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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没错,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弗朗兹。你听后,肯定觉得有点儿奇怪,因为弗朗兹这个名字是男孩用的,而他的外貌长得确像一个小姑娘。他正因为这个而烦恼呢!
弗朗兹长得像一个小姑娘,如果碰到不认识的人百分之一百把他看成小姑娘,他就会十分生气,发出尖细的声音,跟别人辩论自己是男孩子,别人还是始终不相信。但是,弗朗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男子汉。
不过,弗朗兹大多数时候是快乐的,他也会给别人带来快乐。比如:他花了三天三夜,用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为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帽子,在母亲节那天送给了妈妈。佳碧喜欢看恐怖片但是又十分害怕,以为厕所里发出“呲呲扑扑”的响声,以为厕所里有鬼,就立即打电话给弗朗兹,弗朗兹鼓起勇气用最快的速度摸索着黑爬上了佳碧家的楼道里,去保护佳碧。
我觉得弗朗兹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他乐观、开朗、善良、有勇气、还经常去养老院陪伴哪些孤独的老人。
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一个个有爱心的故事,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的美丽和纯真,我也要做一个像弗朗兹一样快乐的人,也给别人带快乐的人!
最近我看了《弗朗兹的故事》一套绘本,一共18本:讲的是一个六岁的小男孩,弗朗兹的故事。
我先介绍一下弗朗兹的家庭和朋友吧,弗朗兹和他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约瑟夫住在一起。在弗朗子的隔壁,有一个小女孩,和弗朗兹一样大,叫佳碧,也是六岁了。虽然她是个小女孩,有时候脾气很好,有时候又让人讨厌,有时候又让弗朗子为难,有时候又让弗朗兹喜欢。佳碧的家和弗朗兹的家只相隔一座桥,如果佳碧在自己家里大声说话,弗朗兹在自己家是听得见的。
他们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弗朗兹在一(1)班,佳碧在一(2)班。弗朗兹还有一个好朋友,和弗朗兹是同班同学,他叫艾哈曼德,也是个小男孩,有点胖胖的,很体贴弗朗兹,弗朗兹偶尔也会去他家里做客。
在每个周末,爸爸会开车带着他和妈妈一起去老人院看望奶奶。弗朗兹很喜欢他的奶奶,也喜欢老人院中的每一位老人,可能是弗朗兹真的很讨人喜欢吧,也可能是老人院里的老人,整天都是没事做,喝茶打牌,突然来了个小朋友,感觉有趣,都对弗朗兹特别好,弗朗兹也很喜欢他们,所以他经常去老人院串门。
弗朗兹大体的生活就是:星期一上午去学校上课,中午跟嘉碧一起回家,一起吃午饭。有时候在他们家度过中午和下午。放学回家,如果妈妈没回家,就跟佳碧一起吃晚饭,如果她妈妈回到家了,就回自己的家。每天都是如此,星期六和星期日弗朗兹完成作业后,会到处去串串门,逛逛街,大部分时间他喜欢呆在老人院里。
在弗朗兹八岁时,别人还会把他当成六岁的小朋友,因为他长得比较矮,而且比较像女孩,樱桃般的小嘴,蓝色的水灵灵的眼睛,还有一头金色的卷卷的头发,别人都感觉他是个女孩子。而且当他非常激动,或者生气时,嗓子会变得非常尖锐,像鹦鹉叫,有时候甚至完全发不出声音。这几个特点给他带来了很多的麻烦,为他生活带来了烦恼,他在尽量克制这些。
《弗朗兹的故事》就是讲了佛朗兹、佳碧、阿曼德,还有爸爸妈妈等到发生的一些趣事。书上有文有图,而且都很薄,共18本,是绘本的形式,文字比较少,小朋友都会喜欢看的,确实是一套很好看的书。这套书大概讲的就是这些,大家可以看看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讲的是弗朗兹一些有趣而又难忘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母亲节的帽子》。
这篇文章讲的是母亲节来临之际,弗朗兹为妈妈精心准备了一顶漂亮的帽子作为节日礼物的故事。文章中,弗朗兹为了给母亲一个精美的节日礼物,绞尽脑汁的想到了用一个礼品果盒、一条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这些东西做成了一顶最时尚的帽子。
可是当妈妈戴着帽子出去的时候爸爸和外面的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顶精美的帽子,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这顶帽子代表弗朗兹对妈妈的爱。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弗朗兹和妈妈之间那种爱是最伟大的爱,而这种爱就深深藏在这顶帽子里面,只有懂得人才能去珍惜它和拥有它,而那些用异样的眼光去质疑那顶帽子的人肯定没有感受过这种爱的幸福。
我最近看了《弗朗兹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章和第10章。
弗朗兹已经6岁了,但是别人都说他是女孩,因为他的头发是金色的,还有他的头发是卷卷的,所以很他像小女孩。爸爸安慰弗朗兹说:“他小时候,也像他那么大,别人也是说他是小姑娘,但是后来爸爸像男子汉的样子,就再也没有人说他是女孩子了”。这是第1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有一次,佳碧的爸爸妈妈和弗朗兹的爸爸妈妈要出去,他们走了以后,佳碧到弗朗兹家里玩。他们在一起看电视,他们看电视,但是,这个节目是让弗朗兹浑身鸡皮疙瘩的节目。有一个很多雾很多雾的一个古堡,里面有一个人,在火炉的旁边,一个忍者打开窗花往里面看。佳碧觉得在弗朗兹家太没意思了,就回家了。弗朗兹去冰箱里拿了饼干和一杯柠檬汽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拿了一本漫画就看了起来,弗朗兹看了半本,就听见电话声,是佳碧打过来的,她说:“我们家的厕所里有人,弗朗兹你快过来。”弗朗兹到了佳碧家里进了佳碧家的厕所,弗朗兹一看,只是窗帘刮动着,没什么可怕的。佳碧这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手里还有电话,弗朗兹一直保护着佳碧,直到爸爸妈妈回来。这是第10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我觉得弗朗兹很勇敢,我也要跟弗朗兹一样勇敢、不怕黑暗。读后感》
自从开始读《弗朗兹的故事》后,我就被书中的人物深深吸引,弗朗兹、佳碧、彼得、约瑟夫、莉莉等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
弗朗兹这个小男孩在六岁时,总被人们误以为是小女孩,这还得怪他的外貌了,这使弗朗兹难受极了。哎!真是秀才遇到兵,有口说不清呀!
不过,他还是很快乐的,有时也会把自己的快乐与别人分享。
弗朗兹不仅很快乐,还很有计划。比如:在母亲节,他用长期积累的羚羊毛、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等等做了一个最最时尚的帽子;他还在课堂上用自己的独特方法使自己讨厌的乞克察克老师变得和蔼可亲;他还用他的秘密武器使他的死对头和自己成了勾肩搭背的好朋友。
弗朗兹,这个主人公,令我佩服,他用他的快乐感染了我,也感染了别人。
也许,弗朗兹把快乐分享给别人,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烦恼,这些,才是这本书的真正含义吧!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我们会发现,喜欢读书的人,脑子里总是会有一些与常人不一样的思想这就是读书的重要性。读过许多书籍的人都知道,每个人在读完文章后都会产生不同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那么,你在写读后感时都会怎样写呢?也许以下内容“小故事读后感怎么写600字(通用5篇)”合你胃口!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拿起《让心灵深呼吸的小故事》,细细地品味着,我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爱的力量真大。
人世间充满着爱。爱能开花结果,爱是养料,爱能创造奇迹
还记得2008年5月12日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吗?这其中涌现了许许多多令人煽人泪下的爱的故事,其中最为感动的莫过于是母亲为保护孩子而死去的事例。
在地震发生的时候,一位母亲跪着把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身体阻挡着瓦砾,保护着她的孩子。在救援人员发现孩子的时候,孩子他还安然无恙地在母亲怀里熟睡着。当救援人员把孩子从瓦砾救出的时候,孩子的被子放着一台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条信息: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留下了感动的眼泪,即便是看遍生离死别的医生护士们也不例外,
这就是母爱的无私,这就是母爱的伟大。母亲用柔弱的身体为自己的孩子在废墟下顶起了爱的空间。我想:当这个孩子长大以后,他一定会感谢自己的母亲,感谢伟大的母亲给他第二次生命。是的,我们所有人都应该感谢自己的母亲。她们并不希望我们长大了会给她们多少金钱,也不希望给她们多少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她们希望的是让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回报社会、回报祖国,对于自己却别无所求。
2005年的感动中国人物丛飞,他的眼角膜成功地捐赠给4人。丛飞病逝后,第一个接受手术的是9岁的小女孩刘琳;随后就是四川内江的何泽金先生;另一位是黑龙江的于金凤;接受丛飞角膜捐赠中年纪最小的是4岁的洪美琳。就是这小小的角膜,把他们从黑暗的世界中走出来,面对光明。
其实早在两年前,丛飞就提出了捐赠的愿望。这个愿望来源于他去贵州资助贫困孩子时发现当地有人患白内障等眼疾,因为家境贫困很难有复明的机会。因贫致盲,因盲致贫使很多人生活在黑暗中。就在那天,他提出以后自己要捐赠眼角膜。就这样,他把自己的爱奉献给有需要的人。
我们身边充满着爱的气息。因为爱,世界充满了温暖;因为爱,我们懂得了珍惜和感激;因为爱,我们更加热爱生活、热爱世界。爱,时时刻刻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牛顿的小故事读后感
这两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牛顿的小故事》,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牛顿是伟大的英国物理学家。1661年就读于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1669年,年仅27岁就担任剑桥的数学教授。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实验室的酒肉》这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牛顿的一位朋友来看他,他在实验室外面等了好久,肚子饿了把桌子上的鸡吃了,不辞而别。过了好长时间,牛顿的实验告一段落,肚子突然饿了,赶快跑出来吃鸡。他看到盘子里啃剩下的鸡骨头,居然对助手说:哈哈,我还以为没吃饭哩,原来已经吃过了呀!
从这个故事说明牛顿非常酷爱科学,他废寝忘食地做实验,为我们人类做出贡献。
可是我学习态度不好,叫我多写个字就发脾气,多写一页口算就把自己关到房间
有一次,我下了一盘围棋,妈妈叫我再下一盘,凭什么?我不耐烦地大叫道。马上就把自己关到房间里,一来到房间,突然有两只精灵在我头上飞来飞去,一只说:赶快出去向妈妈承认错误!另一只精灵说:呸呸呸,笨蛋!曾妈妈不注意你赶快冲到电脑房玩游戏!
我选了第一只精灵的话,出去向妈妈道歉,认真地再下了一盘棋。
所以,我从现在开始做事要认真,学习态度端正,听爸爸妈妈的话做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
《小故事大道理》是我假期里读的一本书,这本书共有八个章节,其中第三章:“培养良好的习惯”‘克制你的坏习惯’比较吸引我。
北京有一家外资企业招工,各方面要求都很高,有一些高素质的年轻人前来应聘看,过五关斩六将,到了最后一关:总经理面试。这些年轻人觉得十拿九稳,没想到,这一面试出问题了。一见面,总经理说:“很抱歉,年轻人,我有点急事,要出去10分钟,你们能不能等我?”年轻人说:“没问题,您去吧,我们等您。”老板走了,年轻人一个个踌躇满志,得意非凡,把老板桌上的资料好一顿乱翻。10分钟后,总经理回来了,说:“面试已经结束。”“没有啊?我们还在等您啊。”老板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们的表现就是面试。很遗憾,你们没有一个人被录取。因为,本公司从来不录取那些乱翻别人东西的人。”这些年轻人捶胸顿足的说:“我们长这么大,就从来没听说过不能乱翻别人的东西。”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人们总会在不知不觉中养成许多坏习惯,如果不加克制就会让别人对自己产生厌烦情绪。每当我们习惯性做什么事时请先想想应不应该这样做。同时让我联想到在学校里,不管老师在与不在都应该一个样,克制自己的坏习惯。
今天,我读了一则毛主席爷爷的故事,廉洁小故事读后感。故事中提到了毛主席节俭清廉的事例,让我深受感动。
提到廉洁,大家一定会想到为官清廉的于成龙、公正严明的包青天、以身作则的周恩来他们都是廉洁的模范,我们学习的榜样。
毛主席的节俭清廉家喻户晓。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候红军天天只能吃干粮和青棵面,有时候,只能吃糙红米和南瓜煮稀饭。开头吃几餐还觉的有点香甜,吃多了就会觉的难吃,可是毛泽东不搞特殊,仍然和战士们从一个锅里盛饭吃,读后感《廉洁小故事读后感》。警卫员小胡看毛主席天天深夜不眠,每餐都和战士们一起吃那些糙米和南瓜煮的稀饭,非常不忍心,便给毛主席蒸了半斤米饭。毛主席看了很生气,硬是不肯吃,还说道:我不能搞特殊。南瓜稀饭又香又甜,很好吃嘛。战士门能吃,我就不能吃吗?你要知道,受压迫受剥削的穷人连野菜都吃不上了啦。快把饭送回去!小胡还想说什么,可是毛泽东已经把那碗白米饭塞回到他手里,小胡没办法了,只好把饭拿回厨房去了。
读了毛主席的廉洁故事,我深受感触,想到自己平时不太爱惜粮食的行为,也深感惭愧。今后,我一定要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并且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重清廉,能正确对待财物。相信我们的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
今天我读了一个美德小故事,讲了美德要从我做起。
在美国有个镇的小学来了一名教师。在期末时,有位小女孩因对班级贡献多,努力大,获得了老师送她的蓝裙子。回到家,穿起来很好看,但妈妈看后,觉得家里太乱了,和小女孩的蓝裙子不般配。于是,便打扫卫生,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爸爸回家后,看到家里这么干净,可是花园很脏很乱,就赶快把花园收拾了收拾。邻居们看了他们的房子后,也把自己家的房子打扫了打扫,收拾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于是,后来便出现了一条漂亮整洁的街道。
我读了这个故事后,觉得美德应该从自己做起。文中的一条小蓝裙子,改变了一个脏兮兮的家,改变了一条肮脏不堪的街道。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不良现象发生,大多时候,我们都只会怨天尤人,相互间抱怨,但是很少有人自己动手改变它。我们的美德应该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我们只要把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做了、做好了,那么,我们生活的环境也会因此变得越来越好,社会变得越来越和谐。只要我们尽自己所能,把自己身边的事情做好了,我们就等于做了很大贡献。
通过读后感,我们更加了解这本书的内容,每次读作品,我们都有新的收获。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我们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叫《小狐狸买手套》。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小狐狸在雪地里玩耍時冻伤了手,小狐狸的妈妈让它去买手套,并对它说:到了镇上,找到挂着礼帽招牌的那家敲门,并说晚上好,然后把被妈妈变的人的手伸进去给人看。小狐狸牢记妈妈说的话出发了,它找到了那家挂着礼帽的人家,敲响了门,却紧张的伸出了自己原来的小狐狸的手。原想会发生妈妈说的不好的事情,但是,却顺利的买到了温暖的手套,而且人对它的态度也非常的和蔼。小狐狸付了钱,高兴地离开了小镇,在回家的路上,它还听到了人类妈妈哄孩子睡觉時温柔的嗓音。回家见到妈妈,小狐狸告诉妈妈:人类一点儿也不可怕。
看完故事,我想听说的永远不一定真实,即使是妈妈说的。小狐狸的妈妈告诉小狐狸人类很可怕,但是小狐狸通过自己买手套的经历,却回家告诉妈妈人类一点儿都不可怕。为什么小狐狸与妈妈对人类的感受差别这么大呢?因为,狐狸妈妈的朋友不听劝告去镇上偷鸡,结果被人类追杀,狐狸妈妈受牵连也被追杀,它感受到了人类的危险与可怕,狐狸妈妈的朋友心怀不轨,去镇上做坏事,肯定会受到惩罚;而小狐狸则是买手套,伸错手非但没有被关进笼子,还得到了一双温暖的手套,感受到了人类的善良与温柔。小狐狸心怀好意,狐狸妈妈的朋友心怀不轨,人类对它们的态度自然不同。动物与人类都一样,也都有家、有智慧、有生命、都有感情,我看到有很多的故事,人类救了某些动物,在遇到危难之时,这些动物会及时出现帮助人们度过难关。反观现在的许多人任意捕杀动物,用动物毛皮做大衣、围巾等用品,我觉得做的很不好。
我想动物与人都一样,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要善待动物、保护环境,与动物、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暑假里,我阅读了《小狐狸买手套》这本书。书中收集了很多日本作家的童话故事,如《小狐狸买手套》、《红蜡烛》、《大提琴手戈修》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主人公:改邪归正的盗贼、狡猾的阿权、心地善良的老奶奶另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花木村和盗贼们》。
《花木村和盗贼们》主要讲了一个盗贼头儿带着新收的四个徒弟补锅匠、木匠、锁匠、耍杂技的,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花木村偷东西,然而,最后什么也没有偷到。他们却被一个神秘的牵牛小孩儿改变了命运,改邪归正。
当我读到盗贼头儿带着新收的徒弟去花木村偷东西时,心想:他们去这样的村子里偷东西一定很简单吧?然而到后面,我才发现,这些盗贼徒弟的眼光都只盯着自己擅长的那一面,却没有发现值钱的东西,我不禁感到啼笑皆非了。当读到刨太郎向盗贼头儿汇报有大财主时,我又想:这回他们肯定要发财了吧?结果,出人意料的是,他又一次让我失望了:他所发现的也不是盗贼感兴趣的东西。文章最后,当盗贼头儿准备把牛还回去时,我才发现,原来盗贼也会有善良的一面。
在读《小狐狸买手套》之前,我对日本的印象并不好,我知道他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侵略了我们国家;还知道在近期的奥运会上,日本裁判的表现让人感到种种不公平。但是,从这本书中,让我看到了一些日本人深埋心中的童真与善良。
一个本是恶人的盗贼,因为一个神秘牧童的信任,反思自己,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将内心深处的善良展现出来,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我相信作者的内心深处也一定深埋着童真与善良。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狐狸买手套》。它的作者是日本的新美南吉。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冬天到了,狐狸妈妈怕小狐狸的手冻僵,叫它到镇上去买手套。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了人的手,还告诉小狐狸千万不要把狐狸手伸出去,否则就会被关进笼子里的。小狐狸来到了买手套的店里,它由于紧张害怕把狐狸手伸了进去。老板看了是狐狸手并没有伤害它,还给了他一副儿童手套。小狐狸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想:人真的有那么可怕吗?它又没把我怎么样。
故事中有一个情节让我深有感触:小狐狸回到家对妈妈说:妈妈,人一点都不可怕啊!狐狸妈妈震惊住了,疑惑地问:人真的有那么好吗?
狐狸妈妈问的:人真的有那么好吗?正反映出了人类对动物的猎杀源源不断,导致了动物对人类的恐惧。那些贪婪的猎人们总是得寸进尺,不管多少珍贵的动物都填不满他们欲望的无底洞,拿它们的皮毛和角等部位进行买卖和交易,甚至还作为食物。例如:狐狸的皮毛大衣,象牙制品,虎皮制品,鱼翅因此,孟加拉虎,藏羚羊,野马,大象等动物危在旦夕,频临灭绝。
人类啊,我们有生命,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地球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珍贵的,独一无二的。
大自然中,我们人类和动植物共同生存着,相互之间是和谐的,平等的,如果人类再过度地捕杀下去,就会导致生物链混乱,各种各样的动物将会灭绝,各种各样的灾难也随之而来,那么我们人类的末日也会马上来到。这时,我想起了姚明,他坚持呼吁大家拒绝鱼翅,保护濒危海洋动物,后来根据某金融时报报道,中国鱼翅销量大大下降,这似乎是野生动物保护者的一场重大胜利。
没有需求就没有杀戮。地球上所有的生灵都是有价值的,有存在意义的,两者缺一不可。我们和动物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应该和动物们和谐共处,成为好朋友,不再肆意捕杀动物并且热爱自然,希望我们人类将和动物伙伴们永远幸福地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家园里。
狐狸,在童话故事里是狡猾、奸诈、贪心的代名词。我常常想:狐狸眼中的人类又是怎么样的呢?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小狐狸买手套》,我好像找到了答案。
《小狐狸买手套》主要讲述了一个白雪皑皑的冬日,狐狸妈妈想去人类的商店给小狐狸买一双暖和的毛线小手套,但是又怕被人类抓走。于是,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一只爪子变成了可爱的人类小孩的手,并叮嘱小狐狸买手套的时候,不要伸错手。结果,小狐狸因为太慌张,错用另一只爪子去买手套。出人意料的是,小狐狸不但买到了手套,还安全地回到了妈妈身边。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充满了疑惑:为什么小狐狸觉得人类一点也不可怕,但狐狸妈妈一直反复嘟哝:人真的那么好吗?
带着这个问题,我又仔细地读了一遍故事。原来,小狐狸在买手套的时候,他说了晚上好和请的字眼儿,有礼貌的小朋友谁不喜欢呢?而且,他的礼貌不仅体现在语言沟通上,还用于行动上他先敲了敲门,把钱乖乖地递给老板如此彬彬有礼的小狐狸更是讨人喜欢。看到这么可爱的小狐狸顾客,帽子店老板一定也是很礼貌地接待。可是狐狸妈妈的朋友呢?他不听劝,非要去偷人类辛辛苦苦养大的鸭子,才被人类追得没命地跑。是啊,你想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需要怎么对待别人。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残忍又无节制地杀死各种野生动物来获取象牙、皮草、鱼翅等物品,为了一已私利毫无节制地砍伐森林,排放污染物,造成了生态失衡。我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的记录片里看到,科学家在南极洲发现一只已经死去的信天翁,为了弄清楚它的死因,科学家对它进行了解剖。然而,大家都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信天翁的肚子里塞满了各种塑料袋、吸管、瓶盖所有的塑料制品都无法被它消化可却占据了它的整个胸腔,它死前得多么痛苦和绝望啊!
人类不友好地对待大自然,大自然也会对人类越来越不友好:森林面积不断减少,导致自然灾害越来越多;动物们不断灭绝使人类变得越来越孤单。大自然已经被破坏得面目全非!所幸的是,现在人类已经慢慢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出台各种措施来保护大自然,保护动物,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类一定会收到来自大自然友善的馈赠。我真心希望,所有小动物的眼中的人类都像书中的小狐狸一样:人类一点也不可怕。
这个假期,是别具一格的,也是过得特别充实的,因为我阅读了许多有意义的书,尤其是上个星期,我阅读了《小狐狸买手套》这本书。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进入茫茫大雪的童话世界和银色的狐狸母子在雪中玩耍的和谐画面。孩子的顽皮、母亲的呵护,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尤其看到狐狸妈妈不断地叮嘱小狐狸去购买手套的时候,很顺理成章地想到我们人类,想到了我的母亲,又何尝不对我紧张有加,关怀备至呢!我忽然想起孟郊写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不正是对母亲伟大的赞美和写照吗?
小狐狸在回家的路上听到人类妈妈在唱歌哄小宝宝睡觉,小宝宝还在牵挂着森林中的小狐狸。到了家中,小狐狸对狐狸妈妈说:人类一点儿也不可怕。妈妈以前跟朋友偷鸭子,差点送了命,所以觉得人类很可怕。狐狸妈妈不断的问自己:人类真的有那么好吗?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做事不能偷偷摸摸,得要光明正大。生活中,也是如此,通过劳动而来的成果,是理所当然的。小偷盗取他人的物品,肯定是有应得的惩罚。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的事情,也需要去弄明白,为什么这件事难做,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做人做事都要行得正,坐得端!我在盼望着有一天,狐狸妈妈能够明白这个道理。就像平时妈妈教育我一样,要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要帮助弱小,我也把妈妈的教育牢记心中。
我的人类要好好善待动物,不要伤害他们把动物当成我们的好朋友。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里会接触书写大量文档,在写作前会参阅大量的范文,也可以将多篇范文进行组合,写出自己的亮点,有哪些范文是我们可以直接用的呢?栏目小编特别编辑了“狐狸与猎人的读后感怎么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讲述了一只狡猾的狐狸的一个愚蠢的猎人之间的故事。
顶天山上有一个在光滑的岩石上画了只狐狸,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流传开了,而那只岩石上画的狐狸被谣传成了一只非常可怕的动物。
而这个谣传传到了山上真狐狸的耳朵里,它高兴的合不拢嘴,马上打扮成那个样子去显威风。一个年轻的猎人,他没向爸爸学好打猎的本领,好吃懒做,受到谣传的影响,最后被那只狐狸吓的魂飞魄散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好吃懒做,年轻时要学好本领。不能轻信谣言,要相信自己,要不后悔莫及了。
一个青年猎人,由于害怕狐狸,结果把枪给丢掉了。有一位老猎人说:一个猎人,害怕狐狸而丢掉枪,那他活着还不如死着。
老猎人说得十分正确,如果因为害怕狐狸而弃枪的猎人,他不仅丢了枪,而且还丢了一个人的灵魂,还丢了一个人的价值,生不如死。就好比一匹赛马,如果它的腿断了,那它活着将没有价值。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像年轻的猎人一样,他们活着,只是一个躯壳,不劳动、不建设、也不帮助别人。有些人除了这些,还有偷、枪、拐、骗等不正当的行为。这些人的灵魂已经发臭,而且臭气冲天。还有一些人的灵魂也已经变质,这些人就是在敌人面前退缩、投降,甚至在敌人面前背叛自己的灵魂。相反,有些人例如雷锋,他勤勤恳恳地为他人服务了一生,年仅22岁。但是一个雷锋倒下,会有千千万万个雷锋站起。而且雷锋这个美名,已经流芳百世。
我要努力学习,将来做个有用人。
昨天下午的时候,我和姐姐一起去了图书馆,我找到了一本叫《狐狸打猎人》的书,看着题目,我就觉得很不可思议,从来都是猎人打动物,怎么可能是狐狸打猎人呢?带着疑问我看起书来。
原来书本的内容是这样:一天,有一个人在山上的一块石头上面画了一只狐狸,但是没画好,有点像狼,然后有人一传二传,最后这只狐狸就变成了一只有两颗大牙,吃石头都可以,还有四只耳朵,无论你在哪里轻轻地说话都会被他听见,有三只眼睛,你站在离他有多远的地方都会被他看见,并且他还有五条腿,你跑的再快都会被他追上的这样一只凶猛恐怖的狼。山上狡猾的狐狸,就借着这机会向狼借了狼皮,装扮成那只传说中的狼,专门吓人。一个好吃懒做,没有实战经验的年轻猎人,听了这个传说,非常害怕,为了生活他壮着胆子去打猎,结果他还真遇见了传说的狼。他拔腿就跑,猎枪也弄丢让狐狸捡去了,并拿枪指着他。丢了枪的年轻猎人差点成了狼口中的美食。最后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打死了狐狸和狼,救了他一命。
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光听别人说,还要自己去看一看,去做一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自己要亲自去体验才最真实。
我们的饭桌上有一道菜炒苦瓜。爸妈说苦瓜清热解毒、补肾健脾、养血益气、富含维生素C,经常吃对身体好。姐姐听到苦瓜这道菜的名字就皱着眉头,说太苦,不愿去尝试吃。而哥哥刚把苦瓜放到嘴巴里就马上把苦瓜吐出来了。他们不去品尝,永远都不知道苦瓜的真正味道,苦瓜就永远是他们心中所想的、别人说的那样苦不堪言。只有我听话地把苦瓜放进了嘴巴里,慢慢细嚼,仔细品尝,才知道其实苦瓜并没有那么苦,是苦中带甘的,也是我能接受的呢,我也成了不挑食的好孩子。到现在哥哥和姐姐还是不愿意吃苦瓜,还是不知道苦瓜真正的味道。
我决定以后当一个,不光听人家说,还要自己尝试的好孩子,决不能像那个年轻猎人那样,让一个子虚乌有的传言吓破胆。
现在,有请阅读我们推荐的《《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也许本文能为您提供一定帮助。在生活当中总是在机缘巧合下遇到我们难以忘记的书籍,作品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有些段落我还能背诵出来呢。写一篇该作品的读后感,能够让我们对这本书籍的印象更加深刻。
在读完日本作家新美南吉的《小狐狸买手套》后,我受益匪浅。
本文讲了一个寒冷的冬天,小狐狸的小手被冻得通红,狐狸妈妈叫他给自己买一副手套。可回想起了一个朋友被人追杀的事情,于是叮嘱小狐狸要小心人们,并且把它的一只手变成了人手。小狐狸到了那里,拿了二款硬币给了老板,一慌张伸错了手,可老板还是给了他一副手套。小狐狸认为人类很好,并回家告诉了妈妈。
你看,这位老板就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地球也是他们的家,他们都有留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的权利。我们要爱护动物,不要滥杀动物,成为动物的第一杀手。就像有的人为了穿的好看,就把羊牛杀死,把皮毛做成衣服;有的人把鲨鱼的鳍砍掉,将他扔回海里,只为做成价格昂贵的鱼翅;还有的人为了做好看的挂饰,甚至把大象杀死拔出象牙。
记得前几个月,爸爸给我捉了只斑雀。我把他关在笼子里,细心呵护给它喝水,喂它食物。可没过几天,斑雀还是倒在了窗门外。它闭着双眼,身上的羽毛变得黯然无光,两只爪子无力的垂着。我忽然觉得我是在伤害它,限制他的自由。或许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归宿!
关爱动物,从人人做起。望我们不要让小狐狸和狐狸妈妈失望,望我们能够坦荡荡地对所有的动物说:人将会是动物最好的朋友。
狐狸,在童话故事里是狡猾、奸诈、贪心的代名词。我常常想:狐狸眼中的人类又是怎么样的呢?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小狐狸买手套》,我好像找到了答案。
《小狐狸买手套》主要讲述了一个白雪皑皑的冬日,狐狸妈妈想去人类的商店给小狐狸买一双暖和的毛线小手套,但是又怕被人类抓走。于是,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一只爪子变成了可爱的人类小孩的手,并叮嘱小狐狸买手套的时候,不要伸错手。结果,小狐狸因为太慌张,错用另一只爪子去买手套。出人意料的是,小狐狸不但买到了手套,还安全地回到了妈妈身边。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充满了疑惑:为什么小狐狸觉得人类一点也不可怕,但狐狸妈妈一直反复嘟哝:人真的那么好吗?
带着这个问题,我又仔细地读了一遍故事。原来,小狐狸在买手套的时候,他说了晚上好和请的字眼儿,有礼貌的小朋友谁不喜欢呢?而且,他的礼貌不仅体现在语言沟通上,还用于行动上他先敲了敲门,把钱乖乖地递给老板如此彬彬有礼的小狐狸更是讨人喜欢。看到这么可爱的小狐狸顾客,帽子店老板一定也是很礼貌地接待。可是狐狸妈妈的朋友呢?他不听劝,非要去偷人类辛辛苦苦养大的鸭子,才被人类追得没命地跑。是啊,你想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需要怎么对待别人。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残忍又无节制地杀死各种野生动物来获取象牙、皮草、鱼翅等物品,为了一已私利毫无节制地砍伐森林,排放污染物,造成了生态失衡。我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的记录片里看到,科学家在南极洲发现一只已经死去的信天翁,为了弄清楚它的死因,科学家对它进行了解剖。然而,大家都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信天翁的肚子里塞满了各种塑料袋、吸管、瓶盖所有的塑料制品都无法被它消化可却占据了它的整个胸腔,它死前得多么痛苦和绝望啊!
人类不友好地对待大自然,大自然也会对人类越来越不友好:森林面积不断减少,导致自然灾害越来越多;动物们不断灭绝使人类变得越来越孤单。大自然已经被破坏得面目全非!所幸的是,现在人类已经慢慢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出台各种措施来保护大自然,保护动物,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类一定会收到来自大自然友善的馈赠。我真心希望,所有小动物的眼中的人类都像书中的小狐狸一样:人类一点也不可怕。
看到《小狐狸买手套》这本书,我便不由自主地把它拿在了手里。它主要是讲述小狐狸对人类由起初的恐惧变成信任的故事。
冬天,小狐狸出去玩雪,回家时,手冻的通红,狐狸妈妈为了不让小狐狸的手冻伤,于是打算和小狐狸去买手套,可是,狐狸妈妈非常害怕人类,因为它之前被人类追杀过,所以只好让小狐狸自己去买。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了人的手,并告诉它人类是很可怕的生物,所以在买手套的时候一定要伸人类的手,这样人类就不会发现你是只狐狸了。
小狐狸找到那家店,因为店里光线太刺眼,一不小心它还是伸错了手,但是令它惊讶的是老板还是卖给了它一双手套。小狐狸回了家之后跟妈妈讲了自己买手套时伸错手的事,妈妈听了,在心里想,人类真的不可怕吗?真的吗?
这个故事中的狐狸妈妈对人类的恐惧正是因为人类对野生动物的过度捕杀,人类过度捕杀动物的事件太多了:渡渡鸟,大鲵,驯鹿,绿海龟这些动物的灭绝,还有东北虎,雪豹,金钱豹这些也越来越少,还有现在正在肆虐的新冠病毒,也可能是人们捕食野生动物后的结果。物种多样性的减少给人类带来了许多的灾难。人类逐渐意识到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
我前几天看到一个新闻,讲的是云南野象北迁事件。此次事件就是在人类和大象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现在还有很多公园,比如湿地公园里的麋鹿,它们在湿地里面过的非常开心。这是因为当地政府与周围的群众达成了一个机制野生动物践踏农作物有赔付。这样就达到了一个共存的目的。所以人类在改变,在想如何通过各种努力来达到与动物和平共处。
记得有一次,我和外公去田间玩耍。看到一只小鸟,因为贪吃被卡在了网上。我急忙跑过去,小心翼翼地把它从网上救了下来。我发现它的翅膀受伤了,于是把它带回家中。经过我们几天的精心照料,小鸟受伤的翅膀也慢慢恢复了。等我们把它放飞的时候,它还舍不得走。在空中低低的盘旋,好像在谢谢我们。过了好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飞走。通过这几天和小鸟的相处,我觉得它们就是我们的好朋友,应该好好保护它们。
我们和动物同生活在一个地球上,大自然的和谐,是我们共同的追求,人类有义务和责任去保护它,维护它,如果过度捕杀,会造成生物链的混乱和珍稀动物的灭绝,这也将会给人类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人类和动物的共存不是问题,真正的和谐即将到来!
暑假里,我阅读了《小狐狸买手套》这本书。书中收集了很多日本作家的童话故事,如《小狐狸买手套》、《红蜡烛》、《大提琴手戈修》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主人公:改邪归正的盗贼、狡猾的阿权、心地善良的老奶奶另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花木村和盗贼们》。
《花木村和盗贼们》主要讲了一个盗贼头儿带着新收的四个徒弟补锅匠、木匠、锁匠、耍杂技的,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花木村偷东西,然而,最后什么也没有偷到。他们却被一个神秘的牵牛小孩儿改变了命运,改邪归正。
当我读到盗贼头儿带着新收的徒弟去花木村偷东西时,心想:他们去这样的村子里偷东西一定很简单吧?然而到后面,我才发现,这些盗贼徒弟的眼光都只盯着自己擅长的那一面,却没有发现值钱的东西,我不禁感到啼笑皆非了。当读到刨太郎向盗贼头儿汇报有大财主时,我又想:这回他们肯定要发财了吧?结果,出人意料的是,他又一次让我失望了:他所发现的也不是盗贼感兴趣的东西。文章最后,当盗贼头儿准备把牛还回去时,我才发现,原来盗贼也会有善良的一面。
在读《小狐狸买手套》之前,我对日本的印象并不好,我知道他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侵略了我们国家;还知道在近期的奥运会上,日本裁判的表现让人感到种种不公平。但是,从这本书中,让我看到了一些日本人深埋心中的童真与善良。
一个本是恶人的盗贼,因为一个神秘牧童的信任,反思自己,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将内心深处的善良展现出来,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我相信作者的内心深处也一定深埋着童真与善良。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狐狸买手套》的书,它的作者是日本的新美南吉,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看一看吧!
一个寒冷的夜晚,一只小狐狸在洞里瑟瑟发抖,看着它被冻得通红的双手,就连我也不禁为它担心。狐狸妈妈很是心疼,决定买一双手套,可它心中对人类有恐惧,只好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人形,让它自己去。第一次上街的小狐狸心里未免会有些紧张,它错把狐狸手伸了进去,但没想到还是顺利地买到了手套。所以,在它的心里,觉得人类一点也不坏。
故事的结尾,狐狸妈妈反复问自己:人类真的那么好吗?当我读到这时,不禁陷入了沉思。
人类也许真的那么好吧!《猫》这篇课文里讲述的就是老舍先生与猫的相处,他对待动物是多么的亲切啊!他精心照料着猫,就算是它们偶尔淘气,他也不气不怒,甚至还非常的高兴。还有丰子恺的《白鹅》,虽然它们极其高傲,但是作者照样喜爱它们,像个仆人似的侍候它。
可是,这个想法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很快就消失了,我,犹豫了不久前,我还在故事里听到,一群人用了各种残忍的手段伤害动物,掠夺它们的生命,只为了剥下它们的皮毛,去赚一笔大钱。又或者滥砍乱伐,让很多动物失去了生存的居所。真是一群可恶的家伙!我这样想着。
在人类的世界里,有好人,也有坏人。狐狸妈妈遇到的是恶毒的人类,他们为了谋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小狐狸遇到的是善良的人类,他们可以伸出援手,帮助每个小动物。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类也是动物的朋友,我是多么希望有一天,我们都能对动物们喊出:人类真的那么好!
今天我看完《弗朗兹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弗朗兹,
讲了一本很有趣的故事。
弗朗兹已经满六岁了,可是他的个子只有四岁这么大的小孩,不过弗朗兹大多数时候是快乐的,他也给别人带来了许多快乐,比如:他用礼品大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给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帽子,妈妈很喜欢,但是,别人就觉得这顶帽子怪怪的,甚至弗朗兹的爸爸和哥哥约瑟夫都笑得前仰后合,嫌这个帽子太丑了,弗朗兹上一年级了,他用独特的方式认识了他的老师乞克察克,接下来就开始变得有趣了······一个晚上,弗朗兹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他的好朋友佳碧就来弗朗兹家陪弗朗兹,他们吃喝玩乐,弗兰兹看可怕的节目,佳碧吓得直往家跑,后来佳碧因为害怕所以就叫弗朗兹过来陪她,后来弗朗兹的爸爸妈妈就回来了,看见弗朗兹陪着佳碧都夸他是男子汉。
这个故事把弗朗兹从幼儿园到小学有趣的描写了一遍,还告诉我们了不要被别人认为是其它什么东西,要靠实际行动来表示。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优选」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简短九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弗朗兹的故事》,因为里面的主人公弗朗兹的故事,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书里的主人公弗朗兹,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嘴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正因为这个特殊的长相,所以别人说他长得像小女孩。其实弗朗兹很不喜欢别人说他长得像女孩,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个小男子汉呢!
书本里弗朗兹是个开心快乐的人,他经常给别人快乐。比如他用礼品盒的丝带、裙子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给妈妈做了一顶最时尚的帽子,尽管***妈带着它有点怪怪的。当然还有弗朗兹用他独特的方式让他不喜欢的乞克察克老师变得和蔼可亲;弗朗兹也是个勇敢的人,比如说碧佳最喜欢鬼的电视了,可是碧佳很怕里面的鬼,正好她的爸爸妈妈也去看电影了,碧佳就给弗朗兹打了个电话,弗朗兹嗖的一下就去陪碧佳了;不过除了这些,弗朗兹还是个调皮的小孩子,他也有让人哭笑不得的时候,比如找奶奶,还有那个子虚乌有的六频道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要勇敢、诚实,也要有爱心,爱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也希望小朋友们一起来读!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弗朗兹的故事》故事的大概是讲一个小男孩儿叫做弗朗兹。可是,当他去买水果的时候,水果摊的女主人叫他小妹妹。
当他去报亭给妈妈买报纸的时候,报亭里的小伙子们也叫他小妹妹。
这能怪谁呢?这还不是因为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一个像樱桃一样红的小嘴唇和一对粉嘟嘟的脸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女孩。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就是保护佳碧那一篇。因为那一篇里说佳碧的妈妈来找弗朗兹的爸爸妈妈,买了票准备给他们父母,可是他们生病了。就只好跟他们一起去。于是,弗朗兹的爸爸妈妈就答应了。把弗朗兹和佳碧留下来了。
后来,因为佳碧跟弗朗兹吵架了。佳碧就回家了。可是,因为洗手间里的马桶盖没有盖上,纸巾落到了地上,再加上风吹,就有“沙沙沙,沙沙沙”的声音。正在看侦探片的佳碧就害怕,于是,她就打电话给弗朗兹。后来,弗朗兹探出了原因。
这一篇就好像是英雄救美一样。特帅。而且,我也特佩服弗朗兹的胆量和友情。虽然他跟佳碧吵架了,而他却去勇敢的探出了原因。他就跟名侦探柯南一样。
有一篇我觉得我们根本不该看,因为那一篇里讲弗朗兹无可再忍,就脱掉裤子,露出了他的小鸡鸡。特别的恶心。我都要吐了!
这一篇我觉得好像弗朗兹就像是流氓一样,脱裤子。所以,我们不该看。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不对,他不认为弗朗兹是男孩子。但是,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是对的,因为弗朗兹本来长的就很像女孩子。
我觉得《弗朗兹的故事》也挺好看的,就让男孩子知道了男孩子的一些故事。我感谢罗老师给我们买回来了这本书放在图书柜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讲的是弗朗兹一些有趣而又难忘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母亲节的帽子》。
这篇文章讲的是母亲节来临之际,弗朗兹为妈妈精心准备了一顶漂亮的帽子作为节日礼物的故事。文章中,弗朗兹为了给母亲一个精美的节日礼物,绞尽脑汁的想到了用一个礼品果盒、一条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这些东西做成了一顶最时尚的帽子。
可是当妈妈戴着帽子出去的时候爸爸和外面的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顶精美的帽子,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这顶帽子代表弗朗兹对妈妈的爱。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弗朗兹和妈妈之间那种爱是最伟大的爱,而这种爱就深深藏在这顶帽子里面,只有懂得人才能去珍惜它和拥有它,而那些用异样的眼光去质疑那顶帽子的人肯定没有感受过这种爱的幸福。
“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没错,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弗朗兹。你听后,肯定觉得有点儿奇怪,因为弗朗兹这个名字是男孩用的,而他的外貌长得确像一个小姑娘。他正因为这个而烦恼呢!
弗朗兹长得像一个小姑娘,如果碰到不认识的人百分之一百把他看成小姑娘,他就会十分生气,发出尖细的声音,跟别人辩论自己是男孩子,别人还是始终不相信。但是,弗朗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男子汉。
不过,弗朗兹大多数时候是快乐的,他也会给别人带来快乐。比如:他花了三天三夜,用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为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帽子,在母亲节那天送给了妈妈。佳碧喜欢看恐怖片但是又十分害怕,以为厕所里发出“呲呲扑扑”的响声,以为厕所里有鬼,就立即打电话给弗朗兹,弗朗兹鼓起勇气用最快的速度摸索着黑爬上了佳碧家的楼道里,去保护佳碧。
我觉得弗朗兹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他乐观、开朗、善良、有勇气、还经常去养老院陪伴哪些孤独的老人。
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一个个有爱心的故事,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的美丽和纯真,我也要做一个像弗朗兹一样快乐的人,也给别人带快乐的人!
最近我看了《弗朗兹的故事》一套绘本,一共18本:讲的是一个六岁的小男孩,弗朗兹的故事。
我先介绍一下弗朗兹的家庭和朋友吧,弗朗兹和他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约瑟夫住在一起。在弗朗子的隔壁,有一个小女孩,和弗朗兹一样大,叫佳碧,也是六岁了。虽然她是个小女孩,有时候脾气很好,有时候又让人讨厌,有时候又让弗朗子为难,有时候又让弗朗兹喜欢。佳碧的家和弗朗兹的家只相隔一座桥,如果佳碧在自己家里大声说话,弗朗兹在自己家是听得见的。
他们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弗朗兹在一(1)班,佳碧在一(2)班。弗朗兹还有一个好朋友,和弗朗兹是同班同学,他叫艾哈曼德,也是个小男孩,有点胖胖的,很体贴弗朗兹,弗朗兹偶尔也会去他家里做客。
在每个周末,爸爸会开车带着他和妈妈一起去老人院看望奶奶。弗朗兹很喜欢他的奶奶,也喜欢老人院中的每一位老人,可能是弗朗兹真的很讨人喜欢吧,也可能是老人院里的老人,整天都是没事做,喝茶打牌,突然来了个小朋友,感觉有趣,都对弗朗兹特别好,弗朗兹也很喜欢他们,所以他经常去老人院串门。
弗朗兹大体的生活就是:星期一上午去学校上课,中午跟嘉碧一起回家,一起吃午饭。有时候在他们家度过中午和下午。放学回家,如果妈妈没回家,就跟佳碧一起吃晚饭,如果她妈妈回到家了,就回自己的家。每天都是如此,星期六和星期日弗朗兹完成作业后,会到处去串串门,逛逛街,大部分时间他喜欢呆在老人院里。
在弗朗兹八岁时,别人还会把他当成六岁的小朋友,因为他长得比较矮,而且比较像女孩,樱桃般的小嘴,蓝色的水灵灵的眼睛,还有一头金色的卷卷的头发,别人都感觉他是个女孩子。而且当他非常激动,或者生气时,嗓子会变得非常尖锐,像鹦鹉叫,有时候甚至完全发不出声音。这几个特点给他带来了很多的麻烦,为他生活带来了烦恼,他在尽量克制这些。
《弗朗兹的故事》就是讲了佛朗兹、佳碧、阿曼德,还有爸爸妈妈等到发生的一些趣事。书上有文有图,而且都很薄,共18本,是绘本的形式,文字比较少,小朋友都会喜欢看的,确实是一套很好看的书。这套书大概讲的就是这些,大家可以看看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弗朗兹的小男孩,他长有一脑袋卷卷的金黄头发,还有着矢车菊一样蓝蓝的眼睛和红樱桃似的小嘴,他还长着胖嘟嘟的粉红脸蛋,非常像个女孩子。书里介绍了很多发生在弗朗兹身上的有趣的事情。读了这些故事,我知道弗朗兹是一个非常可爱有趣的男孩子。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母亲节礼物的故事。弗朗兹给妈妈做了一顶帽子,一顶爸爸和哥哥见了笑得直打滚的奇怪的帽子。可弗朗兹却觉得非常时尚,还要求妈妈戴着它去逛街。妈妈为了让弗朗兹开心,就勉强地同意戴着帽子去逛街。后来,妈妈找了各种理由回了家,并对弗朗兹说:“这个帽子太好看了,需要一件很好看的裙子来搭配。”于是,这个帽子就被妈妈保存起来了。
记得有一次父亲节,我亲手做了一张贺卡送给爸爸。爸爸把贺卡顺手放在了沙发上。我十分严肃地对爸爸说:“爸爸,要保存好,不要弄丢了,这可是我送给你的父亲节礼物。”爸爸连忙点头答应:“好的,我一定保存好。这可是我女儿送的。”可是没过两天,我再问爸爸贺卡保存在哪里,爸爸说自己不知道。我猜一定是在垃圾桶里。我想,弗朗兹比我幸运多了!
发生在弗朗兹身上的故事,同时也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同学拥有的东西,自己也想拥有;也会在别人面前吹嘘自己;在学校里也会和同学闹矛盾,然后回家告状;在背后对老师议论纷纷……弗朗兹简直就是另一个“我”们。
寒假里,我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他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玫瑰红的双颊。他就是弗朗兹,是《弗朗兹的故事》中的主人公,一个可爱的奥地利小男孩。
弗朗兹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烦恼:因为长着金黄色的卷发,经常有人把他当做小女孩;算数本掉到了浴缸里,所有的作业都“消失”了;个子矮小,总是受到大个子同学艾伯哈德的欺负;爸爸妈妈不安装有线电视,也不肯买碟形天线,让自己成为电视方面的可怜虫……
虽然弗朗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但是他善良、乐观,再加上朋友的帮助,问题一个个都迎刃而解,我真为弗朗兹感到高兴。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遇到过许多和弗朗兹类似的烦恼。比如,我的后面坐着一个叫孙德华的同学上课经常违反纪律,影响大家学习,还常常无缘无故打我们,老师教育也无济于事,让我们苦不堪言。怎样才能让孙德华改掉缺点呢?我们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新年到了,我和同学们一起为孙德华做了一张精美的贺卡。贺卡上面画着一群同学手拉手在碧绿的草地上欢快地游戏,我们又在贺卡里面写上:“友谊是人生最大的快乐,让我们大家做永远的好朋友吧!”我们把贺卡悄悄放进孙德华的书包里。看着我们精心制作的贺卡,孙德华很感动,从此改掉了自己身上的小毛病,成为大家的好朋友。
所有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不会一帆风顺,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烦恼,只要我们向弗朗兹一样善良、乐观,烦心事就会消失,我们也就一天天长大了。
我最近看了《弗朗兹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章和第10章。
弗朗兹已经6岁了,但是别人都说他是女孩,因为他的头发是金色的,还有他的头发是卷卷的,所以很他像小女孩。爸爸安慰弗朗兹说:“他小时候,也像他那么大,别人也是说他是小姑娘,但是后来爸爸像男子汉的样子,就再也没有人说他是女孩子了”。这是第1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有一次,佳碧的爸爸妈妈和弗朗兹的爸爸妈妈要出去,他们走了以后,佳碧到弗朗兹家里玩。他们在一起看电视,他们看电视,但是,这个节目是让弗朗兹浑身鸡皮疙瘩的节目。有一个很多雾很多雾的一个古堡,里面有一个人,在火炉的旁边,一个忍者打开窗花往里面看。佳碧觉得在弗朗兹家太没意思了,就回家了。弗朗兹去冰箱里拿了饼干和一杯柠檬汽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拿了一本漫画就看了起来,弗朗兹看了半本,就听见电话声,是佳碧打过来的,她说:“我们家的厕所里有人,弗朗兹你快过来。”弗朗兹到了佳碧家里进了佳碧家的厕所,弗朗兹一看,只是窗帘刮动着,没什么可怕的。佳碧这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手里还有电话,弗朗兹一直保护着佳碧,直到爸爸妈妈回来。这是第10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我觉得弗朗兹很勇敢,我也要跟弗朗兹一样勇敢、不怕黑暗。读后感》
自从开始读《弗朗兹的故事》后,我就被书中的人物深深吸引,弗朗兹、佳碧、彼得、约瑟夫、莉莉等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
弗朗兹这个小男孩在六岁时,总被人们误以为是小女孩,这还得怪他的外貌了,这使弗朗兹难受极了。哎!真是秀才遇到兵,有口说不清呀!
不过,他还是很快乐的,有时也会把自己的快乐与别人分享。
弗朗兹不仅很快乐,还很有计划。比如:在母亲节,他用长期积累的羚羊毛、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等等做了一个最最时尚的帽子;他还在课堂上用自己的独特方法使自己讨厌的乞克察克老师变得和蔼可亲;他还用他的秘密武器使他的死对头和自己成了勾肩搭背的好朋友。
弗朗兹,这个主人公,令我佩服,他用他的快乐感染了我,也感染了别人。
也许,弗朗兹把快乐分享给别人,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烦恼,这些,才是这本书的真正含义吧!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说起读后感写作要点,我们只需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我们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春雨读后感怎么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前几天,学校组织了去电影院看戏。戏的名字是《春雨》。
这部戏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张凡的同学缺少母爱,成绩不好,还与黑社会搅了起来。最后经过老师同学和家长的配合帮他走出了阴影。
可想而知,帮助一个人走出黑社会的阴影,需要多么大的一股力量啊!那是什么?那是亲情!对,是亲情!是同学们兄弟姐妹般的温暖,是老师慈母般的关爱,是父母无微不至的照料这就是亲情!亲情中的爱是无私的爱;亲情中的爱是伟大的爱;亲情中的爱是永无止境的爱!
张凡也有过美满的家庭,得到过父母的抚爱。可他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后,他变了。他变得讨厌学习,开始逃学,还在身上纹上一条龙,说要做一条强龙,打架,骗钱是什么促使他成这样?请你想想,当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失去了那温柔细腻的母爱后,后果会怎样?他既要忍受寂寞和某些同学的嘲笑,还要自强面对种种困难,这的确不是一般常人能做到的。然而,这时,老师和同学向张凡伸出了援助之手,温泉似的亲情流入了张凡的心田,使他摆脱了阴影,也从歪路走到了正道。
孟郊说的好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不管是父母爱还是师生爱都是伟大的。当你学习累了,眼前出现了一杯热茶;天冷了,吹来一阵寒风,这时一个人身上的衣服却少了,随即你的身上涌来一阵暖流;放学回家,冲进家门,热腾腾的饭菜已端在你的眼前这些不正是亲情的所在吗?这个时候,有谁会感觉不到亲情的温暖呢?
学习时,生活中,哪一分,哪一秒没有亲情光顾吗?如果说世界是彩色的,那就可以说是有亲情的世界才是真正的彩色世界,反之,没有亲情的世界是黑白的,是没有丝毫价值的,也是可怕的!
亲情是可贵的、亲情是无私的、亲情是伟大的,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见不到亲情的影子,愿亲情永驻人间!
当雨从空中像个伞兵陆续降落时,你是否仔细观察过这些小精灵呢?当你骑着车,迎面而上时,你是一种享受,还是一种埋怨呢?我喜欢雨,喜欢季羡林老先生的《听雨》,听雨奏出那生命的五线谱,但我更喜欢厉严林的《享受春雨》,心动于雨中那细腻的情感流露。
当蒙蒙细雨像丝一样洒落时,落在脸上,痒酥酥的。雨中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魅力,那么和谐。《享受春雨》不仅让我感受到雨的调皮,更让我欣赏到雨中充满生命的图画:院里的梧桐树耸立在雨中,紫红的小芽摇曳着甜美的心事。枝杈上被雨淋过的喜鹊窝颜色更加凝重,淘气的小喜鹊躲在老喜鹊的翅膀下,时而从窝里探出小脑袋,新奇地瞥一眼外面的风景,又叽叽喳喳地把头缩回去。树下有群相互依偎的鸭子,时而用嘴巴梳理着羽毛,呱呱地交流着申明。这是雨中一道靓丽的风景,一副丝毫不逊色于大画家所画的水彩画。这才是最真实的,最质朴的,最美的,这就是雨中的艺术美。
当我读到春雨如烟,如丝,如雾,如梦,悄悄落下来,感觉那年轻的心跳恰似烟雾朦胧,若有若无,若即若离。我似乎进入了这个如梦如幻的佳境中感受春雨的沁凉与迷离。雨成了大自然赐给我们的最美的精灵。她如此之美,我不禁惭愧,为何之前不曾留意过呢?
文章最后写道春雨是会说会笑的精灵,是律动生命的音乐或嫣然,或惆怅,或冷寂,或清丽,或婉约。是啊,雨也有各种各样形态的美。春夏秋冬,四季轮回,雨是必不可少的。春雨蒙蒙,大地写满诗意;夏雨临近,蛙蝉欢唱,荷叶儿顺水漂荡;秋雨点点,敲打残荷,声声滴进心田;冬雨冷寂,空旷的大地上只烙下点点坑坑。
读了这篇文章,不知为何,却独爱秋雨和冬雨,我觉得秋雨更能给人一种温情。捧一杯香茗,望着窗外那淅淅沥沥的雨,听雨打在房檐上的声音。秋风瑟瑟,秋雨伴随冬的脚步结束了。冬雨截然不同,冬天的雨虽不是雪,不是冰,但却是雪的魂魄,冰的精灵,冬雨是冷冽的,却能温暖人心。在无言的冬雨中,我回味着那春雨的轻盈,夏雨的激越,秋雨的瑟瑟。
让我们一起享受春雨吧!享受这只属于广袤天空的精灵,享受它给我们带来的心灵的悸动!让美好在雨中演绎,让希望在雨中萌芽,让温情在雨中传递。走出这间铜墙铁壁,一起来享受雨吧!
梨花素洁,是生活中纯洁、美好的事物的象征,文章描写春雨中的梨花,表现了美丽圣洁的梨花留给人的永恒的美感;它不使人看到丰收的希望,享受到收获的欢欣,激发人们对宽如梨花的真善美的向往与钟爱,作者集中笔墨描绘了细雨中如烟如海的梨花,抒发观花的感受和联想,对梨花的赞美之情贯穿全文,每当梨花盛开的时候,梨乡都要举办梨花节。每年的梨花节前,都会有一张素洁得如同梨花的请柬飞到我的案头,传达着梨花对我的召唤,作者把梨花比得如此素洁,深切的表达了作者对梨花品洁的高尚赞美;拨开横陈的枝丫,迎着甜丝丝的细雨,我小心翼翼地走进树林,去亲近梨花。枝头上,或一丛丛一簇簇,或星星点点,或密或疏,或浓或淡,一色的浅素嫩白,有着一种令人心颤的圣洁的美,这句话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写了梨花长在枝头上的样子,让人感受圣洁;越往深处,枝与花越稠密。不时拂时擦身,留下一片水痕一抹暗香。那些可爱的梨花在雨中浸润着,花托、花瓣、花蕊、花蕾上,都挂满了晶莹的雨滴,颗颗粒粒如散球碎玉,悬坠欲滴,丛丛梨花,在风雨中相互相依,绽放着少女般清纯的笑靥,深情地贪看着这雨中的春光,让人不忍去触摸他们,生怕惊动了一个个美丽的梦,这句话将梨花比喻成少女,写出了梨花在雨中浸润的情景;啊,这美丽而圣洁的陶醉与洗礼,竟会是如此的刻骨铭心。不由得想起一些古人吟味梨花的诗文,李重元的杜宇声声不忍闻,欲黄昏,雨打梨花深闲门,秦少游的梨花满地不开门,还有洪升的天涯谁吕梨花雪等,这句话是作者观赏梨花后的慨叹,运用了古人的诗句来赞美梨花,使文章语言生动。这花与语,浇上这缠绵的细雨,营造出一片忧伤的美丽,让人深切地体味到人类古今相通的一种美好情感,那就是对真善美的向往和钟爱,虽年华暗替,终也不改。
春雨沙沙读后感(一)
今天,我们全体师生去礼堂看了一部电影,叫《春雨沙沙》,这部电影使我记忆犹新。
电影主要讲了一位叫周志诚的老师在农村教物理。他用自己独特的方法讲了第一节课。这节课吸引了班里所有的同学,同时也吸引了在室外放羊的孩子谷雨。周至诚最终发现名叫谷雨的这个孩子有物理天赋。不但允许他带着羊上学,还帮着他参加县里和省里的比赛。多年后,让周老师引以为豪的谷雨在现代化的教室里用周老师当年的教具讲了第一堂课
周老师知道谷雨吃不饱,就给他坐红烧肉、煮面条。自己却不舍得吃。周老师把自己的新衬衣给了谷雨,自己却穿补了又补得旧衬衫。
同时,谷雨也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虽然出身贫寒,但他热衷于物理,成绩突出,并考了物理研究生,谷雨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周老师的帮助,终于完成了它的物理梦,也完成了周老师的承诺。
我们新世纪的小学生,也应像谷雨那样发愤图强,报答恩师,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春雨沙沙读后感(二)
一个教师最幸福的是什么?那就是培养出一个比自己更优秀的学生。这是周老师一生的人生格言 。是我在《春雨沙沙》影片中印象最深刻的地方。
电影《春雨沙沙》是以周至诚老师与学生的师生如父子般的深情为主题的一部感人的影片。一位老师,放弃城里优越的办公条件,去偏远的乡下任教。周老师自己吃不饱,却给谷雨做红烧肉、煮面条,自己却舍不得吃一点。这是一种什么感情啊,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自己穿破旧的衣服却把新衬衣给谷雨穿,宁愿自己挨冻挨饿也不让自己的学生受苦受累,这难道不是父亲对儿子的那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吗?周老师还把大部分工资给学生们买了教辅资料,用所剩无几的一点工资补贴家用,这就是他一位视生如子全心全意培养人才,用爱心谱写美丽诗篇的伟大的人。他一生无欲无求,只求自己的学生可以早日步入大学的校门。
后来,谷雨考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周老师也实现了自己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在他回来看周老师时,周老师却突发脑溢血离开了人世。
我看完春雨沙沙这一部电影后,心里暗暗掉泪。一位普普通通的老师,不辞辛苦地来到了农村学校当物理老师。周老师真是应验了一句千古佳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为了谷雨,周老师把自己的生活费用来给他买资料;为了谷雨,周老师把自己的学生看待的比自己的女儿都亲;为了谷雨,周老师不去医院治病,导致自己因血管破裂而死亡。周老师为了学生的前途,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个故事令我们领悟到了浓浓的如父子般的师生情谊。这部电影也展现了所有教师所具有的精神:一种朴素的精神,一种爱生如子的精神。
同时从谷雨身上我也能得到一些启示,谷雨虽然出生在一个贫困山区,但他热衷于学习,尤其是非常喜欢物理这一门课。他每天都到周老师那里去听物理课,由于他成绩突出,便去参加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并后来当了一名物理教授。只要你是金子,不论走到哪里,你都会发光。谷雨就验证了这样一句话。他继周老师的工作,这祖国培育下一批人才,完成对周老师的承诺,当一辈子的物理老师,一辈子帮助贫困学生,也要为祖国尽一份自己的责任。这正是周老师的心愿,谷雨没有辜负周老师对他的辛勤培育,这正是作为一位教师的幸福所在。
电影的题目是《春雨沙沙》,影片中是把老师们比喻成了春雨,把我们学生比作了一颗颗幼苗,幼苗能够茁壮成长最需要的就是雨露和阳光。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就像春天的及时雨,滋润我们这些幼苗,我们只有在老师的培育下,才会健康成长!
无论我们将来走到哪里,都不能忘记曾经给予我们知识的老师,我们要像谷雨一样,懂得感恩,懂得回报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怎么写8篇”,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贪婪是恶狼口中将要滴下的垂涎,贪婪是和珅手下带有血色的印章,贪婪是繁荣社会转向衰败的根本。 ——题记
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后,感触很深,得到人生的启示。
本书主要写了葛朗台狡猾、小气、贪婪,金钱是他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是他的嗜好。他家财万贯,可是每顿饭的面包、每天点的蜡烛,他都要自己分发,一点儿都不能多。他极其吝啬,为了钱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儿女吃清水面包;弟弟破产他无动于衷;侄儿求他,他也置之不理。在查里急需帮助的时候,欧也妮把自己的积蓄给了他,让查理出国做生意。葛朗台死后,她的女儿继承了巨额家产,可是曾与他海誓山盟的查理去抛弃了她。欧也妮也在悲愤之下嫁给了公证人克吕绍,但条件是永远保持童贞。欧也妮在33岁时丈夫去世了,虽然拥有巨额财富,但寡居的她依然过拮据的生活。
《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通过对葛朗台夫妇、父女、伯父和侄儿等家庭矛盾,充分揭露了资产阶级家庭中的金钱关系。葛朗台的聚敛癖可为当时社会一种病态的情欲,也是很多家庭或者个人遭遇不幸的最根本的原因。就像欧也妮这种纯洁的姑娘,金钱对她来说既非一种需要,也不能带来一丝安慰,唯独人性依异化,彻底被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把金钱看作是人生的最大的需求。葛朗台这种人,从表面上看似乎主宰着金钱,事实上却成了金钱的奴隶。不幸的女儿看守着她的巨额财产,却既没有家庭,也没有幸福,不过是一些利欲熏心得人所追逐围猎的对象而已。
同学们,老师们,让我们从现在起重视道德吧!不要在被金钱牵着鼻子走了!要知道道德比金钱更珍贵,更重要!!
在这个假期中,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它是由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的。
葛朗台是一个十分吝啬的人,他很有钱,但却一分也舍不得花,他有一句名言,就是——“金子能够使我暖和”。他的吝啬处处都能够表现出来,比如:吃饭时掉在桌子上的面包渣,最后还要用手扒到嘴里吃掉,一天连鸡蛋都要省着吃;他的妻子病危时,连医生都舍不得请,妻子死后,还从欧也妮那把她母亲给她的财产骗到自我那去;眼看着弟弟破产而不管,反而把他弟弟仅剩的一个房子卖了,把钱放进了自我的口袋,还告诉追债的人他没钱;甚至还逼走了到他那儿借住的侄子查理,造成了欧也妮的感情杯具等等。巴尔扎克用他那犀利的笔锋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的形象。而他的女儿——欧也妮葛朗台却是一个善良的人,有一颗单纯的心。我认为当她爱上了查理,父亲又把查理逼走后,还想着他,一向对他忠心耿耿,没有变心,是让人很敬佩的。查理透过贩卖人口、勾结海盗等行为,挣了钱,还混了个“新贵”的称号。因为从前他看见了葛朗台的抠门行为,以为欧也妮家很穷,不会有什么嫁妆,娶她不合算。所以当他回来时,没有找欧也妮,而是娶了一位侯爵的女儿。看到那里后我觉得十分愤怒,难道那份很完美的初恋就这样一钱不值吗?我也为欧也妮很庆幸,幸亏查理不明白欧也妮有钱,否则,他即使回来后和欧也妮结婚了,也
是为了金钱,而不是那份感情,那样还能生活在一齐吗?遭受了感情打击的欧也妮伤透了心,出于对感情的怨恨,她和一个想得到她的财产的人结了婚。而这个贪财的人并不缺钱!命运捉弄了这个贪财鬼——结婚后没多久他就死掉了,他的财产却投入了欧也妮的囊中!这样欧也妮每年就有了八十万法郎的收入!我喜欢欧也妮就是因为虽然她还保留着他父亲的传统——十分节省,但是她却很大方——把钱捐给了教堂,得到了人们的尊敬。
巴尔扎克以诙谐幽默的形式,向我们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和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冷酷的金钱关系。我很庆幸有真心疼爱我的爸爸、妈妈;有无话不谈的朋友!
巴尔扎克是十九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代表,一生创作九十六部长、中、短篇小说,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著名的篇章就是《欧也妮葛朗台》。
小说塑造了一个生动形象的吝啬鬼,作者通过一系列的描写表现他的性格。例如,葛朗台阴森森的房子年久失修,楼梯都被蛀虫咬坏了导致女仆差点摔跤,还责怪女仆在不够结实的地方落脚,以及每天点的蜡烛都要亲自发,一点也不能多;妻子卧病在床时想的不是如何治好她的病,而是想到最后要不要花钱医妻子,以及妻子死后,为了得到女儿的遗产,对女儿的生活费承诺也没有实现。
葛朗台对金钱有一种近乎病态的痴迷,葛朗台是一个看到金钱就会闪出光芒,并且对金钱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他看似一个普通的商人,但他的失败在于他太在乎金钱的看法和态度。
欧也妮是这部小说最善良、纯洁的一个人,整部小说以她的悲剧人生为线索。她的美德在痛苦的生活与葛朗台、查理等人的对比中呈现出来,她所遭遇的人生苦难越多,周围其他人物的虚伪丑陋越突出,她的善良、宽容越分明。她在这一群利欲熏心的人中似是一朵莲花,出淤泥而不染。
在人类情感领域中,金钱是无能为力的,它并不能给人们带来什么,太多的渴求只会使人陷入泥潭,无法自拔。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要支撑这些滋长的欲望,也许酒后像葛朗台那样成为金钱的奴隶,让真正的快乐无处生根,过多的欲望只会生出更多的痛苦,它们掩埋了人最基本的人生和良知。
许多人被金钱、权力蒙住了双眼,最后浑然不觉。盲目的追求只会让人忽视了真正的幸福,迷失在认识的中途中。
吝啬、苛刻、狡诈、爱财如命——这是对作为全文黑暗面的守财奴老格朗台最贴切的描述。
文章大致描述了一位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儿。她爱上了落魄的堂弟,用父亲给的金币——自己全部的积蓄资助他到印度去发展,结果激怒了爱财如命的父亲,引起了异常激烈的争吵,将胆小的母亲吓得从此一病不起。但是在不断的期待中丧失双亲、耗费青春的姑娘最后等回来的却是一个虚伪的负心汉。
曾经人们评论说,在莫里哀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于描写吝啬鬼这一形象了。但是巴尔扎克却冲破了这一束缚,甚至创造出了比阿巴公更加深入人心的守财奴形象——阿巴公只知道吝啬、守财,却不放债;但是老格朗台不仅守财,更善于发财,他精于谋算,能审时度势,就像一只猎食的兽,巨目中闪着精光,看准时机果断朝猎物扑去,张开血盆大口将大把大把的金银财宝尽数吞进肚中,没有丝毫的仁慈。在他的心里,从来都是金钱至上的。
同时,他对家人和自己的生活极度吝啬,生怕家人多花了他一生丁——格朗台太太、欧叶妮每天都要做着活计,为全家人缝制内衣和被服,像女工一样操劳;晚上照明用的蜡烛由老格朗台亲自发放;日常消费的面包和其他物品都有老格朗台在早晨向家人分发;女仆娜农在老格朗台家当牛做马,但每年的工资只有六十法郎,各种生活的必需品也由老格朗台分发……
当格朗台太太因为他与女儿的激烈争吵而卧病在床,每次祈求他取消欧叶妮的禁闭时,老格朗台要么一声不吭地听着,不作回答,要么就会敷衍着说:“你今天气色不大好,可怜的太太。”对欧叶妮的惩罚只字不提。他让欧叶妮每日只能用清水和面包充饥,不许踏出房间半步。他甚至担心耗费钱财,不给格朗台太太请好的医生来看病。
后来克吕旭公证人告诉老格朗台,他太太死后,欧叶妮有权继承她母亲的财产的权利,会使他破费大量的钱财时,才匆匆忙忙地答应取消对欧叶妮的惩罚,并且给他太太请来索缪城最好的医生治疗,并且对母女俩极好。
幸而母女二人都是极圣洁、善良之人,才没有体会到他真正的用意而感到心寒。善良的欧叶妮甚至觉得之前对父亲不好的想法都是错误的,认为父亲温柔体贴。
他对金钱的狂热程度,甚至令他丧失了正常的人性,所有的感情都只为金钱而动,其他的事情与他一概无关。甚至在死去几个小时后,当教士把镀金的受难十字架送到他面前时,他竟出人意料的复活了,还挣扎着伸出手来想把它抓住。
但就是这样一个吝啬鬼、守财奴,竟让整个索缪城的居民感到由衷的敬佩,成为了索缪的骄傲和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而欧叶妮未来所继承的巨额财产,让索缪有钱有势的人心动不已,纷纷来到老格朗台破烂不堪的家中向他和欧叶妮献殷勤。
这是多么的讽刺!这个以金钱至上作为信条的人、社会,是多么让人感到冰冷。而老格朗台正是这个社会最典型的代表——守财,吝啬,爱财如命。
正是这样的人,让全书中两个代表光明的角色渐渐黯淡了身上的光辉——格朗台太太最终病逝,欧叶妮在父亲逝后勉强结婚,但一直与丈夫分居。
而堂弟夏尔也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中,从最初的任性、单纯的花花公子,变成了一个爱好钱权、阴险狡诈的伪君子。他的性格、内心变化,直接反映了这个社会的信条,早已渗透到生活的各个领域。
巴尔扎克运用生动形象的语言不断地对老格朗台的身世、家庭、家中装潢以及社会关系、处事方式等事件的典型描述,使这个守财奴形象深深地刻在人们的心中,同时揭示了他所生活的社会的黑暗,着实令人乍舌。
正如某篇对本书的评论所说的那样:“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
却让我的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部世界名著,它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趁着周末空闲,我翻开了这本书。故事讲述了法国的箍桶匠葛朗台利用各种手段得到了一大笔的钱,他把金钱当成自己的上帝,为了金钱,他对家人非常严苛,甚至不让他们买糖,他的女儿爱上了堂弟夏尔,因为夏尔的父亲破产让他变得非常失落。天真的欧也妮将自己所有积蓄给了夏尔。然而她的欣慰被葛朗台知道了,父亲将她关起来了,更可恨的是他竟然让自己的女儿喝凉水和吃面包。欧也妮的母亲因此一病不起。
但是老葛朗台得知了这个讯息,他并没有想到如何去给自己的妻子治病,反而想请医生一定会花很多钱,然后眼睁睁看着妻子死去,和明显的看出这本书充满了批判,有些人为了钱可以完全不顾亲情道义。这里我感到作者非常痛恨这种行为。
然而悲剧并没有因此而结束,最后葛朗台这个守财奴在临时之前也要抓住那个镀金的十字架。对比葛朗台的丑陋的人性,我更欣赏欧也妮的善良。
金钱不是万能的,我们每个人来到世界上的时候都是两手空空,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什么都带不走,虽然金钱确实能够给我们带来很多快乐,但是为了金钱我们要用正当的方式获得。
这个暑假,我读了《欧也妮 葛朗台》这本书,看到了一个吝啬鬼——葛朗台。
葛朗台、夏洛克、阿巴贡、泼留希金是四大吝啬鬼,葛朗台是第三,葛朗台是个超级吝啬鬼,他一生只喜欢金钱,从来只是认钱不认人。侄儿查理为父亲的破产自杀而哭的死去活来,他居然说:“查理是个无用之辈,而不是钱。”在葛朗台看来,查理应该伤心的不是父亲的死,而是他不仅从一个公子哥成了一贫如洗的破落子弟,而且还得为死去的父亲负四百万法郎的债。对葛朗台来说,金钱是他唯一的朋友,法郎是他唯一的亲人。
葛朗台是个吝啬、抠门、但会节省东西的人,他为了钱六亲不认,有一次,欧也妮用他给的压岁钱买了一个盒子,葛朗台当着全家的面,把欧也妮关了起来,要不是娜农给了她一个肉饼,欧也妮就饿死了。
最可以突出这个老头吝啬的时候是:连快死了时都惦记着钱,最后为了将用白银裹的十字架抢到手,耗费了最后一点力气,死了。
葛朗台一生为钱奋斗,得到了什么,什么都没得到,金钱乃身为之物,金钱换不来生命。
大家要知道,我们奋斗的目标不是钱,是幸福。
简述一个体现欧也妮像“一枝卓然独立于金钱之上的泥潭里的莲花”的故事。
答案一:欧也妮和母亲正在欣赏查理寄存的梳妆匣,葛朗台进门来,举刀要撬梳妆匣上的金子。“父亲,你的刀把金子碰掉一点,我就用这把刀子结果我的性命。你已经把母亲害到只剩一口气了,你还要杀死你的女儿。好吧,大家拼掉算了。”葛朗台迟疑不决时,“她会的,老爷,”她的母亲说。
答案二:欧也妮知道查理需要钱后,拿来了自己的全部积蓄: “查理,您收下吧。今天上午,我还不知道钱有什么用。您教我懂得了,钱不过是一种工具。堂弟跟亲兄弟差不多。姐姐的钱,您总可以借用吧?”“哎,您答应了,是不是?”她高兴得哭了,“别担心,堂弟,您会发财的。这些金子会给您带来好运的....”
简述葛朗台用什么方法既不花一分钱却又挽救了弟弟破产的名誉。
葛朗台利用公证人克罗旭叔侄和银行家德·格拉桑对自己女儿的企图,巧妙地让格拉桑到巴黎处理弟弟破产的事。凭葛朗台的信誉和格拉桑的银号,债权人保留了债券。葛朗台变卖了弟弟的财产,发放了47%的债务,剩下的债务,他以侄儿将全部偿还为借口,拖延了五年之久。
《欧也妮·葛朗台》第九章写老葛朗台看见查理母亲的梳妆匣,“像饿虎”一般扑去抢夺,即便女儿拿起刀子准备拼命,也没有改变主意。但后来,他却突然改变了态度。请简述他转变态度的原因及表现。
老葛朗台转变态度的根本原因是当时他的妻子昏死了过去。他担心妻子去世,遗产要公开,其中一部分还要由女儿来继承。于是老葛朗台马上把梳妆匣扔在床上,与女儿“讲和”,并取消软禁女儿和只许她喝冷水、吃干面包的“处罚”。
简述《欧也妮·葛朗台》中葛朗台临终时的情节。
葛朗台临死前,神甫来给他做临终法事,把一个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亲吻,葛朗台见到金子,便作出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它抓到手。这一下努力,便送了他的命。最后他唤欧也妮前来,对她说:“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账!”他死了。
“永别了,哥哥。愿你为接受我托付给你的监护权,善待我的遗孤而得到上帝赐予的福佑,我相信你会按受的。”
这是老葛朗台的弟弟破产自杀前给他信中的话,把儿子托给他监护。请简述老葛朗台怎样对待这个委托。
葛朗台不愿承担他弟弟所提出的善待遗孤的委托,但又想要掩人耳目,换取虚名,就请人到巴黎,处理了弟弟的破产事件,同时让查理签了一份放弃父亲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填写了申请出国的护照,把他打发到国外去。
叙述这封给欧也妮巨大打击的信的内容。
查理的信告诉欧也妮,他已经发了财,为了得到侯爵头衔和社会地位,他要与奥勃里翁(或“一个贵族的”)小姐结婚,并随信寄来一张8000法郎的汇票,作为给欧也妮的回报,同时要欧也妮交驿站邮寄交还他的梳妆匣。
简述欧也妮拥有大量钱财但并不感到幸福的原因。
她的父亲是个守财奴,只认金钱不顾亲情;母亲在饱受惊吓后去世了;她爱上堂兄,但堂兄是个花花公子,为了追求金钱背弃了她;围绕在她周围,向她献殷勤的,都不是关心她的人,而是冲着钱来的。
《欧也妮葛朗台》是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外国文学名着之一,还是初中的时候看的。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己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爱情,她勇敢地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己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爱情,敢于把金币给自己爱的人、不怕因此同自己一直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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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讲一个叫弗朗兹地小男孩的故事,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弗郎兹已经六岁了,可是他的个子只有五岁那么高,再加上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不认识的人一定会把他当成小姑娘。有一次他想和一个不认识的男孩玩,可是那个男孩把他当成女孩子了!后来弗朗兹的朋友佳碧来了,佳碧是女的,可是昨天佳碧和他吵了架,佳碧决定要报复,于是她骗那个男孩说弗朗兹是女的!后来弗朗兹没办法,只好把小鸡鸡漏了出来,后来给那个男孩的妈妈知道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男孩了。
弗朗兹上了小学,认识了很多朋友,还让乞克查克老师变得温柔。最后弗朗兹和佳碧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觉得弗朗兹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可是倒霉事太多了,可他仍然快乐地生活着。我觉得弗朗兹自控能力很强,生一会气就又开心了。不过他朋友太少了,只有两个,如果他朋友多一点就更好了。这本书是一个奥地利女作家写的。这本书很精彩,有一些地方很好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虽然他有烦恼,但是他大多数是快乐的,他也给别人带来很多的快乐。比如:他用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上好的羚羊毛等给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帽子。
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一个个有爱心的故事,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的美丽和纯真,我也要做一个快乐的人,也给别人带快乐的人!
“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没错,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弗朗兹。你听后,肯定觉得有点儿奇怪,因为弗朗兹这个名字是男孩用的,而他的外貌长得确像一个小姑娘。他正因为这个而烦恼呢!
弗朗兹长得像一个小姑娘,如果碰到不认识的人百分之一百把他看成小姑娘,他就会十分生气,发出尖细的声音,跟别人辩论自己是男孩子,别人还是始终不相信。但是,弗朗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男子汉。
不过,弗朗兹大多数时候是快乐的,他也会给别人带来快乐。比如:他花了三天三夜,用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为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帽子,在母亲节那天送给了妈妈。佳碧喜欢看恐怖片但是又十分害怕,以为厕所里发出“呲呲扑扑”的响声,以为厕所里有鬼,就立即打电话给弗朗兹,弗朗兹鼓起勇气用最快的速度摸索着黑爬上了佳碧家的楼道里,去保护佳碧。
我觉得弗朗兹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他乐观、开朗、善良、有勇气、还经常去养老院陪伴哪些孤独的老人。
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一个个有爱心的故事,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的美丽和纯真,我也要做一个像弗朗兹一样快乐的人,也给别人带快乐的人!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弗朗兹的故事》故事的大概是讲一个小男孩儿叫做弗朗兹。可是,当他去买水果的时候,水果摊的女主人叫他小妹妹。
当他去报亭给妈妈买报纸的时候,报亭里的小伙子们也叫他小妹妹。
这能怪谁呢?这还不是因为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一个像樱桃一样红的小嘴唇和一对粉嘟嘟的脸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女孩。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就是保护佳碧那一篇。因为那一篇里说佳碧的妈妈来找弗朗兹的爸爸妈妈,买了票准备给他们父母,可是他们生病了。就只好跟他们一起去。于是,弗朗兹的爸爸妈妈就答应了。把弗朗兹和佳碧留下来了。
后来,因为佳碧跟弗朗兹吵架了。佳碧就回家了。可是,因为洗手间里的马桶盖没有盖上,纸巾落到了地上,再加上风吹,就有“沙沙沙,沙沙沙”的声音。正在看侦探片的佳碧就害怕,于是,她就打电话给弗朗兹。后来,弗朗兹探出了原因。
这一篇就好像是英雄救美一样。特帅。而且,我也特佩服弗朗兹的胆量和友情。虽然他跟佳碧吵架了,而他却去勇敢的探出了原因。他就跟名侦探柯南一样。
有一篇我觉得我们根本不该看,因为那一篇里讲弗朗兹无可再忍,就脱掉裤子,露出了他的小鸡鸡。特别的恶心。我都要吐了!
这一篇我觉得好像弗朗兹就像是流氓一样,脱裤子。所以,我们不该看。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不对,他不认为弗朗兹是男孩子。但是,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是对的,因为弗朗兹本来长的就很像女孩子。
我觉得《弗朗兹的故事》也挺好看的,就让男孩子知道了男孩子的一些故事。我感谢罗老师给我们买回来了这本书放在图书柜上。
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弗朗兹的故事》,因为里面的主人公弗朗兹的故事,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书里的主人公弗朗兹,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嘴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正因为这个特殊的长相,所以别人说他长得像小女孩。其实弗朗兹很不喜欢别人说他长得像女孩,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个小男子汉呢!
书本里弗朗兹是个开心快乐的人,他经常给别人快乐。比如他用礼品盒的丝带、裙子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给妈妈做了一顶最时尚的帽子,尽管***妈带着它有点怪怪的。当然还有弗朗兹用他独特的方式让他不喜欢的乞克察克老师变得和蔼可亲;弗朗兹也是个勇敢的人,比如说碧佳最喜欢鬼的电视了,可是碧佳很怕里面的鬼,正好她的爸爸妈妈也去看电影了,碧佳就给弗朗兹打了个电话,弗朗兹嗖的一下就去陪碧佳了;不过除了这些,弗朗兹还是个调皮的小孩子,他也有让人哭笑不得的时候,比如找奶奶,还有那个子虚乌有的六频道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要勇敢、诚实,也要有爱心,爱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也希望小朋友们一起来读!
我最近看了《弗朗兹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章和第10章。
弗朗兹已经6岁了,但是别人都说他是女孩,因为他的头发是金色的,还有他的头发是卷卷的,所以很他像小女孩。爸爸安慰弗朗兹说:“他小时候,也像他那么大,别人也是说他是小姑娘,但是后来爸爸像男子汉的样子,就再也没有人说他是女孩子了”。这是第1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有一次,佳碧的爸爸妈妈和弗朗兹的爸爸妈妈要出去,他们走了以后,佳碧到弗朗兹家里玩。他们在一起看电视,他们看电视,但是,这个节目是让弗朗兹浑身鸡皮疙瘩的节目。有一个很多雾很多雾的一个古堡,里面有一个人,在火炉的旁边,一个忍者打开窗花往里面看。佳碧觉得在弗朗兹家太没意思了,就回家了。弗朗兹去冰箱里拿了饼干和一杯柠檬汽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拿了一本漫画就看了起来,弗朗兹看了半本,就听见电话声,是佳碧打过来的,她说:“我们家的厕所里有人,弗朗兹你快过来。”弗朗兹到了佳碧家里进了佳碧家的厕所,弗朗兹一看,只是窗帘刮动着,没什么可怕的。佳碧这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手里还有电话,弗朗兹一直保护着佳碧,直到爸爸妈妈回来。这是第10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我觉得弗朗兹很勇敢,我也要跟弗朗兹一样勇敢、不怕黑暗。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讲的是弗朗兹一些有趣而又难忘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母亲节的帽子》。
这篇文章讲的是母亲节来临之际,弗朗兹为妈妈精心准备了一顶漂亮的帽子作为节日礼物的故事。文章中,弗朗兹为了给母亲一个精美的节日礼物,绞尽脑汁的想到了用一个礼品果盒、一条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这些东西做成了一顶最时尚的帽子。
可是当妈妈戴着帽子出去的时候爸爸和外面的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顶精美的帽子,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这顶帽子代表弗朗兹对妈妈的爱。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弗朗兹和妈妈之间那种爱是最伟大的爱,而这种爱就深深藏在这顶帽子里面,只有懂得人才能去珍惜它和拥有它,而那些用异样的眼光去质疑那顶帽子的人肯定没有感受过这种爱的幸福。
寒假里,我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他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玫瑰红的双颊。他就是弗朗兹,是《弗朗兹的故事》中的主人公,一个可爱的奥地利小男孩。
弗朗兹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烦恼:因为长着金黄色的卷发,经常有人把他当做小女孩;算数本掉到了浴缸里,所有的作业都“消失”了;个子矮小,总是受到大个子同学艾伯哈德的欺负;爸爸妈妈不安装有线电视,也不肯买碟形天线,让自己成为电视方面的可怜虫……
虽然弗朗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但是他善良、乐观,再加上朋友的帮助,问题一个个都迎刃而解,我真为弗朗兹感到高兴。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遇到过许多和弗朗兹类似的烦恼。比如,我的后面坐着一个叫孙德华的同学上课经常违反纪律,影响大家学习,还常常无缘无故打我们,老师教育也无济于事,让我们苦不堪言。怎样才能让孙德华改掉缺点呢?我们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新年到了,我和同学们一起为孙德华做了一张精美的贺卡。贺卡上面画着一群同学手拉手在碧绿的草地上欢快地游戏,我们又在贺卡里面写上:“友谊是人生最大的快乐,让我们大家做永远的好朋友吧!”我们把贺卡悄悄放进孙德华的书包里。看着我们精心制作的贺卡,孙德华很感动,从此改掉了自己身上的小毛病,成为大家的好朋友。
所有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不会一帆风顺,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烦恼,只要我们向弗朗兹一样善良、乐观,烦心事就会消失,我们也就一天天长大了。
《弗朗兹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这是邱老师从班费里买回来让我们亲子阅读的一本书,里面的故事虽然比不上童话那样情节曲折,但它所讲的趣事却耐人寻味,引入深思。
自从读了它,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例如《母亲节的帽子》,弗朗兹让我懂得了如何表达对妈妈的爱,世上很多东西不是用金钱能买到的,要用心灵,用行动去感受,再如《乞克察克老师》这一篇,弗朗兹能让一个粗鲁、直筒子、不讲究方式的“乞克察克”老师变得温柔而随和,表现了弗朗兹内心童真与真实的一面,他运用自己的想法,感悟了老师,我觉得很有意思。还有《笑死不偿命》这一篇,弗朗兹因为忘记完成家庭作业,而在睡前才想起时草草地完成,发现有很多错误,而后发生的一连串倒霉的事,最后把本子都掉进浴缸了,他把自己的错误录下来给“乞克察克”解释自己的过错,逗得一向没笑过的“乞克察克”老师笑坏肚子这里,我觉得弗朗兹不仅诚实而且对待学习很有责任心。还有像《莉莉的奇谋秘计》、《找奶奶》、《子虚乌有的六频道》等等这些有趣的事,虽然弗朗兹一直很倒霉,但他总是很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事情,总能想出一些好办法去解决问题,他不但快乐,而且还把快乐带给了大家。
我觉得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还让我懂得了如何与大家一起分享快乐!
陈老师赠予我一本书《爱迪生传》,让我做到“深阅读”,即反复读,我怀着好奇心一口气读完了,读完了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爱迪生一生有无数个项发明,他是天才吗?不,他不是。正如爱迪生说的“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有时那百分之一的灵感,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还重要。”没有人生下来就是聪明或愚蠢的,你勤奋,你就聪明,你懒惰,你就愚蠢。
爱迪生的一生是发明创造的一生,一生中共完成了近20xx项发明,其中最重要的发明是电灯和留声机,另外还有双重发报机、四重发报机、电影、电车、蓄电池、打字机、橡胶等等。被人誉为“发明大王”,1928年被人誉为美国国会金质特别奖章。胡佛总统说“所有的美国人都是爱迪生的受惠人!我们不仅在生活上接受他的恩惠利益,最重要的我们继承了他的精神遗产!爱迪生是我们美国人的骄傲,我们因此而自豪!”这是爱迪生一生的写照。
爱迪生16岁就发明了自动定时发报机,从那时算起,平均起每12天他就有一项发明。而从1882年起,平均不到三天就有一项发明。如此惊人的成就,实属世界罕见。在爱迪生决定从事白枳电灯的研制时,不少人质疑他的设想,讥笑他这是慌缪的空谈。爱迪生并没有很灰心,反而做为动力,始终坚持这自己认为的正确的方向。他通常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甚至通宵不眠不休进行了1600多次耐热材料和1600多中植物纤维的实验,才制造出第一个太碳丝灯泡。后来他更在这个基础上不断改良制造方法,推出了可燃烧1200小时的竹丝灯泡,最终取得了电灯事业的伟大成功,这是爱迪生带来了空前的荣誉。
读完这本书,我要学习爱迪生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这些精神时刻激励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
当夜幕渐渐降临的时侯,家家户户都打开了电灯。你瞧,这盏电灯,梨儿般大小的灯泡,却把这相当宽敞的屋子照徉通明彻亮,在灯光下看书写字多带劲啊!
不用问,电影你足看过的。怒怒看,铃一响,灯一熄,银幕土映出了千变万化的镜头,把你带入了各种不同的凌界。你随着剧情的发展而喜怒哀乐,情感上和影片中的人物融为一休。你可知退,这发明电灯、电影的是谁呢?他就是英国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爱迪生为什么能有这么多的发明呢?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原来爱迪生从小热爱科学,勤奋自学,立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科学事业。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A—,详细介绍了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爱迪生如何在科学的道路上刻苦钻研,顽强攻关;生动具体地描述了他在造福于人类的强烈愿望的鼓舞下,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在千万次失放面前不灰心、不后退,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完成了电灯、电影、留声机和蓄电池等两干多种发明,成为受人卑敬和爱戴的发明家。
读了《爱迪生》以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悠,在向科学攀登的过程中,在向四化进军的.征途上,我能不能成为一个中国的爱迪生呢?能不能傲出有利于四化、有利于人炎的发明呢?一个又一个的问号在我脑渗里盘旋。
以前,我曾想长大后当一名飞行员,驾驶雄鹰在祖国蔚蓝的天空中,在灿性的阳尤下,在朵朵拱浮的白云问自由翱翔,那该有多美啊l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特别是读了《爱迪生》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认识到以前的怒法太天真了。我要向爱迪生学习,我知道,血汗是把愿望变为事实的条件。不付出血汗,枕不会有智慧和灵感,也不会产生天才。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凑起来的。”这句话将铭记在我心中,它将嵌励着我下决心,克服困难,为祖国的四化作出贡献。
小朋友们,当夜幕降临,万家灯火,电灯放射着光芒;当你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屏幕上精彩的镜头,陶醉在欢乐之中时,你可曾想到电的发明者吗?暑期中读了《爱迪生》这本书,我才把这与爱迪生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爱迪生是美国著名的科学家,他一生中有一千多项发明。为此他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这些发明是他勤劳和汗水的结晶。他发明电灯时,为了找到理想的灯丝,做了上千次试验,持续了几年,才找到了今天仍在使用的钨丝,为人类配制了黑夜的眼睛,至于发明电影,其中的艰辛就更可想而知了。
爱迪生发明了这么多东西,是因为非常聪明,有着超人的本领吗?不,正像他自己所说的:“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读!他研制蓄电池,用了9年的时间,试验了9000多种材料,失败了不下5万次,最后连他的助手都不能坚持了,但他坚忍不拔,毫不动摇,终于获得了成功,他从16岁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起,平均每12天半,就有一项新发明,难怪被人们称为“世界发明大王”。
我把《爱迪生》这本书从头到尾读完,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们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灿烂的文明,我们的祖先勤劳、勇敢、智慧,他们中间有无数的科学家、数学家、医学家、文学爱。他们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今天,我们迎来了新中国的60华诞。我牢牢记住了爱迪生的名言——“在天才与勤奋之间,我选择勤奋”,并决心用勤奋和汗水,为伟大祖国的昌盛和发展献出一份力量。
爱迪生是举世闻名的美国电学家和发明家。
读了《爱迪生》这本名人传记,使我对爱迪生的了解,提高了一个层次,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爱迪生的文化程度极低,但对人类的贡献却这么大。是因为他除了有一颗好奇的心,一种亲自试验的本能外,他还具有超乎常人的艰苦工作的无穷精力和果敢精神。
在书中我还知道,爱迪生是个好学的孩子。小时候的他很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从小就喜欢画画,而且画得不错。此外,他还很喜欢尝试做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正因为这样,他在小时候曾经做出过多少与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大胆事来。当他看到摔破茶杯,就会问:“茶杯掉到地上,怎么就会破了呢?”当哥哥捉到了蜻蜓,他也要问:“蜻蜓的眼睛怎么会长到头顶上呢?”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来说,都好像是很自然的事,从来不会去问个为什么。但对于爱迪生来说,这个世界到处是数不清的奇异事物。其实,平时的我们,如果也能仔细观察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事事做个有心人,相信有朝一日我们也能有所发明创造的。所以,我也要学爱迪生那样,学会每做一件事都要多问个为什么,这样才能学到更丰富的知识。
因此,伟大发明家爱迪生的一生告诉我们:“巨大的成就,出于艰巨的劳动。”没有付出,没有劳动,就不会有好的成绩,好的收获。
“爱迪生,不就是那个发明了电灯的人吗?”是呀,他就是电灯的创始人,今天,我看了一本叫《爱迪生》的书,这本书很让我着迷,我到哪里,它就哪里。
原来,爱迪生是一个从小被人嘲笑,因为他的性格非常古怪,每一个孩子的妈妈都叫自己的孩子不要跟爱迪生玩。不久,爱迪生搬到了另外一个小镇上,因为他的爸爸不想让他变成睁眼瞎,所以让他去上学,爱迪生的学校很小,只有一个校长来当老师,那个校长很严肃,可爱迪生上课还是问一些古怪的问题,每一次,爱迪生都被校长批评一通,可爱迪生还是不知所措,结果,校长只能找他妈妈谈一谈爱迪生在学校里的情况,不久,爱迪生辍学打工,原本,爱迪生的爸爸妈妈并不同意,可开他的决心还是让他去了,爱迪生的工作地点是在火车站上,那时他才7岁,那么他在干什么呢?他当了一名小报童,这一干就是三年,后来,他越看书就越对化学这一方面产生了兴趣,可化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就在火车站里迈出第一步时,事故就发生了,火车站里的一间小小的休息室里着火了,结果,爱迪生被站长打了重重的一巴掌,回家了,他把事情的经过和结果全都告诉了爸爸和妈妈,直到现在耳朵还在嗡嗡嗡的叫呢!果然,去医院一查,爱迪生的耳朵聋了,这结果让大家目瞪口呆。这件小小的`事情爱迪生并没有在意,他也不灰心,在家里的小阁楼里发明了一项发明,这项发明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终于发明成功了,爱迪生和小伙伴们开心极了,“原来坚持就是胜利”,永不懈气.
爱迪生在研究电灯时,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据调查显示爱迪生发明电灯用了6千种材料,材料最好的是日本产的一种竹子,这种竹子点亮的灯是最亮的,最终,电灯还是发明了。
这本书让我受到了一个启示:只要坚持就是胜利,不怕困难,不怕风雨,不怕敌人。
《红岩》是当代文学作品中的一部优秀的革命英雄传奇,体现了共产党员和革命烈士的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巨大的人格力量,令我受益匪浅。
《红岩》这本小说讲述了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异常是集中营狱中斗争,真实的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关头,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许云峰、江雪琴和成岗是《红岩》这本革命历史小说的主人公,他们和一大批共产党员为了推翻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们,同特务不屈不挠的斗争,但由于被叛徒甫志高出卖,江姐、许云峰、成岗、刘思扬和余新江相继被捕了。在被关押在渣滓洞里,江姐在狱中更是受到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子被反复的钉进江姐的十指里,她晕过去的时候,冷漠的敌人仍然没有罢休,他们立刻就会把江姐用水泼醒,然后再之后钉。应对毒刑,江姐宁死不肯说出党的一点点机密,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江姐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敬佩啊!
江姐有一次受上级遣派到华蓥山根据地送药品,就在去华蓥山的路上,她却发现自我的丈夫——华蓥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挂在城头。她顿时热烈盈眶,但她一想到自我当时的处境和新的战斗任务,立刻就止住了泪水,更英勇的投入了新的战斗。江姐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又怎样不使我们为之动容?
江姐就是这样一个把自我的一生交给党,一生都愿意给党做贡献,把党的教诲全部烙在心底的人。
炮声隆隆,震撼大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红岩》中的这一段描写令我印象深刻,当许云峰要被处死时,他没有一丝的畏惧。即将要走向鬼门关的他轻描淡写地动了动口:“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说完便从容不迫地赴死。许云峰面对死亡时毫无畏惧,死亡反而更加坚定了他的革命信念。对他而言,为了革命,即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合上书,闭上眼,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书中无数革命先烈的身影从我的脑海里闪过:许海峰、江姐、成岗,还有小小的萝卜头,他们虽然都已经牺牲了,但是这只代表他们的肉体倒下,在我们这些后人的心里,他们的精神永世长存!
窗外是高楼林立的大都市,车水马龙,国泰民安。看着这美好的一切,我真想对烈士们说:“安息吧,山河至今仍无恙,你们的革命理想早已实现了!”
“圆圆,吃饭了!”外婆的一声呼唤,把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外婆,我刚刚看了《红岩》。”
“是吗?这书外婆也知道,是写革命烈士的吧?”
“嗯,他们真伟大!”
“是啊,你们这些小孩,是要多看看这些书,我们现在的好日子来得太不容易啦!”外婆往我碗里夹了块红烧排骨又接着说了起来,仿佛记忆的闸门一下子被打开了。“外婆小的时候,我们国家还很穷。一件衣服要穿好几年,直到穿不下了才给自己的弟弟妹妹穿。如果弟弟妹妹也穿不下了就在裤腿上再接几块破布继续穿。我们小孩子只有过年才能穿新衣服呢!”
看着我瞪大的双眼,外婆又夹了块排骨过来,“圆圆,喜欢就多吃点!我们小时候都吃自己种的蔬菜为主,哪有这么美味的排骨吃哦!要等啊,等啊,等到了过年才能吃上点鱼和肉呢!那胖头鱼啊,你太婆会把它煮得烂烂的,炖一大锅的汤,第二天就结冻了,那鱼冻,太美味了……”
听着外婆讲她的小时候,《红岩》里狱中难友食用霉烂食物的镜头也从我脑海里跳了出来,想想自己平时吃东西常常挑三拣四,我不由得羞红了脸。跟外婆比起来,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跟《红岩》里的难友比起来,我们更是不知幸福了多少啊!我默默地把碗中的排骨夹给了外婆,怕她又夹回来,我特意往她碗底揿了揿。之后,我夹了些外婆面前的蒸萝卜,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吃完中饭,我又从外婆手下抢过碗卖力地洗干净了,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不乐意,把外婆给乐得呀!
当我再次捧起《红岩》走到落地窗前时,一缕阳光正好射进来,整个房间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金色,和书封面上的金色一模一样。外婆端着一盘削好的水果走了过来:
“圆圆,《红岩》是好书,你有空多看看!”
“嗯,我会的!”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小时候就听爷爷讲过关于江姐的故事,她在监狱里和敌人作出视死如归的斗争,特别是她所说的:“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句话一直深深烙在我心中。正是有了我们伟大的共产党和敌人作出顽强拼搏,才换来幸福生活。前段时间妈妈给买了本《红岩》的书,书中感人的事迹和共产党员顽强不屈的精神深深吸引了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如饥似渴地读了三四遍。
《红岩》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当她看到自己的丈夫人头被血淋淋地挂在城门口时,热泪盈眶,胸口梗塞,不敢也不愿再看。她禁不住要恸哭出声。一阵又一阵头昏目眩,使她无力站稳脚跟……
但坚强的江姐立即想到的是自己负担着党托付的任务,没有权利在这里流露内心的痛苦,更没有权利逗留。她的脚步,不断踏进泥泞,一路上激起的水花、泥浆,溅满了鞋袜,她却一点也不知道。她全力控制着满怀悲愤,要把永世难忘的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渐渐地,向前凝视的目光,终于替代了未曾涌流的泪水。她深藏在心头的仇恨,比泪水更多,比痛苦更深!江姐要求把自己派到丈夫工作过的地方继续革命,后来由于叛徒的告密她不幸被捕,在渣滓洞里受尽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宁死不屈的精神鼓舞着所有受难的狱友,他们将斗争的火焰燃烧得更旺,迎接着新中国的解放。江姐作为一名女子,她具备了共产党员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们爱戴这位英雄。
在现实生活中,尽管没有硝烟,但祖国最需要的时候,冲在第一线的总是我们敬爱的解放军、共产党。他们继承革命先辈的精神,为人类的平安和建设作出巨大的贡献。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中,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抢救生还者,全然不顾自己身处险境。在灾后的建设中也到处是他们的身影。他们总是出现在最危险的地方,洪涝灾害、泥石流发生时,战士们奋不顾身,和时间赛跑抢救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这种英勇事迹处处可见。
我们沐浴着党的光辉,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想想自己应该怎么为周围人作一份贡献?我们要不怕苦不怕累,从小事做起,关心爱护身边人。假期里参加社区举办的铲除牛皮癣活动,天气那么热我干得汗流浃背。还有一次,妈妈给我和弟弟每人10元钱去买玩具,在路上看到一个残疾老人乞讨,想起书中雷锋叔叔助人为乐的事迹,我赶忙劝说弟弟将钱递给老人家。大爷连声道谢,我说:“不用谢,比起雷锋叔叔差远啦!”在学校里我竭尽全力帮助同学,是教师的小帮手。
现在,我们要继承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并发扬广大。正如《少年先锋队队歌》中唱道:“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我们要为建设强大的祖国时刻准备着!
天空布满了阴霾,久久不肯散去,一如我此刻的情绪,安静地压抑着。最近的数学课总是听得云里雾里的,脑子里一团糟。一气之下索性放下,在别人埋头苦读的时候,我只能睁着空洞的双眼,看天空压抑的阴霾。
百无聊赖之际,同桌桌上一片红色刺到了我的双眼。定眼细看,还有两个昂首挺胸,眼神坚定的人,身后的梅花一片红艳,冲击着我的视觉神经,轻轻拿起,红色背景下两个隽秀的字——红岩,莫名想起这就是老师以前讲到的塑造了无数革命先烈的书籍,心中顿生一股崇敬之情。轻轻翻开它,走进一个热血高涨的革命世界。
这本书描述了重庆解放战争前夕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塑造了出身富贵却甘愿为革命无私奋斗的刘思扬;意志顽强,坚贞不屈的江姐;舍己为人、英勇无畏的许云峰;嫉恶如仇、无畏生死的成岗等,众多令人难忘的革命英雄的形象,他们的事迹在我心中激起阵阵涟漪。
想起了许云峰,想到在他将要被特务匪徒秘裁的描述,“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蹒跚移动脚步,拖着生满铁锈的脚镣,镇定自若的向前走着,每走一步,铁镣便与土地摩擦出刺耳的声音,但在许云峰心中,那是世界上最美的音乐,是对他一生发奋奋斗最激昂的鼓励,是对他的由衷的认可,那令人发指的肉体的折磨反而使他更加坚强,更加坚定地走下去,革命下去。
这十七个字就像十七个大大的雨滴,从又高又远的天空上飘落下来,狠狠地打在我麻木而又烦躁的心上,使我久久不能平静。死亡,能够说是每个人都畏惧的事,应对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一丝的胆怯,革命信念反而更加的牢固。因此,无论什么状况下,我们都不会放过一丝生存的期望,当我们全身心的投入去做时,一切都会变得无所畏惧。
泪眼模糊中,又看到身着旗袍美丽端庄的江姐,应对敌人的钉刑,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并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对抗着敌人令人发指的严刑逼问。看到丈夫被悬挂在城门上的头颅,为不暴露身份,忍着心灵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咬咬牙,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与惊人的毅力继续行走在中国革命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看看此刻的我,只但是被一点没听懂的知识难住而已,就轻言放下,不愿多费心,不愿付出一点时刻和经历,更何况那弄不懂的知识并没有对我肉体折磨,更没有所谓的心灵折磨,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放下呢?无数的牺牲的革命先烈告诉我:只要坚定一颗心,不畏艰难困苦,凭着不屈的意志,对困难不断挺进的顽强毅力,一切都会成为过眼烟云。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们的精神与意志,像一缕阳光照进我烦躁压抑的心房。让我豁然明白,越是铺满荆棘的道路,就越需要我们勇敢的去开拓去进取,越是困难的事件,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攻克。
转头,45°偏角,我看见从阴霾里射出一束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温暖着心房,坚定了我前进的脚步。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只需看到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年轻的心就此沸腾了,想重新回到那理想与信仰占领一切的年代!
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令我最为印象深刻的是江姐这一人物,江姐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一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她在渣滓洞集中营被敌人连续多日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精神给那里所有的战友以无穷的动力。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血水飞溅,我们敬爱的江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但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剧烈的疼痛……是她,一个女共产党员,平静地在敌人面前宣布:胜利永远是属于我们的!
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红岩英烈们身上体现出来的爱国精神,让人为之动容。爱国不是革命战争年代特有的精神力量,它存在于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存在于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血液里。爱国也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的实际行动。在这和平的年代里,虽然我们已经无需再像《红岩》中的革命先烈那样为祖国的革命事业而抛头颅,洒热血,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新的时代却给予了"爱国主义"新的内涵。当我们为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而鼓掌,当我们为神州飞船的飞天而喝彩,当我们为祖国的国际地位越来越显著二感到自豪……"爱国"两个字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我们的心底。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正是无数共产主义战士的前仆后继,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但是,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什么叫坚贞;安逸的生活,容易使人麻痹了精神。一部厚厚的《红岩》告诉我们,那段血与火的历史永远不该被遗忘。革命者们坚贞不屈,勇于牺牲的精神和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在新时代依然是激励我们奋进的精神力量。先烈们播下了红岩精神的星星之火,而我们的责任是接过这火种,让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伟大的英烈们长眠于青山翠柏之间,而"红岩"的精神将会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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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
这个故事讲了: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嘴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这就是弗朗兹,他长得像一个小女孩。他用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的羚羊毛为妈妈做了一顶帽子。妈妈当然非常高兴,可她在散步时别人却用奇怪的眼光看着她的这顶帽子。他还用奇特的方法让“乞克察克”老师变得和蔼了。
弗朗兹这个小男孩我非常的羡慕他。他有一个智慧的脑子,弗朗兹在母亲节是送母亲一顶帽子。他用他独一无二的方法让老师第一次笑了让同学们羡慕的眼睛看着他。那是多么幸福呀!如果我是弗朗兹该多好呀!
弗朗兹在母亲节是送母亲一顶帽子,而我却只能花钱买花送给妈妈,我也不会给大家带来快乐。不过我们班的一位同学给我们带来快乐可不少。上英语课时经常能听见他的声音。这个声音经常弄得我们大笑只不过这是一个不好的声音。我们班还有一位同学手非常巧,在教师节那天她送老师一朵非常漂亮的花。我们班的两位同学都比不过一个弗朗兹。真想当他呀!!!
假如我是弗朗兹该多好呀!在母亲节是送母亲一顶帽子,给大家带来快乐!
“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没错,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弗朗兹。你听后,肯定觉得有点儿奇怪,因为弗朗兹这个名字是男孩用的,而他的外貌长得确像一个小姑娘。他正因为这个而烦恼呢!
弗朗兹长得像一个小姑娘,如果碰到不认识的人百分之一百把他看成小姑娘,他就会十分生气,发出尖细的声音,跟别人辩论自己是男孩子,别人还是始终不相信。但是,弗朗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男子汉。
不过,弗朗兹大多数时候是快乐的,他也会给别人带来快乐。比如:他花了三天三夜,用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为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帽子,在母亲节那天送给了妈妈。佳碧喜欢看恐怖片但是又十分害怕,以为厕所里发出“呲呲扑扑”的响声,以为厕所里有鬼,就立即打电话给弗朗兹,弗朗兹鼓起勇气用最快的速度摸索着黑爬上了佳碧家的楼道里,去保护佳碧。
我觉得弗朗兹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他乐观、开朗、善良、有勇气、还经常去养老院陪伴哪些孤独的老人。
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一个个有爱心的故事,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的美丽和纯真,我也要做一个像弗朗兹一样快乐的人,也给别人带快乐的人!
最近我看了《弗朗兹的故事》一套绘本,一共18本:讲的是一个六岁的小男孩,弗朗兹的故事。
我先介绍一下弗朗兹的家庭和朋友吧,弗朗兹和他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约瑟夫住在一起。在弗朗子的隔壁,有一个小女孩,和弗朗兹一样大,叫佳碧,也是六岁了。虽然她是个小女孩,有时候脾气很好,有时候又让人讨厌,有时候又让弗朗子为难,有时候又让弗朗兹喜欢。佳碧的家和弗朗兹的家只相隔一座桥,如果佳碧在自己家里大声说话,弗朗兹在自己家是听得见的。
他们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弗朗兹在一(1)班,佳碧在一(2)班。弗朗兹还有一个好朋友,和弗朗兹是同班同学,他叫艾哈曼德,也是个小男孩,有点胖胖的,很体贴弗朗兹,弗朗兹偶尔也会去他家里做客。
在每个周末,爸爸会开车带着他和妈妈一起去老人院看望奶奶。弗朗兹很喜欢他的奶奶,也喜欢老人院中的每一位老人,可能是弗朗兹真的很讨人喜欢吧,也可能是老人院里的老人,整天都是没事做,喝茶打牌,突然来了个小朋友,感觉有趣,都对弗朗兹特别好,弗朗兹也很喜欢他们,所以他经常去老人院串门。
弗朗兹大体的生活就是:星期一上午去学校上课,中午跟嘉碧一起回家,一起吃午饭。有时候在他们家度过中午和下午。放学回家,如果妈妈没回家,就跟佳碧一起吃晚饭,如果她妈妈回到家了,就回自己的家。每天都是如此,星期六和星期日弗朗兹完成作业后,会到处去串串门,逛逛街,大部分时间他喜欢呆在老人院里。
在弗朗兹八岁时,别人还会把他当成六岁的小朋友,因为他长得比较矮,而且比较像女孩,樱桃般的小嘴,蓝色的水灵灵的眼睛,还有一头金色的卷卷的头发,别人都感觉他是个女孩子。而且当他非常激动,或者生气时,嗓子会变得非常尖锐,像鹦鹉叫,有时候甚至完全发不出声音。这几个特点给他带来了很多的麻烦,为他生活带来了烦恼,他在尽量克制这些。
《弗朗兹的故事》就是讲了佛朗兹、佳碧、阿曼德,还有爸爸妈妈等到发生的一些趣事。书上有文有图,而且都很薄,共18本,是绘本的形式,文字比较少,小朋友都会喜欢看的,确实是一套很好看的书。这套书大概讲的就是这些,大家可以看看哦。
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弗朗兹的故事》,因为里面的主人公弗朗兹的故事,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书里的主人公弗朗兹,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嘴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正因为这个特殊的长相,所以别人说他长得像小女孩。其实弗朗兹很不喜欢别人说他长得像女孩,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个小男子汉呢!
书本里弗朗兹是个开心快乐的人,他经常给别人快乐。比如他用礼品盒的丝带、裙子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给妈妈做了一顶最时尚的帽子,尽管***妈带着它有点怪怪的。当然还有弗朗兹用他独特的方式让他不喜欢的乞克察克老师变得和蔼可亲;弗朗兹也是个勇敢的人,比如说碧佳最喜欢鬼的电视了,可是碧佳很怕里面的鬼,正好她的爸爸妈妈也去看电影了,碧佳就给弗朗兹打了个电话,弗朗兹嗖的一下就去陪碧佳了;不过除了这些,弗朗兹还是个调皮的小孩子,他也有让人哭笑不得的时候,比如找奶奶,还有那个子虚乌有的六频道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要勇敢、诚实,也要有爱心,爱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也希望小朋友们一起来读!
自从开始读《弗朗兹的故事》后,我就被书中的人物深深吸引,弗朗兹、佳碧、彼得、约瑟夫、莉莉等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
弗朗兹这个小男孩在六岁时,总被人们误以为是小女孩,这还得怪他的外貌了,这使弗朗兹难受极了。哎!真是秀才遇到兵,有口说不清呀!
不过,他还是很快乐的,有时也会把自己的快乐与别人分享。
弗朗兹不仅很快乐,还很有计划。比如:在母亲节,他用长期积累的羚羊毛、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等等做了一个最最时尚的帽子;他还在课堂上用自己的独特方法使自己讨厌的乞克察克老师变得和蔼可亲;他还用他的秘密武器使他的死对头和自己成了勾肩搭背的好朋友。
弗朗兹,这个主人公,令我佩服,他用他的快乐感染了我,也感染了别人。
也许,弗朗兹把快乐分享给别人,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烦恼,这些,才是这本书的真正含义吧!
《弗朗兹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这是邱老师从班费里买回来让我们亲子阅读的一本书,里面的故事虽然比不上童话那样情节曲折,但它所讲的趣事却耐人寻味,引入深思。
自从读了它,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例如《母亲节的帽子》,弗朗兹让我懂得了如何表达对妈妈的爱,世上很多东西不是用金钱能买到的,要用心灵,用行动去感受,再如《乞克察克老师》这一篇,弗朗兹能让一个粗鲁、直筒子、不讲究方式的“乞克察克”老师变得温柔而随和,表现了弗朗兹内心童真与真实的一面,他运用自己的想法,感悟了老师,我觉得很有意思。还有《笑死不偿命》这一篇,弗朗兹因为忘记完成家庭作业,而在睡前才想起时草草地完成,发现有很多错误,而后发生的一连串倒霉的事,最后把本子都掉进浴缸了,他把自己的错误录下来给“乞克察克”解释自己的过错,逗得一向没笑过的“乞克察克”老师笑坏肚子这里,我觉得弗朗兹不仅诚实而且对待学习很有责任心。还有像《莉莉的奇谋秘计》、《找奶奶》、《子虚乌有的六频道》等等这些有趣的事,虽然弗朗兹一直很倒霉,但他总是很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事情,总能想出一些好办法去解决问题,他不但快乐,而且还把快乐带给了大家。
我觉得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还让我懂得了如何与大家一起分享快乐!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弗朗兹的故事》故事的大概是讲一个小男孩儿叫做弗朗兹。可是,当他去买水果的时候,水果摊的女主人叫他小妹妹。
当他去报亭给妈妈买报纸的时候,报亭里的小伙子们也叫他小妹妹。
这能怪谁呢?这还不是因为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一个像樱桃一样红的小嘴唇和一对粉嘟嘟的脸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女孩。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就是保护佳碧那一篇。因为那一篇里说佳碧的妈妈来找弗朗兹的爸爸妈妈,买了票准备给他们父母,可是他们生病了。就只好跟他们一起去。于是,弗朗兹的爸爸妈妈就答应了。把弗朗兹和佳碧留下来了。
后来,因为佳碧跟弗朗兹吵架了。佳碧就回家了。可是,因为洗手间里的马桶盖没有盖上,纸巾落到了地上,再加上风吹,就有“沙沙沙,沙沙沙”的声音。正在看侦探片的佳碧就害怕,于是,她就打电话给弗朗兹。后来,弗朗兹探出了原因。
这一篇就好像是英雄救美一样。特帅。而且,我也特佩服弗朗兹的胆量和友情。虽然他跟佳碧吵架了,而他却去勇敢的探出了原因。他就跟名侦探柯南一样。
有一篇我觉得我们根本不该看,因为那一篇里讲弗朗兹无可再忍,就脱掉裤子,露出了他的小鸡鸡。特别的恶心。我都要吐了!
这一篇我觉得好像弗朗兹就像是流氓一样,脱裤子。所以,我们不该看。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不对,他不认为弗朗兹是男孩子。但是,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是对的,因为弗朗兹本来长的就很像女孩子。
我觉得《弗朗兹的故事》也挺好看的,就让男孩子知道了男孩子的一些故事。我感谢罗老师给我们买回来了这本书放在图书柜上。
我最近看了《弗朗兹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章和第10章。
弗朗兹已经6岁了,但是别人都说他是女孩,因为他的头发是金色的,还有他的头发是卷卷的,所以很他像小女孩。爸爸安慰弗朗兹说:“他小时候,也像他那么大,别人也是说他是小姑娘,但是后来爸爸像男子汉的样子,就再也没有人说他是女孩子了”。这是第1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有一次,佳碧的爸爸妈妈和弗朗兹的爸爸妈妈要出去,他们走了以后,佳碧到弗朗兹家里玩。他们在一起看电视,他们看电视,但是,这个节目是让弗朗兹浑身鸡皮疙瘩的节目。有一个很多雾很多雾的一个古堡,里面有一个人,在火炉的旁边,一个忍者打开窗花往里面看。佳碧觉得在弗朗兹家太没意思了,就回家了。弗朗兹去冰箱里拿了饼干和一杯柠檬汽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拿了一本漫画就看了起来,弗朗兹看了半本,就听见电话声,是佳碧打过来的,她说:“我们家的厕所里有人,弗朗兹你快过来。”弗朗兹到了佳碧家里进了佳碧家的厕所,弗朗兹一看,只是窗帘刮动着,没什么可怕的。佳碧这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手里还有电话,弗朗兹一直保护着佳碧,直到爸爸妈妈回来。这是第10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我觉得弗朗兹很勇敢,我也要跟弗朗兹一样勇敢、不怕黑暗。读后感》
寒假里,我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他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玫瑰红的双颊。他就是弗朗兹,是《弗朗兹的故事》中的主人公,一个可爱的奥地利小男孩。
弗朗兹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烦恼:因为长着金黄色的卷发,经常有人把他当做小女孩;算数本掉到了浴缸里,所有的作业都“消失”了;个子矮小,总是受到大个子同学艾伯哈德的欺负;爸爸妈妈不安装有线电视,也不肯买碟形天线,让自己成为电视方面的可怜虫……
虽然弗朗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但是他善良、乐观,再加上朋友的帮助,问题一个个都迎刃而解,我真为弗朗兹感到高兴。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遇到过许多和弗朗兹类似的烦恼。比如,我的后面坐着一个叫孙德华的同学上课经常违反纪律,影响大家学习,还常常无缘无故打我们,老师教育也无济于事,让我们苦不堪言。怎样才能让孙德华改掉缺点呢?我们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新年到了,我和同学们一起为孙德华做了一张精美的贺卡。贺卡上面画着一群同学手拉手在碧绿的草地上欢快地游戏,我们又在贺卡里面写上:“友谊是人生最大的快乐,让我们大家做永远的好朋友吧!”我们把贺卡悄悄放进孙德华的书包里。看着我们精心制作的贺卡,孙德华很感动,从此改掉了自己身上的小毛病,成为大家的好朋友。
所有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不会一帆风顺,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烦恼,只要我们向弗朗兹一样善良、乐观,烦心事就会消失,我们也就一天天长大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弗朗兹的小男孩,他长有一脑袋卷卷的金黄头发,还有着矢车菊一样蓝蓝的眼睛和红樱桃似的小嘴,他还长着胖嘟嘟的粉红脸蛋,非常像个女孩子。书里介绍了很多发生在弗朗兹身上的有趣的事情。读了这些故事,我知道弗朗兹是一个非常可爱有趣的男孩子。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母亲节礼物的故事。弗朗兹给妈妈做了一顶帽子,一顶爸爸和哥哥见了笑得直打滚的奇怪的帽子。可弗朗兹却觉得非常时尚,还要求妈妈戴着它去逛街。妈妈为了让弗朗兹开心,就勉强地同意戴着帽子去逛街。后来,妈妈找了各种理由回了家,并对弗朗兹说:“这个帽子太好看了,需要一件很好看的裙子来搭配。”于是,这个帽子就被妈妈保存起来了。
记得有一次父亲节,我亲手做了一张贺卡送给爸爸。爸爸把贺卡顺手放在了沙发上。我十分严肃地对爸爸说:“爸爸,要保存好,不要弄丢了,这可是我送给你的父亲节礼物。”爸爸连忙点头答应:“好的,我一定保存好。这可是我女儿送的。”可是没过两天,我再问爸爸贺卡保存在哪里,爸爸说自己不知道。我猜一定是在垃圾桶里。我想,弗朗兹比我幸运多了!
发生在弗朗兹身上的故事,同时也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同学拥有的东西,自己也想拥有;也会在别人面前吹嘘自己;在学校里也会和同学闹矛盾,然后回家告状;在背后对老师议论纷纷……弗朗兹简直就是另一个“我”们。
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读者通过读后感的书写,常常对于作者的思想情感表达会感受得更加深刻。你搜集过作品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吗?以下为栏目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鲁滨逊读后感怎么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在寒假里,陈老师让我们多读书,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很有感触。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很富裕的家庭,他非常喜欢航海,他的父亲觉得航海很危险,不想让他去,但是他没有放弃,鲁滨逊还是去航海了。
在一次航海中,发生了事故,除鲁滨逊之外的人全死了,他自己也没有自暴自弃,凭借着自己的顽强意志,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了28年。
我被鲁滨逊的勤奋感动着,他在这与世隔绝,荒芜人烟的荒岛上,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勤劳的双手不断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他没有辜负时光。
鲁滨逊心地善良,救下了一个野蛮人“星期五”,还回赠了救他上岸的老船长。它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以及对生命的渴望,深深地震撼到了我。鲁滨逊顽强地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他机智勇敢,克服了许多困难,他对生活从没失去信心,他从航海中学到了很多航海经验,成为一个出色水手,他学会了赚钱,成为一个富人。
在我读过的书中,我还了解到一些像他一样的人。海伦·凯勒虽然看不见,听不着,但她从未埋怨上天,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杰出的一番成就;霍金,他没有自理能力,但它有着一个好的大脑,通过日日夜夜地不断努力,成为了著名的物理学家;贝多芬,著名的音乐家,被人称为“乐圣”,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他经历过人生的大风大浪,从26岁时逐渐失去了听力,但他以自己的努力改变了当时人们的作风……他们虽然都有缺陷,但是他们凭借顽强的毅力和努力成功了,失败乃成功之母,所以我们不要因一次失败而放弃自己,因为下一次的努力,你一定会做得更好。
前些日子,妈妈对我说,快要上初中了,要我练习单杠,我双手攥着单杆使劲向上,就是上不去,因为我胳膊没力气,我就想放弃了。当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鲁滨逊在荒岛都能生存,我遇到一点困难怎能退缩呢?我下定决心,每天傍晚下去锻炼,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我也能比较轻松地做好了,我相信,坚持锻炼,一定会做得更好。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许许多多不顺心的事,有些人遇到了困难就叫嚷着放弃,想一想如果我们生活在荒岛上,能坚持多久?人生都会经历磨难,只要你坚持与困难作斗争,就一定会走出困境的。
有个人在荒岛上呆了28年,把荒岛做成了一个自己的“王国”。这个人,是一位19世纪的英国人——鲁滨逊。
初到荒岛的时候,鲁滨逊发现了一只甲壳虫,鲁滨逊抓起一把沙子埋住,甲壳虫爬了出来,又抓起一把,还是爬了出来。鲁滨逊或许就是凭借着甲虫这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荒岛上度过了28年。遇到野人,制作围墙。一个个困难陪伴他28年,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感悟过我。
不畏困难,让人在荒岛上度过28年,拥有这种精神,方可一步步攀登向成功。即便困难百阻,只有迎难而上,困难并不能束缚你的脚步,他照样会被你挣脱,成功的光照样会照向你。
除了不畏困难,鲁滨逊还乐观向上,来到荒岛,他绝望过,但他通过统计坏处与好处给自己安慰,还有点焉知非福的感觉,他必未有像别人一样,觉得自己活不成了,在这里绝望慢慢等死。学会这种精神,或许,不是你怕困难,而是困难怕你。
鲁滨逊初到荒岛,手上只有从船上搬下来的那些用品,他必须自己制作。有一次他打算做陶器,这可不简单,要知道,荒岛可没有机器,鲁滨逊不知道失败了多少次,几百次,甚至几千次几万次,但他不会放弃,而是继续尝试,记得他曾说过一句话:“不成功绝不放手。”经过无数次的努力,一个陶器出现在他眼前,虽然怪模怪样,但是他成功了。是什么让他成功,是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
鲁滨逊没有什么天赋和神力,他只是靠着那种精神一步步尝试,才让许多工具展现在自己眼前。从古至今,许多伟人成功都是靠着这种精神,他们能够坚持。如果只是三分钟热度,那他们的名字也就不会流传。世界上没有不可能,那些伟大成就,刚开始人们不都觉得不可能吗?探索太空,制作宇宙飞船。这些不可能不都完成了。如果要真有不可能,那就是你不会努力去做。每一个不可能,不都被汗水浇灌过吗。人都是一步步登上天的,哪有一步登天之人。
当书本合上之时,我眺望远方,如果我是鲁滨逊,那我会怎么样?或许,学会鲁滨逊的精神,成功才会离你更近。
这个学期在语文书第二单元:走进外国文学一单元中,我们有幸拜读了外国名著《鲁宾逊漂流记》的节记,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我又读了原著。这本书主要写了鲁滨逊不从父命,天生爱冒险,三次远航,遇难漂上了荒岛。他以百折不挠的毅力,不仅在荒岛上生存下来,而且改变了生活环境,开垦出种植园和牧场,盖起住所。二十四年后,鲁滨逊救下的一个野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作为自己的仆人。后来,鲁滨逊帮助一位船长平息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并搭该船离开了荒岛。
看罢,我发现这本小说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让我在阅读时仿佛看到了鲁滨逊辛苦,艰难的生活环境,看到了这个荒无人烟,处处杀机四起的小岛。全文还采用了日记的形式让文章读起来更有趣味性。认真的品一品,我对作者丹尼尔。笛福独特的写作手法大为赞叹。他最高明的地方是用心理描写展示鲁滨逊的思想变化,揭示了他的性格特点。
再回过头来,想一想文章的主人公鲁滨逊,他着实让我敬佩。在刚刚到岛上的时候,他就用刀子在木杆上刻痕的方式来记录日期,每周最后一天的刻痕比其他的长一倍,每月的第一天的刻痕再长一倍。这说明鲁滨逊是个聪明机智的人,在到岛上之后,他做的第一件“大”事是布置自己的住所,他几乎用了一年功夫才布置好,在缺乏工具的情况下,他每天重复着:砍木材,加工,运回去,打进地里这几件事,反映了鲁滨逊是一个不畏艰难,具有顽强毅力的人。
放下手中的书,细细地想一想文中的话语,给了我一些十分独特的感受。就比如文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这句话让我明白:一个人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想得到什么样的东西,不是你呆呆地坐着,躺着去做白日梦就能拥有的。还有一句话是这样的:我们老是感到缺少什么东西而不满足,是因为我们对已经得到的东西缺乏感激之情。这句话是作者在告诉我们:欲望来源并不是缺少什么,而是我们并不珍惜已经拥有的。
这本书不仅让我们感受到外国文学的温度,还让我们学习了许多的写作方法,懂得了一些人生哲理。
《学习也可以很快乐》读后感-读好书心得体会400字
《再见了拖拉》读后感-读书的体会300字
《诚实的空花盆》读后感-读后感作文500字
这样一个高大的形象就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鲁滨逊他在逆境中表现的坚强不屈的精神鼓舞着我。我反思,如果当时换成是我,那第一天在荒岛上就只能是惊慌失措,一个劲的大哭,等着食人族的到来。我病了也不会自救,不会找食物,不会搭帐篷……只能在绝望中慢慢结束自己的生活。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成天不思进取。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与鲁滨逊比是微不足道的。但我就气馁灰心。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一个英雄的顽强奋斗的精神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学习。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好书。但是,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则是《鲁滨逊漂流记》。我被书中生动逼真而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
1659年9月3日,鲁滨逊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船在海浪中翻了,船上的人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孤岛上,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惊讶的数字!鲁滨逊曾经这样说过:“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不成功决不放手,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在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之后,鲁滨逊并没有气馁、灰心,而是乐观勇敢地面对一切。慢慢的他修建了住所,种植了粮食,驯养家畜……鲁滨逊竟然把荒岛改造成了井井有条、欣欣向荣的家园。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也流落到一座孤岛上,我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会做饭?我甚至连洗自己的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我觉得我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今后,当我面对困难时,应该更坚强一些,不能动不动就唉声叹气,要乐观些,动脑筋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
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的同时,也让我想到了许多人。让我想到了5·12大地震中重建家园的人们、倾囊相助的热心人……还有那些先后赶到的解放军叔叔他们为救援地震中的生还者几天几夜不休息,不顾自己的安危,身先士卒,他们用自己的行为让我们见识了什么是军人的风采!还有那些在地震中失去家园,亲人的人们,在经历这次大地震后,他们并没有在痛苦中消沉,而是擦干眼泪,重建家园。他们和鲁滨逊一样,面对灾难时不怨天尤人,而是勇敢面对人生的厄运,做一名生活的强者。
这是一本好书,我建议大家都去读一读,相信你也一定会被书中生动逼真而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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