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故乡读后感 ”。读书,就是一日三餐给自己投喂精神粮食,相信不少人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我们可以将心中的有关感想用文字记录下来。敬请参阅本文!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走千千万万条路,但只有一条路,是人人都会走的路——故乡的路。无论走得多远,总会在某一时刻想到心头牵绊的故乡,忆起记忆深处的家。
什么是故乡?《诗经·小雅·采薇》中这么记载“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汉乐府民歌《悲歌》中这么抒写:“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唐代诗人王维这么表达:“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如是故乡,从古至今,虽表达的文笔不同,可那种对故乡的思慕之情,却是一样的。但有一部分人的故乡,却又承载着不同的情感与寄托,那就是作家的故乡,文学的故乡。
中国有句老话叫“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白话就是一片故土滋养着一方心灵,我对这句话以往没有多少感触,但是读过《文学的故乡访谈录》之后便深感赞同。
像是山东高育出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莫言又在此间滋养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丰乳肥臀》、《蛙》等明世之作;再有四川阿坝藏区育出了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阿来,阿来在这儿写出了《旧年的血迹》、《月光里的银匠》、《尘埃落定》、《空山》、《尘埃落定》等精彩文集。
但不管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阿来的嘉绒藏区、毕飞宇的苏北水乡,亦或是贾平凹的商州乡村、迟子建的冰雪北国、刘震云的延津世界,都有不用的文学定义,作文处于不同的地缘,作家们的风格和风骨各自独妙,与其说作家选择了土地,不如说土地选择了作家。他们每个人的作品,都有他们故乡的痕迹,他们将自己故乡的山河草木、四季变迁,记录在一部部作品中,可以说,故乡,是作家创作的原点。《文学的故乡访谈录》共记录了6位当代文学巨匠的故乡,每一位文学作家的故乡,都有着不一样的寄托,也有着不一样的风骨和节气。
因是故乡矗立在冰雪北国,雪野、白桦林,当冬季冰封了黑龙江和松花江,迟子建说:“我文学的根就是冰雪根芽”。“感觉山里每一粒雪花都在向我诉说
”因是故乡盛开在山原,草地、森林、当故乡随着大地变迁改变地貌、植被,阿来说:“整个川西北高原——如果我不能说是整个藏区的话,我都把它看成是我的故乡”。
因是故乡隐藏于山势连绵的秦岭,山脉、河流,连绵不绝,贾平凹说“一条龙脉,横亘在那里,提携了长江黄河,统领着北方南方”。
因是故事停泊在汹涌奔腾的黄河边,黄沙、平原,一望无际,刘震云“故乡在我脑子里的整体印象,是黑压压的一片繁重和杂乱”。
因是故乡坐落在苏北盈盈的河网内,随风飘荡的菜花、随波逐流的水花,所以毕飞宇自称没有故乡,但他又说“只要我在那个大地上书写过,我就有理由把它称作我的故乡”。
你看,这些中国版图上的一处风景,便是当代文学版图里的一块支撑,也是作家们生活过的故乡,是故乡的文学表达方式。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书,它是我们必读的书《小学生汪曾祺读本》。
这本书的主编是钱理群,编著是丁慈矿。我们应该多品读名家文学经典,打下人生精神底色。封面的右下角有这样一段话: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入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文的风格。这本书里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故乡的鸟呵》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汪曾祺小时后非常喜欢这些可爱又可怜的鸟儿,他曾经还为一只鸟哭过哩!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汪曾祺每天都醒在鸟声里,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的帽子向空中摔去。园子里常常晒东西,怕鸟来吃,都放着一片红纸,这样鸟儿照例就不来,汪曾祺有时把红纸拿掉让他们大吃一阵,到它们吃足了时,便赶它们走。汪曾祺只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赖花。父亲把麻雀放入笼子里,忙了一半天。第二天,汪曾祺上学时,把鸟笼挂在紫藤架下。可是,汪曾祺小时候不懂,挂在容易在猫注视下的鸟,很容易被猫吃掉,结果小鸟被大伯的玳瑁猫吃掉了。哇的一声,汪曾祺哭了。有一天,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常带来幸运。
我感想很深:汪曾祺小时候非常爱鸟、喜欢养鸟。从为一只小鸟哭过,我们可以感受到童年的汪曾祺非常护鸟,表达了汪曾祺爱鸟、喜鸟的思想感情,抒发了汪曾祺对鸟儿的美好向往。如果我们还是乱杀鸟,乱杀动物,那么,我们的生命则不有趣,世界也会越来越空旷。小动物的生命难道就这么不值钱吗?怎么可以乱杀生灵呢!!!
人类啊,保护地球吧!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杨二嫂篇读后感600字: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读了鲁迅的《故乡》,我印象最深的是纯朴、善良的少年闰土。
鲁讯先生笔下的闰土是一个非常纯朴、见多识广的小孩,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闰土是闰月出生,五行缺土,所以他父亲叫他闰土。
闰土知道的很多,读完《故乡》。我知道下雪时,扫出空地,用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可以捉住好多鸟雀,什么角鸡、稻允、鹁鸪等。我知道了夏天去海边捡贝壳,红的绿的都有,还有观音手和鬼见怕。我还知道了西瓜的天敌是獾猪、刺猬、猹,猹是很伶俐的,皮毛油一般滑,夜里要取胡叉看西瓜。西瓜有这般危险经历,先前我只知它在店里卖罢了。我还知道沙地里还有好多跳鱼儿青蛙似的跳。
少年闰土心中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说也说不完。知识广博的闰土,我将牢牢记住,记好他。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书是明灯,能照亮光辉人生。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就是自己看了什么书之后引起自己一些对事物的想法和思考,读后感可以为我们写作积累很多素材。什么样的读后感可以让人眼前一亮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史记读后感800字",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这是一本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之间五百年的历史,这是一本由司马迁花费18年光阴写成的书,这是一本记载了所有价值连城的文物如兵马俑,西汉·玉舞人,三轮铜盘,这是一本写的由被王朝统治5000年之间的历史,这是一本······
我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 卧薪尝胆 讲的是:当吴王赦免越王勾践后,勾践回国后,把苦胆挂在座位上,吃饭时舔舔苦胆。亲自耕作,夫人织布,吃饭从未有荤菜,也从不穿华丽的衣服,对贤人谦卑有礼,招待的宾客热情诚恳,救济穷人与百姓同甘共苦。七年后,勾践始终抚慰自己的士兵与百姓,寻机报复吴国。吴王因打了胜仗不管朝政,越国富足,吴国衰落。四年后越国攻打吴国,一次又一次,吴国疲惫不堪,越国大败吴国。
我们做人应像勾践一样,失败了再爬起来不要气馁才会成功。
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我们公元几百年前我们祖国的兴旺;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我们公元几百年前我们祖国有许多爱国的人,有:郑成功,司马迁,陆游······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祖国的养育之恩。
我最近拜读了《史记》,这本书作者是司马迁,《史记》描绘了从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年间的历史与个人的喜怒哀乐,它以人物传记的形式描绘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对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写,是古今史书独一无二的记载。
史记上的故事让我流连忘返,其中《吕不韦列传》就让我感受到了他的野心,以及他的独特眼光。吕不韦的雄心大志曾经被人嘲笑,但他从来不去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只会朝着自己的方向努力。例如吕不韦帮子楚游说秦国,子楚答应他:只要他游说秦国成功,便于他一起共享秦国。
于是,吕不韦拿五百金送给子楚,再用五百金游说秦国,吕不韦找华阳夫人的姐姐,用重金贿赂她,并向其举荐子楚,让其劝华阳夫人:你何尝不找一个贤能的人,去认他做干儿子,我看子楚非常贤能是个人选。于是华阳夫人与太子安国君决定将子楚作为继承人。在此之后,吕不韦经过周折获得了丞相之位,可见吕不韦慧眼识珠,超乎常人的投资眼光,有这样的雄心大志怎能不成功。
这让我想起了陈涉,他小时候家里穷被人雇佣耕田。一天他耕作休息时,对社会的不公平现象越想越气愤,就对一起休息的人说:“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富裕了,一定不会忘记你们的,”同伴听了他说的话,都讥笑他是异想天开,白日做梦。他不禁叹气说:“唉,燕雀不识鸿鹄之志。”最后陈涉成功了。这告诉我们不要因为别人的几句话而放弃自己的梦想。
《史记》是有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的,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更让我收获了很多知识,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中国古代的文学家司马迁最得意的作品便《史记》了。这本书记载了从“上古五帝”到张骞出使西域的中国历史。史中华文学的瑰宝,更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象征。近日,妈妈便推荐我读了这本书。
能不能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引人入胜,使我陶醉其中,流连忘返。其中最吸引我的是《赵氏孤儿》的故事。
屠岸贾与赵盾同朝为官,可屠岸贾是个十足的大奸臣,经常诋毁赵盾。如今赵盾的儿子朔娶了晋王的姐姐为妻,屠岸贾见赵家又与王世成了亲家,更是炉火燃胸。晋景公执政期,屠岸贾擅自带领一些士兵袭击了赵家,灭了赵氏全族。不久,赵朔的遗腹子——赵武出生了。当屠岸贾得到消息,带人来宫里搜查时,被藏起来的婴儿一声也没出,才逃过了这一劫。后来,赵朔的好友公孙杵臼和程婴设计将赵武救出,公孙杵臼找来一个小婴儿冒充赵武,演戏迷惑屠岸贾,甘愿被杀害;另一边的程婴则带着真正的赵武隐居深山,受尽千辛万苦将赵武抚养成人。后来,韩阙把此事告诉了晋王,晋王极受感动,便灭了屠岸贾全族,把把原本属于赵家的土地赐给了赵武。
这个故事使我极受感动。公孙杵臼为了赵武自甘死去;程婴既要顶着“不仁不义”的骂名,还要带着赵武,远离家乡,隐居深山,时刻提防着屠岸贾,辛辛苦苦把一个小婴儿抚养成人。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为赵盾、赵朔报仇雪恨,使赵氏子孙繁荣昌盛,更重要的是不违背自己的良心和道德,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一个有困难的人。
《赵氏孤儿》的故事使我懂得了,做人要有善心,积极热心地去帮助有需要、有困难的人,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就要问心无愧。如果世界上多一些像公孙杵臼和程婴这样甘愿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善良人,少一些像屠岸贾这样怀有嫉妒心、险恶、奸诈、杀人不眨眼的小人,该有多好!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史记》乃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今日得闲有幸瞻阅,吾辈深以为然,可惜巨著洪篇,倘若要一一道来,可谓是蛤蟆吞天,只得轻撷一二,虽说不解其中三昧,但也稍稍有些想法,或是博诸位一笑,或是与君共勉,且听我慢慢道来。
《史记·高祖本纪》中刘邦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夫运筹策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单打独斗永远敌不过团队作战,这就是"仁而爱人"的项羽最终却败"慢有侮人"的刘邦之手的根本原因。万物一理,市立医院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也绝对不是只靠一个人或者一个科室就能支撑的起来的。经营发展和成就帝业一样,个人的能力在集体的力量面前只能说是很有限的,我认为建设互补型团队,联动相关科室,流程化服务才是市立医院发展的方向。文负其责,武尽其能,文武同心辅佐方可成就帝业,放在医院身上则是,各科室齐头并进,在集团的指挥下每一个成员连结成为荣辱与共的整体,才能事半功倍,在发展壮大的道路上一日千里。
身为医者,既然拿起《史记》自然不得不说名医扁鹊。扁鹊三见蔡桓公示君有疾,蔡桓公不以为意,最终身亡。通读此篇,此事虽错在桓侯本人,但是反观扁鹊,也着实有不当之处。原文有书"扁鹊过齐,齐桓侯客之。入朝见,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谓左右曰:‘医之好利也,欲以不疾者为功。’",可见在第一次见到蔡桓公的时候,蔡桓公就对扁鹊产生了不信任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影响了他接下来的判断,导致后文扁鹊再三提醒蔡桓公的时候,蔡桓公依然不信任他,那么为什么蔡桓公会产生这样的情绪呢?无非是扁鹊在第一次与蔡桓公的交流过程中就产生了问题,并且扁鹊并没有积极地去解决,而是径自离开,为之后的一切埋下了伏笔。从现在的看来,扁鹊是一名医生,而蔡桓公是一名患者,这件事明显便是医患沟通不畅导致的一系列事件。医院是依托患者存在的,一份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在当今医患关系愈加紧张的社会背景下是成为一名合格医生必不可少的因素。良好的医患沟通可以得到准确的第一手患者资料,可以更快速的了解到疾病的进程,做出更为准确的诊断和治疗,这是进行医疗操作,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也是每一名市立医院医生都必须身体力行的准则。只有走进了患者的心灵,才能成为患者的朋友,才能做到一次为医,终身为友,才能让市立医院更好的成长。
《史记》是我国文化史上的一篇恢弘巨著,忍辱负重,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舍生取义,赴汤蹈火的牺牲精神,立志高远,不卑不亢的自尊精神,每一种精神都在它所展现的人物身上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当年的一幕幕被定格在这字里行间。《史记》的博大精深国人至今尚不能说是完全参透,我也只是略知皮毛而已,而今仓促拜读之下,有感而发,做一打油诗以娱大众:漫漫长夜月当空,挥毫碧血绘诸雄,多少王朝终归土,千年犹记太史公。
这个寒假,我读了《少年读史记-应对时局的智者》这本书,领略到了这些历史名人的智慧和谋略,在他们的事迹中悟出了很多的道理。
书中“英勇刺秦王——荆轲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荆轲的勇气让我非常敬佩。太子丹害怕秦国进攻燕国,于是派勇士荆轲去刺杀秦王,荆轲很有谋略,他假装献给秦王督亢的地图和樊於期将军的人头,却借机刺杀秦王。他刺杀秦王虽然失败了,但他的侠义行为名垂千古,被后人称颂。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诗。重情重义的荆柯为了完成太子丹的重托,明明知道必死无疑,仍然勇往直前,他的这种勇气是我久久不能平静。同时田光和樊於期两人,他们也是是俩位忠臣志士,为了完成刺杀秦王的事,他们也勇敢的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荆轲刺秦王虽然没有成功,但荆轲的勇气鼓舞了我。平时的我有些胆小,面对难题有时胆怯。面对跳绳二连跳的任务胆怯了,认为自己无法完成。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怯,真不应该呀,我也应该学学荆轲的勇气,任何一件事,当你有勇气要做时,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同学们,勇气可以战胜一切,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鲁迅先生对司马迁的《史记》有着极高的评价,曾称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由此看出《史记》是多么的出色。
但是,《史记》是言,像我这样大的孩子,有点看不明白。Hever,令人高兴的是,青岛出版社出版了《少年读史记》这一系列书籍,把言翻译成了简明易懂的白话,让我们能够轻松的读懂《史记》。
这本书的主题是绝世英才的风范,里面有一个个战国时期的小故事,比如有:应侯范雎的故事、蔺相如和廉颇的故事、田单复国的故事……
这一个个小故事,都表明在战国时期,只要有才能的人,都可以被君王重用。为了让我们悟出更多的隐藏含义或道理,《少年读史记》每个节都会有"三分钟读懂历史关键"这一栏。用一些古人对人物的评价,透析人物形象,并且根据各种史料记载,告诉大家关键点,对故事进行解读。最后,还会告诉大家通过这事得到的道理。
每个节还会有史记原典精选,就是用《史记》中这的一些原话,让我们读到原汁原味的古籍,其中较难理解的词语会有注释,后面还有这段话的翻译。每一最后一栏,就是词语收藏夹,有的是中出现的词语,有的是对事例总结的词语,紧随的有这些词语的例句,让我们学习掌握好词好句,希望我们能够用到自己的作中。
介绍完这本书的结构后,我就要说说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节了。前面我说过,这本书有着一个个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故事就是蔺相如和廉颇的故事了。说白了,这个小故事主要讲的是完璧归赵这一事。
"完璧归赵"这个典故,大家其实并不陌生。主要内容是:秦国想拿十五座城池换取赵王得到的和氏璧。赵王几经犹豫后,派蔺相如送去,蔺相如认为秦国打算耍赖,不换十五座城池,便找借口把和氏璧拿回自己手中,蔺相如举起和氏璧对秦王说:"如果你不给赵国十五座城池,我就连璧带人一起撞在墙上",并让他五日后举行大典时再取和氏璧,大典上,蔺相如让秦王先给赵国城池之后再拿和氏璧。但是秦国始终没有割城给赵国,赵国也始终没有把和氏璧给秦国。蔺相如把和氏璧完整无缺地带回了赵国。
通过蔺相如的做法,我懂得了做凡事都要动脑筋想办法,要有策略。要抓住对方的弱点,与其谈判,才能取得胜利。
《少年读史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历史故事,使我对历史产生了兴趣,从中也学到了各种应对事情的方法及策略,对我将会有很大的影响。
这个暑假,我将继续阅读经典著作。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先谈《史记》。读它,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我是在和活人谈话。司马迁,好人。好人经常倒霉,我对他很同情,也很佩服,觉得他这一辈子没有白活。《史记》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大家都知道,它是一部史书,而且是史部第一,就像希罗多德之于希腊,我们也是把司马迁当“史学之父”。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以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实在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究竟往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四周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往无回。固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冷,壮士一往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往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往游说各国,终极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凡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气力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这样令我受益匪浅的故事史记中还有很多很多,看了后让我崇敬太史公的刚正不阿,仰慕这些英雄的雍容大度,更加喜爱古典文学中千丝万缕的尽唱。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书是良师,能教导我们健康成长。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可以更加深化我们看完书之后的内容。关于读后感我们应该怎么样动笔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科学》读后感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游戏中的科学是德国 最经典的科普读物之一,从1964年出版至今畅销不衰,仅精装本从1967年到1995年就再版了21次之多。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芬兰、印度、日本、韩国、以色列……很多国家都有这本读物的译本。
这本书还是家庭关系的黏合剂、教师的好帮手,家长和老师可以通过书中设计的小实验,指导孩子或者和孩子可以一起做游戏,分享快乐,成为孩子生活和学习的得力伙伴。
该书以400多个游戏 帮你解开自然科学 的秘密 ,了解自然科学的规律,探索动植物 的行为方式。
所有这些小游戏都简单得令人吃惊,操作起来也毫不费力,实验所用的材料和工具就在你的身边。这些妙趣横生的小游戏看似简单,其中却隐藏着并不简单的科学原理,不但可以帮助孩子学习科学知识,激发对科学的巨大兴趣,也开阔了孩子的眼界,培养了孩子的实际动手能力。本书为每个游戏提供了详尽的说明和图解,启发孩子发现身边的科学现象,在游戏中走近科学,是一把开启科学不可或缺的钥匙。
因为作者不仅是一位成功的交易者,同时也是一位着名的交易教练,所以他在《混沌操作法》中还详细介绍了学习混沌交易的五个阶段应如何分别进修及每段的目标,知识,工具等。所以,想要学招数的朋友应该也会有不小的收获。并且,基于作者还具有心理学博士身份,因此,他运用了深厚的心理学知识叙述了人类和市场沟通的三项定律,描绘了三种身体结构如何影响你的交易风格,解释了脑部结构的组成和左右脑。脑核心的处理速度,以及它们的功能弱点(特质),最后总结出了三者协调运行的方法。对那些由于不能克服人性弱点,而因此始终无法达到知行合一的交易者,这实在是极好的内容。
另外,《混沌操作法》在很多方面有较大的突破。
不过,作为此书的读者最好具有波浪理论的基础和物理学的基础,这样阅读时会感到很轻松,并能体会出书中的内涵和文字里隐含的深刻道理。
青少年是新世纪的主人,祖国未来的宏伟事业,无疑将由我们来完成。
广袤宇宙奥妙无穷。宇宙充满着谜,从浩瀚宇宙到无垠海底,宇宙间、地球上的一切,都存在着许多的谜。我喜欢自然科学,喜欢奇妙无比的世界。散文吧原创
“我们的宇宙”究竟是怎样的?通过读书,初步了解到:“宇宙本来是指空间和时间,往古今来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宇宙,又是指人们直接和间接观测到的,大尺度时空范围和物质世界。
从《科普宝库》中,认识到,当我们面对熙来攘往的芸芸众生时,无不深切地感到拥挤之苦;但当我在书中遨游无限太空之时,又感到我们实在太孤单了。地球生物从那里来、生命如何起源,使我困惑不已。
我爱自然科学,爱我生活的地球。前辈科学家在不断思索、揭示和解疑释惑中得到的启示,是我们宝贵的财富,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永无止境的探索空间。我们将在了解自然、学习自然、掌握大自然规律中,为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奋斗一辈子。
管理学无疑是最与时俱进的学科之一。经过百余年的发展,早已枝繁叶茂,今非昔比。但是,管理学的本质却一直没有变。今天,我们回过头去重温经典,看看它最初是如何起步的,而这一回头,自然就得碰上被尊称为“科学管理之父”的泰勒以及他的《科学管理原理》。
泰勒是美国古典管理学家、科学管理的创始人。也可以说,他是第一位认真研究劳动的人,也是第一位把管理当作一门科学的人。泰勒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在一片混沌中,用科学的手段去分析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以便达到雇主和雇员的双赢。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泰勒的“科学管理”体系其实很简单,尽管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采取许多科学量化的手段,更需要投入很大精力去做一番细致的比较和分析。但是,能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提出此理论体系,并无畏地致力于其实践推广,却非常人所能及。他提炼的科学管理核心为:寻求科学的操作方法,制定科学的工艺规程,使工具、机器、材料标准化,并对作业环境标准化并用文件形式固定下来;随后,对工人进行科学的选择、培训和晋升;同时实行具有激励性的计件工资报酬制度,对完成和超额完成定额的工人以较高的工资率计件支付工资,而对完不成定额的工人,则按较低的工资率支付工资。
此外,他还开创性地提出,要将管理和劳动分离,并要求管理者和劳动者在工作中密切合作,以保证工作按标准的设计程序进行。上述理论及措施现在虽然已成为管理常识,但在当时却是重大的变革,给世人以极大的震惊。此后,泰勒的追随者进一步丰富了其科学管理体系。亨利·甘特用甘特图进行计划和控制的做法,是当时管理思想的一次革命;而亨利·福特在泰勒的单工序动作研究基础之上,进一步对如何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效率进行了研究。他充分考虑了大量生产的优点,创建了第一条流水生产线———福特汽车流水生产线,使成本明显降低。拜科学管理体系所赐,美国企业的生产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一度出现了高效率、低成本、高工资、高利润的新局面。至于社会组织学大师韦伯和管理大师德鲁克,同样从科学管理体系中获益良多。
但是,科学管理自有其局限性。在今天看来,其界定的管理范畴很单一,多局限于生产制造类企业,尽管泰勒说:“同样的原理能以同样的效力运用到所有社会活动中”,但很显然是难以做到的。这其实不足为怪,因为那时企业和管理的概念还没有真正形成,这个工作直到20世纪30、40年代才由一位管理大师德鲁克完成。只有在生产制造类企业内,泰勒才能依靠科学研究的方法确定“标准工作量”,然后确定“工资支付率”;至于今天盛行的创意企业、智力密集型企业,却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它们根本就不在泰勒狭小的“管理”范畴内。
进而言之,依靠科学量化的手段来提高生产效率,毕竟有如“螺丝壳里做道场”,成效总是有限的。今天我们已经知道,管理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是两者的有效结合,单独强调某一方面都是错误的。泰勒的科学管理更多的是一种狭义的方法,需基于稳定的科技技术和业务流程。一旦生产技术有所改变,标准动作和流程又得相应变化,要想提高效率,只得重新做一番研究和分析。而事实上,随着科技的发展,生产流程和方法的变化也越来越快。就此意义而言,我们需要不断地进行生产流程再造,而这正是当今盛行“流程再造”的根本原因。在今天,只有通过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调动员工的主动积极性,才能真正快速地提升效率。而如果死抱着科学管理那一套,无疑有些抱残守缺之嫌。比如今天按需定量的生产方式,比如今天微软、Google对员工的柔性管理,就远非当初泰勒所能想像的。
除科学管理外,泰勒对管理学的另一大贡献是劳资双方的精神革命,并认为这是实施科学管理的核心问题。泰勒希望依托“稳定工资支付率”和“标准作业量”,找到劳资两利的接合点,消除劳资对立,实现管理的目标———“使雇主的财富最大化,同时也使每一位雇员的财富最大化。”但事实上,这只是一厢情愿。受限于当时的时代背景,泰勒无法做到这一点,这从随后的劳工罢工和更大规模的劳资冲突中,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劳资双赢,直到今天仍是一个难题。目前,消除企业内部利益对立的比较通行的方式是:依靠使命愿景和战略目标来统一组织成员的价值立场,在此共同的价值立场上,依靠制度性规范来最大限度地发挥组织内的协同效应,依靠创新,依靠科技,从而提升生产效率;发挥个人潜质,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
历史总是充满了回归。今天当我们困惑于诸多形形色色的管理理论时,回过头去重新审视作为管理源头的《科学管理原理》,倒也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当我们看着有趣的动画片,玩着迷人的电脑游戏,坐上快速的列车,接听着越洋电话的时候,……你可曾意识到科学的力量,科学不仅改变了这个世界,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科学就在我们身边。在二十一世纪里,科学将会成为人类的生命。
你不懂科学,就无法在这个社会里生存。如果你有了科学的种子,精心培育,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颗种子就会不断生根、发芽、结出累累硕果我们要学科学、爱科学,把科学展示出来。但怎样才能做到呢?科学家告诉我们,好奇心是人的天性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也是激发探索科学奥妙的主要动机;而最能满足这种强烈欲望的方法是要勇于问为什么,勇于尝试、创新,勇于推翻前人的话、结论,而最终得到的就是自己的成果。例如,伽利略,哥白尼等人,他们不顾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反对,勇敢地指出前人错误的论点。
通过亲身实践,做实验,证明了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换来的是自己的成功。科学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它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财富。,所以,我们因当热爱科学,但你如果不去挖掘科学中的奥秘,不去实践,你将永远不会得到科学的幸福。
分页:123« 信任的喜悦作文250字关于安全的读后感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精读一本书如同一本万利,使你立于不败之地。正是因为作者写出如此精彩的作品,我们才可以写出一篇好的作品,写读后感时,要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自己的基本观点。我们应该从哪些角度写作品呢?编辑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达尔文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寒假里,我看了《生物学革命大师-达尔文的故事》,深深地被达尔文热爱大自然,探索大自然的精神感动了。达尔文从小喜欢生物,每天放学回家就到花园里去,看蝴蝶飞舞,看蚂蚁搬家。大自然成了他的大课堂,开阔了他的眼界。达尔文的爸爸希望达尔文学医,继承他的事业,但他对医学没有兴趣对生物学却充满了无比的热爱和好奇,最终他成为了著名的生物学家。
读这本书时,最让我难以忘记的是关于达尔文捉虫的故事。有一次,达尔文在花园里散步,发现有两只稀有的甲虫,他喜出望外,用两手各抓一只。之后,他又在对面的大树上发现了一种罕见的虫子。怎么办,达尔文的两只手上已经拿了虫子,急中生智的他竟把右手的甲虫放进嘴里,腾出手去捉大树上的虫子。
读到这里,我被达尔文忘我探究生物的精神感动了,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妈妈经常说我五谷不分。有一次,婆婆从乡下拿来一袋麦子,可我竟把它当成了稻子,闹了个大笑话。我不但对植物不太分得清楚,对动物也不感兴趣。看见厨房里的蟑螂就吓得魂飞魄散,看见蜜蜂在我身边飞就胆战心惊。现在,读了达尔文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大自然的可爱和有趣,我应该像达尔文一样热爱大自然、亲近大自然。
达尔文,是一位伟大的昆虫学家,他的取得的成就,是和爱因斯坦、牛顿、居里夫人、爱迪生、诺贝尔,所取得的成就差不多的,他们都是成为了自己国家的骄傲!可是我们国家的骄傲并不多,我真希望长大之后像他们一样!!
在达尔文小时候就很喜欢问一些奇怪的问题,时常让他的妈妈回答不上来但是美好的时光总是太短暂,小达尔文八岁的时候,病魔便向他的妈妈伸出了魔手,那是小达尔文第一次知道死亡的可怕,没过多久,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临终时他的妈妈说道:要争取的引导他,一定要尊重他的爱好!
小达尔文长大了,到了上学的年龄,达尔文开始喜欢上了小动物,他的房间变成了了一个博物馆,里面什么都有,会叫的、会爬的、死的、活的、植物、动物,别提多热闹了
达尔文长大了,成了一名帅气的小伙子,他成了一名非常伟大的科学家,他不仅没有给家人丢脸,还给全家人获得了最大荣誉,并且给整个英国都带来了荣欣,他成为了全世界人的骄傲!
《达尔文传》的作者欧文斯通再现了达尔文执着严谨同时又充满浪漫刺激的科学探险活动,其中不乏有对达尔文许多奇妙有趣的经典回顾,对这位长眠于西敏寺中的一代伟人的内心世界及其情感生活也作了细致的描写。书中清晰地描写了他所想做的事以及如何去做成的过程,尤其收集材料与观察事实的勤恳精神,充分展现了达尔文超乎常人的敏锐判断力及识别力,影响了许多科学家的信仰。
《达尔文传》是一部小说化传记,即用小说的体裁和手法写成的传记,通过丰富的生活细节、人物对话和人物的心理活动把传主刻画得有血有肉。当然,作家欧文斯通的想象和虚构是以传主生平经历为基础的,所以能让读者更直观地了解传主。
我在欧文斯通的笔下看到了一个对自己热爱的事物绝不放弃,对他人的批判和否定能够自我反省和自我完善,对真理的追求绝不畏葸和放弃的达尔文。而最令我敬佩的是他对工作的热情和恒心,这与他热爱大自然的本性是分不开的。他研究植物和动物时,身在其中往往是自己的健康安全受到伤害也全然不知。要不是他对自然知识的孜孜不倦追求和对研究的兴趣和恒心,哪里有《物种起源》这本惊世之作?
但我认为他最终能真正地在学术界上成功,最主要的是他有磐石般的坚持和恒心。他费尽心血创出《物种起源》后并发表后,却不完全被学者理解并支持。那些反对他的学者,不停地对他攻击,说讽刺的言语打击他的观点,就连过去某个时候曾经是达尔文的老师的地质学家塞治威克也对他作出尖锐的批评。虽然因老师的不理解而倍感痛心,但只是在给爱沙葛雷的信中提到可怜的老塞治威克对《物种起源》发出的狂怒时说:我永远不能相信宗教裁判者会是一个好人;但是现在我知道了,一个人可以火烧另一个人,同时又可以有一颗象塞治威克那种又慈善又高贵的心。时发出愤慨。他并没有因此而怀疑自己,更没有放弃自然选择的真理。而是更坚韧地跟他们斗争下来证明自己。
相比之下,如今的科学技术仍较薄弱的中国的科研人员最缺乏的就是这种对正确的事抱有坚定信念的科研人员。
20xx年9月23日,81岁的中国药理学家、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屠呦呦,因发明治疗疟疾的特效青蒿素,登上20xx年度拉斯克临床医学奖的领奖台,这里迄今为止中国生物医学界获得的世界级最高奖项。这个无博士,无海外留学背景,无三院两市头衔的三无科学家,屠呦呦在中国无数科研人员和院士博士一大堆的背景下成功,这值得我们深思。
她的一鸣惊人与她几十年如一日地工作是分不开的,有人说:优秀只有在你追求知识全面时才跟上。科技学术研究也是如此,只有当你把一项事业当成你感兴趣的事物,并能为它忘记所有、付出所有,真真正正地了解它时,这项事业才不知不觉被你做成。其次,近年来,从学生到老师,教授到院士,抄袭丑闻层出不穷。学生做作业抄,老师做报告也抄,学者做论文更是抄,全社会形成一种左拼右凑的坏现象。因此导致研究千篇一律,毫无创新,得过且过的社会风气,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如此多科研人员却抵不过一个屠呦呦的原因。
因此,作为一个有理想抱负的中国青年,要想活得不那么失败,我们必先要有独到见地和观点,不要人云亦云,随波逐流,更不要啃前人遗下来的残渣,像达尔文那样对自己的成果和发现要执有坚持真理的态度。我们要保护好真理之花,即使全世界反对你,自己也要支持自己,因为创新和成功的果实往往就是这样掉落。
今天,我读了《达尔文传》这本书,达尔文大家都知道他是个英国学家,进化论的主要莫基人。18xx年生于英国施鲁斯伯里。1831年,他以博物学家的身份,参加了英国派谴的环球航行,做了五年的科学考查。他大量的采集动物植物标本,大范围地勘察地质,经过综合探讨,形成了生物进化的概念。1859年,他出版了震惊当时学术界的《物种起源》,提出了深化进化论学说,从而摧毁了各种唯心的神造论和物种不变论。恩格斯将其提出的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这我一讲,你们大家更加了解达尔文了吧!
第一章写达尔文有高尚慈爱的母亲,有一位有一位乔赛亚舅舅,有有趣的野外生活,有强烈多样的兴趣,这些都是写达尔文纯真的童年故事。
第二章写的达尔文有从束缚思想的灵魂的学校离开,有从爱丁堡大学手术室逃离,去剑桥求学和捕获大十字甲虫,这些都表示尔文充满转折的学习生活。
第三章写了达尔文有引路人享斯洛教授,有第一次地质考察,有远航的实现,都表示表现了达尔文对考察初探。
第四章写了达尔文有贝格尔号上的航海生活有难忘的圣地亚哥和里约热内卢有不平静的航程,有奇异的动物世界,写出了达尔文的奇妙之旅初期。
第五章写了达尔文有亲历火山爆发和地震,有进入梦境,有别了澳大利亚,这都表示达尔文有旅行的危险际遇。
第六章写的达尔文游子海归来,处理考察期间标本,有地质研究成果,整理《考察日记》,有要理性还是要信仰,写出了达尔文的学术研究
第七章写了达尔文有思想困扰,有发现自然先择,有《物种起源》出版,写出了对物种起源。
第八章,写了达尔文有攻击者,有悍为者,有达尔文主义者,有牛津大论战,有牛津大论战后继,这些都显出了达尔文有战论。
第九章写作达尔文有在被围攻,有应得的荣誉,有揭开人类起源之谜,有不断耸的丰碑有心耗尽,这些对达尔文晚年生活。
1882年,73岁的达尔文4月19日早晨4时逝世,安葬在伦敦西旬教堂中央的北门,与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的墓地相邻。
大家,我们的达尔文牺牲了,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温暖的怀抱,让我们一起为达尔文献上最美的礼物,那就是学习和对一家人的爱还有帮助,你们知道了吗?
达尔文回顾一生的道路时,曾谈到两种气质对他的帮助。
首先是“保持思想自由”。1881年,他告诉人们,自己遵循这样一条治学原则:“我曾坚定地努力保持我的思想的自由,以便一旦事实证明这些假说不符合事实时,就丢掉我无论多么爱好的假设(而我不能反对每一问题成立一种假设),除此之外,我并没有别的办法。”考虑到当时宗教的社会习惯势力和神学的影响,考虑到研究进化论这一问题本身的难度,我们可以体会“保持思想自由”对达尔文是特别有意义的。
“保持思想自由”在达尔文身上具体表现为富有怀疑精神和不自满、不保守。
无须说,他的进化论是对当时宗教神学观的叛逆,是大胆怀疑的产物。
他一生最感谢和尊重两位导师,一个是汉斯罗,一个是赖尔。他恳切地接受导师的指导,但这并不妨碍他保持自己的风格,具有自己的思考。例如,汉斯罗认为缠绕植物的运动是由于它们本身具有一种盘旋生长的自然倾向,可是达尔文根据自己对花房中栽培的攀缘植物的观察,提出:“卷须植物或攀缘植物的运动是一种对生活环境的适应,以获取较大的阳光面和较多的空气,利于生存和生长,不这样的话,它们很难生活下去。”又例如,赖尔关于珊瑚礁的形成,曾提出一个火山口理论。人们相信赖尔,谁也不去怀疑。可是达尔文根据自己的观察提出了疑问:“新的事实似乎不像赖尔所说的那样。”他认为珊瑚礁的形成与火山没有必然的联系,它是珊瑚虫长年累月筑成的。
后来他自己成了权威,但这并没有使他变得保守和谨小慎微起来,而是仍然富有怀疑和进取心。有一次,他读着刚出版不久的《血族婚姻》一书,作者引用比利时一位学者发表在权威杂志《比利时皇家学会会报》上的一段实验资料:用近亲的兔子交配许多代,丝毫没有发生有害的后果。人们对权威报刊上的文章,习惯于不去怀疑。但达尔文认为,这一实验报告是站不住脚的,于是写信给那家杂志,提出自己的见解,询问实验是否真实。果然,不久他得到回复,那个实验报告是伪造的。
达尔文从来不以伟人自居,他知道虚怀若谷对科学的价值。因此,他不能接受任何吹捧自己、贬低旁人的做法,面对别人的这种行为,他会直言相告:“反对您加在我们那些伟人身上的巨大重要性;我惯常认为:第二、三、四流人物都极为重要,至少在科学家方面是这样的。”
对自己的理论,他决不抱守一隅,而是不厌深思,反复琢磨。关于遗传的机制,他曾提出“泛生论”的假说,认为从身体各部输出一种名为“pangen”的粒子聚向生殖细胞,以此解释身体的变化即获得性状向子代的遗传。这一假说发表后,有些学者提出异议,达尔文很注意这些批评。例如对意大利植物学家菲得利克·德尔宾诺(18331905)的批评,他表示:“他反对这个假说,但批评得公正;我发现他的批评很有用处。”此后,他们经常通信,讨论植物学问题。也正是在认真考虑批评意见的基础上,达尔文在《物种起源》第六版中,删去了有关泛生论假说的论述。从这个事实,我们可以略见他虚心、严谨的治学之风。当然,从他1842年整理出“物种起源草稿”,直到1859年才发表《物种起源》一书的事实,我们更能体会到他的“不厌深思”之“深”。
读了《达尔文》我知道了他的姓名叫查理达尔文,国籍是英国,出生日期是1809年2月12日,逝世日期1882年4月19日之外。还知道他的性格呢,他勤奋好学、坚韧不拔,职业是博物学家、生物学家。
达尔文的勤奋好学很值得我们学习。他小的时侯一天看一本书,并且认真做笔记,不懂的还会马上问老师,把问题一定要搞懂。做实验和写文章伴随着达尔文走完了整个生命历程。达尔文被人们称他为创立进化论的生物家。达尔文写过很多书,有《物种起源》、《一个博学家的日记》、《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攀援植物的运动和习性》、《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人类和动物的表情》、《同种植物的不同花型》等很多书,其中他的代表作品是《物种起源》。每一本书都装满了他一路的辛勤和汗水,都彰显了他对科学事业的一片赤诚之心。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建议同学们看一下。
“我先是学习,尔后是环球航行,然后又是学习,这就是我的自传。”这就是十九世纪伟大的科学家——达尔文。
这几天,我把长达268页的《达尔文传》读完了。这本书以传记的形式记录了达尔文的一生:先在牛津上学,然后随贝格尔号进行了长达5年的航海冒险,然后出版诸多着作,与教会进行斗争,创立达尔文主义——进化论,直至在73岁离开人世。
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推翻了盘踞好多世纪的神学说,还为生物学打开了一片光明。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达尔文《物种由来》成,举世震动,盖生物学界之光明,扫群疑之一说之下者之。”
达尔文一生出版了许多着作:《物种起源》、《人类的起源》、《兰花的传粉》、《蔓足亚纲》……不仅如此,达尔文还完成了一件对他一生有极大影响的事情:随贝格尔号航海冒险5年。
他的《物种起源》、《人类的起源》出版时,引起了不同的反响,有惊讶,有赞成,有愤怒……一石击起千层浪。教会是最反对达尔文的组织。他们对达尔文进行了严厉地抨击。但这时,带病的达尔文及其朋友郝胥黎、华莱士、莱尔、虎克……以真理驳倒了教会,使教会承认了达尔文理论——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败、自然选择。
年过花甲的达尔文,名利浮云,英国女王伊丽莎白要封其为爵士,被达尔文拒绝了。由于父母是近-亲,达尔文身体为欠佳,尤其是他完成了贝格尔号的航行后。一种“神秘的胃痛”与心脏病,伴随了达尔文一生。尽管达尔文即将去世,他仍然在坚持在工作,他做到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为了探求真理,达尔文向科学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1882年4月19日达尔文完成了自己辉煌的,长达73三年的一生。
主要内容:这本书描写查理·达尔文从童年到了晚年,他经历了许多故事,从家里到剑桥大学,从大学又生重返英国,再从伦敦到了唐恩。从这本书里,可以看出,他为了事业奔波了一生,去了许多地方。
最喜欢的词句:“他还观察了少量长着大颚的啮齿动物——水啄。不过最引起他兴趣的还是经常在土中乱拱的小啮齿动物——吐科鼠。达尔文注意到,这里的松鼠眼睛虽然瞎了,却没有对它们的生活造成什么不便之处。”这段文字详细为读者介绍了这两种动物,文字通俗易懂,看到这些句子我可以想到两种动物的特点,让我非常喜欢。
个人最喜欢的部分:这本书中达尔文很有特点,执着的他是我最喜欢的。为了证明给同事看,用五个月时间统计出在地上种种子,不喷农药,三百五十棵幼苗,二百九十五棵都被虫子咬死了。善良的他也让我喜欢。发现了独一无二的生物后,不自己占为己有,把它与其它科学家分享。”
读完以后的感想:达尔文真是伟大的人,他创立的生物学进化理论不仅改变了生物科学的面貌,而且变革了人们的科学观念。他自童年开始就很喜欢阅读,最终让他提出物种起源学说,果然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啊!我们也要向他学习。
我从彩虹鱼图书馆借了一本《达尔文传》,我认真阅读了整篇文章,我被达尔文刻苦研究、锲尔不舍的精神所打动。
达尔文从小热爱大自然。他经常收集各种昆虫、植物、鸟类等,制成标本。他把收集的标本放在自己卧室里,弄得卧室就像一个小博物馆。他记忆力很好,喜欢各种植物和各种动物,上学几天,就把学校的所有动植物的名字全部背下来。达尔文的爸爸是一名医生,他希望儿子达尔文成为一名医生或者成为一名牧师。可达尔文却有自己的理想,一心想成为一名生物学家。
1831年12月27日达尔文登上贝格尔舰开始了环球旅行,可是没过多久晕船的痛苦就超出了他的想像,可是达尔文并没有退缩,一路上,他历经艰辛万苦,用顽强的毅力克服了这些困难,每到一处,他就大量搜集当地一些奇异的物种,并把观察到的当地动植物的状况记在航海日记上。回国以后,他整天泡在图书馆里进行大量资料的查阅,最后终于写出了生物巨著《物种起源》。揭示了生物起源的奥秘。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作为新时代的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要学习达尔文刻苦钻研、不怕困难的精神,学习他执着、孜孜不倦的精神,争做一名优秀的学生。
自达尔文以来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有一位网友摘录了美国著名进化生物学家、科普作家古尔德的名著《自达尔文以来》的中译本,欲在网上推荐。原著我读过,是本介绍进化论的好书。中译本由田洺教授翻译,田教授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科学哲学,专攻生物学哲学,似乎正是恰当的翻译人选,而书也是由三联书店这样深受读者信任的著名书店出版的。因此我也就没有任何理由要怀疑该译作的质量,准备帮助推荐。不料细读之下,顿生疑窦。拿来原文,对前面几页做个校对,更是大吃一惊,几乎每一句都有不同程度的翻译错误,有的错得相当离谱,不由让人怀疑田教授是否有读懂英文著作的能力。我从网上查知田洺几年来翻译过多部英文科普名著,且多由三联书店这样的著名出版社出版,于是设法找来了这些译作,包括古尔德著《熊猫的拇指》、《追问千禧年》,皮特·鲍勒著《进化思想史》,沃森著《双螺旋》,威尔逊著《论契合——知识的统合》,一一与原文做了校对。我已在网上发表了十来篇文章详细地分析这些译作,在这里没有必要再做仔细的分析。简单地说,田洺的这些译作,除了《双螺旋》一书是全盘剽窃1984年由科学出版社出版、刘望夷等人翻译的《双螺旋》旧译之外,其他的译作都是完全不合格的胡编乱译之作。综合起来看,我们可以认定,田洺翻译的问题不是一时疏忽或马虎,也不是像某些教授那样把翻译当成作业分配给学生做、然后汇集起来做为自己的译作出版,而是田洺的英语水平过于低下,看不懂完整的英文句子,只是根据句子中某些英文单词的意思(他认得的或查字典而知的),随心所欲地拼凑句子。有时候拼凑出来的意思与原文相差不远,有时候则意思恰好相反,更多的时候是与原文的意思完全无关,而是自己在创作……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哈姆雷特》读后感”。
您一定也对作品的读后感十分感兴趣吧!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被感动了。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下面的内容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哈姆雷特》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哈姆雷特》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它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平时很少看这种戏剧故事,但本着除了学习方面的书别的再枯燥的书我都能看下去并且还能发现一些趣味的特质,看完了这本比巴掌还小的书。
都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不会变成李尔王。戏剧嘛,注定了语言肯定要极其夸张,哪怕刀悬在脖子上了也会加几句修饰语才会引出正文。这一点,我觉得很有趣。
文中最主要的两个女性角色真让人意难平,王后乔特鲁德没有主见,软弱无能完全依附于男人而活,但她对哈姆雷特的爱却是热烈而真诚的,最后却误死于国王下给哈姆雷特的毒酒之下;波洛涅斯之女奥菲利娅美丽而善良、温柔而脆弱,但却是个愚孝的女孩,最后因经受不住父亲暴毙而自溺。
我们的主人公丹麦王子哈姆雷特无疑是单纯善良的,但仇恨也曾让他一度失去理智,他愤怒、哀伤、彷徨、痛苦、作为一个势单力薄的年轻人,虽然拼尽全力,最终也不过是与敌人同归于尽、悲剧收场。
另外,国王克劳狄斯的残暴无情、波洛涅斯的自以为是、雷欧提斯的有勇无谋、奥斯里克的虚伪奉承、霍拉旭的正直忠诚都在文中展现的淋漓尽致,透过文字的描述,仿佛看到了一个一个形象鲜明的剧中人。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可以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幸福的,虽然那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美好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幸福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近迷上的剧和平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不过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能力。
哈姆雷特,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当他的父亲死亡、母亲又马上嫁给叔父,再加上父亲托梦告诉哈姆雷特是克劳狄斯害死了他。他的理想与现实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碰撞。
所以他也开始在爱情与亲情之间产生了疑问,变得焦躁、偏激。最后在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变得更加仇恨,也使他自己不断的远离身边的人。
奥菲莉娅,波洛涅斯的女儿。她单纯善良与哈姆雷特陷入爱河,但父亲兄长的警告、政治地位的差距,使他们之间遥遥无望。
作为哈姆雷特疯狂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她被他无情抛弃,加上父亲的死让她陷入精神错乱,最终她自溺在一条溪流里。
克劳狄斯,现任的丹麦国王,哈姆雷特的叔父,一个丑恶的人物形象。
为了权力,他害死了自己的亲哥哥,娶了嫂子为妻,夺得了君主的位置;同时为了隐瞒自己的罪行,在发现哈姆雷特知道自己杀害了自己的哥哥的时候他设计杀害哈姆雷特。
克劳狄斯的性格是资产阶级形象,虽然他是君王但不是封建君主,在他眼里,自己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为了利益可以不择手段。
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的母亲,她是一个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女人,她只是需要一个能给她安定生活的男人和她王后的地位。
她只是从外表上装出贤淑的样子来掩盖她对先王的背叛。
她没有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没有什么个人理由,她有的只是她的虚荣,她为了自己的地位和生活,为了自己的欲望伤害了自己的孩子。
但是,她依旧爱她的儿子,如果哈姆雷特没有他母亲的爱,他也已经和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了鬼魂。
波洛涅斯,奥菲莉娅的父亲,他是一个权欲的人,为了自己在先王那的地位,阿谀奉承,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和哈姆雷特来往,断送她的爱情,帮助先王,诋毁哈姆雷特,最后也误死于哈姆雷特的剑下。
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他本性善良,但却经不起教唆和激将。
他在和哈姆雷特前几回合的交锋中,他一直心中有愧,但克劳狄斯稍微一挑唆,他就失去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从而刺中了哈姆雷特。
但是在临死前他才醒悟,说出了事情的真相,虽然他悔改,不过为时已晚,他已经和哈姆雷特双双中剑。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这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看的第一本剧本,人物之间的对话看起来很明了。
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
整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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