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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暮鼓晨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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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暮鼓晨钟 篇1

去年看完《少年天子》,今年没看同类的小说,就开始觉得馋了。去逛书店挑了大半个下午,只捡出一本《暮鼓晨钟——少年康熙》。同样是作家凌力的呕心之作,那就续着这股子意犹未尽,接着往下看吧。

康熙皇帝在中国众多帝王中堪称伟大的一位。 从康熙开始,清朝逐渐迈向鼎盛时期。他一生勤政爱民,为江山社稷操劳,受到了百姓乃至中华后人的拥戴……

不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能扛起天降大任之人总是要经历一些磨练的。而康熙皇帝玄烨的少年时代就是经历人生磨练的时代。

从小就不受父皇的宠爱,因为在他后面出生的四阿哥是顺治皇帝独爱的董鄂妃之子;年纪尚小就因为染上天花,被送到皇宫外面和生母隔离;幼年丧父,七岁的小肩膀就要扛起天下的重担;母亲孝康逝世之时,玄烨才八岁;登基之后,辅政大臣们又对年幼的小皇帝进行压制……而玄烨硬是在这样的逆境之下艰难的成长了起来。

失宠,不是让他更加独立了吗?与父亲的远距离让他看清了他的父亲。他敬重甚至深深的崇拜着福临,从小就立志要学习父亲的勤政爱民,要学习父亲的广博学识,要学习父亲的广纳贤才……但他也以父亲为鉴,知道江山社稷才是他最应当倾之所有的,他不会像父亲那样固执,不会像父亲那样冲动,不会像父亲那样为了儿女情长抛下江山、抛弃百姓……试想当年四阿哥没有夭折,那当上皇帝的受宠一身的四皇子会有玄烨这样的清醒吗?我看,难。

得了天花,在当时就是一死,送出皇宫隔离对于一个皇子来说,就等于是被抛弃。据说,就算是皇族,送出宫后得待遇也是极差的,就只能是等死。但是,玄烨活着回来了。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天花的痊愈也让玄烨在四阿哥夭折后有了当皇帝的机会。

顺治写下十四《罪己召》便悄然离去,但是对于玄烨则是刚刚的开始。他不是还有奶奶庄太后的爱护吗。他要学会的是更具有责任感——对国家的责任感。而顺治的离开,让幼小的玄烨眼中永远存留下了父皇的高大形象。

母亲康妃的死,对于玄烨来说是失去了一份沉重的爱。在玄烨的世界里,也许除了奶奶的爱就只有母亲的爱了。康妃佟氏由开始的被宠到失宠,她也嫉妒也恨,但她把这一切都转化成对玄烨的爱,这样也让玄烨成长的更健康。当时的小皇帝则认为,他已经长大了,早晚会离开母亲,会悲痛,但是他坚强的站立起来,在奶奶的照顾之下以天下为己任,更加独立了。

康熙皇帝少年时期遇到的阻碍还有来自辅政大臣的压制。中国历史上欺负皇帝年幼的大臣还少吗?玄烨也遇上了!但玄烨更多的不是畏惧,不是妥协,不是对他们的仇视,而是敬重!而且他最崇拜的还是鳌拜!在这样的境况之下,这位少年天子学会的是审时度势。在太皇太后的帮助下,他提升了忠臣索尼的地位,将索尼的孙女赫舍里氏娶做皇后,利用鳌拜和苏克萨哈之间矛盾互相牵制。

但随着索尼的去世,苏克萨哈正白旗的破落,鳌拜几乎都要黄袍加身了。可是,他有奶奶的指导,有赫舍里的体贴体谅,有费耀色及其他官员的支持……最后擒住了鳌拜以及鳌党势力的膨胀。从那以后,玄烨真正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皇帝,一个可以自己做主的皇帝了,从那时起,清朝翻开了新的一页,进入了“康乾盛世”……

读后感暮鼓晨钟 篇2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历史课外书可谓是数不胜数,可是,大多数书都只是在一味地介绍着君主的功绩和历史上的著名事件,使人读来兴味索然。但《暮鼓晨钟》,给了我新的感受。

其实,说来好笑,在我看来,《暮鼓晨钟》这本书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的“不正规”性了。但这个“不正规”,并不是指书上列举的事例不符合史实,而是指书的结构比较活泼。这本书中虽然不乏对主人公康熙的描写,但在其他的地方也着了不少笔墨。尤其是对民间普通老百姓的描写,不仅没有因此而背离主题,反而从侧面更加突出了书的中心。这比起那些只是一味描写帝王功绩的书而言,不是更加的构思精巧而令人赞叹吗?

而书的这一特点,更是使我受益匪浅。以前的我,写作文是总是只知道死搬硬套,先确立一个文章中心,再将符合文章中心的事例套上了事。写完后一看,自己都觉得缺了点什么,可又不知道缺了哪一点。

可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便又有了新的体会:写作文,有些时候没必要写的那么直接,如果能换个角度,从侧面表现出来,也许读来会更加地令人感动,与文章的中心也会在无形中更贴近。就像我们说话一样,说的太直接容易引人反感,而如果说的委婉些的话,不但意思表达到了,而且也更容易赢得别人的亲近与好感。一举两得。

其实,《暮鼓晨钟》这本书还有许多别的闪光点,可对我来说,感触最深的就是这一点了。希望我以后每读一本书,都能从中吸取到一点好的地方,日积月累,一定会对我有很大帮助的。

读后感暮鼓晨钟 篇3

今日午夜终于终于把凌力的《暮鼓晨钟——少年康熙》拜读完了,,实在是有太多太多的感触了,原先突发我看这本书是中国博奇环保科技的老总白云峰推荐的这本对他影响最深的小说,由于被名字吸引了,所以借来一度,此次已经是二次借来阅读,上次由于大学住宿不方便来回搬运如此重的书,所以阅读不到三分之一就作罢了。此次终于一鼓作气的读完了。首先,非常认同白云峰的观点,这本书的确可以影响人很多很深,其次我认为史诗上的政治的确是会教会人许多做人处事的大道理的,同时也非常实用,让我感慨万千的不仅是玄烨的气魄和实力。更是他与冰月的有情人难以有个美满的结局,让我不禁想起,有得必有失,有舍才有得,否则何来舍得,可是这份舍与得再玄烨看来是否真的值得呢?我想只有当他百年归西的时候才能够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吧,但是此时也没有多大意义了,因为全来不及了,不过至少对于当时的苍天百姓来说,玄烨不折不扣是个好皇帝,他们是受福于玄烨的明智。但愿玄烨不曾后悔......

读后感暮鼓晨钟 篇4

写清史的当今中国堪称有三剑客,凌厉、唐浩明、二月河。细腻的表达上,凌厉以其女性独有的视角解读这段历史。

暮鼓晨钟的玄烨与二月河不同,有稚气、冲动等特有的少年表现。同《少年天子》的顺治帝一样,会害怕、恐慌、迷茫,但更智慧,更有敢于担当的气魄。

二月河笔下,玄烨是天纵英才,无人可抵,可玩弄天下志士于股掌之间。其实帝王亦有七情六欲,更有无法诉说的取舍之苦,凌厉在这个角度的阐述开辟了帝王作品的先河,在当代还未有作者真正超越。

唐浩明的《曾国藩》中很多人性的细节描写与凌厉有共同之处,但却以湖南男子特有的气魄去着眼,充满新意。这也是诸多撰写《曾国藩》而不及唐之高度的原因。

看完此书,让你的人生豁然开朗,或许不久又阴云密布,但其中的几点细节,值得一生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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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鼓晨钟》读后感 (300字)


《暮鼓晨钟》读后感300字

看凌力的文字,很难想象是位女作家,笔锋稳健硬朗,不疾不徐娓娓陈述,阐述矛盾抽丝剥茧。随着阅读的深入,才会发现,布局的细致入微和结构的追求完美,无一不显现女作家的心思缜密。

在《暮鼓晨钟》里,通海、哭庙、奏销三大案刚过去,辅臣柄国,皇帝冲龄,老佛爷似乎不问世事,孔四贞南蛮公主不受八旗重视的大背景下,爆发了明史案,天算案,费扬古倭赫被连坐,苏纳海、王登联、朱昌祚三大臣被杀等重大事件,配合接二连三的满汉一家政策遭受打击,辅臣的竭力恢复祖制,显现了一片大清盛世前的黑暗和危机时刻。

书中的玄烨虽年轻却顾大局,虽不免孩子气,却不失帝王的尊严。冰月亦知书达理,拥有与皇家格格身份相衬的言行。而篇幅较少的赫舍里,则母仪天下内敛智慧。

《暮鼓晨钟》读后感300字

今日午夜终于终于把凌力的《暮鼓晨钟——少年康熙》拜读完了,,实在是有太多太多的感触了,原先突发我看这本书是中国博奇环保科技的老总白云峰推荐的这本对他影响最深的小说,由于被名字吸引了,所以借来一度,此次已经是二次借来阅读,上次由于大学住宿不方便来回搬运如此重的书,所以阅读不到三分之一就作罢了。此次终于一鼓作气的读完了。首先,非常认同白云峰的观点,这本书的确可以影响人很多很深,其次我认为史诗上的政治的确是会教会人许多做人处事的大道理的,同时也非常实用,让我感慨万千的不仅是玄烨的气魄和实力。更是他与冰月的有情人难以有个美满的结局,让我不禁想起,有得必有失,有舍才有得,否则何来舍得,可是这份舍与得再玄烨看来是否真的值得呢?我想只有当他百年归西的时候才能够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吧,但是此时也没有多大意义了,因为全来不及了,不过至少对于当时的苍天百姓来说,玄烨不折不扣是个好皇帝,他们是受福于玄烨的明智。但愿玄烨不曾后悔......

《暮鼓晨钟》读后感300字

写清史的当今中国堪称有三剑客,凌厉、唐浩明、二月河。细腻的表达上,凌厉以其女性独有的视角解读这段历史。

暮鼓晨钟的玄烨与二月河不同,有稚气、冲动等特有的少年表现。同《少年天子》的顺治帝一样,会害怕、恐慌、迷茫,但更智慧,更有敢于担当的气魄。

二月河笔下,玄烨是天纵英才,无人可抵,可玩弄天下志士于股掌之间。其实帝王亦有七情六欲,更有无法诉说的取舍之苦,凌厉在这个角度的阐述开辟了帝王作品的先河,在当代还未有作者真正超越。

唐浩明的《曾国藩》中很多人性的细节描写与凌厉有共同之处,但却以湖南男子特有的气魄去着眼,充满新意。这也是诸多撰写《曾国藩》而不及唐之高度的原因。

看完此书,让你的人生豁然开朗,或许不久又阴云密布,但其中的几点细节,值得一生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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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鼓晨钟》读后感


历史的真情告白——读《暮鼓晨钟》有感

上海大学文学院 孟盛

有时候我也会猛然一惊,时间为什么过得如此匆匆?童年那个调皮捣蛋的我,中学那个永远坐在角落啃书的我,现在去哪里了?我又开始怀念,课桌前面那个短发的小女生现在还好吗?黑板上的记忆怎么一下子就被擦得一干二净呢?

是历史。历史的脚步让我们刚刚说的话、做的事,成为过去。我们多么想让历史重新来过,打量一下青年、中年、老年,甚至带我们穿越到历史的现场。凌力老师的这部《暮鼓晨钟》似乎透过时间的回环和空间的新旧,直接拉回到了康熙八岁到十七岁之间的经历。康熙的历史显然比我们要艰深得多。顺治皇帝二十三岁去世,康熙八岁即位。他的即位来得极其突然,因为年幼朝廷所有的事务由鳌拜等四位辅臣把持,皇权旁落。四位辅臣是满族,马背上夺天下的大臣们一心想为自己的宗族获利,不断欺压文官,压榨百姓,排斥西洋科学。这些弊政让有识之士接连上书请求革新,比如不断上书的吕之悦、陆健等老书生,可是越是上书,越要打压,甚至引来杀生之祸。极为夸张的是西洋的历法明明准确测出日全食而主事汤若望依旧成为被人嫌弃、耻笑的孤独者。年轻的皇帝和年迈的太皇太后如何处理窘境?此外,小皇帝还有一个红颜知己叫冰月,冰月是安庆王的女儿。血缘又束缚他们不能结为连理。当真相逐渐知道,冰月并非是安庆王的女儿,若公布予众又将是欺君之罪。可以说,小皇帝面临各个层面的挑战。在这里,我不禁停下笔思考,如果当代一个从小父母双亡的八岁孩子,他要照顾一个家,他该如何作出选择?不难看出这个问题即使放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都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显然对于处在十七世纪的康熙,他的家即是天下家国,他用了近十年的时间,竟然把这些问题处理得妥妥帖帖。

我们看到胜利者气吞万象的豪情,但更不能忘却背后的艰辛。莫问重重苦难后悲泪几行,且看屡屡纷争中豪情万丈。十岁的康熙开始偷偷学习西洋科学,十二岁的康熙已经会驰骋狩猎,十三岁的康熙决定话别自己朦胧的爱情,十五岁的康熙隐忍地对待劲敌。当鳌拜开始蓄意谋反,明晃晃的宝刀并没有让年轻的君王发怵,只说一句:“朕可是爱刀如命的,卿傅真的肯献,朕可就真的带走了。”平淡的语言化解了一场腥风血雨。康熙皇帝的沉着、冷静令人佩服。

凌力老师笔下的康熙,不是一个圣人,也不是一个完人。他也有情感,偶尔也会露出孩童的本性。少年康熙的出色之处在于不论前方如何凶险,他都保持孩童般善良的天性。孟子说,仁者无敌。我想康熙盛世的建立与善良有关。

《暮鼓晨钟》属于长篇历史小说,有一定虚构性。但历史的况味就在于不断探索,不断想象,纵横古今,为当下的我们提供一种现实的选择。让昨天勾连今天,让今天拥抱明天。历史,并不在纸页。

《暮鼓晨钟》选文赏析

康熙二年。

春到得早,正月就河开雪化柳吐芽。京师的路面像翻了粥锅,处处泥泞。不料暖过几天,叉下雪了,扯棉飘絮也似的,漫天飞舞,密密麻麻,把天地间的一切都包笼进那张巨大的白幔之中。拱卫着紫禁金阙的八旗内城,一时人踪稀疏,九衢寂然。

从黎明到正午,蓬松的积雪将近半尺厚。大雪天不得不出门的行人可就遭了殃。

鼓楼东街,一辆五马高车和一辆二马轿车,相撞后一起陷入泥潭!这一撞很凶猛,不但双双不能动弹,连车身都撞得变了形,车门车窗打不开,车中人成了笼中囚徒!车中人竞都是女子!二马轿车内哭声高一阵低一阵,一直没有停止;五马高车内却传出骄横的脆生生的斥骂:“该死的奴才!你们倒使劲儿给我推呀!……再推不出来,拿你们一个个都杖死!……”这南来北往的通衢要道堵塞一个时辰了,前前后后被阻的车马排成长龙,都在叫骂催促。管事模样的大汉,头上腾腾地冒着热气,一边使皮帽子抹汗,一边声嘶力竭地吼叫着十几名跟班:“再推再推!这可是大路,不能闹着玩儿!快!赶马!都土手推!一,二,三!”十几个人拼命呼喝着号子,鞭梢甩得“噼啪”响,二十只马蹄一气乱蹬,那车只是不动。管事急得跳脚乱骂,众人累得倚着大车喘气。

“镗镗镗镗!……”飞雪织成的慢幕那边,传来沉重的喝道锣。众人细细一数,竟是十三棒锣,来了一位柄政辅国极品老大人!管事变色,众人惊慌,忙不迭地退到路边回避。

喝道锣越来越响,两匹高头大马栽着击锣的骑尉从茫茫雪帘中钻出来。后面,一对对手执旗枪、金黄棍的仪仗骑尉络绎不绝横在路中的这两辆马车把仪仗卫队挤缩道侧,使后队的中心——一柄杏黄伞,停住了。

伞下,大人骑着黑马,铁塔一般威严,貂帽低低地压着浓眉,一领风雪大氅更衬出他英姿挺拔。他抬手拿马鞭一指马车,鹰眼略略闪动,问道:“嗯?”只这一声,护卫们如老鹰抓小鸡,把管事拎到大人马前。管事一头跪在雪水泥泞中,禀告时倒不失几分大家气派:实在不是有意挡路,惊老大人的驾。

“哪一旗的?”听管事一口地道的满洲话,大人开口问。

“回老大人。孔公主府下。”“哦?……那边一辆呢?”二马轿车的车夫赶紧跪下:“回老大人,正白旗八答牛录下……”哆哆嗦嗦,后半截已说不真切了。

大人催马向前,对马车打量一眼,竞翻身下马,随从们只得跟着离鞍。

大人皱着浓眉,点手招来仪仗旗卫,从他们手中取来八根金黄棍,每四根合在一起,试了试软硬,头也不回地问:“车上有人?”“回老大人,公主现在车中!”“回老大人,车里是家主爷的小格格玛尔赛……”“呼”的一阵劲风,大人脱去大氅,紧紧袖口,浑身一舒展,骨骼关节“喀啦喀啦”山响,使他惬意地眯了眯眼睛。众人被这气势镇住,大气也不敢出了。

看准车底两后轮间的车轴,他把金黄棍分两组深深插进两车轴下的泥水中,不容反对地喝道:“听我号令,车夫赶马,其余人走开!”车夫诚惶诚恐,赶忙勒紧缰绳,举鞭静候。

众人远远站在大雪中,怀着说不清的敬畏,仿佛望着一尊天神。

“赶马!”一声令下,车夫的呵叱与鞭声齐响,所有套绳尽都拉得又点又紧,七匹马扬鬃刨蹄,打着响鼻喘着粗气,奋力向前挣。大人双肩各扛着四根金黄棍,撬那深陷泥中的后轮。

棍子向着地面弯过去,弯过去,弯成新月,弯成满弓,弯咸半圆,令人担心它们即刻就要折断……只见大人猛一挺身,大喝:“起!”恰似半空雷震,那看不见的浓缩的力,以举鼎拔山之势骤然爆发,八根胳膊粗细的金黄棍“喀吧”一声齐齐折断,同一瞬间,两辆马车的后部一下子从泥里掀出来,“轰隆隆”一片巨响,七匹马向前猛冲,眨眼间箭一般飞出十几丈,泥水四溅纷飞,“劈里啪啦”乱响!旁观的人们,连大人的护卫在内,都忘了礼仪、忘了敬畏,不顾身份地哄然喝彩!管事抢上来叩头道谢。

《暮鼓晨钟》读后感300字


在《暮鼓晨钟》里,通海、哭庙、奏销三大案刚过去,辅臣柄国,皇帝冲龄,老佛爷似乎不问世事,孔四贞南蛮公主不受八旗重视的大背景下,爆发了明史案,天算案,费扬古倭赫被连坐,苏纳海、王登联、朱昌祚三大臣被杀等重大事件,配合接二连三的满汉一家政策遭受打击,辅臣的竭力恢复祖制,显现了一片大清盛世前的黑暗和危机时刻。

书中的玄烨虽年轻却顾大局,虽不免孩子气,却不失帝王的尊严。冰月亦知书达理,拥有与皇家格格身份相衬的言行。而篇幅较少的赫舍里,则母仪天下内敛智慧。

《暮鼓晨钟》读后感300字

今日午夜终于终于把凌力的《暮鼓晨钟少年康熙》拜读完了,,实在是有太多太多的感触了,原先突发我看这本书是中国博奇环保科技的老总白云峰推荐的这本对他影响最深的小说,由于被名字吸引了,所以借来一度,此次已经是二次借来阅读,上次由于大学住宿不方便来回搬运如此重的书,所以阅读不到三分之一就作罢了。此次终于一鼓作气的读完了。首先,非常认同白云峰的观点,这本书的确可以影响人很多很深,其次我认为史诗上的政治的确是会教会人许多做人处事的大道理的,同时也非常实用,让我感慨万千的不仅是玄烨的气魄和实力。更是他与冰月的有情人难以有个美满的结局,让我不禁想起,有得必有失,有舍才有得,否则何来舍得,可是这份舍与得再玄烨看来是否真的值得呢?我想只有当他百年归西的时候才能够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吧,但是此时也没有多大意义了,因为全来不及了,不过至少对于当时的苍天百姓来说,玄烨不折不扣是个好皇帝,他们是受福于玄烨的明智。但愿玄烨不曾后悔......

《暮鼓晨钟》读后感300字

写清史的当今中国堪称有三剑客,凌厉、唐浩明、二月河。细腻的表达上,凌厉以其女性独有的视角解读这段历史。

暮鼓晨钟的玄烨与二月河不同,有稚气、冲动等特有的少年表现。同《少年天子》的顺治帝一样,会害怕、恐慌、迷茫,但更智慧,更有敢于担当的气魄。

二月河笔下,玄烨是天纵英才,无人可抵,可玩弄天下志士于股掌之间。其实帝王亦有七情六欲,更有无法诉说的取舍之苦,凌厉在这个角度的阐述开辟了帝王作品的先河,在当代还未有作者真正超越。

唐浩明的《曾国藩》中很多人性的细节描写与凌厉有共同之处,但却以湖南男子特有的气魄去着眼,充满新意。这也是诸多撰写《曾国藩》而不及唐之高度的原因。

看完此书,让你的人生豁然开朗,或许不久又阴云密布,但其中的几点细节,值得一生玩味。

《暮鼓晨钟》读后感200字


天地人间,最要紧的是均衡。天地和,万物生;人际和,致太平。

龙之为物,能大能小,能幽能明,能短能长,能屈能伸,欲上则凌云,欲沉则伏泉,变化万端,不可捉摸。

为君者应不以一已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已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若能如此,何患太平不至!

。。。。

一部相同的书,落入不同眼中,感触自是不同。

倾言情者,看得儿女情长;

重文学者,推敲在字里行间;

听故事者,纠结于笔法逻辑;

思天下者,尽取为人处事致理之道;

《暮鼓晨钟》读后感200字

美中不足的是,太戏剧化了,有种天马行空的感觉,而且对皇后的描写也有欠缺,,她真的就那么完美吗?同时冰月就真的那么不能唤回孝庄的心吗?难道康熙娶亲没有一丝政治因素吗?月贵妃就真的做得到移情别恋吗?笔力很好,但语句不够优美不像别的历史小说,有一种刚劲的力道,但是,却可以给人一种柔美,不仅有历史参合,同时也有最凄美的爱情衬托,似绿叶衬红花的美丽,没有一丝矫情,反观其他的历史小说,它不是最好的,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如果要我选择一个版本去评价一代伟业成就者康熙皇帝,我还是喜欢这个版本,因为它里面所含有的情感比任何一个都强,让人看到了一个帝王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个痴情的男子,一个孝顺的孙子,一个柔情的丈夫。

《暮鼓晨钟》读后感200字

虽然不知道历史小说的真正历史成分占多大比例,但是这真的是一部好看的小说。康熙是历史上不可多得的好皇帝,从小时候就已显现出来了,英名神武、沉着冷静、能屈能伸,很难想象这些都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就能具有的品质。

书中大致以两条线展开,一是康熙自身的情感,一是朝中社会上的大事大案。朝中臣子孰忠孰奸,中外历法孰对孰错,爱情皇位孰轻孰重,小小的康熙面临的问题太多,却能有条不紊的一一解决,最后与冰月的爱情只能让人叹惋,天子也有众多的无可奈何,皇上亦有不能拥有的东西,在书里,皇上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而是充满感情的人。

年少的康熙不能不叫人佩服。

《暮鼓晨钟》读后感:他亦是英雄


他亦是英雄

——《暮鼓晨钟》读后感

张莉

01

看小说,随着主人公悲欢离合的命运掩卷沉思、莞尔一笑;看着窗外芭蕉叶肥,伤心落泪、悲愤不已。

很久以前,有幸拜读过作家凌力写的《暮鼓晨钟-少年天子》,最近也阅读了由作家刘恒改编的这部小说的剧本。人物的一句句对白、一个接一个的冲突,无不震撼着我的心灵。总想写点儿什么,借以祭奠他的悲情人生以及一个伟大的人物被放置在宏大的历史舞台上的彷徨与坚持。

谁也挣脱不了

才能让我们感觉到这与皇权无关

02

在书中,少年天子-顺治帝,过于老成,他的知己也是他的表哥安亲王也深沉的如同一位内心坚决的苦行僧。他的母亲-伟大的孝庄太后,老谋深算,但却成了与儿子心最远的人。太妃的身上有着太多的怨恨和不甘,伤害着别人也反噬着自己。顺治的弟弟博果尔,稚嫩和雄心却怎么也掩饰不了他内心的怯懦。顺治一生的挚爱-乌云珠,得到了爱情,却失去了一切。他的第一位皇后-结发妻子,她是科尔沁最尊贵的公主,性情刚烈,却痴情又绝望的爱着自己的表哥,如同一朵盛开的罂粟花。花束子--帝后争执的产物,她卑微的活着,卑微的爱着,就是死,也成了别人的替罪羔羊。佟腊月作为最适合生存在后宫的女人,温柔、妩媚,却也多了几许的世俗,她要的不是爱而是宠。我似乎感觉到在她或她身后翻开的一页页血泪史以及成王败寇的悲凉;而在人前,面对站着的所有面带笑意、敌意、醋意或妒忌之情的对手,他们谈笑风生,是那个时代人们过于从容还是显得成熟呢?人们在纲常伦理的束缚下,谁也挣脱不了,这与皇权无关。

03

在剧本中

逃向浅显的文字交谈

在剧本中,有顺治与汤若望的一段对话,顺治冷冷地说道:“他们希望我是做一个比先帝更有作为的皇帝,我做不到。我阅读了无数古籍,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我能超越他们吗?我的心里空空的,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难过。”有人从这里感受到了他的不自信,但我却深深的为他生活在皇宫而神伤。他对于这个皇宫所表现出来的压抑、残酷的厌恶,对于历史上建功扩土的帝王的漠视。地位与心灵的矛盾,决定了他只能当一个矛盾痛苦的皇帝。

在剧本中,他看到奏折中“诛九族”的朱批,咆哮着:“老人快死了,杀他干什么?孩子刚生下来,杀他干什么?啊!杀他干什么?”顺治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手上的生杀大权,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先祖打下的江山,是坐落在恺恺白骨上的。他悲天悯人的本性折磨着自己的良心,他在皇位上坐不安稳,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的缘故。他的心,是痛苦的。后来,他自杀了,看起来是为了乌云珠殉情,实际上是他生无可恋,乌云珠了断了他最后的牵挂而已。

04

在我心中,他亦是英雄

他很聪明,却很软弱。软弱到怕看见死人,这是一代帝王所不能容有的,但他却怕把母亲、兄弟、老师、帝王放置在心中,他要母亲高兴、让弟弟满意。可他不懂,没有什么事可以让所有人高兴,他偏执的做着,直到把自己摔碎,再也拼不起来了。

书中的顺治帝,他一心想要达到自己内心的理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满汉一家、天下大同,但阻力太大了。他不傻、不残暴、不好色、满腹经纶,什么都好,就是不适合做帝王。亲情、爱情以及事业的失败,让他身心俱疲、倍感无助。

在乌云珠即将离开人世之际,他无助的呐喊:“我真的没有办法了。”真正是悲辛无尽啊!是他对死神的无助还是对人生宿命的无奈呢?

在他身上,有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执着,对亲情的渴望,对爱情的憧憬和追求,虽然都失败了,但在我心中,他亦是英雄。

《暮鼓晨钟》读后感200字2024


《暮鼓晨钟》读后感200字2024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为政者,宽猛相济。

天地人间,最要紧的是均衡。天地和,万物生;人际和,致太平。

龙之为物,能大能小,能幽能明,能短能长,能屈能伸,欲上则凌云,欲沉则伏泉,变化万端,不可捉摸。

为君者应不以一已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已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若能如此,何患太平不至!

。。。。

一部相同的书,落入不同眼中,感触自是不同。

倾言情者,看得儿女情长;

重文学者,推敲在字里行间;

听故事者,纠结于笔法逻辑;

思天下者,尽取为人处事致理之道;

《暮鼓晨钟》读后感200字2024

美中不足的是,太戏剧化了,有种天马行空的感觉,而且对皇后的描写也有欠缺,她真的就那么完美吗?同时冰月就真的那么不能唤回孝庄的心吗?难道康熙娶亲没有一丝政治因素吗?月贵妃就真的做得到移情别恋吗?笔力很好,但语句不够优美不像别的历史小说,有一种刚劲的力道,但是,却可以给人一种柔美,不仅有历史参合,同时也有最凄美的爱情衬托,似绿叶衬红花的美丽,没有一丝矫情,反观其他的历史小说,它不是最好的,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如果要我选择一个版本去评价一代伟业成就者康熙皇帝,我还是喜欢这个版本,因为它里面所含有的情感比任何一个都强,让人看到了一个帝王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个痴情的男子,一个孝顺的孙子,一个柔情的丈夫。

《暮鼓晨钟》读后感200字2024

虽然不知道历史小说的真正历史成分占多大比例,但是这真的是一部好看的小说。康熙是历史上不可多得的好皇帝,从小时候就已显现出来了,英名神武、沉着冷静、能屈能伸,很难想象这些都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就能具有的品质。

书中大致以两条线展开,一是康熙自身的情感,一是朝中社会上的大事大案。朝中臣子孰忠孰奸,中外历法孰对孰错,爱情皇位孰轻孰重,小小的康熙面临的问题太多,却能有条不紊的一一解决,最后与冰月的爱情只能让人叹惋,天子也有众多的无可奈何,皇上亦有不能拥有的东西,在书里,皇上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而是充满感情的人。

年少的康熙不能不叫人佩服。

《围城》的读后感700字模板4篇


为满足你的需求,我们特地编辑了“《围城》的读后感”,敬请您阅读本文。我们中越来越多的人跳出手机迈向了读书,读了作品后,我有很多不一样的感触。想要更好的领悟作品我们可以写读后感。

《围城》的读后感【篇1】

围城这本书,我已读过多遍了。

最初接触时,是在初中的阅览室里,本没抱多大期望,还以为钱老的作品会像鲁迅的文章那样深涩难懂。读后却感觉处处是譬喻,形象而生动;细细体会书中情节,模仿书中各人物说话的神情语调,其乐无穷。

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反复翻阅围城,喜欢背诵那些譬喻,喜欢用譬喻来评论某事,喜欢学习钱老在围城里说话的腔调,觉得玩弄文字游戏是最过瘾的事了。后来,看的次数多起来了,对围城更熟悉一些了,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才明白围城能够这样通俗亲切,从生活中的细小事情入手,也能令人忍俊不禁,是因为作者在生活中历练,体味生活,鞭笞生活,从生活中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真实,并透过生活掀开人生的面纱,用含蓄又不乏讽刺的笔调揭露客观环境的无奈和人本身的猥琐,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者以围城为名,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这一切的经历无非就是为了说明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经历恋爱又失恋,求职又降职,最终与孙柔嘉走进婚姻殿堂,然而结婚后两人都发现对方有双方婚前未发现的缺点,再加上生活琐事,工作不顺心,经济尴尬等原因,婚姻陷入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阐发结婚就如深陷围城的`道理。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翻版,绝对是现实又不新鲜的。退一万步讲,方鸿渐娶了孙柔嘉,到底不是自己的意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己认为美满的爱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理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通过婚姻使爱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现在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作为学生,爱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但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围城》的读后感【篇2】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一部经典之作。在此书中,他以幽默的语调揭露了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围城”取自书中人物苏文纨所说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们的生活也就像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也逃不出无形的四堵墙下无尽的压力和束缚。

钱老在这本书中把当代社会的封建,留学生的傲气,事业的争斗以及朋友之间迂腐的恭维写得淋漓尽致,让我们看清了当代社会的光明与黑暗。友谊、亲情、学历的重要给与了我们压力,这些压力又转化到激烈的勾心斗角的社会竞争中去。我们不能逾越社会这座大围城,我们只能尽全力,充满自信地去拼搏,并始终保持一颗积极的心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座围城中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

我们的生活何尝不是一堵城呢?小时候,我们就像一根线牵着的风筝,可以自由地观赏城外的风光,肆无忌惮地做任何事,但始终都有一根线引导着我们,伴我们成长。后来,这根线越变越短,我们开始有了来自学习的压力、父母的压力还有责任的压力。我们的内心被压抑在这四角冰冷的城里。可不管怎样,我们始终都要面对这种人生,面对这里面激烈的竞争,压力的束缚。而我们需要做的,是在这座城里创造异彩,增添一些自己的光亮。

读完《围城》这本书,我的感悟就似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的读后感【篇3】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围城》的读后感【篇4】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我的祖父读后感700字模板4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祖父读后感700字模板4篇”,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我的祖父读后感 篇1

读我和祖父的院子有感

周四,我在学校上了萧红的作品《我和祖父的院子》。这篇文章写了作者在园中自由自在的生活。我读了之后特变羡慕他那自由幸福的童年。

这篇文章用非常有特色的语言,把作者许多童年趣事写的栩栩如生,文章整体感觉很朴实,但是充满童趣,文中运用拟人排比等修辞手法,把整个文章写得非常整齐优美。

文中写了“祖父的.大园子,园中有白蝴蝶、黄蝴蝶、大红蝴蝶,蜜蜂嗡嗡的飞落到一朵花上,胖乎乎圆滚滚,像个小毛球。”

这段话写出了院子里的昆虫之多,让我们感受到当时作者非常得意,他把小昆虫的样子和姿态写得非常形象,尤其在写昆虫时“白”“黄”“红”写得非常具体,从这里可以看出作者对园子里的事物充满喜爱之情。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这段语言非常富有孩子气,而且很美,富有诗情画意。把孩子的内心世界描绘得很透,在孩子眼里,那些虫子鸟儿都是自由的快乐的不受拘束的,人们不会去干涉,太阳也不会过问,他们和作者一样无拘无束快乐生活。

这篇文章的核心词语“园子”。“园子”承载了祖父和萧红纯直,亲密而浓厚的亲情,同时园子让我们感受到童年生活的自由、活泼、灵动。读者读者就会和作者融入那个生活环境,去感受心灵的绽放。

简评:品味文字,寻觅情踪,妙在其中。

我的祖父读后感 篇2

这个星期六,我准备阅读《读者》这本文学杂志。刚一翻开目录,我的目光就定格在了《我与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题目上,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本,开始阅读。

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我”小时候和已经年迈的祖父在菜园里,一起玩耍以及祖父教我学习新知识的点点回忆。从作者朴实无华的语言中,我感受到了作者对祖父无限的爱。和上杂志我也不禁陷入了回忆之中。

我的祖父今年六十多岁了,是一位人民教师。他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人。小时候,他总是带着我去爬山,我的家乡有许多奇形怪状的山,我对这些山都充满了好奇心,总是不停的问祖父,“这是什么山”“那是什么山”而祖父呢?他总是耐心地一一与我解答、从我记事起,祖父就一直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我生病了,他比任何人都着急;我病好了,他像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一样轻松;我取得好成绩时,他仿佛比我还高兴;当我稍稍有点退步时,他更是会严厉的教育我……尽管列举了这么多,但祖父对我的关爱可远远不止这些。如今他已经年老,该是由我来孝顺他的时候了,我会像以前他关心我那样去关心他,也会做个听话的好孩子,不会惹她生气。让我的祖父能够天天开心的生活,不为任何事而烦恼。

这篇文章不但让我感受到作者与他祖父之间的爱,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明白了我的祖父对我的爱。我一定会用我的实际行动来回报他的!

我的祖父读后感 篇3

偶然读到萧红的《我和祖父的园子》,里面温馨的场景,也让我会想起了我的小时候……

《我和祖父的园子》是《呼兰河传》中的一个片段,这个故事主要写了祖父家有一个大花园,花园十分好看,每天萧红都会和祖父在园子里面种菜,萧红还会在那里欢快的玩耍。

看到萧红小时候的样子,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的小时候。那个时候,和萧红一样,我也和自己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回我都会趁爷爷和奶奶睡觉的时候,带着表妹一起去摘苹果,去园子里偷西红柿吃,还没吃两口就又跑到黄瓜地里摘了两根绿油油的黄瓜吃。这时有漂亮的蜻蜓、蝴蝶从我们眼前飞过,于是黄瓜才吃了一半就扔在田里,去抓蜻蜓了……

有时候跑着跑着,才发现妹妹早已不在身后。于是蜻蜓也不追了,蝴蝶也不抓了,赶紧跑到黄瓜田里,西红柿田里去找妹妹,可怎么找都找不到。这时妹妹的声音居然从远处的西瓜地里传出来:“姐姐,你瞧这个西瓜大不大啊!”原来,妹妹不知什么时候跑到西瓜地里去找西瓜了!我也连忙跑了过去,看着地上躺着的一个个又大又圆的胖西瓜,便学着爷爷的样子和声音,装模作样的说道:“嗯,不错,是个好瓜。”妹妹看着我的样子,笑的也变成了一个胖西瓜,不一会儿我们就闹作一团,又跑去别的地方玩了!

如今,我早已离开了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一起到了城市里生活。每天围绕着我的就是写不完的作业,还有上不完的补习班,我已经好久没有见爷爷奶奶,也好久没有在田野上尽情的奔跑过了。

原本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和表妹一起玩闹的时光,但萧红的《我和祖父的园子》却又让我回忆了那美好的时光!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希望可以回到从前,像小时候一样无忧无虑的玩耍。

我的祖父读后感 篇4

《我和祖父的园子》节选自现代优秀发作家萧红的自传体小说《呼兰河传》。主要写了我幼时和祖父在园子里自由生活的情景,具体而又生动地表现了我的好奇、贪玩和幼稚。字字、句句童心四溢,贴近小孩子的生活,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文中的语言非常有特色,平和、朴实、充满童趣,运用似人、排比,使语言整齐而优美。

教学本课,闫学老师为学生打开一扇窗户,以此走近中国现代着名女作家萧红,感觉她和祖父的一段亲情,知道一篇名着《呼兰河传》,了解先辈的一段生活历史,初步感觉萧红语言文字的魅力,体会着名作家茅盾对《呼兰河传》的赞誉――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在教学方法上,闫老师着重以赏读、品读、美读为主,全面引导学生积累、感受、领悟课文的语言。通过多种形式的朗读(根据课文内容实际,学生采用自己喜欢的读书方式),引导学生从字里行间悟出趣、悟出情,让学生充分地感受作者对童年美好生活的眷恋和对亲人的怀念,实现语言与精神的同构共生。

第二自然段中着生感受作者用诗化的、平实的文字表达生活的写法。认识总分的构段方式,前后要次序一致,除非是特别需要着重指出的,如文中的蜂子的动态。倒数第二自然段中,着重体会关联词、排比句的运用,体会作者把鸟飞虫鸣写得有声有色,植物也赋予了人的思想和感情,体会诗一般的语言。在品读赏读中,抓关键词语,如活自由要就愿意就谎花,切身体会萧红语言的优美整齐、文笔的活泼流畅。值得特别说明的是,对于五年级的孩子,语文课堂不能仅仅限于读懂内容、读出情感,还要学习作者是如何结尾如何开篇的,第二段一第数第二段都是直接描写园子的,但作者并没有把这两节作为开头和结尾。开篇写祖父,结尾写自己睡着了,都极富有诗意。

闫老师高超的教学技艺,让人叹服。她在课堂上,引领学生走进名着《呼兰河传》,走进萧红的内心深处,走进文本的最深处

母亲读后感500字模板4篇


阅读向人们展现伟人思想中的精华。在读了作品以后,我们能够更好的感悟自己的生活。那么您或许想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来。您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作品的不同读后感吗?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母亲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母亲读后感 篇1

关于母亲的文章有很多很多,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母亲的故事》,这是一个以母亲、孩子、死神、命运和爱为主题的一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母亲的孩子正面临着死亡,死神来了,无情的带走的她的孩子。母亲为了找回自己的孩子,在一个寒冷的夜晚,他吧甜美的歌声送给了夜神,把自己明亮的眼珠献给了湖泊,把自己的长发送给了树林,让荆棘深深的扎进了自己的胸膛……,经过这些磨难,她终于来到了孩子的身边,这时,死神走过来告诉他孩子的未来,一边是美好的生活,一边是贫困的生活,这位母亲因为害怕孩子经受“苦难和贫困”的缠绕,边哭泣着让死神把自己心爱的孩子带走了。

这个故事非常的感人,体现了母爱的伟大和无私,为了孩子,母亲可以奉献一切,哪怕是自己的生命。想想自己有时还和妈妈闹得不开心,现在我明白了,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所以,晴疼爱我们的母亲吧,像他们疼爱我们一样!

母亲读后感 篇2

有一位母亲,她会患上可怕的家族遗传,即将成为盲人,她的儿子也即将会变成盲人。一位名医告诉她,她和儿子的眼睛可以通过手术治好。可是,医生开出的手术费用却是一个天文数字。从此,母亲开始疯狂般赚钱,她的视力也在一天天下降。

母亲要赶在完全失明以前赚足儿子的手术费,她甚至又接了一份洗衣服的工作。她凭听觉工作,她凭记忆走路,她用一个个模糊的黑色轮廓来猜测她眼前的世界。

终于,她得知存折上面的数字已经非常接近手术费用,只要再有另一个月的薪水,她就可以带着儿子去远方的城市动手术。

她走在马路上,慢慢往家的方向走。一辆汽车冲过来,她听见橡胶轮胎在沥青路面上擦出尖锐刺耳的调子,她的身体便飘了起来,好心人把她送到了医院。

她趁护士不注意时逃出医院,回到家,喊来她的儿子,让他去做手术,而那位母亲,在心里说:“现在,我可以放心地瞎了。”

母亲为了儿子,宁愿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母亲是伟大的,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

母亲读后感 篇3

《母亲的眼睛》说的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他为了儿子,宁愿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当听到医生说现在她的眼睛是关键时,她坚决反对治疗;当别人将他送入医院,她又逃了出来……她买一分每一秒都在为她的儿子担心,夜里还会突然惊醒!她是个伟大的母亲,这个伟大的母亲还有一份伟大的母亲,无不让人感动!母亲严重透支着体力和健康,吝啬地对待每一分钱,因为她知道,省下一分钱,儿子离手术台就越来越近了!但是她自己现在已经接近全盲!

这不得不让我联想到我的母亲乃至全天下所有的母亲。我的母亲虽然并没有做过这么伟大的事,但是她也常常关心我,照顾我。我想全天下的妈妈都这样吧!儿女生病了,母亲们就恨不得将儿女们的病转移到自己身上来;儿女们受了伤,母亲们心里的痛可能比儿女的痛痛10倍!就让我们孝敬父母,尊敬父母吧!让我们为父母做一些家务,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给父母减轻一些负担,让他们在外面受累一些,在家里面能够休息一下吧!

母亲读后感 篇4

前两天,在最近出版的一期《读者》里,我读了《勇敢是母亲的本能》这篇文章。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了今年5月辽宁省新民市华美小区一位母亲——单丽新,为了救自己3岁的孩子,竟然从12米高的四层楼上跳了下去。读完以后,我非常感动,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单阿姨准备跳楼时,她的母亲拉住她说:“闺女,你可千万不能跳啊!”但是,单阿姨说:“妈,我也要我闺女!”从这句对话中可以看出,单阿姨跳楼时是知道跳楼的危险性的,只是为了救她的孩子,她已顾不上那许多了。单阿姨的勇敢来自她对自己孩子的爱。多少年来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爱,这真是一点不假,因为母亲对孩子爱是世界上一种既不讲任何条件、不图任何回报的,最最无私的爱。

对于母爱的问题,以前自己很少去想,好像母亲爱孩子是应该的事,因为每家都是这么做的。读了这篇文章后,才知道母亲对孩子的爱是要吃多少苦、受多少累,需要付出多少的艰辛。虽然母亲对我们的爱不图任何回报,可是我们不能受之无愧。我想,我们应该做一个懂事的孩子,每天主动地做一些家务事,多体贴母亲的一些艰难,少淘一些气、让母亲少操一点心。让从不计回报的母爱,得到她应有的回报。

如果每个家庭能充满了爱,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美好。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受700字模板4篇


本文为读后感大全推荐专题“三毛流浪记读后感”相关内容。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受 篇1

“三毛”这个名字在许多动画中出现过,“三毛”这个名字在许多孩子的口中涌出。这本《三毛流浪记》是在向我们诉说三毛的多彩的生活经历,这本书虽没有《父与子》那样有趣,这本书虽没有《安徒生童话》那样经典,但它也有它多姿多彩的地方。

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就被他那繁华的小漫画吸引了!我开始细心地阅读它,但它那图画让我情不自禁得自言自语起来。天哪,这真是精彩极了!我猛地一想,对呀!这本精彩的故事的作者是谁?我急忙打开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寻找作者的踪迹,原来作者是一位老爷爷。这位老爷爷真厉害,从书中可以看出这位老爷爷想象力很丰富。

我开始认真的思考起来,我开始进入书中的世界,我开始扮演起主角三毛,我开始动小脑袋,书是美丽的,是丰富多彩的,就让我们一同沉浸在书香中。

当我读完书后,让我感到三毛很可怜,在旧社会中四处流浪,受尽欺负,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象的苦头,但他很坚强,令人佩服。我们现在风衣足食,而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让他尝尝幸福的滋味。现在我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善良,坚强,吃苦耐劳的人。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受 篇2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题目叫《三毛流浪记》。如果想听一听这本书大约的意思的话,就请我细细道来吧!

三毛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去世了,他从此就一个人生活,成了一个孤儿。三毛看见小羊有母亲,小鸡有母鸡,小狗也有母狗,自己却很可怜。三毛被好多人收养,可这些人后来又不要他了。有一次,一位老板收养了三毛,老板娘一刻也不让三毛闲着,不停的给他分派工作,生火做饭,看孩子,洗衣服,扫地,倒痰盂。三毛心想,这里好歹有吃有住,总比流浪饿肚子强。三毛无比的可怜,他只能睡在楼梯底下的一个空挡里,而且只要有人上下楼梯,灰常就会像雪花一样落下来。如果把稻草掀开,还会看见许多老鼠。有一次,老板让三毛去送货,三毛被一个男人到了一巴掌,眼见货物散落了一地,三毛伤心地落下了眼泪,最后三毛被老板提出了门。最后一个好心人收养了三毛,她把三毛当自己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一年的圣诞节,圣诞老人送了一颗包装精美的炮弹头给三毛,三毛愤怒地拒绝了。

这就是这本书大概的意思。我看了这本书觉得,孤儿已经没有了爸爸妈妈,他们更需要别人的鼓励和支持,所以我们要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非常幸福,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受 篇3

《三毛流浪记》是漫画家张乐平创作的漫画小说,读了这本书,我心灵受到了很大的感触。

《三毛流浪记》讲述了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纸,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虽然经历了很多折磨,尝遍了生活的艰辛,三毛依然坚持人生光明的信念。

我敬佩三毛的为人,他乐观善良、乐于助人。为了保护一个孩子,说是自己饿了偷吃了饼,而被押进了牢房。在牢房里,三毛尝尽了许多苦头。他拾金不昧,三毛虽然很穷,很需要钱,但他捡到一位老先生的钱包时,却自动交还给老先生。他还是个见义勇为的人,有一次,三毛看见一位小男孩摘桥旁的小花,一不小心掉进河里,他就奋不顾身地跳进河里去救小男孩……

三毛身上有很多东西值得我去学习,他有一颗正直、善良、勇敢的心和面对困难时的那份淡定。想想自己现在的生活比三毛那时候幸福多了,无需为吃穿烦恼,只要好好学本领就行了,所以我要倍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受 篇4

近日,我读了张乐平的著作《三毛流浪记》,使我深受触动。

这是一部脍炙人口的儿童文学佳作,讲述的是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卖报、拣拉圾、帮别人推三轮车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我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做爷叔教他的坏事。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撕破华服,和往日一齐讨饭的小伙伴一齐,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读三毛流浪记,不仅仅让我看到旧社会的黑暗,社会制度的腐败,富人居上,穷人寄下,证明了旧中国的无道与政治的缺失。旧上海,没有摩天大厦,没有绿树成荫,没有鲜花飘香,只有低矮的街道、破旧的铺子,侵略军的汽笛声,刑场上惨无人道的,低吼的枪声,繁杂不断

在阅读的过程中,字里行间那令人忍俊不禁的儿童情趣、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和紧张激烈的与硕腹巨贾、富豪地绅的战斗,都是一个个丰富的课题。更重要的是会觉得找到了一个终生难忘的亲密伙伴他就是书中的小主人公三毛。联系生活实际,我们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朗朗书声;我们在家中,享受着家的温暖;我们坐着车,到各地旅行,去年时,我来到了国际大都市中国上海,眼前,东方明珠矗立浦江之岸,群楼呼应,直刺青天,登上金茂,纵览上海华景,遥想当年,流浪的三毛,没有吃喝,没有住所,也许,我经过了他流浪的大街,经过了他吃住的地方《三毛流浪记》是一篇引人发省的红色巨作,也是一篇精神与梦想的结晶。读了《三毛流浪记》,我明白了奋进不息,明白了坚持不懈,明白了顽强拼搏,三毛已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我的榜样,帮扶着我,使我站上精神与善良、友爱、关心的心海之船。

在一则报道上,赫然登着一个流浪街头的孤儿被一对打扮靓丽的人踢得流血不止,一家黑心公司把停滞街头的流浪者绑回做苦力这些报道,在百年前平淡如水,但在21世纪的这天,还要出现吗?不!不能,流浪者,是社会的一部分,是弱小的群体,我们有职责给予他们一个温暖的家,三毛,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旧中国,让我们富有爱心,帮忙他人。此刻,我们要全力打造一个新世界!

读后感贡献700字模板3篇


在欣赏了作者的作品后我们有了自己的感悟和思考,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如何写好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呢?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献上读后感贡献,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读后感贡献【篇1】

对诺贝尔这个名字,你也许不会感到陌生。但,对这一句话,你是否也曾经听过了呢?——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

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对呀!课文中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的诺贝尔先生生前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发明出各种炸药,甚至全家人都付出了鲜血的代价,他也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企业家。他做出了许多贡献,还在他的“寿命之烛”快要熄灭之时也发挥了最后的贡献。他一生没有结婚,把自己的遗产当作奖学金颁发给对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之人,有部分捐给了医学界,让世界的.医学教育事业与医院补充设备。

对呀!诺贝尔先生说的“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一句话的确是一个真理啊!回忆过去,在我们的国家是否也有如此做出贡献的人呢?

你看!杨利伟叔叔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有贡献的伟人。他驾驶着太空船飞上了太空,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在已经过去的“非典”时期,机智果断的钟南山叔叔在我们惊慌失措时挺身而出,镇定地支撑大局,被誉为抗“非典”英雄;平时也有一些人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的不怕染上疾病,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诺贝尔先生、杨利伟叔叔和一些其他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志们,我们作为新一代的祖国接班人要向你们学习,创造美好的明天,为祖国甚至世界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读后感贡献【篇2】

内容简介:本书围绕“怎样被工作需要”、‘‘持续改善才能保证效益”、“工作中的人品就是多做一点点”、“服务意识比权力意识更重要”、“从公共管理到服务公众”等内容,从个人奋斗、企业发展、社会进步的角度,结合一些具体的工作场景,阐述什么是贡献,怎样才能作出更大的贡献,并给出一系列极富指导性的工作策略,是年轻人的职场“方法论”……

做有贡献的人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你对自己的朋友是不是有贡献的人呢?最近为他们做了什么?你字啊他们中间是个让人快乐的人吗?没有你,他们会高兴不起来,或者不会玩吗?……说明你在朋友堆里很重要,你充分发挥自己的价值,他们把你看成必不可少的人。我很乐于成为这样的人。首先,我是一个开朗的人,遇见死了什么意外,我都会晁积极方面去思考,而不是想着如何让去逃避。其次,我会经常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糗事告诉他们,希望我的好朋友不再吃同样的堑。然后将自己的体会和经验告诉他们,和发表最近对热点的一些看法……每次的聚会我都成为大家所需要的人,只有这样,你才是先在小范围里有了贡献……

做有贡献的人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记得在念大学的时候,每当成绩一出来,就有很多人说:平时没见他上过自习,有时候连课都不听,凭什么他的成绩比我们好,凭什么他能得到奖学金。工作了,仍然会听到这样的攀比声。一看到别人比自己嫌,就心里不平衡,就觉得自己也应该清闲。记得关虹跟我们讲过她在美国留学的日子里,找到一份工作,突然发现有几天,不像以前那样忙碌,竟然有了休息时间,当时年轻的关虹一阵窃喜。这时候,人事部的人叫她去谈话,先是对她以前的努力表示感谢,然后说到,现在的工作量已经不需要这么多的人,希望她能理解。看到了,工作中比较闲得人,是企业首先考虑辞掉的人。因为清闲,所以也就更显示你自己岗位的不重要,而那些一直忙碌的人,往往是企业的核心层,往往是企业想留下的人。他们总是在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需要他……

读后感贡献【篇3】

对诺贝尔这个名字,你也许不会感到陌生。但,对这一句话,你是否也曾经听过了呢?

“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对呀!课文中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的诺贝尔先生生前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发明出各种媒体及物品,甚至全家人都付出了鲜血的代价,他也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企业家。他做出了许多贡献,还在他的“寿命之烛”快要熄灭之时也发挥了最后的贡献。他一生没有结婚,把自己的遗产当作奖学金颁发给对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之人,有部分捐给了医学系,让世界的医学教育事业与帮助医院补充设备。

对呀!诺贝尔先生说的“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一句话的确是一个真理啊!回忆过去,在我们的国家是否也有如此作贡献的人呢?

你看!杨利伟叔叔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及贡献的伟人。他驾驶着太空船飞上太空,飞上了太空,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在过去的非典时期,一个机智果断的钟南山叔叔在我们惊慌失措时挺身而出,镇定地支持大局,被誉为“抗非典英雄”;平时也有一些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的一些人员不怕染上疾病,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诺贝尔先生,杨利伟同志等一些其他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志们,我们作为新一代的祖国接班人要向你们学习,创造美好的明天,为祖国甚至世界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飘带读后感700字模板5篇


年少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当我们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突然受到了启发。此时读后感的作用就是将我们的见解记录下来,帮助我们更有效的抓住重点,您了解写作品读后感的大体框架吗?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飘带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飘带读后感【篇1】

寒假时,爸爸递给我一套连环画,叫《地球的红飘带》。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红军在两万五千里长征的路上所经历的艰难险阻。我拿到书,高兴极了。看着这套书,我疑惑不解:为什么作者给它起名叫《地球的红飘带》呢?

我怀着这个疑问,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由于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被迫开始了两万五千里长征,一路上,红军战士湘江激战、四渡赤水、抢渡乌江、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攻克腊子口;尤其是为了能够抢渡泸定桥,他们不畏艰辛,日以继夜地赶赴目的地;红军组织的突击队,攀着铁索桥,冒着对面桥头堡敌人的枪林弹雨,匍匐前进,勇敢顽强地向前冲,最后勇士们冲破了敌人在桥头堡的火墙,为他们身后千万个红军战士顺利通过泸定桥铺平了道路。看到这里,我心潮澎湃,为红军的这种大无畏精神所折服。

就这样,我怀着激动无比的心情看完了这套书,终于明白书名的含义:飘带指的是一部史诗,这是英勇的红军战士用自己的脚步和鲜血携刻在我们的地球上的。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我们要发扬伟大长征精神,为创造中华民族的辉煌尽一份力。

飘带读后感【篇2】

我看过沈石溪叔叔写的很多动物小说,如:《最后一头战象》、《斑羚飞渡》、《第七条猎狗》等等,这些书的知识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但最吸引人眼球的要算《红飘带狮王》这本小说了。日记六年级日记0s。nEt

故事资料是这样的:在非洲草原上的一支帕蒂鲁狮群中,年轻力壮的巨鬃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帕蒂鲁狮群老掌门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当上了新的掌门。但在登基仪式上,他们杀害了所有幼狮,蜂腰雌狮不能忍受他们的残忍行为,就离开了狮群。之后,蜂腰雌狮找到了以前认识的红飘带雄狮,想把他塑造成新一代狮王。经历了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忙下,它们打败了帕蒂鲁狮群掌门,红飘带最后当上了帕蒂鲁狮群的新掌门。没想到江山易改,狮王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雌狮幼仔,蜂腰雌狮只好离开这个触景生情的悲哀地。

这本小说里我最喜爱的就是蜂腰雌狮了,虽然她是一只雌狮,十分弱小,但是她坚持不懈,保护弱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红飘带狮王也值得我们敬佩,他坚强勇敢、吃苦耐劳、为保护自己的领地而从不退缩,让我十分欣赏。

为什么沈石溪叔叔的动物小说这么吸引人呢?这是正因沈石溪的动物小学与别的小说不一样,他的小说颇有风趣,他把食肉动物的每个搏杀、撞击、扑打的动作都写得淋漓精致,把食草动物的每个奔跑、起跳、啄食等动作都写得惟妙惟肖,把动物的内心世界刻画得入木三分,把动物的感情写得如此丰富,让读者对动物世界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仿佛把我们都带入了美妙的动物世界,体会动物界的快乐与悲伤;有时,它会把我变成一只凶蛮的狮子,想着我如何统治狮群;有时,它会把我变成一只骆驼,想着我耐渴的精神;有时,它还会把我变成一头公象,想着如何保护小象和象群的'命运。

我推荐大家有空不妨在家读一读沈石溪叔叔的动物小说,你们会从中得到很多启发,也会体会到动物界的温暖,了解动物的一些生活习性和知识,学到动物的一些坚强、忍让、勇敢和不屈服的精神。

飘带读后感【篇3】

今天早晨,我一口气读完了沈石溪爷爷写的一本小说《红飘带狮王》,读完这个略带伤感的故事,我不禁轻轻叹了一口气,感叹生命的不公平,还有,脆弱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可是她不满意新上任的狮王黄巨鬃残暴的统治将上一任狮王的儿女杀死,毅然离开了帕蒂鲁狮群,成为了一只罕见的流浪雌狮子。在流浪的途中,她遇见了红飘带:他曾经野心勃勃想要拿下帕蒂鲁狮群的领土,却因为黄巨鬃和辫子雄狮的阻挠,给了他心理和肉体双重打击。蜂腰雌狮决心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只新型狮子,狮狮平等,和谐互助,于是与红飘带组成一个小型狮子群,产下了3只活泼可爱的小狮子。蜂腰雌狮以为厄运就要结束了,可是黄巨鬃和辫子雄狮却闯进了他们的领地,将他们的宝宝杀死,还将红飘带咬成重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红飘带萎缩不振,草木皆兵。蜂腰雌狮为了让红飘带当上狮王,收留了无鬃狮。最后,红飘带当上了狮王,残暴的本性爆发,咬死了狮群中所有的小狮子。蜂腰雌狮大失所望,不顾红飘带的阻拦,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的生涯

结局是悲伤的,让我心情十分凝重。不仅仅是对无辜小狮子的哀悼,也是对蜂腰雌狮寂寞的感伤。大自然有无情的残酷,也有似水的柔情。读玩这本书,我突然明白了:狮子也是有感情的,会为亲人的死感到伤心,会替别人着想。会对自己喜欢的狮子温柔体贴,会为朋友而赴汤蹈火。在有些人眼里,狮子也许就是死亡、冷酷、无情、凶狠、残忍等词的代名词,可沈石溪爷爷的动物小说却带给我们不一样的世界,狮子是勇敢、正直、威风的象征;蛇是机智、敏捷、无畏的代表。世界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沈石溪爷爷的小说就好像给上了锁的心灵配上了一把钥匙

沈石溪的小说带给我了很大的道理,这就是我一直读沈石溪爷爷小说的理由。

生命无情,生命亦有情。

飘带读后感【篇4】

一种种动物,在动物大王沈石溪的笔下都富有情感与灵性,深深地吸引了我。这个下午,我翻开了《红飘带狮王》这本动物小说。

阳光洒在书页上,我又开始了一次读书之旅:蜂腰雌狮是帕蒂鲁狮群中的一头母狮。在一次捕猎中与掌门雄狮老杂毛发生了冲突。最终,一只流浪雄狮黄巨鬣和它的助手辫子雄狮打败了老杂毛,黄巨鬣统治了帕蒂鲁狮群,而上任后的黄巨鬣却杀害了所有的幼狮。万分心痛的蜂腰雌狮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在流浪的途中她遇上了穷困潦倒的雄狮红飘带。她救了红飘带并与他成家立业,找到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碰上了黄巨鬣。黄巨鬣与辫子雄狮打败了红飘带,并残忍地杀害他们的子女。失败之痛使红飘带变得胆小无比,蜂腰雄狮为了重振他的威风,收留了流浪雄狮无鬣公狮。在一次狩猎时,他们发现帕蒂鲁狮群被困在象群的包围圈之中,他们奋勇救了帕蒂鲁狮群,并结为了联盟。由于帕蒂鲁狮群内部发生了分歧,他们趁此机会统治了帕蒂鲁狮群,红飘带当上了首领。但是上位以后的红飘带踏上了黄巨鬣的老路,同样杀害了所有的幼狮。蜂腰巨狮无比失望,再度离开了帕蒂鲁狮群。

当我郑重地掀过最后一页时,掩卷沉思,思绪万千。文中的蜂腰雌狮想要改变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狮王即位便杀死群中幼狮的规矩,但最后还是失败了,这让我感触颇深。有的人想要改变生物的生存规律,想要征服大自然。但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人类不能只为眼前的利益而鼠目寸光,不能只羡慕成功之花一时的惊艳,而改变了生物链的规律。如果我们继续破坏地球生态环境,改变生物规律的话,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留给子孙们的将是一个混乱不堪的生存环境。所以我们不能改变生物规律,要顾生物的感受,还他们一个纯净的生存环境,与他们和谐共处。

飘带读后感【篇5】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红飘带狮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望无边的罗德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很多狮群帕蒂鲁狮群就是其中的一只。后来,强壮的流浪雄狮巨鬣通过辫子雄狮的帮助下,打败了帕蒂鲁狮群的狮王,当上了新的狮王。这让一只对帕蒂鲁狮群觊觎很久的雄狮--红飘带,经历了九死一生,因为每只狮子当上狮王都要杀死之前的小狮子,红飘带的孩子也不例外。最终红飘带在伴侣蜂腰雌狮和无 鬣雄狮的帮助下打败了巨鬣成功的登上了狮王的宝座。可是没想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也杀死了所有的狮仔。蜂腰雌狮只好离开这个伤心之地。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不管怎样,红飘带都是一个十分坚强的雄狮,它原本有四个哥哥,可是都死在了罗德安大草原上,只有红飘带勇敢的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狮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不少坚强的例子。记得有一次我去爬青云山,在登山的途中,我碰到了一个五,六岁的小孩,身上已经大汗淋淋,但他为了爬上山顶,还在坚持不懈,就像一个勇往直前的勇士,最终他终于爬上了山顶。

这本书真好,让我知道了人要坚强,才能收获美好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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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要将其精髓转变为自己的知识,读后感的写作是我们探寻自身想法的一种形式。如何去写一篇特别的作品读后感呢?由此,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收集并整理了科学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科学读后感【篇1】

认识作者沈致远是从语文教科书上他的一篇文章《说数》开始的。之后就去看了他的一本专辑《科学是美丽的》。

我先介绍一下比较能接受的数学比较漂亮的地方。

在平时教学过程中问过许多同学,没有一个认为我们所学地数学是美的,漂亮的。反而有相当多同学认为是枯燥的,无趣的,的确不仅他们,还有很多大人,很多科学家,很多数学家,也会认为数学,科学是无趣的,甚至是破坏美的。原来倒挺美的,和数学搭在一块,反而不美了。比方说,钻石是美丽的,所有年轻人的最爱,但在天文物理学家威廉斯姑娘,无非碳是女孩子的最爱。有句话风雨过后总见彩虹,彩虹是美丽的,但科学家仅仅认为是用三棱镜分解成的7种颜色的光谱。古代看月亮太浪漫了,月亮上黑黑的影子想象成嫦娥,玉兔,吴刚,古代人谁会想到其实是非常难看的光秃秃的土丘洼地,维纳斯的美不过是0、618比值。最早流行的网络文学《第一次亲密接触》痞子蔡,轻舞飞扬中:plan是这么写的:"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很浪漫,但是用数学的充要性来分析,他说的有道理吗?原命题真,是推不出否命题真的,数学用在文学上有些煞风景。

其实什么是美,它的含义更深刻,更实用。羊大为美,同学们的人生阅历制约了审美的启蒙,所以要追求美,探索美。

正像前面的威廉斯觉得构成宇宙地碳是最美丽的。但用光谱分析,提出了宇宙膨胀,宇宙起源大爆炸说,我想如果有幸看到大爆炸的威武雄壮瑰丽,区区彩虹不可同日而语。但真到了月亮,阿姆斯特朗说的"我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98年发现月球地表下大量冰水,好了,真能住到月亮上去了。0.618就是自然规律,奇异的对称。用数学的眼光看文学,用数学眼光看世界,是不是更应该用数学眼光看数学阿?但是这点同学们做的不够好。在数学学习中缺乏数学的思想,那学起来当然不会轻松,不会开心,就像穿着耐克鞋游泳,戴着拳击套打乒乓。

那么美在哪里呢?两人博弈无和局,有必胜法则。维纳斯和太阳神阿波罗雕象、埃及的金字塔、达芬·奇等艺术大师的作品、巴黎的埃菲尔铁塔、健美人体的比例……数不尽的例子都包含着"黄金分割",这条"神的比例" 历来被奉为至高无上的审美法则,的确具有永恒的魅力。 黄金分割这一数学定理与生命 、生长发育 、健 康、疾病 、衰老和死亡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时甚至是生命内在形式的基本规律。遵循黄金分 割也就是获得了健康 的法宝 ,同样也是生命美的 体现。人体符合 0.618的分割,人们会获得协调 与美的感观。而感觉是一种心理过程和行为,必 然要以生理功能作为基础。因此黄金分割的平衡 自然与健康有联系,或者说生命形式必须遵循黄金分割律。

音乐,美术,等艺术是用听觉,视觉来直接反映自然,数学是用数字,公式来反映自然,用大脑来反映自然,自然就是美。数学当然是美的。

后来我还向同学们介绍沈致远的《科学是美丽的》,通俗易懂,或许对同学们重新认识数学,有所帮助。

科学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关于电话发明的故事。

现今社会的人们使用得最多的、最广的电信设备就是电话。其实电话是利用电流是身处两地的人们能够互相交流的装置,主要由发话器、受话器和线路三部分组成 。单纯传音的电话拉近了人们的距离,而既传音又传图像的电话使相隔千里的人们就像在面对面交谈一样亲切。但是这么方便的东西又是谁发明的呢?

原来电话是1873年一个叫贝尔的美国人与助手在试验一种新型电报机时,偶然发现一块铁片在磁铁前震动会发出微弱的声音而得到启示的。1875年6月3日,贝尔制成了世界上第一台简陋的电话机,但它只能传送单音,还不能传送完整的话语。但是经过贝尔反复实验和改进终于制造出能传送完整话语的电话了,他还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了专利,10年之内,电话遍及美国,很快又传遍全世界。以前的电话很笨重一点都不方便,如今的电话体积小巧,外观时尚,功能齐全,方便极了。

我们真的要感谢贝尔发明了这么好用的电信设备给我们!

科学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科学》,这本书里写了许多的科学知识,我读完后深有感触,你们想知道这是怎样的一本书吗?那就听我慢慢道来。

这本书里讲述了许多的科学的知识,我不大看的懂,但我了解了一些初中高中才学的知识,我觉得并不枯燥,还感觉很有趣,我尤其喜欢书里的原子与原子能这一部分,我知道了许多,例如:原子的大小:原子是小得不可再分的一种微观粒子,直径只有百万分之毫米;物质是由肉眼看不见的分子组成的,而物质可以通过核裂变或核聚变来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这本书里写的可远远不止这些,我想你看了这本书,你也会感到非常有趣,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做实验的方法,还有许多教你做小制作的方法,我还试着做了一个温度计,可以用哦!我还做了一个小孔成像的实验,很有趣呢,映出的图像只是相反而已!这本书里还有许多有趣的实验,但我却没有材料,不然我一定会做的!我最喜欢的一个实验就是水果电池了,你知道为什么会叫“水果电池”吗?让我来告诉你吧!你一定以为电灯是艾迪生发明的吧,其实不是,在距今几百年前,人们就发明了最古老的电灯,你知道这最古老的电灯是怎样点亮的吗?告诉你,是利用水果汁中的酸等物质产生电流,通过铜来传导到灯上,灯就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我告诉你,这是我看书(漫画书)看出来的哦,怪不得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呢!我看了这本《科学》,感到大脑充实了不少,还知道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应当做到“读好书,好读书。”

科学读后感【篇4】

有趣的科学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儿子今年10岁,最近一年多,儿子喜欢就观察到的一些生活中的物理现象与我们进行探讨。我们也简单地向他做了说明,可有些道理不是一下子就能说明白的。这套书是关于科学的,订购的时候就是考虑到儿子会喜欢,同时也希望从现在开始,能对发生在身边的科学有简单的认知,有一些浅显的理论依据去探索。更重要的是能在小学阶段,通过轻松有趣的方式,建立起对自然科学的学习兴趣和思维模式,为他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下午刚拿到书,儿子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看了——当然是他最感兴趣的物理。这本物理书的文字虽然比较简单,但其中有概念、有定律、还有很生活化的问题和有趣的实验,书中从各种力学现象入手,介绍了力、能量、物质、光等概念和相关的定律,小学阶段的孩子应该是能明白的。儿子看到里面的实验很有趣,立即根据书上所说的方法做了一个有关水压的实验。上中学的孩子,如果觉得物理很艰深,看看这本书吧,也许不系统,但因为贴近生活而很有趣;上小学的孩子,如果喜欢观察与思考,看看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周围的事物更加了解……

科学读后感【篇5】

我在假期生活中读了一本叫《身边的科学》的书,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日常生活中的科学知识与原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我们身边的常用物品以及食品是如何制造出来的。在食品篇理,我了解了果酱的诞生。例如制作草莓果酱,要先将洗干净的草莓放入大锅熬煮,然后迅速装瓶,盖紧盖子。放入90℃的热水中加热再冷却,最后贴上标签即可。

在日常用品篇,我了解了铅笔的诞生过程。先将从地下采出的铅矿加热,然后压成细细的一条,制成铅芯。再放入冷水定型后把木头削成圆柱型,最后将中间的木头去除,插入铅芯,即可变成我们写字时用的铅笔了。

看了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日常用品、食品是怎么制作出来的,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处处是科学。只要擦亮眼睛去观察、去体会,你一定会为无限广大的科学世界的神奇而感到惊叹,也会为自己发现了身边的科学知识而感到欣喜与自豪的。

我也希望大家都爱上身边的科学,都爱上阅读书籍,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阅读,一起发现身边的科学吧!

科学读后感【篇6】

《可怕的科学》系列丛书三度获得安万特奖,这是由英国皇家学会颁发的世界最着名的科普丛书奖。究竟是什么使这套丛书热销全球并且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呢?当然很有必要亲自去阅读这套丛书了。

我买的这本可怕的科学叫做《时间揭秘》。主题犀利且直奔主题。它以“时间是个洋葱头”为一个揭秘计划,这的确是一个奇妙而且可怕的想法。

洋葱头会让你的口气不清新,还会让你泪流成行。但是这本书就像洋葱头那样,关于时间的问题是有层次的。到时你会发现一个可怕的真相:时间复杂的可怕!

这个连科学家都会口吐白沫的问题,除非你有一个大象一样的脑子。但是这本书却很简单的一层层揭秘,情节轻松有趣。除了那个讨厌的死板科学家罗伯特,因为他只会说一些概念性的死板乏味的科学术语。

表面看,讨厌的罗伯特只会搞砸这本书,实际情况却相反,他用他那讨厌的科学术语和这本书对比,你会发现,这本书真的很简单。你会饶有兴趣的一页页的翻看,而不会去拿它当做抹油的纸巾,我说的是《可怕的科学》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是它那可爱的插图,更多的是它能勾起孩子对知识的渴求与探索!

全文共13章,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有趣的题目,每一个有趣的题目中都有一个复杂的科学探究内容,每一个科学探究内容中又会有幽默的语言和搞笑的插图。正是这一个个的环环相扣才能使《可怕的科学》颠覆传统的创新,是科学变得轻松有趣,成为目前青少年火爆的科普读物。

《可怕的科学》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把对科学的探索以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的形式表现出来,以幽默搞笑的方式颠覆了传统说教式的科普,在不知不觉间拉近孩子与科学的距离,这样就轻易激发了孩子的求知欲玩感和创新意识。

黑洞,月球,光,相对论,虫洞。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在这本书中都有了基本的诠释。这本书以轻松愉快的基调作为主线,中间穿插了名人名言,经典发明,科学论文,科普知识。这是这种知识的杂糅,使得《可怕的科学》这本书拥有较为全面的知识点。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便是意识到了科学是永无止境的。作为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扛起“科学”这一大旗,强国,富民。

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带着汗水和决心来走近科学吧!

科学读后感【篇7】

因为作者不仅是一位成功的交易者,同时也是一位着名的交易教练,所以他在《混沌操作法》中还详细介绍了学习混沌交易的五个阶段应如何分别进修及每段的目标,知识,工具等。所以,想要学招数的朋友应该也会有不小的收获。并且,基于作者还具有心理学博士身份,因此,他运用了深厚的心理学知识叙述了人类和市场沟通的三项定律,描绘了三种身体结构如何影响你的交易风格,解释了脑部结构的组成和左右脑。脑核心的处理速度,以及它们的功能弱点(特质),最后总结出了三者协调运行的方法。对那些由于不能克服人性弱点,而因此始终无法达到知行合一的交易者,这实在是极好的内容。

另外,《混沌操作法》在很多方面有较大的突破。

不过,作为此书的读者最好具有波浪理论的基础和物理学的基础,这样阅读时会感到很轻松,并能体会出书中的内涵和文字里隐含的深刻道理。

科学读后感【篇8】

《游戏中的科学》这本书带给了我们四百多个游戏中的发现、实验、和原理,启发我们动脑动手揭开一系列的奥秘,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书中通过有关天文、化学、生物、物理等多个生活游戏现象来解释、分析。其中一些有趣的现象,我还亲自做了实验,你别说,还真有意思。其中一个就是不怕风暴的硬币。

我把三枚大头针插在木板上,然后放上一个硬币,用嘴对着硬币吹,可是吹了几次都没有吹下来。这是怎么回事呢?书上告诉我:由于气流无法触到硬币表面和光滑的边缘,它只能从硬币下方通过,因而减弱了气压,而上面正常大气压却更结实地把硬币压在大头针上。如果把下颚放在台儿上,伸出下嘴唇向前吹去,硬币就能吹掉了。于是我按照书上的方法向硬币吹去,果然吹掉了。看来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我们了解了其中的原理,就会迎刃而解。

看着书上一个个有趣的科学现象,不由得想起我在生活中的科学发现。有一次,我把冰块放进水里,想给水降降温,漂浮着的冰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觉得冰块化掉后水面应该上升。不过冰块化掉后水面不但没上升还下降了一点。我很纳闷:冰块融化后,为什么水面会下降呢?我再次把冰块放进水里,“扑通”水面在冰块掉进去上升了,这成为了我解决问题的关键。我随后明白了,水杯底面积乘与上升高度,就等于冰块的体积。冰块在融化后水面从高降低是因为冰与水重量相同,冰的体积大,所以冰融成水,体积有一定变化。之前,我理解为冰放进水里水面不变,导致理解错误,其实,冰放进水里,水面已上升,而不是不变的。

这就是生活中冰与水的问题,我为我成功破解感到高兴。是啊,身边处处有科学,我们对于那些司空见惯的问题只要见微知着,勇于探索,就会发现真理。这正如我们学过的一篇文章——《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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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导盲犬读后感700字模板”,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导盲犬读后感 篇1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是瞎子还是聋子都是不能嘲笑他们的,《导盲犬迪克》中让我对导盲犬有了更深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瞎子阿炯原来是一个很帅气的小男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可是因为一年级下学期时阿爸和阿妈离婚,阿妈像一只逃笼子的鸟,可阿炯失去了最爱的人。阿炯和阿爸生活在一起,阿炯就从来也没有学习过了,不学习就不会有什么成就,阿炯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过上了没有爱的生活。

一次生病,因为阿爸经常酗酒,没钱治病,最终导致阿炯眼瞎,读到这时,我觉得阿爸就是一个只会哭,一位非常不合格的父亲。

但阿炯他是乐观的。他在下山的时候领养了一只小狗,并给那只小狗取名为迪克,因为迪克长的非常丑,生下来四五个月的时候就被主人扔进了树林,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迪克是一只非常忠诚的狗,阿炯遇到困难时,它用狗的形式帮助了他,迪克是忠诚的狗。

一只导盲犬只能保护主人,这只是我们能看到的,而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只动物有了情感,在生死关头,作者活灵活现的把动物的忠贞和勇敢让我们在脑子里有一张张真实的样子。

导盲犬读后感 篇2

最近,我在别人的介绍下,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导盲犬小Q》。故事发生在一个叫水户的人家里,一天,一只母狗生下了五只小狗崽,其中一只身上有一个棕色的飞鸟图案,没错,这就是主角小Q。

小Q的一生经历了五次离别,第一次是在它刚出生的时候,就被主人挑选去训练成为导盲犬;第二次是在它被送到训练中心之后,为了亲近人类而送到一户人家中,它在那里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就在它一岁时,必须回到训练中心进行训练;第三次在它找到了第一位主人渡边先生时,在跟他相处短短几个月后,渡边先生就病倒了,小Q只能再次回到训练中心;第四次,就在渡边先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的时候,来到训练中心带小Q最后散了一次步,而这最后一次散步,只散了短短三十米,不久渡边先生就去世了,而小Q只是认为他睡着了,一只不肯走开;最后一次是小Q对整个世界的告别,七年之后,小Q不再当导盲犬,回到了它的养父母家,而就在一次上楼梯时,它跌了下来,便从此与这个世界告别。

看了这个电影,我很受感动,也从中学到了两点,我认为这两点我们都应该学习,有恩必报不用说,大家都应该做到,但有仇必报不是说我们也要报复曾经招惹过我们的人,而是说如果某人在学习或工作上超过了你,你就一定要下决心超越他,但光下决心是没有用的,你必须在暗地里默默地努力如果是这样:决心加不气馁加不张扬的努力加汗水的话,你就一定会达到自己的目标。

加油吧!学着狗儿身自己的目标前进吧!

导盲犬读后感 篇3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导盲犬是主人最亲密的家人。多少年的同舟共济,多少年的相依为命,彼此之间熟悉到只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如此的默契,需要多么深厚的感情啊!而当这份感情面对天堂与地狱的考验时,是否能延续呢?

一个来自古老印度的《导盲犬》的故事给了我答案:

主人站在天堂门口,对天使说:“我终于把我的狗送到天堂了,我最担心的是它根本不想上天堂,只想跟我在一起

请你好好照顾它。”

他说:“它陪伴了我这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眼睛看着它,所以我忍不住想要慢慢地走,多看它一会儿。”

他说:“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永远看着走下去。不过天堂,那才是它应该去的地方,请你好好照顾它。”

盲人的艰难困苦与对导盲犬的爱,是我一个正常人所无法切身体会的。但是,我可以想像得到,当导盲犬刚刚“出师”就被送到主人身边,主人耐着性子和它一点一点磨合,给它洗澡,有时还会被甩一身水;抑或早上出门,惊喜地发现鞋子已经准备好,心里一阵暖暖的感动;再或者,它突然冲到你怀里,猝不及防之下你被撞坐在地,却依然挂着宠溺的微笑,任由它毛茸茸的大脑袋在你怀里拱来拱去……

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感到攒起来,就成了爱。对主人来说,导盲犬不再是一只“回领路的宠物”了而是知心的老伙计。

面对主人的关爱,导盲犬的回报远远超出你的想象。

都说人情冷暖,可是导盲犬不会,它忠诚,勇敢,可以无怨无悔地永远陪在主人身边,把主人当成宇宙的中心,全心全意地为主人付出。

也许有的导盲犬终其一生都在为主人领路,自己的路却走得少之又少。狗狗克制自己好动的天性,始终不紧不慢,守护在主人身前半步。

时间久了,这种守护就成了本能,融进了导盲犬的骨子里。以至于,在这个故事的最后,主人如羽毛般坠入地狱,导盲犬看见了,立马跑出天堂的大门,和主人一起跳了下去。

导盲犬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观看了电一影《导盲犬小Q》。

《导盲犬小Q》是一部日本上映的电一影,由崔洋一导演,石黑兼吾设计,秋元良平摄像。

这其实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讲述了拉布拉多狗小Q成为导盲犬的过程。在一个清早,水户家里多了五个小生命,其中有一只小狗,在它的左侧面,有一块胎记,它就是小Q了。水户太太每天都给导盲犬训练中心的多和田所长来电,希望把这五只小狗训练成为导盲犬,可是多和田所长认为那五只小狗的血统只是普通的家犬,不太可能成为导盲犬。但有一天,水户太太给多和田所长来电时,所长说名额只限一只。但只有小Q通过所长的小测试,它便踏上了导盲犬的路程。

小Q在养父母仁井夫妇家里生活一年后,正式被送往了导盲犬训练中心。小Q与它的搭档渡边先生训练时,总是没有默契,其他人都毕业了,但只有渡边先生和小Q呆在训练中心。在一次用自动贩卖机买啤酒的过程中,渡边先生还 是第一次听小Q的话,困难地购买了一罐有凸字的啤酒。从此,他俩之间的默契不知不觉产生了。不久后,他们毕业了,而且渡边先生与小Q经历了许多事情。

直到渡边先生去世后,小Q返回了训练中心,一直担任示范犬的工作。七年过去了,小Q正式退役,回到仁井夫妇身边。小Q过了一年的幸福生活后,一场灾难降临到了小Q头上,它不幸患上了白血病,仁井夫妇连夜轮流照顾小Q,不久后,小Q离开了这个世界,结束了它xx年25日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带给了我们久违的一爱一和忠诚。

在没有看这部电一影之前,我认为狗是普通的,甚至有些让人讨厌,但我看过这部电一影后,没想到主人公小Q那么有感情,还 会在主人渡边先生伤心时逗他开心,在渡边先生生病的时候安慰他。而且小Q好像拥有一种人的思维,似乎听得懂人说的话。小Q生命的职责就是带给人类幸福和欢乐,如今它去了,但把一爱一永远地留在了人间。

导盲犬读后感 篇5

迪克是一只猎犬,天生容貌长得丑,使它被妈妈嫌弃、被主人抛弃。迪克独自一狗在深山老林里闯荡,练就了一身好本领。但骨子里的家犬血统又使它止不住向人类靠近,直到它遇到了盲少年阿炯,并且成为了它的主人。因为阿炯受继母的虐待、迪克为了阿炯大闹茶馆等原因,阿炯带着迪克去昆明找亲妈。一路上他们经历了种种波折,迪克忠心耿耿、不离不弃,跟随着阿炯。因为迪克要被杀了,所以阿炯伤心地带着它离开了,他们接下来的故事不为人知。

这本书有好多地方都让我很感动。当迪克带着阿炯和它怀胎二月的妻子红娜穿越死林时,没有实食物,红娜想把阿炯当做食物吃掉,并且从此独占阿炯的心。红娜是半豺半狗,如果在阿炯身边,阿炯就会有潜在的危险,所以迪克虽然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咬死了红娜。红娜死了,意味着迪克的孩子也没有了,但迪克还是选择了主人的安危更重要。还有感动的地方就是阿炯生病但没有钱去医院,只好露宿桥洞,聪明的迪克用计谋在医院附近让一位女医生到桥洞去给阿炯看病。迪克爱主救主的精神感动了女医生,她给阿炯看了病,还留下了一包药。另外还有当阿炯住院时,虽然那位好心的阿姨说会出钱,但迪克还是觉得为主人付住院费是它义不容辞的任务。它没有办法挣钱,居然急得去给人打拳当活靶子,最后被打得遍体鳞伤还无怨无悔。迪克的忠诚程度可想而知。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狗是人类最亲近的动物朋友。狗狗们一直对人类忠心耿耿,一直在人类身边默默无闻地服务着,它们给孤寡老人解闷、帮警察叔叔破案、给盲人带路、、、、、、那些搜毒狗、防暴犬、搜救狗救了多少人呢,而我们又为它们做了多少呢?真心希望那些贩卖狗肉的人能改行,也真心希望保护狗爱狗的队伍能壮大起来。很多狗就像迪克一样,明明有自我生存的能力,却只有在人类身边才有安全感,它们并不是要依附人类,而是它们骨子里那种对人类的忠诚促使它们自愿让人类驯服,为人类服务。

忠诚的狗,我们的朋友,如果我们能善意的对待它们,它们就会一直在我们身边,就像迪克一直陪着阿炯那样,直到永远。

导盲犬读后感 篇6

导盲犬中,最出色、最优秀、我最喜欢的就要数小q了。

故事发生在一个阴沉晦暗的一天,为多和田先生,我是东京水户,家里养了几只拉布拉多犬,想把它练成导盲犬。一个女人对着话筒说着,却遭到了为多和田先生的拒绝,但这个女人的接二连三的电话,他只好答应选一只犬。最终,一向身上有鸟翼似的花纹的幼犬被选中了他就是小q。

训练第一条就是让狗狗感受到人们的友善,小q就因此被送到了仁井夫妇家里,小q也结识了他的第一个朋友会发声的小熊。在送别时,仁井夫妇和小q出去散步,这次散步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在为多和田那里训练时,小q更是经过一波三折,但是他很努力、很有进步,人们都说他聪明伶俐。但它的主人却是一个它们训练中,在菜场见到的一个带着孩子的奇怪的盲人,这就是渡边先生。渡边先生天生就不喜欢狗,所以在和小q配合训练时一点也不好,最后测试没及格。一段时光以后又要重考,此时,渡边先生和小q的感情越来越深,配合得越来越好,第二次考试成功透过了。

由于渡边先生对小q很冷漠,离家出走过一次,但不久就从独自一人来找自我的渡边先生那里找到了爱,重返家园。

渡边先生年轻时操劳过度,年老时,毛病就很多了。但是,这并压不倒他对待工作的精神,他仍然坚持去工作,这样他一病不起。小q被带回了训练场,在训练场十年如一日的等着渡边先生,就这样过去了三年。一天下午,小q听见熟悉的脚步声,明白主人来了,兴奋地跳起来,陪着渡边先生散步,没走多远,渡边先生体力不支不能再走了。但是几天,就与世长辞了。

为多和田先生又带着小q又做了7年的示范犬,小q十岁时,就结束了他的工作,又回到了仁井夫妇的家。不幸的是,小q得了绝症白血病,小q不久也离开了人世,但他一点也不痛苦,因为他心中有爱。

导盲犬读后感 篇7

要当导盲犬,务必让养父母把它养到一岁。养父母是一对夫妇,他们的工作是:让小Q与人类亲密接触。在那里,小Q遇到了它的第一个朋友——小玩具熊B仔,它一被碰到肚子就会叫,十分好玩。小Q也遇到了它第一个敌人——毛毛虫:一天,它正玩得高兴,突然发现鼻子上有个黑影,它逗着眼看了好久,才看清,原先是一个毛毛虫。突然,毛毛虫咬了它一口,小Q吓了一跳,赶紧跳进草丛里把毛毛虫蹭掉了……

到了一岁,小Q被送到导盲犬训练中心。训练了一个月,它就当了渡边先生的导盲犬。它天天给渡边先生带路,渐渐有了感情。他们相依相伴生活很快乐。但是好景不长,渡边先生因工作繁忙而百病缠身,住院了。小Q又被送回了导盲犬训练中心,要等渡边先生出院才能与小Q相见。小Q在那里度日如年地等他。但是,渡边先生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过了三年,他最后忍不住对小Q的思念,主动要求出院了。出院后,他和小Q走过了他人生的最后三十米。渡边先生去世了,小Q被送回养父母家,在那里,它继续跟它的好朋友B仔玩。但是,之后它也患上了白血病。尽管养父母拼命救它,但是,在它11岁2月25日的晚上,小Q在听完养父母最后一句:乖宝宝,睡觉觉,才恋恋不舍地闭上了眼睛。

导盲犬读后感 篇8

最近读了一篇令我感触很深的文章《放弃天堂的导盲犬》。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导盲犬与主人过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死了,主人把唯一的一个天堂住户名额给了自己的狗,可导盲犬却放弃了这次机会,选择追随主人下地狱的故事。

一个微小的生命,为了自己的主人,居然可以放弃天堂。这种令人热泪盈眶的爱无疑是世间最真诚的东西。每个人都有爱,我也不例外。

记得儿时一次出去玩到夜里才回来。天雾蒙蒙的,下关小雨,那雨深沉,令人感到十分可怕。我埋着头,不敢往四周再多看一眼,拼命地往前跑。突然一个黑漆漆的东西蠕动着,发出十分微弱、颤抖的声音。

实在耐不住自己好奇心的我,终于提着胆子,决定要上前一探个究竟。

是个小狗!我惊喜着。我抱它,它显得很害怕,我便把它搂在怀中,带回家。

经过我的百般哀求,父母才勉强答应收留下这只小狗。

可一个星期后的一天,父母还是趁我上学时,把这只小狗送人了。

在打听到小狗的去向后,我便偷着去看望它。但由于怕自己情绪失控,我选择了远远地看着它,它见了我,拼了命地想要挣脱铁链子,投入我的怀抱。我知道,它很怕,它现在唯一知道的避风港也只有那夜风雨中的那个怀抱,因为这里曾经让自己一次有了温暖,有了安全感。

看着它不怕痛地挣着,我的心却很痛,很痛

以后,每隔一个星期我都坚持去看它。现在的它,已经长成了一条大狼狗。在别人眼里,它是凶猛、令人畏惧的。可还有谁知道?它有一颗多么需要保护的脆弱的心啊?而我在那雨中,已经成了它心中的伞,它信任我,我知道。可这些从来都得不到大人们的理解。

赤诚的生命相依在一起,哪怕它只是一只狗,都同样让人感到无比幸福。

平凡的世间,总有些爱的故事拨动我们的心弦,让我们泪流不止。那些爱如涓涓的细流,默默无言,却让整个世间充满了温暖。

让我们一起来聆听这些爱的故事,一起来吟唱爱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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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读后感 篇9

小Q死了,但它的精神可敬,于是上帝就给了它在天堂上生活的权力。它的主人——盲人渡边,也因为这升上了天堂。他们偶然在天堂相遇······

所有的人和动物,只要升上了天堂,疾病、残缺的器官、老和死亡,都不会再回来。小Q在天堂上开心地玩耍,因为变得很年轻,所以跳来跳去也不会使它感到疲惫。它用它那好像用不完的力气,玩着它的第一个朋友——B仔。玩具在天堂是不会损坏的。这时,渡边散布走过来,小Q看到渡边兴奋不已,汪汪直叫,渡边也很高兴,问道:“你是小Q吗?小Q时你吗?”小Q点了点头。渡边一下子抱起小Q泪流满面。渡边问小Q:“你愿意放养还是牵住?”小Q在地上画了一个圆,表示牵住。于是渡边立刻去上帝那儿,拿了一根狗绳,套住小Q。小Q高兴地叫了几声,然后跟着渡边散布。渡边说:“我虽然能够看见东西了,但我没有朋友。你来给我做个伴儿能够吗?”小Q点了点头。

从此,小Q和渡边,在天堂上过着快乐的生活。

导盲犬读后感 篇10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导盲犬迪克》的书,刚开始看只是因为有导盲犬这三个字才开始看的,越到后面,我越来越觉得,读这本书津津有味。因为我发现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读一个故事,这本书写出了狗狗对主人的忠实情感,对主人的忠诚!

看完这本书,我开始就在思考,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多流浪狗?

难道是因为那些狗狗对自己的主人不忠诚吗?还是因为我们人类讨厌那些狗狗,把那些狗狗给遗弃啦?还是因为我们人类把那些狗狗当成生意来进行买卖?

我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人类那么喜欢会猎杀动物!地球又不是全全属于人类的,动物也自己生存的理由!

人类现在已经开始贩卖各种珍贵动物的器官,狗狗也是一样,现在有些人,都只是看狗狗的外貌与血统,觉得不珍贵的,样貌丑陋的都立马遗弃,狗狗和世界上的所有动物都应该与人类一样,和平共处!

从今起,希望我们人类都能爱护各种动物,不光是各种珍贵的动物,狗狗也是如此,原我们人类能和动物和平共处,公建美好家园!

《爱迪生》读后感700字模板


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读后感可以记录下一瞬间的思想和灵感。您知道怎么写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读后感吗?以下为我们为你收集整理的《爱迪生》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爱迪生》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在看《爱迪生的故事》,里面的一个个故事精彩极了,让我爱不释手,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爱迪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一生的经历。爱迪生的全名叫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尽管他一生只在小学里读过三个月的书,但在母亲的耐心教育下刻苦自学,勇于尝试,百折不挠。正是他的这种优良品质,使他成为名副其实的发明大王。他一生的发明有印刷机、留声机、电报机等等,数量达到惊人的两千多个。特别是高电阻白炽灯的发明,这项最伟大的发明把人类带进了一个崭新的光电世界。

但是,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著名的科学家和发明家,小时候竟被老师骂成迟钝的低能儿,并为此被赶出了学校。然而,就是这个老师眼中的糊涂虫,在妈妈的正确引导下,对读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不但博览群书,而且能一目十行、过目成诵。难能可贵的是,爱迪生有着一颗充满探索、永不言败的心。1878年9月,在他开始研究电灯时,为了发现一种合适做灯丝的材料,在用了1600种材料进行试验都失败的情况下,毫不气馁,屡败屡战,以毅力战胜困难,以辛勤的劳动赢得了微乎其微的几率。经过大量的试验将空气抽到1%大气压,用碳精丝做灯丝的灯泡,终于在1879年10月21日被发明出来了。虽然这盏电灯只连续使用了45小时,但这是人类第一盏有广泛实用价值的电灯。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数学作业中有一道难题,要算出2096分别除以3的几次方的余数。我知道这道题是找规律的题目,就拿2096分别除以3的一次方、二次方、三次方可是算这些很麻烦,我算了几个没找出规律,就有点不耐烦了,又算了几个还没有规律,心想:反正是聪明题,明天老师会讲的,算了吧第二天,老师讲完了题目我才发现,只要我再算两个,就可以找出规律了。我又想起了爱迪生,他的发明往往是成百上千次实验的结果。我就计算了几次就放弃了,这和爱迪生比起来就差太远了!

爱迪生一天工作20小时,规定自己每天读三本书,关于蓄电池的试验,他的记录达5万多次。天才就是2%的灵感加上98%的流汗。爱迪生的这句话和留给世人的3400个笔记本正是他一生发明的写照。

是啊,巨大的成就背后都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都应该向爱迪生学习,永远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执著地追求自己的理想!

《爱迪生》读后感 篇2

今天晚上,我在明亮的台灯下一口气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没有见过爱迪生,但在我的眼前却清晰地浮现出他的面容和形象来。一个本来身强力壮的人却因劳累过度,两眼布满了血丝显得格外的疲惫不堪。我仿佛看到了爱迪生为了人类的光明,研制灯丝,不屈不饶的试验一千六百多种材料。他夜以继日的勤奋工作,饿了就吃一点饼干,简单的填饱肚子。困了就在桌子上小睡片刻,稍微休息一下又继续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努力工作,百折不饶的精神爱迪生才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成功的发明了电灯。可以说人类的光明是他的汗水浇灌出来的。是他吧光明带给了人间。同学们在电灯下干活娱乐时,可曾想到爱迪生,可曾想过他那无数个不眠之夜?

爱迪生一生除了电灯之外,还有许多的发明。如,电池、打字机、电车、水泥、胶片等等。这些发明无一不对人类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从儿时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算起,平均每十来天就有一项新发明。难怪人们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爱迪生发明了这么多的东西,是他天资聪慧、有着超人的本领吗?不,不是。就像他说的,“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天才只是一点点的灵感加上不屈不饶的勇气与决心。其中,不屈不饶的精神,不断努力和奋斗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勤能补拙,只要一个人肯努力,肯付出辛勤的汗水,那么他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爱迪生就是这样的一个列子。

读完了这本书,给我很大的启发和震撼,我相信以后,我一定会更加的努力去做好每一件事。

《爱迪生》读后感 篇3

寒假我看了一篇名叫《爱迪生》的文章,这是一片讲讲述爱迪生的文章,本着好奇心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这片文章,一个伟大科学家的形象深深地映在我的脑海里

爱迪生出生在美国的一个农民家庭,他小时候并没有多聪明,七岁开始上学,学了不到三个月就退学了。后来,在母亲的教导下学到了许多知识。他从小热爱科学,随着知识的增长,对科学这门研究更加感兴趣。在他12岁那年,因家境贫苦,只好到火车上做报童,一边卖报纸,一边学习。有一次,因一场车祸使他的右耳失去知觉,但他还是刻苦钻研。还有一次,他帮助了别人,又得到了别人的帮助。从此,爱迪生十分珍惜自己的生命,勤奋自学,立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科学事业。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毅力,在千万次失败面前不灰心、不后退、不屈服的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完成了他的电发明,成为世界伟大的发明家。

我曾想过当一名科学家,为人类做贡献。但我的学习不够刻苦。读了《爱迪生》这本书后,我渐渐认识到我的想法是天真的。我要向爱迪生学习,他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干任何工作,不流汗水,就不会有智慧和灵感,自然也不会有“天才”了。

《爱迪生》让我给了我深刻的其实,告诉我只要刻苦努力,那们你的梦想就一定会实现的。

《爱迪生》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科学家的故事》,它是由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书,作者孙虎。

我认真阅读了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爱迪生》。爱迪生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一生中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并荣获了很多国家高级学术机构颁发的奖章,受到了全世界人们的尊敬和爱戴。爱迪生一生中刻苦钻研、永不满足、不怕困难,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失败、挫折,发明了电灯芯、留声机、电影、蓄电池...... 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人类留下了巨大的财富,人们尊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爱迪生发明出这么多的东西,是非常不容易的。以发明电灯为例,这是他一生中耗费精力最大的一项研究,前后试验了一千六百多种材料,全部失败了。但是,为了人们的黑夜里能出现光明,爱迪生不怕失败,继续研究。一次,爱迪生见有人穿着棉布衣,就想用棉线做实验。他先把棉线碳化处理,然而碳化棉又脆又细,很难放进灯泡里,一连试了三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第三天晚上,取得了成功。但爱迪生并不满足于此,又做了大量的改进工作,直到1882 年的春天,第一批实用的电灯终于问世了。

我是多么渴望像爱迪生那样,到知识的海洋里去遨游,为人类造福啊!“成功,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一的汗水”,爱迪生的勤奋与努力给他带来了如此巨大的成就。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除了那些伟大的发明,还有他努力奋斗的精神和品质。

《爱迪生》这篇故事使我体会到要取得优异的成绩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爱迪生顽强进取的精神,刻苦学习,勇于实践。我梦想长的之后能做一名像爱迪生那样的科学家,为祖国的科学发展和人们的幸福生活奋斗终身。

《爱迪生》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看了不少课外书籍,其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

1847年2月11日,爱迪生诞生在俄亥俄州的米兰市。他家很贫穷,靠父母种地维持生活。

爱迪生好奇心非常强,6岁时,他趴在鸡窝里浮小鸡,父亲硬把他拖回了家。8岁时,爱迪生上学念书了,仅仅上了3个月的爱迪生就回家了。爱迪生的母亲是乡间教师,她决定自己来教爱迪生。12岁时,他做了火车上的报童。

原来爱迪生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是那么的贫穷,而且只上了3个月的学,就成了一位伟大的发明家。

回想到我自己,小时候有着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却不珍惜。老师说我总是学习在中上等的水平,要给父母争口气。以后,我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我要向爱迪生一样,学他永不放弃的精神。也会为爸爸妈妈争口气的。

《爱迪生》读后感 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发明大王爱迪生》的课外书,这本书对我感触颇深。

它主要讲述了爱迪生出生在美国的一个贫困小家庭,小时候因为他满脑袋净是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常常把老师问的支支吾吾,不知怎么回答,还被老师认为是“低能儿”。然后妈妈一气之下让仅仅只上了三个月学的爱迪生退学回家,并且亲自教导他。后来爱迪生喜欢上了做化学实验,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他在火车上当了报童,一边挣钱一边做实验。可是因为一次意外,一个装满磷的药瓶掉地上,磷遇空气引起大火,爱迪生被管理员恶狠狠的打聋了耳朵并且不让他在火车上卖报。这样的打击也没有让爱迪生灰心丧气,他后来还学会了收发电报的技术,甚至发明了股票报价机、蓄电池、电灯,为人类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最终成为了伟大的发明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是每个人一出生就是“天才”,在成长的路上总会碰到各种艰难困苦,只要自己勇于勤奋、不放弃,朝着正确的目标努力,结果就一定不会差。(指导老师:云萍)

《爱迪生》读后感 篇7

《爱迪生》是我书柜里最爱翻看的一本书,让我百看不厌,每次翻看都会感觉很兴奋。爱迪生是世界伟大的发明家,总共有几千种发明,为人类进步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爱迪生基本上没有上过什么学,那为什么他能成为世界伟大的发明家呢?答案是勤奋和坚持。他有着一生充满很挫挫折,但是他热爱科学,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支撑了他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科学发明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一方面枯燥无味,另一方面失败的经历令人痛苦不堪。上千次的试验失败的打击换着是我的话,可能早就放弃了,可爱迪生却能越挫越勇,累了趴在桌上眯会,累了啃点面包。面对别人的嘲笑不以为然,依然做着手上的事情,爱迪生坚韧的品格触动了我。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上千种材料中找到了钨作为电灯的材料。他一下子改变了全世界,为世界人民带来了光亮。成功靠的是坚持,靠的是勤奋。这让我想起了上学期学校的800米长跑,体育很差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能在规定时间内跑完800米。这多亏了老师和同学的鼓励,我用了一学期的时间,慢慢练习。经过前期痛苦的折磨,我最终成功跑完800米,这些都因为自我的坚持。

看完这本书,我非常兴奋,就好像我也找到了电灯的材料一样,其实我是找到了成功的钥匙,那就是坚持和勤奋。

《爱迪生》读后感 篇8

爱迪生小的时候是一个很喜欢电的人。他妈妈很年轻,而他爸爸有点老了,爸爸一般都会到外面去工作。爱迪生不在学校上学,因为他上过三个月的学,但是老师说他是低能生。

妈妈就把他接回家,当他的家庭教师,让他每天读书。后来他在火车上卖水果和报纸。他最先和他的朋友造出来通话的那种电报。因为他那个职业值得是夜班吗?所以他发明了一种仪器,就是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打一次,就敲一次那个发信息的那个电报号,然后总部就可以接到,就证明他还没睡着,但是有一次,很恐怖的老板就过来找他,但是老板发现爱迪生在睡觉,所以就扇了他一巴掌,本来爱迪生小的时候就耳朵就有问题,扇了一耳光之后就彻底聋了。但是他却不以为然,说耳聋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让我能不受外面的干扰。

他每到一家公司,那家公司的老板都会觉得爱迪生的智商比我高,哪一天他把我给踹下去了怎么办?

他差不多每到一家公司都会被那家公司的老板给辞退,所以,爱迪生他只好自己当老板了,他先后发明了台灯、电灯、银幕投影、还有很多个军事用品,就是海军的时候可能要用,比如说,水下雷达呀,还有那些帮忙探测的,就比如说水下窃听器等等。他一生有两个妻子,第1个妻子玛丽,因为他妻子很少受到他的光顾,他一直在做实验,所以那个妻子很早就死了,后来他38岁和18岁的米娜结婚了,终于生了几个孩子。爱迪生还是在做实验,他一直活到81岁,总统特意来看他了。他在病重的时候,还专门回忆了一下他小的时候,他小的时候是在列车上卖东西吗?他死的那天,美国人全部把灯关了。

我发现发明家都是进一步改善一个东西,都好像很少是自己发明出来的,比如说银幕投影,说是录像机,加一些银色的幕布就行的。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玛丽死了,因为爱迪生都在做科学实验没空理玛丽,玛丽后来病死了。我很喜欢爱迪生发明了灯,如果整天都是黑的话,那也不太好,如果这是白天,就只能白天亮,一到6:00或者4:00或者5:00,就黑的话,就不太好,黑夜又长了,没有电视什么都不行的,现在做作业也需要灯,炒饭也需要灯。爱迪生真的好厉害,他的发明后来赚了很多钱,服务了很多领域。

《爱迪生》读后感 篇9

你了解爱迪生吗?读了《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后,我终于知道爱迪生是一位美国的大科学家和大发明家。他发明了留声机、电报机、电灯、有声电影等上千项发明,造福了人类。

爱迪生从小就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孩子,他不仅喜欢问为什么,还喜欢动手试一试。有一次,他看见母鸡在孵蛋,很好奇,便从家里拿了几个鸡蛋,躲到一个地方,自己孵起蛋来,直到天黑了,他还在认真地孵蛋呢。

爱迪生在课堂上总是喜欢问为什么,有时候,他会问老师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老师答不上来,便斥责他为“低能儿”,还把他撵出了学校。从此以后,他的母亲成了他的'“家庭教师”。后来爱迪生在妈妈的教育下,对读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读书,爱迪生获得了很多知识,为他后来搞科学实验打下基础。有一次,爱迪生在火车上做了一次实验,结果不小心,点燃了整节车厢,列车长很生气,扔掉了他所有的实验设备。

爱迪生虽然遭受了很多挫折和失败,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反而更加坚定地投入到科学实验中。经过6000多次的失败,爱迪生为人类发明了电灯,还给人类留下了大约20__项创造发明,为人类的文明作出了贡献。

《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使我深深的体会到要取得优异成绩,必须要刻苦学习、勇于实践、顽强钻研。也让我懂得了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就不会有成功,不要因为一次的失败而沮丧。更让我领悟到了爱迪生的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今后我也要像爱迪生学习,学习他那种永不言败,坚韧不拔的精神,为祖国的科学事业而奋斗。

《爱迪生》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爱迪生的故事》,深有感触。

妈妈常常对我说:“人的一生要有一个目标,并为了这个目标而不断的努力,这样生活才会有方向,有动力,而离目标也会越来越近。

爱迪生是世界著名的发明家。他只上过三个月的学,十二岁就开始卖报。他热爱科学,常常省下钱来去买科学书报和化学用品,而他做实验的器具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有一次,爱迪生卖完报在火车的角落里聚精会神地做实验,突然一瓶白磷倒了,白磷一遇到空气马上燃烧了起来,车长非常生气,把爱迪生的东西全都扔下了车,还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把他的一只耳朵打聋了。但是这样也并没有动摇爱迪生钻研科学的决心。他省吃俭用重新做起了实验,硝酸差点弄瞎了他的眼睛,硫酸差点烧毁了他的衣服,但他并没有被吓到,还是坚定地做着实验。

后来在爱迪生的不懈努力下,他发明了电灯等一千多种东西,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

爱迪生的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要被任何困难吓倒,要勇敢面对,只要持之以恒,努力进取,相信一定会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的。

在学习上,我也要给自己制定一个计划,努力学习,让自己的学习成绩进步一点,再进步一点……

《爱迪生》读后感 篇11

新春伊始,我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中外著名科学家的故事——爱迪生》,买回书,我就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提到爱迪生的名字,人们马上就会脱口而出:发明家!不错,这位1847年2月11日出生于美国的农民孩子,是世界近代史上的一位奇人。他自幼富于幻想和好奇心,爱动脑筋,喜欢做科学实验。他只读过三个月的书。12岁到火车上卖报,同时在火车上进行科学试验。以后又当过铁路电报员,过着流浪的生活。1864年发明了自动电报二重记报机。1877年刚刚30岁的爱迪生一举发明了留声机,轰动了全世界。因此,法国政府授予他”爵士”头衔,美国总统邀请他到白宫表演。后来,他又改进了电灯,发明了人类应用最广泛的白炽灯泡,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光明使者。继而,他又发明了电话、电影、蓄电池等等。1883年发现了著名的“爱迪生效应”即热电子发射现现象。为无线电事业的发展铺垫了宽广的基石。此外,在矿业、建筑、化工及军事技术等方面,也有许多发明。这位事来辉煌,功绩卓著,贡献无比的划时代科学家,活了84岁8个月零7天,共创造了2000多项发明,平均每15天就有一项新发明,人们尊称他为“发明大王”是当之无愧的!爱迪生在寻求他的研究发明工作过程中表现出了无限的坚韧不拔的顽强精神,在数不清的挫折和失败面前,并不表示惋惜,也不为众多的冷潮热讽,甚至攻击和非议而动摇初衷,而是毅然采用新的研究方式方法,去攻破这个堡垒。

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一道数学难题,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最后我放弃了。但是,自从我看了《爱迪生》的故事,我明白了:所谓的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爱迪生在艰苦的环境下,都能够自学成才,而我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下,没有耐性,不好好学习。真不该啊!

爱迪生在发明创造时所表现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从中我明白了这样的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因为一点点的困难和挫折,就倒下去,而要坚持做到底,做到最好。

今后,我会像伟大的爱迪生那样,好好学习,一心一意做好每一件事情,做一个勤奋、认真、努力的孩子。天才出于勤奋,也许我没有灵感,但是我花百分之百的汗水,一定也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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