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去阅读各种类型的书籍。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在你读过的众多书籍中你体会最深的是哪一本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一本书读后感600字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查理和巧克力加工厂》这本书主要写了在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工厂非常神秘,从来没有人进去或出来过。有一天,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将会邀请五位幸运的孩子参观巧克力加工厂,全世界购买旺卡巧克力的孩子都有机会。前提是得到藏在包装里的金奖劵。查理成为了一名幸运儿。参观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个参观者都感到了无限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迷惑不解。最不可思议的事情留到了最后:查理当上了巧克力加工厂的继承人!
查理有什么过人之处,才使得他当上了巧克力加工厂的继承人?当然是他的聪明可爱、听话懂事了。他家境贫穷,几乎连饭都吃不上。但是他很懂事,不但没有抱怨,还抱着一颗天天向上的心去生活。然而放眼周遭,这种生活态度是很少有的。就说我吧:一次美术作业,我画好蝴蝶后正准备剪下来,但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气得直嚷嚷:我们家真是穷死了,连个剪刀也没有!看来,明天又交不了美术作业了!亏我还是个小队长呢,跟查理相比,他是个巨人,而我是个矮子。
读了这篇读后感,大家应该都明白了懂事的重要性了吧?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开始看书了,一直到现在,我看过了许多有趣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明朝那些事儿》了。
当初我是看见新华书店在推荐这本书,抱着试一试的心理买了一本,谁知我刚刚看了一会儿,就被它迷住了,从早到晚只要有时间,我无时无刻的都在看这本书,就花了两个月就将它看完了。
这本书使用写小说的手法叙述了从元末明初一直到明朝灭亡的过程,而在这七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本帝国飘摇了,它讲述了在严嵩倒台之后徐阶、高拱、张居正三人,他们实干家为中兴朝廷呕心沥血;同时也是阴谋家,为了达到目标而不择手段,就这样在政治舞台上上演了你争我夺的好戏,还有一部分讲的是外站,也就是援朝战争。
在这本书中,我最讨厌的角色还是严嵩了,虽然徐阶张居正等人和他一样不择手段,但是他们都是实干家,而他却是只收贿赂不做事,竟然还出现了买官的现象,不过恶人也算有了恶报,他后来终于被徐阶给弄下台了,而严嵩下台之后,他还是不死心,那些从他那里买官的人全都开始集体攻击徐阶,而后来又将蓝道行害死,又回到的了首辅的岗位上,可是严嵩的同党罗龙文却当起了强盗,发誓要取徐阶首级,也正是因为这句话,他成为了徐阶逼迫严嵩下台一把利器,徐阶又将所有的锦衣卫调集起来保护自己的家眷,把罗龙文的事情搞大,并且声称自己正在受到严重的威胁,这是,严嵩已经被逼到了死角,最终下了台。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人们不应该因为一些眼前的利益而不择手段,这样会失去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只有诚信待人,别人才会诚信对待自己,这样最终才会有一个好的下场。
中国有一句古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然而,当这个世界被连成一体,当我们每个人都身在局中时,是不是就意味着再没有人能有一双清明的眼睛?
很庆幸,当我读完《常识》一书时,我可以肯定地说,并不是。至少,还有这样一个人,即便身处世界大局中,依然可以犀利地看到一切的本质,他就是梁文道。
时评,顾名思义,是对于时代现象的评论,它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些生命短暂的报刊,好像过了这段时期,时评就显得落后而毫无价值了。
真的是这样么?就拿《常识》中的一篇《城管死于抽象的市容概念》一文做例,在我们都对于全国各地城管的野蛮执法口诛笔伐时,梁文道却用短短几百字犀利地点中了这一现象的根源—抽象的市容概念。说白了,就是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碰擦,当我们一心一意打造现代化大都市,当我们的政府下大力整治那些所谓的“非法小贩”时,理想主义蒙蔽了他们的眼睛,让他们不管不顾现实中市民的心态:如果有一个地方的商品能更便宜,我为什么不去买呢?事实上,我们的领导将人看成了那些城市规划图上冷冰冰的模型,他们遗忘了人性的需要,生活的需要。
让我们再想一想,这种理想主义真的只体现在这一个方面吗?其实不然,小到那些随口一说的承诺,大到某个领导的信誓旦旦的发展计划,哪一个不是可笑的理想主义的产物?为什么中国每年的GDP增速让全世界都羡慕不已却至今无法摘去发展中国家的帽子?我们在高速的发展中越来越忽视现实的重要性,我们躺在理想主义的摇篮里,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现在,你还认为时评没有长久的意义吗?时评和那些文学名着一样,都充满了对于时代的反思。所不同的是,时评以更现实的角度,更贴近生活的现象,更凝练的文字来揭示和批驳当世的种种问题,也许时评中的事件是时效性的,但其中蕴涵的思想决不会过时。
当我们生活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你需要一本《常识》这样的书来擦亮你浑浊的眼睛,没埋没的思想,让你能身在局中却仍旧清醒。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着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篇课文让我印象最深,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先介绍了这本书的来历:“我”爷爷传给爸爸,爸爸传给“我”。又写了这本书的内容:鲁滨逊遇海难,漂到孤岛上,开始了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后面写了“我”的感受,“我”很喜欢笛福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可怕一万倍。最后,“我”说,要把这本书传给“我”的儿子,我觉得这传承的不仅仅是一本书,是一种精神,是一种不断探索、发明,善于劳动的精神,是一种大无畏进取的精神!
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可怕一万倍。”妈妈跟我说,确实是这样。我换牙的时候,乳牙没掉,恒牙就长出来了,妈妈要带我去拔牙,我害怕疼不肯去,结果我下面一块牙都长歪了,以后我只能去整牙,整牙更疼。
我们不应该害怕眼前的困难,要在荆棘丛中开辟自己的道路。我们要有不断探索、发明,善于劳动的精神,这样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在《狼犬赤那》这本书中,赤那是草原犬公主安布的儿子。赤那一出生,很多人都出大价钱购买。可最终,孟根得到了赤那。
随着孟根一天天的照料,赤那长大了。可它越来越与众不同了。慢慢地,孟根发现了赤那身上的秘密
赤那竟流着一半狼的精血!
随着时间的流逝,赤那开始杀害牲畜。孟根不得不把它栓起来。可有一天,赤那竟离开了主人,奔向草原
赤那加入了狼群。
当狼群来伤害牲畜时,赤那也在队伍中。我的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儿,赤那会不会杀害主人、吞食牲畜呢?
不,它没有。它毕竟流着一半草原犬的血,即使主人对它们并不好,草原犬也是不会伤害主人的。
赤那凭着它草原犬的本性,凭着它对朋友与主人的感情,不但没有伤害人与牲畜,反而帮助他们一次次击退狼群。就凭着这一点,我感动至极。
最后,赤那为了帮助牧民保护牛羊,受了重伤。这也使它回到了主人孟根身边。从此,赤那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草原犬,它再也没有离开过草场,再也没有离开过主人与牛羊。
动物也有感情,它们不会恩将仇报,只会知恩图报。我们对待别人也应如此,千万不要做忘恩负义的人。
在我8岁的时候,我在商店看到了一本书,名字叫《皮皮鲁传》看到封面上写给男孩子看的书,我心里觉得有些纳闷,我就一页一页的仔细看了起来。
原来,书中的主人公皮皮鲁是一个调皮捣乱的孩子。在过年的时候放鞭炮,在别人面前吹牛,说自己胆子多么大,为了证明自己,他坐着二踢脚飞上了天,在天上他看见了一个钟表,因为他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拨了一下,可是谁知他拨动了地球之钟,改变了地球人正常生活。勤劳的人们都在睡觉,体育场内出现了嗑瓜子大赛和翻眼皮儿大赛,总统染上了开会病这些奇怪的现象让皮皮鲁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下定决心要改正,经过了无数次的付出和努力,他最终有飞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恢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我当时深深的被这本书迷住了,我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我的心很久都没有平静,我觉得皮皮鲁虽然犯了错误,但他为了恢复原来的世界又一次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他的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好书给人带来的是思考,留下的是一笔精神上的财富,作者所写的作品让读者们感受颇深,写读后感时,要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自己的基本观点。那么应该怎么写作品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一本书的最新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书是我们的好伙伴,在书海中我们能够获取丰富的精神食粮。开学前的周末,妈妈陪我到新华书店买书,在琳琅满目的书的海洋中,我一眼就盯上了那本《西游记》。这已经是我第二次拜读这本经典了。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觉。小学三年级刚开始看卡通版时,我喜欢里面生动活泼的描写,而现在再看一遍时,我又喜欢上了里面的情节,还有书中语言表达的方式。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孙悟空追求自由的理想。当他破石而出时,他不爱任何人的掌管;当他学到本领后,闯龙宫、闹天宫、在花果山上当大王就算在天上当官,他也比较喜欢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自由,看到这里,我也有了一种追求自由的力量和勇气。但是妈妈告诉我:生活中并没有完全的自由,我们需要受到各种约束,虽然在行动上没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但是我们心灵上的自由和富足才是更加难能可贵的,书籍就能给我们带来这种富足。
书中唐憎师徒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些故事也告诉我们,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开动脑筋想办法,就像书中最迷人的人物孙悟空那样,遇到各种妖魔鬼怪,他都想方设法降妖除魔,从来没有退却过!他又神通广大,真是令我佩服。每当我碰到困难时,我总会想起孙悟空不怕困难、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就会勇敢起来,战胜一个又一个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一本书的读后感400字 读《优雅走过下雨天》有感
毎一本书都有一个精彩的封面。这本书也有一个唯美的封面,橄榄绿色的纸上坐着一位正在弹钢琴的少女,她就是这本书的女主角千子星。
优雅的千子星,因父亲破产的消息正式见报,所有人都好奇从云端跌落谷底的她会如何自处。而千子星没有被击倒,甚至表现得比父母更加坚强。这时,真人秀栏目《天之骄子》第二季的报名表阴差阳错地进入了她的视线。成功通过甄选的千子星顶着"破产公主"的屈辱名头进入节目组,录制节目的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困难,而千子星也尽自己的力量去完成一次次任务。
无论是父亲破了产,遭受了欺辱,千子星也坚强的从谷底爬起来;无论是有人气的明星,有高智商的天才,还是音乐神童,千子星也接近所能去面对一切的挑战;无论是录制节目过程中的重重困难,恶劣的环境,拮据的资源,选手间的冲突暗算,千子星也努力的去完成一次次任务。
在这期间,她收获了友情,也遭遇了背叛,学会了坚持,也懂得了放弃,她用自己的才华和热情逐渐赢得了大家的青睐。这也让我悟道出一个道理:"无论是遇到了什么挫折,也要坚强的走过这段坚辛的路程。就像千子星一样,优雅的走过这下雨天。"
今年暑假,我又复习了一遍《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真的认为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是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的经典之作。这本书讲述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勇敢、聪明、善良、不慌不忙、神秘莫测的危险人物。在《珍珠》一章中,为了救一个采珠人不被鲨鱼袭击,他不顾自己的性命,带领弟弟用短刀刺向鲨鱼的腹部。受伤的鲨鱼变得更加疯狂。船长抓住它的一个鳍,勇敢地与鲨鱼搏斗,差点丧命。最后,鲨鱼被同伴用鱼叉刺死。现在想来,不禁为队长欢呼。
这本书里的深海风光也描写的很好。书中许多珍稀的海洋动物和美丽的场景,作者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就像这一段描写水下森林的话,“阳光投射在静谧的海底,仿佛是通过光谱曲折分析出来的光,美不胜收。甚至连海底的岩石、植被、贝壳、珊瑚都沾染了五颜六色的阳光,令人惊讶。”水下森林的风景似乎真的展现在你面前。
这本书更精彩的是书中的情节一个接一个的精彩。尼摩船长带领他的伙伴经历了搁浅、土著围攻、与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攻击等各种危险。而我的心随着故事的跌宕起伏而起伏。说起章鱼袭击事件,我看到章鱼带走了一名船员,心里一紧,总是担心船长和他的伙伴。
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不仅充满了曲折,还包含了丰富而详细的科学知识和细节生动的奇妙幻想。更可贵的是《海底两万里》中的幻想大多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很多科学幻想在今天已经实现了。
读了《手斧男孩》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勇气有多么重要。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字叫布莱恩的男孩要去加拿大看爸爸,他坐着一架单引擎的小飞机飞往加拿大,飞机上就只有他和飞行员。不知道为什么,飞行员突然猝死。他就这样落进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他靠着一把手斧和勇气,挣扎着活过54天。
一个和我们一样大的男孩,却有着这样大的勇气,他可以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活54天,而我在家里待一天都不行,更别说离开父母,在野外生活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看书,看了一会儿,妈妈对我说:我去付一下钱,马上回来。我装着可怜说:我跟你一起去吗!妈妈没办法,只好带着我一起去,我和妈妈走到一半,看见一位年轻的母亲对一位还没我一半大的小女孩说:妈妈出去一下,你在这里乖乖等着,好不好?小女孩毫不犹豫地说:好!看到这个小女孩,我的脸红得像个熟透了的大桃子。现在想到这件事,我感到非常愧疚,为什么一个比我小的女孩会有这么大的勇气呢?
在人的一生中,处处都有要勇气,而在现实生活中,勇气又是多么难办到。我们要勇敢地面对一切,绝不在困难前低头。只要有了勇气,什么事都不难了。
暑假里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描写了一位又聋又盲的人,她能读、能拼、能写、能说,并且还能熟练运用英、法、德、拉丁、希腊五国语言,她就是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个标题深深的吸引了我的眼球,迫切地想要知道一个人仅仅只有三天光明的时候,到底想做些什么呢?第一天她要看看曾经帮助她、鼓励她的朋友们,看看他们的容貌,看看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第二天她要去博物馆看看人类的进化和历史的变迁,看看那栩栩如生的名画。第三天想要过一下正常人的庸常生活。
读完后,我深切感受到了海伦凯勒是多么渴望得到光明。也许我们天天生活在这个光明的世界里,这些要求对我们来讲太容易了,所有这些都轻而易举就能实现了。可是你想一想海伦?凯勒每天都生活在那黑暗无声而又冰冷的世界里,能有三天光明看到这一切就觉得很幸福了,她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新奇,那么的美好!
这个故事忠告我们这些视力和听力健全的人们一定要好好利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去观察、聆听、学习更多的知识,不要浪费这恩赐的天赋。有位哲学家曾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强壮的躯体。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而我这个健全的小学生呢,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可我们只知道贪玩,在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要退缩,缺乏坚强的毅力。我坚信有这样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会激励我加倍努力的!
《再见,钢琴》这本书讲述了皮卡在北京学习弹钢琴的故事。
皮卡回到北京后,便跟北京城里的其他孩子一样,被家长逼着去学钢琴。钢琴梁老师的女儿叫做絮絮,她弹琴弹得经常令人入迷。皮卡和她的情感很深,所以他一心一意,把钢琴弹得特好。可后来,他失去了絮絮这个伙伴,失落的心情使他成无法坚持继续弹钢琴
看完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和好朋友朱芸贝。我们在晚托班原本是一个班级的,做完学校的作业,就一起说笑,聊天。可是后来,我被转到了另一个离这个教室很远的教室,而且晚托班不准去其他班级。从此,我们俩在晚托班天天闷闷不乐,想念着自己最要好的朋友。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并不在于表面,而是在于内心深处。所以,这情感一旦破裂,一旦分离,就会给我们很巨大的打击。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朋友,不要丢弃珍贵的感情。
雷锋的故事我早略有耳闻,相信他的故事家喻户晓了。经过老师的推荐才知道还有《雷锋车的故事》,我在网上看完了《雷锋车的故事》之后,感悟很深,受的收获还不少呢。
从故事中,我知道雷锋车队是一位普通工人家庭出生的栾景通建立起来的,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车队。这时让我想起在我身边发生的一些事:在我小区,有位老奶奶腿脚不灵活,走楼梯很慢,这时走过来一个小男孩立马上前就挽起了老奶奶的手,他跟老奶奶说:奶奶,我扶你上楼吧。奶奶转过脸,笑着对小男孩说:谢谢你,小朋友。小男孩笑着说:不客气,应该的。慢慢的就走上楼。还有一次,我看见另外一个小男孩由于个子矮小,够不到桌子拿东西,于是旁边出现了小姐姐,很快帮他拿到了小男孩需要的东西。看到了这些发生在身边的点点滴滴。让我想到自己,觉得自己自叹不如。
再回到雷锋车的故事中,主人公从小出生在多子多女的普通工人家庭中,排行最小。四岁那年,父亲积劳成疾撒手而寰,母亲坚强的艰辛的带着5个孩子。少年时代就开始利用假期拾破烂,看着瘦弱的母亲,一颗挑战不平命运,自立自强,不甘人下的种子深深埋在少年时代的栾景通心中,从那是开始,他从初一到高中一直都是班干部和团支部书记,他便刻苦学习,思想上进,还有一颗火热的心肠感染这周围的人?,然后在延吉参军,憨厚老实的他渐渐在军旅中训练到成熟,立下了三等功,四年的军旅生活学会了好多手艺,会种很多蔬菜,科学饲养的肥猪胖嘟嘟。受到领导的表扬。回到家乡哈尔滨。他在新的工作岗位从普通的科员升到公司的团委书记。八十年代末期,他向新的目标前进,萌生下海经商的念头。他便辞掉铁饭碗,下海经商在经商中从身无分文到化工王。在商场的xx年下来,便开始学习雷锋精神,1998年抗洪救险,捐出了70万。花了20万买了车组成雷锋车队,专门做好事
看到这里我想到自己应该以他为榜样,现在学习,平时利用空闲时间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长大后继续发扬雷锋车的故事,让更多的人学习雷锋故事和雷锋车的故事。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无私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斯蒂安在发现一本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书后,在学校的阁楼里痴迷的看起来。书中的天童女王正生命垂危,只有人类的孩子才能拯救她,巴斯蒂安为她取了个新名字并拯救了幻想王国。天童女王为了报答他便让他实现一切愿望并邀请他四处游玩。然而,在游玩的过程中,巴斯蒂安迷失了自我。最后,他终于喝到生命之泉里的水,回到了父亲的身边。
人们通常会在忘我的世界里迷失了自我,像文中的巴斯蒂安一样,在得到权力后忘了人类世界里的所有。在生活中,不正也有如此的人吗?比如:社会上的贪官原来也是兢兢业业的,等到权力大了后,不也是照样贪污。这种人之所以会被抓,是因为他的品德有问题。如果巴斯蒂安不喝生命之泉水,后果也会这样。那些贪官的品德不是差不差的问题,而是自私不自私的问题。他们为了自己的地位,不顾百姓的苦恼。所以,做人要做无私的人,不能在忘我的时候迷失自我。
这本书,不仅告诉了我一个故事,还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做无私的人。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精彩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本书里讲了一只猫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一只长着斑点的猫,它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这只猫跟了很多的主人,比如:国王、水手、魔术师、老奶奶、小偷、小女孩,它很讨厌自己的主人,不喜欢被别人使唤,每次死了之后又活了过来。最后,这只猫变成了一只野猫,在漫长的日子里,它遇见了一只白猫,它很喜欢这只白猫,之后它们两个幸福的在一起了,还养了很多小猫。有一天,白猫躺在这只长着斑点的猫身上,白猫死去了,这只死了一百万次的猫以前从没有哭过,最后这只猫哭了很长时间,白天哭完,晚上哭。最后它醒悟过来,心中没有了爱,活着就没什么意义了。
同学们,我们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认真对待每一天,不要像活了一百万次的猫一样,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后悔,到那时一切都来不及了,可千万不能像那句诗里写的"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呀!所以,同学们,趁现在我们还小,快快行动起来,好好珍惜时光,努力学习,不断用知识来充实自己,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本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6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江苏省丹阳市丹阳实验小学五(1)班眭佳宁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指导教师:谭红良很好地写出了自己对中国神话的喜欢,并表达了作者对于读书的热爱。
有什么写好作品读后感的方法呢?通过品鉴作者所写的作品我产生了全新的看法。我们就可以让写作来表现我们的所感所想。根据你的需要,编辑精心整理了一本书读后感五年级,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史记》是我国西汉历史学家司马迁写的历史名着,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述了上至传说中的黄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三千年左右的历史。鲁迅评价《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书中的有些故事启迪智慧,教人向善例如卧薪尝胆的勾践,知错就改的廉颇,坚持理想的孔子古典名着充满了东方智慧,千百年来滋养着中华民族步步成长。对一个中国孩子来说阅读中国古典名着不仅能提高作文水平还能从中获得受益一生的精神财富。所以,当我读到这些文,真为中华五千年的兴衰历史所惊叹,为中华民族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所鼓舞,为一篇篇佳作所晕倒。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爱国诗人屈原》,说到屈原,他满怀的正义不随逝浮沉的节操,最后因不愿看到楚国灭亡,就怀着万分悲愤的
心情,怀抱着石头跳进了石罗江,最终以身殉国。许多好汉也如此以终生为国。屈原写的《离骚》正是抒发了自己郁郁不得志之情。一个刚洗了头的人,戴帽子时一定会你先掸掸帽子上的灰尘;一个刚洗完澡的人,穿衣服时也一定会先抖抖衣服上的尘土。哪有人肯让自己洁净的身体被那些东西沾染,屈原正是因为自己苦苦坚持自己的节操而使自己遭到流放,最终死亡。
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我要学习孔子坚持理想;学习廉颇知错就改;学习张释放敢于直谏;学习屈原热爱祖国。
三七市镇中心小学五年级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学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他反应慢、动作也慢,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可是,其他科目就不容易了。所以同桌华汪德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但是黄金鑫并不灰心,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拼搏,赶上其他的好同学,于是,他用了这一招:笨鸟先飞。终于赶上了其他的同学,不再成为笨小孩了。
俗话说得好: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成功的。就我个人认为,世上本没有天才,所有成功的人都是靠自己的汗水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而取得成功的。像黄金鑫这样的同学,虽然有点笨,但是仍在默默的努力,从来不放弃。我觉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意识到自己笨,正是聪明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更加努力,是迈向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不仅要更加努力,还需要有耐心,这是成为天才的开始。不会就要学,不会就要补!
人与人之间虽然智力方面有一定差异,但大多数人的智力是差不多的。只要自强不息,加倍努力,那些被认为所谓有点笨的来说,采取笨鸟先飞的精神,一分努力一分收获,终究会取得成功。其实,笨小孩不比聪明的笨多少,那些聪明的也不比笨小孩 聪明多少,决不是不可救药的笨蛋,也决不应该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聪明的稍不努力会变为笨小孩,笨小孩稍加努力、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也会成为聪明的人。只要你认真学,努力不,就没有什么聪明孩子或笨孩子之分!
千万不要因为是笨小孩而自暴自弃,笨小孩也能成为天才。聪明的小孩和笨小孩将来都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我永远都会相信:老天会爱笨小孩!如果,你认为自己比别人笨,代表你已经开始变聪明了,快点努努力,笨鸟先飞吧!老天会在天上爱你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喜欢的,印象深的实在不容易,如果硬要说一本我中意的书,那就非要属《辛亥年的血》。
“辛亥革命”这个词我早就知道了,可并不懂具体是什么意思,所以他在我的脑中是个谜。直到我三年级的时候,我在新华书店偶然看到了这本书,我缠着爸爸把书给买了下来。到了家,我急忙把书打开读,读到了一场场战役革命军胜利,清军大败的消息,我暗自为革命军高兴;当我看到革命军被无能的清军惨无人道虐待的时候,我不禁热泪盈眶;当看见革命军宁死不屈,不屈不挠的时候,我心里为革命军感到自豪;当我看到革命军吃草根啃树皮的时候,我真想把我的好吃的全部给他们。但最后值得庆幸的是,革命军胜利了,辛亥革命成功了,清政府垮台了,孙中山当上了民国大总统,我欢呼雀跃。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生活,回顾历史,以史为鉴。
暑假里,我读过了许多有意思的书,《宇宙的最后一本书》是其中的一本。故事讲的是世界被一场巨大的地震变成了一片废墟,人们忘记了从前,看不到了未来,所有书本也消失了,人们不会思考了。这时,男住为了救妹妹,和一位老人踏上了一次旅行,后来在那位老人的影响下,写出了宇宙的最后一本书。
在许多年前的某一天,世界发生了一次破坏性的巨大的地震,所有的大楼建筑都塌了,那些美丽的环境都被破坏了。为了让人们不再伤心,科学家们发明了一个叫大脑探针的物品。只要一想到某些事物,大脑探针就会帮忙找到,并植入人的大脑里,人们就可以看到了。渐渐的,人们开始没有思想了,男主也加入了一些帮派,在一次任务的时候,认识了一位老人。
后来,男主听说他的妹妹生病了,于是为了营救妹妹,和那位老人开始了一场旅行。一路上他们经历很多困难,老人还让他看到了一些收藏的最后的图书,通过读书他学到了很多的知识。虽然最后救出了妹妹,他们被发现了,老人被杀了,珍藏的书籍也被烧毁了,在悲伤中,男主写下宇宙的最后一本书。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遇到困难,不要去空想,就算你的想象再牛,你不去做去行动,也没有改变;如果你勇敢去做,就算只有一点力量也可以再次重建你的家园。而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给我们勇气和力量。
这样的书很有意思,我也学到了很多,希望可以多看书,多学知识。
生活中不乏自私自利的人,他们总想让他人作出牺牲,却不明白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作者莫泊桑在《羊脂球》这本书中生动描写了各种人物的形象。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伊丽莎白鲁丽,一个身份低卑的妇女,她以身材肥胖,脸红润得如苹果一般,手指稍稍弯曲,便像一节节香肠而得了羊脂球这个绰号。
一次,她与形形色色的富豪在同一个车厢中旅行。中途被一个粗鲁的军官拦截并拘留了他们。这时几个富豪与太太便不惜代价地恳求并催促羊脂球去找普鲁士人。最后羊脂球为了大家尽早离开,便不得已作出妥协。谁知当他们离开旅店时,却纷纷表现出对羊脂球的厌恶,羊脂球想到被他们吃得精光的食品,又想到他们离开旅馆后对她的轻蔑,忍不住哽咽了起来。其中一个同伴科尔尼代恶意地哼起了小曲,黑暗中,有时在一两段曲调中间,会传出一声她未能忍住的呜咽。
读完这篇故事,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伊丽莎白的同伴为了自身利益,不但连普通的爱国心都没有,甚至在人格和礼仪上也相形见绌,而羊脂球虽然身份卑微,却有着一颗爱国的心,为了她那假情假意的同伴们,甚至愿意作出巨大的牺牲。
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与处于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做对比,令人深受感动。
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该对任何人歧视或者逼迫,也不能为了他人的只言片语而委屈自己。
推荐大家读一读这本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一句关于书的名言。我特别喜欢读书,而我最喜欢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大作家笛福写的,讲述了贵族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全船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在岛上的一个海滩上,发现了沉船的遗骸,他搜索了船上的食物和武器,开始了他长达28年的“野人”生活。在岛上,他种五谷,做面包,养山羊作为肉食来源,制造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容器;十几年后,他救下了一个俘虏,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并且使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在他野人生活第28年,他们乘坐一艘英国船返回了故乡。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种植五谷了。因为没有工具,所以他只好自己制造。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依然不断地尝试,终于制造成功。他自力更生,什么也不依靠。晚上,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睡觉,周围可能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是他却没有害怕、没有退缩,依然坚强的生活着。
而我和鲁滨逊比起来就差太远了。在家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皇帝”一样,捧着怕掉了,含着怕化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自理能力很差,连衣服穿得都不是特别整齐。晚上,我总是疑神疑鬼的,不敢闭上眼睛,害怕突然出来个什么,一下子把我给吃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会紧张的睁开眼睛,往四处张望。
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自愧不如。鲁滨逊那勇敢、聪明,具有大无畏进取精神使我敬佩不已,我要学习他,做一个勇敢而独立的人。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漫漫取经道路上,师徒四人不止为求真经,而是为了品味一种人生苦乐,以升华自己的生命。每每翻开《西游记》并非只带有一份单纯浅薄的好奇,亦或是倾慕某个人或某项本领,而是一种对人生真理的求知。
孙悟空,永葆童年的纯真。取经路上,总以金箍棒、凤翅紫金冠、锁子黄金甲、藕丝步云履的形态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总充当主角,每当师傅或师弟身处险境,他总能灵活使用七十二般本领救出他们。他总无所畏惧,即使有再多妖怪围绕他,他也会竖起大拇指对准自己,自信地说;“俺老孙当年大闹天宫时,你还没出生哩,孙子,吃俺老孙一棒!”说完,便纵身一跃,竖起棒子向那厮敲去,用尽十分的力气,毫不留情,以解绑‘至亲’之气。阅读此处,我总会大喊一声:“打得好!”他也自由自在不受约束,见玉帝不跪,见众天神不拜,总爱以恶作剧逗引八戒和众小妖。他也是虔诚的,纵使自认为自己似乎凌驾于玉帝之上,见到【他】却一脸恭敬与崇拜。做事、讲话恭恭敬敬,丝毫不敢懈怠。看见他,就犹如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在外无法无天,见到长辈确实恭敬无比。
看着他,我似乎乘载七彩祥云回到我似彩棒棒糖的童年,总勾起几分甜蜜回忆。
猪八戒,稍带几分青春的萌动。八戒,便是佛家八戒的隐喻,即戒杀生、戒淫、戒妄语、戒饮酒等。纵使八戒剃了度,皈依佛门,他内心仍然什么也不想戒,什么也戒不了。师傅几次被抓走后,他便动了回高老庄的邪念。他想思绪不定的青年,梦想已有却不明晰,一旦有挫折便赶紧退缩。他也有青年独有的浪漫,爱情的幼芽已开始萌动,有了对异性的追求。
看着他,纵使好吃懒做,但也是常事,毕竟一个少年。恍惚间,发现这就是我们整个青年时代,雄心万丈却总是出错。
沙悟净,携着中年的几分麻木。他,总是一个人挑着担子走到了最后,一副任劳任怨的样子。他总在二师兄和师傅被抓走后大喊:“大师兄,师傅和二师兄被抓走了。”看似一副极其担心的模样,实际是心底深深的无奈。已到暮年,脱去童年的稚嫩,也走过了青春的激情,有的只是麻木,这也是众多中年人的真实写照。经历过人生的种种挫折,心已黯淡,只求余生平安。对未完成的梦想已不再计较,只是扎扎实实的前行,随遇而安,这也是佛家淡心求安的本心所在。
唐僧,充斥人生的种种顿悟。他的眼中充满了智慧,映现直通西天的光明路,气质脱俗。他是取经团队的核心,知因他执着的求经心念,才促就了这支团队的成功。他心中装有芸芸众生,即大善,即使被妖怪抓走,也规劝其皈依佛门。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宣扬佛法,削磨徒弟们的邪骨。再艰难处境,他也面不改色,不迷茫,全心满是一种淡然,一种生命从容,他明白人生不过在挫折后才能获得成功。
沧桑在他眼中偶现,即使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
《西游记》演绎的不只是九九八十一难,而是人生境界的升华,人生经历的感悟。
心有西游,风雨兼程,保持理性,无惧未来。前进!前进!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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