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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读书笔记

雪花读书笔记

2023-03-17

雪花读书笔记系列。

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浓浓的兴趣。 深入阅读,留下深刻的印象,写出精彩的读后感,读后感大全为您提供了雪花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雪花读书笔记(篇1)

内容简介:十九世纪的中国,女性被完全隔绝在闺房里,唯有依靠裹出形状美好的三寸金莲,来获得一生的幸福。在湖南省一个偏远地区,她们发展出只有女性才懂的文字:女书。一些女孩从小结为“老同”,如同精神上的婚配,情谊延续一生。她们在扇子及巾帕上绣写女书,唱和往来,互通心迹,从封闭的世界中暂时走出,分享彼此的希望、梦想以及成就。“悉闻家有一女,性情温良,精通女学。你我有幸同年同日生。可否就此结为老同?”百合与雪花的关系,起始于一把扇子上的邀约。她们年仅七岁便结为老同。随着时光流转,历经饥荒与叛乱,她们一同省思婚姻、寂寞,以及为人母亲的欢喜和悲伤,在彼此身上找寻慰藉,延续成一种支持彼此生存的情感连结。然而一场误解的产生,让她们终生的友谊分崩离析…… 《雪花秘扇》这部优美而缠绵的小说,召唤出中国历史上一个令人好奇且伤感的年代。作者以打动心灵的文字,探索人际中极为奥妙的一种关系:女性之间的纯净无瑕的友谊。

雪花秘扇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提到本书,必定不得不提作者邝丽莎。她虽只有八分之一的中国血统,但对于中国古文明的探究却不比今日的许多专家学者要差。凭借执着和努力,她走访了湖南江永县,并最终完成本书。第一本讲述中国古文明“女书”的小说,却来自于一个身处美国的华裔女作家;不得不说这本书的出版,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当今国内文化学术界的讽刺。我并不是说研究“女书”的学者不够努力,但明显国内对于这些文明不够重视和保护。“女书”这一文化如同曾经出现在电影《我的父亲母亲》中的“钜碗”手艺一样,正因为当局的不重视而慢慢消逝。

雪花秘扇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不难想像,用“女书”来沟通的情谊也自有其独特之处。故事说的是两个女子长达一生的爱和悔。百合,原本家境贫寒,雪花,出身昔日的书香富庶人家。在晚清时代,女人要裹小脚、要三从四德、要早早化身为一符八字被媒婆揣在兜里推销出去。但似乎,正因为男女情爱要从洞房夜之后才可能发展,女人得当上“儿子的母亲”才行,因为那才是一辈子的职位所在,所以,乡间还有一番更地道(毋宁说更人性)的规矩:年轻女孩可以缔结义姐妹,再高级一点,就可以结盟为“老同”——这是高于夫妻关系的合约,且注重一对一的永恒不变。甚至在“老同”造访时,可以同床睡,让丈夫去别处。有“老同”的女孩是高人一等的,是有依靠的,甚至,她们的八字也得相合。

雪花读书笔记(篇2)

在毕淑敏阿姨的这本书中,为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小女孩零零是一个惹人喜欢的小女孩,考试得了双百,妈妈给了她十块钱,让她到未来世界游乐园玩。游乐园的管理人员很聪明,将通用票糊成蓝手镯,一张通用票就是一个蓝手镯,戴在购置者的伎俩上,不可装配,不可转让。零零用那十块钱买了个蓝手镯,进入了游乐园。可是,后来却因这个蓝手镯引发了一场信任风云。

看完这篇小说,出现在我面前的,一是女郎屡次教育零零做个老实的孩子的情形,二是小说最后零零的忿忿不平:

你们大人为什么总不置信人呢?我说是真的时分,你们不置信。我说是假的时分,你们还不置信。你们只置信你们自己。

听完了很是感慨:人之初,性本诚。很多的孩子的情境,同零零的名字一样,都是零。大人诱导她正,她就是正,大人诱导她负,她就是负。很多时分,也许是家长的期许,诱导了孩子。孩子是祖国的下一代,让他们多保存点童真,不要太早地扼杀他们那绚丽多彩的童年,不要延迟地让他们看法到社会的丑恶,只要心存真善美才干够很好的在社会上立足。

所以请各位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进程中,无妨少一点漂亮的猜疑,多一些美丽的信任。这样他们才干心存真善美,不被社会的沼泽吞噬。就像在这篇小说中,毕淑敏的这一段优美的文字一样:

一霎时,很静很静,像我们最初构成于这个世界的那个夜晚一样安静。忽然,从周围墙壁看不见的音响设备里,传出悠远、模糊、像海浪一样有节拍的轰响,它像轻柔的丝绸,掩盖在每团体的身上,又溪水般地荡漾开来人们紧张的思绪,立刻像奶油一样消融了,进入无边的粉色梦境。一个如风吹草叶般温顺的女声说道:如今,在你们头顶上方听到的声响,是每团体的母亲心脏跳动的音响。。

我很欣赏这样的文字,读来相当柔和,让人联想到莫扎特的A大调单簧管协奏曲,优美而明澈;又隐约听到凯丽金的萨克斯催眠曲,缠绵而幽静。透过音乐般的文字,让人感受那种明澈如水、轻柔如丝的心灵。

雪花读书笔记(篇3)

每当我看到漫天飞舞的雪花时,就会想起威尔森艾班特利这位名人。他是一位研究雪花的专家。他用自己的一生研究出雪花的结晶,为世界揭示雪花的神秘和华丽永恒的六角形和不计其数的美丽图案。下面就让我们沿着这位名人的足迹去探索一下吧。

很久以前,有一个男孩爱雪胜过爱任何东西。他从小就研究雪,每到冬天就收集雪,并且画雪。十七岁时,爸爸妈妈为他买了一架微型照相机。从此,他刻苦努力,从一个普通的农民成为了一个研究雪的专家,他为了更好的研究雪,在一场暴风雪中,他走了6英里路回家,结果得了肺炎,去世了。现在人们还惦记着他,并送给他一个美称,叫雪花人。

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雪花刚开始小得几乎无法看见,空气中一个个水分子附着在一起,形成分枝,随着结晶变大,分枝聚集在一起,网住少量的空气,从而形成了雪花。同时我也学习到他的优秀品质,他的执着、刻苦、研究学问,让我明白了任何成就都是刻苦劳动的结果。

雪花读书笔记(篇4)

趁着台风放假的间隙看完了

看书名以为又是琼瑶阿姨笔下的一篇浪漫爱情小说,但是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别人,是琼瑶阿姨,她和平先生的一生。关于生老病死,关于爱的故事。

16年的“你追我逃”三十多年的相知相惜相守。最后命运也没放过谁,琼瑶阿姨风光一生也苦一生,琼瑶阿姨是一个柔中带刚,刚中带肉的女子,从外貌美到骨子,所以平先生一生为他,而她又何尝不是一个痴情女子,她也用自己的一生为平先生,平先生得病的日子里,她是多么的煎熬及痛苦,这些大概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

看到琼瑶阿姨“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一封公开信”深有感触,生而为人,我想体面的死去。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不能选择生,但是我可以选择死吗?这些字眼一直一直在我脑海里环绕,若我七老八十(当然我也没想活这么久,活到五十就知足了)我也得了这样的病,请让我体面的死去,安乐死也好,什么都好,我只希望不然给我动刀,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精力及金钱,因为我来到这世上已经连累我的父母了,我不想再给我的后代带来麻烦。在我死后,把我的肖像挂起来就行了。

跟随着琼瑶阿姨的文字,我脑海里一直想起我的爷爷和奶奶,那时候奶奶一个问题要问上一天,重复无数次,隔壁邻居常常会跟我们诉苦,奶奶怎么怎么的,但是我每次听听都笑笑,然后奶奶每次问我我都会很耐心的回答。

是爷爷先离世的,奶奶不知道,因为那时候的她已经记不住事情了,她每天到饭点都找爷爷回家吃饭,那时候我们告诉她,爷爷去大伯父家住一段时间,奶奶就念叨,爷爷怎么不回来,让她一个人在家。于是每一天她就在等待爷爷回家的日子中度过,最后她没等到爷爷回来,奶奶去找爷爷了。她们现在就在一起,因为奶奶的墓地就在爷爷旁边,这是一生的相守。

奶奶忘记了所有的事情,但是却记得爷爷,记得对爷爷的爱。

其实我对爷爷奶奶很遗憾很遗憾,那时候住在农村,也没有意识到是阿尔默次海默症,没有带奶奶去大医院检查,总觉得身体硬朗就没事,但是……

很后悔没有好好的珍惜她们,辛劳了大半辈子的爷爷奶奶,还没有好好的享儿孙福呢,最大的遗憾就是连奶奶离世我都没有回家。现在看着照片,就好想好想她们。

我常常在想,如果有经济条件,我会带爷爷奶奶看最好的医生,只要让她们多活几年,我做什么都好。你看,人就是这样,不管什么样,都希望奇迹,只要活着就好,挺矛盾的。所以我也很理解平先生的儿女坚持插鼻胃管这件事。

不管是亲情,友情,爱情。一定要珍惜当下,不要留下遗憾。

读琼瑶阿姨的书,又让我相信爱情了

雪花读书笔记(篇5)

《雪花飘落之前》读后感1500字:

对于琼瑶,不怕年轻女子笑话,我没感觉。我没读过她的书,就是我唯一看过她编写的电视剧《还珠格格》,对它的印象也不怎么的,那个大眼睛小燕子至今我还偏执的不喜欢她,觉得那大眼睛太没内容了。

然而,这期读书活动推荐的《雪花飘落之前》,让我认识了琼瑶,消除了对她的偏见,她不仅仅会写女孩们喜欢的言情小说,她的灵魂里还有更丰富更深刻的内容。

书分两部分,一部分写她与第二任丈夫平鑫涛共同生活创业的喜怒哀乐,一部分写他丈夫平鑫涛从患病、插管、生命终结的过程和引发我们思考的全人类的善终问题。我对这一部分看得特别地仔细,因为这几年我潜意识里一直对这个问题感兴趣。我曾经在去年自己的个人公众号专辑《你低吟“当你老了”的时候》里写到:

你低吟《当你老了》的时候,我已经老了。可我没倦坐炉边昏昏欲睡,浑浊的双眼仍露着童真。收不住的脚还在远行,内心充满着好奇心,想把这个世界全看清。要是有一天远行的路上没了我脚印,那是我在思考一个深邃的问题——如何向这个美好的世界作最好的告别。

其实,在我现在还活蹦乱跳的时候已经常常想这个问题了,我想好好活着,以后好好死去。

琼瑶服侍病人是尽心尽力的,她想尽方法给平鑫涛于最深的关怀和最好的治疗。然而面对依赖着生命支持系统躺在病床上,在不可逆转的病魔侵蚀下,无休止的“抽痰”、“褥疮”、“灌肠”、“发炎”种种折磨中延长生命,等待死神来解救的亲人,她忍不住要控诉!对生命的控诉,对人类的控诉,对人没有“善终权”的控诉!

读到这里,我眼前浮起已故父亲枯枝般的手和已故失智母亲无尊严卷缩的身影,想起当时我的心情和琼瑶是一样的,面对只能茫然的看着空虚,没有精神世界的躯壳唏嘘不已;生命,不仅仅是呼吸啊!

生是起点,死是终点,中间那段路不管经受的是什么,对于个人来说都是最精彩的。然而我们每个人最终必须走向死亡,死亡是生命的必然归宿。既然谁都避免不了,那我就勇敢的面对吧。我平静的想着自己人生的终结问题。

我不想在我生命走向尽头时靠着昂贵的生命支持系统滞留在不可能再有新生和未来的生死之间,浪费国家资源,耗尽亲人精力。我要有尊严的离开这个我热爱的世界。“给别人让出空间,正如别人让给你一样”,这是哲学家蒙田说的,我很喜欢这句话。读后感·新生的喜悦与死亡的沉寂从不冲突,一直和谐的孕育生长着,消亡着,生生不息。

然而我们的国度有没有关于如何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尊严地离开人世这类法律文本呢?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在思考这个问题呢?我延伸了阅读。

我找到了一本《我的死亡谁做主》的书,是开国大将罗瑞卿之女罗点点写的。我精读了这本书,对死亡的态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罗点点还和陈毅元帅之子陈小鲁一起创建了一个《选择和尊严》网站,它里面有一个“五个愿望”的“生前预嘱”,虽无法律意义,但为我怎样保持生命终结的尊严,掌握生命归途,指出了方向。我注册了,我将时时会关注它。

这是我摆脱死亡恐惧的一种设想,我想有了这份设想,活着的时候就多了一份自由和洒脱,当死亡来临时,我就能坦然从容和淡定些。

浩瀚的苍穹,它静静的凝望着我,好像和蔼地对我说:“不急,慢慢来,还有时间,我会等你。”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多优美而含蓄的诗句啊!是泰戈尔写的。我愿我的生命就这样平静而自然地进行。

雪花读书笔记(篇6)

通过这次对《雪花的快乐》的分析,我发现我居然喜欢上新诗了,特别是像《雪花的快乐》这样的新诗。当我慢慢进入这首诗时,我发现我的收获还是蛮大的。

在品尝这首新诗时,我的心情就如里面的雪花一样快乐。这首诗不算长,但它的确是一首好诗。它到底具有怎样的魅力呢?

首先,我觉得这首诗最好的地方就是韵律好,非常具有节奏感,有音乐美。飞飏,飏,飞飏就是其中最经典的语句,这句话总给人以热烈、欢快、跳跃的感觉,而且在每一节中,它反复运用,实际成了全诗的主旋律,以欢乐为基调,读起来琅琅上口,自然流畅,节奏感非常强,很有音乐美。

其次,这首诗在节式、章法,句式上也很有特色。全诗共四节,每节五句,句型长短相当,整体上大致匀称。同时,句子的排列也略有错落,如每一节中的第三、、四句比其他句缩进一些位置。句式也有变化,或整或散,飞飏,飏,飞飏,你看,我有我的方向!即使散句连接。同时,也有上下句对偶的,如:不去那冷漠的幽谷,不去那凄清的山麓。总之,全诗给人以随情赋形,不拘一格,变化自如的感觉。

再次,诗句的用词也很自然,很华丽。在写雪特征时,作者用了潇洒、飞飏、娟娟、盈盈、消溶等词语。及写出了雪的自然特征,也融进了作者强烈的主观色彩。还有冷漠的幽谷,凉的山麓,上荒街去惆怅。清幽的住处等都体现了作者拥有丰富的词汇,和对词语的运用自如。同时,她身上有朱砂的清香、她柔波的似的心胸则更是使人温柔,细腻风格的体现。

最后,在诗中作者用了物我相融的写法。使人以雪花自闭,既赋予雪花它本身的特点,又是雪花具有人的特征,同时通过对雪花的特征的描写表达了作者追求美好事物和真挚爱情的感情。

在这一首诗中,我竟能收获这么多的东西,真不愧是一首好诗啊!

雪花读书笔记(篇7)

这本金波写的《蓝雪花》是一本抒情童话书,所讲述的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普通的村庄里面,有一位叫做之之的小男孩,一天,村庄里下起了历史以来第一次蓝色的雪,伴随着这场蓝色的大雪,来了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蓝蓝,在蓝蓝的嘴角,有一颗蓝色的痣。蓝蓝和之之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可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蓝蓝竟然是按照梅奶奶的小瓷人的样子变成的花精灵。梅奶奶是一位眼睛看不见的老奶奶,梅奶奶已经八十岁了,但一说起话来,还是跟十几岁的小孩一样。而这个来路不明的花精灵蓝蓝,却让梅奶奶的眼睛复明了,她们一起种下了梅奶奶最喜欢的花朵蓝花草,蓝蓝回到了家乡,她说当她家乡的蓝花草和村庄的蓝花草连起来的时候,她就会再回来,蓝花草连起来了,蓝蓝回来了,可梅奶奶走了,梅奶奶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人世,蓝蓝也要回去了,之之变得孤独了,但这一回,蓝蓝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想对蓝蓝说:或许你是上天派来为梅奶奶服务的好孩子,你是一个完美的孩子,即使你是一个花精灵,但大家都还是把你当成一个普通的小孩来看待,因为你,而让梅奶奶复明了,是你让梅奶奶看到了你的样子,是你让梅奶奶重新看到了世界,看到了天空,田野,也看到了村庄里面的每一个人,也陪着梅奶奶种下了爱的花朵。梅奶奶跟你生活在一起感到特别的开心,快乐,幸福,让梅奶奶带着快乐离开了,梅奶奶一定会感谢你这个好孩子的。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助人为乐,懂得善待别人,老天就一定不会让你吃亏的,奇迹也总会有一天发生的!

雪花读书笔记(篇8)

当我第一次看见《雪花的快乐》这首诗歌时,不禁有些奇怪:雪花有心情?它因为什么而快乐?我对这首诗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诗中,现实的我被彻底掏空,雪花代替我出场,雪花在半空中翩翩地潇洒,娟娟地飞舞,直奔向清幽的住处,会见花园里的她,直到溶入她柔波似的心胸。

第一小节短短的五句,却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清醒的诗人徐志摩在作诗的过程里避开了现实中的约束,把诗的展开建立在假如上。一个简简单单的假如为这首诗定下了柔美、朦胧的格调,使诗人想表达的热烈和自由笼罩在淡淡的忧伤里。

令我不得不说的是第二小节,诗人以不去,不去,也不去排比的修辞手法强烈的表达了自己对自由的执着,在诗人的眼里幽谷是冷漠的,山麓是凄清的,街道是荒凉的,但是雪花有着它自己的方向。是啊,我们为什么要在乎别人世俗的看法,做自己不就好了吗?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如果说,前两个小节只是表达了诗人对自由的执着,那么后两个小节则表达了诗人对爱与美的追求。

诗人将自己比喻成雪花,运用了借物喻人的手法,以在空中潇洒飞扬的雪花为立意。第三,四小节很有特色,因为其中的她是诗人想象中的爱人,是升华后的神圣的爱情,传达了诗人追求爱情的执着和美好理想的心声。

原来,雪花代替了诗人,雪花因追求美,享受着选择的自由而快乐。雪花飞扬,飞扬,飞扬这是多么坚定、欢快和轻松自由的执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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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系列


读后感大全栏目精选:“红与黑读书笔记”,欢迎阅读。

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红与黑读书笔记,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读完一本好书后我们或许会想把自己的思考和感受记录下来,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也能体会到作者的智慧。当我们在书中获取感想时,要记得时刻将想法记录下来。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1)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2)

司汤达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三十几岁才发表作品,并且英年早逝,然而他精准的人物心理分析和凝练的笔法却触动着每一个人。

我重新阅读这本曾让我的心灵如此激动,其情节却几乎被我彻底遗忘的作品。三年前我在此书中最欣赏的人倒是行为颇为狂热的德·拉莫尔小姐玛蒂尔德。她居然能剪下一边的头发给自我非同一等级的情夫,农民的儿子于连·索雷尔。至今我还能清楚地记得读到玛蒂尔德高唱“我爱得太多,我要惩罚自我”时内心极度的激动。

首先说说于连。我始终觉得他是个高洁的人,我不想在那些指责于连虚伪、不择手段的人面前为这个二十二岁就匆匆离世的孩子辩护在神学院,于连的聪明在于炫耀,而其他人的聪明才是深刻的,他们懂得利用自我或真或假的愚蠢并获得成功。换言之,明白社会有着阴阳两面并坦率地谈论这一现象的人并没有了解生活,仅有那些对社会的阴面了然于胸且能与其他人心照不宣地对此避而不谈佯装不知的人才能游刃有余。

三年过去了,我还在谈论虚伪和高洁,可是对于很多人来说,仅有了成功和失败。“虚伪而成功”或“高尚而卑贱”是他的两种选择,可是对另一些人来说仅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是像于连这样的说说而已。所以他们在生活中无需痛苦地与自我的天性作斗争,而是只需贯彻自我的本能。这与才智也没有关系,而只是取决于人的处世态度。

于连的心里充满感情,这些感情总是跟他的计划格格不入。是谁在瓦勒诺先生的宴会上为穷人流泪;是谁将自我的虚荣之爱变成了真正的活力之爱;是谁逐渐对自我宣称不屑的市长家的孩子们生出感情;是谁对失势的彼拉神甫不离不弃,……这些作法跟他必须建立在完全的冷酷无情基础上的成功大计南辕北辙,所以,我认为,促使于连死亡的恰恰不是他的功利心,而是他功利心不足。在他决定投身这场功利之战之后,他就不应当再想名誉、人性或者女人的真正垂青,而应当去想什么手段最能够帮忙自我实现目标。这样的他跟瓦勒诺和福利莱等“社会成功人士”多么不一样啊。

不是社会原因造成了于连的死亡,不是瓦勒诺等人因为嫉妒他而杀死了他,瓦勒诺的成功恰恰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功的。可是他做出了最坏的选择,于连从不会从利益出发研究问题,他只明白真情、荣誉或者虚名。这样的人在任何社会都不能轻易发迹,因为就算在于连苦苦思念的拿破仑时代,善于克制的人也肯定比过于敏感、感情过剩的人更容易在事业上取得成功。

将追求大众眼中的成功作为自我的目标是这个青年一生最大的杯具。他既想坚持自我内心的纯洁,又想获得社会的广泛承认用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所以,从于连的失败来看,他的性格也已经注定他在跟多数人相处时会有问题,甚至受到旁人的误解和排斥,正所谓“过洁世同嫌”。

一部小说是沿着大路来往的一面镜子。

我对德·莱纳尔夫人的看法也跟初读时截然相反。我甚至想到,也许过于年轻的人没有本事欣赏质朴,而只能崇拜夸张的活力。那时我无力区别平和和平庸,高傲和高贵。德·莱纳尔夫人那种柔和的、充满了自我牺牲的感情曾被我忽视。此刻,我才明白这种真诚自然是多么可贵,明白于连为什么会将他源自虚荣的感情变成对她的真正感情,因为她爱得这样纯真,爱得这样没有矫饰,被她爱上是一种光荣。

死亡驱走了一切虚荣,演给别人看的戏应当落幕了,伟大也罢,卑微也罢,于连只能在市长夫人那里获得完全属于他个人的关注和爱,所以也就只能将感情回报给这个女人。对于玛蒂尔德来说,于连的死是光荣的,她报之以她梦寐以求的英雄主义的落葬仪式;而对于德·莱纳尔夫人来说,他的死意味着她的生命不再有意义,她不再顾及上帝与名誉,报之以自我的殉情。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3)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4)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书笔记400字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5)

一个偶遇,让我幸运的得到了这本书。早就听说了它的经典,所以,得到此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我的“奇妙之旅”。

在一字一句的阅览过后,男主人公惊奇的出现了,刚开始,他被赋予了一个奇特的形象。他受家人的打骂,每天父亲回家用结实有力的手臂打他并且不喜欢他看书;他狂热追逐偶像拿破仑,因为他从贫苦人民出身,却做到了一个备受世界瞩目的角色,这无疑带给他动力,让他奋勇向前追名逐利;他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各种筹谋,竟然去背神父最喜爱的那些枯燥的拉丁文圣经,因为在这个社会,很多晋升关系都离不开这神圣的地方;他拥有超人的记忆力,为他以后的大踏步走向“上流社会”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等等。而就是因市长的虚荣心,才使他决定一定要请这位年轻人,也就是主人公-于连做他孩子的家庭教师,一切就是从这份特殊的角色-可直接接触到富人-开始的。

在家教期间,他出奇的和市长夫人展开了恋情,这份初开的情窦让他死去的最后一刻也难以忘怀。尽管,在离开她之后,他通过各种关系晋升,达到事业的顶峰,而且为了更高的权力和地位,自己又和首富之女马蒂尔德发生了惊险的爱恋,马蒂尔德还为他怀孕,为了他,马蒂尔德尽然疯狂的利用各种关系保护他,在他枪袭市长夫人后,一连串的官司都是马蒂尔德为他做的,可是,就在袭击他最心爱的人-市长夫人-之后,才让他唤起了心底里的那份爱,直到死前的最后一秒也没有忘记,他很爱她,而她也是,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三天之后,她也和她心爱的孩子一起安然的离开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每个词语无不淋漓的表现出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而这些,也正好符合当时的西方观念,可见当时的教会、上流贵族等等对人们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也许,在我认为,“红”就是流离于这篇小说中强烈的爱情,“黑”则是这个社会腐朽的观念、每个人心里的虚荣、钱和权的激烈追逐。“红与黑”,在这种复杂社会中交杂的爱情、痛苦、无奈、放纵、可笑等等。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6)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7)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8)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了《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候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9)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10)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名著读书笔记系列


作品给许多人新的启发。读后感可以整合我们的想法,记录并且加以吸收,读后感大全特意为您整理了《名著读书笔记》,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名著读书笔记【篇1】

对圣地亚哥,心中有着不可思议的敬佩,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可思议的敬佩来自于他那顽强的精神,在捕获大鱼的艰苦三天里,他并放弃的那种精神让我们所有人都很感动,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面对苦难他所说的只是“人生来不是被打败的”他这不屈的精神,告诉了我们,他虽然老,但是他还是伟大了,他还是站在大海上撑起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记得美国评论家贝茨曾说:“实际上海明威的作品只有一个主题,那就是死亡”死亡意识是海明威人生哲学的核心,所以故事中弥漫的是死亡的阴影,圣地亚哥是不同寻常的,他不会放弃,不懂放弃,也不愿放弃,似乎在他的字典中,没有“放弃”这个词语,他不允许自己倒掉、不允许自己认输。我敬佩圣地亚哥,因为圣地亚哥老人以他有限的岁月告诉我,生命最大的意义不是生命的长久,而是在于永远不会被死亡约束。我敬佩着,敬佩着这份精神、这份毅力,在生活中,我需要这份精神与毅力。

似曾相识的感觉,来自于圣地亚哥那无尽的孤独,四十八天的海上生活中,每天都是自言自语,要么对天、对月亮、对星星说话,要么对鱼、对水说话,如果说这份孤独是由于环境导致的话,那么他回到人群中呢?得到的是冷漠和嘲笑,这份孤独在人群中仿佛更孤独。如果说人群对圣地亚哥有着依恋的话,那就只有小男孩马诺林了。马诺林是圣地亚哥在人世间唯一的牵绊,是他除了海与鱼外另一个信念。在海上的日子里,老人提到最多的就是“要是孩子在就好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隔膜与沟通的不易,人的孤独感和对命运的难以把握,是烙印着心痛的伤痕。

我想,也许圣地亚哥就是海明威自己吧!因为他始终摆脱不了孤独,尽管他的孤独不是来自于自身的困惑,只是个人主义的束缚,这个世界本身就是很多事情都由不得自己。面对世界、面对自己,深深的明白着对那个处境的感悟和体验,可也只能无可奈何的感叹。

很多东西都是在名著里留下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敬佩作家和文人,更敬佩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在作家的笔下,让我们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这让我对作家的敬佩更加加深了一层。

名著读书笔记【篇2】

《教育漫画》这是一本西方教育名著,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近代早期著名的教育家洛克,这是洛克在流亡荷兰期间,曾担任友人爱德华·格拉克之子的家庭教师,并与格拉克进行多次通信讨论关于家庭教育的问题。1963年,洛克将这些内容加以整理,并以讨论绅士教育为话题,发表了他的教育代表作《教育漫画》。该书反映了洛克的政治和哲学思想,从体育、德育、智育三个方面探讨了当时资产阶级最关心的绅士培养和教育问题,对英国乃至西方近代教育思想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洛克在《教育漫画》中一开始就指出,“我们日常所见的人中,他们或好或坏,或有用或无用,十分之九是他们的教育所决定的,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洛克关于教育作用的论述不同于以往的封建社会把人的形成看做是遗传或天赋的产物,强调教育的重要性。

洛克认为英国的教育的重点应当放在绅士教育上,他重视绅士的道德教育和实际知识。他曾说过:“英国在世界上是一个有地位的国家,原因是我们有德行、本领和学问。”洛克关于教育目的的论述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对自己子弟的要求,即有为统治阶级所接受的道德观念与品质,有开拓资本主义事业的广泛知识和能力,有在各种场合与人进行交往的礼仪和规范。

如何对绅士进行教育,洛克认为,理想的教育应是家庭教育,他主张由父母聘请优秀的家庭教师来培养绅士,而反对他们到学校去接受教育。洛克站在上层社会的立场上,认为社会上“到处流行着粗野与邪恶”,学校里情况复杂、道德败坏,儿童到学校去,会由于“传染”而失去“纯洁”和美德。因此,他主张绅士教育应当在家庭中进行,认为只有这样的教育,才能使其子弟举止文雅、思维敏捷,学习容易和迅速。总之,在洛克看来,绅士所具有的道德品质在学校教育中是不能获得的。这样的教育思想当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也反映出英国当时时学校教育存在的种种弊端以及英国贵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

在《教育漫画》中,洛克把绅士教育的内容作了体育、德育和智育三个方面的划分和详细的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教育立法,对西方近代教育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关于体育的见解,对资产阶级子弟在身体素质上提出严格的要求。在道德教育内容上,洛克认为要使儿童形成良好的品德,就要培养各方面的德行,主要有:勇敢、坦白、公正、大度、谦虚、克制、聪敏等。关于道德教育的方法,洛克主张首先要以理性为指导,从小对儿童进行说理教育,让儿童所有的欲望和动机都服从于理智。他强调,说理教育主要是让儿童明白,支配儿童活动的不是情感和欲望,而是理性,应让理性伴随着儿童成长。其次,重视榜样示范作用。洛克说,成人可以尽量地对孩子谈论礼仪,但孩子的伴侣是什么样子,孩子的仪态就会是什么样子。在《教育漫画》中,洛克把智育放在仅次于德育的地位。他认为,对一个绅士来说,“学问是应该有的,但是它应该居于第二位,只能做辅助更重要的品质之用”。

名著读书笔记【篇3】

《麦田里的守望者》讲的是发生在美国五十年代的故事。当时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反观我们自己,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困惑和烦恼少不了,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都会过去。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

名著读书笔记【篇4】

《爱的教育》以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安立柯的眼光,以日记体的形式,从四年级开学的天记起,一直写到第二年的七月份全学年结束为止,全书共100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主人公安立柯的学年日记;他的父母亲及他的姐姐在他的日记本上所写下的劝诫性、启发性的文字;老师每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感人的小故事。

《爱的教育》讲述的是情感故事,全书以孩子的口吻告诉我们:素质教育就是“爱的教育

有些同学追求时尚,家长说了几句,便恶语中伤;有些同学因为父母批评了几句,就赌气不理睬他们。他们无法感受到父母对他们的爱。有些同学说:他们和父母没有共同的语言,父母对他的爱也在减少。其实,爱的表达方式有许多种:训斥、唠叨都是父母们特有的“语言”。不要找任何借口,也不要以任何年龄的代沟、交往的隔阂为理由,因为这些代沟、隔阂或许不是因为父母,而是你造成的。 每个人都应该孝敬自己的父母,因为他们为你所付出的太多,太多。而你能汇报的却又太少,太少。不尊重父母的人是不会受到别人的尊重的。回报并不指一定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一句谢谢,一句表示关爱的话语,一张奖状,一张成绩单或许就是他们想要的的会报。

名著读书笔记【篇5】

“这个男孩桑桑,忽然地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未醒来时,就将载着他和他的家,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是曹文轩的《草房子》中的结尾亦或是开头。

《草房子》是一本很美的书,说它美,有那细致入微的描写,还有就是桑桑与油麻地小学的同学老师所发生的那一系列最纯真、最美好的事情。

这可以说是一篇令人揪心的文章,那些弱势的群体:秦大奶奶,却又拥有最倔强最坚忍不拔的精神,她用尊严守卫着那块土地,哪怕这样付出的代价再大……这,同时也反映了桑桑所拥有的童真与纯洁。他愿意在秦大奶奶受到众人的非议甚至连自己的父亲都带头让秦大奶奶撤走的时候去帮助她,因为他是理解秦大奶奶的,他懂得这一份情感实际上比任何都重要,这是既凄凉但又温暖的美。

这亦可以是一篇关于成长的作品,但它避开了时下很多作家的俏皮、流行的语言,把这些孩子们的成长展现得淋漓尽致。细马,没有上过学,还是被邱二妈收养的,但他在一系列的家庭变故中,他懂得了撑起这个家,当他搀着邱二妈回到家的时候,他成长了,这是一种无限的美,后来每当这个画面浮上脑海,我都觉得鼻子一酸,因为这种成长的美。

这篇文章的美,还在于每个孩子的品质中,桑桑的正直、秃鹤的倔强、细马的孝顺、纸月的善解人意、杜小康的坚强……可以这样说,桑桑所认识的这些孩子,都是真诚的,他们用最令人感动的品质搭建了友谊,这也是美的,因为这些品质的存在会让你潸然泪下。

这本书通过对桑桑小学六年的描写,将一个个弥足珍贵、格外感人的故事呈现在了眼前,整部书加起来,拥有的,就是一种震撼人心,甚至刻骨铭心的美。三言两语谈不尽这本书的美,但你真正去读之后,这种美与感动的结合,会让你内心最柔软的深处,留下一滴最温暖的泪水。这时,你已经体会到这种“永不衰老的”美了。

名著读书笔记【篇6】

五月的田野仍是青涩的。

小麦苗在田野中疯狂地长开来。一日一日地蹿高,颜色一日日一日地浓郁起来从嫩绿象征着新生命的嫩绿至带点儿成熟的深绿,渐渐地就由绿色变为象征着丰收的金黄色。

与此同时,蟋蟀们也出现在充满着麦浪的田野中了。

心蟋蟀用大颚拱土;它踢蹬着,把松软的硬事的土扒拉到身后去。它终于钻出土层,沐浴着灿烂的阳光,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经历风险。只需一天,小蟋蟀就变成了一只漂亮的小黑蟋蟀。它是敏捷的,用它那颤动着的长触须探查着什么;它奔跑、蹦跳、开心得很。

当田野里的小麦们散发出麦香,但愈发浓郁时,蟋蟀们便开始唱歌了。先是一两只,羞答答地在独唱,不久便响起交响乐来。百灵鸟冰向整天,展放歌喉,从云端将其美妙的声音传入人间;地上的蟋蟀虽歌声单调,缺乏艺术修养,但其淳朴的声音与万象更新的质朴欢快又是多么的和谐。它是万物复苏的赞歌,是萌芽的种子和嫩绿的小草能听懂的歌。

直至田野里的麦香浓郁得洒满整个小地时,人们便只能听见蟋蟀仍在低声地唱着,仍在庄重地歌颂着。

蟋蟀是天生的歌手。如果能把声音再调高些,那就比蝉略胜一筹了。

至于昆虫们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甚至于什么时候排卵,法布尔先生应是知道的一清二楚。他掌握着田地洞小虫子们的所有秘密。

在法布尔的笔下,那些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着灵性贪心的,善良的,自私的,骄傲的,可爱的。妙趣横生。

与此同时,那份字里行间的韧劲儿,那份孜孜不倦,那份难能可贵的求实精神也毫无保留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法布尔以昆虫为琴弦,拨响了人类命运的颤音。透过丰富精彩的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生活深刻的思考。以人性关照虫性,又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

的确,人生就像一张密不透风的铺天大网,形形色色的人行走于其中,或是生命最重要失又或是一个匆匆的过客是或不是只是时间的问题,那些彼此纠缠的关系早已被时间沉淀。

田野中麦香正浓。

坐下来歇会儿。田野间的蟋蟀也开始鸣唱。

名著读书笔记【篇7】

走到床前,一阵冷风吹过,让我不禁想起了那让人毛骨耸立的《聊斋志异》。翻开书,打开铺满灰尘的第一页,那记载着岁月的灰尘更把我拉进了一个阴森恐怖的境界。我蜷缩在床的一角,发现这里是多么的静。直立在街头的路灯这是也一闪一闪的,我把被子盖过肩头,带着既兴奋又害怕的感觉开始用眼睛从书本上扫过。“她把门窗轻轻地拢上,拂起那长长的袖子走到郎君的身旁,用她那带着香味的手绢拭去他头上那豆大的汗珠。忽然,一个黑影在轻薄的窗前来回踱步……”我的心悬到了喉咙。各种奇形怪状的画面在脑海中陆续放映。这时,手心里已满是那湿漉漉的汗。原来这些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可是作者却以生动形象的手法将他们一一列举了出来,让人感到悬殊、紧张与恐惧,怪不得使它成为了人们喜爱的书之一。“乔郎,我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最后又以温馨、激昂的语句将文章结尾。这真让我感受到想象力的无穷力量。

生活中处处有想象,就像是在大街上,你也会想到人们的摩肩接踵;在湖边,想到鱼儿在水中欢快的玩耍;天空中的白云在和小鸟谈话……我更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我在黑暗的小巷我会想到有一只青面獠牙的魔鬼向我伸出长长的手,在小草丛生的草地上与小草交谈,这些便是我在写作上充满灵感,使文章更生动。谁说想象力不重要?就是想象力使《聊斋志异》成为中学生必读的书目之一。

名著读书笔记【篇8】

 在(谢尔比家的)一个餐厅时,谢尔比先生(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谢尔经和汤姆以及哈利和依莱扎)和(介绍一下黑利和尔债不能还的原因)黑利奴隶贩在谈话,谢尔比先生因为欠了黑利的债,要用奴隶来尝还,两个人计论好决定用依莱扎的儿子哈利和管家汤姆来还债。 不料,依莱扎把哈利偷偷带走,黑利只拿了汤姆走(拿了汤姆走,拿字用得不当),黑利把汤姆的脚拴住,运送到了船上,船上有很多游客,黑利给了奴隶在船上自由走动的权利。有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女孩中伊娃不慎落水,汤姆把她救了上来。她的父亲圣莱克尔买下了汤姆。汤姆来到了圣克莱尔的庄园,为主人赶车,后来伊娃和她的父亲接连病死,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把汤姆卖到了雷格的种植园中,雷格是个凶残的人,汤姆因为拒绝打别的奴隶,和不说出逃走的两个奴隶的去向,被毒打致死。

(整个故事简介写得挺好,用字不多,但写出了主要内容)

(把这个放在开头比较好)这篇小说讲了美国的奴隶制,在奴隶制期间,黑人家庭可以随便拆散,人可以被像东西一样卖来卖去,所有的奴隶都是奴隶主的财产。汤姆被卖掉后,只能抛弃家庭,背井离乡。

书里还写了许多其它被拆散的家庭。在拍卖会上,一对母子正准备卖出,可是买主只买了孩子。还有汤姆在新奥尔良遇见的老蒲露,就是因为孩子被夺走而伤心,最后悲痛地死去。

书中的主人公是汤姆,他为人正直,伸张正义,他宁肯牺牲自己,也不会出卖他人,不会做自己认为不该做的事。他主动为体弱的人摘棉花,防止被奴隶主抽打。

书中还写了其他奴隶主的形像。奴隶贩黑利冷醋无情,圣克莱尔的妻子玛丽随意处置奴隶,完全无视奴隶的情感。乔治的主人非常自大,把奴隶视为物品,奴隶主雷格更是已经没有了人性,曾经一脚把母亲踢晕,妈奴隶更是残酷无情,在收棉花的季节里,他逼着奴隶一天干到晚,只给一点干粮奴隶吃。

这本书讲出了人类的自私和邪恶,大家共同在一个地球上,只是肤色不同,为什么黑人天生是当奴隶的,而白人就天生高贵,我们人不能发生这种事。

无常读书笔记系列


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深入我们的内心。对图书的崭新的见解,我们应该在读后感中呈现,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无常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无常读书笔记 篇1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无常读书笔记 篇2

读了《无常》一书以后,知道了是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读书笔记 篇3

我们在日常的写作中会需要许多积累与技巧,也会从中学到许多的写作方法与技巧。把这样学到的东西用在我们的作文中,就会使我们的作文变得更加生动和丰富,也会得到别人的欣赏。

《无常》是 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是一篇描写人物的文章。人物描写是作文中很重要的一类,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也能学到许多的写作技巧。

鲁迅先生用简洁的语言写出了对无常的喜爱。其中运用了许多的写作方法,描写人物的外貌以及和其他的事物对比,表达作者对其的喜爱和他的特点。白无常在作者的笔下是一个可爱通人性的鬼怪,作者并不认为他是个完完全全的鬼,因为鬼怪是不会有人性的,借此可以看出作者对他的喜爱与赞美。

其实,写好作文并不难,只是需要不断的探索、发现和学习,就能从中得到感悟。我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一定会在作文这方面有飞跃的进步。

无常读书笔记 篇4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写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这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读书主题读书笔记范文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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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主题读书笔记范文 篇1

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怎样的老师来培育,你自己就做这样的老师吧!是的,老师,请把美好的笑容带到学校,把对人与对世界的良好期盼带到同事们和孩子们面前,像孩子一样瞪着好奇的眼睛清点知识;把游戏这一人类最古老的快乐的方式引入课堂;把那些用了好些年的训词换成赞美,换成幽默;把那些尘封在角落里的各种各样的表情丰富在脸上,用你的脚尖轻盈地点地,听脚步声在走廊里击起快乐的回响。

书让我明白幸福的第一层楼是物质生活有保障。人活在世上,首先需要物质条件,这一点众人皆知也无需多说。幸福的第二层楼是艺术生活。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用唱歌、听音乐、看电影的方式使自己开心、满足,作者认为这就是艺术在发挥其作用,因为艺术能净化心灵,释放心中郁闷,排遣生活中的不如意,达到精神自由境地,使人获得幸福感。其实生活本身就是艺术,作为教师,如有艺术的眼光与心灵,那你会发现,面对学生就是在进行艺术创作。所以,作者希望老师能造起幸福的二层楼,丰富生活,享受生活,永葆年轻之心。幸福的第三层楼是独立思想。一个人能拥有独立的思想,应该是一种较高的境界。作者说“完全幸福的人在前两层楼里几乎没有,惟有思想,独立而自由的思想才能让人完全自由”。对教师来说,思想是相当重要的。我们可以思考关于自己的工作,怎样努力,怎样干得更好,怎样从工作中发现和获得乐趣。教师要迈上人生幸福的三层楼,就要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经常思考教育问题,为什么而教,怎样教。

读书让我心中充满了感慨与兴奋。感慨的是当大家都在提教师专业化,大搞教育科研时,还有这么一位校长从教师的心灵中走来,为教师创设教育理想、教育灵魂。兴奋的是自己竟有许多同感,生发了许多思索。继续走下去。前方依旧亮丽。

读书主题读书笔记范文 篇2

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读书兴趣,传承经典、品味名篇,让每一位孩子都能亲近书籍、爱上阅读,4月16日-20日,xx区xx学校开展了“读书伴成长,书香润人生”世界读书日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4月16日,学校结合春季研学活动开展了拍照配诗评比活动,照片的内容和诗歌的意境相对独立又相互照应。学生们热情高涨,奇思妙想,出人意表,令人惊喜。

4月18日,学校开展了以“书海拾贝”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活动,同学们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将平时阅读到的好词好句及读书笔记等内容摘抄下来,动手设计,配上鲜明生动的图画。一幅幅制作精美的黑板报切合主题,内容充实,画面美观,色彩和谐,充分展现了师生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了浓厚的阅读氛围。

4月20日,各班以“读书伴成长”为主题开展了读书分享活动。同学们纷纷介绍自己最喜爱的一本经典读物,并把作品中的精彩段落用真挚的语言读出自己对经典的理解,在讲述和聆听中畅游书海,品悟书香。学校还开展了亲子阅读活动,借此让父母与孩子共同学习,一起成长,分享读书的感动和乐趣。

最美人间四月天,正是少年读书时。本次系列主题活动,激发了师生读书的兴趣与热情,助推了师生品味书香,有所收获,让孩子们亲近书本,喜爱读书,学会读书,认真读书,在书籍中求得知识,在阅读中明白事理,在读书中学会做人,营造了一个和谐美好的书香校园。

读书主题读书笔记范文 篇3

最近,教师让我们阅读了《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让我感受颇深。

这本书讲了女孩美乐笛,因患脑瘫而活动受到限制。但这并没有限制她的思想,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跟平常人其实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美乐笛十分努力地汲取知识,为的只是拥有和别人一样的平等权利,但别人却没有给她这个权利,我想,若是每个人都去关心他们,社会生活将会变得更加完美。

我记得书中写到美乐笛一家与罗丝一齐去水族馆,途中偶遇克莱尔。罗丝应对克莱尔的追问,居然因为与美乐笛一齐出来游玩而感到羞耻。读到那里,我体内怒火不断升腾。美乐笛她与你们有什么不一样,她只是运气差了一些,患了脑瘫而已,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呢?如果一个人生病了,就该被孤立的话,那么世界就会缺少关爱。我们要关心他们,而不是去用异样的眼光审视他们。当读到最终V阿姨好好教育克莱尔时,我兴奋极了,就该这样,每个人都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我们应当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而不是处处挑刺。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不懂得去关心他们,而我也差点成了那种人。那是在一家商场门口,我和妈妈在逛街,大约在离门口几米的地方,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个人衣衫褴褛,深色牛仔裤上破了好几个大洞,正在卖艺。我正准备给他一些钱,却被一个路人拦住了:“小朋友,不要给他钱。说不准他是个正常人呢!此刻的骗子多,很多人都上当受骗过了,还是不给保险点。”我听了,觉得挺有道理,便收回了正要给钱的手,继续默默观看,差不多半个小时过去了,人们仍在观看,但碗里的钱却少的可怜,仅有区区几角钱。这时,我想:他唱了那么久,却只赚了几角钱,必须是急需帮忙,才会如此卖力,我得尽自我的一份力帮忙他。想着,我向卖艺人走去,想把自我的钱给他,却被眼前一幕怔住了:他用肮脏的衣袖擦去头上的汗水,深深地叹了口气,正要离开。我追了上去,把仅有的五元钱塞到他的手里,他顿时愣住了,呆呆地望着我。我微笑着说:“叔叔,这是您应得的!”说着,我便跑开了,并没有等他说完那一句“多谢”,回头一望,他正灿烂地对我笑着,紧紧地攥着那五元钱。在回家的路上,我不禁思量:他们需要的只是一点点关爱,即使在物质上,我们能给予的只是一点点,但在精神上,我想,却是能给他们无穷

力量的,即便是一个廉价的微笑。

《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屈不挠的女孩美乐笛,也让我了解了关爱残疾人的重要性,我会把这本书永远珍藏起来。

读书主题读书笔记范文 篇4

受学校领导委派,很荣幸参加了**号在**召开的**省以校长为首课题之班主任工作研讨会,通过三天的学习,我真的是受益匪浅。下面我就简单谈谈自己这次的会议学习心得。

主题班会课到底是什么课?它是会,不是课?其实主题班会课不是会,也不是课,而是一种不同于其他教育活动的特殊活动,是一项集体教育活动。

在实际工作中,怎样开展一个班会呢?通过这次会议我认识到:

1.根据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确立和策划班会的主题。

主题班会是班集体建设的一项必要活动,它可讨论思想品德问题,也可以讨论班级工作,还可以让学生谈认识、交流思想、介绍经验,开展表扬与批评。开好主题班会,首先要确立与策划好主题。主题的策划,具有导向性作用,它将确立班会的发展方向,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2.根据青少年的特点,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并加以实施。

班会的主题确立和策划好之后,第二步就是选择形式和实施问题。班会的形式要符合青少年的特点;要不拘一格、丰富多彩,要充分做好发动,准备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把班会的思想性、知识性、教育性、趣味性统一起来,溶为一体。

以前我开主题班会,不大注意,只是感觉开就开呗。通过这次会议我认识到:

1.主题班会要适合学生年龄特点、寓思想教育于生动活泼的形式之中。空洞的说教是孩子们最讨厌的,不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反而另孩子们对班会引起反感。

2.不拘一格,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

开好主题班会,除了要有好的主题之外,还必须注意形式的多样和生动。如这次班会实验教师就采取了如下形式:

(1)主题报告会;(2)演讲和竞赛;(3)座谈和辩论;(4)野外活动;(5)社会调查成果汇报;(6)文艺表演;(7)技术操作,实物交流;(8)经验介绍等。

3.充分做好发动、准备工作

充分的准备才能使班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准备的过程本身也是不断教育学生的过程。

4.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主题班会的策划与实施,离不开教师的指导,但更重要的是发动学生,使学生成为班会的主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班主任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学生的主体作用体现出来的,因此,在准备、组织召开的过程中,班主任要充分相信学生,依靠学生、指导学生,让学生既当主人、又当参谋,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由老师包办代替。

另外我还认识到我们开展主题班会以后还要注意:

1.要善于深化主题的巩固成果。

班主任除认真考虑主题班会的选题、组织形式外,还要认真考虑主题如何深化和成果如何巩固,怎样让学生进入并保持最佳状态。这就需要搞好主题班会的总结,并在总结中善于借题发挥,点到实质,举一反三,以教育多数学生。同时还要搞好追踪教育,以深化主题和巩固成果。

2.班会上老师要做总结发言,及时抓住班会的契机,来启发、诱导和点拨,使同学们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认识到召开班会的目的、认识到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在总结中,要针对学生的认识给以集中、分辨、提炼和升华,使学生的认识有提高,行动有准则,前进有方向。 要做好追踪教育、巩固班会成果。一是在主题班会活动之后,要及时掌握来自学生中的信息反馈,抓住学生思想情感方面的变化,继续加以引导,促其升华。力争在每次活动之后,让学生们的心灵深处留下一点有价值的东西,并使他们在行动上有所表现。二是班会做出的决定,班委会要认真监督执行,并付诸行动,从现在做起,让班会真正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起到作用。

另外**老师还总结了开展主题班会应该注意的四项:

班会四忌:

一忌一言堂。

二忌无主题。

三忌批判式。

四忌无组织。

这就是我此次会议的一点浅薄认识,与大家共勉。

有关活着读书笔记系列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如何在读书笔记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收获呢?编辑花时间特意编辑了活着读书笔记,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活着读书笔记(篇1)

由于影片《福贵》彻底地打动了我的心,使我有动力去打开原著——余华的《活着》。

影片中,福贵受了龙二的皮影,终于开始跑江湖卖艺求生。昏黄的灯光下,瘦弱的福贵扯开嗓子,青筋暴露的开唱,镜头一转,一行人走在油菜地头,不顾风景,一脸茫然地奔波。在二胡丝丝凉意的背景音乐中,我们体验了人世间的困厄和炎凉。电影中,演员出色的演绎和凄凉的二胡声,在视听上使情感有强烈悲切的冲击。

原著《活着》带给我的是另外的一种更大的震撼,这是一部血泪写就的文章。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人间一切惨剧,从腰缠万贯到倾家荡产,并气死了自己的父亲;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变为每日为三餐奔忙的穷苦农民;明白了要珍惜妻子儿女时,却被拉去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也不在人世,女儿却变得又聋又哑,又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儿子刚懂事,却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中年丧子);为女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伴侣,她却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了一个刚出生婴儿;接着妻子生病而亡,女婿搬运时被压死,仅剩爷孙俩相依为命;外孙却因为吃豆子被撑死!

福贵曾经拥有他当时想拥有的财富、地位和女人,他没有珍惜,他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他的母亲对他无私的爱,拥有他的妻子对他忠贞不二,拥有他的孩子、女婿对他的尊敬和孝顺,而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他经受了怎样的打击?是哪来的勇气让他坚持活下来呢?他活着又是为了什么呢?这是我读这本小说,最想探究的问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得幸福更加珍贵。 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生命毕竟不可以拿来开玩笑,珍惜自己的生命。

但我有一点是不太认同余华的观点,他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认为人活着并不完全为了自己本身,还为了我们所爱的人,爱我们的人,也正因为他们,我们更应该勇敢、坚强地活着。

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在泪水中我们也有庆幸,谁的一生真的可以无风无浪呢?不活下来有怎么知道前路没有希望呢?

活着读书笔记(篇2)

这本书看完有一段时间了,不想写东西。总觉得回忆一遍内心要阴沉好长一段时间,欲哭无泪。书名虽是《活着》,却讲述着关于死亡的故事,并且是让主人翁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死去,将这种苦难像解剖一样地赤裸裸、血淋淋地呈现在你面前。让你看到经历了所有的极致苦难之后,死去就是活着。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家的败家子,嗜赌成性。像所有的电视剧情节一样,嗜赌的最终结局就是败光家产。他的人生从此开始了像他放飞自我的青春一样,开始一场又一场的撕心裂肺的送别。先后经历了父亲因他败光家产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母亲重病不治而亡;懂事的儿子有庆因为给县长夫人献血被抽血过多而死;吃苦耐劳的女儿凤霞小时候因为生病成了聋哑人,本来嫁了个歪脖子丈夫开始了幸福的人生,却因为产后大出血而死;妻子家珍本来是城里姑娘,嫁给他之后任劳任怨,对他始终不离不弃,却患上了软骨病,最后因病而去;女婿二喜的出现可谓是福贵后半生出现的唯一一点喜色,却因为在工地干活被水泥板压死;剩下了唯一的外孙,可爱的苦根,就像名字一样可怜,也因为吃多了豆子撑死了。生活将福贵的苦难推向了极致。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觉得作者是冷酷的,为了引起读者的悲愤、怜悯,将福贵的生活撕裂得面目全非,狰狞不堪。可是,最近的叙利亚战争,各种媒介用图片、文字、影像、声音等等,将这个国家里的普罗大众的困难排山倒海般地推到我的面前。除了感叹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国度,我能想到的这些可爱的人们就像福贵一样,就是《活着》。他们不得不面对无法躲避的生活苦难,忍受疾病、战争,亲人的离去,和不可知的未来。

而我也渐渐懂得,福贵是怎样活着的。这种活着是在他人生中比肩接踵的困难中偶尔的温情脉脉交替支撑着的。比如家道中落后家珍被岳父接回了娘家,可是半年后家珍给他生了个儿子有庆;比如瘦弱的有庆在学校的长跑比赛中居然获得了第一名,并且老师告诉他,读书笔记即使读书成绩不好,跑步跑的好也是很有前途的;比如凤霞在嫁给二喜的那段日子里,俩人牵手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些简单的快乐在莫大的痛苦面前显得多么的微不足道,但是,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这样的结论是多么的冷酷无情,却又是多么的真实。

有句话说:“上天只会给你过得去的坎”。大部分人或多或少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有如此境地。可真是到了一定的时间之后,我们再回过头去看那些我们觉得痛彻心扉的那些坎,可能好多看起来其实已经微不足道了,比如某些难以释怀的失恋,比如不堪回首的高考失利。而那些加诸在我们身上的苦难,也会在悠悠的岁月长河中,说起来的时候云淡风轻,心里面隐隐作痛。

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眼前的幸福,珍惜这个不完美的国家提供给我们的一切,少一些社会戾气,多一些包容和理解,提醒幸福。

亲爱的叙利亚的孩子们,当你们的国家遭遇苦难的时候,你们要像福贵一样,直面惨淡的人生,敬畏生命,勇敢地活下去,因为活着就有希望。你们是国家最后的希望,是“国宝”,倘国之大器,皆化炮灰,将来国家形势必定更加严峻,你们应当为你们的国家和民族“死中求生”,一往无前。

活着读书笔记(篇3)

半天时间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情压抑万分,胸口沉闷,张大了嘴却还是觉得出气困难,久久不能恢复如常。文中有三处感触颇深。第一处,当看到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心中愤恨难平,不敢相信这世间竟有那等为巴结领导而草菅人命、藐视生命的无良医生?生命同价,本无贵贱之分,但往往在有些人眼里,县长夫人的生命却重于一个普通人家少年的生命,此刻天使成了魔鬼,救死扶伤的医院成了人间地狱,活着就是忍受!第二处,万喜被吊起的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万喜只闷吼了一声“苦根”,那一声吼,震惊了很多人,万喜是有多少不舍,多少愤恨,多少痛苦……仿佛夹住的不是万喜,是自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即使大张着嘴,也喘不出气来。第三处,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生命真的太过脆弱,没有经历过饥饿的人不会懂,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也不会懂,富贵抱着苦根的尸体,欲哭无泪,怪那一地棉花,怪那没有下的倾盆大雨,最后也只能怪自己,他太愧疚了,最后的一个亲人走了,走的悄无声息。富贵的亲人一个个相继离开,只剩下了孤独的富贵和老黄牛相依为伴,老黄牛也叫富贵,富贵即是黄牛,黄牛即是富贵,黄牛至死都在犁那片田地,富贵至死也在犁他那苦难的生活。记得叔本华说过,奋斗无法消除苦难本身。其实,活着,就是忍受的过程。

活着读书笔记(篇4)

大学时代,有幸拜读了原著余华先生的《活着》,感触颇多,大师质朴的语言不仅陈述了一个故事,更带给了我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可以呀比生命的终点也没有答案。

“活着”是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从家道中落到女儿烧成哑巴最终难产去世,再到儿子得罪意外死亡,妻子家珍的不治之症……福贵无疑遭受了世界上最难熬的打击,命运残暴地夺走了每一个和他有缘的人。大概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只有他本身真真切切的经历了才体会的到的吧,所以他更想活下来,也顺利地活了下来,只是这种活着不夹杂着任何希望。

看完这本书,带着些许的悲惨和痛苦,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有些人,他们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着:“活不下去了!”这下想来,这种心理是有多么的可笑。我们并没有经历过像福贵那般难以承受的困苦,不是吗?所有拥有的一切都是那么幸福,又怎么能轻言生死呢?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就是《活着》这本书真正让我感动的地方。

《活着》写出了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者对世界的幸灾乐祸,它让我真正知道,可能也只是现在的我的一些粗浅理解吧——活着本身就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层的难。可咱们人类不就是这样么,从呱呱坠地,一生在路上,最终所追求的是在痛苦中诞生的幸福,而这痛苦中诞生的幸福,绝望中所孕育出来的希望,便是最终凝练出的.两个字:活着!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是书中让我印象很深的话。是这样,活着,这两个字过于简短却给予了人生最不平凡的总结,赋予了世界最有力量的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习这种活着精神,并将其发扬光大,从而感染每一个人。就像余华所说的:“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挫折、无聊和平庸。”

所以,人生就是在苦难中静静绽放。忍受这些苦难,也就能更好的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篇5)

读这本书是一种精神的震撼!作者冰冷地叙述着残酷的现实,缓慢的将仅有的一丝幻想和美好不断地打破,用一个一个的死亡来诠释着活着的本质。过去,我以为活着是一个过程,现在我却感觉活着是一个静止的状态。或许某些时候,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

年少无知的富贵输光祖上积累的财富,加之父亲的气绝身亡让他重获贤惠的妻子和聪明的女儿,他活着似乎有了意义。残酷的战场让他目睹了生命的无力,感受到了家的温暖。然后,捡了一条命回到家,母亲却已离开人世,聪慧的女儿不再会说话也不能再听到声音了。之后,心地善良的有庆赛跑第一,似乎让人感受到了希望,可是作者依旧叙述着残酷的现实。热爱的生灵有庆居然是被抽血抽死的,残酷的社会和无知“医生”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为人忠实却遭遇不幸的凤霞嫁给了忠厚老实的二喜并怀了孩子,似乎希望又重现了,然而……凤霞的离去,二喜的遇难,接着又是家珍的逝世,就连充满灵性的苦根也未能辛存,死因居然是撑死的!这一切,历历在目的是,眼前是一个一个横卧着的灵魂!最后富贵和与他同名的老牛的身影渐渐消失……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人来到这个世界,最终的宿命不过都是回归土地的拥抱。在活着这样一个广大而又沉重的话题面前,似乎每一句话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觉得无力。然而活着,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活着是艰难的,也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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