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推荐的《孔乙己心得感悟》,当我们参加生日聚会或者公司年会的时候。都需要我们去表达一些最真挚的感言,感言可以抒发我们的心声,我们应该怎样去写好一篇经典的感言呢?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1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2
知道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知道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知道孔乙己。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悲剧色彩,而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悲剧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一定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悲剧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悲剧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我们不知道孔乙己年轻时的样子,但至少,他现在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而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后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判断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快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悲剧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3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4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5
《孔乙己》是收录在《呐喊》中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成功塑造了封建社会底层知识份子的形象。通过对孔乙己的描写,很鲜明的刻画出了这个被人嘲笑、讽刺的小人物形象。同时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底层劳苦人民愚昧麻木的病态形象。鲁迅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入木三分。
孔乙己懒惰、死要面子,并且自命不凡,他是典型的旧社会穷酸知识分子形象。鲁迅非常精彩的描写孔乙己那件代表身份的长衫:“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孔乙己一开口便是“之乎者也”,迂腐形象非常鲜明。酒店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拿他当笑柄,他却不自知,依然自命不凡,极力维护自己读书人的形象。干活有失身份,所以只能去偷窃。看客们说他偷窃,他说窃书不算偷,但是说他连半个秀才都没有捞到时,他却沉默不辩了。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下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除了一大串让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也就会四种“回”的写法了。我们在同情他的同时,摧残他的封建社会也让人愤怒。他生活在一个麻木不仁,底层劳苦大众没有互相同情、帮助,反而互相嘲笑、讽刺的社会。身处这样一个冷漠的社会真是最大的悲哀。对于孔乙己的死也是一笔带过,好像这群人没有一个人关心他的生死,以至于掌柜粉板上写着“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一直持续到第二年。可以说孔乙己最终的惨死也跟他们有很大的关系。实际上他到死都没有放弃这个知识分子的身份。
文章虽短,但非常深刻的揭示封建科举对读书人精神、肉体的残害,而旧社会国人的麻木、冷漠比起孔乙己这样的人来说,更让人痛心、心寒。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6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7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或许是上天的安排,又或许是命运的捉弄,选择了你,成为最不幸的人,你是别人嘲笑的把柄,是科举考试的仆人,是千千万万深受迫害的文人之一,你就是——孔乙己,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笑耶?单看孔乙己的人生境遇无不让人可怜,因为他的身份——无任何功名却也不肯摘掉读书人的头衔。因此使两个阶级都不待见他,他也融不进任何一个群体里,可怜到只得在孩子们中找认同。可算是可笑了。
喜耶?文章多次出现“笑”的剧情,孔乙己的出场也给人们带来欢笑,可这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这笑让人寒心害怕。
悲耶?“孔乙己是那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在其他人的心中,孔乙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他的存在只是在烦闷生活中打发无聊的笑料罢了。即便是孔乙已之后死了,所有人也都无所谓,冷漠到病态了,孔乙已渐渐在人们记忆中消失。唯一记得他的人,却是还想剥削他的掌柜。这是那个悲凉的社会孕育了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已悲惨的结局一半来自那腐烂的社会,一半来自于他自己。他本可以褪去长衫以他高大的身材,养活自己本身就不成问题,可终究败给了面子和惰性。生活在那个时代,似乎悲惨命运早已注定,但各自的命运应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若天要亡我,那就逆天而行,逆天改命。
孔乙己的长衫,映出了那个社会下层读书人的悲惨命运。而这样的长衫,却依然存在在今天社会上的两种人里。
第一种人,就是那些每天用名牌服装,金银首饰装扮自己,“孔乙己的长衫”就穿在了他们身上。孔乙己穿一件长衫来显示自己是读书人,这样只是给别人添了些乐趣,没有人真正的.佩服他。而这些人每天显示自己有多么的有权有势,连乐趣也不给别人添。这种人,迎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白眼和蔑视。孔乙己虽然虚荣,但他还是心地善良,给孩子们分发茴香豆,而这些人光有钱却不用来做善事,固然得不到别人的尊敬了。
第二种人,是如今一些号称是读书人,但只是书呆子的人。他们都有着高学历,却都是名副其实的高分低能,他们忽略了其他各方面的培养。他们是“文明的野蛮人”。他们没有控制力,没有忍耐力,甚至不能自理,依赖家长,不自立自强。这就好比孔乙己,身材高大,却不能够养活自己,鄙视体力活,最后毁的还是自己,穷困的还是自己。
在当今社会,“土豪”和“书呆子”都是受尽人鄙视的,他们就是当今的孔乙己,没有当代人应该有的素质。都是小气,无能,自命清高,好吃懒做的“破落户”。
生活在新世纪,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应该摒弃不良的道德品质,将好的发扬光大,绝不让“孔乙己”继续存在下去。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我是大大惊叹于鲁迅先生的.写作能力的。能用短短的几千字就描绘出孔乙己鲜活的形象的,大概力推鲁迅先生了。在这里我为鲁迅先生拍手叫好。这篇文章大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腐朽的制度对人们的毒害之深,那时受毒害的人真是值得同情。而我对于孔乙己又是有很多的话要谈。
孔乙己身材高大,这可能对于我也是很羡慕的,既然身材高大那么他怎么不去靠自己的力量工作挣钱,而甘愿当一名小偷,还说偷书不是偷,真是强词夺理,也不知道要好好反思,不过念在他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的份上,我们也不能多怪他。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不敢立马完蛋。孔乙己居然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还被打断腿,哈哈,活该!——这么喜欢偷东西还学书干嘛,学点偷得技术混混日子不久得了。哎真搞不懂,读书人的思想受毒害是那么深,都快成为傻瓜成为生活能力极度低能的败类!!!我也是很同情孔乙己的,只是伤口不撒点盐不会好得快,犯错误不教训教训不会改过来。再此也得批评批评孔乙己的不知羞耻,以好逸恶劳为耻他该记着,生活有用到的。
由孔乙己联想到我们现代人,我们有些人也是因循守旧,思想顽固。就和孔乙己一模一样,我们应该对此抱否定态度,多鄙视鄙视这些人,相信他们会尽快的变聪明些。不要再顽固不化,学习是为了使脑子便聪明,而不是使脑子成为学习的奴隶啊。
呵呵只有这些想法,就此停笔了。
孔乙己经常到一家酒店喝酒,为了体现自己的身份,穿着长袍(不同于穿短衫的工人),站着喝酒(和短衫工人一样),用手一个一个的排钱,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并且喜欢炫耀自己的学问,问人家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是否知道。
他有一次为别人代笔,在别人家偷走了一些书,结果被人打残。但他仍然显示自己的身份,经常成为他人的笑料。他还经常赊帐。最后一次,被人打的只能靠双手撑着蒲团走路了,又赊帐买了酒。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五年级《孔乙己》阅读收获5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酒客们在嘲笑孔乙己。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在无力的辩驳着。
孔乙己每每来店里喝酒时,总要一边喝酒,一边接受其他酒客们为孔乙己定制的耻辱和嘲笑。反倒他来不像是喝酒,像是给酒客们找乐子的。孔乙己也在那些人的嘲笑声和辱骂声中,忍辱偷生。是的,从壮志满怀到如今这般落魄,孔乙己落魄甚至悲惨,他自己也常常摇摇头,好像和别人一样,也在嘲笑孔乙己这个人。
在鲁迅笔下的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先进的教育体系,依然沿用着古代四书五经的科举考试制度,大部分人因为出身贫寒,上不了学,但在上的了学的部分人里,又只能止步于科举,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因为没有考上秀才,加上好喝懒做,不肯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而维持自己的生计,从而臭名远扬,成了鲁镇的一个笑柄,常常被人调侃。孔乙己也并不是他的真名,但久而久之被人也叫习惯就默认了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是很看重自己那么多年来自己努力的成果的,只是没有一个人能体会他这种心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科举制度深深的毒害了一代又一代人。但在孔乙己看来,他自己却是有很深的学问,有时他也以此为傲,展示给别人看。但那些看客却不买账。这里的看客便是那些没有接受过教育,无法体会别人心情的的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无尽的嘲笑别人,他们对孔乙己说话丝毫不留情面,让孔乙己一次又一次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但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由上面这些我们似乎可以看出百年前的的教育体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然而,这一百多年来,教育体系改革了多少,升级了多少,但又缺失了多少,确实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现如今,虽然成才的路子多了些,但是还是摆脱不了应试的影子。应试这两个字,成全了多少人的梦想,又断送了多少人的未来?什么时候,中国的教育既可以让学生们快快乐乐的成长,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可以让他们在个性特长能够得到尊重的前提下较为轻松的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什么时候,孔乙己的悲剧才会不再重演呢?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这些年轻人,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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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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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一)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杯具《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杯具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
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
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二)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三)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四)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杯具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五)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我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终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我的梦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我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一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奶瓶……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如果你看过《安妮日记》,你就会学会坚强;如果你看过《老人与海》,你就会学会坚持;如果你看过《夏洛的网》,你就会学会真诚;如果你看过《目送》,你就会学会关爱和孝顺。
是的,关爱和孝顺,这本书里无疑体现出了作者对儿子的慈爱,对母亲的孝顺。从作者的母亲对作者的爱到作者的爱对他儿子的爱。让我们从文章中感受出深深地情谊。龙应台的母亲因为得了“老年痴呆症”,所以见过的人、见过的事、听说过的,全部都记不住。包括自己的女儿,也就是作者,并未记住,见过就忘。我能理解龙应台的心情,无奈和辛酸,把自己一手抚养大的最亲的挚爱,居然记不住他,虽说在记忆中有雨儿这么个人,却不知道龙应台就是他女儿。如果你的妈妈有一天和你说‘我不认识你,你是谁?’当你在夜晚默默帮他盖被,她拍掉你的手然后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的话后,你就会体会到这种感觉,那么的难过。作者尽可能的抽出时间看母亲,只为了想让她记起自己而已,这本是每个母亲都会、而且不需要子女去说的事儿,可在作者看来,让母亲记住自己已经是‘天方夜谭’罢了。
对于儿子,就是‘你站在小路的这一段,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对于作者来说,看到儿子发的母亲节礼物,心里有些开心,因为安德烈貌似意识到了母亲对自己的关心,所以发了这个网站。孩子长大了,独立了,对妈妈的依赖性不大了,什么事都自己去做,可能做事的时候即使有一些小问题也不会想到‘妈妈’这两个字了。
中国梦,我的中国梦就是希望那些已经成年的人,不管有多忙,都可以陪陪父母。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年少时生病送你去医院,一夜未眠;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的野蛮耍赖下带你去他们可能觉得浪费或者没有钱去的地方;你可以忽视他们从帮你换尿布到送你出国。但是你不可以忘了,他们是你的父母,养了你十几年甚至更久的人,最亲最爱的人。我更希望那些有孩子的在外打工几个月甚至一年不回家看儿女的人,可以抽空回家,尽管你很忙,尽管你可能抽不出身。但是记住,一定要去看他们。他们是孩子,还需要父母的爱。他们不是父母溺爱的,万千宠爱集齐一身的孩子。他们需要关爱。你或许会说‘他们有叔叔阿姨老师陪着,不会寂寞的’,但是你想过么,这些亲人再亲,也亲不过你们,因为你们是生他养他的人。谢谢龙应台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亲人的可贵。
父母,亲人无疑是你最亲的人,所以,抽空陪陪她吧。
是时间教会我们只能目送光阴流逝吗?
是历史告诉我们只能目送历史苍茫吗?
以至于我们只记得目送亲人远去而忘了回望亲情。
在文章里,作者的儿子在渐渐长大的过程中,用自己的时间无形的抵挡了母亲的靠近,当作者一寸一寸目送他远行企盼他回头时,他只自顾自的离开了。
在我抱怨作者儿子的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周末返校时,总要出现送别的情景,母亲那不厌其烦的嘱咐声总要跟到自己踏上校车台阶的那一刻。每次都是这样,已经和母亲说再见了,她的话还是会铺天盖地的过来。我越嫌她唠叨她越说不停,我走的越远她说的就越大声,“记得每天都要吃维生素片”这是我每次进校车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我有时甚至不懂事的认为母亲的话像‘机关枪’,‘咻咻的扫来’,而我像是‘落荒而逃’。
我突然想起,我从来没有一次回过头,看着她说:“好的,我知道了妈妈。”母亲肯定像作者一般“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和作者一样“一直等待着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而我也和作者的儿子一样一次也没回头,一次也没有。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责,也丝毫不敢想象母亲那是心中的落寞。只要是对你好的,哪怕重复过千遍万遍的,母亲也还会对你说。你以为她不烦吗?她也会烦。原来不单是离别是需要回望,父母的心思也需要你的回望。
“一件事的毕业是另一件事的开始”,生命也是这样,一个终点联系着另一个起点。或许母亲在嘱咐我的同时脑海里会想起外婆对她离开时的嘱咐,如同我身后的背影一样,母亲的身后也有一个背影。
外婆的突然离世,对母亲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母亲强忍着痛楚准备着外婆的葬礼,而父亲带过的一句话让母亲更加自责:“葬礼是给活人看的,人在的时候不多孝顺一点。现在人没了,做些表面文章有意思吗?”后来闲聊时,母亲常和我提及:年轻时和我一样,想要什么就突然要了。也不管外婆辛苦,然后外婆就大街小巷的去找去买,现在你外婆走了,轮到我遇到你这个“小祖宗”。
我想母亲和外婆也是这样的,在母亲成长的过程中。外婆对母亲如同母亲对我一样百般呵护,但也少不了母亲长大后对她一次又一次的目送,直到母亲目送外婆离开。母亲也有回望,也有感激,只是她总自责说晚了些。当我们在人生道路上行走时,千万要记得及时回望,及时回应那束渴望的目光。
不必追,生命的脚步是无法追逐的。但也不能忘记回望啊!对自己来说,那是一种学会感恩的发现,如同朱自清回望,看到自己老父亲翻栏艰辛的背影。不知我们回望,有会发现一个如何艰辛付出的背影。对于父母来说,那一回望。则是内心对自己所付出的肯定,是内心不知名的喜悦与安心吧。
如果说目送是父母眼底止不住的泪珠,那回望就是替他们拭去泪痕的双手;如果说目送是父母心底无声的呜咽,那回望便是使他们释怀的安慰。回望永远是目送最好的回答,感恩永远是亲情的回报。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王后哈姆雷特,把我的手巾拿去,揩干你额上的汗。王后为你饮下这一杯酒,祝你胜利了,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好妈妈!
国王乔特鲁德,不要喝。
王后我要喝的,陛下;请您原谅我。
国王(旁白〉这一杯酒里有毒;太迟了!
哈姆雷特母亲,我现在还 不敢喝酒;等一等再喝吧。
王后来,让我擦干你的脸。
雷欧提斯 陛下,现在我一定要击中他了。
国王我怕你击不中他。
雷欧提斯 (旁白〉可是我的良心却不赞成我干这件事。
哈姆雷特来,该第三个回合了,雷欧提斯 。你怎么一点不起劲?请你使出你全身的本领来吧,我怕你在开我的玩笑哩。
雷欧提斯 你这样说吗?来。二人比剑。
奥斯 里克两边都没有中。
雷欧提斯 受我这一剑!(雷欧提斯 挺剑刺伤哈姆雷特;二人在争夺中彼此手中之剑各为对方夺去,哈姆雷特以夺来之剑刺雷欧提斯 ,雷欧提斯 亦受伤。)
国王分开他们!他们动起火来了。
哈姆雷特来,再试一下。(王后倒地。
奥斯 里克嗳哟,瞧王后怎么啦!
霍拉旭他们两人都在流血。您怎么啦,殿下?
奥斯 里克您怎么啦,雷欧提斯 ?
雷欧提斯 唉,奥斯 里克,正像一只自投罗网的山鹬,我用诡计害人,反而害了自己,这也是我应得的报应。
哈姆雷特王后怎么啦?
国王她看见他们流血,昏了过去了。
王后不,不,那杯酒,那杯酒啊,我的亲爱的哈姆雷特!那杯酒,那杯酒;我中毒了。(死。)
哈姆雷特啊,奸恶的阴谋!喂!把门锁上!阴谋!查出来是哪一个人干的。(雷欧提斯 倒地。)
雷欧提斯 凶手就在这儿,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你已经不能活命了;世上没有一种药可以救治你,不到半小时,你就要死去。那杀人的凶器就在你的手里,它的锋利的刃上还 涂着毒药。这奸恶的诡计已经回转来害了我自己;瞧!我躺在这儿,再也不会站起来了。你的母亲也中了毒。我说不下去了。国王一一国王一都是他个人的罪恶。
哈姆雷特锋利的刃上还 涂着毒药!一好,毒药,发挥你的力量吧!(刺国王。)
众人反了!反了!
国王啊!帮帮我,朋友们,我不过受了点伤。
哈姆雷特好,你这败坏伦常、嗜杀贪淫、万恶不赦的丹麦奸王!喝干了这杯毒药你那颗珍珠是在这儿吗?~跟我的母亲一道去吧!(国王死。)
雷欧提斯 他死得应该,这毒药是他亲手调下的。尊贵的哈姆雷特,让我们互相宽恕,我不怪你杀死我和我的父亲,你也不要怪我杀死你!死。
哈姆雷特愿上天赦免你的错误!我也跟着你来了。我死了,霍拉旭。不幸的王后,别了!你们这些看见这一幕意外的惨变而战栗失色的无言的观众,倘不是因为死神的拘捕不给人片刻的停留,啊!我可以告诉你们一可是随它去吧。霍拉旭,我死了,你还 活在世上,请你把我的行事的始末根由昭告世人,解除他们的疑惑。
霍拉旭不,我虽然是个丹麦人,可是在精神上我却更是个古代的罗马人,这儿还 留剩着一些毒药。
哈姆雷特你是个汉子,把那杯子给我;放手;凭着1天起誓,你必须把它给我。啊,上帝!霍拉旭,我一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你倘若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内军队自远处行进及鸣炮声)这是哪儿来的战场上的声音?
节选的这一节写歹毒的国王不想放过哈姆雷特,于是他就利用雷欧提斯 对其父亲和妹妹的惨死所感到的内心愤怒,设奸计来谋害哈姆雷特。奸王唆使雷欧提斯 假装言归于好而向哈姆雷特做出貌似友好的比剑挑战。哈姆雷特当然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看上去并无恶意的挑战。照一般的规矩,这种友好的比剑应该用圆头不开刃的钝剑,但毒辣的国王却操纵了被仇恨所支配的雷欧提斯 ,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所以当哈姆雷特挑了一把钝剑时,他已陷人国王的奸计,他一点儿也没怀疑雷欧提斯 有什么不良企图,也没有检查雷欧提斯 的剑。比剑开始了,起初,雷欧提斯 没拿出真实本领来,故意让哈姆雷特占些上风,好趁他掉以轻心之时全力一击;而这时国王克劳狄斯 也故意称赞哈姆雷特的胜利,大声喝着彩,频频为哈姆雷特的胜利干杯,还 下了很大的赌注,赌并不占多少上风的哈姆雷特一定能嬴。这一切都是为了分散哈姆雷特的心神,以便雷欧提斯 能发起犀利的一击。果然,几个回合过后,哈姆雷特剑势就有些松弛,这时,雷欧提斯 凶狠地拿出了看家本领,用毒剑一下刺中了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虽然还 不知道全部阴谋,但这一击也激起了他的怒火和勇气。激烈的拼斗中,哈姆雷特终于夺过那把毒剑并用它回敬了雷欧提斯 一下,这下,雷欧提斯 便成了国王奸计和自己的愚蠢的双重牺牲品。正在这紧张的时刻,王后的惨叫又增添了几分不祥色彩。原来,奸王特地给哈姆雷特准备下一杯有毒的酒,这是一个多重的毒计,即便雷欧提斯 的毒剑没能刺死哈姆雷特,这杯下了烈性毒药的酒也足以要了哈姆雷特的性命。但国王忘了事先关照王后,所以当王后喝下那杯饮料后,她刚说完自己“中毒了”就倒地身亡。
哈姆雷特顿时意识到这是又一个谋杀阴谋。于是他喝令把门关起来谁也不准外出,他要查出究竞是谁干的。这时垂死的雷欧提斯 觉得自己已深深地挨了哈姆雷特一剑,肯定是无救了,于是尚未泯灭的良心促使他招认了一切。他叫哈姆雷特不用查谁是凶手了,元凶是克劳狄斯 ,他自己也被克劳狄斯 的奸计给害了。雷欧提斯 请求哈姆雷特原谅他这个出卖朋友的人,告诉哈姆雷特说剑头上国王涂了毒药,哈姆雷特活不过半个小时了,什么灵丹妙药都已救不了他了。说完这一切,雷欧提斯 便死去了。哈姆雷特眼看自己快要死了,就拼起残存的力量猛地向奸诈的国王扑去,把毒剑插进了奸王的胸膛,当即杀死了这个谋害他全家的凶手。哈姆雷特实现了他答应鬼魂的诺言,让这个卑污的凶手遭到了报应。
重义气轻生死的霍拉旭想跟王子一块死,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他告诉霍拉旭要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高贵的王子哈姆雷特便与世长辞了。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厚的丹麦国王。
悲剧是什么?并不单单是以悲惨的结局作为故事的结尾,而是以代表着希望的主人公的悲惨的结局,来揭示生活中罪恶,人性的泯灭,以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和流逝带给人们心灵上的震撼和感悟,使人有感而发地赞叹,并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且能提高人们思想情操。
哈姆雷特是悲哀的。性格决定命运,他的优柔寡断注定了他的失败。身为王子,复仇变成他命运的枷锁,他逃不开,经受爱情和亲情的磨练,在猜忌和信任中摇摆不定。人和人之间只剩下了背信弃义、尔虞我诈,这使他的内心孤独而空虚,复仇之恨蒙蔽了他的双眼,一心想要夺回一切,却在千方百计中失去了本该拥有的美好。文中最著名的便是这豪情壮志的一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是默默忍受坎坷命运的无情打击,还是抓住命运奋勇一搏更加明智。死即睡眠,不过如此,这不仅体现了哈姆雷特的勇敢,对生死的坦然,更是作者莎士比亚在社会矛盾激化,动乱不安的年代对人生命价值的严肃思考。作者用一个王子复仇的凄凉故事,表达了对美好人性的追求,对安定生活的向往,对人文主义的憧憬,对现实中被欲望和罪恶玷污的人性的深刻批判。杀父之恨乃切齿之痛,在令其痛彻心扉的事实中苦苦煎熬,又在面对生命的价值中琢磨不透,他的担子很重很重,他希望在爱情中能找到内心的依靠,却又为了不妨碍自己的复仇大计狠心抛弃了心爱的女子。奥菲利亚是传统的中世纪欧洲女性的形象,她集合着当时女性的普遍特点,她的身上有一种知性美,深爱着杀父仇人的她 ,也在理性和爱情中两难,但从中我们看到了她的善良美丽,就像是星星,因为爱情而耀眼,因为爱情而陨落。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愤怒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愤怒,悲伤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悲伤,猜忌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猜忌,深情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深情,那哈姆雷特到底是怎样的人呢?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 是疯子,还是思想者、是实干家?或是厌世者、替罪羊? 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
这本书莎士比亚著名悲剧作品,讲述了哈姆莱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人。在心目中,自己父亲个贤明国王。父亲死让感到难以接受,当知道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行为让我感到气愤,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哥哥,帮助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耳朵里杀死了自己亲哥哥。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种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这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帮助,回到了自己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儿——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复仇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悲剧之一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耀眼明珠!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这本书莎士比亚著名悲剧作品,讲述了哈姆莱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人。在心目中,自己父亲个贤明国王。父亲死让感到难以接受,当知道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行为让我感到气愤,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哥哥,帮助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耳朵里杀死了自己亲哥哥。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种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这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帮助,回到了自己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儿——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复仇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悲剧之一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耀眼明珠!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有关孔乙己心得感悟集锦,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人们说古希腊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主人公的悲剧;易卜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在人们眼里,悲剧一般是催人泪下的,可是当你读了《孔乙己》之后,眼泪不会夺眶而出,而是内心感到一阵阵的痛楚,这究竟是命运的悲剧;主人公性格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呢?
要我来说,这应当是社会的悲剧。孔乙己读过书却未能“进学”,虽然不能当上官,但是却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一脑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读书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却不愿脱下作为读书人标志的长衫,不愿与“短衣帮”为伍,满口之乎者也……这些都足以体现孔乙己既穷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懒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导致孔乙己这种变态性格的产生是来自于社会根源,来自于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孔乙己命运的悲剧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冷漠。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却成了众人取乐嘲笑的对象。掌柜嘲笑他;“短衣帮”嘲笑他,甚至连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众人不但不同情他,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记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钱。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当时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然而这正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劳动人民,用封建思想对人民由于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所引起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很好得表明了孔乙己在那个社会的必然结局。当时,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无力求生,可见孔乙己的命运是那样的悲惨。
然而事实上,真正悲哀的不仅仅是孔乙己个人,而是当时那个腐朽的社会,那个冷漠社会。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这些年轻人,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又例如在当今社会,很多的人沉迷在网络游戏中,每天碌碌无为的度过。毫无意义的人生就被网络游戏摧毁。但这并不是父母监管不力。而是现在的小孩就像“孔乙己”那样,装“酷”、装“炫”、以为玩网络游戏“厉害”“高级”就是最好的。从而使自已的人生走上不归路。
大家醒悟吧!不要再使自已重演“孔乙己”的悲剧。脚踏实地好好的生活下去!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人生很精彩,每天都会遇到不同的人和事,我们应当好好思考,为自己写一份心得体会了。心得体会比较注重在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主观认识和感受,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该如何写?下面,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孔乙己心得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境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貌,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我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终,“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我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本事,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忙他人;若没有本事,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忙……
在这堂课上,同学们通过对文章整体的分析,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尝到了自己探索发现所带来的成就感和乐趣。可是这一切都还停留在浅层次的赏析上,每个人都只是发现孔乙己身上的某一个或者某两个特点,在这点来说这个人物形象学生心中还是独立的,或者说是被割裂的,于是我要想办法让学生从不完整的碎片印象过渡到整体的人物形象,试从前面分析的基础上,用一句话给孔乙己的形象做个高度的概括。例如:孔乙己是一个潦倒、不幸的读书人。(叶圣陶)我出示一些名家对孔乙己的评价,让学生站在更高的角度来审视这个人物,为我转向难点的分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如果还只是孤立的来看孔乙己个人的悲剧,那么这堂课就没有实质的意义。因为我们都知道鲁迅所要指向的是整个不合理的'社会,可是怎么把孔乙己的悲剧跟社会联系起来呢?毕竟他本身的性格实在是太突出了,这么一个好吃懒做、迂腐不堪、又鄙视劳动的人实在很难有好的结局。于是我让学生带着三个问题再读文本,做到有的放矢,回归了文本。
通过读书和教师的引导,学生把关注的角度转向了孔乙己身边的人,我趁热打铁,再次出示灯片,看看文本里的社会是个怎样的社会。这种由浅入深,深入浅出的教学方法值得我在今后的教学中特别是分析小说人物性格发掘小说主题中经常运用并发扬光大。
或许是上天的安排,又或许是命运的捉弄,选择了你,成为最不幸的人,你是别人嘲笑的把柄,是科举考试的仆人,是千千万万深受迫害的文人之一,你就是——孔乙己,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小说的人物形象要求个性化、典型化。刻画典型的人物形象的目的是为了反应社会生活。
小说的人物有一个复杂、立体性格,并不是单一的某个方面。
散文写人也生动,栩栩如生,但散文写人的目的是为了抒情。可以说人物是作者抒情的载体。一般写人就某一方面进行描写,然后抒情议论,所以人物性格比较单一。
《社戏》、《孔乙己》同选自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很多人把《社戏》当作散文来读是很有道理的。《社戏》不但写了很多美的意境,有很多抒情成分,写的人物的特点也比较单一,双喜、六一公公、阿发等,他们都善良、好客、淳朴,这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作者理想的社会所应具有的人际关系。
鲁迅先生成功塑造的孔乙己这一艺术形象,丝毫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短篇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中国的文学主张要有含蓄、深刻的内涵,这是有传统的。仅从文字的外表来理解孔乙己的形象未免太肤浅了,不少人初看孔乙己,觉得发笑,阿Q也是如此。如果你再看变得凝重起来,说明你懂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也懂了鲁迅先生。
孔乙己是一个穷困的普通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分析如下:
脱不下那身长衫。很多人都解读为他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内心可能暗笑他的愚昧、迂腐,那是站在短衣帮的角度思考,或者立场不坚定,能快速适应环境变化的人的角度而说的。如果是还有也如孔乙己一样的不得志的知识分子来看,就会肃然起敬!孔乙己是再穷也不放弃追求高贵的灵魂。
孔乙己的善良,不拖赖账,还教我认字等说明他在骨子底里还保留了知识分子该有品性,甚至是再穷也想着帮助他人的济世情怀。
写得一手好字,最少说明他不是白读书,有一技之长!这就是普通知识分子,普天之下普通的知识分子居多,他们的命运如何呢?从杜甫的“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中我们知道:他们很穷。孔乙己不只是穷,而且是没有任何地位,是任何人都可以嘲笑的对象。
一个社会的强盛与否、活力如何,要看知识分子的生活如何。请社会善待知识分子,包括普通的知识分子,这是鲁迅的呐喊!
偷书的描写,其实不仅在于“偷”与“窃”表述上的转换,孔乙己的理屈词穷的表现,正好说明了知识分子的“直”,有点坦荡荡的味道,但我们仔细一想,他说偷书不能算偷,为什么?只有一种解释,穷困的他无法得到这些好书,只能偷着来看。偷是为了肉体享受,偷书是精神享受,两者是有区别的。
社会的有钱人怎么样呢?一个“踱”字够了,这不是真正知识分子该有的修为!丁举人打折孔乙己的腿,他更不是读圣贤书该有的品德。兼济天下为己任宗旨呢?读书人!
真正的君子在哪呢?孔乙己说:“君子固穷”。好一个“君子固穷”!一个没落的社会就是一个君子固穷的社会,这也是鲁迅所要表达的意思。
“排”字有在穷人面前炫耀、显摆的心理,我认为更多的是孔乙己证实自我的价值,自我的存在感,甚至是有点优越感。每个人都有这方面的追求,越是别人不在乎他的人就越有这种追求,孔乙己就是如此心理,有点像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通过各种搞怪来吸引别人。
“摸”字写出了孔乙己的窘迫的境地,这时他彻底丧失了锐气,甚至连生活的勇气也一并丧失,是穷途末路了。
“大约”强调社会上没人关心孔乙己,死当然也没人确切地知道,所以是大约,也与文章开头部分众人的取笑,孔乙己名字的由来相照应,都是因为孔乙己地位低下,没人重视。
“的确”表达了孔乙己的死是必然,而且一定是没人知道的悲惨地死。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表述,讲的是两个不同的方面所隐含的不同内容,一是社会冷漠,一是孔乙己悲惨地死是必然。这种结尾发人深思。这就是《呐喊》的写作意图。
读《呐喊》之《孔乙己》后有感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是鲁迅的《呐喊》中让人过目难忘的受封建残害至深的人物形象。
鲁迅用凉开水一样的语气说了这个凉开水一样的长句子,冗长无味,似乎平淡得无容置疑,待人慢慢喝下去以后,才感觉到肺腑烧灼,才明白那是一碗怎样苦心孤诣的——毒药。
当一切遗忘以后,只剩下站着喝酒而穿长衫这个空虚悲凉的姿态了。
沿着社会的路标走,却走到了与社会无关的夹缝里,所有人都不会做错的事,孔乙己却做错了,读了一辈子圣贤书,却与苦力一起喝酒,但矛盾的是他又不是一个劳苦工作的人,就如同那个北大的毕业生在家里串冰糖葫芦一样,他们不都是在长辈的安排下一直扮演一个乖乖读书的孩子、一个努力学习的读书人么?为什么结局会不理想?剧本是没有错的,导演也是没有错,那么只好说是演员乱了。
于是,鸭子说:“上帝说我是一只鸟,却不给予我可以飞起来的翅膀;我只能在水中游泳,但我却不是一条鱼儿,我只是在随波逐流而已。”
上帝是没有错的,那么,只能说是鸭子乱了。
回到天空的路在一开始就迷失了,只能向着所谓光辉的大海流浪,然而鸭子为何要学鱼儿追逐大海呢?——这个社会真的是乱了!
学者说孔乙己是一个社会缩影,我说孔乙己是我们的缩影。我们一定是穿长衫的人。我们每天“啄啄啄啄”地蛀书,正是在歇斯底里地证明这一点。从一开始,我们每一代都簇佣在一起,像一群鸭子,没有人会为我们每一只进行检验,看看哪只应该飞,哪条应该游,等到闸门一开,便缩紧勃子纷纷下水,沿着“努力学习——努力工作——为社会贡献”的路线走,然而,事实上所有的伟人、清官、工人、贪官、贼、站着喝酒的人……一切一切都是我们的去向;看看现在的生活,自觉是水一般正常,谁会料到会成为英雄还是贼呢;无论是醇酒还是毒药,就只须一股脑儿当作水一般喝下去。一切遗忘以后,会剩下一个怎样的姿态呢?
孔乙已做错的事,我们也将做错吗?!
乱了,乱了!……
《孔乙己》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在于塑造了封建社会后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能谋生,他懒惰,他以自己为荣。他拒绝脱下他又脏又旧的长袍,这象征着一个学者的身份。他和很多人交谈,总是表现出他是一个不同的学者。甚至当别人嘲笑嘲笑他的时候,也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表现出自命不凡和自恋的傲慢。只有当人们触碰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疤——,“为什么连半个书生都得不到”,才立刻露出苦恼的样子。在长期的封建文化教育中,他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勤奋,无法谋生,养成了懒惰好酒的坏习惯。有时候偷东西是不可避免的,最后以腿断的悲剧收场。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无意识到死。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和摧毁了他的灵魂,也摧毁了他的身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的悲情,批判其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对他表现出了善意和必要的同情。比如他写道,他教“我”读书,给孩子发香豆,但他在店里的品行比别人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了一句好话”。
这些描写引起了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反感。这就是孔乙己杯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生活在麻木冰冷的社会环境中的不幸的人。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大于身体上的痛苦。作者把孔乙己的外貌、衣着、体态、语言、动作交织在一起,让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以一种立体感展现在读者面前:他不出名,但很傲慢;四体不勤,但懒;穷,却死而爱面子;悲痛欲绝,却又麻木不仁。晚年的孔乙己,被“一切都是劣等的,只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毒害,慢慢爬走了。
孔乙己教学反思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自己最喜欢的一篇小说,也是多年入选中学语文课本的一篇传统课文。全文仅3000多字,可是从以乐境写悲哀的精巧构思到12岁小伙计的独特视角,从精巧含蓄的社会环境描写到看似矛盾的结尾处理,可圈可点处俯拾即是,为读者留下了许多值得探究的课题,回味无穷。然而,文章虽精美,却难以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因为小说反映的社会生活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相去甚远,理解上存在一定的难度。这种情况下,教师的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小说篇幅不长,但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要完成对本文人物、主题、写作技巧的全面的、理性的分析恐怕仍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准确定位自己的教学目标,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因此我确定了以下三个教学目标
(一)了解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和病态社会的冷酷的小说主题。(二)了解小说的社会环境描写及其作用。
(三)掌握刻画人物的描写方法,深入把握人物性格特点。
传统课文的教学一般难度较大,学生对文章主旨更是雾里看花,难一捉摸。主要问题在于学生难以了解和体会当时的时代背景,但文章的主旨又跟作品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因此,本人准备了视频断片在上课第一时间播放给学生欣赏,有利于缩短时空距离,真切体会当时的时代概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深入探究的兴趣。
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本节课教师讲解过多,以致削弱了学生积极思考的热情,应该放手让学生在积极主动的思维活动中加深理解、有所感悟,才能真正提高阅读的质量。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情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子,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己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后,“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己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能力,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人;若没有能力,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助……
当我们经历某些事情和场景时。感言可以让我们的心情更加温暖和活跃,感言究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为你整理的“名著心得感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三国时期吴、蜀、魏三足鼎立的故事。一场刀光剑影的战争清晰可见,展现了三国时期勾心斗角、勾心斗角、动荡不安的现象。
什么关羽,此人“丹凤眼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还有张飞,他“勇往直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小心眼的周瑜,长而粗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故事。
首先,刘备。从一开始,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就让我对刘备感触颇深。他很深情,很体贴,顾全大局。就拿关注草堂的故事来说吧。刘备为了统一乱世,只请了诸葛亮三次。他的毅力使我非常钦佩他。但是,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被打之后控制不住自己。关羽和张飞被杀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他不听诸葛亮的话,就必须攻打吴,结果损失了一个勇士。如果当时听了诸葛亮的话,他就能联合吴来对抗曹了。
再有就是诸葛亮,精通天文地理,足智多谋,一生细心奉献。他放火新野,借东风,借草船箭,周瑜三日,华容道求智。他巧妙地设置了八阵图,把王朗骂死,七擒孟获,策划空城,使用七星灯,用木偶把司马懿退役,用魔术把魏延杀死。这些都是常人始料未及的。我本来以为这种人应该看起来很不一般,但是书上的描述很简单:八尺长,长得像冠玉,戴着黑丝围巾,戴着鹤。
然后就是关羽,他一生中收获了很多战功,比如单骑千里,五关后斩六将,华容道解曹操等。为了迎接刘备,他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首颜良,惩罚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自己背叛了刘备,准备杀了他,然后看到他与敌人作战。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起去刘备那里,最后加入了刘备,幻想着刺激的一幕,真的为他们高兴!书中关羽的字是:丹凤眼,卧蚕眉,脸重如枣,青龙偃月刀在手,赤兔马。这种搭配,无人能比!
最后,曹操是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在和刘备谈料酒英雄时,他说:当今世界,英雄只有两个。刘备吓得把筷子掉在地上,假装怕雷,结果却侥幸逃脱。他统一魏,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的所有策略都可以统一整个世界。然而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之战中,正是因为周瑜的小计划,他失去了蔡瑁、张赟等优秀将领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会我们冷静对待一切;关羽教导我们,忠诚可以获得别人的信任;曹操教导我们,凡事不可多疑。只要互相取长补短,就能克服一切困难。
前些日子,有知己好友向我推荐沈从文代表作《边城》,闲暇时,我买了一本《沈从文集》,重点读了《边城》一文,感想颇多。
《边城》是一部反映湘西民情的中篇小说,它的故事情节很简单,主要是通过描述女主人公翠翠与少男傩送的纯情之爱,来揭示一种源自湘西古朴原始的“爱”与“美”。这种爱与美在小说中,既没有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之举,更没有附加铜臭的权钱交易,相反小说所表现的男女之情正是古朴原始乡村孕育而生的自然恋情,它青春、阳光、清新、健康,犹如阳光下爱情的花朵,晶莹透明。
纵观小说描述的不仅是唯美的恋情,更有祖孙、兄弟之间的挚爱亲情,还有处在整个边城各个角落人们之间的一种善良互爱之情,这些爱与情不正是如今我想看到的人类最高尚的心灵之美吗?
虽说小说翠翠和傩送的爱与情以苦涩的悲情收场,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更是我为之惋惜的,但它又让我懂了美好的爱与情有时并不能完全为自己所把握的一面,它有其社会属性的另一面,以致这中间或有悲情、或有无奈,这让我联想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的慨叹,当然我不排除也有人能冲破重重阻力追求得到自己的爱与情,如古代的卓文君与司马相如,但话又说回来,古往今来又有多少人能把握自己的爱与情?又有多少人能跨越历史享有不受时代束缚的爱与情呢?也正因为这样,“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就成为一代又一代人的情感共鸣!
《李尔王》也是威廉·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叙述了年事已高的李尔王意欲把国土分给3个女儿,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赢其宠信而瓜分国土,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不愿阿谀奉承而一无所得。前来求婚的法兰西国王慧眼识人,娶考狄利娅为皇后。李尔王离位,大女儿和二女儿居然不给其栖身之地,当年的国王只好到荒郊野外……考狄利娅率队攻入,父女团圆。但战事不利,考狄利娅被杀死,李尔王守着心爱的小女儿的尸体悲痛地死去。
这是一出感人的历史悲喜剧,情节紧凑,动人心弦,人物的行事、对话、反应也都合乎逻辑。在莎士比亚改编之后,却出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情节:如李尔王突然暴怒赶走女儿,又莫名其妙认不出肯特,时而发疯时而平静,爱德蒙不可思议地欺骗了爱德伽,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弄人与国王作滑稽的对话,考妮狄娅无足轻重地死掉等等。在人物的对话上,也过多地不符合李尔王时代,像中世纪似的。托尔斯泰曾详细批判过此剧(论莎士比亚和戏剧)。但不可否认,这出戏剧在此后的几百年中,一直广受好评,除了托尔斯泰,几乎没有著名的人物对其提出过批评。客观的说,托尔斯泰的评价并非没有道理,不过考虑到莎士比亚的时代,莎氏对此剧本的改编也有其现实意义,或许莎士比亚是想通过此剧来反应当时的一些社会现象吧。
此剧主要情节为:年老的李尔王想要退位,希望把国土分给他的三个女儿。在分封的时候,他让每个女儿都说说对他的爱戴,以她们对他爱戴的程度给她们分配国土。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竭尽全力的赞美国王,只有小女儿考狄利娅因表达了自己朴实而真挚的感情被李尔驱逐,(经典语句为Love and be silent),但因为她的诚实得到了法国国王的欢心,去法国做了王后。在把国土分给两个女儿之后,李尔王的两个女儿经过商量以后决定让李尔撤掉他当初的100个随从,不然就不让李尔住在她们的宫廷。被两女儿赶出家门悲痛的李尔与他的随从格罗斯特在风雨中碰到了可怜的汤姆,也就是格罗斯特中了埃德蒙诡计而下令驱逐的儿子埃德加。李尔认为这是自己误解小女儿,理应受到两个女儿的惩罚。
后来与格罗斯特和可怜的汤姆分开以后,就在他自怨自艾的时候,来了一个圣徒安慰他。李尔对圣徒说了自己对考狄利娅犯下的错误,并懊悔的表达了自己的绝望:他觉得考狄利娅再不会原谅他了。但圣徒却说,考狄利娅一直爱着她的父亲。原来,这个圣徒就是考狄利娅。她在法国得知李尔的困境之后,立刻组织了一支军队,秘密在英国登陆,因为放心不下李尔,所以特地在开战前,来探望李尔。与此同时,高纳里尔与里根都爱上了为了得到王位陷害父亲与哥哥的埃德蒙。最终,小女儿的军队大败,她和李尔都被抓起来了,爱德蒙发布秘密处以他们死刑的命令,直到他死前才揭露这个密令,但已太晚,虽然李尔杀死了想暗杀小女儿的杀手,她还是死了。埃德加找到了埃德蒙并且与他决斗,最后埃德加杀死了埃德蒙。而在李尔抱着她去寻找大伙时,高纳里尔与里根也已经死去。李尔过于悲伤,最后崩溃而死。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丰碑,与《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并称“四大古典小说”。
书中所描述的各种神佛都是奇幻而生动的,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瑰丽华丽的神魔世界。
从第一次接触《西游记》,从一本充满幽默风趣的漫画书,到现在一本只有注解的书,我对它所描述的故事和表达的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看孙悟空蹬天。
鲁迅先生的老师曾评价说“万物多愁善感,风韵世故,犬儒之意深刻。”在《西游记》《八十一难》中,每一个故事中搞笑幽默的故事都不仅仅是一个“故事”,它反映了现实社会即作者时代的扭曲与不足。
在向唐僧取经的路上,不难发现很多心魔都有“后台”。大多是弟子或者神佛坐骑。每当孙悟空荡到“名义杀人”的时候,那些神佛就可以既往不咎,而那些没有“后台”的恶魔就“死”了。孙悟空在《西游记》被认为是一个积极的“革命者”,但他无法改变这种环境。这一切都反映出当时社会和朝廷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官员;再比如,第七十八、七十九回,唐僧师徒经过比丘国,比丘王被鬼缠住了。国王听了谗言,想用1100个孩子的心和思想当药。故事看似荒诞夸张,实则真实反映了现实社会中皇帝的愚昧无知。他想问“周幽王的战争剧王子”和“秦始皇焚书坑儒”。
《西游记》描述了一个扭曲病态的社会。对于现实社会,借用当代作家余华的话来说,“比起现实的荒诞,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这一学期里,我过得充实而快乐,因为我利用课余时间拜读了好多教育专著为我新学期的工作充电。我读的书有:《新教育之梦》、《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教育的55个细节》、《爱的教育》等。现在我觉得,读书是一种幸福,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读这些教育专著时,我边看边与自己平时的教育实际相比较,不禁有了感触,有了共鸣。这些书在教我如何当一个好老师的同时,也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人。以下是我的一些体会:
一、做一个不断进取的学者
海纳百川,才有了大海的浩瀚无边。一个真正优秀的教师,就应该是一个不断进取的学者,向前辈学习,向优秀者学习,甚至向我们的学生学习。陶渊明说: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辍学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坚持不懈,就会天天成长。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播者、人才的培养者,就更应该勤奋的读书学习。最终达到一种境界:读书内化为自己的精神需要,读书成为自己的一种生活习惯,读书成为自己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教师读书不同一般人读书,要活读书、读活书、读书活;要带着问题读书,深入思考、大胆怀疑、努力实践、勇于创新。学习的方面要博而精,要有自己的主观选择。如读教育名著,与大师对话,和名校交流,拜专家为师,以学者为友等等。不仅学大师们的理论精髓和实践经验,更要学习他们不迷信权威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不懈追求探索的人生境界和献身事业的人格力量。同时要懂得把学习内容转化积淀为自己的综合素养和创造能力,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升追求的境界。
许多专家也给我们提供了经验和指导意见。
李海林校长总结的读书方法是:在身边寻找问题----带着问题读书----通过读书找到解决问题的观点、立场、方法---用书中找到的观点、立场、方法解决现实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改善自己的行为。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值得大家借鉴。
特级教师宋如郊认为:”读书学习这个过程贵在坚持和得法。“他总结出一线教师读书的要点:
第一,读书要坚持这样的习惯:1.勤,天天读一点。2.博,各种书都看一点;3.新,追踪前沿的新信息;4.思,回味咀嚼。勤,是保障;博,是宽度;新,是锐度;思,是深度。
第二,读书要坚持内化:1.由数量上的积累进而形成质量上的积淀;2.将资源转化为能量。即将所读内容有效转化,为己所用,变成自己的专业思想和技能。
第三,读书要坚持务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
1.即重点要突出,教育理论和本专业的著述是读书的重点,数量上要保证,时间上要倾斜,整合上要优先;2.返”本“,即经典著作要常常”回头看“,常读常新,像《叶圣陶文集》这类著作应该多看几遍,每一遍都有新收获。
在教育新形势下,做一个与时俱进的教者,学习是唯一的途径:学习,学习,再学习;以平常的心态对待学习,不急功近利,不心浮气躁;从错误_中学习,在合作中学习,在探究中学习。
二、做一个有思想的教者
人没有了思想,根本就属于酒囊饭袋、行尸走肉。教师没有了思想,就不能称其为教育者。教育需要思想。教育不光需要有思想的教育学者,有思想的行政管理者,更需要有成千上万有思想的教师做一个有思想的教育者,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用思想去重塑我们的教育行为,”观念改变行动,行动改变命运“。二是用思想陶冶学生的心灵。只有思想才能滋养丰富的心灵和厚重的人格。在教育世界中,倘若有丰富的思想熠熠生辉,倘若有丰富的思想相互碰撞,淌若有高尚、丰富、独到、深刻的思想来鼓舞人心,我们的工作,我们的人生,才更有趣味,更有魅力,我们才真正无愧于上苍给予我们的不可重复,不可替代,无比珍贵的生命。
三、做一个宽容的智者
在《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中有一条就是宽容,在《中国教师缺什么》一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我很欣赏:土地宽容了种子,才拥有了收获;大海宽容了江河,才拥有了浩瀚;天空宽容了云霞,才拥有了神采;人生宽容了遗憾,才拥有了未来。宽容意味着承认儿童的差异,承认儿童的未完成状态。教育应从宽容开始。宽容地对待自己的学生,你会得到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喜悦;教师宽容地对待自己的学生,意味着他的教育思想更加深刻,教育手段更加成熟;教师宽容地对待自己的学生时,就是科学地看待教育过程。正如陶行知先生说的:”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里有爱迪生。“
对待工作如此,对待人生也是如此,人生在世,难免有许多不如意,同事相处、朋友相交,难免有一些误会,但如果能用宽容的心对待一切,那么,你就是生活的智者。
有人说,人生有三大境界,一是物质人生,二是艺术人生,三是宗教人生。宗教人生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可能一辈子也达不到,但追求一种快乐的让心灵释放的艺术人生还是可以做到的,那就是多读书。作为教师,尤其要多读教育类书籍。
愿读书能让我们的人生充满智慧。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怎么写,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对于我来说,故乡的最大特点便是常刮风。
因为地理位置,风常常带着水汽,将家门口的长江水卷带着,吹向洲上每一个人的脸庞。妈妈有时说,将躺椅搬至廊道口,睡个一中午,肤色会因风变得黑些。这江风将洲上每个人的脸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点,吹给庄稼独有的水分,吹咧了种地乡亲的笑脸。炊烟给江风吹得散得缥缈,几家人的炊烟因此混杂着,慢慢远去,给夕阳镀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枣树结着青果,也应着风和余晖在摇动着,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环抱在一起,脚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径,人们在饭后或走动或闲适地坐在门前谈天,衣角被江风吹的微摇。日头渐落,风带来的是劳碌一天后的杂感,人们或充实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气。江风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与屋间的小缝里,穿梭在人们踏出的小径上,将人与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温馨的乡村社会。正如作者所说,“我喜欢乡村的味道:宁静、淳朴、喜悦、安乐,像理想的桃花源。”这“桃花源”因这江风,更添几笔。
故乡是我魂牵梦绕的一阵江风。尽管故乡渐渐冷清,人们大多进入县城谋生活,但故乡的江风带给我的安适宁静,故乡给我的轻浅的“源头”之感,都不会因此消失不见。洲上的绿土因江风仍显沃饶,和家前的长江水一起,承载着时光的印迹,挥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进我的心里。只要江风依旧,我便会记得幼时的乡邻、幼时的经历,这些欢笑泪水,印证着我的成长。
江风带给我的,是我最宝贵的,我骄傲我所拥有的故乡,尽管它没有显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风景地,但在我心里,它便是这江风,是我灵魂寄托的地方,在我心里,它是那么的灿烂。
夜幕下的树影摇曳婆娑,刚下过雨的空气中裹杂着树叶的清香,白月光在窗台静静流淌。总在这样静谧的时刻,勾起对故乡的思念,一点点乡愁,一点点秋思——我打算回一趟老家。
一大早的路程奔波后,怡然自得地漫步在田野,冷峭的晓风给人带来一股沁心的微凉和葱茏的佳色,抬头便是澄澈的天幕,犹如一块纯净水晶,大片大片的云朵在亲吻纯朴的瞬间,羞涩远去。远处早早耕作的村民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袅袅炊烟在他们身后升起,飘在半空中,形成一幅早耕的温情画卷。
玫瑰紫的.天色越来越明亮,却又下起秋天的第一场小雨,细如牛毛的绵柔,触碰时竟流淌进我的心房。走到溪边的青板石路,路旁的榕树高大,像远路上的马车夫,眼含热泪,靠着天空,日子久远。而雨,轻轻滑入叶的怀抱,叶,温柔缠绵拥雨入怀。雨丝落在溪面上荡起阵阵涟漪,鱼儿在溪中闲游,吹快而陶然,些许胭脂红的小鱼吐着泡泡,仿佛每个泡泡上都浮现童年的回忆。小溪清澈见底,似一面明亮的镜子,我望着溪面,却好像望见一个扎着麻花辫眼神清亮的小女孩,她的眉眼弯弯,单纯不染世俗。故乡,像生命之船曾经行驶过的路标,时时地提示着你最初走过的路。
小雨很快就停了,一座老屋也出现在我眼前,屋前静默着一位鬂微霜的老人,金色日光流淌至她发梢,显得和蔼温柔。奶奶见我回来虚寒问暖个不停,孩子们也拥上来与我玩乐,打打闹闹了大半天,屋里的笑声飘向远方,飘在田野上,飘进归乡的人儿,那颗欣喜的心中。
天上的阳光渐渐熄灭了,地面的薄暮慢慢地升起来。夕阳拽着紫红的薄纱依偎在黄昏,清风低唱着轻盈的歌漫步在田野。家家升起炊烟,结束忙碌的一天,投身于油星四溅中。一群鸟儿划过夕阳,金色的光铺在它们的翅膀上,不久又飞向远方。镶了金边的云朵急急聚拢又弥散,好似彼此偷偷地在喃喃絮语。
待到夜幕降临,奶奶做的饭菜香味弥漫整个屋子,她对我的喜爱,也是这般浓烈。此时家家灯火通明,故乡的夜晚充满亲情带来的温暖,月光透入屋中,流淌在一家人的身上。是爱,是暖,是人间四月天。
我感受着故乡的魅力,顺着时间的方向,带着一份来自乡土的牵挂,往前走,再往前走。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中国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三月,春暖。桃花初开,杨柳正翠。阳光撒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极其柔和。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站在长满野草的田野上,凝视着远山,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数遍的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风吹了起来,又翻开扉页
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山谷里,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恋狗情结,花了两年时间赚了五十美元,买了他日思夜想的两条浣熊猎犬。那两只猎犬分别名为老丹和小安,经过比利的训练,有了很多的战绩。砍枫树、智捉浣熊、参加比赛、勇斗山狮,比利一直以为上帝在帮助他。直到最后,猎犬永远地离开,在墓的中间,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从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长长的红叶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红得鲜艳。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读到最后,也不禁泪潸潸。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源于人兽之间的爱!
比利坚持两年存钱买犬,跋山涉水上镇上领狗,废寝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枫树,暴风雪中焦急寻找爱犬一个个故事中隐藏着使他坚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读到这些情节,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我知晓自己的经历不像书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让我回忆一件平凡的小事。
这个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飘着几朵云,悠闲得在天空中漫游着。又是一节体育课800米。我没有长跑的经验,面对400米的红色跑道,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一恍惚间,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虽然开始时身轻如燕,如飞翔一般,飞快奔跑着,可是到后来双腿如灌铅般,脚步紊乱起来,手臂无法摆动,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来了,再也不像刚开始那般轻松了。汗水顺着发丝,顺着眼眶,流过脸颊,滴在被阳光烤得火烫的塑胶跑道上。几片云朵遮掩了部分阳光,已被阳光蒸熟的脸颊仿佛得到了缓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无力,步子虽大却越来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渗过的汗渍。我不敢抬头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头望望一个个跑在前方的同学们,拉开了很大的距离。那一刹,我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终点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很无助跑步过程中呼吸紊乱出现岔气状况,忍受着这种疼痛,喘着粗气,嗓子似乎都干了,一片冰凉。完全不想再坚持我仿佛看到了什么,那本封面颜色鲜艳的书,被我的同学攥在手里,不停地摇晃着,我的脑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细想,那本书真正帮助了我,我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如书中的一条浣熊猎犬,回忆起书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比利在枫树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为砍一棵枫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仿佛摇曳着一株别样的植物,一株红色的羊齿草我又想到,那会是天使撒下的种子。
恍惚回神,我咬紧牙关,冲上前去,强忍脚上肌肉的酸痛,望见正挥手的同学,书摊开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风呼呼刮着,我又一次看完了这本书,回味无穷。眼神飘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里,美丽又奔放,在一片绿海中,像一面迎风飞舞的红色的旗帜,向我们许下承诺:再见了!不必担心,不要牵挂,我会永远守护在这里。
拿着书,凝视远方,心中思绪万千,我能体会一棵羊齿草的真谛。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受益匪浅的书中学到的一种信仰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小安和老丹之间生死与共的情谊。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要数比利和两只猎犬参加捕浣熊比赛的故事了。比赛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小安和老丹有好几次遇险,在大家都放弃寻找它们时,比利始终没有放弃,最终找到了两只猎犬。而小安和老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先后赢得了银将杯和金奖杯。
在这个故事中,我对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任、责任、诚实和勇气感到敬;也被两只猎犬那颗忠诚的心打动了。当两只猎犬的生命走向尽头时,比利伤心欲绝。这也给他的童年记忆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小布丁”。我很爱它,喜欢在空闲的时候陪它一起玩。它也很喜欢我,喜欢在我身上”瞎逛乱串”。如果有一天我家的小仓鼠死了,我肯定也会像比利一样伤心不已。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它会让你一遍一遍地读,每一次都感动落泪。
当我们见证非常撼动人心灵的时刻时。感言能够及时地去激励鼓励某些人的斗志,你收集了多少关于感言的经典模板呢?下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呈送了“羊皮卷心得感悟”主题的相关内容,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最近读了奥格·曼狄诺所著的《羊皮卷》。起先我总以为这是本写给已在职场中的人们的书,可是读完后我便觉得它不仅是一本“商业圣经”更是一本“人生圣经”。
国际每天都在发生着改动,可是,做人处事的准则却是亘古不变的。心灵的纯洁会带来纯洁的日子和纯洁的身体;相同,龌龊的心灵会带来迂腐的日子和堕落的身体。太多的人都在忙于改进自己在物质社会中的位置,拼命地占有全部,却不知生命是有规矩的,只需遵从了必定的准则去日子才干取得成功,才干完结方针去改动终身。
而《羊皮卷》便是这样一本叙述人生规矩的勉励经典。用感恩的心面临日子、锲而不舍、自我必定、爱惜生命、控制心情、坚持杰出的`心态、注重本身价值,这几大主题便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地点。咱们每天的日子都会改动猛然——一日千里遗忘昨日,遗忘上月,遗忘上一年;忘掉那些愁云惨淡的日子,忘掉每日的失利和绝望。全部的全部皆成曩昔,新的一天业已降临。曩昔自己盼都盼不来的日子,现在就在眼前:咱们要有此翻开生射中新的乐章;咱们就要开端从不同章节中学习成功的巨大隐秘。
《羊皮卷》是从国际上最巨大的文献中摘选并收拾出来的。内容简直触及有关成功学的方方面面。作者用独特尖锐的视角,极富感召力的理论,引导人们人《羊皮卷》中罗致思维的养料,取得启示,引发考虑,使之成为本世纪最值得保藏的一部勉励书。
这些大师们鲜活的成功启示好像一段段支流,读完此书,你将会把它们聚集成为自己期盼的奔腾不止的大江大河。当你领会完这启迪人心的《羊皮卷》,你会发现日子的改动已翻天覆地,身体里似乎有一股成功的体悟在缓结地活动,成功的大门随即为你打开。
日子中有人高估了自己,有些人却轻视了自己,有的人自傲骄傲,有的人惊慌不安,然后没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迷失了方向。有时候咱们常常会败在自己的不自傲,缺少勇气上,孰不知成功已在前方某个角落处。还记得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只需决计成功,失利永久不会把我击垮。”因而不论咱们遇到何种波折都要深信:今日,我开端新的日子;今日,我已爬出满是失利伤口的老茧;今日,我从头来到这个世上,失利不再是我斗争的价值,我会在才智的指引下,走出失利的暗影,步入健康、高兴的乐土,由于我是自然界中最巨大的奇观。
用感恩的心面临日子,面临日子中的人事物;感触国际的夸姣,用所支付的爱净化自己的魂灵,去感染其他非己。我爱雄心壮志的人,由于他们给我创意。我爱失利的人,由于他们给我经验。我爱王侯将相,由于他们也曾普通。我爱谦恭的人,由于他们特殊。我爱有钱人,由于他们。我爱贫民。由于贫民太多了.我爱少年,由于他们真挚。我爱长者,由于他们有才智。我爱美丽的人,由于他们眼中流露着凄迷。我爱丑恶的人,由于他们有颗安静的心。
每个年代都有各自不可磨灭的巨大成功者的思维精华,并以文字的方式将其撒播下来。面临世人工作的波折、精力的荒芜、思维的消沉、命运的困扰、日子的无助,他们期望用自己成功阅历的点点滴滴因令人,用实在的故事去打动听,劝慰人们苍茫的心灵,为人们指明一条条通向成功与夸姣之路。
咱们知道,那些优异的书本给与咱们的东西,不是单纯的常识,也不是瞬间即逝的影响,而是生计的自傲和做人必备的才干和勇气,也唤醒咱们的心灵,使人对成功坚定信仰。书本并不是把外在的东西移送给咱们,而是促进咱们内涵的东西喷涌而出。奥格·曼狄诺的这本《羊皮卷》无疑会带给你最期望得到的全部。
“只要决心成功,失败就永远不会把你击垮。”
学会忍耐,不要因失败与痛苦而丧失斗志。养成良好的习惯,全心全意去实行。学会坚持,不怠慢时间。
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日,对一切都满收爱心,赞美敌人,爱每个人的言谈举止,用爱心回应他人的行为。爱自己,爱所有人。用付出的爱净化自己的灵魂,并感化他人。有爱必成功,无爱终失败。
坚持不懈,直到成功。持之以恒,勇往直前,迎接挑战,成功的圣域必将是勇士的归宿。
肯定自己。展示自己的个性,独行特立,不断改善自己的仪态和风度,开发潜力,不断创造奇迹。
珍惜每一天,就像珍惜生命中的最终一天。不要叹息过去,不要痴望未来,要捉住这现实的永恒。
学会控制情绪,做自己的主人。今日的悲伤也预示着明天的欢乐。你为别人献上欢乐和笑声,别人也会报之以欢乐和笑声。弱者任思绪控制行为,强者让行控制思绪。仅有积极主动地控制情绪,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欢乐也是成功之道。笑声能坚持自己良好的心境,也能感染别人。
要加倍重视自己的价值。正确选择道路与时机,制定高远的目标,贯彻行动,不断追求更高处,以提升自己的价值。
此刻就要付诸行动。行动,是实现目标的前提。没有行动,一切都是空想。行动就要立即。得过且过,到头来什么都不能得到,反而失去了永不倒流的生命。
渴望得到指引,让自己一向走在成功的道路上。
人生是一段漫长的旅程,其中有无数修行者来去匆匆。有人说,人生很重;有人说生活很简单。的确,人生的际遇不同,人对人生的看法也会不同,但无论如何,每个人都会经历挫折和失败,最终到达自己梦想的地方。
来到田园队后第一次接触《羊皮卷》这本书。我以前听说过,但从未读过。首先感谢这个团队让我读《羊皮卷》,让我有机会再次提升自己。第一次看的时候觉得很正常,中间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语,有很多比较绕口的句子。然而后来越看越觉得深刻。句子很简单,包含的真理很深刻。万事从头开始,每一天都是崭新的一天,从今天开始,养成好习惯,首先从思想开始;态度;敬行为。一系列循序渐进的变化,使自我成为一个全新的自我。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不要让小事阻碍我们的成长。说白了就是不要拖,养成好习惯,一心一意去执行。从现在开始,一切都要做好,不要在一个适合奋斗的年纪选择安逸。此刻的我,年轻,吃的苦,不怨天尤人。年纪大了做这件事很痛苦。上帝给了我们足够的知识和本能去做一些其他生物做不到的事情。只有不断更新和培养自己,才能带领自己走向成功之路。
《羊皮卷》是一本古书,可以帮你得到你想要的。它是你人生旅途中的智囊团,为你点亮黑夜,鞭策你,指引你走上人生的道路。
感谢临沂千年鸿福木业,我找到了方向,我在田园团队里找到了目标。我厂不仅是集家具和橱柜多层生产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而且有20多年的生产经验。我的岁月不会老去,我的青春不会逝去。因为我更热情更有活力。这是我从羊皮纸中学到的,也是我从我的牧师团队中看到的。
通过这一年多以来对“我要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一遍又一遍的朗诵,使我感受到了这段文字从头到尾想要告诉我们的就是爱,大爱,字里行间无一不是教会我们要有爱心,因为爱是成功最大的秘密,无论是作为一名销售,还是在各行各业努力拼搏的人,一定要有爱心,爱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只要我们懂得利用这股力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他都能帮你度过难关,走向成功。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满怀爱心,爱可以正确我们的心态,告诉我们要有一个正确良好的心态,满怀爱心,才是做好任何事情的开始,爱可以指导我们的言语,我最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想要批评人时,咬住舌头,想要赞美别人,高声表达。”这不正是指导我们怎样与人交流,怎样表达语言,学会用虚心的语言与人沟通吗?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长处,然后真诚的给人以赞美,这才是我们与人相处之道。
作为一名销售人员,我们每天所面对的每一位客户都是我们的上帝,不管他们订单大小,也不管他们素质高低,我们都要用爱心去迎接他们。顾客有需要,我们全力满足,顾客不满意,我们要立即改正,顾客发脾气,我们要笑脸相迎,我们只有这样才能得到顾客的认可,信任,是我们企业立于不败之地,长盛不衰。只有公司盈利了。强大了,我们才能获得与之相对应的报酬与殊荣。
爱让我们心念得以坚定,是指导我们思想的精髓,它时时刻刻都是在护着我们,让我们用知识去丰富我们的爱心,用爱心来充实自己,认真的对待每一天,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努力,去奋斗!
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微笑着面对每一天,让生活充满爱。
让新世纪公司充满爱和阳光,让这个正能量带领我们新世纪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羊皮卷》一书被称为西方的圣经,它经过一个个绘声绘色的故事告知给咱们一些深入的人生道理,这些都是人生阅历的分析和总结,它将全方位地发掘咱们心里的潜力。引领咱们逐步走向正确的人生。
在这本书中,作者所展现的成功哲学是如此地慎密有用而又充溢热情,它鼓动了千千万万的成功人再攀顶峰,更鼓励了千千万万尚在窘境中的勇敢者从头取得决计与勇气,一往无前地为抱负的完结而不懈尽力……
以下是我的几点感悟:
并不是全部的人,都能一往无前的。不要让惧怕成为一种习气!
用感恩的心面临日子,面临日子中的人、事、物;感触国际的夸姣,用所支付的爱净化自己的魂灵。
一件作业的结局无非只需两个,要么完结预期方针,要么未完结预期方针。可是做一件作业的进程却能够有不同的计划,乃至彼此间或许会千差万别到截然相反。可是不论终究是什么样的成果,在做这件事的进程中,能够让人领会到许多的东西,从中学习到许多的东西。对我而言这就满足了,每个人的才干是不同的,尽管本来的起点或许都是相同的',但后来为什么不相同?由于他们所触摸过的作业,各自采取了不同的计划去完结,阅历的进程是不同的,从中领会到的东西更是不相同的。
人活在世上,都需求不断测验不断更新自我,或许人差异于动物的优越性不只是是人是万物之长。或许更在于人类自己能够自由支配自己,自我更新,自我培养,而不只是局限于物质,或许更在于精力上的提高。
人生的价值、人生的含义,许多人都在寻觅,愿咱们从这本书中罗致养分,成果自我
以前听说过《羊皮卷》,本以为是讲一个故事。结果一看,却发现这是一本励志的书。本书是举世闻名的励志大师奥格·罗狄诺继《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创作的又一巅峰巨作。书中包含了一系列知识、智慧、技巧和原则,辑录了戴尔·卡耐基、本杰明·富兰克林等50位闻名遐迩的成功学大师的精华。这些大师们鲜活的成功启示如同一段段支流,读完此书,你将会把它们汇集成为自我企盼的奔流不止的大江大河,当你领悟完时,你会发现自我生活的变化会天翻地覆,身体仿佛有一股成功的体悟在缓缓流动,成功的大门随即为你敞开。真的会这样吗?带着这种疑问和好奇读了此书。
本书共分为十张羊皮卷,给人们讲诉了很多道理:用感恩的心应对生活、坚持不懈、自我肯定、珍惜生命、控制情绪、坚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价值等。这几大主题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所在。细看每一条,似乎都很简单,但要想把这些道理融进自我的个性让它们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却是很难做到的。
本书中令我感受最深的是羊皮卷之九:我此刻就付诸行动。我不禁想起一句古诗:今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等明天再干吧”、“等明天再说吧”这应当是我们大部分人的口头弹,总是把今日该做的事拖到明天做,明天再拖到明天。在拖来拖去的过程中,我们错过了多少个明天啊。时间就在我们手中流逝。
如果你只是在那“想”成功,却不付诸与行动,成功一辈子也不可能来到你身边。空想家总想着明天能够怎样,明天是他们最强大的武器,而行动者把握住自我的今日,他们今日就开始行动,以今日为利器,最终成功属于他们。这句话说得真好,不光要牢记这句话,更要做到它,从今日起付诸于行动。还有一条
作者说每张羊皮卷要用三十天的时间阅读,可我由于时间原因,用了十五天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对书中的资料并未多加揣摩,还需多读几遍,好好体会。我们明白那些优秀的书籍给与我们的东西不是单纯的知识,也不是瞬间即逝的刺激,而是生存的自信和做人必备的才能和勇气,它会唤醒我们的心灵,坚定我们的信念。十分感激这本书,正如马约特公司董事长威德拉·马约特所说的犹如一炬眀烛,将会照亮我的人生之路。
世界上有很多成功的人,表面上,他们都很光鲜。也许,成功的背后,充满了失败,充满了各种危险,但它们都不在眼前。渐渐地,我相信,有汗水就有收获。同样的,失败代表了正在前进,不要再失败面前表现出懦弱。相反,应该变得更加坚强和自信。
失败在我们的眼里应该是成功的阶梯,因为通过失败我们可以知道哪里有错误,然后我们可以去纠正,所以失败是成功之母。
失败是成功之母,我要在失败面前把握成功,像那些成功的人一样。把困难看成自己的老师,把危险变成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总是有危险,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要把它看作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在人生的十八道坎里,不知有多少座大山,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只要我们相信自己的力量,结合经验,把失败变成成功,就像发动机一样,让自己的小船扬帆前进。
人都是从0开始的,看你的人生和你的看法是否一样。如果你跌倒在理想的绿洲上,你有两种选择:
1、站起来再哭;
2、趴在地上哭。
为了未来,我们要知道,只有我们自己才能拯救自己,美丽的使者,它只是一个诱惑。失败在人生中无法估计,只要我们足够强大,以自信的态度去面对,那么每个人都会记住你的名字。我相信,失败是成功之母。
因此,我们应该把失败当作的动力,摔倒在跑道上,不要放弃,站起来继续跑,你会跑到终点。失败并不意味着你不如别人,也不意味着你不能成功,但它确实意味着你有更多的经验,更多的收获。通过把失败变成动力,你下次可以做得越来越好。不气馁,不放弃才是真正的赢家。
尼采曾经说过:“没有岩石的阻挡,哪能激起美丽的浪花?大海如果只是风平浪静,没有波澜,能吸引那么多的游客吗?如果没有那珊瑚礁,大石块,能溅起那一朵朵美丽的浪花吗?如果没有暴风雨的洗刷,能有那五彩缤纷的七色彩虹吗?”
《羊皮卷》告诉我的道理就是:我们因为失败而取得成功,因为失败,成功才存在价值。
《羊皮卷》,这本书他重在励志,让人在默读后,激情四溢。这本书十分培养人的潜意识,让人在潜意识里,让思维得到成长,通过长时间的坚持,将潜意识转化为有益终生的“好”习惯。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他还是一本由十一本励志书籍所组合成的一部经典励志书,它包含着了希望、财富、幸福的真正内涵,以及对它们所追求的法则,它将带领我们去认真地理解这个无耐,但又充满着奇迹与色彩的世界,让我们充满自信地走在这一条实现自已理想的道路上。他还汇集了当代国内外众多的大多成功者的智慧结晶,内容积集了有关成功学的方方面面,文章风格各异,吐字清新流畅,具有十分强的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价值。这一些成功启示都是成功者一生的经历,它将全方位地挖掘你内心的潜力,带领你逐渐的走向成功,走在自已得道路上。书中并没有高深玄妙的道理,而是采用了大量成功人士的案例,从制定目标到积极努力地付诸行动;从培养自己的品质情到修正自己不好的毛病。全书浅显易懂,事理讲述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我读完后有感触发:那一些优秀的书籍给予了我们一些知识,这不是单纯的知识,也不是瞬间即逝的激情,而是生存的自信和做人必备的才能和勇气,他唤醒了我们的心灵,让人们对成功树立坚定的信念。书籍并不是把在外的东西转交给我们,而是促使我们把内在的东西喷涌出来。这本《羊皮卷》将无疑的带给你希望得到的一切东西。
翻开《羊皮卷》,也许你所渴望能够像书中的成功者一样,取得伟大的成就,让别人对你刮目相看。
“挑战”,需要我们在学习中进行创造性思考。思想一直就是一部带动人类文明发展的发电机。你们有可能会说:“我们没有创造发明的机会”,其实“机会是自己创造”的。不管现实将会如何?让我们的思维为我们服务就是如此地轻易,但这时最大的诱惑就是不去开动脑筋,这就是思想本身的本能“懒惰”。为此,我们必须的向思想挑战、想身边的每一个人挑战!《向你挑战》告诉了我们:你要敢于不停地去转动脑筋,去用脑筋思考每一个深奥的问题、每一个我们不知道的问题,直到你的大脑产生出一个具有创造性的好主意。这要求了我们的工作和学习不能安于现状,要“勤思考”“去思考”“去创造”“学创造”。将每一个好主意,发挥出来。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做一个主宰世界的新一代的主人。
《羊皮卷》既是一本古老又能帮助你取得你想要得东西,又是一本让你改变命运的一个古老的智慧老人。他不仅照亮了我的人生的第一盏油灯,还照亮了我的人生道路。
今天终于看完了这本包含智慧与真理的书,—— 《羊皮卷》。请让我介绍一下《羊皮卷》的原因和理由。
《羊皮卷》源于一个故事:两千年前,阿拉伯沙漠里有一个骑骆驼的男孩。为了嫁给一个有钱人的女儿,他要求他的主人让他做一名推销员。善良的男孩给了别人一件主人让他卖的袍子,但他一分钱也没得到。但是主人觉得他做的对,就给了他《十道羊皮卷》。多年后,这个男孩依靠《羊皮卷》中的谚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最终嫁给了他的心上人。
我认为,面对多彩多变的世界,千变万化的因素总是在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人生追求。里面的人已经踏上了人生旅途的起点,人们不知道要走多远才能达到设定的目标。抑郁、犹豫、浮躁、冲动等情绪障碍吞噬人的灵魂,人到一千步还很可能失败。如何稳定生活,减轻生活的痛苦?你为什么寻求光的指引?这一直是人的生命的真谛。但是,需求或者说人生的真谛,需要闪耀着智慧,传播着灵感,充满着热情!我看了一篇最深刻的大文章,叫:做人也是一种学问!做事,先做人。无论做什么,想成功,首先要学会做人。“做人”的含义很广。并不要求人学会圆滑,而是要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大智慧。
听我介绍的话,快看看!它会用——智慧和大量财富!
生活就是竞赛,不管多么痛苦残忍,不论逆境如何打压,生活的竞赛里并非只有失败者。我深信,胜利的甜美,人人均有机会品尝,而《羊皮卷》似乎点亮了通往成功的路。
《羊皮卷》是许多成功大师经典励志之作的一个收获,内容涉及有关成功学的方方面面,作者用独到犀利的视角,极富感召力的理论,引导人们从《羊皮卷》中汲取思想的养料,获得启示,引发思考。书中没有高深玄妙的道理,而是采用大量成功人士的案例,这些大师们鲜活的成功启示如同一段段支流,等待你的将是如何把它们汇成为自己企盼的奔流不止的大江大河。
我们知道,优秀的书籍所给予我们的东西,不只是单纯的知识,也不只是瞬间即逝的.激情,而是生存的自信和做人必备的才能和勇气,并唤醒我们的心灵,树立我们对成功坚定的信念。当你慢慢领悟、细细品味完启迪人心的《羊皮卷》,接受完这些成功者的教诲后,你将深切感受到能够汲取那些伟大的思想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同时,你会发现自己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身体里仿佛有一种成功的体悟在缓缓流动。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目标,也应该知道自己要往哪儿去,该怎么走。然而很多时候,有很多人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娱乐享受,往往花的是别人的钱,实际上真正荒废了的却是自己。或许我们会说,是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把我们“平庸”化了,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会走向凡夫俗子之路的重要原因——没有目标、安于现状。如果我们想要成长和发展,就必须主动去承担和面对风险,也要主动去发掘我们自身的潜力。《羊皮卷》告诉你,既然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可不能就这么白白活了一回,我们要有一颗不甘平庸的心,因为机遇对待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不管有什么样的机遇我们都要抓住了,拥有机遇并不一定能成功,但失去机遇一定不会成功。
我相信每一个读完此书的人都会有相同的感受,相信自己把握自己,运用智慧努力拼搏,去创造属于自身最大的财富,这也正是此书的精髓所在。
人生是一个冗长的旅途,正在人生的旅途上,挤满了过往仓促的践行者。有人说人生很繁重,有人说人生很轻松。确实,人生境遇各没有相反,对于糊口的观点也各纷歧样。但不管是谁都不免会阅历乐成与失利,富裕与贫穷,悲哀、幸运与哀痛、失忆......
前段工夫读了《羊皮卷》这本书,实在很早以前就有冤家向我引荐过这本书,以是进进年夜学后我花了很长的工夫往读,这本书内收留触及到林林总总的乐成事例与乐成的各个方面。共有十卷,辨别是:羊皮卷之一明天,我开端新的糊口。羊皮卷二我要用满身心的爱来欢迎明天。羊皮卷之三持之以恒,直到乐成。羊皮卷之四我是天然界最巨大的奇观。羊皮卷之五假设明天是我性命中的最初一天。羊皮卷之六明天我要学会把持心情。羊皮卷之七我要笑遍天下。羊皮卷之八明天我要更加注重本人的代价。羊皮卷之九我如今就付诸举动。羊皮卷之十我要乞求指点,以一个采购员的身份来祷告。
上面是读完第一卷的感触:
一、要有耐力,要保持,要锲而不舍
二、并非一切的人,都能好事多磨的
三、没有要一味的依托所谓过期的经历
四、没有要由于他人影响到本人
五、光阴电光石火,不克不及糜费正在对于失利的烦恼中
六、积极测验考试本人感兴味的工具,让糊口变患上好起来
七、克制本人的弱项,发扬本人的刚强,开辟本人的潜能
二卷:贯串一直就说了一个字,爱,用戴德的心面临糊口,面临糊口中的人事物;感触感染天下的美妙,用所支出的爱污染本人的魂灵,往感染其余。
三卷:活活着上的人,都需求不时测验考试不时更新自我,让自我更好的生长,大概人差别于植物的良好性不只仅是人是万物之长。大概更正在于人类本人能够自在安排本人,自我更新,自我培养,而不只仅范围于物资,大概更正在于肉体上的升华。
四卷:次要讲的是自我一定,不管要做甚么,起首该当自我一定正在先。一团体连本人的地位都找没有到,又怎样开端糊口呢?
五卷:次要说的是爱护保重工夫,爱护保重性命。每一个性命体城市阅历从无到有再到无的进程的。
六卷:说到的是把持心情。
七卷:这卷次要说的是,心态成绩,本人若何往面临外界的人事物。统统事物都正在不时地发作着变革,可是咱们本人能够把握的事物仿佛,倒是少少数的。
八卷:讲到了,要注重本人的代价。
九卷:这卷说的是,没有要犹豫,顿时付诸举动。
十卷:羊皮书的最初一卷,我以为讲的是信心。不管做甚么,都必需有一个信心。有句话说,天救自救者。总之,仍是要靠本人,他人都是靠没有住的。
每条,看起来仿佛都很复杂。但要想把这些事理,或许说是准绳融进本人的特性,让它们成为一种糊口习气倒是十分不容易的。每条都值患上咱们细细品尝,好好考虑。令我感触感染最深的是羊皮卷之二,要用满身心肠爱来欢迎明天,爱是能源、是源泉、是热忱、是统统美妙事物的开端。有了爱咱们能够主动空中对于咱们的糊口、热忱面临的每个人、欢迎每件事,即便是使人懊丧的事......我想我的了解仍是很肤浅的,要多读多少遍,好好领会。倡议大师假如无机会的话,也来读一读这本书,它会正在品德上、肉体上以及行动原则上指点你,给你鼓动,使你立于没有败之,它会是你获得乐成的力气源泉......
你知道如何才能写出让人印象深刻的感言?当我们经历一些事情或者面临某些场景的时候。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狼来了心得感悟是编辑为您整理的与您需求相关的一些信息,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狼来了》是一则关于诚信的寓言,它主要讲的是:一个放羊的男孩,好吹牛,一次因为无聊编出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言。他在山上大喊“狼来了,狼来了!”在附近辛苦劳作的人们,听到呼救声后拿起锄头等工具匆匆赶来,小男孩却笑弯了腰。第二次,小男孩再次故伎重演,但善良的人们还是相信了他,从四面八方赶来救他。有一天,狼真的来了,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狼真的来了!”山坡下的人们以为他又在说谎,这次谁也没有管他,于是,小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掉了,结束了自己幼小的生命。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和欺骗别人,一次二次别人可能会相信,但到你真的遇到危险需要帮助的时候,人们就会因为不再信任你而不再向你伸出援助之手。
我想起有一次周末因为自己贪玩没有及时写完作业,妈妈问我有完成作业吗?我说:写完了。然后就跑出去了,回家的时候妈妈严肃地对我说:“你作业没写完还敢撒谎,罚你抄写五遍课文。”因为这样我明白了撒谎是要付出代价的,从此再也不敢了。
诚信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也是一个人的第二张“身份证”,它将影响你的一生。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做一个诚信的人。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狼来了》有感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昨天晚上做完回家作业,我随手拿起《伊索寓言》仔细看起来,其中《狼来了》这个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反复阅读了三遍,感慨万千……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故事写了一个牧童到山上放羊,山下有很多的农民,他就闲着事是做,想吓唬一下山下的农民,他就喊了一声:“狼来了!”那些农民以为是真的就拿着锄头赶来打狼了,可一只狼也没有。过了一会儿,牧童又喊了起来,农民们又跑了上去,结果又被骗了,他却看到农民为赶来打狼,气喘吁吁的狼狈相而感到高兴。后来,狼真的来了,任凭牧童咋喊,农民们又以为他撒谎,结果……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三年级的一次考试中,我考了100分,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地拿出试卷给爸爸炫耀:“你看我考了100分!”爸爸听了,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但爸爸有一个习惯,每次我考的试卷,无论数学还是另外的科目,他都要仔细看一边,然后才签名。今天,爸爸照样把我的'试卷仔细看了一遍,看着,看着,渐渐收敛了微笑,把我叫到他的身旁,指着这题算式说:“这题你算错了。”啥?“错了,不会吧?”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简直不敢相信。于是,我拿计算器重新算了一遍,可算来算去,始终都是爸爸的对,的确是我算错了。“你明天去给老师重批。”重批就意味着煮熟的鸭子要飞了,我恳求爸爸说:“爸爸这次就算了吧,我把错改过来,下不为例,行吗?”只见爸爸瞬间板起脸,严肃地说:“诗佳,我们要得是知识,而不是成绩,尤其要知道诚实是一个人的道德之本,你最崇拜的音乐家贝多芬不是这样说过‘无论是谁,要是说一句谎话,这人就不诚实。’而诚实这种东西是不能用次数来衡量的,它是无论多少钱,无论啥东西都买不到的。”
听了爸爸的话,我羞得无地自容,后悔为了一时的虚荣心而丢掉一个人的美德。
第二天,我把试卷让老师重新批过了,得了98分。回到家里,爸爸看着耀眼的98分,笑着说:“这才像是我的女儿。”爸爸摸着我的头,我也笑了……
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带我读了《狼来了》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放羊的小男孩因为好玩,就反复撒谎说狼来了,每次看到着急施救的人们,他还觉得别人愚蠢。当狼真的来了,他喊破喉咙也没人相信了,最终他的羊都丧身狼肚了。
听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说谎不仅会让人失去最宝贵的诚信,还会因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因为我也犯过类似的错误。上学期我上课总是左摇右摆不认真听讲,作业也没有好好写,每次妈妈问我在学校表现得怎么样,我都撒谎说,表现很好,并且还会装模作样地表示可以考100分来证明。后来妈妈从老师那里得知了我的表现,因为撒谎,我不仅被妈妈狠狠揍了一顿,还罚写了好多暑假作业。吃一堑长一智,我不要像《狼来了》的孩子一样,悔之晚矣,我要改正错误,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一个故事叫《狼来了》。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小男孩,他赶着羊到村外的山坡上吃草。由于太无聊,他想出戏弄村民的恶作剧,于是他就喊:“狼来了、狼来了……”远处的村民听到了,赶紧扛着锄头、扁担、铁楸,飞快地朝着叫喊声传来的方向奔去,准备打狼救孩子。可是当他们赶到山顶时,才知道是小男孩的恶作剧。小男孩很得意,感到很好玩,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他对这个游戏乐此不疲,可是村民们已知道是小男孩故意制造的,久而久之就都不去理他了。
这一天,狼真的来了,惊慌的小男孩拼命地叫喊:“狼来了,狼来了!”可是无论他怎么大声的喊叫,村民却没有一个人来,因为已经没有人相信他的话了,孩子的羊全都被狼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诚实可贵,说谎有害。那些常常说谎话的人,即使再说真话也无人相信。小朋友们从小就要养成说真话的好习惯,你们记住了吗?
星期天,我去新华书店看了一本《狼来了》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有个孩子天天放羊,除了看羊群在山坡上吃草,就没事干了,于是就骗农民伯伯两次,农民伯伯教训了他,但是他却不听,结果有一天,山上来了一头狼,孩子喊狼来了,农民伯伯以为孩子又在骗他们,就不上来,结果狼把羊都吃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一个人要讲诚信,如果你总是骗别人,让人觉得你是一个没有诚信的人,那么别人就没有办法相信你了,甚至别人不敢和你交朋友,到时候,你就会后悔了。
记得三年级时,我和我的同桌是好朋友,我们俩有困难就相互帮忙,下课时一起玩耍,有好吃的东西一起分享,有好看的书籍一起阅读但是有一天下课的时候,我的同桌没有事情干,觉得很无聊了,她看我看书看得那么认真,就随便跟我开了个玩笑:哎呀,我的笔掉了,你帮我捡一下。于是,我就往地上一看,根本就没有笔,然后就问她:笔在哪里啊?她就哈哈大笑地说:骗你的啦!我很生气地说:以后不许再骗人了。知道了。她不耐烦的说道。
过了几天,她又想恶作剧了,于是,她又说道:我的笔掉了,你帮我捡一下呗。我听了之后,就往地上一看,还是没有,就问她:在哪里啊?她就笑着对我说:哈哈哈,又被我骗了吧!我很生气的对她说:我不理你了,再也不理你了。
结果有一天,她的笔真的不见了,就急切的对我说:你帮我找一下我的笔吧,我的笔不见了。我说:我没有空。这次我真的没有骗你。我没有理她,她没有办法,只好自己找笔了。
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今天我又阅读了《狼来了》这个故事,我感想很深,我不禁为孩子的愚蠢而感到可悲,而又可笑,还感到他死得实在有点可怜。
故事具体是这样的,有一个小孩天天上山放羊。有一天,他突然觉的放羊很无聊,所以就对着山下喊,:“狼来拉!”人们听到后纷纷拿着农具就上山上来了,可是大家到了之后,那小孩却笑着说:“嘿嘿,逗你们玩呢!”。第二天,他还是喊:“狼来拉!快救命!”那些农民还是赶上来,带着埋怨下山去了。到了第三天,他刚想喊,真的狼钻了出来,小孩赶紧拼命喊:“狼来拉!狼来拉!快来救命啊!”可是这次再也没有人肯相信他了,他就这样被狼吃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诚信非常重要,如果平时爱说谎,关键时刻才有人信任你,保护你。在现实的生活和学习中,我有时候也会讲一些假话,撒一些慌,考试成绩不理想时,明明试卷发下来了,家长询问时仍硬着头皮说没有发下来,结果错了的题目没有得到及时改正,中考时照样丢了分;老师要求背的单词、课文没有背识,又慌称背好了,结果考试又失败了。所有这些都是自己害自己的结果。
从此以后,我要以这个故事来教育自己,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要扎实的打好学习基础,努力争取好成绩!
小时候,我就听过《狼来了》的故事,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
《狼来了》写的是一个小牧童去放羊,没事就喊:狼来了,快来呀,狼来了,救命呀!人们听到喊声,急忙跑过来,一看:狼呢?小孩笑着说:哈哈!你们都被骗了,根本就没有狼!第二天,小孩又说:狼来了,快来呀,狼来了,救命呀!人们听到喊声,又跑过来了,结果又和上次一样,小孩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大家连续被捉弄,都觉得很气愤。可是第三天,狼真的来了,不管小孩怎么喊,人们无动于衷,都说:他又在闹着玩呢!结果,小孩的羊全被狼吃掉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一定不能像小孩一样,经常说谎,戏弄他人,最终被戏弄的还是自己。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戏弄他人,说到做到,孔子曰:言必信,行必果。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我们一定要做个讲信用的人,不说谎,不搞恶作剧,让任何人都相信我们,信任我们,这样才能做一个好孩子。
诚信,是一朵盛开的美德之花;诚信,是每个人脸上灿烂的微笑;诚信,是珍贵友谊的润滑剂。
自从看了《狼来了》之后,我的心情便久久不能平静。《狼来了》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在山上放羊,却屡次欺骗村民们狼来了,小男孩失去了诚信,没有村民来帮助他,最后,他被狼吃了。读了这篇故事,我并没有为小男孩的死而惋惜,我反而觉得,小男孩自己不讲诚信,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又能怪谁呢?
如果每个人都能诚实守信,那么小男孩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如果每个人都诚实守信,那么世界不就会更加美好?只要人人都信守承诺、诚实守信,那么世界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背叛与欺骗。
我的身边有许多诚实守信的人,他们也许很平凡,但是他们却有着可贵的品德,其中,就有我的好朋友菲菲。记得那次,我和菲菲约定好她要给我辅导作业。不料的是,菲菲的妈妈突然生病了,菲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哎,一边是自己正在被病痛折磨的妈妈,一边是与朋友的约定,该怎么办呢?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菲菲只好跟姐姐说清缘由并让姐姐照顾妈妈。如约给我辅导作业。
我十分感动,我原以为菲菲会违反约定,可是菲菲竟能不顾妈妈的安危,遵守了我和她之间的约定。不由得佩服她,一定要向她学习。
我们都应该拥有一颗诚信之心,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诚实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每当听到这句话,我便想起了一个故事——《狼来了》。《狼来了》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牧童在放羊时三番五次的欺骗农夫们——狼来了。结果,有一天狼真的来了,牧童和羊全部成了狼的腹中餐。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人一定要有诚信,否则会失去很多,甚至生命。我曾经也看过一些关于诚信的故事。如《曾子杀猪》的故事:曾子为了取信于儿子,把妻子的一句戏言“杀猪给儿子吃”,变成了事实。真所谓“言教不如身教”,可能就是这个道理吧!
其实,在我身上也有许多这样经历,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有一次妈妈从浙江带回一只杯子,说是送我的,我听了一蹦三尺高,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抢过这只杯子。往后的日子,我天天偷偷地带到学校去用。可有一天,我却不小心将它打碎了。这事妈妈要是问起来,我该如何向妈妈交待呀?我苦恼万分,决心将此事隐瞒下去。每当妈妈问起杯子的事,我总是说带到学校,忘带回来了。这事表面上虽然蒙蔽过去,事实上我心里却不是滋味。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与妈妈讲明了事情的原委。妈妈听后,不但没有批评我,还夸我诚实懂事。我如释重负,心中无比快乐。原来拥有诚实的品质会使生活变得如此精彩!
“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要自己诚信。”这些关于诚实的名言,都将会印在我心中。今后,我将约束自己,把诚实作为人生的标准,乐观向上地面对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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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本是从小在菊坡长大的一个普通男孩。他在一次打猎中遇到一只神秘的白鹰,白鹰带着一张神秘的纸条,上面讲述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不慎掉入了一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中,女孩通过白鹰向外界求助。就这样,根鸟孑身一人,开始了他的西行之路,根鸟起初满怀信心,坚定地启程。内心的信念支撑着他,他以梦为马,一路向前,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见到了菊坡所不能见到的景和物,一处处场景奇异而玄妙,一个个的意象都有十足的象征意义。但旅程也不总是一帆风顺的,他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一路上,无数的人嘲笑他,戏弄他甚至利用他。根鸟启程时坚定的信心开始崩塌,内心感到越来越孤独,在经历诸多挫折后,他开始犹豫、怀疑起来,他问自己:我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是否值得?慢慢他开始恨大峡谷,恨紫烟。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太多,父亲、家、米溪的安逸与舒适。他来到莺店,又被赌场的不良氛围所墨染,终于堕落。而就在此时,本是根鸟的旅伴的板金突然出现,他就像一位长者,他的一席话,让迷失的根鸟重新找回了方向,他又出发了,终于,在不远处,找到了那个大峡谷。
其实,每一个少年都是一只带根的鸟。我们总是在最开始时内心充满力量与自信,可当我们真正走在路上时,各种人,各种事,困惑着我们,诱惑着我们。我们会感到孤独、痛苦、迷茫、无所适从。有的人渐渐迷失了自我,开始自暴自弃;少数人依然坚持走下去,等他们到达终点时,才猛然发现那个让他摇摆不定的地方就是离终点最近的地方。
其实,每个少年都是一只带根的鸟,艰难困苦是我们的根,妄想把我们束缚住,而我们要将信念化作我们的翅膀,但是没有根,就无法锻炼出一对坚实的翅膀。所以,当你感到迷茫、苦恼时,不要害怕,咬咬牙,一直走下去,迎接你的,将会是一片蔚蓝的天空!
在这几个星期,老师要求我们在课本上推荐的五本书中选一本进行阅读,我选择了《根鸟》一书。读完后,我心里百感交集,于是,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根鸟》一书主要写了男孩根鸟一次在打猎时,捡到了一块写有求救信息的字条,并且在梦中两次梦见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和在峡谷中的呼救人,于是,根鸟告别了父亲,踏上了向西寻找大峡谷的旅途的故事。在旅途中,根鸟曾遇到过许多的挫折、危险,也曾想到过要放弃、回家,但是,根鸟没有放弃。在旅途中受的挫折磨练了一个壮实的根鸟、坚强的根鸟。终于,根鸟找到了那个梦中的、模糊地、并且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作者曹文轩用根鸟的故事,给我们讲述了梦的力量。
小时候,我读过一篇课文,叫《梦想的力量》。我读完后,常自己思考:一个梦,一个梦想,究竟能产生多大的力量?读完《根鸟》,结合里面的内容,我弄懂了这个问题。在第三章中,根鸟被人骗到了一个神秘而恐怖的地方——鬼谷。这里其实是一个产矿石的地方。那里的人让根鸟干重活,背矿石,把根鸟的肩磨出了又黑又大的茧,根鸟的脚也长了不少水泡。但是,根鸟并没有向困难屈服,他在一个独眼老人的帮助下,逃出了鬼谷。这,都是源于他的梦!读这里时,我才明白:梦的力量,原来就是能使人克服一切困难,勇往直前,实现他的梦!是啊,梦能使根鸟克服困难,逃出鬼谷;梦能是根鸟跋山涉水,寻找峡谷;梦能使根鸟迅速成长,变得成熟。这一切,都是梦的杰作!
想起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像根鸟一样,为了梦而前进的人吗?为中华之崛起这个梦而读书的周恩来,为战胜日本侵略者这个梦而牺牲的战士,为了富强祖国这个梦而回国的钱学森,这样的人比比皆是。各位同学,让我们一起,满载着各自的梦,朝着人生的目标进发吧!
读了《根鸟》这本书让我深深的明白有梦想就应该努力去追求。根鸟的梦想是去寻找天上盘旋着白鹰、漫山遍野盛开着百合花的大峡谷,一路上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悲伤离合,甚至被人欺骗、受尽凌辱,但他仍然坚持不懈,克服重重困难去追求梦想,最后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梦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卖火柴的小姑娘梦想有一个可以吃饱穿暖的家,灰姑娘的梦想是去参加王子的宴会,青蛙王子的梦想是变回原来的模样。
而我有很多梦想:我想成为建筑家,造许许多多漂亮的房子,让每个老百姓都有一个舒适的家。我还要造出世界上最雄伟的建筑物。
我想成为服装设计师,让中国的品牌服装走向世界,引领世界潮流。
我想成为科学家,让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强大,更加繁荣昌盛;
我想成为画家,画出祖国的锦绣山河、繁荣昌盛的景象,让外国人都能看到我们祖国国强民富、风景如画的景象。
我相信我的梦想也是大家的梦想,只要我们努力不懈、不惧困难,我们的梦想一定能够实现。
推开阅读的大门,是一片知识的海洋。阅读使我们畅游其中。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地从中品出人生百态,学习到新的知识。
——题记
不得不承认,初中生活带给了我不少压力:新科目的增加,与小学全然不同的作息时间以及学习方式的改变——都让我忙得不知所措。而阅读,成了我缓解压力的方式,它让我感到快乐与一丝安慰,是我这段枯燥时光的唯一点缀。
谁知后来,阅读却让我改变了对学习的看法。
那天,写完作业后的我百无聊赖地从书柜上拿下一本书翻阅。那是怎样的一本书呢?极富诗意,通过对作者本人学习经历的自述,讲解了学习的重要性,后面附带了一些小诗使读者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世界的温柔、努力后的“幸运”……
我渐渐看入了迷,直到昏黑的傍晚悄悄爬上了我的书本,赶走了黄昏的温柔,我才醒转过来,又品读了一遍后,我开始不断地反思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学习枯燥无味呢?其实学习中也有许多快乐与挑战啊,只有学习,才是实现自己梦想的唯一方式……
从此之后,我开始努力:上课听讲越发认真起来,下课之后也尽量减少自己活动的时间,尽量快点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努力改掉自己的缺点……
虽然成效很低,但是我始终相信:竹笋能在地下沉睡,一旦醒来,便能迅速长成粗壮的竹子,我也一定可以!
我现在体会到了获取新知的快乐,这些都是阅读带给我的。
我喜欢阅读。
“在一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峡谷,百合花静静的开着,到处都是……”这幅画面在我的脑海中呈现着,这是根鸟第一次梦见紫烟的场景。
《根鸟》主要讲了有一天,根鸟进森林捕猎,射死了只白鹰,见鹰腿上有块求救布,他想救那个名叫紫烟的女孩。他去了县城,没找到梦中的大峡谷,回家的那晚,在梦中找到了答案。第三天,他将一切安顿好,踏上了旅途。途中他遇到许多人,有好有坏。经过曲折坎坷的寻找,根鸟终于来到了梦中的大峡谷——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根鸟寻找大峡谷的旅途,也是他的成长之路。他体会了世道的险恶,面对了人性的多变,经历了成长的艰辛,他执着,坚持,善良,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也因为它而受益匪浅。
我可以写出一手好字,但平常贪快,不认真,总是歪歪扭扭,横竖不直。妈妈见了,批评我:“你明明可以做得更好,却因为一些坏习惯而导致自己写坏了字,你必须要每天坚持改掉这个坏习惯!”
这可让我为难了,习惯是能说改就改的吗,何况是坏习惯。我先试着慢慢的写,果然,有效果!正开心着呢,又写快了,想改掉不难,必须要坚持专注。我全神贯注地盯着纸,手捏住笔,开始写了。一笔一划,横平竖直,聚精会神。短短几分钟,我的鼻尖就冒出了细细的汗,眼睛酸涩的不行,食指有些痛,精神也有些劳累。我要坚持,坚持!
就这样,我练了一个小时,已经累得不行,一把扑到床上,困意席卷而来,我的上眼皮和下眼皮直打架,不行,还要再练一小时!我强撑起来,不停地用冷水泼脸,困意少了些许,又拿起了笔,默默地练着,终于练完了,我倒头就睡,汗浸透了我的背,精神过度疲倦,可是我坚持了下来,我很开心,梦中的嘴角还带着笑。
从此,我天天练字,终于改变了这个坏习惯。
成长路上会有很多的困难,我们要像根鸟一样,执着,坚持的走下去,这样才能真正的成长,才能离自己的梦想更接近。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佛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出自《孟子61告子下》。用它来说中国首位获得国际安徒生奖的曹文轩的纯美小说之一《根鸟》的主人公再合适不过了。
根鸟再一次打猎中偶然梦到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就这样,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鬼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幻。父亲、黑头、板金、黄毛、长脚、秋蔓、金枝……一个个人物惟妙惟肖。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之中品尝着快乐。
这篇小说是迷人的,是奇异的。根鸟以梦为马寻找梦中的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在我们看来,这种行为是异想天开的,是不可理喻的;可是只有饱经风霜的人才能明白,根鸟是一个能够成功的人。根鸟披荆斩棘,跋山涉水走过了一碧如洗的草原,走过了一望无际的荒漠,走过了温柔之乡米溪……这样的生活虽然艰苦,却能从中尝到快乐。仔细想想,我们为自己梦而努力的过程不正是我们所谓的人生吗?
追梦如路途一般,在途中充满了挫折、摇摆、执著、坚持、成功、快乐……它们轮流交化着、交替着。是根鸟教会了我就算被人抛弃,就算遍体鳞伤,就算被世人嘲笑,也不要放弃。梦其实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只是你不敢去追求它,而是躲在阴冷的角落里悄悄地仰望它。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享受而放纵自己,那只会让你更加无能,堕落,淡忘追逐的梦。
《根鸟》这本书一直激励和鞭策着我,让我明白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相信,在不久的未来,我们一定会让梦不再是梦,而是一件实事!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有关金色鱼钩心得感悟怎么写”,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今天,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了第十五课《金色的鱼钩》。这是一篇讲述红军长征途中过草地时的一个感人故事,读后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启示和触动。
本文主要记述了过草地时一位红军老班长接受了党的任务和组织的重托,带着三个病号小战士历经艰难,克服重重困难,想办法钓鱼充饥,最终牺牲自己,将三位小战士送出草地的感人事迹。
同时,也突出了老班长舍己为人、忠于革命,不怕牺牲的大无畏革命精神,表现出了老一辈革命家的高尚情操,尤其是老班长的那种责任感使我敬佩不已。
想想,老班长只是千千万万红军战士中最普通的一员,他却能够把党交给的任务放在第一位,不惜牺牲自己也要完成任务。而我们现在总是把自己个人的得失看的很重,很少为他人着想。其实我们应该做到同学之间相互帮助、换位思考。不能只顾自己而损害他人的利益,在别人有困难时我们应该积极的伸出援助之手,哪怕牺牲自己的一点儿利益也是值得的。因为,帮助别人其实就是在帮助自己。
千千万万“老班长”的牺牲才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学习和传承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们的那种乐观、团结、奉献、无私、大爱、顽强的精神。不辜负老师和父母的期望和重托,要有担当和责任,好好学习,将来报效祖国。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金色的鱼钩》。这是一个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老班长那种为了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金色的鱼钩》主要写的是二万五千里长征途中,一位红军炊事班长牢记党的嘱托,为了让三个病号顺利走出草地,将仅有的食物让给病号,自己光荣牺牲的故事。文章语言简练,朴实无华,记叙真实而生动,使人仿佛置身在那个时代的生活当中。
捧起书,刚读了一个开头,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仿佛身临其境,脑海中浮现出老班长那高大的身躯、和蔼的笑容。走进故事,我一会儿露出了微笑,一会儿皱起了眉头,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下的鱼骨头时,我惊讶得睁大了双眼,鼻子酸酸的,内心被强烈的震撼着,情不自禁地把这句话又反复的读了几遍。我越看越投入,越看越被老班长的一言一行所感动。故事读完了,不知不觉中,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觉得老班长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小的鱼钩,而是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以及对工作高度负责任的态度!
走出故事,走进自己。今天,我们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这是无数的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决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啊!战士们不怕困难,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就是我们的好榜样,我们要学习这种精神,用成绩回报社会和党。我们就像祖国的花朵,鲜艳、娇丽、多姿,我们的担子很重,肩负着祖国的希望,家人的期盼,先烈的重任。我们要从小立志,奋发图强,将来成为栋梁之材,报效祖国!
今天我们学习了《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的中心,虽然是篇略读课本,但是那种革命精神令我至敬。
在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路上,有着许多的艰苦。从巧过金沙江到飞夺泸淀桥,从过草地到爬雪山,有着无数舍己为人的革命同志,有着无数无名的英雄。他们的革命精神将永垂不朽。这课书里的老班长也是这样一个人。他为了三个年轻的小同志而愿自己牺牲。老班长时时刻刻关心小同志,他服从党的安排听从党的指挥,甘愿把生留给他人。他用惊人的毅力战胜了困难,他用顽强的信念遵守指导员临走前的命令。
那金色的鱼钩闪烁着金色的光茫!
我们的幸福生活从哪来?就是他们老一辈的红军战士用生命与鲜血换来得。我想用手中的白米饭来换来老班长手中的草根与鱼骨头。
珍惜现在,守望未来。未来是我们新一辈的天地。少年强则国强!我们的美好是甜美满天星那未来的美好与我们的手中。
对于红军长征的故事,相信大家都或多或少的听过一些吧?红军二万五千余里的长征,是很辛苦的!今天,我读到了陆定一的作品《金色的鱼钩》。读完之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金色的鱼钩》这一篇课文写的是一九三五年秋天,红四方面军进入草地,我和两个小同志病得跟不上队伍了,指导员派老班长照顾我们三个人,一路上,老班长想方设法填饱我们三个人的肚子,以至于用缝衣针做成鱼钩钓鱼给他们吃。由于鱼太少,他让三个同志吃鱼汤吃鱼肉,自已却吃他们吃剩下的鱼骨头。在离开草地只有二十多里路的时候,老班长因为饥饿牺牲了。读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我被老班长那种忠于党、舍已为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老班长是多么的忠于党的事业,忠于党交给自已的任务。在那种艰难困苦的环境中,老班长想到的不是自已,而是战友,他宁愿自已挨饿,也要让战友们吃得饱,哪怕自已不吃或者仅仅吃鱼骨头,我们不得不感叹老班长是多么的坚强,他由始至终都舍不得吃一口鱼肉、喝一口鱼汤。老班长付出了这么多,难道他是铁打的吗?是什么支撑着他?是革命的精神、革命的力量支撑着他,使他不顾自我,坚决保护革命后代!老班长的鱼钩,挽救了红军战士的性命,它不是普通的鱼钩,它是老班长舍已救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金色的鱼钩》这是一篇感人之深的课文!读到了老班长那种一心只为党着想、舍已为人的精神,我不禁想到了千千万万的革命先烈们,如果没有那些英勇的、愿意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们,我们又怎能有今天?我们应该努力充实自己,为祖国献出自己的力量。
今天我写完作业后,妈妈让我看看小学的课本,我拿出了五年级的语文书,翻到了《金色的鱼钩》这一课,因为我最喜欢这一文中的老班长.现在就由我来说说老班长是怎样的一个人吧!
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没有想到故事的内容那么感人,一下了,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这个故事当中.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老班长那布满皱纹,非常憔悴的面孔,看到他为同志的健康而担忧的情形
..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睛,字突然模糊了,心里像塞满了石头似的.当我读到老班长牺牲了,我跟着小战士一齐喊着:“老班长,醒醒啊”.眼泪也夺眶而出,嗓子像塞了一团棉花似的,说不出话来.我擦干眼泪,放下书,走到窗户旁,对着窗外慰蓝的天空,叹了口气,后来我的心依旧平静不下来。我们的老班长啊!你为了战友,不顾自己的健康甚至还熬坏眼睛,天天爬在草地上一棵棵地找野菜,耐心地到水池边去钩鱼,你像慈母一样把新鲜的鱼菜汤送到战士的手中,自己却嚼着别人剩下的鱼骨头草根
.我们的老班长啊!你关心别人胜过关心自己,你无微不至地照顾同志,把别人安全地送出草地,自己却留在了那茫茫地草海中
.我们的老班长啊!你是千百万英雄战士中的一个,是你的鲜血换来了我们的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为祖国做出无私的贡献。
在《金色的鱼钩》一文中,我学会了很多.老班长的形象永远留在我的脑海中,他鼓舞我做好功课,他鼓舞我不断克服学习上的困难向高峰攀登。
急急地走上前去,这边是“名家名著”专柜,朱自清、周作人、冰心等作家的作品一本本整齐地排列着?这时,嘟嘟得意的一个劲儿地把它那胖嘟嘟的身子往我身上蹭,嘴里还哼了几声,像是在说:“你是我嘟嘟的好朋友,我可不许别人抢走你。有一天,天气格外热,火红的太阳烤得人头晕眼花,汗流满面。
《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老班长照顾两位小伤员,每每在没有都系吃的时候,老班长就拿鱼钩去河边钓鱼吃,小伤员吃完后,老班长就把他们吃剩的鱼骨头再啃一啃,最终,老班长牺牲了。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当小伤员把鱼给老班长吃时,老班长一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然后再背着两个小伤员吃他们剩下的鱼骨头。读到这,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心里也油然而生出对老班长的崇敬。他为了两位小伤员能吃上饭,宁愿自己饿肚子,吃他们剩下的,这种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并没有像老班长一样的生活。父母亲让我们吃好的、穿暖的,我们就像生活在天堂中,和老班长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可我们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学习,不听大人的话,考试考的一塌糊涂,我们怎么还有脸见我们的父母呢?老班长吃的是剩饭我们不吃,我们吃的是汉堡、零食;老班长贫苦的生活我们不过,我们住在温馨的家里,像是荡在摇篮中,多么惬意呀!
“金色的鱼钩”象征了老班长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还有他那为别人着想胜过自己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敬佩的。我们一老班长为榜样,为精神,为自己一生的荣誉!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闲暇的课余时间,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金色的鱼钩》。读完后,我思绪万千,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老班长照顾两位小伤员,每每在没有都系吃的时候,老班长就拿鱼钩去河边钓鱼吃,小伤员吃完后,老班长就把他们吃剩的鱼骨头再啃一啃,最终,老班长牺牲了。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当小伤员把鱼给老班长吃时,老班长一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然后再背着两个小伤员吃他们剩下的鱼骨头。读到这,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心里也油然而生出对老班长的崇敬。他为了两位小伤员能吃上饭,宁愿自己饿肚子,吃他们剩下的,这种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并没有像老班长一样的生活。父母亲让我们吃好的、穿暖的,我们就像生活在天堂中,和老班长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可我们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学习,不听大人的话,考试考的一塌糊涂,我们怎么还有脸见我们的父母呢?老班长吃的是剩饭我们不吃,我们吃的是汉堡、零食;老班长贫苦的生活我们不过,我们住在温馨的家里,像是荡在摇篮中,多么惬意呀!
“金色的鱼钩”象征了老班长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还有他那为别人着想胜过自己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敬佩的。我们一老班长为榜样,为精神,为自己一生的荣誉!
今天,我读了《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一开始我还想:为什么这上面的鱼钩是金色的呢?
这篇作文主要讲了:1935秋天,红军长征进入草地,三个同志病得很重,指导员派老班长来照顾他们,为他们做鱼汤,自己却不喝,还一直用饱满的情绪鼓励他们,最后三个小同志成功走出了草地,自己却饿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十分地惭愧,老班长舍去自己的生命救了三个小同志,在我以前看来是一个笑话,而现在,却成了一个感人的事件,老班长忠于革命,关心同志,舍己为人的英雄身影成为了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记忆!老班长拥有的金子般金色的鱼钩读后感600字的心灵永垂不朽。这正好解开了我的问题的纽扣。在老班长用来钓鱼的鱼钩上,闪烁着老班长金色的思想光辉,长满红锈的鱼钩成为了金色的鱼钩!
我和老班长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反面教材。有一次,我到公园玩,看见一个小孩正抓着一个钢丝哭,很明显就是下不来了,我摇摇头,漫不经心的走开了,想:知道怎么上去就肯定知道怎么下来。这时,一个大哥哥把他抱了下来,我看到了,脸红了起来,飞快地跑开了。现在想起,都有些惭愧。
只要人人都拥有一颗舍己为人的心,我们这个世界一定会更美好,让我们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吧!
“金色的鱼钩”讲的是一群年轻的红军战士在老班长的带领下过草地,偶然间发现草地的水塘里有鱼,于是老班长便用针做了一个鱼钩,每天在水塘旁钓鱼,他把鱼肉给战士吃,自己却吃鱼骨头,最后在即将走出草地时被活活饿死了。
多么感人的故事呀,老班长为了别人能走出草地,自己却牺牲在草地的边上,快死时,老班长还摸着战士们的脸,喃喃地说:“是我不好,让你们受了苦,看看,你们全都瘦了,遇上大部队的时候,一定要替我向军长说:‘我没能完成你交给我的任务,他们全都瘦了。’”说着老军长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在长征途中,到处都有这样的事发生,有无数个“老班长”护送着年轻战士,为了让他们能走出草地,为了能让他们翻过雪山,为能让他们渡过大江,他们舍已为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誓死护送着一群群年轻的红军战士完成漫漫的长征之路,他们以血的代价换回了一个个鲜活的、充满生机的生命,为革命事业埋下了一个个鲜活的种子。
如果换成我们,一定是会争着、抢着吃鱼,把鱼肉给我们自己吃,让别的人去吃鱼骨,总之,自己先把好的吃掉,把其余的东西全给别人吃,而老班长却把鱼肉给别人吃,自己偷偷地躲到一边吃鱼骨,不让别人知道自己吃是的别人剩下来的,不让人有精神上的痛苦,多么伟大的人呀!
现在,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一个个“小皇帝”、“小公主”的生活,而我们却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呀!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红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大家都知道,从1931年到1934年,在毛泽东同志正确路线的指引下,红军取得了四次反围剿的伟大胜利之后,由于王明的错误路线排斥了毛泽东同志的正确引导,造成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红军不得不离开中央苏区根据地,开始长征,北上抗日。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金色的鱼钩》的文章,这篇文章讲述的正是长达两万五千里的长征中发生的一个感人故事。
在红军长征途中,一位炊事班长牢记部队指导员的嘱托,尽心尽力的照顾三个生病的小战士过草地。当他们面临饥饿威胁的时候,老班长日日钓鱼给小战士们吃,在老班长的照顾下,小战士们即将走出草地,而老班长却牺牲在草地上。读完后,我不禁感慨,这个长满红锈的鱼钩,曾挽救了三位年轻的红军战士的生命,更昭示了老红军忠于革命,舍己为人的精神永垂不朽。在红军长征途中,还有多少这样的感人故事呢?恐怕用电子计算机也难以计算吧,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革命党人用他们的生命和心血换来的。我们的脚下,沉睡者,革命烈士,红旗闪耀着革命的光辉,我们体内流着的正是革命的血液。我们是共产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也要像革命前辈一样,不怕困难,不怕敌人,不惧迫害,要勇敢地向着胜利前进,在这个科技发达的今天我们应该坚信,只要我们有信心,我们就去做,也一定能做好老班长那种把生的希望让给别人,把死的威胁留给自己的伟大精神,永远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
“为什么世界上的好人都那么早死去呢?”读完了《金色的鱼钩》,我情不自禁地说出了这句话。随后,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听话地落了下来。合上书,老班长那瘦弱的形象一次又一次地在我眼前浮现,栩栩如生。回忆着刚才所读过的每一个字,泪水再一次涌入我的眼帘。
《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主要写了:1935年秋天,红军过草地时,好多人得了肠胃病。有三个病号实在赶不上队伍了,指导员就派炊事班长照顾他们走在最后面。老班长和病号们艰难地前行着,一天才走20多里路。可是,不到半个月,干粮就吃光了。眼看着病号们一天天消瘦下去。老班长非常着急。一天,他在水塘边为病号洗衣服时,突然发现了一条鱼。老班长喜出望外,用缝衣针做成鱼钩,把鱼钓了上来。从那时起,病号们每天都能吃到鱼汤,而老班长却只吃着草根和剩下的鱼骨头。终于,在马上要走出草地时,老班长因为劳累昏倒在了池塘边。当病号把费尽全力煮成的鱼汤端来时,他却已经停止了呼吸,永远留在了草地上。
我想:今天我生活在如此优越的环境,不就是千千万万像老班长这样的革命战士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吗?如果老班长还活着,他可以在灯光下看电视,磕瓜子;可以吃完晚饭那把小板凳在树下乘风凉;可以舒舒服服地做在躺椅上,吃着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山珍海味,可以……可是,他们却为了祖国的光明前途,而早早地奉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长眠在了地下。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一定要勤奋学习,努力把握今天的美好时光,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慰籍那些为了祖国革命事业而光荣捐躯的烈士的英魂!
今天栏目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穷人心得感悟。 感言让我们分享情感,共同体验生命,当我们在毕业典礼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此时写一篇感言再好不过了,可以表明自己的想法,感言可以抚慰我们的心灵。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现在是利益社会,每个人都是以利益为重,从而丢弃了人初始的那些善良品质。当意大利的薄伽丘说了一句话:贫穷不会磨灭一个人高贵的品质,反而是富贵叫人丧失了志气。我想这句话应该就是《穷人》的中心思想吧!
当桑娜知道了邻居西蒙死了后,并没有因为家里经济不好而丢下邻居的孩子,而是细心地将他们抱回家。桑拿虽然心里任然忐忑不安的担心丈夫会打她,但后来仍然决定要把这两个孤儿留下来,哪怕这样做会让她挨顿打。当我读到这儿时,我仿佛看见了桑娜那下定决心的面孔,是那么的坚决,那么的坚定。
渔夫回来了,当得知邻居西蒙死后,也决定要抱回两个孤儿。尽管这样做了,他的压力会更大,肩上的担子会更重,责任又多了两份,他们家也会因此更穷,但他仍然这样做了。
的确,他们家是穷,但他们家人穷志不穷,他们拥有这世间最宝贵的财富,他们的灵魂是富裕的。
又穷必有富,但有些人虽富,却穷的可怜。
记得有一天,一位贵妇人,身着华丽的服装,牵着一条名贵的宠物狗就出来了。原来这位贵妇人要去参加盛会,可必须穿过一条拥挤的街道。挤呀,挤呀,一位农民工不小心踢了一下那条宠物狗一脚。贵妇人立马就生气了,大吼大叫,并要求那位农民工给他的狗下跪,道歉。一个人怎么可以给狗下跪?人可是有尊严的,若人给狗下了跪,岂不成了狗是至高无上的国王,而人则是下贱得不能再下贱的奴隶。那你,这个贵妇人,不是连狗都不如吗?你的尊严已经被金钱夺走了,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你话里的外表下面有一颗肮脏丑陋的心灵。
衡量一个人是一贫如洗还是腰缠万贯,并不在于他金钱的多少,而是在于它灵魂的美与丑。
双流实小六年级:meloveme
全文语言恰如其分,朴实无华,感人肺腑,是本文的又一特色。文章开始的环境交代,只用了“心惊肉跳”一词,却突出地表现了环境的“险恶”和桑娜“担心”的程度。写桑娜的沉思:“丈夫……她……可是……孩子们没有鞋穿……吃的是黑面包……不过,感谢上帝,孩子们都还健康,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作者没有深奥的词语,没有高亢激越的句子,却深切地道出了她一家生活的艰辛。在表现她对邻居的关心时写道:“寡妇的日子真困难啊!进去看看吧!”几句平平常常的话,使她的善良脱纸而出。再如渔夫说:“……我们,我们总能熬出来的人!……”一个“熬”字,却极大容量地表明不遗余力收养孤儿的决心。又如桑娜知道丈夫和她的想法一致时,才“拉开了帐子”,文章嘎然而止,却给人留下了无穷的余味:穷人的心灵是多么美好高尚!
《穷人》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故事内容主要讲了渔夫和桑娜收养西蒙的两个孩子的。事。文中描写渔夫的笔墨不多,只写了他深夜归来后与桑娜的对话,而在这段对话中四次出现了“哦”这个语气词。
四个“哦”语气都表示感叹,但是音和义不尽相同,应根据句子中所表达的意思而定。如:
①“‘哦’,是你!桑娜站起来,不敢抬起眼睛看他。”这时是指桑娜还没有想出好办法时,丈夫的出现使他惊讶,“哦”应读作,表示惊讶的意思。
②“是啊,是啊,天气坏透了!哦,鱼打得怎么样?”这里是桑娜对天气坏和丈夫打渔艰难的理解。“哦”应读作[ō],表示理解的意思。
③“哦?什么时候?”这里是渔夫对桑娜告诉邻居西蒙死了的这一消息感到吃惊。“哦”应读作[ó],表示吃惊的意思。
④“嗯,你看怎么办?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快去!别等他们醒来。”这里看出渔夫在思考这个问题后醒悟而作出决定。“哦”应读作[ò],表示下决心醒悟的意思
省略号(……)有的表示引文中省略的部分;有的表示话没有说完全的部分;还有的表示断断续续的话语中的停顿。在文章中恰当地使用省略号,是表情达意的需要。
前不久,利用空闲时间,把《富人狼性穷人羊性》这本书看完了,或许有人会觉得很奇
怪,
一个刚出社会的大学生竟然会看这一类的书,
想必此人定是心高气傲之人,
又或是不安
现状好高骛远之人。
我,
看这本书的人,
绝对是本着好奇的心想看下这本长期位居阅读排行
榜前列、声称商人必看的书到底如何的神奇、如何令人向往。
或许,我并不是书上所说的“富人”
,财富二字离我太遥远了,特别是对于一个刚出社
会工作的人。
对于理解
“富人狼性,
穷人羊性”
这句话,
我个人感觉自己有那么点偏激:
狼,
凶狠无情;羊,善良单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在这优胜劣汰的社会法则下,缺了狼
性,少了狼的贪婪狡猾,
少了狼的狠劲,
那么我们不要说成为富人,能否在竞争如此激烈的
社会上站稳脚跟也是个未知之数。
当然我并没有说羊的善良不对,
善良是人之根本,
缺少了
善良,
即便你何等富有,
又怎能心安理得地生活呢,如今世界上的众多超级富豪,
不停的推
动着各种大型的慈善事业,甚至出现了“捐身家”的情况,于我看来,或许他们只是在做点
补偿,补偿自己因为当初狼性心理驱使下行动所造成的伤害,从而减少内心折磨而已。
书中提到——“穷人之所以贫穷,在于他安于现状甘于认命,没有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没有走出去的勇气,
没有破釜沉舟的胆量,没有坚定的脚步和决心。富人之所以富有,
因为
他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懂得抓住机遇,改换思路,适时求变创新,懂得让行动改变命运。
”
在我看来,
如果是在一个平等的社会当中,
那么这段话是完全成立的,
可惜,
现实并非如此。
就现状来看,
社会资源的分配却有不公,
虽然政府已经很努力平衡各方势力,
但这并不是朝
夕间能改变的事实。
穷人,
即便再有目标再有胆量再加上十万分的努力,
在本来就资源匮乏
的环境当中,若没人施予援手,
他们连跨出第一步,连开始努力的资本也没有,那么如何谈
致富呢,
富人的狼性是体现在众多资源支持当中的,
而穷人要变成一头富有的狼,
在没有资
源支持的情况下,最容易激发狼的本性——掠夺,通过掠夺,从无变有,抢夺、抢劫、绑架
等等,或许就是最直接的办法。
我们不能否认,
现在的世界是一个病态的世界,
是一个分阶层的世界,
人想要从最底层
爬上来,
不是不可能,
但要付出的努力和所牺牲的东西不是我们可以想象的,
但我们也清楚
知道人生没有捷径,
没有不劳而获,
即便明知道希望微小,但除了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别
无他法,在奋斗的过程中期待机遇的早点到来,是很无奈,但也很现实。当我们终于有那么
一个机会,可以成为有资源支撑的小狼的时候,我希望我们所有的人都是有良心的狼。
看《穷人的银行家》这本书,有几点体会:
1、 认识一个国度
没有去过巴基斯坦,也并不了解巴基斯坦人的历史文化和生活状态。读此书,对这个中国睦邻还是孟加拉国时期才有些认识。
2、 爱、信念和梦想
我一直认为,爱、信念和梦想是人生最弥足珍贵的东西。也是成就一位非凡人物的必备条件。格莱珉银行能够在孟加拉国建立并在全球得到推广,正是因为尤努斯教授对祖国深深的爱,怀着改善穷人命运的梦想,在坚定信念支撑下不断行动,最终实现了梦想。
对于朋友们来说,未必有远大的梦想,即便一个小小的梦想,只要你热爱,也都能促使你去努力实现它。热爱是一个人做好一件事的非常重要的前提。因为热爱,你才会为此而付出,劳苦奔波尔不觉得疲惫。作者作为一个富人和教授,因为热爱自己贫穷的国家,从而关注并帮助改变穷人的生活状态。他看到了穷人的诚信,并以此成立了格莱珉银行。
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文章对大学毕业生说,你要学会热爱自己的工作,我们从这本书中应该也能体会到一二。因热爱而关注,因持续关注你会发现很多旁人看不到的东西。爱一个人,爱一件事,投入并热忱地去投入,你会得到应有的回报。
梦想是目标,爱能让你看得到它,信念使你越来越接近它。
书中开头有句话很有感触:“当你将世界放在掌心仅以鸟瞰的角度去审视它时,你很容易变得傲慢自大——虽然你意识不到,一旦拉开距离,事物就变得模糊不清了”。
3、 成功的制度和模式
格莱珉银行成功的原因在于,尤努斯教授抓住了穷人贫穷的根源和这个群体的基本特点,穷人的诚信,并以此建设了相应的规避风险的制度和。
读后感大全栏目精选:“心得感悟”,欢迎阅读。
敬爱的党组织:
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是与中国共产党的理想和宗旨一脉相承的,是坚持执政为民理念对领导干部的具体要求。所以,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就必须牢牢把握好执政为民的精髓。
执政为民,是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的核心。一个人必须要有事业观。我们必须要有成就一番事业的理想。一个人必须要有正确的事业观。纵观中外古今,无论在哪个领域奋斗的人,要想大有作为成就一番宏伟事业,都必须要把个人的事业观与人民、民族、国家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
这样的事业才有奋斗的价值,这样的事业才有可能实现。中国共产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小到大,发展到今天,成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大国的执政党,且在全世界都享有声誉,靠的就是始终不渝地坚持执政为民。
执政为民,是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中央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是根治领导干部片面政绩观的良方,也是我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的良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我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执政为民当作树立和坚持正确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总之,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坚持的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靠的就是用执政为民这根红线贯穿始终。我们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三观,才可能大有作为,其人生才可能大有意义大放光彩。
汇报人:XXX
汇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敬爱的党组织:
最近雅安地震,我心里无比悲痛,我不知到自己可以做什么,我也是想起他人一样做了一些小事,捐了一点钱,然后只有默默祈福了。期待他们早日康复,早日重建家园。
最近我也看到许多事情,尤其是情感的,从去年到今年,亲戚朋友同事同学,结婚的很多,可越发觉得大家的状态也跟随着起伏着从婚前的爱恋到婚后的琐事,从婚前的一个人到婚后的一家人,从婚前的女孩变成婚后的女主人,这一系列的变化让更多的期盼变成了失望,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可一旦触及便觉得也如平常,没有特殊。
有的时候我,结婚之前,和结婚之后的感受会变化很大,比如我的同事,结婚一年,最新心情很差,我开始了解他们交流中得知,因为老公经常出差,所以经常不能陪她一起玩玩,或者一起感受生活,她觉得她婚后的生活和一个人没什么区别,心中有诸多不满~~~还有个朋友,也是婚后不久,说,婚前两个人感情很好,婚后怎么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呢,吵架吵的都不想过了~~~有的时候,我们可能对于结婚的期待比较高,其实也是基本的生活,其实不然,婚后,更多的是琐事,更多的是平淡,我们会因为被冷落了而发脾气撒娇,另一半也有疲倦劳累的时候,他们不会再像婚前一样哄我们,因为他们也需要理解包容,同样也需要一个停泊的港湾~~~
生活本来就是平平淡淡的,最近雅安地震,也让我们感受到亲情和爱情,但是也应该让我了解到无论多么激情的岁月终会归于平淡,不管何时,都要活在当下,用心去体会每一天,珍惜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付出的感情要不求回报,我始终相信那些真心爱我们的人,是不会选择伤害我们的,如果一点点小小的伤害,也是会有的,但是需要我们调整自己的看法,也许生活,我们需要用一颗包容和体谅的心去宽容吧!,相信爱情不会远,相信我们都是为了更好的将来而努力
爱能化解一切,遇事请勿动怒,爱对于我们十分重要,我也期待大家珍惜感情,期待雅安地震早日恢复平静。我好希望可以马上赶过去,帮助他们。
汇报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党组织和书记:
您们好,迈入大学已经有好几个星期了,校园里的一切都给了我大大小小的感触,影响和改变着我的思想,使我的思想不断得到进步,得到升华!
首先,感触最深的就是大学生活和高中生活太不一样了。
大学生活是集体生活,集体意识一定要强,我们要努力学会把宿舍当成自己的家。而舍友就是你最亲密的家人。来到大学我第一次体验住宿,体验集体生活,但这段住宿经历将会是值得我珍藏一生、回味一生的最美好的回忆。大家都是孑身一人离开家乡来到这里求学,能够安排到同一个宿舍生活四年,是一份难得的缘份,所以下意识里我们大家都很珍惜彼此,珍惜我们相聚一起的时光,在我们温馨的407宿舍里,我学会了如何主动去关心他人,多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彼此之间互相体谅、互相包容才能营造和谐的氛围,我们才能开开心心地渡过这四年的时光,在更远的未来继续我们这段真挚的感情。
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
在这个八口之家里,每一位舍友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以前在家几乎什么事都不用做,但来到这里以后要学会自立、自强,学会自己动手去做,我现在在努力把懒筋统统抽掉,毕竟三个月的假期让人都松懈下来了,我要找回勤奋的自己。当我松懈的时候,总能听到舍友的温馨提示。有时,我们也一起努力奋斗到深夜一点、两点。
我觉得我们宿舍的人很优秀,我们学校的人很优秀,来到这所学校我要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以前,在很多方面我都是很被动,没有人踢我我不会去做,但来到这里以后发现如果你不主动一点、大胆一点是没有人会知道你的。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挑战,因为我是比较含蓄的人,
但是我努力克服心理上的一些问题,尝试去迈出第一步——主动。少路师姐说人际关交往最重要的一步是主动,如果大家都不主动我们又怎么能认识彼此呢?是啊,我不要再被动的等着别人来认识我,我要主动的去了解他人、关心他人。
同时,我觉得我们保险系是一个很温暖的大家庭,虽然我们是新生,但我们从来不缺乏关爱,因为师兄师姐们的殷切问候让我们感到我们并非孤独无助,他们总是很热情的为我们解答和传授经验给我们,黄卫锋师兄的两句话颇有哲学意味,需要我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去慢慢体会——“严肃地过精神生活,活泼地过现实生活”。这是对生活的一种追求,在精神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有所为有所不为,“该坚持的要坚持,该变通的要变通”。而现实生活不需要太多严肃的因素,因为开心地生活着才活得更有意思这是一种外圆内方和思想。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xx
尊敬的党组织:
20XX年7月来到中石油**销售公司工作,作为一个刚刚步入社会走向工作岗位的年轻同志,无论在思想理论上,还是专业能力上,我都需要不断的学习。
在过去的校园生活中,我能够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积极参加学校党支部开展的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始终以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学习上、工作中、生活上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参加工作已有一个多月了,这一个多月来,我不仅体会到了工作中的快乐与辛苦,还感受到了党组织建设的浓厚氛围。从不断壮大的党员队伍到支部领导对我这名新成员的关心,无一不提醒着我,自己对党员的认识不能还停留在学生时代,而是应该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我、完善自我。
首先是需要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对于党的重要理论与思想,过去我只满足于看过、学过,没有全面、系统地把握其精神实质,理论上的不成熟导致了自己政治上的不成熟,对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认识也相对模糊,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我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必修课,提高主观能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在思想上先人一步、行动上奋勇争先。
再者是要以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以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工作一个多月来,在组织的关心培养和领导的亲切关怀下,我正在进行着由一名应届毕业生向一名中油工作者的转变。这一个多月的成长使我认识到,只有认真学习掌握党的先进理论,才能促进理论上的成熟,才能用先进的理论来指导工作。此外,在校期间我主修的主要学的是应用化学工业分析,虽然课程上工作中存在一定的相通之处,但工作起来还是存在很多盲区。这就要求我应清醒地认识自我,端正工作态度,在工作中、闲暇时尽快学习各项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相关的最新进展,学以致用,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和大胆工作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是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党员意识。不仅要在工作中体现出党员应有兢兢业业、奋勇争先的工作态度,而且要将这种意识渗透至方方面面,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使自己思想能有大的提高,工作能有大的转变,使自己一想、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都符合党的要求、符合党员的标准,维护党员的形象。
从学校走入社会,是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点。我很荣幸能够进入中石油这个团结温暖的集体中来,更庆幸能成为这样一个积极向上的党支部中的一员。我决心按照新党章对党员的要求,立足岗位实际,积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切实改进作风,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尽快融入到团队中来,为促进质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也恳请支部对我思想上和工作中不完善之处批评、指正。
汇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敬爱的党组织:
9月的中国,是准备的中国,为了伟大华诞而准备着,你可以看到全国的人民脸上那激动的表情。也可以看到全世界的华人那期待的目光,所有人都在期待,期待着伟大祖国的伟大生辰!
这个月里最让我敬佩的是我们中华人民解放军,为了国家的安全,他们不停的训练,没有一刻松弛。在我们最开心的时候,他们在坚守,在我们最悲痛的时候他们在坚守,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他们仍然在坚守,伟大的国家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有强大的兵力,我们的人民解放军这是这样的兵!
难忘20XX年10月1日,千万华夏儿女在******广场隆重集会,举行了国庆六十周年的庆典。那一天,秋高气爽,风和日丽,伴随着一个个阅兵方阵和群众队伍的出场,我们的心也跟着欢悦了起来,激动、兴奋、喜悦所有的词语都不足以表达我们当时的心情,我们对祖国由衷的祝福及对祖国繁荣昌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美好期望。
六十年,短暂却又漫长,对于中华民族浩瀚的五千多年的历史来说,六十年不过是短短一瞬间,但对于改革开放的中国、中华人民来说,这六十年却是不平凡的,是充满荆棘充满奋斗拼搏的六十年。这六十年,伴随着艰辛与汗水,中华人民创造出了丰硕的成果,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的事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65年不过是短暂一瞬,但对于中国、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新中国成立这一个日子以来的不平凡历程,充满奇迹,充满辉煌。中国人民用短短65年时间,将一个积贫积弱、满目疮痍、百废待兴的落后国家,建设成一个团结统一、繁荣富强、生机勃勃的新兴大国,谱写了中华民族发展史和人类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
今天,当我们一起重温65年来全市各族人民同甘共苦、破浪前行的奋斗历程,一起梳理首都各条战线栉风沐雨、攻坚克难的发展成果,一起感受首都人民同心协力、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就会更加深刻地理解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的必然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就会发自心底地赞叹: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
新中国65年光辉历程,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伟大创举,是根本改变中华民族命运、深刻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伟大变革。65年光辉历程,凝聚成宝贵的历史经验,启示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光明未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这是一个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时代,一个开拓未来、创造历史的时代。目睹我们国家沧海桑田的巨变,亲历中华民族迈向复兴的航程,时代给予我们光荣与梦想,更赋予我们责任与使命。迎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曙光,紧密团结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亿万人民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谱写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崭新篇章。试问,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又怎能不努力,为国家、为人民、为自己!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敬爱的党组织:
昨日召开了党支部动员大会,其参与的人员主要有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还有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主要传递了十八大精神,和宣传了我们学校为了响应“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的主题即将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包括创先争优的承诺书,职业生涯规划讲座,读书工程等等。
我是一个经常思考的人,每遇到一个问题就经常会刨根问底,在别人眼里我可能会是一个钻角尖的人。提到了读书,我就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为了任务?为了功利?为了消遣?为了改造世界的抱负?还是什么.....书的魔力是任人皆知的,人生苦短,只有看书才能在时间和空间上把见闻扩大无数倍。我经常在幻想着这样的一个场景,在图书馆的一角斜倚着,沐浴着阳光,默默地读着,然后满足地伸一个懒腰。读书是为了什么,真真实实的讲:为了心灵的自由。
当然作为一个党员,看书也是为了学习,为了更先进,更好的做好榜样。努力的建立学习型党组织是我们党发展的一个目标。正如蒋老师讲的:学习,进步,掌握,创新。学习,不仅包括自己注重学习,例如学科竞赛,三下乡,科研立项等等,还应该帮助大家一起学习;
进步,党员自己的进步,从而带动整体的进步,向更高层次发展;掌握,首先掌握自己目前的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然后掌握党的基本知识逐渐的加深对党的认识;创新,创新是民族的灵魂,理所应当也是我们党进步的灵感。
会上还强调了我们学院的核心是三心三力,不仅有以上提到的“创新力”“学习力”“就业力”,还有“责任心”“感恩心”“进取心”
俄国作家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人若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我在我们学校心协担任外联部部长,在面试干事的时候,我是把责任心放在了第一位,如果对自己的责任心评价是满分的话,我是肯定会把他们留下的,事实也证明,我的看法是正确的。有责任心的人,能够做到不因事大而难为,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多而忘为,不因事杂而错为。
有了责任心,会弥补人很多的弱点。将责任心落实到行动上,时时处处为社会、为他人、为自己尽责的人,终究会成就一番事业。只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就会发现个人成就与幸福指数不断地上升。对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来说,责任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责任心成就竞争力。当然,我认为我就是一个很具有责任心的人。
敬爱的党组织: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炼,我才发现原来校园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但是我不后悔走出校园,进入社会,因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我成长了,我成熟了,我学到了很多在校园学不到的东西,以下我就工作,思想和生活等方面谈谈我的体会。
在工作方面,我年后就来到了深圳,从事会计工作,同时也在公司学习招商。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体会,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它要求每位员工都懂得物业管理相关的知识,所以,我在努力学习物业管理的知识。在工作中,我深刻地体会到言谈举止的重要新,因为像我们物业管理公司,每天都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事情,这些都要靠我们自己来解决,而问题解决的好与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言谈举止,取决于我们如何和客户的交流。刚开始进入工作岗位的时候,我总是不知道和客户讲什么,谈什么,所以自然而然变成了最沉默的那个人,当然这种状况是不好的。后来在经理和同事的帮助下,我渐渐的主动和客户交流,话题也慢慢的多了,这才慢慢地融入到工作当中。所以,在这也跟学弟学妹建议建议下,在学校要学会多交流,多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谈举止。
在思想方面,虽然没有像在学校那样定期进行思想政治学习,小组讨论,但是身为党员的我,在工作之余我会积极关注时事政治,了解最新的经济状况,同时我也会定期进行思想总结,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工作以后,我时时想起张盈老师对我们说过的一句话: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一身。是的,初入工作岗位,你可能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但是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自己发光发亮,从而获得重用,例如,每天早上最早上班,帮忙收拾办公室;工作中帮忙同事解决一些难题,积极向领导提一些有用的建议等等,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从小事来严格要求自己,我们就能发光发亮。在生活方面,给我最深的体会就是要独立自主,学会适应周围的环境。从事每一项工作都要接触到新的环境,新的同事,新的任务,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去了解,去适应。我们不能挑三拣四,更不能拈轻怕重,而要有恒心,坚持不懈,以宽容,乐观的心态和周围的人相处,只有这样你才能获得同事的认可,获得领导的赞同。因此在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对自己说,目前的困难是暂时的,我一定能够克服,我一定能够胜利的。带着这种信念,我一直努力前行,我也相信成功离我不远。
以上就是我在工作,思想和生活中的所感所悟,总的来我,我会继续以一名党员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汇报人:XXX
汇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敬爱的党组织:
这个暑假,我参与我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小组火车头小分队。在这次社会实践活动里,我们走进社区服务居民,几天来的点点滴滴,内心百感交集。但不管怎样,在这些日子里,不仅仅学会了很多学校中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社会这个大熔炉的历练后有了发自内心的感触。
在社区服务,我真正的明白了什么叫居民无小事的含义,也感受到建设一个和谐的社区一定要有很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对于居民提出的问题,社区领导总会第一时间的去全心全意为居民解决,真正的做到想居民之所想,急居民之所急,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建设和谐社区。在这里我第一次亲身的感受到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在社区服务处设立了党员服务台,在社区的绿化地里我看到了党员责任地,这些无不表明党员对于一个社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性。
这几天里,我们帮着社区居委会做相应的宣传工作、整理资料、老龄化幸福感调查及人口普查初步调查等工作。虽然只是些简单的工作但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大道理。与人相处就是一门艺术。在学校里,面对的都是老师和同学。老师是我们的指明灯,他们始终都会全心全意关心我们,爱护我们。而周围的同学由于都很单纯,很容易相处,说不准聊上两句就成为好朋友了。可是走进谁胡,你面对的是来自全国各地、有着已成型的性格、并且可能尝尽世间甜酸苦辣的人。如何跟他们相处、交谈,这不能不说是一门相当深奥的艺术。不过很幸运的是,这回我表现得还相当成功。虽然起初,我们在做各种工作时还缺乏系统规范性,而且有时居民还会投向一种怀疑的眼神,但由于我认真的工作态度,真诚的服务,加之与成员之间的协调合作,及时分析各种问题,以及对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并最终完成了社区领导交给我的各项任务。
暑假的社会实践,代替了以往暑假中百无聊赖的失落和无可奈何的叹息,从中我体会到了我们的青春应当是充满激情!我们会以此次社会实践提醒和鞭策自己的生活步伐,一切按照条理有条不紊的进行,从而给我们的生活注入新鲜的活力!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短暂的四天学习对我们今后的学习和生活起到了很大的影响,对我们而言这是一段重要的经历。在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队员的交流中,在自己的感悟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展现。这份甜蜜的收获和喜悦之情,是一种精神食粮,只有我们自己才能明白其中的幸福。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短短的几天实践活动,我认识到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为社会服务,是社会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在实践和贡献中体现自身价值,不断拓展社会活动范围,挖掘自身潜力,明确目标和历史使命,是我们对自己的要求。
汇报人:XXX
汇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感言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事物,并激发他们的反思,当我们经历某些事情和场景时。心中会产生不少的新的感想,非常有必要写一篇感言,感言也是记录下这难忘的一刻的证明,优秀的感言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遇见未知自己心得感悟”,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读《遇见未知的自己》有感
书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到的:“我们从小到大,都有一个意识,那个意识在你小时候有记忆以来一直存在,陪着你上学,读书,结婚,工作。所以,有一个东西,在我们前面是一直没有变的,尽管我们的身体,感情,感受,知识和经验一直都在改变,但是我们仍然保有一个基本的内在真我,作为目睹一切的观察者。
这个内在真我不会随你的身体而生,也不随着死亡而消失,它可以观察人世百态,欣赏日出月落,云起云灭,而岁月的流转,环境的变迁,都不会改变它。”
书中的主人若菱让我感受到,其实生活中的我们和这段话也是有共鸣的,每个人心里都应该有一个真我存在,比如,快乐与喜悦的取向不同。如果快乐取决于外在的东西,那么一旦那个令你快的情境或事物不存在了,你的快乐也就随之消失了。而喜悦不同,它是由内向外绽放,从你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的。一旦拥有它外界是夺不走的。
做个真实的自己,快乐喜悦都有真我而发。
我听过很多次这本书,今天终于抽出时间去阅读它了。
书中最让我触动的一句话是: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所以的外在事物都是内在投射的结果。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两个可爱的小人儿,一个穿蓝色衣服的男孩和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女孩。女孩在虚掩的门后探出个脑袋望外面的世界,男孩凑到女孩的耳朵旁轻轻的说了这句话。那两个小人儿都是我自己来着。
还有,我觉得老者是位很厉害的人物,那么与众不同,说出的话总能引人思考,我试着跟着他说的话去做,好像我就是故事里的女主,也有幸进行了一次心灵之旅。
老者问:思想是什么?并指导女孩闭上眼睛几分钟什么都不要想。然后,我闭上眼睛,想要放空,我自我催眠:不要想任何东西不要想任何东西…放空几秒,我的脑袋又开始不受控制了。我依然记得我那5分钟里想了什么。最主要的3个内容是:1.虽然我闭上眼睛,好像也可以看到图书馆里坐着的其他人,当时我是坐着闭眼而不是趴着睡觉状的,书是开着的,我的手指正压着我所看到的那一页,我闭着眼睛,心里有个怪声音对我说话:他们不小心看到我这样闭着眼,会不会觉得我很怪异呢?这时候,有个脚步声从我旁边走过,我有些不安,害怕别人觉得我怪异,想睁开眼睛,最后没那样做。2.我拉回思绪,继续放空,我想到了那句触动的话:所有外在事物都是内在投射的结果。然后,为了让自己尽量不要想东西,我不断重复这句话。3.接着,我想到了各种人际关系,我想到了我的舍友。前两天,舍友看到我站在阳台,以为我在心情不好,胡思乱想,课外并没有心情不好,所以我为她的误解感到心情不好,难道我的样子看起来像总是心情不好吗?在那一瞬间我的心情变得越来越不好。现在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舍友的形象是我臆造出来的,人家可没觉得你“总是”心情不好呢!都是我的内在投射出来的!当然,舍友也用她的内在投射出了一个:“我”,她所说的:独自一人站在阳台的时候就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想家的时候,其实是在描述她自己,而我当时站在阳台,心情不错,在听着校园广播里的对话还有音乐,心里想着:我这是在享受生活呢!直到现在,我才真正明确这个“内在投射出外物”的含义!
不知怎么,突然地,5分钟后,大概觉得几分钟过去了,我睁开眼睛,看到图书馆里的其他同学都处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并没有怪异地偷瞄我,我松了口气,有些好笑呢!我和女主一样惊喜的发现这个秘密:原来不能不想东西!
虽然只有大约6分钟的时间,我却发现了自己的思想:原来我在乎的是外界对我的看法。虽然时间很短,可我经历了一次心灵的对话,好像看透了很多东西。
我觉得:给自己几分钟不要想东西,实际操作起来是神奇的一件事,在那几分钟后,你会得到很大的力量。
20xx年6月初读这本书如沐春风,给那时的自己带来许多的新奇,明白为什么生气、为什么控制不住情绪等。当时只觉得这本书很好,感到给自己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能量。
时过六年再次阅读,很平淡,没有特别的感觉。但今早跑步的时候我却用书中所讲解的方法来审视自己,连我自己也很奇怪,为什么突然有这种意识冒出。我总是不喜欢、讨厌我给予的意见没有被采纳也就是有点强势,会感觉生气、暴躁。为何会如此呢?因为内在的小我需要别人的肯定而汲取能量,让他长大。一次两次没有意识到,小我就会不断长,压迫自我。因此一旦遇到类似的事情时,脑袋根本没有自主思考,而是直接被小我控制了,立马爆发情绪。虽然如今的我还不能控制情绪,但意识到了这一点,在爆发前我会斗争一下了。
臣服,放下对于我很难。事情已经发生,但潜意识会不断告诉你当初如果怎样就好了,这种陷于过去思想会影响到你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当初教师招聘时我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迎难而上。最后以第一名的成绩去了最远的学校,而这一次带给我的遗憾一直困扰了我接近两年的时间,每当经过那个地方我都会告诉自己要是当初……其实若当初我意识到“臣服”,事情已经发生、不管如何不能改变,不管多么悲伤都不会让你重新来过,而不快乐的接受。正如文章中所说的“每个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件都是一个礼物,只是有的礼物包装的很难看,让我们心怀怨怼或是心存恐惧。所以,它可以是一个灾难,也可以是一个礼物。如果你能带着信心,给它一点儿时间,耐心、细心地拆开这个惨不忍睹的包装外壳,你会享受到它的内在蕴含着丰盛、美好,而且是精心为你量身打造的礼物”。
人真得有两个自己,一个是真我,一个是小我。以前在遇到难以抉择的事情时,脑袋中总有两种声音,一个让你向东,一个让你向西。小我是深受外在观念,环境的影响。并且特别了解你,他会在第一个时间给你最想要的东西。比如你进入一间房间如果比较自卑,那么他会立马提醒你他们在嘲笑你等。他就是靠这样一次次的战胜真我,挤压真我的生存昆明关键,从而控制自己。俗话说“眼见为真”其实眼见也不一定为真,因为你内在的小我会把你想看见的展示给你观看。“我们自以为可以操控我们的生活,做出自由的选择,做出自由的选择,但实际上,我们是一部自动化制约模式下的机器,很多时候很不由己”。
如何听从真我从倾听自己的呼吸开始,因为呼吸始终是在当下的。现在我也还不懂如何去破解小我以及其他的那些枷锁,但意识到一个开端,破壳将会慢慢到来。其路漫漫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当初购买这本书,仅仅是因为它的名字——《遇见未知的自己》。准确说来,其实是因为其中的“未知”二字。我是一个天马行空的人,有时候也因着自己的不着边际而困惑,所以,这“未知”二字,着实吸引了我。我常常想,人们对于自己的家人、朋友,往往能称得上如何了解,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静下心来真正考虑自己内心世界的想法?
《遇见未知的自己》给了我一个同自己对话的机会。看这本书的第一遍,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看待若菱,看她在老人的帮助下如何一步步走出困境,重新活出精彩的人生。从若菱的一次次成长,一次次飞跃中,我学到了很多道理。其实,对于这本书的每一位读者而言,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若菱?若菱之于我们,不过是另一个自己。我们痛苦过、彷徨过、失意过……我们时常感叹“人生之不如意,十有八九”,却不曾发现,这诸多的不如意,其实源于我们自己。而我们对于这个“自己”,又知之甚少,所谓“真我”,到底有多少人能够参悟得到“爱、喜悦、和平”这层含义?
生活在现代社会快节奏模式下的我们,每天为了名誉、财富、地位等奔波劳顿,却很少意识到,这些其实都是我们最表象的东西,即所谓的“身外之物”,因此,我们忽视了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即爱、喜悦、和平。在古代,儒家推崇性善论,认为人最初的本性中,深藏大爱。那么,在千百年后的今天,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竟然摒弃了自己的“真我”,将“爱、喜悦、和平”用表象的物质蒙蔽。
这不禁令我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篇名为《房前种树,屋后栽花》的文章。文章的主人公是北大高材生,哈佛女博士,曾在华尔街纵横职场。然而,在事业的巅峰期,她却放弃所有,毅然回国,买下一块地,建一处房屋,房前种树,屋后栽花。很多人不理解她的这种行为,包括当时的我。然而多年之后的今天,在看过这部《遇见未知的自己》后,我明白了,她不过是懂得了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定义成功的方式分很多种,这取决于人们的价值取向。但有一种,我将其定义为成功的至高境界,即追求“真我”,追随本心,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但是,想要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
首先,人活着虽然是一个个体,但却是生活在多重环境中的个体,我们寓于整体之中,这决定了我们不能仅仅只是一个个体,而是要处于形形色色的“圈子”中。因此我们有家人,有朋友,有老师,有同学……我们寓于一个又一个社会大环境之中。有很多人,当然,也包括我自己在内,我们的内心里一直有自己的喜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状态与生活方式。然而,社会的大环境又使得我们不得不顾虑他人的眼光,社会的认同。许多人寒窗数年,刻苦读书,其实不一定喜欢读书,或许在悬梁刺股的同时,他们的内心正呼啸着要冲出现实的桎梏。于是他们忽视真我,压抑那种寻求“爱、喜悦、和平”的渴望,去追求升学,寻找高薪职位。可能到最后,站在人生巅峰的他们才意识到,归根到底,他们得到的,无非是地位高于他人时的优越感,同学聚会上被视为焦点的满足感,亲友见面时人人艳羡的目光……这些都是他们前行的动力。可是,这些又都是最为表象的东西,而他们把内心的真我——爱、喜悦、和平藏在了最深处。
《遇见未知的自己》对人生有许多高见,但我们若是以一颗平常心看待书中的一系列看法,不难发现,其实许多事情正是我们所经历过的,只是一直没有将其系统地解释出来。例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其实就是书中“能量振动理论”的真实写照。很多时候,在生活遇到逆境时,我们别无选择,只好臣服于事实。于是,当我们绝处蓬生时,常常慨叹“柳暗花明又一村”。其实,这正是臣服的力量,承认事实最大,而事实,恰恰给予我们最好的回报。
重新审视自己,我认识到,其实很多时候我的心态还是很好的。“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每当生活中有小的不如意,我总会想办法看到相反的一面。而这些不如意,往往会使我收获颇多。同蒋方舟老师所说的一样,“我不曾经历沧桑”。从小到大,我的人生可以说是顺风顺水。虽说生在农村,可我并没有经历那种寒门学子的艰辛,父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了我十几年无忧无虑的求学生涯。如果非要指出我生活中的“大挫折”,我想那便是我人生中的两次落榜吧。
我第一次“名落孙山”是在20xx年,初中升高中的考试。那一次的考试,说是发挥失常,却也是情理之中。我本身不是什么踏实之人,况且是在那个需要张扬的青春年纪。在那个被成为“全市第一学府”的私立学校里,到处是竞争、攀比,学生之间的交谈无时不流露着一种发自内心的虚荣。老师之间对于自己学生的攀比,使得那种因学习成绩好坏而划分的等级观念愈演愈烈,加之那个年纪的学生之间对于各自家庭、财富、地位等的虚荣,使得大部分人活在这种混沌的泥潭中而不自知,拼命地证明自己。而只要取得一点成绩,就愈显张扬,觉得自己从此高人一等。现在开来,还真是天真得可笑,换句话说,是愚笨得可笑。而我本人,恰恰是那成百上千的愚笨者之一。
也正因此,初三时的成绩极其不稳定,大起大落。说是落榜,现在中国教育这种大学生遍地都有的年代怎么可能真正让人没有学上呢?我不过是从省重点落到市重点。但应试教育大环境下塑造出的学校,哪有不将学生分出个三六九等的?我高中的母校向来有个传统,按照学生的成绩高低,依次分为A班、B班和C班。A班的层次,明显高于其他班级,经过此班级培养出的学生,最终成绩可以高于省重点的二类考生。而我,恰好处于不上不下的B班,说不出这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
但是,人生有时候真的是一波三折的,往往在你接受了现实之后就迎来了意外的转机。开学没多久,班主任老师宣布了学校的新规定——B班成绩出色的同学可调动至A班。我当时早已对自己失去信心,根本无心争取什么调动机会。但是,我是一个喜欢幻想的人。我时常想,假如自己被调去A班,就会怎样怎样。但转念又告诉自己,是你的早晚是你的,不要被那些虚荣迷失了心智才好,况且班上那么多比你成绩好的人(第一次月考的时候我考了全班第七名,觉得好多人比我好太多了。)但是,当命运的转机真的降临到我的头上的时刻,我简直不敢相信。
我至今仍记得班主任老师找我谈话时的场景,也至今都弄不懂为什么老师没有调动期中考试的第一名同学而调动我这个第四名。直到老师找我谈话时,我才知道,原来老师认得我,知道我的名字。而自从我调动到A班之后,由于种种原因,我的母校从此废除了这项制度,A班和B班不再实行人员滚动制。所以,我的这次调动,空前绝后!正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改变,我的人生从此出现转折,所以,我从那时候起就下定决心,要一辈子感激这位老师(W)。从前,我只当这是命运对我的眷顾,现在,我知道那是我臣服于事实所得到的福报,是我的潜意识给予我自己的礼物,由此我更加领会了书中那句“所以心想事成的第一定律就是,你所向往的东西必须命里注定该是你的,或者与你更高的目标是一致的,有利于人类社会的。要不然就是你能深入到潜意识和真我层面,破除人生模式,学好自己该学的功课,解释你的命运,否则,心想事成,不过是纸上谈兵。”诚然,我的心想事成是最后一种。
我的第二次落榜,就显得问题严重多了——高考落榜!而我的分数,还不算很低,能够考一个好的二表本科了,这自然归功于本文提到的第一次“心想事成”,然而,因为估分过高,导致我以四分之差与目标学校擦肩而过。现在回忆起来,我当时还真是够潇洒了。除了在父母愁容满面的时候也难过了几天,接下来我很坦然地接受了现实,很轻松地和所有人提出了“我要复读”这个计划。除了心里有点因为即将上大学到又要回高三“吃苦”的落差引发的失落,并无其他想法。于是,我很自然地背起行囊(绝大部分是母亲为我打理的),做了一次往届生,“回炉再造”。
读完《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才知道,这便也是潜意识的力量。因为我在高三反思自己做的不够好的事情的时候时常想,若是再来一年,我一定会努力做得如何如何好。而最终,老天真的给了我一次“再来”的机会。事实证明,高考落榜,对我来说,的确是“又赚了一笔”。第二年,我考取了全市文科第十名的成绩。回想初中时处处比我强甚至考上省重点的同学,有很多都没有我如今的成绩。因此,我由衷地感激命运里出现的两次“柳暗花明又一村”。“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句话我一直坚信!
最后,我想说一遍文章结尾处老人给若菱的那句话“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生活给予每一个人的幸福与磨难都是同等的,关键是我们如何看待。很多时候,我们生活在各种各样的枷锁中,却不知,造成这一切的,只有我们自己,自己,其实是一个很强大的存在。
遇见真实的自己,遇见那个追求爱、喜悦、和平的自己。
初次捧起这本书,只知道它是一本关于身心灵的著作,想来应该是很枯燥无味的吧!后来才发现这本书把心灵的哲学、人生的思考全都融入一个小说里,我们随着主人公一起与老人对话,深入浅出地对自己的心灵进行了深刻地探索,于是很快便勾起了我的兴趣,不由自主地随主人公一起去探寻“真我”。
人生可曾有“真我”?
书中讲解我们人类一生所追求的东西,也不过五个字就可以表达,哪五个字呢?那就是爱!喜悦!和平!这也就是真我,真我一直都不曾离开我们,那我们为什么有时会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呢?我想正是因为有了盲目地追求外在的、物质的东西,而让真我被封闭起来。而身体里的那个真我呢?那个真我不会随着一切的改变而改变,甚至于有一天我们离开了,这个真我也不会消失!而通常能做到真我的人我想是没有吧!但我想如果我们随着老人的引领去找寻真我的话,会让自己越来越喜悦。
“真我”--爱、喜悦、和平,我想,正如老人所说:一个没有吃过冰淇淋的人是不会有对冰淇淋的渴望,也许正因为我们都享受过“真我”,所以今天听来对于它才会有如此热切的渴望,不以外在为转移的发自内心的喜悦与和平,恐怕是生活在凡尘中的芸芸众生所望尘莫及的吧!
人生若只有“真我”!
每次捧起这本书,总能让我的心灵回归宁静,不断地去探寻真我,重新审视自己。现在这本书我还没有读完,相信随着内容的深入,会让我与自己的心灵对话,我也会努力去探寻“真我”。
人生若只有“真我”……
问题和困境不是来找你麻烦,而是来帮助你,帮助你找到你自己,帮助你内在成长,变成一个更接近你自己本质的人。
大部分的人碰到困境时,都有很多的埋怨、躲避、压抑,但真正有智慧的人会从中找到成长的契机。”张德芬说,心想事成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能力。“我一直觉得,我们的人生是我们相信而来的。你相信你会变成什么样子你就会变成什么样子,真心想要一个东西的时候,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达到你想要的。”
对于如何获得心灵内在的力量,张德芬说:“先要为发生在你身上的每一个事情都负起全责,负起全责的意思不是说将错归到自己身上,而是说这件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用什么方法做到最好。能够这样,就会一步步累积内在力量,成就所要做的事情,变成一个更开心的人。”
读完这本书,很震撼人心。就像张德芬在书的开头写到的一样,不要一口气看完,边看边实践出来。实践之后,效果甚好。我相信她说的:“已经发生的事就是神,因为如果不是神的旨意的话,它不会发生,所以我们臣服于它。然后因为我们相信神的恩典,所以在当下的每个选择中,我们没有惧怕,能做出最好的选择,而且正因为我们深信神的恩典深藏其中,最好的事物会因为我们有意识的选择而发生。”
我们可以选择臣服过去,并满心欢喜地期待着未来,相信一切皆有可能,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找到自己真正是谁,和自己连接,跟随自己的内心。
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了张德芬老师的《遇见未知的自己》。
那个未知的自己其实就是被小我封闭的真我本身,我们从出生时的思想空白,到成长过程中被父母家庭、学校老师授以各种教育层面的思想,聪明、勇敢、自信、成熟、善良、温柔等等这些,都是教导我们我成为的模样,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面性,我们遵从这些正面的思想的同时,会把它们反面的思想进行压抑和排斥,假如有一天我们遇到一个不聪明的人或者胆小的人,我们会感到厌恶,这是一种身份上的不认同,同时也是一种自身的投影,我们害怕自己也是这种身份的人。
我们看待一件事情,往往是会受到自身思想的影响,但我们很多时候不会质疑自己脑袋里的声音,所以让我们心理上受到痛苦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我们对事件的想法和围绕这个事件所编造的故事。
“我是谁?”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却能问得住绝大多数人,你在社会上所取得的一切,老天都可以随时拿走,而它拿不走的才是你真正拥有的,所以你不是某某岗位的员工、不是某某公司的管理、不是哪一个才华出众的画家、作家,真正的你是那仅存的纯粹的觉知,是思想、情绪、感觉和知觉的见证。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负责情绪,我们只有正视它、接纳它的存在,才能放下对它的需要,书中讲到的那部电影《我们懂个X》中提到的胜肽,当我们受到某种负面情绪的影响时,大脑便会产生这种物质并扩散到全身的细胞中,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瘾”,当身体过久缺少这种胜肽时,大脑潜意识中会让我们做或思考能产生这种情绪的事情,从而制造出这种胜肽。但我们并不能去消除这种负面情绪,只有带着爱的觉知之光,就像光明照亮黑暗一样,去接纳它而不是抗拒它,心灵会更进一步的得到升华与成长。
书中提到,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件事:老天的事、他人的事和自己的事。已经发生的事就是老天的事,我们无力也无法去挽回和阻挡,选择泰然面对,才不会受到小我思想上的影响和控制。他人的事我们无法直接去改变什么,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的事,把自己做好,也许就能够影响到他人向好的改变发生。
我们对自身的身体是有很多不了解的,我们一直在扮演着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而从来没有想过真正的自己应该是什么模样,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也许也只有当我们真正解除掉自己既定的人生模式,全心全意去观想自己的内心,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付出努力的时候,那个未知的自己就会逐渐显露出来吧。
联结身体,臣服情绪,检视思想,觉察身份,突破真我的封闭,发现更真实的自己。
《遇见未知的自己》应该算是我看的第一本灵心小说。作者在自序中写到:如果你在追寻人生的答案,或是在尝试解决人生的一个难题,或是你正处在一个停滞的阶段,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也许就在本书的字里行间,你会有心领神会的一刻,因而答案自动浮动。我有同样的问题存在,于是抱着希望读了这本书,读完之后心中有很多感触。
书中的老人其实就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心态的不合适,继而指引我们反求诸己,修心、正心、养心,拥有好的心态。老人说:我们人所有受苦的根源就是不清楚自己是谁,而盲目地去攀附、追求那些不能代表我们的东西。其实人生就是一场戏,这个内在真我不会随你的身体而生,也不随着死亡而消灭,它可以目睹、观察人世百态,欣赏日出月落,云起云灭,而岁月的流转,环境的变迁,都不会改变它。老人还告诉我们:每个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都是一个礼物,只是有的礼物包装的很难看,让我们心怀怨愤或是心存恐惧。所以,它可以是一个灾难,也可以是一个礼物。如果你能带着信心,给它一点时间,耐心、细心地拆开这个惨不忍睹的外壳包装,你会享受到它内在蕴含着丰盛美好,而且是精心为你量身打造的礼物。
下面谈谈书中主要的观点与我的看法。
1、从古老的问题“我是谁”开始,当然书中的老人也不会告诉你这个千古之谜的答案,“我是谁”“我到底要什么”“我们为什么常常不快乐?”三个问题带我们进入,告诉我们“我们所有人受苦的根源就是来自于不清楚自己是谁,而盲目地地攀附、追求那些不能代表我们的东西”,我们平时都戴上了太多的面具,似乎很少是活在真我中。
2、书中介绍了吸引力法则:“如果一个人充满了快乐正面的思想,那么好的人事物会和他共鸣,被他吸引;反之亦然”。其实,这个就是潜意识法则中的信念的力量。
3、我们不断重复的行为、情绪、思考模式,造就了神经细胞之间的网络布线系统,这就是我们人生脚本或人生模式的成因。
4、臣服:就是看到自己的抗拒,接纳自己与外面的所有一切,包括负面的一切,没有评判没有目的。
5、很好的结尾语:“外面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所有的人事物都是你内在的投射,就像镜子一样地反映你的内在。当外境有任何东西触动你的时候,记得,要往内看。”
我们不知道命运可以改变,我们所做的,就是去和现实抗争、对现实不满、想要改变他人,改变环境,但却是徒劳无功,反而适得其反。我们不知道一切的问题都是出在自己身上,只要改变了自己,改变自己的心境,所有的外境,包括人、事、物都会境由心转地随之改变。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面镜子,正如智者的指引,让我们拥有好的心态,力量是在我们自己手中的。正如女主角若菱最后能够在智者的指点之下,改善内在的状态,进而改变了外在的世界,就像春蚕破茧而出,迎风飞扬。
这本书的确出版了很久了,久仰其大名,确是最近才开始阅读。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结束了。
出乎意料作者用的是她笔下的一个职场女子将整个心灵教程串联了起来。从认识自我,到提升自我,再到最后的感受自我。
比起素黑的话,更浅显易懂,而二者确实有很多理论上的共同点,只是阐述方式不一样。
印象最深刻的是其提到的一段关于能量和频率的问题,解释为,我们发出的能量和频率(隐形的)决定了我们一天,一个月甚至是未来所发生的事。简单来说,如果你发出的是积极的能量,那么你会遇到更多愉快的事,相反,如果你发出的是消极的能量,你只会感觉到越来越倒霉和不顺。
这个理论也可以解释【物以类聚的概念,为何我们总是和【相似的人一起玩耍,大概就是我们发出的频率类似吧。而为何你总是看某些人不顺眼,大概就是你们的频率有些距离咯。
于是反观最近的生活,TEN,兔子,小平,这三个人仿佛成为了我朋友圈的主线。
看着兔子休假听到生病的我就过来送肠粉,TEN哥哥翘班两小时过来送药,小平除了黑我还是黑我,却觉得彼此很投契。这大概又可以扯到另外一个话题——关于朋友类型分布的话题,以后再谈谈好了。
大概就是这样子的读后感吧。但我更多的是喜欢和生活联系一起。
想想,当初彼此吸引也大概是能量的相似而达到了默契和共通点,是都喜欢音乐也好,是都喜欢自由也好,是都喜欢挑战未知也好,是什么原因都好,但,后来分开的原因只能解释为:能量不再相同了。
玛丽说,不入流的人才会称自己是文青。我不敢评论。只能说,是真的能量不同罢了,所以,才会在此时此刻和彼时彼刻,那么看不顺眼彼此。
就当我的确是疲惫了吧,也是遇到TEN之后我才深深知道,原来爱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比爱上幻想中的他/她,重要那么多。
就像他就是爱我的小脾气,而你却很排斥
就像他就是爱我的笨和幼稚,而你爱的是我的聪明和优秀
就像他就是爱我的需要被照顾,而你爱的是我的独立
而我爱他的是他的肯为我不计较付出,而你常常选择被动
而我爱他的是他的强大的包容心,而你的自尊心永远走在前头
而我爱他的是他肯替我着想,而你认为life is like this
或许在一开始,我给你投射了太多精神上强大的幻想,以期待你能保护我;同时,我一直期待,甚至幻想你可以成为这样幻想下的映像;而我却忘记了,你从来都只是一匹野马……而我的确没有草原呀。
这样想想之后,一切都仿佛明晰起来,也不再纠结了。
就像我后来也明白,曾经笃定说不喜欢那些没气质的浓妆艳抹,为何会深爱她了。
或许她就是那个能给你草原的人吧。
《遇见未知的自己》是教师阅读推荐书目中唯一的一本小说,可以把它当做一本有趣的小说读,也可以当做一本生活指南细细品味。
歌德曾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事实的确是这样,好书犹如一泓清泉,不仅清澈明净,而且沁人心脾。读这本书的时候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的经历,联系到自己的困惑深入思考下去,对自己寻找未来的路径有一些启迪。细看封三美女张德芬的照片,你会相信这是一个45岁的女人吗?简直就是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小女生。这时你也许会相信改变自己的心态,轻松地去活可以抗拒岁月对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女人容颜的改变,进而改变一个人的气质,活出别样的自己。
全书以冬天的雨夜,在荒郊野外的山区,一个没有手机、没有汽油的孤单白领阶层的女性,在自怨自艾时恰逢老人为故事的开始。随即引出老人的提问:“你是谁?”让人逐步地去理解“小我”与“真我”。
是啊,现在有多少人不知道“真我”是谁?总是把外在的条件,或者自己的一个身份,一个理解的角度等一些外在的只是表示自己的东西理解为自己。为去追求我们所定义的某个身份,总是在不知某个时候失落了真是的自己。为什么我们总是不快乐?为什么我们不能拥有想要的生活?我们总是在做我们自己思想的奴隶。就像书上说的警示的句子“我们人所有受苦的根源就是来自于不清楚自己是谁,而盲目地去攀附追求那些不能代表的东西”;“你不是你的工作,你不是你的表现,你不是你的成功。也不是你的失败。这些外在的东西丝毫动摇不到那个内在的真我,看清小我的虚假认同”“痛苦是你创造出来的,应为那个是你对事情的解释”。
我是谁呢?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快乐”与“喜悦”有所发现。快乐是短暂的“快之乐”,稍纵即逝,我们寻找快乐往往是向外界去寻觅,比如有人喜欢购物逛街,满足自己的物欲,但这种快乐是短暂的,欲望满足了又有新的欲望膨胀,正所谓欲壑难填。有人喜欢聚在一起搓麻将、打扑克,玩的时候是兴奋,不过这只是短暂的精神医学专用,曲终人散后是更多的孤寂与空虚。所以我们要寻找喜悦要向内去寻觅,去关注自己的内心,关注自己的灵魂。从内心发出欢喜心,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人和事,以感恩的心态面对生命的每一天,那么你会倍感轻松。向内寻找你会逐渐地了解我是谁,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我离我的真我到底有多远的距离,我真正渴求的是什么。
爱过,痛过,哭过之后,学会臣服当下。这话好像是对我说的,要试着活在当下,臣服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情。就像书中的那句“凡是你所抗拒的,都会持续”事实摆在那里我们所有的抗拒都是徒劳,同时还要臣服我们对事件衍生的负面情绪。就像老人的那句“这些负面的情绪就像黑暗一样,你驱散不走他们的。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带进光来,光出现了,黑暗就消融了,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但愿我们都像春蚕破茧而出。开始就是未来!我的同事对我说:“不完美才是人生”。过分追求完美,事事苛求完美,受伤的必然是自己。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不可能让社会来适应你。我们首先要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对于可能改变的事情尝试着去努力。做到做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最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记得,每个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件都是一个礼物,只是有的礼物包装得很难看,让我们心怀怨愤或是心存恐惧。所以,它可以是一个灾难,也可以是一个礼物。如果你能带着信心,给它一点时间,耐心细心地拆开这个惨不忍睹的外壳包装,你会享受到它内在蕴含着丰盛美好,而且是精心为你量身打造的礼物。所以,虽然现在我们正在低谷,请你开始感恩,因为我们已经开始拆开那个礼物了,请让我们继续勇敢的、乐观的去面对,我们会看到那个不一样的惊喜!”
当我们经历过某些撼动人心灵的事情时。都会不自觉地去发表一些走心的感言,感言给我们勇敢表达内心想法的宝贵机会,到底如何才能写一篇优秀的感言呢?基于网友的需要,栏目小编整理了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还请您收藏本文!
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最近,我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小说情节中所反映的内容,有一些属于自然主义,左拉说:“路上的石块和人的大脑都是有相同的决定因素支配。”其具体内容可理解为“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改变命运。”在自然主义者看来,一是遗传因素,二是环境因素,杰克·伦敦在巴克身上都强调了遗传特征的重要性,这本《野性的呼唤》与兄弟书籍《白牙》都隐含着相似的哲学命题,即“环境决定命运”。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手法时常在读者面前展现出血淋淋、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场面,正如詹姆斯·哈特所说“杰克·伦敦的小说鲜明的表现他对强悍体力的关切,对血腥场面的崇拜,以及对各类暴力挣扎的偏爱。”写实是美国自然主义作家极力追求的目标,杰克·伦敦也不例外,他笔下的巴克,就像是那个时代周围现实的人的代表,作者通过它以及整个狼群的描写,极力映射当时社会现实,展示出了自身对人类文明的疑虑和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思考。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表现在荒野之爱中。爱和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里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动物小说亦是如此,只有在与人的关系的框架内来写,才能获得所期待的艺术魅力。本文多次描写了感人肺腑的爱:巴克因深爱的主人被人杀死,自身与人类的关系纽带被切断。第六章中还有这样一段描写:“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再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他快乐的事了。每一次来回摇晃,他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他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充满深情,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的感人的“爱”的场景!
杰克·伦敦通过《野性的呼唤》启示我们:要坚定地活下去,要以自己的勇气和毅力战胜一切困厄,要勇于乐观地面对现实,它告诉人们“人定胜天”,同时也告诫人们“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真正的强者就是在这样尖锐的矛盾冲突中显出英雄本色的,人类社会迈入新时代的决胜时期,世界的经济和政治格局也有了巨大的变化。科学技术的成果已日益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然而有时给人们展示的又并非是充满光明的前景,它也充满着不安和黑暗。残酷的社会现实经常迫使人类去思考自己的命运、思考人与环境的关系,思考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树立起尊重自然、热爱生命、不畏艰难困苦的人生态度。
今天看了《野性呼唤》这本书,可以让人走进狗的世界。这只狗的名字叫巴克。它不是人类社会的朋友,而是野性残忍的灵魂,这让我受益匪浅。
巴克,一只生活在法官家里的狗,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继承了父母的体重、骨架和品种。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人们发现一种黄色的贵重软金属。
有贵族气息的巴克被拐卖后,一生中第一次被殴打。经过几次猛烈的.殴打,它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不能和拿着棍子的人一起赢。棍子是一把钥匙,一把能唤醒巴克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生存规律。
巴克开始进入冰雪,为人们拉雪橇。他的同伴派克教他如何偷东西来充饥,因为你必须偷东西才能吃饱。我从贝里那里学会了挖洞取暖。但让巴克学到最多的是一只丝毛狗,让朦胧的巴克回忆起祖先的原始杀戮。
丝毛犬原本是同伴中的领导者,但它一次又一次地挑战巴克。起初,巴克一次又一次地宽容,但最终,巴克的本能被一次又一次地激活。它活跃起来,用祖先的咬、撕、血腥和疯狂的虎狼打,打败了丝毛犬,取代了领头犬的位置。
然而,一旦野性被激活和唤醒,大森林里的呼唤诱惑了巴克。这是一个凄凉、可怕和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唤,但巴克高兴地一起嚎叫。原始动物的本质在它身上越来越强烈,反映在狩猎中。耐力使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杀戮的乐趣……
人类社会的竞争是古代野性的体现,野性带来了一切的欲望和野蛮。就像巴克一样,事实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当征服者和被征服者被唤醒时,来自本质深处的不屈战斗精神才会被唤醒,让它知道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但野性不仅残酷,而且带来友谊、古老的文明和结晶。当巴克最后的主人去世时,它发出了长长的嚎叫。这是忠诚、悲伤和令人震惊的。
野性,它使世界充满活力,并将世界推入地狱。它狡猾、忠诚、野蛮,带来友谊。这就是现实生活,丰富多彩、灿烂、无尽。野性的呼唤来自于秘密的心灵。它也让我明白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真理。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关于狗的故事,描写了这只叫巴克的狗克服恶劣的生存环境,最后变成一只像狼一样的凶猛野兽。这就是关于本能的故事,这也引发了我对于野性的呼唤的思考,对于人性的思考。作者的用深刻的语言表达了对于最纯正友情的呼唤,野性的珍贵友情。同时小说也表现出了“适者生存”、“物竞天择”的残酷现实。
动物身上都有野性,在人类的驯化之下,这些野性被很好的隐藏起来了。这本书中的这条叫巴克的狗本来惬意的生活在幸福的庄园中,被它的主人带到了北极。可以想象这个生活环境的落差有多大,这给这条狗激发本能的野性设下了伏笔。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只有唤醒自己的本能才能生存下去,不然只有付出生命。无情的极端天气下,勇敢向前是唯一的出路。残酷的现实激发了巴克体内的本能,那就是不屈不饶的求生本能和意志。为了生存,它学习了很多本领,还学会了偷窃,偷完之后还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最后它与它的新主人生死离别的那一刻让我印象深刻,它仰天嚎叫,完全像一头狼,体现出狗和人之间最纯洁的情感,这是无法掩饰的。
作者通过巴克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赋予了小说别样的特色。巴克的世界其实反映的是人的世界。通过世间现实的残酷能让一个人激发自己的本能,强烈去改变自己。特别是在生死攸关的时候,人会展现出意想不到的求生欲。像巴克一样,从宠物狗变成了一头“狼”,其实是时代推着我们前进。“物竞天择”不禁适用于动物,同样适合于我们人类。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的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所说的,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主人中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土地时惊呆了,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冷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世界只有征服与被征服,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在体现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的社会中野性又何尝停止过呢?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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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铁生几十年与疾病和命运抗争的过程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是文学拯救了他,成就了他,虽然终日困于轮椅之上还不停忍受病魔对身体的摧残,但他让世界记住了他,他走出命运强加给他的“悲惨”境地,用他的笔、他临终伟大的捐赠,演绎人生另一种“悲壮”的美。.。.。.。.。史铁生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不管生活以何种面目呈现,它的意义是由自己赋予的,他的轮椅最终不是“恶梦”,倒像是与他分割不开的“勋章”。.。.。.。
最近常看《朗读者》视频,先挑选感兴趣的主题,然后一个一个扫看,在生命主题中,一篇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中的朗读段落吸引了我:“但是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句子写的很美。
我边看朗读者就在不停的收藏和翻阅那些提及的书,我发现,许多书我都读过,嘉宾朗读的片段非常感人可我却总像第一次听,看过的书对于细节都没什么印象了,不禁想把这些经典书都复读一遍。
《我与地坛》,这本书我第一次读,开篇就迅速进入了书中的情景,看到了在空寂安静的古园,每天有一个坐着轮椅拿着书或纸笔的20岁青年恍惚间走到了中年,回想着为他牵挂悬心却总是默默付出毫不张扬爱的母亲,园内每一颗树下、每一米草地,都有他轮椅的车辙,也有母亲寻他的脚步,地坛是这个世界上他的另一个世界,他心灵栖息所在,承载着他和关于母亲的回忆,他回想着这些年中园中曾经相遇的人们、虽然不曾真正相识仅仅擦肩而过,但却在彼此心中都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他们也在彼此的身上看到的岁月的痕迹,如果没有这些打动人心的文字,时光从轮椅上流过时,又剩下些什么呢,面对命运的不公、凄苦,他的笔写下了他心底的呐喊和自我解救的心路历程。
因为腿不能走,他的眼观察世界越发细致,有灵性:“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
因为他的心不屈从于命运,他总是在不停的思索,他不想只做一个困于轮椅上的身体心灵都不得自由的人,任时光匆匆日日哀叹自己残疾的身体,除去身体的限制再加上心灵的禁锢,人有热爱时是会忘记轮椅忘记病痛忘记孤独忘记恐惧。.。.。.,我读着读着我也忘记了自己,随着作者空间、时间、景物、人们的一段段描述,尤其读到那两句:“莫非她来此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却不该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呆呆地直坐到古祭坛上落满黑暗然后再渐渐浮起月光,心里才有点儿明白,母亲不能再来这园中找我了”,读到这时真的泪眼朦胧,不敢再读,起床上班。.。.。.。.第一次读史铁生的散文,不一样的人生境遇不同的人生体验,绝望之中的希望、呐喊之后的平静、浮躁之后的安静、向死而后的重生都深深感染着我,作者窥探着自己的心魂写出这动情绝美的文字,以他独特的经历,让我们感受着一个人面对命运、疾病、死亡、生命的深刻领悟。对于写作,作者已不仅仅是热爱,而是活下去的方式。
读书之前,我喜欢在百度上先读作者,继而再读作品,这样再读文字很容易理解并产生“共情”,一个一生接二连三遭遇病痛打击、折磨的人刚好他可以写,作家中有如此经历的人不多,能忍着痛不断回想那些伤心的记忆才能落笔成文,这让我想到我读过的另两本书,于娟的《此生未完成》和路遥的《早上从中午开始》,他们都是在生命的最后时期在病榻上完成的作品,平常人有过经历但写不出来感受,而这些作家把自己生命最后阶段对人生的思考、反思、领悟和对生命的无限眷恋都毫无保留写成文字,留在人间,读这些文字的震撼感受是不同于读其他作品的,《我与地坛》无疑也是这样和着血和泪凝结的作品,读他们的书是一次次难得的阅读体验,珍惜时间、热爱生活、敬畏生命。.。.。.。.
这本书中有三篇文章我读完印象深刻,《我与地坛》《秋天的怀念》《老海棠树》。
自然界的花草和人们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奋力生长、绽放,每一种生命都有它们美丽的状态,像漫天飞舞的蒲公英的种子、静静绽放的小小花叶,含苞待放的花苞,都蕴藏着巨大的生命能量,那么饱满而热烈、生动而美丽!
史铁生,20世纪伟大的作家,他因意外而双腿瘫痪,浑身落下病根。若干年后,责任与爱又使他重新站了起来,成为了世人心目中不可亵渎的高山。
他的文字,让身处逆境中的人找到力量,尤其是在《我与地坛》中,在空旷寂静的地坛中悟了人生,悟了挫折,也悟了上帝。
在他最狂妄的时刻,上帝使他废了双腿以作提醒,他在地坛中碰到许多跟他一样命运坎坷,阴阳差错就过上了不一样的人生的人,如那对容颜被时光消磨的夫妻,一个终生追逐梦想仍抑郁不得志的长跑者,一个漂亮但不幸的小姑娘(她是个弱智)。从他们的身上,他得到了慰藉:命运无常。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这是用他一双腿的代价而换来的启示,深深镌刻在他的灵魂里。
他同时告诫后人:不要因为所谓年轻人的自尊心和骄傲而伤害他人,否则你必会后悔终生。他有一位好妈妈,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来换得他能够行走自如。当他在地坛苦恼迷茫,逃避现实,宛如一具行尸走肉时,这位妈妈——真在担心他想不开去寻死,便踏遍公园的各处角落去寻他。与其说他是在怀念地坛,倒不如说他在怀念母亲,怀念那个生命中顿悟的时刻。
人这匆忙的一生,正如史铁生笔下的那些人物,都是在与命运抗争,与自己竞争所以请在有限的生命里,拼尽全力向前冲,燃烧自己吧!为了像史铁生这样伟大的人物,也为了自己。
如果以花朵颜色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粉红的桃花,夏天是火红的红莲,秋天是金色的菊花,冬天是洁白的梅花。
如果以音乐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轻柔的轻音乐,夏天是热闹的交响乐,秋天是安宁的乡村音乐,冬天是温暖的古典乐。
要是以这人生的阶段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天性纯真无忧无虑的童真阶段,夏天是争强好胜轻狂自我的青壮阶段,秋天是认清自我随顺而行的不惑阶段,冬天是老态龙钟颐养天年的暮年阶段。
这故园放佛在为了等我是感情?是命中注定?心物相织的情感胜任了众所周知,先人称:天人合一后又有人改为物我合一,当融入主观情感的客观物象即意象与人心间构成了某种联系,似乎就会被公认,价值量一路攀升。
是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他却以此寻找属于他自己地坛中的光明,但愿无所求,一心永恒久。你与世界相连,与地坛一脉相承,仿佛它成为你生命的灵魂,神韵富而万物肃,那里是你的寄托,是半生坎坷的载体,你就这样挨着它,靠着它,似拥有着一切,唯物主义者永恒。
你说:它只属于你。我说:我不跟你抢。不是不去抢,而是抢不来。我无法驾驭属于他自己的灵魂,它之于我,如同水之于龟,绝非生之必要。印象里的地坛给我的印象是一个黑洞,深邃的,独行迷。我只敢远远伫足,可望不可即,我清楚的明白,它在等一个人,可惜并不是我。
我孑孑然徘徊于路口,也曾尝试着幻想成为史铁生一样人的我是否会有守候故园这片净土的心情,不敢想,刹那间,转瞬即逝。《追光者》中有这样一句歌词:我可以等在这路口,不管你会不会经过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你和你的故园。
有这么一种境界,物我合一,超脱物外,绝不是我们口中的想入非非,将未知一面展现,更注重的是物与人的互感默契度,当这种境界被营造,似乎一切终究不能成为定论,终自写下:
目中野芳馥郁开,碧草蓊郁紧随来。
不念覆土载我车,遥望故园仍乐我。
心中苦痛俱奈何,化作尘埃本不多。
可怜幽径偏爱我,物我之外无三者。
但愿地坛似我心,演绎灵魂闻佳音。
是的,不必说那命中注定的地坛,万物有灵皆若此。情之连早已超脱一万年。诚然,共鸣者,天下之智者也。情过意境,望尘莫及,终不乏是非千秋索。
有这么一种力量,前途无量;有这么一种情感,万寿无疆。世间万物与心连,携手天地,虽不得零落依声泪,倒也长逝入君怀。
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指导教师:乔明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x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感恩,学会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理解。
——“反正我不能不让他出去,未来的日子是他自己的,在那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
作者确实是一位无良心的人。他逃避,逃避的却是母亲的关心;他欲望,欲望的只是自己的成名;他思考,思考的却是自己生而死的意义。之后他的生活,与地坛息息相关。他发疯,去地坛,他混乱,去地坛,他无聊,也去地坛。而这时,文章就不仅仅是“我与地坛”了,而是,“我,母亲与地坛”。因为在这背后默默注视着他的,是一位母亲。
母亲深知自己的儿子缺失的是什么,烦恼的是什么。他最清楚自己儿子的脾气,却又不想不关心自己的儿子。像题记上面写的,母亲给足了儿子的自由,即使她知道放纵他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当时为了让儿子好过,还是忍住了自己的溺爱,将其转变成了一种“你所受的伤都由我来承担”的大爱。是啊,说服了自己的良心,但却控制不住自己的身躯。他想远离,她却逼近。这样,母亲也成为了地坛的一个常客。这时,地坛的意义就被赋予得更加地重大了。它不仅仅继承了作者的喜怒哀怨,还被赋予了一种视为“母爱”的载体。母亲的形象就变得越发伟大。“他来找我又不想让我发觉,只要见到我还好好地在这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母亲想见他,却又不想让他看见。这里面,蕴含着一种后悔的感情,因为母亲博大的心胸,认为她自己没有照顾好作者,其中,还蕴含着一种纯粹的母爱。她知道该怎样给予作者应有的情绪,怎样让他发泄,又怎样让他醒悟。而她所承受的,就是她所说的“在园子里出的事都由我来承担”的一种后果。
作者对于母亲,也有无尽的忏悔。“莫非他来此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却不该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作者此生最大的遗恨,应该是愧对于母亲,她走的时候,才49岁,本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却走了。作者怎么想都是因为自己。他懊悔,懊悔被自己的意气冲昏了头脑,而不用这些发泄的时间去接收现实,去好好地疼爱母亲;他忏悔,忏悔自己做了那么多对不起母亲的事,他明明知道母亲在地坛后德灌木丛中干什么,却无动于衷;他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孝敬母亲,没有尊重母亲。总而言之,作者的后半生,是一个“悔”字。
我看《我与地坛》的第二章时,作者的笔触实实在在地叩击了我的内心,他真正地将对一位伟大母亲的思念变成了对母爱的赞颂,实实在在地让读者们感受到了内心深处曾悸动过的对于母爱的渴望与思念。也更体现出了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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