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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凄美哀怨的爱情故事。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中,使一对追求真爱追求幸福的人,放弃了对生命的执著,本应双宿双栖的比翼鸟订下了“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的殉情决心。最终,刘兰芝在太守府“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焦仲卿自家院里“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千百年来,文人骚客莫不唏嘘,掬一把同情泪“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读罢此文,我在伤感的同时,也不免产生疑问:难道封建礼教下的社会就不允许蒲草“韧如丝”,磐石沉重而不转移吗?即使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就可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了吗?要知道,生命对我们只有一次,生命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单方向的存在;心若在,梦就在,但我们的生命不能从头再来。
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们没有权利毁坏它——即使你历尽磨难,双手布满老茧;即使你歧路彷徨,山穷水尽;即使你失去前路,天空塌陷。朋友,我记得《读者》有这样一篇文章,一个青年在又一次遭受爱情打击之后,他绝望了,他回忆自己人生中的种种不幸:父母早逝,学业不成,工作无着,爱情又如此不景气,他质问上帝命运的不公,觉得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决定了结自己的一生。当他走上悬崖,忽然想到:我连死都不怕,难道害怕活吗?于是他又决定活下来。我深深佩服这个小伙子活下来的勇气,阳光总在风雨后——其实人生总免不了风风雨雨、坎坎坷坷,如果因了一点点不如意就怨天尤人就呼天抢地就寻死觅活,那么生活会是多么单薄与脆弱。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在焦仲卿周围有老母的爱,有妻子的爱,有兄妹之间的爱——生活给予他的已经够多的了。可惜,他亲自扼杀了自己的生命——他无缘看到那风雨中的彩虹,那风雨过后的铿锵玫瑰!
常常由衷赞叹傲霜斗雪的艳艳红梅,她的生命代表了一种执著与顽强;常常敬佩韩愈笔下的遥看而近却无的“天街小草”,她的生命来自一种对生存的强烈渴望;常常因为读了《安妮日记》为小主人公——那个犹太小女孩安妮掬一把同情的泪水,她的离去是多么无奈、恐惧,她曾经是那么热爱生命,那么渴望生存。古往今来,综观历史,凡有所作为的伟人,凡顶天立地有本事的大英雄大豪杰,无一不是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人。列宁即使在弥留之际,还要求夫人科鲁蒲斯卡亚为他朗诵欧·亨利的《热爱生命》,这位伟人临终前还要与病魔斗争,赢得微弱的生命。曾经是“垮掉的一代”作家海明威,在哈瓦那听说渔人桑地亚哥勇斗大鱼的故事后,激起他那久违的激情创作了《老人与海》,那一句名言:人,可以被消灭,但不可以被打败!是的,人是不可以被打败的!苟活者会看到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会愤然而前行!
热爱生活吧。宜将剩勇爱生活,不可沽名学焦刘。 。
看完《孔雀东南飞》,心中一片戚然,依然还在为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缠绵的悲剧爱情而感叹、而惋惜,一对多么恩爱的少年夫妻就那样匆匆的离去了,一段多么美丽的佳话就那样匆匆结束了,他们还不满二十岁,正值豆蔻年华,却走的那么仓促、那么凄婉……“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那坚定凄楚的誓言穿越了时空,时常回响于耳畔。焦仲卿不是没有抗争过,当焦母坚持遣兰芝走时,只听到仲卿绝望而悲怆的呼喊:“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但在那个所谓“孝”字当头的年代,母亲举起“孝”的大棒逼散鸳鸯,贤惠美貌的儿媳含冤受屈被遣送回家,从此人隔两地,两颗心也隔绝了。悲剧的序幕被慢慢拉开……“揽裙脱丝履,举身赴青池”、“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生不同衾,死同穴”,害人的休妻制度,,吃人的封建礼教,让他们做出这样的选择,一个无奈而无悔的选择。他们用生命捍卫了感情的忠贞,他们用生命拒绝了私欲的诱惑,写下了如歌如泣的凄婉爱情。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
曾经的相见恨晚,曾经的海誓山盟,都化成烟,散了。原以为女的“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而男的憨厚老实,为官清廉,这样的一对夫妇能够幸福生活一辈子。可幸福总是短暂的,青鸟也不眷念他们,要弃之而去。焦母的不爱,刘兄的逼嫁,相爱的人只得共赴黄泉。
无奈!无法忘记心爱的焦仲卿,亦无法躲避兄长的逼嫁。“上天为何如此待我,难道相爱是一种错吗?可我不悔!”兰芝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悲怆的心声响彻云霄。兰芝来到了清池,美好的往事一点一滴地在脑里放映:曾经一起快乐地吟诗,曾经一起到处游山玩水,曾经在那棵梧桐树下许下诺言:山无棱,天地合,才感与君绝。她轻轻地摸了摸那焦仲卿为自己画的眉,流下了一滴泪,脱掉鞋子,揽起裙子,纵身往池塘一跳。明媚的春天,桃花都齐齐跳落,坠在地上,却依旧饱满鲜红。痴情的焦仲卿亦后悔亦绝望,为何昨日要错怪她呢?只好在黄泉路上向她道歉,跟她再续爱情把。女子为水,男人为山,焦仲卿来到山上自吊于东南枝,他是带着欣慰的微笑离去了。
兜兜转转,离离合合,相爱的人儿终于在一起了,并且永不分离。仰头相鸣的鸳鸯,夜夜都为他们的爱情歌唱。
或许有人会说他们很傻,他们确实很傻。难道能言会道的县令的俊儿和有一个做大官的父亲的太守的儿子就比不上一个小府吏吗?那个行者见捋髭须,少年见着帩头的罗敷就比不上一个刘兰芝吗?而且更不必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啊。但,他们也是真正聪明的人,因为他们获得了“麦琪的礼物”——真诚的爱情,幸福的生活。况且真正的心上人是无人可替代的。当人面对爱情时,常常会失去理智,可如果人们在面对爱情时还能保持理智,那就不会有那么多流传至今、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了。
今夜,我又在月光下诵读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故事,眼前又浮现他们携手共赴黄泉的美丽场面:他们踏着轻快的脚步,伴着欢笑声一同去那个能让他们永远相爱的“香格里拉”。
死,让他们获得另一种重生;死,让他们的爱情永远灿烂!
第一次读完>,真的没感觉,平静的如一汪死潭。爱情的悲剧太多,多得让人啧啧称奇。太完美的东西总是没人欣赏,如同给断臂的维纳斯加上双臂,那无疑是一个败笔。
死,是大多数悲剧中的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活着,相思之苦会让你生不如死。有一句话叫做: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如果非要找一个理由,那就是他们的道行不够深。刘兰芝这个形象,比较之下还是比较喜欢,我觉得她反抗焦母,只是一种无奈,或者自遣回家只是留一个较软弱的尊严,比起虞姬的乌江自刎,简直不值一提。他的心理活动很简单,爱情是纯洁的,容不得一点瑕疵,它可以为了爱去死,但又太多俗套。如果她真的是想反抗到底,那么死是一种懦弱的表现;如果她是一个忠孝的人,那么死又是一种不负责任。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他,看着她得到幸福其实更是一种伟大的爱。只是有人将爱看得太自私,零距离接触,你只会看到它更多的缺点。距离不会让爱变得淡泊,只会让爱变得更无形,但你却随时能感觉到他的爱。如果刘兰芝能明白这些,他会觉得赴清池是多麽的不值。焦仲卿更不必自挂东南枝。
喜欢你并不怕别人爱你,但害怕你站在我面前心里却想着另一个人。所以即使刘兰芝嫁给了别人,但她还是爱着焦仲卿,而焦仲卿也同样忘不掉刘兰芝。这就足够了。爱不一定要海誓山盟,爱不一定要相依看夕阳西下。只要你爱过一个人,真心爱过,这就足够了。
思念一个人是幸福的,被人思念更是一种幸福,因为你知道在天涯海角,有一个人为你伤心为你流泪。
痴情并不一定等于殉情,殉情只能证明你爱一个人,但不能说明你比别人更爱她。有一种爱叫放手,为爱放弃地久天长。
时间在你的感叹和惋惜中划过,没有一丝痕迹。当你再读这篇文章时,发现时代变了,但爱情的忠贞没有变。忠,就是拿一把剑插在自己心里,当你选择忠的时候,你已替自己掘好了坟墓,只是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掉进去而已。这时时间对你来说已毫无意义,因为结果早已注定。爱也如此,完美的爱太稀少,只能用泪水来弥补。
兰芝啊!汝何所惧?即使黑暗中的爱情,我相信,真情的曙光会驱逐一切。从古至今,“不守妇道,红杏出墙”诸多都是在形容你,但我相信你的坚强,只要自己做过的,都会无怨无悔。千般恋爱万种情,一切尽在不言中。纵然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你宁死不再嫁,只为仲卿对你许下的承诺,你的专情,你的专一,让我倾佩。
仲卿的爱,枝头空。似乎又重演了《梁祝》的凄惨。你爱兰芝,爱的无怨无悔。你对她许下的“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让我置身在封建社会看到了你的执着,看到了你对爱情的追求。但在当时,你的“孝道”未免对兰芝有些残忍吧!你尊你的老母,但又将兰芝置身何处呢?我也许不是你,不能体会你的心情。兰芝只是一个女人,作为一个女人,最不能承受的便是自己最爱的人手里的一纸休书。如果在现代,我相信你对兰芝,一定是不离不弃,对吗?
但求真心以对今生何惧何悔?时间在老去。那时的花开,那时的刹那芳华,我们目光集聚,没有别离!青山依旧在,真情万古存。棒打鸳鸯,说到底就是一种现实的罪过,这种罪过拆散了多少有情人!我,来不及陪你一世,来不及问你什么是永恒,甚至还来不及哭泣,你就这样悄然而走,头也不回......
结局虽然不是很美好,但是通过读这篇文章。让我们感受到了焦仲卿和刘兰芝爱情的真挚不予,两人突破了生死的考验,获得了真挚的爱情。而现在的年轻人,说结婚就结婚了,还没过多久呢,又说离婚就离婚了。这也证明了现在的人们对爱情的不珍惜和不尊重,所以我们要尊重,珍惜爱情。
焦仲卿对刘兰芝的凄美爱情也实在可歌可泣,从前是不孝有三,无儿为大,无儿就是最大的不孝。而刘兰芝嫁到夫家两三年,早晚侍奉婆婆和照顾小姑。但是,她最大的错就在于没有生养。这在封建的礼教下是不可饶恕的。
就是到了现在这开放的两千年后,一个家庭中如果没有了子女,也是有点不合常情。如果公婆有封建思想而且还是个有钱有地位的人家,那作为儿媳如果不会生养肯定在这个家中是既没有地位也许也要被驱逐出门。如果一般的家庭丁克家庭的根基也是不稳定的,这个要有十分深厚的感情基础和个人良好的心理素质。要不这个婚姻也会受到很大的挫折!
我对“孔雀东南飞”的记忆还是小时候看绍兴戏时留下来的,我还是为了焦仲卿和刘兰芝流了好多好多的眼泪。焦忡卿在同房一场戏,那充满期待和情意蜜蜜;从起先的:“红罗帐,垂香囊,娘子端坐在床中央。
半遮面,浅丝笑,面似红来笑也香。”到表示对爱的忠贞不渝;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其实文学作品的价值就是有重复性和永恒性的,就是到了现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历史还是反复重演。一般来讲年轻漂亮的姑娘用美貌而嫁到豪门,这个婚姻肯定是不幸福的,豪门中就有那浓重的封建文化。一般还是以门当户对、年貌相配为上上之策。
而像现在的焦仲卿们他家的地位也不是豪门,但是这婆媳关系是几千年的家庭矛盾,想一想,想现在凡是大家庭住在一起的没有一对婆媳会相安无事,尽管母亲对儿子都是关爱无比,但是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媳是肯定不会和谐的。就像林黛玉所说;“不是东风压倒了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了东风!”
这一点还是要说西方比较开明,孩子在18岁后独立,自己上学自己贷款买房子,今后来偿还。自己成家立业住在外边。而我们也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百姓子女和父母分开居住,这对创造和谐大家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因为我们的贫富差距比较大,有的还是没有这个条件来达到父母和子女的分居住开。为家庭矛盾的激化来助涨声势!因此,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已经到了火烧眉毛的关键时刻。安居房、廉租房的兴起可以化解多少家庭矛盾,小家的安顿对国家大家庭的长治久安将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上邪,吾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把美好的事物放在你面前,然后任其摧毁、折磨,直至其失去活力,不复存在,消弥无形。这就是残酷。
读《孔雀东南飞》的时候我的心颤抖了,因为我看到美好的感情被世俗禁锢,被礼教肢解,并最终因感情本身容不得分离,而死亡的这一过程。
然而,又是残酷也造就了美好的契机,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在他们殉情之后,也随之涅磐,让当时的社会觉醒了DD又有些事物是不会被摧毁的,有些事物是不会随着时间的变迁而改变的,比如爱情。
我怀疑上天为人们定下缘分之后,总会制造出一些悲剧,让人们的生活更加生动,也更加凄美。如果它不想让这份缘分与感情被浪费,便会让人们去另一个世界,去继续他们未走完的路,只留下人间的空虚与悲伤。
因为上天的这个习惯,人们只得,一次又一次为爱情苦恼而又无可奈何,于是便有了“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于是便有了“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有了“明月不谙离别苦,斜光到晓转朱户”的佳句与感慨。
于是,因为上天的这个习惯,人们只得一次又一次地接受苦难的洗礼。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魂化彩蝶,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红楼缘怨,《大话西游》中的经典对白,以至于网上《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生死决恋,可以说,人每走一步,爱情就在人的脚边建起一座坟墓,一座情冢。
《孔雀东南飞》是一种无奈,两人的反抗,始终没有摆脱世俗的枷锁。
《孔雀东南飞》是一种选择,它用血洗清无瑕爱情上沾染的尘世污垢。
《孔雀东南飞》是一种觉醒,告诉人们只有爱情才值得人用生命I卫。
《孔雀东南飞》是一种感叹,哀叹人生苦短只有珍爱才能在空间隽永。
正可谓:百媚千红只识君,君我不见愁益深。
愿为鸳鸯叹孔雀,告与东西南北人。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摘采蜜本一则一首超长的诗,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焦仲卿是一个府吏,他的妻子刘兰芝一直不讨焦母的喜欢,一天事情恶化了,刘兰芝实在忍不住了,就对她丈夫说:“我嫁给你后苦练五年的本领,三天织五匹布还说太慢。”焦仲卿去劝说他妈妈,焦母说:“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品质太差,动作太慢,把她休了!”焦仲卿辩驳道:“我天生苦命,好不容易得了个好妻子,这本是我三生有幸的事,可却要把她休掉,这。”焦母坚持要休掉刘兰芝,还说要重新给焦仲卿找个更好的。
伤心离别,刘兰芝道:“你好比巨大的岩石,千百年不动摇,我好比柔韧的蒲苇,一时曲折。我妈妈和哥哥将我又许配给太守公子,我们永不分离的愿望可能无法实现了。”
这是一部古代家庭悲剧,仲卿和兰芝本来感情很好,只因焦母看媳妇不顺眼,就强迫儿子“开除”妻子。兰芝誓死不再嫁,可其兄长为了自己飞黄腾达,硬要妹妹嫁给太守五郎,最后两人愤而自杀。作者显然对吃人旧制度的封建思想的抨击,仲卿兰芝勇于向那万恶的旧制度斗争的精神给予最崇高的评价。
本文的人物也徐徐如生,仲卿兰芝好比巨石蒲苇,焦母刘兄一副势利嘴脸,可恶!
这篇文章是我国古典文学中的代表作,故事凄美、动人。
其二,焦母守寡多年,独独地守着这么的一个宝贝儿子。深闺一贯孤独寂寞,自己的日子不好过,也便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幸福。时下,却忽然地瞧见儿与媳的卿卿我我,如胶似膝,好不恩爱。不论是嫉妒也好,忌恨也好,反正,她愤怒了!
你听我说,这并非谬论。张爱玲的《金锁记》里,主人公七巧就是翻版焦母。七巧出身低微,嫁入豪门。丈夫却是患有骨痨,离不得床半步的。且豪门是非多,这样的生活,尽管七巧非善男信女,与幸福大概也沾不上边吧。守到大女长安长大了,要嫁人了,七巧还困着女儿不放。别人以为是爱女心切吧。推掉了几个忠实信徒,长安步进了尴尬的年纪,终于遇了那么的一个男人,她以为幸福就要到来了!这时,七巧却轻手轻脚地从阴森的木梯上吱吱地走下来。面对着准女婿,她也许只要轻轻地问候一声,甚至仅是牵动嘴角的一丝笑就可以了。然,她没有,轻轻地张口,微微地笑道:“长安还在上面吸着烟呢,再等一下吧,或是……”幸福的水晶苹果让七巧轻轻地一抹,碎片散落一地。天知道,为了这男人,可怜的长安早已戒掉烟了!
曹七巧,这母亲,她到底怎么了?难说不是仲卿的母亲心里怀的鬼胎在曹七巧身上还魂了。
终究,兰芝还是穿着新娘妆向清池赴身而去了。这与祝英台葬身梁山伯的坟里不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身的嫁妆,漫天的通红,本该都是洋洋喜气的一片,然而这轻轻的一跃,那“生不偕老,死求同穴”的追求却教这一切都于瞬间停止了,这美丽举动如流星被定格,在数千年的时间荒野里,数亿人的心灵深处,是瞬间,也是永恒!
看完《孔雀东南飞》,心中一片戚然,“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那坚定凄楚的誓言穿越了时空,时常回响于耳畔。
此刻世俗的感情让我有点看不大懂,此刻更多的感情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也许在朋友之间,谈起真爱还真有点不好意思,最近看了《孔雀东南飞》一书,去找一下传说中的感情。在看之前,还特意了解了一番:此书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也被人称之为古代史上最长的一部叙事诗,是我国古代民间文学中的光辉诗篇之一,它讲述了发生在庐江郡的一桩婚姻杯具。历代传唱,成为艺术创作不竭的源泉。
如果问爱一个人需要什么?也许我会想半天,转着眼珠还想不到一个让我坚定的回答。在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觉是主人公似乎在回答我,这份感情需要全身心的付出,致死不渝的信念书中的主人宫身边发生种种事端全都被一样东西所驱动和主宰,也许那就是人性中阴暗的一面,怀疑、猜忌、误解,一波没停一波又起的兴风作浪,这些渗透进了他们的感情中,出现裂缝,必须要及时补全,不及时修复这后果根本无法想像。
文中由于男母的极度冷眼,嫁入才两年的妻子无奈之下回了娘家。对此,男主人宫却无能为力,在孝字当头的社会里,他断然选取了妥协。纵使男主人宫极力的保护着自我爱的人,无奈之下送了爱人回了娘家,也许在他看来,这是一个两全的办法,公务缠身的他实在无法顾及家中变故,也许当初只想缓和一下局势的他,根本不会料想到由此而引发的后果,从此人隔两地的同时也隔绝了两颗相爱的心。
按照当时的风俗,媳妇被婆家赶回家也就相当于被休弃了。在这种风气的时局下,经过了漫长而又消沉的岁月中,男主人宫当时鉴别时给她的誓言和期望,犹如残留的烛光一样越来越暗。在家人的再三劝说让她重新再嫁下,与处在当时环境的她心里萌生的怀疑,种种的叠加之下,她最后还是支持不下去了。心神不定的她糊里糊涂的答应了家里人说的再嫁一事。也许当时的她只仅仅为了明白他还是爱她的,他立刻就会来接她的,她是在为了确定什么还是在试探什么呢,在我看来,这场感情皆因此而暗淡下去。如果那个熟悉的声音再次传来时,那种雨过天晴、心花怒放的情绪怎样能不使她欣喜若狂,此时的他们深情对望着,她的心结不复存在。但男主人宫的话却深深的刺痛了她,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这时后悔不已的她应对另外一个误解,她无能为了了。
在她认为只有死以证明她对他的爱之深,爱之烈。结局是美满的,他们完成了他们认为最能保留这段感情的唯一方式。在最后他们临死前,心中不再疑惑什么,不再猜忌、没有误解。那些以前让他们尝尽心酸的事情将永远不会再撼动他们的感情了。他们能够相爱到永远。
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相信您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一定有许多想法。不妨去写下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新获得的感悟和想法吧。有关作品的优秀读后感都有哪些特点呢?你可以读一下编辑整理的读后感牛虻,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一直想看的一本书,这次有时间,终于把它拜读完。
小说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意大利,那时候的民族解放运动曾产生了很多的爱国志士。主人公“牛虻”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正直善良,刚强无畏,他有钢铁般的毅力和斗志,也是革命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曾使很多青年受到教育和鼓励。这部作品浸透着革命的英雄主义,不算特别陌生。
本书尤为特别的是,亚瑟对父亲的爱,以及他们俩之间的冲突。在刚开始时,亚瑟对神父有不一般的信任,但偶然发现神父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虚伪地维系着自己的谎言时,他的信仰崩塌了。亚瑟难以接受神父是自己生父的事实,此后的十多年不断逃离,遭受着非一般的苦难和地狱般的毁灭。
亚瑟这个角色无疑是悲剧性的。后来他的归来,化名为牛虻,虽说是充满光环的革命党人,但背后的煎熬却无人知晓。
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女性琼玛。她是牛虻年轻时的爱人,后因为误会牛虻出卖他们的地下活动,打了他一巴掌。十多年后,牛虻变成了干练利落冷漠的青年,但他仍然心爱着琼玛。并和琼一起共事,准备起义。
正当希望的曙光将要来临的时候,神父蒙太尼里出现了。牛虻难以压抑自己的爱,就算是无比的恨,还是源于无尽的爱。
小说中最让人感动的情节是牛虻让蒙太尼里选择教会还是他,在父子之情和宗教的盲目崇拜中,神父选择了上帝,而牛虻心碎致死,再也毫无牵挂的死去。
黑夜里,在一片死寂中,幽灵似的恐惧压倒了他,阴暗世界的幻象和梦境也萦绕着他,但是一旦黑夜过去,这些也一同消失了;一旦阳光普照,一旦有敌人在跟前激起他的战斗情绪,他就无所畏惧了。
牛虻他身上不光有爱国精神和革命热情,还有着不为任何拷打凌虐所屈的坚贞品质,他对敌人的憎恨和轻蔑,和对无辜人的善良与同情,值得所有人敬佩。
值得一提的是,牛虻以殉道的方式试图唤醒其他人的觉醒,尤其是深受教皇毒害的父亲,是成功的。尽管在最后,他英勇的死去,也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催醒,另一方面是对教皇的质疑。
革命中留下的血,并不是白留的,都会变成另一种意义。我相信,另一个他的努力也不是白费的。
对于牛虻这本书,可以从好多方面来理解:对宗教统治的反抗、革命者的斗志和奉献等,但我更喜欢从人性的角度来感悟:一个一生只犯过一次错误的教士,一个始终在漩涡中挣扎以至最后沉没的孩子,一个从过客转成主客并最终错过的女人,一个因爱生恨而最终不失本色的男人,在他们身上,感情是那么沉重,如枷锁,需要用死来解脱。围绕其中的牺牲、奋斗、关怀,最终化成了悲壮的挽歌!生者轻唱而泣,逝者轻舞而笑,到底谁才是解脱!跳海前如未成年的孩子,叛逆而又幼稚,但确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有阳光、有美景、有憧憬、有依靠。跳海后,是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光,走过不如狗的生活,要么豁达宽恕而畅游到彼岸,向别人洒满阳光;要么仇恨积聚而凝聚成风暴,向敌人伸出滴血的屠刀。回来后,是一生最痛苦的时光,没有谁复仇的心不是苦涩的,即使最终有畅快地结果也伴随着苦痛并难以忘怀的回忆。这又与我们的人生多么相像:幼时的无知叛逆而又不懂得珍惜,自己独立于人生舞台初期的种种磨难,从低谷走出后到底以一种什么心态面对人生,决定了人生的结局。从赞颂革命者的层面,我敬佩牛虻他们的斗争和牺牲精神,抛开去再反思:露出人性的本来面目,如果没有蒙太里尼的“错误”,还有没有牛虻后期如此坚定地“报复”(与教士作斗争),值得思考!在和平年代,我们走过苦难,是向以前报复还是如曼德拉一样鞠躬致敬,值得思考!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说起《牛虻》,多数人对它的印象就是:这是一本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小说。我们的父辈甚至爷辈们对它爱不释手,提到它时感慨万千。我们则一脸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来读。至少我是这样的。
当我在读完以后没有像父母他们那样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显:今时不同往日,一部描写革命烈士的传奇小说与在和平环境下成长的我这样一代的年轻人没有太大的共鸣。这部小说可以影响一代中国人,但它毕竟不是公认的名著。毕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迹激励才写的这部小说。可能是因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点是在与革命毫不相关的,以保守和陈旧闻名的英国。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时它是那么的默默无名。不过,在半个世纪后翻译成中文却广受当时的青年(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或他们的上一辈人)的喜爱。无他,就因这部革命传奇获得了当时广大革命青年的共鸣,人们乐于去阅读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说了很多题外话,现在来讲一讲具体的读后感。首先我感觉《牛虻》虽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却可以像金庸的武侠小说那样从很多角度阅读它。想看传奇的人可以把它当一部革命传奇来看,想看言情的可以当它言情小说看(不过这爱情的结局有些悲惨),想看悬疑的甚至也可以当它悬疑小说来看。用轻小说的观点来讲,就是它集合了各种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说。当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终只有一个,他的人物形象永远也是那几个。主人公亚瑟给人的感觉是热血过了头结果犯了错误(不能全怪他),经过一番的磨练后成为了一位老练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为意外被捕就义。他是我们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着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变,对祖国独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没有动摇。他在亲情与革命中选择了后者,舍生取义。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忠孝难两全的思想。可以说,关于亚瑟这一形象的创作还是挺成功的,当然似乎有些绝对化、简单化、甚至模式化,给人感觉有些生硬。我觉得应该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种情感与各种思想之间的矛盾心理与行为会更好。
今天,我看了《牛虻》后,有很多感想。我们现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比起亚琵,我们要比他幸福好多倍。我们吃得好,穿得好,用的也好,还在家长的爱护下快乐的成长。然而,亚琵不仅失去父亲,而且还是去了母亲。在她的养父的欺骗下,他决定离家出走。
我们现在的孩子,虽然活环境好,但是在感情下却很平淡。肯定有很多孩子的家长天天押这孩子做作业,而怕孩子偷懒,自己接在孩子的一旁陪她一起看,也就是“陪读”。
去到书店,只要看到什么学习用品、学习软件等等……都会拿出钱包把它买下,不管价格多少。而玩具就一律不给。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就因为这样,我们孩子的成绩都会慢慢的退下来。成绩一旦退下来就还被家长打骂,这样的日志谁会好受?假如孩子们也像亚琵一样,受够了气,就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会成什么样呢?
谁然成绩很重要,但是还要需要好的人格、品质也要好。只有好的人格和品质,才会有更好的成绩。有人活着为了钱,在他们看来钱是万能的,是十足的好东西;有人活着为了权,因为在现在的社会,有权就会有钱,随之什么都来了。有人活着为了爱,为了爱自己的家人,朋友和伴侣。这些都要做到,但我看了,一个人,活的有意义、有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味同嚼蜡的活着。这才是我们活的最快乐的是吧!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此刻世俗的感情让我有点看不大懂,此刻更多的感情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也许在朋友之间,谈起真爱还真有点不好意思,最近看了《孔雀东南飞》一书,去找一下传说中的感情。在看之前,还特意了解了一番:此书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也被人称之为古代史上最长的一部叙事诗,是我国古代民间文学中的光辉诗篇之一,它讲述了发生在庐江郡的一桩婚姻杯具。历代传唱,成为艺术创作不竭的源泉。
如果问爱一个人需要什么?也许我会想半天,转着眼珠还想不到一个让我坚定的回答。在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觉是主人公似乎在回答我,这份感情需要全身心的付出,致死不渝的信念书中的主人宫身边发生种种事端全都被一样东西所驱动和主宰,也许那就是人性中阴暗的一面,怀疑、猜忌、误解,一波没停一波又起的兴风作浪,这些渗透进了他们的感情中,出现裂缝,必须要及时补全,不及时修复这后果根本无法想像。
文中由于男母的极度冷眼,嫁入才两年的妻子无奈之下回了娘家。对此,男主人宫却无能为力,在孝字当头的社会里,他断然选取了妥协。纵使男主人宫极力的保护着自我爱的人,无奈之下送了爱人回了娘家,也许在他看来,这是一个两全的办法,公务缠身的他实在无法顾及家中变故,也许当初只想缓和一下局势的他,根本不会料想到由此而引发的后果,从此人隔两地的同时也隔绝了两颗相爱的心。
按照当时的风俗,媳妇被婆家赶回家也就相当于被休弃了。在这种风气的时局下,经过了漫长而又消沉的岁月中,男主人宫当时鉴别时给她的誓言和期望,犹如残留的烛光一样越来越暗。在家人的再三劝说让她重新再嫁下,与处在当时环境的她心里萌生的怀疑,种种的叠加之下,她最后还是支持不下去了。心神不定的她糊里糊涂的答应了家里人说的再嫁一事。也许当时的她只仅仅为了明白他还是爱她的,他立刻就会来接她的,她是在为了确定什么还是在试探什么呢,在我看来,这场感情皆因此而暗淡下去。如果那个熟悉的声音再次传来时,那种雨过天晴、心花怒放的情绪怎样能不使她欣喜若狂,此时的他们深情对望着,她的心结不复存在。但男主人宫的话却深深的刺痛了她,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这时后悔不已的她应对另外一个误解,她无能为了了。
在她认为只有死以证明她对他的爱之深,爱之烈。结局是美满的,他们完成了他们认为最能保留这段感情的唯一方式。在最后他们临死前,心中不再疑惑什么,不再猜忌、没有误解。那些以前让他们尝尽心酸的事情将永远不会再撼动他们的感情了。他们能够相爱到永远。
读书是人生的一门不可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作品这本书让很多人都爱不释手,我们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我们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是不是很头疼该怎样写出精彩的作品读后感?读后感大全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就要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近,我阅读了《不懂就问》这篇文章。它让我如沐春风 ,感觉整个人向学习之路跨了一大步。
这篇文章的主人翁讲的是我国的一名重要开国先锋孙中山小时侯读书的故事。孙中山是一个勤学好问的人,而这篇文章恰恰讲了孙中山小时侯在课堂上冒着挨打的危险,大胆地要求教书先生讲说一下刚学习的课文。这个举动使教书先生和同学们感到十分吃惊。后来教书先生被孙中山的好问精神所感动,最后破例讲了课中的内容。
读到这里,我不得不深思起来:相比起孙中山,现在的小学生真实逊色多了。在以前的年代,提问要冒着挨打的风险。但孙中山先生为了弄清道理,挨打也不怕。幸福的是现在我们提倡不懂就问的学习模式,不但不用挨打,而且大胆发言还会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表扬呢!可是,现在又有多少同学爱提问、爱发言呢?大部分的同学都是缺乏学习精神:不会,又不想问;想问,又不敢问;敢问,又懒得问导致学习成绩一滑再滑。
其实,我们理应学习孙中山先生那不懂就问的精神,还要认真思考和体会他小时侯说的那句话:学问学问,不懂就问,为了弄清道理挨打也值得。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这句话就突出了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只有有了发现问题的能力,才能有不断改进工作的基础,有了揭露问题的勇气,才能有不断前进的动力。爱因斯坦曾说过:提出(发现)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为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只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巧问题;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看旧问题,却需要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在实际工作中,首要的工作任务就是要发现问题。事实证明,只有发现了问题之后才有可能正确地分析问题,认识问题并解决问题,并使自己在工作中有更大的发展。
找到发现问题的方法是关键。在工作中,要如何才能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呢?首先要全面了解自己的工作,并多问几个为什么,比如每天的工作的目标是什么?每天都具体在做什么,工作进行得怎么样,自己的工作对企业有什么贡献等等。其次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活跃的思维,并从企业和自身的角度出发及时和领导、同事沟通。第三要善于从细节中发现问题。善于从细节中发现问题,能够使你更充分、全面地认识到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帮助你排除工作中将会遇到的障碍。因此,任何一个员工都应随时注意细节问题,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并解决它。发现问题体现了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在工作中善于解决问题的是好员工,但善于发现问题的员工更是好员工,并在工作中不断进步,终将对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彻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工作做到最出色。这是企业对员工最为根本的要求,也是励志在职业生涯当中有所收获的人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工作就要解决问题》这本书紧密围绕怎样成为积极寻找方法解决问题的好员工这个问题,分别从思想态度,工作习惯以及方法等方面出发,结合生动的小案例,为大家指明了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
在工作当中,我们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解决问题就是我们工作的实质。也许每个人在工作中面对的问题各不相同,但工作当中的每个问题都隐藏着机遇,当我们选择逃避,推诿扯皮,把问题的责任转给其他人,或者是把问题留给老板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已经在机遇面前选择了放弃。因此,我们不应当去回避或者是害怕问题的发生,而应该积极的去面对和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勇于直面工作的挑战,承担起工作所带来的责任,才能把握住工作所带来的机遇,实现个人的价值。
俗话说得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空有鸿鹄之志,没有行动力,不学习不思考,最后也不会有理想的结果。所谓用心做事,带着思想做事,就是要求我们一方面不断的学习,多积累新的知识,多参考别人的成功经验,从而拓展我们的视野,能够帮助我们在面临问题时多些选择,多谢参考;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问题,解决的方法毕竟总是要比问题多,勇于尝试新鲜事物,才能确保我们不会受僵化思维方式的束缚,通过创造性的解决方法来赢得最佳业绩;此外,细节永远决定成败。我们往往在工作当中会被面的问题所干扰,而忽略了点的存在。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尤其是在个别情况下,如果不能把细节问题处理好,不单会给今后留在隐患,甚至还会导致整个工作功亏一篑。相对地,如果在重复性的工作当中,能够把握住细节的差异,也能让自己的工作更加出彩。
此外,人作为个体总是生活在团队当中,无论个人的能力再如何突出,没有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协助和配合,即使个人的任务完成了,团队的努力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收获。因此,如果要成为解决问题的高效员工,除了个人能力的培养,还必需积极融入团队当中,充分依赖、借用团队成员的力量,充分的在团队内进行沟通协同,以确保大家向着目标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最后,所有的工作成果都要经得起双效检验,也就是我们解决问题的过程既要有效率,又要有效果。我们的工作通常都会有时效性要求。无论问题的成果再怎么美好,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往往就会丧失它最宝贵的意义。从效果的要求看,做好一件工作就必须要求所有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假如最终的成果不是老板所需要的结果,那么最初所付出的一切努力都将变得没有意义。这既是把握细节这种基本职业素养的要求,也是衡量工作成绩的关键标准。
总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个人价值的实现,需要在实际工作当中,以最终结果为导向,在个人的努力和团队协作的基础之上,通过一个个问题的解决来实现。成功没有速成公式,只有加倍的付出和努力,通过工作当中的点滴积累,才能在漫长的职业生涯当中收获辛勤劳动的果实。以上是读书的一点心得,望大家共勉。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慨万千,内心无比的愤怒。
从1840鸦片战争起,中国屡屡遭到外国列强的侵略。圆明园是我国着名的皇家园林。它建于盛世,毁于落后、毁于腐败无能。
1860年,英法联军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这两个强盗从天津攻入北京,到处烧杀淫掠,无恶不作。他们把圆明园洗劫一空后,为了掩盖罪行又烧毁了圆明园。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惨烈的程度使人目不忍睹。
探究圆明园毁灭的原因,我认为,这都是清政府腐败无能的结果。圆明园虽然被焚毁了,但那辉煌的园林和难忘的国耻,却永远铭刻在中国人民的心里。
以后的“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战争”,中国几乎是屡战屡败。1931年日本帝国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开始了侵略中国的战争,几乎占领了大半个中国。落后就要挨打,落后就有人欺负我们,这是旧中国的写照。
今天,中国人站起来了!全世界所有重大问题,如果没有中国参加,就显得毫无意义。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
圆明园是我国的皇家园林,英法联军有何资格来任意破坏?圆明园的建成花费了整整两代人民的心血与汗水,圆明园扩建后全园占地5200余亩,有100多处景物与1000多个殿堂,有些景点是仿照各地名胜以1:1的比例建造的,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可是,这些东西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毁于一旦了。英法联军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地撬开中国的大门,正因为当时中国人的兵器落后,所以让我想到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我恨,恨当时的清政府腐朽无能!我恨,恨当时外国送给中国的洋枪x炮竟被藏在圆明园的地下室里,却不拿去反击英法联军!我恨,恨当时那些英法混蛋、英法强盗,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用他们先进的武器攻打中国,还破坏了中国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艺术瑰宝——圆明园!我恨,恨当时的中国人不团结,自顾自,所以中国当时被侵略者压倒!
当英法联军打开圆明园的大门,看见那些除了咸丰留下的几十个太监外,其他地方空无一人,那些人竟跟着咸丰逃到避暑山庄去了,而且没有一个敢站出来去反抗英法联军,这更让我体会到了当时腐朽的咸丰是多么脆弱!他们过着那种迷乱的生活,吸x片,脑子也糊里糊涂的,吃了药似的。英法联军不顾这些太监,在圆明园里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后来开始偷东西,当他们离开圆明园时竟放火焚烧了这座由两代人民的汗水和心血建起的世界文化财产,可惜啊!中华人民的汗水白费了,有些人为了建造圆明园而失去了生命!两代人民的劳动成果就这样,在仅仅三天时间化为了灰烬!
古话说得好!“落后就要挨打”,圆明园地下室的洋枪x炮没人去加工,显得落后,人们又过着那么糜烂的日子,就会挨打!现在全球都不和平,战争频发,我们中国应该觉醒,说不定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会发生战争,应该努力发展经济、科技,不让外国人瞧不起!我认为,身为中国人,就应该记住圆明园的毁灭,记住当时清政府的腐朽无能,记住那场x片战争,记住中国的一切耻辱,共同发展共同创新!别再让侵略者们“有机可乘”。
等你考高考考完了的时候,会有很多人问你?
“考了多少分?”
“全班第几名?”
却从来没有一个人问过你,这三年过的累不累。这个社会看的只是成绩,并没有谁会关心你的过程。
是的。人们不会在意你的过程,只会在意你的结果,看到的也只会是那个最终的结果。如果没有结果,无论你中间付出过任何努力,没有结果你还是徒劳。“爱迪生曾经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爱迪生之所以会说这样的话,是因为他至少成功了一次,哪怕只成功一次,之前的失败就会顺理成章的变成成功路上所付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我非常认同这句话,爱迪生如果一次都没有成功,他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吗?那些成天主张,最终不成功也无所谓,至少努力过的,名人,他们也是站在成功的资本上讲这些话的,要是他们不成功,那么会有谁会认同呢?
这世上从未存在着公平,所谓的公平,充其量也就是同等的对待同等得人,不同的对待不同的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在我眼中,我们现在之所以努力奋斗,然而,根本就不是为了我们所谓的梦想,只是为了站在高处,看那些瞧不起我们的人;只是为了少几次去求别人;只是为了变成豪门,而不是嫁入豪门;只是为了有选择的权利;只是为了不让别人瞧不起我们!很多人都会等着幸运的降临,傻乎乎的以为一切都是运气的功劳。我就呵呵了,如果你真那么想的话,那么你干脆说不用读了。因为你相信运气,那么成天去拜佛,相信菩萨会保佑你吧!到期末考试那天你在去!我从不骗人,我只想告诉你,信任,就算是有,那也是降临在有所准备的人的身上的,你都没有准备过,甚至都没有努力过,你真的以为幸运会平白无故的降临你身上?
如果我们遇到困难就逃避,就退缩。今天我就站在这里告诉你,没有努力过的人才没有资格说放弃!不试试你怎么知道不行?人与人最小的差距是智商,最大的差距是坚持。我很认同,科比说的一句话。“人总是要赢的,为什么不是我呢?”是啊,为什么不是我们呢?我们为什么不能赢呢?为什么别人可以,我却不可以呢?我们真的会赢,只是尚需努力!也许有的人会说,他努力过了,奋斗过了,还是不行。但我希望我们能扪心自问一下,真的尽力了吗?真的`尽全力了吗?
有人说数学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用,是的,买菜可能不太多用数学,但是数学能决定你在哪里买菜。人最怕的就是你们自己一生碌碌无为,还安慰自己平凡可贵。
加油吧!即使上天没有给我们翅膀,但给了我们双脚努力奔跑。我们从未输在起跑线上。
奋斗吧!别让将来的你后悔现在的自己!
当五星红旗在香港上空冉冉升起的时候;当人们为申奥成功欢欢鼓舞的时候;我们不会忘记,在中国的近代史上,有一个百年的恶梦,那是一段中华民族受尽屈辱的历史,也是中华儿女奋力抗争的历史。今天,我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是我对那段百年的恶梦有了更深的了解。
圆明园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它由圆明园,长春园和万春园组成。圆明园中有金碧辉煌的殿堂,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圆明园中还收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漫步园内,有如漫游在天南海北,饱览着中外风景名胜。
但是,1860年10月6日,英法连军侵入北京,将圆明园洗劫一空。为了销毁罪日,10月18日19日,三千多名侵略者打入我门的“心脏”。我们不能忘记这段耻辱,现在,已经不需要我们浴血奋战了,所以,我们要把这奇耻大辱化为我们心中的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长大后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使我们这个发展中的新中国变成一个世界强国。我们必形谨记:落后就要挨打。
我们决不能忘记这段奇耻大辱,把仇恨化成激励我们不断上进的力量,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新中国。新中国的发展就应该由我们今后来不段的创造,读《圆明园的毁灭》有感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潢涌小学五年级⑷班黎婉仪
我在老师的教导下,学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从中我真是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当我读到第三自然段的时候,我感到无比自豪。我从中知道了,原来圆明园里,不仅有民族建筑,还有西洋景观。圆明园里的风景优美,在园内参观,偏僻在幻想的境界里漫游。我读了这一个自然段,知道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是多么的聪明才智,才所以建造出这一个世界园林的奇迹。圆明园里还收藏着许多历史文物和奇珍异宝。所以,我以后要保护好祖国悠久的灿烂文化。
当我又读到第五自然段的时候,我感到无比愤怒和惋惜。因为,英法侵略者,闯进圆明园,他们把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到的就搬走,实在拿不动就任意破坏。就这样一座世界园林,化为灰烬。这邦可恶的强盗,在我们中国的土地上,横行霸道,把我们中国人民辛勤劳动建造而成的圆明园毁灭掉。如果,我当时在场,我真想问清朝政府你们为什么不反抗敌人,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国宝被敌人抢走而无动于衷,难道你们不爱自己的祖国吗?
当我学完了这篇课文,我真的非常痛恨那些强盗,他们不仅把我们的国宝抢走,更可恨的是还要我们用昂贵的价钱把它买回来!所以,我以后要刻苦学习,掌握更多的文化知识,将来更好地建设祖国,使国家变得更强大!
上述高中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是一篇描述清楚、文辞简练,紧扣主题的文章。
当有一天我离开你,你,会忘记我吗?------题记梁乐儿
你,养过狗吗?喜欢狗吗?我是。在书店,从书架中稍稍略过一眼,一本封面带着一只眼泪汪汪的小狗的书一下子吸引了我的目光……
这是一个关于四只导盲犬从出生到寄居在寄养家庭一段时间而又面临分别,送到有需要的人家里的故事。在字里行间,这本书给人感觉是少了一些刻意造作的煽情,在平淡朴实的句子中,我感觉到了别样的真挚,温暖,体现了当下社会人与狗之间久违的单纯、信任、爱和关怀。
FINE改变了丈夫的工作时间和性情,使前几天还在应酬的丈夫因为FINE的到来而减少了应酬待在家里和小狗玩,有时,明明手头上还有未完成的工作,仍然会在傍晚时分刚回家里一趟陪小狗散完步再匆匆忙忙的赶回去,也让丈夫变得和善,学会迁就妻子。因为FINE的存在,是他们两夫妇沉浸在家庭的温馨中,感到幸福无比;FAURE感化了家里自闭的孩子,使他逐渐变得开朗;FRIEND陪伴了寂寞的老太太……在这一件件事例中,有时候我会感到有点不可思议,狗,真的能改变人吗?
再读下一个章节的时候,我确定了这些事的真实性,因为,我也做过这样的亊——“FRIM咬伤了孩子,但孩子却说了是自己摔伤了,说道“因为,如果我说是被FRIM咬的,妈妈一定会教训它,所以……”孩子忍不住哭了。妈妈不禁为孩子庇护狗狗的那颗纯粹的童心所感动。”之后,妈妈安慰孩子说回到学校就跟同学说这是自己摔倒弄的,要好好保护FRIM。看到这里我的眼眶不自觉地溢了一层感动的泪水。我知道母亲庇护着孩子,那孩子也有了一个需要庇护的孩子——FRIM。
在最后的告别时分,我相信,无论是人还是狗,都永远不会忘记对方。
狗是人类生命中最好的朋友,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在这里,我有一个对养狗人士的忠告:你有你的工作,你的娱乐,你的朋友,在狗狗的眼里,它只有你,好好爱护你身边的它。
对诺贝尔这个名字,你也许不会感到陌生。但,对这一句话,你是否也曾经听过了呢?
“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对呀!课文中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的诺贝尔先生生前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发明出各种媒体及物品,甚至全家人都付出了鲜血的代价,他也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企业家。他做出了许多贡献,还在他的“寿命之烛”快要熄灭之时也发挥了最后的贡献。他一生没有结婚,把自己的遗产当作奖学金颁发给对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之人,有部分捐给了医学系,让世界的医学教育事业与帮助医院补充设备。
对呀!诺贝尔先生说的“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一句话的确是一个真理啊!回忆过去,在我们的国家是否也有如此作贡献的人呢?
你看!杨利伟叔叔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及贡献的伟人。他驾驶着太空船飞上太空,飞上了太空,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在过去的非典时期,一个机智果断的钟南山叔叔在我们惊慌失措时挺身而出,镇定地支持大局,被誉为“抗非典英雄”;平时也有一些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的一些人员不怕染上疾病,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诺贝尔先生,杨利伟同志等一些其他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志们,我们作为新一代的祖国接班人要向你们学习,创造美好的明天,为祖国甚至世界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仲卿和兰芝两情相悦,不能长相斯守,便有了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苍凉。为了摆脱独自徘徊的悲凉,他们选取了共同殉情。留下了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的千古盟誓。终究,他们还是走在了一齐,好不令人掬泪的悲凉生不偕老,好不令人慨叹的幸福死求同穴
对于兰芝为焦母不容而致使夫妻分离的缘由众说纷纭,各执其辞。我虽不才,也还想置喙几句。在我看来,还有两大可能:
《礼记内则》中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仲卿甚宜其妻,这无疑问――当焦母坚持遣兰芝走时,只听到仲卿绝望而悲怆的呼喊: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从前嘘寒问暖,无所不谈,可谓母子深情矣。此刻小夫妻昵喃燕语,忘乎所以。巨大的落差,强烈的失落感猛然袭向焦母,她踉跄失措。试问向来都把全副精神寄托于独子身上的她,情何以堪?于是,杯具的序幕被拉开此或为其一。
其二,焦母守寡多年,独独地守着这么的一个宝贝儿子。深闺一贯孤独寂寞,自我的日子不好过,也便见不得别人比自我幸福。时下,却忽然地瞧见儿与媳的卿卿我我,如胶似膝,好不恩爱。不论是嫉妒也好,忌恨也好,反正,她愤怒了!
你听我说,这并非谬论。张爱玲的《金锁记》里,主人公七巧就是翻版焦母。七巧出身低微,嫁入豪门。丈夫却是患有骨痨,离不得床半步的。且豪门是非多,这样的生活,尽管七巧非善男信女,与幸福大概也沾不上边吧。守到大女长安长大了,要嫁人了,七巧还困着女儿不放。别人以为是爱女心切吧。推掉了几个忠实信徒,长安步进了尴尬的年纪,最后遇了那么的一个男人,她以为幸福就要到来了!这时,七巧却轻手轻脚地从阴森的木梯上吱吱地走下来。应对着准女婿,她也许只要轻轻地问候一声,甚至仅是牵动嘴角的一丝笑就能够了。然,她没有,轻轻地张口,微微地笑道:长安还在上方吸着烟呢,再等一下吧,或是幸福的水晶苹果让七巧轻轻地一抹,碎片散落一地。天明白,为了这男人,可怜的长安早已戒掉烟了!
曹七巧,这母亲,她到底怎样了?难说不是仲卿的母亲心里怀的鬼胎在曹七巧身上还魂了。
终究,兰芝还是穿着新娘妆向清池赴身而去了。这与祝英台葬身梁山伯的坟里不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身的嫁妆,漫天的通红,本该都是洋洋喜气的一片,然而这轻轻的一跃,那生不偕老,死求同穴的追求却教这一切都于瞬间停止了,这美丽举动如流星被定格,在数千年的时间荒野里,数亿人的心灵深处,是瞬间,也是永恒!
看完《孔雀东南飞》,心中一片戚然,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那坚定凄楚的誓言穿越了时空,时常回响于耳畔。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老舍茶馆读后感900字9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剧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十分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述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那里,人物描述得十分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但是谁爱我呀。
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一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咱们能拥有此刻完美的生活,十分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咱们更就应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同时也要不停磨练自我,就像裕泰茶馆的改良一样,理解失败、知难而上,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十分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
向来都是在历史书中了解清末到抗战结束期间中国百姓的生活状态。那对于我来说是模糊的,程式化的:中国的社会性质是半殖半封,民族工业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畸形生存,文化是中西结合。这一切都是为了考试而被灌输的,可是我何曾对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以及人民的生活有过那么一丁点的了解。说实话读茶馆只是因为它有名,而不是因为喜欢。因为这么一个中国老式戏剧的剧本真的不能够吸引我,相对的我更喜欢莎翁那种语言方式浪漫而犀利的西方戏剧。可是读完茶馆我真的被震撼了,说的夸张的一点它完全改变了我对二十世纪中国戏剧剧本作品的看法。虽说之前也读到过例如雷雨这样的好作品,可是只有茶馆给与了我这样的震撼。
王利发有着多数成功生意人的特性:圆滑、精明、自私。另外不得不提的是他的远见即改良卖茶不行开公寓,公寓没了添评书,评书不叫座招女招待。正因为他有不落后的想法老裕泰成了京城的老字号,甚至最后成了京城的独一家。可是即使如此,王利发最后还是失败了,在即将失去生活了一辈子奋斗了一辈子的老裕泰的时候,王利发发出了最后的呐喊:我想尽了办法,不过是为了活下去。我可没做过缺德的事、伤天害理的事为什么不叫我活着呢?我得罪了谁?谁?皇上、娘娘那些狗男女都活得有滋有味的,单不许我吃窝窝头,谁出的主意?读到这一段的时候突然感觉到无奈无助痛苦都降临在这一位风烛残年的老者身上。以及伴他喝茶的失败的民资改良爱国者秦仲义和正直却落得老而无人收尸的常四爷身上。他们撒的纸钱不单单是为了自己,更是为那个恶人横行,善无善报的时代散出落幕的挽歌。
读老舍先生的作品都是带着一种敬仰感去读的,生怕自己不够格,被别人说成故作姿态。我不知道找出什么样的形容词来形容那种感觉。可是唯一确定的是在这些作品都有一种熟悉感。仿佛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旁,可是又一种无法启及的高度。书中出现的不同年代的形形色色的人物都那么真实,像茶馆里的王利发,我这一辈子里的我,都那么真实。说一句比较老生常谈的话就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也许,读老舍先生的作品是你无法在一开始就被深深吸引,可是随着内容的发展,你也就成了主人公,你会随着他或喜或悲,去演绎一个一个酸甜苦辣的人生。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十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十上吊自一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liao)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
我爱咱们的国啊,可是谁爱我啊?常四爷在同一地点时隔五十年两出此话,着实让人嗟叹不已
卖大碗茶了,两分一碗悠长的叫卖声回荡在青石板的大街小巷内,久久不散。
时至今日,老舍茶馆门前的匾额仍红得发亮,那两分一碗的茶钱依旧没有涨,只是街前的车水马龙换了又换,茶馆仍旧伫立在这里,凝望着一个个被历史长河淹没的人们。
走进这古色古香的茶馆,就像找开了老北京记忆的闸门。三楼是喝茶看戏的地方,中间是摆着几排桌椅,红木漆的,每个椅子都摆上了柔软的坐垫;桌子正中放着青花瓷制的茶杯,茶杯映着老北京人喝茶的讲究:有盖有托,喝的时候先用盖在茶面上轻轻刮几天,方可托着茶托饮茶。不多时,几名服务员斟满了大家的茶杯,又端上几盘造型精致的北京小吃。
同学们的欢声笑语被舞台上的灯火辉煌给打断了。如果说以前这舞台上专门演戏,那现在这里表演的节目就相当中西合璧了。节目的跨度很大,可以从含灯大鼓、相声一直演到手影和小丑表演,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长嘴壶茶艺。
表演者身着汉服,手握一个长嘴壶,摆出许多状如飞龙的动作倒茶,好不花哨,或许是因为动作看起来很简单,不少同学都认为其很无趣,但当一名同学斗胆要上去一试时,我们都吃惊了,明明挺简单的倒茶,这位同学却根本把握不好方向,将茶水洒了一地。我突然佩服起表演者来,他一定练习了很长时间,才将茶艺的动作做到极致。
走进老舍茶馆,走进老北京的市井生活,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与文化融合的气息,感悟人生的乐趣。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剧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非常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写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这里,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非常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坏。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政府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尊敬的老舍先生:
您好!
最初认识您,是在四年级的课本上。
那天,我有幸读到了您写的《猫》一文,您把一只小猫咪写得活灵活现、生动可爱,仿佛跃然纸上。我觉得,您一定也和我一样,很喜欢小动物吧!在《猫》一文中,我从一字一句中体会到了您的幽默以及对猫的喜爱之情。现在就请仔细听我来谈谈我家的小猫吧。
我是一名忠实的动物迷,无论是活泼机灵的小狗,还是轻灵俊俏的鸽子,也不管是水中嬉戏起舞的小鱼儿,我都喜欢。
就在今年,我家那只总是懒懒散散的母猫,生了一窝可爱的小猫咪,有的浑身雪白,像一个小雪球;也有黑白两色夹杂着,我叫它奶牛。她们总是依偎在猫妈妈的怀抱中,奶声奶气地向妈妈撒娇,叫人好生羡慕!
但猫妈妈却不允许我这样做,它总是把小家伙们揽在一起,满脸幸福着,寸步不离左右。这叫我怎么下手呢?我想用啧啧小鱼干引开猫妈妈,可它根本就不上当,而是警觉地将它的小宝宝们死死地护在身下,还朝我瞄!地一声大吼。如果逼急了,就会咆哮着向我扑来,幸亏我反应快,不顾一切地冲出了屋子,才幸免于猫难。
原来,母爱在哪一种动物身上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啊!
老舍先生,我好奇于您的笔名和字,一个舍予曾经吸引了我好久,我希望以后能阅读到您的更多作品,更希望这封信可以让我们成为一对忘年交。
最后,祝您:
文字常新,青春永驻!
您的忠实读者:侯柏冰
2016年12月25日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民间春节吃饺子的习俗在明清时已有相当盛行。饺子一般要在年三十晚上12点以前包好,待到半夜子时吃,这时正是农历正月初一的伊始,吃饺子取“更岁交子”之意,“子”为“子时”,交与“饺”谐音,有“喜庆团圆”和“吉祥如意”的意思。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里的道理可真多呀!
看到这本《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颠覆,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拉皮条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拉皮条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当局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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