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作文是我们人向外界表达自己想法的一种形式,如果想要丰富写作语言,一定要注意平时的积累。你所认为好的作文是什么样子的?请阅读由我们为你编辑的哈利波特的读后感作文,感谢您的参阅。
哈利波特在在女贞路的第一个暑假快要结束了,正当他收拾东西准备去学校时,一只家养小精灵多比向他发出警告:如果哈利返回学校,灾难就会临头。
但是哈利不想再在女贞路生活了,于是他义无反顾地回到了霍格沃茨。在学校里,生活依旧五彩缤纷,学校里的鬼魂们也要过它们的生日。魁地奇比赛依然很激烈。城堡还是像家一样让哈利感到亲切。
然而,与这些事情相伴的是接连不断的烦恼:好朋友罗恩的妹妹金妮对他投来的关切目光令他非常难堪;一年级新生科林经常缠着他不放;在女生盥洗室的幽灵“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新上任的黑魔法防御术教师吉罗德教授装腔作势,让他做呕;斯内普教授对哈利仍然是一种厌恶的态度。当然,死对头马尔福也不放过一切机会找他的麻烦。
然而,这些灾难只不过是哈利在魔法学校所遭受的灾难的序曲罢了。正跟多比预言的一样,哈利遭受了重重磨难,经历了从高空中摔下去的危险,难解之谜让他和罗恩熬费苦心:霍格沃茨学校的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了石头,金妮被怪兽带进了密室,他的伤疤疼得越来越频繁,他还时不时地听到令人害怕和震惊的叫喊声。他还发现了一本主人名叫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那本日记向他揭露了五十年前是海格打开了密室,放出了密室中的怪兽,造成了桃金娘的死亡。
可是密室已经封闭了,难道是有人在霍格沃茨制造天大的阴谋?哈利和罗恩找到了密室的入口,他们进入了密室,并最终打败了伏地魔——一直以来是伏地魔操控着那头怪兽——救出了金妮。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很感动。因为哈利在密室与伏地魔决斗时,面对伏地魔——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师,但他害怕邓布利——哈利仍然说邓布利多——即霍格沃茨的校长——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师。在邪恶面前表现出勇敢,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哈利·波特与密室》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二部。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一年之后,暑假开始了。他在姨父姨妈家熬过痛苦的假期。正当他准备打点行装去学校时,小精灵多比前来发出警告:如果哈利返回霍格沃茨,灾难将会临头。
但哈利义无返顾地回到了霍格沃茨,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生舆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的小女生金妮对他投来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又经常使他落荒而逃。但是,这一切仅仅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预言的,哈利遭受了重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又使他煞费苦心: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了石头。
这一切是品德败坏的学生德拉科·马尔福精心策划的杰作?还是忠厚善良的海格无心铸成的大错?或者另有人将在霍格沃茨制造更大的阴谋?这一切又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决心揭开谜底……
朋友是愿意把他的生命来换取你的生命题记
朋友,两个非常简单的字眼,却包含着无数的意思。
在《哈利波特》一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好朋友就是罗恩.韦来斯。韦来斯一家很穷,住在巫师世界边境旁的陋屋中。虽然很贫穷,但他们家的孩子都很出息,有的是级长,有的是魁地奇球队队长。即使是这样贫穷的家庭中,他们也学到善良,学到了乐于助人。
小说《哈利波特与密室》中,罗恩.韦来斯和他的两个哥哥,排除万难,不顾一切帮助哈利波特逃脱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而自己因为帮助了他被关在了活板门下却毫无怨言。还有一次,为了帮助哈利波特和赫敏,逃出巨大的棋阵,去阻止奇洛拿到长生不老药,结果被白女王打晕了,即使如此,只要哈利波特一有危险,他还是会冒死前去营救和帮助,因为他们是朋友。
哈利波特这样的朋友不少,格兰小姐也是他的朋友,还有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也是他的朋友,这些朋友在哈利波特遇到困难和危险时,都不计较自己的生死和的事,都会挺身而出,全力以赴地帮助他。即使会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他们是朋友。
我也想起了我的好朋友,一个从幼儿园一直玩到现在的好朋友顾淳普。记得有一次我们去舟山旅游,看到大海兴奋的我,不顾一切地在海边跑来跑去。尽管爸爸妈妈在后面不停地提醒我要小心,但我就像脱缰的野马,在沙滩上到处乱跑,顾淳普也跟着我,追着我,我们玩得很开心。可到后来,我发现海水慢慢涨潮了,我不小心摔倒坐在了沙滩上,刚想站起来,海水一个浪涌上来把我又推到了,还整个人还顺着浪的退去往海边前进了一些。我有点害怕,想赶紧起来,可有时一个浪扑打过来,不仅把我推到,还把我顺着海水往沙滩推一下后就跟着往海里去。这下我开始害怕了,我想起来,可浪涌上来的劲太大,根本起不来,这时的我不知所措,以为要完了。突然,一只手紧紧地拽住了我,我一看,是我的好朋友顾淳普。他一手把铁锹插在沙滩上,一手紧紧地拉着我,以防我被海水带走,一边还不停地大喊:抓住我,别放手。你们快来救救我们。听到呼声的大人们赶紧过来把我们抱起,让我们脱离了危险。
那一次的有惊无险的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朋友的伟大。想到他在这么关键的时候拉住了我,看到他当时那坚定的不顾自身危险的眼神,我能深深感受到那就是朋友间的友谊。朋友两字在我们之间淋漓精致地刻画出来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套书,不仅仅是它的内容好看,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好朋友的重要性,要好好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
大家肯定都知道《哈利·波特》这本书,现在,我们来说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吧!
这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星期二,住在女贞路四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到处纷飞,连专家也无法解释这种反常现象。就在那天晚上,失去父母的哈利·波特神秘地出现在女贞路四号的门口,开始了在他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的生活。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经常对哈利大吼大叫、把他关在楼梯下的“房间”里。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他更是对瘦小的哈利哈拳脚相加。十年过去了,住在姨夫姨妈家的哈利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学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当哈利来到城堡般的魔法学校时,发现魔法学校从吃饭到睡觉都特别奇妙: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霍格沃茨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么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批评哈利的斯内普教授。最让哈利感到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好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哈利还碰到了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哈利开始学习各种各样自己以前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各种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他出入任何场合的自由。另外,哈利又发现了一只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石、海格的挪威脊背龙诺伯……哈利后来发现有伏地魔要偷魔法石,便去救魔法石,最后为了救魔法石,哈利差一点丢了性命,最后魔法石被毁掉了,伏地魔没有得到它。然后因为这个,格兰芬多获得了几年以来的学院杯。
我喜欢《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深黑的头发,一双蓝色的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圆框眼镜,最特别的是,额头上有着闪电形的疤痕,想必,没有人不知道他是谁。他,就是哈利波特。
最近,我再次捧起了几年前看过的这部小说,不出所料,我又一次迷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哈利波特,这套书非同寻常,JK罗琳塑造了千千万万个不同个性的人:外冷内热,让人敬佩的斯内普;智慧,勇于牺牲的邓布利多;憨厚健忘的纳威;看不起“麻种”的马尔福......多种多样。
然而,整套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不是勇敢的哈利;也不是聪明的赫敏。而是,那个被许多人看作“疯姑娘”的卢娜·洛夫古德。
卢娜,是一个敢于表达自己的人。她穿着怪异“把魔杖插在了左耳朵后面”“带着一串用黄油啤酒的软木塞串成的项链”“读杂志时居然把杂志拿颠倒了”。她讨厌海格,就会直说,喜欢什么东西,就会毫无掩饰地大胆显露,哈利因为能和她一样看到夜骐会刻意掩饰,而她,总是如此大胆的直言不讳。她可以和她爸爸一样,《唱唱反调》;更会戴上怪异的“防妖眼镜”,在别人嗤之以鼻之时,若无其事的做真实的自己;甚至,有人会偷偷藏她的私人物品,她却并不生气,只是平平淡淡地找回东西,并不追究。看到这样的卢娜,应该很多人都会认为她真是一个“疯姑娘”吧。
想到卢娜,我便让我回想起许许多多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常常掩饰自己,不敢坦诚地面对自己的喜好,性格。正如被许多人调侃的那件事:TomHolland穿女装跳舞,也有这样的故事。在Tom的某一次采访中他曾透露那次扮女装的前因后果。“这个世界并不是所有人都如白人直男一样生活得容易。电影需要为不同的人群发声。我曾经在德州遇到一位女士,在她的学校里有一位小男孩,喜欢穿着女性的衣服,他被霸凌了。”
一个喜欢穿女性衣服的小男孩,因为做自己,而被欺负,他,不是正如卢娜一样吗,只是,霍格沃茨没有这么多霸凌卢娜的人罢了。这个小男孩,没有隐藏自己,而是大胆地选择了自己真正喜欢的,就遭到霸凌,那些不敢袒露真实的自己还假意跟风霸凌真正做自己之人的人,让人感到可悲,想一想,如果每个人都可以真实待人,不加掩饰,还会有如此多的霸凌事件,与歧视吗?
如果我是卢娜,我想,我可能会因为多次的被开玩笑和一次次鄙夷的目光而退缩,而强迫自己融入这个集体。但卢娜并没有这么做,她依然是她,那个我行我素的“疯姑娘”,那个可以穿着古怪,头发乱蓬蓬,却十分智慧,什么都知道的拉文克劳,那个可以告诉哈利什么是死亡圣器,告诉他什么是夜骐,可以让哈利袒露心声,真正理解他,能帮助哈利的女孩。
卢娜·洛夫古德,尽管,她是一个小小的配角,不是赫敏,也没有金妮那么引读者注目,她,对于许多人而言或许只是一个在第五本中才出现的“奇人”;但对于我而言,她,是一个勇敢、真实、有话直说,不拐弯抹角,十分坦荡,豪爽的人,对我而言,她也是一个不像赫敏那样刻苦,却因为真实而充满智慧的拉文克劳,因为真实,而让我钦佩的人!
读《哈利·波特》,如尝一道百味粥,在那扣人心弦的传奇中看各色人物,品百味人生。哈利勇敢坚强,罗恩忠实真诚,赫敏聪慧冷静,邓布利多睿智慈悲,伏地魔狠绝悲凉……然而,在罗琳笔下多如满树繁花的人物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西弗勒斯斯内普,那个一向以来冷酷神秘、忠奸难辨的魔药教授。
冷漠空洞的眼神,阴鹜嘲弄的笑容,刁钻刻薄的话语,偏执护短的教风,还有那对待哈利时相互矛盾的言行,使我总在猜想,这样的男子背后该有着怎样的故事呢即使他备受争议,但自故事依始,我便莫名地坚信,复杂神秘的他,决不是那奸邪狠毒之徒。然而,在整个《哈利波特》系列接近尾声,他的故事最终坦露在我们面前之前,我怎也想不到,他的一生竟是这样的使我扼腕叹息、触动心灵。
要如何才能解读他那苦涩的一生那是一曲无尽凄酸的悲歌。
年轻时的他,不懂得苍生何辜,为了生存,为了证明,误入歧途,即使自我所渴慕之人为此与他决裂,嫁与他的对头为妻,也执迷不悔,直到所作所为误伤自我最爱之人,才幡然醒悟。然而再回首时,仿佛已是百年身。伊人已逝,独留襁褓中那来日将临大难的稚子,支持着他以此为念孤苦度日。
那时的邓布利多无疑是慈悲的,以校长的身份让斯内普留在母校霍格沃茨任教,虽是为了拉拢,但在无言中也给了斯内普一个停泊伤痛的港湾。那些年月,那个本已心力交瘁的男子在霍格沃茨中看着春去秋来,在门厅中看着无数的猫头鹰南来北往,在操场上看着周围的草木荣枯变更,在昏暗的地下教中与孤灯相伴,如斯寂寞。
莉莉伊万斯,这个女人,他得不到,救不了,忘不掉。那心灵上的碾压挣扎,那撕裂灵魂的刻骨爱恋,无法淡忘。xx来,高傲如斯内普,却为了她,对邓布利多惟命是从。多年来,不曾为自我有过一声诉苦,半句怨言。直到邓布利多要他代替德拉科出手,杀死邓布利多,而必须由他出手的原因,其中一个是为了保全德拉科的灵魂,直到此时,斯内普才问出了一句,“那我的灵魂呢,邓布利多,我的呢”
难道就因为他的灵魂已千疮百孔,那就意味着可已毫不顾惜地践踏吗短短一句话,却道出了大半生的悲凉与辛酸。
即使最终邓布利多的答案能使斯内普释怀,但斯内普又岂会不明白,这场“谋杀”的真相只能秘而不宣,那就意味着,只要邓布利多一死,他斯内普就会陷入千夫所指、孤立无援的境地,甚至万劫不复。饶是如此,他还是答应了,并起誓他日必将竭尽全力保护霍格沃茨。
如果在此之前,有人说斯内普的付出只是为了儿女私情,无关苍生;那么我们能够看到,如此誓言,已是大爱。此刻的他,早已不是邓布利多所当年指责的“只顾得到自我想得到的,其他人尽能够去死”的食死徒,经过xx的蜕变,西弗勒斯斯内普已经成为了心存大义、胸怀大爱的人,当之无愧的霍格沃茨教师,斯莱特林院的院长,邓布利多最信任的人。
当对感情的守护中被融入了大义,这份坚守,就更显厚重其后,应对正道,他受千夫所指、万人唾弃;应对邪道,他命悬一线,如履薄冰。
相信作文对于大家来说都不陌生吧,写作题材不限,可以关注现实生活,可以仰望星空想象未来。一篇好作文能够让阅读之人感受作者当时的心情。关于写作文的要点你学会了吗?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写读后感哈利波特作文"这样的内容,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他,有着高人一等的勇气和担当精神;他,为了不让大家受到伤害,宁愿自己去抵挡一切危险;书中评价他:“他出人意料的胆识和气魄,使格兰芬多出类拔萃。”他,就是我最敬佩的人——哈利·波特。
暑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J·K·罗琳《哈利·波特》系列长篇科幻小说。作品讲述了哈利·波特成长为杰出的魔法师的故事。故事以他的父母惨遭伏地魔杀害、他成为孤儿拉开序幕。十一岁那年,他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七年里,他打败了蛇怪、意外地参加了三强争霸赛、保护魔法石……还结识了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和他们成为了知心朋友。为了打败伏地魔,哈利与同学们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用团结的力量,诠释了生命的真谛;用友谊的奇迹,说明了人生的温暖。读了这套书后,我有很多感受,但印象最深的是三个词:勇气、友谊、智慧。
哈利波特是勇气的化身。在与邪恶势力的抗争中,在多人背叛、敌方势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丝毫没有畏惧,而是迎难而上,最终战胜了最邪恶的巫师。我想,他碰到了那么大的困难,他都有信心、有勇气去克服,和他相比,我们遇到的麻烦简直是微不足道,我们有什么理由退缩呢?在勇气方面,我也特别赞赏纳威·隆巴顿。他在学校里其实是个特别不自信的学生,所以他的魔法成绩总是不怎么高。但在战场上,他鼓起勇气,克服内心的胆怯,勇敢地站了起来,发现自己并不是个差生,完全可以熟练地掌握一切技巧。我不由得惊叹,自信和勇气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啊!
在我心中,赫敏就是“智慧女神”,她在还没上过学之前就已经把所有的课本都吃透了,任何问题都难不倒她,甚至比老师还要懂得多。当然,她可不是死记硬背的,在关键时刻,她能自如地运用咒语,为胜利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罗恩是个巫师棋高手,他在帮助哈利找魔法石的时候,以惊人的冷静判断通过了考验,找到了魔法石。
在我看来,他们取得胜利还有一个原因——友谊。哈利为什么能赢得友谊的支持呢?因为他是一个善良、宽容、敢作敢当的人,有时候别人对他说三道四,我都看不下去的时候,他却能够宽容、理智地解决问题。哈利和其他同学的友谊非常牢固,哪怕外面有好多人居心不安,人心动摇,他们也不会分开,依然维持友谊。友谊的力量是强大的,他们的行动十分默契,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每个人都加了一把力,奋力抗争,最后迎来了伟大的胜利。
勇气,是克服困难的法宝,使我们坚强;智慧,是深藏在内心的光芒,让我们在黑暗中找到光明;友谊,是一缕温暖的春风,使我们更有力量。在魔法世界里,勇气、智慧、友谊是通向成功的钥匙;我相信,在现实生活中,它们具有同样的能量和魔力。
小说《哈利·波特》是J·K·罗琳的作品,写了三个人物——哈利·波特、赫敏和罗恩一次次地战胜伏地魔的故事,表达了她对正义的渴望,证明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文章写得情真意切、情节曲折、富有哲理。读后,我产生了强烈地共鸣,进一步明白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
小说一开始说明了哈利与伏地魔的关系。伏地魔是哈利的杀父母仇人,但在杀哈利时却跟哈利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哈利没能被杀死,伏地魔却手无缚鸡之力了,人也不是人,鬼也不是鬼了。哈利后来长到11岁知道自己是巫师,上了霍格沃茨,7年都在和伏地魔和他的手下殊死搏斗,最后一年,他7年级时,终于把伏地魔给KO了。我认为这部书告诉我们: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无论反派有多么恶毒,正派都会将他击倒。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一种社会现象,警察抓小偷来说,不管小偷逃到哪里,不管小偷有多狡猾,不管小偷有多大能耐,能上天下地,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偷逃到最后总是被警察抓回,这就证明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哈利战胜了伏地魔,警察抓住了小偷。
由此,我又想到我看的动画片,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巴拉拉小魔仙》。喜羊羊每一次都可以认出装扮好的灰太狼,还可以从狼口中把伙伴们都救出来。灰太狼每次都会被小羊们从大炮口发射出去,喜羊羊每次都能战胜灰太狼。
《巴拉拉小魔仙》也是,比如在奇迹舞步里,哈莱王后抓了雅雅公主,让贝贝公主一个人孤军作战,可是小魔仙帮助了她,并帮助她回到了双子星,双子星也名正言顺地成为了十二星座之首。这两个故事也告诉我们: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不管经历了万般波折,也一定会成功打倒反派的。
正义是永恒的,反派是一时的,永恒的正义终将战胜暂时的邪恶,我们都要为正义加油!
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牢牢记在了心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
农历新年,伴跟着列车行驶的咆哮声,我们全家踏上了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的旅程,那飞奔的列车翻开了我20xx年寒假糊口的新篇章。此次出行,我顺带了几本课外读物在车上阅读,其中就有我最喜欢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在平稳行驶列车上,我不知不觉地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让我忽略长途旅行所带来的疲劳与烦躁。
这本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害死,他从小就在德思礼夫妇家长大,但他们那一家人都不喜欢哈利,让他睡在储物间里,还成天对他打骂,非常凶狠。几经波折,费农姨夫又带他们住进了一间破木屋里。后来哈利遇见了海格,得知自己的父母都长短常好的巫师,但被伏地魔杀害,哈利额头忽然泛起了一道闪电般的伤疤,于是哈利明白了自己的身世,去当巫师,但是费农姨夫不同意,在海格的帮助下,哈利终于去了魔法学校。
海格和哈利去古灵阁拿钱,买了许多巫师用的装备。在去学校的列车上,他熟悉了许多新的朋友。到了学校之后,哈利被分到了到了格兰芬多,在这个地方,他获得了魔法石,打败了伏地魔,替父母报了仇。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身为新时代的宠儿,我们更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糊口,哈利与伏地魔不光代表着正义与邪恶,也代表着恒心与难题。我们应该像哈利那样,在糊口和学习中碰到难题不轻言抛却,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终极的胜利!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巫师,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己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己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可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直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能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看完这套书之后,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责任!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哈利总是逃脱危险。全都是因为爱。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伏地魔不懂得爱,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我们的小巫师—“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自己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
前年的圣诞节,《哈利波特》系列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我家,从此,哈利波特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故事讲述了哈利如何成为唯一一个在阿瓦达索命咒下生还的巫师。他十一岁突然收到了来自霍格奥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在学校他和伏地魔展开了惊心动魄的争斗,最后他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老魔杖的最后一位主人。
我十分佩服哈利的勇气,他一年级从伏地魔手里夺出了魔法石,二年级打败了蛇怪,三年级驱散了一百多个摄魂怪直到最后打败了伏地魔,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而我却十分胆小,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方特玩过山车,当我看到过山车时,我瑟瑟发抖无奈之下,爸爸妈妈只好带我离开了以后,我一定要以哈利波特为榜样,锻炼自己的胆量!
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自己成为霍格奥茨魔法学校的一员,和哈利波特一起学习,一起骑飞天扫帚,一起坐在格兰芬多休息室松软的椅子上,一起组织D.A(邓布利多军),一起如果我能美梦成真,那该多好啊!
听了我的叙述,你是不是也想成为哈利波特军的一员呢?欢迎你走进《哈利波特》。
我们自己怎么写好作文呢?作文水平的高低体现了一个人遣词造句的能力,通过写作既锻炼我们的动笔能力,又能提高语言组织能力。写好一篇优秀的作文一定要主动背诵一些素材,我们花时间为你编辑了作文哈利波特死亡圣器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感
这本书由英国作家J、K、罗琳一手著成,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本书。在这本书中,哈利拥有的友情、亲情与爱情令我羡慕,这些情感也是这本书中的主要情感。
哈利因为伏地魔与食死徒的追杀而要逃亡,可德斯礼一家却认为没有好心,最后还是被带走了。因为规定,哈利不能在17岁以前使用魔法,不然会被打入大牢。凤凰社的人来保护他,却在逃亡之中牺牲了疯眼汉,乔治失去了一个耳朵,这些让哈利十分愧疚。他要打败伏地魔,所以他出发寻找魂器,而他的好友罗恩与赫敏始终陪伴着他,帮助着他,虽然罗恩因为魂器离开了几个星期,但是最后依然回到了哈利的身边。他们经历了许多困难,终于打败了伏地魔。他也知道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最厌恶的斯内普却在暗中保护他。十九年后,他有了一个孩子,取名为阿不思·西弗勒斯,因为斯内普和邓布利多是他最敬佩的人。
在这本书中,我十分厌恶德斯礼一家对待哈利的态度,把他放在一个狭小的地方睡觉,对他恶劣的态度......这些我都特别讨厌。伏地魔心狠手辣、杀人无数,为了杀哈利不择手段,我也很讨厌他,虽然人不可貌相,但是他的性格与他的相貌一样丑陋。而罗恩与赫敏是对朋友信任、忠诚的人,但脾气都不怎么好。我非常喜欢哈利的性格,勇敢无畏、敢于斗争、聪明机智、心直口快、为人着想、坚持不懈、有情有义、坚强,但是他的脾气也不太好,在逃亡中经常与伙伴斗嘴。总之,我要成为像哈利一样的人。
其实一开始伏地魔就会失败,因为他一味地想杀死哈利,想得到至高无上的权利,然而他冰冷的心永远不会理解人与人之间的爱会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也就是这种伟大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使世界恢复平静。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版,讲的是:哈利·波特与同学们、老师们失去了仁慈的校长,又遭遇食死徒的围攻,同学们和老师们英勇抵抗,食死徒冲进城堡,与老师们肉搏。一道道绿光和红光从城堡里飞过。哈利和罗恩、赫敏一起去校长办公室,读取校长的记忆,哈利便明白,他和伏地魔必须有一个死去,而且只有哈利死了,伏地魔才能被彻底消灭。不然世界将永远黑暗,永无安宁之日。
最终,哈利想好了······哈利走向禁林,“见到了”离他而去的亲人、校长。“在亲人、校长”的陪同下,进入了禁林······“阿瓦达索命!”伏地魔喊道。哈利应声倒下,来到了一个神秘的世界,见到了校长。邓布利多校长和以前一样苍白的脸上充满了仁慈的笑容,他向哈利走来告诉哈利,哈利并没有死,一定要打败伏地魔!一定!过了一会儿,哈利醒来了,又发现自己在猎场看守海格的怀里,周围全是食死徒,所以哈利不打算进攻。
又过了一会儿,他们来到了学校。伏地魔便向众人宣布:“哈利·波特已经死了,他是在逃跑的时候被杀的,你们的英雄完蛋了,快投降吧!”众人听了,心灰意冷,伤心不已。在副校长麦格教授的带动下,大家不顾一切代价向食死徒发起了更猛烈的反攻。哈利趁乱披上隐身衣,从海格身上跳下来,与众人一起反攻。过了一会,伏地魔也参加了战斗,与哈利最要好的朋友—金妮、罗恩肉搏。眼看他们顶不住了,哈利便掀开隐身衣,朝伏地魔大喊:“有本事就冲我来吧!”伏地魔大惊失色,而同学们欢呼雀跃,使哈利更加勇敢。接着,哈利说:“魂器全部被消灭掉了,你今天一定会死在这里!”“阿瓦达索命!”“除你武器!”伏地魔和哈利一起喊到。两道咒语互相反弹回去了,哈利的魔杖飞了出去,伏地魔则倒在了地上······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颇深。哈利是一个富有正义感充满感恩之心的人,当哈利知道,他和伏地魔必须有一个死去,而且只有哈利死了,伏地魔才能被彻底消灭。不然世界将永远黑暗,永无安宁之日。哈利决定献出自己的生命,来拯救世界,让世界充满光明、和平、安宁。最终哈利战胜了伏地魔,正义战胜了邪恶。
从这看出哈利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具有献身精神的无畏少年。和平来之不易,只有拥有感恩之心的人,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关于哈利波特的结局,同学们早已议论纷纷。我一口气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速度之快并非学校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想一睹为快了。
也许是因为我喜欢科幻吧,那些新奇而瑰丽的世界、奇妙的魔法、可爱的生物,吸引着我无法放下,或许是我的心中也有一座霍格沃茨,打开这扇魔法世界的门,让我不禁惊叹书中还讲了许多人生道理,而且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都希望自己成为那个英雄,而她就是我心中的那个英雄。
如果只看书名,哈利无疑是书中最重要的英雄人物,但我觉得赫敏也毫不逊色。
她出生于一个麻瓜家庭,没有值得吹嘘的血统,没得炫耀的巫师父母,但她总爱埋在图书馆贪婪地阅读,用知识装点自己,她总是相信一切能从书中学到的可信东西,罗恩曾开玩笑说她打算在圣诞节前把图书馆藏书都读完。赫敏是聪明好学的,到霍格沃茨不久就成为全年级成绩最好的,当不可能读所有科目时,她使用时间器让自己及时回到适合的时间去上课,甚至有一年为了能学到更多,她利用时间转换器在同一时间上好几门课。她不仅知道每个问题的答案,还记得读过的每本书内容。在所有人都昏昏欲睡的魔法史课上,也只有她还在认真听讲。她可以记住很多很难的咒语,她以超出常人的努力,获得知识,拥有智慧。
赫敏是聪明好学的,但另一优点在赫敏身上同样得到了彰显——勇敢。
她可以为了友情不惜代价去老师办公室偷东西,只为了不让朋友因常犯校规被开除,勇敢地对邪恶坏老师做出反抗。赫敏进格兰芬多可能是上天注定的,但她自身的勇敢是从她内心深处散发出来的。在马尔福庄园即使被最残暴的食死徒贝拉用魔杖指着,左手臂上被刻写辱骂性称呼“泥巴种”,用钻心咒残酷折磨到几尽虚弱,她也不供出地牢中那个面貌肿胀的人就是哈利。在魂器的影响下,当所有人都离开了哈利,到最后自始至终陪着哈利作战的只有她,赫敏。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和坚定,每次看到这种惊险情节都让我感动。
她,甚至勇敢到做出最大的牺牲:给自己的父母施咒,让他们忘记自己。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只有真正勇敢的人才能做到。
当赫敏看到报纸上有麻瓜被杀害时,一种死亡袭来前的沉重哀伤,黑色气息笼罩在城市上空,赫敏默默站在父母身后,眼里盈满泪水,最终她还是毅然地使用遗忘咒语将自己从父母的记忆里抹去,孑然一身离开家,孤寂又决绝的背影令人心折。抹去父母记忆是为了不让他们担心难过,更重要的是她要顾全大局,避免伏地魔找到他们逼问出哈利行踪,为了打败伏地魔,为了无数巫师和麻瓜,面对伏地魔及其食死徒的围追堵截,她必须这么做,终于她与哈利隐形循迹、历经艰险,销毁魂器,战胜了伏地魔,取得了魔法世界的胜利。
赫敏从不曾为自己的麻瓜出身而自卑,却会为此更加珍惜学习的机会、更加努力学习这个世界的一切知识。也正因为这点,三人组的行动中赫敏发挥的聪明才智不胜枚举。智慧只是人的一种价值。就像赫敏的话,“书本!还有智慧!但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勇气!”相比起哈利的勇气,赫敏的勇气不是单纯的勇气,而是掺杂了理智和智慧。勇敢,却不是一味蛮勇,赫敏总是会用自己的智慧来让自己的勇气发挥得恰到好处。
是她让我明白了人为什么要学着有智慧,这种智慧无关人的学历,只是一种价值,这个价值最终能给我带来什么,那将是意想不到的。在人生路程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情绪低落,这并不羞耻,在消极状态下我们需要释放负面,然后再积极的去生活。赫敏完美地教会了我这一点。猛然间,我获得了勇气。我想象着,我一定会积极面对,释放无穷的智慧,让自己走出种种困境。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一书,心中充满了无穷的力量,于是马不停蹄地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本书主要围绕着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战斗来展开想象。本书的主角,也就是哈利波特,他为人正直、聪明、勇敢、与伙伴们团结一心,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颗执着的心,他是正义的代表。本书的坏蛋,也就是伏地魔(原名汤姆·里德尔),他召集了成千上万的不良分子,组成了一个军团。从此以后,那些参加军团的人都被称为“食死徒”。
传说中的死亡圣器,也就是老魔杖、复活石、隐形衣。老魔杖是一根拥有无穷力量的圣器,想获得它,就必须要打败它的现任主人,如果它的主人正常死亡,那么它的力量就会毁灭;复活石,虽然表面上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但却拥有使人死而复生的力量,只要把它拿在手中摇三圈,就能复活你想复活的人。只不过复活的人只能和你对话,你却接触不到他;隐形衣这件圣器是哈利·波特一早就拥有了的,它不像普通的人人都能买的普通隐形衣,普通的隐形衣披戴在身上一段时间后就会失去效果,而它是永久隐形。
其实,哈利·波特的实力并不敌伏地魔,在故事的大结局,伏地魔是被自己的咒语反弹回来杀死的。最后一切太平了。这正是正义与邪恶之战,邪恶终究要被妥协。
这个寒假,我又读了一遍《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利在七年级就读霍格沃茨时,由于三年前伏地魔的卷土重来,此时伏地魔的手下已是兵多将广,而且拥有了魔法部,染指了霍格沃茨,控制了半个魔法世界,形势十万火急。哈利准备消灭伏地魔,在好朋友罗恩和赫敏的帮助下,摧毁了伏地魔的命根子——7个魂器,并和伏地魔展开最重要一战。哈利打赢了,他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
我觉得哈利是个勇敢的人。否则他怎么会和恐怖而强大的伏地魔大战?怎么敢和那些食死徒、巨人、巨蜘蛛等这么多让人听了就闻风丧胆的对手对战?这些只能证明一点,哈利不是一般的勇敢,而是智勇过人。
这本书还大赞了要有爱,因为邓布利多在生前一直教导哈利要有爱,不要像伏地魔一般冷血,而且还告诉哈利,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法,之所以哈利17年前能击败伏地魔,这17年来又为什么不怕伏地魔的攻击,是因为他的母亲用自己的爱给哈利做的保护符一直保护着他。
在生活中也是这样的:有爱就有正义,无爱便是邪恶。邪战正,岂有胜之理?不可能!所以为什么邪恶的人总是失败,而胜利却紧紧地跟着正义,怎么甩都甩不掉。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不光文字优美,而且还蕴含着一些深刻的道理,真是一本好书!
勇敢面对,勇敢向前一直是我对生活的目标。“勇敢”这次不是每人都能做到的,以前的我,十分胆小,但是,自从看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我才懂得“勇敢”这词。
本书为J。K。罗琳所作,这部书里,哈利被迫与朋友们逃亡在外,寻找昏器,整部书的主题是爱——亲情、友情、师生情和爱情。在这部书里,我们会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无私、爱的伟大——多比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哈利平安;罗恩等7个朋友冒险化成哈利波特的样子帮助哈利运送到安全的地方;斯内普冒着生命危险保护自己心上人的儿子;罗恩在伴随哈利的逃亡途中仍惦念着家人的安全……
书中的哈利波特,他为了完成邓布利多的遗嘱寻找魂器;为了躲避伏地魔的追捕,带着邓不利多的遗物逃离在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哈利已经找到两个魂器,还从卢娜父亲那儿得知死亡圣器。在一个夜晚,哈利波特因为讲了“伏地魔”所以被食死徒发现了,在地牢里,多比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哈利平安。后来,到了安全的地方后,哈利波特在知道伏地魔正在寻找死亡圣器中的一件——老魔杖。
在霍格沃兹里,哈利又找到了一件魂器,并救了马尔福(哈利成了老魔杖的主人)。后来霍格沃兹,哈利和伏地魔在禁林相遇,哈利从邓布利多的话里明白了自己死了,伏地魔才能死(因为伏地魔的一些碎片在哈利体内)。哈利波特不怕死亡,还是和伏地魔打了“仗”哈利晕倒了后“假死”,海格把哈利带回了霍格沃兹后,他因为保护别人而被人发现了,哈利和伏地魔最后对决的时候,哈利选择的和平的“除你武器”而伏地魔选择了至人于死地的阿瓦达索命咒。最后,老魔杖没有伤害自己的主人,把伏地魔的咒语反弹,伏地魔死了,哈利赢得了最终的胜利,他没有要死亡圣器,他把老魔杖还给邓布利多,复活石扔在禁林里,隐形衣自己保存好。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中,我尤其佩服小主人公——哈利波特,他知道自己会死却勇敢地选择了去和伏地魔对决,这种勇气我十分佩服。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就是不能勇敢的面对事实。升中考试没考上重点中学就跳楼自杀;两夫妻吵架便喝毒药;失恋了跳楼自杀……小时候,我很胆小,有时因为一点点事儿就哭,因为一只蟑螂便大呼小叫。当我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哈利经历的事叫得上是“害怕”现在遇到蟑螂啊等等昆虫,我都不怕了,遇到事儿我也不哭了,认真地想办法解决事情。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教会我勇敢面对生活,勇敢向前成了我对生活的目标。读了这本书,我终生受益。
一部漫长的集科幻、魔法于一体的长篇小说《哈利波特》终于看完了。
可以这么评价《哈利波特》系列书:至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一部书可以与J.K.罗琳的《哈利波特》相媲美。原因是这部书充分显示了科幻小说的特点:给读者以充分的想象力。
在阅读时,这本书可以将你带入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同时还会有许多疑问,引导着你不断的经历一些惊险、刺激、生死攸关的探险。在书的结尾,哈利波特之所以摧毁了伏地魔的魂器,并用一根普通的魔杖,打败了伏地魔的老魔杖,是因为哈利不仅幸运,而且勇敢,正是利用了伏地魔最不看重的东西打败了他,那就是爱。
伏地魔在哈利一岁时,没能杀死哈利,因为哈利的母亲舍命救自己的孩子。咒语被反弹了,哈利也成为了其中的一片魂器。伏地魔复一活时,借用了哈里的血,使得他们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这两点,令伏地魔最终只是毁掉了能使自己死而复生的魂器。
哈利和罗恩、赫敏三个刚刚成年的人,之所以能摧毁伏地魔的魂器,因为他们有格兰芬多的勇气和持之以恒的精神。
哈利所感受的不仅仅是父母爱,,还有韦斯莱一家人等等那么多人对这个救世之星的关爱。
大战之时,那么多霍格沃茨的学生老师为哈利战斗,有的甚至丧命,因为他们有勇气,因为她们拥有伏地魔没有的东西――爱。
伏地魔的消失,使《哈利波特》这部书结束了。
然而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拥有格兰芬多的勇气与智慧,还有持之以恒,快乐地面对人生。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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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大家接触写作文的次数应该不计其数吧。长期训练写作有助于思维能力的提高,内心独白被优秀作文转化成了文字,那么好的学生作业作文是怎么写的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哈利波特读后感的作文,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了《哈利.波特》后,我知道了爱的力量是无比的强大。有了爱,某些事往往会改变。
伏地魔因为一个预言要杀死哈利,可他没成功,因为哈利母亲用一种爱的魔法保护了哈利。长大后的哈利用爱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一个伟大的魔法师。
爱的力量很强大,它使哈利征服了死神,使伏地魔战败。出于对儿子的爱,马尔福夫妇背叛了伏地魔;出于对小精灵的爱,雷古勒斯也背叛了伏地魔;阿不思说过,伏地魔唯一不懂的就是爱,所以他必定会输......人间往往都需要爱,没有爱,我们无法生活。爱很美好,它让世界拥有幸福。在我们身边,也藏着许多爱。
在我们身边,也有人爱着我们。爸爸妈妈的爱深藏不露,都融入生活的点点滴滴。多少痛苦和欢乐,都是他们陪我们度过的。别人的关爱和安慰,宽容与理解,都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阿不思说过,不要怜悯死人,要怜悯身边没有爱的人。是呀,没有爱,生活是多么痛苦呀。我们要给予爱,接受爱,使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读完《哈利.波特》,我懂得了爱。爱,让生活更加美好。
在去霍格沃茨的途中,哈利听说巫师监狱——阿兹卡班——有一个重点关押的名叫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人。因为据说,布莱克是伏地魔的忠实信徒,还曾用一句咒语结束了十三条性命。报纸上还说,布莱克已逃出阿兹卡班,准备伺机杀死哈利,为他的主人伏地魔报仇。因为十二年前伏地魔想杀死哈利,但没有成功,自己反而遭受重创。据阿兹卡班的看守说,布莱克在睡梦中依然说梦话:“他在霍格沃茨,他在霍格沃茨。”
哈利·波特虽然身在霍格沃茨的城堡里,既有朋友们的帮助,又有老师们的悉心呵护——当然,斯内普教授对他的态度还是那样,马尔福还是处处给哈利制造麻烦——但校园内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受到威胁:许多噩梦让哈利感到头痛欲裂;摄魂怪在他身边游弋徘徊;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卢平·莱姆斯教授给哈利上了几堂抵抗摄魂怪的训练课,结果他当场昏倒;有一次,布莱克甚至出现在了好朋友罗恩的床边。
一天,在学校城堡外,布莱克终于出现在了哈利面前。哈利为了替父母报仇,决定与布莱克同归于尽。可是出乎哈利的预料,布莱克竟然一味忍让,并没有出手。原来布莱克一直想杀死的人不是哈利,而是罗恩的宠物——斑斑。其实,斑斑是一个阿尼马格斯,(阿尼马格斯是指借助魔法而变成动物的人)它的真实身份与卢平和布莱克一样,是詹姆(即哈利的父亲)的好朋友,叫小矮星彼得。
十二年前,由于布莱克对彼得的轻信,便把哈利父母的行踪告诉了他,谁知彼得把这一切全告诉了伏地魔,导致哈利的父母被伏地魔杀死了。布莱克既为自己而导致朋友的死亡而感到内疚,又对彼得出卖好朋友的行为而感到愤怒,他决心亲手除掉彼得。卢平让彼得现出了人形,彼得向哈利承认了当年出卖哈利父母的恶行。哈利和卢平以及布莱克经过考虑,最终决定把彼得先送回霍格沃茨,再转交给阿兹卡班。谁知,彼得又逃跑了。
我认为彼得真是可耻。自己的朋友都出卖,那谁不出卖?而故事的后面,彼得还说他是觉得伏地魔强大才告诉伏地魔哈利父母的去向。出卖朋友本来就够恶劣了,还狡辩,真是太可恶了。就算他说的是实话,那么哈利和彼得的精神就刚好相反:哈利是充满勇气的,而彼得则是个胆小鬼。
看完故事后,我不由得发出感叹:对于朋友的秘密如果能不透露出去,那算得上高尚;别人逼迫你说的时候,你透露出去,情有可原;如果你主动透露的话,那就是最低贱的做法了!
一头亚麻色的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手拿魔法棒,骑着扫把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
大家一定对我的描素并不陌生吧!没错,他就是在号称魔法妈妈的J.K罗琳,那具有魔力的笔下所诞生的具有魔力的哈利·波特!
今年寒假,我在新华书店里发现了它,一本名为《哈利·波特》的书。它静静地躺在角落的柜台上,是那么的不起眼与平凡。“哈利波特,哈利波特……"我反复读着它的名字,对它充满着好奇,于是,便翻了开来。读了一会,我便对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本书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冒险故事。我又接着读了下去,我发现在魔法妈妈JK罗琳所描写的虚构世界里,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各种懂魔法的巫师,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而信刊,竟然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居然是交通工具,多得就如天上的飞鸟一样,数也数不清。西洋棋有生命,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自动移入其位。还有更神奇的,没想到画像的人是活的!他们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我被书中的这个从未听说的神秘国度给惊呆了。原本我只是好奇才打开的,可是现在,我却已经被着本书深深吸引了,这本书就像这里面的主人公一样,拥有着神奇而强大的魔法。
从此我每天都会来这里,不看上几个小时的《哈利·波特》不会回家的。就这么持续了几天,我渐渐发现我被主人公哈利那坚强的勇气和勇敢、坚定的信念所打动了。他让我懂得,摔倒并不算什么,不要轻易流泪,要在摔倒的地方重新坚强地爬起来!可是当我读完一、二、三册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并不仅仅是感动,我还被哈利那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所敬佩。因为他还让我懂得,不要放弃,只要知道自己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书中,哈利虽然遇到过无数的困难,但是,可他从未放弃过,始终是抬起头、挺起胸,勇敢地去面对它,去征服它。哈利是个英雄。但是“英雄”这个称呼并不是因为他干过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才会称得上的,而是因为他那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品质!
雨果曾说过“上天给人一份困难时,同时也给人一份智慧。”所以同学们,当你们遇到困难时,千万不能退缩,你必须勇敢地面对它,你才能有更好的收获与成就。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在大家面对困难时,只要不退缩,总会有办法解决它、战胜它,让困难帮助你成长!
大意:哈利波特,一个自以为平凡的男孩,直到十一岁生日那天,一个自称是霍格华玆钥匙管理员的巨人,带来的一封信,让哈利知道了自己是巫师和自己奇妙的身世。在前往霍格华玆的火车上,哈利认识了一个来自巫师家庭的男孩─荣恩。在霍格华玆,哈利在万圣节的冒险中,认识了妙丽。之后,哈利莫名其妙的加入了葛来分多的魁地奇球队,成为了一百年来最年轻的搜捕手。圣诞节到了,哈利收到了一件隐形斗篷,而他也知道了海格有一只幼龙─萝卜。在送走萝卜后,由于被发现半夜偷起床,而被罚了劳动服务─帮海格调查森林独角兽死亡事件。后来哈利等人发现,有人想偷魔法石!在一天晚上,哈利、荣恩和妙丽来到了藏着魔法石的地下密室。通过重重关卡,哈利终于来到了魔法石前,却发现想偷魔法石的不是石内卜,而是奎若教授,而奎若正是哈利的仇人─佛地魔的仆人!好不容易,哈利终于打败了佛地魔,赢得了胜利!
佳句:
1.无数问题像烟火似地在哈利的脑袋中迅速爆炸,她一时之间无法决定该先问哪一个。
2.哈利的思绪有如野马般地尽情驰骋。
心得:这是一个趣味盎然的故事!哈利带领着我们来到了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幽灵、龙、飞天扫帚和妖精,一个又一个的奇妙生物,会让人一拿起这本书就无法放手。真期待它的下一集会是个怎么样子的故事!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一段:哈利、荣恩和妙丽一起突破魔法石的重重关卡,这让我知道了他们之间坚强的友情。总之,这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哈利·波特》系列是畅销全球的青少年读物,是一部想象力很丰富的幻想小说。
本书的作者JK·罗琳就是一位非常喜欢幻想的作家。她在写作之前,曾是一位教师,不过因为爱幻想导致在工作中失误,最终辞职。后来,罗琳在从曼切斯特到伦敦的一趟延误的火车上看见了一位奇特的小男孩,便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在接下来的七年中,她一点点勾画出每一部故事的情节大纲,并开始撰写。
在书中,普通人类世界的哈利是一个总是被人欺负、默默无闻、被人称作是怪胎的男孩;但在魔法世界里,他被人们称作大难不死的男孩,在那里他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大人物。但是在魔法世界被那么多人关注,有那么大名气的哈利并没有就此而骄傲,他还是那样的谦虚,总是在危难关头表现出自己的勇敢,总是愿意牺牲一切去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不想他们因为自己而失去最宝贵的生命。
读完一整部《哈利·波特》,我的心里不由的对哈利的做法产生了一种由衷的敬意。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他打动,也许是因为在每一次的危难时刻他都会不顾自己的安危往前冲,为了自己的平静生活,也是为了整个魔法世界而战斗。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像哈利一样,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学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不依靠他人,不断地独立起来,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
《哈利·波特》让我懂得了许多有意义的道理,不仅有欢乐还得到很多的知识,真是一本好书啊。
《哈利波特》一词,深深的记在了我的心中。它让我一个从不喜欢阅读书籍的人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哈利波特》。今年寒假,当我第一次的触碰到那本书,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书中写到哈利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在他11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名叫海格的看守给他送去了魔法学校的录取信。在火车上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罗恩,一个是赫敏。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他们一起努力得到了魔法石,与伏地魔斗争,最终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得到了大家的尊敬。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哈利波特在被火焰杯选中后,参加了三强争霸赛。他先斗败了龙,获得了金蛋。然后在水下展现了非常大度的情怀,不仅救出了自己最关心的人,还帮助对手就出了最关心的人。在最后一关的迷宫里,他也遇到了伏地魔,他克服了心中的害怕,与伏地魔对抗。
最后在灵魂的帮助下逃了出来,可是已经有人死了。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斯内普与马尔福他妈纳西莎结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咒,若违反了约定,就会死掉。在对角巷中,波特,赫敏和罗恩偶然发现马尔福加入了食死徒。开学了,斯内普成了黑魔法防御课的老师。为了打败伏地魔,邓布利多与哈利踏上了寻找魂器的大路。可是好景不长,邓布利多被杀了。《哈利波特》这一册丛书让人看了又想看。可是《哈利波特7》是最后一部了,非常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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