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一种蕴含丰富情感的文字,作文考察学生对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好的作文是需要长时间的思考和反复琢磨的。那么作文应该怎么进行写作呢?栏目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巴金《家》读后感作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烟花三月》是一篇主观抒情性小说,它是诗意、酒神、迷醉性的叙事,这个长篇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写作气息,作家主体性张扬,是一种内在的酒神式写作。同时,这个文本在一定程度上用幽默笔调和游戏心态呈现出作者当下生存状态与理想主义之间的荒诞色彩。
长篇小说以烟花三月为主体意象,以我的意识流动为主要的一个叙事动力。文本以我寻找舅舅为叙事的线索,从对当下现实生活日常男女之情的叙写,进入到对上一代历史情境的想象与追忆。这部小说一方面是对当下日常生存个体主观情绪的叙述,一方面又表达了作家个体试图深入历史情境的努力。文本从想象和追忆的视点进入对于历史情境的描述,在对作家梦龙的诗性、才华与情感纠葛的叙述中,当下、历史与现实在想象中幻化成了一个颇具荒诞派戏剧的叙述情境。
《烟花三月》是双线的叙事和复调的言说。这个文本不是巴赫金意义上的复调叙事,还不能算是复调结构,,但是它通过当下和历史的双线结构来言说舅舅扑朔迷离的历史身份。这部长篇小说通过酒神式的迷醉和诗意性表达,塑造了我、梦龙和舅舅三个互为镜像的人物。作者并非着力于一个人物典型或者原型的叙事,而是以一种迷醉式的酒神精神来表达对于红色历史建构者之一舅舅的追忆。作者我和梦龙一方面生存在现实庸常的环境中,感受着现实生存经验的耗损和无意义,一方面通过追忆赋予舅舅特别光亮的色彩,鲜亮美好的爱情与婚姻,个体深度参与历史的伟岸和挺立,同时也建构起舅舅时代阔大辽远的历史情境。在极具主观抒情性的笔触中,三个人物和烟花三月的江南意象形成了颇有意味的相互映射,历史与当下在作者想象性的叙事中构成了一个具有荒诞色彩的戏剧结构。于此同时,作家在处理1990年代和上个世纪中国革命历史情境的时候,还有必要进一步呈现历史与人性的复杂内涵。
当下长篇小说写作无疑是去观念化的,而这部长篇小说恰恰有很多观念性的表达。这部长篇小说不是通过人物形象而是直接通过观念去表达。作者通过主观抒情表达一种抽象性的概念,在阅读这部小说时又有着1980年代长篇阅读的感受。比如我的形象犹疑徘徊,又时时有着执着于文学创作的激情;梦龙的形象则任性怪僻,有着面对失去灵感、亲情、爱情的挫败感,紫风则是有些偏执倾向的女权主义者,这些人物都带着一种很轻盈膨胀的一种诗意的色彩。在长篇叙事中,作者通过主人公的追寻,将笔触从烟花三月的扬州延伸到了水泊梁山和雪域高原,文本的地理时空又具有亦真亦幻的色彩。
这个长篇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主体抒情性。文本叙述了我这一代人在个体与世界的融入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痛苦。在这种痛苦中,通过艺术的一种升华,获得了极大的艺术创作快感,具有某种酒神精神酒的迷醉感。酒神精神预示着情绪的一种宣泄,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深层体验。但是酒神精神更要承认人生的悲剧性,它要比人生的喜剧、正剧或盲目的乐观更高一层。酒神精神要强调对于肤浅虚假的乐观主义予以抗拒或消解,这样才赋予酒神精神更多的历史景深感。小说呈现出多侧面的历史镜像与当下的比较性关照。我、梦龙这一代人对于舅舅那一代人所代表的红色历史叙事是否可以更多地和民间的知识分子叙事相对应,增添更多历史镜像的摹写,体现长篇文本的丰富性;如果从长篇小说对人物原型的要求来说,仅仅有着轻盈和膨胀还不够,可能每个人物还担负着一些重的东西,恰恰是这些重的东西,会给写作带来更为深度的意义阐释。烟花三月这样一个意象如何在丰厚的扬州人文历史资源中具体化、细节化,通过这个意象透视出扬州丰富的历史人文精神,同时也具备作家个人深刻的精神印记。
花了一个暑假和开学后的一个月,终于看完了这三本书。划过来,一个月只看了一本书,感慨万千啊不过这几本书的确挺厚的,并且很难理顺关系。
大家都说这些书就是反映了一个大家族的衰落,但是,我却觉得这个大家族的衰落是注定的,因为这这几本书中,还有那些有着新思想的青年,他们不怕那些长辈,他们轻视那些长辈,他们与那些长辈为敌。事实证明,他们是正确的!现代的社会必须由他们来建设才可以发展!觉民、觉慧、淑英、淑华、琴……
虽然这些人能够使我的热血沸腾,但是,也有那些执迷不悟的人使我气愤至极,周氏的弟弟周伯雄,他害死了惠、竟然还执迷不悟,又害死了枚还有沈氏,动不动就打淑贞,难怪她跳井自杀……
我的表达能力差,不能把我心中的爆发的感情和支持的心情发泄出来但这三本书的确是十分好的,就是有些冗长……
家巴金读后感1000字(1)
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家》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二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
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挑战,处处有激流,也许有人说:“我们应该随遇而安。”这不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平静安稳。但我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我们生活来做什么?”难道就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吗?罗曼罗兰说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的不错。
生活的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间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生活中,我们应时刻怀有一颗战斗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即使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但自信,充满战斗力是我们应时刻保持的态度,并且在战斗的过程中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为下一站的到来做准备。即使面对挫折,也应该越挫越勇,甚至要感谢失败,是它们,让我们成熟与成长。
山中的激流不会因为一瞬间的阻碍而停止动荡,它们会竭尽全力创造出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那面对生活的激流,我们又该如何呢?难道是将自己与世隔绝,任激流在周围澎湃吗?任生活所左右吗?有人说过,路本没有,因为走的人多了,便成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那生活不也是吗?面对生活,我们应将自己放在主动的位置,去征服生活,在时光的磨砺中学会生存,在生活的激流中学会成长!
家巴金读后感1000字(2)
20世纪30年代初,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为了倾吐自己鲜明的爱和恨,宣泄自己积郁的悲愤,也为了探索青春的价值和意义,在距故乡成都千里之遥的上海,用整个身心,写出了一本近三十万字的小说。这个青年就是著名作家巴金。这本小说就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家》。
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家》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它集中体现了封建大家庭制度下的典型形态,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
《家》最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觉慧,他思想先进,充满活力,是高家的叛逆者,是美好与希望的象征。然而书中还有个不得不提的人物,那就是觉新。如果说觉慧代表的是梦想,那么觉新代表的则是现实。他无疑是《家》中内心最复杂、最矛盾的人。大少爷觉新也曾受到过新潮思想的熏陶,也曾有过出国留学的机会,曾几何时,他是一派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着希望,对人生充满着追求。然而作为高家的长房长孙,他放弃了理想、爱情,顺从了家族的安排。这份包办的婚姻,成为了一切悲剧的开始,在这以后,不幸接二连三地降临,他隐忍退让,独自承受着痛苦,希望以此来换取些许的宁静。只可惜他的委曲求全不但没有为他带来安宁平静的生活,反而间接导致了他爱的人相继离他而去。失去了两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同时也失去了幸福的资格,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只剩下他独自痛苦地面对一切。
究竟是懦弱的性格造成了他的悲剧,还是命运给了他懦弱的性格?他经过了五四运动的洗礼,新的思想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定的烙印,但是他同时又受到封建孝道的束缚,骨子里依然有着守旧的血液,这也许成了他悲剧命运的根源,成了他一生悲剧的缘由。一段婚姻,两份深情,在本应该幸福的岁月里,一次又一次经历了生离死别。也许他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但不能否认他的一颗真心,满腔赤诚;他是一个称职的兄长,为弟弟们构建起一片碧海蓝天,将悲伤尽收己身。对于他,再无情的人也不忍苛责……
在《家》中,爱情是不圆满的,带着宿命的伤,在《家》中,几乎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一抹深入骨髓的遗憾,回荡着一缕沉重寂寥的叹息……《家》如同一支悲伤的抒情曲,伤感开场,心痛收尾,《家》恰似一首情思凄婉、深沉美丽的抒情诗,缠绵悱恻之余又潜动着一脉春温。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作者所欲展示给我们的,是描写过去十多年见的一幅画卷。虽然这里只有生活的一部分,但已经可以看见那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苦难所组成的生活之激流是如何在人们心中动荡。青春毕竟是一种美丽的东西,无论期间是否经历过痛苦与磨难,当多年后再次回首,我们所能铭记的,依然是它的美丽……
求巴金的家读后感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 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样激进,不能勇敢地做出反抗。第二,觉新的思想根源。这一点是由第一点衍生而来的。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长子长孙,他自然被寄予了厚望,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这教育也是封建伦理的教育。儒家思想的孝悌观念自然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里。这也在思想上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他的思想里他已不是简单的为自己而活,他活着就是为了整个家族。它完全是封建礼教的奴隶。恪守着长房长孙的规矩。他完全成了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矛盾的境遇也造成了他矛盾的人格。
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巴金的家读后感
1.的时间把巴金的《家》横扫完了。
一个具有时代性的作品。讲述一个出生在旧社会大家庭的青年,在社会动荡的年代,在封建礼教土崩瓦解的时代觉醒了。看到了封建社会对人性的压抑,杀人的礼教。鲜活的,青年的生命,做了毫无价值的牺牲品。而一种麻木、忍耐、怯懦、退让加上封建的卫道,却仍在绞杀更多鲜活的生命。青年终于忍无可忍,愤而出走了,成个这个家庭的叛徒。
距离那个时代远了,不读书,那都是些无法想见的故事。我现在只是隐约记得小时候,时常听到要破除封建迷信的话。至于封建迷信,只以为是一些不好的东西,大概跟狐仙有关的,至于是否一定要破除,到从来没想过。《红楼梦》有不少人说是封建社会女性的悲剧,可我怀疑作者是否有这么高的思想素质。他只是作为一个小说家,把他一生的富贵和辛酸写在纸上。至于抨击封建礼教,反抗封建思想,我想曹雪芹不会的,那些只是后人的评说。即便书中确有这样的影子,那也不是因为这个目的;即便是有这个想法,也不会这么清晰明确和坚决。可《家》却是为了反抗而写的一部书。
巴金本来就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牺牲的何止几代人。历史的车轮碾过,辙子里满是浆血。礼教造成的悲剧又何止几桩,万千的人在其中受苦,却又令人惊异地维护和宣扬着这种礼教。鲁迅是一针见血的,“满纸的仁义道德”只看见“吃人、吃人”,吃人的人也终将被人吃。但我还是惊讶,几千年一直都是这样,谈不上反抗。曹雪芹不是真正的反抗。真正的反抗是在帝国轰然倒塌,思潮开始涌入麻木的中国,从一批不肯简单地上吊作牺牲品的人开始。巴金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他写的这部小说就是为了反抗。
这本书我不敢说他写的很好。但题材是很好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尤其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会产生怎样惊人的效果!可想而知,会掀起一个潮流,激励一代青年,点亮一代人的思想,所以说这个作品属于那个时代。现在读起来,是一种遥感了,毕竟在他们的努力下,时代变了。
2.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孝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巴金家》读后感作文600字
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巴金家》读后感作文600字《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巴金家》读后感作文600字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
“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与封建的恶势力做斗争。
坐在回家的车上,随手翻阅巴金的《家》,不禁感慨万千。原来那个曾经被母亲牵着走的小姑娘如今已成游子,偶尔回家,偶尔才能去看望爸妈。家――温馨、幸福的代名词,是多么令人心动、令人神往。
巴金先生的《家》里,觉新、觉民、觉慧、琴、梅……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涌上脑际。那个大家庭中,悲凄无奈的人生,以及人们坚强不息地为理想、为自由奋斗的历程,都会令我深长思索。
在那个时代,家――那个偌大的公馆,不仅仅是一个家。也许,在一些读者的眼中,家,只是束缚,只是枷锁,只是限制自由的牢笼。家,所代表的、所捍卫的也仅仅是死板、固执、陈旧的封建体制。因为这个家、这个体制,鸣凤刚烈地投湖自尽;因为这个家所发生的一切,觉新葬送了他一生的幸福,失去了他美好的追求。觉民、觉慧虽然不断努力,也仅仅是逃离了那个黑暗的深渊,逃离了那个家。那种逃亡,包含了多少人的绝望,掩埋了多少人的幸福啊。
每次想到《家》这本书,我都会有无限的感慨与哀戚。为活在那个时代的人痛苦,他们是那么的脆弱与无奈,他们的人生那么令人心酸,令人悲悯。怒由当时的黑暗社会而起,哀因为他们的悲切生活而生。
所幸,在那样的时代,仍有那么一群青春洋溢的热血青年,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去反抗、去奋斗。他们的勇敢,他们的激情,总会鼓舞着我。每一个时代,总有希望,他们才是那个家、那个时代的'希望,他们才是那个呆滞的社会中活力的源泉。我时常会这样想,如果没有那个令人窒息的“家”,如果没有那个“家”里的青年们的精彩的人生奋斗,自然也就没有巴金的《家》,自然也就没有伟大的作家――巴金。
隆隆的车声,把我从遥远的“家”拉回现实。我不禁感到庆幸,庆幸我有一个幸福的小家,庆幸自己生存在一个和谐愉快的社会之“大家”。在这样的“小家”和“大家”之间徜徉,我们没有太多的负担,没有太大的压力,喊累叫苦只是无病呻吟。家里有爱、有自由、有希望,有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强有力的支持。家是我们的精神寄托,家包涵了我们的生命重心。
无论身处何方,我都可以始终执着,因为我心中有一个温暖、明亮的家;无论如何迷惘、如何彷徨,我都不会迷失方向,因为我心中有一个温暖、明亮的家;无论如何艰苦、如何失望,我都不会放弃希望,因为我心中有一个令人充满信心的和谐之家。
作文占据语文试卷分值的很大一部分,写作文的根本目的在于记录所想所思,一篇优秀的作文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文到底难不难?为此,栏目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读后感作文巴金家》,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在有限的时间中,生命又是何等的宝贵呢?又有多少人能实现自己心中最美好的愿望呢?
巴金先生的《生命》中,讲述了巴金先生看到庭院中的生命景象,又想到那些年轻人“想要死”的理论。他又想到了自己那被现实生活吞噬的美好愿望,忧郁,便涌上了心头。
我何曾不是有过这样的想法,每当真正的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每当真正的在生活中感受到开心,却又会有一股负能量涌上心头,曾经见过并承蒙其招待的老爷爷突然去世了,每当想起,我心中总会想,这样美好的生活,总有一天会结束,甚至可能突然某一天就结束了,而我又能做什么呢?
看到文章的最后,我明白生命的意义或许在于珍惜,还有珍惜后的给予。“我要给你们以晨星!”抱着这样的心态,这样的目标去生活,或许才能让生活有前进的动力。“与其哀叹生命不易,与其坠落在时间的漩涡中,不如一起努力,在生命中创造美好的回忆,让这随时可能结束的生命,变得光彩。”这便是我现在抱有的心态。
“我就是真理,我就是大道,我就是生命,”若是每个人的生命都能报以这样的目标前行。那么将不再有怜悯与惋惜,每个人的生命都将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巴金是一位有热情、有进步思想、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文学巨匠之一。1928年,旅居法国的巴金在巴黎完成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灭亡》,此后,他陆续创作了一系列在现代文学史上具有卓越影响的长篇小说和中、短篇小说。《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孝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两天的时间把巴金的《家》横扫完了。
一个具有时代性的作品。讲述一个出生在旧社会大家庭的青年,在社会动荡的`年代,在封建礼教土崩瓦解的时代觉醒了。看到了封建社会对人性的压抑,杀人的礼教。鲜活的,青年的生命,做了毫无价值的牺牲品。而一种麻木、忍耐、怯懦、退让加上封建的卫道,却仍在绞杀更多鲜活的生命。青年终于忍无可忍,愤而出走了,成个这个家庭的叛徒。
距离那个时代远了,不读书,那都是些无法想见的故事。我现在只是隐约记得小时候,时常听到要破除封建迷信的话。至于封建迷信,只以为是一些不好的东西,大概跟狐仙有关的,至于是否一定要破除,到从来没想过。《红楼梦》有不少人说是封建社会女性的悲剧,可我怀疑作者是否有这么高的思想素质。他只是作为一个小说家,把他一生的富贵和辛酸写在纸上。至于抨击封建礼教,反抗封建思想,我想曹雪芹不会的,那些只是后人的评说。即便书中确有这样的影子,那也不是因为这个目的;即便是有这个想法,也不会这么清晰明确和坚决。可《家》却是为了反抗而写的一部书。
巴金本来就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牺牲的何止几代人。历史的车轮碾过,辙子里满是浆血。礼教造成的悲剧又何止几桩,万千的人在其中受苦,却又令人惊异地维护和宣扬着这种礼教。鲁迅是一针见血的,“满纸的仁义道德”只看见“吃人、吃人”,吃人的人也终将被人吃。但我还是惊讶,几千年一直都是这样,谈不上反抗。曹雪芹不是真正的反抗。真正的反抗是在帝国轰然倒塌,思潮开始涌入麻木的中国,从一批不肯简单地上吊作牺牲品的人开始。巴金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他写的这部小说就是为了反抗。
这本书我不敢说他写的很好。但题材是很好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尤其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会产生怎样惊人的效果!可想而知,会掀起一个潮流,激励一代青年,点亮一代人的思想,所以说这个作品属于那个时代。现在读起来,是一种遥感了,毕竟在他们的努力下,时代变了。
巴金的文字我是第一次领略,很多国产的小说家总给我一个感觉便是,地方话色彩太浓,而构造成了不同的流派。
所以春的开局总是让我有些失望,我一直觉得大家的文字应该逃离本该有的文字圈套。
说小说更像是一本完整生动的读书,还不如说有着地方色彩的惨淡故事更加吸引人。
不过小说越往深入读下去,我的震撼便多了几分,看春应该怎么看,我一下子都找不到方向。
春是富有朝气的象征,总是给人看到希望,人们碌碌无为了一年终于又等到了春天,就好像可以洗刷从前的肮脏一样。
在一个特定的时期,我们总希望春是可以改变的。
只是在春这本小说里,我看到的是更多的妥协和痛苦。
在所谓的旧社会里,我们都无法找到更多应该评价的正义。
那些奇形怪状的男人和那些富有妇道人家的女人,所演绎起来的故事搞笑并且不知所云。
我非常憎恨觉新为什么那么软弱。这个软弱的男人是我最无法接受的。
我喜欢觉民和琴这对有思想的情侣,但他们的行为依旧有些幼稚,但也算称得上是骄娇者。
淑英和淑华代表了新一代人的思想。却没有叼啄。
淑贞和芸做人麻木,就似乎是下一个替代品。
很多男男女女特别是上一辈过着他们熟悉的生活,他们偶尔针锋相对,偶尔对着下一辈。
他们的欢笑真是在文字中透出来让人火大的情绪。
真不知道他们的生活除了皮笑肉不笑还能怎么样?
你当然不知道春究竟给了他们怎么样的希望。
我也是隐约感觉到的。他们的故事确实有些生不如死。
春的概念给人越来越淡化。
人总是叹春似乎就是一种标识性的概念。
我似乎也是这样。究竟为了春我做过些什么到现在也忘得差不多了。
风筝仙女是我在铁的书里看到的。
我也知道这是春天最完整的一个名词。
一年又是一年。绕冬天转的人偶尔看看春天。
我有些惆怅,只是没几个月又是冬天,心里也就平息了不少。
人都有那么自以为是的正确感,这是我在很多人身上看到的。
他们拥有了这种能力以后,便不再会为这样的悲惨而做出什么改变。
所以,我们很难从那个大舅身上和那个三爸身上的那些芸芸来做出正确评价。
那些男人,喜欢面子,就似乎是一块模板里刻出来的。甚至是那种形状。
我们憎恨体制,我们都喜欢那些少爷工资都有像福贵少爷那样的蜕变。
我们会不会抱怨,为什么我们轮不到那种觉悟的感触。
白日梦蓝。蓝天有雨。
追求的东西随着时间慢慢模糊以后。
精神支柱开始冻结。
春天理所当然的在冬天之后。
坐在回家的车上,随手翻阅巴金的《家》,不禁感慨万千。原来那个曾经被母亲牵着走的小姑娘如今已成游子,偶尔回家,偶尔才能去看望爸妈。家――温馨、幸福的代名词,是多么令人心动、令人神往。
巴金先生的《家》里,觉新、觉民、觉慧、琴、梅……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涌上脑际。那个大家庭中,悲凄无奈的人生,以及人们坚强不息地为理想、为自由奋斗的历程,都会令我深长思索。
在那个时代,家――那个偌大的公馆,不仅仅是一个家。也许,在一些读者的眼中,家,只是束缚,只是枷锁,只是限制自由的牢笼。家,所代表的、所捍卫的也仅仅是死板、固执、陈旧的封建体制。因为这个家、这个体制,鸣凤刚烈地投湖自尽;因为这个家所发生的一切,觉新葬送了他一生的幸福,失去了他美好的追求。觉民、觉慧虽然不断努力,也仅仅是逃离了那个黑暗的深渊,逃离了那个家。那种逃亡,包含了多少人的绝望,掩埋了多少人的幸福啊。
每次想到《家》这本书,我都会有无限的感慨与哀戚。为活在那个时代的人痛苦,他们是那么的脆弱与无奈,他们的人生那么令人心酸,令人悲悯。怒由当时的黑暗社会而起,哀因为他们的悲切生活而生。
所幸,在那样的时代,仍有那么一群青春洋溢的热血青年,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去反抗、去奋斗。他们的勇敢,他们的激情,总会鼓舞着我。每一个时代,总有希望,他们才是那个家、那个时代的'希望,他们才是那个呆滞的社会中活力的源泉。我时常会这样想,如果没有那个令人窒息的“家”,如果没有那个“家”里的青年们的精彩的人生奋斗,自然也就没有巴金的《家》,自然也就没有伟大的作家――巴金。
隆隆的车声,把我从遥远的“家”拉回现实。我不禁感到庆幸,庆幸我有一个幸福的小家,庆幸自己生存在一个和谐愉快的社会之“大家”。在这样的“小家”和“大家”之间徜徉,我们没有太多的负担,没有太大的压力,喊累叫苦只是无病呻吟。家里有爱、有自由、有希望,有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强有力的支持。家是我们的精神寄托,家包涵了我们的生命重心。
无论身处何方,我都可以始终执着,因为我心中有一个温暖、明亮的家;无论如何迷惘、如何彷徨,我都不会迷失方向,因为我心中有一个温暖、明亮的家;无论如何艰苦、如何失望,我都不会放弃希望,因为我心中有一个令人充满信心的和谐之家。
现代著名作家巴金的小说《秋》是他的“激流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读罢之后,一股革命的激流不禁涌上心头,这是一种社会的责任赋予我们青年人的历史使命。“激流三部曲”中那种火一样的激-情,那种强烈的反封建的思想,那种荡涤旧世界,建设新世界的热情始终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秋》这部小说延续了《家》和《春》的主线,进一步写高家的没落与新生,使人看到希望的是,主人公觉新在血的教训面前,已变得更加成熟与冷静,他试图以改良的方式去挽回这个濒于没落的家,事实证明已无法挽回。相比之下,二弟觉民就显得积极的多,他最后举行了新式婚礼这一点,就证明了他的思想已经彻底摆脱了旧式大家庭的束缚,而投身到更新的,更富有生命力的新世界!
我想,《秋》从季节上来看是凄凉的,它往往能给人一种悲凉的感觉,它常常代表事物的衰亡,这是诗歌散文中是经常见到的。那么,本小说在写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秋天,是不是也意味着它的衰亡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这种衰亡,尽管身在其中的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情愿,但历史的潮流是势不可挡的,革命的激流是永远向前的,这一点任何人也无法改变!旧世界的衰落,意味着一个新世界的到来,让那个没落的家随着秋天的落叶一起随风而逝吧!迎接我们的,必将是一个崭新的`未来。
“西风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秋冬一过,我们一定会迎来灿烂的生机盎然的春天,我们的国家正是在这样的新旧交替中走向强大的,我们的生活也将越来越美好。
生如同日记,每人都想记下自己的经历。但当他把记好的日记和他的誓言进行比较时,心情是何等谦卑啊!---巴金
青春活泼的心,决不作悲哀的留滞。---巴金
好听的话越讲越多,一旦过了头,就不可收拾;一旦成了习惯,就上了瘾,不说空话,反而日子难过。---巴金
每个人应该遵守生之法则,把个人的命运联系在民族的命运上,将个人的生存放在群体的生存里。---巴金
理想不抛弃苦心追求的人,只要不停止追求,你们就会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巴金
支配战士行动的力量是信仰,他能够忍受一切艰难、痛苦,而达到他所选定的目标。---巴金
随着信念的指示做事情,事无论大小,我都会感到喜悦。---巴金
我对人世还不能没有留恋。牵系着我的心的是友情,因为我有无数散处在各地的朋友。---巴金
我常说我靠友情生活,友情是我的指路的明灯。---巴金
沉默容易使人跟朋友疏远。热烈的诉说和自由则使人们互相接近。---巴金
要做一个在寒天送炭,在痛苦中安慰的人。---巴金
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在于接受,也不在于索龋---巴金
战士是永远追求光明的,他并不躺在晴空下面享受阳光,却在黑暗里燃烧火炬,给人们照亮道路,使他们走向黎明。---巴金
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而我们的事业都是无限长久的。个人尽可以遭到许多不幸,许多痛苦,但是只要我们的劳动融合到集体的胜利里,那幸福也就有我的一份。只要我活着一天,我事实上为党为人民工作一天。---巴金
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在于接受,也不在于索龋---巴金
战士是永远追求光明的,他并不躺在晴空下面享受阳光,却在黑暗里燃烧火炬,给人们照亮道路,使他们走向黎明。---巴金
为着追求光和热,人宁愿舒弃自己的生命,生命是可爱的。但寒冷的、寂寞的生,却不如轰轰烈烈的死。---巴金
朋友是永恒的,并没有结束的时候。---巴金读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已经比较迟了,但是一拿到《家》,我就迫不及待的读完了三本书,小说实在是太吸引人了,让我不知不觉对巴金肃然起敬!
读巴金的这三部小说,就完全没有读书的那种感觉,而是觉得自己完全投入到了小说所塑造的情景里,那个时代的背景,人物,说的话,做的事,甚至是他们的打扮都那么的清晰。
那种封建和新文化交替的斗争和矛盾,都有如亲身经历,我感觉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看着故事慢慢的发展!也许,只有巴金能把读者的心整个的拴住,忘了自己,忘了这个年代,随巴老的笔触,感受当时那份激-情。
巴金的家读后感
1.的时间把巴金的《家》横扫完了。
一个具有时代性的作品。讲述一个出生在旧社会大家庭的青年,在社会动荡的年代,在封建礼教土崩瓦解的时代觉醒了。看到了封建社会对人性的压抑,杀人的礼教。鲜活的,青年的生命,做了毫无价值的牺牲品。而一种麻木、忍耐、怯懦、退让加上封建的卫道,却仍在绞杀更多鲜活的生命。青年终于忍无可忍,愤而出走了,成个这个家庭的叛徒。
距离那个时代远了,不读书,那都是些无法想见的故事。我现在只是隐约记得小时候,时常听到要破除封建迷信的话。至于封建迷信,只以为是一些不好的东西,大概跟狐仙有关的,至于是否一定要破除,到从来没想过。《红楼梦》有不少人说是封建社会女性的悲剧,可我怀疑作者是否有这么高的思想素质。他只是作为一个小说家,把他一生的富贵和辛酸写在纸上。至于抨击封建礼教,反抗封建思想,我想曹雪芹不会的,那些只是后人的评说。即便书中确有这样的影子,那也不是因为这个目的;即便是有这个想法,也不会这么清晰明确和坚决。可《家》却是为了反抗而写的一部书。
巴金本来就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牺牲的何止几代人。历史的车轮碾过,辙子里满是浆血。礼教造成的悲剧又何止几桩,万千的人在其中受苦,却又令人惊异地维护和宣扬着这种礼教。鲁迅是一针见血的,“满纸的仁义道德”只看见“吃人、吃人”,吃人的人也终将被人吃。但我还是惊讶,几千年一直都是这样,谈不上反抗。曹雪芹不是真正的反抗。真正的反抗是在帝国轰然倒塌,思潮开始涌入麻木的中国,从一批不肯简单地上吊作牺牲品的人开始。巴金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他写的这部小说就是为了反抗。
这本书我不敢说他写的很好。但题材是很好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尤其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会产生怎样惊人的效果!可想而知,会掀起一个潮流,激励一代青年,点亮一代人的思想,所以说这个作品属于那个时代。现在读起来,是一种遥感了,毕竟在他们的努力下,时代变了。
2.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孝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每个作家都有藏在他努力实现文学梦背后的故事,这些酸甜的往事,有利于启示我们对人生智慧和精神思想。现在由我抒发对《泥土深情巴金》的慨叹。
本书以蜀景之富饶山川引出古人之文武双智,及一笔代过文人之风骚,迎出一位杰出的文坛巨子巴金。他的生记让我领略了封建社会的吃人现象,及他一次次失去亲人的悲痛欲绝。因此,他以他文学梦背后的故事注入只属于他的情感,直至他的笔端。
在本书作者的文笔下小升麟(巴金的乳名)的往事浮现在我的眼前;仁厚形容小升麟的母亲再合适不可过了。小升麟的母亲虽然对他宠爱有加,但教小升麟做人却从不怠慢。是母亲教会他爱惜一切,不管是富是贫;是母亲教会他向贫苦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是母亲教会他平等待人,不许拥有任何歧视。她作为巴金的第一任老师简直是无可挑剔!她告别人世间之后,已经有了真挚之心的小升麟在下人之间寻找下一位人生路途中的引路人。
他是老周,老周受到了社会对他不公的待遇,但他认清了很多事从不抱怨。忠实便是他的代名词。他告诉小升麟许多道理,但做人要有信仰并忠实地依照自己的信仰活下去今我记忆深刻同时这也让小升麟懂得了生命的意义并且更加热爱生活。
世界以痛吻我,我愿报之以歌。用它评价巴金昔日的事情再合适不过了,同时这句话予以我感触颇深。
是啊!小升麟在青少年时期尽力了父母双亡的悲痛与苦楚。在封建社会的限制下,他生活的大家庭中早已遍着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与自私自利,又何谈亲情这一说呢?但小升麟早已看淡7家族文事。听从大哥的话,发狠读书,便手持诗书,踏上文学之路。
世界以痛吻我,我愿报之以歌。这句话融入的苦楚也呈现了豁达心理。尚若印进生活里,为他人着想会成为日常中不可缺的一部分。自然的笑容挂在脸上;谦让会刻进骨子里;温柔会成为眼睛的常驻嘉宾。风水人情总会在人间流淌,给人不经意的爱意。满目疮痍、伤痛会像海涛那样滚滚不继而我们会献出高歌,无视那冰冷的伤痛。
在这个世上做人尤为重要。《泥土深情巴金》奉告我们做人要忠实;要爱惜身边的人;要拥有批判精神,要会换位思考。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加夸姣!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课外书,但是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巴金作品精选》,那里面有幽默风趣也有伤心流泪。
其中《坚强战士》这篇文章我反复读了很多遍,无数次湿润了眼眶。主要是记录了师团五连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张谓良,虽然身负重伤,但是用坚韧不拔的意志,连续坚持爬行十天九夜,经历无数艰难险阻,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各种困难,终于爬回自己阵地的真人真事。我特别喜欢他说的一句话: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会爬着回来。这个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和教育。
张渭良战士让我明白了在军人的字典里没有胆小、懦弱、害怕这样的字眼,以前的我很任性,遇到一点挫折就会嚎啕大哭作文。记得我刚刚开始学骑自行车的时候,爸爸让我先看他骑自行车的动作,示范过以后,就让我大胆的尝试自己骑,由于刚开始没有掌握方法和要领,结果一不小心就跌倒在了地上。起来之后,我就开始大哭大闹,怪爸爸没教好,赌气说我再也不想学了。现在想想,跟战士相比,我简直无地自容,真想找个地洞赶紧钻进去。现在我改变了,我要像战士一样变得勇敢,变得坚强,变得独立。我再也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闹,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
张渭良战士真的是我的榜样,他说到做到,积极向上,勇敢坚强,遇到困难坚持不懈,懂得牺牲自我保护他人,这些品质都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我要像战士一样勇往直前。
托尔斯泰曾说:生活本身就是个悲剧。
巴金的小说《家》,讲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悲剧故事。高家五世同堂,高老太爷专政,三个老爷互相看不顺眼,妯娌之间更是心机不断,身为长房长孙的觉新,担起了管理家庭事务的责任。
觉新是小说最大的悲剧人物。他原本可以有一个极为光明的前途,却被家中长辈安排,在律师事务所上班,与素未谋面的女孩结了婚,生活充满了鸡毛蒜皮;后来,高老太爷去世,妻子因难产的去世,弟弟出走,他越来越失望、伤心,对披着羊皮的长辈们悲躬屈膝。
有人会问,我们生活为了什么?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罗曼罗兰的回答是:为的是来征服他!。
有压迫,就会有反抗。觉新的弟弟觉明、觉慧,一直在尝试反抗。觉明拒婚,觉慧出走,他们敢于与家中长辈、与封建势力做斗争,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高家的三兄弟与《西游记》中取经的师兄弟有几分相像。觉慧像孙悟空,面对不公的待遇、恶势力的打压,他总铆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勇敢直接的抗争。觉新像猪八戒,被困难打压时总又是软弱地服从或直接放弃,觉慧评价觉新好似烂泥扶不上墙。觉明像沙僧,他处于觉新与觉慧中间,他有进步的思想,办事也非常细致周到,就像沙僧,不会贸然上前与妖怪对打,也不会用师傅遇难就嚷嚷解散。高家兄弟受封建礼数打压,悟空三人被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绊住了脚。到了最后,觉新逆来顺受,悟空圆滑老到;觉慧如愿逃离旧家庭,八戒在净坛悠哉游戏,而觉明在家中领导弟妹反抗,沙僧终修成罗汉菩萨。
悟空不再是那个性格火爆的猴王,觉新不再是那个前途光明的长孙。反抗的路上,有人胜利,也有人牺牲。
不管是成功或是跌倒,人总要有反抗精神。陈胜、吴广奋然起义,推翻秦的暴政;顾城用黑色的眼睛在黑色的世界寻找光明;保尔柯察金用尽一生打破生活的铁环,反抗资本主义压迫。反之,任凭欺侮一步步走向堕落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刺猹的闰土,拉车的祥子,从前多么意气风发,余生又多么潦倒卑微和麻木。
爱迪生曾说,强者能同命运的风暴抗争。生活的激流总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征服这激流,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希望。最不济,随觉慧踏上小舟,眺望一江绿水也好。
《烟花三月》是一篇主观抒情性小说,它是诗意、酒神、迷醉性的叙事,这个长篇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写作气息,作家主体性张扬,是一种内在的酒神式写作。同时,这个文本在一定程度上用幽默笔调和游戏心态呈现出作者当下生存状态与理想主义之间的荒诞色彩。
长篇小说以烟花三月为主体意象,以我的意识流动为主要的一个叙事动力。文本以我寻找舅舅为叙事的线索,从对当下现实生活日常男女之情的叙写,进入到对上一代历史情境的想象与追忆。这部小说一方面是对当下日常生存个体主观情绪的叙述,一方面又表达了作家个体试图深入历史情境的努力。文本从想象和追忆的视点进入对于历史情境的描述,在对作家梦龙的诗性、才华与情感纠葛的叙述中,当下、历史与现实在想象中幻化成了一个颇具荒诞派戏剧的叙述情境。
《烟花三月》是双线的叙事和复调的言说。这个文本不是巴赫金意义上的复调叙事,还不能算是复调结构,,但是它通过当下和历史的双线结构来言说舅舅扑朔迷离的历史身份。这部长篇小说通过酒神式的迷醉和诗意性表达,塑造了我、梦龙和舅舅三个互为镜像的人物。作者并非着力于一个人物典型或者原型的叙事,而是以一种迷醉式的酒神精神来表达对于红色历史建构者之一舅舅的追忆。作者我和梦龙一方面生存在现实庸常的环境中,感受着现实生存经验的耗损和无意义,一方面通过追忆赋予舅舅特别光亮的色彩,鲜亮美好的爱情与婚姻,个体深度参与历史的伟岸和挺立,同时也建构起舅舅时代阔大辽远的历史情境。在极具主观抒情性的笔触中,三个人物和烟花三月的江南意象形成了颇有意味的相互映射,历史与当下在作者想象性的叙事中构成了一个具有荒诞色彩的戏剧结构。于此同时,作家在处理1990年代和上个世纪中国革命历史情境的时候,还有必要进一步呈现历史与人性的复杂内涵。
当下长篇小说写作无疑是去观念化的,而这部长篇小说恰恰有很多观念性的表达。这部长篇小说不是通过人物形象而是直接通过观念去表达。作者通过主观抒情表达一种抽象性的概念,在阅读这部小说时又有着1980年代长篇阅读的感受。比如我的形象犹疑徘徊,又时时有着执着于文学创作的激情;梦龙的形象则任性怪僻,有着面对失去灵感、亲情、爱情的挫败感,紫风则是有些偏执倾向的女权主义者,这些人物都带着一种很轻盈膨胀的一种诗意的色彩。在长篇叙事中,作者通过主人公的追寻,将笔触从烟花三月的扬州延伸到了水泊梁山和雪域高原,文本的地理时空又具有亦真亦幻的色彩。
这个长篇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主体抒情性。文本叙述了我这一代人在个体与世界的融入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痛苦。在这种痛苦中,通过艺术的一种升华,获得了极大的艺术创作快感,具有某种酒神精神酒的迷醉感。酒神精神预示着情绪的一种宣泄,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深层体验。但是酒神精神更要承认人生的悲剧性,它要比人生的喜剧、正剧或盲目的乐观更高一层。酒神精神要强调对于肤浅虚假的乐观主义予以抗拒或消解,这样才赋予酒神精神更多的历史景深感。小说呈现出多侧面的历史镜像与当下的比较性关照。我、梦龙这一代人对于舅舅那一代人所代表的红色历史叙事是否可以更多地和民间的知识分子叙事相对应,增添更多历史镜像的摹写,体现长篇文本的丰富性;如果从长篇小说对人物原型的要求来说,仅仅有着轻盈和膨胀还不够,可能每个人物还担负着一些重的东西,恰恰是这些重的东西,会给写作带来更为深度的意义阐释。烟花三月这样一个意象如何在丰厚的扬州人文历史资源中具体化、细节化,通过这个意象透视出扬州丰富的历史人文精神,同时也具备作家个人深刻的精神印记。
花了一个暑假和开学后的一个月,终于看完了这三本书。划过来,一个月只看了一本书,感慨万千啊不过这几本书的确挺厚的,并且很难理顺关系。
大家都说这些书就是反映了一个大家族的衰落,但是,我却觉得这个大家族的衰落是注定的,因为这这几本书中,还有那些有着新思想的青年,他们不怕那些长辈,他们轻视那些长辈,他们与那些长辈为敌。事实证明,他们是正确的!现代的社会必须由他们来建设才可以发展!觉民、觉慧、淑英、淑华、琴……
虽然这些人能够使我的热血沸腾,但是,也有那些执迷不悟的人使我气愤至极,周氏的弟弟周伯雄,他害死了惠、竟然还执迷不悟,又害死了枚还有沈氏,动不动就打淑贞,难怪她跳井自杀……
我的表达能力差,不能把我心中的爆发的感情和支持的心情发泄出来但这三本书的确是十分好的,就是有些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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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就此放弃了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看书读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看看今天,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和家人合伙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有时还能提出一些家长不能相处的解决方法,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的唯命是从;和那封建社会的那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专制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女女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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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是不断的在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文明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己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现在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后来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择的权力,最后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而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可以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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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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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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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巴金散文集》。
有人说,好的散文清新得像萋萋芳草,绚丽的如同璀璨的霞光,纯真得犹如初生婴儿般的吻,深邃得仿佛韵在骨子里的事。
巴金写的《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带我进入了巴金他心灵深处的那一片深深的爱国情怀,文中开头两段:说了故土对巴金的养育之恩,故土给了巴金的扶持、给了巴金的衣食、给了巴金的苦乐、给了巴金的亲人、给了巴金的朋友、给了巴金的幸福、给了巴金知识后痛苦的源泉……写的最后一段话: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我恨你,又不得不爱你。这句话巴金把他的内心世界,说的十分透澈。恨他,是因为要离开他,却不能挽留住;不得不爱他,是因为巴金对故土十分的喜爱。矛盾的心理,不得不让巴金走进痛苦的深渊。
还比如说:读巴金写的《我的梦》,带我进入他那坚持写文章的理想。巴金他也有放弃的想法:有一个心理在阻挡他前进的理想,在敲击他心中竖立的信念,在关上窗户,迎来“放弃”的客人,把“信念”赶走在门外。但是巴金从不受心中的阻拦,把那个阻挡的心理推开;把竖立的“信念”修的更加坚固;打开窗户,迎来“信念”的客人,把“放弃”赶走在门外。为了写出更好的文章,巴金放弃了常人所拥有的:光明、爱、自由、幸福,把这些美好的东西全都抛弃了。而选择了整天在书堆中,勤奋的写文章,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不断的努力、坚持、奋斗、克服……我认为巴金他坚持写文章的想法是那么伟大!让我不得不十分敬佩巴金。
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例子,有不计其数的人也像巴金一样,有着永远不放弃的信念,为了考上好的大学而努力学习,为了找到好的工作而努力奋斗,为了登上高峰而努力坚持,为了心中的梦想去克服困难……
我希望每个人能像巴金一样,有着永不抹灭的信念,去面对生活中困难的事情。
时光煮雨,我们会将心事藏于笔尖。写作文可以帮助我们平复心情,让自己冷静思考。每天坚持写点东西,写作文的时候基础就扎实了。你是否正在收集和整理作文模板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作文《家》读后感"这样的内容,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今天,我写完做业看了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十四岁的肩膀扛起半个家,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叫金文杰,金文杰是初一的一名男生,
金文杰除了学校上课的课程表,他还有一张满满当当的课外生活时间表,这张时间表就对于他的哥哥和他的奶奶的,因为他的哥哥视力残疾,奶奶有严重的关节炎,
每天金文杰要五点半就起床,帮哥哥穿衣服,照顾行动不便的老奶奶,六点多金文杰就赶到学校。
周六和周日,金文杰有了更多的时间,他会给哥哥讲讲笑话,给奶奶揉揉肩捶捶腿
我觉得我跟金文杰相比,我太幸福了,早晨妈妈帮我准备好衣服然后叫我起床,帮我扎头发;爸爸盛好早饭放在餐桌上,我吃完早饭,爸爸送我去上学。放学了,
爸爸到学校门口接我回家,在家里耐心的辅导我的学习,我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我想我要学习金文杰同学,做一个自强自力的小朋友。
我想爸爸妈妈知道我的想法后一定很高兴,我一定不会让他们失望的!
昆山西塘小学三年级:华文荻
那天,我觉得无聊就从书架上随便拿了一本名为《世界上的音乐家》的书。我翻看了前面的目录觉得都不怎么好看,可是又因为太无聊了所以只好看了起来。
我看了几页之后就看得非常入迷了。不知不觉就到中午了。我放下书先去吃饭了。我边吃边想着书里面的内容,觉得许多伟大的音乐家都是在最辛苦的时候有了灵感,写出了一首首令人赞叹的乐曲。贝多芬作为一名音乐家他失去了作为音乐家最重要的东西耳朵。这就好比一位武士失去了武器一样。那一天,我相信贝多芬永远不会忘记。他在森林里散步,旁边有一栋钟塔。每当到了正午12:00的时候就回从钟塔里传来美妙的钟声。贝多芬想起了钟声,可是奇怪今天为什么还没有传来那熟悉的钟声呢?于是,问了周围的人,周围人听了非常惊讶,用手指着钟塔说不是在响呀!贝多芬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得了耳聋的毛病。
在期间的一段日子里,贝多芬经常靠酒精来麻痹自己。后来他听到一群小孩在路边哼着他所谱写的歌曲。贝多芬觉得自己作为一名音乐家,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接着,他用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一首反抗命运的搏歌。在写这首歌时他失去了耳朵,所以他只能依靠自己的感觉来写歌,于是写得更快更顺。
写完了这首歌,在舞台上出现时,没有贝多芬预想的效果。于是对这首歌加以改动。当这首歌第二次在舞台上出现的时候,听的人懂得了这首歌的含义。人们流下了激动的眼泪,体会到了一位失去耳朵的音乐家要写歌是多么艰难的事啊!看了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我们这么健全的人,更应该勤奋学习,谱写美好的明天。
假期里,我拜读了我国著名教育家李镇西的《做最好的家长》一书。刚开始时是带着任务去读的,因为学校有要求(假期学习),孩子开家长会的时候也推荐家长看这本书,后来却是拿起书,却放不下了,带着激情去体会的,细细品读。
我和很多家长一样,有着共同的疑惑:我的孩子很普通,很一般,怎么教?著名教育家李镇西认为:每一个孩子都可以成才!李镇西的教育具有魔力,长期担任班主任,对孩子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十分熟悉,他对青少年教育的难点和重点有了长期的思考、探索和智慧,这都体现在作者卓有成效的家庭教育中。这是一本别具特色的家庭教育专著。作者以教育自己的女儿为个案,阐述了家庭教育的方方面面:幼儿时期的启蒙教育阶段好习惯的培养、善良人格的塑造、青春期教育、学习方法的指导、坚强意志的磨练习、代沟的超越、读书习惯的养成、传统文化的熏陶、宽广胸襟的拓展、高三冲刺阶段的关照为各阶段孩子的家教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和具体的操作模式。作者的女儿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父女间的许多苦恼、挫折都有普遍性,而作者和女儿共同克服成长道路上一个又一个困难的形成一套良好的家教模式值得学习,而其中的许多做法,与我的思想产生了碰撞,发生了共鸣。
第一家长也是终身教育者。
我们的身份双重的,即是家长,又是教师,而我体会最深的,绝大多数家长把孩子交给老师便万事大吉,教育孩子的事便完全推给了老师,成也老师,败也老师。还美其名曰交给老师我们放心,只要是为了孩子好,要打要骂随便,决不袒护,绝对支持。见过多的是这样的家长,想想自己从孩子入学起也加入了这些家长的行列中,自己却浑然不觉。还常常感叹:能教育好别人的孩子,对自己的孩子却束手无策,读此书后愧疚:自己在推卸责任。家长要养育孩子,不仅养孩子,而且还要育孩子。不仅管衣食住行,而且管怎样成长。养育从孩子的第一声啼哭就开始了,我们就成了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启蒙老师,我们生活的每一瞬间都教育着孩子。怎样穿衣,怎样更别人谈话,怎样谈论别人的事,怎样表示欢欣和不快,怎样对待朋友和仇敌,怎样表示痛苦和愤怒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的成长,不知不觉中担任着教育者的身份,和孩子一起走下去,和孩子一起成长。不要半途而废,孩子上学就把教育任务完全交到了老师的手中,孩子不是接力棒,而是一块尚需雕琢的石头,需要工匠(家长)的辛勤劳动,需要大师(老师)的支点、挖掘,才能成就一件惊世作品。家长是孩子的终身老师。
第二养成好习惯。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习惯是人生的基础,是美德的源泉。让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让孩子拥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就给了孩子一个幸福的人生。行为习惯,不仅仅是学习方面的,也包括人的行为习惯。李老师对孩子的行为习惯的培养近似完美,和孩子一起商量制定学习、生活常规,希望养成的好习惯也包含其中,和孩子一起努力将常规变成行动,并坚持下去。和李老师相比,我这个家长惭愧,无地自容。孩子许多行为习惯需要加以提升。孩子做事拖拖拉拉,特别是时间宽裕的时候,总是等等。表现最突出的假日的作业,不到最后时刻决不着急,用我们的调侃是心理素质好。读了此书,豁然开朗,对症下招。让孩子树立时间紧迫的观念,明确任务,减少犹豫,制定每天的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表,经常在固定的时间内作同一件事,久而久之,形成条件反射。学习时专心致志,尽心有效劳动。即规定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应该完成的学习任务。孩子做作业的时候,总是计算题出现错误,基础和拔高题都可以应答。原先我总是以为孩子是马虎,给予原谅,读罢此书,我不再这样想,我也要借鉴李老师的做法:做错题再重作5遍这种类型题,将粗心错题归类分析,然后强化训练;训练快速一次对的习惯,不许没完没了地检查,力求一次对;再准备一个错题本,把平时错题记录下来,经常不断琢磨,加深印象,有助于克服错误。孩子的阅读习惯喜欢需要加强养成。孩子的读书习惯正在养成中,虽然我也如李老师一样,营造家庭的读书氛围,和孩子一起读一本好书,一起比赛,一起走进古典诗文,可是孩子好像还没有认识到读书的好处,没有从书中领略到获取知识的那种快感,也许受外在可视媒体获得的知识来的直接、来得容易的影响,所以孩子的读书兴趣一直处于萌芽中,不见快速成长。孩子的读书习惯还需我长期不懈的努力,我要坚持。其他诸如爱劳动习惯、书写习惯更好习惯已经基本养成。我不在家的时候,自己做饭,如煎鸡蛋、炒饭、煮方便面等能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洗袜子。每天吃完饭后收拾饭桌;现在每天练习写字2页期待着孩子有习惯,有好性格,有好命运。
第三做最好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
有的家长对孩子的成绩永远不满意,这是因为在他们的心灵深处,总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天才,而不把孩子当成一个普通人。是天才,每次考试都应该满分,所以家长永远对孩子表示失望。一个人不应该简单的与别人相比,而应该跟自己比,用昨天的我跟今天的我相比,看是否有进步。不要对自己的孩子太苛求,遗传、环境等很多外因和内因注定了孩子成长的差异,天生我才必有用,只要你在同个领域,自己一天比一天进步,长此下去,你就是最好的自己。
对于教师也一样,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最好的自己在自己耕耘的三尺讲台前,用一颗童心贴近孩子,和学生保持共同爱好。用一颗爱心浇筑孩子,师生之间互相依恋。用一颗责任心点燃孩子,和孩子一道成长,为共和国培养现代公民!不追名,不逐利。优秀、先进是好,你自做自己的最好。
再次回顾哲人那段话,我想,大道固然引人注目,但小路也自有小路的风味;太阳虽然被人高歌,受人关注,但哪一颗星星不是太阳?只不过它距离我们太遥远罢了,而实际上,它或许比太阳更大,更亮。
总之,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位置。我们不必去追求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只要做一个真实的、最好的你就可以了,不是吗?
作为家长,我读此书,收获很多更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作为教师,我读此书,如获至宝,心灵的窗户敞开了。这本书一直放于我的床头,闲暇时间我还会再读,在领会,在品味。与孩子一起成长是我今后的路。
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巴金是一位有热情、有进步思想、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文学巨匠之一。1928年,旅居法国的巴金在巴黎完成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灭亡》,此后,他陆续创作了一系列在现代文学史上具有卓越影响的长篇小说和中、短篇小说。《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孝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两天的时间把巴金的《家》横扫完了。
一个具有时代性的作品。讲述一个出生在旧社会大家庭的青年,在社会动荡的`年代,在封建礼教土崩瓦解的时代觉醒了。看到了封建社会对人性的压抑,杀人的礼教。鲜活的,青年的生命,做了毫无价值的牺牲品。而一种麻木、忍耐、怯懦、退让加上封建的卫道,却仍在绞杀更多鲜活的生命。青年终于忍无可忍,愤而出走了,成个这个家庭的叛徒。
距离那个时代远了,不读书,那都是些无法想见的故事。我现在只是隐约记得小时候,时常听到要破除封建迷信的话。至于封建迷信,只以为是一些不好的东西,大概跟狐仙有关的,至于是否一定要破除,到从来没想过。《红楼梦》有不少人说是封建社会女性的悲剧,可我怀疑作者是否有这么高的思想素质。他只是作为一个小说家,把他一生的富贵和辛酸写在纸上。至于抨击封建礼教,反抗封建思想,我想曹雪芹不会的,那些只是后人的评说。即便书中确有这样的影子,那也不是因为这个目的;即便是有这个想法,也不会这么清晰明确和坚决。可《家》却是为了反抗而写的一部书。
巴金本来就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牺牲的何止几代人。历史的车轮碾过,辙子里满是浆血。礼教造成的悲剧又何止几桩,万千的人在其中受苦,却又令人惊异地维护和宣扬着这种礼教。鲁迅是一针见血的,“满纸的仁义道德”只看见“吃人、吃人”,吃人的人也终将被人吃。但我还是惊讶,几千年一直都是这样,谈不上反抗。曹雪芹不是真正的反抗。真正的反抗是在帝国轰然倒塌,思潮开始涌入麻木的中国,从一批不肯简单地上吊作牺牲品的人开始。巴金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他写的这部小说就是为了反抗。
这本书我不敢说他写的很好。但题材是很好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尤其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会产生怎样惊人的效果!可想而知,会掀起一个潮流,激励一代青年,点亮一代人的思想,所以说这个作品属于那个时代。现在读起来,是一种遥感了,毕竟在他们的努力下,时代变了。
偶尔看到了这个片子,刚开始只是觉得片名很有意思,后来朋友极力推荐就看了起来,看着看着还上了瘾,这几天一上网就看,晚上还放在床头看,真有意思而且很感动,也不知不觉地想点评一下家中的人物,因为他们都很鲜活,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1、n次方家的组织者:薛茂祥和文楠
薛总的戏份不多,但是确是超重量级的,因为有了他对家的那份执着,才促成了这个n次方家的组成。他在婚姻上有过背叛和失败,但他对家的定义始终是很温馨的。他对儿女的爱和愧疚非常真诚,令人感动,他想弥补儿女们当初没有得到的家的温暖,这也是他鼓足勇气再次组成家庭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后来公司破产了,他表现出了难得的冷静和平静,直至后来安心的在家做起了家庭妇男。从一个跨国集团的老总到家庭妇男,这种转变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他却做到了,令人倾佩!
文楠的形象令人惊羡,她的表现决定了这个家的成功。她乐观幽默、开明开朗、勇敢智慧、善良体贴。。。。。。几乎是一个完美的现代女性!她之前有二段婚姻,虽然二次失败了,但是她收获了二个爱她的孩子,而且她的前夫们和准前夫们都对她恋恋不忘。第三任老公,她又找对了,这也是她的智慧呀!她对子女的教育方法很独特,也很凑效。她对每个子女的爱都很真诚无私,这从她对薛少的二次打骂中可以看出来。
2、栗子姐
剧中的灵魂人物,也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年轻女性。她帮了文楠了大忙,也帮了这个家大忙。但是太过完美,有时让人难以理解和承受。她和宠物的爱情结局也让人心痛。
3、宠物:一个好儿子,家庭好男人的最佳人选。有点抠门,但是该出手的时候也不退缩。
4、齐齐:很有个性的女孩,开始对她的个性有些接受不了,到后来看到她的老爸后才明白了,真是虎父无犬女呀!不过,她很有爱心,很善良,也非常的聪明,把那个“苍蝇”斗得满地找牙,相当过瘾!
5、薛少:虽然公子哥出身,臭毛病也不少,但总的来说不是个坏孩子,没有势力心,单纯善良。由于从小失去了母亲,性格有些冷漠,但在家的温暖下,变得开朗了许多。对爱也很执着,和齐齐正好性格互补,很是幸福的一对哟!
其它的人物就不一一述说了,看看就知道了。总之相当精彩的一部电视剧,强力推荐!
回友人:
你说《艺术家》很好看,7月1日,我特意百度看了,观后感并不是很好。我指的是故事情节。
一个技能单一,失去了一种固定模式的演技就活不下去了的老男人--男主角。男主角先是住在妻子的房子里,破产后被妻子赶出了豪宅。妻子不把他赶出去才怪,男主角不惜重金、自导自演拍的那部伟大的默片电影是他对女主角的爱情表白。试问有几个女人能忍受自己的老公睡在自己的房子里,心里却在疯狂地暗恋着另一个年轻的女人。
男主角和妻子之间感情裂痕的导火线表面上看起来起源于有声电影,背后本质的原因极有可能是审美疲劳和性不合谐。两个女人的目的都是希望男主角能与时俱进、接受有声电影时代的到来,命运却完全不同。妻子用苦苦劝说和眼泪换来的只是男主角的伤害和叛逆,女主角用一个当众亲吻和一双美腿就轻易地征服了男主角的心。
人们相信爱情吗?爱情是个奢侈品,大多数人消费不起。追求新鲜感、猎奇才是普罗大众的共性。
女主角成名后,她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年轻的护花使者。女主角的报恩之举升华为了爱情?男主角是个特立独行、固步自封的偏执狂,属于他的辉煌时代已经过去了,他在如日中天的女主角的光环之下能忍受的期限能比和前妻生活的时间更久?这个结果耐人寻味,我不看好这段爱情。
爱情是建立在情投意合的基础之上的。文学作品里有贾宝玉和林黛玉,他俩一见如故,两小无猜,有着相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一个死了,另一个失去了精神伴侣就变成了活死人。林黛玉是个药罐子,才情在贾宝玉之上,虽然寄居在贾府,她继承的家产是贾琏去接收的。这若换了普通的男人,只怕未到七年之痒早就厌倦了这个女人了。
黑暗樊笼里的控诉
《家》读后感
在神州大地的某一个角落,沿长江之畔,处巴蜀之地,有一座公馆,黑瓦高墙中流露出神秘莫测的气息。这个神秘大院中正充斥着老太爷的呵斥,儿孙的恭维,姨太之间的勾心斗角。此刻,神州大地不曾光明,此刻,黑暗袭卷中华。当然,它的高墙中留住了封建礼数,留住了腐朽与黑暗。
那是一段热血彭沛的岁月,全国各地都有星星点点的光明在强风中燃烧,在夹缝中长满了蓬勃向上的小苗。那星火是驱逐黑暗的星火,那小苗是仰慕蓝天的小苗。他们都是有知识有思想的青年。他们厌倦显赫的家庭背景,视腐朽积恶如仇。他们在溯流中奋力挣扎,为光明和正义奋斗。
高家公馆亦是如此。
这是一个跃然于文字间的空间,却真正代表了那个时期中国新生革命力量。
这个家族四世同堂,也许为了这个梦想,高老太爷断送了大孙子觉新的爱情。因迫于是长房长孙,因迫于尽孝顺从的封建礼数,他向旧思想屈服了。在这个家族中,有多少人像他一样言听计从,有多少人对老太爷阴奉阳违。在这个光鲜亮丽的驱壳中,有多少人被当做时代的傀儡,又有多少人牺牲了自己的感情。时代是一个黑暗的火坑,一个个麻木的人被无形的手推入火坑,成了无底深渊。它埋葬了人的思想灵魂,它使身在公馆中的人麻木不仁。是的,我们要看到光明,我们要看到新生的力量。
五四运动的革命热浪在祖国的大江南北翻卷,当然,高公馆也有一群青年受到了新思想的玷污,崇尚自由,热爱和平。他们厌恶腐朽,渴望光明。他们是旧时代的叛逆者,举着时代的火炬,想要挣脱高墙,允吸新知识,接受新思想,追求爱情。因为疯狂的肆虐,小火苗总是不得以燃烧。钟声响起,敲得公馆的人都麻木了,休克了,公馆崩溃了。这就是新旧社会的真实写照。
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与时代紧密相连,他们同时也逋受着黑暗的打击与迫害。在本书中,巴金先生采用红岩写法,以青年人的爱情悲剧为明线,极力抨击了黑暗社会带来的痛苦。他将自己对封建礼数、繁文缛节的积恶如仇化为笔下人物迥乎相同的命运中,正体现了他们的内心向往,只有有高超才能的人才能驾驭如此鸿章。作者设计人物形象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在审美上写给人以心灵的碰撞,产生思想共鸣。
《家》以一个支持叛逆者的形象冲击的心灵长堤,点燃了青春火把。正如作者自己所说: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还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无论在白天或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了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
——题记
生于和平自由时代的我,当看到字里行间弥漫着深刻而腐朽的沉重时,一种难以言喻的悲戚感涌上心头。
这是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也是新中国新思想萌芽的年代,处于封建礼制与开放思想互相矛盾,彼此排斥的时期。或许每一个新时代的诞生,都不免带来“激烈”、“牺牲”和“悲剧”,所谓黎明前的黑暗。
各个鲜活形象的人物在故事中,命运的开始,挣扎的结束,可歌可泣,可悲可叹,封建思想如影随形,令人喘不过气
其中,典型的人物自然要数觉新觉慧两人,两种相同的出身,截然不同的性格作为,在四世同堂的大家族,他们一个是唯唯诺诺,面对封建和命运表现的很“温柔”,一个不屑沉沦,起身反抗,十分“凶猛”。
觉新,觉醒,我想在巴金为他创造这个名字的时候,如同每个父亲对自己的孩子所抱有的希望和美好的祝愿。能够挣脱黑暗社会的封建枷锁,勇敢地选择自己的未来,无论是最美好的年华还是最心爱的女子,都能争取。
可是,作为一个家族的长子,深受封建礼教的压迫,即使内心有万般无奈,千般犹豫,却终究还是顺服了,命运就是这样一点点地在他身上碾过,留下永远无法抹去的痕迹,深深地痛苦着,煎熬着。
“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到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成了别人攻击的目标。虽然他的环境使他忘记了自己的青春,但他心里究竟还燃烧着青春的火。”
如夏花般灿烂的青春啊,在暗淡的黄昏中饱受寒风欺凌,无法拥抱阳光,只将万般梦想化作声声叹息,葬于旧土。
若说反抗“封建暴力”是寒冬俏丽的一株腊梅,那觉慧便是最好的一缕暗香。
青春的热情和对自由自主的向往,他勇于对封建礼制说“不”!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觉慧的表现与觉新截然不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对恶势力,反对家族的压力,他毅然决然地抓住了自己的爱情,与凤鸣执手,即使命运从不怜惜过他。
谈起故事中的女人,让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里的爱情悲剧,原来不论什么年代,“葬花”之殇总不曾停息。
瑞珏为觉新孕育孩子,如给他了一个新的希望,可是作为一个女人,自己的丈夫心中藏着另一个女人,不仅如此,在生孩子的事情上没有为自己据理力争,她的内心该是怎样的伤悲。她温柔贤惠,愿意为她的丈夫生儿育女,可是,强权的封建思想,令她含泪而终。
那些包围着他们的条条框框,严肃冷酷的封建制度,勒住了他们的脚步,他们的思想,有的在挣扎中死亡,有的在挣扎中浴火重生,即使明知道是飞蛾扑火,他们仍然相信,光明总会来到。
巴金是抱着怎样的希望去发表了这篇小说,即使不要稿酬也想让众人看到,看到封建社会的恶劣一面,打开每个人心底剩余的亮光,这样才有望改变一切的悲剧,不再重演。
《家》这一小说在巴金的众多著作中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它依旧是令人心中触动,批判封建社会的杰出代表作。
《何以为家》是由黎巴嫩,法国,美国制作的剧情片,由黎巴嫩导演娜丁拉巴基执导。娜丁拉巴基在接受采访时说:《何以为家》描述的是血淋淋的现实。我非常理想主义,我相信电影能够改变世界,即使不能马上改变现况,至少可以引发话题和争议,让人们去思考。我希望《何以为家》能够真的帮助这些孩子改善生活,我用电影作为武器在社会的阴暗角落投下一束聚光灯,让这些光线,渗透到那些贫困而且无法逃脱命运的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妹妹第一次红期,第一时间不是告知家长,而是想方设法帮妹妹隐瞒;想带着妹妹离开缺以失败告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妹妹带回去。让妹妹去稼给一个人来维持生活,到最后,得知妹妹去世,直接从家里拿刀去杀妹妹的丈夫,但还是被抓进监狱。
带着毫无血缘关系,还在襁褓中的孩子在街头流浪,自己几天没吃饭,依然坚持帮弟弟找食物,想抛弃,却舍不得,发现卖掉弟弟才是唯一能做的事,不然两个都只能双双饿死,转身的那个瞬间,他的眼睛很红,很红,他已经失去到不能再失去了。
最后的镜头他笑了,但是笑的让人扎心,来自法庭上的对白,到底谁对谁错,我不知道,但人各有各的艰辛,各有各的活法。整部电影没有炫酷的镜头,只是平铺直叙,缺看得让人揪心,山痛和悲愤,一切都因为那份真实,由惠感到真实是最有力量的。
生而不养,养而不育,何以为家!希望所有像赞思一样的孩子都能坚持,能被幸运的女神眷顾,能被温柔相待。
每个人都有过的是写作文的学习过程,经常写作文可以让我们在生活实际中获得灵感,优秀的作文需要有中心思想以及合理的框架。你平常有写作文的习惯吗?以下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收集整理的《家的读后感作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假期里,我拜读了我国著名教育家李镇西的《做最好的家长》一书。刚开始时是带着任务去读的,因为学校有要求(假期学习),孩子开家长会的时候也推荐家长看这本书,后来却是拿起书,却放不下了,带着激情去体会的,细细品读。
我和很多家长一样,有着共同的疑惑:我的孩子很普通,很一般,怎么教?著名教育家李镇西认为:每一个孩子都可以成才!李镇西的教育具有魔力,长期担任班主任,对孩子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十分熟悉,他对青少年教育的难点和重点有了长期的思考、探索和智慧,这都体现在作者卓有成效的家庭教育中。这是一本别具特色的家庭教育专著。作者以教育自己的女儿为个案,阐述了家庭教育的方方面面:幼儿时期的启蒙教育阶段好习惯的培养、善良人格的塑造、青春期教育、学习方法的指导、坚强意志的磨练习、代沟的超越、读书习惯的养成、传统文化的熏陶、宽广胸襟的拓展、高三冲刺阶段的关照为各阶段孩子的家教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和具体的操作模式。作者的女儿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父女间的许多苦恼、挫折都有普遍性,而作者和女儿共同克服成长道路上一个又一个困难的形成一套良好的家教模式值得学习,而其中的许多做法,与我的思想产生了碰撞,发生了共鸣。
第一家长也是终身教育者。
我们的身份双重的,即是家长,又是教师,而我体会最深的,绝大多数家长把孩子交给老师便万事大吉,教育孩子的事便完全推给了老师,成也老师,败也老师。还美其名曰交给老师我们放心,只要是为了孩子好,要打要骂随便,决不袒护,绝对支持。见过多的是这样的家长,想想自己从孩子入学起也加入了这些家长的行列中,自己却浑然不觉。还常常感叹:能教育好别人的孩子,对自己的孩子却束手无策,读此书后愧疚:自己在推卸责任。家长要养育孩子,不仅养孩子,而且还要育孩子。不仅管衣食住行,而且管怎样成长。养育从孩子的第一声啼哭就开始了,我们就成了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启蒙老师,我们生活的每一瞬间都教育着孩子。怎样穿衣,怎样更别人谈话,怎样谈论别人的事,怎样表示欢欣和不快,怎样对待朋友和仇敌,怎样表示痛苦和愤怒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的成长,不知不觉中担任着教育者的身份,和孩子一起走下去,和孩子一起成长。不要半途而废,孩子上学就把教育任务完全交到了老师的手中,孩子不是接力棒,而是一块尚需雕琢的石头,需要工匠(家长)的辛勤劳动,需要大师(老师)的支点、挖掘,才能成就一件惊世作品。家长是孩子的终身老师。
第二养成好习惯。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习惯是人生的基础,是美德的源泉。让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让孩子拥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就给了孩子一个幸福的人生。行为习惯,不仅仅是学习方面的,也包括人的行为习惯。李老师对孩子的行为习惯的培养近似完美,和孩子一起商量制定学习、生活常规,希望养成的好习惯也包含其中,和孩子一起努力将常规变成行动,并坚持下去。和李老师相比,我这个家长惭愧,无地自容。孩子许多行为习惯需要加以提升。孩子做事拖拖拉拉,特别是时间宽裕的时候,总是等等。表现最突出的假日的作业,不到最后时刻决不着急,用我们的调侃是心理素质好。读了此书,豁然开朗,对症下招。让孩子树立时间紧迫的观念,明确任务,减少犹豫,制定每天的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表,经常在固定的时间内作同一件事,久而久之,形成条件反射。学习时专心致志,尽心有效劳动。即规定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应该完成的学习任务。孩子做作业的时候,总是计算题出现错误,基础和拔高题都可以应答。原先我总是以为孩子是马虎,给予原谅,读罢此书,我不再这样想,我也要借鉴李老师的做法:做错题再重作5遍这种类型题,将粗心错题归类分析,然后强化训练;训练快速一次对的习惯,不许没完没了地检查,力求一次对;再准备一个错题本,把平时错题记录下来,经常不断琢磨,加深印象,有助于克服错误。孩子的阅读习惯喜欢需要加强养成。孩子的读书习惯正在养成中,虽然我也如李老师一样,营造家庭的读书氛围,和孩子一起读一本好书,一起比赛,一起走进古典诗文,可是孩子好像还没有认识到读书的好处,没有从书中领略到获取知识的那种快感,也许受外在可视媒体获得的知识来的直接、来得容易的影响,所以孩子的读书兴趣一直处于萌芽中,不见快速成长。孩子的读书习惯还需我长期不懈的努力,我要坚持。其他诸如爱劳动习惯、书写习惯更好习惯已经基本养成。我不在家的时候,自己做饭,如煎鸡蛋、炒饭、煮方便面等能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洗袜子。每天吃完饭后收拾饭桌;现在每天练习写字2页期待着孩子有习惯,有好性格,有好命运。
第三做最好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
有的家长对孩子的成绩永远不满意,这是因为在他们的心灵深处,总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天才,而不把孩子当成一个普通人。是天才,每次考试都应该满分,所以家长永远对孩子表示失望。一个人不应该简单的与别人相比,而应该跟自己比,用昨天的我跟今天的我相比,看是否有进步。不要对自己的孩子太苛求,遗传、环境等很多外因和内因注定了孩子成长的差异,天生我才必有用,只要你在同个领域,自己一天比一天进步,长此下去,你就是最好的自己。
对于教师也一样,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最好的自己在自己耕耘的三尺讲台前,用一颗童心贴近孩子,和学生保持共同爱好。用一颗爱心浇筑孩子,师生之间互相依恋。用一颗责任心点燃孩子,和孩子一道成长,为共和国培养现代公民!不追名,不逐利。优秀、先进是好,你自做自己的最好。
再次回顾哲人那段话,我想,大道固然引人注目,但小路也自有小路的风味;太阳虽然被人高歌,受人关注,但哪一颗星星不是太阳?只不过它距离我们太遥远罢了,而实际上,它或许比太阳更大,更亮。
总之,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位置。我们不必去追求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只要做一个真实的、最好的你就可以了,不是吗?
作为家长,我读此书,收获很多更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作为教师,我读此书,如获至宝,心灵的窗户敞开了。这本书一直放于我的床头,闲暇时间我还会再读,在领会,在品味。与孩子一起成长是我今后的路。
读完家后,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小说中的人物不下于七十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读后感《《家》读后感--张鑫》。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力量。高家正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而那些高家子弟正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
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叛逆者的形象。五四新思潮给了他民主主义、人道主义的思想武器,这使他逐渐认清了封建家庭的黑暗、腐朽以及罪恶。正因为如此,他积极投身学生运动,热心办刊物,宣传进步思想。在家中,他有正义感,同情下层人物,勇于反对封建束缚。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同时积极支持觉民抗拒包办婚姻。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社会在变迁,新的思想不断涌现,接受新思想的人必然会增多,所以,社会永远都在进步。
这个社会永远都在进步,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它。在途中,它也曾发射出许多水花。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非洲的孩子就要死了,他们没有干净的水喝……”,当我读到这时,瑞恩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令我敬佩。
文章讲的是一个6岁的加拿大白人小男孩瑞恩为了实现让非洲的黑人孩子喝上干净的水的梦想,额外帮家里做家务来攒钱造井的感人故事。虽然瑞恩是白皮肤,但他却不懈努力为黑人孩子打井,从而我看到了瑞恩一颗善良的心。
瑞恩的故事让我想起了去年学校有一位一年级小男孩得白血病的事。小男孩叫杭晨烨,本来有着绚烂多彩童年的他却整天被病魔折磨着。他的家庭并不富裕,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全校师生进行募捐活动。我们虽只能尽一份微薄的力量,但爱心却能汇成千万条爱心之河。有的一年级小朋友捐一元、两元,还有的捐十元、二十元。不管捐多捐少,都是一份诚挚的爱心。学校的师生不也有像瑞恩一样为他人着想的精神吗?
瑞恩的故事也让我想到了自己。瑞恩一个年仅6岁的孩子,都能靠自己的努力去帮助别人,可我呢?我连家务都不想做,每次爸妈让我拖地,我总以各种理由搪塞:我还小、还是个孩子、我没空……比起瑞恩,我真是无地自容。读了这篇文章,我今后一定要像瑞恩一样脚踏实地、克服困难,向着自己的梦想奋斗。
“吃水不忘挖井人”,我相信,那些非洲孩子在喝水时一定不会忘记加拿大6岁的白人孩子瑞恩。因为他们从清澈的井水中看到了瑞恩那颗金子般灿烂的心。
《我的一家》是陶承奶奶怀着对丈夫欧阳梅生的无限怀念、对为革命献身的儿女们的真挚母爱、对帝国主义和阶级敌人的无比仇恨写下的。
这本书描写的是战争年代,陶承奶奶一家在白色恐怖下同敌人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事迹。当她和丈夫及儿女们投身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的时侯,当他们对新生活充满信心的时侯,她的丈夫却不幸病故了。她忍住悲痛,重新振作起来,带领儿女们,前赴后继,更勇敢地投入战斗。由于生活困难,党组织送来了救济金,陶承奶奶想到党也困难,将救济金如数退回,让儿女们自己去谋生。在她的教育下,儿女们都是好样的。立安不辛被捕,英勇就义;稚鹤在战场英勇作战,壮烈牺牲。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得联想起在血雨腥风中毛主席的一家,李大钊的一家,还有数不胜数的革命家庭,他们把一切都奉献给了革命。这是多么可歌可泣啊!
现在,我们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一些。但是,不想为人民多做贡献,一味追求物质享受,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只有把自己的家庭同整个国家联系起来,和人民甘苦与共,即使你的家庭暂时还不富裕,你也会感受到你的生活是充实的,幸福的。由于懂得了这个道理,我不再嫌弃自己的家庭太清贫了,我要为我国迅速富强起来,大家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刻苦学习。
假期里,我拜读了我国著名教育家李镇西的《做最好的家长》一书。刚开始时是带着任务去读的,因为学校有要求(假期学习),孩子开家长会的时候也推荐家长看这本书,后来却是拿起书,却放不下了,带着激情去体会的,细细品读。
我和很多家长一样,有着共同的疑惑:“我的孩子很普通,很一般,怎么教?”著名教育家李镇西认为:每一个孩子都可以成才!李镇西的教育具有魔力,长期担任班主任,对孩子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十分熟悉,他对青少年教育的难点和重点有了长期的思考、探索和智慧,这都体现在作者卓有成效的家庭教育中。这是一本别具特色的家庭教育专著。作者以教育自己的女儿为个案,阐述了家庭教育的方方面面:幼儿时期的启蒙教育阶段好习惯的培养、善良人格的塑造、青春期教育、学习方法的指导、坚强意志的磨练习、“代沟”的超越、读书习惯的养成、传统文化的熏陶、宽广胸襟的拓展、高三冲刺阶段的关照……为各阶段孩子的家教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和具体的操作模式。作者的女儿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父女间的许多苦恼、挫折都有普遍性,而作者和女儿共同克服成长道路上一个又一个困难的形成一套良好的家教模式值得学习,而其中的许多做法,与我的思想产生了碰撞,发生了共鸣。
第一家长也是终身教育者。
我们的身份双重的,即是家长,又是教师,而我体会最深的,绝大多数家长把孩子交给老师便万事大吉,教育孩子的事便完全推给了老师,成也老师,败也老师。还美其名曰交给老师我们放心,只要是为了孩子好,要打要骂随便,决不袒护,绝对支持。见过多的是这样的家长,想想自己从孩子入学起也加入了这些家长的行列中,自己却浑然不觉。还常常感叹:能教育好别人的孩子,对自己的孩子却束手无策,读此书后愧疚:自己在推卸责任。家长要养育孩子,不仅养孩子,而且还要育孩子。不仅管衣食住行,而且管怎样成长。养育从孩子的第一声啼哭就开始了,我们就成了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启蒙老师,我们生活的每一瞬间都教育着孩子。怎样穿衣,怎样更别人谈话,怎样谈论别人的事,怎样表示欢欣和不快,怎样对待朋友和仇敌,怎样表示痛苦和愤怒……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的成长,不知不觉中担任着教育者的身份,和孩子一起走下去,和孩子一起成长。不要半途而废,孩子上学就把教育任务完全交到了老师的手中,孩子不是接力棒,而是一块尚需雕琢的石头,需要工匠(家长)的辛勤劳动,需要大师(老师)的支点、挖掘,才能成就一件惊世作品。家长是孩子的终身老师。
第二养成好习惯。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习惯是人生的基础,是美德的源泉。让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让孩子拥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就给了孩子一个幸福的人生。行为习惯,不仅仅是学习方面的,也包括人的行为习惯。李老师对孩子的行为习惯的培养近似完美,和孩子一起商量制定学习、生活常规,希望养成的好习惯也包含其中,和孩子一起努力将常规变成行动,并坚持下去。和李老师相比,我这个家长惭愧,无地自容。孩子许多行为习惯需要加以提升。孩子做事拖拖拉拉,特别是时间宽裕的时候,总是等等。表现最突出的假日的作业,不到最后时刻决不着急,用我们的调侃是心理素质好。读了此书,豁然开朗,对症下招。让孩子树立时间紧迫的观念,明确任务,减少犹豫,制定每天的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表,经常在固定的时间内作同一件事,久而久之,形成条件反射。学习时专心致志,尽心有效劳动。即规定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应该完成的学习任务。
孩子做作业的时候,总是计算题出现错误,基础和拔高题都可以应答。原先我总是以为孩子是马虎,给予原谅,读罢此书,我不再这样想,我也要借鉴李老师的做法:做错题再重作5遍这种类型题,将粗心错题归类分析,然后强化训练;训练快速一次对的习惯,不许没完没了地检查,力求一次对;再准备一个错题本,把平时错题记录下来,经常不断琢磨,加深印象,有助于克服错误。孩子的阅读习惯喜欢需要加强养成。孩子的读书习惯正在养成中,虽然我也如李老师一样,营造家庭的读书氛围,和孩子一起读一本好书,一起比赛,一起走进古典诗文,可是孩子好像还没有认识到读书的好处,没有从书中领略到获取知识的那种快感,也许受外在可视媒体获得的知识来的直接、来得容易的影响,所以孩子的读书兴趣一直处于萌芽中,不见快速成长。孩子的读书习惯还需我长期不懈的努力,我要坚持。其他诸如爱劳动习惯、书写习惯更好习惯已经基本养成。我不在家的时候,自己做饭,如煎鸡蛋、炒饭、煮方便面等能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洗袜子。每天吃完饭后收拾饭桌;现在每天练习写字2页……期待着孩子有习惯,有好性格,有好命运。
第三做最好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
有的家长对孩子的成绩永远不满意,这是因为在他们的心灵深处,总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天才,而不把孩子当成一个普通人。是天才,每次考试都应该满分,所以家长永远对孩子表示失望。一个人不应该简单的与别人相比,而应该跟自己比,用昨天的我跟今天的我相比,看是否有进步。不要对自己的孩子太苛求,遗传、环境等很多外因和内因注定了孩子成长的差异,天生我才必有用,只要你在同个领域,自己一天比一天进步,长此下去,你就是最好的自己。
对于教师也一样,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最好的自己”在自己耕耘的三尺讲台前,用一颗童心贴近孩子,和学生保持共同爱好。用一颗爱心浇筑孩子,师生之间互相依恋。用一颗责任心点燃孩子,和孩子一道成长,为共和国培养现代公民!不追名,不逐利。优秀、先进是好,你自做自己的最好。
再次回顾哲人那段话,我想,大道固然引人注目,但小路也自有小路的风味;太阳虽然被人高歌,受人关注,但哪一颗星星不是太阳?只不过它距离我们太遥远罢了,而实际上,它或许比太阳更大,更亮。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着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黑暗樊笼里的控诉
《家》读后感
在神州大地的某一个角落,沿长江之畔,处巴蜀之地,有一座公馆,黑瓦高墙中流露出神秘莫测的气息。这个神秘大院中正充斥着老太爷的呵斥,儿孙的恭维,姨太之间的勾心斗角。此刻,神州大地不曾光明,此刻,黑暗袭卷中华。当然,它的高墙中留住了封建礼数,留住了腐朽与黑暗。
那是一段热血彭沛的岁月,全国各地都有星星点点的光明在强风中燃烧,在夹缝中长满了蓬勃向上的小苗。那星火是驱逐黑暗的星火,那小苗是仰慕蓝天的小苗。他们都是有知识有思想的青年。他们厌倦显赫的家庭背景,视腐朽积恶如仇。他们在溯流中奋力挣扎,为光明和正义奋斗。
高家公馆亦是如此。
这是一个跃然于文字间的空间,却真正代表了那个时期中国新生革命力量。
这个家族四世同堂,也许为了这个梦想,高老太爷断送了大孙子觉新的爱情。因迫于是长房长孙,因迫于尽孝顺从的封建礼数,他向旧思想屈服了。在这个家族中,有多少人像他一样言听计从,有多少人对老太爷阴奉阳违。在这个光鲜亮丽的驱壳中,有多少人被当做时代的傀儡,又有多少人牺牲了自己的感情。时代是一个黑暗的火坑,一个个麻木的人被无形的手推入火坑,成了无底深渊。它埋葬了人的思想灵魂,它使身在公馆中的人麻木不仁。是的,我们要看到光明,我们要看到新生的力量。
五四运动的革命热浪在祖国的大江南北翻卷,当然,高公馆也有一群青年受到了新思想的玷污,崇尚自由,热爱和平。他们厌恶腐朽,渴望光明。他们是旧时代的叛逆者,举着时代的火炬,想要挣脱高墙,允吸新知识,接受新思想,追求爱情。因为疯狂的肆虐,小火苗总是不得以燃烧。钟声响起,敲得公馆的人都麻木了,休克了,公馆崩溃了。这就是新旧社会的真实写照。
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与时代紧密相连,他们同时也逋受着黑暗的打击与迫害。在本书中,巴金先生采用红岩写法,以青年人的爱情悲剧为明线,极力抨击了黑暗社会带来的痛苦。他将自己对封建礼数、繁文缛节的积恶如仇化为笔下人物迥乎相同的命运中,正体现了他们的内心向往,只有有高超才能的人才能驾驭如此鸿章。作者设计人物形象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在审美上写给人以心灵的碰撞,产生思想共鸣。
《家》以一个支持叛逆者的形象冲击的心灵长堤,点燃了青春火把。正如作者自己所说: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还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
《魔法师家的小精怪》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绘本《魔法师家的小精怪》。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个男魔法和女巫师,他们天天吵来吵去。但是,他们有个共同的愿望就是想有一个小孩。男魔法师想生个小男防,这样他就可以让孩子帮他拿魔法箱,女魔法师想生个女孩,这样就可以让孩子帮她拿镜子。于是,男魔法师变出了奶瓶、尿不湿、裤子和上衣,女巫师变出了睡衣、摇篮、小刺猬……但是,他们就是没有变出孩子,他们很失望。他们又开始争吵,乌鸦拉尔夫说:你们别吵架了?有哪个孩子会喜欢吵架的父母呢!于是,他们很害臊,停止了争吵,最后他们终于变出了自己的孩子,小孩子不喜欢他们老是吵来吵去,就飞了出去。他们俩人看着孩子远远飞走了,非常伤心。自从小孩走后,他们停止了争吵.男魔法师安抚着女巫师,女巫师为哭泣的男魔法师擦着眼泪。小孩看着父母这样痛苦,就又飞了回来。
从此以后,他们的家里没有了争吵,充满着欢歌笑语,满是爱的味道。这个小孩从此幸福的生活着。希望全世界的小孩都能有一个温馨的家,有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
我在暑假读了一本让我感悟很深的书,名字叫作《破耳兔的一家》。
这个故事是讲:一只耳朵被毒蛇咬了一口的小兔子——“破耳兔”,与莫利妈妈相依为命。它们一家住在奥利凡特沼泽地附近。在那除了破耳兔一家,其他居住在那的动物都不属于兔子家族。所以沼泽地有很多敌人。但莫利妈妈总是会在破耳兔遇到危险时,不顾生命危险去救自己的孩子。莫利是一位出色的母亲,它不但很疼爱破耳兔,还把它一生积累的经验和智慧严格的传授给破耳兔。让自己的儿子像自己一样拥有很多的经验与智慧。
不久,莫利妈妈老了,它持续地同敌人作战,最终在冷水中悄悄地死去。最后破耳兔继承了莫利妈妈极高的智慧和出色的身体,老奥利凡特去世后,那片沼泽又成了兔子的天堂。
看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明白了,每个母亲都与莫利妈妈一样永远把孩子放在第一位。人类的母亲也是一样。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妈妈对我们的爱说也说不完,每一位妈妈都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我们。
每个母亲默默地在为自己的孩子作出奉献,就像一棵大树在为一旁小草挡雨,就像辛勤地花农在培育最美的鲜花。母爱是最伟大的。
合上书本,一切都被隔绝在外了,脑海中只剩下了一个概念,家。这是一个被我们轻描淡写的词语,这是一个轻轻松松被我们遗忘在角落的词语,这是一个潜藏在我们生活中的词语。“家”算什么呀?有什么用?狠多人提起家都十分不屑。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在接受着家的哺乳,在家的臂弯下一点点的长大。
而与我们不同,在《说好要回家》里描写了这样一群人物,他们不知道家为何物,却那么执著地想要去追求。比如,本书中最使人震撼的一个人物,小成。他很小时便被拐卖到马戏团学杂技,跟着师傅和其他孩子四处巡游,表演失误的话,就免不了一顿毒打。那次,他钻火轮失败了,差点被火烧着,却被师傅打得皮开肉绽。那时,元舞心疼地问了一句“你不想回自己的家吗?”殊不知,这句话颠覆了他的命运。当天夜晚,他带着重伤从马戏团逃走了。
可以想见,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在那样一个漆黑的夜里无助蹒跚奔跑的身影;可以想见,那个在外面孤苦无依蜷缩的身影。我不知道,是什么能量,支撑着他一直跑一直跑,要逃离那样一个狼窝般的地方?我们都在心里为他祈福着,祈福他会有一个美满的归宿,能够回到自己温暖甜蜜的家。同时,我们也知道,这是一个多么美好而又不切实际的梦想,空中楼阁而已,可望不可即。一个孩子,在全国那么大的地方,无亲无靠,谁知道他的父母在哪里呢?谁知道他要怎么度过这些漫漫长夜呢?小成在桥洞下如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去了天堂。也许,对于小成来说,他想去的“别的地方”,只能是天堂吗?如果是,但愿那里没有暴力,没有残酷,没有亲人分离的痛苦……与小成为伴的那个小叫花子,听闻小成已经去了,顿时泪如泉涌,“哥哥!你别吓我啊。你都说了,等你病好了,就带我一起寻找爸爸妈妈,你都说了我们一定要回家的!”撕心裂肺的呼喊,不知道是多少流浪儿童最大的心愿,也不知道绷断了多少人的心弦。
他们,连自己准确的名字和年龄都不清楚,像浮萍一样漂浮在这个世界上,随时都有可能被生命的巨浪吞没。对于他们来说,“家”是一个陌生的东西,却又是那样一个令人渴求,令人为之不顾一切去追逐的东西。他们也许都不理解它的含义,炙热的心却时时刻刻只为它跳动。这难道是一种,冥冥之中,来自家的召唤吗?
我亲爱的朋友们,“家”其实就在你们身边呀,那些关心你们,爱护你们的人,都是这个家的一员,好好珍惜这份来自家的爱吧,不要等到失去时候才感觉家的可贵.
派伊家的金吉尔读后感
在杰利帮山姆打扫完长椅后,山姆就给杰利一元钱。杰利这会儿可开心极了,他可以用这一元钱去斯皮迪夫人家买小狗了。
杰利把这只小狗叫做“金吉尔•伊派”。你瞧,“每当杰利和雷切尔走到街灯的地方,他们都会放下小狗,让他伸展小胳膊腿儿,他们也趁机仔细的观察,他们不时发出欢呼声,因为小狗实在太可爱了!它的耳朵,它的眼睛,它柔软、圆圆的身子,它的这个样子!真是妙不可言!小狗看上去一点也不怀念他在牲口棚的生活。他活蹦乱跳的,很开心的跟着杰利和蕾切尔。”在我看来,小狗很喜欢杰利和蕾切尔,蕾切尔和杰利也很喜欢它。
你看,有次杰利去上学把铅笔落在树上,“金吉尔”爬上树叼着杰利的铅笔,臭着杰利的气味,去了杰利的学校,趴在杰利班级的窗户上。杰利发现了它的狗“金吉尔”,把他从窗户上抱了下来,“金吉尔”把口中的铅笔还给他。
这是一只多么聪明的小狗,我也好想拥有这样子的小狗。当我伤心的时候,小狗就可以逗我开心;当我无聊的时候,我就可以和小狗一起玩耍;当我没事干的时候,我就可以帮小狗洗澡。总之很多很多。有小狗在,我的生活就会变得乐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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