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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读后感

2022-12-14

[荐]双城记读后感1000字通用。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双城记读后感”。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把我们的触动记录下来。关于写作品读后感的要点您熟悉吗?下面是我们精心整理的"双城记读后感",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双城记读后感 篇1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

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那是最昌明的时代,那是最衰微的时代;那是睿智开花的岁月,那是混沌蒙昧的岁月;那是信仰笃诚的年代,那是疑云重重的年代;那是阳光灿烂的季节,那是长夜晦暗的季节;那是欣欣向荣的春天;那是死气沉沉的冬天;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这个就是狄更斯笔下的18世纪后期法国大革命时期。

他在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中认为统治阶级的奢靡暴虐必然导致激烈残酷的报复和社会制度的更换。但似乎他并没有时刻表达着这一主题。反而是在更多的刻画人们之间的爱,他那种反对暴力的人道主义思想。这也正是他想表达的另一主题。在他对人物的精心刻画中透露他好像是不认同革命群众的。我们却知道,法国大革命是世界上无产阶级第一次登上历史政治舞台,它无一阵狂风暴雨吹遍法国,使它成为欧洲各国中最为彻底的一次革命。但是书中更多的是无数复仇者的愤怒掩盖了他们的善良,仇恨使他们多么的不顾一切,暴力成为他们的享受。并没有深刻剖析这次革命发生的必然性,也没有对受苦受难的贫苦人民奋起反抗的那种精神进行赞扬。不过在这次革命中不得不说很多人是盲目的,无知的,愚昧的。在对抗这种盲目无知中,作者也表述出了他的最高道德理想:以爱战胜恨,以牺牲自己求得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最后,作者通过对角色的意识流动抒写了《双城记》的最终主题——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双城记读后感 篇2

狄更斯的代表作双城记,早就闻名遐迩,尤其是第一段成为了永恒的经典,

这本书的双城指的是巴黎和伦敦,我看到一半还是云里雾里,看到最后阶段才把线串起来,还是比较难懂的,狄更斯的文笔确实老练辛辣,思维缜密,文章多出相互呼应,确实是不错的经典,翻译也是绝妙,很多整齐的排比句和恰到好处的词语,让我想知道原著是怎么写的,能比翻译还要美吗。

这本书讲的是法国大革命时候的事,通过马奈特医生,达内,路西,达内,洛瑞,德发日这些小人物的经历,讲述了一个和史书上不一样的大革命,亲历者在里面浮浮沉沉,挣扎求生。最先是马奈特医生因为发现一贵族杀人和囚禁,举报未果,反而未经审判被关押在巴黎巴士底狱,直至失去了理智,最后被放出来的时候已经精神失常,被露西带到了伦敦生活,贵族的侄子达内也为了逃避贵族阶级的骄奢淫逸而逃到伦敦,达内和露西相爱,结婚,后来达内收到了巴黎仆人的一封信,因为大革命的原因,他要被处死,希望达内能救他,达内天真的认为自己没有压迫过别人,不是贵族,前往巴黎救人反而被当做流亡贵族关进监狱,后来在马奈特和露西从伦敦赶到巴黎救他,终于救出来了,却在就出来的第二天又被关进监狱,并判了死刑,最后,卡顿,这个放浪形骸,心无大志,每天醉酒混日子的小人物,为了心爱的露西,替达内去死,并把他们一家顺利的安排逃出了巴黎。

卡顿这个人一直存在感不强,也不招人待见,但是最后没想到能挺身而出,我觉得除了爱露西之外,是对自己对社会充满了厌恶,想通过替死这件光荣而伟大的事,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让自己的生命也有闪光之处,而不是只有污点。从这点看,卡顿是一个相当伟大的人,只是生不逢时罢了。

法国大革命终究是底层人民的革命,他们极度仇视贵族,把几百年来受到的欺压化作了无穷的仇恨,对所有贵族都充满了仇恨,不管有罪的还是无辜的,全部杀掉,只为了出一口气,更何况有自由平等博爱这样的遮羞布在,更加肆无忌惮,坐在椅子上看砍头的革命女和之前坐在椅子上看砍头的贵族女何其相似,屠龙者最终变成了龙。

双城记读后感 篇3

这本《双城记》,是19世纪著名作家狄更斯十四部长片小说中最短的一部,但是也是最为惊险曲折。最惊心动魄的一部。

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一段爱恨交加的故事,故事中的卡顿,他是一名律师,但是他整天漫不经心自从他遇见了马内特医生之女露西,就不断的向她诉苦,这让露西知道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并且他也深深的爱上了她。可是卡顿知道,自己已无法挽回自己,就把这颗心给珍藏了起来······最后,卡顿为了露西的幸福,竟替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达奈从容赴死。之后达奈和露西的子孙都在世世代代的留传着一个名字——西德尼·卡顿。

最令人感到的是最后兄妹相认、两人相继奔赴断头台的场景,尤其是最后的留言,“我所做的,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将是我一生最安详、最最安详的休息”,这充分的显示了卡顿的正义,内在的高尚和看尽人生的超脱。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陷入沉思:为什么德法日夫人不能像马内特医生一样,放弃恨,放弃恩,放弃杀他们所有人!卡顿为了露西都能从容赴死,而德法日夫人却为了自己的家时而被仇恨蒙了双眼,见到达奈就想杀光所有的人,难道就不能快快乐乐,幸福美满的过完下半辈子吗?想到这,我便为无辜的卡顿和达奈全家人留下了眼泪。

小说作者充分应用了讽刺和夸张使文章幽默风趣,人物形象生动。有很多语言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总之,这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小说。

双城记读后感 篇4

整部小说我基本上属于逐字逐句的阅读,一直处于震撼之中,我认为我无法对她进行评价,因此找了网上的书评:

《双城记》在问世之甫即遭到种种奚落。有传闻说狄更斯在阅读《星期六评论》上对《双城记》的抨击之后,竟然昏迷不醒,卧病数月。这当然是莫须有的谣言,但从中可以见出狄更斯受到的毁谤之甚。

狄更斯因《双城记》获罪是因为他既反对特权阶级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罪恶,又对第三等级变本加厉的复仇方式提出指摘,小说的政治性和戏剧性结构同时遭到谴责。然而历史证明了这部作品的不朽,尽管作者的人道主义仍然是值得质疑的。

《双城记》的政治性是作者有意为之的。早在1854年年底,狄更斯就曾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大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意外——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事的失利,国内的偶然事件——变成那次以后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这里“冒烟”的比喻指的就是当时同时潜伏于英国统治阶级和下层民众间的类似于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的那种深刻的社会危机。《双城记》的写作,从原始意义上说有某种借前人车鉴以儆效尤的企图。狄更斯在自己的序言中提到卡莱尔及其《法兰西革命》。事实上,狄更斯正是以《法兰西革命》的描述为蓝本对历史进行衍绎的。

从《双城记》描绘的特权阶级令人怵目惊心的残暴中读者可以非常迅捷地理解法国大革命的导因,而从《双城记》描绘的以德发日太太为代表的劳苦大众令人更加怵目惊心的残暴中读者或许可以得到更多也更深刻的启示。《双城记》和《九三年》(雨果,以下引文出自郑永慧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的相通之处从这一点上得到了鲜明的体现。《九三年》的那句名言或许也正是在狄更斯心中盘桓不去的:“在王权之上,革命之上,人世的一切问题之上,还有人心的无限仁慈。”这样的人道主义理念在阶级与阶级兵戎相见的现实面前也许是苍白的,不值一驳的,然而以下论断在时间的长河里更是无可辩驳的:“革命的目的难道是要破坏人的天性吗?革命难道是为了破坏家庭,为了使人道窒息吗?绝不是的。1789年的出现,正是为了肯定这些崇高的现实,而不是为了否定它们。”(《九三年·沉思中的郭文》)

《双城记》给每个读者留下最深印象的,往往是两个小人物,西德尼·卡屯和普若斯小姐。他们的存在证明了人道主义和牺牲精神的存在与高伟。也就是说,这两个人物的设置是为作者写作这部小说的最高命意服务的。从这个意义上分析,不妨说这两个人物的塑造是作者在创作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最为用心的运笔。小说的戏剧性结构主要地就是为这两个人物的经营服务的。卡屯从容赴死以及普若斯小姐和德发日太太搏斗的章节因而也成为小说的华彩节段。作者希望以这种舍己从人的牺牲精神对抗仗势欺人和冤冤相报,以爱抵销恨,这种想法尽管极其不合实际,然而其良苦用心却永远值得宝爱。尤其在时序又转过了140年,法国大革命的那一幕悲剧在那么多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时间点上演了那么多次的今天,重读这部小说相信不是没有意义的。

双城记读后感 篇5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首先,对于人物,稍微做一点个人见解。

就按人物的出场顺序,第一个就是贾维斯洛瑞。从后面的描写来看,他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为银行工作的职员,极度忠实于银行以及后文中遇到的朋友亚历山大马奈特。他起码在银行里待了几十年吧,从作者风趣的描写在台尔森银行各式各样的幽暗大橱小柜之间,一些年迈老头郑重其事地在办公。每当雇用一个年轻人进伦敦台尔森银行,他们总是把他藏起来一直放到老,像块干酪似的把他藏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直到他浑身有了十足的台尔森味,长满斑斑青霉。中就可以看出。而对于他极其重要的工作都可以置之不理的就是对老朋友的关心与帮助。我记得在文中确实写过一处,为了老友他可以连工作都放在一旁。还有在露西结婚后她父亲的发病,也使洛瑞先生很不安:洛瑞先生度日如年,希望越来越渺茫,心情也越来越差、洛瑞先生由于焦急不安地日夜守护,弄得精疲力竭,竟在值班时睡着了、不过这时他突然犯起疑来,怀疑自己是不是仍在梦中。都到了这种身心疲惫的程度了,可以看出他对朋友一家子的友谊有多深。还有,最后要不是有洛瑞为他们准备行程,较坦然地通过各个验收,光凭后面一个惊恐的女人,一个昏厥的男人,一个弱小的小孩,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再怎么逃也逃不出所谓人民的魔爪的。

再一个人物就是露西了。她本人的出场就已经敲定了她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弱小而又坚强的女子。对于被囚禁了十八年的老父,她用自己的爱帮助他走过一个个难关。她先找回了自己的父亲,帮他脱离肉体上的束缚,而对于父亲那脑海中的不定期的苦难的回忆,只有她才能最快、最轻柔地安慰住父亲那不定的心,这一点是连老友洛瑞都束手无策的。还有的就是在法庭上的作证,她相当地用情,面对着这样的同情,这样动人的青春和美貌,被告此时的心情,比面对所有看热闹的人群要难受多了。等等描写的句子都显得露西极有同情心。最终吻别丈夫的时候,她还是坚持下来了,和所有面对悲剧的人一样,坚强地面对。虽然后来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但她还是爱的化身。

说道女儿不免要提到她的父亲。亚历山大马奈特的身世很值得人去琢磨,到底受到多大的冤屈,多大的经历,多大的思想创伤,都值得我们去思考。他受到女儿的关心后,同样地力所能及地回报他的女儿。他最终展现的,是一位作为父亲,用爱关心自己的女儿的情节。同样的,本人认为他也有他的极大的不幸。这号人物的身世十分坎坷,而最终并实实在在地为女儿带来幸福,旧病复发,满屋子寻他的活计,就是这时,他才显得苍老又无依无靠。一个悲剧导致另一个悲剧的发生。

对于达内,这个人一般般,追寻着母亲的理念而引发一系列的事端。他其实也是内心善良的人,由于这个使他因小小的求救就回去致使自己与一家人都陷入了困境。这也是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原因导致的结果。

其中最富有传奇色彩、最令人落泪的要数西得尼卡顿了。出场时的情况一直看着天花板显出他的放荡不羁,而后来我们发现他实在是一个被湮没的才子,有才而无法融入当时的社会。内在的情感也很高尚,最终是成全了别人。在帮助达内越狱的时候,他还是那么一幅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只有他在那时心里是最清楚的,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昏死的达内和他的妻子,纪念他的死是天经地义的事!最后他和他的妹妹的相遇,上刑场,安慰、鼓励他妹妹,真是一种看尽人生的超脱,小说也写了那天晚上,巴黎城里人谈起他,说是历年上吉萝亭最平静的一个。不少人还说他表情神圣,像是先知的预言家。这个人物的设定还是很扣人心弦的,比如在要去监狱帮达内越狱之前和洛瑞先生交代之后,卡顿走进院子,在那儿独自呆了一会儿,仰望着她屋里的灯光。他轻声地向它祝福,道一声永别了,边消失在茫茫的黑夜里。我在看这句的时候,心里隐隐地觉得有些不对,但是又因为前文交代了卡顿要洛瑞等他,也想不出有什么会变动的。这句就有些淡淡的伤感,想让人哭但又不让人哭出来的味道。这个就是卡顿内心的描写,轻浮浪荡的表面下藏着一颗对他人的爱而不顾献身的心。

反派人物特别是德发日太太,可以说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幌子而复仇的一个深谋老算的人物。她最平常的动作就是编织,一句话都不说,但是样样事都记在心里,记在她的毛线上。像这种人都会使人对她有一种惧怕的感觉,冰冷、毫无人情的化身。他们身边的雅克三号,复仇女等等都属于一种瞎起哄的,只觉得能从砍别人的头中得到一种快感。他们根本没有像德发日太太的那种觉悟,只是对生命的亵渎,从他们凌乱的外貌和败坏的礼仪就可以看出。对于德发日,他虽然想推翻国王,但是对于自己以前服侍过的老主人,还是有一定的隐恻之心的。他妻子也说了,要她自己动手,他丈夫想救那医生一家,可见德发日还可以算得上中立派,但现实强迫他对主人一家动手,他就是活在矛盾之中的,可能受他复仇心强烈的妻子的影响。

这本小说悬念很多,铺垫很充实,是那种越看越明白的,就像一条条小溪逐一地汇聚,最后成了奔腾的大江,使人越看越激动,越想看下去。举例,最突出的就是第二部第六章《成百的人》和第七章《侯爵老爷在城里》毫无关系,如果把第七章单独拉出来,也可以成为一本小说。直到后面才看出他是关系到达内的身世,再后来看出了关系到露西,再后来看出了他关系到老医生,最后伴随着医生的信件,复杂的人物关系一览无余,对阐述人物关系,有很好的辅助作用。无疑,最后两章是高潮,最令人激动的部分。最后兄妹的相认是超乎我想象的,作者这样安排无疑突出了卡顿,他是一种正义的象征。现在冷静下来,觉得要思考一下为何兄妹会全部关在里面的。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场大革命在作者眼力本身就是混乱的,无人权可言,疯狂的民众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终究导致悲剧。

这部作品终究还是善与恶的对抗,善的胜利,令人激动地收场了。让我们深思的,复仇到底是否值得人们去做,但是德发日太太的复仇之心不是那么一日造就的,是对死去的哥哥,姐姐,父亲的回应;是阶级斗争的烙印,无可避免地形成复仇的观念,造就她冷冰冰的性格。说到底造成这种结果,各方面都要负一定的责任,社会环境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因素。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

双城记读后感 篇6

端午假期说长不长,说短又不短,三天时间,远程旅行没办法,短途旅行又不甘心,思来想去,只有待在家里多陪家人。趁此时间,读了两本书,《双城记》与《断舍离》。

断舍离现在已经算是网红词了,放下执念,放下欲望,人才会活得轻松。不过我的感悟最多的倒不是放下,而是另外两点:

1、人生得意时,要多往上看,这样自己才会更有动力;人生失意时,要多往下看,这样自己才会知足常乐;

2、人生向上时,要告诉自己,人活一世,不能浑浑噩噩过;人生向下时,要劝自己,人生苦短,要看开,不要太累。

更多的感想是看双城记后引发的。双城记是狄更斯的作品,与雾都孤儿一样都是世界名著,不过读完之后感觉就算同为世界名著,也分为上中下等,双城记应该是其中相对低层次的。

双城记的故事设置相对巧妙,也用了一些技法,通过一个很强的悬念引出故事,“死人复活了”,不可谓不巧妙,再加上那个经典名段,“这是最好的时代,又是最坏的时代”,足以吸引读者进行下去,接下来又通过两个不同家庭各自的故事线往前延伸,你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是你肯定知道他们之间一定会有什么关系。等到故事收尾的时候,你才发现,哇,前面的各种线索,各种不解,都是很好的铺垫,故事的转折还算巧妙,看完是可以回味回味的。

而且这类名著与小白文的最大的区别,除了情节的细节一环扣一环,前后呼应的伏笔,人物对话的丰富性等,最大的不同在于,双城记是通过小人物的人生遭遇,给读者展现了法国大革命的全貌,阶级的冲突,人物命运的前后颠倒,对下等阶层人物的同情,却又保证客观性,并不一味站在哪一边,等到革命成功之后,起义群众对于生命的蔑视,对于正义的罔顾,对于对错的愚昧,也成了作者讽刺的对象,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悲剧,因为只有悲剧的内核才足够引起反思与警醒。

这跟金庸的不少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将故事嵌入进时代的大背景中,浑然天成,并不会感觉是故事,这非得对于历史与世情的理解到十分,才可以实现。不同的是金庸写的是通俗小说,其中取悦读者的部分,比如主角的爱情,各种武侠招式的奇妙,最终大团圆大结局的设计,对整个故事的立意与内涵是有一些遗憾的。

但是双城记也并不是没有遗憾,其中主角露西与达奈二人的形象过于脸谱化,一对优秀的青年男女,简直是没有缺点的存在,德法耶太太的邪恶部分完全盖过了她的坚定,机智等特质,对她的悲惨命运也没有多加阐述,整个弱化了故事的矛盾与冲突感,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而且各种人物配角的血肉不够丰满立体,特别是主角西德尼的描述上,如果能够多花费一些篇幅,多描写他的经历与人生,引起读者的认同与代入感,那最终的结局带来的震撼与惋惜一定会更强烈。

双城记读后感 篇7

双城

整本书,我的思维都被狄更斯牵着往返英吉利海峡两岸,一刻不得消停。

我和欧洲历史间一直有种隔阂:克里特文明消亡太早,纵然有兴趣也无津可渡;古希腊文明与罗马文明太过残酷血腥,让我对欧洲文明一直有个很烂的第一印象;欧洲各国推翻封建统治的时间、方式各有不同,给我高考增加了多少负担……总之,世界地图左上角的那一小块绿坨,在我眼里始终是灰蒙蒙一片。

高中历史教科书上介绍说,法兰西“一票共和”,封建集团与新兴资产阶级势均力敌,苦大仇深,阶级矛盾尖锐。而具体怎么个尖锐法,我一直没有很感性的认识。直到看到侯爵老爷坐着马车从城里跑到乡下,看到德发日夫人被仇恨彻底蒙住了双眼,我才彻底了解当时高中历史书上那轻描淡写的半行字。

这本书想强调的东西很明显:阶级矛盾,人性,家。把“家”这个普通字眼和两个可以还算高端的词汇并列,是我在读到医生恢复神智时就确定了的。这个“家”有谁?一犯病就嚷嚷着修鞋的神医马奈特,银行普通员工洛瑞老先生,毅然放弃贵族身份与财富的查尔斯·达内(我还是叫他这个名字)和他的妻子马奈特小姐以及他们的孩子,老姑娘普罗斯,盗尸人杰里,当然,还有卡顿。

这些人名我总是过目就忘,把这些直接音译过来的名字,打出来也是个麻烦事,我打出来,因为他们每个人都让我感动。

因为在书中那个阴暗的年代,他们总是闪耀着光芒。

我想好好地把玩一下这个家中几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可爱之处。首先是洛瑞,初读时,我一直有种洛瑞先生迟早会出卖马奈特等人,因为他始终觉得他只是在为台尔森银行处理一项业务,不该掺杂任何感情,但到整个故事结束,洛瑞先生始终如一地保持着真诚与善良,我很庆幸故事情节打了脸,否则,即使我有心里准备,我也没勇气把整本书看完。

然后是那个大男子主义者杰里,厌恶自己习惯祷告的妻子,甚至有暴力倾向。在小说到高潮时,他竟也祈祷着妻子的祷告灵验,说实话,在那个极紧张,极千钧一发的故事情节里,杰里的话的确让我当时紧攥着的手放开了。

接着便是普罗斯小姐,她是个为了美好不顾一切的善良人,处处护着马奈特小姐,到最后为了达内一家与德发日夫人搏斗,那种奋不顾身的形象不禁让人为之动容,让我想到《天将雄师》里那个肖央扮演的守城将领––喜剧形象作出悲壮举动要比悲壮举动本身更让人感动。我当时很担心普罗斯小姐被德发日夫人用随身带的枪杀害,好在最后她只是被枪声炸聋了耳朵,虽然庆幸,但当时狄更斯老爷子在那一章结尾一句“她的确聋了”还是让我有点难受。

我很想重点说说卡顿,但实在无法找一个很合适的切口。说实话,他在一开始并不是个讨喜的角色,懦弱,酗酒,郁郁不得志,他是小说高潮时的关键性人物,他是个可怜人,处处被斯特里弗打压,最后甘愿做一匹胡狼,为人打下手。到最后,他却有了个整体的转变。他的“赌牌”让我一时间不敢认他。在他反复念诵着上帝说有关复活的那一段时,虽然隐隐猜到他会为了查尔斯牺牲自己,但仍满腹狐疑:“他真敢这么做吗”。事实上他就这么做了,毫不犹豫。

我也第一次在看书时不是因为犯困就差点开启了自己的泪腺。

我只向小说中那个高尚的灵魂致敬,别无他求。

我觉得这本小说和速度与激情有几分相似,因为速5里唐老大的一句台词:

人生苦短,享乐及时,而家人,永远是最重要的。

我认为,这本小说另一个不能放过的重点自然是德发日夫人,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她在小说后期的形象让人很想趁天黑用她的织衣针把她弄死,可同时她也是个家人都被贵族所杀的可怜人,早年的痛苦全部沉淀为仇恨与愤怒,她的所作所为有情可原,过分也在情理之中。德发日夫人让我联想到《大宅门》里的白文氏,坚韧不拔的性格既是有点也是缺点,白文氏凭借着要强的精神让白家度过险关,却也因太直太烈的性格使儿媳杨九红终身痛苦不堪;德发日夫人亦然,她的冷静,她的愤怒使密探无计可施,使巴士底狱沦为灰烬,却也因此使马奈特家族(这里指上文提到的那个“家”的成员)以及其他无辜的人陷入绝境。

所以,人终究无完人。

不知道现实中狄老爷子是写书时啥样,我想狄更斯老先生写这本书时应该很难受,他既要为自己写的人,写的事倾注无数感情,防止文字太过冰冷;也要始终以一种冷峻的目光注视大革命时巴黎的腥风血雨,防止偏向某一阶级。这一定是种矛盾纠结的心理。

亦或许,老爷子走的是布莱希特的“陌生化”道路,没一点不适之感。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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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书笔记1000字


《双城记》的故事发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狄更斯在作品开头写道:“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时期,这是一个怀疑的时期;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狄更斯通过这部小说宣扬了自己的人道主义理想——暴政引起暴力,而以暴制暴只能带来更多的流血,唯有仁爱,才能挽救这一切浩劫。

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为了霸占一位女孩,杀死了她的父亲和丈夫,把女孩和她的弟弟打成重伤。怀有正义之心的马奈特大夫,因为揭露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的罪行,被他们投入了巴士底狱整整十八年。侯爵老爷的行为让人愤慨,他们的生活荒淫无度。每天早上需要四个壮汉来伺候他喝巧克力饮料,在侯爵的眼里,只有四个人伺候,才能体现他的地位,才是符合体统。侯爵老爷不光是浪费和荒唐,在这样一位侯爵老爷眼里,人的性命还比不上他的马。他的马车撵死了一个小男孩,他扔下钱就走,嘴里还不停地骂着,责怪小孩惊了他的马。小孩的父亲忍无可忍,杀死了侯爵。贵族们的暴行引起下层人民的不满,法国大革命爆发了。

巴士底狱被攻下后,马奈特大夫得救了。他的女儿露西由好朋友洛瑞在伦敦抚养长大,在得知自己的父亲还活着时,和洛瑞一起从伦敦来到巴黎。把父亲接回伦敦后,露西用温暖和爱帮助父亲恢复了记忆。亲人们才知道这十八年在马奈特身上发生了什么。露西爱上了查尔斯.达奈。而达奈正是埃弗瑞蒙德侯爵的侄子。马奈特大夫为了女儿的幸福,心里斗争了好久,克服了内心的伤痛,接受了这个优秀,温和又善良的青年。

德发日太太是攻占巴士底狱时妇女中的领袖。她就是被侯爵抢去的那个女孩的妹妹。她一家人让侯爵害得家破人亡。她活着就是为了复仇。攻占监狱后,她就割下了狱长的k头。据马奈特回忆,狱长其实并不坏。德日发太太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以同样的暴行报复施暴者,滥杀许多无辜。她决心要把侯爵家斩草除根。她发现了达奈。不顾丈夫的哀求,(德发日和马奈特医生是老朋友),把无辜的查尔斯.达奈送上了法庭,法庭判达奈死刑。

卡顿是追求露西的另一个青年。他有很多缺点,自知配不上露西,仍然勇敢地向露西表白了对她的爱慕。他说虽然露西拒绝了他,这是他一段美好的回忆。露西选择和达奈结了婚,卡顿真心地祝福她,并且说,愿意为露西牺牲自己的一切。看到露西心爱的丈夫要被送上断头台,他利用自己和达奈相貌相似,买通狱卒,用自己替换了达奈。卡顿从容赴死,为了心爱的女人幸福,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爱终究会抵挡暴力,因为爱是永恒的。但恨不会,充满仇恨的人终究在毁灭别人的同时,也毁灭自己。被仇恨笼罩的德日发太太便是如此。

德日发太太杀红了眼,杀了达奈还不罢休。她又要去杀露西和她的孩子。露西带着孩子提前逃走了。从小伺候露西的仆人普洛斯小姐和德日发太太发生争执,她夺过对方的武器杀死了残酷的德日发太太。

《双城记》中,作者用笔刻画了上层贵族无耻的嘴脸和德日发太太报复的丑态,也刻画出了一个个善良仁爱的人。不惜自己的生命,不顾自己的安危来保护露西逃走,这是普洛斯小姐的爱。愿意为了自己所爱女人一家的幸福,不惜献出自己来救出她的丈夫,这是卡顿的爱。能冰释前嫌,不将恩怨牵扯到下一代,这是马奈特的爱。

十八年前,贵族侯爵因为私愤将马奈特投入巴士底狱,让法律成为了一纸空文,甚至成了为自己服务的工具。十八年后,德日发太太为了报仇,将无辜的查尔斯·达奈送上了法庭,让他被判死刑。昔日贵族太太们围观杀戮,今日德日发太太们也以围观杀戮为乐趣。

当受暴者变为施暴者的时候,我们该用什么面对这个世界?狄更斯在这本书中做出了回答:爱,总比恨更有力量,因为爱是永恒的。(浅语湾)

双城记的最新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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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的最新读后感 篇1

《双城记》读后感1500字:

相比于《安娜卡列尼娜》对人物的塑造,《双城记》更吸引人的地方是融合法国大革命时代背景下极具戏剧性的故事情节。被挖出来的马奈特医生他害怕过去的回忆但同时对未来充满希望地和女儿露西生活在伦敦,他们在回英国的途中结识了达内先生,在法庭结识了卡顿律师。第一条主线基本上是围绕以上四人展开,随着情节的发展达内先生的真实身份是对法国百姓残忍压榨冷漠无情的侯爵的侄儿,但他却是一个善良的人决心远离巴黎。另一边卡顿律师对露西小姐心生爱慕,并对其许诺“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人,我什么都愿意去做。如果我有幸有机会、有能力作出牺牲,我愿意为你和你爱的人作出任何牺牲。”

而对于马奈特医生他只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另外一条暗线则是以德发日为代表的受压榨的法国同胞们正在准备革命。小说的高潮从马奈特医生读自己的信件揭发十八年前的事实真相到最后卡顿律师替达内顶罪上断头台。小说开篇就以总结式的一段话概括了小说的时代特征“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龙寨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最后又以卡顿律师的感想呼应了开头“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过的最安宁、最最安宁的休息。”而不仅仅是指卡顿律师他自己对露西小姐的爱得到了付出的满足也表达了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对美好和平的生活充满渴望。

执着于复仇的德发日太太在面对露西抱着她的孩子向自己哀求时心里仍然一腔愤恨不为所动誓死要向仇人的儿子报复,她忍耐着坚强地活着,带领着同胞勇敢的反抗,然而最后的下场却死在了露西家里。这何尝不是当时那些刚被解放的人民的真实写照,断头台上每天要处决几十个所谓的共和党人的敌人。欢笑声中麻木地数着人头,群众都享受着胜利的滋味无论有罪与否他们沉迷于能够满足的复仇心。读后感.整篇小说中多次出现“无辜的人”,马奈特医生是无辜的,德发日一家是无辜的,达内是无辜的,卡顿更是无辜的。马奈特医生在巴士底狱中受苦时决心要控告那两兄弟,控告他们的后代,知道他们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个子孙,但是他为了女儿的幸福甚至愿意为这位仇人的儿子辩护;同样露西在得知达内是害自己的父亲在监狱里每日痛苦的侯爵弟弟的儿子时也并没有因此充满仇恨欲要复仇;卡顿也没有因此而置之不理反而因为对露西的爱牺牲了自己,他们知道达内是无辜的。两座城市,伦敦像是一个避难所,马奈特医生逃到英国、达内逃到英国、最后一家人又逃回英国;巴黎更像是每个人心里的伤心回忆,有的人选择离开,有的人选择面对,有的人选择反抗。

有一个很喜欢的小细节,马奈特医生想要留住自己做鞋工具的行为。虽然他知道这会引发以往不好的回忆让自己精神反常旧病复发,当听到洛瑞建议他把这些工具都扔了时,马奈特医生表现出心神不安的样子还坚持说“那是多年的老伙伴呀!”也许马奈特医生骨子里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监狱的日子里他整天都在做鞋,无尽的重复使他习惯于面对这个老伙伴。他对这些工具产生了感情,只要投入做鞋的工作里就会很安心,毕竟他最爱的女儿结婚了使他焦虑。第二次旧病复发是在救出达内希望渺茫时,马奈特医生心中很不安所以精神状态又崩溃了“我的小板凳呢?我到处找我的小板凳,就是找不到。他们把我的活儿弄到哪儿去了?时间紧迫,那些鞋子我得赶紧做好的呀!”可以看出他的做鞋工作已经成了他的避难所和依赖了。狄更斯作为人道主义者,他认为暴政会引起暴力,危机近在旦夕,人人都应慈悲为怀,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血,仇仇相报无有已时,只有仁爱之心才能挽救浩劫。所以马奈特医生这个形象虽然没有卡顿律师那样壮烈唯美但却拥有广阔的包容心与仁爱了。

双城记的最新读后感 篇2

我看英国作家的《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小说,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网上有人说,英国作家的《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小说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我们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英国作家的《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双城记的最新读后感 篇3

《双城记》读后感800字!

说实话这本书买了很早,但是一直没有去读,对于狄更斯的更是只读过雾都孤儿,双城记和大卫科波菲尔一直被我放在角落。对于双城记的印象在读之前都只停留在那个精彩的开头,在初高中时代,大家写作文都特别喜欢用的开头,“那是最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而且似乎大多情况下都被用来表达我们作为当代青年要努力奋斗进取。读完这本书有些改变我的看法,狄老这本真是讽刺与幽默集大成之作,开头这段话可能更多的适用于当下这个状况百出的时代。

主题非常好懂,就是善与恶的较量和争锋,即以马奈特医生为代表的同情贫苦大众,兼具善良和正直的完美化身、以侯爵兄弟为代表的残酷无情的统治阶级和贵族,以德发日夫妇为代表的暴力嗜血仇恨贵族的革命派的三股力量不断争斗和斡旋。我印象比较深的其实是德发日太太总是在编织,这位太太从前期一个隐忍不发的革命者到了后期其实也变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编织的名单里都是剥削底层的贵族,是需要被推翻和暴力消灭的,但是在他们被一个个消灭的同时,革命者的心也逐渐变得麻木和冷漠,甚至是扭曲,对于所有和贵族有关系的无辜民众也要逐一铲除,所以她最后也走上了不归路。

这本书显然不能作为历史纪实小说,狄更斯对于法国大革命的背景做了虚构和深加工,但也正是这种过度渲染和夸张让我们对于人物更具有同理心,达到共情的目的。虽然不可否认,读完确实和历史课本上描绘的沉重打击欧洲封建主义具有世界意义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看到了血腥暴力的一面,但是也恰恰因为这样,对公众更具有警示意义。

其实在当前这种复杂的环境下读这本书感悟也很多,疫情带来了全球性的经济衰退,资本主义国家急于复工拯救经济但是同时引发了更多的问题,阶级矛盾和冲突凸显,人道主义和国际安全问题都面临考验,这是个好时代还是个坏时代?显然这也不是一个yesorno的问题,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一个考验,忍受孤独、坚持自我还是自我放逐、自甘堕落,或许也是一个好的契机,有机会多读几本纸质书。

双城记的最新读后感 篇4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名人名言大全摘抄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爱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情绪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一样。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正因“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期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双城记的最新读后感 篇5

《双城记》(英)狄更斯著。这部小说以对法国大革命的出色描写而著称于世。“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故事的开篇就交代了这个特殊的时代特征。故事发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贵族阶级和平民阶级的矛盾最为尖锐的时候。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发生了一段扣人心弦的故事。

《双城记》讲述的是发生在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的故事。小说分为三部。梅尼特医生目睹了贵族兄弟对一个平民家庭的迫害,写信告发却被关入巴士底狱。18年后,他的女儿露西在他的朋友劳雷先生的带领下,从英国前往巴黎接医生出狱,并一起返回伦敦生活。后来露西与法国青年达雷相爱,医生虽已察觉达雷是当年贵族兄弟的后代,但仍同意他们结婚。法国大革命爆发,当年平民家庭的幸存者立誓复仇,将达雷送上断头台。绝望之时,单恋露西又貌似达雷的卡顿,混入狱中救出达雷,并从容赴死。医生一家逃往英国。

狄更斯真实再现了法国大革命的场景。小说细致描绘了下层人民的苦难和贵族的骄奢淫逸,形成强烈的对比,阶级矛盾逐渐尖锐,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也是大势所趋。作者以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要情节,其中虽揭示了社会的黑暗,但仍有爱的力量贯穿其中。医生的女儿露西是博爱的化身,她身上的善良和温暖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她让父亲“复活”,让颓废的卡顿重燃希望,让普洛斯太太变得温和。正是因为心中有爱,即使深陷黑暗社会,仍然有光能照射进心中,温暖自己和身边的人。

卡顿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作者对他的介绍十分有限,看上去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配角。文中是这样描写他的:“西德尼·卡顿,最懒惰和最没出息的人”。作文他悲观,颓废,对任何事都毫不关心。但事实上,他能力出众,是史曲孚先生最得力的助手。他对这个黑暗社会充满厌恶却无力改变。后来遇到露西,她的善良点燃了他生活的希望。他无私的,不求回报爱着露西,并做好了随时为她献出生命的准备。这也为他代替达雷走上断头台埋下了伏笔。走上断头台的那一刻,他微笑着,从容赴死。“那一夜街头巷尾无处不在议论他,说他的相貌是所有犯人中最平静的。许多人还说他仿佛是卓越的先知者。”

《双城记》中,每一个人物都有鲜明的个性特点。他们生活在艰难和黑暗的时代,但他们心中有爱,有温暖和宽容,照亮了自己和身边的人。法国大革命的出现并没有解决矛盾,因此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唯有爱才能化解仇恨,温暖他人,重燃希望。即使社会黑暗,生活无望,却更体现出爱的弥足珍贵和巨大力量。因此,“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最好的时代”。

狄更斯是一个“讲故事”的天才,《双城记》体现了他对题材娴熟的驾驭能力和调配读者情感的能力。

双城记的最新读后感 篇6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着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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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好习惯读后感【篇1】

以前,一提到听,我的大脑便会命令左耳和右耳一起出动,认为“听”就是耳朵的工作,可现在我不这样认为了,这是为什么?因为崔老师在《养成聆听的好习惯》这篇文章里给了我答案。

我明白了,当一个人在说话时,很多地方要去听。

眼睛要“听”,要全神贯注地看着对方;嘴巴要“听”,听的时候要把它关闭起来,不打断别人;四肢要“听”,边听边把他管好,不要让它动来动去;身体要“听”,必须在听的时候站直或立正;大脑要“听”,认真去体会说话人的意思,与他(她)产生共鸣。

但是最关键的还是要用心去“听”,当你用心的时候,耳朵、手脚、眼睛、嘴巴……一切都会跟着认真“听”。

懂得了这个道理,我知道了如何聆听,我一定要在课堂上、生活中养成聆听的好习惯。相信我,我会做到的!

养成好习惯读后感【篇2】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弟子规》教我养成好习惯

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很少整理东西。脱下的衣服,随手一扔。做完作业,学习用品,也到处都是。经常下次再用时,费了好大的劲才能找到,常常把自己弄得晕头转向,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

新学期,老师教我们《弟子规》。其中,置冠服,有定位。勿乱顿,致污秽这几句话让我彻底改掉了这个坏习惯。

这几句话告诉我们:脱下的帽子和衣服,应当放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不要乱放乱摆,以免把衣服弄脏。同样,常用的学习用品也应该这样。

有一个周末,我在家读《弟子规》,当读到置冠服,有定位时,爸爸微笑着,用一种神秘的眼光看着我,接着又引领我的目光看了看我那堆满了玩具和学习用品的课桌、书本摆得横七竖八的书柜,好像在说:不能有口无心,要学以致用哦,快去收拾收拾课桌、整理整理书籍吧。我花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的书桌和书柜焕然一新:课桌里的废纸废书装进了垃圾袋;课桌上的玩具送回了玩具箱;学习机上盖上了防尘罩;书柜上的书籍按高低、分类别摆放得整整齐齐,像一个等待检阅的队列,精神得很呢!

汗珠挂上了脸庞,爸爸竖起了大拇指,我也会心地笑了

此后,爸爸经常用《弟子规》有意无意的提醒我,渐渐地,我改掉了这个不爱整理的习惯,学习环境变得整洁、生活变得更加有序了。

我越来越爱读《弟子规》了,它让我养成了一些好习惯,还让我懂得了做人的准则。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朗读《弟子规》,接受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教育吧!(领读: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养成好习惯读后感【篇3】

暑假期间我拜读了孙云晓老师的《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读了这本书,不但增长了知识,更重要的是读后还会大大提高我们工作的效率。认真阅读,它会帮助我们走向成功,会激励我们更加懂得我们教育人生的价值,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老师的《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教你领略教育人生的真谛。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关键,社会教育是保障。为了取得学生家长的支持,我们要特别重视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帮助家长,使家长向学校的教育观念靠拢。

孙老师的《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这本书强调的主要是好习惯的养成决非一日之功。据专家研究,一个习惯的养成至少需要21天的时间。小学阶段学生年龄小,自制力差,不论什么工作必须靠教师做长期的、耐心细致的工作。真正的教育不是单凭说教,而是靠训练。没有强化训练就养不成习惯。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认真,怕就怕坚持,如果你真的凡事认真,坚持去做,别的老师能做到的我们也一定能做到,这就是习惯的养成,坚持才有习惯,习惯在与坚持。早读习惯等等,都要经过老师的强化,学校的督察等强化手段,达到一定的效果。许多养不成习惯的教育,都是一壶烧不开的水;教育习惯比一般的教育失误更影响孩子成长。这是孙云晓老师的至理名言。什么是教育?当你把你受过的教育都忘记了,剩下的就是教育爱因斯坦的这句话说的非常机智。真正的教育是忘不掉的,孙云晓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观点忘不掉的才是真正的素质。什么是忘不掉的?习惯就是忘不掉的,它成为一种自动化的行为、稳定的行为,它是刺激与反应之间的稳固的联结。从这句话里我们可以再次看出,培养一个好习惯是多么的重要。

本书第四章讲做人的习惯。书中说做人绝不仅仅是一个道德范畴内的概念,更不仅仅是一个空泛的词语。它与我们的生活实践联系得非常紧密。长期以来,做人似乎总是停留在纯粹的道德范畴,实际上它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成功概念。文中提到:拥有一颗爱心是做人的基础,做人离不开四块基石,即真诚待人(爱心),诚实守信(诚信),认真负责(责任心),自信自强(自信)。这里的第一块基石就是爱心。我们知道:爱,那是真正的智慧,没有对人纯洁的爱,没有对美好人性的向往,没有对生命的关怀,没有最起码的人间温情,也就没有了生活,世界也就没有阳光。读孙老师的这一名着,使我明白了作为教育者,也必须是爱的使者,让悲悯与同情成为我们的生命情感,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使下一代拥有以生命尊严为基础的价值观,拥有美好心灵,使整个社会真正地实现和谐。

书中并不是一味的说教,既有必要的理论,又列举了很多令人信服的事例。孙云晓老师给我们培养习惯的诸多建议,如:一分钟赞美法培养孩子自信心的原则计划周密有条理的习惯,行为习惯的培养必须尊重的规律等等这些措施科学合理,又简单易行。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能理解习惯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特别对现在的小学生影响更大。可是我们都发现,学生的不良习惯随处可见,不做作业,随地吐痰,对人没礼貌,打架骂人等。这些坏习惯的养成已经对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除去家庭教育的原因,作为学校老师们的责任很重大。如果放任自流,那将会毁掉孩子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培养学生各种良好的习惯,即如书中所说包括做人的习惯,做事的习惯。

着名教育家叶圣陶说:什么是教育,说的简单一点,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本书从做人、做事和学习三大方面展开了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即:1、做人:真诚待人、诚实守信、认真负责、自信自强;2、做事:遵守规则、讲究效率、友善合作、合理消费;3、学习: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学用结合、总结反思。我们可以好好地学习,孙云晓老师提倡的培养良好习惯的原则与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爱心,学会孝敬父母。学会关爱别人,结合学校的感恩教育,爱的教育再根据学科的知识教肓,有机地渗透爱心教育,让我们的学生学会爱感爱爱,心中处处充满爱。不能老抱怨的学生多么不听话,多让人伤心。何不用抱怨的时间来思考用什么办法帮助和引导孩子的养成良好的习惯!那么从书中例举经验中可以发现,给孩子赞扬不能说些假、大、空的话,而要关注孩子成长中的每一个优点,每一个进步。更重要的是,必要时还可忽略一下孩子所犯的错误,不要对孩子的优点视而不见,却用放大镜来看待孩子的缺点。

孙老师也曾在书中说过这样一句经典的话:如果养成好的习惯你会一辈子享受不尽它的利息,要是有了坏习惯,你会一辈子都偿还不了它的债务,这就是习惯,我不断反思。愿我们将孩子的习惯培养放在每天的教育日程中来,当好孩子成长的引路人。的确培养孩子一个好习惯,给孩子一生财富;纠正孩子一个坏习惯,给孩子一生幸福。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说: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就是说习惯可以决定一个人命运的。有了一身好习惯的孩子是走遍天下都可以放心的孩子,有了一身坏习惯的孩子会让人一生都不能放心,甚至不得安宁。所以我们可以认识到习惯的重要性。

既然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了习惯的重要性,那么怎样培养良好习惯?孙云晓老师为我们提出了这样几条建议:首先要确定规范;第二条,为孩子改造成年人的世界;第三条,要遵守儿童的权利和参与;第四条,习惯培养人格化高于技能化。

养成好习惯读后感【篇4】

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自从我学习了《养成好习惯》这篇课文后,我深深的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我们要从小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将来在社会上才会受人欢迎、尊敬。如果我们从小就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就会处处遭人白眼、受人排斥。比如小时候偷东西,一次、二次、三次那我们长大了也会去偷东西。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到你进了监狱时,你就是想改也改不了了。所以说在生活中习惯是极为重要的。

如清晨早起是一个好习惯,为人子弟者出必告,反必面,这一点是对长辈最起码的礼貌;而大声说话打扰别人的宁静,是一种不好的习惯。同时珍惜时间,有效的利用闲暇的时间是一个好习惯;体验艰难,弃绝一切奢侈,更是一种好习惯。其实,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会使我们终生受益。

读了《养成好习惯》这篇课文,我情不自禁的想到我们这一代人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衣服鞋袜脏了本该是自己洗,可疼爱我们的父母为我们做了,自己的房间本该自己整理,可深深爱着我们的妈妈也代劳了。时间久了,我们就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懒惰、不爱劳动的不良习惯,导致我们把劳动和独立生活的技能抛之脑后。那么长大后的我们会是怎样的呢?毫无疑问,肯定是寄生虫。试想,未来的社会是个竞争激烈的时代,那么谁来养活我们这些寄生虫呢?因此在这里,我要告诉小朋友们:让我们从今天起,养成一个个好的习惯,好习惯会让我们终生受益。

因为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养成好习惯读后感【篇5】

养成好习惯,在某些人看来可能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但是我认为,只要有恒心,就一定能养成。

这篇文章为现代散文家梁实秋所作,一共讲述了五种好习惯,大家都不陌生,有清晨早起、对长辈要有礼貌相待、时刻为他人着想、会利用闲暇时间和要会吃苦耐劳等。其中,第五种最令我难忘。

前面四种好习惯,很多人都会说自己做到了,而第五种呢?如今,吃苦耐劳的精神在社会上已经不常见了,有些人因吃不完而浪费,有些人开始追求奢侈品。每天都有成千上万吨的粮食被倒进垃圾桶,每天都有爱慕虚容的人买下外国的奢侈品。恶衣恶食,不足为耻,丰衣足食,不足为荣,这是个人修养上应有的知识。我们宜从小养成俭朴的习惯,更要知道物力维艰,竹头木屑,皆宜爱惜。

还是说说我自己把!以前,我是一个很浪费的孩子,经常把吃不完的饭菜倒掉,在读了《养成好习惯》之后,我懂得了粮食来之不易和古人的吃苦耐劳的精神。所以,最近,我每天都把饭菜吃光呢!我以前还是一个傲骄的人,在家里好吃懒做,总觉得父母对我好是应该的,自己什么都不用做,而现在呢,我已经开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啦!

好习惯离我们并不远,只要坚持、努力,就一定能够养成!

养成好习惯读后感【篇6】

《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是着名教育专家孙云晓着写的,读完整本书不由得感到教育的重要性。书中那流淌的思想,那细致入微的点点滴滴教育经验和养成教育的妙招,着实让人感到身为教师,身为人母肩头那份沉甸甸的责任,真是任重而道远啊,让我深深地感到习惯的养成必须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的道理!虽然这本书是从家庭教育的角度来分析的,也是针对家长来写的,但是它对于我们教师同样具有指导作用。

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是什么?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这句话一方面说明培养学习良好习惯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是我们每个老师义不容辞的职责。中国的古话有云: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其含义之一就是从儿时的习惯可以推测未来,好习惯能够造就人。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各种各样的习惯,如果单从表面来看,它是一件小事,不引人注意,但是很多人就失败在不良习惯上。拿破仑希尔说:习惯能够成就一个人,也能够摧毁一个人。这说明了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如果抽象地讲:习惯养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一个动作,一种行为,多次重复,就能进入人的潜意识,变成习惯性动作。人的知识积累、才能增长、极限突破等,都是习惯性动作、行为不断重复的结果。由此看来,习惯决定着命运。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不但可以提升我们的教育教学质量,更重要的是它影响着学生今后的发展,关系着他们一生。

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总是会发现这样的情况:教室的卫生每天都有值日的学生负责清洁打扫,但是地面上总还是存在纸屑;上课时反复强调的问题,到作业中还会有学生出现错误;经常教育学生上课应专心听讲,可是在课上还总是有学生要思想开小差;每次作业批改讲评后要求学生订正,可是还是有小部分学生不订正为什么总是有学生在学习以及生活上会出现那么多的问题,真的是他们的领悟能力有问题吗?答案很显然:不是。学生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在我几年的教学生活当中,我已经深深地体会到习惯对于学生学习与生活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低年级的学生来说,习惯的养成最重要。

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坚持不懈地、有条不紊地进行练习和强化。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应该从小事做起,从生活中最平凡的点点滴滴做起。而抓良好的开端,则是成功的一半。小学阶段是人的成长的起步阶段,也是人的基础素质形成的开始阶段,低年级则是良好习惯养成的关键期。心理学研究表明:习惯在小学低年级就形成了,以后如果不给予特别的教育,形成的习惯很难有多大的改进,所以尽早使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是很重要的。学生在年龄小时,习惯既容易建立,也易于巩固,不良的习惯若被及时发现也易于纠正,等到不良习惯越积越多并稳固定形时,既影响良好习惯的建立,又不易纠正。所以作为一个低年级的老师,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更是显得犹为重要。这本书从多方面对养成教育进行了具体的阐述,书中有养成教育的基本理论,内容,途径及方法,有道德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的培养和思维习惯的培训,篇末还附以养成教育内容序列化方案。其中一些问题的提出、分析与解决非常具有实用性。比如:孩子写作业马虎怎么办孩子浪费东西怎么办孩子任性怎么办孩子学习不专心怎么办孩子有不良的卫生习惯怎么办孩子缺乏创新习惯怎么办等等这些问题,刚好就是我们平时在议论的学生常有的不良习惯,书中提到的实例以及解决方法都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习惯是养成教育的结果,养成良好的习惯是行为的最高层次。习惯不是一般的行为,而是一种定型的行为,它是经过反复练习而养成的语言、思维、行为等生活方式。是的,一旦习惯成了自然,当然是好习惯,那会使人受益终身!

面对孩子,我们应该身正为范,学高为师。教师自己首先应该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如果课堂上,要求学生坐姿正确,首先老师就是孩子们学习的榜样,所以我们的一言一行来不得半点马虎。因为家长和老师的品格对学生构成一种巨大的影响力。这力量绝非教科书、格言和道德说教所能代替。它不是贴在墙上的豪言壮语,也不是写在纸上的名言警句,更不是挂在嘴上的信条,而是教育者用生命对学生的教育。教育无小节。在学生活动的世界里,教师应约束自己,不要以为是细枝末节就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知道细枝末节对学生的影响,是比老师在课堂上的讲话更具吸引力的。每个教师都要用自己美好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学生,去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教育的方法种种,在这本书中可谓包罗万象,如境教法、身教法、训练法、言教法、实践锻炼法、指导自我教育法、疏导法等等。书中的理论需要与我的实践相磨合,书中的方法需要借鉴并因生而宜作改动,书中的金玉良言还需要细细咀嚼,书中的思想还要不断地吸纳看来一本好书也如一种好的习惯终身受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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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了作者写的作品,会感到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此时写一篇读后感来赞叹一下吧。您对于写作品读后感有哪些感想呢?读后感大全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金银岛的读后感》,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金银岛的读后感(篇1)

《金银岛》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史蒂文森写的,发表于1883年,问世已有100多年了,却经久不衰,仍然深受人们喜爱。

《金银岛》之所以受读者喜爱,我想是因为作者史蒂文森大胆的创意,用冒险寻宝为题材创作。在那时,这可是绝无仅有的。但是,新颖的题材并不能说明一本书的好坏,《金银岛》整本书都十分精彩,尤其是在人物的描写上。机智勇敢的吉姆,善良的大夫,沉着冷静的船长,正直的乡绅……特别是在对海盗头子西尔佛的描写上,作者下了很大的功夫,下面的片段就是其中之一。

“你们哪位先生想跟我较量较量?”西尔弗吼道,从酒桶上欠出身子,右手拿的烟斗还在亮着火,。“说吧,你们想怎么干?你们都不聋,想干的就上。我活了那么多年,有哪个人打得过我。来吧,我等着,来拼刀子,别看我拄着拐,不出一袋烟工夫,我把他里外翻个个儿!” 书中的这个片段只用了几句话,便把他的狠毒、奸诈、老辣描写得栩栩如生。

读完了整本书,我在为他的精彩而感叹的同时,也不免想问些问题,留在岛上的还到最后怎么样了?主角吉姆在分到宝藏之后干了什么?那些银条和武器最后有没有被发现……也许,这只能我们自己去想象了。

《金银岛》是一本精彩好看的书。建议你也去看一看吧!

金银岛的读后感(篇2)

《金银岛》是由“藏宝图”而发生的故事。请听:主人公吉姆与父母经营一家旅馆。一天,老水手的到来让吉姆意外得到藏宝图和黑券,吉姆把藏宝图和黑券交给李沃西大夫,主人公吉姆和他的伙伴到金银岛寻宝故事就此展开……

机智勇敢的吉姆,面对脸上带着伤疤,脾气暴躁,凶巴巴的海盗。他声闻不动,利用智慧躲避锋利的匕首,从凶恶的海盗手里夺回“希斯帕诺拉”号,找到宝藏;冷静睿智的李沃西大夫和海盗进行谈判,使海盗掉以轻心,最后冷静的把海盗都绳之以法;两面三刀的西尔弗;不苟言笑却饱经风霜的船长;阴险狡猾的海盗。他们都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手下栩栩如生的人物。

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李沃西大夫了。船长受伤后,吉姆离开后,李沃西大夫等人深陷险境,弃船、海盗、背叛,如果不是李沃西大夫坚强,睿智,或许那些人早已葬身鱼腹,海盗得逞!其次,我喜欢的人物也就是西尔弗了,虽说他是个反面人物,但他还是有特点的。西尔弗是一个独腿水手,但却能轻而易举的征服几十个杀气腾腾的海盗,轻而易举化解危机。做任何事都有周密的计划,让人钦佩!

翻开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吉姆的机智勇敢;西尔弗的阴险狡诈;船长的勇敢忠诚;李沃西大夫的睿智坚强;心怀不轨的海盗;翻开这本书,我感到那场惊险刺激的金银岛寻宝之旅;翻开这本书,我发现这本小说的情节曲折,充满冒险乐趣;翻开这本书,我钦佩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写作技术高超……这时的你,是不是已经心动了呢?

金银岛的读后感(篇3)

在多姿多__的假期里,我最好的伙伴可要算得上是好书了。没有好书就不算是一个快乐的假期。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世界经典名著,其中最让我爱不释手的就是《金银岛》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险刺激的寻宝故事,少年吉姆-霍金斯被一张藏宝图所改变了命运。吉姆为了寻宝踏上了远渡重洋,去金银岛的路程,没想到在半路上,__险狡诈的西尔弗收买了水手,并让水手扮成海盗,与斯摩利特船长等人争夺宝藏,最后他们都未能得逞,吉姆成功地找到了宝藏。

故事中的吉姆是一个机智勇敢的人,他在寻宝途中历尽艰险、立下赫赫战功:是吉姆机灵地藏在苹果桶内偷听到了西尔弗的__谋;是吉姆在大家最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干掉了船上的所有海盗;又是吉姆冒着生命危险帮大家夺回了“希斯帕诺拉”号。

主人公吉姆不畏艰险,勇敢机智的品格深深地震撼了我。我为自己有时的胆小怯懦而感到羞愧。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小动物的人,但独独对__惧怕,特别害怕长相凶猛的__。为了躲避__,我宁可绕远路,宁可不下楼。有一天,我放学跟着妈妈回家,老远就看到了一条黑__,仔细看看,就知道是我家对面车库里的那条小黑。我经常在楼上把吃剩的肉骨头仍给它吃,也算是跟它认识的了。我想:我们不算老朋友也算是老邻居了,应该对我礼貌相待了吧。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始终还是怕__的,于是跟在妈妈的身后,祈祷它看不到我。

谁都知道__的耳朵是最灵敏的,老远就听到有人来了,小黑立刻__觉地站起来,竖起耳朵,瞪大眼睛,一副大敌来临的样子。见我们走过来了,随即狂叫起来。我心里一颤,立刻停止了脚步,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昨天还吃我给的肉骨头呢,那__晃脑的样子哪里去了?今天倒来恩将仇报了。心里虽然这么恨恨地想,但终究还是害怕。“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还是改道吧。于是我硬拉着妈妈从我家前面的四号楼绕了过去,终于化险为夷,安全地到达楼下,我松了口气,一路小跑着上了楼。

事后我经常会想,为什么其他人不怕__,而我会这么害怕呢?是不是__故意刁难我呢?后来妈妈告诉我,__其实是最忠实的卫士,看家护院是它的职责,只要有陌生人靠近,它都会很__觉,用叫声来吓退坏人,提醒主人。你虽然经常喂骨头给它吃,但你都是从楼上窗口扔下去的,它没有见过你,不知道你身上的味道,更不知道你是敌是友,所以才会这样的。“哦,原来是这样,我记起来了,我是没有跟这只__近距离接触过,因为它长的比较凶悍,我开始就在心里害怕它,远离它了。”我终于明白了,也敢于承认了,都是胆小惹的祸。

想想《金银岛》里的吉姆,多么勇敢的一个孩子啊,我也要向他学习,遇到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想办法解决,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金银岛的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本课外书,分别叫《金银岛》、《乌丢丢的奇遇》、《雾都孤儿》。

读了《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像吉姆那样聪明、机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怕,都勇敢的去面对。吉姆在偶然的机会里得到了一张藏宝图,他们买了一艘船,几个海盗装扮成水手一起去了金银岛,到达之后,海盗就开始叛乱了,和寻宝者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寻宝者平息了叛乱,找到了宝藏。读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感恩的心,木偶乌丢丢给孩子们带来快乐有了生命,它遇见了老诗人吟痴先生,他帮它找到珍儿,乌丢丢在救火中又只剩下了小脚丫,它为了让珍儿变的健康,融入了她的身体,让珍儿变成了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女孩。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知道了如果别人帮助了你,日后,你一定要报答他。书中的奥立费生下来就没有亲人,经常挨饿、挨打,后来误入了贼窟,最后被好心人收留,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这三本书给了我们很大的教育,让我们记住这些道理。

金银岛的读后感(篇5)

金银岛读后感一

假期里,我读了不少书:《草房子》、《青鸟》、《金银岛》、《童年》、《长袜子皮皮》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是《金银岛》,我最喜欢这本书了,读的时候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金银岛》读后感。

《金银岛》从航海、海盗、冒险,到神秘、阴谋、恐怖,再到凶杀、恶战、夺宝,冒险小说中的噱头几乎都具备了。

该书开始讲了“本葆将军”客栈里来了一位叫比尔的老海员,他整日酗酒,直到一个叫黑狗的人送给比尔一张黑卷,他看完就一命呜呼了。吉姆打开比尔的水手箱,发现有好多金币,吉姆马上就明白晚上可能有海盗来打劫,迅速和她妈妈提前逃了。这让我非常佩服吉姆的临危不乱、机智勇敢。

吉姆和沃西大夫、乡绅特里劳尼组织了一次寻宝,他们找了一艘大船,找了一位船长和一些水手就出发了,小学生作文《《金银岛》读后感》。然而水手的头领西尔弗想带头造反独吞宝藏,他们密谋时被小吉姆听见了,于是上岸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战。吉姆在追击时被水手捉住了,但是他的勇敢使西弗尔十分佩服而放了他、并跟他和好,最后大家齐心协力找到了宝藏。这让我明白了,如果热爱生活、感谢生活的赏赐、尽力超越自己,那么就会发现自己的能力其实会大大超出想象。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只要努力,任何奇迹都有可能出现;顽强的精神和勇气才是生活中的宝藏,遇到困难一定要知难而进,当然勇敢并不是轻率鲁莽行事。

金银岛读后感二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着小说——《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着。这本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在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出生在一个生活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里,他们一家以开旅馆维持生计。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就像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与日本闹得十分不愉快,我们国家正需要像吉姆那样的勇敢的人站出来,为我们国家说话,用智慧化解这场危机。

金银岛读后感三

相信大家都读过《金银岛》这本书吧。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所写的。看过之后我被这本书中刺激惊险的环节所震撼住了,接下来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吧。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男孩吉姆为主人公,在他家的旅馆里,一个老海盗比尔身上发现了一张藏宝图,于是,他参加冒险上了一个叫“伊斯班袅号”的大船,与船上的人一起去寻找宝藏,机灵的吉姆发现了海盗的阴谋,他们准备把这笔宝藏从组织者手上抢走,还要杀掉这些人,最后,吉姆以一颗勇敢、机智的心战胜了海盗,拿走了宝藏我很佩服吉姆的勇气,一个年龄仅有15岁的男孩,就不风吹雨打,还敢一个人上大船去寻找宝藏,躲在苹果桶后面偷听海盗的阴谋,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看得我胆战心惊,好担心他被海盗发现。

我在这本书里最痛恨那些被金钱所迷惑、心狠手辣的海盗,他们脑海里只想着宝藏、金钱,还要从组织者手中抢夺宝藏并要杀掉这些人,真是太嚣张、太为非作歹了。看到这里,我心中的怒火一阵阵冒出,真想像吉姆一样参与进去,去痛击那些可恶的海盗。

比起吉姆来,我感觉自己在胆量方面就显得有些不足了。记得我6岁那年,爸爸妈妈带我去世纪欢乐园玩,在那里我看到一个项目“鬼屋”,我就让爸爸带我进去看看,爸爸答应了。买完票,我深吸了一口气鼓胆走了进去,谁知刚走进去5秒钟,我就看见前面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向我们扑来,吓的我就哭着跑了出来,“以后我再也不敢进去了。”说起这件事,我到现在还有点害羞呢。

在平常的生活当中,我们遇到困难和危险时,一定要让自己冷静下来解决问题。当然,吉姆遇到事情冷静沉着的头脑、坚强勇敢的精神是我们永远学习的榜样。也让勇敢成为我们一生的伙伴。

金银岛读后感四

金银岛是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他是苏格兰小说家、散文作家和诗人,以经典作品《金银岛》、《绑架》,以及惊险恐怖小说《化身博士》著称。作为19世纪英国文坛新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者和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斯蒂文森以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及其作品意识的前瞻性,当之无愧地成为20世纪世界文学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一。

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特里劳尼先生和大夫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特里劳尼先生、大夫、忠实的船长及水手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在探险之旅中,初时吉姆只是一个船舱里的服务生,但他却勇于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经常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于尝试和敢于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文中对人物的描写真实的反映了19实际水手的生活。他们的嗜酒如命、粗犷豪迈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正如书中所说:“英国正是靠这些人才得以称霸海上”独腿西尔弗是一个连弗林特船长——一个著名海盗——都畏惧的人物。他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他功夫很强,在于他善搞阴谋诡计。这种人在现实中也是可怕的。

金银岛的读后感(篇6)

过年了,爸爸在新华书店为我采购了一些名著,其中我最喜欢>这本冒险小说。

>讲述了一个神奇的冒险过程。少年吉姆在一次偶然中,得到一张海盗的藏宝图。他和特利努尼先生,李夫斯大夫等人一同前往荒无人烟的金银岛寻宝。但寻宝之旅并不如他们想像的简单,因为海盗西尓弗一伙也混上了他们的船。他们围绕着这笔价值七十万英镑的釒银财宝。殊死博斗,经过惊心动魄的争夺战,吉姆他们终于战胜了海盗,找到宝藏,胜利返航。

在这个离奇的.探宝行动中,刻画了一个敢作敢为。机智活泼。比较辛运的少年吉姆的形象。他一次次化险为夷,他总是单独行动,却得到意外收获。要不是吉姆在苹果桶里偷听了海盗们的计划,要不是吉姆遇上了岛中奇本葛恩,要不是吉姆弄走了"伊斯帕德拉"号,要不是吉姆从比尔的手箱里拿到了藏宝图,恐怕这个故事就不再离奇,我们也不会觉得吉姆很幸运了。西尔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笑面虎",他外表待人热情,衣冠整洁,气质高雅,举止文雅,一副斯文旳绅士模样。可内心却诡计多端,心狠手辣,阴险狡诈。通过他,我觉得有些人对金钱不顾一切,某些成年人非常的堕落。

这是本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紧张惊险的好书,值得同学们一读。

[收藏]黄雀记读后感1000字通用


读书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阅读完作品心中的感受一定会很多很多。作品中总有很多细节,让人很想细细回味。你是否了解好的作品读后感包含哪些内容?栏目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黄雀记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黄雀记读后感【篇1】

在余华的《第七天》以后,苏童的这部新作真算得上是一只黄雀。

至少在《黄雀记》里,苏童还在。沿河的香椿树街,街上躁动着的青春。苏童文字里的青春,燥热、残酷有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就像是那条潮湿阴暗的街巷,街上光着脚的枯瘦的孩子,孩子脚上的一个伤口,脓肿甚至都已经溃烂。

题目中黄雀的意象并没有真正出现在小说的故事里,但是整个情节设置体现了一种黄雀在后式的连锁关系:仙女被保润捆了,而最后是柳生强-了仙女;保润向仙女讨债,而仙女又向柳生讨债。整部小说分成了三个章节,三个视角三个相互咬合的人物。从一张照片开始到最后的红脸婴儿,形式上的魔幻与内容上的荒诞,苏童有意无意地又呈现了一出百年孤独。

其实作为一部长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物都显得十分单薄。保润、柳生、仙女,三个视角甚至都可以互相调换,然而跟余华的《第七天》相比,《黄雀记》在叙事方面就显得成功许多。

虽然跟电影《两杆-烟枪》相比,《黄雀记》里螳螂捕蝉的故事要简单得多,但是小说文本中大量的隐喻和象征,给了整个故事尽可能大的解读可能。

首先是关于魂魄。小说中反复提及丢魂的事情,保润爷爷的魂丢在了手电筒中的尸骨里,除此之外,小说中的人物也不断被别人提醒自己已经丢了魂儿。这暗示了当代人一种灵魂缺失的状态,一种无以凭附的空虚与焦灼。小说第三章里仙女(也就是白-姐)去找庞太太时,提及了这样一句话,“如何向上帝赎回丢失的灵魂”,原话的字体特意进行了加粗,然而作者没有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太难解释。

然后就是关于祖父——保润的爷爷。祖父一直贯穿小说的始终,从家里到精神病院,爷爷一点点衰老,但是始终见证着发生的一切。小说中拆床的情节曾出现过两次,一次是保润父母拆掉祖父的木质大床,一次是保润卖掉了父母的床铺。这暗示的是一种破坏与舍弃。而保润在捆绑爷爷时问他要民主结还是法制结,爷爷说法制结像是要枪毙,所以要求民主结。但是民主结也把爷爷捆了起来。其中的黑色幽默充满讽刺。因此,爷爷可以象征着某个年代、某种传统甚至是某种力量,然而它已经失去了魂魄,变成了干瘪的躯壳,慢慢被世人忘记。小说第一章最后写到:“后来黄鱼车经过护城河上的立体交叉工地,四周人山人海,一片繁忙的建设景象……祖父说,祖国的面貌日新月异啊”。而此时祖父正被民主捆得结结实实。

仙女第二次出现时,已经改称了白-姐。对于保润、柳生甚至是白-姐自己来说,仙女都是遥不可及的,她美好得就像那对安静的兔子,然而又会突然变成一只浑身是刺儿的刺猬。仙女是他们所有人的理想,在理想之下,是保润的倒霉与孤独,是柳生所承受的生活之重,是白-姐作为女性的愤怒与无奈。也许这就是宋胖子所说的,“爱上一匹野马,而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

在这个简单的故事里,苏童放置了尽可能多的内容。依旧很难找到引号的行文,依旧诗意阴柔的气质。然而太多的依旧把这个故事丢在了苏童最熟悉的那个年代。可是那个年代已经慢慢模糊,而我们的年代却没有清晰起来。也许,该有个人站在我们的年代,该有人尝试,写写我们这一代的故事了。

黄雀记读后感【篇2】

终于买到苏童的黄雀记了,在珠江路书报亭,15元,收获这样一个大型的纯文学杂志,居然跑遍南京都 无法买到,只能靠邮购了,一口气读完,停了一两天,来回味苏童所想表达的信息,苏童写三角恋爱,结局又是悲剧性的残杀,让人接受不了。

我是苏童的铜丝,收集了他好几本书籍,一直关注着他,本来我找苏童的书看,是为了给我小说起个头,定一种格调,只要开好头,就能顺利的走到底,苏童一直说要和现实拉开一段距离,虽然这样保险,可看看泰囧的轰动,我又要说苏童是中年的危机了。

黄雀记是苏童的一个新阶段,意思是螳螂扑蝉黄雀在后,本来他准备给书起名为小拉他企图把香椿树街搬到南京来,想融入南京的大环境,甚至想让他的人物跳小拉舞,殊不知南京的小拉是从吉特巴演变过来的,面对面的走不如手拉手的跳,跳的是那么的充满了激情,一拉一松,最适合表达男女之间的协调和愉悦,一转一跳,都是那么充满了节奏感,比三步华尔兹激烈,比四步有活力,而且能不停的换舞伴,不必死去活来的相爱,就是出一身汗而已。

所以外地人很难理解南京人的性格特征,也很难理解小拉为什么流行,用小拉来形容书中人物的关系也是不确切的,就是他引用了几个南京的地名,扫帚巷,(东)井亭医院,箍桶巷,这些都是南京有历史渊源的地名,就是这样,也无法描述南京的地域文化,看来从苏州运河走到南京,还需要一段距离。

其实我看苏童的小说,一般是不仔细看其中的内容的,苏童不是个善于讲故事的人,我在欣赏他优美的文笔,每一篇都可以当做散文读,他对于人物心理的把握是很深刻的,我没有用到位这个词,是因为苏童已经超过了这个底线,他能超越时空的了解人的本性,不管是善,是恶,都用文字描述的很贴切,这是不容易的,需要下很多年的功夫,不断的在人的内心中探索,如果说苏童是个心理学家,也是能说的通的,就是不用巩俐,何赛飞这样的一流演员,普通的演员也能通过对白,剧情上演妻妾成群。

所以我一直坚持认为,莫言捧红了张艺谋,苏童成就了张艺谋,他们三人都是中国文化界大师级的人物,其他两人已经到了他们艺术的最高峰,而苏童还有潜力,仍然有粉丝,他的作品仍然有生命力,没有必要说他是南京作家,他就是苏州人,用吴侬细语弹唱着新的开篇,描述他心底深爱的慧仙,只有女人的滋润才让他成长,苏童是属于我们江苏的童男子,魅力无限。

黄雀记读后感【篇3】

四年,苏童带着《黄雀记》重新回到香椿街,带着偏执和任性。

小说取名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象征阴影中潜伏的危机,对人们命运的虎视眈眈。围绕着含冤入狱懵懂少年的春天,畏首畏尾犯罪真凶的秋天和位卑心高市井红颜的夏天所展开,病相丛生,光怪陆离。这份年届五十苏童送给自己的礼物,依旧逃脱不了其作品既定的主题——逃。

人性的卑劣,是逃的初衷。从春心萌动到阴差阳错,从失魂落魄到万念俱灰,终究也只是一场无可隐匿的流逝而已。小说从失魂到寻找,从犯罪到救赎,从沉沦到逃遁,从出生到死亡,步步紧逼,最终哀叹遍地。不谈命运,最终却依旧败给了所谓注定,嘲弄之情,讽刺之意,近乎于放肆。字里行间,萧索疯癫,扼人咽喉,不免让人无声叹息。少年少女在逃遁,中年男女在逃离,耄耋老人在逃亡。香椿街上的生命,步伐仓促,万般无常。那些曾经逼迫你出逃的事由,在故事一开始便凿下了深渊,兜兜转转,依旧被命运推进了万劫不复的境地,挣扎也好,哭喊也罢,终究苟活于后人餐前饭后的谈资之中。然后你才发现,这一路的忐忑不安和小心翼翼,始终是自己执拗的保护色,于外人而言,不过看的一场笑话罢了,显得分外多余。故事结束,始觉真相,一语成谶,万念俱灰。生离死别、世事无常皆为生命本来赋予你的戏码,你在演绎的最初便就没有了换剧本的权利。所以,抽丝剥茧才是真正的痛不欲生,后知后觉又怎会是一败涂地呢?

用冰冷的语气讲述冷漠的故事,用孤独的文字叙写萧索的人生,苏童的书永远都不用光明正大地告知天下冬天的到来,因为全文皆是冬。那是一种通过心脏来传递的,喷薄的绝望,也是一种逆流回心脏的,重生的勇气。回甘的余味,会让你原谅那枝蔓无度的芜杂叙事,毫无节制的情节叙述。然后,更好地去重新演绎何为生活,何为生命。

黄雀记读后感【篇4】

《黄雀记》读后感400字!

人生如棋,一步错,步步错。虽然常言道:“不知者无罪。”但事实却是,不知者同罪。

人最可悲的地方在于,一个人往往会在自己最懵懂最迷茫的青春时期犯下或大或小的错误,而往后余生,道路早已被当初的罪孽抉择定。

谁个少年不仓皇?故事开始的地方,或是凉凉之春,或是烈烈之夏,又或是萧萧之秋,少年踏过春夏秋,最终都坠入凛凛长冬,三季不及一冬长,冬天也是救赎的冬天,冰冷,寂寞,与痛悔有关。保润,仙女,柳生,他们不仅仅是香椿树街和井庭医院的三个少年,他们是我们,是所有少年和有过少年时光的成人的化身,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春夏秋。他们在故事里苦捱寒冬,我们在故事外寻求救赎,在生活中,没有人可以事不关己当个局外人。

嘿,我知道那年那月那天你犯下的罪行哦,嘘,放心,我不会告密的,名为岁月的判官已在你的名字上洒落朱砂,罪孽会被代价所宽宥。

黄雀记读后感【篇5】

结局耐人寻味,看到最后,才明白谁是谁是黄雀呢?谁也不是,我们都以为自己是命运的主宰者,其实不然,总有无形的东西在你的身后,带着非迷信色彩的命运之手在操控你。最后,祖父的魂貌似回来了,那个娃娃也许就是他的魂,他们相依相偎,形神共体,也便安生了。从一开始错拿的照片,致使祖父丢魂,似像似不像的仙女也许就是那个女孩,他们都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怨气,他们都丢了魂,他们都失去了理智。欲望得不到克制的,走向毁灭,习惯了奴役的和压迫的祖父在魂回来的时候,也必将走向衰亡。祖父的寻找,是对记忆的寻找,是对过往阴暗人生的寻找,他不断感叹新生活的美好,可是生命中最适合享受好生活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归去晚矣。时代终将过去,祖父血肉相连的痛苦存在拉扯着我们的记忆,可是必将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我们还要往前走,走向我们源源不断的欲望,我们知道他们的故事是人生的常态,没有更好,只有更坏,但我们仍相信好的那个会是自己,于是,我们在欲望无涯的荒野里流浪着,我们都是一群孤魂野鬼。我不讨厌任何人,甚至有所悲悯,他们是人,怪不得别人,一切都是自己造就的,仙女又怎么样呢?一个人天生就被抛弃,没人管教,物质匮乏,唯唯诺诺的人也许就这样过完一生,可是还有一种人他们不甘心在底层生活。理想主义者的努力朴实勇敢,也许并不那么现实,像冯先生的夫人说你要赎罪。我不相信上帝,也许也是不相信的,若是相信怕是更加害怕被最后的信仰抛弃。于是,不如没有信仰,活着就是信仰。底层的挣扎不是悲天悯人的生活优渥的人可以体会到的,他们向往好的生活没有错,他们不过是人,有着赤裸裸的兽性。也有爱欲情仇,不是圣人,何来样样都能辨别是非。

黄雀记读后感【篇6】

《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是苏童先生最新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书名起先是《小拉》,后来苏童斟酌再三改成了《黄雀记》,我觉得改后更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把保润、柳生、仙女这些小人物纠缠的冲突和命运,表现的更有冲击力。

从87年开始写《桑园留念》时,苏童就建好了香椿树街,这条窄窄的、老旧的、潮湿阴暗的八十年代街区,承载了那么多的故事,我们不断看到有不同的少年,在此间肆意生长、在这里闯祸、在这里失踪、在这里悲伤、在这里死去。

小说篇幅说长不长,一共三章,分别是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依旧是熟悉的市井街区小背景、小人物、短镜头,但苏童的笔力极好,人物棱角分明,庸俗、卑劣或者憨厚,情感透亮直白,剖析和叩问灵魂,让读者随着他的笔触,感受共鸣到保润仙女柳生甚至祖父的情感。

翻开《黄雀记》,我们又被久违的带回了熟悉的香椿树街,苏童用自己记忆里那条苏北老街打底,构筑了一个架空但极其吸引人的空间意象,不变的市井老街区街坊邻居家长里短,不变的童年视角起篇,不变的灰暗色调,却又依旧散发着诡异气息:保润家老房子里的奇怪声音、直达幽冥的孔洞、房子里的大蟒蛇、腐臭味道的河流、结尾的红脸怒婴。

文中的冲突和转折很多,结局很让人心口发堵。夜里一个人读完《黄雀记》,又随手翻了翻苏童其他几部关于少年成长的小说,忽然觉得香椿树街有种吊诡的感觉,像盗梦空间一样,在一个个诡谲的梦境中切换。

祖父,是香椿树里具有喜感色彩的一个人物,在黄雀记具有诡异的气息的画布上,是偏亮色调的存在。看到很多情节时会觉得祖父可爱,但祖父身上发生的事情,却又能让我们对生老病死有一些共鸣。丢了魂的祖父,是老年人轮回宿命心理的夸张描写。祖父感觉寿命将至,不停的拍遗照,做好离开人世的万全准备,同时却又惧怕死亡、逃避死亡。这样矛盾的情感,必然有一个崩塌的临界点,一次照相机的快门闪动,足以将老人的魂灵吓飞。

掉了魂的祖父,放大了自己的恐怖情绪,尤其惧怕死后遇到祖宗的谴责,所以寻到祖宗的骨头,就成了祖父生活里的唯一要务,仿佛只有寻到被丢弃埋葬的祖宗骨头,自己的魂灵才能完整,自己才能硬气的、不带遗憾的离开。

绳结,也在小说中地位也很重要,《黄雀记》里让保润和丢了魂的祖父,给我们表演了丰富的束缚技艺,有文明结、民主结、法制结等几十种样式,随着祖父的表现、心情而变化,故事的转折,也是因为保润在夜晚用绳子绑了仙女。绳结,是一种病态的束缚,人不听话或病了以后,才需要绳结来捆扎制服。绳结是个隐喻,细细想想,我们身上不是也有很多绳结吗?只是你我平时看不到而已,夜深人静思度时,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也如同黄雀记里五花大绑的祖父,被工作、生活中一根根看不见的绳索捆绑、牵引向一眼能望到的尽头。

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修正的,意外从照片开始,结局或混沌不明。保润把少女的照片撕碎扔进祖父卧室的洞孔,交给陌生的祖先,少女在黑暗中坠落、恸哭,祖先们密集的苍老的幽灵们叹息。祖父诡谲的病情,让保润在荷尔蒙激增的少年期就不得不去井亭医院照顾祖父,在这里,他遇到了改写自己命运的柳生和仙女。

春天是险象环生的季节,祖父是危险的,擅长穿越时空与祖宗秘密的会面,他被严禁挖掘、他被捆绑,用各种花式的绳结捆扎成井亭医院的模范病人。愤怒的保润,把仙女捆绑留在井亭医院水塔的顶层,仙女遇到了居心不良的柳生。水塔是仙女失贞事故发生的地方,是土豪祭拜观音的地方,是保润试图重圆自己和仙女跳小拉旧梦的地方。

或许,多年前那晚的水塔之上的天窗,有黄雀的冷眼窥探,水塔之下的地底,有祖宗的幽暗叹息。三人的命运,在那一夜风云突变,保润锒铛入狱,柳生荡尽家财,白小姐沦落风尘。命运的列车路过了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飞驰的终点,是三人的冬天,结局令人悲伤。

命运在很多时候,无疑是恶毒的、睚眦必报的,柳生照顾祖父、白小姐远走他乡,却还是被命运无形的绳索套住拖回香椿树街,和保润牢牢的捆扎在一起,或许是命运应许保润的诅咒而扔出的绳套,而保润的无法消解的怨恨,把自己也捆扎进去,愈挣愈紧。绳结打开之时,三个魂灵都已如同那撕碎的照片,破碎、坠落在在那幽暗的孔洞之中。

这命运的绳结,我觉得应叫审判结,也可以叫黄雀结,被绳结套住的小人物,悲剧的命运是无从逃离的、是业障之果,这里难免又有些宿命论的意味在里面。

小说结尾非常仓促,像是一曲小拉还没放完,舞步却戛然而止,感觉没有尽兴,应当还能宣泄更多情绪,还能展开更多剧情,可能是篇幅控制,可能是刻意为之,我相信后者。

毕竟,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消逝的,苏童在大家情绪到九分时关了火,小说以仙女失踪、祖父抱着怒婴结尾,留下了疑团、遗憾、还有期待,交由读者自己去体会。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条香椿树街,品读苏童,思绪也飘荡在那条乌有之街里,自己的童年记忆和那些少年的青春混杂在一起,奔跑、挥洒、冒险,直到消散在晴空里。

黄雀记读后感【篇7】

苏童所着《黄雀记》,很简单的故事,讲了三个八十年代的青少年之间的纠缠,有懵懂的感情,更主要的是侮辱、伤害和救赎。

小说分为三个部分,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保润、柳生、白小姐便是这部书的三个主角。保润和柳生是香椿树街的邻居,他们的共通之处是家里都有一个住在精神病院的人,而白小姐则是在精神病院工友家长大的孩子。

起初是从保润开始的,保润的爷爷总有些奇奇怪怪的念头,后来就住进了精神病院,于是偶尔陪床的保润便和白小姐有了交集,青春发育期的保润,对白小姐是有些朦胧的好感的,只是木讷不善言辞的保润不会讨女孩子的喜欢,而柳生则是能摆平白小姐的,阴差阳错,在那个春天发生了一起强奸案:未成年的白小姐被强奸了,现场保润和柳生都去了,保润知道自己没强奸白小姐,所以即使被警察抓去,他也没有怎么害怕,可是,案件的结论却是保润是强奸犯,因为白小姐指认的保润,就这样保润被判了 10 年。这 10 年中,真正的强奸犯柳生表面上看过得很滋润,有车、有钱,也有围在周围的人,特别是能时不常地为他喜爱的白小姐跑前跑后。但心底里柳生活得很不滋润,一方面他要承担起照顾保润爷爷的义务,因为他知道自己冤枉了保润,所以就有帮保润赡养爷爷的义务,同时他对白小姐的百依百顺也是出自当初自己的行为的救赎。女主角白小姐是受害者,同时她也是伤害保润的主角之一,她为伤害保润而内疚,躲避着伤害自己的柳生却又享受着惩罚柳生的快感。

小说的结果看着似乎是各自回到了人生的正轨,保润出狱了,和柳生成了朋友;柳生还在帮着白小姐,但自己也准备结婚了;白小姐怀了别人的孩子,在生与不生的纠葛中,住在柳生帮助找到的保润的房子里。结果的结果是保润不知是醉了还是蓄谋,反正还是在柳生结婚的时候把柳生杀了,而白小姐终于还是生下了那个孩子,人们都说那个孩子是红脸孩子,不知真假。

整个小说都是日常琐事,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对那些琐事会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在铺陈的琐事中,环环相扣,前后相连,没有疲沓,没有累赘。

我在想这个小说名黄雀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每一件事情都是有其前因后果的。人生在世,所有的脚步应该都是自己迈出的,不论你是年幼还是年老。而由此引起的后果都必将由自己承受。柳生如此,白小姐如此,保润也是如此。

黄雀记读后感【篇8】

《黄雀记》乍看书名便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当然,本书与黄雀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是借用黄雀来代表一种“可能是危险”,“可能是罪与罚”,“可能是命运”。

香椿街上一所精神病院里发生的故事,讲述了那个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爱恨情仇,也隐喻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漫长的政治社会。无论是社会底层还是乡村居民,整个民族都是被绳子捆住手脚的。

丢了魂的爷爷在香椿街到处挖魂,暗示着整个时期人们无处安放的灵魂。

保润、小仙女、柳生之间复杂的爱。保润对小仙女的爱是青涩的爱,十八岁少年初尝爱的味道,却不知如何去爱。柳生对小仙女的爱是市侩的爱,是社会化的小市民的形象,是凭借本能的爱。小仙女的爱是社会化的爱,是带有一个个筹码的爱。爱变得飘渺,成为社会化符号,与身体的关系并不确定。这样的女性命运,值得悲悯。

爷爷的魂丢了,却活的最久。

保润的魂丢了,大概是十年牢狱后,物是人非。父亲去世,当他面对爷爷不记得他时候他痛苦的要发疯,当他被母亲改嫁抛弃的时候他已经麻木不仁,当他逼迫仙女还债跳小拉的时候他咬牙切齿。

柳生的魂丢了,他的母亲时刻提醒着他,他的幸福是捡来的,是侥幸获得的,要夹着尾巴做人,他活在保润的影子里,一直帮他照顾着爷爷。最后他用命还了保润的债。

小仙女的魂丢了,她的魂丢在了繁华虚荣的假象之中,丢在了伤痛的回忆中。

故事让人忧伤,结局赋予婴儿以希望:他离开了蒙难者的母亲,到了安详的老人怀里。(吴全义)

黄雀记读后感【篇9】

小说《黄雀记》是苏童的香椿树街系列的一个延续。讲述了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一起错综复杂的青少年犯罪案,作者从三个当事人的不同视角,组成三段体的结构,写他们后来的成长和碰撞,三个人相互纠缠的命运及其背后的时代变迁。作者以隐忍的写作态度,别致的细节刻画,鲜活饱满地还原了大时代的芸芸众生相。

如果说苏童的《河岸》写的是过去,《黄雀记》写的则是当下这个时代。小说情节并不复杂,故事的引子是“照片”。为了使自己身后能有个依据,“祖父”年复一年地为自己拍遗照。这一举动令儿媳十分恼火,于是生活中争执不断。祖父家的祖坟不在了,祖宗的照片也不在了,连存放祖宗两根骨头的电筒也没了,祖父”的魂也丢了。为了找魂,祖父挖遍了香椿树街所有的冬青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为祖父找魂,随之在井亭医院上演了一出青春闹剧。电影票,旱冰鞋,水塔,兔子,绳子,把仙女、柳生和保润的命运捆绑在一起。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小说里并没有黄雀,它似乎是一种真实而虚幻的存在。想必书名呼应的也就是三个主人公无法圆满收场的悲剧命运的一种隐喻。那么,究竟谁是黄雀?在保润的春天里,作者用细微的笔触描写了三位青春期躁动、懵懂无知的少男少女形象。少年保润为了对蛮横无理的仙女实施报复,将仙女捆绑在水塔之上,没想到最终对仙女实施强暴的却是他的朋友柳生,保润被指控犯罪而锒铛入狱。同样,柳生的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自绝青春,每天夹着尾巴做人。尽管他的家人花钱买通仙女,使他暂时逍遥法外。但是内心尚存的一丝恐惧、不安和内疚,使他的灵魂一天都不得安生,过早踏进了人生的秋天。

苏童在这部小说里,将家族生命的倔强和衰颓,懵懂的青春形态和变态,局促的现实尴尬和纠结,以他一贯如散文化优美的文笔,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

英国作家狄更斯在《双城记》里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喧嚣的时代,人心浮躁。当精神在空气中变得非常稀缺,灵魂即无处安放。有人因为追名逐利,一再践踏道德伦理的底线,有人非常稀缺,灵魂即无处安放。有人因为追名逐利,一再践踏道德伦理的底线,有人在生活中找不到心灵的出口,精神的麻醉剂也只剩物质与利益的诱惑了。事实上,丢魂和拜金通常是同时发生的。小说中的仙女也是一位灵魂“出窍”的女子。她大胆,任性,不知世事深浅,又仗着自己长得漂亮,在新奇与欲望的世界里张牙舞爪。她小时候被精神病院的老花匠领养,接着成为风光一时的公关白小姐,后来又意外怀孕,为了报复台商又生下了宝宝。

年少纯真懵懂的爱,年少羞涩不敢承认的爱,年少张扬贪婪的爱,一起葬送了三段美好的青春。“她看见了自己绛紫的魂,一绺一绺散开的魂,一绺一绺绛紫色的魂,它们缓缓上升,与天上的白云融为一体。”死神并不接受白小姐的堕落寻死,从中也可以看出作者对她的命运寄予了同情,但并不是宽容。

祖父,可以说是通篇小说中的幽灵和光线,是整个故事的色彩。对来世的恐惧,应和了很多中国式老人对生命和生活的看法。对于一个丢魂的老人来说,作文畏惧的从来都不是死亡,他由于子孙不孝,让他为自己的后事操碎了心。“一个人无法张罗自己的葬礼,身后之事,必须从身前做起。在精神病院里的祖父未必是真正的疯子,而是与外界的一种远离和疏远。他最后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老人,甚至是一个连灵魂都没了的老人,死亡对他已不足惜,他唯一困惑的是没了魂。保润、仙女、柳生,一个杀人、一个丢了性命、一个失踪,唯有祖父活成不朽,“在时间和水滴的销蚀中完好无损”。这位丢了魂的独孤、绝望的老人,在无尽的黑暗中尝尽人间百苦,最后却不得善终;与家庭不和,送入精神病院;孙子身陷囹圄;白发人送黑发人,最终落得孤苦伶仃的窘境。

通观全书,看似柳生成了保润的黄雀,可是兜兜转转,最后,保润又做了柳生的黄雀。而真正的黄雀却是潜伏在人心深处的精神危机、道德危机以及信仰危机。而这种危机无时无刻不对人们的命运虎视眈眈。精神危机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信仰失位,信仰危机反过来又左右了道德底线。保润的绳艺最终捆缚了自己,兔笼使自己成了笼中的小兔,自作聪明的柳生最终走上了不归路。在某种意义上,最后的黄雀就是每个人自己。

在《黄雀记》里,作者给出了“人该怎么活下去这一沉重命题,这来源于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底层人群的悲悯与关怀。而小说也从一个侧面告诫我们:时代给了我们所有的可能,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黄雀记读后感【篇10】

苏童《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讲述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通过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结构——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写出他们后来的成长与不停碰撞或说是三个受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命运,是以悲剧贯穿,展现出人性的卑劣与善良,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变迁,主题涉及罪与罚、自我救赎、绝望与希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绝望与希望中挣扎,却总也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也许这就是书名的隐喻所在吧。丢魂是故事的主线,是作恶的借口,也是对人性恶的一种解释。保润把魂丢给了爱情,仙女把魂丢给了花花世界,柳生把魂丢给了对美的幻想,祖父把魂丢给了过去。丢魂,既是对人性的批判,也是人性的丧失。

文章源于祖父的丢魂,正是祖父的丢魂使保润、柳生、小仙女三人之间有联系,有了情感纠葛,而这一切又源于井亭医院的水塔,同时这个水塔既是他们之间一方面的结束,又是另一方面的开始或说是延续。

保润一家因祖父的所作所为而对其感到厌弃,儿媳的恶毒,儿子怕儿媳而不能善待祖父,甚至有时选择逃避,保润则显得有些冷淡,也无所谓关心与不关心,最后祖父被送到井亭医院。后来,父亲丢魂中风离世,母亲远走改嫁,保润照顾祖父,为不让祖父挖树而采用捆绑的方法,后将捆绑“玩”成了一种乐趣,心里扭曲无疑。后来保润喜欢上仙女,却因仙女的种种作为,而使他感到无颜,保润便向她要回自己的八十块钱,最终是将刁蛮的仙女绑在水塔之上,却被柳生强奸,而柳生一家人用金钱收买了仙女一家,一起将保润送进监狱。保润坐牢十年既冤枉也不算冤枉。这里的仙女是蝉,保润是螳螂,柳生是黄雀。

保润出狱后,祖父不认得保润,保润却说“毕竟是世上唯一的亲人”,体现了保润内心柔软的一面;后来又将自己家的房子租给了怀孕的小仙女,也体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保润和小仙女的恩怨在水塔那一天结束,他们之间源于小拉,也结束于小拉。

仙女,她高傲冷漠的看待这个世界。她的出生是一个悲剧的开始,父母遗弃,幸运的是被井亭医院的花匠收养,并宠爱着。她的童年、青春是孤单的,只有动物陪伴,这时的她是善良的,只是对世界有些冷漠,这时她应该也是快乐的,直到在水塔被保润捆绑,柳生强奸,她的一切都开始破碎了,也转变着。保润进监狱后,柳生在外夹着尾巴做人,仙女也远走他乡,开始漂泊,摇身一变成为在井亭医院照顾富家公子的白小姐,并对柳生颐指气使,这里保润是蝉,柳生是螳螂,仙女是黄雀。而这一切转来转去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也透露出仙女的命运,她的悲剧性生活,但她依旧孤傲地面对这一切,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善待,也是为了能继续“歌舞”生活,但依旧没能幸免,最后还是怀孕了。怀孕的仙女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香椿树街,并被柳生安排在保润屋檐下,直到诞下红脸婴儿。

红脸婴儿既是新一代,也是上一代的遗传因子。红脸婴儿是耻婴,也是怒婴。他湛蓝的眼睛很纯洁,又象征着一点希望。白小姐说等她回来再看婴儿的脸,也许是婴儿反映了她的内心,怒是对未来的愤怒、无望;耻是对现实的羞愧。后来仙女再次回到了开始的地方——水塔,她遗弃了孩子,消失了。命运的轮回总是如此相似,仙女的沦落让人感到惋惜,也让人心痛,她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也成为沦落的原因之一。仙女的丢魂是为自己所作所为寻找的一个借口,同时,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柳生有些虚伪,但又有真诚。虚伪:帮保润追仙女,却虚化保润的家庭;他喜欢仙女,却又对保润说不喜欢。真诚:对待怀孕的仙女;在井亭医院再见仙女后的举动。

柳生在水塔下犯的错误,却让自己称兄道弟的保润去承担,体现了他人性的卑劣。保润出狱后二人竟又称兄道弟,仿佛之间的恩怨并非存在,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只是选择了逃避,让事情就这样过去,直到柳生结婚那天才发现这些帐必须清算,而这一次的清算就让柳生丧了性命,保润用刀桶死了柳生,失踪了,仙女被疑为幕后凶手被邻居赶下水。这里柳生是蝉,仙女是螳螂,保润是黄雀。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有些债,不能让他人去承担,只能由自己来清算,否则必定损失惨重,柳生的丢魂是对他懦弱的一面,虚伪的一面寻找的借口。

祖父,四大皆空,没有记忆,成为生命长存的人,不肯死去,他见证着这一切。他的生命长存,却又被束缚,被自己丢魂的痛苦束缚,被想寻回忆,却寻不得束缚。他的生活成为一潭死水,活于束缚的痛苦之中。文中那句“对不起你们都将消失,只有我长寿无疆”是对祖父最好的描述。最讽刺的是他们谁都不是胜利者,祖父被子女当成疯子送到井亭医院,儿子死了,儿媳走了,孙子屡犯重法,柳生被刀捅死,小仙女消失,只剩祖父守着发臭的身体活着,他抱着红脸婴儿安静地坐在水塔旁,一老一少轮回至此完成,而这一切并非预示着结束,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新的开始,也可以说是对未来保留的一点希望。

祖父从一开始的蝉变成最后的黄雀,走到最后,或许他一直是蝉,禅……

黄雀记读后感【篇11】

第一次读苏童的书,文章分三部分以三个主人公为主进行的,却以第三人称来描述,使得我们只能猜测主角的心理活动。第一章节比较枯燥,开始看时不禁烦躁,这都什么捆绳啊,精神病院啊!祖父只是想要照遗照怎么就那么遭恨呢?母亲对祖父嫌弃,可是祖父对你好你怎么后来变那么坏,要捆绑爷爷呢……一连串的事件,让我对初始的保润没有丝毫好感。

故事大概是因祖父丢了魂开始寻找藏着祖先骨骸的手电筒,谣传为一条街的掘金热,祖父因此进了精神病院,而保润顺理成章入住医院监督祖父不老实的挖掘,修炼成出神入化的捆绑技术。这个技术是重头戏。为了追仙女儿,结识了宽裕的柳生做了朋友。因着仙女的贪婪霸着保润金额不菲的80元,被绑起来,柳生趁机侵犯了豆蔻仙女,最后因买通关系使得保润冤狱十年。出来后,看起来关系平平,却在柳生负了仙女后将其杀害,仙女也受累早产下怒婴(脸色被大面积红色胎记覆盖)后出走结束。想来也是最完美的结局。可细想一下,仙女怕是依然会沦落风尘吧。

象征的隐喻很多,而我却更多的关注故事的进展,太过肤浅的我。只看到人们的满腔热血地看热闹对逼着孕妇仙女下河逃离的冷漠形成的鲜明对比。而仙女因着年少的不幸就此凭借美貌走上了不归路,我们该给予同情吗?贪图享乐的仙女自年少便已定型,有没有被强奸,到最后都该是殊途同归吧。让人寒心的是仙女最后渴望安定,尝试问柳生要不要和她过日子遭到了拒绝,如果没有再次的负心,老实人保润或许不会再去报十年前的纠葛了。

黄雀记?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谁是黄雀呢?线索太隐晦,很多读后感上升到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小人物的苦苦挣扎。不管社会背景如何,这种荒诞的生活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总是频繁的。保润捆绑了仙女,柳生成为黄雀。柳生背负良心债自以为还清了,却在新婚夜遭到保润杀害。从本该热情洋溢的青春期起就背负着压抑的内心,是偶然也是必然,保润在父母影响下对祖父的矛盾心理,仙女作为领养的孤女缺乏父母的爱和管束,柳生家境富裕生得俊美,活该纨绔……

看完还是比较压抑的,思路混乱,碎碎念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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