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些共鸣是难能可贵的,需要我们把它记下来。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以下由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读书笔记摘抄》,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看了这本经典书——《大学中庸》,我觉得这本书是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核心,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结晶。它就像是一位活了几千年的人,对于以前的历史都记忆犹新,刻骨铭心。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历史中的人物和故事更能体现人性和我们几千年的文化形成,以及现代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它也可以告诉我们许多数不胜数的道理。这些道理散发开来塞满天地四方,收拢回来又能隐藏内心深处。他所蕴涵的趣味无穷无尽,而且都是很实在的学问,对于我们终身受用,而且用之不竭。这些道理深深地影响了我,例如:做人要以身作则,做人要感恩,做人要勤学……其中最深刻的是:感恩和勤学。
像感恩,做人一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在感恩的历史长河中,流淌着多少古今中外名人感恩的故事。像古有小黄香在寒冷的冬天,先用自己的体温暖了席子,才让父亲睡到温暖的床上;今有伟人毛主席,邀请他的老师参加开国大典;朱总司令蹲下身,亲自为妈妈洗脚。还有居里夫人,寄去机票,让她的小学欧班老师来参加镭研究所的落成典礼,居里夫人还亲自把老师送上主席台。伟人之所以伟大,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是因为他们都拥有美好的心理品质——感恩。
像勤学,如果我们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们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们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就像著名的政治家孙敬和大学问家匡衡,他们为了勤学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他——匡衡,幼时极爱读书,白天在田间忙於助大人农作,日落始返家,欲读书却苦於家中无灯,后来忽发妙想,原来,邻家点灯的那间房与他仅一壁之隔,他硬悄悄凿了个小孔,借此一孔之光,夜夜倚壁读书,读完了不少书。后来,匡衡成了著名的学者,特别是对于《诗经》一书,在当时的见解无人能出其右。汉元帝时,他的学问极为当朝赏识,所上之书屡被采用。他的凿壁偷光故事,也成了学界千古佳话……
读了这本书,我获益良多,读过这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希望我们读了这本书后都能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对人民有益的人,团结携手建设我们的美好明天!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超经典的小说集,它是本名著,是中国的,也是全世界的。
在《呐喊》中刻画了一个个“从昏睡中步入死亡”的不幸者。鲁迅先生他“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所以他以这些人为例子,写成文章来警醒世人。不要让他人也成为那种可怜又可悲的沉睡的人。
《孔乙己》的主人公:孔乙己,便是一个沉睡之人的例子。孔乙己他好吃懒做,整天无所事事。可他自身家境贫寒,科举制也已废除,他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存在了。为人抄书来赚钱,却因为好吃懒做,“坐不了几天,便连人和纸张笔砚,一齐失踪”连请他抄书的人都没有了。可就这样,还经常来酒馆喝酒,成为了“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且不拖欠酒钱“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对于一个不干活的人,这些钱从何而来?从文章子句中我们能发现,这些钱竟是偷来的!一个读书人,为了仕途,为了未来的生活,读了那么多书,学了那么多年,最后的结果竟是这个样子!连做人最基本的道德也无了!真是不可谓不悲哀!我忽然间就有个一种鲁迅先生在日本,看影片中一群中国人围看击毙中国人,还一脸麻木,甚至是喝醉酒般的喝彩!那是鲁迅先生的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理了。
《呐喊》中的另一篇文《故乡》也是初中时学过的课文。从小在一起玩耍的戴银项圈的闰土长大了,再见到主人公时,已不复年少时的天真无邪。再见到“我”时的那欢喜又凄凉的神情,以及到后面的“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这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的情形。
《呐喊》不愧为历史名作,是中国和世界的文化瑰宝!鲁迅先生的文笔里带着淡淡的幽默和讽刺意味,却又带着愤怒和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也鼓舞着现在的中国人。鲁迅先生不是唯一一个醒悟和站起来的人。在他之前,更多的是在他之后,有越来越多的人醒了过来,站了起来!即使是死也不能改变他们改变中国的信念!正是他们的努力,成就了我们现在的名字—中国人。
看完《红与黑》,内心五味杂陈,有一种悲伤的情绪笼罩在心头。读完这本书,这里的故事我并不喜欢,因为书中的故事让我觉得很悲伤。跟随于连的人生轨迹,又让我对他产生一种可怜、可悲、可恨的情绪。
可怜他饱读诗书,刻苦努力,却由于出身的原因屡遭不公待遇。可怜他虽有雄心报复,满腔热血,却无法逾越平民阶层与贵族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怜他才华横溢,步步为营,却始终无法得到想要的生活。而他虚伪的性格让我觉得可恨。为了报复,他去勾引德雷纳夫人为了进入上层社会,他又勾引马蒂尔德,当他发现进入贵族的梦想破灭了的时候,他持枪去杀害他最爱的、但阻碍他贵族梦的女人。他内心崇尚拿破仑的气概,却为附和贵族而当众批判拿破仑。他多疑的性格让我觉得可悲,而这种性格的形成大抵源于他的家庭。父亲对他的打骂、哥哥们对他的嘲笑,都对他的性格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让他无不够自信,也让他过于自负。
于连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在不断努力,但他没有走向理想的终点,却走向了命运的终点。我想是因为他选错了路径,他有真才实学,他有满腔热血,但他不肯踏实的一步一步向前走,却试图通过娶贵族之女来进入上层社会。这样的方式让他内心不安,这样的方式也让他被世人看穿。
他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环境造成的,他的命运因为时代而改变。如果他生活在今天,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然而仔细环顾今日我们所处的环境,似乎和书中所描述的社会环境略有相似。中产阶级理论不断影响着我们,阶层固化日益严重。农村学子进入985高校的比例不断缩小,通过读书改变命运这一路径,越发难走。
我们都在努力寻求更好的生活,我们都要走在命运的路口,到底什么样的道路是对的,也许只有到生命的尽头方能知晓。
今天,我读完了《童年》这本书,感受颇丰。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主人公阿廖沙是个固执、有同情心、善良而又坚强勇敢的孩子。父亲去世后,跟随母亲来到外祖父家。他的两个舅舅都是自私、贪婪的市侩,经常因为一些小问题搅得这个家不得安宁。但在这里,也有来自外祖母的疼爱与呵护,外祖母给他讲述的那些小故事,早已把善良深深植入他的灵魂。虽然外祖父专横残暴,但他的发家史让阿廖沙明白社会的冷酷以及今天生活的来之不易。他早已看透舅舅和外祖父的自私贪婪和丑恶,但外祖母总是充当他生活中最阳光的一面。阿廖沙就这样在艰难的环境中渐渐的成长。
这篇小说中还有一些令人难忘的人。比如小茨冈,他聪明善良,却不幸被压死在一座十字架下,是受了两个舅舅的指使;还有格里戈里师傅,他忠厚老实,默默无闻的工作,但舅舅们总是戏弄他,他却默默的忍受着;最后,他失明了,沦落为乞丐。“好事儿”是个年轻的知识分子,寄宿在祖父的新家,他为人正直,机智,但还是被外祖父赶走……这些事情的发生,无不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人民生活的悲哀。但也正因为这些悲哀,这些苦难,才激励着阿廖沙勇敢的面对生活,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
《童年》这部小说,写出了沙皇统治下生活在社会底层人民的艰辛和不易,描绘出了一幅俄国广阔的社会生活图景,让我们为那些好人不幸的命运感到惋惜和难过。同时讽刺了那些居心险恶、不务正业、想方设法损害他人利益的小人们,更赞扬了像外祖母那样的妇女们,不管生活怎样艰苦,一直任劳任怨,默默地忍受着。小说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生活现状的不满,但同时也对社会发出呼吁,呼吁人们为改变这种生活而奋斗。
现在,来看看我们的生活,无忧无虑,根本不需要为自己的生计操心,不用像阿廖沙那样靠捡破烂为生。但是,在这般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我们却体会不到那种生活的艰辛和不易也不用面对冷酷黑暗的社会。因此,我们得不到锻炼,开始变得怯懦,依赖于父母,导致我们走向社会时,无法适应,变得几乎一无是处。因此,把握好自己的童年,至关重要,利用各种机会,磨练自己的意志,帮助我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奋勇前行。
童年的时光是有限的,虽然我们不能把它变得像阿廖沙的童年一样充满挑战,但是我们可以让他变得一样宝贵,有意义!锻炼自我,磨练意志,做一个善良、正直、坚强勇敢的人,使我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走得愈加坚定!
最近在熊猫书院看了李泽厚的《美的历程》,很喜欢。冯友兰说这是一部中国美学和美术史,中国文学史,哲学史,文化史。
全书分为10个PART,于是我用十段文字记下了每段最核心的部分。有句话说得好:“如果说艺术类的精简书像果汁饮料,那么原著就像水果。喝完饮料,再啃啃水果,才知道这个水果真实的滋味。”
从远古图腾开始,龙蛇和凤鸟是原始人的审美。演变到现在的几何条纹,可能与当时的蛇图腾有关。有“审美积淀”之说,人的审美观因为有观念的想象,因此美的形式积淀了社会内容。
夏朝是野蛮而灿烂的青铜文化的开始,青铜在商朝达到了鼎盛时期,并表现出一种狞厉美。及至周朝和春秋战国,褪去宗教色彩,变得精进或是堕落。
春秋时期百家争鸣,是理性主义的思潮,儒道互补。战国时期,北中国已被孔子理性化,而南中国依然弥漫在远古的图腾神话世界,屈原为代表。
汉代以汉赋与工艺品为代表,工艺品既有气势又古雅质朴。
魏晋时期产生了真正思辩理性的纯哲学,绘画气韵生动,书法飘逸绝伦。以曹丕为代表的“文的自觉”,将文章称为“经国之大事,不朽之伟业”。魏晋风度,不可不提的阮籍和陶潜。
南北朝是佛教狂迷的时代,石窟壁画和雕塑,表达着寻求心灵的超脱,那是一个悲惨而非理性的时代。及至唐朝,才变成乐观的态度。
盛唐的青春气息以唐诗为代表。李白诗,张旭和怀素的狂草,是“冲破陈规,无拘无束”的代表。而杜甫诗,韩愈文,颜真卿的楷书,是“严正规范,深沉厚重”的代表。
中晚唐亦有优秀的诗人,柳宗元,刘禹锡,白居易,李商隐。中晚唐的美学风格,潇洒风流中带有伤感忧郁。到宋朝,风格变得冲淡含蓄。
宋朝是中国古代最文艺的时期,兴山水画,北宋风格旷远,乃无我之境;南宋讲求细节和诗意,乃有我之境。到元代,文人画正式确立,画上题诗,突出文学趣味。也为有我之境。
发展到明清形成了一股浪漫主义洪流,以戏曲小说为主。明朝有《西游记》《牡丹亭》,到清朝,由于朝代更替,出现了禁欲主义,浪漫思潮变成伤感文学,代表有《桃花扇》《长生殿》。在毫无生气的时代,也出现了伟大的作品《红楼梦》。
某天和一位老师聊到这本书,发现他竟是此书的忠实粉丝。因为不同出版社配图不一样,且随着时间不断有新的文物出土,他买过好几个版本。也觉得这是送礼物的极佳选择。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经过搜索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现“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生海海》是作者麦加历时八年创作的长篇小说,书中主要围绕着一个身上带着很多谜团的上校展开,以一个十岁小孩的视角展开叙述上校传奇而苦难的一生。故事中的小瞎子、爷爷、父亲等等角色,他们与上校的人生纠葛交缠,故事在窥探欲与守护欲的对抗中推进,矛盾最终在一夜之间爆发,人物的命运开始扭转,谜底逐渐揭开。
书中的故事情节跌宕、张弛有度,节奏时快时慢,每当故事发展到最吸引人处,笔锋一转,转换镜头,让读者如临其境,更好的背带入到小说情节中去。书中人物大多是村中的小人物,人物都不是一个完人,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私欲,都背着他们自己的缺点和污点。在这段特定的历史背景中,书中每一个人都在苦难中挣扎,都在拼命的、努力的活着。上校是一个神秘而且传奇的人,他性格直爽幽默,勇敢阳刚,曾经上过战场,救过人;也进过监狱,受过苦,最终被人们的言语所逼疯。
这本书中真实的反应了各类不同的人性,可恨可气又可悲的小瞎子、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爷爷、重情重义却引来流言蜚语不断的父亲等等,将故事背景时代的总体情况深刻的体现了出来。有人为了爱而放弃尊严,有人承受了命运最大的辱,有人以恶为生,有人为爱耗费一生,不管你是什么样的年龄,总有某一个人的命运会让你感同身受。故事中,最让我有所触动的是主人公妻子的一句话:“人生海海,敢死不是勇气,活着才需要勇气。你要替我记住这句话。”这句话讲出了这本书中的所蕴含的道理,人生像海一样不断涌动,复杂多变,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生活中的磨难挫折,既然无法逃掉这些艰险,不如去勇敢面对生活,努力生活,这样才是真正勇敢的人。
什么是《人生海海》呢?麦家说:“顾名思义,讲的就是人生,像大海一样丰沛的人生。我想写出一个人的苦难,一个人忍受苦难的能力和精神。爱一个人是容易的,因为我们身边有那么多可爱的人;恨一个人也不难,因为世上也不缺可恨的人,要爱上一个可恨的人,也许有一些难度,但最难的无疑是爱上自己可恨的命运。”真正的勇气是面对过生活中的'挫折后能勇敢面对生活,不被困难所打败。人们应该勇敢面对生活,活出有意义的人生。
人生多磨难,愿你在生活的磨练之下,羽翼丰满,劈风斩浪,活出精彩人生。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作为西方乃至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哲学家之一,柏拉图一生立著无数,而《理想国》无疑是其中最能表现其政治思想的作品。书中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丰富多彩、环环相扣的对话,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这个城邦是历史上大大小小“乌托邦”的开山鼻祖。理想国的宗旨是缔造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正义国家_也就是所谓的理想国。围绕这个宗旨,柏拉图开篇不久就开始讨论什么是正义的国家,而不是什么是正义的人,他从城邦至公民、从上往下、从大往小地理想化地安排了城邦公民的一切,生活、工作、教育及一切。
一、国家组成
柏拉图认为的理想国,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统治者,国家保卫者,普通劳动者三个阶级组成。
1.哲学王
“除非哲学家当上国家的国王,或者说目前统治我们这个国家的国王,王子们都具有哲学家的那种认真和严肃的追求精神,以使政治的伟大和智慧结为一体,并坚决地请那些只安于两者之一的无为之辈统统靠边站,我想我们的国家只有这样才能生存下去,才有得见天日的可能性,否则我们的国家将永无宁日。”书中说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的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这就是哲学王的思想,柏拉图认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应该是充满智慧的!
2.保卫者
而作为国家的保卫者,就是应该为国家或城邦尽职尽责,守卫国家。他们应当是勇敢的。国家的保卫者“没有必要拥有私人的土地或其他财产,因为他们的报酬来自国内的人民,他们的事物也是人民给的,他们不该有私人的花消,我们需要的是他们真正地像个保护者的样子!”勇敢就是作为国家保卫者的品性,这样才能是作为保卫者的样子。
3.劳动者
“国家兴旺是这个国家的民众的生存需要,没有国家的人是不能自己自足的”,“我们群居在一起,帮来帮去,大家都能从别人身上满足各自的欲求。于是,当这些合伙人和帮手聚居一地,同舟共济的时候,他们所形成的一个整体就可以称之为一个国家。”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这样写到!在柏拉图认为,作为国家的劳动者,有自己的专长,要有固定从事的职业。他说:“牧人或织工也一样,各依其技艺吃饭,有技艺的人应该充分发挥其技艺,持续性地驾轻就熟地工作,如果他不看中自己的专长,东也想插一手,西也插一手,那么真正属于他的机会可能就会溜走。”作为一个劳动者,他应该也是节制的,节制与智慧和勇敢不同,智慧属于统治者,勇敢属于保卫者,而节制却是“贯穿到全体公民,把无论在什么行业什么领域中是,也不论在智力上,人数上还是经济上最强的、最弱的和半强半弱的人都协调起来,形成完美的和谐”
《活着》翻阅起来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深春的阳光慵懒地照进我的房间,在小书桌上留下了一方天地,空气里的午后的暖意.我静静地合上了书,这本令人回味无穷的书—《风之王》,它以自身独有的魅力感染着每一位品读的读者……
《风之王》恰似一泓清泉,在浊流之中,以每一文,每一字句洗濯读者的心灵。是的它没有过多华丽的语言去修饰,可是,字里行间无处不洋溢着一股温情.说实话,有时读着读着,一向不爱笑的我,怜悯的泪水会在眼眶里转悠转悠…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了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断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本书使我回味无穷,我无法忘记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那庄严的诺言.那虽然是一句很平凡的话,但是却有着辉煌的那一刻。
无论命运有多苦、多累、多伤心,阿格巴和“闪”总是坚强地去面对,去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平,也要抗争! “闪”在痛苦当工作马中,它没有自暴自弃.这种坚强的信念,使我热泪盈眶!
读完这本书,它使我想到四年级时老师送给我的一句话:“风雨之后见彩虹。”书中“闪”在一次次地鞭打之后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我佩服阿格巴,佩服“闪”,他们让我懂得了先苦后甜。以后我每次读书很累时,阿格巴和“闪”总会鼓励我在一条崎岖的道路上,一步步向前走去,最终,我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希望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读读这本书。我心得一句话:“学会忠诚与坚守,才华最终能展现!”
高中读书笔记600字——骆驼祥子读书笔记600字
祥子是一个年轻力壮的车夫,他对生活充满了憧憬。他的理想是能拥有一辆洋车。三年后,他终于如愿发偿,可不幸的是,他用血汗钱换来的车,竟被乱兵抢走了,逃出来的他,到仁和车厂拉车,不幸再一次降临在他的头上,逼迫祥子结婚的虎妞死于难产,他的车又只好卖了来给虎妞办丧事,之后,小福子表示愿意和他一起过日子,可当祥子再去找小福子时,却发现小福子自杀了。为此,他们心中的最后一丝希望破灭,完全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从上进沦落为坠落,开始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过上了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开如欺骗朋友,利用朋友,什么都做得出来。
我深深地为祥子感到悲哀,原来是如此阳光,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小伙子,为什么会沦落成这样?祥子生活的社会充满黑暗,人性因此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也充满了仇恨,也许有人会说,祥子是输给了自己,因为他目光太过短浅,但我却觉得,祥子更多的输给了社会。
梦想与现实之间的差别是难免的,祥子吃尽了所有的苦,受尽了所有的累,可到最后却还是两手空空。因为社会是现实的,这个残酷,无情的社会总有一天会把所有热血少年逼上绝路。因此我们应明白,社会是无法随理想而改变的。
相反,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一切都靠自己,我们没有太多理由输给社会的了,所以,我们只有学习祥子刚开始的那股劲,战胜一切,才会成功!
高中读书笔记600字——项链读书笔记600字
莫泊桑短篇小说《项链》中的故事让我有说不出的感受。
顾名思义,《项链》全文就是围绕着一条项链展开的:马蒂尔德是个出生在小职员家中的爱美姑娘,她为了参加一个晚会而向朋友借了条项链,舞会上,她是那么美丽,那么让人倾倒。可后来项链却丢失了!马蒂尔德为了不被误会,于是欠债买了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直至十年后,朋友问起她家这些年为什么这么穷,她才忍不住说出了真相,朋友惊呼:“哦,其实我的那条项链是假的!”
读完全书,马蒂尔德给我的第一觉,就是她爱美。做新衣借项链不就是她爱美的具体表现吗?回家后她在卸妆前说:“趁着荣耀的打扮还在身上,再端详一下自己”,真是爱美达到了恋恋不舍的地步。即使自己贪恋美而酿成悲剧陷入困境,可她爱美爱到无怨无悔!但同时她也是个单纯的人,在接到项链后,又是跳又是搂又是亲又是跑,活脱脱一个单纯女子,宛若一位天真烂漫的少女。十年后,小说中写到:“她带着天真得意的神情笑了。”是的,她爱美,但是她也单纯。
我想莫泊桑不是一个讽刺贫苦人的作家,在他的世界观中,就算女主角曾经虚荣,但十年的惩罚已经够了,作者讽刺的不是她,而是故事中的小资产者。
我相信,没有一个女性不爱美,但真的要做到马蒂尔德那样单纯,那样勇毅,那种面对残酷的困境不气馁,不悲观的程度,也许我们真的做不到。
我敬佩她,她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要坚强,要依靠自己的意志,精神和力量,依靠自己的一双手去奋斗,去拼搏,去进取。
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你知道读书笔记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写呢?急你所急,栏目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高中读书笔记范文”,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每当我听见“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被人们敬仰信奉的话时,就会忍不住的想起培根——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所着的《培根随笔》中的每一句话都令我回味,令我思考,令我赞不绝口。
培根的全名是弗朗西斯·培根。他是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思想家和科学家,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他的整个世界观是现世的而不是宗教的。他是一位理性主义者而不是迷信的崇拜者,是一位经验论者而不是诡辩学者。在政治上,他是一位现实主义者而不是理论家。
《随笔集》共五十八篇,内容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几百年来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培根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对谈及的问题均由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
培根的生平经历十分坎坷,他有过高人一等的官职,却也有过被人诬陷、身败名裂的苦楚。但他不屈不挠,以坚定的脚步向着真理迈去。他所创作的《培根人生论》、《新工具》以及《培根随笔》等书,成为的世世代代人们心中永垂不朽的精神食粮。
在《培根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论友谊》。在这一篇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以前,我一直认为,朋友,只是是在我遇到困难时拉我一把的救命稻草。直到读完这一篇,我才明白了友谊不仅是以获得利益为出发点,更是在我们伤心或快乐时的一个剪切键和复制键。
一本好书,不在于它的作者有多高的地位,更不在于它的包装有多么精美,而在于它的价值。《培根随笔》就是一本真正的好书,它让我成长!
《人生海海》是作者麦加历时八年创作的长篇小说,书中主要围绕着一个身上带着很多谜团的上校展开,以一个十岁小孩的视角展开叙述上校传奇而苦难的一生。故事中的小瞎子、爷爷、父亲等等角色,他们与上校的人生纠葛交缠,故事在窥探欲与守护欲的对抗中推进,矛盾最终在一夜之间爆发,人物的命运开始扭转,谜底逐渐揭开。
书中的故事情节跌宕、张弛有度,节奏时快时慢,每当故事发展到最吸引人处,笔锋一转,转换镜头,让读者如临其境,更好的背带入到小说情节中去。书中人物大多是村中的小人物,人物都不是一个完人,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私欲,都背着他们自己的缺点和污点。在这段特定的历史背景中,书中每一个人都在苦难中挣扎,都在拼命的、努力的活着。上校是一个神秘而且传奇的人,他性格直爽幽默,勇敢阳刚,曾经上过战场,救过人;也进过监狱,受过苦,最终被人们的言语所逼疯。
这本书中真实的反应了各类不同的人性,可恨可气又可悲的小瞎子、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爷爷、重情重义却引来流言蜚语不断的父亲等等,将故事背景时代的总体情况深刻的体现了出来。有人为了爱而放弃尊严,有人承受了命运最大的辱,有人以恶为生,有人为爱耗费一生,不管你是什么样的年龄,总有某一个人的命运会让你感同身受。故事中,最让我有所触动的是主人公妻子的一句话:“人生海海,敢死不是勇气,活着才需要勇气。你要替我记住这句话。”这句话讲出了这本书中的所蕴含的道理,人生像海一样不断涌动,复杂多变,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生活中的磨难挫折,既然无法逃掉这些艰险,不如去勇敢面对生活,努力生活,这样才是真正勇敢的人。
什么是《人生海海》呢?麦家说:“顾名思义,讲的就是人生,像大海一样丰沛的人生。我想写出一个人的苦难,一个人忍受苦难的能力和精神。爱一个人是容易的,因为我们身边有那么多可爱的人;恨一个人也不难,因为世上也不缺可恨的人,要爱上一个可恨的人,也许有一些难度,但最难的无疑是爱上自己可恨的命运。”真正的勇气是面对过生活中的'挫折后能勇敢面对生活,不被困难所打败。人们应该勇敢面对生活,活出有意义的人生。
人生多磨难,愿你在生活的磨练之下,羽翼丰满,劈风斩浪,活出精彩人生。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1834年发表的优秀作品,小说以1819年底和1820年初为时代背景,以伏盖公寓和鲍赛昂夫人的沙龙为舞台,以高老头和拉丝蒂涅两个人物的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为主要情节: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走上堕落之路。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高老头》体现了巴尔扎克的创作天赋,有着极强的思想和艺术价值。《高老头》全书译成中文不到十八万字,而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采,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它真实的再现了当时法国社会,是一部"法国社会的风俗史","标志着一个时代"。充分体现了巴尔扎克驾驭素材和提炼生活的能力
高老头给我们的第一个印象,即他确实如巴尔扎克所说,是一个由本能驱使的人。他笨头笨脑地来到伏盖公寓时,伏盖太太觉得他是一头“身体结实的牲口”。他把所有的精力和感情都以盲目的虔诚态度施加在他的女儿身上;他对她俩的感情,他自己也认为几乎带有动物性的:“我喜爱拖她们上路的马,我愿意变成偎依在她们膝上的小狗。”这种本能力量又调动了“带有情欲的父爱”,于是,他对女儿的感情中,一切都是反常的、过分的。然而,这种情欲最终却给卑贱的面粉商带来了悲剧性的后果。高老头临终时,在病榻上,终于发出悲叹,道出了真情:他的两个女儿从未爱过他。老头忏悔了,自己也成了情欲的牺牲品。
三人物成了全书的主线。最初出场的是高老头,但他的悲剧需要一个见证人,即拉斯蒂涅克。读者是通过拉的眼睛了解全部故事的。高老头后来欣然把女儿苔尔费纳送给拉做情妇,开始在精神上把年轻人看成是自己的儿子,称他为“我的孩子”,拉则称高为“我的高里奥爸爸”。但应该说,真正对拉完成理性化教育的则是伏脱冷。作者也是借助伏脱冷之口,说出了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许多充满哲理的见解。他爱拉,处处保护他,称他为“我的孩子”、“我的宝贝”,但同时教唆他干坏事,甚至教他用暗杀方法,让维克多莉娜取得遗产,然后再娶她为妻。有趣的是,拉斯蒂涅克高出其师一筹,他不像伏脱冷从“外部强攻”,而是更狡猾更精细,他渗透进上流社会,从内部进攻,从而征服它。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代表作品,论文把它比作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一幅全景画,形象的展示了作家的文学艺术才能,从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剖析了作品的成就,并为之感慨。《高老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整个巴黎在金钱的魔力感召下,极端利己主义淹没了一切道德原则,无论是上流社会还是下层公寓,围绕金钱演出的丑剧层出不穷。《高老头》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人间词话》宛若月下纷扬的落花,华美绝伦却又悲喜交集。——卫琪
《人间词话》是一部被人们奉为古典文学批评里程碑式的作品。初读《人间词话》就让我沉浸于那精简却又华美的语句中,王国维不仅将其深厚的美学功底尽展其中,而且段段匠心独运。
《人间词话》以小段形式呈现,甚至是只言片语,但其间不断流露出作者犀利见解的睿智。那些诗文的巨匠所创造的`千古绝句与王国维的深刻见解穿过历史合二为一。那宛若天成时而震撼人心的诗句加之王国维的唯美语句使《人间词话》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平静了那些在喧嚣尘世中躁动的心灵。让那些被光明与黑暗折磨的筋疲力尽的人们找到了一处歇脚之地。
想要全面的了解《人间词话》就必须了解作者王国维。王国维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一位令人可敬却又令人无奈的学士。又是我觉得他和我是如此的亲近,有时又是如此的疏远。王国维作为一个中国古典文化结束的强音,自然是才高八斗,古文功夫炉火纯青的。
卫琪有言王国维是“一个只认死理脑筋不转弯”的人。他执着,他才能有资格成为研究国学和史学的大师,正如他所言之第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王国维的一生刚好经历了清王朝的覆灭。他是个恪守传统,拒绝革新的人,他不能理解革命,也幻想着清王朝能够复辟成功,可惜他的愿望一一破灭。我想王国维如果当年未听取罗振玉的劝告而未尽弃前学去研究新学。王国维也许就会成为一个承载文明启新时代的大师了。1924年废帝溥仪被冯玉祥逐出紫禁城,王国维认为这是奇耻大辱,想自杀被家人严密监控而未遂。到1927年,北伐进军华北,北洋军阀即将崩溃,王国维最后的希望破灭。“经此世变,义无再辱”——自沉于颐和园昆明湖。
《人间词话》倾注着王国维的心血,才情高绝。其中对读者影响最大以及最成名之段莫过于“古之成大事者,大学问者,罔不经过三种之境界······”其实我对这三段话也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虽称不上大事业大学问,但也足以以小见大。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一种境界说的是入门前,心中惶恐不安,不知从何开始。曾记高一虚度光阴之后,各科成绩尽是让人心碎的,高二时幡然醒悟想努力一番考个好成绩,然而面对千疮百孔的学业却不知从何补起。彷徨、痛苦与渴求正如此。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不执著无以成,王国维正是凭借着这份执着与隐忍,才成就了他近代史上独一无二的大师地位。而我高一那段暗地里奋斗的时光,那些狠追尖子生的拼劲才使我能够在期末取得好成绩。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是一种豁然开朗的顿悟,往昔追寻之中的种种艰辛苦楚,在顿悟瞬间得到了完美补偿。这种释怀的感觉尖子生们必然感受到,正如题海战术之后,突然灵机一动,看透各种题目中的真谛,然后触类旁通,庖丁解牛,游刃有余了。
《人间词话》中的真谛如是。
王国维带着中国最后一个传统士大夫苍老而悲凉的背影,在一汪碧蓝如玉的湖水中,渐渐地沉没,消失,永不再现。而我们只需守住对《人间词话》的青睐,在这个喧嚣的世界中,静静的感受那一份无声的悲喜。
第一次读《繁星春水》,她就触动了我的心弦,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充斥在我脑海里。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话,确勾勒出一幅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是这样的美妙,那又黑又冷的夜空中,一颗颗星星在互相的歌颂对方,互相的赞美对方,作者十分含蓄的表达出了自己对“爱”的追求。那原本平常的事物变得如此美妙,简短的几个字却仿佛让人沉浸其中。这么短的一首诗,却能激起人无限的想象,更可以读到一种彼此欣赏的美好。那不是繁星,那是一种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写作之时,肯定下了一番苦心,也足见冰心奶奶的内心也如她的诗歌一样美丽,自然。她内心有爱。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那不是正在说我的母亲吗?不,应该说是全天下的母亲。我们就如这鸟儿一样,当遇到困难时,可以在母亲的怀抱中撒娇、哭泣,最后得到安慰。想想自己,每天与母亲一起生活,却从来没有找到这样的语句来赞扬过自己的母亲,而这寥寥几句话,却诉说了世界上最崇高,最无私,最值得称颂的母爱。让原本无形的母爱瞬间清晰起来。
在这本书中,有这么一段话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里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用了你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胜利的曙光即将到来,人们应该热情的去迎接新的生活,去迎接更加美好和平的生活,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满怀希望,让自己的生命充满绿色。
读了这么多,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歌,好比茫茫夜空里闪耀着的星星,发出淡淡的光辉。好比浓浓迷雾中,那一闪一闪的希望。好比散落路边的点点小花,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
《繁星春水》,她告诉我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去迎接胜利的曙光,告诉我要乐观面对人生……
我被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质深深地感动,深深的折服……
“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书笔记吧!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栏目小编特别编辑了“高中通用读书笔记”,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小男孩奥立弗·退斯特在济贫院里艰难长大。9岁时,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做学徒,饥饿和侮辱使他逃了出来。在街头流浪时,他被小扒手发现,拉近了贼窝。后来,他被善良的布朗罗先生收留,可是不幸又被扒手们抢了回去,还被迫参与抢劫。但令人欣慰的是,奥立弗虽历经磨难,但最终还是和亲人团聚了,坏人们也都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主要内容。大作家狄更斯用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示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光明和丑恶、正义和邪恶。同时,它告诉人们一个真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刚开始读,我便感受到了文中的一种“冷幽默”,很多时候,文章都是用一种诙谐扥方式讽刺社会的黑暗。除了这种方式,小说中的每位人物,狄更斯无不用最有特色的语言来描述他们。善良、勇敢、坚强的奥立弗,善良美丽的少女,亲切和蔼的老绅士,心肠歹毒的小偷,粗暴凶狠的强盗,每个人物都描写得活灵活现。
作者还在文中安排了种种巧合。比如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偷的对象恰好是他的救命恩人、亡父的好朋友。他被迫行窃时,偷盗的人家正好是他的亲姨妈家。这些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发生的事却十分巧妙而合理地插在文章中,使文章情节曲折生动。
读完这部小说,我的心底只有两个字:感动。虽然奥立弗的童年艰难而坎坷,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同样有许多好心人在帮助他。文中的许多善良的人,都没有因为奥立弗误入贼窝而嫌弃、厌恶他,反而从始至终地相信他并帮助他。
奥立弗虽几次入贼窝并被迫参与盗窃、抢劫,但他的心一直是好的,没有被那种不良的风气传染。我想,奥立弗的不自暴自弃和“出淤泥而不染”,多少也和那些好心人的帮助有关。他们真诚的关心和照顾让奥立弗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爱,这种力量促使他勇敢而坚决地同邪恶做斗争。
整部小说自始至终都洋溢着爱的力量,充盈着人间的温暖,传达着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它告诉人们要分清善与恶,告诉人们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告诉人们人间有爱、正义与善良。
我想,我已不用早夸奖这本书,我只想说,它教会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阿Q是一个社会底层人物,没有“行状”没有文化,不但无人可怜他、同情他,朱庄的人们还把他当作笑柄和欺负对象。即便如此,阿Q却很自尊,一面人们瞧不起他,一面他反过来瞧不起人们,上至赵太爷,下至王胡,阿Q总感到自己高他们一等,这样的态度发展到了极端,就衍生为阿Q的独门绝技——精神胜利法。该法的要诀就是为自己被欺凌的遭遇寻找借口,即使找不到,也要假装自己高人一等,达到自我满足的目的。
在优胜记略中,鲁迅生动描述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从“儿子打老子”,到“第一个自轻自贱”,再到 “打自己两个嘴巴,似乎打人的是自己”,阿Q的精神胜利法越来越可笑无解,可谓荒谬至极。作为一个注定遭欺凌压迫的社会底层人物,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他活命的法宝,要不然谁不抓狂崩溃呢?阿Q应当是值得同情的,虽然他的做法十分可笑,但这实再是迫不得已。因为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没有强大的精神等于宣告死亡。
然而在续优胜记略中,阿Q暴露了他的本性。在面对地位比他高的人面前,他是个靠精神胜利法苟活的羔羊;而在地位比他低的人面前,他是欺压他人的饿狼。阿Q的同级和下级是王胡和尼姑,对待他们,阿Q丝毫不留情面地侮辱他们。这时的他不再需要精神胜利,而要通过武力和口舌来寻求现实的满足感。事实上,对下级的欺凌才是他生存的必需品,所谓的精神胜利法不过是欺凌和被欺凌之间的过渡用品。当阿Q被王胡反抗后,他的行为是“无可适从地站着”,而不是他惯用的虚想自己取胜。这就表明,阿Q的精神胜利法仅用于地位比自己高的人,他终究需要现实的胜利;当现实胜利也得不到时,阿Q就会“不知所措,无可适从”,因为是现实的胜利维系着他精神的稳定,而非精神胜利。
如此看来,阿Q就并不值得可怜了。事实上,那个时代的所有人都是阿Q。鲁迅在《灯下漫》一文中提到过“中国的人肉宴席”。他指出中国是一个层层剥削、层层压迫的社会。每个人一方面受到上级社会的欺凌,一方面又对下级社会进行压迫。这一环又一环的欺凌宴席,其享用者便是那西方帝国主义统治者。阿Q虽然生活在社会底层,但他也是这宴席中的一个人,只不过是受到的压迫和欺凌更多罢了。精神胜利法是阿Q生存的法宝,它不但表面荒谬可笑,其本质也丑恶阴暗:它的存在是用以渡过自己受到的欺凌,以达到自己欺凌别人的过程。西方帝国主义者又是如何享用这一宴席的呢?在文中也有比喻,就是那观看阿Q欺负尼姑的“酒店里的人”,他们享受着物质的奢华,又从“中国的人肉宴席”中找到了精神的乐子。而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华民族却丝毫没有感知,反而“用力地一拧”,更加卖力地为他们提供大餐。
《城南旧事》描述了20世纪xx代一个六岁女孩英子的童年故事。里面一共有五个小故事,都是以小英子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为贯穿线索的。
作者林海音五岁那年来到北京。她在北京,像树生了根一样,一住就是26年,欢欣与悲伤,离别与成长,英子最美好的生命岁月都在这里度过了。离开后,林海音思念北平,忆起童年趣事,回想那些曾相遇的人们,写下了这部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
旧事中总会被许多的意象牵引着,让英子牵挂的是那如约而至的骆驼队!然而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
瑞比较喜欢英子毕业典礼上的保留曲目《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瑞明白英子爸爸的那句忠告已是最后的提醒!
毕业意味着长大,又一个轮回的开启……
结尾处,英子默念:“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走进英子的城南旧事,感知那份美好生活的记录,阅读那份朴素情感的描绘,体味着那份良好心境的感染,淡淡的忧伤中暗含着隐隐的温暖!那些刻在时光上的文字,如积木一般,在成长的旅途中,砌成了层层的记忆,滋养着我们的生命!感恩那日与你们温暖相遇……谢谢!
一叶轻舟,孤独地漂泊在水面上,而水面却被阳光晒的金黄,抬头才发现阳光上还有团团乌云。
摆渡人,是岸与岸之间的相接,更是灵魂与灵魂的相拥。当他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进行再次轮回,他们又愿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
克莱儿。麦克福尔,《摆渡人》的作者,一个极其平凡的人,却写出了不平凡的作品,塑造出来的主人公崔斯坦和迪伦都是那样的令人深省。这是一个史诗般动人的故事,它令人激奋、恐惧、温暖、回归人性、引人深思。
上帝为了帮助孤苦无依的灵魂,找到回家的路,便为每个灵魂安排了一个摆渡人,陪伴他们一起走过这段艰难的路程。崔斯坦,迪伦的摆渡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没有属于自己的相貌性格,唯独摆渡人的身份能证明他的存在,护送灵魂是他的职责也是他的使命,历经千辛万苦后,只为一个灵魂得到归宿,而自己却没有归宿,周而复始地完成宿命的轮回。或许也正是他这样,后来才会有一个女孩出现在他的生命里,改变他,让他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也让他找到了自己最终的归宿。当他为了自己所爱的,所想要得到的东西时,他可以奋不顾身甚至舍弃生命,只为守护一个无形的承诺,坚持不懈地追求,直到最后。他也得到了他最初向往的幸福。
但,崔斯坦和迪伦之中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摆渡人?是崔斯坦还是迪伦,没有定数,记得有部电影中说:“怯懦囚禁人的灵魂,希望令你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者渡人。”而迪伦用生命和灵魂的不懈追求告诉我们:禁锢我们的从来不是有形的铁链和枷锁,而是来自我们心中无形的胆怯和对未来的恐惧与担忧。你的信念决定你自己的人生,只有无所畏惧的自由灵魂,才能抵达美丽的彼岸,才能拥有美好的结局。或许,在过程中有多么的不尽人意,多么的坎坷,但想想总是美好的,当场最终拥有了圆满,你会感谢那些挫折,因为是他们让不可能变成可能,让梦想照进了现实。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前几天,我读了《乌塔》这篇文章,文中的乌塔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可却自己一人游历欧洲,真是令人称奇。
乌塔在旅行时,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每到一地就先查一下警察局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遇到危险时保证自己的安全。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不几天她就会给家里寄张明信片,让家人放心。她用了三年时间准备这次旅行,阅读了大量有关书籍,为了挣旅费,乌塔早出晚归,十分辛苦,因为,乌塔要向目标奋斗!
我们中国的孩子跟乌塔的生活相比,是那么平淡无奇,我们就好比是那温室里的小草,虽在幸福之中,却失去自由。在我们出生之后,所以家务都由父母承担,自己的任务只是学习,想干家务都会被谢绝,个个都变成了十足的书呆子,真可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呀!就拿我来说吧,如果想要出去玩,爸爸妈妈就一定会带着吃的喝的,拎着大包小包跟着我。我放学只要晚回家一小会,爸爸妈妈就一定会急得不得了。我想问问你们,如果你们的孩子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
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请家长给孩子们一片自由的天空吧!让孩子在属于自己的天空下,自由的飞翔!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编辑整理的“高中读书笔记800字”,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小男孩奥立弗·退斯特在济贫院里艰难长大。9岁时,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做学徒,饥饿和侮辱使他逃了出来。在街头流浪时,他被小扒手发现,拉近了贼窝。后来,他被善良的布朗罗先生收留,可是不幸又被扒手们抢了回去,还被迫参与抢劫。但令人欣慰的是,奥立弗虽历经磨难,但最终还是和亲人团聚了,坏人们也都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主要内容。大作家狄更斯用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示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光明和丑恶、正义和邪恶。同时,它告诉人们一个真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刚开始读,我便感受到了文中的一种“冷幽默”,很多时候,文章都是用一种诙谐扥方式讽刺社会的黑暗。除了这种方式,小说中的每位人物,狄更斯无不用最有特色的语言来描述他们。善良、勇敢、坚强的奥立弗,善良美丽的少女,亲切和蔼的老绅士,心肠歹毒的小偷,粗暴凶狠的强盗,每个人物都描写得活灵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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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部小说,我的心底只有两个字:感动。虽然奥立弗的童年艰难而坎坷,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同样有许多好心人在帮助他。文中的许多善良的人,都没有因为奥立弗误入贼窝而嫌弃、厌恶他,反而从始至终地相信他并帮助他。
奥立弗虽几次入贼窝并被迫参与盗窃、抢劫,但他的心一直是好的,没有被那种不良的风气传染。我想,奥立弗的不自暴自弃和“出淤泥而不染”,多少也和那些好心人的帮助有关。他们真诚的关心和照顾让奥立弗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爱,这种力量促使他勇敢而坚决地同邪恶做斗争。
整部小说自始至终都洋溢着爱的力量,充盈着人间的温暖,传达着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它告诉人们要分清善与恶,告诉人们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告诉人们人间有爱、正义与善良。
我想,我已不用早夸奖这本书,我只想说,它教会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安妮日记》真实记录着安妮弗兰克作为一个成长少女从一九四二年六月十四日到一九四四年八月一日的的情感困惑、与父母的矛盾冲突、思考生活、自我反省、对生活的态度。
读书有感:日记是人们语言交流和表达的重要方式之一,安妮日记记录着安妮的真实生活和情感,其写日记的过程也是安妮认识自我、了解自我、展现自我
思考生活一个过程,当安妮陷入某种情绪时,写日记发泄情绪。我们可以从日记中了解的安妮弗兰克,从一九四二年六月十二日的日记中,我们得知作者的十三岁生日是一九四二年六月十二日,那天作者很开心,一九四二年六月十五日的日记得知,作者的好朋友是莉茨?古森斯、撒尼?豪特森和尤碧斯?德?瓦尔,一九四二年六月二十日的日记中得知作者把日记当成朋友,并且给日记取名为基蒂,其写日记的原因是“我没有像日记一样真诚的朋友”,可见作者觉得其内心是非常孤独寂寞的,其写日记是为了倾诉,我们还得知作者家庭情况和生活环境,作者与父母和姐姐住在一起,他们是德籍犹太人,由于他们是犹太人的身份,一九三三年移居荷兰,当时希特勒的反犹法使很多犹太人家庭遭了殃,他们的生活充满艰辛,一九三八年的大清洗也使安妮的亲戚被迫背井离乡,真正的苦难是从一九四五年开始,战争不断,德国最后占领荷兰,各种反犹法令在荷兰接二连三,犹太人必须带黄色的大卫星,必须缴上他们的自行车,不可以开车,乘电车,只能在三点到五点到挂有‘‘犹太商店”’招牌的店买东西,犹太人到晚上八点必须进屋,犹太人不许去剧院等娱乐场所,不得参加公开体育活动和运动场地,上学只能去犹太学校等各种反犹规定。一九四二年七月九日日记得知安妮一家与彼得?凡?达尔恩一家为了躲避法西斯的迫害来到安妮爸爸公司的大楼密室秘密居住下来,从此开始了他们的密室生活。
十三岁女孩本应该自由无虑的玩乐、和闺蜜看电影、逛街、去公园赏花、上学……现在却因为战争甚至是因为犹太人的身份而失去了这些权利,被迫困在阴暗的密室里生活,她甚至不知自己是否能活着走出密室。在这么压抑是状况下,安妮在日记里这么说道“你一定想听听我对躲起来过日子的想法。这个嘛,我只能说我还不是很清楚。我想我在这幢房子里永远不会觉得宾至如归,不过这并不表示我讨厌它。我们像在一幢奇怪的公寓里度假。”“在当前这样的时代,的确很难:理想、梦想和宝贵的希望也在我们心中浮现,但只有被残酷的现实压碎。我没有把我的理想全都抛弃,也是奇事,那些理想看起来那么荒谬,那么不切实际。可是我仍然紧抱着它们,因为世界虽然这样,我还是相信人在内心里其实是善良的”,“我不要像大多数人那样,过了一辈子,结果白活。我要有用,或者带给所有人喜悦,即使是我不认识的人。我希望在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所以,我非常感谢上帝给了我这个天赋,我利用这天赋长进,并且表达我内心的一切。”,“我经常心情沮丧,可是从来不绝望。我将我们躲藏在这里的生活看成一场有趣的探险,充满危险与浪漫情事,并且将每个艰辛匮乏当成使我日记更丰富的材料。”安妮的乐观让我感动不已,我希望在面对困境时能像安妮一样乐观的面对,能不忘记自己的最初梦想,仍能感恩生活给予我的一切。
十三岁的安妮比现在同龄普通女孩想得更多,思考得更多,更深刻。她对生活的思考让我印象深刻,令人深思。如安妮对战争的思考“我不相信战争只是政客和资本家搞出来的,芸芸众生的罪过和他们一样大。”安妮对幸福的思考“我们全都活着,但我们不清楚为什么活着,不知道去向何方,我们活着的目的都是享受幸福,我们的生命多姿多彩,本质上却没有两样,我们三个人都生活在普通的家庭,我们都有机会学习,都有取得成功的可能性,都有最求幸福的理由,可是……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自己来争取,从来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如果你想获得幸福,就必须刻苦工作,积德行善,而不是懒惰和赌博。懒惰也许看起来很容易,但工作更可以带来满足感。”安妮对良知的思考“平静的良知让人坚强”。
日记写到一九四四年八月一日就结束了,书中没有提到安妮命运如何,我在查资料的过程中才得知在1944年8月4日,安妮一家由于有人密告的原因而被德国警察逮捕。数日后所有人被转送到荷兰的威斯第包克集中营,一个月后隐秘之家的八个人被转送到奥斯威辛集中营。之后,安妮与姐姐又被转送到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1945年3月姐妹都因伤寒死于营中,距离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被英军解放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而其他隐密之家的成员除安妮父亲之外,都死于集中营之中。我想《安妮日记》的这本书之所以这么有名,当然这并不仅仅是讲述了一名成长少女的心灵世界的独白,更是当时二战法西斯对人民的破害的目击报道。这本书的意义在于让我们铭记历史,铭记战争对人们的伤害,今后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悲剧。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超经典的小说集,它是本名著,是中国的,也是全世界的。
在《呐喊》中刻画了一个个“从昏睡中步入死亡”的不幸者。鲁迅先生他“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所以他以这些人为例子,写成文章来警醒世人。不要让他人也成为那种可怜又可悲的沉睡的人。
《孔乙己》的主人公:孔乙己,便是一个沉睡之人的例子。孔乙己他好吃懒做,整天无所事事。可他自身家境贫寒,科举制也已废除,他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存在了。为人抄书来赚钱,却因为好吃懒做,“坐不了几天,便连人和纸张笔砚,一齐失踪”连请他抄书的人都没有了。可就这样,还经常来酒馆喝酒,成为了“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且不拖欠酒钱“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对于一个不干活的人,这些钱从何而来?从文章子句中我们能发现,这些钱竟是偷来的!一个读书人,为了仕途,为了未来的生活,读了那么多书,学了那么多年,最后的结果竟是这个样子!连做人最基本的道德也无了!真是不可谓不悲哀!我忽然间就有个一种鲁迅先生在日本,看影片中一群中国人围看击毙中国人,还一脸麻木,甚至是喝醉酒般的喝彩!那是鲁迅先生的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理了。
《呐喊》中的另一篇文《故乡》也是初中时学过的课文。从小在一起玩耍的戴银项圈的闰土长大了,再见到主人公时,已不复年少时的天真无邪。再见到“我”时的那欢喜又凄凉的神情,以及到后面的“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这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的情形。
《呐喊》不愧为历史名作,是中国和世界的文化瑰宝!鲁迅先生的文笔里带着淡淡的幽默和讽刺意味,却又带着愤怒和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也鼓舞着现在的中国人。鲁迅先生不是唯一一个醒悟和站起来的人。在他之前,更多的是在他之后,有越来越多的人醒了过来,站了起来!即使是死也不能改变他们改变中国的信念!正是他们的努力,成就了我们现在的名字—中国人。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题记
翻开厚重的散文集,又见到了最喜欢读的《匆匆》,它的作者是朱自清。《匆匆》这首诗词描写了时间的流逝的飞快,在你洗手时,在你吃饭时,在你默默时,在你睡觉时……无论你正在做什么,时间都会迈着稳健的步伐从你身边走过,无论你怎样追赶。感受着时间的流动,感叹着上帝的不公,为什么时间不能多停留一会。
想着想着,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过去。过去,那是伟人的一本“日记”,它就是一本永远都看不厌的书籍,它记录着我们的成长,我们的过去。我们的童年像丝滑的巧克力一样,十分甜蜜,脸颊上总会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们的笑容是那么纯真,像一朵花儿高傲的盛开着。在童年我们可以尽情的幻想,没有人会阻止我们在幻想中追逐自己,追逐着未来,追逐着梦想。
现在。现在,是一位旅行家的旅行表,他会不断地修改着他的行程,书写,修改。我们正处在灿烂的青春年华,我们是这个社会中的佼佼者,拥有最灿烂的年纪,处在生命的高峰,我们站在这个高峰上回首着过去的甜蜜,眺望着远方的未知,我们可以尽情的燃烧旺盛的青春,去拼搏,去超越,一切皆有可能,青春掌握在我们手里,未来掌握在我们手里,我们要在拼搏中追逐自己,追逐未来,追逐梦想。
未来。未来是一张白纸,我们要在追逐自己,追逐未来,追逐梦想中将它填满,将它充实。无数次幻想,幻想见到未来,无数的鲜花为我而盛开,无数声掌声为我而响起,在成功的时候回首在童年的幻想中,在青春的拼搏中的自己,再次追逐自己,追逐未来,追逐梦想。
感谢《匆匆》在我身边,提醒着我时间的流逝,提醒着我去珍惜它,提醒我正确的利用时间去追逐自己,追逐未来,追逐梦想。
《活着》翻阅起来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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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34年末,有一群人,有一条路,他们走了两万五千里,靠双脚丈量了大半个中国,纵横十余省,战役600多次,用炮火和血肉撕裂的黑暗,1十万英烈的牺牲,这条路叫——长征,这群人叫红军,而故事的主人公,说的的便是这些人,以及他们的精神“长征”。
每到自己闲暇的时候,脑海里总是慢慢掠过一件又一件英雄事件,记得《长征》中有一段写道,在12月份的一个下午,政治部主任罗兼桓为了摆脱敌人的追击,罗兼桓带领自己的一部分官兵勇度湘江,江水冰冷入骨,但我们的红军战士没有退缩,用“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渡阴山”的精神,毅然渡过湘江。
在王树增先生《长征》的纪实文字中,我深深被红军们用鲜血和生命保卫祖国的爱国精神,感动着,与那时的时代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说不清,有多么幸福了。在那时,虽是一个人才,英雄辈出的年代,却也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在那时,虽说孕育了一大批思想解放家,却也是一个多事之秋,尸骨残骸,民不聊生的年代,像我们这样幸福的生活,是他们做梦也不敢想的事情,但他们追求不止,一直为之奋斗。
在曾经爱国是双腿,双臂,是十八岁血染的青春,是一个人一个连营的性命,是那声豪迈地向我开炮,而现在只不过是举手之劳,对于我们也不过是好好学习,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推脱呢?因为他只不过是需要每个人进一点点微薄之力,仅此而已,为此,希望我们永远铭记“长征”精神。
长征, 1934年8月至1936年10月间,中国工农红军主力自长江南北各革命根据地向陕甘革命根据地的大规模战略转移。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未有的战略大转移,红军们战胜千难万险最终到达目的地。总共长达二万五千里。
这是多么艰苦啊!平日,我们一点路都不愿意走,吃不了苦,可红军却有坚韧不拔的意志!
长征途中,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草地上,小红军不骑将军的马,不吃将军的粮食,最后英勇的牺牲了;雪山上,炊事员郭大叔背着一口大铁锅,在山上走着走着就倒在雪地里了,临死双手还牢牢地抓着锅沿儿;沼泽地上,一个士兵快被沼泽吞没时,旁边的士兵为了救他自己却永远地埋在了沼泽地里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里,才知道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啊。爬雪山,过草地,上刀山,下火海。他们都完成了,因为他们只有一个目标:新中国。长征途中,红军历经艰难困苦,而我们现在,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吃东西挑三拣四,这个要吃,那个不爱吃,还怕苦怕累,怕脏怕受委屈,在家里就像个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和红军一对比,真是惭愧极了。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不得不被红军的大无畏,坚强与乐观主义精神所打动。然而我们能做更多的就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困难面前决不低头。用科技强国,以人才壮国。
读了长征,我们要从生活做起,力所能及的事自己做,能吃苦,不怕累,做一个坚强的人。
当我看完《红军长征的故事》,当我把这本书合上的一瞬间,那一幅幅惊天动地的画面,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仍久久的在我的眼前中播放。
数千人的万里长征,面对的是强大的日本人,前有堵截,后有追兵。面对高山悬崖,冰天雪地、湍急的河流、一片渺茫的沙漠、无底的沼泽。这一重又一重令人感到无比困难的困难,却被这支队伍战胜了,这就是红军,这就是“坚韧不拔”的红军。
历史已经把人类载入到一个崭新的世纪,我们远离了那战火纷纷的年代,现在的人们面对困难有两种选择:知难而退或者就是知难而进。知难而退的人几乎占了三分之二。记得有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做,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就不做了,现在想起来,那是我人生路上的一次最大的失误。我后悔自己没有去面对它,没有去锻炼自己,红军爬雪山的时候,吃的是皮带、树根,穿的是草鞋,薄衣,他们却翻过了一座又一座的雪山,战胜了一道又道的困难。试想一下,我在他们的面前似乎变得那么的渺小和苍白无力。
红军不怕远征难,
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
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
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
三军过后尽开颜。
学习了伟人毛泽东的《七律·长征》这首词,我感触颇深。
关于长征,有这样一些粗略的统计:中央红军在路上一共368天,其中有15个整天用于打大的决战;整个长征途中,只休息了44天,平均走182公里才修整一次,平均每天行军37公里;共翻越了18座山,其中5座山终年积雪;渡过了24条河流;转战了11个省…看到这些数字,谁不感到震惊呢?红军战士们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不怕艰难险阻——高大的五岭山脉、气势磅礴的乌蒙山脉在他们面前变得像“细浪”、像“泥丸”,他们还勤于思考、英勇顽强的与敌人做斗争,最后终于取得了长征的胜利,这是多么伟大的举创!
在生活中,我也会遇到好多困难。有一次,我的作业本散开了,我想钉上就好了。于是我拿来订书器钉了起来,可是刚订了一个钉就摁不动了,原来钉儿卡在里面了。爸妈都不在家,还是自己来处理吧。可是我抠了半天也没弄出来,急是没有用的。于是我静下心来,用小刀慢慢的把订书钉顶了出来。
红军的大无畏精神和豪迈的英雄气概时刻激励着我,今后我要用“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去征服学习、生活上的.重重困难,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长大后把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富强!
一天晚上,我在看电视。抗日战争胜利后,共产党与国民党又起争端。在这期间会发生什么样的历史事件呢?于是,我央求我妈妈给我买了《红军长征史》这本书。
在这本书当中,我读到了红军们共翻过十八道山脉,读到了红军渡过二十四条河流……在其当中,我最难忘的应该是过草地了。
八月的松潘草地,你稍不留神,就很有可能深陷泥潭,难以自拔,甚至会造成生命危险。这残酷无情的草地,不知夺走了多少红军战士的生命。但红军战士们并没有被吓倒,只是默默地掩埋好战友的尸体,义无反顾地继续前行。
党内有“长征四老”的老战士们也用自己的行动鼓着红军战士们。男战士如此,女同志也笑迎困难。
一个个感人的故事,让长征终于结束了……
雨,停了;中国,解放了!
20xx,也就是今年,共产党已成立100周年!在看完书后的我,不禁陷入了深思:祖国现在安宁了,我们不需要为祖国打仗,只需要好好学习,为祖国争光。可现在的孩子们,沉迷于网络世界无法自拔,只把爱祖国、爱党、爱人民挂在嘴边:“我爱共产党。”“我爱中国,更爱共产党。”……可不知,中国缺的是用实际行动来为国争光的少年。100年中,有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少年强,国才强;只有国家强,百姓的生活才能锦上添花!
让我们重踏长征之路,去追寻金色的理想,去追寻明媚的春光,去追寻火红的太阳!
长征,是人类战争史一个伟大的奇迹,它穿越国界在世界上广为传扬,它为中国的历史写下了一篇气势磅礴,雄伟壮丽的史诗,它更是中国人民伟大的骄傲。
《长征》中的每个故事使我记忆深刻。飞夺泸定桥,敌人有先进的武器,坚固的碉堡,却抵挡不住红军战士们对革命激情;过草地,红军战士们面临饥饿和危险,冒着枪林弹雨,克服困难;翻越大雪山,红军战士们被饥饿和寒冷折磨,但他们以顽强的毅力、怀着对革命胜利的渴望终于成功了。在长征中他们翻过了18座崇山峻岭,渡过了24条湍急的河流,穿越了12个省,经过了62个城市。他们以一种不怕困难的精神,用自己的足迹征服了二万五千里的路途,最终成功会师。虽然前方是困难重重,炮火猛烈,但他们为了革命,甘愿献身,为了新中国,不惧死亡,他们用热情创造了中国革命的辉煌明天。正因为红军战士们这种信念,才有了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精神。
《长征》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历史教育课,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一定会有坎坷,会有迷茫,最关键的是让自己心中有一盏明灯,现在和平年代不需要面临枪林弹雨,不必忍饥挨饿,但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还会遇到困难,有些同学遇到难题就不再去认真思考,而是把乞求的目光转向父母,过分地依赖答案。如果照这样下去,何时才能独立解决困难,怎么做祖国的接班人,怎么做21世纪的主人呢?
我们应该向奥运健儿和航天英雄学习,发扬长征精神,困难面前决不低头,用民族伟大智慧迎接挑战,努力学习,以祖国的兴衰为己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读过《七律·长征》诗词后,我又看了一些有关长征的故事,在脑海中加深了对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艰苦经历和伟大意义的认识。对革命前辈浴血奋战为我们创造的幸福生活感到深深的敬意!深感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在长征过程中,前方有敌人堵路,背后有几十万的追兵,天上有敌人的飞机,地面有敌人的车炮,在环境险恶,缺衣少粮的情况下,工农红军穿着草鞋爬雪山,忍饥挨饿过草地,强渡乌江、金沙江、四渡赤水,在艰难中磨砺意志,依靠崇高理想和团结的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化解一个又一个危险,不断战胜装备精良的敌人,从弱到强,从困难中走向胜利,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命运。
长征精神是我们的宝贵财富。革命前辈顽强拼搏和对待困难的乐观主义精神是传家宝,永远激励我们前进。当我们在学习上碰到背书难、作文难、计算难、背英语单词难、体育运动中跑步、跳高难等困难的时候,就要想到长征的前辈们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的献身精神,我们就应当振奋精神,培养顽强拼搏的意志,勇于向困难挑战,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革命先辈。
都说长征是播种机,它不但播下了革命火种,而且播下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我们要在伟大祖国的温暖怀抱中磨练顽强意志,继承老一辈不畏困难的优良传统,努力克服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要经得起挫折的考验,做一个坚强的人,做一个乐观向上的人。
最近几天,我被《长征》这部老电视剧深深地吸引了,已有空闲时间就粘在电脑面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是一口气吞下了这个大苹果!
我之所以把这部电视剧比作是一个大苹果,是因为我觉得它不仅好看,而且能让我从中汲取到好多好多的营养,恰恰就像一颗香甜的红苹果!
作为一个年岁尚幼的孩子,我们童年的主调是无忧、是快乐是自在,没有人会苛求我们去承担过多的责任,但是我觉得,除了在父母的关爱中咀嚼幸福,在动画片中痛饮快乐泉之外,我们的这段年岁里,还应该留下一点更有分量的东西,我认为它是诸如思考、责任感之类的东西。
据我的观察,像《长征》这部电视剧,我的同龄人喜欢它的可真是少之又少,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大家对于时尚对于新奇的追逐完全多过于对传统的关注。
可我却超级喜欢这部电视剧,我喜欢它的曲折而真实的历史故事,喜欢它里面英雄的豪情悲壮,喜欢它里面展现出的领袖们的超然魅力,也为里面展现的那个时代的无数默默无闻的英雄们深深着迷!
这部电视剧让我感受良多,我希望能有跟多的朋友们喜欢它!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也是今天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的胜利,是人类历史上的奇迹。在整整两年中,红军长征转战十四个省,历经曲折,战胜了重重艰难险阻,保存和锻炼了革命的基干力量,将中国革命的大本营转移到了西北,为开展抗日战争和发展中国革命事业创造了条件。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不得不被红军的顽强,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打动。然而我们能做更多的就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困难面前决不低头。用科技强国,以人才壮国。同学们,我们要卧薪尝胆,急起直追,用民族的伟大智慧迎接挑战,以祖国的兴衰为己任,为祖国的强盛奋斗不息。我们丝毫也不能陶醉在祖先创造的业绩中了,而是要自强、自立,创造二十一世纪的伟业。这是一定要做到的,也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当然,这需要顽强拼搏的精神。
我们今天是祖国的希望,明天将是祖国的栋梁。红军的事迹将不断地激励着我,要刻苦学习,努力向上。长大成为一个合格的接班人。
长征,这么一个几乎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名词。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带给中国,乃至世界极大地震撼!
而王树增所写的《长征》,并没有特别华丽的文笔,而是用朴实的语言,刻画出一段宏大的历史。
二万五千里长征是世界的一大奇迹,是中国的一笔荣誉。在两年的时间里,各队红军凭借过人的智慧和不怕死的精神巧渡金沙江、飞夺泸定桥、四渡赤水等等。在翻雪山、过草地与此同时,还要面对身后强大敌人的追击,围堵。这使得红军人数骤减。
红军战士们一共翻过了18条山脉,其中有5条还是雪山。渡过了23条河流,经过14个省。当有些时刻,没有干粮,战士们就只好挖野菜、草根或树皮。他们甚至还会吃自己的皮带。
在这么严峻的情况下他们面对的是,自己简陋的装备,还要跨越重重困难,身后还有数十倍的敌军堵截,稍有不慎,就可能会死无全尸。
但他们没有放弃,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将自己、组织和国家绑定在一起,义无反顾地背上了拯救中华于水深火热之中。
如今我们生活在太平盛世,更应当居安思危,想想那些为了如今的和平而牺牲的烈士,要对其抱有崇高的态度。
红军战士们,用自己的一生,谱写了这一段伟大的历史。我们应当以他们为榜样,在学校要努力学习知识,将来成为对社会有帮助的人。
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他们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遇到了困难不要轻言放弃,要敢于面对它。
读书而不回想,犹如食物而不消化,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就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关于人生的答案。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来表现我们的所感所想。《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是由读后感大全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欢迎您参阅读本网页!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
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
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
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以前没有吗?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他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
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莪菲莉霞投湖了。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
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可以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幸福的,虽然那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美好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幸福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近迷上的剧和平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不过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能力。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
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结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
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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