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从哪些方面写读后感?下面我们为大家整理的“2023《纽约客》读书笔记”。
内容简介:如果可以选择,我们会愿意永远像个孩子一样单纯无忧地过。而成长却总是猝然降临,让人不知所措。夏天的夜晚,正安心看书的查理被一场意外打断——远近闻名的坏小子贾斯珀竟来找他帮忙。这突如其来的“信任”,让查理既疑惑也兴奋。可他万万没想到,贾斯珀带他去的,是一片神秘隐蔽的丛林,林中空地的树上,吊着镇长女儿苍白布满伤痕的尸体……平静的日子戛然而止。错综迷离的真相一步步揭开,隐藏在小镇家家户户屋檐下的不堪秘密也逐渐显露。当一切被青涩的怒火无声点燃,纯真少年想要远走纽约的诺言,也已化为永恒的美好幻影。成长的艰辛终于让他们彻悟,勇敢就是怀揣重负继续前行。
我们一起去纽约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故事很简单查理(我)被远近闻名的坏小子贾斯珀找到,他要查理帮忙。这突如其来的“信任”,让查理既疑惑也兴奋。只是怎么也想不到,斯珀带他穿过一片神秘隐蔽的丛林,最后到了一块空地上,林中空地,边上的那棵树上,吊着镇长那苍白的、布满伤痕的女儿劳拉……劳拉悬挂着,像一支熄灭的蜡烛。她死了。谁杀了劳拉? 平静的生活戛然而止。从此,查理就像不劳拉的鬼魂缠住了一样,永远得不到安宁。查理知道,肯定不是贾斯珀,他坏,很坏,但他没有杀人的胆。绝对没有。查理知道,在考利根,任何一家出了任何问题,首先要怪罪的就是贾斯珀;查理知道,无论孩子犯了什么错,哪怕显然错在自己,父母必张嘴就问:“你是不是跟贾斯珀一起混了?”
我们一起去纽约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如果你够幸运,你的成长会是循序渐进的,但是对于一些不幸的孩子而言,真的可能在一夕之间就遭遇成长。这本书跟《麦田里的守望者》相比,当是各有千秋。麦田赢在那个个性的叛逆孩子,而这本视野更加宽,成长是一个主题,此外还涉及了种族问题、人性的黑暗等,但是绝对不会显得枯燥,因为它整个外衣是悬疑的,让人拿起放不下。反正我是一口气看完了。作者的语言也不乏幽默,情节设置真是称得上“鬼灵精怪”拉。
内容简介:很多朋友说我拍下的纽约不像是他们看到的纽约。我有时候想,纽约自然有其固有的性格,只是我更多的是去感受人对它的影响,感受人们是怎么用梦想和创造力来影响我们生活的这个环境的,这让我举起相机的时候便有了一份生动。其实我们生活的每座城市都有让人怦然心动的画面,只要有爱就看得到。
纽约倾城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纽约倾城》是一本独特的图册,或者说是一段独特的图像记忆。作者用镜头捕捉到的每一个瞬间,构成了一段用影像记录的日记。在这本日记里,能够更多感受到的不是城市的繁华、喧嚣,而是真切的生活。作者从她的角度向我们呈现了她眼中特别的纽约,这也是能让读者有所发现和受到感染的纽约。 相比书中纽约的风光建筑,看来我还......
纽约倾城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蔡澜称除了香港他最想生活的城市是纽约,因为“纽约是个有选择权的都市,只要有生活的智慧,就可以公平地活下去。”言下之意,纽约是一个各色人等杂处,锦衣玉食、不拘一格的都市,冒险家的乐园。而读《纽约倾城》不必考虑那么多,需要的只要是一点点儿,年轻。因为只有年轻才能够不顾一切地专注。 钱申申,一个在德州大学读完艺术硕士......
梦破碎的声音——《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400字: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句话,从第一页说到最后一页。爱与恨,也从开始辗转到结局。
先爱后恨,先恨后爱,边恨边爱,对纽约以及任何一座城市的爱与恨成为了一种不断交织的情绪变化,可能出现在同一天,可能贯穿于一辈子。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最终明白,纽约,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而是战场。在这场战役中,只相信一件事,成功或是失败。
你的爱恨,你的生死,在这个最热闹的地方,不值一提。纽约,依旧来去匆匆,忙忙碌碌,西装革履,金饰香氛。
那天,阿春对初来乍到的王起明说:“人有了钱,会变。”
那天,初来乍到的王起明说:“不一定吧。我如果有了钱,我不会变。”
那天,在纽约的妻子郭燕还没有疯,在北京的女儿宁宁还平凡但健康地活着。那天,王起明还没有用一生去明白,梦实现的那一刻,原来就是离梦破碎最近的时候。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是《北京人在纽约》这部经典作品中最广为流传、最深切、最让人沉思的一句经典语句。这句话被标识在《北京人在纽约》这本书的封面,可见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心中便悄然升起一个大大问号,难道这句话不矛盾吗?连我小时候都可以写出这样的语句来,难道作者就这水平?可是,在我读完这部小说时,我知道我错了!我懂得这也许是曹桂林先生在美奋斗十多的最大感想,充分概括了中国第一批赴美淘金的人们在国外生活的事业与情感历程。
在我所知,这部小说还被改为了电视剧版《北京人在纽约》,并且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的确,这部小说无论是语言方面的功力,还是情感方面的交流都能够深深吸引人们的眼球,引起共鸣,给人的心灵来一次彻头彻尾的救赎。
从古至今,美国的西方文化传统与中国的东方文化就是截然不同的。中国是行义的生存,而美国则是利己的主义,由此可见,这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中西方价值观有着巨大的差别,首先体现在人们对金钱的不同认知上。在踏上美国这片令人向往的国土之前,王起明、郭燕夫妇对人对事都抱着万分的热情,并且是典型的、具有传统观念的中国人,这些传统的思想在他们的脑海中可谓是根深蒂固。虽然他们也急切需要金钱,但他们仅仅把它当作是一种促进自身事业发展的方法,一种精神有寄托、生活有着落的经济基础。他们对于金钱甚至一切的美国文化可以说是一概不知。
但从实质上说,金钱文化就代表这美国文化的本质,就像小说曾非常贴切地道出了美国文化的内涵“这就是美国文化,赤裸裸的拜金文化。”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没钱就意味着失去一切,甚至生命和感情,可以看出金钱在美国已然成为一种文化。为了充分理解这一点,小说的开头姨妈借钱这事给他们夫妇两上了生动的一刻,让他们初来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感到世态炎凉、幻想破碎。
姨妈不是把他们接回家里热情款待,而是当晚就把他们扔到了破烂到无法想像的地下室里,还随手扔给了他们九百美元的债务。这一场景,足够让他们回味一辈子,且受教一生。然而,最讽刺的、也是最升华的地方就是小说的最后,王起明又给了帮助抚养他女儿的恩人邓卫上了同样一课。因此,可以说这种做法与中国的金钱价值观是完全相悖的。所以,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想要维护自己的高傲自尊是没有一丝可靠性的。
最终,在不同文明的碰撞下,王起明也变成了当初自己所鄙弃的冷漠无情的一类人。他们身处的岁月价值观的动荡,注定了他们想“活在美国”的信仰只是凑合在一起,随时破碎。
两个“谪仙”是本书的开场故事,一开始看目录,还以为《谪仙怨》是《谪仙记》的后续故事,读完发现原本是两个不同的故事,但其实是相同的“谪仙”。
我真的非常喜欢李彤,她简直就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也能让现在很多人从她身上看到自己的撕扯和深深地孤独。就如李彤的三个姐妹一直疑惑的那样,她那么漂亮,从来不缺男人,可是为什么不愿意安安稳稳的找个人嫁了。在我看来李彤这个美妙的仙子,在听到了父母的死讯时就已经夭折了。父母在,尚有归期,即便时局动荡,家国不安。可是父母在那样一个不安的环境里终究是湮没了。那么身在异国的她究竟算的了什么呢?她的美貌,她的骄傲,她的张扬,曾经让她盛名的一切,现在又凭什么呢?
美貌没有了资本,肉体变成了无根浮萍一般,只能在异国他乡的浪潮里起伏,仅剩的一点清高成全了她的死亡。而我们的蒙古公主又何尝不是一样的堕落凡尘之下呢,唯一不同的是,一个是浑浑噩噩的活成了夜场中的蒙古公主,一个变成了那跳落河中的一缕轻魂。究竟是谁得到了解脱呢,或许每个人的选择都是自己的解脱吧。
屠夫、酒保、理发师、酿酒师,这些都是相对来说非常传统的职业,除了酒保之外,已存在了百年,甚至千年,工业化前的社会就已存在,中外皆同。
在人们的印象里,这些职业的功能性很强,但社会地位不高,因为这些都是体力劳动,而体力劳动被视为卑下,低等,难企及律师、教师、科研等职业所达到的社会认同高度;而且从事这类职业的人,可能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女重走父母的路,而希望儿女能够进阶到律师、教师、科研等这样的社会层次。
但有趣的是,时代正悄悄发生着变化。这本书敏锐地捕捉到了这样的一种趋势,可以酒保为典型例子来解释。
喜欢烈酒和鸡尾酒的人,不可能没有听说过DeathCo,其影响力不仅仅只在美国,也传播到了世界各地的酒鬼心里。
DeathCo是美国精调鸡尾酒文化复兴与专业化的代表酒吧之一,虽然其开业时间听起来非常晚近,20xx年。但在1920年至2000年之间,酒水消费仍旧以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啤酒为主,精调鸡尾酒文化尚未成熟。
鸡尾酒曾经的黄金时代是1870年至知名的禁酒令实行的1920年,在那段时间里,“调酒术”得到了发展,“包括运用精确的度量单位、标准材料、现榨果汁、以及摇、搅与捣拌等各式调饮手法”(本书P47)。DeathCo复兴了这样的调酒文化,整体装修十分低调,甚至很难找到店门(就像过去的speakeasy),店内光线较为昏暗,爵士乐,烛光,为客人提供的是紧张都市生活里的放松、愉悦、舒适又私密独特的饮酒体验,力求材料新鲜、出品稳定、富有特色的酒谱,无不体现着精调鸡尾酒的“专业性”。
一本新闻行业的民族志研究,呈现了业内巨头《纽约时报》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生产的探索过程。
书以作者提出的三种新兴网络新闻价值观——即时、互动和参与作为基础,观察了《纽约时报》是如何在新媒体浪潮的冲击下图存求变、革故鼎新的,而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旧有的新闻体制与新闻工作方式、制作方式同数字化所带来的新兴的新闻价值观及由此重构的新闻工作惯例、新闻实践,以及新闻记者的自我角色认知和新闻职责认知等产生了激烈的对抗和碰撞。
一方面要适应时代,技术革新,一方面又要不断面对和解决新旧新闻体系产生的矛盾与激化,《纽约时报》在网络版和纸质版之间力求探索出一条可行的平衡和融合之路,毕竟面对数字化时代变革,即便是如《纽约时报》这样的巨擘,也不得不审时度势,摸着石头过河,因为时代的浪潮滚滚向前,不会为谁停留片刻,如果不去努力适应和改变,就只能被无情地拍死在沙滩上了。
回头看看我国的报业纸媒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然而作为与之休戚相关的业内人士,我们所做的还不及《纽约时报》改革之万一。
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不可一日无书读。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阅读的过程就是大量感触和思考涌现的过程,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考虑到你的需求,编辑特意整理了“爱的教育读书笔记”,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有一句明言说得好:“读一本好书就是与高尚的人谈话”,我已找到这位良师益友,她就是《爱的教育》。刚下完一场雨,空气中有种清新的味道,天空像被水洗过的蓝宝石一般,柔柔的阳光洒进窗户,窗外唧唧喳喳的叫声使我的心情像雨后的天气一样的格外爽朗,我翻开了《爱的教育》,在《爱的教育》里有一所学校,这儿有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他们每个人都有一颗爱心,他们有明亮的眼睛,童真的思想。这本书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这些故事不仅教育着我,还教会我应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教会我对弱小的同情,对朋友的友情,对老师的师生情,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让我的灵魂受到震撼,让我感动,让我快乐,让我潸然泪下,让我敬佩。在这本书中无处不在的都表达着一个“爱”字。
令我印象最深的两篇文章《卡隆的母亲》和《少年笔耕》。《卡隆的母亲》中卡隆的母亲因病去世了,卡隆虽然是最胖的一位同学,但是在这几天,他瘦了许多,眼睛又红又肿。每个孩子的心灵都是脆弱的,因为他毕竟是一个孩子,谁也无法改变悲剧的发生。同学和老师见了小小的卡隆背负着失去母亲的痛苦,都给予了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让卡隆从失去母亲的阴影中走出来,让他回到以前那个快乐的卡隆。卡隆是不幸的,但他又是幸运的,他得到了许多别人的爱和关怀。
在学校这个大家庭里应该多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特别是失去亲人的人我们应该多给他们一些关怀和照顾,让他们感受到学校带给他的温暖。《少年笔耕》主人公叙利亚是一位十二岁的五年级学生,他的父亲在铁路做雇员,家里还有几个更小的孩子。一家生活十分艰难,为了生存,他的父亲为别人抄写书稿赚钱,每天要抄到很晚,叙利亚十分体谅父亲,深夜趁着爸爸睡觉了,为爸爸抄书稿 ,换到了一些钱,写了一百六十张才赚两角钱,就这样叙利亚夜晚拼命地为爸爸抄写书稿,白天疲惫不堪。这篇文章令我十分感动,叙利亚几个月来很少睡觉,为一家人的生计而工作,他是多么伟大。
人类只有三种情感是强烈而单纯的,对知识的追求,对爱的珍视,对人类苦难的悲悯。《爱的教育》教会我将爱心融入平凡的劳动和学习。去读吧,当你读完整本书你会更加体贴父母,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去读吧,去用爱创造美好的世界!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一部流传世界各地的著作,它是以一个小孩的日记方式来写的,虽然每篇的篇幅不长,但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爱”,一个多么闪亮,多么令人钟爱的字眼。人们追求爱,也希望能拥有爱,爱能使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美好。我们要完全的拥有它,就必须去充实它,让我们携手,共创出人世间最美好的爱。这本书里也正是想表达这一点。
在这本书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卖炭者与绅士》还有《义快的行为》这两节,第一节写了一个父亲对他儿子诺琵斯的爱,诺琵斯骂培谛的父亲是个“叫花子”,诺琵斯的父亲知道后,非要诺琵斯向培谛和他父亲道歉,虽然培谛的父亲一再拒绝,可诺琵斯的父亲还是坚持要让诺琵斯道歉,从这里可以知道,诺琵斯的父亲是一个正直的人啊,他用他的爱来熏陶他的儿子,让他的儿子也变成一个关心别人,不取笑他人的人。第二节写的是一个墨盒砸到老师的事件,原因是克洛西被人凌辱,最后忍受不了了,就拿起墨盒向那些人扔去,没想到扔到了刚从门外进来的老师,最后卡隆要帮他顶罪,但老师知道不是他,让肇事者站起来,并没给他处罚,听他讲完事实后把那些人抓了起来,但卡隆跟老师说了些话,老师就不处罚他们了。这里就表现了卡隆他关心他人的一种高尚的精神,并且得饶人过且饶人,这是难得的一种为人处事。
读到这里,我想在这个以经济利益为主的社会上,使很多人以我为主,嫉妒打击,怕得罪人,恶意竞争等不良作风日益生成,那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已经渐渐淡漠,在社会加强精神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在学校家庭上学习这关爱他人,让自己以身作则,用自己的爱心来熏陶别人,让爱在人们心中永驻。
早晨,阳光透过窗户悄悄地照进屋内,正好照在了书桌上的那一本《爱的教育》。我坐在椅子上,轻轻拿起书看了起来。
《爱的教育》记录了小男孩安利柯在三年级时在校内校外的所见所闻。以及安利柯对家庭、学校、父母、兄弟姐妹、师生之间关系的看法。
书中还提到了另外一个主人公——卡伦,讲述了他在课堂上: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到别人的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可不料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老师身上,当老师质问是谁做的时,卡伦勇敢地站起来替同学承担了错误。
感受:当读完这篇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我想不到一个仅只有三年级的学生,竟有如此勇敢和乐于助人的崇高品质。再想想我们生活中能有哪一个人会像卡伦那样做。当我们做错事的时候,总是想着怎样才不会被老师发现,怎样才不会受到批评。而卡伦呢,明明不是他做的,可他却为了不让同学受到批评,而硬说是自己做的。这多么感人,多么震撼人心啊!我在心中深深地佩服他,敬佩他。
《爱的教育》这本书陪伴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还教会了我们,人间是充满温暖,充满友情和亲情的。
清冷的冬日,我坐在书案前静静地翻看着《爱的教育》。这是一本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不朽作品。书中写出了发生在四年级男生安利柯身边的各式各样感人肺腑的小故事。读着读着,我感觉有一股温暖平和的气息在身边蔓延开来。一个个简单明朗的故事就像一个个美妙的音符交织在一起,奏出和谐美妙之曲。
读罢,我掩卷深思。“爱”是一个肉眼看不见,手也触摸不到的东西,却无时无刻都在,只有用心去感受……
书中讲述的《小抄写员的故事》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叙利奥看到父亲为了养家糊口除了当铁路工人,晚上又接一些抄写文件的工作,十分辛苦,于是每天等父亲休息后,悄悄地熬夜为父亲抄写没有抄完的文件。由于经常熬夜,叙利奥常常会在白天打瞌睡。他遭到父亲的误解后依然坚持抄写。真相终于被爸爸发现了,爸爸心疼得流下了泪水,为有这样一个懂事的儿子而感动。
小故事让我明白天底下没有一个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只有个别素养不高的父母会选择用打骂来教育孩子,但那也是另一种爱的表达方式。然而世界上有很多孩子不愿意与父母分享自己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不愿意担起家里的任何责任,好像父母只是我们的“保姆”,只要管好我们衣食住行就好。他们总认为拥有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甚至稍有不如意就撒泼打滚。
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一件小事。那是暑假里的一天,妈妈提醒我抄写英语单词。我肯定地说自己已经抄过了。妈妈不信,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说谎。你把本子拿给我看。”当时我怎么也找不到那个英语本子,就直接对妈妈说:“本子丢了。”爸爸闻讯冲过来痛批了我一顿。我自然理直气壮地回击。爸爸被我气走了,妈妈也不愿搭理我了。隔了一个星期,我忽然发现那个本子在沙发的玩偶下面。我立即“耀武扬威”地将本子拿给父母看。当时我觉得自己做得超赞,现在想来却羞赧不已。
父母含辛茹苦地将我们养育成人,从我们呱呱坠地起。他们的每一根神经都被我们的一举一动所牵动。从我们蹒跚学步起,父母的身影就从未离开过,粗壮的大手牵着稚嫩的小手一步一步走向成熟。父母不应该是我们最亲密的人吗?我们有什么理由因为一点小误会去埋怨他们呢?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敞开心扉,时时刻刻懂得感恩。
爱是如此伟大!除了父母慷慨给予的爱之外,我们无时无刻不被各式各样的爱环绕着。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时,护士阿姨们温柔呵护我们;年幼无知时,老师孜孜不倦地教我们新的知识,带领我们探索未知的世界;迷茫无助时,同学总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给予我关怀与温暖。爱总会陪伴我们的一生,永不离去!
我望望书案上的口罩,想着在新冠病毒疫情严峻的日子里,白衣天使毫不犹豫地投入疫战,四面八方的人纷纷捐助。这种大爱无疆的精神更是震撼着我的内心。
书籍和周围皆洋溢着爱,如同暖阳将寒意融化。它也蔓延至我的心中,让我开始更细致地观察生活中的细节,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无限美好……
这本感人的书中,处处拥有高尚品质的人,其中我最敬佩爱国少年里的十岁的小男孩,把钱币就像冰雹一般砸在那三个旅客头上和肩上。那三个顾客气得暴跳如雷,抬头看时,又有一把钱迎面打在他们的脸上。“拿回你们的臭钱”少年掀起床幔,愤怒地瞪着双眼,“你们侮辱我的祖国,你们的钱我一分也不要!”
少年听到其他旅客侮辱他的祖国,气愤地把钱迎面打在他们的脸上。因为少年热爱自己的祖国,不花侮辱祖国的一分钱,我们应该向他学习,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要捍卫祖国的尊严。还有让我感动的是少年英雄这篇感人的故事。小男孩为了侦探敌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不愧是伦巴第的英雄。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为了祖国,我们也要有大无畏的精神,随时为祖国奉献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
读了《爱的教育》让我感悟到,一个人从小不仅要学好各种文化知识,还要学习比这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去珍惜和爱护值得我们去爱的所有人和事。
读《爱的教育》,让我好像沉浸在爱的海洋里。就像歌曲演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爱的教育》是一部伟大的爱的经典著作,它以对祖国、父母、师长、同学的真挚情感,讲述了如何进行“爱的教育”。全书概括了发生在主人公恩利科身边各式各样的感人小故事,也记录了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爱的教育”,还有老师讲述的“每日故事”。它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学生,怎样学习、生活、去爱,诉说了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教育使爱在升华。
这是第二次阅读了《爱的教育》了,此时此刻,我对世间博大的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果说,原来我感动的是爱的善良,现在,我理解了爱是爱国、宽大、无私的品质。
爱就是爱国。
《帕多瓦的小爱国者》中的男孩,因为拥有了爱国的激情而充满了力量和尊严。古往今来,爱国是一个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不论强大落后,不管富饶贫穷,把自己的全部精力献给社会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茅以升作为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第一个工学博士,毅然决然放弃美国的高等待遇,回到当时还是一穷二白的中国,最后为中国的桥梁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是啊,在危机时刻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祖国,这样的人才会像帕多瓦的小爱国者充满了力量。
爱就是宽大。
作品这本书用最深刻的故事来教育人们。读后感可以把我们心里的感悟进行整合梳理,基于网友的需要,栏目小编整理了《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模板,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在深入考察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背景下,由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由于农村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单位,其对于了解中国人的行为和思想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该书由农村因为向土地讨生活而形成的不流动的本质为在此基础上发生的一切思想和行为找到了皈依,并由文字下乡的困难这一新颖的论点入手,逐步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社交、道德、家族、政治等现象及其原因,从中可以见到费孝通先生独特的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
我认为由文字下乡的困难入手这一观察的角度非常精妙。众所周知,文字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发现了传统的声音传播没有跨越时空的能力,而这一点与费老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一致,也就是说文字是有时间和空间的隔阂才会有的。而在农村这种大家相互熟识、熟知,而且社交圈子小、固定并且封闭的社会的日常中,面对面的交流是常态,这种习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并不需要文字。而用“词”来代表的文化是抽象系统的经验,是人们在文化传承中为了记忆才产生的,而在农村生活中的世代相传的生活经验和方式并不需要记忆,所以不需要文字,就好比费老在书中举出的他女儿生病靠的是谁也不知道原理的“土方法”而康复的例子,经验的继承考的是耳口相传,用到文字的地方少之又少。但是,农村由于其封闭拒绝了文字的普及,而拒绝文字的普及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的封闭,这种恶性循环在现代中国是不提倡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便开始了扫盲运动,我认为扫盲运动的意义在于提升政策的上传下达的效率,扩大城市与农村的联系,提升农村发展潜力。而在当代中国,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广泛推行和逐渐规范,更加需要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农村在新时代要是一个开放与充满活力的地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便使农村在新时代充当一个重要角色,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将农村治理的创新与成功经验系统地书写出来,为后来者铺路。
而费老由文字下乡所引出的整个中国农村的面貌除了封闭这一个特点之外,还有的是由个人间情感而紧密联系起来的关系。这一点可以笼统地概括为我们所熟知的“邻里情感”。我们由亲密的家人、朋友所推出去的关系网仿佛是水波的波纹,将我们与农村这个小社会串联起来,而正由于农村的小而封闭,导致了我们与这层关系网中的每一个人都紧密联系,我们在这种关系网中,有着随着关系亲疏而有分别的私人道德,但是归结于孝悌忠义信等传统道德因素,我们在农村社会中,由于与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了和睦友好的关系,而且更有人情味。但反观现代社会,我们感到陌生人,甚至是邻里和朋友之间,人情味在消退,这种人情味淡的原因又可以反过来证明费老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且不论城市,就连在慢慢受城市文化影响的农村里,人们在学习、工作中,会随时置身于完全陌生并且各异的团体之中,单位、公司、社团、班级等,我们进入这些团体,并且受到不同团体规范的制约,而出了这些我们接触频率甚高的团体,比如碰见邻里,我们便不受到道德和规范的约束,更多地受利益地驱使而选择不去接触,这种不浪费时间在感情上的行为看起来能够让社会运转的效率达到最高,但是这可能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从而不利于营造更加有活力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引导人们友善待人,实际上是在如今的社会重新提倡我们传统社会中的精华价值观,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富有人情味,这将有利于长远以及大范围社会合作的进行。
本书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剖析,让我们现代人能够找到我们的根,了解我们本来的样子,但是随着我们接受外来思想和自身社会的变革,我们必须根据具体的变化来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进行取舍,才能更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
前些时间突然发现不是太了解我们这片土地。在网上寻找了好久,说读读《乡土中国》大概可能更能深刻理解我们的文化。
就我的成长,说来也是奇怪,也并不是在现代社会中长成,而是确实在乡土世界中长大。但是大概是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父亲也并不是要求、强求我接收某些观点,造成了一种放养的态度。而我,似乎从小时候开始就有一些可以拒绝的权利;长大以后,就只接受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感觉旧时环境似乎并没对我有太严格的塑造。
开始读乡土,开始理解乡土。
从最开始的差序格局开始,大概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而每个人都会被影响,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圈子的中心。而西方社会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楚的,几根稻草一束,几捆束成一挑。每个人在团体中都很清楚。文章举例子,如果带家人去旅行,西方指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中国就没这么明显。
男女有别。现在年轻人来说,男女一致和平等性得到了很大的接受;包括西方一政治正确就是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在乡土社会,男女是有差别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安稳的社会,或者追求的是一个安稳。而在安稳的社会中,大家更多的是熟悉和习惯,不希望有着冲突的发生。所以男女的交流和婚姻更像是被各司其责的生活习惯所支配,比如说男主外,女主内。而现代社会是变化的,男女有着求同的需求,但是求同的阻力很大。正是这个阻力,会产生情感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长老统治。孩子的成长是被文化定型了的。乡土社会中,我们没有成年的界限,年长者经历过年幼者经历过的事情,长者也是“师”了。每一个年长者都握着教化年轻人的权利。但是在一个不以经验为导向的社会中,年幼者可能比年长者懂得更多。
无讼。乡土社会中,诉讼是违背了本土的伦理道德了,是羞人的。所以,大家主张无讼。但是现代法律中,无赖反而利用这个获得权益。
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大多数的需求不是被计划的。吃饭,喝酒都是自发的,但是和需求结合得很紧密。但是现代社会中,我们利用计划,理性的规划者自己的人生。
《乡土中国》我连着读了两遍,第一遍读得很畅快,费孝通先生把许多我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但从来没有去深入思考过的事物与现象都讲出来了,并分析探讨了其背后的原因——语言平实,然道理深刻。无论是前言中简洁谦虚的说明,还是正文中大胆朴素的讨论与深入浅出的讲述,抑或是后记中先生对社会学以及中国社会学何去何从的分析,无不让我为先生的学识、治学态度、洞察力以及对于中国社会深切的人文关怀之情所折服。
所以一遍读后仍觉得意犹未尽,又从头读了一遍。这一遍我慢慢感悟到了这14篇小论文之间的关系,也在脑海中慢慢搭建起了这种“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体系”。在旧著《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费孝通先生提到这本小册子不能说是完稿,只是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我想,如果非要我用一句话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会用先生常在书中提起的一句——“生于斯,死于斯。”
这句话乍看只是个表面现象,为何用它来回答这个宏大的问题呢?且听我谈谈自己对这本书的一点理解。
首先,“生于斯,死于斯”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横向上的层面,讲的是一个人自出生起就定居在一个地方,所见之人、所遇之事皆是熟悉的;二是纵向上的层面,讲的是一个人从小到大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且一个家族世世代代都不会搬迁。这是小农经济所决定的安土重迁,也可说就是“乡土”一词的来源。了解了这个背景,再来理解先生提出的各种概念观点就显得很顺理成章了。
譬如先生所论述的文字下乡,就是从这两个方面来说的。横向上看,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文字是间接的说话,那么既然可以面对面用语言直接交流,又何苦多此一举来用文字呢?甚至连语言有时都显得累赘了,在熟人中,我们可以“眉目传情”,可以“指石相证”。纵向上看,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人们的生活紧跟着白天与黑夜的交替、季节与季节的变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世代如此。“生于斯,死于斯”的结果必是世代的粘着,时间里没有阻隔,个人的个别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须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在这样的社会里,记忆是多余的,记录也就跟着多余,文字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和必要了。
又如乡土社会中的社会规范——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就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从横向上看,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对周围的环境事物都很熟悉,而从熟悉里得来的个别认识就足够他们应付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状况,这样的个别认识我们称之为经验。纵向上看,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不大会有新的问题产生。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于是经验得以累积和传承,成为了传统。传统足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人们于是对传统产生敬畏,毕恭毕敬地依着传统行事,礼治也因而得以维持。维持礼的力量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对传统规则的服从,并且慢慢将这种服从内化为了自己的习惯,所以也就有了所谓“克己”,而非“依法”了。
也正是因为传统的权威性和人们对传统的崇拜,乡土社会的生活可以看作是接近于完全由传统所规定的。先生于是提出了一种发生在这样的社会里的权力——长老权力。长老权力并非政治权力,而是一种教化权力。就如前文所说的,在“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里,环境总是代代如是,年幼者正在遇到的问题就是年长者已经遇到过的问题,年幼者总可以通过请教年长者来解决问题,年长者也就因此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了。
无论是从横向上理解还是从纵向上理解“生于斯,死于斯”这句话,我想都没有词能比“熟悉”与“稳定”更好地概括它的直接结果了——从熟悉里得到信任与经验,在稳定中形成传统与教化,这个“熟悉”与“稳定”就是乡土社会的社会规范和权力结构之基础了。
乡土社会虽是“熟悉”而“稳定”的,但并不代表它是完全静止的,只不过它变化得很慢,慢到社会变迁可以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正是这样安定的社会以及从中衍生出的长老权力,决定了乡土社会的变迁方式,作者称之为“注释式”。长老权力不容反对,“注释”维持了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了变动的内容。如此一来,名实分离,既尊重了传统的权威,又满足了变迁的需要。
至此,我不过是照着自己的思路,拣了一些内容谈了谈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理解,当然也可能存在偏差,顶多算是我自圆其说解释自己为什么用“生于斯,死于斯”来回答“乡土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生于斯,死于斯”不仅仅是小农经济下的一种表面生活状态,更牵扯着文化传递、道德规范、权力结构等一系列社会要素。
仅凭上文的论述,书中的许多内容我无法一一详述,理解上也很浅薄和局限。例如上文所述“礼治”的社会规范,我们也可以从社会结构以及依着社会结构而形成的道德观念这个角度来理解。先生提出了一个形容乡土社会中社会结构的经典概念“差序格局”——即使是在“生于斯,死于斯”这样熟悉而稳定的社会中,其内部的联系也并非均匀化。中国人的人际关系讲究一个差次,也就是伦,以“己”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推开波纹,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每条路线都系着不同的道德规范,遵守这种种规范就称之为“礼”,所以这个“礼”说得具体些便是指伦理纲常,再具体些也就是儒家思想中“孝”“弟”“忠”“信”等一系列的道德要素。因而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就是“克己复礼”了。
《乡土中国》自1948年首次出版至今已有整整70年,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等现代化历史潮流的裹挟下,乡土社会一直发生着变迁,许多东西随之消逝,也有许多正在兴起。一方面,农村人口开始向城市流动。丰富多彩,充满挑战、机会和无限可能性的城市生活吸引着人们。山里的孩子渴望随着读书声飞出大山,从小以泥土为游戏的孩子正努力用笔替代锄头,年轻人纷纷涌向大城市追求向往的生活。当然,这也同时伴随着层出不穷的农民工问题、拆迁问题等种种问题。无论是自愿走向城市,还是被迫与土地分离,乡土社会都渐渐地被人们抛在了越来越远的身后。另一方面,乡村社会本身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曾经的田野矗立起了高楼,即使在仍然以农为生的地方,通信、公路等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也已延伸至此,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在乡村得以普及。文字下乡、法律下乡、国家机构下乡成为常态,意味着“无为而治”“长老统治”等等都失去了存在的可能与意义。我们最终从礼治走向了法治,从血缘走向了地缘,从欲望走向了需要。
只是蓦然回首,人们又纷纷开始感叹起乡愁。上班堵车时汽车的尾气让人们怀念清晨新鲜的空气;快节奏的生活让人们怀念“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变幻莫测的世界让人们怀念与泥土为伴时安定而平和的日子;冷漠疏远的人际关系让人们怀念熟悉温暖的面对面社群……可惜,即使是集体式的回望与怅然,也注定阻碍不了由每个人共同推动的社会变迁。摆脱了土地的束缚意味着陷入了市场的怪圈,故乡却已成了回不去的地方。终于,“生于斯”不过是上天注定,而少了“长于斯”,“死于斯”也只剩可怜的一点乡土情结了。
毋庸置疑,费孝通所言的“乡土社会”正在瓦解,社会的结构与人们的思想皆在变化。社会的进步值得肯定,偶尔怀念过去也无可厚非。惟有不忘来时之路,方能实现未来之梦,从不停歇的前进是不合适的,就像现在,环境污染、秩序混乱、人情淡漠的问题恐怕还需我们停下来从乡土社会中去悟得解决之道。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我们正在走出乡土,《乡土中国》一书也永远闪耀着它的价值,呼唤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与之对话。
因为是作业,写的确实有些冠冕堂皇了,所写内容也参考了很多文献,不过还不至于虚情假意,对先生的敬佩也是发自内心的。
尚未读这本书之前,书的名字丝毫没有引起的我的兴趣,听起来就像是介绍中国的自然风光、人文地理这般。读后,却令我有些激动了,写得真实、深入,如果没有一双“慧眼”和怜悯之心,一定写不出这样的书。
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先生那样把事物看得真切,看得透彻,不过不知道还要磨练多久呢!
乡土中国,讲的是咱们中国最基础的乡土文化,是每一个乡土中人所熟知的却未能构念出来的东西。很多东西说的恰到好处。也许大家,才有这种魄力,对自己的研究和看法可以用自己新造的词汇、概念进行解释。整本书行文逻辑缜密,从家到社群,个人到家族,行为到权力,都有着一整套的逻辑体系和行文脉络。不得不说,此书值得阅读。尽管里面对乡土中国解读有的部分在现在来看是不完全贴切的。但是,瑕不掩瑜,其中的核心思想,其所提出的差序格局、长老权力等一系列新的概念,都让人耳目一新、醍醐灌顶。
老师在评此书时,提到一点是他觉得作者有点“偏袒”、“护短”的异味。我整篇读来,觉得并不是这样。作者对于每一处所谓“护短”都有给出明确的、令人信服的论证或解释,并且在关键出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反对文字下乡),从一个学者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思考,这没问题。
这里我要说的是作者对于有些概念或问题的解释有点牵强的感觉,所举的例子也有不甚恰当之处。也许是我才疏学浅,没能明白先生的准确意图。这一评价尚作保留。
《乡土中国》的主要内容来源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这本薄书显然谈不上是鸿篇巨作,只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阐述观点。
感觉当时30多岁的费孝通无论在思路观点,还是研究学问本身,已经相当成熟。这本书直到现在来看,依然感觉很有道理。
费孝通在序言里讲到,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不只是说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乡土中国》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
熟的关系是不能谈钱的,所以走很远也要去集市这么个环境下去交易,或者让外来人当商业媒介。没有血缘(换成其他“缘”也类似)关系,外来人很难融入乡土环境。
乡土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孤立隔膜,本质上却一点不孤独,相比之下城市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倒是很紧密,本质上却是异常孤独的。法律、道德约束人,在中国最能约束人的非“礼教”莫属,能量要强大百倍。
倒是有一点,原来男女不讲爱,不讲私情,讲的是三纲五常,忠孝义悌,君臣父子的纪律,追求的是有利于家庭团结的'效率,好打造事业共同体,夫妻间关系淡漠是常规。如今受西方观点影响较多,开化不少,男男女女的,好关系既是伙伴,也讲情爱,一年中情人节也得一中一洋两个。
.还有一点,原来的家族概念淡了,大型家族也越来越少,有些形式上还有,但长老的乏力,只是年龄大但发挥不出族长的权威功能。但那些还能保持家族规格的,家族及其家族成员的事业就能绵延与成就。随了西方观点的夫妻小家庭成了当前社会的主角,尤其在城市中。
书是分节点分析,便于理解便于阅读,十四个节点合起来,又是个完整的社会脉络。乡土中国换个说法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中国的社会脉络,长久以来都是如此的,感觉长久以后大概也还会是这样的。
当然,伴随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显然感到乡土中国的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中国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所以本书的参考意义应该会是极其长久的。读此书,再联系生活的实际,便能理解许多世道、许多相处的章法。几千来来,文化未曾断过,也还将绵延下去。大家都是不能置身事外,而得感同身受的观世、处世。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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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望,最终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应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期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应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此刻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仅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近日有幸拜读了汪国真先生的《热爱生命》,收获很多,读完后我的心中不时的有洪浪在翻滚,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话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让我愈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恍惚间,我想起了当年的小悦悦,18个路人啊,面对着与死神斗争的小悦悦,他们视若无睹,残忍的离去,我在想,当时的他们有没有考虑那是一条生命。但我可以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当初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像那18个人一样漠然离去,还是会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样,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尽可能的予以帮助。
小悦悦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对生命的漠视。尽管18个人已经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予以道歉,尽管我们已经对小悦悦的离去予以惋惜,但热爱生命这个话题应当值得我们讨论。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陷入困境,可是对他人来说,我们也不过使他人,那时的我们还能漠视这一问题么,我们到时候还能希望谁能给予我们帮助。
请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热爱他人的生命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热爱生命。
读完这篇文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主人公海伦——凯勒从小就在一个无光,无声的世界里生活了很多年,我不知道是敬佩她,还是同情她。不过,她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生命不是活给别人看的,就像花一样有阳光和水分就能按照自己的方式生长。人也一样,自己寻找快乐,寻找属于自己的自由。
海伦——凯勒也是如此,即使生活在一个无光,无声的世界里,但是,她对生活的热爱却丝毫没有变过,积极学习。
只要拥有一样的对生活的热爱,再大的缺点也会变得渺小起来。
海伦——凯勒知道自己跟其他正常人的起跑线不一样,因此,她比其他人更勤奋,更努力,完成了许多正常人都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这个世界虽然是残酷的,但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位置”,其实,上帝关上我们面前的门的同时,必定会在另一个地方为我们开一扇窗。只要我们心怀梦想,努力寻找希望,我们一定可以找到那一扇窗。
人的外表不会决定人的一生,只有心中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才能让自己永远笑对生活——。
所谓“再塑生命”,顾名思义就是“重新塑造生命或是重新获得生命。”但这篇文章却讲述了海伦 。 凯勒进入无光、无声、无语的世界之后,一位令她终生难忘,让她重生的老师,走进了她的世界,这位老师便是安妮 。 莎莉文。
海伦 。 凯勒生活在无光、无声、无语的世界中。她开始变得焦躁、愤怒和迷惘,像一条没有指南针也不能探测的大船,在茫茫大雾中航行。无助和恐惧将小海伦包围了,正当她渴望光明时,一位将改变她一生的老师到来了。安妮 。 莎莉文老师耐心地教导着她,让海伦 。 凯勒觉得她的`身上充满了光明、希望、快乐和自由。她唤醒了海伦 。 凯勒的灵魂,使海伦对求知的欲望油然而生。海伦 。 凯勒的成功也离不开她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有多少个日日夜夜,她都是在孜孜不倦的学习中度过的;几十个春夏秋冬,她一刻都没有停止对知识的渴求。
不论一个人有多么大的缺陷,后天的努力总是可以弥补的。海伦 。 凯勒对知识的渴求,对世间万物的渴求就像植物渴求甘霖一样。她对知识的渴求加上持之以恒的努力,才造就她最终的成功。
能得到像莎莉文一样的好老师固然重要,但要像海伦 。 凯勒那样好学,坚持才是真正重要的。如果有了海伦 。 凯勒的精神, 会有什么事能难得了我们呢?心中有着对未来的憧憬,从现在开始就为此付出努力,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会成功,即使没有得到想要的成功,但至少我努力过,我为我的理想奋斗过,这就是成功!
今天老师布置的阅读是第五单元的课文,读完后,我认为我们要珍惜生命!同学们应该知道贝多芬吧,贝多芬虽然耳朵失聪了,双目失明了,但是他仍然创造出了一首家喻户晓的一首曲子,是命运交响曲。海伦·凯勒虽然是盲人,但是她却出了很多著名的书。20___年的春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蔓延开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打响了。这是生命与疾病的抗争。在充满生命危险的病区里,那些可亲可敬的白衣战士,面对病魔,前赴后继,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千百个病人的康复,谱写了一曲曲生命之歌。邓练贤、王晶、李晓红·····这些闪光的名字的后面,都有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树,砍断枝条后还能再长;草,烧了还能再长。悬崖上的一棵松树茁壮的成长,不需要谁来施肥,更不用谁来灌溉。一颗种子,可以掀翻压着它的石块,顽强的向上生长·····我们该从现在做起,珍惜时间,认真学习,为国家做出贡献。我认为有些同学整天沉迷于网络,辜负了家长对你的期盼,又伤了家长的心。我想对那些不珍惜时间的同学说:珍惜时间吧!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陶渊明)我们要珍惜生命,引用一句雷锋叔叔的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我们一定不要虚度年华,无所作为。希望大家都能做到。
古语言: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值得收藏!穷人读书笔记模板4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有仁爱的精神。仁爱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如果能够仁爱,自然也就容易具备他的德行,大则能为国家效力,为人民服务,小则能够爱人助人,同情穷苦的人。仁爱可以说是各种德行的综合。一个人必须具有很多的德行。
我明白了,给予是快乐的。在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在等着我们去解决,有很多人在等着我们却关心。我现在感到无话可说了。但是还有一句最珍贵的,“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
《穷人》这篇课文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令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有仁爱的精神,还让我明白了一个一生受用的哲学道理。
那天万里无云,我在公交车上被挤得满头大汗,很难得终于抢到了一个座位,于是悠然自得地坐下了。过了一会儿,一位满头银丝,体弱多病的老奶奶柱着拐杖缓慢地移动着脚步上了车,她走走停停艰难地来到了我身旁,看来她是要在这儿“落地生根”了,“哼!别想抢走我的位”我心里生出了一种邪念,但我又想起了老师重小教诲我们要尊老爱幼,此时,我脑海里的天使和恶魔正在激烈的战斗着。
纯洁的天使挥动着翅膀说:“尊老爱幼是你应该去做的,你看,老奶奶多可怜啊!”我望了望老奶奶,她皱皱的细纹正诉说着不满,这时恶魔也不甘示弱了,她拿起叉子喊道:“别忘了爱幼啊!你也只是个小孩而已。”我想想也是,尊老也比需爱幼。
这时我的站到了。下了车,回头一看,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了!老奶奶见我下车了,并没有立刻坐下来,而是让给她背后的那位小朋友坐,小朋友立刻礼貌地说:“谢谢奶奶,不用了!”老奶奶微笑着说:“你不坐,我也不坐哦。”。我已经没看下去了,因为我的双眼已经被泪水淹没了。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一起提倡社会荣辱观,去挖掘你内心深出的爱吧。让这个世界多一点像渔夫、桑娜这样的人,少一点只为自己利益着想的人吧!让爱心温暖世界吧!
渔夫一家十分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桑那看到西蒙去世,身旁还有两个孩子这幅凄惨画面时,就毫不犹豫把他们抱回家。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桑娜;桑娜看到两个可怜的小孩没母亲时,宁愿自己挨饿,也不让这两个孤儿饿死,这表现了桑那善良的本性。渔夫的一句话使我分外感动:“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这句话是那么坚定,表现了渔夫助人为乐敢于面对的品质。虽然这只是几个简单的字词,却体现了他们的善良本性。
穷人拥有无私的爱,温暖的家,善良的心,我们应该像桑娜和渔夫一样,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别人,让世界更美好!
前不久,利用空闲时间,把《富人狼性穷人羊性》这本书看完了,或许有人会觉得很奇怪,一个刚出社会的大学生竟然会看这一类的书,想必此人定是心高气傲之人,又或是不安现状好高骛远之人。
我绝对是本着好奇的心想看下这本长期位居阅读排行榜前列、声称商人必看的书到底如何的神奇、如何令人向往。或许,我并不是书上所说的“富人”,财富二字离我太遥远了,特别是对于一个刚出社会工作的人。对于理解“富人狼性,穷人羊性”这句话,我个人感觉自己有那么点偏激:狼,凶狠无情;羊,善良单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在这优胜劣汰的社会法则下,缺了狼性,少了狼的贪婪狡猾,少了狼的狠劲,那么我们不要说成为富人,能否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上站稳脚跟也是个未知之数。
当然我并没有说羊的善良不对,善良是人之根本,缺少了善良,即便你何等富有,又怎能心安理得地生活呢,如今世界上的众多超级富豪,不停的推动着各种大型的慈善事业,甚至出现了“捐身家”的情况,于我看来,或许他们只是在做点补偿,补偿自己因为当初狼性心理驱使下行动所造成的伤害,从而减少内心折磨而已。书中提到——“穷人之所以贫穷,在于他安于现状甘于认命,没有努力的目标和方向,没有走出去的勇……
最近看完课本的《穷人》感受匪浅,不仅是里面的桑娜如此的善良,富有同情心,在生活中也有像桑娜一样品格的人。
令我最佩服的是我们补习班的两个女孩子,就在所有同学都走了的之后,她们两个对老师说:“老师,我们来打扫卫生吧!”我当时就感觉奇怪,明明不是她俩的值日,干嘛要费这个事,但这个责任吗?其实,我想错了,这其实是一次锻炼。
我家长在和老师谈话,我和我弟弟则在玩耍。过去不久,那两个女孩走之后说:“老师,教室打扫完了,我们走啦。对,教室门没关,老师,提醒一下你。”
“谢谢啦。”老师表扬道。
一向喜欢被老师表扬的我,瞬间脸红了起来,气愤不得已,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主动承担这个责任?后悔莫及呀!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不同的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书笔记吧!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藏]2023《道德经》读书笔记模板,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道可道,非常道……”一阵阵读书声回荡在校园里。自从学校开展“与圣贤为友,与经典同行”读书活动以来,校园里每天都飘荡着整齐而有节奏的读书声。
当老师第一次捧着《道德经》,告诉我们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我就暗暗地下决心一定要认真地学习它。
可是当老师第一次用清脆的声音带领我们读《道德经》时,我感觉到枯燥无味,一点儿也提不起学习的兴趣来。虽然如此,我还是不忘每天读一读,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它。于是每天清晨,伴着鸟儿的歌声,迎着初升的朝阳,我坐在阳台上,一边享受着清鲜的空气,一边开始了晨读。它给我的心灵开启了一道门,引导我如何从小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一个健康向上的人。
读《道德经》后,我渐渐发现,原来做事马虎的我竟安静耐心地思考问题了,原来作业中潦草的字迹变得端正了许多。从诵读经典书籍中,也让我悟出了些做人的道理。比如文中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告诉我们,一个人不仅要能战胜别人,更应该有勇气战胜自己。
《道德经》让我受益匪浅。“天长地久。天地所以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思是说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久,是因为它们不为自己而生息,自然而然的存在,所以才能长久。所以说圣人把自己置于后,反而受到推崇,把自己置之度外,反而保全了自身。这不正是由于圣人不自私吗?所以才能构成就了他自己。
无为是一种心境、一种修养,是辩证的。站在老的角度,向社会推广无为,有助于国家的稳定,但如果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片面的无为是无助于人类的进步的,所以对于当代的青年人理解古代老的无为论应该以辩证的方法,一分为二的看待,“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对待竞争,我们要敢于去迎接挑战,对待失败和不平等我们要报以一种平常心,用合适的方法去改变或适应,而不去盲目的争鱼死网破。这样有助于保全自己和取得最终的成功,只有厚积才会勃发。同样,“无为”用在当代待人处世上就是要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
道家文化源远流长,早在几千年前,老子就以著成《道德经》一书,并被后世奉为道家经典。后世的好多经典都出自或继承了《道德经》其中的主要观点,比如说,《庄子》中的逍遥游,以及后代的黄老之学的“清静无为”。并且在以后的数千年里,与儒家思想相互碰撞、辩驳,甚至其中的一些观点或认识逐渐成为中国精神的内在品质,“上善若水”,就是一种开朗乐观的人生态度。
老子的一些思想在现代也有确实的反映,比如他在《道德经》中曾经说过“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在他看来,世界的矛盾都是相存相依的,在激荡中求发展,在相补中求完善。爱因斯坦也曾反问过问他的人:“为什么不能是既是这样,又是那样?世界本来就是矛盾的,这样不好吗?”而在我看来,矛盾是必然要存在的,没有“有”,焉知“无”?它们本来就是相生的。这儿,我不禁想起了周末去听的西川的主题为“我的诗歌革命”讲座。他在演讲中提到了一个词——“矛盾修辞”,在某种程度上,我比较认同他对中国现状的一些认识,比如他说的“在现代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矛盾修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作为一个矛盾体,它们能如同“难易相成”、“长短相生”般,互相补充自己不足的一面,推动最终的发展。
在儒家经典文化中有“以人为本”、“民贵君轻”的思想,当然在道家精神中也有一些有利于解决民生问题的观点方法,比如。“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绝圣弃智,民利百倍”、“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後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在此看来,道家文化与儒家经典在中国历史中不断激荡融合,并最终成为中华文化的精神内质也并非偶然了。
当然在道家文化中虽有“积极无为”,但也有一些“消极无为”的方面,“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这些都和那些“富国贫民”、“强干若枝”的思想类似,一味地通过强调使民弱来相对地加强国家的富强,在我看来,这在本质上也是在破坏和谐,削弱国家。老子的精神博大精深,需要我们的慢慢体会,琢磨!
其实我还是第一次读道德经呢,因为班主任这此布置的作业,没方法硬着头皮去图书馆借了本道德经,从读书馆回来的路上,拿着那本道德经,我忽然间觉得这本书该是我应该早去读的,看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豁然间心境一片舒坦,终究是何由,我至今也不懂?
道德经应该说分红上下两部,上部道,下部德。(长沙马王堆出土过上德下道的版本,不过公认是上道下德)
依照这种划分,我们来分开来看它。
道,也就是天道,是自然的规律。
它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易”,也就是变易的意义,道德经第一句就这样说,“道可道,非常道”,能够说出来的道,也就不是“常道”了。
第二个方面就是“易”的规律,所谓“易”的规律,就是“道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句话的大致意义就是,万物都是逐渐生长,但是“物壮则老”,便要慢慢消减,于是又回到了它的初始状态。
且不说老子写这部道德经上部道经的目的就是论述道德规律,下部德经则主要讲的是人之道,也就是如何将天道应用于人事?我们就不难晓得。其实老子写道德经的偏重点便是落在下部德经上面。
读了《道德经》之后,最大的感受还是来自于心灵深处某处的弦被触动,。“天长日久。天地所以持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义是说天长日久,天地之所以能持久,是由于它们不为本人而生息,自但是然的存在,所以才干持久。所以说圣人把本人置于后,反而遭到推崇,把本人置之度外,反而保全了本身。这不正是由于圣人不自私吗?所以才干构成就了他本人。但是仅看当今社会,能做到将本人置之度外的又有几人呢?寥寥可数,高速收缩的经济时期,让更多的人在利欲面前失去自我。不得不说,这是社会的可悲,更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道德经》仅小小的五千字,可只需你用心去读去了解,你会发现当中的道理我岂是区区五千字便能概括的。
老子注重人的无为思想,无为是一种心境、一种涵养,是辩证的。向社会推行无为,有助于国度的稳定,但假如站在历史开展的高度,片面的无为是无助于人类的进步的,所以关于当代的青年人了解古代的无为论应该以辩证的办法,一分为二的对待,“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而无为思想用在为人处事的观念上来看,便是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
《道德经》阐述了老子的主要思想,主要由“道”、“德”两部分的论述组成的。道的部分是老子关于道的论述。德的部分是老子关于仁义、礼信的论述。老子对道、德的理解,在首章首句就阐述得非常清晰明显,气势磅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把天地万物之生的总原理称为“道”,而且他认为道的作用,是没有意志的,是自然如此的。万物之所以成为万物的原因就在于道。这是老子对“道”的一个总的理解。
在老子看来,“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恍恍惚惚的东西。道,无形无状,是宇宙唯一的存在,“先天地生”,为“万物之始”,是一个终极实在,是万物的根源。并且在本质上道是不可界定和不可言说的,不能以任何对象来限定它,我们也很难将其特性用语言表达出来。而老子对“道”的称谓也有很多,包括“无”、“朴”、“一”等。道是一种无限的、无终止的状态,是一切事物产生的源泉。“道”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在永远不停息的,流转与变迁的过程中。“道”还可以视作阴阳、刚柔等两相对峙的力量、事物、原理之相互转化。
在“有”、“无”这两个概念上,老子认为无是对于具体事务的有而言的,所以无并不是零或什么都没有的意思。“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老子对于道“无”的外表的形容。
老子眼里,道为天地万物所以生的总原理,不是指具体的事物而言的,而“德”为具体事物生的原理。
在老子看来,德是道寓于具体事物的表现,也就是说德是物体从道那里得到,而可以成为事物的原理。“道生之,德畜之”,这句是老子对于道与德之间的关系的论述。在老子看来,物体的具体表现是“形”,而物体之所以可以成为物体本身,是道德两者作用的结果,也是自然作用的结果。
老子宇宙事物的变化的看法很有其独到性。现在看来有些观点很幼稚,但在当时的背景下,称之为高瞻远瞩也不为过。他的一些阐述,让人很容易看清他思想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东西。
老子认为,事物的变化规律可以用“常”。“常”具有普遍永久的意思,所以“道”也可以称为“常道”。而从常道内除的“德”,可以称为“常德”。而称道为“无”,就又可以称“常无”;称道为“有”,又可以称为“常有”。老子认为“知常为明”,知道明白“常”的人,依常来规范日常的行为,不轻易为自己谋私利,就可以称为公了。“知常”指的是依之而行,则又可以称之为“袭明”,或“习常”。而如果我们不知道宇宙间事物变化的规律,而违背规律,任意而为,是不利于事物的正常发展。
与之相对的,事物的变化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当一个事物的发展如果达到了极点,则必然会向事物的相反方向发展。老子称为“反”或“复”。所以老子才有“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和“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样的论述。
老子在为人处事的做法上的观点跟孔子的不大相同。
他认为,因为一个事物的发展至极点,必然会向其反面发展变化。所以要能维持它的发展而不至于变为它的反面,就必然要先了解它的反面,在发展过程中不让其到达极点。有人说老子的哲学是强人的哲学,他教导强者要收敛光芒,以弱居之。这是老子正反两面会互相转换的理论的运用。如三十六章云:“将欲翕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自居于弱势、静态而保持一种弹性,促使敌对一方向膨胀、夸张发展以至成为脆弱,即产生盛衰的对转,这确实是看得很深。
老子强调“不盈”、“不争”、“致虚极,守静笃”,“柔弱胜刚强”。老子的这一原则叫做“无为而无不为”,即不特意去作某些事情,依事物的自然性,顺其自然地去做。老子主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就是说,学习知识要积累,要用加法,步步肯定;而把握或悟“道”,则要用减法,步步否定。老子认为,真正的智慧,必须从否定入手,层层除去表面的偏见、执着、错误,穿透到玄奥的深层去。也就是说,面对现象,要视之为表相;得到真理,要视之为相对真理;再进而层层追寻真理之内在本质。
老子对仁义、礼的见解跟孔子大相径庭,完全不同于儒家学派的观点。《道德经》十八章说:“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意思是说:大“道”被废弃之后,才有所谓“仁义”。出现了聪明智慧,才有严重的虚伪。家庭陷于纠纷,才有所谓孝慈。国家陷于昏乱,才有所谓忠臣。《道德经》三十八章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但不是说老子视就反礼,因为礼有形式与内容两个层次,老子所反对的是礼的形式,即反对形式复杂的礼仪条规。
在老子看来,我们所讲的仁义和伦常,都是因为“道”丧失的结果。而且只有在大道荒废、国家混乱和家庭不和的时代,仁义礼法才会成为社会的需要。所以老子认为应该废止文明和仁义,从小康社会回到“大道之行也”的“公天下”时代,即没有邪恶,不需要道德规范制约人们行为的,真正充满道德、仁义、孝慈、信义的小国寡民时代。小国寡民的社会是老子的理想社会模式,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此外,我还总结出了老子关于政治及社会哲学的一些看法。
《道德经》的中心,是阐述自然无为的政治哲学。在政治方面,《道德经》主张“虚静无为”,即反对以人为的手段,包括种种文化礼仪来干涉社会生活,尊重生活的“自然”状态;关于人生态度,《道德经》也主虚静、退让、柔弱,但这并不像后人所理解的那样消极,因为《道德经》所推重的“阴柔”,实是一种长久之道和致胜之道。
因为物极必反的规律,所以在社会政治制度上,如果太过于强调某一反面,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所以老子所主张的政治哲学和行事方式的.核心是“无为”。即注重于取消一切导致混乱的源泉。以无为为之,以不治治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在老子看来,“无为”是圣人“治天下”、“取天下”的基本原则。老子提倡“无为”,其形上依据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其现实政治理由是“我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是针对有为而发的。老子认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无为”也指感物而动,遇事而为,事先没有设想要做什么事。
老子的“无为”,由于是针对“有为”而提出来的,因此容易被人理解成“无所作为”、“不为”,将无为视作政治上的无所作为、放任自流,这是从消极的方面去理解无为。“无为”,作为一种政治原则和行为方式,其基本特征就是“因其自然”。而“因其自然”,指的就是顺应事物的自然发展趋势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自然就是事物不假外力而自己如此的状态。“因其自然”的“因”,是因循、沿袭的意思。因循的前提是要承认和肯定事物的自然发展趋势。“因其自然”思想也反映了古代农民的普遍愿望。在政治上,“因其自然”的主旨是希望帝王顺应民心、不要刚愎自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老子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论述。当然“因其自然”的思想也有消极的一面,如果太过因顺自发的行为没有很好的规范管理,社会也会变得很混乱,缺乏秩序。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他对“道”的论述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在为人处世方面,“不盈”、“不争”的思想,对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人们压力缓解有一定的作用。
《道德经》又称《道德真经》,它是由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老子所著作。在读道德经之前,就已经阅读及听闻许多从此书中所流传出的脍炙人口的箴言精句。而不久前的深入拜读与用心体会,更是让我收获颇多,受益匪浅。我也由衷地感知中华传统思想文化的博大与精湛。《道德经》顾名思义以“道德”为其纲宗,论述治国、用兵、养生、修身之道。它简略深刻的辞藻、广博细致的内涵,被华夏先辈们美誉为“万经之王”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是道德经的首篇。我的理解,或书或文放在开头和结尾的一定是其精华所在,而这被广为流传的'一句,也自然流进我的心中,令我思迅良久。这句话的字面意义是说:道是可遵照的笼统的运动规律,但又不是一种恒定不变的笼统运动规律。依据事物的特性来冠以称号,是事物相貌的反映,但这种相貌不是原封不动的。而道的转义是道路,也能够引申为人生道路。人生之道无非是追求自由、幸福、健康、长寿之道。而同在一条人生路上却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走法,一种是圣人之道,它所追求的是淡泊名利、返璞归真、顺其自然之道,活的豁达而无私。而另外一种是走大多数人选择的常人之道,追求的是身外的名利,或是大富大贵,或是泯然众人矣。不同的道路走法自然不同,但都不能判定其本质的对与错。人的终身都在属于本人的道路上行走,道是人走出来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这地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因而所谓“道”,就是一条人人都能够走得通的路。老子提出的“常道”就是这个道理。但我们大多都是走在能够通行的道路上,而不是走得通的道路上,因而有的人走到半途就停下了,有的人走进了歧路,有的人走得很辛劳。同样,“名”也不用专指称谓,他能够是功名,名分或是人世的一切价值。当我们自以为完成了许多人生价值时,老子却说你所完成的价值是真的完成了吗?这就是所谓的名可名,十分名。老子并不是要否认我们所做的一切活动,而是要让世人有所警醒:一切可道可名都不是真正恒久存在的。在这可道可名之外,还有一层不可道不可名但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老子要提示我们留意这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不要被你眼前的可道可名所蒙蔽。
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与洗礼自然能为我们的心灵与生活带来不一样的净化与感受,但在生活或工作中还是应抓住自身的根本,做一个能够仰望星空,也能做到脚踏实地的真人,诗和远方固然美好,按部就班的生活常态也尤为重要。所以在我们虔心拜读名作之时,也要结合我们自身,不断完善进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成为一名于社会,于他人的奉献之人!
今天我刚在外婆家吃完大餐后,独自一人往家走。
走到了一个拐弯处,我突然发现一个叼着香烟的人站在角落里。月亮高高挂,月光照亮了他的身影。赤橙黄绿青蓝紫,他的发色一样不缺呀,再加上一身怪装束,我断定他是一个混混。
于是我犹豫着不敢向前,就在此时,一个小学生出现在了我的眼前。那个混混拦住了他,一只手一伸,一脸奸笑的说:“小子,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大爷我没钱花,接我点钱。”看着那小学生害怕的样子,我真想冲上去一脚把他踹到东门拣菜屑去。
可一想:现在的混混什么都干得出来,一会没把他干到,自己两眼一翻,两腿一伸,跑到西方游乐世界去了,那也太不换算了吧。我就绕到回家了。
又一个夜晚,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月亮下同一个混混。这回,他拦住了一个中学生。我想,这回再也不能放过他了。正好一个叔叔从商店里出来,我急忙拉着叔叔说:“叔叔,那有个混混正在抢钱。”那叔叔听完话丢下东西,对我说了声谢谢,就冲了上去。几下就把那个混混抓住了,只见那叔叔拿出一把手铐,铐住了混混的手。这时我才明白,原来这位叔叔是警察啊!
在回家的路上,我看着月亮,觉得今天的月亮特别美丽。
第一章
[原文]
道可道也①,非恒道也②。名可名也③,非恒名也。无名④,万物之始也;有名⑤,万物之母也⑥。故恒无欲也⑦,以观其眇⑧;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⑨。两者同出,异名同谓⑩。玄之又玄⑾,众眇之门⑿。
[译文]
"道"如果可以用言语来表述,那它就是常"道"("道"是可以用言语来表述的,它并非一般的"道");"名"如果可以用文辞去命名,那它就是常"名"("名"也是可以说明的,它并非普通的"名")。"无"可以用来表述天地浑沌未开之际的状况;而"有",则是宇宙万物产生之本原的命名。因此,要常从"无"中去观察领悟"道"的奥妙;要常从"有"中去观察体会"道"的端倪。无与有这两者,来源相同而名称相异,都可以称之为玄妙、深远。它不是一般的玄妙、深奥,而是玄妙又玄妙、深远又深远,是宇宙天地万物之奥妙的总门(从"有名"的奥妙到达无形的奥妙,"道"是洞悉一切奥妙变化的门径)。
[注释]
①第一个"道"是名词,指的是宇宙的本原和实质,引申为原理、原则、真理、规律等。第二个"道"是动词。指解说、表述的意思,犹言"说得出"。
②恒:一般的,普通的。
③第一个"名"是名词,指"道"的形态。第二个"名"是动词,说明的意思。 ④无名:指无形。
⑤有名:指有形。
⑥母:母体,根源。
⑦恒:经常。
⑧眇(miao):通妙,微妙的意思。
⑨徼(jiao):边际、边界。引申端倪的意思。
⑩谓:称谓。此为"指称"。
⑾玄:深黑色,玄妙深远的含义。
⑿门:之门,一切奥妙变化的总门径,此用来比喻宇宙万物的唯一原"道"的门径。
感悟:
道德经开篇,"论道",道不可诉说,不可轻言;"论名",不可诉说,难以表达。所以只能从"有"和"无"中体悟。有和无是相互转化的,就像黑暗与光明,成功与是失败,生与死,水与火,都是阴与阳。太极生两仪,两仪就是命运双生子,相生相克,就是相互矛盾的,也是相互促进的。
而"道",是万物奥妙的汇总。是不是可以用"科学"来解释?物理、化学、生物?理工农商文?这些在道之中,让我想起哲学某个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个说起来就是形而上的哲学。"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那么读哲学的意义就在于能够指导任何的学科。
思考:既然道不可言状,那如何体悟?
第二章
[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①;皆知善,斯不善矣②。有无之相生也③,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刑也④,高下之相盈也⑤,音声之相和也⑥,先后之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⑦,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也⑧,为而弗志也⑨,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译文]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所以有和无互相转化,难和易互相形成,长和短互相显现,高和下互相充实,音与声互相谐和,前和后互相接随——这是永恒的。因此圣人用无为的观点对待世事,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听任万物自然兴起而不为其创始,有所施为,但不加自己的倾向,功成业就而不自居。正由于不居功,就无所谓失去。
[注释]
①恶已:恶、丑。已,通"矣"。
②斯:这。
③相:互相。
④刑:通"形",此指比较、对照中显现出来的意思。
⑤盈:充实、补充、依存。
⑥音声:汉代郑玄为《礼记·乐记》作注时说,合奏出的乐音叫做"音",单一发出的音响叫做"声"。
⑦圣人居无为之事:圣人,古时人所推崇的最高层次的典范人物。居,担当、担任。无为,顺应自然,不加干涉、不必管束,任凭人们去干事。⑧作:兴起、发生、创造。
⑨弗志:弗,不。志,指个人的志向、意志、倾向。
【原文】道者,万物之奥也。善人之宝也,不善人之所保也。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贺人。人之不善也,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卿,虽有拱之璧以先驷马,不若坐而进此。古之所以贵此者何也?不谓求以得,有罪以免欤?故为天下贵。
【现代汉语解读】
道是万物中最尊贵的,是善良人的宝贝,是不善良人的保护者。称赞道的功用可以换取人们的尊重,按照道的方法去力行可以获得增益。不善良的人,为什么要放弃他们呢?所以上天设立天子、三卿管理天下,虽然会有各种珍贵的东西供其使用,但是不如坐下来进入到道的境界。古人为什么认为道是最尊贵的呢?还不是说求就可以得到,有罪可以免除吗?所以道是天下最尊贵的。
【延伸解读】
奥,房子里西南角,过去是祭神的,所以这是最尊贵的地方。“善人”指有“道”的领导者。“不善人”,未悟道的,不善良的人。那么,为什么道是不善良的人的保障、保护者呢?因为,如果都没有“道”的话,这不善良的人,坏人永远坏下去,这社会就没指望了。不善良人有了“道”才能有保障的活下去,而等他们明白“道”以后,也会慢慢的改变,他们才有希望,我们的社会才有希望。
道是所有人生活的宝藏,明白了道,大家都会有所改变。我们每个人可能介于善人和不善人之间,就是说不一定多么好,也不一定多么坏,可是如果我们学了“道”以后,您把“道”当作宝贝,同时“道”让您慢慢改变,来保护您,您说这是不是好事呢?
经常称赞“道”的功用,可以让你博得大家的尊重。虽然“道”的原则告诉我们做好事不计回报,可是这么跟大家一讲不计回报,很多人接受不了,所以有一种方法是先告诉你是有好处的,做着做着,慢慢明白“道”了,真的道理明白了,读书笔记.可能就不在乎好处,但是好处还是存在的,只不过你不在意它而已。佛家也这么做,叫方便法门的做法。传播道,遵行道,人生会获得提升。
“行可以贺人”,就是你按照“道”的方法去力行,你的人生可以增加、增益,增加了很多内容,会越来越好。老子这里强调,单单去夸耀“道”的功用还是不够的,光嘴上说是不行,还要去行,去践行。“人之不善也,何弃之有?”,也就是说那些并不善良的人,难道要放弃他吗?我们不断用道启发他善的一面,让他把恶的一面忘记,这人慢慢也可以做到不断增益自己的人生,变成一个好人。
三卿,即为三公,周朝级别最高的官员。老子这讲的是上天在人间设置领导这样的职务,以天子、三卿等职位泛指领导者,因此我们就翻译成领导者就行。拱璧是需要手环抱一样拿着的大玉石。这个拱璧当年是上朝的时候用的,后世有一个词叫视若拱璧,就是特别珍视它,看作是最珍贵的玉石一样。驷马,并排用四匹马拉的马车。在古代,坐这种马车的人地位很高,非常尊贵的。
荣华富贵都不如“道”尊贵。明白“道”以后,人生会有明显的改变。
这两周持续收听《道德经》带给我最大的变化是,心态变得越来越平和,对于当下、未来的焦虑得以一定的化解。未曾想,这样一个小小的美妙的缘分,带给了我生命中最灿烂的时光。我的所见所闻所感,一次又一次的触动灵魂的深处,激发我内心深处探寻生命的本真的`愿望。
从罗博士那富有人格魅力的讲解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不计回报”,当时脑海中立刻蹦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我深刻体会到了只有不计回报的付出爱心,内心才体会到真正的快乐。我们都知道,父母与孩子的关系,父母生、养育我们,并未要求有任何回报,只是盼望我们能够健康、快乐成长。我们会以同样的爱去回报他们,这种付出是快乐的,我们希望得到他们的认可,会在学习、工作上努力,希望他们引以为豪。在生活方面经常照顾,给予他们物质方面回报,希望父母能过得更好些,这是遵循了道的规律,大家生活都很快乐。
同时,我们应该保持一颗感恩之心。我能够走过人生的很多艰险,化解掉生活中的很多问题,正是因为一直保持着一颗感恩之心。虽然因为自尊心太强和嘴巴比较笨拙,我表达的比较少,但因为我能怀着感恩之心站到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能够最终跳脱出面临的困境,将负能量化解殆尽,让善与爱的正能量不断传递。
第二章云:天下皆知美,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原来美也可以用来形容心情愉悦高兴舒服的状态的意思,恶也不单指丑、坏的意思,还有厌恶的意思。前面两句我有了深刻的理解,一个美好的社会应是一个遵循自然的社会,人为地去标榜美好的东西,那么全社会都认为是美好地,都一边倒地去疯狂追逐那个东西,发出的都是一个声音,没有反对,没有质疑,那么这个社会就是病态的、邪恶的。我们都认为用塑料方便,都想大房子、豪车、高富帅,结果这个社会就危险了,环境破坏了,人心浮燥了,都想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继而出现了高失业率和用工荒的怪现象,就没人能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做事。现在流行的美容术明星脸有时我就有认不清人的感觉,要是全社会都是一张脸该是多可怕,可能也就不觉得美了……所以老子说高明的管理者是不会过多的干预他所管理的群体,圣人也不会乱说话乱做事,而是用大道自然的行动是感染影响周围的人,有了名气、地位、成就也不是自居、倚仗、被它所限制,正因为没被这些外在的东西限制、牵绊,所以总是能洒脱从容。
做一个懂得奉献和付出的人,做一个无为而不争的人,顺其自然,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始终坚信:“越努力越幸运”!
纵观几千年来各家对道德经的了解可谓是百花奇放,从修身到治国,再到宗教的崇拜都有,种种的一切所言之道只不过是停留在人的一切现象学上,我对老子的道的解释用一句话来概括:静是相对的,动是绝对的。这即是道。
对道的了解首先不执着于道这个名字,老子起这个道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我能够打个比如:就我们生活的地球来说,人从现象去看地球它是静止,所以说是相对的,但是地球又是从白昼到黑夜再到一年四季之变化,所以说地球又是运动着的,循环不息,而且也是绝对的。有了这个绝对的动之后,地球展示给我们面前的并不以人的意志而刻意运动而是展示在我们面前是静,而这种静是人客观所发觉不到的。我能够用风来比喻,风吹到你的脸上你觉得一丝的凉快,但是你看不到,摸不着,但是又存在着,看似无其实有,由于你不晓得它什么时分吹过来,这就是老子首篇道的宇宙自然观,而从人的角度上,要到达这种境地,是需求修行的,而这种修行是要让人理解万物变化开端,老子说过人的道就如婴儿的一样,人从生命降生开端,运动曾经存在了,而这种运动不断到人死为止,而老子的道并不是生也不是死,它是对一个绝对运动着的生命要做到像风一样的静静的运动着,只要做到静你才干到达这个道,而我说的这个静不是绝对的静,而是运动着的静,老子的水就是一个最好的比喻,水是运动着的,而这种运动是如此的自但是不加修饰!
对如今所谓的唯心唯物强加给道是不适宜,由于道曾经包括了一切现象中的唯心和唯物。
在这微信、QQ连接你我的时代,每个人的朋友圈可能都会出现网名叫做“上善若水”的好友,亦或是个性签名写着“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知止可以不殆,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的同事,这样的盛况足以说明老子思想对中华民族的影响之大。两千多年前诸子百家各自提出自己的治国理念、安民方针,时至今日,这些思想仍是我们民族的瑰宝。
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核心点是利终生、福万民而又淡名利、轻权势。老子曰“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不违反规律,就是“无为”。老子还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管理者治理企业,不可以违反规律、妄为滋事,如果管理者经常胆大妄为,不断滋事以彰显自己的权势,企业就难以治理。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管理者应当顺应自然规律,实事求是地寻求切实可行的道路,才能“无不治”。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老子还强调,把握了规律则可用以指导实践,而不是仅停留于空谈。
对于企业来说,产品质量是打开市场的关键因素之一。举例来说,马钢通过不懈努力攻克了汽车板个性化需求多、汽车板更新周期短、汽车板表面要求极高,生产难度大、汽车生产的流水线自动化,对钢板质量稳定性要求极高、汽车生产流程长,技术难点多,读书笔记。集成度高等五大核心难点,现作为国内主流汽车板供应商,已逐步打开市场,拥有更多的用户群,赢得更好的口碑。而在在公司产线、冷轧产品升级过程中,我们建立较为完备的设备体系,以推进设备精益管理为重点,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和强化专业培训,实现设备由修向控、由修向管的转化,确保设备稳定运行、精益运行,为硅钢、家电板、汽车外板等高端产品质量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昼无为、寝难寐!工作中如若不能贡献自己的力量,是空虚而痛苦的。我们遵循规律、实事求是、攻坚克难、创新创效。有职就有责,有责就要担当。“无为”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方法,“无不为”是鞭策我们努力实现目标。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不同的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收藏]《雾都孤儿》名著读书笔记模板”,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是讲了一个孤儿奥利弗的故事,奥利弗的爸爸第一次和英国海军的女儿结婚,生下了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后来又认识了奥利弗的妈妈,留下了一半的财产给蒙克斯和他妈妈后,就和奥利弗的妈妈离开了英国,开始了新的生活。可非常不幸的是就在奥利弗妈妈怀孕了不久后,奥利弗的爸爸就去世了。后来奥利弗的妈妈难产,生下孩子就死了。奥利弗从小就生在济贫院,然后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又流浪,到了坏蛋费根的贼窝,又被他哥哥算计,要夺走他的财产。奥利弗经过种.种困难,最后他通过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夺回了财产。尽管他命运坎坷,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但他仍然坚强地活着,并用美丽的心感受是世间的美好。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值得我们学习,他虽然一生中他经历了很多苦难,但他仍然保持着善良和天真,他没有害人之心,身处险境时,他也没有丧失道德标准,他还懂得感恩身边一切帮助过他的人。书中还有其他人物也值得我们学习,如贝德温太太,她虽然不认识奥利弗,但她对奥利弗总是无微不至地关怀着,奥利弗被拐走后,贝德温太太伤心不已。还有医生罗斯伯,他乐于助人,医好了奥利弗也没要一分钱,而且正是他的妙计,才使得奥利弗免于刑罚。书中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很多,这要你自己去发现呢!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人间满满的爱,感受到了爱所传递的温暖。这本书我读完之后真是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作者狄更斯(18xx——1870年),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擅长以时事为题材,用尖锐,犀利的描写手法,揭露英国社会的黑暗,抨击贵族们的残暴。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在故事人物的安排上,作者把邪恶分成了两股势力。一股是济贫院里的那帮假“绅士”,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披羊狼。另一股是生活在肮脏角落里的城市蛀虫,他们是一帮以费金为首的偷窃团伙,专以偷窃打劫为生。
或许是生活的无奈,或许是恶势力的逼迫,我们身边总有这样的一些人,就算他们身处险境,然而善良的本能却犹如雾霭中的霓虹,始终亮光闪烁,恶劣的环境永远无法遮蔽他们的光芒。南希姑娘便是拥有这样的善良本性,在奥利弗生命受到威胁时,她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决然地去通风报信,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
杀害南希姑娘的不是别人,是她终日守护,在他生病时不离不弃的恋人。南希爱他,就算生命受到威胁也不愿弃他而去。这是个真正的恶棍,他的世界里没有感恩,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
他是罪恶的化身,恶魔的再现!
“善恶终有报,只是未到时”。所有向往安定、和平的人们都希望扬善惩恶,狄更斯也不例外。他让杀死南希的恶魔在逃亡中意外的自缢身亡。恶果天谴!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巨猾的*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读完了《雾都孤儿》,我真为主人公奥利弗感到悲伤,因为他的命运实在太惨了。从小父亲就死了,母亲在济贫院生下他后也死了,于是奥利弗就生活在济贫院里。济贫院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福利院,可它没有我们福利院好哦。那里的孩子一天只能吃三顿稀饭,奥利弗长得像个豆芽菜似的,每天还要干许多超过他们体力的活。九岁的奥利弗太弱小了,经常挨打,于是被卖到棺材店里当伙计。你们想一想和我们一样大的奥利弗,被别人当商品卖而我们被父母当公主王子一样地疼爱着,小小的奥利弗多么可怜啊!在棺材店时由于陷害,奥利弗逃出来去伦敦流浪了。在伦敦,他遇到了抢劫团伙,被迫当了小偷。本身心地十分善良的奥利弗,根本干不出一些坏事来,所以,经常受到他们的虐待,不给饭吃,邪恶最终并没有在奥利弗的心里站稳脚跟。奥利弗被好人营救,收为养子。
多么坎坷的一生啊!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罗斯小姐、哈里夫人、布朗洛先生和南希。他们的心地都十分善良,他们千方百计的帮助奥利弗,就连一直帮助邪恶的人的南希,为了透露抢劫犯的消息,连命都不要了!
当然,也有三个人最令我讨厌的。他们是:费金、比尔·赛克斯和蒙克斯。最最最讨厌的还是蒙克斯。他其实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他对奥利弗下毒手,对奥利弗很坏,就为了一点父亲的遗产。他们是邪恶派。
善良派vs邪恶派,谁输谁赢?不用说就知道,善良派赢了!因为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同样也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让我们加入善良派吧!
《雾都孤儿》,看到封面上的题目,便感觉到这不是一部情节欢快的作品。我自幼喜欢读书,从孩提时代到青年,再到为人母,一路走来,读过的书不计其数,但是对于悲剧,心底却总有那么一丝的抵触,也许是由于骨子里那份追求完美的个性使然吧。而名著的结局多数都不是喜人的,因此我总结出: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是因为其中都蕴涵着残缺的美。
我带着对经典的崇敬之情,翻开了这本书。然而,刚刚读完前两个章节,我便有些坚持不住了,虽然之前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当读到小奥立弗在孤儿院所受的虐待时,我怎么也不忍心再读下去。心想:开篇就如此悲惨的剧情,将会是一个怎样残酷的结局呢?合上书休息,突然间想起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想要汲取其中的价值,那么就应该接受其毁灭过程。于是,拿起书继续读下去。小奥立弗的命运曲折多变,我的心也随之跌宕起伏,时而紧张得屏住呼吸,时而难过得低声啜泣。读到最后,使我出乎意料的是,故事的结局却完美得有如在看童话,我像是一个被额外奖励了棒棒糖的孩子,惊喜却又不敢相信。
故事讲述了富人的弃婴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九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他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被发现又被带入贼窝。善良的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先生报信,最后,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故事的结局,坏人都得到了应得的惩罚,好人也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除了可怜的南希,让人为之惋惜。
回想整个故事情节,结局虽然是意料之外,却也是情理之中。这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斗争的故事。我紧张地追随着故事的发展过程,直到完美的结局呈现在眼前,心中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现就两点颇深的感悟,与大家分享。
一、善良与感恩
“人之初,性本善。”小奥立弗的品格真真切切地验证了这一点。他从小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长大,没有接受过高等的教育,误入贼窝却不同流合污,始终保持着一份纯真和善良,最终得救并获得了幸福。作者运用如此巧妙的构思,目的是向我们说明,善良能够战胜一切邪恶。同时,要懂得感恩。读后感·小奥立弗虽然受尽了侮辱和虐待,但是,灰黑色的生活经历却丝毫没有掩盖住那道从他心底发出的感恩之光。懂得感恩的心灵,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心灵。即便是多么艰难的岁月,即使是多么坎坷的路途,只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一个人触摸到的只会是生活的暖意,感受到的只会是人生的恩赐。
二、坚守与执念
面对贼窝头目的威逼和利诱,小奥立弗并没有妥协投降,也没有灰心沮丧,而是始终坚守着心中的底线,对善与恶、美与丑有着清晰的判断和认知,执着勇敢地与邪恶进行着斗争,最终取得了胜利。坚守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智慧。人只有不忘自己的本心,不忘自己最初的、纯净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守原则,执念于心,才能在人生路上有始有终,不至于迷了心智。加拿大诗人莱昂纳多·科恩在《颂歌》中曾经写道:“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在人生中,无论我们经历怎样的坎坷,怎样的磨难,只要不忘初心,坚守善良,相信总有一天会迎接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那束阳光。
《雾都孤儿》这本书由著名的英国小说家狄更斯所著,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人生。
一个在街道上晕倒的美丽女子被教区的济贫院收留了,第二天,她生下了小男孩奥利弗。体力不支的女子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孩子,便离开了人世,可怜的奥利弗成了一个孤儿。
后来,奥利弗与饥饿做着抗争,活到他第9个生日时,实在饿得受不了的他在小伙伴们的怂恿下、在吃完了自己的饭菜后,并要求添粥。
济贫院一气之下把他关了起来,并在后来把她卖给了一个棺材铺子做学徒。他在铺子里受尽了欺负,最后偷偷地逃跑了。
幼小的奥利弗逃到了伦敦,认识了一个小男孩,男孩把他带回了他的贼窝。他在菲根等人的强迫下偷东西,帮他们一起犯罪。
最后,奥利弗被子弹打伤,一户善良的人收留了他,并帮助他找到亲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一本世界名著,从“奥利弗要求添粥”这一节,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小奥利弗与他的伙伴们的饥饿。
小奥利弗对那个欺负自己而又比自己大得多的诺亚大打出手,以及他出逃这些事,无处不体现着他的勇气和对抗争命运的执着。
最后,能帮助他过上幸福生活,感受到温暖的人是布兰多先生。
他带上奥利弗,把他当自己亲儿子一样照顾,并带上管家搬到了新居。
奥利弗最后拿下了一半的遗产。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拿到另一半的钱,跑到了大陆另一个地方,但他很快把钱花光了,并再次做起坏事。不久后,他与菲根几个人陆续死在了狱中。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世间的善与恶,快乐与悲伤。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xx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雾都孤儿》是一篇世界名著。它是一篇写实小说。
《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主人公奥利弗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教唆青少年参与犯罪等。这些
不是小说中才会出现的社会场景,现实中也存在。
《雾都孤儿》有两处使我印象深刻。
第一点是作者狄更斯笔下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真实,揭露社会的黑暗层面,对社会做出了有力的抨击。作者笔下的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邪恶和丑陋让我难受。不过其中也存有善良友好的人,如布朗罗和露丝·梅莱家。他们与主人公关系特殊。读着读着,我觉得很巧,为何奥利弗遇见的是他们,而且关系特殊。或许是无巧不成书吧,或许这样可以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做铺垫,给受到社会挫败的人一些宽慰、一些希望。
第二点是主人公奥利弗的顽强、善良与执着。奥利弗成长的环境是艰苦的,他的经历是辛酸的。但从出生到最后,他都坚持本性,坚定善
恶的标尺。在那样的环境,他没有同流合污,他拥有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在当时分辨善恶是没人交给他的,但他却有正确的观念。为什么?
正应了“人之初,性本善”。本心人皆有,然贤者能勿丧。不禁佩服起奥利弗,在残酷的社会面前不低头,顽强生存着。
从《雾都孤儿》中,我认识到社会并不是完全美好的,但我们要向奥利弗学习,坚持本心。只要人人都坚持本心,社会将变得更美好。现在面对美好的生活我们应少些抱怨,多些努力!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后,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而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心得收藏:皮囊读书笔记模板汇总四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皮囊》像是纪实文学,写作者和周围比较亲近的人,读的过程还是很震撼和感慨的。蔡崇达善于观察人,挖掘和思考皮囊表面背后的人心,下笔比较狠,不虚伪,不做作,用最准确锋利的词汇去形容人性最本质的美丽与丑陋。这种深挖也包括对他自己。这里有非常冷酷,不近人情,话糙理不糙的阿太;有面子胜于一切的母亲的“从没表达过,也不可能说出口的爱情”;有文弱书生的作者和满口脏话,江湖老大,后瘫痪任性如孩子的父亲之间细腻柔情的父子情深;有重症病房里渴望生命,与死神角力的凝重,与机智幽默轻松(读的时候笑出声)的反差,以及圣诞节夜空绽放的最温情的礼花;有作者发小、同学的故事,各种为梦想的期许,与命运的抗争…… 这些普普通通的人物都烙刻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题目是《皮囊》,作者更多的是在写皮囊里偶尔发出亮光的灵魂(心)。—小青龟
蔡崇达的《皮囊》,让我看到了一副似变而非变的皮囊和在皮囊下那些活脱脱的现实中的人和心。看到了那些为生计而挣扎的那代人(父亲、母亲为代表),以及为前途而奋斗的年轻人(蔡本人),他们的生活状况,爱恨离愁,生死观想,喜怒哀乐,幸福时光,怏怏不悦,夭矫婆娑,日夜罔替,点滴接连。真实,切身,肯綮,刻骨,铭心……—老兔子
阅读这本书的这段时间,刚好是我作出了第一次重大抉择的时候。之所以喜欢它,是刚好在这本书里遇到了我自己——厚朴,那个热血青年,那个从小被父亲灌输的概念就是世界只有一张地图那么大,在作者的影响下执着的向往北京奈何家庭条件不允许,直到临死前还打算去北京治病,其实,这个人除了满身干劲行动力极强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全靠夸张的哗众取宠博取大家眼球,组建的‘世界’乐队也是雷声大雨点小,是个半吊子无疑了。
可是这难道不是我吗?懦弱,胆怯,纠结……曾经我也迷茫过,怀疑过,否定过,总是顾虑太多,父母也总是碍于那副面子而觉得半途而废是不光彩的事,没法跟亲朋好友交代,但无论怎样,这一次我终于是真正做了一回抉择,终于和过去的自己反叛了一次!知心的朋友们也劝过我,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否正确?有没有一天我会后悔?但至少现在,我不后悔,我做的是让自己快乐的事情,而我,也需要长大,需要学着去生活,而不是永远以理想和责任为借口活在他们所想要的世界里,我,也想要去自己的‘北京’闯闯!
少年不经事,那时的我目光总会停留在那些有曼妙身材的美女或帅气逼人的男生身上,当然谁见了美女、帅哥春心荡漾,这也很正常。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过,越经岁月沉淀,越发现最好看的皮囊也不如有一个有趣的灵魂。
1、
姑姑家的表哥阿浩娶到了全村最漂亮的女孩莹露。那女孩丹凤眼、笔直高挺的鼻梁、有一张红润的樱桃小口、身材高挑苗条、皮肤白晰、左脸颊那个迷人的小酒窝,谁见谁瞪直眼。
可以说所有赞美的语言,都不能形容她的美!结婚那天,我被表嫂的美貌打动了 ,围着她转,“表嫂、表嫂”的叫她,她羞涩的答应着。
婚礼过后再见到表嫂是另一年的春节,平常大家各忙各的,只有春节期间,亲朋好友才有时间聚聚。
漂亮的表嫂已经产下一个大胖儿子,产后的她身材看上去虽稍微发福一些,倒更显女人的韵味,脸色红润有光泽,脸上的肌肤像刚剥了皮的鸡蛋,吹弹可破。
趁表嫂在给孩子喂奶,我嘻皮笑脸的上前轻轻掐了一下表嫂的脸,感觉这脸能掐出水来。“嘻嘻”!表嫂真的太诱人了!
不过,这美好的感觉没过多久就让我改观了。表嫂给孩子喂奶喂睡熟后,就和我们几个来姑姑家玩的表姐妹聊天。
一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她满嘴爆粗让我瞪目结舌:“卧靠,你们知不知道,我算瞎了眼,嫁了你们这个窝囊废表哥。什么破中学老师,每个月就拿着几千元的工资,就这点工资是我收入的零头,我让他辞职到我公司上班,他不愿意,还跟我僵,整整一个灌了铅的书呆子。我真是悔不该当初,当初那么多条件比他好的追求者不要,偏偏上了他的贼船。”
我听了这话,表嫂光辉的形象瞬间倒塌,心想:咋这么粗鲁,可惜这一身皮囊。
后来,姑姑偷偷的告诉我,表嫂可难待候了。全家把她像祖奶奶的供着,好吃好喝让她先上,除了生孩子、喂奶的活让她自己干,别的活她基本不干。但她就不领情,想骂谁就骂谁,想给谁看脸色就给谁看脸色。有时全家人好好在吃饭,也不知谁说错了一句话,她立马甩筷子走人,翻脸比翻书还快。
姑姑说,等孙子大一些,就和他们分家,不想住一起了,太受气,这媳妇一点教养也没有,也不知她爹妈怎么教的?当初你表哥非她不娶,说她长得好看。现在倒好,这后悔药可是无处可买。她后悔我们还后悔呢!
再后来,漂亮的表嫂出了绯闻,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削减。再见时,她的美貌已不让人心动。
皮囊再美,终究只是皮囊。
2、
曾看过一档求助类综艺节目,男嘉宾求助主持人,他从来都没有看过自己的女朋友素颜,就算是去三亚旅游男嘉宾特地蹲点,但是最后还是没有看到女朋友的真正面容。
主持人问如果你的女朋友素颜很丑,你还爱她吗?
男嘉宾说,我爱的是她的善良和温柔,还有懂事。就是丑,我也爱她。
主持人请出了他的女朋友,化妆的她看起来是个清秀小家碧玉型的女孩。
她说出了不肯卸妆的原因,小时候人家说她丑,而父母也都不帮她。长大后学习工作也有人因她长得不好看而攻击她,所以她从小就因为长相的原因也很自卑,从小也很懂事。后来在化妆中找到了自信。
说完原因之后,工作人员找到女孩的父母,父母其实并没嫌弃她,而且都觉得她长得很清秀很好看。
而男孩也说我爱你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而是你的懂事,你的温柔和善良。
最后女孩卸了妆,其实也没有她说的那么难看,而且很有古典风格。男嘉宾和她手牵手的走下台,一脸深情。
其实好看的皮囊让人喜欢,但是有趣、懂事的灵魂更让人喜欢。
3、
有趣会不会让你很浅薄,何为有趣?
有趣就是,当别人和你聊天时,不会觉得你很庸俗,也不会觉得你很毒舌。
很多人总会用一句:没有办法,我这人说话很耿直。
乐嘉在《性格色彩学》里把人的性格分为:红、蓝、黄、绿四种性格色彩。其中红色性格色彩的人,说话耿直,性格直爽,可却很容易得罪人。每一个颜色的性格色彩,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物极必反,大黄、大红也不行,人要学会红蓝相间,这样才能取长补短。
有趣便是相处上,能让彼此轻松自在;有趣也是灵魂上,彼此能够相溶以沫。过于耿直,过于直爽也会伤害与你交往的朋友。
有趣就是你曾读过很多书,看过很多不同的风景。当你与别人交流时,不会显得浅薄弯酸,咄咄逼人。
有趣的人,总会有着不同的思想和经历让人痴迷。在她们的思想里,总是积极向上,不会轻易满足现有的状态。与人聊天时,会让人觉得谦虚谨慎,轻松自在。
4、
有趣不止是,在文字与心灵的区别,更是一种心灵的碰撞。而喜欢一个人,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
美貌让人喜欢,有趣让人痴迷。有趣的灵魂,总会吸引有趣的人。
我有个离了异的姐妹,和她出来吃饭,她说她老公找好了。
我先是恭喜她,而后问她是不是她心目中的一类,她说并不是,我问那为什么会选择在一起。
她说:“因为他对我好,他不帅不高,但是他爱我很多。”
或许有的人工作很好,很富有,但是爱和尊重远比物质上的富有要重要的多。
一见钟情看脸蛋,长期共处看性格,一生相守看人品……两个人在一起总有一天要卸下所有。
真诚对待,刻意的说和做,太累,做自己,才是对,你的开心你的沮丧你的荣耀你的失败他都喜欢,那就没错了。
有趣的人,总会坚持自己喜欢的事情,也会尊重喜欢自己梦想的人。
你的人生有限,不要苟且而活,与有趣的人在一起,才是最大的乐趣。
人人都称赞《皮囊》的好,一句句意味深长的话点评了皮囊,也概括了皮囊,名人对名人作品的评价也吸引了不少读者,为此打开《皮囊》这一书。
读者总能在书中找到答案,找到与之共鸣的地方,而后受益匪浅。那么写这些东西的文人,他们对人生的领悟以及对一件事情的客观评价又是多么的清晰、全面、理解。读一本好书是在和一味伟人对话,好书的背后实则是一位拥有强大灵魂的人。
时间是有力量的,它会沉淀内容,那些我们还未触及的生活,这些我们永远做不到切身体会的情感。
几次他想我想急了,大清早在楼下不断叫我名字,通常写稿到凌晨五六点的我,睡眼惺忪地起身,走到楼下,发脾气地说了他一通,让他别再吵我,然后摇摇晃晃地回房间去睡,但第二天,他又一大早叫我名字。——《皮囊》
有时我会想,是不是每一位年迈的老人都会做着无比重复,让人心生厌倦的事。他们的行为变得迟钝、思想变得简单了,每天做着该是生活,却又比生活更干脆的事。他们退化成了孩童,却无法得不到用来形容小孩可爱、无知的褒义评价。他们是怎么呢,是什么样的生理过程导致他们老年后的种种表现,而我们对他们的理解则是惹人厌恶,可能有那么些有耐心的人,会细语相陪,但最后也只是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隔着只是一个客厅的距离,奶奶不见爷爷的人影,就会用她那左半身不便的身子挪动着,喊着爷爷的名字,又或是一个人在房间的时候,也会不停地喊着姑姑或爷爷的名字,无人回应时,声音则是愈发的响亮。靠近身问她有什么事,她用一双呆呆又不确定的眼神说:没事。于是我们全家人每天都浸泡在奶奶的呼喊声中,像是一只苍蝇在你耳旁不停嗡嗡作响,刺激着你的耳朵,冲击着你的头脑。这种环境下生活的我们不觉会感到烦躁和疲倦,如果得空出去走一下,耳朵倒是净化了一番。
有过生硬的语气骂过她,而她是用带点无辜又恼怒的表情看着你,有时反而数落你一通,在辩解‘难道说话也不让我说了吗’。我们会厌倦他们的行为,为他们那些不明原因的做法感到生气,而我们每天都在这种生气又喜悦的环境下度过一天又一天,我们既不理解又无法不接受,不理解的是那些莫名其妙的事,而无法不接受的则是血脉相连的情。
没有长大到她的那年龄,没有经历生命周期里那鲜明的过程,是不理解时间沉淀带给一个人的内容的,对于她的行为,我不理解,或顽劣,顽劣中体现的是一份最单纯的情——害怕孤单和丈夫陪伴的安全感。
《皮囊》是认人、认心的书,透过事物的表层,深入它的内心,触摸到的是一颗悲悯、无助、渴望的心。
模糊不清的每天磕磕绊绊,其实连结它的是一份经历世间事的现实的情。
作为旁观者,未真正到达那一刻,只能通过想象去猜测那中间的复杂过程,只是自己的片面之词去下定义,终究理解不全那将近用一生时间去填充的爱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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