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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那高大的身影,比山还要高;父亲对孩子的亲切,比水还要深;父亲为孩子操的心,比那满天的繁星还要多;父亲对孩子的爱,比太阳还要炙热。每当读《背影》这篇文章时,我的眼圈会不知不觉地红起来。泪水会不听话地掉下来,因为父爱实在是太深厚了。
这篇文章是著名的散文作家朱自清写的,文章讲的是作者回徐州给祖母办完丧事,准备回北京继续念书,父亲送他到火车站时的情景。文章对父亲给他临走时买橘子的事写得细致入微,从不同的角度描写父亲,还有三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很是精彩。
文章中最感人的一段是: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衣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段写了作者的父亲生病了,为了不让他担心,耽误了学业,才说自己身体平安,只是惟膀子疼而已。
我的爸爸就是一个慈爱的父亲。他已经年近五十,平时对我的管教很严厉,不管我做什么事,只要稍有不对就会说我,轻则唠叨几句,重则痛骂,所以我一向不喜欢他。但我读了《背影》这篇文章后,我才知道——天下的父亲没有不疼爱自己的孩子的,爸爸这样做也是有他的苦衷的。如果我有毛病,他不说我,任我那样放肆,我将来就不会学会好好做人,就不会成为有用的人,我还明白了“小树不剪不成材”这句话的意思。
父爱是沉重的,父爱是无声的。父爱是那拐弯处的回头,父爱是那危难中的呐喊,父爱是那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父爱是那迷失时的指南针;父亲是那大船的舵手,父亲是我们永远的老师,让我们感悟父爱,理解父亲,回报父亲吧!
我不止一次阅读它,当我读到作者的父亲在信中说的话时,眼泪情不自禁地籁籁流下来了,父爱是伟大的他们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不愿子女受一丁点儿的委屈,记得有一次考砸了,真是“无巧不成书”又碰上“感冒”这小子,弄得我身心难受,我想着父亲会怎么做“豆角炒肉丝”这顿“菜”,但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父亲不但没揍我,还语重心长地给我分析失败的原因,还不断给我夹菜,我强忍着泪,使劲点头,不一会儿,我的灰心丧气早已飞到九霄云外支咯!我真感谢父亲,是父亲给予我极大的鼓励,使我从挫折中站起来,终于,我忍不住了“哇”的一声,把心里的感情全发泄出来,作者的父亲身躯肥胖,爬上爬不多不容易呀!可他是为什么?为了儿子。
歌里常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可作者却有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父亲,父亲托茶房照应我甚至是仔细,字字句句无不流露出伟大的父爱,最后父亲完成了任务似的轻松拍了拍了衣服,表达了父亲对儿子的使命感。
这篇课文情真意切,父亲后来在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痛疼厉害……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此时此刻,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夺目而出,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句句字幕还时隐时现晃动在我眼前,那朴实无华,和蔼可亲的“父亲”是作者心目中永不落的启明星,“父亲”的形象也给我留下了许许多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合上书,父亲那吃力的背影却还在我脑海中涌现,那是一个艰难的背影,那是一个轻松的背影,更是一个装满了父爱的背影。
“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常是自身的一部分,子女是他理想自我再来一次的机会。”费孝通说得好,在父母的眼中永远有我们的存在,他们常常会为我们而着想,因为他们的期望全都寄托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成就,不用再走父母曾经走过的那一段布满荆棘的道路,他们无怨无悔的付出,而不求半点儿回报,这对于我们来说就已经足够了。从我们开始咿呀学语,直到我们开始蹒跚学步,再到我们跨入校门的那一刻,他们——我们伟大的父母无时不刻的在我们身边给我们鼓励,给我们加油,给我们关怀。我们在他们的臂弯里快乐而又健康的成长着,所以到了现在我们都还是离不开他们对我们的悉心呵护。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忽略了身边最亲切的爱,反而将爱给了毫无感情的陌生人。父母将生命给予了我们,我们已经欠了他们一生的债,只是那债他们不需要我们去偿还罢了,而且他们赐予了我们生命,生命虽然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在这有限的生命当中去创造无限的价值!
含泪,读完了《背影》。闭上了眼,却又依稀看见了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心头一阵酸楚,久久无法平静。
读着朱自清透着淡淡惆怅的文字,泪水就这样不经意间轻悄的划过。呵,背影,父亲的背影!
曾经,年少的作者不谙世事,无法理解父亲看似笨拙的背影,更无法理解父亲对他不善表达的深深的爱,甚至在心中暗笑父亲的迂。是啊,青春叛逆的孩子又有几人能理解父亲对自己深厚的爱意!这时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爸爸为我默默地奉献,真可谓是百依百顺,而我从未对他心存感激,甚至连一句简简单单的谢谢也没有,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他为我创造的这一切。想到这儿,我的脸有些涨红了,心头也酸酸的。
而当作者无意间瞧见父亲蹒跚的背影,那个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时,泪水就那样无声无息的流了下来。是呵,那背影是沉重的,是沧桑的,是缄默的,它挑起了整个家庭的重担。虽臃肿着,虽笨拙着,但它满怀着父亲的气息。作者是这样写道:“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读到这儿,我的鼻头也跟着酸酸的。朱自清的父亲如此费力地去买橘,为的只是想让儿子在火车上吃得好些,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朱自清写这篇文章时已年过中年,而我们正值青春年华,不更应该好好为父母尽些孝吗?
哪怕是成绩单上的几个优,或是一次并不舒服的按摩,甚至是一句小小的谢谢,都能让父母感动至深。
看了《背影》这篇课文,感触很深。文章中的父亲是一个默默付出又不失严肃的人,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一个严厉善良的父亲。他在我心目中总是那么高,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天才。我父亲能修理任何东西。为什么这么说?
每次家里的东西坏了,我从来不找人修。我妈总是说:修的多累啊!然而,父亲还是拿起工具,小心翼翼地修理起来。有时候我去骑自行车,链条掉了,就忍不住回楼下给爸爸打电话。他知道后,立即拿起工具下楼开始工作。虽然他在出汗,但他必须帮我彻底修复。他总是说:凡事都要靠自己,不能老是靠别人。父亲不仅会修东西,也是一个爱学习的好父亲。小时候他会经常和我一起看童话,看西游,尝三国。每次他都会笑着和我一起看,但后来因为工作原因,被调到了外地。从此再也没有人和我分享读书的快乐。没有人帮我修理自行车。那时,我一年只能见到父亲一两次,所以每当我想他的时候,我都会拿起他的照片或打电话告诉他我的烦恼。每次打完电话都会觉得特别轻松愉快。每次爸爸来看我,我都很激动,一蹦三尺高,却没有感觉到过去的亲密,反而感觉更加疏远,从什么都不说变成了什么都不说。我离开的时候觉得很难过。每次我和妈妈送爸爸去机场,爸爸总是不情愿的看着我,招呼我们回去。眼睛看着父亲坚强的背影,能感觉到父亲偷偷抹眼泪,越来越难过。虽然我知道离开是为了下次更好的见面,但我还是不情愿地看着父亲,直到他的背影完全消失。
现在看着父亲一天天老去,我的黑发变白,心又痛了。看着曾经陪我玩,陪我学习,陪我说话的父亲慢慢老去,我也渐渐长大,我实在不忍心。所以希望爸爸能活得轻松一点,少担心我。我会更加努力,做一个好儿子,让爸爸看着我快乐健康的成长。我爱我的父亲一辈子。
距离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已有多年了,然而它依然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令我久久无法忘怀。就像喜欢一个人一样,喜欢一篇精彩的文章也是没有缘由的,那样深深地爱着。不知不觉,无数个这样的背影曾反复地出现在我的脑海和我的梦里,以至于我对于背影有了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和一种独特的感觉。
文章描写作者从背影中观察父亲在火车站月台边上为自己买桔子的情形和年迈的父亲吃力地爬上月台回来时的情景,作者看见父亲的背影泪就很快地流下来了,可见作者而对于父亲的背影有着一种何其深刻的理解。这有何止是一个简单的背影,其中包含着无限浓厚的父爱,作者也正是因此感动而流泪。
父子久违后的相见,迎接他们相遇的却是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和父亲事业上的颓败,这使得原本就家境贫寒的一个家庭遭受了重创,无异于雪上加霜。这一点在文中“祸不单行”一词就表现得十分充分。“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面对着门庭败落的景象,作者无限感伤而触景生情,父亲在这时作为家庭的主宰者依然十分冷静坦然处之并且安慰儿子积极乐观面对生活。由此可见父亲在一个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和在儿子心目中的伟大形象。
朱自清是现代中国着名的诗人和散文大师。大多数人对朱自清的诗并不是很了解,但说起散文,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篇《背影》。
今天,我在书上看见了朱自清的《背影》这篇文章。读后让我掩卷沉思。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朱自清他父亲在工作上遇到了一些困难,不太顺利,再加上自己亲爱的爷爷也去世了!所以他只有和自己的父亲报着失败的心情离开了这个鱼米之乡的美丽的地方了!
这又使我对朱自清的文采感到一种感叹!
《背影》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这篇散文短小得只有千余字,为什么会给人留下这么难忘的印象,它的艺术魅力究竟何在?俄国作家高尔基回忆自己在少年时,读完福楼拜的小说《一颗单纯的心》后,曾被这个朴素的故事感动得如痴如醉,《背影》比起福楼拜那篇小说来,篇幅更短小得多,情节也更加简短,却同样也激起了读者的感情。
《背影》所以能感动读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这种回忆,最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着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我们不能忘记这两个动人的情景,我们不能忘记那父慈子爱的诚挚之情。
这也使我知道了写作文的方法:写作文不一定要字数多,主要是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自己想表达什么,畅所欲言,当然要言之有理。
我想我难以预测,以后还会有多少人会被朱自清的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感动!
当然这样的事情我没经历过但是我知道这种滋味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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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神顾清俞和施源感情出现危机时,冯晓琴问他“是否希望顾清俞和施源幸福”时,展翔说:“如果我说希望他们好,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假?”展翔对顾清俞的爱是真诚的、无私的、不求回报的,网友纷纷夸赞展翔格局大。
展翔还是本剧的搞笑担当,哪里有展翔哪里就有欢乐,他就是快乐的源泉,每次出现在镜头下都是满面春风,观众看了都心情舒畅。后来在冯小琴的软磨硬泡的时候两人一起创业办起了托老院。不得不说,展翔就是顾家的福星。
展翔是该剧的人设天花板,全身上下、里里外外找不出半点瑕疵,他就是这部剧的彩蛋,每每到了他的镜头,就是观众的福利。
这么好的角色导演怎么就偏偏给了张颂文呢?这分明就是对张颂文最无敌的宠爱啊!张颂文的外形和经历与展翔的人设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但展翔这个角色被张颂文演得一点也不做作、不尴尬,看不出任何表演痕迹,似乎生活中的张颂文就像展翔这样欢快、幽默。
而张颂文的励志人生让他养成了成熟稳重、不苟言笑的性格,与戏里展翔的角色有很大不同,但身为表演指导老师,饰演与自己性格不同的角色根本不是问题,这也是导演对他信任的最主要原因。
葛玥一出场就是副局长的女儿,但是浑身上下却没有半点脾气。他父亲还没有出事的时候,婆婆就已经公然的看不惯她。
因为未婚先孕连在顾家生活在底层的冯晓琴都可以随意的拿她发火,她虽然长相平凡,但是父母给力。就算如此,她还是被辜负。
顾昕抛弃了交往好几年的模特女友,选择了有背景的葛玥。没有人会相信是出于爱情,而且顾昕也不是这样的人。顾昕和葛玥结婚后,还藕断丝连的。后面更是找了冯晓琴的妹妹冯茜茜做小三。
但是后来顾昕出事,冯茜茜直接甩了他,对他不离不弃的还是葛玥。不懂葛玥为何委屈求全,她好像生来就不懂得如何拒绝别人。
葛玥一看就是被家里人保护的很好的女孩子,普通的长相,普通的生活经历。她们没有什么野心,也不懂人为什么会这么坏。顾昕出轨她原谅了他,贪污也原谅了他。她才是心居中最善良的女子。
《心居》在描摹世间百态的同时,真实展现了多面复杂的人物性格。和许多家庭情感剧中经常出现的婆媳矛盾、夫妻矛盾不同,该剧主要展现了“双女主”冯晓琴与顾清俞这对姑嫂之间的矛盾。
因为嫁给顾磊,冯晓琴与顾清俞成为姑嫂。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虽然并不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但是平时总免不了要打交道。对于这位从外地嫁到上海多年的弟媳,顾清俞总是心存提防,担心老实憨厚的弟弟会任由她摆布,担心冯晓琴要把娘家的负担全部转移给夫家。
冯晓琴对大姑子顾清俞也心存芥蒂。虽然冯晓琴在顾家任劳任怨当了多年家庭主妇,但是顾清俞却总是防着她,动不动就拉着弟弟和父亲关起房门“开小会”,经常不动声色地对弟弟的婚姻状况指指点点,不时引发夫妻之间的龃龉和矛盾。
但是,家庭主妇冯晓琴对顾清俞的表现不露声色,“一声‘阿姐’叫得隆重又亲切”。她劝妹妹“投缘就多说几句,不投缘,就少说几句。不就行了?”这种姑嫂之间的微妙平衡、暗流涌动,最终被顾磊的意外去世打破了。
此外,由“傲慢与偏见”引发的矛盾还体现在其他一些人物关系上。例如,葛玥的母亲带着挑剔的眼光看待女婿顾昕,觉得他与女儿结婚是“高攀了”;施源的母亲则对高学历、高收入、高颜值的儿媳顾清俞的家庭出身不满意,觉得儿子是“低就了”。
正是因为出身背景、成长环境、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剧中部分人物对他人的处境和评价存在一些不合常理的“傲慢与偏见”,成为许多矛盾和冲突的导火索。
这是一部反映当下上海普通百姓生存状态的电视剧。背景是上海某中档小区,从一个大家庭买房卖房说起,衍生至各个层面,全面展示百姓的生活,以及大环境对个人际遇的影响。
写上海,绕不开“房子”这块。这几乎是近十几年来与上海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的一个词。错过或是侥幸,生出无数的悲欢离合。它已经不仅仅是现实意义上“一套房子”的概念,而更像是一双命运的手,重新洗牌,把贫富阶层重组。好好坏坏,哭哭笑笑,希望或是失望,各种正面和负面的情绪,俱是由此而来。可以说,房子牵动着无数老百姓的心,另外,多少也撼动了这一代上海人的价值观。正如小说中所说,“——房产证一堆拿在手里,扑克牌似的。房子是真金白银,跟它相比,银行里那些存款就不值一提了。别人辛苦一世挣下的肉里分,他买进卖出,一套的差价便抵得上十年工资。这是个捉摸不透的世界。房子是上海人绕不过去的话题。滋生出各种情绪,各种际遇。真正是命了。”
《心居》以“房子”作为切入点,探索人性和世情变化。上海,作为我笔下常驻的城市,对她始终怀有无比深厚的感情。城市是日新月异地变化着的,书写当下,眼光既怀着对将来的憧憬和展望,亦有对逝去时光的回顾和梳理。上海,这座美丽的城市。每次书写她,我都是格外的小心翼翼,珍而重之。我希望自己笔下的上海,是真实的,感性的,值得尊敬的。她不仅仅是一座城市,而更是一个信念、一份希望、一种精神。我希望我能写出这种感觉,为所有的上海人——生于斯长于斯的上海人;折腾半辈子好不容易才回来的老上海人;为了留在这片土地而不断努力播洒汗水的新上海人。
《心居》写的是上海,更是上海人。书中的人们,那样顽强地生活着,对抗命运,努力不懈。虽然是小日子,过的却是大味道。小人物亦是主人公——妥协中的抗争,狭隘里的伟大。其实写的正是我们周遭的人生。每个人不都是这么过的吗?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心思,各种各样的命运。
电视剧最后,当一向孱弱的葛玥对着镇长侄子唱起“我家有个小九妹”——那瞬,这朵温室里的花朵,终于迸发出连自己也难以想象的力量。生活便是如此,每个人都在艰难而又孜孜不倦地活着。痛并快乐着。
当下的家庭剧中,表现婚姻关系的挺多的,比如之前热播的《我们的婚姻》,它拍出了许多人婚姻中的困境,所以受到了网友广泛的热议。
但包含初恋话题的家庭剧还是不多的,初恋滤镜碎了一地的就更少见了。
直到最近,我发现了一部新剧:《心居》。
《心居》是一部女性题材的家庭剧,剧中有两个女主角,冯晓琴和顾青渝。
今天我要讲的就是顾青渝,和喜欢了20多年的白月光施源闪婚却又离婚的故事。
华永瑜是施源的母亲,出生高门,只可惜,没有抓住改革开放的春风,家境落魄了,用华永瑜的话说,她家走的是下坡路,而顾清俞家则走的是上坡路,一家人都工作体面不说,住着大房子,顾清俞还在投行工作,年薪不菲。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这样的顾清俞找施源,简直就是低就了,可华永瑜不这么看。
在她看来,无论顾清俞如今再怎么有钱也改变不了顾清俞的出身。
“他们家啊,到了上海以后就租了我们家的房子,就租了那件朝北的,整天都晒不着太阳的,面积也是最小的,只能放一间大床。”
因为顾家是外地人,曾经穷过,所以就被华永瑜看不起,当面给顾清俞难看就不说了,连带着连顾士宏的面子都不给,在饭桌上,不停地想当年,优越感爆棚,先是将顾清俞的成功归结为出生就有了上海户口,后又说顾家是因为运气好才走了上坡路。
好好的一顿饭弄得不欢而散。
后来在车上,华永瑜又在感慨,如果当初买了房子,现在也富裕了。
顾士宏胆小,买了一套,如今升值了,价值高达千万,可华永瑜一套也不敢买,所以落魄了,这看似是胆量问题,其实还是没眼光,不懂投资,落魄是必然的。
这部剧中的施源作为顾清俞小时候的邻居和青梅竹马,他一直是白月光般的存在。文质彬彬、优雅又优秀,童年滤镜和约定的存在让顾清俞苦等了20多年的意外相逢后,一头扎进了这场迟到的爱情里。
但可悲的是,一直等在原地的顾清俞却没能真的邂逅记忆中的白马王子。长大后的施源为生计奔波,早已没了当年的风度。成年施源依然会弹钢琴,但逼仄家里的旧钢琴早就落了灰;他的英语依旧标准且流利,但早就沦为谋生工具而不是特别的加分项;他依然喜欢白衬衫也文质彬彬,但他早被生活压弯了腰,不惜以假结婚来谋利。
这样的施源不仅和顾清俞记忆中的模样相距甚远,甚至连亲妈都没眼直视。于是,老太太选择了避而不见的掩耳盗铃法,在受过年代创伤后,将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的她在狭窄简陋的弄堂生活中看不到光,只能“借宿”在儿子成才及旧生活荣光的梦里。不愿接受现实也不肯醒来,让施母和施源都活得无比割裂。
母亲的性格决定了儿子的人生
华永瑜自己跟不上时代,还强硬不懂得变通,这样性格的人成为一家之长可以说是一个家庭的灾难。
她先是弄错了药导致施源错过了考大学,只上了中专。
后来又因为自己得病,让施源整天奔波于借钱、还钱、假结婚的恶性循环中,就连给人培训英语,都要买假文凭,还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给抓了。
长久被生活压得抬不起头的施源在面对十分优秀的顾清俞的时候,心中的自卑是无以言表的,所以他才会当着父母的面说出“我要不是遇见她,我现在能娶谁当老婆”这样的话。
对当时已陷入人生最低谷的施源来说,顾清俞简直就是来拯救他的,这种拯救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可面对这样的顾清俞,施源的父母没有丝毫感恩。
刚结婚时的各种难堪就不提了,婚后,顾清俞知道施源没钱,所以瞒着他帮华永瑜支付了巨额医疗费,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到了施家却又变成了一场灾难。
施源的父亲就说让顾清俞一并把财务公司的欠账也一并还了,还说只要他们不离婚,顾清俞就有义务帮施源还钱。
至于母亲华永瑜呢,则保持了一贯的“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风格,说自己早知道是顾清俞出钱,自己宁愿死,施源稍微表现出了一点不满,她就要死要活的,大发脾气,逼着儿子认错。
有这样的父母,再美的白月光也会变得黯然失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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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红日》。
其实看着这部小说,我的心也在随之情节浮动,再仔细想想,这么一个既有装备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会遭到如此迅速而又彻底的失败?
有个笑话说得好,国民党在战场上汗的冲锋口号是:“兄弟们给我冲啊!”而共产党在战场上喊的却是:“兄弟们跟我冲啊!!”这一个“给”一个“跟”性质就大不一样了。我认为他们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不得人心。俗话说得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跟人民对着干,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唾弃。国民党的失败,就是败在他们的腐败上,无论他们的装备,靠山是多么强大,被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给掀翻了,这就是人民的力量!
说实话,共产党什么也没有,可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这比什么都来的强,有意义。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种战火纷飞的感觉,在这血雨腥风的岁月,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生命换来我们现在这美好和平的幸福生活,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三红一创,青山保林。这一部部著作应和时代共鸣,给予我们无限精神食粮。
《红日》这部小说为我们成功塑造了革命军人形象。军长沈振新和副军长梁波尤为光彩照人。沈振新是我国经过万里长征锻炼和考验的高级军事指挥员,他身经百战,高瞻远瞩,总是从战争的大局、全局思考问题,作出决定和决策。他率领全军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最后全歼敌七十四师。他是一名优秀指挥员,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对部下关怀备至,处理问题通情达理;对牺牲的战友的沉痛思念;对妻子满怀思念之情…他和我们一样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副军长梁波性格开朗,平易近人,说话风趣幽默,即使批评人也不疾言厉色。在无数次的战争中充分展现了他的性格,他既有军事指挥员的谋略,又有政治家的气度,既有理论水准,又能平易近人,他们二人在阅读时给我留下了很深刻地印象,他们的精神永垂不朽值得我们学习。
人民的军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的;人民也是战争的主力,他们是人民军克敌制胜的基础,离开了人民的支持,人民军将一事无成。
涟水战役的守卫战、莱芜战役、孟良岗战役的包围战、攻坚战…无不写到了战争与人民的关系,突出了人民的力量,各地人民群众对队伍的大力支持正是人民军队战无不胜的最大法宝。人民的军队因为有人民的支持才是真正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正义之师,才会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享受的美好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用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全景式的战场描写,给我带来很大的震撼和感触,血雨腥风的年代似乎就展现在我的眼前,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那种舍生取义,愿意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值得我们学习。
读一本好书,给予无限思奇和启迪,从中我们可以体悟出从未有的那种热血,好书值得我们一读再读。最后,由衷赞美我们的党,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党!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红日》。它是一本红色战争经典长篇小说。作者是吴强,本名汪大同,他还有长篇小说《堡垒》;中篇小说《养马的人》、《他高高地举起雪亮的小马枪》等。《红日》主要写的是新四军,里面有很多人物,比如六班班长秦守本,神枪手王茂生,四班班长张华峰…《红日》里写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内战的事。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仗的镜头,一共有三个镜头:镜头一,就是在吐丝口和蒋介石匪军的师长南瓜(何莽的代号)打,后来被新四军打败了。镜头二,鲤鱼(李仙洲的代号)在莱芜知道南瓜死了,就逃跑了,可是被我军抓住了,当了俘虏。镜头三,张灵甫(七十四师师长)的兵力被我军打光了,最后他也死了,孟良崮也被我军占领了。我军胜利了,因为我们把蒋介石匪军的王牌--七十四师打败了,所以战士们个个都很愉悦,简直是一片欢乐的海洋。附近的居民们都陶醉在伟大胜利的怀抱里。我也和他们一样,非常高兴。现在我们没有战争,生活很美好,不愁吃不愁穿,还有电视、电脑、空调,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他们在战场上的付出,要学习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要努力学习。他们的保卫,就是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美好的生活。我们要感谢共产党!感谢共产党的战士!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生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会发现,喜欢读书的人,脑子里总是会有一些与常人不一样的思想这就是读书的重要性。当我们细心阅读完一部作品后,就会有独到的见解。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那么,在你看完那些书籍后有没有收获一些人生哲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金色鱼钩》读后感600字”,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1935年秋天,红军长征过草地时,老班长为了照顾三个掉队的小同志,想方设法给他们钓鱼吃,而自己一口也不吃,结果快离开草地的时候被活活饿死了。他这种死,尊称为牺牲。
这感人的故事真值得我们去品尝!一路上,老班长精心呵护三个小同志:他为小同志们洗衣服、钓鱼给他们吃,而自己吃他们咽不下去的草根和鱼骨。我看到这一幕幕感人的事迹,非常心酸:他为了三个同志的身体,做了多少事啊!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把他们的生命视之如金,无比关照,坚持服从党的分配,没有一丝怠慢。临死前,效忠于党的老班长还说自己没有完成好任务。这尽职尽责的精神是一般人无法达到的,也让我铭刻在心!
我的母亲也拥有这种高尚的品格。她为我和身体,弄了很多好菜给我吃,而自己却很少吃。如:白萝卜蒸排骨、辣椒炒牛肉、辣椒炒鱼、清蒸鲈鱼等食物都留我,都为了给我补充营养,强壮身体。每每想到这些,心里很不是滋味,决心一定要报答妈妈。
我还记得,在抗美援朝时,黄继光为了堵住敌人的枪口,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换到战斗的胜利;毛岸英为了使战斗胜利,在返回指挥部的途中,不幸被敌机炸死;董存瑞在炸暗堡时,一路铺匐前进,为了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他直接用手托着炸药包顶着暗堡,与暗堡同归于尽了……这些舍已为人的事迹将与老班长的精神载入历史,他们的光辉将永远照耀着我们的心,将为我们打开尘封的记忆,成为成功道路上最明亮的一盏神光灯!
合上书,我闭上眼睛,细细地回味着老班长那令人感动的事,既激动又心酸。正如我们的杨校长说:“遇到感动的事,要激动,不要一动不动!”
读了《金色的鱼钩》这一篇文章,我被老班长的那种忠于革命,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长征途中一位炊事班长接受党交给他的任务,尽心尽力地照顾生病的小战士过草地,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故事。表现了红军战士崇高的精神。
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下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紧眉头硬咽下去”时。我和小梁一样,觉得好像有万根钢针扎着我的喉管,心里万分酸痛。我被老班长那舍己为人精神打动了:老班长宁愿自己吃鱼骨头和草根,也不让三个生病的小战士饿肚子。因为他知道草地上的食物异常少,想要走出草地必须吃东西,就把鱼肉留给小战士们,让他们尽快地走出草地,尽快恢复。他是多么地尽职,多么忠于革命啊。他为的难道不是让小战士们吃饱饭吗?
当我读到“‘不,你们吃吧。你们一定要走出草地去!见着指导员,告诉他,我没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没把你们照顾好。看,你们都瘦的……’”时。我感动极了,老班长都已经奄奄一息了,还关心着那些生病的小战士。尽管老班长快不行了了,可他仍然不吃一点儿鱼,把鱼留给小战士,让小战士活着走出草地,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小战士,把死亡留给了自己。
《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写的万分感人,体现出了老班长为了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为了照料好三位身体虚弱的病号,不惜牺牲自己。虽然这鱼钩上长满了红锈,但是却洋溢着老班长舍己为人的金色心胸,让我惊叹不已。
课文记叙了红军长征途中,一位炊事班长牢记部队指导员的嘱托,尽心尽力地照顾三个生病的小战士过草地.当他们面临着饥饿威胁的时候,老班长夜夜钓鱼给小战士们吃,在老班长的照顾下,小战士们终于走出草地,而老班长却牺牲在草地上.
红军进入草地时,许多战士得了病,指导员就让老班长一路上照顾三个小战士.为了让战士们能走出草地,老班长为他们钓鱼做汤吃,为了弄鱼饵,他不知翻了多少草皮,晚上,老班长还要一棵一棵地找野菜,给战士们煮着吃.者班长却吃战士们吃剩下的几根草根和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紧眉头硬咽了下去.读到这里,我的喉咙像被鱼刺卡住了似的,难受极了.草根和鱼骨头怎么能吃呀?可是,老班长为了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为了自己的战友身体好,他宁愿吃难以下咽的草根和鱼骨头.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老班长呀!他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
读了课文,我的感受是:这个长满了红锈的鱼钩,曾挽救了三位年轻的红军战士的生命,更包含着老红军忠于革命、舍己为人的精神.在红军长征路上,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感人故事.让我们永远铭记那段历史,还有那些伟大的人物,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金色的鱼钩今天,我读了《金色的鱼钩》这篇作文,读后感言我要来说一下。
书里主要讲了一个炊事老班长带着三名病号克服困难走出草地的事迹,因为食物不够多,看着“我们”几个一天比一天瘦,老班长去找野菜,挖草根,又用缝衣服的针烧红做了个钓鱼钩去河边钓鱼,第二天他总能端着热气腾腾的鱼和野菜汤给我们吃。“我们”病号们吃了一个精光,可老班长自己不吃鱼汤,留给生病的“我们”,自己只能趁“我们”不注意偷偷吃草根和鱼骨头和鱼刺。
读到这里,我在想鱼刺怎么能吃下去呀,会卡喉咙的呀?我觉得有万根钢针扎着喉管,老班长舍己为人,忠于革命的精神永垂不朽。
再想想我平时只吃鱼和肉,蔬菜也不怎么喜欢吃,而且还浪费食物,一点也不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我终于知道了在那个时候粮食多么的珍贵。现在的我浪费粮食是多么的可耻。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每个人从出生之后,都需要阅读一定量的书籍。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最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在读过的书籍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最新《斑羚飞渡》读后感600字,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我一直认为斑羚是一种胆小懦弱的动物,《动物世界》中的斑羚,一看见猛兽,不是撒腿就跑,就是惊慌失措。但是看了沈石溪的《斑羚飞渡》,让我重新认识了斑羚这种动物。
这个故事讲了“我”和几个猎人追捕一群斑羚到伤心崖无处可逃,前方隔六米就是另一座山峰,尽管斑羚是跳远冠军,但最多只能跳5米,再说这群斑羚中有老有弱还有小,想跳过去真是天方夜谭。但是接下来发生的故事让我们谁都想不到,这群斑羚在它们的首领镰刀头羊指挥下,自觉分成老年斑羚和年轻斑羚两拨,老年斑羚自觉地成为年轻斑羚的二次“跳板”,所以“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我没有想到,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它们居然那么从容的走向死亡,心甘情愿地用自己的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汶川大地震中的感人故事:一位停止呼吸的母亲双膝跪地,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地支撑着身体,在她身下是毫发无伤的婴儿;如果说这是舐犊之情,那么还有无数像谭千秋那样的老师用他们的生命护住了他们的学生,却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更不用说那些最可爱的解放军官兵,为了抢救废墟中的老百姓,置个人生死安危于不顾,用真诚和爱心谱写了生命的壮歌。
《斑羚飞渡》的故事深深感动了我,在人类眼中懦弱胆小的斑羚在危险面前能如此齐心协力,如此听从指挥,做出如此的壮举,我想虽然我们身边不太可能遇到这种生死攸关的抉择,但是希望我们无论身处哪个群体,都能满怀爱心,多为别人着想。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书名叫《斑羚飞渡》,引起了我的注意。瞧着书名,我就想斑羚飞渡是啥意思,我找来词典一查,明白了飞渡就是从此岸飞到彼岸的意思。可是,斑羚怎会飞呢?再看看书的封面,上面分明有一只斑羚准备踏上一座彩虹桥。带着疑问,我走进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曼广弄寨的狩猎队分成几个小组,在猎狗的帮助下,把一群斑羚逼到戛洛山的伤心崖上。斑羚又名青羊,也叫羚斑羊,是当地猎人最喜欢的捕猎对象。这群斑羚算是走上了绝路,前面是几十丈深的绝壁,后面有围追堵截的猎人,它们只有跳到对面的山崖上,才能绝路逢生转危为安。但是两座山峰相距有六米,一般的斑羚只能跳五米远,而一群斑羚中就只有一两只超级斑羚能跳六米。此时猎人们没有用枪打斑羚,也没有放出猎狗去追咬斑羚,因为猎人们怕把斑羚逼急了,它们会不顾一切地跳进山谷里,最后被河水冲走。狩猎队队长让一位猎人带几个人到山谷下守着,他们约定好由山下的吹号,山上的就用枪打。千钧一发之际,只见一只被称为镰刀头羊的公斑羚让斑羚群分成两拨,一拨是年老的斑羚,一拨是年轻的斑羚。先由一只小斑羚和一只老斑羚向对面山崖跳去,小斑羚跳到四米时,就开始往下降落,而老斑羚此时正好跳到小斑羚的蹄下,小斑羚借着老斑羚的身体再次蹬跳,两只斑羚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了对接一样,小斑羚成功飞跳到对面山崖,而老斑羚就像燃料已输完了的火箭残壳一样掉下山谷。随后,一对对老少斑羚起跳,这意味着年轻的斑羚成功飞渡,而年老的斑羚将摔得粉身碎骨。故事结尾,山谷下传来号声,山上响起枪声,镰刀头羊倒在了伤心崖上。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镰刀头羊和那些年老的斑羚,他们为拯救自己的种群而牺牲了自己。这样的代价虽然惨痛,但却为自己的种群留下了生的希望。
有一群羚羊,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伤心崖就像一座被利斧劈开的山峰,最短的距离也有六米,且两山没有落差可用,这种距离,斑羚们是跳不过去的。面对绝境的斑羚们一起看着镰刀头羊,希望它能想出挽救种族的办法。镰刀头羊连叫数声,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就在这时,刚下过雨的天空上架起了一道七彩虹,镰刀头羊看着七彩虹,似乎受到了启发,“咩”叫了一声,斑羚群应声分成老年斑羚和青年斑羚两拨,老年斑羚明显少于青年斑羚。没有办法,镰刀头羊主动的带着七八只中年斑羚走到了老年斑羚那一波,接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一只老年斑羚和一只青年斑羚同时起跳,年轻的斑羚跳的较高,年老的斑羚跳的较低,跳到了四米的时候,青年斑羚在老年斑羚背上一蹬,跳到了对面的山峰,马上,在这座山峰间,架起了一条条生命的彩虹。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将要摔得粉身碎骨。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支持着这些老年斑羚,使它们能够这样从容地面对死亡?是一种为了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的道路的精神!
在5.12大地震中,也有许多这样感人的事例,有很多父母把自己变成人墙,牺牲了自己,却保全了孩子,有一位妇女身体下好像抱着什么东西?救援的人们一看,原来是一个孩子,他毫发未损,正香甜的睡在妈妈的怀里,人们还看到了一个手机,手机上写着:“宝贝,当你看到这条短信时,我已经不在······
这样牺牲自己,保全他人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比比皆是,让我们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吧!
近期我看了大作家沈石溪写的书《斑羚飞渡》。书中的'故事都很感人,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故事是《红奶羊》。这个故事让人感到心酸,心痛,让我为大家讲讲这个故事吧!
西露儿是一只母羊,黑球是一只公狼。自打黑球出生后就一直喝西露儿的奶长大的。一天,豺走到了西露儿的住地,想要吃了她,这时黑球在睡梦中惊醒,看见了这一幕,它朝着老豺愤怒地嗥叫了一声,挪动了一下身体,挡在豺和西露儿的中间。月光下,豺看着幼狼和母羊惊呆了,像掉进了云里雾里。豺发出恫吓性的嗥叫,让黑球闪开!西露儿没指望黑球来就自己,因为黑球在豺的恫吓面前毫无惧色,反而向豺扑了过去。
真是一场惊天动地的血腥厮杀。豺咬住黑球的耳朵,黑球叼住了豺的尾巴,棕红色的豺毛和黑色的狼毛在月光下飞旋。豺横快就骑压在黑球身上,在黑球的左前腿上咬了一口。黑球惨叫一声,血从尖齿形的伤口漫出。黑球仰面躺在地上,疯狂地踢蹬······
西露儿看着黑球的伤口,隐隐心疼。黑球轻轻走到西露儿身边,安慰西露儿不要害怕。西露儿看见黑球伤痕累累,肩胛处露出了白生生的肉,西露儿用羊舌舔着黑球的伤口······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动物之间也有感情,动物的感情盛置超越我们的感情,我们千万不能做忘恩负义的人。
这个暑假,我读了《斑羚飞渡》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有高尚的品质。
故事中,一群斑羚被我们逼到了伤心崖上无路可逃,斑羚首领镰刀头羊通过天边的彩虹获得灵感,让羊群分成年老的和年轻的两组,一老一少跳过悬崖,当年轻的斑羚开始下落时,就踩着年老的斑羚的背跳过悬崖。可是这个羊群数量却偏偏是个奇数,最后就剩下了那头镰刀头羊。
令我感动的是,虽然每头老斑羚都知道自己难逃死亡的厄运,但没有一头老斑羚偷偷溜到年轻的那堆了去。最后斑羚首领镰刀头羊为了群体利益,不惜自己的生命让群体越过了悬崖。
通过这个感人的故事让我深深的反省。平时我们坐地铁,上下车都挤的不可开交,再看看动物,面临死亡也不惧怕,仍然遵守顺序,十分冷静。
我在思考,为什么有时人还不如动物?动物憨厚、忠义,而有些人、自私、贪婪,为了钱什么都做。人之间总是猜疑,冷淡,敌对,让我们的生活怎么变得美好?
行动起来吧,不要让我们人总是阴险狡诈,不要失去了我们高贵的品质!
一本好书就是人生道路中的一盏明亮的指路灯,引导人们向正确的理想目标走去。读作品,让我们的脸上焕发光彩。读后感主要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你是否为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而苦恼呢?考虑到你的需求,编辑特意整理了“森林报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森林报》是苏联著名的科普作家维。比安基的著名作品。
普通的报纸只能记载一些人的消息,人的生活事情,可我们对这些并不感兴趣,于是,作者运用了一种新奇的方式向我们叙述了大自然发生的奇妙故事。在《森林报》中所描绘的世界里,所有的`动植物都是有丰富的情趣的,拥有人们所经历的喜怒哀乐。
例如“露天剧场上的生死表演”:太阳还没升起来时,森林中有一块空地中。有一个露天剧场,汇集了看戏的雌琴鸡(雌琴鸡是一种森林鸟类,体态中等,嘴巴短小,翅膀短而圆,雄性琴鸡的翅膀向外和向下弯曲)表演的主角便是雄琴鸡,雄琴鸡扫视了四周,雌琴鸡露出了期待的目光,雄琴鸡走上这个表演场平到最后,不然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每一只雄琴鸡都想在姑娘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威风和勇敢,只有最勇敢的才能获得青睐,他们互掐,互相啄,大声哄叫。最后两败俱伤“动物的世界就是这样,即使知道自己会伤亡,也会愿意去尝试,大自然的世界是美妙的,谁也猜不透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是燕雀丢失了一枚蛋,是那只狮子抢了别人的底盘,是秧鸡会从遥远的地方反乡,还是动物们合理抢救落水的野鸭……一切都捉摸不透,正因为这样我们才有新奇感,让我们在大自然中感受无穷的欢乐。走进森林报,走进大自然,让我们在大自然中探索无尽的知识吧!
暑假,我看了《森林报》这本书,它让我深入大自然,了解更多动物植物的奇闻怪事,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都在我眼前浮现,我不得不说这本书比《昆虫记》更有趣,它就像一本大自然的百科全书把我带入了一个新的动植物世界。
《森林报》这本书一共有春、夏、秋、冬4本。我一看到封面就深深地被吸引了,本以为是一画报,看了后没想到是一本记载大自然(动物)的文学著作,对大自然非常向往的我立即求知若渴地看完这本书。这本书是苏联作家比安基写的,我发现苏联的作家更善于贴近自然,把发生在植物动物间的故事写得栩栩如生,引人入胜。
看《森林报》时,我常常会面对着那一幅幅的插图发呆,看着那插图中的动物,好像不知不觉自己也在森林中旅行一样。看到蝴蝶,好像到了春天,周围鲜花盛开,芬芳扑鼻;看到一群候鸟飞过的图片,我的眼前仿佛看到大雁拍打着翅膀,排成“人”字形往南飞去;看到雪地上有一个个很大很大的脚印,我又好像变成了一个科学工作者,在一旁细细端详着那个些巨大的脚印,身上还不禁出了一身冷汗……
我觉得这本书不但贴近自然,而且写得非常的真实,仿佛让人身临其境。它也十分有知识性,让我认识到了琴鸡、鹈鹣、驼鹿等多种野生动物,也让我知道了礕鹤等小型鸟类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趣事,让我受益匪浅。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森林里的故事不比城市里的少,森林里也有英雄也有强盗也有欢乐和悲伤,它让我获得了更多欢乐与知识。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大自然越来越陌生了。上学的路上,到处是水泥、沥青,没有树林,没有野草丛生,连抓个蚂蚱都不容易。哪里有什么神奇的动物新闻呢?当别人问起一些大自然的知识时,我们大多数都是不知道。通过读这套书,却可以让我探索太阳光下的“鹅毛大雪”,让我感受林中野兽大战,自桦树和野草等战斗的惊险,体验春的欢乐、夏的蓬勃、秋的多彩、冬的忧伤……
读完《森林报》,我感到大自然是多少神奇啊!感谢维·比安基的《森林报》,它让我们更加了解森林,了解大自然。
每个人的假期都是丰富多彩的,我也不例外。我去了书的王国游览,来到了一个森林世界。
《森林报》,就是我发现的一个巨大的知识宝库。他不是一份报纸,而是一本书。现在已是鸟语花香的春天了,我也看到了生机勃勃的充满春意的森林。
森林里的事可真多啊!大到林中打架,小到口角纷争,内容十分有趣。咦?兔妈妈生宝宝了?那些可爱的小兔一生下来就睁开了眼睛,身上穿着暖和的皮大衣,到处乱跑,但他们不叫唤,也不淘气。在兔家族中有一种规矩:兔妈妈们认为所有的兔宝宝都是他们的孩子。无轮兔妈妈在哪遇见一窝小兔,就会喂奶给他们吃,他才不管这些小兔是自己生的还是别的兔妈妈生的呢!
······
几天后,我已经把整个森林游览完了,满载而归。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新闻报道的太好了!无论是森林中的节目,还是森林中的英雄或强盗,都描写得栩栩如生、引人入胜。从书中,作者还告诉了我们如何去观察大自然,如何去比较、思考和研究大自然的方法。《森林报》,真是一本是我爱不释手的好书!
老师让我们买一套书,名叫《森林报》。“咦?‘森林报’?好奇特的名字!里面讲的是什么?森林里的故事吗?”带着这个问题,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去读套书。
翻开《森林报》的第一页,我看见了作者简介。《森林报》的作者是维·比安基(1894-1959),是苏联著名的儿童科普作家和儿童文学家,他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森林里度过的。他从事创作三十多年,写下了大量科普作品、童话和小说,其中代表作有《森林报》、《少年哥伦布》和《写在雪地上的书》等。并且因为《森林报》的巨大影响力,比安基被称为“发现森林的第一人”,《森林报》也被称为“一部比故事书更有趣的科普读物”、“一部关于大自然四季变化的百科全书”和“大自然的颂诗”。
刚开始看一段,它就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它把我带入了一个奇妙的森林世界。这片森林里,春天、夏天、秋天、冬天都有着不同的新闻发生。鸟兽鱼虫都在发生着不同的变化,让这片森林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和谐。
春天,花儿绽开了笑脸,小草探出了头,微风中小树轻轻舞动着刚刚发出嫩芽的枝条,开始解冻的小溪弹奏着叮叮咚咚的曲子,冬眠的动物伸了伸懒腰,陆陆续续地起来了,当人们感受到春天那温暖的气息时,森林里也是一派热闹的景象呢!
夏天,树绿了,花红了,蘑菇也撑开了小伞,正是昆虫活动的好季节!鸟儿也开始忙碌了,一个个鸟巢里都多了几个光滑的蛋,鸟儿待在鸟巣里,耐心地等待一个个小生命出世。
秋天,树叶黄了,花儿谢了,草儿枯了,即将到来的是寒冷的冬天,森林里的居民把未来的生命安全地藏起来了,对生命的关怀都中止了,一直到明年春天。
冬天,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一望无际的雪地就像一本翻开的书,上面画着许多特殊的符号,等待着聪明的猎人来研究它。如果你看得懂这些符号,你将会与居住在森林里的动物们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读了《森林报》,让我感觉到大自然是多么的奇妙,仿佛我正置身于这片美丽、和谐的大森林中。春天的气息、夏天的阳光、秋天的风儿、冬天的雪花,这片大森林里每天都发生着许许多多的事情。《森林报》带我走过一年中森林的每个季节,带我与森林中的动物们玩耍,带我走遍森林的每一个角落。它让我爱上这片美丽、安宁、和谐的大森林!
春:白嘴秃鹫打开了春季的大门口,白嘴秃鹫生了一群群秃鹫宝宝。宝宝十分讨人喜欢。白嘴秃鹫他们到在南方地区越冬,春季来的时候她们十分高兴的飞向北方的家乡。有许多小伙伴都精疲力竭,都死在了半路上。强的人最开始抵达,因此 能够好好地释放压力了。
我认为这些弱小能够骑在这些最强者的的身上,她们本来了解这些弱小太弱,为何还让她们那麼行库的奔向南方地区,她们的先祖真的是太不合理了。那麼小兔子的祖先但是最公平公正的了,原野里的兔妈妈生了一群兔宝宝十分讨人喜欢。兔宝宝她们都衣着温暖的绒毛袄想一个嫩白的小球球。她们刚出生便会跑了,你瞧她们砰砰跳跳的赶到母亲身旁,但是有时也会由于母亲出来找食材晚回家了,兔宝宝被狼吞掉,所以呢也没事儿。因为它还能够多生好多个小宝宝。在森林里野兽经常进攻软弱的动物,特别是在是犀牛小象,动物们恐怖她们了,一到森里面就轻手轻脚的寻食。
夏:大家都了解夏是一个漂亮的时节。也是许多动物生小宝宝的时节,最开始敷的是鸟儿小宝宝,她们都是在书本上修建了房屋细心的等候宝宝生产制造,一开始是敷的一个小蛋,以后会渐渐地爬出来。爬出来便是一副声喉。
好啦,我详细介绍了山林暴力行为的2个时节春、夏。也是我最喜欢的时节。也有2个时节就我在等待去探寻吧!
我从没去过森林,也不知道森林究竟是什么样的,可是我通过阅读《森林报》这套书充分体会到了森林带给我的魅力。
《森林报》一共四册,分为春、秋、冬。
森林的春是欢乐的,森林中的第一批迎春花开了,他们嫩黄色的小脸蛋来到森林后代表春天已经来到。第一批小兽诞生了,麋鹿也长出了长长的漂亮的新犄角。布谷鸟和金翅雀在森林里唱起了美妙动听的音乐,不久就会唱起森林交响曲。春末了灰雀在沼泽上开舞,猛禽呢,则在空中飞舞游戏,很是热闹。
森林的夏天是充满生机的。动物们可忙坏了,雄雌鸟儿把鸟巢做好,用不了多久鸟巢中就能见到鸟蛋,当你看到雄雌鸟最终总叼着小虫子飞来飞去时,便可以找到嫩黄色张着嘴巴要食的小鸟。小鹤排成队伍,他们在学习飞行时怎样排列整齐的人字性,因为夏季即将离开。
森林的是多彩的,秋天森林里的树叶都开始变黄了又薄又脆。兔妈妈又生下了一窝小兔子,这是一年中最后一窝小兔子了。秧鸡又踏上了遥远的旅途。森林里的小兽们已经给自己准备了一个舒适的“家”准备好了过冬。
森林的冬是神秘的,冬天下起了皑皑白雪,给大地铺上了巨大的白色毛毯,无论有哪只动物走过都会留下印记。这就像一本白白的书,多下一场雪就相当又翻了一页,当这本书快完时,布谷鸟飞回来了,春天又来了。
《森林报》告诉了我们森林中的动物植物一年四季五彩缤纷的生活,让我们深入探寻大自然的无穷奥秘,体验了春的欢乐、夏的生机、秋的多彩,以及冬的神秘......
夏天的森林绚丽多彩。燕麦穿上了长袍,黑麦向大地弯腰,北方到处是金灿灿的云莓,南方的果园里长满欧洲樱桃。小鸟顾不上唱歌,忙着照顾幼小的生命。在这个热闹的季节里,筑巢月,育雏月,成群月一一向我们展开。虽然我没有去过森林,但是我通过《森林报--夏》这本书知道了夏天动物们都在忙些什么。作者笔下的《森林报》有层次,有类别,有趣味,介绍出了夏天这个生机勃勃的季节和发生在森林里的新闻趣事。
夏天的森林里热闹极了。通过《森林报》的报道,我又看到了一些春天里看不到的动植物们。令人讨厌的蚊子,成熟的马林果,小刺鱼卵,它们都在这个生机勃发的季节里亮了相。狐狸和獾争起了巢,毛脚燕也在屋檐下筑起了巢......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天南海北趣闻”通过无线电广播的方式,向我们介绍了夏至---一年中白昼最长的一天里,冻土带和沙漠地区、原始森林和草原地区正发生着什么。在这一天里,不同的动物们做着不同的事情,甚至沙漠地区的植物都枯死了,草原却正大丰收---这让我十分震惊!不仅生长在那儿的动植物不同,连天气也不一样,《森林报》让我领略到了四个截然不同的地方和风景,也让我了解到了中间不同的忙碌与美丽。
还有一件团结互助的事情发生在成群月里。所有小家庭汇入一个大群体里,谁发现了敌人,谁就敲响警报,要是谁有危险了,大家就一起击退敌人。我为大家,大家为我,互帮互助的森林动物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森林报》一套四本,分别是《春》、《夏》、《秋》、《冬》,是一套有科普有趣味的图书,特别是《夏》里面的趣事和新闻数不胜数,值得小朋友们仔细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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