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1000字 · 《大学》读后感

《大学》读后感

「必备」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1000字汇总3篇。

书本教会了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当阅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大家都会新的见解,读后感是对阅读作品后,写出最真实的想法。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不知从何落笔?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篇1】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冰心

当我读完《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本书时,我深深地舒了口气,泪水再次溢满眼眶,悄然滑落,这已不知是第几次因赵美萍的遭遇触动内心那根小小心弦。我不知该如何讲述赵美萍传奇的人生经历,也许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的那首冰心的小诗,最适合不过了吧。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是一本震撼人心、催人奋进的励志之书,是一本挑战苦难人生的纪实佳作,讲述了作者对命运的顽强抗争,最后梦想成真的故事。

巴尔扎克曾经说过“不幸,是天才的晋升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风雨过后,眼前会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荆棘,前面就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登上山顶,脚下便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人生要尽力的度过每一关,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轻言放弃。作者赵美萍做到了,她不仅没放弃,而且实现了人生的华丽转身。出身卑微、家境贫穷、年幼丧父,这些没能阻碍他的茁壮成长。砸石头、服务员、服装流水线女工,这些没能压垮她的顽强意志。她一步步的前进,怀着“一定要出人头地的”坚定信念,终于在大上海走出了属于自己的地盘。处在那样困难的环境,我们很难想象作者赵美萍是以怎样的毅力,怎样的执着,怎样的坚强面对所处的困境。作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遇到一丁点困难,又是抱怨,又是哭诉,当我们真的面对这种困境时,又会以怎样的姿态面对?是放弃?是逃避?是颓废?还是匆匆了结自己的生命。因此,这就是赵美萍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顽强不屈。

“经历是一笔财富,苦难是一座金矿!”,我敬佩她的顽强拼搏的意志,永不服输的性格,最敬佩的是她那好学求知的精神。在艰苦的打工生涯中,她没有放弃求知的欲望,没有放弃她的挚爱—读书。打工生涯艰辛忙碌,但她仍挤出时间读书考证,生活环境艰难困苦,但她仍执笔耕耘理想种子。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衣食无忧的生活环境,有传道授业的老师陪伴,有书香四溢的宝库——图书馆,有优美舒心的校园,有激动人心的各种竞赛,这么多的良好条件,本应看到的是积极向上的面孔,不断进取的学生,如饥似渴的阅读。然而,现在到处都是低头族,电子书已经代替了纸质书。手机通信已经代替了面对面交流,人们开始浮躁,不再静下心来认真做事。其实,当你迷失自己时,想想正在辛苦劳作的父母,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想想身边所提供得良好环境,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学习呢?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修辞使人善辩。”既然阅读有那么多好处,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图书馆是个宝藏,其中珍品等待我们去发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要好好把握现在,利用种种有利条件,去创造属于我们的辉煌明天!

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篇2】

有志者,事竟成,那无志者呢?今天,我读了《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篇小说,使我对“志”的理解更近了一步。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主人公赵丽萍从一个农村小丫头,立志要打拼,结果步步高升,成为打工妹,技术员,编辑最后小有名气。

如果说人生是一条路,那么苦难便是这条路上的坎;如果说人生是一袋面,那么苦难便是一个筛子;如果说人生是一条通向成功的大道,那么苦难就是通向成功路的奠基石、

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模范共青团员刘玲。刘玲是北京五十五中的学生,七年前,她患了骨癌,左腿胫骨被烤成“木炭”,钻心的疼痛是她夜不成寐,但她仍乐观向上。她趁同学们不在时为大家做贡献。老师同学心疼她,但她仍然这样去做。住院时,她碰到一个病友,因无药可救而乱叫。她走过去,为那阿姨唱了支歌,歌声感动了不少的人,其中就包括那位阿姨。她自知自己已无法扭转病势,但仍手不离书,生怕丢了功课。

刘玲的事给我们大家都点亮了思维,难道穷人,乡下人。相貌不好的人就干不得大事业吗?比如我,脸上有粉刺,相貌不佳,可相貌不佳又怎样?我还不是活了14年,何况学习成绩也不错。从我小时候,心中就埋下了这样一颗种子:提升实力,让别人看得起自己,用实力挽回自己丢失的尊严。而如今,我实现了,我在初一(2)班立足了,也成功挽回了自己在以前丢失的尊严。可见,人有了志向,无论在哪,努力去做,就能成功。

强者,可以忍辱负重,但就对不能忘记。你在苦难中前进,就是在磨砺中前行。难怪,作者会把苦难比作大学!

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篇3】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是高尔基最卓越的作品之一,也是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宝贵财富。小说以其现实主义写实风格和热情勇敢的生活态度征服了全世界无数读者的心。它问世之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鼓舞着无数渴望光明和知识的年轻人勇敢前进。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我的大学》至今仍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激励了几代人从高尔基的作品中汲取追求光明的勇气和信念。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过程不是像白杨一样由时间直直地拉离地面,也不像瀑布一样清清爽爽地径奔幽深的潭底。如果说人的思维是草,那么,成长就是这株草的幼芽在时间与空间里蜿蜒招展的结晶。成长在短时期内真的不具有有机性和完整性,尽管理想是牵引成长的一条线,它存在,但不清晰,甚至辽远而迷茫,有好多闪光的片段散落在这条线之外。只有当回首时,在得与失、喜与忧的反复回味中,我们才会真真切切地听到自己拔节的声响,仿佛一条绳子自然而然地拉直。

这部书是1923年完成的,此时作者已55岁。对于一个投身革命且年过半百的人,用笔真切地再现少年时代的生活,他笔下流出的全是记忆的精华,含着倔强而又谦诚率真充满智慧的气度。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心总被某种东西激荡着,思维的火花一次比一次闪亮,我不能抑制自己,我要留住这些火花——这些成长的箴言。《我的大学》——我的大学!在上大学之初接触了这部书,然后能再大学的实际生活里反复地体会其中的意味。

HdH765.cOm更多精选读书心得阅读

关于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1000字汇总7篇


常言道:“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有人热爱读书如同热爱生命,在读完一本书后老师会要求我们去写一篇作文,用来记录读完文章后的一些所收获的心得体会,写好读后感,有哪些关键要点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关于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1000字汇总7篇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关于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1

《巴黎圣母院》(创作于1831年)(又称《钟楼怪人》)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丝美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己为人,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维克多雨果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领袖,《巴黎圣母院》是其最著名的浪漫主义典范作品。读完这部巨著,书中一个个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不断地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纯洁善良的爱斯梅拉达、阴险刻毒的克洛德、放荡无情的弗比斯然而,让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人物还是那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同时,雨果对卡西莫多的塑造也反映出了《巴黎圣母院》一书的写作特色。

夸张的描写是这部书的特色之一。在《巴黎圣母院》中,卡西莫多有着丑到极点的相貌:几何形的脸,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参差不齐的牙齿,独眼,耳聋,驼背似乎上帝将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了他的身上。雨果用极其夸张的手法把一个世界文学中外貌最丑的人物形象生动地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这种夸张并不是无病呻吟的做作,而是一种铺垫。雨果通过夸张为后文的强烈对比做好了准备。

因此,强烈的对比便成为了《巴黎圣母院》的另一个写作特色。雨果塑造的绝不仅是一个简单的丑八怪,他赋予了卡西莫多一种美丽,一种隐含的内在美。卡西莫多的外貌丑陋,但是他的内心却是高尚的。他勇敢地从封建教会的虎口中救出了爱斯梅拉达,用圣殿避难的方法保住了姑娘的性命。在圣母院中,卡西莫多无微不至地照顾爱斯梅拉达。这种无私的奉献和副主教膨胀的私欲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雨果通过对比,使主人公截然相反的两种性格更加凸显,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共鸣。同时,这种表里不一的缺陷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存在着的不足卡西莫多的美丽根本不为人所认识,甚至承认。难怪卡西莫多会在钟楼上绝望地疾呼天厌弃啊!人就只应该外表好看啊!

说到缺陷,我认为缺陷美也未尝不是雨果创作《巴黎圣母院》的一个成功之处。雨果笔下的卡西莫多决不是一个完美的人物:卡西莫多被副主教克洛德收养。对卡西莫多来说,克洛德是他的再生父母,他对他只有惟命是从。然而,为何卡西莫多在爱斯梅拉达的问题上对副主教有了一丝叛逆之心呢?副主教得不到爱斯梅拉达就要将她处于死地,而卡西莫多却誓死保护着她。这难道是因为卡西莫多也认识到了克洛德肮脏的内心以及封建教会势力的黑暗吗?我想,对于卡西莫多来说恐怕有些勉为其难了。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对爱斯梅拉达的爱,虽然这是一种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不求回报的爱,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自私的。不然的话,就不会有卡西莫多和流浪的乞丐们在巴黎圣母院的那场大战了。关于这一点,我了解到有人说这是雨果塑造卡西莫多的一个败笔。但是我想,卡西莫多有了缺陷才显得真实他不是一个神,而是一个人,一个普通人。

最后,戏剧性的场面也是《巴黎圣母院》吸引我的一个原因。卡西莫多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戴上了丑人王的花环;他誓死保护爱斯梅拉达却又是道貌岸然的克洛德的帮凶;他刚在钟楼上目视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嫁给了绞架,却又不得不再将自己的再生父母摔成碎片作为一部浪漫主义著作,戏剧性的场面即给我们以扣人心弦的震撼,又把人物之间和自身内心和的矛盾冲突表现得淋漓尽致。一幕幕场景栩栩如生,我仿佛身临其境。

夸张的描写、强烈的对比、缺陷美的成功塑造、戏剧性的场面烘托,以上的这些写作特色使得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当之无愧地成为了浪漫主义作品的典范。

关于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2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来源于现实生活,也经过了极大的夸张和强化,形成了绚丽奇特的画面,形成了鲜明甚至不可思议的善恶美丑对比。埃斯梅拉达,一个放荡不羁的女孩,是巴黎流浪汉的宠儿,靠街头艺人为生。她天真无邪,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因为她不忍心看到一个无辜的人被处死,她接受了诗人甘果瓦作为她名义上的丈夫来拯救他的生命。看到卡西莫多在烈日下被鞭打,只有她会同情那些因为口渴而大声喊叫的敲钟人,并把水送到他们的嘴边。这样一个心地高尚的女孩,被教会和法院污蔑为“女巫”和“杀人犯”,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使她的内在美与外在美完全统一,从而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和王权的强烈怨恨。

至于副主教克劳德和敲钟人卡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表面上,克劳德过着简朴的生活,但内心渴望幸福,对世俗的享受充满了嫉妒。自私,阴险,卡西莫多,一个驼背、独眼、聋又瘸的怪胎,从小就被世界歧视和欺负。在埃斯梅拉达,他第一次体验到了人们心中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把自己所有的生命和热情都寄托在埃斯梅拉达身上,她可以为她和她的幸福牺牲一切。

这种美与丑的极端对比,崇高与邪恶的绝对对立,让小说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可以扫除我们所有的思想和情感。或许这就是言情小说的魅力吧。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描写了巴黎最底层的人,流浪乞讨者。他们行为粗鲁,但他们拥有远胜于所谓受过教育和文明世界的人们的美德。互爱、正直、勇敢和自我否定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汉袭击巴黎圣母院解救埃斯梅拉达的场景悲壮而激烈。

慷慨、惊心动魄。

作为浪漫主义文学的里程碑,这部小说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是雨果把善恶美丑做了鲜明的对比。

但这种对照却不是按传统的方式不美与善,丑与恶分别集中在两类不同的人物身上,或是根本回避丑怪的一面,而是让他们互相交错:外表美好的,其内心未必善良;外表丑陋的,其内心未必不美,未必不善。

巴黎圣母院,威严赫赫,以其不朽的智慧,在它存在迄今八百多年中,默默注视着滚滚河水、,曾经是多少人间悲剧、人间喜剧的见证!在雨果的这部小说中,它仿佛有了生命的气息,庇护爱斯美腊达,证实克洛德的罪行,悲叹众路好汉尝试打击黑暗统治而英勇献身的壮举,惊赞卡席莫多这“渺不足道的微粒尘芥”把一切首都,愚昧迷信、野蛮统治猖獗的那个社会之中,发挥其横扫一切的威力。《巴黎圣母院》作为一部浪漫主义代表作,正是由于作者力求符合自然原貌,刻画中世纪的法国社会真实生活,以卓越的手法和浪漫的形式,依据动人的情节发展,凝聚、精炼在这部名著中而呈现出它们的生动面貌和丰富蕴涵,赢得了继《艾那尼》之后浪漫主义打破古典主义死板的又一胜利。这是一部愤怒而悲壮的命运交响曲。

关于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3

如果真如鲁迅所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那么,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就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悲剧了,它是一场悲剧,却也是一次灵魂的洗礼。

不久前,我读了雨果的《巴黎圣母院》,读罢掩卷之际,不禁深深叹息,总觉得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压抑在心底,无从说起,却又难以忘怀,就让我们怀着一颗宁静的心,一同走近世纪的巴黎。

世纪的巴黎,没有今天的诗意与深奥,没有今天繁华的街道和灯光闪烁的夜景,但是,那儿拥有一个圣神的地方——巴黎圣母院,所有的一切,都是从这个圣神的教堂开始发生的。

一四八二年一月六日巴黎市民沉浸在庆祝显节和愚人节的狂欢中,雷沃广场上,一位波西米亚女郎的优美舞姿吸引了成群的观众,她婀娜的身影和森林女仙般轻盈活泼的舞步,引起阵阵热烈的掌声和由衷的赞叹。就在许多人都为之赞叹时,一双邪恶的眼睛也盯上了她。那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的眼睛,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让自己的养子,巴黎圣母院中长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去劫持了爱斯梅拉达,可是,他失败了,爱斯梅拉达被卫队长弗比斯相救,并且爱上了他,而可怜的伽西莫多,却被送上了邢台,然而当在烈日下接受笞刑的伽西莫多因口渴而呼号时,善良的爱斯梅拉达却能不计前嫌,在别人都嘲笑、侮辱伽西莫多时,亲自把水送到了他的唇边。正因如此,他爱上了爱斯梅拉达,但这是一种混合着感激、同情和尊重的柔情,一种无私的,永恒的,高贵质朴的爱,在小说中,爱着爱斯梅拉达的人不止一人:卫队长的爱,逢场作戏,只求满足身体的欲望,副主教的爱,阴沉而狠毒,得不到就毁灭;就连因误入乞丐王国而被爱斯梅拉达接受为名义上丈夫才救下的穷诗人甘果瓦,他的爱,也只是经济识时务,被拒绝后就马上变心,只有伽西莫多的爱,最圣洁最伟大,没有私欲,只有守护,没有誓言,却比生命还要长久。

文中形成对比最为鲜明的,莫过于伽西莫多和克洛德了,伽西莫多外表丑陋,让人难以接受,可是他的心灵却纯洁而崇高,他可以毫不犹豫的为自己所爱的人赴汤蹈火,可以为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而克洛德就截然不同了。他外表英俊,内心却十分丑恶,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念而不择手段,他因为得不到爱斯梅拉达,就想将她置于死地,他煽动宗教狂热,制造迷信,散布对波西米亚人的偏见,伙同王家检察官残害人民,他愈是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人间的快乐,便愈是仇恨世人,敌视一切,最终那个活泼可爱的女郎,那个善与美的化身,以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就如一只美艳绝伦的蝴蝶跌落在了喧嚣的城市,更像是一块洁白无瑕的绸子掉落在污泥中,而毁灭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克洛德。他于伽西莫多的对比,是一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和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使人们产生强烈的爱与憎,也许,这正是这部浪漫主义小说的魅力所在。

此时,我也深刻地明白,长相决定不了命运,真正决定你命运的是你的心促使你所做的决定,只有让心灵真正的美好,脸上才会有善良、慈爱和自信。

在这个世界上,最赏心悦目的,是纤尘未染的青山绿水,最温暖人心的,是人与人之间纯洁真挚的感情,而这一切的拥有需要用善良单纯做底色。

《巴黎圣母院》,它是一场悲剧,更是一次灵魂的洗礼。

关于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4

很久以前就听说过巴黎圣母院,这所闻名于世的建筑曾被联合国列为世界文化遗产。这座教堂始建于1163年,于1345年完工,巴黎圣母院在二战中逃过劫难未被炸毁,不想在和平年代却出了岔子,就在20xx年4月15日傍晚这座汇集了许多艺术珍品的建筑突遭大火,火势迅猛似要将教堂吞噬,直到4月16日才把火扑灭,三分之二的屋顶被烧毁但主体结构尚存。人们穷其构思一心想要把巴黎圣母院建设得无与伦比,像认真打造一件艺术品一样修建巴黎圣母院,每个角落都精工细雕不容许有不尽人意之处存在,这所建筑耗时182年才建成,可是烧毁的速度就快多了,箭型塔尖剧烈燃烧忽地折断烧塌了,浓烟滚滚聚成团团乌云涌上天,这哥特式尖顶是木质结构,据说用了将近一个森林的木材来打造,建的时候耗费成本巨大,烧的时候转眼间就没了。世上又有多少东西是毁了容易修好难,比如想方设法拉拢的人际关系只因某件事办得不妥让以前做的都白干了,又比如费尽心思打造的好人设就被区区一个丑闻毁了。很多东西得来大费工夫,却在片刻间就失去了。在救火期间不少巴黎市民跪在圣母院前为圣母院祈祷。这座宗教建筑代表着教徒们的信仰,也曾陪伴他们经过不少日月晨昏。巴黎圣母院历经了八百多年的风风雨雨,人们以为这所教堂还会一直陪他们走下去,可是没想到这所建筑会突然失火,不出这场意外,巴黎圣母院也需要被修缮,无论什么都无法抵抗时光的摧残,建筑也不像刚建成那样牢固,开始出现墙面脱落的问题,法国从20xx年年底开始了修缮工程,经调查这次失火不是人为,据人推测是电线短路所致。之所以会有这次事件发生,是因为引起火灾的隐患已经很久了只是没能引起人们注意而已,这充分提示了“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出了个小纰漏就可能引起大祸患,不要对任何细节掉以轻心。而且木质结构极易燃烧,所以有点火苗就烧开了一大片,看来许多地方采取“严禁明火”的禁令并提前装好各种消防设备还是很明智的,杜绝隐患的存在,免得灾情发生没能及时处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于常经过巴黎圣母院的法国人来说,看着这座伴随着他们成长的建筑已不复昔日的美好着实让他们痛心,如果是名不见经传的建筑被烧了不会引起多大轰动,可巴黎圣母院是法国最具代表性的古迹之一,它的失火引起了世界人民的.关注。各国人民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说他曾游览过巴黎圣母院,对于圣母院着火一事感到很惋惜,还有人想巴黎圣母院没来得及去就已经烧了这有点遗憾,许多事物消亡后比它存在时更能引起人重视,当后悔以前怎么没有珍惜它时已经晚了,原以为你想要的会守在原地一直等你,原以为你需要的会伴你左右不会离去,谁知风波说来就来不打招呼就把那些美好的的事物夺走了。熊熊大火让巴黎圣母院深受重创,据说各界承诺为巴黎圣母院重建捐赠的金额已超过8亿欧元,在修缮工程筹备许久都没能一下筹齐的钱这会解决了,这座教堂群以完整的面貌再次屹立于世人面前又是何时?

关于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5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美拉尔达,残忍虚伪的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和外表丑陋内心美丽的敲钟人加西莫多。

普吉赛少女爱斯美拉尔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富于同情心,内心善良,乐于助人。为了救诗人甘果瓦,与他结为瓦罐婚姻。虽然加西莫多劫持过她,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她送谁给他喝。然而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污蔑为“女巫”“杀人犯”,并判处以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主权的强烈愤恨。

而副主教克洛德,外表道貌岸然,心中充满尘世欲望。他为满足私欲,耍尽阴谋诡计。作者用强烈的对照原则,揭示了克洛德恪守禁欲主义而心藏淫欲的本质矛盾。他的内心是丑恶的。这就与外表丑陋的敲钟人加西莫多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加西莫多这个外貌奇丑,驼背,突胸,独目,耳聋,跛腿的畸形儿,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但是也是他把爱斯美拉尔达从绞刑架上救下来,用生命去保护她。外形的丑陋遮挡不住内心的美,这是一种内在的美。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是电影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或许也是法国浪漫派小说《巴黎圣母院》的魅力所在。

关于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6

路易十一的统治开始弥漫在地狱的每个角落,罪恶的灵魂越发地猖獗。

遥远的天堂传来圣洁的歌声,穿过浩瀚苍穹,直入地狱深处。

“红衣主教脸上露出大人物天生对待平民百姓的那种微笑,向观众表示致意,并若有所思地款款向他的猩红丝绒座椅走去,他的随从跟着一起拥入了看台,正厅的观众不由得更加喧嚣,愈发好奇了。但红衣主教对此无动于衷,从他心事重重的神色上便可以看出他另有烦心事,这烦心事,就是弗朗德勒使臣们。他,堂堂红衣主教,却不得不盛情款待这班芝麻绿豆官,而且最难堪的是这一切都在大庭广众之间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这叫红衣主教大人怎么受得了!诚然,这也是为了讨好王上,他平生最倒胃口的一次故作姿态罢了。”

揭开序幕便是这番的虚伪。怎能不让人联想到统治的背后——宫廷与教会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金钱,势力在他们眼中已经不足一提,他们异变成饮血的恶魔,睁开猩红的双眸,露出尖利的獠牙,展开巨大的黑色羽翼,伸出陰寒的爪,狠狠地汲取民众的一切。他们要的只有屈服,只有卑贱的人民的屈服。

天堂传来的歌声还 在继续,一束光芒透进法兰西的陰霾之中,唤醒了人民。

与恶魔的斗争悄无声息地展开了,善良的人民开始反抗,开始夺回希望。

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与面容丑陋的残疾人卡西莫多便是这圣洁歌声的化身。他们在黑暗的笼罩之下,给饱受痛苦折磨的人们带去快乐与梦想。

吉卜赛女郎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心,敢爱敢恨,用自己灵动的舞姿,天籁之音般的歌喉还 有一只可爱的小绵羊打动了许多人。只可惜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最后也在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无助地陨灭。

也正是在这一天,平时被厌恶、唾弃的卡西莫多成了众人簇拥的“丑人王”。他何时受过这样的待遇!出生时的不幸接二连三,严重的残疾,相貌的丑陋,紧接着是父母的抛弃与社会的遗弃。他用自己善良真诚的心守护着爱斯梅拉达,他想保护她。但在强大的社会势力面前,即使再强悍,也微不足道。

小说的结尾处处溢着悲情,卡西莫多目睹了自己所爱的一切:爱斯梅拉达被恶魔无情的绞死,副主教被他推下摔死在钟楼下面不成人形……他的无助,他的泣不成声,只能化作一句悲愤:“天啊!这就是我所爱过的切!”卡西莫多最终拥抱爱斯梅拉达共同殉葬,终究还 是完美的爱情。

黑暗早已散去,巴黎在陽光下愈发宁静,再无人听到那最后一声朝向天堂的呼唤。

关于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篇7

在维克多雨果先生的笔下,庄严、肃穆的圣母院里演绎了一个美与丑、善与恶的神话。是的,这就是《巴黎圣母院》。

爱斯梅拉达是书中下流社会的宠儿,才貌无双,只因她出身贫贱,遭人唾弃。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黑暗笼罩着一切。

此书描绘出当时巴黎黑暗,本末倒置的社会。与爱斯梅拉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奇丑无比的卡西莫多,但他心地善良,他的内心是美丽的。他守护着爱斯梅拉达,但在强大的黑暗力量下,他失败了,雨果通过这个悲惨的故事描绘出15世纪的巴黎社会。借庄严的圣母院反衬出主教、贵族的邪恶,也表达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美和丑并不是绝对的,美的或许是真正的丑陋,丑的或许是真正的美丽。爱斯梅拉达唯一的缺憾就是爱上了这类心灵却极度歪曲、丑陋的典型的人——这种表里不一的人,而却惧怕着心灵美丽的卡西莫多。

爱,圣洁、无私、崇高,不因金钱,也不因权利,只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美好而真挚的情感,它超越了空间地存在,超越了生与死!

内在美无华朴实,我们不应过多追求外在美。爱一个人的方式是多样的,但最不可取的就是占有!

多么绝妙的讽刺,多么鲜明的对比!也正是在这样的对比中透出一道神圣的光,它纯净得不带任何杂质,它拥有能够穿透一切苦难的力量。

要我如何去歌颂这伟大而不朽的爱?

我仿佛听见了神圣的钟声在头顶上方回响,经久不息……

社戏读后感范文1000字汇总


常言道:“读书能养气,乃为善读书。”相信大家都看过很多书,通常老师会在读完一本书后要求学生写一篇文章,这样可以为自己的写作累计素材和资料,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社戏读后感范文1000字汇总,带给大家。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社戏读后感范文 篇1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社戏》

在授课老师有美感的剖析下,知道鲁迅先生并不是没有吃过那一次的好豆,只是忘不了童年生活的那一段往事。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一年又一年,煮豆的工艺不断完善,在小贩们精心制作的豆定比只是撒盐巴的豆好吃。但是为什么鲁迅先生还是会说童年的豆更好吃呢?因为那是童年呀!

就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讲,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肉松饼,曾经一度觉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东西能比它更好吃。因为每一次吃的时候,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一定要在做完作业或者帮做完事之后。奶奶就会给我钱,让我去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就会跑去小超市,找到熟悉的位置,拿一袋肉松饼,然后够着柜台付完钱。当着奶奶笑着眯起的眼睛和一句:“你又买了这个呀?”然后和奶奶分着吃。其实袋子肉松饼很少很少,现在我吃完一袋不过两三分钟的事情,那个时候可以吃一下午。

现在,我再也不用奶奶给钱去买肉松饼了,我也可以不用够着柜台再去付钱了。跑遍大商场终于在一排货架上找到肉松饼时,顿时就没有吃的心情了,但是想起童年美味的那瞬间,我拿下了它,然后轻松的放在柜台前仿佛看到了又小时候的我够着柜台的样子,便走出了商场。回到家中,吃的时候才发现甜膩膩的,顶多一个就吃不下了,更不用提童年的那种感觉。

所以说食物不过是一个载体,真正美味的不过是一种再也品尝不到的名为“童年”的调味料罢了。

社戏读后感范文 篇2

究竟什么样的社会才是作者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呢?于是,作者带我们来到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小渔村。这里虽然极偏僻,住户不满三十家,但却是孩子们的乐土。没有封建文化的毒害,孩子们不用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没有犯上的律条。在这里成长起来的孩子们天真纯洁、诚挚友爱、机智勇敢,正是民族赖以生存和持续的生命基因。这里与北京的戏园子,与纷乱嘈杂的现实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或许正如 王富仁 先生所说,《社戏》它里面有着嘈杂的都市生活与恬静的农村生活的对立,有粗俗自私的城里人与亲切和善的农民的对立,有愚陋倨傲的成人与聪明天真的儿童的对立,有矫饰的贵族化的都市文艺与朴素的平民化的民间文艺的对立,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但是,这片乐土毕竟只是作者的理想,那模糊在月夜中的大戏台缥缈得象一座仙山楼阁,令我疑心是画上见过的仙境对于这理想的社会,作者既在不懈地追求,同时也在困惑和怀疑。

社戏读后感范文 篇3

月色如水,水映月轮。身周的点滴丝缕皆朦胧于融着点点星光的水汽中。河边,迅哥儿极目远眺,似乎能看到赵庄的戏台上老生摇头晃脑地唱着些什么。

双喜正信心十足地向迅哥儿母亲打包票;身后几个少年目光灼灼,眼神中的期盼似比迅哥儿还强烈些;不远处,阿发又带几个少年撑船前来......小船于座座高山间飞快穿过,刚换下的几个划船的少年直嚷着浑身疲乏,却依旧陪迅哥儿说笑......

几个十岁出头的少年,白日里虽已看到了社戏最精彩的部分,却仍怀饱满热情张罗带好友再次看戏。无论是出于对朋友情绪的关心还是年少时天然的玩心,又或是朋友间互相帮助的“侠义之心”,几人的天真、质朴、单纯皆流露于作者的字里行间。

文章结尾,迅哥儿道:“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好戏了。”细读文章中间部分便知,那夜的戏并不好看。品读文章,我想起迅哥儿怀念的应是身边有好友相伴的充实;渴望的是怀一份童真去发觉几处野趣,欢笑看台上老生咿呀着听不懂的戏曲。再读文章,又觉得不只是迅哥儿在怀念,鲁迅先生也许亦将自己的情愫融入其中。作为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历经沉浮,见人情冷暖,才会嫉恶如仇,于是便更珍视更渴望少年时的稚气与单纯,朋友间义无反顾的帮助与陪伴。

人总是怀念过往,小心翼翼地捧着“小时候”的回忆念念不忘,于我来说,大脑忙里偷闲之时思绪便会不经意间轻跃至姥姥家的老房子内。那间屋子实在不适宜居住,每个房间又小又窄,唯有阳台格外宽敞。我便时常想起姥姥因睡意愈浓而渐渐低沉的读书声又因我的一“念”而高昂起来,想起我凑到厨房中吃刚炸好的花生又被嫌碍事而赶出......没有面对未来的迷茫,没有“少年强说愁”般的唉声叹气,笑语间是无法藏匿的天真烂漫与稚气单纯,那段极致温暖的时光便应被保存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年少时强说的愁绪变为真正压力时,它又会由内而外地将人温暖,混沌复杂的心又泛起层层涟漪,最温柔的回忆又支持着你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也许正因如此,鲁迅先生会回忆童年、渴慕童真;文中的迅哥儿会那样珍视一次看似平平无奇的看戏经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会频频回头,寻找记忆与过往时光。

社戏读后感范文 篇4

鲁迅的作品读过不少,作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作品有惊人的思想深度和对社会的剖析力度,塑造了一系列具有民族和时代特点的典型人物形象。但在他的小说和散文里,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儿童形象。在《孔乙己》、《故乡》、《社戏》、《狂人日记》、《祝福》、《药》、《风波》等小说中,鲁迅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的儿童形象,其中大多是已被吃掉的儿童,通过对这些儿童的描写,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给我印象尤为深刻的就数《社戏》中的儿童形象。

鲁迅从正面描写儿童来表现自己的感情,塑造了一群天真活泼、纯洁自然的儿童形象。小说虽名为“社戏”,却并没有详细描写戏的内容和表演,写的是我看戏的过程和心情。“我”二十年来一共只看过三次戏,两次是在北京戏圆看京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小村看社戏。前一部分描述“我”在北京戏园中的感受时用的是一种讥刺嘲讽的杂文手法,语言尖刻且带讽刺性,而在叙写乡村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基本上是用浪漫主义的叙述方式,使用了优美的抒情散文式的笔调,荡漾着诗一般的情趣、画一般的意境。其实三场戏都枯燥乏味,三场戏都没有看到什么,看戏的“我”三次都中途告退,但作者为何抑前扬后,甚至连词语的选择语言的风格、使用的笔调及情感的色彩都不一样。联系小说发表的社会文化背景,剖析小说采用的独特结构方式,我们可以发现,这正是鲁迅从另一个角度发出的“救救孩子”的呐喊。

《社戏》开始写了去北京戏园看戏,本来是兴致勃勃地去,然而一进场就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台上闪烁着“红的绿的”,台下“满是许多头”,耳朵里喤喤的响着,连长凳也使人“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终于意识到“我”近来不适于生存了,表现了对当时恶劣环境的厌恶。第二次看戏本是慕名而去,因为听说有名角,而且对“第一舞台”抱有希望。但戏园里依然象第一次般拥挤杂乱,而“我”挤在远处的人丛中“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旦唱”,名角却还没有出现,不得不对这舞台与名角都深感失望。再加之胖绅士的不屑一顾,反映出当时人际关系的及其冷漠,令我由失望到绝望,终于决定“对于中国戏告了别”。这北京的戏园正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环境恶劣,人情淡漠,这样的社会连“我”这个成人也“不适于生存”,何况是孩子们呢?在这样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儿童又怎么能成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呢?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社会才是作者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呢?于是,作者带我们来到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小渔村。这里虽然“极偏僻”,“住户不满三十家”,但却是孩子们的乐土。没有封建文化的毒害,孩子们不用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没有“犯上”的律条。在这里成长起来的孩子们天真纯洁、诚挚友爱、机智勇敢,正是民族赖以生存和持续的生命基因。这里与北京的戏园子,与纷乱嘈杂的现实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或许正如王富仁先生所说,《社戏》它里面有着嘈杂的都市生活与恬静的农村生活的对立,有粗俗自私的城里人与亲切和善的农民的对立,有愚陋倨傲的成人与聪明天真的儿童的对立,有矫饰的贵族化的都市文艺与朴素的平民化的民间文艺的对立,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但是,这片乐土毕竟只是作者的理想,那模糊在月夜中的大戏台“缥缈得象一座仙山楼阁”,令“我疑心是画上见过的仙境”对于这理想的社会,作者既在不懈地追求,同时也在困惑和怀疑。

鲁迅一向提倡的用“幼者本位”来取代“长者本位”的观点也在《社戏》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小渔村的孩子们远离“名教”世俗,没有接受严格的封建正统教化,他们儿童的天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保留着一颗自然纯洁的童心。他们热情好客,“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不讲行辈,即使“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小小,也决没有一个人会想到‘犯上’这两个字来”;他们自由活泼,对戏台上的人评头品足,或笑或骂;鄙视权贵,不和乌篷船在一起,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一切事情都可以自己作主。这使自幼接受封建教育的“我”深感好奇和羡慕。这一群孩子中的双喜是寄寓了作者感情、理想的可爱的少年形象,他机敏、能干、独立、有主见。当外祖母和母亲不放心一群孩子去看戏时,他一口气说出了几条理由来“写包票”;偷罗汉豆之前,他先上岸调查一番,偷豆时考虑到阿发的娘可能会发现,又主张到六一公公地里偷了些;当六一公公问起时,他回答说:“是的。我们请客。我们当初还不要你的那。”然后反而怪六一公公把他的虾吓跑了。在这里,儿童的地位身份得到了提高,与成人处于平等地位,可以平等地进行对话,再也不是“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

《社戏》绝不仅仅是一种怀旧、乡愁的简单抒情美文,充满了温情,隐藏着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状况的深深担忧,对孩子们的真切希望,也正再一次强调了“立人”是“立国”之本!

「必备」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1000字汇总11篇


读书最直接的成效体现在读后感里,读完作者的作品,部分情景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怎样有规划性地写一份作品读后感呢?你也许需要"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这样的内容。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1

读书过程中没有特别的“波澜起伏”和“惊涛骇浪”,只是在跟着克丽丝的日志描述以及每一天全新的她继续着故事…预料之中而又出乎意料。介绍说是悬疑小说,但在我看来缺少了悬疑必要的的元素与情感渲染,只是纯粹地讲述了一个失忆症患者在热心医生(当然他也抱有自己的想法与目的,也算是互利吧)的帮助下通过记录日志来慢慢找回自己的回忆,找回自己的人生与失去的生活。唯一值得慨叹的则是克丽丝面对每日全新的自己以及枕边看似最亲近实则最陌生恐惧“丈夫”的艰难吧。本该最相信亲近的人却一直以来欺骗着自己,为自己编造着虚幻的生活情节,这大概是最令人悲愤的事情。换个角度想想,每个人都是以爱之名义做着自己认为对对方好的事情,但迈克的爱过于病态与自私了。社会伦理道德自有它的正确与值得推崇之处,还是不要违背,当欲望与诱惑呼之欲出之时还是将其打压下来更好,世间万物有因必有果。故事结束了(结局还算圆满,让人感到欣慰),小说终归是小说,体验了女主复杂艰辛的心路历程之后回到现实。我很幸运。我愿相信身边爱着的你们!我愿相信这世间的真善美[爱心]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2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一一剑锋

这本书的作者是位写作高手,故事不多但情节跌宕起伏,人物不多却让人画面感十足。整本书描写了一位失忆症患者的自我康复历程,其中对婚姻,男女关系进行了评判。在替女主人公揪着心的状态下,我压抑地读完了,有些话题想与大家共同探讨。

第一,失忆是不是好事?现代人的通病是健忘,工作压力大,牵扯精力的琐事多等等,让我们总有些丢三落四,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与工作而言是坏事,领导交代的事项被遗忘,后果怎样我们都清楚。但生活中,患有小失忆,不失为是件好事,每天早上醒来都是全新的自我,昨日的烦恼随着梦境散去多好啊,我们每天不能背负着忧愁前行,也不能秉持着骄傲自满,眼光过高或过低都会摔跟头,把心态放平,把目光放平,坚持自己走下去,应该不会是件坏事吧。

第二,男女朋友的界限。书中的男主人公对女主公,“爱时花溅泪,别时鸟惊心”。忽而温柔体贴,忽而拳脚相加,这真的是爱吗?!!!书的结尾告诉我们,原来他们是情人而不是夫妻,如此看来没有婚姻的约束力,男女之间的关系只会停留在原始的冲动之间。近年来,离婚率和出轨率飙高,究其原因就是国外鼓吹的“解放”,好像中国几千年来让封建思想束缚了我们,敢爱敢恨的思潮,随着改革一起到来。一些男女在惊奇中去尝试,去采那带刺儿的玫瑰,可惜大多数人会鲜血淋漓。稳定的婚姻生活才是社会安定的基础,男女之间应该保持距离,不是夫妻就不要幻想着红颜知己,感情出轨比身体出轨更可怕。

第三,爱是什么?爱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更不是占有。书中的迈克冒充克丽丝的丈夫本,利用克丽丝的失忆和她生活在一起,但始终要失去她的,不管他是花了多少心思,用了何种手段(包括让人发指的暴力)。

以上是我不成熟的几点看法,还望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3

当记忆的海马区失去重现记忆的功能,我看到一个站在矛盾边缘的女性始终在今日追寻的睿智女神。当无关痛苦、失落、亲情与爱情的陌生的自我无法解释来源于内心的层层拷问——究竟该不该相信与自己朝夕相伴的丈夫“本”时,我从作者独特的笔触中感受到一股神秘的关于人性的深入探讨。在作者精心布置的别致的情景再现中,我频频感受到作者那贯穿整篇文本始末的惊悚与神秘感的精神刺激。行文之间,我仿佛时时能感受到作者将女主人公克丽丝周而复始的惊恐与失落的心情,濒临相信还是不相信自己的丈夫的矛盾边缘无力地挣扎时的焦躁,甚至是发现自己处在一个一个谎言之中,陷入一场又一场无尽的黑暗之中却无力拯救自我之时,女主人公内心奇迹般冷静而坚定的心像转换。而正作者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将整个故事的真相以侦探小说的形式进行层层舒展,从而缔造了本书的女主人公能够“忆起一周以前的事”这样堪称圆满的结局。

女主人公克丽丝在一次车祸意外中大脑被撞,导致大脑海马体区的“情景记忆”功能受损,患上一种罕见的失忆症。她每天清晨一觉醒来就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不认识与自己日日相伴的丈夫,想不起一切有关的、无关的往日记忆。20年来,这种奇怪的失忆现象从未有过变化。20年来,女主人公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都会忘记昨天所发生的所有事情:自己、丈夫、过往及她最爱的人。而每天醒来她所能够抓住的精神浮木也只是她的丈夫和一个连他的丈夫“本”都不知道的自称是她的心理诊治医生的陌生男人纳什,能够找到的与过往的回忆也只能借助丈夫“本”一个又一个善意的谎言来进行重现。因此,已经年届四十的她虽然四肢健全,行为及处事能力却远远低于正常孩童的水平,甚至连正常的独立生活的能力都不具备,还得时时依靠他人的照顾。看到此处,我由衷地佩服女主人公克丽丝内心始终那般地独立思考和冷静。

每天,女主人公面对的是一个她自认为陌生而令人恐惧的“陌生环境”,小心翼翼地用自己的双眼探寻着“丈夫”让她看的世界,小心翼翼地揣测身边人是人非的真实性。即便身处在一个个在她看来完全陌生的环境和人流中,主人公克丽丝却仍是表现出其极其耐心而乐观的理性思维观冷静地凝视着这个被善意的谎言所建造的世界。

她忘记自己曾经的儿子“亚当”早已死于战场,忘记了她最好的朋友艾伦,忘记了那场重要的party,忘记了自己曾经出版的小说……忘记了每一场她本该记得的美好回忆,遗失了生命中对于我们来说最最重要的部分。她所能依靠的最珍贵的回忆皆如泡沫般消失在无穷无尽的黑夜,每天等待她的将是无穷无尽的惊恐、怀疑和来自日记中曾经真实存在过而在她看来却缺乏信任的遥远之境。她没有依靠任何人,也找不到任何昔日她最亲近、最信任的好友来助她一臂之力,作为一个女性,克丽丝不仅让我看到了她身上独特的魅力:不畏困境、永不放弃、不轻易盲目地相信他人的话语。在文中多处曾提及克丽丝乐观向上,并相信总有一天她能回忆起所有过往的积极心态,而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享受便在于此。

在故事中,随着日记本上所记载的事,“本”所提供的剪贴簿,纳什医生的核磁共振造影治疗与情境治疗,似乎逐渐撞击出克丽丝某些零碎片段的记忆。紧接着克丽丝将本告诉的一段段善意的谎言进行对比和反复想象式回忆,终于在故事的结尾处能一起一周之前所发生的事情。而故事情节始末也跃然于纸上:男主人公本刻意隐瞒女主人公的身世及自杀原因皆源于爱!

为了自己悄悄在日记本上写的那句“不能相信本”,克丽丝更是多次陷入怀疑与自我怀疑之中,期间,作者在描述女主人公内心世界的整个过程中,采用了大量新颖的侦探小说叙事的手法,所到之处,作者的文笔细腻得几乎能让人压抑得几乎窒息却又不失绝望,细致却并不乏味、空洞,真实而富有感染力。作者高度结合了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遣词能力,以女主人公克丽丝每天的记忆碎片将全书的整个脉络完美地架构出来。

整个故事好像将我们带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层层真相一次次显现它神秘的面貌。克丽丝空白脑袋的某个角落似乎存在着模糊不清的记忆:现在所处的环境,别人所提供的信息,似乎是别人的事,自己的脑袋完全记不起任何事,即使亲如丈夫,也只是个陌生人!身处自己的家中,依然无法找回记忆中的蛛丝马迹。这些跌宕起伏的情景给了我极大的阅读冲击,使得自己仿佛置身于女主人公当时所处的情境之中。

在记忆迷失的宫殿中,在一片片空白的记忆荒原中,女主人公克丽丝假装暂时地相信“陌生人”——她的丈夫,理性地跟随治疗师纳什的脚步一点一点地帮助自己摆脱记忆难以重现的困顿之境。在找寻记忆重现,恢复过往记忆脉络的整个过程中,矛盾这个词无时无刻不出现在克丽丝的大脑中,让克丽丝困惑不已。然而矛盾感并没有真正影响到具有很高的自我判断意识和积极心相的克丽丝。相反,凭借自己一向独立的判断力合怀疑精神,在这场遍布惊悚的记忆之战中,克丽丝赢得了最好的结局。从而也使得这场由善意的爱而演变成的谎言终于圆满地诠释了爱的力量。

在这个故事中,克丽丝为了找回失去的人生,时时要与自己的记忆挣扎战斗,就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我看到了女主人公克丽丝高度的理性与判断力,看到了作者高超的文笔,同时,在阅读过程中,我得到了很多关于记忆碎片的认真审视。《别相信任何人》教我看见自己的富足,更从中得到非常丰富的脑部构造,以及关于记忆与失忆的专业知识,从而对人类记忆重现这一奇特能力有了更科学的理解。在人性怀疑精神与推理能力上,这本书给了我最大的享受和最深刻的体验。其次,作者从理性的角度带领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假如你身边的亲人为你虚构了一个充满谎言的世界,你究竟该怎么办?而我想,作者在本书最后提及女主人公克丽丝已经能回忆起一周前的事情这一现象的的好转应该就是作者对这一问题的巧妙解答。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4

《别相信任何人》使英国作家沃森在参加完一个写作培训班后,写下的处女作,书一出版便成为畅销之作。全书以日记的方式呈现,小说主人公克丽丝是一位失忆患者,她每天醒来都会忘记之前发生的一切,而每天醒来,都会由一位自称是克丽丝丈夫的男人“本”来告诉她曾经发生的事,直至她再一次进入梦乡。20年来,克里斯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20年来,克丽丝每天都和“陌生的丈夫”生活在一起。

然而,终于有一天,克丽丝的朋友和医生发现了“本”的奇怪之处,克丽丝的日记本上也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的字样,通过之后事情的发展,克丽丝渐渐寻找到了记忆,原来这位自称是克丽丝丈夫的人,是克丽丝失忆前的情人,克丽丝失忆后,她真正的丈夫离她,而她的情人“迈克”,出于对她自私的爱,将其带回到自己家中,并对她隐瞒了所有真相,甚至篡改事实。

知道真相的克丽丝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无助。一个朝夕相处,每天为自己提供记忆的人,竟然是一个自己不能信任的人,此时此刻,对于克丽丝而言,没有什么比之前迷失在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困在记忆碎片里更痛苦,更难过了。庆幸的是,女主人公克丽丝虽被严重的失忆症所困扰,但她始终能保持一颗理性,怀疑的心态去看待迈克告诉她的一切,以及她自己在日记本上记录下的一切。正是如此,才能在最后发现矛盾,揭穿迈克一手为她编纂的虚幻世界,让她能重拾记忆,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我相信,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信赖的人或事,都有支撑自己价值观的一个信念。但是,当有一天你发现,长期以来你所信赖的东西是错误的、不真实的以后,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你会心中有何感想呢?可能大多数人的内心防线会轰塌,会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但连独立生活能力都不具备的女主人公克丽丝却能勇敢地去揭穿那段虚幻的曾经,去寻找真相。她的冷静与智慧令我由衷地钦佩。

整本书除了机智勇敢的女主人公外,还有那爱得疯狂、爱得扭曲的男主人公:迈克。他是一个既可怜又可悲的人物形象,他为克丽丝创造的而一切只为满足他对这个女人变态的占有,这不是爱,这是人性的自私,为了一己私欲,毁了一个女人,一个家庭,毁了自己。

书的结局,终是温暖的。克丽丝的丈夫原谅了克丽丝的不忠,甚至为妻子着想,认为是自己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妻子才造成这件事的发生。最后,克丽丝的丈夫,儿子又都重新回到了她身边,克丽丝在经历一场噩梦后,终回到家庭温暖的怀抱。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5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

当时在书店中,书架上熙熙攘攘的书本让我应接不暇,而你却是书海中最耀眼的那一颗星,独特精致的封面一下子吸引了我的视线,大致看了序语发现它正符合我喜欢的那种类型的书——悬疑。每次看悬疑的书时,大脑的神经始终紧绷着,开始各种猜测故事发展情节,那种烧脑的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我双手环抱着这本书,走到收银台买下了它,好了它现在是我的了。

《别相信任何人》……这名字也挺有趣的,不知道会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我满怀期待的翻开了第一章,开始一条刺激的读书之旅。

在了解故事大致梗概之后,我越来越爱不释手了,原来女主人公克丽丝20年来,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忘记昨天的事情—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的至亲至爱。关于她生命的一切只能由她的丈夫,一个叫本的人来告诉她。可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扑所迷离的各种故事情节让我怎么样也猜不到结果,而每到快高潮的时候,作者又以一个巧妙的手法转了个弯绕过去,这让我更恨不得翻到最后看结局,但又怕错过中间精彩的片段,于是我就继续往下看。

236千字的书我很快就看完了,当看到结局时,我震惊了,作者精妙的运用一种手法叙事,构建了一个令人后背生寒,出乎意料的高潮。了不起!读完最后一页,我仍然神经紧绷了好久好久。原来本根本不是她丈夫,本为她构造了虚拟的人生,可在经过种种人的帮忙之下,克丽丝冲出假象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并也找回了属于自己的家庭。

整个故事像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作者慢慢引领着我们在这个迷宫中不断地探寻,探寻着人性的阴暗、真诚、执着和爱。所以作者的想法并不在于只讲述一个故事,而是想表达为何要去探寻真相的心情——真相可以被掩盖,但是不允许被篡改。有时候我们也许会被别人蒙蔽、欺骗,但他们只能骗得一时而骗不得一世,人性存在着背叛,但大多时候背叛者与被背叛者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看到这里,结局似乎也明朗了,执着于真相的克丽丝了解了一切回到了家人身边,真相大白,罪魁祸首迈克不得善终。

我们要相信自己不能轻易相信别人,要看到的是属于自己的世界。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6

《别相信任何人》是英国作家sjwatson(沃森)的处女作,全书是以日记的方式呈现的。

小说中主人公“克丽丝”是一位失忆患者,她每天醒来都会忘记之前的一切,而她的过去就会由他的丈夫“本”来告诉他,接下来的事她可以记得,直到她再一次进入梦乡。后来,有一位叫“纳什”的医生建议她记日记。她慢慢的把她丈夫告诉她的以及她脑海里出现的记忆碎片记了下来。她每天读着日记,慢慢的他发现了一些矛盾,她为什么会失忆?她以前是干什么的?她和他丈夫的故事?她儿子“亚当”怎么死的等等。在发现她丈夫说的跟日记本里面内容不一致时,她产生了怀疑。随着记忆碎片的增多以及医生的治疗,让他对丈夫越来越不信任。故事逐渐推向高潮。直到她丈夫发现日记本,并打她。慢慢的她朋友“克莱尔”以及医生都对她丈夫产生了怀疑,直到最后她被她丈夫又一次伤害,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她所谓的丈夫,其实是她的情人“迈克”,而她真正的丈夫在她发生事故以后选择了离开伤心地,她儿子也没有死。之所以会失忆是因为她决定跟她情人迈克断绝关系,而迈克却不愿跟她断绝关系,于是以她丈夫的名义约她到海边的宾馆里面,在她执意要离开他的时候,迈克对他下了狠手,于是她失忆了。他丈夫本照顾了她多年,却不见好转,于是把她送到了疗养院,经常去看她,但时间长了,本发现她根本记不得他,他压力很大,于是选择了离开。最后迈克以本的名义把她接回来了,并以本的身份与她居住在一起,直到知道她知道真相,他又一次打了她,并且将她的日记本后面几页撕掉,又一次带她去曾经的那个宾馆。在那里,她的记忆碎片再一次让她明白了些什么,趁迈克离开的时候,她在迈克的包里发现了撕下来的日记,她明白了真相。于是迈克再一次用强力,跟她讲清楚,并告诉她真相,将她绑起来,当面烧掉她的日记本,由于不小心,被子着火了,于是一场大火将迈克烧死,而她也受了伤,这是她朋友和儿子赶了过来,她丈夫正在赶来的路上,此刻,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她记起了一切,她失忆症好了。

本书以写日记的方式讲述一个失忆人的故事,不断地将线索一点点给出,让读着跟着失忆者的思维一步步推理,这种写作方式非常的巧妙。而这种方式能让读者有很强的代入感,并且逼着读着推理、思考,让读者欲罢不能。读者有时候就像一个侦探一样,根据一些证据推理一些东西,提出一些问题,然后又结合主人公本身是一名失忆者的角度去思考,去帮助主人公找到真相,找出真凶。所以这又像一本推理小说,值得一读!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7

英国作家S。J。沃森的《别相信任何人》是在一种急速的状态中读完的,对于我的内心来说,真的是有一种一下子就想明白真相而不可得的感觉,一方面,感觉上这个失忆的人本身真的有问题,一方面感觉这个纳什医生另有所图,还有一方面就是总觉得这个本不是真的本,在这种犹疑中,在这种与主人公一起迷茫与无助中,一步一步地艰难地走向真像,也或许曾经听过这个故事,但却从来没有这么切近地知道故事的每一个具体的细节,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我们是无法用我们的手笔来描摹出如此复杂的过程的,这也正是我们无法真正达到名家的水准的原因。236千字的篇幅,让你无法知道它需要多么大的容量,而正是由于这种细到微处的描写与展开,让我们感悟到了人性中的善恶交错的复杂性,更看到了对于自己感情的追求,我们的无力和无耐之感,在复杂而貌似单一的生活面前我们常常显得束手无策。

原来我们每一个在面对这个世界时,有多么无助,我从来不知道,因为我们有爱。

我们生下来就有爸爸妈妈,虽然他们常常唠叨地让我们心烦,可因为我们在爱的包裹中,我们总是任性而胡为,甚至常愿意冲出这种爱的包裹,可当我们独立面对世界时,当我们身边没有爱我们的人时,那种无助那种无力,真的是彻骨的寒冷,正如作品中的主人公克丽丝一样,当她身处一个陌生人的房间里,什么都不知道时,她内心的惊惧和内心的怕该有多大,只有身临其中的人才会知道,把我们自己这样抛开,不也一样就是一个无助的孤独的灵魂吗?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们才会感受到自己原来如此孤独。

我们思想和行为总是处于不断地变化与动摇之中,很多时候,我们常常会偏离自己的轨道,可我们依然恣情胡为,这难道也是人的本性的一部分。我们总是想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变化性,可对于别人来说,我们常羡慕那些随心所欲的人,我们更喜欢那些在社交中左右逢圆的人,可对于我们的亲近的人,我们总是教育他们要严格遵守些什么,而对于自己的一言一行呢?却一定要符合自己的要求,到了一定的年龄阶段,我们总是觉得远处的东西更好,我们总是觉得别人更亮,而自己所拥有的却一无是处,自己拥有的总不及别人,那种不满足总是发自于内心而不能自拔,我不知道我们还没有什么,可我知道我已经拥有了什么,拥有了这些我已经很足够,我已经在人生的旅途中感受到一种莫的感谢之情,用一颗感恩的心灵来对待我所拥有的一切就是当下我要做的,如果谁违反了这种人生的规则,我想我宁愿不再拥有一无是处的它。

对于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我们常常熟视无睹,因为太过于现成,我们从不觉得它存在的重要性,可当我们失去它时,一切又都已经晚了,人难道就是这样喜新厌旧的动物?

总是看到别人的配偶能够做的很多,能够做的很到位,而总觉得自己的配偶为什么就不能做到呢?总是觉得自己因为配偶的过多管束而无所作为,总是觉得自己的因为配偶的原因而一事无成,可就是不知道你自己永远是你自己,为什么把一切责任推给别人呢?无能的人的借口罢了,如果总是把借口推给别人,那一定是也有了不用行动的责任人了,这种人指望它什么呢?作品的克丽丝的不幸福是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直接结果,如果没有她的婚外情,一切都不会发生,生活仍然如平常一样幸福而平淡,可她偏偏要拿不平淡来给自己开了一个无法承受的玩笑,这难道不是个人的悲剧的原因吗?

当人们无力做一些事的时候,我们都会试图抓住一些什么?难道我们缺少的就是精神的支柱吗?

我们不能做的事,我们常常找借口要做一做,我们明知没有的事,却拿它来推到别人的身上,我们明明对自己没有信心,却偏偏对别人提出要求,我们明明一无所能,却认为是别人妨害了自己,我们不能娱乐,于是找理由推到最亲近的人身上,我们无力改变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别人,其实我们就是无法面对自己的软弱罢了!

也许一时的拖延和迷失就会使我们失去一切,可我们何时又能警醒呢?

我们永远都是懒惰的动物,却不肯承认自己,比如作品中的迈克,对于别人的有夫之妇,他偏偏用一种不良的心态去面对,因为开始的不良,导致了此后的更多的不好事情的发生,直接导致了他人和自己的不幸福,可他永远也不会明白,一切的不幸福缘于他自身,他从开始就已经走错了。

幸好,有那么多善良而理性的人们,医生纳什、密友克莱尔、真正的丈夫本,正是这些善良而坚持的人让主人公得以有一个良好的结局,我想种什么因就会结什么果,一切都不过是自己在做罢了!

掩卷,虽然它是一篇小说,但带给我们的思考却久久不能想透,我们永远都不能在生活中游戏自己,更不要误以为自己的人生掌控在别人的手中,理性与不理性只在一念之差,否则你将不堪回首!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8

不可否认的是,如今的悬疑类小说越来越难写了,毕竟大多数题材都被前辈们反复咀嚼到毫无滋味,而读者们也被那些称之为大师的作品培养的越来越刁钻。但是,沃森的《别相信任何人》还是让我感觉到了一些新鲜,为此,我花了足足一个晚上的时间来跟随沃森走进他的故事。

沃森是个讲故事的好手,尤其在渲染气氛方面。故事讲述,一个每天早上醒来便会忘掉之前二十多年记忆的女人,在她身旁是一个叫本的自称是她的丈夫的男人,每一个清晨,本都会大致复述她为什么失忆,她是个怎样的人,她有过怎样的生活。还有一个神秘的医生,每天都会给她打来电话,提醒她记得去衣柜的鞋盒里面拿出日志本来,记下每天所能想起的事情,而那本日志本的扉页上醒目的写着——不要相信本!

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医生提醒她不要相信她的丈夫。她究竟是如何失忆的,为什么那些在日志里写下的闪现的记忆总和本的叙述有出入。她是否要相信本每天为她用一些残缺的照片和语言构造的世界,还是主动的去寻找真实的自己。她很迷茫。一开始我也不相信本,我很奇怪为什么本要欺骗他位置构造一个不同的人生我也曾有一刹那以为他是因为爱她不想让她受到伤害。可“本”就确信她不会想起过去发生的一切事情的发展总是会出人意料。

其实我觉得这是本虎头蛇尾的书,不可否认的是,故事的前半段很吸引我,随着她将之前记下的日志一篇篇的展现在我眼前,故事的气氛也被作者恰到好处的控制在一种犹疑,随时充满变数的气氛中,但是随着真实世界递过来的线索越来越多,越来越逼近真相时,作者却显然开始失去耐心,太多的巧合出现,巧合的确是组成一个充满悬念的故事的很重要部分,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巧合也来得太多。尤其是,在直面真相那一刻,凶手和被绑的受害者在一间着火的屋里,没有任何相关的人及时赶到,最后居然是凶手被大火烧死,但受害者却只受了点轻伤,拜托,受害者是被绑着手脚的!而且,作者也没有花任何笔墨来描写凶手究竟是怎样被烧死的,他只是很牵强的被烧死了!悬疑小说总是看完后还会有想不明白的地方,呵呵。

好吧,一切都是为了伸张正义,为了所谓的大团圆结局。

不过,就算这样,这本书还是对得起腰封上的那些溢美之词,也对得起我为之所花费的时间,它总是还有那么点足够吸引人的与众不同的。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9

不喜欢看小说,原因有两个,一是自己买了一本书,看小说的速度是很快的,通常也就是1-2天左右就看完了,看完之后总觉得自己买书花的钱不值得。而是因为上班原因,看书的时间只有每天晚上2个小时左右。但小说的故事连贯性是很强的,有的时候,自己知道应该睡觉了,但被一本好的小说吸引住的我本身自制力就很差,所有就不顾一切的看下去,弄的第二天的自己十分疲惫。

因为自己看小说的时候是品味不出来小说表达的另外的意味的,我太关注于小说本身的故事情节,所有现在的我依然只能简单地理解为什么《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三,但对《红楼梦》还是有些自己的见解的——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把《西游》、《三国》、《水浒》换成另外三本在当代有一定意义的作品的话,加上《红楼》,我认为那也是中国文学作品的四大名著。

《别相信任何人》小说本身讲述的是一个人的记忆只能维持24小时,从开始到结尾,她始终用日记本来追寻自己生活的世界的真相,直至抓住了那个造成她这个现象的凶手的一个故事,说实话看完小说之后,我非常不理解为什么这本书会在当当、京东、淘宝图书栏中名列前茅,写读后感的时候,本想按这本书的大概故事构思一个故事,来表达社会上一些群体的麻木,但刚动笔的我,便放弃了这个想法,与其说自己不想构思,倒不如说自己总想借各种理由老表达自己对社会的片面而不成熟的看法,想想自己一个处于道德至低点的人,还是不煽风点火,添油加醋为好。

因为自己看的小说少得可怜,上一次看小说还是在青少年时期,所有一下评论不具备非常大的客观性,但就小说而言,是非常成功的,作者从一开始就给读者制造了一个特殊的环境和特殊的故事情节,然后通过一个日记本开始故事的发展,故事发展中留下了很多可以供读者思考的现象和语句,但最终回到现实以后一天发生的事情确实那么的突然,故事的温度急剧上升,我本人就是在故事的最后也就是高潮部分罕有的看到了晚上将近十二点,最后故事在平稳和可供读者思考和回味中结束,我认为这是一部成功的小说,拍成电影的话,我想一定是更加精彩的。

如果一定要说出从这本小说中学到了什么,我想应该是作者的文笔,作者通过小说人物所看到的周边的环境来暗示故事的发展。这种描写贯穿全文,那些看似平常的事物和环境以及一些很平常的小事,也在无形中增加了故事发展过程的神秘感,这是非常让我佩服和应该认真学习和思考的地方。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10

我们的大脑像一个神奇的硬盘,可以刻录下我们每天经历的事,自动忽略一些缓存的信息不至于影响它的运行速度,它的分区正常运转,我们的生活才能正常的进行。但是我们却不能像真的硬盘那样手动的去删除一些不想要的信息,于是很多人都羡慕鱼的记忆,只因为转瞬即逝。可是如果真的没有了硬盘中的信息,我们的生活真的如想象中美好吗?

《别相信任何人》所讲述的正是一个失忆人所面临的困扰。20年来,克丽丝一旦进入熟睡状态中,她的记忆就会清零,也就是说她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记所有的事,对于她来说,所有的东西都是全新的,记忆的空白让她只能依靠身边知道她所有经历的本。面对这样的一天,我想没有人会接受这种疑惑,虽然有一个人会为你解释一切。纳什医生的出现似乎是本说辞的证明,在他的帮助下,克丽丝开始写日记,也是因为这个日记她知道了以往的记忆,慢慢的把剧情推向了高潮。这本书是一个悬疑小说,号称是一部挑战心理极限的小说。确实如此,因为我用了一下午加一晚上将这本书读完后,大脑昏昏沉沉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感受,有些乏味,但是对于这个故事的创意我觉得特别值得回味。

这个故事中总共有克丽丝、本、迈克、纳什医生、克莱尔、亚当六个人,通过这六个人之间纠缠的情感关系,以及作者打乱的时间顺序,让这个简单的故事变的复杂。作者通过克丽丝失忆这个源头,用写日记的方法让剧情逐渐深入,只是结构和一般的悬疑小说一样,在故事的最后解开谜底。

这本书的题语:别动情,别认真,别让自己陷进去。让文艺青少年们对它产生了兴趣,其实畅销书也仅限于此,宣传力度够大就可以了。初看题目时我也这样以为,以为是情感小说,但接着看下面一本挑战你心理承受极限的小说,为你层层揭开人性的残酷真相,还是猎奇的吸引力比较大。当看到伏尾区时,注释解释是伦敦的地名,在那一带经常发生一些灵异事件。结果看到最后也没有出现一起灵异事件,理由应该是这是一部心理描写为主的小说,是在心理上起到恐怖作用,但是我没有体会到。

对于本,他是以正面人物出现的,但是他说的因为爱克丽丝,误解她见不到他就会很开心,于是对她放弃了照顾。事实上他也知道克丽丝的病况,但是他还是离了婚,有了新的家庭,和别的女人生活在了一起。我不知道这样的人是否值得以正面形象出现。迈克是克丽丝的情人,因为克丽丝对家庭的愧疚回心转意,让迈克产生了嫉恨,在克丽丝与本的一次旅行中伤害了克丽丝,才使她最终失忆。可是之后的20年都是迈克在照顾克丽丝,他每天早上醒来都要面对一个空白的人,还要不厌其烦的讲述无数次讲过的事,我想迈克心里也是特别后悔的,他愧疚做过的一切所以更想掩埋这些事,他只想和克丽丝生活在一起,可是克丽丝的记忆终究是通过日记恢复过来了,她知道了一切,而他最终也失去了她。或许作者是刻意来刻画迈克的行径的,一种黑暗的心理,以此来制造一种恐怖效果。

对于推理悬疑类的小说我一般都是看一遍知道结局就OK了,所以不会有很深的理解。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收获就是思考了很久如果我失忆后会怎么样,最后结论是我不想失忆,失忆这个东西对于一个群居型的人来说着实是一种折磨,周围的人知道你所有的事而你却一无所知,这才是最可怕的。我想不管是好的坏的事情,都是我们经历过的,其中的酸甜苦辣是只供我们自己品尝的,像大家想的那样放弃哭得辣的事情,那生活岂不是很乏味,更何况我们压根不能去选择,所以珍惜吧,不论正经历着什么。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11

失足少女浪子回头 犯错是要承担后果的教科书……缺失的两星算是给作者大片无聊的铺垫和有些地方明显难以自圆其说的漏洞。

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克丽丝固然有自作自受的嫌疑,然而最根本的悲剧还是来自于迈克扭曲变态的心理。世间大多数类似于此以爱为名的违法犯罪行为,终归不过是给满足一己私欲找到一个还算漂亮的借口罢了。

只是感叹感情这种东西,一辈子时间太长,既然一开始有了相爱的勇气,又为何偏偏缺乏相知相守的耐心。矛盾和冲突像女主那样自己一个人躲进咖啡厅逃避是没有用的,即便是挂着独处和写作的名头,一段在争吵、挣扎、迷茫中选择冷战而不是面对面交流的感情注定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逐渐在这种情绪中沉沦,迷失最后必定分离,另一种就是本书这种,错误选择引发的半生苦难成为了克丽丝和本的最终交流方式,即便之后他们明白了彼此依旧深爱着对方可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了,可是就比之再好的化妆品也抹不掉脸上那道疤——那道伤痕,你见或者不见,它都在那里,不来不去。

所以我们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应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尤其是当这些决定背离了我们所处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的时候——老祖宗传了两千多年的东西,哪能真的没有一点儿道理,这本身就是文明延伸的产物和象征。这部书应该和蝴蝶效应一起看,一个当初一时冲动所做的不起眼的决定,他所造成的代价,很可能大到会让人承受不起。可能这个世界上终归是好人居多,这句话没错,可是谁又能保证我们不会遇到这样的人呢?人生最怕的两个字,就是万一。

也许我们会对这种历尽磨难得来的相知相守十分钦慕和敬佩,可即便这样,为何当我们看到干净到一尘不染的感情时,听到青梅竹马的传说,会感觉世界如此美好,眼见皆是晴天?

我喜欢阅尽世事历经沧桑的女人,但我愿你,天真无邪,涉世未深。

[推荐]读后感的范文分享1000字汇总4篇


如果你阅读了作者的作品,或许也会被其文采征服。通过读后感来表达自己的震撼是非常好的手段。写作品读后感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由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范文分享”,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读后感的范文分享 篇1

你了解老北京吗?你知道军阀时期那些低下落魄的人力车夫的生活吗?细细品味骆驼祥子,体会与许多轻快温馨的文章不一样的味道。

这本书是原汁原味的北京作家老舍先生所写,所以最大的特点就是有着浓厚的北京味道,句与句之间没有拘束,段与段之间讲究严谨、突出感情。运用两章的笔墨简洁地写了单纯有志向的祥子第一次买车和失车,却用了大量的笔墨写了他和虎妞的纠缠生活和堕落,一简一繁,让我们更容易明白作者想表达的思想,这样不公平的社会,这样下等人永远无法靠努力实现的梦。

这本书的主人公——祥子,买车失车三起三落并没有让他放弃买车,心中所爱的小福子让他心中还存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得知小福子吊死在林中,残酷的现实终于使他的梦想和希望破灭。他不再是上进好强、身体硬棒、自信的追梦者,一次次的打击让他变成了一个无赖,以钱为现实、自甘堕落的行尸走肉。我们在抱怨这个不公平的社会,在怜悯这个有着悲惨命运的下层车夫。

我想祥子的放弃或许是因为封建的歧视与迷信、身边人的真实写照令他胆怯畏惧,才丧失了对生活的希望。而我们不同,在如今不一样的社会里,面对着前面重重的阻难,我们难道就轻言放弃吗?别人口中的“努力就会成功”都是空谈吗?并不是这样的。然而活在我们心中的,是之前不向困难屈服的祥子。

读后感的范文分享 篇2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godismyye,Imgoingtolivethroughthis,and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No,noranyofmyfolks,Ifihavetostealorkill—asgodismy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读后感的范文分享 篇3

大自然为乡村创造了两种清洁工,没有什么脏活苦活能让这些清洁工们厌烦和气馁。第一种包括苍蝇、葬尸甲、皮蠹 、负葬甲、阎虫。它们的任务主要是解剖尸体。它们用嘴和爪子分割切碎死尸,把它们吃进胃里细细研磨,再把能量还给生命。第二种是一群勇敢的小家伙。它们的工作就是消灭、掩埋各种各样的排泄物。一有紧急需要,它们就带上尖头棍,跑出营地,挖好一口井,把恶臭的赃物一股脑儿埋进去,不让它们传播细菌。这些掩埋工作,对田野的环境卫生意义重大。

而我们这些受益者不但不尊重它们,还差不多投以轻蔑的一瞥,用俗语给它们起种种难听的外号。它们呢,只是默默承受,从不计较。它就是——粪金龟。大家以后要尊重这些“清洁工”们,正因为有了他们的辛勤劳动,乡间的的土地才会得到净化,公共卫生才会保持一个不错的水平。正因为有了这些微不足道的生物,植物才会枝繁叶茂,生命才会生生不息。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在《昆虫记》里,所有的虫子都不是孤立的存在,它们和人类一样,有着复杂的身体结构,有着微妙的喜怒哀乐,有着杰出的直觉和本能。它们虽然是渺小的生命,却充满了灵性。《昆虫记》里描述了很多昆虫的爱好和习性。比如腐尸清洁工----绿蝇,自由的歌唱者----蝉,预见未来的幼虫----天牛等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腐尸清洁工---绿蝇。

绿蝇,就是人们看到就讨厌的绿头苍蝇。我们经常能看见这种绿蝇在窗户外嗡嗡地飞来飞去。千万不要让它们停留在你要吃的东西上面,要不然的话,它们会使你的食物也沾满细菌。不过你不必像对待蚊子一样,毫不客气地去拍死它们,只要把它们赶出去就行了。为什么呢?因为在房间外面,绿蝇可是大自然的功臣。

它会在动物尸体上产卵,几天后尸体上就会出现绿蝇蛆虫,蛆虫是这个世界上的一种能量,它们为了最大限度地将死者的遗骸归还给生命,将尸体进行蒸馏,分解成一种提取液,它们嘴里吐出来的一种酵母素,就好像人类的胃液,能将食物消化。它们以最快的速度,使死尸产生新的能量,变成一种无机物质并被土壤吸收,使我们的土壤变得肥沃,从而形成新一轮的生态循环。因此,即使是渺小的、令人讨厌的昆虫,它也有它存在的价值。

以前我一直以为蝉在昆虫界里最缺乏远见了,因为他只知道没完没了的“唱歌”,却不知道像蚂蚁那样储存粮食。但是当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 蝉是经过了四年黑暗的地下苦工生活,才换来了一个月在阳光中的欢乐,所以它要尽情的“歌颂”它现在难得而又短暂的幸福生活。它其实是一边歌唱,一边在吸取树上的汁液。

蝉从来不需要依靠别人的施舍生活,相反的倒是蚂蚁经常会去骚扰蝉,剥削蝉,掠夺蝉,简直就像个强盗。蚂蚁经常会把正在吸树汁的蝉赶走,然后坐享其成,享受蝉钻出的“井水”。当歌唱的蝉耗尽了生命,从树枝上落了下来,它的尸体被太阳晒干,被行人践踏,最后被每时每刻都在四处寻找食物的蚂蚁碰上了。蚂蚁们将蝉的身体撕开、肢解、咬碎、化作细渣,用来充实它们的储藏室。

人们还能经常看到垂死的蝉,它的翅膀还在尘土和清风中微微颤动,一对蚂蚁就已经在一下一下的拉拽,一点一点地移动它了。这时的蝉真是悲惨无比。你们看,真正的事实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蚂蚁才是顽强且霸道的乞丐,而勤苦的生产者却是蝉!所以当蝉在树枝上“拼命唱歌”时,我们还是给它自由吧。

读后感的范文分享 篇4

让我感到差异的是它的写法。与以往看的书,《百科全书》或《》那种一抓一大把的介绍书不同的是,我更倾向于把它看成一本散文集或者是小说。对,一本以记叙昆虫的生活中闲情杂趣的散文集或者是小说。尽管我知道这可能对于原作者亨利?法布尔是一种污辱。

以独特的视角,看所能看见的最细微、最有趣的世界。

是我对《昆虫记》这本书的评价。从内容上来看,我从来没有读过以昆虫来作主题的书,当然我说的书里不包括寓言。我能够感觉的,在亨利?法布尔的书里,所有的昆虫都是它最本质的样子。那是一种没有被人类的想法所捆绑的,昆虫所具备的最自然的样子。它们的世界里没有勾心斗角,只有生存这一种本能。

我不能接受寓言中对昆虫的低毁,毕竟那不是昆虫自己的错,作为同样是生物的我们没有权利去左右他们,毁坏它们的名誉。

这同时久造成了我对《昆虫记》中昆虫原原本本的世界的向往。不被束缚,没有权利,只有生存。我认为那是一种无法比拟的美好世界,尽管有厮杀,尽管充满危机,但它永远是单纯的质朴的。

总觉得可以看出些什么,尽管是昆虫,尽管它们的世界是那么的细微。昆虫,其实很单纯,他们就只想着生活、交配、繁殖后代,只要有这些他们就满足了。总是想去它们的世界看看,可能危险重重,但总会有一些新奇的事发生,会是什么呢,不得而知;总觉得可以去看,那个关于昆虫的世界,可能只是一只可以活过一夏的萤火虫,但那总是一种新的冒险吧,会是什么时候,不得而知。

哪怕是一次,就算是透过书,也想去看一看。那个有昆虫的、无法比拟的美好世界。

变革读后感1000字汇总9篇


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其实内心对于生活的感悟越来越多。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新的认知,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编辑了“变革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变革读后感 篇1

近两年,都有幸在年初与不可多得的好书邂逅,今年读到的好书是Ronald Harry Coase的《变革中国》。Coase教授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产权理论的创始人,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其理论的核心是交易成本与产权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及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变革中国》一书围绕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详细追述中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一系列事件和其中的来龙去脉。

而值得一提的是,本书撰写、完成于20xx至20xx年期间,Coase教授出生于1910年,本书完成时,他已是地地道道的百年身。仍能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对待课题研究,以开放、宽容的心态对待本书的研究对象中国,予以充分的同情、尊重和探索精神,令人无法不钦佩得五体投地。

本书回顾的历史上溯到中国建国后的毛爷爷时代,除却对于历史的分析、回顾和总结,我自本书中总结了以下四点我相当认可、或我认为有价值的内容:

1.制度经济学相对于传统经济学的价值:没有任何市场经济可以在制度真空中运作,非市场因素,包括政府、法律、社会形态以及道德准则等等,对于市场经济而言,是社会事实;分析经济模式,离不开对社会与对社会事实的研究;离开了社会,社会事实无处藏身,遑论市场经济。

2.对于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肯定:不跟随所谓的中国模式理论(即全能政府主导的模式);而是提出:中国奇迹的背后原因是双向的,上层主动开启中国经济改革,但市场的庞大活力却在之后出发了难以阻挡的边缘革命,这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出乎政府意料之外的。以此回应对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中市场化成份质疑的观点,并肯定中国市场化转型对于全球市场经济的贡献和价值。

3.对于中国人民与传统文化的尊重:充分肯定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中国社会的价值,以及全球化背景下对于全人类的潜在价值中国如要得到世界的认同,需对自身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的自知与自省,发掘那些具备普世性的价值,与西方文明进行对话与交互,在开放中发展,获得更深远的生命力,如此才能既保留自身传统,又贡献于世界的多元化。

然而本书也指出中国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一曰法治缺失,二曰国有资本垄断,三曰自由思想缺失。其中自由思想是我要说的第四点:

4.自由思想:与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一样,思想市场也是一个生产要素市场。在思想市场里,知识能得到开拓、分享、积累和应用。企业运行、产品开发与创新,都依赖于一个思想市场的运作。思想市场也直接的影响商品与服务市场的发展,正是思想市场塑造了消费者的需求,他们的性格和价值观最终决定了商品市场的性质及其运作效率。当今社会,民主还是非民主,吸引了当今政治辩论的大部分注意力,但开放的思想市场才是政治体制运行的关键所在中国历史上,曾有过封建统治政治机制下,极为开放的思想市场,造就了彼时的盛世,如唐朝。而现今中国,在大学教育垄断、功利化的制度安排下,自由思想作为生产要素极为重要的一极,缺失极为严重。

本书后记中写到,当商品市场和思想市场羽翼丰满之时,两者便能相互支持、相辅相成,人类的幸福和创造力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将会携手行进在坚实的大道上。

变革读后感 篇2

本书的最后几篇中透露了石嫣计划回国后进行CSA项目本地化的一些思考,正如石嫣所说,她去美国取经,取回来的是一本中国的经。在石嫣翻译的另一本书《四千年农夫》中可以找到更详细的答案。

2019年底,在肇庆乡村振兴学院举办了第十一届社会生态农业CSA大会,800多名国内外的政府官员、高校学者、业内行家、基层干部、CSA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返乡青年、乡村创业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生态文明建设。

除了“有机农业”,常常还听到其他一些说法,比如“自然农业、永续农业、自然农法、生物动力农业”等。其实它们更多是不同的定义,但讲的都是一个道理——我们要吃健康的食物同时还要让这种健康可持续。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则需要因地、因时、因势制宜。

希望在不久将来,农民成为一个令人骄傲的职业!

变革读后感 篇3

《谁谋杀了变革先生》读后感600字:

有人说,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于企业而言,环境在变化,而变革是每个企业都可能会遇到的事情。变革能创造活力,有些企业通过变革走出了困境,获得了重生,而有些企业则因变革而伤筋动骨,比如工作效率和员工士气大大降低,付出巨大代价甚至破产。数据显示,50—70%的企业变革最终都走向失败。古有商鞅变法,近代有戊戌变法,至于企业变革失败的案例更是不胜枚举,很多初衷很美好的变革最后都走向失败,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变革失败。

《谁谋杀了变革先生》是美国作家肯.布兰佳的作品。它以幽默的笔触,从一宗对变革先生谋杀案的侦破展开去,如神探福尔摩斯一般,一步一步抽丝剥茧,为我们厘清了谋杀变革先生的13个嫌疑人(影响变革成功的13个重要因素),包括文化、决心、沟通、计划、预算、紧迫感、愿景、计划、培训、激励等等。作者通过对每一个影响因素的细致分析(询问与笔录),揭示了该因素对于变革成功的阻碍和发挥作用的过程,带给我们深入的思考。

毋庸讳言,变革的过程往往是困难而痛苦的,尤其是它必定要打破既有的价值体系、标准,触动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哪里有变革,哪里就有阻力。相应的,假如我们(变革者)俯下身去,去分析清楚这些因素、处理好这些关系、解决好这些问题,那么这13个嫌疑人反而会成为我们变革的助力者。

这本书就是清晰地告诉我们该如何判断和解决在变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何调整变革领导策略来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处于变革期或即将启动变革的你来说,值得一读。

变革读后感 篇4

《私人生活的变革》读后感心得体会:

《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农村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是学者阎云翔以东北下岬村为调查对象,进而深入地对中国近代以来农村情感生活、亲属关系等私人世界的发展与变迁做出探究。本书作者阎云翔以农村民族志的调查研究方法,经过了人类学的有素训练之后回到了自己曾经做过七年农民的农村,开启了十余年的调查研究。2005年,《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农村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获得了“美国亚洲学会列文森奖”。本书不仅涉及了包括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公共议题,还展现了包括计划生育、风流韵事、性等在内私人领域的隐私问题。学者阎云翔将我们或许不是那么了解的乡村生活的变迁展现在了我们眼前,在社会改造以及非集体化运动之后,农村生活从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在对下岬村的调查结束后,阎云翔每年都会回到村子里去探访,他说:“我每次回去基本都会是一种很沮丧的状态,因为发现我们当初的结论是正确的,而且这种情况愈演愈烈。”书中的很多现象不仅如今在农村社会中存在,同时也在城市中存在。

作者自身的经历也可用跌宕起伏来形容,因为家庭成分被误判为“资本家”,他被下放到山东农村的家中之后流浪到下岬村务农7年。之前只上到小学五年级的他,经过半年刻苦的复习,1978年考上了北京大学中文系,1986年赴美国留学。北京万圣书园总经理刘苏里曾这样评价:“如果不是处在一个剧烈变动的时代,我们很难设想阎云翔的山东老家与美国、下岬村与哈佛大学、流浪汉与列文森奖获得者会有什么联系。因为要追寻一部文化人类学典范文本的产生轨迹,我们便不能不注意这些令人匪夷所思因素的内在逻辑。”如今社会关注的更多是农业建设和农村发展的问题,而阎云翔自身的这些经历也使他更关注社会可能并不怎么关注的农民本身的问题。

关于“择偶”一词,下岬村的村民有三种说法,分别是:对于男人来说是“说媳妇”,对于女人来说是“找婆家”,以及90年代流行的“找对象”。“说”和“找”其中都展现了父母在家庭中的权力地位,是以父母为主,父母包办,替儿女来决定婚姻大事。而“找对象”的说法,更多的体现出了年轻人的自主性,不再是以父母的观点为准绳。关于“择偶”一词的说法的变迁,逐渐的展现出了农村青年男女在婚姻中的主体性,以及渴望独立于父母、对爱情的向往。在如今的农村还有没有父母包办的婚姻,我相信是有的。别说农村,就连现代化程度加快的城市中仍有父母包办婚姻的存在。甚至会有这样的说法存在,一些城市年轻人会认为父母对儿子和女儿的婚姻有不同的标准与期待,儿子的婚姻中最重要是儿子喜欢,其他的条件都放在比较次要的位置,而在女儿的婚姻中,父母的满意要比女儿是否真正的喜欢更重要。书中提到,许多学者简单地假定中国人对爱情不感兴趣,甚至认为中国人不知道怎么将爱情与婚姻相结合,因为中国人一般都更具集体性或社会性而缺乏个人主体性。读后感·我认为这些并非是简单假定,在我们身边很多的例子中,是存在爱情与婚姻不能结合的状况的。大龄青年被父母永无休止的逼婚,最后可能找个差不多合适的人就行了,青年人因为找了父母并不满意的对象被迫分手从而和父母满意自己却不怎么喜欢的对象结婚,等等。

作者在采访到一位74岁的男性村民时,这位村民用一句话概括了村中社会的变化“爷爷变孙子,妇女上了天。”“爷爷变孙子”指的是父母对儿女权力的下降,年轻一代自主性的上升。而“妇女上了天”则是从“妇女能顶半边天”中演变而来,但却是在抱怨妇女地位的巨大改变。“妇女上了天”这句话中暗含着讽刺,妇女地位的提高用上了天来形容,女性地位的提升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却在抱怨这样的进步,其中表现出了传统男权社会对女性地位提升的恐惧。其中女性地位的提升也存在着一个问题,这里的提升指的是在私人生活领域家庭中的地位提升,将女性限制在了私人生活领域中,不管女性愿不愿意脱离社会生活,只要结婚成家后,就要遵循母职、妻职的本性退出社会生活,脱离竞争的社会,全心全意为家庭服务,家庭事务事无巨细。使得结婚后的女性,与家庭、丈夫、孩子捆绑在一起,使女性的身份局限于妻子、母亲、女儿(儿媳)的身份中去。

就像作者阎云翔在本书末尾所说的那样,中国式的个性发展和家庭现代化显然还有许多关键的问题有待探讨。

变革读后感 篇5

历朝历代的经济治理几乎都遵循“先开放、后闭关”的规律,往往一开放就搞活,一搞活就失衡,一失衡就内乱,一内乱就闭关,一闭关就落后,一落后再开放,朝代更迭,轴心不变,循环往复,无休无止……任何改革的结果都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有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利益之间的再分配!为了社会稳定和统治的长治久安,发展经济,集权式的中央政府不断进行改革,进行放权,权利过大的地方政府愈来愈拥有与中央政府相抗衡的能力,进而威胁了中央政府的统治;从改革中获得巨大利益好处的有产阶级在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进而与广大的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愈加激烈,产生一系列影响社会长治久安的因素;而中央政府为了避免统治的不稳定,社会的不和谐,进而就会向地方不断收权,进而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中央政府为了改变经济的大萧条,又会不断的放权……这是一个多米诺骨牌效应!我不禁为我国未来的经济担忧。我国的经济是以国企为主导地位的混合型经济模式,国企目前牢牢的占据了以资源、金融、通讯为主的上游,民企则占据了以加工制造业,食品业,纺织业为主的中下游。政府为了搞活经济,获得持续性的发展动力,不断的放开政策,出现了“国退民进”的潮流。权利释放到均衡点,国企退到了底线,就会出现私企的实力过大,威胁政府的统治,并且经济寻找不到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情况,这时候政府就会拿一些企业当做杀鸡刀,强力实行权利回收,国企也会跟着强势推进,进而出现“国进民退”的现象!

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跳出这种可怕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我认为政府可以在保持国企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不断的鼓励科技的创新与改革,加大对新兴行业的财政支持,以行业的不断兴替来做经济持续发展的引擎动力,不断淘汰过时的行业,欢迎新的行业……这样政府就可以在保证对经济占有绝对控制力量的前提下,搞活经济,从而跳出多米诺骨牌的可怕怪圈

变革读后感 篇6

在余世维博士的报告中讲到,企业变革可以看成是一个机会。说到变革,大家熟知中国的百日维新与日本的明治维新,发生在同一时期的百日维新昙花一现已失败告终,日本却明治维新成功,使日本变成亚洲和世界的列强,一直到今天,同样两场变革发生在同一个时代,我们中国失去了这么一个机会,而日本抓住这么一个机会。企业也是一样的,抓住了变革的机会,我们就抓住了发展的机会。

大家知道,企业核心的竞争力,它的根源是创新,创新是来自变革,而变革是以文化作基础,有什么样的文化就决定。余世维博士,又以巴西的Embraer抢占中国区间航空市场、中国中小企业和一些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参与伊拉克重建投资行为,来说明,机遇对每个人是同样存在,关键是能否抓住这个机遇。如果不能抓住,到底是什么问题呢?余世维博士讲到,抓不住机遇可能是没有进行变革,或者是经过变革以后,没有变得有能力去抓那个机会。

什么是变革?余世维博士讲到:变革就是丢掉原有的规则,改变自己的思维模式。如何做到变革呢,就要遵守二个观念:一是品质第一;二是一切事情是为顾客而做。余世维博士以NewportNewsShipuilding造船厂为例讲述品质第一,一个造船厂总裁韩廷顿先生所讲的话:“我们必须造好船,能赚钱就赚;假如不能,损失在所不计,但一定要把船造好。”这说明了品质的重要性。以台湾华航与长荣航空公司的为顾客准备的拼餐点、小笼包、水饺、荷包蛋、卤蛋、热道面,还有日本的饭丸、蛋汤,还有油条跟豆浆,能想的都想了,这就叫做用心去想,一个人用心去想,这一切是为了顾客。这给我在部门管理工作坊面一个很大的启示,就是不是要求员工要做多少件事情,而是要求把每一件做完的事情要做好,追求完美的结果。

余世维博士讲到,打破习惯领域的一些参考做法有:一是流程改造不仅是缩短时间,还要考虑重新设计系统与制度,这要求我们工作要有打破习惯思维模式,敢于创新。二是在不需要改变的时候,逐步改变,反弹会小,代价也会少,这要求我们把创新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要具有超前性。三是尽量减少束缚我们想法、做法判断能力的限制因素,要求我们解放思想,排除干扰来创新。四是组织层次可以上下压缩,品类部门可以左右压缩,规模量产可以集中压缩,这要求我们做事情要简化。五是改变游戏规则,除非领导人愿意,它的希望一定不大,要求我们部门领导者,要主动地带动创新工作。要找出和满足顾客的需要,就请顾客参与设计、参与讨论、参与试验,能超越他们的期望,当然更好,要经常倾听我们服务对象的声音,更好的做好服务工作。

变革读后感 篇7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40年之际,偶然读得吴晓波著作的《历代经济变革得失》,受益匪浅,不仅重温了中国经济发展史,感叹前人智慧,更搭建起我认知中国经济改革发展的框架体系。

该书梳理了自春秋战国时期以来,管仲、商鞅、桑弘羊、王莽、刘晏、王安石、朱元璋、李鸿章、宋子文到新中国成立后的陈云、邓小平、朱镕基等人对中国经济改革的探索和创新,在梳理过程中作者始终采用两种分析工具:一是四大利益集团博弈法,作者认为历史上及中国现有问题,都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无产阶层、有产阶层四大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过程,其结果也是由这四大利益集团最终制胜方来主导。二是四大基本制度分析法即郡县制度、尊儒制度、科举制度、国有专营制度,分别对应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模式、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社会精英的控制模式以及与之配套的宏观经济制度模式,作为中央集权的领导者,如何采取四大基本制度的思想、认知、执行等层面的统一与打磨,形成治理国家经济的方针政策,更加巩固中央集权的领导地位,这是一以贯之的考量。论文网

改革涉及到的三个重要方面就是财政(税收)、货币和土地,好的改革要处理好这三个方面,从税收上来讲,明税容易反对,暗税则容易被接收。国家对上游资源、生活必需品、土地、货币的控制措施,历次改革都想出了很多措施和办法,总的来说各方在利益博弈中通常是政府胜出,最终又造成权贵经济,剥夺国家经济活力,并逐渐走向衰亡并转向重新分配的轮回。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文中很多观点也可为当今中国改革提供启示和借鉴,列举一二:

一、要改革,先要解放思想。齐国远离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黄河中游,属地处偏远小国,但正是由于管仲最先突破观念,积极实施变革,使得齐国一跃成为霸主,傲视群雄;同样的得益于民众及地方官员的思想开放,属地僻人穷之地的温州等浙江南部地区,取得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张个体工商户执照,公布了第一个允许民众在县城摆摊的政策,创造性地拟定了第一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章程,才有了今天的繁荣温州。

二、防止资本脱实向虚。中唐后期,民间工商资本的主要流向为:奢侈消费、交通权贵、购买土地、放高利贷、囤积钱币,五条出路均是进入消费市场、土地和高利贷领域,没有向产业资本转化,最终导致经济活力的衰竭。因此,若某一时期,出现奢侈品消费剧增、文物价格上涨以及土地房产购买热潮,并不代表经济的复苏,更可能是资本从实业溢出的恶兆。

总之,该书不仅史料丰富生动,并且有严谨的学术逻辑及分析框架,读来可以拓展思维,加深思想,实不失为一部值得阅读和收藏的简明“中国经济史”。

变革读后感 篇8

诚如作者在书籍最后的致谢中所说,“一个微电子专业的毕业生,完成一本带有注释的历史书作,实在是一个冒昧、令人不安的尝试。”

学术训练和耐心的双重不足,容易使作者在某些篇章的写作中,显得急躁而匆忙。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本追寻梁启超足迹的书作,在我看来,成功做到了以想象激活史料,复活时代的细节与情绪。映入我眼中的文字,显得真实而附带人物情感。

普通读者如我,终于有了一个不同于阅读枯燥史料的渠道,来了解康有为光环下的梁启超,以及那个时代维新读书人的所得所失。

红板报:《青年变革者》这本书的灵感源泉和动力一直以来有发生过变化吗?

许知远:一个计划或一本书,一旦开始,就会形成自身的动力。它不用老想着我的动力是什么,它接下来就会形成内在逻辑,它的人物已经开始建立起与其他人物的关系,你就不自觉寻找新的故事去推进这件事情。而且,当你想写了,完成它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不完成它的痛苦远远大于完成它的痛苦。完成它当然很痛苦,但放弃它给你带来的痛苦是更沮丧的。但对我来说,未知的尝试是有趣的。你不用担心尝试会招来各种误解、问题,因为如果你总是担心这些,你就会失去生命力,就会僵化。而且,在任何正常的环境和语境中,一个人Controversial(富有争议性),在西方世界是一件挺好的事情。说明,你可以激起大家不同的感受。

变革读后感 篇9

《一场静悄悄的产权变革》读后感800字:

如果没有产权制度的深刻变革,民营经济断不可能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人所共知的巨大贡献。德平同志的这个观点,对破除传统观念的禁锢,深化和提升对民营经济性质与作用的认识,以及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都具有强烈的指导意义。

如何看待业已发生产权变革的民营经济的性质及其作用,是一个具有全局性的理论认识和政策实践问题。将非公有制经济看作私营经济成分,将其与公有制经济相并列;一些惯于从所谓“姓资姓社”角度看问题的人,还坚持将其与公有制相对立;这在我国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

德平同志对此提出了质疑和挑战,他指出,40多年来我国民营企业的产权制度发生了静悄悄的变革,不少民营企业走上了公众公司的道路,出现了由众多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一些公司已经上市。

他问道,对于这些早已越出了当初家族企业范畴的企业,还能看作私人企业吗?我认为他的这个质疑是非常中肯、切中要害的。他又根据恩格斯的相关论述,以及改革的丰富实践经验,极有说服力地指出:如果没有产权制度的深刻变革,民营经济断不可能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人所共知的巨大贡献。

德平同志的这个观点,对破除传统观念的禁锢,深化和提升对民营经济性质与作用的认识,以及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都具有强烈的指导意义。

通过公司化道路改革国企的体制,虽然早有共识,但如何体现和落实国企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则仍然有待认识和实践的突破。

德平同志提出,我国独资公司的全民所有制性质问题,应体现为国有公司和全民之间一种信托关系,全民应是受益人。这样说是理所当然的。这应成为对国企改革的一项基本要求。总之,德平同志这篇文章,论题集中且直击要害,观点明确且论证周到,意义重大,很值得引起各界人士的重视和研究。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必备」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1000字汇总3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大学》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