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我们生活中最实在的消遣方式。在看完鲁迅写的阿Q正传后,相信对于这个作品会有不俗的收获,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所认识到的一切,那么一篇优秀的阿Q正传读后感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整理的《阿Q正传阅读感悟心得》,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这本书,第一章还没读到一半我便被次书吸引了,并且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文章主要讲了“穷人”阿Q的生活,他被人一欺再欺,有一次因为喝了一点酒,不小心触犯了“吴妈”,就被赵太爷的儿子“秀才”用那么粗的竹杠打了一顿。还有一次阿Q去赌博,赢了钱,却被人打晕后将钱抢光。
最后,闹革命了,阿Q也想参加革命,可钱太爷的儿子——“洋鬼子”不让他参加,最后还被人送去了枪毙……
这本书真正的写了一个中国人的精神,灵魂。阿Q,一个拥有真正中国人民的气魄的男子汉,虽然有时他会调戏一下人,但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曾经偷过东西,但他也是为了生活,迫不得已的。文中不还提到了他再也不敢偷了吗?
我们要学阿Q,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阿Q正传》,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它不禁有了些共鸣。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精神却“常处优势”,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上辈,现在连老婆都没有,那哪来儿子呢,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
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就像麻醉药,总麻醉自己,在嘲笑中任能跟着乐,不知道这算不算“知足常乐”呢,还是“自欺欺人”。不知道他会不会夜里也感慨自己的不幸而流泪呢?
看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 ,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在文章中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于是愈陷愈深,他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
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靠出卖劳力生活,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 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今天终于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听到人们谈论的阿Q精神的时候总算不至于懵懵懂懂稀里糊涂了。第一遍看了,看着看着就好像忘了。于是又看了第二遍。想到的对于阿Q 的形容词,开始有蠢、笨、无知、愚昧。后来居然慢慢的有疑问,有点想不通是环境造就了阿Q还是阿Q让自己成为了阿Q。更多的是两者都有,相互作用。当阿Q说自己是虫豸时,阿Q安慰自己是第一个说自己是虫豸的人,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逃避,其实自己是不想的吧,谁又说得清呢。调戏小尼姑时,阿Q听到大家的笑声于是调戏得更欢,后面想女人想成了魔怔,对一个老妈妈下手,被逐出赵太爷家。后“衣锦还乡”,大家开始时不敢相信,尝到甜头争相询问,去赵家后传出阿Q可能做了什么的消息,大家也算得上作鸟兽状散。最后阿Q因为四处巴结革命党不成但是被当作革命党斩首,一句都没有唱出来,纷纷抱怨白跟了一趟,啥也没听着。不知道是阿Q一个人的悲哀,还是大家的悲哀。当外面也是一片黑暗的时候,你路过小黑屋,里面有做梦梦见光明的人,是把他叫醒去寻找光明,还是任他睡下,又或者你也去小黑屋睡一阵子,不过要想到万一醒不过来的结果。
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一浪一雇农。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一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一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一性一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一槍一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一槍一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一性一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一性一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心得体会可以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强化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一篇完整的心得体会应该会是啥样的呢?下面是编辑帮大家整理的阿q正传的心得,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
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会预料到下一颗会是什么味道。”母亲的这句话一直激励着阿甘过着像一片羽毛般,洁白,平淡的生活。
这部电影中提到了阿甘一生中激励他的两个人,那就是他的母亲和珍妮姑娘。
阿甘他是孝敬的。在捕虾的过程中,听到他的母亲患了癌症后,毫不犹豫地从船上跳进了一望无际的大海,向一所有着病危母亲的豪华的房子游去了;阿甘他是感恩的。他从小腿脚不利索,上了学校后,所有人都排挤他,唯独有一个善良的小女孩让开了座位,让他坐下,从此,阿甘有了第一个好朋友,每次有坏小孩要欺负他,珍妮都会让他快跑,终于,他摆脱了铁架的束缚;阿甘他是老实,守信的。在__中,失去了他的战友一一巴布,在一个晚上,他答应巴布要做捕虾的生意,虽然巴布战死,但是他依然遵守承诺,买了一艘捕虾船,也就是"珍妮号";阿甘他还是意志坚定的,他一直跑了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十六个小时,他跑步时一直想着妈妈讲过的话:"要往前走,必须先忘掉过去。"
阿甘的一生中,虽然智商为七十五,但他的妈妈说:"只差五分而已。"即使这样,他走进了大学跑过了足球场,当了橄榄球队员,到了炮火纷飞的__泥潭,走进了乒乓球外交的战场,跑遍美国,最后走到了他的终点,成为了亿万富翁。
看过了《阿甘正传》后,我得到了许多感悟:我们做人要像阿甘一样,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任何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豁达,坦然地面对生活动……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以荒谬的写作风格,通过描写主人公阿甘智力上与正常人有所不同,但他天生崇尚正义厌恶邪恶,不被一些世俗牵绊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我喜欢书中阿甘,他的轰轰烈烈、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使我感触颇深。
奔跑在生命的路上
阿甘天生智商只有75,但他有一双强有力的好腿。儿时,阿甘受人欺负,为了躲开欺侮,珍妮让他跑起来,阿甘越跑越快,后来进了橄榄球场,阿甘被破格录取,成了橄榄球巨星;在枪林弹雨的越战丛林中,身中埋伏,当一声撤退令下,阿甘开始像风一样奔跑,直到跑到河边,才猛然想起自己的战友们还没有跑出来,于是他又奋不顾身地跑回去救了许多的同伴;在冷战时期跑到了乒乓外交场所;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全美洲。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单纯到了只剩下“跑”。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指引而奔跑。
未知的巧克力
阿甘坐在长椅上面对着不同的陌生人时,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妈妈说生活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生活充满了可能和不确定,只能亲身去体会。阿甘母亲的话看似平淡简单,却透露出深刻的人生哲理。人生在世,不管是身处逆境还是顺境,遇到困难和挫折,只要抱着热爱生活的心态,就能从中体会到生活的意义,接受生活的给予,从中汲取营养,从而更自信的面对下一个未知。
这世上没有蠢人
阿甘在大家的眼中就是傻子,别人都瞧不起他,幼小的阿甘很自卑。“记着我的话,你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母亲的这句话话影响着阿甘的一生,他最终收获了纯真的爱情、真挚的友情、令人羡慕的事业。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阿甘把一切世事万象都简单化,傻得纯真、可爱。他始终怀有一颗赤子之心,自始至终的善良向人们传递了一个信条,那就是越善良越幸运,这也是我自始至终愿意相信的说法。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
当我含着泪水读完《阿甘正传》这本书时,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不知是妈说得对,还是丹中尉说得对,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各有生路,或只是在风中飘荡。我想,也许两样都有,也许它们同时发生。”阿甘所说的几句话仍然在我耳边回荡。
先天智障的阿甘,似乎生来就要面对更多的坎坷——他生活在美国社会风云急剧变幻的20世纪60至90年代。他参加了越战和反战运动,他与猫王、肯尼迪、尼克松有一面之缘……然而,这带给他的是更多的沧桑与危运——他的捕虾公司的兴衰、与挚爱的珍妮的情感波折、母亲的离逝、丹中尉的迷陷与奋起、珍妮的堕落,这一切无不向我们展示出一幅多变的历史画卷。在那个年代,人的命运不由自主地被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中。
然后,人的命运毕竟不是那些羽毛。生命就像一颗巧克力,有时滋味往往出乎意料。阿甘那可敬的母亲,在临终前告诉他:“我相信命运在你自己手里,靠你自己去把握。上天赐给你的,你要尽量发挥。”事实上,阿甘正是尽力把上天赐给他的善良本性充分发挥出来,从而使他走向了人生的巅峰。他不懂得名和利、欺和诈,他只懂得人生需要“run”。于是,他不断跑,由双腿残疾跑成全国大学橄榄球名星。他不停地跑,在越南战火中跑着救出战友和丹中尉,跑成获白宫奖励的冠军。他不停地跑,跑遍了整个美国,跑成了传媒的焦点、精神的领袖。这其中是有趣的是,阿甘的跑往往只是为了逃避——小时候为了逃避小流氓的追打而带着残肢辅助器跑;年轻时为逃生、救战友逃离火海而跑;中年,为忘却丧母之痛、失爱之悲而在美国两端来回地跑。这难道不正是面对挫折而敢于承受的积极态度吗?与不幸的命运抗争难道不正需要这种顽强的“跑”的意志和精神吗?
中国有句俗话:“傻人有傻福。”阿甘的福分,非神灵所赐,而是他用他的真诚和不知疲倦的奋斗精神获得的。他不断地跑,不惜用生命救出丹中尉和战友,从而使自己成为英雄。他凭借执着,为完成战友遗愿,与丹中尉办起捕虾公司,与风浪搏斗,终成巨富。是他不停地跑,让他把哀痛与愁苦寄托于沿路那雄奇的山峦、壮阔的大海,从而感受到自然的美好,人生的美好,从而实现了他生存的价值。
阿甘给予我们的,其实很简单:“我相信命运在你自己手中,靠你自己去把握……”
闲暇时间能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拜读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之后,我们会更加了解书中所表达的思想和情绪记录自己对这本书的整体感觉,就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写阿Q正传的读后感,你有什么体会呢?读后感大全特意收集和整理了阿Q正传读后感悟,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记述了流浪雇农阿Q的故事。
小说重点描写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遇到家乡有钱有势的赵太爷,他认为“我的儿子将来比较阔的多”;被人打了,他便想象是被自己“儿子”打了,觉得世界没了伦理;进城回来后,他一面讥笑乡下人见识短,一面又鄙薄城里人的习惯“可笑”……他以上的种种做法,仅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作者通过“精神胜利法”揭示了当时中国国民的普遍特征,批判了这种自我麻醉、逃避现实的病态心理。
阿Q向往革命却不明不白地被枪毙的结局,表达了作者对辛亥革命失败原因的总结:不彻底,即只推翻了封建王朝而并未引发底层人民思想上的觉悟。
《阿Q正传》用夸张、怪诞的手法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象,并通过阿Q这个典型形象进行了强烈的批判,意在“唤醒旧中国的无数麻木的中国人的灵魂”。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但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来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一精一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一精一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牲。”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这种一精一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一精一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的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依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且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的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情节的详略,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他的意图可以这么说: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影片中的“革命”事件是一出闹剧,也将阿q的“精神胜利法”推向了新的高度。阿q狭隘的小农观点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痛绝。并在显示自己见过杀革命党时冒出“革命党当然该杀”这种观点。
但当他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与未庄人对革命党的害怕慌张时,却对革命有些神往了。最终大喊“我革命了!我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冲出酒店,一路高唱着戏文,好不得意。
其中前一句自语揭示了阿q心中革命的目的:要什么就有什么,喜欢谁就是谁。反映了他对革命的不理解;而《龙虎斗》戏文的吟唱表现出阿q心中的得意和盲目性,也揭示了他对革命的无知和盲目乐观。在他眼里,只要他想革命了,他就能革命。因为他太苦太穷了,所以他一心向往革命,他所想要的只是改变自己的地位。
从后来他的美好梦境中不难看出,他对革命的本质,性质以及对象根本不了解,对革命对象也极端混淆,而且留有非常浓厚的封建思想。但后来阿q失望了,因为革命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去尼姑庵革命不成,假洋鬼子也不准他革命,他的“革命”只好就此结束了。我们可以看到阿q性格中的“精神胜利法”是他精神领域的主导,而且这一性格一时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他的躯体。
甚至是后来被当做替死鬼抓进监狱,游街。他竟也能坦然地想成“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抓进抓出的,要游街的”。这种“精神胜利法”此时却让观众有点心生敬意了。
狱中的阿q认真地画着圈,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也将走到尽头,不免让我们心生一丝怜悯。当他真的要枪毙时,他终于恐慌了,颤抖地闭上了双眼,“精神胜利法”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没有奏效了。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
从我国丰富的文学遗产中,我没有能够读到好的中篇小锐,其中虽有篇幅类似中篇的作品,但就其结构间架来看,却象长篇小说的雏形。中国的白话小说,来源于说讲。当场讲完,则为短篇,连续说讲的,则讲者和听者,都要求越长越好,这样就挤掉了中篇这个形式。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中国中篇小说的开山鼻祖。这篇作品,不只奠定了中国新文学的现实主义基础,成为永不磨灭的艺术珍品,也是我们研究中篇小说创作的最好范本。中篇小说不能是短篇小说的拉长,当然也不能是长篇小说的纲要。它区别于短篇小说之处为: 一、中篇小说应该极力创造典型人物。短篇小说的人物,当然也要求典型化,但因为篇幅短小,有时以所刻划的现实,所发挥的思想,所含蕴的感情,把作品充实起来,提高起来。中篇小说,对于主题思想发挥,有更广阔的天地;在艺术结构上,有重大的回旋余地,更有可能从容不迫地进行抒写。 二、中篇小说要向读者展示一个较完整的历史面貌,短篇小说,有时却不可能。有较完整的历史背景,才能映托出较完整的典型性格。
《阿Q正传》的历史背景,是中国的辛亥革命,选择的地点是小城镇和乡村。这个历史背景当然不限于辛亥革命这一年,甚至也不限子辛亥革命的前前后后,而是一个较长的或者说是很长的历史时期。鲁迅所创造的阿Q这个人物典型,当然不是一个先进的典型,但他是一个成功的典型,有重大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这一典型的出现,立即成为世界文学作品中有数的重耍典型之一。 其原因在于,不只是历史背景上清晰地出现了这一个生命,是这一个生命的出现,使得读者看清了中国社会的这一个历史时期。
《阿Q正传》当然吸取了外国小说的一些手法,在欧洲,有一些好的古典的中篇小说,但总的看来,《阿Q正传》是真正的民族风格,这是由它的现实内容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决定的。
鲁迅在写这部中篇时,是在日报副刊上连载的,每周登一段,写来是比较从容的,并且按照副刊的性质,是想写得幽默一些的。小说虽以幽默的笔调开头,但越写越严峻,终于在结局时,使小说无可争辩地具备了悲剧的性质。这并不是指阿Q个人的悲剧。这是指的艺术的最后效果,它在思想感情两方面给读者以启发:如此的社会,产生了如此的人物,以及如此的结局。
我个人每读到小说最后,鲁迅写阿Q在临刑前,竭力把那个圈圈画圆的心理状态时,心情是沉重到极点的。我认为这一节具备一种鬼斧神工的力量。这并不是阿Q的生命的终结,不是奔泻而下的艺术长流的终结。
《阿Q正传》写出了作者对这一时代的中国社会、人物思想的长期观察,深切感受,出于公心的爱僧,希望改革的热望。
关于典型创造,曾有过多次争论,纷如繁讼。我同意那种简单明了的说法,凡是成功的典型,都有一个真人作它的模特儿,作创作的依据。据可靠材料,阿Q确有真人依据,不只阿Q,鲁迅的其他人物,如孔乙己,闰土,甚至豆腐西施、小D等,都有他们的模特儿。鲁迅这种创造人物的方法,根基于真实的社会生活,因此才可能成为现实主义的,成为艺术的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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