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1000字 ·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1000字集锦6篇。

读书不是为了雄辩和驳斥;也不是为了轻信和盲从,而是为了思考和权衡,在读了作品后,对于作者的一些思想感悟有解颇多。是时候将自己读书时的心得感悟写成读后感了。现在,有请阅读小编推荐的《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

终于看完《哈利波特》了。不得不佩服jk罗琳非凡的思维,她利用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创造了一个充满奇迹的魔法世界。所有在真实世界不可能发生的事在那里都可能成真。

电影拍得相当不错,制作精良,尤其是演员演得很好。哈利和赫敏的扮演者一直是一个人,从哈一到哈七,给观众一种真实感。仿佛这个魔法世界是真实存在的。我们伴随着哈利成长,仿佛伴随着那个世界同在。

《哈利波特》不仅为观众创造了一个魔法世界,也在影坛上创造了一个奇迹,几乎每一部都获得过奖项。而且《哈利波特》捧红了不少童星,哈利和赫敏和扮演者比很多好莱坞老演员的名气要大,取得的收益也比很多演员一辈子的演出费要多。

导演把一个魔法世界呈现在我们眼前,我们在那个世界可以看到很多不可思议。在魔法世界,巫师穿着黑色斗篷骑着扫帚满天飞,很多事情都只需挥一挥魔杖就可以完成,送信的是猫头鹰,小动物们都通人性。这是另一个世界。

但任何伟大的作品都不会完全脱离现实。无论怎样不可思议的作品都是成于现实之上的,《哈利波特》自然也不例外。虽然电影创造了一个让我们陌生的世界,但其实和真实世界还是很相像的。在那里,也有很多矛盾。比如: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生之间的攀比竞争,教授之间的勾心斗角,血统歧视等等。当然最大的矛盾还是正义与黑暗之间的斗争,以哈利为首的正势力与以伏地魔为首的恶势力之间的矛盾,而这个矛盾贯穿于全部影片。那里同样有爱情、友情、亲情,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

片名即为《哈利波特》,不难猜出影片是以哈利为中心的,哈利是打败伏地魔的关键,但并没有过分强调英雄主义。因为他的大难不死他变得很传奇,但影片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所不能的人。哈利是和他的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一直在和伏地魔作斗争,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伏地魔的阴谋。他始终和朋友在一起努力,尽管他们之间也曾经吵过,有过猜疑、嫉妒、退缩,友谊面临破裂的危险,但最后还是和好了。

世上没有相同的两个人,每个人都有他的个性。哈利波特是影片的灵魂人物,但其他人的形象也很鲜明。看起来笨笨的隆巴顿,很傻很二的罗恩,聪明的学霸赫敏,头发蓬乱的眼镜魁地奇找球手,聪明而叛逆的双胞胎兄弟,看起来总是像生了病面带温和微笑的级长,温和的校长,冷漠严肃的斯内普……

10年的时间,哈利最终长大。他哭过,笑过,伤心过,绝望过,但最后,在朋友们的陪伴下,他度过了所有艰难的日子。他和所有人一起努力,毁掉了伏地魔所有的魂器,战胜了邪恶势力。当年那个戴着眼镜奔向九又四分之三车站的男孩已消失在时光里,而我们这些观众,也在局外,渐渐成长苍老。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

这几天天气闷热得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我和妈妈便想到“避暑书庄”一一图书馆去避暑。

啊,终于找到了我心爱的《哈利·波特》大全集。这是一本很厚的书。书中的扉页已经泛了黄。

书中的主人公是哈利,一个带着小圆眼镜的男生,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了姨妈家里。

读到这里时,我不禁被书中的情节迷住了。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注定与众不同。怪不得这本书已经被翻旧了,就连我这个“麻瓜”也迫不及待地想往下看呢。

偶然一个机会,哈利收到了猫头鹰传书,这封信是一张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哈利·波特也在学校认识了两个十分亲密的好朋友一一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助,一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

随着时光的流逝,哈利上了七年级,他即将毕业,但正是这年,哈利要接受终级的考验一一打败伏地魔,为父母报仇!

就在我还担心哈利能不能成功时,微风把书带到了下一页,也把我的思绪引到了这最精彩的片断中:哈利和伏地魔一同喊道:“除你武器!”“阿瓦达索命!”砰!一声,如炮弹炸响,在他们反复踩踏的圆圈正中央射出了金色的火焰,那便是咒语相撞的地方,哈利看见伏地魔的绿光碰到了他自己的魔咒,看到老魔杖飞到了空中,在初升的太阳里呈现出黑色,像纳吉尼脑袋一样,哈利以找球手精湛的技巧,用空着的那只手抓住飞来的魔杖。只见伏地魔踉跄后退,双臂张开,通红的眼睛里细长的瞳孔往上翻着。伏地魔倒在地上,像凡人一样死去。伏地魔死了,被自已的咒语反弹回去杀死了。哈利站那里,手里攥着两根魔杖,低头看着对手的躯壳。

这本书被我一口气读完了,书中的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使我想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生活中的强者才能站到最后。所以我们必须努力,不然就会灭亡。

我佩服哈利,他坚强,勇敢,果断,富有正义感。这一点,我确实不如他一一遇到一点小事就打退堂鼓,从而放弃了目标……所以,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书中时时刻刻都饱含一个字“爱”。哈利·波特告诉我们,只有心中有爱,才能战胜一切。父爱、母爱、友爱……都是无声无形的,但可以用心灵去感受它的存在。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我成长了……忽然,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起,图书馆要闭馆了。我这才念念不舍的把这本厚书放回了书架。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3

经过长达近两个半小时的观看,同学们看完了整部电影。但大家似乎都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已被那奇妙的魔法世界吸引。电影中有一个片段让我记忆深刻,因为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和一颗关爱他人的心。

在三强争霸?的第二关中,选手们要到湖底取回一件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可谁知,却是自己的朋友。哈利吃了腮囊草,长出了腮,手脚也变成了蹼,这使他可以在水下呼吸一小时。哈利在水中寻找着“宝物”,他找到了!他的好朋友罗恩、赫敏,他的校友秋,以及布斯巴顿选手芙蓉的小妹妹都被绑在了石柱上。他们的身体已经僵硬了。哈利解开了罗恩的绳子,他想去救赫敏,但人鱼阻止了他,并告诉他只能去救一个人。这时,塞得里克和克鲁姆也赶来了,他们分别救了秋和赫敏。比赛时间马上到了,哈利本可以直接将罗恩救走,但他看到了芙蓉的小妹妹还在那儿,而芙蓉在这一关已经出局了。哈利毅然决定救出芙蓉的小妹妹,人鱼立马变得凶恶无比,嘶咬着哈利。哈利努力将他俩先送到了水面。就在比赛钟声响得那一刻,哈利用魔仗让自己上了岸,因为一个小时过去了,他的腮也就没有了。哈利是最后一个出水的。

其实,哈利最先到达,他可以是第一名的,然而为了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小妹妹,他却选择了留下并去救她。这也正是人世间的真、善、美。

在我们的生活中,缺少的就是这种真、善、美。人与人之间勾心斗角,见到弱者却不肯伸出援助之手……如果人人如此,我们的生活将到处充满不和谐、虚假和丑恶。所以,我觉得这部电影不仅是在内容上吸引着我,而且它更让我懂得了那人世间最宝贵的真、善、美,让我懂得如何为他人着想,如何去关爱他人。

我想,那句歌词就可以代表我此刻的感受,“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4

听说金花世纪影城将于8月4日首映《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我别提有多高兴了!自从去年成为哈利·波特的粉丝以来,我不止一次的拜读了哈利·波特的系列书籍,我多么希望有一天能在电影中一睹哈利·波特的风采。今天,我在爸爸的陪同下,终于圆了这一梦想。我为电影中精彩的故事情节而深深的着迷,我真想走入罗琳所描述的精彩魔法世界里去。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学校的六年级学生,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因为预言中说,只有哈利·波特能降服伏地魔,所以哈利·波特不断遭到伏地魔的追杀。不幸的一天来临了,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了。哈利·波特决定报仇。他知道,只要灭了三样死亡圣器,就能除掉伏地魔。第一件是格兰芬多的学院杯,第二件是拉文克劳的冠冕,第三件是跟随伏地魔的那条大蛇奈福克。哈利·波特为寻找这三件死亡圣器,历经了千幸万苦。为取得格兰芬多的学院杯,哈利·波特在金库里经受着死亡的考验,他们遭到了火龙的阻挠,又数次遭受警察们的追击;为找到拉文克劳的冠冕,哈利·波特被火焰所包围,幸亏借助于飞天扫帚才得以逃脱;在与伏地魔的斗争中,哈利·波特不幸被杀死,幸好有复活石,哈利·波特才得以重生。不管遭遇怎样的挫折与艰辛,哈利·波特始终没有放弃。

走出电影院,我还深深地沉浸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里。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魔法学校的学生,也具有哈利·波特的强大魔法呀!如果我有魔法,我一定要变成赫敏,轻轻一挥魔法权杖,让山区的孩子能快快乐乐地去上学,让他们也能像城市里的孩子一样健康的成长。如果我能成为在霍格沃茨的格兰芬多学院,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话,那我可太高兴了。我要变出无数的金银财宝,捐给红十字会,让无数身体残疾的人恢复健康,让患有眼疾的人重新看到光明,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尽情享受到生活带给他们的种种乐趣。最后我想创办一所魔法学校,我来做校长,带领所有希望拥有魔法的孩子一起走进奇妙的魔法世界,让他们张开梦想的翅膀,感受魔法的无穷魅力。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5

我,作为忠实的哈迷,这部哈利波特的终结版绝对不能错过。

我第一次去金字塔看电影,就能看到哈7,真是万分荣幸。

影片开头是斯内普深邃的望着远方,想着接下来他要被蟒蛇咬死,很悲凉。

我读过哈利波特7这本书,今天在看看这部电影,觉得有过之而无不及,画面非常细腻,故事也十分紧凑。而对于3D视觉的震撼,只在短短的几个场景中才能体会得到,无论如何,这部史诗般的电影给予的享受是无与伦比的!

当哈利他们3人骑着龙逃出金库,飞翔在蓝天的时候,那个场景很美、这也许就是战争前的宁静;当哈利他们重返霍格沃兹与学生老师们重逢时,我感觉希望来了,战争也来了;当学生、石墩守卫、老师们同食死族、巨人、蜘蛛、伏地魔奋勇战斗时,当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时,我感觉这十年的魔法生涯即将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当斯内普的眼泪被放进冥想盆,当他的那心酸的回忆展现在哈利的面前,同时也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时,我们都被感动了,这是斯内普执着的爱、就像我们对哈利波特的爱一样;当哈利波特清楚自己必须死时,当他抱着伏地魔跳下高楼时,当他和伏地魔在空中相互挣扎、抵抗时,我看见了这个大男孩的努力,他从小男孩到如今满是胡子的大男人,他努力了十年,我们也在背后支持了他十年;当伏地魔被哈利击中,当伏地魔的身体似纸片一样的四处飘散,化作黑烟,我明白我们这十年的等待、努力、共同经历终于换来了这场胜利;当哈利把接骨魔杖扔向悬崖,当哈利、赫敏、罗恩三人一起眺望远方时,那时候的感受,是一起经历十年最终换来成果的感受。

影片的结尾,是美好的结局,是新一代年轻的魔法师,哈利的孩子、赫敏的孩子…这些年终的魔法师载着父母们的期望驶向远方。最终,影片定格在了那个熟悉的9又4分之3站台,我看到这里,看到哈利波特的最后一幕,感慨良多,我清楚的明白,我们这10年的等待是有价值的!

影片中有太多的"当…时"让我感慨,这是因为我们大家同哈利度过了整整十年,与其说我们见证了哈利的蜕变,不如说哈利见证了我们的成长。

哈利波特,陪伴了我们走过许多岁月,让我们领略到了另一个魔法世界的神奇,让我的生活多了一个值得等待的等待,哈利波特,不管你是否已画下了句号,我们永远都是你忠实的支持者,哈利波特,我们爱你,作为麻瓜的我们,依然爱着你这个魔法世界的哈利波特。

你永远在我们心中,不容忘却。

朋友,你说,哈利波特还会继续吗?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6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写给哈利波特,写给霍格沃茨,写给你。

我愿想象,那一刻霍格沃茨的天空是深蓝至黑的。一句魔咒便使这片神秘的天空变成一个透亮蓝明的可视化苍穹,如一张浑圆透亮的天幕笼罩在善良与邪恶之上。

“阿瓦达索命!”伏地魔的仰天咆哮,天幕霎时开始震裂,善与恶的战争打响最后一枪,伴随着提琴琴弦的频震,上演一场悲壮的战争。

三个魂器、三个伙伴、三个世界,十年。一路走过,风风雨雨共度。

你是否记得,铁三角站在哈利丢下那跟属于他的魔杖后在坠坠然的桥上紧紧相拥,背后是黑魆魆的山峦和丛林,脚下荡然流淌着一条死寂的大河,他们都是沉睡的。谁愿意去接受这样的结局,谁愿意去割舍这十年来这样一段浓烈深厚的情感。所以大山选择了缄默,不出声地。大河选择了死寂,不出声地。庇佑着属于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

你是否记得,《魔法石》里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上,茫然地站着一个连自己身世都不知道的男孩,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兴奋地拜托了碗橱生活踏上了通往霍格沃茨的魔幻之旅。他不曾想到自己是那样一个众所周知的特殊角色,他不曾想到在邈远的未来会有那么多的险情,那么多的恶势力阴魂不散地缠绕在他周围。他不会想到在最后会战胜一个魔法如此强大的神秘人。

你是否记得,铁三角初次相遇的地方。赫敏的高傲,罗恩的傻乎乎,哈利的一无所知。你还记得他们最初的模样吗?十年,哈迷们看着这三个孩子由无知的少年逐步走向成熟。哈利,丹尼尔;赫敏,艾玛;罗恩,鲁伯特。我们都不由自主地把你们六个名字联结在一起,十年,我们如何把他们从现实和虚幻中分割开来,在我们心中,早已把他们一一对应了起来。

霍格沃茨的天空是由魔法彩绘出来的。你是深红色的,那么多的人在庇护你的时候流下鲜血,天空中那抹烈红的云彩是由鲜血染红的;你是橘黄色的,那是格兰芬多的一次次胜利渲染出的胜利之色;你是深蓝色的,凝结了铁三角之间无法割舍的友谊与团结;你是暗灰色的,那是恶魔伏地魔来临的征兆;你是透明的,但是充斥着泪水,欢笑和悲伤。

感谢罗琳在温暖的咖啡馆内臆想出这样一个华丽魔幻的世界,感谢忍受病痛折磨任然选择坚持的麦格教授,感谢所有人。你给了我们太多太多。

哈利波特的影响是巨大的,他是电影史上一个时代的象征,镌刻在每一个哈迷心中并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你给予了童稚孩子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你给予了青少年以不可挥霍的青春张力,你给予了高中生以面对高考的强大战斗力。你将会影响多个世纪。你是一部宏伟的篇章,你是一章瑰丽的史诗!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哈利波特,你早已成为多少人生命中高的一部分!

真的,今天我是哭着醒的。为了昨天文章的丢失,更为了这刻骨铭心的永恒。

祝安。霍格沃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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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范文1000字模板


常言道:“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在校园里,我们阅读过许多书,通常老师会在读完一本书后要求学生写一篇文章,这样可以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后感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范文1000字模板”,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范文 篇1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学生,的确很惭愧,对中国的四大名著很不熟悉,只有一点小小的认识,名著也看很少,所以说要写读书笔记,真的有点难,到如今,我真正看过的是JK·罗林的《哈利波特》,而且是从头根到尾,从1至6部,都看过两三次,它紧张的节奏,感人的情节,和那些激励人前进的句子,都让我“无法自拔”。《哈利波特》,是很畅销的一本小说。

故事中有欢笑有悲伤,不但让我们看到是非善恶,更让我们体会到勇气和友谊的力量。哈利、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是三个重要的人物,每一本书大体上叙述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生活一年期间发生的故事。他在这所学校学习魔法、制造魔药,哈利也学会了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魔法上的、社会上的、感情上的。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和邪恶的对抗不断激烈和明显化,一些人物面临着重要的选择,人性的阴影也被展现出来。

在哈利的身上我看见面对事情的勇气。那种执著的精神让人敬佩!虽然他自己的成长经历很坎坷。但他并没有因此意志消沉。反而更加努力!我很佩服他!!在第六部中,受人尊敬爱戴的邓不列多校长离开了,被卑鄙的斯内甫所杀,他为了世界的正义和秩序,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很震惊,无法想象他走后哈里以后的生活学习会变得怎么样,原本在第四部时哈里教父布莱克的斯已经让我很难过,为什么好人总不能答应那些邪恶的黑魔头呢?小天狼星的死让哈失去了他唯一的亲人,而邓不利多的死,则让他失去了整片天空啊!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范文 篇2

这本书是大结局,作为哈利波特的开创者亦或是结束者,JK罗琳给我们交上了一份完美的答卷,但对于我们这些忠实的读者来说,这是结局却又不是结局。

哈利、赫敏、罗恩这对格兰芬多铁三人小组在这本书中展开了对伏地魔最后的对决。正如哈利所说的——“两个人都不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而消灭伏地魔就是找到魂器,并摧毁他们,这样伏地魔就能彻底消失,这是邓布利多生前最后对哈利波特的启示。趁伏地魔对魂器并未警惕,三人组一步步开始寻找他们,联系伏地魔的历史,与第二部中毁灭掉日记和邓布利多用格兰芬多宝剑毁掉戒指的前鉴,罗恩用宝剑毁掉挂坠盒;赫敏用毒牙毁掉金杯;被放人追杀的过程中,皇冠意外地被厉火烧掉;纳威用宝剑砍掉了蛇;而哈利波特作为第七个意外的魂器,也被伏地魔消灭了;最后,伏地魔的法术成功返给了他自己,就此终结。

第七部,可以说是很精彩,更可以说是最精彩的一部。在这一部里有几个小插曲,让人感动且富含意义。首先,友谊的决裂,在第一个魂器挂坠盒找到以后,罗恩处处与赫敏和哈利作对,表示不想再找魂器了,曾经在友谊中的瑕疵,被放大了,所幸的是,后来罗恩回来了,成功毁掉了挂坠盒还救了哈利的命,但赫敏的愤怒干净利落地解释了一件事情,无论你是谁,轻易地背弃友谊,纵使挽回,也会留下伤疤,纵使结痂,也会记得痛楚。我记得我曾经跟一个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决裂了,尽管我俩最后和好了,可是,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一些事情,都仿佛有了一堵墙,无形的距离。

令我开心的是,赫敏和罗恩,避免了我当时的结果,最后还结为夫妻。其次,便是哈利在人生路上的选择,是的。正如这本书名,死亡圣器,三兄弟的故事好像是真的,在得知的死亡圣器的真相以后,哈利动摇了,他与当时的邓不利多,犯了一样的迷糊,只要拥有了三件死亡圣器,便可以成为死神的主人,那就意味着什么呀?至高无上的权利,老魔杖,复活石,以及隐形斗篷。哈利当时就有了其中一件,如果真的拥有三件呢?知道最后现实让哈利清醒了,这是他的命运,他必须与伏地魔争斗,就像现实中的我们,被一时的娱乐蒙蔽了心境,现实则离你越来越远,不知不觉中,你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现实。

当然,最重要的两个小插曲,是两个悲情人物,两人都在黑魔法上颇有造诣,只是,命运,总是爱作弄人。先说说我们伟大的校长——邓布利多,在他早年的时候,他曾设想着与他的同伴格林德沃跨越魔法界的巅峰,然而,母亲的病故和妹妹的变故,使他悲痛欲绝。但是自私的心,依然不肯放弃寻找,他当时拥有了两件死亡圣器,他觉得他就要成功了,只是一个意外,改变了他的想法,格林德沃杀人逃走了,在最后,邓布利多忏悔了,也许在走错一步,就永远回不来了。在此也劝告现实中的人们,不要因利益和诱惑而丧失掉自己的本性,那种错误是这辈子都无法偿还的。

最悲情的人物应该也就是一直被当做是一个邪恶人物的斯内普。他与哈利母亲的缘分,不,应该是一段至死不渝的爱,纵使詹姆波特夺走了他的爱,他依然守护着她,依然守护着哈利,也许总有些人,他们外表冷冰冰,令人讨厌,但他们的内心总是那样温暖,去暗暗守护着她每一个想保护的人,也许外表是个大冰块,内心却是个暖男。

而我最终想说的就是哈利最后的举动,他明明可以马上成为死神的主人,但是,他没有被利益和诱惑蒙蔽双眼,他把复活时遗留在了小树林里,不再寻找,他把老魔杖掰断,只留下了那件隐形斗篷。如果换到现实中,有多少人能做出哈利这样勇敢而又考验心智的决定?你,可以吗?

愿我们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学有所获,哈利波特的系列是结束了,永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结局,他的传奇终将会传颂下去,不断!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范文 篇3

《哈利·波特》一书中,塑造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飞行走兽,有精魔,有恶魔,有巫师,有惊天的魔法,更塑造了一个男孩——哈利·波特的形象,骑着扫帚飞天,是他的欢乐,猫头鹰丰富了这一切的生活。哈利·波特的朋友,帮他、支持他、和他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都有属于他们的不足,犯下过错误,而每个人物,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写照,搬到一个魔法国度中。

勇敢,是哈利·波特诞生起就真具有的品质,尽管从一开始,他可能显得有些无知,鲁莽,但他逐渐成长,用自己魔法,击退黑暗、击败恐惧,站在死亡的边缘,用自己坚定的信心去面对黑暗的势力。在命运不公平的给他这些的同时,也给予他一帮好伙伴,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哈利与他们共同面对困难,他们为其能付出一切,去守护魔法石等等,这跟他们都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他愿意,哪怕多次面对死亡,这样友谊的注定,是任何也无法改变的。社会需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需要互相的帮助,在加拿大的车站,人们需要互相手握住手,按住车站两边的正负极,就可以传递电能,使车站内,在严寒的冬天,吹出暖气,人们感受到的不止是温暖,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信任,送达的不止是电流,更是一种友好的信念。哈利·波特他们也是一样,合伙起来,手牵着手,面对困难,击退黑暗,如加拿大车站的每一位市民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

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他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

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我们的乔帮主,如果他在创业之初畏怕了IEM,我们的电子产品,可能要倒退好几年,而他,在自己的产品不完善时,受到人们的投诉时,没有消极面对或任其不管,他用最大的努力,使产品做好做完美,也让“苹果”的名号响彻全球。哈利·波特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但他用自己的信仰、信心,与他的伙伴一起,承担了这一切。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全球闻名的一本书,谢老师也向我推荐过这本书。今天,我终于翻开了它那令我朝思暮想的扉页。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琳。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了父母,被姨父姨母家收养,在那里饱受欺凌。但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从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哈利波特无意中知道了一块力量巨大的魔法石,将被伏地魔夺走,最终,哈利波特不但让魔法石爆炸,而且为母校争得了荣誉。

我重重地关上书的最后一页,心里还浮现着哈利波特那朴实的笑容,我感到哈利波特善良、勇敢、冷静、谦虚、宽容、灵敏、好奇、害羞、大方、正义,马尔福自私、幸灾乐祸、欺负弱小,真讨厌!姨父姨妈凶狠恶毒,对儿子达力太娇惯了,伏地魔更是神秘、邪恶,奇洛教授也不怎么样,海格很老实,达力呢,又娇生惯养又粗暴,不尊敬父母,还不肯学习,不肯吃一点亏。

我觉得自己和哈利波特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上,我是家里的小公主,天天都很幸福,简直和达力一样,而哈利波特呢,每天都要挨达力的打和姨妈姨父的白眼,还只能睡在碗柜里,时时胆战心惊,受人嘲笑,衣服也是旧的,还无缘无故挨批评,但是成绩不错。我还整天抱怨这抱怨那,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这本书内容精彩,比喻连篇,讲述着主人公哈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厄里斯魔镜>>的一小段故事,因为它教会了我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

一次,哈里穿着隐形衣,来到了一间房间,里面有一面镜子,哈里想看看自己,就走到镜子前面,却看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和所有的亲人,他太想见他们了,又去了一次,又去了一次,结果被邓布利多校长看见了,邓布利多说:"这面镜子只能照到内心深处想要的东西,无法照到现实,很多人就因此沉迷这面镜子,所以,回去睡觉吧!这面忘掉这面镜子。"最后,哈里终于忘掉了厄里斯魔镜。

所以,读了这个故事,我懂了很多。

人们都奇怪,为什么一岁的小婴儿哈利波特能从那个最险恶的黑巫师伏地魔手下逃生。是的,多少伟大的巫师都死在了伏地魔的手下,包括哈利的父母,可唯独哈利保全了性命,而且还使伏地魔魔力大失。

这个原因,邓布利多告诉了哈利,答案就是母爱。哈利的母亲在自己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哈利的生命,所以母亲强烈的爱,就在哈利身上留下了记忆。对,是记忆,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如果我们被一个人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亡,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爱的护身符。

正因为此,哈利被母亲的爱救了下来,成为在伏地魔想要杀害的人中逃生的第一个人。而且母亲的爱,使他在和奇洛教授争夺魔法石的斗争中,也成为阻挡奇洛的有力武器:奇洛裸露的皮肤不能碰到哈利,不然就会痛苦不堪,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了野心贪婪和仇恨,所以碰了一个身上胡幸存爱的烙印的人,就会感到痛苦的无法忍受。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给自己所爱的人留下这样的护身符呢?回答应该是:我能!爱,永远是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得以存在并发展的唯一的理由。对一个充满了爱、周身洋溢着爱的人来说,他看到的就是光明,就是美好;而一个充满了爱的人,也正在给我们这个世界带来美好和光明,带来希望。

不要否认爱,我们的身上,其实也都有着爱的烙印。也许,有的烙印已在尘世的浮华中如同那块通灵宝玉一般蒙上了尘埃,但拭去灰尘,相信那爱的护身符仍然存在,仍然有着伏地魔们无法抵挡的魔力。失去了爱,才是我们人类最无法忍受的事情。去爱吧,爱我们的亲人,爱我们的朋友,爱这个世界,只是不要去爱我们的敌人。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范文 篇5

欢迎收听实验好声音,我是来自七(17)班的胡馨予。伴随着和煦的晨曦,微风轻拂书页,我轻轻拿起那通向魔法世界的钥匙——《哈利·波特》。

于我而言,J.K.罗琳所写的并不是一本简单的小说,它更是一部经典传奇。全文魔幻神奇,书写了哈利·波特孤独而又绚丽的成长经历。哈利通过在霍格沃兹六年的历练,凭借着母亲和众人的爱,他最终打败了被称为“最强黑巫师”的伏地魔,成为巫师世界的救世英雄。

在这六年里,他不断地努力着,改变着,尽管遭受了马尔福一群人一次又一次的诬蔑,但他还是坚定地相信自己,相信友情,相信爱,义无反顾地站在他爱的人身边,共渡难关。诚然,六年的生活里,哈利经历了许多同龄人难以承受的劫难,自己最爱的人也在伏地魔的手下相继死去,先是好友赛德里克,再是引领他走入魔法世界、保护他胜过一切的邓布利多校长,最后是为他赴汤蹈火的小精灵多比。在常人几乎没有感受过的“生死就在一瞬间”发生时,他别无选择,只能带着所有人寄予的厚望,面对痛苦,一次又一次站起,勇往直前,为魔法界寻求光明。

在本书中,有一个曾是伏地魔的得力助手但令我非常愤恨的角色,他便是斯内普教授。食死徒,后又担任斯莱特林的院长、魔药课教授、黑魔法防御课教授,最后甚至接替了邓布利多,成为了霍格沃兹的校长。那双眼睛冷漠昏暗、深不可测,使哈利时时怀疑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兹的间谍;除此之外,斯内普还在各种课程上让哈利陷入难堪,甚至在最后“杀死”了邓布利多,种种龃龉使他沦为了哈利以及众多读者最讨厌的人物之一。可谁知,在他冷酷无情的外表下,是一颗火热的内心。不善言语的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让哈利明白了这一切——他是如此无微不至地关怀、保护着哈利。恍然大悟的我敬佩斯内普教授的勇敢,他冒着生命危险,担任着世上最危险的职务——碟中谍;我叹服他的强大,靠着大脑封闭术,不留痕迹地骗过来自伏地魔的摄神取念。

这一生,他为邓布利多,为哈利·波特,为霍格沃兹,默默地做了太多事。他应邓布利多的请求杀了他,保护了马尔福的灵魂,成了大家仇恨的对象。可又为了保护大家,他成了霍格沃茨在伏地魔面前的最后一道防线,面对着一位又一位同事的死亡,又或是自己也不幸丧命于纳吉尼的毒牙之下。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斯内普才终于卸下了一生的伪装,向哈利坦白了自己对于莉莉从未褪色的爱意,为此,他甘愿承受所有人的误解,付出惨痛的代价。他凝视着哈利那双与母亲如出一辙的翡翠眼眸,只为临别时,再看看这双自己爱了一生的眼睛。

与之相比,还有这么一个人,让我至今深感厌恶——他总是利用他人的信任与善意,来换取自己活下去的机会。没错,他就是小矮星彼得。他身材矮小,相貌平平,两颗门牙如兔子一般别样的大,右脸侧的一颗痣异常别致。看似人畜无害,却利用哈利父母给予的信任与帮助,给伏地魔提供线索与途径,最终助推了二人的惨死;之后,又凭借自己与韦斯莱家的多年交情,来换取哈利一行人的丝丝怜悯,保全自己苟延残喘的性命。谁曾想,看似胆小如鼠的面孔之下竟隐藏着一颗自私自利、毒如蛇蝎的心。

环顾四周,反思自己,我们都时常落入鼻子上方的这双眼睛的陷阱。可再明亮的目光,恐怕都难以穿透一张又一张或善意或恶意的面具。正如一句电影台词所说:“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来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心。”外观与实情有时隔着天堑,所幸,我们还有一只眼睛,它不为人们所见,也不为世事所欺,它长在内心深处,静默地洞悉人来人往、风云流转。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范文 篇6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让我们看一看作者,尽管j·k·罗琳一再说明她在开始写哈利波特这系列小说时没有针对某个年龄段读者的想法,但是丛书的出版商在出版系列小说第一部的时候把读者群定位在岁的青少年上。无论如何,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拥有了各年龄的拥戴。在一些国家,系列小说的出版趋向于同时出版两个版本一个封面设计适合青少年的儿童版和封面设计成熟稳重的成人版,尽管它们的内容是完全一样的。并且,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罗琳的写作风格也逐渐成熟老练,加之故事主人公哈利波特不断成长,不论从风格上还是内容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

根据作者罗琳的介绍,这个故事的灵感是年她在从曼彻斯特到伦敦的火车上萌发出的。她当时常常在爱丁堡的一家咖啡馆中撰写第一部小说。系列小说的热卖使如今的她的身价位居世界上第620位。

我们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是格兰芬多的学生,坚强、勇敢,是格兰芬多的代表,哈利在受到种种诱惑和刁难之下,决心依然没有改变。如果是换做纳威,在这种情况下他坚持得住吗?答案是,这就是为什么哈利会打败伏地魔的原因,他还拥有一根非凡无比的魔杖,与母亲对他的爱。

他的爱使他强大,哈利与伏地魔的战争其实是爱与恨的对抗,哈利与伏地魔的法力悬殊很大,而我们却坚信他能打败伏地魔是因为哈利又爱,而伏地魔是恨,他不理解爱,是因为他得不到爱而造成这样的原因是社会,受害者其实最终属于施害者,只要让世界充满爱一切的一切都会终结。

哈利是能为朋友付出牺牲,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当然,他的运气也是出奇的好,但是也有着让人佩服的精神。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范文 篇7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令自己神往的圣地,也许这片圣地如桃花源般虚无缥缈,也许这片圣地似海角天涯般遥不可及,却无时无刻不给我们带来希望与幸福,也许这片圣地并不真正存在,但它永远在我们心中,是我们的精神世界。我心中的那块圣地便是魔法师哈利波特就读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是一所专门为小巫师创办的学校,在那里,小巫师们可以学到许多高深的魔法。霍格沃茨有四个学院,分别是勇敢的格兰芬多,聪明的拉文克劳,勤劳的赫奇帕奇和阴险的斯莱特林。本书的主人公哈利和挚友罗恩、赫敏就在格兰芬多,而哈利的死敌伏地魔则在邪恶的斯莱特林。

面对权势与正义,格兰芬多人选择了正义,因为格兰芬多人也许没有过人的聪明才智,但他们有着人生的大智慧和来自心底的勇气。正是这些可贵的品质,使得格兰芬多出类拔萃,成为众人心目中的圣地。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赫敏,她是一个麻瓜(不会魔法的人)出生的巫女,这在魔法界是受许多巫师轻视的,但她不管别人怎么看,只要自己觉得正确就会坚持下去。她平时勤奋刻苦,孜孜不倦,有时也显得不近人情,但她善良、可爱、乐于助人,聪明机智、行事果断,是一个好姑娘。赫敏学习成绩优异,却不古板,一直都是我学习的榜样,我希望自己能像赫敏一样优秀并认真、努力地学习、生活,这个愿望一直激励着我向上,使我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在书的最后,作者揭开了谜底:爱是战胜世界上一切邪恶势力的无穷力量,爱可以创造生命的奇迹。

我希望这套书一直陪伴着我、震撼着我、引领着我,让我吸收着爱的养分,追寻着爱的足迹,幸福地成长!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范文 篇8

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头凌乱黑发、戴着眼镜,有着一双绿眼睛的瘦弱男孩儿收到一封猫头鹰信使的神秘来信,他被邀请前往一所陌生的学校就读,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个男孩儿,便是JK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目的地自然就是霍格沃茨。

可以移动的楼梯、招之即来的家养小精灵、刺激的魁地奇比赛、险象环生的禁林、充满玄机的咒语……霍格沃茨的种种奇异景象,让我们进入一个脑洞大开的魔法世界,哈利在这里经历了无数困难、磨砺、甚至生与死的考验。他聪慧勤奋、刻苦自律,赢得了师长的无私的帮助;他善良忠诚,信守诺言,获得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他直面挫折、永不退缩,敢于对抗强大的伏地魔并最终用智慧与勇气战胜对手,成长为优秀的巫师。

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讲述的似乎是一个少年一路开挂的故事:优良的基因、殷殷教导的师长、全心全意的朋友都在证明这一点,哈利的成长离不开这些因素,但绝不止于此。

反派大boss在杀掉哈利父母时,年仅一岁的哈利幸免于难,只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般的伤疤。麦格教授说,仅凭这一点,哈利足以成为一个传奇人物——“所有孩子都会知道他的名字”。奇迹般躲过伏地魔的毒手——小哈利果然自带光环,尽管失去父母的荫护,却可以预见,他一定会有一个众星捧月、光鲜幸福的童年。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就在小哈利成为巫师界的超级网红前,邓布利多将他送去了女贞路4号,哈利将在远离魔法的麻瓜社会里成长。而抚养他的姨夫姨母更是吝啬刻薄,家里还有一个在骄纵下长大、如同混世魔王一般的表哥达力,用麦格教授的话来说,这家人简直就是最糟糕的麻瓜。哈利常年穿的松松垮垮的旧衣服,带着破碎的眼镜,承担家里的一切家务活儿,他住在潮湿的碗柜里与蜘蛛为伍,还要受到达力的欺负和告状——哈利度过了饱受欺凌的孩提时代,一直到十一岁时海格把他接到霍格沃茨求学。

和麦格教授一样,大多数人无法理解邓布利多的做法。原本哈利可以拥有一个快乐轻松的童年,而事实上,这也许是邓布利多做过的最了不起的决定。哈利大难不死后,他说过一段话:“这足以使任何一个孩子冲昏头脑,不会走路、不会说话的时候就一举成名!甚至为他不记得的事成名!让他在远离过去的地方成长,直到他能接受这一切,再让他知道,不是更好吗?”

作为“伏地魔惟一害怕的人“,邓布利多比任何人都清楚地知道,对于不谙世事的孩子而言,不该在巨大的光环下成长,掌声和鲜花无法孕育出一名真正可以打败伏地魔的巫师。

起初,我也无法理解邓布利多这个奇怪的决定,直到妈妈给我看了作者罗琳的人生经历。这个曾经领着政府低保的单身母亲,在一辆误点的火车上,一个绿眼睛、戴着眼镜的小巫师突然闯入了她的脑海,哈利?波特的形象就这样诞生了。随后在那些窘迫困顿的日子里,在街角的那个小咖啡馆里,她慢慢构建出一个恢弘的魔法世界,借以对抗现实的人间。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难耕耘的土地上。”假设当时罗琳锦衣玉食,无忧无虑,也许全世界的读者将永远无缘见到那些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就如同哈利一样,如果没有灰暗的童年生活,没有在苦难中磨砺出的坚韧,他也未必能够成为拯救世界的英雄。

真正的勇者,不会被惨淡的现实所击溃,他们会利用一切机会积蓄能量,等待爆发——罗琳和哈利?波特便是如此。

而罗琳笔下的哈利在魔法世界里创造的种种奇迹,也许就源于邓布利多那个充满智慧的决定。

神雕侠侣读后感1000字集锦6篇


以下内容“神雕侠侣读后感”为读后感大全收集整理。读书最大的乐趣是从其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这里推荐大家读一读作者写的作品。写读后感时,我们要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神雕侠侣读后感 篇1

因为风陵渡口初相遇,一遇杨过误终生这句话,又重新读了一遍神雕侠侣杨过少时无依无靠,从来觉得自己是贱命一条,谁对他好便以命相报,更何况初见惊为天人的姑姑(其实只大他四岁)对他又好,朝夕相处,情愫暗生,宋朝颇重视世俗礼仪,师父是如同父母一般的存在,小龙女从小在古墓长大未受世俗影响仍保持着其天真与世无争的心性,完全不知道这些礼仪,但杨过是知道的,所以其开始并未想过与小龙女能结为夫妻,以至于听到小龙女说要做他的妻子时是一脸懵逼的,后来经过了初次长时间的分离后才想明白,死都可以,与世隔绝都可以,为何还管这些世俗弊陋,杨过为了一些渺茫的希望苦等了十六年,便是这十六年思念却一点也未减轻,以至于得知南海神尼是黄蓉杜撰的之后纵情一跃跳入万丈悬崖,便是这般痴情更让郭襄陆无双程英等着迷,十六岁正值对爱情懵懂的郭襄,风陵渡夜话听闻神雕大侠的英雄事迹之后,便对这位英雄充满了好奇,其实郭襄从小是十分缺爱的,由于郭靖夫妇对大女儿郭芙过分溺爱致其刁蛮任性,以至于后来竟砍掉杨过胳膊,郭靖本就觉得亏欠杨过,后又没有好好照顾杨过,又承蒙杨过多次救自己和自己家人百姓姓名,所以没管教好大女儿致其误砍杨过胳膊乃是其一身悔事,所以对二女儿管教过分严苛,但郭襄自小对其父郭靖是很崇拜的,又有一个又帅武功又高又和其父亲一样受万人敬仰的神雕大侠对其十分关心疼爱,在天下英雄面前给其过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生日,满足了小女孩对爱情的所有幻想,郭襄从此便对杨过一往情深,以至于看到杨过在断肠涯纵情一跳时也毫不犹豫的跟着跳了下去,杨过等了小龙女十六年,郭襄明知道杨过深爱着小龙女,然而后半生的时间天涯海角到处在找杨过,哪怕是只为了见他一面,95古天乐李若彤版的神雕最贴近原著,郭襄在生日当天得知杨过要来时的期待,在最后杨过夫妇离开时那种失落,都表现的淋漓尽致,镜头给了黄蓉一个特写,显然已将女儿的心事都看明,每每赶紧岔开话题,这些不看书是很难体会得到的,少年看这部电视只记得厉害的武功名称,现在再看,便是觉得金庸老爷子太厉害,武侠小说的感情线描述的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一个十六年,让我们抱怨时间太久对杨过小龙女感情命运坎坷的同时,也让我们深深的记住了这书这情节。

神雕侠侣读后感 篇2

《神雕侠侣》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之一。我爱读武侠小说,那些刀光剑影、行侠仗义的故事,江湖中的恩怨情仇,总能给我带来精彩的体验。而《神雕侠侣》中的主人公杨过和小龙女也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荡起了层层涟漪。

书中人物性格特点鲜明,让人眼前为之一亮:杨过的叛逆执着、小龙女的冰清玉洁、郭靖的忠厚正直、黄蓉的睿智机敏、李莫愁的心狠手辣加上跌宕起伏的剧情,使每个角色都显得真实富有感染力。

百姓、国家利益和私仇的选择,杨过几经徘徊,最终选择了百姓与国家的利益。杨过为了百姓,舍弃了私仇。这其中展现的,是杨过为大局着想的高尚人格。

《神雕侠侣》中的武功也是层出不穷,精彩纷呈。例如赤练神掌、桃花落英掌、降龙十八掌、蛤蟆功、九阴白骨爪、一阳指、弹指神通看到这里,我被金庸的想象力深深地折服了。

《神雕侠侣》也展现了杨过与小龙女相伴一生、不离不弃的爱。即使是众人反对,即使是杨过断臂、成为残疾,也无法阻止他们相爱。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是惊世骇俗的,却为封建礼教所不容,除了东邪黄药师外,没有人能理解、包容他们。

在爱情的国度中,只有受尽磨难,才能得到幸福。杨过与小龙女在绝情谷中相遇,都中了情花剧毒。而解药只有一颗,还要用郭靖、黄蓉的人头来交换。杨过又怎么下得去手杀害正在苦守襄阳城的郭靖夫妇。他们不需要解药,只要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快乐地度过剩余的十多天,就死而无憾了!

真爱是永恒的,任何东西都无法阻止它。时间只会让它更深厚,距离只会让情丝更绵长。要想得到真爱,必须要像杨过和小龙女一样,用一生去追求、守候。

总之,《神雕侠侣》带给人们的启示是无穷的。它为我们带来的,绝不仅仅是酣畅的阅读感受,更是心灵的震撼!

神雕侠侣读后感 篇3

没有那么喜欢了,其实金庸的角色不仅在书中,还在于阅读者,电视电影改编,再加上童年滤镜,时间的厚度。单纯的看原著,其实能发现小龙女的人设很是单薄,没有什么魅力,还没有郭襄塑造的好,而且越来越厌烦没有自己要做的事,为了一份感情而死,比如林朝英,空有绝世武功,有什么意义呢?人活一辈子总要做一点什么的。

公孙绿萼为了父母不爱她杨过不爱她而死,李莫愁为了感情成了魔头,完全没有自我,也可能是人物写的太单薄,安娜卡列尼娜也陷入恋爱,但是就是不一样啊。金庸完全是把女性当附庸在写吧,看鹿鼎记能看出来,前面的书也差不多,只不过蒙了层面纱,鹿鼎记写的没遮掩罢了,很痛苦,爱之深,责之切,喜欢了这么久,喜欢过那么多,然后发现其实没那么好,甚至有的地方很不好。

算了,人是会长大的,最后一遍读完,放下吧。

神雕侠侣读后感 篇4

自小以来一直听说过金庸的大名,也曾经拜读过他的许许多多的作品,比如说《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倚天屠龙记》等等,却一直没有机会阅读过他所写的《神雕侠侣》。另外还因为不喜欢看电视剧的原因,所以对网上、电视里的《神雕侠侣》也没有丝毫理解。于是,在这个学期刚开始的时候,我特意下载了《神雕侠侣》的电子书来阅读。

当然,时间的有限性以及学业的重要性的原因,我至今还没有读完这部小说,但是对书中的两个重要人物杨过以及小龙女有了重要的理解,也自然地产生了一些观点。

在开始读的时候,其实我是不大喜欢杨过这个角色的,因为杨过太过于执着自己的家仇、自己的喜怒哀乐。很多时候是凭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感情而去做事,对于国家可以说是没有丝毫的关心。更是把郭靖的一片好心好意白白浪费,这种性格也使他吃尽了苦头,却也能从中找出谁是真心对他自己好的人。到后来,杨过慢慢变成一个大侠,懂得为国为民请命了,能够从他父亲之死的这件事解脱出来了。

小龙女,天真、单纯、美丽、安静、专一。是一个天仙般的人物。可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也就意味着她的无知、无助以及老是被坏人欺骗。是一个极为极端的人物,她对杨过的爱是海沽石烂的,可是她的愚昧无知也是不容置否地存在。

但是,《神雕侠侣》描写的主要是爱情,我个人认为《神雕侠侣》里面的爱情是指爱情的本质和精华,作者试图将各个时代、各个社会意识形态下的爱情解剖出来,层层剖开直取其共有的精华。所以你看到的杨过与小龙女之间的爱情是近乎于纯粹的爱情,极致的爱情

,基本不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他们的爱情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存在的,但它又

隐藏在每一个现实的爱情之中。每一个人都想做到和得到,但现实是不可能的。

所以金庸先生塑造了这两个性格极其独特的主人公,以使书中的爱情读起来是如

此可信和深入人心。事实上这两个人的个性是不能被任何社会所容纳的,现实中

也是没有的,他们同样汲取了人类性格中的两个极端,你能说小龙女的美丽、真

纯、善良,杨过的激情、不妥协性、既要个性的完全发展又要为社会认可的心理

不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及潜意识的追求之中吗?只不过我们根本做不到罢了,社

会也不可能让我们做到,我们必须放弃其中的一些以适应这个现实的社会。而小

说中是可以的,尤其是武侠。如此看来本书中的爱情、主人公的个性都是人类的

极端所在,所以能让人感动、敬佩,看似虚幻缥缈但又如此真实。这颇有些象量

子物理,一般人是很难理解的,我们必须换一个观念来思考。如果你企图用普通

的逻辑去思考解释,你很可能得到矛盾的结果。

神雕侠侣读后感 篇5

第一次接触神雕侠侣,接触金庸老先生,是电视剧《神雕侠侣》的播出,那时候年纪还小,但却总也能看得懂,直到现在,每看一遍还是会有新的收获并且不觉得厌烦。今年考入大学,有幸看了神雕侠侣的文字版,我深深的被它简练,幽默而且感染人的语言所吸引,并且感触颇深。

小说中的主人公杨过是个聪明。潇洒而且无比正直的人,从一出场的小叫花流浪者到日后被郭靖黄蓉收徒,到全真教弟子,再到古墓派徒儿,最后到远近闻名的神雕大侠。金庸先生对他的描写简单但是却精致,他虽然武功不高但是却正直,这是他先后相救陆无双。程英,巧计打败李莫愁;相救黄蓉,郭芙,武氏兄弟等,打败金轮法王的缘由,所以说他是正直的,他的心是善良的。而在我看来,他日后成为着名的神雕大侠是与他从小就开始的流浪生后相关,他自小走南闯北,而日后因为经历丰富和性格开朗结识了义父欧阳锋,北丐洪七公,东邪黄药师,南帝一灯大师这些曾经称霸中原的英雄,由于天资聪明,他学会了蛤蟆功,打狗棒法,弹指神通,一阳指等,为日后的盖世武功打下了基础。

再说感情方面,杨过无疑是个专情的人,他情系小龙女,尽管历经波折,经历了大灾大难,师夫妇的世事风俗,全真教弟子尹志平的误会使他们分隔,黄蓉的细心挑拨还有绝情谷公孙止和情花剧毒的障碍,郭靖之女郭芙的一厢情愿,通通都把他们的缘分越扯越长但是因为小龙女的清新脱俗,杨过的专一,这一切一切的苦难,他们没有放弃,没有投降。因为潇洒帅气的大侠风格,杨过被许多美丽的姑娘所喜爱,由郭芙到程英,陆无双,公孙绿萼,郭襄等等,他们虽然不如小龙女的脱俗但是各个都是美女,杨过却从未动心,而这美妙的桃花运也恰恰是杨过闯过那么多难关而没有死的重要缘故。另外一个令我最感兴趣的是杨过和神雕的缘分,这段描写纵然有些传奇但却是令人深感情趣,雕的出现让人心绪飞扬,也为小说名字神雕侠侣和杨过日后的称呼神雕侠而做了铺垫。杨过与神雕的交情和相遇无疑是一段偶遇和神奇的经历,我们难以想象如果没有神雕的出现,断臂的杨过是会死去还是会无成无就得过一辈子,他和小龙女的相遇还有没有机会。

读完神侠,我认为金庸老先生笔下的杨过,小龙女,郭靖,黄蓉等等人物,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决定了某些事实,即使杨康做了卖国贼但儿子杨过却是护国的大功臣,郭靖憨厚老实但是却一颗忠心为国,而杨过小龙女的脱俗爱情誓言是他们对那个时代爱情风俗的不满和自由恋爱的追求,通过他们折射出了多少旧时风俗对人的禁锢和束缚,而杨过和神雕的交情有从侧面显现出了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的感情。

南宋时期内忧外患的年代,从这篇小说折射出的不仅仅是人们对和平,对稳定生活的追求和向往还有人们对旧时俗束缚的突破的追求。英雄在那个年代的定义不仅仅是正直的对付外来侵略的大侠,而且是大气的。潇洒的无比好爽的。不计前嫌的男子汉。我喜欢杨过这个人物,金庸笔下的杨过在我眼里虽然有时候是调皮的,但是他的本性是大方善良的,几次机会为父报仇他都没有下手,是内在的善性救了郭靖,给了杨过希望,虽然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和小龙女终成眷属,看破世事,从此隐居,这是我向往的生活,我向往的日子。

我的感想很多,日后再说吧。

神雕侠侣读后感 篇6

金庸大侠真是妙笔生花,写出了这么迷人的女子,从没有一个书中女子能像郭襄这样迷住我,让我如此倾倒,只怕当年小龙女都未必,香香公主,周芷若,曲非烟似乎也要稍逊一筹,也许郭襄不是最美丽的,却是最迷人的。

对郭襄的喜爱是上至黄药师下至陆无双,连陆无双叫她都是小郭襄小郭襄的,何其亲热友善,连李莫愁见到郭襄时都有了慈母情怀,与自己生命相较都会思虑一番,甚至超过了对****的渴望,而冷若冰霜的小龙女亦被郭襄激起了内心深处的母性。郭襄一出生就历尽艰险磨难,只是她不知道,磨难都被喜爱她的人化解了。只是不理解的是,黄蓉竟会因为生郭襄时太过艰险,因而竟对她不似对郭芙般疼爱,这不禁让黄蓉的形象在我心中又打折扣。

郭芙欺负她她就和大姐斗嘴,反正大姐又不敢打她,这是一种何等顽皮天真爽朗率性可爱、不顺从、不屈服、我素我行的形象,多少人看到此处温柔的微笑,内心深处生出一种深深的喜欢或说喜爱。黄药师的邪让人难以捉摸敬而远之,而小东邪的邪却让人无法拒绝,顿感亲近,郭襄亦清丽脱俗纯真不染纤尘,却又不似小龙女般不食人间烟火让人无法接近,与周芷若亦不同,郭襄在于一种既有黄蓉之聪慧又有黄药师之不拘世俗的个性,既有小龙女之清丽脱俗又有如周芷若般人间绝色,明丽不可方物,美得令人喜爱却不媚俗,美得脱俗而又平易近人。 ?

我为何会如此喜欢郭襄,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这个形象太迷人了吧,或者说,如果有一位少年英侠来爱郭襄,让郭襄一生幸福,那么也许我就不会如此犹豫了。郭襄漂亮可爱,电视剧中演郭襄的演员也非常漂亮可爱,尤其一笑像小孩儿似的使我异常喜欢。

我觉得书中最残忍的不是杨过断臂,不是小龙女被侮辱,亦不是杨龙分别十六年,而是郭襄终一生都没再找到杨过。难道没有人告诉她终南山后活死人墓在哪吗难道她去后小龙女杨过已经搬走了亦或是她跟本没去终南山后活死人墓我真的希望能有一个少年英侠来爱郭襄,并让郭襄爱,尽管这样似乎落入了俗套,但我宁愿是这样一个俗套的故事让郭襄快乐,也不希望郭襄出家为尼。为什么杨过不出来看看这个小妹妹呢才知道,原来峨眉第二代掌门叫做风陵师太,原来是为了纪念她和杨过初逢在风陵渡口。不知小东邪即后来的郭襄女侠后来能否超脱,真的不受情感困扰。

关于健康的读后感1000字集锦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我们会感到愉悦。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并整理,我们为你呈上关于健康的读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关于健康的读后感(篇1)

内容简介:健康的秘密从来都非常简单,心宽体健外加正确的养生方法,人人都能活到100岁。千万别总想着怎么才不会生病,整天担忧,最终只能招致疾病缠身。那些健康的人,他们只会考虑怎么去享受每天的生命,去发现世界的美好与温馨。养生,就是自觉地趋利避害。如果总是与恶习为伍,想不生病,想长命百岁,也真的很难啊。真正的健康,一定是身心同时的圆满和愉悦。要让自己的心灵升华到自然所要求你的那样,让自己的身体徜徉于自然所希望你漫步的地方。

失落的健康箴言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一个行医五十年的医师和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实习医师,对病情的掌握是不同的。老医师懂得看整体,在没有抽血或是其他仪器检查的情况下,他可以通过观察,与病人交流来初步把握病情,对这个病人得出综合性和整体性的评估与了解。健康观如果缺失了整体性,将是非常零散的,而且容易以偏概全,如同用一点资料去评估很多事情,导致很大的偏差。相融就是不要相对。相对是把很多的力量相互抵消,相融则是使效果和力量加成。我们现在运用的大部分观念都是相对的、对抗的,壁垒分明。体现在医学上就表现为中西医不能很好地融合。但站在一个病人的立场上,能够取两方的优点相互融合,才是最好的治疗方案。物质跟精神也要相融。如果只谈物质界,不论精神界,形而上与形而下,身与心不能相互融合,那必然是分裂的,是不健康的。精神领域的东西,是观念在引导,观念就相当于生命的基因。有一个好的观念,会带出很好的创作;有好的健康观念,才会把整个人类带入好的状态里。阳光、空气、水……等自然之物对我们的滋养,完全没有界域之分,一律平等。

失落的健康箴言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真正的健康一定是信念的健康,身体不会生病的秘密在于心灵保持纯净。

关于健康的读后感(篇2)

《贫穷的终结》与《空腹健康法》读后感800字:

《贫穷的终结》看完这本书发现作者说的给人多少钱一个月才会终结贫穷?我想说:贫穷永远不可能被终结!

不是给多少钱的问题,而是教育以及让人明白花多少钱自己去争取才不会贫穷。

物质的贫穷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贫穷。让人不知道要什么,只知道一味地攫取!突然想到一件事,书中的道理千千万万,各说各有理。因此,看书时不要总去相信书中说的都是对的!因为你在这本书中看到是这样写的,说得好像也有些道理。但是看下一本书时会发现,其他那本书中所说的可能只是一小部分,而且道理也不那么正确了。看书要保持怀疑的心态,才可以真正地看懂书中写的是什么。

关于书籍《空腹健康法》中地观点:吃得多,体内积累地毒素就越多,越应该饿两天。可谓饱暖思淫欲!这种说法还是有些道理的!为何富人常生病而穷人则不会?

原因大概有两点:

1.是穷人吃得少吃的糙,体内毒素少,故而病痛也少。

2.是穷人没有经济支撑,不敢生病。

第二种观点让人无奈,但是也是事实。穷人易犯的病是“懒”病。且越穷的人越容易犯此病。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自己的食不饱,穿不暖,就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想做,寝就安了。

穷人思考的问题大概就是怎么能吃饱,怎么能穿暖,怎么让下一辈过得舒坦。或许通过上一辈的努力,下一辈的人确实过得舒坦了,但可能是自私冷漠的那种。这两本书都写得很不错,连在一起后让我突生了许多书外的想法。或许有读者会觉得疑惑“你到底想讲啥?”

其实,我也不是想讲什么,就是开始说的那样,其实看书不一样要尽信书中的一切,或许就像看风景一样,应该从中获得一些书中没有的感悟吧。

另外,个人体会:当吃饱后困意就来了,什么事都不想去想,只想更舒服地去享受,而饿着肚子则会发现有很多事要做,去想办法赚钱吃得更好。

关于健康的读后感(篇3)

关于听了读者的话我知道了,人生何其苦短的道理,经过多少风雨,将泪水化为雨滴,降雨滴化为奋斗的力量,用力量浇灌生命的源泉,这是爱的动力,生命的火花,定时在燃放。

人生在世不容易,生在世上,却又会有死在世上的一回,所谓有生必有死,生所谓生的伟大,死所谓死的光荣,只要我们生活在世上的每一天,就必须得活出样来,我们用爱来培养这美丽的花环,这是力量,这是动力,为爱儿活,为生命谱写生命的炮火,生命分析一下,它有时很高尚,有时却很饱满,时代不一样,虽然我们是瓶中的蜡烛,但蜡烛燃烧后它会灭掉,因为在它燃烧之时它会释放一定的能量,然而在不停地燃放,达到一定的界限之后,它会刹时灭掉,所谓刹时就是一瞬间的事。

随着时间的改变,它不仅仅是这样,偶尔也会使人变老的,就证明人没资格了,做出的事情很笨,简单的说就是不迅速,刚出生的婴儿不知你能否发现,只要是他来到这个时间,初次的呐喊,用拳头仅仅的抓住自己的手时,就证明了他每天必须在挣扎中生活,那是什么?那是他第一天奋斗的开始,生命在运动,生活在奋斗,那种感觉别无所求,美丽的呐喊声,时间的开始,美丽的相遇,相遇是美丽的,转眼间会逐渐长大,生活也靠时间的蔓延,逐渐走向成熟。

在时间的过程中,人只能在慢慢的变老,生活的道路有许多,并不是那条路都能通过,来时的路,老来的路,总会让我不断的想起人生的目标,人生的旅途,为了人生的旅途,我不断地去选择,回想去时的路,于是我不断地在心里问自己,生活会让你这么的,还是让你那么的,人生的路有多种,但要看你怎么去把握,就让时间淡化它吧,只要来时的路,再难也要挺住,那就是爱的全部。

俗语说的好:一切为了生命,没有健康就没有了一切,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做的事情包括每一天做的事情都是在为生命运转的,所谓健康就是:身体没病没灾,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没了,就什么都没了,什么没有了,一切就没有意义了。

生活就如同,一个圆圈火着时候怎么都行,如果有一天,人不在了,这个圆圈就如亲人们为去世准备的花圈,此时平时就应该多注意自己的身体,爱惜自己,关心自己了,生活有许多不公平,但你必须学会忍耐,这样才不会寂寞,会有朋友,千万要记住不管你做什么事情,无论成与败,无论这个社会对你怎样,你都要一如既往地勇往直前。

一个朋友,要交心,不需要太多,交一个就够了,朋友要交一颗心千万不要丧失理性,理性上讲每个人必须在心里上健康,生活的健康,生活才会更美丽,人活的才会有气质,做到心不慌,眼不乱,手不急,就是心里战速的唯一标准。

要想达到目的和标准,就必须学会速战速决,未来还会奋斗几年不奋斗就真的来不及了,因为时间不会给予那些爱玩的人准备的,是给予那些爱拼的人准备的,我想大声喊:时间,你能告诉我现在奋斗还来得急吗?我奋斗过了,我还能赢吗,我还能在时间的交界中度过吗?

时间并没有给我答案,好好想想一年365天,4个季度为一年,一年12个月转身就是一年,也就是转眼间的事,好好坐下想想吧,停下脚步,好好考虑考虑。

关于健康的读后感(篇4)

书名:吸引力法则

类型:工具类(思维方式)

作者简介:威廉·沃克·阿特金森,“新思想运动”之父、“吸引力法则”鼻祖、“身心灵培训”先驱。威廉·沃克·阿特金森倡导的“新思想运动”带动了20世纪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一次心理学思潮,许多著名的心理学家、作家都成为这一运动的主将。

本书是“吸引力法则”领域最早的一本著作,也是最权威的著作。书中主要讲述了以下内容:

1.新思想主义者眼中的吸引力是什么样子的。

2.如果成为自己思想的主人,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思想。

3.习惯是如何产生的,如何克服思维惯性。

4.如何克服恐惧和忧虑等不良情绪。

新思想主义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发生的一场思维运动,主要发起者为当时的心理学家、作家和医生等,影响非常广泛。

新思想主义者普遍的共识是,吸引力法则意思为“相似的吸引相似的”,并把它应用到有意识的渴望中。就是说:一个人的思想(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感情和信念会引起物理世界的变化,即吸引与上述思想一致的积极或消极的经验,且通过或不通过行动获得这样的经验。

比如充满爱的男人或女人在所有方面都看见爱,而且吸引来别人的爱。满怀愤恨的人只会得到一切他所能承受的愤恨。想着战斗的人,在他获得通过之前,通常不得不面对所有他想要的战斗。早上起床感觉“易怒”的男人,在早餐吃完之前常常想方设法使全家人处于同样的情绪状态。

我们内心的想法能吸引其他具有类似想法的人。譬如说一个内心充满了对成功渴望的人就会很容易和有类似想法的人产生共鸣,而这种共鸣,会让他们互相吸引,并且最终走到一起,而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会为了共同的成功一起努力,互相帮助。

另一个方面,永远不要让你的内心被这一类不利的、消极的思想侵袭,要小心,它们遍布我们周围的每个角落。你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心灵移居到更积极,更高层次的居所,同时,你应该把自己的头脑调整到更坚强的频率,只有做到这些,你才能远离那些不利的讯息,远离那个消极的思想层面。

我们的精神上的主动努力能转变为能力上的进步,实际上,我们精神能力上任何一次进步必然是由一次精神上的努力推动的。

思想上或是行动上的冲动,通常都是由主观的努力推动的,这种冲动有可能被坚持下来,成为我们的习惯,甚至是本能,这种由主观的努力推动的冲动有可能成为一种强大的动力,这种动力能让我们把这种行为一直坚持下去,渐渐的,转变为一种被动的行为,直至另外一种主观的冲动出现,改变了我们坚持的这一切,然后,我们会进入另外一个循环。

我们的主观意志还具有另外一种能力:它能向外释放一种电波,这种电波能抑制我们长久以来养成的那些习惯——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行为上的同时,它还能释放一种新的电波,这种电波的作用更强,它能帮助我们克服以前的习惯,强迫我们改变自己的头脑和身体,并且借此建立起一种全新的习惯。

行动上的应激反应也一样,一旦开始了他们的使命,他们就会一直“运行”下去。所以在准备养成一个习惯时,要慎重;否则后面需要花费更大的精力来修正这个习惯。

人类可以对自己的思想进行构建,而且,他希望自己的头脑成为什么样子,最终就能够将它建设成什么样子。按照自己的想法对头脑进行构建的人,正在有意识地成为自己精神的设计师。他们能够迫使那些低层次的能力和本领听命于自己。这个“我”就是我们头脑的君主,正因为这样,我们可以说“意志”只不过是“我”的工具。

成为自己意识主人的方法是:

第一场战役,就是把低等的“自我”赶走,代之以真正的“自我”。宣言:我在此宣示我对自己的完全控制!并经常重复这个宣言。

第二,练习把你的头脑坚定的定位在更高层次的自我,并且在你受到天性中那些低级部分引诱的时候,学会从你的目标中汲取鼓励来帮你克服这些念头。当你感到被激怒马上就要大发雷霆的时候,对自己默念“你应当坚持自我!”这个时候,你马上就能冷静下来。对于心智已经发展完备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事值得他们大动肝火。

此外,控制自己的头脑,而不是相反的关键在于:专心致志。从事一件精神工作的时候,全身心地投入进去,摒除其他一切杂念的影响,你就会发现你的头脑能非常投入的进行这项工作。

情绪的控制:

恐惧的思想在许多情况下是苦恼和失败的诱因。克服恐惧的习惯最好的方法就是先从精神上想象出战胜这种恐惧的勇气,就好像摆脱黑暗最好的方法就是点燃一盏明灯一样。

忧虑是恐惧的产物。如果你把思想中的恐惧都赶尽杀绝,忧虑就会因为缺乏营养的供给而渐渐死去。

烦恼就是一种很容易养成的习惯。吹毛求疵是另一个极其常见的,通过重复很快会发展壮大起来的情绪之一。

摆脱情绪控制的最好的时机就是它刚刚出现的时候,因为每次重复都会加深这种情感对你的控制力,你想摆脱它的控制也就变得困难。不论什么时候,一旦你发现你的思维或情感被某种消极情绪控制,立刻掌握住这一点,坚决地、真诚地对它说:“走开!”。重复地做这样的事情,那么坏习惯最终将会被克服。

思维惯性:

我们的潜意识精神活动是我们和他人提供给我们自己的建议的大仓库,而这就是“习惯性思维”,在提供给它精神原料的时候,我们必须加倍小心,因为这会让我们形成习惯。

解决思维惯性的方法:最好、最有把握、最轻松而且也是最快的解决思维惯性的方法,就是在自己的头脑里想象出一种积极的思想,并且让它取代消极思想的位置同时,通过对消极思想坚持不懈的思索,我们就能渐渐认清它客观上的本来面目。

我们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哪怕这个行为习惯在养成时会花费很大的精力。但是,我们一旦养成,便会一直受益。否则,将会花费更大的代价去更正这个不良的习惯。

那些能够控制自己思维的人:

大部分人都让我们感觉缺乏主动积极去生活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正是区分“活着”的人和“生活”的人的标志。

弱者和强者,伟人和庸人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能量和不可战胜的决心:一旦确立了目标,要么成功,要么死。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一个人实现世界上所能实现的一切。

如果你想要成为自己思想的主人,这本书是

关于健康的读后感(篇5)

前几天,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我要做个好孩子》。

我刚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住了,一口气看完,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对妈妈说:金铃可真像我呀!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上六年级的小姑娘金铃,她的学习成绩总是马马虎虎,但她机敏、善良、正直,充满爱心。她帮助可怜的小女孩幸幸,还用自己的劳动所得,买了一个二百元的芭比娃娃送给她。金铃为了让父母和老师对她都满意,她做出了种种努力。最后,到了升学考试那天,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考常

这本书贴近学生的生活,里面的人物于胖儿、尚海、杨小丽、邢老师都很像我身边的同学和老师。书中金铃的妈妈也非常像我的妈妈,她关心着我的生活,操心着我的学习,每天都围着我转,真让人又爱又讨厌。

这真是一本好书,希望爸爸妈妈也看看,这样他们就会理解我们,相信我们,我们也非常想做个好孩子呀!

看着女儿对这本书的爱不释手,心里很好奇,里面到底写了些什么,如此吸引女儿。一口气看完,胖胖的可爱的金铃仿佛就在眼前,活脱脱就是女儿的版本,真是太像了。书中金铃的妈妈太像自己:爱孩子,可又爱得让孩子透不过气。好好反思一下,学习成绩固然重要,但孩子的快乐、健康成长更重要。以后不仅是要求孩子们做好孩子,我们家长也一定要学会做个好家长。

两周前,我和孩子到周村影剧院去买书,孩子说要看《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于是我给她买了。回家后,晚上没事的时候,我就随手拿过来翻看看。刚开始时,我以为这是一本很幼稚,只适合三、四年级的小朋友读的书,但后来当我读开这本书后,我才发现它写的很精彩,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

故事里的主人公金铃,11周岁,是一个读写年级的学生,长的很胖嘟嘟的,非常可爱,大家都很喜欢揪她的脸。她学习成绩中等,非常粗心,连普通的计算题都会算错。但她机敏、善良、正直,善于观察,富有爱心,有着丰富的想象力。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最种得到了全国特级教师孙老师的帮助,找回了自信,克服了粗心的毛玻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的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常

书中的故事和我们的生活非常接近,就好像我们身边发生的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个好孩子,长大了能有所成就,成为有用的人。可怜天下父母心,就像是书中金铃的母亲,为了能让金铃考上好成绩,上一所一流的中学,将来有更好的前途,她几乎想尽了一切办法,做了她能做的所有事情:找家教,买复习题,甚至和她去医院检查等等。但是,好孩子的标准是什么呢,当然,学习成绩是非常重要的,书中的金铃,文章写的非常好,并且最后在孙老师的帮助下,数学成绩也变得非常优秀。但除此之外,作为一个好孩子,最重要的是要有优秀的思想品德,象金铃一样把诚实、善良、宽容、有爱心、有责任心、关爱父母、助人为乐,视为自己的责任,而不是小肚鸡肠,自私自利;还要有坚强的决心和持之以恒的毅力,做任何事情都有始有终;还要有健康的身体等等。总之,作为一个好孩子,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成为好孩子是所有孩子的梦想,也是所有父母和老师的愿望,为了这个梦想、这个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吧!

关于健康的读后感(篇6)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人类可能是地球的主宰,但微生物却一定是人类的主宰。我们一定需要微生物,但微生物并不一定需要我们。

微生物群系与人类协同演化了数千年,在这方面、微生物比人更懂纳什均衡、双面共生。

如今微生物在人类滥用抗生素的情况下日趋减少、甚至消失。均衡打破、势必造成不可预知的危害,这给人的健康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作者认为、或猜想很多现代疾病如肥胖、哮喘、各种过敏的背后原因是人体微生物的消失,这固然有很大的相关性,但也应该肯定不是全部原因,对微生物的理解还需要科学的慢慢发现,所以本书很多探讨都是开放性的,这也表明作者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但抗生素滥用的危害已经慢慢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对于如何预防滥用抗生素,我认为最好的方式就是不生病!

本书翻译流畅!加一颗星。

关于健康的读后感(篇7)

让健康和快乐伴随孩子一生是每个家长和老师的共同愿望。当我看了这篇《做个健康的孩子》后,这本书包含如生活习惯、交通安全、意外急救、爱护环境,很多个独立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能深入浅出地让读者明白一些道理,对于读者的成长有极大的帮助。

我要做一个健壮的孩子,早睡早起,多做运动,多吃饭。预防病菌入侵,要是病菌入侵的话,那就要生病,我不喜欢生病,因为生病就不能去上学读书,不能和好朋友玩了,而且生病就要打针,打针会影响身体健康,而且爸爸妈妈都很担心。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好好运动,不挑吃,要保持卫生清洁,勤洗手,不让病菌进入我的身体,那么,我就可以健康了。

我是一个独立性较差的小孩,比较依赖爸妈,从书上可以认识到,小孩子要养成独立的思想,因为爸妈不能一辈子陪伴我的身边,以后自己要学会处理事情,爸妈总不能时刻跟随着我左右,所以我要改掉不够独立的坏毛病。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非浅,它把科学知识告诉我们。只要你看过这本书,你一定会改变你的坏毛病。我要把从这本书上学到的东西付诸到我的学习与生活中,真正让健康和快乐伴随我成长。

文化苦旅的读后感范文1000字集锦6篇


没有书籍的屋子,就像没有灵魂的躯体。这里推荐大家读一读作者写的作品,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为你整理的“文化苦旅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文化苦旅的读后感范文(篇1)

曾经有位哲学家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所敬畏的除了天上的星辰,就只有人类的内心意识。一个漂泊孤旅的行者走遍中国,用良知书写了一篇篇发人深省的感悟。人生百态,心之所在,处处是花开。

文章的开篇《道士塔》,它以一个小人物出卖自己的良知,反映这个古老民族的伤口。敦煌,本该是中华最值得骄傲的文明,比之长城它多了绚烂,比之皇宫它多了内涵,可它最后却是中华之伤。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前的小丑。而这个国家的主人,放纵文化的流失才是万恶之根源。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我曾听人说起,国外的书十分昂贵,课本的价格也不低。许多留学生都会提前在网上买好二手课本,即便如此,用完之后还会在网上寻找下一个买主。国外对于书籍的重视,可见一斑。

也许人的良知会被浮华所扰,但有这样一座千年古城,忠于自己的良知,静看世俗纷扰。它就是《白发苏州》。作者以凄美柔丽的小桥流水为背景,将清闲婉约的江南文化表现的淋漓尽致。幼时背诵的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仿佛真的向我们铺了一道历史的画卷。苏州是娴静的。它像一位婷婷袅袅的豆蔻少女,有的只是吴侬软语,做不了大文章,却可以与你小憩在郁郁葱葱的园林。然而历史待它不公,成王败寇,一夜之间,它仿佛老去。如今的苏州可不正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但在无数的小巷中,无数的门庭里,藏匿着无数千百年厚实的灵魂。正是这些灵魂,使苏州保存了风韵的核心。

而在《风雨天一阁》中,作者却是直接将笔触指向了文化良知,展示出中国文人艰难的心路历程。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用这样一句话来描述天一阁:它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怆的文化奇迹。可能许多人都不了解范钦,但是如果没有这个二十七岁进士的明代嘉靖年间人,自明至清的数百年广阔的中国文化上哪找一个归宿呢?天下不乏爱书者,可是他们所钟爱的书,有的葬身火海有的走私海外,转眼就成了过眼云烟,徒留一声叹惋。

一个人的努力让人感动,而信客,这个古往今来卑微又特殊的职业,诠释了什么是良知,什么是奉献。信客的一行行脚印穿行于山川之间,传送着人们的殷殷牵挂与问候。他们用质朴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用无悔与无私表达着一片赤诚。他们长逝于故土,安静地回归于本性。人生就是如此,逃不过掩埋于土的宿命,但只要充实也已然无悔了。

总览全书,作者的文字无不在呼唤着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这辛苦跋涉的游历,蕴含着太多历史的厚重。我们蒙尘的心,需要一声呐喊:良知何在?心灵的旅程不会结束,未来的路还很长。

黄沙漫天,旌旗猎猎,长河落日,也许有一天我也会踏上一次文化苦旅。

也可能在很多年后,我们浮沉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中,许久未读此书,当日的感动已随着青春逝去而褪色。但是,请一定记得有那样一本书,感动过你,教会你忠于自己的良知。

文化苦旅的读后感范文(篇2)

“报纸上说我写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也难怪,看这本书要慢、要细,里面的思考,非常人所思,非常人所见。他笔下的《风雨天一阁》我记忆犹新,一个人,不!一个家族背负着坚守一座藏书楼的命运,范钦让偌大的中国留下了一座藏书楼,保留到现在。别的藏书家有,藏书也有,但没过几代,历史的风尘就将它们掩埋了。但是,范氏天一阁留下了,靠的是什么,是执着、坚定,还是如余秋雨说的“超越意气、嗜好、才情,甚至时间的意志力。”这种意志力体现在哪儿?他曾毫不客气地顶撞过权势极盛的皇亲郭勋,为此遭廷杖,下监狱,他似乎什么都毫不顾惜,在仕途上耿直不阿,最后连权奸严氏都奈何不了他。“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余秋雨在这里总结道。

看到这,反思一下,我们这些读书人,如果生在那个年代,身为一个藏书家,会像范钦一样吗?我想不会,范钦身上的毅力,乍看下的`不近人情,让我们来,难!我们是教师,教育学生,意志力不能少,但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在挫折面前,爬起来的又有谁?生活着,又为了什么?这不正是我们该思索的。

继续往下看,我又发现了一桩“怪事”:80高龄的范钦终于快走到生命的尽头,在他分家产时,将其分为两份,或是藏书楼,或是万两白银。他让后代去选择。我想,如果让我选,让大家来选,会选哪个呢?要么拿着白银万两,逍遥快活一生,要么死守一座藏书楼,世世代代。说句实话,范老爷此举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我也十分钦佩这个相隔我好几百年的古人。也正因为这样,天一阁留下了。但这是一个难题,我在思索:如果把此事搁在今天,不搀假,谁会铤而走险,谁会选择天一阁,包括我。不过,奇迹般的,他的大儿子范大冲愿继承天一阁。这是现实,不是故事。

读到这,又让我想起另一个片段,希腊神话中,海洋女神对想参加特洛伊战争的儿子阿格琉斯说:“如果你参战,会战死沙场,但流芳百世;如果你不出征,会平安一生,老死后便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阿格琉斯最终战死沙场,但是因为他,希腊盟军胜利了。世上也正因为有这样的人,世界才有了灿烂的历史文化。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让我感受倍深,感受到了中国的文化人身上的良知和意志力。也让我深深体验了“开卷有益”。

文化苦旅的读后感范文(篇3)

竟是自己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文字于我的定义开始有了不同。它从之前的一粒沙石、一片落叶、一阵芬芳和一支清萧中踱步,身姿优雅的走了出来,它的字符变成了家国的千年历史,它的音韵转化为笔者身为炎黄子孙所抒发的内心无限崇敬与热爱。

到今时我仔细想来,答案也算得上简单,或是因为它,或是因为他罢。

《文化苦旅》这本书,应该是在初中的语文学习中所第一次听到的名字,起先是因为这铿锵的四个大字感染了我,于是在闲暇时光开始断断续续的阅读,也曾在第一遍通读后就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对这沉淀深远的文字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席间也不过是对广大山河的赞美和对其作者由衷的敬佩。那时的读后感虽然是酣畅淋漓,但也终归要有个句点,但这股神秘的力量却始终驱使着自己在或是明媚的午后或是阴郁的清晨去再次阅读,一次又一次。

记不得有多少个深夜,辗转梦乡中也能透过他的笔触勾勒一幅山水,那里有李白的狂傲不羁,有苏东坡的放浪形骸,有千年之前的文人骚客在山水间起舞翩翩,他们衣袂下流传的是不朽的歌谣,他们眉眼间表达的是永恒的盼望。他说那是一段“苦旅”,可也曾在心上小小否定,我这样说

——苦旅,左不过是苦了躯体。却充盈了内心,却强壮了精神。

然而我必须要承认的是,时至今天再翻开那书页都带着和第一日丝毫不减的敬畏。我说不清那究竟是今人对亘长历史回味时所特有的凝重还是笔者所书写之一花一草都带了快餐文化少有的洗练,终归是觉得读不懂、读不透,就算是今天跃跃欲试还想要一展自己的见解,却要也诚然内心的惶恐,就像其中的一篇题目所说,这是三十年的重量,而于我,这册书恐怕是更长的历史叠加、更厚的文字传承、更重的精神分量。

无疑,余秋雨老师是当代中国文学的领军人物,更是今天我们少年报效祖国的标杆楷模。人的一生,或长或短,看其价值;人的一生,奉献多少,看其晚年回眸时的作为。而这位长者,这位智者,抛却了功名利禄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走上山水寻根之路的“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且不提身为读者的自己还资历尚浅根本没有立场去评论他的行迹,单是这一份浩然,这一份对祖国文化的热忱,便足以令人内心呐喊,手中摇旗。

文化,本就是一段漫长的旅程,而其中璀璨夺目从未中断的中华文明,却也不曾躲过历史的阴霾和晦涩,读罢我心上竟有那么清晰的庆幸——这文化苦旅,还好有这样优秀的笔者记录,还好有这样睿智的笔者鼓舞。

一次关于寻根的阅读,一次关于历史的叩问,它终将继续,它永不褪色。

文化苦旅的读后感范文(篇4)

第一次接触《文化苦旅》是在同学的课桌上,翻了前言,感觉很趣味。最开始买的精装版,之后又买了一本简装的。

那时还是高中,但《文化苦旅》我断断续续看了接近两年,学业的繁忙,诸事的不顺,让我对人生有一张慢慢颓废的感觉。

但与此同时我也没有放弃阅读《文化苦旅》,在阅读途中渐从中感受到与此刻世界所不一样的东西。

一种学者对文化的诚恳,一种前人对文化的赤诚,一种从不放弃对自我内心所渴求的力量。反映到现实世界,其实也是一种精神力量。

《文化苦旅》是当代学者、作家余秋雨的一部散文集。

于1992年首次出版,是余秋雨先生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在海内外讲学和考察途中写下的作品,是他的第一部文化散文集。

全书主要包括四部分,分别为如梦起点、中国之旅、世界之旅、人生之旅。

经过一个个古老的物像,描述大漠荒荒,黄河礼貌的盛衰,历史的深邃苍凉。

以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为背景,形神俱佳地表现了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

经过文化人格、文化良知的描述和回忆,展示了中国文人艰难的心路历程以及文化的走向。

杭州,这座钟灵毓秀的城市,在普通人眼里无非是西湖美景、三潭映月、断桥残雪,以及灵隐的幽静,雷峰塔与白娘子的传说。

因为看了这篇文章,我还专程到杭州西湖边走了一走。

走在苏堤上,慢慢的回味这着杭州西湖的发展历程,无处不笼罩着文化熏染的气息。

在余秋雨先生的《杭州宣言》中并没有重复常人的思维,而是冷静思考,用一种看似水利专家的眼光,静静的述说杭州西湖建设的历史脉络。

在文章里,大诗人白居易、苏东坡变成了水利专家,利用当时有限的政治权利维护着西湖的生态环境,为西湖为杭州的人文历史创造着基础条件。

他们是博学多才的大家,也是有文化有信仰的旅客。

他们在西湖建设,亦留下了“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千古绝唱。

它让我看到一种同席慕蓉所说的那样“中国人向来是一种坚韧的生物,他们在最深的泥土里翻滚,他们用自我的骨血和肉体来换回一个新中国”。

在这些大爱中,我逐渐的感觉到了我身上所拥抱的小爱的不足之处。

它让我反思、让我羞愧,让我看到这个世界还有不一样的一面,还有更加不一样的一面。

这都是阅读所带来的一段历史它反映的不仅仅是当时的一种社会状况,更多的可能是一种社会之间人与人的相处一种人性和一种社会精神力量。

这才是历史发生的意义,我们挖掘历史的意义。

当然,从文化苦旅中我们也能更多的了解它的作者余秋雨先生,从中国人教版的科教书中,我们所理解的余秋雨先生是一位名声大噪的散文家。

他最令人熟知《都江堰》让人感觉到的是对老祖宗的敬畏和感恩,对完美事物的留恋和赞颂。

都江堰是这样讲的它的水流不像万里长城那样突兀在外,而是细细浸润、节节延伸,延伸的距离并不比长城短。

长城的礼貌是一种僵硬的雕塑,它的礼貌是一种灵动的生活。

长城摆出一副老资格等待人们的修缮,它却卑处一隅,像一位绝不炫耀、毫无所求的乡间母亲,只知贡献。

一查履历,长城还只是它的后辈它,就是都江堰。

从中我们能够看到余秋雨先生对文化的热枕,一位文人对文化的温柔,这其实也是他对文化苦旅的态度。

而《文化苦旅》它打破了传统散文的束缚,创造了一种以“文化大散文”的新的写作潮流。

阅读《文化苦旅》,抛却阅读本身能带给你的平静与积累之外,他在书中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以及背后的思考更是必读的理由。

直到此刻还记得文化苦旅的一些片段,回味时也常常湿润了眼眶。那种热爱将会传递给你,让你思考,感慨,重新唤起对文化的赞叹。

它会让你从内心里骄傲于五千年历史的深邃,也会感慨时代的终结。

而文化苦旅的苦并不是浅意上风餐露宿之苦,它真正苦在看到礼貌的衰败而无力拯救,内心所承受的巨大悲痛。

这场旅途不仅仅是余秋雨的科考之旅,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中华礼貌的再一次追溯之旅,各处腹地历尽之后,方才展现给我们一个由远及近的中华礼貌之旅。

我们容易被这本书的厚重震撼,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旅行的过程中,正是感受文化的最好契机。

余秋雨先生在旅途中,体味各地文化,将各地文化糅合在文字中,为我们带来一场别致的文化盛宴,让我们由衷产生一种对文化的敬畏和信仰。

《文化苦旅》的灵魂在于一个“苦”字。

这个苦不是旅途中收到的苦累,而是指“中国文化历史”像一个苦命的老者,经历风雨,苦行至今。

中国文化体现一种“苦涩”的承载,一种艰苦的传承。这种苦最能激发每个国人深爱中国文化,敬爱中国文化,宣扬中国文化的职责感和使命感。

文化是滋养一个民族灵魂的源泉,文化始终是民族精神和民族素质的纽带。

中国文化经历千年时间的洗礼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已受到不一样程度的破坏,甚至灭亡。

我们惋惜的同时,余秋雨先生经过此书告知文化的沧桑和唤醒传统文化重建苦难意识。

余秋雨先生在最末文曾说“可能会有那么一天,可我等不到了”。和他散文集中“我等不到了”感触是一样的。

但彼时,我为了更加深刻了解文化苦旅以及余秋雨先生而在网上查询了一些资料。

有些言论,对余秋雨先生确实很不公平。否认了余秋雨先生的人品,以及对文化苦旅书中那些华丽的藻的批判。

我在想,人必须是要遵循自我最内心的最真实的想法。在没有这些对余秋雨先生不利的言论中,我从文化苦旅中感受到的是一种文化的厚重感和余秋雨先生对文化的热忱。

我相信一个能写出如此文章的人也必须不是一位心胸狭窄,只爱卖弄才华的人。

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方式。

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总而言之,余秋雨先生的才华值得敬佩,《文化苦旅》也绝对值得一阅。

《文化苦旅》读书笔记五

第一次听说《文化苦旅》这本书还是在上中学的时候,直到上大学时才买了一本认真来读。古话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作者一次次漂泊的旅程,都是增长智慧的机会,也使心灵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洗涤。

我细细读着书,慢慢地被书中的历史、游记所吸引。从莫高窟的中华民族痛失瑰宝到风雨天一阁那座仅存的藏书楼,从沙原隐泉到洞庭一角,又从吴江船到牌坊。作者走过的每一处地方,似乎都蕴藏着那么多中华历史。有时候真想自我也能懂得中华五千年历史,每当走到一个地方,都能想起此地过去的故事和故人的评价。

读这本书,就像和作者一齐,从中国的西北走向江南。偶尔,作者也会停下来,写一写腊梅或是写写自我的藏书,或者在每个清静的雨夜里想起,夜雨诗意。可是作者永远都没有忘记,真正的山水不光只是自然山水,更有着文化气息,人文山水。正如他自序中所说: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在我的全身,要摆脱也摆脱不了。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是的,在西天凄艳的晚霞下,我看见了王圆麓,那个敦煌石窑的罪人;在罗池庙里,我看见了失落的柳宗元;在都江堰,我看见了大愚又大智,大拙又大巧的李冰;在天柱山我看见了华发苍然的苏东坡。

我一向在想,为什么叫做文化苦旅慢慢得,我明白:苦旅,苦在历史的重压,苦在历史的逝去,苦在古人的远离,更苦在文人心里的敏感。

读了这本书,不仅仅让我略懂了作者,更让我读懂了中华民族历史的一丝细脉。

文化苦旅的读后感范文(篇5)

作为一名山西人,为曾经辉煌的晋商文化而感到自豪,同时也为山西经济的败落感到遗憾,感谢余秋雨的这篇散文,让我对晋商文化有更深的理解与认识。

在19世纪乃至以前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最富有的省份不是我们现在可以想象的那些地区,而是山西,直到二十世纪初,山西仍是中国的金融贸易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里那些比较像样的金融机构,最高总部在山西平遥县和太谷县,几条寻常的街道间,只不过是腰缠万贯的山西商人小试身手的码头而已。

山西商人之富,有许多数字可以引应,在清代全国商业领域,人数最多,资本最厚,散布最广的是山西人,每次全国性募捐,捐出银两最大的是山西人,甚至,在京城宣告歇业回乡的各路商家中,携带钱财最多的又是山西人。

山西最红火的年代,财富的中心并不在省会太原,而在平遥、祁县和太古,其中又已平遥为首,太谷被称为中国的华尔街,为了探寻山西晋商文化的代表“票号”我们走进了“日升昌”,这是今天中国大地上各式银行的“乡下祖父”。位于平遥古城的西大街上,街道并不宽,每个体面门庭的花岗岩门槛上都有两道很深的车辙印痕,可以想象到当年这儿是如何车水马龙,平遥西大街是当年山西商人工作的场所。处处呈现出一代巨商的人生风采。

山西商人曾经创造过中国最庞大的财富,居然,在中国文人浩如烟海的著作中几乎没有留下什么记述,一种庞大的文化如此轻慢,以及它的庞大的创造群体,实在不可思议,为此就要抱着惭愧的心情,面对已经消逝的晋商的身影沉思。

文化苦旅的读后感范文(篇6)

历史更迭、文化演进,新旧交替的事,总是以严肃又谨慎的面目出现在我们面前。似乎,这注定就是一个考验谈话者知识储备和思考能力的话题。直到读了这篇文章,我才意识到,要把一个完整的观点讲完,且是用易懂的方式,一个美丽的故事,足矣。

《寺庙》,表达了余秋雨对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之间关系的观点,不过别担心,这里并非充斥着晦涩的术语,将心怀好奇的敲门人恐吓在外,相反,不经心瞄一眼,满纸尽是晨钟暮鼓和尚老妇的清新字句。

再认真地读读,会发现文中开头已经对于传统现代的区分给出多次暗示。坐落西边的山庙,似日落西山的传统;而建在东边的学习,则代表着现代,如旭日初升。一开始,这种传统和现代的矛盾是刺目而略尖刻的,制造出矛盾的一方是现代:女教师们对寺庙和信佛老妇的排斥、对和尚惜生护生却伤害植物的不屑,都隐隐透露着一点对古板传统的嫌弃,对落后传统的责怪。

当然,如果只是站在那个时代,一味粗暴地指责传统,文章也大大减色了。

看似已经走向尽头的传统,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依然保有难以撼动的影响力。不是因为人们不思进取,向腐朽堕落,而是正如文中所说,山庙里传来的诵经声,那音调,能把四周的田野稳稳罩住。山庙,是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无声的守护者,连山匪见了庙里的和尚,也不敢造次。山庙所代表的传统,总是暗暗牵动着人们的神经,是人们的精神寄托。

传统和现代各具特色,看似彼此分离,但是各取其长才是归途。因此,接下来的两件事:和尚的诵经声驱使土匪转性、老师们认为精通现代教育的李叔同出家,这渐渐地转变了老师们对寺庙的看法,也是传统与现代的一次握手言和。而到文章的结尾,老师在经历了对传统的看法转变后,说了一句:好了,佛在说,动身吧。则成为这种文化间交流的高潮底蕴深厚的传统推动了现代的前进。

在泛黄的书页上,这是一个美丽的哲理故事,但作为一个立足于中华民族崭新时代的人,我不能不为这篇文章的远见折服。放眼现实,在曾经落人一等的时代,我们有过对现代文化的狂热追求和对外来文化的崇拜。但当昔日的青瓦红墙被钢筋水泥替代、当千篇一律的电脑字体取代龙飞凤舞的手写书法我们从盲目改变的浪潮中冷静下来、从扎根千年的泥土中拔根而出,无所适从的迷茫又令我们疑惑不已。最后我们提出:文化自信。

我们将现代电子音像技术和传统民间故事结合,于是有了《大圣归来》《哪吒:魔童转世》的国漫崛起;我们将现代媒体和传统国宝结合,于是有了《国家宝藏》《如果国宝会说话》的国宝热;我们将现代先进的制衣技术和传统汉民族服饰结合,于是我们有了汉服复兴,而那些跳动于街头巷尾的绚丽的颜色和舒适的面料,是在过去极少有甚至没有的

在这个因现代文化和传统文化交融的节点,我们才终于切身感受到了1+12的惊喜与美好。这时我们若想回头,看看一路我们如何走来,像那些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一样好奇文化的演进,别忘了翻一翻这个美丽的故事它其实早就将这一切演绎过。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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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的读后感(篇1)

开学不久,班上流行起一种游戏,不论男生女生,都拿着一根小棍或者一把长尺子,划几个莫名其妙的圈,然后挥向别人,嘴里还念念有词,什么“四分五裂”、什么“除你武器”、什么“统统石化”,真有意思!他们管这个叫“魔法对决”,手上的道具就是魔杖!

有一天,居然有位同学还带来了一根非常逼真的魔杖,他说这是哈利·波特用的魔杖,是冬青木做的,里面有凤凰的羽毛。原来,大家是在模仿哈利·波特和他的巫师同学啊!

我小时候看过一点哈利·波特的电影,记得小巫师们能骑在扫把上,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追逐飞球,多神奇啊!同学告诉我,《哈利·波特》的书已经出了7部,电影也拍完了,哈利最终打败了伏地魔,这是一个非常惊险、曲折的奇幻故事。我听了,真的非常好奇,魔法世界是怎样的?巫师是怎么生活的?哈利是怎么获得胜利的?

晚上回家时,我问妈妈:“妈,你看过《哈利·波特》吗?”

“我只看过前三部电影,”妈妈想了想,说:“后面的就没看过了。听说7部电影都拍好了呢!”

“是啊是啊!妈妈你知道哈利是怎么战胜伏地魔的吗?”

妈妈摇了摇头:“不知道啊!听说书很厚的,我也没看过。”

“唉,要是我能把书看完就好了。”我嘀咕着。

过了几天,妈妈带我去买教辅。在书店里,我看到有个书架上摆满了全套的《哈利·波特》。趁妈妈挑教辅的时候,我偷偷走过去,拿出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看了起来。没多久,我就被书里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有一个小男孩,他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一头乱蓬蓬的黑发下面,是一道神秘的闪电形伤疤,这是黑巫师伏地魔留下的印记。他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寄居在姨妈家,从小被表哥欺凌。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己是一名巫师,于是开始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还和罗恩、赫敏成了好朋友。

“贝贝,该回去了。”妈妈的呼唤把我拉回了现实。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挪回妈妈身边。妈妈看了一眼那个书架,摸了摸我的头,带我回家了。

转眼间,期中考试结束了。那天放学回家,我兴奋地向妈妈报告我的成绩和排名。妈妈听了,高兴地抱住我亲了亲,然后神秘兮兮地拉着我进了房间。她指指书架,问:“你看,那是什么?”

“哇!”我兴奋地跳了起来:“是全套的《哈利·波特》!还是珍藏版的!”

我马上拿下第一部,问道:“妈妈,我上次只看了一点点,现在能让我看完吗?”

“当然可以!”妈妈伸出小手指,“但我们要做个约定。只能在做完作业后看,每次定量或者定时间,要有数哦!”

我赶紧跟妈妈拉了勾。做完作业,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就连吃晚饭时都没舍得放下。

按照每天跟妈妈约定的时间或者章节,我慢慢地把全套书都看完了。书中,哈利的生活很不幸,但他一直保持着乐观、善良和勇敢。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一直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在一次又一次的斗争和冒险中,哈利随时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承担着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责任。他和罗恩、赫敏共同抗争伏地魔的势力,在这过程中失去了许多的朋友、亲人。他有过气馁、沮丧,想要放弃,但在邓不利多校长、朋友以及关心他的人的支持下,又开始了新的战斗,战胜了伏地魔。最后,哈利终于过上了一直梦寐以求的正常人的生活。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可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哈利的母亲为了救他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伏地魔不懂得爱,他出生在孤儿院,从小在没有爱的环境中长大,他性格孤僻,独来独往,没有被爱的经历,更不懂得去爱别人,所以做出了很多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

我觉得作者罗琳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就算最高深的魔法,也无法达到爱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弃爱与希望,它们可以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希望的力量是最强大的!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篇2)

听说金花世纪影城将于8月4日首映《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我别提有多高兴了!自从去年成为哈利·波特的粉丝以来,我不止一次的拜读了哈利·波特的系列书籍,我多么希望有一天能在电影中一睹哈利·波特的风采。今天,我在爸爸的陪同下,终于圆了这一梦想。我为电影中精彩的故事情节而深深的着迷,我真想走入罗琳所描述的精彩魔法世界里去。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学校的六年级学生,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因为预言中说,只有哈利·波特能降服伏地魔,所以哈利·波特不断遭到伏地魔的追杀。不幸的一天来临了,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了。哈利·波特决定报仇。他知道,只要灭了三样死亡圣器,就能除掉伏地魔。第一件是格兰芬多的学院杯,第二件是拉文克劳的冠冕,第三件是跟随伏地魔的那条大蛇奈福克。哈利·波特为寻找这三件死亡圣器,历经了千幸万苦。为取得格兰芬多的学院杯,哈利·波特在金库里经受着死亡的考验,他们遭到了火龙的阻挠,又数次遭受警察们的追击;为找到拉文克劳的冠冕,哈利·波特被火焰所包围,幸亏借助于飞天扫帚才得以逃脱;在与伏地魔的斗争中,哈利·波特不幸被杀死,幸好有复活石,哈利·波特才得以重生。不管遭遇怎样的挫折与艰辛,哈利·波特始终没有放弃。

走出电影院,我还深深地沉浸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里。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魔法学校的学生,也具有哈利·波特的强大魔法呀!如果我有魔法,我一定要变成赫敏,轻轻一挥魔法权杖,让山区的孩子能快快乐乐地去上学,让他们也能像城市里的孩子一样健康的成长。如果我能成为在霍格沃茨的格兰芬多学院,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话,那我可太高兴了。我要变出无数的金银财宝,捐给红十字会,让无数身体残疾的人恢复健康,让患有眼疾的人重新看到光明,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尽情享受到生活带给他们的种种乐趣。最后我想创办一所魔法学校,我来做校长,带领所有希望拥有魔法的孩子一起走进奇妙的魔法世界,让他们张开梦想的翅膀,感受魔法的无穷魅力。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篇3)

以前妈妈给我读过《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实在太好听了,我就自己又忍不看了一遍。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女士,书中讲的是哈利和一点都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讨恶的儿子达力住在一起,而且十一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我觉得哈利好可怜啊!但是尽管是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中长大,但他还是坚持自我,长成了一个善良勇敢的男孩。

有一天,哈利收到了猫头鹰送来的一封神秘的信,然后他就开始了一段奇妙的上学经历,在学校里他遇到了他一生中最好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跟伏地魔大战了一场,抢回了魔法石。

以前一年级的时候我期中考试考了双百分,然后我就得意扬扬,认为自己知识掌握住了,结果到了期末考试我都没考好。我想起了书中邓不利多说的一句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我不能躺在过去的成绩里睡大觉,像哈利。波特一样要及时从虚幻的世界里抽出身来,踏踏实实的做好眼前的事。

里边最让我羡慕的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个人的友谊,现实生活中我也有两个好朋友,婷婷和娇娇。哈利他们三个发挥了各自的特长、团结合作并牺牲自我找到了魔法石,所以他们的友谊坚不可摧。我也要维护我们朋友间的友谊,像他们那样彼此信任和支持,理解和宽容,争取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一直想着到我11岁的时候,会不会也收到猫头鹰寄来的魔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呢?真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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