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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风筝读后感

名著风筝读后感1000字(模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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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不仅仅是汲取书本中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进化自己的思想。在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会产生新的感受,我们需要用文字去记录下刹那发光的思维火花,我们应该借鉴别的作品嘛?栏目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名著风筝读后感”,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名著风筝读后感 篇1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名著风筝读后感 篇2

我要说的是这是一个阿富汗故事,为你,千千万万遍。

十二岁的阿米尔因为苏联入侵阿富汗跟随父亲移民到了美国,在那里上了大学,送走了爸爸,结了婚,成功的当了作家。忘年交拉辛汗二十六年后的一个电话,让他决心回到阿富汗。埋藏了二十六年的谜底终将揭开,阿米尔内心深处在渴望救赎,但是没有勇气。拉辛汗告诉他,回到阿富汗,这儿有通往好人的路。就这样故事开始……哈桑是阿米尔童年玩伴,同时也是他的仆人,比他小一岁,但是总是在阿米尔需要保护的时候,挺身而出。在种族冲突和身份差距的环境下,哈桑从未对阿米尔有过任何保留,他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阿米尔习惯在哈桑的庇护和照顾下,同时又害怕由于哈桑的民族和身份被玩伴所耻笑,他一直不称哈桑为朋友。他们在阿米尔父亲房子后面的山上的石榴树上刻下证明彼此一起存在的文字。在每年冬季的风筝比赛中,哈桑每次都神奇的帮阿米尔追到风筝。阿米尔的胆怯与自私一直未能赢得父亲的喜爱,然而,父亲对于仆人的儿子哈桑的喜爱和勇敢的称赞始终让阿米尔觉得父亲爱哈桑胜过爱自己。阿米尔从哈桑身上寻找自我成就与骄傲,哈桑不识字,阿米尔把书中的故事任意的改了情节读给哈桑,哈桑对阿米尔的故事乐此不疲。

哈桑似乎从来没有怀疑过阿米尔。在最后一次的冬季风筝比赛中,父亲希望阿米尔拿到第一名,阿米尔希望通过这次比赛能取得父亲的喜爱,然而胆怯的心始终无法战胜自己,哈桑告诉他自己做的梦,告诉他湖底没有鬼怪,让阿米尔放心去。风筝比赛进行到最后,善良的哈桑帮助阿米尔寻找那只蓝色的风筝,为了保护阿米尔的胜利果实,哈桑被坏小子阿塞夫伤害……然而阿米尔就在胡同的这头亲眼目睹。内心的怯懦与自私让阿米尔跑回了家。但是,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无法忘却那一幕哈桑因为自己所受到的重创与耻辱,也无法面对善良的哈桑。他深知父亲最痛恨盗窃,他嫁祸哈桑盗窃,哈桑明白其中缘由,出人意料的承认了,另阿米尔感到惊讶的是最痛恨盗窃的父亲居然原谅了哈桑。但是,哈桑深知无法在此继续住下去,哈桑和他的父亲阿里在一个下雨的晚上离开了阿米尔的家,父亲送走他们的时候掉了大颗的泪。

为你,千千万万遍……即便到了美国,一切童年的记忆未曾改变。……时间过去了二十六年,阿富汗的常年内战,以及自己在美国所得到的一切,让他经常想起那个善良的哈桑?“这儿有回到好人的路”拉辛汗的话指引着他回到了阿富汗。然而拉辛汗却解开了一个尘封26年的秘密: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善良的哈桑已死于内乱。为了救赎,阿米尔踏上寻找哈桑遗孤的道路,这一路的艰辛和无时不刻的生命危险处处提醒他,两根手指的司机,一路的乞丐,与塔丽班武装……阿米尔最终是否会找到哈桑遗孤……故事更加曲折。我真希望你能跟我一起看着一本书《追风筝的人》。我对阿富汗不了解,我不知道他的历史,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对自己国家难以割舍的感情。每个人都有过自己的童年,那些发生过的感动。那么小却又那么大。他是那么深刻的印刻在我们的记忆里。我为故事中曲折的情节无时不刻的流泪,那个善良的哈桑有着完美的影子,这一部描述友情、亲情、国家感情的书。这个故事是如此深刻,语言如此唯美。很久,很久没有读过这样的一本好书。为你,千千万万遍。你有这样的一个人吗?

名著风筝读后感 篇3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阿富汗有很多儿童,但没有童年。卡勒德·胡赛尼大获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写出了这样一句话:即使在最黑暗的夜空,依然有最璀璨的星星在闪烁。这片土地因保守的思想令人压抑,又因对宗教不移的信仰让人明朗;这片土地因战争令人绝望,又因古老的传统让人希冀:这片土地明显的阶级观念令人沉重不堪,又因美好、单纯的思想让她的儿女义无反顾地坚守着这片灾难深重的土地.这本书一直在传递这样一个思想:珍惜爱,珍惜和平。这本小说让其作者于xx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因为这位拿着美国绿卡的医生,原为阿富汗移民。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_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但,正如最近流行的一句话所说:生命在于折腾。一场命运的救赎再次开始。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名著风筝读后感 篇4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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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名著读后感1000字4篇


常言道:“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在校园里,我们阅读过许多书,通常老师会在读完一本书后要求学生写一篇文章,用来记录自己当时阅读后的一些体会和感触,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后感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高中生名著读后感1000字4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1】

一个人的精神会成为你的信仰,一部作品会照亮你的人生,这就是路遥,以及他的《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用生命铸就的作品,当他写这部书才到三分之二时,已经是重病缠身,几乎不冶,正如他后来写道的:“第二部完全结束,我也完全倒下了。身体状况不是一般地失去弹性,而是弹簧整个被扯断。”他写道:“我第一次严肃地想到了死亡,我看见,死亡的阴影正从天边铺过来。”之后,他是靠了榆林一位著名老中医的中药,才勉强活过来,老中医郑重告诫他:“要彻底休养!”摆在路遥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长久地活下去,那就选择彻底休养;另一条是随时可能死,如果依然如以前般忘命写作。为了完成作品,路遥选择了与时间拼命。他形容自己:“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他希望能给读者一部完整的作品。路遥实现了这个承诺,是耗尽了自己的生命精华来实现的。我想,这可能就是路遥的作品能打动读者的原因之一。《平凡的世界》是他的泣血之作。1991年3月,《平凡的世界》获中国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

路遥去世二十二年了,这二十二年,中国社会变化之大,有目共睹。人们越来越实际,没有什么宣传和炒作,愿意为一个已然逝去了的作家的一本描写过去生活的,甚至是已经与现实生活脱节的作品去花费精力了。但是二十多年了,有许多人,特别是很多年轻人仍然在读路遥的书,从中汲取对他们有益的养份。有一家媒体做了调查,结果发现很多青年人,仍然把《平凡的世界》列为对他们人生影响最大的文学作品。这一切都是悄然发生的,没有组织,也没有炒作。社会变化如此之快,有人做过调查,三年就是“代沟”。更不用说二十年了。尤其是如今的青年人非常倾向于在自己同“代”人中去寻找那种偶像和兴奋点。为什么路遥的这样一部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完成的作品,描写了一些穿着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衣服,做着与现实几乎完全不同的事的小人物,却能打动如今的年轻人。这种现象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真正的敬意总是起自于默默的阅读。

有位外国学者曾提出,应当把作家作品的杰出性和持久性划等号。路遥《平凡的世界》就是这样一部持久杰出的作品。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呕心沥血之作。作品完成后,作者有一段时间甚至不能从书中回到现实世界来,连过马路也要弟弟搀扶,不久之后就去世了。但他的作品却在国内产生了巨大的轰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请到了著名的播音艺术家李野默先生连播了《平凡的世界》,在许多城市,还出现了排队购买这部作品的现象,一时洛阳纸贵。路遥去世后,人们为路遥也举行了各种悼念活动,全国发来的唁函唁电像雪片一样,有一尺多厚,陕西电视台还拍了路遥的专题片。

路遥和《平凡的世界》之所以能产生巨大的影响,关键在于他的作品贯注了昂扬的奋斗精神和人生哲理。“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只有一个人对世界了解得更广大,对人生看得更深刻,那么,他才有可能对自己所处的艰难和困苦有更好意义的理解,甚至也会心平气和的对待欢乐和幸福”;“活在人世间,最为珍视的应该是什么?金钱?权力?荣誉?是的,有这些东西也并不坏。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温暖的人情更为珍贵――你感受到的生活的真正美好,莫过于这一点了”。回味着这些至理名言,我们不禁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平凡的世界》告诉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人生真谛,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人,无论多么贫寒,无论在地位如何,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只要是热爱生活,上苍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做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做生活的主人。”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2】

《弟子规》这本书是少儿诵读经典之一,是古代圣贤的的结晶,是众所公认的“最好的书”、“最有价值的书”。

《弟子规》让我更加自律。在一个星期四的早上七点,我的闹钟开始“催”我起床,因为今天要返校。可我心想:反正还有时间,再赖一会儿吧!突然,我想到了《弟子规》里的“朝起早,夜眠迟”。于是我毫不犹豫的起床去返校了。

返校时,轮到陈老师检查我的日记本,发现我字没有写好,一下子“多云转阴”了,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字没写好,回去再写一篇,注意这次要认真写。”

回到家,我拿出日记本重写,这不,我的老毛病有犯了:人身体歪着,头低了下去,本子也歪着。这时我又想起了《弟子规》的“墨磨偏,心不端,字不敬,心先病”的意思。我立马人坐正,当然啦,字也写好了。

还有一次,我不小心买回来了一本有关爱情的书《《五百棵爱情树》,当时我想都没想就拿起来看了,忽然耳边传来我们读的“非圣书,屏勿视,蔽聪明”,我就把这本书放掉,去看别的好书了。

读了《弟子规》,我发现我自己的生活习惯越来越好了:进父母房间先敲门,常常整理自己的书桌,将脱下的鞋子摆好……连妈妈都惊讶我的进步。

《弟子规》让我受益终生。愿我,有一颗好学、向上的心,成为一个合格的好人。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3】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高中生名著读后感【篇4】

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让我明白了孩子淘气,学习不好并不算什么,更不能说明孩子的未来没有前途。主人公小豆豆,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就是一个因淘气而被退学的孩子,来到巴学园,在小林宗作老师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的“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后来成为日本著名作家,可见,小林老师成为了作者一生的奠基。

让孩子们到大自然中去,孩子们的梦想,要比老师的计划大得多。正是这样的教育理念,小林老师创办了全新的学校“巴学园”。学校的大门是用矮矮的树枝做成的,教室也是用废弃的电车改装而成的,在这里,没有固定的课程表,每一节课都是按孩子们的喜好而决定上什么,孩子们可以上午完成作业,下午就可以去散步,游戏,还可以整天泡在图书室里,看自己喜欢的图书。老师清楚了解孩子的个性,因材施教。他们可以在大厅的地上画画,可以光著身子在游泳池里游泳,可以带著毛毯来大厅露营,可以爬上自己的小树,这些快乐的事情是兴趣的营养剂。单凭这些,孩子们的一天都是鲜活的,放学不愿离开这里,在家更想早早来到学校。

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小豆豆为了找到掉进便池里的漂亮钱包,把便池里的东西全捞出来堆成一座小山,校长先生只是说了一句:“弄完以后,把这些全都放回去。”在平时,校长最喜欢对小豆豆说的话是:“小豆豆,你真是一个好孩子”。从此,小豆豆相信了自己就是一个好孩子,变得更加自信,以至于冒险的帮助患有小儿麻痹的泰明,实现泰明的心愿,让他爬上自己的树,再现了小豆豆的善良与真诚。

巴学园的所有老师,都去努力寻找孩子们的一点一滴的进步,做到一视同仁,在巴学园里,所有的孩子们都学会了关心别人,在这里,没有歧视,没有嘲笑,有的只是平等与爱心,宽容与真诚,所有这一切,对孩子们的身体和心灵得到和-谐的发展。

我很羡慕那些曾在巴学园上学的孩子,更羡慕有这么一位懂孩子的好老师,还有巴学园这样特殊的校园,为她的一生奠定了基矗

《悟空传》读后感1000字模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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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传》读后感【篇1】

引——我要这天,再也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这诸佛,都烟消云散。

金蝉子化作唐僧指天而语,惊骇了所有。诸佛,如来都如梦中惊醒一般。他来了,当日的金蝉子复活了。何处是西方?当众佛要他去往西方时,却没有一个人告诉他西方在何处。这世间本没有路,只是我们要向往的地方在那远方,于是我们偏朝着那个方向走去。祈望到达彼岸。

那个自修自悟的金蝉子信不得没有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心,他一直在等一个人出现。那个人出现了,带着一身的自信,一身的战斗力指向天庭,闹翻了天宫,吓怕了众神。

金蝉子突然有了更大的信念,他赌了。赌了悟空会翻出如来的手掌心,他信那无欲无求的人能够逃脱,却未曾想到神仙也是会抓住人最软弱的地方下手。花果山,悟空心中永远的情愿,刹那回首间。悟空被压五行山下,金蝉子赌输了。

白衣翩翩的他毁掉了金身,一道闪电,一抹尘埃。消失了,人世间的唐僧出现了。

不甘的心即使忘了许多的事情,却仍是有一种信念在支撑。人家修虚空,他修圆满。修大乘,他的信念。经文,空空的经文又有何用?佛若让他成为得到众僧,又何须怕妖来吃他?若经文就是解脱所有,何不直接把经书搬到那极乐世界去?

西方真有如来,如来是甚?不过是如实道来,即如此,何不自己寻自己的界限。纵是走到这世间的尽头,界限是永远都不法达到的。

世人都以为可以去到任何一个地方去,世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其实未曾明了这世间的圆心不是自己,这世间的路也便不由自己走。

纵身而跳,寻到了么?失去了么?永久的信念却依旧活着。我想,那个对花而语对雨而歌的金蝉子仍活在这个世间的某一个角落,只因着,那永远不变的信念。

悟空

引——等到那一刹,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向苍穹。“来吧!”那一刻被电光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我想,那样的孙悟空是生动的鲜活着的,带着斗、战、胜的信念存活在人世间。他那么想改变尘世间的一切,生老病死,只想跟随他的诸猴快乐的活着。他勾去了生死薄,老老少少的猴孙们都不用再去阴间。他改变了这个世界,而这世界本只有神才能改变的,这世界本也只有神才能控制的。人不能,妖不能,他这个从石头里碰出的美猴王也不能。

他的改变引起了妖神大战,十万以及百万的妖猴在战乱中死去。花果山被烧成一片废墟,那只变成了无花无果,只有黑色笼罩的地方。千万只无法超生的妖猴的灵魂在天空中变成了鸟的鸣叫。一无所有,有的只是黑暗,以及可怕的惨叫和无穷的恶梦。

他才知道,神仙容不得世上有能自主自命的灵物的。他才知道,原来像这样神仙没法管的东西都有个名字,叫做——妖。

他成了妖猴的首领,为了自己的家族,他必须而战。他有信念,他为必胜的信念而活着。可他看到一片黑暗时,他冷了,他害怕那些无法解脱的生灵会越来越痛苦。他不忍的,他是那么希望花果山能长出新的花果来。

他到着天庭,做着那无欲无求的齐天大圣。他努力不去想过去的事情,可是如何能忘呢?那些可怕的记忆,如同鬼魅一般无处可逃。他每天都在害怕、恐惧,怕过不了另一个明天。他要活着,为许久以后的花果山而活。为那许久以后能鸟语花香的花果山而活。

他以为他的求全可以改变神仙的残忍,他终是错了。神仙的无情往往比妖来得明显,来得更狠毒。花果山的梦只是他望着蓝色海洋的梦。

他本想慢慢的习惯,习惯看那晚霞变化无穷的颜色。他想从此睡在梦里,可是他又怕梦,因为他的梦并非如紫霞般是美好的,而是可怕的。透着寒冷的可怕。

逃,即便归到天庭也无处可逃。他唯有战斗。回到花果山那故地,却已是物是人非了。散去吧,他不想再连累任何人。他只想一个人战斗。

熟悉的天庭,他只想完成一个诺言。等我,只为这两个字。他在天庭不停地舞着,他的一生就是斗、战、胜,他不停地舞着,所有的人都退开,让他慢慢的累竭而死。

抓住妖猴,呼声响彻天宫。可他是杀不死的,他有他的诺言,他有他的信念。

紫霞在天边飘出一抹娇红,滴着血泪她一步一步靠近。你来了?他的眼睛充满了灵光。可他未曾想到,这天庭的残忍便是无情,你若有情你将必死无疑。

一句句话敲打他的心,所有的承诺只是如此。你相信的东西终将会骗了你,骗你到最落寞的时候打醒你。暗下去了,因为他不知道他还有什么理想,更不知道他还有什么信念。

妖猴死了,美猴王死了。

孙悟空复活了,忘记了前生,了却了来世。这今生便是佛要他修的,修到西天,所有的过失终将被免去。他想成佛,一个无忧无虑的佛。

他要杀死他的兄弟,他的子族,以及曾经的自己。他不要再作妖,他要作神仙。

举捧而落,一个一个的妖精在他的棒下灰飞烟灭。那个摘蟠桃的小女子化作树精仰着望着他,含泪问道:告诉我,忘记过去是不是就不会痛苦?

他忘了什么?忘了自己。那个充满信念充满豪气的自己。

引——我想飞起时,那天也让开路。我入海时,水也分成两边。众仙诸神,见我也称兄弟,无忧无虑。天下再无可拘我之物,再无可管我之人。

这曾经只是一个传说,一个年少轻狂的传说。

无能为力,孙悟空第一次那么真真切切体会到自己的无能为力。他看着那个在天庭中大闹四方的自己。那一声声的狂笑,那句永不变的誓言。“我要天下再无我战不胜之物。”如今看来却是千般的无耐。

为何这结局居然这样的,为何,孙悟空在心里喊着,为何让他这个无可做为的人看到他少年时的理想。

他是谁,那个叫喊的人是自己吗?他是谁,这个西行取经的人是自己吗?他的一生究竟是什么?理想,曾经的理想到底在哪里?斗、战、胜~

须菩提说:我终不能改变那个开始,何不忘了那个结局呢?他未料到那个结局,为何不放弃那个理想。或许放弃了才是真正的解脱。但他不,他不认输。

如来没有料到这结局,悟空死了,却未在他的预料中死。他长叹:他宁愿死,也不肯输。

如来终是输了,为着悟空不变的信念。

悟空是死了,却永远的活着。花果山的种子已经撒遍了天下。我似乎看到了孙悟空孩童般的笑容。我似乎又看见他指天时凝固在传说之中的身影。

梦中的悟空永远活在蓝色的海洋中,更活在我的心中。

《悟空传》读后感【篇2】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住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堵佛,都烟消云散。

这,也许荒唐,但你知道更不可思议的是什么吗?我说这是一只猴子说的你信吗?

猴子说的,这是多么可笑啊,但我觉得一点也不可笑,相反,我更多的,是赞叹,就冲着他那股不服从命运的劲,我敬佩他。我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这句话,是一只叫孙悟空的猴子说的。

孙悟空么?啊,我想起来了,西游记里的那个对吧,他他他,他不是还有一个叫唐僧的师傅吗?至今,我还犹记他喝空碗也能醉的表现,是啊,长夜漫漫,太清醒不会很难受么?

可八戒似乎没有这样的想法,他总喜欢一个人对着月亮傻笑,笑着,笑着,竟泣不成声了

还有一个人,悟净,在孙悟空再闹天宫时,许多天将,冲上去与孙悟空相斗,纷纷踩在沙悟净的身上,血从沙悟净的嘴角流出来,他还把那个琉璃盏死死护在怀里,碎碎念道:只剩最后一片了啊,五百年了啊

人生在世,百年也好,千万年也好,都是未来前的一瞬,这一瞬后你什么都没有,你曾有的只有你自己。你在这个世上永远地孤寂着,永远找不到真正的站点。

怎样找到真正的站点呢?试着抬头挺胸些吧,尽量把这条路走到最精彩,那样,你人生的站点,会散发出阵阵光彩,让自己成为最闪耀的星星,最后,你能说,这个世界,我来过,我爱过,我战斗过,我不后悔!

《悟空传》读后感【篇3】

初遇此书,是在高二,彼时懵懵懂懂,许多情节还看不太懂,只记得有些许震撼,因为这本书完全颠覆了我对以往所有版本中《西游记》的印象。

唯有“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心,都明白我意;要那众佛,都烟消云散”的气势磅礴、唯我独尊之势一直深埋我心。工作多年,历经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后,此时再读,便有了另一番领悟。

五百年沧海桑田,五百年时空交错,五百年爱与情仇,五百年悲喜交加,在这里彰显出无助与无奈,如今何在所言,“我心目中的西游,就是人的道路。每个人都有一条自己的西游路,我们都在往西走,到了西天,大家就虚无了,就同归来路了,所有人都不可避免要奔向那个归宿,你没有办法选择,没办法回头,那怎么办?你只有在这条路上,尽量走的精彩一些,走的抬头挺胸一些,多经历一些,多想一些,去做你想做的事。”

喜爱悟空,因为他敢爱敢恨敢怒敢言;佩服悟空,因为他不屈不挠不输不弃。

明知前方必定艰难无比,但为了信念他无畏前行。其实,世间每个人都该勇敢做自己,没人能控制你的命运。虽然有时候输也是一种生活中的状态,但如果输了理想、输了希望就彻底的失去了自我,并且永远也跳不出自己为自己设置的怪圈。斗争是唯一的出路——跟天斗其乐无穷。无论结果怎样,至少证明你曾经在这片天地中充实的活过。有未来是件很开心的事,成败,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当人去追求理想时,才会明白,自己很可能不会成功,可关键在于,当你深知这一点时,还会不会去追求?

人生就像电影,我们都是演员,有时会梦想着具有孙悟空的七十二变,随心所欲,演绎无所不能的英雄梦。而《悟空传》让我们看到了崭新的孙悟空,看到了唐僧师徒的迷茫与困惑。但,有花堪折直须折。有些事是我们能控制的,有些事则不能。只有正视这一点,学会区分能控制和不能控制的事物,才能保持身内心境平和,身外卓有成效。相信生命中总有一种热爱,可以让你不忘初心,勇往直前。

《悟空传》读后感【篇4】

虚假阴暗的现实,错乱复杂的前生今世,反正读完后我也回想不到一些精彩的片段,估计水平有限。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住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恩,这三行话很是霸气,我也想像孙悟空一样捅破天地,求一个自由自在快意潇洒,估计少年都有这样的梦:脚踏祥云,飞来飞去,救这个打那个的,自以为是世界的主角,然后下一秒被班主任一板子拍醒(总之我高中还有很多这样的惨例)。

西天五人组被所谓神仙支配着,让我想起了大冰的多元世界平行生活。在我这儿就是另一种意思了,生活里各色的人,哪怕你再与众不同也只限于生活与死亡这个结界,有的人在结界里努力生活奋斗,有的人在结界的底层苟延残喘。

小时候想过天的上面是什么,长大之后就想生活之外是什么,是不是和《三体》所讲的一样存在着未知之事。有时候莫名觉得这是个很玄妙的话题,只是我们永远不会有能力去捅破我们的天,看会不会像《悟空传》里一样满天大火,还是像《大鱼海棠》里一样海水倒灌。

个人很喜欢今何在所描述的悟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现实的阴暗无奈,齐天大圣在疯狂在呐喊在嘶吼在抵抗,尽管无济于事,但我们仍是读的淋漓尽致,最少他让三界和读者记住了这样的孙悟空,无法无天。心中有江山的人岂能快意潇洒。我一个小市烩心里没江山,只要让我过的自在我也就快意潇洒了。

编辑了三次,废了不少时间。明天还要大忙,我也很无奈啊。书评四星是因为现在的水平读不出很大的东西,只能想到一些表面的现象,不过今何在很多句子真的很喜欢。

读后感阿q正传1000字(模板4篇)


读书可以让我们的思想得到启迪。阅读了作品之后,其实很多读者都是心有感触的。写读后感一定要紧扣原文,交待清除“感”的来源,可直接摘抄原文中的重点句,然后写感想。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读后感阿q正传”,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读后感阿q正传(篇1)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以其具体生动的人物形象、入木三分的刻画分析及对社会的清醒熟悉,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中国国民的劣根性和人性的“痼疾”,作者希望“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重”,达到治病救人、改造国民性的目的,体现了深刻的主题,有着伟大的现实意义。

小说的内容,博大而精深,并且无一不闪耀着作者聪明的光线。本文试从作品中所反映的女性观、传统习惯、革命观、奴隶性及看客态度几个方面来加以分析。

一、女性观

自古就有“红颜祸水”之说,在士大夫的眼中,女人的意思有两个:要么是泥美人似的玩物,要么是破国亡家的狐狸精。大抵前者多用于诗词,如“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贵妃、“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适宜”的西施;而在做史论时则是后者的一套论调了,“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啊!男人对女人,一面是轻视,一面是追求,连屈辱不堪的阿Q面对静修庵里的尼姑也是或“唾骂”,或“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并说着下流话,但同时又是小尼姑引起他对女人的无限联想并出现了对吴妈的调戏。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女人是奴隶,当男人也成为奴隶的时候,女人便成为物品,连人也称不上了,男尊而女卑。

二、传统习惯

“从来如此,便对么?”作者借阿Q这一人物对这个问题作了阐释。在阿Q眼中,凡是不合未庄老例的,他都认为是错的,阿Q的逻辑是墨守成规,反对变革,排斥异己。凡有变化的,他都要加以排斥。小尼姑不合儒教,是他排斥的对象;而假洋鬼子进洋学堂,剪掉长辫子自然也是异端,因而成为他最厌恶的一个人;因城里人将长凳称为条凳、煎鱼用葱丝不合未庄老例而不满足;对革命他一向就是“深恶而痛绝之”的。

传统有精华与糟粕之分,习惯有好坏之别。尊老子幼,文明礼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些都是好传统、好习惯,值得发扬光大;至于女人缠足,男人脑后留条长辫子,虽是传统习惯,则不是什么好习惯,确确实实是有弊无利。

三、革命观

阿Q的革命畅想曲——报私仇、分财物、讨老婆,这些是他的自我设计,是他对革命的理解,也是他向往革命的目的。对“威福、子女、玉帛”(权力、女人、金钱)的追求反映了农民为了“生存和生活”的合理要求,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大小丈夫”们的最高理想。因此,我们可以想见:即使阿Q成了“革命”政权的领导者,他也将只会以自己为核心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未庄封建等级社会,这也是历代农民起义的结果。

四、奴隶性

鲁迅对国民精神弱点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奴性人格的批判,作品主人公阿Q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奴性人物。“见了狼,自己就成为羊;见了羊,自己又变成狼”,这是阿Q性格中最为突出的一面。在“假洋鬼子”、赵太爷这些“狼”面前,阿Q表现出空前的软弱,乖乖地做“羊”了,任其欺辱。在王胡面前,阿Q虽然不甚服气,并试图获得胜利,然而,在王胡真的动了气同他打起来的时候,他又软下来了,“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是弱者的哲学,也是由狼变羊过程中的心理安慰。阿Q式的人物,就是这样一种两面人:“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

五、看客态度

鲁迅在一系列小说中描写了神情麻木不觉醒的看客形象:《药》、《示众》里鉴赏杀人场面时,“一堆人”“竭力伸长了脖子”“嘴张得很大”;《孔乙己》中酒客们取笑孔乙己写“回”字、偷书被打;《祝福》中鲁镇上的人们拿祥林嫂额上的伤疤、阿毛被狼叼走做笑料;而“阿Q十分自得的笑”着调戏小尼姑时,“酒店里的人也九分自得的笑”;未庄的人们十分“欣然”地听阿Q讲杀革命党的事,阿Q游街示众时“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看客们露出“闪闪的像两颗鬼火”的狼一样的眼睛。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是超越时空而魅力不朽。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对我们民族国民性的自我批判,是对人性弱点的大暴露,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自我审阅的一面明镜。

读后感阿q正传(篇2)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但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来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一精一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一精一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牲。”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这种一精一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一精一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读后感阿q正传(篇3)

《阿甘正传》是以阿甘的第一人称写的,他说自己是白痴,被人当白痴对待,在残疾人学校学习,打过橄榄球;当过兵,参加过战争,被人当成战斗英雄,受总统接见,可他却说战争是狗屎;还因为打乒乓球打得好到了中国,受到毛主席接见;在乐队干过,被当成明星;后来因在国会山庄扔战争荣誉勋章打伤了官员差点坐牢;后来因他的杰出的运算能力被NASA当成太空飞行器的备用计算机送上太空,坠落时落到原始部落,在原始部落学会西洋象棋;阿甘当过“笨瓜”做摔跤表演;他被选去当演员,居然抱过一丝不挂的玛丽莲·梦露;最后,他终于靠下西洋象棋赢得的5000块钱做本钱,实现了在战争中的在海边养虾赚钱的梦想;后来差点竞选上美国参议员,“我要尿尿”成了他的经典名言;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养虾事业,流浪,在街头表演单人乐队为生。

在这个故事中,“我要尿尿”是一个有趣的线索,他经常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被那泡尿弄砸了,以至于他总是在重要的场合说出“我要尿尿”的失礼的话。

小说的最后一段说:“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这小说的社会背景是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表——美国的国内反战反得厉害的背景下,一个天才被当成白痴这种事情,按照十多年前的标准说法是“本文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深刻控诉了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我倒觉得文中的小人物的奋斗过程有点励志作用,我认为那句“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这句话才是小说的关键。人生如戏,生活是一种体验,梦想实现了,体验也就完成了,这时也许会再有新的梦想。没有梦想就没有追求,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阿甘其实是一个敢于梦想的有钱人,曾是一个养虾的农民,他可是我的榜样啊。等咱有了钱,干啥去?

打字可真辛苦啊,手指都冻僵了,读后感写了好几百个字了,凑和吧,不写了。

读后感阿q正传(篇4)

岳飞正传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捧起这本书,你不得不肃然起敬;谈起这个人,你不得不血泪满眶;说起那段历史,你不由得感慨万端……靖康耻未雪,男儿誓投军;渴舔刀头血,饿啖胡虏肉;逆风擎大旗,热血照丹心;刚正不附势,却姬显大义;伟业正大举,金牌迫回京;含恨风波亭,百姓代代泣……初建的南宋,耻辱的朝廷,腐朽的官僚,残酷的压榨,无谓的勇士,不屈的灵魂,以三千背嵬撑起帝国的大厦,以洒血疆场的忠义,让豺狼敬仰地叫上一声“岳爷爷”……千古一将,民族的精英;南天一柱,黎民的指望;担壶拾浆,迎威武之师;扶老携幼,送仁义之帅……杭州之行,竟是死亡的陷阱!大理狱中,竟成千古奇冤!御赐毒酒,微笑着穿过胸膛,淹没的是大好河山;两尺麻绳,紧紧勒喉,垮掉的是巍巍长城……没有比这再黑的大年夜,没有比这再无道的昏君,没有比这再痛心的历史!!试看今日之华夏,竟让英雄再悲歌!堂堂大中华,竟不给“民族英雄”一个足以慰藉的说法。英烈泉下有知,定会俯首而泣。振作吧,中华民族,不要让你的儿女在为你而哭泣,不要为今天的点滴谬论,寒了全体仁人志士的心!岳爷爷,一路走好,你英名的火炬,必将千古不熄!你如山的形象,永远镌在中原儿女的心上……

名著悲惨世界读后感1000字(模板5篇)


我们需要耐心的阅读作品,这样会有更多感触,通过自己的对作品的感触,我们可以把它通过写读后感表达出来。您对作品哪些情节印象深刻到想写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名著悲惨世界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名著悲惨世界读后感【篇1】

凄惨世界这部前史名著,围绕着故事的主人公—冉阿让,经过他的不一般的身世阅历和可歌可泣的品德精力,展示了十八、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年代社会基层的磨难—冉阿让为了使姐姐和她的孩子免于饿死而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处十九年徒刑。

冉阿让出狱后,带着对社会的报复心情,偷了协助他的卞福汝主教大人的两个银烛台和抢了一个穷小孩的一枚钱币。而卞福汝主教面临再次犯错的冉阿让,没有把他投进监狱,而是宽恕了他,并再次协助他,冉阿让产生了深深的愧疚,这种愧疚使他醒悟,并提高成更深的醒悟,成为他精力开展的起点。

冉阿让是仁慈的,不管处于什么样的境况。第一次救人是在苦役场,冒着被加剧赏罚的风险,砸烂脚镣去救被大石头压住的火伴;第2次是当了市长后,依然不管市长的身份,只身去救一个被马车压住的一般人。还有许许多多协助人的工作,都是在不同的境况下去做出的看似一般的豪举。

他又是巨大的,在资本主义实际的压榨下,不得不改名换姓,从事生产经营,具有巨额财富,从而成为一个当地长官,当上了市长,但当他知晓一个和他长相十分类似的人被当成冉阿让而要被赏罚的时分,不管个人面临的风险,挺身而出,用于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使一个无辜的人免于遭到旧准则的虐待。

冉阿让凭着自己过人的膂力、意志和才智,与命运反抗,协助境况凄惨的芳汀及她的女儿珂赛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财物阶级社会机器代表的沙威。

虽然有冉阿让为代表的劳苦大众与漆黑的资本主义社会相斗争与斗争,可是依然改动不了劳苦大众被压榨、被危害、被凌辱,日子困苦的凄惨命运。

名著悲惨世界读后感【篇2】

这个国庆长假,我阅读了十九世纪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的一本著作——《悲惨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纯朴的园艺工人,为了让七个外甥不挨饿,他偷了一块面包,但当场被抓住,坐了牢,成了一个苦役犯,过了十九年的非人生活。出狱后,他饱受鄙视,只有主教当他是兄弟,并劝他做个好人。后来,冉阿让改名马兰德,成为了富翁,为了不让别人代替自己受罚,他向法庭自首,再次入狱,然后乘着一次机会又越了狱,越狱后,他救下了孤女珂赛特,躲进了修道院,以园丁弟弟的身份活了下来。冉阿让为了让马利尤斯和珂赛特幸福,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了他俩,自己却静待死亡。当冉阿让到了弥留之际时,马利尤斯和珂赛特终于赶到,他俩看着恩人安详的离世。

我觉得冉阿让勤劳正直、胸怀坦荡,他虽然备受歧视,饱受排斥,却始终以德报怨,用最真诚的一颗心向着别人,哪怕那些人都曾经深深地伤害过他。冉阿让虽然被迫害,受了许多我们无法想象的苦难,却仍然有着一颗金子一样的心,他乐于助人,品德高尚,一心想帮助别人:他在成为富翁时仍不忘关心穷人,为他们做了许多的好事;他不计前嫌,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福施勒旺,而福施勒旺正是一位他的反对者;他不愿让别人代替自己受罪,在法庭上自首,自己却被判无期徒刑。冉阿让就是这样一个好人,他就像是蜡烛,情愿燃烧自己去照亮别人,带给别人光和热,为了帮助别人,他甚至可以牺牲自己,付出自己的生命!冉阿让为了让马利尤斯和珂赛特幸福,自愿退出了他们的生活,自己选择在破屋里静待死神的降临。其实,如果冉阿让选择告诉马利尤斯自己没有偷和抢,没有杀和害人,如果他告诉马利尤斯自己救了他的命,那么,我想,他就不会那么早的离世了。但是,他从来没有为自己辩解一句,全都自愿戴上了那些根本不是他的罪名,他从来都是为了保全他人而牺牲自己!我觉得,这种甘于默默奉献的精神是值得赞颂的,这种高尚的品质是应该人人都报以崇高的敬意的,而冉阿让直到生命之火熄灭的最后一刻都在祈求马利尤斯的原谅,都在为马利尤斯和珂赛特祝福,看到这里,我想,是没有一个人会不感动的流泪的,这样伟大的人格,是让人不得不发自肺腑的感动的。这样无比平凡却又无比伟大的人,是能让每一个人都报以崇高的敬意的!如果人世间真的能多一些像这样的人,那么,世界必将更加美好!

《悲惨世界》是一本很好看的书,它凝聚着作家雨果的心血!相信你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也希望你能从中学到一些什么!

名著悲惨世界读后感【篇3】

题记:“世间有一种比海洋更大的景象,那便是天空;还有一种比天空更大的景象,那便是人心。”——雨果《悲惨世界》

他仅仅是偷了一块面包却做了十九年的苦役犯,更可恨的是他被四处通缉,使他终生无法自由。他也曾想过要一直当个小偷,可是,他被米里艾主教伟大的爱感化了,他在主教给予的爱中,懂得了爱,理解了爱,学会了去给予爱。他用无私伟大的爱,终于使那些过去曾鄙视他的人真心去接纳他、感激他。从他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一个令所有人肃然起敬的充满爱的灵魂。冉阿让虽然死了,因为他的宝贝珂赛特已经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他最终也失去了他的珂赛特。但他并不是痛苦的,他已经用他无私而伟大的爱为他曾经的过错赎了罪,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留下了他永不磨灭的足迹。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免不了犯错,冉阿让也不例外,为什么人们就不能像米里艾主教一样用一颗宽容而充满爱的心去原谅他的过错呢?这世界有种阳光般的东西,它看似渺小,却令人心暖。它,叫做爱。于是从那一刻开始,冉阿让得到了重生。

爱是什么?爱是心灵深处涌起并流动全身的暖流,是心弦在真善美的弹拨下响起的美妙音符,是平静的心海投进一粒石子泛起的阵阵涟漪,是心与心的交流,是绚丽多彩的人性之光。

因为简·爱不屈不挠的爱,有情人终成眷属;因为曾祖母对阿廖沙慈祥的爱,缺乏温暖的高尔基因而成为一代文学大师;因为昭君对元帝的爱,中原与匈奴几代和平;因为岳飞对祖国赤诚的爱而,他永远被后人所铭记;因为文天祥对破碎山河的爱,谱写了一曲爱国的赞歌……因为爱,世间的一切既是不幸的,又是万幸的,因为爱的力量足以让全人类为之动容,让整个宇宙为之震撼!

汶川地震的那一刻,多少父母、多少老师为了心中的爱把生的希望留给孩子。人们在一堆废墟中发现了一个弱小的女子,她头低着,双手抱着腿,怀里鼓鼓的,像是有什么东西。果然救援人员在其中发现了一个婴儿,母亲特定的姿势让他毫发未伤地活了下来,救援人员发现一个手机,手机上是一行已经打好的字:“孩子,妈妈不能陪你了,但是请记住:妈妈永远爱你。”母亲在最后一刻还不忘告诉孩子自己对他的爱,

还有谁有资格去质疑爱的力量——爱穿越生死!谭千秋老师用自己瘦削的身躯死死地护住了几个学生,用生命唱响了师德之歌——爱筑就丰碑!

地震之后,又有多少解放军战士因为心中对人民的爱日日夜夜不停救援,一位年轻的战士已经虚脱却还在哀求让他再救一个……爱挑战极限,创造奇迹!

是的,大自然是无情的,但只要有爱在,就会有希望在!我们要把整个人类的爱投入到抗震救灾中去,用这博大的爱筑起一道永不倒的“钢铁”长城,让感动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相信我们的力量,相信团结的力量,相信爱的力量!

那是一股怎样的力量从地底奔腾而出,如脱疆野马肆意蹂躏生命,如恶魔般带走数万张美丽的笑脸;那又是一股怎样的力量,让中华民族在灾难中奋起,在困境中永往直前,让人类的灵魂在天际升华……

这个世界固然有些悲惨,但只要爱还在,还有什么不能温暖人心呢?生命的魅力,在于她所绽放出的绚丽。生命的绚丽,便是那以奉献爱为快乐的纯洁的心灵了。世界虽悲惨,但每一颗心灵却在无私奉献的过程中,迸溅出最炽热的火焰,放射出最耀眼的光芒。当生命的火焰带着心中的爱燃烧时,它在消失的同时,也在以光辉照耀着,绽放出最绚丽的火花!

原来——爱,本身就是一种力量,一种伟大的力量!

名著悲惨世界读后感【篇4】

在今天上午,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它的内容虽然是悲观的,但又从侧面阐述了当时社会的败落与愚昧,使许多人深受其害。

冉阿让、芳汀、珂赛特、马吕斯……一个个悲哀的故事,一个个自强不息的生命,在这同一的世界中,互相碰撞、反抗。冉阿让被冤枉、迫害的悲哀;芳汀被冤枉、迫害以及与女儿未能死前想见的悲哀;珂赛特被冤枉、迫害、母亲死前未能见母亲一面的悲哀、从小受虐待的悲哀……至于马吕斯,他的悲哀更是无法言说的!里面的侦探长、大坏蛋、无人性的东西——沙威。正如一句话:“当人是兽时,他比兽还坏!”他冤枉好人、嫉妒他人……总之,那些可鄙的东西,像毒蛇一样侵蚀着被受害者的心,他(她)们的.心彻底凉了,是对整个社会的失望以至绝望!他(她)们有的受不住折磨,开始堕落,像骆驼祥子一样。当然,里面也有许多好人拯救了一下他(她)们:马德兰(本是被迫害者冉阿让,为躲避禽兽的穷追不舍,更名换姓,本想以仇视对待社会,但受主教的影响做了一个好人)、主教……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有升级到了另一个美好的境界——一定做一个有用的好人!我如果做一个沙威,那么世界上将有更多的冤魂;我如果做一个冉阿让,那么世界上又将有多少冤魂得到拯救!而且,我还找到了一片面的为人方法:一个人做的不管好坏,关键取决于看者的态度。而当我们是看者时,一定以好的一方面去评价他(她),这样,时间才会洋溢一份欢乐、幸福!我还感到了我们生活环境的幸福,在那种社会中,他(她)们没有安定的读书环境,有的没有父母的疼爱、老师的关爱,没有社会人士的关注与怜悯,只会遭白眼的蔑视……而我们呢?不能说锦衣玉食,也得道丰衣足食吧!还无忧无虑地快乐的成长……多幸福啊!

今后,我也提醒大家:一定要做一个好人哦!还有,要珍惜拥有,不要整天不开心哦!

名著悲惨世界读后感【篇5】

悲惨世界这部历史名著,围绕着故事的主人公冉阿让,通过他的不平凡的身世经历和可歌可泣的道德精神,展现了十八、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时代社会下层的苦难冉阿让为了使姐姐和她的孩子免于饿死而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处十九年徒刑。

冉阿让出狱后,带着对社会的报复情绪,偷了帮助他的卞福汝主教大人的两个银烛台和抢了一个穷小孩的一枚钱币。而卞福汝主教面对再次犯错的冉阿让,没有把他投进监狱,而是宽恕了他,并再次帮助他,冉阿让产生了深深的内疚,这种内疚使他醒悟,并升华成更深的觉悟,成为他精神发展的起点。

冉阿让是善良的,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境况。第一次救人是在苦役场,冒着被加重刑罚的危险,砸烂脚镣去救被大石头压住的同伴;第二次是当了市长后,仍然不顾市长的身份,只身去救一个被马车压住的普通人。还有许许多多帮助人的事情,都是在不同的境况下去做出的看似普通的壮举。

他又是伟大的,在资本主义现实的压迫下,不得不改名换姓,从事生产经营,拥有巨额财富,进而成为一个地方长官,当上了市长,但当他知晓一个和他长相非常相似的人被当成冉阿让而要被惩罚的时候,不顾个人面对的危险,挺身而出,用于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使一个无辜的人免于受到旧制度的迫害。

冉阿让凭着自己过人的体力、毅力和智慧,与命运抗争,帮助处境悲惨的芳汀及她的女儿珂赛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化资产阶级社会机器代表的沙威。

尽管有冉阿让为代表的劳苦大众与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相斗争与奋斗,但是仍然改变不了劳苦大众被压迫、被损害、被侮辱,生活困苦的悲惨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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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我们在这本书籍中读着读着就哭了,说明我们与作者产生了共鸣。我们不妨将作品对我们的启发记录下来,写成读后感,你知道一篇精彩的读后感都有哪些要素吗?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读名著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读名著读后感 篇1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期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我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我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_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貌,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之后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感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感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我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务必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感情与道德职责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但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就应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到达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感情使我理解这位置的”。

深夜2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xx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但是,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到达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我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我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我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个性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我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一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我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我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十分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感情小说,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感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明白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感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我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但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我的感情苦恼讲给他听,他推荐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到达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我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务必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我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就应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先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我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明白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明白,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我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读名著读后感 篇2

《红字》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adultery),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可以面对所有人的唾弃与鄙视,但无法面对她与阿瑟的女儿――珠儿。就像她所说“珠儿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折磨!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那个红字,只不过也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珠儿像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时时提醒着她那段往事的不堪回首,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她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然而这个勇敢的女性,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七年之后,阿瑟决定面对自己的错误,与海斯特一起在群众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红字在他们的身上冉冉生辉。

《红字》表达了,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探讨人类“善”与“恶”的哲理。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但作品却表达勇敢、善良的自然力量占胜社会力量。

读名著读后感 篇3

《心理学常识》系德国人格尔德·米策尔的著作,是一部风靡欧洲三十余年、再版23次的心理学常识书。

大众的语言,作者用读者耳熟能详的语言进行描述,选用专业术语慎之又慎;采用日常的案例。作者启动自我体验,力求描述和解释每一位读者在自己和朋友或熟人身上能够观察到的心理过程;该著作不略过基础的知识。对读者目前心理学各流派回答了哪些问题、又留下哪些问题。因为德奥本是心理学的故乡,对中国学界很有启发意义;该著的核心是教我们如何运用心理学,怎样用心理学解决日常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在体力上,插图、列表、举例、扩展信息,全书栏目丰富,纲举目张。

取决于人物形象的观点。大多数心理学家都以提高关于人的行为及其产生条件的知识为己任。但是,实现这一目标有各种条件。也就是说,心理学家像其他科学家一样,也是各不相同的,比如,他们从人的天性出发表现什么形象、他们具有怎样的人物形象。他们在理解科学方面完全不一致,他们在研究中偏好采用不同的方法。有些心理学家深信,(24)在研究过程中应该限于那些可观察到的人的行为,因为他们认为不可能客观地把握感觉和思维等主观体验和“内心的”过程。有些心理学家主要关注生理过程,也就是说他们研究神经系统、腺体的`功能和感觉器官的功能。而另外一些心理学家则把研究知觉、思维和感觉等视为最重要的任务。

人们的理论决定观点。显然,把特定环境中的人的行为当作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许多观点是以不同的知识兴趣,从而以各自形成的某种理论为基础的。而这些观点反过来又使一些方法显得比另一些方法更适用。就像人们看了一张漫游图、旅游图、经济图或者气候图就能了解一个地区的地理一样,各种观点在研究人的过程中增进了——总括地说——全面理解人及其行为的知识。下面介绍心理学的几种重要观点:

1.3.1科学心理学的开端

一个心理物理学家的早期激励。最早按照科学要求从事人的研究的心理学家关注的是人产生思维和感觉的内在条件(结构主义者),但同时也关注人适应环境的能力(功能主义者)。他们想弄清楚,头脑是怎样构建(“构造”)的或者是怎样“发挥功能”的。这些先驱者中的许多人都是由一本书启发了自己的工作,这本书就是古斯塔夫·泰奥多尔·费希纳(1801-1887)于1860年出版的《心理物理学纲要》。他在书中揭示了物理事件(如光线或者声音)与心理学上的感觉和知觉之间的联系,而且还揭示了衡量这些事件的作用的方法。人们可以认为心理学史就是从这本书的出版开始的。但是,大多数历史学家认定,1879年第一家心理学研究所的建立(参看第10页)是心理学诞生之日。

结构主义:问“这是什么?”19世纪,许多自然科学领域都取得了巨大进步,因为人们揭示了复杂的联系是怎样构成的。比如,化学家把分子分解为单个的元素(原子)。他们指出,一个水分子可以分解为氢原子和氧原子。这些认识给心理学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他们怀疑,比如说人的大脑是否同样可以归因于这类元素。比如,威廉·冯特在研究中就以下面的问题为出发点:“什么东西构成了能使人进行思维的大脑?”冯特的美国学生爱德华·铁钦纳(1867-1927)在回国后把构造主义介绍给了新大陆。他也像冯特一样希望能够找到人的大脑的组成部分或者内容,从而以这种方式揭示其构造原理。然而,在美国,有许多批评家反对他,他们关注的是查理·达尔文(1809-1882)提出的他们认为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功能主义:问“人在做什么和为什么这样做?”(25)达尔文在他关于物种起源的学说中认为,所有生物屈服于不断适应环境的压力,只有最适合的人(“状态最好的人”)才能成功地承受这种压力,即只有适者才能生存,才能繁殖后代。关于适应能力是生物生死存亡的问题这种想法也决定了威廉·詹姆斯(1842-1910)的思想。他并不热衷于寻找意识的元素,作为功能主义的奠基人,他认为更重要的似乎是澄清这样的问题,即个体是怎样适应自己的环境的。他得出结论说,意识之所以能够发展,就是因为它在驾驭个体行为的过程中达到了某种目的。

詹姆斯把意识理解为影像和感觉的一种连续不断的流动,而不是一套无生命的基本粒子。对于功能主义者来说,典型的一个问题是:“人们在做什么,为什么这样做?”为了探索生物是怎样适应自己周围的环境的,功能主义者主张观察个体的现实行为。

解释生物是怎样适应环境的这一问题,成了行为主义者的最大心愿,但在他们的观点中也注入了结构主义者的观念,比如,他们相信,复杂的体验可以分解为元素。

1.3.2近代的理论观点

接近人的不同的理论途径。关于构造主义者和功能主义者的概述已经表明,把人类的行为作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具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各种观点是以不同的认识兴趣以及各自形成的关于人的理论为基础的。而这些观点反过来又使一些方法显得比另一些方法更适用。

读名著读后感 篇4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读名著读后感 篇5

在《红楼梦》中,作者把各种人物写得活灵活现,尤其是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人,书中展现了贾府有兴盛走向衰败的过程。

宝玉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在我读《红楼梦》时,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成天在女孩中胡闹,与姐妹丫鬟们玩耍,还经常耍小性子。但由于贾母的溺爱,宝玉较少受到封建礼仪的影响。在当时封建社会中,丫鬟通常地位低下,被人瞧不起,而宝玉却对他们特别平等、体贴,跟当代封建礼仪截然相反。宝玉不喜欢学习当时社会流行的八股文,却对《西厢记》如痴如醉。林黛玉也从不劝阻,反而有时还会对宝玉做的荒唐事给予支持和鼓励,这使林黛玉成为了贾宝玉的知己。

贾宝玉淡泊名利,不走寻常路,看不起科举仕宦,他在家人的一再劝告下进了考场,但当他中了第七名举人时,竟出家当了和尚,这表明了他淡泊名利的人生态度。

再看看晴雯,她是贾府中丫鬟中最光彩照人的一个,他敢说、敢笑、敢怒、敢骂,他绝不会去奉承谁。但是,晴雯的命运最终是悲惨的,因为她的性格在当时社会上是不能容忍的。在抄检大观园事件中,晴文就被赶出了贾府,以致惨死,晴雯就像一阵烟似的,随风而逝,这也暗示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最终命运。此后,大观园就由兴盛逐步走向了衰败。

读名著读后感 篇6

普天之下,谁是英雄?我带著这个疑问读完了《三国演义》,但那时的我,依旧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只不过是为《三国演义》中的情节而感动。我为刘关张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而感动,我为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而感动,我为曹操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而感动。可是那时只有感动,却忘记思考这个问题。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三国演义》里面并没有英雄。

曹操,他有著说不完的豪情壮志,可惜那刘备孙权的一场大火把他的豪情和壮志烧成了灰,一点又一点地溶解在刺骨的江水中。他的疑心病害死了名医华佗,他的嫉妒心害死了杨修。这是一个英雄所能做的吗?

刘备,礼贤下士,重情重义。但是他在我心中算不上是一个英雄。徐州城破了,吕布向他求情,可是刘备却向曹操讲起了吕布的三个死去的义父,还反问曹操愿不愿意当吕布的第四个义父。吕布的下场不用说了,可刘备呢?他在攻打孙权时,不听诸葛亮的劝阻,结果,换来了火烧夷陵七百里,最终病死白帝城。

诸葛亮不听刘备的话,任用马谡为将。张飞性格暴躁,常常随意打骂士兵他们都称不上英雄。可是他们为什么称不上英雄?因为他们只是为了自己或自己所支持的一方的利益去努力,而不是为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那么他们又怎么能算上是英雄呢?

对于《三国演义》,我最讨厌一个地方,那就是尊刘贬曹的倾向太多了。历史是公正的,不会偏袒刘备,也不会与曹操做对。不像《三国演义》里面写的那样。罗贯中也许是害怕自己的作品不合百姓们的口味吧!可是司马迁明知《史记》不合汉武帝胃口,又为何要继续写下去呢?说到这里,也许是罗贯中的错了,我觉得他不应该在《三国演义》加入过多的感情色彩。可是他加了,名将周瑜成了一个气量狭小的人,而这只是用来衬托诸葛孔明的智慧!多么荒唐!

当然,罗贯中能够把三百多场大小战斗,井井有条,丝毫不乱的排列在一起,令我十分佩服。而且,与《水浒》相比,《三国演义》的悲剧色彩更浓、更扣人心弦。

其实,英雄还是有的:虎门销烟的林则徐、英勇就义的关天培、收复新疆的左中棠、临危不惧的邓世昌他们都是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我觉得在比过去更加强

大的新中国,也会涌现许多真英雄!

读名著读后感 篇7

《水浒全传》是一部中国古典长篇白话小说,作者是明初的施耐庵。小说讲述了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抗击官军、劫富济贫的故事。小说故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在宋江受招安前的梁山好汉们发展壮大,对抗朝廷的传奇;第二部分写的是受招安后效忠于国,损失殆尽的悲剧。小说语言生动,情节曲折,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好汉形象,如宋江、林冲、鲁智深、武松等。

在《水浒全传》这本书中,一共有一百二十回,共一百二十个有趣的小故事,如史大郎夜走华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梁山泊林冲落草、汴京城杨志卖刀等。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景阳冈武松打虎”了。因为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武松的胆大和勇猛。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要数宋江的军师吴用了。他只用一张巧嘴就为梁山泊说来了玉麒麟卢俊义;然后运用各种计谋让他们轻而易举地夺下了多个地区。他还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发明家呢。在第八十九回中他造出了装甲车的雏形——雷车。他还将自己的谋略运用到了实战中去,比如:在破混天阵时,他并没有急着将雷车驱出,而是等到敌军摆好了混天阵向他们进攻时,他才不慌不忙地把二十四部雷车全部驱出,大破了混天阵。他的聪明、智慧和学以致用值得我们学习。

总而言之,读了《水浒全传》,我的收获真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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