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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城记读后感

猫城记读后感

2023-04-12

猫城记读后感收藏5篇。

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您搜集整理的“猫城记读后感”。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作品是一本令人受益匪浅的好书。深入理解文章的内容,领会文章的中心思想,是写好读后感的基础。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猫城记读后感 篇1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子》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毒品。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猫城记读后感 篇2

《猫城记》是老舍比较冷门的一本书,很多人听都没听过这本书,我也是机缘巧合在张伟杰家看到这本书。反正闲来无事,以为是本奇遇小说的我就借来一阅。

一开始我有些失望,这不是我喜欢的题材,但想到都看了几章,也没什么别的书可以读了,我也就勉强继续,但没想到,越读越迷茫,但又更想读。读完之后,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也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评论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

《猫城记》采用游记式的结构展开故事。通过“我”来到火星,写下“我”的一系列猫国奇遇。以“我”飞离地球开始,以“我”返回地球结束。写“我”坐着飞机,往返于地球与火星之间,这在20世纪30年代还只是科学幻想。如今,随着航天飞机的发明,人类坐着“飞机”飞向太空以变为现实。至于何日踏上火星,那只是个时间问题了。《猫城记》着力对当时中国的黑暗进行深刻的揭露、批判,通篇过于悲观。诚如作者所言:“到处是黑暗,黑暗,一百分的黑暗。”

而这本书的幽默,着实别具一格,是真正的黑幽默,无处不充实着讽刺,嘲笑,影射。

不过,《猫城记》并不是老舍很满意的作品。在网上关于这本书的资料上我看到老舍先生这么说:“在《猫城记》中,不仅讽刺了当时的军阀政客与统治者,也讽刺了前进中的人物,说他们只讲空话而不办真事。这是因为我未能参加革命,所以只觉得那些革命者未免偏激空洞,而不明白他们的热诚与理想。我很后悔,我曾写过那样的讽刺……”

无论主题立意是否有失偏驳,但这本书的语言也配得上诺比尔文学奖。

语言的学习就是机械的重复,那重复的东西就该是某种类似语言的东西,而人的思考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影响语言,所以,在重复机械的思考中,或许,我学会了某种空中楼阁般的语言。

猫城记读后感 篇3

会看这本书,说起来真的很搞笑,我超喜欢我家的猫,每天都喜欢和它玩并观察它的行为习惯,前两天突发奇想,想找一本有关猫的习性的书来更好的了解猫,结果一搜索看到了老舍先生的《猫城记》。知道老舍先生也喜欢养猫,还以为是一本很活泼很欢乐的猫的故事,谁知道越看越觉得偏题了,原来是讲诉一本社会现实的悲剧小说。整本书看完感觉心情好沉重……

不太了解本书的历史背景,但是从书中感受到了以下几点:书里的猫国人,怕强欺弱,敬畏外国人,欺压自己人,散成一盘沙,没有义气和团结性,而且崇洋媚外,完全没有自我判断对错以及是非能力,只要是外国的东西没有不好的,大到政治策略,改革方案,治国理念,小到一个词语,新奇的穿着打扮,讲话方式等等,只要与自己的不一样的外国的都是好的,大家一致学习模仿;只会一味依赖外国势力寻求保护,挨打了只会退缩,给予对方好处请求停下欺负,从未想过增强自身实力进行反抗,整个国家政治混乱,经济缺乏,社会动荡,人民愚昧无知;资本家守财奴本性一展无疑,只许自己独食不许他人沾半点光,视人命如草芥,肆意剥夺;普通百姓奴性强,不敢反抗任何强权,且愚昧无知,盲目跟风,并且没有任何同情心,麻木不仁,见死不救,更不会帮助别人;这个国家虽然历史悠久,但是思想封建,政府以及一些主要政治大人物一味吃喝玩乐只顾享受,不思建设改革与发展,道路坑坑洼洼泥泞不堪却没有修路,一味愚民坑民,不重教育,亦不注重文化传承以及文物的保护,个人利益至上,只要有外国人愿意出价钱购买,不管价值如何照卖不误;国民,不讲卫生,对于疾病预防没有一点意识,更别说防范未然了,且自私自利,妄自尊大,而且没有礼貌,没有尊严,亦不重教育,所以愚昧无知,麻木不仁,是非不分,且奴性强不懂反抗。所谓学者高傲自大,自以为是,思想与外表一样肮脏不堪,而且见识浅薄,还好面子,没有底线,利益为先,不辨是非,对于文化研究也只是为了迎合上位者的需求,即便是无价之宝的古物照卖不误,只因有较高回扣,真是让人不耻!军队,不是在前方抗战守卫疆土与子民的,哪里安全往哪里退,口口声声喊口号“我们是爱国者!”敌人入侵,视若无睹,反而自己人内斗!这样的猫囯,国不成国,家不成家,人不成人,引用老舍先生的两个词来总结这个社会最合适:“荒唐”!“糊涂”!

看完徒留满地悲伤逆流成河……多么希望远赴猫囯的“我”提前结束了旅程,没有看到它们的灭亡,这样还有幻想……同时好庆幸猫囯只是猫囯,中国还是不一样的!

猫城记读后感 篇4

《猫城记》在文体上具有很大的模糊性,长期以来被冠以寓言小说、讽刺小说、科幻小说、奇遇小说、幻寓小说等等名称,由此可知它荒诞的外衣首先给人们带来的认知上的不确定性和无所适从,以及认知心理上的强烈冲击。

在《猫城记》中,我们几乎处处可见诸如《美丽新世界》、《神曲》、《辛巴达历险记》、《格列佛游记》、《阿丽思漫游奇境记》、《最先抵达月球的人》等西方奇遇游记中故事构建的影子,同时又不乏来自中国的《新西游记》、《地府志》、《地下旅行》等幻寓出奇、讥谈世风的成分。其中,与西方奇遇游记如出一辙的故事构架不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摹仿,更是一种乌托邦精神的继承。而中国传统的谴责讽喻小说给予《猫城记》的又是猫城诸多景象所反映的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社会的影儿。

老舍是一位对政治、社会和文化异常关注的作家,他对乌托邦的关注与继承不仅是形式上的,更是浸润到了他整个的精神世界之中的。老舍又是一位写实主义的作家,他在《文学概论讲义》中这样描写写实主义者的乌托邦理想:“几乎没有文艺作品是满足于目前一切的,乌托邦的写实者自然是具体地表示对现世不满,而想另建理想国。”这是老舍最早提及乌托邦的文字,它的写作时间是在1930年到1934年间。最早提及“理想国”是在1934年写的《小病》中,最早提及“地上乐园”是在1935年到1936年间写的《我怎样写》中。而在《猫城记》中,同样也寄寓着鲜明的乌托邦理想。小说认为:“假如有好的领袖,猫国就一定有希望,在我的心中起了许多许多色彩鲜明的图画:猫城改建了,成为一座花园似的城市,音乐、雕塑、读书声、花、鸟、秩序、清洁、美丽……”

猫城记读后感 篇5

《猫城记》读后感1500字:老舍先生所著,2017年8月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书籍。这本书从内容上包括《猫城记》、《小坡的生日》两篇长篇小说。

第一篇猫城记让人觉得压抑,看完这篇内容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十年浩荡里先生会被批斗。先生笔下的“我”和在火星上遇到的猫星人小蝎一样,是以悲观的基调在进行幽默讽刺,其描述下光怪陆离猫星人的事情时,似乎很明显地在映射中国当时那个时代的处境。

具体而言,《猫城记》讲述了坠机在火星的“我”,被猫星人大蝎救,但是这个星球的猫星人已经被一种“迷”的植物,吃得每个人都懒散,士兵不能真正起卫士作用,甚至可能会抢劫迷林。猫星人都怕外国人,所以大蝎请我保护他的迷林。“我”的房东公使太太带着8个小妾,絮絮叨叨,房子被压倒,其他猫人不是救他们,反而抢砖土;大蝎的儿子小蝎似乎是这个国家少有的清醒的人,在小蝎的带领下,“我”见识了为了一片迷叶打架的老学者,说着不知道什么鬼的新学者,学生打死老师等等一系列故事,也亲眼见证猫星人的灭国,凄惨!

用小蝎的话形容,猫星人最大的问题是“糊涂”。我私以为作者,虽然投射当时的中国,但内心是爱之深,责之切,迫切地希望中国能够独立,能够不受外国人欺负,国民能够真正向外来侵略反抗。而这种文风和文体的协作,让作者自己感慨,写到一半已经写不下去。

时至今日,如果老舍先生还活着,看到祖国的繁荣昌盛。我想,他一定会热泪盈眶。文中有几句话,想来,时刻鞭策着我们。一是第54页,“国民失了人格,国便慢慢失了国格。”二是第59页,“环境不好是有恶影响的,可是从另一方面说,环境不好也正是使人们能醒悟的;青年总应当有些血性;可是我们的青年生下来便是半死的。”

第二个故事《小坡的生日》,相较下则暖心烂漫的多。

故事讲述了,在新加坡生活的国人小坡一家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小坡是个小学生,他的妹妹叫仙坡,哥哥叫大坡,他和开国货店的爸爸和妈妈,以及在家里帮佣的陈妈一起生活。他很爱他的妹妹仙坡,有许多暖心的故事细节里面体现着这份爱。他也上学,也逃课,也认真学习,爱为同学们打抱不平,读后感和同学们的打架通常约在后门树林,打完后不论输赢打架都说“完了,对不起呀!”,然后事情就过去了。他还有许多小伙伴,比如南星,比如印度双胞胎兄弟,比如马来姐妹,他经常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玩游戏;比如学校的同学张秃子、英子。有一天,他生日,家里很多菜庆祝,早上爸爸领着他们孩三去看猴,下午又带着他们去看电影。于是那天晚上,小坡做了一个长长的神奇的梦。

我很喜欢这一段:虫儿鸟儿一清早便唱起欢迎新岁的歌儿,唱得比什么音乐都好听。花儿草儿带着清香的露珠欢迎这元旦的朝阳。天上没有一块愁眉不展的黑云,也没有一片无依无靠,孤苦零丁的早霞,只有蓝汪汪的捧着一颗满脸带笑的太阳。阳光下闪动着各色的旗子,各样的彩灯,真成了一个锦绣的世界。(第167页)

在解释为什么写这篇小说时,老舍先生说想写与康拉德不一样的南洋,南洋的开发设若没有中国人行么?在第293页先生说,中国人能忍受最大的苦处,中国人能抵抗一切疾病:毒蟒猛虎所盘踞的荒林被中国人铲平,不毛之地被中国人种满了菜蔬。中国人不怕死,因为他晓得怎样应对环境,怎样活着。中国人不悲观,因为他懂得忍耐而不惜力气。他坐着多么破的船也敢冲风破浪往海处去,赤着脚,空着拳,只凭那口气与那点天赋的聪明,若能在有点好有,他便能在几年之间成为个财主。自然,他也有好多毛病与缺欠,可是南洋之所以为南洋,显然的大部分是中国人的成绩。先生说他也很满意这篇,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我深喜自己还未全失赤子之心——那时我已经三十多岁了。先生还说,“最使我得意的地方是文字的浅明简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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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分享]猫城记读后感(1110字)


俗话说:“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是我的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中外经典名著,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当读完一本中外经典名著后,我们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都看过哪些中外经典名著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例分享]猫城记读后感(111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猫城记读后感【篇一】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猫城记读后感【篇二】

我和两个朋友乘坐飞机去火星,受到大气干扰,两个朋友不幸遇难,飞机也不知散落到哪里,就在我站在火星的灰土上感到绝望时,被猫城的大地主们发现,大地主们绑架了我,把我放在了船上,我用仅有的一支枪和一盒火柴挣脱了手铐。船很快到了猫城,我被派送到大蝎的迷林,大蝎告诉我,大地主们靠迷林来做生意,迷林全是迷树,迷树上有迷叶,而这小小的迷叶才是真正的值钱东西,迷叶就是猫城的食物,吃一片迷叶,不光提神,还可以抵挡火星的毒气。我的职责,是帮助大蝎看守迷林,大蝎有很多士兵,但在猫城,士兵可以随意抢地主的迷叶,不必守规矩,所以要请外国人,外国人在猫城威望极大,猫人都胆小,都怕外国人要了他们的小命,更何况我有一支枪和一根火柴,只要点一根,放到草丛上,猫城就要被烧个干净了。后来我遇见了大蝎的儿子小蝎,小蝎是那么敷衍,事事敷衍,我路过猫城的学校,看到学生在打人,打的是谁呢?是老师,看到有人在卖文物,是谁呢?是学者,看到有猫人士兵,在干嘛呢?刚刚抢完老百姓的迷叶,街上有人哭喊,是谁呢?是25年没发工资的教员…

我发现了,猫城是如此的肮脏,下流,敷衍。不务正业的皇帝,敷衍的法官,打老师的学生,卖文物的学者,抢迷叶的士兵,穷苦无辜的老百姓被杀死,失去丈夫的公使太太带着八个妇女…

不久,猫城来了“客人”,是小矮人,他们打算拿下猫城,我看到有人在高声哭喊,是谁哪?一看,是猫城的皇帝,士兵也跑的不剩几个。我想:如果一个皇帝都保护不了他的子民,那还算什么?猫城还算什么?就这样,猫城投降了,矮人们在猫城烧杀抢掠,很快,猫人成功完成了他们的灭亡。我又在火星上住了半年,后来碰上了法国的一架飞机,回到了我的故乡中国。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不少“猫城”,人们都不努力,就成了“猫城的子民”,这证明,人们都敷衍沉迷,也许这儿,就是下一个“猫城”。

猫城记读后感【篇三】

会看这本书,说起来真的很搞笑,我超喜欢我家的猫,每天都喜欢和它玩并观察它的行为习惯,前两天突发奇想,想找一本有关猫的习性的书来更好的了解猫,结果一搜索看到了老舍先生的《猫城记》。知道老舍先生也喜欢养猫,还以为是一本很活泼很欢乐的猫的故事,谁知道越看越觉得偏题了,原来是讲诉一本社会现实的悲剧小说。整本书看完感觉心情好沉重……

不太了解本书的历史背景,但是从书中感受到了以下几点:书里的猫国人,怕强欺弱,敬畏外国人,欺压自己人,散成一盘沙,没有义气和团结性,而且崇洋媚外,完全没有自我判断对错以及是非能力,只要是外国的东西没有不好的,大到政治策略,改革方案,治国理念,小到一个词语,新奇的穿着打扮,讲话方式等等,只要与自己的不一样的外国的都是好的,大家一致学习模仿;只会一味依赖外国势力寻求保护,挨打了只会退缩,给予对方好处请求停下欺负,从未想过增强自身实力进行反抗,整个国家政治混乱,经济缺乏,社会动荡,人民愚昧无知;资本家守财奴本性一展无疑,只许自己独食不许他人沾半点光,视人命如草芥,肆意剥夺;普通百姓奴性强,不敢反抗任何强权,且愚昧无知,盲目跟风,并且没有任何同情心,麻木不仁,见死不救,更不会帮助别人;这个国家虽然历史悠久,但是思想封建,政府以及一些主要政治大人物一味吃喝玩乐只顾享受,不思建设改革与发展,道路坑坑洼洼泥泞不堪却没有修路,一味愚民坑民,不重教育,亦不注重文化传承以及文物的保护,个人利益至上,只要有外国人愿意出价钱购买,不管价值如何照卖不误;国民,不讲卫生,对于疾病预防没有一点意识,更别说防范未然了,且自私自利,妄自尊大,而且没有礼貌,没有尊严,亦不重教育,所以愚昧无知,麻木不仁,是非不分,且奴性强不懂反抗。所谓学者高傲自大,自以为是,思想与外表一样肮脏不堪,而且见识浅薄,还好面子,没有底线,利益为先,不辨是非,对于文化研究也只是为了迎合上位者的需求,即便是无价之宝的古物照卖不误,只因有较高回扣,真是让人不耻!军队,不是在前方抗战守卫疆土与子民的,哪里安全往哪里退,口口声声喊口号“我们是爱国者!”敌人入侵,视若无睹,反而自己人内斗!这样的猫囯,国不成国,家不成家,人不成人,引用老舍先生的两个词来总结这个社会最合适:“荒唐”!“糊涂”!

看完徒留满地悲伤逆流成河……多么希望远赴猫囯的“我”提前结束了旅程,没有看到它们的灭亡,这样还有幻想……同时好庆幸猫囯只是猫囯,中国还是不一样的!

猫城记读后感【篇四】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猫城记读后感【篇五】

易中天教授的书,每本细细品读来都意味深长而又不缺乏灵动鲜活,其中。《读城记》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足不出户的人可以从中体会那读万卷书若行万里路的感受,走南闯北的人更需要读它亿遍,来尽情融入新的城市中。

书中共写了七座城市,一开头就是北京城。北京--中国的首都,是政治商业的腹地,也是历史文化的沉淀之地,在这里有名副其实的现代化设施,也有货真价实的人文古迹,特别是胡同和四合院,处处都洋溢着北京人的乡土情结。北京,是一座古老而又鲜活,博大而又精深,迷人而又神秘的城市。

接着又写了上海滩,相对于北京的沉稳安静,上海是海外贸易的重要地区。与外国文化的交融,使上海成了世界瞩目的大城市。旧上海的迷人,歌厅、舞厅、雪花膏,夜上海使这里成为了许多艺术家的向往与聚居之地。在国人的努力建设下,上海以十分惊人的速度发展,成为冒险家、革命人士所痴迷热衷的港湾,也是全国最大的金融商贸工业和航运中心。

易中天先生把里面一个个地点、一段段时期的景象绘声绘色地记录在书里,使你在书中也能领略到一二分上海的魅力。接着,易中天教授又写了鲜活灵动的广州,魅力温馨的厦门、豪迈奔放的武汉以及意气风发的深圳,为我们展现了各地的自然与社会美景。

记录一个城市,当然少不了记录这个城市的人。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城市的风俗都孕育着不同的人的性格和品质。易中天先生用他那双聪慧的双眼,看透了每一个地方人的善良的一面。北京人有着外强中干的性格、高尚的人格理想和高雅的审美观念,他们热爱生活,坦诚做事,不愧为首都的代表。

上海人有着灵活的头脑和准确的志向与价值观,他们精明、讲究、追求高的生活品味与生活质量,但也不乏一些缺点,算计、小气、自私充斥着他们的灵魂。所以在读易中天先生的作品时,也会反思自己的不足,找准自己的特性来做出改善和提高,这也是正是这本书意味深长的所在之处。印象最深的就是武汉人的直爽,在书中记叙到一到盛夏之夜,武汉的街头巷尾便摆满了竹床,男赤膊女短裤,睡满一街,成为武汉的一大景观,可见,武汉人的那股子爽朗与坦诚已融入他们的骨子中去。

城市中真的隐藏着许多我们未知晓的有趣故事,如果你想足不出户就遍览全国的风土人情,就去细细品读《读城记》。

猫城记读后感【篇六】

“猫人是猫人,与我们不相干,管他悲不悲观”。

故事不长,是半个上午就可以看完的程度;但是故事背后的信息和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意义很值得我们花时间去细品。

这部作品让我感到最为惊艳的不是“我”对猫国社会种种弊病的观察和剖析有多么犀利,反倒是文字中浓烈的代入感:主人公坠机后话剧式的独白、对火星自然环境不厌其烦的描写,来到大蝎的迷林之前,整体的叙事节奏都是比较慢的,我想其目的就是让读者们跟“我”一样,慢慢地适应这个陌生的世界。而在那之后,叙事的节奏就像载着“我”驶在那浑腻蒸热的河上的小船,越行越快:在扑面而来的信息中,读来让人切身感受到猫国社会中的种种精神错乱,以及这个文明和火星天气一样阴郁沉闷的未来。

另一个很值得玩味的点是这部作品中的隐喻。很多分析都认为这部作品旨在揭露并讽刺1932之际中国人民的劣根性;老舍自己本人则有着这么几种说法:

…二姐嫌它太悲观,我告诉她,猫人是猫人,与我们不相干,管它悲观不悲观。(自序)

而在我怎样写《猫城记》一文中,他又如是写道:

自然,我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不高明的东西也有些外来的原因。头一个就是对国事的失望,军事与外交种种的失败,使一个有些感情而没有多大见解的人,象我,容易由愤恨而失望。

我个人的解读为,当时的种种荒唐的确促使老舍写下了这部作品,老舍想要抨击对象其实并非是当时中国社会和中国人,而是造成这些荒唐的罪魁祸首——视金钱为“国魂”、轻视教育而且放任民智退化、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而不择手段、所谓“革命人士”举着各种主义的大旗捣乱或是为自己牟利——不得不说,这些都是“打不死的小强”,是从古至今在全世界范围内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永恒问题,如今我们作为“现代人”去看当时的那个时代,恐怕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于是在“我怎样写《猫城记》”中,老舍接着写道:

失望之后,这样的人想规劝,而规劝总是妇人之仁的。一个完全没有思想的人,能在粪堆上找到粮食;一个真有思想的人根本不将就这堆粪。只有半瓶子醋的人想维持这堆粪而去劝告苍蝇:“这儿不卫生!”我吃了亏,因为任著外来的刺激去支配我的“心”,而一时忘了我还有块“脑子”。我居然去劝告苍蝇了!

其实时至今日,这部作品的最大意义不是帮助我们去看猫国社会甚至旧中国社会中的种种怪相,而是为我们的现代社会敲响警钟:不要让低端无脑的娱乐成为现代的“迷叶”、不要让热血的青少年长大成为向社会现实俯首称臣的“大蝎”、不要让改变现状的美好愿景成为追随“马祖大仙”的青年们没头没尾的闹剧……

有意思的是,老舍自己认为《猫城记》是一部失败的作品,因为它“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我有块多么平凡的脑子”;对于书中许多过于露骨的讽刺,老舍本人也认为使本书缺乏艺术价值。这里我想引用一下乌拉圭学者爱德华多·加莱亚诺的一句话:

(政治和艺术)这两者都在自己所处的时代和地域范围内尽可能地表现自己。政治是种语言,艺术也是种语言…人的正义感和美感像双胞姐妹一样密不可分…将政治与美割裂开来的世界,也正是那个封锁了边界的世界。

这部由“平凡”脑子产生的作品的不平凡之处可能就在于它用艺术将政治现实模糊化,使得其刺眼,但又不至于过于沉重而让读者无法接受。

最后再将书翻到头看“我”被猫人捆起来的那段,这部完成并出版于1932年的作品忽然有了一种神奇的“穿越”感:不知老舍在五十多年前的那场浩劫中受尽屈辱时,有没有想起那些“不光明的把人捉住”,且“总得给人家一种及残酷的肉体上的虐待”的猫人们?倒不如说,正是因为这故事发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背后针对的不是那个那个时代的中国,故事中的批评和警讯才有了一种跨越时间的魔力。

的确,人类总是在犯同样的错误;但是读完再看一遍自序,“猫人是猫人,与我们不相干”的干脆反而让这部作品夹带几分希望:历史还在前进,我们也始终有着自我监督的责任和自我改正的机会。

猫城记读后感【篇七】

《猫城记》读后感1500字:老舍先生所著,2017年8月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书籍。这本书从内容上包括《猫城记》、《小坡的生日》两篇长篇小说。

第一篇猫城记让人觉得压抑,看完这篇内容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十年浩荡里先生会被批斗。先生笔下的“我”和在火星上遇到的猫星人小蝎一样,是以悲观的基调在进行幽默讽刺,其描述下光怪陆离猫星人的事情时,似乎很明显地在映射中国当时那个时代的处境。

具体而言,《猫城记》讲述了坠机在火星的“我”,被猫星人大蝎救,但是这个星球的猫星人已经被一种“迷”的植物,吃得每个人都懒散,士兵不能真正起卫士作用,甚至可能会抢劫迷林。猫星人都怕外国人,所以大蝎请我保护他的迷林。“我”的房东公使太太带着8个小妾,絮絮叨叨,房子被压倒,其他猫人不是救他们,反而抢砖土;大蝎的儿子小蝎似乎是这个国家少有的清醒的人,在小蝎的带领下,“我”见识了为了一片迷叶打架的老学者,说着不知道什么鬼的新学者,学生打死老师等等一系列故事,也亲眼见证猫星人的灭国,凄惨!

用小蝎的话形容,猫星人最大的问题是“糊涂”。我私以为作者,虽然投射当时的中国,但内心是爱之深,责之切,迫切地希望中国能够独立,能够不受外国人欺负,国民能够真正向外来侵略反抗。而这种文风和文体的协作,让作者自己感慨,写到一半已经写不下去。

时至今日,如果老舍先生还活着,看到祖国的繁荣昌盛。我想,他一定会热泪盈眶。文中有几句话,想来,时刻鞭策着我们。一是第54页,“国民失了人格,国便慢慢失了国格。”二是第59页,“环境不好是有恶影响的,可是从另一方面说,环境不好也正是使人们能醒悟的;青年总应当有些血性;可是我们的青年生下来便是半死的。”

第二个故事《小坡的生日》,相较下则暖心烂漫的多。

故事讲述了,在新加坡生活的国人小坡一家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小坡是个小学生,他的妹妹叫仙坡,哥哥叫大坡,他和开国货店的爸爸和妈妈,以及在家里帮佣的陈妈一起生活。他很爱他的妹妹仙坡,有许多暖心的故事细节里面体现着这份爱。他也上学,也逃课,也认真学习,爱为同学们打抱不平,读后感和同学们的打架通常约在后门树林,打完后不论输赢打架都说“完了,对不起呀!”,然后事情就过去了。他还有许多小伙伴,比如南星,比如印度双胞胎兄弟,比如马来姐妹,他经常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玩游戏;比如学校的同学张秃子、英子。有一天,他生日,家里很多菜庆祝,早上爸爸领着他们孩三去看猴,下午又带着他们去看电影。于是那天晚上,小坡做了一个长长的神奇的梦。

我很喜欢这一段:虫儿鸟儿一清早便唱起欢迎新岁的歌儿,唱得比什么音乐都好听。花儿草儿带着清香的露珠欢迎这元旦的朝阳。天上没有一块愁眉不展的黑云,也没有一片无依无靠,孤苦零丁的早霞,只有蓝汪汪的捧着一颗满脸带笑的太阳。阳光下闪动着各色的旗子,各样的彩灯,真成了一个锦绣的世界。(第167页)

在解释为什么写这篇小说时,老舍先生说想写与康拉德不一样的南洋,南洋的开发设若没有中国人行么?在第293页先生说,中国人能忍受最大的苦处,中国人能抵抗一切疾病:毒蟒猛虎所盘踞的荒林被中国人铲平,不毛之地被中国人种满了菜蔬。中国人不怕死,因为他晓得怎样应对环境,怎样活着。中国人不悲观,因为他懂得忍耐而不惜力气。他坐着多么破的船也敢冲风破浪往海处去,赤着脚,空着拳,只凭那口气与那点天赋的聪明,若能在有点好有,他便能在几年之间成为个财主。自然,他也有好多毛病与缺欠,可是南洋之所以为南洋,显然的大部分是中国人的成绩。先生说他也很满意这篇,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我深喜自己还未全失赤子之心——那时我已经三十多岁了。先生还说,“最使我得意的地方是文字的浅明简确。”

猫城记读后感【篇八】

《猫城记》读后感800字范文:相比《骆驼祥子》而言,老舍的《猫城记》更不为人所知,然而此书在国外却享有很高的美誉度,曾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奉新书友会第六期共读的就是这本《猫城记》,它是老舍先生于1932年创作的一篇科幻类讽刺小说,讲述的是“我”乘坐一架飞往火星的飞机时发生意外,误入“猫城”,开始一段匪夷所思的外星生活……小说通篇以辛辣讽刺的笔墨描写了当时处于内忧外患的中国及国人的生活、心理状态。

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有点看不太懂。但越往后读,便越能觉出书中的韵味来。老舍在书中刻画了一个个生动的猫城人形象。比如“大蝎”,他是猫国的重要人物,大地主兼政客,诗人与军官,他种了一大片“迷林”,而“迷叶”其实是猫国的“国食”,这也就意味着大蝎除了是个商人,读后感其实也是个把控权利与武装力量的军阀政客,他通过种植坑害百姓的东西来赚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正是映射了当时官商一体的社会弊病。“大蝎”的儿子“小蝎”是个出过洋的新派人物,有知识并且也认识到了社会和国家的各种弊端却无力也无心去改变,受外来文化影响讲究“自由联合”与“迷”嬉笑怒骂,却又抛不开传统家庭的经济支撑只能听从安排娶妻生子,于是就成了“坏事不屑做,好事做不了”的“敷衍之人”;带着8个小妾在家为死去的丈夫守节只为了一块“贞节牌坊”的公使太太;入学第一天就毕业、人人都是第一的大学生;被欠薪几十年、不被学生尊重反而被杀害的老师校长……

一个个看似荒诞不经不可思议的人物和故事冲击着我的脑海,透过一段段的文字描写,我能清晰地看见那个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愚蠢的国度,也能对那些麻木不仁的国民的劣根性知晓一二,政府的昏庸无能,官员的腐败堕落、民众的愚昧盲从,社会道德的缺失、教育的形同虚设、年轻人的迷茫与麻木……种种问题交织在一起,最终导致猫国的灰飞烟灭。

老舍先生写这部作品,我想他的初衷也是揭示旧社会的种种陋习,唤醒民众的自我觉醒,渴望国民引以为戒,开拓出一条光明的前行之路。这部作品的写作时间虽然距今已过去几十年,但如今读来,仍感颇为深刻,我想,它能够作为一面镜子,折射出历史的人生百态,更能给现世之人敲响警钟。

幻城读后感收藏


根据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精心准备了一篇关于“幻城读后感”的文章。优秀的书籍就像智慧的钥匙,阅读之后,我们内心会得到无比的满足感。其中那些独具匠心的语句早已经等待着我们的探索。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赢得您的青睐!

幻城读后感 篇1

初读时我真的感觉你真的好懦弱,你为了父王,为了你是幻雪帝国的继承者,你放弃了你的最爱,你为了幻雪帝国的继承者而失去了最爱你的人鱼,你为了幻雪帝国的.继承者,你杀死了弟弟,你难道忘记的当初谁陪你一起在屋檐上看漫天的繁星,漫天的雪花吗?你难道忘记了当初的承诺吗?你忘记了在人间你是如何用自己仅有的幻术去保护弟弟吗?你忘记你当时是怎么为弟弟当雪吗?我对你的是厌恶,不满甚至是憎恨。

可是你的身后是不为人知的寂寞,你敢说在那空荡的幻雪城里,你不是寂寞的?你敢说你面对幻雪帝国时心中更加难过吗?每当你俯视你的城时,你的心里是万般的无奈吗?所以最后你不惜一切走进了雪域,为所有失去生命的人寻找一个生机,你承担不起失去,所以最终只能是曲终人散。这是注定了,当初离岸的炼姻石就已经注定了,不是吗?你最终还是向往自由,最终还是成为了梦。

释,你真的那么爱你的哥哥吗?我真的不敢否定你,你知道吗?我可以用折服来形容对你的感觉,你知道吗?当初你被哥哥抱在怀里然后发誓说要一生保护哥哥,然后你用你的行动来证明了,你告诉哥哥,如果你真的爱上一个女孩,你会为他放弃一切,我明白那是你希望哥哥可以去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可是他没有放下,结果你在宫殿上说你比哥哥更适合统领幻雪帝国时,你是有多麽的无奈。

当你为了哥哥的幸福,而侮辱了人鱼的时候,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想的。也许也同样为了你的哥哥,可是你却因为你无私的爱而让你的哥哥更加的难受,导致了最后那把冰剑传入你的胸膛,当你炽热的血流在雪地时,你没有顾及自己的处境,你用你的幻术,使满地的红连展开,让你哥哥也是这样,你的前生,你的来世,永远都被注定了,可是你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努力,而是向命运发起了挑战,但最终·········

幻城读后感 篇2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了这本书,觉得很开心,自己能读到这样的小说。作者他构造出了一个魔幻绮丽的世界,塑造了很多有着鲜明个性的人物,也描绘出了他们心中永恒的追求。

幻城中人们总是追逐着自己想要守护、想要爱的东西,却总是发现颠倒了,弄错了,错过了,没有时间可以等待了。巧妙的将每个人的关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但总会有人死,觉得很凄凉不过,我欣赏这样的人生,因为他们曾快乐过、痛苦过、失望过、期待过的灿烂人生。卡索和释,有着三世的不解之缘:

第一世,卡索是一个被囚禁的巫师,释是用头撞开捆绑卡索的锁链的霰雪鸟,可最后他们被卷入波涛汹涌的大海,卡索得到了自由却失去了生命。

第二世,他们成了皇子兄弟,用各自的方式热爱彼此,释为了卡索的自由杀了很多人,连卡索最喜欢的人,却最终死在卡索的手上,但却还依然地希望他能得到自由,真正的自由。卡索则继续被身份所禁锢。

第三世,释成为了自己最渴望成为的人——灵力强大得足以使卡索获得自由的人——火族的王子,可惜他已经忘记了自己前世的身份,当他带领大军攻到冰城宫殿中,见到自杀的卡索躺在一片白色的血泊中,才晃过神来想起自己就是那个为了哥哥可以舍弃一切的释。最可怜的是渊祭,没有人和他沟通,没有人了解他,他是孤独的同时也是寂寞的。地位越高,权位越大人心就会越高傲冰冷。

幻城读后感 篇3

看完《幻城》,我知道了雪是有灵魂的。在那个魔幻奇丽的世界中,幽然褪去一切繁华嗷嘈俗尘喧嚣,独留一地无暇清秀的白色,一字一句,伴着泪读完了它。

那是真正飘逸恬静的世界,像个古雅的童话恍然间在一本古书中开启,行句清丽干净有种莫逆久违之感。宁静,淡泊,满目飘然而下有如春天的落樱,卡索和释披了一头白色的头发在雪中恬淡的微笑,在一个纯粹宁静的天空下。

他们是皇子兄弟。

他们明朗纯真地热爱彼此。

在那个没有冬天的飘雪幻城之中,他们用感人至深的倾情催开了沉睡的红莲,他们永生于一曲自由的赞歌之中。王位、皇权在铮铮铁骨的男儿眼中抵不上一丝自由:生命、理想被一腔温情支配着无畏牺牲,那是真善美的凝聚。卡索和释,一样的气概,像冰山下的清泉,像草原边橙红的暮霭。他们在皇位世俗的夹缝中生存。直到最后那块黑漆漆的山石上,卡索前世的影子奋力在云缠雾迷雨抽风摧中呼唤自由,哪管霜欺雪压,雷电轰顶,这时的释化成鸟儿直冲而下,用生命冲开卡索的枷,他们的血流得悲壮而凄凉,却终获永恒。

读了《幻城》,我知道有一种人性是可以如雪般闪着细腻光泽的。这种至诚的光泽,在每个人心中的角落永恒。

幻城读后感 篇4

在非童话的幻城故事中,荆轲郭不断编织着转瞬即逝的梦来唤起我们的爱。一个接一个,充满生死之爱的梦想破碎了。谁撕的?

梦的来来往往只是一场梦。走了就再也不会来了。轰轰烈烈的爱只是爱,只留下爱的痕迹。只有在破碎的梦里,才有生与死的爱。不完整的梦创造出一个半径无限的爱情圈,就像一条链子。虽然环环相扣,但链头和链尾永远无法连接。根本找不到开头,也找不到结尾。所以是一个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大圆。不该有的爱情,命令被夹在千变万化的对生命的期待和对死亡的失望中,给人留下绝望的悲哀,这只有魔法雪城的仙女才能理解。

Caso会成为魔法雪山里的仙女吗?——神奇雪城的中医之王会在那里找到一席之地。虽然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国王——,但他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说到底,卡索的哥哥樱空士会统治火族吗?他会进入魔雪山寻找他的母亲,一朵樱花做成的颜元——,寻找隐莲:希望复活他的爱情,就像卡索一样。

强者的力量可以创造这个世界,但是需要弱者的力量来维持这个世界。这是一个不强大的世界。虽然强者的实力极强,但这个世界是他们手中的游戏。她做的只是朝着她想看的方向,仅此而已。这个壮汉叫颜元。她就像上帝,一个能给人希望的上帝。她没有爱,也没有爱。她什么都不做,除了一切。

强者的游戏不能中断。Caso的梦想已经绝望到永远。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上帝安排了赛道的命运,送去了最大的期待却收获了最大的失望。不管诸神输了还是赢了,颜元的算计成功了。

既然樱花空时只是一个樱花花瓣被神灵改造的人,那么卡索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会被其他花瓣异化呢?幻城还没有结束,还有未完成的梦想。爱情结束了,却留下了不能失去的爱情。来点真爱吧。现实中没有魔都,我们等不及身边的爱情。

幻城读后感 篇5

我觉得我个人不怎么喜欢看一些文学著作,比较偏好于一些玄幻小说。当我看到《幻城》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已经被这本书的奇幻魔力给吸引住了。《幻城》是作者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一对兄弟之间的故事。弟弟樱空释为了给哥哥卡索自由,付出了无数的代价,而哥哥却还没有认识到弟弟的目的,亲手杀害了自己的弟弟。当他了解到真相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我想起了好多的事情,那些我不曾把握而痛失的东西。人就是这样,往往到了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对自己是多么的珍贵,哭天喊地地想留住那些将要失去的东西,可是十分遗憾,这个世界上却没有买后悔药。《幻城》是作者用了八年的时间写的。八年,那代表的是什么,是一个人的青春,整个的青春。可以这么说吧,《幻城》可以说是作者青春的写照,我们可以在这之中看到那些似曾相识的场景。我想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样单纯的笔法了,现在的小说大多讲的不是一些轰轰烈烈的爱情,就是打打杀杀的场面。像这样借小说来写自己的青春历程的已经很少见了。我们可以想象,在小说里出现的那些人物就是作者在现实中的那些伙伴,他们一起欢笑一起哭泣,他们一起去面对人生的困难。

幻城读后感 篇6

“很多年以后,我站在竖立着一块炼泅石的海岸,面朝大海,面朝我的王国,面朝臣服于我的子民,面朝凡世起伏的喧嚣,面朝天空的霰雾鸟,泪流满面。”

我不是卡索,却对他生命中的无奈与遗憾感同身受;我不是樱空释,却对他前世今生的执着心疼不已。在那个凡世的冬天,只因卡索用手臂为他拂去落雪,从此在仞雪城一落十年的大雪中他不再用幻术屏蔽雪花;在一个又一个的夜晚,他看见卡索寂寞地仰望星空,目光无奈而又落寞,从此他放弃华丽的人生,触碰火族的禁忌幻术……他叫樱空释,是卡索的弟弟。他说,卡索的笑容是天下最美好的笑容,值得他用一生的时光去追寻,因为卡索是他生命的全部信仰。

霰雾鸟在天空中悲鸣,炼泅石旁的红莲灼灼醒目。他们都说,命运的转轮已经启动,双星终会汇聚,红莲即将绽放……

那天,仞雪城的雪下得很深很深,一如他眸光里的情深与意长。卡索指尖的冰刃穿过胸膛的那一刻,他并没有觉得难过,他只是觉得遗憾,遗憾没能够给卡索想要的自由,他最挚爱的哥哥还是会被仞雪城的枷锁羁绊一生。他仿佛看到了凡世阳光的灿烂,但是却再也没有看到哥哥温暖的如花笑靥。

幻城读后感 篇7

“做一个有能力守护别人的人。”这是我看完《幻城》的感受。

在我看来,书里的主人公卡索是个可怜的人物:小时候,他的哥哥姐姐都死在战争中,他的两个爱人罗莉和蓝翔,一个被杀,一个为他自杀。之后又杀了自己最喜欢的哥哥樱空时。而当他终于历尽千辛万苦,牺牲了几个战友的时候,他才得以看到深深的牺牲,让罗丽、兰尚和他的弟弟起死回生,他不仅认错了自己的两个爱人,还被弟弟火王的转世给毁了。最后,当他终于认出自己转世的弟弟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如果连自己爱的人都保护不了,那生命的价值何在?书中的Caso就是这样一个人。当他生命中的一切都离他而去,他选择和他们一起回去。生活中,有很多我们深爱的人: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爷爷奶奶,爷爷奶奶。难道我们没有这颗心去守护他们吗?对,绝对!当然,此刻他们在守护着我们,但是当他们老了,无法独立生活的时候,我们不需要去关心他们吗?这个时候他们真的很需要我们,但是如果我们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成家养家呢?我们能为他们做些什么?这不是《幻城》的真实版吗?

我们一定要能够养活自己,养活家人,养活我们要守护的人!但是我们应该拿什么来养活他们呢?最实际的答案是钱。钱从哪里来?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钱是自己挣的。千万不要想着一夜暴富。这样的人只会饿死。我们呢?我们应该用什么来赚钱?炒股,炒房,还是投资理财?事实上,挣钱最可靠的方法就是工作。目前社会残酷,找工作基本靠文凭。如果你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凭的人,哪个单位会要你?你可能会说:我要去送快递,但是我不知道,JD.COM的购物工厂已经采用了全机器人,开车全靠机器人。你还能做什么?21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更多的职业,如卖菜的、清洁工等,在我们成年后会被淘汰。那时候找工作靠的是脑子,而不是努力。

既然不想做第二个Caso,也不想在家人朋友需要我们的时候帮不上忙,那就好好学习,努力成为有能力守护别人的人。

幻城读后感 篇8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心里就有一个念头:为什么作者要将题目写成”幻城“?幻城,幻城虚幻之城,难道不真实?带着这个问题,我读完了整本《幻城》,其中,有好几回让我十分感动。

整本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樱空释,他是幻雪王国的二皇子,是卡索的弟弟。其中,精彩的部分是,当樱空释听到哥哥说”我一生最热爱的一个是你,一个是自由。“还有”释,你就是我的天下。“突然,樱空释感到十分幸福,幸福之余他觉定给哥哥所热爱的自由,可国王会自由吗?答案当然是不。但樱空释没有放弃这个念头,于是在父皇决定将皇位传给卡索时,樱空释说道”我会比哥哥更适合当王。“后来,释为了王位,将阻碍他的人全部杀了,他还为此触犯禁忌,身为冰之国的皇族,去学习火族法术……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想法,让哥哥获得自由,自己代替他登上王位。后来,无奈的卡索只好将自己的弟弟给杀了,在杀弟弟是,樱空释在临死前说了”哥,没想到你会真的杀我。“说完便死去了,我被樱空释所震撼了,他在亲眼看着哥哥杀了自己,竟没有憎恨卡索,更没有对自己之前为了哥哥的自由而不顾一切所做的事感到后悔,他认为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卡索的前世,他被囚禁在海巨石上,对一只大鸟说”我只想要自由,就算掉入海中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于是,巨鸟开始撞击石头,撞开了铁链,卡索笑着落入海中,而巨鸟则为了帮助囚犯,撞死在海巨石上,而那只巨鸟就是樱空释的前世。

郭敬明写的《幻城》告诉我,这就是真实,善良的心,不要遗忘那些曾经为了自己奋不顾身的人们,至少自己并不是孤独一人。

幻城读后感 篇9

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焰之城,一边是幻雪帝国。

这仅仅是个游戏吧,被无情地操控着,而在这纵横交错的世界中,又蕴含着绵绵不绝的亲情。

卡索和樱空释,玄幻地拥立在漫天飞舞的樱花中,被扬起的及地的白发和白袍翩翩舞动,英俊的脸庞镌刻着深深的忧伤,白色而空洞的瞳仁中,只有彼此。

樱空释为了哥哥的自由做着让人不可理喻的事,而最终满脸笑容的死在哥哥冰冷的剑下……像冰凌浸在火中,冰不再为冰,火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后悔和人去楼空。

这本书让我不由自主地沉迷,我好像就是卡索,我是王,我面临着一次次考验,我会用智慧来解决操控者的游戏,可最后,我还是只能慢慢地死去。

释,你是我最亲爱的弟弟。

永远。

郭敬明的文字是轻灵的,浪漫的,狂放不羁的,是那种被称之为“大幻想”的幻想。作品的构思,更像是一种天马行空的遨游。他磅礴的文字翻滚盎然,如似成吉思汗驾驭四十匹战马,滚滚硝烟,挥旗南下,弯弓射雕的气势;又似巨浪借浪而上,肆虐拍荡,再待平静时的另一番嚣张。

我们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我们笑着、哭着、平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还是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我们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我们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总是。

一次次地,在得到时失去,一次次地,在幸福时体会痛苦,亲情,自由,权利,那是神为凡人布置的诱饵,无论前世、今生,还是转世,一切的阴错阳差,不过是神的游戏,虚假,无趣。冰冷得不带有一丝温度。

释总是会淡淡地说道,哥,请你自由地,飞翔。

幻城读后感 篇10

对玄幻小说我向来敬而远之,我认为阅读那些不切实际的文字和玩物丧志没什么区别。直到读了郭敬明的《幻城》之后,我的观点才彻底颠覆。

小说以卡索为核心人物,分别书写了他做国王前后的传奇人生;最亲爱的弟弟、最心爱的女人、最信赖的同伴,在一次次的喜悦、痛苦、期盼和突破中建立起的斩不断的羁绊。我从未想过玄幻小说里的人物竟会如此有血有肉,甚至在不知不觉中自己都融入角色中,成了作者幻想中的点点繁星——我以为我是卡索,我竟能为心爱的人放弃一切;我以为我是释,当我死在哥哥的怀抱中时我竟感到了内心的悲凉和渴望;我以为我是书中的任何角色,我竟会为了自己心中的真理去拼,去斗,最后悄然离开;我以为幻想都是虚无的,我却在这虚无中感到从未有过的真实……

连续的两个雨天我就读完了整本书,令我自己都吃惊的迅速,因为我根本无法自拔,我早已沉醉在我一直反对的玄妙幻想之中,我感到很羞愧,但即使这样也阻止不了我阅读的渴望。当最后,我眼睁睁地看着毫不知情的卡索在自己最心爱的弟弟面前自尽时我甚至在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我写把这本书接着写下去,我想要将它变得圆满,或许我已经习惯了许多小说里美好的结局。我开始构思,就在我落笔时却突然感觉自己无能为力!在那天马行空的幻想帝国里,我的故事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微不足道!这一次,我因为玄幻输给了自己,原来真正的玄幻是需要作者用内心最真挚的、最细腻的情感和大胆的想象去充实和完善的,然而这些东西早已在我的传统观念和保守思想面前被敲击的支离破碎!

放下生平读过的第一本玄幻小说重新走回现实,望着那白雪与烈火相辉相映,红莲和白樱相交相错的神奇大地在眼前烟消云散,我第一次会因为世俗的种种感到心烦意乱。或许,我早该找回自己丢失已久的感性,在这大千世界里为自己的青春年华抹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幻城读后感 篇11

我初看《幻城》是经姐姐的推荐,在网上看了一点,从而被《幻城》里的一个个人物,一个个时间,一幅幅精美的图片所深深地吸引。

当我用一天快速读完它的时候,只觉得心里很闷,很长段时间了,没有书给我一种想一下读完的冲动,《幻城》给了我这种久违的感觉。但是我并不像其他人那样泪流满面,我只是觉得很闷很压抑,仿佛是一座火山内部的静静的轰鸣,在沉睡了千年的地壳里面等待着喷发。

或许是刻意让卡索忍受长久的孤寂思念之苦,作者把里面人物的寿命设定成以百年为单位的级别,我们可以想象可怜的王子在失去了生命中三个最爱的人之后在偌大的城堡中孤独凝望千古冰原的情景,然而正像大多数的冒险故事一样,我们的主角得到了一个重来的机会,于是踏上征程。

但是更悲惨的就是,《幻城》里的人物,都在用着一种很残忍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爱,释为了卡索的自由,杀掉絃榻,岚裳,但是他却不能向哥哥说明真相,说明自己的真心,于是还是要落得死在哥哥剑下的命运。而后,又是为了哥哥的自由,他毁灭了整个刃雪城,也毁灭了自己的哥哥。爱,真的要付出如此的代价才能做到吗?星轨也付出了自己战友的生命,还有许许多多不相干的人的性命,来让自己的哥哥高兴,来安慰哥哥的心,但是却比释的命运更惨。

读了《幻城》,使人知道有这样一种人性是可以如雪般闪着细腻光泽的。这种至诚的光泽在每个人心中的角落永恒。

《幻城》是一道门,隐藏了我们所有的潜在的梦幻,美好,爱情,宿命,悲伤,还有希望—它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巨大的可能和希望。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收藏5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哈克历险记读后感(收藏5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 篇1

《哈克.贝恩历险记》这本书讲述了哈克.贝恩被道格拉斯夫人领养,可哈克.贝恩的父亲却到镇上大吵大闹起来,哈克.贝恩没有办法只好离开道格拉斯夫人和父亲开始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的途中他遇到了好朋友吉姆,于是他俩一起冒险,一起开始充满传奇色彩的流浪生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克.贝恩,因为他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毫无惧怕,都会在困难中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且,哈克.贝恩也是一颗智慧之星,在“逃脱”这一章中他用奇妙的方法让大家误以为他被匪徒杀死了的假象,从而顺利逃脱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我们应该学会自立,要像文中主人公那样遇到困难不退后,而是勇往直前,不懈努力地战胜困难,让困难屈服于脚下。

“自立”这一小小的,普通的词,却没多少人可以真正做到,人天生都是有依赖性的,自立的品质需要通过后天锻炼来培养。陶行知曾说过:“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我认为我们从小就要开始培养自己的自立品质,勇敢地面对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磨砺自己的意志,这样才能可能真正走向自立。

自立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依赖于他人的人是永远不会成功的。当然自立并不是孤立,自立与合作不矛盾。和伙伴之间的亲密合作更能增强我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哈克.贝恩和他的好朋友吉姆的合作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自立是成熟的一种表现,只有自立才能实现真正的独立,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而自立的人才会有所作为,自立的国家才会不受欺负,实现繁荣富强。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 篇2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一本内容丰富多彩、描写人物栩栩如生的好书,我才读了几行就对这本冒险小说爱不释手了,一有空就看,不到几天便读完了,于是我又读了一遍,获得的感触就又不一样了,每次读每次都不一样,让我百读不厌。

这本书讲的是白人男孩哈克为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弃家出走,遇上为摆脱被贩卖的命运出逃在外的黑人奴隶吉姆,于是,两人结伴乘坐木排一路漂流所经过的种种历险与奇遇。

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中期美国内战之前。当时,黑奴处境悲惨,可随意买卖。同时,北方废奴呼声很大,南方奴隶制度根深蒂固,所以,黑奴逃跑都是由南到北。这是阅读这本书的应该了解的背景知识。书中的哈克和吉姆由于乘坐木排,只能身不由己顺水南漂。通过哈克对自己所见所闻所感的叙述,小说由此向读者展示了广阔生动的社会现实画面和形形色色的人物长廊:杀人越货的强盗,挑动族斗仇杀的地方贵族,自称国王与公爵到处招摇的骗子,以及小镇醉鬼、轮船水手等等,无不栩栩如生。小说是美国现实主义的杰作及19世纪中期美国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

我也非常喜欢哈克贝利·芬这个人,它曾在《汤姆·索亚》中出现过,这本小说的开头也是接着往下写,但小说的主人公由汤姆变成了哈克,叙述自始至终都是他的内心独白。哈克贝利·芬是个几乎目不识丁的顽童,对长者的虔诚教诲无动于衷,对文明教化感到拘谨和约束,他向往自由,说话直截了当,做事讲究实效。他对经历和看到的任何事情,都要发表见解,给人以童心无忌的感觉。

我非常钦佩哈克贝利·芬勇于冒险的精神和胆量,以及他处事不慌的判断能力,就像鲁宾逊那样,都有一双勤劳的双手。他渴望自由、具有抗争精神,无不令人敬畏钦佩。

从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关于冒险的知识以及美国的历史与发展。不止这样,读了这本书,我还积累了许多精妙的四字词语和成语,它对我写作文很有帮助。我真诚的把这本《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推荐给全国上下的青年和小学生们,读读这本有用的书吧,或许你的感受比我更深、更多。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 篇3

在阅读的长河中,有一本书像一座灯塔一样一直照亮着我,一直指引着我,那就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国王”和“公爵”冒充遗产的.继承人,骗取了彼得生前留下的财产,彼得的三个侄女——玛丽·简三姐妹对即将要被洗劫一空却浑然不知,在相处的日子里,玛丽·简三姐妹的有教养唤醒了哈克的良心,他不忍心三姐妹收到骗子的欺负,于是决定出手帮助三姐妹。他悄悄地溜进了“国王”和“公爵”的房间,千方百计的偷出了金币,并将金币放到彼得的棺材里,尽管哈克知道这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但是,哈克觉得,这总比说谎话要好得多,所以,他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玛丽·简,并想出彻底摆脱两个大骗子的办法,帮助玛丽·简三姐妹夺回了遗产。

以善良对待别人,别人也会以善良对待你,本书的主人公哈克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以善良对待玛丽·简三姐妹!最终,也得到了别人的回报。虽然哈克和两个大骗子在一起,但他也没有因此失去自己的判断力,没有和他们同流合污,能做到刚正不阿,明辨是非,这才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明辨是非的青少年。

和两个老奸巨猾的骗子在一起,哈克没有屈服,没有向邪恶低头,在困难来临时,仍然坚持自己的主见,值得我们去学习。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大家可能知道这个名字,他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的哈克贝利·芬。它的作者也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哈克贝利·芬。在贫穷的圣彼得堡小村子里发生了一场大骚动,这场骚动是由汤姆·索亚和哈克贝利·芬这两个小顽童引起的。他们两人就在马库他耳洞窟内玩耍时,发现了凶恶的杀人犯印江·乔埃的尸骨和一大笔巨款。印江·乔埃把偷出来的巨款藏在洞窟内,但因为找不到出口而在洞窟里活活饿死。汤姆和哈克发现巨款后一下子变成巨富,他们回到村子后就引起一场骚动。哈克这个流浪顽童最后被道格拉斯寡妇收养并受到她的严历教养。当然,哈克的钱也被她拿去保管了,哈克虽然住在道格拉斯家中,但是天生的野性使他无法忍受长时间呆在家里,所以他经常离家出走。这个时候,哈克的酒鬼父亲出现了,带走了哈克和他的那笔钱。可怜的哈克被父亲关在伊利诺州附近的一处古老的小木屋里,不过,这时候刚好是密西西比河的泛滥期,哈克就利用了这个机会逃走了。在杰克逊岛上,哈克又碰到了道格拉斯寡妇妹妹的黑奴杰姆,于是两个人就开始了一段惊险而又刺激的历险之旅。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无论在什么时候也不要失去信心,就算环境再恶劣,也要坚信光明总会出现,就算象神秘岛里面的人们或是鲁滨逊一样流落荒岛,只要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也一定会成功的。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克贝利芬在家里过得很不自在,有一次在睡觉时,听到了暗号,和泼妇一起成产了海盗帮,但是几乎没干过什么活动,后来父亲回来了,每天都得被打,日子更难过了,所以哈克贝利离家出走,并制造了一系列的假象。他划船来到了杰克逊岛,在那里遇到了逃跑的黑奴吉姆,还看见了有人想要抓住吉姆。哈克贝利就抓紧带着吉姆逃走了。逃走的途中还收获了一些东西,结果和吉姆失散了。当被轮船撞翻小船时,他爬上岸,被上校收留了。过几天才得知上校这一家与另一家结有世仇,期间遇到了吉姆,不久上校一家就死干净了,只得继续旅行。在漂流中还结识了两个无赖和骗子。在路途中骗子骗取了很多钱,直到到了萨莉姨妈家里时,两个骗子才被识破,而吉姆也被关在小屋里了。哈克贝利制造了一系列的假象,自己变成了汤姆,而汤姆来时则又变成了席德,还实施了一系列拯救吉姆的行动。最后波莉姨妈来了才真相大白,吉姆也自由了。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十分同情哈克贝利,因为他做什么事都得不到主动权,还有一个爱喝酒的爸爸;吉姆也十分可怜,他心地善良,一直在沃森小姐家当黑奴,但是沃森小姐临死时的确恢复了他的自由,却在离开时被人们视为逃跑的黑奴,并进行了300块钱的悬赏捉拿。自由对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相反,如果人的一生没有自由,那么生活就会变得大无意义。

读城记读后感


【篇一:读《读城记》有感】

易中天教授的书,每本细细品读来都意味深长而又不缺乏灵动鲜活,其中《读城记》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足不出户的人可以细细品读,走南闯北的人更需要读他几遍,来尽情融入新的城市中。

《读城记》中共写了七座城市,易中天打头就开始写北京城。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更是历史文化积淀之地,在这里有名副其实的现代化,有货真价实的人文古迹,特别是胡同和四合院,处处都溢出北京人的乡土情结。北京是一座古老而又鲜活,博大而有精深,迷人而又神秘的城市。接着他又写了上海滩,之所以称之为滩,是因为他依靠着黄浦江,最重要的是因为它开放,在旧社会,上海作为中国最繁华的地区,有着迷人的魅力和惊人的潜力。在国人的努力建设下以十分惊人的速度发展,成为世界瞩目的国际化大城市。上海既是冒险家,革命人士所痴迷热衷的港湾,也是全国最大的金融、商贸、工业和航运中心,更是文化精英和艺术家所积聚的地方。易中天先生把里面一个个地点,一段段时期的景象绘声绘色地记录在书里使你在书中也能领略到一二分上海的魅力。接着,易中天教授又写了鲜活灵动的广州,魅力温馨的厦门,豪迈奔放的武汉以及意气风发的深圳,为我们展现了各地的自然与社会美景。

记录一个城市,当然少不了记录这个城市的人。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城市的风俗都孕育着不同人的性格和品质。易中天先生利用他那双智慧的双眼看透了每一个地方人的善良的一面。北京人有着外强中干的性格,高尚的人格理想和高雅的审美观念。他们热爱生活,坦诚做事,不愧为首都人的代表。上海人有着灵活的头脑和准确的志向与价值观,他们精明,讲究,追求高的生活品味与生活质量,但也不乏一些缺点,算计、小气、自私充斥着他们的灵魂。所以在读者品读易中天先生的作品时,也会反思自己的不足,找准自己的特性来做出改善和提高,这也正是这本书意味深长的所在之处。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武汉人的直爽。在书中记叙到:一到盛夏之夜,武汉的街头巷尾,便摆满了竹床,男赤膊女短裤,睡满一街,成为武汉的一大景观。可见,武汉人的那股子爽朗与坦诚已经融入了他们的骨子中去。我也在努力学习像武汉人一样用坦诚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达观开朗的继续我的人生。

城市中真的隐藏着许多我们并未知晓的有趣故事,如果你想足不出户而遍览全国,就去细细品读这《读城记》。

【篇二:读城记读后感】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话我是信的,我想江南养不出安塞腰鼓,山东也供不出妈祖。但看时代流转,一个城市养一方人,倒是有趣的紧。

几环高价,就能区分出一个不同的人群,强烈的认同感使他们成为一个整体。易中天用理性的分析,感性的人文来诠释一个个城市。放慢脚步看看旁边的人,才恍然间有一种:啊,好像是这么回事的感觉。

要说情绪最波动的时候还是读自己的城的感觉,一条条读,一条条往自己身上比对,对上了纠结、对不上气恼,气自己也气易中天:你到底认识几个上海人是这样的,我从三姑搜索到六婆完全对不上号啊。尤其是上海男人那一段、气结:我爹可男人了,在外叱咤风云,在家温和体贴,络腮胡子一脸还硬生生一副儒商气质,去你的娘娘腔,去你的小白脸,我爸把我妈和我养的可水灵了,你们别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一边腹诽,一边又去翻了龙应台的《啊,上海男人》。

文中男人低声下气到可悲,材料大多道听途说,夸张到让人觉得是挖苦。这态度好像不端正啊?我想这大概是大多数上海男人群起而攻之的首要原因吧。我眼中的上海男性,我觉得,爱他们的老婆,可以为她们做牛做马得劳累,但不会如文中践踏自己的尊严;他们可以拎一条带鱼,但不会把自己整成豆芽菜;他们不屑于大男子主义,但不会满足于小女子情怀。大男子主义我们家族中是一句挖苦,标配的还有一对白眼。只有傻瓜才会将性别视作为什么可供自豪和自居不凡的东西世界上不就是除了男便是女的两种性别?

当然气完还得继续读,读完了又发笑:易中天说的是大部分人眼中的上海人,我一个个体,若是与上海人一模一样,那才是一种悲哀吧。毕竟作为一个个体,我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为其他人眼中那个上海人气急,我的朋友们知道我先是我再是上海人便足矣,其他的,确实,关你什么事即可堵了他们的嘴。

读城记,读的是大多数同类们身上都有的一股气,这是一个同类的证明,与出身无关,举手投足间的气,暴露了我们的城市。

但那又如何,在什么什么人之前,我先是我自己。

【篇三:《读城记》读后感作文】

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说,人与人的差异,也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不同城市的人就像城市里涌动的血液,不同的血液为白纸一般的城市注入它特有的活力与性格。久而久之,城市都像人一样,有着自己的背景文化、家庭出身、性格特点等等。每到一个城市,就像在和一个个性色彩鲜明的人在对话。当然,因为种种原因,不一定所有的人都一定要通过亲身体验才能与不同的城市进行对话,其实书也是个窗口。在易中天的《读城记》里,我借助书这个平台,与各个易中天眼中的城市对了次话。

第一个和我交谈的是北京,一个可爱的双面的北京。在易中天的笔下,北京是个说老不老、说小不小的城市。奇怪吧?我也奇怪。也许只有城市才能做到这一点。为什么说它老呢?因为北京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的首都,在岁月这坛老酒的沉淀过后,它便有了像老人一样的威严,不言而喻的威严。老人,总是历经沧桑的。经历了中国无数次变革之后的中国,现在记忆力还剩下点儿什么吧?是的,不过那些完整的并不多,也只有天坛、故宫、长城等了。那剩下的支离破碎的呢?它们呀,散落到记忆深处去了,散落到北京人儿的性格里去了,也散落到快要消逝的老北京文化里去了。不过似乎一直没破碎的,是北京人的豪爽,是北京人的不修边幅,是北京人的大气,是北京人的礼貌。不过已经破碎的,是过去的封建思想,是过去的帝王统治。是啊!作为一个人,总有些记忆要被抹去,总有些记忆要增添进来。于是,这样一来又有了一个与老中国紧紧相扣的新中国。汽车、飞机、地铁等都融入了北京的生活,栋栋高楼拔地而起,人人的生活幸福美满。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新中国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飞跃。在这里,我要对易中天先生说的北京人为了追求大气豪放的效果而弄得衣衫褴褛胡子拉喳,身上贴着假胸毛,胳肢窝火臭等进行质疑。因为我也去过北京。也许是因为北京的读城记是易中天很久以前写的吧!我在北京所看见的北京人和其他地方人一样,出门也会把自己打扮得光鲜靓丽。不过有一点儿倒是真的,就是北京人还是那么热情随便。我和妈妈在北京时,遇上了妈妈的一个朋友,请我们吃了北京烤鸭后就热情地哎,我送你们去宾馆吧!,到了宾馆以后就我干脆不回去啦!跟我老公打个电话,今天晚上我就住这儿啦!

第二个与我交谈的是上海。我就住在上海,与上海交谈得也不少,所以读起书来也倍感亲切。令我感兴趣的是这样两个话题:小乐惠活法和上海男人。第一个话题说是小家子气,实际上就是精明。上海人的精明不是远近皆知?一看这个:不合算!一看那个:不合算!手头上的钱都计算着用。关于这点嘛,我对大人倒没有什么发言权,但是作为孩子的我倒能对孩子的精明发表一下本人的看法。说实话,对于我们来说,精明倒并不是那种要省钱之类的,就纯属好玩儿,也算是另一种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游戏规则这样的东西。同学们在小卖部里买东西吃都要实惠的,每次都要在里面呆上很长时间进行货物对比。小卖部的老板嫌我们烦,每次把钱刚一交到老板手里就说:等等!你看好哦!我这包零食没拆,我要换成那包!当然咯,也只有小卖部才经得起这样一番折腾。不过呢,往往都是挑了又挑的零食买到手,夹在手臂中间不肯吃,说是很贵不舍得吃。,到头来一到家还准备跟谁分享一下的时候却发现零食早弄丢了,这么戏剧性的情节恐怕也只有发生在咱们身上了。再有一个就是上海男人。上海男人总给人的印象是怕老婆的主儿。关于这点儿我也有点儿小想法。实际上我们都说男人和女人都是平等的,可是为什么每次我们说起老婆怕丈夫都不以为然可是一旦丈夫怕老婆我们都大呼小叫认为是不可理喻甚至把它当作笑柄呢?上海男人对老婆百依百顺难道不是他为自己的另一半能过上好的生活而做出的努力吗?这样的做法也毕竟是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啊!再说了,我们也不能以偏盖全啊!现在,上海的夫妻之间大多不也都平等了吗?我个人同易中天的想法一样,男人的力量首先在于人格,人格的力量又在于一团正气。当然咯,上海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非常现代、非常商业化。确实,上海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由鳞次栉比的大楼组成的外滩,一个又高科技就成的上海;而那些上海曾经有过的风土人情,也快要在现代的脚步声中消逝。

下一个与我谈话的广州真是个怪人,有嘛吃嘛,完全是吃遍天下无敌手嘛!真是恐怖!不过那儿的方言倒是挺有趣儿的。你猜吾该晒和湿湿碎什么意思?哦,难住你了吧?竟然是谢谢和不用谢!

成都嘛是快乐的天堂。茶馆泡泡,火锅吃吃,岂不美哉?书中我还看到了他们发明的讽刺文革时期没什么电影可看的段子,从里面不难看出成都人说话的哲学:中国电影,新闻简报;越南电影,飞机大炮;朝鲜电影,哭哭笑笑;罗马尼亚,搂搂抱抱;阿尔巴尼亚,莫名其妙;日本电影,内部买票。

武汉就是凶了点儿,不过他直率的性格倒是挺可爱。

深圳挺有趣儿,应该属于混血儿吧!

厦门呢,是个温馨的地方,鼓浪屿的张三疯奶茶铺千万不要错过哦!

读城真有趣儿!通过书来读城更有趣儿!你通过书这个窗口读完了城,某天还可以再打开窗口会会老朋友,接着与他聊。今天你读城了吗?

【篇四:《读城记》读后感】

城市和人一样,也是有个性的。有的粗犷,有的秀美,有的豪雄,有的温情。比如北京大气醇和,上海开阔雅致,广州生猛鲜活,厦门美丽温馨,成都悠闲洒脱,武汉豪爽硬的。因此,就像喜欢品评人物一样,人们也喜欢议论城市。城市文化往往被看成是一个谁都可以插上一嘴的话题

这,便是易中天先生写的《读城记》的卷首语。我想,从这一大段(还并未摘录完)的文字中,人们便可把此书所讲的内容知道得十有八九了,是的,这就是一本专门为城市而写的书。这本收中介绍了中国七个主要城市,具有特点的城市的历史沿革、建筑文物、风土人情之类,令人读之回味,越读越想读,也越读越爱读。那独到的见解,灵动的语言,以及那颇有深度的眼光,都得以令人惊叹源来,城市也可以这样读啊!

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讲的那样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读法。读城,其实对许多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的确,说起城市,差不多每个人都有一肚子的话要讲。也确实是这样的,对于中国的每一个城市,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感受。也确实,每到一个城市,去打探一下它的历史沿革、建筑文物、风土人情,品尝一下那里的吃食,在街面上逛街,学几句方言民谚歇后语之类,好好鼓品味、品读一下这个城市,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再来看看这本书的另一个闪光之处便是易中天先生对那七个城市的独特评价了。首先自然是北京城了。他评说:北京是城。北京城很大很大。北京城大得你不知何读起。是的,北京最大的特点就是大,大得让人找不着北,也大得让人平白觉得它多添了几分威严和霸气。而上海,则是有着非凡的气派的城市。广州,拥有着特殊的活力,广州很活很活。文广州的活力让人惊异。接着是厦门,厦门不仅是最温馨的城市,而且它很美很美,厦门岛的美丽举世闻名,令人惊异。然后是成都、武汉、深圳每一个城市似乎都拥有着一种其他城市所没有的色彩,就像世界上的很多花都不尽相同一样吧

其实,总而言之,中国的城市极其可读,中国可读的城市又是何其之多,读城就像读人一样,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独特的个性,深厚的底蕴,丰富的内涵。如果你有条件,通读天下城市。当然,也不妨读读这本《读城记》。

【篇五:读城记读后感】

听说易中天,是因为在学生中流传《品三国》;认识易中天,是通过铺天盖地的媒体宣传;走进易中天,实在是无法抵御作品的诱惑。于是,在硬着头皮读完《品三国》后,开始捧起他的又一部力作《读城记》,从此便沉浸其中。

我是六年级的《品德与社会》专职老师,在长期的教学中,我深深知道,学生对于真实的渴求,有时候,育人无需大道理,只要你和学生同频共振,大家的共鸣还是很多的。正因为如此,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了学生,我认为,不管小小年纪的他们是否能真正像易中天一样解读我们生活的城市以及熟悉和不熟悉的城市,我坚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懂的,甚至于我还开玩笑说,这也是素读。以下就是我的读书心得,当然,我也曾和学生热烈讨论过。

城市和人一样,也是有个性的。有的粗犷,有的秀美,有的豪雄,有的温情。比如北京大气醇和,上海开阔雅致,广州生猛鲜活,厦门美丽温馨,成都悠闲洒脱,武汉豪爽硬朗。城市文化往往被看成是一个谁都可以插上一嘴的话题,就像看完一部电影后谁都可以发表一番议论一样。中国的城市极其可读,中国可读的城市又是何其之多!

在易中天的《读城记》里,我和学生借助书这个平台,与易中天眼中的各个城市对了次话。

首先当然是北京,一个可爱的双面的北京。在易中天的笔下,北京是个说老不老、说小不小的城市。为什么说它老呢?因为北京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的首都,在岁月这坛老酒的沉淀过后,它便有了像老人一样的威严,不言而喻的威严。老人,总是历经沧桑的。经历了中国无数次变革之后的中国,现在记忆力还剩下点儿什么吧?是的,不过那些完整的并不多,也只有天坛、故宫、长城等了。那剩下的支离破碎的呢?它们呀,散落到记忆深处去了,散落到北京人儿的性格里去了,也散落到快要消逝的老北京文化里去了。不过似乎一直没破碎的,是北京人的豪爽,是北京人的不修边幅,是北京人的大气,是北京人的礼貌。不过已经破碎的,是过去的封建思想,是过去的帝王统治。是啊!作为一个人,总有些记忆要被抹去,总有些记忆要增添进来。于是,这样一来又有了一个与老中国紧紧相扣的新中国。汽车、飞机、地铁等都融入了北京的生活,栋栋高楼拔地而起,人人的生活幸福美满。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新中国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飞跃。早在20年前,我就到过北京,在登上长城的一刹那,胸中涌起的是那样强烈的自豪和骄傲,我相信这样的感觉人人都有。

第二个是上海。张家港就在上海边上,由于我和学生与上海接触得也不少,所以读起书来也倍感亲切。令我们感兴趣的是这样两个话题:小乐惠活法和上海男人。第一个话题说是小家子气,实际上就是精明。上海人的精明不是远近皆知?一看这个:不合算!一看那个:不合算!手头上的钱都计算着用。关于这点嘛,学生们说了,精明倒并不是那种要省钱之类的,就纯属好玩儿,也算是另一种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游戏规则这样的东西。现在孩子们在小卖部里买东西吃都要实惠的,每次都要在里面呆上很长时间进行货物对比。小卖部的老板嫌他们烦,每次把钱刚一交到老板手里就说:等等!你看好哦!我这包零食没拆,我要换成那包!总之,上海的风土人情最为经典。

还有广州、成都、武汉、深圳、厦门等等。

我和学生都觉得,读城真有趣儿!通过书来读城更有趣儿!你通过书这个窗口读完了城,某天还可以再打开窗口会会老朋友,接着与他聊。特别是孩子们的Q友有的就是生活在这样的地区,这本书因此成了我们之间更为牢固的联系纽带。

两周,我们都读完了这本书。我们经历了一次与大师的对话,与智者的交流,即便你不能完全理解,也是一次难得的精神之旅,一定会在什么时候,在那个你自己也不曾注意的一瞬间,就表现出来了。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说,人与人的差异,也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不同城市的人就像城市里涌动的血液,不同的血液为白纸一般的城市注入它特有的活力与性格。久而久之,城市都像人一样,有着自己的背景文化、家庭出身、性格特点等等。每到一个城市,就像在和一个个性色彩鲜明的人在对话。当然,因为种种原因,不一定所有的人都一定要通过亲身体验才能与不同的城市进行对话,其实书也是个窗口。

那么,我们继续读书吧,读可读之书。我们一定要记住:腹有诗书气自华,因为腹内的诗书会成为你的底蕴,让你美得耐看,美得持久弥新,让你美丽一生。

【篇六:《读城记》读后感】

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读法前言。

的确,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独特的魅力,都有它经久不衰的缘由,经过一个城市,可以打探到它的历史沿革,建筑文物,风土人情,品尝当地的吃食,学几句方言民谚歇后语,与之长身笑迎。真是春天到洛阳看牡丹,秋天到北京看红叶,冬天到哈尔滨晒太阳,而夏季到台北看雨,既然有孟庭苇的盛情邀请,何不潇洒走一回?只可惜身边少了一样,就只好到易中天教授的书中去领略他们的与众不同,感受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辉煌灿烂。

走过北京城,来到上海滩,踏进广州市,游过厦门岛,迈进成都府,跨过武汉三镇,伴着春天的故事,歌唱深圳特区。感受大气醇和的北京,开阔雅致的上海,美丽温馨的厦门,洒脱闲适的成都,生猛鲜活的广州,豪爽硬朗的武汉,真是详尽,历史、地理、人文、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城市面貌、甚至人的性格等都描绘得活灵活现、酣畅淋漓!我想,能这样写城市其实真的很难很难,正如作者自己所云:原谅我所做的,原本就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读城不易,说城也难。不但不易清,而且一不小心,没准就得罪了谁谁谁。如果真有什么得罪的地方,我也要请这些城市的人海涵。因为对于本书所写的这些城市而言,我都是一个外地人。外地人的感觉总多少有些隔膜的,尽管外地人也有外地人的优势,不在庐山之中,也许反倒看得庐山的真面目。不得不佩服易中天教授的学术精神。

一本流传千古的诗就是一首久唱不衰的歌,一本充满文化魅力的书,同样演绎了经典的曲目,但愿北京人的大气、平和;上海人的精明、理性强;广州人的拼搏精神;厦门人的豪爽、大方;成都人的悠闲安逸;武汉人的韧性、有蛮劲儿;深圳人的年轻有为能为我们演绎更精彩的时代之曲。

想了解书中精彩最好还是亲自一睹为快,本人愿意将书与你分享,与人玫瑰,手留余香。愿书香伴随你我!

【篇七:《读城记》读后感】

看了易中天教授的几本书。其中我觉得《读城记》是一本饶有趣味的书。走南闯北的人不妨一读,足不出户的人更可以细读。走南闯北的人读它,因为自己对某个城市已经有了印象,再听听易教授的说法,不禁津津乐道、忍俊不禁;足不出户的人读它,等于跟着易教授去旅游,长了见识,见了世面。

一、城市的魅力

《读城记》共写了七个城市,从目录的标题上看,对各个城市的总结就很到位。

易教授把北京称作为北京城。所谓城,就是古代的王朝国都、诸侯封地、大夫采邑。北京曾经是辽燕京、金中都、元大都和明清的京城。北京更是新中国的首都,是一个集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文化、教育、体育、信息等各种中心于一身的全功能城市。北京是名副其实的城。是城就有城墙,有城墙就有城门。北京的气派是大,有容乃大。而且大气,是王者之气。北京的胡同特多,而且起的名都透着一股乡土情结的亲切感。例如:米市胡同、酱坊胡同、盐店胡同、豆芽菜胡同、狗尾巴胡同等等。北京是一座古老而又鲜活、博大而又精深、高远而又亲切、迷人而又难解的城市,北京是全国人民心中向往的首都。

上海则称为上海滩。什么是滩?滩没有圈子,是一个开放的格局。是滩,就很开阔,没有边际,气度非凡,海纳百川。上海自1843年开埠以来,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瞩目的国际化大都市。旧社会,上海滩的名声不好,被称作十里洋场、冒险家的乐园,是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场所,但上海又是工人阶级最多最集中的城市。上海是全国最大的金融、商贸、工业和航运中心,又是文化精英和艺术大师群英荟萃的地方。上海是中西两大文化浪潮冲击积淀的产物。上海一旦崛起,全世界都将刮目相看。

广州称作广州市。如果古都是城,那么商埠便是市。专门用来做交易买卖的地方,叫作市。广州商街林立,生猛鲜活,广州的活力让人惊异。

厦门是个岛。厦门岛的美丽闻名遐迩,百样仙姿、千般奇景、万种柔情。

成都是府,而且是天府之国。这里一马平川、良田万顷、草木常青、渠水长流。物产之丰富,生活之便利,更是首屈一指,号称锦城。

武汉为镇,武汉三镇。它有三座城镇组成武昌、汉口、汉阳。武汉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两江交汇、三镇雄峙、九省通衢的地方,这里交通便捷、人文荟萃,具有特殊的优势。

深圳的称呼很特别,称作深圳特区。二十多年前,一位伟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于是产生了一个春天的故事。深圳很年轻,它充满着青春气息。

北京大气醇和,上海开阔雅致,广州生猛鲜活,厦门美丽温馨,成都悠闲洒脱,武汉豪爽硬朗,深圳朝气蓬勃,本书为我们展现出一幅灿烂辉煌的城市画卷。

二、人群的风采

读城,其实读的是人。一方山水养一方人。

北京人可贵的,是他们的贵族精神。所谓贵族精神,指的是一种高尚的人格理想、高贵的精神气质和高雅的审美情趣。贵族精神其实无关门第和血统,也无关身份和地位。贵族精神多半是在优势的文化教育环境中熏陶出来的。北京是中国最大最高贵的城市,北京人当然会有贵族精神。北京人有大气也有霸气。霸气中又充满着官气和痞气。北京人幽默诙谐,会说话,会侃大山。有一则笑话:北京的一个小伙子因为交通犯规,被警察扣住不放,情急无奈之中,竟冒出这么一句话:您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结果围观者哄堂大笑,警察也只好放人。

上海人精明,做任何一件事情,划算不划算,是上海人决定自己行为的价值取向。上海是个对外窗口,因此上海人在生活中时时处处讲究遵守法则。很多外地人都认为,上海出台的各项政策,是最为合理、平等和具有操作性的。这也是上海最有希望的特点所在。上海人的生活质量是比较高的,上海市民在生活中讲究小乐惠。上海人爱说一句话:关侬啥事体,这是一种滩涂意识,是个体独立人格的不可入和自由意志的不可犯。上海的人实在太多,所以上海人的活动空间很挤(比如说住房),其实上海人的很多毛病(比如说小气、自私、惟我优越感、谈恋爱非得逛马路都是被逼出来的。

北京人把所有的外地人都当作下级,而上海人则都称外地人为乡下人。这种情况现在已有所改变。

成都人爱摆龙门阵。摆,也就是铺开来说的意思。于是,摆龙门阵,非得上茶馆不可。有句老话,叫作:北京衙门多,上海洋行多,广州店铺多,成都茶馆多。在成都人看来,赚钱固然重要,却不是最重要的,更不是生活的目的。应该抓紧时间享受生活,而不是抓紧时间赚钱。钱嘛,够用就行了,享受生活则没有够,因为那要到生命结束的一天。成都的女娃娃嘴巴工夫好。你不留神踩了她的脚,她会说:咦,怪事,你是三只脚咋个?牛都过得倒你过不倒?她要是踩了你的脚,也有说法:挤啥子挤啥子,进火葬场还要排队转轮子的么,瓜不兮兮的,出得倒门出不倒门?你说是和她吵还是不和她吵呢?就连气候也影响着人的脾气和秉性。武汉的天气冬天奇冷夏天奇热,武汉人性格中就有了几分韧劲和蛮劲,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一到盛夏之夜,武汉的街头巷尾,便摆满了竹床,男赤膊女短裤,睡满一街,成为武汉的一大景观。武汉人敢骂、敢哭,还敢打人。在生命的劲歌里,武汉人坦诚、直爽、可爱、达观。

深圳是全国惟一一座没有方言的城市。深圳有两大特点,一是这个城市的人都很年轻,二是他们都讲普通话。

三、文化的传承

易中天教授在书中写道,读城,说到底是读的文化。这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异,说到底,也就是文化的差异。什么是文化?文化就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方式。说得白一点,就是活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不同的城市也有不同的活法。这些活法,就构成了文化。读城,也就读人,读文化。

从历史和地域两个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大略可以分为北方文化和南方文化两大系统。北方文化又称中原文化,细说则有齐鲁文化、燕赵文化、秦晋文化等。再往远说,还应该包括西域文化、蒙古文化。南方文化则包括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岭南文化、滇黔文化和闽台文化等。上海,则是海派文化。其中,影响最大者,则是中原、荆楚、吴越、巴蜀这四大文化,它们气质不同,风格各异,精神有别,既对峙冲突,又渗透交融。

弘扬民族文化至关重要。要继承和借鉴各个城市的文化遗产,就要在广征博采的基础上,廓清历史文化发展的脉络,赋予其应有的历史地位,取其精华、剔其糟粕,鉴往而知来,更好地为现实服务。

借鉴和吸收外来文化,会使一个城市充满活力。只有敢于并善于大胆地吸收外来文化成果,才能使城市保持蓬勃生机。如果拒绝与其他文明交流,拒绝接受外来的有益东西,结果只能是停滞和落后。

【篇八:读城记读后感】

易中天把广州定义为:怪异的城市,即使是广州引以为傲的吃,也是有其怪异之处。

《读城记》之广州市,第三部分广州是个大市场有言:广州不但是一个买东西的地方,也是一个吃东西的地方,要不然怎么说食在广州中国是一个饮食文化极为发达的国家,全国各地都有好吃的东西,并非只有广州才是食的天堂。事实上,除食在广州外,也还有吃在成都、吃在扬州等说法。但在我看来,成都、扬州等和广州相比,还要略逊一筹。这不仅因为广州的菜肴和点心内容丰富、品种繁多、做工精美、品味极高;也不仅因为广州人什么都吃,草原吃羊,海滨吃蟹,广州人吃崩了自然界;还因为只有广州,才二十四小时都在吃。

这让身为传统广州人的我,深有共鸣。

偶尔路过北京路,心血来潮想去吃一碗传统的云吞面。

可惜当我穿街过巷,走到那个曾经熟悉的位置之时,却发现人去楼空,取而代之仅有一家连锁云吞面店,满大街都是一样的门面,一样的气味,于是一直记不住名字。

旧爱已去,不复存在。物是人非,却能够成为真正的新欢么?

广州的云吞是一绝,某种程度上,是老城市的招牌之一。

有道是:食在广州。云吞面,正是其中的佼佼者。

传统的广州云吞面,由三个部分构成:

汤。猪骨,大地鱼,虾子,慢火熬制,缺一不可。有别于时下深受年轻人喜爱的日式拉面的猪骨浓汤,白嫩如牛奶温和,云吞面汤满溢着缥缈的香气,清澈却不失浓郁,锅盖未掀,香已四溢,引来邻里街坊的称赞。

云吞。在别的地方,云吞或者会被称为馄饨,抄手,只是云吞于我而言,却是无可取代的名称。不同于北方缠绵厚重的饺子皮,云吞皮薄如蝉翼,爽口滑溜,甚至有人用之替代腐竹去煮糖水。传统的馅料,应该是精肉包一点肥肉。精肉味道浓郁,配以一点肥肉的香气四溢,在云吞皮包裹的小小世界里,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云吞必须现煮,水要沸腾,云吞如果鲜活的金鱼,在锅中自由翻滚。时限也是一门学问,短一分,封口处会硬得难以下咽,长一分,又会因为表皮破损而流失味道。

面。一般是店家自制的竹升面。长长的擀面杖,有力的双臂,一次次的添加面粉。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取代它的地位。粗犷豪放的刀削面不行,温和细软的日本拉面不行,同出老城一门的沙河粉也不行。只有它才是云吞的完美情人,是汤的最爱,为你演绎什么是珠联璧合。

这些并非最好的元素。有人或许会用简单的猪骨汤和鸡汤替代大地鱼汤;云吞在香港的发展,也在馅料中添加了虾仁等海味;面已经可以流水线生产,店家不必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碌。但是,传统元素组合出来的特定味道,还有随之带来的回忆,却是无可替代。

老字号,家家户户有着独特的味道,哪怕只是些许的不同,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分辨。或许也是因为从小到大一直在吃,能够辨别出十数年来,味道的细微分别与变化;新式的云吞面店却不同,尽管有着精致的造型,上好的材料,流水线生产以及上餐的速度,但是,永远都是一样的味道。

然后,老字号一旦改头换面,一旦推倒重建,一切都会不复存在。传统的招牌产品高成本,高耗时,低消费,如果推出新产品,没有说服力,做得不好相当于自毁招牌。那么,他们如何与流水线生产的,价格与洋快餐平起平坐的连锁店呢?

老字号,并非一成不变。他们也会扩充店面,添加设备。他们的价格也会随之提升,只是滞后于物价的上涨幅度。他们依然蜷缩在旧城,不为人知的角落,却能够通过媒体的力量,一传十十传百。他们坚持的是,安稳,平淡,充满回忆的街道,满怀人情味的旧街坊,以及慕名前来,满足离去的人们,偶尔带来一细新鲜感与活力。迁徙不适合他们,他们离不开老城的回忆和人情味。

老字号的存在,终究是依存于城市的文化底蕴。何不尝试把老字号看作是一种传统的文化与城市标志,而不是纯粹的商业角度呢?

学生周末阅读笑猫日记的读后感收藏5篇


当我们阅读完一本书籍,写下脑海中的简短感悟叫做读后感。在读了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写读后感要分辨主次,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你收集整理了多少有关《笑猫日记》读后感的范文呢?请阅读由栏目小编为你编辑的学生周末阅读笑猫日记的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学生周末阅读笑猫日记的读后感 篇1

近期,我们班不少同学迷上了杨红樱的系列丛书——《笑猫日记》。书中讲述了一只奇特的猫,它听得懂人话,喜欢观察人,能像人一样微笑、狞笑、嘲笑,善于用不同的笑表达内心的欢快、愤怒和不满,这真是一只有趣的猫,吸引我迫不及待地读下去。

笑猫有思想有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它总是锲而不舍地努力奋斗。想想现在的我们,大多是家里的小王子、小公主,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心头肉,衣食无忧,只知索取,不懂回报。与笑猫相比,我们缺少担当、爱心和独立精神。

杜真子是笑猫的主人,妈妈生下杜真子后很不开心,因为她更希望生个男孩。后来妈妈“望女成凤”心切,总想让杜真子学得更多一些,学得更好一点,老不让杜真子做她喜欢的事情。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家长每天都逼着我们读书学习,说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可是他们何曾顾及我们的感受?为了提高学习成绩,我们失去了太多的自由和快乐。与杜真子的妈妈相反,马小跳的爸爸则完全不管孩子,任其自由发展,我觉得他对自己的孩子过于放纵了,这很容易让马小跳迷失方向,染上坏毛病。

我还喜欢那只叫“球球”的老老鼠,它虽然年纪大了,但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不管生活多么艰苦,它都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球球做事特别讲原则,不像别的老鼠爱偷东西,它宁可饿肚子也不愿违背自己的良心。我很佩服它!

“用梦想温暖童年,用智慧点亮童心”。杨红樱阿姨的系列丛书就像颗颗亮星,不仅带来光明,而且传送脉脉温情,让我们学到了许多可贵的东西,我要与好书交朋友!

学生周末阅读笑猫日记的读后感 篇2

《笑猫日记》被众多学生所喜爱。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有皮笑肉不笑的猫。它是一只有思想的猫,能听懂人说话,这册书就讲述了它那不平凡的奇妙经历。

这本书的作者杨红樱,大家都不陌生,杨红樱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图书奖等,她是儿童读物的大作家!她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破解童心,《笑猫日记》我看过好几本,其中,《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这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个暑假,我和马小跳他们来到了乡下张达外婆的家。在飘散着茉莉花香的小村庄,我们认识了女鸭子麻花儿……麻花儿是一只常常有幸福感的鸭子,它的幸福来自于它对生活智慧的态度,它随时都会感到幸福。即使思念也是一种幸福。就像笑猫所说的,麻花儿的幸福没有边际,在她心中,总藏着甜美的感动和不尽的思念……

在张达外婆家的生活中,我感受到了它总能乐观的看待事物,它让我知道单纯的,快乐的思想也是一种幸福!麻花儿乐于助人,她的心中充满爱!一次井底的“相遇”让笑猫和我都懂得了,只要心怀感恩,幸福离我们是那样的近!就像序言所说的那样,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幸福是什么?这本书会告诉你!幸福已迈着轻快的脚步,带着沉睡的佳音走进你的家门,幸福需要自己创造,就像麻花儿的心态就可以换来幸福!我喜欢麻花儿那打嗝似的歌声,喜欢她一摇一摆可爱的姿态,更喜欢她那容易被感动和感受幸福的心!

学生周末阅读笑猫日记的读后感 篇3

老老鼠今天带着一只没有尾巴的老鼠,带它来到了笑猫的夏宫,说它在一个烟囱上看到了一只虎皮猫,笑猫马上爬上烟囱,不料,那只虎皮猫却把笑猫一把推下去,把笑猫的腿弄骨折了,不久,它们便知道那是一只男猫,老老鼠它们好不容易才把笑猫弄回家,笑猫回家后便看见了那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可是现在已经变成一只绿毛龟了,在绿毛龟的帮助下,笑猫开始寻找虎皮猫了,听绿毛龟说在一个屋顶上有一只虎皮猫,于是,他们启程了,在那儿绿毛龟和笑猫遇见了一只波斯猫∶雪儿,当雪儿好不容易把虎皮猫请来的好似后,笑猫就发现了它不是心中的虎皮猫的时候,它就告诉了那只虎皮猫说笑猫刚才说的那赞美的话,那是因为笑猫把它当成了那一只虎皮猫,虎皮猫见了非常生气,跑到屋里,到处乱抓,因为这一次虎皮猫把它的爪子染上了颜料,所以就成了一副梅花图,就因为这一次的事情,雪儿特地地办了一个画展,所以使不自信的虎皮猫变得自信起来。

笑猫也该起寻找它新中的虎皮猫了,所以它告别了雪儿,但是虎皮猫一定要和笑猫一起去,所以,它们就一起走了。

终于,在一天早晨,笑猫终于见到了它心爱的虎皮猫,正当笑猫想说喜欢它的时候,喜欢它的时候,虎皮猫的耳朵却听不见了。原来。虎皮猫的耳朵是被钟给震的听不见的。笑猫叫虎皮猫来和它一起回家的时候,虎皮猫却怎么也不答应,这是,笑猫祝愿着虎皮猫的耳朵能够好起来!!

我也很希望虎皮猫能够好起来,让我们一起祝愿虎皮猫吧!!

学生周末阅读笑猫日记的读后感 篇4

这本书讲的是,在高高的塔顶上,站着一只美丽而优雅的虎皮猫,她总是那么引人注目。这却激怒了一群著名的“资格猫”,他们上不去的地方,绝不允许别的猫上去。他们开会大骂虎皮猫,愤怒的游行,还拿着枪和坦克去打虎皮猫,但是塔顶太高了,他们怎么打也打不中。虎皮猫的优雅还引来了一群花鹭,可是虎皮猫喜欢自己一个人呆着,所以她躲避了花鹭,自己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了。虎皮猫走了,花鹭也走了,后来塔顶上被人铸了一只假猫在那,从此虎皮猫再也没有出现过……

虽然我不知道虎皮猫有着怎样的结局,但是,在我的心里,虎皮猫永远是那么优雅,那么高贵。虎皮猫确实非常可怜,她的妈妈已经离她而去了,她站在高高的塔顶上,是为了实现妈妈未了的心愿,她和妈妈一样,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啊!可是,为什么同伴们却这么残忍地对待她,这真让人觉得可恨!这些高贵猫是那么的自私,没有一点同情心,在他们的心里,只有深深的嫉妒。

我们不要像这些高贵猫,看到别人比自己优秀就背后中伤,而应该付出努力,用成绩同别人竞争,这才是上策。因为嫉妒是心灵空虚和无能的表现,只要我们拥有美好的心灵,真实地表现自己,就一定能够超越自己,超越别人。

学生周末阅读笑猫日记的读后感 篇5

啊!暑假终于来了!太好了!太好了!我最喜欢看书了!上学的时候老没时间看,现在总算可以好好看一个暑假了!所以嘛,我就把原来看过的一套《笑猫日记》重新再看一遍,我看完了《笑猫日记》还有好多感受呢!一起来说一说吧!

《笑猫日记》的作者是亲爱的杨红樱阿姨。《笑猫日记》中有举止优雅的贵妇狗小白、不知活了多久的老老鼠、淘气包马小跳、自私自利的艺术家、酷爱打扮的贵妇狗菲娜、亲热的地包天、会笑的笑猫、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虎皮猫、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疯丫头杜真子、企鹅唐飞、笨女孩安琪儿、河马张达、废话大王毛超……啊啊啊!天哪!好多人物啊!

我最喜欢看的其中一本是《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上面讲了虎皮猫和笑猫结婚以后,虎皮猫就怀孕了。虎皮猫像我们人类一样,也有了“产前综合征”,所以啊,虎皮猫天天不是在山洞里闷闷不乐就是拿笑猫出气。所以老老鼠就送笑猫一个能静下心来的梅花瓣枕头。让笑猫给虎皮猫枕上。虎皮猫枕上这个梅花枕头以后,什么忧郁啊,暴躁啊,都没有了。虎皮猫就心平气和的等待小宝宝的到来。虎皮猫在痛苦中终于生下来了四个小猫咪,老大胖头胖脸,老二漂亮美丽,老三活泼机灵,老四瘦弱多病。笑猫给天真可爱的小猫咪们取了四个名字:老大叫“胖头”,老二叫“二丫”,老三叫“三宝”,老四叫“小可怜”。春节终于来了,小可怜的身体慢慢地好了起来。可是,一场突来的寒流让小可怜永远的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笑猫和虎皮猫,因为笑猫是一只善解人意、善解猫意、善解狗意的猫,它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另外,他还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这让我更加崇拜笑猫了。虎皮猫啊,她是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虎皮猫,也是小猫们的好妈妈。她那华丽的身影让我永远忘不了。

《笑猫日记》真好看!

怎么写双城记读后感收藏(5篇)


此时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烦恼吗?我们在阅读书籍之后,可以选择写一篇读后感。大家在读书的时候都写过读后感吧,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编辑的怎么写双城记读后感。

怎么写双城记读后感(篇1)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着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时代、甚至现代,是多么高贵的举动!

相较于卡登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由于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于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于让自己死于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么,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怎么写双城记读后感(篇2)

用了很长时间慢慢的读完了这本书,受作者的写作手法和译者的翻译习惯的影响,必须逐字逐句的去阅读。由于对法国大革命这个背景的不理解,一开始阅读的时候很困难,有些字句至少需要两遍来思考,来揣摩作者的意图,去感受使用那种表达的好处,以及文中埋下的伏笔,旁观者的独白等等,一系列的人物仿佛都在用露西那根金线串联起来。

读完之后再倒回去连接背景,会觉得这样一个故事在当时的背景下存在是有多么的可贵。残忍粗暴的上层阶级把下层阶级作为一种任由他们玩弄,残杀的私有生物论处,这种本身嚣张,骄傲自满的空虚最终会衍生出一种另类的拯救,那些已经饥饿到扭曲的无辜人士,在美味红酒的沐浴下也填充了最后一点点理智和柔软。

这种暴起的反抗是必然的,暴政之下的流血也是不忍直视的,俨然形成了一种用砍杀生命的快感充实内心极度的空虚,妄想用这些来宣泄压抑不止的耻辱感,仇恨感,冷漠感。文中大量的比喻,拟人的修辞,用的恰到好处,多出写景的地方反而比直观表述更有冲击力。文中这么多人物,露西的善良,洛瑞的友善,让我最有感触的是卡顿,一颗纯真,善良,有爱的心,甘愿为心中最美的女子所爱人的生命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些爱,这些善,让这个流血的革命背景下,有了一丝温暖。

怎么写双城记读后感(篇3)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怎么写双城记读后感(篇4)

就这样被感动了。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与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运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双城记》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与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的交织 体。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正映照了当代的时代气息。它用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作为杠架,细致地描写了法国大革命的前因后果,成就和错误,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的真挚的情感成为亮丽的一笔。

怎么写双城记读后感(篇5)

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爱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主要人物是她所爱的人们。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爱护穷人,帮助穷人。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这部小说用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揭露了法国的黑暗统治。而作者所在的英国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在小说结尾,卡登希望法国明天会变得美好。作者只不过是借卡登之口说了自己的心里话。英国的美好明天正是他的希冀!

《城记》读后感1500字


书单上的书有很多,但唯有《城记》简单的两个字吸引我的眼球,在图与字中体会一座城市的前世今生。《城记》的出现便是以北京为例说明中国城市空间发展的不足。

曾看过文章说共产党打北京城,事先请相关人员在地图标明文物古迹位置,禁止炮轰北京城。当时已经作出巷战夺城的准备。最后幸好傅作义投降,和平解放北京。唯一受炮轰的地方乃傅作义通知共产党狙击国民党派出的接应高层将领逃离的飞机停靠区域,受损害的祈年殿之后也被修复完整。

后来看余世维的演讲,说到开国大典之际国民党飞机原预定将轰炸天安门。后蒋介石思考再三,最后一句我不能作中华民族的罪人,而临时放弃轰炸。虽事实真伪尚可推敲,但毕竟国民党的确没去轰炸北京城,而当时国民党还是有此制空能力的。一直到朝鲜战争时期,毛主席指示国家机关需呈分散状分布,也是考虑到避免被集中轰炸。《城记》对共产党找人圈地图一事有详细记载。所找之人,即是梁思成。梁当时感动得热泪盈眶,引孟子的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来表达自己的激动心情。但最可笑、最可悲的竟是,北京城这么一个历史文化宝库,历经异族统治、战乱多年的幸存者,没毁在日本鬼子手里、没毁在国共炮火之中,竟然是毁在其所迎的王师的城建过程中。

天翻地覆慨而慷,谁能想到,1949年虽然是中国历史上风起云涌的一年,但是这只是即将到来的,翻天覆地变迁之前的小小序曲呢?

后来梁思成与陈占祥提出的北京城规划方案未获通过,退而求其次的A、B两方案也未能实施。反是让北京成为生产城市、工业城市的最高指示顺利执行,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座座建筑精品被推翻。时至今日,紫禁城已淹没在钢筋石块中,北京城的伟大怕且只存在于书中那百幅旧照片中了。

梁先生诚恳地对彭真说,五十年后,历史将证明我是对的,五十年过去了,是非对错一目了然,可是此时谁对谁错又能怎样,斯人远去,大错已铸,今天我们只能在一张张发黄的影像中怀念那远去的帝都风貌,所有的曾经都成为历史。

我一直以为,历史不应该是仅仅通过看书,更需要实际的感受,比如走在南京德胜门城墙上,抚摸那苔痕深绿的砖头的时候,想到这是郑成功当年北伐失败的地方,会让人感触更深,这比一本历史书来的直观多了。

所以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欧洲那些名人故居保存完好的时候,不由得心生感慨,你不到雅典卫城、罗马竞技场,能体会到希腊罗马么?

可惜那些急于除旧出新的急先锋不如此想,也许他们站的角度更高,吊诡的是,除旧图新的急先锋吴晗、彭真及其北京市政府在文化大革命中第一个被打倒,他们自己也成为了旧的象征。

伟大的时代总有伟大的建筑,天安门广场及其周边的建筑,经历了20世纪后半叶那些一次一次的历史事件之后,已经成为今天的中国象征,很少有人会去怀念那个封建时代的小广场,包括我在内。确实,单从大国风格来看,天安门广场所代表的一系列建筑确实成功,梁思成的异地行政中心说也许确实力有未逮,但是,我们今天在城建过程中,不应重复前人的错误,一座城市,不能光看GDp和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和滚滚车流,城市也是一个有机生命体,一味追求曼哈顿式的恐龙城市,不应该是中国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口号上。

建国后,为了追求共产主义和工业化象征,旧城成为了封建象征,城墙在意气风发的建设者手中变为平地。近些年来,为了追求GDp和不能告人的灰色收入,旧城成了官员和开发商的绊脚石,定海古城、一处处民居,纷纷在开发商的脚步下化为废墟。

97年天津的一位教授提出北京的交通将瘫痪,当时北京的官员非常不屑。看看现在,不是瘫痪是什么。但北京的官员认为不是,瘫痪的定义是可以解释的。而且现在北京每个月净增3、4万辆汽车,楼越来越高,人口越来越密,造成交通瘫痪程度越来越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要谈北京真正的文化和建筑美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现实的情况是北京新的城市保护政策已经出台。孤立的划出若干保护区,完全无视建筑群的整体和城市规划的系统性。《城记》里记载的梁思成后半生所保护、所呼吁的北京就这样被保护起来了。以后这些孤立的保护区外面就可以大张旗鼓的开发开发再开发,高耸入云,实现对封建建筑的打压之势。

《城记》是对沉重历史的记载,是对现实无力的呐喊,是对麻木人群的隔靴搔痒,是对即将逝去的美丽的怀旧。真正关心这些的人,大都是些人微言轻的草民,并无力改变些什么,但还是在想,如果那些古建筑,少拆除一些,城墙能保留一些,该有多好。但一个现实是,北京将注定毁灭有价值和古老的文化,代以各种丑陋的所谓现代化的建筑,因为这是中国人口政策、城市规划及执行水平、环境变迁、原始市场经济的掠夺性积累、官僚作风等等的综合作用的必然,就象巴比伦注定要毁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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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 篇1

假如你一个人在荒岛上,能生活多久,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我想像我这么一个生活在城市里,从小就备受家人呵护的小王子,可能待半天就崩溃了。可是,“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美国海明威《老人与海》里写的一句名言,这句话来形容“鲁滨逊”最合适不过了,他经过自己的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他身上许多优秀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小学生学习,但,我要向他学习自我保护的意识!

文章主要记叙了,在17世纪有个英国人,他叫鲁滨逊。他喜欢航海和冒险,他到过世界上许多地方,也碰到过许多的困难,但他一点也不害怕,他走遍天涯海角。他再一次航海中不幸落入到一个荒岛,他在荒岛上受了重重困难。在荒岛上生活了整整28年最后,他成了一个千万富翁,他是一个敢于冒险,不怕困难,沉着冷静的一个人。

他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了28年是一个令人大吃一惊的数字,他在荒岛上没有灯,没有衣服,没有床,没有食物,他怎能生存下来呢?我在城市里有吃有喝的,还有温暖的衣服穿,我们应有尽有,什么都不缺,然而,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一些小的挫折就会退缩,而鲁滨逊却能勇往直前,迎难而上,做到自我保护!难道他的这些品质不应该值得我们学习吗?

“世上无难事,只怕肯攀登。”不管有什么困难,我都要不能退缩,面对生存考验,冷静的思考,勇敢的面对,我相信我也能成为像鲁滨逊一样的人,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提高警惕,学会保护自己!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 篇2

这是一个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故事。英国青年水手鲁滨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艰辛旅程。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在整整28年的自救过程中,这座无人的荒岛被鲁滨逊建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鲁滨逊是一个遇到困难坚持不懈的男子汉。一次,他坐着船去打鱼,突然一个漩涡冒出来,把鲁滨逊的船打翻了,鲁滨逊拼命的往上游,费劲了全身的力气,始终没有放弃求生,最后,凭着坚持不懈的毅力。终于游到了陆地上。

生活中的我去不是这样的,五一劳动节那天,跆拳道教练问我们:“你们如有事,可以不来上课。”我在心里想:“学跆拳道那么累。还是和教练说不来了吧。”那一天我就偷懒去了。

鲁滨逊的身上有好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啊!敢于冒险,百折不饶……,我要努力成为这样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 篇3

在寒假里,陈老师让我们多读书,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很有感触。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很富裕的家庭,他非常喜欢航海,他的父亲觉得航海很危险,不想让他去,但是他没有放弃,鲁滨逊还是去航海了。

在一次航海中,发生了事故,除鲁滨逊之外的人全死了,他自己也没有自暴自弃,凭借着自己的顽强意志,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了28年。

我被鲁滨逊的勤奋感动着,他在这与世隔绝,荒芜人烟的荒岛上,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勤劳的双手不断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他没有辜负时光。

鲁滨逊心地善良,救下了一个野蛮人“星期五”,还回赠了救他上岸的老船长。它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以及对生命的渴望,深深地震撼到了我。鲁滨逊顽强地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他机智勇敢,克服了许多困难,他对生活从没失去信心,他从航海中学到了很多航海经验,成为一个出色水手,他学会了赚钱,成为一个富人。

在我读过的书中,我还了解到一些像他一样的人。海伦·凯勒虽然看不见,听不着,但她从未埋怨上天,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杰出的一番成就;霍金,他没有自理能力,但它有着一个好的大脑,通过日日夜夜地不断努力,成为了著名的物理学家;贝多芬,著名的音乐家,被人称为“乐圣”,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他经历过人生的大风大浪,从26岁时逐渐失去了听力,但他以自己的努力改变了当时人们的作风……他们虽然都有缺陷,但是他们凭借顽强的毅力和努力成功了,失败乃成功之母,所以我们不要因一次失败而放弃自己,因为下一次的努力,你一定会做得更好。

前些日子,妈妈对我说,快要上初中了,要我练习单杠,我双手攥着单杆使劲向上,就是上不去,因为我胳膊没力气,我就想放弃了。当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鲁滨逊在荒岛都能生存,我遇到一点困难怎能退缩呢?我下定决心,每天傍晚下去锻炼,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我也能比较轻松地做好了,我相信,坚持锻炼,一定会做得更好。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许许多多不顺心的事,有些人遇到了困难就叫嚷着放弃,想一想如果我们生活在荒岛上,能坚持多久?人生都会经历磨难,只要你坚持与困难作斗争,就一定会走出困境的。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笛福的冒险小说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但看到书名时,我的心中有成百上千的疑问:鲁滨逊为什么要漂流?他很喜欢冒险吗?他在哪儿漂流……带着这些疑问,我轻轻打开书页,一页页读过去。看完后,我的疑问才解开。

原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鲁滨逊?克鲁索,他是一个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进取的冒险家。他不安逸的生活,他不愿死守父亲的家产,雄心勃勃地把遨游四海定位自己一生的理想。他具有的毅力,实干实巧的和天才的创造力。他凭着自己的双手和热情,不仅为自己创造了的,还了大自然。

本书是以苏格兰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柯尔在荒岛上的真实经历为原型创作而成。本书讲述了鲁滨逊的冒险:他最初的三次航海,遇到了很多,然而,他靠自己的智慧,一次次。可就在他之后,有荒岛,他每天都盼望着有一艘船来救他,他盼了整整28年,也没有船来这座岛,在这28年里他经历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都会深深的刻在鲁滨逊的内心,他一生也忘不了这有趣﹑惊险的28年,他的所有青春都在这座岛上了。鲁滨逊回国后,他的一生命运在很快地变化着,而他曾待过28年的地方更是在与时俱进……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渐渐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会创造,就可以做出不凡的事业,如果一个人只是呆呆的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得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

这是多么引人入胜的故事啊!合,鲁滨逊不畏艰险,乐观自信的形象,总是浮现在我的眼前。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 篇5

人生不过匆匆数数十载,若规规矩矩地按照父母为我们设计好的轨迹前进,总是在一个地方徘徊,每天重复昨天的生活,那么我们将会停滞不前。《鲁滨逊漂流记》给了我这样的启示:我们要学会独立。

鲁宾逊出生于一个家境殷实的中产阶级家庭,凭借从父亲那儿继承而来的财产,他完全可以过上舒适安逸的生活。但是他不甘平庸,不愿坐享其成,成为了一名水手,在于大海的搏斗中自立根生。在一次海难中他独自一人幸存下来流落荒岛,从此开始了二十多年漫长的孤岛生活。在这种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任何依赖他人的幻想都是奢侈的。他用自己的双手建造了住所,用泥土制作了生活用具,驯养野山羊,自己耕耘,自己制作自己的面包。就这样他凭借自己的智慧靠生存下来并且过上了舒适的生活。

靠别人只能是暂时的,靠自己才是终生的,顷甸谚语如是说。众所周知,鲁滨逊所处的孤岛是完全与文明世界隔离的,直到流落荒岛二十多年后,他才遇到一艘路过的商船,可见其偏僻荒远。岛上没有现成的葡萄酒和面包,一切只能自给自足,那儿有的是无限的荒凉与孤寂,和随时不约而来的来自大自然的挑战,而些都只能由鲁宾逊一人独自面对。在鲁滨逊身上,我仿佛窥见了人类先祖在与大自然搏斗中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和勇敢,而这一切的力量之源就是他独立的人格。假如鲁滨逊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能独立自主的人,那么他即使侥幸从海难中逃生,也无法熬过这漫长的二十多个春秋,可见人格的独立尤为重要。

人格独立的人拥有更加坚强的意志,在面临困境时往往表现出惊人的智慧。鲁滨逊在孤岛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现实中也也不乏这样的榜样,莎士比亚16岁时就离家依靠自己独立生活。在这独立生活的几年中他干过不同的职业,这使他对生活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因而他才能创作出诸如《哈姆雷特》这样的传世佳作。相反,一味只知道依赖他人的人很难体会到自己辛勤所得的果实的鲜美,在遇到挫折时往往不堪一击。历史上有许多虎父犬子的例子。北宋名相寇准的后代就是这样的例子,寇准逝世以后,他的子孙只知道坐享他留下来的财产,不到三十年,就已沦为普通的庶民。

而当今社会上的啃老族也是越来越多,这些人从小依赖父母,失去了在生活中和社会上的独立自主能力,长大以后不外出工作,赋闲在家,不仅衣食住行完全靠父母,而且花销往往很大。这种现象,给父母带来了不少压力和痛苦。

我们总要长大,总有一天要独自远行,独自去走自己的人生之路。我们未必要像鲁滨逊一样去漂流,但一定要养成独立的人格,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面对生活中的挑战!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收藏5篇


读书可以帮助我们不断的成长。张乐平的三毛流浪记在读过之后能给人醍醐灌顶之感。读后感应该具有现实针对性。那么您了解读后感的写作框架吗?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篇1)

三毛的头上有三根长头发,瘦得皮包骨头,非常可怜。没有亲爱的爸爸妈妈,没有宽敞温暖的家,没有吃得饱的食物,也没有穿得暖的衣服。他只好四外流浪,孤苦伶仃。实在很饿的时候,也只能啃树皮,实在很冷的时候,也只能躲进人群中取暖。

读完《三毛流浪记》,让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个小故事:小偷团队的老大------爷叔看中了他,想把三毛培育成小偷,用许多吃的东西让三毛加入他们的“小偷团队”。三毛偷到一个钱包,看见里面是当票和药方,那可是人家的救命钱啊!善良的他马上把钱还给了本人。三毛不想当小偷,他说:“就算穷,也要穷得清白。”读到这里,我觉得三毛很有骨气,宁愿穷,也不偷东西。我也要跟他一样,做一个有骨气的人。

如果三毛来到我家,我一定给他吃的、穿的,让他上学,跟我一样幸福,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篇2)

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他没有家人,没有亲戚,没有家,没有食物和衣服。吃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穿麻袋御寒。为了生存,他卖报纸,捡烟头,帮助别人推黄包车,但他总是被欺负,但他赚的钱不够吃一顿饱饭。只有与他同甘共苦的流浪者才会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边捡到一个钱包,好心地把它还给失主,失主指责他是个扒手并打了他。

流氓叔叔看到自己年轻无知,就利用三毛做坏事。当三毛意识到他被他叔叔利用时,他宁愿饿死也不愿做他叔叔教他的坏事。一位富婆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并控制了他。三毛生性散漫,不想在富裕的家庭过寄生生活。在为他举行的招待会上,他扰乱了招待会,脱下华丽的衣服,穿上麻袋,回到无家可归的孩子们的行列中。他们和曾经乞讨食物的小伙伴们一起去过流浪的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着正常的生活。这是三毛最令人钦佩的精神。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篇3)

《三毛流浪记》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经常在中午休息的时候看。《三毛流浪记》故事情节非常曲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三毛是个孤独的男孩,他被收养过好几次。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他被一个渔夫收养,渔夫教他钓鱼的方法,生活虽然辛苦但还算幸福。后来由于渔夫的去世,三毛又成了孤儿。之后,因为三毛救了有钱人家的儿子,所以那户人家为了感谢三毛,就把三毛收养了。三毛在这户人家的生活很舒服,每天都吃大鱼大肉,但是这样的生活三毛需要付出自己的劳动换来。后来由于这户人家家里失火,无法再抚养三毛,三毛又开始流浪了。很幸运的,在流浪的时候三毛帮助了一个小男孩,又一次机会被小男孩的父母收养。三毛每天要去火车站挖煤度日,他只能在三轮车上过夜,生活相当的落魄和艰辛。

三毛的生活虽然没有保障,而且非常的困苦,无依无靠,但是他有一颗乐观的心态,聪明的脑袋和助人为乐的心灵。这些都是三毛身上的闪光点,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篇4)

我今天就给大家来说说《三毛流浪记》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三毛的孩子,他从小就是个孤儿,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就四处流浪。

我觉得三毛很可怜,你想如果没有那两个小男孩的家属我估计三毛早死了,因为三毛他没有吃的,也没有穿的,也没有住的地方。

我也觉得三毛很聪明,他遇到的第一个小男孩的时侯三毛上过一次小学那时侯的三毛的成绩是全班第一的每门科目都考100分。我一学期都考不到100分,三毛太厉害了。

三毛而且很善良,但是那里的人一点也不善良,比如上次有个人钱包掉了三毛捡了起来,想送过去给那个人,可是刚走到那个人的面前,话还没说那个人就把钱包抢了过来,然后踢他了一脚。如过我是丢钱包的人一定会感谢。

如果三毛有爸爸妈妈就好了。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己的意志,克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非常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己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知道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助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希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精选《父亲的城》读后感(集锦5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精选《父亲的城》读后感(集锦5篇)》,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1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叫《父亲的城》,读完后我非常感动。令我感动的不仅是书中的父亲,更让我感动的是我读懂了我的父亲。

一提起父亲别人总会骄傲的谈论起自己的父亲如何如何,而我却有个“那样”的父亲,我甚至常常为有那样的父亲而自惭形秽。我的父亲身高1.56米。职业:放牛。从我记事起他就一直放牛,每次去放牛因为个头矮小都是爷爷帮忙才能爬上牛背,放完牛便唱着小曲回来,我也不知道或者说不认为那就是我的父亲,因为太过矮小,回家后他就和一群孩子玩,对于我这个儿子他也没尽过一个父亲的责任,对于他的称呼我就以“他”代之。他也不以为然,就傻乎乎的笑。上学的第一天别的同学都是父母带去报名的,而我是爷爷带去的。看着我领回的新书他凑过来摸了又摸,我不许他摸生怕他把书摸坏了。每次替我开家长会的也都是爷爷。作文课老师让我们写《我的爸爸》我竟不知从何写起,同学们常常笑我有个“那样”的父亲,那种被嘲笑的感觉只有我自己知道。从此我也害怕别人提起“爸爸”。可就是“那样”一个父亲才会做那样的“傻事”。

今年春天,我不小心得肺炎住院了,全家除了父亲都去医院看我了,在奶奶的细心照料下我很快出院了,回到家看到父亲受伤了。后来听奶奶说不知谁告诉父亲鲜血可以治愈肺炎,他用刀割破了手腕,幸好发现的及时。我顿时觉得“他”太傻,我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傻父亲!现在我才明白他就是我的父亲,一个身材虽然矮小爱却比海深的父亲!他不是不爱,而是表达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此刻,我想大声地告诉世界:我有一个最爱我的爸爸!

评语:

小作者被文中父亲感动联想到自己的父亲,采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表达了对父亲深沉的爱,可见小作者是一位会读书的孩子。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2

在暑假中,我读了《父亲的城》这篇文章。

《父亲的城》这篇文章是我在“冰心奖”这套书里找到的,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也叫《父亲的城》,就是以这篇文章来命名的。《父亲的城》这篇文章主要讲“我”从小就在乡村生活,在乡村上学,妈妈和我在一起,而父亲则在离“我们”五十里之外的小城上班。虽然那座城市不大,但还是引起了“我”对城市的好奇,几次向“妈妈”央求,最后“妈妈”同意了我,可是因为卖鸡蛋到了黄昏,最后因堵车而退票,最后又回了家。而第二天父亲竟然回了家,要我去城里读书,后来“我”因为成绩好,去了省城,后分配工作又被分配到了父亲的那座小城,一年后,父亲退休了,而“我”继续在岗位上工作着。

《父亲的城》充分的描写了“我”年轻时的幻想和激情,它虽然没有什么大道理之言,但却真实的描写了部分60后与70后小时候真的故事。我爸爸小时候也是这样的,他以前也跟我讲过,我跟这篇文章还有一样莫名的亲切感,所以我才选这篇文章的读后感。

《父亲的城》这篇文章我很喜欢,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是一篇好文章,希望大家去看一下。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3

《父亲的城》里面的文章都很好看,我很喜欢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玻璃蛋里的那粒米》。

说的是:米格每天只能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是因为,他的家里发生了七级大地震,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们让米格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他的爷爷奶奶的牙齿都不好,爷爷牙齿掉了一大半,奶奶全是假牙,爸爸每个月给米格打一次电话,并寄一笔钱,妈妈一个星期打一次电话,并寄一笔钱,从来不回家看米格,后来爷爷生病了,干什么事都要米格帮他干,奶奶给米格爸爸打了一次电话,说:“米格爷爷生病了,要人照看。”米格说:“叫爸爸回来。”爸爸说:“请保姆呀!”米格说:“爸爸是不会回来的。”米格想:为什么人家的爸爸妈妈不离婚,就我家爸爸妈妈离婚,是不是他们不喜欢我,讨厌我。

我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米格的命运怎么这么惨呀!爷爷生病了,爸爸妈妈又不回家看米格。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4

爱的洗礼——读《父亲的城》有感

父亲,是座高山,支持我走完人生的道路;父亲,是轮太阳,为我照明前进的步伐;父亲,是把雨伞,为我挡风遮雨……

——题记

每每想起书中的内容,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一句话:“父亲慈祥之心,表面威严,其实他的爱比山高,比海深,比真金白银还要可贵,他的爱不会在随随便便中轻易显露,但无论如何,父亲都是我们心灵的归宿,永远的根。”是啊,父亲,张开双臂,保护家庭,是家庭的顶梁柱!

“父亲的爱不在于面容,而在于心灵。”这是我读了《父亲的城》中爸爸的左眼失明事迹,深刻地体会出来的。文章中的“我”因怕左眼失明的爸爸去参加家长会,对老师撒了谎,但当“我”得知是自己小时候吃冰棒时不小心将插进爸爸的眼睛中时,“我”的心微微的颤动着。对待一个人不是看他长得有多好,而是看他的心地是否善良。

父爱是伟大的。记得有一次,晚上我突然发高烧,爸爸连忙背我上医院,豆大似的汗珠从脸上滚落下来,爸爸汗流浃背。我趴在爸爸的背上,感受到一股伟大的父爱钻入我的心中。就这样,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后,我依偎在爸爸的温暖怀抱中,爸爸见我醒来,微微一笑。我见爸爸那饱经风霜的面容,顿时,爱的暖流涌进我心田。

父爱在我的身边无处不在,一块面包,一句叮嘱;一个动作,一个拥抱;一杯水,一片浓情……父爱就在生活中的一些小事里,伴随我的健康成长。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5

平凡的父亲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爱——读《父亲的城》有感

父爱是一种默默无闻、寓于无形之中的一种感情,只有用心的人才能体会。在拥有思想的瞬间是幸福的;但拥有无私的父爱更是幸福的。——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父爱如路,伴你茁壮成长。但看了这本书,我更想说父爱如城,让你回味无穷。父亲把一生的精力默默地奉献给了我们,留下的却是孤独的背影……

在《父亲的城》一文中讲述的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父爱的伟大……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小山村理由一户人家,他的父亲在一座城市里工作,而他和母亲却在小山村里过着平淡的生活。想念父亲的儿子常在长满青草的山上放牛,同时也不由自主的看着山上那条扭曲爬行的土路,企盼能看见父亲身影。可是当父亲突然回到家中,儿子竟显得有些羞涩,脸烧得通红,冒着细汗,身子也抖抖地战栗着。可等适应之后,又要送走父亲。儿子有些不舍,眼里噙着泪花对父亲说:“什么时候带我去城里呢?”父亲寻思片刻说:“总有一天会去的。”从那时儿子就下定决心要到父亲的城去。

父亲不在家的时候,儿子每天听,从广播里传来父亲写的新闻或是在山上眺望远处的山路。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了,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和从前一样父亲还是意外地回来了。儿子想知道父亲回来的原因,就躲在一旁偷听父亲说话听到要把他转到城里读书时,儿子的心不由得砰砰乱跳,嗷嗷叫着跑进家里。父亲按住儿子说:“到了城里,可要认真读书呀!”儿子郑重地嗯了一声。晚上儿子在床上看着母亲在灯下把白线晃晃地穿进了细小的针眼,看着看着儿子却恍惚起来,仿佛那根白线起伏起来,变成了一条悠长弯曲的小路,儿子和父亲走出了村子,消失在山坳之中,变成母亲站在山头凝望一大一小两颗黑点。

多年以后,儿子考上了大学,在省城中学会了普通话和踢足球。但快乐的同时竟觉得父亲的城一天比一天小了,也生出滞留省城的念头。但最终未能如愿,还是被分回到父亲的城里,而且与父亲在同一个大院上班。父亲退休了明显老了。皱纹和白发日渐增多,儿子让父亲把母亲接来,可父亲不肯,说乡下好清静,空气又好……后来,儿子结婚了。日子虽然重复地过着,但也过得平平静静、滋滋润润,而少年时的激情和幻想也在一点点消退,就像一件越穿越旧的衣服也觉得当年神往父亲的城里的情景,是那样遥远和亲近。我不由得感慨:虽然这位父亲的城是繁华的,但父亲的心是孤独的,虽然这位父亲在城里工作,但还是向往乡下的生活,虽然厌倦城里的生活,但或许为了儿子的事业吧,或许能让他们的生活好些吧,父亲才愿意在城里待半辈子吧!

看了这故事,我的父亲便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可父亲的头发怎么一根根变白了呢?父亲的背怎么弯了呢?父亲的额头上皱纹怎么日渐趋多呢?这还是当年那个爱惹事的俊俏小伙吗?我回忆着过去的点滴,也找到了些答案。

小的时候,觉得爱是一根棒棒糖,一件新衣服可是对于这个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哪里有闲钱来买这些。不懂事的我整天哭着缠着父亲让他给我买糖吃,买衣服穿。我又哪里知道要得到这些东西,父亲要付出多少滴汗水。每天早出晚归去做苦力,胳膊变的肿胀,腰疼得直不起来累了一天换来的却是女儿最爱吃的棒棒糖和最喜欢的新衣服。

长大些,开始暗笑儿时的幼稚想法。认为心中的爱,就是那种轰轰烈烈,感天动地的东西。于是,我将父亲肿胀的胳膊,疼痛的腰抛在脑后,每天为一点小事和父亲争论不休。怪他书念的太少,怪他不懂时尚,甚至怪他没本事。其实父亲对我说的解题方法是正确的,如果当时听他的,也不会换来个红叉叉,如果当时听他的,我也不会冻感冒。我想:如果父亲现在回想来,一定会很伤心吧。但后悔只是一时的,时间一长,我又会叛逆,又会和父亲对着干……

再大些,到觉得自己已经长大,而和家长,老师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竟不知道爱是什么了,只知道自己总在渴望;然后到自己慢慢成熟起来的时候,渐渐地,对爱又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只是,这认识就是一团模糊的影子,总也找不到头绪。爱,就是在这影子背后,却迟迟不肯露出真面目。我总是试图寻找,试图把握,可它就像是在和我捉迷藏,时而飘摇而至,时而消失无踪,若隐若现,居无定所。直到我放弃追求,慢慢平静下来的时候,竟惊奇地发现,爱就在我身边,时时刻刻伴我左右。

现在开始觉得,父亲头发变白,背变弯,额头的皱纹都是我的任性、不懂事、不听话造成的。但父亲给我的爱却从未离开过我,只是我自己一直不懂得珍惜罢了。它静静地围绕着我,暖暖地将我包裹起来,让我不受任何伤害,给我快乐,给我欢笑。

15岁的我开始懂事了,不再像7岁那样好强,问父母要那些没有的物质东西,也不再像12岁那样叛逆、瞧不起父母。现在我已长大了,明白了父母的不容易,知道了赚钱的辛苦,也知道了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了。青少年们,或许你们曾经和我一样,但我想说:“平凡的父母亲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爱,我们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

当你坐在明亮的教室中聆听老师的讲课时、当你坐在饭桌前吃着可口的饭菜时、你可曾想到从嗷嗷待哺的婴儿成长为今天的你,父母要付出多少血汗?你是否想过有一天会用你的努力来回报他们呢?

我们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而礼仪之首便是尊敬父母。我国汉有个叫黄香的孩子,他9岁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寒冬腊月,他为父亲暖热被窝后在挑灯夜读,炎炎夏日,父亲在外纳凉,他就在父亲身旁摇着扇子驱赶蚊虫。他对父亲说:“父亲养育之恩孩儿应当终身相报。”他长大后当了官,遇上灾年,他拿出自己的俸禄救济灾民。青少年们!黄香如果没有对父亲的挚爱,又怎么会有对黎民百姓的爱,又怎么会用自己的俸禄救济百姓呢?

古往今来,凡是有所成就的人无一不是具有这种高尚的美德。曾为新中国的创建立下,赫赫战功的陈毅元帅,在任外交部长,工作非常繁忙,然而他却能利用出访回来的间隙顺路去着忘年迈的母亲,并给给瘫痪的母亲洗尿裤。在他的身上有一种美德,他是一个高尚的人。

想一想多少个母亲曾在灯下为我们织毛衣,多少个父亲在为生活奔波。如果说:母爱如水,那么父亲如山。如果说:母爱是涓涓流水,那么父爱就是滚滚流云。是啊,父亲的爱就像大山一样,高大而坚定。父亲的爱,每一点,每一滴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一样,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让我们一起关心父母,孝敬父母、为父母谱写一曲爱之歌吧!

《猫城七日》(精选读后感)


《猫城七日》读后感一个爱猫之人写了一座没有猫的猫城。一座封闭孤绝的城曾试图通过打通隧道与外界相连。辛老头曾试图通过逃离来摆脱伤痛。石明亮曾试图通过寻找来让真相大白。可这一切最终是湮没于时光的暗流。辛老头当年带着石明亮离去,如今,石明亮带着圆圆离去,这是时光的一个轮回,这是记忆的一场延续。就如辛老头所说:“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它们会回来。”作者一改将小镇描写为恬静宜人的传统手法,而是通过层层推理的推理式创作手法来描写猫城的腐败,以及人性的扭曲。德高望重的医院郑院长被迫隐姓埋名生活在草寨中,善良的苏医生死在了不知何人出手的板砖之下。老辜利欲熏心,谋财害命而被庸众视若神灵。名为猫城之城却老鼠猖獗。这是一座城所出演的闹剧。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庸众总是自私且残酷的。故乡,落败、凋敝,人吃人。辛老头选择了离开,逃离,是一种消极的抵抗,而同时也是一出悲凉的隐退和一种清醒的彻悟。似是加缪笔下的荒谬式英雄,似是一种以荒谬直面荒谬的大无畏。“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了,但其实它会回来。”“带我回苏毕宇那儿去。”辛老头的记忆回来了,它无法忘却,因为它热爱,它热爱世界但于污秽无可奈何,它无法与庸者同流合污。借石明亮之眼描绘了辛老头死后的猫城,石明亮身为猫城之人,却被作者描绘地如一局外人,深入真相后,毫无留恋地离开,这似是希望的开始,因为不再有痛苦,而是带着一份曾经的痛苦回忆,继续坚强的活下去。这种创作手法一改乡愁类文艺创作,而是通过反乡愁这一独辟蹊径的手法刻画了下一代人面对抉择时的果断。事实上,辛老头和石明亮身上的记忆组成了他们的世界,由他们在猫城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们最后的离去,看起来是要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他们仍然会不可避免地回到他们记忆中所承载的世界中去。这便是记忆的轮回。这是一部隐喻现实的小说,如乔治.奥威尔笔下反乌托邦式创作,通过大量的环境描写对比再现了猫城的变化,宁静之下的腐败和欲望层层涌现。通过第三人称的视角还原了一座虚构小城的历史,用第三人视角的回忆和追寻串起了整个故事的脉络,简易的文字之下蕴藏了丰富的思想内涵。记忆是一场轮回,历史是记忆的再现。文学创作,便是去解构与诠释。留下一片空白,容读者去体悟与品味。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作文收藏5篇


书籍是我们人生的一盏明灯。在阅读贾尼·罗大里写的洋葱头历险记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我们可以尝试着动笔写一篇简短的读后感。我们从写作品读后感中可以学习到什么?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作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作文 篇1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个故事:《洋葱头历险记》,在这个故事里洋葱头是一个聪明勇敢、坚强、敢于克服困难的好孩子。他为了能把好人从监狱里救出来,克服了很多困难,自己也被柠檬王抓进监狱去过,但是他不放弃,并且最终在田鼠、小草莓、小樱桃等好朋友的帮助下成功了!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跟小洋葱头学了很多有用的东西。我要像小洋葱头一样当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认输,勇往直前,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我相信自己一定也会战胜困难的。我还要像洋葱头一样成为一个善于动脑的孩子,在接下来的学习中,我也要多动脑筋,多思考,成为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好学生。另外,我也要像洋葱头那样有一大批好朋友,好伙伴,跟他们在一起,我会很开心,在学习中我们也会互相帮助,一块进步!

《洋葱头历险记》真的是一个很好看的故事,希望朋友们也能读一下。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作文 篇2

妈妈向我的朋友借了一本《洋葱头历险记》,它可有意思了!它是我读过的最有趣的一本书。

它主要讲的是洋葱头的爸爸踩了柠檬王一只脚,因此和村民一起关入了大牢,小洋葱头在小草莓、田鼠、小樱桃的帮助下推翻了柠檬王和它的暴力社会!

柠檬王把杀人犯等一系列坏人都养在宫中,读到这一句我有些语无伦次。是啊,为什么要养坏人呢?可能是它也是暴力坏蛋吧!当读到柠檬王被村民们推翻了,我激动的手舞足蹈!

柠檬王的结局是应该得到的,谁叫它使用暴力行为呢?这是应当的惩罚!我想,世界上的坏人还有很多,他们都流浪在每一个角落中,人们忽视的地方,就是坏人躲藏的地方。

我要向洋葱头一样,在生活中我要向正义方面发展,不要走进坏的道路,在学校里成为友好正义的男孩,帮助李老师做一些小事,帮助同学们。有困难的同学,我会一一指点,我是一个诲人不倦的好少年!

洋葱头真是一个聪明机灵、勇敢、善良、有主张的人!洋葱头您真是我心中的偶像呀!洋葱头,我爱你!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作文 篇3

这个暑假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我对《洋葱头历险记》印象最深。

故事大意是:老洋葱因无意间踩了柠檬王一脚而被关进监狱。洋葱头来探监的时候,老洋葱头告诉他,监狱里关押的都是无辜的人,而为非作歹的坏人却被养在皇宫里。洋葱头决心救出监狱里的人,却不幸也被投入黑牢。在晏鼠、小樱桃、小草莓等朋友的帮助下,洋葱头和狱友们经历了千辛万苦磨难后终于获救,大家团结起来,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获得了自由。

洋葱头的智慧、勇敢、团结,不愿服输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以后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勇敢面对,不愿服输。在平时也要多交一些各方面的朋友。

如果有兴趣就看一看这本书吧!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作文 篇4

《洋葱头历险记》这本书讲了一个为了救爸爸而挑着小包裹走世界的洋葱头的故事。他的爸爸因为不小心踩了柠檬国王一脚而被关进了监狱。在监狱里,爸爸告诉洋葱头:在这里,好人都被关进了大牢,坏人却当了大官。所以爸爸要他先周游世界,好好研究一下什么是“坏人”,然后他就知道怎么做了。

小洋葱头在拯救爸爸和监狱里所有的好人的过程中,他碰到了许多性格各异的.人,有的是朋友,例如:老实的只想要一间房子的南瓜老大爷、一心想有朋友的小樱桃子爵、面冷心热的鼹鼠太太、父母也被关起来的善良狗熊……还有的是敌人,例如:为非作歹的蕃茄骑士、贪婪的大小樱桃女伯爵、胡作非为的柠檬国王……小洋葱头虽然也被抓进监狱几次,但他坚持信念、毫不放弃,几经磨难后终于获救,并与朋友们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使老百姓们获得了自由和幸福。

看了这本书,我第一感觉是要学习洋葱头这种善良、勇敢和机智的精神,无论在生活还是学习中碰到困难时都要永不退缩,坚持不懈,这样没有什么困难是解决不了的。同时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了,无论生活在困境还是逆境中,只要心存善良,意志坚定,充分发挥团结的力量,总能做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也让我更明白一句话“有志者事竟成”。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作文 篇5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白天,我读了一本温暖的书:《洋葱头历险记》。它的作者是贾尼*罗大里,这本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老洋葱头无意中踩了柠檬王一脚而被关进监狱,洋葱头探监时得知监狱中关的都是正直、善良的人,杀人犯和强盗呢,则住在柠檬王的皇宫里胡作非为。洋葱头与朋友们最终推翻了柠檬王的统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领悟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残暴的统制终究要被推翻,昏庸的君王注定要下台。只要勤勤恳恳劳作,一定会有好结果。

《洋葱头历险记》是一本惊险而又感人的书,它反映了某些残酷的昏君也会像故事中的柠檬王、樱桃女伯爵还有番茄骑士一样,得到应得的下场。这叫罪有应得。

今天,我们的国家不再被国王统治,但是,请记住暴君的下场:下台。

虽然《洋葱头历险记》的语言既诙谐又幽默,但谁都能感觉到,字里行间全都透着浓重的“火药味”饱含着斗争的精神,鼓励你勇敢向上,追求真理!

好了,读后感就到这儿,下次见!

红岩读后感收藏5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岩读后感收藏5篇”,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红岩读后感(篇1)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描述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此刻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述:“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应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应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但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状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x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刻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下。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明白,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天空布满了阴霾,久久不肯散去,一如我此刻的情绪,安静地压抑着。最近的数学课总是听得云里雾里的,脑子里一团糟。一气之下索性放下,在别人埋头苦读的时候,我只能睁着空洞的双眼,看天空压抑的阴霾。

百无聊赖之际,同桌桌上一片红色刺到了我的双眼。定眼细看,还有两个昂首挺胸,眼神坚定的人,身后的梅花一片红艳,冲击着我的视觉神经,轻轻拿起,红色背景下两个隽秀的字——红岩,莫名想起这就是老师以前讲到的塑造了无数革命先烈的书籍,心中顿生一股崇敬之情。轻轻翻开它,走进一个热血高涨的革命世界。

这本书描述了重庆解放战争前夕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塑造了出身富贵却甘愿为革命无私奋斗的刘思扬;意志顽强,坚贞不屈的江姐;舍己为人、英勇无畏的许云峰;嫉恶如仇、无畏生死的成岗等,众多令人难忘的革命英雄的形象,他们的事迹在我心中激起阵阵涟漪。

想起了许云峰,想到在他将要被特务匪徒秘裁的描述,“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蹒跚移动脚步,拖着生满铁锈的脚镣,镇定自若的向前走着,每走一步,铁镣便与土地摩擦出刺耳的声音,但在许云峰心中,那是世界上最美的音乐,是对他一生发奋奋斗最激昂的鼓励,是对他的由衷的认可,那令人发指的肉体的折磨反而使他更加坚强,更加坚定地走下去,革命下去。

这十七个字就像十七个大大的雨滴,从又高又远的天空上飘落下来,狠狠地打在我麻木而又烦躁的心上,使我久久不能平静。死亡,能够说是每个人都畏惧的事,应对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一丝的胆怯,革命信念反而更加的牢固。因此,无论什么状况下,我们都不会放过一丝生存的期望,当我们全身心的投入去做时,一切都会变得无所畏惧。

泪眼模糊中,又看到身着旗袍美丽端庄的江姐,应对敌人的钉刑,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并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对抗着敌人令人发指的严刑逼问。看到丈夫被悬挂在城门上的头颅,为不暴露身份,忍着心灵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咬咬牙,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与惊人的毅力继续行走在中国革命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看看此刻的我,只但是被一点没听懂的知识难住而已,就轻言放下,不愿多费心,不愿付出一点时刻和经历,更何况那弄不懂的知识并没有对我肉体折磨,更没有所谓的心灵折磨,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放下呢?无数的牺牲的革命先烈告诉我:只要坚定一颗心,不畏艰难困苦,凭着不屈的意志,对困难不断挺进的顽强毅力,一切都会成为过眼烟云。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们的精神与意志,像一缕阳光照进我烦躁压抑的`心房。让我豁然明白,越是铺满荆棘的道路,就越需要我们勇敢的去开拓去进取,越是困难的事件,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攻克。

转头,45°偏角,我看见从阴霾里射出一束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温暖着心房,坚定了我前进的脚步。

红岩读后感(篇2)

最令我难忘的一次是江姐被捕之后,特务用长长的竹签插入江姐指缝中间逼问的情景,十指连心,那可多疼呀!!。特务的铁锤高高举起。墙壁上映出沉重的黑色阴影。‘钉!’人们好像看见绳子紧紧绑着她的双手,一根竹签对准她的指尖……血液飞溅……读到这里,我不禁镇住了:特务们残忍得令人发愤,而江姐又是多么的坚强呀!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面对狱中的艰苦困难,江姐和那里的战士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与敌人抗横着。

还有,在白公馆敌人用肉体上的折磨,丝毫动摇不了革命者的的斗志;而在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磨练了他们的意志。在他们面前,我感到很惭愧。平时,我总以为自己是个男子汉,走路一不小心跌了跤,换牙的时侯流一点血,都忍不住要大呼小叫;在学习遇到一点不顺心的事或小小的挫折,就非常气馁;总以为现在的时代不同了,我们能过上今天这样幸福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的幸福也是他们用生命得来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创造出美好的未来吧。

红岩读后感(篇3)

为了让我学会坚强,妈妈从网上买了本《红岩》给我看,《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书里写了许许多多的英雄事迹。

让我最敬佩的就是江雪琴江姐。江姐的钢铁形象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还记得当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的时候,她还是那么沉着冷静,并且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当时我就在想,在我生病的时候,护士阿姨给我挂水的时候,那时的针打进我的皮肤里,那个感觉是多么的疼啊,但是江姐确可以那么的忍着痛,那是多么坚强的意志啊!想着想着我的眼眶湿润了,我为了我的软弱而自卑,为了那些英雄同志的英勇牺牲而哭泣,他们可以为了美好的明天而奉献自己的生命,而我们呢?

当今,都是独身子女,都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手心里的宝,都是宠着依着的,可是我们有没有想到我们这么美好的生活是哪里得来的,在面对困难时,我们又应该如何去做?至少我读过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点,碰到困难我不能退缩不能再用哭来解决了,要学会坚强,要学会去迎接困难解决问题。

明日的朝阳在向我们招手,我们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要延续革命先烈的优秀传统,为了开创更美好的明天而奋斗!

红岩读后感(篇4)

《红岩》观后感

祖国,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你是华夏儿女心中的根。你就像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在世界的东方褶摺生辉,你就像一只雄鸡,在世界的东方放声歌唱,给我们迎来了新的一天,新的生活。

在这如长河的岁月中,涌现出了千千万万的爱国英雄,他们的名字将永远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的爱国事迹让我们感动!七八十年前,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一生值得我们歌颂。在重庆白公馆渣滓洞的牢房里,他们用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唤醒了国民。他们始终坚守着自己的革命信念:中国一定会站起来的!这群人,就是《红岩》中的人物。在电影《红岩》中,有江姐,许云峰,可爱机智的小萝卜头等英雄,他们受到了国民党反动派的严刑拷打,他们保护了同志的安全,保守了党的机密,为新中国的成立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在他们的心中唯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那就是爱人民,爱国家,用生命为他们护航!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江姐面对丈夫的死也不在敌人面前显露出半点畏惧,就算敌人站在面前,他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坦然面对着。即使江姐的身上已伤痕累累,血肉模糊,他仍然一声不吭,她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一个个为我们抛头颅洒热血的中华儿女。他们的希望源于一种无畏的信念:建立平等,自由,强大的中国。他们不屈不挠的斗争,拯救了千百万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百姓,用自己的生命给我们换来了幸福的生活,让历经沧桑的中国恢复原来的神采,为今天的伟大奠定了基础!

我们中国这一大家,何尝不是从一无所有,逐步到繁荣富强呢?九十年前,中国共产党诞生在嘉兴南湖的一只游船上,开天辟地;谁又想,九十年后的今天正是中国共产党,驾驶着新中国的大船,满载着信心和希望,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扬帆破浪,阔步前进!

党的旗帜在飘扬,鲜红的旗帜将永不褪色。因为不仅是伟大的革命先烈,我们这一代,以及千千万万代中国人都永远怀着一颗又红又热的心,准备用鲜血染红旗帜!从一辆汽车诞生到遍地奔跑的汽车;从原子弹爆炸到原子能的和平利用:从卫星上天到嫦娥奔月:从“愚公移山”时刨掀到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及三峡水利工程等世界举目工程。从缺衣少食挤着去住高楼林立,汽车遍地的富裕小康生活。中国真正变成了一条巨龙,他在空中呼啸着,腾飞着,奔向了灿烂辉煌的明天。

中国!您是我们民族的摇篮!五千多年的古国文化,从你这里发源,多少英雄的故事从你身边传出!我们骄傲,我们自豪,我们奋发。中国必将是世界民族之林的强者。

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带着勇气和自信,用智慧和汗水,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企业的不断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红岩读后感(篇5)

一拿到这本《红岩》,我就觉得它是一本火热的书,封面上的红岩两字仿佛是一团火焰,激荡了我的心灵,使我怀着烈焰般的心情阅读起它来。

《红岩》这本书讲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塑造了许多英雄形像,令我印象最深的是10岁就参加共产党的小萝卜头宋振中,虽然他的全家后来都遭到屠杀,但他们的革命精神却经久不息,世代相传。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宋振中,但令我最最敬佩的还要数度江姐了。她在渣子洞中受尽磨难,鞭抽棒打,竹签订手指,但她总是咬紧牙关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但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无论敌人如何威胁,江姐始终没有透露一点情报。

在《红岩》中也有一些令人唾弃、遗臭万年的人,像叛徒甫志高。他们这些意志软弱的人是不可能使革命成功的,是不可能为人民造福的。

只有那些英雄们坚强不屈的意志,才能造就我们的国家,才造就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所以,我们要感谢他们,要向他们学习,让他们这种革命精神在我们心中永远回荡。

狗猫鼠读后感收藏


书籍就像一位有耐心的老师,一直在给予我们详细的教导,好的书籍通常能够教给我们一些人生道理。 读后感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式,帮助我们理解作品中的情感,写好读后感的诀窍是什么?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准备了这篇“狗猫鼠读后感”的精华内容,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狗猫鼠读后感 篇1

1 .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2 . )往事如歌,在人生的旅途中,尽管有过坎坷,有过遗憾,却没有失去青春的美丽。相信自己,希望总是有的,让我们记住那句话:错过了太阳,我不哭泣,否则,我将错过月亮和星辰。

3 . 读书之乐乐陶陶,起并明月霜天高。——朱熹

4 . 读书志在圣贤,为官心存君国。——朱用纯

5 . 在我们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在家里,有陌生人敲门千万别开门,和你说话千万别搭腔,给你东西吃千万别要;如果在路上,有车祸发生,千万别管;有老人摔倒在地,千万别扶;就算钱掉在地上,你也千万别拾,因为说不定那就是个陷阱……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以致每个人变得麻木不仁。

6 . 读书如行路,历险毋惶恐。——《清诗铎·读书》

7 . 如果想使你的精力变成闪光的才能,就必须有勤劳的手脚和智慧的头脑。

8 . 人生在勤,不索何获。——张衡

9 . 读书勤乃有,不勤腹中虚。——韩愈

10 . 高贵的心灵也许会常常会被庸俗所嘲笑,就像不修边幅的大学者常常会受到披金戴银衣冠楚楚者的鄙视一样。但高贵的心灵不会去作任何寻求廉价赞美的努力,而是在庸俗的嘲笑里保持着自己的清醒和独立。

狗猫鼠读后感 篇2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初看题目,还以为是先生小时候与他们家的三种动物发生的奇闻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仇猫——既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凶残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第三,它总在交配时嚎叫,让人心烦。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

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追忆童年时救下的一只隐鼠的经历,也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

《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

狗猫鼠读后感 篇3

《狗·猫·鼠》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6年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散文首先回击了“现代评论派”对作者“仇猫”的诬蔑,揭露了他们卑劣的手段,然后作者说明自己“仇猫”的近因,刻画出“猫”的主要特征;再以童年的追叙,交代了“仇猫”的远因;最后批判“中庸之道”,指出它的实质是纵恶养奸;作者表面上讨厌猫,实际上却鞭挞了具有与猫类似习性的一类人,如当时社会上的一些“正人君子”、军阀统治者的帮凶。作者借追忆自己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最终却惨遭杀害的往事,表达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施暴者的憎恨。此文运用反语和曲笔,以动物喻人,以议论为线索,夹叙夹议,寓意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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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后感 篇4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先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明白,鲁迅先生原先是仇猫的。

此刻读了《狗·猫·鼠》才明白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之后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m.)真是单纯!之后明白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那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厌恶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能够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就应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但是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就应多一份尊重。

狗猫鼠读后感 篇5

《狗猫鼠》读后感作文(精选篇3)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最近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之《狗·猫·鼠》。本文中描写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

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狗猫鼠》读后感作文(精选篇4)

《狗猫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对猫的憎恨和对老鼠的'喜爱。鲁迅从蛇口救出了一只隐鼠,然后把它养了起来,有一天它突然不见了,鲁迅的长妈妈说是猫吃了。过了好长时间,鲁迅发现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了。

读了这一篇,我感受到了鲁迅对那些“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和“现代评论派”文人的憎恨,他用辛辣的笔调讽刺了“负有指导青年的前辈”的“媚态的猫”的嘴脸。不得不说现在这个社会还有这种“负有指导责任”的前辈,我们也很应该去反对这些人。

我以后也要好好学习,也要学习鲁迅那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还有就是,老鼠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有些老鼠还是挺讨人喜欢的,比如米老鼠。其实,我们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我还学会了站在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我会继续多读几篇文章,更加深刻的体会文中的深意。

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后,我眼前出现了一幅幅画面。

《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猫、狗、鼠》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我们已经从语文课本上学了,《猫、狗、鼠》我也很感兴趣,还有几篇我都不感兴趣。《猫、狗、鼠》这篇文章说了鲁迅仇猫的一件事,他也在文章中说明了原因,我虽然不喜欢猫但也不很猫,这篇文章中的隐鼠给我了一种可爱的感觉,我本来不喜欢老鼠,可看完了这篇文章后我有点喜欢上了隐鼠。

当看到隐鼠死的那一段,我感觉隐鼠很可怜,当鲁迅认为是猫害死隐鼠的时候,他就开始了报复,他报复猫时我又感到猫很可怜。他后来知道了真正的凶手时,也没说什么。

看完这本书让我仿佛回到了童年的那一段时间,也让我看到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

《狗猫鼠》读后感作文(精选篇5)

“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承认自己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那时,写篇文章,一不小心惹上某些大角色,明天的报上就可能写上这类消息,那时局面很乱,每次写完文章后,得看好几遍才能发表出去。在那时,这种事往往出现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补刀。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作《朝花夕拾》,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华,可以说他太有才了!今朝我读的是狗猫鼠,我对其有独特的见解从标题来看,为何将猫放在最中间呢?因为作者仇猫,而狗与鼠与猫都有关联,这标题很诱人,其中一二只有读过才知道!

其次,这里不光是作者对猫的恨,对隐鼠的爱,还不乏蕴含着对人世间的虚伪,堕落,他曾说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同时作者以猫喻人,揭露了当时迂腐的礼节,结婚愣跪3天!也揭露了有些人的无病呻吟,扶媚怪作之态,将旧社会揭露得一干二净!

同时我对有的地方有些不解,像文章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望观此感者在评论处指点迷津,多谢!

后面还说到了猫;它性情的不同:总是要折磨弱者,玩厌后再吃掉。反观历史;抗日战争日本对中国俘虏,秦始皇,纳粹……

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吗?却有这么一副媚态!

“人学会了,发明了语言,那自然是好,不然你就无法说话、写作、读书乃至玩了。可这样不免会说些奉承话,有人说:“发明语言是为了生存,现在都得讨好人家,不说怎行!”

可语言是为了表达,表达的东西应真,所以偶尔要拍个马屁,但绝不是一昧阿谀奉承!

《狗·猫·鼠》可能是《朝花夕拾》里唯一一篇具有讽刺意义的文章了。而我认为在他所写的众多讽刺文章中,这篇讽的最深。

狗猫鼠读后感 篇6

初中狗猫鼠读后感600字模板1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而他又对那些“隐鼠”颇感同情。猫可爱,毛茸茸的样子,软绵绵的叫声十分招人喜爱,而为什么仇猫呢?可不是嘛,猫捕到老鼠的时候,并不直接把它明目张胆地吃掉,而是像放风筝那样,把风筝线放出去一会,再收回来,就这样折磨猎物,等到自己享受够了再把猎物吞下去;猫也是与老虎,狮子同族的,却是一副媚态,欺软怕硬,它们不放过比自己弱小的生物,而真正遇到“老虎”,也许会摆弄它的油腔滑调,也许会夹了尾巴逃跑,因此它的叫声,确实挺招人烦的,又有那么一丝霸道,除非自己累了,不然不会停下。这其实不难理解,我自己也不大喜欢猫,是因它只会一刻不停的叫唤吧。

除猫之外,还有狗。狗的凶悍我领教过,小时曾被它咬,照理说应该恨狗,可它是人的朋友,它足够忠诚。狗看到了猫会叫,不是因为“大象”的缘故,但无论如何都是空谈,不过我觉得它更像是为了抵御入侵者,不管是猫还是别的,“狗拿耗子”怕也是为了保护家园。

其实拿猫比喻抗战期间的叛国贼,因为他们总是欺软怕硬。去投靠所谓强者也就是入侵者。在入侵者面前,他们恭恭敬敬,极尽阿谀之媚态;在同胞面前,他们飞扬跋扈,欺凌弱小,尽显残忍之手段。而狗象征着鲁迅那样的人,他们守护着国家,对祖国足够忠诚,狗的嚎叫正如鲁迅的呐喊,去讽刺那些统治者,与恶势力抗衡,也在倡导更多人去反抗压迫。同时我也极为同情那些小“隐鼠”,为它们打抱不平。不妨说三种动物也许不是因为天性不容,不然猫、狗和鼠都是动物,本该一家。我想这也是鲁迅的希望,希望当时的中国人能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给敌人痛头一击。这想法自然是好的,也相当的可爱,可是,心下还是觉得猫就是猫,怕是改不了猫性,鲁迅的希望也许永远只是希望了吧。

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像在银河中的众星。有的闪亮耀眼,有的黯淡无光。而鉴别一个人的好坏,不仅仅是看表面,还要看内里,要黑白分明,当然骗子这两字不是写在脸上的,所以要处处小心,也要抵制不良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变成鲁迅笔下的猫,要做一个爱憎分明,能伸张正能量的人。

初中狗猫鼠读后感600字模板2

《狗猫鼠》文中透过描述猫、狗及隐鼠的一些性情等事例的描述,来比喻人际关系。鲁迅先生以简洁的语言,细致的描述,生动的比喻,把猫与狗、鼠之间的敌对关系委婉地表达出来。这篇文章处处充斥着鲁迅先生对猫残忍态度的厌恶,对隐鼠的可怜,对狗的忠诚。鲁迅先生还引用了狗猫结仇来说明当时社会中的腐败,嘲讽那些无中生有的言论。这令我想起了当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以及被贬低的正义。

一开始读到狗猫鼠这篇文章,有许多段落都让我感觉晦涩难懂。

鲁迅不喜欢狗,觉得他愚蠢、没见识。在《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中动物们说象弓着背,狗就傻里傻气的说弓着背的猫就是象,着实傻到没底。

鲁迅倒是喜欢那弱小的小隐鼠。觉得他可怜、灵活、娇小、可爱。在鲁迅的笔下,确实是只有趣的小宠物呢!

我想鲁迅的想法也不会与我相差太多,他为何对猫、狗如此厌恶,又对鼠如此喜爱呢?仔细看看才发现:这文章多处提到了人。细细琢磨,才明白了鲁迅先生的比喻。那猫不就是爱持枪凌弱的人吗?狗不就是自以为学识渊博的“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吗?那弱小的鼠正是社会上那些受人欺凌的人民。这篇文章正是鲁迅对欺压、误导者的不满,对苦难人民的怜悯与关怀的表现哪!

初中狗猫鼠读后感600字模板3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无能的执政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

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

初中狗猫鼠读后感600字模板4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

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初中狗猫鼠读后感600字模板5

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初看题目,还以为是先生小时候与他们家的三种动物发生的奇闻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仇猫,既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凶残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

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追忆童年时救下的一只隐鼠的经历,也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

《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

狗猫鼠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一篇文章《狗·猫·鼠》,文章讲了鲁迅先生是个仇猫的人和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还讲了鲁迅先生与猫的故事。

有人说鲁迅是仇猫的,以此来辱骂鲁迅先生是狗,因为广告上有句话说狗是仇猫的,说起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鲁迅先生认为猫有着向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猫虽然和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不知如果猫和狮虎同样的体态他又会有什么样的表情。文章还讲述了鲁迅先生与猫的故事如祖母给鲁迅讲黑猫的故事,讲猫是老虎的师傅。有一天晚上,鲁迅在大桂树下跟祖母玩儿,忽然,大桂树上沙沙得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使的祖母讲猫的故事。而鲁迅最恨猫是因为他误会猫杀害了他的隐鼠。

我也不喜欢猫,因为猫是一种势利的动物,如果你富有,能给他好吃的,他就在你家呆着,如果你无法给他好吃的,他就离开你,猫有点像我们说的小人,所以我也不喜欢猫。

狗猫鼠读后感 篇8

前些日子,我怀着期待的心情,仔细阅读了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猫鼠狗》一文,留给我印象颇深,与此同时,这篇文章给我带来的思考和影响也是良多。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主要写自己童年时“误会猫吃了隐鼠,但解清误会,发现不是猫吃了隐鼠后还是讨厌猫”这样一件事,但其中用猫的惺惺作态以及虚伪来比喻旧社会吃人的某些人和事物,用猫的形态,样貌来表述鲁迅先生对这样人和事物的厌恶之情,不屑之情。

“猫天生一副媚态,而且捉住老鼠后还要玩弄一番”,这是我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印象最深刻的话,与此同时,鲁迅先生也把自己对猫毫不掩饰的厌恶全全倾注这句短短的话语中。我不禁思考,猫的虚伪,猫的盛气凌人,猫的惺惺作态,用我“伪君子”一词来形容,真是再贴切不过了。然而,如此短短一句话就足够让看书的人感受到这股浓浓的厌恶之情,可见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底着实是不浅。光光是这一点简练干脆,毫不拖泥带水,直戳要害,就值得广大的莘莘学子借鉴,我认为,写作以简洁为最佳,一针见血,直戳要害,意味深刻。说到此处,我又想起了伟大的毛主席毛爷爷,他的文字也是简练干脆,针针见血。鲁迅先生与毛爷爷的文字文章往往令我感到他们的文字有如薄剑出鞘,带有阵阵寒光,我也一直钦佩仰慕此种利落的风格。

以上都是我从这篇文章中得出来的感悟与思考,但除此之外,这篇文章中作者对主要批判对象——猫的种种言论也让我如鲠在喉。

说实话,看着鲁迅先生诸多诸多对猫的不喜,讨厌甚至憎恶,我心中的还是有些为猫感到不爽,愤怒以及鸣不平的。因为我本身是一个爱猫的人,猫咪这种小动物毛茸茸很得我喜爱。除却文章内容的批判,我有一些不同的观点。

“猫天生一副媚态,而且捉住老鼠后还要玩弄一番”。

从这句话的两个点来反驳,第一,猫天生一副媚态,既然已是“天生”,那么为什么还要拿出来说呢?就好比一个人长相平平,你不能说因为他不美丽,不够光芒夺目,不够吸引人眼球就说他一定是丑陋的。再说“媚态”,对于一个爱猫的人——比如我来说,猫猫从来都没有跟“媚”一字沾染任何关系,当然,如果鲁迅先生先入为主,那么这样也不奇怪了。

第二点,猫捉老鼠后玩弄一番,首先猫既然捉住老鼠而又没有什么关于老鼠鼠格尊严的法律保护,那么如何处置猫抓住的这只老鼠,就是他自己的事情,当然如果哪位及其善良的人实在是看不惯,那他大可以赶去阻止猫的行径,而我也相信,没有人会阻止不了如此柔弱的猫吧,毕竟他只有那么丁点儿大小呵!但是究竟有没有人去付诸实践,那我也不得而知。再说,猫捉老鼠,天经地义,老鼠从来都不是什么有益的动物,相反,他祸害粮食祸害庄稼,着实是可恶至极。只是我心疼可怜的猫咪,忠心耿耿帮助人们铲除大害,只要一口足够让她活下去的饭充作回报,这样不坏的动物,竟然依旧有人看不惯!

最后来到结尾。鲁迅先生这篇文章让我们我们可以深切感受到鲁迅先生对于猫的憎恶,以及海下冰山的隐晦比喻意味,这在当时可以称得上大伟,大义,大无畏,在那个灰暗而风尘翻涌的年代,就像一面鲜艳的旗帜,挺拔而有力量,正如鲁迅先生一直坚定不移地希望并为之追逐奋斗的,唤醒沉睡的愚昧的中国人,唤醒腐朽的烂根的中国。、

而正是诸多诸多这样像鲁迅先生一般大无畏的有气节的大丈夫,曾经弱小的昏暗的华夏民族才得以清醒,正是因为前面无数先辈的不懈努力,忠贞爱国,我泱泱大国才不至于败坏在各路不怀好意,虎视眈眈的豺狼虎豹手中,而是神州大地十四亿华夏儿女携手踏上新征途,带着上下五千年沉淀的瑰宝和骨子里的自信和底气,终于骄傲的屹立在世界东方!

狗猫鼠读后感 篇9

“杨柳阴阴细雨晴,残花落尽见流莺。”我想出自《春兴》的这句诗的意境大概与鲁迅《朝花夕拾》中的回忆与思考相符合吧。

《朝花夕拾》收录了鲁迅先生的10篇现代回忆散文,记述了他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虽然都是回忆文章,但都反映着当时社会都斗争的痕迹,在夹述夹义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讽刺与抨击。十篇文章包括:《狗·猫·鼠》、《阿长与》、《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前面7篇文章,记述了鲁迅儿童时期在故乡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分别嘲讽了散布“流言”的“正人君子”;对长妈妈真诚的怀念;尖锐的抨击了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指出强制的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描述了百草园中得到的乐趣与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

鲁迅先生用细腻而娴熟的文学手法把叙述、描写、抒情、议论有序的混为一体,充满了诗情画意。文章语言简练、清晰、朴实,亲切感人。鲁迅特别擅长于描摹人物的神情心态,寥寥几笔就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惟妙惟肖。让我们读后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文章妙趣横身,如在《狗·猫·鼠》中串入德国童话猫与狗成仇的故事和日本的“猫婆”,中国的“猫鬼”,《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加入“美女蛇”的传说等等,都增添了阅读的趣味。

品读了鲁迅的文章,我觉得豁达开朗。也开始慢慢的回忆、回忆,同先生一样开始追寻与思索对过去,对未来,对人生的思考与感悟。

狗猫鼠读后感 篇10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狗猫鼠读后感篇3

着名的作家——鲁迅先生,他对外自称是仇猫的。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像狗那样大,它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狗猫鼠读后感 篇11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

郑振铎猫读后感模板5篇


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在读完作品之后,每个人对于书籍的感悟都各不相同,写读后感要找出自己感受最深的点来写。那么有没有合适的读后感模板可以给我们学习借鉴呢?你不妨看看郑振铎猫读后感,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郑振铎猫读后感(篇1)

第三只猫,因被误解成吃鸟的罪人,而最终被屈死。如果,作者当时没有妄下断语,那么这只猫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后果了呢?

其实跟这只猫类似的人也有很多,有时候许多事情不是凭自己的思想就能判断出来的。从作者的角度出发,正是因为生气才会有这么冲动的举动也是可以理解的,大事,我认为作者过于急躁,不应该这么暴力,应先查出来。若果真的是这只猫干的,那再打也不迟。如果不是,那么一时的冲动就残害了一个弱小的生命,成了一个杀猫凶手。我相信,假若这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那此时作者也因为故意杀人罪而蹲监狱了。并不只是作者,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也许这就是人的特性,以大欺小,以强胜弱。

但一猫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它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不知道它有没有想过,自己如果向前两只猫一样可爱讨人喜欢。那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发生了?人也是一样的,自己的表现,决定了别人对你的看法与态度。如果表现好,那么别人就会对你称赞有加,如果你是别人对你么有好感,那么做什么事也不会惹人喜爱。

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时,一定哇哦努力寻找自己的优点,发扬长处并让他超常发挥出来。我想如果这样,你的命运才有可能改变,也许就不会这种悲剧发生了。

郑振铎猫读后感(篇2)

不少同学有这样的体会:同是一班学生,别人如骄人的牡丹,鲜艳夺目,光芒四射,自己却如墙边的小草,默默无闻,倍受冷落;别人与老师从容交流,谈笑风生,自己在老师面前却是唯唯喏喏,如鼠见猫。犯同样的错误,别人得到的是和风细雨般的开导,自己却招来暴风骤雨样的批评。为什么同班同学、同样错误,得到的待遇却迥然不同呢?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笔者从教多年,也常自省对学生有无一视同仁,对差生是否存在偏见。近日教学郑振铎先生的《猫》,文中第三只猫的命运似乎让我们找到了答案。

这只猫,与文中另两只相比,能够说一无是处:看长相,它毛色花白,一点也不好看;论性格,它天生忧郁、满脸的旧社会;说工作,它从来不逮老鼠,一点敬业精神没有。这样的猫谁会喜欢?它在主人那里得不到青睐自在情理之中。最后这只猫被冤苦而死,主人的主观臆断固然是主要原因,但归根结底,这杯具还是由它自己的不完善造成的。

猫如此,人亦如此。活在世上,总要给别人带来一些快乐,作出一些贡献,创造一些价值。农民种出粮食,工人造出机器,官员管理国家,歌星奉献歌曲。它们都获得了尊重。相反,小偷不摸为大家不齿,贪官污吏被世人唾骂,因为这些人带给我们的,只有伤害。社会如此,班级亦如此。一个班级建立之初,在老师眼里学生都是一个模样,有时摸错了教室上了一节课还浑然不觉。

这时所有同学都享受着同等的待遇。但一段时间之后,状况变化了:有人凭优异的成绩得到青睐,有人靠出色的才能获得重用,有人因诚实守信赢得信任,有人以助人为乐换来尊重。但也有一少部分同学,或行事懒惰,从不扫地;或待人冷漠,性格孤僻;或行为不检,经常口出脏言,还不守纪律;或极端自私,心里从无别人,只装着他自己。这样的表现,当然得不到老师的好脸色,大多数同学们也会对其侧目而视。

如果你有被冷落的感受,或者有被歧视的经历,请不要叹息自己命运太悲苦,也不要抱怨老师偏心好学生;努力完善自己,做只可爱、勤劳的好猫吧,给大家带来快乐,大家必须会喜欢你。

郑振铎猫读后感(篇3)

第三只猫,因被误解成吃鸟的罪人,而最终被屈死。如果,作者当时没有妄下断语,那么这只猫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后果了呢?其实跟这只猫类似的人也有很多,有时候许多事情不是凭自己的思想就能决定出来的。从作者的角度出发,正是因为生气才会有这么冲动的举动也是能够理解的,大事,我认为作者过于急躁,不就应这么暴力,应先查出来。若果真的是这只猫干的,那再打也不迟。如果不是,那么一时的冲动就残害了一个弱小的生命,成了一个杀猫凶手。我相信,假若这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那此时作者也因为故意杀人罪而蹲监狱了。并不只是作者,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也许这就是人的特性,以大欺小,以强胜弱。

但一猫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它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不明白它是否有想过,自己如果向前两只猫一样可爱讨人喜欢。那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发生了?人也是一样的,自己的表现,决定了别人对你的看法与态度。如果表现好,那么别人就会对你称赞有加,如果你是别人对你么有好感,那么做什么事也不会惹人喜爱。

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时,必须哇哦努力寻找自己的优点,发扬长处并让他超常发挥出来。我想如果这样,你的命运才有可能改变,也许就不会这种杯具发生了。

郑振铎猫读后感(篇4)

读了郑振铎的《猫》之后很有感触。

作者冤枉了那只小猫,使它抑郁而终。他充满愧疚之意,却不能挽回,不能去弥补。作者的心也是受到了极大的责备。我同情这只小猫,也同情作者,因为我明白被人冤枉的痛苦,而明白冤枉了别人却无法弥补时,是更痛苦的。

这让我想到了很多,像狐假虎威,狐狸假借着老虎的权威,来震慑动物,甚至蒙骗了老虎,由此可见在权威面前,其他的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这种现象不止处于人与动物之间,还存在于动物与动物之间。历史上,出现了很多君冤臣的事例,像曹操,在赤壁之战时,中了诸葛亮孔明的反间计而斩了蔡瑁、张允二人。斩后才醒悟过来,曹操是十分气愤,十分后悔。但为时已晚。再也没法弥补了。被斩的蔡瑁、张允就相当于弱势群体,而曹操无疑是个权威,在权威面前,弱势群体不能解释什么,更不能争辩什么。通常是被冤枉,所以,史上有很多为民平凡的故事。

对于弱势群体,我们更就应去关怀他们,而不就应去伤害他们。不管人还是动物,都是平等的。

对于做事来说更不能主观臆断,就应多动点脑子,事情也不要做的太绝,起码要留一丝余地,一道退路。

郑振铎猫读后感(篇5)

今天看了郑振铎的《猫》我感触非常深,文中的第三只猫是多么的可怜,我想去在小学三年级时我养猫的场景。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住在隔壁的老奶奶来说:“猫你们要不要,”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当场就说要,妈妈也同意了。这时两只同样花纹的猫,它们长得很可爱,毛是黑白相见的,这两只猫长得很像,像双胞胎。妈妈把这两只猫抓出来,这两只猫好活泼,四处乱窜,但不让人靠近它,总喜欢躲起来,妈妈便拿来两条绳子在它们的脖子处用绳子宽松的捆了一圈放在阳台上。

三四天过去了,猫有点和我们熟了,但猫还是很怕生。当我们要摸它时会发出一种叫声。今天是周末,表妹来到我家中看小猫,我们决定明天要给小猫洗澡,因为妈妈说:“这两只猫很脏,养起来太麻烦了要把它们丢掉,”我因不舍才要给猫洗澡让它干净点。

我拿了不要用的盆子装满温水,拿来两条布和肥皂。我和表妹把猫放进水中,那猫拼命的挣扎着,瞬间伸出爪子把我的手背抓了三条红红的印。妈妈看见了很生气地过来“叫你不要养猫还要养,等下扔掉,”妈妈找来一条袋子把小猫放进放进去,叫我提到楼下去扔垃圾桶边。当时我也很生气便提着来到楼下,把小猫放在垃圾桶旁,我站在旁边两只小猫从袋子中爬出来,天空中下着小雨两只猫一直“喵喵”的叫着,好可怜啊!我想重新再带回去,妈妈下来把我拉上去,我看看手中的伤痕“切,这两只猫这么凶不要也罢下次养一只漂亮点的”我这样安慰自己,站在阳台向下望着两只猫,小猫在雨中一直叫着,雨完全弄湿了它们的身体。我看不下去便走了。

下午雨停了我下去看,两只小猫冻死了,我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自此,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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