放军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但未来,不管我们的命运如何,保家卫国的重任终究还是会落在我们肩头。我们是祖国的栋梁,我们理应顶天立地,支撑国家。所以我们必须从现在起,树立国防意识和保家卫国的坚定信念。这是我们的使命和担当。我是中国人,爱党爱国,让国家越来越富强是我的梦想,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想!

每当看到大哥哥大姐姐参加军训时那英姿飒爽的样儿,我也无比渴望在我们小学阶段能开设军训课程,锻炼坚强的意志。我也非常羡慕那些能走进国防基地,接受国防教育的小伙伴们,盼望着能有那么一天,解放军叔叔能走进我们学校,带着我们踢正步、练军姿我梦想着自己的双脚能拥有一双翅膀,早点飞进国防训练基地,飞向祖国的边疆,了解国防知识,练就过硬的本领,树立远大的理想。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将来用知识和力量让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我想,只要我们努力,用科技的力增强国防力量。用一颗爱国的心,为祖国作贡献,为人民服务,不仅仅是保护自己国家,还是保护全人类,守护正义!

长城的读后感【篇2】

不到长城非好汉,去年十月份,我终于有幸当了一回“好汉”。

那天早上,天微微泛起鱼肚白,我就迫不及待地爬起来了。天色刚刚亮起来,我们就乘车朝八达岭前进了。离开喧闹的都市,顺着曲折的山路走了好久,车子稳稳地停在了长城的脚下。我抬头一望,哇,长城真像一条银灰色的长龙,气定神闲地盘踞在连绵起伏的山顶上,壮观极了!我雀跃着开启了我的登山之旅。

沿着整齐的台阶走了一段时间,我向前张望着,除了熙熙攘攘的游人,怎么望都望不到长城的顶端,心想:这么长,怪不得叫做长城呢!我继续向前走去,每隔几米,就会有个观望口,向下望去,高高低低的树木连成一片,郁郁葱葱,绿得苍翠,黄得耀眼,红得绚烂,真像一盘随意泼洒的调色盘。

我扭头一看,前方不远处就是一个烽火台,我一口气跑过去,再气喘吁吁地向后张望,那些与我同排走的行人们早已被我甩在身后,我得意极了。再走就看到了那个高大的石碑——“不到长城非好汉”。

继续向上攀登,路更加陡峭,我越走越觉得吃力,于是,我就低着头,默不作声地一步一个台阶坚持着。终于,我取得了关键性的胜利,登上了八达岭长城的最高峰——好汉坡。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下面吃力上爬的路人们,成就感顿时涌上心头,别提有多开心了。

艳阳高照,凉风习习,我举目远眺,真有“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的感觉。近处,层林尽染,远处那蜿蜒的山峰上,灰黑色的城墙时隐时现。看着看着,我似乎看到了修筑长城的那些辛劳、忙碌的身影,又似乎看到了远处烽火台上燃起了黑色的狼烟、听到了那悠长苍凉的声声号角……

望着这在风吹雨打中屹立了上千年的长城,我真想高呼:“长城,你永远是祖国的骄傲!”

长城的读后感【篇3】

去北京的几天我认识了一个大哥哥名叫陈浮生。

北京之旅的七天内我们一起去了长城、故宫、颐和园、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还有著名的清华北大,还去了我们小朋友最喜欢的动物园、海洋馆,还去了北京天文馆、北京博物馆和科技馆。其中,My favorite is长城。我们坐着大巴车一起开到了长城脚下,老哥抓着我们一起去爬长城。开始爬了,我们一鼓作气爬到了第二个烽火台,这时我已经体力不支了,但是哥哥一直鼓励着我,所以我依旧坚持着。

当我们爬到第三个烽火台,我已经是大汗淋漓了,实在走不动了,但是我的哥哥扶着我走,一直把我扶到了一半,同学的鼓励、哥哥的的照顾,使我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了起来,我一口气冲到了第四个烽火台。“看,那是第七个烽火台,是长城最高的地方,我们成功了!”哥哥说。我们高兴的一蹦三尺高,我们是最棒的、我们爬到了长城最高处,我们看到城下

的人就像小蚂蚁似的,抬起手就能摸到白云、呼出一口气就能把白云吹跑,大家都欢呼雀跃、高兴无比。这时我想如果我当初放弃就看不到这么美丽的风景了一定会很遗憾的。

这次登长城,使我深刻的体会到大家应该团结友爱、万众一心、互相鼓励,这样就能战胜困难,坚持就是胜利。

长城的读后感【篇4】

今天去看了长城电影,不得不说前几天周围人都在议论的电影果然名不虚传,百度搜了下,投资1、3亿乘六(因为是美元)的打造的中国风打怪兽,虽然一片贬褒不一的评论但是观看过后确实要感叹一番:过瘾!但是看完的感觉意犹未尽的同时又有一种虎头蛇尾的落差。其实感觉这部电影完全可以拍成两部电影,第一部抵挡怪兽,到击退怪兽就可以了,因为实际电影中展现了各种各样的新式装备,但是也只是简单亮相,怪兽只发起了一番试探攻击就结束了,景甜的鹤军感觉存在感略显多余,城墙上有铡刀干嘛还要蹦极下去喂怪兽。所以可以把前面的剧情展开全做第一部,第一部写怪兽攻城,甚至可以加一些契丹人来,写到他们击退怪兽或者杀死兽王,最后全体庆祝的时候兽王活了,然后放一个怪兽挖掘暗道的镜头作为悬念。第二部则放怪兽杀入内地,然后各个兵种新一轮新武器展示,不过感觉老谋子体操团更适合阵地战,还只适合防守,没有什么机动化的东西,然后怪兽升级或者boss的boss出现,最后景甜和老外杀死怪兽,爱情得到升华。两个人去隐居了。一部电影剪辑成90分钟相对于这种片子来说太短了,剧情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

长城的读后感【篇5】

我是一个生长在农村的孩子,从没有出去旅游过,一直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对举世闻名的古建筑万里长城不仅是没有亲眼看见过,而且就连长城的图片都好像只见过一次。今天早上,我和同学们自学了《长城在我心中》一文,还仔细看了课文插图后,我便情不自禁地说出了:长城,你,真的在我心中了!祖国,您,也真的留在我的心中了!。

我把课文反复读了几遍,当我再次读课文第一自然段时,我知道了我们祖国幅员辽阔,祖国山河如此壮丽,物产也很丰富,我多么地热爱自己的祖国啊!我为我们祖国而骄傲!我继续读课文,了解作者孩提时是多么向往长城,此刻,我也是多么渴望亲自登上长城啊!读到第四自然段时,我明白了长城那古老的城墙就像一条巨龙,那高大的烽火台有的就像奋起的勇士,有的就像沉思的巨人。此刻,我多么想插手翅膀飞到长城上亲眼目睹它的磅礴气势。曾经听老师说过,由于当时没有交通工具,修筑长城所用的一块块的砖都是古代劳动人民用双手搬起来用双肩扛上去的,当时听了我都惊呆了。古代的劳动人民不知流了多少汗,消耗了多少精力,他们有的可能积劳成疾,有的可能被活活累死在运砖的途中,有的......我想我们现在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时有时还不用心听讲,找别人说笑,就连一节课40分钟都坐不住,真是太不应该了!我再想想那些设计者又是多么的有智慧啊!我再想想自己,有时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了,真是太不应该了。当我再次读第五自然段时,我周身的热血好像在沸腾!

读完这文,我好像跟着作者游览了长城,拍了我自己站在长城上自豪地放声高歌祖国,高歌长城的照片。从此,长城已经印在我脑海里了,也将会永远留在我心中!

长城的读后感【篇6】

放假时无意间看到一个综艺节目很长知识就是《了不起的长城》是由演员刘烨,阮经天,歌手杨超越,黄明昊,周深,主持人沈楠,笑星杨迪一起作为长城砖员,在导游张绍刚的带领下,组成长城研学团,走四万里中国长城,学五千年中华文化,游览长城的历史和现在。

我和妈妈观看了几期,其中有一期是居庸关:北京昌平的居庸关,居庸关得名,相传秦始皇修筑长城时,将囚犯、士卒和强征来的民夫徙居于此,取"徙居庸徒"之意。居庸关以其地势险要,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气势,战国时期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他们这次是砖王争霸赛,进行答题获胜者可以得到黄金砖。砖员们坐在秋千上,如果答错就剪刀一条支撑他们的绳子,知道剪断为止。居庸关第一题,居庸关在太行山的余脉军都山,上面是燕山山脉,下面是北京,左面是张家口,它是在华北平原和塞外草原之间,所以军都山之间形成了一条长40华里的山间峡道,适合设置军事隘口,

节目中认识了第一个长城文物:骉羌钟,生于战国,身上有61字铭文,是身上最早刻有长城二字的文物。春秋战国时期,三晋时期,齐国内乱,赵魏韩伐齐,韩式朱君有名大将,骉羌是一个大将,攻下了齐长城,为了纪念他做了一口这个钟。

节目中认识的第二个长城文物:九边图,九边重镇的军事地图,他是第一个反映了明长城防御体系的地图,青青绿绿有一种山水画的感觉,采用了特殊的绘制手法,很是特别。

节目中认识的第三个长城文物:信,是米薇写给丈夫的信,被英国人发现被收藏在大英图书馆里,真是千里之外啊,没想到他的信能漂洋过海到了英国。

真的是看了个综艺,学了个历史,很棒的节目。

长城的读后感【篇7】

《长城》从接到剧本到现在,已经快三年的时间。一千人规模的剧组光翻译就有100多人。张艺谋坦言,在拍摄和后期制作中,中美团队有大量需要协商与沟通的内容。

而主演马特-达蒙,更是在《金陵十三钗》时就有过接触,后由于档期原因没能合作。这次出演《长城》开始又是档期原因未能合作,两个月后突然“柳暗花明”最终出演也是圆梦。张艺谋表示:马特-达蒙为人谦和友善,曾获得金球奖最佳编剧的他,在拍摄时针对台词给出多种方案,但他未来是否自己当导演还在考虑中。

各种威力强大的精巧机关,镇守长城的神秘军队无影禁军,将长城变成巨大的陆上航母,而他们的对手就是上古神兽饕餮。预告中战斗场面恢弘壮大,处处显露出的中国文化元素,更表明张艺谋从未放弃“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的初心。

电影中的无影禁军分属五个不同的兵种,各军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虎军是工程和机关部队,操控着长城上各种威力强大的精巧机关,和弓箭部队鹰军一起,负责远程打击;熊军和鹿军则是两支主力近战部队,熊军厚重鹿军灵活,他们将和饕餮贴身肉搏;还有套着飞索的鹤军,她们手持长枪从高空跃下,利用重力各种角度全方位进攻,这些在预告中都可以看到。

而影片中的饕餮,每60年一次降临人间,它们并非无意识的野兽,而是有组织有计划地“掠食人类”。在预告中,饕餮首度以群像现身,速度极快,有组织的疯狂地攻击人类、摧毁建筑物,战力极其恐怖。

据悉,《长城》将于12月16日上映,届时全国的观众将领略到一场长城上的饕餮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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