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山庄》这本名著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我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呼啸山庄》读后感500以上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一
《呼啸山庄》,当我一听到这个名字时,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眼前也浮现了这样一个场景:在一个完全与世隔离的世外桃源,一个聚集弃的人们梦想的美丽仙境,一个远离人间世俗与丑恶的纯洁土地上,那里有一个美丽的庄园,有一座别致的房子,里面有一个温馨的家庭。春天柳絮飘飞,百花齐香气溢人,沐浴在暖暖的阳光里,或漫步、或驻足、抑或躺在青草地上;冬天,皑皑白雪,梅相竞放,千里冰封,在这纯洁的世界里,或打雪仗、或堆雪人儿
可是,当我看到书中的呼啸山庄时,我的感觉真是难以述说,我不能想像在这么一个人间仙境里,却坐落着一个如此恐怖的山庄,一个如此恐怖的,一个如此丑恶的灵魂
希斯克利夫,本书的主角,一路看着这个人的生活历程,我真的是哑口无言了,主角居然是一个如此恶毒、变态、穷胸恶极的魔鬼,他让人感到恶心,他甚至连被人唾骂的资格都没有。如果说他变成这样,完全是因为对凯瑟琳的爱,那他的爱太恐怖,也太荒谬。为了报复,他愚昧了哈尔顿,他气死了埃德加,他摧残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还不断的折磨身边的无辜人
是的,他的出身是卑贱的,可是他的灵魂更是肮脏,而《悲惨世界》的男主角,岁地位卑微,甚至曾经是苦役犯,可是他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他是那么的饿让人敬佩。呼啸山庄里因为有他,所有的人都或在悲惨世界里,而在那个悲惨世界里,却因为有他而变的幸福快乐,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忘记这些丑恶的事迹吧!真正留在我心中的是那一幅凄美感人的画面,那幅似曾相识的画面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二
有的人将这称为悲剧,并将这一悲剧看作是卡瑟琳自私虚荣本性的自作自受,有的人怪罪希斯克列夫复仇心太重,而可怜林敦一家的遭际。
不错的,卡瑟琳违背真我的过错是这场悲剧的直接原因,而希斯克列夫过切的不理智的爱是那粒罪恶的火星。埃德加的一生都在奉献中度过,为所爱的妹妹、卡瑟琳、女儿无私地奉献自己全部的爱与体贴。
正是这样一个基督徒,在临死前获得了永生,他像一个地狱里的天使,守护着画眉田庄,守护着他最爱的女儿卡茜。他不知道自己的妻子的真爱是那个不英俊的邻居希斯么?当然不会,但他确确实实是爱着卡瑟琳的,他的无私光芒使这个家在他生前圣洁无暇。但是若说画眉田庄是亲情的天堂,那么呼啸山庄便是真爱的神域。人性没有真正的丑恶与绝对的美好,作为平凡人的我们的性格培养,更多的来自于或黑暗或大同的社会的熏陶,这点上不仅异域异情,而且是每个时代,每个人都是该去适应,去思考的,而之后我会有所分说。
全书以希斯克列夫的人性复苏后自杀殉情,并与卡瑟琳的孤魂漫步田野为结局并达到高潮。人性在此升华,他死时露出的阴险笑容诠释了爱的自私。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没有愿意分享自己的真爱的人,但是是否自私的爱就意味着占有?不然,因为那就不是自私了,而是不理智,一个理智的爱一定是愿守护挚爱一生平安无事,哪怕自己痛苦一生。而这点上作者艾米利勃朗特,似乎也不大懂吧。当爱不能凝固成占有,那就让它蒸发为来自心底的祝福,何苦冷酷?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三
在我的记忆里,什么都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孤独和被抛弃,以及在别人的眼下生活。
《呼啸山庄》这部书主要写的是一个被抛弃的孤儿希刺克厉夫,在他的养父去世以后,受到了虐待。在她的家庭里面只能够做一个马夫,时时刻刻受到辛德雷的鞭打。在这段时间里,他和凯瑟琳在一起玩耍,渐渐的产生了爱情。可是在后来的凯瑟琳开始改变了主意,其实她是爱刺克厉夫,在内心深处也是这样。她们曾经在一起在一个小山岗上许下了一起在一起的誓言,别且说他是东方皇帝的儿子,是西方女皇的孩子,有着这样的理想。
一次的暴风雨的晚上,她开始说了对他的怨勿,以及不喜欢他,一气之下在雨中骑着一匹快马跑了,但是他没有听到后来的话,以为她真的不爱他。就这样一走了之,杳无音信。她家给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甚至不了解的男人。虽然是富丽堂皇,可是他生活的并不幸福。后来的一天他出现在这个山庄里,并且很富有,把整个山庄都买了下来。于是去找了她,又一次在失望之余不断的产生了怨恨。
作为一个被别人看不起,曾经当奴隶用的人,今天翻身之后就会对过去的一切不平,开始抱负。她并不喜欢埃德加的妹妹,却用这种方式加以抱负。后来她在病重中去世,在爱情的面前,没有谁对谁错,爱过了才真的知道色和你们是爱,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生活,即使她或者他对对方再好,也找不到一种感觉。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四
人性的光与影在这个小小山庄与田庄之间一览无余。
题记
天色已然昏暗,夕阳的余辉在阴霾的贪婪吮吸下留给大地的只有无尽的黑暗。合上书本,心里或说沉痛亦或是欣慰,这本世界名著带给我久久的思考
主人公希斯克列夫,这个童年饱经坎坷、出身贫贱的孩子,上帝似乎在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所谓造物弄人。他因受拐卖幼时被迫脱离父母的温怀,但他幸而得到欧肖一家的收养,并成为了老欧肖眼里的宠儿;他因出身贫贱而遭到亨德莱欧肖、仆人约瑟夫的无尽凌辱与打骂,但正因为其倔强不屈忍辱负重的性格,使美丽动人的卡瑟琳欧肖与他相爱,这两个反抗世俗的玩伴怀着一种真挚而热烈的情感,相依相偕,似乎一切都那么美好;当他沉浸在幸福与快乐的生活中时,门第、学识与财富成了卡瑟琳虚荣自傲的心中一枚可憎而不可弃的污点,在全家、在世俗的谄媚下,她抛弃了真我,不仅答应埃德加林敦的求婚,而且用一句:嫁给他真是太丢人了!的话深深刺痛了希斯不成熟而又极其自傲的心灵。他离家三年,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发家致富。日夜的思念,心灵的呼唤,他最终还是回到一别三载的山庄,也许这对处于幸福家庭而没有真爱的卡瑟琳是一种心灵的复苏,可也许这是使这个平和家庭支离破碎的原因,他向林顿一家实施了残酷无情的报复。他自己认为这是对卡瑟琳的解脱,因为他在卡瑟琳生时没有对绅士埃德加发起进攻。但他最终使卡瑟琳因左右为难而死。尽管她在生命的最后一秒得到了希斯的怀抱,嘴角带着那迷人的微笑。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五
说道本书,更多的是现实主义的批判,对社会间不关心,不联系的自私的埋怨,结尾充斥着浪漫主义色彩,孤魂相伴,留恋人间的美好结局视角独特,这是欧美风格的全面彰显,因地广人稀与规整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亲情、爱情至上的亲情社会,与人口繁密的中国人情社会大相径庭,是两个极端。
这与艾米利本人深沉忧郁性格相结合,诞生了这部震撼千古的巨作,与其姊夏洛蒂的《简爱》相反,不以爱写爱,而是以恨写爱,更多的,更真实地展现人性,因此这部书在浪漫风过后即作者死后近百年,才引起万众的崇拜,其浪漫结尾绝不亚于中国的比翼双飞,但这也触动了教会与信仰的原则,超凡脱俗的风格使其不能在当时为愚昧的世人所接受。
不过我个人认为这部书并不是完美的,可能是我心智不够成熟吧。我觉得全书的情感过分拘泥与山庄田庄之间,没有开阔的意境,因而有抱怨的意味世界太小了。这也许是女性作者先天的缺陷吧,不过她姐姐就做得很好。
全书的价值观、爱情观露出深切的凡人的欲望真爱,而不是传奇般伟大的爱情,它可以打动每一个人,却无法给人以境界的提升,《飘》在这一点上却登峰造极。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本好书,什么叫好书?就是看完以后能学到很多的东西,并且常读常新。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人性,也进一步使我了解了当时英国社会情景,而更多的,它警示我三思而后行,要尊重恒存心底的神圣的自我,做个理智的人。
我仿佛看见,山口呼啸疾驰的风中,两只画眉鸟在枝头嬉戏向啄。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六
对于英美名著小说是我自己很喜欢的小说,首先因为我自己对名著很感兴趣,另外,我也很想了解更加多英美文化。基本上之前看过的每一部小说我都很认真去看,而且都有自己的感悟,无论是名著本身的还是外延的知识,我都收获颇丰。其中《呼啸山庄》是我感受较深的一部著作,下面我在对这部小说稍作剖析。
记得高中的时候一直就想看《呼啸山庄》,但是很多人都说很晦涩难懂,最后一直到现在才看了。看了一遍之后的确有很多不明之处,但再一次细细阅读之后,作品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终于明白经典之所以经久不衰的原因。
作为一部英国古典文学作品,我一开始以为《呼啸山庄》和以往我看过的十九世纪女作家的作品一样,都是描写上流社会高雅的爱情,影片会出现那些熟悉的聚会,雍容高雅的女人。但是,和我预期相反,我却看到同时代英国社会的压迫和阴冷,人性的欲望以及不择手段报复的丑恶面。可能也正因为这些原因,同时代的英国人反而无法接受这样一部作品,因为这里面包含的东西很多都与当时的社会相悖,直到后来人们才逐渐发现《呼啸山庄》的闪光点与研究价值。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纪30年代的小说家,当时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斗争成了社会的主要矛盾。工人的灾难促进了工会的形成,也导致了工人运动走向高潮。社会矛盾的呼声反映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而且影片中也表现了对平民百姓的极大同情。
《呼啸山庄》主要讲述了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刻骨铭心的爱恋,也正是这种至高无上的爱却孕育了如影随形的狠,一切由爱出发,期间是希斯克利夫对剥夺自己爱与被爱的权利的林顿和恩萧两家的报复,以希斯克利夫死在当年关闭他和凯瑟琳的房间,继续寻找凯瑟琳的爱终止。而且影片中很多细节之处都反映了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融为一体、跨越生死,真正的伟大爱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七
怎么说呢,好像最近看书都没有激情了。
我只能这样评价对《呼啸山庄》的读后感。
作为一部被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及创作家毛姆评为世界文学十部最佳小说之一的作品,我不能因为自己的愚钝而给它抹上一丝阴暗。
哪怕我根本没有这个本事。
希刺克厉夫从出生到死亡都是一个不幸的人。
哪怕他从头到尾一直是凯瑟琳恩萧爱情的拥有者。
更不用说,这种爱情是他陷入更痛苦深渊的原因。
老恩萧把他带回呼啸山庄,也许本来就是一个错误。
既然老恩萧不能给予他除了物质上的更健康的生活环境。
在恩萧夫人的冷眼旁观下,恩萧兄妹的冷嘲热讽甚至拳打脚踢足以将一个小孩的自尊击溃。
而希刺克厉夫毕竟当时还是小孩,不懂得生存之道。
以为有老恩萧的宠爱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以此要挟辛德雷恩萧,从而得到自己想要换的小马。
然而,靠山并不是屹立不倒的。
老恩萧去世之后,希茨克厉夫又能以什么为生活的保障呢?
从呼啸山庄的三霸主之一沦为仆人,是无可避免的。
偏偏与凯瑟琳恩萧产生了爱情!
甜蜜又苦涩的爱情!
在身份悬殊的拦路虎面前,凯瑟琳选择了曲线留爱。
面对林惇的求婚,她答应了。
她以为可以利用林惇提高希茨克厉夫的地位。
偏偏林惇也是看不起他的,甚至只愿意在厨房接待他。
凯瑟琳可谓是作茧自缚,将两人的爱情梦亲手打碎。
希茨克厉夫对临死前的凯瑟琳悲愤的责备是有道理的。
他说,你为什么欺骗自己的心呢你害死了你自己悲惨、耻辱和死亡,以及上帝或撒旦所能给的一切打击和痛苦都不能分开我们,而你,却出于自己的心意,这样做了。
而接下来的话,为希茨克厉夫以后疯狂的报复行为作了解释。
我爱害了我的人可是害了你的人呢?我又怎么能够爱他?
其实一直很迷惑希茨克厉夫与耐莉的关系。
有时候很和谐,有时候很冷漠,有时候很僵硬,甚至对立。
或许,有点类似于伴君如伴虎的意思。
而希茨克厉夫,毫无疑问,无愧于这句话。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八
《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勃朗特写的一本世界名著,自然会有各种不同的评论。而我个人认为它想表达的是爱大于恨。
《呼啸山庄》所叙述的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叫希斯克利夫。他爱上了恩肖先生的女儿凯瑟琳。他们两个亲密无间、青梅竹马。但后来,凯瑟琳因受外界影响,嫁给了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了疯狂的报复。复仇计划得逞了,但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
可是为什么这样一个故事会引起人们的震撼呢?
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荒原,故事中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本性: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至于书中希斯克利夫的复仇行为,就显得更阴森恐怖了。可是,是谁剥夺了他的爱?是谁扭曲了他的人性?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世俗等级观念到处横行,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强烈的压制,人性被残酷地扭曲。正因如此,具有强烈反叛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通过作品中的主人公,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起而抗争,把自己的正义、自己的激情、自己的愤怒都融入了这部作品之中。
更何况,希斯克利夫的爱毕竟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而是在茫茫荒原上不吃不喝,最终死去。这样一个饱受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对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真是一生追求,死而无悔。尽管复仇手段显得残忍,但读来还是让人感到苍凉和悲壮。
艾米莉这样呕心沥血地写出这部环环相连,丝丝入扣的小说,为的只是让读者们懂得爱大于恨。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九
我们都曾经想过一个这样的地方: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一个没有烦忧的世外桃源,在山峦起伏的英格兰北部,就有这样一个地方,它叫呼啸山庄,它虽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庄,却发生了许多不平凡的事情。
它的主人叫希斯克利夫,是老恩萧收养的一个孤儿,他与老恩萧的女儿凯瑟琳相爱,但老恩萧的儿子辛德雷不同意希斯克利夫,折磨着他,凯瑟琳为了帮助希斯克利夫摆脱困境,嫁给了林顿,希斯克利夫得知后,毅然出走,在他乡发了财,回到家,被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视作英雄。
凯瑟琳嫁给林顿后,看清了林顿的伪善面目,悔恨至极,生下凯蒂后去世了,伊莎贝拉趁此时机出逃,不久生下了林顿?希斯克利夫。辛德雷半年后醉死了,而他的幼儿哈里顿落入了希斯克利夫之手,与凯蒂相爱。这让希斯克利夫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便不忍心再报复,发出了复仇似的狂笑,死在了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
看完这个故事,主人公们对爱与幸福的追求让我感动了,多么伟大的爱情呀,他们为了爱情,甚至放弃了一切,希斯克利夫为了爱,放弃了自己的复仇,离开了尘世。
我们的生活十分幸福,几乎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霸王,但是,我们也要学会感恩对我们有过关爱的人。否则,这个人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这个世界,我们需要的是爱与感恩,我们要爱和感恩所有帮助我们的人,像歌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十
这样爱和恨的小说已经让自己盲目了,我不理解希思克利夫为什么会有复仇的心理?人就是这样一个怪物吧?明明知道自己爱了,却还是那样的顽固。
艾米莉勃朗特这位伟大的作家仅仅活了三十年,可她的《呼啸山庄》却留给了后人,我们不得不惊叹这样一个没有婚姻的人却把爱情淋漓尽至的表达出来,这样的才女恐怕惟独她一人吧?!从而,奠定了她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并且她与《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她们的妹妹《爱格尼斯格雷》的作者安勃朗特号称勃朗特三姊妹,在英国十九世纪文坛上焕发异彩。
小说从一位与故事几乎不相干的客人洛克乌德先生拜访画眉田庄与呼啸山庄开始,通过女管家丁恩太太之口重现凯瑟琳恩萧与希思克利夫的爱情,让我们难以相信这样的爱,却还要这样的报复。难道真的是爱到了极限就是恨了吗?或许这样的事实是真的吧。我听过这样的话如果两个人爱得轰轰烈烈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那就是没有相爱过,但是我一个旁观者想笑,难道真的让曾经相爱的彼此成为永远的最了解彼此的陌生人吗?当然我没有爱过,这样的观点也不好下什么定义?我能做的就是多读几本书,多写点读后感,让自己的精神生活更加的丰富而已。
从书中我们可以看见男主人公是如何由爱变成恨的,但是我们看到他最后还依然的爱着自己的心上人。在心上人死了之后,不吃饭,最终饿死自己的结局;难道我们真的还怨恨他吗?如果不是那个金钱与地位的社会,他们还会经历这么多吗?或许很多人还认为男主人公是残忍的,他的复仇真的那么让人难以理解吗?
其实我看完这本书,觉得矛盾很多。就象自己真的是个婴儿一样,什么也不知道。譬如,男主人公为什么要向女主人公的女儿复仇呢?为什么要娶自己不喜欢的人呢?为什么要把自己变得那样的丑恶呢?难道说他已经妒忌一切吗?黑夜里在旷野上,山岩底下散步我们看到了什么?是他们的坟墓还是他们的灵魂?或许更多吧?
突然想知道什么是爱?如果爱的代价是这样的残酷,我们还该选择吗?书,只是一个时代的背景,只是一个故事的开始与结尾,只是一个人生的一个小片段而更多的我们应该去沉思
读书,是我们获取智慧的重要途径,书籍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可以促进人的思维进步。高中学生适当地读一读课外名著,反而对自己有好处,人,只有多思考,才不会被困惑止住脚步,才会有自己独特的想法。那么,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范文:呼啸山庄读后感(135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暂时的离开,选择报复,选择地狱。三年过去,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他,狠狠地报复。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这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这是一次魔鬼的复仇,这是一场跨越生死的激情,这是一段无法获得宽恕的人生。
------写在前面的话
这是第二次读〈呼啸山庄〉了。第一次读它,还是上小学的时候。读的是精简本的,再加上那个时候还小,对于人生的领悟,对于爱恨的体会都太少。自然而然的,它在那个时候就仅仅是一个有关复仇的故事。这次再读,有了很不一样的感受,除了恨,除了复仇,流淌在其中的还有爱,还有感恩,并且,最终是爱战胜了仇恨,人性得到了复苏。
虽然处于同一历史时期,也都以贵族气派十族的庄园为背景,《呼啸山庄》却与我前一本所读的《傲慢与偏见》反映了截然不同的层面。读完它,给人留下印象的,不是俊男靓女的谈情说爱,不是庄园贵族高尚的生活情趣,没有弥漫着浪漫温馨的阳光,草坪,阳伞和咖啡,更没有淑女绅士理应遵循的爱情原则。相反的,它在人们的脑海中留下的,是狂风肆虐下的荒凉的原野,是遭受压迫,虐待,背叛而生出的极端的仇恨,更是那源于生命,超越生死的爱恋。
在老主人欧肖的特别关爱下,在新主人辛德雷的欺负虐待下,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他们在童年生活中朝夕相处,共同对抗辛德雷的暴虐,一起咒骂约瑟夫的迂腐,他们,就是在这种畸形的环境中,产生了特殊的感情,刻骨铭心的爱恋。正如凯瑟琳所言---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厉夫的悲痛,而且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并且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思想的中心。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像是它的一部分。我对林敦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我完全晓得,在冬天改变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改变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恰似下面的恒久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却是必需的。耐莉,我就是希刺克厉夫!他永远永远地在我心里然而,这位有着尊贵身份的小姐,却因为她的爱人的低贱的身份会使她不堪,因为贪恋林敦英俊的容貌,尊贵富有的家庭,高雅的仪态,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选择了跟林敦结合。并且,我们的女主人公还愚蠢的认为她可以利用自己丈夫的钱财是自己所爱的希斯克利夫摆脱自己哥哥的虐待,帮助他摆脱困境。多么愚蠢跟无知啊!她的背叛引起了希斯克利夫的极端仇恨,他逃离了山庄,并且立志要报复。至此,希斯克利夫完成了从人到魔鬼的蜕变。是什么让他成为了魔鬼?是爱,是他对凯瑟琳发自灵魂的爱,这爱是深刻的,不容背叛的。于是当凯瑟琳背叛了他们的爱,逃避了他们的爱,他就由极端的爱产生出了极端的恨,是那极端的爱带来的极端的恨把克厉夫从人折磨成了鬼。当他再次回到山庄是对凯瑟琳说的:我只是为了你才奋斗的揭示了他内心的苦痛挣扎,他内心的爱恨交织。
啊,卡茜,啊,我的命!我怎能受得了哇!
如果我做错了,我会因此而死,你也离开过我,但我宽恕了你,你也宽恕我吧!
这是难以办到的,但我饶恕你对我做的事。我可以爱害了我的人,可是害了你的人,我又怎么能够饶恕他呢?
这是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最后的见面时,在凯瑟琳弥留时的对话。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个人是多么的相爱。这种爱融入彼此的灵魂,超越于天地。然而,凯瑟琳却死于这种极端的爱,和背叛这份爱带来的极端的恨。
愿她在苦痛中醒来!他带着可怕的激动喊着,跺着脚,由于一阵无法控制的激情发作而呻吟起来。
凯瑟琳恩萧,只要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愿你也不得安息!你说我害了你那么,缠着我吧!被害的人是缠着他的凶手的。我相信我知道鬼魂是在人世间漫游的。那就永远跟着我采取任何形式把我逼疯吧!只要别把我撇在这个深渊里,这儿我找不到你!啊,上帝!真是没法说呀!没有我的生命,我不能活下去!没有我的灵魂,我不能活下去啊!
他把头朝着那多节疤的树干撞;抬起眼睛,吼叫着,不像一个人,却像一头野兽被刀和矛刺得快死了。我看见树皮上有好几块血迹,他的手和前额都沾满了血;大概我亲眼所见的景象在夜里已经重复做过几次了。
当希斯克利夫得知了凯瑟琳的死讯,并把它归咎于自己的时候,他作出了这样的痛苦的表现,可见,他对凯瑟琳的爱是多么的深刻啊,她是他的生命,她是他的灵魂。对她的恨又是多么深刻啊,即使是死也不能结束,要生死纠缠,互相折磨。可以说,他们彼此纠缠、彼此折磨、彼此谋杀。至此他们的爱,他们的恨达到了顶峰。
希斯克利夫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他的复仇计划,他要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一逼上绝路,把对手的财产一步步占为己有,让仇人的儿子跟自己一样处于一个仆人的地位,甚至,自己的亲生儿子的死,他也有很大的责任。然而,当他发现林敦的女儿(也就是凯瑟琳的女儿)和辛德雷的儿子(也就是凯瑟琳的侄子)两人的眼睛完全和凯瑟琳生前的眼睛一模一样时,当他发现哈里顿(辛德雷之子)仿佛就是他的青春的化身时,他再也不想抬起手来打他们了。他自己承认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结局,他已不想报复,因为这样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复仇方式必然只能走向寂寞与空虚!这是希斯克利夫人性的回归。复仇已经不是他要追求的生命意义。他爱凯瑟琳,他不要再复仇了。我觉得他人性的回归,仍然是出于对凯瑟琳的爱,对他们美好童年的爱,所以,当他看到和凯瑟琳生前一模一样的眼睛看到自己的化身时,他不得不听从爱的引导,放弃仇恨。有一句评论写的很好由爱开始的恨应该以爱来终结。
他掘开凯瑟琳的坟墓去查看她的脸,当看到她安静地躺在坟墓中时,希斯克利夫深深感到一种安慰。在这十八年中,他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幽灵缠绕,他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气息,感觉到她近在咫尺,可是却无法触碰。他的神智被无时无刻地幻觉折磨,无法吃饭、安睡、劳作、生活,他怀疑她没有离开,她只是在故意和他捉秘藏直到他去打开她的坟墓,亲眼验证她躺在坟墓里为止。希斯克利夫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狂风肆虐的晚上死了,死在当年他和凯瑟琳一同被关禁闭的小屋中,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眼中保留着欣喜、兴奋的光彩因为他终于可以放下现世中的仇恨,去另一个世界,同他深爱着的凯瑟琳团聚,他终于可以安息了。这怎能不使他欣喜,怎能不使他兴奋。希斯克利夫,至死都深爱着他的凯瑟琳。
文章的最后-----那三块墓碑,中间的一个是灰色的,一半埋在草里;埃德加林惇的墓碑脚下才被草皮青苔复盖;希刺克厉夫的确还是光秃秃的。有谁能想象得出在那平静的土地下面的长眠者竟会有并不平静的睡眠。
人的肉体随着人的离世而不复存在,而人灵魂中的爱恋,却应该超越生死,跨越天地,得到永生。愿在另一个世界里,希斯克利夫能得到自己的爱情,得到那份无关乎地位,无关乎金钱,绝对的柏拉图式的属于他自己的爱情。不再有仇恨,让爱永生。
这篇名为《呼啸山庄》的小说出自著名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之手,讲述了一段略带伤感的爱情故事,读来委婉动人,仿佛能感受到来自呼啸山庄的阵阵冷风。
故事以洛克伍德的经历为线索,通过艾伦迪恩之口,道出了西斯克利夫、凯瑟琳欧肖和艾加林顿之间的感情纠葛。尽管最终他们的后代走到了一起,但故事中的几个爱情悲剧却令我在同情之余,不由思考起悲剧的祸端从何而来。
首先不能忽略书中主人公所处的社会背景,一种深厚的等级观念毒害着一代又一代人。比如文中的欧肖和林顿两家对于希斯克利夫这样一个深色皮肤、黑色头发的吉卜赛人自然是分外的瞧不起,加上他又深受亨德雷欧肖父亲的宠爱,使得亨德雷对希斯克利夫不单单是蔑视、厌恶,几乎可以算作恨之入骨,成为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爱情的一大阻挠,并且亨德雷为了报复希斯克利夫,把他变成了一个性格怪异、粗暴无礼的仆人。这又拉开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一点,重要的是相爱双方不能不放弃。可此时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内心出现了变化。凯瑟琳虽然深爱着希斯克利夫,可是由于自己的高傲自大、自私任性,没有理会希斯克利夫的感受,对他说了一些伤害他自尊心的话。并且凯瑟琳也并不喜欢希斯克利夫的穷困和枯燥乏味,成天脏兮兮地不注重仪表。而林顿正好与之相反。
另一方面,希斯克利夫的自尊心在作怪,他不愿受众人的奚落,尤其不愿凯瑟琳和自己格外亲近。也许是害怕她知道自己的弱点,觉得自己和她在一起很自卑,而倘若凯瑟琳和自己在一起,自己亦不能给予那种她所向往的幸福生活……
于是,这种种原因导致了这场爱情悲剧的发生。而仔细咀嚼本文又不难读出作者对那种忠贞不渝的美好爱情的向往以及对当时社会等级观和世俗观的不满,同时还希望所有相爱的年轻人能冲破一切阻挠,真正得到幸福。
而在现实生活中,那种等级观念仍普遍存在着,由此被拆散的恋人并非没有。然而令人高兴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们接受了“人人平等”的观点,使人与人之间少了一份斗争,多了一份和谐,使更多恋人得到了幸福。话又说回来,如今的年轻人和前人相比,更为理智,更为现实,懂得幸福要自己去争取。
想到这里,我再也不觉伤感,更明白了成功要靠自己去努力争取,不是吗?
读《呼啸山庄》完全就是因为它的名字。 “呼啸山庄”,一听,脑袋里就出现这样的武侠片场景:两名剑客在屋顶上决斗,庄主正在庄内举办一场“鸿门宴”,庄主的小女儿准备在今晚逃走……所以急急地开始读它。
通常,文章或书的题目都是有双关含义的`。但是我读完《呼啸山庄》后,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呼啸”的味道。直到我读第二遍才朗白,如果读完第一遍就感到“呼啸”,那么这本书就太没水准了,但如果读到第二遍或者第三遍、第四遍才有种“呼啸”的感觉,那么这才是真真正正地体味到了“呼啸”,这点领悟来自于我平时看多了市场上粗制滥造的“畅销书”。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主人公希思克利夫的复仇心理和复仇手段堪称变态。恨一个人或者一家人到这种地步,实在是不可思议。我个人不喜欢希思克利夫这个人物,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宽容的时代。
自从希思克利夫变富回来之后,呼啸山庄就没消停过。他先是让凯瑟琳的哥哥辛德雷沦为自己的奴仆,再是与凯瑟琳的丈夫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私奔,把她囚禁在呼啸山庄,并终日虐待伊莎贝拉。最后,他竟要自己的儿子像他当年一样,向凯瑟琳的女儿复仇,可惜,他儿子没听他的话。从头到尾看下来,“呼啸山庄”确实称得上这个名号。
有一个问题曾一直困扰着我,凯瑟琳到底爱不爱希思克利夫?如果她爱,为什么三心二意?如果她不爱,为什么对回来后的希思克利夫总是依依不舍?有一点可以肯定,希思克利夫从头到尾一直都是爱凯瑟琳的,只不过到最后应了武侠剧里最经典的剧情——“因爱生恨”。回到原题,我最终认为凯瑟琳还是爱希思克利夫的。首先,她嫁给林顿是权宜之计,是为了能够让哥哥辛德雷停止对希思克利夫的迫害,当然凯瑟琳对林顿也有倾慕之情;后来,凯瑟琳逃离了林顿,一方面是看穿了他的“伪君子”面目,一方面也是希望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因为她爱的是希思克利夫。
“呼啸”了这么多年,谁能想到希思克利夫的儿子竟爱上了凯瑟琳的女儿,也正是在这一刻,希思克利夫看清了自己对凯瑟琳的爱,看透了自己的复仇是多么地荒谬。最后,他告别了尘世、与凯瑟琳一同去了。
呼啸之后是什么?谁能回答得清楚呢?也许正像书中的结尾一样,“看着飞蛾在石楠丛和兰铃花的中间展翅飞翔,倾听着轻风在草间吹拂,我感到疑惑不解,有谁能够想象出在那安静地下的长眠者却并不能安稳地沉睡。”
合上《呼啸山庄》,那荒原中的风却仍在心间咆哮、怒吼。多年前也曾读过《简爱》,简·爱用她的内在美,独立人格去冲破樊篱,争取平等和自由,像一个出生平凡的知识女性的奋斗史,它的理想是经过适当的奋斗和反抗就可以摸到的理想。但不难看出,夏洛蒂是向往标准的贵族生活的,那种精致的高贵,静穆的伟大。而艾米莉呢,她的《呼啸山庄》简直就是一个叛徒,它没有一丝对抗不平等的抗辩色彩,因为它本身就疯狂的爱着那荒野里的风,那野性和旷野的气息。精美典雅的贵族世界对艾米莉来说简直无法容忍,荒凉僻静的原野才是她自由的乐园。
《呼啸山庄》写的是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利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与老庄主的女儿凯瑟琳自幼相恋,但却被老庄主的儿子亨德莱妒忌对他百般虐待和侮辱,其后凯瑟琳嫁给埃德加,产女身亡。希斯克利夫为此开展了长达二十多年、摧毁两代人的复仇,掠夺了亨德莱、埃德加的财产,禁锢其子女于地狱一般的呼啸山庄。希斯克利夫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物,看到他的所作所为,正常的人估计都会觉得他残忍,偏执,凶恶,但这似乎都是因为爱。幼时孤儿的岁月他不曾体会爱,少年时期与他天性一致、相互依赖的凯瑟琳是他这辈子唯一的慰藉与依恋,他爱她爱的深沉热烈,但嫉妒成性的亨德莱那不散的恨意扭曲并挫折了希斯克利夫的爱情,卡瑟琳的背弃,让怨恨与复仇成为他活下去的唯一动力。他又何尝不是一个值得同情和理解的人物呢?
艾米莉·勃朗特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被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最奇特的一本书。一是文学史上少见,二是作品表现的内容和艺术形式极为独特。它打破了当时许多作家惯用的平铺直叙的写作手法,采用了“复调”式的结构。它是超越时代的作品,它不符合俗世的任何法则,它粗暴、简陋、狂野,它凄厉、恐怖、残酷,它拥有摧毁一切,击碎心灵的神秘力量,感谢艾米莉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文学魅力。
《呼啸山庄》书中人性的复苏是人们被视作一种精神上的升华,虽然是时代的悲剧,但是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呼啸山庄》读后感作文400字以上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一
《呼啸山庄》是一个充满了爱与恨的故事,希刺克里夫是一个被遗弃的的吉普赛男孩,被呼啸山庄的老主人恩萧先生所收养。恩萧先生非常喜欢他,可是恩萧先生对希刺克里夫的宠爱,引起了恩萧先生的大儿子辛德雷的嫉妒,恩萧先生死后,辛德雷成为了新主人,他开始了对希刺克里夫的报复,把希刺克里夫贬为奴隶, 可是恩萧之女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他们相恋了。后来,凯瑟琳不得已嫁给了画眉山庄的埃德加,希刺克里夫悲愤不已,离家出走,三年后富贵还乡。希刺克里夫开始进行疯狂报复,设计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还让辛德雷之子哈里顿成为了奴隶,十年后,他为了夺取埃德加的家产,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他终于占据了画眉山庄,可他却无法忘记对凯瑟琳的恋情,最终苦练而死。
《呼啸山庄》写出了爱与恨的极端,将社会缩小成了两个山庄,生动的写出了社会的阴暗的一面,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文学明珠。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二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呼啸山庄,是个地方吗?在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些什么值得作者记录的故事呢?
我用积攒了一星期的零花钱买下了这本书,但是搬家时的慌乱使我遗失了这本书,而在语文老师的书柜里,我竟然又看到了这本使我充满疑问和失落的书。
我借来了它并第一次翻开了这本与《简爱》齐名的书,它是艾米丽勃朗特写得一个长篇爱情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从小的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却因为一些原因,凯瑟琳最终嫁给了林顿。因此希刺克厉夫就开始了的复仇计划,他娶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这不幸的复仇棋子生下了小林顿后不久便死掉了,希刺克厉夫使小林顿与小凯蒂相爱,设法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最终因为抢走火而死掉。
这部作品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了爱情的痛苦、迷恋、残酷和执着。甚至使人吃惊。我仿佛深入其中,为小凯蒂的一顿毒打而整晚气愤,并将处在巨大压力之下的希刺克厉夫描写得淋漓尽致。
但是他们的爱情却得到了升华,就如《呼啸山庄》这本书一样在世界文坛上闪闪发光。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三
今天,我把《呼啸山庄》读完了。在快要结束的两章32、33章的主人公就是卡茜和哈里顿。
这对表兄妹的关系一开始就不好。他们俩总是彼此不断地发生摩擦、冲突和争吵,并且他们俩的生活环境不同,所以他们俩的想法也会不同。后来,卡茜用一本象征着友谊、象征着知识的书使他们和解了。他们学会了相互尊重,就像管家纳利所说的那样:一个是爱着,只想学会尊重对方;而另一个也是爱着,但只想能获得对方的尊重。
卡茜真心的帮助哈里顿学习知识,使他封闭的心灵重新打开,产生了一种精神上的渴求。他渴求知识,他是一个天性善良的人,自从卡茜做了他的导师以后,他就一直勤奋好学。
后来哈里顿和卡茜成为了一对幸福的情侣。
文章的最后使我懂得了:爱属于人性的最美好的部分;恨是人性被扭曲,是人性的坠落。恨想在人间建立起绝对统治,尽管他似乎多么强大,但是是办不到的。只有冲破了仇恨,终于建立起爱情。
我读了32、33章懂得了:我们不能学习卡茜之前不尊重哈里顿的行为,而更加应该学习卡茜之后尊重他人的表现,不管是什么人都应该去尊重他。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四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五
前一段时间读了《呼啸山庄》,感觉它是一部残酷的小说。 它揭示出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主人翁之一希刺克历夫是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他的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凌辱后的扭曲。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忧郁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是她自我选择的结果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六
《呼啸山庄》不像《简爱》那样以作家经历为蓝本,而是充满浓郁浪漫激情的虚构。它通篇像是带血腥气的恩仇故事,又像是交织激烈感情的爱情罗曼司。小说更贯穿了一种对荒原和野性的歌颂。小说女主人公凯瑟琳在病中对保姆解说自己的梦境时说,天堂不是她的家,她一心只想回到荒原。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与荒原上的石南共生,浑然天成,粗犷奔放,顽强对抗虚伪的世俗文明,宣扬人向自然的归复。
读完整篇小说,我被那种粗犷而奔放的气息深深感染,一种野性的、未开化的精神交织在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之中。凯瑟琳在她的从小玩伴兼女仆心中,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孩子,无理取闹,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而希斯克利夫,则表现的更为蛮横,粗鲁。凯瑟琳自己也说,她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希斯克利夫比她更像她自己。他们是两块未被雕琢的荒原上的石头,锋芒毕露。尽管希斯克利夫有种种不是,心狠手辣;凯瑟琳也是种种傲娇,无法让人忍受, 但人不得不为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深沉而强烈的爱情而感动和震撼,也被那种野性和粗犷所征服。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七
他亲她的脸,小声说我要去他那儿了,你,宝贝孩子,以后也要到我们那儿去的那是埃德加最后的话语,说完后就不会动了,但他是幸福,他那狂喜的明亮的凝视一直延续着。那是一个被我误解的人物,不,应该说在这本书里,我的第一感觉都是错误的,曾经我以为是个好人的人,却是一个魔鬼,而我对他有偏见的人却是一个爱着妻子、爱着孩子的好人,他默默的忍受着妻子对他的折磨,他原谅了曾经伤害自己的妹妹,他一直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女儿,他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记得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在一片血色的夕阳下,伊丽莎白安详的沉睡在圣克莱的怀里的那个画面,那个曾经一度的感动着我的,让我悲痛好久的画面,那个从此就在也没在我心中抹去的画面,如今看到这一幕却是那么的真切,那么的熟悉,那么的感动。这两个画面是多么的相似啊,只是一个是在女儿的面前幸福的逝去,而一个则是在父亲温暖的怀里安详的离开
一本书读完了,我不想记住那丑恶的画面,我选择忘记呼啸山庄里的饿暴力与阴暗,而是把画眉山田庄里曾经有过的感人画面刻在心里,收藏在心中,好好的珍藏,珍藏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八
前一段看了《呼啸山庄》,惊异于爱与恨的力量如此之大。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都聚集在希斯克里夫形象的刻画上,他的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小说看了大半,是怀着一种沉重的心情看的,因为整个场景都安排得变幻莫测,时而阴云密布,时而鬼哭狼嚎。故事中的每一个人都不快乐,其实我挺同情希斯克里夫的,本来他是个弃儿,但得到了养父的关爱。继养父去世后,却遭到哥哥的嫉妒,一心想赶走他。养父走后,希斯克里夫的心都在妹妹凯瑟琳身上,可以说青梅竹马的两人,而为了物质,凯瑟琳却背叛了他,造成希斯克里夫后来一系列的报复。
诚然希斯克里夫做法欠佳,但是这城市多少因为这样那样原因背叛的人。我不能理解,却也不能指责什么。其实人世间不光是爱情需要彼此的安全感,友情,亲情亦是。只有让自己不断的变优秀而且要给予对方信任,才能使这份情长久下去。我想我们要做的,也是不断让自己优秀起来,吸引身边的人。对待情感也要绝对的信任,这样的路或许走起来更加平稳一些吧!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九
初次读《呼啸山庄》的介绍时,那神秘的色彩,吸引了我对知识的渴求。《呼啸山庄》这部焕发异彩的天才之作是英国著名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著作。作者以自己为一个房客听了管家太太所讲的一个故事。向我们讲述了一段离奇的故事。整个场景是一个封闭的小社会两个孤立的山庄和开放的大自然与荒原。书中人物身上体现出了爱与恨两种极端。极度的爱中混杂着极度的恨,使小说在颤栗中呈现出极为强烈的戏剧化色彩。
小说描写吉普赛弃儿希刺克厉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淳结婚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全篇充满强烈的反压迫、争幸福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的浪漫气氛。它开始曾被看做是年轻女作家脱离现实的天真幻想,但结合其所描写的地区激烈的阶级斗争和英国的社会现象,使人又对其做出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并热烈的喜欢这本书。
我不知道有哪一部小说中爱情的痛苦、迷恋、残酷、执着,曾经如此的令人吃惊的表达出来。《呼啸山庄》使我想起埃尔 。 格里科那些伟大绘画中的一幅。在那画上是一片乌云下昏暗的荒瘠的土地的景色,让人感觉雷声隆隆。画中拖长了的憔悴的人影东倒西歪,被一种不属于城市间的情绪弄得恍恍惚惚,他们屏息着,铅色的天空掠过一道闪电,给这一情景就加上最后一笔,增添了神秘的恐怖之感,仿佛复仇的灵魂在彷徨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十
读了《呼啸山庄》这一本书之后,我感我的心灵在震撼,使我久久不能平静,久久不能忘怀。
《呼啸山庄》这一本书主要讲述了发生在与世隔绝的两个孤立山庄之间的故事。希刺克厉夫是一名孤儿,被恩萧老先生带回了家,和恩萧先生的女儿凯瑟琳玩的很好,但是与凯瑟琳的哥哥辛德雷却是一对仇家。后来,因为与凯瑟琳发生了一点矛盾而离家出走,等他有所成就归来的时候,凯瑟琳已经嫁给了画眉山庄的林惇,一场爱的争斗也就由此拉开了帷幕。
说句实话,我并不怎么喜欢希刺地厉夫,也不是因为他是一个孤儿,而是很厌恶他的那一种复仇手段,如果不是因为他,凯瑟琳与林惇还可以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在他回来的时候,报复了辛德雷,使辛德雷更为堕落,把所有的田地都给了希刺克厉夫,然后又为了把林惇的财产夺过来,把林惇唯一的女儿做为利用工具。相反,我则倾心于文雅沉稳的林惇,虽然和希刺克厉夫相比起来他更显的瘦弱,但是他却更文雅沉稳,虽然他很瘦弱,但是他却能沉着冷静的面对生活,面对每一件事。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有许多的不如意,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你再去因为后悔而报复,这样不是活的更累吗?记得马克思也说过后悔过去,不如奋斗将来。就拿希刺克厉夫来说吧,对于他那些残暴行为,这个结局倒是很可笑,他旧日的敌人并不曾打败他,但后来正是他向他们的代表人复仇的时候,他却连抬一下手都嫌麻烦了。
所以,不管你做错了什么,不要去后悔,你只管向前看。加油!
"此话不假,每次阅读作品,都会新的体验和进步,在阅读时我们脑海里的思绪可以记录在读后感里,我们可以从作品中获得哪些感悟写成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高中《家》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阅读《家》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让我如此的震撼。《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家》以五四运动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写了高公馆这个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的过程。它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批判了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这本书中的这个“家”有些上上下下有三十几人。书中重点以觉新、觉民、觉慧为中心,展开了这个故事。
觉慧是整本书中被新思潮影响最深的人,他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的人。他在整个故事中一直走在前端。他痛恨自己所遭遇的,但却找不到出路去拯救这个现状。所有在书中的很多时候虽然头脑清醒,但行为上却无法逃出这个封建的大牢笼。觉民在这本书中虽然与觉慧一样有着这样的思想,但他有着自己与表姐琴的爱情,这让他有时候不理解觉慧过激的想要解脱的思想。我最可怜的并且无法解脱的人就是觉新。他不同于觉民和觉慧,作为长子他深知自己需要代替父亲接管这个家庭,他的痛苦与纠结并不能表现出来,最终让自己的兄弟厌恶自己,造成他被迫娶妻,妻子惨死等悲剧。巴金在这本书中在觉慧身上倾注了他所有的心血,以娴熟的艺术手段,让觉慧这个人首先冲出了这个封建的牢笼。
在这个家庭中的四个悲剧直观地暗示了高家馆的悲剧。在这个家中,只有到了最后一刻,连以往懦弱不反抗的觉新终于开始帮助觉慧的时候才能让人看到一点的希望,觉慧登上了那艘船去向远方,也许会带来什么转机呢?巴金在《家》的结尾中还是让人们无限遐想。
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向生活发起挑战,因为一味的懦弱不反抗会使自己死在不如意的生活里,我们还年轻,要向觉慧一样勇于去探索,勇于反抗,就算身边的障碍重重,但如果坚定不移地努力,也许一切都会有转机。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高中作文家读后感
二:项伯在鸿门宴的作用分析
项伯,一个长期被研究者忽略但其在鸿门宴起了不可磨灭巨大作用的人。从身份上他是项羽的叔父,从地位上他是楚国左伊,位高权重。很多研究者仅记得他前者的身份,却忽略其后者的地位。
说到项伯在鸿门宴中的作用,就不得不追究其动机以及维护刘邦的原因,前人研究者总是把项伯当成一个糊涂者,先是“在信义面前,项伯被张良蒙骗”,再是“项伯又被刘邦的假情义和一派谎言巧语所蛊惑”,最后“他既没有背弃项羽,也没有投靠刘邦......他智短滤浅,头脑简单,才被刘邦拉拢蒙骗。他看不清天下形势,被封建信义所束缚”。
但是事实是如此吗?我们来看资料,“(项伯)素善留侯张良。张良是时从沛公,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私见张良,具告以事,欲呼张良与俱去。”,开始项伯的本意是为自己私情而欲救张良。但是后来性质就变了,“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这里固然有刘邦急于拉拢项伯之意,但是项伯为什么不加思索的就和刘邦约为婚姻了呢?难道他不知道刘邦是项羽的大敌,明天项羽将要和刘邦大战,就算项伯肯定有把握说服项羽不进攻刘邦,刘邦也是项羽一大患,始终是项羽要解决的难题。如果项伯仅是为情谊帮刘邦一把,那约为婚姻就等于建立同盟了,不得不不让人怀疑其动机。
如果把事情联系起来就比较容易明白项伯的意图了。作为项羽的叔父,楚本是项梁一手建立,项梁死后,作为项家仅存的元老(史记所有出现过的项氏),恐怕项伯是最有希望可以和项羽竞争项家领导权的人。在楚怀王刻意打压项家的情况下,项伯尚能与项羽共渡难关,但是胜利来临的时候就是权利如何分配的问题了。而刘邦虽然是项羽大敌,但未尝不是对自己的一大强援,外有强援,无论是对扩大自己影响力,在西楚中争权夺利;还是保住自己现在的权位都是必要的。明白了这点,也就明白了项伯为何从纯粹私情转化为和敌军结盟,一切都是利益在作祟。联系楚汉时期项伯另外三次活动,一是受张良金银,为刘邦请汉中地。二,龙且击败英布后,项羽派其收九江兵,项伯尽杀英布妻子儿女。三,项羽要杀刘邦之父,被项伯劝止。可以说楚汉战争期间,项伯彻头彻脑是为刘邦服务。也就是项伯早就投靠了刘邦。
前人研究者另一忽略的就是项伯另一身份,楚左伊。令伊乃楚国最高政务官,相当于丞相。左伊就是丞相的副手,可以说极有权势极有说话分量之人。“项伯复夜去,至军中,具以沛公言报项王。因言曰:‘沛公不先破关中,公岂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击之,不义也,不如因善遇之。’项王许诺。”,从这段话中,我们分析,项伯不仅是为刘邦说情,更是直接拿刘邦功劳来说项羽做的不对(难道他忘了为什么要打击刘邦了吗?),而要求项羽善待刘邦。项羽难道不知道为什么要打刘邦吗?但此时同意。恐怕一是本身无杀刘邦之意。二是项伯的权势使得他不得不给其面子。
鸿门宴上,范增派项庄刺杀刘邦,而项伯却以身阻碍。更显示项羽阵营的派系之争,项伯不但是项羽叔父更是左伊;而范增却是项羽亚父,而身为楚军大将军。季父对亚父,左令伊对大将军,联系起来就可以知道必然是家族元老派和功臣少壮派之争,文官派和武官派之争。
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鸿门宴不仅仅是项羽杀不杀刘邦的个人问题,也涉及到楚营的两大派系之争,实在是一发而动全身之微妙之关系。理解了这个才能理解以后鸿门宴中发生的种种事端。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平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读完整部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
他用充满热情的语言勾勒出了觉新这个人物的饱满形象,这个有些矛盾的角色再听他的笔下活了过来,充满了革命青年的生命力。而觉新,也是此书众多成功塑造的任务中给人留下最大印象的角色。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矛盾,他的激情,他的过去与现在,都变得清晰起来。
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这社会腐蚀下的大多人一样,选择去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
他的命运是残酷的,从最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到后来的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出国的梦想也随着破灭,最后走上这条路一去不返。但这也显现除了他的懦弱与不安,不敢去反抗这样的命运。
背负上整个家族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再稚嫩,不再激情,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的青年学生了。
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的还是---这样的社会下的腐败的高家带给他的。
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这是新旧社会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的表现的最终结果
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众多悲剧人物的剪影。
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片段。
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并不只是那时会有,现在,以后,也必将存在。
打破命运桎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变自己,相信自己,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幸福靠自己争取!在巴金的众多小说中,由《家》、《春》、《秋》三部长篇组成的《激流三部曲》是成就很高,影响很大的一部巨制。
家,在我心中永远是最幸福最温暖的地方。当我在书架上看见《家》这本书时,我家情不自禁的取下它,对它里面的内容充满着美好的幻想。当我读的时候,才发现,它与我心中的“家”是完全不同的。
《家》里讲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正在走向崩溃的悲欢离合。在这封建的大家庭中,到处都是封建思想的维护者,到处都是腐败的封建的思想。
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老一代高老太爷。他专制、冷酷、虚伪:对孙子包办婚姻,把鸣凤送给冯乐山,导致鸣凤投水自尽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对封建思想有着醒悟的头脑。可是正当高觉新期待着朦胧爱情的时候,他父亲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你爷爷希望有一个重孙。”于是,他渐渐转成了“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接二连三地造成了梅、瑞钰、他的第二个孩子云儿以及他第一个孩子海臣的死。
觉慧则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专制的叛逆者的典型。在“五四”的浪潮下,这个年轻少爷最早醒悟过来,他不愿像他的大哥觉新那样隐忍。又正如觉新所说:“我们家需要一个叛逆者”。他大胆蔑视封建等级制度和旧礼教,支持觉民逃婚,大胆向婢女鸣凤表示纯洁的爱意,他也不怕冒犯长辈,公然揭露他们愚蠢的“捉鬼”的丑剧。又毅然从“埋葬青年理想和幸福的坟墓”中逃离。
觉民是一个略具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青年。他不满封建礼教的束缚。对于老一代为他的包办婚事时。他毅然选择了逃婚。在“五四”浪潮的影响下,他意识到必须抗争才能获得幸福。在觉慧的支持和帮助下,觉民的坚决反抗终于挫伤了高老太爷的威风,使高老太爷不得不在临终前放弃包办婚姻,从而取得自由婚姻的胜利。
在《家》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见封建大家庭的腐败。但时代在进步,人在进步,人类的思想也在进步。有问题就肯定可以克服的。作文在封建的的毒害下,我们也唯有反抗,用叛逆来改变强制的现状。当你取得胜利后,后来者就将以你为榜样,以你为傲,终有一天整个时代将会向你学习。
“我们要听父母的话”这句话我认为是对的。但也切不可像觉新那样,做一个“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对于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自己争取。年轻人就是要拼,就是要闯。对于自己的幸福,自己不争取,自己争取来的在最有价值、最有意义,无愧于自己以及他人。
我们要像觉民和觉慧那样,在逆境中成长,在逆境中争取自己的幸福。我们都知道,时间是过得很快的,不要因为自己年轻时没努力,后悔自己没有勇气对某个人许下一个承诺,别做一个不负责的人。
因为眼睛近视的原因,我平时很少看电视,但有一个节目我每期都看,爸爸妈妈还鼓励我看呢!这就是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远方的家”。这是一个向全世界介绍中国的旅游节目,每一期都介绍我国一个不同的地方,既有繁华的大都市,又有遥远偏僻的乡村小镇;有神奇壮美的自然风光,也有历史与现代的人文景观;但我的最爱要数各个地方千奇百怪的特产和小吃。一想到这些美味佳肴,我都忍不住直流口水。
那一望无际的油菜花田让我印象很深,想一想吧,金黄的花海直到远方,望也望不到边,是多么美妙的画卷啊,成龙的一部电影还在这拍过外景,这就是位于我国云南省罗平县的油菜花田,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片油菜花田,面积有四十万亩呢,都载入世界吉尼斯纪录了。看完了花的美景别忘了尝尝当地布依族的“五色花米饭”哦!这花米饭是用不同的植物汁液染色做成的,有红、黄、白、蓝、紫五种颜色,所以取名叫五色花米饭,看上去就觉得很好吃,嘿,我的口水又出来了。唉!看了这些节目我知道了祖国各地有趣好玩的地方真是好多好多,地方特色的可口小吃更是数不胜数,我还记得大连的海参和海胆,宁静神秘的泸沽湖,江苏南通的“长江三鲜”,是指鲥鱼、刀鱼、河豚鱼三种味道特别鲜美的鱼,我是最爱吃鱼的,从小爸爸就说吃鱼聪明。反正好地方好东西等等、等等太多了!
观看这样的电视节目,我可以学习很多地理、历史知识,了解不同的风俗文化,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爸爸妈妈鼓励我看的原因吧,祖国大地的美丽神奇让我惊叹,丰饶的物产让我心动,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走遍祖国的名山秀川,吃遍各地的风味美食!
下面的内容主题为活着读后感高中范文,是读后感大全为你整理的。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会产生很多思考和感悟。这时候写读后感是体现作品的内涵与精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炎热的一个夏天,酷暑难耐,打着蹭空调的目的,我带上自己心爱的诗集来到了书店,准备在这看看诗集,写写诗。进入书店后,在琳琅满目的书架浏览时,看到了余华的《活着》。曾经有朋友知道我喜欢看书,推荐过这本,但一直没有去看。翻看几页后,作者余华在开篇便以“我”为第一视角,讲述着在乡村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物,这让从乡村走出来的我倍感亲切。直到在池塘边,“我”遇到了一位犁田的老人——福贵。这位古稀之年的老人,与“我”讲述了自己一生的心酸和坎坷。
我深深地被书里的故事吸引,废寝忘食,一口气读完了。
读完《活着》,我的心情特别的沉重,福贵的一生是如此的坎坷,亲眼看着本来属于自己的美好一点一点地被摧毁,一次一次地被剥夺,让人不得不沉思: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记得老舍先生说过:“一篇好的小说,人物形象是立在读者面前的。”而读《活着》,却是作者余华让我们通过文章,如身临其境般,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立着的美好的人物经受生活的苦难后,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倒下!
作为一名年轻的普通教师,《活着》里每个鲜活的人物中,让我最难过、最难以走出书本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看到这个名字,嘴角会不自觉地上扬;想到这个名字,就会有一个提着鞋子的、像风一样的孩子向你奔来。这是一个又善良又懂事,让人特别心疼的孩子。他是那么地热爱生活,热爱身边仅拥有的事物。他爱他的小羊,是那样的无私,就像羊妈妈疼爱着她的孩子。但是在旧社会里,这只可爱的、唯一的小羊却被无情地充公。即便如此,也阻挡不了有庆对小羊的爱。他依然每天奔跑着去割草,奔跑着去喂小羊,再奔跑着回家,如此往复。有庆是这样的纯真、可爱,在那样残酷的环境里,他的一丝温暖,让读者得到了一线希望,甚至会去想着变成这只可爱的小羊让有庆来疼爱,去感受这个提着鞋子奔跑、像风一样的孩子的爱。
是这样的奔跑,让他成为当时奔跑最快的孩子。我沉浸在有庆的丝丝幸福中,我以为,福贵的幸福要来了,苦难终于到头了!然而,一场人为的悲剧再一次让我深深地痛苦,这个奔跑最快的孩子,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却因为现实的残酷,搭上了自己幼小的生命!
县长夫人生孩子需要血,这些娃娃们都拼命地去献血,生怕轮不到自己头上。奔跑得最快的当然是有庆,一开始有庆并没有得到这个机会。待到一次一次的匹配,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有庆终于得到了机会。
歹毒啊!这些没有人性的医生啊!眼里只有领导,只有领导的亲属!领导的命才是命!领导的亲属才有资格活!他们给有庆抽血,亲眼看着有庆嘴唇发白,亲耳听着有庆叫着喊着头晕。但是他们还在抽血,他们拼命地抽血!他们面目狰狞地看着,活活地把有庆抽死了!抽死了!这是什么世道?这哪里是医生?这是世界上最歹毒的.屠夫!整个宇宙最可怕的刽子手!福贵的有庆啊,我们的有庆啊,善良懂事的有庆啊,就这样被活活的毁灭!他是那样的幼小,他对世界还有那样多的好奇,他的善良并没有换来公平地温柔对待。
我们的有庆,匆匆地奔跑而来,又被迫匆匆地离开,离开这个残酷的旧世界。
活着,对有庆来说,来到世上走了那么一小遭,就是来遭遇苦难,忍受着非人的生活,却又在苦难中悲惨的死去。这就是作者余华让我们看着这个立好的人物,生生的被迫倒下。
福贵的父亲,被嗜赌命的福贵活活气死;
宝贵的女儿凤霞,因难产大出血而死;
福贵的妻子家珍,接受不了女儿的死,随她而去;
福贵的儿子有庆,活活被抽血抽死;
福贵的女婿,在工地活生生被砸死;
福贵唯一的外孙孙苦根,却意外的被豆子胀死。
看到福贵这样的人生,我不禁在想,这样的人生到底还有什么意思?活下去还有意义吗?用福贵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是为了亲手给他的亲人们送葬,送走一个又一个。
这世间没有福贵可留念的人和事了,死去的人已经一了百了,而活着的福贵呢?活着对他来说只是意味着忍受,剩下自己在这个可怕残酷的世界里独自前行,无依无靠。他见证着所有人的苦难,他遭遇着所有的苦难。但他还依然那样长久地活着。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没有爱情,甚至连一丝丝生活的希望也被无情地剥夺了。
可福贵依然长久地活着。最后,他找了一头和他一样命长的老牛一起活着,他给老牛取了自己的名字——福贵。我找不到福贵和老牛继续活着的理由,却也找不到一个他们死去的理由。好像,生命就仅仅是生命,它就被搁置在某一个角落,就只有这样慢慢地活下去,没有缘由地活着,也没有死去的理由。但是,又能看到福贵也并不是麻木地活着,当他找到老牛“福贵”时,又能在某个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一点光亮,微弱的照着前行的路,这条福贵为自己、为老牛铺下的最后的路。
当阳光照耀时,远处依然能看到步履蹒跚走来的福贵和老牛,依然能感受到生命在颤动;依然会有希望和慰藉在心中涌动;依然能感受到活着,本身就是希望。
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作品艺术特色:①.苦难连环扣鲁迅说:“悲剧就是将东西毁灭给人看。”福贵的一生就是一幕幕面对死亡的过程②.经历风雨后的释怀富贵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一个个亲人,任然悠闲恬静的活着,向别人绘声绘色的讲述自己的人生境遇,没有痛苦,没有悲伤,但他那爽朗的笑声中流露的是温厚的高远情怀③.活着之义追寻只有领会懂得了死,才会领会懂得生。福贵也许明白了,我们却任在探寻。人为什么活着,也许我们到了垂暮之年才会和福贵一样豁然开朗。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看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心里久久的难以平复下来。
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将人世间所有的痛苦都揭发出来,告诉我们即使生活再怎么和我们开玩笑,我们都应该好好的拼尽全力活下去。它的悲伤充斥在整篇文章中,它让你反思人生何必奢求太多,活着便是最好的结果。
或许是文学素养不够高,刚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深陷其中,并没有特别特别吸引到我。但是,往后细细发掘,你会在心中肃然起敬,对于作者,对于作者笔下用力去活的福贵。年老的福贵在田里辛勤劳动陪着他的只有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愿意去相信活着还有意义,他愿意去努力活下去。在这种贫穷强硬的社会下,他没有甘于平淡,他经历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他宁愿苟延残喘也要活下去的坚定,堂堂一个富家少爷愿意挑起家里的担子,便是是他的坚定。他白发人送黑发人,便是他的坚定。他敢于面对现实生活对于他开的一个个并不好笑的玩笑,这也是他的坚定。
福贵的亲人朋友一个一个随他而去,留下他一个人活着,孤独的活着。亲人们的相继死去,就像是在嘲笑福贵这苦困悲惨的一生。因为赌博输了所有的家产,迫于生活的压力和无奈拾起了担子去当一个辛勤劳苦的农民。他甘愿从一个富家子弟变成农民,但是他的父亲却接受不了这一现实,变卖了家当之后便去世了。
本来以为日子幸苦了一些,平平淡淡一家人也就过过去了,但是福贵的母亲患了病,福贵去城里请大夫却被抓去部队拉大炮。等他顺利的从部队里回到家里时,母亲已经死去了,他连母亲的最后一面都没见着。而女儿因为小时候发的一场烧,烧哑了。之后儿子因为为县长的夫人输血输多而死去,妻子知道真相以后悲伤的也相继离开了人世。嫁出去的女儿也因为生孩子而死去了,就连善良的偏头女婿也因为工作被夹死在两块水泥板下。本以为他可以和外孙相依为命的,可上天又和他开了个玩笑,带走了他的外孙。到老了,身边只有一头和他一样苍老憔悴的老牛。
刚开始有一段我觉得很好笑,看完整本书之后,才发现这才是最可悲的一段。
“今天有庆,家珍耕了两亩地,苦根还小,也耕了一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他把自己所有的悲伤思念都寄托在了怪诞的行为上。
生命无常,活着足矣。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余华
阖上书本,心情感觉沉重至极,一为故事中现实的残酷,二则是作者那近乎冷漠绝情的叙述笔调。
书中讲述了福贵悲惨的一生。年轻时,这位地主家的宝贝阔少爷娶了妻,生活本是无忧无虑。但他的的滥赌,最终赌光了家业,使他变得一贫如洗。他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而母亲后来也病了。为了帮母亲抓药,他进了城里,却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战场上枪林弹雨,九死一生,幸运的是他在战乱中还能保住自己的一条命。可当他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而后来,福贵的儿子也意外身亡;还有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紧接着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连相依为命的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只剩下一头老牛伴着他,度过余生。
一次又一次地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与那头不会说话的老牛——两个“老家伙”在人间苦苦挣扎着。
为了活着而活着——读余华《活着》有感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亩也是尽心尽力了。”
随着两个福贵的背影渐渐远去,我合上了这本书,也记不起是读到哪一页开始泛起心酸,以至于到此时泪已盈眶,心已颤抖。
余华用极其平常的语言记录了福贵的一生——“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一生——就像福贵粗哑的歌声里唱的那样。故事从福贵青年风流快活,赌光家产,气死父亲开始,经过了战场上九死一生,母亲病逝、儿子有庆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难产而死、妻子家珍亡于长年劳病、女婿二喜在工地发生意外身亡,到最终相依为命的孙子苦根也在一次发烧中再也没有好起来。小说用七个亲人的死亡串起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当我看到了福贵“在枕头下压了十元钱留给替他收尸的人“而感到一阵彻骨而凛冽的寒意时,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余华看似平淡的口吻,其实,是残忍的。
难以想象,当一个男人经历了炮火里的生死,从鬼门关前辗转回家却看到了贫瘠的土地以及母亲的坟包时;当他抱着瘦小的儿子冰冷的尸骨在暗夜中慢慢无边的苍穹下彳亍,用颤抖的双手抚去儿子发间的露水时;当他推开家门发现自己仅剩的亲人苦根再也无法醒来时;当他站在在那里死了儿子、女儿、女婿三个亲人的病房时;当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六个亲人面对七座瓦菲芜杂的坟包时——这个男人,是拥有怎样巨大的勇气去面对自己余下的残酷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是一出令听闻者皆感沉重以至于悚然的悲剧,他的身上集合了中国过去六十年的一切灾难。当这些灾难从天而降时,福贵一生中的财富、幸福和亲人都被无情地剥夺,苦难能翻云覆雨,多么坚强的人也无法再去逞强。活着,以痛苦与孤独为背景的“活着”,成了最大的奢侈,亦成了最大的煎熬,谈何追求,谈何抗争,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这已是福贵创造的奇迹。就像一个在大海中央遭遇了风暴的孤帆远洋的人,放眼望去,没有其他生命的存在,只有惊涛骇浪咄咄威逼着渺小的生命,他唯一的希望应该只有“生存”!我在《活着》的字里行间中观看福贵的命运,那样残酷的情节愈发让我震惊而无从同情时,我发现福贵的形象却愈发光明,正如美国《时代》周刊所评论的那样,“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书近尾声,“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过来,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岁月是苍老的模样,生命是坎坷的沼泽,福贵此刻的平静让我惊讶而敬佩。我猝然坚信,一生纷繁将尽,终而获得的不是对死亡和生命的麻木,而是敢于面对死亡,延续生活的勇气,而是暮然回首,心静如水,微起波澜——纵使曾经是如何的波涛汹涌。福贵的“活着”让我看到了如此一颗内心的强大,看到了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没有极限,更看到了一种极其乐观的态度,没有抱怨,没有仇恨,即使人生残酷,也好好对待,更好好回忆。福贵与他的命运,是敌人,更是朋友。
福贵老了,一切都老了,一切都抹上了夕阳的锈,于是故事结束了。
而我却看见那个佝偻的背影展现了另一种伟岸,那个苍老却伟大的男人在过去的中国乡村里,在他的生命里,活成了平凡的英雄。
他还活着。
我们也活着,在这里,为生命,好好地活着。
《活着》讲述的就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作者余华用平实的叙述手法,平静地叙述了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现实生活。看完后,不觉悲凉,悲哀,悲伤起来。似乎时间所有的苦难都他经历了。不禁自问:活着的意义何在?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唯一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而即便是这么一个看似寻常的幸福,他竟也不能够拥有。先是儿子献血,糊涂送命;女儿难产而亡;妻子病重身亡;女婿被水泥板压成肉酱;外孙被豆子撑死!而他只能感叹:“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想想现实中的我们,还在争么?肯定是的啊!试问谁能真正放下呢?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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