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决心和理想,写读后感的意义在于写的过程边思考的书中带来的困惑。你印象深刻的读后感是哪一篇?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最新论语读后感800字集锦”,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论语》里提出君子应“日三省乎己”,这里“三”不是具体数字,是多次、反复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要一遍一遍地问自己,有哪些事我还没做到?有哪些事我还可以做得更好?
《论语“学而”》中曾子每日从“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三方面自省其身,我们每天也可以从这三方面入入手进行自省。
第一省——
“为人谋而不忠乎?”要自省的就是“忠”,我给别人做事,给社会做事,我忠于职守了吗?真正的忠诚不是忠于一个外在标准,真正的忠诚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忠于内心的良知。“忠”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能够对自己的良心有所交代,就是最大的忠诚,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第二省——
“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要自省的就是“信”,意思是和朋友在一起,你守信誉了吗?信守承诺,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也是需要我们时常反问自己。信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信用,任何人都不会接受他,所以一个人不可没有信用。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立足,“信”是多么重要,只有守信的人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和支持。
第三省——
“传不习乎?”要自省的就是“习”字,意思是说,老师教授的知识,你认真学习了吗?对于知识,我们需要把它融进自己的生命里,这个过程才叫“习”。学习之后要复习,学习之前要预习,温故而知新。学习,其实不光是孩子的事,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要活到老学到老,要把知识的学习真正融入生命,时时不忘记学习,如此我们才可以说,我们真正有所长进了。
这三件事——对任务的忠诚、对朋友的信用、对知识的学习,用它们叩问自己的内心,其实就叩问了自己的三重生命角色。第一重是职业角色,第二重是社交角色,第三重是生命角色,我们终其一生都是为了扮演好这三重角色而努力。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日三省乎己”,那么人生中又有什么忧虑和恐惧呢?
读了《论语》这本书,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孔子的伟大。
《论语》是一本记载着孔子和其弟子言论与事迹的历史著作。成书于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由他的弟子及其再弟子编纂而成,是一部对中国历史影响巨大的经典著作。
宋代的宰相赵普,先前被大宋皇帝赵匡胤训斥后,发愤图强。每天下朝之后,便回家从一个很贵重的书匣子里取出一本书来埋头苦读。经过一段时间后,他每次上朝,赵匡胤问的每一个问题,他都可以对答如流,有自己的见解。可是赵普时候,人们在他的书匣子里只找出了一本《论语》,而且还只看到了一半,这就是半部《论语》治天下的历史典故。
《论语》这本书以及他的作者孔子和他的弟子都对我们这个民族或对全人类进行的不可估量的影响。君王读之,可治天下;诸侯读之,可投明君;百姓读之,可明是非。
为了让我们从小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让我自己的祖国变得富强。那就随我一起放下手中的娱乐设备,拿起面前拿起面前唾手可得的《论语》,放在自己的胸前,细细评味。我相信在这一刻起,你会发现:书已经被你注入的生命。
老师点评:文中对《论语》的简介很清楚,并联系历史人物说明此书的价值。喜欢排比句的应用,写得真棒,书名误写忘写书名号。
从小就背的朗朗上口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当时只是背诵,现在再来看,这一小段话蕴含着许多道理。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对于他们的缺点,如果自己有,就注意改正,如果没有,就要加以防备。指导我们处事待人,修身养性增长知识。
上学时,每天都会接受新的知识。不会复习的我每次都在考试中失利。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告诉我们温习学过的知识进而又能从中获得新的理解和体会。除了学会温习之前的知识,还要知道怎么学。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现在学习知识,都是自满的,自认为良好,事实上,并没有学到许多知识。学知识要做到虚心求教,在学习上精益求精,不断完善,全方位汲取营养。
生活中,在不同地方当不同的角色,就要做一些应当做的事。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在父母面前就孝敬父母;出门在外要顺从师长,言行要谨慎,要诚实可信,寡言少语,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这样躬行实践后,还余力的话,就再去学习文献知识。先知道孝敬父母,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是把道德教育放在第一位,文化学习在第二位。
讲到孝,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说:“他父亲在世时,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合理部分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孝了。”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的任务,可看着看着竟在书中发现了一个个灵魂,一个个穿梭于仁、学、君子与小人之间的灵魂。我还看见了一个君子坦荡荡的孔子,一个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孔子,一个刚、毅、木、讷的孔子,一个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孔子,一个事父母能竭其力的孔子,一个
孔子是很讲究学的,在他的《论语》中就有学而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告诉我们学与思之间的相辅相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告诉我们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样的学习态度才会进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告诉我们其实学习也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重要的是把握好自己的心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告诉我们要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地治学:温故而知新告诉我们学了就要重新再复习一遍才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同样的,孔子也是个孝子,大爱存在他的心中,不只是对人民的博爱,还有对长辈们的孝爱。可是如今的人们渐渐地对孝这个字的认识越来越淡薄,原本闪光的字眼逐渐褪色逝去了原本的光彩,而人也就因此这样坠入了一个他们自认为的美丽却又失重的世界。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这句话完全颠覆了平日里人们眼中的孝子形象。也许你以为孝就是听父母的话,帮父母干活,有好吃的就给他吃,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孝,是在心理上的安慰,而不是物质上的丰富;是对得起父母的期望,而不是为了他们的期望而去做一些损害道德的事情;是爱自己,而不是不顾自己的安危让父母担心、忧虑。
在《论语》中有一句话令我深思熟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就是我们班这个小小的集体也会有姚明王羲之达芬奇宋祖英华伦庚冰心等。有的人学习不好,可是篮球却是动若脱兔;有的人体育不好,可是书法却是龙飞凤舞;有的人书法不好,可是绘画却是栩栩如生;有的人绘画不好,可是唱歌却是娓娓动听;有的人唱歌是五音不全,却是满脑子的数学;还有的人对数字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倒是写起作文来便妙笔生花了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话不假啊。每个人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去学习,每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人都能够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教导我们,使我们更上一层楼。我们要多向我们身边的所谓平凡人学习他们好的一面,就像是置身在一片树丛中的一小株嫩苗,在旁边许多的植物滋养下茁壮成长,并且长成一棵坚韧不拔的大树。树之所以高大,因为有了嫩苗;山之所以伟岸,因为有了石子;海之所以壮阔,因为有了水滴;人之所以闪光,因为有了那些所谓的平凡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是中华文明的汇聚,是一位谆谆教导的老师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更是引领我么向上的阶梯。
《论语》是我国经典读物,涵蕴了我国的文化经典。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用精短的语言告诉我们怎样和朋友交往、怎样孝敬父母、怎样解决事情、怎样……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是在说:“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欢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有了。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这就是“仁”的根本。“义”是在仁的基础上理解的,即:一个人在社会中要做到为人所想,去帮助别人“礼”让我想到孔子的一句名言“克己复礼”!大家要是都谦让一点,不就好了吗?“智”我觉得就是知人之言为智!也就是明白别人的道理,使自己更好的向前发展!其实,我们现在都是在学习前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我们只有了解了其中的道理,才会明白自己在社会上的意义!当然对身边人的意见应该是选择好的,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接受!“信”是我们一直在提倡的诚信。从我们的先祖开始就提倡“信”,而当今社会有时却缺失了传统文化的美德!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发扬《论语》中的道理。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少年君子”
我们要想真正的建立和谐的社会,没有仁义礼智信不行的!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美好,社会越来越和谐!
一篇好的作品应该有哪些要素?阅读作者写的书籍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我们只有将自己的思考细腻地写下来,才能成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以下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收集整理的《最新《阿q正传》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听别人讲到自己阅读,再到深入地去理解,我阅读了鲁迅的许多作品,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狂人日记》、《孔乙己》、《祝福》等等。其中,我最喜欢,也令我受益最深的,就是那本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阿Q正传》。
鲁迅要帮阿Q写自传,可谁知,在写题目时,鲁迅就被难住了。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里;“自传”么,鲁迅又并非就是阿Q。说是“外传”,“内传”在哪里呢?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宣付国史馆立“本传”——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鲁迅却不可。
其次是“家传”,则鲁迅既不知与阿Q是否同宗,也未曾受他子孙的拜托;或“小传”,则阿Q又更无别的“大传”了。总而言之,这一篇也便是“本传”,但从鲁迅的文章着想,因为文体卑下,是“引车卖浆者流”所用的话,所以不敢僭称,便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即使与古人所撰《书法正传》的“正传”字面上很相混,也顾不得了。
阿Q的全名叫做阿Quei,鲁迅在帮他写自传时,因不知他的名字该怎样写,所以把他的名字写成了阿Q,其实,在写阿Q这个名字前,鲁迅还是研究过不少时间的。第一次,鲁迅曾仔细想:阿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倘使他号月亭,或者在八月间做过生日,那一定是阿桂了;而他既没有号——也许有号,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又未尝散过生日征文的帖子:写作阿桂,是武断的。又倘使他有一位老兄或令弟叫阿富,那一定是阿贵了;而他又只是一个人:写作阿贵,也没有佐证的。其余音Quei的偏僻字样,更加凑不上了。因为那时注音字母还未通行,鲁迅只好用了“洋字”,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他为阿Quei,略作阿Q。
细读《阿Q正传》,让我感觉到这本书的写法是十分幽默的。阿Q总是在被人侮辱和打骂后,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自己。并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好情绪后,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可阿Q总能用自己的“超级”心态去面对,尽管活得贫困潦倒、整天被人欺侮,可是他还是活得那么满足,那么快乐!记得,《阿Q正传》中有那么一个片段,充分的表现的出了阿Q那‘无人能敌’的好心态。
每逢揪住他黄辫子的时候,人就先对他说:“阿Q,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说:人打畜生!”阿Q两只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辫根,歪着头,说道:“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但虽然是虫豸,闲人也并不放,仍旧在就近什么地方给他碰了五六个响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地走了,他以为阿Q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钟,阿Q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你算是什么东西”呢!?
因为阿Q活得贫困潦倒,所以他身边一个女人也没有,看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身边有三妻四妾,更激起了阿Q想要拥有女人的欲望。阿Q对吴妈有非礼之心,可是他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还被闻声赶来的秀才举着大竹杠追着打。阿Q自然非常不爽,但是,很快,他就用自己的好心态调整好了情绪,并且安慰自己:“女人是害人的东西,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阿Q是一个文盲,所以,直到最后他自己被杀头时,都不知道,当初,别人为什么要自己在一张写满字的纸上面画圆圈。我想,阿Q在被抓进监狱后,是肯定会感觉到不详的,可是,他还是那么乐观,甚至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一个遭人陷害、即将要死的人了。直到阿Q要画圆圈了,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于是那人替他将纸铺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 阿Q还感到十分羞愧,认为自己画得不圆。
阿Q很幸福,但是也很不幸。说他幸福,那是因为他拥有一个很乐观、很平常的心态,在那些令别人心神不定、辗转难眠的事情面前,他总能平静、乐观的去面对,把事情看得简单化,不让烦恼和困难围绕着自己。可又为什么说他是不幸的呢?因为他的乐观已经有些过头,反而变成了他致命的原因——盲目的乐观。阿Q是可悲的,因为,直到他被推上断头台,直到他变成另外一个世界的“人”时,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送命的原因!
今天终于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听到人们谈论的阿Q精神的时候总算不至于懵懵懂懂稀里糊涂了。第一遍看了,看着看着就好像忘了。于是又看了第二遍。想到的对于阿Q 的形容词,开始有蠢、笨、无知、愚昧。后来居然慢慢的有疑问,有点想不通是环境造就了阿Q还是阿Q让自己成为了阿Q。更多的是两者都有,相互作用。当阿Q说自己是虫豸时,阿Q安慰自己是第一个说自己是虫豸的人,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逃避,其实自己是不想的吧,谁又说得清呢。调戏小尼姑时,阿Q听到大家的笑声于是调戏得更欢,后面想女人想成了魔怔,对一个老妈妈下手,被逐出赵太爷家。后“衣锦还乡”,大家开始时不敢相信,尝到甜头争相询问,去赵家后传出阿Q可能做了什么的消息,大家也算得上作鸟兽状散。最后阿Q因为四处巴结革命党不成但是被当作革命党斩首,一句都没有唱出来,纷纷抱怨白跟了一趟,啥也没听着。不知道是阿Q一个人的悲哀,还是大家的悲哀。当外面也是一片黑暗的时候,你路过小黑屋,里面有做梦梦见光明的人,是把他叫醒去寻找光明,还是任他睡下,又或者你也去小黑屋睡一阵子,不过要想到万一醒不过来的结果。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
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昨天晚上泡心一爱一的电脑,真爽!作业?去,谁管你,明天的事明天再一操一心好了!早上,和哥们几个玩了十几分钟,不尽兴埃啊噢!完了,老赵要来检查作业了!老办法,“我忘带了。”我笑着说。于是,我被老赵“K”了一顿,老赵第一千零一次罚我站在教室后面了。哼!这对我来说可是小菜菜了,我是谁?我是阿Q我怕谁!?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一陰一”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一爱一星期五),心一爱一的TV,俺来喽!
一说到作文,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写作给予了我们独处的空间,写好一篇优秀的作文一定要主动背诵一些素材,那么写好一篇作文需要注意些哪些问题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西游记沙和尚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沙僧的驯顺服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奴仆身份。《西游记》中的沙僧名为卷帘大将,但那只不过是皇家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他虽然也曾自我夸耀说:南天门里我为尊,灵霄殿前吾称上,往来护驾我当先,出入随朝予在上,但身份却相当低微,实际上只是奴仆。比起悟空的大闹天宫和八戒的调戏嫦娥,沙僧失手打碎玻璃盏并不算什么罪过,可他受的苦难却最多。但他却连一点抗争的念头也没有,只是默默忍受。在《西游记》中描写悟空,最常用的字眼是毛脸雷公嘴;描写八戒,最常用的字眼是长嘴大耳朵,都准确地揭示了人物的外貌特征。唯有描写沙僧,最常用的字眼却是晦气色脸的和尚(师-父)。当我们明白了沙僧的奴仆身份,我们就会明白作者的这种描写,是多么准确地把握了这个人物的身份、地位所带来的最独特的外貌特征。晦气者,倒霉也。沙僧既是奴仆身份,平时当然饱受窝囊之气。特别是他的职责就是侍奉玉皇大帝,常言说伴君如伴虎,他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吗?长此以往,他那张脸便不能不变成青不青,黑不黑,晦气色脸。他的驯顺服从个性也就在这样的生活过程中被体现,成为一个奴性人格的形象。
总之,沙僧形象既体现了奴隶文化的本质特征,又代表了农耕文明背景下普通民众的基本性格特征。他的善良老实、埋头苦干、任劳任怨、默默奉献,都表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行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这些美德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沙僧身上这些美德,又都和他循规蹈矩、驯顺服从、明哲保身的奴性不可分割,浑然一体,而奴性又是妨碍我们民族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根本大敌,是我们事业成功的大敌。因此,表现在沙僧身上的美德,只有与强健的个性和富于抗争与进取的精神紧密结合在一起,只有诉之自身意志,才有可能焕发出真正炫目的光辉 。
我看到的第一本小说,是《西游记》;喜欢的第一个角色,是孙悟空;讨厌的第一个人物,是猪八戒;瞧不上的头一号,是唐三藏。
但我的心里有个寂寞的沙僧。
高中时,《西游记》作为家里唯一一本藏书,那本1993年上海辞书出版社的蓝白皮硬精装绘画版《西游记故事》我颠来倒去记不清看了多少遍;而莫名其妙的是,我最念念不忘的人是沙和尚。
本来我以为会是大师兄孙悟空的。那个足蹬齐云履、头戴紫金冠、手持如意金箍棒、通晓七十二 诸般变化、大闹天宫、护送师徒西天取经的齐天大圣,可是在那个光怪陆离的西天取经途中,最终留守在我心里的,是那个寂寞的沙和尚。
大师兄牵着的高头大马上面,坐着面如冠玉的英俊僧人唐三藏,大师兄时不时地给师傅指指路、化化缘、打打妖怪;中间懒散地行着似醒非醒的二师兄猪悟能,有时候大师兄玩心渐起就跟他说两句玩笑话,举着棒子耙子来回追逐打闹一阵儿;只有他沙和尚,总是挑着担,沉默寡言,走在最后面,不喊渴、不喊累、不闹情绪、不提散伙,没有赞赏,没有责骂,有妖怪来就打,打不过就被抓,被抓了就等着大师兄来救,救出来继续挑起担上路。
后来我想,也许那个时候我也正这样平庸寂寞吧,经历过一些生活的动荡,变得沉默寡言,收敛了锋芒,温和与人,不争不抢,不声不响。
我没有不用听讲不用写作业依然考第一第二的本事,也不是飞扬跳脱到处惹是生非的所谓坏学生,三年的评语也仅止于老师笔下勤奋踏实、刻苦好学几个字;我不是班长或什么委员,没在全班面前唱过歌甚至是大声说过话,我只是那个搞值日时默默拿着扫帚抹布扫地擦黑板的人;我没有出现思想品德课本里说的青春叛逆期,没离家出走,没讲究穿衣打扮,没有早恋或者沉迷游戏,我是那个穿了6年校服以至于毕业时候穿着牛仔裤都没有同学认得的人。我是如此隐忍而克制,静默而平凡,就像心里这个人前欢笑人后独坐的沙和尚。
沙和尚虽没有大师兄的本领,也没有二师兄的嘴巴甜,但是最憨厚、最忠心耿耿、最矢志不移、最团结的就是他了!
沙僧:法名悟净,人称沙和尚。原是天宫玉帝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娘娘饮酒的琉璃盏,触犯天条,被贬出天界,在流沙河兴风作浪。后经观音菩萨点化拜唐僧为师 ,戴罪立功,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沙和尚手持一柄降妖杖,懂得地煞十八般变化。沙和尚长着一脸大胡子,看上去面目凶恶,其实他性格单纯,厚重。取经路上任劳任怨,给师傅挑行李、端茶递水,帮助师兄打妖怪,还帮助化解矛盾。电视剧中他喊师傅师兄的语气、眼神,多么真诚和淳朴呀!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师徒四人少了沙僧会怎么样,那么孙悟空和猪八戒会无休止的争吵,师徒四人不能团结一心 ,给那些虎视眈眈的妖怪提供了有机可乘的机会。取经路上是不是 多了一份凶险?相反,有了沙僧这个师弟,他会去极力地化解矛盾,解除误会,四人同心协力打败妖怪,早日取回真经!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有一次:师徒四人路过天竺国金平府,被妖怪掳走了师傅,孙悟空前去搭救,不料敌众我寡吃了败仗,回来看见八戒在吃东西,变气急败坏,张口骂道:你这阚货,我前去于妖怪厮杀,你却这等悠闲,找打!说罢冲上去揪住八戒的耳朵就要打,沙僧赶忙跑过去,扳开大师兄的手,说道:大师兄啊,二师兄他是想吃饱了去救师傅啊!你就大人不计小人过,放他一马吧?再说师傅还在受罪呢!孙悟空便不再生气了。
沙僧最终功德圆满,被封为金身罗汉。他憨厚、正直,肯吃苦耐劳。更重要的是,逆境中从不言放弃。以后我也要学习他百折不挠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
书是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方向。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读后感是指看过某本书籍、某篇文章后自己受到的启发或者感悟,写好读后感,让阅读更有意义。那么,读后感应该怎么样写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最新]野马归野读后感800字集锦12篇”,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自由是生命的向往——《野马归野》读后感
自由是生命的向往,是生活的希望,自由也是所有物种的期盼,每一个物种心中都有一股不可泯灭的野性,他们都渴望自由,马也不列外。
在作家沈石溪的一部小说《野马归野》中,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家马,它从小就向往自由,狂傲不驯。它不愿在人类的拘束下生活,为此它给主人惹出许多乱子,并经常想方设法的逃出人类的掌控,可总是被主人千方百计给追回来。
它是一匹坚强不屈的马,每次被捉以后,又谋划着下一次逃跑;它是一匹追求梦想的马,为了加入马群,它帮助陷入缺水危机的马群,取得马群的信任,与野马群首领斗智斗勇,成功当上了新首领;它还是一匹坚持不懈的马,为成功逃跑,它一次又一次努力挣脱牢笼,奔向广阔无垠的草原。
在远离自由的情况下,我们都会逃离这里,奔向自由,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反问自已:为什么奈木扎会这么自由?是一种精神一种渴望奔放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得那些在笼子里囚禁的动物,不惜生命代价,去撞击,去击打,企图逃出那冰冷的笼子。
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常说:善待动物。难道我们就这样善待动物吗?我们要给动物一个自由,一个生存的环境!
自由是生命的向往,我们向往自由!它也向往……
自由是生活的希望,我们希望自由!它也希望……
自由是所有物种的归宿,我们渴望得到自由的归宿!它也渴望……
自由是生命的意义所在,谁都想活得更有意义!它也想让生命更精彩……
凡是动物,心中永远都会有一股永远无法泯灭的野性,他们都会因为这种野性而向往自由。
马自然也不例外。
这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野马归野》。故事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家马,它从小就狂傲不驯。它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生活,它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了许多乱子,并经常想方设法叛逃。可总是被主人千方百计给追回来。
它是一匹坚强不屈的马,每次被捉回来之后,它一点也不气馁,总是在内心野性和向往自由的驱使下再一次谋划出逃的策略;它是一匹聪明智慧的马,它懂得先博取主人的信任,然后再找机会趁机逃跑;它是一匹有追求有梦想的马,为了能加入野马群成为其中的一员,它帮助陷入缺水困境的野马群如愿喝到了水,取得野马群的信任,并和野马群的首领斗智斗勇,最终战胜野马群首领取而代之;它是一匹心无旁骛的马,虽然一次次逃跑都以失败告终,但为了理想而绞尽脑汁、不断努力,从不低头从不改变目标……终于,经历了一次次失败,一次次努力后,它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回归了田野,找到了向往的自由!
虽然最后让我遗憾的是人类为了这群野马的种群血统而最终惨忍猎杀了它。但是“主马公”奈木扎对自由的向往和它为了理想而不懈努力的精神着实让我感动不已,它为了自由可以放弃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生命。我被它感动。我问自己,是什么让它对自由如此执着,并促使它不惜一切代价去换取?我知道了,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坚持不懈、不言放弃、努力奋斗的精神;一种面对选择勇敢应对、勇于探索的精神;一种让生命更有意义、多姿多彩的奋斗精神……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有了这些精神,我们才能奋发,我们才能成功。
自由是所有生灵都向往的,万物因自己内心的野性使自己更渴望自由,加上它们拥有这种精神,所以它们能完美地发挥出自由的本质。大自然的物种都不愿意被人类囚禁,不愿意终生为人类卖命。沈石溪很多这种故事都证明了这一点。以前我看过的《撞笼的金雕》里的那只金雕,它不愿做动物园的展览品,宁愿放弃生命也要飞向它渴望的蓝天,所以它一次次向着蓝天飞去,却一次次撞击在蓝天和它之间的那道铁栅栏上,却坚决不肯放弃……再比如《戴银铃的长臂猿》里的那只长臂猿,它渴望家乡的那棵大树,而从马戏团一次次逃跑。虽然逃跑成功后,猿群却因为它有人类的痕迹而不接受它,可它却仍然为了自由宁死也不肯再回到待遇优厚的马戏团……还有《皈依牢笼的斑灵猫》里的那对斑灵猫,它们渴望宽广的山野和尽情奔跑腾跳,为冲破牢笼而“奋斗”的满嘴是血,尾毛飞旋,惨不忍睹……
我们常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那我们为什么还这样对待我们的朋友?大自然给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动物也一样,我们为什么不像善待自己一样善待我们的朋友?
《野马归野》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部作品,讲述了一匹杂交家马和一匹从小在人类的关怀下长大的普氏野马之间发生的故事。
《野马归野》这本书的主要内收留是:一匹叫奈木扎的有野马、蒙古马、汗血马、东洋马的基因的马。它出身在一户蒙古族的家里,它性情顽劣,桀骜不驯,三天两头地给乞颜哈察添麻烦。一次无意偶尔的机会它成功地逃了出来,找到了普氏野马白鹰的野马群。它非常想加入它们,可它们不同意。最后它在白鹰它们急需喝到水时用跪行的方法帮助它们喝到水,它们才委曲让它加入。原今日子还能过,可白鹰禁不起生存的难题想方设法地回到人类的身边。最后白鹰成了乞颜哈察的一匹家马,而可怜的奈木扎却被人类抓走了。奈木扎它是一匹野马,就按照野马不自由,毋宁死的规矩自己自杀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万千。我觉得白鹰简直就是一匹披着野马皮的家马,是一个孬种!禁不起糊口的崎岖,同心专心只想着从人类那里获得帮助,不会自己想办法。让它养成了有难题,找人类,有麻烦,找人类,有问题,找人类的习惯。这让它彻底丧失了野马的本性,彻底成了一匹家马。而真正的野马它们不管有多大难题也不会去找人类。奈木扎它固然表面上是一匹家马,但它有野马的基因体内流淌的是野马的血。它面对难题,绝不退缩。在人类那里糊口的时候它养成了讨厌人类的心理。被人类捉住后也按照不自由,毋宁死的规矩自己自杀了。奈木扎和白鹰的遭遇形成了一对光鲜的对比。
对于奈木扎的死我以为全都是曹人杰的错,就算他不想让普氏野马绝种只要让它昏过去再送到别的草原去就行了。所以请大家关爱动物保护动物吧,不要对动物的生死毫无感觉,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假如把你变成动物,把动物变成人。它把你弄死了却毫无感觉,以为死了就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岂非不会气愤吗?所以请将心比心,去保护动物吧!
翻开闻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野马归野》,首先就使我陶醉于他那深思妙笔。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奈木扎和白鹰。
在沈石溪的笔下,奈木扎是一匹拥有汗血马、蒙古马、东洋马、野马血统的马。奈木扎是经受一位名叫乞颜哈察的蒙古中年男子驯养的马,它渴想自由。然而,乞颜哈察却凭借它的年青,高大,清秀来赚钱,把它当作自己用来发财致富的钱树子。奈木扎心里不中断想着回归草原,回归大天然!经由两次的尝试,它终于成功逃脱人类的魔掌!
自由是什么?是小鸟能在天空兴奋地飞翔,是骏马能在草原尽情地疾驰,是鱼儿能在海洋欢乐地畅游?如果没有了自由,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相反,在书中还写到了一匹马“白鹰”,它是这群野马的头,也就是首级。固然,它是一匹野马,但是,它却渴想那种拘束的糊口,它渴想能做一匹家马,它渴想能得到人类的悉心照顾,它渴想从此挣脱大天然的险恶?
对比之下,两匹马虽然不同,奈木扎是一匹渴想自由的马,而白鹰是一匹渴想成为家马的马,比拟之下,我更喜欢奈木扎。
我以为,奈木扎和我自身较像,可以这么说,沈石溪长辈笔下的奈木扎就是形象地刻画了我。我是一个渴想自由的孩子,渴想鸟儿在空中自由飞翔那种糊口,渴想野马在草原自由驰骋那种糊口,渴想鱼儿在水中自由畅游那种糊口?
童年是夸姣的,多彩的,快乐的?然而,我的童年却被紧紧“锁”住了,上学时期,一到周末,同学们大都能好好休息了。然而,早上6点15,妈妈便会扯开嗓门大喊:“立即起床,快点,去上补习班,不许拖!”我每周都重复着同样的糊口,而且,每次我起床时,心里都是一百个不愿意,嘴上轻轻地埋怨着:“为什么同学们都能在家睡懒觉,我却这么早就要起床?”
爸爸妈妈,我也知道你们为了我好,为了我将来能考上市中,为了我能考上好大学,为了我长大后有一份好的工作?但是,我坚信,好成绩不是补来的,自己努力了成绩必然会好!而且,我现在是属于童年时期,属于孩子,孩子渴想什么?渴想自由!然而,你们剥夺了我的自由!我是一只被锁在鸟笼里的鸟,一匹服从人类命令的野马,一条被带到卖鱼场的鱼儿?爸爸妈妈,还我自由,还我一片孩子的天地吧!
所以说,不管是人是动物,都是有思惟,有感情的!从今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动物,包括狗,猫!该让它们自由的就让它们自由!该饲养的就好好饲养!
在寒假里,我阅读了动物小说《野马归野》,发现了动物并非我们人类想象的那么低级,那么无知、无能,它们也有情感与灵性,我们应该去友善平等的对待它们,少一点狠毒、冷酷、无情、杀戮、漠视,多一份慈悲、关爱、理解、怜悯。
故事讲述了一匹叫奈木扎的家马,因为闯了祸遭到了主人乞颜哈察的毒打,最后逃出人类的追捕。另一边普氏野马野放中心的一群以白鹰为首的野马群被放归在卡拉麦里荒野,两者相遇,奈木扎极想进入马群,但白鹰、甲士及群马并不认可,但当奈木扎立了找水、护马这两大功劳时群马不得不接受它,但是群马也还是受到了野驴、人类、野狼的作文攻击,因此便损失了几员重将,还有一次要不是奈木扎全力为野马群斗黑熊的话,马群可能会收到灭顶之灾,随着奈木扎功劳越来越大,奈木扎便企图与头马白鹰一争高下,最后逼得白鹰竟有分群的想法,又过了几个月后头马白鹰知道奈木扎野心极重竟将整个马群让给奈木扎,独自出走。但不久后被人类发现驯养成了家马,奈木扎也被人类射杀,马王的结局竟如此悲惨呀!
我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还读过他其他的几部作品,使我更加认识到我们应该阻止无人道、无节制的杀戮,我们应该善待动物,对它们倍加爱护,因为每一个物种的灭绝都意味着人类所在的生物链缺失了一环!
暑假里,我津津有味地阅读了沈石溪的《野马归野》。在书中,我熟悉了性情刚强的混血马奈木扎,也为普氏野马“甲士”的死感到惋惜。
《野马归野》讲述了两个串在一起的故事。奈木扎是一匹混血马,身体中流着蒙古马、汗血马、普氏野马和东洋马的血。它胆子大,不愿做一匹供游客玩耍的玩偶马,用自己的聪明逃进荒原。在“野马繁育研究中央”,头马“白鹰”带领着普氏野马群,回归大天然。奈木扎凭借自己的聪明混进马群,并帮助普氏野马渡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在回归天然的过程中,“白鹰”担心奈木扎会抢夺自己马王的地位,多次想方设法将它驱赶出马群,结果反而被奈木扎夺去王位。最后“白鹰”离群出走,自愿成为一匹家马;而奈木扎被“野马繁育研究中央”的站长曹人杰误以为是家马,终极奈木扎为尊严而自杀。
这本书通过描写一个野马部落的兴起到衰亡来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体现出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紧迫性与艰巨性。头马“白鹰”太过于依靠人类的帮助,最后成为一匹家马。它告诉我们,凡事要靠自己自力更生。奈木扎从小就不想当一匹被限制了自由的家马,后来通过自己的聪明成了威武雄壮的头马!它告诉我们要有勇气面对各种难题,用聪明战胜难题!
《野马归野》是对我们的呼吁,呼吁我们善待动物,保护动物。目前,普氏野马的数目已经在持续增长。以前被卖出国外的普氏野马,也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野马蹄声不中断,响彻耳边的,是那保护生命的鼓点!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野马归野》这本书,大家知道这本书是谁写的吗?不知道吧!那我就告诉大家吧!是在云南生活了十八年的沈石溪。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小故事,比如:驯服烈马、野放普氏野马和叛逃……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驯服烈马。
这件事讲了主人公奈木扎非常的调皮,长的也非常高大,比普通的马儿大两三倍,在文章中写的特别生动,我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想亲眼看到这匹马。奈木扎有一天犯下了一个大错,就是有一个大老板租下了奈木扎,要骑一天。一开始奈木扎对老板特别亲切,可是到了下午,奈木扎不知怎么就抽风了,一下子把老板摔在了地上。可是老板的脚卡在了马镫上,奈木扎飞奔,老板就在草地上被马拖着跑了五六百米,马停下来了,这时老板已经断了两根肋骨。怎么样?奈木扎淘气吧!
书中有一个细节让我非常佩服奈木扎,大草原上有一种毒蛇,别的马只要见了这种蛇就跑,可奈木扎不这样。它却冲上去跟蛇打架,直到把蛇踢死了。它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我要学奈木扎这样勇敢。
这本书别的故事也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沈石溪被称为动物大王,他的动物小说扣人心弦,我深深地被这些书迷住了。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野马归野》。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角是匹叫奈木扎的野马,它从小狂傲不驯,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生活,它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许多乱子。
有一次,奈木扎趁主人乞颜哈察给它换新马笼头的时候甩开主人,逃到了新疆自然保护区。那儿有群野马,叫白鹰野马部落。白鹰带领的马群不让奈木扎靠近,但奈木扎想出跪行的方法让马群喝足了水,解除了马群缺水的危机。白鹰自然也不好再驱赶奈木扎了。但白鹰目睹了奈木扎如何残忍地对待自己的盟友二马甲士,自从甲士死了以后,白鹰很担心,担心奈木扎会把自己头马的宝位给夺走。一次次想害死奈木扎,但计划最终都落空了。最后白鹰去投靠了乞颜哈察。奈木扎成为了头马,马群名也改为奈木扎野马部落。但奈木扎最终被人类给逼死了。
不自由,毋宁死。这是书中的一句话,读到这句话,我心中不由一颤,难道动物失去自由比死还痛苦吗?是的,文中的奈木扎就是这样,因为被人类捉住,又戴上了马笼头,奈木扎的野性如此之强,怎么忍受得了失去自由的痛苦,最终把自己给吊死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对于动物来说生命虽然很重要,很宝贵,但自由跟生命一样重要。奈木扎的表现,让我看到它对自由的渴望,对生命的渴望。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要让动物失去自由,不然动物整天魂飞魄散一样,就像你把它们往死里逼一样。
自由是生命的向往,我们向往自由!它也向往……
自由是糊口的但愿,我们但愿自由!它也但愿……
自由是所有物种的归宿,我们渴想得到自由的归宿!它也渴想……
自由是生命的意义所在,谁都想活得更有意义!它也想让生命更出色……
凡是动物,心中永远都会有一股永远无法泯灭的野性,他们都会由于这种野性而向往自由。
马天然也不例外。
这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野马归野》。故事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家马,它从小就狂傲不驯。它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糊口,它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了许多乱子,并常常想方设法潜逃。可老是被主人千方百计给追回来。
它是一匹坚强不屈的马,每次被捉回来之后,它一点也不气馁,老是在内心野性和向往自由的驱使下再一次谋划出逃的策略;它是一匹智慧聪明的马,它懂得先博取主人的信任,然后再找机会趁机逃跑;它是一匹有追求有梦想的马,为了能加入野马群成为其中的一员,它帮助陷入缺水困境的野马群如愿喝到了水,取得野马群的信任,并和野马群的首级斗智斗勇,终极战胜野马群首级取而代之;它是一匹心无旁骛的马,固然一次次逃跑都以失败告终,但为了理想而绞尽脑汁、不中断努力,从不低头从不改变目标……终于,经历了一次次失败,一次次努力后,它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回归了田野,找到了向往的自由!
固然最后让我遗憾的是人类为了这群野马的种群血统而终极惨忍猎杀了它。但是“主马公”奈木扎对自由的向往和它为了理想而不懈努力的精神着实让我打动不已,它为了自由可以抛却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生命。我被它打动。我问自己,是什么让它对自由如斯执着,并促使它不惜一切代价去换取?我知道了,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坚持不懈、不言抛却、努力奋斗的精神;一种面对选择勇敢应对、勇于探索的精神;一种让生命更有意义、多姿多彩的奋斗精神……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有了这些精神,我们才能奋发,我们才能成功。
自由是所有生灵都向往的,万物因自己内心的野性使自己更渴想自由,加上它们拥有这种精神,所以它们能完美地施展出自由的本质。大天然的物种都不愿意被人类囚禁,不愿意终生为人类卖命。沈石溪良多这种故事都证实了这一点。以前我看过的《撞笼的金雕》里的那只金雕,它不愿做动物园的展览品,宁愿抛却生命也要飞向它渴想的蓝天,所以它一次次向着蓝天飞去,却一次次撞击在蓝天和它之间的那道铁栅栏上,却果断不肯抛却……再好比《戴银铃的长臂猿》里的那只长臂猿,它渴想家乡的那棵大树,而从马戏团一次次逃跑。固然逃跑成功后,猿群却由于它有人类的痕迹而不接受它,可它却仍旧为了自由宁死也不肯再回到待遇优厚的马戏团……还有《皈依牢笼的斑灵猫》里的那对斑灵猫,它们渴想宽阔的山野和尽情奔跑腾跳,为冲破牢笼而“奋斗”的满嘴是血,尾毛飞旋,惨不忍睹……
我们常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那我们为什么还这样对待我们的朋友?大天然给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动物也一样,我们为什么不像善待自己一样善待我们的朋友?
《野马归野》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从中我感到自由是多么的可贵。
故事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混血家马,它从小就向往自由,不愿意生活在人类的约束下。因此它惹出了许多麻烦,所以主人便对它严加看管,防止它逃跑。但奈木扎是一匹从聪明的马,它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让主人对它放松警惕,一个偶然的机会,奈木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加入了野马群,并意外的当上了头马。可人们却因为要保证野马的血统而杀了奈木扎。
奈木扎是一匹拥有理想的马,为了回到大自然,宁愿死也不回到人类的身边;为了回到大自然而放弃了舒适的环境和悠闲的工作。它是一匹心无旁骛的马,不低头不改变目标,坚持不懈,不言放弃。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是什么让奈木扎对自由如此执着?是大自然,大自然的每一木,每一丛草,每一丛花都在热情的召唤它。奈木扎的血管里流淌着战马旳英勇,家马的循规蹈矩,野马的机智。
与它恰恰相反的白鹰曾是有名气的头马,但它对人类过于信赖,把人类当成它的再生父母。最终它成为了人类的走狗,有头无脑的行尸走肉。在我看来,白鹰只不过是一匹披着野马皮的家马。任何一匹野马都应该对人怀有戒备之心。像它这样怎么当好一匹头马?而人类不应该去破坏野马群,何况奈木扎是头马。头马是群体中的灵魂,即便是为了野马的纯正,也不能滥杀头马,这样既有可能使野马群走向死亡的边境,又有可能爆发一场本不该有的争王大赛,结果是让野马群彻底从世界上消失。
沈石溪叔叔的这本书中写了许许多多的的角色,有善有恶,有糊涂有明白。但告诉我们的道理却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野马归野】这本书,大家知道这本书是谁写的吗?不知道吧!那我就告诉大家吧!是在云南糊口了十八年的沈石溪。
这本书里写了良多小故事,好比:驯服烈马、野放普氏野马和潜逃……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驯服烈马。
这件事讲了主人公奈木扎非常的淘气,长的也非常高大,比普通的马儿大两三倍,在文章中写的特别生动,我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想亲眼看到这匹马。奈木扎有一天犯下了一个大错,就是有一个大老板租下了奈木扎,要骑一天。一开始奈木扎对老板特别亲切,可是到了下战书,奈木扎不知怎么就一抽一风了,一下子把老板摔在了地上。可是老板的脚卡在了马镫上,奈木扎飞驰,老板就在草地上被马拖着跑了五六百米,马停下来了,这时老板已经中断了两根肋骨。怎么样?奈木扎调皮吧!
书中有一个细节让我非常佩服奈木扎,大草原上有一种毒蛇,别的马只要见了这种蛇就跑,可奈木扎不这样。它却冲上去跟蛇打架,直到把蛇踢死了。它这种勇敢的一精一神让我佩服。我要学奈木扎这样勇敢。
这本书别的故事也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愉快的寒假不知不觉就结束了,回顾近一个月的假期:我玩的很尽兴,同时也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比如我读了好多书,有《科学大观园》,有《军事天地》,有《阿衰》等等,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野马归野》。
《野马归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野马,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生活,它特别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了许多的乱子。我记忆特别深刻的是奈木扎和狼的一场智斗,当时,奈木扎从呼伦贝尔草原逃到了新疆自然保护区,在那里遇到了一群野马。奈木扎太孤独了,想有一个温暖的家,就想和这群野马一起生活,就去靠近它们。然而,那群野马并不欢迎它,甚至排斥他。奈木扎没有选择离开,而是不远不近地跟着它们,它们觅食它也觅食,它们饮水它也饮水,它们游荡它也游荡,始终和群马保持一致。直到有一天,群马去乌龙潭饮水,就快要到潭的边沿,突然发现水的对面有十几匹狼,所有的马都愣住了。就在这时,奈木扎做出了一个让大家都惊讶的举动,只见它四肢跪在地上,慢慢地朝着五龙潭爬去,悄悄地喝完了水,又跪着退了回来。其他的马都学着奈木扎的样子跪行,一场生存危机化解了,就这样,奈木扎终于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看到奈木扎遇事沉着冷静,有耐心,我很惭愧。我学习钢琴已快两年了,起初学琴时的欣喜、兴奋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每次学习新曲子,我都非常犯愁,所以练习的时候也都敷衍了事,以至于都得老妈监督,才能坚持下来。跟奈木扎相比,我最缺少的是耐心,不能忘记刚学琴时的目标。接下来,我应该改正态度,做事不能先把“愁”字放在前头,慢慢做,总会做好的。
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经常写读后感,文章就会越得心应手。那么,哪些读后感写得不错可以借鉴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集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在我的记忆里,读过的名著如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清。然而《野性的呼唤》我本以为它只是蜻蜓点水般在心间掠过罢了。哪成想,它却深深烙进我的心,融入我的血液。对我而言,这不仅是一部人与动物间的真情史,也是一部反观人类社会罪恶的黑暗史。在文学界, 散发着独特的光芒。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狗。它在冷酷的人类面前以最原始的斗争换取生存,为前几任主人换取所谓的声誉,财富……它从未被爱过,且在棍棒面前,它不得不服从。直到后来,它遇到了一生最难忘的主人桑顿。他对巴克好似一位朋友,关心体贴它,把它从死亡中救出来。因此,巴克对他忠心耿耿,两次救了他的命还为他赢得了不少财富。可是,有一次巴克回到营地时,却发现主人被印第安人射死在河边,一怒之下,它咬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它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断了。它最终走进狼群,回归自然。可它时常在河边凝望……
故事结束了,但巴克对主人的爱却深深融化了我的心。它可以在桑顿的试探下跳悬崖;在酒吧里把伤害桑顿的伯顿喉咙咬破;多次跳入急流救桑顿;在雪地里为桑顿拖动半吨重的雪橇;桑顿死后为其报仇……一次次的付出努力,无不饱含着对桑顿的爱与忠贞。
在棍棒下,它没有越来越冷漠无情,而是极力地克制自己;它也没有越来越软弱,而是练得一身铠甲。在爱的驱使下,它,为了主人变得越来越温情。它,在主人死后,回归自然无非是远离冷酷残忍的人类世界,去追求自由,快乐。但它还不要忘时常徘徊在河边,让这种爱和忠贞化为永恒。谁说,狼是冷血动物?谁说,动物没有感情?只不过它们的感情藏得深罢了。
无论是狼,或是狗,或是其它动物,我们都要学会保护它们,不去伤害它们。真正的财富是健康,平安,不是所谓的金钱。如今疫情已蔓延处世界各地,这对人类来说是一次警告。抛下所谓的贪恋,去拥抱阳光,去感受人与动物间奇妙的感情。人们啊,一定要明白只有与动物和谐相处才能为自己带来真正的财富。让我们自觉遵循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不辜负动物们对我们的信任与爱,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
人类,我们已经拿起棍棒好几次伤害过动物,然而它们不曾计较。在棍棒下动物的爱可以永存,那我们何不以温暖,悄悄唤醒它们.....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如何被迫离开温暖舒适的田园,历经磨难,成为森林狼领袖的故事。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让我懂得了很多我需要学习的东西。杰克伦敦是这本书的作者,美国著名作家,他写的故事有双重性质,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孩子都能读懂——尽是细节、变化和色彩。故事有哲理,很复杂,充满含义。《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
巴克是一只狗,他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经历让我很感到惊讶:作为一只贵族狗,他显露出了自己的王者风范,他的父亲是一直圣伯纳德种巨犬,但是它的体型并不大,因为他的母亲是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始终不愿意跟那些跟他同居的那些狗在一起,因为他觉得他们很懒,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所以安保工作一直都是巴克掌管的,院子里的工作人员也听他的,直到有一天巴克被院子里的园丁暗算了,因为在北极圈附近,人们找到了一些稀有金属,巴克正好被抓去坐雪橇犬,从那时开始,巴克就开始受到了许多磨难:被群中的狗欺负,在寒冷的北极经验不足,导致每天巴克都在严寒下受苦,也就是因为这样,巴克的学习能力有了极快的提升,每天他都看那些经验丰富的雪橇犬是怎么做的,终于有一天,巴克凭借艰难的战争坐到了首席雪橇犬的.位置,巴克的野性已逐渐了显现了出来,然而,由于资源短缺,雪橇队不得不与主人离开了,就这样巴克带领着所有雪橇队的狗们去寻找食物,就在这时,一位好心的人收养了这些狗并与巴克结成了同生共死的好朋友,每次主人去哪里,巴克就跟着他去哪里,但是好景不长,一次巴克听见了狼的呼喊声,就过去看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经被野人杀死了,一气之下的巴克展现了他全部的野性,自己把那些野人全部杀死了,巴克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狗,并跑到了狼群,用自己的威严成为了狼的领袖。这就是巴克的经历,他的经历有平坦的时候,也有崎岖的时候,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在与他的主人一起时,他忠心耿耿,然而野性爆发时,他就像一名杀手,用狼的本能证明了他自己。
我也有过跟巴克类似的经历,但是巴克出生于贵族,而我却很普通,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它打动了我,我当时学习一点都不好,但是每一次我想到巴克面对困难的时候,我就会不懈努力的迎向困难,把它解决,就是这样,我如今已经是一位遇到困难但是却冷静并乐观的看待它的人了。困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它,如果你一心只想这解决也是不行的,必须有一个冷静而又完美的计划,想巴克一样,在巴克被抓去坐雪橇犬的时候她是一直的反抗,因为他从来都没受过这种“待遇”,结果被打的很惨,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就像一本丰富的人格书,他把我要学的东西都写在了里面,让我懂得了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爱的书之一。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头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本领的狼。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生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狼。进入北方后,他亲眼见自己的伙伴——一只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没有了公正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不能倒下,他的原始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利的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以及生活的艰辛,行路和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次换主人,到最后落入了根本不适合来此的三个男女手中。他和他们陷入了困境之中,并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名叫桑顿的人帮助并解救了巴克。这是巴克离开南极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后来,巴克以更加炽热的爱回报桑顿,桑顿落入河流,它三次跳进急流之中,冒死就出桑顿;它进似疯狂的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至死。巴克的祖先是狼,他的身上流的是狼的血液。如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中,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点引诱出来。原始祖先的影像不时的在它的脑海里晃动。更使它躁动的是一种声音从森林之中响起。当桑顿遇难时,也是巴克和人间最后一根纽带的断开之时。巴克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环境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与巴克相比之下,我不如它。无论是从意志,或从力量和从智慧,我完全比上它。在将巷村的住宿生活中,我是手忙脚乱地。衣服不知道放哪里,搞的床褥乱七八糟,看上去像个狗窝,被全宿舍的同学笑话。我真是无地自容。当时恨不得钻进一个地洞里去。在家里,我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也不会做,偶尔炒个蛋也能把蛋给炒焦了。看来我得好好向巴克学习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生存的一切是那么重要,生存的磨难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了一块通往工作大桥的踏脚石,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块,你的生活就不容乐观。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去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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