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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故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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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故事读后感【篇1】

读了杨靖宇将军的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倚栏轩文学网

杨靖宇将军,河南确山人。原名马尚德,字骥生。曾化名张贯一、乃超。1932年赴南满领导抗日武装斗争时,改名杨靖宇。

他少年参加革命,曾经五次被捕入狱,屡受苦刑,坚贞不屈。曾任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总司令兼政治委员,1939年在东北地区反“讨伐”作战中,他率警卫旅转战白山黑水,日寇实施惨无人道的归屯并户政策,进行武装屯田移民,加强对南满抗日根据地的摧残,抗日联军的处境更加艰难。杨靖宇率第一路军一部一千四百多人,进入长白山密林中。次年,在蒙江县境与敌人战斗中受重大损失,队伍剩四百多人。1940年1月,为解决部队给养问题,命部队主力北上,自己带领一支小部队东进。到了最后,他身边仅有7名战士,4名负伤。于是杨靖宇下令4人转移。后来,他派了剩下的两名战士去村落里找些吃的,下山后,两名战士被日伪军杀死。杨靖宇明白了一切。2月22日,在一间雪地中的小破屋里度过了人生的最后一夜。2月23日,孤身一人在吉林蒙江县(今靖宇县)保安村前三道崴子遇到四个中国人,杨靖宇恪守党的铁的纪律,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于是给了钱,让其中一人帮他买些食物和棉鞋。那个人回大屯泄密给日伪当局;关东军讨伐队包围了将军,并紧急召集由抗联叛徒组成的伪满特工队参战;经过数小时激战,将军被叛徒机枪点射命中要害,壮烈殉国。终年三十五岁。经日军解剖,发现他竟以军大衣中的棉花、树上的树皮、雪下的草根为食,残暴的侵略者也震惊和折服了,当年杀害将军的岸谷隆一郎特意为杨靖宇举行了“慰灵祭”,并于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自杀。

杨靖宇,一个能“感动”敌人的英雄!他在种种困难中坚守党的机密,顽强与敌人做斗争,最后光荣牺牲。他这种为了国家和民族,坚贞不屈的崇高革命气节值得我们学习。每当回想起杨靖宇惊人的壮举,就感到惭愧。他们在战场期间没有粮食,吃的是草根,树皮,绽露的棉花充饥。而我们吃的却是大鱼大肉。还有在学习上遇到困难就退缩,有时干脆就放弃了,而杨靖宇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克服了重重艰难险阻,赴汤蹈火,为国捐躯。我遇到的这种困难算的了什么?再说正是那无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作为新中国的花朵应该以先烈们的精神为动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掌握科学知识,练就过硬的本领,做新世纪的接-班人,把祖国建设的更加美丽,富饶。杨靖宇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华儿女的楷模。他浩气长存,永存不朽。不知不觉,我心中耸起一座雄伟而庄严的丰碑,上面雕刻着杨靖宇的名字。

战争故事读后感【篇2】

中国已经有五千年的历史了,然而,在这五千年中有有多少战争呢。

这本书中写了历史上几十个重大的战争,比如我们众所周知的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等,让我们知道了中国的历史。其中,几个战争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比如说垓下之战中的项羽虽然最后只剩下区区28人了,但是他还是奋勇杀敌,一口气斩了一百多人。比如说甲午海战中的士兵们,虽然被日军的鱼雷给炸死了,但是他们视死如归,一些人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自己却沉入海底。比如说平倭寇的戚继光,他非常会用兵,连一顿饭的时间都不要就杀了三百多敌人,平了倭寇。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中国的历史是多么的久远。我们今天的好日子都是那些视死如归的英雄们拼劲力量才打下来的。我们要好好学习,不能像庞涓一样骄傲,而要像孙膑一样机智,不能像陈友谅那样粗心,而要像朱元璋那样谨慎,不能像赵括那么口若悬河,只会纸上谈兵,要像蔺相如那样勇敢。只要我们改掉坏习惯,就能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曹操大家都知道,他不骄不躁、机智、善于分析、作战前总是认真倾听谋臣和将领的意见、谨慎,几乎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在赤壁之战中,曹操中计,被逼无路,只能铤而走险从华容道脱身。这一战曹军大败,只得灰溜溜的回北方了。曹操千算万算,还是算不过东吴的周瑜、刘备的军师诸葛亮啊!

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许多历史人物,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要学习一些英雄身上的一种爱国、救国、奋不顾身的精神。

战争故事读后感【篇3】

她,年轻,漂亮,善良又勇敢,一本名叫《刘胡兰》书,让我认识了这个来自美丽山西的女英雄刘胡兰。

书的作者杏绵实在让我佩服,一个人竟能将一部描写战争英雄的红色书籍改写的如此生动,看了仿佛主人公就在自己眼前,令人赞叹。

刘胡兰生在一户普普通通的农家,家里人勤俭过日子,但这个平凡的家庭却铸造出了刘胡兰不平凡的一生。

胡兰想上学,但她那重男轻女的奶奶却是一千个不答应,一万个不赞成,好在后来村公所下了通知,所有适龄儿童都要上学,胡兰总算如了愿。

可好景不长,1940年以后,阎锡山暗中与日寇勾结,这样一来,日寇就抽出大批兵力向抗日根据地蚕食,同时实行强化治安。云周西村的环境一下子就变坏了,日军、伪军、汉奸、狗腿子,经常到村里清查户口,危害百姓,胡兰不能上学了只好在家里和奶奶学纺线,学做针线活儿。

刘胡兰以为抗日政权没有了,只能当亡国奴了,后来她才知道,抗日组织名义上没有了,实际上都转入了地下,她的好友金香、玉莲的家就是他们的落脚点,胡兰常到金香、玉莲家,日子久了,就和干部们熟悉了,经常听到他们说一些抗日的道理,于是她对抗战胜利也充满了信心,对共产党闹革命也有了一些认识。从他们口中还听到一些根据地军民不怕死,和敌人英勇战斗的动人事迹。

后来,胡兰不顾家人的阻挡,和金香、玉莲一起上了妇女训练学习班,取得了抗日干部的信任和肯定,当上了妇女干部。

在接下来的纺棉花和做军鞋的故事中,突出了胡兰热心、聪明、一丝不苟的好品质,同时,有一位骄傲自满的干部石五则也浮出了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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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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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花时间为你编辑了《哈姆雷特》读后感。书籍是学到很多未知东西的诀窍,当我们通过作者写的作品收获了新的收获之后。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这次阅读体验。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1】

在过去的几节西方经典戏剧赏析课里我观看了电影版的《哈姆雷特》,说实话,这个影片并没有给我太多的启发。

这里简述一下《哈姆雷特》的剧情: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在花园中打盹时突然神秘死去,皇叔继位并娶母后为妻,令哈姆雷特深觉羞愧与愤怒。他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某夜他遇见父王鬼魂诉冤,终于知道原来是皇叔为篡位娶嫂而毒害亲兄。为报父仇他假装发疯以避开皇叔监视,并请戏班进宫表演一出与父王被杀经过十分相似的戏剧,逼使叔父原形毕露,结果他却误杀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导致她因此发疯坠河而死。他的母亲后来也误饮毒酒身亡。优柔寡断的王子终于在怒不可遏之下杀死万恶的叔叔。而哈姆雷特在报仇雪恨之后,也中毒而死。

关于这个电影,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有一个地方很不合理,就是哈姆雷特的父母都是黑发的,而他却是金发的,也许导演想要通过金发表达一个高傲又神经质的形象。作为一个王子,哈姆雷特从性格到人品都很失败,他不擅长应付恋人,不擅长应付家人,更不擅长政斗。

说起哈姆雷特最失败的一点,就是他优柔寡断,做事总是犹豫不决。这并不像是一个王位继承人应该有的性格。在这里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嬴政的两个儿子,扶苏和胡亥,前者是被作为继承人培养的,后者是被希望安稳过完一生的小公子,哈姆雷特的这种特性让人更容易联想到后者。试想一个从小接受帝王教育的,在皇室的勾心斗角中长大的人怎么会像哈姆雷特一样失败呢?我觉得其中很有可能是因为先王早就放弃了哈姆雷特,因为觉得他天生不适合做一个国王。这里我就要讲到另一部作品《蝴蝶梦》了,在这本小说里,主角是在故事开始前已经死亡的吕蓓卡,她因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而设计了自己的死亡,在《哈姆雷特》中,先王很可能也是这么做的,他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又对哈姆雷特很失望,因舆论不能直接传位给弟弟,于是他下了个圈套骗自己的弟弟杀死自己,让他得以继承王位,然而与“烧掉”曼陀丽的吕蓓卡不同的是,他没想到因丧父而精神失常产生幻觉的哈姆雷特竟然发现了真相并最终复仇,导致了一场悲剧。这就像下象棋,胜者永远是考虑得更远的那个,《哈姆雷特》里的主要角色们都考虑得不够深入,所以他们最后都死了。

最后我得出两个结论:一、不能优柔寡断。二、做事要有远见。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2】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贯穿全剧的主角哈姆莱特,是个勇敢,理想崇高,品格高尚,思想深刻的好青年。但是突如其来的父王猝死,叔父继承王位并与其母后成亲,加上父王冤魂告诉他所有残酷的真相,并促他为父报仇,哈姆莱特顿时感到理想的幻灭和现实的丑恶。这些丑恶的事实引起了他对美好世界的怀疑和对人类善良观念的动摇。于是,悲剧开始扩散,蔓延……

复仇的道路是艰辛的,在这个环境中,他不得不当机立断,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他原本是那么优秀,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忧郁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然而正是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导致了一个有一个悲剧的上演:因为失误杀死自己心爱的人的父亲,心爱的人因为伤心过度而坠河淹死,母亲被毒酒意外毒死……一切的一切,贯穿起来,就形成了一部惊世的悲剧巨作。

然而,莎士比亚要表现得远不止这些,这部戏剧中富有永远需要令人捉摸的哲学。主角哈姆莱特所具有的正是当时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优点,缺点,以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同时也深刻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当然,随之时间的推移,之一部悲剧不朽的屹立在世界文坛的原因,是它所描绘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可以成为每一个人的原型他的悲剧意义显然超出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他已成为世界文学中一位典型形象。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3】

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题记

儿时,每每碰到两样或几样让人舍却不下的东西,我们都会伸出手指在他们之间来回点道:“点兵点将点到谁……”手指停留在哪里,它就会被我荣幸地选中。也不知道这是从谁人嘴里听来的口诀,最后我有了选择恐惧症一般,总让“上帝”来安排我的“命运”。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我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从小太内向,“乖得像个女孩”,街坊面前我常常一言不发。“真是不够勇敢啊!”怯懦或勇敢,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成为我的选择题,退缩,望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对自己说,生活本该更精彩,于是努力选择坚持与勇敢。六岁开始选择学琴和书法,漫长的学习意味着远离了许多的游乐,烦躁过、哭过、想放弃过。可终于坚持着,当感觉那朵孕育已久的花骨朵慢慢绽放,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面临很多选择,当我们要做出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而放弃总是那么不舍,不论是美食、新衣、刺激魔幻的电脑画面。但放弃才能有更宝贵的所得,也许是更大的所得,至少是期望中的收获。舍得舍得,不舍何来得?当我“点兵点将”而获得自己内心中真正想要的那一件东西,随之而来的是满心欢愉,舍去的不快早已化作烟尘。“点兵点将”,也许我应该学会的是用一种自信去面对选择的能力,这一种生存的本能。

人生中的选择尽管多,可它是有限的!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选择,抑或选择仰望天空,抑或选择脚踏实地,但无论是什么选择,我们都要让它成为我们的骄傲。我要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让我成为自己的希望,自己的骄傲……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4】

哈姆雷特是莎翁中的四大悲剧之一,其所述的故事,真挚而又震慑人心。讲了哈姆雷特在老国王的庇护下生活,像一朵温室里的花,高枕无虞,接受西方最优越的教育。后发生变故,父王遭其手足杀害并篡位,母妃改嫁,使得哈姆雷特性格阴郁,犹茹寡断,错失报仇良机,误杀大臣波罗纽斯——奥菲丽娅之父,怜得奥菲丽娅一片痴心,后因无法承受事实真相,后精神恍惚,溺水而亡。最终,哈姆雷特虽报仇成功,但连自己和母妃皆中毒而身亡,全剧遗憾而终,故为四大悲剧之一。

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这个形象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这本是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未来的明君圣主,接二连三的变故使他生活在仇恨的执念之中。原本炯炯有神的清澈明亮的眸子,却流露出阴郁恐怖的目光,这仇恨的眼神穿透了理智。为此逝去美好年华,芳香馥郁的蓓蕾凋零了,这种仇恨如锁链般将他紧紧束缚,腰酸背疼,手脚酸楚,以至于无力挣脱反驳。然而,新国王及其爪牙使出浑身解数,用尽鄙夷的奸计至哈姆雷特于死地,哈姆雷特无奈,只得装疯卖傻。那哈姆雷特的人形似乎浮现在脑海之中,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上衣扣子搭错地方,蚕丝领带褪了色,凌乱地系着,白色的丝袜沾满了泥垢,丝毫看出是个王子。悲惨遭遇铸成了他的性格阴暗面,受人民爱戴,却不相信人民。

在这一期间,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从而使这个充满哲学含义的问题,议论至今。它早已成为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有人生存着,被摧残得体无完肤,在这纤华虚空的世,耗尽心力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反到是一种折磨,如果毁灭,得到一个静美而又悲凉的结果,却又是一种解脱;有人毁灭了,并不能得到所念所求,用遗憾提炼出了无限惆怅,一个又一个沧海桑田,眼睁睁地看着离自己的梦想愈来愈远,却无能为力,多么奢求生存着,为理想放手一搏 ……

在生活中,白昼陨落,勇往直前的步伐中总有牵牵绊绊,欲血负创也是在所难免,这才是成长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存着,那些浮华平坦的生活,是风平浪静的,也是空虚寂寞的,有挑战的生存着,才是精彩年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5】

《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

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

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6】

 看完这本书,不自觉的想起一本书,就是沈从文的《边城》,记得当时再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时,发了点牢骚,过后也在心里嘀咕,为什么网评都是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的经典,到我这确实如此这般不够格?再读完了这本《哈姆雷特》后,也许慢慢的明白了一点,原来应该是我们自己不够格。

说真的,其实这本书也读的稀里糊涂,冲着经典去的,买到手是比较早的,一直处于各种原因,才在最近开始品读。打开书时一看,哦?原来是戏剧啊。啥叫戏剧?啥叫话剧?马上找度娘了解了一下,才知晓一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读这本书。

全书由三部分组成,哈姆雷特,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各类的悲情故事,夹杂着作者的一些人生感悟。

想说的不是书的内容,而是撑不起来的感受。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文化底蕴,读书籍的积累不够,是读不明白的,就如同本人读边城,读哈姆雷特,不是书的问题,更多的是人的问题,是人的存量不够,才会有此感觉。

庆幸觉察较早,人生还有余量,慢慢品读,增加存量,去感受一部部真实的书籍,真实的人生。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7】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8】

莎士比亚不只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所有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或许你并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是《哈姆雷特》,也不知道它的作者是鼎鼎大名的莎士比亚。但你,或许每次看见陷入沉思的思考者时,就会想起这句广为流传之语,并被其中所贯穿的对生命的严肃思考打动。

由于哈姆雷特本身就是一个丰富复杂的人物形象,正如那句“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哈姆雷特形象的解读也是丰富而多样的。然而在这之间,毋庸置疑的是,哈姆雷特曾是一个“快乐的王子”,后来却成为了“忧郁的王子”“复仇的王子”。那么,为何他不再“快乐”了呢?

哈姆雷特王子曾是一个乐观、向上的理想主义者,他天资聪颖,兼具“高贵无上的理智”与“无比的青春美貌”。在他眼中,阳光是灿烂的,天空是湛蓝的,爱情是甜蜜的,生命也理所当然是美好的,广阔人生的美好蓝图,也同样美好的自己去展开。

然而,一夜之间,天翻地覆,世界的丑陋与黑暗,突然在这个纯洁纯净的王子的生命中“肆意”地蔓延开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父亲去世,叔叔篡位,母亲改嫁(嫁给叔父),友情与爱情也接连发生变故。哈姆雷特几乎是从山峰之顶掉入悬崖之底,这“陡然”的掉落,甚至让他还来不及消解更多的情绪,就被无边的茫茫困境所紧紧包围,而源自生命内在的“忧郁”之情,或许才是他最忠实的伙伴。但是,生活的流水仍在向前流淌,曾宏志满怀的哈姆雷特,也需重新找到生活的目标、前行的方向。经由鬼魂了解事实真相(父亲是被叔父所杀害)后,“复仇”就成为了他生活与思考的重心,《哈姆雷特》的剧情主线,就围绕于此。

更深层而言,不再“快乐”的哈姆雷特王子,所遭受的更是一场价值信仰的危机。哈姆雷特深受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这一思想将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强调人性的光辉足以产生净化所有的力量,人本身和由人所组成的社会,都是和谐美好的。然而,眼前的一切,不管是要完成自己的复仇计划,就要牺牲心爱的女友奥菲利亚,还是自己曾经的伙伴罗生克兰与盖登思邓,都已成为叔父的亲信,甚至,连与父亲情深意笃、美丽慈爱的母亲,都改嫁给了叔父。残酷的现实与高洁的理想之间,眼前的事实与书中的理论之间,明显是存在鸿沟的。所谓的“人”,究竟是什么?所谓的“人性”,又究竟是什么?一连的疑问如同盖顶的乌云笼罩着哈姆雷特,他终究,再也无法“快乐”如昨。

[参考]《围城》读后感800字精选


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围城》读后感》,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读书即未成名,究竟人高品雅。修德不期获报,自然梦稳心安,对于作品这本书,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想法。写读后感要选择好角度。

《围城》读后感(篇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牐牎拔С恰比∽允橹胁排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围城》读后感(篇2)

第一次读围城,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只记得一句话:“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后来几年中,时时会想起这“围城”,它像一首歌,一首压抑的歌:《refrain》。

这像是一本要用人生去读的书。每每将自己代入方鸿渐在爱情中的次次失意与在事业上的种种狼狈,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抓着仓皇逃窜的自己。

围城是“困”,人一辈子都陷在围城中,有时因为爱情,有时又因为事业,或者更多。

无意中看到臧克家先生的一句诗:“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但谁把幻光当成幻光,谁便会沉入无边的苦海。”

人生永远追逐着“围城”内的“幻光”,那些是人们错认为自己要终身去追求的东西,是人们由于隔着“城墙”而未看清的东西。人们不知疲惫地,麻木地想要实现它。我们的欲望在迷蒙不清时告诉我们,追求它能获得快乐。而当倾尽全力去达到时,当时的欲望似乎却消失了,原该有的快乐也不近人意地缺席。人就这样从一座围城中出来再到另一个围城中去,往复循环,可笑而又可悲。

而踏入“围城”中,接近到“幻光”时,有些人的眼睛在接近的过程中就被光芒所伤害,即使少了“围墙”,他们依旧看不清“光”的样子。以方鸿渐父亲为代表的封建家长们,将其“生儿育女结婚生子一代传一代”的“幻光”当作了他们真正要追求的“光”。老一代人,一辈子也就想生儿育女,为孩子买车买房。当孩子还只是个孩子时,便将一切都准备好。但当问他们:“孩子们有了这些之后呢?”他们常常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相亲结婚,生儿育女。紧接着孩子们又成为了“老一代”。

这些看不清,不知“幻光”为“幻光”者,过一生也不会多难过,可看清了这“幻光”的人,例如受到西方哲学的影响方鸿渐、赵辛楣,他们开始脱离这一无知的环境,认识到自己追求的“幻光”,认识到了那是自己永远无法追逐到的想象中的“幻影”,想要离开这“围城”时,却发现四周都是一堵堵无法突破的城墙。当方鸿渐从点金银行脱离要去三闾大学时,他感觉那“好像个进口,背后藏着深宫大厦,引得人进去了,原来什么没有,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去的去处”,这是他第一次隐隐约约看到了“围城”,瞥清了“幻光”。当赵辛楣喝醉酒说道:“我觉得谁都可怜,汪处厚可怜,我也可怜,孙小姐可怜,你也可怜”时,已经发出了人生“困境”的感慨。苦海无涯,也许这便是人生。

现代人受各种思想的冲击,开始认识到自身的困境。我同样感觉“围城”无处不在地施压于我,但我却无法逃离。我曾特别喜欢一个人,年少无知且轻狂的我,用尽气力去讨其喜欢,夺其关注,而自己却由一杯热水转瞬即凉。年少最初的喜欢是美好的,而这样的喜欢终究无法得到真实的,完美无缺的结果。就像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有些美,也许生来就是让人去感受,而不是去触碰,去追求。那也许就是迷惑人的“幻光”。也许现在的我看爱情显得幼稚,但这幼稚也是一种感情的共性。我会去触碰那种美,而大部分人也会,可我们错把那些东西当成自己所应该去追逐的东西,错把“幻光”当成“光”本身,而当人醒悟时,明白这是幻光时,才知道这是“虚幻”的,从而各自看到了自己的“围城”。

“婚姻是一座围城。”方鸿渐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进入与孙嘉柔婚姻的围城,他们一次次的在城墙上撞击,却始终出不来,也似乎不愿意出来。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人生才是个大的围城。我们落入这无边的苦海中,无法自拔,因为深知只要处于人世,过着“人生”,便无法脱离开。

很多人说人生最美好的是过程中的风景。可那只不过是穿梭于各种围城内外中,误认为“城”中之“光”为真实所形成的欣喜感罢了。人已经知道结果不会好,追逐也不过是一种茫然。可人却仍“永远追逐幻光”,永远在围城内外进进退退。这样的现实总会使我呆立,我想不出反驳的话,却也不甘心。

直到遇到了思特里克兰德,《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他放弃原有人生,抛弃家人朋友,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他追求的过程并不美好,贫穷、疾病不断缠绕他,但他是特别快乐的,因为他追逐真正的“光”。最终他烧掉了似乎象征着人生奥秘的临死前的画,似乎找到了真正的“光”,获得了真正的快乐。或许我可以终于可以反驳,有人找到了“光”,要冲出“围城”了。当我回过头来想想,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肉体的物质的存在,要实现灵魂上的跨越,仿佛到达了庄子所说的“逍遥”状态。但,这是人生吗?若不是,可我明明白白感受到他这个“人”看到并且追到了许多真正的“光”,感受他到即将冲出“围城”的喜悦。很多人批判说,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人性,不负责任,而我却一直羡慕着他对于“光”的遇见与追求。或许他真的摆脱了围困“人”的围城,也许他在最后一刻在“围城”中看到了缺口。

方鸿渐、孙嘉柔以及书中的所有人,谁也没有走出围城。书也在讽刺的钟声中,结尾。

我也还是那个方鸿渐,但是却期待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围城》读后感(篇3)

钱钟书的《围城》这本书给了我良多的感慨和取之不尽的人生智慧。

曾经,那本厚厚的有着灰色封皮的《围城》,庄严地立在我家书架的最高层,我曾试着读它,却被它的平淡与难懂击败。

最近一次捧起《围城》,是饶有兴趣地把它读完的。放下书本,我确切地感觉到,自己长大了,曾经晦涩的书,如今已经可以欣赏,曾经疑惑的情节,如今已经可以理解。现在我看《围城》,少了之前的畏惧,多了对其内容之深邃的赞叹。我在为自己能读完《围城》欢欣鼓舞的同时,又察觉到,自己读懂的,只是一点点皮毛。书中人物深层的性格,书里真正的精髓,我还没有领略到。此书精彩的内容,值得我细细重温几遍。这又使我不得不钦佩作者钱锺书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能体察得如此之透,而道出时却又如此娓娓动人又不乏幽默。正因为如此,《围城》不仅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享受,还可以作为我的社会启蒙书,让我开始了解人情世故,试着分辨社会中的`善恶。

书中的主角方鸿渐,留学欧洲后返回上海,远赴三闾大学任教,后去香港游历……对于他,我总有一种感觉,不论他去往哪里,都仿佛身处一座围城当中,给人以压抑之感。仔细分析,我觉得是他气量狭小、见识短浅所致。他对于自己喜欢的苏文纨胆小扭捏,在钩心斗角的三闾大学也无所作为,讲课的时候又自以为是,这些性格的短板,最终造成了他事业与爱情的悲剧。

人,不论在哪个时代,都应当努力打破生活中的围城,积极地融入世界,以坦诚的胸怀迎接未来,以热情的态度待人接物。摆脱生活中的羁绊与束缚,胸中开阔,眼前自然有万里江山。

《围城》读后感(篇4)

《围城》对人物的刻画也堪称典范,往往三言两语就把人物性格描绘得活灵活现。哲学家褚慎明自称与英国哲学家罗素熟识,吹嘘“承他瞧得起,请我帮他解答许多问题”,事实上罗素确问过他“什么时候到英国”,“有什么计划”,“茶里要搁几块糖”这一类非他自己不能解答的问题,读来令人捧腹之余,又深深感到对此类人丝毫不觉陌生,也许还能回想起自己在某一阶段曾做过这样的人。

历史系主任韩学愈的假的文凭被方鸿渐当场揭穿后,仍不动声色,把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煞有介事地称作“很认真严格的学校,虽然知道的人很少——普通学生不容易进”,当场忽悠住了同为克莱登大学“毕业”的方鸿渐。联想到此前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学历打假事件,可见中国人对学历证书这一镀金法宝的不懈追捧,也是数十年如一日的。

而对于中国的大学,钱先生也有一番辛辣的见解:“中国是世界上最提倡科学的国家,没有旁的国家肯这样给科学家大官做的。外国科学进步,中国科学家进爵”,“从前大学之道在治国平天下,现在治国平天下在大学之道,还是条坦道大道”。今天总有评论家在振臂高呼,抨击现行教育制度,教育改革的力度一轮大过一轮,最终却沦为形式。问题的根源,钱先生早已一针见血地摆在公众面前,只是如此“大学之道”“治学之道”已根深蒂固,难以动摇。大众总在感叹中国整体科研水平落后,并不是找不到原因,而是要改变这种现状,殊非易事。

读《围城》常常可以找到生活中熟悉的影子,偶尔甚至也能从中照出自己。钱钟书先生以犀利的笔触,游刃有余地描摹着那个年代知识分子的群像,戏谑地旁观着由这群人上演的剧目。在阅读时,我们也就能够暂时上升到作者的高度,冷眼观察身边的人,周遭的事,以致灵魂出窍般地审视自我,带着一种全新的认识,再度回到自己城内或城外的生活。

《围城》读后感(篇5)

不知道是自己最近忙得失去自我了,还是其它缘由,读《围城》,对于方鸿渐的经历,潜意识里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是假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了,还是觉得故事在铺垫,没有进入正文。也可能和我最近(不是最近,是一直)的生活状态有关系,我总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的,我总在期待另外一种生活,期待另外一个我,另外一个他。

倒是最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士的附言更觉真实,不过也确实是写实。

方鸿渐之与四个女人鲍苏唐孙(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中主要的是唐和孙,虽然和唐小姐没有结婚,和孙结了婚,但是倒不能说她更爱谁。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种种误会太可怕了,因为误会,因为面子,本来相爱的.两个人竟然各奔东西。

偶然想到《婚姻保卫战》里面,最后的总结也是,夫妻之间不要死要面子,要互相体谅,该说的软话就要说,心里要时刻为多方着想。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从很多幸福的人夫妻,前辈,朋友的眼里,我相信还是要结婚的,婚姻的幸福是值得追求的。看了杨绛写钱钟书,就觉得很是羡慕。我就特希望我的先生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但是又总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欣赏他的才华,不像杨绛女士那样有才气。在她的眼中,钱钟书的很多在常人看来的缺点,她都爱称为“痴”气,这其中凝聚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啊,夫妻能做到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万万不能像方鸿渐和孙柔嘉那样,本来心里还是想着对方的,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互相伤害,什么硬话都能出口。

夫妻间,不能什么话都说的,伤感情的话尤其不能说。

引用一篇别人的书评,要比我的深刻得多,我这只是看到了表面的荒谬,没有体会到内里的深刻。

《围城》读后感(篇6)

《围城》这本书是我一直放在床头的,钱钟书的这部小说大家都看过,故事内容也不必多说了,只想谈谈我由此想到的一些东西。下班回到家,吃完晚饭,安静的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一遍又一遍的换着电视频道。遇到有兴趣的,就看一看,有广告了就接着换台。当我换完一遍了,想着刚才的广告应该完了吧,却怎么也想不起刚才看的是什么节目了。

偶然一瞥,看到了书扉上那两个字,“围城”。我对“城”的印象很好,对“围”字却不甚喜欢。“城”,代表城市,代表一种与时代、世界接轨的生活。而“围”字,意味着自由的缺失。有一天,在重庆的步行街上,看到肯德基门口摆着一副招聘广告,竟然也会驻足仔细看一阵子;看到地下通道里有个弹吉他的小伙子唱歌,心中也会向往一阵子。然后饿了去吃碗面,才想起原来这面啊,得用钱去换。想起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工作迟迟未定,心中焦急难耐,想起老妈期待的眼神,看到兄弟们找到工作欣喜的表情,都让自己很难过。

觉得只要能找到工作,就会很快乐。这个时候,自由我一点都不喜欢。小时候的理想都还在吗?记得我们小时候都有各种理想。上大学时,熄灯了,宿舍的'兄弟们聊起儿时的理想。我小时候想做一名宇航员,老五想做一名邮递员,老大想做一名包工头。哈哈,没有谁实现了,但也没见谁不快乐。其实人应该怀着围城外的心情在围城内生活,这样幸福才会一直拥有。没错,我每天朝九晚五,不能时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想想三年前围城外的我,是否是这样的心情呢?没有了一份实现自己价值、创造价值的工作,我就连一刻都不能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宿舍的兄弟们没有一个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但是同样很快乐。城外的人也要有一颗城内的心。如果我们承认了“围城”,那么就努力让我们的身、心分开,一个在城外,一个在城里。永远都会快乐幸福。

《围城》读后感(篇7)

再来说说《围城》的语言特色

一、用感觉为感觉打比方,用一种心理状态为另一种心理状态做注释。

《围城》中精妙绝伦的比喻俯仰皆是,尤以对心理和情绪的比喻让人看了拍案叫绝。见到的人、事、物容易做比喻,可是心理状态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十分个性化又稍纵即逝,不易捕捉,如何描述得清呢?且看:

自从上岸与苏小姐一别多日后,百无聊赖的方鸿渐去找苏文纨,想象中对方的热情难拒却被冷言冷语代替。作者是这样形容他鼻子碰灰的心理的:这时候他的心理,仿佛临考抱佛脚的学生睡了一晚,发现自以为温熟的功课,还是生的。

好一个自以为熟,这正是,你和人家熟,人家和你生分。考试也罢,自作多情也罢。

欲说还休的心理,你一定体会过,如何描述呢?作者是这样形容的:“那最难措辞的一段话还闷在心里,像喉咙里咳不出来的粘痰,搅得奇痒难搔”;或者仍用学生考试做注释:“计划好的行动和说话,全用不着,闷在心里发酵”的感觉,“比学生念熟了书,到时忽然考试延期,更不痛快。”

我自己就有亲身的体会,话到嘴边却被硬生生塞回去的时候,就像一个刚刚灌满热水的暖水瓶,热气在里面滋滋地做响,如若不把瓶塞拿起,放了这口气,再迟了,“嘣”得一声,热气非得把瓶塞顶出几米远不可。

呼之欲出的那句话也许无关紧要,但是不吐不快,如果实在不能吐,只能闷在那儿,不痛快,堵在那儿,奇痒难忍,或者话在心里咕噜噜地乱窜。

再如,别人一句无心之语滑过你的耳朵。当时不以为然,慢思慢想突然回过神儿的感觉你体味过吗?这种感觉如何形容呢?作者说:一句话的意义,在听者心里,常像一只陌生的猫到屋里来,声息全无,过一会儿“喵”一叫,你才发觉它的存在。

再比如,“斜川把四五张纸,分发同席,傲然靠在椅背上,但觉得这些人都不懂诗,决不能领略他句法的妙处,就是赞美也不会亲切中肯。这时候,他等待他们的恭维,同时知道这恭维不会满足自己,仿佛鸦片瘾发的时候只找到一包香烟的心理”,董斜川渴望被夸赞却难以过瘾的心理被一个鸦片发作却只找到香烟的心理完美注释。

我在写作时喜欢矫揉造作,常搜肠刮肚地找些色彩艳丽,醒目朗口的四字词语来撑门面,这种削足适的做法,弄得词不达意的状况时有发生。

钱钟书只是很真诚地把生活中的现象感觉与人物的心理状

《围城》读后感(篇8)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围城》读后感(篇9)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地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当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围城》读后感(篇10)

“初爱不生花。”初恋与爱人,往往不是同一个人。世事变幻无常,阴差阳错间,遇上了一个人,在需要成婚的时段。或许未必深爱,未必合适,就在一起了。这样一过就是一辈子。难道婚姻就源于一场阴差阳错吗?

——多无理呐!若这场阴差阳错发生在青涩朦胧的初恋阶段,谁不说这是缘分是天意是命中注定?红玫瑰,是朱砂痣,不也会变成一抹蚊子血吗?白玫瑰,是明月光,又怎的不会变成饭粘子?

看过许多曲折磨人故事,讲爱情,讲初恋与婚姻,心中无不是戚戚然。因着人性丑陋的一面:虚伪、猜疑、嫉妒、不坦诚、冲动易怒、反复多变,导致了爱情与婚姻的不幸,不幸福。

然而,钱钟书与杨绛的婚姻却给人一种相信爱情的力量。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样平平淡淡,无大风大浪,甚至略显萧索的生活,“当时只道是寻常”,因着爱的人的陪伴,都变得美好起来。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日子里没有风花雪月的浪漫,没有海枯石烂的誓言,只有细水长流,老夫老妻式的相知相守,你愿意否?

看过钱钟书的《围城》,看过杨绛的《我们仨》,心中想着:钱钟书先生该是一个学识渊博却又幼稚伶俐的孩子,杨绛女士就是一个可亲可敬的大孩子。他们二人的婚姻并非自由恋爱而来,却美满的让人艳羡。

若爱情与婚姻不似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那般纠缠错杂,心神俱伤,而是像钱杨二人那般美好,大抵,也值得期待一番罢。

[参考]关于诚信故事读后感8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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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信故事读后感 篇1

文化先哲孔子说过:少若成天性,习惯如自然。音乐大师贝多芬告诫后人,德性比金钱更能使人幸福。少儿时期是一个人的品德习性开始孕育的重要时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所谓恶小和善小,为何不为,正式我们少年接纳生活熏陶的基本准则,就如着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言:这个时期培养得好,以后只顾着继续增高地培养上去。

这个假期,我一个人在家认真的看了一本很有价值的刊物,是一本名为诚信的故事,虽然这本书的故事都是很简单,但是它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的道理,它让我明白:良好的品德是成就人生最稳固的基石。在这本书里,它写了拾金不昧抱诚守真诚实守信言而有信一诺千金行必有法等类型的小故事。它让我明白,做人就应该心怀诚信,遵守承诺,言而有信,说过的誓言要一言九鼎,做人应该持着诚实的人生态度,这样别人才会永远对自己持有敬佩和尊敬。

放眼回顾我以前,曾经的往事历历在目,使我陷入了无限的沉思。曾记得,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班上李欣怡过今天生日,我和牛晓慧约好在文化宫广场碰头,然后一起去李欣怡家。我清楚地记得,那年是最冷的一个寒假,天空刮着阵阵冷飕飕的风,我觉得那样的天气会让所有的人都讨厌它的,但是那天我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我居然还高高兴兴的跟着妈妈去逛商场,我居然那么狠心的把牛晓慧一个人丢掉空旷的广场上,让她一个人在哪里站了好久好久,等到第二天去了学校,我才猛然记起我们的约定,我在面对小慧的时候,内心既惭愧又内疚,我真诚的对她说了对不起,请她原谅,牛晓慧笑了笑说没关系,只要你没忘就好,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经过那件事后,我明白了很多,我不能失信于人,我要纠正我的人生态度,我要做一个守信的人,我要让美德伴我快乐成长!而这个美好的寒假,正是因为我的这本书,我的寒假生活为我增加了很多的乐趣。这本书让我养成了怎样做一个有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勤劳朴质、亲情感恩等等的优秀品质和美德。正式拥有了这样的品德,才会使我现在拥有了家人的关爱,同学们的爱护以及老师的喜爱

现在,我只想用这样一句话来作为结束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些有价值意义的故事和真理,就像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一样涌入我的内心心底,我永远都会记得,会时刻告诫自己,要拥有诚信的人生态度!

关于诚信故事读后感 篇2

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有很多非常好的文章,来跟同学们分享一下,我的阅读经历。

读完《更重要的事》我明白了一个人的健康成长只是健康的身体远远不够,还要教会他文明、礼貌、道德,正如文中的玛格丽只教会了他走路,却没有告诉告诉他往哪里走,于是他走上罪恶之路!

我读完了《丑树》知道了一个人不要只看到自己的短处而气馁,要靠自己的努力,让自己更加强大!正如文中的那颗丑树虽然丑但他也可以让人们乘凉,所以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强大!

我读了《朱晖不负友托》认识到一个诚实的人必定也是一个守信的人,朱晖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和张堪只相处了短短几天,但张堪吩咐朱晖的事,朱晖并没有不做,而是认认真真的去做。这儿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总而言之我们做人一定要心怀善意、诚实待人,不要连一些小动物都可以做到的事情,而我们却做不好!

关于诚信故事读后感 篇3

真好,终于又到双休日了!我又可以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汲取书中的营养了。走到书架前,信手拿起一本书,呀,是《诚信故事》。对,就先看它吧。看了大半天,书看完了,合上书本,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被书中故事里主人公诚信守信的精神所感动着。

《诚信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了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都有许许多多讲诚信的人,例如晋文公退避三舍、刘备三顾茅庐、毛泽东还钱等等,这些主人公都是因为讲诚信而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和赢得了他人的尊重。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这些名人格言,是对诚信美德的最好的概括。诚信是什么?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这是诚信最起码的标准。不管是对自己认识的人也好,还是对不认识的人,都要真言无伪,以诚信待人。

想想自己,做到诚信了吗?就拿今天的事来说吧,班里做了一次模拟考试,结果我得了100分,心里美滋滋的。回到家后,我自豪地拿给爸爸看,起初爸爸的脸上似乎有种掩盖不住的喜悦。可渐渐地,爸爸的脸色沉了下来,“媛媛,你过来一下。”“嗯?”“你看,这道题目算错了,按理说,应该扣掉一分的……”“我不要嘛,万一扣掉一分的话,那我就不是全班第一名了!再说,反正老师也不知道……”

看了《诚信故事》,我知道自己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书中不是说做人要讲诚信吗?对,我也要像那些主人公一样做个讲诚信的孩子。等下周上学的时候,我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老师,让老师把我的人分数改为99分……

诚信,像一根小小的火柴可以照亮整个天空;诚信,像一朵小小的浪花,可以溅起整片海洋;诚信,像一片小小的树叶,可以倾倒整个季节……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讲诚实的人,共创和谐社会。

关于诚信故事读后感 篇4

小时候,我一直拿诚信当儿戏,经常对父母撒谎,有时候气的他们张嘴就教育我,我却屡教不改,反而越来越严重。我一直以为,说了真话反而会被父母所责骂,直到有一天,我阅读了《诚信的故事》这本书,我才对诚信这两个字改变了原先的看法。

这是一本教育书,红彤彤的封面,白纸黑字,却记录着不少关于诚信的故事,读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并使人进步,甚至令人放飞梦想,我二话没说,翻开它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其中,有个故事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十八世纪英国有个绅士,一天深夜他走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拦住了。因为看男孩儿可怜便买了小男孩一根火柴。他本以为小男孩拿了他的一英镑就再也不想回来找零了。于是第二天,小男孩的弟弟帮他送来了零钱,并对绅士讲了他哥哥为了找钱被马车撞的事,这时,绅士感到错怪了小男孩了,并被小男孩儿的诚信所感动,决定去看看小男孩儿。

到了小男孩儿的家一看,家里只有两个男孩儿的祖母在照顾受重伤的男孩儿,一见绅士,男孩儿连忙就说:对不起,我没能给您把零钱送去,失信了!当了解到两个小男孩的亲生父母双亡时,他毅然决定把他们生活所需要的一切都承担了起来。

看这就是一个关于诚信的故事。世界上没有哪一样东西是比得上诚信的。诚信,使我们的心变得纯洁,品德变得美好,那些为了逃避惩罚,为了得到一点小利益与赞赏而说谎的行为是愚蠢的,不诚实的代价就是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在人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只要失去了信誉,也就等于失去了一切。到头来不就是搬起石头往自己的脚上砸吗?

一颗诚实的心是无法用金钱买到的,当你播下一粒诚信的种子,你的心灵上收获的就是无价之宝。我们从小就是要做诚实守信的人,这样不久自己会心地坦荡,别人也会信任你,做人也昂首挺胸,使自己的气质无与伦比。

一个人诚实有信,自然能获得大家的尊重和友谊,会得到许多人的热心帮助,当只要反过来,如果贪图一时的安逸或小便宜,就会永远失去朋友对你的信任,而朋友的信任,往往比小便宜重要的多。

孔子曾经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杌,何其以行之哉。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是根本不可以的。就好像大车没有輗,小车没有杌一样,它靠什么行走呢?孔子认为,信是人立身处世的基点。是的,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与他人和社会发生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则,有章必循,有诺必践;否则,社会就不能正常运转,个人也会因为失去诚信而终获苦果。

诚信,可谓是人一生的财富,任何事情都必须要有诚信存在,哪怕你所有事情,所有能力都是最好,最优秀的,可就唯独丢了诚信,那你也就没什么用了。读了这本书,是我明白了十分重要的道理,改变了我对诚信的看法。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有很多知识等待着我们去阅读,发现。读书,放飞自己的梦想,学习新奇的知识,改变错误的看法,使我们在学习上,生活中,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使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关于诚信故事读后感 篇5

今天,我看了一则故事,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桂桑的藏族小女孩,从十六岁起,就许下诺言:长大以后一定要征服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不过由于第一次攀登的时候,同队队员一不小心碰到滚烫的高压锅,致使她的脚受伤而无法前行。可是,她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尽管后来她当了妈妈。到了1990年,她才有机会再次登上珠峰,并上了峰顶,完成了自己许下的诺言。

看了这则故事,我不禁对桂桑这种对自己的诺言负责任的性格表示佩服。想想我自己,跟桂桑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

记得有一次,妈妈花了好几百块买来一台名牌电子琴,只为让我多掌握一种本领,我也答应了妈妈要认真学习,可是,学了仅仅一年我就半途而废,不想学了,妈妈无奈,只好依着我,让我不用学了,可那是妈妈用辛辛苦苦赚来的汗水钱买的,我却害怕辛苦害怕累,完全忘了自己当初立志要学好电子琴的愿望,既白白浪费了妈妈的一片苦心,也失去了自己的对妈妈承诺,是没有诚信的表现。

所以,在今后的日子里,我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努力做到,对自己的诺言也要坚持去做,做到有诚信,这样才能拥有朋友,甚至更多人的信任。长大后,步入社会才能立足,伙伴们,你们说是吗?

关于诚信故事读后感 篇6

我反复读了韩震伯伯的《诚信的故事》一书后,进一步加深了对“诚信”一次的理解和认识。古往今来,诚心一直是人们为人处事的道德信条,所为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信,可以使人受到尊重;诚信,能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诚信,是一个人为人正直的表现。人们都说,诚信是金、诚信是一个人又失败走向成功的跳台,诚信是社会中每一个人情感的纽带。我认为诚信,就是我们周围人的一瞥一笑,一喜一怒,在平凡的小事中反映出的良好品质。我觉得,一个人没有诚信,是立不住足的。在当今社会中,干部要诚信,工人要诚信,教师要诚信,学生也要诚信。如果一个人办事,做人不讲诚信,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曾子为了做到诚信,将家中唯一的一头猪杀了,竖立在人们心中手心的形象。重耳宗守诺言,在楚王派追杀的情况下退避三舍,不与其交战,樊无期舍生忘死,只是为了一个承诺。这些不都是诚实守信的最好表现吗?其实,我们周围,也发这许多诚信的故事。他们虽然平凡,很普通,但都反映了这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我每天都在校门口稍稍站一下,一个比我大不了多少岁的小姐姐每天都等他的奶奶接她回家。今天中午有所不同,小姐姐约好了人,说好了在这等她。不久,小姐姐的奶奶来了,她的奶奶执意要把姐姐接走,小姐姐没有表现出太大的不情愿,只是淡淡的说了五个字:“我答应他了。”这句话重复了三遍,他的话像一把利剑,刺入每一个人的心,我也为小姐姐那坚定的声音感到一丝自豪。中国是几千年的友谊之邦,以信义为本。自古就有“言而有信”“言必信”“行必果”各种

母爱故事读后感8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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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故事读后感 篇1

在100个母爱故事这本书中我得到了很多启发,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有:『最勇敢的妈妈』、『地震中的撑起』、『耳朵在哪儿』、『秋天的童话』、『跪拜藏羚羊』,这些文章和故事分别给了我不同的感想。想知道的话,往下看吧!

『最勇敢的妈妈』中的猫妈妈不畏熊熊的烈火,勇敢的把孩子从火海中一个个救出来,甚至当人类把它带到安全地带时,它还要亲自去触碰一下它的孩子们,以确定它们真的安全了。猫妈妈勇闯火海的精神,是母爱的集中体现。

『地震中的撑起』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在我们的生命中,有一种最宝贵的东西叫母爱。母爱是什么?母爱是温暖的眼光;母爱是恬静的月夜;母爱是润物的细雨;母爱是醉人的春风;母爱是温暖的港湾

看过这震撼人心的故事,,我想说:“母爱是无法用‘语言’衡量的凝重”。

『耳朵在哪儿』这篇文章震撼了我们的心灵,又一次让我们深切的感受到了母爱得伟大。一位母亲怀着喜悦的心情产下一个天使般的男婴,但美中不足的是,这个男婴竟然没有耳朵。不可避免的,小男孩在成长的过程中受到了别人的嘲笑。不过,让我安慰的是,由于高明的医术,小男孩终于被装上了一对耳朵,并且拥有了一个成功的人生。

『秋天的童话』让我想起有一句谚语:“母亲的心是儿女的天堂”。的确,母亲给了我们一个爱的天堂,甚至,他可以用血染红那个天堂。因为母爱,人类才从洪荒蛮夷走向了文明繁盛;因为母爱,我们才从愁肠百结走向引吭高歌;因为母爱,才有了生命的肇始,人性的回归。

『跪拜藏羚羊』中的母藏羚羊牺牲自己救小藏羚羊的举动,不单是让盗猎者震惊,也让我们每一个人震惊。我们歌颂母爱,认为它是人类最伟大的一种情感,但是我们忽略了,再动物界同样有母爱惊天动地感人肺腑。

当我读完这几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我似乎能够感到一种发子内心的震撼!如果此时有人问母爱是什么颜色的,相信我们能够异口同声地说出一个答案:血色!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有一种感天动地的情感,那就是母爱。母爱是平凡的,更是无私、伟大的,当孩子的生命遭遇死神的威胁时,母爱便显出了她伟大而又神奇的力量。

母爱故事读后感 篇2

在沈石溪动物传奇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棕熊的故事》。

这篇文章,是“我”与两只熊之间发生的一段感人的故事:为了避免凶手嫌疑,我们从金猫爪牙下抱走了小熊崽,并取名为“小丽丽”。“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我”,这给它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熊出现了。我们把熊崽还给母熊,“小丽丽”却哭闹着不肯离去。后来,“小丽丽”从母熊身边逃回观察站,它把“我”当做妈妈了。在后来的几天里,母熊一直对“我”下毒手,要不是“小丽丽”出手相救,“我”已遭母熊杀害了。好多天了,“我”神经高都紧张,吃饭不香,难以入眠,服了安眠药,好不容易合上眼皮,就会看到母熊张牙舞爪扑到“我”身上,吓出一身冷汗。而这一次,母熊来找“我”,却是要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地托付给“我”,原来在刚才,母熊与雪豹在搏斗,母熊的肚子被撕裂咬穿了,但它仍然死死咬住雪豹的一条前腿,绝不松口。只有母亲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把生的希望留给子女,把死的痛苦留给自己。母熊死后,“我”找了一些树枝,盖在母熊身上。虽然熊掌很名贵,熊胆也很值钱,但“我”不会在这头母熊身上捞便宜的,因为“我”不能亵渎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

是啊,母爱是多么伟大!在我们身边也处处洋溢着母爱。

爸爸一位同事的女儿有先天性智残,现在11岁了,大小便还要妈妈帮助解,可是,她的妈妈从来没有对她放弃过。春天来了,她妈妈带着她到广场走走,告诉她,花是红的,草是绿的……如果你从广场走过,你常常会看见一位母亲拉着一位大孩子的手,对着花草指指点点……当我第一次去她们家时,我就被那种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她们家里到处贴着小纸条!窗子上贴着“窗户”,电视机上贴着“电视机”,墙壁上贴着“墙是白的”……那一张张小纸条里凝聚了多少母爱啊!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是啊,母爱是多么地伟大!由此,我又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母爱故事读后感 篇3

母爱的故事读后感

《母爱的故事》是一篇文章,它讲的是有一个叫美美的同学,可是她妈妈太溺爱她了,使她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后来美美上了大学,不过很快她又被退学了,因为她离开了妈妈什么也不会做,她无法独立生活。她的妈妈哭了……

知道雄鹰为什么会那么矫健吗?因为在它们出生不久就自己出去寻找食物,而鹰妈妈希望它们能够独立,长大才能有勇气飞向太阳!因为爱,所以让爱放逐天涯,也许此刻我们也像美美一样享受母亲为我们安排的一切,但是我们应该反思一下,有一天我们离开父母的怀抱,能否独立生活?能否像雄鹰飞向你梦想的太阳?在温室里生长的花朵十分漂亮、美丽,但是离开温室,它们还可以那么美丽吗?朋友,你见过梅花吗?它们傲雪凌霜但仍那么美丽幽香,正因为在白雪皑皑的环境中经受考验,经受磨练,才会这样独领风骚傲然绽放。

联想到我们自己,不得不感到惭愧:我的妈妈叫我自己洗衣服,自己做饭,自己独立生活,而我却不听她的话,还总以为她不爱我呢!回想起来我现在才觉得,我好笨好蠢。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学会独立,学会自强。我想只有我这样做,未来的我才可以在人生的路途中走得更远,走得更稳!

歌德说过:“谁若不能主宰自己,谁就永远是个奴隶。”对,我不能像《母爱的故事》中的美美一样,我要像雏鹰一样,展翅高飞,翱翔长空,做生活的强者!

母爱故事读后感 篇4

母爱是人类最纯洁、最无私、最珍贵的情感,它同父爱一起构筑起了人类社会爱的基石。本书按照情感最动人、文字最优美、故事最精彩、思想最深刻的四个标准,结合小学生的阅读习惯和知识结构,从中外名家名篇中精选了100个关于母爱的故事,生动精彩,引人入胜。读完这些故事,我有些泪眼模糊,不禁思绪万千……。

读了第一个故事《最勇敢的妈妈》,我的喉咙发紧,鼻子酸酸的。故事中,一个停车场起了大火,火势猛烈,5只小猫咪被困在火中;勇敢的猫妈妈一连五次反复冲入肆虐的烈火和滚滚的浓烟中—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更何况它们是天生害怕火的动物,沾上一点火星都有可能丧命。但是,猫妈妈对烈火毫无畏惧,为了它的宝宝,母爱使它不惧怕牺牲;猫妈妈的奉献获得了回报,孩子们个个都平安无事,母爱的力量真是超乎想像啊!第8个故事《耳朵在哪里》也很让人感动,它更体现出了母爱伟大的精神。一位母亲怀着喜悦的心情产下一个天使般的男婴,但美中不足的是,这个男婴既然没有耳朵。不可避免的,小男孩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了别人的嘲笑。不过,值得安慰的是,由于高明的医术,小男孩终于被装上了一对耳朵,并且经过自己的努力,拥有了一个成功的人生。直到多年后,他才发现妈妈没有了耳朵!这是多么无私的爱啊!我甚至能够想像,母亲在央求大夫时的语气,她也许会说:“求求您了,医生,将我的耳朵割下来吧1我要给我的儿子……”如果我是她的儿子,听了母亲说出这样的话,我一定会痛心疾首!有谁愿意为孩子献出自己的一切呢?只有母亲!母亲愿意无私地奉献,却从来不会要求报答……看到这些故事,我理所当然地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在我生病的时候,妈妈无微不至地关心我,照顾我;每天晚上,妈妈烧出美味可口的饭菜,看到我吃得那么香,她所有的疲倦一扫而光;她天天有很多家务事要做,非常辛苦,但只要看到我拿回来的成绩和奖状,她就会笑得合不拢嘴。相反,我自己却觉得对不起妈妈。有时候,我犯了错误,妈妈好心好意地劝导我,而我却不知好歹地向她大动肝火;有时候,在妈妈心平气和地和讲道理时,我却老是和她顶嘴;有时候,因为妈妈发现我有问题,稍微批评了我两句,我却再也不愿意和她说话了。

母亲,虽然您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您的爱让我可以铭记终生!母爱是塑造优秀人格的人生教科书,是激发澎湃力量的精神源泉,是滋养心灵的情感雨露,让我们永远记住和珍惜母爱吧。

母爱故事读后感 篇5

我很喜欢阅读沈石溪的作品,这让我对动物有了更深层的了解。

我最近看了一本他写的作品,作品名称叫《棕熊的故事》。这个作品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森林里执行任务的时候,意外发现一只出生没多久的小棕熊,他在犹豫了很久之后,终于下定决心把小棕熊带回观察站,暂时收养了它12天。期间,他们奇迹般地建立起母女关系。原因是小棕熊在第一一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它看见的第一个会动的生物,就是他--沈石溪,而形成了动物特有的铸定式记忆,所以把沈石溪当成了自己的妈妈,而沈石溪又很乐意地做它的妈妈。就这样,他和它快乐地生活了12天,他还给它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丽丽。

在第13天到来时,小丽丽的亲生母亲棕熊妈妈通过灵敏的嗅觉找到小丽丽的藏身之所沈石溪的动物观察站。在经过一番努力之后,沈石溪决定把小丽丽送还给它的亲生妈妈棕熊妈妈,当小丽丽第一次离开沈石溪的时候,小丽丽就像我们人类一样,哭闹着不肯离去。

一眨眼两个月过去了,沈石溪突然在观察站附近看到小丽丽。他惊喜万分,连忙把小明丽抱回住所,哪食给小丽丽吃。那天晚上,小丽丽在妈妈的脚边沉沉地睡者了第天大清早,小丽丽的亲生妈妈再一次找到了它,又一次强行把小丽丽带走了,因为这样,宗熊妈妈对沈石溪产生极大的误会,自私地认为是沈石溪抢走了它的宝贝女儿的爱,F是把沈石溪视为它的头号敌人,三番几次地想要把沈石溪置于死地。因为生命受到了威办,沈石溪终于下定决心,要搬离这座森林,远离棕熊妈妈的无休止的攻击。

突然有一天,正当沈石溪准备要远离这座森林的时候,看到棕熊妈妈又一次找到了他,本想着棕熊妈妈准备要伤害他,谁知道,当他走近一看,原来棕熊妈妈身受重伤,重伤到肚子里的肠子都快掉出来了。在确认棕熊妈妈没恶意的情况下,他选择了相信它,跟着它一直走到小棕熊的藏身之处一一个小山坡上。原来小棕熊丽丽也受伤了,沈石溪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帮助小丽丽包扎伤口,当包扎好伤口后,才想起棕熊妈妈,抬头望去的时候,听到棕熊妈妈发出了鸣鸣的声音,沈石溪用棕熊的行为向棕熊妈妈发誓,好让棕熊妈妈在临死前知道,它的女儿有人照顾了,它可以安心地离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世上最伟大的爱就是母爱,母爱是最无私的,她不需要子女任何的回报,只要子女平平安安,健健康康。这就是给予母亲最大的安慰。所以,我要学会保护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换我来照顾妈妈。

母爱故事读后感 篇6

世间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是母爱。奉献和牺牲是母爱两个字最丰富的内涵。最近我读了关于母爱的一本书,看着看着眼睛也不禁湿润了。

它主要讲的就是关于母爱的1000篇短文,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体会到: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会感动别人的人,做一个能感悟母爱的人。在所有的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跪拜》这篇文章,使我深有感悟。它讲的就是一屠户从集市上买了一头母牛,这头母牛体格健壮,肚大腰圆,屠户非常欢喜,高高兴兴的回家了。当屠户准备开宰时,突然,牛的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下了。当时他非常惊讶,他想:当了多年的屠户,他从来没有看过这种母牛,不管三七二十一,“咔”地一声,把牛给宰了。当打开牛的腹腔时,屠户惊呆了,屠刀“晃荡”一声掉在了地上——在牛的子宫里,竟然静静地躺着一只刚刚成形的牛犊,这时他才明白,牛为什么双腿下跪了,最后把牛和牛犊一起给埋了,并且埋掉了他的那把屠刀······

这个故事深深震撼了我,还有什么语言能代替那神圣的一跪呢?所有的母爱,其实表达起来都是这样简单,它没有做作,没有张扬,有的只是极其普通却又撼人心魄的细节。牛虽然不通人性,但是还有母性,为了争取孩子出生的权利而跪拜,牛泪如雨。我们做为一个小学生,作为一位孩子,更应该学会去感悟母爱,去理解母爱。有时候妈妈对我的叮嘱,我总是认为是妈妈在唠叨,还会对妈妈发脾气,可怜天下父母心,其中包含了妈妈无限的爱。

妈妈的爱就像春天那束最明媚的阳光,照得我们心里暖阳阳的。我们应该牢记:“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想真诚的对天下的母亲说一声:“妈妈,您们辛苦了。”

母爱故事读后感 篇7

爱是什么?是黑夜的星光,是酷暑的清泉,是天上的彩虹,是寒冬的火苗,是全心全意的奉献,是弥漫一生的执着。暑假里,我幸运地读到了一本好书,叫《影响孩子一生的真情故事》,让我受益无穷。这本书徐徐道出人间无处不在的真情,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

其中一个故事情节深深地刻在我心中,它叫《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它讲了一栋居民楼着火了,有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腹中的孩子,从三楼楼顶跳了下来,跳下时,她头部向下,肚子朝上,孩子保住了,而她的头部重重地撞到了地上,鲜血直流,生命危在旦夕,可她却艰难地笑了起来,说:快送我去医院,我腹中的孩子还能活。我被这位母亲无私的爱深深地感动了。

母爱是多么伟大!记得有一次,那时候下着倾盆大雨,我忘了带雨衣到学校,可雨丝毫没有小一点的意思,全部的同学都被家长接走了,就只剩我一个人,我急得都快要哭了。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向我走来,妈妈!我激动地喊起来。我急忙跑到妈妈前面,抓住了她,妈妈摸摸我的头,和我一起回家,可雨伞太小了,妈妈为了不让我淋湿把雨伞向我这边靠。我没有淋湿,可妈妈却因为被雨淋湿而感冒了。

啊!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她们不管做什么,出发点只有一个,那就是爱!成长的道路上,爱无处不在,我们不要匆匆而过,要适时驻足,要感受一下爱的美好。

母爱故事读后感 篇8

这一天,我被一篇名叫《母亲的故事》的文章所感动,它讲的是: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母亲为了从死神的手里抢回自己病重的孩子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让死神把孩子带到了天国。

读到这里,也许你会问:“母亲怎么那么傻,为了一个病孩子,连命都不要了!”这就是母爱的力量,那“母爱”又是什么呢?是呀,我们从小就被母亲看作心肝宝贝,要什么给买什么,在家里跟小皇帝一样,根本不明白“母爱”是什么。当一个母亲把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得献给儿女时,是她们发自内心的,一个母亲对儿女的爱指使她们去做的,这个爱,就是“母爱”。

有一次,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位母亲带着他一岁大的孩子去山上座缆车,当缆车降到半山腰的时候,突然急速下滑,当时车里只有两个幸存者,一个是一位老人,而另一个就是那个婴儿。这个老人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死亡。那个婴儿只破了一点嘴皮,因为他的母亲在缆车落地的瞬间把他举了起来,就是这个小小的动作让他活了下来,由此可见,母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

我也有一个疼我爱我的妈妈,有一次,我不小心摔倒在楼梯上,脚踝骨裂了,妈妈见了,心疼得哭了起来,连忙带我去医院。那一晚,妈妈一夜未眠。

我想对全世界的母亲说:谢谢你们这样挂乃我们,将来我们一定会好好报答你们的恩情!在这里,我要说一声:“谢谢您母亲!!”

故事的读后感8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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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读后感 篇1

说故事的力量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从前有个叫张伟的人。给我们的主人公起这个名字,因为据统计这是中国人最常用的名字,全国共有290607人,很有普遍性。张伟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会做不会说!读大学的时候,张伟在他们班担任班长,管着四五十号人,虽然看上去是个小官,但是实际事情不少,张伟干的累死累活的,不过奇怪的是,他干的越拼命,全班同学越不说他好。每次开班会的时候更是死气沉沉,张伟站在讲台上拿个稿子念着宣传材料,台下的同学睡的东倒西歪,还有人居然敢打呼噜。就这样,张伟大学四年的班长生涯就是在煎熬中度过的。一晃眼等到大四毕业找工作了,张伟拿着自己的学历和奖状挤进了找工作的大军中。尽管张伟天资平平,但靠着一摞证书和多年培养的考试技能,张伟很轻松混过了初始和笔试,进入了最后的面试阶段。这一次,张伟没有那么多的好运了,虽然他口干舌燥的叙述着自己的多年来的光辉业绩,但是从对面三位考官的眼神中张伟感到了绝望。三年之后,某公司销售张伟终于等来了自己的第一次升迁。虽然他业绩平平,但是由于爱岗敬业、刻苦努力,还是进入了全公司重点考察的金牌销售行列,最终得到了提升。老板虽然表面表扬了张伟,内心里对张伟却并不怎么认可,觉得他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并不符合公司高效率的要求。只是出于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热情的角度,将其扶上位。销售主管张伟同样采用一贯的方法来管理自己所在的销售团队。每次开会的时候张伟就会一本正经的把公司的条例照本宣科一遍,平时自己以身作则埋头苦干,期望团队的其他成员都和他一样。一年下来团队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对比起其他团队来,张伟带的团队死气沉沉,没有什么活力也没有什么凝聚力,和张伟自己期望的效果差的很远。此时的张伟觉得有点累了,因为他尴尬的发现自己平时最瞧不上的那个公司同事也已经成了自己同级别的主管。在张伟看来这个哥们平时除了吃吃喝喝、耍耍嘴皮子之外,几乎没有什么特长。更让张伟想不通的是,这个哥们带的团队不但取得了很好……

故事的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三兄弟的故事。里面讲了有一个国王,它有三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他们的母亲被妖精抓走了。三个儿子一起出去寻找母亲,它们来到一个悬崖,只见一架梯子挂在悬崖边上,只够一个人上去的,三王子对两个哥哥说:让我去吧,你们在这儿等我。三王子走了很久,终于找到了母亲。三王子打败了妖精,救走了母亲。可是当母亲顺着梯子爬上来后,大王子和二王子把梯子割断了。他们还威胁母亲,不让她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三王子知道两个哥哥把梯子割断后,心里很难过,他手里一直攥着从妖精那里夺来的一枚戒指。突然,从戒指里出来一个精灵,问道:主人,有什么吩咐?三王子很惊奇,但马上说道:带我离开这里吧。三王子回到了自己的国家,国王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他把大王子和二王子赶出了家门,并把王位传给了三王子。

我读完了这个童话故事,让我知道了大王子和二王子心胸狭窄,他们不能够容忍比自己优秀的人。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会遇到比我们优秀的人,这时我们应该做的是向别人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

故事的读后感 篇3

雷锋,一个响彻神州大地的名字。他的事迹家喻户晓。一提起雷锋,人们想到的便是他那助人为乐的崇尚品质和他那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

做了了好事的人都被人说:“他真像雷锋!”……

雷锋从小受尽了委屈:一出生不久他哥10岁多就因工作失去生命亲人相继去世从小与六奶奶(他的邻居),背上被地主砍一刀留下来一道疤……

雷锋一生最重要的事就是:入队。入团。入党。也是每一个革命青年人生历程中最重要表现的三个里程碑。

我们要雷锋学习:学习他的精神;学习他的品质;学习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寒一样残酷无情。

雷锋是我们最好的老师。他是我们的榜样。

他的精神必将伴随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扬光大。

故事的读后感 篇4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一)

自从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后,他一直感动着我。雷锋是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他的生活习惯。雷锋还是一个工作认真,学习刻苦的人。当晚上别人休息时,他就努力学习。工作之余,他就挤出时间来读书,丰富自己的知识。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话一点也没错。一次,雷锋坐上了从抚顺开往沈阳的火车。他看到坐火车的人很多,就把座位让给一位老人。他看到列车员忙不过来,就主动帮着扫地,倒开水,帮助下车的乘客拿东西,忙个不停。从这件事我体会到了雷锋叔叔乐于助人的好品质。还有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都是在告诉我们要学习雷锋叔叔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长大才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

雷锋叔叔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能严格要求自己。他心中有着伟大目标,所以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他都能克服。特别是他刻苦努力的学习精神,是值得我们永远学习的。今后学习上遇到问题,也应该像雷锋叔叔一样,要反复思考,反复讨论,实在不懂的就问老师。只要有认真的学习态度,刻苦的学习精神,灵活学习的方法,一定能学好每一门功课。

走到哪学到哪。学人之长,补己之短。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必须从不自满开始。”不经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百炼,难以成钢”生活中一切大的和好的东西,全是由小的、不显眼的东西累积起来的。”成绩的取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点一滴知识的累积,不刻苦不努力是不行的,而且要长期坚持不懈。“

在和同学交往上,同学有困难,应该帮助一把,这样,自己有困难的时候,向其求助,同学也会帮助你。否则,当有困难时,同学不伸出援助之手,不但自己难过难关,而且还尴尬。

学好习锻炼好身体,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就是雷锋精神的具体体现。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二)

我看了雷锋的这本书,这本很好看,里面有许许多多感人的事件。

雷锋的故事主要讲了雷锋帮助人的许多事情。里面最令我感动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一次,下着雨,雷锋看到一位老奶奶手里抱着一个,手又拉着一个,在火车旁,老奶奶全身都湿了,雷锋马上就跑过去了,脱下雨衣给老奶奶,再脱下自己的毛衣给一个小孩穿,还帮他们买了两张火车票。(读后感)因为那天雷锋被淋成了落汤鸡,所以最后自己感冒了。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雷锋是个舍己为人的人。

看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我还明白了雷锋是个省吃俭用的人,他从来不喝汽水,衣服、裤子、袜子破了,就用缝补,从不扔掉,也不买新的。

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我还明白了雷锋是个有爱心的人,别人要去其他地方,买不起火车票,雷锋看见了就会帮他买,哪里发生自然灾害,雷锋会捐款,所以雷锋是个有爱心的人。

读了雷锋的故事我还明白雷锋是个勤劳的人。有一次,生着病,雷锋还开着车,帮助工地运砖,记者发现了,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不回答,还继续开着车运砖。在记者的追问下他就用战友王大力的名字,来代替自己,后来记者去找王大力,王大力说他没去过。最后知道是生着病的雷锋干的。

雷锋,我们要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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