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阅读了茶馆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写茶馆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茶馆读后感生活都是人间烟火平平淡淡”,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那一天落山风吹过海洋,那呜咽声仿佛少年泪光。有多少人会打开窗,有多少人痴痴地望。那么蓝的月亮,那遥远的月亮!”一听到这一首歌,我就不由得想起那洒满了真诚的友情的一本书《月亮茶馆里的童年》。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也是幼稚无邪的,但是童年的时光是最令人难忘的!《月亮茶馆里的童年》里的小主人公天米和麦穗是一对很要好的朋友。在与老师、同学和邻居的相处中,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她们更加深刻的理解了真正的友谊。虽然,她们两人最后还是各奔东西,但她们坚持通信长达3年,仍然是一对好姐妹,好朋友。
合上书,掩卷长思,我更加深刻理解了友谊的含义。正在上六年级的我,每每想到要与朝夕相处六年的好同学、好朋友分别,心里便惆怅的很,万分不舍!想想我的同学,我们在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虽然我们也时常闹闹矛盾,但是我们的同学情,我们的友谊却在一天天,暑去寒来中变的更加深厚了!在我生病的时候,是同学们给我打电话问候我,是同学们到我家给我送作业,帮我补习;在我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还是同学们帮助我、安慰我、鼓励我,给我战胜困难的力量和信心!我们来自不同的家庭,经过这几年的相处,我们虽有磕磕绊绊,但是我们已经融入了一个集体,成为要好的朋友。想到我们小学的六年学习生涯即将结束,我们会奔向不同的学校,但是我们的友谊仍不会改变!
童年在每个人的心里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记,不要长大了留下遗憾,那就让我们珍惜现在的所有吧!
茶馆是爱茶者的乐园,也是人们休息、消遣和交际的场所。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茶馆》变成了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读过这本话剧,我看到了中国那屈辱的历史,我看到了中国那斗争的历史。—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故事还揭示了刘麻子等一些小人物的生存状态。全剧以老北京一家大茶馆的兴衰变迁为背景,向人们展示了从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50年间,北京的社会风貌及各阶层人物的不一样命运。
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
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太监买老婆、爱国者遭逮捕。
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唯有王掌柜改良经营,把茶馆后院辟成租给大学生的公寓,正厅里摆上了留声机。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逃难的百姓堵在门口,大兵抢夺掌柜的钱,侦缉队员不时前来敲诈。
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 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看呐,这多么让我们思考的历史,让我们铭记的历史!一百多年前的中国,被腐朽无知的清朝政府统治着。凶狠霸道的洋人侵略落后的中国,闭关锁国、自满轻狂、胆小懦弱的统治者压迫人民。中国人民在这种压迫下表现出不一样的一面。
王利发是茶馆的掌柜,他心地不坏,却正因地位比赤贫阶层高出一截,对世间的苦难早已熟视无睹。他是个本分买卖人,期望社会安定,自个儿的生意也顺心点儿,可社会总跟他拧着劲儿来,他不敢跟社会较劲,只能俯首当“顺民”。但是,社会的魔掌越来越紧地卡住了他的脖子,最后无奈吊死。他的形象很有代表性,不坑人、不害人、逆来顺受、没有过高的要求,是当时小市民最普遍的心态,也表现出底层人民的愤怒。
秦仲义是个民族资本家。他凭着一颗报国之心,变卖祖业建立工厂,想实业救国。他耗尽40年的心血办起不小的企业,觉得这样就足能够“富国裕民”。他错了,抗战刚结束,他的产业就被政府没收了。秦二爷痛心疾首,怨气冲天:“全,全世界找得到这样的政府找不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制度,帝国主义、封建寡头和官僚买办共同控制的国家经济形势,没让想实业救国的秦二爷实现愿望。这又一次批判了黑暗的统治者。
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松二爷、常四爷、二德子、刘麻子……他们代表不一样的人物,但他们都反映了人民的苦难、愤怒、斗争……
老舍的《茶馆》让我看到了中国的屈辱斗争历史。铭记住这段历史,记住《茶馆》,让屈辱的历史不再重演。
茶馆是老北京随处可见,在那里彼此唠唠家常,谈天说地,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地方了。但谁能想到就是茶馆竟能折射一个大的社会问题。老舍让一个平庸无奇的地方有了更深的意义。
老舍的写作手法与写作角度都是对一无二的。我认为《茶馆》虽一共只有三幕,但令人难忘,一幕一段,小而精,干练、简洁。剧情从清末一直到民国初年,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期。在《茶馆》中我们所能感到的不仅仅是时代的变迁,更是一种历史的变迁。《茶馆》中巧妙地表现出了年代变迁与人物的突出性格。尽管书中的“茶馆人”呆,三教九流不少,但正是这些小人物在文章中起到核心作用。《茶馆》中那些小人物如:茶馆老板王利发,心不坏但胆小的松二爷,爱国情怀高的常四爷。在茶馆中没有几个人是掏心掏肺的人,听听!说得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不懂,不懂老舍为何塑造这些人物,但不能不说从那些小人物的那些有“人情味”有“良心”的话中能让人感到世态炎凉呀!
在这本剧中“子承父业”,这是一句颇有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向前走,那人们的装束也前卫起来了。西装革履,看那些黄皮肤黑眼睛的“西装同胞”们更让我看到中国的境况不容乐观。
从老舍那略带讽刺意味的话语中让人们了解到他的真情实感。读了《茶馆》这个剧本便了解了老舍处于那个年代的真实感觉,总体而论,《茶馆》无论从场景布置,人物性格塑造,语言的精炼程度,都可称之为一部不可不读的作品。《茶馆》可以作为现在许多剧本的榜样,老舍可以成为现在剧作家的楷模。
茶馆一个很普通的名词,但却意义非凡。新中国成立60周年,“茶馆”变成了“茶楼”“茶社”。变成了一种享受,一种文化。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也渐渐地将茶文化逐步扩大,扩大成中国的一种标志,一种品牌产品,也反映了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不断创新。老舍先生的《茶馆》是一个剧本,随后被后人拍成电影、电视剧、曲剧,也充分体现了后人对此作品的重视,它描绘了一幅半个世纪,旧时代的历史,一幕幕展现在我们面前。
此作品以一个小茶馆为背景,以王利发、秦仲义和常四爷为关键人物,以小写大,折射出了一个社会时代的老百姓的生活。老舍先生的这种艺术形式,用剧本的这种有非常强的人物特性的表现,语言的简略,来体现一个社会风貌,通过人物来反映当时的社会变迁,第一幕清朝暮年、第二幕民-国初年、第三幕抗战胜利之后的三个历史阶段,用一个茶馆的兴衰来反映,我不得不称赞老舍先生十分独特的眼光,以及相当得了的文化底蕴,因为不真正了解生活的人时绝不会理解别人的生活的辛酸的。
一个大社会被老舍先生写成小小的茶馆,老百姓成立主角,王利发王掌柜,小心的经营着,到最后被政府霸占了,无力反抗,只有自荆而常四爷因一句“大清国要完”就被拉去坐牢,出狱后也不再有以前的好日子过…。都充分表现了人们在那种时代下的无奈。
此外,文中也有写的很多很好的地方,比如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作品中每一句话都是人物的语言,表达了人物的思想,体现了人物的性格,老舍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写出了十分符合他们的语言,无论什么人哪怕只有一次出场的机会,都把握的很到位,对台词的那种韵味,写得都十分有感觉,同时语言中应用了地道的北京话,京味儿很浓,有生活气息,也更真实。
还有文中最重要的时体现了老百姓民不聊生,当时的社会就是一个封建、帝国主义、无法无天的时代,也表明了当时中国处于一个水深火热,灾难重重的时代。
总之,一个茶馆反映一个社会时代,这样的表现手法,不是你说写就能写的,完成这样一本剧作,也绝非易事,所以我十分佩服老舍先生,真不愧为一代大师!现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了,在这么重要的时刻,我们不能忘本,要牢记新中国时如何诞生的,那个旧时代已经过去,新时代也早已到来,人们不必生活在那种惨痛的社会里,现在我以中国人为自豪!在此预祝祖国生日快乐。
老舍先生不愧为大家。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蒙蒙细雨,沙沙滴下,像一根根透明的银针,从天上掉下来,装点千山万壑,又似璀璨的珍珠,纷纷而落,镶嵌着绿野大地。在阴天总有种失落感觉,心情也随之下沉,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世界。
我总在窗前捧起一本书,千丝万缕,思考生命。最近,我在读老舍的《烟火人间》,颇有感触。
这本书里有许多生动的人物,有的命运坎坷,有的待人朴实……
他们各有各的生活和职责。全书包括爱情、婚姻、北漂生活、婆媳关系等,文章语言生动幽默,深深地吸引了我。
重读经典,回首往昔。我感到经典作品的魅力。让我们从经典出发,千百年来,一代代中国人从浸润着书香的童年走来,怀揣着中华文化永恒的印记和诗书特有的气质走向世界。
我们的时代难道不需要经典了吗?
人之初,性本善……《三字经》流露出古代先贤的智慧。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诗经》里写出了爱情的美好。
从先秦诸子那里,我领悟到了许多。为人处世,君子之道,我从那里找到了答案。
或许有人问:那么久远的思想文化,现在还管用吗?其实,思想家们一直影响着我们。比如什么是人生?什么是永恒?因为这些都永恒的问题,它们是属于全人类。每当我们想起经典文化,我们便知道什么是答案,它们永远不会变。
重读经典,我们仿佛走过了历史的长河,经历了许多重大事件。经典重读也是人类认识自我的一种方式,是人立身的根基,而有了根基的人才能立足社会。
每读一本经典,便是将生命重新领悟一遍,《烟火人间》也是如此。一个人的民族身份需要与其经典的滋养,让我们去领悟和培养一个民族深沉的情感。
当今社会科技迅速发展,人们感到财富带来困惑压抑的时候,那就让我们重读经典吧。
寒假期间,我读完老舍先生的《烟火人间》。老舍先生有着“人民艺术家”之称,是现代著名的文学家。
在老舍先生的作品中,各种表达叙述的分寸都拿捏地恰到好处——幽默、京片儿、平实,仿佛没有一丝一毫的炫技痕迹,只是絮絮叨叨地叙述着身边的所见所闻——平凡琐事与高深立意浑然天成——但这显然已经达到了上层武学境界,即“无招胜有招”。读了《烟火人间》,我才恍然大悟——这样的语言艺术家,并非一路火花带闪电。他和普通人一样,经历了长时间的摸索与打磨,经历了挫折与否定。不同的是,他一直笃定的坚持着,积累着,不断突破自我,直至涅槃重生!
《烟火人间》选取了老舍先生的一些经典短篇小说和散杂文作品。这些作品多取材于市民生活,通过日常平凡的场景反映普通的社会冲突,挖掘对人们生存、命运的思考,这些文章有的描写城市平民的生活轨迹,有的书写知识分子的生活趣事,有的描摹生活见闻。作品充满生活情趣,文笔细致入微,更贯穿着老舍先生一贯的幽默风格,让人从轻快诙谐之中体味人生哲思。老舍的创作受益于民间文艺的影响,他的作品从形式到内容都雅俗共赏,突破了知识分子的狭小圈子,这使他的作品具有大众性、通俗性的特点〖puxuewang.com〗。《烟火人间》所涵盖的主题包括爱情、婚姻、北漂生活以及婆媳关系等,饱含了老舍先生对生活的感悟与热爱。《不成问题的问题》就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说,通过一个农场的变迁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缩影。丁务源无才无能却能左右逢源上下贯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秦妙斋身无分文却能口吐白莲侃侃而谈,吃住全靠骗嘴耍赖;尤大兴正义有才,却不懂人情世故,被憎恨污蔑,排挤人压。范伟通过这部电影拿了金马奖最佳男演员,看书时想象他的形象代入毫不违和。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颇丰。
曾瑞《烟火人间》读后感1500字:
从收到快递到读完本书,我用了一周的时间。在工作之余,闲暇细读掩卷,身心得到放松,灵魂受到冲击。首先是本书聚集了对底层农民工群体命运的关注。每个年代都有它特定的时代背景,《烟火人间》作者描写的85后出生的这一代人的在外求学、出门打工等场景,于我来说都不陌生。我父亲是地道的农民工,90年代开始前往广东汕头等地打工维生,每月600-800块的工资,相对于种田来说是一大笔收入,托起整个家庭的全部希望。而我的同辈人,没能通过高考读大学的,基本上都走上了外出打工之路,有的去温州鞋厂,有的去广东建筑工地当小工。国家城市建设十多年,离不开2.5亿农民工辛勤汗水。社会上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媒体人士都在呼吁。包括最近揭露明星阴阳合同的崔永元崔老师,多次用他的实际行动关心关注着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对于这一群体,尤为让我关注的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呼吁了这么多年可谓竭尽全力,但收获甚微。
谈到打工潮,作者《烟火人间》中多次提及的现象,看到作者父亲、弟弟、堂兄、表弟都是出门在外打工的一个个鲜活的个体,想到自己家中的亲人,命运有时候是这样相似,又是这样不同。我父亲,包括我弟弟,在外打工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我为他们感到愤怒,又为自己感到无能为力。我能做的仅仅是努力摆脱这个身份而已。
其次本书发人深思的还有文学如何在社会中立足的问题。在《烟火人间》中我看到了作者满怀江湖理想的文人形象,情义重如山,那么多亲戚朋友,都需要去关心关怀关爱。从意外身亡他乡的表弟,到远嫁苏州镇湖的幺姨。他的文字里都带着深沉的感情,或悲痛,或追忆,或思念,或祝福。大山深处人的命运尤其令他牵挂,自己身在江湖,刀剑如梦,文笔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无论是否稳当,终究是有一技傍身。而大山深处的亲人们,那些没有独立思考判断能力的农民,如何面对江湖风云变幻,如何在时代大潮中始终看清楚自己的方向,令人堪忧,江湖儿女多挂牵。虽然作者不曾在当地任一官半职,但对当地政治生态,官方的作为都是有所关注,用实际行动帮助村民维护自己权益,赢得了村民对读书人社会责任担当的认可,为读书人树立了榜样,有古代侠者风范。
最后,本书饱含了作者对自己家族亲人的真情告白。带有感情的细节的描写最能打动人心。父亲到学校给生活费,质朴而谦卑,毫无在家那种教训的威严,离去的背影让人心酸。让我想起朱自清的《背影》,两种不同性格的父爱;小时候厌倦干农活,读书笔记下雨天整个人就能心安理得的放松下来了,不用干农活,因此特别喜欢下雨天,感同身受;偶然一次的回家,看到母亲在扔石头,哐当哐当,勾着身子,满头白发,身材臃肿的像男人一样,农村妇女的辛勤,卖命干活的场景令人动容。女本柔弱,为母则刚。这是真实感情的表达,看到之后鼻子很难不酸。
看完书,触动很大,提笔以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多江湖儿女,跟我一样的经历,一样的身世,或为谋生或为理想,机缘巧合之下,走上了不同的路。作为小人物,我并不孤单。作者笔下的生活,亲戚朋友的命运,看着都那么熟悉,似曾相识。感谢作者,用他的文笔,他满腔的真情和热血,为穷苦出身的江湖儿女,书写活着的证明、传世的篇章。让世人了解到还有这样一群人在底层挣扎,尽管苟且而卑微,但绝不放弃希望。因为活着的意义或许就是活着本身,希望我们都能好好的,有缘来相聚,在这烟火人间。
您会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在阅读作品过后,我们通常会有在思想上有新的收获,为了能够更好的去回味这样优秀的作品,不如将自己的感受写成一篇读后感。你不妨看看《在人间》读后感,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罗马假日》中的活泼可爱的安妮公主;《窈窕淑女》里高贵优雅的卖花女;《蒂凡尼的早餐》中虚荣拜金的伴游女郎。她演绎了许多经典的角色也出色地主宰自己的一生。品味她的人生,犹如品味一杯香醇的美酒。
品读她的童年,抿一口威士忌。
她是贵族的后裔,但随着二战的爆发,支持纳粹的父亲抛弃了她和母亲。为了躲避纳粹的追捕,她隐姓埋名,受尽饥饿的折磨,营养不良使她的身材一直保持瘦削。也正是这时,她受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帮助,并与它结下缘。她的童年充满挫折,却不失希望与憧憬。
一滴威士忌入喉,辛辣而珍贵。
回味她的星路,葡萄酒香萦绕齿间。
她原是一名芭蕾舞者,一心想成为著名芭蕾舞首席女演员,却因身高原因,被告知不适合当芭蕾舞者,梦就此破碎,但她仍旧认真活着,做职业模特、试镜、演戏,从一个无名小卒逐步成为享誉全球的女演员。清秀的脸庞、品位的穿着、高贵的气质深深映入人们的脑海。带着一点小孩子的淘气;一点淑女的气息;一点诗人的浪漫,她演绎了许多角色,使它们成为经典,令人津津乐道,荧幕上的她亮丽动人,高雅出众,一路走红。葡萄酒入口苦涩,细细品尝,便有一丝丝甜甜的葡萄香在齿间游走,正如她的一路走来,先苦后甜,清香萦绕心间。
细看她的生活,啤酒流入旱田。
她的生活普通且简单。生活中的她仍然优雅,但很低调。照顾儿子、整理后花园、研究美食、午后看书、与朋友聚会。她过着与一般人一样的生活,也许这样的她没有大荧幕上的角色那样使人兴趣盎然,但这样的生活是她所珍爱的,平淡而又令她向往。即使知道自己身边有狗仔队在徘徊,但她只做最真实的自己。这样的她,犹如清凉的啤酒,在炎炎的夏日,一注清爽的啤酒流经过喉咙,驱赶夏日的闷热,舒畅又回味无穷。
详品她的个性,香槟渗透人心。
她极有教养、胸怀宽广、善良博爱。她的个性与人品好得都不像是在世界上存在的人。正是这样,我打心里喜欢她。她不摆明星架子,所有与她合作的人都赞赏她。即使落选,她仍大度、自信。面对抛弃母女的父亲,她赡养他到终老并尊敬他,虽无法从心底里与父亲亲密相处,她仍做到一个女儿应该做的事。她的晚年都奉献给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她乐于帮助世界上所有的的儿童。天使是形容她最贴切的名词。一位天使降临人间,值得我们摇摇香槟,庆祝这位天使的到来。香槟的开启,犹如甘泉渗入人心,这股醇美的味道永留心底深处。
她是著名的演员,她是慈爱的妈妈,她是美丽的天使,她就是奥黛丽·赫本。
她也许在天堂犯了错,被下放到人间受尽折磨,历经世俗人间,积够善德,又被召唤回天堂的天使。虽然天使已经离世,但她的倩影却深刻在世俗人们的心中。
《天使在人间》,奥黛丽·赫本的一生,给我的感受就犹如品一杯鸡尾酒,外观色彩缤纷,品着却入口苦涩,入喉辛辣,清香余留齿间,心在颤抖,陶醉其中。品读人生,品味美酒。
打开书柜,一排排的书映入眼帘,很多我都读过了,在书柜的最后一排角落里,放着一本不起眼的书,它的名字叫《人间词话》。
书中作者创新性地提出了“境界”说。他认为,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第一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第二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第三境界。借用宋词名句,以抽象为具体,用传统的词话形式和思维逻辑道出艺术的本质特征,甚至人生至理,可谓匠心别具,独出机杼。
这本书除了写诗词,还写到了对人生、理想,充满了警醒与启示,作者一生最注重的是“真”,比如他的脾气秉性,他说过,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无二人之胸襟而学其词,犹东施之效捧心也。只有具备“真”的艺术境界,文学才能“与哲学有同一性质,其所欲解者皆宇宙人生根本之问题。”
著名翻译家傅雷说过:“中国有史以来,“人间词话”是最好的文学批评,开发性灵,此书等于一把金钥匙。”静夜里,月色如水,虫声唧唧,翻开“人间词话”,字字珠玑,读来受益匪浅。
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
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在人间》这部分,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这本书里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可憎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她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11岁时,由于外祖父的家业破产,无法教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他曾经在鞋店,圣像作坊,画师家和轮船厨房做工,受尽了委屈。可是,书籍使他找到慰籍,在探索文学的路程中,阿廖沙又一次开始了新的人生。
在16岁那一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重新结识了新的生活。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和我比真是差的太远了,我从小就受到父母的关心,爱护我,是“掌上明珠”,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着。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也不主动,对此比起来,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朋友,而我却把学习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努力下逐渐走向了光明。我的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向阿廖沙一样好好学习,将来为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想多彩的阳光,让我走向繁华似景的征程。
只有忍受一次次从峭崖上摔下的痛苦,才会成为飞翔天际的雄鹰;只有接受海浪一次次的撞击,才会成为浑然光滑的河石;只有接受一次次风雨的打击,才会成为高歌飞翔的雨燕。人亦如此。常言道:没有一种不通过蔑视,忍受和奋斗就可以征服的命运。
这是我读完《在人间》这本书之后的感受。《在人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讲述了高尔基从十一岁开始在社会上谋生到他进入大学前的经历。高尔基在十一岁时外祖父破产,年幼的他不得不外出群求生路。在摩登皮鞋店里,高尔基被他人蔑视,瞧不起,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但是,就是在这样肮脏的环境中成长的高尔基,仍然坚强的接受了并忍受了这一切。想想看,高尔基曾多少次在寒冷的夜晚,孤独的坐在台阶上,仰望星空,对着月亮质问:为什么我会如此悲惨,为什么我年纪如此小就要被迫承受这一切?为什么?!在经过了无数个这样的夜晚的辗转反侧后,高尔基终于确定了自己的人生路线,于是他决定,开始奋斗。在经历了无数的磨难,无数次对于人生的思考后,高尔基进行了常人无法做到的努力。
他想尽各种办法,用尽各种手段读书,用力地吸取书中的养分。他想:我的命运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我要倾尽全力征服我的命运,改变这一切,我要从这个沼泽中解脱出去!在那个没有文化,如沼泽般的环境中,高尔基从未放弃过希望。因为他知道自己生命的意义。
这个月我读了《人间有晴天》这本书,它对我有深深的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的内容是: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是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他们常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时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老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小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成行前的一场暴风雨使她深切地感受到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和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于是她知道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父母的爱和温暖的家。
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我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爸爸妈妈都非常疼爱我。
记得去年冬天的晚上,我在上英语外教的课上,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雪,我心想,妈妈会不会看见外面下起了大雪,就要耽搁时间来接我呢?我刚想到这儿,就听老师说:“下课了!”我慢吞吞地走到外面,外面的雪下得可真大啊!再踮起脚来一看,原来妈妈早就来了,车后的箱子上覆盖着一层白雪,就是,妈妈最爱我了,她肯定不管刮风下雨都不会抛下我独自一人等着的……
从这件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母爱的温暖,我想对妈妈说:“您的爱我无以为报,我爱您!”
小时候,我经常听妈妈讲一些感人的故事。现在,我很少去听这些故事了。但是,当我去逛书店时,偶然发现了这本积攒着一些由著名作家写的感动故事书——《天使在人间》。
我回到家,把这本书放在书桌上后,我并没有立刻翻开书的第一个故事,而是翻开了书的目录。我数了一下,一共是14个故事。干完一系列的事情后,我开始读起这本书来。
在这14个故事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再见了,我的星星》。这个故事讲的是:星星(一个小孩)他们村里每年都会有一些城里的女知青来到村里度过一段时光。毛胡子队长派给星星他们家的是小雅姐姐。小雅姐姐和星星经历了许多的、值得怀念的事情。可是,因为星星他们家出了点儿事。因此,小雅姐姐带着悲伤走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后,我为星星感到悲伤。星星和小雅姐姐经历了那么多值得怀念的事情,最后却伤心地分开了,星星怎能承受得了这沉重的打击呢?同时,我也为毛胡子队长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毛胡子队长为什么因为小雅姐姐是村里的“明珠”而绑架了小雅姐姐?
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们的生活不也是这样的吗?有悲欢,也有离合,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有喜、怒、哀、乐的感觉,我们的生活才有意义。我没有再往下想,而是继续读下一个故事。
读完《再见了,我的星星》这篇故事后,我又有了新的发现。
看完《在人间》挺难受的,也想说些什么。
“王祎哲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男孩子成绩挺好的,人很成熟稳重。”
这是纪录片的开始,新东方老师对施暴者的评价。这个评价在后来事情真相浮出后被渐渐推翻。
人世间的苦难是以渺小的躯体与力量对抗大的权力,但人世间的伟大也正在于此。这世界上不公义的事情太多了,欺骗善、不作为、趁机牟利,这些太多太多的黑色力量的存在,需要我们去做些什么,无论我们从事什么。李阿姨在派出所与学校之间来回奔波的画面们太让人感到无力了,她的话语言行与眼泪也太让人心疼了。她希望派出所能给她回复,派出所的人回答“我们只是小民警,我们听上面的”,阿姨说“你们可不是小民警,你们是人民警察”。看吧,正义什么时候能勇敢一些呢?
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个画面。第一个是阿姨蹲下身子去拍泥土上一株孤独的草,那株草就像阿姨一样一个人孤独的但是有力量的与一些恶抗争着,或许在未来,会有玫瑰在那里盛开。第二个是阿姨终于去到女儿的宿舍整理遗物,那只布偶熊,我想象着上面有阿姨女儿的温度,阿姨就这么抱着熊出去好像这样能觉得女儿还活着。第三个是阿姨在黑夜里点着火可能在烧着女儿的遗物,火光点亮了黑夜,真的真的显得非常充满希望。
最后最后,我真诚的呼吁朋友们关注一下这个事件,有条件的可以去参加公益放映。用我们仅有的微薄的力量去给这件事给主创人员给阿姨带去一点点温暖与力量。
请让更多人相信:天堂是可以等的,人间也是值得的。
初次了解你,是因为历史老师在课堂上一次又一次提起你,一次又一次提起你的作者。再次了解你,是因为那三种境界。“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罔不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这当中的人生哲理让我好奇,更让我着迷,于是,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你——《人间词话》
尽管是文言文,但却并不难懂。即使这样,也并不意味着我真正读懂了这本书。只是知道,这本书的核心是“境界”。作者的词学理论也是以“境界”为核心。其开宗明义即说“词以境界为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此言一出,如金石掷地。若无青莲居士的旷达之境,怎会有“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的千古气象?若无欧阳修深沉之境,怎会有“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的慨叹?若无稼轩的豪放之境,怎会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塞上绝唱?若无李后主幽婉之境,又怎会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幽怨之曲?除了揭示“境界”对于词的创作的意义以外,还有对乾坤广大人生须臾这一命运设定的人生悲剧的揭示。他通过诗词向人们挑明,向尘寰苦求乐土是无望的,人生就是一场悲剧。正如词中说:“这个世界上,欢愉只有一种,而愁苦却有千种万种。快乐如此单纯,描来摹去感受总是相若,而这世间之愁苦,千百年来诗人之笔却都写不清道不尽。”这也许也是他对他的人生的感慨吧
当然,书中的优秀词句实在太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三种境界。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境虽过于平直,凄清孤独,不为人知,前路漫漫。然登高远望,无遮无拦,妙在深远、旷达。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境虽有些柔弱,上下求索,不悔不弃,历尽磨难。然感触细腻,凄婉动人,妙在情真、意切。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境之妙在于“顿彻”,豁然开朗,空灵顿彻,无心偶得。要入乎物中,又要超然物外,无宇宙间的大智慧而不可得。或许唯“灵性”二字可当之。
在昆明湖畔,王国维先生纵身一跃,带着一腔的热血以及满怀的无奈与愤懑,在年富力强之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令人扼腕叹息。也许那人心动荡的民国乱世,无从存放他的信仰,只有那方悠悠清泠的湖水,才是那颗赤子之心安眠的归宿。
我轻抚书册,昔人已去,然而这由几十条短句组成的著作,仿佛珠玉之声,在每个爱词者耳畔轻奏。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去年年末时我读了余秀华诗选《摇摇晃晃的人间》。买这本书的当天我在书店无所事事地闲逛,随意从陈列得琳琅满目的书架中抽出了它。翻开序言,自序的末尾写到:"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这极符合我对诗歌的理解。于是我把它从货架上取下来,和余秀华一起走了一遍这"摇摇晃晃的人间"。
事实上我不怎么懂诗,更不会写诗,但这不妨碍我喜欢诗。好读书而不求甚解可以很恰当地表达我对诗的态度。我一直觉得文字有逻辑却也最随意,文学作品不同于我每天接触的法条,法律语言要求绝对的精确和逻辑缜密,而文学作品不需要我每个字眼都去一一琢磨,逐字逐句分析往往会破坏它们的美感。尤其是诗歌这种体裁,诗人的成就感来源于感动读者而非读者分析出他想表达的意思。诗歌的语言是飘逸的,它不受章法的约束,诗将那些难以通过寻常语言表达的情绪表露纸上,诗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种美。因此读诗时比起追求诗的含义,我更在意自己内心的解读和诗带给我的感受。《摇摇晃晃的人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感,这本诗集里的诗,无论是对生命的思考还是对生活的观察,再或者是对开在春天里的一朵杏花亦或屋顶上跳跃的几只麻雀的描写,全都既质朴又奢华,每一首诗都有让我赞叹的句子。余秀华用恰到好处的词句、自然流畅的语言及舒服流畅的行文感动着我,让我感受到诗的美感的同时震撼于灵魂的强大。
余秀华生活在农村,出生时因难产缺氧导致脑瘫,在写字都非常吃力的情况下,她仍旧凭借着对诗歌的热爱写了很多好诗。诗的创作本就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们不难想象一个不安于生活却热衷写诗的残疾农妇会遭受周围多少村民的非议和不理解。自身条件及生活环境的限制让余秀华的写诗之路变得雪上加霜。万幸的是这些阻碍都没有减少余秀华对诗的热情,身体的缺陷限制了她枝枝蔓蔓地向外生长,但思想的深邃却支撑着她在诗歌的路上走了很远。性格的执拗和不懈的坚持最终使得余秀华的诗被更多人所看到,生活里的苦痛都风干成了诗,涅槃后的她用一首首漂亮的诗告诉世人她在诗歌上的造诣。余秀华的诗风格独树一帜,语言娟秀朴实,诗里既有伤痛的鞭挞,也有瑰丽的向往,她将伤痛、苦难和美好通过诗的形式表达给世人看,向我们展示着一个摇摇晃晃在人间行走的灵魂究竟有多伟大。
《摇摇晃晃的人间》第一首诗《我爱你》里写到:"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读这几句诗时是去年年末,工作的繁杂以及对时光流逝的恐慌包围着我,这首诗让正处于焦虑中的我慢慢静下心来,在以后的夜里,我继续阅读了书里其它的诗。余秀华诗里选取的意象均为一些生活里常见的事物:稻子和稗子、村庄的风和河流、墓地价和坟头草、清晨的狗吠和短暂的黄昏……这些被人忽略的无比平凡的存在在她的诗里变得鲜活起来,我们日常看到的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开始变得有生命力,每一朵花,每一滴雨,每一丝微风都有了它们的语言,它们都在表达,而这些表达又通过余秀华的诗传递给了我们。天蓝得广阔,云白得纯洁,花开得鲜艳,蓬勃生长着的草绿得清新迷人,万物皆有灵,它们既美又浪漫,用心去看就会发现它们的诗情画意。光阴皎洁,我们应该欣赏,而不适宜肝肠寸断。
我不是余秀华,对她的境遇不能做到完全的感同身受,但我理解她的不甘与热忱,懂得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的她从诗里获得的快乐和慰藉。写诗时的余秀华不再是那个口齿不清、行动不便、其貌不扬、不听劝告的脑瘫的村妇,她是完整的、快乐的、才华横溢的,"诗歌一无是处啊,但是,诗歌通向灵魂,灵魂只能被自己了解",思想让余秀华闪闪发光,诗让她的灵魂变得耀眼。
余秀华曾在诗里说到:"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她确实也是这么做的,"作为我,一个残疾得很明显的人,社会对我的宽容度就反映了社会的健全度。所以我认为只要认真地活着,我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没有受限于身体和环境,余秀华将自己的思想无限放飞,用诗来应对生命给她的挑战。我不确定处于和余秀华同样境遇的话我能否如她一般不屈从于命运,毕竟做到泰戈尔说的"生活以痛吻我,而我报之以歌"并非易事,所以我敬佩余秀华。"保持很多的热爱和一点点野心"一直是我很喜欢的生活状态,余秀华做到了这一点。不囿于田间地头,不甘于被残破的身体及旁人的愚昧所困,她选择为诗去奔赴,去披星戴月,去不撞南墙不回头,她向我们露出她千疮百孔的伤疤,也带我们看了开满繁花的枝桠,她对诗的偏执以及对世间万物的悲悯铸就了这些优秀的诗歌。
海子在《夏天的太阳》里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希望这一生,除为俗事所累外,我们能多看看这个璀璨俗世,再多热爱一点世间的美好事物,比如桂花开时的微风,皎洁月牙旁的云朵,静谧深夜里的雨声,春天第一根抽枝的柳条,夏天第一杯冰爽的柠檬汁,秋天第一片红色的枫叶,冬天第一朵晶莹的雪花,希望行走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遍历山河后,我们依旧觉得人间值得。
最后用书里的一首诗结尾:要一个黄昏,满是风,和正在落下的夕阳。如果麦子刚好熟了,炊烟恰恰升起。那只白鸟贴着水面飞过,栖息于一棵芦苇,而芦苇正好准备了一首曲子。如此,足够我爱这破碎泥泞的人间。
我读了两本高尔基的小说:《母亲》、《在人间》。在人间这部作品叙述作者在外公破产后,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而走上社会独立谋生的经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让作者清楚的了解了生活、认识了生活。而也在此时,酷爱读书的作者受到了一些愚蠢的小市民的侮辱、欺凌。但是,他却并没有因此而气馁,相反,大量书籍开阔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是他争取美好生活的决心更加坚定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一件事。
有一天,我在看新闻时,看到了这样一条信息:某小学学生,因为上课玩手机,手机被老师、家长没收,那位学生很生气,强烈要求老师、家长把手机还给自己,否则就跳楼自杀,老师、家长没有同意把手机归还给他,最后,那位学生便跳楼,导致当场死亡。
看完这条新闻我深有感触: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我们这么多年,把我们当成自己的掌上明珠,而那位同学却因为父母没收手机的事情而跳楼自杀,这对他的父母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我们不能因为一点点小事就想不开,要自杀、跳楼什么的,我们因该坦然面对生活,要对生活充满勇气和信心。如果你有时间,我建议你读一读《在人间》。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主要记叙了主人公阿辽什卡成长、生活的历程,描写了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阿辽什卡的外祖母很慈祥善良,为人诚实,对人忍让。她让阿辽什卡有了在黑暗的社会上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让它成为一个有爱心、正直的人。
《在人间》主要说了阿辽什卡四处打工,也有时拣写东西卖钱、捕鸟、摘野果,并在打工中学习。生活中的阅读扩展了阿辽什卡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不为环境所屈服的人。他是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去喀山读书。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说了阿辽什卡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那时的大学是不为穷人开启的。阿辽什卡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是他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
主人公阿辽什卡饱经了人间的辛酸,而我们大家是“小皇帝”、“小公主”、“掌上明珠”。阿辽什卡曾多次打工,而我们却过着幸福的生活。阿辽什卡在打工中也抽时间看书,而我们一听到学习就头疼。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像孤立的指路牌,指引我踏向正确的道路。像明媚的阳光,伴我走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高尔基对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那坎坷的生活和对知识的渴求表现了作者对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阿廖沙,一个平凡的孩子,却过着不平凡的日子。他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可曾想过,当时的他只不过是一个11岁的孩童罢了。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佣人等各种低下的工作。七岁时,由于家庭生活拮据,外公便把他一家名叫“时式鞋店”打工,店中有一个爱发脾气的老板娘,让他每天做很重却吃不饱的活。阿廖沙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但由于不小心把手烫伤了,被送进医院。醒来的时候,惊喜的看见外祖母在他的眼前,于是他非常激动地说:“我是多么的爱您啊外祖母!”而外祖母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看着阿廖沙。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对待自己的外孙,这哪儿有一点儿人间亲情。
最让我感到难忘的是阿廖沙在船上那艰难而又快乐的生活。在阿廖沙终于逃出鞋店后,在船上找到了一份工作,并认识了一位船工斯穆雷。他不仅关心阿廖沙,还让阿廖沙在工作做完后给阿廖沙看一些书。让他学习文化,他对阿廖沙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要多读书,念得越多越好。”也正是这样,阿廖沙从斯穆雷的关心帮助和书中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也正是这样让他爱上了读书。每天只要一有空闲他都会如饥似渴的读书,为书中人的不幸而不甘,为书中的幸运而开心快乐。
读到这里,我已泪流满面。这是一个到底有着怎样坚强意志的孩子呀。在如此艰难困苦的环境中竟然能顽强的生活下来并如饥似渴的`学习。想想我自己虽然生在农村,但整天在父母的臂膀下,在老师的爱护下,在周围人的关心下,幸福的成长着,竟然还在抱怨自己所拥有的不够,对于现状还不满足。当阿廖沙渴望能读书的时候,我却在想如何可以扔下书本,去和伙伴们多玩一会,如何可以不写作业、不背书。相比之下,我的确太不应该了。
通过阅读了阿廖沙的悲惨而坎坷的经历后,我想我也应该向阿廖沙学习;不畏惧困难,不怕劳苦,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像阿廖沙那样一个不被生活所击倒的人。
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高尔基的《在人间》这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在上大学之前的痛苦生活。高尔基这个名字并不是他的真名,而是他的笔名,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苦,痛苦,苦呀”的意思,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在人间”所经历的生活十分坎坷和艰苦的。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到了碦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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