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口气把长篇小说《兄弟》(上部)读完,此作品是著名作家余华新世纪以来小说创作最重要的成果,也是他写得最长的小说。小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2年多来,已经发行近60万册,开创了我国严肃文学作品发行的一个奇迹。6年前,我读过余华的《活着》,那朴素无华的故事折射出人性的光辉。《兄弟》不仅将人性描写得更深刻,而且更加惨烈。余华用生动幽默的方式,叙述了一个时代更为复杂的情感。
前段时间我在周国平的《人文演讲录》一书中看到这样的文字:什么是人文?人文就是对人的尊重,以人为本。不尊重自己的人必然不会尊重别人,人是有思考的人,同情心是道德的基础,没有同情心,就不会有道德。按照这样的哲学观点来分析《兄弟》,我想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兄弟》(上部)讲述的是一个组合家庭,在***风暴中的悲惨经历,小说以小孩子的视角来看民族的这场劫难,书中对火热的政治运动中人们对生命的亵渎、对人格尊严的任意践踏进行了批判和反思。在泣血的文字中,我看到两个不到10岁的小孩子在政治运动的夹缝中相互帮助、相依维命的感人故事。
下面,我就《兄弟》中几个主要人物进行解读。
李光头
李光头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全篇以他为主要线索展开故事的叙述。李光头也并非光头,即使长出了野草般的头发,被人也习惯性地叫成李光头,因为他的原名是李光,只因为剃了一次光头后,人们在他的名字后面多了个头,用他的话讲,保持光头比蓄发的成本更大,光头必须半个月修理一次,而头发数月修剪一次即可。
书中开始讲他如何在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然后将偷看的屁股作为资本,到处给好色的男人讲,满足男人对美女屁股的无限幻想。当然,每讲一次,男人们要付出代价,那就是请李光头吃一碗三鲜面。从小,李光头就表现出过人的机灵,尽管他偷看时被人活捉甚至游街,可是总的来看,在物质生物匮乏的那个年代,他能以此换来65碗三鲜面可以说是扭亏为盈。
今天来看这样的事情是无比荒唐和不可理喻的,可是在那样一个性无比保守的年代,一个正处在发育中的14岁男孩子,大胆地将眼睛瞄准了白的胖的瘦的小的大的不大不小不胖不瘦的女人屁股。尽管这样的做法不对,可一个对性无比渴望、懵懵懂懂的男孩子,用这样的方法缓解性压抑是理想的选择,尽管他跨出了道德的防线。李光头的生父在他还没有出生之时,也是在厕所偷看过女人屁股,可惜生父运气没有儿子那么好,没有看到质量上乘的屁股,更为遗憾的是他不小心掉进粪坑淹死。
在新组合的家庭,继父宋凡平很疼爱李光头这个小拖油瓶,李光头过上了短暂的幸福生活。8岁时,李光头性欲勃发,偷看了父母交欢后在长板凳上磨擦下身,后来还在木头电线杆上磨擦,并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磨擦,他觉得很舒服,磨擦得红光满面。后来别人告诉他这是性欲。再后来他每逢磨擦,就呼喊着我的性欲来了。这样的描写,在读者看来荒诞甚至下流,可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真事。我们的文学,为什么就不能揭露生活的真实呢?那些对儿童进行鲜花和阳光般的描写,苍白虚假,没有生活气息。在我们的生活圈子,性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性问题,在艺术创作中更为谨慎,似乎是个禁区。大人有性的需要,小孩子难道就不可以要吗?李光头这个形象,是作家余华对人性的深入思考和大胆表达。
我得承认,解读余华的这部皇皇巨著我的能力明显不够,这不是谦虚,是真的。很多年以前坐在中文系的教室里听刘阶耳老师解读《鲜血梅花》、《现实一种》的时候,在纸页发黄的《收获》上一遍遍地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无从深入理解这位先锋文学大家。印象中余华不像其他的先锋文学作家一样致力于在话语的形式上做足了文章,而是底层生活的忠实记录者,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写实主义者。《兄弟》则不然,它也写实,但是属于放大了的写实,无论写苦难、贫穷还是暴力和欲望,余华都把它放大了,让我们透过一种被夸张了的真实去透视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时代,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和现在。
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不喜欢《兄弟》。事实上,面对这部五十万字的巨著,我很难用喜欢这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我想我能使用的只有震撼。对,是震撼,以及充塞在胸口的憋闷和压抑。我是那么地喜欢宋凡平,不仅是我,我想天下的女人都会喜欢他的,高大,英俊,幽默,乐观,诚信,善良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可是他死了,死得那么惨;我也是那么地喜欢宋钢,他跟父亲一样的高大英俊,文质彬彬,信守诺言,宁愿死也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也死了,死得依然惨烈;我也喜欢林红,美丽的花儿一样,却不以美丽骄人,深入简出,低调做人,可她不仅委身于自己曾经鄙弃并且仇恨的李光头,而且最终做了鸨儿。同样,我为饱尝屈辱的李兰庆幸,庆幸她好人有好报,可她的幸福昙花一现,接下来跟她相伴的还是恐惧和屈辱;我同情宋凡平老年丧子的老父亲,这个比贫农还贫穷的老地主,死的时候连一口薄棺都没有,一张草席裹着埋进了黄土。相反,我讨厌的李光头,自私,贪婪,不择手段,却富成了航空母舰;我同样讨厌的刘成功,见风使舵,附庸风雅,却成了所谓的刘CEO所有这些,都让我在震撼的同时胸口憋闷得不能呼吸,加上在阅读的过程中,动车追尾了,死伤那么多人;天津公交车残杀,场面血腥;云南赛锐27刀杀人被判死缓案浮出水面,让人不胜愤慨;京珠高速客车大火41人遇难;云南女履历造价三年连升四级所有这一切叠加在一起,不能不让我怀疑起自己的信仰了。作为一个在传统教育中浸泡出来的人,我一向主张多看主流,多看正面,我也宁愿相信并且不停地用文字讴歌着生活的美好,事实果真如此吗?
直面社会是一个作家的良心。闭着眼睛思考的人,是傻子。
还想记下来的一点是余华在后记中提到的窄门。他说写作往往就是窄门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他还说,无论是写作还是人生,正确的出发都是走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多长。以宏大的篇幅来叙述重大的历史,文字却极其朴素简洁,所有的注意力像激光灯一样凝聚在几个主要人物身上,故事内容几乎全部发生在一个小镇、视野很小,内涵很深、没有在人物身边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背景上浪费笔墨,这让宏大的历史变得非常个性化。美国《pop matters》2009年1月的这个评论,无疑是余华窄门理论的最好诠释。
还有一个思考不得不提。高行健的《灵山》获得诺奖以后,引来不少批评,集中起来就是说他故意投洋人所好,以暴露家丑来迎合诺奖。《兄弟》获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是不是也会招致这样的批评?余华在作家出版社2010年第2版中附了英文版、法文版和德文版评论摘要,是想要表明某种立场,还是为了说明什么?照我看,不如不要的好。是非功过,自有读者评说。
《兄弟》是一个时代的变迁史,是一个小镇的故事,是同父异母又同甘共苦的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兄弟二人爱恨交织的故事。在此之前我对“文革”这两个字的印象也仅仅是在父母的故事里,当我看完这本书“文革”二字在我的眼里心里变得触目惊心。那么远又那么近,远的是时代,近的是十一个“红袖章”对高大善良的宋凡平的折磨仿佛是我经历过一般,真实而又可怕。
不过悲中带喜的是余华的举重若轻让一切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痛变得不那么悲惨甚至是有点可爱。
李光头这个混世大魔王撅着屁股在县政府的大门口翻检垃圾时的形象惟妙惟肖,在捡到一块自己格外喜欢的外国的名牌表却又忍痛割爱的送给宋钢时的举动时那么可爱。但又仅仅只是可爱了那么几年,在后来李光头飞黄腾达的日子里对自己的嫂子林红的一举一动又那么可恶。
宋钢至死都还对这个世界对背叛自己的曾经相依为命兄弟对背叛自己的一生挚爱的妻子怀着善良和感激愧疚之情。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却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余晖是多么美丽。李光头和林红如此,我们何尝不是呢。总在追寻世俗的快乐。金钱,名利。
文中李光头看似什么都得到了,得到了曾经追寻的一切,数不尽的金钱,灯红酒绿的生活,和他年轻时朝思暮想的女人。但是当他回过头去望,才发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他最在乎的人走了,接下来陪伴他的是数不尽的钱财和无尽的空虚。
这世间的人千奇百怪,或是以周游那样靠着吹牛的本事的骗到钱财骗到女人,或是以刘作家那样凭借拍马屁混的风生水起,或是以小剪刀那样为了生计奔波,流离失所,又或是以余拔牙和王冰棍那样依仗运气安享晚年,他们都以各自的姿态生活着,也仅仅是生活着………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
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这似乎有些黑色幽默和残酷,可是,时代就是这样,社会上的一个巨大的改变必将会把社会这摊清水掀起巨浪,湖底的泥沙也会浮上来,使这水显得浑浊不堪,可在最后,这潭水又会变得清澈无比
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必由之路,而刚刚提到的疯狂,也是必由之路,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已经成为人之常情,祖国,也因为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对幸福的追求而更加强大!
可道德呢?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以前读过余华的《活着》,看了心伤至极。人在不幸的时候看一看,也就觉得幸运了。《活着》文风朴实,语言紧凑,娓娓道来如吮苦胆,汁液入口流入身体,沁进心田,久久地浸润泡脬了人类的良知,心酸和同情伴着眼泪一汩汩涌出,好一个“惨”字了得。
《兄弟》一样的惨,但不那么严肃,让人联想到“三毛流浪记”。“三毛”是一个人苦,《兄弟》是哥俩一块儿苦,共同的是一种漫画版的讽刺风格。“三毛”儿童元素多一些,《兄弟》成人色彩重一些,而且是“重口味”。
《兄弟》是余华沉寂10年之久的著作,一出生就倍受关注,可也是“两重天”境界。一方面是普通读者的万般宠爱,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浪里个浪,各有各的浪味;一方面是专业读者的失声,以及评论界的哑然,偶有发声也着实没什么高度评价,为此还在网上干仗。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余华作为资深作家,一部《活着》就足以奠基一片粉丝,以后即使随便在纸上画个圈,别人也会研究个因果律和所以然来。
《活着》讲述的是“两个时代”的变化——“文革”和“改革”,这两个时代是“冰火两重天”,权力的翻覆,认知的变革,价值的颠倒,审美的反转,好像一个漏斗倒悬瞬间重新来过;《活着》讲述的是“两个性情”的兄弟,一个憨直敦厚,一个机巧黑厚,在同一个世界里演绎了两种不同的人生。一下子又想起了《绝代双骄》的“小鱼儿”和“花无缺”。
故事的梗概,讲的是江南小镇小青年李光头厕所偷看女人被抓,而十几年前他亲爹正是因此淹死在粪坑,被一男子宋凡平捞了尸体送回。李光头妈李兰后来和丧妻的宋凡平结合,李光头和宋凡平之子宋钢成为兄弟。文革宋凡平被迫害惨死,塑造了一条硬汉好汉形象,催人泪下,令人憧憬。李兰时隔几年去世,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在两个时代动荡下,因一个女人李红激起一片涟漪,李光头奋而直追,却让宋钢接到了绣球。20年后天地一变,李光头风起云涌、富可敌国,宋钢疾病缠身、穷困潦倒,又发生了一些伦乱之事,一曲兄弟情贯穿始终、贯穿生命、贯穿人性。
一部作品诞生自有了其生命,《兄弟》倍受争议自有其道理。无论如何,他看在我眼里也自有我的景象。在我眼里,《兄弟》太污,阴毛占了半部主角,男孩居然性早熟天天蹭电线杆,人造处女膜充斥下半部,生殖器也是时常不离,粪坑也成了小说主战场,在文明世界简直岂有此理。可谁又能说吃饭的比排泄的高尚、口欲的比性欲的纯洁呢?我以为,众生平等的实现,首先是人类器官的平等。一个人连自己身上的器官都得分个三六九等的话,那看待别人自然也是以此标准。所以,一个作家说出“生殖器”有羞涩感的话,那他说“仁义礼智信”也应该是不实在的。
《兄弟》乍看太怪诞,李光头发财致富怪,宋钢为钱隆胸怪,周游忽悠卖处女膜怪,一切给人以梦呓的感觉,可这种感觉却又那么真实,就好像把报纸、电视、手机、广播等媒体的一系列离奇新闻、小广告串在一起,炖个“大烩菜”一样,看的是小说可又像现实,真真假假的加了些浅陋的想象,有时你甚至觉得他的见识还少了点,想象的还没现实的荒谬,有夸张缺真实和深刻。
《兄弟》也着实有些冗长了,构思很厚重,可觉得写得很随性,一发不可收拾,沉浸在想象里一路狂奔,千绕百回万变不离其宗,缺乏了精悍的冲击力,就好像“祥林嫂说惨”,初体验还感人肺腑,后来居然有些麻木了,有点“惨”的2.0版本更新的意思,只是时间有些长。
不知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牧犬兄弟读书笔记6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牧犬兄弟读书笔记600字(1)
牧铃的动物小说在作家和少年儿童之间搭建起关于生命、生存、自然等的对话平台,为少年儿童提供了更多的关于力量、意志、精神,关于野性、磨炼、挫折等的思考。阅读并领悟牧铃动物小说所独具的这种深刻内涵,对成长中的少年儿童桌说不失为一种精神补钙。
黑头和灰灰是一对双胞胎兄弟。由于出生以后不同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黑头和小狗白娃是一对好朋友。分分合合兄弟情,生生死死朋友谊,一切都让我感动不已。
灰灰小时候被中学生林达放到了一个古陷阱里,为的是让它成为一个超级猎犬。灰灰在古陷阱里茹毛饮血,渐渐变得凶残勇猛。灰灰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了替被野狼咬死的母亲报仇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它又是不幸的,正是因为这个机会,让它没落成狼非狼狗非狗的山谷灰魔。即使这样,在林达被狼群围攻的紧急时刻,仍然不顾生命安危奋不顾身地冲上去,迅速转变成牧犬的角色。
我不赞成林达这样的做法,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对人忠诚友好。我们也要友好地对待他们。
再比如黑头进城以后处处遭人暗算。而当暗算它的人面临生命危险时,黑头竟然毫不犹豫地进行了救助。狗是如此对待人的,而人呢,总是有人为了自己利益残害狗。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狗贩子,用残忍的手段将狗抓住,然后杀害卖肉。我的姥姥曾经养过一只大狼狗,不行就遇上了狗贩子,下场很惨。
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灰灰和黑头的命运悲喜交加,让人一读起来就无法放下,透过一连串故事,我看到了牧犬同胞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事迹。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
牧犬兄弟读书笔记600字(2)
暑假期间 ,我读了《兄弟情仇》这本小说。牧犬兄弟黑头和灰灰为了给独战野狼英勇牺牲的牧犬黑云报仇,牧工的儿子林达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了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传说中的驯獒法训出一只超级猛犬,不料,灰灰却堕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这就说明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
兄弟之间本不应该成为仇敌的,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使这对原本亲密无间的同胞兄弟反目成仇、颠沛流离。不过他们两个也有过齐心合力的时候,就是灰灰和黑头合力斗豹。兄弟俩斗豹成功后,两条狗又打成了一团,原来灰灰是想独吞黑花272呀!可是黑头却拼死保护黑花272,因为黑花272任由它吃奶,但它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善良得有些腼腆的兄长灰灰很快就甘拜下风了,可黑头越杀越勇。灰灰看阵势不妙,落荒而逃
也许牧犬根本不知道兄弟之间的情与恨,亲兄弟间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争风打斗。灰灰成了牧场公害后,经常来骚扰牧场里的家畜,黑头是牧场里不折不扣的牧犬,见到外来侵略者当然会奋不顾身地保卫家畜。于是,兄弟之间的较量又一次拉开了帷幕
后来,灰灰和黑头又迎战野狼。这次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替黑云报仇。以大获全胜的成绩告终。最后,灰灰和黑头不再是兄弟间的仇敌,它们重归于好,开始了新一轮的牧猎生涯。我被这对兄弟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灰灰和黑头这两条忠实的牧犬留下的是无尽的情感与意志。
牧犬兄弟读书笔记600字(3)
读了牧铃的《牧犬三部曲》,我更加喜欢狗了。比如说主人公之一黑头吧,它对牧场主人的忠诚让我佩服,它和白娃之间动人的故事让我热泪盈眶。更了不起的是,黑头对人类的友好和宽容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黑头和灰灰是一对双胞胎兄弟。由于出生以后不同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黑头和小狗白娃是一对好朋友。分分合合兄弟情,生生死死朋友谊,一切都让我感动不已。
灰灰小时候被中学生林达放到了一个古陷阱里,为的是让它成为一个超级猎犬。灰灰在古陷阱里茹毛饮血,渐渐变得凶残勇猛。灰灰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了替被野狼咬死的母亲报仇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它又是不幸的,正是因为这个机会,让它没落成狼非狼狗非狗的山谷灰魔。即使这样,在林达被狼群围攻的紧急时刻,仍然不顾生命安危奋不顾身地冲上去,迅速转变成牧犬的角色。
我不赞成林达这样的做法,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对人忠诚友好。我们也要友好地对待他们。
再比如黑头进城以后处处遭人暗算。而当暗算它的人面临生命危险时,黑头竟然毫不犹豫地进行了救助。狗是如此对待人的,而人呢,总是有人为了自己利益残害狗。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狗贩子,用残忍的手段将狗抓住,然后杀害卖肉。我的姥姥曾经养过一只大狼狗,不行就遇上了狗贩子,下场很惨。
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灰灰和黑头的命运悲喜交加,让人一读起来就无法放下,透过一连串故事,我看到了牧犬同胞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事迹。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
栏目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有用的信息:兄弟读书笔记,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此时将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写成读后感不失为一种好选择,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人物都是矛盾的,不像《三国》中扁平单一的人物刻画。李光头偷看女人屁股,身为男人,这个镇子上有多少没有这么干过呢?只不过想想出出风头,向大家展示自己的优越感。人人都想知道林红的屁股是什么样子的,便绞尽脑汁套出李光头的话,可他聪明就聪明在懂得利用这个大好时机,敲竹杠,一碗三鲜面,谁敢说不止这个价钱呢?他懂得赚钱的法子,敢作敢为,欠了钱照样还,甚至还有利息。
仔细想想,我们痛恨他这个人物吗?相反,宋钢为了大男子主义,撑起这个家,不向李光头低头,虽然是妻子林红硬逼着他和光头绝交,光头不记仇啊。以至于后来和周游晃荡,做起了骗人的勾当,隆胸,漂泊,最后回家,死在了火车之下,断成了几截。宋钢不肯向光头要工作也情有可原,尴尬,愧疚交织。
林红前期后期的鲜明对比。没有屈服在厂长的欺辱下,反倒投了光头的怀抱,也着实可笑。年轻时的骄傲,到了中年化成了无物,对光头的不屑一顾,和后来沉沦在性的世界里。书中有一段是对宋钢和李光头性能力的比较,出自林红的脑袋。不过是解雇了厂长,有了钱,又有了身份,李光头从前邋遢落魄的样子,在她的心里,瞬间高大了起来。谁不是矛盾的人?李光头对于林红的执着源自当初被宋钢抢走的愤恨和不满,到了最后,仍想着拥有她,是欲望,也是属于年轻时的那一份不甘心。
一旦去描写所想体现的感情,反倒失去了本来的韵味。现实总比小说可笑,荒唐,无聊。
《兄弟》读后感500字!
作为一部知名度很高的作品,内容上的深刻自不必言,除此之外,这部小说给我的一个最大感受是在内容前面的画面感,一幅在油画布上被轻风撒满了五颜六色颜料的作品,点睛之处被描画的夺人耳目,心为之所动。
人生无常,更多时候的我们只是身不由已。但是如果这是自由的那还是幸运的。然而时代经常把我们扔进浪潮,甩进漩涡,就像莫言一本小说的名字,折腾的你《生死疲劳》。我们会感叹,老天为什么一定要让我活这么一遭呢?
小说背景是三十年前那特殊的十年,有人说这段人民的苦难岁月对于艺术家来说是宝贵的经历,因为它可以让你看到人性中最本质、隐藏最深的那些东西。而小说后半部分把人们带入了改革开放,作者用犀利的视角,怪诞地呈现了一切奔钱看的这后几十年,而社会发展的结果,不得不让现在身处其中的我们思考,这是不是另一块灾难。正如小说的结尾,李光头最终没有和宋刚这两兄弟,最终也没有重归于好,人性在这里毁灭,欲望的判决不知道才能到来。
我们的社会为什么就没有给“善”,给“纯良”,给“勤劳”一个生存的空间、一点可以抬起头走路的尊严呢?偏偏要逼着宋刚去下海,去走向致富的苦难道路呢?
自古以来,飞翔一直是人们的梦想,不少人为此而牺牲。但这个梦想终究被一对兄弟实现了,他们就是飞机创始人——莱特兄弟。
莱特兄弟从小就爱好发明,做一些小发明。有一次,他们做了一个有灯的风筝,在晚上偷放,居民恐惧万分,以为是鬼火。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自食其力,自己制造出了自行车,还受到了热销,自己制造打印机,办了一家报社。他们越做越来劲,对飞机的制造更是情有独钟。终于在19xx年12月17日,第一架载人飞机“飞机一号”试飞成功。但一件又一件飞机遇难的事触动着莱特兄弟的心:飞行技师皮尔机毁人亡,重机枪发明人马克沁试飞失败,航空学家兰利连飞机带人摔入水中……航空事业连连受挫,这使大多数人认为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的飞行完全不可能,但莱特兄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努力奋斗,曾做了200多个机翼,进行了上千次试验。莱特兄弟的亲妹妹凯瑟琳莱特,是莱特兄弟的支柱,自从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凯瑟琳莱特就承担了一切家务,除了要照顾父亲,还要帮哥哥们看管自行车厂和报社。有一次,奥维尔试飞失败,凯瑟琳莱特在医院照顾了奥维尔一个月……莱特兄弟把一生的精力投入了飞行事业,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莱特兄弟之所以有这样的成功,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他们花费了常人上百倍的努力。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就说我吧,今年我暑假里才去考上海钢琴7级。7月份我在家里练得不认真,本来我学得时间就没其他同学学得时间长,再加上不用功,就弹得最差劲。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的惰性,于是,接下来的8月份,我每天坚持练4个小时的钢琴,手指经常练到发麻才停止,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我才通过了上海钢琴7级考试。
莱特兄弟说过“鸟中最会说话的是鹦鹉,而鹦鹉永远是飞不高的”,我们要像莱特兄弟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坚持不懈做一件事情,从中总结经验,最终才会取得成功。
寒假中,我看了一本战争题材的书《兄弟连》。它主要描写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一个功勋卓着的轻步兵连及其指战员的个性和在战争中的所作所为。
这本书的主角,是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轻步兵连101空降师506团E连。E连由140人组成,其中,有严厉而公正、吹毛求疵的上尉索贝尔,有大文豪中士韦伯斯特,有报仇心切的中士瓜奈若,还有足智多谋的中尉斯皮尔斯,等等。他们从1942年走到一起,1945年解散,虽然只有3年,但他们建立起根深蒂固的友谊。战争前,经过艰苦的训练,E连的每一个战士都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但在战场上,总是因为被打中屁股而受伤。二战血腥的战场上,他们一齐冲上去,战争结束时,却与48名兄弟永别。坚强和艰苦的训练,使他们经历了战火的考验,活了下来,他们可以自豪地说:我是一个兵!。
做为一个乳臭未干、初出茅庐的小学生,我们要像E连的战士一样,做事要坚强、有毅力,永不放弃!我要努力向明天出发,努力爬上人生的山顶!掉下来,没关系,继续往上爬,光明就在前面,总有一天我会成功!
努力向前冲吧!
孩子初看《牧犬三部曲——兄弟情仇》,就被主人公灰灰和黑头所感染,这次,又找到了这本续集。她很快就读完了,而且非常满意。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常。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真不愧是牧犬三部曲,真不愧是继《艰难的归程》与《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关于牧犬的书。
一本让所有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爱不释手的好书。
宋佳睿 青岛市黄岛区珠江路小学
《乌鸦兄弟》是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读起来简直是爱不释手。
这本书和《拉?封丹寓言》一样,都是寓言书籍。书中有许多有趣的并且蕴含着人生道理的故事,这能给我们好多的启迪。例如"拳师和西瓜皮"的故事告诉我们:任何细微的疏忽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所向无敌的拳师之所以能败在一块西瓜皮手中,就是因为高傲的态度造成了他走路时总是大摇大摆、目空一切,结果踩在一块不起眼的西瓜皮上,滑到以后的他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这对拳师来说是个惨痛的教训,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有多么强大,在生活中也应该严谨认真,不要忘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带给我们的警示。
"金和铁"的故事则讲述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人首先应该拥有像金子一样高尚的品德,在面对别人无端的嘲讽和挖苦时没有必要急于辩解。因为时间才是最公正的裁判—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另外,我还懂得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能学习"两根木柴"中那根湿烂的木柴,只会"咝咝"地冒烟。生命假若不能像那根干燥的木柴那样释放出自己的正能量,那我们的人生还有什么价值呢?
在这么多有趣而又值得深思的小寓言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猴子种豆"这个故事了。一只可爱的小猴子看到农民伯伯"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的情形以后,它也有模有样的学起了种豆子。可是小猴子又太急于求成了,豆子种上之后,它每天都要把种子挖出来看看发芽了没有,结果它的种子始终没有发芽。这个故事和揠苗助长的故事讲述了相同的道理:我们要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切忌只为了追求一个理想的结果而急于求成。同时,它也告诫我们只有在平时的生活中不断地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累丰富的经验教训才能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这本书中,作者将许多人生的大道理都蕴藏在了一个个浅显易懂而又生动有趣的故事中,我非常喜欢它。所以,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的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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