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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15号方淇,今天我讲的是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我看一本历史类的书《孔子的故事》。这本书介绍孔子生平的书。
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一位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家,儒家学派的创史人。《孔子的故事》中有许多故事其中一个关于孔子有趣的故事:一次,孔子带着弟子来到宝地观赏,看见路上一群孩子在玩耍。孔子便乘马车慢慢行驶过去,别的小孩全都躲开了,唯独一个小孩一动不动,孔子说:小孩请让一下可以吗?小孩不但不让还岔开双眼,咋不行?这里有城池,你的车吗?怎么过得去啊?孔夫子说:咦,这明明有路,哪有城池?我脚下边就是城池孔子一看,小孩两条腿岔开像门一样两条腿中间放这几个块石子,搭了一道城墙。于是孔子像这孩子说:这个城墙有什么用啊,小孩说:当然是挡你车马的,还要防军队。孔子就说:你这那么小的城墙,我车过去又怎样呢?小孩说不对,这种还是一道城墙,既然是城墙,你的车马怎么过得去呢?孔子就请教小孩说:我那该怎么办呢?孩子就说:你觉得是躲车马吗?还是绕城而走呢?孔子一想只能让车马从他旁边过去。
读了《孔子的故事》,这本书我懂了,孔子之所以博学多才是因为他谦虚好学的美德之所以为人类的文明做出贡献,是因为他勤学苦读。他也刻苦学习精神,真值得我们们学!
《孔子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北京大学教授李长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孔子的故事。通过这本书我知道,孔子的儒家思想对后世的儒家学问影响是非常大的,然而他坎坷求索的一身,也被历代人说了又说。本书作者李长之用最浅显而轻松的文字,把孔子一生的基本轮廓为我们生动的勾画了出来。李长之是诗人,又是写散文的高手,他的笔锋也带有浓郁的抒情意味。在他的笔下,两千五百余年前的孔子,栩栩如生的身影活跃在字里行间。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过匡城被拘留》讲的是孔子在卫国没呆几个月就离开的故事。他由于走得很仓促,又由于自己坐车,而他的弟子大多数是步行的。这其中就有子贡。当时的子贡还是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因为他找不到老师孔子了,很着急,就对路人询问起来。有一个人笑嘻嘻地告诉他,我只看见东门有一个人长得很体面而且两腮很像尧帝,脖子像皋陶,肩膀像子产,腰像大禹,不过比大禹又短了三寸,而且样子很狼狈,像一条丧家狗。子贡知道这一定是孔子了,便找到东门,终于追到老师孔子了。孔子见着子贡并问他去哪里了?是怎样找来的?子贡便把刚才听来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听了就笑道:一个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不能以点概全,不过说我像条丧家狗,倒一点不错!一点不错!
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到要形容一个人的面貌,要做到面面俱到。不能只针对一处的特点来进行形容,要从整体上形容一个人的面貌。
大家好,我是陈缪忆,今天我所写的是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孔子大家都知道吧,是春秋时期的伟大教育家。但是很少人知道孔子的一生发生了哪些事情。而李长之则把孔子一生的事情编写成了一本书,让我们以最简单易懂的语言来描写。在这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孔子和老子的会见,是大概是这样的:孔子和南宫敬叔一起去洛阳。孔子觉得这是个机会,他可以去拜见拜见大思想家老子,老子听说孔子来了便去迎接,又叫他的仆人把道路打扫干净,从孔子到达时,他们又谈了很久。我最喜欢的是老子最后对孔子说的几句话:我听说有钱的人给人送行时是送钱,有道德有学问的人给人送行时是几句话,我没有钱,姑且冒充一下有道德有学问的人,送你几句话吧。第一,你所钻研的,多半是古人的东西。可是古人已经死了,连骨头也烂了,不过我剩下那么几句话。你不能把话看得太死。第二,有道德有学问的人生的是时候呢,固然出门坐坐车,阔绰一下;如果生的不是时候,只要过得去,也就算了。第三,我听说有句老话,会做买卖的都不把东西摆在外面,有极高的道德的人都会是很朴实的。你应该去掉骄傲,去掉很多的贪恋,去掉一些架子,去掉一些妄想,这对你都是有好处的。一切事不要太认自己的性,这样在家庭也不合适,在朝廷也不合适,我要告诉你的就是这些话了。
这些话让我思考了许久。并且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我读了孔子的故事,知道了他从小爱问问题,不管是梳着小辫的孩童,还是白发苍苍的老爷爷,都是他的询问对象。因为他总爱打破砂锅问到底,别人就给他起了个"百事问"的雅号。于是,他总结了一个道理:三人行,必有我师。
有一次,他得到了一本叫《易经》的古书,他看一遍不懂,就读第二遍;第二遍不懂,再读第三遍、第四遍,我要向他学习不懂就问和读书认真这两点,掌握更多的知识,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孔子的故事读后感200范文二
今天,爸爸给我拿来了一本《中外名人故事》,我一看到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第一页,第一页讲的是文化巨人——孔子,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儒学家。孔子小时侯是一个相貌有点丑陋的人,他头顶周围高,中间低,很像他家门前的尼丘山,于是,家人为他取名“孔丘”,他虽然长得不是很好看,但他聪明伶俐,学东西一遍两遍就学会了,孔子三岁时,父亲去世,但他在逆境之中,一直发奋读书,从不放弃任何学习机会,功夫不负有心人,孔子终于成为了一个大教育家。
看了这篇文章,我觉得自己和孔子比起来学习条件很优越,我更应该好好学习,做一个勤学好问的学生。
阳光明媚的'秋天,我安静的坐在阳台上把《孔子的故事》这本书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孔子一生的故事,在孔子一生中,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也经历过很多的磨难。他去过魏国、楚国等国家,因为他去过的地方很多,所以,他的知识面非常广,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也是教育家。
这本书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没落的贵族和孤苦的幼年》,这篇故事主要讲了孔子的祖先原是宋国的贵族,如果再往远里说,他们还是殷代的后代,孔子在临死前也说自己是殷人呢。孔子的父亲叫纥,母亲姓颜,叫徵在。可不幸的是,在孔子三岁的时候,父亲孔纥,便身亡了。可是,她母亲因为舆论的压迫,连丈夫埋葬的地方也一直没有告诉孔子。而且在孔子小的时候得不到什么合适的玩具,只是爱模仿祭祀。摆上小盘小碗,学着行礼玩。这是他常做的也几乎是唯一的游戏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虽然孔子在很贫穷的情况下生活,但是他仍然努力学习,还成为了伟大的教育家。现在的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年代里,一定要更加努力学习,长大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完《孔子的故事》这篇富有传奇色彩的文章,我深深的被孔子那种一心想要安邦定国,造福人类的精神所感动。这篇文章讲述了孔子17岁时被人数落,立志要为祖国做出贡献;30岁时就办了“私学”,把文化传播给平民学生;63岁时他又完成了《诗》`《书》`《礼》`《乐》`《易》`《春秋》六部经典的编修工作,为国家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暑假过后,我就是六年级的小学生了,不久就要上初中,只有现在好好学习,长大后才能为祖国做出贡献。在学习上,我就要学习孔子这种精神。
第一,学习要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学习是没有捷径的,只有不断奋斗,才能登上科学的高峰!
第二,我们要学习孔子这种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我和他比起来可差多了!小时候,我喜欢下围棋,梦想当围棋明星;上小学了又爱上了打乒乓,想当乒乓健将;现在又迷上了打篮球,做事总是有头无尾,以后一定要改正!
《孔子的故事》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今后我一定要像孔子一样迎着困难而上。“功夫不负有心人”有朝一日,我一定能为国家做出贡献!
大家好,我是17号郑凯文,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故事是《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孔子是一个历史上的重要人物,所以才写了这一本书,因此就有了这一篇读后感。
本书主要讲的是孔子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人是怎么生活的?怎么看待孔子的。
这是我读完了《孔子的故事》的感想。在本书中,指出了孔子的,信不信,正如嵇文普先生说的:“承认孔子的进步性并不是提倡尊孔读经”。毛主席曾经说过:“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主义者,我们不应该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该总结,去承继这珍贵的遗产”。接下来是我对孔子的个人想法。从孔子的社会性质来看孔子。孔子处于春秋时期,据我所知,春秋是和战国同处一个时代,这个时代是中国奴隶社会崩溃、封建社会形成的过渡期。春秋和战国诚然有很大的不同,但这个不同,在我看来,只是社会剧烈程度,表现的不同罢了。在春秋时期,社会还没有到达质的突变,而战国时期则完成了这一变革。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孔子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孔子。
孔子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曾说过“不以而富且富,于我如浮云”。对于不正当得来的东西,即使再好的享受,他也不会动心。
平时我们想要什么东西,会千方百计的得到它,不惜伤害到他人,孔子不会,他知道那样会伤害到他人,对于他来说,这种东西是不正当得来的东西,所以,我们以后一定要让心灵享受更好的,一定不要被一些东西的外表所诱惑。
孔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伟大的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世家》详细的讲述了他的生平活动及各方面的成就,是研究孔子生平思想的重要文献。
孔子一生都有着极高的政治热情,即使在遭受打击、排斥、嘲讽,甚至围困的时候也仍然不减,为了宣传自己的主张,他不辞劳苦,用了一生大部分的时间,带领弟子周游列国,奔走游说。文章用了相当的篇幅,真实的讲述了孔子一生的政治活动,写的生动具体,形象逼真。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受启发,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虽然我不能像孔子那样,但我会学着孔子的精神,一直努力下去。
孔子的思想对后世的中国影响很大,而他坎坷求索的一生,也被历代人说了又说。
本书作者李长之用最浅显而轻松的文字,把孔子一生的基本轮廓为我们生动地勾画出来了。李长之是诗人,又是写散文的高手,他的笔锋也带有浓的抒情意味。在他笔下,两千五百余年前的孔子栩栩栩如生的面影活跃在字里行间。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章是第二十一章孔子绝粮,这章的主要内容是,楚国助陈进行反攻,陈国陷于混乱状态,楚国的军队由楚昭王亲自率领着,驻扎在阵国东北部,这时楚昭王病了,楚昭主派人问周的太史,这是什么兆头,周大史说,这预兆对楚昭王是不吉利的;但又说可以移在将相身上,楚昭王的将相便纷纷向神祈祷,希望能代替楚王承受不幸。但楚昭王说:“这不成。将相是我的手足,如何可以代我受祸呢?”他没有答应。孔子听说楚昭王这样,很佩服楚昭王的开明。孔子想,陈国既然在混乱中,就不如到楚国去。正好楚昭王也希望孔子能到楚国去,并曾派人来迎接。于是孔子决定上楚国去走一趟。有一天孔子被乱兵包围住,带的粮食也吃光了,跟从的弟子们又饿又累,有些人已经病倒了。但是孔子还照常给弟子们讲学,照常弹琴唱,弟子们越来越不安定了,孔子便把子路叫来问道:“古时候的一首诗歌上说:又不是老虎,又不是犀牛,徘徊在旷野,是什么因由?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孔子是一个有哲学的人,还是个刻苦学习的人!
刚才没事看了老师让给孩子买的《孔子的故事》深有体会,我都快40岁的人了都没有都没有深入了解孔子的一生,感觉现在的孩子懂得多是有原因的
我都知道孔子是我们河南的,看了书之后我才知道在以前河南分好多小国,孔子祖先原是宋国的贵族,再往元说是殷代贵族。看了《孔子故事》我才知道孔子小时候是多么的不幸,孔子三岁父亲亡故。母亲带他移居到鲁国(现在的山东泗水县)。
孔子小时候没什么玩具玩,只是爱模仿祭祀,学着行礼玩。
孔子慢慢在鲁国的文化洗礼中长大。
孔子是有志气的。据他的自述,在15岁已经立下了要好好学习各种知识和本领的志愿。
孔子17岁又死了母亲,经过这个挫折,孔子更发奋了。
经过了好几年孔子他的道德修养和各种才能,一天比一天进步。但是他的一生也经历了很多。
孔子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人物,他为我们中国文化做出了贡献。
我不看这本书不知道孔子一生经历了什么,现在也没写完,经历了很多!!
现在孩子的聪明是有原因的,4年级都看这些书,我敢说有很多我们大人还没有看过!
先写这么多吧,以后想到什么再写。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孔子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孔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李长之,他是著名的诗人、翻译家、学者,孔子的思想对后世的中国影响很大,作者李长之用最浅显而轻松的文字,把孔子一生的基本轮廓为我们生动的勾画出来了。
孔子的祖先原是宋国的贵族,如果再往远里说,他们还是殷族的后代。孔子的父亲叫纥,字叔梁,是鲁国一个职位不大的武官,他很有力气。孔子的母亲姓颜,叫徵在。可不幸的是,孔子只有三岁,父亲便亡故了。
孔子很喜欢唱歌,他最满意的歌是:《韶》。他说:“我已经听到并看到最好的了,再有其他音乐,我也不想享受了。”
孔子大概在30岁的时候,收了第一批弟子,有:颜渊,他的父亲是颜路;子路,他只比孔子小9岁;范蠡;子贡……
公元前六世纪左右,世上几个古老的文明国家都呈现了灿烂的古代文化,而孔子就是中国灿烂文化的代表。
孔子是个教育家、思想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孔子正是最早的、最重要的一个传播者。
这本书写了孔子的一生,很有意义,大家也买一本看看吧,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哦!
五年级:孙铭潞
读后感大全专题“《基地》的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最近读完了银河帝国-基地篇。这本书虽然以科幻小说出名,但是你真正读完,你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本在人文方面思考极深的一本书。由于书真的很长,这里先简单的来描述一下整个故事,然后再聊下里面的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
整个故事以银河为背景,人类的科技已经发展到了整个银河,建立了一个庞大的银河帝国。然后帝国盛极一时之后,开始衰落。一小群有前瞻的人看到了这个趋势,其中最为出名的是一位数学家,哈里•谢顿,他开创了一门新的科学,名为“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预言”从此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帝国灭亡之后会带来一段无止尽的战乱,一直到新的帝国建立。为了减短这段战乱,哈里•谢顿建立了两个基地,预言千年之后后,这两个基地会建立一个更好的第二帝国。
从许多方面来看,“基地系列”在科幻小说中都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小说的焦点在于讨论文明力量的兴衰起落,引为借镜。虽然不少科幻小说都有相似的意图,像《一九八四》或《华氏451度》,都很典型的讲述流行趋势如何在社会上结实累果,再把自己打扮成摩登世界的道德寓言。
“基地系列”则扩大观察范围,不再把重点放在社会变成什么样子,更关心的是社会怎么改变,要如何适应。此外“心理史学”赋予剧情一个合理化的宿命观,用以道德教化,在剧情里的突发事件皆避无可避,是建构堂皇大道的必然要素,而非失误偏差。比方说,在“骡”现身前的基地已经缓缓步入寡头政治与独裁统治的境地,但是小说把这些都当作“谢顿计划”必不可缺的一环,没有在对错之间大作文章。
小说也斟酌讨论到个人主义,“谢顿计划”代表的是一股无可憾动的社会作用,由遍布银河的人类,数以兆亿的心智所带动,任何力量都莫与之争,然而计划本身却仰赖深谋远虑的个体(像是塞佛·哈定和侯伯·马洛)因时制宜,领导大局。“骡”也是单一个体,具有超凡能力,预料之外的颠覆了基地,差点毁了“谢顿计划”,第二基地设局布阵,弥补“骡乱”,倚靠的还是个体。哈里·谢顿希望自己的计划能“将三万年的黑暗洪荒时期,缩短为一千年”,奠基于群体趋势的心理史学,无法准确预测个体的影响力,所以第二基地的真正作用其实是修补这道瑕疵。
整个银河帝国,从我自己看来,在很多方面其实非常有启发作用,从关于科技发展的探讨,到人文社会的思想,再到宗教于贸易,国家统治,每个方面都有很多有具有启发性的想法。
首先让我们从科学入手,银河帝国里面提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性的说法,关于科技的倒退。科技发展到了一个极点,所有东西都开始自动化,庞大的科技系统,造成了人们只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首先纵观整套书籍,我尝试的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所谓这个科技倒退的出发点。首先从科技发展的本身。我们都知道任何科技的出发点,都是基础科学。物理,化学,数学,等等。然后任何一个我们现在看到的高科技,都是从最开始的理论发展而来的,但是到了今天,这些基础的知识,其实都很难在我们平常生活中看到。几代人不停的开发,不断的改进,所有的新时代事物,都是从最初最简单的基础技术一步步的累积而来的。
看看大家手上的手机,每个人都会用,会打电话,会用程序。厉害一点的,会自己写手机程序,会修理手机。但是真正知道电话是如何互相沟通的,无线电是如何交流的缺寥寥无几了。修理手机,也变成了如何更换其中的零件。突然有一天,你可能会发现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动化运行了,真正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懂得怎么设计这些自动化生产线的人越来越少了。东西坏了,大家只是换一个零件,至于为什么换,再也没有人明白了。接着,可能突然有一天,人们发现某个零件停产了,再没有人生产了,接着从最基本的零件,到整个产业线,你突然发现某个产品就再也生产不了了。
虽然这个听起来很夸张,但是这些事情,其实真的是在发生的。从小的方面说,很多银行的系统现今基本都还在用几十年前的IBM系统,核心系统基本没有更新。很多问题就在于,几乎所有的现在的程序都是在最初的基础上建立的,基本没有人能够在从新从底层再设计一套系统。然后这套几十年的系统,也没有会非常大的更新和更替。因为新的技术已经取代旧的技术。然而可以说,等时间越来越旧之后,你可能就会发现,已经没有人理解和明白底层系统的设计,虽然底层才是所有上层系统的根本。
我们的科技是一代代人慢慢的'积累的,科技积累到今天其实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我们可以反方向去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一群现代人赤手空拳来到一个原始生态星球,制造出一台计算机需要多长时间?会经历怎样的技术路线?
从另外一个方面,制造业精细分工和工业大规模制造分配,也是造成这个问题的一个另外的原因:
《基地》这段历史,模仿的是罗马帝国崩溃的过程。如果楼主对这段历史还是不够熟悉,那么还可以类比苏联崩溃后的历史进程。
苏联的各加盟共和国(其实还包括东欧)在经济上本来是一个整体,俄罗斯发展什么,白俄罗斯发展什么,哈萨克斯坦发展什么,这都是有一个整体的计划的。但是因为苏联解体,这些经济单元被分割到了一个个小系统里,结果这每一个单元都不能完成真正有价值的产品,结果就是一个个逐渐消亡,他们掌握的技术也就逐渐失传了。所以很多苏联能做的东西,现在俄罗斯反而造不了了。
《基地》也是这样,根据《基地》的设定,银河帝国间各星球间的联系还是比较困难的(星际旅行还没到招手打车那种方便程度),所以星球间的联系就非常依赖一个统一的政权来维持。否则各个星球就会陷入这种孤立性的衰退,然后各个星球掌握的部分技术逐渐丧失实用性,然后就没人学,然后就没人教,然后就失传了。
其实关于科技的衰退,在另一方面表现了大工业生产的一个弊端,成熟的工业生产线让大部分人都只能着眼于眼前的一个树子,而忽略了整片森林。科技的复杂,让知识系统的越来越精细化,很少在有所谓的全才,任何一个产品和物品,看似简单,却需要无数的分工合作。最上层的技术,往往是最容易做出产品而获得利益的,使得无数的人着眼于上层技术的改造,和开发,以至于出现很多所谓的“微创新”。忽略了其实真正的基础知识,才是重中之重,所有的知识都是从底层一步步发展的,基础知识才无数科技的地基。
借用一句不是很负责的比较,看看这几十年大家对于高科技的人才的比喻。从最早的“火箭工程师”,到了“硅谷工程师”。从飞向外太空,到了做手机程序。
说不定,几百年后。书中的科技衰退,就真的出现了…
《基地》是一本怎样的书呢?额,我也不大清楚…作者可是大大有名,叫艾萨克阿西莫夫。最有名的是他的机器人三大定律(这个很牛的)。我也说大不来。
基地则是说写的银河系历史,是科幻小说。里边有个很牛的理论,叫心理史学,一个很牛的数学家,他发明了这个东西,通过这个,他可以预测银河系的未来。并知道了盛极一时的银河帝国将会衰亡,并将由此度过长大三万年的黑暗时间,为了将这个时间缩短到1000年,他组织了一群科学家,在银河系的边缘地方――端点星成立了一个叫基地的组织,为了对抗的银河衰亡而战斗着。
基地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整本书由5个中短篇组成。看完这本书花了我两个下午,也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可能还有很多地方没了解到。第一次只看到前2个故事,到今天花了一下午,到最后差点看不完,就看快了些。现在有内容都几乎不记得了。
试着记一下,第一个叫心理史学家,然后是银河系百科全书,接着市长,行商,行商皇族?忘了……
书里有3个牛人,第一个就是数学家谢顿,创立了心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成立了基地。第二个就是端点星也就是基地的第一任市长,哈定。利用宗教控制了对基地虎视眈眈的四国,而且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了周围的国家。第三个人是候洛,出身于基地外的星系,最终却当上了基地的市长,并用商业战败了最后的敌人,本部书就结束了。
书是写与196几年的,所谓的科幻是那个时候的科技,其实还是差了很多,至少还没有计算机,不过这并不能掩盖这本书的精彩,可预测未来的心理史学,虽说在现世不可能成立,但仍十分出彩,利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国家,这段是本部书看的最爽的部分,哈定这个人在书中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之后的候洛在宗教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解决了第三次“谢顿危机”。商业打败了武力。
记录一句话:最后使用武力的都是无能者。
心理史学家哈里·谢顿,通过严密的数学模型,计算出银河帝国将在未来遭遇毁灭。既然帝国的毁灭势不可挡,谢顿打算将毁灭后进入的蛮荒时期尽可能缩短,让新的文明在一千年之内孕育,接替成为下一个银河帝国。虽然领导人们对帝国的毁灭有所感知,因为文明实际上在近些年来没有大的发展,甚至在退步,但是考虑到社会政治因素,他们对此秘而不宣。为了不让谢顿预言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他们让谢顿带领十万科学家,迁移到银河帝国的一个边缘星球——端点星,去编纂银河帝国百科全书,美其名曰寻找拯救银河帝国的方法,并确定能找到,以此来安抚民心,实则是流放,使其远离权力中心。
三十年过去了,端子星(基地)上的科学家们矜矜业业地执行谢顿的计划,即编纂银河帝国百科全书,将科技记录下来。端子星附近的四星球却是完全不同的局面,他们不断地发生军事冲突,想要成为当地的强者,而他们的文明已经退化到失去了核能。其中的较强者——安纳克里昂星球——则对端子星上的高科技虎视眈眈。但基地上的科学家却对这种威胁视而不见,他们依仗银河帝国的保护,觉得安纳克里昂星不敢对他们如何。但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身处帝国边缘的基地显然对于自顾不暇的银河帝国来说,已经脱离了他们的管辖范围。时任市长哈定看出基地来到了生死存亡的第一个危机点,基地需要从编纂图书的老本行中解放出来,进入下一个阶段,但这种主张遭到了星球上的科学家们的强烈反对。
基地的奠基人谢顿,修建了穹窿。他曾跟后来者有过一个约定,三十年后,他将以影像的方式出现在穹窿上,揭示他的预言,或战略部署。谢顿在危机时刻出现了,他说已经预料到这将是基地面临的第一次危机,危机的出现让基地目前只有一条路可走,这条路是显而易见的,必然按照他的预计进行下去。而当初编纂百科全书的任务,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手段,现在基地需要正式进入一千年建造下一个银河帝国的计划中。谢顿的影像结束之后,哈里成为无可争议的当权者,即便没有谢顿的话,他也做好了武装夺取政权的准备,按照谢顿预计的那般,未来势不可挡地进行下去。
哈定利用四星球之间对于端子星的技术野心,通过星球间的游说,让四星球进入了一种互相制衡,谁也不敢擅自占有端子星的状态。端子星在这种平衡中获得了生存空间。而且他们利用科技差距,创造了科技宗教,即以一种宗教的方式,向四星球输出科技,让星球上的居民对科技宗教的神秘力量深信不疑,端子星与谢顿对他们来说,分别是天堂与上帝一般的存在。端子星对四星球的教育,建立在错误的科学基础上,即以一种混乱的方式掌握最终的结果,却始终无法参悟科技真正的原理。
又三十年后,端子星迎来了第二次危机。安纳克里昂领导者的野心一直未曾泯灭,他想要将端子星占为己有。一次安纳克里昂星收获了一支装载高科技但受损严重的银河帝国星舰,他们想让端子星来修星舰。假若基地不肯修,他们便发起战争;假若基地修了,他们便借助这艘强大的星舰向端子星发起战争。哈定已然年迈,他同意给他们修星舰。但这一行为引起了国内某些势力的不满,怀疑哈定已经倒戈向了安纳克里昂星,打算从他手里夺取政权。在内外夹击下,一场战争似乎不可避免,修星舰不过是延缓了战争开始的时间。
星舰修完后,哈定奔赴安纳克里昂星祝贺其国王成年。在安纳克里昂星,哈定被星球上的当权者软禁了,而侵略的星舰已经开赴端子星。哈定利用之前埋下的科技宗教的力量,让安纳克里昂星国内民众对当权者充满不满,认为此举是忤逆神权。而操控星舰的都是曾被派向端子星学习的传教士,他们对端子星天赋神权的意识更加强烈,星舰被控制在了宗教掌有者的手中,安纳克里昂星也被掌控在信教的民众手中,而宗教的掌有者就是端子星的当权者——哈定,一场不流血的战争结束了。谢顿的影像在这次危机结束之后再次出现,大概就是说,地基在每次危机出现时,都会按那条唯一的路走下去,直到千年计划实现,建立新的帝国。
哈定的年纪已经等不到第三次危机了,下一任出现的基地英雄是马洛。当时,基地已经发展出了行商的行业,即向其他星球兜售技术。马洛是行商长。基地一直沿袭的是哈定的科技宗教控制的方式,控制其他星球。等到了马洛这一代,他决定摒弃宗教控制的方式,将本来以赚钱为目的的行商,转变成用经济贸易来控制其他星球。(文明的进化史?)新事物在一开始出现的时候,总是容易遭受质疑的。果然,马洛的主张受到了政治对手的反对。
这时候,第三次危机也悄悄到来了。科瑞尔星球是一颗跟端子星存在众多冲突的星球,他们严格限制行商活动,甚至严禁传教士入境。但在行商的不断努力下,端子星还是将核能销售给了科瑞尔,用核能包装了他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得科瑞尔星球的居民们过上了更便捷的生活,端子星也在贸易中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科瑞尔跟基地的矛盾始终是存在的,他们在银河帝国的军事援助下,发动了对端子星的攻击。此时利用各种手段已经成为了基地领导人的马洛,对科瑞尔的攻击一直采取了退避的策略,目的是不想正面迎战引起银河帝国的注意。当然这种消极应战的方式引起国内的不满,反对的声音越来越强。当然,马洛对结果早已胸有成竹。因为前几年对科瑞尔的贸易输出,早已宣告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在战争期间,端子星停止了对科瑞尔的技术支持,科瑞尔星球上的居民刚开始能够为了战争忍受各种不方便。但随着战争的持续,科瑞尔国内的反对声音将越来越强,最终本国民众将会施压,今早结束战争。这场战争结束之后,马洛的领导地位已然稳固非常了。
至此,谢顿、哈定、马洛,成为了基地人民的三位英雄。
听说阿西莫夫在写基地系列时,借鉴了《罗马帝国衰亡史》。读这本书,似乎能瞥见世界文明的发展史,那些各国利益的角逐、社会的变革、经济的演变,读来感觉跟生活都很贴近。架构是虚空的,发生的事件又是“真实”的。诶,读完只觉得任重而道远啊。
最后是摘录。
“观看繁星闪耀的光辉,欣赏星团展现出难以置信的朦胧,好像一大群萤火虫永远禁锢在一处。”“帝国的覆亡是一件牵连甚广的大事,可没有那么容易对付。它的原因包括官僚的兴起、阶级流动的停滞、进取心的衰退、好奇心的锐减,以及其他上百种因素。”“我们见到的只是表面的强盛,仿佛帝国会延续千秋万世。然而检察长大人,腐朽的树干在被暴风吹成两截之前,看起来也仍旧保有昔日的坚稳。此时此刻,暴风已在帝国的枝干呼啸。我们利用心理史学来倾听,就能听见树枝间的叽嘎声。”
“每个人学到的都仅仅是极零碎的片断知识,无用又无益。知识的碎片起不了作用,也不可能再传递下去,它们将遗失在世代交替的过程中。”“为什么科学家都是九流的行政人员。或许只因为他们惯于处理弹性较少的自然现象,而不懂得如何应付善变的人心。”“从头到尾,你们不是依赖权威就是仰仗古人——从来没有自立自强。”“这无异于一种病态——一种条件反射,遇到需要向权威挑战时,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完全关闭。”“光明磊落总有好处,尤其对那些以卖弄玄虚著称的人。”
“每次遇到危机时,我们的行动自由便会受限,只剩下唯一的一条路可走。”“只要在战略性的地点,实施战略性的销售,就能在宫廷里建立起拥核的派系。”“任何宗教,出发点都是诉诸信仰和感情。
如果将xx当成武器,那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这种武器不会反过来伤到自己。”
基地系列是阿西莫夫最主要的作品,他的其他一些名作如我与机器人因为也在同一个世界设定里,有时算作基地系列的一部分,让这个系列变得很庞大。第一部发表于1951年,在科幻小说里算是很古老的作品了。因为太早,所以对科技的描述现在看来已经有点偏了,不过不影响阅读感受,因为基地系列的故事核心是人和历史,唯一的科技核心是一种虚构的数学,所以作为科幻小说很难得的放在任何科幻设定里都一样好看。
引子开始在一个叫银河帝国的地方。。。这种星球大战的感觉是怎么回事。。。是一个只有人类存在的占据全银河的社会,文明发源地因为历史太久已不可考。有一位叫谢顿的学者发展出一个统计学/社会学分支叫心理史学,在人口足够大的前提下可以有一定准确率的预测出社会的未来状况。然后他和这门科学的其他学者意识到帝国不可避免的要在几十年内开始进入衰退,并对人类文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科技会失传,人们会陷入混乱恐怖的黑暗时代,直到数万年后才会有下一个帝国达到现在的水平。于是他向统治者进言,帝国的衰退是无法挽救的,但是如果按照他的规划建立两个只有数万学者和他们家人组成的Foundation,在帝国完全衰退前编写完一部百科全书,就能保存人类文明,并把过渡的黑暗时期缩短到一个千年。两年后谢顿就老死了,故事也正式开始于50年后的其中一个基地,位于银河边缘的端点星。一千年整后,端点星成为第二帝国的首都。基地三部曲描写的就是这千年中的前五百年。 基地我最喜欢的地方,是有历史感。虚构小说能写出这种感觉的不多。历史在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里迅速的前进,一章里拯救基地的英雄在下一章就已老去或者作古,而下一代的人物们会传颂他们的事迹,引用他们的名言。唯一称得上主人公贯穿故事始终的技术宅谢顿,只在引子里露了个脸就死了,之后就只是作为历史的一部分出现。这个引子还是作者后来集结成书的时候补写的。这种江山代有才人出的设计让整个系列充满沧桑感,气魄很强大。历史感除了时代的更迭速度,还有反复强调的历史的必然性。每个危机的出现都是谢顿计算过的按历史必然出现的情况(至少在误差不严重的时候),目的是逼迫基地的人们作出那唯一的可以使基地突破危机的选择或变革,使得基地可以继续精确的沿着设计好的道路前进。
另一点是社会真实感。书中描述了帝国分解后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各种组织形式,经济状况,科技水平。虽然没有很刻意的详尽描述,但是提到过的细节都真实可信。封建王国,教会,民主市政府,自称人民朋友的独裁者,商人协会,都在像样的运转着。
这是我心中最优秀的科幻小说系列。虽然我到现在为止,只看了它的第一本,但是仅仅是在第一本中,他就已经将自己对于科技、政治、人性以及想象力的控制展现得淋淋尽致。
我一直认为一个优秀的科幻小说家首先得是一个优秀的小说家。科幻只是表面的一张皮,小说家使用科幻元素来为自己的理念或者说主旨的展现而铺路。显然作者非常好的做到了这一点。小说里的人物性格完全没有一般科幻小说家的那种脸谱化,文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类似于引文中的那些对于现实世界的讽刺。我很喜欢这种文风,读起来既不会觉得枯燥学术,也不会觉得肤浅。小说开始于一门很有趣的理论--心理史学。在这套理论真正的奠基者谢顿的介绍中,提出他刚接触这门学问的时候,心理史学只是一组含糊的公设,而在他手中,它成为一门深奥的统计科学。
小说中,谢顿通过这套理论预测了银河帝国的崩溃,同时也预测到了第二帝国后来该如何复兴。如果是我小时候看到这本书,我肯定会觉得,哇,这本书讲的东西是什么东西啊,虽然我完全不知道,但是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但现在看时,我却觉得理所当然。甚至于很有可能在以后,这本书就如同凡尔纳的小说一样,已经不再是狭义上的“科幻”。因为人们已经将它们实现了,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这套理论已经开始稍微展现了自己的威力了。对,就是那些人说得玄乎其乎的大数据计算。只要数据够多,总能预测事物的走向与未来。广义上来说,的确如此。一个个的人类个体的行为比较难以预估,因为每个人都有那么多独特的点。但一旦涉及到极大数据的人群时,人就类似与群蜂一样,变得那么地趋于一致。
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商品,什么样的人,喜欢看什么样的书,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对象……乃至于,我们人类选举的结果,政治的走向……如果数据够多,关于这些事件的预测,我相信未来都是可以实现的。而且精确度会越来越高。不过有趣的是,当我们人类每个人都知道预测的结果时,很有可能历史就会被改变。
这里有点类似于薛定谔的猫了,如果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那么未来极大几率就如同预测的那样……想到这里,似乎没那么悲观,但是有点不甘心。如果我知道自己的未来,自己现在会做什么呢……想到了,就去做吧。
最后的最后,其实命运最终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即使是只蚂蚱,也要跳出自己的极限。
基地是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
它并不像《海底两万里》那样,写的长篇大论。基地是出自大师一阿西莫夫之手的外国小说。我看了看,只匆匆一翻,就相信内容不如书名诱人。对我的浅薄的趣味来说,《基地》似乎是本枯燥无味的书,我看不到什么关于仙女和妖怪的事,只有书页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似乎没有什么丰富多彩的东西。直到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手头空空的瞬间,我的脑海里有一若隐若现的身影浮过,我仿佛忘了它的存在。它又太耀眼了。
是因为它既渺小又伟大吗?是因为它内容吸引眼球吗?是因为阿西莫夫把他的小说写活了。写生动了,使人一读就能懂,使人在茫茫然间就能感同身受。也有可能是小说震撼了我,基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探索宇宙的行程,以及对大千世界的向往。这份想要了解的热情与激动,更是小说的特色所在。不仅写出了人类的贪梦和无知,更加丰富了人村的类伟大的传奇,这这点太不容易了,我正是被这一点所吸引的,所迷住的。
基地详写了人类想要改造丸,想要拥有超前的技木和殖民的梦想,不是冲动了事,只是想去尝试,想去拼搏。与银河,帝国做斗争,皇帝、宰相、夺权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曾经明净的天空,灿烂的太阳一去复不复返,人类的未来只好依靠“预言”,从此给占卜:师一个机会,从此这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这本小说给人带来一种不知所措的心理,作者在有些内容上写得毫不在意,但还是用显然意味深长的语调补充。真大愧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他想的方方面面,很全。从古至今,既通俗又大方高雅。然而他本人是一个看似严谨而实则风趣幽默的人,他尽情挥洒自己的诙谐搞笑的天赋,他甚至还写过一部记载笑话的书集一《笑话集》。
我本人认为这本书的裁体和《海底两万里》有类似之处,它们同样讲述了关于人类追求的,渴求的。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呢?
如果你是科幻小说的迷,我建议你先放下你手头的一切,趁天空还明净,太阳还灿烂,你不妨好好地回头欣赏一下《基地》这部作品吧!
很久没有迷恋一部小说了,《基地》系列让我重新发现了阅读的乐趣。
在印象中,科幻小说很少以“数学”作为故事的根基的,一般的科幻小说家都小心翼翼的避免碰上数学这个麻烦的题材。
而《基地》正是以数学作为整个小说的基本线索,尽管在小说中,阿西莫夫称之为“心理史学”,一门从来没有过的,似乎永远也不可能有的学科。
“心理史学”本质上是一门通过数学的方法预测人类历史的学科,而人类历史在概念上体现为每个人的心理行为的总和。“心理史学”的基本原理是基于热力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即尽管个体的行为是随机的,难以预测的,但是这些个体构成的总和,在统计的意义上,是可以预测的。
统计预测的基础有两个:一个是样本空间足够大,使得个体的行为足以被忽略,另一个是预测的结论不被统计的个体所知,否则将影响个体的行为,从而使得预测失效。
从现在的科学发展来看,所谓的“心理史学”当然是不可能出现的。“心理史学”依赖的基础是决定论的分析方法,适合简单的系统。但是,对于一个由人的心理行为构成的复杂系统而言,这种方法难以适用。
复杂系统最直观的说明就是所谓的“蝴蝶效益”:初始状态的微小差异,在一定的条件下,将通过不断的扩散,从而完全改变系统的结果。
对于心理史学而言,这意味着个体的行为不再是可以忽略的。事实上,阿西莫夫后来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银河纪元12020年,哈里·谢顿,这个年仅32岁的数学家开创了一门全新的学科——“心理史学”,这门学科并不像它的名字,它既不是心理学,也不是史学,它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虽心理史学能够拯救,但一切都太晚了。谢顿为了把帝国毁灭后三万年的黑暗时代压缩成一个仟年,他在端点星——一个位于银河旋臂的最前端的荒凉的行星上安排了十万人编著《银河百科全书》,这就是第一基地,他们在以后的一个仟年中拥有最尖端的科技,甚至超过帝国。
得益于谢顿,以后的300多年第一基地顺利地度过,但“骡”的出现差点让整个谢顿计划崩溃。第二基地——一个以精神力量突出的团体,是谢顿计划的核心——对第一基地的帮助暴露他们自己的存在。此后的200都多年里,第一基地都潜心铲除第二基地,以他们最顶尖的科技与智慧,在他们自以为成功时第二基地早已遍布他们的生活。
基地纪元498年,银河未来的命运决定于某人一念之间,这个就是葛兰·崔维兹。他必须在第一基地,第二基地与盖娅之间做出银河未来由谁主导的决定:由第一基地创建的新帝国将会逞领银河进入科技昌明的世纪,却会像第一帝国那样摧毁在战争之中;由第二基地指导的新帝国将能确保人类的永久和平,却因此成为了一个父权制帝国;而以盖娅为蓝图的盖娅星系则会是个心灵共同体,所有人类将与万物融合成一个良善的整体。崔维兹直觉地做出了选择,但却无法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他怀疑宇宙中还藏有更强大的操纵力量。崔维兹相信地球是解开所有谜团的关键,因为地球是人类的起源母星。奇怪的是,银河中有关地球的资料全都神秘消失。
之前周末时,通过阅读不同的课外书籍,我对祖国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也更加热爱我们的国家。这个暑假我阅读了《神秘的基地大科学装置》这本书,越发觉得祖国真是了不起。
众所周知,中国有很多高科技装备,如高铁、5G网络、航天等科技都领先国际。其中,有一个大科学装置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简称BEpC),它是我国第一台高能加速器,在199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这台加速器由长202米的直线加速器、输运线,周长240米的圆形加速器(储存环)和高6米、重500吨的频谱仪、储存环同步辐射实验装置等几部分组成,占地面积57500平方米。上述仪器经过一系列建设和改良,已在高能物理研究方面取得了多项国际领先成果......
读了《神秘的基地大科学装置》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新中国从苦难中走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勇于奋斗、勇于创新、勇于挑战自己,铸就了今天的辉煌。我为祖国自豪,我为人民骄傲。
作为一名新时代学生,作为建设祖国的接班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去刻苦读书、苦练本领呢?因此,我暗下决心,一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培养健全的人格和体魄,不负韶华,为伟大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努力奋斗。
《基地》的读后感 篇1
《基地》讲得是银河帝国从繁荣走向衰弱的故事。作者以他天马行空的想象以及深入的研究写下这一本书。书中,作者细致刻画了人物的特点与性格。比如哈定,他不完全相信权威,而是会自己独立思考,提出疑问,从哈定说的:“这无异于一种病态——一种条件反躲,遇到需要向权威挑战时,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完全关闭……”这一段话中就可以见一斑了。
《基地》中对未来的科技以及人物的描写,使我感到惊叹。当时的整个银河系中,居然有将近二千五百万颗住人行星,而且在川陀,竟然住着一位开拓了“心理史学”的伟大的数学家——哈里·谢顿。谢顿可以推算出未来所发生的事,他推出在未来,川陀会毁灭。作者在描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用上了百分率,更让人感觉到这个科幻故事的真实性。
作者阿西莫夫的对未来事情的大胆想象与细腻的描写让我感觉到这些未来的事情仿佛就近在眼前。帝国从繁荣走向衰败,以前曾发生过的事情,在未来又“故伎重演”,这是因为在未来人类还是一如从前的贪婪,依赖。作者通过书写的方式,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新奇的科技发展,也让我们看到了现代社会及人类的不足之处。
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新奇有趣,而且有一个特殊的写作手法也让人感到新奇。那就是作者在书中插入的《银河百科全书》,让这个故事更加完整。
《基地》里的情节,描写及写作手法,让人难以忘怀,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荐]《飘》的读后感模板,带给大家。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对于《飘》,很多人应该都有听过或者是亲自读过。我很喜欢这本书,喜欢里边的人物,无论是勇敢坚强的斯佳丽还是机智果断的瑞特,又或者是外柔内刚的玫兰妮。
布兰妮是我十分佩服的女性。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我觉得《飘》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书,每一次阅读,都可能带来新的感受甚至启发。
站在周家残蚀的铜门旁,拨开历史的风尘,我轻轻踱进暗涩老旧的西洋门厅,踏着散落在地上深紫色破碎的绒幔,凝视几缕阳光艰难的穿越掉漆的窗沿,淡淡的投射在空空的壁炉上。几度春秋,几消红颜,都在那个雷雨之夜得到爆发。
短短的一天之内,三个人死了,两个人疯了,罪孽的、无辜的、纯洁的、错爱的,一起坠入了盛大的死亡。莫大的悲伤,隐匿在那个狂飙恣肆的雷雨之夜,以它独特的爆发方式震撼着人间。惋伤痛惜的同时,却有更深刻的东西在敲打我们的心灵,就像巴金先生说的:
“不错,我流过泪,但是落泪之后我感到一阵舒畅,而且我还感到一种渴望,一种力量在身内产生了,我想做一件事情,一件帮助人的事情,我想找个机会不自私地献出我的精力。《雷雨》是这样的感动过我。”《雷雨》是这样的感动过我们。纵使曹禺把几十年的怨恨、两代人的情感纠葛都放在一天之内疯狂的倾泄,纵使太过极端仓促的情节让我们几乎窒息,纵使没有一个花好月圆才子佳人的完美结局……可故事并不显得冗长、虚假、无味,相反的,正是这种充满雷雨味道的写作特色,感染和吸引了更多的人。
《雷雨》最大的成功之处,莫过于结构上巧妙的设计。当天真的姐弟俩坐在医院的矮凳上奇怪的打量着身边奇怪的一切,他们不知道,这样一座宅子里曾经发生的悲戚的故事,也不知道几十年前那个暴雨肆虐、电闪雷鸣的夜晚——作者让我们在这样好奇而沉静的心情中翻开《雷雨》。然而,接踵而至的就是一串串错综复杂感情线索和若隐若现的身世的秘密。一天之内,作者如此巧妙的引爆了一个又一个定时炸弹,霎时间风横雨狂,地动山摇,在我们震惊和恐惧的同时又难抑对中国旧家庭和社会的愤懑。震恸之余,当故事又被拉回多年后的医院,当姐弟俩看见疯了的老妇人守望在窗前等待儿子的场景,我们心中不禁多了几分感慨和感伤。“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我们的情感在这悠长的尾声中得以升华。
《雷雨》是话剧,所以并没有繁复详实的人物描写。可是,每一个人物都个性十足,生动形象,仿佛他们真实的存在过,演绎过,而我们只是那个雷雨之夜的过客。周朴园、侍萍、鲁贵、蘩漪、周萍、四凤……闭上眼,就能触碰到他们的带着温度的灵魂。蘩漪,如此动人怜悯的女人,她的人生,注定了酝酿残酷的阴霾。可是,即使她懂得前方千万仞的深渊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她跳落,她也义无反顾,拼命的挣扎。是的,她做了太多“罪大恶极”的事情——可她仍然是值得赞美和尊敬的,因为即使在阴沟里讨生活,在龟裂的大地上生长,她依然充满热情,心高气傲。她是不幸的,但她是勇敢的,她有一颗强悍的心,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她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
我最喜欢的却是周冲。他虽是蘩漪的儿子,却没有母亲的辛辣与尖锐。他是单纯的,美好的,甚至可爱的。喝药那一次,他才真正认识了父亲的权威与迂腐,在鲁贵家里,他才感受到被人侮辱的无奈,在最后,他才知道了母亲的面目和所有人的虚伪。他一直藏在梦幻的宝塔里,可是美梦一次次破灭,一次次失望的伤痛,都让他受到了毁灭性的惩罚与打击。她善良得想对四凤好,对母亲好——可是所有的人都在骗他,,让他彻底认清了人世和现实的丑恶。在那样的社会,这是他应有的惩罚。他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所以无辜的他和四凤一起死去。也许,死亡对他也是一种重生吧。
所有的一切,在雷雨夜雷雨般的爆发了。可爆发的还有更为深刻的东西——那就是我们对人生、对社会、对历史的反思。曹禺意在通过这篇《雷雨》激活我们心底的良知。他做到了。
拉动破碎的紫色绒慢,《雷雨》已轰然闭幕。周家不在,雷雨不再,可时间依然像砂轮一样向前,载着历史的沉思。
《飘》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又坚强的女孩——郝思嘉,在经历了痛苦、战争和三次破裂的婚姻后,她终于明白了爱的真谛,但这时,她的亲人、爱人以及朋友已经离开了她,她决心一定要把爱人找回来……
书中的女主角——思嘉是一位美丽、骄傲、坚强而又勇敢的女孩,她为了让情敌们眼红、嫉妒,便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接着她为了拯救自己从小居住的庄园,甘愿嫁给了一个有钱的丑老头。后来,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但却不懂得珍惜,直到这份爱离她远去,她才豁然省悟。思嘉本是个花钱如流水的任性小姑娘,但是她在经历了母亲的死、父亲的精神失常、躲避战争的痛苦生活和炎炎夏日辛苦的劳作等一系列无法言喻的灾难后,她成熟了,长大了,早已不再是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了。她像母亲一样,可以把家事管理的井井有条。她爱自己所生活的这片红土地,她和土地一起饱受苦难,富有激情。在她身上到处都透漏出一种不服输,坚定不屈的精神,使得每个人都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
瑞德是一位成熟、稳重的绅士,他一直在暗中悄悄保护着思嘉。为了思嘉,他在疯狂的战争中舍命偷走了一匹马儿;为了思嘉,他尽最大的努力让她感到快乐、幸福;为了思嘉,他总是想方设法的挣更多的金钱来满足她的愿望。但是,幸福在一次接一次的意外中,一点一点的流逝而去,直到女儿邦妮的死亡才让瑞德明白,自己对思嘉的爱在岁月中早已消磨殆尽,尽管他以前是那么的疯狂,但爱情却把他折磨的筋疲力尽,苦不堪言。
《飘》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美丽、坚强的女人,她默默忍受着一切辛酸与痛楚。她是一个女人,却坚强到了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而她的美丽也在坚强中体现得淋漓尽致。《飘》是一部令人倾倒的小说。我们远不知道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还隐藏着一个如此美妙的故事。翻翻看吧,也许我们会收获到不少宝贵的真情呢!
有一位女子,她复杂、独特,集女性气质与男性气质于一身,她接受的教育给了她雅的外表,亦步亦趋地遵循淑女风范,骨子里的反叛火花却不时地迸发出;她争强好胜,渴望得到一切,对得不到的东西有着强烈的欲望。她就是斯嘉丽,长篇小说《飘》的主人公。
斯佳丽的一生是叛逆的。为了报复拒绝她的艾希礼,嫁给了他的小舅子,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又嫁给了瑞德。身为一个女子,自己经商,还像男人一样风生水起,这是前所未有的,甚至可以算的上离经叛道。
她的一生又是悲惨的。丈夫新婚两个月便战死了;母亲死的时候她却因为战争不能见母亲最后一面;她的女儿邦妮也不幸去世;而当她最终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对她彻底失望并且离她而去。此时此刻,对斯佳丽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塔拉庄园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似乎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绝不仅仅是摧毁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废除奴隶制这样简单。从深刻的意义上说,它改变的是南方固有的价值观念、传统体制和生活习惯。它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这对南方人的心里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有的南方人如艾希礼,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生活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甚至还为已经无法挽回的过去,犹如飞蛾扑火,盲目地牺牲生命。这注定他们和南方一样成为历史的弃儿。而另一些人,犹如斯佳丽,克服了失败沮丧的心里,凛然面对残酷的现实,成为现实中不畏困难的强者,重新前进在生活的旅途上。南方正是靠这些人才重新站了起,恢复了新的生机。
斯佳丽失掉了自己真正的爱情,痛苦万分,但她相信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依然对明天充满信心。这种乐观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决定了她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在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坚定。
过去都会成为过去,未会更美好。生活需要这种百折不挠、积极向上的勇气和进取精神,不能灰心丧气,即使现在失败了,那又如何?站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不是吗?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这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告诉了我——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位令我感到十分矛盾的女人,她争强好胜、贪婪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面对种种困难却又不屈不挠,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所改变的乐观、坚强。
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我的眼球,这里有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也有战争时期人们的生离死别。更重要的是一个女人所拥有的勇敢积极,以及在战争的压迫、恐惧下,人们的生活遭受摧残,过得艰难无比。
我曾非常的厌恶郝思嘉,因为她对战争毫不关心,心里想的除了舞会、郊游,就是围绕她的追求者。况且她的爱情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不齿的狡诈伎俩。她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刺激追求者与艾希礼,就与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结婚。两个月后,他战死前方,而她却毫不悲伤,甚至庆幸,为此我深感悲愤。
但当我读到过当北方佬要攻打思嘉所在的小镇上时,我对她的看法由衷地发生了改观。她冒着危险为媚兰接生,之后还要随着瑞德不顾形象地带着刚生产了的媚兰与黑妈妈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当时的社会混乱,没有钱。在我眼中原本娇生惯养、自私自利的思嘉,意外的坚强起来,承担了家里的重任,照顾媚兰、黑妈妈、痴呆的父亲等人,还要管他们的食物。况且,她最爱的母亲因为霍乱而死,精神和物质上的困难打击着她的心灵,这种接近能让人绝望的痛,慢慢地通过文字蔓延进我的身心,让我仿佛也深感悲伤。郝思嘉面对这样的打击却越挫越勇,坚强勇敢地面对,因为她说过:“即使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我再也不要挨饿了。”她不是一位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把所有的责任承担于自身。
若当我身处这样的境遇中,面对这样的打击,我也许会对生活充满失望,也许会尝试着躲避,甚至心灵完全被摧毁,被生不如死的生活慢慢折磨,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绝望而不会像她一样,承担家里的重任,所以,我被她的个性与精神深深吸引,对她产生真实的敬佩。
我曾思考过“飘”的含义,也许是因为许多人民的安宁生活被战争所打乱,所有的美好都破碎,虚无缥缈。从此,各自飘零,各自悲哀……
郝思嘉,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飘》,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
——后记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中国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近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一部伟大的作品,是能冲击心灵的封印,或给予解脱,或施与重压,令人欲罢不能。当它完整地呈现时,即便是低沉的哀鸣,也能给人一种向上的张力。你的世界与它的世界无声地融洽,其他的便都没了意义,又都有了意义。
而此刻,我的脑海又一次被它俘虏。那是在十二橡树身着翠绿色低胸礼服,魅力在空气中扩散的斯佳丽;是在几乎荒废的塔拉,用颤抖的双手扣动扳机,北方佬应声毙命的斯佳丽;是在木材厂黑暗、阴冷的财务间,倚偎在艾希礼的怀里,无声地落泪的斯佳丽;是在自己的第三个新房,眼睁睁望着真爱离去。仍然痴痴等待着明天的斯佳丽这样,她的青春在风中独舞,所有幻想在风中逝去,只剩下一个希望的躯壳,伴她等待着明天。
她是亚特兰大最最精明的女性,在商界穿梭,巾帼不让须眉,却在爱情上单纯得可怜,她爱上了一个幻象,用自己的青春和真爱偿得了他的真面目,却也永远地失去了一切虽然被永远停留在二十八岁的她仍然在追寻。
也许每一位读她的人都会喜爱她,即使她冷酷自私、虚荣任性的性格不可隐匿,但是她的身上散发的美丽绝不仅仅是外表,更是一种坚韧的品质,我们在书里看到了她的软弱和被逼的坚强,不由自主地都会心疼,而在她身边,离她最近的爱人却未能察觉。瑞特的爱一点一点地殆尽,于是最后他说,关于你的未来,我才不在乎呢,亲爱的。斯佳丽经历过肉体的残酷折磨,一次次都可以站起来与命运搏斗,但我想,这个时刻的她却是最无助。没有什么比失去一个灵魂的伴侣更痛苦。
爱可以战胜一切,同时又异常脆弱,它需要表达,它在当下。斯佳丽与瑞特,本当是历经重重磨难得以结合的一对,却是在最近的距离相离最远,终于使感情趋于干涸。瑞特希望的是事事迁就她,她就会真正属于自己;斯佳丽却从未有过安全感虽然她住着豪宅,驾着良马。瑞特的爱在斯佳丽看来成了无所谓、放纵,致使她从未理清自己芳心何许。瑞特把爱隐藏得太深,以致斯佳丽对存在感的感知薄弱,所以她另寻出路,仍开着木材厂,把灵魂寄托于他物,却少了灵魂的根基与最坚实的依靠。
不同于《傲慢与偏见》、《简爱》等,攀越多个山峰后山回路转柳暗花明,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部悲剧,《飘》的魅力在于有了无限多的可能性。我们扼腕叹息,同时深深希冀,在某一个平行时空,斯佳丽会追回她的所爱,让风之逝给我们的警醒,让斯佳丽与瑞特于风中曼舞,永不停止。
太多感动与震撼,于阅读闪现,难以捕捉,更无法用言语表达,姑且狭隘地将它局限于爱的范围,让这种无法用文字阐明的微妙关系有了某种借鉴意义吧!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或郝思嘉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媚兰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媚兰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
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斯嘉丽始终没有找到和艾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艾希礼一直同媚兰在一起。思嘉是野宴上的焦点,但艾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思嘉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嘉丽轻而易举地把媚兰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德巴特勒(Rhett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德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
下午,思嘉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艾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思嘉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嘉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嘉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思嘉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思嘉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思嘉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
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媚兰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思嘉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思嘉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思嘉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斯嘉丽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德。现在,瑞德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德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德出了很多钱邀请思嘉作他的舞伴。思嘉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
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思嘉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艾希礼。
有一段时间,瑞德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媚兰同意瑞德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艾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
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思嘉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艾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斯嘉丽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艾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艾希礼将媚兰托付给了斯嘉丽。第二年年初,媚兰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德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艾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
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媚兰即将临盆,思嘉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嘉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嘉丽的拒绝。
八月底,攻城的炮声突然沉寂下来。传说邦联军己决定放弃这座城市。正在这个时候,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了。此时,亚特兰大城一片混乱,根本找不到医生。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斯嘉丽自己接生,保住了媚兰母子的生命。当天夜里,最后一批邦联军撤出了亚特兰大,北方军很快就要进城了,绝望中,思嘉只好求助于瑞特。瑞德用偷来的一辆破马车,设法把她和媚兰母子与奴隶送出了城,趁夜赶往塔拉庄园。
沿途的情景使思嘉恐慌万分。许多熟悉的庄园都被烧成了废墟,只有一些断垣残壁矗立在那里。经过一天的颠簸劳累,她们终于来到了塔拉庄园。出乎意料,塔拉的白色楼房却依然完好无损。但出来迎接她们的却只有老父杰拉尔德和一个黑奴管家波克;斯嘉丽的两个妹妹苏埃伦和卡琳重病在床,而她的母亲埃伦己在昨天离开了人世。年老的杰拉尔德几乎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
整个家庭的重担一下子落到了斯嘉丽这个只有19岁的寡妇肩上。全家除了自己和孩子外,还有老父、两个妹妹、媚兰和她的新生儿小博,以及庄园上仅有的三个黑奴,总共需要维持10口人的生计。这时她想起了那些孩提时期从父亲那里听到的故事,那些全凭自己的一双手开创家业的爱尔兰父辈们。
摆在眼前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找到吃的东西。于是思嘉天天提着篮子到地里去挖,到废墟里去捡。她的两个妹妹都是五谷不分的娇小姐,苏埃伦娇生惯养不愿做活,而卡琳虽很懂事却体弱多病,是指望不上的,连三个黑奴也强调说他们从来只干家务而不会干田里的活。苦难的生活磨炼着斯佳丽,但也使她变得冷酷无情,家里的人都有些怕她。从这时候起,思嘉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决心恢复塔拉庄园昔日的风采:餐桌上摆满银质餐具、透亮的酒杯和丰盛的食品,马厩里拴着一匹匹骏马,车房里放着豪华的四轮马车,成群的黑奴在塔拉的田间采摘棉花
而第三个男人,也是她最后一个男人,是我最爱的角色RhettButler。他粗狂不羁,永远挂着令人迷醉的坏笑,以及他调侃讽刺的语气,我更爱看他和scarlett吵架而不是肉麻兮兮的说一堆和他气质不符的情话。在唯利是图、愤世嫉俗的外表下,掩藏着的是一颗渴望带给Scarlett幸福的真心,他总是在最危急的关头出现,从容不迫的安排好一切,Scarlett一定是瞎了狗眼才没注意到这个一直默默在她身边守护者的黑马王子。Rhett常说他觉得他和Scarlett很像,那种英雄惺惺相惜的感觉何时变为轰轰烈烈的爱情了两人都茫然不知,但我一厢情愿的相信Rhett从一开始就爱着Scarlett,他之所以不愿娶她是害怕失去她,这也是Scarlett的悲哀,她太耀眼,太完美,让身边的人都不敢接近,说着一些敷衍的恭维话,却没有任何人敢付出真心。Rhett从开始就知道Scarlett爱着Ashley,他却还是选择交心,看来他不仅对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更是因为他有一颗深爱Scarlett的心。所谓再热的心也会随着时间冷却,在Scarlett嫁给他之后表现出来她对Ashely余情未了,在Scarlett不停对他冷嘲热讽,对他们的女儿漠不关心,在他们的女儿骑马跌死后,Rhett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Scarlett,离开这片让他伤透了心的土地,因为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眷恋的了,从前他的女儿是他的全部,我还记得当他们的女儿出生的那天,他说:我终于拥有了一个全身心属于我的人。当时心好痛,Rhett处处为他人着想,自己脆弱的心却被自己最爱的人一次次伤害。同时Scarlett也看透了自己不是爱Ashely的,却不知从何开始已经爱上了Rhett,Rhett却拎着箱子扬长而去,冷冷的砸下一句:Youthinkthatbysaying:Imsorry,allthepastcanbecorrected?留下Scarlett在华丽却冷清的豪宅里嚎啕大哭。这一幕真是让人拍手称快。
另一个角色是我最佩服的,Melanie,Ashely的妻子,她才是那个已经逝去的文明的真正代表:既宽容、沉静、纯洁、知性,又能勇敢的面对困难,捍卫自己的朋友。用自己的勇气与信心感化着身边每一个人,她从不区别对待任何人,面对丈夫飘摇不定的心大度待之,还把Scarlett视为亲姐妹对待。可惜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她的临别遗言还是特意和Scarlett说的,她考虑到了每一个人。其实她那么冰雪聪明,又怎么会不知道scarlett喜欢她丈夫的事,却还嘱咐Scarlett在她死后帮她照顾她的丈夫和儿子。完美的大房形象啊,也多亏了她,帮助scarlett认清她真正爱的人是Rhett,可惜为时已晚。
电影很长,开头的字幕Acivilizationhasgonewiththewind却完美的总结了整部电影。所有的主人公在文明消逝的面前作出了不同的选择,也就意味着不同的命运。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否则很多事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另外,电影不是happyending是极好不过的事,否则太cliche了,要看皆大欢喜的结局的同学千万别手贱看这本电影了。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到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残阳如血,在乡间宁静的暮色中,一个女人站在空荡的房间里沉默着,无声地目送那个身影行远,没有一句苍白的语言。当她在决然中抬头仰望,希望却从她眼中星星地燃起,蔓延,漫过了一切。
她,永远相信明天!
我第一次把我的目光停留在一本书的标题上如此之久——《飘》,无论是从汉字上的“飘”与“风”,还是原文的Gonewithwind,都是随风流浪,随风而逝之意。其中随风流浪的是斯嘉丽的命运,而随风而逝的是白瑞德对她的爱情。在美国南北战争的乱世风尘里,她的生命如同苇草般被风拔起,在风中飘荡。后来的电影译名《乱世佳人》,这只满足了吸引观众目光的需要,根本不如“飘”带有一丝悲哀的美感。
斯嘉丽绝对不是善良或有品德的人,她任性、自私,冷酷又不择手段。先后为了钱与虚荣心抢走艾希礼妹妹与自己妹妹的未婚夫,为了维持生活向白瑞德出卖自己,允许工头雇用犯人并折磨他们来获得利润。可她同时又是勇敢而坚定的人,在自己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帮助自己讨厌的梅兰妮平安生子,在战后满目疮痍的故乡像黑奴一样在毒辣的烈日下干农话,想尽办法,祷告上天,让家人不至于挨饿。
她是坚毅的,尽管战争推毁了她所拥有的一切,她却固执而拼命地在伤痕累累的大地上活着。她顾念着家人,能放下自己曾经的小姐身份,跟奴隶一起下田,也体现了她对人世的执着与顽强。人总是渴望生,尽管许多时候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但人本性中对未来的希望,对明天的期望永不死去。
在烽火硝烟里,第三次结婚的斯嘉丽与一直在她身边的白瑞德走到了一起,但她对艾希礼的余念以及对白瑞德的忽视却永远地伤害了他。最终白瑞德在女儿夭折后彻底失望与疲乏,死心地离开了斯嘉丽。
此刻她才幡然醒悟,如果她真正了解艾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她爱的和她爱而复失的两人,她一个都不了解。她可能从未真正了解一个人,而她的错误是爱了一个虚无的幻影。
她仿佛失去了一切,因为她多年的信念在那一刻全数崩塌。回想自己年轻时是那样轻松快活,她尝到幻灭的痛苦,如同手术后麻木的疼痛。但此时她却固执地开始了希冀,她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失败,即使失败冷冷地瞪着她,她也会翘起下巴。
“我明天到了塔拉再想这一切吧,明天我就能挺住了,明天,我会想出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另一天了。”
我最为触动的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样的尾句,它是不可磨灭的希望,而这样的宣言近乎悲壮。她仍像流浪儿一样赤着双脚在嶙峋荆棘上鲜血淋漓地走去,一路哭泣一路寻光,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凉与坚强。
斯嘉丽是真正的苇草,或者说每个人活得都像野地里的苇草。每天无论是被车轮碾压还是被人践踏,当暮色的晚风吹拂时,苇草总能固执地从污浊阴暗的泥地抬起头,仰望天上寥廓的星空,开始对明天莫名的期许。
无论是残疾孩子,还是孑然一身仍在黄牛背上歌唱的老人,或是用粉笔在街头卖艺画虎的乞讨者,他们心中永远活着希望。让他们在寒风中得以站成苇草的姿态,耐寒的形状。
“活着”这两个字的意义远比实际更广博,它是一种不屈的精神,是一首坚忍之歌,而希望是流淌于歌中的每一个词句,每一个跃动的音符。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有的人只看到华美,有的人只能看到虱子。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孔子拜师》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读书是人生的一门不可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在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相信很多读者的内心是难以平静的。我们可以通过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书中优质的内容记录下来。
今天放学回到家,我开始读《孔子拜师》这一课,感觉很经典,想和大家分享自己的感受。
孔子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是远近闻名的老师了,可是孔子觉得他的知识不够渊博,就离开他的家乡曲阜,去洛阳拜大思想家老子为师。
曲阜和洛阳有上千里远,孔子风餐露宿,日夜兼程,走得非常辛苦,而且途中经历了千辛万苦,克服了种种困难,走了几个月才走到洛阳城外。
老子听说孔子要拜自己为师,于是就在洛阳城外等候孔子。当孔子在洛阳城外看见一位老人时,就猜测他是老子,并上前行礼,问清此人就是自己要找的老师,于是拜他为师,就这样孔子就找到了教自己知识的老师。
从此以后,孔子每天不离老师左右,终于成为思想家和教育家。
从这篇课文里,我懂得要学习孔子的谦虚、不怕苦、有礼貌,一心追求自己梦想的精神。学习是永无止境的,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里,更应该努力去学习。
其次,我们要取长补短,不是什么都知道的,要不断地学习才能获得更多知识!让我们一起来努力吧!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孔子拜师》这篇课文,课文讲的是孔子从曲阜到洛阳拜老子为师求学的故事。
曲阜和洛阳相距几千里,孔子风餐露宿,日夜兼程,几个月后终于走到了洛阳,虽然孔子已经是远近闻名的的大学问家了,但他认为学无止境,他不离老子左右,虚心好学,勤奋刻苦,又增长了许多新的学问。
通过这篇课文我体会到,孔子有伟大的精神和品行。为了学习,他非常执着、不放弃、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而且他在学习方面永不满足,不懈求索新的知识。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正是他这种精神的体现啊!由此,我想到了我在学习方面与孔子的差距,我学习有时怕苦、怕累、贪玩、不认真、不虚心,爸爸妈妈给我指出的错误,不能认真对待,认真改正。
《孔子拜师》这篇课文像一盏明灯,它为我的学习指明了方向。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孔子那样,勤奋努力,虚心好学!
孔子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我读了《孔子拜师》这篇课文,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孔子是一个很爱学习的人,他的知识已经很多了,已经是很有名的老师,还要不远千里,风餐露宿,日夜兼程,来到洛阳,终于拜了老子为师。老子问孔子:“研究学问你不比我差,为什么还要拜我为师呢?”孔子说:“学习是没有止境的,您的学问渊博,跟您学习,一定会大有长进的。”从此,孔子每天不离老师左右,随时请教。老子也把自己的学问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他.
在没有学这篇课文之前,我就已经知道无论自己有多深的学问,都不要骄傲这个道理。学习《孔子拜师》一文后,我更感受到了孔子是一个谦虚好学的老师,非常佩服孔子的学问,同时也很敬重他的品行.我和孔子一样有同感,学问就象大海一样无边无际没有止境,只要我们虚心向别人学习,相信最终总会有收获的。
今后,我要牢记孔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不怕苦不怕累,虚心好学,长大要和孔子一样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上月我们学习了《孔子拜师》这篇文章,从文章里我读到了:孔子小时候家里很穷,他很爱读书,在他三十岁的时候,他就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老师,有三千弟子在接受他的教育。
可是孔子还很虚心,他还想更上一层楼,他听说比他大三十岁左右的老子是一个德高望众的老人,于是他离开曲阜去求学。在老子那里他每天不离老师左右,随时请教。老子把所有的知识都毫无保留的教给了他。他们都是学问很高的圣人!
孔子说: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都是流传至今的学习名言。
孔子那么高的学问了,还仍然很谦虚,我的成绩还不是太好,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呢。孔子读书的时候环境很差,还要刻苦读书,三十岁了还继续学习,一直不放弃学习好的品德,每天要求自己进步一些,我要向孔子学习,考上中国最高学府北大,做一个对作为的人!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叫《孔子拜师》。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孔子三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是远近闻名的老师了,他还历尽千辛万苦去洛阳拜老子为师,并每天都跟着老师,随时请教。
读了这篇文章,我十分佩服孔了那种谦虚好学的精神。因为孔子三十岁已经成名了,过了学习的年龄还学习。许多现在的名人都是骄傲自满、不求上进,只知道贪图安逸,在享受自己的荣华富贵,都不学习了。孔子在拜师的过程中风餐露宿、日夜兼程,历经了千辛万苦。他的毅力是多么顽强啊!然后见到老师不懂就问,真是不耻下问呀!
看看孔子,再看看我,有一次,我英语考了100分,我就很骄傲,向别人煊耀自己,但是下次我没有考好,我也是个不求上进的孩子。我也不是很谦虚,但是,我是个不懂就问的孩子,赵老师在读课文的时候,我标出了不懂的地方,并问老师。我和孔子比这大有差距。
学无止境,学海无涯,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也要做一个像孔子一样的人,甚至要比孔子更好。
寒假期间,我复习了课文《孔子师法》。很有教育意义,让我感触很深。
孔子年轻时是有名的老师,但他仍然觉得自己的知识不够深刻。三十岁那年,他离开家乡曲阜,到洛阳拜大思想家老子为师。曲阜离洛阳千里,孔子熬了一夜,花了几个月终于到了洛阳。见了老子,谦谦有礼,老子欣然收他为徒。从此,孔子天天陪着老子,随时求教。老子也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孔子。人们尊重孔子和老子的知识,以及他们的品格。
孔子的真诚学习、谦虚好学深深打动了我。看着孔子,想着自己,觉得惭愧。比起孔子,我的主动学习、刻苦学习、谦虚学习的精神真的是差得很远。看动画片,玩电脑游戏,看课外书的兴趣远远大于学习的兴趣。爸爸妈妈催我学习,有时候看起来很不情愿。考试成绩好,爱翘尾巴;成绩差,爱发脾气;有时候成绩好不好都无所谓。假设这次语文考试。虽然在班里拿了第一,但是只拿了89分。这说明我还是有一些基础知识需要掌握,作文水平需要不断提高,粗心还没有完全消除。
学无止境,学无止境。孔子,千古圣人,能虚心读书,我想我是可以通过努力做到的。子曰:三人行必由我教。在未来,我会像孔子一样谦虚好学,孜孜追求,积极学习,努力学习,快乐学习,努力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老师让我写《孔子拜师》或《爬天都峰》的读后感,我选择了《孔子拜师》。
我刚看到这篇课题的时候,就感到奇怪了。心想孔子是被尊为万世师表的大圣人,怎么会拜别人为师呢?难道他的学问还不够多吗?我怀着十分好奇的心情读完了这篇课文。原来,孔子觉得自己的知识还不够渊博,所以就拜洛阳大思想家老子先生为师,继续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不像有些骄傲的人学了一点点知识就自满自足再不求上进。有个成语叫"骄兵必败,哀兵必胜",就是谦虚的兵一定会胜利,骄傲的兵一定会失败。孔子也有一句名言叫做"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就是,三个同行的人当中,一定有一个人的优点值得我学习。正因为孔子的谦虚好学才是他的知识更加丰富和渊博,才使他成为让后人敬仰的万世师表。
孔子的那种好学的品行更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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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只听说过“三毛流浪记”,那个三毛是个只有三根头发的小男孩,很顽强地活着,流浪……当今我渐渐长大,我惊奇地发现了这个全新的三毛,她是个最浪漫,最真性情的女作家,她有一个男朋友叫荷西,因为她对沙漠生活充满了好奇,所以去大沙漠旅行,写出一系列大漠风情的散文,从而成就了一种“流浪文学”文化。
一直对三毛怀有一份独特的情感,大抵是心下羡慕有人可以活得如此洒脱不羁,爱她对待生活的态度,爱她一直寻求着自然与单纯,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她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传奇。
撒哈拉里的三毛。如一朵艳红在沙漠里绽放,沙漠的热度和躁砺让她显得那么饱满、奔突,她满头的黑发和遮挡于后的眼神,有着生命最亮眼的光芒。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撒哈拉的故事》记叙了三毛定居在撒哈拉的种种趣事,书中洋溢着三毛对沙漠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字里行间透露出撒哈拉人独有的风土人情,使读者如置身在一幅撒哈拉风情图中、穿梭在三毛细腻的文字里,感受撒哈拉的美妙之处。
三毛是个十分热爱沙漠的女子,她抛弃了大城市里的繁华生活,毅然来到撒哈拉定居,去实现她的梦想。可当她带着丈夫兴高采烈地来到撒哈拉时,迎接她的只有黄色的沙土、贫瘠的土地、简陋的房子——狭窄简陋、没有家具、天花板上还有一个大窟窿。而她们并不为此而退缩——她们一起动手装修房子、用装棺材的箱子做家具、巧用铁皮自制风灯……使得她们的房子成为了撒哈拉中的宫殿,引得人们啧啧称赞:“你们创造了罗马”,三毛的心灵手巧为她的沙漠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
看这本书我想起来我的一位朋友,大学期间一起自学UI认识的朋友,刚工作那会去北京见过他,还是一个很平常的男孩子,后来他厌恶了互联网的“快”生活,发现UI设计并不是自己追求的艺术后,又去学了纹身和室内设计,开机车、研究玄学、想去旅行就租个车说走就走、养多肉、捡块破木头手工做成一个灯座、捡块石头打磨成一个盘子,放荡不羁,爱上一座城市就在那里定居……我们都管他叫“大仙”,他真的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也活成了我们年轻时向往的样子,他是我生活中活得最像三毛的人……
读三毛的作品,你会发现三毛教会了我们热爱生活。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是美好的,只要你认真地去体验生活,生活也会赠予我们很多意想不到的礼物。三毛笔下的文字,让我明白,只要善于发现,善于创新,生活处处有精彩。在撒哈拉沙漠这么艰苦的环境下,三毛依旧活的这样精彩,还有什么困难我们面对不了呢?虽然生活平淡、简朴、十分贫困。但她却是非常快乐,因为她知道,物质上的贫困没什么,精神世界的丰裕才是真的好,精神世界是不能用物质换来的。她心里这样想:“平平淡淡过生活,认认真真去做事。莫愁今生无富裕,精神丰裕才可贵。”
一直听说你的世界很精彩,于是我来了。就在最近拜读了你的作品,看到了一个桀骜不驯的你;一个在艰难的沙漠生活里仍然保持率真烂漫的你。是的,我为你而倾倒。
生长在那个年代的你是幸福的,远离现代都市的纷纷扰扰,去寻求属于自己想要的一片天空。你当时的思想哪怕是放在现在来说都是多少人所不敢想的。你就像一个既理智又叛逆的青春期少年,做了一次我们想都不敢想的梦。离开富足美满的家庭,来到贫瘠的沙漠去享受不一样的人生,我为你的勇敢而喝彩。
这个物质开始超过精神的年代,物质成为第一需求。人们开始追求名牌,尽管它并不适合自己。我们开始追求房子、车子、更贵的衣服、更高的享受,丰富的精神世界离现在的人们越来越远。谁还会如你一般,为了充实自己而远离他乡,有“舍”才有“得”,现在人们不愿意丢下眼前的利益才使得精神层面越来越匮乏。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疲于奔生活,却又不愿意停下来“享受”生活。我指的的这种享受是精神上的。当我们越来越机械的去讨生活,按着大家共同的价值观所默认的模式,非官即商,而越来越不像个完整的人了的时候,我们是否该停下来想一想?而三毛你,活的很像自己,勇敢的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不被任何人和事所束缚,你就是你自己。
在生活中,你是十分可爱的,沙漠中如此恶劣的环境能被你过得充实而精彩。你亲手布置了一个温馨怡人充满艺术气息的沙漠中的小窝,可见你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给予人类一切美好的心境。还有你那比沙漠更宽广的胸怀,每当愚昧无知的撒哈拉威人无尽的向你索取,并且还不知感恩,你仍然是那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态度,实在让人敬佩,这换做一般人早就气急败坏了。还有你那“沙漠中餐厅”,怪不得你的朋友到了你家都舍不得走,连我看了也只流口水呢。还有冒充医生的你,用自己库存的药当起了悬壶济世的公益慈善医生,虽然你没有专业的资格,但是你还是凭借丰富的知识面治好了一个又一个病人。你的勇敢,你的无畏,你的善良聪慧,样样让我着迷。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志向,比如向往自由洒脱的陶渊明,渴求仕途的王勃,寄心无拘无束生活的庄周和奉孝守心的李密。不同的经历,决定了每个人不同的`思维方式与追求,恰恰经历具有不可复制性与独一性,于是思想的区别也就跟着独一了。然而每个人的思想确实并非独一,按照思想去做的人却甚少,所以这个世界出类拔萃的人太少,而平庸者太多。三毛你却这样做了,保留那单纯质朴的心,所以看待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是美好的。你是不平凡的。
对于书中最后的那几篇书信篇,三毛回应当时个别媒体所说的“庸俗的三毛热”一事,我觉得他说得很好:“文章千古事,不是我这一芥草一般的小人物所能挑的起来的,庸俗不庸俗,突不突破,说起来都太严重,写稿真正的起因,“还是为了娱乐父母”,也是自己兴趣所在,将个人的设干活做一个记录而已。”多么平实而深刻的回答,是啊,管别人去说什么,不求名不求利,问心无愧,只是做自己想做之事,仅此而已。率性而为,有何不可?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本书中,有人问到席慕容,文学是什么?她回答:“文学是你对自己的省察,你对这个世界的盼望,你对生命的惊喜发现,你对时光的不舍记忆和爱恋……”关于这些,你的文字一并做到了,它虽是无声的,但却有形的替代了你的所见所闻所悟。
三毛是个人。她只身游荡地球十五圈,可灵魂仍旧伶仃。“我只想认识生命。”“我的肉体的存在和我的灵魂的存在是不兼容的。”
三毛是一抹灵魂,超越了整个浮世。她走了,笑着么。
三毛搁下笔又拿起,仅错过十年。这本书《撒哈拉的故事》就是她在文坛的初生。
那时的她,长发在身后被风深卷起涟漪,明媚从眼底泛到了眼上。那个恣意的姑娘在那个时候牵起了一个男人的手。那是她的先生——西班牙人荷西。
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愁罔又浪漫。荷西对三毛一见钟情。他曾说过“等我六年,六年后我来娶你。我上大学四年,服兵役两年。”就像说的那样,六年苦恋。国家的不同、观念的差异阻碍不了两人。
其实很庆幸三毛看得很清楚。爱情从不轰轰烈烈,他们平淡地相处,平淡地爱上彼此。正如她所说的“我从没有热烈的爱过他”。
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结婚。一片金黄柔软的漠地,热烈如火、平静如茶。他们的结合像是树木长出枝桠一样自然。
在这一本书中,金黄温暖的哈撒拉。讲述的仅仅就只是哈撒拉的故事、他们的故事。原来三毛与爱情竟然靠的这么近。这是我所出乎意料的。三毛是一个相当自由的人,因为荷西所以定居。一点一点融入彼此的生活,完善彼此的爱情,你中有我。
爱情对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相当陌生。哪怕它能够浮现在书本、屏幕以及剧场中。可是看到这平蓄温和的文字,我想美好的爱情就是会让我3们都一点一点变得更好。
我看他们白手起家,看他们岁月成诗。我在看两个人的生活。我看他们从房子到家,看他们饭桌上的幸福,看他们从生死夹缝潜逃,看他们给彼此一个交代。
曾经,我绝不会想到在一块一望无垠的沙漠上,会有一户人家,住着北欧式的房子,给人无与伦比的动容。
原来世上真的能有这样的一对璧人。
当你在我的身边,我就打心底变得欢喜,但是却并不仅仅满足于此。我喜欢你,也同样期待你喜欢我。但是在我爱上你的时候,你的生命就超于我的生命,同样的,你的幸福就高于我的幸福。看你好好的,我依旧能很开心。
这大概就是荷西的爱情吧。他是一个西班牙人。同样,他的爱热烈而又奔放,盛放出自己生命的色彩。
而三毛的爱却又不同,她是一个中国人。哪怕生性如风、追逐自由,可她也依旧隽永含蓄。如果说荷西的爱是太阳,她的爱仅是一颗坚韧的种子,埋在了地底,并在光的照射下生根发芽。当这一切浮于地表时,扎根心底的情谊就难以摧毁。
有时,我仍觉得他们就是天作之合。三毛的英文名是Echo,在希腊神话中,这是一位女神。她的情人是一位极爱水仙花的少年,在后来爱上了水中自己的倒影。巧合的是,荷西也酷爱潜水,可惜他的生命也同样葬送给了大海。
以至于在另起新篇的故事中。
荷西的死亡给三毛带来了深沉的痛苦。在他的葬礼上,三毛眼中饱含泪水。在好友的再三劝慰下,才答应不再自杀。
真正的爱或许平淡而温馨,藏在心中。相濡以沫或是相忘于江湖。我们心中自有选择。
三毛一生曾自杀三次。最后一次才真正带走了她。她死在了医院病房的厕所,上吊在了栏杆上。一米六二的人死在了一米六的栏杆上,马桶的扶手就在身旁,但凡多一点儿生的意识,她依旧仍存于世。
她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也是一个想要认识生命的人。“你明白,路太远。我不能带着这副身躯走。它太重了。”
她走了。又带了千万思绪而归。
在一度的期待与盼望中,在满心的欢喜中,终于与《撒哈拉的故事》有了一场美丽的邂逅。
三毛天性爱自由、爱挑战,她禁不住撒哈拉沙漠的诱惑,与深爱着她的荷西来到这片世界上最大的沙漠结婚,白手成家。《撒哈拉的故事》就是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沙漠生活时的所见所闻。三毛以一个女性作家细腻敏锐的观察和感知,将大漠戈壁的狂野豪情和婚姻生活的美好温馨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读罢,心中惊喜感慨之情油然而生,我的灵魂也早已被灵动的文字插上翅膀,飞往遥远的撒哈拉,我的脑海中犹如电影画面一帧帧上演着令人心神激荡的大漠生活。
三毛对大漠的向往是从未改变的,缘于一种无法诉说的感应。在他人眼里毫无生机的蛮荒之地,却让三毛有一种割不断、说不清、道不明的依恋。她偶然间看到一张撒哈拉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立即决定搬去沙漠,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跟着去了。哪里生活的快乐自由,哪里就是最好的家。
三毛对大漠的依恋,也伴随着与荷西的幸福生活。在我看来,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每个月都精打细算,仅仅依靠荷西的一点工资维持生计,但是他们的内心却无比快乐幸福。荷西可以带着三毛在夜晚进入迷宫山寻找她心心念念的小化石,每次荷西回家都是三毛最幸福开心的时刻,他们会因为开车而像小孩一样相争,三毛会逗荷西说粉丝是晒干的雨……小吵小闹却又甜甜蜜蜜,茶米油盐的日子被这样两个率真的人演绎出了别样的诗意。他们的爱刻骨铭心、令人艳羡。也许正是因为爱之深,所有才有痛之切。三毛在荷西谢世后痛不欲生、无助呆滞,以至于后来的他们,一个葬身于大海,一个消失在人海。
三毛对大漠的热爱,也伴随着对淳朴憨厚的撒哈拉人的日渐喜爱。三毛教邻居女孩们一些有趣的小事,送给邻居小孩子一些新奇玩意儿,帮女人看病,尽管自己生活不宽裕,但依旧时常送给邻居们很多日用品……邻居们的生活也为她演绎着别样的撒哈拉风情。或许在他人眼里,撒哈拉没有钟灵毓秀,但是这充满自然气息的大漠风光孕育了一群憨厚朴实的乡民,也让我们看到了如此温暖和有烟火气息的三毛。
这部散文集撷取了生活中一件件平淡无奇却又暗藏温柔、令人惊喜的小事。三毛与荷西寻找有化石的小乌龟和贝壳的荒山之行,三毛与荷西亲见撒哈拉人的婚礼,三毛与荷西婚后布置新家……每一件事都是他们生活的真实记录,每一句话都散发着无穷的魅力,每一个字都透露出质朴安定的幸福。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或许我们早已忘却曾经凝望掠过天际的一只飞鸟出神的美好瞬间,或许我们早已习惯于春去秋来、花谢花开的自然美景,或许我们早已麻木于平淡无奇的生活点滴。但是三毛告诉我,不能忘记生活中那一束给予我们生命、希望和力量的阳光,那是我们生活中不可多得的温柔与惊喜。
“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撒哈拉了,也只有对爱它的人,它才向你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让我们在无声无息流逝的岁月里寻找芬芳,让我们在匆匆飞奔的时光里发现温柔,正如三毛如此热爱大漠一般,我愿以一颗真诚炽热的心迎接暗藏温柔、洒脱不羁的人生……
《卓雅和舒拉的故事》讲述了卓娅和舒拉反抗法西斯,英勇献身的故事。
卓娅和舒拉从小有着良好的教育,她们热爱祖国,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当卓娅正在读九年级的时候,希特勒率领军队企图侵略苏联,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蔓延到前苏联时,卓娅为了保卫祖国,放弃了学业,参加游击队。后来深入敌后,在一次行动中,卓娅不幸被法西斯士兵抓住,在敌人的严加拷打、逼问下,卓娅拒绝回答法西斯的一切问题,结果英勇就义,后被追认为苏联英雄。
当舒拉满十七岁时,辞别母亲到乌里扬诺夫斯克学校学习,不久毕业了,成为一名坦克少尉,在战场上与敌人浴血奋战,在解放前夕英勇献身。
卓娅和舒拉英勇无谓。卓娅在法西斯面前不低头折节,舒拉奋勇杀敌,身为中尉,冲在军队最前面。这与我在电视见过的大多数军官不同,她们站在战士们后面,命令战士们向前冲,自己跟在后面指挥战斗,不像舒拉,自己先冲锋,自己先开路,他的不下受他的影响,紧跟在后,也英勇作战,因此,舒拉所带的部队经常在很艰难的条件下战胜敌人。攻下了敌人一个又一个的据点,为后面的友军开辟了冲锋的道路,为战斗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卓娅和舒拉这两个年轻战士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人民的安宁和幸福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他俩英勇故事将永远被后人了解吗他俩的英勇事迹将永远鼓舞着一代又一代后人,我很愿意学习他俩。
这个暑假中的两天我看了那本让我感动的《雷锋的故事》,读完后我觉得雷锋的品质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主要讲了雷锋的生活过的很艰苦,有了新衣服也不穿,每当衣服破口时,他也不换新的衣服,只是把破口的衣服缝补好继续穿,每次出去时一看到工人忙碌都出去帮忙,就这样雷锋过着这样生活一天又一天。
终于有一天,雷锋这样的品质传到了主席耳朵里,因为主席被这样的品质打动了,所以让雷锋当上了解放军,听到了这个消息后,被雷锋帮助过的人替雷锋高兴,当上了解放军的雷锋更发奋图强,继续不停的帮助有困难、有危险的人。
日子像飞箭,转眼间过去了几年,终于有一天雷锋在身体疲惫的情况下牺牲了,大家都很伤心,其他解放军们把雷锋埋葬在烈士公墓中,当时好多人都来为雷锋送行。
虽然雷锋牺牲了,但是他的品质却不会消失,永远的活着在大家的心里,那种品质留给我们学习和敬仰。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帮助别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的道理!
今天我读了《学习雷锋做个有道德的人》这本书。我是含着泪和感动把它读完的,因为雷锋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却做出了许多不普通的事让我感动的同时也让我对自己所作所为有所提醒。比如雷锋处处不忘节约,把自己穿过的袜子补了又补,不知补了多少回,但雷锋还是不肯扔掉。他所用的脸盆和漱口缸用了多少年,上面的瓷掉了都不见原来的模样了,也不舍得买一个新的。雷锋就是这样,一点一滴地为国家,为集体,积累着财富,以勤俭节约为准则。看看雷锋,再想想我们现在这种穿的暖暖,吃的饱饱的幸福生活,已经忘掉了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
雷锋珍惜时间,就连看电影前一会的时间雷锋都要看书,一点时间也不放过。有一个小朋友问雷锋叔叔:就这么点时间,您还看书呀!雷锋却说:时间短吗?我已经看啦三四页了。时间虽短,可看一页算一页,积少成多嘛!不抓紧时间不行啊!时间似流水不能让它白流走。小男孩惭愧的低下啦头。雷锋就是这样一个爱学习,不放过一分一秒浪费的人。看看雷锋,再想想我们现在呀!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这么优越的环境,而不好好学习部脸红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荐]光辉的历程的读后感模板》,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一百年的光辉历程。我们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时刻铭记着建党的初心和砥砺奋进、不断进取的精神,才迎来了今天的辉煌。历史虽已成过去,却不能忘记,时刻铭记党的奋斗历程,通过对党史的学习,我们才能够更好的了解过去,看清前进的方向。
作为一名乡镇组织员,我将立足岗位实际,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不断提高自己理论修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二是立足本职、抓好党建。正确把握组织工作发展趋势,不断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在把党的政策规定与乡镇实际情况相结合上做文章,大胆实践,增强工作的创造性。三是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明确基层服务群众的深刻意义,贴近民心、倾听民声,以实际行动深刻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今晚,通过学习我们党的光辉历程,重温我们党从成立以来,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建立不朽的功勋。让我更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一名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时时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
一、业务精一点。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光讲大道理不行,没有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先锋和模范作用也就显现不出来。教学中要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入手,进行有效备课模式,放开手让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并充分利用好现代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教学风格。
二、奉献多一点。我们讲奉献,是指为了党的事业、集体利益,不计报酬,不在乎金钱、地位和荣誉,发自内心地去为社会和他人做一些事.同样,作为党员教师要把爱献给学生。对学生的爱是多方面的,在他们的生活需要我们的关怀,他们的学习需要我们去关心,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需要我们去帮他们克服,对学生的关爱无处不在,只要我们细心观察,认真去做,就一定会成为学生的心目中的好老师。
在21世纪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无一不改变,但是党还是一如既往,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更没有年轻貌美或者风烛残年的区别。能让党始终如一的,终究还是华夏人民的那一颗炽热的心。因为我们沸腾的心燃烧之时,映照出来的只有党的影子,所以党至今还是那么灿烂辉煌。党的历史中我对长征有着深刻的感悟和理解,记得长征是一段艰苦又无法一带而过的历史,长征的胜利从各个角度上来说,无一不表明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红军是一支无人能敌,不可战胜的队伍。长征中红军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不拔的共产主义理想、革命必胜的顽强信念、艰苦奋斗的伟大精神和一往无前不畏牺牲的英雄气概,构成了伟大的长征精神。
长征精神,就是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不拔的革命理想和坚贞不屈的信念,无论如何都相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不惜付出所拥有的一切的精神;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上出发的精神;就是顾全大局、严谨守纪、团结一起的精神;就是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同大家生死相随、患难与共、艰苦奋斗的精神。长征精神还是党的原动力和中国革命的伟大的顶梁柱,更是一股以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为核心的无形的力量。
书籍能让人找到人生的意义,闲暇之余我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如果有时间的话不妨静静的去写一份读书感悟,写作品读后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吗?读后感大全小编特意为你呈上“主角读后感”,欢迎阅读并参考!
厚重的一本书,从开始到结束,随着剧中人欢喜,纠结,敬重,心疼,体验,感悟,喈余,快到结尾时,盼赶紧看完,又生怕就这样结束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再苦难的日子都会结束,再辉煌的岁月都会过去,岁月正长,人生正长,一切,刚刚好。忆秦娥,因秦腔而成全的她,她也把秦腔一次次推向了艺术舞台,甚至国际化,戏中的酸甜苦辣,自不用说。她的刻苦,憨厚,最后得宽恕之心一直让我心生敬佩,而指引她走上秦腔之路的一个个艺人,更让我动容,那是怎样的一种惜才,胸襟和文化的传承啊!主角只有一个,然而撑起一台戏的明艳,璀璨,是多少人的辛苦付出和合力才能做得到的。所以,那些一个个平凡岗位的不凡的人,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也是自己生命舞台璀璨和值得骄傲的主角。一个人,精力有限,在这方面付出与得到的多,在其他方面就会有缺失与短板,戏痴的秦娥,是不懂得生活的,对自己的情感也是没有规划与定位的,更谈不上经营,所以,婚姻,家庭生活方面一团凌乱。许正是,历尽生活的苦,才更懂得慈悲。文章前半部分读来畅快,紧凑,后半部分许是生活杂事甚多,总觉得稍有欠缺,不如前面浑然天成的感觉。因同样是长篇小说,不由想起平凡的世界一书,那里面,从开始到结束,是一致的高水平,每看每新。
【一周一本】
五十年风雨如注一棵草;
五十年冷暖见惯无矜骄;
五十年生离死别知多少;
五十年真情常被一旦抛。
十一岁泪眼婆娑离山坳;
十二岁学戏皮肉遭藤条;
十三岁强逼烧火去帮灶;
十四岁魔掌险些使花凋;
十五岁柴房苦练待破晓;
十六岁一折焦赞打出梢;
十七岁白蛇仙子一角挑;
十八岁唱红北山领风骚。
烧火丫头突显耀,
更易风传近魔妖。
调进西京愈玄奥,
西湖一游成风标。
誉满古都似珍宝,
毁满三秦多腥臊。
谨小慎微遭撕咬,
百般龟缩仍惊涛。
几多次不想再上主角套,
为罢演结婚早孕朝后逃。
谁知道越逃角色越缠绕,
四十年本本折折难拣挑。
主角是聚光灯下一奇妙;
主角是满台平庸一阶高;
主角是一语定下乾坤貌;
主角是手起刀落万鬼销;
主角是生命长河一孤岛;
主角是舞台生涯一浮漂;
主角是一路斜坡走陡峭;
主角是一生甘苦难号啕;
占尽了风头听尽了好,
捧够了鲜花也触尽礁。
一生追求奇绝巧,
日循舞台绕三遭。
不懂世外咋喧闹,
只愁戏里缺妙招。
唱戏让我从羊肠小道走出山坳、走进堂庙,北方称奇、南方夸妙,漂洋过海、妖娆花俏,万人倾倒、一路笑傲;
唱戏也让我失去心爱的羊羔、苦水浸泡、泪水洗淘、血肉自残、备受煎熬、成也撕咬、败也掷矛、功也刮削、过也吐槽、身心疲惫似枯蒿。
千般折磨抿嘴笑
@20xx23作为才公布的第十届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之一,《主角》一书描写秦腔名伶忆秦娥近半个世纪的人生兴衰际遇、起废沉浮,及其近四十年来文化界戏剧界(通过秦腔反映)大背景的巨大变化,故事跌宕起伏、语言生动形象等都值得称道。作者西北地域感很强,对戏剧(秦腔)十分热爱与熟悉,作品的可读性性强,忆秦娥的人生际遇真的是应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让人分辩不清哪是真实世界哪又是戏剧故事。小说塑造的许多人物如胡三元舅舅、胡彩香、存字辈老艺人、刘红兵等都很生动,能在掩卷后仍然留在脑海。由于是茅盾奖作品,不免阅读时对其的期望值就高了许多,时不时地会与前面特别是早期的茅盾奖作品(也可能是自己喜欢的)进行比较,就有总是欠把火的感觉。1)有些人物还是有点概念化,如宁州剧团的黄主任,派出所的乔所长,与忆秦娥争主角地位的对手楚嘉禾,画家石怀玉等;2)体现地方特色人物个性的语言可以有必须有,但有些较低俗的言词过多了的话影响阅读的美感;3)不够精细,有些细节还较粗;4)书的后三分之一包括结尾有点潦草。
从来没有一本书让我如此痴迷,刚刚拿到就爱不释手。从昨天下午一直看到今天早上。看完陈彦老师的小说《主角》后,很多感触涌上心头。因为这部小说写得是秦腔名家,从十一岁直到五十多岁的人生坎坎坷坷的经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曾在剧团做过烧火丫头,曾一度放弃唱戏的念头,因为忆秦娥扎实的功底,更因为她师傅这位伯乐,为了她能够一脉相传,能够传承师傅的吹火,师傅终于在走之前,秦娥最终成为名人,县名人,省名人。她从不和别人争高低,一根筋一股傻气将自己的功底弄扎实,最终成就了她。可是她除了唱戏,其他的事情从来不关心,也不上心。经历了两次婚姻,经历了亲生儿子坠楼身亡,经历了各种打击,依然坐真实的,憨厚的,有点傻气的戏痴。
假如把这部小说搬到电视上,其影响力绝不亚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秦腔是陕西人的情歌。秦腔将陕西人的喜怒哀乐诠释的淋漓尽致,秦腔有时候委婉、有时候粗犷、有时候豪情万丈、有时候如泣如诉。
陕西人给人们的印象大多是憨厚的、生楞的、硬邦邦的。假如你和陕西人打过交道。你就会觉得陕西人直爽、善良、纯朴。对待朋友掏心掏肺,对待有恩的人肯定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
秦腔几百年来老祖宗传承下来的戏曲,都深刻在人们的心中。
三娘教子-----三娘为了教育儿子读书,竟然要将赖以生存的织布机砸坏,可谓是用心良苦。
杨家将------好男儿好女子要学就学杨家将,带兵打仗,精忠报国。
窦娥冤------我只记得窦娥被冤,被杀时。六月雪,只有被冤屈的人死前才会出现六月雪,血一滴都没有落在地上,全部洒向白绫的奇异场景。最终窦娥冤案被平反,罪恶滔天的人终将受到惩罚。
三娘教子用苦良心,杨门女将精忠报国,窦娥冤人在做天在看,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这就是秦腔的魅力,之所以能深入人心,能被一代代传唱。它不仅是一种文化相承,同时传播着老祖宗千百年来不变的正能量。
从记事起,我就喜欢上了秦腔。每年冬天北酥酪大队都会请西安秦腔剧团来演出,当时的戏子都安排在各家各户。那时候平静的小村庄比过年还高兴。孩子们一放学早早做完作业,就缠着大人们去看戏。
早上我们上学时,看到演员们在学校门前的空阔麦场走势,练腿。晚上放学后,我们早早的就拿着摆好凳子站好位,然后和小伙伴们簇拥着去戏台后化妆间,我们只能在门口远远观望着。有一次一个大花脸出来了,把我们都吓唬住了,如鸟兽散四处逃窜。
每年正月十五前后,村里都会打社火。敲锣打鼓,舞狮子,要热闹上一周才算把整个春节过完。村人们把秦腔剧中的人物搬到了社火上,可见村人们对秦腔的热爱。
踩高跷----秦腔戏中的人物悉数出场。
高杆------将孩子们小腿和脚绑在固定的铁架上,小小人儿被打扮成不同角色。
血唬-----也就是电视中演的特技的一种,钢刀扎到身上,掏肠子,铡美案,村里的能人们化的妆太逼真,每次看到小孩们都会躲得远远地。
我的外公我的母亲一生钟爱的都是秦腔,他们也会唱。我在家里多次听过外公讲戏曲故事。妈妈的偶像是李爱琴老师,最喜欢唱《周仁回府》哭坟片段,她高兴地时候就会唱起来,她唱的如泣如诉,那时候我觉得母亲就是戏曲中的周仁,在爱妻的坟前哭的肝肠寸断。多年后,当我跪在母亲的坟头想起母亲唱的《周仁回府》,不仅泪流满面。如今我也变成了她,每回回听到亲腔,只要音乐想起,就会感慨万千。
秦腔是我小时候的记忆,对亲人无法磨灭的思念。它的乡音,乡情,总会把我带到童年。
好作品!借一段作者的后记里的话吧。唱戏更是度人度己的大功德。正是这份对“大功德”的向往,而使她避过独善其身的逍遥,重返舞台,继续起唱戏这种度己化人的担当。在中华文化的躯体中,戏曲曾经是主动脉血管之一。许多公理、道义、人伦、价值,都是经由这根血管,输送进千百万生命之神经末梢的。无论儒家、道家、释家,都或隐或显、或多或少地融入了戏曲的精神血脉,既形塑着戏曲人物的人格,也安妥着他们以及观众因现实的逼仄苦焦而躁动不安、无所依傍的灵魂。在广大农村地区,多少年、多少代人,可能都没有文化教育机会,但并不影响他们知道“前朝后代”,懂得“礼义廉耻”。这都拜戏曲所赐。戏曲故事总是企图想把历史演进、朝代兴替、人情物理、为人处世要一网打尽。因而,唱戏是愉人,唱戏更是布道、是修行。我的忆秦娥也许因文化原因,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地唱了大半辈子戏。但其生命在大起大落的开合浮沉中,却能始终如一地秉持戏之魂魄,并呈现出一种“戏如其人”的生命瑰丽与精进。唱戏是在效仿同类,是在跟观众的灵魂对话;唱戏也是在形塑自己,在跟自己的魔鬼与天使短兵相接、灵肉撕搏。感觉篇幅略长了,后半部分给女主的磨难快赶上西天取经了,有点像长篇电视连续剧凑戏拉篇幅的感觉,还有就是女主后二十年飞快,而且过于传奇,没有前半部分真实真切,尤其画家的出场,落了俗套,不知道是不是现实生活中女艺术家都跟画家扯不清啊?青娥本不喜折腾张扬,和某位国字号女主持人个性不太一样,所以感情境遇和事业结局应该都不太一样才对
看完了这本《主角》,描写秦腔名伶大半生的兴衰际遇,起落沉浮。同时又从这一个人物的成长,把秦腔这门艺术的变更迭代与整个社会的前进发展都融合在里面了。作为一本小说,还是挺好看的,或者说,一口气看下来挺爽的。
可这本书是今年矛盾文学奖的得奖作品,总觉得能得到这样荣誉的作品,人物都应当饱满而充实。但是剧里的除了主角之外的其他人物,无论是人物性格塑造还是人物命运,都是为了塑造主角形象或是推动主角成长而设置,而没有自己独立的线,所以觉得这些人物略缺少自己的生命,无法真正打动人心。
就拿忆秦娥的第二任老公石怀玉举例吧,作为这样一个形象的艺术家,每次出场却几乎都只是为了忆秦娥而出现。到最后他吊死在他的画作旁边,作者对于死亡的描写也很到位,可看的时候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就好像是一个看到原本就不存在的小说人物死了而已,并没有深刻地感受到应有的震撼。
我觉得一本真正丰满的作品,可以在一些细微的地方不断的堆叠情感,让感情不断积累,即使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都都能在某个合适的点爆发出能量,让人感动得沉郁钝锉,泪水不止,因为在读者心中,这个故事,这个人物,都是鲜活而真实的,且能发自内心地产生共情。
而这部小说,似乎就是缺乏这么一点戳人的点。如果是一本普通小说,我可能会打4星,但是作为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的话,我就打3星吧。
我们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有我们存在的意义,都是一个独特的坐标和风景,与其羡慕别人,倒不如肯定自己。
他是一个戏痴,从小就爱演戏,长大后,苦苦盼来的第一个角色却是饰演一只宠物狗。万分犹豫下他还是接受了。
经过几天的排练,终于迎来了他的第一场演出。尽管这是一个多么不起眼的角色,但他还是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其中。他滑稽有趣的动作使观众不再注意主角,几百双眼睛紧扣在他的身上,台下的笑声更是此起彼伏。导演对这次的演出十分满意,并决定下次排戏时让他出演重要角色。
“如果你志在最高处,那么即使滞留在第二高处甚至第三高处,也并不丢脸。”是啊,命运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角色。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全力以赴。那样,再小的角色也有可能变成主角,哪怕你连一句台词也没有。
一生中会经历很多角色,猝不及防的匆匆落幕,心中除了不舍和叹息,眼里除了泪水和遗憾,其实更多的还是感恩,感谢命运让自己成长。
一直在我们身边默默奉献的环卫工人,他们就是“没有台词的主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宽阔的道路便是他们的舞台。他们双手紧握的扫帚将一条又一条平凡的道路打扫得焕然一新。他们将“无私”二字淋漓尽致地谱写在他们的人生里程碑上,尽管他们是多么的“卑微”。
在生活的舞台上,每个人都饰演着不同的角色,只要你拼尽全力去做好每一件事,你就会成为光彩炫丽的主角,去主导自己的命运。即使是最卑微的角色,我们也要怀着一颗虔诚
的心去认真对待。
人生苦短,生命原本就是一场倒计时的赛跑,在这场争分夺秒的比赛中,或许并非事事如意,与其怨天尤人,倒不如全力以赴。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就在想,什么是主角?怎样的人才能称之为主角?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不都是主角吗?
边看边思,终于觉察出作者的“主角”,乃是一种影响力。
忆秦娥,是秦腔名角,她不仅用她精湛的舞台表现力影响着观众,影响着同仁,让她的戏迷疯狂,也用她对戏的执念,对人与事天生的“傻气”影响着他们。
她让他们爱着,让她们嫉妒着,也让她们忌惮着。
然而,她却悲悯着他们。不管是对她极好的几位师父,还是带给她一生阴影的廖建辉,或者是爱她也带给她苦难的两任丈夫,又或者是在我们看来有些忘恩负义的义女宋雨,她无不怀着宽宥与悲悯……
这便是作者笔下的主角。
从易招娣到易青娥,再到忆秦娥,作者写了一个放羊女娃从“音有些偏”,最后成为秦腔名伶的故事。
这当然不是顺顺遂遂的一生。
“华盖”加身,读到后来,我不禁想到这个词。鲁迅先生早早就看透了这个东西的妙处,当所有的名誉集于一身并被众人大肆宣扬时,也就离唾骂与踩踏不远了。这就是所谓“捧杀”!
可怜忆秦娥看不透想不懂,只会捂嘴而笑,一代名伶的戏曲生涯最终转为幕后。就像她最后为自己写的那首词一样,任你曾经怎么风光无限,一切终要作古。
书里除了忆秦娥,刻画的较完整的人物,算是胡三元了吧。在读到他时,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可是此时却不知道说什么。有时候,感觉他就像那个不谙世事的自己,认死理,不妥协,最终被社会和群体遗弃。后来,他在自己出生过的地方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却再也不能畅快淋漓地敲一出好戏……
也许是如作者所说,这本书被砍掉的内容太多,所以感觉在对人物的塑造上,细节不那么完整,人物有些扁平化,而且用小说里的人来表达作者的观点,痕迹太过明显。
就写这么多吧,这篇评论毫无逻辑。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荐]《春》读后感模板》,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床头的《春宴》已经摆了不短的时日,翻看了好多,却始终没有从头到尾翻完,
这种有始无终的心态源于我对作者长久以来的心态,她的作品永远对我有吸引力,却永远不足够吸引我。
从《离别薇安》到《八月未央》,从《莲花》到《素年锦时》,她的书我看了好多,但从头到尾看完的真的不多,
并且,正因资料雷同,我经常混淆主角,混乱情节,
唯一了解的,是每个女主都莫名清高、莫名孤世、却莫名得到各等高富帅的垂青。
20岁上下的我号称文学女青年,中意摘抄书中国丽的辞藻,中意体会那种深刻又飘渺的情感,她的作品实在是对极了我的胃口,
我在阴天的午后,窝在212昏暗的上铺,看完1个故事,就像历程了一场不被世俗容许的恋爱,心情跌宕,入戏极深。
《春宴》是她文字最多的长篇,在序里,她就说,要耐着性子看完,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由两个女性的故事串起整个故事节,我跳着看了其中1个,果真有以前相异的心里感受。
女主一如既往的游离于俗世之外,一如既往的享有高富帅的青睐,但她有1个女性对感情最直接最单纯的希望,这种坚持,让她显得有血有肉,让她战胜以前所有不食人间烟火的奇异女子。
她身世坎坷,处事淡漠,她历程三次婚姻,人生中还留存一场互为血肉的纠缠恋情,对感情要求纯粹,不留中间地带,不妥协;
那个人生中躲不开的男人也历程自我的婚姻、情人、无数露水情缘,最后在她那里找到与自身最契合的本源,但这种力量却又另外让他透析自我,变得脆弱。
爱,是命运交给他们的使命,只能相爱,哪怕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最后分离的结局不看结尾也能猜到,但却让人更感到心安,历程过彼此的两个人在这个世间找到更适合自身存在的方式,可令不那么纯粹,不那么激烈,平淡却经得起流年。
看完小说又看了一遍自序,作者说:谨以纪念我们的人生里,呈现过的每1个爱与被爱的人。他们带来的种种,一切均是为了帮忙我们行进、生长、完善、纯净。这是相爱的使命。
书中人均已完成使命。
作者写书十年,蜕变了解可见。
我看书十年,仍感到与心灵有所呼应,心里感受到内心的成长,故动情留文字了了,纪念这场春的际遇。
前几天,我读了《暖春》这篇文章,七岁的小花艰辛坎坷的一生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似乎听到小花对他爷爷说:爷爷,我不想回去,我害怕回去,害怕他们,他们打我,不给我饭吃。看到这,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下来。多么可怜的小花,难道只因为她是孤儿她就应该受这样的苦吗?再想想我自己,我和小花的生活真是天壤之别。那个小花经常吃不饱,甚至饿晕在路上,而我,每天都过着衣来人伸手饭来人张口的生活。多么幸福的我!
我的眼里似乎又浮现出小花跪着哭求她婶娘的情景。不要踩我的风车,这是奶奶给我做的如果小花有爸爸妈妈,她也许就不用受这样的苦了。她是多么渴望奶奶还在世上,多么希望有自己的亲人,多么希望有幸福快乐的童年呀!而这一切对她来说只是一种奢望。
那一次,小花听到她的叔叔和婶娘说,只要吃100只蚂蚱,就可以生下小弟弟,小花记在心里,放学后都飞奔到田里捉蚂蚱,被爷爷误会她跑去玩。后来婶娘被热水烫伤了,小花听到后,马上飞跑过去把她扶起来,而她婶娘却厌恶地推开小花,使得小花被一个瓷碗划破手,鲜血顿时流了下来,而小花却不顾自己,赶忙跑去叫邻居胖婶帮忙扶她的婶娘起来。邻居胖叔看不下去,帮小花包扎伤口。晚上,小花拿出她收集到的100只蚂蚱,说:婶娘,这是我提来的蚂蚱,希望你快点生个小弟弟。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后,这一次,小花终于感动了心狠的婶娘。看到这个场景,我松了一口气。小花的生活终于慢慢变好了。
小花用她的宽容,爱心赢感化了叔叔婶娘的心。而我,有时候却因为妹妹有东西不给我吃而生气。有时候不听爸爸妈妈的话,不认真做作业老是想多玩一会。太不应该了。14年后,小花做了一名乡村教帅。尽管小花经历了不快乐的童年,但是她还是选择了回到她成长的地方,因为那里有疼爱她的爷爷,有善良的胖叔胖婶,有她熟悉的一草一木。她要守护那里。
我一定要向小花姐姐学习,因为她有一颗宽容的心,有一颗阳光向上的心,有一颗关爱他人的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我阅读下载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春》,读完以后很有感触,作者依照情感发展顺序,用了六个自然段将盼春、描春、颂春三大部分内容写透写深。并且按照由远及近,由高到低的顺序加以细致的描写。
这篇文章对于景物的描写也堪称一绝,作者先写草,写出了春天的草之特点,写到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而且写出了草的一种生动形象的样子。接下来写到了树,有桃树、杏树、梨树,关于树木的一个自然段真是将美景写得淋漓尽致,在这一段当中作者用了许多修辞手法,文辞运用得非常灵活准确。最后一个自然段则是写了春天的雨,我们知道春雨是很寻常的,隔天差五就会下雨,而《春》当中更是将春雨写得很细致入微,使读者有一种身处郊外看到春雨绵绵景象的感觉。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也播撒希望的时候,春天最显著的特点是生机盎然、生机勃勃,我从《春》当中就感受到了一种生机与希望,更看到了祖国美好的未来,我希望大家都能够感受《春》之美好。
我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春田狐的爱》。它是一个多世纪前的着名作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所写的动物小说的经典读物。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狐狸妈妈维克森频频去农场偷鸡给自己的宝宝吃,这一行为惹恼了农场主汤姆。顷刻间,维克森失去自己亲爱的丈夫和三个可爱的宝宝,就连它唯一幸存的宝宝也被农场主抓住,拴在铁链上。维克森多次想法设法救它的孩子,可是没有成功。在这种万般无奈和绝望的情况下,它做出了一个可怕的抉择------那就是,它让幸存的小狐狸吃下有毒的鸡头,去天堂和他的父亲和兄弟们在一块儿。
我觉得其他三只小狐狸都非常可怜,被农场主无情杀戮,与妈妈不辞而别,这让我痛哭流涕。狐狸妈妈喂那最后一只幸存的小狐狸吃下毒鸡头后,非常难受,看都不敢看它一眼,而此刻小狐狸在它身后痛苦地哀叫。维克森闭上眼睛,在荆棘丛里狂奔,荆棘刺伤了它美丽的皮毛,而它仿佛已经忘记了疼痛,维克森来到悬崖边停住了脚步,对着夜空痛苦地哀嚎,仿佛要把所有的伤心事告诉它已死去的亲人。它哭得是那么的伤心,就连月亮也不忍心再看,深深地躲到了云层后面······ “ 孩子,请你原谅妈妈吧!与其没有自由和尊严的活着,还不如去天堂里找你的爸爸和兄弟。”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我仿佛听到了小狐狸那痛苦的哀叫声。狐狸妈妈非常想念它的丈夫和孩子,它不忍心毒死小狐狸,但是狐狸妈妈又希望小狐狸活着要有自由和尊严。狐狸妈妈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情不自愿、被逼无奈地把自己的宝贝毒死了。看似“无情”的狐狸妈妈,其实对孩子有着浓浓的亲情,动物也渴望自由和尊严啊。
人类啊,请你们不要再破坏动物生存的环境,使人与动物能和谐共处。
《春》中的觉新比《家》更具悲剧色彩了,却依旧纠结于思想的清醒和行为的软弱之间的矛盾之中,但接二连三的打击使他一次又一次的崩溃、绝望,他心中的天平最终还是倾向了琴和觉民这类有思想有胆识的进步青年这边,所以他像帮觉慧一样二妹淑英逃出了高家,使她从封建礼教对女子的束缚中挣脱了出去。
觉新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两部作品下来,他是巴金先生塑造的最出色的人物形象之一。觉新是个彻头彻尾的可怜人,由于种种的原因他掌握不了自身的命运,他是那么的痛苦和不忍心却眼睁睁看着自己最亲的人相继离世,弟妹们痛斥他的不抵抗主义,他坦然的承认自己本就是这样的人却依旧隐忍的活着。但他却让我恨不起来,我对他的同情和惋惜总多过怨恨。
当他视海臣如生命般疼惜,把自己生命的唯一的温暖和希望都给了海臣; 当他表面应承着克明打理淑英的亲事,其实暗地里却与觉民、琴一起帮淑英逃婚; 我开始觉得觉新变得可爱起来。 虽然他不像觉民、琴一样敢爱敢恨、敢于斗争,但实际上他才是那个时代最典型、最真实,同时更是最复杂的知识分子形象,正是通过觉新的所做所感,我才真正读懂了那个封建时代人们的无奈和拥有进步思想的可贵;正是从他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中,我才切实地感受到那个年代青年人的彷徨与无助。
觉新并不是巴金先生要褒扬的人物,但他的命运悲剧却是批判封建专制的有力罪证。他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是时代的牺牲品,他的命运是最坎坷也是最令人惋惜的。 觉民和琴 这两个任务是那个封建时代的非主流,当时社会的主流是旧礼教、旧思想,大多数人们都愚昧地以冯乐山这类假仁假义的卫道士马首是瞻。蕙正是被封建迷信的思想残害致死,所以觉民和琴才会不断宣告:我们不是攻击一个人,我们攻击的是整个制度!最终他们胜利了,淑英成了第二个觉慧,在她们的鼓励和帮助下成功脱离了家,我知道春天是我们的。当我看到淑英写给琴的信上的这句话是,我不禁流下泪水,我为淑英的春天而感动,为她敢于追求幸福和理想而欣喜,更为有一个鲜活的生命冲破旧制度的牢笼而痛快!所有的旧制度、旧思想通通滚蛋吧,春天永远属于我们!!!
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散文《春》,可让我大开眼界。作者在我们没看到的东西也看见了,在我们觉得不起眼的,他却在他的笔下写得那么栩栩如生。
“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
是呀,春天就像这娃娃,、小姑娘、青年。连了三个比喻。讴歌春天,渐次排比,气势迭起,嘎然有力地归结全文。春天的“新”“美”“力”注入了每个人的身心。
这篇《春》细致的刻画出了春的人、植物、春风、春雨。让读者到受到了一个美丽的春,春意盎然的春,生机勃勃的春……
文章共有五个“特写镜头”。春天的花,春天的草,春天的风,春天的雨,以及春天里的人,构成了一幅充满诗意的春景图。
作者笔下的这幅春景图,不是画家临摹的写实的画,而是作家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感召和启迪下,由自己的心灵认认真真的绘制的一幅描写春天的艺术图画。
春天繁荣嫩叶、和风流水、生机勃勃,让我们一起感受春天吧!
导语:《孔子的故事》的作者是李长之,作品通过写孔子的生平和发展教育的经历,反映了由于奴隶制的渐趋瓦解而产生的当时庶人的抬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孔子的故事》读后感,供各位参阅。
篇一:《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孔子的故事》,孔子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和军事家。这本《孔子的故事》就记录了他的一生。
孔子的祖先原是宋国(在河南江苏交界的地方)的贵族,如果再往远说,他们还是殷代贵族的后代。孔子的父亲叫纥,字叔梁,是鲁国一个职位不大的武官,他很有力气。孔子的母亲姓颜,叫徵在。
孔子30岁时他已经有了3000多名学生了,可是,他认为自己的学识不够渊博。如果谁有知识,谁哪里有他不知道的东西,他就拜谁为师。因此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真是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安贫乐道,直道而行的人哪!
篇二:《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被后人尊称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的孔子,是春秋时期最有学问的学者之一,他的言行举止对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孔子的故事》讲了一系列关于孔子的事迹,它告诉我们,学习的魅力,带领我们一同感悟圣人传给我们的思想精神。
在孔子对他的学生的教育中,对于学习的篇章有不少。它告诉我们许多学习的方法,同进也告诉我们学习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而这种快乐,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因为它能提高自身的修养、素质。反复的学习是为了便于熟练的掌握,不懂就问,可以提高知识水平。我们作为一个学生,就更应该要认真学习,熟练的掌握,它不仅能够充实自己,也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圣人孔子最注重的是“仁、礼”。崇高的道德思想,是从古至今君子的作为。人与人之间,礼尚往来、互相关爱、互相包容,那么,这个世界就会是个美好的乐园。
本书告诉我们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活得充实。用道德充实自己,用知识填充自己,有抱负、有追求,积极向上,既使早早的就离世了,那么他也就无憾了。
现在,美味可口的家肴,令我们情不自禁;琳琅满目的衣物,更使我们留恋忘返。然而,在生活日益富裕的现在,我们更加需要用知识来填满自己,用道德来包裹自己。
篇三:《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是啊!书是人类的朋友,书能使人进步,书能使人获得乐趣,书能使人获得知识。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孔子的故事》。
这是孔子一生所经历的事,写成了一本书,孔子的一生,坎坷而伟大,他广收门徒,传播礼道,将复兴周礼作为己任。后人虽然评论孔子过于执着,但他们却不能了解孔子以礼治国的本性意义,当礼道深入人心,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恭敬,一份善良的时候,严酷的刑法就会失去它的意义,这也并非是不能实现的幻想。
孔子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曾说过:“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对于不正当得来的东西,即使再好的享受,他也不会动心。
平时我们喜欢什么东西,都会千方百计得到这个东西,而不惜伤害了别人。孔子他就不会那样做,因为他知道那样做会伤害到别人,所以他才不会用心计得到那东西。对于他来说,那是不正当的来的东西。以后我们一定要让心灵享受更好的,不要被一些东西虚有的外表所诱惑!
孔子一生经历的事多姿多彩,正是经历了这么多,孔子才会成为,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最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们的精神对我们影响至深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好的榜样能给我们积极的思想,正确的行为,良好的学习习惯,完善的人格。树立了榜样,就等于找到了自己前行的方向。榜样是无比强大的力量源泉!
篇四:《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负您的希望。 孔子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备受后人赞扬。今天,读了《孔子的故事》,我懂得了许多 ……
孔子一生都在学习,不论身处何方。有一次他被妈妈送到爷爷家,仅仅在爷爷家停留了短暂的几年时间,他就一口气读完了爷爷的所有藏书,懂得的知识甚至已经超过了爷爷。尽管如此,他还是虚心向别人请教。我们应该学习孔子这种不骄傲自满,低下头来听从别人教诲的精神。我平时总很自大,不愿意听从别人,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正是因为骄傲自大,所以犯了不少错误,但通过读这本书,我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毛病,要像孔子一样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态度。不仅如此,孔子还有股子坚毅不拔,顽强拼搏的毅力,他不论做什么事,都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我呢?常常看书只看一会儿就睡着了的,孔子的学习态度与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我不能再这样了,我要在学习的时候有一种钻劲,只有肯钻研才能更好的运用学习的知识,才能更优秀。
孔子还十分注重人与人之间的礼节,不论贵贱,见了都会先行礼。尽管孔子是一个赫赫有名的教育家,但他还是俯下身来关心人民。他没有现在的某些当官的那么傲气十足,而是体恤民情,想方设法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尽管孔子做的事有许多我做不到,但是我可以从小事做起,以后也要多多帮助他人,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孔子就是以这些好品质才受到了人们的敬仰,我也十分佩服孔子,佩服他的虚心,佩服他的坚毅顽强,佩服他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品质。
读了这本书,我改变了很多,我以后要多多向孔子学习,将他的好品质发扬光大!
篇五:《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孔子,我国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和文学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在一本书上,我终于“接触”到了孔子。
有句话说得好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意思就是只学习不思考,就会陷入迷茫之中,只思考不学习,是一个消化、吸收的过程,只有这样,在能做到心中有数。反过来说,如果不努力吸收知识,总有一天,连思考的能力也会退化的。
虽说孔子年轻时就已出了名,但孔子仍不骄傲,非常谦虚。有一次,一位百姓问孔子:“你这么渊博,你会的玩意儿简直让我们叫不上名来!”孔子听后,便有礼貌的说:“我会什么呀,我只不过会驾车罢了。”原来当时有六种本领:礼节、音乐、射箭、驾车、识字、计算。这些是一个全才的人必须具备的,在这六种本领里面,驾车是被认为最底下的,所以谦虚的孔子只承认了这一桩。孔子小时候也很爱读书,有一次,城里的人让读书人去给皇帝的儿子念书,孔子激动不已,马上去报名,这些人冷漠的对孔子说:“你一个小毛孩儿,又不是什么名人,有不出名。跑来这儿干什么呀?快走快走!”这些话让孔子很愤怒,同时也激发了孔子,他每天更加发奋读书,吃饭、睡觉,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时间就看书,终于,孔子快成年了的时候,渐渐有了名气,也有人找他拜师了。
虽然孔子已经死了几千年了,但孔子的思想却对我们产生了无法估量的巨大影响,我们要学习孔子这种精神! 在课堂上我要认真听讲,不能开小差,也不能取得了一点好成绩就骄傲自满,而应该学会谦虚,毛泽东爷爷也说过:“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要把这句话牢记在心。
《孔子的智慧》读后感
今年假期我阅读了《孔子的智慧》一书,我觉得我们要学习孔子的智慧:一是真诚,二是学和教。孔子周游列国十四年,推行教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甚至是两次面临生命危险也没有停下脚步。孔子其实从不板起面孔说教,而是因材施教,重言教更重身教。
作为教师,我们可以从孔子的智慧中学到很多。书中的这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意思是说:默默地记住所见所闻所学的知识,学习永不满足,耐心地教导别人而不倦怠,这三方面我做到了那些呢?我们知道,孔子之所以能成为最大的教育家,他成功的重要因素就在于他的学不厌,教不倦。后儒思、孟一派学者在所著《学记》中,提出 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既是从孔子学不厌,教不倦的精神发展而来的。我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应重视自身的学习修养,要在自己原有的知识基础上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只有掌握了渊博的知识,具有高尚的品德,才能为人师表。如果不学习,不注重修养的提升,就会停滞不前,从而失去做教师的资格。
事实上,课改的精神也是倡导教学相长的,教师的成长,学生的成长事实上是同一件事,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面。通过阅读《孔子的智慧》,我将汲取古老的教学智慧,结合现代先进的教学理念,使自己的教学水平有进一步的提高,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好学的孔子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当你功成名就时,你会拜师求学么?当你在求学过程中遇到艰难险阻时,你会下去么?当你遇到不懂的问题时,你会不耻下问么?我想大多数人都做不到,但是有一个人做到了,那个人就是大思想家。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拜师》,主要讲的是孔子三十多岁时已经是远近闻名的了,但他还要拜老子为师。经过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老子,跟他勤奋。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孔子的品质深深感动了,他是那么的谦虚好学,不像现在的很多人,一旦成名,就自满,不求上进,贪图安逸的。他不但谦虚,还有很强的毅力,在求学途中,经过几个月的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遇到迎难而上。孔子是多么好学呀!每天不离左右,有不懂的问题不耻下问,他所做的一切不得不让人佩服。
与孔子相比,我简直太没毅力了,以前,我看见别人跳舞,就让妈妈给我报了名,可是练到四级时,有一个动作怎么练都练不好,于是我就让妈妈给我退了,现在见到我们在上跳舞,我是既羡慕又,以前没下去。
从此以后,我要改掉缺乏毅力的毛病,向孔子,也做一个有顽强毅力的人。
当你功成名就时,你会拜师求学么?当你在求学过程中遇到艰难险阻时,你会坚持下去么?当你遇到不懂的问题时,你会不耻下问么?我想大多数人都做不到,但是有一个人做到了,那个人就是大思想家孔子。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孔子拜师》,主要讲的是孔子三十多岁时已经是远近闻名的老师了,但他还要拜老子为师。经过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老子,跟他勤奋学习。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孔子的品质深深感动了,他是那么的谦虚好学,不像现在的很多人,一旦成名,就骄傲自满,不求上进,贪图安逸的生活。他不但谦虚,还有很强的毅力,在求学途中,经过几个月的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遇到困难迎难而上。孔子是多么好学呀!每天不离老师左右,有不懂的问题不耻下问,他所做的一切不得不让人佩服。
与孔子相比,我简直太没毅力了,以前,我看见别人跳舞,就让妈妈给我报了名,可是练到四级时,有一个动作怎么练都练不好,于是我就让妈妈给我退了,现在见到我朋友们在舞台上跳舞,我是既羡慕又后悔,以前没坚持下去。
从此以后,我要改掉缺乏毅力的毛病,向孔子学习,也做一个有顽强毅力的人。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思想家之一,孔子的思想不仅对中国古代文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而且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具有着全球性的影响。从孔子创立的儒家思想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好学的孔子。那么,究竟什么是好学的孔子,他的思想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呢?
一、孔子如何成为好学的?
好学是孔子立身之本,也是他创立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基础。孔子自幼爱读书,九岁时就开始学习《诗经》、《书经》等典籍,十七岁时已掌握了《春秋》等史书。孔子的学习,不仅限于书本上的知识,还包括生活中的各种经验。他思考自己的经历,总结自己的感悟,并应用到实践中去。因此,孔子不仅是一位文化大师,更是一位实践家。
二、孔子的学习方法
孔子的学习方法是很特别的,他不仅善于思考自己的经历,还善于利用他人的经验教训。孔子曾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不仅善于从书本中汲取知识,而且也善于从身边的人中学习。他尊重他人的智慧,因此能够广泛地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同时,他重视实践,将自己所学到的东西付诸实践并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使自己的学习变得更加有意义。
三、孔子的思想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首先,我们应像孔子一样好学,永远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其次,我们要像孔子一样,广泛地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孔子从不限制自己的知识范围,他尊重他人的智慧,因此能够广泛地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最后,我们应像孔子一样注重实践和创新。孔子的学习方法不仅局限于理论阐述,还注重实践和创新。我们也应该注重实践和创新,将所学到的东西付诸实践,将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为杰出的思想家之一,孔子的思想和教义在当代世界依然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我们应该像孔子一样好学,尊重他人的智慧,注重实践和创新,使自己的生命得到充分的发挥。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荐]故事读后感的(模板3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把我引入梦幻般的世界,让我收获很多。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因为长得很丑,别人都嘲笑它,看不起它,它受尽了苦难和折磨,但是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了,变成了美丽的天鹅。丑小鸭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不怕吃苦,坚持努力,这样才能取得成功。虽然我也不聪明,但是我相信如果我像丑小鸭一样努力,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
《卖火柴的小女孩》讲的是一个贫苦的小女孩在寒冷的大年夜去卖火柴,一整天没卖出一根火柴,没挣到一分钱,又冷又饿,她点燃火柴,看到了火炉、烤鹅、美丽的圣诞树,最后在幻想中和奶奶一起飞到了天上……小女孩被冻死的画面让我泪流满面,和小女孩相比,我生活的真是幸福啊,有可口的食物,漂亮的衣服,可爱的玩具,美丽的校园,父母的关爱,可是我却不懂得珍惜。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来我家,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让她像我一样享受家庭的温暖。
童话里还有的文章揭露,有的描写人物美好品质,有的表现友谊的纯真……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有酸甜苦辣,让我懂得了珍惜生活。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做《三头牛和一只狮子》的书,这本书是一本童话寓言书,我很喜欢这本书,不止是因为它告诉了我一些道理,它的纠结的情节也深深得吸引着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三头强壮得公牛,它们都是形影不离得好朋友,草原上还生活这一只狮子,它很想吃掉这三只公牛,可只要这头狮子靠近,三头公牛就靠在一起,把犄角对这狮子,狮子无法靠近公牛。这头狮子总是没有机会,所以非常失望。狮子每天都苦苦得想这,我怎样才能接近它们呢?最后它终于明白了:因为公牛们团结在一起,所以自己不能靠近,我应该逐个击破,一个一个吃掉。
狮子再次来到草原上,公牛们正分开吃草,它想,这可是天赐良机啊,狮子悄悄来到红公牛身边,对它说,你们三个中谁最强壮,红公牛想都不想就说我们三个一样强壮,狮子却说黑公牛可不是这样说的,它说它是你们三个公牛中最强壮的,要不是它,你和棕公牛早就被吃掉了,红公牛听后非常气愤,怒视这黑公牛。狮子又用同样得方法愚弄了另两只公牛。后来,三只公牛打了起来,最后三只公牛都伤痕累累,曾经的好朋友也变成了一见面就急眼得仇人。这是狮子高兴地跳起舞来,它一个个的把这些受伤的公牛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光有力量不行,还要有一些智慧,遇到事要多想一想,多考虑考虑,不能只听说的,要心眼所见,不然什么事都做不好的。
说起拔苗助长的故事,我想大家一定不陌生,故事讲述了一位农夫看着自己的禾苗长得太慢了,就把禾苗往上拔了拔,第二天一去发现禾苗都死掉了。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其实农夫的想法是很好的,但是农夫的做法却违背了自然的规律。让我给你说说我的妈妈是怎样“拔苗助长”的吧!
在暑假里,好不容易能玩两个月了,但是妈妈又给我报了英语班、奥数班、作文班。这些班让我本应该快乐又轻松的暑假变得忙碌起来。星期二、四、六上午上英语课;星期一到星期五上作文课;奥数班在星期一和星期五。唉!我都快累死了,真想把我心里怎么想的告诉妈妈。“妈妈,请不要再这样了,这样学得会不踏实,我知道您这也是为了我好,我理解您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我也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您心急有时也解决不了问题,平时每天我都要上学,每星期我只能休息一天半的时间,希望您别再“拔苗助长”了。
农夫的愿望虽好,但他的做法很愚蠢。希望人们不要在犯类似这样的错误,也希望我的妈妈不要把我当成拔苗助长的“禾苗”了。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荐]《拿来主义》的读后感模板”,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拿来主义是鲁迅与1934年写的一篇杂文,收录与《鲁迅全集》第六卷《且介亭杂文》。
那时候,鲁迅先生居住在上海闸北帝国主义越界筑路区域,这个区域称为“半租借区”。鲁迅先生有很强的民族自尊心,当他看到外来入侵者携带着他们的文化对中国人民进行洗脑时,写了这篇文章。
《拿来主义》主要针对当时对待外来文化的某些错误态度而写的。他既反对无原则全盘西化的主张也反对盲目排斥和拒绝理解外来文化的倾向,主张“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即“拿来主义”。
其实拿来主义用此刻的话来说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外来文化,总有他的两面性。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这天,文化与文化的碰撞与交融更为频繁。如果一味否认,就只能落后与世界文化潮流,只有不断交流,文化才会进步。
在此刻,当中国人喝着可口可了,感受圣诞节的同时,“老外”们也会乐于吃上一顿正宗的中国菜,会在中国菜市场内讨价还价,会在过年吃着饺子,欣赏京剧。当我们应对新文化时,不做“逃避主义”,对此视而不见,不当“虚无主义”全盘否认;更不成为“投降主义”,全盘继承。在外来文化中逐渐将本土文化边缘化,这三种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鲁迅的“拿来主义“无论何时何地,都正确地指引我们对待文化的态度,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要坚定的做一名“拿来主义者”,让这些文化充实自己,使自己不断进步。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向全世界呈现了一幅博大精深历史悠久的中国文化长卷,让所有人感受到了美的震撼,这不就是对“拿来主义”的最好诠释吗?无论本土文化还是外来文化,让我们先“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
文中巧妙运用\'继承一座大宅子\'作比喻,阐明批判继承文化遗产的道理。局部比喻也十分生动,贴切,用\'潺头\'比喻懦弱无能的逃避主义者;用\'昏蛋\'比喻割断历史盲目排斥的虚无主义者;用\'废物\'比喻崇洋媚外,主张全盘接受的投降主义者。
而点明中心主旨的拿来主义含义是:对于外国文化外国事物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占有挑选一切事物,根据事物的性质和对我们的用处而分别对它们采取或使用,或存放,或段灭的态度,即吸其精华。
文中的两个句子用得准确、生动、有的含有讽刺意味。
如1.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作\'发扬国光\'则是反语,讽刺送去主义者的自愿其说往自己脸上贴金。
2.总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说,也可以算得显出一点进步了。运用了反语修辞手法,讽刺送去主义者由送物到送人。
一
拿来的反义词是送去,既然有了送去,也该有送来。拿来与送来的真正区别是:一个主动,一个被动。这区别小则相差无几,大则天渊之别。
同样是打开中国的大门,为何改革开放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而鸦片战争却成为了中国人的耻辱?这是因为改革开放是拿来的,而鸦片战争是送来的。
我们作为学生也应该明白这一道理:要主动学习,而不要被老师和家长牵着鼻子走。拿一个现实一点的例子来看,同一班学生,一部分勤奋好学,不耻下问的学生肯定成绩好,而每天老师都要留堂的同学的成绩并好不到哪里去,这就是主动与被动的差别,我不否认有先天的因素在,但我相信这也是极少数的。
同样是学习,我们也该弄清我要学还是要我学
送来太多,也许会感到厌烦,甚至恐惧,学习也一样。我们厌烦、恐惧学习,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拿来可以量度而为,所以我们不妨把学习当作一种兴趣或一件乐事,我们何必这样劳累身心呢?慢慢拿来,天长日久,拿的多了,成绩也就上去了。
二
鲁迅先生曾对拿来主义做过一番评论:我们要学会取舍,对于好的东西,诸如西方的先进技术,我们要取,要拿来。对于又好又坏的我们可以取他好的一面,如鸦片,同送入药房,对于无用的姨太太我们要舍。
的确,当今正处于改革开放时期,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我们要学会取舍,正如同打开一扇窗,我们既要呼吸新鲜空气,又要防止飞虫进入纱窗。
现代人喜欢包装自己,将自己包成洋货,自以为很前卫,很酷,却不知其实不过是取别人的糟粕。
曾有一则报导:一家方便面厂有几百万向国外购得一套制造方便面的流水机器,结果安装不了,一问才知是国外被淘汰的七十年代的机器。如此取的损失可真是代价惨痛,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孔子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古人尚且如此,那我们呢?
如果说我们取其糟粕只是让我们丢失面子,那么那家厂的取其糟粕便让国家蒙受巨大损失。如此的借鉴要不得。我们要学会该怎样拿来!
在现代开放的经济浪潮中,会有更多的新鲜事物进入,而我们青少年处于可塑性较强阶段,好奇心强,且模仿能力强,所以我们要学会取舍,取其精华,舍其糟粕。
拿来主义一词是鲁迅首倡的。中国文化受外来文化影响最集中、最剧烈的莫过于五四前后,与以往历次的文化革新不同,这次新文化的倡导者对旧文化几乎彻底发生了怀疑,传统中国似乎“老旧”得只剩下了小脚、八股文和染缸似的大家庭,“全盘西化”因此一度一呼百应。
可是没过多久,新文学的过分年轻、稚拙就让不少人大失所望,胡适的两个蝴蝶儿几乎成了笑谈.于是人们发现,一味地模仿西方文化是学不来的,离开人家几千年的根基,这种模仿只能是呀呀学语。针对三十年代这种“发扬国光”的复古潮流,鲁迅提出了他的“拿来主义”。
不过鲁迅的拿来主义与五四运动时期的一味模仿不同,他的拿是有选择的拿,为我所用的拿,不亢不卑的拿。“一切好的东西都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中国在发展过程中,外国好的东西、对中国的进步进步有益的东西都应该吸收,这应该是拿来主义的真实意思。”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拿来主义也未尝不可。
很多人知道鲁迅的“拿来主义”主张,但鲁迅所说的“人类最好是彼此不隔膜,相关心”则了解的人较少了。鲁迅一生中翻译外国文学作品的字数几乎与他的创作相等,而这仅是鲁迅从事中外文化交流工作的一部分。
古文中也曾有类似思想出现,却都没有被传诵。相对论、方法论等大文章中,也都有类似的概念,却也同样没有被普遍应用和普及。“每件事物都有另外的一面”,作文也是人人皆知的谚语,却又有多少人能真正懂得应用?而拿来主义也只是一个旧主题,新衣裳。正赶上了特殊的年代,而由于鲁迅的名气,而被流传甚广。但也只是名字被耳熟能详,其中理念却依旧没有被大众普遍认识与应用。
再次拜读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我的心深深地被吸引,为先生在当时的社会局面之下能提出如此深刻的思想而感到惊讶,更加深了我对先生的敬仰崇拜之情。
转眼间,改革开放已三十周年,应对中国取得的辉煌成绩,从一穷二白转成了此刻的国强民富这脱离不了鲁迅先生的拿来思想。先生的文章强调拿来与送去这两大问题,让我们国人机智敏锐,目光放亮,反复强调拿来主义和送去主义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影响,抨击闭关锁国,夜郎自大,自给自足的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强调拿来主义,要吸取外国的精华文化来充实自己,取长补短,这正是先生写此文章的要旨所在。
鲁迅先生是在告诉我们,要用机智放眼世界,要我们自己主动去拿,对于国外的一切我们还要学会辨别,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分清利弊,而不是一味地随心所欲去拿,定要经过度量,根据我们自身需求和利益去拿,绝不能闭关自守,抱残守缺。拿来以后我们还务必自主创新,使之变得更完善,更适合自己。众所周知,佛教传入中国并在中国扎下了很深的根,而在发源地印度却早已灭亡了,我们伟大的古师大德发挥智慧,吸取了外国有用的东西,弥补了中国文化的不足,丰富充实了中国文化,从而使得佛教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部分,与本土的儒道相辅相成。这正是切切实实的拿来主义。
我们伟大的佛教随着社会的发展叉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而如何使佛教更好地与日新月异的社会形势相适应,如何满足现代人的精神求,我们唯有走由太虚大师提倡的人间佛教这条改革之路,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说明了佛教的缘起和立根。这种缘起和立根正是我们推行人间佛教的基石。用佛法来进化人心,进化社会,建设人间净土。处理好佛教与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关系,使佛教文化的传播与中国传统文化不断地相互融合,从而构成自己独立的文化体系,在佛教弘化上起到促进人类礼貌建设,提高人们精神境界与道德水平,促进社会进步,世界和平的用心作用。
鲁迅先生曾对“拿来主义”做过一番评论:“我们要学会取舍,对于好的东西,诸如西方的先进技术,我们要“取”,要拿来。对于又好又坏的我们能够取他好的一面,如鸦片,同送入药房,对于无用的“姨太太”我们要舍。
的确,当今正处于改革开放时期,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我们要学会取舍,正如同打开一扇窗,我们既要呼吸新鲜空气,又要防止飞虫进入纱窗。
现代人喜欢包装自己,将自己包成“洋”货,自以为很前卫,很“酷”,却不知其实但是是取别人的糟粕。
曾有一则报导:一家方便面厂有几百万向国外购得一套制造方便面的流水机器,结果安装不了,一问才知是国外被淘汰的七十年代的机器。如此“取”的损失可真是代价惨痛,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孔子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古人尚且如此,那我们呢?
如果说我们“取其糟粕”只是让我们丢失面子,那么那家厂的“取其糟粕”便让国家蒙受巨大损失。如此的“借鉴”要不得。我们要学会该怎样“拿来”!
在现代开放的经济浪潮中,会有更多的新鲜事物进入,而我们青少年处于可塑性较强阶段,好奇心强,且模仿潜力强,所以我们要学会取舍,取其精华,舍其糟粕。
清政府经过了上百年的“闭关自守”,从乾隆时期成为世界上最强盛的帝国后沦陷成为傅仪时期人人都可以欺侮的东亚病夫。错在了清政府的自以为是和闭关自守,就连侵略军打进来了,还在做着自己的青天白日梦。
读了鲁迅的《拿来主义》,我深刻地明白了中国不独立自强,就必然还会再一次的沦落,被其他人欺侮。中国自从被英国依靠枪炮打破了大门后,又陆续碰了一串钉子,从原先的闭关主义一下子改成了送去主义,大量的送出去却不拿回来,尽管中国再怎么地大物博,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苏洵的《六国论》中写道: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蒋介石不能够像唐朝的李世民一样以史为镜,一味地送去、讨好美国、英国……,只求一夕安寝,那就注定了会再次重蹈覆辙,毕竟中国的资源迟早会送尽的。
英国送来了鸦片,德国送来了废枪炮,法国送来了香粉,美国送来了……。对待送来的糟粕部分,我们完全可以全盘否定,毕竟送来的我们没有挑选的余地,要有选择的余地,我们就要拿,这样才可以取其精华、其糟粕。这样,中国人民才能独立自强起来。
我们如果不独立自强,又软弱给谁看呢?难道真的要等东西送完了才醒悟,让子孙后代们在佳节大典之际,向他们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如果不想看到这样的场面发笑,那么我们就必须自立自强,面对中华的文化我们也要学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学会正确的对待中国文化和外来文化。
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拿来!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自己的思想被别人的思想统治!这不是说我们排斥所有的思想,在对待别人的思想可以采用拿来主义!鲁迅在阐述拿来主义时这样精彩的写到: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拉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对待别人的思想也可以研究和挑选。这里想强调的是研究是挑选的基础,在思想上切不可人云亦云,要吸收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某些人为了自己的一些原始欲望而放弃自己的思想,这是一重悲哀!
在历史上有许多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思想而失去了高贵的生命!而有更多的人则在别人思想的统治之下低贱的活着!
人类因为有思想才与动物有了本质的区别,我们经常这样骂人:你这畜生!为什么骂畜生呢?因为畜生是没有自己的思想的!
在中国的社会里,在思想上出了不少伟人,但更多人的是思想的奴隶!因为统治者知道思想的威力,他们都擅长用思想来统治人民!所以,人们大都还在麻木!因此我说:醒醒吧!
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我们就是自己真正的主人!
《拿来主义》是鲁迅先生另一作品,西化的论调,也针对革命文化阵营内部拒绝借鉴盲目排斥的错误态度,他提出概要大胆吸收借鉴外国文化,也包括本国文化遗产,又要分清华,要批判吸收,以期改造民族素质创造民族的新文化,新文氏。
文中巧妙运用“继承一座大宅子”作比喻,阐明批判继承文化遗产的道理。局部比喻也十分生动,贴切,用“潺头”比喻懦弱无能的逃避主义者;用“昏蛋”比喻割断历史盲目排斥的虚无主义者;用“废物”比喻崇洋媚外,主张全盘接受的投降主义者。
而点明中心主旨的拿来主义含义是:对于外国文化外国事物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占有挑选一切事物,根据事物的性质和对我们的用处而分别对它们采取或使用,或存放,或段灭的态度,即吸其精华。
文中的两个句子用得准确、生动、有的含有讽刺意味。
如:1、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作“发扬国光”则是反语,讽刺送去主义者的自愿其说往自己脸上贴金。
2、总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说,也可以算得显出一点进步了。运用了反语修辞手法,讽刺送去主义者由送物到送人。
同样是打开中国的大门,为何“改革开放”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而“鸦片战争”却成为了中国人的耻辱?这是因为“改革开放”是拿来的,而“鸦片战争”是送来的。
我们作为学生也就应明白这一道理:要主动学习,而不要被老师和家长牵着鼻子走。拿一个现实一点的例子来看,同一班学生,一部分勤奋好学,不耻下问的学生肯定成绩好,而每一天老师都要留堂的同学的成绩并好不到哪里去,这就是“主动”与“被动”的差别,我不否认有先天的因素在,但我相信这也是极少数的。
同样是学习,我们也该弄清“我要学”还是“要我学”
送来太多,也许会感到厌烦,甚至恐惧,学习也一样。我们厌烦、恐惧学习,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拿来能够量度而为,所以我们不妨把学习当作一种兴趣或一件乐事,我们何必这样劳累身心呢?慢慢“拿来”,天长日久,“拿”的多了,成绩也就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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