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经典作品读后感
读徽因的作品,感觉笔触细腻柔和,往往能让我在生活中联想书中人物和事情。
每当看到气质美女走过身旁,就会想起徽因笔下那美丽动人的钟绿,她是那样的传奇,引得无数男子为其倾心。可是美人薄命,钟绿的未婚夫在婚礼的前一星期骤然死去,而钟绿后来竟死在一条帆船上。每每读到这里,总是引起我淡淡的哀愁,但我不相信美人都薄命,这些不过都是巧合而已。我想只要真心努力地活着,都会有好结果的,不是吗?我不相信命运,我们只相信命运要被自己掌握创造。
每当看见同学埋头钻研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徽因笔下的吉公,那个在自己的小屋里修理机器,搞些小发明的吉公。我羡慕吉公遇到这么多的坎坷还依旧坚持着自己的理想爱好,最终有所成就。我想做人也就是应该像吉公这样吧,坚持自己喜欢的东西,并且努力去把它做好,这样在多年以后不会后悔,对得起自己曾经的付出。再想想自己,有时候容易受别人的想法而动摇,也许是现实情势所迫,但是说到底还是自己坚持的不够。如果真的喜欢就该好好坚持,当我们看到梦想的礼花灿烂的绽放时,我相信我们会露出最美的笑容!
每当自己和朋友们一起玩闹时,我就会想起徽因笔下活泼开朗的四小姐文琪,我喜欢她活泼但也平易近人,没有等级观念。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奴隶制,但是有些人依然会有一些不平等的看法,尤其是富贵家里的孩子。所以在那个年代里能有如此的思想,就值得我们赞赏学习。
每每读这些作品总能感受到林徽因淡淡笔触下的丝丝情感。喜欢林徽因,不仅仅在于她的才华,也在于她的气质。喜欢她淡淡的淑女气质,喜欢她满腔的爱国热情,喜欢她坚持不放弃的精神。我期望着,自己能够渐渐向林徽因靠近,多读书,写好文章,关心国家大事,热爱祖国,做一个有内涵的知性女性。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在遨笛写的《狂人日记》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应该怎么写好一篇《狂人日记》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鲁迅的经典作品狂人日记阅读后的感受作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将狂人这个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描写得栩栩如生,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作品,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两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如同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
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前几天,我阅读了《狂人日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
《狂人日记》这篇文章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
《狂人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我。别人最平常可是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我的。
这篇文章好是好,但我相信,这是经过作者(鲁迅)长年累月的积累而成的。所以,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积累,勤奋。古人有云:“十年寒窗,九盏熬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这个道理。这是告诉人们,不论做什么事情,“一步登天”是办不到的!!!所以,自主的去积累,是写好作文的重要条件。
须知,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不可能尽是整块面包,而要我们“一粒一粒米”慢慢积累。成果,不时地皮上的积水,它是藏于厚土和岩石之下的清泉。它需要孜孜不倦的努力。
积累是一件由少到多的,从无到有的渐进工作,得从一点一滴做起,日积月累,才能办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始于毫末”。
光积累还不行,还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对一个勤奋者来说,成果是成正比例的他洒下的汗水多大,便会有多大的成果。大家熟知的明代大文学家张博小时勤学苦练,每篇文章他都要手抄七遍读懂背熟,所以他把自我读书的房子叫做《七录斋》,因抄文章,受伤磨起了老茧。
所以,我期望大家照我说的尽量去做,成为一个优等生!
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狂人日记》中记叙“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读了《徐悲鸿学画的故事》这篇文章以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徐悲鸿的爱国情怀。让我想起了邓小平爷爷说地话:我是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徐悲鸿也是这样,他用自己的努力,也为中国争了一口气。文章主要写了徐悲鸿在外国留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外国学生侮辱中国,徐悲鸿十分生气就与他比赛,看谁无能经过他的努力,他成为了著名的画家,为中国争了气。徐悲鸿的爱国精神体现在他的努力上,他每次去临摹名画,都是带着一块干面包和一壶水去的,一去就到闭馆时间才回来。自从国家被侮辱的那一刻起,他就下定决心为祖国争气,让我感受到了他的好品质。最终,在他的努力下,他完成了目标,给祖国争了光。这位伟大的爱国人物使我又想起了奥运冠军刘翔,他也是一位爱国的人物,在他受伤的情况下,还坚持跑步。在奥运会上,刘翔扭伤了脚,但他并没有放弃比赛,而是坚持地向前冲。即使他跌倒了,他也会用自己的那最后的力气爬起来,因为在他的行踪还有一个信念:我要为国争光。只要有这个信念在刘翔的心中,他就一定会爬起来的。他最终也是经过努力,得到了冠军,不仅自己争了光,也为祖国争了气。鲁迅先生说过:“惟有命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徐悲鸿也是这样,他的爱国精神永远记在了我的心里。我们也要想他一样,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在阅读遨笛写的《狂人日记》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优秀的《狂人日记》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暑假阅读鲁迅经典作品狂人日记的感受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作品。
《狂人日记》一书共有四十小节,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
小说以一个狂人的胡言乱语作为开端,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像我们这些肤浅的小孩子确实难以理解其中之博大精深。阅读多篇鲁迅先生的文章后,我发觉其文笔比起与其同一时代的另外几位文学大家而言并不是最好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薄见)而其成就却高高在上。令其他作家望尘莫及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是他那空前绝后的思想和精神。在那个国人被践踏、被鄙视的年代,人们并不需要类似林语堂、周作人、郭沫若等作家的纯文学性的优美文字了。人们需要的是鲁迅先生那样一针见血、发人深省的思想和精神。《狂人日记》便是其最具影响力的作品之一。“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日记》以它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激活了人们麻木已久的心。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是一座里程碑。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其实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其中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败,“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这本书让我震撼不已,如果,我们的时代也发生这样的事,那我们要怎么办?
《狂人日记》这是一篇白话小说,最初发表于1918年5月。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它从“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而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这是非常有价值的一篇小说。
作品通过狂人的形象,尖锐的揭示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
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人,这个社会多么的无情和残酷,不顾亲情,什么都不顾。联系鲁迅先生所处的时代背景,可见当时真实的社会,就像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人吃人,残酷黑暗。老百姓就像那要被吃的人一样,毫无反抗之力。人们除了被折磨,就是站起来反抗,可是国人的心都早已沉睡。于是,鲁迅便拿起手中的笔,写出如《狂人日记》一般的文章来唤醒国人的心,使中华民族站起来,奋起反抗。
…………
整篇小说读完,给人一种扼腕叹息的感慨,鲁迅的小说真是对现实的批判到了极致。作品构思巧妙,语言直白简洁,故事内容发人深思,更重要的是小说的思想性很高,非常值得去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人情的冷暖,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我在其中看到了以前人们的残忍,以前,在小孩很小的时候就受父母的影响,学会吃人,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惭愧,比如: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还有城里杀的犯人,还有一个生老病死的人,用馒头蘸血舔,还真让人毛骨悚然。不是只有这些,还有哥哥吃妹妹,那时他的妹妹才5岁,那么可爱可怜的样子,他竟然忍心,你们想想当时的人还有人性吗?他们和那些有人性的动物有什么区别。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以前人情的冷暖。想想我现在是多么的幸福,有生病的人,他们家没钱,有多少人伸出援助之手去救他们,看看5。12地震又有多少人而伤心捐助。
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有情的人,我们要团结友爱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在别人伤心的时候,去安慰他;在别人失败的时候,去鼓励他……现在的我们还真是幸福!
虽然这篇文章是有关“吃人的”,但在文中并没有血腥的画面,而是从一个故事的形式中揭露封建主义社會的黑暗。
“我”只是踹了一脚“古久先生的阵年流水薄子”,也就是封建社會的历史,就引来了大家对我的厌恶和想吃掉“我”的恶毒心灵。即使是“我”的哥哥,也与他们有勾结,想吃掉“我”,可以看出在自己的利益(只是一个可以壮胆的鬼话)面前,亲情已不复存在,所有人都想有更多的好处,所以干出了一些令人心寒的事。历史上的易牙为了使齐桓公的'“从未吃过婴儿肉,想尝尝鲜”这一愿望,竟可以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献给君王吃,可以看见人性在利益之下已不复存在,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
文中提到的“徐锡林”先生,为了攻占军械局,让混乱的清末得到改变,被卫队发现,心和肝被他们拿来炒食。都是中国人啊!本是同根生,为何还这么惨绝人寰!为了自己,小团体的利益,做出这么侮辱人类的事,是中国人的耻辱!封建社會竟还有这样愚蠢,令人唾弃的事,是必须让我们知道的!
“大哥”对别人说“都出去!疯子有什么好看!”时是否想到“我”还是一直尊敬他的弟弟?!他们是觉得用一个莫须有的名目称呼“我”,然后顺理成章就可以吃人了吗?还好,“我”站出来了,用激昂的声音向所有的“想吃人的人”大声呼喊,想让他们觉醒。但是,在更早的封建统治中,有多少人被他人这种“欺负”所跪下?!有多少人为了自己让自己的朋友甚至亲人受害?!现在是该反抗了!当时为什么没有人像“我”一样不怕他们,大声的呼唤,想改变他们的心灵呢?
但是……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儿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无意中,你受到的一点小恩小惠,但最后,你还是會被他人拿来当利益的。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人,终究會被人知道,收到应当的惩罚。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现在的社會,看似没有以前的封建统治,却有更多令人心寒的事。为了中国的未来,放下手中的“屠刀”啊!救救孩子的肉体吧……
《狂人日记》是一篇象征性和寓意很强的小说,当时,鲁迅对中国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颇感痛切。
对现实的失望是鲁迅感到了唤醒人民觉醒的困难,他经常在绍兴会馆里以抄古碑来打发无聊的时光。鲁迅对中国人民精神的麻木愚昧感到着急,这就是他的这篇小说体现出深厚的忧愤,而人民精神的愚昧又和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礼教密切相关。
这篇小说也采用了自述式的手法,通过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内心揭示和批判了封建礼教对人的迫害。正是由于“狂人”对外界的极度敏感,才使得他能够感受到普通人在麻木的精神状态下无法感受到的东西。
在这些看似可笑的言语中,隐含着小说深刻的寓意。比如:“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古久先生即是指封建礼教对中国的长期统治,这句话也暗示了封建礼教的腐朽和对人们反抗的压制。再如:“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表现了封建礼教强大凶恶的形式下其内在虚弱的本质。
总之鲁迅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需要读者用心细细地品读其中的深意。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阅读遨笛写的《狂人日记》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一篇优秀的《狂人日记》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重温鲁迅经典作品狂人日记后的感受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
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鲁迅先生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借助"我"这一角色,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世界的残缺。说实话,这篇文章的色彩过于晦暗,但这晦暗中分明灼射着亮光,透露着激荡与高昂!"吃人!"真的是吃人吗?这显然不是先生的直接目的,先生眼中的吃人只不过是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压迫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地泯灭。或许在茫茫夜幕下,先生一人独立于窗前,望着窗外被流水般月光笼罩的夜独自叹息。"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不为兄弟?所以先生揭露的显然不只一人,而是整个民族。"食人"的民族,何时能清醒?先生以灰冷的一面,向尘世发泄着愤懑。然而,黑暗是如此的深广,吞噬了一切,只有先生那炽热和焦灼的心在跳动着,熠熠发光!
读《狂人日记》,我深切体会到先生内心的痛苦。一方面他无力杯葛政府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为中华民族的衰亡而哀叹!所以全文结尾时,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先生宁可燃烧自己,把光亮留给孩子们,因为那不仅仅是孩子,不仅仅是生命,更是希望!
我是极其推崇鲁迅的,很大程度上,我的个人性格形成其实和鲁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在我的启蒙时期读的书全然都是鲁迅的,当然,环境的因数还是很大的一份。
但是我当初都是拿鲁迅的书来下饭的,吃饭的时候,还是不要看书的好。我现如今终究是没有了那一份快乐。陡然而生的,是一种惆怅,一种自我难以排解的,无法忘却的惆怅。难道要我转身斥责鲁迅写出了这等东西吗?定然不是,我终究还是我,鲁迅终究还是鲁迅。
《狂人日记》是他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同时在中国的文学史上都是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我看过多次,多次看过。此时的我,当真是难以真切的交谈出自己的那种感触。
狂人真的是狂了吗?自然不是的,但是他不狂吗?不狂又何以说这些胡话。其实,很大程度上鲁迅就是扮演了这种狂人的角色。狂人清醒地很,鲁迅也清醒的很。但他们都是极其孤独着,从一开始的那个黑屋子理论,到后来难以遏制的呐喊。
鲁迅走过了一段比较长的路程,不单单是自己的心路,其实也是和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当然,我们还是需要不断的从抽象中具象出来其中的一些深层次的文化内核。
狂人的形象产生的根源其实还是在于一种文化的内在升华,同时在其中被大家所理解的还是极其深刻的种种压制。
我们不用再深究在那种情况下狂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认知,或许是可以用到现实之中,映照。一个人的思维如果是落后于或者超前于这个时代,其实都是会觉察到痛苦的。
当然,痛苦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其实就是会被这个时代当做是狂人。但,时间往往会证明一切。
《狂人日记》是一篇象征性和寓意很强的小说,当时,鲁迅对中国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颇感痛切。
对现实的失望是鲁迅感到了唤醒人民觉醒的困难,他经常在绍兴会馆里以抄古碑来打发无聊的时光。鲁迅对中国人民精神的麻木愚昧感到着急,这就是他的这篇小说体现出深厚的忧愤,而人民精神的愚昧又和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礼教密切相关。
这篇小说也采用了自述式的手法,通过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内心揭示和批判了封建礼教对人的迫害。正是由于“狂人”对外界的极度敏感,才使得他能够感受到普通人在麻木的精神状态下无法感受到的东西。
在这些看似可笑的言语中,隐含着小说深刻的寓意。比如:“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古久先生即是指封建礼教对中国的长期统治,这句话也暗示了封建礼教的腐朽和对人们反抗的压制。再如:“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表现了封建礼教强大凶恶的形式下其内在虚弱的本质。
总之鲁迅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需要读者用心细细地品读其中的深意。
今日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拿起他的散文真还担心读不懂,翻开第一页,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很长很长,分为好几篇,每一篇都是一天所写,就像是日记一样,从这个“狂人”的日记中,我们看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所有人都想着如何去吃人,就连自我的亲人都要吃自我,每一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述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
从文章中我们能够看出,这些人,这个社会多么的无情和残酷,不顾亲情,什么都不顾,只是去想着如何去吃人。
联系鲁迅先生所处在的时代背景可见当时真是的社会就像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人吃人,残酷黑暗,老百姓就像那要被吃的人一样,毫无防抗之力,而那时的政府就像是吃人的人,残酷无情。生活在这样之中的人除了折磨就是站起反抗,可是国人的心早已沉睡,鲁迅先生就是用这样的文章来唤醒国人的心,使中华民族站起来,奋起发抗。
读了鲁迅先生的文章,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就社会,了解了那时的社会,是我对鲁迅先生这个人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了《诗经》后,我想您对于这个《诗经》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诗经》的奥妙!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我们收集并整理了“中国经典作品诗经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在我国文学史上有着举重若轻的作用。它展现了当时的风情风貌,集古代人民的智慧,是我国史上独一无二的瑰宝。
而在此次寒假,我慕名阅读了《诗经》。终于懂得了孔子为何说“不学诗,无以言”。《诗经》中含有无尽言语智慧。“赋”,“比”,“兴”使得《诗经》中的内容生动,有趣,使得书中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场景活泼有趣。以下便是我此次的读后感想。
提起《诗经》,不得不说的便是它的三部分:“风”,“雅”、“颂”。这都是书中的精华。“风”取自于民间,是描述古代各国的劳动人民的生活写照,描绘了一幅绚丽多彩的劳动生活,反映了人们的丰富内心。
“风”描绘了纯洁美好的少年少女对爱情的憧憬。如熟能知晓的《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展现了少年间大胆的追慕;“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则是使一位苦思冥想如何追求淑女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又有《静女》一诗,而其中“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则是展现了等心爱之人不止的少年的焦灼心理,“静女其娈,贻我彤管”自是反忖了少年面对心爱之人的出现的开心,更是喜悦于喜爱之人所赠的一株小草。这虽然是一个物质并不丰富的时代,但是仅仅一株小草、一枚小花,都可以藉慰一对碍于交通不便而少于相见的爱侣。这不禁令人感叹古人对爱情的纯粹和尽心尽力,令人向往如此单纯的感情。
然而他们中间也有对爱情的愤怒和失望,反映对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痛恨。其中《谷风》中“不我能蓄,反以我为仇”是多大的痛苦啊,女主人公尽心尽力地服侍,尽力地帮助他人,然而却遭到夫君的仇视。以及《氓》中的“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则是遭到遗弃的女子怨其夫君的见异思迁,虐待自己,违背誓言,最后从痛苦中醒悟出来,与丈夫断绝关系。
这里亦有对剥削制度的愤懑及反抗。其中《硕鼠》尤为经典,引人注目,“三岁贯女,莫我肯劳”描写了自己多年辛劳侍奉统治阶层,而最后却不能从中得到任何慰劳,“适将去女,适彼乐土”字表明自己对乐土的向往,与残酷的现实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愈发的表达了对统治阶级如同硕鼠剥削劳动者的成果、坐享其成、收刮民脂的憎恨。而《相鼠》中的劳动者则是冷嘲统治阶层连鼠都不如!毕竟鼠有齿有皮,而他们连基本的礼仪廉耻尚不知,“不死何俟”!
其次则是“雅”,取自贵族在宴会的奏乐,体现了当时的风气和贵族的生活交际。
《诗经》中有不少宴饮之乐。其中《常棣》赞扬了他们宜室之乐,妻儿和睦的场景。这种话语能够很容易通过奏乐使宴会感染到欢快和睦的氛围。也还有借机抒发朋友之间的不舍之情,《白驹》中“慎尔优游,勉尔遁思”表现主人家的再三挽留,依依不舍。《南山有台》则是借宴会之际宣扬求贤若渴,歌颂先王的主题,“乐只君子,邦家有光”则表现贤才先王的李国邦家之能,高度赞扬求贤的行为。
当时人们喜欢通过宴乐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愿。阅读《国语》之中,较为典型的则是晋公子子重与秦王襄公的宴会对答。还有则是歌颂诸侯的德行功苦,如《桑邑》、《大田》、《甫田》之类。
不同于“风”、“雅”,“颂”则是收录于诸侯的祭祀之曲,以追颂先祖之德,警戒自我以及后来子孙,展现了周朝都有的宗族制度和错综的宗族关系。
《诗经》收录了不少祭祀藉农劝桑的诗歌,如《臣工》,便是典型的藉农祭祀曲,“嗟嗟臣工,敬尔在工”则是告诫百官重视农业生产。古代不仅重农,更是重视鬼神宗祀,借此宣传先祖之德,来彰显家族的尊贵,以提升家族的声望和长治久安,以《雍》为典例,“宣哲维人,文武为后”便是对文王的赞美之词。
由此可见,春秋时期,人们对于自家的宗族祭祀尤为注重。一系列的繁重礼仪,充分体现了“颂”在于周朝生活的重要,《雍》便是撤去祭品时所唱。
《诗经》中所采录的“风”、“雅”、“颂”以其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思想性为我们描绘了一
幅生动无比的画卷。
奔波在路上的艰辛、无奈与酸楚一读《周南。卷耳》
这是一首结构很特别的歌。
第一部分只有一小节,用第一人称,唱出家中妻子的无比思念: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妻子挎着浅浅的筐子采野菜,采了许久都不满筐。为何会这样?因为她的心思并不专注在采野菜,而是在思念奔波在外长久未归的丈夫,竟不由自主地走到大路边上,放下浅筐,呆呆地望向路的尽头,希望能看见丈夫的归来。
第二部分却有三小节,也用第一人称,唱出奔波在外的丈夫的艰辛和无奈:
“陟彼崔嵬”、“陟彼高冈”、“陟彼砠矣”,突现出遥远的归途山高路险、阻隔重重。
“我马虺颓”、“我马玄黄”,强调马已跛足并已呈现病态,只能挣扎而行,这是无休无止、强行赶路的必然结果。
“我马瘏矣”、“我仆痡矣”,终于,病马躺在路旁,劳累过度的仆人也无法迈步(这时的主人,又能好到哪里?)
“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同样疲惫不堪的主人只得借酒浇愁,反而激起更强的思念和更浓的悲伤。这里不同于四字的基本句型,出现了六字、五字的句型,为的是强调那种无力后的无奈,那种无助中的辛酸。
特别的结构分出两个彼此独立的声部:
夕阳西下的土路,一个失望的女声滑落在草丛深处。
暮色渐浓的山道,一个无奈的男声回荡在陡峭深谷。
期待安居,却常常奔波在路上;渴盼相聚,却常常天涯各一方。
两个声音遥相唱和,倾吐生命奔波在路上的艰辛、无奈和辛酸,三千年后,又双双穿越岁月的尘埃,在我们心中回荡。
《诗经》,呢喃着这两个字,仿佛看到一片青涩的芦苇,像泛黄的雪绒漫天扑过来。
芦苇青涩,天真,最接近自然,最让人感到亲近。而《诗经》,诗三百,总结起来,也正是:思无邪。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读完这一段话,仿佛美丽端庄的庄姜就站在眼前,她有着闭月羞花的容颜,有着“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妃黛无颜色”的神韵。这段话,读的似懂非懂的人会感慨她的楚楚动人,而确切理解每个字词解释的人更会惊叹古人的艺术水平:柔荑草,蝤蛴蝎、瓠犀虫,讲人的美貌和大自然联系在一起,这正是最古老淳朴的人,生活在自然的人对大自然亲近、敬仰的体现啊!此时自然与人,已经融合在了一起。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多么妙的一句话啊!细想:在浩荡的淇水浅湾处,生长着绿而茂盛的竹林。它们身姿挺拔,不向风雨,不向烈日低头弯腰,正如为人处世都很正直的君子。经历了切磋琢磨的玉石,光滑剔透,晶莹夺目,温润如君子。这两句话多么恰当啊!而这里又是用自然比喻人,将人与自然融合在一起,尽管只是喻人的品质、性格,在当今我们能脱口而出“温润如玉”、“出水芙蓉”。“亭亭玉立”的时代,看上去好像并没有什么,但是谁又知道它是不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始祖呢?
在古人的世界里,他们怀着一颗亲近自然的心,去接受自然,敬畏自然,赞美自然,享受自然。在一句句如“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的优美的诗句里,他们对自然的真挚之情也可见一斑。比起现在的我们,自认为能吟上一两句古人的“关关雎鸠”,就认为自己是文艺青年,在浮躁的社会里用浮躁的心去对待万物,实在是愧对于这一两句诗后不出于任何目的的热爱自然的真挚之情啊!
《诗经》如芦苇,若想真正了解,必须先有一颗芦苇般的心,才能真正感受到每一字每一句背后那种最原始,最纯真,最贴切自然的心。
最美不过《诗经》
《诗经》带给人一种古韵之美,她仿佛穿越了几千年只为来到我的身边。《诗经》的很美,美在质朴的语言,美在对人世间美好情感的诠释。她没有太多的华丽词藻,没有庸俗之气,她吸引我去领略那古朴而又优美的辞章,去感受那真挚而又深沉的美好。
在我的眼中,最美不过《诗经》,美在对生活的无比热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花开得红艳似火,用来比喻女子的美丽。无论谁读过之后,眼前便不由自主地浮现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的女子形象。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的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受。细声慢吟这名句,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充满了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人。看啊,多么美好的祝词。这种情绪,这种祝贺,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在我看来,人只有对生活满怀神情与热爱,才能在纷繁的世间为自己、为别人带来一份宁静祥和的温馨。
最美不过《诗经》,美在爱的幸福与美满。“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脍炙人口的诗句,说出了生死不分离,一同老去的相依相伴,多么情意绵绵的佳句,体现了爱人之间一起白头偕老的心愿。表达的是对幸福与美满的无比向往。和爱着自己的人共度一生,是一件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倾倒了无数身在爱河的人们,渴望美满爱情的人们把这诗句当成对另一半的山盟海誓。生生死死悲欢离合,我曾对你说过,我会牵着你的手,和你一同老去,永不分离。这是爱情的最高境界,与你平平淡淡度过一生。
最美不过《诗经》,美在朋友的隽永深情。“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你将木瓜报赠子我,我就用琼琚作为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而是珍意情意永相好。朋友之间珍重彼此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揭示了朋友之情的实质不是获取,而是给予。礼尚往来,朋友之情才能保持下去。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人们的高尚情感,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的,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价值的高低,则是对他人对自己情意的珍视。
《诗经》宛如一个端庄优雅的绝代佳人,从中华五千年的历史向我们款款走来,让我们去领会她那份独特的美,使我们折服于这独特的美。最美不过《诗经》,我甘愿倾倒于美的《诗经》。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古印度、古埃及、古巴比伦这三个古国的文明早已衰落并消失,只有古中国的文明保留了下来,并得到了发展,在经过长期的历史积后淀形成了今天的中华文化,因此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而在这无边的中华文化大海中,有一颗金子之重在闪闪发光,不曾黯淡,那就是——《诗经》。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经总集。现存的《诗经》共收录诗歌305篇,包括西周初年都春秋中叶共500余年的名歌和朝庙乐章,传统上分为风、雅、颂三类。西周到春秋中叶的民风较为开放,人们一般都用诗歌直白的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因此从《诗经》中可以窥得当时的民风民情。其中最为人们所喜欢的是他的爱情诗。
《关雎》是为人们所主旨的一首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好的女子是青年的好妻子,为此青年“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结果“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这首是描述了一个男子为追求心爱美好的女子使劲浑身解数,表达了男女之间最为纯洁的爱情。类似表达纯洁爱情的诗歌还有《静女》、《木瓜》等,当然爱情不都是美好的,因此也有《氓》这类的怨妇诗。
“同学们要多背诵一些优秀古诗词,长大以后才能文思泉涌。”这句话,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看望少年儿童时说的。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就有大量的优秀古诗词,是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孔子在论语中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就是说《诗经》是真实反映老百姓的所思所想,有感而发。《诗经》中大量的诗句,因其美好,丰富,意味深长而被世人不断引用。
《诗经》的开篇《关雎》,就是一首耳熟能详的爱情诗篇。诗中的男子,遇见心仪的女子,却顾虑重重,羞于开口。他沉浸在爱的幻想中,这种爱,朴素而纯洁。“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寤寐以求”、“求之不得”、“辗转反侧”等成语均出自于《关雎》。相反,《诗经》中的另一篇《氓》,则反映了一个女子刚烈果断的性格,以及对爱情的失望之情,诉说了婚姻的悲剧。“夙兴夜寐”、“言笑晏晏”、“信誓旦旦”等成语就出自于《氓》。
《诗经》中自然不乏描述战争的诗,最为典型的就是《击鼓》一诗,与“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有异曲同工之妙,都表达了厌战的情绪。诗中的男主人公曾与妻子发誓白头偕老,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争打破了这美好的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多么真挚的承诺,却只能叹息“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或许这只是一个士卒的心声,却表达出了对战争的厌恶和对安定的向往。
“百善孝为先”,《诗经》中描写孝顺的也有很多篇,让我最为印象深刻的就是《凯风》。“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南方吹来的暖风,温暖了万物,滋润着成长,这是母亲无私、不辞辛苦的品质啊!幼小的孩子在母亲抚养下健康成长,全是母亲辛勤哺育的功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到了老年,虽然有七个子女,却无人尽孝,让人对母亲深表同情,鄙视这不孝子女,让我心灵震撼,感悟孝顺不能嘴上说说,要实实在在行动。
《诗经》中,还有“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如切如磋,如琢如磨”、“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夙夜在公”等脍炙人口的名句,都让我受益匪浅,学有所用。
深读《诗经》,让我感受到它不仅是诗歌总集,也是当时人们生活的活字典,让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我从小爱看书,特别迷恋中国古代那些经久流传的神话故事:《后羿射日》、《女娲补天》、《精卫填海》等等这些神话让我心驰神往,让我废寝忘食。
特别喜欢的就是神奇的《盘古开天地》,这个故事给予我丰富的想象,它讲述的是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远古时期,整个世界浑如鸡蛋,漆黑一片,里面孕育着一个伟大的生命,他就是盘古。盘古在蛋壳里面沉睡了一万八千年,终于醒来了,见四周混沌一片,抓起身边先天的金石大斧,用力一挥,鸡蛋马上裂开了,其中一些轻而清的物质升成了天,其他重而浊的物质就下沉成了地,天地就此形成。盘古怕天地再次合拢,于是用头顶着天,用脚踏着地,长此下去,天每天增高一丈,地每天增厚一丈,盘古也每天长高一丈。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地再也不会合拢了,盘古也累垮了,倒地而死,他的身体就变化了世间万物
这些故事的描述,给了我很多奇妙的感觉,仿佛身临其境,也让我浮想联翩,真是令人回味无穷。
我们生活在浩瀚的宇宙,会遇到大大小小很多困难,再大也大不过分开天地吧?盘古在天地初开的时候曾经暗下决心无论要多久,有多累,我一定要把天地分开!同样,只要我们有战胜困难的耐心和勇气,不屈不挠、坚定信念、勇往直前,我们就可以得到最后的胜利。
记得有一回,我被一道数学题难住了,一番冥思苦想,怎么也找不到解题方法,真想就此放弃。这时,我想起了盘古,在那么艰苦的时候也能坚持,我这个小问题算什么呢?我暗下决心,坚决要把这个难题搬倒,只要找到突破点,相信难题也会像天地一样,豁然开朗。于是我不断的画图,计算,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难题被我解出来了!我心里高兴极了,仿佛自己就是盘古,成功地分开了天与地。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神话作品。盘古开辟了天地,只要我们有盘古那样不畏艰辛的精神,我们同样也将开创新时期的一片新天地!
五年级:黄淑睿
杨红樱经典作品集,是她的五本作品合起来的一本书。
其实那五本书分别是: 《优美童话系列》,《科学童话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系列》和《校园小说系列》!
杨红樱生于1962年,家乡是四川成都。自19岁开始写作,投稿。在她的笔下,一个个可爱的小动物也更加的生龙活虎,走路一摇一摆的小鸭子也被她称为踢踏舞。2010年度,她不费吹灰之力登上了中国作家富豪榜的首榜!在她的笔下,一个个童话展现在我们面前,不管是阴森森的德国腊肠狗也好,还是性格开朗的,喜欢笑的笑猫也罢。在她的笔下变成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
还有校园里的吴缅,乔丹、戴安、古龙飞、南柯梦、梅小雅、莫欣儿、刘杨惠子、精豆豆、冉冬阳等等的六年级的学生,他(她)将面临着一个人生的必经之路,也将面临着友情的磨练!各个人的关系不再那么紧密,而是充满了火药味。不管怎么说,我要把我们班的每一位同学的友情进行到底!
我以后一定要多看课外书,积攒知识!
今天,我又翻开了曹文轩叔叔的纯情小说《青铜葵花》。我被书中那些事感动得流下了热泪,为青铜与葵花的命运担心,为青铜葵花而流泪。
每当我读完这本书时,脑海中便深深地刻下了这兄妹俩男孩青铜,女孩葵花。也记住了那充满人间真情的大麦地。他们经历了多少苦难,也依然挺了过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之间的情谊更深厚吧。
我感动,被他们一家人的做法所感动。在葵花丧父后,青铜一家人主动去收留了她,并让她觉得自己有一个家,这个家很温暖,可以为她带来爱!虽然他们家很穷,但是葵花到他们家没有受到一点儿苦。
我震撼。因为经历了 许许多多的灾难所以他们变得坚强。他们出海割草盖新屋,大雪天里卖芦花鞋。为了让葵花能在灯光下写字,青铜特地去捉萤火虫做南瓜灯,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光彩照人,青铜用嘴吹冰棱来做冰项链。奶奶为了让这俩孩子能在冬天穿上棉衣棉裤,不顾自己的身体,还去地里摘棉花,谁会想到奶奶却一病不起。他们再也看不见奶奶,听不见奶奶的声音了。
在经历了苦难、愉快、幸福的12年之后,城市又将葵花召了回去,大家都想留住她,但还是挽留不住。的确事实就是如此,它是残酷的。
因为爱让他们相遇,也让他们的心永远的连在一起。爱让平凡变得伟大!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一千零一夜》,虽然只是里面的几个故事不过我觉得挺好看的,我的那本书里只有这些故事:《阿拉丁神灯》、《三个苹果》、《会飞的木马》、《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乌鸦和狐狸》、《洗染匠和理发师》、《水牛和毛驴》、《商人和两个骗子》。
我觉得最好看的是《商人和魔鬼》这个故事。商人吃枣,枣核砸中了魔鬼的儿子,一击即死,魔鬼放了他回去,一年过后前来受死。商人赶紧回去告诉他的妻子和儿子,就去经商了。
一年到了,商人坐在和魔鬼遇到的地方,碰到了三个老人,三个老人分别带了几只动物:一只羚羊、两条猎犬和一只花斑骡子。魔鬼来了,其中一个老人说:魔怪们的首领,我想对你讲一讲这只羚羊的故事,你若是认为这个故事离奇古怪,就看在我的情面上,就免去商人三分之一的罪过吧。魔鬼同意了。
这头羚羊是我叔父的女儿,后来成为了我的妻子。她跟我生活了很久,我发现她不会生孩子,就再娶了一个小妾,生了一个小男孩。这男孩到了15岁的时候,因为妻子学过魔法,被她变成了一头小黄牛,他的母亲被变成了一头黄牛。当商人那个老头问起来的时候她就说:他的母亲早就死了,你的儿子流浪在外失去了音讯。
牺牲节到了,牧人需要挑一头祭祀用的黄牛,刚好挑中了商人的小妾,那头黄牛直奔商人,两眼都是泪,商人见它可怜不忍心宰了它就想另找一只,这时,她的妻子不同意,就宰这只牛,商人下不了手,就让牧人去宰它,里面没有肉,就另选一只。选中了他儿子,他也不忍心下手,就送给了牧人。
第二天,牧人对商人说那头牛是他儿子,是被他女儿发现的。商人赶紧过去看,牧人的女儿把他变回原样以后,又把恶毒的妻子变成了这只羚羊。
这只是这本书的其中之一,我觉得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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