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活着》,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全文一口气读下来着实享受,无任何的多余词汇,整个故事架构完整,意想不到的结局——从哑然失笑的状态到最终的释然面对。无论人物、故事情节,从一而终,相得益彰。
作者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来衍生故事情节,再而用故事起承转合,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拼尽全力的悲剧,那《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部令人惊悚的轻喜剧,从最开始引入人物许三观——一个现实社会中贫穷的送茧工,没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样高层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普通人一样的角色,被现实生活推着往前走,更迅速将读者带入情境。
内容形式上,从自然灾害导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琐事引发的危机,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种子,才造就许三观一次次的冒险,用卖血去换钱,而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卖血就能赚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却是对于当下社会无比深刻的讽刺。前文有相对轻松的生活场景和对话,如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对白:“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没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文字描写及形象展现相对轻松和诙谐,包括在许一乐是谁的亲生儿子这个话题上,何小勇和许三观的表现和处理方式都激起并满足了读者们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鸣。
故事情节上,印象最深的还是许三观卖血救命的那段描写,一路卖血到用血续命到买血再卖血重重波折,是令人惊悚和心疼的,这过程中从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盐,到抽血时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输血救命,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骨子里对救儿子心切和爱,和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信仰。
起初我对于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评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所有的行为和言语都充满了消极和抱怨和对生活的逃避。后面我们看到他和一乐的真诚的相待、相处;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绝别人多给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妻子被批斗时智慧冷静和关爱;对于最终终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时,面对逝去的友情的缅怀和敬畏。
“我只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现出许三观对生活、友谊、家庭都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对一切周遭和现实生活所迫,他给与了自己对于孩子、妻子、朋友他最大的能量,它让我们始终相信希望在前方,他不是所谓的亡命、懦弱之徒。以上这些深刻的片段,在余华的笔下总是那么新手练来,恰到火候。这些最终都是力证许三观是一个智慧、果敢、不被生活屈服的总是充满希望的当下之人,我不太敢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因为生活中重重的考验大多来自亲情下的不信任,前文的描写中作者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感受,但回头看看当下那现实社会背景,我们可以理解和适当客观评价,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幸运的。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的生活写照,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的处理痛苦处境下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或许不会在想给笔下的那些可怜的人物做毫无审美感的手术了,但他没有放弃给折磨人的社会历史拔牙,这或许应该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吧!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好似是余华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当许三观变老想再次卖血,去尝尝胜利饭店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而医院却不要自己血时候痛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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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
很符合当时大部分底层人民的生活和我国国情,有时候生活真的没有那么多光鲜亮丽,有时候你看到的只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你不会知道你朋友圈那个天天笑嘻嘻好看的女孩子深夜崩溃的样子,也不会知道那个活的看似潇洒的同学但实际上很放不开老是埋汰自己的样子。
没有办法,或许我们都太忙了又或许我们都难自渡,连自己都顾不急哪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其他人呢。
要说实话,我感觉许三观在那个时代已经足够幸运了,虽是卖血了,但第一次娶了媳妇,第二次解决了大乐打铁匠儿子时闯的祸,再后年卖血遇到虽是晕倒但遇见好心人最后也大儿子的病也好了。三兄弟还是比较团结的,老有所依。
他也有些不幸,比如大乐不是自己的,生了大病,为了儿子下乡过的好些卖血,不过对他而言最大的打击应该是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因为年纪年纪过大被新来的血头说他的血毫无价值。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
人的一生往往就像大海常常让我们在层层激进的浪花中迷失自己,我们奋力向上但有些事与愿违。而作者余华,用朴素平和的文字写下了这本让无数读者为之动容的巜许三观卖血记》。
主人公许三观,在儿时经常去农村看望自己的舅舅。他喜欢爬上农村的小瓦房屋顶上看落日余晖下的庄稼,横在小沟里的河流和坎坷的泥巴小路。他最爱看着从屋顶歪歪曲曲升上去的炊烟,而心里憧憬着自己美好的未来。可能那时候的他也没有想到,那段无拘无束的乡野时光,竟是他发生种种不幸前最后的温暖回忆。
许三观卖血出自于少年人的贪欲和初生牛犊的尝试,在同村的两位好友的带领下,赚了一笔不菲的数目。他靠这笔钱与许玉兰成为结发夫妻,但这也是他苦难生活的开端。他成婚多年,从未想到自己最疼爱的大儿子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血。他悲愤又无奈,把一切的情绪都发泄在自己的儿子许一乐身上。后来一乐为了帮弟弟二乐出头,打伤了自己邻居家的男孩,男孩的父亲找许三观讨医药费时,许三观也只会说:我不是他父亲,你应该去找他的亲生父亲何小勇。
面对天价医药费,许三观自知没有能力偿还,但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不管一乐。许三观思考良久只想到了卖血
这是他第二次卖血,遥记他自己还是个孩童时他的父亲对他说:三观,就算以后遇到了困难,我们可以卖力气、卖房子,但是就不能卖血,血是祖宗传下来的,我们卖血就相当于卖命,相当于卖祖宗。
稚子无辜,许三观虽然没法说服自己但是他内心却深刻的明白这个道理。
卖血的钱除去医药费,还剩下一笔。许三观带自己的妻子和除一乐外的两个儿子到当地有名的饭馆吃一碗一元八角钱的面条。那时,年仅九岁的一乐,还不能明白为什么昔日疼爱自己的父亲要这么对自己。他拿着父亲给的一角钱买了一个没他手掌大的红薯,他慢慢将红薯吃完,连皮都吃了进去。可对于一天只吃了一个小巧红薯的他来说,怎么能填饱肚子?
他坐在街道旁,可能是太饿了,又可能是风太冷了,他心中突然一阵委屈,想跑到饭店找父亲,他也想吃一元八角钱的面条。他迎着风,快速的奔跑,他不知道饭店在哪,也不知道自己要跑到哪,他只想着以后再也不要回去了。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也不知道在哪个角落睡着了。迷糊中,他好像看到了许三观慌张的面庞。他想一定是梦吧!可许三观将他背在背上的体温又那么真实。
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跑这么远生怕自己找到家是吧!许三观忍不住责骂一乐,但眉宇间全是担心。
一乐饿了太久,闭着眼睛不想说话但却突然鼻头一紧,他抬头看着眼前的面馆心中止不住的欢喜。许三观终究还是爱着自己的儿子,即使不是亲生的,但他心里觉得一乐就是他的儿子。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们也能看到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相较于许三观生活中发生的种种不幸,全书最令我感动的还是他和儿子一乐的亲情。甚至多年后,一乐得了重病,去往上海治疗,许三观为了一乐,不顾三月只能卖一次血的劝告坐船沿路卖血,常常几天就卖好几次血,有多次搭进去半条命,从鬼门关走一遭。
放眼全书,最令我动容的还是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许三观的慈爱、包容是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的。
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我们不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什么都做得对,但我们却知道我们所守护,所坚持的事物,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使会有人对生活无奈,但总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总会有弥漫不幸的暖意。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曾经犯过错的人,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并未破碎。
到了小说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眼前一亮,似乎让人在绝望与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也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已经听说好多年了。自从读过《活着》,我对余华那种用近乎冷漠的态度把人物刻画到绝望的风格,有一点毛骨悚然了。
其实单从书名上说,《活着》听起来还有那么一丝希望,毕竟人还“活着”;可《许三观卖血记》听着就恐怖多了,透过书名好像可以看到一个贫穷到绝望的老实人,在苍蝇横飞的土墙之下,让不干不净的针头插入自己粗糙的皮肤吸嗜自己赖以为生的血液,直到染病,直到失血而死。生活已经那么艰难,为何还要读这么沉重的故事!
然而,《活着》的主旨不是赞颂活着的意志,而是让主人公以外的所有人都死去;《许三观卖血记》也不是悲叹主人公卖血致死的悲剧结局,而是一个不读到最后一章,都不知道竟是个happyending的诙谐故事。
说到最后一章,那可真的是点睛之笔。从故事一开始,我就怀着读悲剧的预期,读到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就猜想此处是不是埋下了什么悲剧的伏笔;接着他们家历经风雨,又总会联想到《活着》中人物在乱世中死去的情节;这种担忧在最后许三观为了给一乐看病、一路在冰天雪地里卖血到上海的一段达到高潮,我几乎屡次认为,翻过这页,他就一命呜呼了。谢天谢地,最后一章中,“这时的许三观已是年过六十了”,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的名字悉数出现,真是让人大大地舒了一口气。如果作者就在上一章直接辍笔,以许三观卖血而死收尾,那也是说得通的,但那将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可见最后一章的扭转之功。
我时常想,作者的权力太大了,他们决定人物的生死就罢了,可这种在结尾处神来一笔的行为,可谓以最轻松的加工换取最吸睛的效果的方法了。除了《许三观卖血记》外,我印象中的上一个例子是《琅琊榜》。
记得《琅琊榜》播出后,多少人为梅长苏叹息,甚至从各种蛛丝马迹论证他有没有死。当时,我看到过网上一个一两分钟的片段。那是蔺晨和飞流在喝茶,蔺晨把茶往侧面一递,帘子中伸出了一只接住茶杯的手。虽然那只是一只手(甚至不一定是胡歌的手),没有一句台词,没有一个露面,但它给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梅长苏没有死!带着这个happyending,回头再看,所有前期的挣扎都不那么沉痛了。且不论这个视频的原意如何,都让人很感谢那个仅用一两分钟就改变了故事基调的人。
当然,除了由悲转喜的故事,也有由喜转惊的。还记得那篇我们学生时代学过的《喂!出来》吗?整个故事用90%的篇幅描绘了一个万能的无底洞,作文正当人们沉浸在它让地球变得越来越干净时,故事却停在了一句天外传来的“喂,出来!”和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中。尽管它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但我们猛然间明白了,这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再回头阅读,字里行间传递的也不再是惊喜,而是一遍遍令人不寒而栗的敲击。
所以作者,你知道了吗?当你写完了整个故事,不可改变的时候,你在结局的宕开一笔,可能改变无数观众的心情。也许他们会突然转悲为喜,从而认为整个故事是欢喜的;当然,也有可能突然转喜为惊,从黄粱一梦中醒来,怅然若失。
说到这里,你以为我说完了吗?并没有。我想说一个“但是”。
在《许三观卖血记》的作者自序中,有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
书中的人物会自己开口说话,会自己决定决定自己的命运!
我从中领悟到一种玄妙,这种玄妙在我自己创作童话的时候出现过。我曾经一遍遍在键盘上敲下“XXX说:‘……’”,又一遍遍删掉他说的话,或把说话者换一个人。看似这些人说啥全由我一人说了算,但仔细想想,他们会不会其实真的在我的脑中暗暗地提醒我:“嘿,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所以他们的结局,是不是其实也在由他们自己推动,而作者在后期只是在顺水推舟呢?
我既想说“作者,请你们高抬贵笔,给读者一个在情节基础上最好的结局吧”,又想说“作者,人物的结局似乎不全靠你,也靠他们自己”。
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梗概: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是上一代人面对困难时期迫不得已的生存方式。文中传授了一种放弃抗辩,逆来顺受的价值观念。
《许三观卖血记》人物形象:
许三观,靠着卖血养活自己的儿子妻子,也养着别人的儿子,这样不合情理的事情却让他成为英雄。一个真正人物的自尊,狡猾,逆来顺受等性格自然而然的提醒在他身上,这是文中主人公的色彩。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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