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朝花夕拾读后感如何写,阅读作品后,不仅涨了知识,还怡情修身。我们撰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去进行分析,怎样才能打造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虽然在内容上深奥难懂,但是在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这书中的文字内容就像一杯清茶,初入口觉得有些苦涩,但仔细品尝还觉得回味无穷呢!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鲁迅先生写的几篇回忆性散文,期间令我最为欣赏的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文章里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五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光这些景色,就让儿时的鲁迅百玩不厌。当然了,让这篇文章还有一点让我产生兴趣的,就是文中长妈妈给鲁迅先生讲的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先前,有一个读书少在古庙里用功,在院子里纳凉时却听见一个陌生人在叫他,他答应了,后来被走来夜谈的老和尚知道了。说他脸上有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晚上便要来吃这人的肉了。后来,老和尚给他的飞蜈蚣把妖怪治死了。然而,这个故事也给鲁迅先生留下了一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并且十分渴望想要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百草园也许是一个十分平淡而且普通的地方,但是在鲁迅那个封建的年代,百草园这样一个植物茂盛,草虫鸣叫的地方就显得尤为美好了。也难怪鲁迅先生会喜欢和留恋这个地方。读完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者鲁迅先生那份发自内心的那份对自然的热爱之情与向往自由的一颗童心。
童年已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一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的是《朝花夕拾》的读后感。
首先说说写作背景!
1926年8月由于北洋军阀反动政府的迫害,鲁迅不得不离开北京到厦门大学任教,这段时间他整理撰写了10篇回忆性文章,这种惜时如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之前我眼中的鲁迅是一种刚正不阿的形象,从他竖起的头发和两撇胡须中我能想到词语是“严肃”“庄重”“神圣不可侵犯”。
初读《朝花夕拾》我眼中的少年鲁迅是调皮的,我甚至捂住嘴巴偷笑,他拔何首乌毁坏了泥墙,从光滑的石井栏上往下跳,还把砖头抛到隔壁的梁家去了,他的喜怒哀乐总是那么有趣。
再读鲁迅,我发现青年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中具有了自己的思考,“子路负米”“黄香扇枕”“陆绩怀橘”也不难。他对“哭竹生笋”生疑,“卧冰求鲤”则存在性命之忧,反感“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他对传统的孝道开始了质疑。在《琐记》中衍太太的教唆他的话他已经有了辨别和抵触的思想。
当《父亲的病》读完后,痛斥庸医励志学医,我想他一定是一位称职的好医生,可是在《藤野先生》一文中看电影事件和匿名信事件刺痛了一个弱国国民的自尊心,他遭受了羞辱和歧视。从那一刻开始他觉得医治一个国民的身体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要医治国民的精神,而要发扬民族精神首推文学,于是在每一个深夜,他开始以笔为剑,努力耕耘。
一个人因为国家遭受歧视而改变自己的志向,单凭这点他就值得所有中国人敬佩!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让我们记住的人,他们都是为人民造过福,也有一些人是因为他们造下的灾难来让人们记住他。但是他们与历史的车轮相比,多么不据有说服力。
我记住了一个人,相必大家都认识,他就是我国的大文豪家——鲁迅,我十分喜欢看他写的《朝花夕拾》,里面有许多生动的故事,有十分疼爱我的长妈妈,有三味书屋的乐趣……
第一篇《狗。猫。鼠》,这是《朝花夕拾》的头篇美文。文章开篇联系现实,引出"我"对猫的仇恨,接着用西方童话做讽刺"现代评论派之流星"是"没眼力的狗",之后才开始对往事的回忆,夏夜祖母在桂树下给我讲猫的故事。隐鼠之死;到了北京,猫伤害了兔的儿女们,夜间时常嚷嚷扰人。可见,自始至终,我仇恨猫的理由都是"光明正大"的。
第二篇《阿长与山海经》是一篇写人的散文。文章起始,简略说明长妈妈姓名的来历和家人对她不同的称呼,从中便可以了解她身份的卑微和地位低下。随后通过"切切察察""睡觉像个大字,"等细节表现她的饶舌、粗俗、不拘小节;又通过她懂得许多"道理""规矩"表现长妈妈的迷信、善良;长妈妈给我们讲长毛的故事,让我觉得她有种神力。
第三篇《五猖会》是旧时酬神曰赛,也化指节日娱乐历史。文章虽名为五猖会,实是以小见大,揭露封建家庭教育对儿童天性的束缚和压制。文中始终没有正面叙述五猖会的场景,而是用了很大篇来说明迎神赛会对儿童的吸引力,孩子们所盼望的过年外,大概要数迎神赛会的到来了。
第四篇《无常》承继《五猖会》而来,细致刻画了迎神赛会上的"活无常"的形象,若将这两篇散文和小说《社戏》集中来读,我们可以发现绍兴节日迎神赛会的民俗的真实景象。
鲁迅一生所写的著作不计其数,但是朝花夕拾的魅力和
文才我觉得是最为突出的一部作品。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让人凭有感触的。虽是白话文,但我也看得津津有味!
在初一时学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知道《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那个本应该是个快乐的童年却笼罩在那封建社会里,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于是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骂得淋漓尽致,骂得温和婉转,骂得你都要很难猜他到底在骂什么。但柔软的舌头在那个时候通常是最伤人的武器,鲁迅先生或许也就是利用这一点!
再接触本学期的阿长与《山海经》一文,让我感到鲁迅先生是一个多么可爱的人儿。长妈妈这个角色,需要分一为二看待。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要在新年的早晨对她说恭喜,然后还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的对“长毛”的故事乱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最喜爱的隐鼠。因此,那时的鲁迅对她怀恨在心。
呵呵,这个粗俗、守旧的妇女却做了些让人对她要刮目相待的事——卖《山海经》。在长妈妈知道“我”喜欢《山海经》后,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在这,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人格。对长妈妈,他说不出敬爱,也说不出仇恨。也许说这是他善良,抑或说这是他忧郁。因为,文字的创造者赋予了文字的内心一种更加深厚的感情。表面或许是你看到的样子,内在你却是那么难琢磨到的。
放开心去想,放开心去看。你会在这本书里,看到另外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只属于那时侯的鲁迅一个人的。让我们敞开心扉,去体会体会。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让我们记住的人,他们都是为人民造过福,也有一些人是因为他们造下的灾难来让人们记住他。但是他们与历史的车轮相比,多么不据有说服力。
我记住了一个人,相必大家都认识,他就是我国的大文豪家——鲁迅,我十分喜欢看他写的《朝花夕拾》,里面有许多生动的故事,有十分疼爱我的长妈妈,有三味书屋的乐趣……
《狗猫鼠》,这是《朝花夕拾》的头篇美文。文章开篇联系现实,引出“我”对猫的仇恨,接着用西方童话做讽刺“现代评论派之流星”是“没眼力的狗”。之后才开始对往事的回忆,夏夜祖母在桂树下给我讲猫的故事。隐鼠之死;到了北京,猫伤害了兔的儿女们,夜间时常嚷嚷扰人。可见,自始至终,我仇恨猫的理由都是“光明正大”的。
《阿长与山海经》是一篇写人的散文。文章起始,简略说明长妈妈姓名的来历和家人对她不同的称呼,从中便可以了解她身份的卑微和地位低下。随后通过“切切察察”“睡觉像个大字,”等细节表现她的饶舌、粗俗、不拘小节;又通过她懂得许多“道理”“规矩”表现长妈妈的迷信、善良;长妈妈给我们讲长毛的故事,让我觉得她有种神力。
《五猖会》是旧时酬神曰赛,也化指节日娱乐历史。文章虽名为五猖会,实是以小见大,揭露封建家庭教育对儿童天性的束缚和压制。文中始终没有正面叙述五猖会的场景,而是用了很大篇来说明迎神赛会对儿童的吸引力,孩子们所盼望的过年外,大概要数迎神赛会的到来了。
《无常》承继《五猖会》而来,细致刻画了迎神赛会上的“活无常”的形象,若将这两篇散文和小说《社戏》集中来读,我们可以发现绍兴节日迎神赛会的民俗的真实景象。
鲁迅一生所写的著作不计其数,但是朝花夕拾的魅力和文才我觉得是最为突出的一部作品。
手捧着鲁迅的《朝花夕拾》,品味着那年少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以虫草为乐,听那朴实、善良的长妈妈讲故事,又有那寿先生的严厉教诲,有了这些事件的发生,使鲁迅的童年生活充满趣味和无暇,而在这些片段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藤野先生》,藤野先生是位日本老师,是鲁迅当时在日本学医的老师,记得他第一次与鲁迅见面时,他竟忘带领结,穿得很朴素。他是以为严肃、教学严谨、没有种族偏见的人,从文中他把鲁迅的讲义用了红笔修改,教鲁迅血管移动的位置,更加显示了他的和蔼可亲,文章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和鲁迅对他的景仰心情。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明的人物形象,丰富而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让人可从这细小的情节中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让我可对中国旧社会有了更一步的了解,也让我所知道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童年已渐渐遥远,岁月已无情的流逝。然而心灵的童年都是永存的。读读鲁迅的《朝花夕拾》,一起去感悟人生,享受自然吧!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人不能停止读书。在这个炎热的暑假,我不愿呆在室外活动,只想在空调房中休息。但这浪费了不少大好时光,所以我决定阅读下学期的名著。这两本名著都是比较趣味的——《格列佛游记》和《朝花夕拾》。我选择了后者,因为它是鲁迅先生著作的。鲁迅先生的书我也读过一些,我觉得他的作品都比较趣味,充满了童真。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里面用了很多的讽刺手法。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他先用鲜亮的文字记叙了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里面的各种小动物也让我们大开眼界,鲁迅在百草园的生活真是趣味呀!在写到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他用讽刺的手法反对了三味书屋的乏味生活。在《闰土》中,鲁迅比较了他自我与闰土的童年,真是人间与地狱,当时社会的腐朽,导致老百姓从小就得受苦。而鲁迅家境不错,所以过着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没有闰土的乡村生活有乐趣。在以我们2世纪的现代生活与鲁迅的生活作比较了——我们冷了开暖气、热了开空调,更也无法感受到当时生活的乐趣。而其中的《二十四孝图》也让我留下了印象,原本为了培养孩子孝心的《二十四孝图》,竟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了可怕的阴影。可见封建礼教毒害少年啊!
这本书中很多故事都说明了旧中国教育制度的欠缺。鲁迅先生以笔做枪,字字掷地有声,指出了旧中国的弱点。
生活在2世纪的我们,一面庆幸自我出生在祖国富强的年代,一面又得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杯具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祖国忍辱负重,而此刻繁荣富强的日子里,我们怎样能不为祖国努力呢?我们的祖国正在崛起啊!
平凡是每一个人应具备的,每一个人,跟世界相比,都非常渺小,世界当然也是平凡的,世界里也充满了平凡的事情,以我对平凡的见解,我的认为就是这些,但是一本书改变了我的看法,那就是——《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史一部长篇巨著,向我们展示了农村的孩子从无知到成熟,还有孙少平的感情变化,以孙少平、金波、郝红梅等不同家庭的人,展示了人的不同性格。
路遥所生活的世界是平凡的,当然,路遥只是冰山一角。从小处看,作者写的每一个人物生活,衬托时代变化的大与快,可以看出人们的思想。但是路遥不同,他看见了普通的主人公的不凡之处。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是一个最普通的人,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可以看见人们的思想。他上完了高中,他经过学可以和大学生攀谈事情。作者写出了主人公的各种优良品质,比如他很谦虚,有目标。人们的意志消沉和贫穷会使人失落,孙少平战胜自我,重拾信心的渴望中的坚强让我尊敬,那是一种崇高精神。
当我看见第一句话时,就恋上了这本书,因为那描写的景物实在是太美好了,让人身临其境,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就是这样。贫穷并不是平凡,但是思想上平庸才是平凡,坐以待毙,毫无行动才是平凡。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很大啊,它给了我一种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我,真的是无法描述,只觉得当时我的思想很木,路遥小说里孙少平生活的那个年代,内心想着各式各样的事情。我开始变得少言寡语了,我感觉世界很美好。
生活永远平凡,但是如果你努力了,平凡就会变得不平凡起来!
读后感大全花时间专门编辑了朝花夕拾读后感如何写,作品是作者写的,他惜墨如金,文笔篇幅虽不长,内容却是相当出色洗链。读后感是建立在读的基础上进行的,你是否了解好的作品读后感包含哪些内容?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手捧着鲁迅的《朝花夕拾》,品味着那年少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以虫草为乐,听那朴实、善良的长妈妈讲故事,又有那寿先生的严厉教诲,有了这些事件的发生,使鲁迅的童年生活充满趣味和无暇,而在这些片段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藤野先生》,藤野先生是位日本老师,是鲁迅当时在日本学医的老师,记得他第一次与鲁迅见面时,他竟忘带领结,穿得很朴素。他是以为严肃、教学严谨、没有种族偏见的人,从文中他把鲁迅的讲义用了红笔修改,教鲁迅血管移动的位置,更加显示了他的和蔼可亲,文章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和鲁迅对他的景仰心情。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明的人物形象,丰富而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让人可从这细小的情节中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让我可对中国旧社会有了更一步的了解,也让我所知道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童年已渐渐遥远,岁月已无情的流逝。然而心灵的童年都是永存的。读读鲁迅的《朝花夕拾》,一起去感悟人生,享受自然吧!
今天看完《父亲的病》,我心中的平静被扔进了一颗石子,久久不能平静。
《父亲的病感》“鲁广信”感到一丝痛苦,一个错误和他的哭泣。这一切都是从那里开始的。明朝末年,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疾病,使那些头脑简单的人迷失了自我。那些有点智力的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获得各种好处。陈x和完全是同一个人。
第一次看完之后,我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陈连河的医术不是很好,医德也很差。他是怎么获得“名医”称号的?看了几遍后,我明白了陈连河的立场。这都是由于人们对他的不必要的信任和当时社会对迷信的恐惧。在这篇文章中,鲁迅也多次注意到陈x和年轻时的虚伪,并停止了对它的处理。但为什么那些经历过无数类似事件的成年人会被陈x和欺骗呢?这都是因为人们相信
每个人都错了,那就是那个时候的社会病,它使中国变得灰暗,也是陈x和受到伤害的根源。在了解了当时社会的“疾病”之后,我们应该防止自己患上这种“心脏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正直的人。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一本需要慢慢品味才能知作者心的书,我读了很多遍,直到今天合上书本,才终于对其中几篇有所领悟。《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以看似温情的语言,激烈地批判着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看到这句话,我的心像是被锋利的刀子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屈辱的岁月,皇权高度加强,国家日渐闭关锁国,西方列强强迫中国打开大门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国民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已经没有了分辨是非的判断能力。戊戌变法失败后,戊戌六君子被处死,周围围观的人群拍手叫好,殊不知这六个伟大的人正是为了自己而死。书中鲁迅提到看电影看到中国人见到自己的同胞被外国人处死竟和日本人一起欢呼,这些思想麻木的中国人令我们痛心。
为了挽救中国人民,也为了拯救祖国,鲁迅毅然弃医从文。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不顾外界打击,为了让国民清醒过来,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流传后世。
《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能够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比较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能够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朝花夕拾》里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明白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可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此刻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必须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此刻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此刻,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仅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朝花夕拾》里的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可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此刻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欢乐不起来。我正理解,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欢乐。
没想到一本普通的《朝花夕拾》,却能够在这么多生活中的小回忆引起我的反思,或许这就是平常生活中折射出的大道理吧。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他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本文主要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着这篇文章时,我觉得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快乐无忧的,读着读着,我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我儿时住在乡下,每到春季或秋季,我常喜欢在小路上奔跑,在家门口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老鹰捉小鸡”这种看似无聊的游戏。可是我们很快乐,因为曾经的我们感觉只要有朋友的陪伴就是快乐,就会感到幸福。
但是从我离开故乡上小学后,这样的日子就彻底结束了。我进了小学之后,周末就很少和朋友们一起玩了。一是因为离得远,二是因为没时间。其实一二年级的作业也不算多,只是那时的我不想写罢了。每到周末我先看电视,然后吃吃东西,玩玩手机,直到第二天才开始写作业。现在回想起来和鲁迅先生对比一下,也真是惭愧极了。我决心学习鲁迅先生勤学好问的精神。
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充满欢声笑语的,他一生都在追求知识,寻求真理,我要向先辈学习。
早上的花儿盛开了,到黄昏才去摘。用以形容儿时的我们和青年的我们最合适不过。
《朝花夕拾》巧妙的利用了对比手法和讽刺手法。,是鲁迅先生用以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事和人,并对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仔细的品味会令人受益匪浅!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鲁迅先生讲述了儿时所听闻的“卧冰求鲤”“老菜娱亲”“郭巨埋儿”等故事,表面上是宣传了孝道,但实际的性质是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做有趣”。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是残留少部分这种思想。
当“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映入我眼帘,儿时的记忆涌上心头,我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那个每天田野中与蟋蟀唱歌与蝴蝶共舞的我;那个每天在天马行空地想东想西的我;那个渴望独立渴望长大的我。即使那曾经的不开心,也因为时间的流逝而镀上一层淡淡地金黄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人总要你离开家乡,到外地工作呢或上学。鲁迅先生曾到仙台留学,虽然成绩不算很优秀,但是很努力。他刚到仙台时受同学的冷落,老师的蔑视,但此时,以为日本老师——藤野严九郎。他打破我对日本老师的看法,他不但平等对待鲁迅,还关心弱国子民的学业,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式解剖图,关心解剖图实习,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对他高贵的师品我感到十分敬佩,也难怪鲁迅先生说:“在我所认为我师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朝花”待“夕拾”,童年的纯真待青年的稳重。然而人总不能在过去、活在回忆,我也懂得,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要珍惜当下。
鲁迅先生在中年时回忆童年的点点滴滴,并写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名字正如内容,想必别有一番滋味!就如一朵美丽的鲜花,自如地在清晨绽放,在夕阳西下时将这朵花摘下,夕阳照耀下地花朵早已没了清晨时的鲜艳颜色和美丽的花瓣,也没有了醉人的花香,只能带给人们一段浓浓地回忆……
每个人的童年都好像是一串美丽的珍珠,每颗珠子上都沾满了酸、甜、苦、辣,五味俱全。但无论是何种滋味,都在心里留下了浓浓的回忆。正如《朝花夕拾》中的十个故事,就是鲁迅先生童年时的一幅绚丽多彩的记忆画面。
细细品读先生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了先生小时候活泼可爱,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样子。他时常进入百草园玩耍,虽然有读书的辛苦,但仍改不了一些学生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自由自在的,让人回味悠长。我的童年也很丰富多彩。小时候住在老家,叫上几个小伙伴到田野里玩,渴了就喝一捧清凉的河水,饿了就摘几颗野果子洗了吃。正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鲁迅先生摘了覆盆子一样,舒适地躺在草地上,边吃果子边休息,直到晚上。当然回家时免不了被骂上几句,但下次照样我行我素。
童年正离我远去,只留下有趣的记忆。倒不如细读几遍《朝花夕拾》,从中回味一下童年。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92年所作的十篇回忆性散文结集,原名《旧事重提》。“朝花”是清晨带露,香气芬芳的花,喻指鲁迅青少年的往事。“夕拾”是说直到中年以后才在回忆中把它们写出来,借以慰藉“夕拾”“离奇和芜杂”的心情。这本书生动的描绘了鲁迅儿童时代故乡生活的片段,展现了当时的水乡景致,民俗风貌,抒发了对亲友师长的深切怀念之情。
在这些散文中深深引起我共鸣的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写出了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与三味书屋的乏味,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长吟的鸣蝉、肥胖的黄蜂、轻捷的叫天子……各种动植物,应有尽有。还有长妈妈讲的传说与故事,冬天的麻雀,地上或桂花树上的蝉蜕,花坛上的腊梅花。这一切都令作者流连忘返、恋恋不舍。然而,三味书屋的索然无味与百草园里的无限乐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单调枯燥的学习生活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流露的些许天真浪漫。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面:油蛉在这里面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一切都充满了乐趣。
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他字里行间洋溢的浓厚的生活气息,令人仿佛置身其中,亲切感扑面而来。
在阅读作品之后,内心的感动是久久难以平静的。这时我们可通过读后感的形式加深对作品的印象,以下“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如何写”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
首先,一看他标题,人们就会有了"想读一读"的想法,朝花夕拾四个字,不仅体现出作者会写自己年轻时的真人真事,而且包含了"温故而知新"的想法,既简洁,又美观。
我读了之后映像较深的,是这么几篇《狗·猫·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中学学过的文章,在此就不再详谈了罢。只不过是写了自己童年生活的一瞥,但其中童年的天真,安宁,快乐的意念却令人回味无穷。
《狗·猫·鼠》,说的是作者的"仇猫",其中令人回味的情节在于长妈妈骗小时候的作者说作者喜爱的那只隐鼠是被猫吃了,激起我对猫的愤怒,进行了人猫大战,战绩彼优,而后却知道了杀死隐鼠的凶手是长妈妈,是长妈妈不小心踩死的,作者有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按当时情况来看,作者一定有些委屈吧。
可是作者并没有与猫和好。
文中有说:"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而当我想到,若是人一下子认定某个事物是"恶"的,那么想来他也会和作者一样,认为那个事物的同类也是"恶"的,并且很难把这个想法排除,而一直认为那是"恶"的罢,就比如《倚天屠龙记》中的灭绝师太,一直认为明教是坏的,恶的,就一棍子打死,说什么也不相信明教也有正义的存在。一件小事,却深刻地体现出人们思想上的不足,这就是作者神笔之处。
《父亲的病》的开头有篇小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医的故事,也许是作者成心的罢,故事讲医生出诊费在急诊中高得离谱,还把人医死了,而且只付了些钱就算解决了问题。故事讲完后,作者似乎自嘲地说了句:"我曾经和这名医周旋过两整年。"这就是令人感到作者可悲的境遇:不仅在那个地方只有庸医骗钱,还只能叫庸医治病,还治了整整两年!里面还有个微妙的情节:一个庸医写信请了另一个更是庸医者帮忙治病,尽出些乱七八糟的药引子,如此治疗,活人亦可变死人,病人不死岂不怪哉!读文章时,我就感觉心里沉甸甸的,似乎一口气出不去的感觉,读到后来,那衍太太行法烧经,还让作者叫魂,直到看到作者父亲在作者"父亲!父亲!"的叫喊声中紧张着,痛苦地逝去,我看得不禁有一股想要落泪的感觉。文揭示社会医疗程度低下,人们利用人们的无知谋利,而无知的人还相信他们,令社会乌烟瘴气,让读者看到百姓受到苦难还不知其所的可悲。
我对着这个题目沉思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大部分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年轻,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儿时的往事。我会一动不动的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的踱着步……我的灵感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我的脸,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眩晕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是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盛夏,在池塘上泼水玩耍;金秋,在玉米地里欢快起舞……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久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
小时候,我会因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理由是终于当了一次儿歌中的那位捡到一分钱的小朋友;而今,长大的我也会捡起路上的硬币,理由是——那上面有国徽。
小时候,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而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黑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这漫长的十几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侵蚀而悄然逝去,唯有成长的足迹——那记录着你的所得和所失的足迹——永远不会磨灭。我希望永远不要失去童年时代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不知疲倦……
童年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的时候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真理”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崇拜”的心灵依托;但随即你会发现者茶的醇美、芳香、回味悠长——你的确得到了很多;民族的自尊心,恬静而悠长自得的处世态度,决不盲目的理性(也许有点偏执)一颗日臻成熟的“仁爱之心”。
当一个人“冥然兀坐”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你会惊奇的发现;自己得到了很多。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是现代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笔下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这本书虽然只有十篇,却耐人寻味。整本书回忆了鲁迅幼儿、少年、青年以及后来的事,其中不仅写出对少年时期的怀念,更写出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与讽刺。像《狗·猫·鼠》《五猖会》《无常》《范爱农》等作品也是耳熟能详,却各有感悟。
这本书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少年到青年的生活,描绘了清末明初是的影像,《狗·猫·鼠》通过写猫的行为,揭示了“正人君子”的真面目。《阿长与山海经》写了鲁迅儿时与长妈妈生活在一起的经历。《二十四孝图》打击了社会的虚伪,《五猖会》则批评了对儿童天性的摧残,《无常》借用一个鬼的形象讽刺了“正人君子”等等。
这本书是鲁迅在受到压迫又历经战争而写下的散文,它只留下一段记忆。读它感受到鲁迅的开心与困惑,让我们走近这位作家,字里行间有着记忆的碎片,让我们看到他特有的精神,看到了“横眉冷对千夫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魂”。鲁迅以上战场打击敌人不如把人们的爱国情感唤醒的心态弃医从文,字里行间透露出执着、希望和期盼,这样的文章感染了我。
《朝花夕拾》虽然不是那么深奥,却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出了中国当时社会的黑暗与种种陋习,也反映出鲁迅爱国,想要改变国家此时状态的愿望,看出了中国近八十年来的变化,不管过了多少年,鲁迅的精神始终不变,这就是他的文章魅力所在。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不要虚度光阴,让时间白白流失。就算现在是和平年代,爱国的精神也不能丢!心中也要时刻想着如何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朝花夕拾》是一部有关少年儿童的书,相信到我长大的时候,有了成长的经历,再来读这本书,会发出更多的感想,会掩卷深思,唏嘘不已。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很早就看过,可惜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胆量去写读后感。上了初二,便想要重温一遍,写一篇读后感来。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民主战士。中国的第一篇白话小说是他的《狂人日记》,他讨厌封建习俗,并敢于说出来,写出来。他认为《二十四孝》是虚伪和残酷的,他还要用“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诅咒一切反对白话者,妨碍白话者”。鲁讯先生是以笔为枪的战士,他的子弹是打在敌人的心里的,他的子弹是敌人躲不过去的。同时,也好像是一只战斗的号角,使被奴隶的人民觉醒,参加到民主斗争的活动中去。
《朝花夕拾》则与鲁迅的其他文章不同,它讲了鲁迅的童年、少年、青年时代,是鲁迅的一本散文集。它收录了十篇文章,还有一篇《小引》和一篇《后记》。我记忆最深的是《五猖庙》中鲁迅父亲让鲁迅背会书再去看戏,而鲁迅“梦似的就背完了”,但却“一字也不懂”;反倒还使“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这场冲突,写出了鲁迅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也使我读来倍感亲切——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父母总要以背会某篇文章为目的,带我出去玩,正玩得兴起,突然要我背书。纵使老大不情愿的背会了,几天后又如垃圾邮件一样从头脑中删去了。虽然父母出发的念头是好的,可是到最后来什么也没记住,反而闹得不愉快:游玩也没有尽兴,背会的书也没有记住,倒是得不偿失了。
还有《狗·猫·鼠》。鲁迅对弱者的同情便跃然纸上,他为了猫杀死了他的心爱的隐鼠,仇视猫,怨恨猫,正如仇恨那些暴虐者一样。而在《父亲的病》中鲁迅对在长辈去世前大声呼叫持不赞同意见,因为这样加大了病人的痛楚,也对子女没有什么好处,无非是落一个“孝”的名声。“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这是鲁迅的看法,他敢于说出自己的见解,敢于反对传统的做法,这是人类历很少有的。鲁迅的一些新想法,一些辨析,读来很是精辟,却易于引发出读者的同感。
《朝花夕拾》是一部有关少年儿童的书,相信到我长大的时候,有了成长的经历,再来读这本书,会发出更多的感想,会掩卷深思,唏嘘不已。
平凡是每一个人应具备的,每一个人,跟世界相比,都非常渺小,世界当然也是平凡的,世界里也充满了平凡的事情,以我对平凡的见解,我的认为就是这些,但是一本书改变了我的看法,那就是——《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史一部长篇巨著,向我们展示了农村的孩子从无知到成熟,还有孙少平的感情变化,以孙少平、金波、郝红梅等不同家庭的人,展示了人的不同性格。
路遥所生活的世界是平凡的,当然,路遥只是冰山一角。从小处看,作者写的每一个人物生活,衬托时代变化的大与快,可以看出人们的思想。但是路遥不同,他看见了普通的主人公的不凡之处。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是一个最普通的人,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可以看见人们的思想。他上完了高中,他经过学可以和大学生攀谈事情。作者写出了主人公的各种优良品质,比如他很谦虚,有目标。人们的意志消沉和贫穷会使人失落,孙少平战胜自我,重拾信心的渴望中的坚强让我尊敬,那是一种崇高精神。
当我看见第一句话时,就恋上了这本书,因为那描写的景物实在是太美好了,让人身临其境,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就是这样。贫穷并不是平凡,但是思想上平庸才是平凡,坐以待毙,毫无行动才是平凡。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很大啊,它给了我一种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我,真的是无法描述,只觉得当时我的思想很木,路遥小说里孙少平生活的那个年代,内心想着各式各样的事情。我开始变得少言寡语了,我感觉世界很美好。
生活永远平凡,但是如果你努力了,平凡就会变得不平凡起来!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一本需要慢慢品味才能知作者心的书,我读了很多遍,直到今天合上书本,才终于对其中几篇有所领悟。《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以看似温情的语言,激烈地批判着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看到这句话,我的心像是被锋利的刀子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屈辱的岁月,皇权高度加强,国家日渐闭关锁国,西方列强强迫中国打开大门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国民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已经没有了分辨是非的判断能力。戊戌变法失败后,戊戌六君子被处死,周围围观的人群拍手叫好,殊不知这六个伟大的人正是为了自己而死。书中鲁迅提到看电影看到中国人见到自己的同胞被外国人处死竟和日本人一起欢呼,这些思想麻木的中国人令我们痛心。
为了挽救中国人民,也为了拯救祖国,鲁迅毅然弃医从文。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不顾外界打击,为了让国民清醒过来,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流传后世。
人,无非是生老病死,但是,在读了《朝花夕拾》的一篇文章——《父亲的病》中,我对“病”这个字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文中讲述了鲁迅的父亲生病时找名医来治,却被他治死的事。鲁迅在文中用了一句话来说明:“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是啊!这就是旧中国的命!这种命是来源于病,中国人心灵上那种封建、迷信和愚昧的病!这种病无从医治,只能靠自己,打破“建设,封闭社会”的铁笼,才能重获新生。
父亲的病,虽然不算特别严重,但在这些所谓的“名医”眼中,却是无所谓对待,终究是害死了父亲。其实,名医自身也有病,这病不会至人于死地,但会让人心慢慢坠落,变得狠毒、无人性。所以,只有正直人才是真正健康,其实心中有偏见,有不善的人,都是有疾病的。
医人先医己,无医治自己的心灵,再去医治他人。只有一个心灵健康,不持偏见,开放的人,才能有真正的健康,真正的幸福与成功。
鲁迅的时代是个迷信,狠毒与封闭的时代。衍太太在父亲即将逝世时还叫鲁迅叫喊,让父亲不得安生。陈莲河珍金奇贵,却毫无本领。在看到医治不得时,还说需查查有什么冤愆,说是前世的事。在这个纷乱而残忍的世界中,父亲在这些有“心病”的人中痛苦逝去,令鲁迅十分痛恨封建,痛恨心灵中的病,痛恨那些虚有其名的无能者。
病,心病,在封建中一一体现了出来,心灵的病,比一切更加残酷,更加地绝情。
医能医病,却医不了心病,只有自己,能让心灵之病去除……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边城》读后感如何写合集”,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这就是《边城》的结尾,看似和全文基调一致,给人平淡、清丽、悠远…甚至有些仓促简单,残缺的感受,但细细品味,却又能寻见些许耐人寻味的“边城”之美。
“边城”之美,美在残缺。
维纳斯之所以令天下人倾倒,在于她的断臂给人无穷想象;彩云遮月之所以美,就因它半遮半露,有既不能一睹为快,又不忍弃之的矛盾美。而《边城》恰恰因为这种充满遗憾的结尾使它锦上添花,更显风采。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天下谁不想有情人终成眷属呢?翠翠既然与傩送两情相悦,理当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倘若如此,似乎又落入了言情小说的俗套,怎会产生“余音绕梁”的效果呢?
试想,傩送不去流浪,他们真的会幸福?傩送既有对哥哥之死的愧疚,又有对翠翠的依恋,左右两难,如何能以笑颜面对翠翠?而纯情的少女翠翠,不谙世事,自然无法了解傩送的复杂心理,岂不是空添愁怨……长此以往,怎会不心存芥蒂,亲极反疏?既然天保之死的阴影会压倒两个纯情之人,那么又何必画蛇添足,狗尾续貂。本来的圆满,幸福的记忆为何要画上一个不完满的句号呢?等到海枯石烂,或许那个人不可能回来,流浪沧海桑田,或许那心结也不能打开。那痛一寸一寸地、蚀心刻骨,难道这算美吗?是的,一件古董放在那里,绝对只是看看而已。倘若有裂缝,自然心痛,但更多是遗憾与欣赏。“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难道残缺不是一种美吗?
傩送会回来吗?不回,与母亲相比,翠翠与傩送甚至不成相爱过,这岂不是一个十足的悲剧,令人痛彻心扉,又让作者如何忍得下笔?回来,又让故事落入了俗套。由此看来,此刻戛然而止,给了我们无限想象的空间,任这故事最后如何,都由我们去想象,或喜或悲,都由我们选择,残缺,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边城》独钟残缺一种。边城之美,美自残缺。
20年始读的第一本书是《边城》,这本书不只有边城,还有一些沈先生的其他短篇小说。
对沈先生的了解,是从《合肥四姐妹》开始的,我一向对痴情的故事情有独钟,所以对他与张兆和的感情的经历羡慕不已,却忘记去读沈先生的著作,这本《边城》已经在家两年了,只因搬家时它不小心跑到了我的面前,于是我便顺手拿来读。
沈先生的文章会让人过目不忘,其最重要的原因是风格独特,笔风清新纯朴,折射了人性的本善。读来就像喝了一杯温淳的茶,可回味,也可让人愉悦。
民国许多大师都留过洋,学贯中西,其文章的故事也与当时的知识分子相关。许多引用,比喻都出自当时较为先进的思想。记得第一次读钱钟书的《围城》,对其中的讽刺拍案叫绝,佩服钱老的文笔锋利又不失幽默。但读了沈先生的文章,才感慨中国的文学本应是这样子的,写乡土,写乡土的水,写乡土的山,写乡土的人,还有乡土的故事。?我们中国人之与外国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片乡土。这片乡土孕育的我们,有着不同他国的人文情怀,更不同他国的思想境界。《边城》中的翠翠,傩送,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善良的中国人的真实写照。翠翠是真善美的化身,傩送正是朴实善良的完美情郎的代表,他们之间的爱情更是只有中国人身上才会产生的感情。虽然是短遍小说,却胜过了许多史诗般的长篇爱情小说;虽然没有辗转反侧情节,却胜过了许多你侬我侬的缠绵。这是中国,是生长在这边乡土的人写的故事,只有这样才能代表中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沈先生会被两次提名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吧。
推物及人,沈先生也必是善良淳朴的,甚至有些天真。他痴痴爱着张兆和,三年几百封情书,问世间哪个女子不动情?可惜爱情与婚姻不同,爱情只需浓烈的感情,而婚姻则是在长久的陪伴中相互了解。张兆和作为新时代女性,不能理解沈从文的痴,也不能理解他的真。他们的婚姻像一杯烈酒,明知它的烈已经入骨,但却难以开口表达。可见,爱情较婚姻的学问还浅得很。爱情可以在几次失败后懂得自我保护,但婚姻常使人一生摸索也难悔悟。
这样的人,不出意外地在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浩劫中中枪,沈先生也曾像老舍一样选择结束生命,清终难抵抗浊的威力,只能请历史分辨。幸运的是沈先生存活了下来,而后弃笔再无作品,是何等的悲怆才使一个人放弃了一生的所爱啊~
“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以识人?”,谁不是在心里这样想的呢?
“一条小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还有一条方头渡船。”《边城》的开头,如同一位长者悠悠地讲着故事一般,于平静处见着波澜,于朴实处透着光辉。
故事发生在一座世外桃源般的小山村。清澈的河溪,青翠山坡上坐落着美丽的白塔。终日摆渡于两岸之间的年轻小伙子仿佛是青山绿水的钟摆,在似水流年中日渐苍老。在他笑容堆起来的皱纹里,有着人类最深刻的悲哀:对幸福的渴望及对渴望落空的恐惧。翠翠,老船夫的孙女,她的幸福就是老船夫的幸福—找个好人家。船总顺顺有两个优秀的儿子,大老天保,二老滩送。两兄弟同时喜欢上了摆渡老人的孙女。这幸福本来看得见也摸得着,可近在手边的幸福却突遭意外—天保大老死了。这件事的发生,让老船夫都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他无法像从前那样从容地而对大老的父亲和二老滩送,他的举止中多了一份不知所措造成的做作,他的笑容里添了一份馅媚。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临死之前为翠翠幸福所做的最后的努力,在他撒手人间的刹那又一次落空了。址后的结局是,所有的幸福都不会回来了……
这本小说,哦,也许应该叫它故事。文中的用词极简练,每-个字都承担着表达作者意图的重任,人物间的对白含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在不知不觉中,人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地方,一个与尘世隔绝的人间仙境,没有尘世喧嚣,没有怨恨欺骗,每个人都那么善良质朴。文中的翠翠、老船夫、大老、二老、顺顺……他们虽是虚构的人物,但各自都有鲜明的性格:翠翠的天真调皮,船夫的忠厚老实……
作者沈从文描绘出湘西质朴的风土人情,使我们这些习惯了喧器,曹杂,在冷漠的水泥森林中生活的都市人看到了人间真情:翠翠与祖父浓厚的亲情,二老、大老对翠翠朴实的感情,翠翠对二老美好单纯的爱情。
人间美好的真情,是人类精神的瑰宝。在竟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中,许多人迷失了自己,对社会,朋友、师长或许都存有戒心。过多的猜忌是阻止人们真情显露的重要原因。同时,有的人为了打例对手,面对别人的请教则尽最多留一手,生怕自己的秘方外泄。如果真的是这个样子,人活在世上是不是有点太累了?
生活是美好的,生活要的就是快乐。活得轻松一点吧,世间有许多值得人珍惜和留恋的东西,真情就是那最宝贵的财富。
习惯了城市的喧嚣,习惯了华丽的辞藻,当好不容易静下心来翻开这本书时,便立即沉醉其中了。
它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语言,平淡无奇,内容,也并无什么新意,但它却能将一个小山村的情味跃然于纸上,使人完完全全沉醉其中,一气呵成读毕全书,读罢还回味无穷,这便是它的魔力了吧。
对农村,我存有的感情不过是外婆家的一句乡音,一片竹林,不过是个玩乐的地方罢了,充其量,不过是一家人在异乡的一个念想。这个小村庄,和我脑海中的的确有相同,又着实不同,它与我的家乡有着近似的景,至于情,是在认识了这座小村庄后才忆起与自己的家乡有所相似的。
一切都这样纯朴。
摆渡的人并不求利益,有时甚至还白送上一条黄烟;大黄狗如此近人情,不再被当作宠物来养,而就是与人为伴;顺顺没有丝毫财主的蛮横,大方洒脱,又能济人之急;两个儿子也没有公子的娇气,荡桨时选最重的一把,吃干鱼,睡舱板;人们的皮肤被阳光染上了小麦的颜色,空气中震荡着沙哑的歌声,老人摇桨摇了五十年,身板仍硬朗着。大自然在这林子中造了一个“世外桃源”,俨然如沈从文自己评价的一样,同时,大自然赋予了这里的人们与生俱来的快活和不受任何杂质玷污的心,大概就是这一点,使人着迷。
这个故事的悲剧结尾,让无数人叹息,似乎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大老的溺死和二老的离去,为它画上了省略号。故事没有给我们一个温馨的结尾,也就使我们拥有了更深的思考和永远的回味,是分歧,是分歧让他们之间有了距离,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还有“车路”与“马路”,船主和船夫,这个么多的分歧使他们相去渐远,也不足为奇了。
似懂非懂的,我合上了书,一股书卷的气息扑鼻而来,我闭上眼,为故事假想着另一个结尾,却总是不合适,这时,我明白了这书的又一高明之处:它的故事是不容拆散的,情感、分歧也是一样。
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情诗和小品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和心灵的清澈纯净。
如此诗意的文章,略带悲情的人物。从?喜万分到怅然伤心力交瘁的老船夫,从情窦初开到常年为人摆渡心中充满等待的翠翠,从颇有名望的少爷到不幸落水毙命的天宝,从非卿不娶到不愿再提婚事的傩送,人物之间的关系似乎混乱,却又是如此的清晰。
翠翠的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对爱的执着,使硪深受感动。现在开放的社会,使人的意识更加清楚,但人似乎并没有更加清醒。结婚成了一件不再奢侈的事,离婚更是成了一个十分轻松的决定。似乎大家都忘记了老人家常说:千世修来共枕眠。可见一份感情是多么珍贵,作者通过写翠翠和傩送的爱情悲剧,淡化了现实生活的黑暗和痛苦,用诗一般的文笔去讴歌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反映了作者对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恢复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和坦诚的思考和愿望,他把这些美好的愿望交给了家乡湘西的乡亲,所谓“礼失求诸野”吧。
边城的文字是优美鲜活的,只有深沉的爱才会孕育出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或许应该说,每个人都有一座边城,只是沈从文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边城随这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留下我们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
当我们阅读一篇文章或书籍后,将内心所想写下来的文章,可以成为读后感,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心境会得到升华。读完书后,大家可以将所思所想撰写为一篇读后感。编辑花时间为你编辑了《红日》读后感如何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很多年前,曾经一部《红日》的电影风靡全国,后来由于有美化敌人的嫌疑,故在那个政治年代受到批判。关于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gmd“王牌军”74师的故事,我想大家可能更熟悉另一部《南征北战》,里面有一句新中国电影的经典台词“张军长,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
改编红色经典历来是一件卖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先入为主,一代人的历史记忆难以消除。前一时期国内许多改编后的红色经典影片都遭受不少口水就是明证。但以《红日》改编的同名电视剧版似乎改变了这个宿命。
当我从网上看到《红日》,赞誉之情无以言表。剧中几个主演都是国内大牌,他们用心表演很到位,特别是整编74师中将师长张灵甫由著名的李幼斌出演,从《亮剑》共产党产党李云龙到《红日》中的gmd张灵甫,虽分属两个不同阵营,但里面依然不乏有“亮剑”的影子,更重要的是里面的人物都有一种的精神,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头,我们从中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gmd将领,不一样的国军。还有导演的潜心策划,对战争片把握比较好,《亮剑》与其相比,虽然可看性极高,但平心而论,这与剧中渲染革命乐观主义豪情和诙谐成分的充分性不无关系,现实中的“亮剑”般对敌斗争,应当艰难、残酷许多,而《红日》则表现得似乎平衡一些。
《红日》成为一部红色的历史经典,更在用艺术形式表现重大战役方面作了更深层次的探索。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临沂、孟良崮三个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体现出对现实战争小说的“史诗性”的艺术追求,即精心组织,大力打造,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写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从最初的国共力量对比悬殊,整编74师依仗美式装备,强攻涟水,华野一部伤亡惨重,被迫撤出战斗,接着再犯临沂,华野一部在完成战略意图后却主动撤出战斗。而当这支自恃百战百胜的gmd的王牌军孤军冒进到达孟良崮附近,华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集中五个纵队,以局部的绝对优势兵力围歼74师。华野各部以惊人的决心与力量,在包围与反包围的白热化的肉搏战中,把故事情节推向高潮。74师断粮断水,外围增援不力,天公也不下一滴雨,以至连机枪缺水打不响。一心建功立业的张灵甫一生从来没打过败仗,但孟良崮一战功败垂成。他舍弃了自己的年轻美丽的爱妻,和年迈的老父亲以及幼子,选择以死效忠上报国家领袖“。他的死令人惋惜,令他的蒋校长老泪纵横,但他的死是否成就了他的一世英明?曾经被誉为”抗日铁军“的74师建制终于打乱,成败直到最后一刻才瞬间见分晓。据说华野歼灭74师后损失了近两个军,来不及打扫战场就匆匆撤退了。该战其实是国共解放战争期间第一次大规模的拼命赌博,gmd战败,几乎预示了其全国失败的最后厄运。
都说”成败瞬间定江山”。创造历史也好,历史剧的创作也罢,虽然往往可能都在瞬间发生,人们却要付诸相当的心力,和全力的打拼,除此之外还要一些运气。对于改编后的《红日》,我之所以关注它、喜欢它,是因为它所表现的内涵适应我们这个时代,为我所感染,这就是此剧成功的地方。
暑假到了,我们的快乐生活也乘坐这“快乐的大巴”来到了我们的身边,除了学习、丰富我们生活以外,读书、阅读我们祖国过去的岁月也是我们这一代的少年应当做的。
在前几年的暑假,我们都只阅读了外国作者笔下那生动的一幕,却不能饱览我们中国作者笔下那些已经过去了的源远流长的红色年华。《红日》这部小说将带领我们回到以前1946年10月19日发生的涟水战役,让我们再回过头去一览英雄的才华。就拿其中一位大智大勇的军长沈振新来说吧。
在战场上,他是一个深谋远虑的人;但在日常生活中,他是那么平易近人;可是在原则上,他那认真、严肃的态度令我的心灵震撼不已。在开篇的涟水战役中,沈振新得部队打了败仗,战士们走散了,可二排六班的秦守本却撞了沈振新军长,他本想会被军长批一顿,可沈振新不但没发脾气反而和蔼可亲地向秦守本寻问了情况还派人把秦守本送回自己的队伍。正是他这种平易近人,关心战士,才使二排六班赢得了最后战争的胜利。
这是我们祖国的骄傲,对于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正是缺少像这位军长那宽容的品德,在这里,我想代表祖国广大的青少年对你们说一声“祖国有了你们,就是祖国最大的骄傲!你们为祖国谱写了一曲壮丽的爱国主义乐章!”
适逢建国60周年这个大好时机,很多讲述战争年代的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在各大电视剧场。例如《高地》、《潜伏》等。这些影视作品以他强大的视觉震撼力征服了观众。在注视热播剧场的同时,我冷静地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些电视剧背后的脚本呈现的是怎样一种震撼呢?站在尊重原著的立场上,我借机认真品读了吴强先生所著的《红日》。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他以庞大的战争阵容和激烈的战争场面吸引着无数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而他所传递的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豪情壮志也深深地感动着远离战争年代的年轻一代,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来自遥远年代的温暖和激情。它主要向我们讲述的是关于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本部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1947年4月,张灵甫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的情节。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善于联想,情不自禁地就陷入那些激情文字所传递出来的感动中,透过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的热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了如今这么美好的生活,才使我们这么安然地追求梦想,实现个人的价值。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
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三红一创,青山保林。这一部部著作应和时代共鸣,给予我们无限精神食粮。
《红日》这部小说为我们成功塑造了革命军人形象。军长沈振新和副军长梁波尤为光彩照人。沈振新是我国经过万里长征锻炼和考验的高级军事指挥员,他身经百战,高瞻远瞩,总是从战争的大局、全局思考问题,作出决定和决策。他率领全军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最后全歼敌七十四师。他是一名优秀指挥员,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对部下关怀备至,处理问题通情达理;对牺牲的战友的沉痛思念;对妻子满怀思念之情…他和我们一样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副军长梁波性格开朗,平易近人,说话风趣幽默,即使批评人也不疾言厉色。在无数次的战争中充分展现了他的性格,他既有军事指挥员的谋略,又有政治家的气度,既有理论水准,又能平易近人,他们二人在阅读时给我留下了很深刻地印象,他们的精神永垂不朽值得我们学习。
人民的军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的;人民也是战争的主力,他们是人民军克敌制胜的基础,离开了人民的支持,人民军将一事无成。
涟水战役的守卫战、莱芜战役、孟良岗战役的包围战、攻坚战…无不写到了战争与人民的关系,突出了人民的力量,各地人民群众对队伍的大力支持正是人民军队战无不胜的最大法宝。人民的军队因为有人民的支持才是真正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正义之师,才会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享受的美好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用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全景式的战场描写,给我带来很大的震撼和感触,血雨腥风的年代似乎就展现在我的眼前,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那种舍生取义,愿意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值得我们学习。
读一本好书,给予无限思奇和启迪,从中我们可以体悟出从未有的那种热血,好书值得我们一读再读。最后,由衷赞美我们的党,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党!
在暑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叫做《红日》的书。合上书,我的思绪却早已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硝烟滚滚的年代。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我们的中华民族展现了她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的精神。
在伟大的背后,是那些人民战士们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建起了新的长城,换来了民族的崛起。在读这本书时,仿佛我也来到了战场上。只见远处解放军正与禽兽般的侵略者英勇地搏斗着。空气仿佛也被染成了血红色,诉说着日本鬼子的灭绝人性。
在故事中,蒋介石带领着自己的“王牌”74师,却被共产党消灭了。在激烈的战斗中,刘胜受伤了,但是他临死前还关心着前线的情况。最终,人民解放军在战役中,灵活地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在那腥风血雨的战争岁月里,有多少诞生在中华大地的优秀儿女,抛头颅,洒热血,用顽强不息的斗志以及他们宝贵的青春热血,高举起革命的火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出生入死,为新中国洒下了血汗。
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们用鲜血和汗水换来。我们应该学习烈士们的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今天,我正在看书。这时候,一本名叫做《红日》的书吸引了我。
《红日》的作者是吴强,他成功的塑造了高级指挥官沈振新、梁波的形象。《红日》主要讲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消灭了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的故事。使我感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是纸上的一个个名字,而是一群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好像在眼前一样。
我们的祖先经过半年的苦斗,在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六日中午,把蒋介石最大的一张王牌七十四师,彻底毁灭了。他们抛头颅、撒热血,为的是把红旗插上孟良崮的顶峰,为的是让全中国人民摆脱蒋介石的统治,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今天,我们不仅过上了幸福安康的好日子,而且还有了读书的好机会。可是,有许多人不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各种不良习惯在他们身上出现,比如说: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好好写作业、着迷网络游戏。我只能说他们没有珍惜这个读书的机会,可是,祖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机会,我们怎能不珍惜呢?
所以,同学们!我们一定珍惜祖先为我们争取来的读书机会,以后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地努力读书,不辜负祖先对我们的期望!
《红日》的作者是吴强,我非常感谢他写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的情况!
主要内容:在1946年的时候,蒋介石向华东解放区发动大规模的疯狂进攻,而我们却主动北撤到了山东……
这部书展开了我军全歼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宏伟画面!
而我对这本书了解不怎么多,但是,我看过了这本书后,我被震撼了,吴强这样说道:“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
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象征的革命的精神。
那场战役胜利结束的第二天上午,也就是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七日,在作者的村口头,他看见了从山上抬下来的张灵普的尸体,想想这尸体啊!
这象征着革命的精神啊!
我把这本书合上后,心中出现了一种说不出了震撼!
第14篇:《红日》读后感
书架上,醒目的红色刺激着我的视觉。这是一本书,一本我刚刚看完的书,它的名字叫《红日》。
这本书以1947 年5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孟良崮战役中全歼国民党精锐军团 —— 张灵甫的七十四师为背景,通过众多英雄事迹而讲述的一个在中国战争史上举足轻重的战役。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没有他们知难而进的精神,能有今天的美好生活吗?但是,现在有很多人都不像他们一样知难而进。就比如说我。那次,我看见妈妈在打字,“啪啪啪”的击键声不停地传入我的耳朵,不一会儿就打上去很多字,而我打完这些字至少要半个小时。于是,一个想法在我脑子里产生了:我要练打字。开始,我的兴致很高,还认真地把打错的字母改成红色,可是后来越来越烦躁,才练了几次就把它删掉了。可是,当我看完《红日》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于是,我又把它恢复到了原来的位置,继续练打字。现在,看着红色的字母越来越少,我心里特别有成就感。
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知难而进才会成功,知难而退的人永远是失败者。
这本书也是红色经典,可是,写的不是八年抗战,而是三年内战。
这本书写的是:
在1947年,在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中,八路军在这几战中有胜有败,可是最终,八路军胜利了。
作者在本书中采用先抑后扬的写法,在涟水战役中,八路军损失惨重,被迫撤退,可是,之后,八路军重振旗鼓,不仅仅夺回了涟水,还把蒋介石的王牌军七十四师给瓦解了,作者先让八路军放在绝境之中,又让八路军在绝境中奋起,更衬托出了八路军的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
另外,书中还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地方,我摘抄了下来:
那个打死敌兵的战士,穿过狂飞乱舞的子弹,来到地堡跟前,爬到地堡的抢洞旁边,把一捆炸药塞到那里,之后,这个战士好像被敌人射中了,连连打了几滚,躺倒在地堡旁边。他把自我的身体变成了和山石一样坚固的云梯,让其他的战士们踏着他的身体向上攻击。
我查了一下作者的资料:
吴强,当代著名小说家。曾用笔名吴蔷、叶如桐。19xx年2月生于江苏涟水县一贫苦家庭。1933年春,在上海加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8年在皖南参加新四军,在部队文化宣传部门工作,先后担任过新四军政治部宣传部文艺干事、科长及纵队、兵团政治部宣传部长等职。建国后,任华东军区政治部文化部副部长。
这本书我读完后,深深感受到八路军的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我分析了一下,八路军为什么能够打胜仗,是因为他们取得了民心,人民都信任他们,帮忙他们,并且,当时国民党内讧比较强,士气低落,所以他们能够打胜仗。
这本书能够让我们珍惜今日,也让我们学习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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