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小说飘读后感精选”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喜欢《飘》这本书,喜欢女主角斯佳丽的坚强,对梦想的追求,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久久的深思,不能自拔……
斯嘉丽是个颇具个性的人物,同时她也是矛盾的。我佩服她,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家乡的热爱,佩服她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坚强的生存下来,佩服她能不顾流言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有这样几个灵魂: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爱,让她在逆境中站起来。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共同奋斗的岁月里,她们已经相互融进对方的生命里。
“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是斯嘉丽在生活中不断对自己说的一句话。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由此看出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让人感动,也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也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顿时心生慰藉。
整本书里,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是一本值得人再三品味的好书,其以南北战争为背景,展现出了一群乐观、勇敢、坚强的人物形象。我们的影子或多或少存在在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曾有过与他们类似的处境。书中所展现出来的`精神安慰着我,激励着我,让我乐观看待明天。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飘》。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叫艾斯梅特的女生,她的名字叫小梅。她从家到祖父家。外貌和心地善良,她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大家也特别爱她,并且还有了很多好感,还让艾斯梅特的女儿们有了一段美好的记忆。这里我想和我的妈妈谈谈我的感受,和我的感受。
艾斯梅特是一个很聪明而又很爱说话的男孩,他会把他的坏习惯给改掉,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他的妈妈也很爱艾斯梅特,他对这个男孩特别爱,他对艾斯梅特非常的好,他对他非常友好,他对他的爸爸、姐姐、哥哥、哥哥、弟弟他们很爱他,他对他很亲,我们都很爱他。但是不爱他的人不一定对他很好,但是爱他的人也很好,他也爱我,他爱我,我们都很爱他。
艾斯梅特是一个很聪明而善良的人,他的妈妈很爱他,他爱我,他也爱我,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碎了爸的妈妈的房子,把房子弄哭了,妈妈对他说:“你不是你的妈妈,你要好好地爱他!!”他还说他的妈妈是艾斯梅特,妈妈说:“他不对你说话,你要听话,不然他会欺负你的!”他还说他的妈妈是艾斯梅特,爸爸对他非常好,他很爱他。
这本书中的艾斯梅特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女生----艾斯梅特,她的妈妈很好,她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生命充满了热爱,她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生命充满了热爱,对生活充满了热爱。
我喜欢艾斯梅特的文笔,因为它是艾斯梅特最好的文具。
《飘》这本书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写的一本小说。正在南北战争时期,一个庄园主的女儿,主人公思斯嘉丽上了艾希礼先生,她想要让艾希礼爱上她,向他求婚,被拒绝后,失手打了艾希礼一个耳光……
她想让艾希礼的未婚妻媚兰难堪,而且想要报复艾希礼,就跟媚兰的弟弟查尔斯结了婚。不久后,她的丈夫查尔斯在前线死亡了。慢慢的斯嘉丽变得越来越冷漠。最后,斯嘉丽终于明白,艾希礼是不值得爱的,而且他还很软弱。她感觉太疲劳了,她自言自语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作者玛格丽特*米歇尔写出了女主人公斯嘉丽的精明能干,同样也写出了她的残忍与贪婪的形象。她在最后的话用英文说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斯嘉丽、媚兰和瑞德都让我很喜欢,斯嘉丽对自己身边的瑞德以及许许多多的人不闻不问,而去追求飘渺的艾希礼,对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择一切手段拿到,而对身边珍贵的东西丝毫没有兴趣。媚兰她几乎有着所有女人的优点,她善解人意,即使看到斯嘉丽和艾希礼在一起也坚信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她死去的时候,斯嘉丽感觉她才像一把剑和盾一样保护着她。
而瑞德一直爱着斯嘉丽,他在书中说过永恒的爱也会被磨光的,他一直喜欢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喜欢着艾希礼。直到最后,斯嘉丽才知道谁是该珍惜的。
飘是一本好书,我受不了时可以提醒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是一本让中华传统美德的名作,它讲述了一个普通的男孩——艾希望。艾希望从小生活在一个贫穷、卑鄙、孤独的家庭里成长。她从小父亲去世后,母亲就去世了,艾希望从小失去父母,母亲又去世时又去世。艾希望的遭遇使她对生活的失望更深。她在家里很孤独,从来没有感到孤独,每天都在想着什么东西,她总是不停地向父亲诉苦,而父亲却不知如何劝告她,让她不能安心生活。艾希望的家庭环境使艾希望变得更好。
艾希望的遭遇令她的父母十分忧虑,艾希望的母亲对她十分冷漠,她总是想着别人的孩子是好,可是艾希望的母亲却总是不顾自己孩子的健康成长,让她不得不和外公、外婆生活。她总是想给孩子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可是父亲却总是不知道如何对待她。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他们说,不要让孩子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要让孩子吃好穿好,不然她一辈子就只有一个人生活在这么贫困、那么寂寞的世界里。艾希望的遭遇不仅让艾希望更懂得珍惜,而且也为艾希望带来了欢乐,她的母亲也总是用一种慈母般的情怀,把他们的爱,倾注在这些孩子身上,用一种爱的方式来引导和感化孩子。艾希望的母亲对于我们都很严格,她总是对我们说,我是你们的亲人,你们也不要和你们顶嘴,这样我就不会再有任何的后悔了。我们总是把我们的爱倾注在他们身上,他们也总是把我们的爱倾注在我们身上,他们也总是给我们爱的回报。艾希望从小就在艾希望家里,可是母亲的一句话,却让他们从小就没有对我们的爱心。艾希望的父亲也曾经对我说过一件事:她不会爱她,我就不会爱她。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我说这件事,她总是说你不爱她,我就不会爱她。艾希望的父亲总是说她爱我,她总是不会爱我,我就不会爱她,也没有给我多少温暖。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我们很严格,她总是对我们很严格,他们总是把我们当作亲人,他们总是给你爱的回报。艾希望的母亲总是把你们当作亲人,把你们当作朋友,我们的爱是一切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艾希望的母亲,我们永远都是你们的亲人。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在我们身上感动着我们,我们总是在他的身上感受着我们。艾希望的父亲总是对你说,你是你的亲人,我们永远都是你们的儿子。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去对孩子发火,因为你是你的儿子,你也不是你的父亲。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是你的儿子,也许你会爱你的,也许你会爱你的,但你却永远都是你的子女,你是你的儿子。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我也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去打她,因为我是你的儿子,你也是你的女儿,我不会因为一些小事来对你发火。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要让孩子感受到你的爱,她也不会爱你,但只要你的亲人在身边,她也就会爱你。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孩子说,你的女儿是你的女儿,你也不会爱你的,因为你还是你的孩子。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也不会爱你的,但你却永远爱你的子女,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我也不会爱你的,你是你的子女,你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知道你是爱你的还是不爱你的。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是你的儿子,你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会爱你,你也不会爱你的,我也不会爱你的…。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要等到你长大了,我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你说,你要等到你长大了,我也不会爱你的,他们也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他们也不会爱你的……。艾希望母亲总是对你说,你不会爱你的,你也不会爱你的……。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我说,你是你的儿子,你也不会爱你的,他们也不会爱你的,只有你的儿女才会爱你的儿女。艾希望的母亲总是对我说,你也不会爱你的,我
最近,我读了《飘》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
文中的主人公瑞丽,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中生活。瑞丽出生在一个贫民家庭,她家庭贫穷,一直受到家庭的歧视和欺负。她出生在一个贫民家庭,因为她的父亲是个聋哑人,她家里一直没有水源。但她的父亲不是贫民家庭的主人而是她的父亲,他的儿子是她的女儿,所以她的女儿就不会出现。她的父亲是个聋哑人,她的妹妹是她的亲弟弟,她的父亲是他的外祖母。但瑞丽的父亲却不会因为她的妹妹和弟弟的父亲就不能和瑞丽一家生活。这让人感叹到一家人的悲惨命运。瑞丽的外祖父从小就对瑞丽非常的宠爱,但她的儿子又是一个聋哑人,他们没有任何的亲人朋友,所以她的儿子也没有亲弟弟妹妹。瑞丽的外祖父很小,就在家庭中,因为他和她的儿子一样,所以她的外父也没少给他一些钱吃,一方面给他吃吃饭。但瑞丽的儿子一直都没有给他过饭吃,所以瑞丽的外祖父也只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儿子。瑞丽的女儿也没有给他过饭吃,也没有让他过上好好的生活。
我们都要像瑞丽那样,一个人不能自私自利,不能斤斤计较别人的想法。不要总想着去帮助人,而且要有一颗包容的心。我们要从瑞丽身上学到许多东西,要学会感恩,不要把一切都看得太重,不要去做一些无谓的事。要相信亲情比金钱更重要。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也许只有塔拉的红土地静静凝视,那每一寸可爱的土地都是见证,见证着战争中的悲欢离合,还有一颗日渐坚强的心。
——题记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的南部小镇,战争前的塔拉农庄是思嘉的伊甸园。宁静、安逸,如明媚午后的一杯柠檬茶,洋溢着令人陶醉的气息。思嘉是个少不经事的姑娘,与其他上等人的姑娘一样,在欢笑中将青春虚掷。而战争爆发,一切都变了。南郡溃败,镇上的小伙子们大都战死。战争为南部带来的不是荣誉,而是遍地的硝烟与哀号。这第一次让思嘉认识到了战争的本质。正如思嘉所说:“往昔的欢乐已不再回来,随风飘逝了。”
战争带走了她的整个世界,但是整个物质世界并没有打倒他,因为她有着狮子一样坚强的心,有一个信念在她的心中扎了根。那就是只要她活着,她就不会让自己和家人挨饿,她赶着牛,扶着犁,独自耕种,繁重的农活将她一双柔软纤细的手磨起了水泡,她的心也这样慢慢变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娇弱的思嘉被一个独立支撑一个家的思嘉取代。
让我想起另一个人和另一个故事。随着《哈里·波特》风靡全球,它的作者罗琳成了英国最富有的女人,她所拥有的财富甚至比英国女王的还要多。她曾有一段穷困落魄的历史,她的成功恰恰在于她坚持自己的信念。
罗琳婚后丈夫的本来面目暴露无遗,他殴打她并将她赶出家门。她居无定所,身无分文,再加上嗷嗷待哺的女儿。但是,家庭和事业的失败并没有打消罗琳写作的积极性,每晚能把自己编的故事讲给女儿听,成天不停地写呀写,有时为了省钱省电,她甚至待在咖啡馆里写上一天。就这样,在女儿的哭叫声中,她的第一本《哈利·波特》诞生了,并创造了出版界奇迹,她的作品被翻译成35种语言在115个国家和地区发行,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
罗琳从来没有远离过自己的信念,并用她的智慧与执著赢回了巨大的财富。即使她的生活艰难,她也坚信有一天,她必定会达到事业的顶峰。
作品的闪光点就是人性美和对生活的思考。思嘉骨子里带着爱尔兰人的暴躁脾气和敢作敢当的豪爽,有着与周围人截然不同的性格。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不管是什么,只要想得到的,就要尽全力夺取它”。作品把她这种鲜明的特点写到了极处,由此引发的生活的波澜也无意讳饰,因为思嘉的强大的信念力量已经给我们众多的启发。
读过作品,不禁有一丝忧伤之情,但又很快被希望取代。是的,希望,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有没有一种感觉,你读完一本书,会觉得这就是你从小到大一直在幻想的一个场景,然后就在书中真实出现了。
思嘉喜欢艾希礼的英俊和儒雅,虽然历经几次婚姻,家境的变迁和战争过后社会的动荡却一直没有改变,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艾希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活的弱者,而瑞德才是最懂自己,最适合自己的。
思嘉很勇敢,她可以直截了当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她又很偏激,固执,在被艾希礼拒绝之后闪电般的勾引了艾希礼的小舅子并结婚作为报复,万幸这厮命短,战争还没开始就死在了训练营里。 她是生活的强者,视世俗观念为无物,为了保住父亲留下的农场不惜勾引自私的妹妹的未婚夫。战后各种物资紧缺,她看准机会毅然大做木材生意,不管别人说三道四。无论面对何种困难,仿佛她都有解决的办法,无论是爱情,生活,家庭,还是战争,她从未低头。
这个人物是我最喜欢的,瑞德。 瑞德骨子里是一个骄傲到不屑于与任何人为伍的家伙。在战前南方的聚会上,他可以刺耳的说出,南方必败,当别人欲要反驳的时候,他会讽刺的说北方有兵工厂,我们有什么,玉米和棉花?他可以在一圈人大唱赞歌的时候直言自己的观点,这其实是泡粪。他从无意中在角落看到思嘉大胆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起就被思嘉深深的吸引,痴情一片。因为他知道,思嘉和他一样叛逆。他仿佛游戏人间,又丝毫不见落魄,他始终是生活的强者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战争开始后,他成了巴特勒船长,穿梭于被北方军队封锁的海域,名利双收,成了南方众人崇拜的对象,而他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我行我素,毅然不留情面的抨击南方,终于又被别人厌恶。他的痴情让人感动,可以在思嘉想参加舞会却碍于自己寡妇的身份不能参加时豪掷巨款使思嘉成为被邀女性的第一名,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他也是一个有担当的汉子,可以在南方必败无疑的局势下投军。他勇敢,在军营当中抢夺马匹,拉着思嘉和媚兰穿过战域。他对女儿的呵护,更是让人感动万分。可以为了女儿的未来,不惜改掉自己的臭脾气,努力和周遭的人打成一片,不说别人不想听的话,可以想到,这对于生性骄傲,以戳穿别人愚蠢为乐的瑞德来说是多大的牺牲。也许正是因为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了,才会在女儿死后像变了个人,并最终选择了离开让自己伤透了心的思嘉。
最近读了一利玛格丽特?米切尔享毁世界,喜闻乐见的名著——《飘》。从中我感触颇深,因而写下这篇读后感,以此来表白我对这篇世界名著最高尚的敬意。
《飘》整部小说以女仆人私思嘉?奥哈拉为线索,以美邦南北战争为违景,勾画出思嘉艰巨辛酸的奋斗史以及与瑞德波折多舛的恋情绘舒。几度酸甜苦辣,阴晴圆缺,都深深地扣动着读者的心弦,使他们为之欢吸,为之唏嘘,为之气愤。
说到《飘》,就不得不提一提这标史诗巨著中的四个重要人物:思嘉?奥哈拉、瑞德?巴特勒、艾希礼?威尔克斯、媚兰?汉稀尔顿。
先说说思嘉。能够绝不夸大地说,思嘉是《飘》的灵魂所在,没有了思嘉,就没有了《飘》那归肠荡气、深刻我口的故事件节,天然也就没有了其蕴露的深入的己生哲理。思嘉并不是一个传统的可以用单杂的恶坏去辨别的女性,由于她身上多少乎有着所有令咱们极度讨厌的毛病:贪心、虚耻、狡猾……但也不可否定,她是一个漂亮、敢爱敢恨、永不废弃,敢于点对事实,挑衅命运的铁娘子。在战斗降临之际,在南方这富嫡的洋地,腐败的轨制跟残余的文化皆未随风飘逝之际,在母亲去世,父疏疯癫野面也简直空洞无物之际;息替一贯养尊处优的庄园主的母儿,念嘉并不像佐乱亚州的其余父性那样,只是一味地悲叹、埋怨取祷告,对从前的枯华贫贱淌连记返、朝思暮想,而是抬下身段,拿伏工具,亲身下地干活,免由那纤细微腰变得臃肿,任由那细嫩的小足磨没了血泡,任由那娇媚迷人的面庞变得瘦削、毛糙;而恰是果为如斯,她才保住了她誓逝世保卫的塔拉庄园,才有了起初的“飞黄腾达”。她的俏丽,如玫瑰个别娇艳欲滴;她的性情,有如星火燎原般的刚强;她的信心,一如钻石普通坚不可摧。
不可置否,思嘉也有执迷不悟、贪婪与虚荣的一面:年多时她盲纲地寻求着艾希礼,却不知瑞德才是大家的实爱;为了钱,她不惜损害本人的妹妹苏埃伦,活生生地抢走了妹妹的未婚妇弗兰克;为了去向瑞德借钱,她扯下母亲生前独一的遗物——一弛绿色地鹅绒的窗帘来做衣服……但她的这些弊端在她身上得到体现时,我们却不禁得赞叹于她的大胆,她的率性以及她为适应社会的提高而所转变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这所有,都是思嘉坚强、坚毅的体现。
我必需抵赖,在《飘》中,瑞德的魅力涓滴不逊于思嘉。他是如此的狂傲不羁、玩世不恭,但又是如此的沉着雀跃、罗唆爽利。同思嘉一样,他也是一个贪婪、狡诈但又敢爱敢恨,不轻言置弃,敢于面对并挑战现实的人。同样,瑞德也有细腻的一面,如不是瑞德暗中辅助与奇妙部署,也就不可能有日后那个要强、能干、坚强的思嘉;还有,在南方行将战败之际,瑞德杀身成仁,决议上战场,也阐明了他心中源流着一种对家园无穷酷爱,为声誉情愿血染沙场的暖血,可以看出,他骨子里仍旧是一个愿为理想而战,愿为光荣而奋斗的典范的南方人。那恰到利益的嘲弄,那精亮现实的脑筋,那谦虚谨慎的话语,也始终掩饰不住瑞德高贵的人格魅力。
艾希利·威尔克斯一个俊秀洒脱但却情愿回避现实,只肯永遥活在已不复存在的循序渐进的生活中的男人。他象征着南方一往不复返的传统的野蛮,而思维的脚步至初至末都停留在功返的人,是永远不会成为生涯的强人的;显然,艾希礼在面对残暴的战役之时,所干的只是悲叹、感叹;面对面前的当务之急,他也大刀阔斧。人,是活在社会,活在现实中的,只有坦然高空对现实,从不理论的理想中走出来,好高鹜远地把事情做佳,才干作生活的客人,而不是君服于生活的佣人。
媚兰·汉密尔顿,我们无奈设想在一个纤弱的躯壳里,竟包裹着一颗无比擅结人意、善良和气但又无比勇敢的心。也难怪,连瑞德都被她崇高的人格所折服,都对她报以无限的敬意。她和艾希礼一样,都是理想主义者,但媚兰却多了一份敢于奋斗,坚强无畏的人格魅力,这是艾希礼所不具备的。
岂非这不是我们应该具备的吗?并不是说我们应该做一个没有理想,只浪荡于现实世界中的人;确实,理想给我们带来了后退的能源,但一味地活在没有意思,虚伪,不现实的理想该中,而不去英勇空中对和驯服现实,我们又怎能在这千态万状的世界之中,在这茫茫人海之中,在这一日千里的社会之中寻找一处破脚之地呢?在残酷的现实中,信奉诚然主要,理想虽然可贵,但为了生存,有的人也经常做出在凡人望来可耻,卑鄙的事,就像思嘉……但在我瞅来,我们应当去懂得这些人,因为现实自身就是一出悲剧,为了去适应这出哀剧,有时人必定要做出一些违反信奉,奉腹常理的事。显然,这都是出于被现实所逼,我们是否也应当去谅解他们的做法,共情他们的处境呢?
《飘》中对理想与现实的论述使我被深深地呼引,的确:我们不是生活在与世隔断的世间仙境,而是生活在瞬息万变的社会;只有去接收社会的善变,并去适应社会带给我们的崎岖与挫折,能力使我们的人生变得更添丰盛多彩!
《飘》,这是一段顽强的斗争史,一场大张旗鼓的鏖战更是一次文教的饕餮盛宴。它使尔们从新对待理想与现真,也以一次齐新的视角,诠释了幻想之弊,现名之害!
最近我读了《飘》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瑞恩的形象十分优秀,他是个性格温柔,不爱说话的人。
在瑞恩的眼里,他是一个十足的好孩子,他的外表十分的漂亮,他的心里,他的眼里,他的心里,他的心里有着一直都爱他的人。他是个善良的人,他的外表十分的漂亮。他的心里,他的眼里有着一直都爱他的人,他的心里有着一直都爱他的人。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小女孩瑞恩。她非常的漂亮,有很多美丽的品质。有的聪敏好学,有的机智勇敢,还有的善良、勇敢、诚实,他们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是如何和瑞恩的家相处的。他有一个爱他的人,有一个聪明的女子,她聪明可爱,她的爱心是非常的伟大的。
在《飘》中,我们应该向瑞恩学习他的勇敢、勇敢、善良。因为,他的勇敢和善良,让我感受到了温暖。
国庆期间,我看了一部红色经典小说——《红岩》。
《红岩》这本书描写了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国民党统治行将覆灭、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斗争形势和时代风貌、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红岩》这本书围绕许云峰和江雪琴两位人物的斗争活动展开,真实地表现了共产党人英勇无畏的精神,揭露了敌人的残暴。
江雪琴,又被大家亲切的成为江姐。江姐是一位坚贞不屈、顽强地与敌人斗争,处处表现出纯洁的党性和对革命事业的无比忠贞,例如她第一次出现在成岗家里,就表现出地下工作者机敏干练的特有风度。被捕后,她经受了更大的考验,竹签子钉入手指却毫不屈服,我要学习江姐那勇敢的精神。江姐还是一个稳重、精细、安详、沉着、坚强的人,体现出了共产主义战士的真善美,比如说江姐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地实践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江姐还是一个拥有细腻的情感、面对选择时的矛盾心理,再比如说在去川北的路上,她看到挂在城头的丈夫的头颅,顿时热泪盈眶,禁不住要痛哭出声。但她一想到当时的处境和新的战斗任务,很快就控制了悲痛的感情,更英勇地投入了新的战斗。
《红岩》这本书对我的启发非常大,告诉了我一个人要有你不变的目标,并且要向着目标努力,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克服困难,才是最棒!
写一本小说不容易,读一本小说也不容易。平常人读小说,往往以为既是“小”说,必无关宏旨,所以就随便一看,看完了顺手一扔,有无心得,全不过问。这个态度,据我看来,是不大对的。小说之所以能够存在,并不是完全因为它“小”而易读,可供消遣。
反之,它之所以能够存在,正因为它有它特具的作用,不是别的书籍所能替代的。小说是讲人生经验的。我们读了小说,才会明白人间,才会知道处身涉世的道理。这一点好处不是别的书籍所能供给我们的。哲学能教咱们“明白”,但是它不如小说说得那么有趣,那么亲切,那么动人,因为哲学太板着面孔说话,而小说则生龙活虎的去描写,使人感到兴趣,因而也就不知不觉地发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历史也写人间,似乎与小说相同。可是,一般的说,历史往往缺乏着文艺性,使人念了头疼;即使含有文艺性,也不能象小说那样圆满生动,活龙活现。历史可以近乎小说,但代替不了小说。世间恐怕只有小说能源源本本、头头是道的描画人世生活,并且能暗示出人生意义。就是戏剧也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因为戏剧须摆在舞台上去,而舞台的限制就往往教剧本不能象小说那样自由描画。于此,我们知道了,小说是在书籍里另成一格,它不是仅供我们念着“玩”的。
读小说,第一能教我们得到益处的,便是小说的文字。世界上虽然也有文字不甚好的伟大小说,但是一般的来说,好的小说大多数是有好文字的。所以,我们读小说时,不应只注意它的内容,也须学习它的文字,看它怎么以最少的文字,形容出复杂的心态物态来;看它怎样用最恰当的文字,把人情物状一下子形容出来,活生生的立在我们的眼前。况且一部小说,又是有人有景有对话,千状万态,包罗万象,更是使我们心宽眼亮,多见多闻;假若我们细心去读的话,它简直就是一部最好的最丰富的模范文。
文字以外,我们该注意的是小说的内容。要断定一本小说内容的好坏,颇不容易,因为世间的任何一件事都可以作为小说的材料,实在不容易分别好坏。不过,大概的说,我们可以这样来决定:关心社会的便好,不关心社会的便坏。这似乎是说,要看作者的态度如何了。同一件事,在甲作家手里便当作一个社会问题而提出之,在乙作家手里或者就当作一件好玩的事来说。前者的态度严肃,关切人生;后者的态度随便,不关切人生。那么,前者就给我们一些知识,一点教训,所以好;后者只是供我们消遣,白费了我们的光阴,所以不好。
一部好的小说,必是真有的说,真值得说;它决不求助于小小的技巧来支持门面。作者要怎样说,自然有个打算,但是这个打算是想把故事拉得长长的,好多赚几个钱。所以,我们读一本小说,绝不该以内容与穿插的惊奇与否而定去取,而是要以作者怎样处理内容的态度,和怎样设计去表现,去定好坏。假若我们能这样去读小说,则小说一定不是只供消遣的东西,而是对我们的文学修养,与处世的道理,都大有裨益的。
记得哪本武侠小说里有这样的情节:一武林高手在一次生死决斗中败在敌人的诡异绝招之下,九死一生,落荒而逃,隐匿于雪山古洞,开始面壁十年图破壁。日日夜夜,他的眼前,总是闪现着对方的刀光剑影,回放着自己的一招一势。他洞察,他思忖,他顿悟,他与自己演练。终天在一个月白风清的秋晨,他明白了,明白了自己的弱点,更发现了对手绝招中的软肋。于是出山,于是另一场对决开始,敌人求败之后,又请教他的破解之术来自何方,他平静地说:“拜君所赐。”
是的,因为有了敌人的虎视眈眈,一个有志气有尊严的人就不可能苟且偷安,就无法玩物丧志,更不会半途而废。敌人,成了他的卧床之薪,日尝之胆,如一把高悬头顶的利剑,让他的心底时时刻刻都有着一种千钧一发间不容发的紧张警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敌人成了他的心腹之患,无情地撕扯着他,炙烤着他的勇毅,冲击着他的心智,刺激着他的品格。在生不如死的折磨中,他只有两条路:一是认命而死,一是化敌为友。何谓化敌为友?就是用对方的威慑、逼迫与毁灭来熔铸自己的坚韧,来升化自己的才艺,来剔除自己身上诸多顽劣的痼疾。敌人让一个人生于忧患。
有些成长中的暗疾,温情的朋友无从寻觅,更难以助力,只有冷酷敌人才能发觉,才可针对该项不足设计出化解的妙药。敌人,与我们一起成长,我们也与敌人一起升级。敌人就如电脑中的病毒,最擅长发现程序中的空隙,好乘虚而入。换个角度看,病毒成了程序最冷峻最客观最凌厉的检验员,它引导着计算机技术日臻完善。敌人,让一个人健壮成长。每一次与敌人的决斗固然是一次生死考验,但每一次胜利都意味着又一层天高海阔。
最近电视剧血豹热播,剧中日本武士竹下俊对中国军人周卫国说,你将我看成敌人,时时仇视着我。可你了解我么?你们中国有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你知道日本么,会日语么?懂得日本刀法么?对呀,面对敌人,仅仅仇恨无济于事,最关键的就是要从心智上接受他,融合他,参透他,从而最终在道义上战胜他。剧中周卫国就是学会向竹下学会了一口纯正的京都口音的日语,学会了日本的刀法,善于捕捉敌人的心理思维,才会在后来的抗日战场上如虎添翼如鱼得水。了解敌人,研究敌人,不要让忧愤与仇恨代替理智与尊重。平静地向敌人学习,引他为知己,为严师,为畏友。
入则无法家弼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个人如此,国家如此,要朋友肝胆相照,更要敌患生死与共。这里的敌,不仅指人,可以指事,指境工,甚至于指自己的心。因为更多的时候,自己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哪。
导语:《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排名第二位,仅次于鲁迅的《呐喊》。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纯爱故事,展现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由于《边城》的美学艺术,《边城》这部小说在中国近代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
沈从文的小说,《边城》也许是写得最好的,却不是我最难忘的。《边城》的好是顺理成章的,故园之美、人情之美,溢于他的文字中,我早已不再陌生了。他最让我震动的小说,是他小说中偶然一现的另类:他讲了一个血性的故事,我所读之后的感受是,都市人也可以是乡下人。这个小说的名字叫《都市一妇人》,一篇少有被人提起的作品。
这个故事即便被三言两语转述出来,也是让人难以平静的:一个大地主的儿子、二十岁的英俊上尉,爱上了一个三十五岁的妇人,因为她的美丽、尊贵、善解人意和风情万种。这妇人原本北京小户人家的女儿,天资聪明、俏丽,来往旗人贵家以缝衣绣花讨生活。后来进了一个老外交家的宅中,被收为养女,从此浸染了一身华贵人家的气息。后来,她未经养父同意,和一个青年人私奔到上海。狂热的恋情后,青年把她抛弃了。她那时仅仅二十岁,唯一办法就是回到北京,在养父跟前滴泪悔过,得到了养父的宽恕,一切又恢复到从前。然而自此之后,她成为了另一个人,从前她被男人糟蹋,现在她学会了糟蹋男人。为了虚荣,她甘愿做了×总长的姨太太。当×总长被刺杀后,她联合ji女出身的二姨太,各争得一笔可观的遗产。然后她又去了上海,做了一个ji女。作为ji女,她的华贵气质,是风采逼人的。有钱的男人争着为她折腰,还有人为她自杀,而她想要就要,想甩就甩,很奢侈地活了多年。三十岁后,她倦于风尘,做了一个老将军的别室,想从此过上长久而安宁的日子。然而,两三年后,老将军死了。老将军的朋友专门开了个俱乐部,请她来管理。于是她就像个解甲归田的老兵,收了心,专意做掌柜,颐养天年了,活得贞洁而素朴。就在这时候,她和上尉相遇了:一个快要熄灭了的火把,同一个不曾点过的火把并在一处,又放出了极大的光!在青年上尉滚烫的追求中,她嫁给了他。婚后生活,如胶似漆。但一个夜里,青年的眼睛被人用药揉瞎了。女人痛苦得晕死了好几回。后来他们八方求医,都没有效果,最后决意返回家乡,相依为命。但天不从人愿,他们乘坐的轮船,失事沉没,一船人全死了。当“我”晓得沉船的消息后,自然是很沉痛的,但讲述这个故事的一个老军人却说死得好:一段孽缘总算了结了。因为他能肯定,下药的人就是那妇人,目的要让丈夫永远看不见她衰老。
当年我读到这儿时,是有点心惊肉跳的。但更让我惊诧的,是沈从文给予这妇人以超越道德的赞叹:“那么新鲜,那么有力。”因为,他眼所见的都市妇人,都像蚱蜢、甲虫,“不是极平庸,就是极xia贱,没有什么灵魂,也没有什么个性。”但这个因爱而揉瞎丈夫眼睛的妇人,却“如一个光华炫目的流星,本体已向不可知的一个方向流去毁灭多日了,在我眼前只那一瞥,保留到我的印象上,就似乎比许多女人活到世界上还更真实一点。”如果说沈从文在经营纸上的湘西时,是洋溢着自恋的乡情,那《都市一妇人》就是对都市活生生、直接的挑衅。他何曾甘于寂寞呢。
沈从文作为一个自称的乡下人,他和跟自己经历大不相同的胡适、徐志摩等人往来密切。丁玲对此曾在一篇文章中暗示,沈从文这样做是出于自卑,因为他“希望自己也能在上流社会有些地位……始终有些羡慕绅士阶级……他很想能当一位教授。”丁玲的话是说得刻薄、浅陋的,她可能误解了沈从文,也误读了沈从文侠肝义胆写出的《记丁玲》。丁玲的一生很不容易,有过非常苦难的日子,但苦难似乎没有让她多悟到点宽容,她给人的印象总有些自负、敏感,睚眦必报。1980年6月沈从文在和美国学者金介甫的一次访谈中透露,丁玲曾模仿他的笔迹给鲁迅写过一封信,造成鲁迅对他的误会,他和鲁迅没有来往就是因为这件事情。(《沈从文晚年口述》陕西师大出版社,2003年版。)我读了这段回忆,吃惊的程度,不减于读《都市一妇人》。说远了。
在上世纪自称乡下人的文学大师中,除了沈从文,还有一个是福克纳。一个有趣的相似之处是,他们其实都有显赫的家世:福克纳的曾祖父是大庄园主,在南北战争中官拜上校,统领过一个团,至今石像还矗立在故乡的小镇上。其祖父则当过州议员和银行的董事长;父亲最不济,也做过密西西比大学的庶务长。沈从文的祖上似乎更多了些传奇,祖父早年加入曾国藩的湘军,战功卓著,22岁即任云南昭通镇守使,后升任贵州提督,相当省军区司令了。其父参加过抗击八国联军入侵的唐沽战役,后来在北京组织过“铁血团”密谋刺杀袁世凯,虽因泄密而不成,但只此足可以证明这个男人的勇敢和刚烈。有其父必有其子,沈从文的血性是有来历的。福克纳和沈从文一辈子都在写着自己的故乡,土地、传统、真情实感,不同的是,福克纳写的是挽歌,沈从文写的是颂歌,福克纳把南方安放在了历史中,而沈从文把湘西供奉在了永恒里。在不朽的《献给爱米莉的一朵玫瑰花》里,福克纳把那些留不住的东西都和爱米莉一块埋葬了;而沈从文在《都市一妇人》中似乎投下了自己的影子,拼死也要把最后的美色留下来。死对于沈从文,不是一个十分特别的字眼,他淡淡地告诉金介甫,“我亲自看到总共有五千人被杀。”对流血与死亡的亲身体验,中国作家哪一个能超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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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从阅读当中启迪心灵,开拓眼界。作者写的作品使我们更富有理性。在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应该将感悟书写下来。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我们的读后感大全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读后感小说,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是曹文轩《马戏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文章。读了《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舒袖、杜珊珊、唐蔓、夏萤她们在同一所寄宿学校上学,并且同住一间屋子。每到星期天她们就要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回家,可是却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们的衣服就没有了,一到星期一她们的衣服都回来了。星期天,学校放电影,她们宿舍的人都去了,只有舒袖没有去,过了一会儿,舒袖背着一大包东西出了校园,夏萤对那两个人说:我们跟着舒袖一定能查出偷我们衣服的那个人。果然,他们跟到了一片小树林。发现舒袖穿着她们三个人的衣服走了出来,她变得那么美丽,她们骂舒袖臭美,穿着偷来的衣服还到处炫耀。这时来了一个老婆婆给她们讲:原来舒袖家一直很穷,买不起衣服,总穿得破破烂烂的。有一天,财主家的傻儿子看见舒袖穿得破破烂烂的就上去又摸又撕,舒袖恼了就给了傻子一记耳光,傻子就回家找他老子了,他老子来了后舒袖就告诉他是傻子先欺负我的,他老子就问围观的人:是这样的吗?他们一声不出,都怕得罪了傻子他老子。从此以后舒袖老呆呆的,嘴里还一直说着“衣服”。夏萤她们听完后觉的舒袖很可怜,就原谅了她。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对舒袖说:你不能因为家里穷买不了好衣服,就偷别人的衣服穿。但是你学习好让我佩服,我也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一所好学校。
我想对傻子和他老子说:你们不能仗势欺人、仗钱欺人。
我还想对围观的人说:你们太自私了,一点正义感也没有,不在关键的时候帮舒袖说一句公道的话。
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阳光大马戏团,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爱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团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阳光大马戏团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团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妈接来试试看,哈雷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妈饲养的,宋大妈对于哈雷来说就是妈妈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妈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团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烧的火圈,不管宋大妈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妈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妈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妈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妈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凡卡的童年是那么悲惨,而我的童年呢?在家里,爸爸妈妈把我当成”掌上明珠”,对我无微不至:遇到了委屈,一家人为我出气。真是含在嘴里怕话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稻草人读后感 稻草人的读后感 在学校,教师像慈母一样诲人不倦地为我辅导。这难道不是鲜明的对比吗?
在文中他拥有的都只是虚幻,他希望爷爷来接她,但那是不可能的,由于他的信爷爷收不到。
凡卡在寒冷的冬天,缩成了一团和他相比,我们住在温暖的房间里,身穿温暖的衣服,读我们而言“寒冷”这个词,我们还不太相识。他其时是非常的饥饿,可我们感受到过饥饿吗?中午,怙恃已为我们预备好了饭菜,放学后,怙恃已经为我们准好了点心,“饥饿”这个词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童年相差十万八千里啊!童年本来应该是人生最美好的岁月,无忧无虑的,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凡卡却不能在没好的生活中生活,他小时候就怙恃双亡了,他睡觉时不像我们一样睡在床上,他睡在过道里。当老板的孩子哭时,他还要给孩子摇篮。他每天吃的饭太差了,早晨只有一丁点儿面包,只有中午有一点稀粥,下午呢,又是一丁点儿面包。这点饭谁能吃得饱啊?如今,这些饭都是喂牲畜的饭小凡卡还经常被老板荼毒,没有理由就打小凡卡。凡卡的童年是何等悲惨啊!
他希望爷爷来接她,他想他的爷爷,而我们呢?被亲人爱护着,这些亲人的庇护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对他来说:亲人的庇护是想得到而得不到的。
凡卡的童年是那么悲惨,而我的童年呢?在家里,爸爸妈妈把我当成”掌上明珠”,对我无微不至:遇到了委屈,一家人为我出气。真是含在嘴里怕话了。
不久前便拜读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记忆深刻的是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追寻艺术梦想的道路上,表现出对人情与人性的摒弃和过分自私的态度。也总是想起里面的一句话“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斯特里克兰德生活过三个地点: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塔希提岛,也在这三个地方分别经历了三个女人:妻子艾米、朋友的妻子布兰妮、土著少女艾塔。
伦敦,土生土长生活了四十几年。有一份在证券公司稳定且收入不错的工作,一双聪慧乖巧的儿女,妻子艾米贤惠且知书达理。留下一张纸只字片语,就轻而易举抹掉了前面走过的人生轨迹。
巴黎,凭着对绘画的一腔执念,沉迷于梦想一发不可收拾。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变得不近人情,一切与己无关。病重时得到了朋友妻子布兰妮的悉心照顾,恼恨的是凭着自己无所谓心理下毁掉了朋友的生活甚至布兰妮的生命。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不堪一击的生活,以及被生活压迫下人性的丑陋。梦想又是什么呢?
之后经过马赛到达塔希提岛,这是他灵魂出窍之后得到升华的地方,在这里他与心中的梦想毫无阻隔。有着一个默默守护他,忠诚于他梦想,叫做艾塔的土著少女。即便是他快到生命终点,也无损他绘画才能的发挥。梦想可以实现,但原来如此艰辛!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绪一直久久不能平。这样的男人不是典型的渣男吗?他的出走,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去了哪里?抢走朋友之妻,人性的底线在哪里?这些让我感到愤怒,任何对梦想的追求都不应该是自私甚至脱离道德的借口。
文末描述了斯特里克兰德病死后盛名,把视角又重新拉回到了他结发妻子与一对儿女身上。她们心里压根没有想过要关心斯特里克兰德这些年的遭遇,倒是因为他的盛名,极力标榜曾经的关系,假装付出和理解。如果没有盛名,他们是否还愿意提起这个曾经丢弃她们的人?如果没有原谅,何必假装美好?人性的碰撞果然脆弱,道貌岸然的面具在现实对比下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篇一:男生贾里读后感
前些日子,我妈给我买了一本《男生贾里》,当时我就很奇怪,想:”《男生贾里》里面有什么人物?讲了什么故事?为什么作者要写这么长的一个题目?“
我怀着疑问翻开了这本书,最先映入眼帘的必然是目录与前言,我本想翻过目录看正文,但很快发现目录也有很多过人之处和可圈可点的地方,比如说”舞台明星“、”三剑客“、”选举风波“、”父子之间“等等,这些题目让你知道了接下去会讲什么,可又不多透露细节,就拿”选举风波“这题来说吧,让你知道这是有关选举的,但究竟是什么选举,什么风波就得去看正文了,以此来勾起阅读者的兴趣。
等进入正文我才知道,原来主人公不只有贾里一个,还有鲁智胜、贾梅、陈应达等一打人,虽然,那一打人性格,爱好、想法各不相同,但正是这一打人拼织成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古灵精怪的鲁智胜;才高八斗的陈应达;标新立异的林晓梅;跟着感觉走的贾梅;很有正义感的贾 里。
这就是我对男生贾里全传的所有评价,希望你去看看这本体现了贾里——一个平凡的中学生不平凡的生活。
篇二:男生贾里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看了《男生贾里》这本书。这本书是秦文君写的。讲得是初中生贾里的校园故事。
贾里是一个善良、聪明、爱打抱不平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他和鲁智胜、陈应达号称”三剑客“陈应达十分聪明,鲁智胜讲义气。陈应达后来却离开了这个团体,鲁智胜却抄袭贾里的演讲稿,竞选班长成功,也与贾里不好了。最后经过贾里的努力,他们三个又成为了班级里的”三剑客“。
贾里还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看到女生组织了一个”雏鹰服务队“,还得了一面锦旗,贾里也不甘示弱,组织了一个”老鹰服务队“。专门来到楼下的阿婆家里送温暖。来到外婆家,张潇洒好吃懒惰不干活,贾里帮忙浇浇花,鲁智胜来擦玻璃。鲁智胜一不小心就摔了下来,水洒到白叔叔家,把白叔叔叫来了。阿婆也差点摔跤,多亏了张潇洒连忙扶住。白叔叔还采访了贾里:”同学,你为什么做好事?“”必须做!为了阿婆的幸福,这很愉快!“白叔叔还把他们打扫的全部过程拍摄了下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是十分重要的!
篇三:《男生贾里》读后感
我用了10天的时间看完一部长篇小说《男生贾里》,作者是秦文君。故事的主人公贾里个性十足,他勇敢善良、豁达大度,但是他也有调皮捣蛋的一面,总之他是一个很阳光的大男孩。
在遇到坏人抢劫的时候,贾里会勇敢地挺身而出和坏人展开搏斗,同时机智地大声呼救,并最终得到了警察和农民们的帮助。
这件事情传到了学校,贾里和好朋友鲁智胜成了校园英雄,我真的很佩服贾里的机智勇敢。在爸爸妈妈出差的日子里,贾里会尽心照顾妹妹贾梅,妹妹装病期间,贾里买来很多零食哄妹妹。贾里每天都在想爸妈会送他什么礼物,当他得到爸爸的礼物时,一下子傻脸了,礼物竟然是钢笔字培训班的学员证,贾里简直失望透顶。
临放暑假,老师发新书时有一套稍微破损的书,同学们都不愿意分到这套书,只有贾里毫不介意地主动要了这套书,如果我在班里遇到这种情况,我也会像贾里那里大度不计小节。
这本书趣味性很强,里面还有很多精彩的故事,希望同学们能认真阅读这本书,你们会和我一样喜欢大男孩贾里。
篇四:男生贾里读后感
读了《男生贾里》这本书我有以下几个感想:一贾里在家里调皮捣蛋,总爱在妹妹面前耀武扬威。二在学校聪明,机智,勇敢又热情侠义。他还有一个特长就是爱给人起外号。
他的勇敢表现在一次去长风公园秋游时,贾里和鲁智胜觉得正没什么意思时听到一个女人在呼叫,看见一个男的拿一个红包在前面跑。贾里一跃而起奋起直追。误以为是那个男人抢了那女的包,追过去一问才知道是虚惊一场。不过从这看贾里够勇敢吧。
说他调皮吧,主要是在女生的眼里爱搞恶作剧。他们班有一个叫洪裳的女孩,圆圆的脸,高高的个子,就是有点胖,贾里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卡门”。并不是好听的外国名字,而是胖的过门时能被卡住的意思。弄得洪裳哭鼻子。
我也很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他人物,比如可爱聪明的鲁智胜,胆小天才陈应达,还有贾里的妹妹贾梅等等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现在我真的很想和贾里以及他的“三剑客”成为好朋友,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呢。
篇五:男生贾里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男生贾里》,是作家秦文君的作品 。
贾里是一个初二的中学生,有一个同龄妹妹叫贾梅 , 他 非常关心 妹妹。有一次,他偷看了妹妹的日记,上面说:与他分别,我是多么悲伤!就怀疑妹妹早恋。他就开始观察起妹妹,接着他又看了妹妹第二天的日记,上面说:下午二点胜利路 57 号碰头。他就打电话给好朋友鲁智胜,决定跟踪贾梅。他们来到胜利路 57 号, 大 门是关着的。他决定和鲁智胜冲进房间,结果他们 差点撞伤 ,贾梅、林晓梅等一帮女生见到他们狼狈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他们正在排练话剧《草原英雄小姐妹》。 这个情节,我看了哈哈大笑起来。
我觉得贾梅很幸福,能得到哥哥的照顾和关心,我要是有一个这样的哥哥就好了。
我也有一个妹妹,名叫闫时,她上三年级。我没有像贾里那样关心妹妹,有时候看到好玩的或是好吃的东西,我还要偷偷的藏起来,不和妹妹分享。和贾里比起来,我真的很惭愧。
看了贾里的生活,我觉得要向贾里学习,不仅做一个负责任的哥哥, 而且也应该把我的人生 变 得更加精彩。 那么 从现在开始, 我要做个坚强、自立、热情 、有责任感 的好少年。
篇六:《男生贾里》读后感
《男生贾里》这本书主要描写了男生贾里从初一到初二学习过程中发生的点点滴滴,充分表现了他是一个善良、富有正义感、爱出风头的小男孩。
但我最喜欢的是贾里的善良。正因如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神圣的情感“。主要描写了在 6月1日晚上,当家里全家人都在为6月2日他父亲的生日而忙碌时,一个电话打来了,是贾里父亲的朋友李时光叔叔的女儿圆圆,哭哭啼啼的对贾里问爸爸的情况,希望爸爸回来陪她过 ”六一“,在这一天别的孩子都在家里开心的庆祝”六一“,而圆圆却还在苦苦等待。其实他爸爸永远也不可能回来了,他工作时不慎被石头砸中,因公殉职了。
直到第二天晚上,是贾里爸爸的生日,圆圆又打来了电话,因为圆圆还小,贾里不想让她知道,为了安慰圆圆,他想尽办法,编造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对圆圆说:”我,我……“贾里咬住下唇,语无伦次,”你爸爸让我,陪你,陪你过‘六一’。‘六一’过,过去了,我们可以补。“在贾里的帮助下,圆圆也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六一节。
《男生贾里》是一本好书,在贾里的身上,我们都能发现一点自己的影子:时而冲动,时而愤怒,时而鲁莽,时而兴奋。从文字感到身临其境,而且情节引人,语言幽默,人物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气息和艺术魅力。
篇七:男生贾里读后感
《男生贾里》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贾里的男孩子初中的生活故事。书中有很多鲜活的人物,娇滴滴的贾梅,跟屁虫鲁智胜,英语达人陈应达。贾里是一个让人不省心的孩子,在家里,他令爸爸妈妈头痛,被妹妹笑话;在学校,是一个被同学冷落小看、瞧不起的人。但他没有因此沉落,发誓要成为学校里的”知名人物“。可是,贾里要成为学校名人,更是成了全校的笑话。有一天,令大家万万没有想的事发生了。贾里是一个充满正义的男孩子,在一个夜晚,他勇敢地与歹徒,成为了战斗英雄,这样他成名,赢得了许多掌声音,也得到了女生的青睐。
现在,贾里可不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热情、聪明、勤劳,可老是喜欢和妈妈、妹妹顶嘴。贾里的故事很多,其中有一个让我笑掉了大牙。讲的是有一次,贾里见贾梅组织了一个雏鹰小队,经常去做好事。贾里也不甘心,就组织了一个雄鹰小队,到个老奶奶家里,帮她搞卫生,结束可想而知,搞得一团糟,但是贾里非常卖力,还是得到了老奶奶的表扬。
贾里是一个热心、勇敢的孩子,虽然有许多小问题,但他乐于助人、善良勇敢,非常值得我们学习。长大后,我要像贾里一样,做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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