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神秘岛》读书笔记,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这是一本由儒勒·凡尔纳写的《神秘岛》,从得到它的那一刻起,它就深深地吸引着我。五个主人公真是能力非凡,各自有各自的特长和优点。记者史佩莱非常敏捷,而且善于动脑;聪明、执着的新泽西孩子赫伯特,天资智慧,还是一个优秀的可塑之材;水手潘克洛夫不仅有着丰富的经验,而且胆大勇敢;最让我敬佩的是工程师史密斯,因为他虽然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否会带来活下去的希望,但他宁愿把死亡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交给别人,让我懂得了,无论自己处在怎样的困境里,都要学会先人后己的道理。
凡尔纳作品中的《神秘岛》幻想大胆又新奇,读起来让人兴趣盎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无论你痛苦多长时间,幸福总有一天会到来的。是呀,只要做出不懈的努力,就会换来成功的报偿。
这本书讲述了史密斯、史佩莱、潘克洛夫、纳布五人乘坐热气球逃亡,经过海洋时突然遇到暴风雨,使五人迷失了方向,最终降临荒岛,在荒岛上与大自然作斗争,自力更生的故事。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暑夫。”这句名言说得一点也没错,大自然会带给我们需要的东西,但同时也会带给我们无情地灾难。
读完《神秘岛》后,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感动——被五个主人公坚强的意志所感动;遗憾——为尼莫船长之死感到遗憾;开心——为他们最后的结局感到开心。但我想最多的,应该是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南北战争时期,有五个被困在南方军队的北方人。他们分别是: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赫伯特。这是一群集中了人类智慧的人。趁一偶然的机会,他们乘热气球逃了出去。但途中热气球突然爆裂,不得不停靠在一个小岛上。但他们并没有灰心,而是努力开辟新岛,他们刚强、坚毅,不光开辟了林肯岛,使其繁荣,还救了另一岛上的艾尔通。他们克服了无数困难,还受到了尼莫船长的帮助,终于,在他们的苦苦盼望下,在林肯岛爆发之际,搭乘“邓肯”号回到了祖国。
他们靠的是什么?是他们的运气?不是。他们靠的是他们自己卓越的智慧、坚定的信念以及他们团结的精神!智慧、信念、团结,这三点是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必不可少的,少了其中一个,我们就无法存活下去:没有智慧,我们会想不出办法;没有信念,我们会自暴自弃;不团结,我们会自相残杀。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故事中的主人公面临的是什么?是生与死!他们在生死面前还如此顽强,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我们难道就不能成为英雄吗?不是的。我们之所以无法像他们这样勇敢,原因是我们在面对困难时还做不到临危不惧。我们遇到了困难,只是感到无助、害怕,却做不到镇定自若。与文中的五个主人公对比一下,他们落在荒岛上,不但没有放弃生的希望,还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使荒岛繁荣起来。而我们呢?一遇到问题就放弃了,不敢尝试一下。作为祖国的下一代,我们就只能这么懦弱吗?不。我们得让自己变得强大,心灵上的强大,我们需要抓住任何一个锻炼的机会,使自己能多方面发展。
希望我们从现在起,能多多锻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生活中的强者,为自己争光,为班级争光,为学校争光!
读这部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小说《神秘岛》是在我初中时,虽过去了许久但它仍给我留下着深刻的印象。
要说书必须的是要说其作者,这本书的便是一直以来的伟大的科学幻想小说家——凡尔纳。凡尔纳写过许许多多的书主要以科学幻想小说为主,著名的有他的3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凡尔纳总共创作了六十六部长篇小说或短篇小说集,还有几个剧本,一册《法国地理》和一部六卷本的《伟大的旅行家和伟大的旅行史》。主要作品还有《气球上的五星期》。《地心游记》。《机器岛》。《漂逝的半岛》。《八十天环游地球》等20多部长篇科幻历险小说。而我读的便是3部曲的最终章《神秘岛》。
神秘岛讲述的故事是描述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他们是工程师—哈丁上尉、战地记者—史皮莱特、哈丁的仆人—奈伯、水手—潘克洛夫特和他收养的孤儿—赫伯特。另外还有一只训练有素的探险犬,属于哈丁的。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
来到孤岛,大家一致推选哈丁上尉为首领,开始了原始生活,还有大刀、弓箭、钉子等等,经过大家的努力,“居民”们有了两个住宅,建了一条“城”河,存粮的地方和汤锅都有了,还有面包,居民们的日子在团结理解下过的很充实,大家也更加团结,在岛上还安了一个电台,他们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即《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被流放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也有许多离奇的事发生:一次赫伯特得了疾病,就在他快死时却找到了救命药,海盗入侵被鱼雷炸飞,剩余的五个匪徒流窜五个月后突然死亡,身上有个红点,以及一个装有他们最需要的皮箱……
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一书中的主人公、潜水船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反抗压迫的战士——尼摩船长。原来尼莫船长是六年前来到这里的。他偶然发现这些被抛弃在荒岛,没有任何资源的落难者,但他不愿意暴露自己。
他发现这些人非常诚实,富有生活力,而且相互团结友爱,船长逐渐对他们产生性趣。他情不自禁地深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而之后尼摩还帮他们到塔布岛留字条,但回来后不久,他却病死啦。最后遇难者乘邓肯号回到祖国,用尼摩船长留下的的财产买下一块土地,大家还是团结在一起,因为他们知道,荒岛如果他们不团结,是不可能活下来的。
坚持仿佛就是梦的翅膀,在一望无际的天空中不会迷茫的翱翔,勇敢让你变得勇往直前,不在懦弱的威胁下低头!
品味一本荡气回肠的书,正如品味一生的五味杂陈!这一本书是一艘乘风破浪的船,智慧就是它挺拔的洁白的帆,船舵由读者来掌握,驶向那无尽的知识海洋。有一伙人被囚禁在监狱里,疲惫的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他们商量要一起逃出监狱,于是就偷偷摸摸做了一个庞然大物热气球,逃离了监狱,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一伙人在高空遇难了。
但是,让人难以捉摸的缘分又再次让他们团聚,他们有了一个家,并且有了船有了枪,生活的有滋有味。他们坐船去邻近的小岛上去探索,找到了一个被流放的野人艾尔通。最后火山爆发了,他们也就离开了这个小岛。工程师史密斯、水手、艾尔通等人,同心协力为了一个目标,不辞辛苦的奋力向前。我觉得在平常的生活中,应该及时的从浩如烟海的书中汲取精华,要达到饱览群书程度,才有可能变成像工程师那样的人。
我们对于那种知道自己的错误,就马上悔改的人,不能用带色眼镜去看他,艾尔通知错就改,工程师等人不计前嫌的用满腔四溢的热情去款待艾尔通。水手的勇敢让我难以忘怀,他为了大家的生死,不顾自己的存亡。还有那位出色的记者斯疲莱,为了全国的人民可以看到新鲜刚出炉的新闻,不惜自己的生命,他是多么的敬业呀!
为什么他们能逃出小岛?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团结、太默契了,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他人,始终铭记着:这是一个团队,为了自己,为了大家,都要好好的活下去!读一本好书获得的好习惯、好品质。是多么多呀!亲爱的朋友,请拿起你手中的书,收获更多的阳光。
我们拥有智慧,我们拥有动手能力。这两种能量,是我们人类的招牌!
《神秘岛》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里面淡淡的文字描绘出当时的景象。这本事的主人公是:工程师史密斯、记者吉丁·史佩莱、水手彭克洛夫、黑人纳布,孩子赫伯特,忠实于主人的小狗托晋。书主要讲了:在美国的南北战争中,五位主人公遇难,而乘坐热气球逃离。不过中途遭遇风暴,工程师史密斯和他的爱犬托晋不慎失踪,其它四位到达陆地时,什么也不顾去寻找,过了很长时间,他们找到了,其他几位非常高兴。但是,他们却已经掉落在一个荒岛上了,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岩石,不过他们没有灰心,五位主人公用智慧和双手把这个小岛变得荣华富贵,琳琅满目。还取了名字叫林肯岛,两年后,邓肯号把他们接回了祖国,五位主人公也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中。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的来历,五位主人公团结与一身,不到最后一刻永不放弃。五位主人公的爱心帮助了在岛上过了很久的朱晋。他们拯救赫伯特的时候,我的眼泪哗哗的流,赫伯特还是一位孩子,中了海盗一枪,他用他的意志力生存了下来,赫伯特教会了我坚强。
我们要向主人公一样坚强不屈,富有爱心,团结的品质!这本书,让我没齿难忘。
读了《背影》这篇课文之后,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父爱是多么的伟大。知道了父亲可以为孩子失去一切,可以为了孩子去做任何事。
背影中的爸爸为了给儿子买橘子的那一个段落让我极为感动。一个爸爸为了让儿子吃上橘子,尽管自己知道自己是一个胖子,而且翻越月台十分艰难,可他还是不需要儿子的帮助,而且坚持一个人翻过月台。最后他买到了橘子给儿子,心里才放松了下来。一个衣着虽然朴素,但是却充满爱的父亲。
天下的父亲都是这样,当然我的爸爸也不例外。有一次,我要去临海上学,由于路途遥远,所以必须要爸爸妈妈中的一个人负责送我去学校。尽管两个人都是忙中之忙,可是爸爸还是从百忙之中抽出空闲来送我。上课时要认真,不要走神啦。睡觉时不要乱踢被子了。......可见,父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父爱是伟大的,我永远也忘记不了父亲的形象,因为他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心里。
在暑假的一天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一篇文章,名字叫《背影》。写的是自己小时候的真实事情。
他讲述的主人公念书,他的胖父亲要去送送他。胖父亲又是为儿子请脚夫,又是交代注意事项,又是托茶房照顾他儿子,忙得不亦乐乎。他的儿子感到丢脸,开始脸红了。上了火车之后,他用毛大衣垫座位,接着他又去给儿子去买橘子。那时,月台上有很多不太好走的地方,加上他又胖,走得满头大汗,走了那么多的不好的就是因为路,就是为了能让儿子吃上橘子。儿子流泪了,这是,他流眼泪了,这是他才明白,他的父亲是爱他的。
特别是胖父亲去买橘子时的情景最让我难忘,最让我感动。文中是这样写的:他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下身去,尚不大难可是要他穿过铁道,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又两手攀在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体微微左倾,做出很努力的样子……看着看着,我便想到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今年37岁,个子不高不矮,体型吗,一般般。我的爸爸一般总是对我冷冰冰的看上去一点点都不像我爸爸。爸爸对我要求严厉,虽然没有打过我,但是……我有时都怀疑我是不是他生的。他难得对我笑。我自己觉得爸爸一点也不爱我,不关心我。但是在今年的暑假里,我才明白,原来……
中午,我爸爸都会让我睡午觉,我本身就是一个好动分子,在爸爸妈妈回房间后,便趴在门口偷听声音。爸爸首先发话::“儿子的作文还有几篇?《假日乐园》等一会儿我来检查。这孩子东西乱放,这不,天天都帮他捡笔套,收书。”听了这话,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些好事都是爸爸干的,我当时就惊讶了。想着想着,泪就流下来了,真后悔,以前总是对爸爸不好,对爸爸大吼大叫,我真是对不起他。
第二天,爸爸又为我做了一件十分令我开心的事,那就是爸爸在我吃午饭的时候,突然拿了一个新笔袋出来,而且还是我最喜欢的“火影忍者”的,真是惊喜呀!我拿着笔袋,爱不释手,真是拿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不仅仅是一位我喜欢这个造型,而且这是爸爸给我的礼物。
一眨眼,一个暑假就要过去了眼看下午就要走,已快是中午,我急忙叫爸爸去帮我把在电脑上打好的“杰作”用打印机打出来。可谁知,爸爸一点也不着急,笑嘻嘻的拿出一堆纸来。原来爸爸早就帮我弄好了,真是个惊喜呀!爸爸又给了我一个惊喜,拿出来一副水晶象棋给我,这对我这个象棋爱好者来说,实在是一个惊喜呀!我终于说出了早就想说出的话,我趴在爸爸的耳边轻轻的说:“爸爸,我爱你!”爸爸开心的抱起我说:“我也爱你呀!”说完,我们二人开心的笑了起来。
同学们,父爱,不像母爱那样赤裸裸,而且是总是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只要你是一个有细心的人,就一定会发现,父爱其实并不比母爱差,甚至比母爱更高尚!别忘了,你们的父亲正在等着你们呢!
"在路上"是一个平和、多角度,且行进着的词语,身体和心灵被脚步引领,一切都是不确定的,所有的方向都是自己的方向,虚无且真实,真实经历着且又形似梦境,张鸿、正雨、周闻道的散文集评。劳伦斯在《在路上》一诗中说:"那些孤单的叶子是风景的一部分,也是内心的一部分,是心灵遭受抚摸,也是生命被风吹拂的过程。"读张鸿的《香巴拉的背影》一书,我的心情是安静的,也是激动的,随着她文字的指向,看到了一个在路上的人的真实内心生活和身体活动,心灵是被悬置起来的,在流线型的风中游弋。
这是一种最为真实的心灵状态。读这本书,我忽然很感动,热烈的泪水不期然落下。也忍不住对从无一面的张鸿的旅行充满了猜测。从文字当中,我似乎张鸿是个绝为可爱的人,以至于冲动着想把自己的读后感命名为《"亲爱"的张鸿》。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力量所在,它给我们的是一种莫名的感动,是一种精神的契合和心灵的体贴;是一个人在远处看着另一个人在风景环绕的路上穿行,是一种远距离的张望和想象。
所有这些,是《香巴拉的背影》带给我的。读她的这些文字,我总是会想起沈从文的《边城》、徐霞客的《徐霞客游记》和阿尔多.李奥帕德的《沙郡年纪》等著作。需要说起的是:我和张鸿最初是陌生的,一直自觉地以为她是一位男士,后来还知道她和我一样,曾寄身军旅,后来转业地方。直到后来,我才得知张鸿原来是一位(生性好侠,不拘小节)女士。读她的《香巴拉的背影》,我能够觉察出,这是一位贴着大地旅行,在山川风景中不倦的游走者、发现者和体悟者。我读到她在中甸因为胃疼四处买药的细节的时候,忽然觉得文字中的张鸿是犹豫的,意志被身体控制,情绪在慌乱中呈现出一种本真的生命状态。
或许,我阅读的感动大抵由此肇始。在很多时候,一个人在路上本质是孤单的,再多的繁华和应酬也只能是身外之物。尽管张鸿在云南一路上都有很多朋友,但个人身体的疼痛和发现却无人替代。从张鸿的《香巴拉的背影》一书当中,我更看重的是她一个人在路上的那种发现的心灵和行走的个体生命的状态。风景和地理是不可更改的,唯有浏览、发现和体悟它们的人,才能够从相同的物事之中看到大同中的不同之处。正如我在书中看到的,每到一处,张鸿的发现除了宏大的历史、人文和自然背景之外,更多的是一个人贴近自然和人文事物的思维颤动和内心情绪。
比如她的《松赞林寺的转经筒》、《碧色寨:时空遗忘的角落》、《众神汇聚卡瓦卡布》、《"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个土司"》、《静雨版纳》、《四月走云南》等文章,都是极具个性,在大同的风景中呈现个体的色彩的。记述旅行文字,不自觉被大风景笼罩和统辖,忘我趋同的多,局部和细节呈现往往是凸显作家个性的必由之路,张鸿是深谙其道的,她在个体的穿梭和瞻望中,以个人的独特性情和趣味关照大地风景与人文遗迹,以灵性和智慧的文字说出了自己(一个人)在恒久之物面前的生命和心灵痕迹。
这些痕迹是明亮的,光芒内敛而又令人温暖和感动的。可以看到一个人的生命温度和品行素质。在这本书中,张鸿的个人形象是朴素的,是不动声色的大气和极致的收敛。她的一些在旅途中写人记事的文字,如《夜有一张脸》、《文面的喃奶奶》、《洛克:卓越的行者》等文章,显然是对他人的一种精微发现和立体刻画,是陌生的混合,也是熟悉的参阅。读这些文字,我甚至想到了张鸿一个人在云南境内独自行走的步伐和表情,她的看到和想到,说出和未说出的那些,或许比现在的这些文字更为丰富和博大。
我不是说张鸿没有用文字很好地说出自己在云南的物事,而是一些事物本身是不可被说出的,文学写作应当有着对本真的隐藏和疏离的品质和要求。而隐约于文字之后的那些,是留给阅读者的。我在读她的《"自由岁月"》一文的时候,被张鸿引用的波德莱尔:"让我们好好爱自己"和她一个人在束河游走的心灵姿态所感动,柔软的河流,犹如柔软的情感和内心,一个人在自然之中,被更多的水和草木,蓝天和光线所包容,被自由的个体生命释放成为一种简朴的生活与生命愿望。正如张鸿所说:"耳在风中,目在景里,心能达到的地方也许就是自己的情感和生活所及,读后感《张鸿、正雨、周闻道的散文集评》。让我们好好爱自己。"
我相信,张鸿的《香巴拉的背影》一书中的文字,就是我所理解和向往的"在路上"的最好的文字表现。作为一种旅行记录,这些文字是沉潜的,准确有度,不事做作,表现的是一种从容的行走状态,是内心与万千风景和遗迹的灵魂混合和生命体验。而作为文学的散文写作,张鸿的这些作品是令人肃然动容的。它们完全区别于那些纯粹的旅行写作,她不但记录了大地风景的自然形态和瞬间流光,也记录了一个人置身其中的灵性痕迹。这是一种融合自然,出脱灵魂的散文写作,在这些文字当中,还有她个人的生命和灵魂的确切形体和美丽光亮。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段话出自朱自清的《背影》。读到这里时,我不禁冒出疑问:他努力是为了谁?
当我读完全文,我才明白:原来他把儿子放在心里的第一位,而他自己,都是其次。其实,普天之下,哪位父亲不是如此呢?把孩子捧在手心上,生怕化了。
文中的朱自清当时都已经20岁了,已来往北京两三次,可他就是怕朱自清口渴,就是怕朱自清一路不顺利,就是非要送朱自清去车站。他总是为儿子着想,无非就是为了和儿子在一起多待一会儿;无非就是为了多照顾照顾儿子;无非就是为了多看他几眼。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亲。有一次他送我,我走下台阶,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等我走到了台阶最下层,直到我走远……父亲的身影才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父爱,是细腻的,缓缓流入儿女的心灵。
记忆的长河中,有些事儿我永远忘不了。我的父亲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远——500多公里,但他不辞辛劳,每周都要坚持回家看望我,路途上的时间单程都要5个多小时。路途上,窗外的风景应该烂熟于心了吧!哪里会有一座桥、哪里会有一条隧道,父亲定然都看倦了吧!他的旅途定然是无聊的吧!路途上,父亲一定会很劳累吧!他是为了谁?可以每周都要花十多个小时在单位和家之间往返?是什么在支撑着他?是爱啊!
尽管很多时候父亲没有陪在我身边,但是,父爱一直都萦绕在我的周围,或许不曾言说,但它,真真切切的存在。当我靠在父亲宽阔肩膀上、软软的大肚皮上,就会感到一股暖意涌上心头;当我沮丧时,父亲总是想着办法来开导我,让我低落的心情乐观起来;当我高兴时,父亲总是用心倾听,耐心的与我分享喜悦……
父爱是什么?
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其实,父爱更是一份对家、对亲人的眷恋,父亲的爱就在他往返的旅途上,陪伴着我,陪伴在我的成长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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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有叔父抚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做是儿童文学作品。
在这本书中,写的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悟,刀枪不入,一连吞了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提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的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和耶胡们,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敬佩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这本书写的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
经过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这部《格列佛游记》。刚读时感觉很趣味,甚至期望自我是其中的格列佛。可是对于那个小人国利力浦特,我的确有说不出来的感受。
在小人国利力浦特的官方文告中,赞颂他们的国王是“举世拥戴”的“万王之王”,“脚踏实地,头顶太阳”,等等,可是文章反复强调,在格列佛眼中,他们的国王只是一个十几厘米的小矮人,“言”与“实”的差距使人捧腹不止。
一次,小人国后宫起火。格列佛为了救后宫中的皇后,就用自我的尿液浇灭了这场大火,可是这犯了宫中的大忌,也导致了弹颏格列佛的一场运动。而国王也不顾及格列佛是功臣,而必须要将它的眼睛挖出。最终,格列佛因为好友的相助才得以逃脱这场政治的阴谋。
在小人国利力浦特,有一个很奇怪的习俗,就是埋葬死人时是将死人的头直接朝下,他们认为一万一千个月之后死人全都要复活,那时的地球(他们以为是扁平的)会上下翻个个儿;按照这样的埋法,死人到复活的时候,就该是稳稳当当地站在地上了。这让格列佛感到很好笑,可是又不得不佩服他们这丰富的想象力。尽管在小人国利力浦特有许多人反对,可是这种做法仍在延用。
我认为,作者的这篇著作,并不只是仅仅想给我们讲一个个童话故事,也是向我们披露了一些国家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疯狂,怨恨、嫉妒、阴险和野心。那个利力浦特的国王自以为无比高尚,试图让历史记住自我这位有着“丰功伟绩”的国王。可是在常人眼中,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仅此而已!!!所以作者无不尖锐的讽刺了这种面子行为,也讽刺了当时的一些现象。
利力浦特有很多奇怪的规矩,比如埋葬死人时是将死人的头直接朝下,任何人不管其地位如何,如果在皇宫区内小便,一律处死等等。可是,看得出很多规矩都是既死板又迷信的。比如,人死不能复生,不管怎样把死人移动,都不会复活,并且,我们明白,如果没有当时格列佛的拔刀相助,皇宫也许早就变成了灰烬,按章办事固然很对,可是过于死板就不应当了。否则对自我,对别人,都不会有好处。
可是在利力浦特有很多的优点,例如:把欺诈看作比偷窃更为严重的犯罪,诚信最重要,这是每个人都明白。其实在每个人心中,每个人几乎都能够理解偷盗,而无法理解欺骗。因为偷盗,只会让我们失去一些财产,可是欺骗,会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重创,会使得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不信任其他人,对一切失去了信任,同样也会减少我们成功的频率。
并且在选人任职方面,他们更注重优良的品德而非卓越的才能,这一点对任何一个团体,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人的才能是能够在很短时间内培训出来,可是一个人的德行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熏陶才可能变得很“美”。一个人如果很有才能,但品德败坏,那么,他就必须会用许多不道德,甚至卑鄙的手段掩盖自我的不足。那么,这种人的存在,就必须有用吗
对于一个国家就是这样,做事要有灵活性,怎样用人,怎样看事,这些看似都是一些小事,但对于一个团体是很重要的。其实这些不仅仅只适用于一个国家的管理也适用于我们每一个人,好的我们要借鉴;不好的,我们要对照自我看一看,有的要及时改正。
《地心游记》是由“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创作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为了证实火山口可以通向地球的中心,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带着他的侄子和勇敢的导游踏上了这条神秘而又充满危险的旅程。顺着矿场的轨道疾驰而下,通向地心的入口,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幅美丽的图画,地球的中心拥有一个好无污染的生态环境。当然旅程中永远少不了惊险:海中凶猛的食人鱼,巨大的像恐龙一样的生物等等。最后,他们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终于在一次火山喷发中回到了地面,结束了这段旅程。
我读这篇小说时,就好像亲生经历了这样刺激的旅行,随着主人公们的命运而为他们的勇敢和互帮互谅的精神而折服,经过多次的磨难,迷路被撞的头破血流,被鲨鱼追杀弄的乱七八糟……他们还是坚持走完这条充满危险的道路。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当阿里塞尔身受重伤,教授和汉斯把最后一口水塞进了他的嘴里,让汉斯陪他离开,自己留下,完成这段地心之旅。而阿里塞尔却非常坚决地说:“我不会在这个时候离开。”当昏睡的阿里塞尔看到汉斯离开,以为汉斯在这个时候离开他们,正在心里骂他不仁不义的时候。汉斯却回来了,而且带来了令人激动地消息,汉斯找到了可以让他们继续旅行下去的水源。从这件事中,我深深体会到他们三人在面对困境时的团结、互助的精神。我们同学之间又是怎样呢?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常常弄得同学之间大吵大闹,这又何必呢?当处理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时,只要互相谦让一下就可以解决了,非要弄得人尽皆知。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精神,不要再弄得大家都不高兴,这样对谁都没有好处。团结、互助会让我们更强大!
放暑假了,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课外书回来,因为妈妈要上班,读高中的姐姐还在学校学习,所以这半个月基本都是我一个人待在家里,有时候帮妈妈洗碗,扫地做做家务,大部分的时间是自己写作业和看书,这几天我看的是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主人公格列佛酷爱航海,途中经过了小人国的时候格列佛简直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小人国的人民竟然因为争论鸡蛋从那一头开始吃而发生战争,哈哈哈。
接下来格列佛来到了巨人国,现在的他在巨人面前就像是一只小老鼠似的,被一个农夫收养当成小宠物去各地表演赚钱,最后格列佛被一只老鹰扔进了大海。
后来格列佛分别来到了飞岛国和慧骃国,飞岛国有一个特别之处,这个国家的领土都带有一定的磁性,飞岛的上升下降都是靠磁石来掌控。慧因国的特点是他们把人当成动物,把马当成人。总之这是一个离奇、荒诞的故事,充满了幻想色彩,同时也表达了主人公聪明、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他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也不要轻易放弃,要勇往直前去解决问题。
今天我跟着主人公阿克塞尔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地心之旅。
《地心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德国的科学家李登布洛克偶然发现了一封密码信,在解读了密码信的内容后便决定带上侄子阿克塞尔前往地心。在真正进入底薪之前还经人介绍认识了向导汉斯。三人从冰岛的一处火山口开始进入地心。一路上克服了迷路、缺水、暴风雨等种种在地面上难以想象的困难后,在一次火山喷发后回到地面上。读完这本书,我彻底被作者凡尔奇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了。虽然平时我也爱幻想,但从未想象过如此神奇的事情。作者把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写得活灵活现,像亲身经历过的一样。我也曾经试过写科幻小说,但只开了个头就写不下去了,这本书给了我启发。
从《地心游记》中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应该全力以赴,不能因为一点小困难就半途而废。还有做事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强健的身体。如果你也想去地心,就要好好学习各种知识,锻炼强健的体魄,还要多实践锻炼自我生活能力。我也想去地心,所以我要克服怕脏、怕黑和没耐心的缺点。
好了,不说了!我要去做准备了,如果你也想去的话,那也赶快行动吧!
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的第一,二,三,四章。第一章是《遭遇海盗》由于无法拒绝船长的邀请,格列佛开始了第三次外出航海,不幸的是途中被海盗劫走。最后格列佛被流放到了一个小岛上,就这样来到了勒皮他。第二章是《飞岛概况》被接道飞岛上的格列佛受到招待,了解到了勒皮他人的性格和脾气。格列佛学习了他们的语言,对他们的学术也有了了解第三章是巜勒皮他人的天文成就》格列佛知道了飞岛能上升下降的原理,不得不承认勒皮他人在天文学上取得了伟大的进展。他们的国王也会用飞岛来镇压叛乱。第四章是《巴尔尼巴比之旅》在格列佛的请求下,国王批准他离开勒皮他,送格列佛到巴尔尼巴比。格列佛到了巴尔尼巴比的首都,一位贵族殷勤的接待了格列佛,在他的劝说下,我去参加了科学院。
读了这些文章,我明白了在困难面前,要学会动脑筋,认真思考,乐观地对待问题,也许更容易让我们走出困境。
今天我读了《格列弗游记》第三卷的第五、六、七、八章。第五章是《参观科学院》格列佛得到了许可,就去参观伟大的拉格多科学院。在科学院,格列弗了解到了教授们所研究的学术。后来,格列佛提出了很多建议,幸运的是被采纳了。
第六章是《游历格勒大锥》格列弗游记离开了拉格多,到达马尔当纳达。由于当时没有便船可搭,便到格勒大锥做了一次短途航行。当地长官热情地招待了格列佛,并且应格列佛的要求让他看到了他想看到的人。第七章是《拉格奈格王国之行》格列佛又回到了马尔当纳达,读书笔记。后来就乘船到拉格奈格王国去。不幸的是,格列佛又被逮捕,之后被押解到朝廷。第二天,格列佛被引见,幸而国王对于臣民非常宽大,格列佛才没有受什么苦。格列佛非常喜欢拉格奈格人民,他们礼貌慷慨,待人客气。格列弗了解到了“斯特鲁布鲁格”这样一个特殊人群,并且就这件事跟一些著名人士谈论。
第八章《辗转回国》游历得差不多了,格列佛也该离开拉格奈格了,这时正好赶上了到日本的船。在日本稍作停留后格列佛就乘荷兰船到了阿姆斯特丹,然后辗转回到英国。读了这几章我明白了科学不是空想,我们应时刻学习探索,追求真理,用事实说话的道理。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下次我会讲《格列佛游记》第四卷的第一、二、三、四章,再见。
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第四卷的第九、十、十一章。第九章是《冒险出海》格列佛的日常生活被安排得称心如意,跟“慧骃”在一起生活格列佛觉得很快乐。由于经常和它们谈话,格列佛在道德方面有很大的进步。格列佛以为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但令格列佛异常优伤的是主人通知他必须离开这个国家。于是格列佛就在万栗色马的帮助下设法制造了一般小船,冒险出海航行
第十章是《被救回国》就这样,格列佛开始了危险航程。幸运的是格列佛在新荷兰找到了一个小岛,并想在那儿定居。但不幸的是,他被当地土人发现了,他们用箭射伤格列佛。更为不幸的是,格列佛被葡萄牙人发现了,他们把他捉住,把格列佛强掠到一般上,但在那里格列佛受到了船长的殷勤招待。在船长的帮助下格列佛最终回到祖国。
第十一章是《尾声》“我”觉得自己诚实可靠。“我”讨厌那些歪曲事实的旅行家“我”自己著书并没有什么坏心思,因此“我”可以勇敢面对别人的非难。读书笔记.“我”觉得祖国是美好的,当然也包括开拓殖民地的表现方面。虽然“我”认为国王对于“我”所描述的几个国家有权占领,但是征服这些国家免不了会遇到困难。
“我”即将告别“我”最亲爱的读者了,将来的日子“我”会好好过“我”的悠闲日子。但“我”在这里还是要向读者提出忠告,至此这部游记就要结束。
读了这几章文章我明白了没有彼此的尊重,人与和动物怎么会成为朋友?与人交往,重要的是讲究真心。今天的文章到此结束,下本书再见!
到达利立浦特(小人国)
外科医生格列佛随航程漂到利立浦特(小人国),被小人捆住献给国王。格列的表现逐渐赢得了国王和人民对他好感,他也渐渐熟悉小人国的风俗习惯。在格列佛的帮助下,利立浦特国打败了“不来夫斯库”国,但他不愿灭掉不来夫斯古帝国。后来,皇后寝宫失火,他撒了一泡尿把火扑灭,可皇后恼火。于是,小人国君想除掉他。他听到风声,赶快逃出利立浦特,后来来到不来夫斯古国,最后平安回到英国。
到达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
他又一次出海,遭遇风暴,被刮到了一个陆地,那里居民身高犹如铁塔,他被一位农夫当做玩物带回。为了赚钱,农夫把格列佛当作小玩艺带到各城镇展览,让他供人观赏。后来,他被皇后买去,得以与国王相助。国王召见他,他夸耀自己的祖国的伟大,政治的贤明,法律的公正,然而遭到国王的抨击与驳斥。
格列佛在该国的第三年,陪同国王巡视边疆。天空中的鹰错把他的箱子当成乌龟叼了起来。几只鹰在空中争夺,箱子掉进海里,被路过的船发现,他获救后,乘船回到英国。
到达勒皮他(飞岛国)、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
在家呆了一段时间,他又随“好望号”出海。这次,他的船遭贼船劫持,他侥幸逃脱,被叫“勒皮他”的飞岛救起。这些人相貌异常,衣饰古怪,整天沉思默想。国王和贵族都在飞岛上,老百姓住在巴尔尼巴比等三座海岛上。他离开飞岛后,来到巴尔尼巴比进行访问,并参观了岛上的"拉格多科学院"。这所研究的都是荒诞不经的课题,结果全国遍地荒凉,房屋坍塌,人民无衣无食。
接着,他来到巫人岛。岛上总督精通魔法,能召唤鬼魂,他因此会见了古代的许多名人,发现史书上的记载很多不符合史实,甚至是是非颠倒。随后,他又游览了拉格奈格王国,见到一种长生不老人"斯特鲁布鲁格"。离开后,他来到日本,然后乘船到荷兰,最后回到英国。
到达慧骃国
格列佛被放逐到"慧骃国"。这马是该国有理性的居民和统治者。他的举止言谈在"慧骃国"的马民看来是有理性的"列胡"。在那的各种美德感化下,他一心想留在"慧骃”。然而慧骃国决议要消灭那里的列胡。所以他的愿望破灭了。无奈,他只好乘船离开该国打道回府。他怀着对"慧骃国"的向往,一辈子与马为友。并且厌弃了世俗,决心不与他人同流合污。将慧马与列胡作对比,凸显了理智、仁慈、友谊的人性的可贵和贪婪、无信,嫉妒的丑陋。
《格列佛游记》不用说,大家也在熟悉不过了。本书对统治阶级的腐败,无能,无聊,毒辣,贪婪,自大等做进行了痛快淋漓的鞭挞,批判的声音似乎要越出18世纪初期的英国,而将矛头直接指向罪孽深重,愚蠢,肮脏,毫无理性的整个人类。
利立浦特(小人国)游记
官场之中,做成官之后就是明争暗斗,互相倾轧,就为了他们穿的鞋子的跟高低不同。高跟党和低跟党积怨极深,从不在一块儿吃喝或谈话。
内患方殷,利立浦特却还要对另一个小人国不来夫斯库发动战争,每次战争各有胜负。
第一卷中的讽刺是正面的,直接的,那一些“有所指”的讽刺其实也完全适用于人类,而不仅仅限于英国这么一个国家,其内部的腐败和纷争,也终有一天会将其毁灭。
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
格列佛在利立浦特人的心目中是个庞然大物,但一到布罗卜丁奈格,他就象田间的鼬鼠一般小了。格列佛被当作小玩艺装入手提箱里,带到各城镇表演展览。后来,国王召见他,他慷慨陈辞,夸耀自己的祖国的伟大,政治的贤明,法律的公正,然而均一一遭到国王的抨击与驳斥。
格列佛自然很“失望”,不过他很快就从心里“原谅”了这位国王。他明白国王之所以不能欣赏他所宣扬的祖国的种种“伟业”,完全是国王与世隔绝,孤陋寡闻。
第二卷尤其对统治者的道德提出了要求;统治者腐败堕落,不能身正,老百姓的歪和邪是必然的,不能一味骂人心不古。
勒皮他、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游记
飞岛上的人也并非完全蠢笨,他们之所以有充足的时间终日沉浸于不切实际的冥思苦想,是因为他们的实际生活有保障——地上的人民供养着他们。所以,下面一有风吹草动,他们是非常敏感的,哪里拒绝效忠纳贡,国王就有几种可以使人民归顺的手法:“一种是将飞岛长时间的浮在该地人的头顶,剥夺他们享有的阳光和雨水的权利。”第二种手法是将岛上的大石头往下扔,把人们的房屋砸得粉碎。如果他们还是不归顺的话,国王就用最后方法:“让飞岛直接落到他们 的头上,将他们统统毁灭。”
人们不是没有对策。有人想出在巨塔的顶端安装巨大的磁石,使飞岛下降时将它吸住并永远 的固定,彻底改变一下政府。
第三卷,作者讽刺了文学和历史的所谓新批评主义的方法。最终得出结论:“他们是我生平所见到的最受屈辱的人。”
慧骃国游记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与慧因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那个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杀人放火、贩毒走私、残暴疯狂。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写一篇环保文章,号召朋友亲戚……这都是我们轻易能做到的。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我感觉很好,对格列佛的精神印象深刻。我们应该学习格列佛面对困难的勇气。
格列佛去过四个孤立的岛屿——利力浦特岛、巨人岛、飞岛和马辉。在利力浦特,起初,国王把格列佛当小孩看待。然而,由于一个荒谬的原因,这个大国被分裂成两个不断战斗的小国。一个国家认为它已经款待格列佛很多天了,所以它让他攻击另一个国家。格列佛没有答应,所以国王对他非常冷淡。另一次宫殿着火了。格列佛匆匆赶来了。突然,他灵机一动,用尿浇灭了火。起初,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国王听了贪婪的话,认为他侮辱了他,想毒死格列佛。幸运的是,一位部长告诉他要避免灾难。
在这个大国,情况比小人国糟糕得多。因为他们都认为格列佛不是一个真实的人,而是一个和人类相似的机器人,他们不把格列佛当回事,因为他又小又小,他每天都要在街上表演才能赚钱。格列佛受不了这种奴隶生活,所以他利用主人的疏忽逃跑了。
在格列佛所有的航海经历中,没有什么比飞往一个岛国更有趣的了。那里有许多了不起的人。有人说阳光可以从黄瓜中提取出来,但他从未成功过。另一位建筑师想从头到尾建造一座房子,他红着脸争辩说,许多昆虫都是这样建造房子的。在飞岛的另一边是女巫王国,在那里人们生来就有魔法。这些花和植物看起来很普通,但实际上蕴含着巨大的力量。
格列佛在冒险中几次差点丧命,但他仍然坚持不懈,用毅力克服了许多困难。我从阅读《格列佛游记》中学到了很多。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的名著。描述了在家庭遭变故的情况下,父亲送别远行儿子的经过。通过朴素真切的语言,表现了父亲的一片爱子之心和儿子对父亲的思念之情。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靑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当我读到这里时才知道以前和现在父母对我们有多尽责、多爱我们,父母为我们忙前跑后,像对待小孩一样不厌其烦叮嘱着,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可是傻傻的我们却一直体会不到父母的用心良苦,反而有时还会责怪他们。
早上起来,爸爸连忙披着一件薄薄的的浅色外套来到厨房,用他最快的速度来为我做早饭,因为他怕我迟到了,她煮了一碗沸气腾腾的水面,送到了我的面前,每每当我吃下的第一口时都用渴望的眼神看着问我怎么样,味道可以不?可是我每次都却说嗯,一般。其实我也想说:你煮的水面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了。可是我每次都害羞不敢说,所以爸爸的心一次次被我伤害的一次次破碎。
一次妈妈来学校接我回家时,我的注意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同学的鞋子,妈妈当时就知道了我的想法,回到家妈妈问我你想不想要你同学一样的鞋子,当时我知道那双鞋子很贵,而且我们家又缺钱,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想要,我当时只是欣赏一下,好让我长大了以为你买一双适合你的类似的鞋子给你穿。第二天是我的生日,我去学校读书后,妈妈也出去了,当我晚上回到家时妈妈递个我了一双跟同学一模一样的鞋子,我当时兴高采烈的拿回我的房间去试穿了一下,吃晚饭时,我为妈妈洗脚时发现妈妈的脚上多了一些水泡,这是我才知道妈妈为我买这双鞋子走了多久的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当我把《背影》读完时勾起了好多的回忆,回忆父母养我时是多么的不容易,为我是多么的忙前马后。我为什么还这么的不懂事?为什么不多体谅他们的用心?为什么不为他们着想?为什么不和他们聊聊天?为什么不心平气和的和他们说话?这些都是为什么呢?
父亲在我心中像一座大山一样,永远的指引我前进的方向。父亲的背影一直在我心中浮现,每次都是那样的深刻,那样的从容,没有一丝的自私,那种无私的父爱总是让我倍感亲切。
古语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我们能从优秀的读书笔记中写到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辑精选:背影读书笔记模板(8篇)”,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觉得有用请收藏。
朱自清是现代中国著名的诗人和散文大师,读朱自清《背影有感》。大多数人对朱自清的诗并不是很了解,但说起散文,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篇《背影》。
《背影》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这篇散文短小得只有千余字,为什么会给人留下这么难忘的印象,它的艺术魅力究竟何在?俄国作家高尔基回忆自己在少年时,读完福楼拜的小说《一颗单纯的心》后,曾被这个朴素的故事感动得如痴如醉,《背影》比起福楼拜那篇小说来,篇幅更短小得多,情节也更加简短,却同样也激起了读者的感情。
《背影》所以能感动读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这种回忆,最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我们不能忘记这两个动人的情景,我们不能忘记那父慈子爱的诚挚之情。
我不知道,也无法预测,将来还会有多少人会被《背影》所感动。
读了《背影》这篇课文之后,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父爱是多么的伟大。知道了父亲可以为孩子失去一切,可以为了孩子去做任何事。
背影中的爸爸为了给儿子买橘子的那一个段落让我极为感动。一个爸爸为了让儿子吃上橘子,尽管自己知道自己是一个胖子,而且翻越月台十分艰难,可他还是不需要儿子的帮助,而且坚持一个人翻过月台。最后他买到了橘子给儿子,心里才放松了下来。一个衣着虽然朴素,但是却充满爱的父亲。
天下的父亲都是这样,当然我的爸爸也不例外。有一次,我要去临海上学,由于路途遥远,所以必须要爸爸妈妈中的一个人负责送我去学校。尽管两个人都是忙中之忙,可是爸爸还是从百忙之中抽出空闲来送我。上课时要认真,不要走神啦。睡觉时不要乱踢被子了。......可见,父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父爱是伟大的,我永远也忘记不了父亲的形象,因为他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心里。
朱自清的《背影》在上学时就已在课本上读过。那时,只是延着老师的思维去揣摩父爱,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悟。
今天,在网上再看到这篇散文,已为人父的我再去读她时,在心灵深处,似乎有一种东西在撞击着自己。尤其是读到父亲买桔子的情形。其实,作为父亲,他对子女的情感不如母亲来得细腻。母亲会在生活中给予你点点滴滴的关爱,父亲则不会。有时,你甚至感觉到他的存在会让你感到压抑和威慑,会让你不自觉地想回避他。但细细想起来,自己这快四十年的人生之路,每每遇到坎坎坷坷,都有父亲在身后的努力。走过了,经历了,才体会到了父亲的爱。只是无声,那么静谧。其实,父爱有如春雨,润物无声。只有细心感受,才能领悟到那份无声的,静谧的,有时甚至会有些粗暴的爱。
用心体会吧,岁月已染白了父母的头发,他们的腰杆不再挺拔,步履不再稳健。搀扶他们一把,别让遗憾和追悔留在父母逝后的日子里。
合上了书本,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因为内容十分丰富,且大部分的文字很浅易,句子通顺,因此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的情节刻画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
文章的主要事件是父亲送“我”去火车站。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我”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我”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我”想起了父亲当时的背影。
实际上回想生活中,父亲何尝不是那样的疼爱我们,也许有时他们太过严厉,但它为我们付出的,是背后默默的心血。
其实,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是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特别的事。
在上大学以前,我一直以为朱自清的《背影》写的是作者父亲深深地爱,写的是伟大的父爱。但是,到了大学,重新学习这篇文章,却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以前,一读到描写他父亲的爬过月台时的背影,那个艰难的模样,总会感动,就总以为文章的'中心就在这里。就没有去看前面的一些叙述和描写,在这前面,作者其实太爱哭了,而他的父亲感觉好像就没哭过,可能就会想,是不是他父亲在他祖母死了,反而不伤心?是不是作者也太爱哭了点,在这篇短短的文中,就有三四处流泪的地方,也太像女生了点,文章写的太不正常了。其实,文中写儿子的流泪是写作技巧上的需要,文中写父亲不流泪,如果儿子再不流泪,那文章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了,文章就失败了。
写父亲没哭,其实也并不是他不伤心,而是他才是最痛苦的,父亲的痛苦其实是深入骨髓的,他其实是最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一个人。文中写他父亲做事无比的细腻,简直比母亲还母亲,这其实是父亲希望把儿子
多留在身边一会儿的表现,其实是父亲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表现。
父亲那笨拙、衰老的背影,其实表明父亲已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作者来关心了,在文章最后一段里,父亲信中所说的“我身体平安,为膀子疼痛烈害,举箸投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这其实表现了父亲老了,处于弱势了,作者才会被父亲弱势地位打动,从而有了这篇文章,这篇忏悔的文章。朱自清的这篇文章其实并不是单纯的父爱之作,而是一篇忏悔之作
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冲洗心灵;父爱如路,伴你走完人生。恐惧时,父爱是一块踏脚石;黑暗时,父爱是一盏照明的灯;干枯时,父爱是湾生命之水;拼搏时,父爱是精神的支柱;成功时,父爱是鼓励和警钟。父爱如大海般深沉而宽广——这,或许就是我读《背景》后对父爱深层的认识。
当岁月的风尘将皱纹刻上他的额头,将雪鬓迁上他的青丝时——我们才发现父亲——老了。在冰天雪地的日子,在面临亲人逝世,职务被撤的艰难日子里——有一个早已被岁月压弯了的背——坚强地搞起了整个家。纵然背上的责任千斤重,但这个受岁月磋砣的背却宁愿在独自抗起的同时——微笑着说:一切有我抗,放心……“这就是一个父亲的形象。变卖家中一切行当,还却了亏空。却又得借钱办丧,悼念死去的“祖母“。为抗起整个家,纵然满鬓苍白,年老体弱的父亲也仍心甘情愿地外出奔波谋事。一切只为了在外念书的儿能够吃饱穿暖——哪怕身为人父的自己忍饥挨饿。这就是一位人父——无论付出多少,也不会多说一句。尽管日子再难熬,有了父亲这座大山依靠怎样都是幸福的。
远去读书的儿又一次离开不善言辞的父。不善言辞的父只能将不舍投注到行动——蹒跚的脚步跨越出艰难的步伐头等。年老肥胖的身躯吃力地穿过铁道,气喘吁吁地问道:“老板,这橘子怎……怎么……卖?“然后便用抽搐的手数颤巍巍地递过去……,纵然心中有着千万不舍,但离别迟早会来到。不如用人父以往刻板的表情减少儿子的顾虑,然后说上一句“进去吧,到那边来信……“父亲的背景随着火车鸣笛混入人群中远去了——此时,父亲的背景应是何等地高大,大得能够顶天立地!
父爱无言,父爱无声,父爱无疆——父爱,是何等的深沉而宽广。父爱是而含蕴的语言,但它却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真谛。父爱深深地刻在了我们生命的道道年轮中并且永不磨灭。
羊有脆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父亲的内心同样是渴望爱的,所以让我们这些子女回馈的爱在父亲有限的生命里量出无限的长度。
变黄了的树叶从树枝上悄然脱落,落下,没有一点声音。清晰干涸的脉络明朗地印在叶片上,那是生命的痕迹,是从生漫过死,为了嫩绿的新叶而舍弃了生命的痕迹。脱落的枯树皮说落叶与他是同病相怜,而落叶却说自己虽然卑微,却很伟大。
我对母爱很降血糖药,熟悉她带给我温暖快乐的感受。从小到大在母爱的呵护下长大,难免会忘却了对那模糊的记忆,忘却了那种并不伟大的爱带给我曾经的那份感动与回忆。
父爱到底是什么样的?我常这样问自己,永远不能下一个清晰的结论,直到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我才深切的体会到父爱的卑微与伟大。
也许卑微与伟大是互相矛盾的一组词,可是只有用这两个词来形容,才能贴切的形容出完整的父爱。
朱自清先生笔下的父亲,平凡、真实,却处处关心儿子,为儿子考虑,但又会将自己的痛苦埋藏至心底,不愿让儿子担心。他细致入微地照顾儿子,尽管做得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体现出对儿子深深的爱。朱自清用清新淡雅的文字,用形象生动的动作、外貌描写,为我们描绘出了一个平凡卑微的父亲,但又从带着淡淡感伤的字里行间中表达着父亲对自己的爱。
父爱中的伟大来源于感动。《背影》中父亲为作者费力地买橘子,爬月台,用轻松掩饰艰难,在父亲孤独的背影中,透露是对儿子伟大无私的爱。
《背影》是最平凡、最真实的父爱的体现。它没有华丽的语言,却用最平淡无奇的文字渗出最真实的情感。
当你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生命是谁给予的,当你已经忘记了是谁用宽大的手拉起跌倒的你,轻拍掉你身上的泥土,当你已经忘记了是谁用浑厚的声音为你轻唱第一支儿歌……请闭上眼睛,用最原始的声音,去呼唤你心灵最深处的某个角落,不用担心它会不醒,因为那里装有最纯真的快乐与感动,那里有最平凡卑微但足以让你温暖和感动的爱。
父爱是山,给你不会退缩的力量;父爱是水,也会让你流下感动的泪水;父爱是亘古不变的承诺,永远在你迷茫失意时,给你最卑微的温暖与感动;父爱是永不枯竭的信念,让你在它面前,永远是个孩子。
卑微的父亲,伟大的爱。
大家是否还记得朱自清的那篇《背影》,其中有这样一段话:父亲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每次读到这儿,我的内心总是激动不已,从那父亲为儿子买橘子的小小细节中,我读到了父亲对儿子那沉甸甸的爱!
我曾在电脑中看到过一张照片,图中是一位小贩父亲在那一个冰天雪地的日子里抱着自己的孩子坐在那卖菜的车上,当时天灰蒙蒙的,天上还飘着零星的小雪花。那位父亲衣着并不厚实,黝黑而粗糙的脸,他的颧骨突起,眼窝深陷,似乎太疲倦了,他的嘴唇青紫,胡须杂乱;再看他那手中的孩子呢,里里外外裹了几层衣服,小脸胖嘟嘟的,随着父亲的一声声叫卖,他脸上那沟壑般的皱纹更加明显,在他一声声叫卖的同时,他还不忘用手为自己的孩子搓手取暖。
还记得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吗?有这样一篇新闻,一位父亲在地震中幸存活了下来,可他的儿子却不知所踪。这位父亲不顾自己的伤势,硬要扑到废墟上,用自己的手一点一点地搬开废墟上的砖块和钢筋。可是当他发现自己儿子时,儿子已无呼吸了。那位父亲原本充满希望的眼神顿时变得暗淡无光。他去找了一个箩筐,把儿子放进去,放在背上,慢慢的走着。她脸上的泪痕清晰可见,只是此时已欲哭无泪了。
不知道大家是否听过韩红的那首《天亮了》?1999年10月3日,故事就发生在贵州麻岭风景区中,正在运行的缆车忽然坠落,其他的人马上跑过去抢救,这时听见其中一个缆车中发出孩子的啼哭声,走近一看,才发现这个孩子是被他的孩子是被他的父母高高举着才幸存活下来。这对父母把生的机会全给了这个孩子,他们将手高高举着,双眼注视着孩子,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有放手。
父亲的爱是春天里的一缕阳光,和煦的照耀在我身上;父亲的爱是夏日里的一丝微风,吹散我心中的烦热;父亲的爱,是秋日里的一串串硕果,指引着我走向成功;父亲的爱,是冬日里的一把火,温暖我那颗冰冷的心。父亲的爱,无处不在,伴随我走过每个春夏秋冬。
打开台灯,静静地坐了下来,抬手轻轻地翻着从图书馆借来的《朱自清散文名篇》。集子中的第二篇,很熟悉——《背影》。初中时读这篇文章内心似乎没有什么波澜,也许已经成了一种惯性的麻木:分段、解析句子、归纳中心……每篇课文都进行如此反复地解剖。
夜,有些阴冷。零点。在心里最敏感和脆弱的褶皱处,思绪像断了线的风筝,漂在空中,遥望着家乡的方向,一种无力的思眷。最终,风停了,悠悠,荡了几圈后,慢慢地落在了陌生的环境中。此时,想起了父亲点点滴滴的好,哪怕曾经两者间的空气是如何的静得撩不起些许涟漪,可不管离得有多远,隔了有多久,心中依然无法对经历风雨而日益斑驳的面容只淡然而已。以前多的是倔劲,如果当我七岁后的环境仍未改变的话,也许我的脾气会更冲,而不光是不满时的顶嘴。每次愤闷之后又开始后悔,只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因为年幼的原因,我可以理解。慢慢长大后,才多了一份理性,逼自己客观地凭心而论。父亲没有做过过分的事,他是理性的,母亲是感性的,我的内外就如此继承了。当自己终于有一天认真地体会父亲脸上每一道岁月的刻痕的深涵与辛酸时,我是多么憎恶时间的残酷。纵使,当我们越加抓紧它时,它仍会毫不留情地试图在你身上留下它的痕迹,之后匆匆而去。
《背影》之所以让人产生共鸣,只因它的每字每句都流淌着作者自己最深刻最真切的感动,特别是文中父亲买橘子的片段,作者望着父亲蹒跚的背影,眼泪忍不住扑簌了来。那一刻,我感觉那已不是作者的父亲而已,从他父亲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父亲的影子,感受到了我曾经有过但已模糊的感动。父亲从来不会打我骂我,但会语重心长地训诫我,而我似乎总会多少有些本能地抵触。当父亲说母亲不可理喻时,我是很赞成的。可一旦到自己身上又会不由自主地犟起来,表面越是平静,内心越是反抗得支离破碎,虽然知道父亲是在纠正我错误的态度,提醒我在平时点滴中被遗忘的道理。现在终于学会了由衷地接受。慢慢地长大时,才会深刻明白,才会知道去珍握,只希望不要太迟,没有弥补机会的错失是人生中最沉重的心灵枷锁,特别是在已经意识到的情况下。
在心灵一个宁静的深夜,慢慢地再从小长大一次。真的一次深刻的清醒。
古语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经过搜索和整理,编辑为大家呈上《红与黑》读书笔记,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书笔记400字
在一篇读书笔记里,我曾经说,一部好的小说可以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离奇的巧合,却总应该有一些精彩的章节或段落,使人读来拍案叫绝。我执拗地以为这拍案叫绝,便是阅读之隐秘的乐趣所在。舍此,我实在无法想象读书,尤其是读一部小说还会有什么乐趣可言。
在阅读过程中,发现一些小小的乐趣,小小的惊喜,这是幸运的。更多的时候是,读者和作者失之交臂或者形同陌路。我想,这种情形也是无法避免的,因为读者始终是那一个,而作者是如此众多,他们又有着各不相同的风格。
难道仅仅因为他们的风格之不同,我就能说他们孰优孰劣?当然不是这样的,这情形就象我读司汤达的《红与黑》。
《红与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的第一部成熟的作品。
主人公于连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他先在维里埃尔市市长德·雷纳家当家庭教师,与德·雷纳夫人产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于连离开维里埃尔市。他通过神学院院长的介绍,去侯爵德·拉莫尔家做秘书,并与侯爵的女儿玛蒂德结婚。婚后,由于德·雷纳夫人的一封信妨碍了他飞黄腾达,于连向她开抢报复。入狱后,他才明白自己爱的人始终是德·雷纳夫人。为了自己能够进入上流社会,他竟然向自己深爱的人开枪,这样的罪行使他悔恨交加,即使被判了死刑,他也坚持不上诉。
小说分为上下两个部分,各写主人公的一段爱情经历。在上部,作者更多的是客观地叙述;在下部,作者更侧重于心理描写。
上半部,写于连和市长夫人德·雷纳夫人的恋情,那样清新自然;下半部写于连和玛蒂德的爱情,几乎象一个征服和被征服的游戏。前后两段恋情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同时也为于连入狱后的悔恨和理想的幻灭埋下伏笔。
作者客观叙述的时候是我所喜欢的,淡淡的笔触,适可而止,却也可以使人物活灵活现。他笔下的市长德·雷纳无疑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别人反对他修剪树枝,他就回答人家树阴底下好歇凉;为了虚荣心,视钱如命的他居然化一百埃据请个家庭教师;他象市侩一样和于连的父亲为于连的工资问题讨价还价;他讨厌他自己家的一片核桃林,是因为那底下种不了麦子;当他怀疑他妻子红杏出墙,为找到证据,他把自己心爱的桃花心木写字台砸坏也在所不惜。当作者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以为这本书一定会越来越精彩,那料想,这神来之笔竟如昙花一现。
作者侧重于心理描写的时候是我所不喜欢的。这时候淡淡的笔触,适可而止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段大段淋漓尽致的主人公的内心独白。大到思想感情的千变万化,小到某个人物做某事的动机,简直无所不包。我们且不论人物的内心世界的瞬息万变,非悉心研究,不能写得精确。单说这样的叙述,使读者失去了自由想象的空间这一点,也明显是个缺陷。当然,作者的写作风格总要受他那个时代风气的影响。
歌德就曾经批评司汤达笔下女人有着很浓的浪漫主义色彩。至于主人公于连,也有着明显的浪漫主义特征:他曾经幻想象自己象拿破仑一样,立下赫赫战功而出人头地;精通拉丁文,学识渊博的他也曾经幻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当上主教,过上养尊处优的日子,只是后来的事件打断了他的幻梦,使他觉醒。
他的幻灭和觉醒,其实也正是那个时代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幻灭和觉醒。
一个人的幻灭和觉醒总是痛苦的。作者敢于正视并揭露这种痛苦,即使不是振聋发聩的高声呐喊,也不会是没有价值的。因此,司汤达不愧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而《红与黑》也不愧为文学史上的经典。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梦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这一段趣味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终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我,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一直寄希望于个人拼搏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而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二十不到,在父亲的作坊里干着苦工,住着简朴的茅草屋。而他五十左右,有着全城最富丽的花园和最漂亮的妻子。他的生活就仿佛黑色的天空,毫无绚烂的色彩;而他的生活恍若红色的艳阳,饱含激情的交错。这便是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真实缩影。
纵容出身卑微,一无所有,但于连才华横溢,志向远大。由于精通拉丁文,有幸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在宁静时,他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不凡的思想可见一斑。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于连得到了市长年轻漂亮妻子的垂青。纵容于连摸索在朝不保夕的道路上,但他独一无二的精神品质却深深吸引了市长妻子德。瑞那。然而好景不长,事情败露后,于连被迫远走他乡,谋了一份秘书的差事。但同样的境遇又一次戏剧般的发生了,侯爵女儿的追求无形之中为于连的仕途画上了句号。窥探于连的人生,虽然如蜉蝣般短暂,但却如那划过天空的流星,短暂却绚烂。这个悲剧式的人物短短的一生中充满了悲剧的爱情,不能不说于连见风使舵,耍弄手段,但是也不能否认于连内心深处的善与愧疚。倘若他不是社会底层无助的于连,而是有着市长般显赫地位的于连,那他与德。瑞那太太的爱情绝对会让人倾羡。但他不是,矛盾在于连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他时而卑怯但又时而勇敢,他时而狡猾但内心深处又散发着诚实人的气质,他时而待人老练却又总是冒出许多新奇天真的想法。虽然于连只是一个19世纪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但是不能否认生活中处处都生活着于连,每个人都是矛盾的,渴望幸福却被烦恼困扰。幸福是红与黑至始至终一直在探讨的主题,于连没错,他只是想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只是想追求自己认定的幸福,想法很简单。但是付诸实践就注定不那么简单了,人被迫背离自己的意愿,染上了所有昔日鄙夷的品性:虚伪、造作、自负、自私林林总总。就像于连一样,用苍天赋予的才华来将其虚伪的手段发挥的淋漓尽致。虽然在一路攀升,但内心深处闪现最频繁的却是不安与担忧。但是当他鼓起勇气,毅然决然地决定面临自己内心深处的矛盾时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纵眼望去,很多人的幸福标准都是以社会和他人为标准,追求他人与社会的承认,这固然重要。但是自己的接纳也许更有必要。什么时候当做着卑微低贱的工作却能抬头挺胸地行走,当面对家中歪瓜裂枣的妻子却能眉开眼笑地呵护,当完成震古烁今的成就却依然能心如止水地工作时,想必幸福也就不远了。
闲余时间,我会翻看一些外国文学书籍,去感受国外文学的特点,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着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并且经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主角: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之后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之后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之后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十分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十分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齐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最终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最终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异的最有代表性的著作之一。它展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宽广图景,触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日子风情;上写皇帝辅弼、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普通大众;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层扑朔迷离的对立联系,对查理十世控制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对立、人情世态、风土风俗,作了实在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身世农人家庭但才学过人的青年。这个鹤立鸡群的青年雄心壮志,决不甘于贫贱,专心神往拿破伦年代的欢腾日子,巴望经过参军去建功立业,平步青云。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点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层控制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现已走不通了,只要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落款《红与黑》,红即标志戎行,黑即标志教会。于连最初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贵寓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层对他的轻视,找到敏捷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而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妄图以此到达兴旺的意图。他终究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一起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成婚,完成自己青云直上的美梦的时分,市长夫人出于妒忌,在听她悔过的教士的指派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露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境彻底幻灭了。在他失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峻的审判,总算被送上了断头台,然后完毕自己时间短的终身。
专心期望脱节贫贱位置报复上流社会鄙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分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分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纯熟,可以彻底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日子布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南柯一梦而诈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付所有的人,假如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间像电影里相同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常的人物,并且要让自己不管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人物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怜惜于连。
正义永久打败凶恶,于连终究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很多一些真挚少些虚伪。
拉尔神甫曾经说于连身上有种捉摸不透的东西,使于连要么飞黄腾达,要么被踩在脚下,没有中间路可走。那种东西也许就是他的叛逆,他对原不该属于自己的荣誉的追求。如果于连不能获得他觉得自己应有的荣誉,他的追求很可能受到那些拥有荣誉的贵族们的哂笑。——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追求是染指。所以,要么光荣无限的生存,要么彻底的被毁灭。
于连的一生注定是在这个轮廓里斗争,而他在做具体的事情时也是如此。他做很多事总是喜欢将自己逼到绝路。要么获得自己需要的成功,要么名誉尽毁甚至性命难保。他第二次爬进马蒂尔德的房间便是,他对自己说,爬上去,要么重新获得她的爱,要么回来自杀,没有中间路可走。永远不给自己留退路。
在于连的身上永远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不同的极端交织在一起,如同美丽的陶瓷是由陶土在火与水的交替中获得了永恒的生命,于连在司汤达的红与黑中鲜活。
结果也是极端的,不是成为一件价值连城的瓷器,拥有火红的人生,要么成为一堆毫无价值的烂泥,扔向黑暗的一角。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红与黑读后感中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可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异常是在他生命的最终,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我的本事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终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可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我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仅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红与黑读后感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忙,可是在最终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进取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红与黑读后感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红与黑读后感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对于《红与黑》名字的来历,不同的人有各自独到的认识与见解,正如一千个人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般,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而“黑”则是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说“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与之相对的“黑”是玛特尔的丧服。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执着追求幸福的热烈的心的缩影,但这颗烈日的心却不得不向“黑”一般残酷的现实和社会屈服。
之所以选择伪装者作为标题,是因为读这本书的时候便感觉在当时的那种社会中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与人之间都充满了伪装,看似融洽的关系下隐藏的是一个又一个虚伪的谎言,正如于连对市长夫人的追求,并不是出于内心的热忱与爱恋,而是一种报复,一种冒险,一种想要占有世界上与他身份地位相差甚大而又格外优秀的女人的欲望,正是这种心理,使他伪装出对市长夫人的狂恋,而成为市长夫人的秘密情人,又是为了日后飞黄腾达担任家教这一低贱职位一事被发现后以类似于为了爱情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搪塞过去的另一个伪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似乎只有伪装才能够更好的生存,当所有的人全部都披上伪装的外套,戴着虚假面具进行交谈时,那种真诚纯粹公正之人反倒显得格格不入,因此善良的本堂神甫才会不得不离职下台。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为了攀高枝不择手段的人,起初只看小说内容大纲时我也把持相同观点,但当真正进一步阅读的时候,便觉得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最终却不得不成为统治阶级牺牲品的可怜之人更为确切些。
如果只是为了活着,只是为了追求名利,那么在故事的最后,于连便不会拒绝上诉,便不会主动赴死,或许他逐梦的方式存在问题,但不可否认,于连是一个有气节的人,所以他宁愿忠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挺身赴死也绝不向他所仇视的社会卑膝求降,在我看来,他将他蜉蝣般的生命活出了星空般的灿烂。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能够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我,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我而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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