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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集锦。

常言道:“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书,语文老师会在我们读完一本书后布置一篇相关作文,这样的作文相当于是我们为自己提炼的一篇浓缩书稿,方便后面的阅读,如何才能将读后感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集锦,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长恨歌》读后感(篇1)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长恨歌》读后感(篇2)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落叶时。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吹落的梧桐叶,勾起绵绵长恨。

一个是重色轻国的君王,一个是娇媚恃宠的妃子。云鬓花颜,芙蓉暖帐,曾经铸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自古君王迷色误国,爱江山更爱美人,只可惜李隆基生不逢时,安史之乱,六军不发,君臣出逃,情急之下,只有以杨贵妃的死换得苍生性命。西南路上,悲凉秋景,马嵬坡生死离别,无边落木萧萧下,香销玉陨。

长恨啊!为国之君,身不由己,不忍割爱却又欲救不得,“血泪相和流”是那没完没了的恨。蜀地的寂寞悲伤,还都路上的追怀忆旧,回宫后睹物思人,白日伤情夜难眠,朝思暮想不复返。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真切的酸楚愁惨,梦中的“悠悠生死别经年”是那动人心魄的恨。

行宫月色,夜雨铃声,萧条衰败,落叶有情。上天入地,蓬莱仙境,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拖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

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闪过瞬间的美丽。吹落的梧桐叶,从高高的枝头掉下。从枝头到树根,从完美到毁灭。也许李隆基本不该为大唐天子。一个贫民百姓与自己心爱的女子白头偕老,又有谁会横加阻拦呢?或者李隆基不是贪图享受的酒色之徒,杨贵妃也不是个好玩的女子,又哪里会有六军不发,马前死呢?既然是一国之君,就要以江山为重,社稷为大,否则到头来只会陪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可兼得,成全了一面总还有另一面让自己心痛啊!

落叶梧桐,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长恨歌》读后感(篇3)

《长恨歌》的第二部分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

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

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

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

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

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

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

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长恨歌》读后感(篇4)

前段时间疯狂的迷上京剧,尤其是梅派。学唱了梅派代表作品“穆桂英挂帅”。对“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的穆桂英非常欣赏。梅派经典,以柔美婉转的杨贵妃形象为主,但刚柔相济的穆桂英、虞姬,也是梅派塑造的光彩照人的角色。梅派传人梅葆玖,把“大唐贵妃”演绎到极致,一曲《梨花颂》也成为经典。

“梨花开,春带雨,梨花落,春如泥”脱胎于《长恨歌》里“梨花一枝春带雨〞。长恨一曲千古思,想那相爱的李隆基与杨玉环何幸,被后人不断的歌咏传唱。

今天是正月十五,学校一旦开学,元宵节是绝不在放假之列的,除非刚好赶上星期天。正月十五闹花灯在我们这里也不大流行。从腊月就开始的灯会,到现在恐怕也让人审美疲劳了。“宝马雕车香满路”的盛景,倒是随处都能够遇到,不过是堵车堵的人心烦的时候,无奈的美好联想而已。早已没有了赏灯过节的兴致,人们多思的是如何减肥,把过年胡吃海塞的过错纠正过来。所以元宵节主要就热闹在微信和QQ里。然各种祝福,虽花样百出,实则一个意思,元宵节快乐。

快乐于现代人早已是奢侈,却又是最为廉价的希望,人人都想拥有,人人都想送出。最终会明白,那不过是一个停在时间里的烟花。昨晚的月亮很大很圆,让人怀疑是不是农历计算错了一天。前不久的'超级蓝月已让人惊艳,这轮满月便不是稀奇之物,亦没有多少人去歌咏感叹了。

还是会想到汤圆的,以前吃汤圆是自家做的。把黑芝麻、核桃、花生炒香了,打磨成粉,再用猪油白糖炼制,辅以桂花或橙糖粒。汤圆的心子,已耗费了无穷心思,白糯的汤圆便承包了做者的全部祝福。或者在某一个汤圆里包上洗净的硬币,则吃上的人就好运好兆。旧时的年味,到元宵节是隆重的收尾,是节日的高潮。(很喜欢《千江有水千江月》,便因为它写的年味浓美)一碗汤圆的个数,都蕴含了美好的祝愿,好事成双,三星高照,四季发财,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巧成福,八方来财,九九长寿,十全十美(不大允许只吃一个)。

我记忆里最特殊的汤圆,如今已是绝唱。那一年元宵节姐姐突然生病,外婆母亲照顾她去了。我与表妹则拜托青春正茂的小舅。小舅聪明而贪玩,早上嘱咐我和表妹只管赖在床上,别起身,待中餐早餐一起解决。我俩饥肠辘辘,催他做汤圆。他倒好,三下两下做的四个大汤圆。有多大呢?平常吃饭的小碗只能装一个。于是那天我与表妹各吃了一个终身难忘的汤圆,小舅吃了两个。三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笑逐颜开。如此特殊的记忆,随小舅的去逝,而成为记忆的乐梗,斯人已逝,怀念如故。

而怀念之情《长恨歌》表现得那么深切,“圣主朝朝暮暮情〞〝孤灯挑尽未成眠”。相思之情浓烈、惨淡、持久。我们的怀念,则淡而弥久,那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元宵节其实又是情人节。中国人好玩,自己的情人节,从七夕到上元均已忽略,别人的2月14被商家热炒,就记得真真切切。又送玫瑰花又送巧克力,还红包满天飞,大家都陶醉在祝福里不宜乐乎。而更多克己、谦逊又含蓄的人,无所谓的过了每一天。美其名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总有人替他们分辨。其实从忽略拥抱到忽略节日,中国人早已不善表达爱。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教育鸡汤,恰好折射出人性的冷漠。

《长恨歌》读后感(篇5)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读后感(篇6)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长恨歌》读后感(篇7)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长恨歌》读后感(篇8)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骊山。骊山本就是多故事的地方,相传女娲补天时就是在骊山挑选的五彩石;幽王也在此为博美人千金一笑烽火戏诸侯。而唐明皇李隆基,也在此遇见了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人——杨玉环。

那时李隆基还是一代明君,只是陪着爱妃武惠妃来养病而已,而杨玉环,也仅仅是“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或许那时的惊鸿一瞥,就已为日后埋下祸端。一见倾心,爱恋的情绪在心里日夜疯长。

武惠妃终于在病魔的纠缠下解脱,玄宗痛失爱妃,悲哀绝望之时,他想起了骊山脚下,那天生丽质的杨姑娘。可那时,玉环已在他的亲生儿子寿王怀中巧笑嫣然,面对自己的儿媳,他定是犹豫了许久的罢。道德与情感间,他定是辗转反侧了许久的罢。那样的爱,即便在现在也是要遭受冷嘲热讽的,更何况在当时了,更何况他李隆基还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明君。

终究是情难自禁,情难自禁,他不顾外人如何言语,将那“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玉环夺了来。夜深人静时,在她面前,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也不是抢了自己儿子妻子的父亲,他只是她的三郎。一个情意绵绵的三郎,一个只属于玉环的三郎。

或许正是这样的平淡,才让玄宗对玉环刮目相看,才让玉环“三千宠爱在一身”。才有了“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荒淫无度,才有了“姊妹兄弟皆列士”“不重生男重生女”。玉环玉环,既是情人又是知己,故有伯牙摔琴谢子期,今有隆基作鼓伴环舞。

“从此君王不早朝”,终究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安史之乱爆发了。她如此爱她的三郎,如何舍得他去亲征,他可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一代明君呵!所有爱恋,所有痴缠,在那一刻变作了“宛转蛾眉马前死”的凄凉绝艳。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人死去,该是何其的残忍,何其的心痛,却也只能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可玉环却似当真怨他一般,竟然“魂魄不曾来入梦”,一次,都没有。

曾经“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简单甜蜜,这不属于天家的简单甜蜜,终于化为了“昭阳殿中恩爱绝”的落寞。天人两绝,现在只愿“天上人间会相见”。可“天长地久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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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下面由栏目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最新《长恨歌》读后感》,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读后感注重的是及时的反应,很多情感在读完之后就会自然的流露出来了,在认真读完作品后,我对于书中人物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1)

长恨歌,一个老上海名媛四十年的情与爱,由绚烂到凋零,由繁华到落寞的生命姿态,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时代的时代变迁。

这个女人,映射着一个时代的人,一个时代的事,一个时代的文化。她在我心中是优雅的,美丽的,充满诗意和浪漫,有着薛宝钗的柔滑性子和豁达心态,兼有大家闺秀的容仪和老上海交际名媛的曼妙与女人味。从年轻到老去,都保有那份子时髦与优雅。

然而,生死,起落,开谢,以新革旧是世间万物永恒的规律。王绮瑶要死,那个上海的时代要去,是它自然的规律。可是一个远去的时代无论好坏,总是深深刻在那曾经被这时代印记所深刻烙印的人儿心上的,那丢失的要不回来,只能在回忆里缅怀回味,然而记忆会模糊,会淡去。所以用笔,把那还许些清晰的记忆与体会记录下来,保留下来。很感谢作者给我们展现的我们后人无从经历的老上海的一隅――这一隅的软红香土、残败零碎。老上海的灯红酒绿,荒败与绯靡对比,昭示着于工业社会新与旧、内与外的纵横变革下,普通底层人(保留着老上海的一代老绅士名媛,和新时代的上海青年)的孤独与寂寞,不正也映射我们当代许多青年人的一个心理层面么?

这弄堂,许多人家还保留着,这闺阁中的花事绸缭是从古至今都有的,这流言也像,凡是有妇女有角落的地方,就有数不尽的流言蜚语,这鸽子大底是城市中一个窥探者的意向,见证无数的丑事和形形色色。这类似的片厂我小时候我到过,然而已记不清,但总觉得这里有韵味有故事,无数的人儿影像被一瞬定格成永恒,定格在一张照片上,那照片可以存很久很久,久到泛黄,铺满尘埃,好像隔久了一挥,是挥掉的一层沉甸甸的岁月似的。可是这些照片很迷人,许多人有有保留这照片的习惯,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纪念吧。所以读片厂的那一段我是很有感觉的,后来程先生与王绮瑶的相遇,都想这片厂照出的老照片般,有种岁月静好,冬日阳光的韵味,尽管结局不甚好却不至于感觉悲伤,反倒透露出一种温情的淡淡的感伤。

对着旧时光,留声机一样,有质感的声音低低发出来,那低沉厚重的声音轻轻地诉说着从前的密语,静夜里你一个人,一个黑色的隔间,一盏昏黄的老灯。

读这本书好像这样的感觉。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2)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3)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读书笔记:繁梦三千,璧陨黄泉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4)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作文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5)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6)

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是你,银河也是你。

愿我如星君如月,流光是你,皎洁也是你。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是你,春风也是你。

一诗一文,请不要再和真正的鉴赏擦肩而过。

车马颠簸,窗外如泣如诉的细雨已连绵了数日。蜀道两旁,山色青碧朦胧,氤氲在一团水雾中,叫人看不分明。侧耳细听,隐约有仙乐铃音自天而下,于这场淅沥相倚相和,仿佛那婴于心头丝丝缕缕的恨意,永无绝期。

倾国佳人玉殒马嵬,一代圣主柔肠寸断。

一曲《长恨歌》使得李杨二人间的爱情悲剧于行间字里与浅斟低唱中代代相传,遗后世一声声如杜鹃啼血般的恨叹。玄宗应知,自古江山与美人不可得兼,而他又最为不幸,曾四纪贵为天子,到头来却两手空空。

他恨。

他恨红颜薄命。彼时玉环初入宫,回眸一笑惊为天人。芙蓉帐中,翡翠衾下,美人肤如凝脂,容颜胜雪。玄宗一头扎进了软香温玉的迷梦里,从此日夜笙歌,无心朝政。如胶似漆的一对璧人,享尽了人世间极度的乐,殊不知,福兮祸之所伏。一舞霓裳未毕,竟被宫外惊雷所断。当亡命鸳鸯仓皇离京时,怕无人能料,在短短百余里后,即是天人永隔的死别。马嵬驿前,陈玄礼代六军请诛贵妃,面对滔天的愤怨,玄宗无奈妥协。断翼白蝶翩落之际,他曾于手中紧握着的十丈软红尘霎时灰飞烟灭。心头一空,他四顾而茫然。夜里辗转,雨打梧桐之声,声声入耳,化作一柄柄石锤,闷声击打在空荡寂寥的胸腔上,阵阵悲鸣平地而起。此刻难挨,极度的苦痛扼住他的咽喉,几近窒息。脑海中浮现的往日和乐,皆成为今昔最为致命的疮口。

他亲手葬送了爱情。

他恨保不住的江山。早年的玄宗励精图治,缔造了壮美的锦绣盛世。而步入中年,不再鲜衣怒马,亦不愿殚精竭虑。他累了,他似乎开始提前享受退休生活,俨然一副忘却自己身份的心大的样子。然,皇帝这份高危职业,一旦接手,放下边意味着死亡。渔阳鼙鼓窥视了数年后动地而来,他狼狈至入蜀避难。战乱平定,却又顶着太上皇的高帽返京。入宫不消片刻,即被变相软禁于甘露殿内,他帝王的尊严被人狠狠践踏。真龙一朝落难,再无回天之力。尽管仍享堂皇富丽,这大唐社稷,这表里河山,已然易主。

他拱手相让宝位。

爱情与政治的双重悲剧,将他重重扯下深渊。他应恨谁?他在恨谁?

恨苍天无眼?恨臣子反叛?恨奈何一桥阻隔阴?恨蓬莱一山收敛香魂?

其实,他的内心澄明一片。他深知:这一切悲剧的果,皆源于他这个悲剧承受者昔年亲手种下的因。他正当恨的是那个沉湎声色、虚掷光阴的李隆基。这一番自恨是他给自我鳞伤的躯体判下的又一道死缓。他被囚禁于天地、岁月的牢笼里,在悠悠经年中煎熬至生命的尽头。

逝者已矣,竟忍心弃生者之苟活于无穷无尽的折磨之下?也曾不羡鸳鸯不羡仙,在红尘的江山里肆意纵歌。而今朝,只徒留一时明月,一地花黄,一瓦冷霜。

夜凉如水,院中的锦衣人斜倚着石桌,脚旁散乱着几个空酒坛。清风拂起斑白的发丝,衣袂簌簌地响着。他的脸上水光一片。倏地又仰天大笑,笑着笑着,却渐渐嘶哑,如困兽呜咽。恍兮惚兮间,他喃喃着谁人的名字,于那双荒忽的醉眼深处,再复昔年两心初遇的模样。

长恨入曲,相思化弦,声声道不完物是与人非,泠泠诉不尽生离与死别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7)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8)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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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如。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在写读后感时,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什么是作品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长恨歌》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长恨歌》读后感 篇1

每次读完一本书,总有很多话想说,或者是,想和书中的人物见上一面。

起初,只是略看了书中的前几节,差点中途放弃,只因作者的旁白描写让人觉得琐碎而又理不清思绪,会不知道作者想要告诉我什么。后来,看完了整本,才明白作者的用心良苦。作者在小说前面花了很大的笔墨写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许许多多的王琦瑶。倘若较真,这几个词不得不说是这本书的关键词。“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荡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很喜欢王先生对上海弄堂的描写,令人神往,以前看过其他作者对上海生活的描写,但只有先生笔下的上海让人感到真实,仿佛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个无声的黑白字体,而是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生活场景,笔下的每一件物品,都赋予了生命的力量。细致入微的描写,总会让人不自觉地浮出那一个个具体的画面。作者在书中有多次隐晦的伏笔,如果不看到最后,难以想象在小说前头作者早已安排好主人公王琦瑶的命运。书中的很多话简简单单,其深意耐人寻味。“因此,做什么都需留三分余地,供自己回转身心。而那要做的七分,且是悉心悉意,毫不马虎的”尤其喜欢小说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先生在故事的发展中穿插着历史事件的发生,大场景与小故事结合,水到渠成的舒服。

王琦瑶的一生真是“长恨”的。她是一个美人,而她的错,也恰恰在于她知道自己的美,从此一步错,步步错。因为她的美,她成了家喻户晓的“沪上名媛”,她被朋友推选参加上海小姐比赛,成了小家碧玉的“三小姐”,也因此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被他包养着,成为爱丽丝公寓里的一个等待的情妇,只是恩爱,并无情义。后来李主任飞机失事,她还是在等待,等到自己失望。回到邬桥,遇上了隔壁家的男孩阿二,王琦瑶所承载的上海气息,打动了这个年轻人对上海的幻想。也让王琦瑶重归上海,她也像普通人一样,人间烟火,平平常常。这段平静且休闲的日子,她遇见了毛毛娘舅,也就是康明逊,王琦瑶明明知道这样的爱情永远不可能,而她选择了当下,就好好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甚至期望着发生奇迹,然而为他生了孩子,康明逊却跑了,成为现代人所说的渣男。王琦瑶放不下的孩子薇薇,也在长大后离开了她,王琦瑶还是一个人,纵使岁月不饶人,王琦瑶还是沉淀着岁月的美丽,依然迷人,她又遇见了与女儿年龄相仿的老克拉,结果也是悲剧的。王琦瑶一生的爱情都是短暂的,她的恨却是长久的,她爱过了三个男人,三个男人却没有给她长久的爱情。王琦瑶又是幸福的,程先生从遇见她,便一直爱着王琦瑶,他们却从未在一起。

王琦瑶的死是悲惨的,死在自己信任的朋友手里,“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然后灭了,堕入黑暗。再有两三个钟点,鸽群就要起飞了。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只有鸽子看见了。这里四十年前的鸽群的子息,它们一代一代地永不中断,繁衍至今,什么都尽收眼底。你听它们咕咕哝哝叫着,人类的夜晚是它们的梦魇。这城市有多少无头案啊,嵌在两点钟和三点钟之间,嵌在这些裂缝般的深长里弄之间,永无出头之日。等到天亮,鸽群高飞,你看那腾起的一刹那,其实是含有惊乍的表情。这些哑证人都血红了双眼,多少沉底的冤情包含在它们心中。那鸽哨分明是哀号,只是因为天宇辽阔,听起来才不那么刺耳,还有一些悠扬。它们盘旋空中,从不远去,是在向这老城市志哀。在新楼林立之间,这些老弄堂真好像一艘沉船,海水退去,露出残骸。”

平安里,流言蜚语,王琦瑶死了,闺阁中,只有鸽群看见。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中学时读长恨歌,只觉得词藻细腻华美,却不免黏稠滞重,有点幽闭文学的味道。如今重读,不由得感叹王安忆真是将女人写到了极致,将弄堂写到了极致。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的可爱正是由于这小女人的心思。正如书中所写,上海弄堂里的做人,是悉心悉意,全神贯注地做人,眼睛只盯着自己,没有旁鹜的,不想创造历史,只想创造自己的,没有大志气,却用尽了全力的那种。她的美丽精致吸引着痴情的程先生,名利场上的李主任,邬桥镇里的乡下阿二,寡情的毛毛娘舅,不懂情的萨沙,还有负情的老克腊。同时,她能够将日常生活变成一份礼物,使你一下子看见了它。这种认真悉心,也使王琦瑶在迟暮之年仍然保持着吸引人的得体优雅,像浮光掠影的城市里,令人心安的生活本质一般的存在。

她的可悲也是因为这小女人的性格。她是满怀心计的,她懂得高弦易断,以抑代扬的道理,于是成了三小姐。她与蒋丽莉的友谊是带着利益,莲藕带着泥塘式的。她告诉自己凡事不可强求,自有定数,心却被上海这纷纷攘攘的世界撩了去,对程先生的痴心视而不见,对李主任给予的命运全盘接受。面对软弱寡情的康明逊,她放逐着自己的情感,彻底断了重新开头的可能。她看清长脚的秉性却不设防,最终使自己落到死于非命的下场。这种小女人式的不争和短浅,造就了这部令人唏嘘感叹的长恨歌。

然而在这部写女人的书里,最喜欢的角色还是程先生,只有他的心是最纯粹的。书里最动人的是程先生死去的一章,名为此地空余黄鹤楼: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所有的房间都裸着,人都走了,那房间成了一行行的空格子,你真难以想象那格子里曾经有过怎样沸腾的情景,有着生与死那样的大事情发生。就像这个好故事,结局是重重的留白。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养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可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我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我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可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我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此刻应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应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可是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感情应当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年龄,理解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之后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我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一样寻常的关系。

最终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必须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感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我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既有今生,何必来世。”

长恨歌,长的是洗尽铅华终成过眼烟云的四十年,恨的是一子错落满盘皆输,歌便是那弄堂上空鸽群目睹一切历经风雨后的咕咕声。

一本书里,愣是把许许多多个王琦瑶40年演绎完。

细致的描写、巧妙的铺垫。其中最后一幕是开场时候最诡异的一幕,也是结束时候最让人心惊的。在一开始就看到自己的结局,只可惜戏中人终归是不到剧终便参不透。

程先生、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还有再也没有出现过的老二。可是最后却抵不过岁月,逃不了死于非命。平安里的平安是把灾难视而不见,爱丽丝公寓是一厢情愿地编织美梦。开始便扮演错了角色,最后也注定要死在自己选定的角色里。

“风景总归是风景,是窗户外面的东西,要紧的是窗户里头的,这才是过日子的根本。”

“人其实都不是累死的,而是烦死的。”

《长恨歌》读后感 篇5

前面几章真的是非常无聊,也许只是为了让自己多适应其他文体的作品,才坚持看下去(还是小说),但是越读,惊喜越多,真的很精彩。不过还是要一定的文学素养与生活阅历,有些地方真的费解。所以本想写些有深度的东西,又发现读到的实在浅薄。

不知道一个人可以为了爱的那个人等多久,程先生对王琦瑶,蒋莉丽对程先生,一颗心那么小,遇到了就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只是两人都可惜,流水有情,落花无意。所以终究是追着别人走,一颗心被折磨得零零碎碎,拼凑不齐。程先生与蒋莉丽之间那一小段的抱团慰藉,幸好没将就取暖,也不难看出感情,不能有疗伤的凑合,不能有矫情的造作,不能有狭隘的猜忌。两人都是悲剧,好的是,结束得早,悲伤就少世界越大,眼界就越宽。王琦瑶把程先生作为最底的选择,却是蒋莉丽最想要的追求,李主任是好选择,却又不是她选择,而是被选择。每个人,总在另一个人的眼里是最想要的明媚世界小说难懂的是世故,是明明差一点意思却又不点明的朦胧。聪明的一语道破,笨拙的一知半解。王琦瑶的聪明是懂得这一些世故和爱情中的进退分寸。王琦瑶的几段恋情,最觉不可思议的就是与老克勒的忘年恋,五六十的女人占据了二十几岁的小年轻心思,于今也是被垢的伦理违常。也是其魅力的犹存,每一段的爱情,她能付出全身心,倾尽其有,也能保有自尊,不卑不屈,但又目光短浅,只享受现时快乐,不做长远打算,让自己的一生总是受其牵累。恨,说不上;爱,也说不上,只当她被长脚杀害,回顾起了她的一生,又觉悲痛难忍。本小说对我来说就三大泪点,一是蒋莉丽和程先生的相继去世,这前半生的浮华,还是像梦一场,又恍如昨日了,二是微微的出嫁,原来自己一直想为某个人穿婚纱的愿望是如此渺茫,女儿催化了王琦瑶的衰老与悲哀。三是被长脚掐死的凝目,这一生的纯良、委屈、隐忍、坚持……都到头了。

时间的流逝,即使自己不注意,也时刻有人提醒着你。王琦瑶一生历经铅华和凡尘,末了孑然一身,惨淡离世。她的命运有着上海的兴衰,有着社会的变势,有着一群女孩子对爱情的心酸渴慕与生活的身不由己。

《长恨歌》读后感 篇6

最近读完两本小说,长恨歌和活着,最初听见长恨歌这本书是在得到APP上听到的,因为我特别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所以对发生在上海的故事都特别感兴趣,故事写的是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以及在这40年中一个女人在这个城市中的情与爱,可怜、可悲又可叹的飘摇的一生,文章以鸽子的视角去看整个城市,最后结尾的时候,也是以鸽子的视角收尾的,我想作者只所以要这么去以这个视角去讲,1、可能觉得上海的变化太快,人都是不断更替的,只有这群鸽子是这个城市不变的事物2、或许希望在上海上海生活的人以后能像鸽子一样自由吧,而不是身不由己

故事的开头把上海描述的非常的美丽,但是美丽中透露着压抑,是压抑中的美丽,在我看来主人公王琦瑶的性格决定了她后来的走向,刚开始她可以选择去安安稳稳的嫁一个好人家,要去争上海小姐,她和命运斗,争上了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也可以选择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做李主任的情妇,和道德斗,李主任死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离开上海后又回到了上海,回到上海后和康明逊开始一段感情,因为康明逊家庭的缘故以及自身的故事,康明逊家人也不会同意,她拿出自己的所有资产交给康明逊,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心的喜欢康明逊,康明逊最后还是离开了她,她还是在和命运和道德在斗争,直到女儿微微出生后,和女儿微微斗,她的一辈子都在斗争着,但是除了斗赢了上海3小姐一时的风光后,再也没有斗赢过,一时的辉煌,一辈子的悲哀,最后被女儿朋友的男朋友为了金条而掐死她,一辈子就这么在斗争中走完了,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否定了女性靠幻想靠男性,依赖爱情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女性的命运必须有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一厢情愿的不实际的幻想

我看完之后舍不得放手,实在是太好看的一部小说,意犹未尽,上面的话这是我的一点理解

活着应该大部分的人都读过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叫福贵,当时不知道这就是活着改编的,只知道这个人很命苦,现在看完小说,感触更深了点,故事以第三者来倾听福贵的故事,我在看书的时候几次都想哭,最深的是第一个情节是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第二个是苦根吃豆子死了的时候,第一次是福贵失去第一个亲人的时候,第二个是福贵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这么难,福贵的生命里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小说写的是考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好好的理解了一下这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面对,活着就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活着就是希望,人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很好的两部小说,没看过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有所感,有所想。

最后给大家再推荐一本书,王安忆的上海,对上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长恨歌》读后感 篇7

十里洋场万众瞩目是一场梦这个梦做了一辈子人生的哪个转折都转不过去王琦瑶知道自己的美可以取得做梦的资格却不知道美禁不住时光梦也禁不住现实人生的细细思量所以她从不敢认认真真地规划从不敢正视面对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从不敢对跨越四十年后而来的畸形感情坚决扬起一张原本她那个年纪的女人该有的脸

木盒藏金是劫木盒护金是劫木盒丢金也是劫

李主任在她心里只姓李带她走进繁华孤寂的爱丽丝公寓享受着接近高处的梦

程先生也只姓程不过是一个一辈子沉溺在她的美里无法自拔低到尘埃里献出真心的为她托底的人再怎么差还有程先生呢不是吗?他的名字她知道与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回首考究的吗

阿二只是叫阿二也可以叫阿三阿四阿猫阿狗只是在一个疗伤的远方里为她念了一首纯真的诗的人她给他带去了水之外那个繁华世界的影子阿二的影子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像来去无踪的水一样却从她身上大概知道自己要流到外面去汇成海他给她带去了初心她的初心无论如何也不是在这个僻静的水乡的她是属于上海的女人汉宫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她要回到原本的地方去

《长恨歌》读后感 篇8

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品一盏香茗,捧一卷古书,穿古今,恨无期。

――题记

曾几何时,她还“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令人艳羡。她被宠,被爱,天下至尊只高的人愿意为她准备极尽奢华的生日宴会――极乐之宴,她该是何等的幸运。

“云想衣裳花想容,”他,从第一眼在殿前看到她婀娜的舞姿时,便深深地迷恋上了她。“惊破霓裳羽衣曲”便是他那时的感受吧。她的确与那些世俗的女子不同,惊为天人,一顾倾城,再顾倾国,能使他沦陷其中,无法自拔。她的一舞,惊艳了他的时光,使他愿意为她温柔其以后的岁月;她的一眼,便是他的万年。那一抹妖娆的身影印刻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那个名字――杨玉环,则如罂粟般不知不觉间渗入他的皮肤,他的血液,他的脑海,使他不顾大臣的劝阻,违背天理,收自己儿媳为后宫中的嫔妃。

其实,并非他不爱江山、不顾社稷,只爱美人。只是,“回眸一笑百媚生”――早已牵动他的神经,令他着迷,令他沉醉,令他疯狂,令他成魔。

或许是她的滋味太过于美好吧,与她在一起时,他常常会把自己认为成一名平凡普通的男人,以至于忘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忘了江山社稷。他常恨春宵苦短,也因此罢朝寻欢。

然而,正是因为他的不负责任,也最终酿成了她们两人的悲剧。“自古红颜多薄命”,大臣百姓都愤玄宗,愤他迷恋女色,恨她祸国殃民;“六军不发”要求处死杨贵妃。玄宗虽恨,但由于自己内心的怯懦,马嵬驿前,他只能看着他的玉环“血泪相和流”,但他无力阻止,却也不敢阻止。一骑红尘妃子笑,谁怜一坯黄土掩风流?人生若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一夜,无眠。此后的每一夜,更是无眠。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长恨歌,长恨歌,爱过,恨过,终成遗恨,恨无期。

长恨歌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书籍可以带给我们更丰富的思维模式,读完作品,我的胸怀变得更加宽广。读后感是在读懂全文的基础上,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两点做“感点”,围绕“感点”来总结心得体会有没有可以借鉴的作品读后感模板呢?以下内容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整理的“长恨歌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1)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当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感情杯具,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杯具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梦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可是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异常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向都不是感情。她选择某大员,也可是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终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理解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可是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2)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3)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骊山。骊山本就是多故事的地方,相传女娲补天时就是在骊山挑选的五彩石;幽王也在此为博美人千金一笑烽火戏诸侯。而唐明皇李隆基,也在此遇见了改变自我一生命运的人——杨玉环。

那时李隆基还是一代明君,只是陪着爱妃武惠妃来养病而已,而杨玉环,也仅仅是“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或许那时的惊鸿一瞥,就已为日后埋下祸端。一见倾心,爱恋的情绪在心里日夜疯长。

武惠妃最终在病魔的纠缠下解脱,玄宗痛失爱妃,悲哀绝望之时,他想起了骊山脚下,那天生丽质的杨姑娘。可那时,玉环已在他的亲生儿子寿王怀中巧笑嫣然,应对自我的儿媳,他定是犹豫了许久的罢。道德与情感间,他定是辗转反侧了许久的罢。那样的爱,即便在此刻也是要遭受冷嘲热讽的,更何况在当时了,更何况他李隆基还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明君。

终究是情难自禁,情难自禁,他不顾外人如何言语,将那“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玉环夺了来。夜深人静时,在她面前,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也不是抢了自我儿子妻子的父亲,他只是她的三郎。一个情意绵绵的三郎,一个只属于玉环的三郎。

或许正是这样的平淡,才让玄宗对玉环刮目相看,才让玉环“三千宠爱在一身”。才有了“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荒淫无度,才有了“姊妹兄弟皆列士”“不重生男重生女”。玉环玉环,既是情人又是知己,故有伯牙摔琴谢子期,今有隆基作鼓伴环舞。

“从此君王不早朝”,终究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安史之乱爆发了。她如此爱她的三郎,如何舍得他去亲征,他可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一代明君呵!所有爱恋,所有痴缠,在那一刻变作了“宛转蛾眉马前死”的凄凉绝艳。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人死去,该是何其的残忍,何其的心痛,却也只能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可玉环却似当真怨他一般,竟然“魂魄不曾来入梦”,一次,都没有。

以往“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简单甜蜜,这不属于天家的简单甜蜜,最终化为了“昭阳殿中恩爱绝”的落寞。天人两绝,此刻只愿“天上人间会相见”。可“天长地久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人生若只如初见。若他当时只是单纯的对杨家女一见钟情,或许这爱便随着时间流逝了,这杯具便不会发生了吧。可我相信,若要他们再选一次,结果,定是相同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4)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一开始读《长恨歌》,我就被李隆基和杨玉环之间唯美凄凉的爱情故事深深吸引,一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一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彼此相爱,却终究不能长久相守,天人永隔。

他们也曾幸福过。在那个君恩薄如纸的朝代,杨玉环无疑是幸运的,她生得美丽,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杆露华浓”,所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试问哪一朝代的百姓曾不重生男重生女。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长恨歌》,歌长恨。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他也曾是一代明君,励精图治。在他的治理下,唐朝政局清明,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商业繁荣,国力空前强盛,开辟了开元盛世的局面,直到遇见她,芙蓉帐,度春宵,玉楼宴,夜专夜。

无奈,这种幸福并没有持续下去,安史之乱爆发。马嵬坡前,六军不发。那夜的马嵬坡,在祭奠绝代的红颜。贵妃离开了,落得“一抔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的下场;明皇落泪了,只得“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能兼得。蜀地的伤怀落寞,回宫后的睹物思人,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酸楚愁惨。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再看眼前的落叶梧桐,可谓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而后的故事,上天入地,蓬莱仙山,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托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可能只是普通人对于他们爱情缺憾所做的一点慰藉罢了。

不论旁人的言语,不管之前的经历如何,她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料结局却是成为一场悲剧的牺牲品,什么红颜祸水,什么娇媚恃宠,不过让帝王在感慨自己的国度走远之时,给后人一个开脱的借口罢了。经历千年,洗净铅华,她还是她,一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喜欢美丽,渴望宠爱,享受爱情,诉说着永恒的美丽与哀愁。(席连忠)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5)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6)

最近读完两本小说,长恨歌和活着,最初听见长恨歌这本书是在得到APP上听到的,因为我特别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所以对发生在上海的故事都特别感兴趣,故事写的是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以及在这40年中一个女人在这个城市中的情与爱,可怜、可悲又可叹的飘摇的一生,文章以鸽子的视角去看整个城市,最后结尾的时候,也是以鸽子的视角收尾的,我想作者只所以要这么去以这个视角去讲,1、可能觉得上海的变化太快,人都是不断更替的,只有这群鸽子是这个城市不变的事物2、或许希望在上海上海生活的人以后能像鸽子一样自由吧,而不是身不由己

故事的开头把上海描述的非常的美丽,但是美丽中透露着压抑,是压抑中的美丽,在我看来主人公王琦瑶的性格决定了她后来的走向,刚开始她可以选择去安安稳稳的嫁一个好人家,要去争上海小姐,她和命运斗,争上了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也可以选择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做李主任的情妇,和道德斗,李主任死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离开上海后又回到了上海,回到上海后和康明逊开始一段感情,因为康明逊家庭的缘故以及自身的故事,康明逊家人也不会同意,她拿出自己的所有资产交给康明逊,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心的喜欢康明逊,康明逊最后还是离开了她,她还是在和命运和道德在斗争,直到女儿微微出生后,和女儿微微斗,她的一辈子都在斗争着,但是除了斗赢了上海3小姐一时的风光后,再也没有斗赢过,一时的辉煌,一辈子的悲哀,最后被女儿朋友的男朋友为了金条而掐死她,一辈子就这么在斗争中走完了,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否定了女性靠幻想靠男性,依赖爱情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女性的命运必须有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一厢情愿的不实际的幻想

我看完之后舍不得放手,实在是太好看的一部小说,意犹未尽,上面的话这是我的一点理解

活着应该大部分的人都读过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叫福贵,当时不知道这就是活着改编的,只知道这个人很命苦,现在看完小说,感触更深了点,故事以第三者来倾听福贵的故事,我在看书的时候几次都想哭,最深的是第一个情节是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第二个是苦根吃豆子死了的时候,第一次是福贵失去第一个亲人的时候,第二个是福贵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这么难,福贵的生命里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小说写的是考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好好的理解了一下这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面对,活着就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活着就是希望,人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很好的两部小说,没看过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有所感,有所想。

最后给大家再推荐一本书,王安忆的上海,对上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7)

午后,闲来无事,冲上一杯我喜欢的卡布奇诺,斜靠在床上,翻开王安忆作品《长恨歌》,享受这静静的纯美时光。

《长恨歌》是一部慢节奏的作品,它仿若江南的雨,期期艾艾、缠缠绵绵;又像是精致细腻的工笔画,一笔一画都马虎不得;还是上海人家的大小姐,一点点情调韵致都需要细细品味。

在这部作品里,无论是有生命的抑或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有着丰富的情感和多变的情绪,如一座桥、一个胡同、一支香烟、一件旗袍、一棵草、一朵花、一只鸟……它们在不同的场合里表现出追忆、沉思、寂寞、虚浮、迷惘等不同的情绪。作者用这些意向烘托出人物的颓丧与无奈,追求与憧憬,卑微与孤傲,隐忍与坚持……人与物同步,人与物又进行对比,画面饱满,情绪浓烈,让读者如置身其中。

王琦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长得十分漂亮,家庭出身却不太好,但她和大多数美丽的女子一样心高气傲、不甘现状。她心里清楚,美丽便是她的资本。于是,从片场拍戏到登上摩登杂志的封面,再到入选上海小姐。她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学生成为大上海的一颗耀眼新星。鲜花、掌声、派对、灯光、吹捧,这些虚华的东西毫不吝啬的朝王琦瑶扑面而来。她出尽了风头,受到万众瞩目,虚荣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但这些都还不够,美丽的女孩身边怎能缺少风度翩翩、有权有钱的男士?李主任的出现可谓恰逢其时,于是她心甘情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的姨太太。从此,这朵名副其实的交际花被困在了爱丽丝公寓,表面无限荣光,背地里却凄凉哀婉,而她的荣耀也走上了谢幕的道路。李主任飞机失事后,她又和多名男人产生过情感纠缠,甚至还生下私生女薇薇。最后,王琦瑶声名扫地,死于他杀,结局非常悲惨。王琦瑶的一生将“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道理演绎得淋漓尽致。在《长恨歌》里,有上海弄堂里消散不尽的流言蜚语和虚张声势的爱情;有豪华公寓里凄迷幽怨的等待和缭绕不尽的寂寞烟圈;有上海歌厅里永不停歇的靡靡之音和散发着荷尔蒙气息的浑浊空气;有盘旋在弄堂上空长长的落寞的鸽哨和望向天空无奈而哀怨的目光;有骨子里的清新明澈和被世俗所逼不得已的同流合污……

轻啜一口咖啡,我倏然看见一缕光从帘隙挤进来,轻轻曼曼的从地板爬到床上,仿佛时光在静静地流淌。我在这时光的缝隙里感受文字带给我的欢乐和忧伤,宁静和喧嚣。在时光的流里,我仿佛看到王琦瑶在等待李主任的煎熬中日渐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她只能等,痴痴怨怨地等,漫无目的地等,暗无天日地等。等待让她消瘦,让她一次次失去信心,让她从高傲的峰顶滑向微贱的深渊。她明知和李主任的爱情是见不得光的,却心甘情愿做着他笼子里的金丝雀,虚荣心迫使她无力遁逃。一座城,一旦跨进去,抽身便很难。她虚无缥缈地等待注定她和李主任的爱情只能以悲剧告终。即便李主任的飞机不失事,他也不能给她一个圆满的家。她和他的爱情终究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命运仿似一个顽劣的孩童,常常捉弄人。缘起缘灭,在她最绝望无助、最落魄的时候,那个始终将她从心里割舍不下的程先生出现了。他义无反顾、毫无私欲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但始终,他没有在她那里过夜。不得不说,程先生是真君子,是王琦瑶唯一值得托付终生的男人。可是,王琦瑶终究是不爱他,如果他留下来,她不会拒绝,我想,王琦瑶也这样想。但他要的,不是施舍的爱情,他心里始终清楚,她对他,只是友情,抑或亲情……他爱她,爱的太纯粹,所以他只能不告而别。

细细算来,程先生、李主任、阿二、老克腊、萨沙、康明逊,这些在王琦瑶生命中出现过的男子,不论是真心真意,还是虚情假意,最终都一个个离她而去,而她自己也被窃贼长脚所杀。真可谓一曲终了,繁花散尽,伊人已逝,只余一声空叹。王思瑶的一生确实是一场虚华的大梦。

时间验证了人心,见证了人性,洗尽了铅华,淹没了荣辱。它让人懂得,再夺目的荣耀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再钻心的伤口也有愈合的一天。爱的甜蜜,恨的痛苦,聚的喜悦,离的悲伤……一切的一切都融在了时间的流里,都成了远去的风景,都成了曾经做过的一场梦。(刘秀丽)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3)篇


偶然翻开此书,读前文时不知所云,只被婉转唯美的文字吸引。在王琦瑶登场后,我和书中所有为她所着迷的看客一样,眼神再无法离开。像书中反复出现的王琦瑶窗外的鸽子,我淡定看着这个女人的生死沉浮。美貌这个东西,说好不好,说坏不坏。它让你人人羡慕,闪闪发光,甚至可以说在人生路上比别人多了一张幸运通行证。但是,过多的关注和自身的自知也让你注定无法肆意洒脱的做自己,更可能让你自视甚高,走了弯路。所以你说,美貌这个东西,好是不好?对王琦瑶来说,她的辉煌始于美貌,她的悲哀也始于美貌。王琦瑶是清高的,骄傲的,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的。她知道自己是美的,她的美为她带来不可忽视的光环,而这光环又为她带来了朋友,和男人。她很聪明。她抓住了对她有利的朋友的信任,成了上海小姐,也抓住了可以给她荣华富贵的李主任,住进了爱丽丝。她又是愚蠢的,因为她抓住的东西让她失去更多。唯一真心对她的那个朋友,成了陌路。唯一苦等他的那个男人,成了过客。她的美貌,成就了她的悲哀。她经历过大场合的流光溢彩,享受过奢华的万众瞩目,见证了大浪潮下的历史变革。到头来,她不过是被外表贻误,被时代裹挟的一个可怜人。王安忆的笔下的万物的存在都有其意义,旁观的鸽群,歌唱的天窗,装满秘密的巷道。。。每个物体都在诉说着平安里的故事。在我看来,平安里不仅仅是平安里,是上海,是这个时代。但是在我心中,王琦瑶就只是王琦瑶,她不是你也不是我,她是唯一的,坚守的,凄美的存在。

20180102n《长恨歌》完n繁荣与萧条在长海这个地方和谐地共存着,明面上有多少光鲜,其后就有多少难言的隐秘。那胡同弄堂里,同时上演着诸多故事。故事在巷子里流来转去,便成了传奇。王琦瑶的存在,仿佛活成了诸多人的代表。相貌上的优势,再加上众人的追捧,她的心便被撩了起来。心思一动,就再没有停下来的理由。无论是抛弃了作为“底”的程先生,选择成为李主任豢养的“爱丽丝”;还是与富家子的野心一搏,最终孤身抚养女儿,都是她的选择。即便生活在安静的小镇,内心依然因上海的种种而无法平静。哪怕她回到上海的平安里安顿下来,还是带着高傲、期待,等着事情出现转机。书中总说她是旧上海的化身,那无法言喻的朦胧魅力引得人前赴后继。旧物总有旧的底蕴,那是新衬托出来的。若是这旧物活了过来,甚至还想取代了这新,时代的浪潮不会允许。旧的一切,变成了新的,也只是翻新,还是带了旧的意味在。所以王琦瑶身上的魅力,大部分是时间给的,而时间总是让人无法抵抗。可以说这书教了做人的道理,把人心里的细微变化都展现眼前。每一个行为都被反复剖析,仿佛是自己的想法被看了个通透。看似在旁观局中人的一切,却感觉刀刀都在自己身上。书本没有告诉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触,让你自己去慢慢想……n一本值得多读的书。

命运啊!从华彩的篇章里走来,一路的淡彩浓抹、晕开荡去,聪明如是、美丽如是,仍是过眼烟云。但不管如何不堪仍有着做人固守的本分——不奢望、知羞耻。王安忆地述说如此富有画面感,恍惚间觉得是在锦缎上着画,富有层次、律动着心悸、共鸣着悲喜,重彩处是唯美细腻的工笔画。作品到了后半部,作者似乎是将画着于普通的平板纸上了。果然不出所料,时代骤变所有的旋律被打破,文字的律动不复原来城市节奏的有序,城市和城市里的人似乎也多些粗俗、鄙夷、不堪,映射了一切游戏规则的破冰。于是矜持、羞涩、底线都一一打破,恰是似饮鸩止渴?!结局果然无限悲凉![大兵]似意料之外、恰情理之中——似匕首戮断画卷,一切如幻泡影归于虚无……诶,一切妄求皆空,最是长恨人生,似水不覆……

不足处该书必是盗版,错处太多

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华尔街读后感”。

华尔街读后感【篇1】

圣诞期间,又有一部好莱坞大片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上映。这部由派拉蒙(Paramount)公司制作,MartinScorsese导演,著名演员LeonardoDiCaprio主演的影片,耗资一亿多美元。在此同时,华尔街之狼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影片奖的提名,LeonardoDiCaprio获得了金球奖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华尔街之狼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JordanBelfort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华尔街上的一名股票经纪。九十年代初,他创立了StrattonOakmount公司,以大力推售廉价分币股票(pennystock,在华尔街这类股票被称为垃圾股)而大获利润。在StrattonOakmount公司鼎盛时期,它有超过一千名的雇员,股票出售总价超过了十亿美元。但是,这种所谓的廉价分币股票完全是一场骗局,它造成了投资者两亿美金的损失。JordanBelfort于1998年因交易欺诈与洗钱被起诉,在他与联邦调查局(FBI)合作并提供他人犯罪的证据之后,他被轻判,只服刑22个月就出狱。在狱中,他起了写书的念头。出狱后,他的两本回忆录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和抓住华尔街之狼(CatchingtheWolfofWallStreet)先后出版。电影华尔街之狼就是根据Belfort的回忆录改编的。

自从20xx年金融危机以来,人们对华尔街的批评不绝于耳。而华尔街之狼是自那以后第一部最为真实,深入地挖掘华尔街丑闻,披露华尔街蛀虫的影片。

华尔街之狼全片长达3小时,大大超过一般影片的长度。但我在观看过程中,丝毫不觉得影片沉闷,冗长。全片结构紧凑,情节起伏,紧紧抓住了观众的心灵。

全片对华尔街丑闻的揭露确实是触目惊心的。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还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年轻股票经纪时,他的老板午间带他到高档餐厅用餐,并告诉他在这里,成功的关键是:手淫(masturbation),毒品(cocaine),***(hookers),并当场在餐厅吸毒。这样的启蒙教育令人不寒而栗,而Belfort也是遵循这样的启蒙教育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当Belfort到廉价分币股票公司任职时,已能将他在以前学到的推销技巧熟练运用,他在电话中口舌如簧,向不知情的顾客推销垃圾股的一幕,连同事都听得目瞪口呆。

当Belfort自开公司后,立即向雇员面授一套欺骗顾客,鼓动他们买入垃圾股的基本程序。从这里,我们可以充分感到,股票经纪那一套信誓旦旦,貌似诚恳的语言,都是骗人的鬼话。Belfort的公司初获成功之后,他与前妻离婚,在将与模特儿结婚前夕,决定举办一个单身汉派对(BachelorsParty)。他包了一架飞机,飞往拉斯维加斯,机上,除了公司的员工外,还有多名***。不但飞机的钱,连***的钱也是公司支付的。但如果观众细细一想,就会想到这些钱,都是不义之财。机上,公司员工与赤身裸体的***胡闹的一幕,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事实上,整部影片,都充斥着给人以强烈刺激的镜头。这其中包括Belfort多次的吸毒镜头,吸毒之后的疯狂,和***鬼混的镜头,让女人全身上下绑满钞票准备将朝钞票带往瑞士的镜头,以及豪华游艇在地中海风浪中沉没的镜头。全剧对豪车,豪宅,豪华游艇,美女,奢侈的生活方式,有许多描写及渲染。

华尔街之狼上映后,引起了一阵批评之声。有人认为,影片中没有出现任何受害者,即那些买进廉价分币股票而损失惨重甚至是终身积蓄的投资者,没有展现这骗局给他们带来的苦难,这是非常不公平的。那些受害者绝不会有心情观看这样一部电影。有人还认为,影片不但没有谴责Belfort的丑恶行径,反而将他作为影片的主角,美化和渲染了他的敛财能力和奢侈生活。有人更进一步认为,今日的青少年看这部影片,会崇拜剧中的主角,羡慕他的成功和生活方式。

这种批评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不能尽然同意。毋庸置疑,全片对豪华奢侈,挥金如土,美女加毒品的生活方式,确有过分渲染之处。但这些描写,毕竟与剧情和人物有关,同时,这也是多数好莱坞大片的共同特点。一部影片,毕竟不是一部明确地告诉观众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道德教材。影片,是用艺术的手段和方式来表现真实的生活,让观众自己来作出判断。我觉得,华尔街之狼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全片描写了Belfort是怎样从一个尚带几分天真的年轻人,在华尔街的教育下,变成一个贪婪,狡诈的金融业蛀虫。

在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和他的第一个老板吃饭时,还带着几分稚嫩,一点都不懂华尔街的规则。当Belfort应聘廉价分币股票公司,听到出售这种股票的佣金高达50%时,大为惊讶。但是,渐渐地,他学会了华尔街的规则,再加上他巧舌如簧的才能,最终他成为了华尔街的顶级蛀虫。他不但会骗顾客,也会骗员工,还会脸不红,心不跳地和联邦调查局探员周旋。这种演变的进程,令人震惊。这使观众看到了在金钱和欲望的驱使下,在华尔街这样的环境里,从人变为魔鬼是多么容易。我觉得,作为成人观众(顺便说一句,这确实是一部青少年不宜的影片),我们能通过纷繁复杂的表象,看到这一残酷的现实。

当然,有人会认为,在片中,受害者完全未出现,联邦调查局探员的形象也显得单薄,苍白,正义未得到伸张。但是,如果在影片中展现大快人心的场面和结局,反而会消弱影片的现实意义。在现实中,Belfort被法院判决赔款受害者1.1亿美元,但他只支付了一千一百万元。在他出狱后,他靠出版两本回忆录又赚了一百七十万(电影版权还能赚钱),但只有一小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受害者。金融诈骗,隐蔽复杂,查处此类案件,费时费力,取证艰难,往往诈骗者难于得到应有的惩处,受害者最终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20xx年的金融危机,成千上万投资者损失惨重,但华尔街上,只有寥寥几人入狱,而大部分投资者的损失也无法追回。现实生活,就是如此残酷。

值得一提的是,LeonardoDiCaprio在影片中的表演颇为出色。我们最早记得的他,是Titanic中那个略带青涩的大男孩。而这部影片中,他展现了成熟的演技,把一个金融蛀虫的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特别是醉酒和吸毒品后的疯狂状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被提名为最佳男演员奖,确实名副其实。

华尔街之狼作为一部好莱坞大片,比之其他大片,其最大的特点是它贴近生活,揭露了华尔街隐秘不宣的一面。许多好莱坞大片,包括指环王,哈比人等,距离当今的现实生活,实在是太远了,尽管这些大片耗费巨资,有精致的情节,宏伟的场景,有卓越的特技造成的令人惊叹的效果,但是,它们难以真正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我不知别人如何,就我而言,我甚至不能记住这几部大片的基本情节。我更愿意欣赏华尔街之狼这样的影片。

华尔街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作者毕业于北京大学,求学美国,经过数年奋斗,成为华尔街交易员。本以为面前的是一条金光大道,却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海啸,将世界经济推到了悬崖边缘,也将所有的目光聚焦到风暴眼——华尔街上。身为华尔街一线交易员,作者从市场交易冷暖的角度,看出华尔街乃至全球经济的风云变化,带领读者体会“风起于青萍之末”的细微、“火烧连营船”的惨烈、“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崩盘。以冷静又还些诙谐的笔触,将海啸原由一一细数。鲜花基金凋谢、夏季风暴、次贷危机、华尔街投行大佬依次蒙?,直到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引出保尔森救援计划。峰回路转,作者更描画出后海啸时代华尔街的新秩序、新市场、新思维,让读者对现在的华尔街有更深层次认识和了解,其目的在于,不是为了简单的再回首,而是警示当下,在美联储量化货宽松币政策之下,新一轮隐患又埋下伏笔。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此书有三个特色令人印象深刻:其一,作者用风趣诙谐的笔触描写了投行交易员的日常工作,读起来像一部关于投资银行的漫画版教科书,引入入胜;其二,书中关于金融危机前后美国债券市场动荡的细致描述,不亚于一部生动鲜活的纪录片;其三,书中不乏对本次金融危机起源和欧美金融体系制度缺陷的深刻感悟,发人深思。现在这种寓教于乐、确有助益的金融书籍实不多见,值得一读,特此推荐。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渔阳从一位业余的“赌徒”,到华尔街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高级“赌徒”。他以复杂深奥的衍生工具,结合自己交易的亲身经历,揭示了华尔街的一个常识性密秘:从全世界低息借钱,到全世界投资回报最高的生意。为什么整个华尔街能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合法“赌场”,其背后深层的原因,是美元在全球储备货币地位与美国发达的现代金融体系的结合,使华尔街成为美国的金钱机器。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渔阳能通过自己的交易实践,直观而有趣地观察金融危机前后华尔街市场的变迁——据我所知,这是国内出版的有关华尔街著作中分析得较早和最具可读性的。

华尔街读后感【篇3】

今天偶尔看到同学的空间,内面有20部大学生应该看的电影,浏览了一番,真是自己从来都没看过,所以就先看了第一个《华尔街》,看到他们匆忙的生活,我真的是很同情他们,他们确实是我们羡慕的对象,但是看到这样的场景我更多的是害怕,这样的生活应该是不是与我的,我不能承受这样的激烈的生活,节奏实在是太快了,真的是适者生存,没有力能就是失败者,就要被淘汰,而掌握这种节奏的不是我们心中的上帝,而是有钱人,戈德和盖,还有后期之秀巴德,一面是朋友一面又是敌人。

如果你不是个聪明人,你连做他们的玩物都没有资格,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金钱和时间浪费在没有价值的人身上,他们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无论你用什么过程,只要你能达到他们的目标就可能就有在继续下去的机会,但是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也不是美国人都能合理的利用这样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更不是长久的,你也不一定就是永远的赢家,什么都是有可能的,尤其是成功,我们都很想成为赢家,成为龙头,但是你是否有这样的资本,你是否有这样的胆量,你是否能够抓着这样的机会。

在你有这样的机会时,你是否在在明明知道自己只不过是玩物时还是讲继续,不知道这是不是需要很大的胆量和勇气,我很佩服盖,他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他的心很手辣也是我不得不佩服的,但是有人说多个徒弟就是坏掉师傅的一条生路,真是很不错,巴德的成长让我们见识到这一点,但是巴德的理智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不要总是靠别人,还是自己创造些东西吧,鱼是短暂的,而捕鱼之术才是收益不穷的,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一夜之间成为富翁,但是也有很多人霎间破产,不知道是世界无情还是人无情还是世界就应该这样循环,但是我知道只要是没有能力,只要是不得人心,那就不会长久的成为霸主。

华尔街读后感【篇4】

全书都在围绕股指基金强调风险分散。

以前,我总是奇怪为什么所有投资类的书全是在强调怎么去分散风险,最近再看,说的都是一个思路,就是每一次波动都尽力保持稳健,然后再把这个时间线放长,然后到了年老的时候,就出现一笔时间带来的额外积蓄。

书中前两部分都是介绍资本市场的波动和一些技术分析的术语,我觉得精华部分从第八章开始,讲投资组合,即平滑风险的资产配置。

有点像我们每天的饮食结构,要有多少蛋白质、多少碳水化合物和多少粗纤维,才是一个营养健康的饮食结构。当然,不可能每个人的饮食结构都和营养师计算出来的一样,每个人的口味和习惯不同,就有了不同的饮食结构,比如观察超市里不同人的购物车,有人车里全是青菜,有人全是零食和深加工食品。

当然,说到市场风险,肯定就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衡量系统性风险的贝塔系数,是讲总有一部分风险是通过多样化消除不了,也很难预测的。很像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样,但是,可以通过多样化平滑非系统性风险,比如不靠谱导致的意外或者损失。

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重点看,讲不同人生阶段的资产组合配置和购买股票的规则,都是特别具体的操作方法。不过,我觉得书里推荐的股票占比还是太高,即使65岁以后,股票在投资组合里的占比还有40%,即使全是股指我也觉得不踏实。

华尔街读后感【篇5】

其实他也不过是华尔街万千投行中的一个,只不过赶上了股市泡沫的浪潮赚了一笔。说到底他只是卖不靠谱的pennystock,只不过做了一家公司的IPO,和真正的大投行家根本就没法比。但电影的三个小时也给我们展示了足够多的花花世界,让我们见识到了有钱人的生活究竟可以多么荒淫与荒谬。

Jordan的成功有两点,一个是他的salesskill,另一个则是他的欲望。

不得不说Jordan永远都是一个最棒的salesman,他一开始把自己推销给了华尔街,接着把股票推销给了客户,再接着把挣钱的理念与技巧推销给了公司的初创团队,然后是每次当中演讲让大家打鸡血式的推销,最后到出狱后仍然靠着兜售自己的成功学为生。这种能力给了他成功的基础。

这部电影当我看到一个小时的时候,我就更坚定了自己不入金融这一行的想法。因为有的时候钱生钱是需要欲望的,对钱欲望强烈的人才适合做这类事情,才会让你在面临许多机遇时愿意冒更大的风险去选择利益更大的那一个。对金钱强烈的欲望可以让你成为顶级的交易员,而对金钱有这么强的欲望的人在毒品和性欲望自然也不会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在片中看到Jordan会有如此表现。

究竟是男人要变坏才有钱,还是有钱才变坏谁都说不清楚。他开始并不吸毒,对老婆也都还不错,一个蓬勃向上的青年,但有钱以后诱惑就会越来越多,他也就逐步地陷入其中无法自拔。有时候钱会蒙蔽人的眼睛,当Jordan再也无法克制自己对金钱的欲望的时候也是他真正走向灭亡的时候。

我们挣钱究竟是为了什么?影片里面给了两种价值观供我们选择,一种是Jordan的戏剧般的人生,另一个则是FBI的那个警长。两人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便将这个问题抛了出来,你究竟愿意贪婪又随时提心吊胆地过着富人的生活还是像警长那样正直地过着每天只能坐地铁勤勤恳恳工作挣着卑微的工资的生活。虽然最后警长成功地让Jordan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主动权似乎总是在Jordan这一边,是他放弃与SEC达成deal,选择不quit探长才有机会继续去调查他,是Jordan主动去选择做污点证人才让警长的这个case如此成功,影片刻意弱化了警长的整个调查过程,而突出了Jordan得到了他的审判之后探长独自坐地铁回家的场景,Jordan风光了整部片,而探长只有咚咚咚你好请不要动我们是FBI的那一刻是真正风光的。

不是说这部片价值观扭曲,而是我自己最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电影中Jordan说AtleastasIwasarichman,whenIhavetofacemyproblems,Ishowoffatthebackofthelimo,wearing2000$suitand14000$goldfuchingwatch.这正是很多人的想法。我最近在思考的是究竟一个放荡不羁把所有该玩的都玩遍但最后把自己玩死的人生更精彩还是一个中规中矩平淡是福的人生更精彩,或许放荡的生活是荒诞的,但似乎一个浪子回头的人比一个老好人更有吸引力,回头之前的人生呢?不管它了,这就是我们的世界。

探长说Jordan你和华尔街的那些混蛋们不同,他们祖祖辈辈都是混蛋,而你现在的成功是真正地通过你的努力得来的,为什么现在要这样呢?

Jordan说你在做警员之前也报过股票培训班,如果你当时坚持把那个班上完,你的生活会是怎样?

Jordan和警长,你选择哪个?在这个信仰崩塌的时代。

华尔街读后感【篇6】

《华尔街》在我的印象里,是一部被加了很多标签的电影,比如说:学金融之人必看电影之一,比如哈佛大学商学院新生必看电影等等。被金融、商业包装着,对于非专业教育背景的普通大众如我,尽管这是常被提及的经典电影,仍然是没有很大兴趣专门找出来看的。

在这个情况下,观影感反差也比较大。课堂上观影时,起初漫不经心的一瞥,到目不转睛的关注剧情如何发展,剧中的情节设置,人物对白,突显的人性在电影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片段式的在脑海里闪过,而内心的感悟一直在心头盘旋着,隐隐现现。《华尔街》原来也并不全充斥着只有科班出身才能听得懂的金融术语,还有让人唏嘘不止的境遇及反观自己的镜面效应。

其实用一个正常普通人的思维来想,谁都希望可以生活的衣食无忧,随便都可以有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更何况是像主角巴德在发迹后拥有的生活,美女,豪车,豪宅,上流社会等等的以前不敢奢望的生活。然则一个人对于从无到有和一开始就有的两种生活形成的价值观是无法一致的。

我一直都认为所得到世间的一切皆为交换所得,如果你是形象一般的人,想得到美貌,需在化妆盒保养甚至整容上下功夫;如果你是普通职员,想要升职,需在不断花费时间在写计划书、陪客户,在办公室斗争中取得胜利之后获得;如果你是穷人,想要有钱,如本片主人公一样,需要有坚持不懈的韧劲及心理接受得了拒绝和考验,同时也需要配的起自己志向的智力来配合才能成功,甚至这只是迈进这个圈子的第一步罢了。如果主人公没有纽约大学的科班背景,任凭他运气再好,戈登盖柯,这个在金融界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是断不会把自己的事业的'某部分成败交予一个无知的人手里的。

戈登是一个商人,有着成功商人精明的头脑和长远的眼光,明白什么叫利益最大化,什么叫利己利人,不会因为受到外界质疑或者谩骂就停止自己的计划,没有顾左右而言其他的旁骛。所以有些类似圣人的虚假客套,谦让他是没有的,所以他不会去思考刺探某种情报会给相关人员带来什么后果,不回去思考收购然后在解散卖出一个公司会有多少人失业的问题,即使这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巴德父亲的事业,不会去给巴德这个面子。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解散后拆分卖掉是唯一赚钱的办法,谁会去用别处得来的收入赔钱养活这里的员工?!这是作为戈登,一个长期在华尔街各种金融战争中胜利的金融大亨的的思考方式,理所当然的理智又绝情。

问题在于与戈登盖柯的另一种程度的简单直接的价值观不同,对于刚开始做有钱人的巴德,在享受过一切似乎是梦境的奢靡生活后,在有了美女、豪车、看不懂却要假装欣赏的艺术展后,人生的美好也许已经到此了,还需要什么呢?利用身边一切可利用的人来刺探商业情报,换来的真的会心安理得?作为从社会底层爬上来的巴德,骨子里仍然是有很多柔弱的地方,他尚没有修炼成戈登的事不关己的态度,没有戈登的绝对理智,就算曾经为取得情报不折手段,在外人看来,巴德不过是和戈登一个货色而已,然则却有本质的区别。面对上司要借着自己之手毁掉父辈一生钟爱的事业时,不可能无动于衷,更无法袖手旁观。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这句老话在商场上不断被演绎着,巴德运用戈登教给自己的所有本事在戈登老对手的帮助下成功挽救了父亲的公司,也因为如此,违法操控股票内线交易,巴德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常胜将军戈登,因为巴德的供词是否也会栽跟头不得而知,但可以揣摩。这里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即使戈登继续逍遥着;也没有失败者,即便最后巴德要坐牢。在这样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两个人物失去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才是令观众深思的。

看完这部片子后,脑子里存在那个镜面,在想如果我是巴德,我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如果巴德没有遇到戈登收购自己父亲的公司,那么他会不会还继续过着这样的生活也说不定。我们总是羡慕别人的生活,觉得那才是最好的,总是去羡慕别人有车、有房、有事业,有很多我们自身没有的东西,然而,换个角度思考下,如果要你去替代他去过你此前羡慕的生活,我们是否仍能承受住外人前风光,实则只有自己明了的生活呢?

华尔街读后感【篇7】

波顿G马尔基尔首版于1973年的《漫步华尔街》,是随机行走派开山派之作,是半个世纪以来,真正能够称得上经典的投资理财书之一。

马尔基尔基于学院派的有效市场理论和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提出了金融投资随机行走理论,并以指数化投资实践策略在市场中连续多年实现了骄人业绩,证实了自己的理论。

这本书对证券市场的解释全面、客观、理性,读后让人对市场的认识更加深刻。只要确定适合自己的投资战略,形成适合自己的交易策略,持之以恒,作为一个资质普通的人,我们也能够实现睿智与财富兼具于一身这一点甚合我意,亦令我我深信不疑。

自马尔基尔提出指数化投资策略之后,指数类基金便开始大行其道,三十年来已经成为机构主力们所主打的投资策略。可以说,随机行走是战略,指数化策略则是具体战术。

技术分析派的策略是追随趋势,基础分析派的策略寻找价值洼地,而随机行走派的策略则是与大盘指数绑定在一起同呼吸共起伏。作者原本是写给中小投资者们的交易策略,不想最后却成为主力机构基金们最喜欢的市场策略,一个指数化成为挡在基金经理金饭碗前的护身符。

现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也是金融社会,资本必将胜过权力成为社会运行秩序背后的终极推动力量。对智识之士而言,投资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你不懂,只能说明你已落伍于时代,不知不觉成为了信息时代的神经末梢群体。网络、金融,如今还有什么比这更热的呢?人类社会将在这两个方向上加速前进。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唯有不断学习、终生学习一途。

华尔街读后感【篇8】

彼得林奇《战胜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

大局观:

我们所说的信心是什么样的呢?那就是始终坚信国家会继续存在发展下去;相信人们继续正常地生活,和往常一样起床吃饭工作睡觉;相信不创新的老企业终将丧失活力而被淘汰…..而不是每天在担心人民币大幅贬值,中美贸易战的影响,消费者贷款负担过重而无力购买商品。想要取得投资成功,就不要让焦虑症影响到自己的投资策略。

耐心终有回报:

投资零售业公司风险相对低的原因:如果高科技公司的竞争对手开发出一种更好的产品,那么一家科技公司的市值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损失一半,但是对于一家连锁超市来说,要用上10年的时间,竞争对手才可能发展到把分店开到自己的地盘,投资者也才能看到竞争对手开始对公司产生威胁。也就是说,波特五力中“新进入者”和“行业竞争者”的威胁对零售业目前的佼佼者影响较小,竞争只在于“买方”、“供应商”和“替代品”的威胁。此前一直认为电商是实体零售业的替代品威胁,但时间证明了电商不是替代品,而是一种补充,线上线下融合的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

周期型股票策略:

投资周期型股票,重要的是要抓住正确时机及时抛出,获利了结,不然的话,好股票就会变成懒股票。对大多数股票而言低市盈率是好事,但周期性股票并非如此。如果周期性公司的市盈率开始变得很低,那么这很可能是一个标志,预示着它们已经接近高潮的尾声。

投资周期性公司,要问的最首要问题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是否稳健到足以抵御下一轮的低迷时期。

失败是成功之母:

如果发现公司基本面恶化,还死死抱住这家公司的股票不放,甚至还错上加错进一步追加买入更多股票,那就应该感到羞耻了。这正是我一再努力避免犯下的投资错误。

零售业选股之道:边逛街边选股

单店营业收入是分析零售行业的重要指标。零售商扩张过快,会出现严重问题,尤其是依靠借债进行告诉扩张更加危险。对于连锁零售业或连锁餐饮业来说,迅速扩张是推动收益增长和股价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读后感·只要单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企业没有过度举债,并且正在按照公司年报向股东所描述的发展规划进行扩张,那么长期抱牢这只股票肯定就会大赚了。

员工流动率太大、素质参差不齐、员工培训不到位或者工作易受情绪影响等问题是扩张中会存在的问题。

后记:

股票的挑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自己需要保持独立研究,更多的实地调研。最值得买入的好股票也许就是你已经持有的那一只股票。要成功投资,你必须努力学会克服这种畏惧:对于那些你曾经持有过后来卖掉了的股票,尤其是那些你卖掉后却一直涨个不停的股票,你肯定会有意回避去关注以避免产生痛苦的回忆,这是人的本性。详细记录自己对每一只股票的投资过程,包括基于什么信息或原因或分析决定买入和卖出。

华尔街读后感【篇9】

在纽约最大的金融财团位于华尔街的摩天大楼顶部,这家公司的股东们正召开一年一度的总结会议。突然,坐在主席位置的财团总裁不理会席间热烈的讨论,爬到了会议用的长桌上,做了一个起跑的姿势。正当其他董事们对这个举动目瞪口呆之际,他说了一句,“我要从这架巨大的旋转木马上下来了。”说完,他便以长桌为跑道,奋力一跃,穿过窗玻璃,向底下人流穿梭的华尔街坠去。

以上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科恩兄弟1994年电影《金钱帝国》的开头。“一架巨大的旋转木马”,这是我迄今听到过的关于金融资本周转过程最生动、贴切的比喻。当资本增值的时候,那飙升的数字就像游乐园里的旋转木马那么华丽、吸引人,让人忘乎所以;可一旦当资本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拥有者的幸福感却开始停步不前,或许资本仍旧在增长,就像木马仍旧在旋转,但幸福却停留在原地。对此,有些人能够用资本增长所带来的快感代替幸福,有人却被这种幸福的虚无感逼得只能跳楼。

在揭露资本的贪得无厌和金融系统的黑幕、方面,奥利弗·斯通1987年的《华尔街》是一部比《金钱帝国》更深刻、更尖锐的电影。它的成功首先在于身为金融掮客之子的斯通为电影中的金融运作注入了足够的细节。电影中涉及的金融系统内部的暗箱操作、欺诈和争夺现象显得错综复杂,而斯通能使其中的每一步都合乎逻辑、有据可循,整部电影就相当于一本揭示华尔街幕后运作规律的教科书。

电影主要的悲剧感则体现在青年的理想在意向不到的现实面前幻灭的事实中,这方面沿用了从《史密斯先生去华盛顿》开始好莱坞电影惯用的母题,构成了对美国梦的批判。当然,电影最出色的地方仍在于迈克尔·道格拉斯对股市大亨戈登·盖柯生动的演绎。戈登这个人物最大的特点恐怕就在于他能够真正地沉醉于旋转木马带来的快感。当巴德问他什么赚多少钱才算够,什么时候会停止时,他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或者说,这是一种赌博,资本的增值就如同赌博赢钱那样能给人带来快感。

如果说《华尔街》的意图主要在于揭露和批判,那么20余年后的续集《华尔街2》则把抚慰在次贷危机中受伤的美国心灵作为首要任务。电影的副标题是“金钱永不眠”,或许改为“亲情用不眠”更为恰当。对于那些在次贷危机中输得一无所有的人来说,家庭和亲情成了唯一的安慰和避风港;而对于在第一部电影中把才华和意念都用尽了的奥利弗·斯通来说,如何为续集找到新的重心便成了电影成功的关键。于是,把美国主流价值观中家庭和亲情至上的观念放入到续集中成了最自然不过的事。

尽管实际上,亲情、家庭和交易、买卖在电影里的关系一直都很混乱,有时分不清彼此。在电影的结尾,为了安慰观众,导演试图使戈登·盖柯这样一个严格恪守商业理性的角色产生真正的情感松动,主动从旋转木马下来走向家庭的温暖,但在实际效果上,女儿对他的谅解、甚至女儿与她未婚夫的重归于好,仍旧是以盖柯一次不无私心的捐赠(交易)为前提的,它们显然缺乏其他的情感诱因,这不是莫大的讽刺么?

《华尔街2》的主要缺陷在于它缺少一个有力的故事。电影的整个叙事松散、缺乏要点和结构,完全像一个二流编剧对于二十年前那个精彩故事在今天可能延续的二流想象。由于在家庭情感上耗费时间过多,电影对于今天华尔街金融面貌的展现显得模糊而缺乏细节。唯一有意思的一点是它调侃了二十年前盖柯的名言“贪婪是好的”。盖柯在出狱后的演讲中戏谑地称他的名言在今天已经“合法化”了,以指称导致次贷危机的借贷消费、借贷投资等现象。电影中数次出现的有关“道德风险”的话题显然也是为了与次贷危机后人们的投资心态形成心理互动。除此之外,《华尔街2》中便找不到什么新颖的意念来表现一个今天的美国金融社会。电影甚至让一个新的菜鸟再次问一名老手“赚多少才算够,什么时候你才会停下来”,并让盖柯再次老练地回答,“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当然,你可以说这么经典的答案是永远不怕用第二遍的。

迈克尔·道格拉斯在续集中戏份不多,但他无疑仍旧是最出彩的一个。即便没有第一集,道格拉斯一出场便能使人感到华尔街金融大亨的作派,感受到他的不可一世和老奸巨猾。这几乎没有诉诸太多表演因素,这是他的天赋。这种风度也在大卫·芬奇《心理游戏》中他饰演的尼克身上找到。有趣的是,在那部电影里,道格拉斯那种旋转木马上的毫无幸福感可言的生活才真正表现得让人难以忍受,以至于他要寻求一种更刺激的游戏。从内容上来看,把芬奇的电影与斯通的华尔街系列作一种比较观赏将是件有意思的事。

斯通的两部华尔街都在美国两次严重的经济危机之后上映(1987年10月美国爆发了严重的股灾,并进而席卷全球),第一部保持了批判的锋芒和反思的力度,第二部除了炒炒冷饭之外忙于推销亲情和家庭等美国主流价值观,以安慰人心为己任。差异的原因何在?是这次危机更严重,人们变得过于脆弱而更需要安慰,还是斯通连“半个作者”的身份也不要了,完全成了一个商业化导演?又或者,今天的商业电影越来越以向观众提供娱乐和安慰为己任,缺乏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好莱坞许多优秀电影中的反思精神和公众责任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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