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阅读司马迁写的史记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此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写成读后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史记读后感写好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关于《史记》的阅读感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史记描绘了从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年间的历史与个人的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形式去描绘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写,是古今史书的独一无二的记载,所以其历史考察价值是无穷的。但百姓为何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与伦比的文学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优秀代表作,史记能与它相提并论,是一种荣幸,从中可以看出史记的文学价值是无与伦比的,这也是史记备受古今各界人物推崇的原因所在。
史记上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其中收录在《吕不韦列传》中的吕不韦举荐子楚使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吕不韦见了秦昭王庶出的孙子子楚,很同情他。吕不韦为了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答应:只要他游说成功,便与他共享秦国。于是吕不韦拿五百金送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他找华阳夫人的姐姐,用重金贿赂她,并向其举荐子楚,让其劝华阳夫人:“你何尝不找一个贤能的人去认他做干儿子?我看子楚非常贤能,是个人选。于是,华阳夫人与太子安国君决定将子楚作为继承人。吕不韦调了几个宫女与他同居,子楚要她们,吕不韦给了他,但隐瞒了其中有一个已经怀孕的真相,后来,这个女人生下了嬴政。后来,他们趁变乱逃回秦国。这时,安国君即位,没过多久,子楚即位,后来,嬴政即位,吕不韦获重赏。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那人物的悲欢命运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我觉得史记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帮助我们走向漫漫人生路的养分。总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是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史记离我们凡人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与我们的距离近在咫尺,而并不是那么遥远,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比如从项羽的身上,我们就能看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点,正因如此他才打败了秦王朝;也可以看出他不善待部下,急功近利的特点,这也使他最终走向没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样,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受到重用到没落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人生兴旺之道,这也是一种独特的魅力。总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综合到现在是:以史为镜,可以知方向。
在书海中遨游,史记这样的好书伴你终生,但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并重的古代着作恐怕只有史记一部。所以,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艺术珍品!
我想大家都听过这样一句话“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河。”李清照的这首诗赞扬了项羽宁死不苟活的精神。但读了《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后,我就对项羽有了另一种看法。
项羽是一个大英雄。他是一个武艺高超的人,敢于“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我佩服他的胆略和勇猛。观看秦始皇的出行时,他竟敢说自己可以“取而代之”。千古英雄,谁敢如他出此豪言?从这点看,项羽的确是英雄。
但项羽更是一位失败的英雄。首先我认为他不注意文化学习,只崇尚武力。他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已经足够了。可他没想到,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无知。无论是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无知不是会成为绊脚石吗?
其次,我觉得他不善于用人。张良、韩信都曾经投奔于他,可他竟不能知人善任,使这两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为刘邦所用,把自己打得一败涂地。项羽还是一位不善总结自己失败原因的英雄。项羽在临死前曾说“天要亡我”,而不从自身找原因。项羽英雄盖世,却是逞匹夫之勇,不能驾驭天下英雄,到死都认识不到自身弱点,只是自欺欺人地把失败的原因归之于天,真是可悲啊!
西汉时期著名历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史记》,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变迁。
我怀着浓厚的兴趣,利用假期的时间阅读了这本《史记故事》。里面除了我熟知的《指鹿为马》、《鸿门宴》、《姜太公钓鱼》、《毛遂自荐》、《完璧归赵》、《荆轲刺秦王》等故事以外,还有许多我不了解的历史故事。其中《赵氏孤儿》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个故事讲述的是晋景公年间,赵氏家族的权利和威望随着战功赫赫而不断壮大,所以奸臣屠岸贾欲除掉忠烈名门赵氏家族。程婴为报恩采取了调包计,含泪用亲生儿子替换了孤儿,并且含辛茹苦把孤儿抚养成人,为赵家报仇雪恨,赵氏孤儿恢复本姓,被赐名赵武。
整个故事荡气回肠,我被故事中程婴这个人物深深感动,他为维护正义而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是多么的感人肺腑啊!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忠义之士最终沉冤得雪,正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我们中华民族惩恶扬善的思想在这里又一次得到了升华。
说到司马迁,大家都很熟悉吧!而今天我就读完了司马迁写的一本书《史记》,读后使我深受感动。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称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全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无韵之离骚”。
其中我对史记中的一位人物印象深刻,那就是千古一帝一秦始皇,秦始皇并吞六国,一统中国,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实施一系列重大措施,并对后世深远影响。但是,秦始皇他交横残暴,滥用民力,横征暴敛,严酷刑法,使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这也就是一个强大的王朝,为何会农民起义给毁啦!对于这么强大的秦朝为何会覆灭,我是这样想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百姓好比是水,皇帝好比是舟,百姓可拥戴皇帝,让他江山永固,也可以把她从皇位上拉下来,秦始皇就是这样骄横残暴,不得民心,所以民众才会起义来反他,最终使秦朝灭亡。
读完《史记》使我感受到,要想国家强大,必须深得民心!
星夜,我拿出《史记》,翻到“屈原贾生列传”,用心细读。“屈原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于是怀石,逐自投汨较以死。”读史至此,我不禁闭目沉思,心中隐隐感到屈原那股照耀千古的浩然正气,但更加同情屈原万般悲愤,怀石投江的无奈。
司马迁评屈原之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在过去的封建社会,特别是在统治者以过分的“孝悌忠信”来钳制人的思想,以达到巩固其统治地位的社会中,这种“忠诚”无疑是极受推崇的。但屈原之志在现今社会中还是否适合呢?还是否有其现实之价值呢?在我看来,值得商榷。
首先,虽说“哀莫大于心死”。屈原“忠而被谤,信而见疑”,满腔悲愤成了他自寻短见的动力,但他死了,楚国能免亡国之祸吗?显然不能。但我觉得,屈原既然有寻死的勇气,为何没有化悲愤为力量,重新面对人生的勇气呢?其实,只要屈原能开阔一点,大可放开怀抱,别投他国,觅得贤君,以展抱负。即使此生长留楚地,亦大可隐逸山林著书立说。一来不用“爱物之汶汶”,二来使自己的才华得以保存。何乐而不为?须知道,即使当世没有明君,难道以后就没有明君吗?即使自己有生之年不能振兴楚国,但只要他的精神与才华能流传后世,那么楚国还有一丝中兴之望。可见,投江自尽实属不智之举!
屈原之所以“不智”,究其原因,全是“愚忠”作崇故。俗话说:“月满则亏,水满则溢”这是这样的道理。我觉得“愚忠”二字不但害已,还会误人。正如当年忠孝两全的岳飞,他明知自己遭十二道金牌调回京师定是凶多吉少,而且又知道自己一死,金国铁蹄势必重踏中原,蹂躏苍生。若他不是执着于“忠”之一字,我想历史也会改写,南宋百姓也能享得太平之乐了。
虽然说忠于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天职,但忠于的是国,而不是那施政不善、导致人民生活不稳定的当权者。所以我们可说,屈原的忠诚无疑皓如日月之辉,但他并不算是忠于国家而是忠于那个易受小人之间的昏君楚怀王,由此可知“愚忠”是不智的,在当今社会就更不合时宜。理智的忠诚是“愚忠”的蜕变与升华,这才是人们值得仿效与推崇的美德,这才是为国家民族谋福祉的刚贞品格!
暑假里我读了《史记》这本书,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穿越在历史的时空隧道——看到了利欲熏心的庞涓,残暴的秦始皇,忠厚老实的周公旦.....仿佛看到了宫中的金银珠宝,看到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活,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尘灰,汉军和楚军大战的场面,有的让人看得心旷神怡,有点让人神情紧张,还有的让人感动不已。
在《史记》故事中,圣人孔子是我喜欢的人物之一,孔子是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他周游列国十四年,虽然他的政治主张最终没有实现,但这十几年的时光却没有白费,他走过许多地方,对各地的社会,人情,风俗等进行了考察,这些都让他获益匪浅。在著书时,将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写下来,让儒家学说更加成熟,成为后世的典范。从圣人孔子身上我明白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自己亲身经历,才会有最深刻的的体会和感悟;自有自己亲眼目睹才会相信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只有自己亲自饱览风情,才能领略自然的奇妙。
读了,《史记》不仅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还扩展了我的视野,增加了我的知识和见识。让我懂得了“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越来越爱看书了!
最近读了《史记》这本书,我们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的国家。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涌现了大量杰出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自己的笔墨,为后世的人们展现了一幅幅绚丽夺目的画面。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无法超越也难以企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这部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这部巨著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发表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到见解,同时又对矛盾现实给予了有力批判。这样一部既具中史学价值又具文学价值的著作的成功,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
《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的史学,同时也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在“本纪”、“世家”和“列传”中所写的一系列历史人物,不仅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和卓越的见识,而且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活动,生动地展开了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此,两千多年来,《史记》不仅是历史学家的学习典范,而且也是文学家学习的典范。鲁迅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那形神兼备、跃然纸上的人物描述,开拓了我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河。它的成功在于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其所记载的人物形形色色,众态纷呈;其所刻画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司马迁描写人物的艺术手法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将人物放在历史的大舞台上去表演,将人物置于时代和生活的环境中去描写;
二是在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的场面中写人;
三是用典型的细节来写人,旨在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
四是用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五、运用侧面描写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的第一部中国古代通史,它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花了司马迁的无数心血。《史记故事》中的故事都选自《史记》中的精华部分。
《史记》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写到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但精彩有趣,而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大门。
本书共130篇,共计52万余字。这本书创造了传记史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发人深省的故事被编入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中。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和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为主人公的快乐而欢喜,为主人公的忧虑而担心,感受着主人公的所想所感。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统治中国的情节。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之后,他终于横扫了六国的旧势力,一统天下。他在前230年摧毁了韩国,前225年前摧毁了魏国,前223年摧毁了楚国,前222年摧毁了燕国和赵国,前221年前摧毁了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我对中华民族的起源历史、做人的道理、历史人物的成就、一些历史典故、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我国的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评价。《史记》在史书中的地位无可替代,作者司马迁用了一生心血写成的这本书确实值得我们一看。勾践卧薪尝胆,孙武用兵如神,孙膑围魏救赵,廉颇知错就改……这些脍炙人口的故事都在这本书里。
《史记》主要描述了从传说中上古的黄帝时代到汉武帝元狩元年,一共三千多年的历史。一个个生动形象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面前,在那段沧桑的历史中,英雄一个个出现,却又逝去。
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映像深刻,那就是《鱼肠剑》。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颁开鱼腹,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就打暗室率领埋伏好的士兵将守卫消灭了。自立为新的吴王。
象专诸这种人,虽然说是坏人,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十分忠诚,所以我也喜欢专诸。
《史记》,这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读后感怎么写(一)
《史记》,记载了3000年前,群雄崛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叙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留给了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典文籍。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说的就是《史记》。
《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他在监狱里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终于在他60岁的时候,完成了一部52万字2020的辉煌巨着《史记》,鲁迅评价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记述了历史风云,囊括了世间百态。在司马迁笔下,多少英雄抛头颅,洒热血在战场上呐喊;多少文人仰天大笑出门去在背后默默坚持自己的志向荆轲刺秦王,迎风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项羽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刎江边;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
读《史记》后感慨良多,一一谈说将不知年月。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那便是汉朝名将卫青和霍去病。
先谈霍去病。
儿提时候就知道霍去病其人,中学的历史课本中也曾提及了霍去病与卫青在汉匈战争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大汉天子Ⅱ》也将其塑造为一位年少有为的英雄形象。读罢《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之后,更发现霍去病是一位非常有解读意义的历史人物。只是在我看来,霍去病的意义不在于他曾经金戈铁马封狼居胥,不在于他少年老成以弱冠年纪立不世军功,不在于他那句传诵千古的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豪言壮语这句话当有另外的解释,而在于其为人为臣的风格,霍去病绝对可以成为在中国传统专治集权政治构架具有典型意义的文本。事实上,当我认认真真读罢《史记》关于霍去病的记录后,《大汉天子Ⅱ》给我的少年英雄的形象几乎荡然无存,我必须说,后世对于霍去病的美化恐怕大多是一相情愿。
再说卫青。
谈论卫青比谈论霍去病应该更轻松一些,因为卫青的遭遇较之霍去病无疑更令人感叹,人们总会乐于将同情的目光投向失败者或是遭受不公者,以此得到某种莫须有的满足。对于卫青,我首先就是这样的感受:开启了汉王朝对匈奴战争的胜利之门,却饱受皇帝的猜疑和打压,在无所事事中度过了生命的最后十年,在那十年中,他的心境会是怎样的无奈、悲凉与愤懑,为两千年后的我们,留下了许许多多的想象空间。但后来一想,这是典型的为古人担忧,中国近五千年的历史,埋下了多少无名尸骨,卫青却能够青史留名,司马迁记录了近三千年的历史,列传仅有七十篇,司马迁对待汉朝的老祖宗刘邦都不怎样客气,却对卫青褒扬多多。卫青生时,已经是世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万户之侯,死后汉武帝也是极尽哀荣,在茂陵另侧以庐山样造其陵墓,其待遇与霍去病比肩。汉武帝与历史对待卫青都已经足够了。
对两位古人的感慨书写到这吧,真正对《史记》的解读还在继续,中华历史的内涵与渊源还需要你我细细品味。
史记读后感怎么写(二)
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着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2020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读后感怎么写(三)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史记》。这里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这三千余年间多的历史。我想看看我们国家的历史是怎样的,于是就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分为5篇,分别是:帝王篇、诸侯篇、文臣武将篇、布衣文人篇、少数民族篇,我印象最深的是帝王篇。
帝王篇里《尧舜禅让》是中国历史上着名的故事,我给你讲讲吧!五帝中的帝喾有两个儿子,挚和放勋。帝喾死后,吧皇位传给了挚,挚在主政期间没有什么所为。挚死后,放勋继承了皇位,这就是尧帝。尧帝虽然出身富贵,但是他不像别的富家子弟那样有很多毛病,他把国家理治的很好。尧帝选择继承人的时候,没有传给儿子丹朱,而是传给了舜。尧不是不想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丹朱实在不成材。尧帝为了陶冶他的性情,发明了一种智力游戏围棋,传授给他,希望他能修身养性。但丹朱还是原来的丹朱,没有变,围棋却流传了下来。话说回来,这个舜到底是什么人呢?舜的年少经历既复杂又悲惨。但他一直为人好,非常孝顺。大臣们推荐尧的儿子丹朱为皇上,尧帝说:丹朱虽是我的儿子,但是他性格恶劣,我不会给他机会的。其他的,不管什么样的人,只要是有品的才能,都可以推荐!大臣们推荐舜,但是尧帝还有点犹豫,就亲自验证了一下。经过重重考验,舜的做法让尧赞不绝口。封为部落首领,就是舜帝。舜从此代替尧帝。舜大胆的任用贤才治理国家,整个民族变的兴旺发达,后来,舜仿效尧帝,没有把皇位给自己的儿子商钧,让给了具有美德的禹。禹死后,他的儿子启继承了皇位,建立了夏朝,禅让制度从此消亡了。
《史记》中还有许多着名的故事,大家一定要去看看,多了解一下中国的历史!
夜空漫漫,自古英雄如群星闪烁;《史记》篇篇,载得义士似金般辉煌。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本书——《史记》。妈妈说这本书非常好叫我多读读。听了这话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终于几个星期后我把书读完了。
《史记》这本书是汉代着名历史学家——司马迁写的。司马迁从小生活在书香门第。他十岁已能通习古文。二十岁开始出外漫游、求学。他的父亲司马谈死后三年,司马迁被任命为太史令。汉武帝太初元年,他与别人合作完成了《太初历》的修订工作,完成这项任务后,他就根据已有的史料,正式开始撰写《史记》。
可是好景不长,汉武帝天汉三年,一桩突如其来的祸事降临到司马迁头上,他的同事李陵犯了罪,司马迁因为替其求情,使汉武帝大怒,最终被处以宫刑。宫刑对于司马迁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这不仅摧残了他的肉体,而且在精神上给了他极大地打击。开始他简直感到痛不欲生。然而,他想到了《史记》还没有完成,使命犹在,他不能轻易地毁灭自己的生命。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正是在命运的残酷打击下,他更深刻的认识到生命的价值。
不知多少个寒暑过去了,司马迁禅精竭虑,耗尽心血,终于完成了《史记》这部被鲁迅评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学巨着。
想想看,古今中外哪位拥有学问、成就的智者不是在这意志下成功的呢?是啊!只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无论什么是都一定会成功。
夜空漫漫,自古英雄如群星闪烁;《史记》篇篇,载得义士似金般辉煌。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本书——《史记》。妈妈说这本书非常好叫我多读读。听了这话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终于几个星期后我把书读完了。
《史记》这本书是汉代着名历史学家——司马迁写的。司马迁从小生活在书香门第。他十岁已能通习古文。二十岁开始出外漫游、求学。他的父亲司马谈死后三年,司马迁被任命为太史令。汉武帝太初元年,他与别人合作完成了《太初历》的修订工作,完成这项任务后,他就根据已有的史料,正式开始撰写《史记》。
可是好景不长,汉武帝天汉三年,一桩突如其来的祸事降临到司马迁头上,他的同事李陵犯了罪,司马迁因为替其求情,使汉武帝大怒,最终被处以宫刑。宫刑对于司马迁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这不仅摧残了他的肉体,而且在精神上给了他极大地打击。开始他简直感到痛不欲生。然而,他想到了《史记》还没有完成,使命犹在,他不能轻易地毁灭自己的生命。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正是在命运的残酷打击下,他更深刻的认识到生命的价值。
不知多少个寒暑过去了,司马迁禅精竭虑,耗尽心血,终于完成了《史记》这部被鲁迅评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学巨着。
想想看,古今中外哪位拥有学问、成就的智者不是在这意志下成功的呢?是啊!只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无论什么是都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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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读史记》这本书很值得同学们认真的读一读,首先它是张嘉骅写的儿童文学作品,用一个个历史故事阐述人生成长必须的道理。
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第一章尧舜禅让的故事,尧是盘古开天时期的一位帝王,到了该把帝位禅让的时候却不知道禅让给谁。这时候一些诸侯建议把帝王禅让给一个叫舜的人。于是尧决定好好观察一下舜是不是像诸侯说的那样,尧默默的观察到舜每天都很勤劳,而且他还有爱心,总是帮助需要的帮助的人们。而且他还是一个非常孝顺父母的人,毫无怨言的为父母端茶倒水、问寒温暖,时时刻刻的把父母牵挂心间。可是他的父母为阻止他与兄弟继承家产要将他活埋,他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成果的逃出来。他不让父母因为私心成为一个作奸犯科的罪人,即便这样舜也毫不怪罪自己的父母。尧通过一段时间认真的观察舜的所作所为,尧认为舜具备一个担当帝王的大任人,尧决定把带领大家过幸福生活的帝位禅让给舜。从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最基本的“百善孝为先”道理。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通过读《少年读史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一定按照书籍中的典故认真的学习,踏踏实实学好本领。让书籍中的哲理做教会了我做一个正直的人,做一个具有爱心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努力通过这些有益的书籍中吸取给养,让我快乐的成长。
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叫《少年读史记》,这些书买来后我爱不释手,从早到晚都捧着他们看。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叫《帝王之路》的书。
《帝王之路》这本书主要讲了从尧一直到汉武帝的故事。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巨鹿之战这个故事,里面讲述了项羽为了给叔父项梁报仇,率领他的几千人的军队以少胜多,越杀越勇,最终打败了20万秦兵,给叔父报了仇,其中还包含了破釜沉舟、隔岸观火等经典的成语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了古代时期人们生活的困难以及战乱的残酷,也终于了解到了中国古代的历史和上下五千年来发生的事情,还知道了许多英雄豪杰的名字,比如:项羽、刘邦等盖世豪杰。我才知道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古代的先辈们梦寐以求的。我深刻感悟到在尧、舜那个时期,连吃饭都很困难,但常常会有人站出来造福百姓,就像尧、舜、大禹那种为了人民可以什么都不顾忌的英雄,我从中深刻的感悟到了我们要多多为人民造福,不要让我们的国家再次陷入到那样的地步!
鲁迅先生曾赞许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千百年来人们对史记的评价特别高。所以我们还需多加去钻研,这样才能知道更多关于历史的知识,让我们对历史更加了解。所以我们也要经常观看有关历史的书,比如这本《少年读史记》呀!
假期里,我从《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中汲取了营养,领略到了历代英雄的气概与豪迈,也从他们的事迹中悟出了很多道理。
书中“四面楚歌”的故事最吸引我。因为项羽不听范增的劝告,使得刘邦有机会利用陈平进言的离间计造成项羽与范增不合,缺兵少将的项羽无可奈何,最终落得落荒而逃的下场。“四面楚歌”的故事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
一个星期天,我和哥哥在小区里踢足球,爸爸看见了,连忙走过来对我们说:“小区里不要踢足球,容易踢到车子或玻璃。”我和哥哥嘴上答应着“知道了,知道了”,可爸爸刚一离开,我们就又偷偷踢了起来。没踢几下,只听见“砰”的一声,我们把一辆车的尾灯踢碎了!最后我们只能向父母要钱赔偿了车主。我的心里充满了悔意,要是当初听了爸爸的劝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唉……
作为班长,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令人满意,也正是因为成绩还不错,我忽视了自己的行为习惯,总喜欢在课堂上和别人聊天,对此,老师专门找我谈话,记得老师曾语重心长地说:“你虽然成绩好,可是如果在纪律上不能认真遵守,又怎么能在班级中树立威信呢?”听了老师的话,我想到了“四面楚歌”的项羽,这次一定要听老师的劝告,改掉缺点!从那天起,我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再在课堂上聊天。果然,老师们都说我进步了,在班干部选举中,我也再次被选为班长。
在我们的人生历程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好好做人,脚踏实地做事。《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中的事例让我明白了,从古至今,不管是令人敬仰的帝王,还是我们新时代的小学生,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要听得进劝告,不要自以为是,一意孤行。
今天我读《少年读史记》中非常经典的两篇:《乱世中的超级辩士——苏秦合纵的故事》和《各个击破——张仪连横的故事》,让我体会到两千年前在战国发生的事情和今天有那么的相似。
苏秦是战国时期非常有名的辩士,这个人也是鬼谷子的弟子,他在家刻苦读了好多书,“头悬梁锥刺股”就是讲他读书的事情。苏秦到了秦国,想得到国王的赏识,可他不但没有得到亲王的重用,还被侮辱了,他决心去其他六国。他用油嘴滑舌的方法把除去秦国以外的六国联合起来,这叫合纵去抗击秦国。秦王被吓到了,他原来立志想并吞六国统一天下,但苏秦已经联合了六国,不敢惹了。这样的太平日子过了十五年。苏秦死后,这个联盟的秘书长没有了,大家又开始心怀鬼胎。
苏秦有个师弟叫张仪,也是一个辩士,他用欺骗的战术组织了连横,让秦王送土地给楚国,再联合齐国攻打楚国。再把楚怀王抓起来,去打韩国、齐国。张仪又挑拨燕国和赵国的关系。这样原来结盟的六国被瓦解了,后来被秦国一个一个打败了。
合纵连横是发生在两千年前的古代战国,但在今天,美国要和我们打贸易战,处处限制中国的发展,我们中国也在采用类似合纵的战略,用“一带一路”来交朋友,帮助大家来发展经济,建设国家。我中国的朋友多了,美国就不能欺负我们了。
“当他在山中行走时,感觉路途是如此的遥远、颠簸,而怀里的孤儿是如此沉重——这是一个从一出生就背负了一大笔血债的孩子……”
故事虽然没完,但我的内心已被深深触动。
暑假里,我看完了《少年读史记:霸主的崛起》,讲述了春秋战国这个天下大乱、群雄纷争的年代,英明君王和忠义臣子的故事。整本书中最感动我的还是赵氏孤儿的故事——
奸臣屠岸贾发兵诛灭了赵朔全族,只有赵朔的妻子怀有身孕,留下一个遗腹子,躲避在宫中。程婴和公孙杵臼设计,保全了婴儿的性命,但公孙杵臼却因此而死。待程婴把孤儿抚养成人,赵家也恢复原有地位时,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自杀,去向当年的公孙杵臼报告托付的事已成。
像他这样的忠义,不仅是在古代,就连现代的人也会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也确实让人感动。正如序言里所说,驱动一批又一批爱国臣子的动力,不是别的,而是承担。正因为有了承担,有了自己内心的标准,才会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
说是承担,其实更准确的一个词是“责任”。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每个身份都有每个身份的责任,是自己内心对自己的一种要求。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压力,但这种压力多数会转为动力,让你坚守自己的本分,驱动你尽心尽责,不留遗憾。
人的一生,努力追求的不正是这个吗?我们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名公民、一名小学生,一定要有责任感。当我们尽力了、尝试了,做事做到问心无愧时,也就足够为人了。
在这次的暑假里我读了《少年读史记》,他一共有六册,我读的是其中的一册《辩士纵横天下》
本书从春秋到战国一共描绘了13位人物,有孙膑,吴起,子贡,商鞅,孟尝君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信陵君。在《情义》这篇故事当中,信陵君前去拜访老人家赢侯,赢侯暗中观察信陵君的神态,而信陵君非常尊重他,脸上没有一丝着急的神色,从而看出信陵君礼贤下士;而赢侯又要去拜访老朋友朱亥,赢侯并继续观察信陵君的神色,但信陵君却一点也不嫌麻烦,从而看出信陵君礼上加礼,我还能看出信陵君仁而下士,闻过即改,即有美德,又有才能,有情有义,他还能充分发掘和运用人才,以及如何正确的判断形势。
其次我还喜欢孙膑,虽然孙膑被自己的同学庞涓废掉了双腿,但是孙膑借用了魏国与赵国攻打韩国这个机会用万箭复仇这个计谋杀死了庞涓,从而能看出孙膑是一个出奇制胜,计谋多端,变化莫测,能将敌人一网打尽的军事家,政治家。
读了这本书,让我对历史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了解前人的智慧,为以后的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个寒假,刘老师推荐我们阅读《史记》的有关书籍。我细细品读完《少年读史记》,宛如踏入历史的长河,仿佛回到了那群雄烽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少年读史记》是由张嘉骅先生编著的,此书主要内容就是将古代文学著作《史记》用通俗的语言进行翻译和编写,讲述孩子们喜欢的历史故事,成为青少年们喜爱的书目。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纸上谈兵》这个小故事。
《纸上谈兵》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赵括,他是名将赵奢的儿子。从小熟读兵书,跟父亲学习兵法,谈起用兵之道,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他从来也没带过兵打过仗。有一次,赵王任命他为大将军带兵出战。蔺相如劝赵王:赵括虽然读了许多兵书,可只会纸上谈兵,要误大事的。尤其是赵括的母亲,苦苦相劝赵王:我儿赵括把用兵打仗看做儿戏,谈起兵法,眼空四海,目中无人,用他为将,只怕赵军会断送在他手里。他们的建议赵王都没有听取。赵括带领四十万大军到达长平,废除了以往廉颇的军事部署,按自己的道道办,并扬言:若秦军再犯,将他们杀得片甲不留。几仗之后,赵军中了埋伏,四十万赵军全军覆没。造成这样的惨败,是因为赵括的纸上谈兵。赵括虽饱读兵书,但只会按图索骥,没有带兵打仗的经验。赵括断送了四十万大军的性命,自己也死于非命。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去年暑假学骑自行车的情景
学骑自行车之前,爸爸首先告诉了我骑车的要领。我一听,原来骑自行车这样简单,拍着胸脯自信满满地对爸爸说:这么简单,我学会了,您就瞧好吧。说完,我就按照爸爸说的要领去做。谁知,车子到了我的手中却完全不听指挥。我刚上车,车子就倒了,我也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这时我才知道骑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光知道要领不去练习是不行的。扶起车,我红着脸走到爸爸跟前,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在爸爸的指导下,经过反复练习,我终于学会了骑车。
看来,不论做什么,都不能只空谈理论。只有联系实际,活学活用,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才能将事情做好。像《纸上谈兵》这样的小故事还有很多,《少年读史记》真是一部值得阅读的好书!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故事读后感怎么写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人类,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但是你真正了解他们么?者亨德里克威廉房龙是一个传奇的人物,荷兰籍,与一般作家不同的是即使再做其他工作的同时,他依然并未停止写作,最后依靠“人类的故事”一举成名。
这本书以深厚的人文关照和俏皮睿智的文笔,展示了人类历史的浩荡长卷,其中有节奏明快的“大历史”叙述,也不放过任何真正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事件和细节,无论是对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或是通读过浩繁巨着的专家,都可以在这本经典的通俗人类史中,获得启发和阅读快感。更重要的是本书以房龙的经典原着加入大量精心选配的插图以丰富的视觉效果,再现历史的重要时刻或秠同时代典型的社会,并以21世纪最新的发现和观点升级了原着的文化背景和时代局限,现在只是读到了第十六章,但是我相信这本书有更多的可读性,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感受。 首先从第一章中,我们就不难看出作者的文笔十分轻快,从开头的几句话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去向哪里?上下五千年,纵横数万里,但是我们对于自己祖先的人士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者更加激起了我看这本书的的决心与毅力,我斌继续看了下去。 但是最近实力频繁出现下降,所以看书的效率也大大降低,现在只是读到了第十六章,我刚知道原来人类很早就已经有类似于现在的法律,怪不得即使在那么落后的条件下我们依然天下不乱,哈哈。 不过还是要说一句,希望各位读者不要像度百科全书一样读这本书,虽然这看比一本人类的百科全书,但确实没有用说明的交流读来诠释人类,但是这的确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所以正如房龙所说:历史其实就是一座非凡的经验之塔,是时间在流逝的岁月当中建造起来的。要登上这古老的塔,并从一览无余中获取有益的知识和经验,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儿没有电梯,也没有捷径,只有意志力坚强且虚心好学的年轻人才可以攀爬到塔顶。 所以,从现在开始,把握时机,让我们一起踏入《人类的故事》,追寻人类,追溯历史,探求真理。《人类的故事》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值得细细品位,慢慢咀嚼。
今年九月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许多数学家。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基米德用数学战胜罗马战舰,牛顿在干农活时沉迷于数学问题,欧拉巧思妙想帮爸爸扩大羊圈,高斯十岁就能运用等差数列求和
此时我想到了有一年暑假我做数学题的时候,有一道找规律的题目不会做。前三个数分别是4、16、64,要我们填第四个数。我想:4加上12等于16,那么16加上12是不是等于64呢?可是结果是不对的。想了一会儿想不出正确的答案就去找爸爸教我,爸爸告诉我这道题的规律是每个数乘以四就等于第二个数。
跟这些数学家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他们个个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在科学上具有打破沙锅问到底、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而我呢?在学数学的时候,一点点小小的问题就把我给吓倒了,没能换几种角度去思考问题,而是直接去向家长求教,我要向他们学习。
星期四那天,我向同学借了一名叫《狐狸列那的故事》的书,书里形象地描写了狐狸列那用智慧战胜困难的惊险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意犹未尽。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就在一支折断的魔棒与睡眠接触的一瞬间,一只火红色的动物诞生了,他就是天下第一狡猾的狐狸—列那。刚一出世,就把夏娃戏弄到水中。带着首战告捷的喜悦,开始了他以捉弄人为乐的生活。把大灰狼舅舅耍得团团转:丢了火腿,丢了过冬粮,丢了半截尾巴,还差点丢了整条命。和花猫狄贝比聪明:抢到了他的香肠,夹断了他的尾巴,还让他挨了一顿打。那些狗熊、绵羊、兔子更是不在话下,反正森林中的动物无论大小全部都能搞定。就连被他绑在树上两次的狮王,还心甘情愿封他做了御前大臣。总之,列那凭着自己出众的智慧,最后成了动物王国的焦点。
看了这个故事之后,我觉得狐狸列那真是太聪明了,因为他考虑到了每个存在的问题,所以做事就这么一帆风顺了。而这,不是正像哈尔威船长吗?他把每个人,每件事情和每个细节都考虑到了,使船上的每个人都得救了。我想:我要学习狐狸列那的聪明才智,也要学哈尔威船长的英明果断,做个能干的人,将来为祖国做出一份贡献。我现在就要好好学习,为我的理想而奋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让我们有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我们的班主任在中午的半个小时里让我们读书,我读的是《人类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去向哪里?上下五千年,纵横数万里。房龙娓娓讲述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精彩的历史场景重现,扼要的历史人物点评。让我了解了人的古往今来。了解了人类的发展。
读完这本书后,是我受益匪浅。作者用最朴实的语言讲述了人类历史的变迁让我们每个人都明白历史,国王们重新强大起来,骑士则沦落了,他评价到:但是我想为他们说句公道话,如果没有“封建制度”,欧洲不可能安然度过那个黑暗时代……我真没想到封建制度也有好的一面。对于欧洲来说,它拯救人民于水火之中,对于中国来说,老百姓人人憎恨它。也许是欧洲封建的管理比中国好吧!我们之前只知道有四大文明古国:古埃及,古印度,古巴比伦,古中国。却对它们的故事一无所知。自从读了《人类的故事》后,我了解了这些。约公元前3500年古埃及,约公元前3500年古印度公元前2500年古巴比伦约公元前2070年古中国。它们都发生了一些美好,残忍的故事。
读书对我们来说有着很大的帮助,可以让我们摆脱愚昧,让我们了解更多的事情。同学们不要把时间都浪费了,快快拿起书,畅游在书的海洋里,翱翔在书的天空中!!
星期五,学校播放了一部关于雷锋节俭的电影。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雷锋的一双破破烂烂的袜子。这是一双有多少补补丁丁的袜子啊!这双袜子陪伴着雷锋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直到雷锋牺牲。
这部影片使我内心感到一阵愧疚,我们生活在这么美好幸福的环境中却还不知道节俭。在我们生活中就有许多事情是不节俭的,比如说:没吃完的饭菜就到掉,没喝完的水也到掉,不随手关灯,关水……这点点滴滴的浪费日积月累,汇集成了一条浪费的江河,吞噬着大自然的美丽与生命!当地球上的资源被我们浪费的越来越少,当大海干枯的时候,没有了水的世界,没有了这生命之源,人类又将怎样生存下去啊!
我记起小时候念过的那首令人难忘的古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那时的我并未理解诗的含义,可今天雷锋叔叔节俭的故事才让我真正懂得了,没有农民伯伯的汗水没有他们的辛劳,也就不会有这扑鼻的稻香。默默付出辛劳的人们啊,你们不都是一个个的雷锋吗。
雷锋叔叔你将永远伴随着我成长!勉励我一生!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 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 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周爷爷是新中国的崛起人之一,他为新中国的建设、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周恩来爷爷一直过着十分俭朴的生活,几十年如一日,不仅饮食方面,而且在衣着上也十分节俭。周爷爷衣服最大的一个特点是外华内俭,作为一国的总理,他里面的衣服竟然是补了又补,改了又改,直到实在连专业人士也不会改了,实在不能穿的情况下,才会依依不舍的脱下。
1957年,周恩来爷爷在北京做一件蓝色的呢料中山装,这件衣服一直穿了六七年,因为穿洗的次数太多,时间久了,衣服底色近乎发白,袖口也被磨破了,可是就这么旧的衣服,周爷爷居然又请来了服装厂的师傅补一下,这一补竟补了将近半平方米的衣料,拼接了二十多处,才把衣服补好,周爷爷十分高兴。周爷爷说过一句话:旧的还可以穿上嘛,我们的国家还是贫穷,即使将来富裕了,我们也要保持GCD人的本色艰苦朴素。和周爷爷相比,我可差远了,衣服只要有一点儿旧,就毫不犹豫地把它扔了,有的穿不舒服也扔了,现在想一想,我实在是太浪费了,我一定要向周爷爷学习,做一个朴素的好少年。
现在我们生活水平虽然提高,但是我们也不能忘记周爷爷那代人吃苦耐劳、勤俭朴素的优良传统。周爷爷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值得我们永远的传承下去。
但凡读过《孔子的故事》一书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对孔子发出由衷的赞叹,深深的敬佩这位博学多才的杰出人物,为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出现了这么一位伟大人物感到无比骄傲。
孔子之所以能成为博学多才的人主要来自于他谦虚好学的美德。孔子曾说过 :"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是 知 也 。"意思是:懂就懂,不懂就不要装懂,这才是聪明。孔子就是抱着这样的学习态度,虚心向他人学习,以此来充实自己,是自己成为一个聪明的人。当他取得了成绩后,仍没有满足,继续向别人请教,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孔子这种精神对于后人也是一种鞭策,是我这个与他相隔2500多年的学生受到了深刻的启迪。我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有问题不善于问,久而久之便养成了粗心的毛病,粗心也常使我深受其害,因为它,我失去了很多的满分的机会,丢三落四,还闹出了不少笑话。例如,把太阳写成大阳,把996写成699,把生鸡蛋当成熟鸡蛋,不过现在好在读了《孔子的故事》使我学会了不耻下问。
孔子之所以能为人类的文明作出贡献,都来自与他勤学苦读。孔子虽出身贫寒,很早就失去了父亲,他过早的就担当起拉生活的重担,然而他没有被困难压倒,而是更加刻苦的学习。艰苦的环境磨练了他的意志,坚辛的劳动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孔子终于成了一位举世闻名的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我从孔子勤学苦读的一生中体会到:一个人即使身处逆境也要发奋努力,那麽压力就会变成动力。
我读了安徒生的一篇文章,叫《母亲的故事》。课文主要写了一位母亲千辛万苦救她的儿子。当我读到母亲不顾一切救她的儿子时,我泪流满面,觉得母爱是最伟大的。
当我读到母亲为了救她的儿妇,把眼睛给了湖水时,我想:母亲失去了眼睛就等于失去了光明;失去了生命的色彩;失去了心灵的窗口。她再也看不到她的儿子;再也看不到五彩缤纷的世界;再也看不到她脚下踏着的石子;再也看不到……再也看不到……,母亲忍受着痛苦还勇往直前,真是了不起,我感到母亲是能为儿女牺牲一切的。
当我读到母亲她亲自去看那两口井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想:母亲她面对艰难的选择,进退两难,母亲此刻一定在想,如果我要是把我的孩子抱回家去,那我虽然快乐了,但我的儿子却是永远痛苦的。如果我让死神把我的孩子抱走的话,我将受到失去孩子的痛苦,而我的孩子却永远快乐幸福。最后,母亲宁可自己痛苦,也不让儿子痛苦。所以她让死神把她的儿子带走了,可是母亲将永远遭受失去儿子的痛苦。但是她的心里还是快乐的,因为她让自己的孩子从痛苦中走出来了。
读完了《母亲的故事》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坐公共汽车去爸爸的单位。上车以后,妈妈看到一个空位就说:“你去坐吧”我说:妈妈你怎么不坐呢?“我不想坐,你坐吧!”于是我就去坐了。我想,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一定要母亲先坐。
妈妈,以后我一定听你的话,也让你快乐!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相信一些人会觉得作品读后感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绿鹦鹉的读后感怎么写”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白鹦鹉的森林》是日本着名幻想小说家安房直子所写的一篇童话,这篇童话很长,且富有深意,耐人寻味。我最近读了这篇文章感受很深。
故事讲了一个名叫水绘的女孩,通过一只白鹦鹉,找到了一地下的黄泉国,那里不单只有她死去的姐姐,而且每棵树上都落着白鹦鹉,姐姐告诉水绘,这棵树上的鸟没有一只例外,全都是另一个国度里思念她的亲人。
在作者心中有一个魁幻般的奇异的大森林,那里有妖精的出没,有狐狸的窗户,树枝上全是白鹦鹉,每只鹦鹉都是思念亲人的使者。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们感受到贯穿全文的浓浓的忧伤、孤独,更让我们体会到感人的亲情,以及对亲人的苦苦思念之情,虽然文章在幻想中弥漫着一种无边的寂寞,但却是那么美丽而抒情,值得我们去拜读品味。
每个人都会对逝去的亲人有所怀念,希望有一种事物可以把自己的思念带给他们,而那个事物,便是鹦鹉白色的鹦鹉。
要说完这个故事,还是要从头说起:主人公水绘每天都会带着她心爱的猫咪,到印度人开的一家宝石店思达娥宝石店来看望一只会说话的白鹦鹉。水绘有一个在她出生前夕去世了的姐姐,她一想到姐姐都会觉得有一股暖暖的东西从心底涌上来。后来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当她再次来到思达娥宝石店时,鹦鹉不见了,是她心爱的咪给吃了!数十天后咪也不见踪迹了。当水绘再次来到宝石店时,她发现在巨大盆栽橡胶树旁有一个通道,通道里时常会发出咪的叫声。她随着咪一直走一直走,似乎没有尽头似的,下了二十级,又下了二十级似乎已经下了五十层了,她抱住了咪闯入了一个未知世界,这是一大片森林,森林里栖满白鹦鹉,水绘在树旁找到了她从未见过的夏子姐姐。姐姐告诉她,森林里满天飞的白鹦鹉都是人间通往阴间的最美的信使,每一只白鹦鹉,都代表着人们对逝去的亲人的怀念
世间,任何东西都可以被时间所推移,但是,唯一不变的,便是那一种思念。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无法像童话里一样,用一只鹦鹉来表达自己的思念,然而,我们却用了跟多符合实际的方式来思念亲人,清明扫墓,那便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
每到清明,我们中国人便会去为自己祖上的扫墓,并且思念自己的亲人。这一件事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习惯。而在《白鹦鹉的森林》中,养一只白色的鹦鹉,为死去的亲人带去一份思念,正与我们的清明节扫墓相同。在这其中,不管哪一种方式,都代表着人们的一份份思念,而那一份份思念汇聚成一片片森林,里面装满了人类最真切的思念。
希望这片森林可以永远存在!
这个暑假里,姐姐借给我一本儿童文学系的书,名叫:《圣诞鹦鹉》。
冬天的阿姆斯特丹寒冷阴郁。圣诞节快来临的时候,小女孩伦婕有一只会讲话的鹦鹉却死了,伦婕伤心的病了。这时候只有善良的老范德托伦大夫答应伦婕:平安夜之前,她会得到一只会讲话的鹦鹉。
老范德托伦大夫和他的侄子彼得从阿姆斯特丹到伦敦乘船横渡刮着冬季风暴的英吉利海峡,这种浓雾的天气不适合横渡海峡,在北风呼啸的冬天横渡海峡时随时都会失去性命,但是他们为了救这个小女孩,他们冒险出航最后买了鹦鹉回来,这真是令人非常感动的一件事。那只漂亮的雌鹦鹉名字叫做安妮洁,它长着绿色的翅膀,头上有顶小黑冠,全身其它地方都是深红色,可爱极了。这只鹦鹉非常聪明,不但会说话,而且还很善解人意,伦婕一看见它,和它说一说话,病情马上就有好转了,这只鹦鹉真是太神奇了!
老范德托伦大夫这种助人为乐,奉献他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疯狂的鹦鹉》里面有三位妈妈,这三位妈妈的性格也不一样,马丁的妈妈叫达尔西。莫德,她的性格很严厉,因为马丁不抓老鼠,达尔西怕它饿死,所以总逼着孩子去抓老鼠。
沃尔夫的妈妈叫玛丽,这很温柔,她有十三个孩子,前面十二个孩子的名字都很普通,只在沃尔夫的名字很特别,沃尔夫的命名是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他名字很长,因为玛丽相民让沃尔夫成为与众不同的老鼠。
哈里的妈妈是霍兹沃斯太太,她是个善良又体贴的妈妈,哈里的宠物鹦鹉麦迪逊不见了,很难过,妈妈就想办法安慰他。
我的妈妈有时候很温柔,有时候又很凶,因为她有时候会不舒服。我要爱我的妈妈,她也是很辛苦的,我要体贴她。
我喜欢马丁的妈妈,因为马丁的妈妈虽然很严格,但是她是对马丁好。所以我喜欢马丁的妈妈,就像我的妈妈对我也严格,我也喜欢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很严格,但是我知道对我严格是因为爱我,希望我优秀。所以我也很爱她,她是一位不错的妈妈。
在《疯狂的鹦鹉》中有三位妈妈,第一位是哈里的妈妈霍茲沃斯太太,她是一位很有爱的妈妈,也是一个美食家。第二位是沃尔夫的妈妈玛丽,她是一只老鼠,她有十三只宝宝,沃尔夫是十三只中最年幼的,也是个头最小的。因为另外十二只老鼠很强壮,所以不会活活饿死,其实玛丽也是爱他们的。而沃尔夫太瘦小了,所以鼠妈妈怕它饿死,不得不让它跟在身边。第三位是马丁的妈妈达尔西,她跟我妈妈一样很严格。她只是怕马丁不会抓老鼠被饿死,但她不知道马丁不想吃老鼠。她是一位爱孩子的妈妈。
我喜欢马丁的妈妈达尔西,因为她很爱自己的孩子,就像我的妈妈一样,她用严格去教育孩子。陈老师在我一二年级的时候说过:严是爱,松是害。
当然了,我也爱我的妈妈。
《疯狂的鹦鹉》里面有三个妈妈,有马丁的妈妈名叫达尔西,莫德。小老鼠沃尔夫的妈妈名叫玛丽。哈里的妈妈名叫霍兹沃期太太。
马丁还有哥哥和姐姐,马丁的妈妈对马丁很严格,马丁妈妈让他去捉老鼠来吃,马丁就是不去捉。但妈妈还是很爱马丁和他的哥哥姐姐。小老鼠沃尔夫的妈妈有十三只鼠宝宝,但是妈妈最喜欢弱小的一只,就是小老鼠沃尔夫。哈里的妈妈是个美食专家,哈里的妈妈很关心全家人。
我的妈妈有时会生气,有时会很开心。她有时生气的原因是:可能是我和弟弟做错了事,也有可能是爸爸做了事。开心时是因为妈妈让我做的作业能按时完成;也有可能是爸爸帮妈妈做了家务。我妈妈不是很会做菜,但是她的数学很棒,经常辅导我做数学作业,她的职业是一名妇产科医生,她上班的时候非常认真,工作也很忙。
一颗小小的、闪闪发光的、像珍珠一样洁白的蛋动了,嘶的一声裂开了,裂痕越来越大越来越多,不久,麦迪娜来到了这个世界!
她一身色彩斑斓的羽毛,眼睛小小的,像两颗黑宝石,远远望去发出智慧的光芒;镰刀似的嘴巴锋利无比。她最漂亮的地方还是头上的那一簇毛,像凤凰的凤冠一样。她就是麦迪逊和胡雷迪的女儿。
麦迪娜热情、勇敢、善良、善于、思考发现一天,一个蒙面人鬼鬼祟祟来到麦迪娜的家里,那个人手里拿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球。麦迪娜刚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10,就在这时,那个球发出绿色的幽光,只听嗖的一声,麦迪娜被送到了他们的巢穴。只见巢穴的角落里有只遍体鳞伤的老虎,旁边还有只失去左眼的狐狸,这边还躺着一只失去前腿的小狗,手断了的猴子。他们看了一眼麦迪娜,然后又爬了下去,他们对生已经不抱希望。麦迪娜看到这一切,赶紧走到猴子猴子面前,想给他处理一下伤口,猴子无精打采地说:没用的,逃不出去的!那只缺了前腿的狗爬了过来:这是一个倒卖动物的犯罪集团,他们把动物拐骗到这里来,然后再杀害或者卖掉。我们试着逃跑,但是怎么样都逃不出那个球的幽光外。哎!狗叹了一声气。
原来那个光球是个魔法球,想要逃出去一定要把它打碎。麦迪娜进入了思考,他们不能坐以待毙。麦迪娜想到爱他的父母,还有和蔼可亲哈里一家人。她一定要逃出去,还要把犯罪集团彻底粉碎。
通过她观察和分析,想到了完美的主意。她说服了其它动物,让其它动物对生又有了新的希望。
麦迪娜失踪两天了,麦迪逊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走来走去。哈里在旁边劝说道:冷静,麦迪逊,相信警察,相信麦迪娜!麦迪娜他们在一个月高风黑的晚行动了。
她用锋利的嘴死死的咬住了坏人的手,老虎用它高大的身子压住坏人的两条腿,狗瞅准机会一跃而上,把那个发出幽光的球狠狠地砸在地上摔碎,在电石火光之间他们成功的逃了出来!警察也同时出现在案发现场,坏人无处可逃,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清晨哈里家又成了宽敞的舞台,鹦鹉们又在舞台上一展歌喉
伊甸园的鹦鹉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这本书我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才理清楚了人物之间的关系。交叉错杂的人称,纷繁往复的情感。或许这本书的主角只是母女俩,又或许是每个人,更或许是手捧着书页的读者们,你和我。我最感动的时候是朱丽叶放下了心里面的虚荣自傲。当她撕掉了那张相片的时候,我觉得她又重新洗尽铅华,返璞归真。可以做回一个纯真的自己。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爱比的最后一句话,她改写了自己的结局。她明白,宗教不是一种逃避自己的最佳方式。人总是要面对内心最深处的自己,不管你在尝试怎样的方法去隐藏他。就像贾斯汀最后还是被诱惑了一样。更多的贾斯汀们还不能像爱比一样,像爱比一样的坦然而且淡然。要明白,并不是每个人都要通过lostandfound才能找到答案的。希望在黑夜前,每个人都更爱自己……
一个王子,他有一只神奇的鹦鹉,王子十分喜欢它,有一天,这只鹦鹉飞走了。王子很伤心。两天后,这只鹦鹉衔着一粒树种回来了。王子让园丁把种子种到花园里,一年后,这棵树直结出了两个果子,老园丁留下一个果子决定把另一个果子献给王子。王子手下有一个很坏的大臣,他想杀掉那只鹦鹉。大臣在园丁不注意的时候在那个果子里下了剧毒。园丁把这个果子献给王子,王子刚想尝大臣就说这个果子里有毒,王子听了,就先切一块喂给了狗,狗毒死了。王子把鹦鹉杀了,还下令吧园丁处死,刽子在花园里寻找园丁时却发现一名男子,他把他带王面前,经过他的一番解释后王子证明他是园丁还知道他冤枉了鹦鹉。
今天中午,我从书柜里拿出了一本书,名字叫王子童话。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千万不要不分清青红皂白,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在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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